僑 務 委 員 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1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3 二、本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4 (一)年度施政目標…………………………………………………………… 4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6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10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0 (二)上(106)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37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51 二、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52 三、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54 四、各機關歲入來源別科目分析表………………………………………………… 56 五、各機關歲出政事別科目分析表………………………………………………… 58 六、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60 七、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62 八、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63 九、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67 十、補助及捐助經費總表…………………………………………………………… 68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70 十二、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71 十三、各機關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72 十四、各機關資本支出分析表……………………………………………………… 74 參、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77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82 (一)一般行政………………………………………………………………… 82 (二)綜合規劃業務…………………………………………………………… 85 (三)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87 (四)僑民社教業務…………………………………………………………… 90 1、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90 2、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92 (五)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94 (六)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98 (七)僑商經濟業務…………………………………………………………… 100 (八)僑校發展與輔助………………………………………………………… 104 (九)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08 (十)第一預備金……………………………………………………………… 111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112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18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20 六、公務車輛明細表………………………………………………………………… 122 七、人事費彙計表…………………………………………………………………… 123 八、預算員額明細表………………………………………………………………… 124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26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130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132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40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42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50 十五、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58 十六、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60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161 預 算 總 說 明 僑務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係奉總統 100 年 11 月 14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01 號令修正公布施行 之「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設置,掌理僑務行政及輔導華僑事業事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本會置委員長 1 人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委員長 2 人,襄助委 員長處理會務。 2. 本會設下列單位,其掌理事項如下: 單 位 掌 理 事 項 綜合規劃處 掌理僑務政策、制度、方針及計畫之研究發展;施政計畫、 為民服務工作之列管及績效評估;公文稽催、查核及成果管 制統計;業務會報之議事、紀錄及列管;華光獎章之審查; 僑務委員會議、慶典及重大專案之籌辦;僑民身分證明之核 發及相關法規之研訂;其他有關僑務發展事項。 僑民處 掌理僑團登記、聯繫與資料之管理及維護;僑社節慶活動之 規劃、輔導及推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督導;僑民糾 紛之調處、權益之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華裔專業青年之邀 訪、輔導及培訓;僑務委員及僑務榮譽職人員之遴聘;僑民 之接待服務及機場僑民服務站之設置;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 聯繫服務及協助;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 僑教處 掌理僑校登記、經費輔助、教材供應與師資充實及培育獎 勵;僑民教育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廣;僑教教材資源與教 學軟體之規劃、編修、甄選、獎勵及推廣;僑民藝文、民俗 與體育活動之輔助及推展;僑民社教團體與圖書館之輔助及 聯繫;僑教志工之推展、輔導及聯繫;僑教遠距教學機制之 發展;僑民終身學習及教育之推廣;其他有關僑民教育事項。 僑商處 掌理華僑經濟政策法令與相關資訊之蒐集及研究;僑營事業 之信用保證、融資及輔導;僑商服務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 1 廣;僑商參與國家經濟建設與拓展國際經貿之協助及輔導; 僑商團體會務發展之輔導及獎勵;僑商團體之培訓輔導及回 國參訪聯繫;華裔青年經貿活動之輔導及聯繫;僑營事業管 理人才培訓及創新育成輔導;僑民創業經營能力、專業技術 之培訓及輔導;其他有關華僑經濟事項。 僑生處 掌理僑生回國就學之輔導及資格審查;僑生回國就讀各級學 校之宣導;華裔青年回國就讀技術訓練班之宣導;僑生身分 之認定及各項證明之核發;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社團 組織之輔導及聯繫;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之獎勵及輔 助;畢業僑生組織之輔導及聯繫;華裔青年回國參加文教活 動之規劃、輔導及聯繫;其他有關僑生事務及華裔青年文教 活動事項。 秘書室 掌理印信典守、文書及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 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國會聯絡;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工 作管理;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資訊室 掌理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及推動;資訊應用環境 之規劃及管理;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人事室、政風室、 依法分別掌理人事事項、政風事項、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 3. 本會為應業務需要,設置僑務通訊社及法規會,分別辦理僑務通訊業務及法制 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委 員 長 副 委 員 長 ( 2 員 ) 僑務委員會議 主 任 秘 書 法 僑 政 主 人 資 秘 僑 僑 僑 僑 綜 務 合 規 通 風 計 事 訊 書 生 商 教 民 規 訊 劃 會 社 室 室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處 統 審 歲 考 編 系 資 庶 文 採 青 僑 就 事 團 經 遠 社 教 學 亞 歐 北 僑 證 專 管 政 非 計 核 制 統 訊 務 書 年 生 學 業 體 貿 距 會 學 校 民 案 制 策 及 計 核 會 福 任 服 規 出 檔 購 研 聯 輔 輔 服 發 教 教 資 教 太 中 美 事 照 綜 考 規 南 計 利 免 務 劃 納 案 習 繫 導 導 務 展 學 育 源 育 務 合 核 劃 美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107 年度 106 年度 增減人數 職 員 237 237 0 預 聘用人員 8 8 0 算 約僱人員 5 5 0 員 駕 駛 4 4 0 額 技 工 4 4 0 工 友 10 10 0 合 計 268 268 0 註:107 年度預算員額業奉行政院 106 年 7 月 3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600503876 號函核定為 268 人。 3 二、僑務委員會 107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旅居海外的僑胞向為中華民國政府在世界各地最強而有力的支持力量,為國家 政治、經濟、文化上之發展貢獻心力,實為我國國家實力之延伸。僑務委員會作為 國家僑政專責機關,應持續掌握契機與時俱進,以前瞻思維策勵海外布局,在政府 資源有限情況下,借重僑胞力量,以僑務支持政務的效益創造僑務新價值,並結合 國家新南向政策,領航僑務新布局,深耕海外僑社,扎根在地政經人脈,創造海外 友我基礎環境。為鞏固僑社向心,本會強化海外僑民聯繫服務,擴大政府與僑團合 作關係;培育僑界青年,以海外僑力及專業支持臺灣科技及經濟國際化發展;深耕 海外僑教體系,落實海外文化薪傳;結合僑臺商經貿網絡,拓展全球經貿市場;擴 大招收華裔青年回國就學,厚植海外友臺力量。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7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 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強化僑團聯繫,擴增友我力量 (1)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節慶等多元活動,依據國家願景、施 政重點及新南向政策,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諧,凝聚向心,進而協助政府 拓展國際交流,推動國民外交,匯聚海外友我力量,維護海外國人安全並 支持僑民發展;加強僑社青年聯繫服務,鼓勵僑社新世代與臺灣青年相互 交流,以海外僑力及專業支持臺灣科技及經濟國際化發展。 (2) 維持並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充實及更新海外文教 服務中心設施,加強服務品質及效能,以嘉惠僑眾,促進文化交流、拓展 國民外交,成為政府對外服務重要窗口及平臺。 2. 深耕全球僑教,傳揚臺灣多元文化 (1) 健全僑民教育體制,充實僑校師資量能,因地制宜建立僑教協輔方案及開 發二語教材,並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育,建構僑胞終身學習網絡。 (2) 加強海外僑民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認識,鼓勵華裔青少年來臺研習臺灣文 化,並於海外參與及投入我各項文化推廣活動,以培植優質文化薪傳尖 兵,深耕與宣揚臺灣文化,達致發揮我國文化軟實力之效益。 3. 運用僑務資訊網絡,增進僑胞瞭解政府施政及海外僑情 透過僑務電子報網路服務全球僑胞,以深化政府與海外僑社連結,宣揚政 府對外施政作為,行銷臺灣文化觀光及自由民主多元價值。 4 4. 強化僑臺商組織聯繫服務,輔助開拓海內外市場商機 (1) 積極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及經貿政策,發展五大產業聚落計畫,協助國內 創新及觀光產業發展,建立與國內創新產業合作平臺,導引僑臺商回國投 資,以僑資帶動外資,擴大海內外商機連結合作,共拓全球市場。 (2) 配合新南向政策及海外僑商需求,結合國內產官學界資源,辦理經營管理 及技術實作研習、僑商經貿參(邀)訪及專題演講,提供企業診斷諮商, 協助僑營事業拓展,強化僑商經貿實力。 (3) 積極聯繫海外僑臺商,整合僑臺商組織網絡,壯大僑臺商組織力量,發展 主流結盟關係,擴大我國與東南亞國家經貿合作,協促海外僑胞並鼓勵僑 臺商企業員工組團返臺觀光,並發揮產業政策實質影響力,協助臺灣參與 區域經濟整合。 5. 強化攬才、育才、留才、用才政策,培育優秀華裔國際人才 (1)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創新規劃僑生政策,從 攬才、育才、留才等面向,擴大辦理僑生技職專班升學方案及延攬海外華 裔青年來臺就學或參加技術訓練與研習,強化我競爭優勢。 (2) 落實在學僑生培育與協助,建立完善服務及輔導機制,持續推動優秀僑生 留臺工作計畫,鼓勵優秀畢業僑生留臺工作貢獻所學,連結畢業留臺校友 全球網絡,厚植海外友我人脈。 6. 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 節約政府支出,提升資產管理效能,有效合理分配資源。 (2) 中程歲出概算在規定範圍內編列,策略目標與施政目標高度配合。 5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強 化 僑 團 聯 1 協導僑團舉辦多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1% 繫,擴增友我 元活動並加強僑 數據 式:達成率=Σ【(各項目達 力量 青聯繫服務,促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進僑社永續和諧 目權重】×100%: 發展及拓展國際 1. 僑團舉辦各項有助凝聚 交流 向心,推動國民外交之洲 際性、區域性等多元活動 之參加總人次:目標值 140 萬人次,權重 60%。 2. 海外青年聯繫輔導活動 之參與總人次:目標值 6.3 萬人次,權重 40%。 2 提升海外服務據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2% 點效能,提供多 數據 式:達成率=Σ【(各項目達 元優質服務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目權重】×100%: 1. 文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 地使用總人次:目標值 84 萬人次,權重 60%。 2. 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服務 滿意度:目標值 95%, 權重 40%。 二 深 耕 全 球 僑 1 充實僑教師資質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0% 教,傳揚臺灣 量,擴大全球華 數據 式:達成率=Σ【(各項目達 多元文化 語文教學市場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目權重】×100%: 1. 海外華文教師回國研習 班 滿 意 度 : 目 標 值 90 %,權重 50%。 6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2. 輔助國內團體赴東南亞 僑校服務之團隊數:目標 值 22 團,權重 25%。 3. 本會開發數位教材之瀏 覽數:目標值 5,000 人 次,權重 25%。 2 結合僑界與主流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0% 社教活動,拓展 數據 式:達成率=Σ【(各項目達 臺灣多元文化外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交 目權重】×100%: 1. 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及 參與海外各項社教活動 總場次:目標值 300 場 次,權重 60%。 2. 遴派文化教師赴海外支 援文化活動教學滿意 度:目標值 90%,權重 40%。 三 運 用 僑 務 資 1 提升僑務電子報 1 統計 僑務電子報月平均訪客人數 2.2 萬人/月 訊網絡,增進 網站訪客人數 數據 (visitor) 僑胞瞭解政 (visitor),以增 府施政及海 進僑胞對國內政 外僑情 經發展之瞭解與 支持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四 強 化 僑 臺 商 1 協導僑臺商團體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1% 組織聯繫服 舉辦年會等多元 數據 式:達成率=Σ 【(各項目達 務,輔助開拓 活動,培育商會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領導幹部永續傳 海內外市場 目權重】×100%: 承 商機 1. 配合新南向政策,協輔東 南亞及印度地區僑臺商 團體舉辦各項有助強化 商會組織功能、區域經濟 整合及創新產業發展之 洲際性、區域性及地區性 等多元活動之場次,目標 值 60 場次,權重 20%。 2. 海外僑臺商團體舉辦各 項洲際性、區域性及地區 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 人次,目標值 1 萬 8,000 人次,權重 60%。 3. 培訓青商菁英、商會會 長、副會長、監事長、秘 書長等主要幹部人次,目 標值 140 人次,權重 20 %。 2 培育僑臺商專業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2% 人才,增進海內 數據 式:達成率=Σ 【(各項目達 外商機交流合作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目權重】×100%: 1. 培訓邀訪僑臺商返國參 加研習交流人次:目標值 600 人次,權重 50%。 2. 配合新南向政策及五大 創新產業等僑臺商回國 觀摩暨商機交流洽談廠 商家數:目標值 100 家, 權重 50%。 8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7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五 強化攬才、育 1 擴大招收華裔青 1 統計 來臺就學、接受技術訓練及 8,700 人 才、留才、用 年回國就學(含 數據 研習人數。 才政策,培育 產學攜手合作僑 優秀華裔國 生專班) 、接受技 際人才 術訓練及研習, 厚植海外友我力 量 2 加強在學與畢業 1 統計 本項為綜合性指標,計算方 91% 僑生聯繫與輔導 數據 式:達成率=Σ 【(各項目達 成值÷各項目目標值)×各項 目權重】×100%: 1. 參加僑生職涯規劃及留 臺工作宣導活動人次:目 標值 5,000 人次,權重 70 %。 2. 留臺工作人數成長率: 【(本年度人數-上年度 人數)÷上年度人數】× 100%:目標值 6%,權 重 30%。 六 妥 適 配 置 預 1 機關年度資本門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 90% 算資源,提升 預算執行率 數據 資本門應付未付數+資本門 預算執行效 賸餘數)÷資本門預算數】× 率 100%(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年 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出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 5% 概算額度內編報 數據 -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情形 核列數)÷本年度中程歲出概 算額度核列數】×100%。 【備註】本項衡量指標最新資訊請詳本會網站公布資料,網址: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1410 9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強 化 僑 團 聯 1. 協導僑團舉辦多 136.6 萬 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105 年協輔僑 繫,擴增友我 元活動,促進僑 人次 團舉辦大型洲際性年會活動,以及元 力量 社和諧及拓展國 旦、春節、國慶等節慶活動,其中,年 際交流 會活動共 70 場次,約 1 萬 6 千人次參 加;元旦慶祝活動共 71 場次,約 1 萬 7 千人次參加;春節慶祝活動共 967 場 次,約 98 萬人次參加;雙十國慶慶祝活 動共 449 場次,約 22 萬 6 千人次參加; 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活動共 61 場次,約 1 萬 4 千人次參加;另 105 年適逢國父誕辰 150 歲週年,本會亦協 導海外僑界舉辦各項紀念活動,共 75 場 次,約 1 萬 9 千人次參加;海外夥伴關 係據點服務人次合計 14 萬 4,020 人次。 總計全年各項年會及節慶等活動超過 1,600 場次,約 141 萬 6 千人次參加,重 要成效說明如下: 一、洲際性僑團年會:洲際性僑團年會 向為本會與海外僑團互動及交流之 重要平臺,更為鞏固友我力量之重 要活動,在海外僑務情勢嚴竣之 際,舉辦洲際性年會對凝聚海外僑 胞向心,壯大友我力量,擴增僑社 橫向交流,甚具效益。此外,各洲 際性年會均洽邀國內部會首長就政 府之兩岸政策、政經發展等為題發 表專題演講,有效增進僑民對國內 政經及民主自由進步狀況有所瞭 解,本會正副首長亦藉出席活動的 機會,聆聽僑界建言,作為政府施 政及制定僑務政策之參考。 (一)歐洲華僑團體聯誼會第 42 屆年 1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會於 105 年 6 月 24 日至 26 日於 義大利羅馬隆重舉行,本屆年會 透過傳承小組機制協助年會活 動規劃,亦結合本會華裔青少年 夏令營活動提高華裔新生代參 與度,促成華裔新生代接棒,俾 利歐華年會永續發展。 (二)「中美洲暨巴拿馬六國中華、華 僑總會聯合總會第 51 屆年會暨 第 44 次懇親大會」於 105 年 8 月 25 日至 27 日在薩爾瓦多舉 行,本次年會無異議通過「上總 統致敬電」 ,並發表「聯合聲明」 強調堅定支持中華民國臺灣,期 作為中華民國最堅強的後盾。本 會委員長親蒞中美洲年會,充分 體現政府重視與關懷當地傳統 僑社之用心,對凝聚僑界團結及 對我向心,助益甚宏。 (三)「美洲各地中華會館、中華公 所、華僑總會聯誼會第 29 屆年 會暨全美各地中華會館、中華公 所聯誼會第 33 屆年會」於 105 年 4 月 28 日在洛杉磯召開,大 會以「團結擁護自由民主,堅定 支持中華民國」為中心議題,討 論多項僑務工作發展方向。與會 人員發表聯合聲明及上總統致 敬電,表達美洲各國僑胞一本愛 國初衷,堅決支持中華民國之一 貫立場,年會有效穩固美洲各地 傳統僑社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之 力量。 (四)大洋洲臺僑暨華僑團體聯合會 第 32 屆年會於 105 年 6 月 24 日 至 25 日在澳洲雪梨舉行,本屆 1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年會以「團結僑社、共創未來」 為主題,除研討相關提案,並通 過聯合聲明與上總統致敬電,展 現大洋洲各地僑胞之團結和諧 及對政府之支持。 (五)非洲地區華人聯誼會第 20 屆大 會於 105 年 7 月 31 日在南非德 班 Sun Coast 飯店舉行,共有近 220 位僑胞參與盛會。重要決議 除大會聯合聲明、上總統致敬電 外,更一致通過在非洲地區華人 聯誼會第 20 屆大會英文名稱上 加上「R.O.C.Taiwan」。 二、節慶活動: (一)元旦:國旗代表國家,乃團結國 民,具有高度政治意涵之標識, 由於我國際現況,旅居海外國人 及海外僑胞對國旗的認同更是強 烈。鑑此,為協助凝聚旅外國人、 僑胞向心力及提升我國際能見 度,本會每年均責成駐外人員整 合海外僑社力量,於中華民國開 國紀念日舉辦具愛國意義之元旦 升旗活動,海外僑胞透過參加升 旗典禮,於隆重國旗歌聲中,看 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冉冉升 起,對旅居海外僑胞深具意義, 除可展現對國家的認同,並可凝 聚僑胞向心力。經統計 105 年全 球海外各僑區舉辦元旦升旗活動 計 71 場,共 1,230 個僑團、1 萬 7,160 人次參與;在活動內容方 面,各地區斟酌僑情特性,邀請 僑居地主流社會人士、僑領、友 我熱心僑胞等踴躍參與,以凝聚 僑心,擴增友我力量。 1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春節:農曆春節係華人世界最重 要的傳統節慶,海外僑團均於春 節期間規劃大型活動,齊聚一 堂,象徵團聚並共同慶祝此一傳 統節慶。經統計 105 年全球海外 各僑區舉辦例如:慶元宵、揮毫 比賽、園遊會、團拜、嘉年會及 春宴等活動計 967 場,共 9,754 個僑團、約 98 萬 4,547 人次參 與,另為擴大辦理成效,本會及 各地文教中心積極協導海外僑 團加強與當地政府或主流團體 合作,運用現有展場及活動,介 紹我國傳統春節文化,藉由媒體 宣傳,促進主流社會對中華民國 臺灣之瞭解並提升我國際能見 度。 (三)雙十國慶:慶祝雙十國慶是海外 華人及旅外僑胞展現支持中華 民國的具體表現,同時也是向僑 居主流社會宣揚臺灣政經及文 化建設發展現況的指標性活動。 1. 為鞏固海外支持中華民國的 力量,凝聚僑胞對政府向心, 本會於 105 年訂定「海外僑社 辦理慶祝中華民國 105 年雙十 國 慶 活 動 計 畫 綱 要 」, 並 以 「『普世價值及創新思維』輔 導我方僑團規劃慶祝活動」、 「協導僑界以『草根外交方式 深化與僑居國關係』規劃活 動」、「積極鼓勵『華裔青年』 參與慶典活動」、 「賡續協輔傳 統僑社舉辦國慶活動」等 4 項 訴求重點,協導僑界配合國內 國慶大會主題-「臺灣有你真 1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好」規劃慶祝活動,達到海內 外同心歡慶國慶之目的。另因 104 年 11 月 12 日適逢國父孫 中山先生 150 歲誕辰,本年部 分國慶活動結合紀念國父主 題辦理專題演講等活動,以增 進僑界對國父建立中華民國 的瞭解。 2. 經統計 105 年海外(含僑社及 官方)舉辦慶祝雙十國慶活動 共計 449 場次,22 萬 5,741 人 參與。至各地區辦理國慶活動 之型式包括升旗典禮、國慶遊 行、慶祝大會、國慶酒會、嘉 年華會、各項體育競賽、專業 講座、藝文活動、書畫展覽及 文化訪問團等。 三、慶賀中華民國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 就職活動: 為慶賀中華民國第 14 任總統、副總 統就職,海外僑界以賀函、賀電或 刊登就職慶賀廣告等方式表達祝賀 之意,此外全球各地僑界及駐外使 領館處亦同步計舉辦 61 場次慶祝活 動,約有 1 萬 4,355 人次熱烈參與當 地舉辦就職慶祝活動;其中以北美 地區 23 場 6,505 人次最多,亞太地 區為 22 場 4,010 人次,歐非及中南 美地區 16 場 3,840 人次,展現對於 新政府之期許與支持。 四、國父 150 歲誕辰紀念活動: 104 年 11 月 12 日適逢國父 150 歲誕 辰,為緬懷國父致力國民革命,建 立中華民國之偉大精神,增進海外 僑胞對國家政府之認同與支持,並 彰顯華僑參與革命建國之付出與貢 1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獻,協導海外僑界擴大舉辦各項紀 念活動,包括國父文物暨圖片展、 專題演講、藝文活動,105 年海外 各地區辦理國父孫中山先生 150 歲 誕辰紀念活動共 75 場次,1 萬 8,949 人次參與。 五、海外夥伴關係據點專案: (一)海外僑務工作複雜且多元,本會 雖在海外設有 17 處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並在重要僑區派有僑務 人員,但各項僑務工作之推展力 度與幅度仍顯不足,為能結合民 間資源,有效運用僑社人力資 源,推動服務僑民之工作,經研 議將有固定會所僑團納入僑務體 系之一環,建立海外夥伴關係據 點,建構成全球僑務服務網絡, 不僅擴大僑務服務工作面向,匯 聚廣大僑社對我之向心;並可透 過加強聯繫與輔助,鞏固海外友 我陣營;同時運用僑界資源及人 脈關係,行銷中華民國臺灣之特 色與優勢。 (二)105 年與 25 個海外據點簽訂合作 協議,包括北美洲 3 個、亞洲 8 個、大洋洲 3 個、歐洲 2 個、非 洲 3 個及中南美洲 6 個。配合辦 理提供僑胞活動場地、中文書報 閱覽、設置中華文化櫥窗或臺灣 櫥窗,展示各項文物或陳列國內 各部會宣傳摺頁及旅遊文宣 品、辦理元旦升旗、雙十國慶、 傳統節慶活動等;舉辦各類專題 講座、辦理本會選派之國內政府 機關人員、專家學者、文化及美 食教師、經貿講座等赴海外巡迴 1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座談及課程、辦理華語文師資培 訓、教學示範、應用軟體推廣等 海外文教及展示活動、結合當地 資源辦理僑營企業經營諮商輔 導、關懷度假打工青年(例如舉 辦勞資權益保護、法律諮詢、生 活資訊宣導講座等)或邀請度假 打工青年參與僑團活動,並可及 時提供緊急聯繫或急難救助服 務等各項活動。105 年海外夥伴 關係據點服務人次合計 14 萬 4,020 人次。 2. 提升海外服務據 90% 一、105 年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圖 點效能,提供多 書閱覽室等服務據點提供場地、中 元優質服務 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借服 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團聯 誼、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商經 貿等活動,服務僑胞約 83 萬 9,969 人次,已達目標值,對聯繫僑胞感 情、匯聚支持政府力量,發揮相當 之成效。重要服務績效列舉如下: (一)支援僑團活動,凝聚僑心:各僑 教中心協助僑團開辦多元性才藝 課程,例如氣功養生班、健康講 座、國畫班、書法班、攝影課及 合唱團等,亦鼓勵藝術家及文藝 團體借用中心舉辦各式畫展、書 法展、攝影展等活動,藉此提升 僑民生活品質,嘉惠僑眾。 (二)更新僑教中心設施,提升服務品 質:海外僑教中心為政府於海外 推展僑務及國民外交之重要據 點,考量北美部分中心設置多 年,場地設施或已漸老舊或無法 因應未來發展需求,為能確實活 1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化僑教中心服務效能,本會本年 完成下列 5 處僑教中心大型整繕 情形如下: 1.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更 換負重式前後門以及一樓教 室、舞蹈教室冷氣。 2. 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更換大禮堂 4 臺冷暖氣 機、舞臺布幕更換、中心一樓 男女生廁所整繕,以及大禮堂 與會議廳油漆防水、防霉處理 及中心內部粉刷。 3. 多倫多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整 繕建築物東面外側水泥階梯 裂隙暨改善外牆排水工程。 4. 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停 車場整修、地毯換新、更換百 葉窗、大理石地磚,以及辦公 室、貴賓室及櫃臺內部空間重 劃整修。 5. 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修繕 中心門面。 (三)宣達政府政策,溝通僑情:配合 政府政策或僑務政策辦理各項 活動,俾將政府重要施政理念, 讓海外僑胞能於第一時間充分 且完整掌握,提供海外僑界關心 國內政經發展的平臺。例如本年 於僑務委員會議召開後,協導辦 理會後說明會,就政府當前政策 規劃及僑務榮譽職反應意見等 宣導說明,以讓僑界瞭解政府政 策;另協導各國辦理新南向政策 座談會計 50 場次,蒐集僑界建 言,供政策推行參考,以僑務體 系之網絡為優勢利基,全力配合 1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新南向政策目標,協助政府與業 界深耕東南亞市場。 二、本會網站建置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專區,由各僑教中心上傳中心或僑 社活動文字、照片等資料;另本會 宏觀周報、宏觀電視及網站等,對 於僑教中心活動亦有豐富之文字、 攝影、照片等報導,以強化其活動 成果紀錄保存、推展及經驗交流。 三、本會每半年彙集僑界填寫對中心服 務態度、中心主辦活動、環境維護 及設施設備等項之滿意情形問卷, 做為中心績效評估及提升服務品質 參考,105 年度統計結果,滿意比 率 平 均 約 93.09 % , 達 成 率 為 97.99%。 四、綜 上 , 計 算 達 成 率 : ( 839,969/829,500 ) *60 % + (93.09/95)*40%=60.76%+39.20 %=99.96%。 二、健 全 僑 教 發 1. 掌握全球華語學 91% 一、提升海外僑校師資專業知能:本會 展,推動全球 習熱潮,運用數 105 年透過回國邀訪團、在地研習 華文布局 位科技,增進華 會,以及遠距教學班等多元管道進 語教學與學習能 行僑校師資培訓,共計辦理「海外 量 教師研習會」、「海外教師回國研習 班」、「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 畫」、 「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 「遠距華語文師資線上培訓課程」 及「海外數位華語文推廣計畫」 ,培 訓 5,922 人,具體績效包括: (一)透過培訓期間之教育,增加海外 僑校教師對於我國僑教政策之瞭 解,促使渠等返國後協助本會推 動僑教工作。 (二)增加與僑校教師之直接溝通,瞭 解當地需求,進而依據國別化與 1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地方特性調整編製國別化教材。 (三)以培訓種子教師方式擴大在僑居 地之教學影響力,並藉由優秀結 業學員在所屬僑校擔任種子師資 進行典範複製。 二、鼓勵海外華裔青年回臺研習:105 年度組團來臺研習華語文及臺灣文 化共計 10 團、199 人,團體包括菲 律賓天主教崇德學校、新生佳音學 院,慈濟基金會印尼分會、緬甸曼 德勒孔教學校、馬來西亞柔佛永平 中學、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 會、美國僑心國語學校、慧智文教 基金會、大納城中文學校、泰國中 華國際學校等 10 個僑教(校)組 織,具體績效包括: (一)各團體在臺期間除進行華語文及 文化學習外,並與在臺合作之機 構、學校建立良好互動,有助於 提升海外華裔青年對於我國之認 識與向心力。 (二)來臺研習期間赴國內具特色大專 院校及高中職研習,有助於鼓勵 僑生來臺升學。 (三)在臺期間以沉浸式教學方式增進 學員華語文基礎能力。 (四)各團體返回僑居地後,分別辦理 成果分享會,以口碑行銷方式增 加各界對於我國之認識,有效對 外行銷宣傳,達致本計畫設定之 目標值。 三、充實數位僑教教學資源:全球華文 網網頁瀏覽數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計 1,964 萬 8,438 人次,較 104 年成長約 10%,網站營運具體成果 包括: 1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充實「電子書城」 ,提供本會自編 教材電子書共 335 本。 (二)充實「資源共享平臺」 ,提供 1,573 件教學元件。 (三)導入「Google Suite for Education」 服務,免費提供會員多項 Google 數位工具輔助教學。 (四)新編二語教材《學華語向前走》 1、2 冊數位化素材拆解,上傳「全 球華文網」雲端空間供會員運用。 四、綜上,計算達成率:(5,922/5,500) *60% +(10/10)*20%+ (10/10) *20%=64.60%+20%+20%=104.60 %。 2. 推展僑界多元社 93.5% 一、105 年計輔助海外僑團參與主流社 教活動,傳揚中 會節慶活動及自行辦理民俗文化、 華文化 藝文及體育活動計 339 項次,另輔 助國內團體赴海外參與 81 項社教 相關活動,各項活動參與總人次達 245 萬人次,主要績效列舉如下: (一)傳揚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國際文 化交流:輔助海外僑團自行辦 理、與主流社會合作辦理或組隊 參與如「亞裔新春燈節」、 「臺灣 文化節」、 「檀香山遊慶節」、「奧 勒岡州亞洲節」、 「愛城民俗文化 節」等大型節慶活動,透過與主 流社會之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 際能見度及宣揚臺灣多元文化。 (二)凝聚僑界向心、爭取僑胞認同: 輔助僑團(校)辦理如春節聯歡 活動、端午節龍舟競賽、中華文 化日、臺灣美食暨童玩園遊會、 書法比賽、京劇研習、華人運動 大會及各式球類競技等民俗文 2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化、藝文及體育活動,強化中華 文化傳承及促進僑界共融,爭取 僑界向心。 (三)促進國內外文化交流:輔助國內 團體赴海外進行音樂、文化、舞 蹈、體育等各式藝文交流及志願 服務活動,促進國內外文化交 流。 二、辦理 105 年「海外華語文教師文化 教學培訓班」(即文化種子師資培 訓) ,計培訓 385 位美加地區民俗文 化種子教師,整體研習滿意度 97.35 %;另辦理 105 年「海外青年文化 志工培訓班」(即 FASCA 培訓) ,計 培訓 473 人,學員對課程整體滿意 度 98.91%。 三、「海外華語文教師文化教學培訓 班」及「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班」 訓後課程運用及影響人次共計 3 萬 3,722 人次。 四、綜上,計算達成率:(245/242)*30 % +【(97.35+98.91)/2/92.5】*50 %+ (33,722/25,000)*20%=30.37 %+53.04%+26.98%=110.39%。 三、加強僑臺商組 1. 協導僑臺商團體 14,000 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舉辦第 22 織聯繫,促進 舉辦年會等多元 人次 屆年會、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總 僑營事業發展 活動,培育商會 會舉辦 2016 年世界大會,以及世界華商 領導幹部永續傳 經貿聯合總會舉辦第 14 屆世界年會,與 承 會人數共達 2,450 人;輔導洲際級以上 僑商組織召開 12 次理監事會,與會人數 達 4,960 人,並輔導地區性僑臺商團體 辦理會務活動及經貿活動約計 130 場, 總參與人數逾 1 萬 6,000 人,帶動商會 與主流社會互動交流,提升僑臺商在僑 居地主流社會之社經地位,強化僑臺商 組織經貿外交專業功能,助益政府推動 2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國家重大政策及相關經貿外交工作。重 要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策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於 105 年 3 月籌組「歐盟訪問團」前往比 利時拜會歐盟對臺經貿事務單位、 歐洲議會議員、歐盟智庫,爭取主 流政商支持臺歐盟洽簽雙邊投資協 定(BIA),為臺灣發聲,並獲歐盟 重 要 媒 體 「 新 歐 洲 週 報 」( New Europe ) 及 「 歐 洲 動 態 新 聞 網 」 (EurActiv)專訪,以及主流媒體報 導,有助增進歐方人士及國內民眾 對臺歐盟經貿關係之瞭解,擴大我 國際視聽效益。 二、協輔各地商會於辦理重要會議期 間,辦理新南向及五大創新產業等 政府重大經貿政策相關宣導活動, 以增加僑外資對臺灣經貿政策的瞭 解,助益來臺投資意願。例如策導 亞洲臺商總會及世界臺商總會在臺 年會期間,分別邀請總統府「新南 向政策辦公室」黃主任志芳及國家 發展委員會龔副主任委員明鑫進行 專題演講,另亦策導世界臺商總會 7 月重要幹部回國訪問期間,邀請 國家發展委員會詹處長方冠進行 「五大創新產業」專題演講。 三、為結合海外僑臺商青年力量推動國 家經貿發展,105 年計協輔亞洲臺 商總會辦理「新南向政策座談會」、 協輔世界臺商總會辦理「世界臺商 青年研討會」及「全球青年臺商創 業論壇暨青商菁英招募」等 3 場青 商活動,邀集產官學界專家與海外 青商共約 300 名領袖參與,厚植臺 商新生代友我力量,帶動海外青商 2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助推政府重大經貿政策。 四、協輔泰國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於 105 年 6 月 16 日與當地「東協貿易國際 投資商會」簽訂貿易暨投資合作備 忘錄(MOU);協輔印度德里臺灣 商會於 105 年 6 月 16 日與印度 PHD 工商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輔助僑 臺商組織建立與當地主流商會結盟 關係,以系統化方式促進東協及南 亞地區產業與臺灣貿易投資,協促 當地國與我國經貿互惠關係,進而 協助國內具競爭優勢之產業輸出或 至海外布展及拓點。 2. 培訓僑臺商事業 92% 一、辦理「烘焙暨設備研習班」、「僑商 人才,增進國內 財務管理研習班」、「中餐主廚培訓 外產業交流合作 班」、「餐館經營研習班」、「烘焙製 作班」、「複合式咖啡店研習班」、 「網 路店面行銷實務班」、「臺灣小吃製 作班」、「蔬食養生研習班」、「茶飲 簡餐製作班」、「網路店面行銷實務 進階班」及「花藝與茶藝研習班」 等 12 班次專業研習活動,培訓返國 僑商計 498 人次,學員平均滿意度 96%。除提升僑胞專業技能及強化 原有事業之經營,研習期間並安排 學員與國內產業界進行交流互動, 協助僑臺商建立投資與採購國內原 物料、機器設備等商機管道,亦帶 動僑胞回國探親及觀光旅遊等促進 國內相關之消費。 二、辦理海外僑營事業經營巡迴輔導及 諮商活動,包括專業經貿講座與臺 灣美食廚藝講座,共遴派國內經貿 管理及餐飲美食專家前往全球 21 個國家 62 個地區,計 1 萬 3,749 人 2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次參加。專業經貿講座針對東南亞 僑臺商需求,進行專題演講、座談 交流,並提供客製化諮商服務,協 助僑營事業發展;臺灣美食廚藝講 座透過廚藝展演、實地示範教學、 餐廳經營諮商與中外廚藝交流,行 銷臺灣美食,並且各項巡迴講座所 遴派講師均具豐富經驗深受好評, 平均滿意度達 97.1%。 三、為提升辦理成效並因應各僑區不同 特性,以及配合當地可推展臺灣美 食之活動,105 年臺灣美食廚藝巡 迴講座的主要活動類型,包括: (一)舉辦「臺灣美食饗宴」邀請主流 政商參與。 (二)與主流廚藝界人士交流及示範 展演。 (三)結合大型活動行銷臺灣美食。 (四)向僑界展演及示範教學。 (五)僑營餐館諮商輔導,不僅有效助 推美食外交工作,更讓僑界第二 代有機會發揮創意主辦大型臺 灣美食活動,增進與臺灣之連 結,同時也藉此宣傳臺灣,吸引 更多人前來體驗臺灣美食之奧 妙所在。 四、為結合僑商網絡助推全球招商和鼓 勵投資臺灣,並配合國家經貿政策 及國內大型產業展會,舉辦「僑商 青年企業家邀訪團」、「僑商連鎖加 盟創業觀摩團」、「僑商青年國際貿 易研習會」、「穆斯林市場僑商邀訪 團」 、「僑商創意創新產業觀摩團」、 「僑商經營管理研習會」及「五大 創新產業-生技及精密機械僑商企 業家邀訪團」等 7 項邀訪觀摩活 2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動,計有 181 名僑商青年暨企業主 返臺參加,與國內逾 83 家企業進行 互動交流,促進海內外商機合作, 透過善用臺商優勢擴大布局力道, 加強辦理東南亞地區僑臺商重點產 業及專業人士回國觀摩,其中「五 大創新產業-生技及精密機械僑商 企業家邀訪團」來臺考察交流,獲 得總金額新臺幣 4 億 3,000 萬元之 投資及採購意向,有效促進海內外 商機合作,共創國家經貿發展。 五、與內政部消防署合辦「菲華僑商青 年消防研習營」,計有 32 位青年僑 胞回國參與,整體滿意度達 100%, 該活動有效增強海外青年僑胞對臺 灣之認識與瞭解,並加強聯繫海外 僑商青年投入社會服務工作,厚植 海外友我新生代力量。 六、綜上,計算達成率: 【培訓僑商返國 研習、海外經貿巡迴講座等參加人 次 :498+13,749+181+32=14,460 人 次】÷目標值 12,600 人次 x 權重 60%+【僑臺商回國觀摩暨商機交流 洽談廠商家數:83 家】÷目標值 66 家 x 權重 40%=119.16%。 四、培育華裔優秀 1. 鼓勵華裔青年來 90% 一、申請來臺就學錄取率:105 年度目 人才 臺就學(含產學 標值為 70%,權重為 40%。 攜手合作僑生專 (一)受到少子女化影響,國內部分學 班) 、接受技術訓 校正面臨生源不足危機,加以世 練及研習,厚植 界各國積極推動教育國際化,致 僑社友我力量 力改善教育環境,招收國際學 生,當前海外華裔學生赴外求學 管道增多,我招收僑生來臺升學 政策正面臨前所未有之挑戰,亟 須以新思維重新研議僑生招生 政策,強化海外僑生來臺就學意 2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願,並緩解國內學校生源不足之 窘境。105 學年度海外申請來臺 升讀各級學校暨僑生技職專班 共 5,055 人,錄取分發 4,359 人, 錄取率為 86.23%(4,359 人/5,055 人),達到並超過 105 年度目標 值 70% , 加 權 後 為 49.27% (86.23%/70%*40%)。 (二)為達到 105 年設訂之績效目標, 本會於 105 年採行以下措施,說 明如次: 1. 鬆綁法令減少障礙,增加招生 誘因 持續協調教育部等相關部會 修正放寬「僑生回國就學及輔 導 辦 法 」, 修 正 重 點 內 容 包 括:放寬僑生在國內停留期間 不併入海外居留期間之情 形、修正自行回國申請分發入 學應取具之居(停)留條件及 補辦僑生分發手續,簡便僑生 來臺升學規定,增加招生誘 因。 2. 赴海外辦理招生宣導工作 本會 105 年協同海外聯招會派 員赴馬來西亞、泰國、印尼、 越南、菲律賓及緬甸華裔學生 較多、經濟弱勢之偏鄉地區辦 理招生宣導,俾利海外僑界瞭 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友善之 學習環境,以及最新升學資 訊、政府照顧僑生措施等,增 進僑界瞭解及宣傳,鼓勵華裔 子弟來臺升學。 3. 針對潛力生源地區,跨域合作 營造來臺升學友善條件 2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 為拓展緬甸生源鼓勵該地 區僑生來臺升讀大學,本會 積極協調相關機關鬆綁對 緬甸僑生相關規定,自 105 年起試辦三年,包括取消名 額設限,簡化來臺簽證手續 (包括取消財力證明、免去 在臺保證人及親辦簽證等 規定),同時亦開放體檢得 在緬甸辦理,鬆綁後之作 法,有效提高緬甸地區華裔 子弟來臺就讀大學之人 數,105 學年度人數為 180 人(含碩博士班)。 (2) 印尼受限當地華語文師資 缺乏且素質有待提升,以致 一般僑生華文程度與其他 國家相較仍有落差,為因應 印尼僑生之特性及需求,本 會爰因地制宜開辦印尼輔 導訓練班,105 學年度計招 收印尼僑生 171 名,委由中 原大學施以系統化完整教 育課程,提升印尼僑生各學 科基礎能力及華語能力,以 助印尼僑生銜接大學課業。 4. 邀訪海外訪團來臺認識高教 環境,強化在地經營之招生知 能 為增進僑生回國升學宣導相 關人員對國內現階段僑生回 國升學政策及國內學校學習 環境之認識,增進渠等對僑生 技職專班之瞭解,爰本會計畫 性的安排海外訪團來臺參 訪,強化在地經營之招生知 2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能,105 年安排馬來西亞、印 尼、菲律賓、越南等重要生源 國家升學輔導校長、主任、教 師以及保薦單位、留臺校友組 織等組成邀訪團,來臺參訪多 所學校,除實地瞭解學校教學 及學生學習情形外,並與學生 座談交流,鼓勵渠等認真向 學、完成學業,充分讓學生感 受來自家鄉及海外僑胞的關 懷,並藉此培育來臺參訪人員 成為推薦僑生來臺升學種 子,返回僑居地後,讓僑生招 生工作更為茁壯成長。 5. 全面推動 3+4 僑生技職專班 為因應人口變遷之困境,讓海 外僑生能在臺灣習得先進專 業技能並獲得臺灣豐沛的教 育資源協助,本會積極推動 「3+4 僑生技職專班」 ,僑生政 策轉型向下扎根,鼓勵學校依 據「務實致用,學用合一」之 宗旨,以培育專業華裔技術人 才,鼓勵東南亞地區初中畢業 華裔子弟來臺就讀 3 年高級中 等學校建教僑生專班,畢業後 經甄選後得繼續升讀 4 年制科 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吸 引具有特殊需求或有志學習 一技之長的僑生來臺接受技 職培訓,經過 7 年扎實的技職 訓練,可協助國內外產業發展 及協助海外臺商補充技術人 力需求,若其返回僑居國亦能 發揮所長,使個人職涯獲得充 分發展。本會自 103 學年度擴 2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大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僑 生專班以來,申請人數自 315 人至 105 學年度已大幅提升至 886 人,成效良好,106 學年 度預計招生人數為 1,500 人。 二、接受技術訓練結訓率:105 年度目 標值為 85%,權重為 40% (一)為協助華裔青年返回臺灣學習 傳統優質文化,接受現代生產管 理技術訓練,使返回僑居地工 作,得以貢獻所學,一展長才, 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助臺商 企業扎根,開拓與臺灣之經貿往 來,政府爰於民國 52(西元 1963) 年創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以 下簡稱海青班),50 餘年來已培 育了來自馬來西亞、印尼、越 南、泰國、菲律賓、南非、西班 牙……五大洲 41 個國家地區 1 萬 8,000 餘名學生。本會近年來 並為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 力需求,與學校洽商開辦培育產 業所需科系及人才,致力提升返 回僑居地發展及進入臺商企業 所需之知能,海青班強調學用合 一,反映在學員結業率上亦相應 成長,第 34 期海外青年技術訓 練班開辦 17 校 29 班,於 104 年 3 月 2 日開課,報到人數共 1,248 人,105 年 12 月結業學生 1,128 人,結訓率為 90.38%(1,128 人 /1,248 人) ,達到並超過 105 年度 目標值 85%,加權後為 42.53% (90.38%/85%*40%)。 (二)為達到 105 年設訂之績效目標, 本會於 105 年採行以下措施,說 2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明如次: 1. 瞭解海外專門技能需求,鼓勵 學校多元開班 本會於辦理海外招生宣導活 動時並與當地留臺校友組織 密切聯繫,瞭解當地希望開班 課程,並透過本會亞太地區駐 外人員研討會,責成渠等陳報 臺商企業及當地僑界需求,俾 協助海青班學員學成返回僑 居國能發揮所學專長。 2. 強化在學照顧服務,營造安心 就學環境 本會除提供海青班學生學費 補助外,針對在臺期間各項照 護工作如:提供僑保及清寒僑 生健保補助、學行優良獎學 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節 慶加菜金、自強活動補助、醫 療急難救助及 24 小時緊急通 報專線等,並安排前往海青班 承辦學校訪視辦理情形,及與 海青班學員座談,瞭解渠等學 習及生活情形,以期藉此使家 長放心、海青班學生安心完成 技術學習。 3. 辦理畢業職涯規劃,協助臺商 企業及畢業海青班學生就業 媒合 本會 105 年 4 月與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臺北市電腦公會分 別合辦「金融亞洲盃僑生人才 培育說明會」、 「資訊產業僑生 人才培育暨企業媒合商談 會」,並邀請海青班相關科系 學生參加,藉以協助海青班學 3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生進行個人職涯規劃,提升所 需就業知能;另為推動新南向 政策,本會於 105 年 6 月 8 日 首次辦理之「東南亞臺商企業 攬才媒合會」,提供在國內求 學之海青班學生畢業後返僑 居地工作機會,並協助臺商企 業及海青班畢業學生媒合就 業機會。 三、海外華裔青年返國研習活動學員滿 意度:105 年度目標值為 85%,權 重為 20% (一)105 年辦理海外華裔青年返國研 習活動計 10 梯次海外華裔青年 語文研習班,8 梯次海外華裔青 年臺灣觀摩團,以及南半球地區 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海外 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及海外傑 出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各 1 梯 次,冀增進海外華裔青年對傳統 中華文化暨臺灣多元文化之認 識,並促進對國內政經社會發展 現況之瞭解,提升海外僑青華語 文能力,與鼓勵華裔青年投入志 工服務並協助增進國內偏鄉地 區學童之英語學習動機及能 力,以爭取其認同及向心力,厚 植海外友我新生力量,並有助於 拓展海外僑生生源基礎,各梯次 學員滿意度平均為 86%,達到並 超過 105 年度目標值 85%,加權 後為 20.24%(86%/85%*20%)。 (二)本會海外華裔青年研習活動在 面臨海內、外各單位競相舉辦同 性質夏令營活動及中國以免學 費或低收費,蠶食海外學生市場 3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的競爭壓力下,復以本會預算逐 年遞減,為維持原有辦理規模, 除逐年調減本會補助額並調增 學員自付額,為達到 105 年設訂 之績效目標,本會採行以下措 施,以提升辦理成效,說明如次: 1. 精進活動之辦理內容及設計 為維持各梯次青年研習活動 之辦理品質及成效,本會力求 持續精進各梯次活動之辦理 內容及設計,力求以能彰顯 「臺灣精神」、「政經發展」、 「政績亮點」與「臺灣人民與 土地連結」之方向規劃,讓參 與活動之海外青年感受臺灣 深厚茁壯生命力與親和力及 活潑自由創造力。 2. 加強督導考核機制 為瞭解活動辦理情形與學員 對活動之反應,本會不定時派 員實地訪視與邀集外部專家 學者進行評鑑,實際瞭解承辦 單位執行狀況,並訪談參與學 員,且就學員與外評委員提出 之建議意見要求承辦單位立 即改善,以加強對承辦單位執 行時之督導。 四、綜上,計算達成率:申請來臺就學 錄 取 率 加 權 後 為 49.27% (86.23%/70%*40%)+接受技術訓 練結訓率加權後為 42.53%(90.38 %/85%*40%)+海外華裔青年返國 研習活動學員滿意度加權後為 20.24%(86%/85%*20%)=112.04 %。 3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 在學與畢業僑生 90% 一、參加培育僑生職涯規劃及留臺工作 聯繫與輔導 知能活動人次:105 年度目標值為 1,000 人次,權重為 60% 本年辦理 5 場次僑生畢業職涯規劃 研習會(441 人)、「金融亞洲盃僑 生人才培育說明會」 (165 人)、「資 訊產業僑生人才培育暨企業媒合商 談會」(90 人)、「東南亞臺商企業 攬才媒合會」(400 人)及「105 年 全國僑生輔導人員座談會」 (108 人) 等活動,總計參與人次共計 1,204 人次,達到並超過 105 年度目標值 1,000 人次,加權後為 72.24%(1,204 人次/1,000 人次*60%)。 二、提問問題解決率:(解決問題數÷提 問問題總數),權重為 40% 參與活動僑生或僑輔工作人員所提 出建議或問題,除涉本會業務,並 與相關部會業務有關,爰本會邀請 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 部領事事務局、中央健康保險署等 相關部會跨域合作採現場作即席答 復,有關座談提問問題解決情形, 提問彙整後,其中分別有 11 案係屬 本會業管及 3 案事涉他機關業務, 除 1 案仍須本會研議外,其餘 13 案 業於現場逐一回復當事人,整體活 動效果反應良好,提問問題解決率 達 92.86%(13 題/14 題),加權後 為 37.14%(92.86%*40%)。 三、綜上,計算達成率:參加培育僑生 職涯規劃及留臺工作知能活動人次 加權後為 72.24%(1,204 人次/1,000 人次*60%)+提問問題解決率加權 後 為 37.14 % ( 92.86 % *40 % ) 3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9.38%。 五、運用多元傳播 1. 擴大宣傳政府機 100 一、105 年績效指標為宏觀網路電視行 媒介,宣傳政 關施政績效 萬次/年 動載具年度點閱次數 100 萬次/年, 府施政及報導 因全年度透過專題影片包裝、網路 海外僑情 粉絲團宣傳及舉辦實體與網路行銷 活動,積極宣傳行動收視,爰實際 績效為 394 萬次/年。 二、本會運用數位載具行銷臺灣多元成 就,宣傳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施政 績效。本年度宏觀網路電視影片月 平均點閱次數 144 萬次,其中行動 載具(包含行動版網頁及 APP)年 度點閱次數達 394 萬次,有效增進 僑胞對國內政經發展之瞭解與支 持。 2. 運用行動應用軟 8,000 一、105 年預估該 APP 之平均每月開啟 體報導海外僑情 次/月 次數為 8,000 次,實際值為平均每 月開啟 1 萬 3,586 次,達成目標。 二、為提升「宏觀僑務新聞」APP 下載 人次及使用率,擴大宏觀媒體文宣 力度及廣度,推廣途徑如下: (一)利用僑胞回國參與研習班(會)、 教育訓練、研討會及國慶報到期 間派員推廣。 (二)函請海外僑教中心及本會駐外人 員利用僑社活動,鼓勵海外僑胞 下載使用。 (三)於年度契約規格要求承辦廠商提 供新聞轉載及新聞簡報收藏功 能以提升使用者黏著度。 三、本會運用數位載具行銷臺灣多元成 就,宣傳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施政 績效。宏觀僑務新聞 APP 累積至 105 年 12 月底共報導約 5.4 萬則新聞; 3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另「宏觀電子報」網站每月平均網 頁瀏覽人次約 533 萬人次,每週自 動發送電子報訂戶數約 6 萬 5 千 人,有效增進僑胞對國內政經發展 之瞭解與支持。 六、拓 展 知 識 僑 1. 提升僑務知識管 93.5% 本會 105 年「提升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 務,提升服務 理系統知識物件 識物件使用成效」總體績效指標,達成 效能 使用成效,促進 率為 122.1%,達成原訂 93.5%之目標 僑務專業化 值,各分項目標值計算如次: 一、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物件之上傳 及下載數部分:105 年累計上傳及 下載數為 1 萬 5,837 次,逾目標值 之 1 萬 3,000 次,達成率為 121.82 %,按權重 80%計算,15,837/13,000 ×80%=97.46%。 二、僑務研討會議或論壇討論之相關知 識物件產出並上傳知識管理系統件 數部分:105 年度產出及上傳件數 為 37 件,逾目標值之 30 件,達成 率為 123.33%,按權重 20%計算, 37/30×20%=24.67%。綜上,計算達 成率:97.46%+24.67%=122.1%。 2. 設置巴黎華僑文 90% 「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經 教服務中心計畫 多次變更作業期程,惟駐法國代表處仍 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得符合需求物件, 本會參酌駐法國代表處評估意見後,為 避免本計畫經費持續遭閒置,爰陳報行 政院申請計畫終止,並於 105 年 7 月獲 行政院同意;原保留 104 年度經費計新 臺幣 2,856 萬 1,000 元業辦理保留款註 銷。 3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七、充分發揮華僑 委託民間營運挹注 87.4% 105 年度華僑會館住房率為 41%,其年 會館功能(財 國庫收入,活化華 度目標值為 58%;權利金歲入達成度為 務管理) 僑會館資產有效利 100%,其年度目標值為 100%,爰綜合 性指標達成率為=【(41/58)*0.3+(100 用住房設施 /100)*0.7】*100%=91.2%。 與原定目標值相較,目標達成度為 100 %。 八、強化語文與專 提升本會同仁英 86% 一、本會鼓勵同仁參加各項外語文檢定 業,提升整體 (外)語能力 措施:為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 人力素質 人員英語能力政策,鼓勵並提高同 仁參加英檢之意願,本會同仁通過 全民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者予 以全額補助其報名費。 二、迄至 105 年 12 月底止,本項指標達 成率為 100%,達成原訂 86%之目 標值,各分項目標值計算如次: (一)本會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其他 相當等級以上之英、外語檢定) 人數 178 人達本會人員 284 人 =178/284=62.6%,本項已達目標 值 62%,權重 50%,爰達成率 50%。 (二)其中英(外)語中級以上人數有 133 人,占通過相關英(外)語 檢定人數 178 人之 74.71%,本項 已達目標值 30%,權重 50%,爰 達成率 50%。 綜上,達成率為 50%+50%=100%。 36 (二)上(106)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強化僑團聯繫, 1. 協導僑團舉辦多 106 年 1 至 6 月計協輔 1,040 場次活動,逾 130 擴增友我力量 元活動並加強僑 萬人次參與,辦理情形如下: 青聯繫服務,促進 一、為表達新政府對於二二八事件的重視與 僑社永續和諧發 關注,本會特訂定海外僑社辦理「紀念 展及拓展國際交 二二八活動」實施計畫,作為未來協助 流 全球僑界制度性辦理紀念活動之依據。 本年 1 至 3 月海外各地共舉辦二二八事 件文物暨圖片展覽、專題演講、紀念大 會及紀念音樂會等相關活動計 31 場,逾 4,500 人次參加。 二、本會積極協助推動新南向政策,特於 3 月 27 日至 3 月 28 日舉辦 2017 年亞洲華 人團體會議,計有來自日本、韓國、緬 甸、越南、柬埔寨、菲律賓、泰國、汶 萊、馬來西亞、新加坡及印尼等 11 國僑 領代表 99 人與會,會議主題係「結合亞 華僑界,推動新南向政策」 ,各國與會代 表針對新南向議題專題研討,以期達成 政府與僑界雙向交流,讓與會代表深入 瞭解政府施政內涵,返回當地國後積極 協助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 三、歐洲華僑團體聯誼會第 43 屆年會於 5 月 26 日至 28 日假德國卡斯魯隆重舉行, 計有來自歐洲的僑務榮譽職人員、各僑 團重要幹部及青年代表共約 330 人參 與。本屆年會以「前瞻時局契機、啟動 服務革新.齊興歐洲風華、創新臺灣未 來」為中心議題,並為加強培植新世代 僑社領導人才,特邀請曾經回國參加本 會各項研習班之僑社幹部進行心得分 享,賦予具國際視野的新世代僑青成為 臺灣與國家主流的青年平臺。 四、世界臺灣同鄉會聯合會第 44 屆年會於 3 月 21 日至 4 月 4 日舉辦,共計 270 人與 會,年會主題為「堅持轉型正義,推動 37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臺灣正名」,會中除探討臺灣前途及出 路,並分享與日常生活相關議題。本會 委員長發送賀電及致意影片,於年會大 會上宣讀及播放。 五、「菲律賓臺灣同鄉會成立十週年紀念暨 第十一屆會長、監事長就職典禮」於 1 月 8 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計有駐菲 律賓代表處林松煥大使、各地區僑界代 表與臺灣鄉親約 500 人觀禮,場面盛 大,對增進菲律賓地區僑團之橫向交 流,促進僑社團結和諧,並進一步敦睦 臺菲友誼,具有正面意義。 六、安排委員長參與「英捷專案」出訪中美 洲友邦,並於美國休士頓、宏都拉斯、 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及美國舊金山地區 舉辦僑宴等活動,逾 3,100 人次參與, 場面盛大溫馨。 七、安排委員長於 2 月 4 至 8 日期間前往日 本關西地區訪問,2 月 4 日訪視大阪中 華總會及大阪中華學校並舉辦座談;5 日出席「2017 年在阪華僑春節祭」活動, 多位臺日雙方政要應邀出席,關西地區 僑領、僑會代表、僑胞及當地友人等超 過 5,000 人次。 八、安排委員長於 2 月 17 至 22 日前往美國 紐約、華府、達拉斯及休士頓訪問,各 地舉行歡迎委員長蒞臨訪問全僑公宴, 包括紐約 600 餘人、華府 400 餘人、達 拉斯 250 餘人、休士頓 470 餘人等,場 面盛大溫馨。 九、安排田副委員長於 4 月 19 日至 22 日訪 視亞特蘭大僑社,拜會駐處、視察僑教 中心業務,出席僑務榮譽職人員歡迎餐 會並與出席人員廣泛交換意見;出席「北 美洲臺灣婦女會」第 29 屆年會開幕典 禮,代表委員長肯定該會成員在海外長 38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期推動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之努力與 績效;拜會協勝公會亞蘭達分會、訪視 臺美學校及與臺籍僑領茶敘等;出席婦 女會年會 Young Heart 聯誼晚會等。 十、安排委員長 6 月 4 日至 5 日出訪日本東 京;出席「全日本台灣連合會」成立大 會,與東京地區僑領座談,並頒發在日 臺灣同鄉會前會長林建良醫師「二等華 光專業獎章」, 表揚渠長期推動臺日交 流貢獻,包含當地友人近 200 人到場觀 禮。 十一、安排委員長於 6 月 12 日至 18 日訪視 美國亞特蘭大、波士頓及紐約僑社,行 程包含參訪臺商企業,視察僑教中心, 拜會傳統僑社,訪視中文學校,出席北 美洲臺商總會年會,與臺灣同鄉會座 談,並接受世界日報專訪,對於傳遞政 府施政理念、聽取僑界建言、凝聚僑心 均具效益。 十二、推動鼓勵海外僑界成立關懷救助協會 實施計畫: (一)本會鑑於國人前往海外工作、依親或 移居機會更甚以往,若干生活適應問 題或意外事故漸增,亟待僑界即時就 近予以協助,特訂定「鼓勵海外僑界 成立關懷救助協會實施計畫」 ,期能結 合海外僑界資源及結合國內跨部會合 作機制的參與,建置海外僑界關懷防 護網絡,冀期透過本計畫推動,發揮 我國僑界民胞物與之關懷與善意,讓 天涯遊子倍感溫馨,同時促進海內外 國人交流與互動,亦能使國際社會更 加瞭解我國家社會良善之傳統,宣揚 且形塑我國在國際上之良好形象,贏 得更多國際友人對我之好感與支持。 (二)截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推動情形,已有 39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波士頓、洛杉磯、紐約、休士頓、邁 阿密、橙縣、底特律、西雅圖、華府、 達拉斯、亞特蘭大、布里斯本、伯斯、 泰國、法國、巴拿馬、巴拉圭、南非 等 18 地區成立關懷救助協會,另溫哥 華、馬來西亞、印尼、紐西蘭等 4 個 地區已有類似之現行組織同意納入關 懷救助服務網絡。 2. 提升海外服務據 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服務據點提供場 點效能,提供多元 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借服 優質服務 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團聯誼、 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及僑商經貿等活 動,截至 106 年 6 月底服務人次逾 40 萬 人次,對聯繫僑胞感情、匯聚支持政府 力量,發揮相當之成效。 二、為加強管理中心場地清潔維護費收入情 形,並使中心就出借場地免收(減收) 場地清潔維護費有所依循,本會於 3 月 31 日通函各僑教中心於中心主辦或協 辦、政府單位活動、配合政府政策於國 定紀念日及節日辦理活動、公益活動等 項,得免收費用,弱勢團體於中心辦理 活動,得酌情減收或免收,並設立收入 目標值作為執行依據。 二、深耕全球僑教, 1. 運用臺灣數位科 一、本會已辦理中南美洲等 5 班次「海外華 傳揚臺灣多元文 技優勢,擴大全球 文教師研習班」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 化 華語文教學市場 回國參訪團 1 團、泰北等 6 組次「海外 華文教師研習會」及輔導僑教中心辦理 「 海 外 數 位 華 語文 推 廣 計 畫 」, 總 計 2,582 人參訓,其中含東南亞地區參訓人 數 1,281 人。 二、截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全球華文網首 頁瀏覽數為 2,015 萬 1,518 次,較 105 年 增加 50 萬 3,080 次,成長率約為 2.6%。 40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三、本會結合美國猶他州公立學校等主流教 育體系合辦「正體漢字文化節」活動, 共計有 1,825 人次參與。 2. 結合僑界與主流 一、本會輔導海外僑社辦理 154 場社教活 社教活動,拓展臺 動,包括慶祝農曆春節活動之文化訪問 灣多元文化外交 團亞洲團、北美地區臺灣傳統週、體育 比賽、音樂合唱公演、文藝書畫展、以 及參與主流社會舉辦之多元文化節等活 動,參與人數計約 111 萬人次。 二、截至 106 年 6 月底止共計遴派 22 位文化 教師前往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 賓、韓國、尼加拉瓜、斐濟、澳洲、巴 拿馬及南非等 10 個國家進行文化教 學,參與學員合計約 8,500 人;另輔導 澳洲、印尼、日本、阿根廷等 4 國僑校 自聘文化教師辦理文化教學活動。 三、另自 106 年 6 月起陸續遴派文化教師前 往美、加、歐等地區支援華僑(裔)青 少年夏令營巡迴教學,並持續辦理「海 外青年文化志工在地培訓暨活用增能計 畫」、「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在地研習 暨文化服務計畫」,以及「海外民俗文化 種子教師回國培訓班」等活動,以培育 優秀海外華裔青年人才與薪傳臺灣多元 傳統文化。 三、運用宏觀媒體, 提升收視 以增進僑 一、接收「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訊號,與衛 增進僑胞瞭解政 胞對國內 政經發展 星電視同步 24 小時不間斷提供線上直 府施政及海外僑 之瞭解與支持 播,並於直播後提供 7 日隨選視訊服務 情 及本會自製短片隨選觀看。 二、「臺灣宏觀電視」網站短片目錄介面優 化及短片分類整理。 三、透過臉書粉絲團舉辦 2 場行銷活動,推 廣本會自製「產業向前走」及「單車旅 遊」等短片。 四、為擴大服務海外客籍僑胞,獲客家電視 41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臺授權播出 27 部自製節目。 五、「臺灣宏觀電視」網站 106 年度月平均 點閱達 168 萬 2,547 次數。 四、強化僑臺商組織 1. 協導僑臺商團體 一、截至 106 年 6 月底辦理完竣「海外僑臺 聯繫服務,輔助 舉辦年會等多元 商青年創業參訪團」、「第一期海外商會 開拓海內外市場 活動,培育商會領 領導班」及「海外商會秘書長班」,計 商機 導幹部永續傳承 100 人參加。 二、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歐洲、中 南美洲、北美洲及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及年會,各級地 方商會辦理年會暨理監事議等活動約 57 場,與會人數約 9,386 人次,輔助僑臺 商團體強化商會組織功能,帶動商會與 主流社會互動交流,有效提升僑商在僑 居地主流社會之社經地位,有助推動國 民外交。 三、策輔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赴華府進 行「華府經貿叩門之旅」 ,拜會美國商務 部亞太事務助卿和國務院主管投資協議 等官員,協助政府推展臺美經貿關係。 2. 培育僑臺商專業 一、截至 106 年 6 月底辦理完竣「僑臺商連 人才,增進海內外 鎖加盟創業觀摩團」、「烘焙暨設備觀摩 商機交流合作 研習班」、「菲華僑商青年消防研習營」、 「海外僑營旅行業者邀訪團」、「複合式 咖啡店研習班」、「新農業僑商企業家邀 訪團」、「烘焙製作班」、「僑商創意創新 產業觀摩團」及「菲華青年服務團總團 部參訪團」等 9 項活動,計有僑商 356 人返國參加。 二、安排僑臺商與國內產業界進行交流互 動,參訪觀摩暨商機洽談國內廠商逾 82 家,有效增益海外僑臺商瞭解國內投資 環境與產業現況,促進海內外建構後續 商機合作平臺。 42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五、強 化 攬 才 、 育 1. 擴大招收華裔青 一、來臺就學人數 才、留才、用才 年回國就學(含產 (一)受到少子女化影響,國內部分學校正 政策,培育優秀 學攜手合作僑生 面臨生源不足危機,加以世界各國積 華裔國際人才 專班)、接受技術 極推動教育國際化,致力改善教育環 訓練及研習,厚植 境,招收國際學生,當前海外華裔學 海外友我力量 生赴外求學管道增多,我招收僑生來 臺升學政策正面臨前所未有之挑戰, 亟須以新思維重新研議僑生招生政 策,強化海外僑生來臺就學意願,並 緩解國內學校生源不足之窘境。105 學年度海外申請來臺升讀各級學校分 發入學僑生人數 5,359 人。 (二)為達到 106 年設訂之績效目標,本會 採行以下措施,說明如次: 1. 鬆綁法令減少障礙,增加招生誘因 協調教育部修正「僑生回國就學及 輔導辦法」 ,包括:放寬僑生在國內 停留期間不併入海外居留期間之情 形、修正自行回國申請分發入學應 取具之居(停)留條件及補辦僑生 分發手續,簡便規定。例如:有關 持汶萊 CI 旅行證來臺就學之僑生 申請簽證及居留之限制,形成招生 之障礙,本會協調外交部等部會研 議,經行政院於 106 年 3 月同意放 寬渠等申請就學居留簽證來臺,未 來將適時評估影響,作為未來續辦 之參考。 2. 赴海外辦理招生宣導工作 本會 106 年迄今派員赴馬來西亞、 泰國、印尼、越南及菲律賓辦理僑 生技職專班聯合招生宣導,計辦理 41 場次,6,185 人次參加。 3. 針對潛力生源地區,跨域合作營造 來臺升學友善條件 印尼受限當地華語文師資缺乏且素 43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質有待提升,以致一般僑生華文程 度與其他國家相較仍有落差,為因 應印尼僑生之特性及需求,本會爰 因地制宜開辦印尼輔導訓練班,106 學年度計有 189 人申請,委由中原 大學施以系統化完整教育課程,提 升印尼僑生各學科基礎能力及華語 能力,以助印尼僑生銜接大學課業。 4. 邀訪海外訪團來臺認識高教環境, 強化在地經營之招生知能 為增進僑生回國升學宣導相關人員 認識國內現階段僑生回國升學政策 及國內學校學習環境,增進渠等對 僑生技職專班之瞭解,爰安排海外 訪團來臺參訪,強化在地經營之招 生知能,本會於 106 年 4 月辦理 「2017 年印尼初中、高中校長回國 參訪團」28 人及「106 年度緬甸地 區華文中學校長、教師及升學輔導 人員來臺參訪團」39 人,共計 67 人來臺參訪學校,除實地瞭解教學 及學生學習情形外,並與學生座談 交流,鼓勵渠等認真向學、完成學 業,充分讓學生感受來自家鄉及海 外僑胞的關懷,並藉此培育來臺參 訪人員成為推薦僑生來臺升學種 子,返回僑居地後,讓僑生招生工 作更為茁壯成長。 5. 全面推動 3+4 僑生技職專班 為讓海外僑生能在臺灣習得先進專 業技能並獲得臺灣豐沛的教育資源 協助,本會積極推動「3+4 僑生技職 專班」 ,僑生政策向下扎根,鼓勵學 校依據「務實致用,學用合一」之 宗旨,培育專業華裔技術人才,鼓 勵東南亞地區初中畢業華裔子弟來 44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臺就讀 3 年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僑生 專班,畢業後經甄選後得繼續升讀 4 年制科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專 班,吸引具有特殊需求或有志學習 一技之長 的僑生來臺接受技職培 訓,經過 7 年扎實的技職訓練,可 協助國內外產業發展及協助海外臺 商補充技術人力需求,若其返回僑 居國亦能發揮所長,使個人職涯獲 得充分發展。106 學年度申請人數為 1,134 人,分發人數為 1,109 人。 二、來臺接受技術訓練人數 (一)為協助華裔青年返回臺灣學習傳統優 質文化,接受現代生產管理技術訓 練,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貢獻所 學,一展長才,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並協助臺商企業扎根,開拓與臺灣之 經貿往來,政府爰於民國 52(西元 1963)年創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以 下簡稱海青班) ,50 餘年來已培育了來 自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泰國、菲 律賓、南非、西班牙……五大洲 41 個 國家地區 2 萬餘名學生。本會近年來 並為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力需 求,與學校洽商開辦培育產業所需科 系及人才,致力提升返回僑居地發展 及進入臺商企業所需之知能,海青班 強調學用合一,反映在學員結業率上 亦相應成長,第 36 期春季班開辦 21 校 39 班,錄取 1,935 人,106 年 3 月 1 日開課,報到人數共 1,350 人(較 35 期 1,179 人成長 15%) ,報到率 69.72%。 (二)為培育符合東南亞臺商企業需求之技 職領域人才,及協助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推動新南向政策-農業僑生專班, 本會第 36 期海青班特規劃開辦秋季 45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班,增開包含精緻農業及生物科技類 科,計有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等 24 校開 設 42 班參與招生,於 106 年 6 月 1 日 至 30 日受理報名。為期海外華裔青年 瞭解本會開辦之目的、作法及特色, 並於 5 月下旬期間前往馬來西亞、緬 甸及印尼等主要生源以及偏鄉地區辦 理招生宣導,以鼓勵渠等踴躍回國就 讀。 三、來臺研習人數 (一)本會海外華裔青年研習活動在面臨海 內、外各單位競相舉辦同性質夏令營 活動及中國以免學費或低收費,蠶食 海外學生市場的競爭壓力下,復以本 會預算逐年遞減,為維持原有辦理規 模,除逐年調減本會補助額並調增學 員自付額,為達到 106 年績效目標, 本會續採行以下措施,以提升辦理成 效,說明如次: 1. 精進活動之辦理內容及設計 為維持各梯次青年研習活動之辦理 品質及成效,本會力求持續精進各 梯次活動之辦理內容及設計,力求 以能彰顯「臺灣多元文化」、「政經 發展」、「政績亮點」與「臺灣人民 與土地連結」之方向規劃,讓參與 活動之海外青年感受臺灣深厚茁壯 生命力與親和力及活潑自由創造 力。 2. 加強督導考核機制 為瞭解活動辦理情形與學員對活動 之反應,本會不定時派員實地訪視 與邀集外部專家學者進行評鑑,實 際瞭解承辦單位執行狀況,並訪談 參與學員,且就學員與外評委員提 出之建議意見要求承辦單位立即改 46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善,以加強對承辦單位執行時之督 導。 (二)為增進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學習華語文 及認識臺灣多元文化之機會,本會積 極辦理各類型之華裔青年活動,研習 活動按照參訓者年齡層及活動特性分 為「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海 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及「海外華 裔青年臺灣觀摩團」等營隊;2017 年 南半球地區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 計 18 人參加;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 班 4 期計 434 人參加;海外華裔青年 臺灣觀摩團 4 梯次計 472 人參加;合 計 924 人。 2. 加強在學與畢業 一、參加僑生職涯規劃及留臺工作宣導活動 僑生聯繫與輔導 人次 (一)為落實政府善用僑生人才結合僑臺商 發展,積極媒合東南亞僑臺商企業與 畢業僑生就業,本會於 3 月 14 日假逢 甲大學體育館及 4 月 15 日假臺北車站 大廳多功能展演區,各辦理 1 場「2017 年僑務委員會東南亞僑臺商攬才博覽 會」 ,積極建立僑臺商及畢業僑生接軌 的橋梁。 1. 攬才博覽會計有來自日本、越南、 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 寮國、緬甸及臺灣等廠商參與,中 區計有近 81 家廠商,釋出 1,000 筆 以上職缺,北區計約 123 家廠商, 釋出 1,500 筆以上職缺。 2. 全臺來自北、中、南、東各大專校 院僑生、外籍生及國內學生參與踴 躍,2 場次活動共約 1 萬 6,387 參與 人次,經向參與企業進行問卷調 查,計收取 3,450 份履歷,面談人 47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數達 1,829 人次,期透過攬才博覽 會具體落實媒合效果,建立僑臺商 及畢業僑生接軌的橋梁,以協助政 府新南向政策推動,共同開拓東協 新興市場。 (二)為促進優秀僑生留臺工作貢獻所長, 本會派員於淡江大學舉辦之「強化優 秀僑生畢業留臺工作暨居留法規說明 會」進行「評點配額制」政策說明, 另配合經濟部舉辦 6 場次「僑外生與 國內企業媒合商談會」及交通部觀光 局舉辦「稀少語別導遊輔導考照培訓」 招生說明會,協助函請各大專校院僑 生踴躍參與。 二、留臺工作人數成長率 (一)僑生具多語優勢,文化、觀念與我國 相近,且兼具在地與國際雙重特質, 培養僑生成為我國產業特定需用才, 畢業後留臺工作不僅有助經濟發展, 提升國內產業勞參率。基此,為鼓勵 大學以上畢業優秀僑生留臺工作,政 府自 103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並實施之 「評點配額」機制,取代以往單一薪 資審核門檻,以利僑外生留臺工作。 (二)自 103 年 7 月實施至 106 年 6 月底, 僑外生留臺工作人數達 4,420 人次(僑 生 1,842 人次、港澳生 600 人次、外 籍生 1,978 人次) ,本會將偕同相關主 管機關,定期檢討與修正留用僑外生 人才之評點配額制,持續推動簡化評 點項目,並廣宣周知國內廠商及企 業,俾利僑外生洽覓合適工作,企業 獲致優秀之僑外生人才,提升產業競 爭力,具體達成留用僑生之目標。 48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六、妥適配置預算資 1. 機關年度資本門 截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資本門預算執行情形: 源,提升預算執 預算執行率 預算數(分配數) :本年度 3,891 萬 9,000 元、 行效率 以前年度 32 萬元,合計 3,923 萬 9,000 元。 實支數:本年度 3,215 萬 1,703 元、以前年度 0 元,合計 3,215 萬 1,703 元。 賸餘數:本年度 676 萬 7,297 元、以前年度 0 元,合計 676 萬 7,297 元。 資本門執行率: (3,215 萬 1,703 元+676 萬 7,297 元)/ 3,923 萬 9,000 元×100%=99.18%。 2. 機關於中程歲出 一、本會 107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 15 概算額度內編報 億 236 萬 8,000 元,編列 16 億 4,696 萬 情形 1,000 元(本會編列 16 億 3,032 萬 2,000 元,另移撥 1,663 萬 9,000 元至外交部「駐 外機構業務」) ,超出核定額度 1 億 4,459 萬 3,000 元,主要係配合政府重要政策 及落實總統政見等業務需要,致未能於 概算額度內納編,惟所提各項計畫經行 政院審核同意增賦額度 1 億 158 萬 7,000 元,顯示各項需求確屬必需並已妥適配 置預算資源,爰本會 107 年度概算合理 額度調整為 16 億 395 萬 5,000 元。 二、【(16 億 4,696 萬 1,000 元-16 億 395 萬 5,000 元)÷16 億 395 萬 5,000 元】×100 %=2.68%,優於年度目標值 5%,達成 度為 100%。 49 50 主 要 表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8,538 8,191 74,860 347 (1.稅課收入) - - - - 1 稅課收入 - - - - 1 所得稅 - - - - 2 遺產及贈與稅 - - - - 3 關稅 - - - - 4 貨物稅 - - - - 5 證券交易稅 - - - - 6 期貨交易稅 - - - - 7 菸酒稅 - - - - 8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 - - 9 營業稅 - - - - (3.規費及罰款收入) 110 130 289 -2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63 -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 - - -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 - 3 賠償收入 - - 163 - 3 規費收入 110 130 126 -20 1 行政規費收入 110 130 125 -20 2 司法規費收入 - - - - 3 使用規費收入 - - - - (4.財產收入) 8,103 7,805 72,760 298 4 財產收入 8,103 7,805 72,760 298 1 財產孳息 8,093 7,795 25,631 298 2 財產售價 - - 46,874 - 3 財產作價 - - - - 4 投資收回 - - - - 5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255 0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 - - -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 - - 3 投資收益 - - - - (5.其他收入) 325 256 1,812 69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 1 捐獻收入 - - - - 7 其他收入 325 256 1,812 69 1 學雜費收入 - - - - 2 雜項收入 325 256 1,812 69 51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合 計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1.一般政務支出)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1 國務支出 - - - - 2 行政支出 - - - - 3 立法支出 - - - - 4 司法支出 - - - - 5 考試支出 - - - - 6 監察支出 - - - - 7 民政支出 - - - - 8 警政支出 - - - - 9 外交支出 - - - - 10 財務支出 - - - - 11 僑務支出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2.國防支出) - - - - 12 國防支出 - - - - (3.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 - - - 13 教育支出 - - - - 14 科學支出 - - - - 15 文化支出 - - - - (4.經濟發展支出) - - - - 16 農業支出 - - - - 17 工業支出 - - - - 18 交通支出 - - - - 19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社會福利支出) - - - - 20 社會保險支出 - - - - 21 社會救助支出 - - - - 22 福利服務支出 - - - - 23 國民就業支出 - - - - 24 醫療保健支出 - - - - (6.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 - - 25 環境保護支出 - - - - (7.退休撫卹支出) - - - - 26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 - - - 27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 - - (8.債務支出) - - - - 28 債務付息支出 - - - - 29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 (9.補助及其他支出) - - - - 52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30 專案補助支出 - - - - 31 平衡預算補助支出 - - - - 32 其他支出 - - - - 33 第二預備金 - - - - 5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1 僑務委員會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54 55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入來源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款 項 名 稱 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財產收入 合 計 - - 110 8,103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110 8,103 1 僑務委員會 - - 110 8,103 56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 入 資 本 收 入 營業盈餘及 合 計 捐獻及贈與收入 其他收入 財產收入 事 業 收 入 - - 325 - 8,538 - - 325 - 8,538 - - 325 - 8,538 57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政事 中華民國 科 目 1項 僑務委員會 合 計 款 名 稱 合 計 1,546,232 1,546,232 11 僑務支出 1,546,232 1,546,232 58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59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8,538 8,191 74,860 34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63 - 0439010000 151 僑務委員會 - - 163 - 0439010300 1 賠償收入 - - 163 - 043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6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賠償收 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10 130 126 -20 0539010000 122 僑務委員會 110 130 126 -20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10 130 125 -2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110 130 125 -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核發華僑身 分證明書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103 7,805 72,760 298 0739010000 166 僑務委員會 8,103 7,805 72,760 298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8,093 7,795 25,631 298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10 15 13 -5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0739010105 2 權利金 - - 16,699 - 前年度決算數係華僑會館委外經 營權利金收入。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8,083 7,780 8,918 30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借海外華僑文 教服務中心場地及員工租用停車 位等收入。 0739010200 2 財產售價 - - 46,874 - 0739010203 1 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 - - 46,87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金山灣區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0739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25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60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25 256 1,812 69 1139010000 163 僑務委員會 325 256 1,812 69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325 256 1,812 69 113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064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雪梨及多倫 多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退稅款等收 入。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25 256 747 69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出版品、 招標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61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1.一般政務支出)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4300000000 11 僑務支出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43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546,232 1,317,250 1,368,498 228,982 4339010100 1 一般行政 338,666 340,187 340,142 -1,521 43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32,769 46,705 42,303 -13,936 43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39,023 38,992 50,997 31 43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166,839 174,924 178,449 -8,085 43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58,889 148,692 130,470 10,197 4339012600 6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9,264 138,035 170,014 -118,771 4339012700 7 僑商經濟業務 438,086 74,801 90,364 363,285 4339012800 8 僑校發展與輔助 94,067 97,824 129,785 -3,757 4339012900 9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42,489 131,942 111,031 10,547 4339019800 10 第一預備金 7,650 7,650 - 0 433901A000 11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108,490 117,498 124,941 -9,008 62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1,546,232 1,317,250 228,982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546,232 1,317,250 228,982 1.本年度預算數1,546,232千元,其中公開 部分編列1,437,742千元,另機密部分編 列108,490千元,其內容詳機密冊。 2.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317,250千元 ,移出「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科 目47,230千元、「華僑文化社教活動」科 目13,652千元、「回國升學僑生服務」科 目2,559千元、「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務」科目1,644千元、「僑商經濟業務」 科目15,303千元、「僑校發展與輔助」科 目36,860千元及「海外青年技訓研習」科 目250千元,列入「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科目項下,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4339010000 僑務支出 1,546,232 1,317,250 228,982 4339010100 1 一般行政 338,666 340,187 -1,521 1.本年度預算數338,666千元,包括人事費3 04,258千元,業務費26,349千元,設備及 投資7,825千元,獎補助費23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04,258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2,351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2,504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辦公房舍修繕等經費893千 元。 (3)資訊管理與維護經費11,904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資訊系統開發等經費63千 元。 43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32,769 46,705 -13,936 1.本年度預算數32,769千元,包括業務費19 ,436千元,設備及投資200千元,獎補助 費13,13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經費12,54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擴大辦理全球僑務會議 等經費9,615千元。 (2)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17,209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返國僑胞聯歡 6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活動等經費3,000千元。 (3)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經費3,01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海內外僑務資料蒐集、 調查及分析等經費1,321千元。 43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 39,023 38,992 31 1.本年度預算數39,023千元,包括業務費33 與接待 ,619千元,設備及投資54千元,獎補助費 5,3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經 費16,17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僑 團聯繫相關活動等經費4,382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經費8 ,89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全球重 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 接待等經費314千元。 (3)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13,95 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選派講師赴海外 辦理巡迴講座等經費4,665千元。 43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166,839 174,924 -8,085 43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43,878 45,630 -1,752 1.本年度預算數43,878千元,包括業務費39 ,898千元,設備及投資360千元,獎補助 費3,62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辦理文化社教活動經費32,575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 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海外展演等經 費4,684千元。 (2)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 巡迴教學經費11,30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訓 後培力計畫等經費6,436千元。 43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 122,961 129,294 -6,333 1.本年度預算數122,961千元,包括業務費1 作 11,322千元,設備及投資11,63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122,961千元,係海外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所需維持經費,較上年度減 列房舍整繕工程及設備更新等經費6,333 64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千元。 43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58,889 148,692 10,197 1.本年度預算數158,889千元,包括業務費1 6,346千元,獎補助費142,54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經費86,51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產學攜手合作 僑生專班等經費11,910千元。其中辦 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計畫總經費2 77,771千元,分4年辦理,105至106年 度已編列124,13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3年經費83,000千元。 (2)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 繫經費72,37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僑生校內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 等經費1,713千元。 4339012600 6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 19,264 138,035 -118,771 1.本年度預算數19,264千元,包括業務費19 服務 ,164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19,264千元,係辦理僑胞新 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業務經費,較上年度減 列辦理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等經費 118,771千元。 4339012700 7 僑商經濟業務 438,086 74,801 363,285 1.本年度預算數438,086千元,包括業務費4 1,620千元,設備及投資346千元,獎補助 費396,12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經 費14,83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投 資論壇及投資經驗研討會等經費2,276 千元。 (2)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 經費12,85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 僑營事業輔導巡迴講座或展演活動等 經費4,218千元。 (3)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 商機交流經費410,399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 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等經費369,779千 6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元。其中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總經費1,200 ,000千元,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列38 7,400千元。 4339012800 8 僑校發展與輔助 94,067 97,824 -3,757 1.本年度預算數94,067千元,包括業務費78 ,368千元,設備及投資369千元,獎補助 費15,33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經費44,7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開發及編印華語 文教材等經費5,044千元。 (2)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經費42,73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 訓業務等經費312千元。 (3)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經費6,6 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發行僑教雙週 刊等經費8,489千元。 4339012900 9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42,489 131,942 10,547 1.本年度預算數142,489千元,包括業務費7 1,279千元,設備及投資1,000千元,獎補 助費70,21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經費80,99 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輔助海外華裔青 年回國參加技術訓練等經費198千元。 (2)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 動經費61,49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 理海外華裔青年各項觀摩體驗活動等 經費10,745千元。 4339019800 10 第一預備金 7,650 7,65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433901A000 11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108,490 117,498 -9,008 66 僑務委員會主管 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人 科 目 預 算 員 額 駐外 款 項 目 名 稱 職員 警察 法警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小計 聘用 約僱 雇員 小計 合 計 合 計 237 - - - 10 4 4 255 8 5 - 13 268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7 - - - 10 4 4 255 8 5 - 13 268 1 僑務委員會 237 - - - 10 4 4 255 8 5 - 13 268 67 僑務委員 補助及捐助 中華民國 科 目 補 臺灣省 福建省 中 央 款 項 名稱及編號 直轄市 各縣市 各 縣 機關間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 1,120 1 僑務委員會 - - - 1,120 68 會主管 經費總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助 對團體及 對外之捐助 合 計 特種基金 小 計 個人捐助 僑務委員會主管 - 1,120 618,571 26,849 646,540 僑務委員會 - 1,120 618,571 26,849 646,540 69 僑務委員會主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 關 名 稱 考 察 視 察 訪 問 開 會 談 判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合 計 合 計 - 731 4,065 7,630 - - - - 12,426 1. 僑務委員會 - 731 4,065 7,630 - - - - 12,426 70 僑務委員會主管 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增 加 減 少 區 分 單 位 備註 數 量 價 值 數 量 價 值 僑務委員會主管 一、僑務委員會 土 地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大 房屋建築及設備 處 1 2,630 型整繕工程 公共建設及設施 維運僑務電子報數位 機 械 設 備 批 1 40 媒體平臺等增購設備 運 輸 設 備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資訊軟硬體設備 批 1 8,367 增購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雜 項 設 備 批 1 10,856 增購 權 利 投 資 及 其 他 合 計 21,893 71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一級用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合 計 304,258 565,891 259,140 -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304,258 565,891 259,140 - 1 僑務委員會 304,258 565,891 259,140 - 72 會主管 途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3 僑務委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304,258 565,891 259,140 - 1 僑務委員會 304,258 565,891 259,140 - 僑務支出 304,258 565,891 259,140 - 1 一般行政 304,258 26,349 234 - 2 綜合規劃業務 - 19,436 13,133 -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33,619 5,350 - 4 僑民社教業務 - 151,220 3,620 -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39,898 3,620 -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111,322 - -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16,346 142,543 - 6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19,164 - - 7 僑商經濟業務 - 41,620 8,720 - 8 僑校發展與輔助 - 78,368 15,330 - 9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 71,279 70,210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11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 108,490 - - 72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 330,841 - 7,825 - - 7,825 338,666 - 32,569 - 200 - - 200 32,769 服務與接待 - 38,969 - 54 - - 54 39,023 - 154,840 - 11,999 - - 11,999 166,839 動 - 43,518 - 360 - - 360 43,878 務工作 - 111,322 - 11,639 - - 11,639 122,961 務 - 158,889 - - - - - 158,889 傳媒服務 - 19,164 - 100 - - 100 19,264 - 50,340 - 346 387,400 - 387,746 438,086 - 93,698 - 369 - - 369 94,067 習 - 141,489 - 1,000 - - 1,000 142,489 7,650 7,650 - - - - - 7,650 預算) - 108,490 - - - - - 108,490 73 僑務委員 各機關資本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名 稱 土 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合 計 - 2,630 - 4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2,630 - 40 1 僑務委員會 - 2,630 - 40 74 會主管 支出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75 76 附 屬 表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39010100 -0539010102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預算金額 110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10 0539010000 122 僑務委員會 110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1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110 本年度預算數係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77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100 -0739010101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39010000 166 僑務委員會 10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10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78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100 -0739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8,083 承辦單位 僑民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 。。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083 0739010000 166 僑務委員會 8,083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8,083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8,083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7,690千元。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金收入39 3千元。 79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 品等收入。 。 。 。 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39010000 166 僑務委員會 10 0739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80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39010900 -1139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325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之1。 之1。 之1。 之1。之1。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25 1139010000 163 僑務委員會 325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325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25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出售本會出版品收入294千元。 2.出售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5千元。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26千元。 8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8,66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包括秘書、人事、主計暨資訊等室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04,258 人事室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 0100 人事費 304,258 編列人事費304,25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本會預算員額職員237人,技工、工友及駕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駛18人,約聘僱人員13人,合計268人,計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0,157 需人事費293,521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109 2.本會駐外預算員額54人所需退休離職儲金及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880 保險等,計需人事費10,737千元。 0111 獎金 45,199 0121 其他給與 4,448 0131 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1,014 0151 保險 24,90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2,504 秘書室、人事室 基本行政維持所需經費,計列業務費20,677千 0200 業務費 20,677 、主計室 元,設備及投資1,593千元,獎補助費234千元 ,合共22,50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685 1.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列業務費851千元(教 0202 水電費 475 育訓練費68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6千 0203 通訊費 1,150 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760 2.首長宿舍水電費及辦公處所、檔案庫房分攤 0221 稅捐及規費 103 電費等,列業務費475千元(水電費)。 3.公務用電話、電傳等,列業務費1,150千元 0231 保險費 200 (通訊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4.檔案庫房及影印機等事務機器租金,列業務 0271 物品 731 費2,76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10,771 5.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列業務費 103千元(稅捐及規費)。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00 6.公務車輛及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費2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8 千元(保險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84 7.物品,計列731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90 (1)購置辦公用物品、公務參考用報章雜誌 0294 運費 510 及書籍等511千元。 (2)公務車油料費220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 0295 短程車資 90 表)。 0299 特別費 944 8.一般事務費,計列10,771千元,包括: 8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8,66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1,593 (1)文康活動費536千元(2,000元/人年*26 0319 雜項設備費 1,593 8人=536千元)。 (2)分攤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費 0400 獎補助費 234 (分配本會樓層3 1/4層,其中1/4層屬 0475 獎勵及慰問 234 公共樓層,設置本會服務櫃檯)6,103千 元。 (3)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辦公室環 境美化、環境教育、公共區域清潔維護 、員工健檢、性別主流化業務及雜支等8 97千元。 (4)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 化及檔案與傳票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2,9 85千元。 (5)編印僑務統計、預決算書等25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計列1,200千元(詳辦公 房舍明細表),包括: (1)辦公房舍、會議室、簡報室及貴賓室等 修繕1,100千元。 (2)機關宿舍修繕1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418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156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辦公器具養護費262千元:按本會預算內 職員(含約聘僱人員13人)250人計算, 計1,048元/人年*250人=262千元。 11.消防、機電設備、水電空調、影音及監視 設備等維護作業,列業務費384千元(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0千元(國 內旅費)。 13.文件運寄及公物運輸等費用,列業務費510 千元(運費)。 14.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90千元(短 程車資)。 15.依規定標準編列正、副首長3人特別費,列 業務費944千元(特別費)。 16.汰換老舊辦公設備及會議影音視訊設備等 8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8,66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列設備及投資1,593千元(雜項設備費) 。 17.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列獎補助費234 千元(獎勵及慰問),包括: (1)依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50053161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 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 日總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及「公務 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編列180千元(6,00 0元/人年*30人)。 (2)依據「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 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 編列54千元(54,000元/人年*1人)。 03 資訊管理與維護 11,904 資訊室 辦理資訊管理作業與電腦軟、硬體之保養維護 0200 業務費 5,672 等,計列業務費5,672千元,設備及投資6,232 千元,合共11,90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513 1.網際網路專線使用費,列業務費513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4,710 通訊費)。 0271 物品 105 2.資訊作業相關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 0279 一般事務費 344 務費用,列業務費4,710千元(資訊服務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6,232 )。 3.資訊作業所需耗材,列業務費105千元(物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232 品)。 4.資訊業務所需資料建檔及其他各項費用,列 業務費344千元(一般事務費)。 5.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計列6,232千元,包括 : (1)佈建本會各樓層骨幹網路,含中高階網 路交換器設備、光纖網路線骨幹及內網 核心交換器等硬體設備2,632千元。 (2)購置網路資訊紀錄管理平臺、防毒軟體 、政府組態(GCB)管理及駐外人員資安 提升方案等軟體購置費2,700千元。 (3)電子公文交換模組、僑務資訊報表效能 精進專案等業務所需資訊系統開發費用9 00千元。 8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32,76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邀請海外僑務委員回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廣納建言, 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等專案活動暨 1.邀請海外僑務委員回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廣納建言, 僑務政策發展及研析。 掌握海外情勢發展。 掌握海外情勢發展。 2.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增進 2.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增進 僑胞向心力及對國家發展之認識。 僑胞向心力及對國家發展之認識。 3.鼓勵國內大學院校及學術機構開辦僑民事務課程與講座 3.鼓勵國內大學院校及學術機構開辦僑民事務課程與講座 ,並協輔僑務相關專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廣、辦理碩博 ,並協輔僑務相關專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廣、辦理碩博 士論文及相關專文甄選,提升僑務事務學術風氣。 士論文及相關專文甄選,提升僑務事務學術風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12,548 綜合規劃處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辦理僑務委員會議 0200 業務費 7,260 ,研討策訂前瞻務實的僑務發展策略,因應海 外情勢發展,計列業務費7,260千元,獎補助 0203 通訊費 200 費5,288千元,合共12,54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819 : 0279 一般事務費 2,241 1.會議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網路通 0400 獎補助費 5,288 訊費等,列業務費200千元(通訊費)。 0436 對外之捐助 5,288 2.籌辦及會議期間辦公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 住宿費用,列業務費4,819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 3.會議期間場地布置、文件印製、餐費及雜支 等,列業務費2,241千元(一般事務費)。 4.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列獎補助費 5,288千元(對外之捐助)。 02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17,209 綜合規劃處 成立「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接待 0200 業務費 11,009 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計列業 務費11,009千元,設備及投資200千元,獎補 0203 通訊費 400 助費6,000千元,合共17,209千元,其內容如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50 下: 0231 保險費 100 1.籌辦及活動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50 網路通訊費等,列業務費400千元(通訊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8,290 )。 2.慶典期間舉辦各項慶祝活動場地及車輛租金 0291 國內旅費 179 ,列業務費85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294 運費 440 3.慶典期間僑胞及聯絡員保險,列業務費1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00 千元(保險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 4.慶典期間聯絡員酬金,列業務費750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 0400 獎補助費 6,000 5.一般事務費,計列8,290千元,包括: 0436 對外之捐助 6,000 (1)慶典期間場地布置、聯絡員誤餐、交通 補助、餐費及文件印製等1,590千元。 (2)辦理返國僑胞聯歡活動6,700千元。 8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32,76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慶典期間工作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 179千元(國內旅費)。 7.籌辦及活動期間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44 0千元(運費)。 8.慶典活動僑胞報名暨報到系統增修及硬體設 備購置,列設備及投資200千元(資訊軟硬 體設備費)。 9.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旅遊等相關活動 ,列獎補助費6,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03 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 3,012 綜合規劃處 辦理僑務政策發展及研析,計列業務費1,167 0200 業務費 1,167 千元,獎補助費1,845千元,合共3,012千元, 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 1.鼓勵國內大學院校及學術機構開辦僑民事務 0271 物品 300 課程與講座,並協輔僑務相關專題調查分析 0279 一般事務費 791 及研討推廣,及辦理碩博士論文暨相關專文 0291 國內旅費 28 甄選以提升僑務事務學術風氣,並作為僑務 0400 獎補助費 1,845 政策規劃及執行參考,列業務費76千元,獎 補助費1,845千元,合共1,921千元(按日按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720 件計資酬金48千元、國內旅費28千元、政府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25 機關間之補助72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500 25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500千元)。 2.出版僑務專書及編製本會年鑑,推動僑務知 識保存及發展,列業務費740千元(一般事 務費)。 3.辦公用物品購置及施政報告等業務資料印製 ,列業務費351千元(物品300千元、一般事 務費51千元)。 8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39,02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有助凝聚向心,推動國民外交之洲際性 加強僑社聯繫與輔助及僑民接待服務業務。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有助凝聚向心,推動國民外交之洲際性 、區域性等多元活動,全年參加總人次期達140萬人次; 、區域性等多元活動,全年參加總人次期達140萬人次; 另辦理海外青年聯繫輔導活動參與總人次達6.3萬人次, 另辦理海外青年聯繫輔導活動參與總人次達6.3萬人次, 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1%,以促進僑社永續和 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1%,以促進僑社永續和 諧發展及推展國際交流。 諧發展及推展國際交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16,174 僑民處 為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施政理念,本 活動 會布局全球僑界網絡,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協 0200 業務費 16,120 導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節慶等多元 活動,依據國家願景及施政重點,促進海外僑 0271 物品 500 社團結和諧,協輔僑社規劃具指標性節慶活動 0279 一般事務費 8,000 ,擴大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擴增友我力量, 0293 國外旅費 2,159 提升我國際能見度,計列業務費16,120千元, 0294 運費 5,393 設備及投資54千元,合共16,174千元,其內容 0295 短程車資 68 如下: 1.購製國旗及紀念徽章等,運寄海外供僑社舉 0300 設備及投資 54 辦元旦、國慶等重要國家節慶活動使用,提 0319 雜項設備費 54 升臺灣能見度,凝聚僑心,列業務費2,400 千元(一般事務費2,000千元、運費400千元 )。 2.輔助僑界辦理年會、重要節慶或紀念日等活 動之相關場佈、紀實、紀念品、獎牌獎座等 物品購置及資料印製;僑界重要活動之相關 致意花籃、輓額、旗座、書籍及香油錢等交 誼饋禮,列業務費6,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 3.派員出國參加僑社重要活動,以加強聯繫與 溝通等,列業務費2,159千元(國外旅費)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4.外交郵袋、公務物品寄送等,列業務費4,99 3千元(運費)。 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68千元(短程 車資)。 6.為利業務推動及處理公務需要,購置辦公用 物品及事務設備,列業務費500千元,設備 及投資54千元,合共554千元(物品500千元 、雜項設備費54千元)。 02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 8,891 僑民處 為落實與僑團負責人、僑界領袖及青年菁英之 動 聯繫,並加強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重要僑團 8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39,02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8,891 首長組團回國邀訪活動,以溝通僑情,鞏固友 0203 通訊費 338 我力量, 計列業務費8,891千元,其內容如下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643 1.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 0231 保險費 98 參訪接待事宜,安排參訪拜會活動暨座談,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 以溝通僑情5,806千元(通訊費186千元、其 0279 一般事務費 3,760 他業務租金2,920千元、保險費63千元、一 般事務費2,637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重要幹 部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並促進 各僑團間橫向聯繫2,443千元(通訊費76千 元、其他業務租金1,439千元、保險費3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千元、一般事務費 856千元)。 3.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菁英青年返國考察,並 鼓勵其參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務, 培養僑社新血642千元(通訊費76千元、其 他業務租金284千元、保險費5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0千元、一般事務費267千元) 。 03 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13,958 僑民處 為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加強與僑社重要 0200 業務費 8,608 人士及專業青年之聯繫,推展海外僑務志工志 願服務工作,協助僑胞並提供急難慰問,推展 0203 通訊費 1,341 歸僑服務工作,增進國內青年對僑務工作之瞭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7 解等,計列業務費8,608千元,獎補助費5,35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 千元,合共13,95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5,408 1.辦理僑務工作座談會,並規劃以視訊會議辦 0293 國外旅費 1,346 理駐外僑務人員區域工作會報,即時傳遞政 府施政理念及溝通僑務工作目標,凝聚共識 0400 獎補助費 5,350 ,共策僑務工作發展,列業務費2,472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441 (通訊費889千元、一般事務費1,583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64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045 2.加強推動僑胞安心計畫,鼓勵僑胞返國從事 自費醫療,並藉海外辦理活動,傳達宣揚國 內優質醫療服務達到僑胞、政府及醫療產業 均贏的目標,列業務費850千元(通訊費276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20千元、一般事務費4 54千元)。 8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39,02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海外專業青年重聚聯誼計畫,分享經驗 交流心得,以鼓勵僑界青年參與僑團活動, 列業務費697千元(通訊費176千元、其他業 務租金387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千元、 一般事務費128千元)。 4.推動建構海外僑務志工服務網絡,鼓勵僑界 專業人士及青年志工參與推動僑務服務工作 ,列業務費1,706千元(一般事務費)。 5.派員出國訪問僑社及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運作情形,以加強聯繫與溝通等,列業 務費1,34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 計畫預算表)。 6.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多元運用僑界 人脈及各項資源,提供我青年赴海外參與各 項活動,搭建青年與僑界連結橋梁,增進國 際視野,列業務費1,435千元,獎補助費3,9 60千元,合共5,395千元(一般事務費1,435 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3,960千元)。 7.推展歸僑服務工作,加強對歸僑團體舉辦活 動之輔助,凝聚支持政府力量,列業務費10 2千元,獎補助費864千元,合共966千元( 一般事務費102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864 千元)。 8.辦理海外僑胞遭遇天然災害、傷病住院醫療 或喪葬等不可抗力事變之急難慰問及貧困歸 僑春節慰問,列獎補助費526千元(對外之 捐助441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85千元)。 8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43,87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透過國內藝文團體海外巡演、文 辦理華僑文化及社教輔助業務。 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透過國內藝文團體海外巡演、文 化教師短期教學及輔導僑團(社)辦理文藝體育活動,推廣 化教師短期教學及輔導僑團(社)辦理文藝體育活動,推廣 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凝聚僑心,預計全年 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凝聚僑心,預計全年 舉辦及協導各項社教活動達300場次,遴派文化教師赴海 舉辦及協導各項社教活動達300場次,遴派文化教師赴海 外支援文化活動教學滿意度達90%,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 外支援文化活動教學滿意度達90%,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 效目標達90%。 效目標達9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文化社教活動 32,575 僑教處 為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透過輔導僑團(社) 0200 業務費 28,595 辦理文藝體育活動及遴派國內藝文團體赴海外 巡演,以推廣臺灣多元文化並凝聚僑心,計列 0203 通訊費 100 業務費28,595千元,設備及投資360千元,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補助費3,620千元,合共32,575千元,其內容 0279 一般事務費 24,931 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717 1.加強國內、外社教團體交流互訪,輔助僑教 0294 運費 600 發展,計列業務費1,235千元,設備及投資3 60千元,獎補助費1,200千元,合共2,795千 0295 短程車資 47 元,包括: 0300 設備及投資 360 (1)購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團(校 0319 雜項設備費 360 )等國內優良刊物及圖書,協助僑胞瞭 0400 獎補助費 3,620 解國內訊息265千元(通訊費100千元、 一般事務費165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 (2)派員赴海外訪視僑團辦理大型文藝體育 0436 對外之捐助 2,420 活動情形及出席海外學人及學術團體研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 討會或年會323千元(國外旅費)(詳派 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3)圖書、文化器材及公務物品等運寄費600 千元(運費)。 (4)員工洽公短程車資47千元(短程車資) 。 (5)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文化及民俗 器材,展現臺灣多元文化360千元(雜項 設備費)。 (6)輔導國內學校及藝文團體配合海外社團 辦理文化交流互訪或比賽活動1,200千元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2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1,000千元)。 2.辦理大型社教活動,邀請僑胞返臺參加促進 僑界與國內團體互動交流,列業務費360千 元,獎補助費2,420千元,合共2,780千元( 一般事務費360千元、對外之捐助2,420千元 9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43,87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3.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 赴海外展演,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 進國際交流,計列業務費27,000千元,包括 : (1)重要節慶活動期間(春節、國慶、臺灣 傳統週及亞裔傳統月),遴派國內優質 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籌組文化 訪問團,赴海外巡迴展演24,606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一般事務費 24,406千元)。 (2)派員隨團聯繫演出事宜並擔任行政工作2 ,394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表)。 02 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 11,303 僑教處 輔導海外各地舉辦夏令營活動,遴派巡迴文化 化教師巡迴教學 教師赴海外推廣教學,辦理海外文化薪傳種子 0200 業務費 11,303 計畫─培訓文化種子師資及青年文化志工,計 列業務費11,30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75 1.輔導海外僑教團體舉辦夏令營活動暨遴派國 0279 一般事務費 5,976 內民俗文化教師及美加地區文化種子教師巡 0293 國外旅費 3,422 迴教學活動,列業務費6,185千元(按日按 0294 運費 630 件計資酬金1,275千元、一般事務費1,000千 元、國外旅費3,280千元、運費630千元)。 2.辦理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計畫,強化 海外僑教人士文化推廣能力,列業務費2,80 0千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在地培訓暨活用增能 計畫,以文化認同聯結僑界新生代,厚植僑 社永續發展根基,列業務費2,176千元(一 般事務費)。 4.派員出國訪視海外夏令營及文化教師教學暨 海外青年聯誼組織聯繫及活動情形,列業務 費142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9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122,9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文教中心等 辦理加強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 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文教中心等 服務據點場地全年度使用總人次期達84萬人次,滿意度達 服務據點場地全年度使用總人次期達84萬人次,滿意度達 95%,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2%,以爭取僑胞向 95%,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2%,以爭取僑胞向 心。 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122,961 僑民處 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本會目前 0200 業務費 111,322 已分別於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 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 0202 水電費 8,779 雅圖、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菲律賓馬尼 0203 通訊費 5,005 拉、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保羅等地,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747 設立16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供圖書閱覽、 0221 稅捐及規費 4,996 教學研討、專題講座、藝文展覽及場地租借等 0231 保險費 8,319 服務。本計畫係維持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 務所需費用,計列業務費111,322千元,設備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7,686 及投資11,639千元,合共122,961千元,其內 0271 物品 2,994 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9,845 1.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電話、電傳、郵資、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62 水電等,列業務費13,784千元(水電費8,77 9千元、通訊費5,00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89 2.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租金費用,列業 0300 設備及投資 11,639 務費20,747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30 3.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土地及房屋等各項稅捐,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20 列業務費647千元(稅捐及規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8,689 4.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 費3,769千元(保險費)。 5.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對外開放所需服務人員工 作費、社保稅及醫療保險費等,列業務費46 ,535千元(稅捐及規費4,349千元、保險費4 ,50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37,686千元)。 6.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2,994千元(物 品)。 7.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資料文件印製、場地 清潔及管理維護等,列業務費17,369千元( 一般事務費)。 8.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 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等活動,並辦理文化導 覽,向僑社及主流社會推廣具臺灣特色之中 華文化,列業務費2,526千元(保險費50千 元、一般事務費2,476千元)。 9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122,9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房屋建築修繕及辦公器具 養護,列業務費2,951千元(房屋建築養護 費1,462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489 千元)。 10.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推動業務及處理公務 需要,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列設備及投 資1,847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20千元 、雜項設備費1,527千元)。 11.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大型整繕工程及設備更 新,列設備及投資9,792千元(房屋建築及 設備費2,630千元、雜項設備費7,162千元 )。 9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58,88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強 辦理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與照顧業務。 1.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強 化僑生政策之推動,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 化僑生政策之推動,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 生專班及各級學校,預計回國就學人數達4,600人,以 生專班及各級學校,預計回國就學人數達4,600人,以 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厚植國力。 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厚植國力。 2.落實照顧全球逾20,000名在學僑生,提供醫療保險及在 2.落實照顧全球逾20,000名在學僑生,提供醫療保險及在 校工讀等補助,以鼓勵專心向學;輔導辦理各項活動, 校工讀等補助,以鼓勵專心向學;輔導辦理各項活動, 協助僑生安心就學;加強聯繫畢業僑生校友組織,輔導 協助僑生安心就學;加強聯繫畢業僑生校友組織,輔導 辦理各類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鞏固支持我國力量 辦理各類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鞏固支持我國力量 。 。 3.辦理僑生就業媒合及留臺工作宣導活動,參與達5,000 3.辦理僑生就業媒合及留臺工作宣導活動,參與達5,000 人次,留臺工作人數成長率達6%,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 人次,留臺工作人數成長率達6%,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 效目標值達91%。 效目標值達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86,511 僑生處 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及國家人口與人才 0200 業務費 12,850 政策,強化僑生政策之推動,辦理輔助及鼓勵 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及各級學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822 校業務,計列業務費12,850千元,獎補助費73 0231 保險費 66 ,661千元,合共86,511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5,950 1.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列 0291 國內旅費 50 業務費3,511千元,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1,719 (1)赴機場接待初次抵臺新僑生,並協調各 校辦理接待迎新及照料事宜,計列400千 0294 運費 243 元(其他業務租金350千元、一般事務費 0400 獎補助費 73,661 5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621 (2)僑生回國升學申請表件審查及僑生名冊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67,078 打印等,計列111千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印尼輔訓班,計列3,000千元(一般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962 事務費)。 2.「105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 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行政院104年3 月27日院臺外字第1040014180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277,771千元,分4年辦理,105至1 06年度已編列124,13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 年經費,列業務費9,339千元,獎補助費73, 661千元,合共83,000千元,包括: (1)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50千元( 國內旅費)。 (2)配合海外聯招會或自行規劃派員赴海外 辦理招生宣導,列業務費1,719千元(國 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3)編送招生宣導資料,分贈海外僑界運用 9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58,8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列業務費443千元(一般事務費200千 元、運費243千元)。 (4)訪視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學校,並輔 導赴海外辦理招生宣導及測驗試務工作 ,列業務費1,182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1 8千元、一般事務費964千元)。 (5)辦理邀請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 輔導教師及世界留臺校友會回國參加研 習活動,瞭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及升學 輔導相關規定,以協助宣導及鼓勵僑生 回國升學,列業務費5,395千元(其他業 務租金4,254千元、保險費66千元、一般 事務費1,075千元)。 (6)加強聯繫海外僑教團體,並輔導在僑居 地辦理招生宣導工作,列業務費550千元 (一般事務費)。 (7)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輔助就讀僑生 學費及學校開辦經費,列獎補助費71,58 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621千元、 對學生之獎助66,963千元)。 (8)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學行優良僑生獎 學金,列獎補助費115千元(對學生之獎 助)。 (9)輔助技職教育僑生專班新僑生參加傷病 醫療保險,列獎補助費274千元(其他補 助及捐助)。 (10)輔助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僑生參加全民健 康保險,列獎補助費1,688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 02 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 72,378 僑生處 辦理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及加強連結全 校友聯繫 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國高等教育 0200 業務費 3,496 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要目標,強 化僑生就業媒合與實習等輔導措施,達到育才 0203 通訊費 10 、留才之效,計列業務費3,496千元,獎補助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0 費68,882千元,合共72,37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20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1.舉辦及輔導各區跨校僑生春季及春節活動, 0279 一般事務費 2,927 列業務費1,655千元(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 9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58,8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121 、一般事務費1,538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30 、短程車資17千元)。 2.舉辦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活動等,列業務 0294 運費 15 費35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90千元、保險費2 0295 短程車資 17 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千元、一般事 0400 獎補助費 68,882 務費174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15 3.辦理僑輔工作研習活動及分區召開僑輔平臺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8,468 會議,列業務費240千元(一般事務費)。 4.編印中華民國僑生手冊等,列業務費100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9,999 元(一般事務費)。 5.辦理海外留臺同學會人員返國參訪及業務研 討會等活動,列業務費90千元(一般事務費 )。 6.輔導辦理歡送應屆畢業僑生、僑生就業媒合 等活動,列業務費765千元(通訊費10千元 、一般事務費755千元)。 7.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21千元(國內 旅費)。 8.派員赴海外出席留臺校友會之聯誼會或年會 ,列業務費230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 出國計畫預算表)。 9.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15千元(運費)。 10.為加強聯繫,適時輔助海外留臺畢業僑生 校友會辦理節慶、會務及招生宣導等活動 ,列業務費30千元(一般事務費)。 11.輔助僑生社團辦理活動及發行刊訊等,列 獎補助費41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辦理僑生校內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 列獎補助費16,988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 13.辦理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應屆畢業優良僑生獎學金及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僑生先修部等結業成績優異僑生獎學 金,列獎補助費1,48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 14.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列獎補助費15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 9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58,8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5.輔助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保險,列獎補助 費736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16.輔助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4 9,113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9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600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9,2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運及充實「僑務電子報」網站(www.ocacnews.net) 賡續辦理僑胞新聞資訊服務、維運「僑務電子報」數位媒 1.維運及充實「僑務電子報」網站(www.ocacnews.net) 體平臺,強化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提升競爭力及提供節慶文 服務內容,提供僑胞數位閱讀與海外華文媒體參採,增 服務內容,提供僑胞數位閱讀與海外華文媒體參採,增 宣。進僑胞對政府施政瞭解,有效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 進僑胞對政府施政瞭解,有效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 。預計「僑務電子報」網頁瀏覽率可達平均每月訪客數 。預計「僑務電子報」網頁瀏覽率可達平均每月訪客數 22,000人。 22,000人。 2.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予海外華文媒體合法免費使用,增進 2.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予海外華文媒體合法免費使用,增進 對臺灣之正面報導,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邀請海外具 對臺灣之正面報導,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邀請海外具 影響力之華文媒體工作者來臺參訪,促進海外僑胞瞭解 影響力之華文媒體工作者來臺參訪,促進海外僑胞瞭解 國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之發展現況,增加我正向 國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之發展現況,增加我正向 新聞於海外露出。 新聞於海外露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9,264 僑務通訊社 運用網際網路傳播全球各地僑社活動之訊息與 0200 業務費 19,164 新聞資訊,以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強化對海 外新聞傳播效能。另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 0203 通訊費 538 繫合作,辦理海外傳媒人士來臺參訪活動,增 0212 權利使用費 5,000 進對國內政經文教建設、政府新南向等各方面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 施政之瞭解;提供月曆、春聯及節慶光碟,分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80 送海內外人士,計列業務費19,164千元,設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及投資100千元,合共19,264千元,其內容如 下: 0271 物品 432 1.新聞聯繫用之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等費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10,378 ,列業務費538千元(通訊費)。 0291 國內旅費 34 2.價購多元國內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 0293 國外旅費 106 ,增加臺灣正向新聞於海外露出,列業務費 5,000千元(權利使用費)。 0294 運費 2,000 3.聘請專業人士撰擬、審查相關文件,列業務 0295 短程車資 36 費6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4.購置辦公用物品及訂閱公務用報章雜誌費用 0304 機械設備費 40 ,列業務費432千元(物品)。 0319 雜項設備費 60 5.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辦理海外 華文媒體工作者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其對國 內政經文教建設之瞭解,列業務費70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480千元、一般事務費220千元 )。 6.維運「僑務電子報」網站,提供全球各地僑 社、僑團活動之影音及平面新聞,並加強僑 務新聞的報導供海外華文媒體參採,以強化 海外新聞傳播效能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列 業務費4,458千元(資訊服務費100千元、一 般事務費4,358千元)。 7.製作僑務相關影音短片供全球觀眾點閱,並 9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600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9,26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分送海外各僑教中心等機構展示播放,增進 海外僑胞對國內政經文教建設之瞭解,列業 務費4,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8.配合慶典及重點工作拷製重要節慶及大型會 議光碟致贈海內外人士,加強新聞聯繫,辦 理僑務工作說明活動及製編說明資料,列業 務費300千元(一般事務費)。 9.提供月曆、春聯及節慶光碟,分贈海外僑界 運用,列業務費3,500千元(一般事務費1,50 0千元、運費2,000千元)。 10.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34千元(國內 旅費)。 11.派員出國參訪海外華文傳媒,瞭解其營運 情形,列業務費10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 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12.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36千元(短程 車資)。 13.購置推展業務所需硬體設施,列設備及投 資100千元(機械設備費40千元、雜項設備 費60千元)。 9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7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438,0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協導海外僑臺商團體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及地區性 輔助僑商經濟事業發展,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促進海內 1.協導海外僑臺商團體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及地區性 外商機交流合作;壯大僑商組織發展,提升商會專業功能 會務推展等多元活動,鼓勵僑商組織返國參訪及協輔海 會務推展等多元活動,鼓勵僑商組織返國參訪及協輔海 ;培植僑商經貿專業人才、提供僑商金融及貿易資訊服務 外僑商青年組織發展,預估東南亞及印度地區舉辦活動 外僑商青年組織發展,預估東南亞及印度地區舉辦活動 ,協助發展事業。 60場次,全球參加總人次達18,000人次,培訓商會會長 60場次,全球參加總人次達18,000人次,培訓商會會長 、青商菁英等主要幹部140人次,以培育商會領導幹部 、青商菁英等主要幹部140人次,以培育商會領導幹部 永續傳承。 永續傳承。 2.培訓僑臺商專業人才,增進國內外產業交流合作,辦理 2.培訓僑臺商專業人才,增進國內外產業交流合作,辦理 僑商培訓、返國研習等參與者全年達600人次,輔導暨 僑商培訓、返國研習等參與者全年達600人次,輔導暨 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人士回國觀摩暨商 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人士回國觀摩暨商 機交流洽談廠商家數達100家。 機交流洽談廠商家數達100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 14,830 僑商處 辦理聯繫海外僑商組織及輔助僑商青年組織推 業務 展業務,以厚植海外友我力量,計列業務費8, 0200 業務費 8,110 110千元,獎補助費6,720千元,合共14,830千 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0 1.協助僑臺商會領導幹部永續傳承,辦理幹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人才培訓活動,強化僑臺商組織網絡,列業 0279 一般事務費 5,631 務費4,4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249 、一般事務費4,39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720 2.加強海外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拜會政府相 關部會及績優企業,增益海外僑臺商對國內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720 經貿環境之認識,進而引介增進對臺投資, 列業務費1,35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20千元 、一般事務費1,136千元)。 3.結合僑臺商網絡,深化我國與僑居國雙邊多 元合作交流關係,賡續建置僑臺商產業資料 庫,協輔新南向重點國家僑臺商與國內商機 交流與產學合作,列業務費105千元(一般 事務費)。 4.派員協助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僑臺商組 織舉辦年會、理監事會等會務活動,列業務 費1,78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表)。 5.派員協助海外僑臺商團體舉辦經貿論壇、座 談會等活動,列業務費463千元(國外旅費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6.協助僑臺商組織舉辦年會、理監事會等會務 推展活動,壯大其組織發展,列獎補助費5, 1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輔助僑臺商組織結合主流政商舉辦經貿論壇 、政策建言座談、專題演講、商機交流等活 10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7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438,0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動,促進臺灣與僑居國雙邊多元合作,列獎 補助6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聯繫培育海外青商組織,加強與僑臺商青年 溝通,協輔其運用專業及融入主流社會優勢 ,投入僑社服務,列獎補助12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 9.輔助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列 獎補助費9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2 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 12,857 僑商處 辦理各項經貿研習活動,培訓僑商經貿人才, 業發展 協助僑營企業發展,計列業務費12,857千元, 0200 業務費 12,857 其內容如下: 1.辦理僑營事業行銷策略應用、微型創業、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6 子商務、精緻農業及廚藝實作等相關人才研 0279 一般事務費 8,487 習培訓或邀訪活動,協助其增進競爭實力及 0291 國內旅費 28 發展事業,優化經營模式與創新技術,並加 0293 國外旅費 2,436 強海內外聯繫交流,擴大合作商機,列業務 費8,57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6千元、 一般事務費8,487千元、國內旅費28千元) 。 2.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僑臺商經貿專題演講及 企業診斷諮商、舉辦僑營餐飲美食廚藝示範 教學及僑營事業輔導之巡迴講座或展演活動 ,協助其增進競爭實力及發展事業,列業務 費4,28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50千元 、國外旅費2,436千元)。 03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 410,399 僑商處 辦理海外華人經濟動態研究並配合國家新南向 海內外商機交流 及創新產業政策,連結海內外商機,以及捐助 0200 業務費 20,653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等,計列業務費20 ,653千元,設備及投資346千元,獎補助費389 0215 資訊服務費 100 ,400千元,合共410,39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0 1.配合國家新南向及創新產業政策,連結海內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0 外商機,協助推動與新南向雙邊交流布局, 0279 一般事務費 19,555 並增進海外僑臺商與創新產業交流合作,辦 0291 國內旅費 55 理邀訪觀摩及商機洽談活動,建構海內外合 作平臺,列業務費10,248千元,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118 (1)配合創新產業政策,邀請海外僑商企業 0294 運費 200 家返臺瞭解國內產業發展及投資環境, 0295 短程車資 35 媒促國內投資及海內外商務合作,建立 10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7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438,0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346 交流平臺,增進國內產業及觀光發展5,4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46 7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一般事 務費5,370千元、國內旅費25千元、短程 0400 獎補助費 389,400 車資25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2,000 (2)配合新南向政策及拓展新興市場計畫,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7,400 辦理產業參訪、商機媒合及投資說明會 等活動,結合僑臺商力量,增益與新南 向國家商機交流合作,共同拓展海內外 商機4,66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0千元、 一般事務費4,600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 、短程車資10千元)。 (3)派員出國協助在海外舉辦鼓勵僑商返國 商機交流相關活動118千元(國外旅費)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2.配合新南向政策,結合僑臺商力量,協助推 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辦理觀光產業政策巡 迴說明會,鼓勵來臺觀光,促進海內外觀光 產業商機交流,列業務費6,280千元(一般 事務費)。 3.辦理華人經濟學術研究及海外華人經濟動態 資訊蒐集,彙編僑臺商經濟資訊,提供海外 僑營事業、國內赴海外投資廠商、政府相關 部門及學術界參考運用,列業務費2,7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20千元、一般事務 費1,980千元、運費200千元)。 4.強化僑臺商網路E化服務,辦理全球僑商服 務網系統更新、維護、資訊充實及推廣,列 業務費1,375千元,設備及投資346千元,合 共1,721千元(資訊服務費100千元、一般事 務費1,275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46千元 )。 5.輔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提升 對海外僑臺商之融資服務,協輔僑臺商全球 深耕布局,強化僑臺商各項災後重建金融支 援,列業務費50千元,獎補助費389,400千 元,合共389,450千元,包括: (1)加強宣導及協助推廣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業務50千元(一般事務費)。 10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7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438,0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輔助各項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證利 息及手續費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3)「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 向政策增資計畫」(行政院106年5月11日 院臺外字第1060014583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1,200,000千元,分3年辦理,106年 度動支第二預備金300,000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2年經費387,4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 10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80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94,0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為厚植海外僑校經營量能,提升僑校教學品質與效能,並 辦理僑校發展輔助業務。 為厚植海外僑校經營量能,提升僑校教學品質與效能,並 融入數位科技編製多樣化教學資源,以建立具臺灣特色之 融入數位科技編製多樣化教學資源,以建立具臺灣特色之 僑民教育,積極辦理各項僑教核心業務,預計海外華文教 僑民教育,積極辦理各項僑教核心業務,預計海外華文教 師回國研習班滿意度達90%,全年輔助22個國內團體赴東 師回國研習班滿意度達90%,全年輔助22個國內團體赴東 南亞僑校服務及本會開發數位教材之瀏覽數達5,000人次 南亞僑校服務及本會開發數位教材之瀏覽數達5,000人次 ,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達90%。 ,並依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達9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 44,700 僑教處 1.因應海外僑教需求、掌握華語文教學趨勢, 0200 業務費 44,700 開發、編印華語文教材,推展海外僑民教育 ,計列業務費9,35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68 (1)印製本會自編華語文核心、輔助、文化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30 類教材及倉儲管理經費,列業務費7,188 0271 物品 80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468千元、一般事務 0279 一般事務費 36,820 費6,7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 (2)因應海外僑教需求,開發國別化、第二 語言華語文教材及相關輔材並編修改版 0293 國外旅費 135 現有之教材,列業務費2,030千元(按日 0294 運費 6,300 按件計資酬金830千元、一般事務費1,20 0295 短程車資 37 0千元)。 (3)派員赴海外推廣本會新編教材開發成果 ,並蒐集僑校意見作為日後編修之參據 ,列業務費135千元(國外旅費)(詳派 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2.提供全球各地僑校(含中文班)教科書,計 列業務費28,9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供應僑校教科書、作業簿、教師手冊、 教材教具及參考圖書等,列業務費28,80 0千元(一般事務費)。 (2)購贈僑校(含中文班)優良參考圖書, 充實課外讀物,列業務費100千元(一般 事務費)。 3.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80千元(物品) 。 4.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30千元(國內 旅費)。 5.教材、書籍等運輸裝卸費用,列業務費6,30 0千元(運費)。 6.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37千元(短程 車資)。 02 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42,735 僑教處 辦理海外華文教師研習會、回國研習班及參訪 10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80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94,06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27,305 團,並引進國內志工赴海外僑校服務,提升僑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教服務能量,計列業務費27,305千元,獎補助 費15,33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合共42, 0231 保險費 4,000 73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44 1.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列業務費18,852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104 元,獎補助費10,900千元,合共29,75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 ,包含: 0291 國內旅費 100 (1)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 教師等來臺參訪、研習14,549千元(其 0293 國外旅費 4,557 他業務租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14,449 0294 運費 400 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 (2)遴派講座前往海外巡迴授課,提升僑校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教師華語文教學知能與文化內涵3,996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44千元、一般 0400 獎補助費 15,330 事務費180千元、國外旅費1,872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 。 0436 對外之捐助 10,700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10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030 國內旅費)。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400 (4)派員赴海外協辦教師研習會207千元(國 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業務,列獎 補助費10,900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2 00千元、對外之捐助10,700千元)。 2.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資源匱 乏地區教學並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 ,列業務費6,840千元(保險費4,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650千元、國外旅費1,950千元、 運費240千元)。 3.辦理獎勵海外僑校教師業務,列業務費385 千元(一般事務費225千元、運費160千元) 。 4.派員出國訪視僑校推展僑民教育情形及出席 各地中文學校學(協)會年會活動,列業務 費528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5.購置推展僑教業務所需設備及保養維護等, 列業務費1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合 共200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0千元 10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80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94,06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雜項設備費100千元)。 6.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志工團隊赴海 外僑校服務,列業務費600千元,獎補助費2 ,850千元,合共3,450千元(一般事務費6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850千元)。 7.輔助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海外師鐸獎、蹲點 僑世界及培訓青年志工赴僑校服務等活動, 列獎補助費1,18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8.輔助國內志工教師赴東南亞僑校服務,列獎 補助費4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03 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 6,632 僑教處 順應數位教學潮流,整合各界資源,建構具連 0200 業務費 6,363 貫性的華語文學習模式,提升整體數位僑教服 務效能,計列業務費6,363千元,設備及投資2 0215 資訊服務費 800 69千元,合共6,63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1 1.因應數位科技發展趨勢,透過網站維運並充 0279 一般事務費 5,242 實內容,提供優質數位華語文學習資源,列 0300 設備及投資 269 業務費5,563千元,包括: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69 (1)充實「僑教雙週刊」內容,包括採擷國 內優秀華語文刊物1,200千元(一般事務 費)。 (2)「學華語向前走」電子書開發及新編教 材數位輔材製作1,131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301千元、一般事務費830千元) 。 (3)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營運、網頁改 版及購置雲端服務等3,135千元(資訊服 務費8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 、一般事務費2,315千元)。 (4)辦理「全球華文網」行銷推廣活動,列 業務費97千元(一般事務費)。 2.協輔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數位學習中心示範點 就地辦理華語文數位師資培訓課程及多元推 廣活動,列業務費800千元,設備及投資269 千元,合共1,069千元。包括: (1)辦理「海外數位華語文推廣計畫」8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2)設備汰舊更新269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 10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80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94,06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 10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900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42,48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落實推動政府新南向政策,積極鼓勵華裔子女來臺升學 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1.落實推動政府新南向政策,積極鼓勵華裔子女來臺升學 ,以擴大招收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之政策目標。賡續 ,以擴大招收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之政策目標。賡續 辦理第36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辦第37期海外青年 辦理第36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辦第37期海外青年 技術訓練班,預計開辦30班,以培養海外青年學習農、 技術訓練班,預計開辦30班,以培養海外青年學習農、 工、商及家政等生產技術,提升返回僑居地發展之競爭 工、商及家政等生產技術,提升返回僑居地發展之競爭 力與成就,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力短缺問題。 力與成就,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力短缺問題。 2.加強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增進海外 2.加強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增進海外 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之瞭解與認識,厚植海外友我 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之瞭解與認識,厚植海外友我 新生代力量,運用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饋國 新生代力量,運用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饋國 內社會,跨部會合作辦理各項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 內社會,跨部會合作辦理各項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 動。 動。 3.預計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研習 3.預計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研習 及參訪活動人數達4,100人。 及參訪活動人數達4,100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80,990 僑生處 為落實推動政府新南向政策,積極鼓勵華裔子 0200 業務費 9,930 女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習一技之 長,招收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以 0203 通訊費 63 培養僑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堅人才,發展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49 僑居地農、工、商及家政事業,並增進其競爭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8 力,計列業務費9,93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816 千元,獎補助費70,060千元,合共80,99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74 ,其內容如下: 1.編製、寄送海外招生資料及業務聯繫事宜, 0293 國外旅費 770 列業務費550千元(通訊費50千元、一般事 0294 運費 260 務費250千元、運費25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2.辦理海外招生宣導活動所需場地及車輛租金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0 等,列業務費999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學校審查及分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0 發作業,列業務費40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0400 獎補助費 70,060 酬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305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42 4.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迎新接待及畢業活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62,588 動等事宜,列業務費2,458千元(通訊費13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930 千元、一般事務費2,445千元)。 5.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承辦學校訪視,列 業務費6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45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150千元)。 6.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174千元(國 內旅費)。 7.派員赴海外辦理巡迴招生宣導說明,列業務 費770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10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900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42,4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10千元(運費)。 9.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10千元(短程 車資)。 10.來臺就學學生資料庫系統開發、資料轉置 、系統上線駐點、教育訓練及問題諮詢等 ,列業務費34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0千 元,合共1,340千元(一般事務費340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0千元)。 11.協助加強學員課業輔導,辦理節慶及參訪 民俗文藝經建活動,列業務費3,414千元, 獎補助費542千元,合共3,956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138千元、一般事務費3,276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42千元)。 12.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列業務費200千元,獎補助費2,100千元 ,合共2,300千元(一般事務費200千元、 對學生之獎助2,100千元)。 13.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工讀金及學習扶 助金補助,列獎補助費3,608千元(對學生 之獎助)。 14.輔助海外華裔青年參加第36、37期海外青 年技術訓練班,列獎補助費56,880千元( 對學生之獎助)。 15.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住院醫療及 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列獎補助費131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輔助第37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 傷病醫療保險,列獎補助費791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 17.輔助第36、37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6,008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 61,499 僑生處 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增進對 團隊活動 臺灣之瞭解與認識,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交流; 0200 業務費 61,349 另結合海外華裔青年豐沛之創新活力回饋國內 社會,辦理各項志願服務活動,鼓勵華裔青年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投入國內英語教學志願服務,協助偏遠地區學 0279 一般事務費 61,149 童拓展國際視野,計列業務費61,349千元,獎 10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900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42,48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90 補助費150千元,合共61,499千元,其內容如 0294 運費 30 下: 1.委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顧問費、 0400 獎補助費 150 審查費等,列業務費8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 酬金)。 2.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民俗技 藝等課程,列業務費21,826千元(一般事務 費)。 3.辦理華裔青年各項觀摩體驗活動,使海外華 裔青年瞭解臺灣多元文化、政經發展現況及 優質教育環境,列業務費28,398千元(一般 事務費)。 4.結合海外華裔青年及國內非營利組織團體共 同投入資源,辦理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教學活 動,列業務費10,640千元(一般事務費)。 5.辦理海外華裔青年檔案資料整理,俾利聯繫 服務,列業務費135千元(一般事務費)。 6.輔導海外華裔青年研習及聯誼活動,列業務 費180千元(一般事務費150千元、運費30千 元)。 7.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0千元(國內 旅費)。 8.輔助國內民間團體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志 願服務活動,列獎補助費15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11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6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7,650 本會有關單位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0 預備金 7,650 0901 第一預備金 7,650 111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100 4339010900 4339011000 4339012420 4339012421 43390125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 僑民及僑團聯 華僑文化 華僑文教中 回國升學 科目名稱及編號 科目名稱及編號 業務 繫服務與接待 社教活動 心服務工作 僑生服務 合 計 338,666 32,769 39,023 43,878 122,961 158,889 0100人事費 304,258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0,157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09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6,880 0111獎金 45,199 0121其他給與 4,448 0131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014 0151保險 24,906 0200業務費 26,349 19,436 33,619 39,898 111,322 16,346 0201教育訓練費 685 0202水電費 475 8,779 0203通訊費 1,663 600 1,679 100 5,005 10 0212權利使用費 0215資訊服務費 4,71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760 5,669 5,150 20,747 4,962 0221稅捐及規費 103 4,996 0231保險費 200 100 98 8,319 86 0249臨時人員酬金 750 37,686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48 58 1,475 16 0271物品 836 300 500 2,994 0279一般事務費 11,115 11,322 17,168 30,907 19,845 8,877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200 1,462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8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84 1,489 0291國內旅費 90 207 171 0293國外旅費 3,505 6,139 1,949 ※現職人員 3,505 2,859 1,949 ※非現職人員 3,280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營事業輔導巡迴講座及遴聘華文教師 赴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112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0100 4339010900 4339011000 4339012420 4339012421 43390125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 僑民及僑團聯 華僑文化 華僑文教中 回國升學 科目名稱及編號 科目名稱及編號 業務 繫服務與接待 社教活動 心服務工作 僑生服務 0294運費 510 440 5,393 1,230 258 0295短程車資 90 68 47 17 0298機密費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7,825 200 54 360 11,639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30 0304機械設備費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232 200 320 0319雜項設備費 1,593 54 360 8,689 0400獎補助費 234 13,133 5,350 3,620 142,543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720 200 0436對外之捐助 11,288 441 2,42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25 864 1,000 5,036 0441對學生之獎助 85,546 0475獎勵及慰問 2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500 4,045 51,961 0900預備金 0901第一預備金 113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600 4339012700 4339012800 4339012900 4339019800 433901A0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僑胞新聞資訊 僑商經濟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 第一預備金 僑務支出 科目名稱及編號 及傳媒服務 業務 輔助 技訓研習 (機密預算) 合 計 19,264 438,086 94,067 142,489 7,650 108,490 0100人事費 0102政務人員待遇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0111獎金 0121其他給與 0131加班值班費 0143退休離職儲金 0151保險 0200業務費 19,164 41,620 78,368 71,279 108,490 0201教育訓練費 0202水電費 0203通訊費 538 63 0212權利使用費 5,000 0215資訊服務費 100 100 80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480 290 568 1,449 0221稅捐及規費 0231保險費 4,000 0249臨時人員酬金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2,436 3,095 468 0271物品 432 80 0279一般事務費 10,378 33,673 58,166 67,965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 0291國內旅費 34 83 130 264 0293國外旅費 106 4,803 4,692 770 ※現職人員 106 2,367 870 770 ※非現職人員 2,436 3,822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營事業輔導巡迴講座及遴聘華文教師 赴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114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339012600 4339012700 4339012800 4339012900 4339019800 433901A0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僑胞新聞資訊 僑商經濟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 第一預備金 僑務支出 科目名稱及編號 及傳媒服務 業務 輔助 技訓研習 (機密預算) 0294運費 2,000 200 6,700 290 0295短程車資 36 35 37 10 0298機密費 108,490 0299特別費 0300設備及投資 100 346 369 1,000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4機械設備費 4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46 269 1,000 0319雜項設備費 60 100 0400獎補助費 396,120 15,330 70,210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 0436對外之捐助 2,000 10,70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4,120 4,030 692 0441對學生之獎助 62,588 0475獎勵及慰問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400 6,930 0900預備金 7,650 0901第一預備金 7,650 115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46,232 0100人事費 304,258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0,157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09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6,880 0111獎金 45,199 0121其他給與 4,448 0131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014 0151保險 24,906 0200業務費 565,891 0201教育訓練費 685 0202水電費 9,254 0203通訊費 9,658 0212權利使用費 5,000 0215資訊服務費 5,71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42,075 0221稅捐及規費 5,099 0231保險費 12,803 0249臨時人員酬金 38,436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22 0271物品 5,142 0279一般事務費 269,416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2,662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8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73 0291國內旅費 979 0293國外旅費 21,964 ※現職人員 12,426 ※非現職人員 9,538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營事業輔導巡迴講座及遴聘華文教師 赴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116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4運費 17,021 0295短程車資 340 0298機密費 108,490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21,893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30 0304機械設備費 4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367 0319雜項設備費 10,856 0400獎補助費 646,540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120 0436對外之捐助 26,849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06,367 0441對學生之獎助 148,134 0475獎勵及慰問 2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63,836 0900預備金 7,650 0901第一預備金 7,650 117 僑務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304,258 565,891 259,140 - 1 僑務委員會 304,258 565,891 259,140 - 僑務支出 304,258 565,891 259,140 - 1 一般行政 304,258 26,349 234 - 2 綜合規劃業務 - 19,436 13,133 -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33,619 5,350 - 4 僑民社教業務 - 151,220 3,620 -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39,898 3,620 -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111,322 - -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16,346 142,543 - 6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19,164 - - 7 僑商經濟業務 - 41,620 8,720 - 8 僑校發展與輔助 - 78,368 15,330 - 9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 71,279 70,210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11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 108,490 - - 118 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7,650 1,136,939 - 21,893 387,400 - 409,293 1,546,232 - 330,841 - 7,825 - - 7,825 338,666 - 32,569 - 200 - - 200 32,769 服務與接待 - 38,969 - 54 - - 54 39,023 - 154,840 - 11,999 - - 11,999 166,839 動 - 43,518 - 360 - - 360 43,878 務工作 - 111,322 - 11,639 - - 11,639 122,961 務 - 158,889 - - - - - 158,889 傳媒服務 - 19,164 - 100 - - 100 19,264 - 50,340 - 346 387,400 - 387,746 438,086 - 93,698 - 369 - - 369 94,067 習 - 141,489 - 1,000 - - 1,000 142,489 7,650 7,650 - - - - - 7,650 預算) - 108,490 - - - - - 108,490 119 僑務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2,630 - 40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 2,630 - 40 4339010000 僑務支出 - 2,630 - 40 4339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 43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 - - - 43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 - - 43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 2,630 - - 43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 - - 43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2,630 - - 4339012600 6 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 - 40 4339012700 7 僑商經濟業務 - - - - 4339012800 8 僑校發展與輔助 - - - - 4339012900 9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 - - - 120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 8,367 10,856 - - 387,400 409,293 - 6,232 1,593 - - - 7,825 - 200 - - - - 200 與接待 - - 54 - - - 54 - 320 9,049 - - - 11,999 - - 360 - - - 360 作 - 320 8,689 - - - 11,639 服務 - - 60 - - - 100 - 346 - - - 387,400 387,746 - 269 100 - - - 369 - 1,000 - - - - 1,000 121 僑務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4.04 2,496 1,668 24.40 41 25 65 AGL-8989。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5.06 1,998 1,668 24.40 41 17 59 ANY-393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7 1,998 1,668 24.40 41 9 59 ATK-1697。 1 公務轎車 4 93.08 2,995 1,668 24.40 41 51 54 1827-DW。 1 公務轎車 4 93.08 2,995 1,668 24.40 41 51 54 1833-DW。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02 124 624 24.40 15 3 2 BHO-008、 BHO-009。 合 計 8,964 220 156 293 122 僑務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0,15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10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6,880 六、獎金 45,199 七、其他給與 4,448 八、加班值班費 11,268 其中超時加班費4,417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19,214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014 十一、保險 24,90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04,258 123 僑務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7 237 - - - - - - 10 10 4 4 4 4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237 237 - - - - - - 10 10 4 4 4 4 4339010100 形 1 一般行政 237 237 - - - - - - 10 10 4 4 4 4 , 經 , 」 。 用1 預 , 人 外 經 作 時 用 37 124 員會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39000000 8 8 5 5 - - 268 268 282,253 283,978 -1,725 僑務委員會主管 0039010000 8 8 5 5 - - 268 268 282,253 283,978 -1,725 僑務委員會 4339010100 8 8 5 5 - - 268 268 282,253 283,978 一般行政 -1,725 僑務委員會以業務費預計進用人員情形 如下: 1.國內部分:預計進用勞務承攬22人, 計需經費8,897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進用12人,經 費4,713千元。 (2)「綜合規劃業務」預計進用1人, 經費360千元。 (3)「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計進用3人,經費1,462千元。 (4)「華僑文化社教活動」預計進用1 人,經費400千元。 (5)「僑胞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 計進用1人,經費360千元。 (6)「僑商經濟業務」預計進用1人, 經費442千元。 (7)「僑校發展與輔助」預計進用2人 ,經費800千元。 (8)「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及「海外 青年技訓研習」預計進用1人,經 費分別為135千元及225千元。 2.國外部分:「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依據「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臨時 人員僱用作業要點」規定,預計進用 駐外單位臨時人員40人,計需經費37 ,686千元。 125 僑務 預算員額:職員 237 人 工友 10 人 現有辦公房舍 技工 4 人 聘用 8 人 合計:268人 駕駛 4 人 約僱 5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3層 10,663.14 84,450 1,100 二、機關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1.首長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10,827.88 86,212 1,160 195.12 40 備註: 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檔案庫房有償租用 。 126 委員會 明細表(國內部分)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10,663.14 1,100 359.86 100 359.86 100 1層 991.74 1,620 991.74 1,620 991.74 1,620 12,014.74 1,620 1,200 127 僑務 現有辦公房舍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10所 20,745.47 911,285 1,462 二、機關宿舍 1.首長宿舍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20,745.47 911,285 1,462 備註: 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有償租用。 128 委員會 明細表(國外部分)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6所 2,324.69 3,269 20,189 23,070.16 3,269 20,189 1,462 1所 77.14 45 558 77.14 45 558 2,401.83 3,314 20,747 23,147.30 3,314 20,747 1,462 129 僑務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4339010900 -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01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輔助國(公)立學校開設僑 - - 民事務課程及講座、僑務相 關專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廣 。 2.4339012420 -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2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 - 學校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化交流活動。 3.4339012800 -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3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7-107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 - 學校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 130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120 - - - 合計 1,120 900 720 - - - 1.4339010900 720 業務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事務研究 720 - - -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720 國(公)立學校開設僑 助其他中央機關 720 - - - 輔助國(公)立學校開設僑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720 務課程及講座、僑務相 民事務課程及講座、僑務相 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廣 關專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廣 。 420 200 - - - 2.4339012420 200 社教活動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社教活動 200 - - - (1)舉辦社教活動 200 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助其他中央機關 200 - - -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200 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學校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流活動。 化交流活動。 800 200 - - - 3.4339012800 200 與輔助 僑校發展與輔助 及培訓僑校師資 200 - - -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200 助其他中央機關 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200 -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200 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學校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 131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3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01 107-107 國內大學院校及 輔助開設僑民事務課程及講 - 學術機構 座、僑務相關專題調查分析 及研討推廣。 (2)43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02 107-107 歸僑團體 輔助舉辦活動並服務歸僑。 - 務 (3)43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3 107-107 國內藝文及社教 1.輔助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 - 團體 。 2.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 文化交流活動。 (4)43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 04 107-107 國內大學校院及 輔助學校開辦技職教育僑生 - 高職 專班經費。 [2]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05 107-107 僑生社團 輔助發行刊訊及辦理活動。 - (5)4339012700 - 僑商經濟業務 [1]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協助 06 107-107 國內民間團體 1.輔助舉辦優秀僑商選拔活 - 推展業務 動。 2.輔助僑臺商組織會務推展 及舉辦經貿論壇、商機交 流等活動。 [2]捐助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07 107-107 財團法人海外信 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 用保證基金 基金保證能力,對海外僑臺 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取 得經營事業所需融資。 (6)433901280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僑教志工量能 08 107-107 海華文教基金會 1.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 - 、國內大專院校 團體志工團隊赴海外僑校 及志工團隊 服務。 2.輔助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 132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6,777 241,243 - 387,400 645,420 16,777 2,190 - 387,400 406,367 16,777 2,190 - 387,400 406,367 - 625 - - 625 - 625 - - 625 864 - - - 864 864 - - - 864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4,621 415 - - 5,036 4,621 - - - 4,621 - 415 - - 415 6,720 - - 387,400 394,120 6,720 - - - 6,720 - - - 387,400 387,400 4,030 - - - 4,030 4,030 - - - 4,030 133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海外師鐸獎、蹲點僑世界 及青年志工赴僑校服務培 訓等活動。 (7)4339012900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 09 107-107 國內大專院校 輔導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 - 才 班學員參訪臺灣民俗文藝經 建活動。 [2]輔導海外青年參與志願服 10 107-107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 - 務活動 參與志願服務活動。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43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 01 107-107 技職教育專班僑 1.學費補助。 - 生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2]僑生校內工讀金及學習扶 02 107-107 清寒在學僑生 每月核發753名僑生,每人 - 助金 補助新臺幣1,880元。 [3]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03 107-107 學行優良在學僑 1.核發在學僑生246名,每 - 生及應屆畢業僑 名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生 。 2.核發應屆畢業僑生250名 ,每名獎學金新臺幣1,00 0元。 (2)4339012900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學行優良獎學金 04 107-107 第36、37期海青 核發420人次學員,每人次 - 班學行優良學員 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2]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05 107-107 第36、37期海青 第36期每月核發80名(12個 - 班清寒學員 月),第37期每月核發80名 (10個月),每人補助新臺 幣2,050元。 [3]招收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 06 107-107 第36、37期海青 第36、37期海青班學費補助 - 練 班學員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433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7 107-107 退休退職人員及 春節、端午節暨中秋節三節 - 在職亡故人員遺 慰問金及早期技工工友生活 族 困難照護金。 134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542 150 - - 692 542 - - - 542 - 150 - - 150 - 212,204 - - 212,204 - 148,134 - - 148,134 - 85,546 - - 85,546 - 67,078 - - 67,078 - 16,988 - - 16,988 - 1,480 - - 1,480 - 62,588 - - 62,588 - 2,100 - - 2,100 - 3,608 - - 3,608 - 56,880 - - 56,880 - 234 - - 234 - 234 - - 234 - 234 - - 234 135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3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辦理僑民事務論文甄選活 08 107-107 國內大學校院碩 辦理碩博士論文及相關專文 - 動 、博士班學生及 甄選活動並核發獎助金。 專家學者 (2)43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09 107-107 國內青年及貧困 1.輔助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 - 務 歸僑 僑計畫。 2.辦理國內貧困歸僑慰問補 助。 (3)43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捐助僑生保險及急難救助 10 107-107 抵臺註冊新僑生 1.辦理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 - 慰問金 及在學僑生 全民健康保險。 2.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 急難救助慰問金。 [2]捐助技職教育專班僑生保 11 107-107 技職教育專班僑 辦理技職教育專班僑生參加 - 險 生 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 (4)433901280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12 107-107 國內志工教師 輔助國內志工教師赴東南亞 - 僑校服務。 (5)4339012900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捐助海青班學員保險及急 13 107-107 海外青年技術訓 1.辦理海青班學員參加傷病 - 難救助慰問金 練班學員 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 2.辦理海青班學員住院醫療 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3.對國外之捐助 - 0436 對外之捐助 - (1)43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01 107-107 委員會議海外代 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 - 表 [2]僑胞參與國內慶典接待服 02 107-107 回國參加慶典僑 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 - 務 胞 旅遊等相關活動。 (2)43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36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63,836 - - 63,836 - 500 - - 500 - 500 - - 500 - 4,045 - - 4,045 - 4,045 - - 4,045 - 51,961 - - 51,961 - 49,999 - - 49,999 - 1,962 - - 1,962 - 400 - - 400 - 400 - - 400 - 6,930 - - 6,930 - 6,930 - - 6,930 - 26,849 - - 26,849 - 26,849 - - 26,849 - 11,288 - - 11,288 - 5,288 - - 5,288 - 6,000 - - 6,000 - 441 - - 441 137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03 107-107 僑胞 僑胞急難救助。 - 務 (3)43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僑胞參與國內大型社教活 04 107-107 僑胞 輔助海外僑胞返臺參加大型 - 動 社教活動。 (4)4339012700 - 僑商經濟業務 [1]輔助各項災後重建貸款專 05 107-107 海外僑民及僑臺 輔助各項災後重建貸款專案 - 案 商事業 信用保證利息及手續費。 (5)433901280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6 107-107 海外僑校及僑教 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 組織 。 138 員會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441 - - 441 - 2,420 - - 2,420 - 2,420 - - 2,420 - 2,000 - - 2,000 - 2,000 - - 2,000 - 10,700 - - 10,700 - 10,700 - - 10,700 139 僑務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7 777 12,426 29 945 12,426 考 察 - - - - - - 視 察 3 40 731 3 38 672 訪 問 10 261 4,065 10 275 4,111 開 會 14 476 7,630 15 452 7,331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1 180 312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40 14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僑團聯繫 無 01 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美洲、歐 海外華僑 由相關督導權責單位人員 107.01-107.12 6 3 接待 心運作情形並訪問僑社 洲、亞太 文教服務 實地輔助中心管理、營運 地區 中心、當 並輔導會計帳務及公用財 地僑團(社 務管理制度,以健全內部 ) 控管機制。另安排訪問僑 社,加強僑社聯繫服務及 溝通,以凝聚僑心。 化社教活 無 02 參加並督導海外僑社辦理 美洲、歐 當地僑團 1.赴各營區及各僑團(校) 107.01-107.12 8 1 華裔青少年夏令營及本會 洲、亞太 (社、校 瞭解夏令營、巡迴文化 派外巡迴文化教師教學暨 、非洲等 ) 教學辦理情形與教學效 海外青年聯誼組織聯繫及 地區 果,及瞭解輔導聯繫華 活動情形 僑青年組織活動情形, 傳達對海外華裔青少年 之重視與關懷。 2.分別與僑教人士及重要 青年組織人士座談,蒐 集對教師遴派、課程內 容、行程安排,及對輔 導協助措施之各項建議 ,以掌握全盤狀況,作 為改進參考,使本項工 作確能符合海外需要, 達成應有成效。 化社教活 無 03 訪視海外僑團辦理大型文 美洲、歐 當地僑團 1.為推展臺灣多元文化, 107.01-107.12 7 2 藝體育活動情形及成效 洲、亞太 (社、校 鼓勵僑胞積極融入僑居 、非洲等 ) 國主流社會,擴大參與 地區 公共事務,形成影響力 ,進而成為政府拓展國 際生存空間與實質外交 關係之第二軌道,特於 僑胞聚集地區,輔導僑 團舉辦大型指標性文藝 、體育及臺灣傳統週等 活動。 2.藉出席活動機會,說明 政府政策,宣慰僑胞, 傳達對海外僑胞之重視 與關懷。 3.瞭解海外實際作業情形 142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僑文教服務中心運 海外華僑 美洲、歐 督導權責單位人員 203 146 11 36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問僑社 洲、亞太 助中心管理、營運 文教服務 服務與接待 中心、當 地區 會計帳務及公用財 制度,以健全內部 地僑團(社 ) 制。另安排訪問僑 強僑社聯繫服務及 以凝聚僑心。 美洲、歐 海外僑社辦理華裔 營區及各僑團(校) 當地僑團 84 53 5 142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亞太 營及本會派外巡迴 夏令營、巡迴文化 (社、校 動 、非洲等 學暨海外青年聯誼 辦理情形與教學效 ) 地區 活動情形 及瞭解輔導聯繫華 年組織活動情形, 對海外華裔青少年 視與關懷。 與僑教人士及重要 組織人士座談,蒐 教師遴派、課程內 行程安排,及對輔 助措施之各項建議 掌握全盤狀況,作 進參考,使本項工 能符合海外需要, 應有成效。 團辦理大型文藝體 美洲、歐 展臺灣多元文化, 當地僑團 130 91 8 229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亞太 及成效 僑胞積極融入僑居 (社、校 動 、非洲等 流社會,擴大參與 ) 地區 事務,形成影響力 而成為政府拓展國 存空間與實質外交 之第二軌道,特於 聚集地區,輔導僑 辦大型指標性文藝 育及臺灣傳統週等 。 席活動機會,說明 政策,宣慰僑胞, 對海外僑胞之重視 懷。 海外實際作業情形 14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加強溝通聯繫,俾作 為輔導計畫修正之參考 。 二.訪問 僑團聯繫 無 04 訪問亞洲地區僑社 亞洲地區 當地僑團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107.01-107.12 5 2 接待 (社) ,以凝聚僑心。 僑團聯繫 無 05 訪問北美地區僑社91 北美地區 當地僑團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107.01-107.12 6 1 接待 (社) ,以凝聚僑心。 僑團聯繫 無 06 訪問中南美洲地區僑社 中南美洲 當地僑團 訪問僑社,增進互動溝通 107.01-107.12 5 1 接待 地區 (社) ,推展僑務工作,鞏固僑 社友我陣營。 僑團聯繫 無 07 訪問歐洲地區僑社 歐洲地區 當地僑團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107.01-107.12 5 2 接待 (社) ,以凝聚僑心。 僑團聯繫 無 08 訪問大洋洲地區僑社 大洋洲地 當地僑團 加強聯繫僑胞,凝聚僑社 107.01-107.12 5 2 接待 區 (社) 友我力量。 化社教活 無 09 率領臺灣文化訪問團赴海 美加、歐 當地僑團 1.加強與海外各地僑社、 107.01-107.12 25 7 外各地僑社巡迴訪問演出 洲、亞太 (社、校 僑胞聯繫,並表達對僑 、非洲等 ) 胞關懷之情。 地區 2.協助各訪演地點間之聯 繫、溝通協調與安排演 出等相關事宜,使訪演 工作順利圓滿。 3.加強與僑團聯絡互動並 增進對國內各項政、經 建設之瞭解。 學僑生服 校友會 有 10 輔導馬來西亞各地畢業僑 馬來西亞 留臺畢業 1.馬來西亞地區各留臺校 107.01-107.12 3 3 學會、 生「文華之夜」等活動 僑生校友 友會每年舉辦「文華節 城留臺 (同學) 」等週年慶大型系列活 校友會 會 動,藉以彰顯留臺人之 ,並訪 團結力量,其中「文華 之夜」更是高潮。 2.由於馬來西亞幅員廣闊 ,「文華之夜」活動係 分別於北馬、南馬、西 馬及東馬等不同地區不 同城市舉辦,舉辦時間 不一,全年數場活動, 本會由不同之高層長官 分別前往,其中尚有數 場活動因受經費有限之 144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強溝通聯繫,俾作 導計畫修正之參考 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當地僑團 亞洲地區 區僑社 110 64 6 18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聚僑心。 (社) 服務與接待 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當地僑團 北美地區 區僑社91 84 41 4 129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聚僑心。 (社) 服務與接待 當地僑團 中南美洲 洲地區僑社 社,增進互動溝通 219 36 3 258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社) 地區 僑務工作,鞏固僑 服務與接待 陣營。 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當地僑團 歐洲地區 區僑社 142 80 6 228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聚僑心。 (社) 服務與接待 繫僑胞,凝聚僑社 當地僑團 大洋洲地 地區僑社 121 64 6 191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量。 (社) 區 服務與接待 化訪問團赴海外各 1,151 美加、歐 與海外各地僑社、 當地僑團 1,138 105 2,3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亞太 訪問演出 聯繫,並表達對僑 (社、校 動 、非洲等 懷之情。 ) 地區 各訪演地點間之聯 溝通協調與安排演 相關事宜,使訪演 順利圓滿。 與僑團聯絡互動並 對國內各項政、經 之瞭解。 亞各地畢業僑生「 留臺畢業 馬來西亞 西亞地區各留臺校 101 36 5 142 回國升學僑生服 有 應邀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 僑生校友 等活動 每年舉辦「文華節 務 聯合總會、沙巴留臺同學會、 (同學) 週年慶大型系列活 砂勞越留臺同學會、檳城留臺 會 藉以彰顯留臺人之 同學會等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 力量,其中「文華 一年一度文華之夜活動,並訪 」更是高潮。 問當地僑社。 馬來西亞幅員廣闊 文華之夜」活動係 於北馬、南馬、西 東馬等不同地區不 市舉辦,舉辦時間 ,全年數場活動, 由不同之高層長官 前往,其中尚有數 動因受經費有限之 14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故,並無法派員慶賀。 3.國內高層正副首長出席 可加強聯繫馬來西亞畢 業留臺組織,除增進與 留臺人之情誼外,亦藉 由出席以聯繫校友情誼 ,增強對我政府之向心 力。 聞資訊及 無 11 訪問海外華文傳播媒體並 美洲、歐 華文媒體 為增進海外華文新聞傳媒 107.01-107.12 5 1 務 與其從業人員座談 洲、亞洲 對國內政經文教社會建設 、大洋洲 之瞭解,及強化海外文宣 地區 作為,本會適時派員出國 以加強與當地華文傳媒之 溝通、聯繫。 展與輔助 無 12 訪視海外五大洲僑校推展 美洲、歐 當地僑校 1.為協助海外僑校推展華 107.01-107.12 7 3 華文教育辦理情形及成效 洲、非洲 文教育,本會以提供教 、亞太地 材、加強師資培訓、改 區 善僑校教學環境等方式 推展工作。 2.由於全球五大洲僑校各 有不同發展背景,其輔 助重點應配合各地區實 際需求予以調整,茲為 瞭解本會輔助措施實施 成效,以因應時勢變遷 調整,有分地區實地訪 問僑校之必要。 展與輔助 無 13 推廣新編教材開發成果, 歐洲、美 海外僑校 1.本會長年推動海外僑民 107.01-107.12 10 1 並蒐集僑校意見作為日後 洲及紐澳 及華語文 教育,推廣正體華語文 編修之參據 地區 數位學習 ,研編多種平面、數位 中心 教材輔助僑校教師教學 。 2.因應華語文教學趨勢改 變,本會自104年起啟 動《學華語向前走》開 發工作,以第二語言教 學概念並結合中華文化 內涵,開發全套12冊教 材,另將續製作相關數 位輔材。 146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並無法派員慶賀。 高層正副首長出席 強聯繫馬來西亞畢 臺組織,除增進與 人之情誼外,亦藉 席以聯繫校友情誼 強對我政府之向心 文傳播媒體並與其 美洲、歐 海外華文新聞傳媒 華文媒體 70 33 3 106 僑胞新聞資訊及 無 洲、亞洲 談 政經文教社會建設 傳媒服務 ,及強化海外文宣 、大洋洲 地區 本會適時派員出國 與當地華文傳媒之 聯繫。 大洲僑校推展華文 美洲、歐 當地僑校 助海外僑校推展華 152 137 13 302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洲、非洲 形及成效 育,本會以提供教 、亞太地 加強師資培訓、改 區 校教學環境等方式 工作。 全球五大洲僑校各 同發展背景,其輔 點應配合各地區實 求予以調整,茲為 本會輔助措施實施 ,以因應時勢變遷 ,有分地區實地訪 校之必要。 海外僑校 歐洲、美 材開發成果,並蒐 長年推動海外僑民 64 65 6 135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及華語文 洲及紐澳 作為日後編修之參 ,推廣正體華語文 數位學習 地區 編多種平面、數位 中心 輔助僑校教師教學 華語文教學趨勢改 本會自104年起啟 學華語向前走》開 作,以第二語言教 念並結合中華文化 ,開發全套12冊教 另將續製作相關數 材。 14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3.為提升海外僑校新編教 材使用率,並蒐整教材 意見,以進行實地推廣 並瞭解使用情形。 148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升海外僑校新編教 用率,並蒐整教材 ,以進行實地推廣 解使用情形。 149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歐華年會及非華年會 歐洲、非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相關 5 4 284 134 - 洲地區 事宜,以凝聚僑心。 02 參加重要新興僑團年會 - 美洲、歐 加強與各地區重要新興 9 5 544 309 洲、亞洲 僑團聯繫溝通,並宣達 、大洋洲 國家政策,俾能凝聚共 、非洲地 識,強化向心及凝聚海 區 外支持政府力量。 03 參加北美地區各宗親總會 北美地區 傳達政府對北美地區各 9 2 296 123 懇親大會 - 姓氏宗親之關懷與重視 ,藉以增進情誼,並進 而鞏固對我之向心。 04 參加中美洲暨巴拿馬6國中 中美洲地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懇 5 3 325 85 華、華僑總會聯合會年會 區 親大會事宜,以凝聚僑 及懇親大會 - 心。 05 出席海外學人及學術團體 美洲、歐 出席海外各地區學人及 5 1 56 35 研討會或年會 - 洲、亞太 學術團體研討會或年會 、非洲等 ,發表專題演講、主持 地區 僑務(教)座談會及研 討會,促進海內、外學 術交流。 06 辦理僑生回國升學宣導說 東南亞地 1.鑑於亞洲地區如馬來 8 16 822 820 明座談會 - 區 西亞、印尼、緬甸等 地,近年來臺升學人 數尚有相當之成長空 間,亟需加強辦理升 學輔導講座及招生宣 導說明會,另菲律賓 學制已自104年開始 由10年改為12年,10 6年學制將與臺灣接 軌,為掌握菲律賓地 區學制改變契機,吸 引更多當地華裔子弟 回臺升學,需預先開 展當地招生宣導工作 ,以為因應。 2.緬甸為我重要生源地 區,104年6月間經行 150 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12 430 僑民及僑團聯繫 多明尼加 105.01 1 166 服務與接待 義大利 105.06 1 201 德國 106.05 2 324 9 27 88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費城、芝加哥 104.08 1 208 服務與接待 法國、德國、荷蘭、 105.09 2 236 英國 美國紐約、華府、達 106.02 2 425 拉斯、休士頓 9 11 43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洛杉磯 105.04 1 140 服務與接待 美國波士頓 105.05 1 252 美國紐約、亞特蘭大 106.04 1 205 5 9 419 僑民及僑團聯繫 尼加拉瓜 103.08 1 231 服務與接待 宏都拉斯 104.08 1 292 加拿大、薩爾瓦多 105.08 2 324 5 3 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泰國、日本 103.11 1 45 動 英國、加拿大 104.05 1 94 美國舊金山、華盛頓 105.03 1 94 8 77 1,719 回國升學僑生服 菲律賓 106.02 2 130 務 印尼 106.03 2 105 越南、泰國 106.03 2 119 15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政院同意放寬緬甸僑 生來臺升學管制措施 ,並試辦3年,放寬 措施包括:取消來臺 升學限額管制、緬生 申辦簽證無須提供財 力證明及在臺關係人 擔保文件、取消逐案 面談等規定,另同意 開放代辦簽證,藉由 上述放寬管制措施, 當地緬生來臺升學人 數可望成長,本會亦 將加強招生宣導工作 ,以鼓勵僑社新生代 申請來臺就學。 3.配合國家人口政策, 本會刻正積極推動「 技職僑生升學方案」 ,以鼓勵東南亞地區 初中畢業華裔子弟來 臺就讀3年高職建教 專班,畢業後繼續升 讀4年制科技大學產 學合作專班之機制, 本方案亟需加強辦理 招生宣導說明會,鼓 勵東南亞僑生回國升 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 。 07 出席世界留臺校友會年會 亞洲地區 世界留臺校友會每2年 3 2 60 24 活動 - 在僑居地舉辦1次年會 ,派員輔導舉辦年會活 動,對團結畢業校友凝 聚共識,增進友我力量 ,協助拓展國際空間, 助益良多。 08 協導海外僑商團體舉辦商 美洲、歐 協導海外僑商辦理商機 6 1 73 41 機交流相關活動 - 洲、非洲 交流座談,建立國內外 、亞太 產業合作管道,並實地 152 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3 4 88 回國升學僑生服 印尼、馬來西亞 101.11 1 111 務 印尼 103.08 2 66 馬來西亞 105.04 1 84 6 4 118 僑商經濟業務 美國、墨西哥 104.10 1 118 越南 105.12 3 118 越南 106.03 1 82 15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地區 瞭解僑商需求創發商機 。 09 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 美洲、歐 1.加強與全球各地僑臺 6 14 968 546 會/僑商團體及北美洲、中 洲、非洲 商之聯繫,並指導會 南美洲、歐洲、非洲、亞 、亞太地 議進行。 洲及大洋洲等洲際總會年 區 2.加強聯繫海外僑社。 會或理事會活動 - 3.宣導政府重要經貿政 策。 10 輔導海外僑商團體辦理經 美洲、歐 協導海外僑商團體舉辦 6 3 335 117 貿外交相關活動 - 洲、非洲 經貿政策宣導、座談會 、亞太地 、論壇等多元活動,協 區 助推動臺灣經貿發展, 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 11 參加世界性、洲際性、地 美洲、歐 加強與全球各地經貿學 7 1 170 48 區性華商經貿聯合會/僑商 洲、非洲 員及僑商團體之聯繫, 團體之年會或理事會活動 、亞太地 並指導會議進行。 - 區 12 出席各地中文學校學(協 美洲、歐 1.闡述本會僑教政策, 6 2 141 78 )會年會活動,以加強與 洲、亞太 爭取僑界向心,加強 主流教育人士交流 - 地區 與海外中文學校聯合 會等教育團體聯繫。 2.因應華文教育主流化 之情形,藉參加年會 活動,加強與主流教 育人士之交流,拓展 僑教範疇。 13 參加海外教師研討會、瞭 美洲、歐 1.本會每年在海外辦理 8 2 93 104 解各地區辦理情形,並蒐 洲、非洲 教師研習會遴派國內 集各地區華文教師需求, 、亞太地 專業講座分組赴海外 做為業務推動或改進之參 區 各僑區巡迴講學,以 考 - 掌握各地辦理情形並 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2.近來海外華文教育有 逐漸朝向主流化之趨 勢,各地華文教師研 討會亦需適時因應調 整,以作為業務推動 之參考。 14 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東南亞地 1.派員赴海外宣導海外 8 12 291 421 巡迴招生宣導說明會 - 區 青年技術訓練班之性 154 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50 1,564 僑商經濟業務 澳大利亞 106.04 2 400 土耳其、希臘 106.05 2 428 義大利、巴西、美國 106.06 1 456 6 11 463 僑商經濟業務 越南越南、柬埔寨 104.03 2 135 泰國 105.12 2 93 新加坡 106.03 2 81 7 4 222 僑商經濟業務 美國舊金山 102.03 1 177 美國、墨西哥 104.06 1 112 澳大利亞 105.07 1 112 6 7 226 僑校發展與輔助 菲律賓馬尼拉 105.02 1 53 澳大利亞、紐西蘭 105.02 1 75 緬甸 105.08 1 58 8 10 207 僑校發展與輔助 美國波士頓 104.06 4 207 泰國清萊 105.03 1 35 印尼雅加達 105.03 1 28 8 58 770 海外青年技訓研 印尼 105.07 1 75 習 緬甸 105.08 2 145 15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質與招生方式,並鼓 勵有興趣及適合之海 外華裔青年來臺就讀 。 2.東南亞國家學生缺乏 來臺升學資訊,需與 當地保薦單位、留臺 校友會、僑校、僑社 辦理招生說明會,以 擴大學生來源。 156 員會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馬來西亞 105.11 1 48 157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878,919 - - 258,020 1,136,939 01 一般公共事務 878,919 - - 258,020 1,136,939 158 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1,893 - - - 387,400 409,293 1,546,232 一般公共事務 21,893 - - - 387,400 409,293 1,546,232 159 僑務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5及以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辦理產學攜手合 105-108 2.78 0.51 0.73 0.83 0.71 1.行政院104年3月27 作僑生專班 日院臺外字第1040 014180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回國升 學僑生服務」工作 計畫項下。 財團法人海外信 106-108 12.00 - 3.00 3.87 5.13 1.行政院106年5月11 用保證基金配合 日院臺外字第1060 新南向政策增資 014583號函核定。 計畫 2.本計畫106年度預 算數3億元,以動 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107年度預算編 列於「僑商經濟業 務」工作計畫項下 。 16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6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 已依決議統刪項目刪減,並據以編列 106 議如下: 年法定預算。 1. 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2. 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5%。 3.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15%。 4.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 及接機接艦經費)5%。 5.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3%。 6.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補助(不含法律 義務支出)5%。 7.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 補助款)4%。 8. 前述1至4項允許在業務科目範圍內調整。 9. 前述6至7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 前述1至7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 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 替補足。 11. 如總刪減數未達240億元,另予補足。 (二)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處理原則如下,院 依決議辦理。 會新增通過決議之凍結案部分,其凍結比率以 20%為上 限,各委員會於開議日後三個月內排案審查,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三) 針對「中華民國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凍結案, 依決議辦理。 若有未敘明動支條件者,各黨團同意各該凍結案動支條 件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鑑於國內區域間產業活動分布不均,造成人口與產業高度 非本會主管業務。 往城市集中,連帶資源配置亦有很大落差,使得國家資源 與稅收過度集中在大都會,造成嚴重城鄉差距。基此,未 來地方財政之改革,應加強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法、財政 收支劃分法等之結合;更應擴充政府整體財政資源,建立 調劑財政盈虛、平衡地區發展之財源分配方式,並強化地 16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方經濟發展及落實財政紀律。 (五) 要求行政院應確實執行稅制改革方案,研謀以擴大稅基 非本會主管業務。 方式改善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 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 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 政府資源,並深入檢討各政事別支出比重之合理性,以 及施政計畫之優先性;澈底檢討現行各項社會福利措施 及補助制度;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餘,以利整體財政之 穩健。 (六)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對歲 非本會主管業務。 出結構有重大影響,爰要求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 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編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 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七) 鑑於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 非本會主管業務。 支出比重達 68.68%,歲出預算結構仍持續僵化,可自由 規劃運用預算額度僅 6,258 億元(占 31.32%) ,恐排擠公 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 成長。行政院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期 能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八) 為健全稅制,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依當前及 非本會主管業務。 未來施政需要,通盤檢討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與稅 制度及房地合一制度等實施成效及缺失,擬訂妥適之稅 額扣抵比率、配套方案或推出新稅制,並適時調整遺產 及贈與稅稅率等規定,以提升世代正義及稽徵效率;同 時需隨時檢視各項租稅法規是否符合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 律主義之意旨,如遇有侵犯人民權益者,應即時加以修 正,以減少民怨,促進人民權益之保障。 (九) 鑑於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撫制度存有財務失衡、代際 非本會主管業務。 移轉等嚴重問題,年金改革實有其必要性,建請應本於 公平正義、務實漸進及考量國家財政負擔之能力下推動 辦理。 (十) 鑑於我國老化速度高於多數國家,惟退休年齡卻較多數 非本會主管業務。 16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先進國家為早,建請應持續檢討採行延後退休年齡等相 關配套措施,以提高年金制度之財務穩定性。 (十一)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合庫金、兆豐金、中 非本會主管業務。 鋼、中華電等公司之釋股收入 288 億元,其執行之可能性 不高,應依立法院近年度之決議,釋股收入不予保留, 以免累增無資金流入之歲入保留數,影響財政健全。 (十二) 依預算中心研究成果,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非本會主管業務。 整體評估指出,中油、台電、臺灣菸酒及中鋼等 4 家公 司,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共 2,720 億餘元,占釋股收入預 算保留總金額高達 98.55%,但因無釋股必要及釋股時程 難以掌握,且以保留期間來評估,最短的 5 年,最長更 達 17 年,均已超過決算法所定之 4 年原則,爰建議行政 院在不違背決算法精神下,於累計歲計賸餘可容納範圍 內,檢討註銷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 (十三) 為發展我國大眾運輸政策,106 年度政府對於軌道運輸建 非本會主管業務。 設之投資經費仍占我國公共建設預算之首,經費並較往 年擴增,但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未見提升,多項工 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全面檢討現行我國對於軌道運輸計 畫之規劃及審議作業,並強化工程執行及履約管理之監 控機制。 (十四)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資訊服務費共編列 53 非本會主管業務。 億 2,655 萬 5 千元,較 105 年度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 52 億 7,741 萬 1 千元增加近 5,000 萬元。有鑑於國家資源有 限,各機關應確實考量資訊軟、硬體服務有無購買或租 賃之必要,並妥適利用現有之資源,爰刪減資訊服務費, 在總刪 240 億元額度內調整。 (十五) 鑑於部分機關租賃近似全時公務車輛,租賃成本過高,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且各機關駕駛員額多有不均,部分機關駕駛員額超過車 輛數,部分機關且另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駕駛,爰要求 行政院六個月內研擬主動協調移撥因應措施及改善臨時 租賃司機勞動條件。 (十六)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僅規定各機關進用之 非本會主管業務。 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卻無職等進用比例 16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範。依照行政院截至今年 11 月底共進用 105 位機要人 員,占用簡任職等缺高達 61 位,如此高比例佔用簡任職 等,已嚴重影響阻礙正式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故建請 考試院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檢討「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 辦法」改善之辦法,並研議在各機關員額編制表內明訂 規範職等比例可行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十七)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多家公司公股以些微比 非本會主管業務。 率避開 50%之國營事業監督門檻,致政府龐鉅投資卻乏 積極規範與透明化監督,不利國家資源效益管理,要求 應於 6 個月內提出檢討公股股權管理機制。 (十八)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或補政府行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 15 日總 政之不足,因此其董監事名單中有不少是所負責督導之 處給字第 1060040412 號函知各機關前開決 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務人員來兼任,公務機關人員依公務 議內容,本會已於同年 3 月 24 日以僑人二 所需外出開會,原可以依法請領差旅費,但這些財團法 字第 1060074608 號函轉知本會各單位、各 人預算書中編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或者出席費不 駐外人員及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海華文 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浪費並撙節開支,故要求 教基金會」與「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106 年起現行公務人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 金」配合辦理。 事,不得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 (十九)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係為特定政策目的,具公益本質。 查本會主管之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並無直接 惟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 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情形,該基金成立 織,係為移轉受法令限制之業務、照顧員工需求及拓展 宗旨係為協助海外僑臺商取得事業所需融 捐助章程所訂以外之業務,轉投資行為難謂係達成公益 資資金,有其存續之必要性,尚無因原設 目的所必要。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人將受法令 立目的已不復存在,而需訂定解散時程之 限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者, 情形;另海華文教基金會亦無轉投資情事。 訂定具體解散財團法人時程,並釋出不符公益本質之轉 投資事業股權,以增裕國庫收入,減少不必要之監理成 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攬營利業務,而致與民爭利 之不良社會觀感。 (二十)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制不含財團法人 非本會主管業務。 在內,惟主管機關身為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政監督 權,業務關係密切,任由上級機關及本機關之公務員退 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角色逆轉之現 象;而部分機構之業務性質雷同,卻因法人屬性不同, 16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致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因而有差別待 遇,顯示現行法律有欠完備,建請研擬修法補強。 (二十一)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公司健全治理與經營績效具有重要 非本會主管業務。 影響性,其薪資報酬核給理應考量事業實際營運表現。 然目前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董事長及總經理薪酬發放, 未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規模與績效,要求應建立適度關 聯性之薪酬機制,俾提高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對於事業經 營之積極投入與專業素質提升。 (二十二) 鑑於部分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於退休(職、伍)後 3 年 本會訂有僑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 內旋即再(轉)任政府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支領優渥 點,有關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及總經 薪酬,致酬庸爭議不斷;除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 14 理之遴聘,本會均依該監督要點規定及主 條之 1 規定疑慮,並衍生由監督者轉為被監督者之角色 管機關權責,遴薦學經歷豐富、具金融專 矛盾問題。要求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建立透明公平之 業背景之人選,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始為 遴聘機制,並研議任期制度,增訂連任次數限制,俾免 聘任。另查現行監督要點及海外信用保證 久任弱化其獨立性,並明確權責範圍。 基金捐助章程已明確規範董監事任期及連 任次數限制,以及不得擔任董監事及經理 人之情形;另海華文教基金會之現任董、 監事、執行長及編制內員工亦均無所列情 形。 (二十三)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的,但隨著 本會主管之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設立之目 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 的,在提供信用保證,以協助僑民、僑營 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 事業及海外臺商事業獲得金融機構之融 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 資,以利其事業發展,另並配合政府政策 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爰此, 辦理緊急災後重建專案貸款保證,協助受 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 災僑臺商重建事業,該基金經評估仍有其 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 存續之必要性,尚無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 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 或已無營運實益而需退場之情形;另海華 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 文教基金會目前營運功能與設立目的相 畫之專案報告。 符,每年度預算及工作計畫均報經立法院 同意後執行,並無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 已無營運實益之情形。 (二十四) 鑑於軍公教 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行有其歷史背 非本會主管業務。 16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景,雖 84 年以後軍公教人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進 人員不適用此優惠,且其間歷經多次優惠存款措施之調 整方案,並各設有軍、公及教職人員之所得替代率之上 限,然因改革未依環境變遷作全面性調整,且法制作業 未臻健全,致引發外界要求檢討調整之聲浪,要求行政 院應併同年金改革制度全面檢討,以尋求合理解決。 (二十五) 年金制度改革為新政府施政之重要焦點,由於年金制度 非本會主管業務。 改革攸關民眾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更關乎各職域人員之 公平正義,為建立可長久運作之年金制度,要求將政務 官及司法官等各類人員年金制度之合理性納入檢討。 (二十六) 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擊,我國因確定給 非本會主管業務。 付制之年金制度所導致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問題, 建請參採其他國家之實施經驗,衡酌漸進式或分階段改 採確定提撥制或採行其他改善措施之可行性,以建立永 續經營之年金制度。 (二十七) 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啟動「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 非本會主管業務。 該會所擘畫願景包括:以資料驅動、公私協力、以民為 本為政府服務的核心理念,並以巨量資料、開放資料、 個人資料為工具,透過「基礎環境數位化、協作治理多 元化、產業營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等四項推動 策略,達成「便捷生活」、「數位經濟」及「透明治理」 三大目標以及「打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之願景。然 政府推展行動化服務期程已屆下一階段,回顧過往推動 成效仍有許多缺失。 查行政院104年7月23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918號函修 正發布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 則」,其中第10之1條明定:「各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及無障礙資訊技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 務無障礙設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利。」 然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公部門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 體(Mobile App)存有多項問題,包含系統或資訊一年以 上未更新,管理與便利性顯有疑義。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確實依據「行政院及所 16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全面檢視已上架 及開發中之行動化應用軟體,並邀請視覺障礙者實際測 試,以達到促進電子化政府發展及管理之效,並保障身 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益。 (二十八) 全球資訊系統日益蓬勃,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續 非本會主管業務。 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服 務民眾使用或為自用兼之,該類系統均設有規模不一之 機房作為儲存、計算、通訊、作業等工作。經查,我國 公務機構機房建制行之有年,系統處理公務及公眾服務 任務日益加重,機房若未進行安全管理及管制,可能造 成之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政府 各部門基於資安管理考量,關於機房安全管理應進行國 際安全認證,以做為更先進、更嚴謹的資訊安全管理方 案依據,並重新檢視我國資安環境之弱點,以防止不必 要的資安危機發生。爰此建請行政部門應於 10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機房安全管理認證驗測查核,相關認證應以 國際共通認證標準為基準,藉以提升安全認證之水平, 並由行政院資安處督導成效,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 告。 (二十九) 鑑於近年來數位資料每年以倍數的速度持續成長,敏感 非本會主管業務。 資料也隨著資料的成長而增加,數位資料的保護更是日 益重要。自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針對資訊系統資料 庫而建立的個資存取軌跡紀錄─「資料庫稽核系統」, 成為協助查核及防護個資外洩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但 現行之資訊系統仍以網際網路架構之資訊系統為主,相 關業務部門針對資料庫個資存取軌跡紀錄卻未記錄到真 正的前端使用者,導致若有資料外洩情事發生時,無法 釐清責任歸屬,防範機制形同虛設。 為確保個資外洩時能更有效率的調閱個資存取軌跡紀 錄,追蹤終端使用者的真實身份,達到人、事、時、地、 物五個面向的確實記錄,在問題發生後能快速釐清權 責,行政機關在建立個資存取軌跡紀錄機制時,應要求 能紀錄真正存取個資軌跡的前端使用者,對機敏性資料 16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存取做自動監控及分析,並可透過單一中央控管介面來 監控所有非法或可疑的行為,提供事件追蹤、稽核報表、 違規告警等機制外,亦需達到完整的終端使用者身分確 認,讓所有終端使用者的資料使用行為可供稽查,以確 認所有異常行為的主其事者,進而以主動稽核管理來制 定動態稽核政策,達成資料庫存取之事前、事中、事後 之全面保全,為個人資料資料庫存取加上一層安全的防 護網,確保個人資料隱私。爰此建請行政部門應於 6 個 月內建置資料庫稽核系統,為保護機敏資料不外洩,相 關產品禁止採用大陸產製品,以國內資通訊產業者為優 先考量,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 美國聯邦政府網路一年至少遭駭客入侵二十五萬次,我 非本會主管業務。 國政府網路同樣面對相同的險峻挑戰;根據資策會所提 出之意見,我國公務系統近年亦接二連三發生「駭客入 侵」事件,金融機構遭受駭客入侵,損失慘重、政府單 位網站受駭嚴重,情資遭竊及重要資訊被篡改、大型企 業資料庫被駭客破壞……等駭客入侵的情況可以說是愈 來愈嚴重,而且防不勝防!駭客入侵事件層出不窮,加 上資訊系統使用日益普及,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 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 自用或給民眾使用,資安防護問題不容小覷。 行政院及各機關在建置使用此類資訊系統,多採用來滿 足要求所需的平台及相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應反映公 務或服務民眾使命的目的,以及其所操作之IT基礎架構的 佈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政策等等資訊安全考量,以 及可接受的風險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必須加以要求。 行政系統之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使用,若未做 好即時的安全管理及控管,其所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 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基於資安防護安全考量, 爰建請即刻起,行政部門需積極督導所屬金融單位與各 級機關不定時實施駭客攻防演練,並全面實施駭客攻防 演練驗測查核,以提升各機關資安事故通報應變能力; 並推動辦理資安健診及稽核,加強掌握各機關資安現況 16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資安事件處理情形;並由行政院資安處定期向立法院 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一) 從第一銀行ATM被植入惡意程式盜領數千萬,經查發現 非本會主管業務。 與資訊系統之特殊權限使用帳號管控問題有直接的關 係,該案成員掌握第一銀行倫敦分行,有一可同時連接 內、外網的電話錄音主機漏洞,透過瑞士等第三國攻擊 該分行主機,以此做為跳板植入惡意程式,駭入一銀內 網更新程式派送伺服器。 從企業組織到政府機構,目前運作中之IT環境存在著「特 殊權限的帳號使用者(簡稱:特權用戶)」,從第一銀 行事件的經驗觀察,駭客會鎖定系統最高管理權限之帳 號/密碼作為主要攻擊目標,因這類攻擊方式受竊之資訊 已非一般網路釣魚所竊取之個人資料,而是高度敏感性 資料(如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密,抑或是國安機密), 當然也包括這些特權用戶的指揮控制能力,駭客可利用 這些特權用戶的身份無所忌憚地取得更多機敏資料,因 此導入適當的存取控制及稽核機制勢在必行。 為了防患於未然,各行政機關在推動導入資訊安全管理 系統的同時,應就「存取控制政策」方面導入相對應之 系統,如特權帳號管理與稽核方案,除了可以提升安全 與管理效率以外,也可以減少特權使用者的安全風險, 最重要的是可以符合法規遵循與稽核要求,政府各部會 及其所屬機關應扮演領頭羊的角色,針對 IT 管理建立安 全標竿,以建構維護國家資訊整體安全的目標,爰建請 各行政機關應於半年內全面建置特殊權限的帳號管理系 統,另為促進我國資通訊產業發展,相關驗測查核工具 以國內研發為優先採用,並禁止使用大陸製產品,以防 止類似第一銀行事件重演,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 告。 (三十二) 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我國各行政機關及其附屬機關 非本會主管業務。 (構)亦陸續開發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作為 服務民眾使用或為公務自用兼之。其中又以政府一級部 門及金管會管轄之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開發使用APP較 16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為積極,但資安風險意識卻相對薄弱。根據《天下雜誌》 獨家取得鑒真數位APP資安檢定調查,過半在Google Play 上架的國銀APP,有明顯的資安漏洞,在公用無線上網 WiFi環境下,駭客就有機會能竊取用戶的帳號密碼,意味 著用戶直接面對駭客竊取個資與財務的威脅。政府機關 開發使用之APP,若未加進行安全審驗,造成的資訊外洩 風險不亞於一般網路資安風險,應加強防堵相關漏洞。 另據《二○一六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已指出, 逾五成受訪者認為,過去兩年,網路安全威脅的風險愈 來愈多,且金融業威脅最大。為鼓勵我國資通訊產業發 展,防堵 APP 所造成之資安漏洞與危害,建請各行政部 門及其所屬單位、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所開發之 APP 應儘速進行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及之合格驗證程序,並進 行現有 APP 驗測,並改善其資安漏洞等問題,而 APP 驗 測查核應以國內研發之產品為優先採用,不可使用大陸 產製之檢測工具,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三) 有關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實際執行未針對 非本會主管業務。 生態研究、環境規劃與保育等面向進行審慎之評估,相 關單位亦未能建立有效且實質的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途 徑,在經費運用上流於補助形式。因此,對於生活圈道 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往後執行,應建立一套機制, 應納入針對自然資源議題與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等評 估,為公共建設必要性、公益性、品質與國家經費把關。 (三十四) 有鑑於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車禍意外奪命屢 非本會主管業務。 見不鮮,交通部已要求 106 年 1 月 1 日新型出廠車量的各 型式 N2 及 N3 類大貨車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政府應帶頭安裝,並率先示範。爰此,政府與國營事業 所轄大客車、大貨車,或政府、國營事業透過政府採購 公開招標,委託民間辦理相關業務,簽約外包廠商大客 車與大貨車皆應一律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未安 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車輛,不得承攬政府或國營 事業委託工程、標案或計畫等公共工程採購事項。以有 效降低大型車輛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持續 17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加強宣導行車安全。 (三十五) 有鑑於各縣市公告地價紛紛調整,且調漲之比例是歷年 非本會主管業務。 之高,隨即造成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 房租金調高,影響到園區廠商的成本大幅調高,故建請 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租金於 106 年度 不得依公告地價而調漲租金,並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內 會同相關部會檢討可行之計收方案。 (三十六)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之2規定:「各級政府及其 非本會主管業務。 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 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有關我國 網站無障礙規範之制定,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援引全 球資訊網協會(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的網 站無障礙組織(WAI,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的網頁 內 容 無 障 礙 指 引 ( WCAG ,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前已於88年訂定「網站無障礙規範1.0版」。 然多年來各機關推動成效有限,視覺障礙者無法順利使 用政府機關網站之情形所在多有,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法大幅翻修,我國並已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將 公約內容國內法化之環境變遷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已於 105 年公告「網站無障礙規範 2.0 版」。爰要求各級 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於其建置之網站新設 及改版時,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 頁開發規範 2.0 版」檢測等級 AA 以上進行設計,並於上 線前取得 AA 等級以上標章,以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 之權利,並完善我國無障礙網路環境之建置。 (三十七) 蔡英文總統於105年12月29日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 非本會主管業務。 會第二十五次委員會議〉時表示,針對新竹光復中學模 仿納粹所引起之風波,是因為我們的人權教育流於表 面,不但輕忽了生活中的歧視和偏見,也沒有教導學生 在自己國家迫害人權的歷史裡面,學到真正的教訓。因 此,人權議題應該要融入不同科目的教學裡面,讓學生 能從中了解別人的傷痛,並在他人權益受到侵害時,能 17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為正義挺身而出,這樣才是成功。 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 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將多項聯合國公約內 國法化。同時,也陸續舉辦各公約之國際審查。台灣與 國際人權之接軌日益密切。故人權教育之落實更形重要。 為響應總統之呼籲,使人權概念確實扎根,應以下列方 式促進人權教育之進展,並培養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 概念: 1. 教育部應自學前到終身各階段教育中,以人權公約為 本,針對各學習階段之學習需求,持續進行人權教育, 並融入學校教育之不同科目教學之中。 2. 因時代之差異,不同世代間人權觀念之普及程度或有 落差,教育部應於社會教育與終身教育中納入人權教 育。 3. 科技部與教育部應鼓勵學術單位,從學術著作、流行 文化以至童書、繪本等,蒐集整理對各年齡層之國內 外人權教材。以利發展本土化之人權教育內容。 4. 軍人與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中,應持續強化人權相關課 程,並將人權精神落實於養成過程中。 5. 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人權課程,應朝向多元形式發 展,利用既有之媒體素材,使人權精神更能於培訓中 內化。 6. 科技部應持續推動人權相關之研究計畫,探討國內外 重大人權議題,並鼓勵以科普形式將相關議題轉介於 一般大眾。 (三十八) 建請行政部門應行追查兆豐銀行違反洗錢防制規範遭美 非本會主管業務。 國裁罰乙案之真相,向社會大眾公布其調查結果。並向 調查後應負責任之當事人進行全額追償遭裁罰之 57 億元 新台幣罰鍰。 (三十九)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年約需經費近 12 本會自 106 年春節以後迄今,於辦理退休 億元,惟該「三節慰問金」僅依行政院於民國 58 年發布 (職)人員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三 17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的一紙「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並在 60 年 6 月 2 日依次 節慰問金事宜時,除依行政院 105 年 9 月 8 修正後,沿用至今;然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 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50053161 號函、行政 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宜 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9 月 13 日總處綜字 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第 1050053769 號及同年 10 月 7 日總處給字 各單位所編「三節慰問金」預算,除符合行政院 105 年 9 第 1050055977 號等 2 函辦理外,並配合決 月 8 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50053161 號函修正「退休人員 議,於每人每年 6 千元之數額範圍內,編 照護事項」發給三節慰問金資格,包括:退休公教人員 列發放三節慰問金經費之預算。 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 2 萬 5 千元以下者(兼領 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因公成 殘」之退休公教人員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等,以及 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於每人每年 6 千元之數額 範圍內,發放之三節慰問金經費外,其餘均予刪除,以 期資源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四十) 現行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員 本會業於 106 年第 1 學期(即 106 年 8 月 1 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中央及地方政府年需經費約 17 億 日)起,依行政院 106 年 7 月 3 日院授人 餘元。106 年度中央政府分別於銓敘部統籌編列 1 億 4,170 給字第 10600502951 號函修正退休公教人 萬 4 千元、退輔會編列 8 億 0,042 萬元、教育部編列 9,100 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辦理退休公教人 萬元,合計 10 億 3,312 萬 4 千元。惟一般民眾薪資水準 員子女教育補助核登事宜,並於 106 年 7 遲遲無法提升,而退休軍公教退休所得已有改善,不問 月 4 日以僑人二字第 1060082071 號函將行 所得高低,一律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並不 政院修正規定及相關問答集轉知本會近 3 合理。以目前國家財政困難,退休軍公教人員之子女教 學年度申請有案之退休人員瞭解。 育補助亦應考量其必要性、全理性與公平性。爰此,106 學年度起(106.8),退休軍公教人員可支領子女教育補 助費的對象,限下列:(1)退休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 在 2.5 萬元以下(兼領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 (2)「因公成殘」之退休人員。(3)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 但軍職退休人員的支領資格,可再考量其服務特性,另 為合宜處理。同時,納入年金制度改革內容研議。相關 經費由各該機關自行調整減支。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結果 一、新增通過決議 10 項: (一七三)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進溝通服務」推動僑胞安心計畫,編列經費補助及製作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8 號函送立法院,並 醫療健檢宣傳品,宣傳國內優質醫療服務,然台灣醫療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經濟實惠,品質卓越,健檢醫療旅遊更是許多醫療院所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極力推廣服務項目,僑委會無須另外編列推廣預算。爰 針對歲出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03 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業務費」預算編列 14,889 千元中,凍結 1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七四) 106 年度僑委會辦理「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務」計畫,配合新南向政策,加強聯繫海外青商會組織,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9 號函送立法院,並 邀請僑台商第二代、三代子女回國,編列經費 1,922 千元,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一般而言僑台商第二、三代仍有祖父母及家人在台,華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人傳統重要節慶皆會返國與家人團聚,此計畫其必要性 有待商榷。爰針對歲出第 7 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聯 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 31,358 千元 中,凍結 1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七五) 僑委會用以推廣華文網站「全球華文網」,使用介面以 依據「Google Analytics」網站流量統計分 中文為主,英文為輔,雖有英文介面,但文字仍以中文 析,「全球華文網」近 3 年來訪客逾 70% 呈現,然我國最多僑民地區東南亞,只有少數國家官方 來自美國、加拿大、香港、澳洲及臺灣等 語言為英文,泰國使用泰文、印尼使用印尼文。僑委會 地,且逾 80%使用中文及英文,經評估與 應以使用者立場,增加使用者友善語言使用介面,使華 各地資訊數位環境成熟度有關,考量網站 文學習網站能發揮更大效益。 營運成本及使用客群,目前係以中文為 主,英文為輔,未來本會將依各地區實際 之資訊運用及發展狀況評估,適時擴充不 同語系介面。 (一七六) 查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預算,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業依決議刪減工作計畫業務費 500 千元。 1 節其工作計畫「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 青年來台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其說明 2 及說明 3 皆 17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為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台研習華語文民俗技藝觀摩團活 動等;各編列 18,878 千元,及 19,950 千元;類似活動幾 為免費之夏令營型態。考量政府經費短絀,建請刪減該 工作計畫業務費 500 千元,科目自行調整。 (一七七) 海青班開設協助許多家境清寒之海外青年,習得一技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長立意良善,但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僑委會應研擬海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60 號函送立法院,並 外青年於母國,配合台商人才需求,開設相關職訓課程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及中文訓練,並提供工作媒合,讓海外青年僑民不一定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需要離鄉背井,且能學習相關技能,並有助新南向政策 推動。爰針對歲出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 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之「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72,759 千元中,凍結 100 萬元, 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一七八) 鑑於僑委會 106 年度自訂之部分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 一、 有關建議調高計畫目標值之項目,106 準」近年執行情形已接近或逾 106 年度目標值,為避免績 年「培訓僑臺商返國參加研習人次」 效考核流於形式,要求僑委會應逐年合理調高部分計畫 目標值原設定為 520 人次,業依決議 目標值。 調高目標值,增加至 600 人。 二、 另本會於擬訂 107 年度施政計畫關鍵 績效指標目標值,業視業務推展及近 年執行情形,調高「僑團舉辦各項有 助凝聚向心,推動國民外交之洲際 性、區域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 次」、「僑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使 用總人次」、「海外僑臺商團體舉辦 各項洲際性、區域性及地區性等多元 活動之參加總人次」、「配合新南向 政策及五大創新產業等僑臺商回國觀 摩暨商機交流洽談廠商家數」、「參 加僑生職涯規劃及留臺工作宣導活動 人次」等多項計畫目標值。 (一七九) 鑑於巴黎僑教中心原係我國計畫於歐洲地區首購之僑教 一、 本會於奉核定終止「購置巴黎華僑文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心,關係全球僑務布局甚鉅,惟前後歷經 5 餘年未果, 教服務中心計畫」後,為避免巴黎僑 對於僑委會、歐洲僑界、僑校及我國政府威信均有所衝 界因期待落差而對我政府相關僑務政 擊,要求僑委會應與歐洲僑界溝通說明,並深入檢討該 策造成誤解,認為政府不重視大巴黎 計畫未能完成之原因,俾為日後類似購置僑教中心計畫 地區僑胞,爰業擬具說帖請駐處持續 執行時之參考。 向法國僑界溝通說明。 二、 為能更誠懇傾聽當地僑界心聲,本會 委員長亦於 105 年 9 月上旬親訪巴黎 向僑界領袖說明本案處置緣由,並再 三強調:「僑教中心的設置對推展僑 務固然加分,但沒 有僑教 中心的僑 區,本會的服務也能貼心到位、不打 折扣」,獲得僑胞理解與認同。 三、 未來本會將責成駐外人員必須秉持政 府服務僑胞的一貫熱忱,持續提供法 國地區僑社僑胞最好的服務。 四、 本案係政府境外鉅額工程採購案,自 規畫開始,即依據政府採購法及法國 相關法規縝密執行,惟於實際執行過 程中,仍屢遇諸多困難致終止計畫, 謹扼陳如次: (一) 本計畫自執行以來,於 102 年陸續 完成翻譯勞務採購及公證人勞務採 購;103 年駐法國代表處陳報購置案 招標文件,惟因立法院凍結預算至 當年底,致影響執行期程。 (二) 另基於保障國有財產價值及維護僑 民安全之最高原則,該中心設置地 點設定於治安安全性及交通便利性 良好之區位,為因應近期巴黎地區 優質商業區房價不斷飛漲情形,本 會多次據駐法國代表處建議,先後 於 103 年 3 月、10 月、104 年 2 月及 105 年 3 月四次獲行政院核定變更計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畫內容與期程。 (三) 本計畫經多次變更作業期程,惟駐 處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得符合需 求物件,爰駐處 105 年 5 月函報 「『設 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 行實務檢討與建議」報告,茲以「購 置費預算不能確實反映市場行 情」、「近年不動產市場上大坪數 獨棟建物不多」、「政府採購法適 用境外工程採購存在技術性問題」 及「治安良好地區物件所有權人惜 售心態趨強」等現實因素,建請本 會報請行政院同意終止「設置巴黎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 (一八○) 為服務海外僑胞及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僑委會自 83 年設 本會臺灣宏觀電視於民國 89 年開播有其時 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透過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 空背景,近年來網路媒體快速發展,新媒 業者等多重管道免費提供海外僑胞收視。隨著網際網路 體工具及行銷方式推陳出新,傳統衛星電 盛行及觀眾閱聽管道之多元化,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 視確實已非僑胞收視首選;因此,為撙節 管道首選,然透過其傳送訊號所耗不貲,要求僑委會應 支出,本會將於 107 年元月起停播臺灣宏 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預 觀電視,完成階段性任務。 算之有效運用。 (一八一) 鑑於海外信保基金近年辦理業務進展有限,且新承作案 一、 查海外信保基金於 105 年 10 月開辦新 件之平均融資及保證金額亦呈下降態勢,要求應加強宣 南向保證專案迄 106 年 12 月底止,不 導,積極開拓業務或重新檢視信用保證要點各項規定, 論全球承保案件或新南向地區案件, 使更多僑、台商瞭解該基金功能、可提供之協助及最新 其保證件數、協助僑臺商取得融資金 推出專案,俾利渠等透過簡便方式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 額及保證金額皆較去年同期有所成 融通,以嘉惠更多僑民、僑營事業及台商事業,並增裕 長,其中新南向地區更是大幅增加, 基金收入。另海外信保基金近年逾放比率持續下降,且 承保件數較去年同期成長 57.61%,融 近 5 年度均低於設定之目標值,為避免管考流於形式, 資金額增加 18.84%,保證金額增加 應合理調降逾放比率目標值。 23.09%。 二、 此外,為加強該基金宣導,本會亦策 請基金透過多元管道持續讓海外僑臺 商瞭解基金業務,未來將持續擴大保 17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證業務能量暨加強推廣基金。 三、 海外信保基金所承作之保證案件因風 險較高,截至 106 年底止,歷年年底 平均逾期比率為 1.55%,雖逾期比率 自 100 年度之 1.47%逐年下降至 106 年度之 0.52%,惟考量近年全球經濟 成長力道疲弱,銀行授信品質亦受影 響,全球景氣亦未見大幅好轉,爰 107 年度逾期比率目標值訂為不超過 1.5%尚屬合理,嗣為使該項關鍵績效 指標更具挑戰性,基金未來將視業務 狀況做適度之調整。 (一八二) 鑑於海青班設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 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開辦緣於馬 生產技能,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僑委會 來西亞地區留臺校友請本會辦理技 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過度集中於馬來西 術訓練班以協助當地華裔青年學習 亞,導致其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除顯示資源配置尚 一技之長,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 欠妥適,不符合新南向政策推動意旨外,亦影響其他地 貢獻所學,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 區華裔青年參訓機會,要求檢討改進。 助臺商企業扎根,爰開辦以來,均以 馬來西亞地區學生報名人數最多。 二、 為使海外華裔青年均有參訓機會,本 會除於 10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前往東馬來西亞及汶萊宣導外,並於 7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期間分別組團前 往越南、菲律賓、西馬來西亞、印尼 及泰國等地區宣導。 三、 未來宣導地區除馬來西亞外,將持續 開發潛力生源地區;包括賡續加強印 尼、菲律賓等地區之宣導,以及著力 於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區新生源之 開發,並將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辦 理招生宣傳工作,暨運用網路及媒體 管道,廣宣招生相關訊息,使其他地 區華裔青年亦能瞭解進而報名海青 17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班,學習一技之長。 二、歲出部分 第 17 款第 1 項 僑務委員會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3億3,254萬6千元,減列: 本會 106 年度預算數業依決議事項如數減 (一)第 1 目「一般行政」107 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 列。 維持」項下「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1 萬元、 「物品」1 萬元、「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 檔案資訊化及檔案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5 萬元; 「資訊管理與維護」100 萬元)。 (二)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280 萬元(含「召開僑務 委員會議」100 萬元及項下「業務費」之「其他業 務租金」100 萬元、「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 50 萬元;「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30 萬元)。 (三)第 6 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600 萬元(含 「辦理華僑新聞資訊服務業務」100 萬元;「辦理 宏觀電視頻道全球傳播業務」400 萬元;「輔助海 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100 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987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2,267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 49 項: (一) 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務費」─「編印僑務統計、預決算書,蒐集彙整統計與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3 號函送立法院,並 會計相關資料等費用」編列 108 萬元,惟查現今政府推動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環保無紙化作業,其編印費用應可降低,改以電子作業,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爰予凍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查僑務委員會公務轎車數量計有 5 輛(1 輛首長專用車、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1 輛副首長專用車、3 輛公務轎車),105 年度僑務委員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4 號函送立法院,並 會已編列 69 萬元汰換副首長專用車 1 輛,106 年度再編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列 69 萬元,汰換副首長專用車,汰換後將有 3 輛首長、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副首長專用車,公務轎車僅存 2 輛。由於僑務委員會配 合政府新南向政策,106 年度將擴大招生對象,國內督 17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導、業務訪視需求量勢必大增,可供同仁執行公務之車 輛減少,是否影響業務進行,容有檢討之必要;且僑務 委員會首長、副首長職務性質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首 長、副首長,多於海外協助僑胞進行僑務,國內使用公 務車之頻率不高,是否需要專用公務車輛代步,亦需說 明。爰針對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之「汰換副首長專用車 1 輛」,「設備及投資」編 列 69 萬元,全數凍結,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之說明第 6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點,「業務所需資訊系統開發費用」,列「設備及投資」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5 號函送立法院,並 310 萬元,然 105 年度同一使用用途僅列 220 萬元,爰針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對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之「設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備及投資」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 799 萬 8 千元中,凍結 3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業務所需資訊系 統開發費用之增加,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查 105 年返國參與 10 月慶典僑胞人數 3,805 人,創下近 5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31 日以 年最低人數紀錄,僑務委員會以多數僑胞已返國參加總 僑綜專字第 1060700395 號函送立法院。並 統就職典禮,故不再重複返國為由。然查 2000 年、2004 經立法院 106 年 10 月 2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年、2008 年同為總統就職年,返國參與 10 月慶典僑胞人 1060703744 號函准予動支。 數亦未減少。於僑務委員會提出之說明又謂「僑胞各有 其政黨認同,不同政黨執政,確實參加人數會有所差 異」,基此理由,僑務委員會於此分支計畫之預算額度, 恢復至 104 年度之預算規模,未覈實編列之嫌。爰針對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編 列 2,020 萬 9 千元,凍結 300 萬元,要求 106 年度回國參 加慶典人數達 5 千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參酌僑務委員會與僑民及僑團聯繫之主要目的,為「加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強交流、提升台灣在國際的能見度」。然綜觀過去以來,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6 號函送立法院,並 僑務委員會所協輔海外僑團辦理活動除傳統民間節慶如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元旦、春節外,其餘諸如抗戰勝利、光復、國父誕辰紀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18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念等,仍延續過去黨國遺緒,未見轉型正義之觀點。若 僑務委員會於海外協輔或自辦活動,缺乏以台灣為主體 之世界觀,如何增進海外僑界對台灣之瞭解,又如何提 升台灣於國際之能見度?轉型正義,為蔡英文總統主要 政見之一,僑務委員會於 1926 年成立,有其黨國不分之 歷史因素,然威權時代已過,台灣已轉型為民主法治社 會,僑務委員會所協輔或辦理之海外活動,應與時俱進, 符合台灣社會期待,檢討黨國遺緒,徹底改革,即刻擬 定轉型正義方向之規劃。鑑此,爰針對第 3 目「僑民及 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 多元活動」預算編列 5,630 萬 4 千元中,凍結 250 萬元,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之說明第 2 點「舉辦僑社工作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7 號函送立法院,並 研討會,遴選各地僑團重要幹部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傳承人才,並促進各僑團間橫向聯繫」,及第 3 點「遴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邀各地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並鼓勵其參 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務,培養僑社新血」;又, 栽培、組織新一代青年僑胞為新政府之重大僑務政策宣 示,青年僑胞不僅為僑務工作傳承與發展之必須,更是 我國推動踏實外交不可或缺之助力;然上述兩點預算說 明不僅文字照抄 105 年度之預算編列,其中第 3 點所編列 之預算金額更完全相同,爰針對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 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預算編列 1,159 萬 5 千元中,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 會就海外青年僑胞之培養、組織工作,以及僑社僑團之 世代傳承提出具體規劃(含培訓 45 歲以下僑社青年幹部 成長倍增),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工作增進溝通服務」原編預算 1,884 萬元中,凍結 200 萬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8 號函送立法院,並 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18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1. 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中央部分機關出國計畫變更 比率極高,變更計畫比率超過 50%,僑務委員會名列 其中。顯示僑務委員會恐未審慎考量各項因素妥為編 列出國計畫,致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致,除影響 計畫預期成效外,僑務委員會出國計畫項數自 104 至 106 年度皆高於外交部,104 年變更計畫率更達 100%。將使出國計畫編製流於形式,徒耗相關行政 作業,亦凸顯出國計畫浮濫,恐有浪費公帑之虞。鑑 於僑務委員會於本項目多有獎助僑胞返國計畫,爰針 對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 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 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說明第 2 點「推動僑胞安心 計畫」及第 6 點「推動台灣青年海外搭橋計畫」為 106 年度新增之計畫,此二計畫為新政府之重要僑務 政策,且應與新南向政策之總體戰略方向搭配推動, 然按上揭說明,並未見此二計畫之具體完整規劃,以 及可協同配合新南向政策之處,爰針對第 3 目「僑民 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 通服務」,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 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橋計 畫,創新運用僑界人脈及各項資源,提供我青年赴海 外參與各項活動,以暸解政府推動僑務及涉外事務情 形,搭建青年與僑界連結橋樑,增進國際視野」編列 400 萬元。查此項計畫列業務費 150 萬元、獎補助費 250 萬元,實際執行方式、地區、效益,預算書中未 具體說明,僅以業務費、獎補助費臚列,難以審查, 不利監督,有再說明之必要。爰針對第 3 目「僑民及 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 18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服務」之「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橋計畫,創新運用僑 界人脈及各項資源,提供我青年赴海外參與各項活 動,以暸解政府推動僑務及涉外事務情形,搭建青年 與僑界連結橋樑,增進國際視野」,凍結部分經費,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4.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 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推動僑胞安心計畫,鼓勵 僑胞返國健檢、遴選專家學者赴海外辦理推動臺灣國 際醫療巡迴講座、印製文宣資料,宣揚國內優質醫療 服務達到僑胞、政府及醫療產業均贏的目標」編列 202 萬元。查臺灣醫療技術享譽國際,歷年皆有僑胞 利用返國參加慶典之時進行健檢,僑務委員會過往此 類宣傳工作也未曾減少,另亦編列有僑務溝通、與僑 社聯繫之經費,於溝通、聯繫之時即可宣傳,故是否 有再特別編列相關預算宣傳之必要,容有檢討之必 要。爰針對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 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推動僑胞安心 計畫,鼓勵僑胞返國健檢、遴選專家學者赴海外辦理 推動臺灣國際醫療巡迴講座、印製文宣資料,宣揚國 內優質醫療服務達到僑胞、政府及醫療產業均贏的目 標」,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推動僑胞安心計畫,鼓勵僑胞返國 「自費」健檢,經查過去僑務委員會祭出僑胞健檢「補 助」惹來爭議,因而改為自費,102 年更曾暫停辦理 此項業務,又察臺灣醫療技術及服務已臻世界水準, 倍受海外僑胞肯定眾所皆知,實無需要另編列經費印 製文宣、巡迴講座推廣國內醫療品質,自然而然便有 僑胞返國「自費」健檢,爰針對第 3 目「僑民及僑團 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預算 1,884 萬元中,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18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支。 (八)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業務費」原編預算 1,488 萬 9 千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49 號函送立法院,並 元中,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1.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 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選派講師赴海外辦理 巡迴講座等業務費」編列 300 萬元。惟查全球各地僑 民藉由電視、網路,幾乎同步掌握國內政經發展走 向,本預算編列目的不明,且未列入相關績效指標 評比,其效益更是難以評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業務費」 編列 242 萬 4 千元之「國外旅費」,惟依照說明,其 派員出國訪問僑社及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運 作情形,僅編 112 萬 4 千元費用,爰針對歲出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 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之「業務費」中「國外旅費」, 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 查立法院預算中心 103、104、105、106 年評估報告,年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年指出,「僑務委員會議邀請海外代表人數及所需經費 僑秘國字第 1060400496 號函送立法院。 居高不下,然會議成效卻未顯現,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 際,允宜研議改進之道。」僑務委員會議每年花費上千 萬元,但會後提給各部會之建議,諸如增加預算,加強 僑社聯繫及服務、提供各項惠僑服務、深耕青年族群厚 植僑社基礎等等,皆原屬僑務委員會例行業務應注意事 項,該項會議所提建議案數目及其被採納情形極為有 限;且近年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各委員提 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頗有浪費公帑之 18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嫌。僑務委員會議之實際功能,至今是否依舊具備「發 展具前瞻性之僑務政策」之功能?其績效為何?僑務委 員會應當對此提出兼具量化與質化之檢討報告。另,若 因應現實情勢變化,僑務委員會議實際已轉為聯絡情感 性質,也應考量其與國慶僑胞晚會活動性質之雷同,評 估僑務委員會議辦理之必要性,或重新擬定具體可行之 會議目標和實行方式,提出充分發揮效能之績效評量計 畫,並提供書面資料詳列邀請僑務委員人均旅費、住宿 費等相關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十) 查僑務委員會對於國內慶典活動辦理目的之說明,表示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增益僑胞對國內政經進步現況之瞭解及認同,凝聚對 僑秘國字第 1060400497 號函送立法院。 我向心,並帶來相當之觀光收益,對外亦可協助宣傳台 灣,提升台灣國際能見度。」因此僑務委員會提供僑胞 返國補助,舉辦晚會,並提供海外返國僑胞多項旅遊方 案及醫療服務等等。無論此類服務是否能具體達成「感 受國家進步與軟實力、宣揚國際、帶動觀光」之成效, 若「僑胞」原屬本國國民,又何須「增進對台瞭解及認 同」,若「僑胞」是屬「返國」,卻又享有「返國補助」 之獎勵,足見此服務對象不同於一般旅外台籍人士,實 際應為「國外華裔人士」。諸如外交部邀請友邦,政府 於國家慶典時招待外賓,有其必要性,然重質不重量, 人數多寡不見得為最重要,來台之華裔外賓是否在國際 能發揮影響力,才應是此服務之重點。然歷年來,僑委 會慶典活動與會人士是否具備足夠重要性和國際影響 力,資訊並不明確。僑務委員會應制定固定評量標準, 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立法 院監督。 (十一) 第 4 目「僑民社教業務」預算編列 1 億 8,992 萬 3 千元,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0 號函送立法院,並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經立法院 106 年 6 月 6 日台立院議字第 1. 根據僑務委員會資料,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在 102 1060701819 號函准予動支。 年 5 月 25 日總會館召開月會中,當日輪值總董提出 移除我國旗臨時動議,並以違反總會館章程表決方式 18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強行通過議案。此舉引發總會館內反對移旗人士,以 肇慶總會館為原告,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官司費時 3 年餘。105 年 7 月 25 日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做出最終 判決,宣判上開移旗決議違反章程無效,總會館應將 中華民國國旗回復到移旗案前狀態。惟僑務委員會指 出,近年因駐美中華總會館內中國移民漸增,會館內 親左商董比例幾達三分之二門檻,已有逕行動員通過 重大決議可能,故 105 年 7 月 30 日總會館月會中, 以 35 人舉手,18 人未舉手,表決通過對本案提起上 訴,阻止友我陣營要求將中華民國國旗掛回。因此僑 務委員會提出因應策略包括擱置爭議,尋求共識,不 再主動續行訴訟,並強化「中華傳統文化協會」功能; 每年發動舊金山北灣僑團,舉辦元旦、雙十國慶等愛 國活動。然僑務委員會對撤中華民國國旗案卻表示將 不再主動訴訟,改支持其它友我協會,此舉恐有不戰 而敗之虞。舊金山法院宣判,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應掛 回中華民國國旗,僑務委員會除應該正式對外要求中 國別把兩岸政治分歧帶進僑社,煽動中華總會館部分 人士移旗之外,更應堅持,進而加緊研議出有利我方 之因應對策,而非抱持著未戰先敗之態度。爰針對僑 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民社教業務」第 1 節「華僑文化 社教活動」預算編列 5,960 萬 1 千元,凍結部分經費,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民社教業務」第 2 節「華僑文 教中心服務工作」預算編列 1 億 3,032 萬 2 千元。惟 據審計部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僑務委 員會雖於 102 年 8 月 23 日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惟查 內部控制制度尚未依行政院於 104 年 7 月 13 日修正 之政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來編製整體與作業層 級目標及風險項目對應表;另查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辦 理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業務,歷年編列預算均逾 1 億元,惟僑務委員會訂定之內部控制制度與華僑文教 18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服務中心有關者,僅「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移交管制 作業」1 項,尚未就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業務特性,參 酌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歷年發生異常個案缺失情 形,評估業務風險,研議訂定共通性控制作業之可行 性,如此將無法有效管控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績 效評比,僑務委員會顯有疏漏之處。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 僑務委員會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計畫多次變 更作業期程,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妥標的物,歷經 5 年致最後終止,耗資耗時,宜深入檢討。此外,在 僑務委員會購置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說明資料 中,多次提及此相關業務由外交部駐法國代表處處 理,顯見外交部與僑務委員會之密切關係。外交部於 巴黎等海外多點本有駐外館處,執行外交事務,未來 於歐洲如何布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與駐外管處將如 何相互配合,有待僑務委員會提供新的計畫。爰針對 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民社教業務」第 2 節「華僑文 教中心服務工作」預算編列 1 億 3,032 萬 2 千元中, 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二) 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預算編列 1 億 5,138 萬 7 千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1 號函送立法院,並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1. 根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海外出生連續居留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 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僑生 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可知,僑生是大 多不具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外國人。在僑務委員會「東 南亞僑務工作目標市場及成果效益分析」報告中,真 正大量到台灣留學的是馬來西亞人,但馬來西亞有自 己的國家政策與排華因素,其餘國家的首選,則通常 是美國。顯見海外優秀人才來台就讀和工作之考量因 18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素,並非血緣,而是該國教育品質與未來就業環境。 因應「新南向政策」,有拉攏東南亞人才來台就學之 策略性必要,然而僑生制度,有其歷史背景因素,長 年以來與外籍生制度重疊,是否有因雙套體系引起海 外學生混淆之必要,應當通盤檢討,並朝逐年讓所有 外國人回歸適用「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方向進 行政策規劃。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回國升學僑 生服務」預算編列 1 億 5,138 萬 7 千元中,凍結部分 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回國升學僑生服務計畫下之鼓 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分支計畫編列 7,664 萬 8 千元經 費,惟僑生招生規劃與執行情形是否能有效開拓生 源、是否有中長期規劃跟布局之計畫,投入的經費有 無有效運用及結合留臺校友組織跟畢業的僑生,皆付 之闕如,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十三) 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預算編列 7,473 萬 9 千元,其中辦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2 號函送立法院,並 理「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與資料建置」70 萬元。查僑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生處於辦理海青班相關預算中亦列 140 萬元辦理「來臺就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學學生資料庫系統開發及資料轉置」。僑生處承辦此二 業務多年,應早已建有僑生資料庫,何以再於年度預算 中重複編列相關經費,其必要性應予說明。次查目前僑 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每月 375 元之健保費,1 年 4,500 元,106 年編列 4,911 萬 3 千元,計可補助 10,914 人,較 105 年所編 5,456 萬 7 千元(可補助 12,126 人)減少 1,212 人,是否預期僑生招生效果不理想,或響應行政院要求 對僑生、外籍生全額自負健保所致,亦應說明。又查僑 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工讀金與 學習扶助金性質不同,據該要點 2 者最大差異在於該要 點第 4 點規定「學校辦理工讀時,應依照相關勞動法規 18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理;學習扶助為公法上救助性質,不適用前揭勞動法 規。」105 年僑務委員會以「工讀金」名義編列,僑生尚 受到勞動法規之保護,106 年改以「學習扶助金」預算編 列,是否為規避勞動法規規定,對僑生權益保障是否影 響,應予說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回國升學僑 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 預算編列 7,473 萬 9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十四) 第 7 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 3,135 萬 8 千元。僑務委員會以配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3 號函送立法院,並 合新南向政策為由,邀請僑商團體及僑臺商第 2、3 代回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國參訪,編列 192 萬 2 千元,邀請對象、人數不明,執行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成效難以檢驗。另又編列 813 萬 8 千元,輔助僑臺商組織 擴大經貿功能,加強辦理與當地國政府與主流商會互動 交流、新南向投資論壇、投資經驗研討會,然在新南向 政策中,目標國多達 18 國,預算應如何分配,重點國家、 執行方式,皆未敘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民 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 預算編列 3,135 萬 8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始得動支。 (十五) 第 7 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編列 4,188 萬 9 千元,其中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4 號函送立法院,並 協助推動僑臺商新南向布局,編列 822 萬 5 千元,較 105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年所編 494 萬元增加近 1 倍。然作法不明,若是要向國內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推銷東南亞市場,則經濟部 104 年早已提出東南亞新興市 場之已有拓展政策,僑務委員會重複編列相關預算,又 無具體執行方式,實有疊床架屋之嫌,且海外信保基金 回收率不佳,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上要扮演何種角色,僑 務委員會在海外經貿工作的角色應重新定位與思考。爰 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 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編列 4,188 18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 9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六) 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輔助」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 1,694 萬 6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5 號函送立法院,並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1. 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1 節「僑校 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校及推展雲端學習」 預算編列 1,694 萬 6 千元。查僑務委員會認為「隨著 網路科技進步,國內外各大學均提供免費線上學習 課程,課程內容及管道豐富多元,有意學習之僑胞 均可透過網路自主學習。」則在此進步之科技時代, 僑務委員會並無再特地開設任何數位僑教之必要, 且國家財政困窘,應節省公帑支出。爰凍結部分經 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1 節「僑校 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 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改版服 務功能提升以及學習內容之建構,編列 2,761 千元。 惟查「全球華文網」網站,不僅瀏覽次數少,電子 報瀏覽人數寥寥可數,且未定期更新,網站相關連 結亦多所錯置,甚有連結到購物網站之謬誤,且觀 之臉書網站,平均按讚數亦不多,顯見該網站並未 發揮其功效,資源顯有浪費。爰凍結部分經費,俟 僑務委員會儘速研擬改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七) 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輔助」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下「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預算編列 1,482 萬 5 千元,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6 號函送立法院,並 其中中華函授學校成立目的原為協助培訓海外僑校師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資,爾後持續擴增華語文及技職教育課程,成為海外僑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胞學習華語文、中華文化及華語文主要管道。現僑務委 員會以修課人數逐年降低、網路資訊發達普及、課程更 19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新速度緩慢等理由,決定改制轉型中華函授學校,於 105 年底結束函授業務。按僑務委員會所言「隨著網路科技 進步,國內外各大學均提供免費線上學習課程,課程內 容及管道豐富多元,有意學習之僑胞均可透過網路自主 學習。」則在此進步之科技時代,僑務委員會並無再特 地開設任何海外華文遠距教學班之必要。又僑務委員會 於此分支計畫中,除推展華文外,竟假推廣華文名義置 入開辦「新南向專案培訓班」,其目的是否為培訓政令 宣導之種子教師應予說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 民文教業務」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推展海 外華文遠距教學」預算編列 1,482 萬 5 千元,凍結 200 萬 元(除僑校推廣正體字活動、行銷台灣優質正體字華語 文計畫外),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八) 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7 日以 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 8,118 萬 8 僑主歲字第 1060800057 號函送立法院,並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經立法院 106 年 9 月 30 日台立院議字第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60702272 號函准予動支。 1. 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外青 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 算主要用途為宣傳及開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簡 稱「海青班」),本計畫雖為新南向政策之重要配合 項目,然按立法院預算中心所提供之預算評估報告, 「海青班」之參加學員卻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第 31 至 35 期海青班中馬來西亞學員占近九成五)。馬 來西亞雖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地,占僑生總數約六至 七成,但為配合未來新南向政策之推動,「海青班」 之推廣宣傳亦不該囿於此一既有結構(105 年度舉辦 50 場海青班海外宣導,其中馬來西亞即占 31 場), 特別印尼、越南、緬甸及泰國等國家每年皆有百位左 右之僑生來台,其國內亦有諸多僑胞或華人社群,因 此「海青班」之推廣應全面放眼新南向 18 國家。爰 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 19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預算編列 8,118 萬 8 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 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外青 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 算編列 8,118 萬 8 千元,其中列 140 萬元辦理「來臺 就學學生資料庫系統開發及資料轉置」。查僑生處針 對來台僑生業務已列「僑生資訊服務網路維護與資料 建置」70 萬元,僑生處承辦此二業務多年,應早已 建有僑生資料庫,何以再於年度預算中重複編列相關 經費,其必要性應予說明。次查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 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工讀金與學習扶助金性質 不同,據該要點二者最大差異在於該要點第 4 點規定 「學校辦理工讀時,應依照相關勞動法規辦理;學習 扶助為公法上救助性質,不適用前揭勞動法規。」105 年僑務委員會以「工讀金」名義編列,僑生尚受到勞 動法規之保護,106 年改以「學習扶助金」預算編列, 是否為規避勞動法規規定,對僑生權益保障是否影 響,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3. 為招收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以培養僑界 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間人才,僑務委員會每年皆與 國內各大專院校合作開辦「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 班」,惟東南亞各國僑生比例自 100 年 69.87%,攀 升至 104 年 90.9%,因僑生數額逐年無明顯增幅(100 年 4,428 人至 104 年 5,158 人),導致非東南亞國家 僑生人數自 100 年 1,334 人到 104 年僅剩 470 人,明 顯發生員額排擠狀況,未來僑務委員會擬推動新南向 政策,擴大招募東南亞僑生,情況恐怕更加嚴重。爰 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第 2 節「海 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19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預算編列 8,118 萬 8 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 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非東南亞僑生 人數下降狀況及因應措施」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十九) 僑務委員會設立於民國 15 年,迄今滿一百年。僑務委員 為保存海外華人篳路藍縷的開拓歷史,以 會因過去歷史背景發展,擁有相當豐富的史料文物等, 及促進華僑文化之研究,本會特開辦「建 除部分珍貴正品已交由國史館等收藏,僑務委員會仍依 構海外華僑文物數位典藏計畫」,向海外 據「僑務委員會華僑史料徵集要點」在世界各地進行募 徵集具歷史價值的珍貴文物,將之數位化 集作業。由於考量史料文物之保存,以及資訊取得之便 典藏,並將前開成果資料彙整,完成建置 利,刻正陸續進行數位典藏。鑑於史料對於建立歷史知 「僑見歷史‧海外華僑文化記憶庫」主題 識的重要性,建議僑務委員會規劃華僑史料文物數位 網站,藉由網路平臺之公開方式,讓海內 展,讓國人有機會透過史料文物回顧過去。 外同胞都能瞭解各地華人的發展歷程及文 化樣貌。 (二十) 依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遴聘要點第 5 點規定:「僑務委 一、 為使僑務委員會議提案內容更具體, 員除出席僑務委員會議外,並協助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並聚焦反映各地僑情及提出政策建 (一) 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議。(二)推展華僑 言,本會每年均函請駐外單位於僑務 團體聯繫、文教、經濟等。(三)反映僑情及輔導僑 委員會議前召開轄區僑情座談,以匯 務。……」近年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各 聚僑界共識,經綜整彙併後由僑務委 委員提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98 年度尚 員提案至僑務委員會議討論,藉以提 有 182 件,至 104 年度僅 150 件;而各年度建議案經僑務 高提案問題聚焦度及可執行性,近年 委員會及相關部會研議後,實際具體採行之建議案極為 僑務委員提案數獲本會及其他部會具 有限。建議僑務委員會對委員提案宜積極參採,並應檢 體採行之比例有逐年提高之趨勢,尤 討及強化僑務委員會議之功能。 其近兩年提案採行率已達當年度提案 數之七至八成。 二、 有關僑務委員會議提案,如屬本會職 掌部分均積極列管推動,納為本會年 度施政計畫或作為制訂僑務政策之參 據,至屬其他部會職掌之提案,則轉 請相關部會落實推動或納入政策調整 之參考,並於翌年持續追蹤上年暫列 參處之提案是否已具體採行,透過追 蹤管考機制之定期檢視,落實提案之 採納執行,以擴大僑務委員會議效 19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益。經查 106 年第五屆全球僑務會議 250 個建言案,經本會及其他相關機 關審慎研處辦理,計有 190 個建言案 獲具體採行,採行率達 76%。 (二十一) 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僑務委員會應加強投入 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本會將適時提請 資源構建東南亞地區僑民網路,除秉持服務及聯繫僑胞 駐外單位評估推薦適當之僑界菁英擔任本 的宗旨,持續深耕華人社團、輔導華(僑)校發展、經 會僑務榮譽職務,以本會僑務體系資源為 營僑臺商網路及發展留台校友組織外,建議增加遴聘東 基礎,全力配合蔡總統所提「新南向政策」 南亞地區僑務榮譽職人員,以配合政府政策推動各項工 政策目標,持續協助政府與業界深耕亞洲 作,例如東南亞之金門僑鄉重鎮如菲律賓、越南、新加 市場,全力為國家發展開創新局。經查截 坡、印尼、汶萊等國家,可增加聘請對僑社有所貢獻、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本會於新南向政策之 於僑界具聲望及影響力之僑界人士擔任僑務榮譽職人 國家 ( 含紐 澳 兩 國 ) 聘 任之 僑務 榮 譽 職人 員。 員,計 751 人,占榮譽職總人數之 24.9%,, 近四分之一之比例。 (二十二) 鑑於台商於新南向國家多有投資或設廠,為強化我國高 一、 本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擴大與 等教育或技職教育所培育之人才能夠有效運用,甚至赴 夥伴國產業供應鏈整合及內需市場 新南向國家工作,建請僑務委員會於下年度建構完成新 連結,並與海外僑臺商組織建立策略 南向臺商產業及僑生人才需求資料庫,並建置產學間人 結盟,建置海外僑臺商事業經營及分 才媒合機制,以提升新南向政策之人才供給及經濟動能。 布概況,俾協助國內業者與海外僑臺 商產業合作布局全球,爰於 106 年度 起將既有之「海外僑商公司資料庫」 擴大整建為「海外僑臺商產業資料 庫」。另 106 年業於國內辦理完竣 2 場「東南亞僑臺商攬才博覽會」,邀 請海外僑臺商企業參展合計 154 攤, 活動總共提供超過 2,500 多個工作職 缺,有效強化僑臺商網絡與僑生及國 內青年之連結,並發揮產業人才媒合 平臺功能。 二、 為 促 進 僑 臺 商 產 業 及 僑 生 人 才 媒 合,本會僑生服務圈網站設有「畢業 僑生就業與徵才」平臺,藉由公開資 訊,增加僑生及廠商雙方媒合之機 19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另為續促進在國內求學之僑生畢 業後留臺或返僑居地工作機會,本會 於 106 年 3 月 14 日及 4 月 15 日於臺 中逢甲大學體育館及臺北火車站辦 理 2 場次「2017 年僑務委員會東南亞 僑臺商攬才博覽會」,協助畢業僑生 就業,積極建立僑臺商及畢業僑生接 軌的橋梁。 (二十三) 鑑於依據教育部「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所設 一、 本會長年深耕東南亞地區 華語文教 立之台灣學校,僅有 3 國 5 校(馬來西亞之濱吉、吉隆 育,並挹注大量資源提供該地區僑民 坡;越南胡志明;印尼泗水、雅加達),甚至僑務委員 學校各項輔助措施,包含經費補助、 會於 103 年 11 月 1 日起停止受理補助編制華語文教材 教材供應及師資培訓與充實等,藉此 (註:此一補助於 105 年 8 月 19 日起恢復受理),都對 向海外輸出我優質正體字教育,傳揚 海外僑教造成嚴重傷害。另一方面,新南向政策涉及 18 臺灣多元文化。 國,顯見針對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之紮根與推廣, 二、 另本會前於 106 年 1 月 11 日與教育部 亟需加強,例如泰國除泰北地區外,主要之華語文教學 共同召開「合作推動海外華文教育協 主要為簡體字。爰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與教育部研商如 商會議」,並依據相關決議撰擬「如 何拓展與提升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並提出進度報 何拓展與提升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 告,以強化新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落實新南向政策。 育」報告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僑秘國 字第 1060400498 號函送立法院。 三、 另經本會多次與教育部研商,該部於 106 年業就「海外僑(華)校任教年資併 計」、「師資生赴海外僑(華)校任教 抵免教育實習」等相關法規予以增 訂、鬆綁,增加國內師資赴新南向國 家僑(華)校任教之意願,有利強化新 南向國家之華語文教育。 (二十四) 鑑於僑務委員會於 105 年度之施政關鍵策略目標,包括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主要指標為 僑秘國字第 1060400499 號函送立法院在 「提升本會同仁英(外)語能力」,經查截至 105 年 6 案。 月底,通過英檢初級含外語檢定以上人數為 175 人,占僑 務委員會人員之 60.55%,而通過英檢中級含外語檢定以 上人數為 127 人,占上開 175 人之 72.57%,遠高於原訂 19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目標值之 30%。然為配合新南向政策,亟需通曉新南向 各國語言之人才,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提出人 才提升或招收方案之規劃報告,以落實新南向政策所需 之外語人力資源。 (二十五) 僑務委員會於 105 年 9 月 29 日宣稱,將全面檢視評估駐 一、 本會裁減檀香山、巴黎及法蘭克福地 外人力配置,即目前海外共計 17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另 區僑務人力各 1 名,係考量國家資源 有 1 籌備處)及 19 處服務據點,共 53 名駐外人員服務全 有限,本會需依政府重大施政目標將 球僑界,為配合精實僑務網絡,經初步評估,未來駐外 僑務人力之效益最大化,此外,人力 人員可調整方向為美國檀香山、加拿大溫哥華與法國各 裁減 1 名後,本會於巴黎及德國地區 減 1 人。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已完成各核心業 仍派有僑務秘書,人力應尚可勉予支 務資源盤點作業,成立「新南向政策推動工作小組」, 應,至檀香山地區僑務工作屆時將委 並依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所列「經貿合作」、 由外交部駐外人員協辦,僑務業務及 「資源共享」、「人才交流」及「區域鏈結」面向,在 服務仍將持續推動。另基於業務考 原有基礎上調整創新,將秉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 量,本會 106 年 12 月核定加派 1 名僑 原則開展新南向目標國家僑務經營工作。是以,爰將美 務秘書至溫哥華地區。 國檀香山、加拿大溫哥華與法國所減人力規劃調整到「新 二、 為避免政府與歐美地區僑界關係有 南向政策」力推地區,如越南胡志明市與河內市、印尼 所變化,本會將賡續與僑界溝通,服 泗水及馬來西亞。為避免影響政府與海外臺人和歐美僑 務不打折,因應方案如下: 界等關係有所變化,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妥慎因應處理。 (一) 北美:本會終止「設置溫哥華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後,為避免僑 界因期待落差而對我政府相關僑務 政策造成誤解,認為政府不重視加 西地區僑胞,爰業擬具說帖請駐處 持續向僑界溝通說明。 (二) 法國:本會於奉核定終止「購置巴 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後,為 避免巴黎僑界因期待落差而對我政 府相關僑務政策造成誤解,認為政 府不重視大巴黎地區僑胞,爰業擬 具說帖請駐處持續向法國僑界溝通 說明。為能更誠懇傾聽當地僑界心 聲,本會吳委員長亦於 105 年 9 月 上旬親訪巴黎並向僑界領袖說明本 19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處置緣由,並再三強調:「僑教 中心的設置對推展僑務固然加分, 但沒有僑教中心的僑區,本會的服 務也能貼心到位、不打折扣」,獲 得僑胞理解與認同。 (三) 德國:本會於 106 年 1 月減派駐法 蘭克福辦事處僑務秘書,為免僑界 誤解政府不重視德國地區僑胞,爰 業擬具說帖請駐處向僑界溝通說 明,本會將持續強化緊急通聯與資 訊傳播網,並積極擴充德國地區僑 務服務。 三、 本會因業務性質,服務對象為遍布全 球之僑胞,未來本會將責成駐外人員 必須秉持政府服務僑胞的一貫熱 忱,持續配合駐外使領館處之工作目 標及統一指揮,並結合僑界資源及運 用當地僑務榮譽職人員之人脈網 絡,為各地僑社僑胞提供最好的服 務,本會亦將持續與該地區僑社溝通 說明,以爭取僑界之支持及理解。 (二十六) 鑑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於 105 年下半年度業務報告中指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出,僑務委員會擬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將美國檀香山及加 僑秘國字第 1060400500 號函送立法院。 拿大溫哥華各裁減 1 名駐外人員,規劃調整到「新南向 政策」力推地區,建請僑務委員會因應駐外人力調整, 審慎考量北美僑務業務量,並做出完整之評估及報告。 (二十七) 鑑於僑務委員會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卻未有任何新南 一、 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間辦理「新南向 向語系訓練課程,建請僑務委員會擬定「新南向課程訓 政策」語言課程訓練需求調查,經統 練班」,為僑務委員會會內辦理相關業務之同仁,提供 計調查結果,以「越南語」參訓需求 完整之訓練。 為大宗,業於同年 6 月 2 日至 8 月 15 日開設「越南語」班課程,計有 12 位同仁報名參加。 二、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本會業於 106 19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 5 月 22 至 5 月 26 日指派將外派人 員,參加外交學院舉辦之「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 講習班」(內含新南向政策課程), 共計 4 人參訓。本會並於 106 年 5 月 25 至 6 月 1 日指派將外派東南亞地區 人員,參加外交學院舉辦之「東南亞 事務專班」,共計 3 人參訓。 (二十八) 鑑於新南向政策為我國重要政策,就經濟投資面,根據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針對新南向各國僑界之工作座談會,主要需要政府提升 僑秘國字第 1060400502 號函送立法院說明 金融服務。經查僑務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 相關辦理情形。 金,於 104 年新承作之案件共計 280 件,其中涉及新南向 政策 18 國之案件,計有 169 件,占總新承作案件之 60.3%, 然細究其國家別(包含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 新加玻、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及澳大利亞),發 現集中在越南、馬來西亞、泰國,且有 8 個國家全年並 無新承作案件。為擴大推動新南向政策之投資,建請僑 務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金儘速與其他主管機關 商議,提出提升新南向政策投資之金融服務誘因之報 告,以利增加投資,落實新南向政策。 (二十九) 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將原「東南亞地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 區專案融資信用保證要點」修正為「新南向專案融資信 僑秘國字第 1060400503 號函送立法院說明 用保證要點」擴大可申請適用之保證對象。僑務委員會 相關辦理情形。 現正研議增資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金新台幣 20 億元的可 行性,以承保倍數 20 倍計算,海外承保能量將可擴增至 新台幣 400 億元。惟查該基金案件多在海外,追償存有困 難,因此,擴大適用對象及承保能量後,相關之風險管 控機制,應予加強。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提出 財團法人海外信保基金之控管機制之檢討報告送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十) 僑務委員會辦理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應避免 一、 為加強海外臺商組織與當地政府及主 成為聯誼、流於形式,建請僑務委員會加強與當地政府 流商會互動,本會 106 年協輔世界臺 及主流商會互動,並提出適當之活動結合(經貿情資、 灣商會聯合總會完成臺商第一本經貿 19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經貿主題式演講等),以利發揮預算效益。 白皮書「臺商經貿投資白皮書-越南 篇」 ,並於同年 9 月 7 日以「越南臺商 總會」名義呈送越南商工總會 (VCCI),向越南政府反應臺商在當地 經商面臨之投資與經營障礙,並提出 改善建議,期使越南政府正視臺商聲 音,進而提升臺商在當地的政經地 位。另「臺商經貿投資白皮書-泰國篇」 亦已完成,刻與泰方政府接洽遞交時 間。 二、 本會將續協輔各地臺商會辦理經貿論 壇、商機交流及臺灣商品展等相關活 動,並優予補助,以利發揮預算效益。 (三十一) 查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預算案編 2,898 萬 6 千元付全球衛 近年來網路媒體快速發展,新媒體工具及 星訊號傳輸作業費用,占該年度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所需 行銷方式推陳出新,傳統衛星電視確實已 預算總額 1 億 1,752 萬 6 千元之比率達 24.66%,然依僑務 非僑胞收視首選;因此,為撙節支出,本 委員會統計,除中南美洲及大洋洲地區外,其他如亞洲、 會將於 107 年元月起停播臺灣宏觀電視, 北美洲、歐洲及非洲等地區,僑胞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 完成階段性任務。 觀電視之比率均已超過利用衛星設備,顯示衛星電視訊 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應重新檢討以 租用衛星訊號方式傳播節目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 (三十二) 僑務委員會擬將「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製播業務及預算, 本會業與文化部於 106 年 1 月 20 日舉行首 預定於 107 年移轉至「公視基金會」轉型為國際頻道,建 長業務合作會談,達成宏觀電視功成身退 請僑務委員會擬定期程表,並依計畫、日期辦理。 結論,並自 107 年元月起停播。目前本會 經由 106 年 5 月 20 日啟用之僑務電子報接 續服務僑胞的任務。 (三十三) 鑑於數位科技發達,多元之媒體傳播管道不斷開發升 本會「宏觀周報」已自 106 年元月起停刊, 級,電視、廣播及雜誌已逐漸數位化,僑務委員會發行 並於 106 年 5 月 20 日正式啟用「僑務電子 之「宏觀周報」應思考轉型,以利續傳遞僑情、促進海 報」,融合數位傳播之優勢及舊有宏觀媒 內外交流及自由民主人權普世價值。 體之內容精華,繼續服務僑胞。 (三十四) 由於數位科技發達,多元之媒體載具不斷開發升級,電 本會「宏觀周報」已自 106 年元月起停刊, 視、廣播及報章雜誌等「舊媒體」已逐漸沒落;經數位 並於 106 年 5 月 20 日正式啟用「僑務電子 科技傳輸之「新媒體」則受新生代青睞。鑑於傳統報紙 報」,融合數位傳播之優勢及舊有宏觀媒 19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讀者已明顯大幅減少及數位閱報日益普及,「宏觀周報」 體之內容精華,繼續服務僑胞。 應思考轉型,以利在新時代中,繼續擔負傳遞僑情、促 進海內外資訊交流之任務,僑務委員會應就「宏觀周報」 進行轉型檢討。 (三十五) 105 年度總預算,回國升學僑生服務科目編列 1 億 3,356 查 105 年度前半年預算執行率 70.8%係因本 萬 2 千元,前半年(6 月 30 日前)預計的分配數是 6,937 會僑生技職專班學費補助編列與教育部清 萬 4 千元,但實際執行數 4,916 萬 1,183 元,執行率 70.8%, 寒助學金僅得擇一申請,部分學校未全數 是所有科目裡執行率最低,106 年度編列鼓勵海外僑生回 向本會申請學費。106 年度回國升學僑生服 國升學 7,664 萬 8 千元,較 105 年度增列 2,138 萬元,爰 務 01 分支工作計劃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要求僑務委員會應針對該科目加強預算執行率。 科目編列 7,65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數達 7,081 萬 8,216 元,執行率達 92.56%。 (三十六) 鑑於歷年僑務委員會與國內各大專校院合作開辦之「海 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開辦緣於馬 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簡稱海青班),設立目的係培養 來西亞地區留臺校友請本會辦理技 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並培養僑界技職師資 術訓練班以協助當地華裔青年學習 與未來僑社之中堅人才,其招生對象應廣納各地華裔青 一技之長,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 年,惟經查僑務委員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過度集 貢獻所學,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 中於馬來西亞舉辦 105 年度馬來西亞 31 場、印尼 11 場、 助臺商企業扎根,爰開辦以來,均以 菲律賓 4 場、汶萊 2 場及越南 2 場合計 50 場;104 年度 馬來西亞地區學生報名人數最多。 馬來西亞 30 場、印尼 16 場、菲律賓 2 場及汶萊 2 場合計 二、 為使海外華裔青年均有參訓機會,本 50 場;103 年度馬來西亞 29 場、印尼 6 場、菲律賓 2 場 會除於 10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及汶萊 2 場合計 39 場,導致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資 前往東馬來西亞及汶萊宣導外,並於 源配置欠妥適,為配合我國新南向政策,建請僑務委員 7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期間分別組團前 會提升海外僑界資源分配之效率與落實新南向政策。 往越南、菲律賓、西馬來西亞、印尼 及泰國等地區宣導。 三、 未來宣導地區除馬來西亞外,將持續 開發潛力生源地區;包括賡續加強印 尼、菲律賓等地區之宣導,以及著力 於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區新生源之 開發,並將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辦 理招生宣傳工作,暨運用網路及媒體 管道,廣宣招生相關訊息,使其他地 20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區華裔青年亦能瞭解進而報名海青 班,學習一技之長。 (三十七) 為鼓勵海外華裔青年來臺接受技術訓練,僑務委員會海 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開辦緣於馬 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每年派員出國辦理海外招生宣導,除 來西亞地區留臺校友請本會辦理技 偶有至印尼、菲律賓、汶萊及越南辦理外,九成以上集 術訓練班以協助當地華裔青年學習 中於馬來西亞舉辦,導致近 5 期海青班學員高達 94.3%集 一技之長,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 中於馬來西亞地區,限縮了亞洲地區其他華裔人口眾多 貢獻所學,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 之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及越南等地青年參訓機會, 助臺商企業扎根,爰開辦以來,均以 資源配置似欠妥適,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其他地區 馬來西亞地區學生報名人數最多。 華裔青年宣導及招生事宜,避免資源過度集中,影響其 二、 為使海外華裔青年均有參訓機會,本 他國家僑生之權益。 會除於 10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前往東馬來西亞及汶萊宣導外,並於 7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期間分別組團前 往越南、菲律賓、西馬來西亞、印尼 及泰國等地區宣導。 三、 未來宣導地區除馬來西亞外,將持續 開發潛力生源地區;包括賡續加強印 尼、菲律賓等地區之宣導,以及著力 於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區新生源之 開發,並將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辦 理招生宣傳工作,暨運用網路及媒體 管道,廣宣招生相關訊息,使其他地 區華裔青年亦能瞭解進而報名海青 班,學習一技之長。 (三十八) 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接受技訓研習,僑務委員會每年派 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開辦緣於馬 員出國舉辦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101 至 105 年度共舉 來西亞地區留臺校友請本會辦理技 辦 197 場次,除部分於印尼、汶萊及菲律賓舉行零星說明 術訓練班以協助當地華裔青年學習 場次外,近七成五(146 場次)宣導說明會集中於馬來西 一技之長,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 亞舉辦,同期間(第 31 至第 35 期)海青班學員計有 5,819 貢獻所學,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 人,來自馬來西亞地區之學員為 5,493 人,比率高達 助臺商企業扎根,爰開辦以來,均以 94.40%。雖馬來西亞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國家,然僑務委 馬來西亞地區學生報名人數最多。 員會長期將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集中於該國舉辦,除 二、 為使海外華裔青年均有參訓機會,本 已使該班幾乎已成為專為該國華僑青年開設之訓練班 會除於 10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20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外,亦已限縮其他國家僑生參訓機會,資源配置顯有失 前往東馬來西亞及汶萊宣導外,並於 公平,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應重新檢討招生場次及成效。 7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期間分別組團前 往越南、菲律賓、西馬來西亞、印尼 及泰國等地區宣導。 三、 未來宣導地區除馬來西亞外,將持續 開發潛力生源地區;包括賡續加強印 尼、菲律賓等地區之宣導,以及著力 於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區新生源之 開發,並將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辦 理招生宣傳工作,暨運用網路及媒體 管道,廣宣招生相關訊息,使其他地 區華裔青年亦能瞭解進而報名海青 班,學習一技之長。 (三十九)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接受技訓研習,僑務委 一、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之開辦緣於馬 員會每年派員出國舉辦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101 至 來西亞地區留臺校友請本會辦理技 105 年度共舉辦 197 場次,除部分於印尼、汶萊及菲律賓 術訓練班以協助當地華裔青年學習 舉行零星說明場次外,近 75%(146 場次)宣導說明會集 一技之長,使返回僑居地工作,得以 中於馬來西亞舉辦。雖馬來西亞為我國僑生主要來源國 貢獻所學,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並協 家,然僑務委員會長期將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集中於 助臺商企業扎根,爰開辦以來,均以 該國舉辦,除已使該班幾乎已成為專為該國華僑青年開 馬來西亞地區學生報名人數最多。 設之訓練班外,亦已限縮其他國家僑生參訓機會,資源 二、 為使海外華裔青年均有參訓機會,本 配置顯欠允當,宜檢討改進。 會除於 106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21 日 前往東馬來西亞及汶萊宣導外,並於 7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期間分別組團前 往越南、菲律賓、西馬來西亞、印尼 及泰國等地區宣導。 三、 未來宣導地區除馬來西亞外,將持續 開發潛力生源地區;包括賡續加強印 尼、菲律賓等地區之宣導,以及著力 於泰國、緬甸及越南等地區新生源之 開發,並將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辦 理招生宣傳工作,暨運用網路及媒體 管道,廣宣招生相關訊息,使其他地 20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區華裔青年亦能瞭解進而報名海青 班,學習一技之長。 (四十) 鑑於法國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前後歷經 5 餘年未果, 一、 本會於奉核定終止「購置巴黎華僑文 對於僑務委員會、歐洲僑界、僑校及我國政府威信均有 教服務中心計畫」後,為避免巴黎僑 所衝擊,建請僑務委員會與歐洲僑界溝通說明,並深入 界因期待落差而對我政府相關僑務政 檢討該計畫未能完成之原因,俾為日後類似購置華僑文 策造成誤解,認為政府不重視大巴黎 教服務中心計畫執行時之參考。 地區僑胞,爰業擬具說帖請駐處持續 向法國僑界溝通說明。 二、 為能更誠懇傾聽當地僑界心聲,本會 委員長亦於 105 年 9 月上旬親訪巴黎 並向僑界領袖說明本案處置緣由,並 再三強調:「僑教中心的設置對推展 僑務固然加分,但沒有僑教中心的僑 區,本會的服務也能貼心到位、不打 折扣」,獲得僑胞理解與認同。 三、 未來本會將責成駐外人員必須秉持政 府服務僑胞的一貫熱忱,持續提供法 國地區僑社僑胞最好的服務。 四、 本案係政府境外鉅額工程採購案,自 規畫開始,即依據政府採購法及法國 相關法規縝密執行,惟於實際執行過 程中,仍屢遇諸多困難致終止計畫, 謹扼陳如次: (一) 本計畫自執行以來,於 102 年陸續 完成翻譯勞務採購及公證人勞務採 購;103 年駐法國代表處陳報購置案 招標文件,惟因立法院凍結預算至 當年底,致影響執行期程。 (二) 另基於保障國有財產價值及維護僑 民安全之最高原則,該中心設置地 點設定於治安安全性及交通便利性 良好之區位,為因應近期巴黎地區 優質商業區房價不斷飛漲情形,本 20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多次據駐法國代表處建議,先後 於 103 年 3 月、10 月、104 年 2 月及 105 年 3 月四次獲行政院核定變更計 畫內容與期程。 (三) 本計畫經多次變更作業期程,惟駐 處仍無法於預定期程內覓得符合需 求物件,爰駐處 105 年 5 月函報 「『設 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 行實務檢討與建議」報告,茲以「購 置費預算不能確實反映市場行 情」、「近年不動產市場上大坪數 獨棟建物不多」、「政府採購法適 用境外工程採購存在技術性問題」 及「治安良好地區物件所有權人惜 售心態趨強」等現實因素,建請本 會報請行政院同意終止「設置巴黎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 (四十一) 法國巴黎係歐洲地區最大之華人聚落,歐洲地區僑界多 海外購置僑教中心因涉及國內相關法規及 次促請僑務委員會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務委 當地國法令及商業不動產交易慣例,內容 員會為回應前揭需求,於 100 年 2 月至 101 年 6 月間 5 度 及程序繁瑣複雜,又為保障國有財產價值 陳報行政院「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惟為 及維護僑民安全,建物所在地之交通狀 因應巴黎地區優質商業區房價不斷飛漲情形,僑務委員 況、治安良窳及周邊環境優劣,尤為重要。 會多次調整購置預算及執行期程。最終因無法覓得適當 綜上,本會針對未來設置海外華僑文教服 場所,僑務委員會經研議後於 105 年 6 月函報行政院請准 務中心擬具三項建議: 同意終止購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並於 105 年 7 一、 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如何在海外適用, 月核獲同意所請。相同之事件亦發生於溫哥華華僑文教 應給予更明確而有力的協助:依據我 服務中心籌備處,僑務委員會已終止溫哥華華僑文教中 國國情制定之政府採購程序及形式, 心之設置計畫。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設置及營運關乎我 倘與他國商業法規或慣例牴觸時,其 僑界之經營,僑務委員會應檢討此二計畫之執行缺失, 競合關係應當如何,需要專業明確之 以利未來妥善覓得適當場所,使僑務工作得順利推展。 協助,日後如有類似海外採購租賃房 地產的計畫,建議先組成專案小組, 指定業務單位、政風、法規、主計、 採購人員,適時召開遠距會議,以利 20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充分溝通協調。 二、 事前應有更多面向的專業評估,設定 合理的期程及成本:期程應包括國內 及外國政府行政作業時間,以及研商 政府採購法如何適用於海外採購之時 間。事前對主客觀環境充分評估及理 性規劃,將有助類此任務之執行。 三、 未來租賃設立僑教 中心、 續約或搬 遷,建議可以選擇在條件優良、交通 方便的社區中心鄰近處所租賃辦公空 間,僑教中心僅設置辦公室、圖書館、 會議室、展覽空間及儲藏室,可節省 鉅額租金、管理費、清潔費、稅金等 費用,亦可與當地社區中心結合,更 加引導僑務結合社 區力量 ,發揮文 化、教育交流的功能。 (四十二) 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歲出預算獎補助費編列 3 億 8,430 萬 本會具機敏性質之對外捐助經費,業遵照 9 千元,占整體總預算近三成。獎補助費中「對外之捐助」 決議自 107 年度起編列機密預算。 預算編列高達 37%,相關資訊揭露方式備受關切。雖該 會相關作業流程,由僑團提出申請後,經駐外單位初步 審查,並提供建議補助金額後核轉該會,再依「評分基 準表」考量及評估該會預算情形後,依各級分數審酌核 給部分補助;並考量中國因素及僑團情誼,資料比照其 他獎補助費按季將補助明細以密件處理。然而,鑑於僑 務工作之特殊性,為同時兼顧國家利益及國會監督制 度,建請僑務委員會參照預算法第 40 條、國家機密保護 法第 1 條、第 2 條及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 35 條等相關法規之意旨,與相關機關研商以編列機密預 算方式辦理。至尚未確定改制前,建議將「對外之捐助」 執行情形送立法院以召開秘密會議之方式報告。 (四十三) 僑務委員會 106 年度歲出預算獎補助費編列 3 億 8,430 萬 本會具機敏性質之對外捐助經費,業遵照 9 千元,占總預算 13 億 3,254 萬 6 千元 28.84%,其中「對 決議自 107 年度起編列機密預算。 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1 億 4,053 萬 5 千元,又占獎補助費 20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6.57%,相關資訊揭露方式備受關切。據了解,僑務委員 會相關獎補助申請案,由僑團提出申請後,經駐外單位 初步審查,並提供建議補助金額後核轉僑務委員會,再 依「評分基準表」就活動內容、參與人數、重要性、對 主流社會影響力、效益、友我程度……及評估僑務委員 會預算情形後,依各級分數審酌核給部分補助。至於對 外捐助資料未便公開,主因係涉及我國與中國大陸在海 外僑界競爭對壘之考量,避免中國大陸輕易情蒐我國輔 導海外僑團之具體作法、資源分配,加碼拉攏或挑撥分 化我僑團僑社;其次,為避免各僑團因不明僑務委員會 核給補助之程序及審核方式而相互比較,衍生僑界紛擾 等。鑑於僑務工作之特殊性,為同時兼顧國家利益及國 會監督制度,建請僑務委員會將「對外之捐助」執行情 形送立法院以召開秘密會議之方式報告。 (四十四) 鑑於僑務委員會歷年對於海外僑團、僑社之獎補助經 本會具機敏性質之對外捐助經費,業遵照 費,項目涉及國家利益、僑團和諧、甚或與反制中國統 決議自 107 年度起編列機密預算。 戰戰略等因素相關,故未能公布對外捐助經費之使用情 形,此亦造成比照其他行政機關對其捐補助按季上網公 告並函送立法院之窒礙,為求行政作為與立法監督之衡 平,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涉及國家利益等而不能公開之 相關明細資料,參照預算法第 40 條、106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編製辦法第 35 條等之意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等 相關機關研議編列機密預算,避免預算使用上之爭議, 並確保國家安全、凝聚僑界。 (四十五) 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接受技訓研習,僑務委員會 106 年編 一、 本會為因應臺商對人才培育與運用之 列 8,118 萬 8 千元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然僅透過 需求,與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各 補助機制招募學生,進行技術訓練,結訓後返回母國卻 國分會合作於 106 年 3 月及 4 月在臺 未於臺灣企業服務,將喪失鼓勵海外青年接受技訓研習 中及臺北各辦理一場「東南亞臺商企 之初衷與原意,預算亦未能發生實質的效益。爰要求僑 業攬才博覽會」 。 務委員會應積極結合僑臺商企業相關資源,提供獎助學 二、 本會協輔各國臺商會(企業)推廣成 金名額,遴選優秀人才至國內參加僑務委員會開設之海 立獎助學金或貸學金計畫,以鼓勵僑 青專班,培養專業技能,結訓後返回母國於僑臺商企業 外生來臺升學,並協助臺商企業招攬 服務,真正做到替臺灣企業培養人才,增加僑臺商競爭 優秀人才,其中規劃以留臺同學會擔 20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 任媒合平臺,由臺灣商會結合當地臺 商企業與僑外生簽署約定文件,提供 無息貸學金,支付來臺所需學費、生 活費及旅費,並約定僑外生於學成後 必須返回僑居地為該企業服務一定之 年限,如此,僑外生學成返回僑居地 即享有就業保障,而企業則藉此機制 招攬優秀人才。 三、 本會持續鼓勵海外各地臺商團體強化 與僑生聯結關係,建構與僑生間的交 流平臺,推動臺商踴躍捐款於僑居國 成立僑生獎助學金,俾提升當地僑生 來臺升學意願,另捐助本會受理捐贈 僑生獎助學金,鼓勵已在臺就讀僑生 努力向學。 四、 本會樂見僑臺商企業提供獎助學金名 額,遴選優秀人才至國內參加本會開 設之海青專班,培養專業技能,結訓 後返回母國於僑臺商企業服務,替臺 灣企業培養人才,增加僑臺商競爭 力。如有僑臺商企業對特定科系人才 有需求,本會亦可配合協導學校開設 招生。 五、 本會業協輔「汶萊留臺同學會」及「汶 萊臺灣商會」辦理「產業貸學金」計 畫,以留臺同學會擔任媒合平臺,由 臺灣商會結合當地臺商企業與僑外生 簽署約定文件,提供無息貸學金,支 付來臺所需學費、生活費及旅費,並 約定僑外生於學成後必須返回僑居地 為該企業服務一定之年限,協助臺商 企業招攬優秀人才,並保障僑外生學 成返回僑居地即有就業機會。同時亦 20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將此一成功合作模式函送東南亞地區 駐外館處,廣向當地臺商會及留臺同 會宣導。 (四十六) 僑務委員會辦理文化社教及種子教師培訓班立意甚佳, 本會自 98 年起辦理「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 然而為使學員運用所學向主流學校推廣臺灣多元文化, 師培訓班」,為能與時俱進及加強辦理成 效,106 年業依決議事項建議重新審視,除 應再深入瞭解各地區教學環境,以規劃適切之課程內 加入創新元素,並進行在地深化,同時以 容。建議僑務委員會應重新檢視文化推廣及培訓教師回 國內、國外雙軌併進方式,辦理「海外民 流情形,並檢討課程形式、課程內容與當地文化的適用 俗文化種子教師回國培訓班」及「海外民 性,進行質化研究,落實課程內容在地化,設計出更符 俗文化種子在地研習暨文化服務計畫」, 合年輕教師、在地教學環境、發揚臺灣文化的培訓課程, 效益如下: 以達預算執行之效益。 一、「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回國培訓 班」:以 17 天、3 個專班(民俗體育、 民族舞蹈、民俗藝術)之深度培訓方 式,培育美加紐澳地區共 44 位教師, 並要求每位教師返回僑居地後一年內 必須進行在地文化服務(含文化教 學),以延續培訓效益。截至 106 年 底,前揭受訓教師業支援逾 100 場之 文化服務活動。 二、「海外民俗文化種子在地研習暨文化 服務計畫」:責成本會美加紐澳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及駐外人員協輔美加紐 澳種子教師辦理各項在地研習及文化 服務,截至 106 年底,共辦理 38 場次 在地培訓活動、84 場次文化服務活 動,參與學員合計 1,453 人次,觸及 人數約 14 萬 4,000 人次。 (四十七) 僑務委員會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及 一、 由於地緣相近、華裔人口聚居等因 各級學校,惟近年來臺升學僑生主要為馬來西亞、印尼 素,使得東南亞各國向為僑生之主要 及越南等地區,未來僑生政策推動,應考量各個國家生 來源地區。為配合新南向政策,本會 源不同、學制不同,妥善分配宣導經費,有效開拓生源, 已責成駐外人員分析當地生源,訂定 亦應有中長期規劃跟布局之計畫及績效考核之機制,且 在地招生策略,鎖定目標生源,適時 應結合留臺校友組織跟畢業的僑生,透過僑生鞏固僑 召開招生宣導說明會,培養在地招生 心,成為中華民國的友臺力量。 種子,以輔導學生儘早規劃來臺升 學。在本會積極推動擴增僑生來臺升 20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讀技職專班業務下,高職端 105 學年 度招收 754 人,106 學年度已達 1,034 人,人數成長 37%,顯有成效。 二、 本會長期指示駐外人員強化與留臺 僑生及留臺團體聯繫,並邀訪重要留 臺團體負責人來臺參訪,協助留臺組 織前往臺灣各大學校院等訪問及提 供辦理活動經費補助等方式,以深化 與留臺校友團體關係,並鼓勵留臺校 友積極參與當地僑社活動,凝聚僑社 對我向心,建構渠等為海外堅定友我 力量。 (四十八) 鑑於宏觀頻道收視現況,考量國家對外文宣需要,及政 本會業於 106 年 1 月 20 日舉行與文化部首 府整合公共頻道之政策作法,請僑務委員會積極洽商文 長業務合作會談,達成宏觀電視功成身退 化部整合資源催生成立國家級之國際頻道,將臺灣宏觀 結論,並自 107 年元月起停播宏觀電視, 電視納入公廣頻道,並訂定可行轉型及推動方案自 107 由文化部研提專案計畫向行政院國發會申 年度開始實施。 請社發計畫預算,支持公視製播 文化節 目,進行國際文化輸出,並於 3 月 9 日會 銜文化部函請行政院備查在案。 (四十九) 立法院預算中心 103 至 106 年均指出,僑務委員會之「對 本會具機敏性質之對外捐助經費,業遵照 外之捐助」與「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訊大多不透明, 決議自 107 年度起編列機密預算。 未完全揭露項目。而僑務委員會皆以海外僑團(社)恐 相互比較引起爭議、中國相關部門可能之情蒐,對國家 及政府僑務工作將產生負面影響等原因,拒絕公開資 訊,因而不利審查和監督。鑑於立法院預算中心建議, 僑務委員會應研商編列機密預算方式,確保國家安全及 僑界利益。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