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書表名稱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預算總說明 1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1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3 二、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5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0 3.各項費用彙計表…………………………………………… 40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2 5.資本支出分析表…………………………………………… 44 6.人事費分析表……………………………………………… 47 7.預算員額明細表…………………………………………… 48 8.公務車輛明細表…………………………………………… 51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2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54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56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59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60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62 15.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64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66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69 18.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70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1、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 2、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 3、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 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4、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5、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6、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 7、執行事項: (1) 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2) 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 (3) 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4) 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8、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 (二) 內部分層業務: 本署置署長 1 人、政務副署長 1 人、常務副署長 2 人、主任秘書 1 人,下轄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執行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 。本署業務分工如下: 企 劃 處-政策規劃、年度施政計畫、中長程規劃、綜合性專 案研究、機關組織研議、重要施政管考、行政訴訟 及國家賠償事件研處、法規研修等事項。 巡 防 處-海域與海岸之巡防政策推動、勤務規劃督考、犯罪 偵防、海岸管制政策研修、執勤人員訓練、海上救 難及護漁督導、與國防事務權責劃分之協調等事 項。 1 情 報 處-情報政策、涉外事務處理、情報蒐集、反情報部署 、情報諮詢、水文海象漁汛資料蒐整、國際情報協 調等事項。 後 勤 處-綜理各類裝備補給、營繕工程計畫、土地及房建物 管理、物資支援與醫療行政等事項。 通 電 資 訊 處-各項通電資訊政策規劃、系統建置整合維護、通信 頻譜運用、資通安全防護與管理等事項。 勤務指揮中心-勤務統合指揮管制、海域及海岸狀況之指導、與國 防、警察、海關等相關機關間相互通報聯絡等事項 。 秘 書 室-議事及業務管制、新聞發布與聯絡、公關與輿情蒐 集、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印信典守、庶務與出納 、本署公產物建築管理等事項。 人 事 處-關於本署組織編制、人員管理、人事規章、考試分 發、任免遷調、銓敘審定、考核、獎懲、考績、訓 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人事 資料管理、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員工協助、心理 諮商等事項。 主 計 處-辦理本署主管與單位預、決算之編造及審核,單位 預算執行、審核與帳務處理、各項統計資料編製與 管理、主計人員人事業務等事項。 政 風 處-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計畫、辦理政風法令之宣 導、蒐集施政民意反應、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公 務機密維護等事項。 2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系統圖 署 長 政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主 任 秘 書 企 巡 情 後 通 勤 務 指 揮 中 心 秘 人 主 政 海洋事務 研究 委 員會 法 電 規 劃 防 報 勤 資 書 事 計 風 委 訊 員 處 處 處 處 處 室 處 處 處 會 海洋巡防總局 海岸巡防總局 3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算員額說明表 名 稱本 年 度上 年 度增 減 數說 明 職 員 323 339 -16 本 署 法 定 編 制 員 額 440 人,配合業務需要,置預 算員額 323 人,較上年度 減列 16 人,說明如下: 1. 配合強化海巡編裝發 展方案艦艇服勤相關 員額需求,由本署移撥 15 人至海洋巡防總局。 2. 派駐菲律賓代表處 1 員,配合移撥 1 人至外 交部。 合 計 323 339 -16 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署職掌維護臺灣地區海域與海岸秩序及海洋資源之保護利用,以 海域執法、海事服務與海洋事務為三大核心任務,係屬確保國土安全、 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及整體海洋戰略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為肆應國際海洋事務發展及海域執法環境變遷,捍衛我國主權、漁 權,本署恪遵藍色國土守護者的職責,加強海域巡護部署,積極堅實海 巡基礎建設、強化海巡編裝、提升巡護及救難能量。並引領建立海洋文 化的思維,喚起海洋意識,創造健康的海洋環境。 本署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 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 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貫徹海域執法、維護岸海秩序: 嚴密海域巡邏勤務,查處非法越界漁船,並適時規劃擴大掃蕩任 4 務。持續推動安海、安康專案查緝走私、偷渡等不法活動,拓展 國際與兩岸合作交流管道,強化跨境犯罪偵緝能量,維護社會安 全秩序。 2、執行巡護任務、強化搜救能量: 為捍衛主權、漁權,持續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任務及公海漁業 巡護,並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整合區域搜救能量,充實救生 救難裝備,辦理災防及專業訓練,提升海難搜救與災害搶救效能。 3、倡導海洋研究、永續海洋保育: 獎助海洋相關學術研討,鼓勵海洋事務研究,永續海洋發展。加 強海污應變整備,提升防治效能,落實取締破壞海域海岸資源行 為,落實海洋環境保護。 4、充實海巡建設、提升勤務效能: 強化南海防務基礎設施,落實海巡編裝艦艇建造及延壽,持續推 動海巡基地建設,厚植巡防能量。加強資通安全防護管理,確保 資訊服務及系統運作效能,支援勤(業)務遂行。 5、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行銷海巡精神及文化,鼓勵青年投入海巡工作行列,提升志願役 人力招募成效,並加強培養核心職能,建構優質海巡戰力。 6、精進為民服務、拓展服務功能: 落實海巡服務座談機制,強化與漁民及民間團體聯訪互動,擴大 民眾參與層面;結合民間資源協力推動海巡工作,並運用 118 海 巡服務專線,落實管制,有效處理,提供民眾即時資訊與協助。 7、加強財產管理、活化資源運用 籌建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加強後勤人員教育訓練並辦理年度國 有財產檢核督導,精進後勤作業品質,提升財產管理效能,促使 資源合理有效運用。 8、擴展組織學習、融合機關文化: 鼓勵同仁創新研究並建立參與機關決策與管理制度,增進機關行 政效能及專業清新形象,營造優質海巡組織文化。 5 (二)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貫徹海域執 1 查 緝 各 類 走 1 統計 1. 安海專案(本年度÷設定案件 90% 法、維護岸 私、偷渡案件 數據 目標值)×85% 海秩序 成效 【案件包括肅槍、緝毒、偷渡 犯及人口販運】 2. 安康專案(本年度÷前 3 年度案 件平均值)×15% 【案件包括走私農漁畜產 品、菸、酒及動物活體】 2 取締越界漁船 1 統計 (本年度罰鍰案件數÷本年度行 17% 成效 數據 政處分案件數)×100% 二 執行巡護任 3 執行漁業巡護 1 統計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 92% 務、強化搜 成效 數據 或扣押件數÷受理通報專屬經濟 救能量 海域護漁案件數)×100% 4 提升救難、救 1 統計 (救生成功搜索率+救難成功搜 90% 生成效 數據 索率) ÷2 【救生成功搜索率:(救生平 安、負傷及死亡人數)÷(救生人 數)×100%;救難成功搜索率:(救 難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救難 人數)×100%】 三 倡導海洋研 5 鼓勵海洋學術 1 統計 (當年度參採件數÷當年度補助 90% 究、永續海 研究 數據 海洋學術研討有關海巡業務建 洋保育 議事項總數)×100% 6 有效維護海洋 1 統計 (本年度÷前 3 年度取締案件數平 90% 環境資源 數據 均值)×100% 【案件數包括海巡公務統計年 報中,處理海洋(岸)污染、捕殺 販售野生保育動物、拯救野生保 育動物、非法捕魚、盜採砂石、 伐木及其他維護海域海岸資源 案件】 四 充實海巡建 7 落實執行「強 1 進度 依據行政院核定「強化海巡編裝 100% 設、提升勤 化海巡編裝發 控管 發展方案」各年度艦艇新建與延 務效能 展方案」 壽工程計畫,實際達成率配合 度。 (年度計畫整體實際執行率÷年 度計畫整體預定執行率)×100% 8 落實資通安全 1 統計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作 99% 防護管理 數據 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 理中心結案完畢÷本署資通安全 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 數)×100% 9 確保海域監視 1 統計 (年度平臺服務正常運作時數÷ 96% 資訊服務能量 數據 總服務時數)×100% 10 維護寬頻網路 1 統計 (年度各交換網路硬體穩定及網 99% 系統妥善 數據 路正常運作時數÷總運作時數)× 100% 6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五 推動募兵政 11 積極達成招募 1 統計 1. 專業軍官:(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65% 策、精實人 成效,提升海 數據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50% 力結構 巡執法能量 2. 志願士兵:(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50% 【於年度預算足額撥給條件 下,依規劃辦理志願役人力招募 作業】 六 精進為民服 12 辦理海巡服務 1 統計 1. (建言撤管數÷建言總數)×80% 90% 務、拓展服 座談 數據 2. (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統計分 務功能 析)×20% 13 118 海巡服務 1 統計 1.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通報 81% 專線處理成效 數據 案件數)×50% 2. (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 50% 七 加強財產管 14 辦 理 財 產 檢 1 實地 依本署「國有財產管理評核標準 96% 理、活化資 核,提升管理 查證 表」,考評所屬各機關年度財產 源運用 效能 管理執行成效,達到年度目標 值。(各機關評比分數加總÷7) ×100% 八 擴展組織學 15 深化組織學習 1 統計 是 否 依 規 定 深 化 組 織 學 習 活 7 項 習、融合機 活動,激化學 數據 動,激化學習心得與創新建議,【 各 年 關文化 習心得與創新 並達到下列各分項標準者: 度目標 建議 1.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學院 值 填 列 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達 5 篇 符 號 代 以上。 表 意 2.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 義:0 代 行確具效益,並薦送參加行政 表「7 項 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 均 未 達 達 1 案以上。 到 」、 1 3. 辦理組織學習活動或標竿學 代 表 習活動 3 次以上。 「達到 4.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 1 項」 、2 修人員於返國後進行心得分 代 表 享活動 2 場次以上。 「達到 5. 舉辦專題演講達 5 次以上。 2 項」】 6.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 專文刊登於海巡雙月刊或其 他期刊達 5 篇以上。 7.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 輔導工作志願服務者達 70 人 以上。 7 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 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落實海域 (一) 查 緝 各 類 100% 一、 衡量標準:本署 101 年治安重點工作年度目 執 法 作 走私、偷渡 標值,各級毒品 680 公斤(毛重)、各式槍枝 為、維護 案件成效 130 枝、非法入出國 150 人、人口販運 6 案、 海域海岸 重大指標案件 36 案。 秩序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依衡量標準計算,年度查緝績效目標達成率 計算如下: 1. 毒品:215.57%【(1,465.87 公斤÷680 公斤)× 100%】 2. 各式槍枝:94.62%【(123 枝÷130 枝)×100%】 3. 偷渡犯:71.33%【(107 人÷150 人)×100%】 4. 人口販運案件:100%【(6 案÷6 案)×100%】 5. 指標性案件:113.89%【(41 案÷36 案)×100%】 (二) 本項衡量指標達成目標值 119.08%【(215.57 %+94.62%+71.33%+100%+113.89%)÷5】,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隨著社會變遷、科技發展,犯罪 情勢日趨複雜,犯罪手法推陳出新,海域、 海岸犯罪已發展為組織性、國際性、跨區性 模式,並結合以往傳統性犯罪途徑交互運 用,查緝難度日益增高;101 年度各項績效 達成率,偷渡犯查緝績效較低,主要係近年 中國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勞力內需增加,加 以兩岸政策逐步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臺管 道多元化,致偷渡來臺意願降低,影響偷渡 犯整體查緝成效。本署為維護社會秩序,保 障國人安全,除每月於行政院治安會報提報 相關績效,並積極研擬各項因應作為。查緝 槍枝、毒品或非法入出國,於執行面均有相 當困難度,就挑戰性而言實屬「甚具挑戰 性」,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甚具挑 戰性,達成度在 90%以上」。 (二) 取 締 越 界 92% 一、 衡量標準:(本年度÷前 3 年度取締數平均 漁船成效 值)×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前 3 年度取締數平均值 8,057.33 艘【(7,520 艘+9,281 艘+7,371 艘)÷3】。 (二) 101 年度取締數 3,475 艘。 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43.13%【(3,475 艘 ÷8,057.33 艘)×100%】,達成度 46.88%。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指標未能達成原定目標值,主要係因本 署自 101 年 3 月 21 日起,施行「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新增第 80 條之 1,對於越界大陸漁船採取罰鍰行政處分規 定所致,說明如下: 1. 本署 101 年度罰鍰處分越界中國大陸漁船計 187 艘,共 3,200 萬 5,000 元。 2. 依 據 本 署 各 海 巡 隊 每 日 巡 邏 勤 務 治 安 概 況,自實施罰鍰以來,各海域越界大陸漁船 數量逐漸呈現下降趨勢;本署雷情系統,亦 顯示疑似「中國大陸漁船類」目標數量明顯 減少,且較少進入禁止水域;另 101 年透過 本署 118 專線電話通報大陸漁船越界案件數 計 296 件,較 100 年減少 200 件(40.32%)、 本署 101 年驅離、帶案處分越界大陸漁船 3, 416 艘,較 100 年減少 3,893 艘(53.26%), 均顯示當前越界中國大陸漁船數量已呈現 下降趨勢。 3. 綜上所見,越界大陸漁船罰鍰行政處分之推 行,已初顯嚇阻大陸漁船越界之成效,致取 締案件數大幅下降。 (二) 本項衡量指標實質意義在於減少越界漁船 數,以維護我漁民生計。過去,本署雖採強 力驅離作為,但越界漁船仍多心存僥倖,致 越界數量難以大幅降低;現因「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使本署對於 越界漁船得以施行罰鍰處分,致越界漁船數 大幅減少,且減少數量為近 3 年之最,確有 實績,應予鼓勵,惟考量原定目標值達成度 偏低,本項可列為「未達綠燈良好績效標準 且無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 二、 執行海域 (一) 漁 業 巡 護 90% 一、 衡量標準:(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 巡 護 勤 執行成效 扣押件數÷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 務、加強 數)×100%。 海難搜救 二、 達成情形分析: 能量 (一) 經查本署 101 年間受理通報我國籍漁船遭日 本公務船干擾或扣押案件計有 27 案,惟其 中有 4 案發生地點距臺超過 600 浬,顯非屬 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我國專屬經濟海域範圍,故實際受理通報我 國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計有 23 案,其 中本國籍漁船遭日本保安廳扣押計有 1 案, 其餘各案均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 或扣押件數。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5.65%【(23-1)÷23 ×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項衡量指標已達成目標值,本 署於 101 年執行釣魚台護漁專案,維護我國 漁民權益,廣受國人肯定及一致讚許;另 101 年 1 月至 12 月計執行北方海域巡護 163 航 次、東方海域巡護 80 航次及南方海域巡護 152 航次,均能有效維護我國專屬經濟海域 作業漁民等相關權益,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 為「目標值已達成,並獲國內外官方機構或 知名公正團體之肯定或讚揚者」。 (二) 提 升 海 洋 83% 一、 衡量標準:(平安人數+負傷人數)÷(救生救難 海 岸 救 人數) ×100%。 難、救生成 二、 達成情形分析: 效 (一) 101 年度救生救難人數為 827 人,平安人 數、負傷人數計 690 人。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83.43%【(690÷827) ×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考量執行海上救生常於海象惡劣 時執行,及岸際救難涉及岸際礁岩、消波塊 及沙灘等互異地理條件,就實際執行層面, 海難救援有其困難度,其發生之時機與環境 並非本署執行同仁所能掌控,就挑戰性而 言,實屬「甚具挑戰性」。如我國籍「得財 富號」漁船颱風來襲期間於東沙環礁擱淺, 本署同仁趁颱風中心通過東沙海域、風雨稍 歇但仍在高達 15 級陣風之際,派遣 106 艇 拖帶橡皮艇馳援,成功將該船 7 名船員救 起,平安返抵東沙島;另 101 年度績效指標 已較 100 年度(80.17%)提升 3 個百分點,故 101 年度本項指標執行成效實已超越過去實 績。為避免因海難救援環境差異,無法客觀 衡量實際執行績效,本署已於 102 年修正衡 量指標計算標準,以落實績效評估精神,本 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甚具挑戰性,達 成度在 90%以上」。 1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提升學術 (一) 鼓 勵 海 洋 100% 一、 衡量標準:(當年度學術研討場次÷前 3 年度 研 究 風 學術研究 學術研討平均場次)×100%。 氣、永續 二、 達成情形分析: 經營海洋 (一) 前 3 年度補助學術研討平均場次 11.67 場(98 環境 年 9 場、99 年度 10 場、100 度 16 場)。 (二) 101 年度補助學術研討場次 11 場。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為 94.29%【(11 場 ÷11.67 場)×100%】,達成度為 94.29%。 三、 績效衡量:本項指標未達原定目標值,係因 預算逐年遞減,屬不可抗力特殊因素,考量 補助海洋學術研究案屬一般行政作業層 面,就實際作為應屬「不具挑戰性」,另各 項學術研討案雖對海洋事務推動有其助 益,惟未能產出實質績效,本項衡量指標可 列為「未達綠燈良好績效標準且無紅燈或白 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 (二) 有 效 維 護 90% 一、 衡量標準:(本年度÷前 3 年度案件數平均 海洋環境 值)×100%。【配合業務資料結構調整,修正 資源 本署績效統計分類項目,並追溯修正 89 年 以來歷年績效統計】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前 3 年取締數成效平均值 333【(354+356+2 89)÷3】。 (二) 101 年度取締數 267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80.18%【(267÷33 3)×100%】,達成度 89.09%。 三、 績效衡量:本項指標雖未達目標值,惟達成 度幾近 90%,與 100 年度相較,顯著提升。 顯示本署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及漁業署等主管機關所訂定之政 策,全力依法預防及查處各種破壞海洋環境 資源案件,已獲初步成效。尤其本署於 101 年 5 月 24 日於嘉義縣東石鄉偵破我國治安 史上最大宗毒魚案件(含氰化物 1,147 公斤及 漁獲 232 公斤),並獲「臺灣珊瑚礁學會」致 贈紀念獎座及巨幅海洋攝影作品,公開表示 感謝,並彰顯本署對維護海洋生態及國人健 康貢獻。另本署亦藉由與民眾互動時機(如海 巡服務座談)加強教育宣導,改善任意拋棄垃 圾、排放廢油、廢水之習慣,期能減少污染 破壞事件,維護海洋資源之永續利用,成就 1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個安全、秩序、美麗、純淨的海洋環境, 作為政府推動、發展海洋產業的穩固基石, 本項指標已超越過去實績,且確有結果面之 良好績效產生,並獲知名公正團體肯定公開 讚揚,可列為「未達綠燈良好績效標準且無 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 四、 堅實海巡 (一) 落 實 執 行 100% 一、 衡量標準:依據行政院核定「強化海巡編裝 基 礎 建 「強化海 發展方案」各年度艦艇新建與延壽工程計 設、強化 巡編裝發 畫,實際達成率配合度。(年度計畫整體實際 海巡執勤 展方案」 執行率÷年度計畫整體預定執行率)×100%。 效能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依本項衡量標準所列,年度執行率係以工程 進度與預算執行數為指標,整體執行率為各 噸級艦艇年度執行率加總、平均而得,本署 101 年度執行強化編裝發展方案計有 5 項, 預定執行率 100%,整體實際執行率 98.61% 【(100%+98.49%+98.82%+100%+95.76%)÷ 5】,說明如下: 1. 3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100%、工程進度 100%、年度 執行率 100%【(100%+100%)÷2】。 2. 2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96.97%、工程進度 100%、年度 執行率 98.49%【(96.97%+100%)÷2】。 3. 1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97.64%、工程進度 100%、年度 執行率 98.82%【(97.64%+100%)÷2】。 4. 1000 噸級巡護船: 預算執行率 100%、工程進度 100%、年度 執行率 100%【(100%+100%)÷2】。 5. 巡防救難艦延壽: 預算執行率 96.51%、工程進度 95%、年度 執行率 95.76%【(96.51%+95%)÷2】。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8.61%,達成度 98.61%。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指標未達原定目標值,係因 1000 噸級 巡防救難艦及延壽案均屬 101 年度新興案 件,且開放國際標,有關商情調查、招標文 件製作、期程掌控等,均影響績效指標之達 成度。惟強化編裝發展方案全案整體執行達 1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98.61%,已超越過去實績,且 101 年度計有 2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新北艦)、1000 噸級巡 護船(巡護八號)交船,確有結果面之績效產 出。 (二) 另 101 年度謀星艦延壽計畫,雖提前招標, 惟囿於國家財政,無法於單年度核列足額預 算,遂將原計畫分為 2 年,致廠商投標意願 降低,流標 5 次方決標,加上主機經拆解後, 發現隱蔽部分損壞程度超出預期,須另案辦 理料件招標採購,且部分料件僅能仰賴國外 進口,待料期較長,致原定 100%目標達成 率無法如期完成。 (三) 本項指標已超越過去實績,在甚具挑戰度的 環境下,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雖達 成度略低於預定目標 1.39%,可列為「目標 甚具挑戰性,達成度在 90%以上」。 (二) 落 實 資 通 95% 一、 衡量指標:資安警訊處理率=(完成資安警訊 安全防護 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防 管理效益 護管理中心結案完畢÷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 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101 年度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計發出 119 件資安警訊通報。 (二) 119 件均於時限內完成結案。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資安警訊處理率 100%, 達成度 100%。 三、 績 效 衡 量 : 本 項 衡 量 指 標 達 成 目 標 值 100%,可列為「未達綠燈良好績效標準且無 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相關執行 成效列舉如下: (一) 101 年度至國家資通安全應變網站通報資安 事件 1 次,經即時處置並管制通報及處理完 成結案,有效控管資安風險。 (二) 101 年度內執行「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 驗證作業」,順利通過第三方認證,連續 6 年維持證書有效性。 (三) 獲國立政治大學電子治理研究中心青睞,邀 請本署出席未來政府趨勢論壇,分享資安管 理經驗供其他機關參考。 1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五、 提升為民 (一) 辦 理 海 巡 100% 一、 衡量指標:(當年度場次÷前 1 年度場次)×10 服 務 品 服務座談 0%。 質、拓展 二、 達成情形分析: 海巡服務 (一) 101 年度辦理海巡服務分區座談 34 場次。 功能 (二) 100 年度辦理海巡服務分區座談 34 場次。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0%【(34÷34)×1 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項衡量指標目標值已達成,辦 理場次為全國漁會區數,辦理 34 場次已為 最大值;另參考 101 年度施政滿意度調查報 告,101 年度漁民對本署施政表現評價,與 100 年度相較,最高提升幅度達 2.1%,而 101 年度不滿意比例則是自 96 年度以來的新低 點,係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本署辦理海 巡服務座談,推動首長下鄉與民眾面對面溝 通,均秉持誠懇、雙向、低調及長期原則, 深入基層,體察民情,瞭解民眾實際需求與 問題,據以策進本署相關勤務措施,有效解 決民眾關注議題,以爭取民眾對海巡工作之 認同與支持,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 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 (二) 118 海 巡 100% 一、 衡量指標:(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通報案件 服務專線 數)×100%。 受理民眾 二、 達成情形分析: 報案處理 (一) 本署 101 年度 118 海巡服務專線通報案件數 成效 4,089 件。 (二)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 4,089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0%【(4,089÷4,0 89)×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經由 100 年度通報案件數 3,924 件,101 年度通報案件數 4,089 件,成長 165 件,顯見本署全天候 24hr「一處報案、全國 服務」優質之 118 海巡服務專線,已逐漸獲 國人認同,通報案件後續成功救援案件眾 多,如 101 年 8 月 26 日,接獲於東沙島躲 避天秤颱風之澎湖籍「得財富」漁船家屬通 報,「得」船觸礁擱淺,有沉沒危險,本署 東沙指揮部東沙分隊派遣巡防艇冒著惡劣 海象抵達現場,成功將 7 名船員救援上島, 此類透過專線成功救援案件眾多,不勝枚 舉,確有其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 1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量指標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過去實 績,並獲國內外官方機構或知名公正團體之 肯定或讚揚者」。 六、 加強國有 (一) 提 升 財 產 93% 一、 衡量標準:(本署各機關評比分數加總÷7)×1 財 產 管 管理運用 00%。 理、促進 效能 二、 達成情形分析: 資源有效 (一) 本署及所屬評比成績如下: 運用 1. 本署 96 分 2. 海洋總局 95 分 3. 海岸總局 106 分 4. 北巡局 104 分 5. 中巡局 106 分 6. 南巡局 104 分 7. 東巡局 106 分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2.43%,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署 101 年度推動強化國有財產 管理及運用效益,獲財政部評比為中央機關 甲組第 2 名,本項指標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 效產出。本署暨所屬機關經管財產約 7 萬餘 筆,且分散全省各駐地,管理實屬不易,除 由各管理機關定期辦理盤點作業及檢查妥 善情形外,本署並組成專案小組赴所屬實施 國有財產檢核督訪作業,針對缺失給予改進 建議,並限期改善及實施複查,有效精進財 產管理作業品質;另為提升財產管理效能, 自力研發建置「財物管理資訊系統」,將財 產、物品、不動產、車輛、武器彈藥及服裝 全面納入資訊化管理,並推展至所屬機關(單 位)使用,以達管理作業標準化,且利於財物 統計分析,供作決策參考,本項衡量指標應 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 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七、 擴大組織 (一) 深 化 組 織 80% 一、 衡量標準: 學 習 成 學 習 活 (一)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培訓所專書閱讀心 效、建構 動,激化學 得寫作競賽達 5 篇以上。(15%) 海巡優質 習心得與 (二)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行確具效益,並 文化 創新建議 薦送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 達 1 案以上。(15%) (三) 選定公、私部門成功典範,辦理實地觀摩參 訪活動。(10%) 1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四) 按季辦理海巡論壇,鼓勵同仁踴躍建言及處 理建議事項。(10%) (五)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修人員於返國 後進行心得分享活動 1 場次以上。(10%) (六) 舉辦專題演講達 5 次以上。(15%) (七)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專文刊登於海 巡雙月刊或其他期刊達 3 篇以上。(15%) (八)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志願 服務者達 50 人以上。(1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學院專書閱讀心得 寫作競賽達 5 篇以上:訂定「101 年度公務 人員專書閱讀及心得寫作競賽活動」,經彙 整參賽作品計 26 篇,並擇優推薦前 10 名作 品,併同本署及所屬機關辦理導讀會演講 2 場次、讀書會 143 場次、辦理領讀人培訓或 世界咖啡館工作坊等閱讀推廣活動 334 場, 合計 479 場之活動成果統計表等相關資料函 送國家文官學院參加甄選。經獲選為團體獎 第一組優良獎,頒發獎座 1 座。 (二)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行確具效益,並 薦送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 達 1 案以上:本署選定「創新經濟與科技發 展」類組-「建立衛星指揮體系,創造海域 救難服務新契機」、「永續環境與和諧社會」 類組-「南沙變身低碳島,彰顯南海巧實力」 等 2 案,報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複審中。 (三) 選定公、私部門成功典範,辦理實地觀摩參 訪活動:為汲取他機關人事機構推動人事業 務之優秀經驗,本署人事處於 101 年 8 月 2 7 日赴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實施標竿學習活 動。另本署秘書室於 101 年 10 月 19 日協同 東部地區巡防局相關同仁,前往財政部臺灣 省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及臺灣宜蘭地方 法院檢察署,學習參訪機關於檔管相關業務 推動之優良表現。 (四) 按季辦理海巡論壇,鼓勵同仁踴躍建言及處 理建議事項:101 年度計辦理 4 場次,經由 即問即答或先行書面提案方式,使同仁之建 議或反映能迅速獲得回應。另本署及所屬機 關考績委員會及人事甄審委員會均依規定 1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納入公務人員協會代表,共同參與相關重大 議題研討事宜。 (五)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修人員於返國 後進行心得分享活動 1 場次以上:配合行政 院規劃辦理之中高階人員參與國外知名學 習機構之短期研習,本署 101 年度薦送 3 位 同仁參訓,並運用機關集會、主管會報或專 題演講等時機,辦理 3 場次之心得分享活動。 (六) 舉辦專題演講達 5 次以上:101 年度共計辦 理 9 場次專題演講,落實職涯發展,實現終 身學習之理念。 (七)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專文刊登於海 巡雙月刊或其他期刊達 3 篇以上:101 年度 經統計撰寫業務成果專文刊登於海巡雙月 刊計有「從危機管理淺談勤指運作機制」等 7 篇,有效充實海巡人員專業技能,並提升 行政效率及海巡文化水準。 (八)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志願 服務者達 50 人以上:本年度遴選單位熱心 助人之現職同仁(含義務役男),於 101 年 9 月分別於中部、北部、南部地區辦理 101 年 度心輔志工教育訓練,參訓人員 103 名,均 經訓練合格取得志願服務證。 三、 績效衡量:本項衡量指標所列 8 項衡量項目 均已達成或超越原定目標值,且有實際結果 面之產出,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確有 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及「目標值已達 成,並獲國內外官方機構或知名公正團體之 肯定或讚揚者」。 17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安海專案: 查獲各式槍枝 58 枝、各級毒品 344.8 公斤(毛重)、 貫徹海域執 查緝各類走私、偷 偷渡犯 132 人、人口販運 7 案。 法、維護岸海 渡案件成效 2. 安康專案: 秩序 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 95,299 公斤、菸 5,133 千包、 酒 141 公升、動物活體 297 隻。 取締越界漁船成效 取締越界漁船數:1,146 艘。 執行漁業巡護成效 1.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件數:18 件。 2. 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22 件。 執行巡護任 務、強化搜救 1. 救生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335 人。 能量 提升救難、救生成 2. 救生人數:342 人。 效 3. 救難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316 人。 4. 救難人數:316 人。 已辦理 1 場研討會,相關討論及建議刻正彙整中。 倡導海洋研 鼓勵海洋學術研究 1. 建議事項數:0 件。 究、永續海洋 2. 參採數:0 件。 保育 有效維護海洋環境 資源 有效維護海洋環境資源案件數:136 件。 落實執行「強化海 1. 預定執行率 49.02%。 巡編裝發展方案」 2. 實際執行率 50%。 1.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 落實資通安全防護 安全防護管理中心結案數:56 件。 充 實 海 巡 建 管理 2. 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56 設、提升勤務 件。 效能 確保海域監視資訊 1. 平臺服務正常運作時數:4,344 小時。 服務能量 2. 總服務時數:4,344 小時。 交換網路硬體穩定及網路正常運作時數:4,332 小 維護寬頻網路系統 1. 時。 妥善 2. 總運作時數:4,344 小時。 推 動 募 兵 政 積 極 達 成 招 募 成 1. 實際招募人數:376 人。 策、精實人力 效,提升海巡執法 結構 能量 2. 計畫招募人數:1,893 人。 1. 建言總數:81 件。 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2. 建言撤管數及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須俟年度海 精進為民服 巡服務座談辦畢後,方有相關數據。 務、拓展服務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1,863 件。 功能 118 海巡服務專線 1. 處理成效 2. 通報案件數:1,863 件。 3. 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91.61%。 1. 經本署各機關依財政部「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 加 強 財 產 管 辦理財產檢核,提 用效益方案」 辦理自評,並由本署實施複評結果, 署本部 86 分 、海洋總局 102 分、海岸總局 106 分、 理、活化資源 升管理效能 運用 北巡局 93.5 分、中巡局 106 分、南巡局 95 分、 東巡局 93 分,平均 97.36 分。 2. 以上已函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評核作業。 18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培訓所專書閱讀心得寫作 競賽篇數:0 篇。【預計於 9 月底前薦送 6 篇】 2.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行確具效益,並薦送 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案數:2 案。 3. 辦理組織學習活動或標竿學習活動次數:3 次。 擴 展 組 織 學 深 化 組 織 學 習 活 4.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修人員於返國後進行 習、融合機關 動,激化學習心得 心得分享活動場次數:1 場。 文化 與創新建議 5. 舉辦專題演講場次數:3 場。 6.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專文刊登於海巡雙月 刊或其他期刊篇數:3 篇。 7.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志願服務者 人數:0 人。 【預計於 9 月底前辦理 3 場次研習活 動,人數預估 80 人】 19 (本 頁 空 白) 20 主 要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988 988 2,461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72 620 1,950 52 0463010000 197 海岸巡防署 672 620 1,950 52 0463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930 - 0463010201 1 沒入金 - - 93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反規定沒入押標 金及履約保證金之收入。 0463010300 2 賠償收入 672 620 1,020 52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72 620 1,020 52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50 474 -50 0563010000 214 海岸巡防署 - 50 474 -50 056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50 474 -50 0563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25 28 -25 上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海巡勤務書籍收入 。 0563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25 446 -25 上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6 318 21 -52 0763010000 210 海岸巡防署 266 318 21 -52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20 72 21 -52 0763010101 1 利息收入 1 2 1 -1 本年度預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70 20 -51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擺設自動販賣機等 場地租金收入。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46 246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 16 50 1163010000 207 海岸巡防署 50 - 16 50 21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 16 50 116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溢領子女 教育補助費等繳庫數。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 - 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海巡勤務書籍、借 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 收入。 22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63000000 24 海岸巡防署主管 1,451,628 827,289 624,339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1,451,628 827,289 624,339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1,451,628 827,289 624,339 3863010100 1 一般行政 398,525 404,285 -5,760 1.本年度預算數398,525千元,包括人事費379,395千 元,業務費18,938千元,獎補助費19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79,395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列人 事費4,481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9,13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各項行政事務工作等經費1,279千元。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048,103 416,551 631,552 1.本年度預算數1,048,103千元,包括業務費120,636 千元,設備及投資921,154千元,獎補助費6,313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企劃管理作業1,37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瀚海巡 馨錄編纂等經費222千元。 (2)岸海巡防作業13,30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搜 救優選規劃系統(SAROPS)計畫等經費11,174千元 。 (3)情報蒐整作業14,99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諮詢部 署及預防犯罪宣傳工作等經費1,995千元。 (4)後勤支援作業24,50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財產及 物品盤點設備建置計畫等經費2,789千元。 (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82,57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執 行海巡任務通訊費等419千元。 (6)勤務管制作業46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風災應變 業務等經費292千元。 (7)海洋事務推動作業2,16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 助海洋事務相關議題研究及活動等經費172千元 。 (8)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總經費2,327,416 千元,分10年辦理,95至102年度已編列1,305,1 6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9年經費37,20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54,617千元。 (9)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516,950千 元,分3年辦理,102年度已編列173,865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57,35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16,507千元。 (10)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總經費3,373 ,773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684,161千元 。 (11)新增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742,628 23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千元,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0,00 0千元。 38630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453 -1,453 38630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453 -1,453 上年度汰換勤務車1輛及偵防車1輛預算業已編竣,所 列1,453千元如數減列。 386301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0 5,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4 附 屬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63010300 -046301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72 承辦單位 後勤處、通電資訊處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72 0463010000 197 海岸巡防署 672 0463010300 2 賠償收入 672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72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672,000元× 1年) 25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3010100 -07630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專戶存款利息收入繳庫數。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專戶存款利息收入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 0763010000 210 海岸巡防署 1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 0763010101 1 利息收入 1 本年度預算數係專戶存款利息收入。(500元×2期) 26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3010100 -076301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廠商擺設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廠商擺設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 0763010000 210 海岸巡防署 19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9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擺設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19,00 0元×1年) 27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30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46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46 0763010000 210 海岸巡防署 246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46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入。 28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63010900 -116301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0 承辦單位 企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1163010000 207 海岸巡防署 50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本年度預算數50千元,包括: 1.出售海巡勤務書籍收入。(12,500元x2期)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2,100元x1 2月) 29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98,5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本署一般行政庶務管理工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工作計畫,俾能達成預期施政 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79,395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係各單位人員之人事費379,395千元,較 0100 人事費 379,395 上年度核實減列人事費4,481千元,編列內容如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下: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3,325 1.政務人員待遇4,276千元(署長1人、政務副署 0111 獎金 65,279 長1人)。 0121 其他給與 10,621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43,325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12,331 3.獎金65,279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319 (1)考績獎金25,175千元。 0151 保險 23,244 (2)年終工作獎金30,304千元。 (3)表揚模範海巡人員獎金500千元。 (4)查緝非法槍彈案件、海岸(上)重大案件、 非法入出境案件、執行災難救護案件、取 締外國籍(含大陸籍)越界漁船及維護海洋( 岸)資源等績優單位工作獎金9,300千元。 4.其他給與10,621千元,係各單位人員依相關法 令支領之休假補助、因公傷殘慰問金、軍職人 員主副食費、軍職人員婚喪及生育補助、軍職 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及軍職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 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12,331千元。 6.退休離職儲金20,319千元。 7.保險政府負擔部分23,244千元,係健保16,014 千元、公保4,717千元、軍保2,513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9,130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主要係一般行政支援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0200 業務費 18,938 ,所需經費19,13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各項行政 0201 教育訓練費 14 事務工作等經費1,279千元,編列業務費18,938 0203 通訊費 349 千元、獎補助費192千元,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94 1.業務費18,93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1 (1)政風人員專業訓練費14千元。 0271 物品 1,625 (2)各項公文發送所需郵資34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733 (3)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94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4)辦理文書業務、人事、主計、政風業務座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39 談出席及講習鐘點等經費471千元。 費 (5)辦理人事業務、兵籍資料管理、心理諮商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839 及教育訓練、主計業務、統計資料分析、 費 法令宣導、各項行政庶務工作等文具紙張 30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98,5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557 及非消耗品等1,625千元。 0299 特別費 1,179 (6)各項業務所需印刷、文宣、環境佈置等3,1 0400 獎補助費 192 11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92 (7)國會聯絡及新聞公關經費304千元。 (8)環境清潔及綠美化經費5,672千元。 (9)員工文康活動費646千元。(每人2,000元x 預算員額323人) (10)加強磚造辦公廳舍之各項房屋建築養護經 費738千元。 (11)辦公器具養護費339千元。(每人1,048元x 預算員額323人) (12)辦公廳舍空調、發電機、高壓電設備、消 防警報系統檢驗、檔案中心防護系統、保 養、維修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3,839千 元。 (13)各項業務督導、研討等所需國內旅費557 千元。 (14)署長1人、副署長3人之特別費共1,179千 元。(首長39,700元x1人x12月、副首長19 ,500元x3人x12月) 2.獎補助費係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92千元 。(32人×6,000元) 31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貫徹海域執法、維護岸海秩序。 1.查緝各類走私、偷渡案件成效,預計目標值90%。 2.執行巡護任務、強化搜救能量。 2.取締越界漁船成效,預計目標值17%。 3.倡導海洋研究、永續海洋保育。 3.執行漁業巡護成效,預計目標值92%。 4.充實海巡建設、提升勤務效能。 4.提升救難、救生成效,預計目標值90%。 5.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5.鼓勵海洋學術研究,預計目標值90%。 6.精進為民服務、拓展服務功能。 6.有效維護海洋環境資源,預計目標值90%。 7.加強財產管理、活化資源運用。 7.落實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預計目標值 8.擴展組織學習、融合機關文化。 100%。 8.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預計目標值99%。 9.確保海域監視資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6%。 10.維護寬頻網路系統妥善,預計目標值99%。 11.積極達成招募成效,提升海巡執法能量,預計目 標值65%。 12.辦理海巡服務座談,預計目標值90%。 13.118海巡服務專線處理成效,預計目標值81%。 14.辦理財產檢核,提升管理效能,預計目標值96%。 15.深化組織學習活動,激化學習心得與創新建議, 預計目標值7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企劃管理作業 1,371 企劃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海域、海岸巡防全般政策 0200 業務費 1,371 之策劃審議、推動協調、追蹤管制及立法案件、 0241 兼職費 82 行政命令等法規研審、修訂、管理事項,所需經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 費1,37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瀚海巡馨錄編纂等 0271 物品 200 經費222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942 1.辦理企劃推展與管考工作1,082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104 (1)辦理企劃業務相關會議、講習所需之出席 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費43千元。 (2)辦理計畫研審、機關發展及績效管考作業 等經費685千元。 (3)辦理海巡機關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經費250 千元。 (4)辦理各項重要列管施政計畫實地查核等所 需國內旅費104千元。 2.辦理法規研議工作289千元,包括: (1)辦理本署法制業務與國家賠償案件邀請專 家、學者、委員出席會議及委託律師訴訟 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訴願案件、法規轉頒、法律相關資料 蒐集、立法政策研議、法制講習、法規審 議、法案審查、法規解釋會議、行政命令 訂定研審、修訂、管理等業務所需經費207 千元。 32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岸海巡防作業 13,305 巡防處、人事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海域、海岸巡防事務之策頒、 處 督考、訓練及災害防救等事項,所需經費13,305 0200 業務費 13,305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搜救優選規劃系統(SA- 0201 教育訓練費 2,862 ROPS)計畫等經費11,174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21 1.海巡專業訓練所需經費2,862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1 (1)辦理進修教育及英檢輔導等各項教育訓練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經費707千元。 0271 物品 56 (2)赴美國海岸防衛隊執法訓練及邀請美國海 0279 一般事務費 7,019 岸防衛隊來台訓練所需經費2,15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02 2.巡防勤務督察所需租車、船費121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744 3.辦理強化泳技、各項體技能、海巡特考新進人 0293 國外旅費 325 員等訓練講座鐘點費及邀請海難搜救專家諮詢 出席費等經費1,371千元。 4.參加中華搜救協會會員年費5千元。 5.購置國防、海域反恐執法等專業書籍及射擊訓 練所需耗材等經費56千元。 6.辦理視導、巡防業務規劃工作、獎勵績優單位 所需加菜金、各項訓練與驗收成果、海峽兩岸 海上聯合搜救演練、風災應變業務等所需事務 雜支費用7,019千元,包括: (1)為激勵所屬單位人員工作,頒發加菜金5,3 94千元。 (2)辦理各項訓練與驗收成果、海峽兩岸海上 聯合搜救演練、風災應變業務等所需事務 雜支費用1,625千元。 7.赴所屬單位督訪、考察及指導應變等所需國內 旅費802千元。 8.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搜救演練及 兩岸海上執法等會議經費744千元。 9.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及美國恐怖攻擊應 變演練等國際會議,所需國外旅費325千元。 03 情報蒐整作業 14,997 情報處 本計畫主要係情報政策計畫研擬及督考、涉外事 0200 業務費 9,379 務協調、海巡情資蒐集、指導、研整、運用等及 0201 教育訓練費 49 諮詢部署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所需經費14,997千 0215 資訊服務費 398 元,較上年度減列諮詢部署及預防犯罪宣傳工作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 等經費1,995千元,編列業務費9,379千元、獎補 0279 一般事務費 7,049 助費5,618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492 1.業務費9,379千元: 33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03 (1)辦理涉外事務人員等訓練經費49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950 (2)辦理偵防管理系統、通聯E化查詢系統及諮 0400 獎補助費 5,618 詢管理系統等維護經費398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5,618 (3)辦理情報偵防實務訓練、兩公約人權法治 訓練、人口販運教育訓練及諮詢教育訓練 等經費138千元。 (4)辦理國際情報交換、任務會談、專案諮詢 部署、慰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 座談會、海巡服務及預防犯罪教育宣導工 作等經費7,049千元。 (5)赴所屬單位督訪、考核及辦理各項情報協 調、調查、蒐整、聯繫等所需國內旅費492 千元。 (6)辦理赴大陸地區處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 法交流等經費303千元。 (7)參加臺日、臺菲海巡執法交流、反海盜議 題研商及亞裔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動等國 際性會議,所需國外旅費950千元。 2.獎補助費係辦理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及民眾檢 舉獎金5,618千元。 04 後勤支援作業 24,507 後勤處、秘書 本計畫主要係各項裝備、物資獲得、分配、管理 室 、維修、運輸及補給等後勤支援,所需經費24,5 0200 業務費 17,411 0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建置 0201 教育訓練費 13 計畫等經費2,789千元,編列業務費17,411千元 0202 水電費 9,044 、設備及投資7,096千元,內容如下: 0221 稅捐及規費 445 1.業務費17,411千元: 0231 保險費 394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費1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7 (2)本署各辦公廳舍水、電及其他電力費9,044 0271 物品 1,427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681 (3)公務車輛相關維持經費3,110千元,包括: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864 <1>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445千元。 費 <2>保險費39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96 <3>油料費1,407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7,096 <4>養護費864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097 (4)辦理後勤專業人員、營產工程、採購專業 0319 雜項設備費 3,999 人員等講習講座鐘點費及工程查核委員出 席費等經費147千元。 (5)辦理防疫物資及醫療用品等消耗品20千元 34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6)辦理後勤工作研討會、各項講習及後勤庶 務支援等經費3,410千元。 (7)本署人員服裝費1,271千元。 (8)辦理國有財產、車輛、艦艇、械彈及伙食 業務輔訪、督導等所需國內旅費396千元。 2.設備及投資7,096千元: (1)辦理辦公大樓、發電機房等機電防災設備 改善及生活設施、辦公設備汰換等計畫4,8 64千元。 (2)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建置計畫,依本署102 年4月23日署企計字第1020006592號函核定 總經費9,092千元,分二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第1年經費2,232千元,完成盤點相關軟 體、伺服器建置及各機關配置1套(計7套) 盤點設備及驗證,未來年度經費需求6,860 千元。 05 通訊資訊管理作業 269,933 通電資訊處 本計畫主要係資源管理、資通安全、監控系統、 0200 業務費 77,236 資訊系統、通信系統等通訊資訊作業,所需經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269,933千元,較上年度淨增列海巡岸際雷達系 0202 水電費 617 統換裝計畫等經費13,074千元,編列業務費77,2 0203 通訊費 29,209 36千元、設備及投資192,697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27,556 1.業務費77,236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4,766 (1)各項通電勤務、通資作業整備、專案訓練 0231 保險費 93 、教育訓練等行政作業經費572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 (2)辦理本署資料庫主機異地備援中心機房、 0271 物品 909 本署設置高雄港務分公司船舶自動辨識系 0279 一般事務費 26 統暨船舶基本系統設備等電力所需支付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3,514 費用617千元。 費 (3)執行海巡任務通訊費29,20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32 (4)辦理資通安全防護暨資安服務管理、資訊 0300 設備及投資 192,697 安全管理系統維護等經費5,177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87,358 (5)辦理雷情暨相關船舶資訊整合平台維護等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339 經費2,800千元。 (6)維持資訊網路設施伺服器等整體硬體維護 管理、資訊機房各項設施及各項勤業務管 理資訊系統之維護、改善及提升等經費9,6 06千元。 35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辦理廣域網路(海巡骨幹網路)設備、系統 維護保養及管理等資訊服務費9,973千元。 (8)無線電頻率、證照使用費4,766千元。 (9)本署電子設備綜合保險93千元。 (10)資訊設備維持所需之機儀及辦公設備資訊 系統研發等作業所需之設備模組、零組件 、消耗性材料等經費909千元。 (11)辦理各項通信裝備系統升級及委商維護等 經費13,514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2,697千元: (1)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依行政院1 01年8月22日院臺防字第1010139369號函核 定總經費516,950千元,分三年辦理,102 年度已編列173,86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 年經費157,358千元,係依本署勤務重點辦 理偵防分署及高屏分署所屬單位相關無線 電通信系統與終端設施建置,未來年度經 費需求185,727千元。 (2)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依行政院102 年6月11日院臺防字第1020034135號函核定 總經費742,628千元,分三年辦理,本年度 編列第1年經費30,000千元,係規劃汰換本 署北部地區所屬單位相關雷達系統與設施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712,628千元。 (3)伺服器應用系統用戶端存取授權計畫,依 本署101年5月28日署企計字第1010009088 號函核定總經費9,000千元,原規劃於102 至104年度分三年辦理,惟因配合組改期程 ,已於102年8月20日完成計畫期程修正作 業(本署第102F05D02203號簽奉核定),修 正為103至105年度辦理,本年度編列3,000 千元,取得應用系統之合法授權,未來年 度經費需求6,000千元。 (4)VVlink視訊會議系統擴充計畫1,739千元。 (5)辦公室電腦汰換計畫,購置個人電腦24套6 00千元。 06 勤務管制作業 465 勤指中心 本計畫係執行勤務指揮、管制相關政策擬定、勤 0200 業務費 465 務工作會報、查緝走私、偷渡、違法等案件處理 36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2 及海事、海難救助、重大危安等專案任務管制所 0279 一般事務費 58 需經費46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風災應變業務等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8 經費292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費 1.辦理雷情作業系統操作訓練及勤指人員專業訓 0291 國內旅費 117 練等經費242千元。 2.辦理各項會報、講習及簡報等經費58千元。 3.勤務指管作業相關系統設備及設施維護經費48 千元。 4.辦理督訪、考察、會勘、開會及參訪等所需國 內旅費117千元。 07 海洋事務推動作業 2,164 企劃處、秘書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整體海洋事務之研究發展 室 、策劃與推動等工作,所需經費2,164千元,較 0200 業務費 1,469 上年度減列補助海洋事務相關議題研究及活動等 0241 兼職費 161 經費172千元,編列業務費1,469千元、獎補助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9 695元,內容如下: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1.業務費1,46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02 (1)辦理海研會委員兼職費及專家學者與相關 0291 國內旅費 84 人員出席費、稿費等4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08 (2)參加「中華海運研究協會」、「中華民國 0400 獎補助費 695 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及「中華民國海洋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5 學會」團體常年會費25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0 (3)推動海洋事務合作、發展及相關資訊蒐整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0 與辦理海洋事務相關會議、座談及活動等 經費652千元。 (4)辦理海洋事務各項工作文宣經費234千元。 (5)參加第24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所需 國外旅費108千元。 2.獎補助費695千元,係辦理補助中央機關、公 私立大專校院等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 或活動所需經費。 08 海巡建設計畫 721,361 後勤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碼頭、辦公廳舍及機場跑道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721,361 海巡建設,所需經費721,361千元,較上年度淨 0303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721,361 增列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629,544 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1.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經行政院94年 6月2日院臺防字第0940021354號函核定,籌建 「彭佳嶼前進基地」、「興達港海巡基地」及 「台北港海巡基地」等3處基地,原預算總經 37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48,1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2,551,201千元,惟其中「彭佳嶼前進基地 」依風險評估結果不符投資效益,經行政院96 年4月17日院臺防字第0960016029號函核定停 辦,修正後總經費為2,327,416千元,包括: (1)彭佳嶼前進基地規劃費4,362千元已於96年 編竣。 (2)興達港海巡基地711,578千元已於98年編竣 。 (3)台北港海巡基地1,611,476千元,分六年辦 理,99至102年度已編列589,222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37,200千元,預計辦理 辦公廳舍規劃設計、工程發包及台北港碼 頭岸水、岸電工程施工、監造等作業,較 上年度減列54,617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 求985,054千元。(工程管理費以工程概估 費用229,165千元為計算基準,提列2,104 千元《5,000千元x3%+20,000千元x1.5%+ 75,000千元x1%+129,165千元x0.7%》, 本年度編列200千元,餘於後續年度依工程 進度編列) 2.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依行政院 102年7月15日院臺防字第1020042509號函核定 總經費3,373,773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684,161千元,辦理碼頭新建工程及機場跑 道改善工程發包及施作等工作,未來年度經費 需求2,689,612千元。(工程管理費以工程概估 費用2,924,933千元為計算基準,提列16,125 千元《5,000千元x3%+20,000千元x1.5%+75, 000千元x1%+400,000千元x0.7%+2,424,933 千元x0.5%》,本年度編列500千元,餘於後 續年度依工程進度編列) 38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預算法第22條規定辦理。 設定準備金,以應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0 主計處 依預算法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5,000 39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98,525 1,048,103 5,000 1,451,628 0100人事費 379,395 - - 379,395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4,276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3,325 - - 243,325 0111獎金 65,279 - - 65,279 0121其他給與 10,621 - - 10,621 0131加班值班費 12,331 - - 12,331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0,319 - - 20,319 0151保險 23,244 - - 23,244 0200業務費 18,938 120,636 - 139,574 0201教育訓練費 14 2,974 - 2,988 0202水電費 - 9,661 - 9,661 0203通訊費 349 29,209 - 29,558 0215資訊服務費 - 27,954 - 27,954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121 - 121 0221稅捐及規費 - 5,211 - 5,211 0231保險費 94 487 - 581 0241兼職費 - 243 - 243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1 2,294 - 2,765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30 - 30 0271物品 1,625 2,592 - 4,217 0279一般事務費 9,733 20,577 - 30,310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 - 738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9 864 - 1,203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839 13,562 - 17,401 0291國內旅費 557 2,427 - 2,984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1,047 - 1,047 0293國外旅費 - 1,383 - 1,383 0299特別費 1,179 - - 1,179 0300設備及投資 - 921,154 - 921,154 40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097 - 3,097 0303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721,361 - 721,361 0304機械設備費 - 187,358 - 187,358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339 - 5,339 0319雜項設備費 - 3,999 - 3,999 0400獎補助費 192 6,313 - 6,505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205 - 205 043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400 - 40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90 - 90 0475獎勵及慰問 192 5,618 - 5,810 0900預備金 - - 5,000 5,000 0901第一預備金 - - 5,000 5,000 41 海岸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4 海岸巡防署主管 379,395 139,574 6,505 - 1 海岸巡防署 379,395 139,574 6,505 - 民政支出 379,395 139,574 6,505 - 1 一般行政 379,395 18,938 192 -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120,636 6,313 - 4 第一預備金 - - - - 42 岸巡 防署 用途 別科目分析表 民國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0 530,474 - 921,154 - - 921,154 1,451,628 5,000 530,474 - 921,154 - - 921,154 1,451,628 5,000 530,474 - 921,154 - - 921,154 1,451,628 - 398,525 - - - - - 398,525 - 126,949 - 921,154 - - 921,154 1,048,103 5,000 5,000 - - - - - 5,000 43 海岸巡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3000000 24 海岸巡防署主管 - 3,097 721,361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 3,097 721,361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 3,097 721,361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3,097 721,361 44 防署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87,358 - 5,339 3,999 - - 921,154 187,358 - 5,339 3,999 - - 921,154 187,358 - 5,339 3,999 - - 921,154 187,358 - 5,339 3,999 - - 921,154 45 (本 頁 空 白) 46 海岸巡防署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3,32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65,279 七、其他給與 10,621 八、加班值班費 12,331 超時加班費5,902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計8, 95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0,319 十一、保險 23,24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79,395 47 海岸巡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63000000 24 海岸巡防署主管 323 339 - - - - - - - - - - - -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323 339 - - - - - - - - - - - - 3863010100 1 一般行政 323 339 - - - - - - - - - - - - 48 防署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 - - - - - 323 339 367,064 371,461 -4,397 - - - - - - 323 339 367,064 371,461 -4,397 - - - - - - 323 339 367,064 371,461 -4,397 1.本年度預算員額323人,較上 年度減列16人,說明如下: (1)配合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 艦艇服勤相關員額需求,本 署102年7月19日署人計字第 10200110052號函移撥15人 至海洋巡防總局。 (2)派駐菲律賓代表處1員,配 合外交部102年6月24日外亞 太六字第10204313150號函 移撥1人至該部。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 攬」支出,係「一般行政」計 畫預計進用16人9,471千元。 49 (本 頁 空 白) 50 海岸巡防署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8 .04 2,362 1,668 34.80 58 34 33 0268-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34.80 30 34 38 0288-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34.80 30 34 25 0298-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34.80 30 34 25 0300-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 1 公務轎車 4 88 .12 1,988 1,668 34.80 58 51 36 DY-7083。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0 DZ-7402。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0 DZ-7406。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2 DZ-7413。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4 DZ-7407。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1 DZ-7408。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0 DZ-7412。 1 15人座大客車 14 90 .07 5,400 2,280 34.80 79 50 37 BE-563。公務車。 1 15人座大客車 14 90 .07 5,900 2,280 34.80 79 50 39 9E-929。公務車。 1 小貨車 2 89 .03 1,997 1,668 34.80 58 0 22 7C-1027。 1 小貨車 2 97 .05 2,400 1,668 34.80 58 34 22 4358-QZ。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89 .01 1,840 1,668 34.80 58 50 30 DZ-7409。勤務車 。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668 34.80 58 34 36 偵防-1。廂式偵防 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668 34.80 58 34 32 偵防-2。廂式偵防 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98 .05 3,300 1,668 34.80 58 34 53 偵防-3。廂式偵防 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3 1,798 852 34.80 30 25 34 2703-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668 34.80 58 25 44 4729-ZT。廂式勤 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668 34.80 58 25 37 4730-ZT。廂式勤 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2.04 2,198 1,668 34.80 58 8 56 AAC-6902。廂式勤 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2.05 1,988 852 34.80 30 8 50 偵防-4。油氣雙燃 972 23.30 23 料車,偵防車。 合 計 42,036 1,407 864 839 51 預算員額: 職 員 323 人 技 工 0 人 海岸巡 警 察 0 人 駕 駛 0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0 人 合計: 323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0 人 約 僱 0 人 工 友 0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11 32,519.75 136,823 550 - - - 二、機關宿舍 - - - - 3 174.00 36 1 首長宿舍 - - - - 3 174.00 36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9 825.05 31,701 152 - - - 合 計 33,344.80 168,524 702 174.00 36 52 防署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 32,519.75 - - 550 - - - - - 174.00 - - 36 - - - - - 174.00 - - 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5.05 - - 152 - - - - 33,518.80 - - 738 53 海岸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接受補助 補 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 計 - - 1.3863010200 -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動 01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3-103 補助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從事海 - - 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2)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動 02 - - [1]補助特種基金 103-103 補助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事務相 - - 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54 巡防署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合 計 605 - - - 605 605 - - - 605 205 - - - 205 205 - - - 205 400 - - - 400 400 - - - 400 55 海岸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3 103-103 私校、學術研究機構團體 捐助私立大專校院及經主管機關核准 - 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團體從事海洋事 務研究。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863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3-103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02 103-103 諮詢人員 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 56 巡防署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900 - - 5,900 - 90 - - 90 - 90 - - 90 - 90 - - 90 - 90 - - 90 - 5,810 - - 5,810 - 5,810 - - 5,810 - 192 - - 192 - 192 - - 192 - 5,618 - - 5,618 - 5,618 - - 5,618 57 (本 頁 空 白) 58 海岸巡防署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8 205 2,276 10 146 2,276 考 察 - - - 2 24 230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7 100 1,383 6 82 1,153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1 105 893 2 40 893 59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參加第24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 印尼 建立與南海周邊國家海洋事務 5 2 66 32 會議 - 94 合作管道,強化參與國際會議 經驗及能量。 02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之 密克羅尼西 積極配合漁業署參與中西太平 11 2 130 103 技術及紀律委員會(TCC) 亞 洋漁業委員會(WCPFC)相關會 第10屆會議 - 94 議,並參與推動公海登臨檢查 相關議題及研議因應措施,以 維護我國合法漁船作業權益。 03出席第11屆亞裔有組織犯罪暨 美國 出席亞裔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 6 2 140 82 恐怖活動國際會議 - 94 動國際會議(ICAOCT),擴大 多國執法機關聯繫網絡,強化 打擊跨國犯罪合作能力,確保 我國岸海秩序。 二.不定期會議 04參加臺日海事、漁業及執法交 日本 配合國家政策參與臺日漁業會 5 6 153 188 流會議 - 94 談相關會議,並參考96年起臺 日海巡機關交流模式,每年相 互參訪拜會及召開議題研商會 議,強化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執法護漁、海難搜救等事項之 交流合作效益。 05參加臺菲海巡及執法機關交流 菲律賓 自97年我國與菲律賓簽署海事 3 4 57 59 會議 - 94 相關合作備忘錄後,臺菲海巡 機關已形成每年輪流互訪及召 開相關研討會議等慣例,以強 化互動關係及提升交流成效。 06參加美國恐怖攻擊應變演練及 美國 美國於911恐怖攻擊後,訂定 8 1 30 51 研討會議 - 94 一系列相關作為,夏威夷為海 島型態,具眾多港口及碼頭, 其針對不同類型恐怖攻擊之反 制作為足供本署借鏡,規劃配 合國防部,前往夏威夷參與應 變演練,並進行雙方意見交流 及研討精進,以提升反恐應制 變能量。 07參加反海盜議題研商會議 - 美國 配合外交部赴美參加臺美反海 6 1 55 50 94 盜議題研商會議,討論雙方共 同防範海盜及增進海事安全作 法,確保國籍人船航行安全。 60 防署 -開會、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0 108 海岸及海域巡防 印尼 99.10 2 100 業務 印尼 100.11 2 82 印尼 101.11 2 77 4 237 海岸及海域巡防 密克羅尼西亞 99.09 2 221 業務 密克羅尼西亞 100.09 2 226 密克羅尼西亞 101.09 1 123 73 295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99.05 2 364 業務 美國 100.04 2 262 美國 101.04 2 238 40 381 海岸及海域巡防 日本 97.11 3 191 業務 日本 99.12 4 254 - - 47 163 海岸及海域巡防 菲律賓 97.10 3 115 業務 菲律賓 99.08 4 87 - - 7 88 海岸及海域巡防 無 - - 業務 - - - - 6 111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101.12 2 228 業務 - - - - 61 海岸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參加美國海岸防衛隊專業訓練-94 美國 國際海事官員班課程訓練 103.04-103.07 105 1 62 巡防署 -進修、 進修、研究、 研究、實習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58 85 750 893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6 63 海岸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參加2014年「第九屆海峽兩岸暨香港、 北京、杭州 中國警察協會、 為兩岸四地執法機關建立交 103.11-103.11 5 2 澳門警學研討會」94 、廣州 公安部 流互動平台,並針對兩岸跨 境犯罪趨勢,進行專題研究 報告,以提升打擊跨境犯罪 執行成效。 02辦理「大陸福建省邊防總隊業務交流」 福州、廈門 福建省公安邊防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 103.06-103.06 4 2 94 總隊暨所屬支隊 司法互助協議」簽署生效後 ,依循協議內容,派員赴陸 進行相關業務交流,以建立 迅速、有效之犯罪情資聯繫 管道。 03參加2014年「海基會司法考察參訪團」 北京、廣州 公安部、人民法 出席「海基會司法考察參訪 103.12-103.12 6 1 94 院 團」,藉由交流互訪與陸方 相關執法機關進行協調聯繫 ,以提升雙方合作打擊犯罪 成效,並就協議運作實務相 互溝通及意見交換。 04參加「『2014年兩岸海上執法研討會』 福州、上海 中國海監總隊 兩岸各自主張之專屬經濟海 103.10-103.10 6 3 暨中國海監、公安邊防業務交流」94 、北京 域嚴重重疊,未來兩岸海域 執法單位在海上共同處理事 務,實有強化交流建立互信 之必要,並藉此與中國海監 建立業務聯繫管道。 05辦理「2014年海峽兩岸搜救演練」94 福州、北京 福建海上搜救中 兩岸搜救機關自99年起,輪 103.03-103.12 9 3 心、中國海上搜 流主辦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 救中心、交通運 救演練,藉以整合兩岸海難 輸部 資源,共同維護臺灣海峽航 行安全及海洋環境,建立區 域性搜救合作機制,善盡人 道救援義務,提升我國際形 象與地位。 06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商會議 北京 海峽兩岸漁工勞 針對「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 103.10-103.10 4 1 」94 務合作協調委員 作」進行協商,建立合作互 會 信管道。 64 岸 巡防署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75 54 56 185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針對兩岸跨境犯罪趨勢,進 業務 行專題研究報告,彼此交換 意見,廣拓聯繫管道,提升 打擊跨境犯罪執行成效。 13 34 4 51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本「對等、尊嚴、互惠」原 業務 則,依循協議內容,赴中國 大陸與相關執法機關進行業 務交流,增進雙方互信與共 識,建立迅速、有效之犯罪 情資聯繫管道。 30 35 2 67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藉由交流互訪與中國大陸相 業務 關執法機關進行協調聯繫, 以提升雙方合作打擊犯罪成 效,並就協議運作實務相互 溝通及意見交換。 157 132 48 337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出席「兩岸海上執法研討會 業務 」。 150 160 49 359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參加各年度「海峽兩岸海上 業務 聯合搜救演練」協調會議。 20 25 3 48 海岸及海域巡防 無 業務 65 海岸巡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24,174 - 400 5,900 530,474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524,174 - 400 5,900 530,474 66 防署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921,154 - - - - 921,154 1,451,628 921,154 - - - - 921,154 1,451,628 67 (本 頁 空 白) 68 海岸巡防署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中央公務預算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101及以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及以後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海巡基地籌建及未 95一104 23.27 12.13 0.92 0.37 9.85 1.行政院94年6月2日院臺防字第09 來發展計畫 40021354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 96年4月17日院臺防字第0960016 029號函核定修正後總經費為2,3 27,416千元。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於「海 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科目37,200 千元。 應勤無線電通信系 102一104 5.17 - 1.74 1.57 1.86 1.行政院101年8月22日院臺防字第 統換裝計畫 1010139369號函核定總經費516, 950千元。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於「海 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科目157,35 8千元。 南沙太平島交通基 103一105 33.74 - - 6.84 26.90 1.行政院102年7月15日院臺防字第 礎整建工程計畫 1020042509號函核定總經費3,37 3,773千元。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於「海 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科目684,16 1千元。 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103一105 7.43 - - 0.30 7.13 1.行政院102年6月11日院臺防字第 換裝計畫 1020034135號函核定總經費742, 628千元。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於「海 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科目30,000 千元。 6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一、通案決議 (一)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識:原102 1. 遵照辦理。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 2. 本署 101 年度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作 所編列之134億7,852萬7,000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 業,依行政院 102 年 1 月 24 日院授人給揆 金,以「支領月退休金(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伍) 字第 1020022159 函訂定「一百零一年退休 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 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 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 理,計核發因公死亡 1 員年終慰問金 2 萬 慰問金額為18億0,668萬2,000元,故102年度中央政 元。 府總預算(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 刪除116億7,184萬5,000元。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 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亦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 事項辦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慰問金發放 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二)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標準, 遵照辦理。 核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102年度共計編 列12億8,163萬8,000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 員工待遇,亦未有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 住處超過1公里,即可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 為公教人員加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 堪。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下,此等不符合時 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 市、台南市亦均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符社會 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 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103年度起,不 得再編列。 (三)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 1. 遵照辦理。 費統刪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 2. 本署 102 年度於平面、網路、廣播及電視 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 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經費,業依 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 規定按月於機關網站列示公布,並按季送 檢視,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年 立法院在案。 度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 3. 本署 103 年度政策宣導經費,已依規定於 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 預算書內妥適表達。 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四) 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業務費、委 本署無委託研究費。 辦費、獎補助費中,編列高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 務機關成為研究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 70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應用於公務推動,顯有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 位,102年度「委託研究費」統刪5%,剩餘部分由各 機關自行調整、運用,以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五) 針對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費67億7,151 1. 本署 102 年度水電費預算編列,依決議 萬1,000元,較101年度58億3,390萬4,000元,預算金 事項辦理。 額漲幅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素)。考量101年 2. 本署 101 年度用水計 6 萬 3,101 度,較 6月10日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年度估算用電量為 100 年度用水 6 萬 6,034 度,節省 2,933 17億2,303萬0,788度(3.93元/度)仍較101年度用電 度,減少 4.44%;101 年度用電計 343 度數為15億6,404萬9,330度(3.73元/度)增加1億5,898 萬 9,800 度,較 100 年度用電 345 萬 萬1,458度,增幅為10.16%。按行政院核定「四省專 8,200 度,節省 1 萬 8,400 度,減少 案」計畫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 0.53%。本署 102 年度將朝四省目標: 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執行單位 節約用電量較 101 年度減少 1%、用水 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 量較 101 年度減少 2%為原則執行。 中央政府各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1%目標,僅要 求用電零成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折 扣獎勵措施,水電費亦有5%之折扣,可以撙節政府 預算。因此,中央政府102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 刪3%。 (六)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102年度標準調降 遵照辦理。 為每人2,500元。 (七)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年度編列10億5,129 遵照辦理。 萬6,000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 金之國外旅費),惟實際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 增甚多,甚至選派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 常遭外界詬病「假考察真觀光」。以100年度決算為 例,100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出國計畫3,194項, 決算增為3,245項,其中計畫變更及新增部分計有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均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 教育部100年7月中選派7人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 明及宣導」,其中與招生業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 同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0年9月初選派11 人至日本辦理「投資臺灣、全球招商說明會」,首 長室秘書2人亦隨行;交通部觀光局100年8月底選派 3人前往韓國辦理「臺韓觀光合作會議」,其中與推 展觀光業務無關之政風室主任也隨同。而100年度教 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40項、521萬2,000元,實際執 71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行卻增為50項、915萬9,000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 畫預算數888萬元,決算數亦增為984萬5,000元。此 等預算執行與所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與業務 無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 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國計畫 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備專長人員之原 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督之嫌。爰此,102年度「國 外旅費」除統刪10%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10% 者,照委員會審查結果),自102年度起各機關出國 決算數並不得超出預算數,俾免浪費公帑。 (八) 102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列1億4,581萬 遵照辦理。 2,000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 定」,「特別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 賞、招待、餽(捐)贈、慰勞(問)、餐敘…等支 出,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相關贈禮、餽贈、餐 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量減少,故102年度中央各機 關特別費統刪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費」刪減 數超過25%者,改列為刪減25%),以為撙節。 (九) 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依 本署無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27條規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 員的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 支應之公務預算補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 大選期間,除成立「馬吳競選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 後援總會」外,並在該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 選人馬英九之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中立。爰此, 中央各機關(包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部、監察院、 法務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臺灣 省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應予刪減30%。 (十)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輛汰換 遵照辦理,計減列勤務車 1 輛 63 萬元。 年限均延長2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於12萬5,000公 里,經按上開原則通案檢討,合共減列1億2,302萬 6,000元,扣除各委員會審查減列1,402萬5,000元,恢 復免予減列293萬5,000元,尚須再減列1億1,193萬 6,000元。 (十一)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 本署 102 年度預算案依立法院統刪決議辦理 項目如下: 情形如下: 72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1. 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1. 水電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 外,其餘統刪3%。 2. 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法務部 2. 委託研究:本署無委託研究經費。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 3. 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3. 國外旅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10%。 4.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4.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5. 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5. 政策宣導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10%。 6. 特別費:統刪25%。 6. 特別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7. 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30%。 7. 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本署無補助公 8. 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3,840元調降為 務人員協會經費。 2,500元。 8. 文康活動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9. 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滿8年或10萬 9. 公務車輛汰購經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公里、救護車使用年限滿10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 不刪外,其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12年、偵緝車與 警用巡邏車未滿7年、首長與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 公務車輛使用年限未滿10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 未滿15年且里程數未超過12萬5,000公里所編列之 汰購經費。 10. 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管、智慧財產 10.委託辦理:本署無委託辦理經費。 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 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 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署委託辦理 長照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國庫署、 賦稅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 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衛生 署、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73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地 械設備養護費: 方行政研習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 (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本署無軍事裝備 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 設施養護費。 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 (2)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中國家安全會議、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本署 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依決議事項辦理。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 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 驗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 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局、中醫藥委員會、食 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 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 12.大陸地區旅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 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12%,其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署、 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 所、林務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 13.出國教育訓練費: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 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消防 74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署及所屬、外交部、國防部主管、財政部、關務署 及所屬、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 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 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14.設備及投資: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展計畫、公共建設計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 畫、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 研習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 基金、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 外交部主管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法務部主管、國際 貿易局及所屬興建高雄世貿展會中心計畫、國家科 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 機關(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岸巡防總局 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 理委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 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海洋巡 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5.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務支出、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 助: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政署及 75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所屬、兒童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 育補助、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捐助財 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 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科學委 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 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 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會與農 漁會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 主管、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6.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本署無對地方政府 款、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 之補助。 局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與發展 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 局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 署、財政部、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7. 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 17.獎勵金: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局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公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 環境保護署、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18. 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列「補助直轄 18.補助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本署無本項補 市及縣市政府」17億4,265萬3,000元與教育部「對 助項目。 特種基金之補助」3億6,429萬元及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億4,878萬1,000元。 (十二) 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 非本署業務。 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 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 超過1.2個月。 2.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 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76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十三)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年度中央政府 本署確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嚴禁以置 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1,439萬7,719則、實支 入性行銷刊登新聞,如遇政策宣導辦理廣告刊 金額11億9,585萬元(不含製作成本),惟其中未依 登,除明文揭示機關名稱及廣告二字外,另按 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 月將相關廣告經費於機關網站列示公布,並按 理或贊助機關者,高達1萬7,577則、金額4億0,452 季報送立法院。 萬元。審核報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6月 雖配合訂定「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但內 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及公信力、真實性 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 在報請主管同意後,排除適用等「豁免條款」;然 預算法第62條之1並無排除適用之相關規定,該執 行原則明顯牴觸預算法第62條之1,自應無效。爰 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62條之1 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續查 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預算法規定者,應予 檢討改進。 (十四)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中僅表 遵照辦理。 達工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於資本支 出預算項下,編列透明度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工程管理費 支用項目範圍甚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人 事費、租金、設備費、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 工程獎金、因公派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 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費,恐有淪為各機關私房 錢之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公開、透明, 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自103年度起,各機關應於 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金額 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情形併予103年度決 算審核報告揭露。 (十五)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訂定 遵照辦理。 實施要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 行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 登記」,然而公教人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 動,如再允以公假參加,則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 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 77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 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十六)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生育補助 非本署業務。 (2個月俸額)」、「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高5 個月俸額)」等未具法源之生活津貼,而公教人員 保險法中另訂有眷屬之「喪葬津貼(最高3個月俸 給)」;惟查「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等相關 法規,「生育給付」係為保險給付項目,另查「勞 工保險」亦將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 付項目。為求社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相關給付有 所依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 單位,於半年內提出將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 眷屬死亡之「喪葬給付」改列為軍公教人員保險給 付項目之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 政府各機關編列預算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十七)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所成 本署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立,且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目 前政府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 福利項目大多逕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 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 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項,非自行拓展業務 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4.6個月之獎金, 實有未當。爰要求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 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 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 放。 (十八)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公股民營 本署無設置財團法人。 事業、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理事長)、 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常編列 過高之「公關費」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理事 長)、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 使用,易造成上述兩項費用淪為私用,為此,要求 自102年度起,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 團法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上限 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公關費」或「特別費」 編列。 78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十九)依審計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 本署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管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157家、基金總額2,242 億2,200餘萬元。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 任務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 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 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 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 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爰此,要求各該主 管機關於6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 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 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 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及退場計畫。 (二十)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 非本署業務。 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 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 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 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 訴求:1.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 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 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 會福利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與權益。 (二十一) 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要求公 非本署業務。 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法務 部等必須嚴格把關,以杜媒體超級怪獸嚴重壟 斷、損害言論自由。 (二十二) 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由舉借 非本署業務。 債務支應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以舉 新還舊方式遞延,無法實質有效減少債務,亟 待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俾確實降低債務負擔, 避免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其他政務支出。 行政院應於102年6月前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 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並研擬修 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以積極處 7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理公共債務並強化財政管理效能。 (二十三) 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重不 非本署業務。 足,無法釋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政 收支差短,為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債 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政務支出,特別是新升格 直轄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政府龐大債務, 而嚴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是否 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由基金概括承受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並搭配每年由中央 及地方政府共同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 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實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 律措施規範,來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 大問題,並重建社會大眾及國際機構對我國政 府財政管理信心。 (二十四)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 本署無辦理工程獎金發放情形。 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 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 範圍之外。 (二十五)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休假加 遵照辦理。 班費,鑑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 休假,以即時因應處理相關業務,得依公務人 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免予 刪減。 (二十六) 102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通 案 檢 討 休 假 補 遵照辦理。 助,鑑於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給 「不休假加班費」,後為撙節支出及促進國內 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休假並將休假旅遊補助 結合國旅卡方式發給,現行制度對促進國內經 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減。 (二十七)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員 遵照辦理。 子女教育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生活 之照顧,且在少子化趨勢及國人生育年齡逐漸 遞延之情形下,本項助學措施亦屬政府鼓勵生 育之一環,免予刪減。 (二十八) 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給國 非本署業務。 80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家,任勞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 導致退休人員背負污名,對所有軍公教人員著 實不公。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 主要係政府考量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及士 官兵之月退休金(俸)確屬微薄,實有給予關 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年軍公教人員退休 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經情勢較為險峻 之際,對年終慰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得 不做的抉擇。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分配,調整 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 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之適當照顧,要求行 政院101年年終慰問金應以「照顧弱勢」及「對 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關懷忠良」)為原 則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 (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 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 員或遺族;因公傷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 員」。另因公死亡之公教人員遺族及因公傷殘 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內。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 給注意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 響,102年以後應以101年注意事項所訂的內容 為底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立 法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二、委員會審議結果:(歲出部分) (一) 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本案書面報告已於 101 年 11 月 21 日署巡 務」分支計畫「巡防查緝作業」項下編列「設備及 救字第 1010019368 號函及 102 年 3 月 19 投資係辦理搜救優選規劃系統(SAROPS)計畫」經 日署主歲字第 10200044501 號函送立法院 費924萬4,000元,經查該署計畫主要為強化該署海難 內政委員會,該委員會並於 102 年 5 月 30 搜救能力所規劃及推動之事項,採購方式依循我國 日審查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 國防部軍售模式作業規定辦理,目前該系統為美國 告案,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院 102 年 海岸防衛隊主要處理海難搜救之工具。查系統所需 11 月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5294 號 建置海洋基礎等相關數據資料,必須由中央氣象 函,准予動支。 局、交通部港灣技術研究中心、台灣海洋科技研究 中心等相關學術、研究單位提供,惟審閱計畫內容 於100年10月25日由署長核定後至今,該署從未與上 述機關或單位,共同對系統建置資源分享事宜進行 81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審慎研擬與討論,僅從分年執行策略指出,於102年 度待美國人員進行系統建置及教育訓練時,請中央 氣象局、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人員協助之,且該 署亦表示仍有系統替選之方案。鑒於我國四面環 海,精進強化海難搜救能力乃該署之職責所在,但 對於建置搜救優選規劃系統(SAROPS),將涉及跨 部會與學術等專業單位共同合作,加上仍有其他搜 救系統之選擇,且系統經費計算基準建置項目內容 有部分未詳列執行業務,故該署未盡周延充分縝密 規劃搜救系統之建置,爰予全數凍結,俟海岸巡防 署與各單位研議資源分享及全面分析其他搜救系統 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能動 支。 (二) 101年8月14日中國籍漁船「啟豐二號」未向我提出 本案檢討報告已依決議事項於 101 年 10 合法申請擅闖釣魚台海域,海岸巡防署不僅未依法 月 2 日署巡法字第 1010016399 號函送立 登檢、扣留或驅離非法侵入領海船隻,甚至在國家 法院內政委員會辦理。 安全會要求下進行物資運補,造成動用國家資源護 送中國五星旗登上釣魚台之荒唐、離譜事件,爰要 求海岸巡防署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杜絕類此 事件再次發生。 (三) 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本署已依決議事項,研具海洋資料庫規劃 務-海洋事務推動作業」項下推動「海洋資料庫規 建置計畫書面報告,以 102 年 3 月 28 日 劃建置計畫」,因101年度編列600萬元所辦理先期 署企研字第 10200050501 號函送立法院內 規劃作業係跨年度作業,故102年度並未編列經費, 政委員會,嗣於同年 4 月 26 日署企研字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計9億8,900萬元。惟經查,原「海 第 1020006836 號函送該委員會各委員。 洋資料庫規劃建置計畫」經費101年度到105年度分 別編列1,500萬元、2億5,000萬元、2億5,000萬元、2 億5,000萬元、2億5,000萬元,海岸巡防署實際預算 編列方式和計畫規劃已有明顯落差。爰要求海岸巡 防署會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中央氣象 局、國家科學委員會、內政部、農業委員會等相關 機關就「海洋資料庫規劃建置計畫」計畫內容、預 算編列、執行期程等變動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四) 海岸巡防署於 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 1. 本案檢討報告已於 102 年 3 月 19 日署 業務」項下「巡防查緝作業」編列2,469萬4,000元, 主歲字第 10200044502 號函送立法院 82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較101年度增列569萬3,000元,經查海岸巡防署100 內政委員會,該委員會並於同年 5 月 年截至12月底僅查獲農林漁畜產品走私5萬7,491公 30 日審查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 斤,較99年度之6萬7,716公斤減少查獲1萬0,225公 項目報告案,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 斤,並較96至98年度平均值406萬3,819公斤大幅減 院 102 年 11 月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少。且海岸巡防署預算書第8頁及第16頁施政績效分 1020705295 號函,准予動支。 析,僅列查緝槍、毒、人口販運績效,對農產品查 2. 本署自 102 年度起已將走私農漁畜產 緝漏而未列,不法走私農林漁畜產品氾濫,將嚴重 品、菸、酒及動物活體等項目查獲案件 影響農漁民生計,來路不明農林漁畜產品流入市 數列入衡量標準,並以達到年度標準值 場,恐危害國民健康。故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90%為目標,其計算均已明列於預算 務」項下「巡防查緝作業」編列2,469萬4,000元,凍 書。目前本署亦已針對各類緝獲案件 結五分之一,俟海岸巡防署將查緝農產品列入「年 (包含農漁畜產品項),於每月彙總後上 度關鍵績效指標」,按月上網公開各種農林漁畜產 網公開提供民眾相關統計資訊。 品績效(詳列農產品種類、查獲重量),並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 本案檢討報告已於 102 年 3 月 19 日署主 巡防業務」項下「巡防查緝作業」之「業務費」預 歲字第 10200044503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 算金額合計1,545萬元,當中編列355萬1,000元做為 員會,該委員會並於同年 5 月 30 日審查 海巡專業訓練工作之教育訓練經費,其訓練項目包 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 括辦理進修教育、組織改造專長轉換訓練、英檢輔 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院 102 年 11 月 導、參加德國法律研習、美國海岸防衛隊執法訓練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5296 號函,准 等;288萬7,000元辦理強化泳技、各項體技能及新進 予動支。 人員訓練;33萬3,000元辦理巡防業務規劃工作事務 及辦理督訪考察、派員參加國際會議差旅等,與其 他雜支項目。由於相關經費編列項目過於籠統,且 與巡防查緝作業之業務目的難以相符,顯有浮編之 虞,爰凍結「巡防查緝作業」項下「業務費」1,545 萬元之五分之一,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 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 本案檢討報告已於 102 年 3 月 19 日署主 巡防業務」4億4,379萬元,其中「情報蒐整作業1,795 歲字第 10200044504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 萬元」之「業務費」1,064萬2,000元,當中辦理專案 員會,該委員會並於同年 5 月 30 日審查 諮詢部署、聯繫、督訪、慰勉及業務督訪等經費預 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 算525萬9,000元,以及辦理海巡服務及預防犯罪教育 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院 102 年 11 月 宣導工作經費預算262萬元,合計787萬9,000元。有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5303 號函,准 鑑於過去歷年相關業務執行之成效,僅有所完成之 予動支。 場次達成率供參,對於我國海巡整體情蒐能量之提 83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升效果並不顯著,顯有浮濫之虞,爰凍結「情報蒐 整作業」1,795萬元之五分之一,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 本案檢討報告已於 102 年 3 月 19 日署主 巡防業務」中,編列「海洋事務推動作業」經費238 歲字第 10200044505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 萬7,000元。其工作內容與企劃管理作業之目的及相 員會,該委員會並於同年 5 月 30 日審查 似度過高,顯有同一工作項目重複編列之虞,為免 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 浮濫,爰凍結五分之一,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院 102 年 11 月 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5302 號函,准 予動支。 (八) 海岸巡防署102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1. 本案檢討報告已於 102 年 3 月 19 日署 務」項下「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其中 主歲字第 10200044506 號函送立法院 興建台北港海巡基地總計1億1,670萬元,主要辦理浚 內政委員會,該委員會並於同年 5 月 渫造地與碼頭新建工程完工驗收及辦公廳舍新建工 30 日審查本署主管 102 年度預算凍結 程規劃設計。雖該業務預算較101年度減列5,906萬 項目報告案,同意解除凍結。並以立法 1,000元,惟,就截至100年底預算之執行結果觀之, 院 102 年 11 月 15 日台立院議字第 其保留比例高達50.27%,已近預算保留之一半,而 1020705297 號函,准予動支。 有預算執行率不彰之問題。爰此,為避免預算之浮 2. 本計畫「臺北港海巡基地浚渫造地及碼 編,並強化施政計畫之執行效能,海岸巡防署為興 頭新建工程」廠商已於 102 年 7 月 24 建台北港海巡基地所編列之1億1,670萬元,予以凍結 日申報竣工,並於同年 10 月 21 日由代 五分之一,俟該署檢討執行成效,並向立法院內政 辦機關驗收合格,本署已接續辦理「臺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北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規 劃、設計作業,截至 102 年 12 月底止, 整體計畫預算執行率為 99.36%。 (九) 海岸巡防署100年度僅查獲農林漁畜產品走私5萬 1. 96、97 年間「非法運搬船」走私漁獲 7,491公斤,較99年度之6萬7,716公斤減少查獲1萬 問題,在本署與相關機關合作「訂定標 0,225公斤,並較96至98年度平均值406萬3,819公斤 準作業流程」嚴格取締及「辦理漁船收 大幅減少,但市面上不法走私之香菇、蒜頭、花生、 購」等措施後,98 年至 99 年查獲量大 水產…等農漁產品仍十分氾濫。不法走私農林漁畜 幅下降,100 年迄今未再查獲運搬船走 產品氾濫,將嚴重影響農漁民生計,來路不明農林 私漁獲案件。 漁畜產品流入市場,恐危害國民健康。特要求海岸 2. 另因中國大陸經濟環境改善,內需增加 巡防署應加強辦理安康專案,積極查緝農林漁畜產 大陸漁產品轉以內銷為主及 99 年通過 品走私,以維護農漁民生計,並保障國民健康。 活漁運搬直航大陸,台灣漁產品大量銷 往中國大陸地區,致走私案件大幅減 少。 3. 本署未來將持續強化安康專案查緝工 84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作,並運用「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 會報」機制,統合各機關緝私能量,積 極查處走私。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