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 財政部國庫署編 財政部國庫署 目 次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1-24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5-27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8-29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31-38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9-60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62-65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66-6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68-69 (六)人事費彙計表 ------------------------------------70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72-7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74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6-77 (十)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78 (十一)補助經費分析表 --------------------------------80-81 (十二)捐助經費分析表 --------------------------------82-83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5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86-87 (十五)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88-89 (十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90-95 (十七)委辦經費分析表 --------------------------------96-97 (十八)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98-121 (十九)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122 (二十)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123 (二十一)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 ----124-126 (二十二)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 --------------127 (二十三)債務支出概況表 ------------------------------128-129 預算總說明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本署係依「財政部組織法」第 5 條設置,辦理規劃、 執行國庫管理、公股管理及菸酒管理等業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本署組織法,係依總統 101 年 2 月 3 日華總一義字 第 10100022721 號令制定公布,行政院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並於 101 年 3 月 8 日以院授研綜字第 1012260344 號令發布。有關本 署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如下: 1.庫務管理組:國庫制度之規劃及督導;國庫集中支付作業之規 劃、監督及管理;地方公庫行政之督導;中央政府各機關歲出分 配預算之審核;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特別預算財源之籌 劃;國庫財務調度事項;其他有關庫務管理事項。 2.支付管理組: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支用 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 理;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簽證 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國庫支票印製、保管、 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 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金融機構資料之 建置及維護;其他有關支付管理事項。 3.債務管理組:公共債務法規之擬訂、修正及解釋;對地方政府債 務之監督及考核,並定期綜計彙編公布各級政府債務資訊;中央 公債及國庫券之規劃、發行、宣導、管理及年度預算籌編;中央 政府中長期與短期債務之規劃及舉借;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與地方 建設基金之管理及運作;債務還本付息及手續費之核撥,債務備 用票及樣張、暗記之保管;付訖債票之核結、抽查及銷燬;逾期 債票、債票遺失及大陸時期舊債清償案件之處理;其他有關債務 管理事項。 4.財務規劃組: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事項之核議;政府重大 公共建設個案計畫之會核;行政院各部會中程施政計畫、公共建 設及社會行政發展計畫先期作業之會核;稅課收入劃分制度之研 議;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核算及撥付;地方財政收入業務之輔導 及會核;公益彩券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 1 1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運用及監督;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 核事項。 5.公股管理組:公股董(理)監事之核派或薦派、解任及考核;公股 事業(不含國營事業)負責人、總經理人選之簽報及協調;公股聯 絡人重大事項簽報之規範及核議;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年度工作 考成之評核;關於特種基金年度預算審議之會核;行政院公營事 業民營化基金之管理及運作;規費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中 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規費收費基準之審查;中央政府罰(賠)款、規 費、財產及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編列之審核;其他有關財政部所管 事業公股管理與罰(賠)款、規費、財產及其他收入事項。 6.菸酒管理組:菸酒管理法規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進口酒 類之查驗;菸酒涉外事務及綜合性國際經貿事務之研議;菸酒製 造業及進口業執照之核、換發及違規裁罰之擬議;優質酒類認證 制度之推行及業者之輔導;菸酒查緝之規劃、督導及協調;其他 有關菸酒管理事項。 7.秘書室: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 購及其他事務管理;本署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 置;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施政計畫之彙報及管制;研究發展計畫之管制、執行及考核;國 庫及支付法規之整理、彙編;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不 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8.人事室:本署人事事項。 9.政風室:本署政風事項。 10.主計室: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本署管理之非營業特種基 金預算及會計;國債、國庫出納之特種公務會計;國庫支付會 計。 11.資訊室:本署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本署資訊應用 環境規劃及管理;本署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其他有關國庫資 訊事項。 2 2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署 長 副署長 主任秘書 庫務 支付 債務 財務 公股 菸酒 資訊室 秘書室 人事室 管理組 管理組 管理組 規劃組 管理組 管理組 室 室 政風室 主計室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署 110 年度預算員額配置職員 221 人、工友 10 人、技工 3 人、 駕駛 1 人、聘用 3 人、約僱 7 人,合計 245 人(其中聘用 2 人、 約僱 2 人係辦理承接地方建設基金業務,於 115 年度全數減列歸 零) ,較 109 年度減少員額 5 人。 國庫署預算員額表 單位:人 職稱 員額數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年度 110 年度 221 10 3 1 3 7 245 預 算 109 年度 223 10 3 2 4 8 250 員 額 增減 -2 0 0 -1 -1 -1 -5 3 3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財政乃庶政之母,國家建設及政務推動均需仰賴充裕與穩定財源支 應,為執行整體財政策略,本署透過組織運作及公務行銷,落實「財務管 理」、「公股管理」、「債務管理」、「地方財政」、「彩券管理」及「菸 酒管理」6 大核心工作,將本於「籌措財源,人人有責」、「提升效能, 全體動員」及「優質服務,盡心盡力」之作為,積極推展各項業務,俾能 於兼顧財政穩健基礎下,奮力達成支援政務推動之目的,並期達到「以財 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良性循環目標。 本署依據行政院 110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 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0 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健全政府財政,提升財務效能: 1.多元籌措財源,支應政務所需。 2.優質國庫服務,精進財務管理。 3.增進支付服務,提升行政效能,確保支付安全。 4.精進債務管理,恪守財政紀律。 5.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落實地方財政輔導。 6.健全公益彩券業務管理,挹注社會福利財源。 7.強化公股股權管理,提升經營綜效。 8.精進各機關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財務管理,健全規費徵收制 度。 9.完善菸酒管理,維護產銷秩序。 4 4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國庫業務 一多元籌措歲入財 一、辦理 111 年度中央政府預算籌編,多 源支應政務推動 元籌措預算財源,妥適規劃融資額 度,支應國家建設及政務推動。 二、綜 整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歲 入 實 徵 資 料,以利掌握年度歲入預算執行狀 況。 三、因 應 中 央 政 府 財 政 現 況 與 政 策 方 向,研提增進財務效能或減少不經濟 支出等建議,落實財政紀律。 二強化庫政管理 一、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輔導 精進代庫作業,提升代庫服務品質。 二、實地訪查中央政府機關出納業務,輔 導落實出納管理機制。 三、舉辦出納管理相關課程訓練班,增進 出納管理人員財務管理專業知能,助 益各機關學校業務推動。 三精進集中支付作 一、精進稅費 e 化代繳作業,提升財務效 業 能。 二、建置各機關電子郵件信箱e化控管 清查及定期檢核機制,強化內部控制 功能。 四定期適量發行債 一、依照年度公債及國庫券發行計畫,定 券 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 (一)發行公債籌集國庫及中央政府債務 基金所需資金。 (二)發行國庫券因應國庫短期資金需求。 二、平滑化未來年度到期債務數額,調整 債務結構。 三、控制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 償餘額占前 3 年度名目 GDP 平均數比 5 5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率不超過 40.6%。 五落實債務監督管 一、依據債務分級管理機制,按月監管直 理 轄市及縣(市)政府年度舉債額度及 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情形,強化地方政 府公共債務監督與管理。 二、依據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 定期公布各級政府每月、每季及年度 公共債務資訊,強化債務資訊揭露, 提升財政透明度。 六落實地方財政輔 一、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導 二、推廣宣導開源節流措施。 三、辦理地方財政業務考核。 四、開辦地方財政研習班。 五、協助地方政府年關資金調度。 七強化彩券管理 一、督導發行機構年度盈餘目標達成率 達甄選公告規定最低值。 二、辦理公益彩券業務查核,精進彩券業 務監督管理。 三、召開公益彩券監理會,並會同衛生福 利部對盈餘獲配機關考核,強化盈餘 運用監督。 八強化公股股權管 一、考核公股事業財政部股權代表績效。 理 二、召開金融與非金融業務研討會,瞭解 公股事業公司治理成效。 三、辦理公股事業董監改選(派)事宜。 九強 化 各 機 關 規 一、訪查 12 個中央政府機關歲入執行情 費、罰賠款及其 形。 他收入財務管理 二、按季核算中央政府各機關歲入執行 情形。 三、完成中央政府各機關新增與調整規 費項目 120 項。 6 6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十健全菸酒管理 一、持續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 案」,提高認證標誌知名度、提升國 際競爭力及優化營運體質。 二、賡續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保 障國人飲酒安全。 三、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消費者安 全,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8)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庫業務 一、多 元 籌 措 歲 一、配合 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 入財源支應 編日程,積極協調各歲入主管機關 政務推動 籌措財源,計編列歲入 2 兆 1,022 (一)配 合 中 央 億元,與歲出規模相同,無差短, 政府預算 另以融資財源支應債務還本 850 億 籌編日程, 元;經 108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第 3664 多元籌措 次會議討論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 預算財源, 議。 妥 適 規 劃 二、10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較 融資額度, 108 年度預算數成長 5.5%,大於歲 支應國家 出成長幅度 5.2%,歲入歲出平衡, 建設及政 債務淨增加數為零,有助管控債務 務推動。 成長,兼顧財政穩健及國家發展。 (二)彙 整 稅 課 及非稅課 收入情形, 掌握年度 歲入預算 執行狀況。 7 7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因 應 中 央 財政現況 與政策方 向即時研 提意見,確 保財政穩 健。 二、強 化 庫 政 管 一、為加強庫政管理暨建構優質國庫服 理 務網,已完成 8 家國庫經辦行代庫 (一)實 地 訪 查 業務實地訪查,瞭解國庫經辦行實 國庫經辦 務作業並適時輔(宣)導國庫重點業 行代辦國 務及解決代庫業務執行疑義,有助 庫業務,依 提升庫政管理效能及優化國庫服務 重要實務 品質。 作 業 擇 定 二、完成 108 年度出納事務實地訪查, 訪查項目 就發現缺失與待精進事項,函請相 及對象,引 關機關改進,並藉「國庫管理及出 導代庫提 納內控研習班」,協助中央政府各 升作業效 機關強化機關專戶管理,落實出納 能。 內控機制。 (二)實 地 訪 查 三、賡續推動非營業特種基金國庫撥補 中央政府 款納入國庫集中支付,108 年度新增 機關出納 納入毒品防制基金,截至 108 年底 業務,強化 止,計有 43 個特種基金納入國庫集 各機關專 中支付,增加國庫調度彈性,提升 戶管理,落 公款統籌運用效益。 實內控機 制,健全財 務安全管 控。 (三)推 動 中 央 8 8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政府非營 業特種基 金納入集 中支付,提 升政府整 體財務效 能。 三、精 進 集 中 支 一、為提升支付作業效能,建置各機關 付作業 指定受款人帳戶申辦及查詢e化處 (一)建 置 各 機 理機制,自 108 年 8 月 8 日實施。 關指定受 108 年截至 12 月底,完成 96 個機關 款人帳戶 1,817 個指定帳戶e化申辦作業,有 申辦及查 效簡化作業程序,並利各機關網站 詢 e 化處理 查詢指定帳戶資料。 機制。 二、為提升服務品質,建置國庫電子化 (二)推 動 健 保 對帳服務使用健保卡身分認證機 卡納入電 制,自 108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 子化對帳 並運用網站公告、電子郵件、傳真、 服務處理 FB 粉絲專頁及設計文宣郵寄等多元 機制。 方式宣導受款商民踴躍申請,以利 受款商民快速核銷帳務。 四、定 期 適 量 發 一、108 年度持續推動定期適量和 2 階段 行債券 公告方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如期 (一)定 期 適 量 公告全年各月份公債及國庫券發行 發行公債 年期、天期及各季發行明細資料。 及國庫券, 108 年度共標售甲類公債 16 次,金 依照年度 額合計 4,100 億元,其中 3,658 億 公債及國 元係為支應債務基金舉新還舊財務 庫券發行 運作所發行,並未增加債務;另 442 計畫,籌集 億元則為支應特別預算需求發行。 國庫所需 國庫券部分,108 年度計發行 10 期, 9 9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資金,因應 金額 3,140 億元。 債 務 基 金 二、108 年度透過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辦 財務運作 理舉借新債償還舊債,併同總預算 需求。 撥入債務還本,以償還到期債務及 (二)運 作 中 央 提前償還利率較高之借款共 政府債務 7,084.66 億元,並節省債息 0.23 億 基金,調整 元。 債務結構, 三、截至 108 年底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 平衡代際 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占前 3 年度 負擔。 名目 GDP 平均數比率為 29.60%。 (三)控 制 中 央 政府債務 占前三年 度名目 GDP 平均數比 率不超過 40.6%。 五、落 實 債 務 監 一、為督促債務超限及達預警標準之地 督管理 方政府積極改善債務,按月審查各 (一)按 債 務 未 該政府 1 年以上及未滿 1 年債務未 償餘額比 償餘額狀況,依償債計畫及債務改 率高低建 善計畫執行情形,函復渠等相關檢 立分級管 討改進事項及建議。 理機制,分 二、為提升債務資訊透明度,按月公布 從預(決) 各級政府截至上月底之公共債務負 算、資金調 擔情形,並於 108 年 6 月及 10 月公 度及開源 布各級政府前 1 年度公共債務自編 節流等面 決算數及審定決算數。另依公共債 向積極管 務法第 5 條及第 10 條規定,於網站 控地方政 公布 107 年度各級政府向所設各項 府債務,按 基金及專戶調度周轉金額,及統計 10 10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月監管各 依國際組織標準計算之一般政府負 級政府債 債。 務 流 量 及 三、108 年度債務超限之宜蘭縣及苗栗 存量情形, 縣均依行政院核定償債計畫執行, 強化公共 且宜蘭縣長期債務比率業降至債務 債務監督 預警標準(45%)以下;債務達預警之 與管理。 新竹縣及南投縣債務比率均已降至 (二)定 期 公 布 預警標準以下;餘按債務分級管理 各級政府 機制列中度及輕度管理之直轄市及 每月及年 縣(市)則無債務異常增加等情事。 度公共債 另 108 年至宜蘭縣等 6 個縣(市)辦 務資訊,強 理債務管理座談會,以強化債務管 化債務資 理輔導效能。 訊揭露,提 升財政透 明度。 六、落 實 地 方 財 一、108 年 7 月 3 日修正發布中央統籌分 政輔導 配稅款分配辦法,並辦理 109 年度 (一)規 劃 修 正 統籌分配稅款設算及通知地方政府 中央統籌 納入預算。 分 配 稅 款 二、持續推動「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 分配辦法。 方案」,除完成業務考核及評比外, (二)推 廣 宣 導 於 108 年 11 月間開辦 2 期地方財政 開源節流 研習班,參訓人數達 163 人,對提 措施。 升相關業務人員專業知能,應有助 (三)辦 理 地 方 益。並舉辦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 財政業務 報,透過考核輔導、教育訓練及經 考核。 驗分享,提升地方政府財務效能。 (四)開 辦 地 方 三、為協助地方政府年關員工薪資及年 財政研習 終獎金等人事費用發放,108 年度年 班。 關資金調度相關款項已於 108 年 2 11 11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協 助 年 關 月 1 日完成撥付作業。 資金調度。 七、強 化 彩 券 管 一、督導發行機構穩健發行公益彩券, 理 適時推出年節加碼促銷方案、開發 (一) 督 導 發 行 新遊戲等措施,增裕社福財源;108 機構年度 年度結算盈餘 273.90 億元,供國民 盈餘目標 年金、全民健保準備及各縣市政府 達成率達 辦理社福事項。 甄 選 公 告 二、業於 108 年 8 月 5 日完成公益彩券 規定最低 業務查核,並於 108 年 8 月 13 日函 值。 請發行機構依查核結果落實辦理; (二) 辦 理 公 益 另 109 年度公益彩券發行計畫已於 彩券業務 108 年 11 月 14 日核定在案,核定 查核,強化 109 年結算公益盈餘目標為新臺幣 彩券業務 289 億元。 監督管理。 三、完成地方政府彩券盈餘運用考核, (三) 召 開 公 益 並提報 108 年 12 月 26 日公益彩券 彩券監理 監理委員會討論決定處理方式,維 會及會同 護公益彩券發行核心價值。 衛生福利 部對盈餘 獲配機關 考核,強化 盈餘運用 監督。 八、加 強 公 股 管 一、108 年度完成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 理 限公司董事改選,中國輸出入銀行 (一) 持 續 辦 理 及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監 公股管理 事屆期改選(派),確保公股權益。 事務,提升 二、為瞭解公股事業經營及公司治理情 事業經營 形,按季召開金融與非金融業務研 12 12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績效,增進 討會,108 年度共召開 8 場業務研討 政府效能。 會。 (二) 強 化 公 股 事業公司 治理,定期 召開金融 與非金融 業務研討 會。 (三) 完 成 金 融 與非金融 事業公股 董監改選 (派)。 九、強 化 各 機 關 一、108 年實地訪查 12 個機關,就缺失 規費、罰賠款 要求改進,以期增進國庫管理效能 及其他收入 及健全政府財政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 二、108 年度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截 (一)本 年 度 訪 至 12 月底實際繳庫數為 1,222.19 查 12 個機 億元,較預算數 1,164.34 億元增加 關歲入執 57.85 億元。 行 情 形 。 三、108 年度完成審查收費項目計新增 (二)按 季 核 算 394 項、調整 98 項,以期健全規費 中央政府 徵收制度,落實使用者、受益者付 各機關歲 費原則。 入執行情 形。 (三)完 成 中 央 政府各機 關新增與 調整規費 13 13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項目 120 項 。 十、健 全 菸 酒 管 一、賡續推動優質酒類認證制度及「優 理 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扶植 (一)加 強 推 廣 小而美之認證業者穩健發展;108 年 財政部優 參加「2019 台灣美食展」結合美食 質認證酒 共同行銷,辦理「2019 財政部優質 類制度及 酒類認證授證及品評競賽暨成果發 「優質認 表會」協助認證酒品行銷,並薦送 證酒類產 認證酒品參加「2019 布魯塞爾烈酒 業發展方 競賽」,獲 5 金 4 銀佳績;另截至 案」,提升 108 年底已有 44 廠線、244 項酒品 國內製酒 通過認證。 技 術 及 品 二、108 年 3 月 28 日發布修正「檢舉或 質,扶植製 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部分 酒產業向 條文,提高檢舉網路以外違規私劣 上發展。 菸酒案件之給獎比率,並增訂吹哨 (二)賡 續 實 施 者條款,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重大不 進口酒類 法菸酒案件。 衛 生 查 驗 三、108 年 辦 理 進 口 酒 類 衛 生 查 驗 制度,維護 87,600 件,維護民眾酒品消費安全。 國 人 飲 酒 四、強化私劣菸酒查緝作為,訂定 108 安全。 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 (三)加 強 查 緝 並持續檢討修正「查緝走私菸品精 私劣菸酒, 進執行方案」提升查緝效能。108 年 維護消費 度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 者安全, 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 保障合法 4,929 件,計查獲菸類 2,318.84 萬 業者權益。 包、酒類 46.16 萬公升。 十一、新 南 向 政 中國輸出入銀行依「新南向政策-強化中 策 - 強 化 國輸出入銀行融資功能」計畫,持續於 14 14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中 國 輸 出 108 年 6 月 3 日完成增資 18 億元,資本 入 銀 行 融 額增至 306 億元,對單一客戶企業授信總 資功能 額提高至 50.79 億元;無擔保授信金額提 擴 增 中 國 高至 16.93 億元,可有效擴大廠商金融支 輸 出 入 銀 援。 行融資、保 證及輸出 保險承作 量,並就建 置「系統、 整廠及工 程產業輸 出聯貸平 臺」提供廠 商所需融 資服務。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 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庫業務 一、多 元 籌 措 歲 一、配合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 入財源支應 編期程,積極協調各歲入主管機關 政務推動 滾動檢討增籌財源,彙整完成 110 (一) 辦理 110 年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初步籌 度中央政 編數。 府 預 算 籌 二、配合歲出審查會議,預為研提精進 編,多元籌 財務效能建議。 措 歲 入 財 三、按月彙編 109 年度(截至 5 月底)中 源,妥適規 央政府總預算歲入執行狀況,更新 劃融資額 財政狀況及相關報表,供政策研議 15 15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度。 參考。 (二) 綜 整 中 央 政府總預 算歲入實 徵資料,以 利掌握年 度餘絀情 形及政策 研議參考。 (三) 因 應 中 央 政府財政 現況與政 策方向,研 提增進財 務效能或 減少不經 濟支出等 建議,落實 財政紀律。 二、強 化 庫 政 管 一、截至 109 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 4 家國 理 庫經辦行代庫業務訪查,適時輔導 (一) 實 地 訪 查 精進相關作業;另為增進處理無人 國庫經辦 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作業,賡續 行代庫業 宣導國庫繳款書填寫備註事項,以 務,輔導推 利提升作業效率。 動 國 庫 重 二、109 年截至 6 月 30 日已完成 7 個中 要政策,精 央政府機關出納業務訪查,就發現 進代庫作 缺失與待精進事項,函請相關機關 業效能,優 檢討精進,協助其強化出納事務管 質國庫服 理與內控內稽。 務品質。 三、109 年 5 月完成「國庫行政及出納管 16 16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 實 地 訪 查 理」數位課程,登載於「e 等公務園 中央政府 +學習平臺」開放學習,以利各機關 機關出納 學校人員得隨時線上學習,增進專 業務,協助 業知能,並廣為宣導國庫行政規範。 強化出納 事務管理 及內控機 制。 (三) 辦 理 國 庫 管理及出 納內控研 習班,並製 作數位學 習課程,增 進中央政 府機關主 辦出納與 出納管理 人員專業 知能。 三、精 進 集 中 支 完成建置國庫支付資料檢核及金融機構 付作業 資料、各機關使用國庫相關系統帳號權限 (一) 建 置 國 庫 清查盤點等e化處理機制之國庫電子支 支 付 資 料 付系統、國庫支付管理系統及網站服務系 檢 核 及 金 統等相關程式需求確認事宜與系統開發 融 機 構 資 設計作業。 料e化處 理等機制, 增進支付 效能。 (二) 建 置 各 機 17 17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關使用國 庫相關系 統帳號權 限清查盤 點e化處 理機制,確 保庫款支 付安全。 四、定 期 適 量 發 一、109 年度持續推動定期適量和 2 階段 行債券 公告方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如期 (一) 依 照 年 度 公告全年各月份公債及國庫券發行 公債及國 年期、天期及各季發行明細資料。 庫券發行 109 年 1 月至 6 月共標售甲類公債 8 計畫,定期 次,金額合計 2,400 億元,其中 2,050 適量發行 億元係為支應債務基金舉新還舊財 公債及國 務運作所發行,並未增加債務;另 庫券,籌集 350 億元則為支應特別預算需求發 國庫所需 行。國庫券部分,109 年 1 至 6 月計 資金,及因 發行 6 期,金額 1,866 億元。 應 債 務 基 二、109 年 1 至 6 月透過中央政府債務基 金財務運 金辦理舉借新債償還舊債,併同總 作需求。 預算撥入債務還本,以償還到期債 (二) 運 作 中 央 務共 3,403 億元。 政 府 債 務 三、截至 109 年 6 月底中央政府 1 年以 基金,調整 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占前 3 債務結構, 年度名目 GDP 平均數比率為 29.4%。 平衡代際 負擔。 (三) 控 制 中 央 政府 1 年以 上公共債 18 18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務未償餘 額占前 3 年 度名目 GDP 平均數比 率不超過 40.6%。 五、落 實 債 務 監 一、為督促債務超限及達預警標準之地 督管理 方政府積極改善債務,按月審查各 (一) 依 據 債 務 該政府 1 年以上及未滿 1 年債務未 分級管理 償餘額狀況,依償債計畫及債務改 機制,按月 善計畫執行情形,函復渠等相關檢 監管直轄 討改進事項及建議。 市 及 縣 二、為提升債務資訊透明度,按月公布 (市)政府 各級政府截至上月底之公共債務負 年度舉債 擔情形,並於 109 年 6 月公布各級 額度及公 政府前 1 年度公共債務自編決算數。 共 債 務 未 三、109 年度債務超限之宜蘭縣及苗栗 償餘額情 縣均依行政院核定償債計畫執行, 形,強化地 且宜蘭縣長期債務比率業降至債務 方政府公 預警標準(45%)以下;餘按債務分級 共債務監 管理機制列中度及輕度管理之直轄 督與管理。 市及縣(市)則無債務異常增加等情 (二) 定 期 公 布 事 各級政府 每月及年 度公共債 務資訊,強 化債務資 訊揭露,提 升財政透 明度。 19 19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落 實 地 方 財 一、109 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 政輔導 法修正草案,業依法制作業程序擬 (一) 修 正 中 央 具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依「行 統籌分配 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154 條及 稅款分配 「財政部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作業原 辦法。 則」第 2 點規定辦理預告,上網公 (二) 推 廣 宣 導 告 60 日供中央主計機關及受分配地 開源節流 方政府等各界陳述意見後(公告期 措施。 間無任何意見),於 109 年 5 月 5 日 (三) 辦 理 地 方 陳報行政院。 財 政 業 務 二、持續推動「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 考核。 方案」 ,除完成檢討修正開源績效及 (四) 開 辦 地 方 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核作業外,並 財政研習 於 109 年 1 月 17 日舉辦地方財政業 班。 務聯繫會報,透過考核輔導、教育 (五) 協 助 地 方 訓練及經驗分享,提升地方政府財 政府年關 務效能。 資金調度。 三、為協助地方政府年關員工薪資及年 終獎金等人事費用之發放,109 年度 年關資金調度相關款項,已於 109 年 1 月 14 日完成撥付作業。 七、強 化 彩 券 管 一、業責請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中國信託 理 商業銀行提報公益彩券春節期間相 (一) 督 導 發 行 關因應計畫,春節期間各項彩券業 機構年度 務均順利運作;另為提高彩券銷 盈餘目標 售,創增彩券盈餘,已督導發行機 達成率達 構提出農曆春節、端午節加碼促銷 甄選公告 方案。 規 定 最 低 二、108 年度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之 值。 查核結果,業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 (二) 辦 理 公 益 理委員會(下稱監理會)第 81 次會議 20 20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彩券業務 決議,於 109 年 1 月 13 日函知受列 查核,督促 管之地方政府配合改善,並提報改 發行機構 善執行情形。另已依各該列管地方 完善彩券 政府填復之缺失改善情形,研擬處 業務。 理意見並提報監理會第 82 次及第 83 (三) 召 開 公 益 次會議討論,對尚未完成改善之地 彩券監理 方政府,將持續追蹤其落實改善情 會及會同 形,以維護公益彩券發行核心價值。 衛生福利 部對盈餘 獲配機關 考核,強化 盈餘運用 監督。 八、強 化 公 股 股 一、109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業完成合 權管理 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 (一) 考 核 公 股 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 事業財政 路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再保險股份 部股權代 有限公司等 4 家公股事業董事改 表績效。 選,確保公股權益。 (二) 召 開 金 融 二、109 年 4 月 16 日完成派任於 12 家公 與非金融 民營事業機構公股董監事 108 年度 業務研討 績效考核,以強化董監事會議功 會,瞭解公 能,確保董監事能克盡職責。 股事業公 司治理成 效。 (三) 辦 理 公 股 事業董監 改選(派) 事宜。 21 21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九、強 化 各 機 關 一、109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業完成實 規費、罰賠款 地訪查 6 個中央政府機關歲入執行 及其他收入 情形。 財務管理 二、109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規費、罰 (一) 本 年 度 訪 賠款及其他收入實際繳庫數為 查 12 個機 2,125.04 億元,較預算數 1,831.83 關歲入執 億元增加 293.21 億元。 行情形。 三、109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完成審查 (二) 按 季 核 算 收費項目計新增 109 項、調整 79 項。 中央政府 各機關歲 入執行情 形。 (三) 完 成 中 央 政府各機 關新增與 調整規費 項 目 120 項。 十、健 全 菸 酒 管 一、109 年 1 月 2 日修正備查「財政部優 理 質酒類認證標誌使用要點」及「財 (一) 持 續 推 動 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追蹤管理要 「優質認 點」 、109 年 2 月 3 日修正發布「財 證酒類產 政部優質酒類認證作業要點」第 9 業發展方 點、第 19 點、「財政部優質酒類認 案」,提高 證評審作業程序」第 3 點、第 6 點、 認證標誌 第 7 點、 「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 知名度、提 基準-米酒及料理酒類」第 1 點、 升國際競 第 5 點、第 6 點及「財政部優質酒 爭力及優 類認證評審基準-糧穀釀造酒類」。 化 營 運 體 二、賡續推動優質酒類認證制度及「優 質。 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 ,扶植小 22 22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 賡 續 辦 理 而美之認證業者穩健發展;109 年截 進口酒類 至 6 月底已有 43 廠線及 246 項酒品 衛生查驗 通過認證。 制度,保障 三、109 年截至 6 月底辦理進口酒類查驗 國人飲酒 4 萬 1,433 件,維護民眾酒品消費安 安全。 全 (三) 加 強 查 緝 四、強化私劣菸酒查緝作為,訂定 109 私劣菸酒, 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 維護消費 109 年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 者安全,保 下,截至 6 月底查獲涉嫌違反菸酒 障合法業 管理法案件 1,900 件,計查獲違法 者權益。 菸類 535.4 萬包及違法酒類 41.18 萬公升,市價約 3.84 億元。 十一、 新 南 向 政 中國輸出入銀行依「新南向政策-強化中 策 - 強 化 國輸出入銀行融資功能」計畫,持續於 中 國 輸 出 109 年 6 月 1 日完成增資 11.11 億元,資 入 銀 行 融 本額增至 317.11 億元,對單一客戶有擔 資功能 保授信金額提高至 51.73 億元;無擔保授 擴 增 中 國 信金額提高至 17.24 億元,可有效擴大廠 輸 出 入 銀 商金融支援。 行融資、 保證及輸 出保險承 作量,並 以建置「 系統、整 廠及工程 產業輸出 聯貸平臺 」提供廠 商所需融 資服務。 23 23 財政部國庫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四、財政部國庫署及所管特種基金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未來所需支出給 付精算現值 (一) 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 15 條第 2 項暨其施行細則第 28 條之 1 規定,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運用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政府 所得之部分資金,以支應公營事業民營化所需支出,項目包括:民 營化前已退休員工支領之月退休金、由政府負擔事業撥繳退撫基金 不足之數及依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 20 條第 5 項規 定應支付之不計利息之原計一次退休金等。 (二) 依據財政部彙整各事業主管機關精算報告,以 107 年 12 月 31 日為 基準日,折現率參採與退休金義務預計到期日相若之政府公債殖利 率,死亡率參採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並依經驗值加以調整等精算假 設,精算未來 30 年政府負擔民營化所需支出給付精算現值為 1,331 億元。本項法定義務負擔依前揭法規之規定,係由行政院公營事業 民營化基金逐年編列預算支應,目前尚未有積欠情事,相關精算資 訊及說明業於財政部主管決算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決算 書中揭露。 24 24 主 要 表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063,906 3,039,790 3,339,843 24,116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99 199 120 0 0417100000 78 國庫署 199 199 120 0 041710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99 199 120 0 0417100101 1 罰金罰鍰 199 199 12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菸酒管理法 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金罰鍰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6,084 55,462 55,008 622 0517100000 67 國庫署 56,084 55,462 55,008 622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56,082 55,460 55,007 622 0517100101 1 審查費 23,340 22,727 23,340 613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者及 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許可、變 更菸酒營業項目與負責人等審查 費收入及酒進口業者申請進口酒 類之查驗費收入。 0517100102 2 證照費 1,329 1,320 1,329 9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與菸 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之核發、換發 及補發等證照費收入。 0517100105 3 許可費 31,413 31,413 30,33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菸酒製造業者及 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年費收入。 051710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 2 1 0 0517100303 1 資料使用費 - - 1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眾查調檔案抄 錄文件工本費收入。 0517100307 2 服務費 2 2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酒進口業者申請 於辦公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之 延長作業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10 51 0 25 2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17100000 91 國庫署 10 10 51 0 0717100100 1 財產孳息 - - 2 - 0717100101 1 利息收入 - - 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委辦計畫經費專 戶存款之利息收入。 07171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4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變賣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000000000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1,825 - 1017100000 1 國庫署 - - 1,825 - 1017100100 1 捐獻收入 - - 1,825 - 1017100101 1 一般捐獻 - - 1,825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眾未指定用途 之捐款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07,613 2,984,119 3,282,839 23,494 1217100000 90 國庫署 3,007,613 2,984,119 3,282,839 23,494 1217100200 1 雜項收入 3,007,613 2,984,119 3,282,839 23,494 121710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170 2,137 208,704 33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逾期未兌國 庫支票款繳庫數及地方政府繳回 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12171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005,443 2,981,982 3,074,136 23,461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菸品健康福利捐繳庫數247,00 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4,250 千元,全數撥充作為查緝私劣 菸品之用。 2.公益彩券回饋金繳庫數2,700, 000千元,與上年度同,其中4 1,346千元撥充作為公益彩券 經銷商人身安全、儲蓄保險暨 轉業補助等事項之用,613,20 0千元撥充衛生福利部辦理新 26 2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興社會福利計畫,另為辦理弱 勢族群之就業服務及推展社會 福利等事項,撥補就業安定基 金6,000千元、原住民族就業 基金334,285千元及衛生福利 特別收入基金1,705,169千元 。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58,322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9,201千 元。 4.辦理酒製造業者檢驗技術訓練 課程之訓練費收入87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2千元。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18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9千元。 6.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1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千 元。 27 2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0017100000 2 國庫署 118,504,194 117,749,071 755,123 4017100000 財務支出 725,919 707,271 18,648 4017100100 1 一般行政 323,605 318,223 5,382 1.本年度預算數323,605千元,包括人事費2 98,380千元,業務費24,694千元,設備及 投資279千元,獎補助費25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98,380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增列人事費6,205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5,225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水電費、通訊費及一般事 務費等823千元。 4017101000 2 國庫業務 400,708 386,702 14,006 1.本年度預算數400,708千元,包括業務費1 96,343千元,設備及投資11,694千元,獎 補助費192,67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庫及支付管理24,089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跨行通匯作業手續費等3,609千 元。 (2)債務管理作業54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中央政府公債宣導等經費60千元。 (3)財務規劃作業39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舉辦地方財政相關會議所需專家學者 出席費及講師鐘點費等9千元。 (4)公股管理作業5,207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委請法律專業顧問提供法令諮詢服 務及委託書徵求等經費578千元。 (5)菸酒管理作業34,425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及進 口酒類衛生查驗等經費3,472千元。 (6)國庫資訊作業47,70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異地備援環境集中整合服務及汰 換網路相關設備等經費6,099千元。 (7)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47,0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15,693千元。 28 2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8)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41,34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公益彩券經銷商人身 安全、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經費14, 220千元。 401710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850 1,590 -740 401710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850 1,590 -74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7-8人座小客貨兩用車1輛經費850千 元。 2.上年度汰換首長專用車1輛等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1,590千元如數減列。 4017109800 4 第一預備金 756 756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8117100000 債務付息支出 107,593,750 107,593,750 0 8117104500 5 國債付息 107,593,750 107,593,750 0 本年度預算數107,593,750千元,係中央政 府未償公債、中長期借款、國庫券及短期借 款等利息費用,與上年度同。 8217100000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433,455 407,650 25,805 8217104600 6 國債經理 433,455 407,650 25,805 本年度預算數433,455千元,係辦理國債發 行及還本付息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列25,8 05千元。 8617100000 專案補助支出 9,751,070 9,040,400 710,670 8617102000 7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 9,751,070 9,040,400 710,670 本年度預算數9,751,070千元,係金融營業 款短少補助 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依財政收支 劃分法規定,補足地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 款所減少之收入,較上年度增列710,670千 元。 29 29 本 頁 空 白 30 附 屬 表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17100100 -0417100101 菸酒管理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99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第56條及規費法第20條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第56條及規費法第20條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第56條及規費法第20條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第56條及規費法第20條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5條至第56條及規費法第20條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 金罰鍰收入。 金罰鍰收入。 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之規定辦理。 之規定辦理。 之規定辦理。 金罰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99 0417100000 78 國庫署 199 041710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99 0417100101 1 罰金罰鍰 199 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及逾期繳納許可費等罰金罰鍰收 入,估如列數。 31 3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17100100 -0517100101 菸酒管理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3,3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變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變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 審查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申請設立、變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 1.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更等審查費收入,及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 及許可費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辦理。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之查驗費收入。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 之查驗費收入。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 2.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 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3,340 0517100000 67 國庫署 23,340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3,340 0517100101 1 審查費 23,340 1.預計新設立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家數,估列審 查費收入1,008千元。 2.預計辦理變更之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家數,估 列審查費收入335千元。 3.預計進口酒類查驗申請書面核放案件85,460件,每件收 取查驗費200元;需實質取樣檢驗案件1,962件,每件預 估收取查驗費2,500元,估列查驗費收入21,997千元。 32 3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17100100 -0517100102 菸酒管理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329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審核通過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繳納之證 照費收入。 照費收入。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收入。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照費收入。 照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329 0517100000 67 國庫署 1,329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329 0517100102 2 證照費 1,329 1.預計通過審核菸酒製造業及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家數, 估列證照費收入930千元。 2.預計菸酒製造業及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之換發及補發案 件數,估列證照費收入399千元。 33 3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17100100 -0517100105 菸酒管理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1,41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許可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及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之許可費 收入。 收入。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收入。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許可費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辦理。 收入。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1,413 0517100000 67 國庫署 31,413 051710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31,413 0517100105 3 許可費 31,413 按年收取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費收入估列31 ,413千元,包括: 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1,500千元 。 2.台英帝國菸草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日煙國際製造股份有 限公司等2家菸製造業者許可費2,000千元=1,000千元× 2(家)。 3.臺灣苗栗捲煙廠股份有限公司菸製造業者許可費800千 元。 4.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金車 股份有限公司、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青啤股份 有限公司及金門皇家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酒製造業 者許可費4,000千元=500千元×8(家)。 5.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478千元。 6.其他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費8,235千元。 7.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費14,400千元。 34 3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17100300 -0517100307 菸酒管理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酒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酒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酒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酒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9條第7項授權訂定之進口酒 執行進口酒類查驗制度,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 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類查驗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作業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 0517100000 67 國庫署 2 051710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 0517100307 2 服務費 2 酒進口業者申請於辦公時間外,辦理取樣檢驗收取之延長 作業費收入,估如列數。 35 3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1710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之變賣所得。 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之變賣所得。 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之變賣所得。 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之變賣所得。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之變賣所得。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17100000 91 國庫署 10 07171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變賣報廢財產、廢舊物品及廢紙等收入。 36 3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7100200 -1217100201 支付管理組,菸酒管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2,170 承辦單位 理組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1.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1.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1.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1.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1.依據國庫支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辦理。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未兌國庫支票款繳庫數。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2.依據預算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2.依據預算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據預算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據預算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2.依據預算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170 1217100000 90 國庫署 2,170 1217100200 1 雜項收入 2,170 121710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170 1.收回發票日期逾5年(自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未兌 國庫支票款收入170千元。 2.地方政府繳回未領取之私劣菸酒獎勵金2,000千元。 37 3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17100200 -1217100210 庫務管理組,財務規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05,443 承辦單位 劃組,菸酒管理組,秘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書室,人事室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 緝經費。 緝經費。 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緝經費。 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緝經費。 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緝經費。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2.依據本署於101年間辦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 2.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 甄選作業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發行 4.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4.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4.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權。 權。 4.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權。 權。 4.依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計畫辦理之酒製造 權。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3.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辦理。 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對參訓學員酌收之訓練 費收入。 費收入。 4.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費收入。 4.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費收入。 4.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4.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4.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4條規定辦理。 費收入。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5.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5.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 5.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 5.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 5.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6.借住公有房舍按月扣取房租津貼。 6.借住公有房舍按月扣取房租津貼。 6.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6.借住公有房舍按月扣取房租津貼。 6.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6.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6.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6.借住公有房舍按月扣取房租津貼。 6.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6.借住公有房舍按月扣取房租津貼。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05,443 1217100000 90 國庫署 3,005,443 1217100200 1 雜項收入 3,005,443 12171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005,443 1.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規定, 菸品健康福利捐以定額先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 導與照顧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 產業輔導之用後,餘額撥付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 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經預估菸品健康福利捐徵 收數定額分配後餘額1%收入數為260,000千元,並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 費運用要點」規定,分配95%供私劣菸品查緝業務運用( 260,000千元×95%=247,000千元)。 2.公益彩券回饋金係由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而繳付之 款項,本(第4)屆公益彩券回饋金金額為每年27億元。 3.無人繼承遺產繳庫收入58,322千元。 4.預計辦理酒製造業者檢驗技術訓練課程(3班次,每班培 訓17人)之訓練費收入87千元。 5.超額兼職費繳庫數18千元。 6.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16千元。 38 3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3,6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動,並如期完成。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秘書作業、人事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動,並如期完成。 作業、政風作業及主計作業等事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98,380 人事室 本分支計畫係編列本署職員221人、工友10人 1000 人事費 298,380 、技工3人、駕駛1人、聘用人員3人、約僱人 員7人,合共245人所需之人事費298,380千元(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447 含考績獎金22,870千元;服務獎章獎勵金12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89 千元;年終加發一個半月工作獎金24,020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712 ;依據行政院訂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 1030 獎金 47,071 問金發給辦法所需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61千 1035 其他給與 3,648 元等)。 1040 加班值班費 14,70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859 1055 保險 18,94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5,225 各組室 本分支計畫係為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基本 2000 業務費 24,694 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245千元:員工教育訓練所需學 2003 教育訓練費 245 分費、雜費、教材、膳宿及交通費等。 2006 水電費 5,053 2.水電費5,053千元: 2009 通訊費 1,395 (1)分攤財政大樓、仰德辦公大樓等水電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71 、其他動力費3,519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支付大樓水電費1,520千元。 (3)電動汽車電費14千元。 2027 保險費 83 3.通訊費1,39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3 (1)分攤財政大樓電話總機費等691千元。 2051 物品 1,235 (2)公務郵資、公務電話費等704千元。(支 2054 一般事務費 10,851 付大樓135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671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4 (1)租用影印機等租金508千元。(支付大樓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6 2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71 (2)租用非全時公務車租金等163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32 5.稅捐及規費20千元:公務車2輛、機車4輛之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6 牌照稅、檢驗費及燃料費。(支付大樓1千元 ) 2078 國外旅費 2,581 6.保險費83千元: 2081 運費 90 (1)公務車輛之保險費17千元。(支付大樓1 2084 短程車資 30 千元) 39 39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3,6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93 特別費 158 (2)辦公廳舍火災保險費等22千元。(支付大 3000 設備及投資 279 樓6千元) (3)分攤財政大樓火災保險費及公共責任意 3020 機械設備費 279 外保險費44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52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3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252 (1)辦理性別平等及廉政會報等各項會議聘 請專家學者所需出席費10千元。 (2)辦理性別主流化等重大政策與民主治理 價值等議題之專題演講,及各項訓練、 講習等所需講座鐘點費56千元。 (3)辦理業務資料翻譯及公務人員專書閱讀 寫作評審所需經費27千元。 8.物品1,235千元: (1)購置事務文具、紙張、報章雜誌及法令 書刊等經費717千元。(支付大樓194千元 ) (2)為符「檔案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參 照檔案庫房設施基準,設置及改善檔案 庫房所需無酸檔案盒、無酸紙張用品及 紙箱等經費300千元。 (3)購置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達一萬 元之非消耗品143千元。(支付大樓25千 元) (4)公務車輛油料費75千元:按小客貨兩用 車1輛及機車4輛,全年度計需汽油2,916 公升,每公升以25.6元編列。(支付大樓 16千元) 9.一般事務費10,851千元: (1)文康活動費490千元:按職員221人、工 友10人、技工3人、駕駛1人、聘用人員3 人、約僱人員7人,合共245人,每人每 年2,000元計列。(支付大樓64千元) (2)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109千元。(以31人 估計,每人3,500元) (3)分攤財政部組織學習標竿參訪活動經費7 0千元。 (4)分攤財政大樓清潔維護、辦公環境綠美 化與庭園維護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所 40 40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3,6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需經費1,515千元。 (5)仰德大樓及支付大樓清潔維護所需經費5 09千元。(支付大樓126千元) (6)辦理辦公環境佈置、仰德及支付大樓保 全系統服務、環境教育、廉政業務宣導 及實施研究發展獎勵制度作業計畫等所 需經費242千元。(支付大樓75千元) (7)本署年報、預決算書、國庫收支應用科 目及其代號表、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及電 話手冊等印製費84千元。(支付大樓8千 元) (8)辦理檔案加值與應用推廣相關經費149千 元。 (9)協助公文繕打、傳遞、收發文及環境維 護等事務所需經費2,040千元。 (10)依「檔案法」等相關法令,協助辦理公 文檔案點收、分案、編目、掃描、製卷 上架、調卷、歸檔、整理、清查等事務 所需經費2,856千元。 (11)仰德大樓管理費等696千元。 (12)辦理網路社群媒體業務所需經費100千 元。 (13)分攤財政大樓機電設備操作、維護及管 理人力相關費用453千元。 (14)分攤財政大樓保全勞務服務費用1,466 千元。 (15)首長宿舍公共管理費72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64千元: (1)辦公房舍維護整修等所需經費266千元。 (支付大樓127千元) (2)分攤財政大樓辦公處所之消防安全檢查 修繕費用80千元。 (3)中興新村宿舍維護整修經費213千元。 (4)承德首長宿舍養護費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76千元: (1)車輛養護費34千元:公務汽車購置滿6年 以上1輛預計110年4月汰換編列19千元(5 1,000元x3/12=12,750元+8,500元x9/12= 41 4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3,6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375);電動汽車購置未滿2年1輛8,300 元;公務機車4輛,每輛每年養護費1,70 0元。(支付大樓4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242千元:按職員221人 、聘用人員3人、約僱人員7人,合共231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支付大樓2 7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71千元: (1)分攤財政大樓電話、電梯、高低電壓、 中央空調系統、消防器材、監視系統、 電腦不斷電設備、空氣品質與水質檢測 、會議室音響麥克風及視訊會議系統等 養護費880千元。 (2)財政大樓蒸飯箱及飲水機等設備養護費9 千元。 (3)仰德大樓柴油發電機、冷氣空調、電話 自動交換機、切表機、空氣淨化機、視 訊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養護費154千元 。 (4)支付大樓柴油發電機、切表機、消防安 全設備、電路及電壓器設備等養護費128 千元。 13.國內旅費132千元:辦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 差旅費。(支付大樓21千元) 14.大陸地區旅費46千元:出席2021年亞洲開 發銀行舉辦「亞洲區域公共債務管理論壇 」。 15.國外旅費2,581千元: (1)出席2021年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暨 相關會議1,052千元。 (2)出席2021年中美洲銀行理事會年會暨相 關會議1,019千元。 (3)出席2021年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會年 會暨相關會議215千元。 (4)出席2021年美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暨 相關會議232千元。 (5)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及菸酒涉外諮商 等相關會議63千元。 42 4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3,6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6.運費90千元:雜卷檔案移送庫房、銷毀等 所需運費。 17.短程車資3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8.特別費158千元。 19.機械設備費279千元:賡續汰換支付大樓安 全監視錄影設備及購置財政大樓會議室24 小時錄攝影設備各1組。 20.獎勵及慰問252千元: (1)三節慰問金246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按退休退職人員41人,每人每 年6千元計列。 (2)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6千元。 43 4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強化庫政管理,健全國庫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及中央機關出納業務,提 及出納制度;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實地訪查國庫經辦行代庫業務及中央機關出納業務,提 ,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協 升國庫服務效能及落實出納內控機制。 升國庫服務效能及落實出納內控機制。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維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理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規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宣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導公益彩券核心價值。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庫及支付管理 24,089 庫務管理組、支 本分支計畫係為辦理研修國庫法規,加強國庫 2000 業務費 24,089 付管理組 行政自動化作業及各級代庫機構便民服務措施 ,提升國庫管理效率及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 2009 通訊費 21,387 推動,以及辦理庫款支付業務等所需經費,其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 內容如下: 2051 物品 93 1.通訊費21,387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285 (1)辦理庫款支付業務所需跨行通匯作業手 2072 國內旅費 272 續費20,411千元。 (2)辦理庫款支付業務所需郵寄國庫支票郵 2084 短程車資 27 資380千元。 (3)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59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千元:財政相關議題諮 詢會議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相關資料翻譯 費等。 3.物品93千元: (1)業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文具紙張等62千元 。 44 4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 非消耗品31千元。 4.一般事務費2,285千元: (1)辦理歲入預算籌編、模擬問答、庫政業 務及各項會議資料印製費與其他雜支等1 83千元。 (2)辦理國庫管理及出納內控研習班資料印 製等所需經費3千元。 (3)辦理涉外業務所需接待外賓費用5千元。 (4)國庫集中支付作業法令彙編等印製費18 千元。 (5)國庫支票信封印製費36千元。 (6)辦理憑單收件、紀錄單列印裝訂、支付 資料登錄及整理等經費2,040千元。 5.國內旅費272千元: (1)國庫經辦行計達360家,為維護公庫安全 及加強庫政管理,訪查代庫機構作業情 形及訪查中央各機關出納業務等所需旅 費64千元。 (2)訪查電子支付機關作業情形等旅費103千 元。 (3)參加會議旅費105千元。 6.短程車資27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2 債務管理作業 544 債務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有關國庫券、公債發行計畫 2000 業務費 544 之擬定、執行、宣導與還本付息,及相關法規 研究與外債管理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30 兼職費 90 1.兼職費90千元:依據「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 2054 一般事務費 345 組織規程」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 2072 國內旅費 95 ,支付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委員兼職費。 2084 短程車資 14 2.一般事務費345千元: (1)辦理中央政府公債宣導等相關經費190千 元。 (2)各類書表及各項會議資料印製費與雜支 等55千元。 (3)辦理國際金融組織業務所需接待外賓費 用100千元。 3.國內旅費95千元:視察債票兌付情形及實地 了解地方建設基金已貸案件執行情形等旅費 45 4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4.短程車資14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3 財務規劃作業 391 財務規劃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會核政府重大經建、會審各 2000 業務費 391 項支出法(方)案、督導公益彩券業務與辦理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輔導地方政府開闢自治財源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 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287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千元:舉辦地方財政相 2072 國內旅費 60 關會議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稿費及講座鐘 2084 短程車資 30 點費。 2.一般事務費287千元: (1)會核重大財務業務、辦理地方財政督(輔 )導業務、公益彩券業務及各類書表等印 製費13千元。 (2)舉辦或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全國地方財政 聯繫會議所需印刷費及場地費等228千元 。 (3)辦理國際財政研討會等相關經費46千元 。 3.國內旅費60千元: (1)辦理政府支出法案及公共建設計畫會核 等所需旅費6千元。 (2)督導公益彩券業務、社會福利等重大法 案會核等所需旅費48千元。 (3)辦理公產管理考核、洽商統籌分配稅款 及輔導地方財政等業務所需旅費6千元。 4.短程車資3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4 公股管理作業 5,207 公股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國 2000 業務費 5,207 營事業及公股股權管理、特種基金資本增減、 盈虧撥補、資本支出計畫及預決算之核議、行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86 政及財產收入管理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39 委辦費 1,990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8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 (1)委請法律專業顧問提供公股管理業務相 2072 國內旅費 80 關法令諮詢服務費及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2084 短程車資 15 相關作業經費2,864千元。 (2)委請專家學者審查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初 評報告所需經費122千元。 2.委辦費1,990千元:依98年1月9日行政院所 公佈之「二次金改檢討報告」所述,未來公 46 4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股股權管理應以更積極有效方式爭取董監席 次,取得經營主導權,爰辦理委託書徵求作 業。 3.一般事務費136千元: (1)辦理財政部主管事業機構及其轉投資事 業、公股釋出等會議及專案報告資料印 製費等106千元。 (2)辦理「行政及財產收入」相關業務所需 資料印製費及雜支等12千元。 (3)辦理公股管理業務各項會議所需經費18 千元。 4.國內旅費80千元: (1)辦理自行收納款項、歲入預算執行及解 繳情形之查核旅費30千元。 (2)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及政府投資事業年 度查核旅費20千元。 (3)辦理部屬國營事業年度工作考成實地查 證等旅費30千元。 5.短程車資15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05 菸酒管理作業 34,425 菸酒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 2000 業務費 32,396 協調事宜,研訂菸酒管理相關法規,菸酒業審 查及規費徵收之管理,優質酒類認證及進口酒 2009 通訊費 130 類查驗制度之推動,菸酒管理法令之宣導及推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2 廣,菸酒稽查業務工作之推動、督導協調直轄 2027 保險費 7 市及縣(市)政府菸酒稽查業務及處理菸酒專賣 2030 兼職費 21 時期未了案件業務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 1.通訊費130千元:辦理菸酒行政管理、稽查 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位、法院、檢警調 2039 委辦費 23,009 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寄發違章案件處分書 2051 物品 176 及欠費案件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件傳遞 2054 一般事務費 8,442 等費用。 2072 國內旅費 270 2.其他業務租金62千元:租用承接菸酒專賣時 期未了案件儲存倉庫所需費用。 2081 運費 103 3.保險費7千元:倉庫火災險保險費。 2084 短程車資 24 4.兼職費21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4000 獎補助費 2,029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4085 獎勵及慰問 2,029 支給表」,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小 組委員6人兼職費。(酒品分攤部分) 47 4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2千元: (1)國外有關菸酒管理資料蒐集、翻譯、審 查及校對等費用127千元。 (2)菸酒管理案件遴請專家學者所需出席費2 5千元。 6.委辦費23,009千元: (1)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等所需經費1 6,860千元,內容包括辦理研訂(修)認證 相關規範、業者申請認證之查核及輔導 作業、工廠評核、認證酒品追蹤查驗、 市售酒品採樣檢驗、辦理教育訓練課程 、認證制度推廣與行政管理等工作,其 中配合大型活動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宣導 及刊登平面廣告所需經費340千元(政策 宣導經費)。 (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 經費6,149千元(含資本門952千元), 內容包括進口酒品之檢驗、輻射檢測、 防腐劑檢驗,與檢驗儀器設備、耗材之 採購及設備養護等所需經費。 7.物品176千元:海關協助辦理進口酒類取樣 業務用之消耗品。 8.一般事務費8,442千元: (1)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業務之資料建檔 及歸檔作業等所需經費816千元。 (2)委託銀行代收規費代辦費240千元。 (3)透過網路及平面媒體廣告、宣導品等方 式宣導,俾益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所需 經費300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4)舉辦全國性菸酒業務聯繫會報所需膳費 、印刷費及雜費等155千元。 (5)私酒拍照、購置、檢驗、鑑定及配合酒 品複核抽檢計畫所需購置酒品及檢驗等 費用280千元。 (6)處理沒入(收)菸酒(含專賣時期未了案 件)銷毀之處理費等40千元。 (7)辦理財政部消費者保護綜合業務及配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每年舉辦「消保 48 4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月」等所需費用100千元。 (8)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之獎勵金2,611 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9)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2,7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10)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加強 認證酒類之宣導1,200千元(政策宣導經 費,包含網路媒體、實體通路行銷及宣 導品等)。 9.國內旅費270千元: (1)辦理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等所需旅費1 0千元。 (2)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酒查緝業務 等所需旅費65千元。 (3)不定期稽查抽檢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等所需旅費65千元。 (4)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酒稽查 業務會議等所需旅費65千元。 (5)出席相關會議等所需旅費65千元。 10.運費103千元:緝獲菸酒搬運費及海關協助 辦理進口酒類取樣所需運費。 11.短程車資24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2.獎勵及慰問2,029千元:依據「檢舉或查獲 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 酒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06 國庫資訊作業 47,706 資訊室 本分支計畫係為推動國庫業務資訊應用服務規 2000 業務費 43,471 劃、設計、分析、維護與電腦設備安全防護、 管制及維修管理,嚴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及強 2003 教育訓練費 90 化國庫行政自動化作業,提升國庫業務資訊作 2009 通訊費 7,260 業效能與效率等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18 資訊服務費 34,882 1.教育訓練費90千元:電腦等專業訓練所需經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 2.通訊費7,260千元:專線、FTTB線路、GSN/V PN線路及備援專線等數據通訊費。 2051 物品 914 3.資訊服務費34,882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 (1)硬體設備維護費7,319千元。 49 49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71 (2)資訊系統維護費12,373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 <1>國庫資訊網站維護90千元。 <2>國庫集中支付、庫務管理及國庫統制 2084 短程車資 10 會計作業應用系統維護6,621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235 <3>債務管理、債務動態即時及規費管理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235 等應用系統維護1,701千元。 <4>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撥付系統及設算平 台維護320千元。 <5>地方建設基金管理作業系統及地方債 務管理資訊系統維護1,346千元。 <6>公股管理系統維護330千元。 <7>菸酒暨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 統維護1,965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3)網路安全監控服務1,400千元。 (4)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及認證服 務340千元。 (5)支付大樓資訊設備及內部系統技術服務8 10千元。 (6)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1,036千元。 (酒品分攤部分) (7)菸酒管理、查緝暨進口酒類查驗系統技 術服務100千元。(酒品分攤部分) (8)財政大樓資訊設備及內部系統技術服務1 ,306千元。 (9)網路設備授權更新505千元。 (10)國庫支付系統技術服務4,950千元。 (11)地方債務管理網路設備暨安全維護1,09 2千元。 (12)異地備援環境集中整合服務2,056千元 。 (13)國際金融理財工作站軟體租賃服務144 千元。 (14)網站對話機器人授權更新90千元。 (15)防毒系統授權更新320千元。 (16)通用紀錄管理系統授權更新90千元。 (17)支付大樓軟體授權更新400千元。(酒品 分攤部分) (18)資源管理系統授權更新364千元。 50 50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9)4MOSAn GCB Doctor PC終端模組授權更 新98千元。 (20)端點防護安全系統授權更新89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6千元:租用銀行保管箱。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千元:召開採購評選委 員會議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 6.物品914千元: (1)購置文具紙張、碳粉等電腦及週邊設備 用耗材及業務參考用書報等經費883千元 。 (2)購置電腦週邊設備等非消耗品所需經費3 1千元。 7.一般事務費5千元: (1)印製電腦講義、作業手冊及其他相關資 料等經費3千元。 (2)辦理各項資訊會議資料印製費及雜費等2 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71千元: (1)電腦機房消防設備維護費34千元。 (2)不斷電設備維護費94千元。 (3)分攤財政部通訊機房不斷電主機(UPS)電 池及冰水主機維護費41千元。 (4)其他設備等維護費102千元。 9.國內旅費10千元:參加會議及辦理支用機關 電子支付教育訓練等旅費。 10.短程車資1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235千元: (1)硬體設備費2,305千元:儲存設備及網路 交換器等相關設備經費。 (2)國庫支付管理系統增修1,130千元。 (3)地方債務管理等相關系統安全升級及本 署開放資料集導入Open API、OAS開發80 0千元。 07 私劣菸品查緝作業 247,000 菸酒管理組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 2000 業務費 89,795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 三總隊、財政部關務署及國庫署)及地方查緝 2003 教育訓練費 96 機關辦理私劣菸品查緝相關事宜所需經費,其 2009 通訊費 929 內容如下: 51 51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18 資訊服務費 9,505 1.教育訓練費96千元:培訓緝菸犬人員所需經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348 費。 2.通訊費929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3 (1)辦理菸品稽查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 2027 保險費 14 位、法院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及寄發違 2030 兼職費 21 章案件處分書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3 件傳遞及網路通訊等費用893千元。 2051 物品 4,374 (2)電話費36千元:0800受方付費全區檢舉 專線電話通話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69,879 3.資訊服務費9,505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0 (1)硬體設備維護費60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 (2)資訊系統維護費5,494千元:菸酒暨進口 2072 國內旅費 2,178 酒類查驗管理查緝資訊系統維護。 (3)菸酒管理、查緝暨進口酒類查驗系統技 3000 設備及投資 7,459 術服務739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459 (4)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1,682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49,746 (5)支付大樓軟體授權更新99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2,012 4.其他業務租金2,348千元: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5,231 (1)查緝私劣菸品所需運送緝菸犬車輛租賃 費用360千元。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4,837 (2)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所需之事務機器、偵 4085 獎勵及慰問 27,666 蒐器材及車輛等租賃費用1,988千元。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 牌照稅及燃料費。 6.保險費14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保險 費。 7.兼職費21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支給表」,支付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督導小 組委員6人兼職費。(菸品分攤部分)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3千元:辦理菸品辨識 及查緝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等。 9.物品4,374千元: (1)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相關耗材及查緝 相關用品等240千元。 (2)辦理查緝走私菸品所需刑事資料處理、 拍照、蒐證、錄音及錄影等材料及相關 應勤器材費1,000千元。 52 52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費用218千元。 (4)培訓菸品緝私犬所需清潔消毒、訓練等 物品、營養保健品及飼料等費用2,216千 元。 (5)辦理入境旅客查緝私菸及查驗貨櫃所需 文具、紙張等費用437千元。 (6)辦理海岸查緝私菸業務所需物品等140千 元。 (7)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油料費123千元:按查 緝菸品車輛全年度計需汽油4,800公升, 每公升以25.6元編列。 10.一般事務費69,879千元: (1)透過網路及平面媒體廣告、宣導品等方 式宣導,俾益菸品查緝業務之推展所需 經費2,000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2)舉辦公聽會、座談會、菸品稽查研討及 教育訓練等所需資料印製費、場地費及 雜支等347千元。 (3)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情報諮詢及相關工作 費用等535千元。 (4)為宣導民眾拒絕購買私劣菸品及加強預 防走私情資來源及布置管道等,購置預 防走私犯罪宣導品予一般民眾及貨櫃場 (站)相關業者等所需經費100千元。 (5)培訓菸品緝私犬執行及訓練用特殊服裝 及配備、犬隻健檢醫療及犬隻業務宣導 等費用2,842千元。 (6)私劣菸品拍照、檢驗、鑑定等費用200千 元。 (7)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基本及異動資料 之建檔及更新、檔案管理及菸品業者清 查作業等人力委外所需經費5,304千元。 (8)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12,800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9)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所需吊櫃及銷燬處理 費用等751千元。 53 53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菸品之獎勵金45,0 00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0千元: (1)本署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養護費用60 千元。 (2)分攤關務署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養護 費用60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5千元:培訓菸品 緝私犬相關訓練設施所需養護費用。 13.國內旅費2,178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品查緝業務 所需差旅費100千元。 (2)不定期稽查抽檢菸品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所需差旅費100千元。 (3)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品稽查 業務會議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4)辦理私劣菸品刑事偵查案件及領犬員訓 練所需差旅費933千元。 (5)辦理私劣菸品走私查緝所需差旅費845千 元。 14.資訊軟硬體設備費7,459千元: (1)硬體設備費4,979千元: <1>伺服器及網路設備等相關經費3,998千 元。 <2>汰換私劣菸品查緝用個人電腦及筆記 型電腦981千元。 (2)軟體購置費2,480千元: <1>Windows Server 等系統軟體經費480 千元。 <2>手機取證及螢幕截圖存證軟體2,000千 元。 15.對地方政府之特定補助122,080千元: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 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比率權 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分配情形為: (1)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2,012千元。 (2)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55,231千元。 54 54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1000 國庫業務 預算金額 400,70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4,837千元。 16.獎勵及慰問27,666千元:依據「檢舉或查 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 獲菸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08 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 41,346 財務規劃組 本分支計畫係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 2000 業務費 450 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人身 安全、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事項及行政事務 2009 通訊費 15 所需經費,其內容如下: 2030 兼職費 115 1.通訊費15千元:公務郵資及電話費等。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 2.兼職費115千元:依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 2051 物品 10 用及管理作業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 支給表」,支付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 作業小組委員13人兼職費。 2072 國內旅費 8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0 (1)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查核作業 4000 獎補助費 40,896 所需出席費1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0,896 (2)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年度運用計 畫及以前年度執行績效報告等審查所需 經費100千元。 4.物品10千元: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 理作業小組會議暨計畫審議等相關業務所需 文具紙張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 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會議報告印製費及雜支 等。 6.國內旅費80千元:實施訪查及督導公益彩券 回饋金業務等所需旅費。 7.短程車資20千元: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8.獎補助費40,896千元:依據「公益彩券回饋 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暨「財政部國庫署 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補(捐)助計畫處理 原則」規定,並經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 理作業小組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補助辦 理公益彩券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投保意外傷害 保險及電腦型彩券經銷商10年期儲蓄保險暨 轉業補助等方案,以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彩券 經銷商之政策。 55 55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8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提高行車安全,便利公務進行。 汰換本署所需公務車1輛。 提高行車安全,便利公務進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汰換本署公務車 850 秘書室 汰換已屆滿15年之2,350cc7-8人座小客貨兩用 3000 設備及投資 850 車1輛。 3025 運輸設備費 850 56 56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解決需要。 依實際需要申請動支。 適時解決需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756 各組室 衡酌政府財力,並依照預算法等規定之範圍內 6000 預備金 756 編列。 6005 第一預備金 756 57 57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117104500 國債付息 預算金額 107,593,7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如期償付各類債款,確保債信。 1.按期辦理付息債款之撥付及管理。 如期償付各類債款,確保債信。 2.核辦內債、借款暨國庫保證外債還本付息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債付息 107,593,750 債務管理組 1.公債利息94,223,632千元: 5000 債務費 107,593,750 (1)償付建設公債-總預算應付利息16,083,0 53千元〔詳110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 5005 債務利息 107,593,750 利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2)償付建設公債-特別預算應付利息7,829, 454千元〔詳110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 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3)債務基金應付公債利息70,311,125千元( 詳110年度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2.償付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本年度計編列 2,979,315千元。 3.借款利息10,390,803千元: (1)償付總預算舉借中長期借款利息335,950 千元〔詳110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 息明細表(總預算部分)〕。 (2)償付特別預算舉借中長期借款利息3,126 ,904千元〔詳110年度建設公債及借款應 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3)償付債務基金借款利息6,927,949千元( 詳110年度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58 58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217104600 國債經理 預算金額 433,45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債經理 433,455 債務管理組 1.國債發行經理費90,765千元: 5000 債務費 433,455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9,820千元(內含< 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98% 5010 手續費 433,455 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 額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總預算估計發行公債1,000億元 ,央行經理費8,820千元=1,000億元* 0.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1,00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金額0.09/1, 000計算,本年度國庫券發行4,500億元 ,發行經理費40,500千元=4,500億元*0 .09/1,000。 (3)債務基金公債發行經理費40,445千元(內 含<1>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0.09/1,000* 98%計算。<2>酌估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 售小額投資人給付代售費用)。 <1>本年度債務基金估計發行公債4,000億 元,央行經理費35,280千元=4,000億 元*0.09/1,000*98%。 <2>郵局小額投資人代售費5,165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42,690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列, 已發行建設公債--總預算還本75,000,00 0千元,特別預算還本67,000,000千元, 應付公債利息23,912,507千元,合計165 ,912,507千元,編列手續費66,365千元 。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3/1,000計列 ,本年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50,000,000千 元,編列手續費135,000千元。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按0.4/1,000計 列,已發行公債到期還本288,000,000千 元,應付公債利息65,311,125千元,合 計353,311,125千元,編列手續費141,32 5千元。 59 59 財政部國庫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8617102000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預算金額 9,751,0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計畫如期完成。 金融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配合計畫如期完成。 ,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 定,補足地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所減少之收入。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 9,751,070 財務規劃組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 助 規定,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 4000 獎補助費 9,751,070 銷售額稅率2%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業特 別準備金,行政院於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407,210 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實依「財政收支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3,236,664 劃分法」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方各級政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07,196 府因統籌分配款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規 定配合編列預算。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正施行後,本項補 助款應予取消。 60 60 本 頁 空 白 61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4017101000 8617102000 8117104500 8217104600 4017109011 一般行政 國庫業務 地方政府統籌 國債付息 國債經理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配稅款短少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補助 合 計 323,605 400,708 9,751,070 107,593,750 433,455 850 1000 人事費 298,380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447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89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712 - - - - - 1030 獎金 47,071 - - - - - 1035 其他給與 3,648 - - - - - 1040 加班值班費 14,709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859 - - - - - 1055 保險 18,945 - - - - - 2000 業務費 24,694 196,343 -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245 186 - - - - 2006 水電費 5,053 - - - - - 2009 通訊費 1,395 29,721 -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 44,387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71 2,416 -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3 - - - - 2027 保險費 83 21 - - - - 2030 兼職費 - 247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3 3,553 - - - - 2039 委辦費 - 24,999 - - - - 2051 物品 1,235 5,567 -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10,851 81,479 -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4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6 120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71 336 - - - - 2072 國內旅費 132 3,045 - - - -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6 - - - - - 2078 國外旅費 2,581 - - - - - 2081 運費 90 103 - - - - 2084 短程車資 30 140 - - - - 62 62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0100 4017101000 8617102000 8117104500 8217104600 4017109011 一般行政 國庫業務 地方政府統籌 國債付息 國債經理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配稅款短少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補助 2093 特別費 158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279 11,694 - - - 850 3020 機械設備費 279 - -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 8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1,694 - - - - 4000 獎補助費 252 192,671 9,751,070 - - -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2,012 6,407,210 - - -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55,231 3,236,664 - - -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4,837 107,196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252 29,695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0,896 - - - - 5000 債務費 - - - 107,593,750 433,455 - 5005 債務利息 - - - 107,593,750 - - 5010 手續費 - - - - 433,455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63 63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756 118,504,194 1000 人事費 - 298,38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84,44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4,98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712 1030 獎金 - 47,071 1035 其他給與 - 3,648 1040 加班值班費 - 14,70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19,859 1055 保險 - 18,945 2000 業務費 - 221,037 2003 教育訓練費 - 431 2006 水電費 - 5,053 2009 通訊費 - 31,116 2018 資訊服務費 - 44,38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3,087 2024 稅捐及規費 - 43 2027 保險費 - 104 2030 兼職費 - 2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646 2039 委辦費 - 24,999 2051 物品 - 6,802 2054 一般事務費 - 92,33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6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39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507 2072 國內旅費 - 3,177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46 2078 國外旅費 - 2,581 2081 運費 - 193 2084 短程車資 - 170 64 64 財政部國庫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01710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93 特別費 - 158 3000 設備及投資 - 12,823 3020 機械設備費 - 279 3025 運輸設備費 - 8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1,694 4000 獎補助費 - 9,943,993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469,222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3,291,895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112,033 4085 獎勵及慰問 - 29,947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0,896 5000 債務費 - 108,027,205 5005 債務利息 - 107,593,750 5010 手續費 - 433,455 6000 預備金 756 756 6005 第一預備金 756 756 65 65 財政部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0 財政部主管 2 國庫署 298,380 220,085 9,943,993 108,027,205 財務支出 298,380 220,085 192,923 - 1 一般行政 298,380 24,694 252 - 2 國庫業務 - 195,391 192,671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債務付息支出 - - - 107,593,750 5 國債付息 - - - 107,593,750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433,455 6 國債經理 - - - 433,455 專案補助支出 - - 9,751,070 - 7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 - 9,751,070 - 66 66 國庫署 別科目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56 118,490,419 952 12,823 - - 13,775 118,504,194 756 712,144 952 12,823 - - 13,775 725,919 - 323,326 - 279 - - 279 323,605 - 388,062 952 11,694 - - 12,646 400,708 - - - 850 - - 850 850 - - - 850 - - 850 850 756 756 - - - - - 756 - 107,593,750 - - - - - 107,593,750 - 107,593,750 - - - - - 107,593,750 出 - 433,455 - - - - - 433,455 - 433,455 - - - - - 433,455 - 9,751,070 - - - - - 9,751,070 配稅款短少補助 - 9,751,070 - - - - - 9,751,070 67 67 財政部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0017100000 2 國庫署 - - - 279 4017100000 財務支出 - - - 279 4017100100 1 一般行政 - - - 279 4017101000 2 國庫業務 - - - - 401710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401710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68 68 國庫署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850 11,694 - - - 952 13,775 850 11,694 - - - 952 13,775 - - - - - - 279 - 11,694 - - - 952 12,646 850 - - - - - 850 850 - - - - - 850 69 69 財政部國庫署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44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4,98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712 六、獎金 47,071 七、其他給與 3,648 八、加班值班費 14,70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859 十一、保險 18,94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98,380 70 70 本 頁 空 白 71 財政部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0017100000 2 國庫署 221 223 - - - - - - 10 10 3 3 1 2 4017100100 職 1 一般行政 221 223 - - - - - - 10 10 3 3 1 2 人 」 承 協 整 樓 設 工 承 協 錄 業 72 72 國庫署 明細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17000000 財政部主管 0017100000 3 4 7 8 - - 245 250 283,671 279,552 4,119 國庫署 4017100100 3 4 7 8 - - 245 250 283,671 279,552 一般行政 4,119 1.本年度245人較上年度250人,減少職 員2人、駕駛1人、聘用1人、約僱1人 。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之「勞務承攬」 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所需勞務承 攬人力12人,經費4,896千元,協 助公文繕打、環境維護及檔案整 理等工作;另預計分攤財政大樓 辦理辦公廳舍環境清潔、機電設 備操作管理及保全勞務服務等工 作經費2,819千元。 (2)國庫業務計畫,預計所需勞務承 攬人力20人,經費8,160千元,協 助辦理憑單收件、支付資料登錄 及整理、菸酒資料建檔及菸品業 者清查作業等工作。 73 73 財政部國庫署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9.11 0 0 0.00 0 8 12 預計109年11月 汰換5人座電動 汽車。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4 2,350 1,668 25.60 43 19 21 6421-ET。 預計110年4月 汰換7-8人座小 客貨兩用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1.07 2,198 4,800 25.60 123 60 37 4482-J9。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06 49 312 25.60 8 2 1 209-QHH。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04 99 624 25.60 16 4 2 838-TJM。 837-TJM。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08 124 312 25.60 8 2 1 MAC-0012。 合 計 7,716 198 94 74 74 74 本 頁 空 白 75 預算員額: 職員 221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人 財政部 法警 0 人 聘用 3人 合計: 245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7人 工友 1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6 9,392.24 273,067 346 - - 二、機關宿舍 - 3,100.00 - 213 97.32 5 1 首長宿舍 - - - 1 97.32 5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31 3,100.00 - 213 - - 三、其他 3 - 203 - - - - 合 計 12,492.24 273,270 559 97.32 5 備註:租金係租用承接菸酒專賣時期未了案件儲存倉庫。 76 76 國庫署 舍明細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9,392.24 - - 346 關宿舍 - - - - 3,197.32 - - 218 長宿舍 - - - - 97.32 - - 5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3,100.00 - - 213 他 1 56.00 - 62 - 56.00 - 62 - 56.00 - 62 - 12,645.56 - 62 564 77 77 財政部國庫署 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歲 入 科 目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10 0017000000 7 1200000000 財政部主管 288,346 其他收入 288,346 2 0017100000 90 1217100000 國庫署 288,346 國庫署 288,346 2 4017101000 1 1217100200 國庫業務 288,346 雜項收入 288,346 2 1217100210 其他雜項收入 288,346 78 78 本 頁 空 白 79 財政部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4017101000 - - 國庫業務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01 - - 方查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品查緝相關業務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0-110 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 110 - - 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比例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10-110 同上。 110 - -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10-110 同上。 110 - - 2.8617102000 - -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1)彌補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03 - -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致統籌分配稅款減少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0-110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110 - - 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業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規定配合編列預算。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正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予取消。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10-110 同上。 110 - -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10-110 同上。 110 - - 80 80 國庫署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9,873,150 - - - 合計 9,873,150 000 122,080 - - - 1.4017101000 122,080 國庫業務 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122,080 - - - (1)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地 122,080 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方查緝機關辦理私劣菸 緝相關業務 品查緝相關業務 助直轄市政府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62,012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62,012 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 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 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比例權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 。 助臺灣省各縣市 。 55,231 - - - 同上。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55,231 助福建省各縣 。 4,837 - - - 同上。 [3]補助福建省各縣 4,837 000 9,751,070 - - - 2.8617102000 9,751,070 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 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9,751,070 - - - (1)彌補因金融營業稅撥入 9,751,070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期間 籌分配稅款減少 致統籌分配稅款減少 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助直轄市政府 6,407,210 - - - 1.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1]補助直轄市政府 6,407,210 業稅法」第11條規定, 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保險本業銷售額稅率2% 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以內之稅款,應撥入金融 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業特別準備金,行政院於 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前開營業稅稅款撥入金融 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業特別準備金期間,應確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 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第38條之1規定,補足地 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方各級政府因統籌分配款 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所減少之收入,爰依前述 定配合編列預算。 規定配合編列預算。 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2.「財政收支劃分法」經修 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正施行後,本項補助款應 取消。 予取消。 助臺灣省各縣市 。 3,236,664 - - - 同上。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3,236,664 助福建省各縣 。 107,196 - - - 同上。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7,196 81 81 財政部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40171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10-110 退休退職人員 依據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 - 照護事項」暨考試院訂頒之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規定,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 (2)4017101000 - 國庫業務 [1]檢舉或查獲違規酒品案件 02 110-110 檢舉人 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 - 獎勵 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 緝獲酒品檢舉人之獎勵金。 [2]檢舉或查獲違規菸品案件 03 110-110 檢舉人 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 - 獎勵 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 緝獲菸品檢舉人之獎勵金。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017101000 - 國庫業務 [1]公益彩券經銷商人身安全 04 110-110 公益彩券經銷商 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立即型彩 - 、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 券經銷商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及電腦型彩券經銷商10年期 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方案 ,以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彩券 經銷商之政策。 82 82 國庫署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70,843 - - 70,843 - 70,843 - - 70,843 - 29,947 - - 29,947 - 252 - - 252 - 252 - - 252 - 29,695 - - 29,695 - 2,029 - - 2,029 - 27,666 - - 27,666 - 40,896 - - 40,896 - 40,896 - - 40,896 - 40,896 - - 40,896 83 83 本 頁 空 白 84 財政部國庫署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5 130 2,581 7 150 2,583 考 察 - - - 1 16 243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130 2,581 6 134 2,34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85 85 財政部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 歐洲、亞 1.於年會中發表講詞, 9 8 548 303 暨相關會議 - 93 洲或視會 簡報我國經濟情況、 議召開之 審核上年度財務稽核 地點而定 報告、決議下次年會 地點、並出席相關財 經研討會等重要議程 。 2.參與該行不定期召開 之論壇及其他會議, 擴大與亞太地區會員 國經貿交流,提升我 國國際形象,拓展經 濟合作空間。 02 中美洲銀行理事會年會暨 中美洲或 於年會中參與銀行重要 7 5 774 132 相關會議 - 93 視會議召 議題討論、決議下次年 開之地點 會地點、下年度預算及 而定 當年度財務報告等重要 議程事項。 03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理事會 歐洲、亞 出席該組織舉辦之年會 7 1 143 64 年會暨相關會議 - 93 洲或視會 或研討會,積極進行相 議召開地 關業務洽商聯繫活動。 點而定 04 美洲開發銀行理事會年會 美洲或視 出席該組織舉辦之年會 10 1 150 72 暨相關會議 - 93 會議召開 或研討會,積極進行相 地點而定 關業務洽商聯繫活動。 二.不定期會議 05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及 日本或其 1.與WTO會員國就菸酒 6 1 12 45 菸酒涉外諮商等相關會議 他諮商國 議題相關之WTO協定 - 90 家 進行檢討協商。 2.釐清國外菸酒關切議 題,保護與創造我國 產業利益。 86 86 國庫署 -開會、談判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201 1,052 一般行政 菲律賓、日本、柬埔 106.03 7 628 寨 菲律賓、泰國、亞美 107.03 8 477 尼亞 菲律賓、斐濟 108.02 7 952 7 113 1,019 一般行政 瓜地馬拉 106.04 2 280 多明尼加 107.04 3 298 阿根廷 108.04 2 286 7 8 215 一般行政 賽普勒斯 106.05 1 113 約旦 107.05 1 203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108.05 1 148 10 10 232 一般行政 巴哈馬 105.04 1 137 巴拉圭 106.03 1 128 阿根廷 107.03 1 152 6 6 63 一般行政 比利時 103.12 1 103 日本 106.11 1 47 英國 106.11 1 81 87 87 財政部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2021年亞洲開發銀行舉辦「亞 中國大陸 持續參與該論壇各項議程 110.04 - 110.06 6 1 洲區域公共債務管理論壇」93 ,有助我國與亞太地區各 會員國知識與經驗分享, 並作為各會員國意見交流 平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 度及有助我國債務管理效 能。 88 88 國庫署 畫預算類別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7 22 7 46 一般行政 無 89 89 財政部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302,473 650,203 107,593,750 - 01 一般公共事務 302,473 216,748 - - 15 其他支出 - 433,455 107,593,750 - 90 90 國庫署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70,843 9,873,150 - 118,490,419 - 70,843 122,080 - 712,144 - - 9,751,070 - 117,778,275 91 91 財政部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15 其他支出 - - - - 92 92 國庫署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 - - - - 93 93 財政部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850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850 15 其他支出 - - - - 94 94 國庫署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4,410 8,515 - 13,775 118,504,194 4,410 8,515 - 13,775 725,919 - - - - 117,778,275 95 95 財政部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4,999 合計 - 24,047 24,999 1.4017101000 - 24,047 國庫業務 16,860 (1)優質酒類認證計畫 110-110 委託辦理優質酒類認證計畫,內容包 - 16,860 括辦理研訂(修)認證相關規範、業者 申請認證之查核及輔導作業、工廠評 核、認證酒品追蹤查驗、市售酒品採 樣檢驗、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認證制 度推廣與行政管理等工作,其中配合 大型活動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宣導及刊 登平面廣告所需經費340千元(政策宣 導經費)。 6,149 (2)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計畫 110-110 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 - 5,197 內容包括進口酒品之檢驗、輻射檢測 、防腐劑檢驗,與檢驗儀器設備、耗 材之採購及設備養護等所需經費。 1,990 (3)徵求委託書 110-110 辦理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 1,990 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中小 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董事改 選案,委請證券商辦理徵求委託書作 業。 96 96 國庫署 分析表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952 - 合計 24,999 - 952 - 1.4017101000 24,999 國庫業務 內容包 - - - (1)優質酒類認證計畫 16,860 、業者 工廠評 酒品採 認證制 中配合 導及刊 政策宣 事宜, - 952 - (2)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計畫 6,149 射檢測 備、耗 費。 司、第 - - - (3)徵求委託書 1,990 灣中小 董事改 託書作 97 97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部分 通案決議 (一) 109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 本署109年度法定預算業依通案決議 下: 刪減項目及百分比辦理。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 5%。 3. 減列委辦費 3%。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 4%。 5. 減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 6. 減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 7.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4%。 8. 減列政令宣導費 15%。 9. 減列設備及投資 5%。 10.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 11.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3%。 12. 前述 1 至 8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 前述 10 至 11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4. 前述 1 至 11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 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 足。 15. 如總刪減數未達 246 億元(約 1.17%),需另予補足,並 由主計總處優先自第 3 至 7 及 9 項刪減。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4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警政署及 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關務署及所屬、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 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 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新 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 洋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98 98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 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法官學院、臺灣高 等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管理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 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 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水利署及所屬、 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基金 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科 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中國家安 全會議、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家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99 99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中央選 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 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 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銀行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 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0 100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5. 政令宣導費:統刪15%,其中主計總處、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 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 務總隊、國庫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 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毒 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 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 統刪6%,其中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 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 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101 101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水利署及 所屬、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 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 水土保持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 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 外,其餘統刪3%,其中役政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 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公路總局及所 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健保保險補助:減列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 險費5億6,722萬1,000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補助第 102 102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1,875萬9,000元,以及政府應 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1億2,000萬元。 1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 理」辦理嘉義永在食安大樓維運減列1,000萬元。 11. 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16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 經查,現有各部會及各事業單位提供諸多獎補助經費予民間之 本署配合行政院統籌建置轄下各部 法人機關,其中多數補助資料均已公開上網,然不同單位之補 會及各事業單位現有補助計畫及經 助內容卻無法進行交叉比對與搜尋,使原先公開資料之美意略 費核定發放情形資料平台辦理。 顯打折,爰要求行政院應針對轄下各部會及各事業單位現有之 補助計畫及經費核定發放情形進行串接,並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前建立一統合之資料平台,供民眾得以透過關鍵字查找不同 法人、團體、機關等申請補(捐)助之情形。 (三) 有鑑於網路訊息散布快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從 105 年開始公 遵照辦理。 開招標相關網路宣傳人才。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破除假訊息 標案指出,該標案明確揭露投放廣告及宣導素材的網路平台。 此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相關網路平台會以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小編名義實名發文,而且單一網路平台會由單一網路 ID 統 一發文,爰要求各部會參採之。 (四) 我國無障礙運輸服務係分由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負責,交通部 非屬本署業務。 透過地方政府補助運輸業者購置低地板公車及無障礙計程車, 衛生福利部則透過公益彩券盈餘補助復康巴士。惟低地板公車 尚有多數縣市政府比率仍未達五成,其中部分縣市政府甚至全 無低地板公車,恐無法提供身心障礙者之基礎公共運輸服務。 至於各縣市復康巴士數量有限,且搭乘費用較低(多為免費或 為一般計程車費用之1/3等),常造成供不應求之情況,惟得標 之經營者非交通專業團隊,時有產生經營績效欠佳之情形,或 有資源未能有效運用之虞。因此要求行政院應強化整合多元無 障礙運輸服務資源,並適時檢視提供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使用 公共運輸服務相關措施及規範之適足性,俾有效達成「打造行 無礙的社會生活環境」之理念。 (五) 中央政府未受公共債務法債限規範之潛藏負債達 15 兆 3,000 億 財政部管理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 元,請行政院提出改善方案。 基金(下稱民營化基金)支應公營事 業移轉民營未來所需支出給付部分: 一、 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第 15 條第 2 項暨其施行細則第 28 條之 1 規定,民營化基金運 103 103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用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政府所得 部分資金,以支應公營事業民營 化所需支出。依據各事業主管機 關精算報告,以 107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未來 30 年政府負 擔民營化所需支出給付責任精 算現值約 1,331 億元。 二、 本項法定義務支出負擔係由民 營化基金逐年編列預算支應,中 央政府視其財務狀況適時編列 預算撥補之。 三、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7 年 7 月 3 日 召開「研商非營業特種基金退場 檢討相關事宜」會議,決議民營 化基金中長期退場,後續執行細 節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下 稱主計總處)協助財政部辦理。 四、 為利民營化基金後續退場作業 順利執行,財政部規劃該基金釋 股預算保留數及未償債務餘額 由普通基金承接,獲主計總處函 復同意。為期審慎周延,財政部 將適時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俾研 議基金退場計畫並陳報行政院 核定。 五、 鑑於全球目前遭逢新型冠狀病 毒肆虐,行政院為防治疫情擴 散,業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並辦 理相關措施,整體紓困規模已達 1 兆 500 億元。為免民營化基金 退場中央承接基金債務影響政 府投入防疫資源,爰暫緩推動基 金後續退場作業,俟疫情穩定後 再行辦理。 (六) 各項社會保險行政經費負擔之規範標準未盡一致,且各項保險 非屬本署業務。 104 104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政經費之預算編列形式迥異,且未能於各保險財務個體如實 反映辦理社會保險之行政成本,各保險人補助其他機關(團體) 之行政事務費,並無一致之標準,請行政院提出改善方案。 (七) 行政院宣示110年「派遣歸零」,改以公開遴選程序進用臨時人 非屬本署業務。 員或其他人力運用方式,期透過勞動關係單一化,使僱用及指 揮監督權均回歸同一雇主,以直接照顧勞工權益。但觀之派遣 歸零政策實施後,各機關逐步減少進用派遣人員,據統計,截 至108年9月底止行政院所屬機關派遣勞工人數已減少4,469人, 惟外界仍關心派遣歸零實際上可能會轉入承攬型態。簡言之, 部分機關可能為規避超過派遣人數上限而將派遣契約包裝為 承攬契約,原派遣工則轉為更無保障之勞務承攬,勞動權益反 而更加惡化情事。爰此,建請行政院儘速研謀相關規範,以防 堵「承攬為名,派遣為實」之弊端。 (八) 機關尚有未進用之預算員額缺額,每年運用非典型人力卻仍持 非屬本署業務。 續攀升,員額實際需求與進用非典型人力辦理業務內容之間, 請行政院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 (九) 行政院為加速推動流域整體治理,以國土規劃、綜合治水、立 非屬本署業務。 體防洪及流域治理等方式進行水患防治工作,於 102 年 12 月 核定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以特別預算方式分 3 期籌措 經費 660 億元,計畫執行期間為 103 至 108 年度;另於 106 年 4 月核定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水環境建設―水與 安全部分,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計畫期 程為 106 至 113 年度,計畫經費 827.85 億元;惟近年來仍因颱 風、豪雨造成部分市縣淹水災情,據審計部 107 年度中央政府 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辦理治水相關事項時遇到下 列相關問題:1.近年豪雨雨量屢逾 10 年重現期頻率,現行排水 設計標準難以達成防洪目標淹水恐成常態。2.治理工程及應急 工程用地取得進度延宕。3.滯洪設施仍屢遭民眾陳情抗議,影 響工程進度。4.部分地區之淹水潛勢圖未適時公開供地方政府 使用。5.河川上游崩塌地及土石流潛勢區之維護管理不足,導 致下游河道土砂嚴重淤積等問題亟待解決;又各市縣政府 105 至 107 年度辦理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 畫―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之執行情形,有諸多共同性缺失如 下表,為加強政府水患防治工作,提升治水成效,請經濟部及 行政院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就上述缺失問題,向立法院相關 委員會提出追蹤考核之專案報告。 105 105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市縣政府 105 至 107 年度辦理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 境建設―水與安全)缺失情形表 面 向 缺 失 事 項 市 縣 別 預算執行 部分市縣預算執行率偏低。 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宜 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 縣、嘉義市、屏東縣、花蓮縣 等 10 市縣 治 理 及 應 急 工 程 執 部分市縣工程執行進度欠 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新 行 佳,或因用地取得延誤、管 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 線及電桿遷移問題,影響工 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 程執行進度,或跨河(區城 臺東縣等 11 市縣 排水)構造物改善工程未完 成。 已 興 建 完 成 之 建 造 部分市縣對於已完工財產 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 物維護管理 未確實登帳或移交管理單 雄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 位,或未依限辦理水利建造 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 物檢查,或迄未改善完成, 嘉義市、屏東縣、花蓮縣、臺 或檢查未落實。 東縣等 14 市縣 防 災 社 區 建 置 及 設 部分市縣對於淹水災情頻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 備維護管理 繁之村里尚未建置防災社 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彰化 區,或部分社區未參與防災 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社區評鑑作業,或部分防災 屏東縣、臺東縣等 12 市縣 社區未運作,或維運、參與 訓練情形欠佳,或未於汛期 前完成社區防災演練,或水 情資訊系統未即時更新,或 維護管理情形欠佳,或抽水 站及抽水機組維護管理未 落實。 治 理 計 畫 及 河 川 區 部分市縣尚未辦理河川或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 域公告 區域排水治理計畫,及公告 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 河川區域暨排水設施範圍、 縣、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 排水集水區域。 嘉義市、屏東縣、金門縣等 13 市縣 自治法規制定 部分市縣尚未制定自治法 新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 規及排水審查相關作業規 竹縣、苗栗縣、南投縣、花蓮 定。 縣等 7 市縣 工程規劃設計、履約 部分市縣未依委託服務契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 及驗收結算 約檢討設計單位疏失責任, 南市、高雄市、基隆市、宜蘭 或未督促廠商詳實編列工 縣、新竹市、彰化縣、南投縣、 程預算、辦理材料試驗,或 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 依契約規定延長營造綜合 東縣、金門縣等 15 市縣 保險期限;或未核實辦理估 驗計價及竣工結算。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地方審計處室提供資料。 (十) 稅式支出是指政府為達成經濟或社會目標,利用免稅額、扣除 遵照辦理。 額、稅額扣抵、免稅項目、稅負遞延或優惠稅率等租稅減免方 式,補貼特定對象之措施。預算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納稅人 權利保障法及財政紀律法,都有稅式支出評估的要求。行政院 函請立法院審議之稅式支出法案,該稅式支出報告應併同送交 立法院審議;立法委員提案之稅式支出法案,業務主管機關最 遲應於立法院審查該法案時,提出稅式支出報告併同審查。 106 106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一) 為利立法院監督各部會預算編列情形,有關行銷費、廣告費須 遵照辦理。 詳細列明費用項目及金額,另其他科目經費不得流入。 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財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財政部主管 財政部 (八) 依財政部統計資料,預估 108 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計 5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4 月 28 日台財庫 兆 5,009 億元,尚可舉債額度計 1 兆 6,001 億元,扣除前瞻基 字第 10903666220 號函送「中央政府 礎建設計畫未來需舉債金額 7,985 億元及採購新式戰機舉債金 債務改善檢討報告」予立法院,說明 額 2,500 億元,尚可舉債額度僅餘 5,516 億元;另依立法院預 如下: 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近 20 餘年,GDP 僅上升 2.97 倍,惟中 一、 財政部負責中央政府預算財源 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逾 20 倍,顯示政府藉採行擴張性財 籌編,配合政策及行政院主計總 政政策提振投資,帶動經濟成長效果不彰;另評估報告亦指出, 處辦理預算作業,倘涉融資財 108 年底人均負債計 23 萬 3,100 元,未來世代負擔將更形沉 源,均恪遵預算法、公共債務法 重,爰要求財政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債 及財政紀律法等相關規定。 務檢討書面報告。 二、 自 103 年初推動健全財政措施 以來,藉調整支出結構及統籌各 項資源多元籌措財源,有效控制 債務規模。 三、 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 償餘額占前 3 年度名目 GDP 平 均 數 比 率 , 由 101 年 底 高 峰 36.3%下降至 108 年底(院編決算 數)之 29.7%,109 年度加計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預算(含追加特別預算) 後,以預算數估計為 30.5%。 四、 財政健全為經濟永續發展之基 礎,為因應國家各項施政需要, 及維繫國內經濟成長動能,財政 健全是當前各界關注之焦點,藉 由控制債務規模、調整收支結 構、統籌可用財力資源及適時調 整稅制,並適時採行相關配套措 施,由各主管部會通力合作、立 107 107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院及社會各界共同支持,方能 逐步落實推動,為我國各項政務 推動注入活水。 (十) 為強化公司治理,財政部所屬金控或銀行未派任勞工董事者,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21 日台財庫 該金控或銀行召開涉及勞工權益董事會時,董事長應邀請工會 字第 10903628880 號函請各公股金融 理事長列席。 事業配合辦理。 (十一) 鑑於近 3 年來財政部所屬事業派任之負責人,多未具備專業背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21 日台財庫 景及相關事業經歷,係屬酬庸性質,不但違反公司治理,亦損 字第 10903628970 號函送「財政部近 及經營績效,爰要求財政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3 年所屬事業負責人派任書面報告」 出派任理由之檢討書面報告。 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一、 財政部所屬事業多為金融業,由 業務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下稱金管會)高度監理, 核派人員仍須依金管會所定金 融專業法規有關負責人或經理 人消極、積極資格條件審認合格 後始得擔任。各公股代表董事長 負責督導公股金融事業確實依 金管會所定相關規範,本於專業 領域及權責,落實公司治理原 則,推動事業營運發展。 二、 財政部為督導公股金融事業董 事長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已就 其營運管理績效,訂定考核規 範,包括「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 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 理要點」第 11 點至第 21 點,明 定公股代表(董事長、總經理、 董監事)職責及績效考核等事 項,以及訂有「財政部所屬公股 事業負責人績效評鑑實施要 點」 ,對派任公股事業負責人(董 事長、總經理) ,每半年辦理績效 評鑑。財政部依據上開規範辦理 董事長年度績效考核及每半年 經營績效評鑑,相關考核指標涵 108 108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括事業經營成果及配合政府政 策目標達成度等,依業務執行成 效及事業發展需要,適時檢討適 任性。對績效優異且有業務延續 需要者同意續任;經檢討有業務 績效、經營管理及法令遵循不佳 者,適時調整改派。 (十二) 由財政部督導 8 家公股行庫積極推廣的台灣 Pay,截至 108 年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3 月 18 日台財庫 7 月底,導入商家僅 8 萬 3,200 家,不及 LINE Pay 的 14 萬家、字第 10903643970 號函送「台灣 Pay 街口支付 9 萬多家,在行動支付的市占率不及 5%。台灣 Pay QR Code 共通標準推廣成效之檢討與 不同於一般民間支付工具,主要任務在制定「QR Code 共通支 精進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付標準」,整合現有各種 QR code 支付的亂象。惟因名稱及宣 一、 「台灣 Pay」以 QR Code 共通標 導方式導致民眾混淆及產生不信任感,爰要求財政部 2 個月內 準,推動開放及互通之行動支付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與精進方式書面報告。 環境,並與既有市場業者結盟合 作。推動迄今,8 家公股銀行導 入商家數及市場滲透率大幅成 長,推動漸具成效,且使用場域 涵蓋購物、轉帳、繳稅及繳費, 提供民眾全方位之數位生活服 務。據財團法人資訊產業策進會 行動支付調查報告, 「台灣 Pay」 為 108 年度臺灣用戶不限通路 偏好使用行動支付第 3 名。 二、 展望未來,為因應金融科技趨勢 及加速推動行動支付,財政部將 賡續督導各公股銀行強化宣傳 行銷活動,結合各銀行客戶資 源,擴增應用場域及使用功能, 優化操作流程,提供多元便利及 安全之行動支付服務,帶動行動 支付產業發展,達成普惠金融之 政策目標。 (十三) 鑑於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3 月 12 日台財庫 限公司董事長張兆順年齡已經71歲,另張董事長自105年9月接 字第 10903639990 號函送「財政部投 任迄今已逾3年,該銀行紐約分行相關評等並未見改善,爰要求 資事業公股代表董事長適任性評估 財政部儘速評估其適任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109 109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提出是否適任之書面評估報告。 一、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兆豐銀行)105 年間適值 美國紐約金融署重大金融監理 事件,為利相關缺失查明改善, 審酌情況特殊,考量張君具金融 專業經驗,應有助強化集團作業 制度、法令遵循及企業文化革 新,爰報奉行政院同意派任。 二、 嗣應裁罰事件各項改善計畫刻 積極進行,為維持兆豐集團經營 穩定及後續改善方案執行度及 有效性,報經行政院同意張君續 任。 三、 考量張君領導兆豐銀行推動改 善作業及健全經營漸具成效,接 任後金控集團及銀行淨值與獲 利逐年成長,挹注國庫盈餘,且 帶領銀行參與協助我國 107 年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獲 佳績,提升國際形象,在整體經 營管理及業務績效表現上,堪屬 適任。 (十四) 政府為提升行動支付普及率,由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106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3 月 18 日以台財 年推出「台灣 Pay」迄今已逾2年,推廣行銷費用高達上億元,庫字第 10903643960 號函送 「台灣 Pay 交易筆數、交易金額及市占率皆相當低,顯示政策未達預期效 QR Code 共通標準推廣成效之檢討與 益,爰要求財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 精進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面報告。 一、 各公股銀行於 106 年推出「台灣 Pay 」 以 來 , 共 投 入 行 銷 費 用 6,715 萬元,各年度投入金額分 別為 106 年度 543 萬元、107 年 度 1,615 萬元、108 年度 4,557 萬 元,3 年來共舉辦 72 場行銷活 動,以提供現金回饋及抽獎活動 等具體優惠措施。 二、 推動迄今,8 家公股銀行導入商 家數及市場滲透率大幅成長,推 110 110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動漸具成效,且使用場域涵蓋購 物、轉帳、繳稅及繳費,提供民 眾全方位之數位生活服務。據財 團法人資訊產業策進會行動支 付調查報告,「台灣 Pay」為 108 年度臺灣用戶不限通路偏好使 用行動支付第 3 名。 三、 展望未來,為因應金融科技趨勢 及加速推動行動支付,財政部將 賡續督導各公股銀行強化宣傳 行銷活動,結合各銀行客戶資 源,擴增應用場域及使用功能, 優化操作流程,提供多元便利及 安全之行動支付服務,帶動行動 支付產業發展,達成普惠金融之 政策目標。 (十六) 加熱式菸草產品係近年興起之物品,部分國人攜帶入境時,目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4 月 22 日台財庫 前財政部關務署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該部國庫署函示、 字第 10903661350 號函送「加熱式菸 海關緝私條例第17條、第39條及行政罰法第36條等相關規定予 草產品管理措施之研議情形書面報 以暫扣候處,然因管制規範尚在研商中,恐引發部分爭議。依 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財政部國庫署107年2月7日台 一、 各國對加熱式菸草產品開放與 庫酒字第10703613120號函略以,鑑於加熱式菸草產品在國際 否及管理作法不一。106 年間衛 間屬新興產品,國際上分類為菸品、電子煙或管制產品禁止進 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與財政 口等,管理作法不一,我國尚無對此產品進行分析研究與風險 部先後召開研商會議,並交換意 評估之實證資料,該產品屬性定位未確定前,仍屬未開放進口 見獲致共識,由衛福部邀集相關 物品,尚不宜依菸酒管理法裁處;財政部關務署依據上開函示、 機關及學者專家進一步討論。嗣 海關緝私條例第17條、第39條及行政罰法第36條等相關規定, 衛福部召開多次諮詢會議;財政 倘查獲是類物品予以暫扣(留)候處。依財政部國庫署提供資料, 部亦數次拜會交換意見,衛福部 加熱式菸草產品是否開放進口問題,因涉及菸害防制政策,應 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及保護兒少 優先由衛生福利部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兒少保護等考量,依菸 等考量,認不宜開放加熱式菸草 害防制法立法意旨審慎評估,該署配合辦理。至財政部關務署 產品。案涉菸害防制事宜,財政 將俟相關主管機關釐清產品屬性及適用法規後,再憑以執行後 部基於政府一體立場,尊重衛福 續處理程序。綜上,爰要求財政部於管制規範明確前,與相關 部意見。 部會妥研具體管理措施並協調合作,以減少財政部關務署邊境 二、 衛福部 108 年 7 月 18 日於公共 執勤之爭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回應「合法開 放加熱式不燃燒菸品,納入健康 111 111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菸捐」提案,參酌國際實證報告 與研究,決定不參採提案人訴 求。基於行政一體,財政部配合 衛福部政策執行邊境管制。 三、 為完備管理規範,衛福部持續蒐 集國際資料、召開專家諮詢會 議,正審慎研議管控機制,並據 以研修相關法規,如需財政部協 助事項,自當積極配合辦理。 (十八) 民營化基金之主要基金來源應為釋股所得資金,惟近年鑑於國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17 日台財庫 營事業民營化之推動,引發諸多爭議及後遺症,為避免民營化 字第 10903624520 號函送「行政院公 反成財團化,或以民營化為藉口規避國會監督,故審議 97 至 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未來運作可行性 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多次做成釋股作業宜暫緩實施之 方案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決議,再加上民營化政策停擺,該基金釋股預算只得帳面予以 一、 積極推動釋股作業 保留,無法實質挹注民營化相關支出,故自 90 年度成立以來, 立法院 104 年 1 月 13 日第 8 屆 除 91、94 及 95 年度出現賸餘之外,其餘年度均為短絀,而迄 第 6 會期第 17 次會議審查通過 107 年底止,歷年累計短絀預計高達 634 億 4,002 萬 1 千元, 解除對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 短絀情形嚴重,另查由於釋股預算難以執行,僅能仰賴舉債支 司釋股價格限制,財政部業積極 應,導致債務快速增加,以近 5 年為例,債務舉借數由 101 年 辦理釋股作業,截至 109 年 5 月 底之 529 億餘元,逐年攀升至 105 年底之 623 億餘元,迄 107 底計釋出 1,303 萬 3 千股,其餘 年底預估將達 630 億 9,500 萬元,距舉債上限 633 億餘元,舉 仍持續進行釋股,以增裕基金收 債空間僅剩 2 億 0,800 萬元,爰請財政部於 2 個月內就基金未 入。 來運作之可行性方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賡續爭取循預算程序撥款補助 鑑於民營化基金釋股預算短期 內難以執行,且截至 108 年底基 金舉債瀕臨法定限額,在無其他 適足穩定財源挹注下,為避免政 府無經費支付法定義務支出影 響退休人員權益,及基金運作所 需經費,爰依「行政院公營事業 民營化基金提撥運用辦法」第 4 條規定,賡續爭取循預算程序由 國庫編列填補民營化基金,俾維 基金財務運作。 三、 研議基金退場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107 年 7 月 3 日 112 112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召開「研商非營業特種基金退場 檢討相關事宜」會議,決議民營 化基金中長期退場,後續執行細 節部分,請主計總處協助財政部 辦理。 (二)為利民營化基金後續退場作業 順利執行,財政部規劃該基金釋 股預算保留數及未償債務餘額 由普通基金承接,獲主計總處函 復同意。為期審慎周延,財政部 將適時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俾研 議基金退場計畫並陳報行政院 核定。 (三)鑑於全球目前遭逢新型冠狀病 毒肆虐,行政院為防治疫情擴 散,業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並辦 理相關措施,整體紓困規模已達 1 兆 500 億元。為免民營化基金 退場中央承接基金債務影響政 府投入防疫資源,爰暫緩推動基 金後續退場作業,俟疫情穩定後 再行辦理。 (十九) 行政院 100 年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權力、決策與影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13 日台財庫 響力篇」,將「持續推動並擴大實行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字第 10903623420 號函送「財政部公 列為具體行動措施項目,除政府部門高階職務外,亦納入公營 股民營事業董事性別比例評估報告」 事業董監事、政府出資或捐助超過 50%之財團法人董監事與社 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團法人之理監事等,以提升女性參與決策機會,惟查「財政部 一、 整體而言,泛公股及財政部派任 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 106 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 女 性 董 事 比 率 分 別 達 36% 及 顯示,目前由財政部直接投資並派任公股代表之轉投資事業計 42%,符合行政院所頒「性別平 有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8 家,而此 8 家事業女性董事 等政策綱領」所訂三分之一性別 比例,從全部公民營董事以觀,計有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比例原則之精神。另財政部所核 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派民營事業女性董事比率均已 公司、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華 高於亞洲主要國家及我國上市 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女性董事比率。 等 7 家事業單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如由公股代表董事觀 二、 財政部致力推動公股事業董事 113 113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則有彰化銀行、關貿公司及台灣企銀等 3 家事業,未符合 多元化組成,於兼顧董事專業職 三分之一單一性別比例原則,另查財政部訂立之「派任公民營 能下,鼓勵女性參與事業決策及 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雖對董事、公股董事 督導經營。將持續督請各事業遵 及監察人之資格及限制訂有明確條件,惟有關性別平等事項卻 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政策方 未訂有相關規範,爰請財政部於 2 個月內就提升女性參與工作 向落實辦理。 機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成立以來連年短絀,釋股收入無法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18 日台財庫 執行,多年仰賴舉債支應,導致債務快速增加,距舉債上限631 字第 10903626580 號函送「行政院公 億餘元,舉債空間僅餘不及5億元,爰請財政部於3個月內就基 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未來運作之可行 金未來運作之可行性方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性方案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一、 積極推動釋股作業 立法院 104 年 1 月 13 日第 8 屆 第 6 會期第 17 次會議審查通過 解除對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釋股價格限制,財政部已積極 辦理釋股作業,截至 109 年 5 月 底計釋出 1,303 萬 3 千股,其餘 仍持續進行釋股,以增裕基金收 入。 二、 賡續爭取循預算程序撥款補助 鑑於民營化基金釋股預算短期 內難以執行,且截至 108 年底基 金舉債瀕臨法定限額,在無其他 適足穩定財源挹注下,為避免政 府無經費支付法定義務支出影 響退休人員權益,及應基金運作 所需經費,爰依「行政院公營事 業民營化基金提撥運用辦法」第 4 條規定,賡續爭取循預算程序 由國庫編列填補民營化基金,俾 維基金財務運作。 三、 研議基金退場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107 年 7 月 3 日 召開「研商非營業特種基金退場 檢討相關事宜」會議,決議民營 化基金中長期退場,後續執行細 114 114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節部分,請主計總處協助財政部 辦理。 (二)為利民營化基金後續退場作業 順利執行,財政部規劃該基金釋 股預算保留數及未償債務餘額 由普通基金承接,獲主計總處函 復同意。為期審慎周延,財政部 將適時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俾研 議基金退場計畫並陳報行政院 核定。 (三)鑑於全球目前遭逢新型冠狀病 毒肆虐,行政院為防治疫情擴 散,業編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並辦 理相關措施,整體紓困規模已達 1 兆 500 億元。為免民營化基金 退場中央承接基金債務影響政 府投入防疫資源,爰暫緩推動基 金後續退場作業,俟疫情穩定後 再行辦理。 (二十二) 財政紀律法於108年4月10日公布施行以來已逾半年,然針對該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4 月 15 日台財庫 法所定中央政府各級機關、立法委員、各級地方政府或立法機 字第 10903621090 號函送「財政紀律 關所提法律案或自治法規,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 法遵行情形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說 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來源及關於稅式支出評估之落實等規定, 明如下: 執行成效如何,應予檢討或說明。 一、 就財政紀律法各條文涉及研訂 為落實財政紀律法之立法宗旨,並檢討施行至今之成效,爰要 子法規、財政收支規範及債務管 求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財政紀律法施行後之遵循 理等,分別說明辦理情形。 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 效益評估 (一)中央政府財政改善 1. 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歲入歲出 差短逐年縮減,107 年度及 108 年度連續 2 年賸餘。 2. 107 年度及 108 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因歲入執行優於預期,均未 舉借且分別執行債務還本 792 億元及 835 億元,108 年度並依 115 115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公共債務法規定,增加債務還本 50 億元,總預算連續 2 年實質 減債。 3. 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 償餘額占前 3 年度名目國內生 產毛額(GDP)平均數比率(下稱 債務比率)逐年下降,債務控管 成效逐年顯現。 (二)地方政府財政改善 地方政府債務比率,由 103 年底 高峰 5.56%逐年下降至 107 年度 4.89%,連續 4 年下降。 三、 財政部將持續會同主計總處及 各機關加強開源節流措施,期兼 顧整體經濟發展及財政紀律,朝 降低債務餘額目標努力,確保國 家永續發展。 (二十三) 查公益彩券之經銷商,以違規租借牌照方式經營之案例屢見不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3 月 11 日台財庫 鮮,違規情況嚴重者恐排擠具合法銷售資格之經銷商,亦與公 字第 10903639940 號函送「財政部精 益彩券發行促進社會福利之宗旨有違。財政部作為公益彩券發 進公益彩券經銷商查核管理機制書 行條例之主管機關,應積極督導發行機構查察取締違法經營之 面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下: 經銷商,並檢討修正相關管理要點,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 一、 經財政部積極督導中國信託商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健全公益彩券之發行及管理。 業銀行精進查核措施後,電腦型 及立即型經銷商於本屆 6 年間 (截至 108 年 12 月底止),由於 未親自銷售及批購等原因遭取 消資格者分別為 75 位及 16,339 位,較上屆在 7 年間分別取消 48 位及 5 位,實質效果顯著增加。 二、 為維護公益彩券發行之核心價 值,促進公益彩券正向發展,財 政部將持續滾動檢討相關查核 管理規範,督導發行機構落實經 銷商管理工作,以導正公益彩券 市場秩序。 116 116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財政委員會 歲出部分 財政部主管 國庫署 (一) 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財政部關務署自106至108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年7月底,合計查獲加熱式菸草4萬4,035條及加熱器(含零組 字第 10909906780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件)985組。然衛生福利部迄今對於加熱式菸草產品尚未發布相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關法令,且自106年度以來,部分遭財政部關務署留置菸品之效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期將屆保存期限,未來恐衍生國賠等後續事宜。爰就109年度財 次會議通過。 政部國庫署「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2,582萬6千元,凍結十 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依法提出加熱菸課稅處理機制,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109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國庫及支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付管理」2,058萬元,以辦理研修國庫法規,加強國庫行政自動 字第 1090990678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化作業及各級代庫機構便民服務措施,提升國庫管理效率及廣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由財政部督導8家公股行庫積極推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廣的台灣Pay,截至108年7月底,導入商家僅8萬3,200家,不及 次會議通過。 LINE Pay的14萬家、街口支付9萬多家,在行動支付的市占率不 及5%。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109 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國庫業務」項下編列「菸酒管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理作業」3,145 萬 3 千元,以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 字第 1090990678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調事宜。政府在 106 年調高菸稅,稅收挹注長照基金。財政部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統計,108 年前 7 月挹注長照基金稅收達 216 億 6,500 萬元,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菸稅就達 154 億 5,400 萬元,占長照基金的 71.33%。菸稅調高,次會議通過。 國內菸品總量未因此減少,查獲私菸量有增加趨勢,108 年更 是爆發總統專機私菸案,顯見走私型態也不斷出現新態樣。爰 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有鑑於國家財政須有效運用,109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國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庫業務」項下「國庫資訊作業」編列4,176萬7千元,其中「資訊 字第 10909906783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服務費」編列3,238萬5千元,較108年法定預算2,058萬6千元,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增加1,179萬9千元,未見預算增加之詳細說明,有鑑於國家財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政窘迫,應更行撙節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1,179萬9千元,俟 次會議通過。 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117 117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 109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查緝作業」2億3,275萬元,以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 字第 10909906784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調事宜。政府在106年調高菸稅,稅收挹注長照基金。財政部統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計,108年前7月挹注長照基金稅收達216億6,500萬元,菸稅就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達154億5,400萬元,占長照基金的71.33%。菸稅調高,國內菸 次會議通過。 品總量未因此減少,查獲私菸量有增加趨勢,108年更是爆發總 統專機私菸案,顯見走私型態也不斷出現新態樣。爰凍結該項 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109年度財政部國庫署「國庫業務」計畫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 財政部業於 109 年 2 月 19 日台財會 分配作業」編列5,556萬6千元,包含預計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經 字第 1090990678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 銷商安全防護講習、裝設暨汰換監視錄影安全設備、投保意外 立法院,經該委員會決議准予動支, 傷害保險及10年期儲蓄保險暨轉業補助等方案。依立法院預算 並提報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7 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意外傷害保險投保計畫」103至107年度 次會議通過。 經費執行情形,介於400萬餘元至近1,000萬元間,執行率分別 為99.93%、42.31%、28.87%、29.61%及50.07%,5年之平均預 算執行率僅44.51%;至實際辦理人數除104年度近2萬2千人外, 其他年度介於1萬2千至1萬8千人間;另「裝設監視錄影安全設 備暨汰換計畫」103至106年度合共編列預算6,745萬1千元,決 算數2,849萬6,408元,4年間平均執行率僅42.25%,又近2年度 (105至106年度)執行率亦未及四成五,補助家數僅約600餘家, 綜上,109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計補助辦理之公益彩券意外傷 害保險投保計畫及裝設監視錄影安全設備暨汰換計畫,然其過 往年度執行率不佳,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 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說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七) 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之立法意旨,公益彩券發行所創造之盈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15 日台財庫 餘及回饋金,皆屬於社會福利的補充性財源,不應替代原本公 字第 10903625600 號函送『財政部修 務預算之編列。該條例第6條第2項亦明定,公益彩券盈餘作為 正「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 社會福利支出,應以政府辦理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要點」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說明如 國民就業、醫療保健之業務為限,並不得充抵依財政收支劃分 下: 法已分配及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 一、 本署業研擬修正「公益彩券回饋 查財政部訂定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有關 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第 6 回饋金之用途(二)推展社會福利事項,雖強調以創新、實驗、 點,增列主辦機關運用回饋金, 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為補助重點,惟實務上中央及地方政府 不得作為該機關及其所屬機關 皆以獲配之回饋金替代公務預算編列,作為法定福利項目的主 (構)建築物興建或修繕之財源 118 118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要財源。以衛生福利部為例,108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計畫補 規定,經提報 108 年 12 月 17 日 助總金額為12億9,100萬元,衛生福利部自行使用之金額為4億 召開之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 9,100萬元,占38.03%,較107年度大幅增加約1億5,000萬元,對 管理作業小組第 65 次委員會議 回饋金之財源依賴甚深。其中,衛生福利部長期將回饋金用於 討論通過,於 109 年 1 月 13 日 該部多個公立機構之建築物修繕支出,例如:中區老人之家大 以台財庫字第 10903604210 號 樓建築物外牆防水整修經費,於108及107年度各編列1,200萬元 函修正發布,並自是日生效。 及1,300萬元;臺南教養院屋頂隔熱與防漏、隔間、管線、消防 二、 未來將配合公益彩券回饋金運 工程,108及107年度各編列1,400萬元及1,500萬元,卻未於該部 用及管理作業小組,督導各主辦 主管之社會福利基金中編列相關經費,顯見其為計畫性地占用 機關確實依修正後之前開要點 公益彩券回饋金財源,進而排擠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福利服務之 執行,以妥善運用並提高回饋金 經費。 效益。 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於109年3月底前修正「公益彩券回饋金運 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明定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原住民族委 員會等回饋金運用之主辦機關,其公立機構之資本門支出不得 以回饋金為財源,藉以導正公務預算長期短編且以回饋金替代 之不當運用,並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八) 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列示,107年度總預算舉借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3 月 25 日台財庫 債務1,736億元,較106年度預算2,069億元減少333億元,惟如加 字第 10903646600 號函送「中央政府 計未列入債限之特別預算舉借數後,107年度需舉借2,750億元,強化債務管理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反較106年度預算2,230億元增加520億元,自921震災災後重建 說明如下: 特別預算以降之特別預算,多以舉債為預算經費來源,且多數 一、 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有關中央 未列入債限,其中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基隆河整體治理 政府債務管理,依公共債務法及 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財政紀律法規範,管控各級政府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 公共債務總債限、個別債限及年 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等更全數以舉債支應,另查財 度舉債額度上限,並訂有債務相 政部統計,歷年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逾1兆5,800億元,其 關管控措施。 中95至100年度連續6年未列入債限之每年債務舉借數甚至高 二、 預估 109 年底中央政府 1 年以上 於該年度總預算等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且自88年下半年及 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占前 3 年 89年度迄107年度之債務還本數約1兆4,000億元,亦低於同期間 度 名 目 GDP 平 均 數 比 率 為 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顯示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恐係 30.5%,仍在公共債務法 40.6% 導致近年中央政府債務持續增加因素之一,爰請財政部國庫署 之法定債限範圍內,且尚有 10.1 於2個月內就強化債務管理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個百分點舉債空間,可供施政所 告。 需。 三、 未來將持續推行開源節流措施, 期歲入歲出差短得以縮減,進而 產生賸餘,達成實質減債目標, 119 119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並妥適運用融資財源,擴大政府 投資,促進國家建設及經濟發 展。 (九) 109 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18 日台財庫 品查緝作業」2 億 3,275 萬元,近年為挹注長期照顧服務財源 字第 10903625650 號函送「加強查緝 而調漲菸稅,致增加違法菸品走私誘因,故近年違法菸品查獲 私菸及提高查緝效率書面報告」予立 數量較為增加,允應加強查緝及提高查緝效率,爰請財政部國 法院,說明如下: 庫署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 為因應新型及變異之違法態樣, 滾動檢討「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 行方案」。 二、 鑑於菸品查獲地點以通商口岸 及非通商口岸走私為大宗,各海 關於通商口岸及海巡署於非通 商口岸精進強化邊境查緝措施。 三、 透過全國性、跨縣市之宣導方 式,如跨縣市交通工具廣告及新 興媒體網路宣導,鼓勵檢舉不 法。 四、 修正「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 獎勵辦法」,提高檢舉網路以外 違規私劣菸酒案件之給獎比率, 並增訂吹哨者條款,以增加檢舉 誘因。 五、 朝擴大海上查緝走私範圍、規範 菸業者銷售菸品開立之統一發 票應載明規格化菸品品名、提高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 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酒 之罰鍰金額上限等方向研修「菸 酒管理法」。 (十) 查菸稅及菸捐同於91年起開徵,而菸捐迄今已調漲2次,菸稅卻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20 日台財庫 未曾調漲,鑑於歷次菸捐調漲對菸品消費均產生抑制效果,再 字第 10903628270 號函送「提高違法 加上為籌措長期照顧服務財源,106年5月修正菸酒稅法,各類 菸品查緝效率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菸品每千支稅額由590元調漲為1,590元,即每包菸調漲約20 說明如下: 元,另由95及98年2次調漲菸捐經驗觀察,翌年違法菸品查獲數 一、 為因應新型及變異之違法態樣, 量均大幅增加,如96年較95年增加65%,99年較98年增加50%, 滾動檢討「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 120 120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1年由於規劃同時調漲菸稅及菸捐,102年查獲數量亦較101 行方案」。 年增加58%,而本次菸稅漲幅甚大,走私誘因增加,據統計, 二、 鑑於菸品查獲地點以通商口岸 截至106年8月底違法菸品查獲數量1,109萬7,800包,較105年同 及非通商口岸走私為大宗,各海 期566萬5,900包增加96%,爰請財政部國庫署於2個月內就提高 關於通商口岸及海巡署於非通 違法菸品查緝效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商口岸精進強化邊境查緝措施。 三、 透過全國性、跨縣市之宣導方 式,如跨縣市交通工具廣告及新 興媒體網路宣導,鼓勵檢舉不 法。 四、 修正「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 獎勵辦法」,提高檢舉網路以外 違規私劣菸酒案件之給獎比率, 並增訂吹哨者條款,以增加檢舉 誘因。 五、 朝擴大海上查緝走私範圍、規範 菸業者銷售菸品開立之統一發 票應載明規格化菸品品名、提高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 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酒 之罰鍰金額上限等方向研修「菸 酒管理法」。 (十一) 查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公告之政策宣導廣告辦理情形並由刊登 財政部業以 109 年 2 月 24 日台財庫 或託播各型態媒體之金額比率,除103年度有2個廣告由網路媒 字第 10903628860 號函送「運用新媒 體辦理戶外電視聯播致平面媒體比率降至36%外,104至106年 體建立多元管道宣導作業書面報告」 8月底平面媒體所占比率分別達73%、70%及100%,顯示近年辦 予立法院,敘明菸酒管理及債務管理 理政策宣導仍以平面媒體為主。而據財政部國庫署說明107年 業務宣導經費編列情形及未來精進 度編列之廣告及宣導經費預計辦理方式,其中債務管理作業之 方向,考量近年民眾使用傳播媒介習 公債宣導業務,主要係透過公益託播於6家電視台及電台等媒 慣改變及傳播工具之速度與廣度,為 體辦理,而菸酒管理作業及私劣菸品查緝作業之菸酒法令及查 迎合新型態資訊受眾喜好,未來宣導 緝措施宣導,主要係透過大眾運輸工具車體、車廂廣告及製作 模式除維持部分傳統平面媒體廣告 宣導短片辦理,至於優質酒類方案之宣導,主要係透過平面廣 外,將運用新興媒體宣導。 告及酒品展銷活動辦理,惟宣導內容除應簡單清晰外,尚應考 量傳播工具之速度及廣度,近年隨著行動裝置普及與社群媒體 快速崛起,應妥為運用新媒體快速傳播特性,使業務資訊有效 傳達予民眾,爰請財政部國庫署於2個月內就建立多元管道宣 導作業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21 121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建 設 公 債 及 借 款 應 付 利 息 明 細 表(總預算部分) 中華民國 110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 付 利 息 90年度甲類第 二期 90.02.13 20 5.000 60,000,000 20 3,000,000 公 第 四期 90.05.08 20 4.625 15,000,000 20 693,750 第 五期 90.07.17 30 3.625 20,000,000 20 725,000 91年度甲類第 三期 91.02.05 20 4.250 40,000,000 19 1,700,000 92年度甲類第 三期 92.02.18 20 2.500 35,000,000 18 875,000 93年度甲類第 三期 93.02.10 20 3.000 30,000,000 17 900,000 增額93年度甲類第三期 93.02.10 20 3.000 30,000,000 17 900,000 94年度甲類第 三期 94.02.25 20 2.375 30,000,000 16 712,500 95年度甲類第 二期 95.02.24 20 1.875 30,000,000 15 562,500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10,000,000 12 21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5,000,000 11 337,50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5,000,000 11 93,75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10,000,000 11 187,500 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5,000,000 11 87,500 100年度甲類第二期 100.01.13 20 2.125 35,000,000 10 743,750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23,500,000 9 411,250 102年度甲類第一期 102.01.09 15 1.375 40,000,000 8 550,000 102年度甲類第三期 102.01.28 20 1.500 40,000,000 8 600,000 債 103年度甲類第五期 103.02.26 30 2.125 30,000,000 7 6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四期 104.02.13 30 2.375 31,000,300 6 736,257 106年度甲類第二期 106.01.23 5 0.750 22,000,000 4 165,000 106年度甲類第三期 106.02.20 20 1.750 25,000,000 4 437,500 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23,493,000 4 264,296 尚未舉借部分 2.200 25,000,000 550,000 公債部分小計 16,083,053 借 款 尚未舉借部分 1.100 30,540,915 335,950 借款部分小計 335,950 合 計 16,419,003 122 122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建設公債及借款應付利息明細表(特別預算部分)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重大交建 90年度甲類第四期 90.05.08 20 4.625 15,000,000 20 693,750 小計 693,750 九二一震災特別預算 90年度甲類第八期 90.11.13 20 3.875 50,000,000 20 1,937,500 小計 1,937,500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公 增額94年度甲類第三期 94.02.25 20 2.375 10,000,000 16 237,500 95年度甲類第七期 95.11.10 20 2.125 5,000,000 15 106,250 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5,000,000 13 125,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10,000,000 13 262,500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5,000,000 12 106,2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1,000,000 10 12,500 小計 850,000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 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15,000,000 12 318,750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8,000,000 11 405,0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10,000,000 11 225,0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7,500,000 11 140,625 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35,000,000 11 61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20,000,000 11 350,000 99年度甲類第九期 99.12.28 30 2.125 30,000,000 11 637,500 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9,000,000 10 168,7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00,000 10 3,750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3,000,000 9 52,5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10,000,000 9 112,500 106年度甲類第二期 106.01.23 5 0.750 2,500,000 4 18,750 小計 3,045,625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7,000,000 11 157,50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5,000,000 11 93,750 債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5,000,000 11 112,500 小計 363,75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預算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700,000 10 8,750 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507,000 4 5,704 小計 14,454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99年度甲類第二期 99.01.28 30 2.250 5,000,000 11 11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2,500,000 11 46,875 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8,500,000 9 148,750 小計 308,125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九期 108.10.14 10 0.625 2,000,000 2 12,500 小計 12,5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106年度甲類第二期 106.01.23 5 0.750 500,000 4 3,750 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1,000,000 4 11,250 108年度甲類第二期 108.01.28 20 1.125 30,000,000 2 337,500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九期 108.10.14 10 0.625 12,200,000 2 76,250 109年度甲類第一期 109.01.10 5 0.500 35,000,000 1 175,000 尚未舉借部分 2.200 - 小計 603,750 公債部分小計 7,829,454 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 109-05期 109.06.24 1年6月 0.744 5,000,000 1、2 55,800 尚未舉借部分 1.100 1,976,263 21,740 借 小計 77,54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109-01期 109.05.29 1年2月 0.708 10,000,000 1、2 82,600 109-02期 109.06.01 1年2月 0.764 20,000,000 1、2 178,267 尚未舉借部分 1.100 130,828,541 1,439,114 小計 1,699,98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 109-03期 109.06.11 1年2月 0.730 35,000,000 1、2 298,083 109-04期 109.06.15 1年6月 0.741 20,000,000 1、2 222,300 109-05期 109.06.24 1年6月 0.744 25,000,000 1、2 279,000 款 尚未舉借部分 1.100 50,000,000 550,000 小計 1,349,383 尚未舉借部分小計 182,804,804 借款部分小計 3,126,904 合 計 10,956,358 123 123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10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90年度甲類第五期 90.07.17 30 3.625 20,000,000 20 725,000 91年度甲類第七期 91.08.16 20 3.750 40,000,000 19 1,500,000 增額92年度甲類第 三期 92.02.18 20 2.500 30,000,000 18 750,000 93年度甲類第六期 93.05.27 30 3.875 35,000,000 17 1,356,250 93年度甲類第九期 93.11.18 20 3.000 35,000,000 17 1,050,000 增額94年度甲類第三期 94.02.25 20 2.375 20,000,000 16 475,000 增額95年度甲類第二期 95.02.24 20 1.875 30,000,000 15 562,500 95年度甲類第七期 95.11.10 20 2.125 30,000,000 15 637,500 96年度甲類第二期 96.02.14 20 2.000 30,000,000 14 600,000 增額96年度甲類第二期 96.02.14 20 2.000 9,900,300 14 198,006 96年度甲類第七期 96.11.16 20 3.000 30,000,000 14 900,000 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25,000,000 13 625,0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二期 97.02.14 20 2.500 30,000,000 13 750,000 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30,000,000 13 787,500 增額97年度甲類第五期 97.08.14 20 2.625 20,000,000 13 525,000 98年度甲類第二期 98.02.16 20 2.125 30,000,000 12 637,500 公 增額98年度甲類第二期 98.02.16 20 2.125 30,000,000 12 637,500 增額98年度甲類第五期 98.08.13 20 2.125 30,000,000 12 637,500 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30,000,000 11 562,5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四期 99.02.22 20 1.875 20,000,000 11 375,000 增額99年度甲類第七期 99.08.12 20 1.750 20,000,000 11 350,0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二期 100.01.13 20 2.125 30,000,000 10 637,500 100年度甲類第四期 100.02.22 30 2.000 30,000,000 10 600,0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四期 100.02.22 30 2.000 30,000,000 10 600,000 100年度甲類第五期 100.03.17 10 1.375 40,000,000 10 550,0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五期 100.03.17 10 1.375 40,000,000 10 550,000 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21,000,000 10 393,75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七期 100.08.02 20 1.875 35,000,000 10 656,250 100年度甲類第八期 100.08.22 30 1.875 30,000,000 10 562,5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八期 100.08.22 30 1.875 30,000,000 10 562,500 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5,000,000 10 437,500 增額100年度甲類第九期 100.09.30 10 1.250 33,000,000 10 412,500 101年度甲類第二期 101.01.20 20 1.625 40,000,000 9 65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二期 101.01.20 20 1.625 40,000,000 9 65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四期 101.02.13 30 1.750 35,000,000 9 612,500 101年度甲類第五期 101.03.07 10 1.250 40,000,000 9 500,000 債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五期 101.03.07 10 1.250 40,000,000 9 500,000 101年度甲類第七期 101.08.10 20 1.500 30,000,000 9 450,0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七期 101.08.10 20 1.500 30,000,000 9 450,000 101年度甲類第八期 101.08.24 30 1.625 30,000,000 9 487,50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八期 101.08.24 30 1.625 30,000,000 9 487,500 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35,000,000 9 393,750 增額101年度甲類第九期 101.09.24 10 1.125 30,000,000 9 337,5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三期 102.01.28 20 1.500 30,000,000 8 450,000 102年度甲類第五期 102.02.26 30 1.750 35,000,000 8 612,5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五期 102.02.26 30 1.750 28,902,900 8 505,801 102年度甲類第六期 102.03.06 10 1.125 40,000,000 8 450,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六期 102.03.06 10 1.125 35,000,000 8 393,750 102年度甲類第八期 102.07.26 20 2.000 12,001,400 8 240,028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八期 102.07.26 20 2.000 29,651,200 8 593,024 102年度甲類第九期 102.08.02 30 2.500 26,302,000 8 657,55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九期 102.08.02 30 2.500 30,000,000 8 750,000 102年度甲類第十期 102.09.18 10 1.750 40,000,000 8 700,000 增額102年度甲類第十期 102.09.18 10 1.750 35,000,000 8 612,500 103年度甲類第三期 103.01.29 20 2.000 30,000,000 7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40,000,000 7 600,000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30,000,000 7 450,000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六期 103.03.03 10 1.500 40,000,000 7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七期 103.04.25 20 1.875 35,000,000 7 656,250 103年度甲類第八期 103.05.28 30 2.000 30,000,000 7 600,0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3.07.31 20 2.125 30,000,000 7 637,5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3.08.04 30 2.250 35,000,000 7 787,500 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40,000,000 7 650,000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35,000,000 7 568,750 124 124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10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增額103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3.09.26 10 1.625 30,000,000 7 487,500 103年度甲類第十四期 103.10.02 20 2.250 30,000,000 7 675,000 103年度甲類第十六期 103.11.26 30 2.250 22,901,800 7 515,291 104年度甲類第二期 104.01.23 20 2.000 31,802,200 6 636,044 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40,000,000 6 650,0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30,000,000 6 487,5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五期 104.03.13 10 1.625 30,000,000 6 487,500 104年度甲類第七期 104.04.15 20 2.125 30,000,000 6 6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八期 104.05.15 30 2.375 30,000,000 6 712,500 104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4.08.10 30 2.250 30,000,000 6 675,000 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5,000,000 6 393,75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0,000,000 6 337,500 增額104年度甲類第十二期 104.09.11 10 1.125 30,000,000 6 337,500 104年度甲類第十四期 104.10.26 20 1.750 30,000,000 6 525,000 105年度甲類第二期 105.01.22 20 1.375 30,000,000 5 412,500 公 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5 225,0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5 225,0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四期 105.03.04 10 0.750 30,000,000 5 225,000 105年度甲類第五期 105.03.30 5 0.500 30,000,000 5 150,000 105年度甲類第六期 105.04.08 20 1.250 30,000,000 5 375,000 105年度甲類第七期 105.05.20 30 1.625 30,000,000 5 487,500 105年度甲類第八期 105.06.24 5 0.500 30,000,000 5 150,0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八期 105.06.24 5 0.500 30,000,000 5 150,000 105年度甲類第九期 105.07.19 20 1.125 30,000,000 5 337,500 105年度甲類第十期 105.08.05 30 1.375 30,000,000 5 412,500 105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5.09.07 10 0.625 30,000,000 5 187,5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5.09.07 10 0.625 30,000,000 5 187,500 增額105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5.09.07 10 0.625 30,000,000 5 187,500 105年度甲類第十三期 105.10.25 5 0.625 30,000,000 5 187,500 105年度甲類第十四期 105.11.25 30 2.000 25,000,000 5 500,000 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5,000,000 4 56,250 增額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25,000,000 4 281,250 增額106年度甲類第四期 106.03.01 10 1.125 25,000,000 4 281,250 106年度甲類第五期 106.04.21 5 0.750 25,000,000 4 187,500 增額106年度甲類第五期 106.04.21 5 0.750 25,000,000 4 187,500 106年度甲類第六期 106.05.26 30 1.875 25,000,000 4 468,750 106年度甲類第八期 106.08.18 20 1.500 25,000,000 4 375,000 債 106年度甲類第九期 106.09.20 10 1.000 25,000,000 4 250,000 106年度甲類第十期 106.10.18 5 0.625 25,000,000 4 156,250 增額106年度甲類第九期 106.09.20 10 1.000 25,000,000 4 250,000 106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6.11.24 30 1.625 25,000,000 4 406,250 增額106年度甲類第九期 106.09.20 10 1.000 25,000,000 4 250,000 107年度甲類第一期 107.01.12 5 0.625 25,000,000 3 156,250 107年度甲類第二期 107.02.08 10 1.000 25,000,000 3 250,000 增額107年度甲類第二期 107.02.08 10 1.000 25,000,000 3 250,000 107年度甲類第三期 107.03.13 20 1.375 25,000,000 3 343,750 107年度甲類第四期 107.05.18 30 1.500 20,000,000 3 300,000 107年度甲類第五期 107.06.08 10 0.875 25,000,000 3 218,750 107年度甲類第七期 107.07.20 5 0.625 25,000,000 3 156,250 增額107年度甲類第五期 107.08.17 10 0.875 25,000,000 3 218,750 107年度甲類第八期 107.09.21 20 1.125 20,000,000 3 225,000 增額107年度甲類第七期 107.09.28 5 0.625 20,000,000 3 125,000 107年度甲類第九期 107.10.17 10 0.875 25,000,000 3 218,750 107年度甲類第十期 107.11.09 30 1.375 20,000,000 3 275,000 107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7.11.23 5 0.750 20,000,000 3 150,000 增額107年度甲類第九期 107.10.17 10 0.875 20,000,000 3 175,000 108年度甲類第一期 108.01.14 5 0.625 25,000,000 2 156,250 108年度甲類第三期 108.02.13 10 0.750 30,000,000 2 225,000 108年度甲類第四期 108.03.04 20 1.125 25,000,000 2 281,250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一期 108.01.14 5 0.625 20,000,000 2 125,000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三期 108.02.13 10 0.750 25,000,000 2 187,500 108年度甲類第五期 108.05.17 30 1.125 25,000,000 2 281,250 108年度甲類第六期 108.06.26 10 0.625 30,000,000 2 187,500 108年度甲類第七期 108.07.17 5 0.500 25,000,000 2 125,000 125 125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10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債 務 名 稱 發行日期 發行年期 年 息(%) 未償還本金 付息次第 應付利息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六期 108.06.26 10 0.625 25,000,000 2 156,250 108年度甲類第八期 108.09.06 20 0.750 30,000,000 2 225,000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七期 108.07.17 5 0.500 20,000,000 2 100,000 公 108年度甲類第九期 108.10.14 10 0.625 30,000,000 2 187,500 108年度甲類第十期 108.11.08 30 1.000 20,000,000 2 200,000 108年度甲類第十一期 108.11.22 2 0.500 20,000,000 2 100,000 增額108年度甲類第九期 108.10.14 10 0.625 15,800,000 2 98,750 109年度甲類第二期 109.01.17 20 0.750 30,000,000 1 225,000 109年度甲類第三期 109.02.21 10 0.500 30,000,000 1 150,000 109年度甲類第四期 109.03.09 20 0.500 30,000,000 1 150,000 增額109年度甲類第一期 109.01.10 5 0.500 25,000,000 1 125,000 增額109年度甲類第三期 109.04.17 10 0.500 30,000,000 1 150,000 109年度甲類第五期 109.05.12 30 0.750 30,000,000 1 225,000 109年度甲類第六期 109.06.11 10 0.375 30,000,000 1 112,500 109年度甲類第七期 109.07.17 5 0.250 25,000,000 1 62,500 債 尚未舉借部分 2.200 230,301,400 5,066,631 公債提前買回差額補貼 - 撥入債務基金折價差額補貼 5,000,000 公債部分小計 70,311,125 109-05期 109.06.24 1年6月 0.744 301,400 1、2 3,364 借 尚未舉借部分 1.100 8,840,600 97,247 款 債務基金財務操作 6,827,338 借款部分小計 6,927,949 合 計 77,239,074 126 126 財 政 部 國 庫 署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明細表 中 華 民 國 110年 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國庫券/短借 實際數/預估數 天期 年 息(%) 發行數 應付利息 109年度預計發行之國庫券及短期借款,還 預估數 364 1.0 150,000,000 1,495,890 本付息日期落於110年度部分 110年度預估發行之國庫券及短期借款,還 預估數 182 0.85 350,000,000 1,483,425 本付息日期落於110年度部分 總 計 500,000,000 2,979,315 127 127 財 政 部 債 務 支 出 中華民國 國 債 項 目 國債付息 發行經理費 建設公債—總預算 16,083,053 9,820 建設公債—特別預算 7,829,454 建設公債-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70,311,125 40,445 借 款—總預算 335,950 借 款—特別預算 3,126,904 借 款-債務基金借款 6,927,949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 2,979,315 40,500 總 計 107,593,750 90,765 說明:1、公債發行經理費之計算:央行經理費按發行額千分之0.09*98%計算。以配售方式由郵局代售小額投資人給付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照發行額千分之0.09計算。 3、中央政府建設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按還本付息金額千分之0.4計算。 4、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按照還本付息金額千分之0.3計算。 128 128 國 庫 署 概 況 表 110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經 理 合 計 還本付息手續費 小 計 36,433 46,253 16,129,306 29,932 29,932 7,859,386 141,325 181,770 70,492,895 335,950 3,126,904 6,927,949 135,000 175,500 3,154,815 342,690 433,455 108,027,205 代售費用,按配售額千分之0.5估列。 129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