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 務 委 員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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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1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3
  二、本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4
    (一)年度施政目標……………………………………………………………                 4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6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11
    (一)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11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31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47
  二、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48
  三、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50
  四、各機關歲入來源別科目分析表…………………………………………………               52
  五、各機關歲出政事別科目分析表…………………………………………………               54
  六、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56
  七、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58
  八、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59
  九、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64
  十、補助及捐助經費總表……………………………………………………………               66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68
  十二、各機關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70
  十三、各機關資本支出分析表………………………………………………………                72
參、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7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80
   (一)一般行政…………………………………………………………………    80
   (二)綜合規劃業務……………………………………………………………    84
   (三)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87
   (四)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91
   (五)僑商經濟業務……………………………………………………………    96
   (六)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100
   (七)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06
   (八)第一預備金………………………………………………………………   108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10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14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16
 六、公務車輛明細表…………………………………………………………………   118
 七、人事費彙計表……………………………………………………………………   119
 八、預算員額明細表…………………………………………………………………   120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24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128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132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45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46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52
 十五、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158
 十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60
 十七、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66
 十八、委辦經費分析表………………………………………………………………   168
 十九、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170
 二十、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172
預 算 總 說 明
                    僑務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 華 民 國 11 3 年 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係奉總統 100 年 11 月 14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01 號令修正公布施行之「僑務委
   員會組織法」規定設置,掌理僑務行政及輔導華僑事業事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本會置委員長 1 人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委員長 2 人,襄助委員長處理會務。

  2.本會設下列單位,其掌理事項如下:



      單   位                      掌 理 事 項

                掌理僑務政策、制度、方針與計畫之研究及分析;中程與年度施政
                計畫、業務會報、出國計畫之績效評估及列管;為民服務工作、公
                文之稽催、查核與成果管制及其他僑務業務專案之列管;本會獎章
     綜合規劃處      審查、僑胞人才資料及本會緊急通報制度之綜合管理;本會出版品
                及僑務歷史典藏之綜合管理;僑務委員會議、慶典及重大專案之籌
                辦;僑民身分證明之核發及相關法規之研訂;國會聯絡;其他有關
                僑務發展事項。

                掌理僑團登記、聯繫與資料之管理及維護;僑社節慶活動之規劃、
                輔導及推動;海外文教服務中心之督導;僑民糾紛之調處、權益之
      僑民處       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海外僑民青年專業人才與文化志工之邀訪、
                輔導及培訓;僑務委員及僑務榮譽職人員之遴聘;僑民之接待服
                務;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聯繫服務及協助;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

                掌理僑校登記、經費輔助及教材供應;僑校師資充實及培育獎勵;
                僑民教育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廣;僑教教材資源與教學軟體之規
      僑教處       劃、編修、甄選、獎勵及推廣;僑民藝文、民俗與體育活動之輔助
                及推展;僑民社教團體與圖書館之輔助及聯繫;僑教遠距教學機制
                之發展;僑民終身學習及教育之推廣;其他有關僑民教育事項。




                           1
            掌理僑民經濟政策法令與相關資訊之蒐集及研究;僑營事業之信用
            保證、融資及輔導;僑商服務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廣;僑商參與
            國家經濟建設與拓展國際經貿之協助及輔導;僑商團體會務發展之
    僑商處     輔導及獎勵;僑商團體之培訓輔導及回國參訪聯繫;海外僑民青年
            經貿活動之輔導及聯繫;僑營事業管理人才培訓及創新育成輔導;
            僑民創業經營能力、專業技術之培訓及輔導;其他有關僑民經濟事
            項。

            掌理僑生回國就學之輔導及資格審查;僑生回國就讀各級學校之宣
            導;海外僑民青年回國就讀技術訓練班之宣導;僑生身分之認定及
            各項證明之核發;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社團組織之輔導及聯
    僑生處
            繫;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之獎勵及輔助;畢業僑生組織之輔
            導及聯繫;海外僑民青年回國參加文教活動之規劃、輔導及聯繫;
            其他有關僑生事務及海外僑民青年文教活動事項。

            掌理印信典守、文書及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
    秘書室     他事務管理;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工作管理;不屬其他各處、
            室事項。

            掌理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及推動;本會資訊應用環
    資訊室
            境之規劃及管理;本會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密碼管制業務。

 人事室、政風室、   依法分別掌理人事事項、政風事項、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

3.本會為應業務需要,設置僑務通訊社及法規會,分別辦理僑務通訊業務及法制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委員長



                                                                            副委員長(政務)                                                                   副委員長(常務)



                                                                                                                       主任秘書




                                                                                                                                                                                                                                          僑務通訊社
                     綜合規劃處




                                                                                                                                                                                         資訊室

                                                                                                                                                                                                      人事室



                                                                                                                                                                                                                                   政風室



                                                                                                                                                                                                                                                  法規會
                                               僑民處




                                                                               僑教處




                                                                                                                僑商處


                                                                                                                                           僑生處



                                                                                                                                                                 秘書室




                                                                                                                                                                                                                     主計室
                                                         歐非及中南美科
     政策研究科

             僑務企劃科

                       管制考核科



                                     僑民事務科




                                                                   師資專案科

                                                                           學校教育科

                                                                                   教學資源科

                                                                                           社會教育科

                                                                                                   事業輔導科

                                                                                                               臺商服務科

                                                                                                                       海外發展科

                                                                                                                                   就學輔導科

                                                                                                                                           僑生聯繫科

                                                                                                                                                   青年研習科



                                                                                                                                                                 庶務出納科

                                                                                                                                                                             文書檔案科

                                                                                                                                                                                     資訊規劃科

                                                                                                                                                                                             系統服務科

                                                                                                                                                                                                     編制任免科

                                                                                                                                                                                                             考核福利科



                                                                                                                                                                                                                           歲計會計科
                               證照科



                                             北美科

                                                   亞太科




                                                                                                                                                           採購科




                                                                                                                                                                                                                     審核科



                                                                                                                                                                                                                                    統計科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113 年度                                                        112 年度                                                    增減人數

                                         職               員                                          237                                                          237                                                           0
             預
                                         聘用人員                                                          14                                                           10                                                         4
             ç®—
                                         約僱人員                                                              2                                                             2                                                     0
             å“¡                           é§•               é§›                                                 4                                                             4                                                     0

             額                           技               工                                                 3                                                             4                                                   -1

                                         工               友                                                 3                                                             3                                                     0

                                         合               計                                          263                                                          260                                                           3

註:113 年度預算員額業奉行政院 112 年 7 月 13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220012857 號函核定為 263 人。




                                                                                                                               3
二、僑務委員會 11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海外僑胞係為協助國家發展、守護自由民主價值的堅定夥伴,對深化我與各國實質關係及
 促進臺灣社經等各項發展,均扮演舉足輕重的關鍵角色。僑務工作以「人」為本,深入僑社、
 傾聽僑心、體察僑情、反饋僑意,為僑務工作推展之關鍵根基。面對國際時局與潮流瞬息萬變,
 僑務委員會不斷與時俱進,以宏觀格局與前瞻視野創新僑務治理,因應未來更嚴峻的任務及挑
 戰。本會推動僑務工作秉持反映僑界心聲、行銷臺灣優勢之僑務施政理念,並以高效且互利多
 贏之施政主軸,推升僑務服務的深度與廣度;同時攜手全球僑胞、引領豐沛僑力與臺灣各領域
 強化合作接軌國際,藉由持續深化僑界與臺灣之交流鏈結,匯聚僑力支持臺灣。另鑒於海外僑
 胞分布世界各僑居地之既有優勢,將藉此帶著臺灣元素前進海外,向主流國際社會廣宣,點亮
 臺灣品牌價值,將我各項引以為傲之亮眼成就行銷全球,讓世界看見臺灣立足國際。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
 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推動智慧政府,擴大全球僑務服務量能
   (1) 遵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案」發展架構,持續推動虛擬型態 i 僑卡作為數位僑務服務
      基礎,並驅動服務流程改造,以達簡政便民目標,並藉以奠立僑務資料治理生態系
      基礎,漸進式提升僑務資料之決策輔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價值。
   (2) 推展服務型智慧政府,優化僑務智能客服體系,克服因時差造成的不便,協助僑胞
      即時解決關切的問題。
   2. 匯聚海外僑界豐沛能量,擴增友臺新生力量
   (1) 加強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培訓活動,透過跨界(域)活動鼓
      勵各地學員彼此交流,並辦理高中畢業前期學員(Senior FASCA)培訓活動,期培
      植僑社新生幹部,增進對我之向心,成為行銷臺灣之外交尖兵;另積極鼓勵僑界青
      年及年輕父母參加僑社活動,促進僑青團體合辦活動,強化僑青橫向連結,以落實
      僑青培育工作及僑社傳承。
   (2) 落實僑團負責人、僑界領袖等聯繫,並建立各界僑界菁英與我政府鏈結,厚植海外
      支持政府力量,賡續輔導海外僑界辦理各項洲際性年會、重要慶典、節慶紀念日及
      強化與僑居國主流社會聯繫互動等活動,並宣傳臺灣多元文化,增加海外僑界對我
      國的瞭解和互動,加深彼此之間的認同感和向心力;另適時遴邀鼓勵重要僑團組團
      返臺參訪,增進渠等對我民主政治發展、經濟建設成果及社會多元文化等各層面之
      瞭解,並舉辦各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結合各部會行銷臺灣優勢,培育僑社中、高
      階幹部,增進僑社永續發展;協輔僑界持續規劃聲援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從不
      同層面拓展臺灣與國際的關係,強化臺灣的國際社會參與。
   (3) 持續提升海外 16 處文教服務中心設施及服務品質,結合僑民需求面與國內相關部會


                      4
   資源,將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打造成為臺灣文化推廣平臺,並搭配僑民外交工作,向
   主流社會宣傳臺灣多元文化讓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成為臺灣文化海外櫥窗。
3. 強化僑教網絡,開拓臺灣華語文教學藍海市場
(1) 蓬勃僑民教育發展量能,提升僑校師資專業知能,運用新興科技與創新數位工具發
   展多元華語文教學模式,連結現有僑教網絡及國內華語文教學機構及產業,接軌國
   際主流社會,推進臺灣華語文國際教學版圖。
(2) 傳揚具臺灣意象之文化活動,擴增海外僑民及國際社會對臺灣多元文化之認識,培
   植在地文化薪傳種子,活用豐沛僑力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行銷富臺灣特色之文化軟
   實力。
4. 協輔僑臺商經貿發展,鏈結臺灣共創商機
(1) 持續運用海外僑臺商交流服務平臺,強化僑臺商組織網絡聯繫,充實僑臺商組織會
   所設備、協助僑臺商轉型升級在地發展,培育商會組織幹部及青年人才,引進海外
   長期經營之人脈網路,導引僑臺商回國投資,提供僑臺商金融及經貿資訊服務,共
   拓全球市場,協助全球僑臺商及青商與臺灣共同茁壯發展。
(2) 運用臺灣優勢,整合海外僑臺商及國內產官學研資源及人脈,媒促海內外優勢產業
   及資源互補對接,協助海外僑臺商順應全球永續發展潮流趨勢,精進企業經營策略
   及數位能力,深化海外僑臺商與國內產官學研各領域之連結與合作,創造投資契機。
5.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厚植國家發展力量
(1) 因應我國少子女化現象,產業人才短缺困境,推動攬才、育才、留才政策,招收、
   培育及留用具有專長及語言優勢畢業僑生,補充相關產業專門技術及中階技術人
   才,貢獻所學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2) 建立完善輔導機制,運用新科技模式結合民間資源,以提供國內企業及僑臺商產業
   覓得專門技術人才,並鼓勵優秀畢業僑生留臺發展貢獻所學,或協助僑臺商海外事
   業發展,強化畢業留臺校友全球聯繫網絡,厚植海外友我力量。
6. 運用僑務新聞服務,深化僑胞與臺灣連結
(1) 維運「僑務電子報」新聞網站,報導政府重要政策、僑務資訊及各地僑社新聞,深
   化海外僑胞與臺灣連結;拓展全球新聞志工量能,強化僑務電子報內容,打造專業
   新聞媒體;以僑務電子報內容為核心,發展社群媒體,藉由主動推播訊息、圖片、
   影音等多元方式傳播僑務資訊。
(2) 加強聯繫海外華文媒體,促進國內外媒體交流與合作,布局綿密的華媒網絡,擴增
   友臺新生力量,助力臺灣向國際發聲。




                    5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 綜合規劃業務   一   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 依法召開僑務委員會議,以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
                理僑務委員會議         化,研討策訂前瞻務實的僑務發展策略,另加強與
                                僑務委員之聯繫,擴大深耕海外友臺網絡。
            二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成立「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
                                              ,接待海外僑胞
                                回國參加中華民國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
                                活動及十月慶典系列活動,以凝聚僑胞對我向心。

            三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       1. 輔助國內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辦理僑務
                                 相關課程、研究與研討推廣活動、開辦僑務課
                                 程與講座,提升僑務事務學術風氣,並作為僑
                                 務政策規劃及執行之參考。
                                2. 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增進國內青年對
                                 政府僑務工作之認識及拓展國際視野。
二、 一般行政     一   推動智慧政府,擴大全 1. 遵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案」發展架構,持續
                球僑務服務量能-僑務       推動虛擬型態 i 僑卡作為數位僑務服務基礎,
                委員會僑務資料智能分       並驅動服務流程改造,以達簡政便民目標;並
                析及運用規劃計畫         漸進結合本會相關業務,逐步擴大資料串流
                                 量,奠立僑務資料治理生態系礎石,漸進式提
                                 升僑務資料之價值。
                                2. 推升服務型智慧政府,優化僑務智能客服系
                                 統,協助僑胞即時解決關切的問題,提升僑胞
                                 服務便捷度,期增進新興科技應用之智慧服務
                                 使用普及率。
三、 僑民僑團聯繫接 一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 1. 加強與僑團負責人或重要僑領的聯繫互動,促
  待暨僑教中心服       辦多元活動            進海外僑社對中華民國臺灣的支持,協助組織
  務                              各種僑社活動和洲際性年會,增進僑社的凝聚
                                 力和向心力。
                                2. 協助海外各地僑社舉辦元旦、春節、二二八和
                                 平紀念日及雙十國慶等活動;鼓勵僑團與當地
                                 主流社會進行交流活動,宣傳臺灣多元文化,
                                 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
                                3. 安排本會正、副首長出席僑社重要活動及舉辦
                                 座談,表達政府對僑社之關懷與重視,增進面
                                 對面之雙向溝通。
                                4. 推動、健全僑界急難救助網絡,擴大服務能
                                 量、協助海外各地急難救助協會加強急難救助
                                 專業知能訓練。
            二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 1. 遴邀全球僑社領袖、重要僑團及海外優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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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邀訪與培訓活動落實僑     回國參訪考察,安排拜會及座談會,以促進僑
               務工作            務溝通,增加對國內及僑務施政之瞭解;鼓勵
                              新一代僑界人士參與僑社活動,加強僑社永續
                              傳承,支持僑社的長期發展,同時深化海外僑
                              胞與臺灣在各個領域的聯繫與合作。
                             2.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邀請各地具有潛力的僑
                              團幹部參與,培養僑社人才,促進僑團跨域、
                              跨國及跨界交流合作。
                             3. 舉辦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在地培訓和能力提升計
                              畫,通過地方培訓和擴大僑社服務,加強對青
                              年文化大使的培訓,培育年輕一代僑民,為僑
                              社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利用僑務志工和
                              僑界資源,鼓勵熱心人士和年輕人參與僑社服
                              務,宣揚和推廣臺灣豐富多元的文化。
          三    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 充實及更新海外文教服務中心設施,提供多元優質
               業務            服務,成為政府對外服務聯絡窗口及整合平臺。

          四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1. 擴展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實施地區,
                              強化各分會辦理活動之動能,並委請專業團隊
                              辦理新生培訓活動,另辦理諮詢導師研習進修
                              活動以增進專業知能。
                             2. 辦理 Senior FASCA 培訓活動,強化渠等對我
                              之凝聚力,協輔國際青年親善大使配合僑團共
                              同行銷臺灣。
                             3. 協輔青年組織發展,鼓勵舉辦適合青年參與之
                              活動;辦理全球青年高峰會,以激勵渠等對僑
                              務之認同感與使命感。
四、 僑校發展暨文化 一   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 1. 辦理僑校師資培訓及僑校負責人、行政管理人
  社教輔助         學資源            員校務經營研習活動,精進僑校教師教學知
                              能,協輔僑校永續發展,提升我國華語文教育
                              量能。
                             2. 補助僑校自聘教師,整合民間資源支援僑校教
                              學,運用臺灣優質華語文教學內涵,充實海外
                              華語文師資質量,推介臺灣正體華語文教育。
                             3. 順應全球華語文教學潮流,賡續開發或編修正
                              體字華語文教材,同時維運充實「全球華文網」
                              數位教學資源,提供教師多元教學運用。
          二    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 1. 辦理巡迴文化教學及文化種子教師培訓活動,
               迴教學            深耕在地文化推廣動能,推廣具臺灣主體意象
                              之優質文化。




                         7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2. 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隊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
                                 外巡演,增進國際文化交流,並結合主流社會
                                 重要節慶,推展臺灣多元文化,加乘行銷及宣
                                 揚臺灣文化軟實力之效益。
            三   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 1. 輔助海外僑校(團)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畫                心」,提供主流人士學習華語文的管道,持續
                                 擴展臺灣海外華語文教學版圖。
                                2. 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課程,
                                 優化師資專業教學能力,培育僑校教師進入主
                                 流學校,擴大臺灣華語文教學影響力。
            四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1. 建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僑校聯盟」擴大僑校
                                 教學與招生動能,茁壯東南亞生源潛力僑校。
                                2. 輔助及鼓勵僑校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及多元活
                                 動及競賽,提升學生華語文能力。
                                3. 認證僑校與華語教學機構之華語文教學品質,
                                 提高潛在生源來臺升學之可能性。
五、 僑商經濟業務   一   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 1. 建立僑臺商服務窗口與整合平臺,強化海外僑
                協助推展業務           臺商組織之聯繫服務,輔助其舉辦會務推展、
                                 協助會員企業轉型升級及經貿交流等相關活
                                 動,充實會所軟硬體設備,結合海外僑臺商能
                                 量建立產業合作平臺,推動僑務工作及行銷臺
                                 灣。
                                2. 協助僑臺商組織培育人才永續傳承,輔導舉辦
                                 商會幹部培訓活動,增進跨域交流合作,提升
                                 對臺灣之認同與情感。
                                3. 輔導舉辦優秀僑臺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提
                                 升僑臺商形象。
            二   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 1. 協輔僑臺商發展品牌及提升事業經營形象,透
                助僑臺商企業發展         過辦理僑臺商多元選拔、品牌行銷輔導諮詢及
                                 服務,與海內外企業觀摩交流等活動,以共同
                                 通路整體行銷之概念,帶動海外臺商產品形
                                 象,宣傳臺灣品牌優勢,增進國際市場行銷,
                                 促進海內外共創商機。
                                2. 辦理海外專業巡迴講座,提供僑臺商企業經營
                                 諮商輔導以提升經營實力,並協促產學研前進
                                 海外市場,發揮臺灣優勢,強化海外僑臺商與
                                 國內產官學研各領域之連結與合作。
                                3. 以海外僑臺商需求為導向,辦理專業職能培訓
                                 活動,提升僑臺商於全球永續發展潮流趨勢下
                                 之經營策略及科技、數位能力,增加事業競爭



                            8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力,協助僑臺商在地發展。

           三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 1. 協輔海外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辦理僑臺商
               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產業考察觀摩及商機交流活動,辦理商機交
                                流、參訪及媒合等系列活動,深化海內外商機
                                交流合作。
                               2. 配合國家整體經貿政策方向,引介臺灣優勢力
                                量,協輔海外僑臺商企業配合國際永續發展趨
                                勢升級轉型,以協助海內外企業共榮發展。
                               3. 督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強化服務功能,以
                                LINE 專線無時差服務提供海外僑臺商資金融
                                通便捷服務。

           四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1. 協輔海外青商組織健全發展及加強各地辦理青
                                商活動,鼓勵各地成立青商組織,擴大動能。
                               2. 協輔海外青商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辦理青
                                商輔導及參訪交流,協助海外青商與國內產官
                                學研代表及國內青商團體對接,增進海外青商
                                與臺灣企業合作交流,促進海內外共創互惠雙
                                贏。
六、 僑生回國升學暨 一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1. 因應我國少子女化及產業人才短缺困境,為達
  僑青培訓研習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之目標,採取擴大開辦校
                                科提升招生量能、提升僑生華語文學習能量及
                                華語文能力多元認證,擴大保薦單位參與、擴
                                增僑生獎學金、辦理海外實體與數位招生宣導
                                活動。
                               2. 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及海外青年技
                                術訓練班業務,提供多元獎學金及工讀金、辦
                                理各項才藝競賽活動、辦理辦學品質評鑑,強
                                化在學就業輔導,辦理重點產業企業參訪活動
                                及推動僑生考取技術證照等活動。
                               3. 為在臺就學應屆畢業僑生辦理評點制宣導說明
                                會、建立就業媒合機制及辦理就業博覽會。
           二   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 1. 配合政府人口政策,強化僑生政策之推動,辦
               及畢業留臺            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各級學校業
                                務。
                               2. 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強化僑生對臺
                                灣情感及深化與臺灣連結。
                               3. 加強連結全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
                                國高等教育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
                                要目標。




                           9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    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 1. 以海外僑青需求為導向,我國文化為主軸,辦
               研習及團隊活動          理各類青年研習活動,增進海外僑青對臺灣之
                                瞭解與認識。
                               2. 促進海外第二、三代青年對臺灣之認識,讓參
                                與活動之海外青年來臺瞭解各項建設與臺灣產
                                生情感聯繫,增加留臺工作機會,爭取全球優
                                秀人才留臺工作。
七、 僑務新聞資訊及 一   運用僑務新聞服務,深 1. 維運「僑務電子報」新聞網站,報導政府重要
  傳媒服務         化僑胞與臺灣連結         政策、僑務資訊及各地僑社新聞,深化海外僑
                                胞與臺灣連結;拓展全球新聞志工量能,強化
                                僑務電子報內容,打造專業新聞媒體;以僑務
                                電子報內容為核心,發展社群媒體,藉由主動
                                推播訊息、圖片、影音等多元方式傳播僑務資
                                訊。
                               2. 加強聯繫海外華文媒體,促進國內外媒體交流
                                與合作,布局綿密的華媒網絡,擴增友臺新生
                                力量,助力臺灣向國際發聲。




                          10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綜 合 規 劃 業 一、 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
  務          僑務委員會議
             依法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1. 僑務工作經緯萬端,除本會積極辦理外,尚需借重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         海外各地僑領力量共同推動。本會考量全球新冠肺
             化,研討策訂前瞻務實的        炎疫情趨緩、各國邊境逐漸解封及僑務委員會議久
             僑務發展策略,另加強與        未召開實體會議之情形,爰於 11 月 1 日至 4 日假
             僑務委員之聯繫,擴大並        臺北圓山大飯店召開 111 年僑務委員會議,計有
             深耕海外友臺網絡。          141 位僑務委員、55 位海外列席代表、2 位國內列
                                席代表,共 198 人出席。
                              2. 本次會議以「超越 90 創新實踐」為中心議題,議
                                程除包含開、閉幕典禮及本會僑務工作報告外,另
                                邀請陳前副總統建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高副主任
                                委員仙桂分別以「後疫情時代的健康照護體系與永
                                續發展」及「前瞻國家發展戰略」為題發表演講;
                                安排「專題報告-臺灣科技與產業交流」,由國內
                                研發機構進行簡報交流及研發成果展示;並辦理
                                「建言與討論-僑務創新與實踐」及「國是建言」,
                                就本會重要或新興業務及各部會當前重要政策等
                                討論交流及提出具體建議;最後並據以進行「綜合
                                討論」,俾於會議結束前彙整研討出專業、具體之
                                相應方案,以作為本會及國家未來政策之參考。

          二、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成立「十月慶典回國僑胞 1. 因應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各國邊境逐漸解封,
             接待服務處」,接待海外        並配合「中華民國各界慶祝 111 年國慶籌備委員會」
             回國僑胞參加十月慶典系        各項慶典活動規劃,本會 111 年恢復鼓勵僑胞以組
             列活動,另辦理慶祝本會        團或個別方式報名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總計慶
             90 周年系列活動,繼往       典期間返國報到僑胞共 1,839 人。
             開 來 , 凝 聚 僑 胞 對 我 向 2. 另為配合「疫後振興」政策,本會鼓勵旅行業者規
             心。                 劃旅遊行程時,結合各縣市政府推薦之觀光亮點,
                                總計核備 82 條旅遊路線;另特別放寬補助條件,
                                凡 111 年 1 月 1 日以後入境者即可申請補助,每人
                                補助新臺幣 3,000 元,期提升僑胞參加旅遊行程意
                                願,促進地方產業發展,總計有 409 位僑胞參加國
                                內旅遊行程並申請旅遊補助。
                              3. 為慶祝本會成立 90 周年,特於 111 年 4 月至 12
                                月間辦理 90 周年慶系列活動,並訂定主題為「光




                           1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活動包含 90 周年慶徵文及影
                           輝九十,僑見未來」
                           像資料活動、90 周年慶線上藝文饗宴、
                                             「僑務發展
                           大事記」線上展覽,並於 11 月初僑務委員會議期
                           間舉辦「藝文饗宴-島嶼天光」表演及晚宴;另為擴
                           大海外僑界參與,本會亦輔導僑團在地舉辦相關慶
                           祝活動,並將活動照片及影片提供本會,前開成果
                           均置於本會官方網站「90 周年慶專區」
                                             ,供海內外
                           民眾觀覽。

       三、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
       (一)輔助國內大學校院、研 1. 為促進僑務知識體系發展,鼓勵國內學者專家、碩
          究機構及團體辦理僑務       博士研究生從事僑務相關研究,111 年創新辦理「僑
          相關研究與研討推廣活       務發展與全球華人研究的新路徑學術研討會」,活
          動、開辦僑務課程與講       動內容包含「僑務工作的創新與實踐」及「海外華
          座,以及獎助僑務學術       人、臺灣與民主,1898-2018」2 場專題演講,
                                                    「僑
          論文等,提升僑務事務       務政策與新南向」、「僑生培育」、「華語教材與教
          學術風氣,並作為僑務       法」
                            、「臺商與跨國移民」
                                     、「僑生教育及文化認同」
          政策規劃及執行之參        等 8 場次論壇,共發表 24 篇論文,經評選計有 10
          考。               位學者與研究生獲選僑務論文獎。研討會並舉行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
                                    、「臺灣華語文教學之國際推
                           展」
                            、「鏈結海外僑臺商與臺灣產業共同發展」及「擴
                           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等 4 主題之僑務工作坊,實體
                           及線上參與人數約 220 人次。
                       2. 為培育僑務行政專業人才,111 年創新開辦「僑務
                                    ,為期 18 週,結合公務人員
                           政策與國家發展課程」
                           僑務行政考科命題大綱,邀請學者專家授課分享僑
                           務相關理論與實務發展議題,共有海內外 43 位學
                           員報名修習課程。
                       3. 111 學年度共補助 3 所學校 3 位教師開設 3 門僑務
                           課程,增進青年學子對我國僑務政策之認識。
                       4. 鼓勵國內團體及學術單位舉辦僑務相關研討或交
                           流活動,111 年補助國立臺灣大學辦理「2022 第四
                           屆臺大亦恩盃國際奧瑞岡華語辯論邀請賽」1 場
                           次,計 108 人參加,對於僑青世代與臺灣本地生、
                           全球華人社會交流有所助益。

       (二)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 1. 111 年初受新冠肺炎變種病毒疫情影響,全球及我
          計畫,增進國內青年對       國邊境管制與防疫措施仍未解封,本會考量國內
          政府僑務工作之認識及       學生跨境移動將徒增風險及成本,且為維護學生
          拓展國際視野。          健康安全,爰停辦選送國內青年赴海外參加搭僑
                           計畫,並於 3 月對外公告。




                      12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 經酌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之政策目的,復以 110
                                        年本會與各地僑務委員召開線上會議研討僑青政
                                        策時,曾有僑務委員建議得考慮將海外留學生納
                                        入搭僑計畫範疇,爰本會經研議評估後,111 年改
                                        於海外舉辦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臺灣留學在學
                                        青年為對象之搭僑計畫,總計有日本、韓國、美
                                        國、加拿大及澳大利亞等國家 16 個地區辦理,共
                                        117 位臺灣留學生參加,成效頗佳。

              四、 國 家 發 展 新 局 下 僑 務 鞏
                 固與革新計畫
                 推 動 海 外 青 年 跨 域 交 本會為增進海外第二、三代僑青及僑青團體互動交
                 流,增進不同專業領域之 流,111 年持續實施「推動青年跨域交流」計畫,透
                 僑 青 彼 此 互 動 及 建 立 連 過於海外各地策劃舉辦符合僑青需求之活動,達致強
                 結網絡,爭取海外青年世 化僑青與我鏈結及激勵僑青參與僑社事務之目標,總
                 代友我力量,協促僑社永 計有美國華府等 26 個地區舉辦 28 場次活動,共 1,325
                 續發展。                  人次僑青參加。

二、 僑 民 僑 團 聯 一、 加 強 僑 社 聯 繫 及 輔 助 舉
   繫接待暨僑         辦多元活動
   教中心服務      (一)加強聯繫僑團負責人或 111 年度輔助海外僑界辦理「美洲各地中華會館、中
                   重要領袖,增進海外僑 華公所、華僑總會聯誼會第 33 屆年會暨全美各地中華
                   社支持中華民國臺灣力 會館、中華公所聯誼會第 37 屆年會」
                                                、「美洲龍岡親義
                   量,輔助召開各項聯誼 總公所第 23 屆懇親大會」
                                           、「北美洲舜裔篤親總公所第
                   性活動暨年會,增進僑 6 屆懇親大會」
                                     、「歐洲臺灣協會聯合會第 51 屆年會」
                   社團結與向心。             等重要洲際性或僑團年會,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

              (二)輔助海外各地僑社配合 協導全球海外僑社舉辦各項節慶活動如次(含線上觀
                   元旦、春節及雙十國慶 賞人次)
                                 :
                   等節慶舉辦慶祝活動; 1. 元旦慶祝活動約 54 場次,約 6,700 人次參加。
                   鼓勵僑團辦理各項與當 2. 二二八紀念活動約 37 場次,約 3,662 人次參
                   地主流社會交流活動,           加。
                   擴增友我力量,提升我 3. 雙十國慶慶祝活動約 375 場次,近 14 萬人次參
                   國際能見度,並輔助青           加。
                   年僑團組織,強化海外 另為強化海外青年聯繫機制,協助僑社永續發展,辦
                   青年聯繫機制,協助僑 理海外青年聯繫輔導活動參與總人次約 3 萬 3,000 人
                   社永續發展。              次。


              (三)安排本會正副首長出席 111 年本會持續安排正、副首長至美國、加拿大、歐
                   僑社重要活動及舉辦座 洲、非洲、大洋洲、亞洲各地,實地走訪僑社,並舉
                   談,表達對僑社之關懷 辦多場次僑務榮譽職、僑團、僑青座談,宣達政府政
                   與 重 視 , 增 進 雙 向 溝 策及政府對僑胞之關懷。



                                   1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通。

       二、 舉 辦 僑 社 工 作 研 討 會 及
          邀訪活動落實僑務工作
       (一)遴邀全球僑社領袖、重 本會 111 年辦理溫哥華臺灣鄉親返國團、大溫哥華臺
            要僑團及海外菁英青年 灣菁英協會返國團、世台聯合基金會、羅省中華會館、
            回國考察,安排拜會及 全美臺灣同鄉會、南加州中國大專院校聯合校友會、
            座談,以溝通僑情,增 北美洲臺灣人醫師協會、馬來西亞馬六甲穎川陳氏宗
            加對國內及僑務施政之 祠等回國訪問團,增進海內外交流聯繫,傳遞當前國
            瞭解;鼓勵僑界新生代 家政策及施政方針,達到增進海外僑社領袖對我國內
            參與僑社活動,強化僑 政經發展及僑務工作瞭解之目標;辦理海外專業青年
            社世代傳承,協助僑社 研習會,增進海外僑民青年對國內各項現況之瞭解,
            永續發展,並深化海外 並強化海外僑社新生代與國家之聯繫。
            僑胞與臺灣在各領域的
            連結與合作。

       (二)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 本會為持續培養各地區僑社友我新生代領導人才,厚
            遴邀各地僑團重要幹部 植海外支持政府力量,每年度辦理各地區僑社工作研
            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 討會,惟受到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際間移動仍
            傳承人才,促進各僑團 多有限制,爰 111 年首次於海外舉辦僑社工作研討
            間橫向聯繫。              會,北美地區安排於美國舊金山、亞太地區於泰國曼
                                谷及歐洲地區於法國巴黎舉行。各場次研討會透過各
                                駐外館處遴薦各地區現任僑社負責人或具發展潛力之
                                幹部,分別有 31 名、26 名及 27 名學員參與,透過專
                                題演講、座談研討及推展僑社工作經驗交流等課程,
                                以僑區觀點及區域經營策略落實僑社永續傳承目標。

       (三)辦理海外青年志工在地 持續辦理海外志工招募及培訓:
            培訓暨活用增能計畫, 1. 協導僑界熱心人士成立志工服務團體,除協助各
            以在地培訓及僑社服務           地文教服務中心推展僑務外,並協助辦理各項節
            擴增青年志工培訓能            慶、教育文化、新移民服務及社區參與等活動。
            量,培植僑青世代,厚           111 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海外文教服務中心
            植僑社永續發展根基;           及僑社活動均大幅減少,海外各地志工參與僑社
            運用僑務志工,結合僑           服務工作近 1 萬 6,000 人次。
            界資源,鼓勵僑界熱心 2. 111 年度在美國華府、紐約、金山灣區、洛杉磯、
            人士及青年參與僑社服           芝加哥、休士頓、西雅圖、波士頓、亞特蘭大、
            務,宣揚推廣臺灣豐富           橙縣及加拿大溫哥華等地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
            多元文化。                培訓」,並首度於亞洲曼谷及澳洲雪梨辦理培訓活
                                 動,共計培訓 893 人次,培植海外青年大使,並
                                 積極輔導渠等參與僑社服務,培育僑社繼起之人
                                 才。




                            1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 海 外 華 僑 文 教 中 心 服 務
          業務
          充 實 及 更 新 海 外 文 教 服 1. 本會在海外僑胞眾多地區設置文教服務中心,目
          務中心設施,提供圖書閱            前計有 16 處,對聯繫僑胞感情、匯聚支持政府力
          覽及場地租借等多元服             量,發揮相當之成效,本會將持續以「4 大目標、
          務,提升服務品質及效             2 項戰略、5 項策略」的施政理念,配合政府整體
          能,並運用本會建置之             施政,將各地文教服務中心打造為我政府凝聚當
          「全球僑胞服務數位平             地僑社向心的據點,111 年度賡續充實海外文教服
          臺」嘉惠僑眾,成為政府            務中心軟硬體設施。另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
          對外服務聯絡窗口及整             會要求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注意疫情與防護,提升
          合平臺。                   防疫及視訊等相關軟硬體,提供更優質之服務。
                                2. 111 年度海外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閱覽室等服務據
                                 點提供場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借服
                                 務,並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團聯誼、僑教藝文、
                                 節慶紀念、研習座談等活動,服務僑胞約 7 萬
                                 3,197 人次。
                                3. 本會每半年彙集僑界填寫對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服
                                 務態度、主辦活動、環境維護及設施設備等項之
                                 滿意情形問卷,做為海外文教服務中心績效評估
                                 及提升服務品質參考,111 年度統計結果,服務滿
                                 意度為 99.02%。


       四、 國 家 發 展 新 局 下 僑 務 鞏
          固與革新計畫
       (一)召開全球急難救助協會 111 年辦理海外急難救助協會年會暨返國參訪活動,
            年會,邀請全球急難救 計有來自全球 39 個協會代表返國共襄盛舉,除了安
            助協會負責人及主要幹 排拜會本會及外交部外,並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危機壓
            部返國,促進與國內相 力調適與心理健康管理進行專題講座,以提供相關實
            關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專 用知能;同時,邀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及勵馨基金會
            業救助團體之互動及交 就全球性別平權議題進行分享,並透過各協會代表案
            流,整合各地急難救助 例分享海外急難救助經驗,與外交部、衛生福利部及
            協會之資源,共同推動 交通部觀光局等機關交換意見,促進各協會與駐外館
            僑務工作。               處密切連繫,共同精進服務效能。

       (二)以海外各文教中心為據 111 年透過臨櫃諮詢服務累計服務 1,307 人次,舉辦
            點,辦理「i 臺灣窗口 或參與之實體及線上宣導說明活動共計 102 場,訊息
            ( i-Taiwan Window)
                             」,結 觸及人數逾 3 萬 5,000 人次。另鑒於美國越柬寮華人
            合投資、就業、就學及 團體係由旅居美國南加州多個越柬寮僑團負責人組
            生 活 等 相 關 部 會 之 資 成,成員堅定支持中華民國,訪團成員具多元專業背
            源,成為服務僑青之聯 景或富有一定資力,可透過深度介紹我國經濟、科技
            絡窗口與整合平臺,深 創新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推動之國家發展政策,鼓勵



                            15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化全球僑胞與臺灣各領 該團團員返國投資,並促進與臺灣優勢對接,爰納入
              域的連結與合作。        「i 臺灣窗口計畫」辦理「美國越柬寮華人團體 i 臺灣
                              參訪團」。

          (三)辦理僑界青年人才培訓 111 年度於美國芝加哥及洛杉磯地區各舉辦 1 場次
              活動,增進對臺灣之認 Senior FASCA 培訓大會,計有來自北美各地 FASCA
              識,以培植僑青世代成 分會 60 位 Senior FASCA 共同參與;另辦理 111 年全
              為海外僑務尖兵。        球僑界青年高峰會,計有來自全球 20 個國家 51 名新
                              生代菁英返臺參與,透過主題演講、分組討論及參訪
                              活動與僑青代表共同交流,期藉此活動增進其等對臺
                              灣之認識,鼓勵更多青年參與僑社活動,同時搭建起
                              彼此之交流互動平臺。

三、 僑 校 發 展 暨 一、 強化僑校師資培育,充實
  文化社教輔      數位教學資源
  助       (一)辦理僑校師資培訓及僑 因新冠肺炎疫情及邊境管制影響,111 年取消僑校負
              校負責人、行政管理人 責人、行政管理人員來臺研習班,改鼓勵僑校在地自
              員校務經營研習活動, 辦教師研習活動;另委託國內大學校院辦理 7 班次「華
              提 升 僑 校 教 師 專 業 知 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及 1 場次「臺語文教師線上
              能,健全僑校發展,深 遠距研習班」,共計培訓海外僑校教師 449 名。
              化我國推動華語文教育
              量能。

          (二)補助僑校自聘教師、派 1. 111 年度計輔助全球 17 國、56 所僑校自聘 100 名
              遣僑教替代役支援海外        我國籍教師前往協助教學,以充實僑校師資,支
              僑校教學,同時整合民        持僑校健全發展。
              間資源,鼓勵國內青年 2. 111 年替代役役男共計徵集 4 人,其中 1 人於上半
              志工赴東南亞僑校服         年派赴日本服勤,其餘 3 人於 112 年 1 月下旬分別
              務,以充實僑校師資量        派赴泰國及菲律賓等地區僑校。
              能,擴大輸出我國優質 3. 111 年因受疫情影響,爰本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
              華語文教學內涵。          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暫停
                                辦理,改為鼓勵國內志工團隊透過網路為僑校提
                                供服務,全年計有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致理科技
                                大學及靜宜大學等 3 校規劃線上志工服務。

          (三)因應全球華語文教學趨 1. 因應本會協輔海外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勢及海外僑校教學需         心」政策方向,110 年全新開發適合海外華語文能
              求,持續開發或編修正        力零起點之成人教材《來!學華語》1-2 冊,111
              體字華語文教材,同時        年賡續開發第 3 冊,期能更全面符合海外當前需
              維運充實「全球華文         用,並作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的主要教材,以
              網」,提供數位教學資        進一步擴大本會影響受眾。
              源以協輔教師教學。       2. 另為回應泰國地區僑校之國中階段華語文學習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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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求及教學趨勢變化,111 年賡續執行「泰國地區國
                            中華文教材」編製專案,目前已完成第 1-4 冊教材
                            編寫,未來將提供當地僑校申請使用。
                        3. 本會持續營運「全球華文網」並充實其內涵,111
                            年執行工作包括:
                            (1) 「《 學 華 語 向 前 走 》 專 區 」 新 增 第 1-10 冊
                              Jamboard 模板,並完成數位遊戲優化作業及擴
                              增 10 款整合型遊戲,另全新提供 MyCT 口說練
                              習課程及 MyViewBoard 數位互動教材。
                            (2) 建置「        ,彙整有教材 PDF、
                                  《來!學華語》專區」
                              電子書、朗讀音檔、課本 PPT、Quizlet 字卡、
                              教學影片及 MyCT 口說練習課程等多元教學資
                              源。
                            (3) 全新推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雙語資訊專
                              頁,便利國際友人資訊查詢。另新增「客語學習
                              網」專區,彙整各界優質客語網站資源。
                            (4) 賡續提供 HyRead 電子書借閱服務,便利海外僑
                              民子弟取得課外讀物資源。
                            (5) 持續辦理「全球華文網」線上教學分享課程,111
                              年共計辦理 8 場次,主題包括 MyCT 口說練習課
                              程應用、MyViewBoard 數位互動教材應用、
                                                      《來!
                              學華語》教學分享、寫作教學、讀報學華語及臺
                              語教學等豐富課程,提供教師便利的培訓管道。

       二、 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培育
         文化種子師資
       (一)辦理巡迴文化教學及文 111 年「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在地研習暨文化服務
          化種子教師培訓活動, 計畫」全球共計辦理 145 場在地研習及 106 場文化服
          以推廣臺灣多元優質文 務,學員人次達 6,108 人次,參加人次達 3 萬 6,838
          化、深耕文化傳承並加 人次,計觸及約 4 萬 3,966 人次(含講師及志工 1,020
          強在地文化推廣動能。    人次)。
                        因應疫情期間無法遴派國內文化教師赴海外巡迴教
                        學,111 年 7 月 11 日至 29 日辦理「111 年海外民俗文
                                  ,共計培訓全球 19 國、32 個
                        化種子教師線上培訓班」
                        地區具文化專長潛能文化種子教師 77 名,提升種子教
                        師教學知能,延續海外文化教學動能。

       (二)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隊 111 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取消文化訪問團海外巡
          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 演行程,為持續推展臺灣多元文化,提高我國優質藝
          外巡演並結合主流社會 文團隊國際能見度,將藝文演出結合「創新」
                                        、「科技」
                                            、
          重要節慶,推展臺灣多 「示範教學」等三大元素,藉由網路及新媒體多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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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元文化、提高我國國際 道辦理 6 場線上藝文饗宴及 2 場國內實體演出,6 場
            能見度。                線上演出共計 7 萬 8,564 人次觀賞。

       (三)結合數位科技辦理全球 舉辦「111 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線上初
            華語歌唱大賽,以提升 賽計 665 人報名,包括「海外僑校學生組」計全球 13
            海外僑民學子、國內僑 國 397 人報名;
                                「國內僑生組」計全國 80 校 260 人報
            生及當地主流人士學習 名;以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計 8 人報名。總
            華語之興趣。              決賽同步於 YouTube 平臺進行全球網路直播,另本會
                                邀請國內僑生組第一名於 111 年國慶晚會演出,成果
                                獲得好評。

       三、 海 外 華 語 文 學 習 深 耕 計
          ç•«
       (一)輔助海外僑校成立「臺 為掌握海外華語文市場擴展契機,本會訂定「海外華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自 110 年起輔助海外僑校(團)
                                   ,111 年共設立 43 所(美
            提供歐美主流人士學習 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華語文的管道,推廣具 國 34 所、歐洲 9 所)
                                    ,全年共計開班 221 班,學生人
            臺灣特色華語文教學。          數 1,802 人。

       (二)舉辦海外華語文中心師 111 年辦理 2 梯次「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
            資認證培訓課程,提升 訓專班」
                          ,運用網路數位科技開設線上同步及非同步專
            師資專業能力。             業培訓課程,協助華語中心教師熟悉及運用本會《來!
                                學華語》之教材,共計培訓 96 名現職及儲備教師。另
                                辦理 5 場次「成人華語教學主題線上講座」協助對於
                                成人華語教學有興趣之師長提升專業能力,共計培訓
                                教師 287 人次;並於 12 月 20 日至 24 日舉辦「111
                                年歐美地區主流中小學臺裔教師來臺邀訪團」,共有
                                30 位教師返臺,參訪國內 3 所中小學、5 所大專校院
                                華語中心及 3 家國內智能教育產業。

       四、 國 家 發 展 新 局 下 僑 務 鞏
          固與革新計畫
       (一)輔助泰緬地區僑校聘任 111 年補助泰緬地區 21 所僑校自聘 52 名臺灣籍教師
            臺籍教師及泰緬僑生返 前往任教;另補助泰緬地區 16 所僑校聘任 32 名畢業
            鄉任教,以充實當地師 僑生返鄉任教,充實當地師資。
            資並強化與我政府之連
            結。

       (二)結合我國大學校院華語 111 年因受疫情及泰緬地區政情影響,暫停辦理當地
            文系所,辦理泰緬地區 教師來臺研習班,改為輔導參加本會辦理之「華文教
            華文教師來臺或線上研 師線上遠距研習班(亞洲班)
                                   」,泰國地區計 16 名教師
            習班,提升僑校教師專 參訓、緬甸地區計 34 名教師參訓。
            業知能並擴大我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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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量能。


四、 僑 商 經 濟 業 一、 聯 繫 海 外 僑 臺 商 組 織 並
   務             活絡既有資源推動僑務
                 工作
              (一)建立僑臺商服務窗口與 1. 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在臺辦理第 28 屆年
                  整合平臺,強化海外僑           會、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在臺辦理第 29 屆第 3
                  臺商組織之聯繫服務,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
                  輔助其舉辦會務活動及           在臺辦理 2022 年年會系列活動、世界華商經貿聯
                  經貿活動,結合海外僑           合總會辦理第 20 屆年會及第 21 屆總會長交接典
                  臺商能量建立產業合作           禮。另針對僑臺商所關切主題及當地國總體投資
                  平臺,推動僑務工作。           環境等議題,整合僑臺商各面向資訊需求,彙編
                                       更新 33 冊「臺商服務手冊」,包括大洋洲 4 冊、
                                       北美洲 12 冊、中南美洲 4 冊、歐洲 3 冊、亞洲 8
                                       冊及非洲 2 冊。
                                      2. 接待馬來西亞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北
                                       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4 屆回國訪問團、世界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28 屆回國訪問暨投資考察團
                                       及第 29 屆重要幹部拜會、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
                                       第 29 屆回國訪問團及第 30 屆重要幹部拜會、亞總
                                       參訪基隆城市博覽會、亞總南臺灣產業商機參訪
                                       團、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28 屆幹部拜
                                       會、日本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大洋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拜會、世界華商經貿聯合總會
                                       拜會、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拜會等僑臺商
                                       返國拜會及交流活動,強化政府、產業與僑臺商
                                       領袖意見交流,並增進僑臺商對國內產業趨勢之
                                       瞭解。另協輔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與農業科技
                                       研究院 及臺灣 連鎖 加盟促 進協會 簽署合 作備忘
                                       錄;協輔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與國內 9 家產學研
                                       機構簽訂合作備忘錄,協助海內外建構合作交流
                                       平臺。

              (二)協助僑臺商組織培育人 辦理完竣「海外僑臺商組織幹部培訓線上工作坊」
                                                 、「海
                  才永續傳承,輔導舉辦 外商會幹部暨青商培訓班」、「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邀訪
                  商會接班人培訓活動, 團」等線上課程及實體培訓邀訪活動,計培訓 195 人
                  增進全球青商跨域交流 次,有效增進僑臺商橫向聯繫及與國內產業商機交
                  合作,提升對臺灣之認 流;另為協助全球青商茁壯發展,對接臺灣與僑界優
                  同與情感。               勢,提升青商能量,舉辦 2022 年「全球青商潛力之星
                                         ,共 30 位青年企業家獲獎,獲獎者由專家顧
                                      選拔賽」
                                      問與企業業師提供事業規劃諮詢及心法傳授。



                                  19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輔導舉辦優秀僑臺商選 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鼓勵及表揚海外華人創
            拔及相關經貿活動,提 業成就及貢獻,輔導舉辦第 24 屆海外臺商磐石獎及第
            升僑臺商形象。             31 屆創業楷模暨相扶獎,分別有 8 家臺商企業、5 組
                                創業楷模暨相扶獎獲獎。

       二、 培 訓 僑 臺 商 經 貿 人 才 協
          助僑臺商企業發展
       (一)協輔僑臺商發展品牌及 1. 持續推 廣「全 球僑 臺商產 業升級 與技術 服務方
            提升事業經營形象,辦           案」,與臺灣 12 家研發機構合作推出各領域產業
            理「臺商精品獎」等多           技術服務手冊,結合僑務委員會議辦理大型商機
            元選拔及諮詢活動。            交流活動,並辦理 4 場線上說明會,駐外人員亦協
                                 輔海外商會團體,透過方案建置之單一平臺邀請
                                 各研發機構專家辦理 19 場交流合作講座,並促成
                                 簽署 14 件合作備忘錄。
                                2. 為輔導海外臺商事業發展、鏈結臺灣優勢、協助
                                 海外臺商產品品牌推廣,全球辦理「海外臺商精
                                 品」選拔暨輔導活動,遴選出 8 項金質獎及 9 項銀
                                 質獎產品,獲獎企業可獲得包含財團法人海外信
                                 用保證基金專案經費貸款保證及電子商務、社群
                                 行銷計畫及品牌諮商輔導等服務,頒獎典禮包含
                                 獲獎廠商在內約有 100 人參與。
                                3. 為促成世界臺商、臺灣產學研及相關高科技廠商
                                 與矽谷科技產業臺商對接交流合作,本會串聯世
                                 界臺商組織、矽谷科技僑團力量,鏈結臺灣產學
                                 研優勢,111 年辦理 2 場線上視訊交流,逾 500 人
                                 次上線參與。

       (二)辦 理 海 外 專 業 巡 迴 講 1. 辦理「2022 年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規劃 4
            座,提供企業經營之諮           條巡迴 路線, 分別 巡迴非 洲、美 西、美 東及歐
            商輔導以提升經營實            洲,共計 23 個城市、44 場臺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
            力,發揮臺灣優勢並深           展演活動,吸引當地僑胞及主流社會人士逾 1 萬人
            化海外僑臺商與臺灣各           次參與,11 個海外服務據點,33 個僑團,並提供
            領域的連結與合作。            21 家僑營餐館諮商輔導之服務。
                                2. 遴派專家學者分赴非洲、日本、越南、印尼及馬
                                 來西亞等國辦理海外經貿巡迴講座,並就「海外僑
                                 臺商經營動向與環境調查報告」、「投資臺灣、生
                                 技醫療、建構護國神山」、「ESG 議題」及「新
                                 南向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產學及經貿專題」進行演
                                 講、訪廠及企業診斷諮詢等,以輔導海外僑臺商
                                 經濟事業發展,參與人數逾 4,000 人。




                            20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以海外僑臺商需求為導 1. 為提升僑營事業經營實力,並提供海外僑臺商於
            向,辦理專業技藝培訓           疫情期間事業經營策略擬定及振興轉型,本會 111
            活動,提升僑臺商事業           年辦理之線上課程,如次:
            競爭力與優化經營模            (1) 為鏈結臺灣產業優勢與海外臺商能量,提升僑臺
            式,協助僑臺商在地發            商事業經營實力及轉型升級,辦理 5 堂次「海外
            展。                    僑臺商鏈結臺灣農業創新與商機線上工作坊」,
                                  透過直播互動的方式辦理,課程主題聚焦在永續
                                  農業、農產加工、冷鏈技術、智慧水產、水產加
                                  工等熱門農業領域,一共有來自全球 18 國 36 位
                                  僑臺商,其中包含 20 位「國際農業代表」踴躍
                                  參與。
                                 (2) 為因應國際趨勢及國內政策推動,辦理「僑臺商
                                            ,透過 4 週的線上課程
                                  電動車產業線上工作坊」
                                  及同步交流,每週聚焦 1 項主題,與來自全球 16
                                  國 36 位僑臺商一同學習最新電動車技術相關知
                                  識,以及產業趨勢走向,同時以臺灣產業鏈結、
                                  研發技術能量與人才優勢,協助僑臺商積極開拓
                                  事業版圖。
                                2. 本會配合政府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及海外僑臺
                                 商事業發展需求,111 年計辦理 2 梯次僑臺商產業
                                 科技主題參訪,計有全球 68 位僑臺商參加,參訪
                                 15 家國內研發機構、產學合作中心及企業;另辦
                                 理精緻素食料理培訓與商機交流班及臺灣高科技
                                 水產養殖培訓與商機交流班,計有 53 位僑臺商參
                                 加,安排專業課程及實作、企業實地觀摩及業者
                                 經驗分享等多元安排,並舉行商機交流洽談會,
                                 盼促成 參與學 員與 國內相 關產業 簽署合 作備忘
                                 錄,進一步交流合作並創造互惠雙贏。

       三、 提 供 僑 臺 商 金 融 及 經 貿
          資訊服務,建立海內外商
          機交流平臺
       (一)配合政府「六大核心戰 為協助僑臺商海外發展及提升企業競爭力,引進海外
            略產業」,整合產官學 僑臺商人脈網絡,協助國內產業開拓海外市場,相關
            研資源,辦理僑臺商返 辦理情形如下:
            臺考察與觀摩活動,引 1. 鏈結海內外產學研跨界合作交流,本會持續推動
            進海外僑臺商人脈網            「全球僑臺商產學合作方案」,架構海外僑臺商與
            絡,協助國內產業開拓           國內產學研發機構對接合作機制,111 年已彙編完
            海外市場,推動政府與           成 36 所大學校院之「全球僑臺商產學合作服務手
            民間商機交流與發展。           冊」,累計逾 3 萬 6,000 次瀏覽,並已成功媒促西
                                 雅圖臺商會與政治大學、多倫多臺商會與高雄餐



                            2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旅大學、歐洲青商會與臺灣清華大學,以及世界
                   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北加州分會與中興大學、
                   嘉義大學聯盟的臺灣國際產學中心等合作案例,
                   截至 111 年底計簽署 21 份合作備忘錄。
               2. 「產學攜手 僑見商機」線上論壇自 111 年 3 月開
                   播至 7 月底共計播放 16 場次,計邀請 16 家大學校
                   院與 20 位企業代表分享相關產業科技,共同推介
                   產學合作方案,以協輔僑臺商企業因應環境變革
                   轉型發展,期協助開拓國際商機,截至 111 年底累
                   計觀看人次逾 3 萬 6,000 人。
               3. 完成彙編「鏈結海外僑臺商與臺灣產業共同發展研
                   究」,共計彙蒐海外 3,128 份僑臺商企業填答之問
                   卷調查,編製 2022 年海外僑臺商經營動能指數
                   (OC-BMI)、海外僑臺商經營預期指數(OC-BEI)
                   及營商環境指數(OC-DOI)等 3 項指數,藉以瞭
                   解全球僑臺商企業營運動向與投資環境,並擬具
                   因應輔導政策,供海內外企業國際經營布局及投
                   資參考;另辦理「僑臺商技術與產學合作模式調
                   查」彙蒐海外 1,128 份調查問卷,瞭解海外僑臺商
                   對臺灣學研單位技術與產學合作需求結果,俾精
                   準辦理 海、內 外商 機媒合 及技術 升級諮 詢等服
                   務。
               4. 辦理「2022 年臺灣智慧自動化產業參訪與商機交
                   流團」,計 26 名海外臺商參與,增進海外僑臺商
                   對國內 智慧自 動化 產業現 況、優 勢及技 術之瞭
                   解,並協助國內相關產業業者開創海外通路及商
                   機交流。
               5. 本會於 111 年 7 月 19 日協輔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在第 29 屆第 3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辦理百工百
                   業商機交流會,以及 111 年 9 月 27 日協輔世界臺
                   灣商會聯合總會在第 28 屆年會辦理全球經貿投資
                   商機媒合論壇,並於會後舉辦百工百業商機交流
                   活動,合共約有 300 位臺商及近 50 家國內產、
                   官、學、研界代表參與;透過建置海外企業與國
                   內百工百業鏈結平臺,協促雙方建立夥伴關係。
               6. 協輔新創事業發展:
                   (1) 本 會 擔 任 指 導 單 位 由 TA 臺 灣 創 速 主 辦 之
                     「X-PITCH 極限簡報國際大賽 2022」於 111 年
                     11 月 1 日舉行線上開幕,透過提供新創團隊舞
                     臺,協輔新創產業發展,同時本會持續邀請僑臺




              22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商回臺參訪交流,共創海內外商機。
                   (2) 本會為協助臺灣新創事業對接海外企業開拓國
                     際市場,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合作,彙整臺灣 111
                     年 16 家具有發展潛力的新創業者公司資料,製
                     作「臺灣新創事業前進海外拓展商機廠商名錄」
                     電子名錄,並刊登本會網站僑臺商專區廣為周
                     知。產業別涵蓋物聯網、人工智慧、生物及醫療
                     科技、循環經濟及健康產業等範疇,多元且各具
                     獨創性,期將臺灣豐沛新創資源與海外僑臺商鏈
                     結,期媒促國內外商機交流合作及鏈結。
               7. 配合政府推動「非洲計畫」:
                   (1) 本會於 111 年 3 月 9 日協輔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開普敦臺灣商會及南非史東堡農業控股有限
                     公司與宏國德霖科技大學簽署產學合作備忘
                     錄,推動非洲臺商企業與臺灣學研機構交流合
                     作,協促非洲臺商轉型升級,將海內外優勢產業
                     及資源互補對接,共創互惠雙贏局面。
                   (2) 本會於 111 年 4 月 27 日與國立政治大學合作辦
                     理「新冠疫情後非洲投資:策略、布局與挑戰」
                     國際研討會,邀請非洲計畫相關部會(包含外交
                     部、經濟部國貿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產學
                     研界及國際學者等發表研究與經驗分享,透過多
                     元角度介紹疫後非洲市場之機會和挑戰,協輔僑
                     臺商及國內產業儘早進入非洲市場布局,同時促
                     進臺灣與非洲之間更多經貿往來及商機交流。
                   (3) 本會童前委員長於 111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7 日
                     訪視南非(約翰尼斯堡、開普敦、德班、布隆芳
                     登)、賴索托及史瓦帝尼僑界,行程中拜會商會
                     組織、僑團及僑校等,並與各地僑臺商及僑領聯
                     繫交流,同時舉辦僑務座談,促進非洲僑臺商與
                     臺灣之商機鏈結合作,並宣介非洲計畫。
                   (4) 本會業於 111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9 日期間,配
                     合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舉辦第 28 屆理監事聯
                     席會議及童前委員長訪視南部非洲行程期間,協
                     輔非洲駐外館處與當地僑臺商組織辦理「南部非
                     洲經貿專題交流座談」,於南非(約翰尼斯堡、
                     開普敦、德班、布隆芳登)及史瓦帝尼等地,共
                     計辦理 6 場次經貿座談會,以「臺商在非洲:政
                     策、市場與挑戰」為題,提供當地臺商最新商情
                     分析資訊,分享疫後非洲投資優勢、市場機會及




              2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風險,並宣介非洲計畫。
                             (5) 與國立政治大學於 111 年 9 月至 11 月合辦實體
                                       ,共計 10 場次,邀請非洲
                              「非洲菁英論壇講座」
                              研究專家學者、僑臺商領袖及於當地投資有成之
                              業者,分享非洲商情資訊及實務經驗,協輔僑臺
                              商儘早進入非洲市場布局,同時提供各界前進非
                              洲市場投資評估參考,促進臺灣與非洲之間更多
                              經貿往來及海內外商機交流。

       (二)盤點海內外僑臺商產業 結合僑臺商力量,協助推廣臺灣觀光產業及臺灣國際
          升 級 需 求 及 國 內 產 、 醫療產業如下:
          學、研界資源,運用科 1. 為配合「疫後振興」政策,鼓勵返臺僑胞在防疫有
          技媒合海外僑臺商與國         成的臺灣旅遊,111 年慶典旅遊補助額度比照 110
          內百工百業商機交流,         年由每人新臺幣 2,400 元調增為 3,000 元,入境時
          協助深化海內外優勢產         間並放寬為 111 年 1 月 1 日以後入境之僑胞皆可申
          業及資源與臺灣鏈結對         請,共計核備 30 家旅行社 82 條旅遊路線,並架設
          接。                 十月慶典旅遊專屬網站
                                      (https://Tour.Taiwan-world.Net)
                             及於報到處設置 6 家旅行社實體櫃位,提供僑胞多
                             元且優質的國內深度旅遊資訊。
                         2. 本會結合衛生福利部及臺灣急診醫學會,透過衛
                             生福利部「健康益友」APP,全天 24 小時零時差
                             服務全球僑胞,自 109 年 9 月開辦至 111 年底,計
                             有 1 萬 3,508 人下載,另於海內外辦理實體及線上
                             說明會廣宣,協助僑胞於疫情期間免費使用遠距
                             健康諮詢。
                         3. 與衛生福利部合作辦理 2 場「2022 年新南向國家
                             健康醫療說明會」,邀請醫衛新南向 7 國 10 中心
                             醫療院 所向全 球僑 胞說明 我國國 際醫療 推廣情
                             形,每場皆將近百人參與。
                         4. 辦理「2022 年臺灣長照產業參訪與商機交流團」,
                             增進海外僑臺商對國內長照產業現況、優勢及技
                             術之瞭 解,並 協助 相關業 者開創 海外通 路及商
                             機,本交流團共 21 名海外臺商報名參與。

       (三)督 導 海 外 信 用 保 證 基 1.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會協輔海外信用保證
          金,強化服務功能,以         基金,開辦「COVID-19 (新冠肺炎)紓困專案」,
          LINE 專線無時差服務       自 109 年 4 月開辦至 111 年底止,共承作 450 件,
          提供海外僑臺商資金融         協助僑臺商取得紓困融資金額為 1 億 3,585 萬美
          通便捷服務。             元,保證金額為 1 億 432 萬美元,以加強對僑臺商
                             服務,協助度過疫情難關。
                         2. 該基金全球計有 197 處據點,111 年度承作保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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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件共計 479 件,授信金額 3 億 2,286 萬美元,保證
                                     金額 1 億 9,739 萬美元,達成年度營運目標融資金
                                     額 1 億 8,800 萬美元之 171.74%。
                                   3. 本會策輔海外信保基金於全球及印尼、南非、菲
                                     律賓、日本、休士頓、馬來西亞、巴拉圭、布里
                                     斯本及法國等地與海外僑臺商共同辦理「海外信用
                                     保證基金線上工作坊」,共計 11 場次,近 430 人
                                     線上參與。
                                   4. 協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派員於各項僑臺商研習、
                                     培訓及邀訪等活動,宣介說明基金業務,以及協
                                     助海外各文教中心及駐外館處人員或當地僑團商
                                     會組織辦理線上說明會,俾利有資金需求之僑臺
                                     商了解申請方式及管道。

          四、 國 家 發 展 新 局 下 僑 務 鞏
             固與革新計畫
          (一)輔助海外僑臺商組織擴 協輔海外臺商組織辦理海外臺商精品獎及全球青商潛
               大動能,協推僑務服務 力之星選拔等相關宣導活動;並協輔僑臺商組織於疫
               並提升加值功能,以強 情期間舉行經貿、關務、稅務等議題座談交流,發揮
               化僑臺商組織發展。           商會經貿外交功能,有助促進臺灣與僑居國雙邊經貿
                                   合作交流。

          (二)協輔海外僑臺商組織修 為協助海外臺商組織健全發展,提升服務功能,111
               繕會館並充實設備,提 年度輔助泰國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等 15 個臺商組織自
               供多元應用。              有會館辦理修繕工程或充實軟硬體設備,並增加臺灣
                                   意象布置或展示,提升臺灣當地能見度,有助凝聚僑
                                   胞向心,推動國民外交。

          (三)輔助僑臺商組織整合會 協輔泰國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
               員投資經營問題及相關 和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委託研究機構發布第 2 本
               具體建議,助益提升經 「臺商經貿投資白皮書-泰國篇」,對泰國政府提出
               貿專業功能。              投資經貿建議,有助商會提升經貿專業功能。

五、 僑 生 回 國 升 一、 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學 暨 僑 青 培 (一)配合政府人才及產業政 因應人口變遷之困境,輔導學校開辦我國產業發展所
  訓研習          策,結合國內技職校院 需製造、營造、機構看護(長照)及農業等類科,使
               資源,推動「產學攜手 海外僑生享有臺灣豐沛的教育資源,並習得專業技
               合作僑生專班」,培育 能,培育專業華裔技術人才,協助國內外產業發展及
               專業技術人才。             協助海外臺商補充技術人力需求,產學攜手合作僑生
                                   專班 111 學年度申請人數 2,850 人,錄取人數 2,757
                                   人,報到入學人數 2,484 人;於 111 年 11 月 3 日辦理
                                   「112 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申辦學校審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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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議」,共計核定 26 校 71 班。

       (二)辦理海外僑生申請來臺 配合教育部及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期程,完成海
            升學資格審查作業,包 外各地僑生申請來臺就讀研究所、大學校院、五專職
            括就讀研究所、大學校 校、中等學校、馬來西亞春季班及僑生專班僑生資格
            院、五專職校、中等學 審查。
            校、產學攜手合作僑生
            專班等;並辦理印尼僑
            生輔導訓練班輔訓作
            業。

       (三)建置「產學攜手合作僑 本會 111 年因應疫情建置「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數
            生 專 班 線 上 招 生 專 位招生專區」,編製正體華語、英文、越南文及印尼
            區」,並針對生源國越 文等多語版數位招生手冊,並針對重要生源國越南、
            南及印尼,建置越南語 印 尼 , 建 置 越 南 語 、 印 尼 語 招 生 網 頁 , 吸 引 海 外
            及印尼語招生網頁,提 2,850 名申請報讀。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因應疫情,
            供多國語言版數位招生 辦理「2022 臺灣高等教育線上博覽會」,並與各委員
            手冊、開辦學校資訊及 學校聯合招生。
            招生諮詢服務窗口等,
            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就
            學。

       (四)建構「全球僑生服務平 建 置 「 本 會 全 球 僑 生 服 務 平 臺 」 , 網 址 :
            臺」,提供僑生來臺升 https://Students.Taiwan-World.Net,包括海青班、產
            學正確資訊及管道,招 攜僑生專班招生資訊、僑生人才統計資料手冊、全球
            收優秀僑生來臺就學。          青年返臺營隊資訊、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疫情期間
                                僑生來臺資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僑生相關權益
                                事項答客問等資訊,提供海外青年來臺升學及文化語
                                言學習等相關說明。

       二、 落 實 在 學 僑 生 輔 導 與 畢
          業留臺校友聯繫
       (一)結合大專校院舉辦全國 輔助全國 90 校辦理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歡餐會活
            僑生校際活動及輔助學 動,計 1 萬 4,767 位師生參與。辦理「111 年度僑生
            校辦理各項節慶活動, 電競大賽活動」及「2021-2022 年僑生翻譯比賽」,
            落實僑生輔導照顧,強 創造展現才華平臺,發揮僑生多元專長才藝,全國北
            化僑生對臺灣情感及深 中南區僑生共計 750 人報名參加。
            化與臺灣連結。

       (二)運用新媒體平臺,強化 輔助 35 場次僑生社團活動,強化與僑生社團聯繫。
            與全國旅臺同學會等僑 辦理 1 場「2022 年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全國
            生社團聯繫輔導,增進 大專校院 86 位僑生幹部報名參加,活動安排僑生業
            僑生對我認同,營造友 務簡介、社團經營技巧、僑生招生、生活及留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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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善就學環境。              輔導、提供僑生在學期間居留、工作、獎學金等資
                                訊,並進行綜合座談,參與學員反應良好。

       (三)辦理僑生傷病醫療及全 持續提供僑生傷病醫療及清寒僑生全民健康保險、工
            民健康保險補助、學生 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核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
            工 讀 或 學 習 扶 助 金 補 學金計 615 位僑生獲獎,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助、學行優良及受理捐 計 426 位優秀僑生獲獎;補助僑生醫療、急難救助及
            贈僑生獎助學金,並提 喪葬慰問金計 83 人,以使在臺僑生安心就學。
            供僑生醫療、急難救助
            及喪葬慰問補助。

       (四)舉辦全國分區僑輔工作 持續深化僑生輔導工作,並因應疫情配合防疫規定,
            交流會議,建立學校與 舉辦「僑務委員會 111 年僑輔工作交流會議」,進行
            政 府 相 關 部 會 平 臺 機 僑輔工作經驗分享傳承與重要事項商討,並邀請相關
            制,結合民間資源,運 部會共同與本會宣導最新推動政策及座談。另於各項
            用業務平臺及方案推動 僑生活動,邀請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出席說明宣導
            評點制,媒合海內外企 留臺工作評點制及居留等規定,並與勞動部協調新增
            業及僑生,協助僑生職 取得指定相關科系之副學士學位生,亦可適用評點制
            涯發展及留臺就業。           留臺工作;同時協調勞動部 111、112 年將評點制許
                                可名額增加為 6,000 名,讓更多僑生加入臺灣產業發
                                展行列及留臺工作。另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
                                僑生之關懷,共計辦理畢業僑生歡送會等活動 77 場
                                次。

       (五)輔助全球各地留臺校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輔助海外留臺校友會舉辦年
            會舉辦各種活動及邀請 會、節慶聯誼及藝文等活動 28 場,除辦理「世界留臺
            留臺校友會返臺訪問, 校 友 會 聯 誼 總 會 暨 亞 洲 留 臺 校 友 會 聯 誼 會 視 訊 會
            促進與臺灣的連結與合 議」,並出席世界留臺校友聯誼總會會員大會及馬來
            作,傳揚我國僑生政策 西亞留臺校友會於吉隆坡、檳城、沙巴、砂勞越等地
            的意義與價值。             辦理之文華之夜,宣導說明本會各項創新招生政策;
                                另出席海外在臺僑生校友聯合總會「111 年年會暨各
                                區會員大會」等活動,增進與留臺校友互動交流。辦
                                理「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經審查計有林本
                                堅院士等 18 位僑生校友獲選,並辦理頒獎典禮公開
                                表揚。

       三、 培 訓 海 外 專 業 技 術 青 年
          人才
       (一)鼓勵海外青年來臺培養 1. 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第 40 期與 41 期訓練及輔
            專業技能,協導辦理在           導工作,並規劃辦理第 41 期海青班及 111 年二年
            臺培訓海外青年之各項           制副學士海青班之招生宣導相關工作,以鼓勵海
            活動,鞏固支持友我力           外青年來臺培養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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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量。                  2. 111 學年度「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教育部共核
                                  定 9 校 13 班招生學校,實際開設 4 校 4 班,入學
                                  人數 52 人。

       (二)精進海青班 2.0 計畫, 第 41 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計 16 校 25 班開辦,於
            以國內外企業需求為導 111 年 4 月 6 日開課,報到人數共 592 人。辦理第 41
            向,聚焦「學華語」、 期海青班新生報到接機經費,及第 40、41 期海青班
            「學技術」、「可合法 學生健保費及加菜金、自強活動之核撥,並核發 11
            工讀」、「輔導就業」、 所學校 229 名海青班學員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另核
            「可深造」及「提供獎 發第 40 期海青班 9 所學校學行優良獎學金 90 名及第
            學金與完善學習輔助」 41 期 11 所學校學行優良獎學金 63 名。「第 40 期海
            六大主軸,協助全球僑 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聯合畢業典禮暨成果展」於 12 月
            胞在地發展,培育海外 16 日在銘傳大學舉行,計有銘傳大學等 9 校 22 班 458
            技術專業人才。             位畢業學生,以及在校生與師長等共約 1,200 人參
                                加。精進海青班,聚焦六大主軸,相關內容均登載本
                                會海青班招生專區。

       (三)輔導海青班學生取得相 業請各海青班承辦學校積極鼓勵學生考取相關國內外
            關技術證照,並建立完 證照(如烘焙丙級證照及 Microsoft office 證照),以
            善海青班評鑑制度,以 往考取率均超過七成以上,並提供相關證照資訊予學
            落實招收優秀學生到優 生,以利學生考照提升未來就業之競爭力;海青班畢
            質學校就學,畢業後到 業生約一半以上繼續留臺升學,取得大學學位後,即
            優良企業工作的「三優 可以評點制申請留臺工作,補足產業人力缺口。
            計畫」。

       四、 輔 導 海 外 青 年 來 臺 文 化
          研習及團隊活動
       (一)以 海 外 僑 青 需 求 為 導 為增進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111 年海外青年語文研
            向,我國文化為主軸, 習班因受新冠肺炎影響,於 6 月至 12 月賡續採遠距視
            辦 理 各 類 青 年 研 習 活 訊教學,共計辦理全球班 2 梯次及 3 梯次地區專班(菲
            動,增進海外僑青對臺 律賓、越南及印尼)。招生對象為年滿 12 歲至未滿
            灣之瞭解與認識。            24 歲居住海外之青年。課程內容包含華語文教學聽、
                                說、讀、寫打訓練、文化課程、臺灣高科技產業介
                                紹、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來臺升學講座,共計參加
                                人數 1,042 人。

       (二)促進海外第二、三代青 1. 為增進海外青年認識臺灣並進而回臺升學,111 年
            年對臺灣之認識,讓參            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規劃 3 梯次實體活動,因受新
            與活動之海外青年來臺            冠肺炎影響,泰國梯次及全球梯次取消辦理,馬
            瞭解各項建設與臺灣產            來西亞梯次於 12 月 11 日至 31 日辦理,招生對象
            生情感聯繫,增加留臺            為年滿 15 歲至未滿 25 歲居住海外之青年。參訪內
            工作機會,爭取全球優            容包含主題式探索臺灣,參訪開辦僑生專班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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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秀人才留臺工作。          校並進行招生宣導及青年交流等,共計 169 名學
                                員參加。
                              2. 基於防疫考量及邊境管制措施,海外青年無法來
                                臺參與,特運用網路數位科技,將以往舉辦之學
                                習體驗營及臺灣文化研習營轉型以線上營隊方式
                                辦理,於 8 月 6 日至 10 月 8 日辦理 3 梯次,合計
                                60 小時。招生對象為年滿 16 足歲至未滿 25 歲之
                                華裔青年。活動內容為臺灣政經文化簡介、元宇
                                宙概念 與應用 課程 、臺灣 高科技 與文創 特色課
                                程、臺語研習、產業參訪、文化參訪、學校參訪
                                及成果發表會,共計參加人數 209 人。
                              3. 為使海外青年活動與時俱進,落實推動國際志工
                                服務精 神,鼓 勵海 外志工 投入國 內英語 教學活
                                動,與教育部辦理寒假南半球梯次,以「海外志工
                                遠距視訊教學搭配國內課程輔導員赴國內國中、
                                小學進行實體教學」,海、內外志工 58 名赴苗栗
                                7 所小學進行英語教學志願服務,造福英語弱勢學
                                童 300 名;另辦理暑假全球梯次,以實體方式,
                                安排海、內外志工 233 名赴 36 所偏鄉學校學進行
                                英語教 學志願 服務 ,造福 英語弱 勢學童 ,共計
                                1,530 名學童受益。

六、 僑 務 新 聞 資 發行「僑務電子報」及提供「僑
  訊 及 傳 媒 服 務電子報」新社群媒體服務
  務       (一)發行僑務電子報,運用 1. 111 年持續充實僑務電子報新聞內容,強化新聞內
              網路科技,報導僑務及        容主題性,並與國內外媒體合作交換稿源,提升
              各地僑社新聞、政府重        報導面向之多元觀點,全年 GA 瀏覽人次達 365 萬
              要經貿政策及海內外重        3,001 次。
              點新聞,加強僑胞與臺 2. 結合訊 息行動 化的 傳播趨 勢,透 過僑務 電子報
              灣連結;並以僑務電子        Line 官方帳號及 YouTube 頻道,讓僑胞可即時收
              報內容為核心,發展新        到最新僑務資訊。截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僑務
              社群媒體,藉由新社群        電子報 YouTube 頻道新增影片數計 226 支,訂閱
              媒體主動推播之功能,        人數達 3 萬 716 人,累計總觀看次數為 137 萬
              透過訊息、圖片、影音        1,594 次;僑務電子報 LINE 官方帳號好友數計 11
              等多元方式傳播僑務訊        萬 1,129 人。
              息。

          (二)拓展僑務電子報新聞志 111 年擴大招募全球僑胞擔任新聞志工及踴躍投稿,
              工能量,充實僑務電子 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已有 184 位新聞志工加入,並開
              報內容,並製作僑務及 辦僑務新聞志工線上研習課程基礎班及進階班,強化
              僑社影音新聞,提供僑 新聞志工專業素養,提升僑務電子報新聞供稿質與




                           29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胞多元新聞體驗,以深 量,並讓國內民眾了解海外僑務工作。
       化全球僑胞與臺灣連
       結。




                 30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綜合規劃業務   一、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
              務委員會議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 1. 本會為進行全球僑務布局及策訂未來僑務推
              辦理僑務委員會議,以研討         動策略,每年邀請僑務委員返國參加僑務委
              策訂前瞻務實的僑務發展策         員會議,藉以反映各地僑情及提出建言,並
              略。                   強化不同僑區之聯繫交流,同時讓僑務委員
                                   實地瞭解政府當前重要政策及國內發展現
                                   況,俾於返回僑居地後向僑界宣達推廣,以
                                   凝聚海外僑界共識,壯大支持臺灣的力量。
                                 2. 112 年僑務委員會議預定於 8 月 28 日至 31
                                   日在臺北召開,各項業務之前置作業及規劃
                                   刻正籌備中。

            二、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成立「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 為籌辦回國僑胞參加國慶晚會、國慶大會及國
              待服務處」,接待海外回國 慶焰火等十月慶典活動之接待事宜,本會業成
              僑 胞 參 加 十 月 慶 典 系 列 活 立「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並配合「中
              動,以凝聚僑胞對我向心, 華民國各界慶祝 112 年國慶籌備委員會」各項規
              並促進國內觀光收益。         劃滾動調整本會籌備工作。

            三、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
            (一)編 製 本 會 年 鑑 , 推 動 僑 1. 為增進國內外各界對政府僑務工作之瞭解,
               務知識保存及發展;輔          並呈現本會 111 年度施政方向及成果,規劃
               助國內大學校院及學術          賡續出版僑務委員會年鑑,預定於 112 年 8
               機構開辦僑務課程與講          月出版。
               座 , 並 協 輔 僑 務 相 關 專 2. 本會 111 學年度計補助國立金門大學等 3 所
               題調查分析及研討推           學校 3 位教師開設 3 門僑務課程;另為配合
               廣,提升僑務事務學術          本會考用合一政策,培育僑務行政人才,
               風氣,並作為僑務政策          112 年委由實踐大學辦理「112 年僑務政策與
               規劃及執行參考。            國家發展」課程,上課期間為 112 年 5 月 6
                                   日至 6 月 10 日。

            (二)辦 理 臺 灣 青 年 海 外 搭 僑 1.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已趨於流感化,且各國邊
               計畫,增進臺灣青年認          境管制及防疫措施均逐步鬆綁,本會 112 年
               識政府僑務工作,搭建          賡續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總計甄選
               與海外僑界之橋梁。           64 位國內大專校院優秀在學青年於暑假期間
                                   前往泰國曼谷、馬來西亞吉隆坡、美國休士
                                   頓及洛杉磯等 4 個地點,進行為期 7 日之參
                                   訪見習。
                                 2. 另為強化臺灣青年與海外僑界之聯繫與交
                                   流,112 年搭僑計畫特別賦予學員向海外僑



                            3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民及主流人士行銷臺灣之任務,希望透過甄
                                  選及培訓具外語行銷能力及具備臺灣特色才
                                  藝之學員,在海外參訪見習的過程中,展現
                                  年輕活力的臺灣特色。

二、 一般行政     推動智慧政府,擴大全球僑務
            服務量能—僑務委員會僑務資
            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
            (一)遵循行政院「智慧國家方 為掌握本會服務對象及僑界人脈,提升僑務服務
               案」發展架構,推動虛擬 品質,本會「i 僑卡服務網站」業於 111 年 9 月
               型態 i 僑卡作為數位僑務 上線,同步發行 i 僑卡虛擬卡,作為本會數位僑
               服 務 基 礎 , 並 驅 動 服 務 務服務之基礎;截至 112 年 6 月底,i 僑卡發行
               流 程 改 造 , 以 達 簡 政 便 量已有 4 萬餘筆。另結合本會相關業務,逐步擴
               民 目 標 ; 並 漸 進 結 合 本 大資料串流量部分,目前已由 i 僑卡系統進行僑
               會 相 關 業 務 , 逐 步 擴 大 胞數位認證機制,建立本會各應用系統識別僑胞
               資 料 串 流 量 , 奠 立 僑 務 之單一鍵值,截至 6 月已完成本會「僑務活動報
               資 料 治 理 生 態 系 礎 石 , 名系統」
                                      、「全球華文網」
                                             、「僑生就業博覽會網站」
               漸 進 式 提 升 僑 務 資 料 之 及「智能客服」等系統與i僑卡 OpenID 整合介
               價值。               接,僑胞僅需以i僑卡帳密快速註冊,即可享有
                                 本會對外服務系統之客製化服務,達成簡政便民
                                 之目標。


            (二)推 升 服 務 型 智 慧 政 府 , 為加速整合各界資源,克服國界及時空限制,即
               規 劃 建 置 僑 務 智 能 客 服 時協助僑胞解決關切的問題,本會建置「僑務智
               系統,提供 24 小時不間 能動態整合服務系統」
                                      ,運用 AI 新興科技,建構
               斷 線 上 服 務 , 克 服 因 時 以自然語意分析技術之智能對話服務。本項服務
               差 造 成 的 不 便 , 協 助 僑 分為五大領域:證照服務、僑民服務、僑民教育、
               胞 即 時 解 決 關 切 的 問 僑商服務、僑生服務,前揭領域常見問題案例及
               題 , 提 升 僑 胞 服 務 便 捷 題庫與本會官網 QA 專區問答集同步更新。服務
               度 , 期 增 進 新 興 科 技 應 介面採 RWD 網頁自適性設計,電腦、平板及手機
               用 之 智 慧 服 務 使 用 普 及 等主要類型裝置均可支援,另增由僑務電子報
               率。                line@官方帳號以連結方式加入智能客服進入
                                 點,以利引導僑胞多管道利用。此外 i 僑卡會員
                                 可透過 OpenID 帳密介接本會智能客服,提供進
                                 階資訊訂閱等客製化服務,以達成有效傳遞即時
                                 服務訊息,強化與全球僑胞聯繫與精準服務之目
                                 標。

三、 僑 民 僑 團 聯 繫 一、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
  接待暨僑教中      元活動
  心服務       (一)加 強 聯 繫 僑 團 負 責 人 或 112 年上半年輔助美國安良工商會、北美洲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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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重 要 幹 部 , 增 進 海 外 僑 婦女會等重要僑團舉辦年會,並協輔海外僑界於
           社 支 持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及 中南美洲、大洋洲等地舉辦洲際性年會,增進僑
           臺 灣 的 自 由 民 主 往 前 再 社團結與向心。
           創新局,輔助召開各項
           聯誼性活動暨年會,增
           進僑社團結與向心。

       (二)輔 助 海 外 各 地 僑 社 配 合 112 年上半年度協輔僑團(社)舉辦多元活動:
           國 慶 及 時 令 節 慶 、 重 要 1. 元旦慶祝活動約 62 場次,近 9,000 人次參
           紀念日舉辦多元活動,            加。
           鼓 勵 僑 團 辦 理 各 項 與 當 2. 二二八紀念活動約 35 場次,逾 4,700 人次參
           地主流社會交流活動,            加。
           擴 增 友 我 力 量 , 提 升 我 3. 另協輔僑團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活
           國際能見度,並輔助青            動,輔助青年僑團組織,強化海外青年聯繫
           年僑團組織,強化海外            機制,協助僑社永續發展。
           青年聯繫機制,協助僑
           社永續發展。

       (三)安 排 本 會 正 副 首 長 出 席 112 年上半年本會正副首長分別前往菲律賓、日
           僑 社 重 要 活 動 及 舉 辦 座 本、美國(紐約、華府、洛杉磯、鳳凰城、休士
           談 , 以 表 達 對 僑 社 之 重 頓、費城、俄州哥倫布市、亞特蘭大)
                                               、奧克蘭、
           視,增進雙向溝通。           英 國等 國 家 地 區出 席 重 要 僑 團活 動 暨 訪 視僑
                               社,藉以宣達政府政策、聽取僑界意見及表達政
                               府對僑胞之關懷,以表達對僑社之重視,增進雙
                               向溝通。

       (四)推 動 、 健 全 僑 界 急 難 救 1. 至 112 年 6 月底業協輔全球 46 個國家或地區
           助網絡,以智能化擴大            成立 108 個僑界急難救助組織。
           服 務 能 量 、 協 助 海 外 各 2. 因應疫情趨緩,鼓勵海外僑界急難救助協會
           地急難救助協會加強急            辦理實體座談交流活動,112 年 1 至 6 月已
           難救助專業知能訓練。            辦理約 37 場活動。

       二、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
         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
       (一)遴 邀 全 球 僑 社 領 袖 、 重 112 年上半年接待重要僑團返國參訪,包括「加
           要 僑 團 及 海 外 菁 英 青 年 拿大溫哥華僑胞參訪團」
                                         、「泰國華僑協會回國訪
           回 國 考 察 , 安 排 拜 會 及 問團」
                                 、「日本臺灣後援會參訪團」
                                             、「泰國海華協
           座 談 , 以 溝 通 僑 情 , 增 會回國訪問團」
                                     、「馬來西亞基督教衛理公會華人
           加 對 國 內 及 僑 務 施 政 之 年議會訪問團」
                                     、「日本中華聯合總會青年部回國
           瞭 解 ; 鼓 勵 僑 界 新 生 代 訪問團」
                                  、「日本京都大阪神戶四國廣島華僑總會
           參 與 僑 社 活 動 , 強 化 僑 返臺參訪團」
                                    、「日本臺日協贊會參訪團」
                                                、「菲華
           社 世 代 傳 承 , 協 助 僑 社 青 年 消 防 研 習 營 」、「 北 加 州 庫 柏 蒂 諾 市



                          3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永 續 發 展 , 並 深 化 海 外 (Cupertino)市長魏虹訪問團」、「美國越柬寮
          僑 胞 與 臺 灣 在 各 領 域 的 華人團體回國訪問團」
                                       、「美京中華會館回國訪問
          連結與合作。                團」
                                 、「紐英崙中華公所回國訪問團」
                                               、「羅省中華
                                會館回國訪問團」
                                       、「雪蘭莪金門會館參訪團」等
                                15 團拜會本會,並就海外僑務工作推動廣泛交
                                換意見,對增進該團團員對臺灣民主政治發展、
                                經濟建設及臺灣多元文化之瞭解,甚具助益。

       (二)舉 辦 僑 社 工 作 研 討 會 , 辦理「第 70 期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
                                                  ,邀請
          遴 邀 各 地 僑 團 重 要 幹 部 美國及加拿大地區共 33 位僑社中、高階幹部參
          返 國 參 加 , 以 培 養 僑 社 加,由副委員長代表主持,並邀請外交部及財團
          傳 承 人 才 , 促 進 各 僑 團 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等單位專題演講,深化海外
          間橫向聯繫。                僑胞與臺灣在各領域之連結與合作。

       (三)辦 理 海 外 青 年 志 工 在 地 結合海外僑務志工協助辦理各項僑社聯繫服務
          培 訓 暨 活 用 增 能 計 畫 , 工作,112 年上半年度僑務志工參與僑社各項聯
          以 在 地 培 訓 及 僑 社 服 務 繫服務工作逾 6,000 人次。
          擴增青年志工培訓能
          量,培植僑青世代,厚
          植僑社永續發展根基;
          運用僑務志工,結合僑
          界資源,鼓勵僑界熱心
          人士及青年參與僑社服
          務,宣揚推廣臺灣豐富
          多元文化。

       三、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充實及更新海外文教服務中 1. 112 年 1 月至 6 月本會 16 處海外華僑文教服
         心設施,提供圖書閱覽、場            務中心辦理各項僑團聯繫、教育文化、僑商
         地租借及 i 臺灣窗口             經貿講座及節慶紀念活動逾 3,100 場次,參
         (i-Taiwan Window)服務,    與人次逾 10 萬人次。
         提供 年 輕人 返 臺投 資 、就 2. 為瞭解僑胞使用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業、就學及生活等國內相關            之建議,各中心均定期發放問卷,以作為改
         部會資源諮詢服務,積極提            進之參考,112 年上半年度海外僑胞對各中
         升服務品質及效能,成為政            心使用平均滿意度達 97.02%。
         府對外服務聯絡窗口及整合
         平臺。

       四、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一)擴 展 海 外 青 年 文 化 大 使 112 年上半年業委請專業團隊前往菲律賓及美國
          (FASCA)實施地區,強 等地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協會(FASCA)新生
          化 各 分 會 辦 理 活 動 之 動 培訓,強化 FASCA 組織發展,凝聚僑青團體動



                          3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能 , 並 委 請 專 業 團 隊 辦 力;並規劃辦理諮詢導師研習進修活動以增進專
                   理 新 生 培 訓 活 動 , 另 辦 業知能。
                   理諮詢導師研習進修活
                   動以增進專業知能。

            (二)辦理 Senior FASCA 培訓 規劃於 112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辦理
                                                              「Senior
                   活 動 , 強 化 渠 等 對 我 之 FASCA 交流培訓營」,遴邀優秀 Senior FASCA
                   凝 聚 力 , 選 拔 國 際 青 年 學員返臺參與,持續凝聚青年對我之向心。
                   親善大使,配合僑團共
                   同行銷臺灣。

            (三)協 輔 青 年 組 織 發 展 , 鼓 規劃於 112 年 11 月 6 日至 10 日辦理「2023 年
                   勵 舉 辦 適 合 青 年 參 與 之 全球僑界青年高峰會」,並函請相關駐外館處及
                   活 動 ; 辦 理 全 球 青 年 高 華 僑文 教 服 務 中心 協 助 遴 薦 優秀 僑 青 返 臺參
                   峰 會 , 以 激 勵 渠 等 對 僑 加,促進青年相互交流,建立與我政府之實質聯
                   務之認同感與使命感。          繫。

四、 僑 校 發 展 暨 文 一、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
  化社教輔助        源
            (一)辦 理 僑 校 師 資 培 訓 及 僑 112 年 3 月至 6 月委託國內大學校院辦理「華文
                   校 負 責 人 、 行 政 管 理 人 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歐非暨大洋洲班)」及「華
                   員 校 務 經 營 研 習 活 動 , 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北美洲班)
                                                      」,共計培訓
                   提 升 僑 校 教 師 專 業 知 海外僑校教師 111 人。
                   能,健全僑校發展,深
                   化我國推動華語文教育
                   量能。

            (二)補 助 僑 校 自 聘 教 師 、 派 1. 112 年度計輔助全球 21 國、67 所僑校自聘
                   遣僑教替代役支援海外           127 名我國籍教師前往協助教學,以充實僑
                   僑校教學,同時整合民           校師資,支持僑校健全發展。另 112 年 1 月
                   間資源,鼓勵國內青年           至 6 月派遣替代役役男 4 名分赴泰北、菲律
                   志工赴東南亞僑校服            賓及日本等地區僑校支援教學工作。
                   務 , 以 充 實 僑 校 師 資 量 2. 本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
                   能,擴大輸出我國優質           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112 年度合計共 5
                   華語文教學內涵。             所國內大專院校組成 5 個志工團隊共 40 人提
                                        出申請,服務對象包括菲律賓及泰國等 2 個
                                        國家 4 所僑校,規劃自 6 月 28 日至 9 月 4
                                        日間陸續前往服務。

            (三)因 應 全 球 華 語 文 教 學 趨 1. 為因應本會輔導海外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
                   勢及海外僑校教學需            學習中心」策略,本會於 110 年起開發全新
                   求,持續開發或編修正           適合海外華語文零起點學習之成人教材
                   體字華語文教材,同時           《來!學華語》,至 112 年 6 月已完成第 1



                                  35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維運充實「全球華文         冊至第 3 冊編撰,作為學習中心主要教材。
             網」,提供數位教學資源 2. 為回應泰國地區僑校之國中階段華語學習需
             以協輔教師教學。          求及教學趨勢變化,本會前啟動「泰國地區
                               國中華文教材」編製專案,本套教材共計 6
                               冊,已完成第 1 冊至第 5 冊課文、習作及教
                               師手冊初稿,預計於 113 年中旬完成編撰後
                               供當地申請使用。
                              3. 本會持續營運「全球華文網」以協輔僑校教
                               師教學,112 年上半年執行成果包含:
                               (1) 參酌海內外提供之改善建議,優化「全球華
                                文網」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英中資訊
                                專頁相關功能,包含新增學習中心地圖、區
                                域顯示、提供網站搜尋、教材原站下載等功
                                能,提高使用便利性。
                               (2) 持續充實《學華語向前走》教材數位輔助資
                                源,推出前揭教材線上第 5-10 冊口說練習
                                課程,提供僑校教師指導學生運用,加強華
                                語口說能力。
                               (3) 為回應海外僑校教師需求,全新規劃《學華
                                語向前走》數位遊戲出題模組專案,預計製
                                作 5 款遊戲出題模組,以供教師依實際教
                                學需求彈性調整遊戲出題內容,預計於 112
                                年下半年製作完成。
                               (4) 辦理 4 場次「全球華文網」線上教學分享
                                活動,主題包括零起點成人華語教學、華語
                                口說教學經驗分享、幼兒華語教學及客語教
                                學等多元主題。

       二、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
         å­¸
       (一)辦 理 巡 迴 文 化 教 學 及 文 1. 112 年 1 月至 6 月「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
             化種子教師培訓活動,        在地研習暨文化服務計畫」,全球共計規劃
             以推廣臺灣多元優質文        辦理 160 場在地研習及文化服務活動。
             化 、 深 耕 文 化 傳 承 並 加 2. 112 年各國逐漸放寬防疫措施,計有韓國、
             強在地文化推廣動能。        日本、緬甸、菲律賓、澳洲、南非、阿根
                               廷、巴拉圭 8 個國家共 12 個僑校(團)自聘
                               文化教師規劃辦理全年度活動並向本會申請
                               經費補助。至遴派文化講座前往教學均於
                               112 年下半年辦理。
                              3. 112 年各國逐漸放寬防疫措施,計有美國、
                               加拿大、英國及法國等 4 個國家共 43 個僑校



                         36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團)規劃辦理 112 年海外僑民青少年夏令
                                營活動,其中 41 營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至
                                遴派文化講座前往教學均於 112 年下半年辦
                                理。

       (二)遴 派 國 內 優 質 藝 文 團 隊 1. 112 年業遴派「2023 年美國臺灣傳統暨加拿
           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           大亞裔傳統月」文化訪問團(美加東團及美
           外巡演並結合主流社會           加西團)2 訪團赴海外巡演。下半年預計結合
           重要節慶,推展臺灣多           中秋節及國慶活動遴派 4 訪團前往各大洲進
           元文化、提高我國國際           行巡演。
           能見度。               2. 112 年 1 月至 6 月協輔海外友我僑團辦理傳
                                統週等大型線上或實體活動合計 22 場次,活
                                動參與人次計約 6 萬 5,000 人次。

       三、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
       (一)輔助海外僑校成立「臺灣 112 年計輔助新成立及續設置 66 所「臺灣華語
                            ,包含美國 54 所,英國、法國及德
           華語文學習中心」,提供 文學習中心」
           歐 美 主 流 人 士 學 習 華 語 國各 2 所,奧地利、愛爾蘭、瑞典、匈牙利、捷
           文 的 管 道 , 推 廣 具 臺 灣 克、比利時各 1 所。
           特色華語文教學。

       (二)舉 辦 海 外 華 語 文 中 心 師 112 年規劃辦理 2 梯次「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
                                      ,預計培訓 100 名現職及儲備
           資 認 證 培 訓 課 程 , 提 升 資認證培訓專班」
           師資專業能力。            教師,第 1 梯次於 112 年 5 月 1 日至 26 日辦理,
                              共培訓 49 名教師。另辦理 6 場次「成人華語教
                              學主題線上講座」,協助對於成人華語教學有興
                              趣之師長提升專業能力,共計培訓教師 226 人
                              次。

       (三)結 合 數 位 科 技 辦 理 多 元 為鼓勵全球海外僑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
           華 語 文 競 賽 活 動 , 提 升 生持續精進華語口說能力,提升學習華語熱忱,
           海 外 僑 民 學 子 、 國 內 僑 112 年賡續辦理「2023 年全球華語口說爭霸
                                。第一場初賽於 11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生 及 當 地 主 流 人 士 學 習 賽」
           華語之興趣。             日辦理。


       四、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一)建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 本會於泰緬地區串接當地大型僑校成立「僑生回
                                (泰北 9 個、緬甸 4 個),
           僑校聯盟」擴大僑校教學 臺就學區域僑校聯盟」
           與 招 生 動 能 , 茁 壯 東 南 分配資源予規模較小、師資匱乏之小型僑校,以
           亞生源潛力僑校。           「以大帶小」
                                   、「資源共享」
                                         、「資源整合」策略原
                              則辦理招生及教學相關活動,並持續開發海外各
                              地區具發展潛力之生源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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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輔 助 及 鼓 勵 僑 校 辦 理 華 112 年 1 月至 6 月協輔生源學校辦理招生宣傳活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及 多 元 活 動計有泰國 18 場次、緬甸 6 場次、菲律賓 2 場
                動 及 競 賽 , 提 升 學 生 華 次、馬來西亞 3 場次、越南 2 場次;112 年 1 月
                語文能力。              至 6 月協輔華測代理單位辦理多元活動及競賽,
                                   鼓勵學生參加華測,辦理情形計泰國 1 場次、緬
                                   甸 2 場次、菲律賓 2 場次。

            (三)認 證 僑 校 與 華 語 教 學 機 112 年 1 月至 6 月經本會認證之全球生源學校
                構 之 華 語 文 教 學 品 質 , (含海外學校、華語教學機構及本會立案或備查
                提 高 潛 在 生 源 來 臺 升 學 僑校)共計 351 所。
                之可能性。

五、 僑商經濟業務   一、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
              推展業務
            (一)建 立 僑 臺 商 服 務 窗 口 與 1. 112 年 1 月至 6 月協輔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
                整合平臺,強化海外僑          會舉辦第 29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世界
                臺商組織之聯繫服務,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青商會辦理第 13 屆第 2 次
                輔助其舉辦會務活動及          理監事會議、歐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辦理第
                經貿活動,結合海外僑          29 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 2 次理監事會議及第
                臺商能量建立產業合作          12 屆歐總青商會議、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
                平臺,推動僑務工作。          總會辦理第 28 屆年會暨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
                                    議、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5 屆第 3 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第 36 屆第 1 次理監事聯席
                                    會議、大洋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辦理第 24 屆
                                    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 3 次理監事聯席
                                    會議暨年會、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辦理第
                                    29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及協輔各級商
                                    會辦理會務及經貿等多元活動共計 155 場。
                                   2. 112 年 1 月至 6 月接待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寮國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大洋洲臺灣商
                                    會聯合總會、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
                                    紐約中華總商會、北美洲臺灣旅館公會聯合
                                    總會、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日本華商總
                                    會、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等返國拜會參
                                    訪,協助安排拜會政府機關及相關產業,就
                                    臺商來臺投資、促進商機交流、協助臺灣加
                                    入 CPTPP、淨零碳排及吸引僑生來臺就學
                                    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增益海外僑臺商對臺
                                    灣投資環境及產業趨勢的瞭解,協助海內外
                                    搭建合作交流平臺。

            (二)協 助 僑 臺 商 組 織 培 育 人 112 年上半年辦理「第 1 期海外商會領導班暨海



                              38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才 永 續 傳 承 , 輔 導 舉 辦 外商會秘書長班」,計有 65 位海外商會幹部參
          商 會 幹 部 培 訓 活 動 , 增 訓,活動內容包括「淨零碳排」
                                           、「投資臺灣」
                                                 、「綠
          進 跨 域 交 流 合 作 , 提 升 能科技」
                                 、「行銷臺灣優質農產」專題講座、團隊
          對臺灣之認同與情感。        經營課程及產業參訪活動,並舉行臺灣企業與僑
                            臺商合作菁英交流會,邀請多家臺灣企業高階主
                            管與學員交流,盼促成海內外企業對接合作,共
                            創雙贏。

       (三)輔 導 舉 辦 優 秀 僑 臺 商 選 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鼓勵及表揚海外華
          拔 及 相 關 經 貿 活 動 , 提 人創業成就及貢獻,促進國內企業與海外僑臺商
          升僑臺商形象。           交流與媒合,輔導舉辦第 5 屆品牌金舶獎「海外
                            臺商組」選拔,計有 5 家僑臺商企業獲獎,並輔
                            導舉辦第 25 屆海外臺商磐石獎、第 32 屆創業楷
                            模暨相扶獎選拔,刻正進行報名及審查作業。

       二、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
         臺商企業發展
       (一)協 輔 僑 臺 商 發 展 品 牌 及 1. 持續推廣「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與技術服務
          提升事業經營形象,辦         方案」,方案合作研發機構已增加至 14 個,
          理僑臺商多元選拔、品         本會並持續請駐外人員協輔轄區僑團與合作
          牌行銷輔導諮詢及服          研發機構辦理交流活動,並於國內規劃不同
          務,與海內外企業觀摩         產業別參訪團或商機考察團,邀請海外僑胞
          交流等活動。             實際參訪合作研發機構進行座談交流。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已協輔海外商會與合作機
                             構辦理 6 場交流活動。
                            2. 為輔導海外臺商事業發展、鏈結臺灣優勢、
                             協助海外臺商產品品牌推廣,112 年辦理「海
                             外臺商精品獎獲獎企業邀訪團」,邀請歷年
                             金、銀質獎獲獎企業代表返國交流,規劃安
                             排拜會政府機關、研習參訪與輔導推介服
                             務,協助「海外臺商精品獎」獲獎企業產品
                             品牌推廣。另規劃「海外臺商精品雙語廣播
                             媒體推廣行銷」活動,延續對獲獎精品之推
                             廣,並將結合 Podcast 系列節目,擴大宣傳
                             效益。

       (二)辦 理 海 外 專 業 巡 迴 講 1. 規劃「2023 年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辦理
          座,提供企業經營之諮         計畫及相關前置作業(如行程安排及洽邀講
          商輔導以提升經營實          師等),預計於 5 月至 10 月間,巡迴北美
          力,發揮臺灣優勢並深         洲、中南美洲、大洋洲、亞洲及歐洲,合計
          化海外僑臺商與臺灣各         9 條路線。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已有歐洲
          領域的連結與合作。          線及美加西線 2 路線完成巡迴,辦理 20 場次



                       39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以上具教學性質之大型美食饗宴或廚藝示範
                             活動,海外各地辦理成果陸續彙陳中。
                            2. 規劃 2023 年「南部非洲地區經貿專題巡迴講
                             座」辦理計畫及相關前置作業(如行程安排
                             等),以「低碳經濟下的塑膠產品創新趨勢」
                             為主題,由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專業講座於 7 月 1 日至 10 日前往南非開普
                             敦、約翰尼斯堡及德班等地區巡迴演講及座
                             談,預計辦理 4 場經貿講座及 4 場企業諮
                             商。

       (三)以 海 外 僑 臺 商 需 求 為 導 1. 持續宣傳本會各項多元線上課程,提供海外
          向,辦理專業技藝培訓         僑臺商於疫情期間事業經營策略擬定及振興
          活動,提升僑臺商事業         轉型經驗分享,擴大效益。
          競 爭 力 與 優 化 經 營 模 2. 於 3 月 28 日至 31 日辦理「僑臺商產業淨零
          式,協助僑臺商在地發         排放主題研習班」,合計來自 13 個國家 35
          展。                 位僑臺商返臺參訓,活動安排國內相關領域
                             知名講師授課,並參訪國內辦理淨零排放之
                             績優企業,另安排參觀「2050 淨零城市展」
                                                  ,
                             並辦理商機媒合洽談會,促進海內外對接合
                             作,共拓全球市場商機。
                            3. 持續規劃精品咖啡創業培訓與商機交流班、
                             農業人才培訓與商機交流班、世界臺商高科
                             技產業參訪團,以及淨零排放主題線上工作
                             坊等僑臺商事業相關,以及符合世界 ESG 潮
                             流趨勢之培訓與交流活動之內容,並進行採
                             購招標作業。

       三、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
         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一)協 輔 海 外 僑 臺 商 產 業 升 1. 持續推廣「全球僑臺商產學合作方案」,與
          級與發展,辦理各項海         臺灣 38 家大學校院合作,配合駐外人員協
          外僑臺商經貿邀訪交流         輔海外商會團體,透過方案建置之單一平臺
          活動,協助深化海內外         邀請各大學校院辦理 43 場交流合作講座,並
          商機交流合作。            促成簽署 29 件合作備忘錄。
                            2. 「電動車產業參訪及商機交流團」於 4 月 10
                             日至 13 日辦理完竣,核錄 28 位僑臺商參
                             與,安排相關主題講座、拜會經濟部工業
                             局、商機交流會,以及參訪 8 家國內相關企
                             業與參觀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舉辦之
                             「臺灣國際智慧移動展」。



                       40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3. 「臺灣國際醫療產業參訪與商機交流團」於 6
                            月 5 日至 9 日辦理完竣,核錄 23 位僑臺商參
                            與,安排拜會臺灣醫療健康產業卓越聯盟基
                            金會,參訪 6 家醫療器材研發生產、智慧醫
                            療、數位健康、輔具、保健與醫療用品等企
                            業,參觀「臺灣國際醫療暨健康照護展」,
                            以及辦理商機媒合洽談會,邀請國內 19 家業
                            者與團員面對面交流共創商機。
                           4. 112 年 1 月 3 日協輔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
                            與亞東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簽署產學合
                            作備忘錄(MOU);112 年 3 月 16 日協輔非
                            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於亞東科技大學舉辦
                            「非洲實習說明會」,推動臺非人才交流合
                            作,並就非洲產業發展前景及人才需求等方
                            面熱烈討論,鼓勵臺灣青年赴非發展,促進
                            臺商世代傳承。

       (二)引 介 臺 灣 優 勢 力 量 , 並 1. 整合各大學產學合作資源,針對每所大學校
          彙蒐海外僑臺商需求及        院推出專屬之「全球僑臺商產學合作服務手
          海外商情,以協助海內        冊」,截至 112 年 6 月底,共已彙編完成 38
          外企業共榮發展。          所院校之手冊,提供各大學產學合作中心服
                            務窗口資料,彙整各校創新研發成果與產學
                            合作方式、概況及資源等面向,提供僑臺商
                            與臺灣產學研發機構鏈結對接,作為僑臺商
                            提升競爭力及產業升級之利基。
                           2. 整合各研發機構資源,持續增修各產業領域
                            之技術服務手冊,截至 112 年 6 月底,彙編
                            完成 14 冊研發機構之服務手冊。
                           3. 整合僑臺商各面向資訊需求,完成更新亞洲
                            8 冊、北美洲 12 冊、中南美洲 4 冊、歐洲 3
                            冊、大洋洲 4 冊及非洲 2 冊等共 33 冊「臺商
                            服務手冊」。
                           4. 111 年「鏈結海外僑臺商與臺灣共同發展」研
                            究成果資料已於 112 年 3 月上載本會官方網
                            站僑臺商專區;並完成 112 年「2023 年協輔
                            海外僑臺商企業產業升級調查計畫」採購招
                            標作業,將續依規劃以新南向國家(越、
                            馬、泰、菲及印尼)從事出口導向之製造業
                            之僑臺商企業作調查,協助輔導海外僑臺商
                            產業規劃轉型升級達成企業永續,符合淨零
                            碳排國際趨勢。



                      4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5. 為協助推展臺灣優質醫療服務,本會 i 僑卡
                              特約醫療機構至 112 年 6 月底賡續合作者計
                              有 96 家,提供海外僑胞返臺醫療健檢優質服
                              務;另協輔駐越南代表處推動「越南僑胞國
                              際醫療服務整合方案」,向僑胞推廣宣介。
                              截至 112 年 6 月底,本會駐越南地區同仁已
                              進行 23 場說明會,推廣觸及人數達 1,544
                              人。

       (三)督 導 海 外 信 用 保 證 基 1. 該基金在全球計有 197 處據點,112 年度 1
           金,強化服務功能,以         至 5 月承作保證案件共計 151 件,授信金額
           LINE 專線無時差服務提      1 億 519 萬美元,保證金額 6,324 萬美元,
           供海外僑臺商資金融通         達成年度營運目標融資金額 1 億 8,800 萬美
           便捷服務。              元之 55.95%。
                             2.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會協輔海外信用
                              保證基金開辦 COVID-19(新冠肺炎)專案貸
                              款信用保證,因應全球疫情持續嚴峻,「紓
                              困方案」申請期限至 112 年 4 月 30 日止,貸
                              款金額上限為 40 萬美元,以加強服務仍有融
                              資需求之僑臺商,協助度過疫情難關。
                             3.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開辦 COVID-19(新冠肺
                              炎)專案貸款開辦至 112 年 5 月底止,共承
                              作新貸案件 378 件、舊貸展延案件 93 件,合
                              計共承作 471 件紓困案件,總融資金額為 1
                              億 3,993 萬美元,保證金額 1 億 796 萬美
                              元。
                             4. 協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派員向海外僑臺商線
                              上宣介說明基金業務,至 112 年 5 月底止,
                              分別於 1 月 29 日、2 月 16 日、3 月 4 日、5
                              月 19 日、5 月 24 日分別與墨爾本、華府、
                              紐西蘭、越南同奈、美國北加州等地之海外
                              僑臺商商會合作辦理線上工作坊,以封閉互
                              動交流方式,俾利有資金需求之僑臺商了解
                              申請方式及管道,共計約 270 人線上出席。

       四、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協輔青商組織辦理活動及推 1. 112 年 1 月至 6 月已完成加強協輔青商組織
         展會務,辦理青商選拔輔導         發展規劃及前置作業,計有 32 場海外青商活
         及參訪交流,協助全球青商         動申請經費,已完成相關審查作業。
         與臺灣共同茁壯發展。          2. 辦理「2023 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
                              活動,計有來自全球 61 位青商報名,共 30



                        42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名優秀青年企業家獲選,可獲得專家顧問與
                                     企業業師提供一對一的諮詢服務以及多元管
                                     道協助企業宣傳與經驗分享,協助對接國內
                                     產學研單位,輔導青商成長精進。

六、 僑 生 回 國 升 學 一、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暨 僑 青 培 訓 研 (一)辦 理 海 外 各 地 僑 生 申 請 本會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辦理海外申
  習             來 臺 升 學 僑 生 資 格 審 查 請來臺升學僑生資格審查作業,包括就讀研究
                作業。                所、大學校院、五專職校、中等學校、產學攜手
                                   合作僑生專班及馬來西亞春季班等。

            (二)推動「112 至 115 年度社 為使海外僑生能在臺灣習得先進專業技能,並獲
                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 得臺灣豐沛的教育資源協助,本會積極推動「產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鼓勵東南亞地區初中畢
                                   業華裔子弟來臺就讀 3 年技術型高中,畢業後繼
                                   續升讀對接之 4 年制科技大學,112 學年度僑生
                                   專班申請件數達 4,512 件,為歷年最高。

            (三)協 同 教 育 部 、 海 外 聯 合 臺灣高等教育展係由教育部主政,由海外聯招會
                招 生 委 員 會 等 單 位 與 招 率國內各大學前往馬國參展。教育展於 112 年 3
                生 學 校 前 往 海 外 重 點 僑 月 25 日至 4 月 13 日辦理,有 61 所大學報名參
                區招生宣導。             展。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僑務組於教育展設攤,以
                                   向海外僑生說明及提供相關升學資訊,本會並配
                                   合辦理僑生入學宣導及輔導事項。

            (四)針 對 潛 力 生 源 地 區 跨 域 印尼受限當地華語文師資缺乏,僑生華文程度與
                合作。                其他國家相較仍有落差,為因應印尼僑生之特性
                                   及需求,本會因地制宜開辦印尼僑生來臺升學輔
                                   導訓練班;辦理期間為 112 年 6 月 27 日至 8 月
                                   29 日,以協助印尼僑生適應臺灣教學環境,並
                                   加強華語文能力,促使印尼僑生經由輔訓機制順
                                   利來臺升學,共 112 人參訓。

            (五)邀 請 生 源 國 家 升 學 輔 導 為增進僑生回國升學宣導相關人員對國內現階
                人員來臺參訪。            段僑生回國升學政策及國內學校學習環境之認
                                   識,增進渠等對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瞭解,
                                   因應疫情趨緩,112 年規劃辦理邀請緬甸、馬來
                                   西亞、泰國、印尼及越南等重要生源國家學校地
                                   區之校長、升學輔導主任、教師及留臺校友組織
                                   等來臺參訪,以加強未來合作機會。

            (六)產 學 攜 手 合 作 僑 生 專 班 為鼓勵國內各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學校與海
                學 校 與 海 外 僑 華 校 締 結 外區域核心僑華校合作,20 所學校赴泰國及緬




                              4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夥伴學校計畫。            甸,2 所學校赴菲律賓,利用多元管道進行招生
                              宣導,透過臺灣學校師長們提供來臺就學及生活
                              的諮詢及關心,讓海外學生瞭解來臺就學各項事
                              務,增進對臺灣風土民情之瞭解,為來臺生活做
                              準備。招生報名期間至海外僑華校進行短期教學
                              交流,促進彼此合作,以達擴大培育及廣招僑生
                              之目標。

       (七)為 在 臺 就 學 應 屆 畢 業 僑 以實體及線上併行方式辦理 2023 年僑生就業博
           生 辦 理 評 點 制 宣 導 說 明 覽會,112 年 4 月 29 日實體博覽會計有 51 間廠
           會 、 成 立 產 官 學 研 的 僑 商、1,593 人次出席,面談與投遞履歷超過 2,088
           生 人 才 大 聯 盟 、 建 立 就 人次,網站瀏覽量達 2 萬 1,475 次。另提供包括
           業 媒 合 機 制 及 辦 理 就 業 正體華語、英語、印尼語/馬來語、泰語、越南語
           博覽會。               及緬甸語等多語版就業專區網頁,讓僑生在網站
                              即時取得多元工作機會及就業輔導資訊。

       (八)推動「112 至 115 年度社 為配合執行我國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
           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 用僑生,補充我國產業所需專門技術及中階技術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四 人才,112 年增設「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學位
           年 制 產 學 合 作 學 士 班 及 班」,開設類科以製造業、營造業與電子商務等
           二 年 制 副 學 士 海 外 青 年 國內產業所需類科。辦理東南亞、越南、印尼、
           技術訓練班。             菲律賓、泰國 5 場線上說明會。四年制產學合作
                              學士班報名逾 200 人次,二年制副學士班報名約
                              150 人次。

       二、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
         業留臺
       (一)辦 理 在 學 僑 生 輔 導 與 照 1. 辦理「2023 年度僑生短片比賽活動」,創造
           顧業務。                 展現才華平臺,發揮僑生多元專長才藝,全
                                國北中南區僑生共計 283 人報名參加。輔助
                                13 場次僑生社團活動,強化與僑生社團聯
                                繫。
                              2. 持續提供僑生傷病醫療及清寒僑生全民健康
                                保險、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受理捐贈
                                僑生獎助學金,計 492 位優秀僑生獲獎;補
                                助僑生醫療、急難救助及喪葬慰問金計 42
                                人,以使在臺僑生安心就學。

       (二)加 強 連 結 全 球 留 臺 校 友 輔助海外留臺校友會舉辦年會、節慶聯誼及藝文
           會 人 脈 網 絡 , 以 配 合 我 等活動及來臺訪問團等計 11 場,並辦理「2023
           國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產 業 輸 年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領袖幹部參訪團」,邀請
           出 及 國 家 人 口 政 策 之 重 馬來西亞各地留臺校友會幹部 59 人來臺參訪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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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要目標。              內多所大專校院。辦理「2023 年全球傑出僑生
                            校友選拔活動」,經審查計有 18 位僑生校友獲
                            選,並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三)強 化 僑 生 就 業 媒 合 與 實 1. 辦理全國線上及實體共 5 場僑生幸福入職講
          習等輔導措施,達到攬          座,邀請勞動部講解評點制,安排講師說明
          才、育才、留才之效。          臺灣產業趨勢、履歷撰寫及面試技巧,邀請
                              僑生校友分享留臺就業心路歷程。協輔緬
                              甸、印尼等歸僑協會與旅臺同學會合辦就業
                              博覽會活動,並協邀勞動部、人力銀行等宣
                              導評點制及產業趨勢。
                            2. 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之關懷,
                              並宣導評點制,協輔學校辦理畢業僑生歡送
                              會活動 73 場次。

       三、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賡續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 1. 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第 41 期及第 2023
         練班,輔助海外青年回國          年馬來西亞華裔青年短期技職訓練專班輔導
         學習專業技能,促進華社          工作。
         經濟發展。              2. 核發第 41 期海青班第 2 學期,共計 11 校 50
                              名學員學行優良獎學金。

       四、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
         及團隊活動
       (一)辦 理 各 類 型 青 年 研 習 活 1. 為增進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認識中華文
          動,包括華語文研習           化、瞭解臺灣建設與發展,112 年海外青年
          班、臺灣學習體驗營及          語文研習班恢復實體班,採「遠距視訊教學」
          臺灣文化研習營等,活          及「實體教學」方式辦理,上半年線上春季
          動以認識臺灣為主軸,          班、越南班、印尼班、實體菲律賓班及印尼
          內容包括臺灣政經發展          班,計有 730 位來自美國、加拿大、貝里
          現況介紹、研習華語           斯、緬甸、越南、印尼等 14 個國家地區之學
          文、認識臺灣多元文化          員參加。
          與 民 俗 技 藝 、 參 訪 臺 灣 2. 為增進海外青年認識臺灣並進而來臺升學,
          名勝古蹟等,期經由多          112 年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共計舉辦菲律
          元主題課程之研習及瞭          賓、印尼、泰國、歐亞地區、南半球地區及
          解臺灣豐富多元文化體          馬來西亞等 6 梯次實體活動,招生對象為年
          驗,促進海外青年對臺          滿 16 歲至未滿 25 歲居住海外之青年。參訪
          灣之認識與瞭解,厚植          內容包含主題式探索臺灣,參訪開辦僑生專
          海外友我力量。             班之學校並進行招生宣導及青年交流等。第
                              一梯次菲律賓業於 112 年 6 月 14 日至 27 日
                              辦理完竣,共計 177 名參與。
                            3. 為鼓勵海外青年來臺升學,瞭解臺灣文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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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優質的高等教育與技職教育環境,本會針對
                                          東南亞僑界青年辦理「學習體驗營」,以鼓
                                          勵青年學子來臺升學,112 年恢復實體班,
                                          共計開放菲律賓、越南、緬甸、泰國、印尼
                                          等 5 梯次,預計共招收 164 名學員,其中第
                                          一梯次菲律賓班業於 112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 日辦理完竣,共計 35 名學員及 1 名帶隊
                                          老師參與。


                 (二)辦 理 志 願 服 務 型 海 外 青 為使海外青年活動與時俱進,落實推動國際志工
                     年 活 動 , 透 過 投 入 臺 灣 服務精神,鼓勵海外志工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
                     志 願 服 務 與 臺 灣 產 生 情 動,與教育部國教署、客委會及原民會合作辦理
                     感 聯 繫 , 達 成 促 進 國 際 之 112 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
                                                          ,本年度擴大
                     青 年 交 流 、 縮 小 國 內 城 辦理,招募 624 名海外志工來臺進行英語志願教
                     鄉 差 距 、 提 升 弱 勢 學 童 學服務。
                     英語學習動機。

七、 僑 務 新 聞 資 訊   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及傳媒服務         (一)提 供 全 球 各 地 僑 社 、 僑 僑務電子報新版網站於 110 年 5 月 31 日上線,
                     團 活 動 之 影 音 及 平 面 新 期藉由僑務工作數位化、資源整合平臺化、建立
                     聞 , 並 加 強 僑 務 新 聞 報 以僑胞需求為服務導向的專業僑務新聞平臺。
                     導 供 海 外 華 文 媒 體 參 112 年 1 至 6 月「僑務電子報」
                                                          網站瀏覽量達 162
                     採 , 以 強 化 海 外 新 聞 傳 萬 1,663 人次。
                     播效能促進海內外資訊
                     交流。

                 (二)持 續 豐 富 僑 務 電 子 報 為持續豐富「僑務電子報 YouTube 頻道」內容,
                     YouTube 頻 道 影 音 內 112 年 1 至 6 月已新增上傳 135 則本會業務相關
                     容 , 成 立 僑 務 電 子 報 短片,並計有 3 萬 4,047 位訂閱戶;另自 108 年
                     LINE 官方帳號,增加新 1 月 1 日起成立僑務電子報 LINE 官方帳號,藉
                     媒 體 宣 傳 平 臺 , 俾 擴 大 由即時提供實用僑務資訊及網路行銷推廣活動
                     本會業務宣導效益。           增加曝光度與吸引加入好友,至 112 年 6 月份止
                                         好友數為 11 萬 2,588 位,未來將持續研討提升
                                         好友數方式及推播內容多元性。




                                    46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9,232         9,232        6,690           -
     (1.稅課收入)                      -             -            -          -
1    稅課收入                          -             -            -          -
    1 所得稅                          -             -            -          -
    2 遺產及贈與稅                       -             -            -          -
    3 關稅                           -             -            -          -
    4 貨物稅                          -             -            -          -
    5 證券交易稅                        -             -            -          -
    6 期貨交易稅                        -             -            -          -
    7 菸酒稅                          -             -            -          -
    8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            -          -
    9 營業稅                          -             -            -          -
      (3.規費及罰款收入)               24            24          370            -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347            -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             -            -          -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          -
    3 賠償收入                         -             -        347            -
3     規費收入                      24            24           24            -
    1 行政規費收入                    24            24           22            -
    2 司法規費收入                       -             -            -          -
    3 使用規費收入                       -             -            2          -
      (4.財產收入)                8,583         8,583        4,975           -
4    財產收入                     8,583         8,583        4,975           -
    1 財產孳息                    8,543         8,543        4,878           -
    2 財產售價                         -             -            -          -
    3 財產作價                         -             -            -          -
    4 投資收回                         -             -            -          -
    5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97            -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             -            -          -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            -          -
    3 投資收益                         -             -            -          -
      (5.å…¶ä»–æ”¶å…¥)                 625           625         1,345           -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
    1 捐獻收入                         -             -            -          -
7     å…¶ä»–æ”¶å…¥                     625           625         1,345           -
    1 學雜費收入                        -             -            -          -
    2 雜項收入                     625           625         1,345           -




                                   47
主   要   表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合   計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1.一般政務支出)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1 國務支出                           -             -             -            -
2 行政支出                           -             -             -            -
3 立法支出                           -             -             -            -
4 司法支出                           -             -             -            -
5 考試支出                           -             -             -            -
6 監察支出                           -             -             -            -
7 民政支出                           -             -             -            -
8 警政支出                           -             -             -            -
9 外交支出                           -             -             -            -
10 財務支出                          -             -             -            -
11 僑務支出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2.國防支出)                       -             -             -            -
12 國防支出                          -             -             -            -
  (3.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             -             -            -
13 教育支出                          -             -             -            -
14 科學支出                          -             -             -            -
15 文化支出                          -             -             -            -
  (4.經濟發展支出)                     -             -             -            -
16 農業支出                          -             -             -            -
17 工業支出                          -             -             -            -
18 交通支出                          -             -             -            -
19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社會福利支出)                     -             -             -            -
20 社會保險支出                        -             -             -            -
21 社會救助支出                        -             -             -            -
22 福利服務支出                        -             -             -            -
23 國民就業支出                        -             -             -            -
24 醫療保健支出                        -             -             -            -
  (6.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             -            -
25 環境保護支出                        -             -             -            -
  (7.退休撫卹支出)                     -             -             -            -
26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             -             -            -
27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             -            -
  (8.債務支出)                       -             -             -            -
28 債務付息支出                        -             -             -            -
29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




                                48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9.補助及其他支出)                  -             -            -          -
30 專案補助支出                      -             -            -          -
31 平衡預算補助支出                    -             -            -          -
32 其他支出                        -             -            -          -
33 第二預備金                       -             -            -          -




                               49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1 僑務委員會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50
本   頁        空   白




        51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入來源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款 項          名     稱   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財產收入

         合 計                       -             -          24         8,583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24         8,583

     1   僑務委員會                     -             -          24         8,583




                              52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                       入          資   本   收   入
  營業盈餘及                                                        合       計
                捐獻及贈與收入       其他收入             財產收入
  事 業 收 入

            -             -          625                   -            9,232

            -             -          625                   -            9,232

            -             -          625                   -            9,232




                                     53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政事
                                                       中華民國
     ç§‘           ç›®                   1é …
                     合      計        僑務委員會
款        名       稱

     合       計           1,771,468     1,771,468

11   僑務支出                1,771,468     1,771,468




                                         54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5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9,232      9,232   6,690             -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347           -
                0464010000
    203        僑務委員會                     -         -       347           -
                0464010300
          1    賠償收入                      -         -       347           -
                 0464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347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賠償收
                                                                           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       24         24           -
                0564010000
    168        僑務委員會                    24       24         24           -
                0564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4       24         22           -
                 0564010102
              1 證照費                     24       24         22           -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核發華僑身
                                                                           分證明書收入。
                05640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         -         2           -
                 0564010303
              1 資料使用費                    -         -         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檔案閱覽複製費
                                                                           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583      8,583   4,975             -
                0764010000
    220        僑務委員會                8,583      8,583   4,975             -
                0764010100
          1    財產孳息                 8,543      8,543   4,878             -
                 0764010101
              1 利息收入                    30       30         44           -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0764010103
              2 租金收入                8,513      8,513   4,833             -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及停車場等場地租金收入
                                                                             。
                0764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97           -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200000000
7              å…¶ä»–æ”¶å…¥                  625        625    1,345             -
                1264010000
    219        僑務委員會                 625        625    1,345             -




                                                 56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1264010200
   1     雜項收入            625        625    1,345             -
          12640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04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海外華僑文
                                                               教服務中心退稅款等收入。
          1264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625        625        641           -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出售出版品及
                                                                 招標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57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ç§‘                     ç›®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1.一般政務支出)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4100000000
11           僑務支出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4164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4164010100
         1   一般行政                425,864       399,832       389,385         26,032
             4164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6,934        37,056        33,609          9,878
             4164012000
         3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      210,537       204,929       169,643          5,608
             å‹™
             4164013100
         4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262,713       239,117       184,668         23,596
             4164013200
         5   僑商經濟業務               61,044        79,399        63,197         -18,355
             4164013300
         6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677,651       646,505       408,553         31,146
             4164013400
         7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22,496        24,028        17,992          -1,532
             4164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7,650         7,650              -              -
             416401A000
         9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56,579        57,391        63,185           -812




                                      58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64000000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0064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本年度預算數1,771,468千元,其中
                                                                           公開部分編列1,714,889千元,另機
                                                                           密部分編列56,579千元,其內容詳機
                                                                           密冊。

              4164010000
             僑務支出          1,771,468   1,695,907   1,330,232        75,561
              4164010100
         1   一般行政           425,864     399,832         389,385     26,032 1.本年度預算數425,864千元,包括
                                                                              人事費351,995千元,業務費64,33
                                                                              0千元,設備及投資9,335千元,獎
                                                                              補助費20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51,995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
                                                                                經費8,64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9,768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汰換辦公室
                                                                                地板等經費10,061千元。
                                                                              (3)資訊管理與維護經費34,10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7,326千元,
                                                                                包括:
                                                                               <1>資訊系統管理與維護經費31,
                                                                                 15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汰換
                                                                                 AD網域服務主機等經費7,960
                                                                                 千元。
                                                                               <2>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
                                                                                 劃計畫—決策輔助、僑胞服
                                                                                 務及民生應用計畫總經費26,
                                                                                 000千元,分4年辦理,111至
                                                                                 112年度已編列7,931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947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634千元
                                                                                 。

              4164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6,934      37,056          33,609      9,878 1.本年度預算數46,934千元,包括業
                                                                             務費32,946千元,設備及投資615
                                                                              千元,獎補助費13,37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

                                                   59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委員會議經費12,73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會議場地布置及文
                                                                       件印製等經費1,000千元。
                                                                     (2)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22,
                                                                       08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中
                                                                       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
                                                                       職慶祝活動等經費7,977千元。
                                                                     (3)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經費12,11
                                                                       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臺灣
                                                                       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等經費901千
                                                                       元。

            4164012000
    3     僑民僑團聯繫接        210,537   204,929        169,643     5,608 1.本年度預算數210,537千元,包括
          待暨僑教中心服                                                    業務費190,151千元,設備及投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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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5千元,獎補助費12,60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活動經費21,648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出訪海外辦理僑宴等經
                                                                       費6,548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
                                                                       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經費19,
                                                                       95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召開全
                                                                       球僑界急難救助協會年會等經
                                                                       費4,898千元。
                                                                     (3)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經
                                                                       費130,57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整建等
                                                                       經費7,064千元。
                                                                     (4)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總經費2
                                                                       30,266千元,分4年辦理,112
                                                                       年度已編列38,539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2年經費49,661千元,
                                                                       本科目編列38,361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11,022千元。

           4164013100
    4     僑校發展暨文化        262,713   239,117        184,668     23,596 1.本年度預算數262,713千元,包括
          社教輔助                                                         業務費128,788千元,設備及投資7
                                                                     53千元,獎補助費133,17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經費2


                                             60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9,95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編修
                                                                    及印製華語文教材等經費250千
                                                                    元。
                                                                   (2)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
                                                                    經費34,60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辦理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等
                                                                    經費1,108千元。
                                                                   (3)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
                                                                    經費41,404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赴海
                                                                    外展演等經費2,013千元。
                                                                   (4)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總經
                                                                    費442,349千元,分4年辦理,1
                                                                    11至112年度已編列182,854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118,
                                                                    96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5,457
                                                                    千元。
                                                                   (5)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總經
                                                                    費3,620,998千元,分4年辦理
                                                                    ,112年度已編列550,782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21,36
                                                                    0千元,本科目編列37,78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7,484千元。

           4164013200
    5     僑商經濟業務         61,044    79,399        63,197    -18,355 1.本年度預算數61,044千元,包括業
                                                                     務費44,292千元,設備及投資96千
                                                                   元,獎補助費16,65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
                                                                    展業務經費18,761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協輔僑臺商組織舉辦
                                                                    會務推展及經貿多元活動等經
                                                                    費2,674千元。
                                                                   (2)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
                                                                    商企業發展經費18,34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僑臺商事業
                                                                    經營行銷及創業相關培訓工作
                                                                    坊等經費2,880千元。
                                                                   (3)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
                                                                    海內外商機交流經費17,442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捐助財團法
                                                                    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增資


                                            61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等經費18,661千元。
                                                                    (4)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總經費2
                                                                        30,266千元,分4年辦理,112
                                                                        年度已編列經費38,539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9,661千
                                                                        元,本科目編列6,50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100千元。

           4164013300
    6     僑生回國升學暨       677,651   646,505        408,553     31,146 1.本年度預算數677,651千元,包括
          僑青培訓研習                                                    業務費117,095千元,設備及投資2
                                                                    ,298千元,獎補助費558,258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總經
                                                                        費3,620,998千元,分4年辦理
                                                                        ,112年度已編列550,782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21,36
                                                                        0千元,本科目編列583,57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63,094千元
                                                                        。
                                                                    (2)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
                                                                        留臺經費42,660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在學僑生照顧輔導工作
                                                                        等經費13,664千元。
                                                                    (3)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
                                                                        團隊活動經費51,42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海外青年各項
                                                                        觀摩體驗活動等經費1,131千元
                                                                        。
                                                                    (4)上年度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
                                                                        人才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7,15
                                                                        3千元如數減列。

           4164013400
    7     僑務新聞資訊及        22,496    24,028         17,992     -1,532 1.本年度預算數22,496千元,包括業
          傳媒服務                                                        務費21,477千元,設備及投資419
                                                                    千元,獎補助費6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22,496千元,係辦理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業務經費
                                                                    ,較上年度減列加強與海外華文媒
                                                                    體之聯繫溝通等經費1,532千元。

           4164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7,650     7,65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62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416401A000
    9     僑務支出(機密        56,579    57,391        63,185      -812
          預算)




                                            63
                                   僑務委員會主管
                                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人
     科             目               預                 算                員             額
                                                                                駐外
款 項 目     名        稱       職員    警察 法警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小計       聘用 約僱 雇員 小計        合 計

         合             計   237     -    -    -   3       3   4    247      14   2   -   16    263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7     -    -    -   3       3   4    247      14   2   -   16    263
     1   僑務委員會             237     -    -    -   3       3   4    247      14   2   -   16    263




                                            64
本   頁        空   白




        65
                                           僑務委員
                                         補助及捐助
                                               中華民國
      科         目               補
                                         中 央
款 項       名稱及編號     各縣市        直轄市
                                         機關間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
     1 僑務委員會               -         -            -




                          66
會主管
經費總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助
                                                對團體及                     合    計
                                                            對外之捐助
        特種基金               小   計                個人捐助

               1,882               1,882          568,089     164,893        734,864
               1,882               1,882          568,089     164,893        734,864




                                           67
                                     僑務委員會主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 關 名 稱   考   察   視     察     訪     問     開        會   談   判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合     計
   合    計        -       1,673       6,763   12,013           -     452           -           -       20,901
1. 僑務委員會         -       1,673       6,763   12,013           -     452           -           -       20,901




                                                 68
本   頁        空   白




        69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一級用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合     計            351,995    655,658    734,189             -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351,995    655,658    734,189             -
     1   僑務委員會              351,995    655,658    734,189             -




                           70
會主管
途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749,492         -       21,301           675           -   21,976   1,771,468
        7,650       1,749,492         -       21,301           675           -   21,976   1,771,468
        7,650       1,749,492         -       21,301           675           -   21,976   1,771,468




                                                       71
                                                              僑務委員
                                                           各機關資本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名            稱   土   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合       計                -       1,112         -          20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       1,112         -          20
     1 僑務委員會                        -       1,112         -          20




                               72
會主管
支出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3,223        6,946                -           -       675       21,976
         -         13,223        6,946                -           -       675       21,976
         -         13,223        6,946                -           -       675       21,976




                                             73
本   頁        空   白




        74
附   屬   表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64010100       -0564010102                                 綜合規劃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4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證
                                                          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
                   0564010000
     168           僑務委員會                           24
                   0564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4
                   0564010102
               1   證照費                             24 本年度預算數係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75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4010100       -0764010101                                  僑民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
                   0764010000
     220           僑務委員會                           30
                   0764010100
           1       財產孳息                            30
                   0764010101
               1   利息收入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
                                                        收入。




                                                   76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4010100       -0764010103                                      僑民處、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51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                                                   2.僑務委員會海外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513
                   0764010000
     220           僑務委員會                          8,513
                   0764010100
           1       財產孳息                           8,513
                   0764010103
               2   租金收入                           8,513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8,120千元。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金收入39
                                                           3千元。




                                                     77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401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7條。
     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64010000
     220           僑務委員會                          40
                   0764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40千元。




                                                  78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64010200       -1264010210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25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之1
                                                           。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å…¶ä»–æ”¶å…¥                           625
                   1264010000
     219           僑務委員會                          625
                   1264010200
           1       雜項收入                           625
                   1264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625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出售本會出版品收入594千元。
                                                        2.出售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5千元。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26千元。




                                                   7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25,8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包括秘書、人事、主計暨資訊等室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51,995 人事室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編
 1000 人事費                   351,995             列人事費351,9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1.本會預算員額職員237人,技工、工友及駕駛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150              0人,約聘僱人員16人,合計263人,計需人事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9,764              費336,805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9             2.本會駐外預算員額58人所需退休離職儲金及保
  1030 獎金                    49,673              險等,計需人事費15,190千元。
  1035 其他給與                   4,300
  1040 加班費                   14,769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5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9,915
  1055 保險                    30,46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9,768 秘書室、人事室、 基本行政維持所需經費,計列業務費39,214千元
 2000 業務費                    39,214 主計室         ,設備及投資350千元,獎補助費204千元,合共
  2003 教育訓練費                   622              39,768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567              1.辦理員工國內、外進修教育訓練(含性別主流
  2009 通訊費                    1,150              化訓練10千元)及員工協助方案788千元(教育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70              訓練費622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70               國外進修訓練45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
  2027 保險費                     160               表)。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70              2.首長宿舍水電費及辦公處所、檔案庫房分攤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費等567千元(水電費)。
  2051 物品                     5,449             3.公務電話與傳真等1,150千元(通訊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22,941             4.其他業務租金1,770千元,包括: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16              (1)檔案庫房場地使用費193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54               (2)影印機等租金1,097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0               (3)因應汰換更新辦公室塑膠地板,租用臨時
  2072 國內旅費                     90                 辦公室租金480千元。
  2081 運費                      565              5.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70千元(稅捐及規
  2084 短程車資                     90               費)。
  2093 特別費                     944              6.車輛及辦公房舍保險160千元(保險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50              7.進用因應預算規模遽增,協輔辦理會計業務專
  3035 雜項設備費                   350               業人力酬金67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4000 獎補助費                     204              8.物品5,449千元,包括:
  4085 獎勵及慰問                   204               (1)車輛油料204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2)購置辦公用物品等604千元。
                                                 (3)汰換非消耗性事務用品等300千元。
                                                 (4)分年汰換辦公椅及鐵櫃625千元(總經費1,0
                                                   15千元,分3年執行,111年度編列203千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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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25,86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12年度編列187千元,113年度續編最後
                                               1年經費625千元)。
                                             (5)分年汰換本會81年成立至今之員工辦公座
                                               位環境改善3,716千元(總經費6,559千元,
                                               分2年執行,112年度編列2,843千元,113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3,716千元)
                                              <1>員工辦公座位OA隔板及桌板2,934千元。
                                              <2>員工辦公桌邊櫃及活動櫃782千元。
                                            9.一般事務費22,941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837千元(3千元/人年*279人)(
                                               正式員額263人+臨時人員16人)。
                                             (2)分攤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費8,579
                                               千元(分配本會樓層3 1/4層,其中1/4層屬
                                               公共樓層,設置本會服務櫃檯)。
                                             (3)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信封與封套(
                                               含機密文件專用)、檔案盒(含機密文件專
                                               用)、證書夾、獎狀、環境教育、辦公室及
                                               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員工健檢、性別主流
                                               化業務及雜支等1,814千元。
                                             (4)辦理送檔案管理局審核後須續存檔案之重
                                               新整卷註記及上架、已解密案件之補建檔
                                               掃描(含檔案目錄建置)及檔案下架裝箱與
                                               銷毀等作業服務等1,100千元。
                                             (5)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
                                               及檔案與傳票整理作業服務等4,693千元。
                                             (6)辦理一般庶務業務勞務承攬2,233千元。
                                             (7)辦理駕駛勞務承攬2,075千元。
                                             (8)臨時辦公室設置、搬遷及原辦公室舊OA隔
                                               板與舊辦公桌椅等廢棄物清運費用1,500千
                                               元。
                                             (9)編印預決算書及統計相關資料等11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116千元(詳辦公房舍明細
                                             表),包括:
                                             (1)辦公房舍修繕費200千元。
                                             (2)機關宿舍修繕費100千元。
                                             (3)分年汰換更新辦公室塑膠地板1,725千元(
                                               總經費3,725千元,分2年編列,112年編列
                                               2,000千元,113年續編最後1年經費1,725
                                               千元)。
                                             (4)汰換更新15至17樓梯廳地板1,091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5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89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8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25,86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辦公器具養護費265千元,按本會預算內職
                                                  員(含約聘僱人員16人)253人計算(1,048元
                                                  /人年*253人)。
                                               12.消防、機電設備、水電空調、影音及監視設
                                                備等維護費390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3.員工國內出差90千元(國內旅費)。
                                               14.文件運寄及公物運輸等565千元(運費)。
                                               1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90千元(短程車資)。
                                               16.依規定標準編列正、副首長3人特別費944千
                                                元(特別費)。
                                               17.汰換老舊辦公設備等350千元(雜項設備費)。
                                               18.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依據行政院105年
                                                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105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
                                                及「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辦理)204千元
                                                (6千元/人年*34人)(獎勵及慰問)。
03 資訊管理與維護                  34,101 資訊室         辦理資訊管理作業、電腦軟硬體之保養維護、雲
 2000 業務費                   25,116             端服務費及延續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等
  2009 通訊費                    600              ,計列業務費25,116千元,設備及投資8,985千
  2018 資訊服務費                22,990             元,合共34,10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15              1.網際網路專線使用費600千元(通訊費)。
  2051 物品                      85              2.資訊作業相關資通訊設備之保養維護或因應保
  2054 一般事務費                  726               固屆期及授權更新等服務費8,060千元(資訊服
 3000 設備及投資                  8,985              務費)。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405             3.依資通系統維護及防護需求本會各行政管理系
  3035 雜項設備費                  580               統、業務應用系統及對外服務網站等年度維護
                                                費5,848千元(資訊服務費)。
                                               4.i僑卡服務網站資安強化機制770千元(資訊服
                                                務費)。
                                               5.配合行政院資安稽核及網路攻防演練,辦理網
                                                路弱掃及滲透1,450千元、依資通安全法辦理
                                                對外網站、資通訊架構及電腦系統之資安健診
                                                1,000千元及海外僑教中心遠端資安健診800千
                                                元,共計3,250千元(資訊服務費)。
                                               6.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之「行政院及所屬委
                                                員會雲端資料中心」會議決議,對外提供服務
                                                之應用系統(含本會官網、僑務電子報、僑教
                                                雲端學校及i僑卡網站) 移轉至雲端資料中心
                                                之租賃服務及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雲端資料中
                                                心NDC1.0下線現有系統移至NDC2.0資料中心2,

                                     8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25,86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60千元(資訊服務費)。
                                            7.防毒軟體300千元、資產管理軟體(含弱點通報
                                             機制VANS)600千元及用戶端伺服端端點防護系
                                             統授權1,700千元,共計2,600千元(資訊服務
                                             費)。
                                            8.進用協助辦理資訊相關工作臨時人力酬金715
                                             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9.資訊作業所需耗材85千元(物品)。
                                            10.資訊業務所需資料建檔及其他各項費用726千
                                             元(一般事務費)。
                                            11.本會資訊軟硬體設備汰換及購置5,760千元,
                                             包括:
                                             (1)汰換107年前採購之個人電腦500千元。
                                             (2)汰換AD網域服務主機1,500千元。
                                             (3)汰換臺中文心機房備份伺服器主機500千元
                                               。
                                             (4)磁帶機(LTO8)讀寫頭150千元。
                                             (5)政府組態基準(GCB)套用管理工具600千元
                                               。
                                             (6)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功能擴充680千元。
                                             (7)僑務活動線上預約報到暨現場叫號服務管
                                               理系統600千元。
                                             (8)i僑卡服務網站系統功能擴充680千元。
                                             (9)僑務智能客服系統功能擴充550千元。
                                            12.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 之「
                                             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決策輔
                                             助、僑胞服務及民生應用」總經費26,000千
                                             元,執行期間111至114年,111年至112年度
                                             已編列7,93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9
                                             47千元,包括:
                                             (1)新興系統資安強化、安全檢測、弱點修補
                                               等100千元(資訊服務費)。
                                             (2)本會大數據平臺資料處理202千元(資訊服
                                               務費)。
                                             (3)新一代僑居加簽系統及僑民身分證明系統
                                               第2期2,645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汰換96年購置之電腦機房冷氣送風機580千元
                                             (雜項設備費)。




                                   8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6,93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僑務研究發                1.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邀請僑務委員及海外代表20
 展及專案業務。                                    0人返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以研討策訂前瞻務實的僑
                                            務發展策略,另加強與僑務委員之聯繫,以擴大並深耕
                                            海外友臺網絡。
                                          2.辦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活動及十月
                                            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6,000人,以凝聚僑
                                            胞對我向心,並促進國內觀光收益。
                                          3.鼓勵國內學界參與僑務研究,提升僑務事務學術風氣。
                                          4.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計培訓60人,增進臺灣
                                            青年認識僑務工作,搭建與僑界橋梁。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          12,730 綜合規劃處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辦理僑務委員會議,
 委員會議                                          以研討策訂前瞻務實的僑務發展策略,另加強與
 2000 業務費                  7,330               僑務委員之聯繫,以擴大並深耕海外友臺網絡,
  2009 通訊費                    150              計列業務費7,33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獎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補助費5,300千元,合共12,730千元,其內容如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100               下:
  2027 保險費                    100              1.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費等15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30                千元(通訊費)。
  2084 短程車資                    50              2.籌辦及會議期間辦公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住
 3000 設備及投資                   100               宿費用等4,1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              3.會議期間僑務委員及海外代表等保險1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5,300                保險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5,300               4.一般事務費2,557千元,包括:
                                                (1)會議期間場地布置、文件印製、餐費及雜
                                                    支等2,082千元。
                                                (2)加強與僑務委員之聯繫及交流475千元。
                                               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50千元(短程車資)。
                                               6.僑務委員會議報到系統維護、增修及軟硬體設
                                                備購置等300千元(資訊服務費200千元、資訊
                                                軟硬體設備費100千元)。
                                               7.僑務委員及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5,30
                                                0千元(對外之捐助)。
                                               8.辦理僑務委員會議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73千元(一般
                                                事務費)。
02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22,089 綜合規劃處         成立「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十月慶典
 2000 業務費                 16,243               系列活動列業務費8,972千元、設備及投資326千
  2009 通訊費                    200              元,獎補助費5,520千元,計列14,818千元;辦
  2018 資訊服務費                  250              理接待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0              副總統就職慶祝活動列業務費7,271千元,2項合
  2027 保險費                    100              共22,089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00               1.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費等2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393                千元(通訊費)。

                                     8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6,93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150             2.慶典期間舉辦各項慶祝活動場地及車輛租金等
  2081 運費                     300              8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84 短程車資                    50             3.慶典期間僑胞及聯絡員保險100千元(保險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26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26             4.慶典期間聯絡員酬金1,00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4000 獎補助費                5,520                )。
  4035 對外之捐助              5,520               5.一般事務費13,313千元,包括:
                                               (1)慶典期間場地布置、聯絡員誤餐、交通補
                                                   助、餐費及文件印製等842千元。
                                               (2)辦理返國僑胞慶典聯歡活動5,200千元。
                                               (3)辦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
                                                   祝活動7,271千元。
                                              6.員工國內出差150千元(國內旅費)。
                                              7.慶典籌辦及活動期間公務運輸費用300千元(運
                                               費)。
                                              8.員工洽公短程車資50千元(短程車資)。
                                              9.慶典活動僑胞報名暨報到系統維護、升級及軟
                                               硬體設備購置等576千元(資訊服務費250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26千元)。
                                              10.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旅遊等相關活動5
                                               ,520千元(對外之捐助)。
                                              11.辦理慶典活動,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千元(一般
                                               事務費)。
03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              12,115 綜合規劃處        辦理僑務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計列業務費9,37
 2000 業務費                 9,373               3千元,設備及投資189千元,獎補助費2,553千
  2009 通訊費                    120             元,合共12,115千元,其內容如下:
  2018 資訊服務費                   89             1.輔助國內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辦理僑務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              相關研究與研討推廣活動、開辦僑務課程與講
  2027 保險費                     40              座等1,543千元(一般事務費950千元、對特種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670              基金之補助2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3千
  2051 物品                     300              元、對私校之獎助25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5
  2054 一般事務費              7,476                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0             2.進用協助辦理僑民證照服務櫃臺人力67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486              臨時人員酬金)。
  2081 運費                      22             3.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7,191千元,包括
 3000 設備及投資                   189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9              (1)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輔助國內大
 4000 獎補助費                2,553                    專校院及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40                  ,增進臺灣青年認識僑務工作,搭建與僑
  4035 對外之捐助                   90                  界之橋梁6,705千元(保險費40千元、一般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3                  事務費4,655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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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6,93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40                種基金之補助90千元、對外之捐助9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5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0千元、對私校之獎
                                                 助9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1,600千元)。
                                               (2)派員視察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辦理情形4
                                                 8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4.編製年鑑、施政報告、業務聯繫及購置辦公用
                                               物品等雜支1,961千元(通訊費120千元、其他
                                               業務租金120千元、物品300千元、一般事務費
                                               1,310千元、運費22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8
                                               9千元)。
                                              5.僑民身分證明系統維護及軟硬體設備購置等18
                                               9千元(資訊服務費89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千元)。
                                              6.辦理僑務研究發展及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等
                                               專案業務,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61千元(一般事務費
                                               )。




                                     8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2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預算金額           210,5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加強僑社聯繫與輔助及僑民接待服務業務。                  1.擴大臺灣與海外僑胞之間雙向服務與交流,協導僑團聯
 2.辦理加強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                    結友臺社群舉辦推動僑民外交之洲際性、區域性等多元
                                          活動,全年參加總人次期達141萬人次;另辦理海外青
                                          年聯繫輔導活動參與總人次達6.5萬人次,以促進僑社
                                          永續和諧發展及推展國際交流。
                                        2.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運用新科技與模式以數位化提
                                          供多元優質服務,全球16處僑教中心場地全年度活動辦
                                          理場次期達3,200場,滿意度達95%,以強化對臺灣之支
                                          持。
                                        3.協導全球僑界精實急難救助安全平臺,健全組織運作,
                                          辦理各項培訓活動,全年達30場;辦理全球僑界青年高
                                          峰會,匯聚僑青建言,參與人次達100人次;擴增辦理F
                                          ASCA培訓活動2處據點,以增進青年對我之認同。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21,648 僑民處         為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施政理念,本會
 活動                                          布局全球僑界網絡,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協導僑
 2000 業務費                 19,269             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及節慶等多元活動,
  2051 物品                   252              依據國家願景及施政重點,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
  2054 一般事務費              12,829             諧,協輔僑社規劃具指標性節慶活動,擴大與當
  2078 國外旅費                2,914             地主流社會交流,擴增友我力量,提升我國際能
  2081 運費                  3,233             見度,計列業務費19,269千元,設備及投資29千
  2084 短程車資                  41              元,獎補助費2,350千元,合共21,648千元,其
 3000 設備及投資                  29              內容如下:
  3035 雜項設備費                 29              1.購製國旗、徽章及胸章等,運寄海外供僑社結
 4000 獎補助費                 2,350              合主流社會活動,舉辦元旦及國慶等重要國家
  4035 對外之捐助               2,350              節慶、聲援臺灣或參與國際組織之各項活動使
                                              用,提升臺灣能見度,推展僑民外交,凝聚僑
                                              心1,709千元(一般事務費1,269千元、運費440
                                              千元)。
                                             2.輔助僑界辦理年會、重要節慶或紀念日等活動
                                              之場佈、紀實、紀念品、獎牌獎座等物品購置
                                              及資料印製;僑界重要活動之致意花籃、輓額
                                              、旗座及書籍等交誼饋禮3,957千元(一般事務
                                              費)(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100千元)。
                                             3.派員出國參加僑社重要活動,以加強聯繫與溝
                                              通等2,914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表)。
                                             4.外交郵袋及公務物品寄送等2,793千元(運費)
                                              。
                                             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41千元(短程車資)。
                                             6.為利業務推動及處理公務需要,購置辦公用物
                                              品及事務設備281千元(物品252千元、雜項設
                                              備費29千元)。
                                             7.協輔僑團成立急難救助協會,健全各急難救助
                                              組織平臺,以擴大服務能量、加強急難救助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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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2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預算金額       210,53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業2,350千元(對外之捐助)(含非洲僑民鏈結經
                                              費314千元)。
                                             8.出訪海外辦理僑宴7,603千元(一般事務費)。
02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          19,958 僑民處         為落實與僑團負責人、僑界領袖及青年之聯繫,
 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                                  並加強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及各項邀訪活動,以
 2000 業務費                 15,400             溝通僑情,鞏固友我力量,協輔僑界傳承發展;
  2009 通訊費                  579              協助僑胞並提供急難慰問,推展歸僑服務工作等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499             ,計列業務費15,400千元,獎補助費4,558千元
  2027 保險費                  112              ,合共19,958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              1.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及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
  2054 一般事務費               8,305              訪接待,安排參訪拜會活動暨座談,以促進交
  2078 國外旅費                2,856              流互動,溝通僑情4,987千元(通訊費163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4,558              、其他業務租金2,830千元、保險費72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               一般事務費1,922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4
  4035 對外之捐助               2,976              00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82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重要幹部
                                              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並促進各僑團間
                                              橫向聯繫1,316千元(通訊費33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669千元、保險費4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49千元、一般事務費525千元)(含非洲僑
                                              民鏈結經費250千元)。
                                             3.輔助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及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
                                              訪、僑社工作研討會等機票款2,667千元(對外
                                              之捐助)。
                                             4.辦理僑務工作座談會,運用資訊科技即時傳遞
                                              政府施政理念及溝通僑務工作目標,凝聚共識
                                              ,共策僑務工作發展938千元(通訊費383千元
                                              、一般事務費555千元)。
                                             5.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在地培訓暨活
                                              用增能計畫,以文化認同聯結僑社新生代,厚
                                              植僑社永續發展根基2,203千元(一般事務費)
                                              。
                                             6.推動海外僑務志工服務網絡,鼓勵僑界人士及
                                              青年志工參與推動僑務服務工作519千元(一般
                                              事務費)。
                                             7.派員出國訪問僑社及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運作情形,以加強聯繫與溝通等2,856千元(
                                              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8.輔導國內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交流互訪或比賽
                                              等活動1,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00千元)。
                                             9.推展歸僑服務工作,輔助歸僑團體舉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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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2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預算金額            210,53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凝聚支持政府力量665千元(一般事務費83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82千元)。
                                              10.辦理海外僑胞遭遇天然災害、傷病住院醫療
                                               或喪葬等不可抗力事變之急難慰問309千元(
                                               對外之捐助)。
                                              11.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培訓活動落實僑
                                               務工作,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498千元(一般事
                                               務費)。
03 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130,570 僑民處         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本會目前已
 2000 業務費                 122,814             分別於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洛杉
  2006 水電費                  8,301             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雅圖、
  2009 通訊費                  4,428             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菲律賓馬尼拉、澳洲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5,531             雪梨、布里斯本及巴西聖保羅等地,設立16處海
  2024 稅捐及規費                5,510             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供圖書閱覽、教學研討
  2027 保險費                 10,034             、專題講座、藝文展覽及場地租借等服務。本計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6,455             畫係維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所需費
  2051 物品                   1,286             用,計列業務費122,814千元,設備及投資7,756
  2054 一般事務費               18,609             千元,合共130,57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0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電話、電傳、郵資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30              、網路及水電等12,729千元(水電費8,301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7,756              、通訊費4,428千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12             2.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租金25,531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98              元(其他業務租金)。
  3035 雜項設備費                5,546             3.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土地及房屋等各項稅捐
                                               685千元(稅捐及規費)。
                                              4.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保險4,871千
                                               元(保險費)。
                                              5.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對外開放所需服務人員
                                               工作費、社保稅及醫療保險等56,404千元(稅
                                               捐及規費4,825千元、保險費5,124千元、臨時
                                               人員酬金46,455千元)。
                                              6.購置辦公用物品1,286千元(物品)。
                                              7.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資料文件印製、場
                                               地清潔及管理維護等17,339千元(一般事務費)
                                               。
                                              8.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
                                               文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等活動,並辦理文化導
                                               覽,向僑社及主流社會推廣臺灣多元文化1,30
                                               9千元(保險費39千元、一般事務費1,270千元)
                                               。
                                              9.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房屋建築修繕及辦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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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20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預算金額           210,537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具養護2,660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930千元、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30千元)。
                                             10.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推動業務及處理公
                                               務需要,所購置各項事務設備,以及合署辦
                                               公駐外僑務人員所需專案資訊設備等2,494千
                                               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98千元、雜項設備
                                               費1,396千元)。
                                             1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大型整繕工程及設備
                                               更新5,262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112千元
                                               、雜項設備費4,150千元)。
04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38,361 僑民處         「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僑界
 2000 業務費                 32,668             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奉行政院111年6月27日院臺
  2009 通訊費                  155              外字第1110018025號函核定,總經費230,266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276             元,執行期間112至115年,112年度已編列38,53
  2027 保險費                  428              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9,661千元,分配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774             本科目編列38,36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8              1.於全球各地培訓海外僑界新生代青年,增進對
  2054 一般事務費              23,807              臺灣之認同,促進青年組織動能,強化青年培
 4000 獎補助費                 5,693              訓之師資及環境20,601千元(通訊費15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5,693              其他業務租金496千元、保險費58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28千元、一般事務費19,599千元
                                              、對外之捐助405千元)。
                                             2.增進海外青年與臺灣之連結,培育青年菁英,
                                              鼓勵行銷臺灣6,110千元(通訊費50千元、其他
                                              業務租金2,200千元、保險費120千元、一般事
                                              務費2,700千元、對外之捐助1,040千元)。
                                             3.建立各界僑界青年菁英與我政府實質聯繫,舉
                                              辦主題性全球青年高峰會,促進與臺灣鏈結7,
                                              826千元(通訊費9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580
                                              千元、保險費2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
                                              千元、一般事務費458千元、對外之捐助4,248
                                              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150千元)。
                                             4.進用協助辦理培訓僑界青年相關業務之國內外
                                              專案人力2,774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5.辦理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所需之媒體宣導
                                              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
                                              050千元(一般事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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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1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算金額        262,71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業務。                       1.印製、購贈、編撰及運送全球僑校所需教材並進行倉儲
                                          管理,預計全年度印製本會教材30萬冊及價購國內廠商
                                          出版教材36萬冊。
                                        2.辦理各式師資培育課程及運用多元師資充實方案,協助
                                          提升僑校教師專業知能並厚植僑校經營量能,預計全年
                                          培訓僑校教師達3,000人次。
                                        3.遴派國內藝文團體赴海外巡演及輔助僑界辦理多元社教
                                          活動,宣揚具臺灣特色之多元文化並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及凝聚僑心,預計全年度巡演觀眾人次達7萬人次。
                                        4.協輔歐美地區辦學優良之僑校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心」,運用僑教網絡促進海外華語文學習,擴大海外市
                                          場,預計全年新增設置20處學習中心,累計85所。
                                        5.配合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
                                          畫,擴大僑校教學能量及招生動能,預計全年建立13個
                                          區域僑校聯盟。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            29,950 僑教處         為推展海外僑民教育,本會印製、購贈、編修及
 2000 業務費                 29,950             運送僑校教材,以供海外僑校所需編列29,950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68              元,其內容如下: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1              1.因應海外僑教需求,印製、編修本會自編華語
  2051 物品                    70               文教材,並進行倉儲管理作業4,571千元(其他
  2054 一般事務費              24,652              業務租金468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6               、一般事務費4,002千元)。
  2081 運費                  4,600             2.提供全球各地僑校(含中文班)教科書、作業簿
  2084 短程車資                  33               、教師手冊及教材教具等20,650千元(一般事
                                              務費)。
                                             3.購置辦公用物品70千元(物品)。
                                             4.員工國內出差及洽公短程車資59千元(國內旅
                                              費26千元、短程車資33千元)。
                                             5.教材及書籍等運輸裝卸4,600千元(運費)。
02 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          34,601 僑教處         辦理海外僑校教師研習課程及來臺參訪,並運用
 2000 業務費                 18,787             數位科技建構具連貫性的語文學習模式,提升僑
  2009 通訊費                   60              教量能,計列業務費18,787千元,設備及投資10
  2018 資訊服務費               2,115             9千元,獎補助費15,705千元,合共34,601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0              ,其內容如下:
  2027 保險費                  802              1.本會自辦海外僑校師資培訓12,095千元,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95              :
  2054 一般事務費               9,238              (1)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教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8                   師等來臺參訪、研習7,145千元(其他業務
  2072 國內旅費                 100                   租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5,045千元、對
  2078 國外旅費                4,811                  外之捐助2,000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
  2081 運費                   398                   57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2)遴派講座前往海外巡迴授課,提升僑校教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7                   師教學知能與文化內涵3,300千元(通訊費6
  3035 雜項設備費                 72                   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0千元、國

                                   9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1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算金額         262,71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00 獎補助費                15,705               外旅費2,24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80               (3)員工國內出差100千元(國內旅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14,045              (4)派員赴海外協辦教師研習會130千元(國外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6                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794               (5)補捐助國內大學校院辦理華語文相關研討
                                               會及民間團體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及僑
                                               教相關交流活動22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8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6千元、對
                                               私校之獎助74千元)。
                                              (6)辦理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業務1,2
                                               00千元(一般事務費)。
                                             2.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教學並參
                                              加教學研討及僑校訪視交流等支援僑教活動2,
                                              346千元(保險費802千元、一般事務費258千元
                                              、國外旅費1,088千元、運費198千元)。
                                             3.加強僑校聯繫,辦理獎勵海外僑校教師業務2,
                                              900千元(一般事務費245千元、運費200千元、
                                              對外之捐助2,455千元)。
                                             4.派員訪視海外僑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推展
                                              華文教育情形,出席海外中文學校學(協)會及
                                              學術團體年會或研討會1,353千元(國外旅費)(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購置推展僑教業務所需設備及保養維護等177
                                              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8千元、資訊軟
                                              硬體設備費37千元、雜項設備費72千元)。
                                             6.鼓勵國內大學校院及民間團體志工團隊赴海外
                                              僑校服務1,650千元(一般事務費210千元、對
                                              特種基金之補助7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
                                              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720千元)。
                                             7.輔助海外僑校自聘教師(不含東南亞地區)9,59
                                              0千元(對外之捐助)(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3,70
                                              0千元)。
                                             8.因應數位科技發展趨勢,透過網站維運並充實
                                              內容,提供優質數位華語文學習資源4,490千
                                              元,包括:
                                              (1)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營運、網頁系統
                                               優化及購置雲端服務等3,135千元(資訊服
                                               務費2,11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
                                               、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
                                              (2)本會自編教材之數位輔材製作1,355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千元、一般事務費1,2
                                               80千元)。

                                   9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1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算金額       262,71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3 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          41,404 僑教處         透過輔導僑團(社)辦理文藝體育活動、遴派國內
 2000 業務費                 33,816             藝文團體赴海外巡演,以及辦理文化巡迴教學與
  2009 通訊費                  100              培育文化種子教師,推廣臺灣多元文化並凝聚僑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75             心,計列業務費33,816千元,設備及投資264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25,976             元,獎補助費7,324千元,合共41,404千元,其
  2078 國外旅費                6,193             內容如下:
  2081 運費                   272              1.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僑團(校)文化資
 3000 設備及投資                 264               源,輔助僑教發展1,285千元,包括:
  3035 雜項設備費                264               (1)購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團(校)等
 4000 獎補助費                 7,324                國內優良刊物及圖書,協助僑胞瞭解國內
  4035 對外之捐助               6,924                訊息233千元(通訊費100千元、一般事務費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00                 133千元)。
                                              (2)視察海外辦理文化教學成效及出席大型社
                                                教活動51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表)。
                                              (3)圖書、文化器材及公務物品等運寄272千元
                                                (運費)。
                                              (4)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駐外單位文
                                                化及民俗器材,展現臺灣多元文化264千元
                                                (雜項設備費)。
                                             2.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赴海外展演,關懷僑胞
                                              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流25,951千元,
                                              包括:
                                              (1)重要節慶活動期間(春節、國慶、臺灣傳統
                                                週及亞裔傳統月),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
                                                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外巡迴展演22,593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一般事
                                                務費22,393千元)。
                                              (2)派員隨團聯繫演出事宜並擔任行政工作3,3
                                                58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3.輔助友我僑團辦理傳統週、臺灣日及正體漢字
                                              文化節等大型文化活動暨國際學伴業務5,200
                                              千元 (對外之捐助)。
                                             4.輔導及輔助海外僑教團體舉辦夏令營活動暨遴
                                              派國內文化教師及文化種子教師巡迴教學活動
                                              5,1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75千元、一
                                              般事務費860千元、國外旅費2,319千元、對外
                                              捐助846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1,500千元
                                              )。
                                             5.辦理「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計畫」,強
                                              化海外僑教人士文化推廣能力2,478千元(一般

                                   9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1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算金額         262,71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事務費1,600千元、對外之捐助878千元)。
                                             6.輔助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僑務多元推
                                              廣活動,協力政府僑務工作推動400千元 (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7.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工作,所需之媒
                                              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990千元(一般事務費)。
04 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            118,969 僑教處        「111至114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海外華
 2000 業務費                 40,948             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前經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
  2009 通訊費                   100             臺外字第1100012279號函核定,嗣經行政院110
  2018 資訊服務費               1,250             年8月24日院臺外字第1100024538號函核定同意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             修正,總經費442,349千元,執行期間111至114
  2027 保險費                   140             年,111至112年度已編列182,854千元,本年度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674             續編第3年經費118,969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6             1.輔助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開辦華語文課
  2054 一般事務費              33,368              程、辦理招生及相關推廣活動,以及補助教師
  2072 國內旅費                  150              修習教育學分、學生參加華測及獎勵績優中心
  2081 運費                  2,500              等59,165千元(臨時人員酬金2,674千元、按日
 3000 設備及投資                  380              按件計資酬金500千元、一般事務費2,50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              、對外之捐助53,491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80             2.研發、編修、印製及供應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4000 獎補助費                77,641              及主流中小學華語教材11,185千元(按日按件
  4035 對外之捐助              73,641              計資酬金20千元、一般事務費8,665千元、運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0              費2,500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3,500             3.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主流中小學經營管
                                              理人員及教師研習、培訓、來臺參訪與會議,
                                              以及學生來臺參與青年研習活動等29,236千元
                                              (通訊費1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20千元、保
                                              險費14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6千元、一
                                              般事務費13,500千元、國內旅費150千元、對
                                              外之捐助15,100千元)。
                                             4.辦理多元性華語文競賽活動及協輔海外各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辦理臺灣文化導覽活動10,000千
                                              元(一般事務費5,950千元、對外之捐助550千
                                              元、獎勵及慰問3,500千元)(獎勵金3,500千元
                                              )。
                                             5.運用數位科技擴展海外華語文教育市場並進行
                                              績效及成果分析6,630千元(資訊服務費1,250
                                              千元、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300千元、雜項設備費80千元、對外之捐
                                              助3,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00千元)。
                                             6.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所需之媒體宣

                                   9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10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算金額            262,71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753千元(一般事務費1,753千元、對外之捐
                                              助1,000千元)。
05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37,789 僑教處         「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
 2000 業務費                  5,287             培育及留用僑生」奉行政院111年8月31日院臺外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              字第1110024110號函核定,總經費3,620,998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066             元,執行期間112至115年,112年度已編列550,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8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21,360千元,分
  2054 一般事務費               1,870             配本科目編列37,789千元,其內容如下:
  2081 運費                  1,251             1.廣結生源潛力僑校與華語學習機構力量2,399
 4000 獎補助費                32,502              千元,包含:
  4035 對外之捐助              32,502              (1)辦理教師培訓活動及提供書籍等2,051千元
                                                (一般事務費800千元、運費1,251千元)。
                                              (2)輔助辦理招生推廣活動348千元(對外之捐
                                                助)。
                                             2.輔助僑校自聘教師及留臺僑生前往僑校任教經
                                              費27,668千元,包括:
                                              (1)辦理僑校自聘教師回臺參訪及研習1,370千
                                                元(其他業務租金80千元、一般事務費690
                                                千元、對外之捐助600千元)。
                                              (2)強化臺灣師資招生知能,辦理國內教師賦
                                                能培訓活動3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
                                                千元、一般事務費280千元)。
                                              (3)協助辦理輔助自聘教師及留臺僑生返僑居
                                                國任教等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相關業務專
                                                案人力酬金2,066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4)輔助東南亞生源地區僑校自聘教師20,800
                                                千元(對外之捐助)。
                                              (5)輔助留臺僑生返僑居國僑校任教3,132千元
                                                (對外之捐助)。
                                             3.連結僑校及國內大學校院與華語文教學機構開
                                              設線上課程或研習活動1,500千元(一般事務費
                                              100千元、對外之捐助1,400千元)。
                                             4.建立「僑生回臺就學區域僑校聯盟」擴大僑校
                                              教學與招生動能330千元(對外之捐助)。
                                             5.輔助招生績優僑校辦理文教活動、購買教材教
                                              具、教學設備、興建或修繕校舍及輔助招生績
                                              優教師3,792千元(對外之捐助)。
                                             6.輔助僑校辦理多元活動及競賽、鼓勵學生參加
                                              華測及輔助認證僑校與語言機構購買教材教具
                                              、教學設備及改善教學環境2,100千元(對外之
                                              捐助)。

                                   9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2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1,0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輔助僑臺商經濟事業發展,配合政府經貿政策,促進海內                1.協導海外僑臺商組織舉辦各項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
 外商機交流合作;壯大僑臺商組織發展,提升商會專業功                  會務推展等多元活動,鼓勵僑臺商組織返國參訪及協輔
 能;培植僑臺商經貿專業人才、提供僑臺商金融及貿易資                  海外僑臺商青年組織發展,預估全球參加總人次達20,0
 訊服務,協助發展事業。                                00人次,培訓商會幹部120人次,協輔商會永續傳承。
                                          2.培訓僑臺商專業人才,增進國內外產業交流合作,辦理
                                            僑臺商培訓、邀請相關產業之僑臺商企業返國觀摩暨商
                                            機交流洽談等,共12團班次。
                                          3.協助海外僑臺商企業瞭解全球永續發展潮流趨勢,並促
                                            使海外僑臺商企業思考規劃精進企業產業轉型升級策略
                                            ,辦理多元推廣、交流媒合及選拔輔導活動,俾僑臺商
                                            企業永續經營發展壯大。
                                          4.協輔青商組織辦理活動及推展會務,強化動能,擴大號
                                            召青商參與各項活動,匯聚青商能量,協助全球青商與
                                            臺灣共同茁壯發展,全年預估協輔達20個青商組織。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          18,761 僑商處           辦理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推展業務,以厚植海外
 展業務                                           友我力量,計列業務費11,406千元,獎補助費7,
 2000 業務費                 11,406               355千元,合共18,76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50              1.協助僑臺商組織培育人才永續傳承,辦理幹部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培訓活動,增進全球僑臺商及臺灣產學研跨域
  2054 一般事務費               7,200                交流合作,提升對臺灣之認同與情感5,000千
  2078 國外旅費                3,906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4,9
 4000 獎補助費                 7,355                50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2,155               2.加強海外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拜會政府相關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200                部會及績優企業,增益海外僑臺商對國內經貿
                                                環境之認識,進而引介增進對臺投資,另提供
                                                海外僑臺商當地輔助資源索引資訊,強化在地
                                                深耕發展2,5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250千元、
                                                一般事務費2,250千元)。
                                               3.派員協助世界性及洲際性僑臺商組織舉辦年會
                                                及理監事會等會務活動並順訪僑社2,653千元(
                                                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4.派員協助地區性僑臺商組織舉辦年會及理監事
                                                會等會務活動並順訪僑社1,253千元(國外旅費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協輔僑臺商組織舉辦年會、理監事會、專題講
                                                座、政策建言座談、商機交流等會務推展及經
                                                貿多元活動,充實自有會所設備,彙集相關投
                                                資建議資料,提升組織發展6,155千元(對外之
                                                捐助2,15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000千元
                                                )。
                                               6.協輔舉辦優秀僑臺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7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辦理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工作
                                                ,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

                                     9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2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1,04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策及業務宣導費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02 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          18,341 僑商處            辦理各項僑臺商事業經營培訓活動,培植僑臺商
 商企業發展                                          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計列業務費16
 2000 業務費                 16,541                ,541千元,獎補助費1,800千元,合共18,341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               元,其內容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13,791                1.配合政府當前重要產業政策,辦理僑臺商事業
  2072 國內旅費                    21                經營行銷及創業相關培訓工作坊,協助僑臺商
  2078 國外旅費                2,531                 增進競爭實力及發展事業,加強海內外聯繫交
  2084 短程車資                       8              流8,436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一般
 4000 獎補助費                 1,800                 事務費8,402千元、國內旅費21千元、短程車
  4035 對外之捐助               1,800                 資8千元)。
                                                2.配合政府經貿政策辦理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商
                                                 機講座、經貿專題講座、舉辦臺灣美食廚藝示
                                                 範教學及僑臺商事業輔導之巡迴講座或展演活
                                                 動,優化僑臺商事業經營模式與創新技術4,67
                                                 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0千元、一般事務
                                                 費160千元、國外旅費2,531千元、對外之捐助
                                                 1,800千元)(國外旅費95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600千元)。
                                                3.協輔僑臺商拓展海外市場及提升事業經營形象
                                                 ,以共同通路整體行銷概念,帶動海外臺商產
                                                 品形象3,5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
                                                 一般事務費3,495千元)。
                                                4.辦理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
                                                 工作,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734千元(一般事務費)
                                                 。
03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          17,442 僑商處            配合國家經濟政策,協助引進海外人脈網絡,連
 海內外商機交流                                        結海內外商機,以及捐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2000 業務費                 10,945                基金等,計列業務費10,945千元,設備及投資96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               千元,獎補助費6,401千元,合共17,44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             其內容如下:
  2039 委辦費                 1,900                1.協輔海外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辦理僑臺商
  2054 一般事務費               8,360                 產業考察觀摩及商機交流活動6,340千元,包
  2072 國內旅費                    40                括:
  2078 國外旅費                   519                (1)辦理海外僑臺商產業邀訪及商機交流活動
  2084 短程車資                    20                    ,協助僑臺商瞭解國內各項產業發展、新
 3000 設備及投資                    96                    創事業、投資環境,建構海內外商機合作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6                    平臺5,821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6,401                     一般事務費5,755千元、國內旅費40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5,726                     短程車資20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2,3

                                      9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2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1,04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75                  00千元)。
                                                 (2)派員出國協助僑臺商組織辦理經貿座談及
                                                   商機交流活動519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
                                                   出國計畫預算表)。
                                                2.引介臺灣優勢產業力量,協輔海外僑臺商因應
                                                 全球永續發展趨勢,加強產業升級競爭力,深
                                                 化海內外商機交流合作3,151千元(資訊服務費
                                                 100千元、委辦費1,900千元、一般事務費55千
                                                 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96千元、對外之捐助1,
                                                 000千元)(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600千元)。
                                                3.配合推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結合僑臺商力量
                                                 ,協助辦理觀光推廣多元活動,鼓勵來臺觀光
                                                 ,促進海內外觀光產業商機交流1,500千元(一
                                                 般事務費)。
                                                4.輔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提升對
                                                 海外僑臺商之融資服務,協輔僑臺商全球深耕
                                                 布局,強化僑臺商各項災後重建金融支援5,45
                                                 1千元,包括:
                                                 (1)協助推廣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50千元(一
                                                   般事務費)。
                                                 (2)輔助紓困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利息及手續費4
                                                   ,726千元(對外之捐助)(含非洲僑民鏈結經
                                                   費300千元)。
                                                 (3)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能力,對
                                                   海外僑臺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取得經
                                                   營事業所需融資67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
                                                5.辦理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
                                                 交流工作,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一般事務
                                                 費)。
04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6,500 僑商處             「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僑界
 2000 業務費                 5,400                 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奉行政院111年6月27日院臺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             外字第1110018025號函核定,總經費230,266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5,395                 元,執行期間112至115年,112年度已編列38,53
 4000 獎補助費                1,100                 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9,661千元,分配
  4035 對外之捐助                  900               本科目編列6,500千元,其內容如下: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               1.青商培力計畫,鼓勵各地成立青商組織,協輔
                                                 各地加強辦理青年活動,提升僑青動能,促進
                                                 海內外連結交流2,900千元(一般事務費1,800
                                                 千元、對外之捐助9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200千元)。

                                      9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200 僑商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1,04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協輔海外青商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辦理青
                                               商輔導及參訪交流等多元活動,協助海外優秀
                                               青商與國內產官學研代表及國內青商團體對接
                                               ,進行商機媒合洽談及企業見學,增進海外青
                                               商與臺灣企業合作交流,促進海內外共創互惠
                                               雙贏3,2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一
                                               般事務費3,245千元)。
                                              3.辦理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工作,所需之媒體
                                               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350千元(一般事務費)。




                                     9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為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辦理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落實在                1.配合執行我國人口與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學僑生照顧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務。                           強化推動僑生政策,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專班及
                                            各級學校,開設符合我國產業所需類科,培育更多優秀
                                            人才,厚植國力,預計申請回國就學人數逾11,000人,
                                            並留用僑生補充我國專門技術及中階技術人才缺口。
                                          2.落實照顧在臺就學逾32,000名僑生之關懷與照護,提供
                                            醫療保險補助及在校工讀學習扶助金、輔導辦理僑生社
                                            團活動等在學期間之全面性輔導措施;加強聯繫畢業僑
                                            生校友組織,鞏固支持友我力量;辦理僑生就業媒合及
                                            留臺工作宣導,俾留用畢業僑生在臺工作,補充國內產
                                            業人力之不足。
                                          3.辦理海外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及跨部會合作辦理
                                            海外青年志願服務活動,除增進海外青年對我瞭解與認
                                            識,結合海外青年豐沛創新活力回饋社會,預計參與人
                                            數逾2,800人。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583,571 僑生處          「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
 2000 業務費                  56,130              培育及留用僑生」奉行政院111年8月31日院臺外
  2009 通訊費                    50               字第1110024110號函核定,總經費3,620,998千
  2018 資訊服務費                1,415              元,執行期間112至115年,112年度已編列經費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402              50,78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21,360千元
  2027 保險費                   595               ,分配本科目編列583,57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347              1.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擴大保薦單位規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                模及招生推廣作業等業務400,497千元,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38,726               :
  2072 國內旅費                  341                (1)配合招生期程,辦理招生工作座談會1,300
  2078 國外旅費                 3,694                   千元(一般事務費)。
  2081 運費                     40                (2)結合僑界力量辦理招生推廣活動及運用多
  2084 短程車資                   20                    元化招生與獎學金資訊3,734千元(國外旅
 3000 設備及投資                 1,913                   費3,694千元、運費4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13                   畫預算表)。
 4000 獎補助費                525,528               (3)建置數位化與多語化招生網站1,528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30                    資訊服務費615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91
  4035 對外之捐助                3,650                   3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35               (4)辦理線上交流及海外參訪活動2,700千元(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5,148                   其他業務租金1,272千元、保險費100千元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463,930                   、一般事務費25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85 獎勵及慰問                 800                    3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1,048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635               (5)辦理僑生企業參訪活動750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75千元、保險費75千元、一般事務費6
                                                    00千元)。
                                                (6)邀請海外保薦單位與僑華校來臺參訪大專
                                                    校院及高科技產業6,535千元(其他業務租
                                                    金2,055千元、保險費300千元、一般事務
                                                    費1,730千元、對外之捐助2,450千元)。

                                    10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華語文
                                             先修班4,036千元(一般事務費)。
                                           (8)辦理承辦學校辦學成效評鑑1,605千元(一
                                             般事務費1,405千元、國內旅費200千元)。
                                           (9)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錄取分發作業7
                                             20千元(一般事務費)。
                                           (10)辦理僑生工作精進會議1,300千元(其他業
                                               務租金200千元、保險費65千元、一般事
                                               務費1,035千元)。
                                           (11)進用協助辦理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專案相
                                               關業務之國內外專案人力5,347千元(臨時
                                               人員酬金)。
                                           (12)輔導生源學校及華語教學機構辦理各項招
                                               生活動1,200千元(對外之捐助)。
                                           (13)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輔助承辦學
                                               校開辦經費19,9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30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19,600千元)。
                                           (14)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輔助就讀僑
                                               生學費及頂尖僑生獎學金320,202千元(對
                                               學生之獎助)。
                                           (15)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學生在
                                               學獎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13,140千
                                               元(對學生之獎助)。
                                           (16)輔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新僑生參加傷
                                               病醫療保險2,32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
                                           (17)輔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在學僑生參加
                                               全民健康保險14,18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2.擴大培育及留用一般僑生及強化畢業輔導等業
                                           務142,224千元,包括:
                                           (1)輔導學校辦理春節聯歡活動及獎勵績優僑
                                             輔老師等事宜3,309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00
                                             千元、一般事務費3,139千元、國內旅費50
                                             千元、短程車資20千元)。
                                           (2)辦理僑生迎新接待、畢業活動、僑生輔導
                                             培訓活動等事宜6,133千元(通訊費5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1,700千元、保險費55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0千元、一般事務費
                                             3,737千元、國內旅費91千元) 。
                                           (3)辦理僑生多元才藝競賽活動及協輔國內民
                                             間團體辦理招生及在學輔導等活動3,016千

                                 10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元(一般事務費1,93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285千元、獎勵及慰問800千元)(獎勵
                                            金800千元)。
                                           (4)辦理畢業僑生就業博覽會及多語化網站等
                                            事宜5,000千元(資訊服務費800千元、一般
                                            事務費3,2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
                                            0千元)。
                                           (5)辦理僑生華語文研習及課程觀摩體驗13,09
                                            1千元(一般事務費)。
                                           (6)辦理僑生獎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99,
                                            15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7)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及輔助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保險5,19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8)輔助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7,335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3.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業務38,298千
                                           元,包括:
                                           (1)輔助國內團體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學位班」分發作業7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
                                           (2)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輔
                                            助承辦學校開辦費3,000千元(對私校之獎
                                            助)。
                                           (3)「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承辦學校
                                            開設華語文課程班1,000千元 (對私校之獎
                                            助)。
                                           (4)輔助「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承辦
                                            學校赴海外辦理技職巡迴講座或夏令營500
                                            千元(對私校之獎助)。
                                           (5)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及「
                                            華裔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暨技術研習班」,
                                            輔助就讀僑生學費及頂尖僑生獎學金23,69
                                            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6)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及「
                                            華裔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暨技術研習班」僑
                                            生在學獎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7,748
                                            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7)輔助「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及「
                                            華裔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暨技術研習班」新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406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10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8)輔助「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位班」及「
                                                  華裔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暨技術研習班」在
                                                  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1,204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
                                             4.建立數位聯絡窗口,運用多元化管道辦理招生
                                              、獎學金資訊及僑生輔導培訓活動,所需之媒
                                              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2,552千元(一般事務費)。
02 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          42,660 僑生處         為配合政府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強化僑生政策
 留臺                                          之推動,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各級
 2000 業務費                 11,247             學校業務,另辦理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及
  2009 通訊費                   20              加強連結全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國
  2018 資訊服務費               1,046             高等教育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要目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0              標,強化僑生就業媒合與實習等輔導措施,達到
  2027 保險費                   20              育才、留才之效,計列業務費11,247千元,設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及投資385千元,獎補助費31,028千元,合共42,
  2054 一般事務費               9,426             66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72 國內旅費                 121              1.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7,151
  2078 國外旅費                 426               千元,包括:
  2081 運費                    15               (1)僑生回國升學申請表件審查及僑生名冊打
  2084 短程車資                  17                   印50千元(一般事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85               (2)辦理印尼輔訓班6,237千元(一般事務費)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85                   。
 4000 獎補助費                31,028              (3)鼓勵國內大學校院及高中職辦理海外僑生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32                   回國升學活動455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1                   27千元、對私校之獎助328千元)。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338               (4)辦理宣導本會各項僑生升學措施、來臺就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6,600                  學之優勢,以及我國優質學習環境等,所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3,587                  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409千元(一般事務費)。
                                             2.辦理在學僑生照顧輔導工作33,532千元,包括
                                              :
                                              (1)舉辦及輔導各區跨校僑生活動1,261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1,144千
                                                  元、國內旅費50千元、短程車資17千元)。
                                              (2)舉辦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活動等35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90千元、保險費2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16千元、一般事務費174千
                                                  元、國內旅費50千元)。
                                              (3)辦理僑輔工作研習活動、召開僑輔平臺會
                                                  議及編印僑生手冊等305千元(一般事務費)
                                                  。

                                   10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輔導辦理應屆畢業僑生歡送會活動1,007千
                                                元(通訊費20千元、一般事務費987千元)。
                                              (5)員工國內出差及公物運輸費用36千元(國內
                                                旅費21千元、運費15千元)。
                                              (6)輔助僑生社團辦理活動及發行刊訊等386千
                                                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205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171千元、對私校之獎助10千元)
                                                。
                                              (7)辦理僑生獎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6,6
                                                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8)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9
                                                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9)輔助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22,687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3.聯繫海外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業務120千元 (
                                              一般事務費)。
                                             4.派員赴海外出席留臺校友會之聯誼會或年會42
                                              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賡續辦理僑生系統功能增修、與內政部專屬系
                                              統資料介接、資料系統更新維護、教育訓練及
                                              問題諮詢等1,431千元(資訊服務費1,046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85千元)。
03 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          51,420 僑生處         辦理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活動,增進對臺灣之
 團隊活動                                        瞭解與認識,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交流;另結合海
 2000 業務費                 49,718             外青年豐沛之創新活力回饋國內社會,辦理各項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志願服務活動,鼓勵投入國內英語教學志願服務
  2054 一般事務費              49,518             ,協助偏遠地區學童拓展國際視野,計列業務費
  2072 國內旅費                  90              49,718千元,獎補助費1,702千元,合共51,420
  2081 運費                    30              千元,其內容如下:
 4000 獎補助費                 1,702             1.聘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等80千元(按
  4035 對外之捐助               1,621              日按件計資酬金)。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1              2.辦理海外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及民俗技藝等課
                                              程14,490千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海外青年各項觀摩體驗活動,使海外青年
                                              瞭解我國多元文化、政經發展現況及優質教育
                                              環境8,526千元(一般事務費)。
                                             4.有效運用國際志工熱潮,鼓勵以英語為母語的
                                              海外青年運用其語言專長,協助國內學童課堂
                                              內與課堂外之英語教學活動或課業輔導,打造
                                              全方位雙語環境,提供多元學習管道,讓英語
                                              教育向下扎根,結合海外青年及國內非營利組
                                              織團體共同投入資源,辦理海外青年志願教學

                                   10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300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預算金額          677,65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活動25,050千元(一般事務費)。
                                          5.辦理海外青年檔案資料整理,俾利聯繫服務13
                                           5千元(一般事務費)。
                                          6.輔導海外青年研習及聯誼活動526千元(一般事
                                           務費496千元、運費30千元)。
                                          7.員工國內出差90千元(國內旅費)。
                                          8.輔助海外僑校及僑團辦理組團來臺研習華語文
                                           及臺灣文化1,621千元(對外之捐助)。
                                          9.輔助國內民間團體舉辦海外青年來臺志願服務
                                           活動8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鼓勵海外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及民俗課程、
                                           參與各項觀摩體驗活動及志願教學服務,所
                                           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821千元(一般事務費)。




                                 10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4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22,4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賡續辦理僑務新聞資訊服務、維運「僑務電子報」數位媒               1.維運及充實「僑務電子報」及「僑務電子報LINE官方帳
 體平臺,強化新媒體宣傳,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提升競爭力                 號」等社群平臺之服務內容,透過主動推播及訂閱功能
 、凝聚支持力量。                                  ,提供僑胞即時僑務服務資訊,增進僑胞對政府施政瞭
                                           解,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預計「僑務電子報」網
                                           頁瀏覽量(Google Analytics page view)可達每月200,
                                           000人次。
                                         2.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予海外華文媒體合法使用,並與全球
                                           華文媒體進行合作,邀請海外具影響力之華文媒體工作
                                           者來臺,增進對國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之發展現
                                           況瞭解,增加我正向新聞於海外露出,提升我國國際能
                                           見度。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22,496 僑務通訊社          運用網際網路傳播全球各地僑社活動之訊息與新
 2000 業務費                 21,477                聞資訊,以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強化對海外新
  2009 通訊費                  535                 聞傳播效能。另加強與全球華文媒體之聯繫合作
  2015 權利使用費               2,500                ,辦理海外傳媒人士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對國內
  2018 資訊服務費                912                 政經文教建設等各方面施政之瞭解,計列業務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5                 21,477千元,設備及投資419千元,獎補助費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千元,合共22,49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51 物品                   432                 1.新聞聯繫用之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等535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14,179                  元(通訊費)。
  2072 國內旅費                  34                 2.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擴增
  2078 國外旅費                 196                   海外新聞志工供稿能量,增加臺灣正向新聞於
  2081 運費                  2,268                  海外露出4,315千元(權利使用費2,50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36                   一般事務費1,81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19                 3.聘請專業人士撰擬及審查相關文件60千元(按
  3020 機械設備費                 20                   日按件計資酬金)。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74                 4.購置辦公用物品及訂閱公務用報章雜誌432千
  3035 雜項設備費                 25                   元(物品)。
 4000 獎補助費                  600                 5.派員出國訪問華文傳播媒體並與其從業人員座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                   談196千元(國外旅費)(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6.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促進全球華
                                                  文媒體互動交流,提升臺灣正面形象1,925千
                                                  元(其他業務租金325千元、一般事務費1,000
                                                  千元、獎勵及慰問600千元)(獎勵金600千元)
                                                  。
                                                7.提升「僑務電子報」網站營運量能,並規劃特
                                                  色專欄、主題活動及辦理僑務新聞志工培訓課
                                                  程,強化海外新聞傳播效能促進海內外資訊交
                                                  流7,199千元(資訊服務費912千元、一般事務
                                                  費5,913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74千元)。
                                                8.製作僑務簡介及相關影音短片於本會官網供全
                                                  球觀眾點閱,以增進海外僑胞對本會所提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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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400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22,496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務之瞭解1,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9.加強新聞聯繫,辦理僑務工作說明活動及製編
                                           說明資料100千元(一般事務費)。
                                          10.提供月曆及春聯等政府出版品,分贈海外僑
                                           界運用3,093千元(一般事務費825千元、運費
                                           2,268千元)。
                                          11.員工國內出差及洽公短程車資70千元(國內旅
                                           費34千元、短程車資36千元)。
                                          12.購置推展業務所需硬體設施45千元(機械設備
                                           費20千元、雜項設備費25千元)。
                                          13.維運本會網路社群等新媒體,傳達僑民權益
                                           相關之重要訊息及活動資訊;或邀請海外華
                                           文媒體來臺參訪,所需之媒體宣導製作、託
                                           播及刊登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526千元
                                           (一般事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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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6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7,650 本會有關單位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6000 預備金                    7,650
  6005 第一預備金                 7,650




                                     108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4164010900    4164012000   4164013100   4164013200   41640133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          僑民僑團聯        僑校發展暨        僑商經濟         僑生回國升學
     科目名稱及編號                       業務          繫接待暨僑        文化社教           業務         暨僑青培訓
                                               教中心服務           輔助                       研習
 合           計        425,864        46,934      210,537      262,713        61,044     677,651
1000 人事費              351,995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608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150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9,764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9            -             -            -            -            -
 1030 獎金                49,673            -             -            -            -            -
 1035 其他給與               4,300            -             -            -            -            -
 1040 加班費               14,769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53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9,915            -             -            -            -            -
 1055 保險                30,464            -             -            -            -            -
2000 業務費                64,330       32,946      190,151      128,788        44,292     117,095
 2003 教育訓練費                622            -             -            -            -            -
 2006 水電費                  567            -         8,301            -            -            -
 2009 通訊費                1,750          470         5,162          260            -           70
 2015 權利使用費                  -            -             -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22,990          539             -        3,365          100        2,46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70        5,020        34,306          768          250        5,542
 2024 稅捐及規費                 70            -         5,510            -            -            -
 2027 保險費                  160          240        10,574          942            -          615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385        1,670        49,229        4,740            -        5,3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           277        3,137          251          596
 2039 委辦費                    -            -             -            -        1,900            -
 2051 物品                 5,534          300         1,538           70            -            -
 2054 一般事務費             23,667       23,599        63,550       95,104       34,746       97,67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16            -           930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54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0            -         1,730           68            -            -
 2072 國內旅費                  90          200             -          276           61          552
 2078 國外旅費                   -          486         5,770       11,004        6,956        4,120
     ※現職人員                              486         5,770        5,357        4,520        4,120
     ※非現職人員                                                      5,647        2,436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事業輔導巡迴講座、遴聘華語文及文化教師
                 赴海外從事華語文及文化教學暨遴聘專家學者赴僑校訪視交流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

                                         109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0100   4164010900    4164012000   4164013100   4164013200   41640133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          僑民僑團聯        僑校發展暨        僑商經濟         僑生回國升學
   科目名稱及編號                      業務          繫接待暨僑        文化社教           業務         暨僑青培訓
                                            教中心服務           輔助                       研習
 2081 運費                565          322         3,233        9,021            -           85
 2084 短程車資               90          100            41           33           28           37
 2090 機密費                 -            -             -            -            -            -
 2093 特別費               944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9,335          615         7,785          753           96        2,298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112            -            -            -
 3020 機械設備費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405          615         1,098          337           96        2,298
 3035 雜項設備費             930            -         5,575          416            -            -
4000 獎補助費               204       13,373        12,601     133,172        16,656     558,258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40           100          780            -          662
 4035 對外之捐助               -       10,910        11,019     127,112        10,581        5,27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3         1,482          986        6,075        1,287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340             -          794            -       25,486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470,53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4            -             -        3,500            -          8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50             -            -            -       54,222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110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400       4164019800       416401A0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僑務新聞資訊 第一預備金                       僑務支出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及傳媒服務                             (機密預算)


 合           計          22,496            7,650           56,579          1,771,468
1000 人事費                     -                -                -             351,995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4,6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204,15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9,76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4,199
 1030 獎金                     -                -                -              49,673
 1035 其他給與                   -                -                -               4,300
 1040 加班費                    -                -                -              14,769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15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29,915
 1055 保險                     -                -                -              30,464
2000 業務費                21,477                -           56,579             655,658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622
 2006 水電費                    -                -                -               8,868
 2009 通訊費                  535                -                -               8,247
 2015 權利使用費              2,500                    -                -           2,5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12                    -                -          30,36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5                    -                -          47,981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5,580
 2027 保險費                        -                -                -          12,53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                -          62,37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                -           4,487
 2039 委辦費                    -                    -                -           1,900
 2051 物品                   432                    -                -           7,874
 2054 一般事務費             14,179                    -                -         352,51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4,04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45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2,188
 2072 國內旅費                  34                    -                -           1,213
 2078 國外旅費                 196                    -                -          28,532
     ※現職人員                 196                                                20,449
     ※非現職人員                                                                    8,083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事業輔導巡迴講座、遴聘華語文及文化教師
                 赴海外從事華語文及文化教學暨遴聘專家學者赴僑校訪視交流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

                                             111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164013400       4164019800       416401A000
   第一、二級用途別      僑務新聞資訊 第一預備金                      僑務支出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及傳媒服務                             (機密預算)


 2081 運費              2,268                    -                -          15,494
 2084 短程車資               36                    -                -            365
 2090 機密費                 -                    -       56,579              56,579
 2093 特別費                 -                    -                -            944
3000 設備及投資              419                    -                -          21,301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1,112
 3020 機械設備費              20                    -                -             2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74                    -                -          13,223
 3035 雜項設備費              25                    -                -           6,946
4000 獎補助費               600                    -                -         734,864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           1,882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164,89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9,963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                -          26,62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470,53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                    -                -           5,104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55,872
6000 預備金                      -        7,650                    -           7,650
 6005 第一預備金                   -        7,650                    -           7,650




                                          112
本   頁         空   白




        113
                                                                      僑務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1       僑務委員會              351,995    655,658     734,189             -
             僑務支出               351,995    655,658     734,189             -
         1   一般行政               351,995     64,330         204             -
         2   綜合規劃業務                   -     32,946      13,373             -
         3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    190,151      12,601             -
         4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    128,788     133,172             -
         5   僑商經濟業務                   -     44,292      15,981             -
         6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    117,095     558,258             -
         7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21,477         600             -
         8   第一預備金                    -          -           -             -
         9   僑務支出(機密預算)               -     56,579           -             -




                                114
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749,492         -     21,301         675         -    21,976         1,771,468
     7,650   1,749,492         -     21,301         675         -    21,976         1,771,468
         -     416,529         -      9,335           -         -     9,335           425,864
         -      46,319         -        615           -         -       615            46,934
         -     202,752         -      7,785           -         -     7,785           210,537
         -     261,960         -        753           -         -       753           262,713
         -      60,273         -         96         675         -       771            61,044
         -     675,353         -      2,298           -         -     2,298           677,651
         -      22,077         -        419           -         -       419            22,496
     7,650       7,650         -          -           -         -         -             7,650
         -      56,579         -          -           -         -         -            56,579




                                              115
                                                                            僑務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64000000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0064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       1,112        -          20
                  4164010000
                  僑務支出                            -       1,112        -          20
               4164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
               4164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           -        -           -
                4164012000
         3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                        -       1,112        -           -
             服務
               4164013100
         4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           -        -           -
               4164013200
         5   僑商經濟業務                               -           -        -           -
               4164013300
         6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           -        -           -
               4164013400
         7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        -          20




                                            116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3,223        6,946             -           -       675       21,976

         -       13,223        6,946             -           -       675       21,976

         -        8,405         930              -           -         -        9,335

         -         615             -             -           -         -         615

         -        1,098        5,575             -           -         -        7,785


         -         337          416              -           -         -         753

         -          96             -             -           -       675         771

         -        2,298            -             -           -         -        2,298

         -         374           25              -           -         -         419




                                       117
                                僑務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4.04       2,496   1,668   30.60    51     51   43 AGL-8989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5.06       1,998   1,668   30.60    51     51   41 ANY-393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7       1,998   1,668   30.60    51     51   44 ATK-1697


  1 公務轎車           4 108.09       1,798   1,668   30.60    51     34   15 BEE-3522


  1 電動機車           1 108.09        125                            2     7 EMV-6987




       合   計                              6,672           204    189   150



                                    118
                             僑務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608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4,15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9,764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9
六、獎金                                 49,673
七、其他給與                                4,300
八、加班費                                14,769
九、退休退職給付                                 153
十、退休離職儲金                             29,915
十一、保險                                30,46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51,995

                              119
                                                                                                                 僑務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4000000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0064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237       237     -         -   -       -       -       -   3    3    3       4   4   4
             4164010100
         1   一般行政              237       237     -         -   -       -       -       -   3    3    3       4   4   4




                                                         120
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14     10   2       2    -     -   263       260    322,036    315,768       6,268

 14     10   2       2    -     -   263       260    322,036    315,768       6,268 僑務委員會以業務費預計進用人員情形
                                                                                    如下:
                                                                                    1.國內部分:
                                                                                      (1)臨時人員:預計進用166人,計需
                                                                                         經費11,962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辦理16處海外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資安及資訊業
                                                                                           務、僑務智能分析規劃計畫之i
                                                                                           僑卡服務系統及僑務活動報名
                                                                                           系統等資訊系統相關業務;及
                                                                                           因應預算規模遽增,協輔辦理
                                                                                           會計業務,預計進用臨時人員2
                                                                                           人,經費1,385千元。
                                                                                        <2>「綜合規劃業務」配合慶典期
                                                                                           間聯絡,預計短期進用臨時人
                                                                                           員150人,經費1,000千元。
                                                                                        <3>「綜合規劃業務」協助辦理僑
                                                                                           民證照服務及申辦i僑卡業務,
                                                                                           預計進用臨時人員1人,經費67
                                                                                           0千元。
                                                                                        <4>「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協助辦理僑界青年培
                                                                                           育交流計畫相關業務,預計進
                                                                                           用臨時人員1人,經費724千元
                                                                                           。
                                                                                        <5>「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協助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相關
                                                                                           業務暨辦理擴大僑校教學與招
                                                                                           生動能業務,預計進用臨時人
                                                                                           員7人,經費4,740千元。
                                                                                        <6>「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習」因應僑生業務成長辦理培
                                                                                           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
                                                                                           及就學輔導等業務,預計進用
                                                                                           臨時人員5人,經費3,443千元
                                                                                           。
                                                                                      (2)勞務承攬:預計進用35人,計需
                                                                                         經費18,977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進用22人,
                                                                                           經費12,100千元。
                                                                                        <2>「綜合規劃業務」預計進用2人
                                                                                           ,經費1,058千元。
                                                                                        <3>「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預計進用3人,經費1,
                                                                                           587千元。
                                                                                        <4>「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預計進用3人,經費1,587千元
                                                                                           。


                                                         121
                                                                                 僑務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122
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5>「僑商經濟業務」預計進用1人
                                                                     ,經費529千元。
                                                                  <6>「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習」預計進用2人,經費1,058
                                                                     千元。
                                                                  <7>「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計進用2人,經費1,058千元
                                                                     。
                                                              2.臨時人員國外部分:預計進用54人,
                                                                計需經費50,409千元,分述如下:
                                                                (1)「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
                                                                   服務」依據「僑務委員會海外文
                                                                   教服務中心臨時雇員僱用作業要
                                                                   點」規定,預計進用駐外單位臨
                                                                   時雇員42人,經費46,455千元。
                                                                (2)「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
                                                                   服務」協助辦理海外青年專案等
                                                                   行政工作,預計進用按時計酬人
                                                                   員5人,經費2,050千元。
                                                                (3)「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協助辦理馬來西亞、越南、印
                                                                   尼、緬甸、泰國、菲律賓等地區
                                                                   招生工作,預計進用臨時人員7人
                                                                   ,經費1,904千元。




                                        123
                                                                            僑務
預算員額:職員 237 人     工友 3 人
                                                                 現有辦公房舍
     技工 3 人       聘用 14 人   合計:263人
     駕駛 4 人       約僱 2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3層    10,663.14      84,450     3,016


二、機關宿舍            1戶        164.74      2,030       60    2戶     195.12      40


 1.首長宿舍           1戶        164.74      2,030       60    2戶     195.12      40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10,827.88      86,480     3,076          195.12      40

備註:

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檔案庫房有償借用6間大湖國小教室。


                                      124
委員會

明細表(國內部分)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10,663.14                      3,016


                                        359.86                        100


                                        359.86                        100




  6é–“    432.00          193             432.00               193




        432.00          193           11,455.00              193     3,116




                               125
                                                                            僑務

                                                                    現有辦公房舍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10所   20,745.47         911,285      930


二、機關宿舍


 1.首長宿舍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20,745.47         911,285      930

備註:

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有償租用。



                                         126
委員會

明細表(國外部分)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6所    2,324.69   3,269     24,936           23,070.16   3,269     24,936      930




  1所      77.14         51     595                77.14        51     595




        2,401.83   3,320     25,531           23,147.30   3,320     25,531      930




                                       127
                                                                           僑務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1,542
1.4164010900                                                         -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01                                            -             -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輔助國(公)立大學校院開設                    -             -
                                  僑務課程及講座、辦理僑務
                                  相關研究及研討推廣活動。
  (2)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        02                                            -             -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輔助國(公)立大專校院辦理                    -             -
                                  臺灣青年海外搭僑交流活動
                                  。
2.4164012000                                                         -          100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
å‹™
  (1)舉辦社教活動            03                                            -          100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輔助國(公)立學校配合海外                    -          100
                                  僑團(社)辦理交流互訪或比
                                  賽活動。
3.4164013100                                                         -          780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4                                            -          780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1.輔助國(公)立大學校院辦                   -          780
                                   理華語文相關研討會。
                                  2.輔助國(公)立大學校院赴
                                   海外僑校服務。
4.4164013300                                                         -          662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        05                                            -          330
     ç•«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1.輔助國(公)立學校辦理線                   -          330
                                   上交流及海外參訪活動。
                                  2.輔助國(公)立學校辦理產
                                   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開辦


                                          128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340                 -                 -               -                1,882

                340                 -                 -               -                 340


                250                 -                 -               -                 250
                250                 -                 -               -                 250




                 90                 -                 -               -                  90


                 90                 -                 -               -                  9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780


                    -               -                 -               -                 780
                    -               -                 -               -                 780




                    -               -                 -               -                 662


                    -               -                 -               -                 330


                    -               -                 -               -                 330




                                                  129
                                                                   僑務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費。
(2)僑生在學輔導與照顧     06                                          -         332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1.輔助國(公)立大學校院及                 -         332
                             高中職辦理海外僑生回國
                             升學活動。
                            2.輔助國(公)立學校發行刊
                             訊及辦理活動。




                                  130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332
                    -               -                 -               -                332




                                                  131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404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164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01 113-113 國內團體     輔助辦理僑務相關研究及研                    -
                                             討推廣活動。
       [2]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      02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                    -
       僑計畫                                   交流活動。
     (2)4164012000                                                           -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
       [1]舉辦社教活動         03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                   -
                                             文化交流互訪或比賽活動。
       [2]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      04 113-113 歸僑團體     輔助舉辦活動並服務歸僑。                    -
       通服務
     (3)4164013100                                                           -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5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及 1.輔助赴海外僑校服務。                     -
                                  志工團隊       2.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
                                              訓。
       [2]輔助財團法人海華文      06 113-113 財團法人海華文 輔助辦理僑務多元推廣活動                     -
       教基金會                       教基金會       。
       [3]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      07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運用數位科技推展華語                    -
       計畫                                    文教育。
     (4)4164013200                                                           -
     僑商經濟業務
       [1]舉辦優秀僑臺商選拔      08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1.協輔舉辦優秀僑臺商選拔                   -
       及協助推展業務                                活動。
                                             2.協輔僑臺商組織會務推展
                                              及舉辦經貿論壇、商機交
                                              流等活動。
       [2]捐助海外信用保證基      09 113-113 財團法人海外信 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
       金                          用保證基金      基金保證能力,對海外僑臺
                                             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取
                                             得經營事業所需融資。
       [3]協輔青商組織會務推      10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協輔青商組織會務推展。                     -
       展
     (5)4164013200                                                           -
     僑商經濟業務



                                      132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2,670       699,637                 -         675                    732,982
          32,670         3,238                 -           675                   36,583
           7,184         2,104                 -           675                    9,963
               -          133                  -               -                   133


               -           43                  -               -                    43


               -           90                  -               -                    90


             582          900                  -               -                  1,482



               -          900                  -               -                   900


             582             -                 -               -                   582


             586          400                  -               -                   986


              86             -                 -               -                    86



               -          400                  -               -                   400


             500             -                 -               -                   500


           4,900             -                 -           675                    5,575


           4,700             -                 -               -                  4,700




               -             -                 -           675                     675




             200             -                 -               -                   200


               -          500                  -               -                   500




                                           133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協輔國內民間團體舉      11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協輔國內民間團體錄製經貿                   -
   辦經貿商機交流活動                             商機交流活動影片及媒體露
                                         出。
 (6)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12 113-113 國內團體     1.輔助辦理招生及在學輔導                  -
                                          等活動。
                                         2.輔助辦理「海外青年技術
                                          訓練班學位班」分發作業
                                          。
   [2]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      13 113-113 僑生社團     輔助發行刊訊及辦理活動。                   -
   學及畢業留臺
   [3]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      14 113-11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舉辦海外青年來臺參與                   -
   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志願服務活動。
4045對私校之獎助                                                              -
 (1)4164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15 113-113 國內私立大學校 輔助開設僑務課程及講座、                    -
                              院          辦理僑務相關研究及研討推
                                         廣活動。
   [2]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      16 113-113 國內私立大專校 輔助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                    -
   僑計畫                        院          交流活動。
 (2)4164013100                                                          -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17 113-113 國內私立大學校 1.輔助赴海外僑校服務。                    -
                              院          2.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
                                          訓。
 (3)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18 113-113 國內私立大學校 1.辦理線上交流活動及海外                   -
                              院及高中職       參訪活動。
                                         2.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
                                          班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學位班開辧費。
                                         3.輔助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學位班承辦學校開設華語
                                          文課程班。
                                         4.輔助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134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00                 -               -                  500



          1,116            171                 -               -                 1,287



          1,035              -                 -               -                 1,035




               -           171                 -               -                  171


              81             -                 -               -                   81


         25,486        1,134                   -               -                26,620
               -           340                 -               -                  340


               -           250                 -               -                  250



               -            90                 -               -                   90


               -           794                 -               -                  794


               -           794                 -               -                  794



         25,486              -                 -               -                25,486



         25,148              -                 -               -                25,148




                                           135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學位班承辦學校赴海外辦
                                           理技職巡迴講座或夏令營
                                           。
    [2]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      19 113-113 國內私立大學校 1.鼓勵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                  -
    學及畢業留臺                     院及高中職       學活動。
                                          2.輔助發行刊訊及辦理活動
                                           。
2.對個人之捐助                                                                -
 4050對學生之獎助                                                             -
  (1)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01 113-113 擴大培育及留用 1.學費補助。                        -
                               僑生計畫之僑生 2.獎學金。
                                          3.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2]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      02 113-113 在學僑生     1.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
    學及畢業留臺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4085獎勵及慰問                                                              -
  (1)4164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03 113-113 退休退職人員及 春節、端午節暨中秋節三節                   -
    問金                         在職亡故人員遺 慰問金。
                               族
  (2)4164013100                                                         -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      04 113-113 參賽得獎者    華語口說及歌唱大賽等各式                  -
    計畫                                    競賽獎勵金。
  (3)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05 113-113 參賽得獎者    辦理僑生多元才藝競賽活動                  -
                                          之獎勵金。
  (4)4164013400                                                         -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辦理海外華文媒體報      06 113-113 參賽得獎者    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及僑                  -
    導大獎及僑見世界臺灣影                           見世界臺灣影片徵集競賽獎
    片徵集競賽                                 勵金。
 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164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36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38               -                 -               -                   338




              -       531,506                 -               -                531,506
              -       470,530                 -               -                470,530
              -       470,530                 -               -                470,530



              -       463,930                 -               -                463,930



              -         6,600                 -               -                  6,600


              -         5,104                 -               -                  5,104
              -           204                 -               -                   204


              -           204                 -               -                   204



              -         3,500                 -               -                  3,500


              -         3,500                 -               -                  3,500


              -           800                 -               -                   800



              -           800                 -               -                   800


              -           600                 -               -                   600


              -           600                 -               -                   600



              -        55,872                 -               -                 55,872
              -         1,650                 -               -                  1,650




                                          137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鼓勵僑民事務研究       07 113-113 個人         輔助辦理僑務相關研究及研                    -
                                            討推廣活動。
    [2]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      08 113-113 國內青年       補助參加計畫之簽證費及機                    -
    僑計畫                                     票款。
  (2)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09 113-113 擴大培育及留用 辦理僑生參加傷病醫療保險                       -
    僑生保險及急難救助慰問                僑生計畫之僑生 、全民健康保險、住院醫療
    金                                       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2]僑生保險及急難救助      10 113-113 在學僑生       辦理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慰問金                                     、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
                                            慰問金。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對外之捐助                                                                  -
  (1)4164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01 113-113 僑務委員及海外 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                         -
                               代表
    [2]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      02 113-113 回國參加十月慶 輔助回國參加十月慶典僑胞                       -
    務                          典僑胞          國內旅遊等相關活動。
    [3]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      03 113-113 海外僑團(社)    輔助海外僑團籌辦搭僑計畫                    -
    僑計畫                                     。
  (2)4164012000                                                             -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心服務
    [1]推動及健全僑界急難      04 113-113 海外僑團(社)    協輔僑團成立「急難救助協                    -
    救助網絡                                    會」組織,健全各急難救助
                                            組織運作。
    [2]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      05 113-113 僑胞         僑胞急難救助。                         -
    通服務
    [3]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      06 113-113 海外僑團重要幹 輔助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及僑                       -
    及邀訪活動                      部            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僑社
                                            工作研討會等機票款。
    [4]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      07 113-113 海外僑團(社)及 1.輔助FASCA諮詢導師返臺                   -
    畫                          僑界新生代菁英       進修機票款。
                                            2.增進海外青年與臺灣之連
                                             結,培育青年菁英,鼓勵
                                             行銷臺灣。
                                            3.輔助主題性全球青年高峰



                                      138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0                 -               -                    50


              -         1,600                 -               -                  1,600


              -        54,222                 -               -                 54,222



              -        30,635                 -               -                 30,635



              -        23,587                 -               -                 23,587



              -       164,893                 -               -                164,893
              -       164,893                 -               -                164,893
              -        10,910                 -               -                 10,910


              -         5,300                 -               -                  5,300


              -         5,520                 -               -                  5,520


              -            90                 -               -                    90


              -        11,019                 -               -                 11,019



              -         2,350                 -               -                  2,350



              -           309                 -               -                   309


              -         2,667                 -               -                  2,667



              -         5,693                 -               -                  5,693




                                          139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會返國機票款。
(3)4164013100                                                           -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8 113-113 海外僑校及僑教 1.辦理獎勵海外僑校教師業                    -
                             組織           務。
                                         2.輔助海外來臺研習教師及
                                          行政管理人員機票款。
                                         3.輔助海外僑校自聘教師(
                                          不含東南亞地區)。
  [2]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      09 113-113 僑胞、僑團(社) 1.輔導海外團體辦理夏令營                   -
  文化教師培訓業務                   及海外僑教人士      活動。
                                         2.輔助友我僑團辦理傳統週
                                          、臺灣日及正體漢字文化
                                          節等大型文化活動暨國際
                                          學伴業務。
                                         3.輔助返臺參與教師培訓機
                                          票款。
  [3]輔助設置臺灣華語文      10 113-113 海外僑團(校)   1.輔助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                  -
  學習中心與辦理活動及研                             中心相關事務。
  習                                      2.輔助辦理華語文競賽及文
                                          化導覽活動。
                                         3.輔助辦理來臺研習及參訪
                                          活動。
                                         4.輔助僑校與國內大學校院
                                          合作運用數位科技推展華
                                          語文教育。
  [4]擴大僑校教學能量及      11 113-113 海外僑團(校)   1.輔助「僑生回臺就學區域                  -
  招生動能                                    僑校聯盟」辦理活動。
                                         2.輔助辦理招生推廣活動。
                                         3.輔助東南亞地區生源僑校
                                          自聘教師及留臺僑生至僑
                                          校任教。
                                         4.輔助生源僑校開設線上課
                                          程、研習,辦理文教活動
                                          ,購買教材教具、教學設
                                          備及改善教學環境等。
(4)4164013100                                                           -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1]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      12 113-113 臺灣華語文學習 輔助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於                     -
  計畫                         中心          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



                                  140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26,112                 -               -                126,112


              -        14,045                 -               -                 14,045




              -         6,924                 -               -                  6,924




              -        72,641                 -               -                 72,641




              -        32,502                 -               -                 32,502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141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招生等
                                       宣導活動。
(5)4164013200                                                        -
僑商經濟業務
  [1]協輔海外僑臺商組織      13 113-113 海外僑臺商組織 協輔海外僑臺商組織充實會                  -
  充實會所設備及辦理經貿                          所設備及辦理各項經貿相關
  多元活動                                 活動。
  [2]協助海外僑臺商企業      14 113-113 海外僑臺商組織 協輔辦理經貿專題講座、企                  -
  發展                                   業診斷諮商及臺灣美食廚藝
                                       示範教學等活動。
  [3]協輔海外僑臺商與企      15 113-113 海外僑臺商及僑 協輔海外僑臺商辦理各項與                  -
  業赴海外交流及考察                 臺商事業       國內企業赴海外交流或產業
                                       考察等相關活動。
  [4]輔助紓困專案貸款       16 113-113 海外僑臺商及僑 輔助紓困專案貸款信用保證                  -
                            臺商組織       利息及手續費。
  [5]協輔海外青商組織強      17 113-113 海外僑臺商組織 協輔加強辦理青商活動,促                  -
  化動能                                  進海內外交流。
(6)4164013300                                                        -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ç¿’
  [1]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      18 113-113 海外僑團(校)及 1.輔導海外僑團及僑校等保                -
                            海外華語文教學     薦單位來臺參訪。
                            機構         2.輔導生源學校及華語教學
                                        機構辦理招生活動。
  [2]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      19 113-113 海外僑團及僑校 輔助辦理組團來臺研習華語                  -
  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文及臺灣文化。




                                 142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581                  -               -                10,581


              -        2,155                  -               -                 2,155



              -        1,800                  -               -                 1,800



              -        1,000                  -               -                 1,000



              -        4,726                  -               -                 4,726


              -           900                 -               -                  900


              -        5,271                  -               -                 5,271



              -        3,650                  -               -                 3,650




              -        1,621                  -               -                 1,621




                                          143
本   頁         空   白




        144
                                僑務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0       1,099             20,901     20        1,088            16,320
考   察     -         -                     -     -          -                   -
視   察     4        76                1,673     4          56               1,026
訪   問     6        319               6,763     6         326               5,016
開   會     9        654              12,013     9         636              10,078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50                 452      1          70                200
ç ”   ç©¶     -         -                     -     -          -                   -
實   習     -         -                     -     -          -                   -




                                    14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01   視察海外辦理「臺灣青年    亞洲、大    當地僑團    本會每年甄選臺灣青年赴 113.01-113.12     9      3
     海外搭僑計畫」情形及成    洋洲、美    (社)     海外參訪見習,期增進臺
     效91            洲、歐洲            灣青年認識僑務工作,拓
                    及非洲地            展國際視野,搭建與僑界
                    區               橋梁。為瞭解各地計畫辦
                                    理情形,爰派員赴海外實
                                    地視察,以作為業務推動
                                    之參考。
02   視察海外文教服務中心運    美洲及亞    海外文教    1.由相關督導權責單位人 113.01-113.12    8      3
     作情形91          太地區     服務中心     員實地輔助中心管理、
                                     營運並輔導會計帳務及
                                     公用財物等管理制度,
                                     以健全內部控管機制。
                                    2.依據行政院111年度實
                                     地稽核建議,鑒於海外
                                     資通安全風險尚高且資
                                     源較不足,應強化相關
                                     稽核作為,並投入必要
                                     資源,如辦理海外實地
                                     資安稽核,以維海外資
                                     安。爰配合相關行政權
                                     責單位年度視察海外文
                                     教中心併同辦理,並由
                                     資訊室具資安專長主管
                                     擔任稽核人員。
03   視察海外辦理文化教學成    北美洲、    當地僑團    1.赴各營區及僑團(校)瞭 113.01-113.12   6      3
     效及出席大型社教活動91   歐洲及亞    (社、校)    解夏令營及巡迴文化教
                    太地區              學辦理情形及成效,並
                                     透過與僑教人士座談蒐
                                     集當地建議,作為計畫
                                     修正參據。
                                    2.於僑胞聚集地區,輔導
                                     僑團舉辦大型藝文活動
                                     ,協助政府推廣文化外
                                     交。
                                    3.出席海外大型社教活動
                                     ,傳達政府關懷與重視
                                     ,亦可透過與僑教人士

                                    146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99        271         16       486 綜合規劃業務      無




        242        284         15       541 僑民僑團聯繫接     無
                                              待暨僑教中心服
                                              å‹™




        309        196         11       516 僑校發展暨文化     無
                                              社教輔助




                                        14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交流互動實際掌握當地
                                     僑教發展現況。
04   視察海外辦理教師研習會    北美洲及    當地僑校    本會每年遴派國內專業講 113.01-113.12     7      1
     情形及成效91        亞太地區    及僑教組    座分組赴海外各僑區巡迴
                            織       講學,為掌握各地辦理情
                                    形同時瞭解海外華文教育
                                    發展現況及教師需求,爰
                                    派員赴海外實地視察,以
                                    作為業務推動之參考。
二、訪問
05   訪視關懷海外地區僑社91   美洲、歐    當地僑團    訪問關懷海外各地僑社, 113.01-113.12     8     14
                    洲、亞洲    (社)     增進互動溝通,推展僑務
                    、大洋洲            工作,鞏固僑社友我陣營
                    及非洲地            。
                    區
06   訪視海外僑校及臺灣華語    北美洲、    當地僑校    透過實地訪視掌握海外僑 113.01-113.12     7      3
     文學習中心推展華文教育    歐洲及亞    及臺灣華    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情形及成效91        太地區     語文學習    發展現況,以因應時勢及
                            中心      當地實際需求調整本會協
                                    輔重點及措施,並瞭解相
                                    關措施實施成效。
07   辦理臺灣文化訪問團海外    美洲、歐    當地僑團    1.透過訪演活動加強與海 113.01-113.12   26      6
     巡迴訪演91         洲、非洲    (社、校)    外各地僑社、僑胞聯繫
                    、大洋洲             並表達對僑胞關懷之情
                    、亞洲及             。
                    中南美洲            2.協助各訪演地點間之聯
                    地區               繫、溝通協調與安排演
                                     出等相關事宜,使訪演
                                     工作順利圓滿。
08   訪視海外舉辦專業巡迴講    美洲及亞    當地僑團    1.協輔海外僑團及僑臺商 113.01-113.12    5      1
     座及諮商活動91       洲地區     (社、校)    組織辦理專業巡迴講座
                            及僑臺商     、企業諮商輔導等相關
                            組織       活動,掌握各地辦理情
                                     形。
                                    2.為實地瞭解海外僑胞事
                                     業發展需求,爰派員前
                                     往訪視,透過實地訪問
                                     瞭解相關措施成效。
09   出席馬來西亞各地畢業僑    馬來西亞    留臺畢業    1.出席馬來西亞留臺校友 113.01-113.12    4      4

                                    148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55         71         4         130 僑校發展暨文化    無
                                                 社教輔助




        1,407         841         67       2,315 僑民僑團聯繫接   無
                                                 待暨僑教中心服
                                                 å‹™




         293          211         13        517 僑校發展暨文化    有     出席「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社教輔助            揭牌典禮及視察其營運情形。




        1,700      1,564          94       3,358 僑校發展暨文化   無
                                                 社教輔助




            53         39         3         95 僑商經濟業務      無




         180           92         10        282 僑生回國升學暨    有     應邀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

                                           149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生「文華之夜」等活動91           僑生校友     會聯合總會、檳城留臺
                            (同學)會    同學會、沙巴留臺同學
                                     會及砂拉越留臺同學會
                                     所舉辦「文華之夜」活
                                     動。
                                    2.加強聯繫馬來西亞畢業
                                     留臺組織及凝聚留臺人
                                     情誼,鞏固友臺力量。
10   訪問海外華文傳播媒體並    美洲、歐    海外華文    為增進海外華文新聞傳媒 113.01-113.12   9      1
     與其從業人員座談91     洲、亞洲    傳播媒體    對國內政經文教、社會建
                    及大洋洲            設之瞭解,藉由公眾力量
                    地區              正確傳遞臺灣觀點的聲音
                                    ,適時派員出國,以加強
                                    與當地華文傳媒之溝通、
                                    聯繫。




                                    150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僑青培訓研習         聯合總會、沙巴留臺同學會、
                                                               砂拉越留臺同學會、檳城留臺
                                                               同學會等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
                                                               一年一度文華之夜活動,並訪
                                                               問當地僑社。




            85        106         5       196 僑務新聞資訊及    無
                                                傳媒服務




                                          15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北美地區重要僑界活    美國及加 加強與北美地區重要僑          6   10    1,100       709
   動-91           拿大   團聯繫溝通,並宣達國
                         家政策,俾能凝聚共識
                         ,強化向心,凝聚海外
                         支持政府力量。




02 參加歐洲地區重要僑界活    歐洲地區 加強與歐洲地區重要僑          6    4        408     238
   動-91                  團聯繫溝通,傳達政府
                         之關懷與重視,藉以增
                         進情誼,鞏固對我之向
                         心,同時宣達國家政策
                         ,俾能凝聚共識,匯聚
                         海外支持政府力量。
03 參加亞洲地區重要僑界活    亞洲地區 加強與亞洲地區重要僑          6    4        240     155
   動-91                  團聯繫溝通,傳達政府
                         之關懷與重視,藉以增
                         進情誼,鞏固對我之向
                         心,同時宣達國家政策
                         ,俾能凝聚共識,匯聚
                         海外支持政府力量。
04 出席海外中文學校學(協)   北美洲、 藉由出席海外學(協)會         8    4        476     341
   會及學術團體年會或研討    歐洲及亞 及學術團體年會或研討
   會-91           太地區  會活動,傳達本會僑教
                         政策、推廣華語文教材
                         、強化與海外僑教組織
                         及主流教育人士之交流
                         ,以拓展僑教範疇並促
                         進學術交流。




05 參加世界性及洲際性僑臺    美洲、歐 1.參加北美洲、中南美        10   10    1,760       833
   商組織年會及理監事會活    洲、非洲    洲、歐洲、非洲、亞
   動-91           、亞洲及    洲及大洋洲地區等六
                  大洋洲地    大洲洲際性僑臺商商
                  區       會年會及理監事會議
                          並順訪僑社。
                         2.協輔僑臺商商會組織



                                152
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36        1,845 僑民僑團聯繫接 美國洛杉磯         109.02          1         200
                         待暨僑教中心服 美國紐約、鳳凰城、     111.06          4         955
                         務       洛杉磯、聖地牙哥、
                                  舊金山
                                  美國洛杉磯、舊金山
                                  、西雅圖、波特蘭     111.08          2         378




         14         660 僑民僑團聯繫接 義大利            107.08          1         245
                        待暨僑教中心服 愛爾蘭            108.06          1         218
                        務       法國             111.12          1         136




         14         409 僑民僑團聯繫接                                -             -
                        待暨僑教中心服                                -             -
                        å‹™                                      -             -




         19         836 僑校發展暨文化 澳洲墨爾本、黃金海      108.10          2         280
                        社教輔助    岸
                                  美國洛杉磯、橙縣、    110.09          3         519
                                  舊金山、芝加哥、華
                                  府及紐約
                                  美國西雅圖、休士頓
                                  、亞特蘭大、邁阿密    111.03          3         963
                                  、奧蘭多及波士頓




         60        2,653 僑商經濟業務   日本、馬來西亞      111.11          4         529
                                  美國、義大利、西班    112.04          3        1,303
                                  牙、法國
                                  美國、阿根廷、巴拉    112.05          1        1,007
                                  圭、巴西、紐澳




                                    15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會務發展並說明政府
                          重要經貿政策。
06 參加海外僑臺商組織辦理    美洲、歐 1.協輔海外僑臺商組織         5    6        307      194
   經貿座談及商機交流等相    洲、非洲    舉辦經貿政策推廣座
   關活動-91         、亞洲及    談會、論壇等多元活
                  大洋洲地    動。
                  區      2.協導海外僑臺商組織
                          辦理商機交流活動,
                          建立國內外產業合作
                          。
07 參加地區性僑臺商組織年    美洲、歐 1.參加地區性僑臺商商         6    8        838      386
   會及理監事會等活動-91   洲、非洲    會年會及理監事會議
                  、亞洲及    並順訪僑社。
                  大洋洲地 2.加強聯繫全球各地僑
                  區       臺商組織,瞭解各地
                          僑臺商組織需求。
08 結合僑界力量辦理招生推    美洲、歐 1.配合政府擴大培育及         8   41    1,378       2,119
   廣活動及運用多元化推廣    洲、非洲    留用僑生政策目標,
   招生與獎學金資訊-91    、亞洲及    積極推動本會辦理之
                  大洋洲地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
                  區       專班」及「海外青年
                          技術訓練班學位班」
                          ,以及推廣獎助學金
                          方案,結合僑界力量
                          ,派員偕同承辦學校
                          赴海外辦理招生說明
                          會。
                         2.協同教育部及海外聯
                          合招生委員會派員赴
                          海外辦理高等教育展
                          、招生說明會及招生
                          試務。
                         3.派員協導海外保薦單
                          位辦理招生業務,提
                          升在地升學輔導人員
                          對僑生回國升學法規
                          之認知。
                         4.提升當地保薦單位、
                          留臺校友會、僑校與
                          僑社在地升學輔導人
                          員對課程、性質與招
                          生方式深入瞭解,有

                                 154
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8         519 僑商經濟業務    緬甸              108.11          1          55
                                   南非、賴索托、史瓦       111.07          4         569
                                   帝尼、泰國
                                   韓國              112.06          2             87




          29        1,253 僑商經濟業務   泰國              112.05          1             29
                                   韓國              112.06          2             52
                                   美國、阿根廷、巴拉       112.05          1         255
                                   圭、巴西、紐澳



         197        3,694 僑生回國升學暨 越南、泰國            111.12          3         245
                          僑青培訓研習  馬來西亞             111.12          3         262
                                  印尼               111.12          2         142




                                        15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必要赴海外協助說明
                         推廣,以鼓勵華裔學
                         子來臺就讀本會僑生
                         專班。
09 出席世界留臺校友會年會   印尼     世界留臺校友會每2年        4   2         84         55
   活動-91                在僑居地舉辦1次年會
                        ,派員出席年會活動
                        ,對團結畢業校友凝聚
                        共識,增進友我力量,
                        協助拓展國際空間,
                        助益良多。




                                156
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144 僑生回國升學暨 馬來西亞        105.04          1             84
                       僑青培訓研習  汶萊          107.06          1             88
                               馬來西亞        111.12          1             67




                                15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儲備僑務人才派員出國見    美洲及亞洲 為培育及儲備本會海外僑務工作人才, 113.01-113.12   25      2
     習海外僑務實務工作-91   地區    強化與駐外單位之業務協輔關係,辦理
                          本會具外派潛力之現職人員出國進行海
                          外僑務實務工作見習。




                                   158
員會
-進修、研究、實習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351       101       -             452 一般行政              0




                                     159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18,853             596,450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418,853             596,450          -            -




                                   160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26,620        540,794             1,882     164,893       1,749,492


        26,620        540,794             1,882     164,893       1,749,492




                                      161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162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675           -              -          -            -


        675           -              -          -            -




                               163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1,112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1,112              -          -




                               164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9,181         11,008           -       21,976       1,771,468


            9,181         11,008           -       21,976       1,771,468




                                     165
                                 僑務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111至114年度社 111-114      4.42    0.79         1.04   1.19       1.40 1.行政院110年8月24
會發展中程個案                                                               日院臺外字第1100
計畫-海外華語文                                                              024538號函核定同
學習深耕計畫                                                                意修正。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列於「僑校發
                                                                      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工作計畫項下。
112至115年度社 112-115      2.30       -         0.39   0.50       1.41 1.行政院111年6月27
會發展中長程個                                                               日院臺外字第1110
案計畫-僑界青年                                                              018025號函核定。
培育交流計畫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分別編列於「僑
                                                                      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僑教中心服務」科
                                                                      目0.39億元、「僑
                                                                      商經濟業務」科目
                                                                      0.06億元及「僑務
                                                                      支出(機密預算)」
                                                                       科目0.05億元。
112至115年度社   112-115   36.21       -         5.51   6.21      24.49 1.行政院111年8月31
會發展中長程個                                                               日院臺外字第1110
案計畫-擴大培                                                               024110號函核定。
育及留用僑生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分別編列於「僑
                                                                      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輔助」科目0.38億
                                                                      元及「僑生回國升
                                                                      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科目5.8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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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計                                                         1,220         680
 1.4164013200                                              1,220         680
   僑商經濟業務

     (1) 協輔海外僑臺商企業產     113-113 協輔新南向重點國家從事出口製造業           1,220         680
         業升級服務                僑臺商企業,因應國際「2050淨零碳

                              排」趨勢進行企業產業升級服務。




                                     168
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1,900

                    -                    -                      -                1,900



                    -                    -                      -                1,900




                                                     169
                                           僑務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ç§‘                         ç›®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4000000
21               僑務委員會主管
                  0064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8,997
                  4164010000
                 僑務支出                              18,997
                  4164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814 1.辦理僑務委員會議,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
                                                            刊登等經費173千元。
                                                          2.辦理慶典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等經費80千元。
                                                          3.辦理僑務研究發展及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等專
                                                            案業務,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
                                                            561千元。
                  4164012000
             3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                       3,548 1.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及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
                 服務                                          接待,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
                                                             356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及刊登等經費264千元。
                                                           3.辦理僑務工作座談會,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及刊登等經費170千元。
                                                           4.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在地培訓暨活用
                                                             增能計畫,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
                                                             費708千元。
                                                           5.辦理青年行銷臺灣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
                                                             播及刊登等經費500千元。
                                                           6.辦理僑青培訓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
                                                             刊登等經費350千元。
                                                           7.辦理全球僑界青年高峰會,相關媒體宣導製作、
                                                             託播及刊登等經費200千元。
                  4164013100
             4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3,743 1.辦理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赴海外巡演及推廣臺
                                                             灣多元文化活動等業務,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
                                                             播及刊登等經費990千元。
                                                           2.舉辦多元性華語文競賽及文化導覽活動等業務,
                                                             製作宣傳影片等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等經費1,753千元。
                                                           3.輔助海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辦理活動之相關媒
                                                             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千元。
                  4164013200
             5   僑商經濟業務                              3,584 1.辦理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工作,
                                                             協輔錄製經貿商機交流活動影片及媒體露出,相
                                                             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500千元。
                                                           2.辦理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工
                                                             作,及輔導僑臺商品牌行銷辦理提升科技數位能
                                                             力培訓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
                                                             經費1,734千元。
                                               170
                               僑務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ç§‘                    ç›®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3.辦理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
                                               流工作,協輔海外僑臺商企業產業升級服務,引
                                               介臺灣優勢產業力量辦理商機交流,相關媒體宣
                                               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千元。
                                             4.辦理青商組織輔導交流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
                                               、託播及刊登等經費350千元。
           4164013300
      6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3,782 1.建立數位聯絡窗口,運用多元化管道辦理招生、
                                                 獎學金資訊及僑生輔導培訓活動,相關媒體宣導
                                                 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2,552千元。
                                               2.辦理宣導本會各項僑生升學措施、來臺就學之優
                                                 勢,以及我國優質學習環境等,相關媒體宣導製
                                                 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409千元。
                                               3.鼓勵海外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及民俗課程、參與
                                                 各項觀摩體驗活動及志願教學服務,相關媒體宣
                                                 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821千元。
           4164013400
      7   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3,526 維運本會網路社群等新媒體,傳達僑民權益相關之
                                               重要訊息及活動資訊;或邀請海外華文媒體來臺參
                                               訪,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3,526
                                               千元。




                                   17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                  已依決議統刪項目刪減,並據以編列 112 年度
             別項目決議如下:                                法定預算。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5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
              律明文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防檢
              局、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
              20%。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6%。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 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
              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
              代替補足。
         14. 如總刪減數未達300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
              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1.2%),另予補足。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5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
              會、大陸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
              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




                                           17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矯正署及所屬、調查局、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
              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
              保護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
              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
              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
              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
              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
              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
              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能源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
              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
              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
              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數位發展部、數位
              產業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
              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
              計總處、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
              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役政
              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
              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
              屬、僑務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
              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新竹科
              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
              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
              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主計總
              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檔案管理局、大陸委
              員會、考選部、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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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
              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
              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
              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
              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
         6. 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
              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
              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
              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
              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
              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
              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
              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
              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
              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
              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
              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
              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能源
              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
              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
              險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
              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
              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0%。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
              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
              外,其餘統刪6%,其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
              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
              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




                                          17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外交及
              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
              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
              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
              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
              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局、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
              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部、
              保險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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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財政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
              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
              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
              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1,200萬元,
              科目自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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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遵照辦理。
         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中,應依立法院 110 年度主
         決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項目。
         然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
         加碼,允許「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
         費」、「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外之捐助」、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
         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
         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讓政府單位可濫編政策行銷
         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為此,請行政院要求
         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
         求,列表編列所有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三)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後, 遵照辦理。
         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施政過度依賴網路宣
         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的政治工具。最近一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示相
         關內容。行政院主計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預算
         書中應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理金額及預計執行內
         容。然實際情形僅能從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
         容,經費彙計表也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
         式分別預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爰此,為
         有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算書起,「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中,應詳細敘述辦
         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日公布修          非本會主管業務。
         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運作現況,已多次
         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
         皆為落實政府政策,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
         除透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
         辦理外,尚有舉辦活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
         各式宣傳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法院審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政策宣導」預
         算經費編列之全貌,爰請研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
         預算書中,應將非屬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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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於「政策宣導」之預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及
         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確,讓民                     非本會主管業務。
         眾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之全貌,爰要求自 113 年度起,行政院
         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首年編制                非本會主管業務。
         人員近 600 人中,竟有一半採約聘僱制,居各部會
         之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
         滿足多元化人才進用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
         人員機制,聘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
         域背景專業人員。然此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位
         發展部所需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試科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力需求進行盤
         點,導致數位發展部有一半的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
         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
         員,平均月薪高達 6 萬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國
         家考試的公務人員,平均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
         同數位發展部讓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家考試的
         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任公務人員的薪
         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制。爰此,考試院、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
         用制度及薪資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務需求
         及公平性。
(七)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部專責機                  非本會主管業務。
         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果顯示超過半數受訪民
         眾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解」或是「不太了解」,
         而民眾期望專責機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
         隱私保護與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
         出加速資料治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明
         確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服務法」
         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籮筐。以數位中
         介服務法而言,其主要精神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
         中介和服務,以促進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
         權益。爰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月
         內,就相關平台蒐集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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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法機制及產業發展相
         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務, 非本會主管業務。
         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錄保存於機關內,進行事件
         分析、通報與應變。
             1. 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
              委外服務時,普遍採用廠商提供之資料收集
              器,不論收集的資安事件機敏程度,均回傳至
              廠商的監控中心,在廠商的監控中心進行事件
              應變、事件分析及追蹤。機關只能從遠端監看
              平台畫面,被動收到資安預警通報,無法在第
              一時間進行聯防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
              於防護現代資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
              口。
             2.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於「政府資訊作業委外資安參考指引」
              v6.3_1110830之報告,報告中指出,廠商履約
              管理常見的缺失包括:
             (1) 發生資安事件時隱匿不報。
             (2) 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情形。由於機關
               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析功能,
               因此容易發生以上2種缺失。
             3. 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SIEM功能之
              資安平台,以符合政府資安政策要求。
             4. 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之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範,機關應完成資通安
              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與惡意偵查或情蒐活動
              相關情資,並持續維運及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
              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繼站
              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及其他情資通報。
              各機關應於收到惡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
              特徵情資時,立即將情資自動轉為防禦策略,
              在防火牆、IPS或是其他資安設備上,立刻進
              行偵測與阻斷惡意連線,進行零信任架構的安
              全防護。
             6. 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112年規劃
              開放情資分享,完成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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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化效率精進。因此,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
              偵測管理服務」時,機關內的資通安全威脅偵
              測管理系統必須要具備情資分享能力,並能夠
              逐漸成為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爰此,要求數
              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威脅偵
              測機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公職人員                   非本會主管業務。
         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
         署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
         等,惟迄 4 年尚未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
         浪費公帑。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
         案件,為何浪費民脂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統而
         不作為,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委託研究                      遵照辦理。
         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之繳交,政府相關部門卻
         未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
         案以相似名稱或方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
         複性研究,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會計年度起,凡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案,當
         報告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舉證,作為行
         政機關驗收參據。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以特別                      非本會主管業務。
         預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預算支應,如中央政府前
         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規定,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
         需要得於未經立法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部,
         然長此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議卻已分配
         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為政府預算之背書
         人。爰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
         議之特別預算,研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
         並將研議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技術、政                      本會無轉投資事業情形。
         策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的等原因,持續轉投資各
         領域事業,或將原有國營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
         股股權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
         督密度不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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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營事業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資本未超
         過 50%,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
         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
         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
         是以,政府對於公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表
         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運與
         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率已為最
         大股東,相關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股權優勢,積極
         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
         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45.24%)與台灣
         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台糖業有限責任公司
         (公股 40.0%);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台灣糖
         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
         份有限公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 34.16%),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欣彰天然
         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南區天然氣
         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8.80%)等事業,公股均為最
         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形成政府
         高額投資卻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
         非官股派任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
         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運
         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投資卻乏相對應
         有之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院於年度總預算
         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
         問政需要而提供主管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
         另倘外界欲瞭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
         各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公開
         資訊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尚
         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資
         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訂
         定各部會官網應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準,
         及建置整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
         俾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                     本會及主管之財團法人均無轉投資情形。
         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
         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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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
         轉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
         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政健全                  遵照辦理。
         方案」,讓財政收支結構開始逐年改善。據審計部
         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轉為賸餘,107 至 109 年度歲入歲出賸餘
         均逾千億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
         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宜,使得該年度債務全數未
         舉借。然民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別預算方式大
         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預算支出的政務,隱
         藏於特別預算中,藉以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
         假象。從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
         表(包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度為賸餘外,其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為短
         絀,110 年度短絀 1,422 億元,111 年度短絀更高
         達 4,387 億元。又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
         債務餘額迅速增長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累
         增,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為 25.1 萬
         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重。另依財政紀律法
         第 13 條規定,有關各級政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
         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
         公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財政收支
         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
         餘,亦即政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年度尚有 8
         年,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潛藏的巨大壓力。我國經
         濟情勢在面臨俄烏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
         策、國內外疫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
         入執行恐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
         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財
         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債務控管計畫,
         以加速還清債務,縮短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仰賴特別                  非本會主管業務。
         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預算、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及近 2 年因 COVID-19 疫
         情影響,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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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興特別條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
         而前述各特別預算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提出,舉
         債金額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埋下財政崩壞之
         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
         擬提高債務還本比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
         定還款規劃,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威爾斯                      非本會主管業務。
         和 紐 西 蘭 組 成 的 幸 福 經 濟 政 府 聯 盟 ( 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力擴大影響力,希望
         2040 年前促成全球各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
         產總值(GDP)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
         新制定能提供優質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
         和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攀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亦預測台灣 GDP 將超越
         日韓,成為東亞第一,然而也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
         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產業。而近年來,政府大肆宣
         揚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
         高物價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
         日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群網站發布選後檢討
         文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的是國家整體,尤
         其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
         力。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虛實,與人民實際感受的落
         差,確實是我們應該去檢討和檢視的。」綜上,爰
         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社會相
         關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實際
         感受,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的金融                      非本會主管業務。
         風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以至於準備踏入社會的
         和甫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乏工作經驗,不但薪
         水被壓低,其失業率更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濟成長率因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
         定,但實際上原因是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
         角力戰緣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成
         長,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
         上,經濟成長的果實,無法和多數勞工共享。我國
         勞工普遍感受薪資多年沒有調漲,還間接被物價上
         漲給抵消。雖然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
         據皆有調升,但更坐實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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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於上市上櫃公司及高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的年輕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宣布自 112
         年起,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
         勞動部於 109 年所做的「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
         況調查」,初次就業的平均薪資 2 萬 7,687 元,已
         經與 112 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且調查指
         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並沒有提出薪
         資期望,顯示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更多的選擇。
         再加上疫情影響、物價飆漲,薪水不漲的青年勞工,
         處境更是雪上加霜,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振、結婚
         生子意願大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
         口結構,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法院進
         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勞工薪資,促進婚
         生環境」列入報告。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膨,皆為如                     非本會主管業務。
         何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
         量通膨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
         微薄的薪資已經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消費
         者物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峰降至 2.66%,然前一波上漲的
         物價卻已降不回來,民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
         居高不下,形同雙重打擊。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
         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物資物價
         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宗物資降稅實施期
         間將近 1 年,應全面稽查各民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
         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稅而有調整銷售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
         民眾對於生活的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名義禁止                     非本會主管業務。
         輸入,造成我國農民損失。但因政府開拓國際市場
         成效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餐
         系統進行農產品去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
         出錢,實沒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
         凡學生營養午餐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增
         加之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補貼,不
         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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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                      非本會主管業務。
         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
         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
         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前 7 個
             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約為 5,474 億美元。其中出
             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順差為 327.2 億美元,
             而對大陸和香港的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
             高達 39%,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
             港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元,這意味著如果不
             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2.其實如果從相關數據的檢視便可以發現,近 10 年
             我國連年保持貿易順差,其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
             香港。如果沒有大陸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將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例,我國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元,而
             大陸和香港貢獻的順差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
             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高達 398 億美元。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
             的比重逐年上升,且一直是 GDP 增長的重要拉動
             力,對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
             要作用。以 111 年第 1 季度數據為例,我國 GDP
             增長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
             口。在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達 88%,若非
             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
             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
             博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家的觀點指出,鑑於
             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
             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
             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
             對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口結構日                         非本會主管業務。
         趨老化等問題,自 78 年起陸續引進產業及社福移
         工,以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
         照護負擔,惟近來台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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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移工約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
         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
         關部會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國,分別研
         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業、事業、家庭看
         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力缺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
         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111 年 8                     非本會主管業務。
         月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事演習,導彈穿越侵犯
         我國土領空,顯示政治軍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
         火破壞人民安居樂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
         國內電信通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
         代方案,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                        遵照辦理。
         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
         事項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
         溝通後,對於 112 年度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
         共識,並完成三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
         部,將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要求列
         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片面更改立法
         院合議通過之決議。爰要求各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
         通過之非列為機密預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
         件,若認為有改列為密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密保
         護法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列有「立                        遵照辦理。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說明各單位辦理
         立法院作成之相關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之結果。惟各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
         方式不一。以 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說
         明「本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議字第○○○
         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未提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
         相關資訊,使外界難以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
         容、後續辦理結果及審議之過程。為便利立法院工
         作同仁及民眾查詢相關報告內容,爰要求行政院與
         各部會於 112 年起向立法院所提出之預算案,應於
         前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下事項:
             1. 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發文日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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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發文字號。
             2. 經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支
              之日期。
             3. 經立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
              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                         遵照辦理。
         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針對立法委員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
         行政機關(構)擬具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
         情形載明「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以
         (發文字號)函送立法院在案」。再從立法院議案
         系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僅有立法
         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案之立法委員或黨團
         辦公室,使相關內容不易查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
         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傳
         至議案系統,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時處理為數眾多
         之書面報告。爰要求各行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針
         對審議通過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等議案
         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函復原提案立法委員
         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立法院議事處及其他業
         務單位,以落實預算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機關除依                     本會歷年預算均公開於本會網站及政府資料開
         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                      放平台。
         算書;行政院 101 年 2 月 7 日院授主預字第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
         將所有預算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
         民眾查閱。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預
         算、決算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
         數主管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主管
         預算相關財務資訊情形,爰此,應請行政院要求中
         央各主管機關應自 113 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活動,                         非本會主管業務。
         無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捐贈,均應依公益勸募
         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及依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依指定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
         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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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
          團體或企業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
          致規定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關以
          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
          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關規定,以資依循辦理;為使
          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
          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更臻妥適,以達成充分揭
          露之目的,俾利國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
          於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政院應
          於 3 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補助民
          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關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素,任意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中止 49 至 58 台新聞頻道的代理,造成機場、醫院、
          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
          聽權利。爰要求政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
          教育部等)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
          需要求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不能
          滿足得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案件,                        非本會主管業務。
          政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儘速研議虛擬貨幣之定
          性,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制,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 2 款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 159 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無。
第 3 款規費收入
第 124 項   僑務委員會 2 萬 4 千元,照列。                        遵照辦理。
第 4 款財產收入
          僑務委員會原列 693 萬 9 千元,增列第 1 目「財產             本會 112 年度法定預算業依決議事項如數增列。
第 169 項
          孳息」164 萬 4 千元(含第 1 節「利息收入」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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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元、第 2 節「租金收入」162 萬 4 千元),其餘均
          照列,改列為 858 萬 3 千元。
第 7 款其他收入
第 167 項   僑務委員會 62 萬 5 千元,照列。                         遵照辦理。

二、歲出部分
第 16 款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 16 億 6,519 萬 2 千元,減列:               本會 112 年度法定預算業依決議事項如數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
                  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5
                  萬元。
          (二)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
                  案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0
                  萬元。
          (三)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編
                  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50萬元
                  及「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40萬元(含「業
                  務費」之「一般事務費」2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5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
          列,改列為16億6,364萬2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 87 項:
 (一)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自 107 年起即多次要求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務委員會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協覓閒置國有房                      歲字第 1120800067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舍作為現代化檔案庫房,以避免借用國小教室暫時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權宜使用,因檔案存放空間受限及教室樓地板承重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不足等問題,徒讓具有法律信證、行政稽憑、學術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研究、史料等價值檔案,恐遭致損壞之風險,應主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動積極爭取改善。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1                  一、 本會檔案庫房前設立於華僑會館內,94 年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                          時因會館委外營運,為委外廠商能活用整
          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 129 萬元,凍                       體營運面積,爰擬另覓他址搬遷,並於
          結 3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94、99、101、105 年多次函請國產署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覓,惟該署提供之房舍均不符檔案庫房設
                                                          施基準規範,至 105 年底因華僑會館委外
                                                          營運終止並繳回國產署接管,本會檔案庫
                                                          房必須搬遷,爰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
                                                          地產作業辦法」規定,暫時租用中華郵政
                                                          公司五股郵局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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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106 年時因大院委員質詢本會年付高額租
                                                        金租用檔案庫房宜優先使用國有房舍,以
                                                        節省公帑,經本會於 106 及 107 年多次函
                                                        請國產署協覓,仍無適合之標的;至 108
                                                        年時經洽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
                                                        園市等國中及國小詢問是否有閒置教室可
                                                        供借用作為檔案庫房,其中獲臺北市大湖
                                                        國小同意借用 6 間教室,本會爰將檔案移
                                                        至該校存放,惟借用國小教室存放檔案係
                                                        屬權宜作法。
                                                    三、 嗣後本會於 109 及 110 年共 5 次函請國產
                                                        署協覓大臺北及桃園地區之閒置國有房
                                                        地,惟均無符合條件之國有房地可提供。
                                                        為能儘速取得國有房地作為本會檔案庫
                                                        房,本會副委員長於 111 年 1 月 27 日前
                                                        往國產署拜訪署長,該署復於 111 年 2 月
                                                        檢送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住宅 5 戶供本會
                                                        擇選,經至現地勘查,擇定屋況較佳之 3
                                                        戶於 111 年 5 月向國產署提出撥用申請,
                                                        惟該署以「國有不動產撥用用途不合都市
                                                        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駁回本會申請,
                                                        本會爰於 111 年 6 月、9 月及 12 月再次函
                                                        請該署續予協覓適當國有房地,該署均函
                                                        復無符合條件之國有房地。
                                                    四、 未來本會仍將持續進洽國產署協覓適當之
                                                        機關房地,以供本會檔案庫房永久使用。
(二)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 38 萬                  歲字第 1120800067A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7 千元,經查係為汰換老舊辦公室設備等經費;惟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111 年度編列 41 萬 2 千元,亦為汰換老舊辦公室設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備,連 2 年度編列同一項目更換辦公室設備,卻未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述明汰換理由、種類及項目,在支持僑務工作提升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下,應同步考量國家財政拮据,僑務委員會應明確                     一、 本會 111 年「一般行政」計畫項下「基本
         說明編列項目及編列理由,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                         行政工作維持」分項計畫「設備及投資」
         是項預算凍結 1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原編列 412 千元,配合立法院決議通刪 6%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後之法定預算為 387 千元,爰 112 年度按
                                                        111 年度法定預算數編列 387 千元。
                                                    二、 本會「一般行政」計畫項下「基本行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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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維持」分項計畫「設備及投資」主要係
                                                        針對老舊不堪使用之辦公設備如印表機、
                                                        空氣清淨機、冷氣機、碎紙機、掃描器、
                                                        公務手機……等各項什項辦公設備汰換之
                                                        用,屬各年度均需之常態性需求,以維持
                                                        本會業務推動之基本運作,絕無浪費公帑
                                                        之情形。
(三)      僑務委員會配合行政院推動「電子公文節能減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政策,以期達成節能減紙、減少檔案管理成本、縮                     歲字第 1120800067B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短公文流程時效等效益,經查近 2 年因處於疫情期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間,因應分流上班需要,電子公文流程及應用簽核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率實應大大提高,惟僑務委員會 110、111 年線上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簽核件數卻比 109 年為低,顯然在推動「電子公文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節能減紙」政策上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 112 年度                  為配合行政院 105 年公文電子化目標值須達
         僑務委員會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                   45%,本會 109 年線上簽核率為 51.58%、110
         維護」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 1,582                年線上簽核率為 48.14%、111 年(統計至 10
         萬元,凍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月 31 日止)線上簽核率為 46.54%,係因 110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年及 111 年受疫情影響,全年公文總件數有下
                                                    降,惟密件數量近年來均差異大不(密件公文
                                                    不宜由線上簽核辦理),仍均已達行政院所訂
                                                    45%之目標。本會未來仍將持續推動電子化公
                                                    文,並積極提升公文線上簽核比率。
(四)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訊管理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 1,013                  歲字第 1120800067C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萬元,經查: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1.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預算雖只編列 1,013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萬元,但 111 年度增加約近 1,500 萬元(由 110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年度之 566 萬 2 千元增加為 2,059 萬 3 千元),       一、 「僑務資料智能分析及運用規劃計畫」係
             編列相當多經費用於資安維護、二代僑胞卡管理                      為數位發展部主導之「服務型智慧政府 2.0
             系統建置、line 官方帳號個人化服務、API 介接功                推動計畫」之一環,計畫為期四年,將先
             能……等,112 年度又編列很多類似名目之經                     建立掌握服務對象的機制(i 僑卡),最終
             費,i 僑卡資安強化需 63 萬元,「服務型智慧政                  期望能以智慧服務提升僑務服務品質,建
             府 2.0 計畫」亦編列 418 萬 9 千元,是否有重複              立能輔助決策的資料庫,並建構高價值資
             編列,應提出說明。                                  料集以加值應用。
         2.二代僑胞卡總需多少經費,目前進度為何?僑務                     (一) 查 111 年度「03 資訊管理與維護--設備及
             委員會應提出完整規劃,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                    投資」19,358 千元,主要為編列 111 年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度本會網路實體隔離撤除專案 10,345 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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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元及 i 僑卡服務網站 4,189 千元。
                                                     (二) 112 年度編列 i 僑卡資安強化名目的經
                                                        費,為 111 年度建置之 i 僑卡服務網站之
                                                        資安機制,包含檔案匿蹤、資料加密碎形
                                                        及防竄改機制等資安零信任解決方案,上
                                                        揭安全機制係屬訂閱授權制,另加上 i 僑
                                                        卡備援主機之授權,爰年度資安機制授權
                                                        費用為 630 千元。
                                                     (三) 另 112 年度「服務型智慧政府 2.0 計畫」
                                                        編列 3,581 千元均為新興資訊業務包含:
                                                        僑務智能客服系統 1,000 千元、新一代僑
                                                        居加簽及僑民身分證明系統 700 千元、本
                                                        會僑務資訊系統介接及清理 1,000 千元、
                                                        i 僑卡系統與本會其他系統對接 i 僑卡、僑
                                                        務活動報名系統擴充計 881 千元。以上並
                                                        無重複編列之情事。
                                                    二、 i 僑卡執行情形及經費規劃:以 111 年建置
                                                        之 i 僑卡服務網站為基礎,擴展本會 i 僑卡
                                                        服務範圍,持續推廣 i 僑卡申辦,並以i僑
                                                        卡卡號串接各應用系統人員資料,作為未
                                                        來業務數據分析及決策參考依據。後續擬
                                                        依業務推廣需求、系統運作必要維護及資
                                                        安強化機制,覈實編列相關預算。
(五)      僑務委員會「一般事務費」辦理「返國僑胞慶典聯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歡活動」預算係配合國慶籌備委員會協調輪流於各                     歲字第 1120800067D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地方政府舉辦「國慶晚會」,並統籌各部會分攤之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活動經費。110、111 及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分攤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經費為 670 萬元、560 萬元、510 萬元,分攤所占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比重極高,惟不少僑胞反應國慶晚會在戶外場地舉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行,未事前研議活動雨天備案,晚會當天氣候不                      一、 本會 111 年度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
         佳,造成僑胞寒風淋雨欣賞表演活動,事後風寒感                         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業務費」
         冒發生,顯然僑務委員會列為「國慶晚會」主辦單                         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558 萬 4 千元,
         位之一,允宜通盤檢討雨天狀況之規劃研議。爰針                         包含分攤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辦理經費
         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                    465 萬元,其餘經費則係用於接待個別僑
         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業務費」之「一                         胞參加國慶晚會之交通、餐費及伴手禮等
             預算編列 558 萬 4 千元,凍結 100 萬元,
         般事務費」                                          事務。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 111 年國慶晚會場地係經承辦單位桃園市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政府在地評估考量,擇選桃園陽光劇場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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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辦,本會事前即就活動雨天備案洽桃園市
                                                        政府,另搭乘本會個別僑胞專車前往國慶
                                                        晚會之僑胞,本會亦發放輕便雨衣供僑胞
                                                        使用。未來本會將加強提醒各地方政府承
                                                        辦單位妥為規劃雨天備案,以提升僑胞參
                                                        加活動之遊興及安全性。
(六)      僑務委員會規劃全新直播單元《部長講堂·與僑胞有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約》,為我國國家發展,跨部會合作推廣農產、故                     歲字第 1120800067E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宮創新、數位韌性等議題;現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任內,亦積極推動及配合僑務元宇宙、新東向戰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略、非洲計畫、新南向等計畫,展現包山包海、成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為天下第一會之整合能力,並具有成為第二行政院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的潛在力量,令人感佩僑務委員會無懼挑戰、勇往                     一、 111 年全新規劃直播單元「部長講堂·與僑
         直前之精神。為鼓勵僑務委員會持續精進,僑務委                         胞有約」,邀請中央機關部會首長蒞會,
         員會應針對預計合作之單位,提出預期計畫與效                          就國家發展現況及當前各領域重要政策與
         果。並針對僑務元宇宙、新東向戰略、非洲計畫、                         海外僑胞分享,共計 9 場次。
         新南向等計畫提出目前執行期程及成果。爰針對                      二、 本會協助民間組織「臺灣新東向產學研聯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                     盟協進會」與北美地區臺商對接合作,探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592                      討鏈結臺美供應鏈、資本市場、人才及商
         萬 4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                    業模式等具體合作方案。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三、 非洲計畫目前執行情形及成果: 111 年本
         動支。                                            會協輔非洲地區僑團舉辦 6 場支持臺灣參
                                                        與 WHA 活動;協輔南非東開普省、納米
                                                        比亞及坦尚尼亞等 3 國僑界成立「僑界急
                                                        難救助協會」,協輔非洲地區 9 個國家成
                                                        立 14 個協會;協輔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
                                                        「COVID-19(新冠肺炎)專案貸款信用保
                                                        證」,於非洲計辦理 24 件,協助當地僑臺
                                                        商取得融資金額 634 萬美元等。
                                                    四、 新南向政策目前執行情形及成果:本會
                                                        111 年透過「扎根新南向各國僑務人脈網
                                                        絡」等 9 項計畫,加強與新南向國家各層
                                                        面鏈結。
(七)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獎補助費」之「對外                     歲字第 1120800067F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之捐助」預算編列 400 萬元。僑務委員會辦理之「臺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連 2 年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辦理,嘗試於國內以替代方案執行未有具體執行成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19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果,111 年度於海外舉辦,但成效未明,且與計畫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原意有落差。112 年度將如何執行,經詢尚未定                     一、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已趨於流感化,各國邊
         案,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針對是項預                          境管制及防疫措施均逐步鬆綁,本會 112
         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年恢復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並參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考各部會青年國際交流計畫調整搭僑計畫
                                                         執行方案,甄選具外語行銷能力及具備臺
                                                         灣特色才藝之學員,增加賦予學員向海外
                                                         僑民行銷臺灣之任務。
                                                     二、 112 年參訪見習地點為本會派有駐外人員
                                                         且僑界資源較豐富之泰國(曼谷)、馬來
                                                         西亞(吉隆坡)、美國洛杉磯及休士頓等
                                                         4 地辦理。
(八)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預算編列 1,179 萬 4 千元,
             「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                             歲字第 1120800067G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其中: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1.獎助僑務學術論文編列 230 萬元,對於這些論文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是否要求通過論文比對系統檢視,證明沒有抄襲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以確保品質?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2.委託國內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進行僑民身                 一、 本會將持續由專業學術單位進行嚴謹評
              分資料庫建置規劃編列 90 萬元(委辦費)之用途                   選,確保僑務學術論文品質及對於僑務工
              為何?建置多少僑民身分資料?目的為何?                        作之參考價值。
             3.海外搭僑計畫獎勵金編列 30 萬元頒發對象為                二、 本會刻規劃與領事事務局合作,共同建置
              何?                                         僑民身分資料庫,將有助分析僑胞申請需
             4.「僑務工作專家會議」編列 40 萬元、111 年度編                求,並得提供本會未來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列 48 萬元,對僑務提供之建言為何?                        等法規研修方向參考。
             5.編製年鑑、施政報告及政策說明……等,111 年               三、 112 年恢復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
              度編列 65 萬 2 千元,112 年度增為 227 萬 4 千           並規劃成果競賽活動,鼓勵學生以影片及
              元,增幅 248%,原因為何?另「媒體政策宣導」                   自媒體宣傳。
              編列 35 萬元,比 111 年度增加 10 萬元,不解僑          四、 112 年於相關專業性活動或會議時,適時
              務委員會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散編在各處各                      邀請相關領域之僑務工作專家擔任評審或
              科,但執行時卻可以集中?目的何在?爰針對是                      與會提供專業性諮詢建言。
              項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五、 編製年鑑、施政報告、購置辦公用物品及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等係因應政策或
              動支。                                        業務實務需求覈實編列。
(九)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書之「非洲計畫」預算以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非洲僑民鏈結經費」編列,難以從說明中瞭解是                      歲字第 1120800067H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項經費如何加強與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令人質疑僑務委員會是否以此規避國會與民眾對監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9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督與關注,僑務委員會應積極說明。爰針對 112 年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一、 本會以「加強與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1,272 萬元,凍結 50 萬元,                  活動」,鏈結非洲僑民力量,具體展現於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及「廣設僑界急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難救助體系」層面。
                                                    二、 相關執行情形及規劃包括協輔僑團舉辦活
                                                        動及年會,加強與當地僑社聯繫、輔助青
                                                        年僑團組織,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安排本
                                                        會正副首長出席僑社重要活動,增進面對
                                                        面溝通、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擴大服
                                                        務量能,以及運用新科技及創新模式,深
                                                        化與非洲僑界之鏈結網。
                                                    三、 本會將持續落實「非洲計畫」之「僑民鏈
                                                        結」,強化與當地僑社之交流互動,提升
                                                        我在非洲之能見度。
(十)      依據僑務委員會「鼓勵海外僑界成立急難救助協會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實施計畫」海外僑團登記成為急難救助協會,欠缺                     歲字第 1120800067I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管控、考核及具體規範,相關協會不被要求具備急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難救助所需之能力、資源,更難保居心不良人士藉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此招搖撞騙,應補強計畫,建立考評機制,確保海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外人民權益,維護政府形象。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 一、 依據「政府協助旅外國人及我國僑民緊急
         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中「獎                         避難作業程序」,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業務
         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235 萬元,凍                      為外交部主管。國人於海外遇有急難情形
         結 2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時,外交部各駐外館處設有急難救助專線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供國人請求協助;如駐外館處斟酌個案情
                                                        形,判斷需要當地急難救助協會就近前往
                                                        現場輔助支援時,則由駐外館處聯繫當地
                                                        急難救助協會提供必要協助,其角色為輔
                                                        助駐外館處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業務。
                                                    二、 急難救助協會係僑界人士於各自工作以外
                                                        時間,協助駐外館處辦理急難救助業務。
                                                        各協會成立及運作資金均自行籌措,惟於
                                                        辦理培訓或專題講座等活動時得依僑團經
                                                        費補助要點規定,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
                                                    三、 為健全輔導機制,本會編列預算,輔助僑
                                                        界急難救助協會辦理講座及培訓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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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並鼓勵各協會辦理交流活動,加強橫向聯
                                                        繫、資源分享,增進急難救助專業。另鑑
                                                        於急難救助協會為志工性質之服務團體,
                                                        原則係以輔助、觀摩及交流等方式,代替
                                                        較具強制性之考評制度,協助其有效運作。
(十一)     僑務委員會為配合政府推動「非洲計畫」,協輔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臺商及國內產業儘早進入非洲市場布局,規劃相關                     歲字第 1120800067J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活動與宣傳。112 年度預算書以「非洲僑民鏈結經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費」編列,該計畫 111 年度於僑社工作研討之成果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與 112 年度未來展望為何?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提出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相關成果以符合第二行政院之宏偉目標。爰針對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一、 本會以「加強與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                         活動」,鏈結非洲僑民力量,具體展現於
         與培訓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業務費」之「一般                         「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及「廣設僑界急
         事務費」預算編列 1,257 萬 1 千元,凍結 50 萬元,                難救助體系」層面。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 相關執行情形及規劃包括協輔僑團舉辦活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動及年會,加強與當地僑社聯繫、輔助青
                                                        年僑團組織,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安排本
                                                        會正副首長出席僑社重要活動,增進面對
                                                        面溝通、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擴大服
                                                        務量能,以及運用新科技及創新模式,深
                                                        化與非洲僑界之鏈結網。
                                                    三、 本會將持續落實「非洲計畫」之「僑民鏈
                                                        結」,強化與當地僑社之交流互動,提升
                                                        我在非洲之能見度。
(十二)     僑務委員會「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重要幹部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並促進各僑                     歲字第 1120800067K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團間橫向聯繫」之工作項目,經查 111 年度受全球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疫情影響,啟動「僑社工作研討會替代方案」,首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度移師海外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然預算執行率高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達 160.63%,超出預算編列範圍,迫於採「移緩濟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急」方式,勻支同一工作計畫內其他預算,顯然預                     一、 111 年考量邊境管制措施解除前,海外僑
         算未有效考核控管,應予通盤檢討。爰針對 112 年                      胞返臺仍須隔離而參與意願較低,為避免
         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僑胞與臺灣的連結及情感因疫情阻隔產生
         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與培訓                         斷層,影響僑胞對國家之向心,故首度規
         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                         劃於海外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經衡酌海
         邀各地僑團重要幹部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                         外僑社動能,於 7 月安排於美國舊金山舉
         並促進各僑團間橫向聯繫」預算編列 192 萬 5 千元,                   辦「北美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於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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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分別安排於泰國曼谷及法國巴黎舉辦「亞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太地區僑社工作研討會」及「歐洲地區僑
                                                        社工作研討會」。
                                                    二、 本會恪守撙節原則支應僑社工作研討會相
                                                        關辦理經費,力求於預算編列範圍內維繫
                                                        接待服 務 品質,然 受全球通膨壓力升高,
                                                        海外部分地區物價較國內高昂,致支出超
                                                        過原本預算規劃。
                                                    三、 僑社工作研 討 會 為本會重要僑社培訓活
                                                        動之一,本會將持續辦理,112 年新冠肺
                                                        炎疫情趨緩情況下,規劃積極遴邀全球僑
                                                        社中堅幹部返臺參與,以強化海外各地區
                                                        僑社中堅幹部橫向聯繫,厚植海外友我力
                                                        量。
(十三)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歲字第 1120800067L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預算編列 1 億 3,890 萬 3 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 16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有 12 處在北美地區,1 處在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南美巴西聖保羅,3 處在亞太地區,惟其他區域並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未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例如:歐洲、非洲就沒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而台歐關係在台灣獲免申根                     一、 本會推動海外僑界服務工作均就僑區環
         簽證待遇後更形密切,且在歐華僑眾多,但歐洲目                         境、僑情特性及當地設置條件採取多元策
         前卻沒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有無設立之必要,應                         略,提供僑界服務工作。
         予評估。有句話說「無僑教即無僑務」,如果沒有                     二、 本會經評估因歐洲僑胞散居在歐洲各國,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如何拉近僑社對中華民國的認                         僑教中心使用率偏低,相形之下當地租金
         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                       過高,考量政府財政及配合政府駐外單位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合署辦公等因素,經審慎研究後認在歐洲
         動支。                                            設置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不符經濟效益,決
                                                        定不另在歐洲設置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三、 本會雖經評估後未於歐洲及非洲設置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但本會並不因此偏廢對歐
                                                        洲、非洲僑胞之服務,我派駐歐洲及非洲
                                                        地區僑務秘書秉持一貫熱忱,精益求精,
                                                        持續提供歐洲及非洲地區僑社及僑胞優良
                                                        的服務。
(十四)     僑務委員會為培養年輕僑領,運用海外青年之特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長,並為凝聚各年齡層僑青對我國之認同及向心                      歲字第 1120800067M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力,善用僑青雙語優勢推廣至國際社會、青商優勢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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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鏈結台灣共創互惠雙贏,進而厚植友臺新生力量,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以及進用協助辦理培訓僑界青年相關業務之國內外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專案人力等。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新增「僑界青                     一、 112 年「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係同時
         年培育交流計畫」分支計畫,預算編列 3,048 萬 5                    包括既有計畫強化推廣及創新規劃辦理之
         千元。惟該計畫所擬計畫項目部分與該會既有業務                         工作項目,奠基於本會既有之業務,進一
         或計畫(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活動、強化                         步規劃以僑青需求為導向之專案,強化僑
         在學青年與台灣之連結)未能區分,應予檢討整合                         青工作之深度與廣度,並以整合性為原
         推動;另延續舊有計畫賡續擴大辦理之計畫項目,                         則,與既有業務或相關計畫相輔相成。
         亦應詳予說明舊有計畫執行成效,並進行滾動檢討                     二、 延續既有計畫強化推廣部分:
         分析,說明擴大辦理之可行性,俾利合理及有效配                      (一) 擴展 FASCA 據點外,亦將委由專業團隊
         置經費。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                    前往辦理培訓活動,以增進青年團隊凝聚
         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僑界青年培                         力及相關知能。
         育交流計畫」預算編列 3,048 萬 5 千元,凍結 200              (二) 責請各地 FASCA 分會創新規劃辦理不同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僑界青年培育                         分會間或分會與當地青年組織間之交流
         交流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活動,厚植未來友我新興力量。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規劃繼續推動辦理 Senior FASCA 培訓大
                                                        會,並視辦理情形滾動檢討,掌控辦理成
                                                        效。
                                                    三、 創新部分:
                                                     (一) 選拔國際青年親善大使,鼓勵僑青運用創
                                                        意思維,媒合當地僑團共同行銷臺灣。
                                                     (二) 舉辦全球僑界青年高峰會,匯聚僑青建
                                                        言,搭建全球僑青交流互動平臺。
(十五)     為推動僑務工作,僑務委員會訂有「僑務委員會暨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僑務榮譽職人員須知」,並設有僑務委員、僑務諮                     歲字第 1120800067N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詢委員、僑務顧問及僑務促進委員等職務。據僑務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委員會截至 2022 年 9 月底之資料顯示,僑務委員共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174 人,45 歲以下僅 1 人;僑務諮詢委員共 808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人,沒有 45 歲以下之年輕人;僑務顧問共 1,267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人,45 歲以下年輕人僅 27 人。此外,僑務榮譽職                 一、 本會目前於辦理僑務委員及榮譽職人員之
         中,女性擔任僑務榮譽職人數不到男性之一半。另                         遴聘作業時,均特別函請駐外館處優先考
         查多份僑務委員會議之討論內容,許多僑團紛紛提                         慮推薦女性人選。對於僑胞人數稀少且女
         出僑青傳承問題普遍存在於各僑團。爰針對 112 年                      性擔任榮譽職意願不高之國家,本會優先
         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                       朝向培養性別平等意識且兼顧功能性之方
         心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1 億 8,043 萬 4 千                 向努力。
         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僑界青年與                  二、 另本會責請駐外僑務人員舉辦符合青年需
         女性的組織參與規劃及設定僑界青年及女性的各年                         求之座談會或相關活動,同時協輔青年僑




                                          20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僑務榮譽職人員目標數」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團或青年僑團幹部主導籌辦活動,以多面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向方式強化及擴大與僑青之聯繫交流,並
                                                        續尋創新作為,吸引青年世代參與僑社事
                                                        務,並從中拔擢優秀人才擔任僑務榮譽職
                                                        兼以促進僑民活化與傳承。
(十六)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3 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僑教中心服務」預算編列 2 億 1,016 萬元,經查:               歲字第 1120800067O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1.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於第 3 目「僑民僑團聯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繫接待暨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第 4 目「僑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校發展」及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之分支計畫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分別編列「非洲僑民鏈結」經費共 1,023 萬 9 千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但真正有關「非洲僑民鏈結」預算有多少,                 一、 本會以「加強與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無法從預算書中了解、掌握。                             活動」,鏈結非洲僑民力量,具體展現於
             2.2018 年 4 月總統出訪史瓦帝尼王國返台表示,已               「建構僑界紮實聯絡網」及「廣設僑界急
              交辦國家安全會議,務必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非                     難救助體系」層面。
              洲計畫」,更深入布局非洲。2020 年總統又說:              二、 相關執行情形及規劃包括協輔僑團舉辦活
              「希望未來可以更積極布局非洲,也在盤點僑界                     動及年會,加強與當地僑社聯繫、輔助青
              的資源,將會在 11 月 27 日辦理 1 場台商在非洲              年僑團組織,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安排本
              的研討會,希望借重台商的經驗,引領台灣的產                     會正副首長出席僑社重要活動,增進面對
              業進入非洲……」。政府之非洲計畫全貌為何?                     面溝通、廣設僑界急難救助體系,擴大服
              預算多少?哪一部會主導?扮演何角色?「非洲                     務量能,以及運用新科技及創新模式,深
              僑民鏈結」和「非洲計畫」有何關聯?推動多久、                    化與非洲僑界之鏈結網。
              成效為何?皆應予說明清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                 三、 本會將持續落實「非洲計畫」之「僑民鏈
              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結」,強化與當地僑社之交流互動,提升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我在非洲之能見度。
(十七)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輔助」項下「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中「業                    歲字第 1120800067P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083 萬 6 千元,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較 111 年度增加 46 萬 8 千元。經查 111 年度「辦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理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業務」、「鼓勵國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內大學校院及民間團體志工團隊赴海外僑校服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務」,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導致暫                 一、 「辦理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業
         停辦理本計畫,顯然預算編列浮濫,未有效考核控                         務」:
         管,導致執行率偏低,112 年度又貿然增加預算編                       因應全球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
         列,實應予通盤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                      展,各國疫情管制措施及返國就讀共學風
         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險疑慮等因素,本會與教育部國教署研商
         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決議自 111 學年起暫停辦理本項計畫,112
                                                        年並未編列相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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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鼓勵國內大學校院及民間團體志工團隊
                                                        赴海外僑校服務」:
                                                     (一) 近年受疫情影響,本會輔導國內青年志工
                                                        團體將實體服務轉為線上服務。
                                                     (二) 上(111)年包含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致
                                                        理科技大學、靜宜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及
                                                        慈濟大學之青年志工團隊提供線上志工
                                                        服務;該些學校並可依本會補助國內團體
                                                        活動經費作業原則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
                                                     (三) 本項業務 112 年原則將回復至疫情前模
                                                        式辦理;至預算編列,秉於零基預算原
                                                        則,參酌疫情前之年度實際支用情形編
                                                        列。
(十八)     僑務委員會「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培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之工作計畫內,於 111
         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                              歲字第 1120800067Q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年 10 月 24 日、25 日假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會議中心 801 會議廳舉辦「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聚焦討論臺灣華語文教學深耕歐美主流社區,以期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海外僑校營運與教學經驗分享。然綜觀「華語教學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國際高峰會」出席學者及教師名單,海外臺灣華語                     一、 本會「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係「華語教
         文學習中心負責人及僑校負責人或代表僅占出席之                         育 2025 計畫」之「國家隊形工具箱」執
         18%,根本談不上華語國際高峰會,淪為國內中文                        行重點,實深具重要性。
         教學的儀式型聚會,實有通盤檢討之必要。爰針對                     二、 111 年受限於疫情,海外參加者以線上觀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看直播方式參與為主;至實體會議則以國
         輔助」項下「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中「辦                        內華語文界具影響力人士出席參與為原
         理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預算編列 230 萬元,凍結                      則,活動計約 140 人出席。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 111 年參與議題分享與報告之與談人共 22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人,其中 12 人為海外邀請回國之臺灣華語
                                                        文學習中心負責人及僑校負責人或代表,
                                                        占全體與談人 54.5%。另線上參與熱列超
                                                        過 1,500 人次觀看次數,海外線上參與者
                                                        不因在國外而受限參與程度。
                                                    四、 本項會議全體與會人員包括副總統、國家
                                                        安全會議、美國在臺協會、外交部、教育
                                                        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國家華語測驗推動
                                                        工作委員會等官方機構,教育部「臺灣優
                                                        華語計畫」大學及與本會合作之華語文系
                                                        所、中心,各大學校院可境外招生之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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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文教學中心及國內華語文智能教育產業實
                                                        體及線上策展設攤,非僅具儀式性功能。
                                                    五、 112 年「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規劃暑假
                                                        辦理,僑校教師來臺研習班、僑校(含臺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負責人參訪團及主流
                                                        中小學教師研習班等均列為「華語教學國
                                                        際高峰會」邀請對象,以擴大海外參與,
                                                        爰 112 年預算編列 2,300 千元實屬必要。
(十九)     擁有宏偉目標之僑務委員會積極配合政府推動「非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洲計畫」,然從預算書查閱針對該計畫僅有「非洲                     歲字第 1120800067R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僑民鏈結經費」,其與「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教學」之成效為何,是否符合僑務委員會之業務工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作?抑或代文化部及教育部辦理相關活動,僑務委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員會應積極說明。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辦理文化社                     一、 非洲「僑民鏈結」之僑民文教工作重點,
         教活動及巡迴教學」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                        包含建構僑界扎實聯絡網路、廣設僑界急
         預算編列 2,643 萬 6 千元,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                難救助體系、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
         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能見度及加強聯繫與鏈結非洲僑臺商等四
         同意後,始得動支。                                      大主軸。針對落實語言文化交流提高我國
                                                        能見度部分,著重在健全非洲當地僑校發
                                                        展,擴大我國海外正體字華語文教學在非
                                                        洲之影響力,藉由文化在地扎根與傳承,
                                                        以文化僑力行銷臺灣。
                                                    二、 非洲共計有 15 所僑校,本會藉由輔導僑校
                                                        健全發展,充實教學資源推展正體字華語
                                                        文教學、推展文化教學,深化文化在地扎
                                                        根及落實文化外交,提高我國能見度等策
                                                        略協助當地僑校永續發展。
                                                    三、 本會原僅於南非派駐一名僑務秘書,配合
                                                        計畫推動,於開普敦增派僑務秘書一名,
                                                        期透過僑務人力之增加,擴增非洲地區僑
                                                        教工作效能。
                                                    四、 本會除持續協輔僑校永續發展,另並結合
                                                        新科技及新模式,鏈結當地資源,透過文
                                                        化訪問團及相關文化活動之舉辦,展現臺
                                                        灣多元文化之多樣特色及創造力。相關策
                                                        略為本會推動僑教工作、服務僑界之必要
                                                        措施,工作內涵亦須結合僑社在地主流人




                                          20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脈及資源,非屬教育部或文化部之職掌,
                                                        並納入非洲鏈結經費項下。
(二十)     查僑務委員會「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並未回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應行政院之審議意見,包括應兼顧華語文學習者多                     歲字第 1120800067S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元需求,朝差異化、精緻化、使用者需求導向等策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略精進。此外,查 2022 年年初設置之海德堡台灣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華語文學習中心,開辦不到半年即與其中止合作協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議,可見該華語文學習中心之設置審查過於草率並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有待改進。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                一、 本計畫業經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定修正
         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                         通過,符合國家發展之方向與戰略行政院
         耕計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5,201 萬 2 千元,                   所提審議意見,旨在策勵本會作為精進參
         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考。
         委員會提出海德堡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檢討書                     二、 本會業於「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聯繫輔助
         面報告,並檢討及修正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                         要點」訂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輔
         中心聯繫輔助要點後,始得動支。                                助、運作模式與評鑑機制,另於每年年底
                                                        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會議,
                                                        以維持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運作品質。
                                                    三、 111 年本會嚴格審查申請僑校(團)資格,
                                                        並召開審查會議邀請國內華語文系所專家
                                                        學者參與審查,覈實考量整體僑教布局、
                                                        區域分布及年度預算等因素,擇選並輔助
                                                        成立新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迄至
                                                        111 年度共計 43 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四、 鑑於 111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國際傑
                                                        人會德國總會」所聘任人員於過往疑似涉
                                                        及性騷擾事件引起諸多爭議,爰於「2023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建置計畫」新增「辦
                                                        理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制等觀念與法令宣
                                                        導或建立相關措施與機制」評核加分項
                                                        目,並請駐外館處於核轉僑校(團)申請
                                                        案時協助查核各該僑校(團)之設置及運
                                                        作是否符合當地法令,俾本會憑辦後續審
                                                        核事宜。
(二十一)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 1                   歲字第 1120800067T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億 0,825 萬 4 千元,用以辦理「111 至 114 年度社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畫」,較 111 年度預算 7,934 萬 2 千元增加 2,891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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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 2 千元,增幅 36.44%。經查僑務委員會對於核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准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之協助輔導措施包括:                     一、 「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透過既有僑
         1.提供出版教材;2.經費補助:第 1 年度補助校舍                     校網絡建構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其
         修繕、場租、行政人力或教學助理鐘點費、保險、                         執行策略包含三大面向,除積極輔助既有
         網站建置維運費、宣傳及教材教具設備等開辦費;                         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提供
         第 2 及第 3 年度補助營運費、教師鐘點費、招生或                     教材、師資培訓及相關經費補助之外,更
         文教活動費;3.行政管理人員經營培訓管理培訓;                        加強連結在歐美主流中小學的臺裔教師,
         4.師資培訓;5.統一製作招牌;6.提供學生參加華                      同時鼓勵僑校教師修習教育學分取得教師
         語文相關競賽與青年活動機會;7.輔導補助學生參                        執照進入主流中小學任教,以及加強與臺
         加華語文測驗及 8.辦理年度績效評鑑並對績優者酌                       灣的華語教學機構和智能教育產業合作,
         予補助等,以上仍採取傳統補助經費模式,並由僑                         整合資源體系性推動國家戰略,與本會輔
         校自行發展,與過去僑務委員會協助輔導招收華裔                         導傳統僑校傳承僑民子弟語言及文化之方
         子弟傳統僑校之方式無異,似未符合行政院 110 年                      式具策略及本質上之不同。
         7 月 21 日針對該修正計畫之審議意見包括:「本計                 二、 行政院所提審議意見旨在策勵本會作為精
         畫應兼顧華語文學習者多元需求,依不同學習環境                         進參考,本會並無偏離行政院政策方向之
         與在地特性,朝差異化、精緻化、使用者需求導向                         情形,相關說明如次:
         之推動策略精進;因應 COVID-19 疫情,把握數位                (一) 聚焦歐美地區主流人士,依學習者多元需
         學習發展契機,儘速完備相關線上教育系統;計畫                         求推動策略精進
         執行對象應聚焦歐美地區主流人士,政府資源應精                         1.與當地政府合作開設專班。
         準投入與華語文成效直接相關,且有利後續民間自                         2.協助臺商企業機構教授外籍員工華語。
         主永續經營之工作事項,應著重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3.與臺商組織合作開設華語課程讓華裔二
                         。爰針對 112
         心如何穩健布置,漸進擴充執行能量」                              代學華語。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二) 掌握數位學習發展契機,開辦線上課程及
         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 1 億                        智能教育競賽
         0,825 萬 4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                 1.開辦線上遠距研習班,培訓各地臺灣華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語文學習中心現職及儲備教師。
         後,始得動支。                                        2.鼓勵海外僑校與國內華語文教學機構合
                                                        開線上課程,112 年為造福更多海外僑
                                                        校及國內華語文教育機構,將國內合作
                                                        對象由國內大學華語文系所(中心)擴
                                                        及至經教育部核准得自境外招收外國學
                                                        生來臺研習華語之華語文教學機構。
                                                        3.運用臺灣華語文智能科技,舉辦「全球
                                                        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口說爭霸賽」及「全
                                                        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等競
                                                        賽活動。前揭 2 項競賽均規劃設立「臺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別,鼓勵臺灣華
                                                        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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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 本會對行政院之指導意見至為重視,並積
                                                        極努力配合辦理,利用舉辦實體座談會或
                                                        線上說明會,以及出國訪視等多元時機,
                                                        與駐外人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負責人
                                                        充分溝通交流,務期協輔臺灣華語文學習
                                                        中心適時妥為調整相關營運策略,逐步朝
                                                        數位化、精緻化及差異化之目標推動。
(二十二) 查僑務委員會雖有編列預算補助海外僑校師資任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經費。惟海外僑校師資仍嚴重缺乏。特別是位於泰                     歲字第 1120800067U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北的僑校,普遍缺乏教育資源、學校營運不佳、教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師流動率高、幾乎聘不到老師。對僑校的補助幾乎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是杯水車薪。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第 4 目「僑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生」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520 萬 3 千元,凍結 50              一、 東南亞華校面臨的師資問題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由於東南亞泰北、緬甸、菲律賓等地區僑
         出東南亞僑校師資檢討及補充規劃書面報告後,始                         校師資待遇不高,教師流動率高,本會積
         得動支。                                           極研擬相對應之多元方案,紓解僑校師資
                                                        不足問題。
                                                    二、 本會因應作為及推動情形
                                                        本會近年加強以數位教學補充師資不足,
                                                        並爭取通過「僑務委員會 112 至 115 年度
                                                        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培育及留
                                                        用僑生」,規劃逐年提高自聘教師補助名
                                                        額及金額,鼓勵國內退休教師、代理代課
                                                        教師、儲備教師等前往海外僑校任教,並
                                                        將持續補助聘任國內教師、畢業僑生、遴
                                                        派役男支援教學,提供僑校師資培訓課程
                                                        並加強以數位教學補充師資不足方案,及
                                                        結合國內青年志工及 NGO 團體資源,以
                                                        及加強師資培訓,充實東南亞僑校師資。
(二十三)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輔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獎補助費」 歲字第 1120800067V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2,598 萬 2 千元。辦理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為尋找生源潛力僑校編列獎補助費,然捐助對象、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額度、標準不明,是否浮濫,應予說明。爰針對是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項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一、 捐助對象:本會協輔對象由向本會立案備
         支。                                             查之僑民學校擴大至海外生源潛力學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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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華語教學機構,共有 3 種學校屬性,均屬
                                                        本會「海外生源學校聯繫補助要點」補助
                                                        對象。
                                                    二、 補助額度與標準:生源學校辦理文教活動
                                                        等相關獎補助經費案,須經駐外館處或海
                                                        外文教服務中心初核資料並敘明意見後函
                                                        送由本會以提供部分經費補助為原則,依
                                                        申請內容是否有助招生、辦理規模、結合
                                                        本會重要僑教政策情形、結合主流社會程
                                                        度等項目進行綜合考量,並本撙節原則核
                                                        定補助經費。
(二十四) 僑務委員會為協輔僑生生源學校辦理師資培訓、提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供教材、加強連結生源潛力學校與華語教學機構,                     歲字第 1120800067W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
         以擴大僑校教學能量及招生動能等,112 年度僑務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
         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                   會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
         新增「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分支計畫,預算編列                     院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3,118 萬 5 千元。有鑑於本項計畫,已注意到生源                號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端前段教育資源問題,惟並未說明如何鏈結教育部                     一、 教師徵才:本會定期調查海外僑校教師徵
         資源,進行教師培訓與提供教材,縮小僑居地與台                         才需求,並函請教育部協助轉知國內各師
         灣高中職以下教育差距,以充分銜接國內教育。爰                         資培訓大學、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全國教
         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4 目「僑校發展暨文化                    師退休人員協會等相關單位公告,亦函請
         社教輔助」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刊登於該局(處)
         3,118 萬 5 千元,凍結 3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 1                網站,並轉知所屬教師公會,提供國內教
         個月內針對本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師人員多元的職涯選擇。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教學資源:本會除提供自編教材及本會全
                                                        球華文網等資源,亦鼓勵海外僑校教師善
                                                        用教育部教育雲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酷課
                                                        雲等線上教學資源。
                                                    三、 師資培育:本會推動「海外僑校與國內大
                                                        學合辦線上課程」計畫,提供國內華語文
                                                        相關院校學生有實習的機會,以精進教學
                                                        技能,並培育更多具潛力之師資。
                                                    四、 華測推廣:本會鼓勵海外生源學校辦理「華
                                                        語文能力測驗」推廣活動,未來來臺求學
                                                        的學子須具備基本華語生活能力,以期迅
                                                        速銜接國內教育進度,融入在臺生活。
                                                    五、 海外實習:本會定期協助調查有意納入境
                                                        外教育實習機構之海外僑民學校名單,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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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助教育部提供國內師資培育生更多海外實
                                                        習機會。
                                                    六、 新南向師資供應:本會前積極協調教育部
                                                        將泰北僑校納入「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
                                                        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適用
                                                        範圍,鼓勵我國合格專任教師赴東南亞海
                                                        外僑校任教。
(二十五)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                     歲字第 1120800067X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936 萬 5 千元,本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分支計畫之預算說明為「辦理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及輔助僑臺商青年組織推展業務,以厚植海外友我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力量」。然另有分支計畫「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同樣以青商為培力對象,預算編列是否重複,應予                     一、 本會 112 年「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
         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                      展業務」係長期經常性業務,預算用於辦
         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理海外商會幹部培訓、接待海外僑臺商團
         得動支。                                           體回國訪問及加強鏈結海外僑臺商組織與
                                                        臺灣產學研機構對接合作,以成商需求為
                                                        主。
                                                    二、 另本會「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執行期
                                                        間為 112 年至 115 年,預算用於協輔海外
                                                        青商組織發展及青商選拔輔導及交流,係
                                                        以青商需求為導向,辦理青商專屬活動,
                                                        以擴大號召青商參與商會,厚植新生代友
                                                        我人才。兩項分支計畫預算編列並未重
                                                        複,均為推展海外僑臺商及青商業務所必
                                                        須。
(二十六)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                    歲字第 1120800067Y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256 萬元,較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111 年度增加。經查僑務委員會 111 年度預算編列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較 110 年度增加近 374 餘萬元,但採委外採購方式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辦理「僑臺商產業科技主題參訪」2 場行程,活動內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容流於「拍照打卡」形式,另採委外招標方式辦理                     一、 「僑臺商產業科技主題參訪」二梯次活動
         網路線上課程,惟辦理「海外僑臺商鏈結臺灣農業                         合計參訪中部及南部地區包括工研院智慧
         創新與商機線上工作坊」及「2022 年僑臺商電動車                      製造技術驗證場域、沙崙綠能科技示範場
         產業線上工作坊」等網路課程觀看次數甚低,且畫                         域等 9 家產學研發單位,及 6 家績優科技
         面內容無字幕、收音差,觀看者零互動毫無留言,                         企業,共 68 位僑臺商參與,透過實地考察



                                          20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顯然上揭工作計畫執行效益有待評估,徒具委外招                         深入瞭解臺灣技術研發能量促進對接與商
         標採購消化預算之實,應審視通盤檢討為宜。爰針                         機交流媒合,參與僑臺商整體反應良好,
         對是項預算凍結 8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                       對多項產業技術表達高度興趣及合作意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願,並與參訪單位互動熱絡,二梯次活動
         動支。                                            問卷調查滿意度均達 9 成,回饋意見表示
                                                        更認識臺灣產業科技的發展、座談時間結
                                                        束仍意猶未盡。
                                                    二、 因全球疫情邊境管制,實體參訪活動辦理
                                                        不易,為促進僑臺商與國內專家學者與業
                                                        者交流、深化雙向互動,本會辦理「海外
                                                        僑臺商鏈結臺灣農業創新與商機」及
                                                        「2022 年僑臺商電動車產業」線上工作
                                                        坊,各核錄 36 名學員,以小班制、封閉式
                                                        線上教學平臺及會議軟體之模式,進行各
                                                        議題研討交流,考量互動內容涉及學員營
                                                        業資訊及個人資料,線上交流全程影片僅
                                                        提供學員參考;另為擴大課程效益,本會
                                                        已將課程講師與學員之互動精華剪輯影
                                                        片,置於本會「僑務電子報 YouTube 頻
                                                        道」,提供各界觀看,本會亦將持續運用
                                                        於各活動中推廣,透過多元管道以期擴大
                                                        成效。
(二十七) 僑務委員會為配合政府推動「非洲計畫」,協輔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臺商及國內產業儘早進入非洲市場布局,112 年度                   歲字第 1120800067Z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預算以「非洲僑民鏈結經費」編列,然此項規劃之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與商機交流狀況為何?台灣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在僅有 1 邦交國之非洲,將如何拓展商機,僑務委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員會須積極說明以協助臺商布局。爰針對 112 年度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                   一、 有關「非洲計畫」111 年執行成果,包括:
         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業務                      (一) 本會遴派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前往南
         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004 萬 7 千元,                   非及賴索托對主流社會進行美食展演教
         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學及提供僑營餐館實務諮商輔導。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本會協輔非洲駐外館處與當地僑臺商組
                                                        織,運用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舉辦第
                                                        28 屆理監事聯席會議,遴聘國內專家學
                                                        者赴南非及史瓦帝尼辦理「南部非洲經貿
                                                        專題交流座談」。
                                                     (三) 本會與國立政治大學及臺灣非洲經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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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合辦疫後非洲投資研討會及市場研究
                                                        菁英論壇,由學者專家、僑臺商領袖及當
                                                        地投資有成企業分享最新商情資訊及實
                                                        務經驗,提供各界布局非洲市場參考。
                                                     (四) 本會協輔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開普
                                                        敦臺灣商會與宏國德霖科技大學簽署產
                                                        學合作備忘錄,協促海內外資訊、人脈、
                                                        通路與資源對接互補,促進非洲臺商轉型
                                                        升級。
                                                     (五) 本 會 協 輔 海 外 信 用 保 證 基 金 辦 理
                                                        「COVID-19(新冠肺炎)專案貸款信用
                                                        保證」協助非洲僑臺商取得融資。另於
                                                        112 年 1 月本會協輔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與亞東科技大學及龍華科技大學簽署
                                                        合作備忘錄。
                                                    二、 112 年編列預算用於非洲僑民鏈結,本會
                                                        將賡續規劃辦理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經
                                                        貿專題及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以及商
                                                        情研討會暨投資論壇、商機交流媒合會,
                                                        協輔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前揭專案貸款
                                                        信用保證,輔導商會與產學研機構簽訂合
                                                        作備忘錄,以協助僑臺商取得融資增進競
                                                        爭實力及發展事業,優化僑臺商事業經營
                                                        模式與創新技術,加強海內外聯繫交流,
                                                        掌握非洲市場商機、以及凝聚僑界向心,
                                                        促進臺灣與當地的美食文化交流。
(二十八) 經查「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代位清償金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逐年增加,且 109 及 110 年度收回金額僅占當年度               歲字第 1120800067a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代償金額 12.42%及 18.57%,截至 110 年底止,尚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未全數收回之代位清償淨額比率逾八成,其中已超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過時效者占未收回總額之比率近四成,112 年度又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增資 1,350 萬元,相關管理不無疑義,爰針對 112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                   一、 依據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與承辦銀行簽訂之
         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                         契約,基金代償後,承辦銀行須續向債務
         編列 3,885 萬 6 千元,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                人追償,基金亦持續追蹤,包括積極洽請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承辦銀行查調債務人財產所得情形、與債
         後,始得動支。                                        務人協洽還款方案、督促承辦銀行於時效
                                                        內追償或辦理債證展期等,並蒐集當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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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令及催收實務資訊。
                                                    二、 鑒於實務上在國外執行催理難度高,基金
                                                        自 104 年起主動採取在國內追償,積極對
                                                        於在國內設籍之債務人且其案件尚具時效
                                                        者(15 年)進行債權追償行動,收回率已
                                                        由 103 年底之 12.99%提升至 111 年底之
                                                        17.36%;又近年全球經濟不佳影響僑臺商
                                                        營運,致保證案件發生逾期代償增加,基
                                                        金累計代償率(1.45%)相對而言並未偏
                                                        高,追償收回具相當成效。
                                                    三、 至於政府對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捐助係依據
                                                        行政院 106 年 5 月 11 日同意本會所報海
                                                        外信用保證基金增資計畫,由中央政府捐
                                                        助六成、金融機構捐助四成;111 年基金
                                                        業獲金融機構捐款 400 萬元,112 年獲金
                                                        融機構承諾捐助 500 萬元,爰 112 年本會
                                                        捐助增資經費由行政院核給編列 1,350 萬
                                                        元。
                                                    四、 本會將持續協導基金注意風險管理並審慎
                                                        核保,督促基金積極辦理追償,兼顧服務
                                                        僑臺商及基金穩健經營。
(二十九)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5 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預算編列 640 萬元。經                  歲字第 1120800067b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查僑務委員會為促進僑社永續經營,並厚植海外友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臺新生代力量,擬訂「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奉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行政院核定,並預計自 111 年度起以僑務委員會既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有預算先予試辦。然該計畫所擬計畫項目部分與該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會既有業務或計畫未能區分,建議可檢討整合推                      一、 本會辦理各項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協輔
         動;另延續舊有計畫賡續擴大辦理之計畫項目,應                         僑臺商組織舉辦經貿活動及協輔選拔優秀
         詳予說明舊有計畫執行成效,並進行滾動檢討分                          僑臺商等業務,雖對培育青商有初步成
         析,說明擴大辦理之可行性,俾利經費配置合理性                         效,惟資源服務對象仍多以成商為主,對
         及有效性之評估。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 萬元,                       於青商輔助之廣度及深度有限。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 本會自 110 年起試辦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
         報告後,始得動支。                                      拔,至 111 年已辦理兩屆累計選拔共 60
                                                        人,廣受僑界好評,經評估應擴大辦理並
                                                        編列專項預算執行,爰規劃 112 年至 115
                                                        年「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推動,包括
                                                        加強協輔青商組織發展、辦理青商選拔輔




                                          21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導及參訪交流等措施,以加強協輔青商對
                                                        接臺灣產官學研優勢資源,擴大號召青商
                                                        參與商會,增益商會永續發展,並將持續
                                                        視推動情形滾動檢討彈性調整執行方式,
                                                        採行相關配套措施或替代方案,以鏈結全
                                                        球青商及臺灣優勢共同發展,凝聚青商對
                                                        我向心及促進僑臺商永續傳承。
(三十)     僑務委員會辦理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儘管畢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業後留台率高,然學生在學期間的在學率卻是隨年                     歲字第 1120800067c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級增長而大幅下降。如高三時期在學率有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90.26%,到大一時卻跌至 63.18%,僑務委員會應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檢討評估學生流失原因,並與教育部、勞動部等單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位,跨部會釐清問題。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                   一、 本會自 103 年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
         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4,436                      生專班」,致力落實僑生在學輔導照顧及
         萬 7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                    僑生學成畢業後就業輔導,有關產攜僑生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專班目前留臺率與中長程計畫目標之推估
         動支。                                            方式,第一屆及第二屆以技高端入學人數
                                                        及技專端畢業人數計算,畢業率為 43.77%
                                                        及 34.36% , 留 臺 率 分 別 為 38.79% 及
                                                        31.68%。經評估,主要專班開辦初期對接
                                                        大學之輔導制度尚未完備,學生時有轉讀
                                                        一般大學之情形,致產攜專班技專端人數
                                                        下降。
                                                    二、 另外,近 3 年招生人數逐年成長,報到人
                                                        數分別達預定招收人數之 75%、72%,以
                                                        及 92%,按招生率、技高端畢業率、技專
                                                        端對接率之計算方式,畢業後留臺人數可
                                                        達 7 成以上。本會將通盤檢視分析,作為
                                                        跨部會留才評點制政策參考,增進學生留
                                                        臺意願。並五首長會議定期開會及邀集教
                                                        育部、勞動部等單位集思廣益,共同研議
                                                        增進僑生人才留臺之可行策略。
(三十一) 僑務委員會針對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編列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獎補助費占總計畫逾九成。依據僑務委員會提供之                     歲字第 1120800067d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112 至 115 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培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育及留用僑生摘要內容」說明,各僑生生源計畫皆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會逐年擴大辦理,然政府總體預算有限,僑務委員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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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應撙節支出,思考在獎補助費外,是否有其他招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納人才辦法。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               一、計畫補助費絕大多數經費均落實在學生入
         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                         學照顧及在學輔導(占補助款 92.67%),
         用僑生」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4 億 7,589 萬 5                  包含學費補助、獎學金、僑生社團輔導及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醫療急難救助、僑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生傷病醫療保險及清寒僑生健保補助等。
                                                    二、考量僑生與我同文同種,語言、文化與民
                                                        情風俗與我接近,不論從適應角度,或企
                                                        業主用人成本層面,明顯較具優勢並符合
                                                        我國社會期待,基此,本會在廣招僑生人
                                                        才,係以東南亞 6 國與本會互動往來之僑
                                                        校及生源潛力學校之學生作為未來招生對
                                                        象,並運用政策工具宣導及落實僑生在學
                                                        輔導及就業輔導。
(三十二)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辦理                     歲字第 1120800067e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業務」預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算編列 3,601 萬 1 千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副學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士學位班 111 年首次招生,報到人數不如預期,未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來如何強化招生措施,以達計畫之目的,僑務委員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會應提出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                  一、 配合國家發展政策,本會推動海青班轉
         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型,自 111 年起鼓勵大專校院開設「二年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設類
                                                        科為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農業與
                                                        電子商務等國內產業所需類科。
                                                    二、 111 學年度入學共 644 人:
                                                     (一) 第 41 期海青班(非學位班):開班 11
                                                        校 25 科,報到新生計 592 人,較 110 第
                                                        40 期增加 149 人。
                                                     (二) 二年制副學士海青班:核定 4 校 4 班錄取
                                                        77 人,報到新生 52 人。
                                                    三、 官網設置線上招生專區,提供華語文、英
                                                        文、越南文、印尼文、泰文及緬甸文等多
                                                        語招生資訊;112 年 3 月至 4 月於馬來西
                                                        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汶萊等生
                                                        源國辦理 8 場線上招生說明會,計 348 人
                                                        次參加。
                                                    四、 112 學年度招生時程規劃及強化招生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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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施:
                                                     (一) 申請資格與國內大學校院相同,招生時程
                                                        配合海聯會作業提前辦理。
                                                     (二) 112 學年度試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
                                                        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計 6 校 15 系辦理
                                                        招生。
                                                     (三) 赴泰國及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等 3 路線
                                                        進行宣導,業於 111 年 12 月 14 日辦理
                                                        完竣,本次宣導活動共辦理 27 場招生宣
                                                        導,總參與人數共約 5,651 人。
                                                     (四) 納入適用僑外生評點制,持續廣宣相關制
                                                        度變革。
(三十三) 經查「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完整就讀 7 年後畢業僑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生留台率極高,然而入學之後留讀人數逐年流失,                     歲字第 1120800067f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其中又以技術高中畢業轉換技專校院階段為甚,如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何避免學生於就學歷程中大量流失,以達「留用僑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目標,尚待僑務委員會檢討、說明,爰針對 112
         生」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 5 億                   一、 本會自 103 年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
         2,246 萬 2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                 生專班」,致力落實僑生在學輔導照顧及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僑生學成畢業後就業輔導,有關產攜僑生
         後,始得動支。                                        專班目前留臺率與中長程計畫目標之推估
                                                        方式,第一屆及第二屆以技高端入學人數
                                                        及技專端畢業人數計算,畢業率為 43.77%
                                                        及 34.36% , 留 臺 率 分 別 為 38.79% 及
                                                        31.68%。經評估,主要專班開辦初期對接
                                                        大學之輔導制度尚未完備,學生時有轉讀
                                                        一般大學之情形,致產攜專班技專端人數
                                                        下降。
                                                    二、 另外,近 3 年招生人數逐年成長,報到人
                                                        數分別達預定招收人數之 75%、72%,以
                                                        及 92%,按招生率、技高端畢業率、技專
                                                        端對接率之計算方式,畢業後留臺人數可
                                                        達 7 成以上。本會將通盤檢視分析,作為
                                                        跨部會留才評點制政策參考,增進學生留
                                                        臺意願。並五首長會議定期開會及邀集教
                                                        育部、勞動部等單位集思廣益,共同研議
                                                        增進僑生人才留臺之可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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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十四) 經教育部統計,至 111 年 9 月共有大同技術學院、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高苑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明                     歲字第 1120800067g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以及和春技術學院等 7 所私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立大專院校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隨時可能面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臨關校,學生受教權利恐遭損害。查此 7 所學校,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尚有 309 名僑生就讀,僑務委員會應積極介入輔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導,了解僑生需求以及時提供協助。爰針對 112 年                  一、 目前大學退場機制以不招收新生、在校學
         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生仍於原校畢業為原則辦理;本會持續針
         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中                         對在學學生生活照顧面向輔導學校,至學
         「業務費」預算編列 848 萬元,凍結 50 萬元,俟僑                   程部分由教育部主政,倘學校嗣後因故停
         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辦,教育部設有安置計畫,學生可選填其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他學校志願,並安排轉讀,本會配合教育
                                                        部辦理安置。
                                                    二、 本會經洽據 8 所專輔學校:5 所學校僑生
                                                        無轉學意願,1 所已協輔僑生轉學、2 所已
                                                        無僑生。
                                                    三、 本會於 112 年 4 月 24 日已函請高苑科大
                                                        等 6 校,確實關懷僑生及港澳生學習狀
                                                        況,協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或輔導轉學。
                                                    四、 有關教育部公布之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均將
                                                        錄案作為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申辦學校
                                                        審查會議憑據,本會將持續密注教育部公
                                                        布相關退場學校名單,與教育部共同協輔
                                                        就讀僑生轉學或安置事宜。
(三十五)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                     歲字第 1120800067h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臺」預算編列 5,688 萬 3 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於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109 年 9 月 1 日函請正修科技大學彙辦僑生技職專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班畢業流向調查所作之「僑務委員會僑生技職專班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畢業生流向調查計畫報告」,針對 109 學年度技專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端畢業生進行調查後,僅 35.14%之畢業僑生熟悉                  一、 本會以往推動僑生留臺政策,多採一般宣
         評點制;知道僑務委員會與 104 人力銀行合作成立                      導方式,於僑生活動場合公開推廣,經本
         之「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者僅逾六成,為                            會調查目前僑生對評點制的認識已提高至
         62.16%;使用過「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求職服務                      38.3%,又熟悉者有 80.2%認為評點制對
         之僑生更僅有 38.74%,未及四成。僑務委員會對                      留臺找工作有幫助。
         就業相關規定及媒合平臺之推廣成效未見彰顯。爰                     二、 為強化輔導及宣導僑生留臺措施,本會未
         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                       來推動工作如下: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一) 設置供求職求才者之多語化入口網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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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得動支。                                           理線上及實體就業博覽會、辦理就職講
                                                        座、認證培訓僑生就業輔導員課程等。
                                                     (二) 與學校僑輔主管及僑生座談研習,廣宣評
                                                        點制最新規定,並邀請勞動部及移民署說
                                                        明最新規定。
                                                     (三) 透過由國發會、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
                                                        及本會等 5 部會組成的「強化人口及移民
                                                        政策 5 首長會議」,定期進行跨部會協商
                                                        與溝通。
(三十六)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培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                     歲字第 1120800067i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算編列 1,718 萬 9 千元,較 111 年度編列 4,746 萬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8 千元,大幅縮減,是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收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成效不如預期?立法院預算中心 109 年度決算評估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報告指出「為拓展海青班生源,近年來陸續增加海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外招生宣導範圍,然辦理規模逐漸縮減」、「近年                     一、 本會為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
         來海青班入學人數有減少情形,已錄取未就讀之僑                         技能,自民國 52 年起創辦海青班,迄今培
         生比率平均逾三成,109 年度報到人數 731 人更為                    育出各領域超過 2 萬餘名專業人才。
         近 7 年最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0 萬元,俟僑                二、 111 年起轉型開設「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
         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技術訓練班」,開設類科為製造業、營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造業、機構看護、農業與電子商務等國內
                                                        產業所需類科,納入適用僑外生評點制,
                                                        持續廣宣相關制度變革。
                                                    三、 111 學年度入學共 644 人:
                                                     (一) 第 41 期海青班(非學位班):開班 11
                                                        校 25 科,報到新生計 592 人,較 110 第
                                                        40 期增加 149 人。
                                                     (二) 二年制副學士海青班:核定 4 校 4 班錄取
                                                        77 人,報到新生 52 人。
                                                    四、 官網設置線上招生專區,提供華語文、英
                                                        文、越南文、印尼文、泰文及緬甸文等多
                                                        語招生資訊;112 年 3 月至 4 月於馬來西
                                                        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汶萊等生
                                                        源國辦理 8 場線上招生說明會,計 348 人
                                                        次參加。
(三十七) 僑務委員會今(111)年度委外辦理「2022 年僑務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學)」支                     歲字第 1120800067j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出 1,709 萬餘元,招收海外青年遠距研習華語課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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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程,吸引 1,048 人參加,等於每位學員支出 1 萬 6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千餘元,顯然經費資源投注過大,但未能達到預期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效益,僑務委員會應增加誘因吸引更多學員研習,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促使預算達到預期之實施成果。爰針對 112 年度僑                  一、 「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辦理目的係為增
         務委員會第 6 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                       進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認識臺灣多元文
         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                         化,本會每年均辦理實體海外青年語文研
         「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5,457 萬元,                    習班,自 109 年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凍結 1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響,海外青年無法來臺參與,爰改採遠距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視訊教學方式辦理。
                                                    二、 本研習班海外青年參加參加人數 109 年
                                                        1,514 名、110 年 1,153 名,111 年 1,042
                                                        名。自 109 年調整遠距視訊教學方式辦
                                                        理,共計超過 3,700 名海外青年參加。
                                                    三、 為擴大本研習班招生效益,本研習班規劃
                                                        辦理「來臺升學講座」,邀請國內大學校
                                                        院與產攜僑生專班在學僑生上線分享心
                                                        得,及二年制副學士海青班老師介紹學校
                                                        辦學成果。
                                                    四、 為提升學員學習成效,採取積極有效配套
                                                        措施,如採 1 名教師對 5 名學員小班制教
                                                        學,針對零起點學員採以當地語言及華語
                                                        雙語授課,各梯次學員華測快篩平均進步
                                                        幅度達 30%,最高進步幅度達 60%。
(三十八) 僑務委員會 112 年度社群網站營運及行銷推廣,並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分別以 2 項標案(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 Twitter、             歲字第 1120800067k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Instagram 營 運 及 行 銷 、 112 年 度 僑 務 委 員 會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Facebook、LINE 社群營運及推廣)各 150 萬元公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開招標(共 300 萬元),然僑務委員會 112 年度預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算書中,維運僑務委員會新媒體預算宣導僅編列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125 萬元,即使包含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                   一、 有關「112 年度本會臉書、LINE 營運及行
         通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僅 60 萬元,此預算編列                       銷採購案」及「112 年度本會 Twitter、
         是否有誤?抑或標案實際上將採最低價標結案?此                         Instagram 營運及行銷採購案」,涉及各
         將如何提升業務宣導效果?另比較僑務委員會官方                         業務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內容係依各業務
         社群網站與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個人社群網站營運狀                         單位之需要編列宣導費用,以用於社群媒
         況,官方社群網站之關注度多不如委員長個人社群                         體傳遞重要訊息,爰僑務通訊社亦分攤編
         之營運狀況,此委外營運效果有積極檢討之必要;                         列 1,250 千元,並由該社負責統籌執行。
         112 年度營運之廠商是否與 111 年度相同?以上相                二、 上開採購案之得標廠商,均非 111 年得標
         關問題皆需僑務委員會積極回應,以解除國會之疑                         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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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慮。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務新聞                三、 本會 111 年度維運臉書等社群媒體,係以
         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                         提高追蹤人數、擴大觸及為目標,截至 12
         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1,530                    月底止臉書成長率達 66%,LINE 好友成
         萬 7 千元,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長率達 38%,今年成立的 Twitter 追隨人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數約 9 千人。
         支。
(三十九)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獎                    歲字第 1120800067l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補助費」預算編列 100 萬元。僑務委員會擁有媒體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5 月 17 日舉行會
         平臺,內宣、外宣皆有管道,然又舉辦媒體競賽大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獎頒發獎勵金,其妥適性應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2408 號
         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 112 年『僑務新聞資訊與傳媒服務』計畫
                                                        項下編列獎補助費 1,000 千元,係規劃運
                                                        用在「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及「僑見
                                                        世界臺灣影片徵集競賽」二採購案,支應
                                                        得獎者獎金。
                                                    二、 海外華文媒體報導大獎核心理念為「聚焦
                                                        臺灣‧報導臺灣」,目的係鼓勵海外華文
                                                        媒體報導僑民在海外的深耕努力與無私貢
                                                        獻,並促進對臺灣正面報導;111 年收到
                                                        286 件報導作品參賽,創下歷年新高。
                                                    三、 僑見世界臺灣影片徵集競賽以「癮臺灣.
                                                        影臺灣 FILMING TAIWAN」為競賽主題,
                                                        用影像傳遞動人故事,彰顯臺灣價值;111
                                                        年收到作品 241 件,涵蓋五大洲 10 餘個
                                                        國家,類型包括紀錄片、動畫片、空拍、
                                                        縮時、生活紀錄等。
                                                    四、 上開二項活動藉由競賽激勵全球華人創作
                                                        者對寶島土地的真摯情感與創意能量,讓
                                                        世界看見臺灣的動人故事與美好影像;同
                                                        時,透過海外華文媒體報導臺灣的動力,
                                                        擴大臺灣在海外媒體之新聞露出,進而向
                                                        國際發聲,提高臺灣全球能見度,讓世界
                                                        聽見臺灣的聲音,成效良好。
(四十)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7 日以僑主
         服務」預算編列 2,510 萬 3 千元,較 111 年度 1,800        歲字第 1120800067m 號函送立法院,並經立法
         萬 7 千元增列 709 萬 6 千元,增幅約 40%,其中製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舉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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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僑務簡介及相關影音短片 1 項編列預算 100 萬元                議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另經立法院
         為 111 年度 10 萬 7 千元的 9 倍,另為因應網路社            112 年 5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0701787 號
         群新媒體亦新增 125 萬元之維運費用,相關預算成                  函復,茲摘述內容如下:
         長幅度及可帶來之效益,僑務委員會缺乏合理說明                     一、 有關 112 年製作僑務介紹及相關影音短片
         評估。爰針對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第 7 目「僑務新                    案編列 1,000 千元,係計畫就「僑務委員
         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                         會簡介」影片進行改版作業(共有中文、
         媒服務」預算編列 2,510 萬 3 千元,凍結 50 萬元,                英文、臺灣臺語、臺灣客語、粵語五種版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本),以增進海外僑胞對本會最新僑務政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策之瞭解。
                                                    二、 112 年網路社群等新媒體維運案,內容包
                                                        含各業務單位年度重點項目,涉及傳遞政
                                                        府施政理念及溝通僑務工作目標、僑校發
                                                        展暨文化社教輔助、僑臺商經濟事業發展
                                                        及僑生回國升學等各項業務,本會各業務
                                                        單位均依業務需要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用於網路社群等新媒體傳遞重要訊
                                                        息,另本於資源整合之考量,由僑務通訊
                                                        社分攤編列 1,250 千元並統籌執行本會新
                                                        媒體相關採購案,以提高執行效率。
(四十一) 僑務委員會每年皆設計傳統文化紀念品如新春元宵                        本會致贈海外僑團(校)生宵小提燈因需寄運
         小提燈等致贈海外僑校、僑團,以了解中華文化之                     海外,爰製作時程較難與觀光局及縣市政府配
         農曆春節習俗,讓海外僑胞體驗傳統文化。然交通                     合,惟本會製作設計時均置入代表我國傳統意
         部觀光局每年皆有設計具有我國特色之新春元宵小                     象及臺灣特色。
         提燈,代表我國傳統意象及台灣特色。針對政府設
         計、規劃之民俗紀念品,僑務委員會應可跨部會合
         作,以節省公帑、減輕公務機關事務,更可共同展
         現我國官方紀念品之創意。
(四十二) 103 年起,僑外畢業生須經「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僑生
         新制(以下簡稱評點制)(該制度以學歷、聘雇薪                     聯字第 1120500510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資、工作經驗、擔任職務資格、華語言能力、他國                     容如下:
         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配合政府政策、在校期                     一、 僑外生留臺工作,現行採一般資格留臺工
         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等 8 項目)」評比,達到                       作及評點制留臺工作之雙軌併行方式。截
         70 點才能留台工作。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                       至 111 年底核准留臺已達 12,309 人次,
         動力管理組科長陳暉江也說:「已經大量培育國內                         占總聘僱許可人次之 89%。
         人才的領域,可能就不太需要僑外生。」政府為保                     二、 為留用優秀僑生人才,本會配合並協調國
         障台灣人民之工作機會,隨之設定多項限制,包括                         發會及勞動部等相關部會依實際情形滾動
         僑外生留台人數上限及其工作範疇等,形成僑外生                         調整評點制,說明如下:
         留台的絆腳石。依媒體報導,來台工作近 5 年的馬                    (一) 協助鬆綁留臺規定,如簡化評點制申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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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來西亞僑生郭紹靖就沒那麼幸運。他回憶,他曾透                         件、放寬評點制配額人數及適用對象、評
         過友人介紹嘗試轉職,主管也透過友人詢問他可以                         分項目、精簡雇主申請文件及流程等。
         到職的時間,「當時我下意識就覺得上了,所以就                      (二) 跨部會合作宣導留臺規定,如參與攬才政
         和現在任職的公司確認離職時間。」然而,因辦理                         策宣導及交流說明會,偕同相關部會向企
         僑外生工作證流程複雜,新公司人資部主管最終竟                         業說明聘僱規定;協調勞動部派員講解評
         拒絕錄用郭紹靖,改為聘用台籍應徵者。請問這個                         點制等。
         評點制度如何留得住優秀的人才,讓台灣發掘第                       (三) 辦理僑生就業系列活動,搭建企業及僑生
         2、第 3 個林百里!建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                    媒合平臺,並建置多語版網頁,供求職求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僑外專才留台整體規                         才者運用。
         劃與評估」書面報告。
(四十三) 臺灣大學校園內的鹿鳴堂,在 2018 年一度鬧出拆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9 日以僑綜
         除風波,後來以原名「僑光堂」登錄為歷史建築,                     企字第 1120700374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得以保留。但建物老舊,臺灣大學委託建築師林洲                     容如下:
         民事務所,提出修復再利用計畫給臺北市政府文化                     一、 本會借用臺灣大學校地興建僑生宿舍,後
         局審查。文資團體質疑,正立面設計並未完整保                          擴建為僑光堂,經年使用導致建築老舊,
         留,形同歷史意涵被支解。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之前                         惟拆除僑光堂面臨爭議,嗣後經臺北市政
         舉辦審查會,作出計畫必須修正之決議。「僑光堂」                        府文化局 107 年 11 月 30 日臺北市政府古
         之歷史定位與保存,關乎台灣之外交政策和未來,                         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
         如何團結友台勢力,使民主自由價值成為文化軟實                         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第 112 次會議,決
         力,考量著政府之視野與智慧。「僑光堂」是 1 棟                       議同意以原名「僑光堂」登錄為歷史建築。
         從僑胞與國家的情感連結、僑社活動之媒介、僑生                     二、 臺灣大學對於僑光堂之再利用規劃:
         教育之扎根、到僑務之情感傳承上都非常重要之歷                      (一) 為因應僑光堂登錄為歷史建築之定位,臺
         史建物,保存修復並活化利用建築本體,表達對過                         灣大學委託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
         去之尊重,才是走向未來之基礎。本席呼籲,愛台                         修復再利用計畫,並於 110 年 2 月 8 日
         灣應從愛惜自己之歷史開始,雖然僑光堂目前為臺                         提交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經修正複
         灣大學財產,僑務委員會宜尊重臺灣大學之規劃與                         審,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1 年 4 月 28 日
         作法,惟仍應秉持支持保存僑務歷史文物之立場,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 1113014987 號函同
         積極瞭解及建議臺灣大學保存活化「僑光堂」之建                         意核准歷史建築「僑光堂」修復及再利用
         物,成為台灣第 1 座「僑務博物館」。建請僑務委                       計畫報告書內容進行後續設計發展。
         員會於 3 個月內,向臺灣大學瞭解接下來針對「僑                    (二) 本會於 104、105 年辦理「建構海外華僑
         光堂」之再利用規劃及建議活化作為「僑務博物館」                        文物數位典藏計畫」時,曾向海外徵集具
         之可行性情形,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歷史價值之珍貴文物,同時整理本會歷年
         書面報告。                                          留存照片等史料檔案,並將之數位化典
                                                        藏,置於本會官方網站「僑見歷史」專區
                                                        供民眾瀏覽查閱,倘臺灣大學建置僑光堂
                                                        歷史文物展覽時有相關需求,本會可提供
                                                        合適之保存史料供展覽運用。
(四十四) 泰緬孤軍又稱泰北孤軍,泛指自 1949 到 1954 年間                 一、 國防部前於 109 年成立「泰北境內雲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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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第 2 次國共內戰後)自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之                       共救國軍陣亡將士英靈迎返專案」,惟因
         原中華民國國軍。現居於泰國北部邊境,與緬甸、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緩辦理,本會前業配
         寮國交界地帶,今簡稱「孤軍」。隨著時代變遷、                         合提供該部有關本會近年補助泰北地區僑
         歲月流逝,這群流落在異國之「中華民國國軍」,                         團工程修繕、紀念館維護及僑校興修繕校
         彷彿被遺忘了,生時不僅無法返回國家,戰亡更無                         舍等資料。
         法落葉歸根,他們的遺族及後代在泰北更沒有容身                     二、 國防部於 111 年重啟專案,本會已配合該
         之處,這就是所謂的「亞細亞的孤兒」,他們只能                         部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包括當地僑胞對本
         力圖在「異域」自力更生,過著難民般的艱辛生活。                        案態度、風俗民情、行程規劃及提供當地
         雖然他們變成了「國際孤兒」,卻仍然效忠心繫「中                        專案聯絡人資訊等。
         華民國」,雖然有好多人從來沒有來過台灣,且具                     三、 本專案係由國防部主政,我國公務部門派
         有泰國公民之身分,但他們仍是世界上僅存會為了                         員赴泰國執行公務應注意事項及簽證問題
         中華民國大聲唱出國歌並落淚的人,他們也是每年                         由外交部協助,本會負責與當地僑領及烈
         10 月 10 日,為了中華民國在泰國全村掛上國旗的                     士後裔溝通協調祭祀、招魂及迎靈等相關
         人。這群泰北孤軍,用血淚寫下中華民國在異域之                         作業行程安排等規劃事宜。
         傳奇故事。如果今天蔡政府對曾經為國犧牲、忠貞                     四、 112 年 6 月 26 至 30 日國防部會同立法委
         愛國的先烈都不照顧的話,請問從今而後誰還願意                         員組團赴泰國辦理迎靈,由駐泰國代表處
         為國家效忠及犧牲?在此建議將這些英魂迎靈回國                         政務組主政行程、國防部配合辦理迎靈相
         入祠忠烈祠,以慰英靈。建請僑務委員會配合國防                         關事宜、僑務組屆時配合辦理泰北僑界及
         部「泰北境內雲南反共救國軍陣亡將士英靈迎返專                         僑校訪視等聯繫事宜。
         案」,聯繫泰北當地僑領,協助規劃迎靈行程,並
         請僑務委員會加強泰北地區陣亡將士後裔聯繫服
         務,表達政府對當年為國犧牲烈士之敬意。
(四十五)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為協助海外僑臺商順利                        一、 為協助僑臺商事業永續發展,本會協輔海
         取得創業或營運所需資金提供信用保證,訂有財團                         外信用保證基金(下稱基金)提供海外僑
         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審查及處理要點(以下簡稱                         臺商信用保證服務,協助其從金融機構順
         基金審查及處理要點),有關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                         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促進海外市場布
         證基金辦理信用保證業務時與授信金融機構間對逾                         局,提升營運績效。
         期案件之催理程序分別規範於基金審查及處理要點                     二、 基金保證之客戶係依外國法律設立於海外
         第 2 點、第 28 點及第 33 點中,如有逾期未償還之                  之公司,依據基金與承辦銀行簽訂之信用
         案件,金融機構得於一定期間內向財團法人海外信                         保證契約規定,基金代償後,承辦銀行依
         用保證基金申請代位清償。據僑務委員會提供資                          約須續向債務人追償,該基金亦會持續追
         料,截至 110 年底,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累                      蹤,惟各國法令互異,債信查詢機構資料
         計代位清償共 357 件, 累計原始代位清償金額                       不如我國完備,追償費用又高,實務上在
         4,485 萬 7 千美元(含本金、利息及訴追費用),已                   國外執行催理難度高,加以基金保證案件
         全數收回者計 29 件、原始代位清償金額 219 萬 5                   多未能提供擔保品,追償不易;又近年全
         千美元;尚未全數收回者計 328 件、原始代位清償                      球經濟不佳影響僑臺商營運,致保證案件
         金額 4,266 萬 2 千美元,其中僅收回 552 萬 4 千美              發生逾期代償增加,代償餘額上升。
         元,仍有 3,713 萬 8 千美元尚待向債務人追償,尚               三、 鑒於海外求償困難,為突破海外有些國家




                                          22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未收回代償淨額比率高逾八成,且不乏已罹於時效                             因保護破產者,或債權時效甚短,或不能
         者,計 152 件、尚未收回金額 1,428 萬 9 千美元,                    展延時效,致當地承辦銀行無法繼續對債
         已罹於時效之代償淨額占整體未全數收回代償淨額                             務人求償之情形,基金自 104 年起主動採
         之比率則近四成。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近年                             取在國內追償,如債務人在國內設籍且尚
         辦理信用保證業務結果,代位清償餘額有逐年上升                             具時效者(15 年),基金積極進行起訴、
         趨勢,允宜賡續督促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洽                             取得支付命令及假扣押等債權追償行動,
         請各承辦銀行積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之追償作業,                             執行以來已具相當成效,收回率由 103 年
         以維護基金權益。                                           底之 12.99%提升至 111 年 10 月底之
                                                            17.50%。
                                                        四、 基金之保證對象及債務人係在海外,追償
                                                            難度較高,惟本會仍將持續督促該基金積
                                                            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之追償,以提高代償
                                                            案件之收回金額。
(四十六) 僑務委員為我國推動僑務重大角色,然近期接獲民                            本會業週知各駐外同仁,持續掌握當地僑情動
         眾投訴,僑務委員於僑胞社群軟體群組中,轉傳分                         態,即時防制錯假訊息危害,當地僑界如有不
         享眾多錯假訊息,恐造成海內外僑胞對於國家政策                         實謠言,應儘速澄清,另併提供行政院、本會
         有所誤解。僑務委員為無給職,屬於榮譽職務,惟                         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澄清新聞專區供參考運用。
         僑務委員於僑界具有重大象徵意義,僑務委員會應
         加強訊息溝通,傳遞正確資訊,並主動釐清不實資
         訊,避免錯假訊息被重複傳播,造成錯誤印象產
         生。
(四十七) 近年僑務委員會大力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爭                            一、 有關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譯文一節,以
         取中國孔子學院被關閉後的市場,惟查目前各學習                             Taiwan Center for Mandarin Learning(縮
         中心在台灣辨識度上不高,恐造成國際社會誤解。                             寫 TCML)表示,已在各管道宣傳推廣,
         以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漢堡中華會館附屬中華子                             具相當辨識度,當中以 Taiwan 為首,與
         弟學校為例,譯文為 Taiwan Center for Mandarin               中國區別,惟仍尊重各申請設立學習中心
         Learning-Chinesischer Verein in Hamburg e.V.       之僑校(團)以其註冊設立之原名呈現。
         有遭外國人士誤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附屬於中國                         二、 另為在招牌上突顯臺灣品牌形象,本會業
         底下之可能性,此外於對外招牌上,台灣字樣也較                             設計 TCML 之招牌 LOGO 以臺灣形狀包
         為不明顯。綜上,建議僑務委員會評估臺灣華語文                             覆正體華文二字呈現。
         學習中心譯文及招牌呈現方式,以加強與中國孔子
         學院區隔,進而爭取台灣於國際上曝光機會及地
         位。
(四十八) 近年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為協助海外僑臺商                            一、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下稱基金)保證之客
         順利取得創業或營運所需資金提供信用保證,惟代                             戶,係依外國法律設立於海外之公司,依
         償餘額有逐年增加趨勢。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                             據基金與承辦銀行簽訂之信用保證契約規
         指出截至 110 年底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定,基金代償後,承辦銀行依約須續向債
         金尚未全數收回之代位清償淨額比率逾八成,其中                             務人追償,該基金亦會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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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已罹於時效者占未收回總額之比率近四成。且近年                     二、 惟各國法令互異,債信查詢機構資料不如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收回代償金額因未及代                         我國完備,追償費用又高,實務上在國外
         位清償支出金額,致年底餘額呈逐年增長趨勢。綜                         執行催理難度高,加以基金保證案件多未
         上,僑務委員會應持續並加強督促財團法人海外信                         能提供擔保品,追償不易;又近年全球經
         用保證基金,請各承辦銀行積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                         濟不佳影響僑臺商營運,致保證案件發生
         之追償作業。                                         逾期代償增加,代償餘額上升。
                                                    三、 鑒於海外求償困難,為突破海外有些國家
                                                        因保護破產者,或債權時效甚短,或不能
                                                        展延時效,致當地承辦銀行無法繼續對債
                                                        務人求償之情形,基金自 104 年起主動採
                                                        取在國內追償,如債務人在國內設籍且尚
                                                        具時效者(15 年),基金積極進行起訴、
                                                        取得支付命令及假扣押等債權追償行動,
                                                        執行以來已具相當成效,收回率由 103 年
                                                        底之 12.99%提升至 111 年 10 月底之
                                                        17.50%。
                                                    四、 基金之保證對象及債務人係在海外,追償
                                                        難度較高,惟本會仍將持續督促該基金積
                                                        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之追償,以提高代償
                                                        案件之收回金額。
(四十九) 近年國際社會對於中國孔子學院多有所忌憚,並開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係以歐美地區華語學習需
         始要求關閉、撤除。僑務委員會把握時機,大力推                     求為基礎,推動正體華語文及臺灣文化,成為
         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值得肯定。查現行臺灣海                     推廣臺灣優質華語文教育之據點。臺灣華語文
         外華語文學習中心多僅以華語作為教學目標,對他                     學習中心開設各式文化課程,包含臺灣民俗藝
         國人士而言,實難與中國孔子學院作出區隔。僑務                     術、民俗體育及生活文化等各面向,並搭配臺
         委員會應評估多元文化師資之可行性,協輔各臺灣                     灣節慶辦理各式文化體驗活動。
         海外華語文學習中心推廣我國家多元文化,並與中
         國孔子學院作出區隔。
(五十)     僑務委員會歷年所編列之計畫預算列表,如「僑界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僑主
         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非洲僑民鏈結經費」(非                     歲字第 112080013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洲計畫)等計畫及「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容如下:
         相關預算,分散於各項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中;用                     一、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分由本會僑民
         途科目別與預算說明亦無法核對,致使相關經費歸                         處及僑商處依其掌理事項分工合作,分列
         屬難以確定,該編列方式雖未違反預算法規定,卻                         於該二單位工作計畫項下之分支計畫揭露
         不利國會監督,實難了解僑務委員會之中長程計畫                         表達,除利於立法院審議外,並能兼顧後
         及「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將如何運用與執                         續行政管考作業;復於「跨年期計畫概況
         行,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改善此一狀況,並於                         表」中完整呈現該中長程計畫分年經費需
         2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報                         求,及當年度編列各工作計畫經費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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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告。                                             充分揭露該計畫之全貌。
                                                    二、 「非洲計畫」係跨部會共同合作計畫,本
                                                        會主責的「僑民鏈結」業務係由僑民處、
                                                        僑商處及僑教處分工合作推動,爰遵照立
                                                        法院審議本會 111 年度預算案第 32 項決
                                                        議,於該三單位預算書上加註「非洲僑民
                                                        鏈結經費」以利審議。
                                                    三、 有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本
                                                        會依據主計總處一致性規定表達相關「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除於「歲出
                                                        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各該工作計
                                                        畫項下之分支計畫說明欄內妥適表達經費
                                                        編列情形外,並納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彙計表」;復自 113 年度起將「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專項工作於前開概況
                                                        表說明欄單獨專項表達。
                                                    四、 綜上,本會持續努力研議於預算書中妥適
                                                        表達本會辦理之各項業務事項及預算安
                                                        排,讓外界能明瞭本會經費之配置及運用
                                                        情形。
(五十一) 有關中華電視公司承包僑務委員會 1,199 萬 4 千元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1 日以僑訊
         「全球僑愛、心繫台灣」影片製播案,遭審計部與                     字第 1121300107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定,該案有違預算法與侵犯智慧                     如下:
         財產權之虞。僑務委員會推動該系列影集採購案,                     一、 本會於 110 年度規劃製作「全球僑愛、心
         盼藉呈現僑胞在世界各地貢獻故事影片,讓國內民                         繫台灣」系列影片,共 12 集,涵蓋不同主
         眾了解僑胞對台灣之支持,並凝聚僑胞向心力,此                         題,全案已於 111 年執行完竣。
         舉本為美意,但影片片尾標示機關名稱與「廣告」                     二、 本會為遵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於契
         的字體過小,恐違反預算法要求之執行原則。此                          約中要求華視製作本案節目時,須標示「本
         外,中華電視公司將標案部分訪問片段,如烏俄看                         會機關名稱」及「廣告」字樣,且不得以
         台灣、台德友好等內容,搶先以「獨家新聞」方式                         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播映,且未標示辦理機關名稱及加註「廣告」。爰                     三、 本會日後製播之節目,如內容屬公益性
         要求僑務委員會應檢討標案成效檢核機制,並於 3                        質,宣導方式已公開,無涉置入性行銷,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且不影響行政中立、新聞自由及人民權
                                                        益,得參據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立法意旨及
                                                        其執行原則,免予標示「廣告」。惟各節
                                                        目之片頭及片尾予以明確標示「中華民國
                                                        僑務委員會委託製播」字樣,以達預算法
                                                        第 62 條之 1 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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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 有關本案第一、二集節目,有標示本會名
                                                        稱與廣告字體過小之疑慮。本會經參酌預
                                                        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肆、三之規定,
                                                        要求華視改正。故自第三集起,均已於各
                                                        節目片頭及結尾標示明顯,且足資辨識之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委託製播」字樣,
                                                        日後相關節目製播,當以相同方式辦理,
                                                        以符合上開執行原則之規定。
                                                    五、 有關華視自行製作之「獨家新聞」部分,
                                                        其內容並非本會事前審定之採訪題目,亦
                                                        非屬本案契約範圍,其製播「獨家新聞」
                                                        係基於其新聞專業,與本案影片拍攝內容
                                                        無關,亦無運用本案經費。
(五十二) 海外僑胞為國奉獻良多,卻在行使公民權時困難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7 日以僑綜
         重,許多海外僑胞基於對國家的使命感,每次選舉                     政字第 112070040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皆自購機票回國投票,既耗費資金又要忍受舟車勞                     容如下:
         頓。盱衡國際,目前全球已有 115 個國家准許採用                  一、 有關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
         不在籍投票,以確保公民行使投票權利,韓國海外                      (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前於 109 年召開「公民投
         移轉投票案例,亦可供我國參考,正當國內積極推                         票不在籍投票公聽會」及「研商『公民投
         動 18 歲擴大公民權的同時,僑務委員會應該積極                       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會議」,明訂「移
         為海外僑胞爭取不在籍投票機會,並適時向相關主                         轉投票」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方式;行
         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內政部等持續反映僑界建                         政院另於後續邀集相關機關就中選會提
         言。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                       出之草案召開 2 次審查會議。
         國防委員會提出爭取海外僑胞不在籍投票精進作為                      (二) 以上歷次會議本會均派員出席,並於會中
         書面報告。                                          強烈建議參考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得
                                                        在工作地投票的「移轉投票」方式,於適
                                                        當地點設置僑民專屬投票所之可行性,並
                                                        將具備我國國籍及有效戶籍之僑民均納
                                                        入適用對象;惟該建議後經研議時機尚未
                                                        成熟,期待未來仍能有機會實施。
                                                    二、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
                                                     (一) 至公職人員選舉部分,本會亦曾向內政部
                                                        及中選會反映海外僑民對於公職人員選
                                                        舉不在籍投票之意見,惟據告依中華民國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在國外
                                                        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須「返國」行使
                                                        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爰總統、副總統選
                                                        舉投票之調整,須俟修憲始能為適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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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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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理;至其他公職人員選舉部分,憲法則未
                                                        有規定。
                                                     (二) 考量目前外界對「通訊投票」等方式仍有
                                                        諸多疑慮,例如未能確保是否為投票真
                                                        意、無法維持秘密投票等,在目前社會各
                                                        界尚未取得共識之前,仍未將不在籍投票
                                                        納入規劃。
(五十三) 僑務委員會為我國重要涉外事務部會,海外僑胞多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僑人
         達 205 萬人,分散於世界各地,外派人員不僅須具                  一字第 112100042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備專業知識及服務熱誠外,在人員編制壓力下應須                     容如下:
         具備獨立作業之能力,顯見外派人員之重要性,僑                     有關本會選任外派人員之規範及標準,及近 3
         務委員會之職員亦多以能獲外派,直接與僑胞接觸                     年僑務委員會外派人員派任地、到職日及外派
         及提供服務為榮,人員外派制度之透明及公平格外                     日之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
         重要,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僑務委員會選任外派人員之規範
         及標準,及近 3 年僑務委員會外派人員派任地、到
         職日及外派日相關資料。
(五十四) 近年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為協助海外僑臺商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0 日以僑商
         順利取得創業或營運所需資金提供信用保證,惟代                     海字第 112030085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償餘額有逐年增加趨勢。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                   容如下:
         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 鑒於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所保證客戶屬缺乏
                                                        足夠擔保品或創業階段者,基金承作保證
                                                        風險較銀行一般授信風險為高,發生代位
                                                        清償在所難免,又近年亞洲金融風暴、全
                                                        球金融海嘯及新冠肺炎(COVID-19)爆
                                                        發,均對僑臺商資金調配和投資等方面帶
                                                        來衝擊,累計代償金額係自該基金於民國
                                                        77 年成立以來之 30 餘年累積,故呈逐年
                                                        增加之情形。
                                                    二、 爰基金除積極要求銀行對送保案件加強以
                                                        5P(貸款人或企業之狀況、資金用途、還
                                                        款來源、債權確保及借款戶展望)原則審
                                                        查,亦強化債權催理作為,包括:
                                                     (一) 要求承辦銀行應依追償作業程序辦理,並
                                                        應查明主從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採取必
                                                        要之保全或執行求償。
                                                     (二) 請承辦銀行積極與債務人洽談協償方案。
                                                     (三) 如 有 主 從 債 務 人 申 請 塗 銷 其 財 產 抵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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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權、質權或其他權利,或撤銷假扣押、假
                                                        處分或強制執行者,承辦銀行應先評估其
                                                        正當性,並需報經基金同意後始得辦理。
                                                     (四) 追蹤控管代償案件債權憑證時效。
                                                     (五) 自 104 年起採取自行在國內追償行動。
                                                    三、 有關基金業務執行績效,保證融資金額逐
                                                        年成長,111 年度達 3.23 億美元;案件逾
                                                        期比率下降至 111 年底之 0.56%,顯示風
                                                        險機制尚具成效,保證品質穩定;代償後
                                                        收回金額之比率逐年提升,累計代償比率
                                                        呈逐年下降之趨勢;以及該基金為強化風
                                                        險承擔能力,積極健全財務體質,除爭取
                                                        政府及承辦銀行之捐助外,亦加強收入及
                                                        撙節開支,近年均有賸餘,111 年底淨值
                                                        增加至 23.7 億元。
                                                    四、 本會將賡續督導該基金積極配合政策,加
                                                        強拓展保證業務,並致力於提高服務品
                                                        質,落實控管風險,提升營運績效,發揮
                                                        基金設立功能,以協助僑臺商事業發展並
                                                        布局全球市場。
(五十五) 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負有配合政府推動僑教政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 日以僑教
         策之任務,近年來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主要收                     社字第 112020060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入來源有逐漸仰賴募款所得之趨勢,然因募款結果                     容如下:
         面臨經濟情勢、應募人意願等多項不確定因素,爰                     一、 海華文教基金會設立目的係因應國家發展
         允督促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妥為控管相關風                          需要及配合政府僑務政策之推動,運作係
         險,並規劃籌措財源之替代方案,俾確保其財務穩                         依財團法人法及其捐助及組織章程,近年
         定性,始能達其政策目標並永續經營。爰要求僑務                         海華文教基金會協助本會推動僑教政策情
         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形如下:
         書面報告。                                       (一) 持續補助大學社團辦理學術研討會及國
                                                        際學術論壇、輔助海外中文學校校際活
                                                        動、辦理僑生學藝競賽、獎助學金及急難
                                                        救助、贊助辦理社教藝文活動、輔助海外
                                                        及國際學生交流活動等工作。
                                                     (二) 近年增加多項自辦計畫,發揮連結海外優
                                                        秀青年壯大臺灣之效能。
                                                     (三) 承辦多項僑生及僑青活動,如臺灣觀摩
                                                        團、菁英研習營及搭僑策勵營等計畫。
                                                     (四) 海華文教基金會歷年秉持成立宗旨,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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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環境變遷配合政府政策,以青年工作為核
                                                        心,強化海外僑社與臺灣之連結。
                                                    二、 海華文教基金會籌措財源方案
                                                     (一) 海 華 文 教 基 金 會 規 模 僅 約 新 臺 幣 四 億
                                                        元,相關活動之執行依賴自辦活動、承攬
                                                        政府標案及民間捐款等收入籌措財源。
                                                     (二) 近 3 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故較少募
                                                        款,惟募款仍是財源主要收入。
                                                     (三) 隨著全球疫情趨穩,邊境解封,未來基金
                                                        會將透過以下方案因應:
                                                        1.擴大辦理符合設立宗旨之各類長期性有
                                                         助推廣僑青、僑教、僑生政策之活動,
                                                         建構永續之財源收入。
                                                        2.積極參與投標承攬僑委會相關專案,擴
                                                         增業務量能及收入來源。
                                                        3.逐步擴大活動及業務能量,擴增對外募
                                                         款,以強化基金會之財源。
                                                    三、 本會業已逐步落實基金會之董事成員適度
                                                        增加熱心有志之僑臺商人士,穩定基金會
                                                        資金收入及確保業務推展動能。另本會將
                                                        加強督考基金會日常業務推動,精準落實
                                                        制度化管理,協促基金會精進專業與提升
                                                        效能,配合政府推動僑教工作。
(五十六) 查僑務委員會近年頻繁舉辦各式高峰會、選拔、大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3 日以僑綜
         賽,招標委託各民間團體辦理,活動結束後再擇期                     管字第 112070043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頒獎合影,但各類活動之實質效益為何,僑務委員                     容如下:
         會應有具體的評估及檢討,俾利未來是否續辦之依                     一、 具體成果及實質效益:
         據。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                    (一) 強化推動僑青工作,鼓勵參與僑界事務。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輔導青商茁壯發展,推介臺商自有品牌。
                                                     (三) 結合國內華語教學資源,引領新世代學習
                                                        風潮。
                                                     (四) 樹立全球華文媒體交流平臺,推升臺灣國
                                                        際能見度。
                                                     (五) 關懷僑生留臺生活,展現僑生多元才華。
                                                    二、 精進及檢討:
                                                     (一) 疫後僑務動能恢復,適時調整業務重點。
                                                     (二) 精進僑務活動內容,導入創新元素吸引僑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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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十七)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 日以僑生
         習」預算編列 6 億 5,202 萬 5 千元,主要係辦理擴             研字第 1120500390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近年我國高科技產業蓬勃                     容如下:
         發展,對於人才之需求孔急,僑務委員會為配合國                     一、 本會賡續連結各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學校
         家人口政策,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推動一國一                         與當地僑臺商洽談合作案,以培養高科技
         校一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吸引海外優秀華裔學生                         人才為目標,如亞東科技大學針對馬來西
         來台就學,補足海內外僑臺商人力缺口。現已有海                         亞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所提需求課程,規劃
         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2 年制副學士學位班,惟其他短                       開設相關產業經濟短期訓練課程。課程目
         期培訓課程之規劃,能否吸引海外華裔學生來台、                         標為提升馬來西亞僑臺商之經營管理知
         各校客製化進修課程之推動等,仍有進一步說明之                         識,課程內容包括全面品質管理、國際金
         必要。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就「一國一校一                       融市場與管理、行銷與實務策略等,並採
         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以線上授課方式,以利各地區學員可不受
         提出書面報告。                                        地區限制參與課程。
                                                    二、 成立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除結合產官學
                                                        各項資源,提供海外學子及僑臺商習得臺
                                                        灣科技領域課程及進修之機會,將技術升
                                                        級與轉型、拓展海外商機,並補充國內及
                                                        海外僑臺商所需相關產業專門技術及中階
                                                        技術人才,貢獻所學促進臺灣及海外經濟
                                                        發展,並可協助我國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
                                                        場業務,落實政府「新南向政策」,成為
                                                        推動我國在東南亞友臺社群經營之主力。
(五十八)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於「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2 日以僑生
         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                     研字第 112050071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列 1,718 萬 9 千元,用以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               容如下:
         才。有鑑於僑務委員會為提供海外華裔青年返臺接                     一、 111 年招生報到情形:
         受技術訓練之機會,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惟                      (一) 第 41 期海青班(非學位班)實際報到人
         近年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錄取率雖增加,新生入                         數計 592 人。
         學人數及新生報到率卻有下降情事,錄取後未報到                      (二) 二年制副學士班錄取 77 人,報到 52 人。
         人數平均逾三成;109 年度預計報到人數亦為近年                   二、 112 學年度招生時程規劃及強化招生措施
         最低。允宜研議調整學程安排,俾妥適配置僑教資                         說明:
         源;另,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與教育部                      (一) 第一階段單招於 112 年 2 月底公布錄取名
         補助學校辦理之「國際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均係為                         單;第二階段單招於 112 年 8 月公布錄取
         培育符合東南亞企業需求之技術人力,招生對象間                         名單。
         多有重疊,致影響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及就讀                      (二) 112 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暨海
         人數,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洽教育部協調合作,消                         青班海外聯合招生宣導會邀請專班學校
         彌資源競爭情形。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                       於 111 年 11、12 月間赴泰國及越南、馬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與教育                         來西亞、印尼等 3 路線進行宣導,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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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部協調情況。                                         27 場,總參與人數共約 5,651 人;並續
                                                        於官網設置線上多語招生專區,以擴大宣
                                                        傳效益。
                                                    三、 本會海青班學位班所招生對象為僑生,與
                                                        教育部「國際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招生對
                                                        象為外籍生有所不同,爰無資源競爭情形。
                                                    四、 自 110 年起,國發會協調經濟部、教育
                                                        部、勞動部、本會及相關部會規劃完成人
                                                        口及移民相關政策,落實推動「強化延攬
                                                        外國專業人才」、「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
                                                        生」、 「積極留用外國技術人力」三大政
                                                        策。其中在「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工
                                                        作小組,本會與教育部共同合作,開設製
                                                        造業、營造業、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等
                                                        產業所需類科之海青班副學士班。此外,
                                                        教育部另放寬「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
                                                        定標準」相關規定,讓具有相當於國內高
                                                        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學校畢業生,得
                                                        以同等學力報考副學士班,並自 111 學年
                                                        度起實施。
(五十九)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僑胞回國觀光,促進國內商機,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4 日以僑綜
         於 106 年起發行第一代僑胞卡,提供持卡人消費優                  證字第 112070053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惠,截至 111 年 8 月底,共發出逾 10 萬張。而後              容如下:
         為因應後疫情時代及智慧國家政策綱領之推動,僑                     一、 結合本會業務活動宣導,積極洽邀申辦。
         務委員會於 111 年 9 月發行第二代 i 僑卡,以數位、             二、 推動 i 僑卡宣導培訓課程,善加利用各種
         虛擬、雲端形式服務僑胞,除了優惠卡之功能外,                         場合及時機向僑胞說明及宣導本會 i 僑
         也擴大為聯繫卡及服務卡。據統計,i 僑卡已核卡                        卡政策內涵。
         啟用約 7 千張,距 111 年底目標 2 萬人尚有落差。              三、 結合跨部會資源提高僑胞申辦意願,並結
         爰請僑務委員會研提精進作為,包括以第一代僑胞                         合宣傳臺灣優勢產業發展及人文觀光。
         卡持卡人為首要優先升級對象、增加服務項目及海                     四、 本會持續廣邀國內外各領域優質商家加入
         內外特約優惠等吸引僑胞申辦等,並於 3 個月內向                       特約商店,提升僑胞申辦意願。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多元宣傳管道及影音素材積極推廣 i 僑
                                                        卡。
(六十)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以僑教
         預算編列 1 億 0,825 萬 4 千元,輔導海外僑校(團) 學字第 112020084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等,提供歐美人士學習華                     容如下:
         語文。經查僑務委員會與教育部業訂定「華語教育                     一、 近年來歐美地區學習華語文人數逐年增
         2025 計畫」,整合外交部、教育部、僑務委員會 3                     加,孔子學院因受各國質疑陸續退場。美



                                          23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個單位,正式以總體戰略之角度提出「國家隊形工                         國於 109 年 10 月公布「語言學習計畫」,
         具箱」,整合國內華語既有資源及補足華語教育的                         強調要增加中國以外的華語學習機會,繼
         基礎工程,向外進行台灣華語的輸出。僑務委員會                         而啟動臺美教育倡議,與我國簽署臺美國
         負責國外僑校,經查目前已有的 43 所臺灣華語文                       際教育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本會具
         學習中心,分別位於美國 34 所、英法各 2 所、德                     體規劃以美國及歐洲為主要地區,訂定並
         國、奧地利、愛爾蘭、瑞典和匈牙利各 1 所;然                        推動「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運用
         而,新南向、澳洲為華語學習風氣興盛之地區,與                         僑教體系的網絡與資源,落實臺美教育倡
         臺灣文化也相對接近,應是臺灣華語文中心的重點                         議之合作宗旨,也協助達成 2030 雙語國
         發展地區,政府卻尚未設置。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家的目標。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111 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計畫」
         說明臺灣華語文中心政策推動進程、優先推動國                          正式開辦,經評估美洲、歐洲、澳洲及亞
         家,文化輸出策略考量,以及僑務委員會在新南向                         洲等全球各地華語文學習狀況、華語程
         國家之華語文教學採取之策略等。                                度、當地國政府外語政策、僑校量能需求
                                                        及意願,通盤考量後,先以美國及歐洲為
                                                        主要推動範圍;該計畫在政策層面上係配
                                                        合我國華語文教育之全球戰略布局,同時
                                                        考量各該國家國際政治立場及與我國是否
                                                        對等互惠等要件,並經我政府各部會共同
                                                        研議及協調以求周延。本會將持續就新南
                                                        向地區僑校量能需求及意願進行盤點,並
                                                        審慎評估設立學習中心據點之可行性,期
                                                        能在建立雙方政府間的正式溝通管道前提
                                                        下設置學習中心,並投注相關資源及各項
                                                        跨部會協輔措施,在當地政府支持及協助
                                                        下,穩健深耕當地華語文教學及學習市場。
(六十一) 僑務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較 111 年度大幅增加約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僑綜
         25%,惟整體預算額仍僅約 17 億元,要服務全球                  政字第 112070029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僑胞十分不易。尤其,面對中國大陸以龐大資金對                     容如下:
         我僑社進行統戰,僑務委員會推動僑務應凸顯我國                     一、 積極溝通僑界,防範中國統戰分化。
         特色,並結合國家整體戰略目標,才能與之抗衡,                     二、 結合跨部會資源,因應中國資訊戰威脅。
         加以區隔,做到「深入僑社、傾聽僑心、體察僑                      三、 深化民主體制,防止僑社認同混亂。
         情、反饋僑意」,加強僑胞與台灣的鏈結。爰請僑                     四、 深耕海外華語文教學,保護傳統文化價值。
         務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五、 鼓勵僑界青年參與僑社事務,厚植友我新
         出書面報告,說明僑務委員會結合國家戰略目標及                         生力量。
         台灣文化特色,反制中國大陸對我僑社統戰之反制                     六、 協輔僑臺商茁壯發展,鏈結臺灣產業共創
         作為與僑務推動規劃。                                     商機。
(六十二) 臺灣擁有世界頂尖之醫療技術,高品質之醫療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9 日以僑商
         務,以及蓬勃發展之生技醫療健康產業;而僑務委                     海字第 112030058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23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會負有照顧海外僑胞健康,協助推動臺灣相關產                     容如下:
         業進軍海外,提供當地醫療服務、國際醫療、線上                     一、 本會未來強化作為,包括:
         醫療諮詢等業務職掌,需要進一步加強鏈結臺灣與                      (一) 新增 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以符合僑胞需
         海外,尤其是新南向等國家之合作關係。僑務委員                         求及推動醫療觀光。
         會除了在海外提供服務外,也能鏈結國內相關產業                      (二) 辦理 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宣傳記者會,提
         的發展,如轉介來臺接受醫療服務、回臺健檢及推                         升醫療院所及僑胞對 i 僑卡之認識,加強
         動醫美觀光產業等。爰請僑務委員會針對該會後續                         推動 i 僑卡使用及吸引更多醫療院所成為
         推動上述之政策措施及具體目標,以及臺越國際醫                         特約醫療機構。
         療整合服務合作的辦理進度,進行說明,並於 3 個                    (三) 完善目前已有 9 家 i 僑卡特約醫療機構製
         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作之「全球僑胞國際醫療服務手冊」並上
                                                        傳官網,以利僑胞了解各醫療院所特色及
                                                        聯繫方式。
                                                     (四) 持續辦理各主題之健康講座,提升臺灣醫
                                                        療院所於海外之知名度,並規劃辦理「全
                                                        球僑胞健康說明會」,邀請醫衛新南向主
                                                        責醫療院所,向全球僑胞宣介我國國際醫
                                                        療服務推展情形,以吸引僑胞回臺就醫。
                                                     (五) 辦理「臺灣國際醫療產業與商機交流團」
                                                        邀請海外從事醫療健康產業之僑臺商或
                                                        有興趣投資該產業之僑臺商回國參訪交
                                                        流,並安排商機媒合洽談會,以吸引僑臺
                                                        商投資,促進海內外醫療產業交流,推廣
                                                        臺灣優質醫療服務至海外。
                                                    二、 另為促進海內外醫療健康產業交流、擴大
                                                        醫療服務品質,本會串聯海內外產業資
                                                        源,與衛生福利部、駐越南代表處等合作,
                                                        推出「越南僑胞國際醫療整合服務方案」,
                                                        首創結合「醫療保險」、「線上醫療諮詢」、
                                                        「國際醫療服務」、「當地醫療服務」、
                                                        「回臺健檢」及「醫美觀光服務」等內容,
                                                        提供越南僑胞全方位、高品質的服務,本
                                                        會將持續請越南地區駐外同仁於各僑臺商
                                                        辦理活動期間,向出席者說明介紹該方案
                                                        內容及特色,照護關懷僑胞健康、賡續促
                                                        進海內外醫療健康產業交流。
(六十三)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以僑訊
         算編列 2,773 萬 8 千元,較 111 年度編列 1,944 萬        字第 112130011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
         1 千元,大增 829 萬 7 千元,俾利僑務業務之宣導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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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推廣。經查僑務委員會亦利用社群媒體的經營,向                     一、 為增進僑胞了解政府施政及海外僑情,提
         全球僑胞推播我國僑務訊息,除了要深化僑胞與台                         供國內重要訊息與最新僑社新聞,本會現
         灣的鏈結外,也讓僑胞了解政府重大政經政策,鼓                         有以下 4 種新媒體平臺:
         勵僑胞認識台灣、認同台灣,進而在僑居地展現僑                      (一) 僑務電子報 LINE 官方帳號。
         力,協助台灣文化打入主流社會。惟僑務委員會                       (二) 僑務委員會臉書官方粉絲專頁。
         Twitter 帳號於 2022 年初開通至今,雖有約 8,000           (三) 僑務委員會 Twitter 官方帳號。
         位跟隨者,推文之觸及與互動卻偏低;另外臉書粉                      (四) 僑務委員會 Instagram 官方帳號。
         專則約有 14 萬追蹤者,惟貼文按讚數亦偏低,容                   二、 未來預計精進作為:
         有改善空間。為鼓勵僑務委員會有效運用新社群平                      (一) 增加與僑民(粉絲)之互動性。
         台,向海外僑胞推廣台灣,爰請僑務委員會檢討現                      (二) 持續提升訊息質量。
         行社群媒體經營模式,說明未來精進作為,並於 2                     (三) 多元宣傳管道,各平臺相互串接。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 運用社群及受眾屬性,提供最適切資訊。
                                                    三、 本會 112 年賡續強化僑務委員會社群媒體
                                                        經營效益、持續提供即時僑務資訊,並期
                                                        盼透過現今不同歲代民眾習慣使用之社群
                                                        媒體,深化我國與海內外僑胞之友好關係。
(六十四) 僑務委員會掌理僑務行政、輔導華僑事務、協輔海                        一、 本會已多次函請本會駐外僑務同仁推動僑
         外僑台商等重要任務,其派駐海外之僑務人員於推                         務工作時應恪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
         動業務或聯繫服務僑社時,應秉持行政中立,不可                         規定嚴守行政中立事,尊重海外僑團及僑
         區分黨派及政治立場,只要支持中華民國,心向台                         胞多元立場,不得因政黨傾向而對僑民有
         灣之海外國人及僑胞,都應是僑務人員服務、聯繫                         差異對待,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
         之對象,尤其舉辦公開活動或給予補助時,絕不能                         形象。
         以個人好惡、徇私偏袒,而應公平對待,廣泛邀                      二、 另為避免中心場地租借標準未臻一致,引
         請,如此才能擴大參與,真正凝聚僑心、促進團                          發爭議,爰本會訂頒「僑務委員會海外文
         結,讓海外僑胞成為政府的堅強後盾。                              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作為各文教服務
                                                        中心受理申請之依據,該要點第 6 點明
                                                        訂,僑團(胞)申請使用場地,除須經中
                                                        心通知同意使用及簽具切結書外,並不得
                                                        辦理政黨或選舉造勢等政治活動;此外,
                                                        僑團(胞)辦理具政策性或其他特殊活動
                                                        申請使用場地,應依「駐外機構統一指揮
                                                        辦法」,報經該轄區駐外使領館處館(處)
                                                        長同意,以避免文教服務中心成為政治紛
                                                        爭之場所。
                                                    三、 本會駐外僑務人員及海外各文教中心未來
                                                        將持續秉持服務僑團(胞)、維持僑社和
                                                        諧之宗旨,與僑界各方人士加強聯繫及溝
                                                        通,以匯聚海外僑團(胞)對我政府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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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的支持與認同。
(六十五) 為強化各年齡層海外青年對我國之認同,以培養僑                        一、 112 年「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係同時
         界青年領袖,僑務委員會 112 年度新增辦理「112                     包括既有計畫強化推廣及創新規劃辦理之
         至 115 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僑界青年培                      工作項目,奠基於本會既有之業務,進一
         育交流計畫」,內容包含「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                         步規劃以僑青需求為導向之專案,強化僑
         化大使活動」、「強化在學青年與台灣之連結」及                         青工作之深度與廣度,並以整合性為原
         「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台灣連結」等 3 項計                       則,與既有業務或相關計畫相輔相成。
         畫項目。「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台灣連結」                     二、 延續既有計畫強化推廣部分:
         項目中,內容包含協助僑團舉辦講座活動、邀請青                      (一) 擴展 FASCA 據點外,亦將委由專業團隊
         商回國參訪以及舉辦海內外青年企業家交流會等。                         前往辦理培訓活動,以增進青年團隊凝聚
         以上計畫內容與僑務委員會僑民處及僑商處推動之                         力及相關知能。
         舉辦全球青年僑務會議、加強海外僑台商返國參訪                      (二) 責請各地 FASCA 分會創新規劃辦理不同
         等既有業務同質性高,未能評估經費分配之適當                          分會間或分會與當地青年組織間之交流
         性,建請僑務委員會調整計畫內容,明確劃分業務                         活動,厚植未來友我新興力量。
         內容。                                         (三) 規劃繼續推動辦理 Senior FASCA 培訓大
                                                        會,並視辦理情形滾動檢討,掌控辦理成
                                                        效。
                                                    三、 創新部分:
                                                     (一) 選拔國際青年親善大使,鼓勵僑青運用創
                                                        意思維,媒合當地僑團共同行銷臺灣。
                                                     (二) 舉辦全球僑界青年高峰會,匯聚僑青建
                                                        言,搭建全球僑青交流互動平臺。
(六十六) 為培養僑界青年領袖,增進海外青年對我國認同,                        一、 本會 112 至 115 年「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
         僑務委員會 112 年度新增辦理「112 至 115 年度社                 畫」係延續 108 至 111 年推動「國家發展
         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                           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之「僑青培
         畫」,部分項目延續「108 至 111 年度國家發展新                    訓計畫」,內容包括既有計畫強化推廣及
         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內容,包含培育海外青                         創新規劃辦理之工作項目,強化僑青工作
         年文化大使(FASCA)。100 年度起僑務委員會於                     之深度與廣度,與既有業務或相關計畫相
         北美地區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培訓,每年經費需                         輔相成,整合為一巨型僑青計畫,其所涵
         求約 500 萬元,「112 至 115 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                 蓋之面相較以往預算規模擴大數倍,爰經
         個案計畫-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依規劃辦理海                         費規模亦較過往成長。
         外青年文化大使相關培訓活動,估計共需 1 億                     二、 至有關規劃培育 FASCA 人數目標及依不
         5,415 萬元,每年平均 3,083 萬元,與原計畫相較                  同僑區實際狀況分析其達成目標之可行性
         擴增為 6 倍。然本計畫未列出培育海外青年文化大                       乙節,因每年海外各僑區青年人數皆有不
         使之人數目標,及依據海外不同地區實際狀況達成                         同,且渠等易因升學、父母職涯發展及家
         目標之可行性評估,此計畫經費合理性尚無法有效                         庭等因素而跨區流動,考量上開情形,爰
         評估。為有效評估此計畫中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培訓                         本會係以「辦理活動數」及「培訓人次」
         等項目之經費合理性,建請僑務委員會於計畫內容                         為績效目標,責成各僑教中心及駐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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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補充海外青年文化大使培訓之人數目標,以及不同                         培育當地 FASCA 學員,並列入各僑區年
         海外僑區培訓目標之可行性評估。                                度績效考評,俾利掌握培訓成效,112 年
                                                        規劃委由專業團隊前往所有 FASCA 據
                                                        點,有效培育新學員約 580 人次。
(六十七) 為拓展我國在歐美華語文教學市場之影響力,僑務                        110 年及 111 年因受新冠疫情影響致計畫部分
         委員會依照教育部「華語教育 2025 計畫」擬定「111               績效指標未能達標,隨著疫情紓緩,本會本
         至 114 年度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並於 110                (112)年度參據 111 年相關推動情形,以提升
         年度調整年度預算推動試辦,試辦結果 8 項績效指                   既定政策績效及達成整體計畫方向擬訂精進策
         標中,僅有「辦理招生推廣活動」、「召開華語文                     略,積極推動辦理;112 年度預算數 1 億 0,351
         中心負責人高峰座談會」及「研發及編修教材」3                     萬 2 千元,截至 112 年 6 月 21 日執行 3,904
         項達標,其餘「輔導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萬 1,409 元,預算執行率 37.72%,符合進度。
         「開辦華語文課程」、「臺灣華語文中心師資認證
         培訓」、「辦理臺灣華語文中心校長及主任來臺參
         訪」及「辦理臺灣華語文中心及主流中小學教師來
         臺參訪」等 5 項指標未達標。111 年度海外華語文
         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 7,934 萬 2 千元,惟截至
         111 年 8 月僅執行 1,013 萬 4 千元,預算執行率僅
         12.77%。為永續海外華語文教育之發展,發揮本
         國華語文教學之影響力,僑務委員會允宜參酌 110
         年度執行成果,掌握預算執行進度。
(六十八)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於「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 一、 本會自 103 年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
         及「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預算分別                         生專班」,致力落實僑生在學輔導照顧及
         編列「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3,118 萬 5 千元及 5                   僑生學成畢業後就業輔導,有關產攜僑生
         億 2,246 萬 2 千元,共 5 億 5,364 萬 7 千元,新增           專班目前留臺率與中長程計畫目標之推估
         辦理「112 至 115 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                    方式,第一屆及第二屆以技高端入學人數
         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然僑務委員會於擴大培育                         及技專端畢業人數計算,畢業率為 43.77%
         及留用僑生計畫中設定 112 至 115 年度累計留用學                   及 34.36% , 留 臺 率 分 別 為 38.79% 及
         士以上僑生 1 萬 7,062 人及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僑                   31.68%。經評估,主要專班開辦初期對接
         生 3,191 人之目標,並制定各班別僑生生源及留用                     大學之輔導制度尚未完備,學生時有轉讀
         人數時程規劃,而在各階段人數之推估,與產學攜                         一般大學之情形,致產攜專班技專端人數
         手合作計畫僑生專班以往實際執行結果間存有相當                         下降。
         之落差,截至 111 年 8 月底止,僑務委員會僅完成                二、 另外,近 3 年招生人數逐年成長,報到人
         110 年畢業生留臺率之統計,實際留臺 109 人占入                    數分別達預定招收人數之 75%、72%及
         學 人 數 281 人 之 比 率 為 38.79% , 與 該 計 畫 中         92%,按招生率、技高端畢業率、技專端
         41.64%至 75.25%之推估率,實有相當程度之差                    對接率之計算方式,畢業後留臺人數可達
         距。僑務委員會允宜依據實際執行結果訂立政策目                         7 成以上。本會將通盤檢視分析,作為跨
         標。                                             部會留才評點制政策參考,增進學生留臺
                                                        意願。並五首長會議定期開會及邀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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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部、勞動部等單位集思廣益,共同研議增
                                                        進僑生人才留臺之可行策略。
(六十九) 為掌握海外華語文市場擴展契機,教育部推動「華                        110 年及 111 年因受新冠疫情影響致計畫部分
         語教育 2025 計畫」,僑務委員會依該計畫於 110                績效指標未能達標,隨著疫情紓緩,本會本
         年 2 月 5 日擬具「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提報                 (112)年度參據 111 年相關推動情形,以提升
         行政院,計畫期程 111 至 114 年度,總經費經行政               既定政策績效及達成整體計畫方向擬訂精進策
         院於 110 年 8 月 24 日函復修正後為 4 億 4,234 萬 9      略,積極推動辦理。
         千元。該計畫以美國及歐洲為主要地區,遴選辦學
         優良之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以下簡稱華
         語文學習中心),結合國內華語文教學機構及數位
         智能教學產業相關資源,期擴展海外華語文教育深
         入當地主流中小學及社區,招收當地主流社會人
         士,擴大我國在歐美華語文教學市場之影響力。上
         開計畫雖自 111 年度正式啟動,然僑務委員會於
         110 年度即調整年度預算推動試辦,並列有 8 項績
         效指標,實際執行結果計有「辦理招生推廣活動」、
         「召開華語文中心負責人高峰座談會」及「研發及
         編修教材」等 3 項指標達成目標值,餘「輔導成立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開辦華語文課程」、「臺
         灣華語文中心師資認證培訓」、「辦理臺灣華語文
         中心校長及主任來臺參訪」及「辦理臺灣華語文中
         心及主流中小學教師來臺參訪」等 5 項指標皆未達
         目標值,僑務委員會允宜將過往計畫執行結果列為
         後續年度執行參據。
(七十)     行政院於 110 年 7 月 21 日召開線上會議研商僑務              本會藉助各地僑校網絡建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委員會所送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修正,並給予                     心之策略即在善用各僑校既有營運基礎與成效
         計畫內容及經費調整等各方面意見,相關審議意見                     經驗,協助我國推展海外華語文市場,並與教
         包括:本計畫應兼顧華語文學習者多元需求,依不                     育部、外交部所推動大學合作案相輔相成,此
         同學習環境與在地特性,朝差異化、精緻化、使用                     為本項專案計畫各部會發揮所長分工規劃之一
         者需求導向之推動策略精進;因應 COVID-19 疫                 部分,希達分進合擊擴大市場之效。另本計畫
         情,把握數位學習發展契機,儘速完備相關線上教                     業經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定修正通過,符合
         育系統;計畫執行對象應聚焦歐美地區主流人士,                     國家發展之方向與戰略。至於行政院所提審議
         政府資源應精準投入與華語文成效直接相關,且有                     意見「計畫執行對象應聚焦歐美地區主流人士」
         利後續民間自主永續經營之工作事項,應著重臺灣                     等,旨在策勵本會作為精進參考;對此本會至
         華語文學習中心如何穩健布置,漸進擴充執行能                      為重視,並積極努力配合辦理,利用舉辦實體
         量。」然僑務委員會對於核准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                     座談會或線上說明會,以及出國訪視等多元時
         中心之協助輔導措施包括:(一)提供僑務委員會                     機,與駐外人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負責人
         出版教材;(二)經費補助:第 1 年補助校舍修繕、                  充分溝通交流,協輔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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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場租、行政人力或教學助理鐘點費、保險、網站建                     妥為調整相關營運策略。
         置維運費、宣傳及教材教具設備等開辦費;第 2 年
         及第 3 年補助營運費、教師鐘點費、招生或文教活
         動費;(三)行政管理人員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四)
         師資培訓;(五)統一製作招牌;(六)提供學生
         參加僑務委員會華語文相關競賽與青年活動機會;
         (七)輔導補助學生參加華語文測驗及(八)辦理
         年度績效評鑑並對績優者酌予補助等,以上仍採取
         傳統補助經費模式,並由僑校自行發展,與過去該
         會協助輔導招收華裔子弟傳統僑校之方式無異,與
         行政院審查意見並不一致,僑務委員會允宜參考過
         去計劃實施結果並確實依照行政院審議意見,掌握
         預算執行進度積極辦理。
(七十一) 僑務委員會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僑生技職專班                        為強化輔導及宣導僑生留臺措施,並推廣全球
         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近年來持續投                     僑臺商人才平臺,本會辦理情形如下:
         入相關經費,由 106 年度之 1 億 5,382 萬 9 千元增          一、 設置供求職求才者之多語化入口網頁,結
         加至 110 年度之 2 億 8,246 萬 1 千元,111 年度及            合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辦理公開抽獎活
         112 年度亦持續增加預算分別為 3 億 0,643 萬 5 千               動以加強宣傳,提供最新職缺訊息持續推
         元及 5 億 4,359 萬 2 千元賡續辦理,112 年度預算               廣,協助僑生瞭解產業趨勢及順利就業。
         案較 111 年度大幅增加 2 億 3,715 萬 7 千元,增幅          二、 辦理線上及實體就業博覽會、就職講座提
         達 77.39%。然依僑務委員會於 109 年 9 月 1 日函               供學生就業面試技巧、產業趨勢資訊、培
         請正修科技大學彙辦僑生技職專班畢業流向調查所                         訓僑生擔任就業輔導員,並提供認證及本
         作之「僑務委員會僑生技職專班畢業生流向調查計                         會數位證書等,以助僑生瞭解留臺相關規
         畫報告」,針對 109 學年度技專端畢業生進行調查                      定。經初步調查大專校院僑生瞭解評點制
         後,僅 35.14%之畢業僑生熟悉評點制;知道僑務                      約為 61.74%,後續將賡續廣宣評點制,並
         委員會與 104 人力銀行合作成立之「全球僑臺商人                      協洽勞動部於學校或國內團體說明宣導。
         才平臺」者僅逾六成,為 62.16%;使用過「全球僑                 三、 與學校僑輔主管、僑生座談研習等活動,
         臺商人才平臺」求職服務之僑生更僅有 38.74%,未                     廣宣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並邀請勞動部
         及四成。僑務委員會對就業相關規定及媒合平臺之                         及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說明留臺工作及居
         推廣成效未見彰顯。僑務委員會允宜修正全球僑臺                         留最新規定,提供完整留臺資訊。
         商人才平臺之運用推廣策略。                              四、 持續與勞動部研商爭取僑生在臺工作機
                                                        會,並透過國發會、教育部、經濟部、勞
                                                        動部及本會等 5 部會組成的「強化人口及
                                                        移民政策 5 首長會議」,定期進行跨部會
                                                        協商。
(七十二) 為增進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師教學量能,提升教                        本會 112 年共計遴派 24 位講座前往 12 國(11
         學成效,僑務委員會應在全球 50 個國家、1,029 所               組路線)進行教學,預計培訓 3,106 位老師;
         僑校、美歐地區 8,000 多位教師協助推動華語文學                 另業辦理 1 梯次「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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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習之既有基礎上,積極開拓師資來源並規劃辦理增                     證培訓專班」(線上),以及 1 梯次「臺灣華
         進教師專業知能之多元師資培訓課程,以遴派具豐                     語文學習中心語言及文化工作坊」(來臺實體
         富成人教學經驗之優良教師至各地辦理師資培訓、                     班)及 1 梯次「歐美地區主流臺裔教師回國邀
         安排海外華語文教師返臺研習或參加線上課程等方                     訪團」,以增進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學量能。
         式,促進海內外經驗分享與互動交流,同時滿足僑
         校教學需要。
(七十三) 經查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綜合規劃業務」計畫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4 日以僑綜
         下「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分項                     企字第 112070028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計畫「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576 萬元;較 111 年度               容如下:
         「獎補助費」編列 480 萬元,增加 96 萬元。在支持               一、 112 年僑務委員會議預定比照疫情前規
         僑務工作的前提,以及全球物價上漲的趨勢下,僑                         模,邀請僑務委員及海外代表 200 人返國
         務委員會仍應考量當前國家財政拮据,撙節支用相                         與會,於 8 月 28 日至 31 日於臺北圓山大
         關經費。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飯店召開。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112 年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情形:
                                                     (一) 本會「綜合規劃業務」項下 01 分支計畫
                                                        「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
                                                        議」計編列業務費 5,782 千元,設備及投
                                                        資 188 千元,獎補助費 5,760 千元,合共
                                                        11,730 千元。其中僑務委員及海外代表
                                                        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較 111 年度增列 960
                                                        千元,係因應後疫情時代國際航空機票高
                                                        漲,爰以漲價 2 成為基準預估補助款增
                                                        幅,並增列預算以為因應。
                                                     (二) 僑務委員會議機票補助款及各項業務經
                                                        費均係依實際出列席之僑務委員及海外
                                                        代表人數核實支出,嚴格把關經費支出,
                                                        致力避免浪費,並使僑務委員會議之籌備
                                                        及辦理工作更趨完善。
(七十四)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僑商經濟業務」預算編列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僑商
         8,439 萬 5 千元,主要為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培                綜字第 1120300655 號函送立法院,有關本會
         訓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發展,並促進海內外商機                     112 年度賡續規劃預算於「僑商經濟業務」工作
         鏈結,經費較 111 年度增加約 2,000 萬元。隨著各              計畫,其所屬分支計畫之具體措施說明,茲摘
         國疫情降溫,國境陸續解封,僑務委員會應投入資                     述內容如下:
         源協助僑臺商掌握海外商機,培訓產業所需人才及                     一、 「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
         拓展海外市場,且應將台灣優質品牌推廣到世界。                         分支計畫具體措施,包括:
         因此僑務委員會應精進相關措施,將有限資源發揮                      (一) 辦理商會幹部培訓,協輔商會永續傳承。
         最大效用,加強協助台商開拓國際市場、培訓與媒                      (二) 接待商會返國交流,深化與臺灣鏈結。
         合經貿人才。爰請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就「說明                    (三) 加強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凝聚僑臺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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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12 年度僑商經濟業務計畫之具體措施」向立法院                       政府向心。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 加強輔助商會推展會務,提升商會服務功
                                                        能。
                                                     (五) 表揚海外績優臺商企業,提升臺商國際社
                                                        會形象。
                                                    二、 「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
                                                        展」分支計畫具體措施,包括:
                                                     (一) 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僑臺商事業相關培訓
                                                        活動。
                                                     (二) 配合僑臺商需求,辦理經貿講座及商機交
                                                        流等活動。
                                                     (三) 辦理僑臺商多元選拔活動,提供輔導諮詢
                                                        及推介服務。
                                                     (四) 持續推動各項服務方案,串聯國內研發能
                                                        量與海內外僑臺商。
                                                    三、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
                                                        機交流」分支計畫具體措施,包括:
                                                     (一) 配合國內優勢產業,辦理邀訪及商機交
                                                        流。
                                                     (二) 持續協輔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提供融資信
                                                        用保證服務。
                                                     (三) 鏈結國內產學力量與海外僑臺商事業共
                                                        同發展。
                                                     (四) 彙蒐僑臺商產業資訊建立商會商情資料
                                                        庫。
                                                    四、 「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分支計畫具體
                                                        措施,包括:
                                                     (一) 加強協輔海外青商組織發展。
                                                     (二) 辦理青商選拔輔導及交流活動。
(七十五) 鑑於全球供應鏈重整、美國再工業化等趨勢,現有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0 日以僑商
         民間人士籌備「新東向全球產學研聯盟協進會」,                     輔字第 1120300585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雖然外交部表示並未有新東向戰略,然僑務委員會                     容如下:
         業對此表示樂觀其成。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                   一、 臺灣產業界因高度關注布局投資美國機
         內就「未來可協輔新東向全球產學研聯盟協進會之                         會,爰由民間組織籌備發起「新東向全球
         相關規劃及方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產學研聯盟協進會」,探討鏈結臺美供應
         書面報告。                                          鏈、資本市場、人才及商業模式等具體合
                                                        作方案,強化臺灣在全球經濟的關鍵地
                                                        位。對此項活動,本會本於輔導海外僑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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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商鏈結臺灣優勢之本旨,對於促進民間產
                                                        學研聯盟與北美地區臺商對接合作,透過
                                                        北美臺商合作夥伴的角色,共同壯大臺灣
                                                        之方向,自當樂觀其成。
                                                    二、 考量「新東向全球產學研聯盟協進會」屬
                                                        於民間及法人自發性成立之組織,訂有章
                                                        程並設有理監事會及策略委員會、產業創
                                                        新促進委員會、人才培育委員會及國際事
                                                        務委員會等功能性委員會,組織完善並具
                                                        有組織目標與執行計畫期程,如該協進會
                                                        於僑臺商聯繫及交流方面所提需求,本會
                                                        將於職掌範圍,秉持服務海外僑民及臺商
                                                        的立場,適時提供必要之協助,以共創商
                                                        機、對接合作之原則,促成互利雙贏的交
                                                        流。
(七十六) 112 年度僑務委員會「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7 日以僑綜
         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552                   管字第 112070039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萬元,用以「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旅遊等相                     容如下:
         關活動」,惟查 109 至 111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一、 調整補助對象申請資格:考量本(112)年
         響,返國僑胞人數及申請旅遊補助僑胞人數均下                          我國已無實施邊境管制措施,入境時間擬
         降,致執行率顯著降低,提供僑胞國內旅遊路線亦                         調整為本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入境者。
         自 107 年的 156 條逐年遞減至 111 年僅剩 82 條,          二、 維持參訪 i 僑卡特約商店亦符合旅遊補助
         且僑務委員會將旅遊補助額度自每人 2,400 元調高                     資格。
         至每人 3,000 元,並放寬可申請之僑胞資格為當年                 三、 本年僑胞旅遊補助額度擬維持為 3,000
         1 月 1 日後入境者皆可申請。目前疫情趨緩,全球                      元,俾增進僑胞返臺意願。
         邊境逐步解封,112 年僑務委員會如何鼓勵海外僑                   四、 為持續推廣慶典旅遊,帶動國內觀光旅遊
         胞返國參加 10 月慶典及促進國內觀光,以及僑胞                       產業發展,112 年比照 111 年將旅遊活動
         旅遊補助額度及申請資格尚未明訂,爰要求僑務委                         期間延長至 10 月 31 日。
         員會於 3 個月內就「針對 112 年鼓勵僑胞於慶典期                五、 持續規劃多元主題之慶典旅遊行程。
         間在國內觀光旅遊及預算規劃方案」向立法院外交                     六、 配合各部會及縣市政府主要推動政策與旅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遊亮點,讓僑胞瞭解臺灣目前政策、各城
                                                        市發展現況與地方特色。
                                                    七、 建置專屬旅遊網站,並藉由駐外館處、海
                                                        外全球性商會組織、本會官網、僑務電子
                                                        報、臉書官方粉絲專頁以及 LINE 群組等
                                                        管道進行宣傳。
(七十七) 為協助國人在國外遇到急難或其他需要關懷之時能                        我僑民遍布全球,對於國人於海外遇有危難
         獲得必要之幫助,僑務委員會協輔並鼓勵各地區僑                     時,向來熱心提供關懷與協助,尤以近年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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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界成立「海外僑界急難救助協會」,配合駐外館處                     人出國機會日益增多,在國外遇到急難或其他
         處理急難救助業務,協助解決國人旅外期間遭遇之                     需要關懷協助之處也隨之增加,爰此,本會及
         各項問題,立意良善,目前在全球已成立 107 個協                  各駐外館處協輔鼓勵各地區僑界成立「僑界急
         會組織,在多數與我無邦交國家或地區之組織陸續                     難救助協會」,以期整合僑界善良力量,協助
         有協助國人解決困難之實際案例,對凝聚僑界力量                     駐外館處提供更精準之服務,目前在全球 46 個
         亦頗具實效。惟仍有部分地區或國家因當地國情特                     國家或地區已有 108 個急難救助組織。各地區
         殊,僑團組織不完善且無我駐外館處,國人在當地                     急難救助協會之資源、長處及能力均不相同,
         發生急困事件,常常求助無門,尤其涉及需跨部會                     遇有急難救助事件時,仍須由各駐外館處集中
         解決之案例,常會因各單位的權責不明,影響國人                     資源統一指揮,酙酌案件情形及急難救助協會
         權益,希望僑務委員會積極協輔各地區急難救助協                     能力範圍,提供國人協助。本會未來將持續在
         會遵守外交部統一指揮權責,及時提供國人需要之                     還沒有駐外館處、領務轄區遼闊,或偏遠的僑
         急難救助服務。                                    區,鼓勵協輔僑界成立急難救助協會,希望借
                                                    助我僑民在地扎根的優勢與力量,並配合駐外
                                                    館處之統一指揮,發揮臺灣人最讓世界感動的
                                                    人道關懷精神,讓國人及僑胞更加放心、安心
                                                    及開心地在海外旅遊、學習,或為個人事業、
                                                    國家發展打拚。
(七十八) 鑑於近 2 年來有 3 起馬來西亞女性在臺灣遇害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18 日以僑生
         件,其對大馬留臺學生或準備來臺留學者,帶來心                     聯字第 112050030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理及印象衝擊,對中華民國國際形象有莫大的傷                      容如下:
         害,更代表臺灣在社會安全的維護上出現了漏洞,                     一、 對在學僑生安全維護宣導情形
         必將影響馬來西亞僑生來臺求學意願,僑務委員會                      (一) 要求學校強化校園內外安全設施整備,宣
         作為辦理在學僑生照顧輔導之立場,應加強各項安                         導安全防護意識及訓練。
         全維護的宣導,避免此類事件重演,僑務委員會與                      (二) 要求學校加強輔導在學僑生,給予必要之
         承辦學校應建立密切管道,維護僑生就學安全,請                         關懷與照料。
         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 運用旅臺同學會網絡,提醒學生注意人身
         提出書面報告。                                        安全。
                                                    二、 運用多元管道,與學校建立密切聯繫
                                                     (一) 以緊急聯絡電話、緊急事故通報 E-mail
                                                        或傳真等方式聯繫本會。
                                                     (二) 透過 LINE 通訊軟體建立北區、中區、南
                                                        區及東區等地區學校僑輔人員聯繫平臺。
                                                     (三) 辦理「僑輔工作研討交流會議」,安排僑
                                                        輔人員分享相關僑輔案例及措施。
                                                    三、 未來強化之作為
                                                     (一) 協助各校輔導人員培訓在學僑生,作為協
                                                        助推展業務之助力,並隨時宣導僑生安全
                                                        資訊及通報緊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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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引導華僑及歸僑團體投入在學僑生照顧
                                                        工作,鼓勵邀請僑生參與活動建立聯繫,
                                                        逐漸擴大整體僑生輔導及照顧能量。
(七十九) 僑務委員會為推展海外僑教,精進僑生技職能力,                        一、 為了解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
         鼓勵學校透過「務實致用,學用合一」之模式,培                         及技專端學校辦理情形,以及學生於產學
         育專業僑青技術人才,爰於 104 年 1 月 26 日訂定                  合作廠商實習情形,本會自 112 年起僑務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華)生技職專班經費作業要                         委員會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學校暨
         點」。惟承辦僑(華)生技職專班之技專院校合作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校訪視評鑑實施計
         廠商,時有所聞違反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相關法                          畫,邀請技職教育學者專家及教育主管機
         令,導致僑生權益受損,影響僑生留台意願及影響                         關人員一同出席。
         我國對外形象。爰此,僑務委員會應加強技專院校                     二、 該訪視評鑑針對國內承辦學校及合作廠商
         之訪視作業,並將違反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相關法                         進行校務、課程教學、學生學習、生活及
         令業者列入觀察名單,以維護僑生權益。                             實習場域等實地訪視及評鑑,俾作為檢討
                                                        改進之依據,以維持辦學品質及維護僑生
                                                        權益。
(八十)     為深化我國在歐美華語文教學市場之影響力,僑務                     本會業透過駐外單位導入相關人脈資源或協助
         委員會依據教育部規劃推動之「華語教育 2025 計                  連結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與地方政府或當地社
         畫」,運用既有僑教體系通路,以歐美為主要地                      區圖書館、老人中心、醫院、警消單位等開設
         區,遴選辦學優良之僑校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實用華語專班課程,拓展學習中心節點之多面
         心。僑務委員會順勢推動「111 至 114 年度社會發                向連結,如美國南加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聖瑪
         展中程個案計畫-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對                     利諾中文學校開設「市府專班」華語文課程;
         於核准設置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提供輔導措施,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華府臺灣學校與
         其內容包括:提供該會出版教材、經費補助、行政                     Montgomery 及 Oakton 圖書館洽談合作計畫;
         管理人員經營管理及師資培訓、統一製作招牌、提                     洛杉磯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喜瑞都中文學校向
         供宣傳海報及影片、提供學生參加該會華語文相關                     老人活動中心開拓生源,並與洛杉磯臺美商會
         競賽及青年活動機會、輔導補助學生參加華語文測                     合作開設商會專班,在在顯示我學習中心與當
         驗、辦理年度績效評鑑並對績優者酌予補助等。惟                     地產官學單位之連結與合作。
         該計畫仍採取補助僑校經費為主要模式,與過去協
         助方式並無二異,缺乏整體合作機制規劃。爰此,
         僑務委員會應輔導華語文學習中心與當地產官學單
         位之連結與合作關係,以拓展我國在各國華語文教
         學市場的發展契機。
(八十一) 僑務委員會推動「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設立                        本會已建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相關審查評鑑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應注重原有僑校輔導,並運                     機制,包含事前-申請設立時之查核、事中-營運
         用「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資源,協輔僑校轉                     期間之訪視,以及事後-年度績效評鑑,透過駐
         型發展,讓「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與既有僑                     外館處適時派員訪視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之開
         校協輔工作相輔相成、相互為用,持續於海外推動                     辦情形是否符合本會開辦原則及妥為運用本會
         僑教,並共同協助我國於歐美主流社會推廣華語文                     提供之教材及資源,另於每年年底辦理臺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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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教學;惟有潛力及有意願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語文學習中心績效評鑑會議,淘汰評鑑不佳
         之僑校數超過預期,計畫補助經費有限,擴大辦理                     者,以維持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運作品質。
         轉型恐讓有限資源淪為杯水車薪。爰要求僑務委員
         會加強對是項計畫執行進行效率效能管考,以求穩
         健轉型之理想實踐。
(八十二) 僑務委員會推動「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針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3 日以僑教
         「在歐美地區構建具臺灣特色的華語文教學體                       師字第 112020104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系」、「協助臺灣華語文教育機構及數位學習產業                     容如下:
         擴展歐美華語文教育市場」及「運用在歐美培育的                     一、 本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
         雙語人才回來臺灣中小學擔任志工教授英語」等 3                        訓規劃,優先考量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
         大目標所訂定之關鍵績效指標。然「臺灣華語文學                         之師資均具備多年海外實務教學經驗,爰
         習中心」計畫項下之「臺灣華語文中心師資認證培                         係以培訓教師能夠熟悉並妥善運用本會為
         訓」執行策略,係以累計辦理線上師資認證培訓專                         學習中心開發之專屬教材《來!學華語》
         班數及培訓認證教師人次作為衡量標準,此等評析                         為主軸,安排《來!學華語》教材教法之
         雖可量化當年度辦理培訓之情形,惟對於實際上通                         同步與非同步核心課程,使參訓教師熟悉
         過師資認證人數多寡,是否有效培育出符合資格之                         教材內容與應用方法,達到教學品質均一
         師資等產出成果面向之績效,則無法有效衡量。爰                         化之目標。
         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臺灣華語文中心師資認證培訓                     二、 該培訓計畫並採「認證與培訓」合一之方
         執行策略之質與量提出策略方案說明,並於 3 個月                       式辦理,參訓教師於核心課程結束後,提
         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交 15 分鐘教學演示影片,由承辦單位聘請
                                                        之資深華語文教師進行評核,提供評語與
                                                        未來教學建議,透過此課後評鑑方式,以
                                                        確保參訓教師之學習成效後核予認證。其
                                                        作法與規格已接近國內各華語中心師資聘
                                                        請之專業面試,爰相關評鑑業已具備確保
                                                        師資教學能力之信度與效度。
                                                    三、 上(111)年度「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
                                                        認證培訓專班」分別於 111 年 7 月 25 日
                                                        至 8 月 19 日、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5 日
                                                        分為 2 梯次開班,每梯次為期 4 週,共核
                                                        錄 96 名教師,完成培訓課程且通過承辦單
                                                        位教學演示評核並順利取得證書共計 74
                                                        人。本(112)年度亦規劃辦理 2 梯次「臺
                                                        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
                                                        分別訂於 11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6 日、7
                                                        月 3 日至 7 月 28 日辦理。
(八十三) 僑務委員會制定「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推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 日以僑生
         動「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導」                     研字第 1120500390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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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大面向策略,以達成「攬才、育才、留才」之目                     容如下:
         標,藉此樹立僑務委員會在僑生教育領域中扮演重                     一、 本會賡續連結各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學校
         要之角色,鏈結新南向國家包括馬來西亞、越南、                         與當地僑臺商洽談合作案,另配合當地需
         印尼、泰國、緬甸及菲律賓等國家僑生來臺就讀;                         求開辦所需課程,以培養高科技人才為目
         未來僑務委員會也計畫與 6 所國內學校合作,成立                       標。
         「一國一校一基地」之東南亞高科技人才培訓基                      二、 成立高科技人才培訓基地,除結合產官學
         地,並根據不同國家之經濟人才需求,訂定差異化                         各項資源,提供海外學子及僑臺商習得臺
         之招生策略並開設專班,持續擴大僑生人才培育。                         灣科技領域課程及進修之機會,將技術升
         爰要求僑務委員會說明計畫之細部方案、預計執行                         級與轉型、拓展海外商機,並補充國內及
         成效,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海外僑臺商所需相關產業專門技術及中階
         書面報告。                                          技術人才,貢獻所學促進臺灣及海外經濟
                                                        發展,並可協助我國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
                                                        場業務,落實政府「新南向政策」,成為
                                                        推動我國在東南亞友臺社群經營之主力。
(八十四) 台灣民眾落入柬埔寨求職陷阱案件頻傳,針對海外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3 日以僑民
         受困國人,沒有營救機制,目前只有駐越南胡志明                     亞字第 112010083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市辦事處,爰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海外受困國人急                     容如下:
         難救助,配合外交部規劃更具務實性、持續性之救                     一、 本會相關協處情形:
         助計畫及與僑、台商共同商討救助方式。請僑務委                      (一) 由駐胡志明市辦事僑務組持續與「柬埔寨
         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臺商協會」保持密切聯繫,協助旅柬國人
         面報告。                                           急難救助工作。
                                                     (二) 提供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僑務組 LINE 專線
                                                        (ID:Taiwan-HoChiMinh)作為受害國
                                                        人及親友緊急聯繫之用,自上(111)年 8
                                                        月 17 日發布新聞稿至本(112)年 6 月
                                                        14 日,該專線接獲 61 件與柬埔寨詐騙案
                                                        相關之求助或諮詢訊息。
                                                     (三) 透過視訊會議與柬埔寨臺商協會研議建
                                                        立合作夥伴機制,包括掌握當地資訊、事
                                                        前預防與宣傳以及緊急協助服務,以降低
                                                        詐騙案件發生之機率。
                                                    二、 未來救助相關規劃:
                                                     (一) 續與柬埔寨當地僑臺商、僑領加強聯繫,
                                                        建立合作夥伴機制,並與熟悉當地情形及
                                                        資源之僑胞加強聯繫,蒐集相關資訊,轉
                                                        請國內權責部會向國內宣導,強化事前防
                                                        範機制。
                                                     (二) 借助各地僑團商組織及僑務榮譽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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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之力量,強化我國於各地急難事件之協助
                                                        工作,除協輔當地僑界成立急難救助協會
                                                        外,並鼓勵僑團舉辦急難救助相關之座談
                                                        或講座,以收防範及宣傳之效。
                                                     (三) 結 合 國 內 相 關 部 會 及 民 間 力 量 全 力 防
                                                        堵,透過「營救協助」、「提醒宣導」及
                                                        「防制遏止」等面向加強防範。
(八十五) 僑務委員會為配合國家人口人才政策及新南向政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6 日以僑生
         策,自 103 學年度起針對新南向國家僑區擴大辦理                  就字第 112050042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下稱產攜僑生專班),將                     容如下:
         以往技術型高中輪調式建教僑生專班,轉型為「3                     一、 產攜專班開班規劃需兼顧國內外需求
         年技術型高中(下稱技高端)銜接 4 年科技大學(下                   (一) 產攜專班開班科系之考量因素:
         稱技專端)」之連貫式技職教育,經提報行政院核                         1.必須考慮當地臺商企業徵才需求,以協
         定「105 至 108 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                     助僑生未來返國就業。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嗣為擴大吸引東南亞經                         2.應配合國內產業需求發展,以發展國家
         濟弱勢僑生來臺就讀,賡續提出「109 至 112 年度                     重點產業。
         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                         3.同時要考慮各校專業特色,以提供具有
         班」,110 年度編列預算 2 億 3,813 萬餘元,實現                  競爭力的學習課程。
         數 2 億 1,586 萬餘元。但我國在馬來西亞、印尼、                (二) 海外需求分析:本會於 107 年及 109 年
         菲律賓及緬甸等國家之駐外單位調查當地僑臺商之                         函請駐外單位協助查報,經綜整調查結
         企業人才需求結果顯示,東南亞各國之共通性需求                         果:各地區普遍性需求為電子技術相關類
         與我國產業面之人力需求有所差異,未來承辦學校                         科、資訊科、汽車(修護)科、美容美髮
         開辦類科如未符合生源國僑生就讀及就業需求,恐                         相關類科、餐飲相關類科、觀光旅遊事業
         影響僑生選讀意願。爰此,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                       相關類科、電子商務科、影像設計相關類
         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產學攜手合作                         科等。
         僑生專班改革書面報告。                                 (三) 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留用之政策:針對國內
                                                        勞動力缺口,產攜專班 111 學年度調整開
                                                        辦科系,配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開設符合
                                                        我國產業所需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
                                                        護(長照)、農業及電子商務(資料處理)
                                                        等類科為主,降低服務類科開辦比例。
                                                    二、 產攜專班符合僑生就讀及就業需求
                                                     (一) 本會產攜專班開辦類科結合僑生及產業
                                                        需求,獲僑界肯定,招生人數逐年成長。
                                                        111 學年度申請人數 2,850 人,錄取
                                                        2,757 人,來臺人數 2,484 人,再創歷
                                                        年新高,足見學制符合需求致僑生選讀意
                                                        願持續增加。本會將視國內產業人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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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逐年檢討,滾動調整入學人數及開辦班
                                                        別。
                                                     (二) 本會據國內學校及業者反映,並考量學生
                                                        就學意願、國內服務業缺工及僑生就業選
                                                        擇等因素。
                                                     (三) 鑒於 113 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開辦服務類科招生人數 300 人仍偏少,為
                                                        應國內服務產業人才需求,本會調整為
                                                        600 人,並提報「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首
                                                        長第 10 次會議」決議通過。
(八十六) 僑生本為國家之重要資產,當前僑生政策從攬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7 日以僑生
         育才、留才等面向亦為配合國家人口與人才政策,                     綜字第 112050040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僑生與其他境外生也為高教維繫及發展之資源;政                     容如下:
         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亦希望透過東南亞僑生與                     一、 依據近年來各級學校分發入學僑生人數統
         臺灣年輕世代的交流,有助於跟東南亞國家的關係                         計分析,來自東南亞及港澳人數占 96%以
         及前進東協國家。但僑生招生在生源國國家分布、                         上,為我國僑生主要生源國。面對國際人
         就讀領域、結合產業需求,及如何從招生階段開始                         才競逐及國內人才流失等挑戰,本會制定
         與留才攬才階段充分結合等方面需要加強;自 111                       培育與留用僑生之整合性計畫。
         年全球 COVID-19 疫情影響僑生招生及來台就學成                二、 配合推動國家政策開設科系,補充產業所
         果,112 年疫情可能紓緩下有無提前布署也是個疑                       需人力;建置數位化與多語化招生網頁擴
         問。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                       大招生;擴大獎學金規模,吸引優秀僑生
         國防委員會提出包括擴展生源國及符合產業需求之                         來臺就讀等。
         招生策略、布署後疫情時代僑生計畫、提升留台工                     三、 為留用優秀僑生人才,本會從招生攬才、
         作友善求職環境等內容之書面報告。                               育才及留才階段,積極扮演槓桿支點,辦
                                                        理僑生就業博覽會及線上多語版就業專
                                                        區,配合並協調國發會及勞動部等相關部
                                                        會依實際情形滾動調整評點制,適度簡化
                                                        與鬆綁相關申請作業,提升留臺工作友善
                                                        求職環境。
(八十七) 為加強爭取僑界包括海外僑台商、僑民、僑生等對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12 年 2 月 21 日以僑民
         台灣國防之認同,爰要求僑務委員會協同國防部協                     事字第 112010061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
         助加強向海外僑台商及僑民宣傳我國國防提升軍事                     容如下:
         戰備的成果及國軍形象,以瞭解並支持我國對當前                     一、 我國之國防,係以預防戰爭為目標之全民
         國際情勢下因應之道,並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國防,亦希望將此精神傳達海外僑胞,凝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聚全僑愛國共識。
                                                    二、 本會歷年舉辦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活動,
                                                        將國防教育相關景點納入參訪規劃重點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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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 為強化海外僑界對中共威脅臺灣之認識,
                                                        並爭取全球支持力量,將朝下列方向努力:
                                                    (一) 發揮公眾外交。
                                                    (二) 進行國際宣傳。
                                                    (三) 串聯海外資源。
                                                    (四) 代收代轉海外善款。
                                                    (五) 賡續安排體驗我國國防事務及參訪國防
                                                        建設等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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