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勤務總隊 目 次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總說明 ........................................................................................................................ 01-08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0-1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3-17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18-2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24-25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26-2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28-29 (六)人事費彙計表 ..............................................................................................................30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32-3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34-35 (九)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36 (十)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38-39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 40-4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 43-47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48-53 (十四)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54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 55-75 壹、總 說 明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空中勤務總隊依行政院 93 年 2 月 25 日第 2879 次院會決議通過「內 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整併內政部警政 署空中警察隊、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航空隊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等機關,於同年 3 月 10 日成立 籌備處,統籌調度執行陸上及海上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 運輸等五大任務。94 年 6 月 22 日總統公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 法」 ,並經行政院發布自 94 年 11 月 9 日施行,空中勤務總隊正式成立, 為內政部之所屬機關。 (二) 內部分層業務 空中勤務總隊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及處 務規程之規定設置,其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 空中勤務總隊置總隊長 1 人,職務比照簡任第 13 職等或列簡任第 13 職等,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置副總隊長 2 人,職務 列簡任第 12 職等,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置主任秘書 1 人,職務列 簡任第 11 職等,擔任空中勤務總隊幕僚長。 2. 空中勤務總隊設下列組、室、大隊: (1)航勤組-掌理航務與空中勤務指揮作業、機隊駐地、飛機配置、 飛航作業計畫、空中支援案件之受理派遣、指揮管制及協調聯 繫、與飛航管制機關聯繫及協議、緊急救難起降場之調查協調、 緊急應變小組、前進指揮所開設、飛航勤務人員服勤、演習與 訓練、飛行員資格檢定與鑑測、隨機飛行查核督導及追蹤考核、 1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與勤務相互支援機關間協議之訂定、執行、共同勤務人員訓練 指導、陸空通訊系統、資訊作業管理維護,及其他有關勤務指 揮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2)機務組-掌理飛機修護、飛機性能提升與更新計畫、維護裝備、 工具、航油補給、航材採購、庫儲與帳籍管理、預防保養計畫、 機務訓練、機務相關證照管理,及其他有關機務事項之規劃、 督導與執行。 (3)飛安組-掌理飛航安全監理機制與飛航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 行、飛地安全事件預防規劃及執行、飛地安全事件調查稽查規 劃及執行、飛地安全教育訓練、飛地安全相關會議之召開,及 其他有關飛地安全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4)秘書室-掌理會報、議事之處理與計畫列管、文書、檔案、印 信、出納、財務、營繕、採購等事務管理、國會聯絡與媒體公 關事務、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與諮詢、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及不屬其他各組、室、大隊事項。 (5)人事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人事事項。 (6)主計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7)政風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政風事項。 (8)勤務第一、二、三大隊-掌理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 巡與運輸之支援、所屬各隊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其 他有關勤務、業務事項。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2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1. 空中勤務總隊組織系統架構圖如下所示: 總隊長 副總隊長 主任秘書 航勤組 勤務第三大隊 飛安組 勤務第一大隊 勤務第二大隊 主計室 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機務組 2. 預算員額說明表如下: 業務計畫 年度及類別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合計 上年度編列 183 8 4 1 56 252 一般行政 本年度增減 0 0 0 0 0 0 合 計 183 8 4 1 56 252 二、空中勤務總隊 111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配合內政部年度施政,以建設一個廉能、務實、公義與永續的社會, 營造一個優質、便捷、安全與安心的家園,致力成為主動真心關懷民眾的 團隊為使命,並以臺灣優先、對人民有利,營造政治清廉、關懷弱勢、智 慧節能、便捷服務、城鄉均衡與永續發展的公義社會,為民眾打造安全幸 福的新家園為願景,秉持延續、修正、創新之基本理念規劃及推動各項重 要施政。 空中勤務總隊依據行政院 111 年度施政方針及內政部施政計畫,配合 3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 要,編定 111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提升空中救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巡效能,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策進之作為: (1)精進飛航機組能力。 (2)提升機務維保能量。 (3)落實飛地安全管理。 (4)健全資訊通信系統。 2. 縮短空中救援起飛時效: 把握黃金救援時間,提升救援績效,加強維護民眾生命安全。 3. 重型黑鷹直升機投入空中救災序列,強化空中救災量能: 重型黑鷹直升機完成差異及任務組合訓練,具備夜間海上搜救能 力,並於 110 年 7 月 1 日投入空中救災序列,現行黑鷹直升機勤務 隊分別部署於臺中、高雄、花蓮及臺東基地,全天候執行派遣任務, 提升整體救災能量,強化立體救災效能。 4. 建立黑鷹直升機軍購航材多元管道,提升飛機妥善率: 由國防部陸軍納入與美方陸軍簽署為期 2 年黑鷹直升機維護航材採 購案,有效運用國家公帑,提升飛機妥善率,以利各項空中救援任 務之派遣。 4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5. 建構完整空中救災基地,優化駐地備勤環境: 空中勤務總隊五大駐地,陸續完竣啓用與新建工程中,今持續推動 臺東、臺北駐地興建,預計於 111 年與 115 年完成,朝建構完整之 空中救災基地,優化備勤環境,提供良好勤務運作設施,以確保各 項任務飛行安全,圓滿達成任務。 (二)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空中勤務業務 一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辦 理 臺 東 駐 地 直 升 機 棚 廠 之 室 內 裝 臺東駐地直升機棚廠 修、洗機坪、停機坪及滑行道等工程施 興建工程中程計畫 作。 二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辦理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及代拆 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 代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 棚廠暨代拆代建空軍 棚廠等工程發包、假設工程、地質改良 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 等相關作業。 部飛機棚廠等興建工 程中程計畫 5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空中勤務總隊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 前(109)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一、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 本項計畫預期實施結果,已依計 次航材籌補中程計畫: 畫期程執行完成,109 年臺中、 (一)接收最後 1 批 6 架增裝 6 項夜 花蓮及臺東 3 個黑鷹直升機飛行 間海上搜救輔助任務裝備, 勤務隊,投入空中災害防救任 部署於高雄駐地實施任務飛 務,飛行 2,315 架次,總共 3,523 行訓練,110 年 7 月 1 日開始 飛行小時,共計救援(護)173 人。 投入空中災害防救任務。 (二)高雄、臺中、花蓮及臺東駐地 已成軍黑鷹直升機飛行勤務 隊,投入災害防救空中勤(任) 務,臺北駐地黑鷹機隊,俟 新建廳舍竣工後成軍。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高雄駐地 本項工程於 109 年 7 月 18 日竣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工,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依契 畫: 約規定辦理驗收作業,並於 109 (一)109 年度主要執行建築物主 年 10 月 27 日驗收合格後經點交 體結構及相關基礎工程,施 移由本總隊進駐使用,另公共藝 工過程中辦理各階段工程查 術作品於 109 年 8 月 20 日完成驗 核、督導工作及竣工驗收與 收,並於 109 年 10 月 12 日完成 點交作業。 報告書經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核 (二)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執 備。 行藝術創作、策展、民眾參 與、教育推廣、管理維護及 其他相關事宜。 三、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東駐地 本項工程發包,於 109 年 5 月順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利決標,109 年 7 月開工進入實 畫: 質施工階段,施工廠商依採購契 (一)109 年度主要辦理工程招(決) 約、三大計畫及相關分項計畫, 標、開工,假設工程、基地 辦理假設工程、測量、基地試 6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測 量 、 基 礎 開 挖 等 施 作 作 挖、開挖及執行建築結構基礎施 業,施工過程中辦理各階段 作等。另公共藝術設置於 109 年 工程查核與督導工作,著重 6 月 8 日與專業服務廠商簽約, 施工品質及工地安全,以如 廠商依契約規定提報公共藝術 期如質完成該工程。 設置計畫書,並成立執行小組。 (二)公共藝術設置部分,成立執 行小組,並草擬設置計畫書。 7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東駐地 本項工程依管制期程,已完成假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設工程及相關測量作業,並於 畫: 110 年 6 月 21 日完成勤務備勤棟 (一)本(110)年度主要執行建築物 2 樓地板澆置,棚廠棟鋼構工程 主體結構及相關基礎工程,施 廠製作業進度亦達 50%,符合中 工過程中辦理各階段工程查 程計畫預定進度,另公共藝術設 核與督導工作,著重施工品質 置計畫書於 110 年 6 月 2 日經臺 及工地安全等相關作業,以如 東 縣 公 共 藝 術 審 議 會 審 議 通 期如質完成該工程。 過,賡續辦理公共藝術徵選以及 (二)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執行 與得標藝術家議約作業。 藝術創作、策展、民眾參與、 教育推廣、管理維護及其他相 關事宜。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松山 技術服務廠商依勞務採購契約 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 辦理履約事項,依規定期程提出 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 相關設計成果,並由代辦機關內 飛機棚廠等興建工程中程計 政部營建署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畫: 審查,執行相關細部設計事宜, 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依委 符合預定進度。 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執行 履約管理,110 年 4 月完成建 築師規劃設計報告書審定,賡 續辦理主要與特殊建器材選 用及相關細部設計作業。 四、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無 五、其他事項:無 8 貳、主 要 表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029 4,029 4,633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993 3,000 2,809 -7 0408650000 71 空中勤務總隊 2,993 3,000 2,809 -7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2,993 3,000 2,809 -7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2,993 3,000 2,809 -7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34 727 735 7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734 727 735 7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708 701 708 7 0708650101 1 利息收入 1 1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08650103 2 租金收入 707 700 708 7 本年度預算數係大坪林聯合開發 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 信基地台場地租金收入。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26 2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設備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2 302 1,090 0 12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302 302 1,090 0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302 302 1,090 0 12086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16 - 前年度決算數係空勤任務人員團 體保險、直升機第三人意外責任 險退保及離職約聘人員溢領公提 離職儲金繳庫數。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02 302 37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費收入。 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788,442 1,845,838 -57,396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1,788,442 1,845,838 -57,396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471,163 468,749 2,414 1.本年度預算數471,163千元,包括人事費4 30,233千元、業務費39,013千元、設備及 投資360千元、獎補助費1,55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430,233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增列人事費1,11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40,93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電話、網路及衛星通訊等 經費1,299千元。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1,316,279 1,376,089 -59,810 1.本年度預算數1,316,279千元,包括業務 費1,028,741千元、設備及投資287,538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航務、機務及飛安經費1,018,45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68,631千元,包括: <1>辦理飛行人員學科訓練及空勤機組 人員團體保險等經費59,69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 中勤務團體保險及直升機模擬機訓 練等經費9,624千元。 <2>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 暨相關後勤維持等經費958,75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69,807千元。 <3>上年度UH-60M型機4,000噸級巡防艦 落艦訓練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0,80 0千元如數減列。 (2)勤務指揮工作經費11,583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資訊設備及異地備援保養維 護等經費22千元。 (3)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經費284,3 3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28,073千元, 包括: <1>臺東駐地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計畫 總經費418,961千元,分6年辦理,1 1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至110年度已編列366,250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52,71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77,289千元。 <2>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 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 棚廠等興建工程計畫總經費2,767,0 21千元,分7年辦理,109至110年度 已編列173,73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3年經費231,623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58,189千元。 <3>上年度花蓮駐地棚廠及廳舍避雷針 接地工程預算業已編竣,所列8,973 千元如數減列。 (4)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經費1,90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汰購救災救護相關裝備 等經費346千元。 3708659800 3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1 本 頁 空 白 12 參、附 屬 表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8650300 -0408650301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99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993 0408650000 71 空中勤務總隊 2,993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2,993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2,993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13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100 -0708650101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專戶存款之孳息收入。 專戶存款之孳息收入。依據預算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專戶存款之孳息收入。 專戶存款之孳息收入。 依據預算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預算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專戶存款之孳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1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1 0708650101 1 利息收入 1 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14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100 -070865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07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收入。 收入。 號函辦理。 收入。 號函辦理。 收入。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07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707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707 0708650103 2 租金收入 707 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信基地台 場地租金收入。 15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26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出售報廢設備等收入。 16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8650200 -120865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辦理。 辦理。 辦理。 辦理。 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2 12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302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302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02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收入。 17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71,1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達成各項採購計畫,確保後勤支援效能目標。 為推行本總隊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達成各項採購計畫,確保後勤支援效能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30,233 人事室 本計畫係職員183人、聘用人員56人、技工4人 1000 人事費 430,233 、駕駛1人、工友8人,共計252人,所需人員 待遇、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退休離職儲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695 金、年終慰問金、休假補助、空勤人員飛航鐘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2,241 點費、飛航人員攬才留才獎助金、加班值班費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4,261 、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現職人員)、公保、勞保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27 保險費、全民健保保險費政府應負擔部分。 1030 獎金 47,421 1035 其他給與 86,343 1040 加班值班費 22,52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500 1055 保險 22,02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0,930 秘書室 本計畫係總隊辦理文書、事務、歲計、會計統 2000 業務費 39,013 計、人事、政風及各勤務隊執行任務之一般行 政所需經費如下: 2003 教育訓練費 76 1.總隊及各勤務隊同仁在職進修及教育訓練等 2006 水電費 1,420 費用76千元。 2009 通訊費 3,500 2.配合替代役實施計畫,辦理替代役男相關作 2012 土地租金 22,008 業等所需經費15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81 3.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水電費等1,42 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0 4.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電話、網路及 2024 稅捐及規費 331 衛星通訊費等3,500千元。 2027 保險費 250 5.勤務第一大隊第一隊及勤務第三大隊第一、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 二隊等土地租金22,008千元。 2051 物品 1,208 6.薪資及財產管理等各項資訊系統操作維修服 務費81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7,630 7.總隊及各勤務隊影印機等租金費用320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00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34 8.依規定繳交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0 33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689 9.公務車輛及廳舍相關保險費250千元。 2081 運費 15 10.為處理公務所需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41 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 11.公務車油料、碳粉、影印紙、文具用品及 2093 特別費 158 各項零星物品等購置費用1,208千元。 18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71,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12.處理公務所需各項表報手冊印刷、資料蒐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集、辦公環境佈置、清潔、公務駕駛外包 、駐地保全警衛及各項雜支等費用4,564千 4000 獎補助費 1,557 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030千元,辦理員工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 文康活動費504千元,員工協助方案3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437 及健康檢查費90千元,共計7,218千元。 13.空中救災救難任務執勤成效文宣品製作等2 62千元。 14.辦公廳舍及其附屬設備等房屋建築養護費4 00千元。 15.公務車輛養護費384千元。 16.辦公器具養護費250千元。 17.停機坪、洗機坪等公共設施保養維護費250 千元。 18.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等出差旅費689千 元。 19.公務相關資料等運送費15千元。 20.總隊及各隊處理公務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千 元。 21.首長特別費158千元。 22.汰換辦公室應勤設備360千元。 23.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0千元。 24.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金1,386千元。 25.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退休人員及因 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51千元。 1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6,27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達成飛機妥善率65%。 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 1.達成飛機妥善率65%。 2.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完成飛航人員年度飛航能力鑑測率 。 2.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完成飛航人員年度飛航能力鑑測率 100%。 100%。 3.建置空勤資訊備份及異地備援機制。 3.建置空勤資訊備份及異地備援機制。 4.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問題,並建構空中救災 4.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問題,並建構空中救災 基地。 基地。 5.達成飛航安全及確保救援能力目標。 5.達成飛航安全及確保救援能力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航務、機務及飛安 1,018,458 航勤組、機務組 本計畫係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 2000 業務費 1,018,458 、飛安組 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添購各項應勤裝備,持 續辦理飛行與修護訓練,策定飛行安全及地面 2003 教育訓練費 24,588 安全預防計畫等所需經費說明如下: 2006 水電費 12,472 1.實施教育訓練費24,588千元,包括: 2024 稅捐及規費 107 (1)辦理飛行人員復飛、救難飛行、學科訓 2027 保險費 26,975 練及相關飛地安教育等經費4,734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4 (2)辦理機務相關訓練等經費221千元。 (3)辦理飛地安相關訓練等經費45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5 (4)赴美國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 2051 物品 52,468 擬機訓練經費2,29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64 (5)赴馬來西亞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97,452 經費17,29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624 2.直升機無線電台執照費用7千元及架設勤務 專用通訊系統許可證書費、審驗及頻率使用 2078 國外旅費 289 等費用100千元,共計107千元。 3.辦理直升機第三責任險保險經費9,600千元 ,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 經費17,375千元,共計26,975千元。 4.推動空中勤務業務相關專題演講、授課鐘點 費、出席費及撰稿等費用192千元。 5.外聘飛安監理委員出席費72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臺灣飛行安全基金會及中華搜 救協會會費55千元。 7.購置空中勤務錄影、錄音、電腦軟體、空勤 機組員個人裝具及訓練器材等2,468千元。 8.空勤人員體檢及購置航空相關書籍、雜誌、 技令、製編空勤相關業務簡介等864千元, 執行救災(護)勤務所需誤餐費用等各項雜支 300千元,共計1,164千元。 9.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關後 勤維持等經費958,759千元,本年度辦理工 作如下: 2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6,2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直升機維修棚廠及航材庫房24小時恆溫 恆濕所需水電費12,472千元。 (2)直升機勤務及維護保養所需油料費50,00 0千元。 (3)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894,337千元 及棚廠滑升門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 經費1,950千元,共計896,287千元。 10.飛機棚廠廠門相關設施及備勤廳舍水電、 消防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經費1,165千 元。 11.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 演訓、赴各勤務隊辦理直升機階檢及支援 勤務等出差旅費2,624千元。 12.考察美國空中救災(難)單位航空器機種機 型配置及運用經費289千元。 02 勤務指揮工作 11,583 航勤組 本計畫係建置總隊及各勤務隊資、通訊網路系 2000 業務費 10,283 統及直升機之指揮調度等事宜所需經費如下: 1.總隊勤務資、通訊服務費9,840千元,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9,840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43 (1)總隊部資訊安全監控中心(SOC)系統年度 3000 設備及投資 1,300 保養維護2,910千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400 (2)空勤資訊設備及異地備援保養維護2,8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00 千元。 (3)勤務專用通訊系統年度保養維護1,350千 元。 (4)總隊及各勤務隊電話交換系統及視訊會 議系統保養維護250千元。 (5)公文線上簽核暨內部資訊網系統年度維 護2,440千元。 (6)總隊勤務用電視牆及勤務隊專用資訊多 媒體等保養維護90千元。 2.勤務專用通訊系統案高山站及呼氣酒精測試 器租金443千元。 3.勤務專用無線電系統設備擴充及汰換等經費 400千元。 4.汰購個人電腦主機、螢幕30套等硬體設備經 費900千元。 03 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 284,334 秘書室 1.辦理「臺東駐地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3000 設備及投資 284,334 畫」,係為應本總隊臺東駐地容納黑鷹直升 機所需棚廠及備勤、辦公、機務維修等使用 21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6,2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05 土地 100,000 ,以提升東部地區空中救災能量。本計畫奉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4,334 行政院106年11月22日院臺忠字第106003671 8號函核定,嗣因計畫內容調整,奉行政院1 08年11月13日院臺忠字第1080035751號函核 定修正,所需總經費418,961千元(含工程管 理費2,055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348,053 千元*0.7%+500千元】*0.7=2,055千元,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分6年辦理,執行期間自107至112年度, 107至110年度已編列366,250千元(其中107 年度所需先期設計規劃作業經費1,500千元 ,經行政院核定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 應),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52,711千元( 含工程管理費149千元、公共藝術設置費3,6 00千元)。 2.辦理「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 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 工程中程計畫」,係為解決黑鷹直升機進駐 臺北松山駐地現有棚廠及備勤空間不足等問 題,以提升北部地區空中救災能量。本計畫 奉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忠字第109002003 0號函核定,所需總經費2,767,021千元(含 工程管理費7,705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9 91,970千元*0.5%+1,500千元)+(609,436千 元*0.5%+1,500千元)】*0.7=7,705千元,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分7年辦理,執行期間自109至115年度, 109至110年度已編列173,734千元(其中109 年度所需先期設計規劃作業經費300千元, 經行政院核定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31,623千元(含工 程管理費633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 361,664千元。 04 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 1,904 機務組 汰購直升機所需救災救護相關裝備等經費1,9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04 4千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1,904 22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解決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並依實際需要申請動支。 適時解決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空中勤務總隊 本計畫係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於年度進 6000 預備金 1,000 行中,供本總隊依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23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71,163 1,316,279 1,000 1,788,442 1000 人事費 430,233 - - 430,233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695 - - 1,69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2,241 - - 172,24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4,261 - - 54,26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27 - - 5,227 1030 獎金 47,421 - - 47,421 1035 其他給與 86,343 - - 86,343 1040 加班值班費 22,523 - - 22,52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500 - - 18,500 1055 保險 22,022 - - 22,022 2000 業務費 39,013 1,028,741 - 1,067,754 2003 教育訓練費 76 24,588 - 24,664 2006 水電費 1,420 12,472 - 13,892 2009 通訊費 3,500 - - 3,500 2012 土地租金 22,008 - - 22,008 2018 資訊服務費 81 9,840 - 9,92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20 443 - 763 2024 稅捐及規費 331 107 - 438 2027 保險費 250 26,975 - 27,22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 264 - 305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55 - 55 2051 物品 1,208 52,468 - 53,676 2054 一般事務費 7,630 1,164 - 8,79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00 - - 4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34 - - 63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0 897,452 - 897,702 2072 國內旅費 689 2,624 - 3,313 2078 國外旅費 - 289 - 289 2081 運費 15 - - 15 2084 短程車資 2 - - 2 2093 特別費 158 - - 158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287,538 - 287,898 24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5 土地 - 100,000 - 10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84,334 - 184,334 3020 機械設備費 - 2,304 - 2,304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900 - 9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 - 360 4000 獎補助費 1,557 - - 1,557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 - - 12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437 - - 1,437 6000 預備金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1,000 1,000 25 空中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7 內政部主管 9 空中勤務總隊 430,233 1,067,754 1,557 - 民政支出 430,233 1,067,754 1,557 - 1 一般行政 430,233 39,013 1,557 - 2 空中勤務業務 - 1,028,741 - - 3 第一預備金 - - - - 26 務總隊 別科目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 1,500,544 - 287,898 - - 287,898 1,788,442 1,000 1,500,544 - 287,898 - - 287,898 1,788,442 - 470,803 - 360 - - 360 471,163 - 1,028,741 - 287,538 - - 287,538 1,316,279 1,000 1,000 - - - - - 1,000 27 空中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00,000 184,334 - 2,304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100,000 184,334 - 2,304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100,000 184,334 - 2,304 28 務總隊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900 360 - - - 287,898 - 900 360 - - - 287,898 - - 360 - - - 360 - 900 - - - - 287,538 29 空中勤務總隊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695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2,24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54,261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227 六、獎金 47,421 七、其他給與 86,343 八、加班值班費 22,52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500 十一、保險 22,02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30,233 30 本 頁 空 白 31 空中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83 183 - - - - - - 8 8 4 4 1 1 3708650100 明 1 一般行政 183 183 - - - - - - 8 8 4 4 1 1 預 安 元 預 32 務總隊 明細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8000000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56 56 - - - - 252 252 407,710 406,595 1,115 空中勤務總隊 3708650100 56 56 - - - - 252 252 407,710 406,595 一般行政 1,115 111年度以業務費編列勞務承攬經費明 細如下: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 計人數7人,經費3,923千元。 2.「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 」預計人數108人,經費78,624千元 。 3.「空中勤務業務-勤務指揮工作」預 計人數2人,經費1,120千元。 33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8 1,798 1,668 30.00 50 51 18 2593-T2。 1 小貨車 1 85.09 1,597 1,668 30.00 50 51 15 H5-3401。 2人座小貨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9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8851-RH。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9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8852-RH。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9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8853-RH。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9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8861-RH。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4179-UW。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4180-UW。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4181-UW。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2,967 1,668 30.00 50 51 12 4182-UW。 指揮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4.11 2,351 1,668 30.00 50 51 22 ALA-6552。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4.11 2,351 1,668 30.00 50 51 22 ALA-6553。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4.11 2,351 1,668 30.00 50 51 22 ALA-6561。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4.11 2,351 1,668 30.00 50 51 22 ALA-6562。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4.11 2,351 1,668 30.00 50 51 22 ALA-6563。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1。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2。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3。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5。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6。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12 2,378 1,668 30.00 50 34 23 ASE-2107。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7.08 2,400 1,668 30.00 50 34 23 AXL-7052。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7.08 2,400 1,668 30.00 50 34 23 AXL-7053。 勤務車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0.05 101 312 30.00 9 2 2 533-HYJ。 4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05 149 1,248 30.00 37 7 8 MAH-7369、MA H-7370、MAH- 7371、MAH-73 72。 7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5.03 124 2,184 30.00 66 12 14 MGC-2110、MG C-2111、MGC- 2113、MGC-21 34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5、MGC-2116 、MGC-2117、 MGC-2118。 1.中小型汽車 23輛,機車 12輛,依編 列標準計算 ,汽油合計 42,108公升 。 2.配合業務需 要按3.24折 計算,汽油 計13,643公 升,需410 千元。 3.維護費依編 列標準計算 需1,058千 元,配合業 務需要按3. 63折計算, 需384千元 。 合 計 42,108 1,263 1,058 447 35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 航空油料費 航空 航 空 器 購置 發動機型號 (數 數不含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器數 種 類 年月 量)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飛行員 現有航空器: 1 BE-200 6 68.07 PT6A-41(2) 93,700 17.02 1,595 24,189 NA-3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66,000 17.02 1,123 54,170 NA-1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2 1 AS-365N2 12 82.07 ARRIEL 1C2(2) NA-103飛航事故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4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5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6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8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09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6,000 17.02 1,124 54,170 NA-110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1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2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3 1 UH-60M 12 106.08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4 1 UH-60M 12 105.07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5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7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8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2,000 17.02 2,757 31,199 NA-709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199 NA-710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199 NA-711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199 NA-712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199 NA-713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199 NA-714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17.02 2,893 31,201 NA-715 合 計 2,937,700 50,000 894,337 36 本 頁 空 白 37 預算員額: 職員 183 人 技工 4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人 空中勤 法警 0 人 聘用 56 人 合計: 252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8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0 41,080.21 1,192,344 400 5 5,870.28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1 773.78 - 合 計 41,080.21 1,192,344 400 6,644.06 - 38 務總隊 舍明細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46,950.49 - - 400 關宿舍 -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773.78 - - - - - - - 47,724.27 - - 400 39 空中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85獎勵及慰問 01 111-111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111-111 因公傷殘殉職人 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 - 員之子女 金。 [2]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03 111-111 退休人員及因公 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 死亡人員遺眷家 (退休人員及因公死亡人員 戶代表 遺眷家戶代表)。 40 務總隊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557 - - 1,557 - 1,557 - - 1,557 - 120 - - 120 - 120 - - 120 - 120 - - 120 - 1,437 - - 1,437 - 1,437 - - 1,437 - 1,386 - - 1,386 - 51 - - 51 41 本 頁 空 白 42 空中勤務總隊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349 19,877 4 152 7,849 考 察 1 20 289 1 20 304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 - - 1 20 304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2 329 19,588 2 112 7,241 43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務業務 無 01 考察美國空中救災(難)單 美國(暫訂 美國海岸 美國海岸防衛隊乃世界首 111.05-111.10 10 2 位航空器機種機型配置及 諾福克需 防衛隊 屈一指的救援單位,尤其 運用25 配合美方 災害發生時相關機隊效率 擇定地區) 運用值得我國借鏡,經由 考察該隊航空器機種機型 配置及運用原則與經驗後 ,研議配合空中勤務總隊 現況,將所獲資訊置入中 長期機隊換購與訓練規劃 ,期以提升任務運作效益 。 44 務總隊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美國海岸 美國(暫訂 中救災(難)單 岸防衛隊乃世界首 141 105 43 289 空中勤務業務 無 防衛隊 諾福克需 種機型配置及 的救援單位,尤其 配合美方 生時相關機隊效率 擇定地區) 得我國借鏡,經由 隊航空器機種機型 運用原則與經驗後 配合空中勤務總隊 將所獲資訊置入中 隊換購與訓練規劃 提升任務運作效益 45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 美國(暫訂 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擬機 111.04-111.10 14 5 模擬機訓練-25 達拉斯) 訓練。 02 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馬來西亞 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111.04-111.10 7 37 25 46 務總隊 -進修、研究、實習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394 467 1,433 2,294 空中勤務業務 6 815 649 15,830 17,294 空中勤務業務 12 47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30,598 1,046,381 - 22,008 01 一般公共事務 430,598 1,046,381 - 22,008 48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1,557 - - 1,500,544 - 1,557 - - 1,500,544 49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0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100,000 - - - - 100,000 - 51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184,334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184,334 - - 52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 3,564 - 287,898 1,788,442 - 3,564 - 287,898 1,788,442 53 空中勤務總隊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9及以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臺東駐地直升機 107-112 4.19 1.36 2.30 0.53 - 本項計畫係奉行政院 棚廠興建工程中 106年11月22日院臺 程計畫 忠字第1060036718號 函核定,並奉行政院 108年11月13日院臺 忠字第1080035751號 函核定修正,其中10 7年度所需先期設計 規劃作業經費1,500 千元,經行政院核定 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 項下支應。 臺北松山駐地直 109-115 27.67 - 1.73 2.32 23.62 本項計畫係奉行政院 升機棚廠暨代拆 109年8月3日院臺忠 代建空軍司令部 字第1090020030號函 松山基地指揮部 核定,其中109年度 飛機棚廠等興建 所需先期設計規劃作 工程中程計畫 業經費300千元,經 行政院核定由年度預 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5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甲、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0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遵照辦理。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 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 5%。 11.前述1至6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9至10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前述1至10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 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55億元(約1.18%),另予補足。 二、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遵照辦理。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4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役政署、移民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 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 業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 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 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 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 業局、智慧財產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動基金運用局、僑務 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 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 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檢驗所、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保險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 行政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內政部、 移民署、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經濟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農 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 5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統刪5%,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 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 法院、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 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 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 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 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 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 5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 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毒 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 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 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 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 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 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 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 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 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 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 5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 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 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 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 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 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立法院、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 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 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 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 5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 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 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 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 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5%,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 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6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 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三、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關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 遵照辦理。 利發揮預算財務效益,爰請自111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 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 預計執行內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四、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 遵照辦理。 用及宣傳費用,須符合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按季將辦理方式、政 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法院備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五、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所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 遵照辦理。 院等11家及文化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3家長期無償使用國有 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作為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 舍等,尚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以長期無償使用國有 不動產,卻將自有不動產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期間最長有超過 50年者,多數亦長達2、3、40年之久,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鑑於國 有不動產為國家重要資源,政府機關應善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適有 效之運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全面清 查,及妥適處理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形,並研議短期 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有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 法令之規範,及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收入,爰請行政院 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6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六、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家,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遵照辦理。 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969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200億元、國防科技經費104億元、營業與非營 業特種基金編列256億元,合共1,529億元,較109年度相同基礎增加 27億元,增幅1.8%。另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5條規定,為推廣政府 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 界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 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其中經濟部105至108年度科技專 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別1,956件、1,799件、1,651件、1,566 件,總計6,972件,件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應 用者並逾7,000件,近3年增幅將近五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關管理 維護費用達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關產業發展,近來國內、外業界為 增進自己產業競爭力,已紛紛將專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 利權保護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訊外洩,爰請行政院 將近3年整體對科技研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管控機 制等相關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110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5,340億元,包括公務預算1,324億 遵照辦理。 元、特別預算1,041億元、營業基金1,386億元及非營業基金1,589億 元,金額極為龐大,計畫項目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 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著重於個案計畫年度目標 達成情形、經費運用及執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7年1月起推 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藏無法如期達成風險」、「預定工作進度明 顯配衡失當」等列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入考 量,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10月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 案計畫編審要點」,將營運評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計畫執行完成後, 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告,並回饋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家 發展委員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 度總結評估複評比率僅11.54%,且106及107年度複評發現,如繳庫率 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能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 等諸多情形,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 6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規劃未臻完善,未能落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正、停 (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 發揮成效,淪為紙上作業,爰請行政院檢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 及管控等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內容提 出書面報告。 八、 5G具有「高頻寬(eMBB)」、「多連結(mMTC)」及「低延遲/高可 遵照辦理。 靠(URLLC)」等特點,有別於4G封閉式核心網路架構,5G網路採用 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心網路雲端虛擬化設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 可透過電信業者之多接取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低延遲服務。然而 開放式設計,使得5G網路面臨之資安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行政 院資通安全處已制訂「107-114年資安產業發展行動計畫」,推動策 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濟部亦規劃建 置5G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並完成5G資安偵防平台雛型。且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5G釋照時程,修增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 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等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 段性目標,惟因應未來5G應用場域陸續開放後,恐將面臨各種新興資 安威脅與攻擊,鑑於國內5G網路資安防護機制尚未完備,相關評估及 強化5G網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力工作仍待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 相關機關持續調適法規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5G應用場域實驗,以強化 資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請行政院將各主管機關5G網路資安防護之規 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九、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計畫補助經費分別為 38 億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4,140 萬 8 千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元, 補助金額極為可觀,惟以近年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 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 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88 億 7,407 萬元,其中衍生產值從 106 年度 20 億 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度 34 億 6,600 萬元,增幅逾 71.34%;科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 6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5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數 23 件及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由 此觀之,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 度及技術自主能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力,共同研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勢 5G 核心技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 相關產業供應鏈,以增加經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訊產業競爭力。 十、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200 家,尚未包括其再轉投資 遵照辦理。 之眾多子(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重 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關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盡一 致,於官網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有揭露亦僅有第一層投 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等,不少為母公司持 股百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權,屬 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估 政府投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極 多且規模不小,為利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請行政院 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 主導權(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 可行性,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主管機 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依財團法人法第6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 遵照辦理。 者,應自該法施行後1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並報經 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在此限,延長期間以1年為限。然該法於107 年8月1日公布,並自108年2月1日施行,迄今近2年,依立法院預算中 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109年4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尚未 完備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例如訂定內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 目及額度、董事人數超逾15人或監察人未達2人等相關規範,鑑於財 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監督之權 力,爰請法務部加強督促各主管機關於3個月內儘速完成相關規範之 6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訂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56條第3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 算、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主動公開之,以利社 會大眾及國會監督,並請法務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便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 遵照辦理。 政策推動近1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分工不足,山難 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邊環境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消防救難系統或地方政 府等第一線公務單位疲於奔命。對此,行政院在未有效解決現況與分 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林政策,避免無辜山友遇難死亡。自開放 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09年截至12月15日的 山難件數,已經創下18年以來新高,將近450件,同時為108年之2倍。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轄管林道81條,總長1,646公里,其中主 要林道15條、274公里;次要林道35條、932公里;一般林道31條、440 公里。林道皆位於台灣生態敏感地區,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 年卻僅編列2億元維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15萬元,山區 林道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遊客安全。又以內政部營建署之雪霸國家公 園管理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為例,位於生態敏感區長達19公里之林 道,近5年每年平均養護預算僅80萬元,平均1公里養護經費4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經費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 動用原住民族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區救援之保險與財 產(車輛),政策皆未給予適當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 及山難數的增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住民族部落交通與生活嚴重困 擾,山林主管與救難單位疲於奔命,在人力與經費毫無增加之狀況, 推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爰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 文化、內政、經濟、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三、 有鑑於我國於103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執行公約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 6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之2016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 -臺灣與OECD國家比較,我國0至2歲兒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至5 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仍較大多數OECD國家為差;目前我國幼兒 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不足且薪水偏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不僅 複雜且不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過更公平的育兒津貼方式,並研 議儘早落實行政院宣示「私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保津貼每月均達3千 元」,保障幼教人員薪資,以達到家長、教師、業者、幼兒乃致國家 之多贏局面。 十四、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 遵照辦理。 年1月15日起國人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3天內檢驗報告,如 果不住防疫旅館、選擇居家檢疫的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 戶,同行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住。然而擁有多戶空屋的 家庭畢竟少數,有多位家人返台的家庭,就必須求助防疫旅館,卻屢 屢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房,怎麼找都訂不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 回家住,自己跟長輩外出居住,會不會反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節將 至,傳統返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返台過年的國人,未找到檢疫 處所就直接返台,目前出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成為不確定 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見疫情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 疫旅館的需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國 防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應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疫 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十五、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中,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基礎科學與產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育部審查教授研 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時,未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於 高教與技職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申請計畫與經費,應占整體受 獎補助預算中至少達30%比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助理教授人才能 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技部補助計畫應至少提升10%,並於3個月內 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6條,文化部於108年11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 遵照辦理。 6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辦法,規範機關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究、出版或相 關藝文服務等,應優先適用上開辦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 化與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請各單位包含政府機 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進行 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且不應 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人 員進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保障創作者之智慧財產 權。 十七、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 遵照辦理。 資訊採購經費,進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人機、虛擬設備、 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設備採購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 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惟立法院於第9屆 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 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 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 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採取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政院確實盤點 各級機關現行使用情形,並於110年底前汰換,各項採購不得採購中 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 把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 遵照辦理。 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之規定:「…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聽會 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 「業務主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法規,應於送立法院審議前舉行公聽 會;前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應併同租稅優惠法律送 交立法院審議」。為避免立法機關帶頭違法,並陷立法委員於不義, 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遵守相關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估完 成後,併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6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乙、 內政委員會決議部分: 空中勤務總隊 一、 110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 本總隊於110年4月30日 機務及飛安」編列9億9,480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空中勤務總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 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 1.為因應空中救災需求,國防部移撥的15架UH-60M黑鷹直升機供內政 員會議提出報告,並經立 部空中勤務總隊救災使用,最後6架已於109年全數移撥給空中勤務 法院110年6月3日台立院 總隊。不過,近年來,黑鷹直升機2年摔2架,原因除了天候,事後 議字第1100702347 號函 調查報告均指向飛行員應變能力。立法院預算中心即指出,空中勤 准予動支在案。 務總隊每年與搭配單位之間的救災協同訓練,都作不到應有次數, 部分單位每年甚至低於五成,飛航人員訓練不足,恐是問題關鍵之 一。為維護飛航安全,飛航人員安全訓練至為重要,但空中勤務總 隊部分分隊飛行員未完成訓練,且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 不足,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恐有危害飛航安全之虞。綜上,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針對「提升飛行員訓練時數及配 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之改進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有鑑於近年來環保能源興起,直升機維修棚廠及航材庫房24小時恆 溫恆濕,所需之能源應改成環保能源,請空中勤務總隊響應中央政 府政策方向,確實改善能源種類。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 務總隊研擬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二、 110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 本總隊於110年4月30日 機務及飛安─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編列 2,358 萬 6 千元,凍結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 400 萬元,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 得動支。 員會議提出報告,並經立 1.空中勤務總隊於 110 年度「空中勤務業務」之「教育訓練費」,其 法院110年6月3日台立院 中教育訓練費中編列赴美國參加 BeechcraftKingAir 型機模擬機訓 議字第1100702347 號函 練經費 105 萬 8 千元及赴馬來西亞參加 AS-365N 型機模擬機訓練經 准予動支在案。 費 656 萬 4 千元。然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仍在全球肆虐, 6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截至 109 年 10 月 13 日也造成近 3,800 萬人確診,許多專家學者也 認為疫情趨緩之期程尚未明朗,且各國目前對於邊境管制仍採取高 度管制。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待疫情趨後,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因應國家空中救災需求,建立與提升三度空間的立體巡防能量,海 巡艦與空中勤務總隊 UH-60M 黑鷹直升機等直升機的機艦組合作業 已刻不容緩。查目前證實 3,000 噸巡防艦之甲板因長度無法再延 伸,致尾輪安全距離不足,經海巡署艦隊分署評估,更改甲板構型 所費不貲,因此黑鷹直升機無法實施海巡署 3,000 噸巡防艦落艦。 預計 109 年底海巡署將完成 4,000 噸海巡艦初期驗收,故空中勤務 總隊與海巡署艦隊分署應對 4,000 噸海巡艦黑鷹直升機落艦相關工 作事項應儘速推動,查目前進度雖於 109 年 9 月完成「UH-60M 型直 升機落艦程序」訂定,惟對建立 4,000 噸艦上落艦專業工作人員技 能與緊急處置能力,完成飛行甲板作業組、導航指揮通訊及飛行機 組員之組合訓練,及規劃於 110 年聘請國外專業飛行教師來臺等逐 步進行實務測試,尚未提出完備規劃報告。為避免發生 3,000 噸級 巡防艦無法落艦類似情況,及後續以利周全執行海域空中支援任 務,有效發揮立體救災、救難、救護與觀測偵巡等任務。爰此,凍 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就完備 4,000 噸海巡艦落艦業務推 動、訓練規劃、具體執行項目及先期測試落艦組合成效,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山難救援架次 109 年 1 月至 8 月已達 104 次,較 108 年同期增加 39 次,然近年各機隊直升機妥善率皆為七成左右,尚有部分機工長因 飛機未妥善而無法完成常年訓練時數以及配合共勤單位演習訓練, 未來若每年救難任務架次未有減少,空中勤務總隊飛行、維修、訓 練之量能能否平衡,應即盤點規劃未來增加之救援任務,如何與現 有架次之維修及現有飛行員人次相配合,俟空中勤務總隊對每年演 訓、維修及各任務之量能分配進行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110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 本總隊於 110 年 4 月 30 6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機務及飛安」之「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關後勤維持 日立法院第 10 屆第 3 會 等經費」編列 9 億 3,348 萬 5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空中勤務總隊 期內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體委員會議提出報告,並 1.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成立宗旨為救災救難,惟空中勤務總隊下並未 經立法院 110 年 6 月 3 日 配置專責救傷護病之人員。且倘若有緊急病患具後送需求,則由空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中支援單位衛生福利部,指派適格執勤人員。依據監察院 109 年 7 1100702347 號函准予動 月 24 日所公布字號 109 交調 0009 號調查報告,提及空中勤務總隊 支在案。 仍未配置空中救護人力,反觀國防部空中救護相關配套作為,均配 置航醫、航護隨機執行救護工作。由於救難如救火,空中傷病患緊 急醫療,分秒必爭,生命無價,空中勤務總隊宜參酌空軍救護人員 編組模式,配置相關救護人力,以維護民眾生命安全。爰此,凍結 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研擬配置執行空中救護人力之規則,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110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之「航務 機務及飛安經費」項下編列「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 相關後勤維持等經費」 ,共計 9 億 3,348 萬 5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2 億 8,371 萬 2 千元,增幅高達 43.66%。惟近年攸關救災救護勤務之 飛機維護保養妥善率未盡理想,自 106 年之 77.23%降至 109 年 8 月 底之 68.37%,顯示相關飛安工作執行亟待加強。爰凍結該項預算, 俟空中勤務總隊就改善飛機維護保養妥善率具體精進作為,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110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 ,預計辦理 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關後勤維持等,原列 9 億 3,348 萬 5 千元。然查過去數年之預算執行率皆未滿九成,108 年度 之決算與預算相差 8,445 萬 2 千元、執行率為 86.36%;109 年度之 預算為 6 億 1,177 萬 3 千元、至 8 月底之執行率為 45.78%。且空中 勤務總隊直升機妥善率自 106 年度實際值 77.23%,降至 109 年度 8 月底之 68.37%,直升機妥善率逐年降低,亦影響空中勤務總隊第三 大隊第三隊之練習時數。又空中勤務總隊 110 年辦理飛機及救災救 護設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關後勤維持計畫,編列預算 9 億 3,348 萬 7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5 千元,較 109 年度預算大幅增加 2 億 8,371 萬 2 千元。爰凍結該 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4.110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辦理飛機及救災救護設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 關後勤維持計畫,編列預算 9 億 3,348 萬 5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2 億 8,371 萬 2 千元。經查,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從 104 年度 至 108 年度執行率為 61.49%、62.36%、89.21%、87.35%以及 86.36%, 部分年度執行率偏低。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妥善率亦自 106 年度實 際值 77.23%,降至 109 年度 8 月底之 68.37%,妥善率逐年降低, 容待提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108 年 6 月 28 日隸屬空中勤務總隊第一大隊編號 NA-109 的海豚直 升機因執行勤務發生重落地事故,直到 109 年空中勤務總隊才針對 NA-109 號機損傷乙案,辦理修理勞務(金額 319 萬 5,762 元) ,及 主旋翼片等 5 項 10 件航材修理及翻修勞務(金額 1,038 萬 8,280 元)此兩項採購案,總金額為 1,358 萬 4,042 元。查 NA-109 的海 豚直升機發生相關事故紀錄,曾於 106 年 3 月 21 日因執行民安三 號演習時,亦發生損傷事故,當時空中勤務總隊進行辦理「AS-365N3 型編號 NA-109 號機機腹結構受損修理勞務採購案」,總金額為 147 萬 1,583 元。空中勤務總隊已完全接收由國防部移撥 15 架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其中有 6 架是增裝前視紅外線熱顯像儀(FLIR) 、 夜間搜索燈、搜救尋向器、目標定位系統、氣象雷達和衛星通訊系 統等 6 項重要救難裝備,顯示未來空中勤物總隊人員執行勤務時, 更要謹慎執行相關救難任務,確保救災救護裝器材的完善。綜上, 針對 NA-109 的海豚直升機發生兩起事故,凸顯空中勤務總隊對於 人員訓練規定、督導及相關職能培訓有待加強提升。爰此,凍結該 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精進人員職能訓練之規劃措施及檢討 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參據本國民航相關法規規定,航空器之最大起飛重量逾5,700公斤以 本總隊於 110 年 4 月 30 上須加裝座艙通話紀錄器,空中勤務總隊之AS-365N型及BEECH型機均 日立法院第 10 屆第 3 會 7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未逾最大起飛重量須加裝之規定,故依規定毋須加裝座艙通話紀錄 期內政委員會第 17 次全 器。雖此兩者型機未規定需加裝座艙通話紀錄器,惟空中勤務總隊各 體委員會議提出報告,並 型 飛 機 均 有 裝 置 緊 急 定 位 發 報 器 EmergencyLocatorTransmitter 經立法院 110 年 6 月 3 日 (ELT)發射訊號之裝備儀器,主要裝置可於飛機發生緊急事故時,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發射緊急信號,俾利搜救單位能精確與快速定位座標參考位置,進行 1100702347 號函准予動 飛機與機組員之搜救作業。為以維護飛航安全及以利飛行紀錄監控、 支在案。 蒐整與風險評估分析。爰此,110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2目「空 中勤務業務」項下「勤務指揮工作」編列1,160萬5千元,凍結該項預 算200萬元,俟空中勤務總隊辦理完成增裝座艙簡式影音紀錄器,及 辦理AS-365N與Beech型機隊增裝相關飛航記錄器之可行性評估作 業,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查空中勤務總隊係整合國內公務航空機隊,以飛航安全一元化整合方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向規劃,達到人機到位、任務不中斷的要求,負責執行及支援空中救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3 日 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運輸等5大任務。其執行空中救護之任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務,則依據衛生福利部於92年6月26日發布之「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1100860018 號函陳送立 相關規定辦理,然空中勤務總隊之編制僅配置飛行員、機工長,衛生 法院在案。 福利部申請空中轉診,或海巡署、消防署申請緊急救護之空中救護任 務時,則依上述辦法第11條規定,由申請單位派遣至少1名空中救護 人員攜帶所需救護裝備,隨機共勤執行救護工作。雖目前執行空中救 護任務時,均由申請單位派遣空中救護人員隨機共勤執行救護工作, 然若空中勤務總隊亦配置有相關專業之救護人員,當救援事件發生 時,即無需等候申請機關所派遣之救護人員到場會合即可立即起飛前 往,大幅縮短救難(護)之時間。綜上,建請空中勤務總隊參酌空軍 救護人員編組模式,配置相關救護人力,以爭取中傷病患之緊急醫 療,爰要求空中勤務總隊1個月內針對「配置相關救護人力」之可行 性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空中勤務總隊執行山難救援任務,進行直升機運送救援人員作業,需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承擔極高之任務風險,且直升機救援所費不貲。近5年空中勤務總隊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4 日 進行山難搜救人數約占整體救護人數20%,且近3年有攀升趨勢。過去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7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曾發生民眾違反相關規定導致山難事故發生或非因急難必要,仍要求 1100860019 號函陳送立 直升機吊掛接駁下山,此舉造成國家財政負擔,引發社會譁然,恐有 法院在案。 濫用國家搜救資源之虞。經查部分地方政府已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 條例,地方政府消防機關雖可依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處以罰鍰,但 直升機進行山難救援危險性高,為有效遏止濫用歪風。基此,請空中 勤務總隊加強宣導,以正民眾正確救援觀念,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108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同勤務單位預先規劃演練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習)及共勤訓練合計941次,108年度因訓練勤務取消、天候不佳、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4 日 飛機擔任待命機等因素,無法執行233次,實際執行次數708次,整體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執行率僅僅75.24%,部分勤務隊例如第一大隊第一隊執行率65.79%、 1100860021 號函陳送立 第二大隊第三隊執行率68.07%,請空中勤務總隊就現有飛機數與妥善 法院在案。 率,與相關共勤單位研討共勤組合訓練架次,以達到訓練效益,於3 個月內就改善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7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八、 空中勤務總隊年度目標為「建構完整災防體系」,因此飛機維護保養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妥善率最為重要,飛機妥善率高低攸關整體救災效率及人員安全。但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2 日 是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妥善率自106年度實際值77.23%,降至109年度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8月底之68.37%,直升機妥善率逐年降低,應檢討改進。空中勤務總 1100860017 號函陳送立 隊110年度辦理飛機及救災救護設備器材維護保養暨相關後勤維持計 法院在案。 畫,編列預算9億3,348萬5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大幅增加2億8,371萬 2千元,惟近年度飛機維護保養經費執行情形不盡理想,直升機妥善 率逐年降低。爰請空中勤務總隊檢討直昇機妥善率逐年降低原因,於 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空中勤務總隊近年辦理飛機維護保養相關經費預、決算數明細表 差異數(A-B) 執行率(B/A)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千元 (%) 104 982,918 604,391 378,527 61.49 105 893,560 557,210 336,350 62.36 106 681,777 608,218 73,559 89.21 107 621,986 543,290 78,696 87.35 108 619,273 534,821 84,452 86.36 109 611,773 280,076 331,697 45.78 110 879,400 (1)2020年4月: 空中勤務總隊第三大隊第二隊海豚直升機,在高雄國際機場進 行訓練時,遇側風失控翻覆於跑道上。 (2)2018年2月: 空中勤務總隊黑鷹直升機由台東蘭嶼執行接送病患回台時不幸 墜海2死4失蹤意外。事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指 出:空中勤務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的訓練,影響組 員的資格能力及飛航安全;空中勤務總隊沒有妥善安排訓練資 源,換裝先進機種卻未規劃、模擬機的訓練時數不足。 九、 整備妥善為空中勤務總隊之首重工作,飛機維護保養及妥善率為重點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衡量指標,近年空中勤務總隊各機隊之妥善率逐年下降,妥善率雖有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2 日 65%,但仍有進步空間,109年10月接收國防部移撥黑鷹直升機,雖對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我國救災支援等空中勤務是一大助力,但未來整備與訓練之工作量又 1100860016 號函陳送立 是一大考驗,過去現有機組妥善率已是連年下降,未來新增6架黑鷹 法院在案。 直升機,空中勤務總隊如何負荷其整備量能,應預先計畫並向國會報 告,爰建請空中勤務總隊統整黑鷹直升及撥交後之整備計畫,並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 鑑於空中勤務總隊已完全接收由國防部移撥15架UH-60M型黑鷹直升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7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機,為因應未來勤務與訓練需求,以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0 日 問題,建置北、中、南各地區完備空中救災基地,故應加速辦理棚廠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廳舍興建工程,惟目前部分勤務棚場廳舍尚未興建整修完成,因此, 1100860014 號函陳送立 空中勤務總隊應對正辦理中的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花蓮駐地棚 法院在案。 廠及臺東駐地直升機棚廠等興建工程計畫案,務必依照規劃期程,確 實掌握各項執行進度,俾利黑鷹直升機全面部署,大幅提升整體空中 救災能量。爰此,空中勤務總隊應於3個月內就目前推動各地區棚廠 廳舍興建計畫提出規劃期程及執行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完 整之書面報告。 十一、 110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編列14億4,763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原列2,358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4 日 萬1千元,其中「航務、機務及飛安」之「實施教育訓練」 萬6千元。查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至109年度直升機模擬機訓練,107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年度及108年度每位飛行員3年輪訓1次,為提升飛行機組員緊急程序 1100860020 號函陳送立 處置能力,降低訓練風險,請空中勤務總隊增加模擬機訓練經費編 法院在案。 列,提高至每人每年訓練1次,以提升相關訓練品質,保障隊員飛航 安全。 十二、 空中勤務總隊主職掌業務為觀測偵巡、運輸、救護、救難、救災,飛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 航熟練度與人身安全息息相關,是故每年度均須辦理各勤務隊配合常 隊業於 110 年 2 月 24 日 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經查空中勤務總隊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次數不足,空中勤務總隊部分勤務隊因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 1100860022 號函陳送立 命機、飛機未妥善、天氣未達放行標準等,致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 法院在案。 操作次數不足,經查108年度機工長總人數34人,尚有2人未完成訓練 目標,比率5.88%。允宜加強督導常年訓練未完成之勤務隊及個人, 並檢視常年訓練辦理進度,適時要求各隊調整進度落後人員勤務編 排,以利訓練計畫之進行。綜上,空中勤務總隊為維護飛航安全,110 年度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9億9,480 萬3千元,但因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及各勤務隊配合 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應檢討改進,以維護飛航安全。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