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書表名稱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3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5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7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1 3.各項費用彙計表…………………………………………… 40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2 5.資本支出分析表…………………………………………… 44 6.人事費分析表……………………………………………… 47 7.預算員額明細表…………………………………………… 48 8.公務車輛明細表…………………………………………… 51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2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54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56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59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60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62 15.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64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66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69 18.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70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1、 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 2、 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 3、 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 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4、 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5、 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6、 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 7、 執行事項: (1) 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2) 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 (3) 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4) 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8、 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 (二) 內部分層業務: 本署置署長 1 人、政務副署長 1 人、常務副署長 2 人、主任秘書 1 人,下轄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以及北、中、南、東四個 地區巡防局,執行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本署業務分工如下: 企 劃 處-政策規劃、年度施政計畫、中長程規劃、綜合性專 案研究、機關組織研議、重要施政管考、行政訴訟 及國家賠償事件研處、法規研修等事項。 巡 防 處-海域與海岸之巡防政策推動、勤務規劃督考、犯罪 偵防、海岸管制政策研修、執勤人員訓練、海上救 難及護漁督導、與國防事務權責劃分之協調等事項 。 1 情 報 處-情報政策、涉外事務處理、情報蒐集、反情報部署 、情報諮詢、水文海象漁汛資料蒐整、國際情報協 調等事項。 後 勤 處-綜理各類裝備補給、營繕工程計畫、土地及房建物 管理、物資支援與醫療行政等事項。 通 電 資 訊 處-各項通電資訊政策規劃、系統建置整合維護、通信 頻譜運用、資通安全防護與管理等事項。 勤務指揮中心-勤務統合指揮管制、海域及海岸狀況之指導、與國 防警察海關等相關機關間相互通報聯絡等事項。 秘 書 室-議事與業務管制、新聞發布與聯絡、公關與輿情蒐 集、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印信典守、庶務與出納 、本署公產物建築管理等事項。 人 事 處-關於本署組織編制、人員管理、人事規章、考試分 發、任免遷調、銓敘審定、考核、獎懲、考績、訓 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人事 資料管理、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員工協助、心理 諮商等事項。 主 計 處-辦理主管與單位概預算籌劃編製、單位預算執行之 審核與帳務處理、主管與單位決算編製、統計資料 編製與管理、主計人員人事業務等事項。 政 風 處-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計畫、辦理政風法令之宣 導、蒐集施政民意反應、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公 務機密維護等事項。 2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系統圖 署 長 政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主 任 秘 書 企 巡 情 後 通 勤 秘 人 主 政 海 法 洋 電 務 事 規 指 務 劃 防 報 勤 資 書 事 計 風 研 委 揮 究 訊 中 委 員 員 處 處 處 處 處 心 室 處 處 處 會 會 海洋巡防總局 海岸巡防總局 北 中 南 東 部 部 部 部 地 地 地 地 區 區 區 區 巡 巡 巡 巡 防 防 防 防 局 局 局 局 3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算員額說明表 名 稱本 年 度上 年 度增 減 數說 明 職 員 319 323 -4 本署法定編制員額 440 人 ,配合行政院 105 年 7 月 11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5004 71306 號函通案刪減預算 員額,本署較上年度減列 4 人,置預算員額 319 人 。 合 計 319 323 -4 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06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署依據海岸巡防法規定,職司臺灣地區海域及海岸秩序之維護 ,資源之保護利用,以及確保國家安全與人民權益,擔任藍色國土捍 衛者,秉持使命必達之精神完成各項法定業務及交付任務。 近年來東海、南海緊張局勢驟升,為因應國際情勢,捍衛台灣主 權漁權,本年度施政重點除戮力執行核心任務外,將聚焦海巡執勤量 能及彈性勤務調整,以靈活因應風雲詭譎之突發性事件,透過強化軟 、硬體建設,如海巡編裝方案、海巡基地籌建及海巡同仁學能提升, 達致衛國護民之使命。 本署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 額度,並針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6 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精進周邊海域監控與情蒐機制 (1)整合國內產、官、學、民多面向基資,設計預警制度,強化周邊 海域監控效能,並維護現有雷情監控整合平臺正常運作,支援各 級勤務順遂。 4 (2)拓展海巡外交,活絡與東南亞國家海上執法機關交流互動,積極 爭取參與「北太平洋海巡論壇」與「亞洲海巡論壇」。 (3)落實海巡服務座談機制,強化民眾建言興革意見與處理效能,廣 拓服務項目及管道,擴大民眾參與層面。 2、妥善資訊服務及資安防護 維護有線、無線、網路、資訊基礎設施及核心系統運作,並落實 資通安全防護管理及海域目標監控,建構安全穩定之公務資訊環 境,確保海巡工作執行順遂。 3、提升立體化執勤能量 (1)藉由巡防艦與直升機組合作業,建立三度空間執勤能力,展現更 有效率之海上執法及救生救難效能。 (2)巡防艦艇長期汰建規劃 A.配合「國艦國造」政策,盤點目標達成所需量能,兼顧噸位與 機動性,規劃續階艦艇發展籌建方案。 B.落實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賡續辦理海巡艦艇籌建 、汰換及延壽,提升海域巡防能量。 (3)強化特勤隊機動效能,定期配合實兵驗證,派員參加警政署與國 軍反恐訓練,厚植快速應處能量;積極爭取參與國際聯合反恐及 搜救演練,提升特勤人員執勤戰力。 4、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1)配合組織調整規劃,精實所屬全軍職單位人力配置結構,並強化 招募機制與策略,降低義務役來源需求,提升整體用人效能。 (2)落實各項職前與在職訓練,提升訓練之精度與強度,期以培育優 質海巡人員,型塑優質環境,激發職員內在潛力。 (3)加強所屬兩總局同仁與海軍人員之訓練與交流,建立相互支援機 制,確實發揮加乘效果。 5、查處臺海越區漁捕 加強取締非法越界陸船,針對北方三島、金門、馬祖及澎湖等重 點海域,適時辦理擴大威力掃蕩專案,採取重懲重罰措施,以嚇 5 阻越界情事。 6、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 (1)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並視漁汛期與突發事 件需求,機動調整巡護頻度,維護我國主權及漁民權益。 (2)配合漁政主管機關政策,派遣巡護船執行太平洋公海海域巡護任 務,拓展外交及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 7、查緝走私偷渡 加強組織性、集團性重大犯罪偵查,拓展國際及兩岸共同打擊犯 罪聯繫管道,全力掃蕩走私偷渡等不法活動,維護社會安全秩序 。 8、強化海域安全 藉全民國防教育及辦理海洋相關活動等多元管道,與地方政府策 略聯盟,深化人民對於海洋之認知與思維。 9、維護海洋環境資源 (1)精進救生救難效能,建立區域搜救合作機制,並積極參與海污防 治訓練及演練,加強取締非法捕撈及海洋污染等行為。 (2)補捐助國內大專校院與研究機構從事海洋研究與活動,與海洋學 界建立交流合作管道,進而推廣海洋教育並提倡學術研究,以掌 握國際海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本署施政方向。 10、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配合重大政策推動期程,以零基預算精神,確實檢討無繼續性或 一次性支出項目,審慎評估概算合理性,以撙節預算容納新興計 畫。 (2)落實辦理資本支出計畫評估作業,以充實計畫庫,並覈實評量資 本計畫優先順序及合理預算額度,發揮資源效益最大化。 6 (二)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精進周邊海 1 確保海域監視 1 統計 【1-[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日數÷ 93% 域監控與情 資訊服務能量 數據 (79×365 日)]】×100% 蒐機制 2 118 系統處理 1 統計 1.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通報案 93% 效能 數據 件數)×50% 2. (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統計分 析)×50% 二 妥善資訊服 1 確保海巡通信 1 統計 (年度核心系統正常運作時數÷總 91% 務及資安防 服務能量 數據 運作時數)×100% 護 2 維護資訊基礎 1 統計 (各核心系統正常提供服務運作 93% 設施及核心系 數據 時數÷總運作時數)×100% 統妥善 3 落實資通安全 1 統計 1. 資安警訊處理率×50% 94% 防護管理 數據 2.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50% 三 提升立體化 1 艦機組合作業 1 統計 執勤或訓練等各類情境,直升機 100% 執勤能量 完成率 數據 降落具飛行甲板巡防艦完成率: (完成落艦艘數÷具飛行甲板總艦 數)×100% 四 推動募兵政 1 募兵達成率 1 統計 1. 專業軍官:(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80% 策,精實人 數據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20% 力結構 2. 專業士官:(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20% 3. 志願士兵:(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20% 4. (規劃推動本署募兵招募精進 措施2項以上)×40% 五 查處臺海越 1 查處越界大陸 1 統計 【(本年罰鍰比例)÷(前3年罰鍰 90% 區漁捕 船舶 數據 平均比例)】×100% 【1.本年罰鍰比例:(本年罰鍰艘 數÷本年扣留艘數)×100% 2.前 3 年罰鍰平均比例:(前 3 年罰鍰比例總和÷3)×100%】 六 強化專屬經 1 強化專屬經濟 1 統計 (專屬經濟海域護漁範圍內避免 100% 濟海域護漁 海域護漁作為 數據 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案件漁船 作為 艘數÷受理通報政府專屬經濟海域 護漁範圍內護漁案件漁船艘數) ×100% 七 查緝走私偷 1 查緝各類走私 1 統計 1. 安海專案:(本年度÷設定案件 90% 渡 、偷渡案件成 數據 目標值)×85% 效 2. 安康專案:(本年度÷前3年度案 件平均值)×15% 八 強化海域安 1 提升救難、救 1 統計 (救生成功搜索率+救難成功搜 96% 全 生成效 數據 索率)÷2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九 維護海洋環 1 執行海洋污染 1 統計 1. 淨灘活動:(本年度場次÷前3年 91% 境資源 防治及海洋保 數據 度平均場次)×40% 育成效 2. 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案件 :(本年度取締案件數÷前3年度 平均取締案件數)×50% 3. (民眾滿意度調查結果分析)× 10% 十 妥適配置預 1 機關年度資本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 90% 算資源,提 門預算執行率 數據 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 升預算執行 資本門預算數)×100% 效率 (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原預算、 追加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年 5% 出概算額度內 數據 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本 編報情形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 ×100% 8 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 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貫徹海域 (一) 查緝各類 92% 一、 衡量標準: 執法、維 走私、偷 1. 「安海專案」104 年度各類案件目標值為:各 護岸海秩 渡案件成 式槍枝 120 枝、各級毒品 750 公斤(毛重)、 序 效 偷渡犯 130 人、人口販運 3 案。 2. 「安康專案」104 年度各類案件前 3 年度案件 平均值為:118.67 案。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依衡量標準計算,年度查緝績效目標達成率計 算如下: 1. 「安海專案」:64.38%【(115÷120+1,149.80÷ 750+70÷130+0÷3)÷4】×85%。 2. 「安康專案」:18.08%【(143÷118.67)×15%】 。 (二) 本項衡量指標達成目標值 82.46%【64.38%+ 18.08%】,達成度 89.63%。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未達目標值,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1. 近年因網路及各類通訊技術發達,致犯罪型態 多源及多樣性,人口販運案件又因本署偵辦多 以查緝非法入出國或逃逸外勞案件為主,遇案 情牽連時,始朝人口販運偵辦,故未破獲相關 案件。 2. 近年又因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內需增加,加上 政府開放大陸人士多元來台管道等因素,偷渡 案件亦因此減少。 3. 走私查緝成效須經主管機關裁處或檢察機關起 訴,始得列計,裁罰或起訴往往因鑑驗程序冗 長或檢察官查證其他事項(如貪污瀆職等), 致無法於短期內確定,因而無法列入查獲績效 。 (二) 本項衡量指標列為「未達綠燈績效良好標準且 無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者」。 (二) 取締越界 90% 一、 衡量標準: 漁船成效 1.驅離、帶案取締成效:【(本年度取締數÷去 年度取締數)小於 1】×30%。 2.罰鍰成效:(本年度罰鍰數 ÷本年度帶案數 ÷20%)×7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驅 離 、 帶 案 取 締 成 效 : 104 年 度 取 締 數 為 2,120 艘,103 年度為 3,049 艘;本項績效衡量 暨 達 成 情 形 為 30% 【 (2,120÷3,049) 小 於 1×30%】。 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罰鍰成效:104 年度罰鍰數 78 艘、帶案數 85 艘;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70%【(78÷85 )÷20%×70%】。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0%【30%+70%】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為維護我漁民生計,減少大陸漁船越界情形, 本署積極取締掃蕩成效如下: 1. 驅離、帶案取締成效:根據越界中國大陸漁船 違規態樣,視情節執行驅離、扣留、留置調查 、沒入漁獲(具)、罰鍰或沒入船舶等措施, 已達嚇阻大陸漁船越界之成效,致 104 年度取 締艘數由 103 年度 3,049 艘,下降為 2,120 艘 。 2. 罰鍰成效:為加強執法作為, 104 年度衡量 標準之「罰鍰比例」由 103 年度之 17%,提 升為 20%,並已達成目標。 (二) 本項衡量就實質面而言,已有良好之結果面績 效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過去 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二、 執行巡護 (一) 執行漁業 92% 一、 衡量標準:(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 任務、強 巡護成效 扣押件數÷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 化搜救能 )×100%。 量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數 4 件。 (二) 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 4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 目標值100%【(4÷4)×100%】,達成度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衡量指標執行時涉及層面甚廣,已達跨部 會層級,重要案例及成效如下: 1. 104 年 11 月 5 日簽署「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 務執法合作協定」,將「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 要武力」、「建立緊急通報系統」及「建立迅 速釋放機制」等共識納入規範,可保障我國漁 民在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合法作業權益。 2. 在台日海域方面,我國漁船於暫定執法線內海 域作業受干擾案,由 102 年 6 艘降至 104 年 2 艘;在台菲海域方面,104 年 5 月 25、28 日 分別發生我國籍「明進財 6 號」及「昇漁豐」 等 2 艘漁船於我國漁船作業南界線內,遭菲律 賓公務船干擾及追逐,本署獲報後立即派遣巡 防艦艇馳援,採取強力護漁措施,成功阻擋菲 國公務船扣押我國漁船,顯示護漁有成。 3. 104 年 2 月發生 2 起我漁船在暫定執法線 3-4 1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點內重疊海域,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監視、干 擾作業案,加以日方於協議適用海域頻頻對我 作業漁船實施蒐證、監視,本署與漁業署、外 交部共同研商,期透過外交管道要求日方儘早 與我方協商,並於相關海域未達成協議前應自 制,尊重我國漁船作業權益,勿於我國暫定執 法線內採取干擾作為。 4. 為維護漁民作業權益及安全,本署依「政府護 漁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調派大型艦艇 ,104 年度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 域漁業巡護,共計 628 航次、11,221 人次。 (二) 本項衡量目標值 100%,超越原定目標值,實 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 效產出者」。 (二) 提升救難 92% 一、 衡量標準:(救生尋獲率+救難尋獲率)÷2。 、救生成 二、 達成情形分析: 效 (一) 救生尋獲率96.82%【(457÷472)×100%】。 (二) 救難尋獲率98.57%【(484÷491)×100%】。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97.70%【(96.82%+ 98.57%)÷2】,達成度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署執行救援任務常需與相關單位合作救援, 如消防單位及空勤總隊,必要時透過國家搜救 指揮中心,協請國軍支援,針對海上搜救案件 ,甚至需與他國合作(兩岸、台菲、台日合作 ),各單位秉持政府一體、資源共享,盡力拯 救每一位不幸受難民眾,共同維護海上航行、 遊憩安全。 (二) 年度內救生救難實例及諸多積極創舉亦獲媒體 報導及肯定,重要案例如:執行澎湖交通船「 光正八號」失去動力救援案、復興航空 GE235 班機空難基隆河搜救案、「新順發」 漁船船員救援案及「金展祥 8 號」漁船船員救 援案等,104 年度計執行救生救難 505 件,救 助船舶 175 艘,救助人數 963 人。 (三) 本項衡量目標值 97.70%,超越 103 年度目標 值 96.45%,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 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三、 倡導海洋 (一) 鼓勵海洋 95% 一、 衡量標準:(當年度參採件數÷當年度補助海 研究、永 學術研究 洋學術研討有關海巡業務建議事項總數) 續海洋保 ×100%。 育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補助「南海爭端解決與海洋法之應用座談會」 等 12 場研討活動,並蒐整 25 項建議事項,依 業務屬性請相關單位研議參考或採行,參採率 1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達 100%。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為 100%【(25÷25)× 100%】,達成度為 100%。 三、 績效衡量:本項衡量目標值 100%,超越 103 年度目標值 95%,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 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 者」。 (二) 有效維護 90% 一、 衡量標準: 海洋環境 1. 淨灘活動:(本年度場次÷前 3 年度平均場次 資源 )×30%。 2. 維護海洋環境資源宣導座談:(本年度場次÷ 前 3 年度平均場次)×30%。 3. 海污防治訓(演)練場次:(本年度場次÷前 3 年度平均場次)×20% 4. 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案件:(本年度取締 案件數÷前 3 年度平均取締案件數)×2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淨灘活動:104 年度淨灘活動 112 場次,前 3 年度平均場次為 106【(95+137+86)÷3】;本 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30% 【(112÷106)× 30%】。 (二) 維護海洋環境資源宣導座談:104 年度維護海 洋環境資源宣導座談 73 場次,前 3 年度平均 場次為 110.67【 (106+113+113)÷3】;本項績 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19.79% 【(73÷110.67)× 30%】。 (三) 海污防治訓(演)練場次:104 年度海污防治 訓(演)練 46 場次,前 3 年度平均場次為 39.67【(41+35+43)÷3】;本項績效衡量暨達 成情形為 20%【(46÷39.67)×20%】。 (四) 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案件:104 年度取締 481 案,前 3 年度平均案件數為 315【(267+26 8+410)÷3】案;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20%【(481÷315)×20%】。 (五)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89.79%【30%+19.79 %+20%+20%】,達成度 99.77%。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未達目標值,主要係因本署研擬「104 年 海巡服務座談精進作法」,以簡約為原則,落 實「小型化」、「在地化」的政策,104 年起 精簡場次計辦理 73 場次,與前 3 年度平均相 較減少約 38 場次,惟相關宣導作為並未因此 而減少。年度參與人數 2,721 人次,均積極對 其宣導維護海洋環境資源觀念,以及蒐整民眾 建言 232 則,相關建言已函轉各權責機關辦理 1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並將辦理情形函復建言人,建立政府與民眾 間良好的溝通平台。 (二) 本項衡量指標列為「未達綠燈績效良好標準且 無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者」。 四、 充實海巡 (一) 落實執行 100% 一、 衡量標準:依據行政院核定「強化海巡編裝發 建設、提 「強化海 展方案」各年度艦艇新建與延壽工程計畫,實 升勤務效 巡編裝發 際達成率配合度。(年度計畫整體實際執行數 能 展方案」 ÷年度計畫整體預定執行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 104 年度執行強化編裝發展方案計有 2 項 計畫,各計畫預算執行率、工程執行進度及兩 項加總平均值如下: 1. 1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97.96%、工程進度 100%、年度執 行率 98.98%【(97.96%+100%)÷2】。 2.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 預算執行率 99.94%、工程進度 98%、年度執 行率 98.97%【(99.94%+98%)÷2】。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98.98%【(98.98%+ 98.97%)÷2】,達成度98.98%。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指標未達原定目標值,主要原因說明如下 : 1. 1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苗栗艦)因與承商就 主機及減速機備品履約有認知落差,如何處理 履約爭議協商中,爰保留相關預算,致執行率 未能達 100%。 2.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因 PP-10052 艇交船後發 生主機故障,為驗證主機相關性能,要求船廠 於英國主機原廠實施連續 88 小時(比照量產 型最嚴格測試標準),並對 PP-10051 艇實施 累計 200 小時全馬力測試。為完成前開測試造 成部分進度落後,經積極洽催並加強督促承商 依約戮力趲趕進度,原預定於年度內交船 5 艘 ,僅有 1 艘延至 105 年 1 月 12 日完成,致相 關經費不及結報。 (二) 本項衡量指標列為「未達綠燈績效良好標準且 無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者」。 (二) 落實資通 90% 一、 衡量指標: 安全防護 (一) 資安警訊處理率:(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 管理 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結案 完畢÷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 報數)×50%。 (二)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下列 4 子項目分 數加總)×50% 1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防毒系統安全評分」:依個人電腦病毒碼更 新情形,於單項 30 分核分範圍內,將其更新 狀態分為未安裝、重大及警告 3 種進行評分。 (30%) 2.「資訊資產存取管控安全評分」:依個人電腦 資訊資產管理軟體安裝與可攜式儲存媒體開放 使用情形,於單項 30 分核分範圍內,將其狀 態分為未安裝及無管控 2 種進行評分。(30%) 3.「系統漏洞更新狀態評分」:依個人電腦系統 漏洞安裝與更新情形,於單項 20 分核分範圍 內,將其狀態分為未安裝及未更新 2 種進行評 分。(20%) 4.「網域登入狀態評分」:個人電腦使用者登入 系統作業前,應將主機加入網域並結合憑證卡 登入,於單項 20 分核分範圍內,依其登入行 為進行評分。(2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資安警訊處理率:104 年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 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計 61 件,完成資安警訊 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 理中心結案完畢數計 61 件;本項績效衡量暨 達成情形為 50% 【(61÷61)×50%】。 (二)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 4 子項目評分為 防毒系統安全 28.851 分、資訊資產存取管控 安全 28.851 分、系統漏洞更新狀態 19.234 分 及網域登入狀態 19.234 分;本項績效衡量暨 達成情形為 48.09% 【(28.851+28.851+19.234 +19.234)×50%】。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8.09%【50%+48.09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署參與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 舉辦之「104 年度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稽 核作業」及「104 年度網路攻防演練作業」, 榮獲績優殊榮。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 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三) 確保海域 90% 一、 衡量指標:【1-[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日數÷( 監視資訊 79×365 日)]】×100% 服務能量 【1.79 係指 78 座雷達站、1 雷情暨相關船舶 資訊整合平台之和。 2.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係指系統因程式或設備 故障而無法正常運作,不含施工、保養等 計畫性暫停服務情形。】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系統總服務時數 692,040 小時,服務正常時數 685,272 小時,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時數 6,768 1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小時(282 日)。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02%【[1-282÷(79 ×365)]×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104 年度運用本平臺相關資訊輔助 案件計 543 件,其中由雷達主動通報查獲案件 126 件、輔助查獲案件 417 件;運用雷達監控 查獲案件類別以「驅離船隻」251 件最多、「 救生救難」99 件次之,本平臺顯已成為重要 勤務輔助系統,展現有效支援各項任務遂行之 目的。本項衡量指標經行政院衡酌宜調升年度 目標值,以提高目標挑戰性,爰列為「未達綠 燈績效良好標準且無紅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 情事者」。 (四) 維護寬頻 85% 一、 衡量指標:【年度核心系統(寬頻網路、應勤 網路系統 無線電及交換機系統)正常運作時數÷總運作 妥善 時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104 年度各系統總運作時數均為 8,760 小時; 寬頻網路及交換機系統正常運作時數 8,706.96 小時、應勤無線電核心系統正常運作時數 8,73 4.22 小時。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55%【(8,706.96+ 8,734.22)÷(8,760+8,760)×100%】,達成度 100 %。 三、 績效衡量:推動基層單位資訊網路集中收容作 業,並建構於原穩定妥善之寬頻網路系統設備 ,以有限預算資源,創造本署各基層單位最佳 網路使用服務效益,本署 104 年度執行 410 處 基層單位、454 路資訊網路調整集中收容作業 ,已節省 84 餘萬元數據專線費用,並創新整 合應勤無線電系統及交換機系統,達成本署有 線 6 碼電話與無線電設備相互通聯服務,突破 有線電話與無線電設備通聯限制,建構多重通 聯模式,有效提升整體通信服務能量。本項衡 量 目 標 值 99.55% , 超 越 103 年 度 目 標 值 99.52%,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 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五、 推動募兵 積極達成招募 70% 一、 衡量指標: 政策、精 成效,提升海 1.專業軍(士)官:(年度實際招募人數÷年度 實人力結 巡執法能量 計畫招募人數)×35%。 構 2.志願士兵:(年度實際招募人數÷年度計畫招 募人數)×35%。 3.(規劃推動本署募兵招募精進措施 2 項以上) ×30%。 1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專業軍(士)官 104 年度計畫招募 145 人,實 際招募人數 147 人;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 為 35%【(147÷145)×35%】。 (二) 志願士兵 104 年度計畫招募 1,300 人,實際招 募人數 1,400 人;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35%【(1, 400÷1,300)×35%】。 (三) 本署積極推動各項精進及創新招募措施,計有 本署上士以下不列計預算員額、創新訂定本署 志願士兵專用績資計分表,以及志願役軍職人 員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得核發海巡部隊加給 與志願士兵志願留營發給留營慰助金等項,相 關措施超過 2 項;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30%。 (四)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0%【35%+35%+ 3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104 年度設置本署志願役官兵招募督導會報, 年度內計召開 3 次會議進行成效檢討。另為鼓 勵優秀義務役官士兵於服役期間申請留營(或 轉服),並強化志願士兵役期屆滿者能續服現 役,充實基層志願役人力,採目標績效管理模 式,於 104 年 1 月 19 日函頒獎勵措施,藉由 賦予單位主官提升轉服及留營率之責,以激勵 成效。 (二) 本署為提高所屬志願役軍職人員調任基層單位 服務之意願,並增加留營誘因,減低人力流失 ,爰爭取本署志願役軍職人員核發海巡部隊加 給及留營慰助金,經行政院於 104 年 11 月 12 日核復同意本署志願役軍職人員核發海巡部隊 加給及留營慰助金,有助於優化官兵照顧。 (三) 本項衡量目標值 100%,超越 103 年度目標值 87.61%,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 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六、 提升人權 完善兩公約宣 90% 一、 衡量指標: 觀念、健 導及教育 1.(受講人÷本署總員額數)×50%。 全法治教 2.滿意度×50%。 育(人權 二、 達成情形分析: 指標) (一) 本署 104 年度參加兩公約宣導及教育之受講人 數計 20,697 人、本署總員額數 13,061 人;本 分項指標年度達成值為 50%【(20,697÷13,061) ×50%】。 (二) 受講人滿意度 98.94%,本分項指標年度達成 值為 49.47%【98.94%×50%】。 1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47%【50%+49.47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署除持續辦理「兩公約」宣導外 ,亦要求各單位及所屬機關以講習會等多元方 式廣為宣導,並就因公無法按時施訓之同仁, 規劃採自行網路線上學習方式進行,落實全員 參訓的精神。另為強化訓練成效,特別安排於 講習後立即實施測驗,檢視學習成效,以回饋 未來課程規劃,受測同仁成績均能合格,有效 達成讓同仁充份瞭解兩公約之目的及提升人權 觀念。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 ,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七、 精進為民 (一) 辦理海巡 92% 一、 衡量指標: 服務、拓 服務座談 1.(建言結案數÷建言總數)×80%。 展服務功 2.(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統計分析)×20%。 能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104 年度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 73 場次,蒐 整民眾建言 232 則,全數結案撤管;本項績效 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80%【(232÷232)×80%】。 (二) 104 年度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實施滿意度問 卷調查計 1,736 人次,經統計整體滿意度為 98.98%;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19.80% 【98.98%×20%】。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80%【80%+19.8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為落實傾聽民意、推動全方位提升 服務品質政策,本署積極推展海巡服務座談工 作, 104 年度研擬海巡服務座談精進作法, 以簡約為原則,針對在地事務性和當地漁民( 眾)面對面溝通對話,落實「小型化」、「在 地化」的原則,分區座談會以各「區漁會」轄 區為範圍,基層座談會以岸巡總(大)隊責任 轄區為範圍,多元邀請與會對象,採主題性會 議研討及地方幹部領袖年終綜合研討等方式辦 理,並宣導維護海洋環境資源,有效策進勤務 並提升施政成效,期使民眾有感。本署於辦理 海巡服務座談之努力及對民眾建言之重視,實 際反映在實施問卷調查高達 98.98%滿意度上 ,確有其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量目 標值 99.80%,超越 103 年度目標值 99.41%, 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 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二) 118 海 巡 92% 一、 衡量指標: 服務專線 1.(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通報案件數)×50%。 處理成效 2.(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50%。 1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 104 年度 118 海巡服務專線通報案件數 12,589 件(其中針對查緝走私偷渡 6 案、海難 救助 981 案、大陸漁船越界 644 案、查詢服務 9,611 案及其他案件 1,347 案),辦理管制通 報案件數 12,589 件;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 形為 50%【(12,589÷12,589)×50%】。 (二) 針對實際報案人所做滿意度調查,滿意者占 96.59%;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96.59% ×50%=48.30%。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8.30%【50%+48.30 %】,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118 海巡服務專線於 102 年度通報 案件數為 4,225 件,103 年度為 4,708 件,104 年度為 12,589 件,顯見 118 服務專線已獲得 國人認同,如 104 年 2 月 4 日接獲新北市政府 警察局轉民眾報案,復興民航機擦撞高架橋後 墜河,本署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並派遣特勤 隊人員、巡防艇前往援處,同時請空偵機馳援 。9 月 18 日接獲「凱聖 23 號」漁船報案,「 世暉 31 號」漁船遭「亞泥 2 號」貨輪碰撞翻 覆,本署獲報即出動艦艇、申請航空器前往搜 救,並協調國搜中心出動海鷗直升機前往吊掛 ,尋獲 5 名船員,確保該海域交通安全。相關 案件數目繁多不及備載,確有其結果面之良好 績效產出 。 本項衡量 目標值 98.30% , 超越 103 年度目標值 97.58%,本項衡量指標實可 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 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八、 加強財產 辦理財產檢核 97% 一、 衡量標準:依本署「國有財產管理評核標準表 管理、活 ,提升管理效 」,考評所屬各機關年度財產管理執行成效, 化資源運 能 達到年度目標值。(各機關評比分數加總÷7) 用 ×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及所屬評比成績如下: 1. 本署 90 分 2. 海洋總局 101 分 3. 海岸總局 102 分 4. 北巡局 100 分 5. 中巡局 105 分 6. 南巡局 95 分 7. 東巡局 104 分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57%【(90+101+ 102+100+105+95+104)÷7×100% 】 , 達 成 度 100%。 1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績效衡量:本署 104 年依據財政部訂定「加強 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計畫」及該部 104 年 4 月 1 日台財產公字第 104350004120 號函示,當 年度機關總收益值應高於前年同期總收益值, 以達成活化目標。本署暨所屬機關 104 年活化 收益總收入為 99 萬 892 元,較 103 年度總收 入 71 萬 3,734 元,增加 27 萬 7,158 元。另依 據行政院「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績 效評量原則」,本署配合行政院推動公有建物 及土地提供民間業者設置基地臺,除落實宣導 政策外,責由專人管制進度,經行政院秘書長 104 年 12 月 17 日院臺科會字第 1040153658 號函知,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評鑑為政策優 良執行機關殊榮。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 標值已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 好績效產出者」。 九、 擴展組織 深化組織學習 6 一、 衡量標準:是否依規定深化組織學習活動,並 學習、融 活動,激化學 達到下列各分項標準者【各年度目標值填列符 合機關文 習心得與創新 號代表意義:0 代表「6 項均未達到」、1 代 化 建議 表「達到 1 項」、2 代表「達到 2 項」】: (一) 強化組織學習,提升專業知能: 1.辦理各項「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 相關專業知能訓練,班次達 40 班次以上,受 訓人次 2,000 人次以上。 2.辦理海洋(巡)專題演講、薦送出國參訓心得 分享及環境保護、資安等政策性訓練之組織學 習活動 8 場次,每場次參與人數 50 人以上。 3.鼓勵機關同仁及邀請專家學者就海域執法、海 洋保育等領域之研究成果,撰寫專文登載專屬 刊物或內部網站,二者合計發表專文達 10 篇 以上。 (二) 深耕組織文化,提振團隊士氣: 1.辦理中高階人員領導講習等培育性訓練課程 4 場次以上,每場次參與人數 50 人以上。 2.辦理海巡論壇 3 場次以上,每場次參與人數 150 人以上。 3.辦理海巡射擊、游泳及救生專業技能競賽及鑑 測,匯聚海巡各類人員同台競技,以提振海巡 團隊士氣,每年 3 場次以上,參與同仁 600 人 次以上。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強化組織學習,提升專業知能: 1.本署 104 年度辦理各項「海域執法、海事服務 、海洋事務」相關專業知能訓練,班次達 352 班次,受訓 19,603 人次。 19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本署 104 年度辦理閱讀推廣之導讀會、專題演 講與研習活動 2,773 場次、薦送出國參訓心得 分享 2 場次及廉政觀念宣導 88 場次等組織學 習活動,每場次參與人數 50 人以上。 3.經統計 104 年度撰寫業務成果專文刊登於海巡 雙月刊者,計有「強化精進招募作為,提升募 兵招募成效」等 29 篇。 (二) 深耕組織文化,提振團隊士氣: 1.本署 104 年度自行辦理之中高階班隊計有「高 階主管培育班」、「中高階主管(培育)班」、 「情報偵防實務訓練(管理班)」、「安檢幹 部領導研習班」、「提升積極任事與創新能力 訓練」、「心理諮商輔導人員知能研習」及「 海巡研究班」等 7 項發展性訓練,參訓人數共 計 398 人。 2.本署 104 年度辦理海巡論壇 4 場次,每場次參 與人數 150 人以上。 3.本署 104 年度辦理海巡射擊、游泳及救生專業 技能競賽及鑑測等活動 15 場次,參與同仁 1,652 人次。 (三) 本項衡量指標所列 6 項衡量項目均已達成原定 目標值,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署為提升人員閱讀風氣,函頒「 104 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經評審薦送優良作品 10 件,參加國家文官學 院評選,榮獲 104 年度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 第 1 組第 1 名。薦送「整合海巡三度空間通信 資訊系統,掌握遼闊執法海域狀況」及「齊心 護蟹共攜手,創造三贏展效能」等 2 項建議案 ,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經行 政院評選,其中「齊心護蟹共攜手,創造三贏 展效能」1 案榮獲「廉能政府與全面建設」類 組優等獎。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 達成且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20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安海專案: 查獲各式槍械80枝、各式子彈1,055顆、各級毒品 2,595.8公斤(毛重)、偷渡犯16人,查獲案件數計 查緝各類走私、偷 187案。 貫徹海域執法 渡案件成效 2. 安康專案: 、維護岸海秩 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82,574公斤、菸2,401,672包、 序 酒17公升、動物活體257隻,查獲案件數計45案。 取締越界漁船成效 越界漁船取締數:298 件、883 艘。 裁罰越界漁船成效 越界漁船罰鍰數:31 件、31 艘。 1.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件數:0 件。 執行漁業巡護成效 2. 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0 件。 執行巡護任務 1. 救生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167 人。 、強化搜救能 提升救難、救生成 2. 救生人數:174 人。 量 效 3. 救難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169 人。 4. 救難人數:171 人。 1. 學術研討會場次:8 場,相關建議刻正彙整中。 2. 建議事項數:3 件。 鼓勵海洋學術研究 3. 參採建議數:刻正研議中。 4. 經費執行率:21.90%。 倡導海洋研究 落實海洋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訓練場次:91 場。 、永續海洋保 訓(演)練 海洋污染防治演練場次:18 場。 育 有效維護海洋環境 ,積極取締破壞海 維護海域海岸資源案件數:252 件。 洋、海岸環境資源 案件 落實執行「強化海 1. 預定執行率:89.3%。 巡編裝發展方案」 2. 實際執行率:89.27%。 1.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 安全防護管理中心結案數:33 件。 落實資通安全防護 2. 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33 管理 件。 3.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99.46%。 確保海域監視資訊 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日數:47 日。 服務能量 充實海巡建設 1. 年度核心系統(寬頻網路、應勤無線電及交換機 、提升勤務效 確保海巡通信服務 系統)正常運作時數:4,351 小時。 能 能量 2. 總運作時數:4,368 小時。 落實執行「臺中港 1. 預定執行率:45%。 海巡基地新建工程 2. 實際執行率:45%。 」計畫 落實執行「海巡基 1. 「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之預定執行率 地籌建及未來發展 為 77.54%,實際執行率為 80.55%。 計畫」及「南沙太 2. 「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之預定執 平島交通基礎整建 行率為 100%,實際執行率為 100%。(已於 105 年 工程計畫」 5 月 5 日竣工) 21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專業軍(士)官實際招募人數:103 人。 推動募兵政策 積極達成招募成效 2. 專業軍(士)官計畫招募人數:172 人。 、精實人力結 ,提升海巡執法能 3. 志願士兵實際招募人數:419 人。 構 量 4. 志願士兵計畫招募人數:1,300 人。 5. 規劃推動本署募兵招募精進措施項目數:3 項。 1. 建言總數:已辦理 55 場座談會,蒐整民眾建言數 精進為民服務 165 則。 、拓展服務功 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2. 建言撤管數及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須俟年度海 能 巡服務座談辦畢後,方有相關數據。 1. 辦理年度國有財產督訪機關及單位數:20 個。 2. 各機關督訪平均成績:刻正彙整中。 3. 各機關向當地地政機關完成土地及建物總歸戶清 加強財產管理 強化後勤人員專業 冊請領比率:100%。 、活化資源運 知能,確保機關資 4. 各機關根據土地及建物總歸戶清冊內容,與機關 用 產權益 列管資料完成土地及建物地籍查對比率:100%。 5. 資料查對不符,為確保機關權益,各機關追蹤列 管、辦理更正後結案比率:刻正請各機關追蹤管 制中,結案數據尚未經彙總統計。 22 主 要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306 1,306 6,123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73 973 4,756 0 0463010000 193 海岸巡防署 973 973 4,756 0 0463010300 1 賠償收入 973 973 4,756 0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73 973 4,75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23 - 0563010000 161 海岸巡防署 - - 23 - 056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23 - 0563010312 1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2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人占用國有土 地之使用補償費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83 283 598 0 0763010000 213 海岸巡防署 283 283 598 0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9 19 510 0 0763010101 1 利息收入 - - 486 - 前年度決算數係工程代辦服務費 利息收入。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19 2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動販賣機等場 地租金收入。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4 264 8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 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50 746 0 1163010000 211 海岸巡防署 50 50 746 0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50 746 0 116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47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應勤無線電 通信系統換裝計畫後坑中繼站台 23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數據專線未安裝部分價金等繳庫 數。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50 59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海巡勤務書 籍、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 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4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886,743 1,436,827 -550,084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886,743 1,436,827 -550,084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886,743 1,436,827 -550,084 3863010100 1 一般行政 399,328 400,346 -1,018 1.本年度預算數399,328千元,包括人事費3 83,709千元,業務費15,607千元,獎補助 費1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83,709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軍人保險保險費等經費631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5,61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各項行政事務工作等經費1 ,649千元。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482,415 1,030,816 -548,401 1.本年度預算數482,415千元,包括業務費1 12,664千元,設備及投資365,829千元, 獎補助費3,92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企劃管理作業64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績效管制考核作業等經費267千元。 (2)岸海巡防作業16,712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等經 費2,084千元。 (3)情報蒐整作業9,86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等經費1,536千 元。 (4)後勤支援作業20,55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檔案庫房擴建計畫等經費1,909千 元。 (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80,735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資通安全防護設備改善計畫 等經費2,031千元。 (6)勤務管制作業313千元,與上年度同。 (7)海洋事務推動作業2,030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辦理世界海洋日活動等經費33 千元。 (8)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741 25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560千元,分4年辦理,103至105年度 已編列39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 1年經費351,56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9 1,560千元。 (9)上年度辦理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 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53,563千元 如數減列。 (10)上年度辦理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 工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482,60 0千元如數減列。 38630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665 -665 38630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665 -665 上年度汰換勤務車1輛預算業已編竣,所列6 65千元如數減列。 386301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0 5,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6 附 屬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63010300 -04630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973 承辦單位 通電資訊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73 0463010000 193 海岸巡防署 973 0463010300 1 賠償收入 973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73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973,000 元×1年) 27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3010100 -0763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 0763010000 213 海岸巡防署 19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9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19,000元 ×1年) 28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3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264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4 0763010000 213 海岸巡防署 264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4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入。 29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63010900 -1163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50 承辦單位 企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定辦理。定辦理。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 。。 。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1163010000 211 海岸巡防署 50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本年度預算數50千元,包括: 1.出售海巡勤務書籍收入。(12,500元×2期)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2,100 元×12月) 30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99,3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工作計畫,俾能達成預期施政目標 辦理本署一般行政庶務管理工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工作計畫,俾能達成預期施政目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83,709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係本署各單位人員之人事費383,709千 0100 人事費 383,709 元,較上年度增列軍人保險等經費631千元編 列內容如下: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1.政務人員待遇4,276千元(署長1人、政務副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2,454 署長1人)。 0111 獎金 63,119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2,454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8,323 3.獎金63,119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12,275 (1)考績獎金25,084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9,711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934 (3)表揚模範海巡人員獎金500千元。 0151 保險 22,328 (4)查緝非法槍彈案件、海岸(上)重大案件 、非法入出境案件、執行災難救護案件 、取締外國籍(含大陸籍)越界漁船及維 護海洋(岸)資源等績優單位工作獎金7,8 24千元。 4.其他給與8,323千元,係各單位人員依相關 法令支領之休假補助、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 、軍職人員主副食費、軍職人員婚喪及生育 補助與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12,275千元。 6.退休離職儲金20,934千元。 7.保險政府負擔部分22,328千元,係健保14,2 48千元、公保5,038千元、軍保3,042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5,619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主要係一般行政支援等基本行政工作維 0200 業務費 15,607 持,所需經費15,619元,較上年度減列各項行 政事務工作等經費1,649千元,編列業務費15, 0203 通訊費 210 607千元、獎補助費12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 1.業務費15,607千元: 0231 保險費 170 (1)各項公文發送所需郵資2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4 (2)本署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租賃費用28千 0271 物品 1,371 元。 (3)保險費170千元,係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 0279 一般事務費 7,733 險費31千元、建築物火災保險99千元及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險4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7 (4)辦理文書業務、人事、主計、政風業務 31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99,32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44 座談出席及講習鐘點等經費29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13 (5)辦理人事業務、統計資料分析、法令宣 導、各項行政庶務工作等文具紙張及非 0299 特別費 1,179 消耗品等1,371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2 (6)辦理各項業務所需印刷及環境佈置等經 0475 獎勵及慰問 12 費2,722千元。 (7)國會聯絡及新聞公關經費188千元。 (8)環境清潔及綠美化經費4,185千元。 (9)員工文康活動費638千元。(每人2,000元 ×預算員額319人) (10)加強磚造辦公廳舍之各項房屋建築養護 經費738千元。 (11)辦公器具養護費227千元。(每人713元 ×預算員額319人) (12)辦公廳舍空調、發電機、高壓電設備、 消防警報系統檢驗、檔案中心防護系統 之保養、維修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3, 144千元。 (13)各項業務督導、研討等所需國內旅費51 3千元。 (14)署長1人、副署長3人之特別費共1,179 千元。(首長39,700元×1人×12月、副 首長19,500元×3人×12月) 2.獎補助費12千元:辦理在職亡故公務人員遺 族三節慰問金。(2人×6,000元) 32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確保海域監視資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3%。 1.精進周邊海域監控與情蒐機制。 1.確保海域監視資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3%。 2.118系統處理效能,預計目標值93%。 2.妥善資訊服務及資安防護。 2.118系統處理效能,預計目標值93%。 3.確保海巡通信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1%。 3.提升立體化執勤能量。 3.確保海巡通信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1%。 4.維護資訊基礎設施及核心系統妥善,預計目標值93%。 4.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4.維護資訊基礎設施及核心系統妥善,預計目標值93%。 5.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預計目標值94%。 5.查處臺海越區漁捕。 5.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預計目標值94%。 6.艦機組合作業完成率,預計目標值100%。 6.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 6.艦機組合作業完成率,預計目標值100%。 7.募兵達成率,預計目標值80%。 7.查緝走私偷渡。 7.募兵達成率,預計目標值80%。 8.查處越界大陸船舶,預計目標值90%。 8.強化海域安全。 8.查處越界大陸船舶,預計目標值90%。 9.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預計目標值100%。 9.維護海洋環境資源。 9.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預計目標值100%。 10.查緝各類走私、偷渡案件成效,預計目標值90%。 10.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0.查緝各類走私、偷渡案件成效,預計目標值90%。 11.提升救難、救生成效,預計目標值96%。 11.提升救難、救生成效,預計目標值96%。 12.執行海洋汙染防治及海洋保育成效,預計目標值91%。 12.執行海洋汙染防治及海洋保育成效,預計目標值91%。 13.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預計目標值90%。 13.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預計目標值90%。 14.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報情形,預計目標值5% 14.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報情形,預計目標值5%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企劃管理作業 643 企劃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海域、海岸巡防全般政 0200 業務費 643 策之策劃審議、推動協調、追蹤管制及立法案 件、行政命令等法規研審、修訂、管理事項, 0241 兼職費 82 所需經費64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績效管考作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 業等經費267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128 1.辦理企劃推展與管考工作422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313 (1)辦理企劃業務相關會議、講習所需之出 0291 國內旅費 95 席及講座鐘點等經費25千元。 (2)辦理計畫研審、機關發展及績效管考作 業等經費302千元。 (3)辦理各項重要列管施政計畫實地查核等 所需國內旅費95千元。 2.辦理法規研議工作221千元,包括: (1)辦理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國 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審議會議出席委員 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等推展 業務所需經費139千元。 02 岸海巡防作業 16,712 巡防處、人事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海域、海岸巡防事務之策頒 0200 業務費 16,712 、督考、訓練及災害防救等事項,所需經費16 ,71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 0201 教育訓練費 2,558 救演練等經費2,084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466 1.海巡專業訓練所需經費2,558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71 (1)辦理進修教育及英檢輔導等各項教育訓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練經費512千元。 0271 物品 25 (2)赴美國海岸防衛隊執法訓練及邀請美國 33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8,116 海岸防衛隊來台訓練所需經費2,04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85 。 2.巡防勤務督察及海巡特考訓練班所需租車費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13 2,466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73 3.辦理強化泳技、各項體技能、海巡特考新進 人員等訓練講座鐘點及邀請海難搜救專家諮 詢出席等經費1,871千元。 4.參加中華搜救協會會員年費5千元。 5.購置海域執法、救生救難等專業書籍及射擊 訓練、海巡特考新進人員訓練所需耗材等經 費25千元。 6.海巡相關業務所需事務雜支費用8,116千元 ,包括: (1)辦理視導、獎勵績優單位所需加菜金5,2 98千元。 (2)辦理海巡特考新進人員訓練、巡防業務 規劃工作、驗收成果、風災應變業務及 人事業務相關等所需事務雜支費用2,818 千元。 7.赴所屬單位督訪、考察及指導應變等所需國 內旅費985千元。 8.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及兩岸海難搜救 等會議,所需大陸地區旅費413千元。 9.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會議,所需國外 旅費273千元。 03 情報蒐整作業 9,868 情報處 本計畫主要係情報政策計畫研擬及督考、涉外 0200 業務費 6,563 事務協調、海巡情資蒐集指導研整運用等及諮 詢部署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所需經費9,868千 0201 教育訓練費 38 元,較上年度減列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等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320 1,536千元,編列業務費6,563千元、獎補助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 3,305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4,627 1.業務費6,56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21 (1)辦理涉外事務人員等訓練經費38千元。 (2)辦理偵防管理系統、通聯E化查詢系統及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52 諮詢管理系統等維護經費32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756 (3)辦理情報偵防實務訓練、兩公約人權法 0400 獎補助費 3,305 治訓練及諮詢教育訓練等經費49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3,305 (4)辦理國際交流、情報交換、任務會談、 34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專案諮詢部署慰勉、打擊犯罪執法交流 座談會、海巡服務及預防犯罪教育宣導 工作等經費4,627千元。 (5)赴所屬單位督訪、考核及辦理各項情報 協調、調查、蒐整、聯繫等所需國內旅 費421千元。 (6)赴大陸地區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 交流等經費352千元。 (7)參加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動、臺菲 海巡執法交流、臺日海巡機關執法交流 及海事搜救桌面推演等國際性會議,所 需國外旅費756千元。 2.獎補助費3,305千元:辦理諮詢人員績效獎 勵金3,197千元及民眾檢舉獎金108千元。 04 後勤支援作業 20,554 後勤處、秘書室 本計畫主要係各項裝備、物資獲得、分配、管 0200 業務費 16,304 理、維修、運輸及補給等後勤支援,所需經費 20,55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檔案庫房擴建計畫 0201 教育訓練費 14 等經費1,909千元,編列業務費16,304千元、 0202 水電費 9,604 設備及投資4,250千元,內容如下: 0221 稅捐及規費 253 1.業務費16,304千元: 0231 保險費 224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費1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 (2)本署各辦公廳舍水、電及其他電力費9,6 04千元。 0271 物品 533 (3)公務車輛相關維持經費1,567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4,461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0 <1>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253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4 <2>保險費224千元。 <3>油料費5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71 <4>養護費57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250 (4)辦理後勤專業人員、採購專業人員講習 0319 雜項設備費 4,250 鐘點及工程查核委員出席等經費110千元 。 (5)辦理防疫物資及醫療用品等消耗品13千 元。 (6)辦理後勤工作研討會、各項講習及庶務 支援等經費3,618千元。 (7)本署人員服裝費843千元。 (8)辦理本署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維護經費1 35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4千元。 (9)辦理國有財產、車輛、艦艇、械彈及伙 食業務輔訪、督導等所需國內旅費371千 元。 2.設備及投資4,250千元:辦理署區辦公設備 及事務機具汰換計畫。 05 通訊資訊管理作業 432,295 通電資訊處 本計畫主要係資源管理、資通安全、監控系統 0200 業務費 70,716 、資訊系統、通信系統等通信電子資訊作業, 所需經費432,29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海巡岸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際雷達系統換裝等經費93,591千元,編列業務 0202 水電費 713 費70,716千元、設備及投資361,579千元,內 0203 通訊費 25,382 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26,780 1.業務費70,716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3,306 (1)各項通資教育訓練、專案整備、行政作 業及業務督導等經費494千元。 0231 保險費 90 (2)辦理本署資料庫主機異地備援中心機房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等電力所需經費713千元。 0271 物品 72 (3)執行海巡任務通訊費25,38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 (4)辦理資通安全防護中心資安服務管理、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網頁應用程式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879 防火牆維護及資安健診等經費5,45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10 。 0300 設備及投資 361,579 (5)辦理雷情暨相關船舶資訊整合平台系統 0304 機械設備費 354,760 調整與維護經費2,34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819 (6)辦理電腦保修、資訊機房各項設施、資 訊網路設施、伺服器整體硬體維護管理 及各項勤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委商維護、 改善及提升等經費10,675千元。 (7)辦理廣域網路(海巡骨幹網路)設備、網 路電話交換系統維護保養及管理等資訊 服務費8,308千元。 (8)無線電設備頻率使用及電台執照換照等 經費3,306千元。 (9)本署電子設備綜合保險90千元。 (10)資訊設備維持所需之零組件、消耗性材 料等經費72千元。 (11)辦理各項通信系統設備委商維護等經費 13,879千元。 36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設備及投資361,579千元: (1)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依行政院1 02年6月11日院臺防字第1020034135號函 核定,原預算總經費742,628千元,規劃 自103至105年分3年辦理,惟考量政府財 政延長計畫期程,並依契約修正計畫所 需經費,經行政院104年7月13日院臺防 字第1040032884號函核定修正後總經費 為741,560千元,並於103至106年分4年 辦理,103至105年度已編列390,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351,560千元 ,係汰換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所屬單位雷 達系統與設施及作業室相關裝備。 (2)辦理資訊機房不斷電系統汰換計畫3,200 千元。 (3)辦理資通安全防護設備改善計畫4,500千 元。 (4)辦理應用系統伺服器暨軟體授權採購計 畫2,319千元。 06 勤務管制作業 313 勤指中心 本計畫主要係執行勤務指揮、案件管制、勤務 0200 業務費 313 工作會報、查緝走私、偷渡、違法等案件處理 及海事、海難救助、重大危安等專案任務管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 所需經費313千元,同上年度預算數,編列內 0279 一般事務費 34 容如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 1.辦理雷情作業系統操作訓練及各項勤指人員 0291 國內旅費 111 專業訓練所需講座鐘點費110千元。 2.辦理各項會報、講習等經費34千元。 3.勤務指管作業相關系統設備及設施維護經費 58千元。 4.辦理督訪、考察、會勘、開會及參訪等所需 國內旅費111千元。 07 海洋事務推動作業 2,030 企劃處、秘書室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整體海洋事務之研究發 0200 業務費 1,413 展、策劃與推動等工作,所需經費2,03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世界海洋日活動等經費3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5 千元,編列業務費1,413千元、獎補助費617千 0241 兼職費 76 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4 1.業務費1,413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1)辦理世界海洋日活動會場相關設備租用1 37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482,4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915 8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4 (2)辦理海研會委員兼職費及專家學者與相 關人員出席費、稿費等16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64 (3)參加「中華海運研究協會」、「中華民 0400 獎補助費 617 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及「中華民國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39 海洋學會」團體常年會費25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00 (4)推動海洋事務合作、發展與辦理相關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8 議、座談及活動等經費644千元。 (5)辦理海洋事務各項工作文宣經費335千元 。 (6)參加第27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所需 國外旅費64千元。 2.獎補助費617千元:辦理補助中央機關、公 私立大專校院等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究或活動所需經費。 38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準備金,以應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據預算法第22條規定辦理。 設定準備金,以應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0 主計處 依預算法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5,000 39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99,328 482,415 5,000 886,743 0100 人事費 383,709 - - 383,709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4,276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2,454 - - 252,454 0111 獎金 63,119 - - 63,119 0121 其他給與 8,323 - - 8,323 0131 加班值班費 12,275 - - 12,27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934 - - 20,934 0151 保險 22,328 - - 22,328 0200 業務費 15,607 112,664 - 128,271 0201 教育訓練費 - 2,660 - 2,660 0202 水電費 - 10,317 - 10,317 0203 通訊費 210 25,382 - 25,592 0215 資訊服務費 - 27,100 - 27,1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 2,651 - 2,679 0221 稅捐及規費 - 3,559 - 3,559 0231 保險費 170 314 - 484 0241 兼職費 - 158 - 15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4 2,269 - 2,563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30 - 30 0271 物品 1,371 758 - 2,129 0279 一般事務費 7,733 18,480 - 26,213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 - 73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7 570 - 797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44 14,101 - 17,245 0291 國內旅費 513 2,457 - 2,97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765 - 765 0293 國外旅費 - 1,093 - 1,093 0299 特別費 1,179 - - 1,179 0300 設備及投資 - 365,829 - 365,829 0304 機械設備費 - 354,760 - 354,760 40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819 - 6,819 0319 雜項設備費 - 4,250 - 4,250 0400 獎補助費 12 3,922 - 3,934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239 - 239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00 - 3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78 - 78 0475 獎勵及慰問 12 3,305 - 3,317 0900 預備金 - - 5,000 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5,000 5,000 41 海岸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383,709 128,271 3,934 - 1 海岸巡防署 383,709 128,271 3,934 - 民政支出 383,709 128,271 3,934 - 1 一般行政 383,709 15,607 12 -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112,664 3,922 - 4 第一預備金 - - - - 42 防署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0 520,914 - 365,829 - - 365,829 886,743 5,000 520,914 - 365,829 - - 365,829 886,743 5,000 520,914 - 365,829 - - 365,829 886,743 - 399,328 - - - - - 399,328 業務 - 116,586 - 365,829 - - 365,829 482,415 5,000 5,000 - - - - - 5,000 43 海岸巡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 - -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 - -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 - -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 - 44 防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354,760 - 6,819 4,250 - - 365,829 354,760 - 6,819 4,250 - - 365,829 354,760 - 6,819 4,250 - - 365,829 354,760 - 6,819 4,250 - - 365,829 45 (本 頁 空 白) 46 海岸巡防署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2,45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63,119 七、其他給與 8,323 八、加班值班費 12,275 超時加班費5,902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8,95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0,934 十一、保險 22,32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83,709 47 海岸巡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319 323 - - - - - - - - - - - -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319 323 - - - - - - - - - - - - 3863010100 字 1 一般行政 319 323 - - - - - - - - - - - - 員 支 13 業 48 防署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3000000 - - - - - - 319 323 371,434 370,803 631 海岸巡防署主管 0063010000 - - - - - - 319 323 371,434 370,803 631 海岸巡防署 3863010100 - - - - - - 319 323 371,434 370,803 一般行政 631 1.依據行政院105年7月11日院授人組字 第10500471306號函通案刪減預算員 額4人。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 出,係「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3 人5,576千元及「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務」計畫預計進用6人4,282千元。 49 (本 頁 空 白) 50 海岸巡防署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8 .04 2,362 1,668 23.40 39 51 32 0268-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23.40 20 51 27 0288-QH。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23.40 20 51 27 0298-QH。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852 23.40 20 51 27 0300-QH。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 1 小貨車 2 97 .05 2,400 1,668 23.40 39 51 23 4358-QZ。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668 23.40 39 51 37 偵防-1。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668 23.40 39 51 31 偵防-2。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98 .05 3,300 1,668 23.40 39 51 51 偵防-3。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3 1,798 852 23.40 20 34 34 2703-QH。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668 23.40 39 34 38 4729-ZT。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668 23.40 39 34 31 4730-ZT。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2.04 2,198 1,668 23.40 39 25 40 AAC-6902。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2.05 1,988 852 23.40 20 26 39 偵防-4。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5.05 1,840 1,668 23.40 39 9 40 ARF-9573。 勤務車。 合 計 24,132 520 570 477 51 預算員額: 職員 319 人 技工 0人 警察 0 人 駕駛 0人 海岸巡 法警 0 人 聘用 0人 合計: 31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1 32,519.75 146,048 716 - - - 二、機關宿舍 - - - - 3 174.00 3 1 首長宿舍 - - - - 3 174.00 3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1 844.09 25,510 19 - - - 合 計 33,363.84 171,558 735 174.00 3 52 防署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32,519.75 - - 716 關宿舍 - - - - - 174.00 - - 3 長宿舍 - - - - - 174.00 - - 3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844.09 - - 19 - - - - 33,537.84 - - 738 53 海岸巡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3863010200 -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01 - - 動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6-106 補助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 - 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究或活動。 (2)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02 - - 動 [1]補助特種基金 106-106 補助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 - 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 54 防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539 - - - 合計 539 200 539 - - - 1.3863010200 539 域巡防業務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239 - - - (1)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239 動 助其他中央機關 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239 -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補助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239 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活動。 究或活動。 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300 - - - (2)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300 動 助特種基金 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300 - - - [1]補助特種基金 補助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300 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 55 海岸巡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4 106-106 私校、學術研究 捐助私立大專校院及經主管 - 機構團體 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研究機 構團體從事海洋事務研究或 活動。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863010100 - 一般行政 [1]遺族三節慰問金 01 106-106 在職亡故公務人 在職亡故公務人員遺族三節 - 員遺族 慰問金。 (2)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02 106-106 諮詢人員 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 [2]民眾檢舉獎金 03 106-106 檢舉人 民眾提供犯罪線索之檢舉獎 - 金。 56 防署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395 - - 3,395 - 78 - - 78 - 78 - - 78 - 78 - - 78 - 78 - - 78 - 3,317 - - 3,317 - 3,317 - - 3,317 - 12 - - 12 - 12 - - 12 - 3,305 - - 3,305 - 3,197 - - 3,197 - 108 - - 108 57 (本 頁 空 白) 58 海岸巡防署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355 1,941 8 366 1,941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79 1,093 7 90 1,093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1 276 848 1 276 848 59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第27屆南中國海潛在 印尼 建立與南海周邊國家海 5 1 30 30 衝突會議 - 94 洋事務合作管道,強化 參與國際會議經驗及能 量。 02 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 密克羅尼 積極配合漁業署參與中 13 2 130 126 會之技術及紀律委員會 西亞 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 (TCC)第13屆會議 - 94 CPFC)相關會議,並參 與推動公海登臨檢查相 關議題及研議因應措施 ,以維護我國合法漁船 作業權益。 03 出席第14屆跨境有組織犯 美國 出席跨境有組織犯罪暨 9 1 59 74 罪暨恐怖活動國際研討會 恐怖活動國際會議(IC - 94 AOCT),就打擊各項跨 國犯罪合作機制等議題 交換意見,並與相關執 法合作對口單位聯繫交 流。 04 參加臺日海巡機關執法交 日本 建立臺日定期意見交流 5 6 193 216 流及海事搜救桌面推演會 機制,以穩固臺日海巡 議 - 94 機關聯繫,增進互相瞭 解與溝通,就共同打擊 犯罪、執法護漁及海難 搜救等事項合作交流。 二.不定期會議 05 參加臺菲海巡機關執法交 菲律賓 依據近年臺菲海巡合作 3 3 55 69 流會議 - 94 聯繫機制,持續推動雙 邊海巡與執法機關互訪 與議題交流工作,並派 員赴菲研討彼此關切議 題及提升合作效能。 60 防署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4 64 海岸及海域巡防 印尼 102.11 2 81 業務 印尼 103.10 1 51 印尼 104.11 1 47 13 17 273 海岸及海域巡防 密克羅尼西亞 102.09 1 119 業務 密克羅尼西亞 103.09 1 121 密克羅尼西亞 104.09 1 204 9 22 155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102.04 2 282 業務 美國 103.04 1 115 美國 104.04 1 132 5 24 433 海岸及海域巡防 - - 業務 - - - - 3 44 168 海岸及海域巡防 菲律賓 103.12 4 190 業務 菲律賓 104.12 5 221 - - 61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參加美國海岸防衛隊專業 美國 1.國際危機指揮控制訓練 106.04-106.10 92 3 訓練-94 2.登檢帶隊官班訓練 3.應變準備規劃班 62 防署 -進修、研究、實習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16 502 230 848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4 務 63 海岸巡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2017年「第十二屆海峽兩 北京 中國警察 為兩岸四地執法機關建立 106.11 - 106.11 5 2 岸暨香港、澳門警學研討會」 協會、公 交流互動平台,並針對兩 94 安部所屬 岸跨境犯罪趨勢,進行專 單位 題研究報告,以提升打擊 跨境犯罪執行成效 02 辦理2017年「中國大陸福建省 福州、廈 福建省公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106.06 - 106.06 3 4 邊防總隊業務交流」94 門 安邊防總 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生 隊暨所屬 效後,依循協議內容,派 支隊 員赴陸進行相關業務交流 ,以建立迅速、有效之犯 罪情資聯繫管道。 03 參加2017年「海基會司法考察 北京、廣 公安部、 出席「海基會司法考察參 106.12 - 106.12 7 1 參訪團」94 州 人民法院 訪團」,藉由交流互訪與 陸方相關執法機關進行協 調聯繫,以提升雙方合作 打擊犯罪成效,並就協議 運作實務相互溝通及意見 交換。 04 辦理「2017年兩岸海難搜救研 北京 中國海上 與相關搜救單位進行交流 106.06 - 106.06 5 5 討會」94 搜救中心 研討,並初步討論2018年 、交通運 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 輸部 練內容等相關事項。 05 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 北京 商務部 針對「兩岸漁船船員勞務 106.09 - 106.09 4 1 協商會議」94 合作」進行協商,建立合 作互信管道。 64 防署 畫預算類別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50 70 33 153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針對兩岸跨境犯罪趨勢,進行 業務 專題研究報告,彼此交換意見 ,廣拓聯繫管道,提升打擊跨 境犯罪執行成效。 48 50 28 126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本「對等、尊嚴、互惠」原則 業務 ,依循協議內容,赴中國大陸 與相關執法機關進行業務交流 ,增進雙方互信與共識,建立 迅速、有效之犯罪情資聯繫管 道。 20 51 2 73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為提升跨境犯罪執行成效,規 業務 劃藉由交流互訪與中國大陸相 關執法機關進行協調聯繫,廣 拓交流層面與管道,提升雙方 合作打擊犯罪成效,並就協議 運作實務相互溝通及意見交換 。 123 175 64 362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參加各年度「海峽兩岸海上聯 業務 合搜救演練」協調會議。 20 27 4 51 海岸及海域巡防 無 業務 65 海岸巡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17,219 - 300 3,395 520,914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517,219 - 300 3,395 520,914 66 防署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365,829 - - - - 365,829 886,743 公共秩序與安全 365,829 - - - - 365,829 886,743 67 (本 頁 空 白) 68 海岸巡防署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4及以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海巡岸際雷達系 103-106 7.42 1.30 2.60 3.52 - 1.行政院102年6月11 統換裝計畫 日院臺防字第1020 034135號函核定, 並經行政院104年7 月13日院臺防字第 1040032884號函核 定修正後總經費為 741,560千元。 2.本計畫106年度預 算編列於「海岸及 海域巡防業務」科 目351,560千元。 6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留。105 年 非本署業務。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288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 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 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7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億元 行政院 臺灣積體電路公司 115億元 合 計 288億元 (二)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本署 105 年度預算案統刪情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類被保險 形如下: 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5%;另隨同減列內政部補助第 1.健保保險補助:遵照辦理 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7億8,821萬5,000元、教育部 。 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8,645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保險費24 億5,425 萬5,000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 署補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3億3,614 萬6,000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27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 2.大陸地區旅費:遵照辦理 。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央選舉 3.委辦費:遵照辦理。 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主管 、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 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 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 動性別暴力防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 、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 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 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 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 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辦理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生化 學計量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 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委 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 70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 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 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 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 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 (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 業務計畫、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 本署未編列軍事裝備設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 施養護費。 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 (2)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 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 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 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 養護費:遵照辦理,並 家委員會及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 以海洋巡防總局「海洋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巡防業務-設備及投資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 」替代。 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園區農業 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 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 5.設備及投資:遵照辦理, 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 並改以海洋巡防總局「海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 洋巡防業務-設備及投資 71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 」替代。 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 建工程預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 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 構公務車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 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費、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 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 署、海岸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 港海巡基地、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 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相關預算 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統刪1%;教育部 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3%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 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 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 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 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 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 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72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研究院、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 屬、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 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 、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 機關間之補助:遵照辦理 務部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 。 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 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 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 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 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 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技 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經濟部科技預算、工 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 統刪3%,其中行政院、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 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所屬、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本署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 未編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畫、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 。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 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 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經費減列7,120萬 8.非本署業務。 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列8億 9.非本署業務。 8,122 萬7,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342億7,130 非本署主管業務。 萬9,000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數289億餘元及103年度決算數 269億餘元,分別增加18.37%及27.27%,更較5年前100年度決 73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算數222億餘元增加逾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 至超過50%,且有高達近98%者,儼然成為「發包中心」。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99年1月及100年4月間完成立 法,並於101年度起啟動組改;惟105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 額達13萬3,594人,較99年度增加1,117人,政府公務人力並未 隨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彰。查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定期評 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等,爰要 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期評鑑工作外, 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力資源運用、配置 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份占總額 本署無公營事業。 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 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 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核備者為例外。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設新公司之 本署無轉投資事業。 情形,然距2016總統大選僅剩1個多月,於此之時,政府任何 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 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 應審慎衡酌其必要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 要求行政院責令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之 財團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定 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籌 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六)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依契約所定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比例分配辦理。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非本署業務。 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施,交由相關部會執 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 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 場」,但前述增資僅係就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 出入銀行所面臨人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 從近年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 之已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必 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性,研究此 機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求 74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 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 入銀行發展進行通盤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查民國83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要,減 非本署業務。 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 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花蓮縣(花蓮市、 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 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 方長期承受因設置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 巨,如今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 民意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致 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迫關門。 爰此,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調 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 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 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導體產業列為 非本署業務。 中國從製造大國20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畫之關鍵性項 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 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國,業於104年7月否決中國 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的清華控股擁有 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東,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 的戰略性主權基金。紫光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 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IC 設計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 界競爭而涉國家安全層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各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測 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 為全球排名第三、市占率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5%與 全球排名第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我國及全球 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大廠商,顯 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 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腳 、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 75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 府更不容輕率以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業,政府在 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就整體IC 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局及影響 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在向立法院提出專 案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 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 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 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 委員會審議結果:(歲出部分) 第 1 項 海岸巡防署 (一) 海岸巡防署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 本署以105年8月29日署主歲 下「企劃管理作業」共編列91萬元,用於海巡政策之規劃協 字 第 10500154952 號 函 送 立 調、案件資料蒐集及立法研議等等,查海岸巡防署成立以來 法院,內政委員會於同年12 軍警文人員並用,由軍職、警察、關務、一般公務人員組成 月14日審查;立法院以106 ,相關員額編制混亂,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9條 年 1 月 1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規範,相關人員之任用仍依各該人員身分適用之相關法令辦 106700108號函准予動支。 理,「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應儘速推動以配合組織再造 ,故凍結45萬5,000元,俟海岸巡防署陳報行政院,經該院表 示同意或不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針對海岸巡防署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本案專案報告以105年2月4 務」項下「通訊資訊管理作業」中「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 日 署 主 歲 字 第 10500025712 計畫」編列2億6,000萬元。據海岸巡防署業務報告所稱:「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03至106年度辦理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103年度已完 於同年5月25日審查;立法 成本島北部地區及訓練中心雷達操作系統各1套新建作業; 院以105年6月29日台立院議 104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億元,辦理北部地區6處岸際雷達天 字第1050703654號函准予動 線機組及桃竹苗、中彰等地區2套雷達操作系統建置,截至 支。 104年8月底止,執行率為77%,預計11月下旬完成驗收作業 。」惟日前中國籍船隻霧隱號,雖曾遭海巡艦艇攔查,惟卻 輕易放走船隻,幾日後該船竟而順利靠泊至桃園竹圍漁港岸 際,並順利接應到在台旅遊脫團之兩名大陸籍人士。在此期 間包括海岸巡防署每日固定於海上巡邏之警艇、岸際之觀通 雷達,均未曾標註到此艘中國籍不明船隻,顯見海岸巡防署 查察勤務出現重大漏洞。爰予以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 76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有鑑於海岸巡防署配合行政院推動募兵制政策,採逐年透過 遵照辦理;本署按季將最新 招募作為漸進增加志願役人力,降低義務役人力需求。惟以 募兵數量、現況報告函送立 海岸巡防署近年來志願役人力之招募概況觀之,103年度志願 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委員。 役軍官與士兵之招募達成率分別為88%及87%,整體達成率 87%,已較102年度之61%有所成長,然截至104年8月31日止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志願役現員僅5,587人,與原定105年底 志願役現員達8,550人之目標仍有相當之差距,雖因我國募兵 制政策一再展延,而略微延緩海岸巡防署對於志願役人力之 招募壓力。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賡續提升招募成效,並妥謀 配套措施,以避免產生海巡人力銜接之空窗期,並按季將最 新募兵數量、現況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參酌。 (四) 鑑於近來海岸巡防署執行業務屢次出包,諸如104年8月海巡 本案書面報告以104年12月1 執法人員遭中國漁船強行載走、9月12日「霧隱號事件」岸際 日署巡法字第1040021742號 與海巡查察勤務重大缺失、9月20日再次讓越界捕魚的中國漁 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 船逃逸等。顯示海岸巡防署不僅執行勤務未能落實,執法人 委員。 員亦紀律鬆散。爰此,責成海岸巡防署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及 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五) 有鑑於海岸巡防署所屬機關為防制大陸漁船侵入我限制及禁 遵照辦理;本署按季將相關 止海域捕魚,維護我漁業資源、海洋環境及漁民作業安全, 查緝數據資料函送立法院內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臺灣地 政委員會及其委員。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2條等規定,執行 大陸船舶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驅離、扣留其船舶 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防衛等處置。惟經查:1.海洋巡防 總局除加強取締違法大陸漁船,復為收遏阻之效,並將驅離 不成而留置調查天數提高,初步調查後之留置人員則移交至 海岸巡防總局之留置室,惟瑪鋉、臺中及金門等留置室104年 度下半年起,陸續發生留置人員超額留置情形,衍生戒護等 管理風險;2.據海岸巡防署統計,103年度7至12月受理民眾撥 打118海巡服務專線通報,有關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情形較為頻 繁之金門及澎湖地區案件計249件,實際驅離或帶案173件, 漁船擱淺3件,另有45件約近2成之案件係海巡隊前往時作案 船隻已離開,致未能確認案件情況以執行驅離或帶案扣留等 情事。綜上所述,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確實檢討規畫調整個 留置空間,並持續加強相關勤務,有效遏止大陸漁船趁虛越 界捕魚,以維我方漁民權利,並按季提供相關查緝數據資料 77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提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六) 有鑑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西元1994年生效,逐漸引起世界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各國對於海洋資源權屬及管理之關切,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已 (漁業署已開放「漁船監控 是國際社會共同關切之議題。海岸巡防機關擁有公務船舶及 系統(VMS)」) 人員,具備海上(岸)執法能量,除依《海岸巡防法》負責 掌理我國海域、海岸、河口及非通商口岸有關查緝走私、防 止非法入出國等犯罪調查事項,及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 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等外,尚須執行「漁業巡護及漁業資 源之維護事項」與「海洋環境保護與保育事項」等。惟據查 :1.海岸巡防機關囿於人力、物力等,多僅能合併於例行之巡 護、安檢及巡邏等勤務中執行,以致漁業資源保育執法嚴密 程度間有落差;2.海岸巡防署受理民眾通報破壞海洋生態及資 源案件,部分未能及時處理,致難以強化取締破壞海洋生態 及資源案件之執法效能。綜上所述,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賡 續協請漁業署開放「漁船監控系統(VMS)」供查詢,以利 於接獲報案後第一時間立即處置,並要求相關勤務執行,應 切實結合所屬實務調整編排,以發揮最大執行能量,以利執 行海洋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七) 有鑑於《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組織法》業於104年7月1日制 1.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定公布,除納入現有之海岸巡防署外,另將增設海洋保育署 於105年3月21日通過臨時 及國家海洋研究院,分別負責海域與海岸巡防、海洋生態保 提案略以,行政院在重新 育與海洋資源永續管理、海洋研究及人力培育發展等業務, 檢討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 並由海洋委員會統合相關政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惟其各 關(構)之職掌、功能及 項業務執掌,與現階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 行政資源配置前,應暫緩 署、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與文化部等諸多部會之業務範 組織法之施行。 疇,具有高度關聯性及重疊性,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海岸巡 2.本署依前開委員會決議與 防總局及所屬單位應儘速配合「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署籌 行政院105年4月22日函示 備工作會議」所制定之事項,妥慎辦理業務劃分及移撥事宜 ,就海洋委員會及海巡署 ,並應確保海洋委員會成立後儘速建立完善之跨部會協調聯 組織法原訂施行日期之妥 繫機制,以利業務之無縫銜接,並按季提送相關整合進度報 適性研處後,於5月27日將 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 構)組織法施行日期建議 案函報行政院。 3.行政院於105年6月30日發 布廢止海洋委員會及海巡 署組織法施行日期令;行 78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院復於7月5日函示,配 合「穩健施政」目標,以 現有組織架構穩健推動各 項施政措施,於適當時機 再就尚未完成組織調整之 部會提出相關規劃。.本署 將持續與各界溝通,並配 合行政院整體政策決定辦 理。 4.遵照辦理;本署每季提報 整合進度報告函送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及其委員。 (八) 有鑑於每年4至7月乃為屏東縣漁民出海捕魚之魚汛期,由於 本案書面報告以104年11月5 我國與菲律賓間遲未簽署「台菲漁業協定」,以致我屏東縣 日署巡法字第1040019959號 漁民屢於「台菲重疊海域漁船作業範圍」符合慣例之界限外 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 遭菲律賓公務船蠻橫刁難,造成我漁民之生命財產之重大損 委員。 失。爰要求海岸巡防署除應積極保護我漁民於海上之作業安 全外,更應積極協調國防部於必要時加入護漁機制,建立慣 例於每年4至7月擴大護漁行動、偵巡範圍並增加偵巡頻率, 以確保台灣漁民之正當捕魚權利與人身安全,並於1個月內提 送「擴大護漁作業方案」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九) 有鑑於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 本案書面報告以104年11月5 」項下,編列1,181萬7,000元預算,維護海域秩序及資源保護 日署巡法字第1040019959號 預算;海岸巡防總局於「地區海岸巡防工作」項下,亦編列5 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 億餘元預算執行岸際勤務、港口安全檢查、刑事案件偵辦、 委員。 漁業資源維護與海洋環境保護事項等相關預算。惟據審計部 之決算審核報告顯示:1.取締漁業資源違法案件經移送主管機 關裁處結果,因證據不足而不予處分案件仍多;部分單位第 一線執法人員參與漁業執法研習訓練比率。偏低;執法所需 保育資料之蒐整方式分歧或與規定未合;2.取締海洋污染案件 ,因事證不足等而未予裁罰或未移送比率偏高;海洋油污染 緊急應變所需設備,允宜妥為評估適足性;部分單位第一線 人員參加海洋環境保護訓練比率偏低。綜上所述,爰要求海 岸巡防署應儘速研謀改善方案,並於1個月內檢送相關檢討報 告至立法院內委員會參酌。 (十) 海岸巡防署105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4億3,880萬2,000元,凍結 1.本案專案報告以105年2月4 2,000萬元,俟海岸巡防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 日署主歲字第10500025713 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號函送立法院,立法院內 7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因為海岸巡防署成立的背景及任務性質需求,新通過並公 政委員會於同年5月25日審 布的《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8、第9及第10條規定 查;立法院以105年6月29 ,未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的人員進用,仍然保持現行文職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軍職、警職及關務人員併用的制度。但文、軍、警及關 1050703651 號函 以 ,相 關 務人員的訓練養成各有不同,而且各有專業及負責的業務 經費均繼續凍結30%,其 ,各類人員間職權分配、人員配置及其任用、管理與權利 餘准予動支。 義務,應有整體規劃,以利我國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順利 2.本案專案報告續以105年2 進行,進而確保我國海域及海岸安全。105年度單位預算 月 4 日 署 主 歲 字 第 編列14億3,880萬2,000元,爰予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 10500025712號函送立法院 防署就文、軍、警、關務各類人員間職權分配、人員配置 ,內政委員會於同年12月 及其任用、管理與權利義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 14日審查;立法院以106年 ,始得動支。 1 月 10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2.海岸巡防署的成立,在於辦理海域及海岸巡防業務(《海 1060700108 號函 准 予動 支 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1條參照),維護海域及海岸 。 秩序,與資源之保護利用,確保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第1條參照)。而實際上,海 岸巡防署除了辦理相關法令的執法工作外,諸如護漁工作 或者駐防太平島等,實際上都有隱含有避免國軍介入相關 爭議,降低直接軍事衝突的意涵。但海岸巡防署在執行相 關業務時能量實有不足,海岸巡防署每年應就執法、護漁 及我國海域周遭鄰國間關係等等項目,做成海域及海岸巡 防情勢報告,並據以做所需人力、裝備與設備等之整建準 備,與海岸巡防署年度預算書併同送交立法院,以利立法 院預算的審查。105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4億3,880萬2,000元 ,爰予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署就海域及海岸巡防情 勢、執行業務所需的人力、裝備與設備等之整建,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一) 立法院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臺灣地區與 本案書面報告以104年12月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條文,明定裁罰標準由海 31日署巡法字第1040024072 岸巡防機關訂定並執行之,修正意旨在藉提高中國船舶越界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 罰鍰,以遏阻不法。然對於中國抽砂船之違法行為,因另有 其委員。 刑法、土石採取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刑罰規定,導致《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徒具高額行政罰鍰卻未能 適用,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儘速與相關機關協調法律適用規 定,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有效 遏阻中國船舶違法越界、抽砂行為,保護我國海域安全與生 態環境免遭破壞。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