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外交部單位預算 (第 1 冊) 外 交 部 編 外交部單位預算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目次 一.預算總說明 --------------------------------------------------------1-62 二.主要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63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64-68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一般賠償收入 ----------------------------------------------------69 2.利息收入 --------------------------------------------------------70 3.租金收入 --------------------------------------------------------71 4.廢舊物資售價-----------------------------------------------------72 5.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73 6.其他雜項收入 ----------------------------------------------------74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75-79 2.外交管理業務 -------------------------------------------------80-83 3.駐外機構業務 -------------------------------------------------84-88 4.國際會議及交流 -----------------------------------------------89-96 5.國際合作及關懷 ----------------------------------------------97-100 6.營建工程 -------------------------------------------------------101 7.交通及運輸設備 -------------------------------------------------102 8.第一預備金 -----------------------------------------------------10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104-10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08-10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10-111 (六)人事費彙計表 --------------------------------------------------11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114-11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116-134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36-13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140-147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149-155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56-161 (十三)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62-163 (十四)委辦經費分析表 ------------------------------------------164-169 (十五)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170 (十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 理情形報告表 --------------------------------------------171-26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部主管外交及有關涉外事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亞東太平洋司: (1)對日本、韓國及北韓事務。 (2)對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越南、寮國、柬埔寨、 緬甸及東帝汶等國事務。 (3)對澳大利亞、紐西蘭、斐濟、東加、諾魯、吐瓦魯、巴布亞紐幾內亞、索 羅門群島、西薩摩亞、萬那杜、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其他太平 洋諸島國事務。 (4)對孟加拉、不丹、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馬爾地夫等國及香港、澳門 地區事務。 (5)對亞太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亞太地區事項。 2.亞西及非洲司: (1)對俄羅斯、白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塔吉克、 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等獨立國家國協成員國、喬治亞、土庫曼及蒙古等國 事務。 (2)對沙烏地阿拉伯、約旦、巴林、阿聯、阿曼、科威特、阿富汗、伊拉克、 伊朗、以色列、黎巴嫩、巴基斯坦、卡達、敘利亞、土耳其、葉門等國及 巴勒斯坦事務。 (3)對阿爾及利亞、貝南、布吉納法索、蒲隆地、喀麥隆、維德角、中非、查 德、葛摩、剛果、吉布地、赤道幾內亞、加彭、幾內亞、幾內亞比索、象 牙海岸、馬達加斯加、馬利、茅利塔尼亞、模里西斯、尼日、盧安達、塞 內加爾、聖多美及普林西比、塞席爾、多哥、民主剛果等國及西撒哈拉地 區事務。 (4)對埃及、蘇丹、南蘇丹、利比亞、突尼西亞及摩洛哥等國事務。 (5)對安哥拉、波札那、厄利垂亞、衣索比亞、甘比亞、迦納、肯亞、賴索托、 賴比瑞亞、馬拉威、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奈及利亞、獅子山、索馬利亞、 索馬利蘭、南非、史瓦帝尼、坦尚尼亞、烏干達、尚比亞、辛巴威等國及 非洲其他尚未獨立地區事務。 (6)對亞西、非洲各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 務。 (7)其他有關亞西及非洲地區事項。 3.歐洲司: (1)對歐盟、比利時、盧森堡與歐洲整體關係及泛歐國際合作交流事務。 (2)對英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 務。 (3)對德國、奧地利、瑞士、列支敦斯登、丹麥、芬蘭、瑞典、挪威、冰島及 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4)對法國、教廷、義大利、希臘、賽普勒斯、摩納哥、安道爾、馬爾他、聖 馬利諾、馬爾他騎士團及相關國家之海外領地、屬地事務。 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5)對波蘭、烏克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波 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北馬其頓、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阿爾巴尼亞及科索沃等國事務。 (6)對歐洲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7)其他有關歐洲地區事項。 4.北美司: (1)對美國政治、學術、特權豁免、軍事(含國防科技事務)及美國與中國大 陸關係之觀察、研究。 (2)對美國地方政務、邀訪、文化交流、商務及一般僑務事務。 (3)對美國之經貿、財政、司法互助、農漁、衛生、環保、勞工、能源及一般 科技事務。 (4)對加拿大之政治、文教、商務、邀訪及一般僑務事務。 (5)對北美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遇難事務。 (6)其他有關北美地區事項。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對墨西哥、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多 明尼加及古巴等國事務。 (2)對巴拿馬、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巴西、厄瓜多、秘魯、玻利維亞、智利、 阿根廷、巴拉圭及烏拉圭等國事務。 (3)對巴哈馬、貝里斯、格瑞那達、多米尼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 西亞、聖文森、海地、安地卡、牙買加、巴貝多、千里達、蓋亞那、蘇利 南等國及法屬蓋亞那等加勒比海尚未獨立各島事務。 (4)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區域性國際組織事務、經濟與技術合作及漁船 遇難事務。 (5)其他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事項。 6.條約法律司: (1)條約與協定之規劃、談判、研訂、簽署、解釋、相關國際法問題之諮詢及 約本保存管理。 (2)領土主權、海洋、航權、漁業、人權、外交豁免等國際法案件之研議及其 他法律專案計畫之辦理。 (3)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國內外司法互助案件、證據調查、國外文書送 達、法律意見、涉外訴訟、國外地權及國籍案件之辦理。 (4)國家賠償、訴願、國內訴訟案件之辦理與法規之研擬、解釋及研究。 (5)環境永續公約會議之參與、相關政策與計畫之研析、推動及執行。 (6)其他有關條約法律事項。 7.國際組織司: (1)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協 調及執行。 (2)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多邊機制之參與、觀察及研析。 (3)我國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多邊機制權益之維護。 (4)其他有關政府間國際組織事項。 8.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1)世界貿易組織及相關組織事務。 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2)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之規劃、評估、協調、執行監督及績效考核。 (3)國際合作融資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4)涉外經濟、貿易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項。 9.國際傳播司: (1)國際新聞傳播業務之推動、督導及考核。 (2)國際新聞交流及合作事項之推動。 (3)國際輿情之彙報研析。 (4)國際傳播視聽與文字資料之製作、發行及運用。 (5)國際媒體駐華記者之新聞服務及訪華記者之接待。 (6)其他有關國際傳播事項。 10.研究設計會: (1)外交政策總體發展工作之規劃。 (2)年度施政方針、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先期計畫、中長程專案之研擬、規 劃、協調及管考。 (3)國際戰略安全對話、國防軍事、涉中議題及國際反恐等跨國議題政策之協 調。 (4)跨單位與跨領域專案議題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5)組織體制檢討、創新變革擬議及協調。 (6)行政效能、為民服務品質提升之規劃、監督及管考。 (7)民意調查之蒐集、規劃與推動及出版品之管考。 (8)其他有關外交事務研究設計事項。 11.禮賓處: (1)國賓接待、部次長交際、政府高層出訪與禮賓作業之規劃、督導、協調及 執行。 (2)儀典、國書、駐華名譽領事、勳章、國際慶弔之規劃、督導、協調及執行。 (3)駐華外國機構與其人員特權豁免、禮遇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4)國內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涉外事務之協調及聯繫。 (5)其他有關禮賓事項。 12.秘書處: (1)印信典守、文書收發及外交郵袋之處理。 (2)經費之出納與保管、薪資核發、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本部辦公廳舍、土地與其他財產之取得、管理配置、辦公廳舍與宿舍營 (修)繕、工程施工查核、公務車輛之調度、汰換與管理及臺北賓館之管 理、維護。 (4)駐外機構國有財產管理、館舍及職務宿舍之購置、租賃與修繕、公務車輛 汰換與管理之督導及考核。 (5)本部所屬機關(構)依法令須報本部核准、核定、核轉、同意備查之採購、 財物管理事項及工程施工查核。 (6)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7)本部同仁調任、國外出差、受訓之公務機票核發及平安保險。 (8)本部災害防治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9)不屬其他各司、會、處事項。 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13.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14.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15.主計處:掌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6.資訊及電務處: (1)本部檔案管理、外交史料之編輯與印行、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 檔案管理之規劃、推動、督導。 (2)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 推動及管理。 (3)本部、本部所屬機關(構)與駐外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4)本部與駐外機構間往來電報之處理、控管及稽核。 (5)本部與駐外機構電務行政、保密通信裝備之規劃、建置、安全防護及督導。 (6)其他有關檔案、資訊及電務事項。 17. 公眾外交協調會:辦理跨地域公眾外交業務、軟實力整合運用之規劃與協調、 新聞發布、處理與媒體聯繫、外交文宣資料製作與推廣及網路文宣、資料翻譯、 傳譯等業務。 18.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辦理協助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活動與交流連結、規劃 及推動國際人道援助、國際事務人才培力。 19. 國會事務辦公室:辦理本部與立法院及監察院之聯繫、協助推動國會外交。 20.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處理及協調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相關事項。 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外交部督導單位 部長 台 灣 2 位政務次長 美 國 事 務 委 常務次長 員 會 9司1會 6處 3 常設性任 駐外 務編組 單位 亞東太平洋司 條約法律司 禮賓處 公眾外交 大使館 協調會 13 館 秘書處 總領事 亞西及非洲司 國際組織司 非政府組織 館 1館 國際事務會 人事處 代表處 歐洲司 國際合作及經 國會事務 58 個 濟事務司 辦公室 政風處 辦事處 北美司 國際傳播司 (組)41 個 主計處 代表團 拉丁美洲 1個 研究設計會 及加勒比海司 資訊及 電務處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駐外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雇員 外交部 1,905 12 16 11 28 116 35 730 2,853 (含配屬機構) 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11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部持續全力推動「踏實外交」各項工作,捍衛國家主權、尊嚴與權益,維護國人 權益,並堅守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同時全力鞏固邦交關係,強化與理 念相近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擴大國際參與,深化推進「新南向政策」,積極走向世界, 營造友我國際環境。 本部以務實、專業、有貢獻原則,結合民間力量與資源,積極推動參與對我國整體 發展及攸關人民權益之功能性及專業性國際組織,拓展我國際參與空間,同時做為世界 一股良善的力量,也會更積極參與全球及區域合作機制,和相關國家共同攜手為印太區 域的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做出實質貢獻。另將持續透過多元方式向國際發聲,讓世界 聽到臺灣,以爭取更多國際支持及提升我國際形象。 本部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 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鞏固邦交關係 (1) 持續推動我與友邦高層及重要官員之互訪與各項交流,深化與友邦政要之情誼。 (2) 以互惠互助原則,契合友邦經社發展需要並導入產業及市場元素,以推動雙邊 及多邊合作計畫。 2.強化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1) 推動我與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與交流,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2) 洽簽各項雙邊協議及爭取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重要 區域經濟整合機制,以建立我與無邦交國實質往來之基礎,並尋求逐步擴大合 作領域,促進雙邊實質關係全面升級。 (3) 加強我與無邦交國家各項合作計畫,促進雙邊永續發展。 (4) 積極與國際社會合作,建立溝通聯繫管道,深化與理念相近國家關係。 3.持續推進「新南向政策」 (1) 在現有良好的基礎上,持續推進既有各項工作及合作計畫。 (2) 增進與美國印太戰略及日本、澳洲、印度等區域國家所提之印太概念政策連結。 4.務實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提升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 (1) 積極在我具正式會員資格之國際組織中作出貢獻,包括「世界貿易組織」 (WTO)、「亞太經濟合作」(APEC)等,並尋求參選重要決策機構職位,以加 強維護我會籍地位及參與權益。 (2) 開拓並利用多元管道洽請各國支持我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與機制,例如「世界 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等,以鞏固並提升我國際權益。 5.協助我國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 NGO 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1) 協助我國 NGO 積極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並促成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在臺設 點,增進我 NGO 與國際連結,擴大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2) 強化我國 NGO 參與國際合作及進行國際關懷與救助,對有需要之地區與國家,推 動以人道關懷為目的之援外計畫。 6.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 (1) 運用新傳播科技優勢,透過資源整合及計畫性國際傳播作為,發揮宣傳綜效, 爭取國際有利空間與形塑國家優質形象。 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2) 加強結合傳統文宣方式及新興社群媒體等多元宣傳管道,擴大宣介我外交施政 重點及成果。 (3) 透過發布新聞稿、新聞參考資料、回應媒體提問及辦理新聞說明會,宣達本部 重大政策及回應外界關注議題;另加強蒐報國內外針對我國外交相關錯假訊息, 即時澄清並闡釋本部立場。 (4) 以民主、人權、法治等重要普世價值為主軸,辦理對國內外之宣傳工作,增進 民眾對外交事務之瞭解與支持,鼓勵優秀青年投入各項新興國際法議題等涉及 外交之法律基礎研究,作為強化我國論述主張國際參與及主權伸張等運用國際 法專業之參考,並促國際社會持續與我發展關係及助我擴大國際活動參與空間。 7.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改善駐外機構辦公環境及外領人員生活照顧 (1) 持續辦理駐外機構館宿舍購置案,以解決駐外機構合署辦公問題,並提高駐外 館宿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2) 辦理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以解決外領人員職務輪調宿舍老舊問題,並建 置符合現代化標準之外交檔案管理中心。 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外交管理 一 製作國情資料 一、編印國情資料、中外文定期刊物、製作與推廣 業務 國情及紀錄影片,提升臺灣國際形象。 二、配合國家總體外交目標,宣揚國家重要政策及 軟實力,營造友我輿論氛圍,爭取國際社會對 我國認同及支持。 二、國際會議 一 參與國際組織活 一、持續推動有意義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組織,包 及交流 動 括 「 聯 合 國 」 ( UN ) 、 「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 (WHO)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在 WHO 及 ICAO,持續推動受邀出席其大會,並常態性 參與其會議、機制及活動。 二、務實積極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 UNFCCC ) 、 「 生 物 多 樣 性 公 約 」 ( CBD ) 、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等締約方大會及「我們的海洋大會」 (OOC)、「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等年 會,持續以「環境外交」深化雙多邊關係。 三、深化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並在 APEC 架構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工作。 四、積極參與 WTO 各項談判,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 務,拓展與 WTO 相關組織關係。 五、積極推動參與如「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之農、漁、經濟、防制洗錢、警政及選舉等與我 權益相關之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公 約及機制。 六、深化參與「中美洲銀行」(CABEI)、「亞洲開 發 銀 行 」 ( ADB ) 及 「 歐 洲 復 興 開 發 銀 行 」 (EBRD)等國際開發機構之合作計畫,以為我企 業爭取商機。 七、輔導我國 NGO 與國際接軌: (一)積極輔導協助我國 NGO 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INGO)年會或重要活動,及聯合國相關非政 府組織周邊會議。 (二)鼓勵我國 NGO 爭取在 INGO 中擔任要職。 二 協助各種國際交 一、鼓勵 INGO 在臺成立分部或辦事處,協助我國 流活動 NGO 爭取在臺舉行國際會議及活動。 二、與我國 NGO 合作促進臺灣參與全球民主接軌及鞏 固民主實績,強化全球民主社群價值同盟。 三、籌組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赴友邦或友好國家 考察採購、拓銷及投資等商機,以提升與各國 經貿及實質關係。 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四、邀集相關產業業者參與或自辦國際商展,協助 我國廠商拓展海外市場。 五、推動軟性文宣、活絡國際文化交流。 六、制度化與資網安先進國家之資安合作,推動參 與政府或非政府間資安議題之組織或倡議,以 提升整體資安能力。 七、運用我國資通訊科技(ICT)優勢,推動與我邦 交國或友好發展國家之 ICT 技合計畫,透過我 ICT 優勢產業技術協助,提升其資訊化程度,並 帶動我國 ICT 產業發展。 八、持續推動爭取加入 CP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機 制。 九、與歐盟及歐洲各國洽簽相關協定,增進互惠互 利實質關係;續推動臺歐盟 BIA 及推廣「臺歐連 結獎學金」及「歐洲重要價值夥伴」計畫 (EVIP),加強各領域之連結與合作;具體落 實「強化歐洲鏈結計畫」以對接歐盟所提「全 球通道計畫」,強化與歐盟及歐洲國家多層 次、多面向之實質合作與交流。 十、持續推動與美國、日本、澳洲、歐洲及理念相 近國家合作辦理「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 (GCTF)。 三 出國訪問 一、安排政府高層及業務主管赴友邦及友好國家訪 問或出席慶典、重要會議。 二、率團或隨團參加政府間及非政府組織國際會 議,建立合作管道與聯繫。 三、協助我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及學者等各界重要 人士組團出訪,增進與各國聯繫交流。 四、洽請重要國家提升我高層過境相關禮遇。 四 訪賓接待 一、洽邀友邦及無邦交國家朝野政要訪臺,增進對 我瞭解及友我力量。 二 、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WTO ) 、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等國際組織官員、各國駐聯合國體系 組織或機構官員、各國主管聯合國事務、區域 性及功能性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組織之官員 與智庫學者訪臺,厚植會員國及國際組織各層 面之友我力量。 三、洽邀政黨、媒體、工商、文教、體育、宗教等 各界領袖及其他具影響力人士訪臺。 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四、洽邀資訊網路安全先進國家或具合作潛力之國 家、友邦等之產官學研代表及智庫顧問來臺進 行技術交流及政策意見交換等。 三、國際合作 一 駐外技術服務 一、委託國合會於亞太、亞西、非洲、拉美及加勒 及關懷 比海地區,依據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需 求,併考量我國產業優勢,以符合聯合國永續 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之方式,辦理農業、水產養殖、綠色能 源、防災、環保、醫療公衛及資通訊等各類技 術合作計畫,達成「踏實外交,互惠互助」之 政策目標。 二、委請國合會邀集國內私部門如醫療機構、企業 及公民團體等,共同參與援外工作,以建立公 私 部 門 夥 伴 關 係 (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擴大援外能量,提升技術 合作計畫之專業性,及協助我國醫療機構與廠 商分享海外經驗及拓展商機。 二 加強雙邊及多邊 一、委託國合會辦理「國際人力資源培訓研習班計 合作 畫」及「拉美暨加勒比海地區技職教育訓練計 畫」,邀請友邦及友好國家推薦政府官員、專 業技術人員、青年等來臺受訓或以線上遠距教 學方式增進渠等專業職能,並強化多邊交流及 擴展友我人脈。 二、遴選產業市場專家考察友邦,規劃雙邊合作可 達最大效能之投資貿易機會。 三、設置「臺灣獎學金」、「臺灣獎助金」、半導 體人才培訓獎學金及由國合會執行之「國際高 等人力培訓計畫」,長期培育友我人才。 四、發揮軟實力,積極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及農業青年大使等活動,培植新生代友我人 脈,擴大與友好國家雙邊青年交流。 五、擴大國際合作層面,建立多元援外體系,針對 受援國發展需求,加強與受援國之合作。 六、運用我參與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各區域開 發銀行之平臺,加強與各方協調合作,擴大參 與層面。 三 對國際之關懷救 一、於友邦及友好國家發生重大災害時提供緊急援 助及重建 助。 二、協助民間公益及慈善組織加強國際人道救助與 服務工作,發揮臺灣之愛。 1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協助我國 NGO 與政府建立夥伴關係,並協力從事各項對國 際之關懷救助及災後重建事務。 四、協助派遣行動醫療團赴友邦及友我國家義診、 捐贈醫療器材等進行國際人道救助與服務工 作。 五、加強與美國及其他理念相近國家合作,保障國 際宗教自由與人權。 六、與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計畫。 四、營建工程 一 購建駐外機構館 一、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中程個案計畫。 官舍 二、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 二 致遠新村職務輪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即新建單身 調宿舍改建 輪調職務宿舍及檔案大樓各一棟,以解決單身職務 宿舍老舊及重要檔卷存放空間嚴重不足等問題。 1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審 酌 需 要 , 召 開 111 年度召開東南亞暨韓國地區工作會報、亞西及非洲地區工 管理業務 各 地 區 工 作 會 作會報(實體會議);因應疫情以保密電話會議方式召開太平洋 報 , 研 擬 規 劃 工 暨印度區域工作會報、歐洲地區工作會報、拉丁美洲暨加勒比 作 策 略 , 強 化 外 海區域工作會報,與各駐外館處館長就當前外交情勢、工作現 交工作推展。 況及未來工作方向進行討論,研擬並規劃工作策略。另規劃於 112 年 1 月初以實體方式辦理北美地區工作會報。 編 印 國 情 資 料 、 一、發行英、法、西、德、俄、日、越、印尼、泰、葡萄牙、 中外文定期刊 馬來、阿拉伯、蒙古及印地 14 語版紙本及網路版國情小 物、製作與推廣 冊,增進國際社會對我各項發展現況之瞭解。 國 情 及 紀 錄 影 二、「今日台灣」(Taiwan Today)英、法、西、德、俄、日、 片,提升臺灣國 越、印尼、泰 9 語版電子報配合政府重要施政、外交政策 際形象。 及重大文宣議題,每日編譯報導及照片新聞約 50 則,全年 逾 10,000 則報導。 三、製作「民主台灣」、「創新經濟」及「璀璨文化」三項主 題國慶特刊英文廣告稿,透過駐外館處進洽媒體刊登。 四、編製英文「台灣評論」(Taiwan Review)雙月刊與西文「台 灣今日」(Taiwan Hoy)雙月刊紙本及電子期刊。 五、「台灣光華雜誌」6 語版(中、英、日、越、泰、印尼)共 計刊出包括「水果王國」、「台味市集」、「智慧生活 島」、「女力領航‧永續時代」等涵蓋人文、產業、科 技、族群等 450 篇專文。 六、編印 2023 年 9 語版「國家寶藏」主題記事案曆,以手繪插 畫形式,呈現台灣國家公園景色、生態、植被之美,宣介 我國家軟實力。 七、辦理第八屆「全民潮台灣」短片徵件競賽,共徵獲 315 部 短片參與。 八、策製「聽見臺灣聲音」、「聽見臺灣聲音 II」、「與世界 同臺」等共 10 部英語國情短片,其中 WHA、UN、ICAO 及 UNFCCC 等國際參與推案影片,透過本部新媒體平台推廣, 共有逾 4,643 萬次觀看數。 九、新南向國家電視合作專案:與菲律賓、泰國、印尼、馬來 西亞(含汶萊)、印度及新加坡等國主流電視頻道合作,製 播「攜手臺灣(Embracing Taiwan)」電視特輯第四季節 目,以「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為主軸,收視成效達 1 億 9,080 萬人次。 1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策製「國情簡介影片」,以「台灣良善力量」為題,彰顯 我國在社會、政治、經濟、外交等領域成就,提供本部與 外館新媒體平台及實體活動播放,傳播臺灣正面形象。 十一、與知名頻道合作攝製國情紀錄片於跨國頻道播出案已於 111 年 8 月簽約,影片刻拍攝中,預計於 112 年 6 月下 旬開始在臺灣、東南亞及南亞等 19 個國家及地區播出。 十二、為展現我國政經文化新風貌,製作國情海報及展架,預 計於 112 年 8 月寄送駐外館處運用。 配 合 國 家 總 體 外 一、辦理國際媒體專訪:吳部長 111 年接受國際知名媒體專 交目標,宣揚國 訪、與外媒茶敘及召開國際記者會共計 76 場次,報導計獲 家重要政策及軟 刊 548 篇(次),包含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美國廣播公 實力,營造友我 司、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美國國家廣播公司、英國廣 輿論氛圍,爭取 播公司東京分社、加拿大廣播公司法語、法國國家電視 國際社會對我國 台、德國之聲、澳洲雪梨晨鋒報、以色列經濟學人報、日 認同及支持。 本經濟新聞、日經亞洲、法國 24 小時新聞台、紐西蘭國家 電視台等主流媒體,積極對外傳達我國外交政策立場,並 爭取國際輿論對臺灣支持。 二、配合我政府歡迎國際媒體來臺設點之政策,111 年協助美 國「洛杉磯時報」、「值得新聞網」、加拿大「加拿大廣 播公司」、澳洲「天空新聞台」、丹麥「政治報」、法國 「費加洛報」等共 12 國 20 家國際媒體派員來臺駐點。並 協助外媒採訪包括帛琉、馬紹爾總統國是訪問、美國眾議 院議長裴洛西、歐洲議會、法國、斯洛伐克、立陶宛、捷 克、英國、烏克蘭、波蘭等訪團以及「國慶大會」、「玉 山論壇」、「臺美日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研討會」、「九 合一選舉選前記者會」等活動,提升臺灣議題在國際輿論 之重要性。 三、辦理 WHA、UN、ICAO、UNFCCC 及 INTERPOL 等國際參與推案 執行成果: (一)國際主流媒體刊登吳部長 UN 案、衛福部陳部長 WHA 案、交 通部王部長 ICAO 案、環保署張署長 UNFCCC 案及內政部刑 事局黃局長 INTERPOL 案專文及各該案友我報導分別為 331 篇、469 篇、256 篇、253 篇及 180 篇,總計 1,489 篇。 (二)策製 4 部推案文宣短片,經本部及外館社群媒體平台推 播,全球總觀看數逾 4,643 萬次。另編印 WHA 專刊於會場 發放,宣揚我醫療援外及援助烏克蘭情形。 (三)推案期間,在本部社群媒體發文計 291 則,總曝光 3,631 萬人次。 1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辦理 APEC 泰國年會新聞聯繫專案:辦理 2 場記者會及 4 場 說明會,並為隨團 9 家媒體 17 名記者提供新聞服務。另透 過駐處在曼谷刊登戶外國家形象廣告「給世界一個更好的 台灣」。 五、積極經營本部臉書、推特及 IG 等帳戶,透過新媒體平台以 因應國際情勢,適時對外表達我立場,並協助 106 個外館 營運臉書粉絲專頁,串聯 91 個外館推特轉發本部推文,以 建立互動網絡,發揮數位外交成效。 六、積極維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新南向政策資訊平 臺」、「今日台灣」電子報、「台灣光華雜誌」、「臺灣 醫衛貢獻網」等國際文宣網站,持續更新內容,爭取國際 社會對我國認同及支持,全年瀏覽量合計近 3,225 萬頁 次。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國際支持我參與 WHO 及「世界衛生大會」(WHA): 會 議 及 交 「 世 界 衛 生 組 (一)我 13 友邦透過提案、致函、執言或辯論等方式堅定助我。 流 織」(WHO),深化 理念相近國家亦在 WHA 為我強力發聲,美國、日本、英 並廣化我參與 WHO 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及馬爾他騎士團均明確聲援臺灣, 相關會議、機制 法國、德國、立陶宛、捷克及盧森堡 5 國首度明確提及臺 及活動。 灣,另紐西蘭亦間接執言表達支持。 (二)「七大工業國集團」(G7)及歐盟連續 2 年於外長公報,明 確支持我國參與 WHO 及 WHA。111 年更進一步在 G7 衛生部 長會議聯合公報首度聲援臺灣。我推案今年共獲得全球 88 國、逾 3,800 名行政部門政要、國會議員及各領域重要國 際友人予我聲援。 二、與美、日、澳在「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下合辦 「推動消除 C 型肝炎的努力與進展」國際研討會,積極與 各國進行專業交流。 持 續 推 動 有 意 義 一、推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7 屆締約方大會 參與聯合國體 (UNFCCC COP 27):UNFCCC COP 27 於 111 年 11 月 6 日至 系,包括參與 20 日在埃及夏姆席克舉行,計有 10 友邦為我執言;13 友 「國際民航組 邦、歐、亞、拉美等 6 國國會議員、歐洲議會以及 411 位 織 」 (ICAO) 相 關 來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21 國成 會議、機制及活 員為我致函 UNFCCC 執行秘書。 動 , 以 及 參 與 聯 二、「聯合國」(UN):第 77 屆聯合國大會開議期間,12 友邦 合國氣候變化綱 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或於聯大總辯論執言等方式予我支 要 公 約 (UNFCCC) 持;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捷克外長利帕夫斯基(Jan 締約方大會等。 Lipavský)及歐盟理事會主席米歇爾(Charles Michel)皆在 聯大總辯論發言強調支持臺海和平穩定,反對任一方片面 1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改變現狀;我並與美、日、澳利用「全球合作暨訓練架 構」(GCTF)平台,於聯大開議期間在紐約合辦「透過創新 夥伴關係機制尋求變革性解決方案」國際研討會,展現我 國積極協助國際社會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三、「國際民航組織」(ICAO):我 12 友邦透過為我致函理事會 主席、在大會執言或提交書面聲明等方式堅定助我。本部 持續透過多元管道,爭取理念相近國家支持我國參與 ICAO,美國及德國首度在 ICAO 大會為我執言,法國、日本 及紐西蘭 3 國則係繼上屆大會後持續為我執言;自上屆大 會迄今,全球計有 24 國行政部門、65 國的 73 個立法部 門,共計 1,160 名政要、國會議員及重要國際友人聲援我 參與 ICAO 第 41 屆大會及其他技術性會議。另與美、日、 澳在「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下合辦「建構安全與 綠色之永續發展航空系統」國際研討會,積極與各國進行 專業交流。 深 化 我 國 參 與 一、張領袖代表忠謀出席 11 月經濟領袖會議,完整傳達總統交 「亞太經濟合 付立場,並與美日星加等半數以上領袖(代表)雙邊會談或 作 」 (APEC) , 並 場邊晤談。111 年領袖宣言納入我國在 APEC 推動的重點及 在 APEC 架構下參 倡議,包括「數位健康」(digital health),以及與紐、 與區域經濟整合 澳、加合作提升原住民族福祉。 工作。 二、我國全年出席 288 場次 APEC 會議,其中包含貿易、觀光、 林業、衛生與經濟、糧食安全、婦女與經濟、中小企業、 財政、雙部長會議及經濟領袖會議共 11 場部長層級以上會 議。透過 APEC 多邊場域,積極與 APEC 各會員交流互動。 三、我國捐贈 APEC 包括「數位創新子基金」、「海洋廢棄物子 基金」、「中小企業子基金」、「APEC 一般基金」及 APEC 「政策支援小組」,彰顯我作為 APEC 建設性會員的形象。 四、我國各機關(構)總計有 11 件計畫案獲 APEC 補助經費,總 金額近 90 萬美元。在臺辦理 27 場主題不同的 APEC 會議或 活動,領域涵蓋海洋廢棄物、數位經濟、女性賦權、性別 平等、包容性復甦等面向,具體展現我國積極參與及貢獻 APEC 的成果。 積極參與 WTO 各 一、參與 WTO 各項談判: 項 談 判 , 爭 取 擔 (一)積極參與第 12 屆部長會議(MC12),與會員共同在漁業補 任 WTO 重 要 職 貼、電子商務、WTO 因應疫情及 WTO 改革等議題達致多項 務 , 拓 展 與 WTO 部長宣言及決議成果。 相關組織關係。 1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積極就「WTO 服務業國內規章聯合聲明倡議」修正我服務 業特定承諾表乙案,推動完成我國內審議程序,凸顯我國 積極參與 WTO 的實質貢獻。 二、深化與 WTO 秘書處、周邊機構及各國駐團等關係: (一)支持歐盟控訴中國以不當經貿措施施壓立陶宛案,促成鄧 政委振中於 MC12 與立國外交政次會談。參與挺烏克蘭部長 會議譴責俄烏戰事。 (二)運用「世界貿易研究院」(WTI)捐款案,助我國人及及低 度開發國家學子攻讀 WTI 經貿法律碩士學位課程,有助培 育我國際專才,亦強化我與低度開發國家等會員之往來。 (三)洽獲 WTO 法律諮詢中心(ACWL)主任訪臺與我各界交流。 三、成功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務:經我駐團積極爭取,成功爭 取擔任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委 員會主席,增加我國對談判議題主導性。 四、捍衛我國經貿利益:持續透過 WTO 機關委員會促使中國就 水果、農漁產輸中案回應我方,並積極表達我方對中國食 品進口企業註冊新規案之嚴正關切。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如 一、「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持續爭取友我國家支持我 「國際刑警組 有意義參與 INTERPOL。第 90 屆 INTERPOL 大會,我 10 友邦 織」(INTERPOL)、 以多元方式公開支持我案,5 個友我國家行政部門及駐臺 農、漁、經濟產 機構聲援我案訴求,另有 33 個國家及跨國議會組織共逾千 業、防制洗錢、 名友我人士以通過決議案、聯名函及議會報告等方式支持 警政及選舉等其 我訴求,我案獲得更廣泛的國際支持。 他 功 能 性 政 府 間 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及海洋保育類組織:本部 111 年 國際組織、活動 派員出席「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第 6 屆紀律次委員 及與我權益相關 會暨第 9 屆締約方大會、「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 之多邊國際公 第 99 屆特別會議與第 100 屆大會、「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 約。 保育委員會」(ICCAT)第 23 屆特別會議及「中西太平洋漁 業委員會」(WCPFC)第 19 屆年會。另以視訊方式出席「南 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 10 屆委員會暨相關 次委員會會議、「信天翁與海燕保育協定」(ACAP)第 7 屆 締約方大會、「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暨延伸委 員會(EC)第 28 屆年會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委 員會會特別會議,妥維我國會籍權益。 三、積極參與農業、經濟及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及 活動:派員出席「國際種子檢查協會」(ISTA)第 33 屆大 會、「亞洲太平洋地區糧食與肥料技術中心」(FFTC)第 116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 「 亞 蔬 — 世 界 蔬 菜 中 心 」 1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WorldVeg)第 62 屆理事會暨各次級委員會會議及「亞非農 村發展組織」(AARDO)第 75 屆執委會暨第 1 屆主體基金管 理委員會。另以視訊方式出席「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 (APAARI)會員大會及執委會、「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WorldVeg)第 61 屆理事會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第 89 屆年會、「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第 64 屆理 事會會議、「國際稻米研究所」(IRRI)與我合作計畫指導 委員會、「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ICAC)第 80 屆年會。加 入「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成為創始會 員,並派代表參與其臨時組織。 四、參與防制洗錢及選舉等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派員出席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APG)年會及「世界選舉機關協 會」(A-WEB)大會。另 111 年我國以創始會員身分加入「全 球跨境隱私規則論壇」(Global CBPR Forum)及「亞洲資訊 通路聯盟」(AAIA)。 五、積極鼓勵國內主政部會出任政府間國際組織要職:輪值 APO 理事會第 1 副主席,獲選擔任「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NPFC)績效評估審查小組監測控制監督專家及「南印度洋 漁業協定」(SIOFA)績效評估小組內部專家,以及成功爭 取成為「世界選舉機關協會」(A-WEB)監察暨審計委員。 深 化 參 與 「 中 美 一、「中美洲銀行」(CABEI):我邀獲 CABEI 高層訪臺慶祝雙方 洲 銀 行 」 合作 30 週年及在臺設處 1 週年,並促成該行助我電動車等 (CABEI)、「亞洲 產業進軍中美洲。 開發銀行」(ADB) 二、「亞洲開發銀行」(ADB):協調促成我於 111 年 5 月捐助參 及「歐洲復興開 加亞銀「國內資源調配信託基金」(DRMTF)。 發 銀 行 」 (EBRD) 三、「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歐銀與我首度合辦「捐助 等國際開發機構 國日」,針對援助烏克蘭及促成歐銀深化與我國產業對接 之合作計畫,以 進行策略諮商;另我與歐銀合辦 7 場商機媒合活動,為我 為我企業爭取商 商創造採購商機。 機。 輔導國內 NGO 與 一、協助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促請世界醫師會(WMA) 國際接軌: 致函 WHO 支持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及相關 (一)積 極 輔 導 協 機制。 助我國內 NGO 參 二、協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在臺分別舉辦「2022 與國際非政府組 世盟拉丁美洲區域視訊論壇」、「2022 世盟國際自由民主 織 (INGO) 年 會 或 視訊論壇」。 重 要 活 動 , 及 聯 三、協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在臺舉辦「2022 亞太圓桌視 訊會議」。 1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合 國 非 政 府 組 織 四、協助我國代表團參加「2022 年第 11 屆伯明罕世界運動會」 周邊會議。 等大型體育賽事,以及在臺舉辦「第 4 屆棒壘球總會會員 大會」等重要國際會議。 五、協助台灣青年氣候聯盟赴埃及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 公約第 27 屆締約方大會」(COP27)。 六、協助社團法人多樣性城市科技研究中心赴澳洲布里斯本參 加「2022 社會企業世界論壇」(SEWF)。 七、協助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赴比利時參加「第八屆 膳食纖維國際研討會」。 八、協助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赴德國參加「第 30 屆國際農村青 年領導力工作坊」。 九、協助台灣志願服務國際交流協會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 布達比參加「第 26 屆 IAVE 國際志工協會全球年會」。 十、協助中華民國野鳥學會赴韓國參加「2022 年第 11 屆亞洲 賞鳥博覽會」。 十一、協助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赴阿拉伯聯合大公 國阿布達比參加「第 37 屆世界獸醫師大會(WVA)」。 十二、協助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赴泰國曼谷參加「國際移工聯 盟第五屆全球大會」。 十三、與婦權會共同辦理「臺灣性別平等週」女力外交專案, 包括「女力之夜」實體活動,線上「氣候正義領袖論 壇」及協助 NGO 辦理 30 場 NGO CSW 線上平行會議。 十四、協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赴以色列參加「國際法官協會第 64 屆年會」。 (二)鼓 勵 我 國 內 協助台灣醫學資訊學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灣 NGO 爭取在 INGO 家庭醫學醫學會等爭取擔任 INGO 要職。 中擔任要職。 鼓勵 INGO 在臺成 一、協助捷克智庫「歐洲價值安全政策中心」、美國「自由之 立分部及秘書 家」、西班牙「保護衛士基金會」及日本「泰朗全球」等 處 , 協 助 我 NGO INGO 完成辦事處登記。 爭 取 在 臺 舉 行 國 二、持續完善本部 NGO 雙語網「INGO 在臺灣設點」一站式中英 際會議及活動。 文資訊服務專區,並設立專人協輔 INGO 在臺設點事宜。 三、協助我 NGO 在臺辧理重要國際會議及活動,包括:「2022 年第 32 屆國際女醫師協會世界大會」(MWIA 2022)、「第 七屆世界護理科學學會國際護理研究會議」 (7th WANS)暨 「第七屆世界災難護理國際研討會」(7th WSDN)、「2022 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2022 GCSF 全球企業永續論 壇」、「第四屆亞洲步道大會」、「2022 台北國際介入性 1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疼痛治療研討會」、「2022 亞太肝臟研究學會單一主題會 議」、「第九屆世界生物力學大會」、「第二十二屆亞太 婦產科內視鏡暨微創治療醫學會學術年會及台灣婦產科內 視鏡暨微創醫學會年會暨會員大會」、「第二屆全英語青 年領袖研習營」、「AFACT 常設秘書處在臺啟動暨打造亞 太數位經濟共同體國際論壇」、「2022 永續經濟未來與遠 景論壇」、「2022 高雄國際發明暨設計展及 WIIPA 全球會 員年度會議」及「3D 影像系統與應用國際研討會」。 籌 組 經 濟 合 作 及 補助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籌組「2022 年中南美友邦經濟 商 機 考 察 團 赴 友 合作及商機考察團」、「秘魯及智利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 邦 或 友 好 國 家 考 及「象牙海岸投資考察團」等 3 個投資考察團,並辦理「第 35 察 採 購 、 拓 銷 及 屆台澳經濟聯席會議」等 6 場海內外雙邊經濟聯席(合作)會 投 資 等 商 機 , 以 議、「2022 台奈(及利亞)商業論壇」2 場商業論壇及投資座談 提 升 與 各 國 經 貿 會。 及實質關係。 邀 集 相 關 產 業 業 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辦理 22 場經貿推廣工作, 者參與或自辦國 包括「2022 年非洲及中東歐學生國際人才媒合會」、「立 際商展,協助我 陶宛生活節」、「史瓦帝尼投資暨商機說明會」、「中南 國廠商拓展海外 美洲電動車產業來臺參訪團」及「Farmland Guardian 輔 市場。 導計畫」等 5 場市場推廣活動及 17 場海外實體展團。 二、補助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中南美洲產品進口 推廣計畫」及「東西非進口商機媒合計畫」,促成與中南 美及非洲 4 個全國性商會簽署合作備忘錄。 推 動 軟 性 文 宣 、 一、在全球疫情挑戰下,協助或贊助我國 11 個駐外館處辦理臺 活絡國際文化交 灣電影展相關活動,共放映 69 部國片。 流。 二、為彰顯我國軟實力,辦理「#Taiwan 國家軟實力數位推廣計 畫」,擇定美、日等 22 個駐外館處與當地媒體或網紅合 作,以在地視角及影音通路,製播宣介我軟實力成就影片 67 支。 制 度 化 與 資 網 安 一、促成我資安主政機關、關鍵基礎設施及其主管機關派員參 先進國家之資安 加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能源部(DOE)舉辦之資安訓練課 合作,推動參與 程。 政 府 或 非 政 府 間 二、籌組跨部會資安團赴歐洲友好國家交流網路防禦、威脅分 資安議題之組織 析及數位鑑識等實質議題,俾聚焦具體合作項目,協助 或倡議,以提升 臺、歐雙方資安主政機關建立聯繫窗口。 整體資安能力。 三、促成我「數位產業署」林副署長俊秀擔任「歐盟-安全與 創新的數位未來」研討會(原布拉格 5G 安全會議)之與談 1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人,分享我國強化供應鏈安全措施、資安標準制定及攻防 演練平台,續擴大我資安國際參與。 四、促成數位部資安署與各友好國家之「電腦緊急應變中心」 (CERT)進行線上交流,並建立 CERT 間之聯繫窗口。 持 續 推 動 爭 取 加 一、依據 CPTPP 入會規定,持續加強與各成員國之互動與實質 入 CPTPP 等重要 諮商,包括建立部長層級及工作階層互動架構,回應並解 區域經濟整合協 決各成員國關切的雙邊議題,提高各國對我案支持度。 議。 二、結合我駐外館處定期召開外交部任務小組會議,滾動式檢 視推案進度及精進推案做法。 三、運用雙邊及多邊管道,透過成員國行政部門、國會、企 業、公關公司、智庫、媒體及 APEC 平臺等爭取支持。 四、籌組經貿或學者專家訪團分赴 CPTPP 成員國,並洽邀成員 國經貿政要訪臺。 與 歐 盟 及 歐 洲 各 我與斯洛伐克簽署「台斯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與捷克 國 洽 簽 相 關 協 簽署科技、教育、大學、博物館等 6 項合作備忘錄,與英國簽 定 , 增 進 互 惠 互 署「台英創新研究發展合作瞭解備忘錄」及「台英航空工作協 利 實 質 關 係 ; 續 議」,與比利時佛拉蒙區政府簽署「台比佛拉蒙區政府合作架 推 動 臺 歐 盟 BIA 構備忘錄」;另擴大舉辦台歐連結獎學金,透過國內 20 所大學 及 推 廣 「 台 歐 連 招收歐洲 26 國,全年入境人數合計 488 人,執行率約 81%;至 結 獎 學 金 」 , 並 深化台歐經貿連結部份,111 年歐洲議會 3 度通過決議,支持 加 強 各 領 域 之 連 台歐盟儘速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呼籲歐盟執委會啟動 BIA 結 與 合 作 , 具 體 談判前置工作,「台歐盟貿易及投資對話會議」更提升至部長 落 實 連 結 歐 亞 策 -總署長層級;台德、台瑞(典)及台芬(蘭)經貿對話分別於 111 略 , 強 化 與 歐 盟 年下半年舉行。 及歐洲國家多層 次、多面向之實 質合作與交流。 推 動 國 際 司 法 互 一、本部與內政部及大陸委員會於 111 年 9 月 7 日共同主辦 助及共同打擊犯 「2022 國際警察合作論壇」,以後疫情時代打擊跨境電信 罪等合作機制。 詐欺犯罪為研討主題,強化我國與各國警政單位之連結合 作,以達成共同打擊電信詐欺、人口販運及洗錢等各式跨 國犯罪之目標。本屆論壇共有來自亞太、中東、非洲、歐 洲、北美、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近 42 國及 2500 位警政、 司法官員及執法人員實體或線上與會,成果豐碩。 二、我國與斯洛伐克、聖文森、帛琉分別於 111 年 6 月 8 日、8 月 8 日、8 月 30 日簽署臺斯民商事司法合作協議、臺聖刑 事司法互助條約及移交受刑人條約、臺帛刑事司法互助協 2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定及法醫合作瞭解備忘錄,有效拓展我與友邦及歐洲國家 之司法合作。 持 續 推 動 與 美 一、與美國、日本、澳洲、英國、加拿大、歐盟、以色列、斯 國、日本、澳洲 洛伐克及荷蘭合辦共 7 場線上或實體混合研習活動,計有 等理念相近國家 來自 91 國合計約 2,800 人次之官員及學者參與,探討議題 合作辦理「全球 涵蓋執法合作、性別暴力、公共衛生、智慧農業、永續海 合作暨訓練架 洋等,協助區域國家能力建構與強化交流合作。 構」(GCTF)。 二、於印度、聖露西亞及以色列共辦理 3 場 GCTF 海外「加盟」 (franchise)活動,聚焦數位醫療、婦女賦權及數位經濟 等議題。 三、111 年 GCTF 聯合委員會會議於 12 月 7 日在臺北舉行,由 本部、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及澳 洲辦事處 4 個 GCTF 正式夥伴共同主談,並首度由澳洲辦事 處主持;臺美日澳在會中回顧 111 年活動辦理情形及成 效,並規劃下年度優先合作議題。 一 、 安 排 政 府 高 一、亞太地區: 層 及 業 務 主 管 赴 (一)賴副總統清德於 11 月 1 日至 3 日率團訪問帛琉。 友 邦 及 友 好 國 家 (二)行政院環保署張署長子敬於 4 月以總統特使身分出席帛琉 訪問或出席慶 「我們的海洋大會」,係我國首次以官方身分受邀派遣部 典、重要會議。 長級官員與會,向世界積極展現對海洋保育之貢獻及深化 二、率團或隨團 與各國合作之決心。 參 加 政 府 間 及 非 (三)賴副總統清德於 7 月 11 日赴日參加故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 政府組織國際會 家祭,此係 1972 年以來我國訪日最高層級;臺灣日本關係 議,建立合作管 協會蘇會長嘉全、立法院王前院長金平及我駐日代表處謝 道與聯繫。 大使長廷於 9 月 27 日代表我國參加安倍晉三前首相國葬儀 三、協助我政府 式。 官 員 、 立 法 委 員 (四)本部參加第 7 屆臺馬經濟合作委員會(MTECC)會議,爭取馬 及學者等各界重 方支持我加入 CPTPP,並討論臺馬在特定領域之制度化交 要人士組團出 流。 訪 , 增 進 與 各 國 (五)本部、海委會、AIT、日本交協及澳洲駐台辦事處於 10 月 聯繫交流。 26 至 27 日首度移師日本東京舉辦 GCTF「法治原則下之永 四、洽請重要國 續海洋」國際研習營,有助提升我國與印太國家在海事執 家提升我高層過 法與海洋環境保育之合作交流。 境相關禮遇。 (六)調查局王局長俊力率團訪馬來西亞(8 月 16 日至 19 日); 僑委會童前委員長振源率團訪馬來西亞(8 月 18 日至 24 日);國發會游副主委建華率「星馬攬才團」赴新加坡及 馬來西亞(9 月 5 日至 11 日);調查局黃副局長義村率團訪 泰國(9 月 13 日至 16 日);衛生福利部石前次長崇良率團 2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訪馬來西亞(10 月 12 日至 15 日);陳前副總統建仁訪馬來 西亞參加 ISID Congress 2022 論壇(11 月 17 日至 18 日); 衛生福利部石前次長崇良率團訪新加坡(11 月 21 日至 24 日);監察院王處長增華率團訪新加坡(12 月 4 日至 7 日); 僑務委員會呂副委員長元榮率團訪問越南(12 月 10 日 16 日)。 (七)中經院及台經院經濟專家赴帛考察,協助帛琉經濟發展(8 月 27 日至 8 月 31 日);台諾(魯)海巡合作交流考察團(8 月 30 日至 9 月 10 日);台諾(魯)港務合作團(12 月 6 日至 14 日)。 (八)協助考試院銓敘部及考選部長赴日考察;協助台灣高等法 院於 11 月組團赴澳考察;協助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 學院舞團」於 11 月赴印度參加「2022 年 Udbhav Utsav 國 際音樂舞蹈節」。 (九)立法院邱委員臣遠、鍾委員佳濱及張委員其祿訪問越南及 出席「台商聯合總會第 23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6 月 24 日至 7 月 1 日);郭委員國文、張廖委員萬堅、林委員 靜儀、何委員志偉及林委員楚茵訪問日本(8 月 4 日至 10 日);鄭委員正鈐、李委員德維、洪委員孟楷及吳委員斯 懷訪問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柬埔寨(8 月 9 日至 18 日);鍾 委員佳濱、何委員志偉、張委員其祿訪問馬來西亞及出席 「台馬高等教育展」(8 月 18 日至 21 日);邱委員議瑩、 賴委員瑞隆、沈委員發惠、林委員宜瑾及張委員宏陸訪問 日本(9 月 11 日至 17 日);郭委員國文及沈委員發惠訪問 日本福岡(10 月 14 日至 16 日);游院長錫堃偕陳委員歐珀 及吳委員琪銘訪問日本(11 月 27 日至 12 月 1 日);王委員 定宇、林委員靜儀、林委員昶佐、邱委員臣遠、溫委員玉 霞、江委員啟臣及吳委員斯懷訪問日本及出席「亞洲台灣 商會聯合總會」第 30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1 月 28 日 至 12 月 1 日);江委員啟臣、溫委員玉霞、游委員毓蘭、 吳委員斯懷、李委員德維及邱委員臣遠訪問泰國、越南 (12 月 9 日至 13 日)。 二、非洲地區:立法院江委員啟臣、溫委員玉霞及廖委員婉汝 訪問新加坡及南非(7 月 21 日至 8 月 1 日)。 三、歐洲地區: (一)曾前政務次長厚仁於 7 月訪問立陶宛、拉脫維亞等中東歐 國家,出席立陶宛與美國建交百年紀念論壇;陳前總統建 2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仁於 9 月上旬以總統特使身分訪問教廷,出席真福品彌 撒,彰顯臺梵友好之邦誼。 (二)蔡前政務次長明彥受邀參加柏林安全會議(BSC),商討有 關區域安全穩定等議題,深化臺歐 1.5 軌對話。 (三)立法院游院長錫堃率團於 7 月訪問捷克、立陶宛及法國, 參訪 5 個國會,會晤 3 位議長,9 位副議長及 52 位議員, 過程備受禮遇,並於捷克參議院發表演說;我蔡前政務次 長明彥率跨部會「臺歐民主供應鏈韌性及合作考察團」訪 義大利、波蘭,深化臺歐高科技夥伴關係。 (四)立法院陳委員玉珍、林委員靜儀、王委員婉諭及李委員德 維訪問瑞士日內瓦及視導 111 年「世界衛生大會」(WHA) (5 月 20 日至 26 日);林委員靜儀、王委員定宇、沈委員 發惠、許委員智傑、林委員楚茵及莊委員瑞雄訪問波蘭、 匈牙利及斯洛伐克(6 月 26 日至 7 月 4 日);萬委員美玲、 陳委員玉珍及洪委員孟楷赴德國法蘭克福地區進行教育、 文化考察活動(7 月 4 日至 6 日);林委員靜儀及邱委員志 偉訪問立陶宛及出席「前線民主高階研討會」(7 月 6 日至 9 日);陳委員明文、蘇委員治芬、蔡委員易餘、吳委員玉 琴及王委員美惠赴德國東部、北部及南部進行綠能考察(7 月 19 日至 28 日);范委員雲及林委員宜瑾赴英國、比利時 及德國進行教育、數位考察(8 月 2 日至 10 日)。 四、北美地區: (一)賴副總統清德於 1 月 25 日至 30 日率特使團訪問宏都拉斯 出席總統卡蕬楚(Xiomara Castro)就職典禮並過境美國洛 杉磯及舊金山,在美國期間與時聯邦眾院議長裴洛西 (Nancy Pelosi, D-CA)等美方政要、學者及商界領袖視訊 會議。賴副總統於卡蕬楚總統就職典禮期間,與美副總統 賀錦麗於場邊自然互動。白宮於事後發布文件,以「台灣 副總統賴清德」(Vice President William Lai of Taiwan) 相稱,賀副總統本人亦於記者會時親自說明兩人晤談情 形。 (二)曾前政務次長厚仁於 4 月 24 日至 30 日赴美國夏威夷出席 「井上健-亞太安全研究中心」(DKI-APCSS)舉辦之「印 太戰略:全球觀點」研討會(Workshop on Indo-Pacific Strategies: A Global Perspective),與美、加、歐洲及 印太國家政府官員就各國「印太戰略」進行交流。 (三)蔡前政務次長明彥於 11 月獲邀以正式官銜訪問加拿大出席 「哈利法克斯國際安全論壇」(HFX)年會擔任與談人,與 2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美、加及歐洲多國政要就臺海安全及區域情勢等議題交換 意見,提升我國際能見度。 (四)內政部消防署組團訪問密西根州參加災害防救演練交流(4 月 9 日至 18 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李主任秘書維森 組團赴帛琉參加「2022 年太平洋夥伴」(PP 22)演訓計畫 (7 月 9 日至 20 日);協助僑委會張主任秘書良民訪美出席 「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第 28 屆年會暨第 8 屆中文傳承教 育國際研討會」活動暨訪視僑社(7 月 28 日至 8 月 2 日); 協助僑委會童前委員長振源訪美加出席「加拿大台灣文化 節」及「美洲各地中華會館、中華公所、華僑總會聯誼會 第 33 屆年會暨全美各地中華會館、中華公所聯誼會第 37 屆年會」等活動暨訪視各地區僑社(9 月 2 日至 15 日);協 助交通部胡政務次長湘麟訪美出席「2022 年第 28 屆智慧 運輸世界大展」(9 月 15 日至 22 日);協助內政部警政署 國際組張組長文瑞訪美出席「2022 年國際警察首長協會第 129 屆年會」(10 月 15 日至 18 日);協助僑委會徐前副委 員長佳青訪美出席「北美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35 屆第二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並順訪僑社(11 月 17 日至 20 日);法 務部林次長錦村率團赴美國華府參加「全美州檢察長協 會」(NAAG)年會,並拜會美國司法部等相關單位(12 月 6 日 至 8 日)。 (五)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由副會長陳委員以信率該 會秘書長何委員志偉、翁委員重鈞、王委員定宇、陳委員 玉珍、張委員育美及游委員毓蘭於 9 月 11 日至 16 日訪問 華府與美國會及行政部門互動交流,並在國會大廈出席我 農訪團採購意向書簽署儀式暨酒會。期間共計與 39 位聯邦 參眾議員拜會或互動,包括多名近 2 年曾訪臺之國會議 員,對我推動對美國會外交工作甚具正面意義。 (六)立法院陳委員以信訪問英國及美國(1 月 28 日至 2 月 4 日); 林委員昶佐、范委員雲、謝委員衣鳯、邱委員臣遠及王委 員婉諭訪問丹麥及出席「2022 年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6 月 8 日至 13 日);林委員昶佐及洪委員申翰訪問美國及參 加「第 8 屆世界國會議員支持西藏大會」(6 月 19 日至 26 日);江委員啟臣、洪委員孟楷、游委員毓蘭及吳委員斯 懷訪問美國(6 月 27 日至 7 月 2 日);邱委員志偉、許委員 智傑及鍾委員佳濱訪問加拿大(7 月 25 日至 8 月 1 日);趙 委員天麟訪問美國夏威夷(8 月 1 日至 10 日);江委員啟臣 訪問美國(8 月 11 日至 19 日);王委員定宇訪問美國(9 月 2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4 日至 18 日);林委員昶佐、范委員雲及王委員婉諭訪問 美國華府及出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會議(9 月 12 日至 14 日);范委員雲及王委員婉諭訪問美國紐約及 視導第 77 屆「聯合國大會」(UN)(9 月 14 日至 18 日)。 (七)我國實踐在首屆「民主峰會」的承諾,響應美國號召,持 續捐款支持「全球反貪集團」(GACC)的工作,與國際社 會共同打擊貪腐政權,為全球良善治理共盡心力。 (八)「台美發展及人道援助合作瞭解備忘錄」於 11 月 3 日在華 府完成簽署,臺美並於 11 月 7 日在臺北舉行宣布茶會,向 各界展現雙方願進一步攜手合作,在太平洋及拉美地區協 力促進自由、繁榮與發展之決心。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賴副總統清德於 1 月 25 日至 30 日擔任總統特使率團訪問 宏都拉斯,並出席宏國新任總統卡蕬楚(Xiomara Castro) 就職典禮。 (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OTN)總談判代表鄧振中於 6 月 17 日至 24 日訪問墨西哥,推動臺墨兩國經貿交流及合作。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邦 一、亞太地區: 交 國 家 朝 野 政 要 (一)馬紹爾群島總統柯布亞(David Kabua)於 3 月、吐瓦魯總理 訪臺,增進對我 拿 塔 諾 (Kausea Natano) 於 9 月 、 帛 琉 總 統 惠 恕 仁 瞭解及友我力 (Surangel S. Whipps, Jr)於 10 月及諾魯總統昆洛斯(Russ 量。 Joseph Kun)於 11 月來臺國是訪問;帛琉副總統兼司法部 長席嫵杜(J. Uduch Sengebau Senior)於 8 月訪臺。 (二)泰國前副總理邦特(Phongthep Thepkanjana)、紐西蘭前副 總理兼外長彼特斯(Winston Peters)、印度「國防研究分 析院」院長齊湛(Sujan Chinoy)、印尼國會參議員暨台灣 連 線 共 同 主 席 理 查 帕 薩 里 布 (Richard Hamonangan Pasaribu)於 10 月應邀來臺出席「玉山論壇」。 (三)澳 洲 前 國 防 部 長 安 凱 文 (Kevin Andrews) 及 潘 恩 (Christopher Pyne)於 7 月來臺出席「凱達格蘭論壇-印太 安全對話」。 (四)印度國會上議員庫瑪(Sujeet Kumar)於 10 月訪臺。 (五)日本自民黨青年局局長小倉將信眾議員率青年局訪臺(5 月 3 日至 7 日)、日本自民黨廣報部副本部長鈴木馨祐眾議員 訪臺(7 月 25 日至 27 日)、日本前防衛大臣石破茂眾議員 及浜田靖一眾議員率跨黨派國會議員所組「思考日本安全 保障議員之會」訪臺(7 月 27 日至 30 日)、「日華議員懇 談會」會長古屋圭司眾議員率團訪臺(8 月 22 日至 24 日)、 2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古屋圭司會長來臺參加「玉山論壇」並率「日華懇」23 名 跨黨派議員參加我國慶遊行(10 月 6 日至 10 日)、日本自 民黨政調會長萩生田光一眾議員訪臺,係政調會長睽違 19 年訪臺(12 月 10 日至 12 日)、日本參議院幹事長世耕弘成 參議員率團訪臺(12 月 26 日至 29 日),持續深化臺日雙邊 關係。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111 年 2 月間邀請索馬利蘭外長瑞格薩 等 4 名內閣成員訪臺;10 月間邀請史瓦帝尼國王恩史瓦帝 3 世率多名王室成員及 5 名內閣部長訪臺,有效增進我與 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雙邊關係。 三、歐洲地區:111 年邀獲 6 位次長級官員率團訪臺,包括立 陶宛經創、農業、交通及運輸部等 4 位次長,深化臺立於 農產品進出口、綠色運輸、直航、智慧城市、雷射及生物 科技等領域之合作關係,以及捷克科技與教育部 2 位次長 隨聯合訪團來訪,簽署臺捷於科技、教育、大學及博物館 等 6 個領域之合作備忘錄;斯洛伐克國會副議長勞倫契克 (Milan Laurencik)及歐洲議會副議長畢爾(Nicola Beer) 分別於 111 年中旬率團訪臺,其中畢爾副議長為歐洲議會 高層首度正式來訪,另瑞典、法國、捷克、德國、英國、 波蘭及斯洛伐克等歐洲友好國家之多位國會議員亦接連組 團訪臺,111 年度歐洲地區訪賓總計 199 位,彰顯臺歐友 誼於後疫情時代持續穩健開展。 四、北美地區: (一)拜 登 政 府 指 派 前 參 謀 首 長 聯 席 會 議 主 席 穆 倫 (Michael Glenn Mullen)於 3 月 1 日率領跨黨派資深代表團訪臺,向 臺灣人民及區域盟友及夥伴傳達美國堅定信守對臺承諾之 訊息。 (二)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Mike Pompeo)伉儷於 3 月 2 日至 5 日 訪問臺灣,展現美國對臺灣「堅若磐石」之支持,以及臺 美全方位夥伴關係的緊密友好。 (三)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會長威爾森(Damon Wilson) 於 3 月 27 日至 30 日訪臺。 (四)美國聯邦參議院「預算」委員會共和黨首席議員葛瑞姆 (Lindsey Graham, R-SC)於 4 月 14 日至 15 日率領 5 位跨 黨派國會議員訪臺,彰顯美國會跨黨派議員對臺灣之高度 重視及堅定支持。 2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美國聯邦參議員達克沃絲(Tammy Duckworth, D-IL)於 5 月 30 日至 6 月 1 日率團訪臺,傳達美國國會對臺灣之堅定支 持。 (六)美國聯邦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 R-FL)於 7 月 7 日至 9 日訪臺,彰顯美國國會對臺灣長期以來的堅定支持與承 諾。 (七)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 D-CA)於 8 月 2 日至 3 日率團搭乘美國專機訪臺,團員包括聯邦眾議院 外交委員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 D-NY)、退伍軍人 事務委員會主席高野(Mark Takano, D-CA)、歲計委員會副 主席戴碧妮(Suzan DelBene, D-WA)、政府監督及改革委員 會 經 濟 及 消 費 者 政 策 小 組 主 席 克 利 胥 納 莫 提 (Raja Krishnamoorthi, D-IL)以及聯邦眾議員金安迪(Andy Kim, D-NJ)等。此為繼 1997 年 4 月時美國眾議院議長金瑞契 (Newt Gingrich, R-GA)率團訪臺後,睽違 25 年再度有美 國聯邦眾院議長訪臺。 (八)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馬基(Ed Markey, D-MA)偕 4 位聯邦眾議員於 8 月 14 日至 15 日率團訪臺。 (九)美國聯邦參議員布蕾波恩(Marsha Blackburn, R-TN)於 8 月 25 日至 27 日率團訪臺。 (十)美國聯邦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情報暨特種作戰」小組副主 席莫菲(Stephanie Murphy, D-FL)等 8 位聯邦眾議員於 9 月 7 日至 9 日率團訪臺。 (十一)美國聯邦眾議院「科學、太空暨科技」委員會主席江笙 (Eddie Bernice Johnson, D-TX)於 10 月 9 日至 12 日率 團訪臺參加我國慶大典。 (十二)美國聯邦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國防情報暨戰士支援小 組」共和黨首席議員溫斯卓普(Brad Wenstrup, R-OH)及 聯邦眾議員莫頓(Seth Moulton, D-MA)等 4 位聯邦眾議 員於 10 月 11 日至 13 日來臺訪問。 (十三)補助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於 10 月 25 日至 27 日在臺舉辦第 11 屆「世界民主運動」全球大會,邀獲逾 70 國、近 2 百名政要及公民社會領袖來臺與會,展現全 球民主網絡對民主臺灣之重視及支持。 (十四)美國聯邦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 R-UT)等 4 位聯邦 眾議員於 12 月 17 日至 22 日訪臺。 (十五)美國印第安納州州長侯康安(Eric Holcomb)、亞利桑納 州州長杜希(Doug Ducey)及愛達荷州州長李睿德(Brad 2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Little)3 位州長,美國國會助理團共 5 團及「美加領袖 人才參訪計畫」(USCVLP)之經貿領域專業人士等組團訪 臺,與我政府就臺美關係、經貿及教育合作等各項重要 議題交換意見。 (十六)接待由美國前白宮國安會、前國務院或國防部資深官員 率領之學者團來臺並拜會府會高層,包括:華府智庫 「大西洋理事會」、「布魯金斯研究院」、「史丹福大 學胡佛研究所『台灣在印太地區計畫』」、「美國進步 中心」(CAP)、「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NCAFP)、 德國馬歇爾基金會 (GMF)、「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 (CSIS)及「傳統基金會」8 個學者團,有助持續提升美 學界及智庫對我之瞭解及支持。 (十七)加拿大眾議院國貿委員會主席暨加台國會議員友好協會 會長史葛洛(Judy Sgro)眾議員率跨黨派議員團乙行 8 人 於 10 月 9 日至 14 日訪臺並出席我國慶大典,表達對臺 海穩定、臺灣加入 CPTPP 及國際參與之支持。 (十八)加拿大安大略省議員團乙行 7 人於 12 月 17 日至 23 日訪 臺,促進臺加地方交流。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共邀友邦政要計 6 團、46 人次 訪臺,包括貝里斯總理布里仙紐(John Briceño)伉儷、瓜 地馬拉外交部長步卡羅(Mario Búcaro)、聖文森及格瑞那 丁總理龔薩福(Ralph Gonsalves)、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總理德魯(Terrance Drew)及聖露西亞總理皮耶(Philip J. Pierre) 、 巴 拉 圭 工 商 部 長 賈 斯 迪 優 尼 (Luis Castiglioni)。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組 一、邀獲中美洲銀行(CABEI)高層訪臺慶祝雙方合作 30 週年及 織(WTO)、亞太經 在臺設處 1 週年,並促成該行在臺發行債券。 濟 合 作 (APEC) 等 二、邀 獲 歐 銀 秘 書 長 小 口 一 彥 訪 臺 與 我 首 度 合 辦 「 捐 助 國 國際組織官員、 日」,並就雙方合作援助烏克蘭及周邊受影響國家及促成 各國駐聯合國體 歐銀深化與臺灣優勢產業對接等議題進行討論並達成合作 系組織或機構官 共識,有助深化我與歐銀高層之互動合作關係。 員 、 各 國 主 管 聯 三、於 111 年 10 月我國境管制措施逐漸鬆綁之際,我駐 WTO 代 合國事務、區域 表 團 即 洽 獲 WTO 法 律 諮 詢 中 心 (ACWL) 執 行 主 任 Niall 性及功能性國際 Meagher 訪臺,與我產、官、學各界就我國關切之國際經 組織及其他非政 貿議題及全球趨勢等進行交流;主動爭取辦理 WTO 公共論 府組織之官員與 壇研討會,洽邀 WTO 秘書處及重要國家駐 WTO 代表團官員 智庫學者訪臺, 與會,強化我於 WTO 多邊平台之各項交流往來並拓展雙邊 厚植會員國及國 關係。 2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際組織各層面之 友我力量。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 印 尼 國 會 台 灣 連 線 」 共 同 主 席 馬 大 倪 (Mardani Ali 體、工商、文 Sera)議員率團來臺訪問(10 月 24 日至 27 日)。 教 、 體 育 、 宗 教 二、日本東京大學松田康博教授及駐臺學者加藤洋一教授拜會 等各界領袖及其 我各界政要(8 月 23 日至 26 日)。 他 具 影 響 力 人 士 三、松田康博教授、川島真教授、若林正丈教授及兼原信克教 訪臺。 授等專家學者參加我「台日關係永續論壇」(12 月 10 日至 12 日)。 四、協助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 12 月邀請「世界醫師 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WMA)會長恩那布雷雷 (Dr. Osahon Enabulele) 、 理 事 會 主 席 蒙 哥 馬 利 (Dr. Frank Ulrich Montgomery) 夫 婦 及 秘 書 長 克 洛 伯 (Dr. Otmar Kloiber)訪臺,克洛伯秘書長並出席本部舉辦之 「2022NGO 領袖論壇」。 五、辦理「立陶宛記者團」、「國慶記者團」及「政經記者 團」(Ⅰ至Ⅲ)等國際媒體邀訪案 5 團次,計邀請 62 國 102 名記者來臺,安排拜會政府單位、指標企業及智庫,成功 吸引國際社會關注,撰刊報導至少 210 篇。 六、首度規劃辦理「歐洲重要價值夥伴(EVIP)」計畫:邀訪歐 盟及歐洲國家重要政界人士或青年菁英來臺參訪,以培養 具潛力之各界人士成為友臺堅實力量,迄已有 14 名具政治 發展潛力之歐洲人士來訪,來自英、法、匈牙利、斯洛伐 克、捷克及德國(以歐盟職務訪臺)。 洽 邀 資 訊 網 路 安 促成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美國「聯邦通訊傳播 全 先 進 國 家 或 具 委員會」(FCC)建立聯繫管道,嗣協助 NCC 邀請 FCC 委員布倫 合 作 潛 力 之 新 南 丹.卡爾(Brendan Carr)訪臺,交流數位韌性、網路安全及 5G 向 國 家 、 友 邦 等 網絡等議題,續深化臺美資安領域之互動。 之產官學研代表 及智庫顧問來臺 進行技術交流及 政策意見交換 等。 三 、 國 際 委 託 國 合 會 於 亞 一、安排菲律賓消防總署 35 名消防員在南投竹山消防署訓練中 合作及關 太 、 亞 西 、 非 心密集受訓,建構各類天災預防與救援能力;辦理 54 名越 懷 洲、拉美及加勒 南官員赴臺灣培訓-「全球價值鏈及國內企業參與」與 比海地區,依據 「臺灣在工業 4.0 之應用」。 友邦及友好國家 2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社 會 發 展 需 求 , 二、技術合作計畫:111 年委託國合會在全球 21 國派遣 22 個 併考量我國產業 技術團,主要執行農企業、中小企業輔導、園藝、農藝、 優勢,以符合聯 公衛醫療、資通訊、職訓、地方特色產業、水產養殖、防 合國永續發展目 災、環保及交通等類型共約 83 項計畫,所有計畫皆依據夥 標 (Sustainable 伴國家所需規畫且為我國可發揮產業優勢之領域,同時符 Development 合聯合國設定之 SDGs。 Goals SDGs)之方 三、深化我與國際組織之合作關係: 式 , 辦 理 農 業 、 (一)與美國國際開發總署(USAID)簽署「台美發展及人道援助 水產養殖、綠色 合作瞭解備忘錄」,另同時簽署「美國太平洋基金(PAF)- 能源、醫療公衛 美台夥伴關係備忘錄」,以及「台美在巴拉圭合作中小企 及資通訊等各類 業育成中心(SBDC)協議」。 技 術 合 作 計 畫 , (二)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7 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達成「互惠互 COP27)期間辦理 4 場周邊會議並受邀參加 2 場周邊會議, 助,踏實外交」 增加國際能見度。 之政策目標。 (三)與以色列外交部國際合作援外署(MASHAV)及國際發展協會 (SID)以色列分會合作,將辦理線上學習講座及共同辦理 知識分享研討會。 (四)與法國開發署(AfD)辦理一場合作討論會議。 (五)與非洲開發銀行(AfDB)就智慧農業領域之合作辦理 3 次合 作討論會議。 委 請 國 合 會 邀 集 一、 結合我國產業優勢及技術,推動金融服務創新及企業數位 國內私部門如醫 轉型創新專案 2 項計畫;完成我國首次辦理之援外創新競 療機構、企業及 賽,與私部門共同出資擴大援外範疇,最終自 19 個團隊提 學校等,共同參 案中,擇優錄取 4 個團隊,將以公私部門共同出資模式分 與技術合作計 別在我拉美友邦辦理具永續商業發展潛力之技合計畫。 畫 , 以 拓 展 公 私 二、 在拉丁美洲、加海地區及非洲地區持續推動計 5 項資通訊 部門夥伴關係 計畫,包含政府電子化、醫療資訊管理、智慧公車、地政 (Public-Private- 業務資訊化及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發展等,由我商協助參與 Partnership ﹐ 規劃,協助我商技術輸出海外,並提升我國援外工作科技 PPP) , 提 升 技 術 轉型。 合 作 計 畫 之 專 業 三、 與國內醫療院所合作,在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及非洲地區 性,及協助我國 推動 7 項公衛醫療計畫,協助友邦建構數位醫療資訊、防 醫療機構與廠商 治慢性病及防疫體系。 拓展海外經驗。 運 用 我 國 資 通 訊 一、續辦理臺灣數位機會中心(Taiwan Digital Opportunity 科技優勢,推動 Center, TDOC)計畫,協助帛琉、馬紹爾及斐濟等太平洋國 與我邦交國或新 家縮短數位落差,提供其國民更多數位機會與創造智慧城 南向中度發展國 市生活方式。本部與資策會已與友邦帛琉及馬紹爾兩友邦 3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家之資安合作計 簽署計畫備忘錄,提供免費線上課程供友邦學生修習,並 畫,透過資安技 於 11 月合辦「智慧城市研習營」,邀請 9 名太平洋友邦官 術協助,強化其 員來臺培訓,深入瞭解我國數位發展、智慧政府及綠能產 資安能量,並帶 業之發展。 動 我 國 資 安 產 業 二、 刻執行 5 項資訊通信技術合作計畫,包含貝里斯數位包容 發展。 計畫、索馬利蘭政府電子化能力提升計畫、聖露西亞數位 資訊科技培訓應用計畫、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數位身分 認證計畫、聖文森國運用資訊科技強化治安維護計畫,旨 在運用我國發展成熟的電子化政府服務整合經驗,協助夥 伴國政府提供更便捷快速的公共服務,提升整體國家競爭 力,並協助帶動我國優勢產業輸出。 委 託 國 合 會 辦 理 一、111 年上半年由於疫情影響,無法邀請國外友邦及友好國 「國際人力資源 家人員來臺參訓,為持續協助訓練友邦專業人才,辦理 8 培訓研習班計 場線上訓練課程,於下半年國境開放後恢復辦理 8 場實體 畫」及「拉美暨 訓練班,共計舉辦 16 場次 905 人參與,主題包括智慧防 加勒比海地區技 疫、智慧農業、中小企業、潔淨能源及數位治理等我國優 職教育訓練計 勢領域,有助提升友邦及友好國家官員各項專業能力,並 畫」,邀請友邦 增進我與渠等之交流。 及 友 好 國 家 推 薦 二、辦理「外交遠朋西語班」課程 1 梯次計有拉美 6 國 8 名政 政府官員、專業 府官員及國會顧問參訓、「外交遠朋英語班」課程 1 梯次 技術人員、青年 計有加勒比海 5 國 7 名政府官員參訓;提供拉美地區 10 國 及婦女來臺受訓 27 名菁英獎學金就讀淡江大學「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 以增進專業職 班」;辦理 111 年「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邦推動青 能,增進多邊交 年技職訓練計畫」18 個班訓計有 422 人參加。 流及擴展友我人 脈。 遴 選 產 業 市 場 專 籌組「2022 年中南美友邦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考察宏都 家 考 察 友 邦 , 規 拉斯、瓜地馬拉、巴拉圭及貝里斯等友邦在電動巴士、智慧解 劃 雙 邊 合 作 可 達 決、系統整合及海鮮採購等產業領域之發展,舉行多場雙邊經 最 大 效 能 之 投 資 濟聯席會議、貿易洽談會及成果發表會等,協助我商與友邦產 貿易機會。 官學界簽署多項合作備忘錄及意向書,並搭建策略性產業對話 平台,有效鼓勵有意赴中美洲友邦投資之業者善用政府資源, 其中中華電信等數家業者刻正與友邦當地合作夥伴洽談合作事 宜。 設 置 「 臺 灣 獎 學 一、111 年國合會「國際高等人力培訓計畫」共計有 197 位新 金」、「臺灣獎 生抵臺就讀,在臺學生現有 532 位。 助 金 」 、 「 台 歐 二、111 年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 連結獎學金」、 學,共核錄 237 名新生,目前在臺受獎生近 800 名。另 3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由國合會執行之 「臺灣獎助金」計畫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及區域政經安 「國際高等人力 全等議題有興趣之學者專家來臺駐點研究,111 年計有 97 培訓計畫」及 位各國學人受獎。 「 臺 波 蘭 科 學 高 三、為呼應歐盟「連結歐亞策略」及英國「全球不列顛」之願 等教育獎學金專 景,「台歐連結獎學金」兼具台歐連結、推廣華語教育及 案」,長期培育 發展我國家雙語政策之多重戰略目標,111 年透過國內 20 友我人才。 所大學招收歐洲 26 國,共計 488 位學生來臺學習華語文。 發 揮 軟 實 力 , 積 一、續辦理 48 名菲律賓青農及 53 名印尼青農來臺實習,學習 極辦理國際青年 我國先進智慧農業技術。 臺 灣 研 習 營 及 國 二、駐南非代表處促成南非 6 個省份大學與我北醫、屏科大、 際青年大使交流 淡江大學、文化大學、元智等大專院校洽簽 7 項學術合作 計畫及農業青年 備忘錄,打造更為全面之臺斐學術交流。 大 使 等 活 動 , 培 三、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徵選 40 名我國優秀大專 植新生代友我人 院校學生擔任國際青年大使,於 8 月 27 日至 31 日赴訪我 脈,擴大與友好 亞太友邦帛琉 5 日,除獲帛琉總統惠恕仁親自接見,並參 國家雙邊青年交 與「氣候變遷青年論壇」;另與帛琉高中及社區學院學生 流。 交流互動,期間並參與「臺灣文化之夜」等多場文化演 出,獲帛方各界熱烈歡迎,有助增進臺帛兩國友好邦誼, 促進雙邊青年交流。 四、因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為保障參加青年健康,111 年農 業青年大使計畫經評估後決議停辦。 五、辦理第一屆「連結新南向菁英培育專班計畫」,與臺北醫 學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及國立金門大學合作,計邀新 南向 6 國家 50 名學生來台研習高科技、醫衛及華語等課 程,加深與新南向國家青年菁英連結與交流。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層 一、亞太地區: 面 , 建 立 多 元 援 (一)與太平洋島國論壇(PIF)秘書處簽訂「臺灣/中華民國與太 外體系,針對受 平洋島國論壇秘書處合作協定 2022-2024」。 援 國 發 展 需 求 , (二)補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辦理「台灣.東南亞種原倡議」 加強與受援國之 計畫,透過協助返還各國種原,連結區域種原庫資源,提 合作。 升東南亞各國糧食韌性及蔬菜多樣性,及我國在糧食安全 議題之國際能見度。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駐索馬利蘭及駐史瓦帝尼技術團持續依期程推動各項合作 計畫。 (二)捐贈非洲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成員國會議員選區物 資,改善選民生活。 3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與土耳其國會議員及蒙古國會議員合作,援贈資訊及醫療 設備並資助經濟弱勢學生,敦促議員以具體行動支持各項 雙邊要案。 (四)持續資助土耳其「臺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成立工 作坊,並舉辦職訓課程協助難民經濟賦權。 (五)協助敘利亞難民營青少女提升性別平等、衛生保健意識及 能力建構等相關知能,彰顯我國關懷難民精神。 (六)提供約旦地雷/戰後遺留爆裂物傷殘者教育訓練及心理支 持等人道援助。 三、歐洲地區:積極透過駐教廷大使館及其他駐歐館處進行國 際人道救援,並與歐洲國家開發援助機構共同支持在第三 國之人道救援計畫等,包括透過駐教廷大使館辦理援助切 利總主教營運 Villa Nazareth 中心,協助孤兒安置及青年 教育等,並與教廷及天主教馬爾他騎士團協同援助受難民 眾,援贈宗座賑濟所、天主教慈幼會及教廷促進整體人類 部必要物資。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在 8 個友邦推動多項雙邊及多 邊之社福合作計畫,內容涵蓋基礎設施、醫療衛生(含防 疫)、兒童照護、教育文化、永續發展、職訓、社區發 展、農漁業、資通訊、天災預防及婦女賦權等領域,成功 協助友邦促進社會發展,提昇民眾生活品質,成效普獲友 邦政府及人民肯定,並強化邦誼。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能 一、捐助「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我與歐銀合作在 15 國 性政府間國際組 推動 14 項我優勢產業合作計畫,包括參與歐銀首批 3 項援 織及各區域開發 助烏克蘭計畫及性平基金,並促成 7 駐處參與 12 場能見度 銀行之平臺,加 活動,有助拓展雙邊關係及輸出我產業強項,並彰顯我國 強與各方協調合 際援助及促進夥伴國平權轉型等貢獻。 作 , 擴 大 參 與 層 二、捐助「臺灣與泛美發展基金會(PADF)災害援助及重建基 面。 金」:PADF 與「美洲國家組織」(OAS)關係密切,我國 111 年挹注該基金執行「巴拉圭 2 年期天災防治合作計畫」, 以協助我友邦巴拉圭進行天災預防工作,藉此拓展我與 OAS 之關係,並加強參與拉美區域合作機制,及鞏固我與 拉美友邦之雙邊關係。 三、補助我國專業人士赴「亞洲開發銀行」(ADB)工作:為在 個別領域加強與亞銀合作,本部洽獲亞銀邀請我派遣專業 人員借調至亞銀任職,2020 年迄今總計有 4 名我國專家學 者借調至亞銀。 3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國 一、亞太地區: 家 發 生 重 大 災 害 (一)帛琉、馬紹爾、諾魯、吐瓦魯於 111 年相繼爆發本土疫 時提供緊急援 情,我國皆於第一時間援贈醫療物資。 助。 (二)8 月援助菲律賓 Abra 省地震災害賑濟款,11 月援助菲律賓 奈格(Nalgae)風災賑濟款,12 月援助印尼西爪哇省展玉縣 (Cianjur)地震災害賑濟款。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 111 年初捐助索馬利蘭政府,協助索國度過旱情危機;另 於 4 月捐助索國政府並協調我 NGO 援贈人道物資,以因應 索京市場大火。 (二) 111 年 6 月與土耳其「紅新月會」合作,賑濟阿富汗震 災。 三、歐洲地區:自俄國入侵烏克蘭後,我迅速加入歐盟及西方 制裁行動,臺灣人民亦響應人道援助,募集援助款及物 資,分批送至鄰近烏國之歐洲國家,協助安頓難民,總計 我國對烏人道援助超過 4,000 萬美元及 600 噸物資。鑒於 戰事未歇,我續積極與烏國 NGO 及地方政府合作發動寒冬 送暖案,供基輔(Kyiv)採購柴汽油發電機等緊急發電設 備,並規劃資助哈爾科夫(Kharkiv)及前線戰區採購人道 救援物資,彰顯我國竭盡所能支持烏國之決心。 四、北美地區: (一)我政府再度應拜登政府邀請,由陳前副總統建仁代表參加 5 月 11 日第二屆線上「全球新冠肺炎高峰會」(Global COVID-19 Summit),並代表我國政府宣布再度捐贈以協助 全球抗疫。 (二)我捐贈 10 萬片口罩予肯塔基州政府進行 110 年 12 月 4 日 龍捲風災後復原工作,以協助維護當地救災人員健康。 (三)我捐助佛羅里達州,以協助當地政府及災民進行伊恩颶風 災區救援及重建工作。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一)續捐贈防疫物資如口罩、額溫槍、疫苗注射器、製氧機及 呼吸器等協助我拉美及加海友邦及友好國家對抗 COVID- 19。 (二)續與美國「糧食濟貧組織」(FFTP)合作捐贈海地食米。另 援贈食米予友邦瓜地馬拉及宏都拉斯供賑災及濟貧。 (三)為協助友邦因應水災及風災造成之重大災損,我國提供賑 濟款予宏都拉斯、貝里斯及聖露西亞。 3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與賑災基金會合作推動「海地西南部震災後糧食安全及生 計強化計畫」,協助海地恢復地震災區農業生產,紓解當 地糧食短缺情形。 一、協 助 民 間 公 一、補助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在越南辦理「2022 年中 益及慈善組織加 越社區幼兒中心玩具圖書館計畫」,為越南中部 4 省之 10 強國際人道救助 所幼兒園建置玩具圖書館。 與 服 務 工 作 , 發 二、補助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在非洲馬拉威、賴索托、史 揮臺灣之愛。 瓦帝尼、納米比亞、莫三比克、馬達加斯加境內 7 所孤兒 二、配 合 聯 合 國 院辦理「海外正體中文教學計畫」,培育當地孤兒我國人 永續發展目標 文知識及技能養成。 (SDGs) , 協 助 國 三、補助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在越南辦理「國際反地 內 NGO 與政府建 雷行動國際合作案計畫」,增強雷傷者醫療照護及協助其 立夥伴關係,並 等就業輔導。 與 INGO 協力協助 四、補助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在中南美洲地區辦理 各項對國際之關 「中南美洲燒燙傷復健專業人員培訓計畫」培訓瓜地馬拉 懷救助及災後重 及宏都拉斯復健治療師及車縫師。 建 事 務 進 行 國 際 五、補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在國內及亞洲辦理 合作。 「2022 亞洲婦女安置網絡計畫」及「2022 亞洲女孩培力計 畫」,推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 六、補助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資助兒童計畫」。 七、補助幫幫忙基金會運送愛心及防疫物資與布料至非洲、拉 丁美洲、太平洋地區之友邦及友我國家。 八、補助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在菲律賓辦理 「社區復原力計畫-火災風險與危機管理」以改善當地社 區環境並建構社區防災能力。 九、補助「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辦理「蒙古國偏鄉牙科義診暨 口腔衛生教育計畫」協助該國改善口腔疾病問題。 十、補助「玩具圖書館協會」執行「台灣陪尼,傳愛學習零距 離-史瓦帝尼計畫」運送愛心物資至史瓦帝尼。 十一、捐助無國界記者組織在烏克蘭設立「媒體自由中心」, 保護記者人身安全,捍衛新聞採訪自由。 協 助 派 遣 行 動 醫 一、亞太地區:透過「醫療合作計畫」與合作醫院於四友邦、 療團赴友邦及友 斐濟及巴紐進行醫療服務。 我 國 家 義 診 、 捐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贈 醫 療 器 材 等 進 (一) 駐索馬利蘭醫療團於 111 年正式啟動,推動臨床醫療、轉 行國際人道救助 診、公衛及教育等各項計畫。 與服務工作。 (二) 協促林口長庚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臺北護理健 康大學與蒙古醫院簽署合作備忘錄。 3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 補助「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在蒙古辦理「2022 蒙 古國偏鄉牙科義診暨口腔衛生教育計畫」,執行義診及衛 教宣導。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我與拉美及加海友邦共同推動 多項醫療技術合作計畫 (一)巴拉圭:續與國泰綜合醫院執行「醫療資訊管理效能提升 計畫(第二期)」;推動「衛福部醫療機構照護品質提升計 畫」。 (二)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續與臺北榮民總醫院執行「代謝 性慢性病防治體系強化計畫」。 (三)貝里斯:續與亞東紀念醫院合作執行「醫療影像系統強化 計畫」;另 5 名貝里斯護士於臺南奇美醫院完成訓練。 (四)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續與馬偕紀念醫院合作執行「公衛醫 療緊急應變體系強化計畫」。 (五)海地:完成「強化海地國家救護車中心(CAN)執行能量計 畫」,並援助海地衛生部推動「海地全國輸血安全計畫」 及「海地霍亂防治計畫」;另持續執行和平港 OFATMA 醫院 計畫。 (六)聖露西亞:續執行聖茱德醫院整建計畫。 (七)瓜地馬拉:續與臺大醫院執行「運用醫療科技提升孕產婦 與新生兒保健功能計畫」。 (八)宏都拉斯:與萬芳醫院執行「醫院醫療資訊管理效能提升 計畫」。 加 強 與 美 國 及 其 一、我國實踐在首屆「民主峰會」的承諾,響應美國號召,捐 他理念相近國家 款支持「公益媒體國際基金」(IFPIM),協助反制假訊 合作,保障國際 息及提升全球民主韌性。 宗 教 自 由 與 人 二、我國捐贈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基金」第四年捐助款已 權。 辦理完成。 三、我國於 8 月舉辦「印太地區公民社會對話:宗教自由面臨 的挑戰」論壇,邀請來自印太地區逾 9 國(含我國)共 40 位 宗教自由及人權公民社會代表與會,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 由無任所大使 Rashad Hussain 以預錄影片方式致詞,並邀 獲美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圖凱爾(Nury Turkel)來臺實 體與會並發表專題演說,充分彰顯臺美對促進印太地區宗 教自由、民主及人權等共享價值之重視及承諾。 四 、 營 建 駐 洛 杉 磯 辦 事 處 受美國疫情及疫後高通膨與原物料成本飆漲影響,廠商因成本 工程 購 置 館 舍 中 程 個 不確定及風險高而放棄承作,致新館舍內外裝修工程無法於原 案計畫。 3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定期程內完成,我駐洛杉磯辦事處業依規定提報時程修正計畫 並重新辦理招標作業。 駐 舊 金 山 辦 事 處 111 年駐舊金山辦事處業依計畫時程與賣方完成簽署新館舍買 館舍購置計畫。 賣契約,亦已洽獲美國國務院書面同意我駐舊金山辦事處購置 館舍,並得免除相關稅賦。 致 遠 新 村 活 化 再 已完成工程採購案招標作業,並於 111 年 1 月開工,遇疫情、 利 用 中 長 程 個 案 工安事件及地質等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刻持續積極督促專案管 計畫 理單位、監造單位及承造廠商依核定計畫及期程辦理中。 3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 外 交 編 印 國 情 資 一、辦理英、法、西、德、俄、日、越、印尼、泰、葡萄牙、馬 管理業務 料 、 中 外 文 定 來、阿拉伯、蒙古、印地及韓文共 15 語版紙本及網路版國 期刊物、製作 情小冊編印相關事宜,增進國際社會對我各項發展現況之瞭 與推廣國情及 解。 紀 錄 影 片 , 提 二、「今日台灣」(Taiwan Today)英、法、西、德、俄、日、 升臺灣國際形 越、印尼、泰 9 語版電子報配合政府重要施政、外交政策及 象。 重大文宣議題,每日編譯報導及照片新聞約 50 則,112 年 1- 6 月逾 5,000 則報導。 三、編製英文「台灣評論」(Taiwan Review)雙月刊與西文「台 灣今日」(Taiwan Hoy)雙月刊紙本及電子期刊。 四、「台灣光華雜誌」6 語版(中、英、日、越、泰、印尼)共計 刊出包括「台式醃漬美味」、「台灣小鎮慢旅」、「韌性台 灣」等 222 篇專文。 五、策製「國情簡介影片」,以「台灣良善力量」為題,彰顯我 國在社會、政治、經濟、外交等領域成就,提供本部與外館 新媒體平台及實體活動播放,傳播臺灣正面形象。8 分鐘 中、英、日、法、德、俄、西、阿、葡、泰、印尼及越南 12 種語版,以及 3 分鐘英、西版與 1 分鐘精華版均已上掛本 部及「潮台灣」YouTube 頻道,另提供外館 DVD 於實體活動 運用。 六、111 年攝製「臺灣無比精彩」第Ⅵ季:「智慧機械」國情紀 錄片已於 112 年 6 月 22 日在臺灣「Discovery 頻道」首播, 並於 7 月起陸續在東南亞、南亞等近 20 個國家及地區播映, 之後將上掛「Discovery 頻道」YouTube 頻道供全球觀看。 另 112 年國情紀錄片策製案刻正辦理中。 七、為展現我國政經文化新風貌,111 年辦理製作國情海報及展 架案,預計於 112 年 8 月前寄送本部駐外館處運用。 八、編製 2024 年記事案曆,預計於 10 月間寄供外館致贈駐地重 要人士。 配 合 國 家 總 體 一、辦理國際媒體專訪:吳部長及次長接受國際知名媒體專訪、 外交目標,宣 與外媒茶敘及召開國際記者會共計 45 場次,計獲刊報導 135 揚國家重要政 篇(次),包含英國《經濟學人》、日本《日本時報》、以色 策及軟實力, 列《國土報》、紐西蘭「國家電視台」、澳洲《澳洲人 營造友我輿論 報》、「澳洲廣播公司」、「天空新聞台」等主流媒體,積 氛圍,爭取國 極對外傳達我國外交政策,並爭取國際輿論對臺灣支持。 際 社 會 對 我 國 二、配合政府歡迎國際媒體來臺設點之政策,112 年協助美國 認同及支持。 「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 NPR)、法 3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24 小時新聞台」(France 24)、「西霸相片新聞社」 (Sipa Press) 、 荷 蘭 「 Elsevier Weekblad 」 (EW) 、 「Global Voices」、日本「西日本新聞」、巴西「聖保羅 頁報」(Folha de S. Paulo)等共 5 國 7 家國際媒體派員來 臺駐點。另協助外媒採訪包括巴拉圭總統國是訪問、英國前 首相特拉斯(Liz Truss)下議員訪台、美國、西班牙、德 國、立陶宛、捷克、英國及斯洛伐克等訪團,以及臺灣與美 國維吉尼亞經貿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活 動、賑濟土敘記者會等活動,提升臺灣議題在國際輿論之重 要性。 三、策製 WHA 推案文宣短片「台灣一直都在」(THE DOCTOR IS IN),經本部及外館社群平台推播,全球總觀看數逾 1,329 萬次。 四、積極經營本部臉書、推特及 IG 等帳戶,透過新媒體平台以 因應國際情勢,適時對外表達我立場,並協助 104 個外館營 運臉書粉絲專頁,串聯 89 個外館推特轉發本部推文,以建 立互動網絡,發揮數位外交成效。 五、積極維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新南向政策資訊平 臺」、「今日台灣」電子報、「台灣光華雜誌」、「臺灣醫 衛貢獻網」等國際文宣網站,持續更新內容,爭取國際社會 對我國認同及支持,瀏覽量合計逾 1,744 萬頁次。 二 、 國 際 持 續 推 動 參 加 一、我 12 個具 WHO 會員身分之友邦均透過提案、致函、執言或 會議及交 「世界衛生組 辯論等方式堅定助我。 流 織」(WHO), 二、理念相近國家在 WHO 場域助我力道更勝以往,112 年共有 13 深化並廣化我 個理念相近國家為我強力聲援。繼美、日、英、加、澳、 參與 WHO 相關會 法、德、立陶宛、捷克及盧森堡持續在 WHA 為我仗義執言, 議、機制及活 愛沙尼亞也首度以直稱臺灣方式為我發聲。另紐西蘭及拉脫 動。 維亞也以強調包容性、避免政治化及不應遺漏任何區域等方 式,響應我參與 WHO 及 WHA 的訴求。 三、112 年我推案訴求已獲近百國、約 15,000 人次行政、立法及 各界國際友人,在 WHA 及多項國際場域予我聲援,並透過網 路串連為我擴大發聲,包括「七大工業國集團」(G7)4 月 外長會議及 5 月衛長會議兩聯合公報,皆明確支持臺灣參與 WHA 及 WHO 技術會議。 持 續 推 動 有 意 ICAO 大會每三年舉辦一次,112 年非 ICAO 大會年,我持續累積 義 參 與 聯 合 國 國際社會支持我以觀察員出席 ICAO 大會,並爭取友我國家助我 體 系 , 包 括 參 參與 ICAO 相關會議、機制與活動。112 年上半年美國聯邦眾議院 與 「 國 際 民 航 及捷克參議院分別通過法案支持我參與 ICAO 會議及活動。 3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組織」(ICAO) 相關會議、機 制及活動。 參 與 「 聯 合 國 一、查「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 28 屆締約方大會」(UNFCCC 氣候變化綱要公 COP 28)將於 112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2 日在阿拉伯聯合 約」(UNFCCC) 大公國杜拜邦舉行,本部刻正配合主政機 關環境部籌組 締約方大會。 UNFCCC COP 28 代表團,並於屆時協助規劃辦理雙邊會談及 周邊會議,另為蓄積我推案動能,本部於 112 年 6 月派員赴 德國波昂參與 UNFCCC SB 58 會議。 二、另「2023 年太平洋氣候變遷論壇」業於 7 月 19 日上午在台 北市國泰萬怡酒店圓滿落幕,本部吳部長於論壇開幕式擔任 致詞嘉賓,並與我太平洋 4 友邦總督/部長簽署首份「對抗 氣候變遷聯合聲明」,美國、日本、歐盟、法國及斐濟等 5 理念相近國官員及駐台使節擔任論壇與談人,賓客雲集共約 130 人,田政務次長於論壇後款宴各與談貴賓,交流互動熱 絡,全案成果豐碩,並為我年底推動 UNFCCC COP 28 案揭開 序幕。 深 化 我 國 參 與 我國上半年共出席 150 場次 APEC 相關會議,其中包含 2 次資深 「 亞 太 經 濟 合 官員會議(SOM)、財政次長暨央行副總裁會議(FCBDM)、運輸 作 」 ( APEC ) 部長會議(TMM)及貿易部長會議(MRT)等。透過 APEC 多邊場 並在 APEC 架構 域,積極與 APEC 各會員交流互動。 下參與區域經 濟整合工作。 積極參與 WTO 各 一、參與 WTO 各項談判:就部長會議(MC12)決議及宣言有關之因 項談判,爭取 應疫情及糧食危機、漁業補貼、電子商務及 WTO 改革等議題 擔任 WTO 重要職 進行後續推動與協商,展現我國貢獻,並捍衛國家權益。 務,拓展與 WTO 二、深化與 WTO 秘書處、周邊機構及各國駐團等關係: 相 關 組 織 關 (一)洽獲歐盟、瓜地馬拉及波蘭駐 WTO 公使團訪臺與我各界交 係。 流。 (二)運用「世界貿易研究院」(WTI)捐款案,助我國人及及低度 開發國家學子攻讀 WTI 經貿法律碩士學位課程,有助培育我 國際專才,亦強化我與低度開發國家等會員之往來。 三、成功爭取擔任 WTO 重要職務:經我駐團積極爭取,成功爭取 擔任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TRIMs)委員會主席,增加我國 對談判議題主導性。 四、捍衛我國經貿利益:持續針對中國暫停我國水果輸入、中國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草案、印度化學及石化 物質品質管理法令系列措施草案、印度鋼材及鋼品品質管制 4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令等案在 WTO 相關委員會提出我國關切,捍衛我國經貿利 益。 積 極 推 動 參 與 一、「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七大工業國集團」(G7)於 如「國際刑警組 外長會議聯合聲明中,支持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 織」(INTERPOL)、 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及海洋保育類組織:本部派員出 農、漁、經濟 席「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 11 屆委員 產業、防制洗 會、「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第 7 屆委員會、「信 錢、警政及選 天翁與水薙鳥保育協定」(ACAP)第 13 屆諮詢委員會,妥 舉等其他功能 維我國會籍權益及國家利益,並彰顯我國之專業參與及貢 性政府間國際 獻。 組 織 、 活 動 及 三、積極參與農業、經濟及其他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及活 與我權益相關 動:本部派員出席「亞蔬—世界蔬菜中心」(WorldVeg)第 之多邊國際公 63 屆理事會視訊會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第 約。 90 屆年會、「亞洲生產力組織」(ISTA)第 65 屆理事會會 議及「國際種子檢查協會」(ISTA)年會。 深 化 參 與 「 中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112 年上半年我已邀得歐銀籌組 美 洲 銀 行 」 4 個商機媒合及技術考察團訪臺,觀摩我國金融科技及資通訊等 ( CABEI ) 、 產業實力並洽談後續商業合作,為我商創造採購商機。 「亞洲開發銀 行」(ADB)及 「歐洲復興開 發 銀 行 」 ( EBRD ) 等 國 際開發機構之 合作計畫,以 為我企業爭取 商機。 輔導我國 NGO 與 一、協助台灣展翅協會赴馬爾他參與「2023 INHOPE 國際檢舉熱 國際接軌: 線聯盟馬爾他會員大會及檢舉熱線訓練」。 ( 一 ) 積 極 輔 導 二、協助中華民國工商婦女企業管理協會赴日本出席「2023 亞 協助我國 NGO 參 洲婦女協會(FAWA)第 24 屆日本東京會議」。 與 國 際 非 政 府 三、協助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赴拉脫維亞參加「2023 歐洲聯盟 組 織 ( INGO ) 志願服務組織聯盟國際合作年會」。 年 會 或 重 要 活 四、協助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赴澳洲辦理「澳洲環境信託 動,及聯合國 案例探訪及私人土地保育交流計畫」。 相 關 非 政 府 組 五、協助社團法人台灣全民食物銀行協會赴墨西哥參加「2023 織周邊會議。 全球食物銀行領導者研討會」。 4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協助台灣數位外交協會赴美國辦理「2023 台美交流深耕計 畫」。 七、協助國際 AI 教育協會赴美國參加「2023 Robofest 世界機 器人大賽」。 八、協助台灣 API 標準暨區塊鏈發展協會參加「聯合國貿易便捷 化與電子商務組織」(UN/CEFACT)第 40、41 屆論壇。 九、協助台灣數位外交協會赴瑞士辦理「促進台灣 WHA 倡議活動 之國際影響力計畫」。 十、協助台灣發明商品促進協會赴馬來西亞參加「2023 馬來西 亞國際發明創新科技展覽交流會」。 十一、協助台灣創意經濟產業發展協進會赴泰國參加聯合國「亞 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第 79 屆大會」及「非政府組 織會議」(CoNGO)舉辦之「2023 亞太區域委員會議」。 十二、協助台灣青年綠人協會赴韓國參加「2023 第五屆全球綠 人大會」。 十三、協助社團法人台灣海龜點點名協會赴新加坡參加「2023 第五屆亞太珊瑚礁國際研討會」。 ( 二 ) 鼓 勵 我 國 一、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成功連任 2023-2025 年世界醫 NGO 爭取在 INGO 師會理事。 中擔任要職。 二、世台聯合基金會當選具聯合國諮詢地位非政府組織(CoNGO) 亞太區域委員會(RCAP)指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成 員。 鼓勵 INGO 在臺 一、協助英國「西敏寺民主基金會」完成辦事處登記。 成 立 分 部 或 辦 二、持續完善本部 NGO 雙語網「INGO 在臺灣設點」一站式中英文 事處,協助我 資訊服務專區,並設立專人協輔 INGO 在臺設點事宜。 國 NGO 爭取在臺 三、協助我 NGO 在臺辦理重要國際會議及活動,包括:「第 38 屆 舉行國際會議 世 界 獸 醫 師 大 會 」 、 「 2023 國 會 開 放 與 監 督 論 壇 」 、 及活動。 「2023 年第十四屆亞太醫學檢驗科學國際研討會」、「全 球人道義診志工 10 周年回顧大會」、「2023 咀嚼吞嚥困難 跨領域照護國際研討會」、「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學會第 56 次年會暨國際醫學影像學術研討會」、「2023 年中華民國 心律醫學會年會暨亞太心律醫學會高峰會及國際心室心律不 整大會」、「2023 第 93 屆國醫節第 15 屆台北國際中醫藥學 術論壇」、「2023 年亞太肝臟研究學會年會」及「用運動 做外交:台美共建亞太運動性平交流國際論壇」、「2023 行銷台灣-國際自由車環台公路大賽」、「國際職業婦女協 會第三屆亞太青年論壇」、「2023 年亞洲 NGO 國際發展論壇 -鉅變時代 NGO 的韌性·創新·影響力」、「第十七屆亞太地 4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區電話協談國際大會」、「2023 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 「國際產業精神文化促進會中華民國總會 50 周年慶典活 動」、「國際飢餓對策聯盟年度國際會議」、「第 14 屆亞 太燃燒研討會」、「第 4 屆亞洲四健網絡會議」及「2023 年 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消息理論國際研討會」等。 與我國 NGO 合作 協助台灣護理學會與巴拉圭護理學會簽署合作備忘錄(MOU)。 促進臺灣參與 全球民主接軌 及鞏固民主實 績,強化全球 民主社群價值 同盟。 籌 組 經 濟 合 作 一、本部歷年均委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及商機考察團 (國經協會)籌組赴海外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並舉辦雙 赴友邦或友好 邊經濟聯席會議等經貿外交活動,以協助落實相關政務目 國 家 考 察 採 標。 購 、 拓 銷 及 投 二、國經協會 112 年共規劃 12 項經貿外交活動,包括 10 月及 11 資等商機,以 月將籌組「秘魯、巴拉圭、阿根廷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 提升與各國經 及「埃及、索馬利蘭、約旦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實地 貿 及 實 質 關 考察當地產業發展現況,以協助我國業者發掘潛在商機,並 係。 實際強化與該等國家之經貿合作關係。截至 112 年 6 月,已 辦畢「2023 臺沙(烏地)經濟論壇」、「2023 聖露西亞貿 易投資商機說明會」及「第 47 屆臺韓經濟聯席會議」。 邀 集 相 關 產 業 一、為促進我與友邦及友好國家之經貿合作,並協助我中小企業 業者參與或自 拓銷海外市場,本部歷年均委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 辦國際商展, 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執行年度海外商展計畫,籌組訪 協助我國廠商 團參加國際商展,或赴友邦自辦臺灣商展。 拓 展 海 外 市 二、外貿協會 112 年規劃辦理 14 場海外商展,其中拉美地區 6 場。 展、亞西及非洲地區 4 展、歐洲地區 2 展、北美地區 1 展、 亞太地區 1 展,以協助我商拓展邦交國及新興市場商機,並 增進我與各國實質關係。截至 112 年 6 月,已辦畢「南非國 際安全博覽會」及「多倫多創新科技展」兩展。 推 動 軟 性 文 一、協助或贊助我國 11 個駐外館處辦理臺灣電影展相關活動, 宣、活絡國際 並放映我國國片。 文化交流。 二、為彰顯我國軟實力,遴選 22 館處執行「#Taiwan 國家軟實力 數位推廣計畫」。 制 度 化 與 資 網 雪梨對話: 安先進國家之 4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資 安 合 作 , 推 一、安排數位發展部闕政務次長河鳴及國家太空中心吳主任宗信 動參與政府或 等 4 人於 4 月赴澳洲參加「雪梨對話」,除我國受邀參與對 非政府間資安 話外,另有澳洲、美國、英國、法國、德國、荷蘭、立陶 議題之組織或 宛、愛沙尼亞、烏克蘭、印度、印尼、越南、新加坡、日 倡議,以提升 本、韓國、帛琉、薩摩亞及巴紐等理念相近國家、或歐盟及 整 體 資 安 能 北約之產官學研界獲邀參加,各界曾就資安議題廣泛交換意 力。 見。 二、闕政務次長在「假訊息、脅迫及控制」之與談場次中指出, 我國採「零信任架構」、政府資料傳輸平台及星際檔案系統 提升政府機關資安架構;太空中心吳主任宗信於「新太空時 代地緣政治及商業驅動之機會與風險」與談場次中表示,全 球正處兩大陣營競爭之際,需建立太空領域行為準則。 運 用 我 國 資 通 刻執行 4 項資訊通信技術合作計畫,包含聖露西亞數位資訊科技 訊科技(ICT) 培訓應用計畫、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數位身分認證計畫、聖文 優 勢 , 推 動 與 森國運用資訊科技強化治安維護計畫,以及索馬利蘭政府電子化 我 邦 交 國 或 友 能力提升計畫,旨在運用我國發展成熟的電子化政府服務整合經 好 發 展 國 家 之 驗,協助夥伴國政府提供更便捷快速的公共服務,提升整體國家 ICT 技合計畫, 競爭力,並協助帶動我國優勢產業輸出。 透過我 ICT 優勢 產 業 技 術 協 助,提升其資 訊化程度,並 帶動我國 ICT 產 業發展。 持 續 推 動 爭 取 一、依據 CPTPP 入會規定,持續加強與各成員國之互動與實質諮 加入 CPTPP 等重 商,包括建立部長層級及工作階層互動架構,回應並解決各 要區域經濟整 成員國關切的雙邊議題,提高各國對我案支持度。 合機制。 二、結合我駐外館處定期召開外交部任務小組會議,滾動式檢視 推案進度及精進推案做法。 三、運用雙邊及多邊管道,透過成員國行政部門、國會、企業、 公關公司、智庫、媒體及 APEC 平臺等爭取支持。 四、籌組經貿或學者專家訪團分赴 CPTPP 成員國,並洽邀成員國 經貿政要訪臺。 與 歐 盟 及 歐 洲 一、吳部長釗燮及捷克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各國洽簽相關 Adamová)3 月 29 日於本部共同見證臺灣與捷克簽署 3 項合作 協定,增進互 備忘錄,艾達莫娃眾議長並與立法院長游錫堃簽署兩國國會 惠互利實質關 友好聲明;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於會中宣布「中 係;續推動臺 東歐投資基金」投資審議委員會通過捷克虛擬實境開發商 4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歐盟 BIA 及推廣 VRgineers 投資案,預計投資金額最高可達 500 萬美元,預 「臺歐連結獎 計在 2023 年第 2 季完成投資。另外,訪團隨行的企業及學 學金」及「歐 界代表與我國對口夥伴共簽署 7 項合作備忘錄,成果多元且 洲重要價值夥 豐碩。 伴 」 計 畫 二、我國與德國 3 月 21 日與 23 日於臺北分別完成簽署科學及技 ( EVIP ) , 加 術合作協議與台德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強 各 領 域 之 連 三、我國與斯洛伐克於 6 月 6 日進行「第三屆台斯跨部會經濟合 結與合作;具 作諮商會議成果宣言」(Protocol of The Third Session of 體落實「強化 The Taiwanese-Slovak Commission on Economic 歐 洲 鏈 結 計 Cooperation)及瞭解備忘錄 (MOU) 簽署儀式,除成果宣言 畫」以對接歐 外,雙方共簽署 8 項協議,並宣布台杉公司運用中東歐基金 盟所提「全球 投資斯國公司,為雙方在經貿、醫衛、文化、半導體及校際 通道計畫」, 合作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奠定良好基礎。 強 化 與 歐 盟 及 四、我國與立陶宛 6 月 1 日與 16 日於臺北完成簽署數位合作備 歐洲國家多層 忘錄及農業合作備忘錄。 次、多面向之 實質合作與交 流。 推 動 國 際 司 法 3 月 16 日與日本簽署「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 互 助 及 共 同 打 灣交流協會關於法務及司法領域之交流與合作備忘錄」;3 月 23 擊 犯 罪 等 合 作 日與德國簽署「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 機制。 協議」。本部將持續積極與亞太地區、歐洲地區等理念相近國家 洽簽「司法互助協定」、「引渡協定」及「移交受刑人協定 (議)」等,使跨國司法互助業務能有效拓展與落實,深化我國與 他國間司法合作之交流。 持 續 推 動 與 美 「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辦理 1 場簡報會、2 場研習活 國 、 日 本 、 澳 動及 3 場海外加盟活動。簡報會於 2 月辦理,邀請 23 國及歐盟 洲 、 歐 洲 及 理 等理念相近國家駐臺使節或機構代表出席交流;2 場研習活動分 念 相 近 國 家 合 別於 5 月以「後疫情時代建構永續應變下一波大流行之契機」為 作 辦 理 「 全 球 題,在第 76 屆世界衛生大會期間於日內瓦辦理 GCTF 場邊活動, 合 作 暨 訓 練 架 及於 6 月以「多元利害關係人跨域合作反貪腐」為題,邀請 13 國 構 」 近 50 名外國講師及學員來臺研習;3 場海外活動分別為 5 月馬來 (GCTF)。 西亞「賦能數位生態體系—數位經濟基礎之專家工作坊」、6 月 聖文森「強化技術及職業訓練以促進就業」及 6 月義大利「反制 假訊息以捍衛民主」。 安 排 政 府 高 層 一、亞太地區: 及 業 務 主 管 赴 (一)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 2 月 7 日在日本東 友邦及友好國 京舉辦「第 46 屆台日經濟貿易會議」,由臺灣日本關係協 4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家訪問或出席 會蘇嘉全會長及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分別擔任團 慶典、重要會 長,聽取 1 月中旬透過視訊舉辦之「一般政策組」、「農林 議。 水產‧醫藥‧技術交流組」及「智慧財產權組」三組議長進 行會議結果報告。 (二)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 2 月 8 日在日本東 京舉辦「第 5 屆台日第三國市場合作委員會議」,由臺灣日 本關係協會蘇嘉全會長及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分 別擔任團長,會中就臺日企業在第三國可能合作之市場及產 業領域進行意見交換。 (三)田政務次長中光於 2 月 18 日至 27 日率「吐瓦魯國商機考察 團」前往吐瓦魯。 (四)僑務委員會阮副委員長昭雄於 3 月 9 日至 11 日赴紐西蘭訪 視僑社,並出席紐西蘭台灣日。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夷將‧拔路兒主委於 3 月 16 日赴澳洲伯斯 參加第 2 屆「世界原住民族旅遊高峰會」。 (六)法務部調查局王局長俊力於 3 月 25 日至 4 月 1 日赴澳洲訪 問,拜會澳方對等機構,就跨國犯罪防制合作交換意見。 (七)田政務次長中光以總統特使身分於 4 月 27 日至 5 月 4 日率 團出席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國慶。 (八)田政務次長中光於 6 月 3 日至 7 日率團參加我國協助舉辦之 「帛琉馬拉松」(Belau Omal Marathon)。 (九)僑務委員會徐委員長佳青於 6 月 19 日至 27 日赴訪紐西蘭, 出席大洋洲臺僑暨華僑團體聯合會年會及大洋洲臺商會聯合 總會年會。 (十)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 6 月 20 日在日本 東京舉辦「第 5 屆台日經濟夥伴委員會議」,由臺灣日本關 係協會林慶鴻副秘書長及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花木出專務理事 分別擔任團長,會中就印太地區的國際經濟情勢、綜合性貿 易及投資發展等臺日雙方關切議題進行意見交換。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衛生福利部李政務次長麗芬於 2 月率團訪問以色列。 (二)數位發展部唐部長鳳於 6 月率團赴以色列出席國際資安會議 Cyber Week。 三、歐洲地區: (一)吳 部 長 釗 燮 應 捷 克 智 庫 「 歐 洲 價 值 安 全 政 策 中 心 」 (European Values Center for Security Policy, EVC)的 邀請,於 6 月 14 日出席在布拉格舉行的「2023 歐洲價值高 峰會」(European Values Summit 2023),並以「一個戰 4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區,一個世界,一個願景」(One Theater, One World, and One Vision)為題發表專題演說,針對當前世界局勢,尤其 是威權主義擴張對民主陣營的威脅,呼籲民主國家團結支持 臺灣。 (二)吳部長釗燮偕夫人率團於 6 月 16 日訪問歐洲議會,與副議 長畢爾(Nicola Beer)、外交委員會議員兼安全暨防禦小組 副主席茱娜薇(Rasa Juknevičienė)、比利時國會友台小組 共同主席達爾曼(Georges Dallemagne)等 12 位跨國議員會 晤交流。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及比利時國會友台小組,分別於 會議中頒贈感謝狀及聯名謝函予吳部長,以表彰吳部長對深 化台歐盟及台比夥伴關係的卓越貢獻。 (三)歐洲地區「福爾摩沙俱樂部」(Formosa Club)5 月 24 日盛大 舉辦首屆「團結峰會」及交流酒會,由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主 席凱勒(Michael Gahler)主持,李政務次長淳受邀參加,總 計有歐洲 20 國及歐洲議會 27 位俱樂部共同主席及核心國會 議員以實體或線上方式共襄盛舉。 (四)李政務次長淳於 5 月 30 日出席斯洛伐克智庫「全球安全論 壇」(GLOBSEC)舉辦之「布拉提斯拉瓦論壇」(Bratislava Forum),並發表專題演說,闡釋我國在俄烏戰爭及臺海議題 立場。 (五)李政務次長淳 6 月 1 日出席在立陶宛國會舉辦之「前線民主 國家支持烏克蘭研討會」,宣布參與立陶宛出資之烏克蘭重 建計畫,將首先重建烏克蘭首都基輔近郊一所綜合學校及一 所幼稚園,預計 2023 年 9 月復學時,幫助逾 1000 名烏克蘭 學生重返校園;立陶宛經創部政務次長 Erika Kuročkina 及 教育部政務次長 Gintautas Jakštas 亦出席該研討會感謝我 國參與該共同援烏計畫。 四、北美地區: (一)蔡總統「民主夥伴共榮之旅」過境美國紐約及洛杉磯,在美 國期間曾於「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舉行之 「全球領導力獎晚會 」獲頒「全球領導力 獎」( Global Leadership Award),並與美國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 R-CA)在雷根圖書館會談、與跨黨派議員進行雙 邊領袖會議,會後並偕麥卡錫議長發表公開聲明。 (二)我政府再度受美國政府邀請,出席於美東時間 3 月 29 日至 30 日 召 開 的 第 二 屆 「 民 主 峰 會 」 ( Summit for Democracy),並錄製「國家聲明」短片,說明臺灣在過去 4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年以來,積極結合公、私部門與民間團體力量,實踐我國 所提出民主承諾的各項成果。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蔡總統英文展開「民主夥伴共榮 之旅」於 3 月 29 日至 4 月 7 日率團訪問瓜地馬拉及貝里斯。 率 團 或 隨 團 參 一、亞太司前司長周大使民淦於 3 月率團赴泰參加「台泰司長級 加政府間及非 對話」。 政 府 組 織 國 際 二、亞太司陳副司長俊吉於 6 月偕員與農委會赴泰參加第 8 屆台 會議,建立合 泰農業會議。 作 管 道 與 聯 三、俞次長大 於 5 月 16 日至 18 日率團訪問巴拉圭,代表我國 繫。 政府親向巴拉圭總統阿布鐸(Mario Abdo Benítez)、總統當 選 人 貝 尼 亞 (Santiago Peña) 及 副 總 統 當 選 人 亞 利 安 納 (Pedro Alliana)表達誠摯祝賀。 四、俞次長大 於 6 月 12 日至 15 日率團訪問瓜地馬拉及貝里 斯,並於貝國出席「第十八屆中華民國(臺灣)與中美洲國 家合作混合委員會議」。 五、與我婦女 NGO 合作,112 年在紐約恢復實體辦理「臺灣性別 平等週」女力外交專案,呼應本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大 會(CSW)創新科技與女性賦權主題,擴大舉辦系列活動,包 括:(一)3 月 7 日在駐紐約辦事處舉辦「科技女力臺灣之 夜」;(二)3 月 9 日舉辦「臺灣主場論壇」;(三)協助我 NGO 在 CSW 大會期間主辦 32 場 NGO CSW 平行會議(實體 17 場、 線上 15 場),各項活動在國際及社群媒體引發高度關注。 協 助 我 政 府 官 一、亞太地區: 員 、 立 法 委 員 (一)行政院鄭副院長文燦率領經濟產業交流訪問團 6 月 26 日至 及學者等各界 29 日赴日本東京訪問,期間會晤日本前首相麻生太郎及自 重要人士組團 民黨幹事長茂木敏充等政要,就臺日重要議題交換意見。 出 訪 , 增 進 與 (二)立法院徐委員志榮訪問越南河內(1 月 4 日至 8 日);趙委員 各 國 聯 繫 交 天麟訪問日本東京(1 月 9 日至 14 日);鄭委員正鈐及李委員 流。 德維訪問日本進行考察(1 月 14 日至 17 日);鄭委員麗文訪 問日本福岡(1 月 20 日至 24 日);羅委員致政訪問日本東京 (1 月 31 日至 2 月 6 日);林委員昶佐訪問日本(1 月 21 日至 2 月 6 日);林委員德福、羅委員明才、李委員德維、呂委員 玉玲、洪委員孟楷及張委員育美訪問韓國(2 月 1 日至 4 日);陳委員椒華訪問日本(2 月 3 日至 5 日);羅委員美玲及 湯委員蕙禎訪問新加坡、馬來西亞(2 月 3 日至 9 日);陳委 員明文訪問菲律賓(2 月 10 日至 12 日);林委員岱樺及邱委 員臣遠訪問越南(2 月 11 日至 13 日);劉委員建國訪問日本 (2 月 12 日至 18 日);邱委員臣遠訪問泰國(3 月 11 至 12 4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日);蔡副院長其昌率台日職棒交流考察團訪問日本(3 月 15 日至 17 日);陳委員椒華訪問菲律賓(3 月 31 日至 4 月 2 日);邱委員臣遠訪問馬來西亞(4 月 29 日至 5 月 1 日);林 委員昶佐訪問日本(5 月 1 日至 4 日);林委員靜儀及吳委員 怡玎訪問新加坡參加「2023 RSIS-WTO 國會議員級國際貿易 研討會」(5 月 15 日至 17 日);趙委員天麟訪問帛琉(6 月 3 日至 7 日);鄭委員麗文訪問日本大阪(6 月 3 日至 11 日); 陳委員椒華訪問韓國(6 月 8 日 10 日);吳委員斯懷、廖委員 婉汝、游委員毓蘭、李委員德維及溫委員玉霞訪問泰國(6 月 26 日至 30 日)。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嘉義縣翁縣長章梁率團於 2 月 14 至 17 日 訪問土耳其。 三、歐洲地區: (一)我國與歐盟於 6 月 9 日舉行第 6 屆台歐盟人權諮商,歐盟方 由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人權處 Luisa Ragher 處長及中台 蒙處 Dominic Porter 處長共同主持,我方則由行政院羅政 務委員秉成主持。雙方共同檢視近期人權發展、人權政策及 優先行動項目,並討論包括漁工及家庭移工權利、企業與人 權、性別平等及 LGBTI 權利、人權影響評估及人權教育等議 題。 (二)國家科學委員會吳主任委員政宗 6 月 8 日至 10 日訪英,拜 會英國創新科技部部長、能源安全與淨零部部長、國家太空 中心及政府首席科學顧問等,提升我國科研能見度並推動臺 英科研合作。 (三)數位發展部唐部長鳳 6 月 12 日至 17 日應英國在臺辦事處邀 請訪英,除出席倫敦科技周(London Tech Week)活動外,亦 拜會英國科技創新部(DSIT)、商業貿易部(DBT)及內政部主 管安全之部長 Tom Tugendhat。 (四)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高廳長玉舜 6 月 12 日至 21 日率考察團訪 英,拜會英國司法部並會見最高法院副院長 Lord Hodge、蘇 格蘭最高法院院長 Lord Carloway 等,就臺英法院體制及判 決書公開議題進行交流。 (五)數位發展部唐部長鳳於 6 月 30 日拜會歐盟執委會資通訊網 絡暨科技總署(DG CONNECT),參訪 AI 學院,並出席由歐洲 民主基金會(EFD)與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合辦的研討 會,就 AI、資安及數位轉型等議題對話交流,以深化台歐 盟與台比數位領域的連結與合作。 4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立法院陳委員以信訪問法國、比利時、日本及美國(1 月 25 日至 2 月 15 日);江委員啟臣、馬委員文君、溫委員玉霞、 吳委員斯懷、游委員毓蘭及吳委員怡玎訪問英國(2 月 5 日至 11 日);蔡委員適應、江委員啟臣、羅委員致政、廖委員婉 汝、陳委員以信、吳委員斯懷、邱委員臣遠、溫委員玉霞、 李委員德維、游委員毓蘭、陳委員瑩、邱委員志偉組團赴法 國考察(4 月 12 日至 18 日);蔡副院長其昌偕林委員楚茵、 邱委員議瑩、莊委員競程組團赴法國考察(4 月 12 日至 18 日);陳委員靜敏訪問愛爾蘭及瑞士日內瓦(5 月 16 日至 19 日);邱委員泰源、陳委員靜敏、陳委員瑩、賴委員惠員、 賴委員香伶及鄭委員正鈐分別組團赴瑞士視導及考察我國政 府推動參與第 76 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活動及進行國會 外交(5 月 19 日 24 日);林委員昶佐訪問挪威(6 月 13 日至 16 日)。 四、北美地區: (一)協助國家圖書館曾館長淑賢於 3 月 12 日至 21 日參加美國哈 佛大學國際學術會議。 (二)協助僑務委員會徐委員長佳青於 4 月 16 日至 24 日赴美出席 「美國安良工商會成立 130 週年紀念暨第 98 屆年會」及「北 美洲台灣婦女第 35 屆年會」。 (三)協助數位發展部闕政務次長河鳴於 4 月 22 日至 29 日參加美 國舊金山 2023 RSA Conference。 (四)協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陳院長忠將於 5 月 19 日至 27 日赴美參加「美國人才發展協會(ATD)2023 年會暨參訪人力資源機構」計畫。 (五)協助僑務委員會徐委員長佳青於 5 月 26 日至 6 月 19 日赴北 美洲訪視僑社。 (六)協助行政院吳政務委員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政 忠於 6 月 1 日至 8 日赴美參訪。 (七)協助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魏副署長璽倫於 6 月 14 日至 21 日赴美考察加州及明尼蘇達州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相關計畫與 政策推動。 (八)行政院鄧政務委員振中於 5 月 1 日至 4 日率「企業領袖訪美 團」赴美參加美商務部主辦之「選擇美國(SelectUSA)投 資高峰會」,訪美期間另拜會美行政部門、國會及相關智 庫,並接受媒體專訪,與美政、商、學界互動熱烈。 (九)協助經濟部陳政務次長正祺於 4 月 27 日至 5 月 4 日參加「選 擇美國投資高峰會」(SelectUSA Investment Summit)。 5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李政務次長淳於 5 月 24 日至 6 月 29 日赴美國夏威夷出席 「井上健—亞太安全研究中心」(DKI-APCSS)舉辦之「和 平 2023:推動協作之政策環境」研討會,與美、加、歐洲 及印太國家政府官員就夥伴國家如何協作促進印太地區之開 放與自由交流。 (十一)立法院林委員靜儀訪問美國(1 月 24 日至 25 日);游院長 錫堃赴美國出席「宗教自由高峰會」並進行國會外交活動 (1 月 31 日至 2 月 4 日);高委員嘉瑜訪問美國(3 月 21 日 至 25 日);吳委員欣盈訪問美國(4 月 15 日至 23 日);陳 委員以信訪問美國(4 月 27 至 28 日);游院長錫堃偕陳委 員亭妃、邱委員臣遠及邱委員顯智訪問美國出席華府智庫 哈德遜研究所演說及進行國會外交(5 月 15 日至 17 日); 劉委員世芳、林委員楚茵及鍾委員佳濱訪問加拿大(6 月 8 日至 12 日)。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立法院邱委員志偉、許委員智傑 及蔡委員適應訪問荷蘭、哥倫比亞及厄瓜多(2 月 5 日至 16 日);王委員婉諭、邱委員臣遠、陳委員歐珀及陳委員明文 陪同蔡英文總統進行「民主夥伴共榮之旅」訪問瓜地馬拉及 貝里斯並過境美國(3 月 29 日至 4 月 7 日);溫委員玉霞、吳 委員斯懷、游委員毓蘭、李委員德維及邱委員志偉訪問巴拉 圭(6 月 8 日至 17 日)。 洽 請 重 要 國 家 蔡總統於 3 月 29 日至 4 月 7 日間訪問瓜地馬拉、貝里斯並過境 提 升 我 高 層 過 美國紐約及洛杉磯,臺美雙方基於長期慣例及高度互信,在過境 境相關禮遇。 安排上充分協調並保持緊密溝通,美方並秉持「舒適、安全、便 利、尊嚴」原則,予我團高規格禮遇及接待。在美方及各界協助 下,蔡總統在美行程豐富充實且深具成效,「民主夥伴共榮之 旅」圓滿順利完成。 洽 邀 友 邦 及 無 一、亞太地區: 邦 交 國 家 朝 野 (一)吐瓦魯國會議長戴伊歐(Samuelu Penitala Teo)於 1 月 8 政要訪臺,增 日至 12 日率團訪臺。 進 對 我 瞭 解 及 (二)印尼國會參議員暨台灣連線共同主席理查帕薩里布(Richard 友我力量。 Hamonangan Pasaribu)於 3 月 13 日至 17 日訪臺。 (三)澳洲新南威爾斯州 Ryde 市市長於 3 月 27 日至 4 月 1 日訪 臺。 (四)馬 紹 爾 群 島 共 和 國 外 交 暨 貿 易 部 長 柯 布 雅 ( Kitlang Kabua)於 4 月 12 日至 18 日率團訪臺。 (五)澳洲昆士蘭州議會跨黨派議員團於 4 月 26 日至 5 月 1 日訪 臺。 5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日本自民黨坂本哲志眾議員於 5 月 2 日至 5 日率團訪臺,雙 方就臺日經貿及人員往來等議題交換意見。 (七)日本自民黨奧野信亮眾議員於 5 月 3 日至 6 日率團訪臺,雙 方就國際、區域局勢及臺日經貿等議題交換意見。 (八)日本自民黨青年局長鈴木憲和眾議員於 5 月 3 日至 7 日率團 訪臺,雙方就國際局勢、經貿及文化交流等議題交換意見。 (九)日本前參議院議長山東昭子參議員於 5 月 3 日至 8 日率日本 跨黨派女性國會議員組團訪臺,雙方就臺日交流、女性參政 等議題交換意見。 (十)菲律賓參議員洪迪薇(Risa Hontiveros)於 5 月 10 日至 13 日訪臺。 (十一)紐西蘭行動黨國會議員團於 5 月 29 日至 6 月 1 日訪臺。 (十二)吐瓦魯國司法、通訊暨外交部長柯飛(Simon Kofe)於 5 月 31 日至 6 月 5 日率團訪臺。 (十三)澳洲南澳州議會跨黨派友台小組議員團於 6 月 4 日至 6 月 10 日訪臺。 (十四)韓國國會「臺韓親善協會」會長趙慶泰(Cho Kyoung Tae) 會長乙行於 12 月 28 日至 31 日訪臺,係疫後韓國國會議 員首度組團訪臺,期間曾晉見蔡總統、拜會立法院游院長 及陸委會等,以具體行動彰顯臺韓真摯情誼。 (十五)日本前防衛副大臣中山泰秀來臺參加遠景基金會主辦相關 座談會,並拜會我國數位部及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就 網絡安全及區域情勢交換意見。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史瓦帝尼王國總理戴克禮(H.E.Cleopas Sipho Dlamini) 於 3 月 5 日至 9 日率團訪臺,訪團成員包括總理夫人兼代理 檢察長蕭珮女士(Madam Lomvula Hlophe)及經濟企劃部部長 吉納(Thambo Gina)等人。 (二)史瓦帝尼王國副總理馬蘇庫(H.E.Themba Masuku)於 6 月 5 日至 9 日率團訪臺。 三、歐洲地區: (一)112 上半年邀獲 4 位次長級以上官員率團訪臺,包括德國聯 邦教育及研究部長 Bettina Stark-Watzinger、斯洛伐克外 交及經濟 2 位次長,以及立陶宛農業部政務次長湯庫思 (Vytenis Tomkus)。其中,斯洛伐克經濟部政務次長史維茲 (Peter Svec)在臺期間,與我共同召開「第三屆台斯跨部會 經濟合作諮商會議」,探討促進兩國經貿投資、半導體、教 育、科學及科技等各領域之夥伴關係,另立陶宛農業部政務 52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次長湯庫思(Vytenis Tomkus)與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行 首屆臺立農業合作會議,並見證「台立農業合作瞭解備忘 錄」簽署。 (二)捷克眾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Adamová)、法國參 議院副議長李察(Alain Richard)及義大利參議院副議長錢 益友(Gian Marco Centinaio)等國會高層率團訪臺,其中, 捷克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訪問團一行與臺灣簽署 11 項合作 備忘錄及聲明,深化兩國全面實質夥伴關係,而義大利參議 院副議長訪團是我國在義大利設立代表處以來義國國會來訪 最高層級,充分彰顯臺義關係近年來的大步躍進。 (三)另德國、西班牙、瑞士、芬蘭、葡萄牙、比利時、瑞典、法 國、捷克、德國、英國、愛爾蘭、波蘭及斯洛伐克等歐洲友 好國家之多位國會議員亦接連組團訪臺,彰顯台歐友誼持續 穩健開展。 四、北美地區: (一)美國聯邦參議員楊恩(Todd Young, R-IN)於 1 月 16 日至 18 日訪臺。 (二)美國聯邦眾議員康納(Ro Khanna, D-CA)於 2 月 19 日至 23 日率團訪臺,訪團成員包括聯邦眾議員岡薩雷斯( Tony Gonzales, R-TX ) 、 聯 邦 眾 議 員 歐 清 傑 ( Jake Auchincloss, D-MA ) 及 聯 邦 眾 議 員 傑 克 森 ( Jonathan Jackson, D-IL)。 (三)美 國 聯 邦 眾 院 撥 款 委 員 會 國 防 小 組 主 席 克 維 特 ( Ken Calvert, R-CA)於 3 月 15 日至 16 日率團搭乘行政專機來 臺訪問,訪團成員包括聯邦眾議員柯爾( Tom Cole, R- OK)、沃麥克(Steve Womack, R-AR)、喬伊斯(David Joyce, R-OH)、凱斯(Ed Case, D-HI)及賈西亞(Mike Garcia, R-CA)共 6 名撥款委員會成員。 (四)美國「自由之家」會長亞伯摩維茲(Michael Abramowitz) 乙行於 3 月 24 日至 30 日訪臺。 (五)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麥考爾(Michael McCaul, R-TX)於 4 月 6 日至 8 日率團搭乘美國行政專機來臺訪問, 成員另包括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印太小組主席金映玉 (Young Kim, R-CA)、該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貝拉(Ami Bera, D-CA)、聯邦眾議員希爾(French Hill, R-AR)、 眾 院 共 和 黨 副 黨 鞭 瑞 森 紹 爾 ( Guy Reschenthaler, R- PA)、汀恩(Madeleine Dean, D-PA)、羅勒(Michael 53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Lawler, R-NY)以及莫倫(Nathaniel Moran, R-TX)等, 彰顯美國國會對臺灣的堅定支持。 (六)美國聯邦參議員何文(John Hoeven, R-ND)於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訪臺。 (七)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羅森柏格(Laura Rosenberger) 女士於 3 月接任 AIT 主席後,於 4 月 18 日至 23 日以及 6 月 5 日至 10 日兩度訪臺。 (八)「美國青年政治領袖協會」(ACYPL)乙行 7 人於 4 月 27 日 至 5 月 5 日訪臺。 (九)美 國 國 務 院 前 全 球 婦 女 議 題 無 任 所 大 使 柯 莉 ( Kelley Currie)於 5 月 16 日至 19 日訪臺。 (十)美國聯邦眾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羅傑斯(Mike Rogers, R- AL)於 6 月 27 日至 29 日率跨黨派議員訪臺,訪團搭乘美國 行政專機抵達,成員包含軍委會民主黨首席議員史密斯 (Adam Smith, D-WA)、軍委會海權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柯 特尼(Joe Courtney, D-CT)、軍委會戰備小組民主黨首席 議員加拉曼帝(John Garamendi, D-CA)、聯邦眾議員德田 (Jill Tokuda, D-HI)、聯邦眾議員饒澤(David Rouzer, R-NC)、聯邦眾議員帕爾馬(Gary Palmer, R-AL)、聯邦 眾議員莫伊蘭(James Moylan, R-GU)、聯邦眾議員米爾斯 (Cory Mills, R-FL)等,全團共 9 位議員,為近年來規模 最大的美國國會議員訪問團。 (十一)接待由美國前白宮國安會、前國務院或國防部資深官員率 領之學者團來臺並拜會府會高層,包括:美國智庫美中關 係全國委員會(NCUSCR)、2049 計畫研究所、哈佛大學 費正清中心、國家亞洲研究局(NBR)、外交關係協會 (CFR)、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TI)、新美國安全中心 (CNAS)、威爾遜學人中心等學者團,有助持續提升美學 界及智庫對我之瞭解及支持。 (十二)美國維吉尼亞州州長楊京(Glenn Youngkin),美國維京 群島(USV)總督布萊恩(Albert Bryan Jr.)、美國猶 他州議會領袖訪問團、美國西維吉尼亞州政要訪問團、美 國國會助理團共 4 團、美國國會議員選區主任訪問團第 1 團、2023 年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班等政要及友我人士 組團訪臺,與我政府就臺美關係、經貿及教育合作等各項 重要議題交換意見。 (十三)2 月 22 日舉辦「台美教育倡議」第三次高層對話,美方由 國務院亞太局公眾外交副助卿道森(Camille Dawson)、 54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美國在台協會華府總部(AIT/W)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等人來臺與會,臺美就教育未來合作前景進行討 論,會後舉辦成果說明會彰顯雙邊合作成果。 (十四)加拿大眾議院國防委員會主席馬凱(John McKay)率加拿 大聯邦眾議院外交及國防事務訪問團於 4 月 10 日至 15 日 訪臺,團員包括加中關係委員會主席哈迪(Ken Hardie) 與保守黨影子外長莊文浩(Michael Chong)等重量級議 員,並於訪臺期間將加中關係特別委員會通過之加臺關係 報告親交予總統及副總統。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共邀友邦政要計 14 團、98 人次 訪臺,包括巴拉圭總統阿布鐸(Mario Abdo Benítez)伉儷、 眾議長洛培斯(Carlos Maria Lopéz Lopéz)、衛生部長波爾 巴(Julio Borba)及參議長亞諾(Blas Llano)、瓜地馬拉總 統賈麥岱(Alejandro Giammattei)、貝里斯總理夫人羅莎娜 (Rossana Briceño)及國防部長馬林(Florencio Marin Jr.) 伉儷、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外長彼德絲(Keisal Peters)、聖 露西亞外交部長包提斯(Alva Baptiste)伉儷、聖克里斯多 福及尼維斯副總理韓利(Geoffrey Hanley)伉儷、聖露西亞 副 總 理 希 瑞 爾 (Ernest Hilaire) 、 海 地 貿 工 部 長 申 強 (Richardin St-Jean,4 人)、福爾摩沙俱樂部拉丁美洲團、 中美洲中小企業推廣中心(CENPROMYPE)考察團。 洽 邀 世 界 貿 易 一、洽獲歐盟、瓜地馬拉及波蘭駐 WTO 公使團訪臺,透過與我國 組織(WTO)、 產官學界交流,有助訪賓增進對我政經局勢、優勢產業及創 亞太經濟合作 新科技之暸解,拓展我與 WTO 重要會員之關係並深化合作。 ( APEC ) 等 國 二、透過駐美國代表處洽獲 APEC 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美國籍 際組織官員、 主席 Zhao Li 訪臺並出席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之 APEC 各國駐聯合國 相關工作坊「亞太技能建構聯盟」,訪臺期間就 APEC 事務 體系組織或機 與相關部會進行交流。 構官員、各國 主管聯合國事 務、區域性及 功能性國際組 織及其他非政 府組織之官員 與智庫學者訪 臺,厚植會員 國及國際組織 55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各層面之友我 力量。 洽 邀 政 黨 、 媒 一、土耳其最大旅遊集團之一 Honest Holding 董事長兼巴拉圭 體、工商、文 駐土國名譽總領事 Cengiz Deveci 於 2 月 6 日至 8 日訪臺。 教 、 體 育 、 宗 二、澳洲智庫學者團於 4 月 18 日至 22 日訪臺、澳洲戰略分析所 教等各界領袖 創辦人 Peter Jennings 訪團於 5 月 22 日至 25 日訪臺。 及 其 他 具 影 響 三、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力人士訪臺。 Democracies, FDD)交流團於 6 月訪臺。 四、加拿大渥太華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暨前外長亞太政策顧問馬 思佳(Pascale Massot)率加拿大智庫學者訪問團於 6 月 25 日至 7 月 1 日訪臺。 五、辦理「觀光文化團」、「西語國家(含邦交國)記者團」、 「政經記者團Ⅰ」及「印太/新南向目標國記者團」等國際 媒體邀訪案 4 團次,計邀請 57 名記者來臺,安排拜會政府 單位、指標企業及智庫,成功吸引國際社會關注,撰刊報導 逾 100 篇。 洽 邀 資 訊 網 路 預計下半年邀請資安先進友好國家派員參與 2023 跨國網路攻防 安 全 先 進 國 家 演練(CODE 2023)。 或具合作潛力 之國家、友邦 等之產官學研 代表及智庫顧 問來臺進行技 術交流及政策 意見交換等。 三 、 國 際 委 託 國 合 會 於 112 年委託國合會在全球 20 國派遣 21 個技術團,主要執行農 合 作 及 關 亞 太 、 亞 西 、 業、水產養殖、綠色能源、防災、環保、醫療公衛及資通訊等類 懷 非 洲 、 拉 美 及 型共約 58 項計畫,其中亞太地區共派遣 9 個技術團,執行農藝、 加 勒 比 海 地 營養、園藝、畜牧、水產養殖等類型計畫;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 區 , 依 據 友 邦 海地區共派遣 1 個投資貿易服務團及 7 個技術團,執行農企業及 及 友 好 國 家 社 中小企業輔導、公衛、園藝、農藝、資通訊、畜牧、環境及水產 會 發 展 需 求 , 養殖等類型計畫;在亞西地區共派遣 2 個技術團,執行交通建 併 考 量 我 國 產 設、園藝及水產養殖等類型計畫;非洲地區共派遣 2 個技術團, 業 優 勢 , 以 符 執行園藝、畜牧、職訓、資通訊、金融及公衛等類型計畫。所有 合 聯 合 國 永 續 計畫皆依據夥伴國家所需規畫且為我國可發揮產業優勢之領域, 發 展 目 標 同時符合聯合國設定之 SDGs。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56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Goals, SDGs) 之方式,辦理 農業、水產養 殖 、 綠 色 能 源、防災、環 保、醫療公衛 及資通訊等各 類技術合作計 畫,達成「互 惠互助,踏實 外交」之政策 目標。 委 請 國 合 會 邀 一、為持續推動公私部門合作,帶動我國援外工作之轉型,回應 集國內私部門 友邦長期盼我政府加強力度鼓勵我商實際落地投資之期待, 如醫療機構、 本部於 112 年擴大辦理第二屆援外創新競賽,結合我國產業 企業及公民團 優勢及技術,以公私部門共同出資模式,在我全球友邦辦理 體等,共同參 具永續商業發展潛力之技合計畫。 與 援 外 工 作 , 二、在拉丁美洲、加海地區及非洲地區持續推動計 4 項資通訊計 以建立公私部 畫,包含政府電子化、資訊科技培訓應用、數位身分認證及 門 夥 伴 關 係 運用資訊科技強化治安維護等,由我商協助參與規劃,協助 ( Public- 我商技術輸出海外,並提升我國援外工作科技轉型。 Private- 三、與國內醫療院所合作,在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及非洲地區推 Partnership, 動 7 項公衛醫療計畫,協助友邦建構數位醫療資訊、防治慢 PPP),擴大援 性病及防疫體系。 外能量,提升 技術合作計畫 之專業性,及 協助我國醫療 機構與廠商分 享海外經驗及 拓展商機。 委 託 國 合 會 辦 一、國際人力資源培訓研習班計畫:3 月至 12 月間,將辦理 16 理「國際人力 個「國際人力資源培訓研習班」,預計將邀請 400 位友邦及 資源培訓研習 友好國家官員、公協會及產業代表來臺參加為期 2 周之課程 班 計 畫 」 及 及實地參訪。相關課程依據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拉美暨加勒 (SDGs)、夥伴國家發展需求,以及我國優勢產業來進行規 比海地區技職 畫,包括藍色經濟、智慧城市、中小企業數位轉型、動植物 教 育 訓 練 計 防檢疫、資訊安全、廢棄物管理、綠色供應鏈、生態觀光、 57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畫」,邀請友 農業科技、貿易便捷化、節能運輸—電動車產業發展、水產 邦及友好國家 養殖等多元主題課程。 推 薦 政 府 官 二、辦理「外交遠朋進階西語班」課程 1 梯次計有拉美 9 國 11 名 員、專業技術 政府官員及國會議員參訓、提供拉美地區 7 國 15 名菁英獎 人員、青年等 學金就讀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亞太與拉美研究數位 來臺受訓或以 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線 上 遠 距 教 學 三、「拉美暨加勒比海地區技職教育訓練計畫」6 月辦理「資訊 方式增進渠等 軟體應用技職班」線上課程及「電動車維運技術技職班」線 專業職能,並 上課程,分別有 41 人及約 30 人參加。 強化多邊交流 及擴展友我人 脈。 遴 選 產 業 市 場 「中美洲經貿辦事處」(CATO)籌組「2023 年中美洲咖啡產業商 專 家 考 察 友 機考察團」於 3 月 22 日赴貝里斯、瓜地馬拉考察相關產業,全 邦 , 規 劃 雙 邊 團計 11 家國內業者共 15 人與會。 合作可達最大 效能之投資貿 易機會。 設 置 「 臺 灣 獎 一、112 年辦理「臺灣獎學金」遴選邦交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 學金」、「臺 共計核錄 236 名新生,目前在臺受獎生約 800 餘名。另「臺 灣獎助金」、 灣獎助金」計畫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及區域政經安全等議 半導體人才培 題有興趣之學者專家來臺進行駐點研究,112 年計核錄 100 訓獎學金及由 位各國學人受獎。 國 合 會 執 行 之 二、為呼應歐盟「連結歐亞策略」及英國「全球不列顛」之願 「國際高等人 景,「台歐連結獎學金」兼具台歐連結、推廣華語教育及發 力 培 訓 計 展我國家雙語政策之多重戰略目標,111 年透過國內 20 所大 畫」,長期培 學招收歐洲 26 國,共計 488 位學生來臺學習華語文。112 年 育友我人才。 春季班已入境學生計 143 名,各校刻招收秋季班學生並持續 推廣本案。 三、112 年國合會「國際高等人力培訓計畫」預計錄取 185 位新 生抵臺就讀,在臺學生現有 528 位。 發 揮 軟 實 力 , 一、亞太地區: 積 極 辦 理 國 際 (一)為持續彰顯「新南向政策」以人為本之精神,宣傳我國優質 青年大使交流 華語教學課程及高等教育品質,本部持續與大學合作開設 計畫及農業青 「連結新南向菁英培育專班計畫」,以專班形式吸引新南向 年 大 使 等 活 國家頂尖大學人才及專業人士來臺修讀醫學、半導體、農業 動,培植新生 及區域安全等專業議題課程,以及修讀華語、臺灣研究及 代友我人脈, 「新南向政策」相關課程,擴大我與新南向國家菁英互動及 58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擴大與友好國 交流機會,厚植未來世代情誼,深化與相關國家全方位關 家雙邊青年交 係。 流。 (二)菲律賓青年農民來台實習計畫(Filipino Young Farmers Internship Program in Taiwan):我與菲律賓於 109 年 11 月簽署「菲國青農來台實習計畫」瞭解備忘錄,協助菲國培 養農業青年人才,同時深化兩國農業領域合作關係。菲國 48 名青農於 111 年 8 月來臺至全國各農場展開為期約一年的 實習訓練。 二、北美地區:美國青年領袖訪問團、2023 年國際青年菁英領 袖研習班(Mosaic Taiwan)等具發展潛力之跨領域青年訪 臺,強化美草根友我力量。 三、本部 112 年續推動辦理「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已於 5 月下旬公告甄選辦法,開放我國大專院校青年報名,倘獲入 選,將於 8 月集訓並於 9 月上旬訪問我國加勒比海友邦聖露 西亞,藉由青年學子之專長及才藝,展現我國多元文化軟實 力,增進兩國友好邦誼及深化交流。 四、本部與共同主辦單位農業部於 112 年度恢復辦理「農業青年 大使『新南向』交流計畫」。截至目前已辦理甄選集訓委外 案公開招標採購案,6 月間辦理與符合資格廠商議價後決標 工作;另 112 年預計出訪國家為菲律賓與印尼,出訪時間暫 定於 10 月底或 11 月上旬。 擴 大 國 際 合 作 一、亞太地區:補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辦理「台灣.東南亞種 層面,建立多 原倡議」計畫,透過協助返還各國種原,連結區域種原庫資 元援外體系, 源,提升東南亞各國糧食韌性及蔬菜多樣性,及我國在糧食 針對受援國發 安全議題之國際能見度。 展 需 求 , 加 強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與 受 援 國 之 合 (一)本部持續依史瓦帝尼國家發展需求,推動各項嘉惠史國民生 作。 社會之雙邊合作計畫,深化互惠互利之合作關係。 (二)4 月與蒙古國會議員合作,在首都烏蘭巴托市舉辦護理人員 培訓活動。 三、歐洲地區:積極透過駐教廷大使館及其他駐歐館處進行國際 人道救援,並與歐洲國家開發援助機構共同支持在第三國之 人道救援計畫等,包括透過駐教廷大使館辦理援助切利總主 教營運 Villa Nazareth 中心,協助孤兒安置及青年教育; 與駐梵使節團合作賑濟土耳其震災;另響應教廷愛德服務 部、人類整體發展部人道援助烏克蘭難民及婦幼,同時與天 主教馬爾他騎士團及天主教慈幼會等團體,援助烏克蘭難民 必要物資等。 59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在 7 個友邦推動多項雙邊及多邊 之合作計畫,內容涵蓋基礎建設、醫療衛生、農漁牧、天災 防範、資通訊、微中小型企業輔導、技職培訓、婦女賦權等 領域,協助友邦在疫後復甦經濟並促進國家發展,普獲友邦 政府及人民之肯定。 運 用 我 參 與 功 捐助「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我宣布將擴大透過歐銀援助 能 性 政 府 間 國 烏克蘭,並響應歐銀倡議,與歐銀、歐盟、挪威、瑞士及烏克蘭 際 組 織 及 各 區 簽署聯合聲明,將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啟私部門保險市場,以支持 域 開 發 銀 行 之 烏國戰時韌性與未來復甦重建;另 112 年上半年我與歐銀合作在 平 臺 , 加 強 與 中東歐及亞非地區推動 5 項區域或雙邊技術合作計畫,並促成 7 各 方 協 調 合 駐處參與 10 場能見度活動,有助拓展雙邊關係及輸出我產業強 作 , 擴 大 參 與 項,並彰顯我國際援助及促進夥伴國轉型等貢獻。 層面。 於 友 邦 及 友 好 一、亞太地區:3 月援助馬來西亞柔佛州水災賑濟款。 國 家 發 生 重 大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2 月 6 日土耳其南部發生芮氏規模 7.8 淺 災害時提供緊 層地震,本部協調相關部會第一時間啟動國際救援及賑濟相 急援助。 關作業,密集辦理安排兩梯次「臺灣國際搜救隊」馳援土國 及捐贈救災裝備器材,另協調衛福部開設賑災專戶及協助民 間募款、募資,除我政府援款外,賑災專戶另募得逾 11.8 億新臺幣之善款,充分展現我國人道關懷精神及即時提供國 際援助賑濟之能量,獲得國內外一致肯定。 三、歐洲地區:吳部長釗燮於 1 月與烏克蘭 4 城市市長簽署合作 備忘錄(MOU),由本部捐助當地採購發電機及供暖設備,提 供飽受戰火摧殘之烏國前線居民渡過嚴寒。本部亦編列相關 預算,規劃透過雙邊及多邊管道,共同推動烏克蘭醫院、學 校、教堂、能源、供水、橋樑交通等民用基礎設施的重建計 畫,展現臺灣與烏克蘭人民同在,捍衛自由民主與國家主 權,共同對抗威權主義擴張的立場與決心。 四、北美地區:我政府透過駐關島辦事處於 6 月 2 日捐助美國紅 十字會關島分會,以協助當地政府及災民進行瑪娃颱風風災 救援及重建工作。 五、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海地 6 月初因連日豪雨造成水 患,我國捐助賑災款 。另協助厄瓜多國會議員推動 賑濟 Esmeraldas 省水災及 Guayas 省地震災區援助計畫。 一 、 協 助 民 間 一、補助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在非洲馬拉威、賴索托、史瓦 公益及慈善組 帝尼、納米比亞、莫三比克、馬達加斯加境內 7 所孤兒院辦 織加強國際人 理「海外正體中文教學計畫」,培育當地孤兒我國人文知識 道救助與服務 及技能養成。 60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工 作 , 發 揮 臺 二、補助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在越南辦理「國際反地雷 灣之愛。 行動國際合作案計畫」,增強雷傷者醫療照護及協助其等就 二、配合聯合 業輔導。 國 永 續 發 展 目 三、補助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在國內及亞洲辦理 標 ( SDGs ) , 「2023 亞洲婦女安置網絡計畫」及「2023 亞洲女孩培力計 協助我國 NGO 與 畫」,推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 政 府 建 立 夥 伴 四、補助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辦理「資助兒童計畫」。 關 係 , 並 協 力 五、補助幫幫忙基金會運送愛心及防疫物資與布料至非洲、拉丁 從事各項對國 美洲、太平洋地區之友邦及友我國家。 際 之 關 懷 救 助 六、補助羅慧夫顱顏基金會辦理「2023 巴基斯坦洪災庇護所計 及災後重建事 畫」搭建竹製庇護所,以助災民重建家園。 務。 七、補助社團法人台灣好鄰居協會辦理「蒙古青少年心理健康教 育計畫」提升蒙古青少年之心理健康教育,降低自殺比率。 八、補助財團法人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在越南辦理「2023 年中 越小學閱讀推廣教育計畫」。 協 助 派 遣 行 動 一、亞太地區: 醫 療 團 赴 友 邦 (一)本部持續透過「醫療合作計畫」與合作醫院於帛琉、馬紹爾 及友我國家義 群島、諾魯、吐瓦魯、斐濟及巴紐進行醫療服務。 診 、 捐 贈 醫 療 (二)補助「社團法人臺灣口腔照護協會」赴尼泊爾執行「2023 器材等進行國 年尼泊爾加德滿都寺院口腔照護服務計畫」,進行口腔義診 際人道救助與 及執行衛教宣導。 服務工作。 (三)補助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赴尼泊爾進行「牙醫 服務團」計畫,與當地衛生所建立相互合作關係,提升當地 居民口腔健康及醫療就診率。 二、亞西及非洲地區: (一)駐史瓦帝尼醫療團推動各項公衛醫療計畫並定期執行偏鄉義 診,彰顯我國公衛醫療實力,並實際嘉惠史國民生社會,提 升史國公衛醫療水準,此外,駐索馬利蘭醫療團亦已正式啟 動,協助索國提升醫療服務。 (二)協助聯洽「土耳其全國身障聯合總會」,於土國強震後及時 將「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 會」捐贈之輪椅送往地震重災區,供身障災民使用,獲執政 黨國會議員 Serkan Bayram 於主流媒體電視節目公開感謝我 國善舉。 (三)補助台北醫學大學楓杏醫學青年服務團赴史瓦帝尼進行口腔 義診及執行衛教宣導。 三、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61 外交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巴拉圭:續與國泰綜合醫院執行「醫療資訊管理效能提升計 畫(第二期)」;推動「衛福部醫療機構照護品質提升計 畫」。 (二)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續與臺北榮民總醫院執行「代謝性 慢性病防治體系強化計畫」。 (三)貝里斯:續與亞東紀念醫院合作執行「醫療影像系統強化計 畫」。 (四)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續與馬偕紀念醫院合作執行「公衛醫療 緊急應變體系強化計畫」。 (五)聖露西亞:與國泰綜合醫院合作執行「代謝慢性病防治體系 強化計畫」。 (六)瓜地馬拉:續與臺大醫院執行「運用醫療科技提升孕產婦與 新生兒保健功能計畫」。 加 強 與 美 國 及 我政府落實於首屆「民主峰會」之承諾,持續捐助「公益媒體國 其 他 理 念 相 近 際基金」(IFPIM),以彰顯我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夥伴攜手合 國 家 合 作 , 保 作,共同提升全球媒體環境。 障國際宗教自 由與人權。 四 、 營 建 駐 澳 大 利 亞 代 駐處已完成標的物重新鑑價作業,並將與房仲研議與房東議價策 工程 表 處 館 舍 購 置 略。 中 程 個 案 計 畫。 駐 舊 金 山 辦 事 駐處已於 1 月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並完成新館舍建築師設計服務 處 館 舍 購 置 計 及新館舍裝修工程專案管理服務二案之採購及簽約。 畫。 致 遠 新 村 活 化 112 年已陸續完成擋土排樁、大底基礎板及土方運棄等工項並著 再 利 用 中 長 程 手進行結構體工程;職務宿舍大樓已於 6 月 28 日完成二樓板澆 個案計畫。 置,檔案大樓亦於 6 月 24 日完成地下一樓板澆置,本部持續協 同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督促廠商執行趕工計畫並注意工安問題。 62 外交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54,951 454,873 684,160 7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1,850 1,374 0 0411010000 70 外交部 1,850 1,850 1,374 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1,850 1,374 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1,850 1,37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706 30,049 40,301 657 0711010000 85 外交部 30,706 30,049 40,301 657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6,306 25,649 24,423 657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100 1,100 2,09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 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1010103 2 租金收入 25,206 24,549 22,325 657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 館官舍與其他出借場地租金收入 。 0711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4,400 15,87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 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422,395 422,974 642,485 -579 1211010000 84 外交部 422,395 422,974 642,485 -579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422,395 422,974 642,485 -579 12110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66,200 266,200 338,33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駐外館處以 前年度計畫賸餘款等繳庫數。 1211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6,195 156,774 304,148 -579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 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 額退還款及停車場使用費等收入 。 63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29,445,348 30,109,667 25,266,168 -664,319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29,445,348 30,109,667 25,266,168 -664,319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8,385,520 8,369,248 7,289,633 16,272 1.本年度預算數8,385,520千元,包 括人事費7,828,738千元,業務費4 58,623千元,設備及投資97,721千 元,獎補助費43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7,828,738千元,較 上年度核實增列人事費2,216千 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05,663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房屋建築養 護費等38,179千元。 (3)檔案處理經費55,863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新檔案大樓空間規 劃等經費27,917千元。 (4)資訊處理經費283,989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資訊服務費等23,53 2千元。 (5)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3 ,707千元,與上年度同。 (6)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 維持7,56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第三航廈貴賓室隔間規劃設計 暨監造技術服務費等786千元。 3911011000 2 外交管理業務 234,715 219,294 186,973 15,421 1.本年度預算數234,715千元,包括 業務費232,014千元,獎補助費2,7 0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4,986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 等7,174千元。 (2)各地區工作會報18,57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2,025 千元。 (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17,072千元 64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與上年度同。 (4)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1 ,15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一般 事務費41千元。 (5)製作國情資料92,931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6,181 千元。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3,193,648 3,045,297 2,926,742 148,351 1.本年度預算數3,193,648千元,包 括業務費3,079,485千元,設備及 投資55,658千元,獎補助費58,505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3,069,73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其他業務租金等132,059千 元。 (2)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24,64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外旅費2,157千元。 (3)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9,65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水電費等410千元。 (4)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9,41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保險費等304千元。 (5)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21,927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外旅費等3,926千元。 (6)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15,853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外旅費等9,141千元。 (7)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29,82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其他業務租金等486千元。 (8)駐外核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1,31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國外旅費等355千元。 (9)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4,99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國外旅費等250千元。 (10)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 65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政工作維持費701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國外旅費35千元。 (11)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3,43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一般事務費等26千元。 (12)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88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國外旅費66千元。 (13)駐外財政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費1,262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外旅費等292千元。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2,377,072 2,101,180 1,558,303 275,892 1.本年度預算數2,377,072千元,包 括業務費1,464,947千元,獎補助 費912,12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387,05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國外旅費等13, 219千元。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1,253,367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127,223千元 ,包括: <1>學術交流413,827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對學術界交流 活動等經費36,723千元。 <2>文化交流86,586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文化外交等經費12, 151千元。 <3>經貿外交223,104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經貿交流活動等經 費26,909千元。 <4>其他國際交流活動529,850千 元, 較上年度增列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等經費51,440千元 。 (3)出國訪問262,182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國外旅費87,000千元。 (4)訪賓接待474,464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拉美地區訪賓接待等經 費48,450千元。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13,417,902 14,265,708 11,047,699 -847,806 1.本年度預算數13,417,902千元,包 66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括業務費1,455,947千元,獎補助 費11,961,95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駐外技術服務1,083,02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推動資訊通信技 術合作計畫等經費74,035千元 。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11,121,42 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雙邊合作 計畫等經費29,002千元。 (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1,213 ,45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與美 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 重建計畫等經費892,839千元。 39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579,773 881,371 1,593,563 -301,598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538,303 839,101 1,553,087 -300,798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 如下: 1.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 費2,305,625千元,分3年辦理,11 1至112年度已編列2,007,589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98,036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51,927千元 。 2.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 費1,166,329千元,分9年辦理,10 5至110年度已編列1,059,172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07,157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07,157千元 。 3.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總經費69 0,131千元,分年辦理,109至112 年度已編列569,182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6年經費101,943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187,195千元。 4.新增駐義大利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 總經費408,033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31,167千元。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41,470 42,270 40,476 -80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 如下: 67 外交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1.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 車28輛等經費36,570千元。 2.汰購國內公務車5輛經費4,900千元 。 3.上年度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業 已編竣,所列42,270千元如數減列 。 3911019800 7 第一預備金 70,000 70,000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391101A000 8 外交支出機密預 1,186,718 1,157,569 663,257 29,149 算 68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11010300 -04110103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廠商未依採購合約交貨之逾期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000 70 外交部 1,850 0411010300 1 賠償收入 1,850 0411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85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交貨之賠償收入。 69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1 主計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 預算法。 駐外機構、技術團等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00 0711010000 85 外交部 1,100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1,100 0711010101 1 利息收入 1,1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外機構及技術團等專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 70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100 -0711010103 秘書處、非政府組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5,206 承辦單位 國際事務會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使領專用區館官舍租金及其他出借場地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206 0711010000 85 外交部 25,206 0711010100 1 財產孳息 25,206 0711010103 2 租金收入 25,206 本年度預算數係駐臺使館專用區館官舍與其他出借場地租 金收入。 71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1010500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4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 出售汰舊公務車及變賣已報廢財物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400 0711010000 85 外交部 4,400 07110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 72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1010200 -1211010201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266,200 承辦單位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預算法。 預算法。 預算法。 預算法。 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收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66,200 1211010000 84 外交部 266,200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266,200 12110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66,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之各項費用等繳庫數 。 73 外交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1010200 -1211010210 本部有關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6,195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預算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政府出版品管理 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作業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外交 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場使用費等收入。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部職務宿舍管理費收取要點。 場使用費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6,195 1211010000 84 外交部 156,195 1211010200 1 雜項收入 156,195 12110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6,19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及廣告收入、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利息差額退還款及停車場 使用費等收入。 7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385,5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1.國內外人員維持費用。 1.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加強安全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並加 2.本部及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等一般性行政管理事務及外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強檔案管理,以支援各單位運作順利達成任務。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交志工業務等。 2.全面提升同仁資訊能力,以強化資訊流通、管理、運用 3.檔案管理及史料編撰。 之效率。 之效率。 4.推動外交行政電子化(E化)及資訊安全維護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828,738 人事處 本計畫依規定編列國內及駐外館處人員人事費 1000 人事費 7,828,738 ,計需7,828,738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05,754 1.本部等各單位編列政務人員4人、職員746人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9,807 、技工11人、駕駛28人、工友16人、約聘僱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016 人員104人及駐警12人,合計921人,計需經 費1,202,644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30 2.駐外使領114個單位(含常駐WTO代表團)、駐 1030 獎金 717,163 外經濟51個單位、駐外教育28個單位、駐外 1035 其他給與 984,769 觀光14個單位、駐外僑務37個單位、駐外科 1040 加班費 218,727 技17個單位、駐外文化17個單位、駐外核安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8,045 4個單位、駐外金融3個單位、駐外醫療衛生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3,441 2個單位、駐外漁業8個單位、駐外勞動2個 1055 保險 169,486 單位、駐外財政1個單位、駐外農業5個單位 及駐外退輔1個單位等人事費,編列特任大 使及代表20人、職雇員1,865人、聘用人員4 7人,合計1,932人,計需經費6,626,094千 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05,663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業務費183,135千元、設備及投資2 2000 業務費 183,135 2,090千元、獎補助費438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50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24,787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補助同仁公餘進修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18 等經費450千元。(教育訓練費) (2)水電瓦斯費24,787千元。(水電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1,118 (3)事務機器等租金5,718千元。(其他業務 2027 保險費 3,099 租金)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420 (4)牌照稅、燃料費及國道過路費等1,118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40 元。(稅捐及規費) 2051 物品 5,356 (5)公務車輛保險費、房舍火災險、公共意 2054 一般事務費 77,761 外險及其他經管珍貴物品保險費等3,09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8,635 千元。(保險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04 (6)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726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心障 2072 國內旅費 506 礙臨時人員經費,計需10,420千元。(臨 2084 短程車資 436 時人員酬金) 7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385,5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93 特別費 1,179 (7)辦理採購案等之專家學者出席費、聘僱 3000 設備及投資 22,090 人員考選及醫護人員等經費,計需2,340 3020 機械設備費 280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35 雜項設備費 21,810 (8)文具、紙張、車輛油料、廉政宣導品及 4000 獎補助費 438 什項物品購置等經費,計需5,565千元。 (物品5,356千元、一般事務費209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 (9)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 4085 獎勵及慰問 432 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 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 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印刷、文 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 費、同仁健康檢查、外交獎章、駐警服 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駕駛、重要 資料整理及資訊蒐整等勞務委外、外交 志工、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管理、維護 、養護等經費,計需75,218千元。(房屋 建築養護費10,566千元、設施及機械設 備養護費8,487千元、一般事務費56,165 千元) (10)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 、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 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 攝影機之維運、專案修繕等相關管理、 維護、養護費,計需26,940千元。(房 屋建築養護費21,054千元、設施及機械 設備養護費499千元、一般事務費5,387 千元) (11)臺北賓館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 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 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 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計 需19,755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3,015 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40千元 、一般事務費16,00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機具養護費1,604千元。(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國內旅費506千元。(國內旅費) (14)短程洽公車資436千元。(短程車資) (15)部長及3位次長特別費1,179千元。(特 別費) 7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385,5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6)辦公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4,000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通訊等機械設備,計需280千元。( 機械設備費) (2)本部北投職務宿舍電梯更新及汰購各項 辦公所需雜項設備等,計需21,660千元 。(雜項設備費) (3)外交活動攝影器材採購及更新等,計需1 50千元。(雜項設備費) 3.獎補助費主要內容如下: (1)補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計需6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依據行政院112 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日總 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及「公務人員 遺族照護辦法」辦理),計需432千元。( 獎勵及慰問) 03 檔案處理 55,863 秘書處、資訊及 本計畫編列辦理檔案處理所需經費,計需55,8 2000 業務費 45,448 電務處 63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933 1.水電費933千元。(水電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456 2.場地租金6,456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38,059 3.辦理公文歸檔、清理、檔案系統登錄及機密 文書解降密作業之相關經費28,709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0,415 一般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0,415 4.本部新檔案大樓空間規劃及汐止檔庫檔卷搬 遷計畫等,計需19,765千元。(一般事務費9 ,350千元、雜項設備費10,415千元) 04 資訊處理 283,989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編列辦理資訊處理相關工作所需業務費 2000 業務費 218,773 218,773千元、設備及投資65,216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430 1.業務費主要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124,432 (1)辦理本部同仁及資訊人員教育訓練費、 2018 資訊服務費 85,925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之講座鐘點費,計需4 80千元。(教育訓練費430千元、按日按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650 件計資酬金5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2)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通 2051 物品 4,830 訊費,計需124,432千元。(通訊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456 (3)本部及外館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硬體 3000 設備及投資 65,216 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控維 7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385,5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5,216 運等經費,計需68,804千元。(資訊服務 費) (4)辦理協助強化資訊運作及資安防護能力 所需之臨時人員專業服務費900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 (5)購置資訊設備耗材及網路連線所需報表 紙、可讀寫光碟片等儲存媒體、印表機 色帶、碳粉匣、墨水匣等耗材及非消耗 品等物品經費,計需4,830千元。(物品) (6)辦理外交年鑑編印及雙語化相關作業等 經費,計需1,456千元。(一般事務費) (7)NGO雙語網站、境外財產管理系統等資訊 系統維護及網站資料傳輸優化作業所需 之經費5,576千元。(資訊服務費) (8)駐外單位、今日台灣(Taiwan Today)電 子報等網站維護、網際網路維運管理等 經費,計需11,545千元。(資訊服務費) (9)編輯網站所需美工專業人員服務之經費7 5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2.設備及投資主要內容如下: (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 經費,計需51,235千元。(資訊軟硬體設 備費) (2)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需 系統開發費等經費,計需12,231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本部網站及專題網站等功能擴充更新所 需系統開發費,計需1,750千元。(資訊 軟硬體設備費) 05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 3,707 台灣美國事務委 本計畫編列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各項業務經費 2000 業務費 3,707 員會 ,計需3,707千元,主要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327 1.水電費、通訊費、文具用品等物品費用,計 2009 通訊費 145 需724千元。(水電費327千元、通訊費145千 2051 物品 252 元、物品252千元) 2.辦理總機應答、環境清潔、保全、文件遞送 2054 一般事務費 2,237 等行政庶務維運及與美國在台協會聯繫等經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28 費,計需2,237千元。(一般事務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3.房屋修繕費、辦公設施養護費、國內差旅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 、短程車資、主任委員特別費等,計需746 2072 國內旅費 15 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428千元、車輛及辦 7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385,5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84 短程車資 17 公器具養護費14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093 特別費 218 費54千元、國內旅費15千元、短程車資17千 元、特別費218千元) 06 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 7,560 秘書處 本計畫編列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貴賓室 維持 各項業務經費,計需7,560千元,主要內容如 2000 業務費 7,560 下: 2006 水電費 380 1.水電費,計需380千元。(水電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033 2.第一、二航廈貴賓室房屋租金,計需6,033 2027 保險費 14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51 物品 170 3.保險、物品、雜誌、盆景、清潔及維護費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918 ,計需447千元。(保險費14千元、物品170 千元、一般事務費218千元、設施及機械設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 備養護費45千元) 4.第三航廈貴賓室隔間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 務費700千元。(一般事務費) 7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4,7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1.一般性外交事務、電信傳遞及文宣活動等工作。 1.研討外交工作,加強聯繫,並提高人員語文及專業能力 2.條約研訂與解釋、外交施政重要議題研究及涉外法律案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期強化外交陣容,以利外交工作之推展,強化外交關 係。 件處理。 係。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3.加強研究設計考核工作,推動外交行政革新。 2.發行中外文定期刊物及不定期出版品,分發訂閱讀者及 4.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我駐外單位運用,並透過網際網路傳播管道,發行電子 5.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及派員出國進修。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報,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國情之認識。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6.設置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 3.製作質量俱佳的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 7.編印中外國情資料。 國際瞭解,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 國際瞭解,爭取國際支持;透過國際平面及電子媒體, 8.發行「台灣光華雜誌」。 將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將我國真實生動影像,行銷到世界各地。 9.製作視聽宣材,供國內外運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4,986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辦理外交管理業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 2000 業務費 103,250 維持經費104,98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15,000 1.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等經費,計需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16 24,603千元。(通訊費15,000千元、運費9,6 2039 委辦費 18,114 03千元) 2.外交部通訊稿酬;延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 或民意機關代表、新聞媒體等舉辦座談會及 2051 物品 3,810 召開諮詢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性別平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42,959 專案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院 2078 國外旅費 12,646 性別平等會國際及公共參與組等會議所需出 2081 運費 9,603 席費、講座鐘點費、稿費等經費,計需522 4000 獎補助費 1,736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80 3.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56 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 等經費,計需9,610千元。(委辦費) 4.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計需4,134千元。( 委辦費) 5.參與國內非政府組織年費、舉辦NGO領袖論 壇及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選送青年學 子及NGO幹部赴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等經費4 ,402千元。(國內組織會費2千元、委辦費2, 120千元、一般事務費2,280千元) 6.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 策宣導經費3,500千元。(一般事務費)(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7.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 選拔;協助學術團體發行刊物;購買國際非 政府組織年鑑及參考資料、協助辦理國內NG O相關會議、參與國內NGO活動等;加強協助 立法院委員進行國會外交;配合行政院及法 務部執行兩公約相關業務;專家學者、民間 8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4,7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工商團體、新聞媒體等聯繫協調費用;辦理 國際慶弔及聯繫駐臺使節、代表等所需經費 ,計需25,64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0 千元、委辦費2,250千元、一般事務費21,38 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480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0千元) 8.外交部通訊印製、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 、購買與業務相關之書刊及資訊;輿情資訊 研蒐等費用,計需8,174千元。(物品3,810 千元、一般事務費4,364千元) 9.辦理國慶酒會、場地佈置、國慶彩牌架設及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活動等費用,計 需11,494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千元 、一般事務費11,430千元) 10.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 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 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 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 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 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 旅費,計需12,646千元。(國外旅費) 11.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辦理探視、慰 問、聯繫親友等事宜之經費,計需256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各地區工作會報 18,576 地域司 本計畫主要為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所需 2000 業務費 18,576 各項行政經費5,349千元及差旅費13,227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349 。本年度預定舉行會議及所需費用如下: 2078 國外旅費 13,227 1.亞太地區工作會報3,852千元。(一般事務費 520千元、國外旅費3,332千元) 2.亞西及非洲地區工作會報3,450千元。(一般 事務費450千元、國外旅費3,000千元) 3.歐洲地區工作會報2,655千元。(一般事務費 720千元、國外旅費1,935千元) 4.北美地區工作會報3,548千元。(一般事務費 2,400千元、國外旅費1,148千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工作會報5,071千 元。(一般事務費1,259千元、國外旅費3,81 2千元) 03 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17,072 人事處 本計畫係辦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所需經費17,0 2000 業務費 17,072 72千元,其內容如下: 8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4,7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03 教育訓練費 17,072 1.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外接受語文 訓練及國際組織見習,所需機票款、學雜費 、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計需14,2 88千元。(教育訓練費) 2.選送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所需機票款 、學雜費、綜合保險、生活費及書籍費等, 計需2,784千元。(教育訓練費) 04 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 1,150 人事處、條法司 本計畫係設置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及相關 2000 業務費 185 行政費用等1,15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185 1.設置外交獎學金,由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 4000 獎補助費 965 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編列名額34名及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965 相關行政費用等,計需898千元。(一般事務 費48千元、對學生之獎助850千元) 2.設置國際法研究獎學金,由國內公私立各大 專院校符合條件之在學學生申請,預定遴選 3名及相關行政費用等,計需252千元。(一 般事務費137千元、對學生之獎助115千元) 05 製作國情資料 92,931 國際傳播司 本計畫主要為製作國情資料所需經費92,931千 2000 業務費 92,931 元,其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6,400 1.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68,73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1,185 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00 (1)國情紀錄影片製作、甄選與推廣;國情 照片攝製與運用;編印英文、西文等外 2054 一般事務費 44,060 文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品;製作英日法西 2078 國外旅費 401 德俄文今日台灣電子報及辦理網站行銷 2081 運費 3,385 活動等經費19,000千元。(一般事務費)(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4,250千元) (2)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 文書處理、系統程式設計員等24人及勞 務承攬所需經費24,190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23,130千元、一般事務費1,060千元 ) (3)編印出版品、網站邀稿及專業美編人員 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及審稿等經 費4,5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寄發出版品、視聽資料及相關文宣品所 需郵資、轉寄費、海運費、關稅、裝疊 、封套印製、名址列印等經費5,900千元 。(通訊費3,000千元、運費2,900千元) (5)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140千元。(國外 8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000 外交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234,7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旅費) (6)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 拍攝國情主題影片15,000千元。(一般事 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24,201千元: (1)聘用編輯、攝影、美編、推廣、讀者服 務人員共8人所需臨時人員專業服務費8, 055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2)編輯發行光華畫報中英文版、中日文電 子版,並配合新南向政策發行東南亞語 版等;舉辦推廣及演講座談活動;印製 推廣信函DM、摺頁及海報等經費9,000千 元。(一般事務費) (3)辦理書刊分發作業費用3,885千元。(通 訊費3,400千元、運費485千元) (4)編輯印製各項刊物稿費3,00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 (5)撰寫專題報導,派員出國採訪經費261千 元。(國外旅費) 8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193,6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1.辦理駐外使領、經濟、教育、觀光、僑務、科技、文化 鞏固邦誼及促進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並充分發揮 保僑、護僑之功能。 、核安、金融、醫療、漁業、勞動、財政、農業、退輔 保僑、護僑之功能。 等業務,發揮整體外交功能,強化友我國家友好關係。 2.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給予必要之協助。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3,069,736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5個,非洲 持 地區6個,歐洲地區30個,北美地區17個,拉 2000 業務費 2,955,573 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6個,合共114個單位) 2003 教育訓練費 3,600 為加強與友邦間外交關係及促進與無邦交國家 2006 水電費 85,338 實質關係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3,069,73 2009 通訊費 91,772 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18 資訊服務費 13,977 1.業務費2,955,573千元,包括: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90,173 (1)訓練費及資訊服務費17,577千元。(教育 訓練費3,600千元、資訊服務費13,977千 2024 稅捐及規費 10,690 元) 2027 保險費 199,122 (2)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77,110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74,785 水電費85,338千元、通訊費91,77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149 (3)辦公室、館長職務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 2051 物品 121,595 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計需1,190,173 2054 一般事務費 770,824 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6,979 (4)各項稅捐及規費10,690千元。(稅捐及規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979 費) 2072 國內旅費 1,566 (5)辦理駐外人員(包括使領、經濟、教育、 2078 國外旅費 208,024 觀光、僑務、科技、文化、核安、金融 3000 設備及投資 55,658 、醫療、漁業、勞動、財政、農業、退 3035 雜項設備費 55,658 輔等人員)本眷醫療保險費(65%)、公務 4000 獎補助費 58,505 車輛及各項財產保險費等,計需199,122 4035 對外之捐助 56,247 千元。(保險費)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258 (6)臨時人員酬金及顧問費等199,914千元。 (臨時人員酬金174,785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25,129千元) (7)各項物品、耗材等121,595千元。(物品) (8)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保全、清潔費、印 刷、環境佈置、房屋搬遷及媒體宣導相 關經費等,計需業務費645,674千元。( 一般事務費)(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 7,856千元) (9)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 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114,700千元。 (一般事務費)(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8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193,6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00千元) (10)房屋建築修繕、領務櫃臺整修、公務車 輛及辦公器具養護等費用58,958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36,979千元、車輛及 辦公器具養護費21,979千元) (11)辦理返國述職50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 機票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2,146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一般事務 費450千元、國內旅費1,566千元、國外 旅費10,110千元) (12)辦理內外互調300人次,所需相關費用 ,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 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 實支給,計需160,584千元。(一般事務 費10,000千元、國外旅費150,584千元) (13)轄區訪問、駐外艱苦地區採購補助及其 他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47,330千元。( 國外旅費) 2.設備及投資55,658千元,係編列汰購事務機 具、辦公設備及維安設備等經費。 (雜項設 備費) 3.獎補助費58,505千元,包括: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 理各項活動經費56,247千元。(對外之捐 助)(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751千元 ) (2)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內亂等不 可抗力事件之旅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 必要之經費2,258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 02 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4,640 經濟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經濟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 持 外互調所需經費24,64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24,640 1.辦理返國述職10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2054 一般事務費 2,072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1,354千元。(國內旅費 2072 國內旅費 336 336千元、國外旅費1,018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22,232 2.辦理內外互調38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23 ,286千元。(一般事務費2,072千元、國外旅 費21,214千元) 8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193,6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駐外教育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9,654 教育部 本計畫係駐外教育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動對外教育工作所需基本行政工 2000 業務費 9,654 作維持經費9,654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1,075 1.水電費及資訊服務費1,421千元。(水電費1, 2018 資訊服務費 346 075千元、資訊服務費346千元) 2051 物品 305 2.消耗品305千元。(物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644 3.辦理內外互調9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2078 國外旅費 7,284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7, 888千元。(一般事務費644千元、國外旅費7 ,244千元) 4.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40千元。(國外旅 費) 04 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9,416 交通部觀光局 本計畫係駐外觀光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2個單位)向國際市場推展臺灣觀光暨加強國 2000 業務費 9,416 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9, 2006 水電費 94 41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243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資訊服務費等498 2018 資訊服務費 161 千元。(水電費94千元、通訊費243千元、資 2024 稅捐及規費 505 訊服務費161千元) 2027 保險費 464 2.各項稅捐、規費、財產保險費等969千元。( 稅捐及規費505千元、保險費464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045 3.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說明會、聯繫駐地旅遊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3 業者、推展臺灣多元觀光特色、蒐集分析相 2051 物品 60 關觀光資訊等經費,計需4,395千元。(臨時 2054 一般事務費 1,627 人員酬金3,04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3 2078 國外旅費 3,104 千元、物品60千元、一般事務費1,177千元) 4.辦理內外互調4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3, 554千元。(一般事務費450千元、國外旅費3 ,104千元) 05 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21,927 僑務委員會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僑務單位辦理內外互調38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21,927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2054 一般事務費 1,464 定核實支給,計需21,927千元。(一般事務費1 2078 國外旅費 20,463 ,464千元、國外旅費20,463千元) 06 駐外科技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5,853 國家科學及技術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科技單位辦理返國述職及內 持 委員會 外互調所需經費15,853千元,其內容如下: 8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193,6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00 業務費 15,853 1.辦理返國述職4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2054 一般事務費 962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909千元。(國內旅費25 2072 國內旅費 259 9千元、國外旅費65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4,632 2.辦理內外互調17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4 ,944千元。(一般事務費962千元、國外旅費 13,982千元) 07 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 29,828 文化部 本計畫係駐外文化中心(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 2000 業務費 29,828 流合作所需基本行政維持經費29,828千元,其 2018 資訊服務費 1,198 內容如下: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18 1.資訊服務費1,198千元。(資訊服務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315 2.租金718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2027 保險費 212 3.各項規費及保險等527千元。(稅捐及規費31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106 5千元、保險費212千元) 4.臨時人員酬金2,106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9 5.顧問費、出席費及稿費等539千元。(按日按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66 件計資酬金) 2051 物品 1,060 6.物品、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暨辦理各項活動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4,701 費用,計需4,331千元。(國際組織會費66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9 元、物品1,060千元、一般事務費3,116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80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9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8,018 7.辦理返國述職16人次,所需本人及配偶機票 款、本人膳宿等費用4,148千元。(國內旅費 806千元、國外旅費3,342千元) 8.辦理內外互調24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6 ,261千元。(一般事務費1,585千元、國外旅 費14,676千元) 08 駐外核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317 核能安全委員會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核安單位辦理內外互調2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1,317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2054 一般事務費 128 定核實支給,計需1,317千元。(一般事務費12 2078 國外旅費 1,189 8千元、國外旅費1,189千元) 09 駐外金融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4,995 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金融單位辦理內外互調6人 持 員會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4,995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8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300 駐外機構業務 預算金額 3,193,6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4 一般事務費 322 定核實支給,計需4,995千元。(一般事務費32 2078 國外旅費 4,673 2千元、國外旅費4,673千元) 10 駐外醫療衛生推廣業務基本行 701 衛生福利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醫療衛生單位辦理內外互調 政工作維持 1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 2000 業務費 701 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 2078 國外旅費 701 」規定核實支給,計需701千元。(國外旅費) 11 駐外漁業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3,432 農業部漁業署 本計畫係駐外漁業單位(經費未統籌)(亞洲地 持 區1個單位、非洲地區1個單位)協助處理涉外 2000 業務費 3,432 漁業相關事務,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 2006 水電費 55 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所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009 通訊費 135 經費3,432千元,其內容如下: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75 1.水電費、郵費、電信費190千元。(水電費55 2024 稅捐及規費 30 千元、通訊費135千元) 2027 保險費 198 2.辦公室等租金475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各項稅捐及保險費等228千元。(稅捐及規費 2051 物品 346 30千元、保險費19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16 4.物品、耗材、清潔、印刷及資料蒐集等67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 千元。(物品346千元、一般事務費324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 5.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4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633 (房屋建築養護費14千元、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30千元) 6.辦理內外互調3人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 派人員職級、地區及成員人數,按「駐外人 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核實支給,計需1, 721千元。(一般事務費192千元、國外旅費1 ,529千元) 7.轄區因公出差等所需旅費104千元。(國外旅 費) 12 駐外勞動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887 勞動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勞動單位辦理內外互調1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887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2078 國外旅費 887 定核實支給,計需887千元。(國外旅費) 13 駐外財政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 1,262 財政部 本計畫係編列駐外財政單位辦理內外互調4人 持 次,所需相關費用,依調派人員職級、地區及 2000 業務費 1,262 成員人數,按「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 定核實支給,計需1,262千元。(一般事務費22 2078 國外旅費 1,042 0千元、國外旅費1,042千元) 8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1.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加國際組織 1.深化並廣化我參與聯合國體系相關機制及其他政府間國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或活動。 際組織、會議及活動;透過APEC架構加強與各會員體交 2.積極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際接軌及加強參與國際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流合作;輔導或補助國內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會議及活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動。 動;加強與美、加智庫學者及政黨政要交流聯繫或參與 3.結合全民力量,推動各項交流活動。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研討會;增加與其他會員共同推動計畫;辦理政府重要 4.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雙邊及實質外交關係,視實際需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官員出國訪問等,以增進國際間對我之認識與支持,並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要由重要人員代表政府出國訪問。 促使國際間重視我和平生存及發展權利。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5.辦理外賓邀訪之接待工作。 2.積極推動外賓邀訪事宜,增加對我之瞭解,以促進友我 力量。 力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387,059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加強我與各國際組織之關係,除繼續強 2000 業務費 318,524 化我與已加入國際組織合作關係外,並積極爭 2039 委辦費 1,500 取加入或參加各國際組織舉辦之會議或活動,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121,996 以各種具體行動提供實際貢獻,增進各組織對 2054 一般事務費 48,202 我之重視及會員國對我之瞭解與支持,計需經 費387,059千元,主要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146,826 1.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世界貿易組織(WTO) 4000 獎補助費 68,535 年費,計需121,996千元。(國際組織會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60,905 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計需8,2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630 0千元。(一般事務費)(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3,100千元) 3.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之會議、活動 與機制之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等;參與APEC 領袖會議及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 深官員會議、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 動APEC倡議與計畫相關活動;參與民主治理 相關會議及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 活動等經費,計需209,388千元。(一般事務 費39,422千元、國外旅費109,061千元、對 外之捐助60,90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2,000千元) 4.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 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農牧類國際組織相關 會議、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年會相關 會議、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及相關會議、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年會、美洲開發銀行年會 、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及海洋事務相關會議、 防制洗錢類及追討犯罪所得類相關會議、網 際網路名稱及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諮 詢委員會相關會議、經貿外交會議或國際商 展活動、美國國際法學會年會;世界國際法 8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學會執行委員會會議;出國參訪相關國際NG O及參加國際NGO會議;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 及其專門機構與其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 洽助等經費,計需39,765千元。(委辦費1,5 00千元、一般事務費500千元、國外旅費37, 765千元) 5.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 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舉辦之 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關人士 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牧 、慈善、宗教、人權、身心障礙、反毒、婦 女、青年、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 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 際會議或活動經費,計需7,63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 02 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1,253,367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 2000 業務費 409,777 要項目包括學術、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 2039 委辦費 78,077 推動各種交流活動,計需經費1,253,367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28,165 ,其內容如下: 2078 國外旅費 103,535 1.學術交流活動編列413,827千元,主要包括 : 4000 獎補助費 843,590 (1)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 4035 對外之捐助 338,332 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5,258 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 際研討會等經費,計需35,777千元。(委 辦費16,400千元、國外旅費4,125千元、 對外之捐助10,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5,252千元) (2)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 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 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 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5,240千元。 (一般事務費4,24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1,000千元) (3)歐洲司:為強化與歐盟及歐洲民主社群 合作關係,持續積極強化與歐盟及英、 法、德等理念相近夥伴及歐洲重要智庫 之合作;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 座』;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持續 積極推動對歐交流及協助團體辦理各項 9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142,580千元。(一 般事務費11,311千元、國外旅費2,000千 元、對外之捐助63,663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65,606千元) (4)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 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 、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 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 ,計需222,794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2,020千元、國外旅費500 千元、對外之捐助217,37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1,904千元) (5)研究設計會:推動辦理國內學者前往海 外知名大學或智庫進行「駐點」研究; 協助民間團體、國內外智庫、大學院校 等舉辦國際學術會議或活動等經費,計 需6,330千元。(一般事務費2,4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930千元) (6)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各項學術交流活動 等經費,計需1,106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 2.文化交流活動編列86,586千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補助學術、文教、經濟 等機構團體辦理臺日交流會議及活動經 費,計需681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國家相互 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 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 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 等經費,計需11,827千元。(一般事務費 4,950千元、對外之捐助1,00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5,877千元) (3)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 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等經費,計需15,859千元。(一 般事務費3,319千元、對外之捐助7,14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400千元) (4)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 文化活動及對美加公眾外交等經費,計 需28,561千元。(一般事務費21,811千元 9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國外旅費700千元、對外之捐助6,050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9,297千 元) (5)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舉行或參加國 際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經費,計需18,72 8千元。(一般事務費11,753千元、國外 旅費4,000千元、對外之捐助2,5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75千元) (6)國際傳播司:辦理藝文表演團體巡演或 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等活動經費,計需7,8 00千元。(一般事務費)(含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600千元) (7)研究設計會:辦理駐地留臺校友會業務 聯繫等經費,計需1,990千元。(一般事 務費) (8)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文化交流活動 及其他推展文化外交活動等經費,計需1 ,14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23,104千元,主要包括 : (1)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 進行交流或研討,計需11,180千元。(一 般事務費8,975千元、國外旅費2,205千 元) (2)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 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7,60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 會議、籌組經貿考察團及推動中東歐國 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計需8,888千 元。(一般事務費388千元、國外旅費7,0 00千元、對外之捐助1,500千元) (4)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 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 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 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計需12, 817千元。(一般事務費2,207千元、國外 旅費7,500千元、對外之捐助3,110千元) (5)國際組織司:補助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 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參與相關國際組織 9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各項計畫或活動等經費,計需36,397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46,222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 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 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等 經費,計需77,207千元。(一般事務費 20,000千元、委辦費57,207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 <2>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提供技術協助 及補助民間公協會等國內經貿團體辦 理活動經費,計需38,511千元。(一般 事務費65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7 ,85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 75千元) <3>依「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 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 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 計需18,504千元。(國外旅費69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7,814千元) <4>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 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12,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 4.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編列529,850千 元,主要包括: (1)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與亞太國會議員 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 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 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臺日諮商 會議;推動新南向政策各項交流業務等 經費,計需40,681千元。(一般事務費92 8千元、國外旅費3,420千元、對外之捐 助475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5,858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0千元 ) (2)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駐在國國會及其 他各項交流等經費,計需8,000千元。 ( 一般事務費2,000千元、國外旅費6,000 千元) 93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 國會交流合作;加強與歐洲理念相近國 家及民主社群合作等經費,計需22,128 千元。(一般事務費678千元、國外旅費6 ,400千元、對外之捐助15,050千元) (4)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 ;協助立法院「臺美國會議員聯誼會」 等臺美國會之交流活動;結合美國民間 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協助推 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界對我之 支持;赴美參加民主、共和兩黨全國代 表大會,推動臺美政界人士交流與活動 等經費,計需121,523千元。(一般事務 費86,738千元、國外旅費31,300千元、 對外之捐助2,25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1,235千元) (5)條約法律司: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 互助協定及出席國際會議等經費,計需1 ,045千元。(一般事務費500千元、國外 旅費545千元) (6)國際組織司:與衛生福利部合辦國際醫 藥衛生相關會議及活動等經費,計需5,0 00千元。(一般事務費3,500千元、委辦 費1,500千元) (7)國際傳播司:配合府院高層出訪,辦理 新聞業務;辦理國家軟實力數位推廣計 畫等經費,計需14,060千元。(一般事務 費14,000千元、對外之捐助6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00千元) (8)研究設計會:辦理有關亞太區域安全議 題國際研討會及戰略安全對話相關活動 ;加強與重要國家政府、智庫及學者交 流等經費,計需9,340千元。(委辦費1,7 40千元、一般事務費1,450千元、國外旅 費6,150千元) (9)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舉辦各項國際 活動;鼓勵國際非政府組織在臺設立據 點;推動國內NGO爭取INGO來臺辦理大型 國際會議或活動;辦理女力外交,擴大 我國際參與;推展國會交流等經費,計 94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需117,487千元。(一般事務費2,551千元 、國外旅費19,000千元、對外之捐助564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5,372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00千元) (10)辦理強化資安國際交流等經費,計需2, 230千元。(委辦費230千元、國外旅費2 ,000千元) (11)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188,356千元,包 括挹注基金5,000千元、經常支出179,8 56千元及資本支出3,5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 03 出國訪問 262,182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計畫編列內容主要為: 2000 業務費 262,182 1.加強我與各地區國家之友好關係,由正、副 2078 國外旅費 262,182 元首、特使、五院院長、部次長及政府重要 官員出國訪問、答聘及參加各國慶弔典禮, 並藉以鞏固邦誼,提升實質關係及宣慰僑胞 、學人、留學生等,所需機票款、日支生活 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支等 經費。 2.視外交工作實際需要及拓展我與各國關係, 重要主管事務人員赴國外所需機票款、日支 生活費、內陸交通費、交際費、行政費及什 支等經費。 04 訪賓接待 474,464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推動邀訪計畫所需機票、膳宿費、交 2000 業務費 474,464 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474,464千元, 2027 保險費 240 本年度預訂接待外賓2,345人次費用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473,530 1.邀訪亞太地區外賓419人次,所需機票、膳 2072 國內旅費 380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63,0 71千元。(保險費16千元、一般事務費62,99 2084 短程車資 314 6千元、國內旅費36千元、短程車資23千元) 2.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外賓170人次,所需機 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 需37,243千元。(保險費17千元、一般事務 費37,136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短程車資 40千元) 3.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496人次,所需 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110,117千元。(保險費17千元、一般事 務費110,035千元、國內旅費39千元、短程 車資26千元) 95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400 國際會議及交流 預算金額 2,377,0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邀訪北美地區外賓833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30, 001千元。(保險費100千元、一般事務費129 ,701千元、國內旅費100千元、短程車資100 千元) 5.邀訪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210人次 ,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 支等,計需103,704千元。(保險費44千元、 一般事務費103,560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短程車資50千元) 6.邀訪聯合國(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國際民航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專門機構) 、APEC、亞洲開發銀行、中美洲銀行、歐洲 復興開發銀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農業及 環境相關國際組織等外賓33人次,所需機票 、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 7,125千元。(保險費19千元、一般事務費7, 006千元、國內旅費60千元、短程車資40千 元) 7.邀訪WTO官員、專家或會員國駐WTO大使等外 賓7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 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549千元。(保險費2 千元、一般事務費1,543千元、國內旅費2千 元、短程車資2千元) 8.邀訪國際新聞人士141人次,所需機票、膳 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6,2 61千元。(保險費10千元、一般事務費16,22 1千元、國內旅費2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9.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或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 責人、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33人次, 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 等,計需4,493千元。(保險費12千元、一般 事務費4,439千元、國內旅費21千元、短程 車資21千元) 10.邀訪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外賓3人次,所需機 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 計需900千元。(保險費3千元、一般事務費 893千元、國內旅費2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 ) 96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3,417,90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1.透過參與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經 1.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濟、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與永續發展。 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2.強化技術團隊,加強人才之培訓與補充。 2.擴大我國參與國際社會活動,提高我國際聲望與形象。 3.其他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相關事項。 4.為對國際間重大災變,基於人道關懷立場酌情予以適度 救助,並推動協助民間公益慈善團體參與濟助;透過國 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助,展現我對國際 社會之關懷。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技術服務 1,083,020 國際合作及經濟 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編列1,083,020千元, 2000 業務費 1,078,909 事務司 包括: 2039 委辦費 1,076,665 1.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202,58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244 委辦費) 4000 獎補助費 4,111 2.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醫療團及專案計畫 等經費70,504千元。(委辦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4,111 3.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 專案計畫等經費371,174千元。(委辦費367, 063千元、對外之捐助4,111千元) 4.推動資訊通信技術合作計畫經費92,781千元 。(委辦費) 5.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及大專青年海外技 術實習服務計畫等經費54,609千元。(委辦 費52,365千元、一般事務費2,244千元) 6.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50,067千元 。(委辦費) 7.辦理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計畫 經費29,802千元。(委辦費) 8.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 劃業務督導等計畫所需經費171,629千元。( 委辦費) 9.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 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 所需經費240千元。(委辦費) 10.辦理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化及創新計畫 、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合作經費39,630 千元。(委辦費) 02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11,121,423 本部有關單位 本項目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 2000 業務費 374,594 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 2039 委辦費 219,102 農林業、漁牧業、礦業、衛生及醫療、學術文 2054 一般事務費 131,746 化及教育、勞動事務、社區發展、交通建設、 2078 國外旅費 23,746 其他教育訓練及實物捐助等合作計畫經費,計 97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3,417,90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000 獎補助費 10,746,829 需11,121,423千元。包括: 4035 對外之捐助 10,707,184 1.亞東太平洋司編列3,341,295千元,主要項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645 目為: (1)協助太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 展計畫及人才培訓經費57,495千元。(對 外之捐助) (2)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 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 經費3,276,611千元。(委辦費75,098千 元、對外之捐助3,201,513千元)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亞太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7,189千元。(國外旅費) 2.亞西及非洲司編列1,652,088千元,主要項 目為: (1)辦理亞非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技術 合作計畫等經費,共需11,400千元。(對 外之捐助) (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 家合作計畫、亞非地區友好國家獎學金 計畫及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等經費90, 181千元。(委辦費6,544千元、對外之捐 助83,637千元) (3)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 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1,540,815千元。( 委辦費33,151千元、對外之捐助1,507,6 64千元) (4)派員評估規劃督導非洲地區各項合作計 畫經費9,692千元。(國外旅費) 3.歐洲司編列391,300千元,主要項目為: (1)協助中東歐各國政府部門或民間團體社 區發展及民生建設等計畫;與教廷及歐 盟合作計畫等經費17,300千元。(對外之 捐助) (2)立陶宛、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 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等 經費374,000千元。(對外之捐助350,0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4,000千元) 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4,868,574千元 ,主要項目為: (1)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 98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3,417,90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礎民生建設、技職人才培育及電力合作 計畫等經費4,742,032千元。(一般事務 費3,000千元、對外之捐助4,739,032千 元) (2)辦理我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無邦 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經費34,160千元。( 對外之捐助) (3)派員評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3,5 00千元。(國外旅費) (4)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88,882 千元。(委辦費) 5.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24,902千元,主 要項目為: (1)派員辦理國際合作發展(含駐外技術合 作)業務之評估、監督及考核經費2,000 千元。(國外旅費) (2)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信託基金、贊 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相關 組織等經費5,700千元。(對外之捐助) (3)推動醫衛合作計畫經費2,677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4)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 證責任經費14,525千元。(一般事務費) 6.參加或挹注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 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 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 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 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23 6,727千元。(一般事務費746千元、國外旅 費415千元、對外之捐助229,106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6,460千元) 7.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63 ,503千元。(一般事務費62,553千元、國外 旅費95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0 千元) 8.友邦人員來臺參加教育訓練編列83,680千元 ,主要項目為: (1)辦理遠朋國建班等教育訓練經費76,650 千元。(委辦費9,000千元、一般事務費5 99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1500 國際合作及關懷 預算金額 13,417,90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千元、對外之捐助17,250千元) (2)與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理國際租稅 班及協助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辦 理國際訓練班與專題研討班等經費7,030 千元。(一般事務費522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6,508千元) 9.為培植友我人脈,設立「臺灣獎學金」及「 臺灣獎助金」,以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 生(人)來臺留學或從事研究,增進彼等對我 國風土民情及國家發展之瞭解,同時拓展對 外關係、強化邦誼、增進與外國政府、學校 、文教機構及團體等教育學術交流合作所需 經費459,354千元。(委辦費6,427千元、對 外之捐助452,927千元) 03 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213,459 本部有關單位 本計畫係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提供適度協助,計 2000 業務費 2,444 編列1,213,459千元,其內容如下: 2039 委辦費 2,000 1.對國際間之突發重大災變,如戰亂、水災、 2054 一般事務費 154 旱災、飢荒、疾病、地震或火災等,基於人 2078 國外旅費 290 道立場及關懷,對受災國提供糧食、衣物、 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 4000 獎補助費 1,211,015 計需234,068千元。(對外之捐助) 4035 對外之捐助 1,179,774 2.透過國際組織推動人道關懷、急難及醫療救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1,241 助等,計需3,030千元。(委辦費2,000千元 、對外之捐助1,030千元) 3.補助國內NGO在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友邦及 其他國家辦理參與國際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 等,計需31,685千元。(一般事務費154千元 、國外旅費29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1, 241千元) 4.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14,525千元。( 對外之捐助) 5.捐助「國際宗教自由基金」5,810千元。(對 外之捐助) 6.捐助「全球新冠肺炎高峰會」15,213千元。 (對外之捐助) 7.捐助「公益媒體國際基金」(IFPIM)9,128 千元。(對外之捐助) 8.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烏 克蘭難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900,00 0千元。(對外之捐助) 100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538,3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 購建駐外單位館官舍及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 1.推動駐外單位合署辦公,加強各單位間之聯繫,便利民 眾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眾洽公,提升我駐外單位整體形象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 。 。 2.解決派駐國外同仁職務輪調回國服務期間居住需求及檔 2.解決派駐國外同仁職務輪調回國服務期間居住需求及檔 庫儲存空間不足等問題。 庫儲存空間不足等問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 436,360 秘書處 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舍計畫,「外交部駐外 3000 設備及投資 436,360 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奉行政院同意備查,優先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36,360 購建(置)包括駐舊金山辦事處等館處,將視 駐外機構客觀因素、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及可用 資源概況等規劃辦理。 1.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0 9年10月12日院臺外字第1090032102號函核 定。總經費2,305,625千元,分3年辦理,11 1至112年度已編列2,007,589千元,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298,036千元。 2.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0 5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108 年6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80019220號函、110 年12月2日院臺外字第1100036699號函及112 年1月7日院臺外字第1110040987號函核定。 總經費1,166,329千元,分9年辦理,105至1 10年度已編列1,059,172千元,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107,157千元。 3.駐義大利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奉行政院11 2年6月30日院臺外字第1121028321號函核定 。總經費408,033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 編列31,167千元。 02 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 101,943 秘書處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計畫,奉行政院108年5月 3000 設備及投資 101,943 24日院臺外字第1080010657號函、109年12月7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1,943 日院臺外字第1090038401號函及110年9月15日 院臺外字第1100027890號函核定。總經費690, 131千元,分年辦理,109至112年度已編列569 ,18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101,943千元 。 101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41,4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汰換車輛。 維護對外觀瞻及人車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 36,570 駐外各機構、秘 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座車與公務車28輛,計需 3000 設備及投資 36,570 書處 經費如列數。 3025 運輸設備費 36,570 02 汰換國內公務車 4,900 秘書處 汰購國內公務車5輛,計需經費如列數。 3000 設備及投資 4,900 3025 運輸設備費 4,900 102 外交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70,000 本部有關單位 編列第一預備金70,000千元以供原預算不足時 6000 預備金 70,000 依規定程序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70,000 103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0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385,520 234,715 3,193,648 2,377,072 13,417,902 538,303 1000 人事費 7,828,738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05,754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9,807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016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30 - - - - - 1030 獎金 717,163 - - - - - 1035 其他給與 984,769 - - - - - 1040 加班費 218,727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8,045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3,441 - - - - - 1055 保險 169,486 - - - - - 2000 業務費 458,623 232,014 3,079,485 1,464,947 1,455,947 - 2003 教育訓練費 880 17,072 3,600 - - - 2006 水電費 26,427 - 86,562 - - - 2009 通訊費 124,577 21,400 92,150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85,925 - 15,682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8,207 - 1,191,366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1,118 - 11,540 - - - 2027 保險費 3,113 - 199,996 240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2,070 31,185 179,936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90 8,616 25,801 - - - 2039 委辦費 - 18,114 - 79,577 1,297,767 -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66 121,996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2 - - - - 2051 物品 10,608 3,810 123,366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431 92,553 783,480 749,897 134,144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063 - 36,993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18 - 22,098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825 - - - - - 2072 國內旅費 521 - 2,967 380 - - 2078 國外旅費 - 26,274 303,882 512,543 24,036 - 2081 運費 - 12,988 - - - - 104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0100 3911011000 3911011300 3911011400 3911011500 3911019002 一般行政 外交管理業務 駐外機構業務 國際會議及交 國際合作及關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流 懷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453 - - 314 - - 2090 機密費 - - - - - - 2093 特別費 1,397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97,721 - 55,658 - - 538,303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538,303 3020 機械設備費 280 - -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5,216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32,225 - 55,658 - - - 4000 獎補助費 438 2,701 58,505 912,125 11,961,955 - 4035 對外之捐助 - - 56,247 399,237 11,891,069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 1,480 - 512,888 70,886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965 -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432 -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256 2,258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105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3911019800 39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1,470 70,000 1,186,718 29,445,348 1000 人事費 - - - 7,828,738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105,75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5,259,80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175,01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16,530 1030 獎金 - - - 717,163 1035 其他給與 - - - 984,769 1040 加班費 - - - 218,727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18,04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163,441 1055 保險 - - - 169,486 2000 業務費 - - 1,186,718 7,877,734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21,552 2006 水電費 - - - 112,989 2009 通訊費 - - - 238,127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101,60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1,209,573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12,658 2027 保險費 - - - 203,349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 - 223,19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36,807 2039 委辦費 - - - 1,395,458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122,062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2 2051 物品 - - - 137,784 2054 一般事務費 - - - 1,880,50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76,05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23,71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9,825 2072 國內旅費 - - - 3,868 2078 國外旅費 - - - 866,735 2081 運費 - - - 12,988 106 外交部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911019011 3911019800 391101A000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外交支出機密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預算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 - - 767 2090 機密費 - - 1,186,718 1,186,718 2093 特別費 - - - 1,397 3000 設備及投資 41,470 - - 733,152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538,303 3020 機械設備費 - - - 280 3025 運輸設備費 41,470 - - 41,47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65,216 3035 雜項設備費 - - - 87,883 4000 獎補助費 - - - 12,935,724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12,346,55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585,26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965 4085 獎勵及慰問 - - - 43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2,514 6000 預備金 - 70,000 - 7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70,000 - 70,000 107 外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8 外交部主管 1 外交部 7,828,738 7,746,131 12,931,963 - 外交支出 7,828,738 7,746,131 12,931,963 - 1 一般行政 7,828,738 458,623 438 - 2 外交管理業務 - 232,014 2,701 - 3 駐外機構業務 - 3,079,485 58,505 -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1,464,947 908,364 -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1,324,344 11,961,955 -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7 第一預備金 - - - - 8 外交支出機密預算 - 1,186,718 - - 108 部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0,000 28,576,832 131,603 733,152 3,761 - 868,516 29,445,348 70,000 28,576,832 131,603 733,152 3,761 - 868,516 29,445,348 - 8,287,799 - 97,721 - - 97,721 8,385,520 - 234,715 - - - - - 234,715 - 3,137,990 - 55,658 - - 55,658 3,193,648 - 2,373,311 - - 3,761 - 3,761 2,377,072 - 13,286,299 131,603 - - - 131,603 13,417,902 - - - 579,773 - - 579,773 579,773 - - - 538,303 - - 538,303 538,303 - - - 41,470 - - 41,470 41,470 70,000 70,000 - - - - - 70,000 算 - 1,186,718 - - - - - 1,186,718 109 外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 538,303 - 280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 538,303 - 280 3911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280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 - - -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 - - -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 - - - 3911019000 6 一般建築及設備 - 538,303 - - 3911019002 1 營建工程 - 538,303 - - 3911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110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41,470 65,216 87,883 - - 135,364 868,516 41,470 65,216 87,883 - - 135,364 868,516 - 65,216 32,225 - - - 97,721 - - 55,658 - - - 55,658 - - - - - 3,761 3,761 - - - - - 131,603 131,603 41,470 - - - - - 579,773 - - - - - - 538,303 41,470 - - - - - 41,470 111 本 頁 空 白 112 外交部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05,75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9,80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016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6,530 六、獎金 717,163 七、其他給與 984,769 八、加班費 218,727 九、退休退職給付 18,045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3,441 十一、保險 169,48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828,738 113 外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1,905 1,901 - - - - 12 13 16 19 11 11 28 28 3911010100 事 1 一般行政 1,905 1,901 - - - - 12 13 16 19 11 11 28 28 60 3, 員2 攬 「 人 身 天 及 防 文 站 件 時 勞 元 料 助 維 時 , 總 114 部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1000000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16 116 35 35 730 730 2,853 2,853 7,610,011 7,616,935 -6,924 外交部 3911010100 116 116 35 35 730 730 2,853 2,853 7,610,011 7,616,935 一般行政 -6,924 1.「年需經費」僅包括相關人員之人事 費,不含加班費。 2.外交部以業務費預計進用臨時人員60 1人223,191千元及勞務承攬161人93, 517千元,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計運用臨時人員2 5人、經費12,070千元,勞務承攬 158人、經費91,990千元,係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 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進用身 心障礙臨時人員,臺北賓館及天 母使館專用區管理維護業務,及 協助環境清潔維護、機電及消防 設備維護、檔案及資訊業務、文 書行政、專業攝影、中外文網站 網頁美工設計、會計事務及文件 傳遞與行政庶務維運等。 (2)「外交管理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32人、經費31,185千元及勞 務承攬人力3人、經費1,527千元 ,協助國際輿情彙析、國情資料 及國際文宣視聽資料製作、獎助 學金受獎生資料更新及資料庫維 護、行政庶務等。 (3)「駐外機構業務」預計運用臨時 人員544人、經費179,936千元, 協助辦理駐外館處環境清潔、總 機、安全警衛、駕駛等事務。 11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 購置 排氣量 養護 車輛數 車輛種類 數不含 數量 單價 其他 備註 年月 (立方 金額 費 司機 (公升) (元) 公分) 1 首長專用車 4 99.06 2,362 1,668 30.60 51 51 29 1858-UX。 副首長專用 1 4 99.06 1,997 1,668 30.60 51 51 29 1186-QH。具節能標章 車 副首長專用 1 4 100.04 1,998 852 30.60 26 51 29 2626-QH。油氣雙燃料車 車 972 14.6 14 副首長專用 1 4 100.04 1,998 852 30.60 26 51 29 2686-QH。油氣雙燃料車 車 972 14.6 14 小客車及小 1 7 111.10 1,995 1,668 27.30 46 8 32 BQU-5002。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7 111.10 1,995 1,668 27.30 46 9 32 BQU-5012。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7 111.10 1,995 1,668 27.30 46 8 32 BQU-5032。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10.09 1,798 1,668 30.60 51 25 29 BLB-0836。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10.09 1,798 1,668 30.60 51 26 29 BLB-0806。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10.09 1,798 1,668 30.60 51 25 29 BLB-0879。具節能標章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10.11 - 0 0.00 0 23 48 EAC-5315。電動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10.11 - 0 0.00 0 23 48 EAC-5322。電動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0 4 90.04 1,995 0 0.00 0 0 20 2C-5175。符合汰換規定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0 4 90.04 1,995 0 0.00 0 0 20 2C-5190。符合汰換規定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0 4 90.04 1,995 0 0.00 0 0 20 2C-5191。符合汰換規定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13年新購油電車,汰換 1 4 113.04 1,798 855 30.60 26 6 29 客貨兩用車 2C-5175。 小客車及小 113年新購油電混合車,汰 1 4 113.04 1,798 855 30.60 26 6 29 客貨兩用車 換2C-5190。 小客車及小 113年新購油電混合車,汰 1 4 113.04 1,798 855 30.60 26 6 29 客貨兩用車 換2C-5191。 11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 購置 排氣量 養護 車輛數 車輛種類 數不含 數量 單價 其他 備註 年月 (立方 金額 費 司機 (公升) (元) 公分) 小客車及小 1 4 108.03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AP-5330。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03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AP-5331。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03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AP-5332。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03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AP-5311。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03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AP-5321。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12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EK-0781。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12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EK-0783。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12 1,798 1,668 30.60 51 34 29 BEK-0785。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9.05 1,798 1,140 30.60 35 25 29 BFP-8015。油電混合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9.05 1,798 1,140 30.60 35 26 29 BFP-8016。油電混合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9.09 1,798 1,668 30.60 51 25 29 BFS-3921。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9.09 1,798 1,668 30.60 51 26 29 BFS-3922。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9.09 1,798 1,668 30.60 51 26 29 BFS-3923。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8368-DA。禮賓車。符合汰 0 4 95.04 4,293 0 0.00 0 0 30 客貨兩用車 換規定 小客車及小 113年新購油電車,汰換 1 4 113.04 2,487 855 30.60 26 6 29 客貨兩用車 8368-DA。 小客車及小 1 4 95.05 3,518 0 0.00 0 0 30 4980-QB。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95.05 3,518 0 0.00 0 0 30 4981-QB。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95.05 3,518 0 0.00 0 0 30 4982-QB。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95.12 4,293 0 0.00 0 0 35 AAG-3793。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96.04 4,565 0 0.00 0 0 35 7761-S2。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11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汽缸總 油料費 乘客人 購置 排氣量 養護 車輛數 車輛種類 數不含 數量 單價 其他 備註 年月 (立方 金額 費 司機 (公升) (元) 公分) 小客車及小 4378-QT。禮賓車。符合汰 0 4 96.09 1,497 0 0.00 0 0 20 客貨兩用車 換規定 小客車及小 113年新購油電車,汰換 1 4 113.04 1,798 855 30.60 26 6 29 客貨兩用車 4378-QT。 小客車及小 1 4 97.05 3,564 0 0.00 0 0 30 9036-QY。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4 108.12 2,494 1,668 30.60 51 34 55 BEK-6118。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1 大客車 20 112.05 2,755 2,280 27.30 62 9 55 112新購車,禮賓車。 小客車及小 1 7 112.05 1,995 1,668 27.30 46 9 35 112新購車,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1 大客車 11 97.10 4,009 0 0.00 0 0 30 271-WB。禮賓車。 1 大客車 20 97.12 4,009 0 0.00 0 0 30 288-WB。禮賓車。 小客車及小 1 7 112.05 1,995 1,668 27.30 46 9 35 112新購車,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1 小貨車 1 99.08 2,906 1,668 27.30 46 51 35 4570-YD。禮賓車。 1 大客車 18 99.10 4,009 2,280 27.30 62 51 45 321-WB。禮賓車。 小客車及小 1 8 100.01 1,968 1,668 27.30 46 51 35 3302-QH。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小客車及小 1 7 110.09 2,198 1,668 30.60 51 26 35 BBN-2251。禮賓車。 客貨兩用車 680-CYN 681-CYN 682- 3 機車 1 98.05 125 936 30.60 29 5 6 CYN 2 機車 1 99.06 125 624 30.60 19 3 4 199-ESD 200-ESD 合 計 58,023 1,692 1,029 1,617 11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那霸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2500 1,600 1.26 2,016 837 1,409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8 3500 2,000 1.26 2,520 1,675 2,130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12 1,080 1.26 1,361 1,675 2,017 氫能車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1 2490 1,300 1.26 1,638 279 1,904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11 2500 1,400 1.26 1,764 1,117 2,474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8 2500 1,250 1.26 1,575 1,675 2,271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11 2500 1,500 1.26 1,890 1,117 1,469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7.11 2500 1,200 1.26 1,512 1,675 1,387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06 2480 1,250 1.26 1,575 1,117 1,310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9 2500 1,100 1.26 1,386 1,675 1,198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6.09 2500 1,200 1.26 1,512 1,675 1,198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9 98.09 2690 2,000 1.26 2,520 279 2,147 客貨兩用車 駐日本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6 2500 1,500 1.26 1,890 1,675 1,611 客貨兩用車 駐橫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07 2500 1,500 1.26 1,890 1,675 2,342 客貨兩用車 駐大阪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12 2500 2,800 1.26 3,528 1,675 1,783 客貨兩用車 駐大阪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99.06 2500 1,300 1.26 1,638 279 1,342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福岡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2 2495 1,800 1.26 2,268 1,675 1,799 客貨兩用車 駐福岡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10.05 2500 2,900 1.26 3,654 837 1,640 客貨兩用車 駐札幌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7 2500 1,600 1.26 2,016 837 1,928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0 3500 2,700 1.33 3,591 837 1,132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10.07 2500 2,000 1.33 2,660 837 1,085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9 3342 1,800 1.33 2,394 279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9 3342 1,250 1.33 1,663 1,675 1,116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3342 1,250 1.33 1,663 279 1,016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9 99.05 2199 2,400 1.33 3,192 1,675 1,416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3342 1,100 1.33 1,463 1,675 1,085 客貨兩用車 駐韓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02.10 3470 1,100 1.33 1,463 1,675 1,100 客貨兩用車 駐釜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1 1991 2,000 1.33 2,660 837 1,216 客貨兩用車 駐釜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4.06 2500 1,200 1.33 1,596 1,675 858 客貨兩用車 11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11 2500 2,600 1.39 3,614 279 800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0 1496 2,200 1.39 3,058 837 858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9.02 2000 2,600 1.39 3,614 279 1,016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7.02 2000 2,200 1.39 3,058 1,675 900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7 1991 1,600 1.39 2,224 837 1,452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1 2500 2,800 1.39 3,892 1,675 832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9 106.03 3000 2,800 1.39 3,892 1,675 1,100 客貨兩用車 駐菲律賓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7.11 3000 2,600 1.39 3,614 1,675 1,000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6 1998 3,000 2.30 6,900 1,117 1,438 客貨兩用車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04 1798 1,000 2.30 2,300 1,675 1,200 客貨兩用車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10 1998 1,000 2.30 2,300 1,675 1,216 客貨兩用車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7.09 2362 2,980 2.30 6,854 1,675 1,507 客貨兩用車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4 1999 1,500 2.30 3,450 1,675 1,216 客貨兩用車 駐新加坡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9 1997 1,600 2.30 3,680 1,675 1,422 客貨兩用車 香港辦事處服務組 小客車及小 4 105.05 1998 500 1.10 550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12 2999 2,800 1.00 2,800 1,675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9 2000 2,300 1.00 2,300 279 824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9 2000 2,500 1.00 2,500 1,675 824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7.07 1998 2,300 1.00 2,300 1,675 832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06.06 1998 2,300 1.00 2,300 1,675 740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10 2494 2,350 1.00 2,350 1,675 832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10 2000 2,250 1.00 2,250 1,675 824 客貨兩用車 駐印尼代表處 大客車 14 108.09 2982 2,350 1.00 2,350 1,117 993 駐泗水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12 1991 1,800 1.00 1,800 1,675 1,513 客貨兩用車 駐泗水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01 2500 1,700 1.00 1,700 1,675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斐濟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04 4500 1,800 1.40 2,520 1,675 1,320 客貨兩用車 駐斐濟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5.05 2494 2,100 1.40 2,940 1,675 856 客貨兩用車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10 2996 3,600 0.60 2,160 279 2,5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11 2362 3,300 0.60 1,980 1,675 1,116 客貨兩用車 12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3.07 1998 3,300 0.60 1,980 279 1,116 客貨兩用車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11 1998 3,350 0.60 2,010 1,675 916 客貨兩用車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7 1998 3,200 0.60 1,920 1,675 1,016 客貨兩用車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7 1997 3,100 0.60 1,860 1,675 1,016 客貨兩用車 駐馬來西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8 1997 2,500 0.60 1,500 1,675 844 客貨兩用車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3500 3,100 0.80 2,480 279 2,469 客貨兩用車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1500 3,000 0.80 2,400 1,675 790 客貨兩用車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1 1800 2,900 0.80 2,320 1,675 763 客貨兩用車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3.11 3000 3,200 0.80 2,560 1,675 1,285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03.05 2000 2,900 0.80 2,320 1,675 1,000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12.01 2755 2,300 0.80 1,840 279 816 駐泰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3 1800 2,400 0.80 1,920 279 632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0 108.04 2700 2,600 0.80 2,080 1,117 663 駐泰國代表處 大客車 11 112.01 2755 2,500 0.80 2,000 279 647 駐汶萊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5 1991 2,300 0.40 920 279 1,169 截至112年度6月底止 客貨兩用車 之行駛里程數為 182,453公里且車況 不佳,擬於113年汰 換 駐紐西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1 1998 1,800 2.00 3,600 1,117 1,263 客貨兩用車 駐紐西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4.07 2362 2,000 2.00 4,000 1,675 9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西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11 2494 1,800 2.00 3,600 1,675 1,060 客貨兩用車 駐紐西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05 2362 1,600 2.00 3,200 1,675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奧克蘭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3 108.11 1998 1,900 2.00 3,800 1,117 1,645 客貨兩用車 駐奧克蘭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10.01 2497 1,250 2.00 2,500 837 1,523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2 1991 1,300 1.55 2,015 1,117 2,700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0.05 2200 1,600 1.55 2,480 1,675 2,283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3.11 2500 2,000 1.55 3,100 1,675 1,557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8 2500 1,500 1.55 2,325 1,675 1,350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3.11 3500 2,500 1.55 3,875 1,675 1,515 客貨兩用車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3.11 2500 2,000 1.55 3,100 1,675 1,557 客貨兩用車 駐墨爾本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1 1991 1,700 1.55 2,635 1,675 2,228 客貨兩用車 12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墨爾本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10.09 2356 1,600 1.55 2,480 837 1,905 客貨兩用車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12 2800 2,100 1.55 3,255 279 1,945 客貨兩用車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4.09 2400 2,000 1.55 3,100 1,675 1,513 客貨兩用車 駐雪梨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5 3500 1,600 1.55 2,480 1,675 1,726 客貨兩用車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11 2000 2,000 1.55 3,100 1,675 1,952 客貨兩用車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7.06 2400 2,000 1.55 3,100 1,675 1,557 客貨兩用車 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6 2000 1,800 1.55 2,790 1,117 1,489 客貨兩用車 駐諾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3.11 2982 1,250 1.65 2,063 1,675 500 客貨兩用車 駐諾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6.02 2800 2,100 1.65 3,465 1,675 500 客貨兩用車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11.08 2800 1,089 1.00 1,089 837 1,179 客貨兩用車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8 2400 1,321 1.00 1,321 279 1,016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0 2487 2,350 1.20 2,820 1,117 1,285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7.12 2488 2,800 1.20 3,360 1,117 313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大客車 13 110.07 3456 2,900 1.20 3,480 837 1,000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9.07 3342 1,700 1.20 2,040 1,117 716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11.10 1995 2,650 1.20 3,180 837 716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12 2200 2,650 1.20 3,180 1,675 716 客貨兩用車 駐越南代表處 機車 100.12 100 500 1.20 600 56 150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9 1991 3,050 1.20 3,660 1,130 1,358 客貨兩用車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11 2100 3,150 1.20 3,780 279 1,358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12 2198 2,530 1.20 3,036 1,675 1,129 客貨兩用車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12 2400 2,300 1.20 2,760 1,117 1,193 客貨兩用車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機車 100.12 110 900 1.20 1,080 56 150 駐印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7 2143 3,100 1.30 4,030 1,675 700 客貨兩用車 駐印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11.04 2694 2,450 1.30 3,185 837 500 客貨兩用車 駐印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04 2700 2,200 1.30 2,860 1,130 374 客貨兩用車 駐印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7.07 2694 1,700 1.30 2,210 1,675 393 客貨兩用車 駐清奈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2143 1,850 1.30 2,405 279 1,300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1.01 1799 1,000 1.43 1,430 837 135 客貨兩用車 12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吐瓦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5 109.06 2000 960 1.43 1,373 1,117 110 客貨兩用車 駐馬紹爾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5 104.09 2200 1,200 1.65 1,980 279 1,254 海島地區鏽蝕嚴重, 客貨兩用車 車況不佳影響安全且 修復不經濟,擬於 113年汰換 駐馬紹爾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5.10 2378 1,000 1.65 1,650 1,675 1,322 客貨兩用車 駐帛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3500 1,400 1.50 2,100 837 769 客貨兩用車 駐帛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0.05 2500 1,000 1.50 1,500 837 969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2 2400 1,800 0.58 1,044 1,117 632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5 2000 2,000 0.58 1,160 837 632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5 1800 2,000 0.58 1,160 1,675 632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9 2000 2,000 0.58 1,160 1,117 632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1.05 2700 2,000 0.58 1,160 1,675 750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7.05 2400 2,500 0.58 1,450 1,675 900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0.07 3000 2,250 0.58 1,305 1,675 1,400 客貨兩用車 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 大客車 28 95.07 3000 1,500 0.58 870 1,675 1,500 駐杜拜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5 1997 2,400 0.58 1,392 1,675 1,347 客貨兩用車 駐杜拜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99.04 2700 1,400 0.58 812 279 1,132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巴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7 2500 3,000 0.54 1,611 1,117 1,312 客貨兩用車 駐阿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3 104.03 2000 2,000 0.56 1,120 1,675 1,570 客貨兩用車 駐阿曼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2 3500 1,000 0.56 560 1,675 2,500 客貨兩用車 駐約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1991 1,150 2.00 2,300 837 2,416 客貨兩用車 駐約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4.04 3500 1,800 2.00 3,600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約旦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05 2400 2,150 2.00 4,300 1,675 1,201 客貨兩用車 駐科威特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12 3000 3,200 0.38 1,216 1,675 2,746 客貨兩用車 駐土耳其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6 2987 1,500 0.57 855 279 1,332 客貨兩用車 駐土耳其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4 1498 2,500 0.57 1,425 837 942 客貨兩用車 駐以色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9 1991 2,000 1.95 3,900 83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以色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98.06 2000 2,000 1.95 3,900 279 1,3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以色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6 2000 1,600 1.95 3,120 1,675 1,343 客貨兩用車 駐以色列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3000 2,000 1.95 3,900 279 1,100 客貨兩用車 12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7 2996 2,650 0.75 1,988 1,675 3,169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10.08 2000 1,900 0.75 1,425 837 1,632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7 1998 1,900 0.75 1,425 1,675 1,969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2 2499 1,900 0.75 1,425 1,675 1,547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2 1995 1,900 0.75 1,425 1,675 1,832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1999 1,900 0.75 1,425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俄羅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2400 1,900 0.75 1,425 1,675 1,832 客貨兩用車 駐蒙古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9 2996 2,000 1.20 2,400 279 2,097 客貨兩用車 駐蒙古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6 2000 1,600 1.20 1,920 1,117 1,197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8 2996 2,500 1.46 3,650 279 1,860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6 2400 2,000 1.46 2,920 1,117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2.06 1997 1,600 1.46 2,336 279 1,454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5.05 2397 1,600 1.46 2,336 1,675 1,100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4 2488 2,500 1.46 3,650 1,675 1,593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6 2400 1,046 1.46 1,527 1,117 2,230 客貨兩用車 駐南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9 2000 1,100 1.46 1,606 1,675 2,231 客貨兩用車 駐開普敦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8 1995 2,000 1.46 2,920 1,117 1,487 客貨兩用車 駐開普敦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6.09 2000 1,400 1.46 2,044 1,675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5 104.03 3956 2,100 1.80 3,780 1,675 2,391 客貨兩用車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3.10 2000 1,900 1.80 3,420 1,675 1,969 客貨兩用車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5.09 2200 1,000 1.80 1,800 1,675 1,969 客貨兩用車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大客車 14 105.04 2500 1,050 1.80 1,890 1,675 1,969 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11.03 2800 1,050 1.80 1,890 837 1,969 客貨兩用車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5.05 4200 1,200 1.30 1,560 1,675 1,116 客貨兩用車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3 2000 1,400 1.30 1,820 1,675 1,116 客貨兩用車 駐奈及利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2.12 2000 1,250 1.30 1,625 1,675 1,016 客貨兩用車 駐索馬利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10.02 3000 2,600 1.00 2,600 837 500 客貨兩用車 駐索馬利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10.02 2487 2,200 1.00 2,200 837 500 客貨兩用車 駐索馬利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5 4164 2,200 1.00 2,200 1,675 500 客貨兩用車 124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象牙海岸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2.05 2755 2,800 1.33 3,724 279 1,250 客貨兩用車 駐象牙海岸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2.05 1496 2,050 1.33 2,727 279 1,250 客貨兩用車 駐教廷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7 109.12 1499 2,100 1.92 4,032 1,117 3,669 客貨兩用車 駐教廷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2925 2,400 1.92 4,608 837 2,832 客貨兩用車 駐英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7 1991 2,500 2.19 5,475 837 2,969 客貨兩用車 駐英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10.12 1968 1,500 2.19 3,285 837 2,200 客貨兩用車 駐英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1 1995 900 2.19 1,971 1,675 2,447 客貨兩用車 駐英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1 1798 900 2.19 1,971 1,675 2,250 客貨兩用車 駐英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1 1997 900 2.19 1,971 1,675 2,250 客貨兩用車 駐愛丁堡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11 2987 1,500 2.19 3,285 1,675 3,593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2 2987 1,500 2.10 3,150 279 1,507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1 1498 1,000 2.10 2,100 1,675 2,152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4.12 2143 800 2.10 1,680 1,675 2,785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01 1968 1,200 2.10 2,520 1,117 2,775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1 1498 800 2.10 1,680 279 1,918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9 1498 800 2.10 1,680 1,675 2,447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12 1498 900 2.10 1,890 1,117 2,431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1 1498 1,000 2.10 2,100 1,675 2,164 客貨兩用車 駐德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9 1498 800 2.10 1,680 1,675 2,080 客貨兩用車 駐漢堡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0 2996 1,600 2.10 3,360 1,675 1,987 客貨兩用車 駐漢堡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2 1995 550 2.10 1,155 279 1,704 客貨兩用車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8 2143 850 2.10 1,785 279 2,754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4 1498 650 2.10 1,365 1,675 2,127 客貨兩用車 駐慕尼黑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2 2261 500 2.10 1,050 1,675 1,242 客貨兩用車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11 2143 2,200 2.10 4,620 279 2,000 截至112年度6月底止 客貨兩用車 之行駛里程數為 191,927公里且車況 不佳,擬於113年汰 換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1 1600 1,000 2.10 2,100 1,675 1,783 客貨兩用車 駐法蘭克福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7 1598 1,600 2.10 3,360 279 2,107 客貨兩用車 125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04 1400 1,550 2.18 3,379 1,675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10 1798 1,800 2.18 3,924 1,11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6.10 1392 1,000 2.18 2,18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01 1400 1,000 2.18 2,18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2 1800 1,000 2.18 2,18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0.02 2000 1,800 2.18 3,924 1,675 2,3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0.02 2000 1,200 2.18 2,616 279 2,400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2 1600 1,000 2.18 2,180 279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法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01 1400 1,000 2.18 2,18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普羅旺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11 1332 600 2.18 1,308 1,117 500 客貨兩用車 駐普羅旺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11 1199 500 2.18 1,090 1,117 500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10 5461 1,300 1.92 2,496 279 3,5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8.12 1896 650 1.92 1,248 279 3,500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0.02 1968 1,275 1.92 2,448 1,675 3,323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0 1595 800 1.92 1,536 1,675 1,988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0 1595 1,200 1.92 2,304 1,675 2,200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5.09 2435 450 1.92 864 1,675 2,960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0 1595 500 1.92 960 1,675 2,265 客貨兩用車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0 1595 1,275 1.92 2,448 1,675 2,613 客貨兩用車 駐希臘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4 1991 500 2.35 1,175 837 1,427 客貨兩用車 駐希臘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10 1400 350 2.35 823 1,675 1,550 客貨兩用車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7 1991 2,050 1.92 3,936 1,117 2,270 客貨兩用車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6 1987 1,300 1.92 2,496 837 1,722 客貨兩用車 駐西班牙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2 1596 1,240 1.92 2,381 279 1,722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7 2995 2,200 2.13 4,686 1,675 2,617 客貨兩用車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00.10 2000 800 2.13 1,704 1,675 1,958 客貨兩用車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2.12 1400 600 2.13 1,278 1,675 1,958 客貨兩用車 駐奧地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6 1995 700 2.13 1,491 1,675 2,110 客貨兩用車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5.12 2993 1,200 2.00 2,400 1,675 3,400 客貨兩用車 126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11 2231 1,600 2.00 3,200 1,675 2,300 客貨兩用車 駐瑞典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1.06 1796 1,200 2.00 2,400 1,675 2,280 客貨兩用車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10 3498 800 1.39 1,112 279 2,085 客貨兩用車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1 2000 200 1.39 278 1,675 2,462 客貨兩用車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11 1997 350 1.39 487 1,675 2,035 客貨兩用車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2 2000 300 1.39 417 1,11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荷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8 1600 300 1.39 417 279 1,885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8 3456 1,000 2.01 2,010 1,675 2,422 客貨兩用車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8.11 1900 600 2.01 1,206 1,675 2,441 客貨兩用車 駐瑞士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2.11 1598 600 2.01 1,206 1,675 2,283 客貨兩用車 駐日內瓦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6 1997 1,000 2.01 2,010 1,675 3,500 客貨兩用車 駐日內瓦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5.04 1794 800 2.01 1,608 279 2,550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愛爾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4 1980 600 2.13 1,278 1,675 2,078 客貨兩用車 駐愛爾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6 1598 500 2.13 1,065 1,675 1,703 客貨兩用車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2 800 750 2.67 2,003 1,675 2,952 客貨兩用車 駐芬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11 800 600 2.67 1,602 1,675 2,111 客貨兩用車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1 1968 1,500 1.72 2,580 1,675 2,054 客貨兩用車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9.01 1997 650 1.72 1,118 1,675 1,569 客貨兩用車 駐匈牙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12 1968 900 1.72 1,548 1,675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11 2987 1,200 2.00 2,400 1,675 3,524 客貨兩用車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99.12 2000 1,350 2.00 2,700 1,675 3,000 客貨兩用車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2 1956 400 2.00 800 279 3,416 客貨兩用車 駐義大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9 2000 600 2.00 1,200 1,675 3,416 客貨兩用車 駐捷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7 2998 1,960 1.84 3,606 1,675 1,400 客貨兩用車 駐捷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99.03 1995 490 1.84 902 1,675 1,577 客貨兩用車 駐捷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7 1995 980 1.84 1,803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捷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5 1995 490 1.84 902 279 1,450 客貨兩用車 駐捷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7 1598 980 1.84 1,803 1,675 1,352 客貨兩用車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6 2800 1,245 1.95 2,428 1,675 1,765 客貨兩用車 127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0 1560 400 1.95 780 279 2,128 客貨兩用車 駐丹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2 1560 700 1.95 1,365 279 2,058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3 2000 950 2.13 2,024 837 2,079 客貨兩用車 駐拉脫維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2.01 2000 950 2.13 2,024 1,675 1,947 客貨兩用車 駐立陶宛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1 2000 1,500 2.13 3,195 837 700 客貨兩用車 駐立陶宛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1 1200 1,500 2.13 3,195 837 700 客貨兩用車 駐立陶宛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598 700 2.13 1,491 279 1,342 行政院112年4月11 客貨兩用車 日院臺外長字第 1121009779號函同 意增購 駐葡萄牙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8 1995 1,500 1.61 2,415 1,675 1,594 客貨兩用車 駐葡萄牙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4 1598 700 1.61 1,127 837 1,139 客貨兩用車 駐波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7 1998 1,500 1.75 2,625 1,117 2,460 客貨兩用車 駐波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10.06 1995 1,500 1.75 2,625 837 1,412 客貨兩用車 駐波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5 1798 400 1.75 700 1,675 1,387 客貨兩用車 駐波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7 1998 800 1.75 1,400 1,117 1,599 客貨兩用車 駐波蘭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9 1998 800 1.75 1,400 1,675 1,706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104.02 3498 1,500 2.00 3,000 1,675 3,062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103.11 1991 1,500 2.00 3,000 1,675 2,170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103.11 1991 1,500 2.00 3,000 1,675 2,170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109.11 1498 1,000 2.00 2,000 1,117 1,900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6 108.12 1400 1,000 2.00 2,000 1,117 1,899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108.11 1447 1,000 2.00 2,000 1,117 2,002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7 98.10 2148 1,500 2.00 3,000 279 2,332 客貨兩用車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小客車及小 4 98.10 1995 1,500 2.00 3,000 1,675 1,821 客貨兩用車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6 2998 2,800 2.26 6,328 1,675 2,767 客貨兩用車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3 1968 1,500 2.26 3,390 279 2,115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5 3000 4,000 1.06 4,240 837 1,968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4 2000 2,000 1.06 2,120 1,675 1,55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9 3500 3,000 1.06 3,180 279 1,898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10 3500 3,000 1.06 3,180 1,675 1,898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5 2700 2,000 1.06 2,120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128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5 1500 1,500 1.06 1,590 837 1,756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05 3000 2,000 1.06 2,120 279 1,711 使用滿10年且車況不 客貨兩用車 佳,擬於113年汰換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0 2000 2,000 1.06 2,120 1,117 1,739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大客車 13 99.04 6000 1,500 1.06 1,590 1,675 1,600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4 3500 1,500 1.06 1,590 1,117 1,713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3 3500 1,500 1.06 1,590 1,675 1,65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5 5000 2,000 1.06 2,120 1,675 1,831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9.10 3500 3,500 1.06 3,710 1,117 1,713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8 100.05 5300 1,500 1.06 1,590 1,675 1,65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5 3500 2,000 1.06 2,120 1,675 1,753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3 3500 1,500 1.06 1,590 1,675 1,753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5 1500 2,000 1.06 2,120 837 1,55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5 3500 1,500 1.06 1,590 1,117 1,55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4 3500 2,000 1.06 2,12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11.09 2500 2,000 1.06 2,120 837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4 2000 2,000 1.06 2,120 1,117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7.05 3500 1,500 1.06 1,590 1,675 1,598 客貨兩用車 駐美國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11 3500 1,500 1.06 1,590 1,675 1,937 客貨兩用車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2.03 2000 1,600 1.06 1,696 279 1,890 客貨兩用車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6.09 3500 2,000 1.06 2,120 1,675 1,568 客貨兩用車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7 3500 1,400 1.06 1,484 1,675 1,568 客貨兩用車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6 2500 2,400 1.06 2,544 1,675 2,090 客貨兩用車 駐亞特蘭大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5 2400 1,300 1.06 1,378 1,675 1,568 客貨兩用車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4 2000 3,500 1.35 4,725 1,117 1,358 客貨兩用車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7.05 3500 4,200 1.35 5,670 1,675 1,200 客貨兩用車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4 2000 4,600 1.35 6,210 1,117 1,358 客貨兩用車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6 3500 3,300 1.35 4,455 279 1,358 客貨兩用車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6 3500 3,000 1.35 4,050 279 1,358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04 3471 2,200 1.35 2,970 1,675 1,358 客貨兩用車 129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芝加哥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11 2000 3,500 1.35 4,725 837 1,380 客貨兩用車 駐檀香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5 1991 602 1.20 722 1,117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檀香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4.08 3500 1,133 1.20 1,360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5.11 3000 3,430 0.90 3,087 1,675 1,437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11 5300 3,600 0.90 3,240 1,675 1,286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8 105.08 3500 2,550 0.90 2,295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5 3500 2,300 0.90 2,070 1,675 1,318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3 3500 2,500 0.90 2,250 1,117 1,441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04 3500 2,500 0.90 2,250 1,675 1,276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7 3500 2,500 0.90 2,250 1,675 1,571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6.05 3500 2,500 0.90 2,250 1,675 1,571 客貨兩用車 駐休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7.05 3500 2,200 0.90 1,980 1,675 899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06 2000 3,000 1.45 4,350 1,675 1,758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3 2500 1,500 1.45 2,175 1,675 1,558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3.04 3500 500 1.45 725 279 1,558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09 3500 1,500 1.45 2,175 1,117 1,958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3.05 2700 1,000 1.45 1,45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5 3500 1,000 1.45 1,450 1,11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10 1500 2,800 1.45 4,060 83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6 1500 3,000 1.45 4,350 1,117 1,958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10 1500 1,000 1.45 1,450 83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1500 2,000 1.45 2,900 83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12 3500 1,500 1.45 2,175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4.05 3500 1,000 1.45 1,450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05 3500 1,000 1.45 1,450 279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5 1500 2,000 1.45 2,900 1,11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6 1500 2,000 1.45 2,900 837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8.12 1500 2,300 1.45 3,335 1,117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洛杉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3.04 3500 1,746 1.45 2,532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130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9 2000 3,000 1.05 3,150 1,675 248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1.05 3500 2,000 1.05 2,100 279 2,2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1.05 3500 2,000 1.05 2,100 279 2,2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04 3500 2,000 1.05 2,100 1,117 1,7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7 2000 3,000 1.05 3,150 837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0 3500 1,000 1.05 1,050 1,675 1,7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6 3500 1,500 1.05 1,575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7.12 3500 3,000 1.05 3,150 279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9.11 3500 2,000 1.05 2,100 1,117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7 2500 1,500 1.05 1,575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4 2500 1,000 1.05 1,050 1,675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1.05 2354 1,500 1.05 1,575 279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9 3500 900 1.05 945 837 1,700 客貨兩用車 駐紐約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10.08 3500 1,380 1.05 1,449 837 2,300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5 2000 4,000 1.50 6,000 837 1,979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0 2000 3,000 1.50 4,500 1,117 2,061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5.09 3500 3,000 1.50 4,500 1,675 2,061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9 2356 3,000 1.50 4,50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04 3500 3,500 1.50 5,250 1,117 1,758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7 3500 2,000 1.50 3,000 1,675 1,958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1.04 3500 2,000 1.50 3,000 1,675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2.09 3500 2,000 1.50 3,000 279 2,000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96.09 3495 1,000 1.50 1,500 279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7 2496 2,000 1.50 3,000 1,675 1,922 客貨兩用車 駐舊金山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5 2500 2,000 1.50 3,000 1,675 1,840 客貨兩用車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9 2000 3,000 1.10 3,300 1,675 1,900 客貨兩用車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2.08 3500 2,000 1.10 2,200 1,675 1,979 客貨兩用車 駐西雅圖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7 2500 1,500 1.10 1,650 1,675 1,997 客貨兩用車 駐波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4 2000 2,000 1.35 2,700 1,117 2,500 客貨兩用車 131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波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2 3500 1,000 1.35 1,350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波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4.07 2400 1,200 1.35 1,620 1,675 1,700 客貨兩用車 駐波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9 2000 1,500 1.35 2,025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波士頓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6 2000 1,500 1.35 2,025 1,675 2,500 客貨兩用車 駐丹佛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11 2000 2,500 0.90 2,250 1,117 1,915 客貨兩用車 駐丹佛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8.05 3500 2,500 0.90 2,250 1,117 1,400 客貨兩用車 駐丹佛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6.11 2400 2,000 0.90 1,800 1,675 1,400 客貨兩用車 駐邁阿密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5 2000 1,200 1.00 1,200 1,117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邁阿密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4.08 3471 1,200 1.00 1,200 1,675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邁阿密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04 3342 1,200 1.00 1,200 1,117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邁阿密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9 2500 1,800 1.00 1,800 1,675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關島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9.09 1998 400 4.80 1,920 1,117 260 客貨兩用車 駐關島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9.09 2356 700 4.80 3,360 1,117 260 客貨兩用車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5 2990 1,800 1.10 1,980 1,675 2,800 客貨兩用車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8 109.05 3500 2,000 1.10 2,200 1,117 2,400 客貨兩用車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6 102.07 3500 1,800 1.10 1,980 1,675 2,400 客貨兩用車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6 3500 2,600 1.10 2,860 1,675 1,763 客貨兩用車 駐多倫多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7.05 2500 2,600 1.10 2,860 1,675 1,831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07 2996 1,000 1.59 1,590 1,675 3,000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7 101.07 3500 500 1.59 795 1,675 1,920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99.04 2500 400 1.59 636 279 2,000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10 2500 800 1.59 1,272 1,675 1,800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10 1988 800 1.59 1,272 1,675 1,600 客貨兩用車 駐溫哥華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10 2500 1,000 1.59 1,590 1,675 1,955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8 4600 5,000 1.50 7,500 1,675 1,643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6 2500 2,000 1.50 3,00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3.01 3500 4,000 1.50 6,00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5.06 3500 4,000 1.50 6,000 1,675 1,415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7.04 2354 2,000 1.50 3,000 1,675 1,085 客貨兩用車 132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10.10 2500 2,000 1.50 3,000 837 2,100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6 108.11 3500 2,000 1.50 3,000 1,117 1,122 客貨兩用車 駐加拿大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9.11 2354 2,000 1.50 3,000 1,675 1,207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2993 1,300 1.00 1,300 1,675 2,500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2500 1,200 1.00 1,200 837 1,043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8 2400 1,500 1.00 1,500 1,675 334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4.08 2400 1,800 1.00 1,800 1,675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8 2400 1,200 1.00 1,200 1,675 922 客貨兩用車 駐瓜地馬拉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3.10 3500 2,500 1.00 2,500 1,675 1,576 客貨兩用車 駐海地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9.12 4500 1,200 1.09 1,308 1,117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海地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6.07 1800 800 1.09 872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海地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99.04 4500 400 1.09 436 1,675 3,200 客貨兩用車 駐海地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2 2500 800 1.09 872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6.05 1950 1,500 1.70 2,550 1,675 1,200 客貨兩用車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1.07 2494 1,200 1.70 2,040 279 825 使用滿10年且行駛里 客貨兩用車 程數逾12萬5千公里 ,擬於113年汰換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9.09 1986 1,800 1.70 3,060 1,117 843 客貨兩用車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9 110.12 2200 1,500 1.70 2,550 279 843 客貨兩用車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11.10 2500 1,500 1.70 2,550 837 764 客貨兩用車 駐巴拉圭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2.11 2494 1,500 1.70 2,550 1,675 1,022 客貨兩用車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小客車及小 4 111.04 1968 2,500 1.10 2,750 837 1,564 客貨兩用車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小客車及小 4 108.11 2000 2,500 1.10 2,750 1,117 843 客貨兩用車 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機車 104.04 125 300 1.10 330 56 100 駐聖文森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3 3500 1,200 1.80 2,160 1,675 1,079 客貨兩用車 駐聖文森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92.06 2351 1,200 1.80 2,160 1,675 448 客貨兩用車 駐聖文森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9.10 2000 500 1.80 900 1,117 607 客貨兩用車 駐厄瓜多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2.02 2000 1,000 1.00 1,000 279 2,374 客貨兩用車 駐厄瓜多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8.09 2000 1,000 1.00 1,000 1,117 963 客貨兩用車 駐厄瓜多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5 2700 1,000 1.00 1,000 1,117 963 客貨兩用車 駐秘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10 1998 750 2.73 2,048 1,675 1,579 客貨兩用車 133 外交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美元 乘客人 油料費 車輛 購置 汽車總排氣 館名 數(不含 量(立方公分) 數量 單價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種類 司機) 年月 金額 (公升) (美元) 駐秘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8 1984 300 2.73 819 837 1,000 客貨兩用車 駐秘魯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5 2354 700 2.73 1,911 279 843 客貨兩用車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6.09 3000 900 2.00 1,800 1,675 1,364 客貨兩用車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10 2982 1,100 2.00 2,200 1,675 1,879 客貨兩用車 駐哥倫比亞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6.09 2000 300 2.00 600 1,675 1,364 客貨兩用車 駐阿根廷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9 2000 1,200 1.20 1,440 1,675 2,500 客貨兩用車 駐阿根廷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7 1800 1,300 1.20 1,560 1,675 1,700 客貨兩用車 駐阿根廷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98.06 2000 1,000 1.20 1,20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0.06 1984 1,000 1.20 1,200 837 1,364 客貨兩用車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5.09 1800 600 1.20 720 1,675 1,729 客貨兩用車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0.06 1600 800 1.20 960 1,675 1,364 客貨兩用車 駐巴西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10 2000 500 1.20 600 1,675 1,322 客貨兩用車 駐聖保羅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1800 1,050 1.20 1,260 1,675 1,377 客貨兩用車 駐聖保羅辦事處 小客車及小 5 106.01 1798 1,100 1.20 1,320 1,675 1,647 客貨兩用車 駐智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11.09 2000 1,000 2.00 2,000 837 1,779 客貨兩用車 駐智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9 108.12 2500 1,500 2.00 3,000 1,117 1,343 客貨兩用車 駐智利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1.10 2500 1,500 2.00 3,000 1,675 1,579 客貨兩用車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5 106.07 2000 1,900 1.37 2,603 1,675 1,900 客貨兩用車 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5 106.05 2000 1,800 1.37 2,466 1,675 1,543 客貨兩用車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小客車及小 4 107.05 2500 500 1.40 700 1,675 1,022 斯大使館 客貨兩用車 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 小客車及小 6 105.07 4000 1,000 1.40 1,400 1,675 1,168 斯大使館 客貨兩用車 駐貝里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6 108.11 2300 1,600 2.30 3,680 1,117 1,300 客貨兩用車 駐貝里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1 3500 1,200 2.30 2,760 1,675 1,500 客貨兩用車 駐貝里斯大使館 小客車及小 4 104.04 2500 1,500 2.30 3,450 1,675 1,012 客貨兩用車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3.05 1991 900 1.00 900 1,675 1,676 客貨兩用車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7 105.06 3500 1,700 1.00 1,700 1,675 1,415 客貨兩用車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5 105.06 2500 1,100 1.00 1,100 1,675 1,479 客貨兩用車 駐墨西哥代表處 小客車及小 4 106.04 2400 1,000 1.00 1,000 1,675 1,561 客貨兩用車 合 計 774,332 1,050,161 582,800 741,910 134 本 頁 空 白 135 外交部 預算員額:職員 750人 工友 16人 駐警 12人 聘用 69人 合計921人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國 內部 技工 11人 約僱 35人 駕駛 28人 中華民國113年度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單位 年需 單位 年需 面積 取得成本 面積 數 修繕費 數 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2 26,963.81 249,561 8,831 1 3,288.24 二、機關宿舍 269 38,414.80 754,983 5,735 首長宿舍 5 1,263.22 10,456 612 單房間職務宿舍 多房間職務宿舍 264 37,151.58 744,527 5,123 三、其他 3 24,211.84 1,008,862 21,054 備 註: 1.「自有」-「其他」係指檔案庫、天母使館特區及臺銀移撥本部之臺灣民主基金會會所用地。 2.「無償借用」係指本部國際傳播司使用國有財產屬北區分署借用國有房地。 3.「有償租用或借用」-「辦公房屋」係指桃園國際機場第一及第二航廈貴賓室。 4.「有償租用或借用」-「其他」係指汐止檔案庫及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 136 部 細表(國 內部分) 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 年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修繕費 修繕費 2 531.90 6,033 30,783.95 6,033 8,831 38,414.80 5,735 1,263.22 612 37,151.58 5,123 2 5,838.00 6,456 428 30,049.84 6,456 21,482 。 137 預算員額: 職員1,155人 駕駛 0人 外交 警察 0人 工友 0人 法警 0人 聘用 47人 合計1,932人 現有辦公房舍 駐警 0人 約僱 0人 技工 0人 駐外雇員730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分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單位數 面積 繕費 繕費 一、辦公房屋 33 85,872.55 9,880,924 21,336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 23 65,127.08 8,969,639 21,336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觀光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10 20,745.47 911,285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文化中心 0 0.00 0 0 0 0 0 駐外漁業單位 0 0.00 0 0 0 0 0 二、機關宿舍--職務宿舍(含眷宿舍) 32 26,074.76 1,240,696 13,881 0 0 0 駐外使領單位_首長宿舍 31 22,109.76 1,236,639 13,881 0 0 0 駐外經濟單位 1 3,965.00 4,057 0 0 0 0 駐外教育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僑務單位 0 0.00 0 0 0 0 0 駐外科技單位 0 0.00 0 0 0 0 0 三、其他 0 0.00 0 0 0 0 0 備註:駐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依國有財產法第14條規定由本部主管。 138 部 明細表 (國外部分)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需修 年需修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繕費 繕費 118 78,942.73 102,409 947,461 1,662 164,815.28 102,409 947,461 22,998 117 78,880.11 102,409 946,986 1,648 144,007.19 102,409 946,986 22,984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20,745.47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 62.62 0 475 14 62.62 0 475 14 80 33,389.56 15,920 191,158 114 59,464.32 15,920 191,158 13,995 80 33,389.56 15,920 191,158 114 55,499.32 15,920 191,158 13,995 0 0.00 0 0 0 3,965.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0 0.00 0 0 0 0.00 0 0 0 139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54,115 1.對團體之捐助 54,11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4,115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補助外交部公務人員協會 03 113-113 外交部公務人員 補助該會辦理公務人員協會 - 協會 法第8條所訂事項。 (2)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協助經貿及學術等交流活 01 113-113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團體於國內辦理經 - 動 貿及學術等交流活動。 (3)3911011400 54,115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1 113-113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類國際組織會議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13-113 民間社團及有關 協助民間社團及有關人士參 - 人士 加或舉辦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13-113 中華民國國際經 補助該協會年度經費,主要 8,637 濟合作協會 從事國民外交,辦理國際性 活動經費。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13-113 亞太商工總會秘 補助該會年度經費。 3,195 書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13-113 亞太經濟合作研 對APEC各項議題進行研究, 8,694 究中心 推動文宣、建教及訓練等工 作。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13-113 太平洋經濟合作 參與PECC各項會議及活動。 6,964 理事會中華民國 委員會 [7]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7 113-113 臺灣民主基金會 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暨 26,000 捐助目標基金。 [8]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8 113-113 台北市進出口商 補助民間公協會辦理進出口 625 業同業公會 媒合計畫。 [9]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9 113-113 民間企業 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 - 之僱用當地員工薪資、廠房 設備租金、融資利息及參加 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費用。 (4)39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1 113-113 民間團體 補助國內訓練機構辦理友邦 - 140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2,596,339 281,509 - 3,761 12,935,724 522,384 5,000 - 3,761 585,260 522,384 5,000 - 3,761 585,260 6 - - - 6 6 - - - 6 1,480 - - - 1,480 1,480 - - - 1,480 450,012 5,000 - 3,761 512,888 7,630 - - - 7,630 240,677 - - 200 240,877 8,673 - - 61 17,371 3,948 - - - 7,143 8,890 - - - 17,584 7,249 - - - 14,213 153,856 5,000 - 3,500 188,356 1,275 - - - 1,900 17,814 - - - 17,814 70,886 - - - 70,886 39,645 - - - 39,645 141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人員專業訓練及與非政府組 織共同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 。 [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02 113-113 民間團體 協助民間組織、慈善團體參 - 與國際救援,藉此向國際社 會宣揚我推動聯合國永續發 展目標(SDGs)成果,強化我 政府積極從事國際援助發展 形象。 2.對個人之捐助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1)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外交獎學金 01 113-113 學生 鼓勵對外交事務有興趣之青 - 年學子,投入外交工作行列 。 [2]國際法研究獎學金 02 113-113 學生 鼓勵我國優秀青年致力國際 - 法研究,提升國際法專業, 以充實我國外交實務工作能 量。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911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13-113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依 - 據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 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 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0500 53769號函及「公務人員遺 族照護辦法」辦理)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911011000 - 外交管理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13-113 旅外國人 國人於海外遭遇急難事件, - 辦理探視、慰問、聯繫親友 等事宜。 (2)39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01 113-113 旅外國人 協助遭遇天災、事變、戰爭 - 、內亂等不可抗力事件之旅 外國人返國或返回居所必要 142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1,241 - - - 31,241 2,514 1,397 - - 3,911 - 965 - - 965 - 965 - - 965 - 850 - - 850 - 115 - - 115 - 432 - - 432 - 432 - - 432 - 432 - - 432 2,514 - - - 2,514 256 - - - 256 256 - - - 256 2,258 - - - 2,258 2,258 - - - 2,258 143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之經費。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 對外之捐助 - (1)3911011300 - 駐外機構業務 [1]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 01 113-113 駐地媒體、智庫 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 - 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 、學者、僑團 、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 費 。 (2)3911011400 - 國際會議及交流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1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太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2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亞西及非洲地區友我國 - 家及團體參與或舉辦各項國 際交流活動。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3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歐洲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4]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4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北美地區友我國家及團 - 體參與或舉辦各種國際交流 活動。 [5]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5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友我國家及團體參與或舉 辦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6]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06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非政府組織參與或 - 舉辦各種有助提升我國家形 象之國際交流活動。 [7]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07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國際組織辦理各項計畫 - 。 (3)3911011500 - 國際合作及關懷 [1]駐外技術服務 01 113-113 外國政府 辦理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駐外技術服務等。 [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3 113-113 外國政府 協助亞太友邦各項經建、社 - 會發展計畫經費。 [3]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4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雙邊及 - 多邊合作計畫、專業技術訓 練及技術合作案;協助非洲 友邦國家經建社會發展,進 行有關農業技術、醫療衛生 144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2,071,441 275,112 - - 12,346,553 12,071,441 275,112 - - 12,346,553 - 56,247 - - 56,247 - 56,247 - - 56,247 338,332 60,905 - - 399,237 10,475 - - - 10,475 8,600 - - - 8,600 87,413 - - - 87,413 228,780 - - - 228,780 2,500 - - - 2,500 564 - - - 564 - 60,905 - - 60,905 11,733,109 157,960 - - 11,891,069 4,111 - - - 4,111 3,259,008 - - - 3,259,008 1,602,701 - - - 1,602,701 145 外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或永續發展等合作計畫等經 費。 [4]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5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協助中東歐各國社區發展及 - 民生建設等計畫;與教廷及 歐盟合作計畫等經費。 [5]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7 113-113 外國政府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 區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 、電力及其他經建合作計畫 等經費。 [6]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8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加或挹注國際組織基金及 - 參與國際組織多邊合作計畫 或活動經費。 [7]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09 113-113 外籍學生(人) 為促進交流,提供外籍學生 - (人)來臺就讀或從事研究, 設置「臺灣獎學金」及「臺 灣獎助金」培育友我人才。 [8]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0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太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 [9]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 11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亞西及非洲地區重大災變 - 之救助。 [10]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2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歐洲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1]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3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北美地區重大災變之救助 - 建 。 [1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4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 - 建 重大災變之救助。 [13]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5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 - 建 。 [14]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6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捐助「國際宗教自由基金」 - 建 。 [15]參與國際組織之關懷救 17 113-113 外國團體 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 - 助及重建 懷與救助活動。 [16]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19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 - 建 烏克蘭重建、烏克蘭難民安 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 [17]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20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捐助美國「公益媒體國際基 - 建 金」(IFPIM)。 [18]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 21 113-113 外國政府及團體 捐助美國「全球新冠肺炎高 - 建 峰會」。 146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67,300 - - - 367,300 4,790,442 - - - 4,790,442 76,846 157,960 - - 234,806 452,927 - - - 452,927 15,000 - - - 15,000 70,000 - - - 70,000 12,621 - - - 12,621 30,000 - - - 30,000 106,447 - - - 106,447 14,525 - - - 14,525 5,810 - - - 5,810 1,030 - - - 1,030 900,000 - - - 900,000 9,128 - - - 9,128 15,213 - - - 15,213 147 本 頁 空 白 148 外交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4 2,833 30,119 16 2,836 29,487 考 察 - - - - - - 視 察 11 713 12,646 11 713 11,945 訪 問 2 20 401 4 23 470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2,100 17,072 1 2,100 17,072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49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理業務 理業務 有 01 赴駐外館處督考境外財產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113.01-113.12 5 4 財產署 管理業務94 駐外館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產之管 產及實地督導。 理業務 作業辦 有 02 赴駐外館處督導館舍購置 歐洲及北 駐外館處 派員視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113.01-113.12 5 7 。 業務94 美地區 施工查核相關事宜。 理業務 利待遇 有 03 外館人事業務督導及駐地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為辦理駐外館處分級、地 113.01-113.12 12 3 等人事 工作生活考察94 域加給、房租補助及駐外 駐外館 機構統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形。 ,訪查各館處,以期更深 入瞭解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情形。 理業務 合辦法 有 04 駐外館處政風業務查察及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執行駐外館處密碼保密實 113.01-113.12 14 1 。 密碼督考業務94 地督考、安全維護設備運 作情形與及廉政業務教育 宣導工作業務暨法令宣導 、辦理疑洩密或貪瀆案件 查察。 理業務 全及外 有 05 海外電務視導、保密通訊 亞太、亞 駐外館處 執行任務包括:1.外館電 113.01-113.12 18 8 能,定 裝備建置後續更新維運作 西、非洲 務密碼作業實地督考、密 業、保密通訊裝備故障排 、歐洲、 件運補收繳、保密(防)座 除 (分6批次辦理,每次1- 北美及拉 談宣導;2.保密通訊裝備 2人)94 美地區 故障排除等。 理業務 機關( 有 06 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94 亞太、歐 駐外館處 執行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113.01-113.12 19 6 源與技 洲及北美 作業。 防護。 地區 理業務 隨同協 有 07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北美及中 駐外館處 隨同審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113.01-113.12 17 2 支情形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並督 南美洲地 財務收支處理情形,並督 計事務 導及協助外館會計事務相 區 導及協助外館會計事務相 關處理94 關處理。 理業務 安環境 有 08 資安稽核及督導94 亞太、亞 駐外館處 配合國家安全局,派員赴 113.01-113.12 15 14 駐外館 西、非洲 外館執行資通安全之查核 、稽核 、歐洲、 、督導及網路系統建置。 之資訊 北美及拉 美地區 理業務 與疑義 有 09 涉外法律案件處理84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113.01-113.12 4 1 館同仁 區 導有關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推動, 送達處理流程、旅外國人 150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政部國有財產署赴 亞太地區 駐外館處 督考境外財產 267 120 5 392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健全駐外館處財產管理業務 處訪察境外國有財 ,每年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地督導。 訪察及考核境外國有財產之管 理。 察新購館舍及工程 歐洲及北 駐外館處 督導館舍購置 768 266 4 1,038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 核相關事宜。 美地區 法」規定辦理工程查核。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務督導及駐地 駐外館處分級、地 336 343 27 70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精進駐外館處各項福利待遇 察94 、房租補助及駐外 、差勤管理及統一指揮等人事 一指揮等業務需要 相關業務,藉由訪查各駐外館 各館處,以期更深 處,以實地了解駐地情形。 其運作及駐地生活 亞西地區 駐外館處 風業務查察及 外館處密碼保密實 261 71 34 366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務94 、安全維護設備運 」第8條規定賡續辦理。 與及廉政業務教育 作業務暨法令宣導 疑洩密或貪瀆案件 務包括:1.外館電 駐外館處 導、保密通訊 亞太、亞 667 862 86 1,615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增進外館機密通訊安全及外 作業實地督考、密 西、非洲 續更新維運作 交網系密碼電務作業效能,定 收繳、保密(防)座 、歐洲、 訊裝備故障排 期經常性推動本計畫。 次辦理,每次1- ;2.保密通訊裝備 北美及拉 除等。 美地區 安健診及資安宣導 亞太、歐 駐外館處 資安宣導94 1,000 891 58 1,949 外交管理業務 有 資安健診團隊納編不同機關( 洲及北美 構)人員,運用全面資源與技 地區 術,有效精進外館資安防護。 計部查核駐外館處 北美及中 駐外館處 查核駐外館處 375 294 53 722 外交管理業務 有 配合審計部作業,派員隨同協 支處理情形,並督 南美洲地 理情形,並督 助查核駐外館處財務收支情形 助外館會計事務相 區 館會計事務相 ,並督導及協助外館會計事務 。 相關處理。 家安全局,派員赴 駐外館處 督導94 亞太、亞 2,300 1,392 129 3,821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確保各館處建全之資安環境 行資通安全之查核 西、非洲 ,本部每年定期派員赴駐外館 及網路系統建置。 、歐洲、 處辦理資安健診、技協、稽核 北美及拉 及宣導,並詳查各館處之資訊 美地區 設備。 駐外館處協助及宣 東南亞地 駐外館處 件處理84 20 17 17 54 外交管理業務 有 派員赴外館就涉外案件與疑義 區 訴訟或其他文書之 進行講習,有助增進外館同仁 理流程、旅外國人 之法律知識,並利業務推動, 151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申請喪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層轉業務)、訴願案件 之處理流程(含爭議個案 之意見交換)、司法互助 案之探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受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託於駐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方式。 理業務 專章規 有 10 外館訪視94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派員赴駐外館處實地訪視 113.01-113.12 12 6 ,瞭解駐館的政策執行、 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及僑 務管理等,確實掌握並協 助解決駐館實際問題。 理業務 監聽、 有 11 實施駐外館處反竊聽檢測 東南亞地 各駐外館 協請法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113.01-113.12 15 2 題,將 91 區 處 員,攜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相關檢 館處執行反竊聽檢測。 駐外館 二.訪問 理業務 無 12 採訪91 史瓦帝尼 我國駐地 採訪報導我國與史瓦帝尼 113.01-113.12 8 1 機構及當 雙邊關係。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理業務 無 13 採訪16 法國 我國駐地 台灣光華雜誌報導我國奧 113.01-113.12 6 2 機構及當 運代表赴法國參加奧運之 地臺商、 情形。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152 部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失國籍之辦理程序 爰持續辦理。 業務)、訴願案件 流程(含爭議個案 交換)、司法互助 討及說明駐外館處 或其他行政機關囑 地調查證據之處理 駐外館處實地訪視 歐洲地區 駐外館處 906 517 77 1,500 外交管理業務 有 依據本部內控制度監督專章規 駐館的政策執行、 定辦理。 理、行政管理及僑 等,確實掌握並協 駐館實際問題。 務部調查局指派人 各駐外館 東南亞地 處反竊聽檢測 252 173 58 483 外交管理業務 有 為有效防範駐外館處遭監聽、 處 區 帶專業儀器赴駐外 監控致洩漏國家機密問題,將 行反竊聽檢測。 擇重點館處執行檢測,相關檢 測報告及建議事項將請駐外館 處切實改進。 導我國與史瓦帝尼 史瓦帝尼 我國駐地 103 37 - 140 外交管理業務 無 係。 機構及當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華雜誌報導我國奧 法國 我國駐地 139 122 - 261 外交管理業務 無 赴法國參加奧運之 機構及當 地臺商、 政府官員 、經貿組 織 153 外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進修-91 國外著名大 專業進修、語文訓練或專業實習 113.01-113.12 105 20 學、訓練機 構或國際組 織 154 部 -進修、研究、實習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1,000 2,205 3,867 17,072 外交管理業務 71 155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8,089,596 7,433,211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8,089,596 7,433,211 - - 156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585,410 - 12,468,615 28,576,832 - 585,410 - 12,468,615 28,576,832 157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158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3,761 - - - - 3,761 - - - - 159 外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538,303 - 41,470 01 一般公共事務 - 538,303 - 41,470 160 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21,172 263,810 - 868,516 29,445,348 21,172 263,810 - 868,516 29,445,348 161 外交部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駐舊金山辦事處 111-113 23.06 14.58 5.50 2.98 - 1.為推動駐外機構購 館舍購置計畫 建館舍計畫,「外 交部駐外館處購建 館舍清單」奉行政 院同意備查,優先 購建(置)包括駐 舊金山辦事處等館 處,將視駐外機構 客觀因素、計畫實 際執行情形及可用 資源概況等規劃辦 理。 2.駐舊金山辦事處館 舍購置計畫,奉行 政院109年10月12 日院臺外字第1090 032102號函核定。 總經費2,305,625 千元,分3年辦理 ,111至112年度已 編列2,007,589千 元,本年度續編最 後1年經費298,036 千元。 駐洛杉磯辦事處 105-113 11.66 10.59 - 1.07 - 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 館舍購置計畫 購置計畫,奉行政院 105年6月3日院臺外 字第1050025221號函 、108年6月28日院臺 外字第1080019220號 函、110年12月2日院 臺外字第1100036699 號函及112年1月7日 院臺外字第11100409 87號函核定。總經費 1,166,329千元,分9 年辦理,105至110年 度已編列1,059,172 千元,本年度續編最 後1年經費107,157千 元。 駐義大利代表處 112-113 4.08 - 3.77 0.31 - 駐義大利代表處館舍 館舍購置計畫 購置計畫,奉行政院 112年6月30日院臺外 字第1121028321號函 核定。總經費408,03 3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31,167千 元。 致遠新村活化再 108-113 6.90 2.80 2.89 1.02 0.19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 利用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5月24日院臺外字 162 外交部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第1080010657號函、 109年12月7日院臺外 字第1090038401號函 及110年9月15日院臺 外字第1100027890號 函核定。總經費690, 131千元,分年辦理 ,109至112年度已編 列569,182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1 01,943千元。 163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95,458 合計 343,864 868,631 18,114 1.3911011000 4,740 13,284 外交管理業務 270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113-113 針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委託進行深 100 170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度研究,或協助推展相關活動。 500 (2)研究國際法相關議題之 113-113 委託研究國際法相關議題,建立國際 - 500 最新發展 法及國內法學者專家之專業諮詢管道 ,並依本部需求撰擬專業研究報告, 以為決策之參考。 8,500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113-113 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問 - 8,500 研究計畫 ,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 議,進行東協專案研究計畫。 1,000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13-113 委外辦理我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 880 30 織研究案 之研究工作。 1,200 (5)舉辦NGO國際事務人才 113-113 委託我國內外學術機構或NGO團體辦 - 1,200 培訓班 理NGO國際事務會人才培訓班,增進 我NGO及有志從事NGO事務民眾參與國 際事務能力,培養相關人才。 1,250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13-113 委外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 - 1,250 隊選拔活動 拔活動,內容包含設計網站、聘任宣 傳代言人及主持人、籌辦記者會、舉 辦初決賽、製作剪輯比賽實況母帶及 安排影片播放事宜等。 340 (7)民意調查 113-113 委請民意調查機構進行公眾意見調查 250 90 。 4,134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113-113 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處理涉外事務 3,510 624 處理涉外事務 。 920 (9)舉辦NGO領袖論壇 113-113 委請學術機構或非政府組織辦理NGO - 920 領袖論壇,協助我NGO領袖瞭解我國 當前外交政策,以利配合協助政府推 動國民外交,進而強化我NGO國際連 結能力,並使我NGO資源運用更契合 我整體外交戰略。 79,577 2.3911011400 6,686 71,552 國際會議及交流 1,500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113-113 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務相關議題。 - 1,500 務相關議題 57,207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 113-113 委託專業展覽機構前往我邦交國家或 5,980 49,888 164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51,360 131,603 - 合計 1,395,458 90 - - 1.3911011000 18,114 外交管理業務 進行深 - - - (1)研析當前重要外交議題 270 。 及委託辦理相關活動 立國際 - - - (2)研究國際法相關議題之 500 詢管道 最新發展 報告, 庫訪問 - - - (3)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 8,500 協商會 研究計畫 際組織 90 - - (4)推動參與政府間國際組 1,000 織研究案 團體辦 - - - (5)舉辦NGO國際事務人才1,200 ,增進 培訓班 參與國 籽隊選 - - - (6)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 1,250 聘任宣 隊選拔活動 會、舉 母帶及 見調查 - - - (7)民意調查 340 外事務 - - - (8)委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4,134 處理涉外事務 理NGO - - - (9)舉辦NGO領袖論壇 920 解我國 政府推 國際連 更契合 1,339 - - 2.3911011400 79,577 國際會議及交流 議題。 - - - (1)委託辦理有關UNFCCC業 1,500 務相關議題 國家或 1,339 - - (2)舉辦或參加國際商展57,207 165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57,207 新興市場辦理或參加國際商展,協助 我業者拓展海外市場。 16,400 (3)辦理亞太地區學術外交 113-113 委託國內智庫辦理各項國際研討會。 - 16,400 活動 1,000 (4)辦理「臺美日三邊印太 113-113 加強臺美日三方在印太區域之合作, 114 886 安全對話」 並提升我於區域安全之角色與地位。 1,740 (5)辦理有關亞太區域安全 113-113 就當前重大外交政策與區域安全議題 592 1,148 議題國際研討會及戰略 ,與相關國家政府或智庫進行對話, 安全對話相關活動 並適時舉辦相關議題研討會。 230 (6)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合作 113-113 規畫舉辦資安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 - 230 外資安專家提供經驗分享。 1,500 (7)辦理「國際組織日」等 113-113 為提升各界對我參與國際組織業務及 - 1,500 推廣國際組織業務相關 現狀之瞭解,辦理相關推廣活動。 之公眾外交活動 97,767 3.3911011500 332,438 783,795 國際合作及關懷 22,569 (1)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113-113 委託辦理亞太、亞西、非洲、拉丁美 217,448 322,342 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各駐外技術團及相 關專案計畫。 92,781 (2)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113-113 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友邦及非 18,674 13,406 合作計畫 洲地區辦理資訊通信技術合作計畫。 50,067 (3)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113-113 委託辦理各項專業研習班,洽邀各國 - 49,667 摩及進修計畫 學員來臺參訓。 71,629 (4)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13-113 委託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派遣專 55,528 101,827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家赴海外地區評估計畫成效、規劃及 等計畫 業務督導、技術團等委辦計畫管理費 及技術團綜合計畫等。 52,365 (5)外交替代役及大專青年 113-113 委託辦理第24屆外交替代役男赴任、 9,238 23,875 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 服役及退役暨大專青年海外服務招募 、派遣、服務等相關事項。 17,582 (6)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 113-113 臺巴工業區所需營運管理費用、訴訟 5,424 11,198 及律師相關費用,以及未來處分過程 相關費用等。 29,802 (7)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113-113 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 22,577 6,090 語教師派遣 除推廣華語教學外,有助於文化及教 育交流。 240 (8)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113-113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 - 240 例實施前,我駐外技術人員相關退休 166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協助 討會。 - - - (3)辦理亞太地區學術外交 16,400 活動 合作, - - - (4)辦理「臺美日三邊印太 1,000 地位。 安全對話」 全議題 - - - (5)辦理有關亞太區域安全 1,740 對話, 議題國際研討會及戰略 安全對話相關活動 請國內 - - - (6)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合作 230 業務及 - - - (7)辦理「國際組織日」等 1,500 動。 推廣國際組織業務相關 之公眾外交活動 49,931 131,603 - 3.3911011500 1,297,767 國際合作及關懷 拉丁美 12,213 70,566 - (1)駐外技術團及專案計畫 622,569 團及相 邦及非 2,164 58,537 - (2)推動友邦資訊通信技術 92,781 計畫。 合作計畫 邀各國 400 - - (3)友邦技術人員訓練、觀 50,067 摩及進修計畫 派遣專 11,774 2,500 - (4)外派技術人員儲訓、赴 171,629 規劃及 海外評估規劃督導管理 管理費 等計畫 赴任、 19,252 - - (5)外交替代役及大專青年 52,365 務招募 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 、訴訟 960 - - (6)臺巴工業區管理計畫17,582 分過程 派遣, 1,135 - - (7)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 29,802 化及教 語教師派遣 設置條 - - - (8)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 240 關退休 167 外交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40 及福利未盡完善,爰訂定旨揭計畫照 顧辦法。 30,000 (9)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 113-113 依據我國新興優勢產業研擬創新援外 626 27,779 化及創新計畫 計畫,包含智慧城市、智慧農業、韌 性防災等主題,委託辦理以小規模先 鋒計畫方式納入私部門共同合作推動 。 9,630 (10)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 113-113 與理念相近之友好國家及國際機構加 - 9,192 合作交流 強有效的國際合作,藉此於國際平台 凸顯我國貢獻,以擴展我國援助計畫 利基與成效。 12,846 (11)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13-113 協助亞太地區相關國家及友邦縮小數 - 12,846 位落差,並與相關機構進行合作計畫 。 6,544 (1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 113-113 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國雙邊及多邊 - 6,544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合作計畫。 88,882 (13)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113-113 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技職教育。 - 88,882 技職教育 62,252 (14)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113-113 委託國內機關或相關單位辦理東南亞 - 62,252 友我國家農漁業合作及職業訓練計畫 。 9,000 (15)遠朋國建班 113-113 委外辦理遠朋國建班,邀請友我國家 - 9,000 具潛力之人才及菁英來華參訓。 6,427 (16)臺灣獎(助)學金等委辦 113-113 委外辦理臺灣獎(助)學金之核發、 2,923 3,504 計畫 結報及受獎人在臺之生活及接待等相 關事項。 2,000 (17)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 113-113 透過本部與衛福部合組之「臺灣國際 - 2,000 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醫衛行動團隊」(TaiwanIHA)辦理 培訓醫事人員、辦理研討會、醫療器 材捐贈、傳染性疾病防制、公共衛生 及災害防治計畫等。 33,151 (18)援助索馬利蘭公衛醫療 113-113 推動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索馬利蘭 - 33,151 專案 共和國政府簽署醫療合作協定,派遣 常駐醫療團進駐索馬利蘭首府醫院(H argeisa Group Hospital) 168 部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計畫照 新援外 1,595 - - (9)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 30,000 業、韌 化及創新計畫 規模先 作推動 機構加 438 - - (10)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 9,630 際平台 合作交流 助計畫 縮小數 - - - (11)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12,846 作計畫 及多邊 - - - (12)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各 6,544 國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 育。 - - - (13)擴大協助友邦推動青年 88,882 技職教育 東南亞 - - - (14)農漁業合作及職訓計畫 62,252 練計畫 我國家 - - - (15)遠朋國建班 9,000 。 核發、 - - - (16)臺灣獎(助)學金等委辦 6,427 待等相 計畫 灣國際 - - - (17)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 2,000 )辦理 際關懷與救助活動 醫療器 共衛生 馬利蘭 - - - (18)援助索馬利蘭公衛醫療 33,151 ,派遣 專案 醫院(H 169 外交部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算數 預計執行內容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011000000 8 外交部主管 0011010000 1 外交部 83,679 3911010000 外交支出 83,679 3911011000 2 外交管理業務 33,000 1. 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推動公眾外交 及重要外交文宣業務、辦理外交小尖兵 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3,750千元。 2. 辦 理製 作 國情 資 料 , 國 情 紀 錄 影 片 製 作、甄選與推廣、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 製播國情影片、辦理網站行銷活動等經 費29,250千元。 3911011300 3 駐外機構業務 21,607 1. 辦理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外館於駐地媒體刊登國慶特刊文宣活動 及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 費21,607千元。 3911011400 4 國際會議及交流 28,572 1. 辦理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相關國際傳播 文宣案、參與聯合國體系及其他國際組 織推案在地文宣廣告等經費5,100千元。 2. 辦理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對美加公 眾外交專案、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或 參加國際商展相關市場推廣活動、補助 民間公協會辦理進出口媒合計畫、推動 新 南向 政 策及 亞 太 區 域 等 各 項 交 流 業 務、辦理我軟實力國際文宣、透過女力 外交突破我國國際現況等經費23,472千 元。 3911011500 5 國際合作及關懷 500 1. 辦理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推展美加青 年交流活動及我國與美加相關團體合作 等經費500千元。 17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 遵照決議辦理。 項目決議如下: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5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5%。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防檢 局、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20%。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6%。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 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 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 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 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300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及 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2%),另予補足。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 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 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調查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 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 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 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 17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 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 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能源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水土 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 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數 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 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 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 會、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營建署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核能研 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 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 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17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 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 選部、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 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 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 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 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 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 17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 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家發展 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 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 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 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 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 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監察 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 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 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 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17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 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 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物 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 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 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 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 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 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 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 17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 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 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 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 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經 濟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 所屬、勞動部、保險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 所屬、建築研究所、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 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 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 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 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 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7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警政 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央健康 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中,應依立法院 110 年度主 決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項目。 然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 加碼,允許「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 費」、「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外之捐助」、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 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 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讓政府單位可濫編政策行銷 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為此,請行政院要求 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 求,列表編列所有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三)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 遵照決議辦理。 後,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施政過度依賴網 路宣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的政治工具。最近一 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 示相關內容。行政院主計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 預算書中應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理金額及預計執 行內容。然實際情形僅能從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 行內容,經費彙計表也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 理方式分別預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爰此, 為有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算書起, 「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中,應詳細敘述辦 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日公布修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運作現況,已多次 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 皆為落實政府政策,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 除透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 辦理外,尚有舉辦活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 各式宣傳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法院審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政策宣導」預 算經費編列之全貌,爰請研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 預算書中,應將非屬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 於「政策宣導」之預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及 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17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確,讓民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眾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之全貌,爰要求自 113 年度起,行政院 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首年編制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人員近 600 人中,竟有一半採約聘僱制,居各部會 之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 滿足多元化人才進用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 人員機制,聘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 域背景專業人員。然此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位 發展部所需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試科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力需求進行盤 點,導致數位發展部有一半的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 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 員,平均月薪高達 6 萬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國 家考試的公務人員,平均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 同數位發展部讓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家考試的 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任公務人員的薪 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制。爰此,考試院、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 用制度及薪資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務需求 及公平性。 (七)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部專責機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果顯示超過半數受訪民 眾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解」或是「不太了解」, 而民眾期望專責機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 隱私保護與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 出加速資料治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明 確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服務法」 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籮筐。以數位中 介服務法而言,其主要精神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 中介和服務,以促進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 權益。爰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月 內,就相關平台蒐集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應意見, 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法機制及產業發展相 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務,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錄保存於機關內,進行事件 分析、通報與應變。 1.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 外服務時,普遍採用廠商提供之資料收集器,不 論收集的資安事件機敏程度,均回傳至廠商的監 控中心,在廠商的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變、事件 17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分析及追蹤。機關只能從遠端監看平台畫面,被 動收到資安預警通報,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聯防 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於防護現代資安威 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口。 2.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於 「政府資訊作業委外資安參考指引」 v6.3_1110830 之報告,報告中指出,廠商履約管 理常見的缺失包括: (1)發生資安事件時隱匿不 報。(2)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情形。由於機 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析功能,因 此容易發生以上 2 種缺失。 3.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 SIEM 功能之資 安平台,以符合政府資安政策要求。 4.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之領 域聯防監控作業規範,機關應完成資通安全威脅 偵測管理機制與惡意偵查或情蒐活動相關情資, 並持續維運及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 理資料。 5.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繼站清 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及其他情資通報。各機 關應於收到惡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 資時,立即將情資自動轉為防禦策略,在防火牆、 IPS 或是其他資安設備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 惡意連線,進行零信任架構的安全防護。 6.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 年規劃開 放情資分享,完成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自動化效 率精進。因此,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 理服務」時,機關內的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系 統必須要具備情資分享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 動式防禦應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 威脅偵測機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公職人員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 署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 等,惟迄 4 年尚未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 浪費公帑。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 案件,為何浪費民脂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統而 不作為,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委託研究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之繳交,政府相關部門卻 未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 案以相似名稱或方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 複性研究,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17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會計年度起,凡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案,當 報告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舉證,作為行 政機關驗收參據。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以特別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預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預算支應,如中央政府前 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規定,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 需要得於未經立法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部, 然長此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議卻已分配 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為政府預算之背書 人。爰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 議之特別預算,研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 並將研議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技術、政 本部無轉投資事業情形。 策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的等原因,持續轉投資各 領域事業,或將原有國營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 股股權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 督密度不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 營事業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資本未超 過 50%,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 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 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 」是以,政府對於公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 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運 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率已為 最大股東,相關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股權優勢,積 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 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45.24%)與台灣 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台糖業有限責任公司 (公股 40.0%);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台灣糖 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 份有限公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 34.16%),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欣彰天然 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南區天然氣 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8.80%)等事業,公股均為最 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形成政府 高額投資卻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 非官股派任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 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運 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投資卻乏相對應 有之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院於年度總預算 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 18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問政需要而提供主管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 另倘外界欲瞭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 各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公開 資訊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尚 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資 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訂 定各部會官網應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準, 及建置整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 俾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 本部及所管財團法人無轉投資事業情形。 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 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 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 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效 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政健全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方案」,讓財政收支結構開始逐年改善。據審計部 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轉為賸餘,107 至 109 年度歲入歲出賸餘 均逾千億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 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宜,使得該年度債務全數未 舉借。然民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別預算方式大 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預算支出的政務,隱 藏於特別預算中,藉以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 假象。從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 表(包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度為賸餘外,其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為短 絀,110 年度短絀 1,422 億元,111 年度短絀更高達 4,387 億元。又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 債務餘額迅速增長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累增, 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為 25.1 萬元, 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重。另依財政紀律法第 13 條規定,有關各級政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 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公布。 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 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餘,亦 即政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年度尚有 8 年,足 證政府財政有長期潛藏的巨大壓力。我國經濟情勢 在面臨俄烏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策、國內 外疫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入執行恐 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嚴格遵守 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財政部會同 18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債務控管計畫,以加速還 清債務,縮短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仰賴特別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預算、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及近 2 年因 COVID-19 疫 情影響,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條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 而前述各特別預算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提出,舉 債金額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埋下財政崩壞之 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 擬提高債務還本比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 定還款規劃,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威爾斯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和紐西蘭組成的幸福經濟政府聯盟( 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力擴大影響力,希望 2040 年前促成全球各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 產總值(GDP)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 制定能提供優質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和 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攀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亦預測台灣 GDP 將超越日 韓,成為東亞第一,然而也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度 成長集中於高科技產業。而近年來,政府大肆宣揚 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高 物價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日 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群網站發布選後檢討文 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的是國家整體,尤其 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 力。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虛實,與人民實際感受的落 差,確實是我們應該去檢討和檢視的。」綜上,爰 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社會相 關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實際 感受,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的金融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風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以至於準備踏入社會的 和甫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乏工作經驗,不但薪 水被壓低,其失業率更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濟成長率因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定, 但實際上原因是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 戰緣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成長, 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上,經 濟成長的果實,無法和多數勞工共享。我國勞工普 遍感受薪資多年沒有調漲,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抵 消。雖然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據皆有 調升,但更坐實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 上櫃公司及高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的年輕 18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宣布自 112 年起, 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勞動部 於 109 年所做的 「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 , 初次就業的平均薪資 2 萬 7,687 元,已經與 112 年 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且調查指出,超過半 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並沒有提出薪資期望,顯 示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更多的選擇。再加上疫情 影響、物價飆漲,薪水不漲的青年勞工,處境更是 雪上加霜,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振、結婚生子意願 大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口結構, 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法院進行施政 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勞工薪資,促進婚生環境」 列入報告。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膨,皆為如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何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 量通膨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 微薄的薪資已經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消費 者物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峰降至 2.66%,然前一波上漲的 物價卻已降不回來,民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 居高不下,形同雙重打擊。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 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物資物價 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宗物資降稅實施期 間將近 1 年,應全面稽查各民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 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稅而有調整銷售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 民眾對於生活的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名義禁止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輸入,造成我國農民損失。但因政府開拓國際市場 成效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餐 系統進行農產品去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 出錢,實沒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 凡學生營養午餐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增 加之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補貼,不 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 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 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前 7 個 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約為 5,474 億美元。其中出 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順差為 327.2 億美元, 而對大陸和香港的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 18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高達 39%,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 港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元,這意味著如果不 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2.其實如果從相關數據的檢視便可以發現,近 10 年 我國連年保持貿易順差,其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 香港。如果沒有大陸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將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例,我國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元,而 大陸和香港貢獻的順差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 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高達 398 億美元。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 的比重逐年上升,且一直是 GDP 增長的重要拉動 力,對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 要作用。以 111 年第 1 季度數據為例,我國 GDP 增長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 口。在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達 88%,若非 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 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 博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家的觀點指出,鑑於 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 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 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 對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口結構日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趨老化等問題,自 78 年起陸續引進產業及社福移 工,以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 照護負擔,惟近來台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 移工約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 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 關部會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國,分別研 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業、事業、家庭看 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力缺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 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111 年 8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月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事演習,導彈穿越侵犯 我國土領空,顯示政治軍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 火破壞人民安居樂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 國內電信通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 代方案,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 遵照決議辦理。 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 事項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 18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溝通後,對於 112 年度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 共識,並完成三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 部,將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要求列 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片面更改立法 院合議通過之決議。爰要求各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 通過之非列為機密預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件, 若認為有改列為密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 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列有「立 遵照決議辦理。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說明各單位辦理 立法院作成之相關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之結果。惟各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 方式不一。以 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說 明「本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議字第○ ○○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未提供該報告送立法 院之相關資訊,使外界難以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 告內容、後續辦理結果及審議之過程。為便利立法 院工作同仁及民眾查詢相關報告內容,爰要求行政 院與各部會於 112 年起向立法院所提出之預算案, 應於前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下事項:1. 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 號。2.經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 支之日期。3.經立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期與 發文字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 遵照決議辦理。 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針對立法委員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 行政機關(構)擬具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 情形載明「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 以(發文字號)函送立法院在案」。再從立法院議 案系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僅有立 法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案之立法委員或黨 團辦公室,使相關內容不易查找或追蹤。立法院議 事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 傳至議案系統,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時處理為數眾 多之書面報告。爰要求各行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 針對審議通過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等議 案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函復原提案立法委 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立法院議事處及其他 業務單位,以落實預算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機關除依 遵照決議辦理。 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 算書;行政院 101 年 2 月 7 日院授主預字第 18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 將所有預算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 民眾查閱。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 決算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數主 管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主管預算 相關財務資訊情形,爰此,應請行政院要求中央各 主管機關應自 113 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活動,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無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捐贈,均應依公益勸募 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及依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依指定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 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21 條 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 團體或企業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 致規定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關以 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 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關規定,以資依循辦理;為使 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 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更臻妥適,以達成充分揭 露之目的,俾利國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 於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政院應 於 3 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補助民 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關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素,任意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中止 49 至 58 台新聞頻道的代理,造成機場、醫院、 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 聽權利。爰要求政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 教育部等)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 需要求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不能 滿足得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案件, 本項非本部主管業務。 政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儘速研議虛擬貨幣之定 性,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制,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曾於 93 年 5 月 31 日函釋文康活動 本部自 111 年起文康活動預算已納入臨時人員。 (十四) 費之編列不包含約聘僱人員以外之臨時人員,然現 今許多臨時人員為契約年聘,後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回應媒體表示,自 111 年起各機 關文康活動預算得以編列臨時人員。然審查預算時, 各機關臨時人員文康活動經費預算編列情形不同, 部分機關編列但也有機關未編列,恐產生同工不同 權益之事。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周知各機關文康活 動預算得以編列臨時人員。 18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主計總處 112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中央總預算核編 遵照決議辦理。 (四十五) 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編列 357 萬 8 千元。查主計法規要求各機關之單位預算書、 法定預算,均應附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 告表」,其用意在於充分揭露遵循立法院決議情形, 以利立法院以及一般公眾之監督。次查,行政院主 計總處自身之上開報告表,在決議為提出報告、書 面報告之情形時,除報告之公文字號外,均為摘述 公文之內容供參閱,然而其他機關卻只簡略記載公 文函號。此種情形,有規避外界監督預算執行情形 之嫌,不應再延續。爰要求動支本項經費時,行政 院主計總處應明確以書面督導要求各機關,於單位 預算書、法定預算附錄之「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不得僅記載函送立法院報告之公文字 號,須確實記載辦理情形,並隨同預算法定程序之 期程加以公開。 二、各組審查及新增通過決議部分: (一)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 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預算編列 9,920 萬 5 千元,相較 111 年度大幅增加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8,401 萬餘元。探究原因係為編列 1,500 萬元用於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天母使館專用區專案修繕」。經查天母使館專用 一、鼓勵立陶宛、索馬利蘭承租天母使館專用 區為提供駐中華民國外交使館辦公及住宅大樓,除 區辦公室事: 教廷國自有館舍外,目前有 15 個邦交國及友好國家 (一)立陶宛:「立陶宛貿易代表處」甫於 111 年 在此設置大使館或商務辦事處,另友好我國之立陶 11 月 7 日宣布正式運作,當前首要任務為 宛、索馬利蘭等國並未在天母使館專用區設置辦事 推動台立雙邊產業合作及經貿往來,立國政 處,外交部應宜積極鼓勵籌設。再者,天母使館專 府爰自行選定之處址位於鄰近各國商辦匯 用區地上 15 層樓,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占 集及立陶宛商品展示中心座落地點之國貿 據 4 層樓作為辦公使用,其餘 15 國則僅使用 9 樓 大樓。俟將來台立關係持續成長、該處在台 層,顯然使館專用區空間利用上獨厚財團法人國際 負責業務擴大及現行辦公室接近租約期限 合作發展基金會,恐失去使館專用區之美意,實有 後,倘立國向本部諮詢新設館址意見,本部 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50 萬元,俟外 當鼓勵該處考量天母使館專用區。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二)索馬利蘭:經查索馬利蘭駐台代表處於 111 同意後,始得動支。 年 9 月搬遷至內湖區新址,考量該處先前並 無意願設於使館特區且頃完成館官舍搬遷, 現階段似不宜鼓勵搬遷至使館特區,以免發 生租約解約爭議或致生違約金等困擾。 二、國合會租用天母使館專用區事: (一)國合會依本部所示搬遷至使館專用區:鑒於 國合會推動之各項技術合作計畫等業務與 我友邦具密切合作關係及聯繫需求,依據實 際辦公需求,以及提升使館大樓樓層之有效 運用,爰本部 87 年 12 月 21 日以禮三字第 18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8730003404 號函請國合會於使館專用區啟 用後,搬遷至該區辦公,以利推動各項業務 交流與接洽。 (二)國合會按契約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費用:本 部與國合會簽訂使館專用區租賃契約,該會 組織中計有 11 個部門,現有員額計 121 人, 依據實際辦公需求,該會按月支付辦公大樓 第 8 及第 12 至 15 樓層之租金、相關稅金 如房屋稅,以及使用房屋之水電瓦斯等費 用,國合會自租用使館專用區辦公大樓以來 亦未發生違約情事,同時本部依據與該會所 簽之契約善盡管理之責,未有獨厚國合會之 事。國合會每年亦配合編列相關經費,預算 書定期公布於該會官網供外界參考。 三、鑒於「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主要係 編列修繕維護天母使館專用區辦公及住宅 大樓所需費用,該專用區建築自 1998 年落 成迄今已逾 20 年、業已老舊,且設施受當 地磺氣侵蝕,亟需修繕改善,以維護建物安 全及外觀美化。另該專用區為我政府專設供 外國駐台使節辦公或居住場所,維護建物安 全及外觀美化至為重要且攸關我國家形象。 (二) 112 年度外交部預算編列 6,630 萬元用於辦公大樓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實施 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顯示,外交部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102 年 12 月計有 2 案完成初評,無需補強及需拆除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案件,後續無更新資料,外交部辦公大樓是否有耐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震力補強需求,及預算是否覈實編列皆待釐清,爰 一、本部前次所作耐震力初步評估係於民國 99 針對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 年間,當時初評結果皆符合指標,爰無需補 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 強,惟近年地震頻繁,為瞭解本部辦公大樓 編列 9,920 萬 5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 結構安全,復於 109 年 8 月間洽請結構工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程技師公會進行本部辦公大樓耐震力初評, 後,始得動支。 該公會於 110 年 4 月 19 日出具初評報告略 以,認本部大樓之耐震力確有疑慮,需再進 行耐震力之詳細評估等語。 二、鑒於本部大樓為台北市核定歷史建築,為確 切瞭解建物之耐震能力,本部爰委請新北市 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辦公大樓耐震力詳 評計畫,復經該公會於 110 年 12 月 24 日 完成本部大樓之後棟、中棟、左棟、右棟詳 評結果報告書,以及建議進行合適耐震力補 強工程及工法。 三、本部嗣於 111 年 4 月 1 日獲新北市結構工 程技師公會來函提供補強工程預估經費資 18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料(已包含設計監造費用),112 年度預算先 編列本部大樓後棟之耐震力補強工程款項。 四、為利 112 年順利執行,本案擬於 112 年初先 辦理大樓後棟之耐震力補強工程設計監造 標案,嗣依序辦理後續補強工程之招標,以 於 112 年內完工。 五、本案預算係依據新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於 110 年 12 月 28 日所提供之「外交部大 樓-後棟耐震力詳細評估成果報告書(新北 市結技鑑字第詳評 212 號)」,以及該公會 111 年 4 月 1 日(111)新北市結技(五)炤字 第 1775 號函覈實編列。 (三)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 2 億 5,255 萬 3 千元,較 111 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年度增加 7,275 萬 8 千元,該部表示因 112 年度增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列房屋建築養護費等 7,804 萬元,但若和 110 年度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相比,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 1 億 3,641 萬 4 千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增加 1 億 1,613 萬 9 千元,增幅達 85%,等於 一、112 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2 年內「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增加 85%。另 2 億 維持」 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大幅增 5,255 萬 3 千元扣掉房屋建築 7,804 萬元等於 1 億 加主要原因係新增 3 項計畫:「本部辦公大 7,451 萬 3 千元,也比 110 年度編列 1 億 3,641 萬 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6,172 萬 4 千元、 「天 4 千元,增加 3,809 萬 9 千元,外交部編制並未大 母使館專用區專案修繕」1,425 萬元及「本 幅增加,為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必須增加 27%? 部北投居安樓宿舍屋頂防水工程案」332 萬 為撙節開支,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80 萬元,俟外交 5 千元,共計 7,929 萬 9 千元。 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一)「本部辦公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本部 意後,始得動支。 於 109 年 8 月間請技師公會進行本部辦公 大樓耐震力初評,初評結果耐震力確有疑 慮,復於 110 年辦理耐震力詳評,技師公會 詳評結果報告建議共 4 棟須進行耐震力補 強工程。為維護建物公共安全,本部爰擬分 年辦理,首先於 112 年度編列本部大樓「後 棟」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款。 (二)「天母使館專用區專案修繕」:新增本項預 算原因係為改善天母使館專用區建物安全、 外觀美化及維護友邦駐臺使節居住環境品 質,預計修繕項目包含大使館官邸大樓及辦 公大樓石材修補及黏貼、公共區域塑膠地板 更新、樓梯修理油漆、燈具更新、室內老化 電線及配電盤更新、消防緩降設備更新、各 項鏽蝕管線汰換、防水工程、車道壁癌修繕 及庭園美化工程等。 (三)「本部北投居安樓宿舍屋頂防水工程案」: 本部北投居安樓職務宿舍於民國 84 年建造 完成,至今頂樓防水層已老舊不堪,最高層 宿舍皆因滲水屋況差導致入住率不佳,影響 18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有財產使用率,需重新鋪設防水層,爰編 列屋頂防水修繕經費。 二、111 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預算增加主要係新增 2 項計畫:「外 交部辦公大樓變電站設備更新案」2,710 萬 元,「天母使館專用區地下室 2 部大型冰水 主機更新案」600 萬元,共計 3,310 萬元。 (一)「外交部辦公大樓變電站設備更新案」:因 本部現有變電站設備老舊,恐有公共安全之 虞,為維持本部用電及維護安全,爰進行本 部辦公大樓變電站設備部分更新。 (二)「天母使館專用區地下室 2 部大型冰水主機 更新案」:因天母使館特區地下室冰水主機 業已老舊效能不彰,為維持天母使館特區安 全及空調運作正常,爰汰換設備。 三、綜上,112 年度本部「一般行政」項下「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金額較 110 年增加 1 億餘元,主要係因新增上述各項重要計畫, 「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 算皆係維持本部辦公大樓、各職務宿舍、天 母使館專用區等建物及維持本部業務正常 運作所需之必要費用。 (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理」預算編列 2,794 萬 6 千元,用以辦理公文歸檔、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工作。外交部保存清朝末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年以來之大量外交檔案,為國家重要資產,對於檔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案管理卻有諸多宜檢討之處。外交部為集中存管檔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案,已辦理北投檔案大樓興建工程,並自 110 年 1 一、依「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本部 月起清查存放各處庫房之檔案。然至 111 年 8 月底, 積極辦理庫存檔案回溯編目建檔:截至 111 尚有 382 萬 5,293 件未完成清查,未清查比率高逾 年 5 月,本部已回溯建檔全數庫存檔卷。至 七成,且其中不乏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 本部原寄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約 5 建檔者;另國家機密保護法 92 年施行前核定之機密 萬餘卷檔卷預計於 112 年底完成,屆時本部 檔案仍有九成未依規定重新核定,宜積極辦理,以 30 萬冊庫存檔卷將全數完成數位化建檔。 提升資產運用效能。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 二、另本部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 「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預算 辦理已屆保存年限之檔案清查作業:截至 編列 2,794 萬 6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 111 年 12 月底止,已清查本部檔案共計 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萬 6,314 冊;另已清查本部接收前行政院新 後,始得動支。 聞局 3 萬 6,105 冊、104 年已屆保存年限 5 年之普通件檔案等計 5,572 冊,總計完成清 查檔案 8 萬 7,991 冊,並將賡續辦理已屆保 存年限檔案之銷毀事宜。 三、本部將持續依據各機關解降密通知單、機密 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建議單,或經本部 主動檢討檔卷密等後,去函各機關辦理機密 等級重新核定作業。 19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四、本部新檔案大樓預計 113 年完工,目前依 《檔案法》規定辦理各項檔案建檔、立案、 編目及清查事宜,並依年度規畫覈實執行相 關預算。 (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管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理」預算編列 2,794 萬 6 千元,用以辦理公文歸檔、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經查外交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部為集中存管檔案,已辦理北投檔案大樓興建工程,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並自 110 年 1 月起清查存放各處庫房之檔案,截至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111 年 8 月底,尚有七成檔案約 382.5 萬件尚未完 一、 本部積極辦理庫存檔案回溯編目建檔:本 成清查,且其中多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 部截至 111 年 5 月已回溯建檔全數庫存檔 建檔者;另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 92 年施行前的機密 卷。至於本部原寄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 檔案,亦有超過九成約 3.95 萬餘冊,尚未依規定於 究所尚餘 1 萬 6,000 卷未數位建檔,預計 2 年內重新核定,已逾期 16 年。外交部應積極辦理, 於 112 年底完成,屆時本部 30 萬冊庫存檔 並加速清理,以減省檔案空間及儲存成本,提升資 卷將全數完成數位化建檔。 產運用效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 二、 另本部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 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 法》,辦理已屆保存年限之檔案清查作業: 同意後,始得動支。 截至 111 年 12 月底止,已清查本部檔案共 計 4 萬 6,314 冊;另已清查本部接收前行 政院新聞局 3 萬 6,105 冊、104 年已屆保存 年限 5 年之普通件檔案等計 5,572 冊,總 計完成清查檔案 8 萬 7,991 冊,並將賡續 辦理已屆保存年限檔案之銷毀事宜。 三、 本部將持續依據各機關解降密通知單、機 密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建議單,或經 本部主動檢討檔卷密等後,去函各機關辦 理機密等級重新核定作業。 四、 本部新檔案大樓預計 113 年完工,目前依 《檔案法》規定辦理各項檔案建檔、立案、 編目及清查事宜,並依年度規畫覈實執行 相關預算。 (六) 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為將事務性紙本申請作業改為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線上填單、審核與撥付,及原辦公室自動化表單系 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統改版等,辦理「外交部新事務表單建置委外案」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預算及採購金額分別為 1,722 萬元及 3,272 萬元。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惟因所交付系統部分功能未達原使用需求及預定效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用,致驗收後均無法上線供相關單位使用,任其處 一、本部「新事務表單建置案」規畫涵蓋本部國 於停用狀態,顯見事前規劃及驗收之審查程序皆未 內外所屬行政單位,擬藉由系統之建置縮短 臻完備,應積極檢討策進,以避免類案情事發生, 外交部與駐外館處間公文往返時間,提升行 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 政效率及業務協調能力。 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 6,210 萬 3 千 二、本部業務轄區涵蓋 100 餘個駐外館處,經費 元,凍結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涉及多種幣別之匯兌轉換,系統建置開發過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程經多次修正及測試,仍無法全數驗收合 格,爰以減價收受結案。就未能通過驗收且 無法使用之項目,本部並未支付廠商價金。 19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112 年度本部將對「差勤系統」及「薪資管 理系統」進行系統再造,並強化管理資訊專 案委外作業。目前本部對此類跨單位大型資 訊系統開發專案採三大改善措施: (一)採購招標前由相關業務單位科長層級以上 人員與會,明訂專案開發方向、時程及需求 範圍; (二)續由業務單位、資訊單位與採購單位人員共 組專案開發工作小組,擬定具體需求招標文 件、訂定各階段履約標的、服務水準、期程、 驗收、付款等項目; (三)前揭小組於履約過程定期召開檢討會議,審 查需求異動情形、廠商履約品質及執行量 能。 四、本部將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確實履 約、核實付款,過程將秉公正公開、合法透 明精神辦理。 (七) 鑑於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期間,外交部官網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從 111 年 8 月 2 日偵測到中國大陸、俄羅斯等地 IP 112510013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連線攻擊,8 月 4 日中午、深夜及 8 月 5 日清晨都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偵測到境外網軍惡意連線攻擊,癱瘓網頁運作,次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數最高達每分鐘 1 億 7 千萬多次。近年網路資安事 一、中國於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件層出不窮,駭客手法日益精進,因應攻擊型態多 Pelosi)訪臺期間及之後共軍對臺軍演並持 變,外交部對資安防護應主動防禦加強提升,以避 續對本部對外網站進行多次分散式阻斷攻 免爆發國家資安危機。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1 擊 (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 2 億 6,387 DDoS),網站服務雖遭短暫中斷,惟並無資 萬 1 千元,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料遭竄改或外洩情形。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導入「內容傳遞網路」(Content Delivery Network, CDN)服務及流量清洗機制:提升 重要網站因應龐大惡意攻擊防護能力,並以 防護監控判斷各式連網行為。一旦發現異 常,即可主動阻擋連線之流量,避免駭侵導 致本部網站服務中斷。 三、異地機房備援機制:本部持續以異地機房備 援機制,提供即時、安全及完整的資料異地 傳輸備份。 四、嚴禁使用各式遠端連線工具:嚴禁使用各式 遠端連線工具接取本部網路。 五、加 強 資 訊 安 全 監 控 中 心 ( 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 SOC),進行全時監測, 全面防範資安威脅,防堵惡意程式及內部橫 向攻擊。 六、定期委託專業第三方資安團隊進行資安測 試,即時補強資安弱點,強化防護。 19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本部軟硬體資訊設備定期汰換,實為強化資 安之必要投資。112 年擬辦理業務如下: (一)112 年「一般行政-資訊處理」項下「設備及 投資—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 備」係汰換本部及駐外館處於 106 年購置, 已逾年限且無法套用政府組態基準 (Government Configuration Baseline, 簡稱 GCB,數位發展部資安署針對資訊設備 頒布之一致性安全設定)之個人電腦及落實 實體隔離、專機專用。 (二)依照實際需要覈實編列預算,112 年度預計 汰換部內及外館公務電腦計 1,224 台桌上 型電腦、69 台筆記型電腦、25 部印表機、 國內及駐外館處電務專用電腦及周邊設備。 (八) 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與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編列經費辦理,然其採委辦性質,對加強我與東協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國家產、官、學界交流之實施成果難以評估,再者,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其委託研究案諸多與新南向政策議題無關,與預算 一、 本部委託國內智庫辦理研究案,旨在推動我 目的不符,淪為消化執行預算之嫌,外交部宜列入 與東協成員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間重要 追蹤及檢討。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 對話,藉由組團參訪、接待訪團、舉辦座談 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會及國際研討會等方式,持續加強我與東協 之「委辦費」編列 1,747 萬 7 千元,凍結 200 萬元, 國家產、官及學界之交流,以期建立 1.5 軌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聯繫機制。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111 年執行效益如下: (一)舉辦「台灣數位經濟議題」大型國際研討會、 東南亞經貿工作推廣平臺會議」、與區域脈 動相關之諮詢會議、中小型學術研討會與專 題演講,撰述 10 篇關於東協國家政情及東 協國家或太平洋友邦之氣候變遷政策等議 題之研究報告。 (二)與國外知名智庫合辦雙邊視訊交流對話、舉 辦外交政策演講、出版《戰略安全研析》雙 月刊,藉以累積我加入亞太安全機制之動 能。 三、 112 年執行規畫: (一)運用國內智庫助我即時掌握區域情勢發展: 鑒於日、澳等理念相近國家相繼強化對印太 事務之參與及提升對台海安全之關注,本部 爰請委辦智庫就區域議題定期召開諮詢會 議,提供政策建議,調整我外交工作推動方 向。 (二)研究議題符合本部推動新南向政策業務所 需:東協中心長期研究東南亞地緣政經變動 議題,有助我產官學界思考與新南向國家市 19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場建立更緊密連結之策略,另拓展台印度政 經與智庫交流亦為 112 年主要目標之一。 (九)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係辦理外交管理業務所需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基本行政工作,其中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等經費編列 2,422 萬 1 千元,惟公文洩密狀況時有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所聞,顯見相關管理機制仍有檢討改善空間,爰針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 一、部長宣示保守公務機密為同仁核心要求:本 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9,660 萬 部一向嚴格要求國內及駐外館處同仁必須 7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恪遵相關保密規定,部長並多次於部務協調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會議指示同仁確實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二、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機密文書,減少處理層 次:機密文書之簽擬、陳核(判),由業務 主管指定之人員處理。機密文書之知悉、持 有、使用或複製,以經單位主管或授權人員 同意者為限。 三、妥慎送傳機密文書,定期銷毀避免外流:機 密文書除由承辦人員親自持送外,其餘非由 承辦人員傳遞時,均以密封交遞,指定專責 收發人員或承辦人員親自簽收。無保存價值 之文書或草稿,皆由專人監督、徹底銷毀。 四、安全保管機密文書,落實監控機制:機密文 書必須存放於具安全維護功能之箱櫃,並裝 置密鎖。專門存放文書、檔案之場所或區域, 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出,並有裝置門鎖及監視 設備等管制措施。 五、嚴格控管資料分享,增加追蹤洩密來源:機 密文書送會儘可能刪除機敏資料,倘須以電 子郵件提供外單位之文件,應加浮水印並轉 成 PDF 檔後再行提供,以利追蹤資料來源及 產生嚇阻洩密作用。 六、精進本部電報作業,強化保密措施:電報保 密措施包括「減少電報移動次數」、「獨立 電子檔儲存環境」、「密封傳送紙本電報」 及「摘要或遮蔽轉電內容」等。 七、改善事務機器管理,增加驗證與記錄機制: 降低事務機之帳號權限,掃描文件僅能由個 人密碼認證後提取,掃描檔僅暫存 3 小時。 事務機器之影(列)印功能,需搭配讀卡機及 辨識系統,透過職員卡管制與記錄個人影 (列)印情形。 八、加強機密維護宣導,從嚴追究洩密事件:強 化同仁認知洩密應負之刑責與後果,如有洩 密或違反保密規定案件發生,除研採必要之 19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補強措施,從嚴追究涉嫌人員的刑事及行政 責任。 (十) 外交部為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歷年皆編列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會議經費,111 年囿於疫情影響,各地區工作會報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決改採以「保密電話會議」方式進行,甚至不少地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區工作會報辦理進度緩慢,迄今 111 年 11 月底仍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尚待規劃研辦中,顯然此類會報舉辦與否,對於推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動外交工作並無實質影響,因無急迫性,導致執行 一、本部各地區工作會報係本部與駐外館處直 率偏低,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 接溝通的重要機制,有助本部與各地區駐外 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 1,655 萬 館處館長就重要議題及外交情勢交換意見, 1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協調駐外館處及國內相關單位之合作,追蹤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各項工作推動情形,擘劃各地區外交工作策 略,對外交業務推展十分重要。 二、查 111 年部分地區國家疫情尚未趨緩,爰包 括拉美及加海地區、歐洲及太平洋地區之工 作會報仍暫以保密電話辦理,至北美、東南 亞、亞非洲地區之工作會報已於下半年恢復 實體辦理。 三、隨全球邁入後疫情時代,我國邊境管制及各 項防疫措施大幅鬆綁,國際旅遊恢復常態, 112 年應可回復過往實體會議形式辦理各 地區工作會報。 (十一) 經查外交部近 3 年度編列預算設置「國際法研究獎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學金」及賡續外交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在校修讀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等領域學科,刺激獎補助學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生投入撰寫我國南海主權權利及我國劃定領海基線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之法律基礎專題報告,作為強化南海主權外交工作 一、本部設置「國際法研究獎學金」係為鼓勵我 運用國際法專業之參考。經查近 3 年在學大學生申 國優秀青年學子投入國際公法領域之專業 請「國際法研究獎學金」並不踴躍,檢視得獎作品 研究,本質上屬教育學習。本部第一屆國際 專題在質與量上多未達應有標準,亟待檢討調整, 法研究獎係於 109 年 3 月開辦,囿於防疫 以達預期效益,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 規定延至 110 年 10 月舉行頒獎典禮,擇優 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 錄取第一名及佳作生各乙名。 預算編列 110 萬 9 千元,凍結 10 萬元,俟外交部向 二、第二屆研究獎 111 年經審查小組客觀評比,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本部於 112 年 1 月 3 日舉行第二屆國際法 後,始得動支。 研究獎頒獎典禮,頒發兩位獎學金各 2 萬 5 千元和獎狀,及一位佳作獎狀。 三、第二屆研究獎確實在投稿送件報名數量及 品質仍有成長空間,但本案獎學金設置之初 衷係為鼓勵及培養青年學子投入國際法學 研究,本部已重新檢討該獎學金宣傳推廣方 式,持續努力精進並透過青年學子觸及率較 高之社群媒體、本部網站、各大專院校、國 際法學會、法律事務所與公共圖書館等管 道,廣為宣導辦理。 19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編列 4,689 萬元。查本預算 111 年度可接受統刪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額度達 600 萬元,但歷年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案仍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可於減價為 900 萬元(原訂 1,500 至 1,800 萬元)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之額度下執行,外交部對此業務之態度、主題選擇、一、111 年辦理情形: 效益,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50 萬 (一)本部與 Discovery 頻道合作製播「台灣無比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精采」第 6 季記錄片,描述台灣從「精密機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械」產業升級為「智慧機械」,影片於 112 年 6 月起在該頻道播映。 (二)111 年原編預算 1,500 萬元,規劃製作 1 小 時節目,嗣本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通刪 35%,經依採購法規定數度議價,該頻 道在維持節目品質不變、片長縮短為半小時 之條件下,以 900 萬減價承作。 二、112 年辦理情形:配合推廣政府疫後拓展觀 光政策,本部規劃以台灣美食為主軸,透過 國際知名頻道行銷特色台菜文化。原編列 1,500 萬元,通刪後減為 1,200 萬元,本部 將依採購法規定,積極與得標廠商爭取最佳 之製播及放映條件。 (十三) 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及人員,對於國人旅外遭遇緊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急危難時,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維護國人海外旅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遊、就學自身安全,惟不少國人赴海外遭遇危難求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助駐外使領單位,卻遭受館處人員敷衍輕怠之對待,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外交部在辦理駐外人員教育訓練部分應精進加強。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一、 本部於 112 年「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所編列之 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 360 萬元,凍結 100 萬 「教育訓練費」係用於補助派駐非英語地區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人員學習駐地語言所需學費,藉由提升我駐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外人員之駐地語言能力,使渠等更有效推動 政務、鞏固邦誼。以近 5 年為例,除 109 年 因全球疫情爆發致諸多課程暫停外,其餘 4 年執行率皆在 90%以上,為非英語地區(尤 其新南向國家)駐外機構重要訓練管道之 一。 二、 我國駐外各館處均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 話」,由本部及相關部會派駐同仁共同輪流 執機,即時提供旅外國人急難協助,制度行 之有年,運作良好。 三、 為加強駐外使領單位及人員對國人旅外遭 遇緊急危難之服務品質,本部協同相關駐外 館處,研提相關改善措施包括:加強領務職 雇員教育訓練、確保急難電話通訊品質、善 用對外公開之電子郵件信箱及即時更新對 19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外網站之駐地注意事項等,盼能以多元管道 在最短時間內有效解決問題。 四、 本部及各駐外館處除於各單位相關會議中 提醒同仁外,亦經常舉辦各種線上或實體課 程,教育同仁瞭解駐外人員各項職責並熟悉 駐地民情與相關法規,期使駐內外同仁均能 秉持同理心,在不違反國內外法規情形下, 盡全力協助國人。 (十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 29 億 11251001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5,398 萬 6 千元, 「業務費」預算編列 28 億 3,445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萬 8 千元,經查:1.112 年度第 3 目「駐外機構業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務」之旅費共編列 2 億 9,135 萬 3 千元,110 和 111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年度分別編列 2 億 9,190 萬 2 千元、2 億 9,203 萬 一、「駐外機構業務」旅費係包含本部及各派駐 8 千元,無法瞭解執行狀況,若賸餘或保留數過高, 機關(如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內外互 112 年度不宜再編列過高預算。2.依預算書所載 01 調、返國述職,以及駐外館處轄區訪問、派 分支計畫、說明 7.各項物品耗材每年編列 1 億餘 駐艱苦地區採購補助及其他因公出差所需 元,是否和說明 8.所編館長和館員交際費 6 億 4,452 國外旅費,其中內外互調執行率近年均達 萬 8 千元重複?71 頁說明 2.汰購事務機及辦公設 95%;轄區訪問及派駐艱苦地區採購補助等 備每年皆編 6 千多萬元。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 111 年執行率達 70%以上;另返國述職 109 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 年至 111 年因受全球 COVID-19 疫情影響暫 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停辦理,惟因目前國內外疫情已趨緩,112 預算編列 28 億 3,445 萬 8 千元,凍結 500 萬元,俟 年已恢復辦理返國述職,爰仍有維持編列之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需。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駐外機構業務」項下「01 駐外使領單位基 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各項物品耗材,係駐外 館處車輛油料及依財物標準分類所定之消 耗品/非消耗品,包括辦公用品(滑鼠、鍵 盤、印表機、燈管…)、文具紙張、碳粉匣 等,與館長和館員交際費、保全、清潔費、 印刷、環境佈置、房屋搬遷、購買防疫口罩 及媒體宣導相關經費性質有別,尚無重複編 列情形。 三、汰購事務機及辦公設備係為確保我駐外館 處正常運作,因購置或汰換外館館、宿舍所 需使用年限逾 2 年且單價超過新台幣 1 萬 元之雜項設備而編列。112 年相關預算通刪 後,本項經費僅列 4,981 萬 6 千元,112 年 已知外館有擬汰換使用已逾 50 年之電梯 2 部及老舊之遠端中央監測系統設備之需求。 剩餘經費尚需兼顧其他 110 個駐外館處之 需求,包括視訊會議設備、空調設備及發電 機具等,爰本項經費實已撙節編列。 (十五) 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積極參與聯合國體系,布局主導多邊組織,擔任聯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19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合國專門機構重要要職,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然我方近期加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入或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皆未有具體成效,歷年來僅 一、本部積極辦理各項國際洽助及推廣工作,以 透過國內社群臉書、Youtube 平臺發稿,或部長專 爭取我國參與聯合國體系之會議、機制與活 文廣告投書方式,似乎活動國際宣傳一成不變、了 動,國際社會友我聲量及動能持續提升。 無新意,預算規模效益不符預期,允宜通盤檢討改 (一)「聯合國」 (UN)推案:第 77 屆聯合國大會 善。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 開議期間,12 友邦以為我致函聯合國秘書 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 長或於聯大總辯論執言等方式予我支持;美 般事務費」預算編列 5,047 萬 1 千元,凍結 200 萬 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在聯大總辯論發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言強調支持台海穩定與和平。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世界衛生組織」 (WHO)推案:第 75 屆「世 界衛生大會」 (WHA),我 13 友邦以提案、致 函、執言或辯論等方式力促 WHO 邀請台灣參 與 WHA。另「七大工業國集團」 (G7)及歐盟 連續 2 年在 G7 外長會議公報,以及首度在 衛生部長會議聯合公報明確聲援台灣有意 義參與 WHO 及 WHA。 (三)「國際民航組織」 (ICAO)推案:第 41 屆 ICAO 大會推案期間,共計 8 友邦為我執言、12 友 邦為我致函 ICAO 理事會主席,美國及德國 首度在大會為我慷慨陳詞。 二、本部持續透過不同平台及形式,辦理我案文 宣,以擴大國際各界對我國際參與之支持: (一)推案短片:配合推案製作軟性文宣短片上掛 本部「潮台灣」YouTube 頻道,透過本部及 外館推特、臉書及 IG 平台協力推廣, 111 年之 WHA 短片「遠來的朋友」 、UN 短片「世 界的幫手」 、ICAO 短片「連接你我的天空」 及 UNFCCC 短片「綠色通道」四片總觀看數 4,643 萬人次。 (二)首長專文:在全球主流媒體洽刊部會首長之 政策專文,有助完整及深入呈現我推案論 述。111 年 WHA 衛福部陳部長專文、UN 本部 吳部長專文、ICAO 交通部王部長專文、 UNFCCC 行政院環保署張署長專文、外館投 書及相關友我報導共計 1,489 篇。 (三)社群媒體:積極運用新媒體平台推動國際參 與訴求文宣,例如辦理國際及在地文宣、廣 宣友邦及友好國家為我執言等,並串連外館 及推案相關部會共同傳播。111 年 WHA、UN、 ICAO 及 UNFCCC 四案在本部社群媒體發文計 291 則,總曝光 3,631 萬人次。 (四)在地文宣:我於 UN 推案期間在紐約時報廣 場刊登大型動態廣告,更首度洽獲美國福斯 (Fox News)現場報導,提高推案能見度。 19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ICAO 期間舉辦外交酒會、國際記者會及健 走聲援活動,另租用 LED 車繞行 ICAO 總部 放映我推案短片,及委託小飛機於天空拖曳 推案標語、利用社群媒體於會期間連日發 文,維持我推案聲量及熱度。 (十六)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 ,有關亞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 1,954 萬 7 千元,較 111 年度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增加 101 萬 8 千元,經查其近年經費支用狀況,過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度傾斜日本單一方面學術交流活動,外交部長期補 一、 「日本早稻田大學台灣研究中心」案: 助「日本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中心」、「臺日年輕研 (一)本案係依據「台灣研究中心第 3 至第 5 年 究者共同研究事業」等計畫案,預算執行效益與量 (109-111)研究分擔金備忘錄」,由本部 能如何,容待外交部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 及教育部每年補助早稻田大學共計新台幣 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800 萬元開設「台灣研究中心」。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本計畫第 4 年(110 年 4 月 1 日至 111 年 3 月 31 日)共計開設 15 門台灣研究相關課 程,修課學生達 589 名,開課數及修課學生 數皆有成長,顯示計畫執行成效良好,另該 校 111 年度(111 年 4 月 1 日至 112 年 3 月 31 日)辦理 16 次台灣研究線上研究工作坊 及研討會,邀請海內外專家發表並交換意 見,提供日本台灣研究學界交換意見之場 域,並積極與日本及台灣相關研究機構合作 辦理線上研討會,有效維持在日台灣研究之 學術研究量能。 二、 「台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案: (一)本案研究事業係依據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 107 年簽署之「臺灣日 本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 協會關於台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實 施備忘錄」及 110 年續辦 1 期(3 年)之換 文內容辦理。 (二)本案第一期(107 至 110 年)台日雙方以「社 會福利組」、「國際法組」及「環境能源組」 三組學者進行交流;第二期(110 至 113 年) 改以「外國人才組」、「環境能源組」及「電 子政府組」三組學者進行。 (三)本案於 111 年 3 月 8 日辦理第二期第一次 全體線上視訊會議、於 112 年 3 月 16 日在 日本東京舉辦第二期第二次全體實體會議。 另「外國人才組」及「環境能源組」之台日 雙方研究小組亦各自舉辦線上會議進行交 流。 (十七)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 ,有關亞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19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 550 萬元。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查 111 年度僅協助舉辦 1 場研討會,另協助民間團 一、111 年續因疫情影響,實體學術交流活動不 體郵寄會刊,預算執行成果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 易舉辦,若干計畫延後辦理、停辦或改採線 預算凍結 5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上方式進行,預算執行率不如預期,惟轄區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內駐館仍在受限情形下積極推動業務,除完 成與以色列智庫之互動交流外,我駐南非代 表處亦促成南非多所大學與國內北醫、屏科 大、淡江大學及文化大學等洽簽學術合作備 忘錄。 二、112 年度本部擬續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國 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鑒於 國際疫情已趨和緩,各國陸續解除管制,各 項學術交流活動將可重啟並陸續舉辦。 (十八)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 ,有關歐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洲司預算編列 1 億 3,151 萬 8 千元,主要用於推動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歐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庫合作,在預算書中並未完整揭露,難以審視評估 一、 本部近年積極推動對歐智庫工作,除鼓勵駐 其效益,外交部官方網站應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 歐館處與智庫合辦研討會外,並自 110 年起 色訊息揭露,以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再 與國防安全研究院合作,以系統性推動台歐 者,111 年度新增「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 ,其 智庫交流。我與歐洲智庫合作型態可分為三 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容有檢討改善之 種: 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 (一)已建立長期制度化合作,並定期撥款贊助,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此類合作以西歐國家智庫為多,如英國「王 後,始得動支。 家三軍聯合研究所」(RUSI)等。 (二)近年加強合作,由我撥款贊助,並邀請我高 層與會之歐洲智庫:此類合作以中東歐國家 智庫為多,如捷克「公元兩千論壇基金會」 (Forum 2000)及捷克「歐洲價值安全政策中 心」(EVC)等。 (三)個案贊助之智庫:此類合作以駐歐盟代表處 轄區智庫為主,如「歐洲政策研究中心」 (CEPS)等,討論我方關切議題,增加涉我議 題在歐京能見度。 (四)我撥款贊助之大學:以英國為多,包括劍橋 大學地緣政治中心及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等 及諾汀漢大學。 二、我與歐洲智庫合作之成果/亮點:110 年我 駐歐館處與歐洲智庫合辦研討會合計 58 場,除促成總統多次參與外,另曾促成吳部 長公開訪歐(捷克、斯洛伐克)並發表演說, 成果豐碩。111 年我駐歐館處與歐洲智庫合 辦研討會場次增加為 70 餘場,其中捷克「公 20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元兩千論壇基金會」(Forum 2000)於 111 年 9 月再度邀請總統(預錄影片)及部長視訊 與會,捷克總理費亞拉(Petr Fiala)、烏克 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獲 邀與會,此係部長首次視訊參與該項論壇, 與參與各方線上互動。 三、我與歐洲智庫合作之效益:本部近年透過對 歐智庫工作,有效增加涉我議題在歐能見 度、吸引歐洲政學界對我關注,以及對我戰 略地位及政策立場之了解,相關學者透過研 究,亦有助深入了解我政經發展之脈絡,與 共產中國互不隸屬。俄烏戰爭發生後,歐洲 國家對俄中合流心生警覺,連帶升高對印太 及台海安全之關切,兩岸/台海安全議題獲 得更多關注,我高層獲邀在重要論壇發表公 開演說儼然已成慣例,透過 1.5 軌平台與西 歐大國之外交國防決策官員交流之層級愈 見提升,我透過智庫搭建高層出訪平台也獲 得驗證。 四、台歐連結獎學金: (一)為具體回應歐盟「連結歐亞策略」及英國「全 球不列顛」願景,歐洲司自 109 年推動為期 10 年之「台歐連結獎學金」計畫 (Taiwan- Europe Connectivity Scholarship),透過 我國內 20 所大學與歐洲大學(110 年為 17 國,111 年為 26 國、112 年為 29 國)以「校 對校」之方式建立台歐學術合作,兼具台歐 連結、推廣華語教育、發展我國家雙語政策、 行銷我高等教育及培養知我、友我之歐洲未 來政治領袖等多重戰略目標。 (二)本案 110 年核定招收 505 名學生,計 467 名 學生入境,執行率達 93%,111 年收 600 名 學生,共招獲 488 人入境,執行率約 81%, 112 年收 700 人,歐洲各國及各校之分配名 額已簽奉核定,已函知各校進行招生,並已 電知駐歐館處從旁協助推動。另本案列入 「華語教育 2025」計畫(由國安會及國發會 列入管考),由國安會徐副秘書長定期召開 會議檢視執行成效。 (十九)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 ,有關北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預算編列 2 億 1,479 萬 2 千元,較 111 年度增加 20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400 餘萬元,本於預算撙節原則,爰針對 112 年 一、111 年及 112 年增加台美學術交流預算,主 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要用於新增對美推動華語文交流合作,此政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 3 策受到美國國務院之歡迎及正面迴響,對台 億 7,910 萬 7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美深化合作甚有助益。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二、繼 109 年底台美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並啟 始得動支。 動「台美教育倡議」,本部除續推動與智庫 交流外,另配合國安會及行政院政策,新增 推動台美華語文教學合作之工作計畫,逐步 建立台美政府間及大學間之合作,並逐年擴 大規模。110 年本項新增工作推動初始,所 需經費勉由本部既有預算項下支應,111 年 及 112 年兩年因華語文合作計畫擴大,因而 新增預算項目,提高預算需求。 三、 111 年工作成果及 112 年工作規劃: (一)111 年台美華語文教育合作成果: 1.政府對政府合作:111 學年度補助 75 名美 國務院「青年國安語言倡議」(NSLI-Y)、 「關鍵語言獎學金」(CLS)及「吉爾曼獎 學金」(Gilman Scholarship)3 項獎學金 計畫之美籍受獎青年來台或以線上方式學 習華語。此外,「傅爾布萊特計畫」 (Fulbright Program)係美國會通過成立 之國際教育交換計畫,由我與國務院共同出 資,委由「學術交流基金會」(Foundation for Scholarly Exchange)執行,每年提供 美國及台灣學者、學生、教師和專業人員等 獎助學金赴美或來台從事研究、教學或攻讀 學位等。台灣已成為該計畫全球最大的合作 夥伴,每年接待超過 200 名美國學人或學生 來台研習或交流。 2.校對校合作:本部持續配合教育部推動「台 灣優華語計畫」 ,規劃至 113 年促成全美 55 所重點大學與我國內大學建立華語文教學 合作,迄已補助 15 所美校與我校合作,包 括師資交流、學生來訪、增聘我華師或華語 教學助理等。 (二)112 年台美華語文教育規畫: 1.新增補助美國國務院官方獎學金計畫受獎 生名額:112 學年度編列預算新台幣 4,320 萬元,以補助 90 名美籍受獎生為目標,較 111 年增加 15 名美籍受獎生。 2.擴大校對校合作:持續配合教育部推動「優 華語計畫」,110 年及 111 年補助美校共計 15 所,112 年將新增補助至少 5 所台美華 語文教學校際合作案。 20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 ,有關歐 112510015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洲司預算編列 1,585 萬 9 千元,經查 111 年度由於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疫情影響,國內優秀藝文團體無法赴歐洲地區表演,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導致預算執行率偏低,再者,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 一、 歐洲司編列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各分支計畫, 代 表 處 與 歐 洲 議 會 議 員 史 蒂 芬 尼 茲 ( Ivan Š 主要用於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區 TEFANEC)合辦「台灣蘭花展」 ,僅在議會大樓內部 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台灣相關文化 舉辦展覽活動,4 天參觀人次僅百餘人,預算效益 活動等。111 年除積極參與教廷各項活動, 不符預期,有精進調整空間,另亦與歐洲在台機構 如書畫展、馬槽展等,另亦與歐洲在台機構 合作辦理臺灣歐洲影展,卻非推動在歐洲舉辦臺灣 合作辦理台灣歐洲影展、歐洲市集等,與國 相關文化活動,對於中華民國提升在歐洲能見度毫 內單位分攤辦理音樂會及參加威尼斯雙年 無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 展,並補助駐歐洲館處舉辦或協辦活動,如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強化雙邊關係精進 深具台灣特色之蘭花展,或於羅馬蕭邦鋼琴 作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大賽設立台灣獎等,擴大行銷我軟實力。 二、 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與歐洲議會議 員 Ivan ŠTEFANEC 於 11 月 7 日至 10 日在 歐洲議會合辦「台灣蘭花展」,除友台小組 主席 Michael GAHLER 在內 30 餘名跨黨團 歐洲議會議員、友邦與理念相近國家大使、 僑胞、智庫及媒體等共百餘人出席 11 月 9 日開幕儀式外,鑒於該展覽擇於比京全會當 週、且在歐洲議會能見度最高之展場舉行, 爰期間有逾百名歐洲議會議員、議會文官與 幕僚、歐盟機構及會員國官員、國際媒體等 數百人次前來觀展,包括歐盟外交暨安全政 策高級代表 Josep Borrell 亦到場參觀。此 外,我駐處妥善運用展出之蘭花,於展後致 贈重要歐盟機構官員及友我歐洲議員,有助 拓展我對歐盟之人脈聯繫,並提升各界對我 國文化軟實力之認識。 三、後疫情時代,歐洲國家紛紛解除邊境管制, 重回正常生活,透過持續補助我優秀藝文團 體在歐洲地區舉辦台灣相關藝文活動,增進 歐洲地區民眾對我文化之認識與共鳴,強化 對歐宣揚台灣文化軟實力,並廣邀駐在國政 要參與,藉以擴大政務效益及拓展友我人 脈。 (二十一)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 ,有關拉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舉行或參加國際會議及各項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交流活動經費,計需 1,810 萬元,較 111 年度編列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1,690 萬元有所增加,然已與尼加拉瓜斷交,111 年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度又以補助駐臺大使館或商務文化辦事處參加活動 一、為適時增進國人對我友邦文化之認識,本部 為主,預算實需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 112 年度 循例補助駐台使館參與各項在地活動,包括 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 補助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及格瑞 20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 ,有關「拉丁美 那丁、聖露西亞、宏都拉斯、海地及阿根廷 洲及加勒比海司:舉行或參加國際會議及各項交流 等駐台大使館或商務文化辦事處參加「台灣 活動經費」預算編列 1,810 萬元,凍結 100 萬元, 燈會」、「台北燈節」、「台北國際旅展」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台灣智慧農業週」、「台中國際旅展」、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台灣國際友誼足球賽」(Copa America Taiwan)及「台北國際食品展」等活動,均 廣獲肯定,有助推動我與拉美及加海國家之 交流與合作關係。 二、由於 111 年受疫情衝擊,國內外若干交流活 動都受到影響而取消或停辦。隨疫情逐漸趨 緩,預期 112 年我國與拉美地區各項國際文 化交流活動將隨之增加,爰將透過積極參與 或續擘劃展現我軟實力及具公眾外交元素 之文化活動,以提升我國在拉丁美洲及加勒 比海地區之參與及能見度,並深化與該區域 人民間之文化交流。 (二十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 ,有關研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究設計會預算編列 209 萬 6 千元,主要業務為外館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於駐在地輔導成立「留臺校友會」 (Taiwan Alumni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Association,TAA) ,每年辦理相關交流活動,然 111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年度預算執行率僅 20%,支用 41 萬餘元,成效未如 一、我駐外館處自 99 年起在駐地輔導成立「留 預期,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 萬 臺校友會」迄今,全球已有 67 館處成立共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71 個留臺校友會,每年辦理相關交流活動,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邀請轄內曾領取我政府獎助學金之受獎人 參與,藉以凝聚親我力量及厚植友我人脈。 二、111 年度共有 50 個駐外館處辦理 66 場 TAA 活動,隨著全球疫情趨緩,各駐外館處亦已 陸續恢復正常運作並舉辦相關交流活動, 112 年應可回復疫情前支用規模,提升執行 成效。 三、考量持續與曾領取我政府獎助(學)金之留 臺校友及政、學界、媒體人士藉辦理 TAA 相 關活動加強聯繫,確有助各駐外館處業務推 動及厚植友我人脈,隨著全球疫情造成之影 響逐降,本案運作將逐漸回到疫情前常軌。 (二十三)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 ,有關亞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 683 萬 7 千元,較 111 年度增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加 60 萬元,經查 111 年「台日漁業委員會」 、「台日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活動停辦,導致對於台灣東部 一、 「台日漁業委員會」及「台日海洋事務合作 周邊海域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爭端,迄今未獲 對話」部分: 解決,再者,日本是我第三大貿易夥伴,中華民國 (一)我漁民權益未受影響:原定 109 年在東京召 則是日本第三大貿易夥伴,但近年我國對日本貿易 開的「第五屆台日海洋合作事務對話」及「台 逆差逐年增加,110 年度已達 269 億美元,顯然外 日漁業委員會」雖受疫情影響延期,然 108 20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交部辦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成效未如預期,實 年通過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規 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 則」仍繼續沿用,且台日雙方持續就漁業議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題保持密切溝通,我漁民權益並未受到影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響。 (二)台日疫情趨緩後恢復舉辦漁業實體會議:台 日兩國政府於 111 年宣布開放國境後,「第 12 次台日漁業委員會專家會議」(111 年 11 月 28 日)、「第 9 次台日漁業委員會」(112 年 3 月 13 日至 15 日)等實體會議已陸續召 開。針對 112 年漁季作業,雙方同意在達成 共識前暫時使用 108 年作業規則,同時基於 《台日漁業協議》互惠合作的精神,儘速召 開會議持續協商。 (三)第五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 112 年 1 月 13 日在東京召開,會中雙方就海洋環境合 作、海上安全合作、海洋科學合作、漁業領 域合作等共同關切事項進行討論,並簽署 「台日海洋廢棄物應處合作備忘錄」,將共 同推動海洋廢棄物調查及清理技術之交流 合作。另台日雙方同意第六屆「台日海洋事 務合作對話會議」於 113 年擇期在台北召 開。 (四)綜上所述,台日開放國境後,台日漁業委員 會及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已陸續召開,並 可望恢復定期舉辦以維護我國漁民權益。 二、 「臺日經濟貿易會議」:112 年度臺日雙方 於 1 月中旬以視訊方式辦理第 46 屆臺日經 濟貿易會議 3 組分組會議後,由臺日關係協 會蘇會長嘉全率團赴日,於 2 月 7 日召開 會長級會議。雙方並於 8 月 8 日召開期中 檢討會議,檢視第 46 屆議題之後續辦理成 效。第 47 屆臺日經貿會議將由臺方擔任主 辦國,雙方正朝於今年度召開會議之方向進 行研議。 (二十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 ,有關亞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 760 萬元,鑑於政府近年提出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非洲計畫」 ,盼深入連結非洲經貿,強化臺商布局,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但從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觀之,占我國 一、 非洲國家因與我距離遙遠加以經濟發展較 與全球貿易總額比率僅 0.9%,經貿推廣成效未如預 為落後,與我雙邊貿易難與其他鄰近及先進 期,顯然外交部在經貿交流活動資源挹注上實有檢 國家相比,惟本部仍致力推動與非洲國家, 討之必要。再者,111 年度因疫情影響,本分支計畫 尤其是友邦史瓦帝尼王國之經貿往來。 實體活動皆停辦或延後辦理,預算執行率偏低,爰 二、 台史於 107 年簽署《經濟合作協定》以來, 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雙邊貿易額持續成長,據統計,111 年 1 月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20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支。 至 10 月史國對台出口 479 萬美元,較 107 年同期之 42 萬美元成長 1,137%。 三、 本部另基於「非洲計畫」鼓勵台商非洲布局, 111 年促成我國飛寶企業 8 月宣布投資史國 200 萬美元併購原有在史之台商成衣廠;另 於 同 年 7 月 促 成 我 莫 三 比 克 僑 商 A&D Holding 公司擴大對史國紙箱廠之投資,金 額達 280 萬美元。 四、 另在非洲其他友好國家方面,我於 111 年 5 月與索馬利蘭共和國簽署《能源暨礦產資源 合作協定》,並協助我台灣中油公司派員常 駐索國。我駐索馬利蘭代表處更於 111 年以 Taiwan Pavilion 名義參加「2022 年烏干達 國際商展」,並在索馬利蘭、肯亞及坦尚尼 亞舉辦多場貿洽會,協助我商進入日益蓬勃 之東非地區市場;此外,111 年 1 月本部以 線上方式與南非舉行第 14 屆台斐經貿諮商 會議;111 年 9 月另促成我經濟部國合處與 南非貿工競爭部投資司共同舉辦「台斐汽車 產業商機交流線上會議」,瞭解南非及非洲 汽配產業市場現況。 五、 綜上,台非貿易總額雖仍有限,惟鑒於非洲 人口增長快速,深具市場潛力,本部當持續 推動「非洲計畫」,增加我與友邦史瓦帝尼 及其他非洲國家之經貿互動,協助我商即早 搶進非洲市場。 (二十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 ,有關北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美司預算編列 505 萬元,經查「中華民國(台灣)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農產品貿易赴美友好訪問團」簽署價值超過 33 億美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超過新台幣 1,000 億元)的採購美國黃豆、玉 一、台美經貿關係向互惠互利且愈趨緊密,其中 米及小麥意向書,有助增加美國農民收益,但基於 雙邊農業貿易往來尤為密切。美國為我農產 雙方互利互惠,外交部應積極協助臺灣農產品爭取 品最大進口來源國,111 年我國 22.8%之進 外銷美國之經貿通路,以外銷照顧國內本土農業, 口農產品來自美國;同年美國更躍升為我國 同時避免國內產銷失衡,維護農產品價格和農民收 農產品第一大出口市場,我國 17.5%之出口 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農產品銷往美國,出口值高達 9 億美元。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二、台美雙邊農業貿易透過包含「台美 21 世紀 始得動支。 貿易倡議」、「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TIFA)、「台美農產品檢驗檢疫技術工作 小組諮商會議」及「台美農業科學合作會議」 等相關機制,就雙方關切議題持續研商,並 深化雙邊農業合作。前揭各項台美雙邊諮商 或倡議係由農業及經貿相關部會主政,本部 將持續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經貿 談判辦公室等相關部會協調合作,共同爭取 20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我優質農產品輸美機會,拓展農民外銷通 路,並維持台美雙邊農業貿易關係。 (二十六) 我國與美國 111 年 11 月 8、9 日於紐約進行「台美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17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21 世紀貿易倡議」首輪談判,21 世紀貿易倡議議題 112510015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包含貿易便捷化、法規制定、農業、反貪污、中小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企業、數位貿易、勞工、環保、標準、國營企業,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以及非市場經濟等 11 項。雖然目前我國與美國談判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 ,然 CPTPP、IPEF 仍無法 一、台美於 111 年 6 月 1 日宣布啟動「台美 21 加入,影響我國國際經貿甚鉅,目前加入進度為何, 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應向各界澄清疑慮。另, 「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 on 21st Century Trade),目標為獲致高標 哪些議題符合中華民國的國家利益?至今仍未向各 準且具經濟意義之貿易協定。該倡議係美國 界釋疑,宜積極提出以供國人了解。爰針對 112 年 政府為深化台美投資貿易關係採取之具體 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 作為,彰顯美方高度重視且積極促進對台經 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中,有關國 貿關係。 際組織司「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 二、依據倡議談判架構,涵蓋貿易便捷化、良好 算編列 3,607 萬 1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 法規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農業、反貪汙、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中小企業、數位貿易、勞工、環保、標準、 後,始得動支。 國營企業及非市場經濟等議題,均是當前印 太區域經貿發展的重點,凸顯台美互為彼此 優先貿易夥伴。 三、繼 111 年 11 月 8 日至 9 日在美紐約舉行首 次實體會議,雙方於 112 年 1 月 14 日至 17 日在台北召開倡議談判會議,目前已就貿易 便捷化、反貪腐、中小企業、良好法制作業 及服務業國內規章等議題達成共識。 四、「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相關規畫係由行 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統籌,本部會持續配合 我政府相關部會,推動台美更全面、實質且 領先的經貿夥伴關係,並強調台灣作為印太 地區重要經濟體及參與「印太經濟架構」 (IPEF)之重要性,積極爭取加入 IPEF,以 深化台美未來在印太區域的經貿合作。 (二十七)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列 2 億 0,431 萬 7 千元,經查:1.其中說明 3.經貿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活動交流(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1〉委託專業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機構或智庫辦理 WTO 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 一、有關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 7,981 萬 9 千元,試問委託及補助對象、歷年實施 外商展部分:111 年執行率達 93%,成效包括 成效為何,應予說明。為避免補助流於常態與形式, 協助國內業者拓展海外商機並加強我與友 並撙節政府支出,外交部應提供歷年補助成效與檢 邦、友好國家及新興市場國家之經貿實質關 討報告,再審慎評估是否延續本項補助。2.〈3〉112 係。112 年度因疫情緩和,擬委託外貿協會 年 度 鼓勵 業者 赴邦 交國投 資 考察 機票 預算 編列 透過參加或自辦 14 場海外商展,含拉美地 2,187 萬元、111 年度編列 2,546 萬 1 千元比 110 年 區 6 展、亞西及非洲地區 4 展、歐洲地區 2 度增加 1,010 萬 7 千元,執行績效亦未敍明,112 年 展、亞太地區 1 展、北美地區 1 展,以協助 20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度再編列 2,187 萬元,應提供之前補助成果,作為 我國業者拓展海外商機,促進雙邊經貿往 預算審查之參考依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00 萬 來。 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有關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理 WTO 國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部分:本項計畫 係本部與經濟部國貿局共同委託中經院辦 理「國際經貿政策研究中心計畫」,專題研 究、諮詢服務、學術研討會、國際會議、培 訓課程及出訪國外智庫進行交流合作等,以 利本部及相關單位之專業能力建構,掌握各 項 WTO 事務及國際政經趨勢,並為重要推案 參考。111 年業執行包含 5 項專題研究、15 個短期研究、50 次專業諮詢服務、18 場學 術研討講座與培訓課程、7 場國際級會議及 出訪國外智庫交流合作等。 三、有關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機票預算 部分: 109 年及 110 年投資補助預算執行率 分別為 122%及 128%,鑒於 111 年以前年度 編列補助額度不及「補助辦法」規定之比率, 爰 111 年及 112 年依據實際需求增編預算。 111 年預算執行率良好,計有 4 家台商提出 申請投資補助,包括赴史瓦帝尼、馬紹爾群 島及尼加拉瓜等投資台商;另計有 40 家業 者申請機票補助款,預算執行率達 84.24%。 本項預算經費已漸成為台商赴邦交國投資 初期重要誘因,台商赴有邦交國家投資,為 友邦創造就業機會,獲得邦交國政府及人民 之高度肯定。 (二十八)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 ,有關國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預算編列 1,430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萬元。連年編列預算推動,至今未有具體進展,111 一、本案執行成效良好:CPTPP 自 107 年 12 月 年度僅執行 3 項公關、智庫或文宣合作案,推案訪 30 日生效,本部自 108 年啟動入會推案計 團 1 團,以及總統宴請 CPTPP 成員國駐臺代表爭取 畫,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洽助。本項經 支持我入會案,成果待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費主要運用於聘請 CPTPP 成員國公關公司、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智庫等,協助我方蒐集資訊、建立人脈、撰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寫研析對策報告、提供成員國有關我國政府 政策措施、舉行論壇並邀請成員國 CPTPP 主 政官員及重要商會共同參與、發表智庫專文 創造國際友我聲量等。此外,編列經費亦運 用於組團赴訪 CPTPP 成員國,強化雙邊經貿 與投資合作,並結合當地具影響力之公協 會,增加我推案能量。 二、公關公司及智庫合作對象多與成員國政府 關係密切,並擁有豐沛人脈資源,且對我案 20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議題及立場熟悉,與我具合作默契,協助我 方蒐報情資、建立人脈、撰寫研析對策報告、 提供成員國有關我國政府政策措施、舉行論 壇並邀請成員國 CPTPP 主政官員及重要商 會共同參與、發表智庫專文創造國際友我聲 量等,並促成我與成員國高層對話及非正式 諮商,對我助力甚多。 三、112 年為推案關鍵期:目前 CPTPP 成員國優 先聚焦處理英國入會案,各方普遍預期 112 年上半年英國可完成入會談判,CPTPP 或將 啟動新成員入會案相關討論,爰 112 年將為 我國爭取 CPTPP 為我成立入會工作小組之 關鍵年。 (二十九)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第 4 次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出爐,國際審查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委員共提出 86 點建議,包含重視慰安婦的議題以及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相關之歷史教育議題。外交部預算編列「協助向日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 ,然國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人卻未了解外交部執行狀況及進度,如索償多少、 一、 慰安婦是人類歷史上的傷口,足證自由、民 索償進度等,外交部理應對此釋疑,並周知國人。 主與人權必須被維護。政府高度重視台籍原 另,亦難了解是項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慰安婦尊嚴及權益之一貫立場不變,迄今本 編列於預算中之何種用途科目,宜積極改善,以利 部與我駐日本代表處已多次透過各種管道 國會監督。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 向日方表達嚴正關切,要求日方正視我方訴 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 求,向台籍原慰安婦提出道歉及賠償。由於 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 ,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 雙方政府就該等議題之認知及立場仍有相 編列 4,131 萬 7 千元,凍結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 當差距,尚需時間設法協商解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二、 本部除持續對日交涉,每年均編列專案預算 後,始得動支。 委託「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 業基金會」(簡稱「婦援會」)進行調查蒐 證,並協助該會辦理台籍原慰安婦對日求償 人權運動,出席各項相關國際會議,在國際 多邊場域為我發聲,呼籲各界重視我台籍原 慰安婦之權益俾伸張人權正義。 三、 108 至 111 年度本部補助婦援會協助台籍原 慰安婦進行對日求償工作及國際女性人權 活動如下: (一)108 年度: 1.2/2-7 婦援會赴菲律賓參加「第 20 屆要求 日本清償過去戰爭責任之國際連帶會議籌 備會議(ISCR)暨二次大戰人權議題機構參 訪」。 2.7/17-21 及 7/22-26 婦援會兩梯次赴韓國首 爾參加「第三屆國際青少年大會-二戰日軍 慰安婦問題之女性人權與和平種籽」 ,與美、 20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菲、韓等國青少年代表交流慰安婦議題並發 表決議文。 3.8/21-25 婦援會赴韓國首爾參加「緬甸羅興 亞議題與反戰爭性暴力國際研討會」,與各 界團體探討戰爭性暴力,並分享女性援助團 體工作經驗及倡議支持戰爭性暴力犧牲者。 4.11/15-17 婦援會赴韓國參加「以『慰安婦』 人權運動為主題之 2020 年第四屆國際青少 年大會籌備會議」,與美、菲、韓等國女性 人權團體及學生代表交流。 (二)109 年度及 110 年度: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 嚴峻,相關國際女性人權會議或婦援會主辦 之活動均暫緩執行,109 及 110 年度未獲婦 援會向本部申請補助計畫。 (三)111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後各國陸續開 放邊境,婦援會於 111 年 12 月申請補助赴 韓國首爾參加「『慰安婦之聲』申請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遺產名錄審查前會議」 暨「第四屆『婦女與和平行動』國際會議」, 與國際組織,美、澳、韓等國政府代表及人 權團體交流。 四、 綜上所述,本部秉持爭取台籍原慰安婦尊嚴 及權益之一貫立場,仍有必要持續補助婦援 會等民間團體,協助受害人爭取應有之公道 及尊嚴 (三十)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活動」 ,有關北美司預算編列 1 億 1,469 萬 3 千元,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其分支計畫主要為駐美國代表處編列預算聘用公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關,為我提供協助聯繫美國各界政要、分析美方相 一、聘用公關公司助我擴大對美工作觸角,是我 關政策及議題、推動對美工作之主要輔助力量等, 政府長年一貫作法,無論由何政黨執政皆 經查 111 年我駐美代表處在雙橡園舉行國慶酒會, 然。我現聘用之 6 家公關無論在協助聯繫美 美國國會參眾議員皆未親自出席,就連華盛頓特區 國各界政要、分析美方政策及重要議題、提 議員也沒有受邀參與,顯然公關公司推動對美國會 供政情資訊、媒體形象行銷及撰擬重要文稿 工作及拓展我於華府政界人脈能力亟待加強,有檢 等項目均予我相當協助,工作甚為得力。 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 二、有關我駐美代表處 111 年 10 月 6 日舉行國 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慶酒會乙節,由於當日適逢美國聯邦參、眾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兩院休會期間,復以當時僅月餘即將舉行 2022 年國會期中選舉,絕大多數國會議員 為競選連任均返回各自選區奔走,不在華 府 。 即 便如 此, 包 括時眾 院 議 長 Nancy Pelosi ( D-CA ) 及 共 和 黨 領 袖 Kevin McCarthy(R-CA)在內之國會跨黨派重量級 議員仍分別以致函、發表公開聲明及推文等 21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方式祝賀,更創下眾院兩黨領袖均致賀我國 慶之佳例。 三、我於 112 年所聘公關均具高度專業能力,在 國會及行政部門仍具備充沛人脈供我所用。 本部及駐美國代表處未來將持續督導所聘 公關完成各項交辦任務,並定期檢討其績 效,以確保我相關經費獲運用得宜。 (三十一)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活動」,有關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 1 億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8,735 萬 6 千元,相較 111 年度增加 885 萬 6 千元,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 一、臺灣民主基金會做為國家級基金會,本部編 定:每年度循預算程序編列新台幣 1 億 5,000 萬元, 列相關預算係用於補助該基金會推動民主、 顯然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不符合財團法人臺 人權相關事務之國際交流、鞏固臺美合作機 灣民主基金會之捐助原則,其應積極向國內外公司、 制並擴展與歐洲國家之民主夥伴關係。 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二、 111 年在疫情影響下,該基金會仍積極推動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全球與區域之民主社群交流合作,如辦理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022 區域宗教自由論壇」、「第 11 屆世 界民主運動全球大會」以及「第 17 屆亞洲 民主人權獎」等。展望 112 年,該基金會將 持續強化世界民主倡議者間凝聚力,包括深 化由該基金會發起之「東亞民主論壇」及「亞 洲民主青年領袖營」影響力、與全球重要民 主 NGO 共同辦理各項民主人權活動,以及協 助亞洲地區理念相近夥伴投入全球性民主 運動等。辦理上述國際會議及活動之質與量 均力求提昇,而相關成本因受國內外物價飛 漲影響而增加,且為向國際民主社群展現我 國加強凝聚全球民主社群之決心,爰增編是 項預算。 (三十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國訪問」之「業務費」預算編列 1 億 7,518 萬 2 千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元。109 年度、110 年度、111 年度皆未辦理元首出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國訪問行程,112 年度將如何規劃,外交部應有具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一、本部作為我國主要涉外機關,持續透過安排 後,始得動支。 元首或高層出訪,深化與友邦元首及高層之 互動及情誼,進而鞏固我國與邦交國外交關 係及提升我國際能見度,並爭取國際社會對 我國之支持。 二、本部依據府院指示安排我國元首及政府高 層首長出訪相關事宜,110 年囿於疫情嚴峻 而未辦理,然 111 年業分別辦理包括副總 統、立法院長及本部部次長之出訪行程,相 關情形說明如後: 21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拉美及加海地區:賴副總統於 1 月 25 日至 30 日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赴中美洲友邦宏 都 拉 斯 出 席 新 任 總 統 卡 蕬 楚 (Xiomara Castro)就職典禮,有效增進我與宏國新政 府關係及合作。 (二)歐洲地區:陳前副總統建仁於 9 月上旬以總 統特使身分訪問教廷,出席真福品彌撒,彰 顯台梵友好之邦誼;立法院游院長錫堃於 7 月下旬訪問捷克、立陶宛及法國,參訪 5 個 國會,會晤 3 位議長,9 位副議長及 52 位 議員;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陳主委菊於 12 月上旬訪問法、德,拜會相關機構及單 位,就人權方面議題深入交流;本部曾前政 務次長於 7 月訪問立陶宛、拉脫維亞等中東 歐國家,出席立陶宛與美國建交百年紀念論 壇;蔡前政務次長於 12 月訪問德國及斯洛 伐克,應邀出席柏林安全會議並在斯國 GLOBSEC「臺灣論壇」發表公開演說。 (三)亞太地區:賴副總統於 11 月 1 日至 3 日率 團訪問帛琉,期間會晤帛琉總統惠恕仁 (Surangel S. Whupps, Jr.)與副總統席嫵 杜(J. Uduch Sengebau Senior),以及與帛 國政要及傳統社群領袖互動,達成「連結、 觀光、合作」等三大目標,有助持續深化我 國與帛琉在觀光發展、南島文化等領域的合 作。 (三十三) 112 年度外交部第 4 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3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賓接待」預算編列 4 億 2,901 萬 4 千元,較 111 年 11251001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度大幅增加 5,634 萬 5 千元,外賓來訪本是美意,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但是否所有外賓來訪都對我國產生正面助益,則有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待商榷,如 111 年多位外賓來訪都帶有商業目的,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從推銷波音飛機、投資基金、到採購武器或高鐵車 一、 台美是共享民主、自由、法治及人權等價值 廂等,姑不論來者不少僅為前政府官員,於其國家 之緊密夥伴,本部多年來接待美國訪賓時, 政壇是否還有影響力,實際上也確實未見因其來訪 均就雙邊政治、安全、經貿、文化及人員交 而對我國國際地位產生顯著轉變,而引發之爭議卻 流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並不會刻意避談 不小,以致總統府數次刻意就接待外賓時涉及商業 個別議題。相關邀訪有助各國政要瞭解我 推銷之談話予以「消音」 ,外交部應就相關預算編列 國政經及民主等各方面發展,為強化對外 之效益謹慎評估,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 關係重要的一環。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國會議員及民意代表於來訪期間,關心自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己國家之產業發展,並替選區產業爭取商 機,是本於議員自身職責,也是民主國家的 常態。對於外國企業爭取在台投資商機,我 國政府一貫秉持專業評估、符合國家利益 及依法辦理原則,審慎評估各項採購案,為 國家及產業利益做好把關。 21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 美國拜登政府近期多次重申美國對台安全 承諾,包括由資深官員公開聲明、與理念相 近國家聯合發表友我聲明、派遣軍艦穿越 台海等,在在展現美國政府對台灣安全的 高度重視及堅定支持,亦彰顯我接待美國 訪賓之具體成效。 (三十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技術服務」 ,有關「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預算編列 2 億 0,188 萬 7 千元。經詢,未能說明預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算執行成果,112 年度預算編列是否允當,不無疑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一、我國目前在亞太地區共計派遣 9 個技術團, 始得動支。 包含馬紹爾群島、斐濟、帛琉、諾魯、吐瓦 魯、巴布亞紐幾內亞、印尼、泰國及菲律賓。 二、111 年辦理成效:依據亞太地區友邦及夥伴 國家施政重點與發展需求,執行農園藝、營 養改善、水產養殖及畜牧等領域共 11 項計 畫。此外,駐帛琉及諾魯技術團亦協助當地 公民團體申請國際組織之援助資源,如全球 環境基金(GEF)及太平洋共同體(SPC)等, 擴大我國計畫執行效益,並協助吐瓦魯及馬 紹爾群島新建外島農場,建立在地糧食供應 體系,促進本島與外島均衡發展與糧食安 全。 三、112 年度預算規劃:在亞太地區 9 個技術團 執行 10 項計畫,除持續協助駐在國發展外, 將配合「新南向政策」之推動,112 年將在 菲律賓正式開始推動雙邊農業技術合作計 畫,並盼藉此協助我私部門參與相關計畫, 逐步發揮我近年推動技合計畫拓展我國海 外商機之功能。 (三十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 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10 億 4,356 萬 1 千元,經查:1.112 年度外交部第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編列 10 億 6,523 萬 5 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 10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億 4,356 萬 1 千元,等於本分支計畫的 97.96%都是 一、 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角色與功能及 委辦費,請問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角色與功能為 掌控委辦的實際績效部分: 何?又如何掌控委辦的實際績效?2.例如辦理各項 (一)國經司為本部推動援外事務之主責單位,包 友邦人才培訓計畫委辦費 5,014 萬 4 千元,如何執 括配合我國外交政策規劃援外工作方向及 行?每年都編 5 千多萬元培訓友邦人才,成效如 綜理我官方援外機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 何?「辦理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化及創新計畫, 發展基金會(國合會)之各項事務,並配合本 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合作經費」110 年度預算編 部政務單位需求研提技術合作計畫,協助完 列 3,401 萬元、111 年度預算編列 3,977 萬 3 千元、 備計畫形成之程序。 112 年度預算編列 4,008 萬 1 千元,前 2 年成果如 21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何,為何需年年增加?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 (二)國經司透過檢視國合會每季陳報工作執行 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報告、出席每季召開董事會及每月業務會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報、檢閱各項委辦計畫結案報告、每年定期 赴國合會進行查核、實地赴駐外技術團考 察,以及隨時就個案與國合會進行討論等方 式進行績效掌控。 二、 有關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之執行情 形與成效部分:本計畫在疫情前每年執行 率均達 97%以上水準。111 年上半年雖受新 冠疫情嚴峻影響,全年仍依規畫成功辦理 16 班,其中線上及實體班各 8 班。本計畫 於 112 年已全面恢復 16 個班別以實體方式 辦理,以促進人員實體交流與課程計畫成 效。 三、 有關「辦理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化及創 新計畫,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合作經費」 之成果及預算增編部分:本案係本部提升 我國援外能量而辦理之重要業務之一。近 三年預算規模雖稍有浮動,但數額大致相 當。112 年預算較 111 年度微幅上升主為因 應我國近年擴大與私部門之國際合作提升 我國援外能量,以及近兩年我與美國國際 開發總署(USAID)持續擴大在太平洋地區 之合作所需。 (三十六)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 10 億 6,523 萬 5 千元,經查 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外交部 112 年度「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預算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編列 144 億 3,783 萬元,較 111 年度增加 17 億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5,024 萬 6 千元,增幅達 13.79%,且近 4 年度(109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至 112 年度) 「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占外交部 一、本部執行援外相關預算係基於整體施政規 年度歲出預算規模(公開部分)幾近五成,其預算 畫,接獲友邦政府請援後,配合其國家發展 編列數概呈增加趨勢,然執行結果預算未及執行而 政策,以及我國廠商與當地人員之施工期程 辦理保留及繳庫者亦逐年增加,110 年度所編列預 規畫,經詳細評估後執行。 算甚有五成以上未及執行,建議應檢討策進,俾利 二、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 援外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00 業、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畫,大部分需分多年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廣,執行率易受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素影 響,復以諸多友邦各國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 擊嚴重,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外計畫 囿於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行進度 緩慢或延後;其次部份友邦因於年內舉行大 選,我與該友邦雙邊合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 台就緒後,始能與其磋商,並配合新政府施 政規畫及優先順序擬訂;另部分邦交國因治 安惡化、天災等因素造成執行率欠佳對於我 21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與友邦之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畫進展 均造成影響。 三、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各項雙邊或多邊合 作計畫進展,檢視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外, 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逐步解封,亦已督促各 駐外館處加快各項計畫的執行。倘遇有窒礙 難行之處,將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可行替 代計畫,或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之 優先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 資源在公開、透明及合法的原則下發揮最大 效益。 (三十七)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 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29 億 2,476 萬 3 千元。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COVID-19)於全球各地造成嚴重生命傷亡及經濟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損失已近 3 年,外交部編列鉅額經費協助友邦重建,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然各友邦之疫情影響不一,110 年度、111 年度分別 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業、 編列 4 億餘元,112 年度再編列 4 億 9,910 萬 5 千 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畫,大部 元,具體用途及成效為何,應清楚說明。爰針對是 分需分多年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廣,執行率易 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受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素影響。本部除請駐館追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蹤監督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畫進展,檢視各援 外計畫執行成效外,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逐步解 封,亦已督促各駐外館處加快各項計畫的執行。 倘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 可行替代計畫,或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 之優先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資 源在公開、透明及合法的原則下發揮最大效益。 (三十八)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太 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展計畫及人才培訓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經費」預算編列 5,762 萬元,較 111 年度增加 695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萬元。經查近 2 年度執行率僅 1.6%,109 至 111 年 一、太平洋島國論壇(PIF)會議及 PIF 相關區域 度「辦理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計畫」暫停辦理,支 組織援助: 用率為 0%。顯然對外之捐助計畫編列與執行結果不 (一)PIF 近年之運作狀況受到國際疫情、PIF 秘 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圖 書長選舉爭議及密克羅尼西亞區域國家宣 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 布退出等因素影響。PIF 於 110 年度舉行線 檢討策進,提高執行量能,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 上會議,111 年度雖恢復舉辦實體會議,上 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述因素仍影響 PIF 及其相關區域組織運作,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多數計畫皆暫停辦理。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我國及 PIF 秘書處於 110 年共同辦理「跨國 境旅行所需 COVID-19 病毒疫苗區域接種證 明」倡議,於 111 年簽訂 2022 年至 2024 年 「臺灣/中華民國與太平洋島國論壇秘書處 合作協定」 ,執行區域發展計畫及人才培育。 二、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PILP): 21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本案自 102 年起辦理,每年約 22~23 名學員 參訓,迄共計 157 名太平洋地區青年領袖參 與,其中約一半來自我國太平洋友邦。受國 際疫情影響,109 年至 111 年暫停辦理,將 於 112 年下半年恢復舉行。 (二)本案由位在夏威夷的美國智庫「東西中心」 與本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合作,透過 來台實地參訪(field study)及課程,增進 對我國政經情勢、優勢產業之瞭解,有助建 立區域友我人脈。 三、 PIF 獎學金:「台灣/中華民國 PIF 獎學金」 旨在協助太平洋友邦以及與我友好國家學 子獲得接受高等教育之機會。 (三十九)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太 112510015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推動增進與亞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預算編列 23 億 6,084 萬 9 千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較 111 年度增加 2,507 萬 5 千元,經查 111 年 一、本部長期於太平洋友邦執行醫衛合作計畫 度執行率僅 30.44%,其細項有關:(1)醫衛合作計 及潔淨能源計畫,惟因各國行政效率不一, 畫執行率 40%,(2)潔淨能源計畫執行率 60%,(3)技 致影響執行率之呈現。 職訓練計畫執行率 60%,(4)「日本政界青年台灣研 二、技職訓練計畫-菲國青農來台實習計畫:我 習營」執行率 0%,(5)推動與東南亞國家間農業合 與菲律賓於 109 年簽署「菲國青農來台實習 作計畫顯然對外之捐助計畫執行率均偏低,預算編 計畫」瞭解備忘錄,解決我國面臨農業缺工 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 問題並協助菲國培養農業青年人才。 洋地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 三、推動與東南亞國家間農業合作計畫: 亞東太平洋司應宜檢討策進,提高執行量能,而非 (一)補助國合會與東南亞國家大學及基金會辦 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針 理「印尼南蘇拉威西省優良稻種拓展合作計 對是項預算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畫」及「泰國農民園藝產品競爭力提升計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畫」,協助建構東南亞國家農業韌性。 (二) 補助亞蔬辦理「台灣.東南亞種原倡議」計 畫(111 年至 113 年):亞蔬於 111 年辦理 「種原田間觀摩會」,邀請本部及東南亞國 家駐台代表等參觀亞蔬種原庫之種子繁殖 田區,促進與會貴賓對我國在糧食安全及生 物多樣性之理解。 (四十) 經查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 112 億 6,477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萬 6 千元,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 29 億 2,476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萬 3 千元,包括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後疫情時期,協助太平洋友邦及在太平洋島國論壇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架構下,協助太平洋島國強化防疫醫衛能量與復甦 一、110 年:援贈我太平洋 4 友邦病毒檢測器 重建 4 億 9,910 萬 5 千元,相較 111 年度增列 1,064 (含試劑等耗材)、紅外線測溫儀、口罩、 萬 5 千元,而疫情已進入尾聲,增列之必要性尚有 額溫槍、呼吸器,奎寧、N95 口罩、防護衣 疑義,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 及隔離衣等醫療物資。此外亦透過視訊會議 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 教授帛琉、馬紹爾群島相關人員防疫知識, 21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108 億 8,348 萬 5 千元, 並援建負壓隔離病房、醫療貨櫃等防疫所需 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基礎設施。 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111 年:我國太平洋友邦帛琉、諾魯及馬紹 爾群島相繼爆發 COVID-19 本土疫情,我於 第一時間援贈各類抗疫及醫療物資包含口 罩、快篩試劑、製氧機等,協助友邦抗疫。 三、隨全球疫情趨緩,本計畫已自防疫轉向協助 友邦疫後經濟復甦,重點為振興受疫情嚴重 衝擊之產業(例如協助帛琉振興觀光),藉 以強化友邦經濟韌性,同時避免中國方面乘 虛而入。本部將續進洽太平洋友邦政府根據 自身狀況提出需求,以利轉交我國相關研究 機構研議可行性。 (四十一)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東太平洋司-於嚴重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太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平洋友邦及在太平洋島國論壇架構下協助太平洋島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國強化防疫醫衛能量與復甦重建」預算編列 4 億 一、本部於 COVID-19 後疫情時期,協助太平洋 9,910 萬 5 千元,較 111 年度增加 1,064 萬 5 千元, 友邦及在太平洋島國論壇架構下協助太平 經查 111 年度支用率僅 13.1%,預算編列與執行結 洋島國強化防疫醫衛能量與復甦重建,謹說 果不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 明如次: 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 (一)110 年:援贈我太平洋 4 友邦病毒檢測器 應宜檢討策進,提高我與太平洋區域執行量能,而 (含試劑)、紅外線測溫儀、口罩、額溫槍、 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 呼吸器,奎寧、口罩、防護衣及隔離衣等醫 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療物資。此外亦透過視訊會議教授帛琉、馬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紹爾群島相關人員防疫知識,並援建負壓隔 支。 離病房、醫療貨櫃等防疫所需基礎設施。 (二)111 年:我國太平洋友邦帛琉、諾魯及馬紹 爾群島相繼爆發 COVID-19 本土疫情,我於 第一時間援贈各類抗疫及醫療物資包含口 罩、快篩試劑、製氧機等,協助友邦抗疫。 二、另本預算主要用以協助我國太平洋友邦各 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以及推動增進與亞 太區域無邦交國家關係等。 (四十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 112 億 6,477 萬 6 千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元,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 15 億 4,478 萬 1 千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元。經查:1.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 112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億 6,477 萬 6 千元,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共編列 15 億 一、本部「非洲計畫」說明如下: 4,478 萬 1 千元,主要為辦理我與非洲國家之合作 (一)背景:蔡總統於 107 年 4 月宣布推動「非洲 計畫。2.外交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計畫」,責成國家安全會議統籌規劃確認整 於非洲地區某國家進行養殖,但未考量當地缺水或 體策略方向,藉由跨部會合力推動,深耕與 氣候地理條件等因素,計畫胎死腹中,外交部未記 非洲國家關係,並協助我國廠商前進非洲, 取教訓,仍然於另一國家進行養殖事業,最後必然 擴大海外布局。 21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失敗收場。3.另蔡總統於 108 年 4 月出訪史瓦帝 (二)目前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 尼返臺表示將提出「非洲計畫」 ,澈底整合部會、外 1.推動經貿交流:據統計,111 年 1 月至 10 館、技術團及台商,並結合當地政府的力量來推廣 月史國對台出口 479 萬美元,較 107 年同 外交。但非洲計畫迄今執行不力,外交部如何推動, 期之 42 萬美元成長 1,137%,本部並協助我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扮演何種角色,至今成效為 國廠商參加烏干達商展及與肯亞、坦尚尼 何?外交部應提出說明。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亞等國廠商進行貿易洽談。此外,續與南非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 政府研議提升雙邊貿易之具體做法,111 年 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 15 億 4,478 1 月已順利舉行「第 14 屆台斐經貿諮商會 萬 1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 議」。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有關「非洲計畫檢討與精進作法」 2.推動能礦交流:我與索馬利蘭業於 111 年 5 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月簽署《能源及礦產資源合作協定》,發展 兩國能礦交流。 3.強化防疫合作:援贈史國、奈及利亞、索馬 利蘭、南非等國醫療口罩等防疫物資,與史 國進行視訊防疫會議,並促成台北醫學大 學附設醫院籌組專家團赴史國協助抗疫; 另向索馬利蘭援贈 15 萬劑我國產疫苗。 4.推動人道援助:111 年本部與農委會農糧署 及我國 NGO 等合作,援贈索馬利蘭 300 公 噸、南非 40 公噸及史瓦帝尼 800 公噸食米, 另協助財團法人普賢教育基金會、舊鞋救 命協會、幫幫忙基金會等援贈輪椅及人道 物資予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 5.建立僑民鏈結:本部與僑委會合作推動成 立「非洲華僑團體聯合會」、拓建僑務網絡 群組、發展急難救助網路及強化與臺商組 織之聯繫,並在坦尚尼亞設立第 2 個、及全 非第 14 個急難救助協會。 6.推動學術及青年志工交流:促成我駐南非 代表處所轄之南非各省份(總計 6 省)大學 與我北醫、屏科大、淡江大學及文化大學等 大專院校洽簽學術合作備忘錄;媒合我國 合會與總部設在納米比亞之「獵豹基金會」 簽署志工協定,增加我青年認識非洲生態 機會。 7.促進地方交流:促成南非東開普省柯哈市 市長亨德利克(Horatio Hendricks)及副市 長波曼(Hattingh Bornman)訪台,與我桃園 市政府進行交流。 8.增進國會交流:邀請國會議員參加我「福爾 摩沙俱樂部」,廣植非洲友我人脈。 二、「亞西及非洲司」 係本部非洲業務主政機關, 主責並監督推動及執行「非洲計畫」工作。 本部將續在國家安全會議協調指揮下,結合 我各部會及國合會資源,積極落實「非洲計 21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畫」,藉此鞏固台史邦誼,增加我與非洲各 國的實質互動,為我商布局非洲奠定良好基 礎。 (四十三)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西及非洲司-辦理亞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非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預算編列 1,140 萬元,經查 110 年度支用率僅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本部亞西及非洲司 6.55%,111 年度支用率 17.54%,預算編列與執行結 110 年及 111 年度均編列「國際合作及關懷、加 果不如預期。本預算編列目的係提升友邦及友好國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亞西及非洲司-辦理亞非國 家產銷能力,並促成各國來台採購我產製機器設備,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 顯然近 2 年未能提高區域執行量能,外交部亞西及 11,400 千元,藉由代訓亞非國家官員及機械、電 非洲司應檢討策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 子、電機、農業、醫療衛生等技術人員,增進雙 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 萬元,方之瞭解並促成來台採購機器設備及提升該地 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區醫療人員水準,110 及 111 兩年因受疫情影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響,部分計畫執行困難,未能順利辦理代訓課程; 鑒於國際疫情已趨和緩,112 年度將積極辦理相 關代訓業務以提升雙邊友好關係。 (四十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亞非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地區友好國家獎學金計畫及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等經費」預算編列 9,127 萬元,經查 110 年度支用 一、我為增進亞非國家優秀學生對我國之認識 率 72.34%,111 年度支用率大幅降為 57.71%,預算 與好感,並布建友我人脈,提供亞非國家優 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其辦理對外之捐助,深 秀學生獎學金。經查索馬利蘭及其他東非地 度與廣度應加強,提供優秀學生台灣獎學金,協助 區學子對我提供之獎學金向來申請踴躍, 培育人才執行量能偏低,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應檢 112 年度除 110 至 111 年度來台就讀之受獎 討策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恐有浮濫編 生外,預計將再增加 20 名受獎生來台;此 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 外,駐南非代表處 111 年亦已促成我多所高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中及大學與斐多所學校簽署學術合作備忘 後,始得動支。 錄,加以 111 年 10 月我已開放國境,均有 助外籍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來台就讀,本部 將持續協助亞非友邦及友好國家培育優秀 人才。 二、 本部 112 年將續推動我與亞非友邦及友好 國家各項延宕與落後之合作計畫,增進該地 區各國朝野與民間對我之向心力及厚植各 界友我力量。 (四十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非 11251001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洲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費」預算編列 14 億 3,241 萬 9 千元,較 111 年度增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加近 2,200 萬元,經查 110 年度支用率 75.95%,111 一、本部「國際合作及關懷、加強雙邊及多邊合 年度支用率大幅降為 61.41%,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 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 不如預期,導致協助非洲友邦強化基礎建設,改善 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112 年 民生執行效能低落,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應檢討策 編列委辦費係應索馬利蘭所請,派遣常駐醫 21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 療 團 進 駐 索 京 醫 院 ( Hargeisa Group 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2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Hospital)。索京醫院為索國具指標性之大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型綜合醫院暨最大公立醫院,我於該院設置 始得動支。 醫療團,當能嘉惠廣大民眾,有助索國政府 與民間對我之向心力並強化我人道關懷形 象,彰顯台灣模式之精神。 二、 112 年度將續協助非洲友邦及友好國家強 化經濟基礎建設、援助史瓦帝尼各項專案計 畫及協助史瓦帝尼王國設立區域醫療中心 與辦理援助索馬利蘭公衛醫療專案。 (四十六)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 3 億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9,630 萬元,較 111 年度大幅增加 3 億 7,800 萬元,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主要為新增立陶宛、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等,惟該計畫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細目及目的為何?計畫為何針對此 3 國,渠等是否 一、為強化歐洲地區理念相近國家面對威權政 具特殊半導體研發優勢?外交部皆應予說明,爰針 體擴張之民主韌性,本部與立陶宛、斯洛伐 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克、捷克等中東歐理念相近國家共同擘劃多 「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歐洲司-立陶宛、 年期民主韌性及能力建構計畫,擬於創新研 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 發、半導體科技、交通運輸、社會文化等領 人才培育獎學金等經費」預算編列 3 億 7,900 萬元。 域深化雙邊產業關係,並與國內大專院校合 (對外之捐助 3 億 5,000 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作,設置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及短期培訓 2,900 萬元),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制度,強化我與中東歐國家在半導體產業人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才之合作,打造雙邊更具體之夥伴關係,強 支。 化面對威權主義之民主韌性,相關說明如 下: (一)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本計畫主要提供捷 克、斯洛伐克、波蘭、立陶宛碩博士獎學金 計畫,與國內台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 通大學、成功大學及中山大學等 5 所大學就 讀半導體學院;另與中山大學合作設置「台 灣-立陶宛半導體人才與研究獎學金計畫」 , 提供立國學生來台研讀半導體相關科系,包 含學習 5G 技術、智聯網(AIoT)、網路安全 及材料科學等項目。另推動關鍵技術培育計 畫(SMSKT),安排捷克學生來台學習專業知 識並在相關企業機構實習,未來有利我赴捷 克設點廠商徵才,提升台商赴捷投資意願。 (二)台立民主韌性合作計畫:台灣與立陶宛雙邊 關係於彼此成立代表處後進入新階段,基於 台、立兩國皆面臨非民主國家在各領域史無 前例、未公開且非法威脅,兩國同意共同推 動「台立強化經濟韌性雙邊合作計畫」,內 容包含: 22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半導體合作計畫:經由台灣專家諮詢和技術 指導,台灣將協助立陶宛發展半導體設計和 晶片製造產業能力,以利未來台立兩國企業 共同開拓歐洲半導體市場。 2.電動巴士合作計畫:基於歐盟 2030 年車輛 電動化強制性要求,本計畫有利開拓歐盟電 動巴士市場之雙方供應鏈合作。 3.先進技術產業合作計畫:合作開發台立間具 潛力或有戰略重要性之產業。 (三) 台捷民主韌性及能力建構合作計畫:透過我 國經貿及科技力量,協助捷克關鍵產業發展 及人才培育,以創造後疫情時代供應鏈韌 性。計畫內容包含: 1.先進晶片研究中心(ACRC):與捷克理工大學 合作建立晶片研究中心。 2.供應鏈韌性研究中心(CSCRS):與布拉格經 濟大學合作,共同從事台捷供應鏈貿易、投 資及技術合作研究。 3.推廣促進計畫(BOEP):在台成立捷克推廣中 心,預計每年在台舉辦各類活動,促進台人 對捷克產業、教育、文化及觀光等領域之認 識及深入合作。 (四)台斯韌性計畫:台斯自 110 年舉行首屆跨部 會經貿合作諮商會議以來,雙方關係升溫且 互動密切,並以 110 年度所簽 16 項合作備 忘錄為基礎展開多領域之合作及交流,其中 半導體領域為斯方關注重點。本計畫擬在斯 建置半導體實驗室及推動研發合作等 2 大 領域進行雙邊合作,以深化雙邊實質夥伴關 係。 1.建置半導體實驗室:由工研院擔任顧問、研 擬建置規畫,斯方成立專責團隊,執行提供 斯國半導體人才未來創新及研發環境。 2.推動研發合作:我與斯國經濟部合作針對半 導體運用、電動車、太空、綠能、生技、智 慧城市等各種具潛力合作領域進行專案研 發合作。 二、對歐工作實已為我外交工作重中之重,前揭 中東歐國家更係我對抗威權主義擴張,共建 民主韌性供應鏈之友好夥伴。 (四十七)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設、技職人才培育及電力合作計畫等經費」預算編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列 48 億 4,161 萬 5 千元,經查 110 年度執行率僅 22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54%,111 年度執行率更大幅下降為 35%,鑑於中華 一、我國與拉美及加海友邦進行各項合作計畫, 民國許多邦交國集中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中共 是依據友邦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與友 近年積極拉攏我友邦,外交部應宜貫徹預算執行效 邦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並就其施政優先順 能,加強與我友邦緊密程度,積極改善執行量能。 序磋商後,依「國際合作發展法」規定辦理 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 撥款及執行,合作成果也普獲友邦肯定。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二、由於拉美及加海各國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 動支。 擊嚴重,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外計畫 囿於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行進度 受到影響;其次部份友邦因於年內舉行大 選,我與該友邦雙邊合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 台就緒後,始能與其磋商,並配合新政府施 政規畫及優先順序擬訂;另部分邦交國因治 安惡化、天災等因素亦造成執行率欠佳。 三、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各項雙邊或多邊合 作計畫進展,檢視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外, 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逐步解封,亦已督促拉 美及加海駐外館處加快各項計畫的執行。倘 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 他可行替代計畫,或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 濟復甦之優先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 我國援外資源在公開、透明及合法的原則下 發揮最大效益。 (四十八)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 112 億 6,477 萬 6 千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元,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 2,490 萬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2 千元,經查:1.其中針對 5.「國際合作及經濟事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務司」下說明(4)預算編列 1,452 萬 5 千元(110 年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度編列 1,518 萬元、111 年度編列 1,429 萬 1 千元) ,一、經費編列目的:係為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台 係履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開發台巴 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而非作訴訟用途。 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實際投入大筆經費打官 二、由於本案相關貸款案借款人東方公司未依 司。2.自 109 年外交部表示將積極解決,但本案至 約還本付息,本部爰須履行對國合會負開發 今纏訟 27 年,外交部每年度編列 1 千多萬元繼續 台巴工業園區貸款之保證代償責任,金額約 纏訟?究竟要編幾年,才能解決,爰針對 112 年度 為 1,100 萬美元。本部曾盼加速償還,惟立 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 法院認為留用數過高,本部爰自 102 年起每 及多邊合作」 ,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履行 年編列 50 萬美元預算償還,目前尚待償餘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 額約 120 萬美元。 貸款保證責任預算編列 1,452 萬 5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九) 經查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有關「參加或挹注臺灣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美洲開發銀行技術合作信託基金、臺灣-中美洲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 一、 111 年主要支用情形如次: 22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 (一)補助我借調「亞洲開發銀行」(ADB)人員: 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預算編列 8 億 110 年我借調人員配合亞銀防疫政策在台 5,855 萬 2 千元,其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8 億 遠距辦公至疫情趨緩,該員已於 111 年 8 月 5,055 萬 2 千元,相較 111 年度 2 億 0,389 萬 1 千 1 日赴亞銀就任,相關預算支用回復正常。 元,增列 6 億 4,666 萬 1 千元,增幅達 317%,惟諸 (二)「台灣-泛美發展基金會(PADF)災難救助 多計畫執行率欠佳,如此大幅度之增列實有不妥, 及重建基金」:因疫情影響原擬於 110 年開 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 始執行之計畫延至 111 年執行,目前執行進 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 展順利。 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108 億 8,348 萬 5 千元,凍結 (三)捐助「台灣-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技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術合作基金」及「台灣-中美洲銀行(CABEI)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夥伴關係信託基金」經費:均為一次性挹注, 計畫執行率為 100%。 二、 112 年預算增編主要將用於: (一)「台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為續彰顯我 國善盡國際責任,旨揭基金擴編 200 萬歐元 參與歐銀援烏計畫。我援助著重烏克蘭戰後 復甦及重建需求,有助提升我國際形象及強 化我與歐銀之合作關係,亦有助我業者爭取 商機。 (二)「台灣-美洲開發銀行(IDB)技術合作信 託基金」:本部增編 2,000 萬美元以援贈方 式與 IDB 共同成立旨揭基金,與 IDB 合作 協助會員國經社發展計畫,具雙邊、多邊及 商機綜效。 三、 前述各節均將有助深化我國與國際開發銀 行之合作,強化我國參與。 (五十)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 109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億 2,847 萬元,較 111 年度增加 9 億 2,181 萬 6 千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元,經查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尚屬偏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我國援外工作,除雙 低,多數係由外交部駐外館處與合作之邦交國洽商 邊合作外,亦透過多邊架構進行,以收綜效。在 年度援助計畫,並以援贈方式推動辦理,另顧及合 多邊架構方面,我積極透過參與「歐洲復興開發 作國家自主性、現況、能力及發展水準,多數援外 銀行」(EBRD)、「中美洲銀行」(CABEI) 計畫係尊重合作國家政策,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及「美洲開發銀行」(IDB)等多邊區域開發銀 惟恐不易使外界瞭解我國援助原則、模式及辦理情 行技術合作計畫,包括參與現有計畫、資助執行 形等,亦難以彰顯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 新計畫或設立共同基金等,藉以擴大與友邦、夥 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3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 伴國、援贈國及多邊機構之合作夥伴關係,另透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過新聞文宣及公開宣傳活動,讓外界瞭解我國對 支。 國際社會之貢獻,並藉機宣介我國在資通訊科 技、綠色能源、中小企業及智慧城市等優勢領域 之成功發展經驗。如 111 年俄烏戰爭爆發後,我 國主動參與歐銀行首批 3 項援烏及周邊國家的 難民安置計畫,全年我與歐銀共同執行 17 項合 作計畫,地點橫跨 14 個中東歐及亞非地區國家, 合作領域多元,涵括金融科技、中小企業發展及 22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氣候治理等,並促成我相關駐處參與歐銀在夥伴 國辦理之計畫啟動及簽署儀式等活動,歐銀公開 發布之新聞稿、社群媒體或宣傳品等文宣均提及 我國參與,並獲當地媒體報導,有助彰顯我國際 援助貢獻。 (五十一)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列 144 億 3,783 萬元,計畫內容包含預計委託財團 11251001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辦理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各項國際技術合作計畫。經查為利援外計畫之執行,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國合會特訂定執行援外計畫設置循環基金專戶保管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運用要點,據該要點第 7 條規定: 「業務結束或計畫 本部已洽請瓜國政府加速移轉程序,駐館及駐團 移轉予駐在國時,技術團應將專戶資金扣除應付款 均持續與瓜國政府研商基金餘款移轉事宜,目前 項後,造冊報請駐外機構簽註意見,並於報請本基 我方已向瓜國提出相關執行計畫建議,刻待瓜方 金會審查及貴部核定後,將結餘款依雙邊文書移交 回復具體移轉方式及時程。本部將續請駐館盡力 駐在國運用。」我國自 94 年度起與瓜地馬拉農牧部 催洽瓜國政府加速移轉程序,且駐館將在確保雙 合作執行「瓜地馬拉外銷蔬果計畫」 ,協助農民生產 邊權益之前提下,儘速完成基金移轉。 蔬果外銷。該計畫原經行政院於 103 年 8 月 13 日 核定同意於同年底到期結案,並將部分固定資產設 備轉贈瓜國政府。上開計畫於 103 年度到期結案時, 因考量產銷班與技術團之訴訟案尚在進行中,且計 畫之循環基金係訴訟案之主要標的,爰報經外交部 於 103 年 12 月 17 日同意暫緩移交循環基金,以支 應後續可能衍生之訴訟費用,外交部並提示該基金 最終應依規定移交予瓜國政府運用。上開訴訟案於 110 年 11 月 19 日完成法院撤案程序後,截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該循環基金專戶結餘數計瓜幣 1,136 萬 5 千元(約為 147 萬 7 千美元),截至 111 年 8 月 底止,仍未完成後續處置事宜,外交部應督促國合 會儘速妥處該計畫循環基金專戶剩餘款項後續移轉 或處置事項,俾確保雙邊權益。爰針對 112 年度外 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 多邊合作」預算編列 112 億 6,477 萬 6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十二) 經查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計畫之預期成果為: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 1125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國際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而執行項目包括: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烏克蘭難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 18 億元,惟援助經費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龐大,預計以何種方式進行相關援助,以達到預算 一、本部 112 年度於「國際合作及關懷、對國際 最佳配置、同時善盡國際責任和援助烏克蘭之美意, 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項下增編新台幣 18 億 宜詳加說明,以爭取國人對援助計畫之支持,爰針 元,用於「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 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 蘭重建計畫」。依據世界銀行、歐盟及烏克 「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 蘭政府初步估算,烏國重建約需近 5,000 億 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20 億 7,714 萬 5 千元,凍結 美元,鑒於金額龐大,美歐理念相近國家已 22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於 111 年 7 月與烏克蘭共同召開「烏克蘭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重建會議」(URC 2022),開始研議如何協助 烏國戰後重建,為展現我同為民主陣營成員 及發揮「Taiwan can help」之精神,本部 爰於 112 年度預算案「國際合作及關懷」項 下增編新台幣 18 億元以協助烏國戰後重建 及復原工作。 二、協助方式:執行途徑初步規劃三種方式,分 為直接援助、三邊合作援助及多邊合作援 助: (一)直接援助:烏克蘭中央及地方政府或 NGO 組 織 , 如 國 家 利 益 倡 議 網 絡 (National Interests Advocacy Network)、烏克蘭國 際勝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Ukrainian Victory)等。 (二)三邊合作援助:透過烏克蘭周邊國家波蘭、 捷克、斯洛伐克及立陶宛,以及該等國家合 作之 NGO 組織(如 PCIM、People in Need、 Ukrainian Slovak Initiative、紅十字會 等) 。 (三)多邊合作援助:與歐盟、EBRD、教廷及其他 多邊組織合作。 三、預算規畫及預期效益:援助預算分配尚須與 上述合作國家及機構接洽評估並進行細部 規劃,本部將參採上述烏克蘭重建會議通過 之「盧加諾原則」(Lugano Principles), 即建立夥伴、聚焦改革、透明究責及法治、 民主參與、各方參與、性平及包容與永續等 7 項原則,發揮「Taiwan can help」之精 神,與理念相近夥伴協力合作,重建烏克蘭, 也讓世界看見台灣。 (五十三)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 21 億 0,781 萬 9 1125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千元,較 111 年度大幅增加 17 億 3,323 萬 3 千元,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經查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在 110 年度支用率為 31%,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111 年度為 42.13%,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 一、 鑒於近年乾旱及強烈颱風等嚴重天災發生 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 頻率有提高趨勢,本項預算之重要性更甚 太平洋司應檢討策進,提高我與太平洋區域關懷救 以往,本部將檢討策進關懷救助與災害重 助及重建之執行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 1,000 建之執行量能,力求即時提供區域受災國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家救助,以及有效協助進行災後重建。 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110 年度:援助帛琉舒力基(Surigae)風 災及菲律賓雷伊(Rai)風災,即時捐贈醫 療及民生物資予駐地。 三、 111 年度:分別協助菲律賓呂宋島北部及印 尼西爪哇省地震賑災;協助菲律賓因應奈 22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格颱風帶來之嚴重災情; 協助太平洋友邦 吐瓦魯建置蓄水塔供一般家庭使用,對抗 日益嚴峻之旱災。 (五十四) 經查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下「獎補助費」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 129 億 1125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7,855 萬 4 千元,較 111 年度增加 26 億 7,516 萬 4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千元,增幅達 25.96%,預計於 112 年度大幅增加對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之捐助至 1 億 7,820 萬 3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千元,較 111 年度增幅達 56.54%,然與歐銀合作辦 一、我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基金設 理綠色能源基金整體計畫執行進度較預期落後,且 立 30 年來,所作貢獻普獲歐銀高層及各夥 整體資金使用率僅及七成,為善盡國際責任,外交 伴國肯定,本部派駐歐銀人員也持續與歐銀 部除長期透過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捐助歐銀, 洽商推動相關合作計畫,並密切監督各項計 並與歐銀合作共同投資技術合作計畫外,另亦由財 畫執行進度及成果,具體成效如下: 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歐銀簽約成立特別投 (一)夥伴國家及合作計畫領域廣泛,有助提升我 資基金,進行各項投、融資計畫之合作,外交部應 國際能見度:111 年我透過「台灣—歐銀技 持續監督並檢討各項計畫之執行進度,俾利捐助款 術合作基金」參與歐銀 17 項技合及能力建 及投、融資經費達預計之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 構計畫,橫跨 15 個中東歐及亞非國家,涵 結 5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括金融科技及氣候治理等多元面向,有助彰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顯我援外貢獻及提升國際形象。 (二)拓展雙邊關係:歐銀 38 個夥伴國與我均無 正式外交關係,透過我在歐銀基金資助相關 計畫有助促進我拓展政務人脈。如 111 年我 促成英國、奧地利、斯洛伐克、拉脫維亞、 匈牙利、土耳其及希臘 7 駐處獲邀參與歐銀 10 場能見度活動,有助我深化雙邊外交及 經貿關係。 (三)促成我商商機:辦理相關商機說明會有助我 業者掌握中東歐及亞非市場與人脈,進而爭 取歐銀標案商機。如 111 年促成歐銀聘僱我 中華智慧運輸協會、工研院及資策會等顧問 推動相關計畫,並與歐銀合辦 7 場商機媒合 會或說明會。 二、112 年預算增編 200 萬歐元:援烏為歐銀目 前業務重點,我在歐銀基金擴編 200 萬歐元 參與歐銀援烏計畫,有助提升我國際形象及 強化我與歐銀合作關係,亦有助我業者爭取 商機。 (五十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6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1 節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 1125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列 5 億 8,506 萬 7 千元,用於購置駐舊金山辦事處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0 日決議審 館舍,計畫分年辦理,總經費 22 億 8,522 萬 1 千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 元,111 年度已編列 14 億 5,762 萬 6 千元。據悉我 第 1120702407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已於今(111)年 12 月 1 日購 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係分年辦理並逐 入,後續經費是否有編列需要,非無疑義,爰針對 年編列所需經費,本案 111 年所編預算主係購屋 是項預算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 款支出,與 112 年編列駐處辦理新館舍建築師設 22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計服務採購案、裝修工程專案管理服務採購案及 裝修工程採購案等所需預算用途不同,故仍有編 列需要。目前該計畫執行進度駐處均積極按預定 時程進行。 (五十六) 112 年度外交部第 6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1 節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營建工程」預算編列 3 億 0,814 萬 4 千元,辦理 11251001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經查致遠新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於 108 年 5 月 24 日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經行政院核定後,外交部以工程細部設計後詳盡估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算建築發包金額超出該計畫總經費甚鉅、致無法達 一、本部於 110 年 1 月辦理「致遠新村職務宿舍 成原計畫目標為由,於 109 年 9 月向行政院提出修 及檔案大樓新建工程」採購案之公開閱覽, 正計畫書,並經行政院於同年 12 月 7 日函復外交 後續辦理 2 次公告招標,均無廠商投標,因 部原則同意計畫延至 112 年度。110 年 2 月 5 日及 疫情嚴峻,造成營建成本拉高及預算不足等 3 月 9 日辦理該新建工程公告招標,2 次招標均因 因素。110 年 4 月 22 日本部以外秘管字第 無廠商投標而流標,110 年 4 月 26 日爰再以建材原 11035515800 號函陳報行政院追加預算計 物料大幅上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營造業嚴重缺 畫修正案。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15 日院臺 工及 COVID-19 疫情未減緩致廠商成本遽增等由,提 外字第 1100027890 號函原則同意第 2 次修 第 2 次計畫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行政院則於 110 正案及增編預算,本案於 110 年 11 月 25 日 年 9 月 15 日同意修正,計畫期程再度延後至 113 年 完成工程案決標及簽約。 度,總經費調增至 6 億 9,013 萬 1 千元,原計畫則 二、本工程於 111 年 1 月 17 日函報開工,惟 5 增加 2 億 2,889 萬 8 千元,增幅達 49.63%。行政院 至 7 月間遭遇國內 COVID-19 疫情高峰,6 爰請外交部爾後提報或修正計畫前務必先盤點相關 月起遇不可預見之破碎安山岩盤地質問題 法令規定應辦事項,審慎規劃周妥,並務實檢討編 致施工困難,7 月底發生重大工安事件遭臺 報需求,以避免計畫核定後短期間內即報修計畫, 北市勞檢處停工 83 日,10 月 21 日復工後 並請加強計畫管理及督導。該跨年期計畫 109 至 111 即持續施作排樁及地下室開挖等工程。 年度已編列 2 億 8,004 萬 4 千元預算數,截至 111 三、施工期間遇上述疫情、地質及工安事件等因 年 3 月底止實現數僅 875 萬餘元,如何於 112 至 113 素,造成施工困難、影響工程及估驗計價進 年度分配執行,並未於預算書表說明,不利立法院 度,本部持續積極督促專案管理單位、監造 預算之審查。爰針對 112 年度外交部第 6 目「一般 單位督導承造廠商執行趕工計畫,並加強注 建築及設備」第 1 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 意工安,以提升工程及預算執行進度。 職務輪調宿舍改建」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 3 四、本案 112 年度預算編列 2 億 8,913 萬 8 千 億 0,814 萬 4 千元,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 元,係依工程契約及施工進度估列,未來將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 繼續施作後續結構、裝修、機電、景觀等工 始得動支。 程,期能如期如質完工,驗收啟用,以達成 預期效益。 (五十七) 我國友邦瓜地馬拉總統於 111 年 6 月中接受英國媒 一、中華民國在臺灣施行憲政,主權歸屬全體 體專訪表示,瓜地馬拉與臺灣邦誼穩固,只要他在 2,350 萬人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 任總統期間, 「我們唯一承認的中國就是臺灣。」然 條文,中華民國係民主國家,人民享有基 該論述似乎和目前執政黨及政府之立場大相逕庭。 本人權,包括憲法修正、領土變更等國家 從蔡英文總統至外交部部長吳釗燮,皆不斷強調「中 未來發展決定之權利。 華民國臺灣」之國家概念。立法委員廖婉汝亦曾發 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 文詢問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之論述為何?外交 國互不隸屬。本部依據憲法及法律守護國家 部僅回答: 「外交部基於憲法及法律守護主權」 、 「中 主權,遵行人民透過民主選舉的政治付託, 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主權屬於臺灣 2,350 萬人 並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據 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外交部未回答「 以推行外交業務,敦睦邦交,促進國際合作, 22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中華民國臺灣」之主權、歷史、疆域等問題,無怪 行使與外國締約、發行護照及核發簽證等主 乎友邦亦無法正確理解何為「一個中國」與「中華 權行為。 民國臺灣」之差異。爰要求外交部應積極正面處理 「中華民國臺灣」之論述,藉由精確、正面、清楚 之論述彰顯,以正民眾及友邦視聽。 (五十八) 美國白宮 2022 年 6 月 24 日宣布,美國將與澳洲、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9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日本、紐西蘭和英國成立非正式組織「藍色太平洋 112510025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夥伴」(PBP),希望藉此促進太平洋島國之經濟與外 述內容如下: 交關係。白宮在聲明中指出, 「我們支持 1 個有利於 一、白宮於 111 年 2 月 11 日發布「印太戰略」, 太平洋各國人民的地區,在如何實現上我們也團結 在該戰略之「前言」 、「建立區域內外連結」 、 一致,依據的是太平洋區域主義原則、主權、透明 「強化印太安全」、「印太行動計畫」等章 度與問責制,最重要的是,由太平洋島國領導和指 節 4 度提到台灣。美方明言將強化與條約盟 引。」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康貝爾(Kurt Campbell) 邦及台灣等主要區域夥伴之關係,並與區域 表示,他預計會有更多美國高級官員訪問太平洋島 內外夥伴合作,以維持台海和平穩定,包括 國,因為華府試圖在這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地區, 藉由支持台灣自我防衛能力,以確保台灣未 加強對抗中國的力度。但從美國的印太戰略、印太 來係符合台灣人民意志及最佳利益,並以和 經濟架構到現在的藍色太平洋夥伴等組織,都未將 平方式決定,顯見台灣在美國之「印太戰略」 我國納入,而我國又地處對抗中國的第一線,其戰 中具有相當之重要性。 略位置比其他國家都來得重要,請問為何未將我國 二、白宮繼於 111 年 6 月 24 日宣布與澳洲、日 納入?建請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本、紐西蘭、英國及美國等 5 國成立「藍色 委員會提出「中華民國參與美國印太各項組織可行 太平洋夥伴」(Partners in the Blue 性之評估」書面報告。 Pacific, PBP),共同合作支持太平洋島國 的繁榮、韌性與安全,並將以具包容性、非 正式且開放的態度,與其他對太平洋島國挹 注資源與承諾的夥伴合作。 三、近年來台灣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在太平 洋地區合作密切,包括台美日澳在「全球合 作暨訓練架構」(GCTF)下,攜手理念相近 國家多次舉辦研習營,並邀請太平洋島國參 與,強化印太地區國家之合作交流。此外, 本部也與美國夏威夷「東西中心」(East– West Center)合作辦理「太平洋島國青年 領袖培訓計畫」(PILP),協助培育太平洋 青年領袖的領導才能。 四、現行台美雙方間各項議題之交流管道多元, 如「印太民主治理諮商」 、 「台美教育倡議」 、 「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及「台美發展及 人道援助合作瞭解備忘錄」等各項機制,均 可與美「印太戰略」之目標及 PBP 之宗旨目 的高度對接,並展開實質合作。拜登政府持 續透過實際作為展現其對印太地區之重視, 台灣在美「印太戰略」之角色更漸清晰。 (五十九) 阿富汗 2022 年 6 月 22 日發生震災,蔡英文總統指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示捐款 100 萬美元救災,這個數目到底多不多?其 112510024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實這要從很多面向來看這個問題;首先必須要問這 述內容如下: 22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是由私人腰包所支出,還是由政府預算所支應。假 一、我國援助友邦及非邦交國重大災害標準作 若是私人解囊相助,要捐助多少數目,不涉及公眾 業程序(SOP) 利益,蔡英文總統愛捐多少就捐多少,不干他人的 (一)我國對邦交國遇緊急災害援助作業程序: 事,我們沒有說三道四空間。但若是運用公務資源, 1.駐館就近掌握及即時回報友邦天然災害狀 那就要看是從何類預算項目下支應此項經費。若是 況。 由首長可以全權支用之特支費或是國務機要費,這 2.駐館與友邦高層保持密切聯繫溝通。 是屬於首長本身之政治判斷範疇,不論支用項目為 3.友邦高層向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夥伴國家 何,我們都必須尊重。不過若是從情報作業預算支 請求援助。 用,就必須要有情報價值與情報成果;情報成果可 4.我國政府依友邦所需,經評估後在能力範圍 以證明情報經費運用價值,舉世皆然就是如此。假 內提供相關援助,並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商協 如由外交部所管控之對外援助經費支出時,就要考 作模式。 慮能否獲得外交利益;講得更明白些,當我們決心 (二)我國對非邦交國遇緊急災害援助作業程序: 砸下這 100 萬美元後,在外交上能獲得什麼成果。 1.駐處隨時掌握及回報災情。 其次就要考慮各方反應;對比 2021 年 8 月邦交國 2.本部衡酌災害程度、雙邊關係並參考第三國 海地共和國發生震災,中華民國援助捐款 50 萬美 投入協助情形,請駐處洽駐在國相關援助需 元,該經費係由外交部所主管預算支應。如今阿富 求並評估效益。 汗並非我邦交國發生震災,我國在當地並無代表機 3.駐在國政府向我請求援助。 構,但捐款金額卻倍增至 100 萬美元,其中取捨之 4.依駐在國所需,經評估後在能力範圍內提供 標準,應予說明。假若總統指示捐款係由政府同類 相關援助。 預算支付,就更必須有個合理說法,證明政府能夠 二、阿富汗地震災情 珍惜國家資源,將援助預算用在刀口上,同時不會 (一)阿富汗不幸於 111 年 6 月 22 日在其東南部 讓邦交國覺得受到冷落忽視,影響雙方關係。建請 城市霍斯特(Khost)發生芮氏規模 6.1 強 外交部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震,係近 20 年來最嚴重之地震,亟需國際 「中華民國援助友邦及非邦交國重大災害標準作業 社會提供援助。 程序」之書面報告。 (二)國際協助情形: 1.111 年 6 月 22 日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 籲請國際社會提供阿富汗災民援 助,阿富汗臨時政府災害管理部代理副部長 亦呼籲國際提供協助。 2.美國、日本、韓國、土耳其、中國、伊朗、 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均表達願提供阿富汗災 民緊急人道救援, 「阿富汗紅新月會」及「土 耳其紅新月會」亦即啟動必要之人道救援機 制。 (三)我國依據前揭 SOP 啟動對阿富汗震災之援 助: 1.本部透過外電及駐外館處獲悉震災情形後, 即於 111 年 6 月 23 日針對阿富汗地震發布 新聞稿並表示哀悼。 2.我國政府響應阿富汗政府向國際社會求助 及聯合國等國際各界有關人道救援災民之 呼籲,在評估阿國震災情形及參酌理念相近 國家投入協助之具體行動及作法後,決定捐 贈 100 萬美元賑濟災民。 22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3.為能有效評估救災所需及建立人道救援管 道,本部於地震發生後即電飭我駐土耳其代 表處與「土耳其紅新月會」接觸並討論合作 救災及提供援助之相關規畫與一應事宜;另 授權我駐土耳其代表處黃代表與土耳其紅 新月會執行長 Alper Küçük 於 111 年 6 月 30 日簽署計畫協議後,進行撥款。 4.目前該 NGO 除已提供我方謝函、收據外,並 定期提供執行情形報告,全案亦依據「駐外 館處執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程序」,秉持透 明及公開方式辦理。 三、外交效益 本部向於友邦及非邦交國家發生重大災害 時,由駐處蒐報相關災情,評估合適之援助 方式及適當額度之救濟,並訓令相關駐外館 處持續關注重建情形,亦適時運用國際文 宣,提升我國旗、國號之新聞露出,併利強 化中華民國台灣主權國家之地位及形象,展 現我國真誠的人道關懷與援助國際社會之 善意,累積國際社會友我動能,進一步彰顯 我做為國際負責任成員的貢獻及重要性。 (六十) 外交部為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民生及經濟發展,於 遵照決議辦理。 107 至 110 年度分別編列 113 億餘元、110 億餘元、 131 億餘元及 141 億餘元,且 109 及 110 年度較 107 年度分別增加 18 億餘元及 28 億餘元,成長比率為 15.76%及 24.49%,但 107 及 108 年度我國陸續與多 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索羅門及吉里巴 斯等國家終止外交關係,相關援助計畫隨之終止, 造成賸餘數分別為 7 億餘元、19 億餘元、23 億餘元 及 28 億餘元,尤其 110 年度計編列援外預算經費 141 億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僅三成七,應付保留 數逾四成,執行效率亟待提升,為有效執行援外預 算,充分運用政府有限資源。建請外交部覈實編列, 並就預算執行率偏低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以提升預 算執行率。 (六十一)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外交部及駐外各館處重要經常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性業務之一,駐外館處並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話」 ,112510028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由全館人員包括相關部會派駐合署辦公同仁共同輪 述內容如下: 流執機,以即時接聽、回應及協助旅外國人所遭遇 一、本部及駐外館處目前依據《旅外國人急難救 之急難事件,惟近期國人遭詐騙到柬埔寨落入工作 助實施要點》,在符合國內法及駐在國法令 陷阱、甚至遭人口販運等事件頻傳,遭國人質疑第 前提下,執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本項業務 一線人力是否不足,但由於柬埔寨與我國無邦交, 係本部及駐外各館處重要經常性業務,各館 加上中國大陸因素,因此我國在柬埔寨未設代表處, 處均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話」,由本部及 相關事務均由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 相關部會派駐同仁共同輪流執機,即時提供 理,目前由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處長及外交部及 旅外國人急難協助,行之有年,運作良好。 23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警政、調查與移民等 6 位同仁統籌負責辦理急難救 另考量急難救助案件具複雜性及多變性,我 助,但因被詐騙之國人人數眾多,請問這樣之業務 駐外同仁實際處理相關案件時,需依實際情 量 6 位同仁能夠處理嗎?為因應近期大幅增加「國 況因地制宜,隨機應變。 人在柬埔寨落入求職陷阱」之受害案件,建議外交 二、為加強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品質,本部已 部就未來發展台柬兩國合作關係,於 2 個月內向立 協同駐外館處研提相關改善措施,包括:加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強負責領務職雇員之教育訓練、確保急難電 話通話品質、善用電子郵件信箱對外聯繫及 即時更新對外網站之駐地注意事項等,盼在 最短時間內有效提升服務。另本部及各駐外 館處經常舉辦各種線上或實體課程,強化同 仁對駐外人員職責及駐在國民情與相關法 規的瞭解,期使同仁均能秉持同理心,在符 合國內外相關法規前提下,盡全力協助國 人。 三、國人赴柬埔寨落入求職陷阱案件爆發後,兼 轄柬埔寨業務的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 111 年 5 月成立「柬埔寨緊急救援專案小組」, 由該處處長率本部、警政署、調查局及移民 署等單位派駐同仁,統籌協助營救國人相關 事宜,包含視情派員赴柬埔寨協處。另接聽 國人求助電話及辦理脫困國人返國證件(入 國證明書)等業務,由該處全體同仁輪流支 援,並由處長視實際需要適時調配人力,上 述作法已有效提升駐處急難救助能量。 「胡」 處同時強化與柬埔寨警政、司法等單位的聯 繫,以提升案件處理能量。 四、我國未在柬埔寨設立代表機構,本部持續以 專案方式加強對柬國聯繫工作,並配合「柬 埔寨緊急救援專案小組」,協助我國警政及 移民單位派遣任務編組人力赴柬支援受困 國人返台。 (六十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5 目「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 一、我國囿於國際情勢特殊,對外國際合作發展 畫編列援外預算 144 億 3,783 萬元(約 4.5 億美元 工作以鞏固邦誼及深化與友好國家關係為 以 1:32 匯率估算) ,較 111 年度 126 億 8,758 萬 4 首要政務目標。身為國際社會之一員,依據 千元增加 17 億 5,024 萬 6 千元,約占我國國民所 國際間之標準致力呼應國際趨勢調整援外 得毛額(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測我國 2023 年 GNI=3.5 計畫內容是我國努力的方向。 萬美元*2,340 萬人=8,190 億美元)比率為 0.055%,二、整體而言,我國援外計畫向由夥伴國家提出 經查按國際合作發展法第 14 條規定: 「國際合作發 需求,經我國專業評估,且確認符合聯合國 展事務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 SDGs 後,據以研擬而成,內容含跨多元領 準編列之……。」經審計部追蹤覆核結果,108 年度 域,包括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 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中符合 OECD 定義之 ODA 費 候及社會創新等議題,且合作計畫皆扣連 較 107 年度略微增加 0.16 億美元,並續於 109 年 SDGs,攜手與夥伴國家共同達致 聯合國 度增加至 5.16 億美元(折合新臺幣約 143 億 1 千 2030 永續發展議程國際關注議題。 萬元) ,占國民所得毛額(GNI)比率為 0.073%,惟 三、本部彙整各機關提報之 ODA 投入,未來將致 仍未及 99 及 100 年度之 0.101%與 0.093%,112 年 力提升並鼓勵各中央及地方政府衡酌政府 23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度預算編列之援外經費更下降至僅 0.05%(因美元 財政及預算優先順序,適度研擬增加國際合 匯率上升之故) ,除落後 OECD 發展援助委員會(DAC) 作發展計畫及經費。 成員國 2020 年援外經費占整體 GNI 之比率 0.32%, 與聯合國建議之官方援助發展標準 0.7%相較,亦不 及該項標準之十分之一,凸顯我國援外經費成長仍 有努力空間。我國長年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 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2020 年 COVID-19 疫 情爆發以來,政府透過向國際機構捐款、提供防疫 物資等實體捐贈及經驗分享等方式,對外推動「防 疫外交」,彰顯「Taiwan Can Help,and Taiwan is helping!」之精神。嗣於我國於該疫情較為嚴峻期 間,國際友好國家亦紛紛捐贈疫苗,顯示援外已朝 向「對等雙向、互惠雙贏」之新思維模式。值此後 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區域政經勢 力之消長,應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 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 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 SDGs 之推展進度等。 另外交部開發援助(ODA)經費規模與國際建議援助 發展標準差距仍大,允宜賡續衡酌政府財政,研謀 適度增加經費規模。 (六十三) 外交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之 遵照決議辦理。 「後疫情時期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婦女經濟賦 權計畫」整體執行率偏低,請外交部積極督促財團 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檢討改進。 (六十四) 外交部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為 2009 年,本部深知外界期待政府更新「援外政策白皮書」 , 而聯合國於 2015 年通過 2030 年永續發展議程, 爰自 110 年底即著手研擬新版「國際合作發展政 2016 年發布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已為各國政策努 策白皮書」 。本部原於 111 年 9 月將撰擬完成之 力之目標。故我國援外政策方向應與時俱進、廣納 草稿報請國家安全會議轉呈總統核定,惟近期我 各界建議,以利國際合作及符合受援國需求。外交 國外交及國際局勢之轉變,本部刻更新調整相關 部雖已表示 111 年度 9 月底公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 內容,將於白皮書正式核定後適時對外公布。 院辦理研究案相關綜整會議結果及意見參用情形, 但至今仍未見公告。外交部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說明相關計畫辦理情形及新版援外政策白皮 書發布日程規劃,以使我國援外政策有明確方向可 循。 (六十五) 查外交部為落實「全民外交」理念,於 2000 年成立 遵照決議辦理,另業就相關個案協同駐外館處協 非政府組織事務部門,運用民間資源及能量以促進 助聯繫溝通。 我國國際交流。我國 NGO 組織積極參與國際 NGO 組 織活動、爭取重要幹部職位、參與合作計畫等多元 外交形式皆具相當成效。惟查相關國際參與仍有受 打壓或限制之情事,例如我國 NGO 參與全球權威刊 物之翻譯,期能爭取繁體中文,並加入翻譯國之本 土研究文章,卻仍遭原發行機構拒絕,僅允諾由中 國民間單位發行簡體中文版本,實不利我國於相關 專業之發展及交流,中國掌握中文使用者之專業詮 23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釋權,讀者僅能選擇中國翻譯之視角及接受中國相 關研究文章。據上,外交部應針對前開問題,積極 協助我國 NGO 洽談相關單位,並研議可行之合作策 略,以提升臺灣之能見度。 (六十六) 臺灣以正式官方之管道積極擴展國際外交,亦積極 遵照決議辦理,另業將我 NGO 發行之重要外文刊 協助民間 NGO 參與國際交流,以民間之資源與能量,物透過駐外館處運用推廣,擴大宣傳效益。 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臺灣軟實力,提升臺灣於國際 之影響力。查外交部為協助民間團體及機構參加或 舉辦國際交流及與國際事務有關之會議或活動,制 定《外交部補助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及活動要 點》 ,以補助經費之方式予以協助,而臺灣國內 NGO 發展蓬勃,各自關注不同議題,發展各式與國際接 軌之交流方式,不僅只限於國際活動或會議,亦有 自行發行以雙語呈現之國際刊物,然因可宣傳據點 有限,無法觸及更多來臺之外籍人士,針對前開情 形,外交部針對國內 NGO 與國際交流之多元形式, 應予以協助洽談潛在宣傳管道,例如:機場、駐臺 外國機構、外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以利提升我 國 NGO 之國際能見度。 (六十七) 外交部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 11 億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9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6,602 萬 5 千元,計畫期程 105 至 111 年度,但該 112510025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計畫期程自 105 至 107 年度所編預算皆未及執行, 述內容如下: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 105 全數辦理保留;至 110 年度持續編列之 5,405 萬 9 年至 107 年因多次無物件投標而流標或標的物 千元亦全數申請保留待以後年度賡續執行。由於該 條件不符,嗣於 108 年修正計畫並購得新館舍, 計畫啟動後,歷經多次流標、簽約後因故終止買賣 109 年至 110 年因美國疫情及工程經費導致新館 契約等原因致該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嗣於 108 年 4 舍裝修工程採購案廢標,經陳報行政院同意增編 月陳報行政院,將計畫期程延後至 110 年度,計畫 經費及調整期程,111 年復因俄烏戰爭及美國疫 總經費由 8 億 4,944 萬 6 千元調增至 10 億 6,262 後高通膨導致建築成本高度不確定因素,營建廠 萬 3 千元,增加 2 億 1,317 萬 7 千元,增幅達 25.10%。商無意願承作工程,推案進度大受影響,但上述 但該計畫經修正後,又因受新冠疫情影響,原物料 外在環境不可抗力因素實非駐處所可掌控。目前 及人力價格大漲,於 110 年 8 月兩度陳報修正計畫,駐處全力積極趕辦,本部將持續督促並嚴格管控 修正計畫期程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並提高計畫總 進度,務期於計畫核定時程內完工進駐。 經費為 11 億 6,602 萬 5 千元,較第 1 次修正計畫 增加 1 億 0,340 萬 2 千元,增幅 9.73%,案經行政 院於 110 年 12 月同意辦理,爰要求外交部確實控 管本計畫執行進度,避免再次延宕,且未來不得再 提出增加經費需求。外交部實應嚴加督促駐外館處 積極趕辦,確實強化計畫管理機制,並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以免類似情事 一再發生。 (六十八) 外交部單位預算執行率長年偏低,儘管 109 年迄今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遇 COVID-19 疫情確造成影響,但在 108 年前預算 112510024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執行率即已逐年下降,且連續 2 年未達 80%,預算 述內容如下: 明顯過於寬裕。請外交部於 2 個月內檢討近 3 年來 一、我國政府是依據友邦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 預算執行率不佳之具體原因,並將書面報告提交至 需要,與友邦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依 23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據友邦施政優先順序磋商進行合作,依「國 際合作發展法」規定辦理撥款及執行,成果 也普獲友邦肯定。 二、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 業、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 畫,大部分需分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廣, 執行率易受當地政情、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 素影響,例如因舉行大選,我與友邦雙邊合 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台就緒後,始能與其磋 商,並配合新政府施政規畫及優先順序擬 訂,致影響執行率;另自 109 年起諸多友邦 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嚴重,亦影響各項合 作計畫的執行,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 外計畫囿於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 行進度緩慢或延後;亦有部分邦交國因治安 惡化、天災等因素造成執行率欠佳。 三、對於我國與友邦之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 畫進展,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定期檢視 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倘遇有窒礙難行之 處,除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可行替代計 畫,也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之優先 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資源 發揮最大效益。 (六十九)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參與平臺所公布,有關 遵照決議辦理。 外交部 110 年度自行管制之 11 項重大個案計畫, 年度經費執行率僅 46.87%,且全數未符合預定目標 率,執行率介於 0.59 至 91.47%之間,其中未及八 成者計有「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 等 9 項,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執行率 更僅有 0.59%,112 年度除「駐洛杉磯辦事處購置館 舍中程個案計畫」及「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館舍購置 計畫」因計畫屆期未編列預算外,餘皆持續編列預 算辦理,且所編預算除「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事務」 及「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外,皆高於 111 年度所編預算數,外交部允宜審視過去預算執行情 形覈實編列。 (七十) 外交部現有檔案除清末民初史料係寄存於國立故宮 一、本部積極辦理庫存檔案回溯編目建檔:本部 博物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等處外,較近代 截至 111 年 5 月已回溯建檔全數庫存檔卷。 之檔案資料則由外交部存管,截至 111 年 8 月底止 至於本部原寄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外交部計有北投、汐止及本部等 3 處檔案庫房, 尚餘 1 萬 6,000 卷未數位建檔,預計於 112 各檔案庫房面積合計約 1,334.67 坪,檔案架可存放 年底完成,屆時本部 30 萬冊庫存檔卷將全 空間容量合計約 27 萬 958 冊,截至 111 年 8 月 9 日 數完成數位化建檔。 止實際存放於檔案庫房之檔案(包含以裝箱方式保 二、另本部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 存之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前行政院新聞局)移入檔 辦理已屆保存年限之檔案清查作業:截至 案,及前供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運用,目前已 111 年 12 月底止,已清查本部檔案共計 4 23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歸還置放於汐止檔庫惟尚未上架之檔案)則計約 27 萬 6,314 冊;另已清查本部接收前行政院新 萬 3,075 冊。據外交部說明,該部北投檔案大樓興 聞局 3 萬 6,105 冊、104 年已屆保存年限 5 建工程預計於 113 年度落成啟用,為配合該大樓空 年之普通件檔案等計 5,572 冊,總計完成清 間規劃,自 110 年度起陸續進行清查存管之檔案, 查檔案 8 萬 7,991 冊,並將賡續辦理已屆 截至 111 年 8 月底止,共已完成清查 123 萬 880 件 保存年限檔案之銷毀事宜。 檔案,另有 382 萬 5,293 件尚未清查,未完成清查 三、本部將持續依據各機關解降密通知單、機密 之檔案逾七成,然依據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 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建議單,或經本部 定:「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 主動檢討檔卷密等後,去函各機關辦理機密 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 等級重新核定作業。 應於本法施行後 5 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於 四、本部新檔案大樓預計 113 年完工,目前依 本法施行後 7 年完成。」按上開規定屬永久保存者, 《檔案法》規定辦理各項檔案建檔、立案、 應於 96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回溯編目建檔,屬定期 編目及清查事宜,並依年度規畫覈實執行相 保存者應於 98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回溯編目建檔。 關預算,積極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外交部截至 111 年 8 月底止僅完成 3 萬 481 冊檔案 之回溯編目作業,尚有 1 萬 9,603 冊檔案未辦理完 成,顯與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不符,外交部 允宜積極辦理。 (七十一) 經查外交部每年皆會編列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 遵照決議辦理。 廈貴賓室各項業務經費,共 677 萬 4 千元,其中房 屋租金 603 萬 3 千元,占總預算 89%,惟據「外交 部桃園機場貴賓室使用要點」所示,貴賓室之租用 使用效益料在邊境解封與國際交流恢復後逐步提 升。外交部應秉持撙節經費原則,有效提升貴賓室 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形塑我國對外形象。 (七十二) 據外媒於 111 年 8 月中報導,中國與中東歐的合作 一、112 年我國與立陶宛業辦理「第 2 屆台立經 機制自 110 年 5 月立陶宛退出後,111 年 8 月拉脫 濟對話會議」及「第 1 屆台立農業合作會 維亞和愛沙尼亞也宣布退出,波羅的海 3 國全都退 議」,顯示我與立國持續推動包含經貿合作 出,近日亦傳出捷克可能跟進。雖然外交部總強調 在內之各領域合作,亦逐步建立官方制度性 我國外交不以建交主要目標,然為持續增加「抗中 會議。 保台」之國際友好國家,外交部應積極規劃,與波 二、各領域合作中,我與該三國之醫衛合作於 羅的海 3 國,甚至捷克等國家共同建立具建設性、 112 年尤有顯著進展:立陶宛連續 3 年於 務實之關係,包含官方經貿合作。 WHA 大會中為我執言,並指派官員與我代表 團進行雙邊會談;拉脫維亞醫學協會 (Latvian Mdeical Association, LMA)以 該會名義致函 WHO 秘書長支持我參與 WHA, 拉國衛生部長 Liga Mengelsone 則以強調 「普遍參與原則」間接聲援我國;另,愛沙 尼亞衛生部長 Riina Sikkut 於 112 年 WHA 大會中更直接提及臺灣,表達對我支持。 (七十三) 112 年度外交部預算編列 18 億元對烏克蘭進行援 一、本部 112 年度編列新臺幣 18 億元以協助烏 助,惟烏克蘭貪污感知指數多年來始終不佳,援助 國戰後重建及復原工作。在執行上,本部將 項目應審慎評估,考量烏克蘭戰後重建需大量技術 秉持上述烏克蘭重建會議通過之「盧加諾原 人才,相關援助若用於協助烏克蘭培育相關人力, 則」(Lugano Principles),即(一)建立 提供烏克蘭學生來臺獎學金,不僅促進兩國人民交 夥伴;(二)聚焦改革;(三)透明、究責 流,以長遠計,更為烏克蘭重建提供真正的支持。 及法治;(四)民主參與;(五)各方參與; 23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六)性平及包容;及(七)永續等 7 項原 則,規劃協同相關政府部會及民間機構,與 包括中東歐等理念相近國家、國際多邊機制 及民間組織等合作,協調烏國中央或地方政 府,協助安置烏國難民以及重建學校、醫院 及電力等基礎設施。 二、有關烏克蘭友我人才培育部分,在 18 億援 烏預算當中,已包含提供烏克蘭博士生獎學 金計畫,協助烏克蘭公民攻讀博士及任教資 格獎學金之費用。目前已完成專案合作協議 簽署,盼透過補助計畫佈建烏國友我人脈。 (七十四) 鑑於我國與烏克蘭無正式邦交,甚至無設置辦事處,一、由於我政府及民間對烏國之慨援,烏國人民 我對烏克蘭之援助因缺乏辦事處而阻礙重重,爰要 對我好感度大幅提升,臺烏兩國國會業分別 求外交部當此臺烏友好之際,積極與烏克蘭外交部 成立友臺小組及友好協會,烏國若干國會議 磋商設立辦事處事宜。 員並建議烏國政府應考慮與我相互設處,開 展互利互惠經貿文化合作交流,惟考量中國 對俄烏戰局具有重要影響力,故烏國中央政 府對我態度仍甚為謹慎保守。 二、為支持民主國家團結一致對抗威權主義擴 張,我政府一向歡迎與任何民主夥伴共同拓 展彼此互利合作交流關係,並將續發揮民主 國家相互扶持及「Taiwan Can Help」人道 援助之精神,援助烏國重建,同時透過中東 歐理念相近國家及烏國民間力量,促請烏國 政府援例與我相互設處,以推動互利互惠之 雙邊合作交流。 (七十五) 外交部近年積極扮演「全民國防」角色,從美臺軍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9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購、臺海戰情分析、兩岸軍力情勢狀況等,外交部 112510025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著力甚深,深感外交部及全體人員對全民國防之重 述內容如下: 視。然,目前全民國防意識不足,外交部理應做為 一、 111 年 8 月間中國舉行多天環臺實彈軍演, 表率,定期舉辦全民國防課程,參與、接受相關軍 片面破壞臺海現狀及區域和平穩定。本部 事訓練,如防衛避難、戰災救援,使外交人員了解 極力爭取歐美理念相近國家對我支持,也 全民國防重要性,並與友好國家軍事交流、協助爭 積極配合協助國防部推動相關雙邊軍事交 取軍援及技術轉移,以強化國防韌性。爰要求外交 流與對美軍購,協同強化我國防力量。例 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 如,美國拜登政府已 9 度宣布對臺軍售,充 規劃之書面報告,以強化我國外交部全民國防能力。 分展現美國政府高度重視我國國防需求, 落實對臺安全承諾。 二、 為提升全民國防意識,本部除配合國防部 之推動全民國防工作計畫,亦舉辦各類國 防與安全相關課程,110 年辦理計 31 場次, 111 年舉辦逾 60 場次,所涉議題包含區域 安全、兩岸、全民國防教育、資安等。 三、 鑒於中國對我複合式威脅加劇,從未放棄 武力犯臺,不斷運用各式認知作戰擾亂我 民心士氣,本部將持續增進同仁對全民國 23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防之認識,向同仁宣導全民國防理念,強化 本部同仁全民國防精神。 (七十六) 鑑於 111 年發生數百件我國國民遭詐騙至東南亞地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區打工及人口販運等事件,其中尤其以柬埔寨最為 112510028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嚴重。由於許多國家尚未與我簽訂司法互助、引渡、述內容如下: 移交受刑人以及警政合作及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等協 一、行政院於 111 年召開「國人受騙至海外從事 定,亦未與我建立實質外交關係(如互設辦事處等) , 犯罪工作涉及人口販運之因應作為研商會 目前係由我東南亞其他外館統籌因應,以及聯繫當 議」及「國人赴海外從事犯罪工作涉及人口 地台僑、台商協助,採公私協力之方式因應。依據 販運專案小組會議」等跨部會會議,決議由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目前計有近 300 名遭誘騙落入 內政部警政署統籌辦理本專案,各部會針對 海外求職陷阱國人仍等待救援返國,爰請外交部協 預防、勸阻、救援、究辦等面向全力合作。 調內政部暨相關單位針對「111 年臺灣民眾於東南 二、本部奉行政院指示採取因應作為如下: 亞地區遭打工詐騙與人口販運犯罪情形」 ,整合各部 (一)相關駐外館處即刻成立「緊急救援專案小 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最新 組」: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駐泰國代表處及 救援進度及改善之書面報告。 駐緬甸代表處已成立緊急救援專案小組,成 員包含外交、警政、法務、移民等單位,強 化與駐在國警政及司法機關的交流,建立橫 向聯繫管道,隨時交換情資,及時營救受困 國人。 (二)隨時提供國內司法機關更新資訊:隨時將亞 太相關駐外館處彙蒐之受困國人資訊轉知 內政部警政署,並配合檢調機關偵辦需要, 即時進洽駐在國政府取得相關資訊。 (三)與各部會通力合作協助國人返國:已成功協 助逾 400 位求援國人安全返國。 (四) 本部、領事事務局及駐外館處持續辦理防詐 宣導:透過發布新聞稿、舉辦新聞說明會、 更新柬埔寨等國旅遊警示訊息、製作「防詐 宣導小卡」 ,於全球資訊網中文網站設置「海 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等方式,強化國人海 外求職時之自我保護意識。 (七十七) 經查外交部針對「公私部門向烏克蘭捐贈善款與物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資」,已於 111 年 5 月 27 日將捐贈烏克蘭的物資全 112510024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數運送完畢,據外交部統計總運費約 2 億 4,000 萬 述內容如下: 元,外交部表示將先以自有預算勻支,不足部分將 一、本部於 111 年 3 月 7 日至 18 日對外募集民 向行政院請求協助。而外交部亦於 112 年度預算編 間捐贈烏克蘭物資,並公告募集 20 項物資 列 18 億元捐款至烏克蘭地方政府進行人道援助。惟 及 14 項藥品之品名,運送愛心物資共計約 國際外交並非只有外交層面,經濟、學術、農業及 582 公 噸 , 運 送 經 費 總 計 支 出 新 台 幣 軍事等層面,亦為務實交流範圍,外交部應與各部 186,541,857 元(契約價金履約上限新台幣 會討論進行各種合作之可能性。爰請外交部針對本 227,868,350 元),由本部「國際合作及關 次捐贈烏克蘭物資 2 億 4,000 萬元運費,提出經費 懷」預算項下支應。 支應來源說明;並應檢討「公私部門協力對外國捐 二、未來辦理類似募集民間捐贈人道物資案件 贈善款與物資」計畫,明定收受民間捐贈物資類別 時,當加強明定捐贈物資類別條件,以避免 條件等,以避免發生民眾熱心捐贈許多非標的援助 發生民眾熱心捐贈非標的援助物資,致大幅 物資以致運費大增情形。並請外交部於 2 個月內向 增加不必要之運費支出。 23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十八) 近年外交部連續發生多次疑似機密電報洩漏事件,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如 2020 年駐印尼代表處密件電文遭洩;2021 年外 1125100251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交部擬贈友邦高端疫苗密件電報遭洩;以及 111 年 述內容如下: 3 月駐美代表處電報遭洩。如此高的電報洩漏頻率,一、本部向嚴格要求國內及外館同仁恪遵相關 已經揭示外交部內部電報控管程序出了重大疏漏, 保密規定,並持續檢討強化保密作法與精進 而外交工作極重保密,應為最基本之工作要求,外 措施,落實內部保密控制程序。 交保密工作無法達成,也會降低他國對我國的信心、二、關於強化杜絕機密電報洩漏事件,本部已就 破壞我國的國際名聲,不利我國拓展外交空間。爰 電報收發、存管等面向通盤檢討,採取「減 請外交部針對「彌補外交部電報機密漏洞」研擬改 少電報傳遞次數」、「國內外電報差異化」、 善計畫,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密封傳送紙本電報」以及「強化同仁保密 提交改善檢討書面報告。 意識」等作法,持續要求同仁落實保密措施。 三、本部將持續秉持「洩密零容忍」的態度,採 取上述各項積極保密作為,研採必要強化措 施,透過與檢、調、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與 合作,確保並維護機密電報安全。 (七十九) 據外交部 111 年 5 月 17 日新聞稿指出,2020 年至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今 2 年多期間,新增並留駐臺灣的外媒共 29 家及 112510024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63 位記者,較 2020 年之前數量增幅超過三分之一。述內容如下: 除臺灣新聞自由表現亮眼,吸引外媒駐臺之外,近 一、中港澳媒體環境不利外媒工作: 年中國強力打壓其境內國際媒體也造成部分外媒移 (一)中國箝制新聞自由、削弱香港國際聲譽,國 駐臺灣。揆諸近期中國防疫持續採嚴格清零政策, 際媒體紛紛轉駐至亞洲各國。 令外媒駐點環境短期內較難改善,此時正是臺灣加 (二)因中國對國際媒體管制政策之不確定性,部 強吸引外媒駐臺,以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並強化我 分外媒保留或設立其他據點,以分散風險。 國與外媒間資訊交流之際。爰請外交部針對「加強 二、 台灣媒體環境吸引外媒駐點: 吸引外媒自中國、香港以及澳門等地區移駐臺灣」 (一) 台灣自由民主,地理位置絕佳,便於赴亞太 之目標,根據中國、香港以及澳門媒體環境對外媒 各地採訪。 之可能推、拉力,以及臺灣媒體環境對外媒之可能 (二) 台灣政府及民間均有嫻熟中國事務的專家, 推、拉力進行評估,並研擬相關加強吸引外媒之計 係外媒觀察中國的最佳地點。 畫,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三) 台灣與「新南向政策」目標國關係密切,是 相關細節之書面報告。 觀察此區域的理想地點。 (四) 台灣半導體產業具全球舉足輕重地位,外媒 駐台可就近觀察台灣科技業發展對全球經 濟之影響。 (五) 駐台外媒生態圈日益形成與茁壯,推測將對 其他尚未駐台外媒產生磁吸作用。 (六) 我政府資訊公開透明,且對於駐台外媒記 者積極提供協助。 三、加強吸引外媒駐台策略: (一) 協助國際媒體來台駐點、設立辦公室:便利 申請程序,協調其他機關提供相關協助。 (二) 積極提供新聞服務: 1.主動提供新聞資料,以利外媒掌握我政府 部門之即時資訊。 23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聯繫中央部會洽排首長專訪,舉辦中央部 會記者會,以利外媒了解我國重要政策及 相關發展。 (三) 規劃主題性參訪活動,增加外媒對我國各面 向之瞭解,豐富其撰稿內容。 (四) 主動協助國際媒體特派員入境採訪,鼓勵駐 台。洽邀國際媒體記者來台參訪,瞭解台灣 媒體環境。 (五) 本部駐外館處持續進洽重要國際媒體,說明 我國歡迎外媒來台駐點之政策。 (八十) 外交部 112 年度歲出 317 億 1,501 萬 2 千元,較 111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年度多出 16 億 4,000 萬元。經查外交部各年度預 112510024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算應付保留數及賸餘數金額偏高並逐年攀升,其中 述內容如下: 110 年度實現數 153 億 8,942 萬 1 千元,應付保留 一、本部保留數及賸餘數金額偏高部分: 數 68 億 1,112 萬 2 千元,賸餘數 46 億 7,040 萬 2 (一)我國政府是依據友邦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 千元,分別占歲出預算數 57.27%、25.35%及 17.38%, 需要,與友邦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依 保留數、賸餘金額及比率逐年提高,且應付保留數 據友邦施政優先順序磋商進行合作,依「國 占歲出預算 25.35%,較 109 年度之 18.79%大幅增加 際合作發展法」規定辦理撥款及執行,成果 6.56%,為近年來之最大增幅。另查 111 年度歲出預 也普獲友邦肯定。 算 275 億 9,966 萬 6 千元,截至 111 年 7 月底止之 (二)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 實現數比率亦僅 31.05%,未及四成。另同期間以前 業、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 年度歲出轉入數之未結清比率均逾二成,減免(註 畫,大部分需分多年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 銷)數亦偏高,110 年度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 61 億 廣,執行率易受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素影 0,863 萬 2 千元,未結清數 26 億 7,575 萬 4 千元, 響,復以諸多友邦各國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 實現數占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比率 46.12%,為 105 擊嚴重,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外計畫 年度以來最低,而未結清數占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 囿於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行進度 比率達 43.8%,為近 5 年來之最大增幅。近年外交 緩慢或延後;其次部分友邦因於年內舉行大 部歲出規模呈增長趨勢,然執行結果未如預期,預 選,我與該友邦雙邊合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 算執行效能有待提升,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外 台就緒後,始能與其磋商,並配合新政府施 交部應檢討近年預算保留及賸餘金額偏高且有逐年 政規畫及優先順序擬訂;另部分邦交國因治 攀升之情形,未來覈實編列預算。爰請外交部於 112 安惡化、天災等因素亦造成執行率欠佳。 年 4 月 30 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二、至提出書面報告及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 面報告及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 書部分:本部自 110 年底委託財團法人中華 經濟研究院依據國際合作發展趨勢、聯合國 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及我國推動援外工 作的模式,研擬「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 書」。期間多次邀集學界及 NGO 代表召開會 議、函請政府相關部會提供意見,並與國安 會討論。為使主題、論述及案例更加多元, 且充分展現我國推動之成果,待完成本部內 部程序後,將續陳國安會轉陳總統核定。 三、對於我國與友邦之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 畫進展,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定期檢視 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倘遇有窒礙難行之 處,除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可行替代計 23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畫,也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之優先 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資源 發揮最大效益。 (八十一) 查近年臺灣政府網站不斷遭受網路惡意攻擊,以致 一、中方敵對勢力除對臺軍演外,更於裴洛西議 無法運作。111 年 8 月外交部官方網站偵測到有大 長訪臺前後持續對外交部對外網站進行多 量境外 IP 連線攻擊,意圖癱瘓網站運作。次查, 次「分散式阻斷攻擊」 (Distributed Denial 111 年 10 月底時,外交部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of Service, DDoS),本部資電處採取一系 無法呈現資訊,雖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搶先處 列措施有效應處。網站服務雖遭短暫中斷, 理,恢復瀏覽功能,惟外交部為臺灣重要機關,係 並無任何資料遭竄改或外洩情形。 網軍攻擊首要目標,資訊安全尤為重要,外交部應 二、為強化本部及駐外各館處資通安全防護工 積極防範惡意駭客網路攻擊,並提出應對策略,以 作,已建置臺灣與駐外各館處間專用的跨國 避免政府重要資訊外洩,並且確保傳遞重大訊息給 骨幹網路(MPLS),並建置「資安監控中心」 大眾之官網正常運行。 (SOC),於駭客攻擊必經之處進行主動且 全面性資安監控,一旦發現異常連線便立即 啟動防禦機制。依據本部 SOC 統計,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 月底,已偵測並通報 1,486,833 次資安警訊,均為本部各項資安 防護機制及時偵測防堵。 三、本部已從作業環境、系統網路及人員教育等 面向,積極落實資安防護措施,以有效降低 被駭風險,採取重要措施包括: (一)落實「實體隔離」政策,公務作業電腦禁止 連網,並以防火牆嚴格限制系統或伺服主機 可接取的帳號、網址與網路協定,同時進行 網路存取權限控管及流量監控管理,杜絕機 敏資料外洩。 (二)在駐外館處佈建專用網路,並透過資安監控 與防衛系統,進行 24 小時監測。另委託專 業第三方資安團隊進行資安測試。 (三)建置異地備援機房機制,可提供即時、安全 及完整的資料異地傳輸備份,降低本部核心 系統中斷風險。 (四)強化資安意識宣導,定期辦理資安教育講習 及社交工程演練,強化本部及外館同仁資安 防護意識。 (八十二) 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表決通過 一、中國軍機艦頻擾臺灣,威脅臺海及區域安 歐盟 2 項年度執行報告決議案,強調臺灣為歐盟關 全,臺灣位於民主對抗威權主義的前線,政 鍵夥伴及印太地區民主盟友,呼籲歐臺灣建立戰略 府及人民均有高度自我防衛決心。烏克蘭對 合作、共同對抗外來干預等,以建立全面且更強勁 抗俄羅斯充分展現以小搏大的力量,以及民 的友好夥伴關係。然,自從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來, 主國家加強合作對抗威權侵略的重要性,也 雖歐美國家表示支持烏克蘭,但烏克蘭總統澤倫斯 增強臺灣人民保家衛國意志。政府會積極發 基仍每日呼籲歐美國家提供更多重武器來反制俄 展不對稱戰力並充實全民防衛能力,同時加 軍。歐美之支持是否有辦法口惠實至令人憂慮。歐 強與美、日、歐、澳等重要民主國家合作, 美支持我國不外乎建交和國防,建交非目前外交部 以有效嚇阻中國犯臺野心。例如,拜登政府 首要目標,外交部應持續透過推動我參與國際安全 迄今已 9 次宣布對臺軍售,落實對我堅定安 24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論壇,邀請國際重要戰略安全人士來臺,爭取國際 全承諾。 社會對我強化國防的支持,使民主國家間關係更加 二、另本部自 106 年起每年與國內重要智庫共 堅韌。 同辦理「凱達格蘭論壇」,針對全球及區域 安全議題,邀請理念相近和友好國家政要或 學者專家擔任專題演講人或與談人,透過意 見交流集思廣益,迄已辦理 6 年,重要性說 明如次: (一)近年均邀獲國際重量級政要發表專題演 講,包含愛沙尼亞前總統 Toomas Hendrik Ilves、日本前外相暨防相河野太郎、美國 前國土安全部長 Janet Napolitano 及前駐 聯合國大使 Kelly Craft 等。 (二)該論壇有助提升我國能見度及國際對臺海 議題之關注,彰顯我國在區域安全之地位與 角色。 三、 本部將持續推動我參與國際安全論壇、邀請 國際戰略安全領域重要人士、專家、學者等 訪臺之交流、推動與重要理念相近國家進行 雙邊策略對話及舉辦區域安全議題研討會 等案,強化各國及國際政要對臺海情勢、兩 岸問題及區域安全發展之瞭解,有助我在中 國升高區域安全緊張情勢之際,爭取各國對 我之支持。 (八十三) 臺北賓館為外交部所管理之百年國定古蹟,係全民 本部賡續努力,除使北賓為我國外交儀典之舉行 共有的文化資產,惟過去臺北賓館空間解嚴未符預 場所外,更使其具有親近歷史場景、民眾休閒遊 期,古蹟不盡親民,經查外交部秘書處回應立法院 憩之附加價值,並於假日開放鼓勵民眾參訪,得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1 年監督意見後,積極規劃提 使文化古蹟資源為國人所享。 升營管經理,台北賓館 111 年度截至 12 月 5 日止, 已辦理 12 次假日、21 次平日專案開放參觀,吸引 1 萬 8,634 人次參訪,相較去(110)年 4,403 人次, 大幅成長 323%,可謂成效卓著,對臺北賓館除為我 國外交儀典之舉行場所外,使其更具有親近歷史場 景、民眾休閒遊憩之附加價值,值得肯定,期盼臺 北賓館持續努力,使文化古蹟資源為國人所享。 (八十四)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 9,276 萬 5 千元,凍結 50 萬 112510016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元,俟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會提出檢討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本預算原編列 9,276 萬 5 千元,包含文宣影 片與期刊等製作費、專業人員聘用費、印製 費、運費等相關費用。其中扣除人員聘用費 等,營運潮台灣頻道、光華雜誌實際預算分 別為 1,372 萬元及 1,615 萬元。 二、潮台灣頻道之成效: 24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 本部 104 年 7 月創設「潮台灣」YouTube 頻 道,從事公眾外交及國際傳播,目前有 3.16 萬訂閱者,7 成為國外人士。 (二)每年製作推動國際參與及推廣台灣軟實力 之影片,以及舉辦「全民潮台灣」短片徵件 競賽,上掛「潮台灣」頻道影片逾 1 千片, 總觀看數逾 4 千萬次。 (三)111 年四部國際參與推案影片全球總觀看 次數 4,643 萬人次;「全民潮台灣」首獎作 品並於美國大聯盟紐約大都會「台灣日」活 動播放,國際宣傳效果甚佳。 三、 光華雜誌之成效: (一) 紙本經營:台灣光華雜誌為非營利之政府國 際文宣刊物,每月印製中英文版 1 萬冊,越 泰印尼版雙月刊 6,000 冊,多於海外贈閱並 提供駐外館處推介台灣軟實力。國內光華訂 戶逾 2,000 冊,112 年度加強推廣提高歲 入。 (二) 數位行銷:111 年光華網站瀏覽人數 236 萬 人次,臉書粉絲專頁發文 230 則,總觸及數 達 1,565 萬人次、粉絲數逾 7 萬人,較 110 年成長 33%。 (三) 文宣實績:111 年駐外館處分享及轉貼光華 貼文共計 1,470 則;教育部與國內大專院校 合作在印度成立 25 所台灣教育中心所用教 材即為《光華》紙本刊物;光華另配合台梵 建交 80 周年,彙輯出版「天使傳愛:天主 教在台灣」專書,提供我駐教廷大使館運用, 並獲陳前副總統面贈教宗作為禮品,深獲教 宗激賞。 (八十五) 112 年度外交部第 3 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 29 億 112510016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5,398 萬 6 千元,凍結 1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22 日決議審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查通過,茲摘述內容如下: 一、有關尼加拉瓜政府沒收我國外交財產,行徑 惡劣、公然違反國際法原則,本部自 110 年 12 月在我國館產遭侵佔開始,即由法律專 業同仁研議進行國際訴訟的可行方案,並同 步委請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評估我國各項 可採取的國際訴訟方式。 二、尼 國 總 統 奧 德 嘉 (Jos é Daniel Ortega Saavedra)進行獨裁統治,無視國際法且藐 視人權,完全背棄民主法治價值及基本文明 素養,除於 110 年 12 月公然違背國際法擅 自宣布將我國館產轉移至中國外,111 年 4 24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月「美洲國家組織」(OAS)在尼國租賃辦公 室也遭奧德嘉政權擅自闖入並蠻橫關閉;另 美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亦公開警告美國公 民,在尼國購置房地產有遭尼國政府沒收的 高度風險。此外,由於尼國政府侵害人權嚴 重、踐踏國際法不斷,尼國政府已陸續遭到 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等國家制裁,而 OAS 也曾通過決議譴責尼國奧德嘉政府反 民主與人權的諸多惡行。 三、經綜合評估相關風險、國際訴訟的經濟效益 及各項利弊可行性分析後研判,現階段國際 訴訟的法律途徑仍無法有效使尼國奧德嘉 獨裁政府負起侵佔我國館產的國際賠償責 任;因此經審慎全盤考量,目前我方先暫緩 以國際訴訟方式向尼國奧德嘉政府究責。本 部業責請相關駐外館處蒐報理念相近國家 政府因應尼國無視國際法蠻橫行為之有效 課責方式,如制裁、宣布相關不歡迎人士、 限制銀行金流、禁止核發簽證及限制出入境 等措施。待蒐報作業完成,將參考各國作法, 並與相關部會研議有效課責尼國政府的可 能方法。 (八十六) 外交部為提升資訊使用效率,每年皆編列資訊系統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及網站擴充更新等系統開發等經費,但委外案件之 112510026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推動未如預期,甚至發生驗收延宕,功能不全等情 述內容如下: 況,致使又須編列預算來再造,恐有浪費公帑之虞,一、本部 104 年以公開評選方式委外開發「新事 請外交部注意,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務表單建置案」,預算金額約 1,633 萬元,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規劃涵蓋本部國內外所屬行政單位共計 148 項紙本表單全數改為線上作業,藉由系 統之建置縮短本部與各單位及駐外館處公 文往返時間並提升行政效率。 二、本部業務涉及多種經費幣別匯兌轉換,雖投 入大量人力與資源,仍無法全數驗收合格, 爰以減價收受結案。對於未能通過驗收且無 法使用之項目,本部並未支付廠商價金。 三、112 年度本部規劃針對「差勤系統」及「薪 資管理系統」進行系統再造,將汲取前案經 驗,採取如下具體改善措施: (一)採購招標前召集相關業務單位科長層級以 上人員與會,據以明訂專案開發方向、時程 及需求範圍。 (二)續由業務單位、資訊單位與採購單位人員共 組「專案開發工作小組」,擬定具體需求招 標文件、訂定各階段履約標的、服務水準、 期程、驗收、付款等項目。 24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前揭小組於履約過程定期召開檢討會議,審 查需求異動情形、廠商履約品質及執行量 能。 (四)「專案開發工作小組」會同廠商於各階段審 查專案進度以管控品質及掌握進度,適時滾 動修正,務求如期如質驗收及上線。 四、112 年預算所列之各項開發案,本部將依 《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確實履約、核實 付款,過程將秉公正公開、合法透明精神辦 理。 (八十七) 2022 年 8 月 2 日外交部官網與政府英文入口網偵測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到大量來自中國、俄羅斯等地 IP 連線攻擊,意圖癱 112510026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瘓網站運作,一分鐘高達 850 萬次連線;同年 8 月 述內容如下: 4 日中午、深夜,及 8 月 5 日清晨,相繼偵測到境 一、中方敵對勢力除對臺軍演外,更於裴洛西議 外網軍以更新手法進行更大量攻擊,惡意連線次數 長訪臺前後持續對外交部對外網站進行多 最大值已高達每分鐘 1 億 7,000 萬多次,顯見外交 次「分散式阻斷攻擊」 (Distributed Denial 部資安問題異常嚴重。爰此,外交部應研擬防範及 of Service, DDoS),本部資電處採取一系 強化資安之對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列措施有效應處。網站服務雖遭短暫中斷, 出檢討書面報告及改善計畫。 並無任何資料遭竄改或外洩情形。 二、為強化本部及駐外各館處資通安全防護工 作,已建置臺灣與駐外各館處間專用的跨國 骨幹網路(MPLS),並建置「資安監控中心」 (SOC),於駭客攻擊必經之處進行主動且 全面性資安監控,一旦發現異常連線便立即 啟動防禦機制。依據本部 SOC 統計,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 月底,已偵測並通報 1,486,833 次資安警訊,均為本部各項資安 防護機制及時偵測防堵。 三、本部已從作業環境、系統網路及人員教育等 面向,積極落實資安防護措施,以有效降低 被駭風險,採取重要措施包括: (一)落實「實體隔離」政策,公務作業電腦禁止 連網,並以防火牆嚴格限制系統或伺服主機 可接取的帳號、網址與網路協定,同時進行 網路存取權限控管及流量監控管理,杜絕機 敏資料外洩。 (二)在駐外館處佈建專用網路,並透過資安監控 與防衛系統,進行 24 小時監測。另委託專 業第三方資安團隊進行資安測試。 (三)建置異地備援機房機制,可提供即時、安全 及完整的資料異地傳輸備份,降低本部核心 系統中斷風險。 (四)強化資安意識宣導,定期辦理資安教育講習 及社交工程演練,強化本部及外館同仁資安 防護意識。 24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八十八) 2022 年 8 月 2 日外交部官網與政府英文入口網偵測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到大量來自大陸地區、俄羅斯等地 IP 連線攻擊,意 112510026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圖癱瘓網站運作,一分鐘高達 850 萬次連線;同年 述內容如下: 8 月 4 日中午、深夜及 8 月 5 日清晨,相繼偵測到 一、中方敵對勢力除對臺軍演外,更於裴洛西議 境外網軍以更新手法進行更大量攻擊,惡意連線次 長訪臺前後持續對外交部對外網站進行多 數最大值已高達每分鐘 1 億 7,000 萬多次,顯見外 次「分散式阻斷攻擊」 (Distributed Denial 交部資安問題嚴峻,外交部應研擬防範及強化資安 of Service, DDoS),本部資電處採取一系 之對策,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列措施有效應處。網站服務雖遭短暫中斷, 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並無任何資料遭竄改或外洩情形。 二、為強化本部及駐外各館處資通安全防護工 作,已建置臺灣與駐外各館處間專用的跨國 骨幹網路(MPLS),並建置「資安監控中心」 (SOC),於駭客攻擊必經之處進行主動且 全面性資安監控,發現異常連線便立即啟動 防禦機制。依據本部 SOC 統計,111 年 1 月 1 日 至 112 年 1 月 底, 已 偵 測 並 通 報 1,486,833 次資安警訊,均為本部各項資安 防護機制及時偵測防堵。 三、本部已從作業環境、系統網路及人員教育等 面向,積極落實資安防護措施,以有效降低 被駭風險,採取重要措施包括: (一)落實「實體隔離」政策,公務作業電腦禁止 連網,並以防火牆嚴格限制系統或伺服主機 可接取的帳號、網址與網路協定,同時進行 網路存取權限控管及流量監控管理,杜絕機 敏資料外洩。 (二)在駐外館處佈建專用網路,並透過資安監控 與防衛系統,進行 24 小時監測。另委託專 業第三方資安團隊進行資安測試。 (三)建置異地備援機房機制,可提供即時、安全 及完整的資料異地傳輸備份,降低本部核心 系統中斷風險。 (四)強化資安意識宣導,定期辦理資安教育講習 及社交工程演練,強化本部及外館同仁資安 防護意識。 (八十九) 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斷交後,當地館產遭尼加拉 一、有關尼加拉瓜政府沒收我國外交財產,行徑 瓜共和國政府沒收,擬交給北京政府,然而外交部 惡劣、公然違反國際法原則,本部自 110 年 卻沒有採取任何國際法律訴訟措施,有損我國國格。 12 月在我國館產遭侵佔開始,即由法律專 針對尼國政府對我國如此惡意之舉動,外交部除應 業同仁研議進行國際訴訟的可行方案,並同 繼續觀察國際社會對此事件之態度,亦應積極聯合 步委請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評估我國各項 理念相近國家譴責尼國政府。 可採取的國際訴訟方式。 二、尼 國 總 統 奧 德 嘉 (Jos é Daniel Ortega Saavedra)進行獨裁統治,無視國際法且藐 視人權,完全背棄民主法治價值及基本文明 素養,除於 110 年 12 月公然違背國際法擅 24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自宣布將我國館產轉移至中國外,111 年 4 月「美洲國家組織」(OAS)在尼國租賃辦公 室也遭奧德嘉政權擅自闖入並蠻橫關閉;另 美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亦公開警告美國公 民,在尼國購置房地產有遭尼國政府沒收的 高度風險。此外,由於尼國政府侵害人權嚴 重、踐踏國際法不斷,尼國政府已陸續遭到 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等國家制裁,而 OAS 也曾通過決議譴責尼國奧德嘉政府反 民主與人權的諸多惡行。 三、經綜合評估相關風險、國際訴訟的經濟效益 及各項利弊可行性分析後研判,現階段國際 訴訟的法律途徑仍無法有效使尼國奧德嘉 獨裁政府負起侵佔我國館產的國際賠償責 任;因此經審慎全盤考量,目前我方先暫緩 以國際訴訟方式向尼國奧德嘉政府究責。本 部業責請相關駐外館處蒐報理念相近國家 政府因應尼國無視國際法蠻橫行為之有效 課責方式,如制裁、宣布相關不歡迎人士、 限制銀行金流、禁止核發簽證及限制出入境 等措施。待蒐報作業完成,將參考各國作法, 並與相關部會研議有效課責尼國政府的可 能方法。 (九十) 112 年度外交部「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作維持」預算編列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委辦費 413 萬 112510025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4 千元,用於推動對日關係。然而「臺日漁業委員 述內容如下: 會」及「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等商談漁業之對 一、 我漁民權益未受影響:原定 109 年在東京召 話機制迄今已停開 3 年。如今疫情已經趨緩,外交 開的「第五屆台日海洋合作事務對話」及「台 部卻還沒提出重啟會議的時程,爰請外交部向立法 日漁業委員會」雖受疫情影響延期,然 108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通過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規 則」仍繼續沿用,且台日雙方持續就漁業議 題保持密切溝通,我漁民權益並未受到影 響。 二、 台日疫情趨緩後恢復舉辦漁業實體會議:台 日兩國政府於 111 年宣布開放國境後,「第 12 次台日漁業委員會專家會議」(111 年 11 月 28 日)、「第 9 次台日漁業委員會」(112 年 3 月 13 日至 15 日)等實體會議已陸續召 開。針對 112 年漁季作業,雙方同意在達成 共識前暫時使用 108 年作業規則,同時基於 《台日漁業協議》互惠合作的精神,儘速召 開會議持續協商。 三、 第五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 112 年 1 月 13 日在東京召開,會中雙方就海洋環境合 作、海上安全合作、海洋科學合作、漁業領 24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域合作等共同關切事項進行討論,並簽署 「台日海洋廢棄物應處合作備忘錄」,將共 同推動海洋廢棄物調查及清理技術之交流 合作。另台日雙方同意第六屆「台日海洋事 務合作對話會議」於 113 年擇期在台北召 開。 四、 綜上所述,台日開放國境後,台日漁業委員 會及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已陸續召開,並 可望恢復定期舉辦以維護我國漁民權益。 (九十一) 111 年 9 月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科學研究船「新海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研一號」 ,在台灣東部海域進行研究期間,遭遇日本 112510025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海上保安廳艦艇的騷擾,但卻未見外交部對此進行 述內容如下: 官方聲明。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一、 「新海研一號」為我國科學研究船,曾於上 出書面報告。 111 年 9 月 29 日在我國東部海域活動時疑 遭日本公務船干擾,我國已在第一時間對日 本提出交涉,聲明我國科學研究船有權在該 海域作業並要求日方切勿干擾我國科研船 活動,此項作法,長年以來不曾變動。本案 屬於台灣與日本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爭議問 題,相關情形我方均有掌握且採取適當因應 措施。 二、 台日雙方對於專屬經濟海域(EEZ)範圍各 有立場,我國劃設「暫定執法線」作為保護 漁船及科學研究船活動範圍的執法依據,我 國立場從未動搖;日方則主張依「中間線」 原則劃界,以致雙方 EEZ 發生重疊狀況。在 台日重疊 EEZ 發生漁船或科研船活動爭議 時,雙方雖各自闡述原則與立場,但也持續 進行雙向溝通,近年亦無發生嚴重事件。 三、 針對海洋議題,台日雙方均透過「台日海洋 事務合作對話」會議及「台日漁業委員會」 等既有協商機制進行溝通,近年雖因新冠肺 炎疫情影響延期,然 111 年 10 月台日重新 開放國境後,雙方旋即協商討論召開實體會 議。 四、 台日雙方於 112 年 1 月舉行第五屆「台日 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會中我方已就科 研船議題對日提出交涉,今後雙方將維持定 期對話機制,續就相關議題進行協商。 (九十二) 針對外交部駐外人員待遇及福利偏低,請外交部研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議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將 1 名子女隨同赴任、同為 112510026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駐外人員之同館夫妻納入加成補助,並研議於駐地 述內容如下: 擁有自有住宅之駐外人員應有一致房租補助費補 一、為提升駐外人員之待遇及福利,本部依行政 助,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院 107 年 5 月 24 日核定「駐外人員房租補 面報告。 助費基準訂定及調整作業要點」規定每 4 年 24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定期由駐外機構依所在國別、城市彙蒐駐在 地租屋市場行情、租屋資訊及駐外人員租屋 情況,通盤檢討房租補助費基準,以訂定符 合駐在地物價水準之合宜補助基準,107 年 調增 16 個駐外機構、111 年調增 26 個駐外 機構;同時為配合政府鼓勵生育之政策,報 請行政院同意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依隨在 任所之未成年子女人數加成補助措施,案經 行政院核定自 109 年 9 月 1 日起駐外人員 育有 2 名以上未成年子女隨在任所者,每月 房租補助費於該職級基準外,另按同館處一 等秘書職級房租補助費基準加成補助(2 名 子女 15%、3 名子女 25%、4 名子女 35%、5 名子女 40%、6 名子女以上 45%),以減輕 租屋經濟負擔。 二、本部檢討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精進作為,將 1 名子女隨任者納入加成補助、提高加成成 數、修訂子女定義、納入同為駐外人員之同 館夫妻加成補助、提高基層駐外人員二等秘 書以下職級同仁房補費基準比例等報請行 政院核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嗣於 112 年 2 月 20 日函請本部依相關機關(單位)意 見再議。 三、至研議於駐地擁有自有住宅之外交人員應 有一致房租補助費補助一節,鑒於駐外人員 擁有自有住宅者與租賃房舍者具本質上之 差異,租賃者需繳付房屋租金予房東,擁有 自有住宅者並無繳納租金之情形,倘領取同 額房租補助費,不僅有失公平性,亦恐衍生 以公款補貼購屋之疑慮,為兼顧衡平性,建 議仍維持擁有自有住宅者領取房補費基本 數之規定。 四、本部將賡續提升駐外人員待遇及福利,精進 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之支給及檢討作業,維 護駐外人員居住環境品質,以利駐外人員安 心、安定工作。 (九十三) 前邦交國尼加拉瓜於 2021 年與我國二度斷交,惟我 一、有關尼加拉瓜政府沒收我國外交財產,行徑 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仍持續遭尼國霸佔,然外交部 惡劣、公然違反國際法原則,本部自 110 年 信誓旦旦表示要向國際提出司法訴訟捍衛我國權 12 月在我國館產遭侵佔開始,即由法律專 益,卻在近日改口不向尼加拉瓜提告,有失國家之 業同仁研議進行國際訴訟的可行方案,並同 尊嚴,且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國家,大使館遭霸佔 步委請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評估我國各項 外交部卻沒有任何作為,未來是否會產生連鎖反應, 可採取的國際訴訟方式。 外交部皆應有所警惕。 二、尼 國 總 統 奧 德 嘉 (Jos é Daniel Ortega Saavedra)進行獨裁統治,無視國際法且藐 視人權,完全背棄民主法治價值及基本文明 24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素養,除於 110 年 12 月公然違背國際法擅 自宣布將我國館產轉移至中國外,111 年 4 月「美洲國家組織」(OAS)在尼國租賃辦公 室也遭奧德嘉政權擅自闖入並蠻橫關閉;另 美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亦公開警告美國公 民,在尼國購置房地產有遭尼國政府沒收的 高度風險。此外,由於尼國政府侵害人權嚴 重、踐踏國際法不斷,尼國政府已陸續遭到 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等國家制裁,而 OAS 也曾通過決議譴責尼國奧德嘉政府反 民主與人權的諸多惡行。 三、經綜合評估相關風險、國際訴訟的經濟效益 及各項利弊可行性分析後研判,現階段國際 訴訟的法律途徑仍無法有效使尼國奧德嘉 獨裁政府負起侵佔我國館產的國際賠償責 任;因此經審慎全盤考量,目前我方先暫緩 以國際訴訟方式向尼國奧德嘉政府究責。本 部業責請相關駐外館處蒐報理念相近國家 政府因應尼國無視國際法蠻橫行為之有效 課責方式,如制裁、宣布相關不歡迎人士、 限制銀行金流、禁止核發簽證及限制出入境 等措施。待蒐報作業完成,將參考各國作法, 並與相關部會研議有效課責尼國政府的可 能方法。 (九十四) 111 年 9 月多位旅義僑胞於臉書成立「反駐義大利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外館不當對待連署聲明」粉絲專頁,已累積 10 個投 1125100261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訴案例,其中包含駐義大利代表處簽證官對僑胞辦 述內容如下: 理探親或工作簽證時各種刁難等不當對待,顯見外 一、外交學院定期辦理培訓課程,現有課程包括 交部於各辦事處之教育訓練仍有不足。爰請外交部 於「新進人員講習班」開設「以同理心處理 積極檢討改善領務負責人員之專業度及態度,並向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及「公務人員公務倫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及改善 行政中立及核心價值」;在「中階主管班」 計畫。 納入「中階主管應有的認知與角色」 等課程; 在「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人員 行前講習班」及「高階主管班」亦均有相關 座談、案例研析及經驗分享。 二、本部領事事務局在每年上、下半年外派同仁 赴任前均安排領事業務專業講習,課程內容 涵蓋簽證、護照、文件證明等共計 14 門課, 兼具法規與實務面向,另更針對外派東南亞 特定館處同仁辦理「外籍配偶結婚面談」課 程,講授面談技巧及提醒在針對「婚姻真實 性」之查察時,應避免詢問個人隱私及性別 私密問題。 三、本部領事事務局重視駐外館處領務專責人 員之專業度及態度,除每年定期舉辦領務巡 24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迴及講習外,另視情提供即將外派同仁依實 際職務需求,臨櫃實習或觀摩內部流程作業 之機會,以增進外派同仁專業及臨場經驗。 (九十五) 返鄉為基本人權、普世價值,惟外交部針對特定人 一、「護照條例」有關扣留、廢止及註銷護照之 士之護照進行扣留、廢止、註銷,甚至預告不核發 規定係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訂定,並獲 新護照之申請。然外交部之相關解釋仍有待商榷, 立法院審議通過:内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 包含目前國內無任何法律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否 移民署)主管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 條 得扣留被通緝者之護照,再者,引用之法規並無實 規定,當事人如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質構成要件,無法成為法律依據,綜上,外交部應 確定、通緝中、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 提出更為具體之說明向國人解釋,以確定政府行政 出國、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 中立之角色。 定之重大嫌疑等情形之一,移民署應禁止其 出國。本部配合於護照條例訂定相關規範而 扣留、註銷護照。倘獲移民署解除管制,自 得重新申請護照。 二、扣留、廢止、註銷及不予核發護照之規範均 有明文規定司法機關或移民署應通知外交 部之具體事項:依據「護照條例」第 23 條 第 2 項規定,司法機關及移民署依同條第 1 項通知本部應不予核發護照時,應以「書面」 或「電腦連線傳輸」 方式敘明當事人之姓名、 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依「法律 限制或禁止出國」事由;再依同條例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 香港或澳門」,經查有上述依「法律限制或 禁止出國」事由者,向駐外館處「出示護照」 時,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而該本經扣留 之護照,依同條例第 25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 定,主管機關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綜 上可知,上述行政處分均有明文規定,並無 實質構成要件不明確之情形。 三、「護照條例」所訂扣留、註銷及不予核發護 照之規範適用所有人,亦會協助核發當事人 適當旅行文件供渠返國面對司法:「護照條 例」有關條文係基於政府行政司法一體而訂 定,作為政府行政機關一員,本部自當配合 司法檢調機關為審理所有類型案件(如當事 人欠稅未繳、詐欺、妨害兵役、貪汙等情形), 協助以扣留、註銷護照處分方式促請當事人 返國面對司法,亦會協助核發專供返國使用 之旅行文件供持憑返臺面對司法。本部多年 來均依法辦理,並無針對任何個案。 (九十六) 112 年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 本部就柬埔寨國人求職受騙求援案件作為如下: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 28 億 3,445 一、提醒宣導:透過發布新聞稿、舉辦新聞說明 萬 8 千元。截至 111 年 9 月 23 日止,駐胡志明市辦 會及更新柬埔寨等國旅遊警示訊息,呼籲國 事處受理民眾在柬埔寨求職受騙求援案件協助名單 人提高警覺;編製警示標語透過本部臉書、 25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計 639 人,其中 246 人已經返台,393 人尚未返台, IG 及領事事務局 Line 群組推播;本部官方 依據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統計,從 111 年 9 月 8 日至 網站設置之「海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持續 23 日,近 2 週新增求援案件計 51 件,相較同年 8 上載行政院、外交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月 26 日至 9 月 8 日新增 133 件,求援案件數量已 航空警察局、移民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 經有減少趨勢,縱使求援案件有減少趨勢,外交部 察署等部會相關宣導資料,加強國人自我保 及相關機關亦應持續跨部會協調合作,加強與各國 護意識。 政府之聯繫,以提升援救能量,協助受害國人順利 二、防制遏止:持續定期將相關駐外館處彙蒐之 盡早返國。 受困國人請求協助案件資訊轉知本案主政 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並配合檢調單位偵辦需 要提供相關資料。 三、營救協助:鑒於相關案件涉及詐欺以及人口 販運等跨國重大刑案,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及駐緬甸代表處成立之「緊急 救援專案小組」持續運作,由本部派駐人員 及警政署、法務部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人員 共同組成,持續強化與駐在國警政及司法機 關的交流,並建立橫向聯繫管道,隨時交換 情資,以因應受害國人遭移送他國之情況, 及時營救受困國人。另本部每年均編列予駐 胡志明市辦事處「柬埔寨專案」經費,供該 處增進與柬國政府關係及派員赴柬處理國 人在柬埔寨急難救助案及求職遭詐騙之求 援案件,111 年並曾應駐處協處國人求職受 騙案需求增撥該經費,並自該經費下支應內 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員赴柬 協助受害國人脫困返國。 (九十七) 近期頻傳我國國人赴海外求職遭詐騙、囚禁、毆打,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且無法返回我國之情事,在海外被詐騙的國人多求 112510028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助無門,我國外交部更發新聞稿譴責民間前往境外 述內容如下: 援救之國人是散布假消息,對於此次事件之處理方 一、本部及駐外館處目前依據《旅外國人急難救 式,顯不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外交部應於 3 個月 助實施要點》,在符合國內法及駐在國法令 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海外援救國 前提下,執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本項業務 人不力之檢討報告。 係本部及駐外各館處重要經常性業務,各館 處均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話」,由本部及 相關部會派駐同仁共同輪流執機,即時提供 旅外國人急難協助,行之有年,運作良好。 另考量急難救助案件具複雜性及多變性,我 駐外同仁實際處理相關案件時,需依實際情 況因地制宜,隨機應變。 二、國人赴柬埔寨落入求職陷阱案件爆發後,兼 轄柬埔寨業務的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 111 年 5 月成立「柬埔寨緊急救援專案小組」, 由該處處長率本部、警政署、調查局及移民 署等單位派駐同仁,統籌協助營救國人相關 事宜,包含視情派員赴柬埔寨協處。另接聽 25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人求助電話及辦理脫困國人返國證件(入 國證明書)等業務,由該處全體同仁輪流支 援,並由處長視實際需要適時調配人力,上 述作法已有效提升駐處急難救助能量。 「胡」 處同時強化與柬埔寨警政、司法等單位的聯 繫,以提升案件處理能量。 (九十八) 外交部將國際資安交流列入重點計畫中,惟 111 年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在外賓參訪台灣時,傳出參訪附近便利超商及公共 1125100262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設施看板遭陸方駭客攻擊,後又發生戶政系統遭駭 述內容如下: 客入侵竊取個資之重大資安事件,政府口口聲聲說 一、 本部積極推動資安外交,將數位安全納入資 資安即國安,但卻不斷發生駭客攻擊事件,可見相 安政策推案,更以資安對話、情資分享及人 關部門主管機關在預防層面上依然有待加強。請外 員培訓方式,積極與理念相近之資安先進國 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 家建立常態性交流合作。 體資安交流計畫,說明後續國際資安交流之具體作 二、 本部 112 年資安交流計畫包含: 法。 (一)國際參與:建立國際資安交流合作平臺,推 動參與政府、非政府間資安議題相關之組織 或倡議,即時掌握最新資安情資,增加我國 際能見度。 (二)情資分享:推動與理念相近等資通訊先進國 家交流合作,在關鍵資訊基礎設施、5G、物 聯網(IoT)及新興科技等議題的交流合作, 並建立常態、制度化之資安情資分享、區域 聯防與預警機制,強化我整體資安防護。 (三)技術合作:推動邦交國之資安技術合作計 畫,透過技術協助提升我國資安研發能量。 三、 與理念相近資通訊先進國家定期進行制度 性對話交流,辦理迄今成效良好,本部將持 續推動上述合作,強化我國資安能量。 (九十九) 我國編列預算赴日本大阪參加世界博覽會,卻僅能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以 TAMAYAMA「玉山數位科技株式會社」的名義參加,112510026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除了矮化我國國格,也難以達到向外國人宣傳台灣 述內容如下: 文化之效果,對此外交部卻無有效作為,難以服眾。一、歷史背景:長年以來,由於我國並非「國際 爰請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博覽會公約」成員及「國際展覽局(BIE)」 提出檢討報告。 成員,因此難以獲得世界博覽會主辦國邀請 參加世博,此次獲邀參加 2025 大阪世博, 絶對是一個台灣可以被世界看見的機會。 二、參與世界博覽會之重要性:世界博覽會歷史 悠久,深具國際影響力,是全球主要國家展 現自身軟硬實力的重要平台。為提升我國能 見度、型塑台灣優質國際形象及強化我與各 國連結,本部自 2022 年起結合相關部會對 日交涉,終獲主辦方邀請並通過評審取得 「企業館」參展資格與設館場地。由於我國 外交處境特殊,拓展國際空間不易,倘錯失 2025 參展機會,未來恐更難獲邀參與。 25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設立「玉山數位科技株式會社」之原由:依 據大阪世博會主辦單位規定,必須設立日本 在地公司,以便處理世博會衍生的財務、稅 務以及展前展後的行政事務。「玉山數位科 技株式會社」成立的目的即為處理在日參展 的相關事宜。 四、以外觀及陳設展現台灣特色:未來我方也將 繼續與主辦方協商溝通,在外觀設計以及館 內陳設將發揮創意,以期將深具台灣特色的 意象與元素呈現在全球世人眼前。 (一○○) 外交部 112 年於「國際會議及交流」之「協助各種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國際交流活動」在外館成立「留台校友會」 ,其本意 112510026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在辦理交流活動,111 年度預算執行率達約六成四,述內容如下: 仍有進步空間,爰請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一、我駐外館處自 99 年起在駐地輔導成立「留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改善計畫。 臺校友會」(Taiwan Alumni Association, TAA)迄今,全球已有 67 館處成立共 71 個 留臺校友會,每年辦理相關交流活動,邀請 轄內曾領取我政府獎助學金之受獎人參與, 藉以凝聚親我力量及厚植友我人脈。 二、111 年度共有 50 個駐外館處辦理 66 場 TAA 活動,隨著全球疫情趨緩,各駐外館處亦已 陸續恢復正常運作並舉辦相關交流活動, 112 年應可回復疫情前支用規模,提升執行 成效。 三、考量持續與曾領取我政府獎助(學)金之留 臺校友及政、學界、媒體人士藉辦理 TAA 相 關活動加強聯繫,確有助各駐外館處業務推 動及厚植友我人脈,隨著全球疫情造成之影 響逐降,本案運作將逐漸回到疫情前常軌。 (一○一) 外交部為整合援外資源並加強國際合作,編列大量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經費來協助拓展我對外關係。然查近 4 年度「國際 1125100274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占歲出預算規模(公開部分)述內容如下: 近五成,其保留數及繳庫數則逐年增加,112 年度 一、 我國政府是依據友邦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 又擴編近 2 億元,實有預算編列過高之虞,請外交 需要,與友邦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依 部注意,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據友邦施政優先順序磋商進行合作,依「國 提出書面報告。 際合作發展法」規定辦理撥款及執行,成果 也普獲友邦肯定。 二、 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 業、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 畫,大部分需分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廣, 執行率易受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素影響,復 以諸多友邦各國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嚴 重,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外計畫囿於 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行進度緩慢 或延後;其次部分友邦因於年內舉行大選, 25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我與該友邦雙邊合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台 就緒後,始能與其磋商,並配合新政府施政 規畫及優先順序擬訂;另部分邦交國因治安 惡化、天災等因素亦造成執行率欠佳。 三、 對於我國與友邦之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 畫進展,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定期檢視 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倘遇有窒礙難行之 處,除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可行替代計 畫,也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之優先 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資源 發揮最大效益。 (一○二) 外交部於 112 年度預算中增編「捷克、立陶宛、與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斯洛伐克民主韌性及能力建構計畫」 ,請外交部於 3 112510027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述內容如下: 具體說明該計畫細目及預算使用內容。 一、為強化歐洲地區理念相近國家面對威權政 體擴張之民主韌性,本部與立陶宛、斯洛伐 克、捷克等中東歐理念相近國家共同擘劃多 年期民主韌性及能力建構計畫,擬於創新研 發、半導體科技、交通運輸、社會文化等領 域深化雙邊產業關係,並與國內大專院校合 作,設置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及短期培訓 制度,強化我與中東歐國家在半導體產業人 才之合作,打造雙邊更具體之夥伴關係,強 化面對威權主義之民主韌性,相關說明如 下: (一)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本計畫主要提供捷 克、斯洛伐克、波蘭、立陶宛碩博士獎學金 計畫,與國內台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 通大學、成功大學及中山大學等 5 所大學就 讀半導體學院;另與中山大學合作設置「台 灣-立陶宛半導體人才與研究獎學金計畫」 , 提供立國學生來台研讀半導體相關科系,包 含學習 5G 技術、智聯網(AIoT)、網路安全 及材料科學等項目。另推動關鍵技術培育計 畫(SMSKT),安排捷克學生來台學習專業知 識並在相關企業機構實習,未來有利我赴捷 克設點廠商徵才,提升台商赴捷投資意願。 (二)台立民主韌性合作計畫:台灣與立陶宛雙邊 關係再彼此成立代表處後進入新階段,基於 台、立兩國皆面臨威權國家之威脅,兩國同 意共同推動「台立強化經濟韌性雙邊合作計 畫」,內容包含: 1.半導體合作計畫:經由台灣專家諮詢及技術 指導,台灣將協助立陶宛發展半導體設計和 25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晶片製造產業能力,以利未來台立兩國企業 共同開拓歐洲半導體市場。 2.電動巴士合作計畫:基於歐盟 2030 年車輛 電動化強制性要求,本計畫有利開拓歐盟電 動巴士市場之雙方供應鏈合作。 3.先進技術產業合作計畫:合作開發台立間具 潛力或有戰略重要性之產業。 (三) 台捷民主韌性及能力建構合作計畫:透過我 國經貿及科技力量,協助捷克關鍵產業發展 及人才培育,以創造後疫情時代供應鏈韌 性。計畫內容包含: 1.先進晶片研究中心(ACRC):與捷克理工大學 合作建立晶片研究中心。 2.供應鏈韌性研究中心(CSCRS):與布拉格經 濟大學合作,共同從事台捷供應鏈貿易、投 資及技術合作研究。 3.推廣促進計畫(BOEP):在台成立捷克推廣中 心,預計每年在台舉辦各類活動,促進台人 對捷克產業、教育、文化及觀光等領域之認 識及深入合作。 (四)台斯韌性計畫:台斯自 110 年舉行首屆跨部 會經貿合作諮商會議以來,雙方關係升溫且 互動密切,並以 110 年度所簽 16 項合作備 忘錄為基礎展開多領域之合作及交流,其中 半導體領域為斯方關注重點。本計畫擬在斯 建置半導體實驗室及推動研發合作等 2 大 領域進行雙邊合作,以深化雙邊實質夥伴關 係。 1.建置半導體實驗室:由工研院擔任顧問、研 擬建置規畫,斯方成立專責團隊,執行提供 斯國半導體人才未來創新及研發環境。 2.推動研發合作:我與斯國經濟部合作針對半 導體運用、電動車、太空、綠能、生技、智 慧城市等各種具潛力合作領域進行專案研 發合作。 二、 綜上,考量台歐關係日漸穩健,對歐工作實 已為我外交工作重中之重,前揭中東歐國家 更係我對抗威權主義擴張,共建民主韌性供 應鏈之友好夥伴。 (一○三) 外交部為提升我國在外國之知名度,112 年度「國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 4 億 5,330 萬 5 千元,設 1125100276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立「台灣獎學金」及「台灣獎助金」計畫,惟近期 述內容如下: 傳出「台灣獎助金」出現同一受獎人領好幾次獎學 一、 「臺灣獎助金」計畫自民國 99 年開辦,旨 金之狀況,爰請外交部檢視獎助金審查程序及是否 在吸引各國優秀學人來臺進行駐點研究, 有重新核錄情形,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藉以培養國際學界知我、友我力量,並適時 25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改善計畫。 為我在國際社會發聲。迄已核錄超過 1,300 位外國學者來臺。 二、 「臺灣獎助金」計畫審查程序,係依據臺灣 獎助金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獎助對象必須 是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術研究人員,核 錄人選係透過邀請部內外評委進行書面審 核及召開評選會議,經通盤考量後確認核 錄人選,過程嚴謹。另本獎助金計畫設置目 的之一是為推動政務需要,因此倘各駐外 館處有特殊政務外交考量時,亦得就個別 申請人之研究題目及重要性等敘明理由逐 案報部,本部會視情特案考量。 三、 重新核錄情形:經查近 3 年(109 至 111 年) 重新核錄人數共計 30 位,惟其中 26 位係 因疫情影響未能於受獎年度來臺(含 112 年 受獎學人 5 位)。由於本獎助金計畫並無受 獎資格保留機制,因此倘學人因疫情於原 受獎年度無法來臺駐點時,本部原則同意 駐外館處敘明理由重新推薦,經本部甄審 程序後,酌情予以重新核錄。 四、 綜上,本部「臺灣獎助金」計畫審查程序嚴 謹,除非有特殊且必要之政務考量,未來將 以不重複核錄之原則辦理。本部將持續透 過本計畫協助各駐外館處業務推動及培植 友我人脈。 (一○四) 112 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 144 億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3,783 萬元推動國際交流。較 111 年度增列與美方 1125100277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計畫等經費 18 億 述內容如下: 元。請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一、 本部 112 年度於「國際合作及關懷、對國際 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烏克蘭之援助計畫的成 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項下增編新台幣 18 億 效及重建計畫之詳細內容及預算之使用細項。 元,用於「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 蘭重建計畫」。依據世界銀行、歐盟及烏克 蘭政府初步估算,烏國重建約需近 5,000 億 美元,鑒於金額龐大,美歐理念相近國家已 於 111 年 7 月與烏克蘭共同召開「烏克蘭 重建會議」(URC 2022),開始研議如何協助 烏國戰後重建,為展現我同為民主陣營成員 及發揮「Taiwan can help」之精神,本部 爰於 112 年度預算案「國際合作及關懷」項 下增編新台幣 18 億元以協助烏國戰後重建 及復原工作。 二、協助方式:執行途徑初步規劃三種方式,分 為直接援助、三邊合作援助及多邊合作援 助: 25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直接援助:烏克蘭中央及地方政府或 NGO 組 織 , 如 國 家 利 益 倡 議 網 絡 (National Interests Advocacy Network)、烏克蘭國 際勝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Ukrainian Victory)等。 (二)三邊合作援助:透過烏克蘭周邊國家波蘭、 捷克、斯洛伐克及立陶宛,以及該等國家合 作之 NGO 組織(如 PCIM、People in Need、 Ukrainian Slovak Initiative、紅十字會 等)。 (三)多邊合作援助:與歐盟、EBRD、教廷及其 他多邊組織合作。 三、預算規畫及預期效益:援助預算分配尚須與 上述合作國家及機構接洽評估並進行細部 規劃,本部將參採上述烏克蘭重建會議通過 之「盧加諾原則」(Lugano Principles), 即建立夥伴、聚焦改革、透明究責及法治、 民主參與、各方參與、性平及包容與永續等 7 項原則,發揮「Taiwan can help」之精 神,與理念相近夥伴協力合作,重建烏克蘭, 也讓世界看見台灣。 (一○五) 為回饋國際社會,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外交部於 我國援外計畫向由夥伴國家提出需求,經我國專 98 年 5 月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確立進步 業評估,且確認符合聯合國 SDGs 後,據以研擬 夥伴及永續發展之政策主軸,據此推動各項國際合 而成,內容含跨多元領域,包括國際關注之性別、 作發展事務。惟 108 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 疫情、海洋、氣候及社會創新等議題,且合作計 全球經濟受疫情衝擊,導致嚴重衰退,各國紛紛調 畫皆扣連 SDGs,攜手與夥伴國家共同達致聯合 整原先的援外政策,而我國援外開發補助,主要奠 國 2030 永續發展議程國際關注議題。本部將依 基在維繫邦交,在後疫情時代,面對區域政經勢力 據外交政策並參考國際援外趨勢,適時研擬我國 消長,應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爰此,外交部應 援外及國際合作發展內容及資源分配。 調整援外計畫,廣納各方意見,並將國際關注之性 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議題 納入多邊援助模式,以提升援外工作之執行成效。 (一○六) 中國大陸於 111 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0 日,在台灣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周遭海域演習,未來將以常態巡航的模式,持續騷 112510027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擾台灣海空領域,恐間歇性影響台灣經濟和區域安 述內容如下: 全。外交部雖在 111 年 8 月 9 日召開記者會,呼籲 一、短期計畫: 國際社會採取行動,研議因應方案,共同遏制大陸 (一)邦交國:透過推動高層互動及「政府開發協 對外擴張野心,維護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和國際秩 助」(ODA)深化邦誼。 序。惟我國該如何運用台灣之優勢,在具戰略重要 (二)理念相近及友好國家:秉持「務實、專業、 性的領域強化與各國的雙邊及多邊合作,外交部允 有貢獻」之原則與民主及經濟韌性,持續深 宜擬定加強對外關係之策略,訂定短、中、長期計 化各領域合作。 畫,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中期計畫: (一)依邦交國個別社經狀況需求,協助發展。 (二)深化廣化與理念相近之無邦交國實質合作 領域。 25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續推動現行國際組織或機制參與推案,堅定 捍衛我國在已參與之國際組織權益與地位, 以多元管道及創意向國際昭示我與中國本 質差異。 三、 長期計畫: (一) 全力固邦,掌握契機拓展現有友邦版圖。 (二) 進一步制度化與理念相近及友好之無邦交 國之合作交流。 (三) 積極提升我國在已參與國際組織之參與度 和能見度,多元、彈性爭取國際支持並累積 現行國際參與推案之動能。 (一○七) 鑑於國內陸續發生多起國人遭拐騙至柬埔寨從事非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法行為情事,經清查內政部警政署已受理 692 名國 112510027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人遭誘騙落入海外求職陷阱案件,其中回國者僅 述內容如下: 425 人,外交部在配合其他部會營救國人方面應更 一、救援成效: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掌握的最新數 為積極,並廣向國人宣導如何避免落入海外求職陷 據,共計受理逾 700 名國人遭誘騙落入海外 阱,爰要求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求職陷阱案件,在本部、相關駐處、內政部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避免國人再遭拐騙出國從事 警政署、移民署、相關國家警政移民單位及 非法行為。 國際救援組織的通力合作下,已成功協助逾 400 名求援國人返台。 二、依據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統計,受理國人赴柬 埔寨求職受騙求援案件數已呈降低趨勢,顯 示政府實施國人識詐(宣導)及防詐(防制) 已見成效。 三、本部將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協調合作,加強 與相關國家警政機關的聯繫,進一步提升我 國援救能量,協助受害國人儘早返國。本部 亦將繼續提供我司法機關情資,協助相關個 案之後續偵辦及審理,與相關國家合作,共 同打擊跨國詐騙及人口販運行為。另我未在 柬埔寨設立代表機構,本部已請兼轄柬國之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持續推動與柬國政務、經 貿、僑務及警務等單位建立聯繫管道。 (一○八) 鑑於我國近期頻頻發生國民受騙至國外,遭詐騙集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團擄走囚禁,要求其支付高額贖金或脅迫從事詐騙 112510028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工作,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截至 112 年 1 月 5 日 述內容如下: 為止,已受理 692 名國人遭誘騙落入海外求職陷阱 一、救援成效: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掌握的最新數 案件,其中回國者 425 人,爰要求外交部應加強與 據,共計受理逾 700 名國人遭誘騙落入海外 柬埔寨、寮國及緬甸等國之溝通,積極協助仍於國 求職陷阱案件,在本部、相關駐處、內政部 外之受騙國民平安返國,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警政署、移民署、相關國家警政移民單位及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國際救援組織的通力合作下,已成功協助逾 400 名求援國人返台。 二、依據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統計,受理國人赴柬 埔寨求職受騙求援案件數已呈降低趨勢,顯 25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示政府實施國人識詐(宣導)及防詐(防制) 已見成效。 三、本部將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協調合作,加強 與相關國家警政機關的聯繫,進一步提升我 國援救能量,協助受害國人儘早返國。本部 亦將繼續提供我司法機關情資,協助相關個 案之後續偵辦及審理,與相關國家合作,共 同打擊跨國詐騙及人口販運行為。另我未在 柬埔寨設立代表機構,本部已請兼轄柬國之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持續推動與柬國政務、經 貿、僑務及警務等單位建立聯繫管道。 四、本部前已協助內政部警政署與菲律賓及越 南警政單位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協定(備忘 錄),協助法務部與菲律賓簽署刑事司法互 助協定。 (一○九) 根據媒體揭露民主進步黨政府外交成績不佳,邦交 本部對於爭取國家最高利益及保障駐外同仁工 國斷交頻頻,外界質疑為了挽救邦交,政府不按牌 作權益,向極為重視,為協助駐外人員瞭解當地 理,常出怪招為難駐外代表,如媒體批露我與海地 政經情勢及我當前重要政策方向,本部於駐外館 外交關係不穩,外交人員被要求向無邦交的加拿大 長赴任前均辦理館長赴任簡報,另每年透過區域 及法國出面說服,希望海地不要斷交,雖最後海地 工作會報、館長及館員返國述職,宣導駐外工作 沒有與北京建交,但我國駐法國官員卻遭到政府指 重點,並提供駐外工作指引及行政注意事項,以 責辦事不力,造成辛苦的駐外人員士氣大受打擊。 聚焦各項政策任務,同時宣達駐外同仁權益及保 爰此要求外交部應積極協助我駐外館人員瞭解當地 障等相關資訊,以利駐外同仁能夠安心任職及確 政經情勢,並提供相關駐外工作重點及指引,唯有 實執行任務。 讓駐外人員在國外安心任職,獲得應有照顧及保障, 才能務實執行任務,積極鞏固拓展邦交版圖,落實 提升我國際空間與地位。 (一一○) 政府自 105 年大力提倡「新南向」政策至今,因新 本部就柬埔寨國人求職受騙求援案件作為如下: 南向政策範疇廣泛,掌握個別國家特性需要一定時 一、提醒宣導:透過發布新聞稿、舉辦新聞說明 間,台灣與新南向國家的經貿往來,仍有提升空間。 會及更新柬埔寨等國旅遊警示訊息,呼籲國 另柬埔寨人口詐騙事件,國人被高薪誘騙到柬埔寨, 人提高警覺;編製警示標語透過本部臉書、 身心受創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為發揮我與新南向國 IG 及領事事務局 LINE 群組推播;本部官方 家雙邊交流「執行力」之功能,對東南亞無邦交國 網站設置之「海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持續 家,政府仍應給予專責的人力、預算,增加中文、 上載行政院、外交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英文、當地國家語文救援平台,讓國人在外需要時 航空警察局、移民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 有人可找,並因地制宜迅速掌握各國的政治、經濟 察署等部會相關宣導資料,加強國人自我保 和社會、文化動態等當地最新狀況,隨時更新資訊 護意識。 提供國人需要。 二、防制遏止:持續定期將相關駐外館處彙蒐之 受困國人請求協助案件資訊轉知本案主政 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並配合檢調單位偵辦需 要提供相關資料。 三、營救協助:鑒於相關案件涉及詐欺以及人口 販運等跨國重大刑案,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及駐緬甸代表處成立之「緊急 救援專案小組」持續運作,由本部派駐人員 259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警政署、法務部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人員 共同組成,持續強化與駐在國警政及司法機 關的交流,並建立橫向聯繫管道,隨時交換 情資,以因應受害國人遭移送他國之情況, 及時營救受困國人。另本部每年均編列予駐 胡志明市辦事處「柬埔寨專案」經費,供該 處增進與柬國政府關係及派員赴柬處理國 人在柬埔寨急難救助案及求職遭詐騙之求 援案件,111 年並曾應駐處協處國人求職受 騙案需求增撥該經費,並自該經費下支應內 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員赴柬 協助受害國人脫困返國。 (一一一) 資通安全即是國家安全,裴洛西訪台後共軍演習, 為強化駐外館處資安防護,本部已於 112 年規劃 竟陸續傳出我國外交部、總統府、國防部等網站遭 籌組資安專業團隊赴 10 個 A 級館處執行資安健 到駭客網路攻擊,令國人質疑外交部每年建置鉅額 診、技協作業;至逾 3 年以上未執行資安健診、 資訊安全經費付之闕如,整體外交資安漏洞令人憂 技協之 A 級館處將優先納入 113 年資安健診及 心。有鑑於網路作戰已成為各國創新不對稱戰力之 技協計畫。 主要憑藉,過去外交部推特、臉書等官方帳號及社 群網站操作曾發生失誤,外交部屬國家網路整體防 護之一環,應徹底強化整體網域安全,爰此要求外 交部檢討現有建置及綜整所屬駐外單位之資安網 絡,強化安全防護機制並提升資訊教育訓練成效, 以落實我國外交與國安資通網路安全。 (一一二) 鑑於東南亞部分國家人蛇集團人口販運猖狂,爰要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求外交部分析未能在部分新南向國家設立代表處之 1125100281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原因,以及研議具體有效作為,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述內容如下: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我未能在部分新南向國家設立代表處之主 要原因為,中國對該等國家滲透深入,其政 要亦與中方過從甚密,爰自我設限,輒以所 謂「一中政策」為由,拒絕與我開展官方交 流互動。 二、本部持續透過各項具體作為,提升與該等國 家雙邊關係,並伺機洽推互設代表處事宜, 具體作法如次: (一)官方交流:推動與該等國家中央及地方政府 交流及建立溝通管道,或透過邀訪建立直接 聯繫,惟在該等國家囿於「一中政策」自我 設限狀況下,成效尚屬有限。 (二)經貿合作:以辦理商貿參訪團及直接投資等 方式,加強我國企業與該等國家經貿界之聯 繫,透過經貿合作,共同促進雙方利益,同 時深化雙邊實質交流。 (三)公眾外交:加強對該等國家民眾宣傳我國軟 實力,包括文化與觀光等方面,藉此增進渠 260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等對我國之瞭解及好感,最後影響各該國政 府對我態度。 三、針對在柬埔寨等人口販運嚴重、且我未設代 表處國家之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本部持續積 極與主政之內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通力合 作,透過兼轄該國之外館,與其建立與強化 官方及民間管道,同時經營與當地臺商會及 NGO 團體情誼,強化救援國人能量。另為妥 處疑涉人口販運相關案件,本部已請相關駐 外館處及時反映人力及經費支援請求,以便 整合國內資源,協助我受困海外國人儘速返 國,以及後續司法偵辦事宜,阻絕非法集團 繼續犯案。 (一一三) 我國援外工作較少透過與國際組織合作之多邊架構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6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進行,恐不易爭取國人對援外工作之支持,援外計 112510026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畫分為「雙邊援助」與「多邊援助」 ,其中「多邊援 述內容如下: 助」架構係指援助國與受援國間透過一個或多個國 一、我國援外工作,除雙邊合作外,亦透過多邊 際組織執行援助計畫,而國際或區域援外組織對於 架構進行,以收綜效。在多邊架構方面,我 援助計畫之評估與執行之評核等規範較為嚴謹,且 積極透過參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 (EBRD) 、 具公信力,有助爭取國人對援外工作之支持。然揆 「中美洲銀行」(CABEI)及「美洲開發銀 諸外交部各年度援外計畫之項數及金額,105 至 110 行」(IDB)等多邊區域開發銀行技術合作 年度援外計畫項目介於 103 項至 123 項之間,金額 計畫,包括參與現有計畫、資助執行新計畫 介於 85 億 7,239 萬 5 千元至 131 億 7,102 萬 2 千 或設立共同基金等,藉以擴大與友邦、夥伴 元之間,其中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之援外計畫項目 國、援贈國及多邊機構之合作夥伴關係,另 介於 3 項至 6 項之間,占整體援外計畫項數之比率 透過新聞文宣及公開宣傳活動,讓外界瞭解 介於 2.46%至 5.83%之間,均未及一成;而「多邊架 我國對國際社會之貢獻,並藉機宣介我國在 構」援外金額介於 287 萬 9 千元至 11 億 4,586 萬 2 資通訊科技、綠色能源、中小企業及智慧城 千元之間,占援外總金額之比率則介於 0.03%至 市等優勢領域之成功發展經驗。 11.69%之間,以 109 年度之 11.69%為最高,110 年 二、如 111 年俄烏戰爭爆發後,我國主動參與歐 度復大幅降低至 1.87%,為近 4 年來之最低,111 年 銀行首批 3 項援烏及周邊國家的難民安置 截至 8 月底止,以「多邊架構」方式推動之援外計 計畫,全年我與歐銀共同執行 17 項合作計 畫金額共 2,778 萬 5 千元,占援外總金額 7 億 8,648 畫,地點橫跨 14 個中東歐及亞非地區國家, 萬 1 千元之比率則較 110 年度微幅上升至 3.53%, 合作領域多元,涵括金融科技、中小企業發 惟仍未及一成。請外交部積極研議具體改善措施, 展及氣候治理等,並促成我相關駐處參與歐 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 銀在夥伴國辦理之計畫啟動及簽署儀式等 成果報告。 能見度活動,歐銀公開發布之新聞稿、社群 媒體或宣傳品等文宣均提及我國參與,並獲 當地媒體報導,有助彰顯我國際援助貢獻。 (一一四) 按行政院 109 年 12 月 16 日修正之各機關單位預算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執行要點第 3 點及第 15 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歲入、112510026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且應避免 述內容如下: 發生進度嚴重落後及經費鉅額保留之情況。依據審 一、我國政府是依據友邦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 計部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外交部 110 需要,與友邦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依 年度歲出預算(公開部分)及以前年度轉入數(公 據友邦施政優先順序磋商進行合作,依「國 開部分)執行結果,保留(未結清數) 、賸餘金額均 261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較 109 年度增加。110 年度歲出預算數(公開部分) 際合作發展法」規定辦理撥款及執行,成果 編列 278 億 7,121 萬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 162 也普獲友邦肯定。 億 1,123 萬餘元(58.16%),應付保留數為 68 億 二、由於我與友邦之合作領域包括基礎建設、農 5,005 萬餘元(24.58%);賸餘數 48 億 992 萬餘元 業、漁業、醫療、人力建構、潔淨能源等計 (17.26%),保留及賸餘金額分別較 109 年度增加 畫,大部分需分多年期執行,且牽涉層面較 21 億餘元、12 億餘元(表 6) ;以前年度歲出轉入 廣,執行率易受疫情或天災等外在因素影 數 70 億 8,719 萬餘元,實現數 31 億 993 萬餘元 響,復以諸多友邦各國遭到新冠肺炎疫情衝 (43.88%),減免(註銷)數 7 億 7,932 萬餘元 擊嚴重,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多項援外計畫 (11.00%) ,未結清數 31 億 9,793 萬餘元(45.12%) , 囿於各國採取各種管制措施,導致執行進度 110 年度減免(註銷)數及未結清數亦較 109 年度 緩慢或延後;其次部分友邦因於年內舉行大 同項金額分別增加 5 億餘元、18 億餘元。顯示 110 選,我與該友邦雙邊合作架構需俟新政府上 年度歲出預算(公開部分)及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 台就緒後,始能與其磋商,並配合新政府施 (公開部分)之預算執行狀況均未見明顯改善,保 政規畫及優先順序擬訂;另部分邦交國因治 留數及賸餘數(或註銷數)仍然偏高。爰要求外交 安惡化、天災等因素亦造成執行率欠佳。 部於 3 個月內就年度歲出預算(公開部分)及以前 三、對於我國與友邦之各項雙邊或多邊合作計 年度轉入數執行結果,應付保留數、賸餘數及未結 畫進展,本部除請駐館追蹤監督,定期檢視 清數之金額及比率均較以前年度提高,檢討原因癥 各援外計畫執行成效,倘遇有窒礙難行之 結,賡續研謀提升預算執行效能,向立法院外交及 處,除積極洽請友邦研提其他可行替代計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畫,也配合友邦後疫情時期經濟復甦之優先 施政,相應調整計畫內容,使我國援外資源 發揮最大效益。 (一一五)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 一、臺美已於 112 年 6 月 1 日簽署「台美 21 世 議」是基於台美雙方共同利益,目標係為彼此貿易 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內容包括貿易便捷 關係建立堅實法律基礎,且甚至在國會質詢中聲稱 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 該倡議對於台灣加入 CPTPP 有幫助,但台灣為出口 汙及中小企業等 5 項議題,雙方未來將續就 導向的國家,但該倡議並未對台灣貨品的關稅優惠 倡議所餘議題進行談判。 有任何的減免,意味著無法對台灣的經濟帶來實質 二、「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下之各項議題均 的利益,且相關單位僅透露該倡議的 11 項談判架 為印太區域雙邊貿易談判及「跨太平洋夥伴 構,並未向社會大眾公布對台灣實質的優惠條文內 全面進步協定」(CPTPP)等區域經貿整合 容為何,也未說明「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對於台 的重點議題,臺美在各議題領域達致的談判 灣加入 CPTPP 有甚麼關聯。基於透明化原則,若要 成果,將有助深化雙方互為優先經貿夥伴的 簽署雙方的協定,應該向社會大眾公布詳細的具體 實質關係,也可望成為未來印太區域經貿合 的成果及進度,而不是僅在每次的談判會議後發布 作的新典範。 新聞稿聲稱該會議成果非常正面及具建設性,對於 三、 倡議談判進度由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統 「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的後續進展非常有幫助。 籌,本部及相關部會均積極配合推動。本部 並未告訴大家,該會議對台灣的貿易有無任何進展 期盼持續透過該倡議及其他經貿合作機制, 及詳細條文內容。為使「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透 與區域國家發展更緊密的經貿夥伴關係,攜 明化,爰要求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適時詳細說明 手在印太地區形塑更公平、繁榮且具韌性的 「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實質進度、條文內容及該 經貿秩序,共同促進區域的自由、開放與繁 倡議對於台灣加入 CPTPP 有何實質幫助,並在公開 榮。 平台上公告,以解決全民因不透明而對於「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產生疑慮。 (一一六) 近年來兩岸情勢升溫,大陸頻禁我國農漁產品進口,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影響我國貿易甚鉅,惟經調查我國 111 年截至 9 月 112510027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台灣農漁產品出口數量計 142 萬 9 千公噸,總金額 述內容如下: 262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為 39 億 9,000 萬美元,顯示對大陸貿易依賴度高,一、本部持續請我各駐外館處於駐地積極協助 以致於一旦陸方在我國進口門檻中設限,甚至禁止 行銷台灣產品,自 111 年 9 月至年底,共計 我國進口,將重創我國第一級產業,爰要求外交部 辦理 178 場各式行銷活動。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對「協 二、我各駐外館處除透過與當地超市、百貨公 助農漁產品行銷海外」之規劃說明,以具體解決我 司、國際食品展、台灣食品節、參加媒體邀 國對陸方進口過度依賴之困境,安定民心。 訪及直播等方式,行銷台灣農漁產品外,另 透過與當地工商協會合作、協助台商參加國 際商展及貿洽會等方式,增加我農漁產品出 口。 三、我駐外館處同仁亦於拜會當地政要洽公時, 致贈台灣農產品,使當地政商領袖及各界友 我人士實際體驗我國優良農漁產品。 (一一七) 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編列預算委託國內推動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5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我國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國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 112510030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流,除辦理實際效益被質疑,面對有全球最大貿易 述內容如下: 協定之稱的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在 2022 一、我國是全球第 21 大經濟體,對外貿易為我 年 1 月正式生效。ASEAN(東南亞國家協會)10 國、 生存與經濟發展命脈所繫,我政府一向積極 中國、日本、南韓、澳洲及紐西蘭等 15 個成員國彼 推動經貿自由化及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例如 此貿易交流將更密切,其中 12 個成員國為政府新南 推動我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 向政策之對象。外交部以加入 CPTPP(跨太平洋夥 定」(CPTPP)。面對主要貿易夥伴參與區 伴全面進步協定) ,並在 110 年 12 月 18 日公投前 域經濟整合,政府自 105 年起推動「新南向 宣傳反萊豬未過關有助加入 CPTPP,轉移未做好掌 政策」,在經貿合作、區域鏈結、人才交流 握 RCEP 生效後之新情勢,公投結果出來後,外交部 及資源共享四大面向全面拓展與新南向國 表示拜登政府提出新的「印太經濟架構」等經貿倡 家的雙邊經貿等各層面關係。 議,為深化台美經貿關係提供重要契機。但美國這 二、我國為推動新南向政策,於 111 年舉辦多項 個新布局重點是重返 CPTPP 不再是美國之選項,未 經貿交流活動,例如於 111 年 12 月 5 日至 來將以印太經濟架構作為主軸,如此外交部公投前 9 日赴越南胡志明市舉辦「越南投資說明 宣傳反萊豬未過關有助加入 CPTPP 是為選舉考量, 會」、12 月 15 日舉辦「第 30 屆台泰經濟 也未有對新南向政策的國家之新經營方向。爰請外 合作會議」;另分別於 111 年 8 至 9 月間在 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馬來西亞、泰國及印度等國辦理「台灣形象 「RCEP 生效後對新南向國家的整體評估與新策略 展」,共 478 家台灣廠商參展,與 1,800 多 佈局」之書面報告。 位買主洽談。 (一一八) 美國參眾議院近日先後通過「2023 年度國防授權法 美國國會立法並授權由美國在台協會(AIT)執 案」,其中 1 項為提供美國聯邦政府官員或符合資 行的「台灣學人計畫」(Taiwan Fellowship 格的美國公民赴台交流最長 2 年的「台灣學人計畫」Program),在完成立法程序後,正由 AIT 針對 (Taiwan Fellowship Program)。該計畫如能促成 計畫的後續執行細節規劃中,AIT 並已就相關進 台美政治、人文、語言及歷史的交流,以及美國官 度對外說明。本部將持續與美方保持聯繫,以確 員與我政府部門間的合作,當然樂觀其成;惟具體 保該計畫在符合雙方期待的情況下執行,以利進 措施及預期成果,尚未見我國政府有相關的評估。 一步深化雙邊夥伴關係。 爰請外交部應對美國「台灣學人計畫」密切注意其 提案細節,並妥善研議。 (一一九) 鑑於我國特殊之外交處境,以及日益升溫的區域情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勢,台灣除了傳統的外交管道外,公眾外交的推動 112510028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茲摘 亦能透過影響外國公眾社會的輿論方向,進而讓該 述內容如下: 國政府作出對台灣有利的決策。台灣與世界共享民 一、 結合傳統及新社群媒體擴大國際文宣綜效 263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主自由的價值,應致力發展軟實力,加強與友好國 (一)建立臉書、推特、YouTube 及 Instagram 等 家的實質關係,以營造國際上挺台的能量,進一步 粉專,以創意方式說明外交政策及成果。 確保台灣的安全與區域的繁榮。爰請外交部於 3 個 (二) 積極向國內外媒體宣介本部政策及施政成 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 果。 明外交部目前推動公眾外交之策略和相關成果及執 (三)製作多元文宣品宣介我國國情。 行情形。 二、 辦理各類國際青年交流計畫 (一)舉辦國際青年菁英領袖訪台研習班,另本部 已與 18 國洽簽度假打工協定,並舉辦外交 小尖兵、國際青年大使及農業青年大使等活 動。 (二)接待海內外學校及機關團體參訪本部。 (三)自 94 年起開辦「全民外交研習營」,於各 地辦理「地方政府班」、「青年班」、「社 會菁英班」及「青年外交論壇」等研習活動。 三、 善用台灣優勢推動國際學術、教育及文化交 流合作 (一)舉辦「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研討 會等活動,積極與國際媒體、智庫及學者等 交流。 (二)透過「台灣獎學金」鼓勵友邦留學生來台。 (三)善用華語教育資源推動合作與交流 1.台美在 109 年簽署「台美國際教育合作瞭解 備忘錄」啟動「台美教育倡議」。 2.設立「台歐連結獎學金」以擴大我大學與歐 洲大學學術交流。 3.辦理駐台使節、官員及眷屬華語專班。 (四)鼓勵並協助民間優良藝文團體赴海外訪演。 四、 結合民間資源與力量推動公眾外交工作 (一)本部協助 NGO 代表參加或辦理海內外國際 會議及活動、培訓參與 NGO 事務志工及國際 事務人才及選送 NGO 代表赴海外非政府國 際組織實習等。 (二)國際間發生重大災變時,本部除於第一時間 援助,並導入台灣人民愛心。 (一二○) 112 年度外交部第 2 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 一、地區工作會報係本部檢視各外館工作情形 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 1,655 萬 1 千元,主要係 及規劃未來目標之重要年度會議,例由部長 供地域司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其中「亞太地區工 或次長主持,召集派駐相關區域之使節與代 作會報」共編列 321 萬 5 千元。全球疫情於 2020 年 表舉行會議,以掌握駐處工作進度及駐地政 初爆發,各國實施嚴格邊境管制,國際航空交通也 情發展,指示業務推動方向及重點,並交換 受到嚴重影響。外交部的亞太地區工作會報因而於 相關工作意見與心得,對提升業務殊有助 2020 年及 2021 年均改以保密電話會議方式進行, 益。本部將持續與各館處保持密切聯繫,並 直到 2022 年底恢復舉行實體會議。近年屢傳國人遭 請各館處與駐地相關單位合作,確保國人旅 誘騙至柬埔寨、緬甸等地被囚禁或強行從事詐騙行 外安全。 為,可見東南亞地區資訊收集有疏漏之處。爰請外 二、本部及駐外館處目前依據《旅外國人急難救 交部積極研議,精進地區工作會報在交換與收集資 助實施要點》,在符合國內法及駐在國法令 264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訊方面的功能,同時也請外交部督促各外館,隨時 前提下,執行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本項業務 注意駐在國的治安情形,特別是與國人相關的事件, 係本部及駐外各館處重要經常性業務,除透 以確保旅外國人安全。 過每年地區工作會報交換及共享相關情報 外,各駐外館處均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 話」,由本部及相關部會派駐同仁共同輪流 執機,即時提供旅外國人急難協助,行之有 年,運作良好。 三、另考量急難救助案件具複雜性及多變性,我 駐外同仁實際處理相關案件時,需依實際情 況因地制宜,隨機應變,我駐外館處一旦接 獲國人遭當地警方扣押等求助案件,均會派 同仁前往探視,提供律師及翻譯名單、轉交 親友電匯急難救助款及辦理脫困國人返國 證明文件等,力求在第一時間協助受害國 人。 四、綜上,我駐外館處同仁處理國人急難救助業 務,須依照本部相關法規及作業程序,並遵 守駐在國法規,盡力提供國人協助。相關救 助工作之進行,有賴遭遇急難事故國人及其 家屬的配合。相關個案之性質及複雜程度不 一,本部與駐外館處將續均秉持同理心審慎 處理,積極提供必要協助,並透過區域工作 會報交換駐在國及區域治安情報,強化急難 救助量能,確保旅外國人安全。 (一二一) 外交部為推動參與聯合國體系與擴大及深化參與其 一、本部依循「踏實外交、互惠互助」之外交思 他政府間國際組織,洽請友邦及友我國家為我國廣 維,持續正面積極地向聯合國社群展現我國 向各組織、計畫及公約之成員國及秘書處進行遊說, 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之意願、能力及可提供 爭取支持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 之貢獻,籲請聯合國正視接納我國參與之重 織、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國際刑警組織與其 要性與必要性,並積極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我 他聯合國專門機構、計畫及公約暨其他政府間國際 國各推案。 組織,推動我國參與國際漁業暨海洋事務相關組織。二、112 年國際支持我參與 WHO 及「世界衛生大 惟近年我國雖獲各民主國家予以支持,但在爭取實 會」(WHA)力道再創高峰,我推案訴求獲 際加入相關組織仍有受阻情形,請外交部就目前國 近百國、逾萬人次行政、立法及各界國際友 際組織參與積極作為及困境,持續強化相關爭取之 人,在 WHA 及多項國際場域予我聲援,並透 作為,以突破目前國際組織參與之困境。 過網路串連為我擴大發聲。 三、我 12 個友邦透過提案、致函、執言或辯論 等方式堅定助我。理念相近國家在 WHO 場域 助我力道更勝以往,112 年共有 13 個理念 相近國家為我強力聲援。繼美、日、英、加、 澳、法、德、立陶宛、捷克及盧森堡持續在 WHA 為我仗義執言,愛沙尼亞首度以直稱臺 灣方式為我發聲。另紐西蘭及拉脫維亞也以 強調包容性、避免政治化及不應遺漏任何區 域等方式,響應我參與 WHO 及 WHA 的訴求。 265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四、理念相近國家更透過聯合行動展現助我堅 定立場,112 年「七大工業國集團」(G7) 4 月外長會議及 5 月衛長會議兩聯合公報, 皆明確支持臺灣參與 WHA 及 WHO 技術會議。 另理念相近國家駐臺機構連續第三年聯合 發布聲明予我支持,美、澳、英、加、日、 德國、捷克及立陶宛 8 國駐臺機構聯合挺 我。 五、112 年立法院籌組「立委視導團」由陳靜敏 委員、鄭正鈐委員及賴香伶委員赴日內瓦參 與宣達活動;「衛環委員會考察團」邱泰源 委員、陳瑩委員及賴惠員委員前往關注 WHA 醫衛議題。我行動團與跨黨派立法委員攜手 為臺灣爭取更多國際友誼及支持,共同敦促 WHO 正視臺灣常態性參與之訴求。 六、我政府將持續與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密切 合作,凝聚最大的國際支持,務實推動參與 聯合國體系。 七、我 持 續 爭 取 參 與 「 國 際 刑 警 組 織 」 (INTERPOL)案 111 年獲更廣泛國際支持,共 有全國 50 國、逾 1,375 位行政機關、立法 部門、跨國議會組織及各界重要人士聲援。 值此全球安全面臨數位複合式挑戰之際,我 國將持續積極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我參與訴 求,呼籲 INTEPROL 納我共同面對全球安全 威脅及挑戰。 八、我國亦積極參與各洋區重要區域漁業管理 組織(RFMOs)並落實相關規範,包括「中 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 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方黑鮪 保育委員會」(CCSBT)之延伸委員會、「南 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 (SPRFMO)、「北 太平洋鮪類及似鮪類國際科學 委員會」 (ISC)、「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NPFC)、 「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及「國際 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共 8 個 RFMOs。我國亦擔任若干 RFMOs 職務, 如 WCPFC 「中華臺北信託基金」協調人、 SIOFA 績效評估小組專家、NPFC 績效評估審 查小組監測控制監督專家等。 (一二二) 112 年度外交部「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作維持」預算編列 9,857 萬 2 千元,配合新南向政 112510016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策,外交部編列預算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然而各項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委託案若僅止於提出報告,而外交部未加以落實, 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266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對於我與新南向國家之各領域交流的助益有限。爰 一、本項經費主要用於委託國內智庫辦理推動 凍結 500 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我與東協成員國(新南向政策目標國)間重 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要對話機制,持續加強我與東協國家產、官 及學界之交流。 二、111 年執行效益如下: (一)舉辦「台灣數位經濟議題」大型國際研討會、 東南亞經貿工作推廣平臺會議」、與區域脈 動相關之諮詢會議、中小型學術研討會與專 題演講,撰述 10 篇關於東協國家政情及東 協國家或太平洋友邦之氣候變遷政策等議 題之研究報告。 (二)與國外知名智庫合辦雙邊視訊交流對話、舉 辦外交政策演講、出版《戰略安全研析》雙 月刊,藉以累積我加入亞太安全機制之動 能。 三、112 年執行規劃: (一)運用國內智庫助我即時掌握區域情勢發展: 鑒於日、澳等理念相近國家相繼強化對印太 事務之參與及提升對台海安全之關注,本部 爰請委辦智庫就區域議題定期召開諮詢會 議,提供政策建議,調整我外交工作推動方 向。 (二)研究議題符合本部推動新南向政策業務所 需:東協中心長期研究東南亞地緣政經變動 議題,有助我產官學界思考與新南向國家市 場建立更緊密連結之策略,另拓展台印度政 經與智庫交流亦為 112 年主要目標之一。 (一二三) 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點推動的策略,旨在推動我國 本 部 已 於 112 年 3 月 24 日 外 國 會 一字 第 與印太地區 18 國的經貿發展,並尋求在農業、醫 112510016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立 療、觀光、電子商務等方面的合作。然而有學者指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12 年 5 月 3 日決議審 出,新南向政策應該針對不同國家各異之國情、需 查通過,並經該院 112 年 6 月 1 日台立院議字 求、利益及與台灣的關係等,制定因地制宜的政策,第 1120702251 號函准予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才能有效促進經貿及人民間觀光、教育的交流,有 一、我新南向政策確針對不同國家各異之國情、 助於提升新南向國家人民對台灣的認識。112 年度 需求、利益及與台灣的關係等,就人才培育、 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 資源共享、區域鏈結等面向,制定因地制宜 流活動」預算編列 11 億 6,373 萬 9 千元,凍結 1,000 之政策。 萬元,俟外交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二、本部自 106 年起辦理年度「玉山論壇」,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針對上述建議提出說明及改善 111 年亞太地區 12 國政要應邀來臺出席第 作為後,始得動支。 6 屆論壇。與會人士就數位新時代下,印太 地區整體和平及永續發展,共謀「振興、再 定位與重啟連結」之道,亦展現對我國迄今 作為穩定印太地區和平及繁榮角色予以高 度肯定。 三、本部另持續推動智庫合作、亞洲青年領袖、 公民社會鏈結、文化交流及區域韌性等五大 267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核心行動計畫,賡續拓展國際社群紐帶,側 助厚實臺灣與新南向理念相近國家之全方 位合作關係,強化臺灣在區域之發聲能量與 貢獻。 (一二四) 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數據,截至本(112)年 1 月 9 本部就柬埔寨國人求職受騙求援案件作為如下: 日,共計受理 683 名國人遭誘騙落入海外求職陷阱 一、提醒宣導:透過發布新聞稿、舉辦新聞說明 案件,在外交部、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等單位與 會及更新柬埔寨等國旅遊警示訊息,呼籲國 我國駐外館處通力合作下,已成功協助 419 位求援 人提高警覺;編製警示標語透過本部臉書、 國人返國,此為國際重大事件。然日前國民黨 3 位 IG 及領事事務局 Line 群組推播;本部官方 立法委員前往柬埔寨,救回 1 位國人返國,而網紅 網站設置之「海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持續 YouTuber「好棒 Bump」親自前往當地救出台灣年輕 上載行政院、外交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人,卻遭外交部批評是「以訛傳訛,誤導國人」, 航空警察局、移民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 外交部最後雖基於輿論壓力向網紅道謝,但根據駐 察署等部會相關宣導資料,加強國人自我保 胡志明市辦事處 112 年 1 月 6 日資訊,683 位求助 護意識。 國人中,仍有 440 位國人待返國。為此,請外交部 二、防制遏止:持續定期將相關駐外館處彙蒐之 研議國人在外之直接、有效、快速求援協助管道, 受困國人請求協助案件資訊轉知本案主政 以提升我國救援能量、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並配合檢調單位偵辦需 要提供相關資料。 三、營救協助:鑒於相關案件涉及詐欺以及人口 販運等跨國重大刑案,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駐泰國代表處及駐緬甸代表處成立之「緊急 救援專案小組」持續運作,由本部派駐人員 及警政署、法務部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人員 共同組成,持續強化與駐在國警政及司法機 關的交流,並建立橫向聯繫管道,隨時交換 情資,以因應受害國人遭移送他國之情況, 及時營救受困國人。 (一二五) 有鑑於近期台人被高薪誘騙到東南亞各國的案例層 一、本部前於 111 年 3 月 9 日函請內政部警政 出不窮,一落地就遭到囚禁,境遇悲慘,甚至傳出 署、移民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因應打擊跨國犯 有人遭到活摘器官,引發全民關注。然根據媒體於 罪適時研議及規劃駐外人力配置,將持續配 111 年 8 月 17 日報導:國民黨立委於同年 8 月 15 合上開機關業務需要,依「駐外機構組織通 日以國會外交名義前往柬埔寨,盼能協助救援當地 則」及「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相關規定 受詐台灣人,發現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雖於 111 年 5 辦理增點派員事宜。截至 112 年 6 月 1 日, 月成立「柬埔寨緊急救援小組」,由外交部、內政 我國設有 111 個駐外館處,上開 3 機關目 部警政署、移民署及法務部派駐人員共同組成,但 前於 34 個駐外館處(以亞太地區及北美地 我國駐外館處人力調配不足問題,仍應請外交部與 區為多)設點派員。 相關部會共同研商解決,並儘速提升駐處急難救助 二、在我國未設處或 3 機關未派員之國家,倘發 能量,同時強化與柬埔寨警政、司法單位之聯繫。 生跨境犯罪或國人海外急難救助案件時,均 係由本部駐外人員擔負辦理相關業務之重 責,本部已於對外官網設置「海外求職陷阱 宣導專區」,提供相關案例及諮詢聯絡資訊 等,各駐外館處亦於平時與駐地警政機關建 立良好關係,協洽警政司法合作,以保障國 人旅外安全。 268 外交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鑒於相關案件涉及詐欺以及人口販運等跨 國重大刑案,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駐泰國代 表處及駐緬甸代表處成立之「緊急救援專案 小組」持續運作,由本部派駐人員及警政署、 法務部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人員共同組成, 持續強化與駐在國警政及司法機關的交流, 並建立橫向聯繫管道,隨時交換情資,以因 應受害國人遭移送他國之情況,及時營救受 困國人。另本部每年均編列予駐胡志明市辦 事處「柬埔寨專案」經費,供該處增進與柬 國政府關係及派員赴柬處理國人在柬埔寨 急難救助案及求職遭詐騙之求援案件,111 年並曾應駐處協處國人求職受騙案需求增 撥該經費,並自該經費下支應內政部移民署 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員赴柬協助受害國 人脫困返國。 (一二六) 有 鑑 於 菲 律 賓 新 任 總 統 小 馬 可 仕 ( Ferdinand 一、為了對菲國政府及人民成功舉行民主選舉 Marcos Jr.)於 111 年 6 月 30 日舉行就職典禮,我 表達祝賀之意,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除已於 國外交部雖積極爭取,但仍未受邀參加,實有檢討 第一時間將蔡總統賀電轉致小馬可仕總統 空間。有鑑於參加鄰國總統就職有其象徵意義,此 外,並向菲律賓政府及小馬可仕團隊正式提 互動必要性不容忽視,請外交部應積極聯絡盟邦, 出希望派員出席就職典禮。 並維持良好關係,以深化並提升我國對外關係。 二、菲律賓是我國「新南向政策」重點目標國家, 兩國地理毗鄰,雙方在經貿、觀光及人員的 交流都相當密切。我國持續在臺菲兩國密切 交流之基礎上深化與小馬可仕總統所領導 之菲國政府之關係,基於務實、互惠、互利 原則,積極推動各項交流,增進兩國人民福 祉。 (一二七)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主要掌理輔導並協 遵照決議辦理。 助國內民間團體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會議 及交流活動等項業務。有鑑於我國的民主與自由在 國際研究指標上名列前茅,尤其在亞洲,臺灣民主 轉型與發展之經驗更顯難能可貴,公民社會的團結 更使臺灣從接受國際協助,進展到能回饋國際社會, 積極分享臺灣民主經驗。經查以往臺灣每逢選舉, 海外、港澳等地都會有民運人士、學者組成觀選團 來台,在地 NGO 組織也給予熱情接待。建請外交部 對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應大力給予支持,讓國際 社會更加認識臺灣民主選舉的意義,也讓我國作為 民主燈塔有機會為世界做出更多示範,增進國際參 與。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