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撤回重送版) 一、預算總說明-------------------------------------------------------------------------- 1~19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21~22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23~25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27~31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 一般行政 ---------------------------------------------------------------------- 32~37 2. 國務機要 ---------------------------------------------------------------------- 38 3. 國家慶典 ---------------------------------------------------------------------- 39 4.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 40~41 5. 新聞發布 ---------------------------------------------------------------------- 42 6. 卸任禮遇 ---------------------------------------------------------------------- 43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 44 8. 第一預備金 ------------------------------------------------------------------- 45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46~4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50~5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52~53 (六)人事費彙計表 ------------------------------------------------------------------- 55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56~57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58~60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62~63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 64~65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67 (十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68~69 (十三)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70~71 (十四)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72~73 (十五)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74 (十六) 委辦經費分析表 ------------------------------------------------------------ 76~77 (十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78~91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府為總統幕僚機構,在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時,承命辦理一切有關 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依本府組織法規定,各單位業務及職掌如次: 1.第一局: (1)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擬議事項。 (2)文武官員之任免事項。 (3)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之提名作業事項。 (4)五院及省、市政府之公文簽辦事項。 (5)外交函電之翻譯、簽辦事項。 (6)政情之摘報事項。 (7)其他交辦事項。 2.第二局: (1)授予榮典事項。 (2)璽、印典守事項。 (3)印信、勳章製發事項。 (4)公文收發、分配、繕校及會議紀錄、檔案管理事項。 (5)機要電訊之規劃、管理事項。 (6)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管理、維護事項。 (7)公報之編印、發行事項。 1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8)其他交辦事項。 3.第三局: (1)典禮事項。 (2)交際事項。 (3)事務管理事項。 (4)交通管理事項。 (5)出納事項。 (6)其他交辦事項。 4.機要室:掌理總統、副總統機要事項。 5.侍衛室:掌理有關侍衛、警衛事項。 6.公共事務室: (1)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 (2)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 (3)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4)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 (5)其他交辦事項。 7.人事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8.主計處(配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102年1月1日修正施行):辦 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9.政風處:辦理政風事項。 10.法規委員會:辦理法制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秘 書 長 副 秘 書 長 第 第 第 機 侍 公 人 主 政 法 共 規 一 二 三 要 衛 事 事 計 風 委 務 員 局 局 局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會 註:1.總統府組織法設三局三室三處及法規委員會,法定編制員額職員自 401 人至 469 人。 2.副秘書長 2 人,其中 1 人特任,另 1 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3.107 年度預算員額 539 人,詳第 56~57 頁預算員額明細表。 3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本(107)年度工作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績效: (一)107 年度工作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 畫 重 點 預 期 績 效 一般行政 本計畫為本府各單位依業務職 提升業務發展,增進行政效 掌處理一般經常性之行政管理 率,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 工作及特交事項,包括事務管理 確保國家元首、副元首之安 及設備採購、衛生醫療保健、警 全。 衛安全、資訊、人事、主計等事 項。 國務機要 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 有助國家大政之順利推行。 權,相關必要之費用。 國家慶典 辦理國家重要慶典、紀念活動、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 國賓來訪相關節目、宴茶會及各 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 項重要會議之會場布置、禮賓接 務圓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 待等事宜。 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 我國國際能見度,並增進對 外友好關係。 研究發展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及 辦理各項政策規劃與諮詢會議, 會議、考察及研究結果適時 諮詢 以應國家發展需要;將總統治國 提供總統,以供決策參考; 理念委請學者、專家及研究機構 將總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 規劃研究,形成完整治國方針; 規劃,形成國家中、長程施 積極辦理民眾陳情業務;針對兩 政方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 岸關係與新南向等區域發展相 方向,並匯集民意凝聚共 關議題召開會議、出國考察及參 識,以促進兩岸關係與區域 加研討會、辦理委託研究或徵詢 發展。 意見廣納政策建言。 4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 畫 重 點 預 期 績 效 新聞發布 辦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記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 者會,處理政策訊息發布及新聞 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 聯繫等事項。 息,使國人對總統、副總統 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 入瞭解。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所訂,提供卸任總統及副總統各 項禮遇事項,如按月致送禮遇 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 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 應保健醫療等。 公 報 編 印 及 印 信 勳 1.發行總統府公報,刊登公布法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 章鑄造 律、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 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 頒匾額、專載總統府新聞稿、 止法律、命令等週知遵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等資 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 料。 之查閱方式及管道。 2.鑄發各機關印信及製頒授贈 2.配合部分機關換發印信 勳章,辦理敬老相關事宜等。 及依實際需要鑄發各機 關印信。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 人士。 第一預備金 5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本年度預算配合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目名稱 合 計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歲入部分: 2,986 2,986 規費收入 5 5 資料使用費 5 5 財產收入 2,601 2,601 權利金 1,370 1,370 租金收入 1,141 1,141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其他收入 380 380 其他雜項收入 380 380 歲出部分: 923,920 899,821 24,099 一般行政 828,821 804,722 24,099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國家慶典 15,614 15,614 研究發展 7,611 7,61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7,611 7,611 新聞發布 10,344 10,344 卸任禮遇 23,755 23,755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5,402 5,402 第一預備金 2,373 2,373 6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105 年度計畫實施情形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一般行政 按進度執行一般經常性之行政 一般經常性行政及資訊工 管理及資訊行政工作;人員進用 作進行順利;適時採購設 及設備採購;侍警衛人員安全勤 備,提高工作效率;侍警衛 務等,預算執行率為93.95%,其 人員執行安全勤務均圓滿 中本府辦公室方塊地毯更新工 達成。 程、大禮堂及敞廳4樓屋頂露台 防水更新工程、電力匯流排更新 及相關系統整修工程、水電耗材 採購等4案,保留預算至106年度 繼續執行。 國務機要 按計畫執行國家元首依據憲法 順利推動政務。 行使職權時,相關必要之費用, 預算執行率為99.29%。 國家慶典 辦理重要慶典及各項會議之會 慶典布置,外賓、貴賓接待 場布置、茶點招待;宴請、接見 暨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 外賓、貴賓及僑胞等事宜;辦理 就職典禮,遵奉簡樸節約 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及 之原則,均圓滿完成任務。 國宴等相關活動,預算執行率為 89.27%。 研究發展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及 辦理各項政策規劃及諮詢會議 1.辦理各項政策諮詢會議 諮詢 相關幕僚工作;辦理「總統府國 幕僚工作均依限完成。 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總統府 2.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自 司 法 改 革 國 是 會 議 籌 備 委 員 105 年 6 月 23 日至 11 月 會」、「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 10 日止已舉行 20 次委員 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總統 會議,並預計於 106 年 1 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及「新南向 月召開國是會議。 政策辦公室」等各項任務編組幕 3.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 僚工作;辦理105年司法院大法 議籌備委員會已於 105 官提名幕僚作業、第5屆監察委 年 11 月 1 日起設置司法 7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員補提名幕僚作業;並積極辦理 改革國是會議專用網 民眾陳情業務,預算執行率為 站徵集意見,後續將召 86.43%。 開籌備委員會議、分組 會議及總結會議。 4.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 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已 於 105 年 12 月 27 日召 開第 1 次委員會議預備 會議,將逐步展開推動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型正義工作。 5.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奉示繼續運作,105 年計 召開 6 次會議。另我國 業於 105 年 4 月 25 日提 出兩公約第 2 次國家人 權報告,本府並配合法 務部辦理相關活動規劃 事宜與前置作業,以彰 顯政府對人權保障之重 視,並達到國際宣傳效 果。 6.新南向政策辦公室適時 邀請產官學研各界召開 諮詢會議,研議推動新 南向政策相關議題及策 略,提供總統作為施政 參考。 7.105 年司法院大法官提 名作業召開 4 次審薦小 組會議,決議建議人選 呈供總統核擇,核定提 8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名人選後,於 105 年 9 月 1 日咨請立法院行使 同意權,嗣經該院於同 年 10 月 26 日咨復同意 後任命之。 8.第 5 屆監察委員補提名 幕僚作業已於 105 年 11 月 2 日召開第 1 次審薦 小組會議,並自 105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5 日止 公開接受各界推薦人 選。 9.受理民眾陳情作業均儘 速處理圓滿完成。 新聞發布 處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發 持 續 加 強 本 府 新 聞 發 布 布,辦理政策宣導、新聞聯繫及 及媒體聯繫服務;適時舉 輿情蒐集等事項,預算執行率為 辦 各 項 記 者 會 , 安 排 總 85.25%。 統、副總統接受國內外媒 體專訪或錄影,俾使國人 及國際社會更進一步瞭 解國家發展與總統施政 理念;充實並即時更新本 府全球資訊網內容等,提 供國人對國家大政瞭解 之交流平臺。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提供卸任總統、副總統應享有之 禮遇事項,預算執行率為99.57 %,其中依法提供之事務費用保 留預算至106年度繼續執行。 9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發行總統府公報,刊登公布法律、 發 行 公 報 使 各 機 關 與 民 鑄造 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頒匾額、 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 特載、專載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 止 法 律 、 命 令 等 週 知 遵 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等資 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 料;因應新成立機關、機關改制 之查閱方式及管道;依實 或機關名稱變更,鑄發各機關印 際 需 要 鑄 發 各 機 關 印 信 信;製頒勳章授勳、辦理敬老專 及製頒勳章授勳、敬老狀 案等,預算執行率為91.66%。 及禮品等。 10 本 頁 空 白 11 總統 預算總 中華民國 (二)105 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預 算 增 減 (-) 數 科 目 名 稱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 動支第二 小 計 預 備 金 預 備 金 歲入部分: 2,432 一般賠償收入 資料使用費 131 權利金 1,370 租金收入 526 廢舊物資售價 9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其他雜項收入 315 歲出部分: 1,114,839 一般行政 976,090 國務機要 30,000 國家慶典 51,612 研究發展 8,569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8,569 新聞發布 11,417 卸任禮遇 27,321 2,000 2,000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7,757 第一預備金 2,073 -2,000 -2,000 12 府 說明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決 算 數 合 計 應付(收)數 餘 絀 數 實現數 合 計 保留數 2,432 2,407 2,407 -25 7 7 7 131 96 96 -35 1,370 931 931 -439 526 487 487 -39 90 302 302 212 260 260 260 315 324 324 9 1,114,839 999,185 47,172 1,046,357 -68,482 976,090 874,529 42,523 917,052 -59,038 30,000 29,786 29,786 -214 51,612 46,075 46,075 -5,537 8,569 7,406 7,406 -1,163 8,569 7,406 7,406 -1,163 11,417 9,733 9,733 -1,684 29,321 24,546 4,649 29,195 -126 7,757 7,110 7,110 -647 73 -73 13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106 年度已過期間(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6 年7 月31 日止)計畫實施情形: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歲入部分: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收取民眾駕車衝撞本府正 大門分期繳納民事賠償款 等。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因公報訂閱戶較預計減少,致 出售本府公報及書刊等收 使用費收入較預期為低。 入辦理繳庫。 財產收入 權利金 收繳 106 年度及 107 年 1 月 1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辦 日至 7 月 10 日止之紀念品中心 理繳庫。 權利金收入。 租金收入 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較預期為 洗衣部、美髮部、交誼廳餐 高。 飲部、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收入及南北廣場停車費收 入。 廢舊物資售價 標售樹脂膜鑄式匯流排槽 等廢舊物資收入。 其他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收回工程案空氣污染防制 費結算餘款等繳庫款。 其他雜項收入 收取醫務所門診藥品費及 居住公有宿舍員工房租津 貼扣繳等繳庫款。 14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歲出部分: 一般行政 按預定進度執行一般經常性之 一般經常性行政管理及資訊 行政管理及資訊行政工作;人 工作進行順利;適時採購設 員進用及設備採購;侍警衛人 備,提高工作效率。 員安全勤務等。 國務機要 配合總統行使職權支應所需經 政務推展順利。 費。 國家慶典 按計畫執行各項國家重要慶 全力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 典、紀念活動、國賓來訪相關 項禮賓事務,皆圓滿達成任 節目、宴茶會及各項重要會議 務。 之會場布置、禮賓接待等事宜。 研究發展 國家發展研究及 辦理各項座談會、民眾陳情及 1.適時提供會議及研究成果、 諮詢 相關議題會議徵詢意見,聽取 國政建言,供總統決策參 政策建言。另辦理總統依憲法 考。 規定,補提名第 5 屆監察委員 2.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已於 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相關幕 106 年 1 月份召開國是會議, 僚作業,以及各項任務編組行 會議結論由各權責部會據 政幕僚工作。 以研提修法草案送請立法 院審議。 3.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籌備委員會已召開 6 次籌備 會議,分組會議亦於 106 年 6 月 3 日全部召開完畢,預 計於 106 年 8 月召開總結會 議。 4.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 1、2 次 委員會議分別於 106 年 3 月 20 日及 6 月 30 日召開,預 計 106 年底發布第 1 份年度 報告書。 15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5.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106 年上半年已召開 2 次會議, 並於 106 年 1 月舉行第 2 次 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 論性意見與建議中英文版 均已公布於網站供各界參 考利用。 6.辦理第 5 屆監察委員補提名 幕僚作業,總統核定提名人 選於 106 年 3 月 2 日咨請立 法院行使同意權。 7.新南向政策辦公室適時邀 請或拜會產官學研各界,就 新南向政策相關議題及策 略交換意見,俾提供總統作 為施政參考。 8.受理民眾陳情作業儘速處 理圓滿完成。 新聞發布 辦理新聞與政策訊息發布、新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 聞聯繫及輿情蒐集等。 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使 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 政能深入瞭解。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例,提供卸任總統、副總統應 享有之禮遇事項。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依進度發行公報及鑄發各機 1.適時公布法律、命令等。 鑄造 關印信等。 2.依實際需要鑄發各機關印 信。 16 本 頁 空 白 17 總統 預算總 中華民國 (四)106 年度已過期間(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6 年 7 月 31 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動 支 預 算 數 截至 106 年 7 月 科 目 名 稱 原預算數 預 備 金 合 計 分 配 數 歲入部分: 2,857 2,857 2,158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使用規費收入 123 123 78 資料使用費 123 123 78 財產收入 2,428 2,428 1,918 權利金 1,370 1,370 1,370 租金收入 968 968 548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0 其他收入 306 306 162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其他雜項收入 306 306 162 歲出部分: 953,475 953,475 597,345 一般行政 846,860 846,860 543,986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15,550 國家慶典 16,575 16,575 9,052 研究發展 12,126 12,126 6,359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12,126 12,126 6,359 新聞發布 11,366 11,366 6,700 卸任禮遇 25,255 25,255 14,12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9,220 9,220 1,571 第一預備金 2,073 2,073 18 府 說明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截至 106 年 7 月底 預 付 數 合 計 分配數餘額 執行率% 實收或實付累計數 7,756 7,756 -5,598 359.41 651 651 -651 651 651 -651 59 59 19 75.77 59 59 19 75.77 6,796 6,796 -4,878 354.32 2,074 2,074 -704 151.34 886 886 -338 161.74 3,836 3,836 -3,836 250 250 -88 154.54 79 79 -79 171 171 -9 105.65 512,113 1,957 514,070 83,275 86.06 469,838 1,496 471,334 72,652 86.64 11,953 300 12,253 3,297 78.80 7,525 7,525 1,527 83.13 4,227 160 4,387 1,972 68.99 4,227 160 4,387 1,972 68.99 5,116 5,116 1,584 76.36 12,405 1 12,406 1,721 87.82 1,049 1,049 522 66.80 19 本 頁 空 白 20 主 要 表 總統府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2,986 2,857 2,407 129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7 - 0402010000 1 總統府 - - 7 - 0402010300 1 賠償收入 - - 7 - 0402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7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逾期違約金 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 123 96 -118 0502010000 1 總統府 5 123 96 -118 0502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5 123 96 -118 0502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5 123 96 -118 本年度預算數係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01 2,428 1,720 173 0702010000 1 總統府 2,601 2,428 1,720 173 0702010100 1 財產孳息 2,511 2,338 1,417 173 0702010105 1 權利金 1,370 1,370 93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紀念品中心權利 金收入。 0702010106 2 租金收入 1,141 968 487 173 本年度預算數係美髮部、洗衣部 、交誼廳餐飲部等場地租金及南 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0702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30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80 306 584 74 1102010000 1 總統府 380 306 584 74 1102010900 1 雜項收入 380 306 584 74 1102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6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勞 21 總統府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工退休金及不休假加班費等繳庫 數。 1102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80 306 324 74 本年度預算數係醫務所收取藥品 費用、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 及出售總統府公報等收入繳庫數 。 22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923,920 953,475 -29,555 0002010000 1 總統府 923,920 953,475 -29,555 3202010000 國務支出 923,920 953,475 -29,555 3202010100 1 一般行政 828,821 846,860 -18,039 1.本年度預算數828,821千元,包括人事費6 15,358千元,業務費188,386千元,設備 及投資24,099千元,獎補助費97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615,358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19,15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66,791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房屋建築養護等經費1,360 千元。其中總統府外牆清洗防護及局 部檢修工程計畫總經費31,645千元, 分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5, 465千元。 (3)資訊行政工作維持費42,25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資訊設備等經費89千元。 (4)警衛行政工作維持費4,42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車輛油料等經費336千元。 3202010200 2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30,000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30,000千元,係國家元首國 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 禮及其他相關經費,與上年度同。 3202010300 3 國家慶典 15,614 16,575 -961 1.本年度預算數15,614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慶典布置經費4,351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布置會場等經費494千元。 (2)慶典接待經費11,26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國宴及致贈賓客紀念品等經費1,4 55千元。 3202010400 4 研究發展 7,611 12,126 -4,515 23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202010401 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7,611 12,126 -4,515 1.本年度預算數7,611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政規劃與諮詢經費4,376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專案議題會議幕僚作業等經 費3,399千元。 (2)國政建言經費1,899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辦理民眾陳情業務等經費177千元。 (3)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經費1,33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出國考察及參與研討會 等經費1,293千元。 3202010500 5 新聞發布 10,344 11,366 -1,022 1.本年度預算數10,344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10,344千元,係辦理新聞聯 繫與發布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辦理相 關新聞活動等經費1,022千元。 3202010600 6 卸任禮遇 23,755 25,255 -1,500 1.本年度預算數23,755千元,包括人事費8, 405千元,業務費15,3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9任卸任總統禮遇經費8,590千元, 與上年度同。 (2)第13任卸任總統禮遇經費9,59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處理事務等經費1,000千 元。 (3)第13任卸任副總統禮遇經費5,57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處理事務等經費500千 元。 3202010800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5,402 9,220 -3,818 1.本年度預算數5,402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鑄造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公報編印經費44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公報印刷等經費65千元。 (2)印信鑄造頒發經費1,334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各機關印信製(換)發經費1,475 千元。 (3)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經費3,625千元, 24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較上年度減列敬老禮品等經費2,278千 元。 3202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2,373 2,073 3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增列如列數。 25 本 頁 空 白 26 附 屬 表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2010300 -0502010305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預算金額 5 承辦單位 第二局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 0502010000 1 總統府 5 0502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5 0502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5 檔案應用申請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5千元。 27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010100 -0702010105 財產孳息 -權利金 預算金額 1,370 承辦單位 第三局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及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及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及國有公用不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及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及國有公用不 動產收益原則等相關法令規章。 動產收益原則等相關法令規章。 動產收益原則等相關法令規章。 動產收益原則等相關法令規章。 動產收益原則等相關法令規章。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370 0702010000 1 總統府 1,370 0702010100 1 財產孳息 1,370 0702010105 1 權利金 1,370 紀念品中心權利金收入。 28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010100 -0702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141 承辦單位 第三局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 、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相關法令規章。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相關法令規章。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相關法令規章。 相關法令規章。 相關法令規章。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41 0702010000 1 總統府 1,141 0702010100 1 財產孳息 1,141 0702010106 2 租金收入 1,141 1.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郵局及 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401千元。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740千元。 29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90 承辦單位 第三局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變賣廢舊物品。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0 0702010000 1 總統府 90 0702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0 出售報廢事務機器及辦公場所用品設備等收入。 30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2010900 -1102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380 承辦單位 人事處,第二局,第三 細目與編號 局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全國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全國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總統府公報發行作業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總統府公報發行作業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總統府公報發行作業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總統府公報發行作業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總統府公報發行作業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總統府公報發行收入。 3.總統府公報發行收入。 要點等規定。 3.總統府公報發行收入。要點等規定。 3.總統府公報發行收入。 要點等規定。 要點等規定。 要點等規定。 3.總統府公報發行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80 1102010000 1 總統府 380 1102010900 1 雜項收入 380 1102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80 1.依本府醫務所診療要點收取藥品費用260千元。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45千元。 3.總統府公報一年訂閱費1,872元*40份=75千元。 31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業務革新,強 本計畫為本府各單位依業務職掌處理一般經常性之行政管 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業務革新,強 化資訊安全,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確保國家元首、副元 理工作及特交事項,包括下列各項: 化資訊安全,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確保國家元首、副元 首之安全。 1.法律公布,官員任免及法令文告,紀念詞及講詞撰擬與 首之安全。 文書處理。 2.會議紀錄,機要文件撰擬查簽轉遞處理。 3.事務管理及設備採購、交通管理、經費出納、圖書管理 。 4.衛生醫藥保健。 5.警衛安全。 6.資訊、人事管理。 7.歲計、會計、統計。 8.特交事項研究與處理。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615,358 人事處、第三局 人員維持費用,計需615,358千元,按預算員 0100 人事費 615,358 、侍衛室 額,職員386人、技工41人、工友51人、駕駛3 7人、聘用19人、約僱5人,共計539人,依規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6,562 定標準編列用人經費,其內容如下: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7,627 1.待遇387,183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2,332 (1)總統、副總統待遇10,000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662 (2)秘書長、副秘書長待遇6,562千元。 0111 獎金 107,349 (3)戰略顧問待遇15,007千元。 (4)職員待遇203,877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9,901 (5)軍職人員待遇88,743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33,543 (6)約聘僱人員待遇12,332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899 (7)技工及工友待遇50,662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2,106 2.獎金107,349千元:係員工考績及年終工作 獎金、支(兼)領月退休金2萬5千元以下等符 0151 保險 40,377 合資格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勤務獎金。 3.其他給與9,901千元:係軍職人員副食費、 員工休假補助及因公受傷慰問金。 4.加班值班費33,543千元:係員工加班值班費 及不休假加班費。 5.退休退職給付4,899千元:軍職人員撫卹金 。 6.退休離職儲金32,106千元:係職員退撫基金 、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政務人員、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等公提部分。 7.保險40,377千元:係員工及約聘僱人員之公 軍勞健保公提部分保險費。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66,791 第二局、第三局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166,791千元。 0200 業務費 158,712 、人事處、侍 1.業務費158,712千元: 32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1 教育訓練費 824 衛室、公共事務 (1)教育訓練費824千元:辦理員工在職訓練 0202 水電費 22,027 室、機要室、法 及進修等經費。 規會 (2)水電費22,027千元:水費1,037千元,電 0203 通訊費 7,790 費20,736千元,瓦斯費254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8 (3)通訊費7,79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274 <1>處理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訊聯繫費用7,5 0231 保險費 419 27千元。 0241 兼職費 192 <2>視訊會議室數據通訊費263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58千元:租用辦公室影印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440 機租金。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67 (5)稅捐及規費1,274千元:係公務汽、機車 0271 物品 13,829 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檢驗費及土地、 0279 一般事務費 36,493 建物地價稅及房屋稅等。 (6)保險費419千元:係公務車輛及信義大樓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564 宿舍等保險費。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80 (7)兼職費192千元:醫療小組召集人兼職經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336 費。 0291 國內旅費 693 (8)臨時人員酬金3,440千元:係因應業務需 0295 短程車資 320 要遴用臨時人員或工讀生計8人,協助代 筆、檔案清查、印信驗印簿索引系統校 0299 特別費 3,006 對,及賀卡寄發等工作經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7,101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67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3,976 <1>醫務所聘兼醫師及法律諮詢等顧問費1 0319 雜項設備費 3,125 ,97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978 <2>辦理專案會議及專題演講等經費392千 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8 (10)物品13,829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930 <1>車輛油料84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 <2>發電機用油60千元。 <3>辦公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及辦公器具 耗材等6,636千元。 <4>致頒輓額等經費3,423千元。 <5>檔案管理及停車證件等材料203千元。 <6>本府醫務所藥品及衛生器材1,500千元 。 <7>非消耗性物品購置費1,161千元。 (11)一般事務費36,493千元: 33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員工文康活動經費1,078千元,按職員 386人、技工41人、工友51人、駕駛37 人、聘用19人、約僱5人,共計53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總統府開放參觀與志工經費及辦理音 樂會7,589千元,依實際需要編列。 <3>辦公室及其他處所環境清潔維護管理 、膳食衛生安全作業等6,366千元。 <4>視訊會議系統設備租用服務費4,530千 元。 <5>辦理禮花致贈及警衛安全勤務維護協 勤單位禮品等費用2,550千元。 <6>有線電視收視費、一般公務印刷、雜 支等經常性統籌事務費10,404千元。 <7>總統及副總統保健醫療費用850千元。 <8>主管人員、40歲以上等公務人員健康 檢查及軍職人員體格檢查經費1,156千 元。 <9>檔案數位典藏掃描建檔經費970千元。 <10>辦理專案活動園藝設計及養護等業務 所需經費1,000千元。 (12)房屋建築養護費47,564千元: <1>辦公房屋及機關宿舍等建築養護費6,5 89千元。 <2>總統府周邊、南北苑及其他建築庭園 等維護保養3,641千元。 <3>白蟻定期防治檢測工程及夜間照明設 備維護保養等900千元。 <4>開放民眾參觀展場更新工程4,500千元 。 <5>總統府外牆清洗防護及局部檢修工程1 5,465千元(總統府106年4月12日華總 第10610018621號簽核定總經費31,645 千元,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5,465千 元,其餘經費16,180千元於108年度編 列。)。 <6>大禮堂內部整修工程4,389千元。 <7>總統警衛室駐地營舍生活設施及屋頂 34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整修工程7,880千元。 <8>國定古蹟總統府再利用建築管理土地 使用消防安全因應計畫、建築物管理 維護、景觀照明美化更新等規劃經費4 ,200千元。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80千元: <1>公務車輛養護2,00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器具養護費430千元。 <3>影印機設備養護費650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336千元: <1>機電設備、冷氣機、電梯、消防設施 等養護費6,981千元。 <2>數位攝影剪輯處理設備、總機系統、 識別管理系統及檔案庫房安全維護等 養護費1,361千元。 <3>金屬偵測門、X光機及電動阻車閘等養 護費2,465千元。 <4>監控及府區自動追蹤、電子圍籬暨風 雷防闖警報系統等養護費4,236千元。 <5>本府無障礙設施及南北廣場等養護費2 93千元。 (15)國內旅費693千元。 (16)短程車資320千元。 (17)特別費3,006千元:副總統2,061千元(1 71,700元x12月),秘書長477千元(39,7 00元x12月),副秘書長468千元(19,500 元x12月x2人)。 2.設備及投資7,101千元: (1)機械設備費3,976千元:係消防緊急照明 UPS不斷電系統及金屬偵測門等設備更新 。 (2)雜項設備費3,125千元:係傳真機、影印 機、電視機等辦公及事務等設備。 3.獎補助費978千元: (1)捐助總統府公務人員協會48千元。 (2)退休公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2萬5千 元以下者、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等 35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符合資格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930 千元。 03 資訊行政工作維持 42,250 第二局 資訊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42,250千元。 0200 業務費 25,252 1.業務費25,252千元: (1)教育訓練費349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349 (2)通訊費3,201千元:網際網路專線等通訊 0203 通訊費 3,201 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7,441 (3)資訊服務費17,441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88 <1>資訊硬體設備及軟體等系統維護經費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3 6,956千元。 <2>購買相片編輯及繪圖等套裝軟體485千 0251 委辦費 960 元。 0271 物品 1,591 (4)其他業務租金388千元:全球資訊網及異 0279 一般事務費 757 地備援共構機房機箱租用費。 0293 國外旅費 332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3千元: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等經費126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6,998 <2>辦理講習、訓練之講座鐘點費107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998 。 (6)委辦費960千元:委託辦理元首資安相關 議題研究經費。 (7)物品1,591千元:購買資訊專業書籍雜誌 、耗材等經費。 (8)一般事務費757千元: <1>電腦整理、報廢及電腦教室管理等工 作經費300千元。 <2>辦理講習、訓練及會議幕僚作業等經 費457千元。 (9)國外旅費332千元。 2.設備及投資16,998千元: (1)硬體設備費8,313千元: <1>個人電腦、燒錄器、掃描器及印表機 等周邊設備2,163千元。 <2>工作站級伺服主機及不斷電系統設備 汰換1,900千元。 <3>建置「檔案數位典藏系統」所需磁碟 陣列組等硬體設備費1,000千元。 <4>無線網路中央控制器、基地台設備及 供電交換器等3,250千元。 36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28,8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軟體購置費2,200千元: <1>套裝軟體、系統開發工具及系統軟體 等800千元。 <2>無線網路管理系統及行動裝置管理平 台、用戶端存取系統授權等1,400千元 。 (3)系統開發費6,485千元: <1>單一入口網、人事薪資及公文系統等 資訊業務系統開發1,500千元。 <2>檔案數位典藏系統研發建置4,985千元 。 04 警衛行政工作維持 4,422 侍衛室、第三局 警衛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4,422千元。 0200 業務費 4,422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侍衛人員及X光機操作 人員訓練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2.保險費50千元: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 0231 保險費 50 3.物品1,825千元:配合總統、副總統至各地 0271 物品 1,825 視察之警衛安全車用油料,按實際需要編列 0279 一般事務費 2,495 。 4.一般事務費2,495千元:侍衛、禮賓及相關 員工等人員服裝費(含侍衛人員2,001千元 ,禮賓及相關員工等494千元)。 37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200 國務機要 預算金額 3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助國家政務之順利推行。 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之費用。 有助國家政務之順利推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務機要 30,000 第三局、侍衛室 國家元首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費用,計需30,000 0200 業務費 30,000 、人事處、主計 千元,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 處 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經費。 0297 機要費 30,000 38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300 國家慶典 預算金額 15,61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務圓 辦理國家重要慶典、紀念活動、國賓來訪相關節目、宴茶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務圓 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我國國 會及各項重要會議之會場布置、禮賓接待等事宜。 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我國國 際能見度,並增進對外友好關係。 際能見度,並增進對外友好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慶典布置 4,351 第三局 慶典布置經費,計需4,351千元。 0200 業務費 4,351 1.國慶及元旦慶典裝飾855千元。 2.花圃培植、會場布置及花盆、盆景布置器材 0279 一般事務費 4,351 等3,496千元。 02 慶典接待 11,263 第一局、第三局 慶典接待經費,計需11,263千元。 0200 業務費 11,263 、機要室 1.購置總統、副總統致贈國內外各界賓客紀念 品等3,81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263 2.賀卡、祝詞、國情資料印刷費等1,677千元 。 3.全年慶典節日紀念會請柬、佩證、出席單、 信封等印刷費712千元。 4.各項典禮、集會及接見外賓等重要活動攝影 費554千元。 5.國宴、茶會之茶點、餐費等1,300千元。 6.元旦升旗典禮舞台搭建及其他雜支等3,201 千元。 39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40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預算金額 7,6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將會議及研究結果適時提供總統,以供決策參考。 1.因應國家發展需要,辦理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及各項任務 1.將會議及研究結果適時提供總統,以供決策參考。 2.將總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規劃,形成國家中、長程施政 編組、專案議題會議幕僚作業。 2.將總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規劃,形成國家中、長程施政 2.將國家元首之治國理念委請學者、專家及研究機構規劃 方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以及達成目標所應有之 方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以及達成目標所應有之 作為。 研究,作成建議以供決策參考,並形成完整的治國方針 作為。 3.透過擴大徵詢各方意見,以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有助於 。 3.透過擴大徵詢各方意見,以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有助於 3.有效運用民間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積極辦理民眾陳 匯集民意、凝聚共識,以促進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 匯集民意、凝聚共識,以促進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 情業務。 4.針對兩岸關係與新南向等區域發展相關議題召開會議或 辦理委託研究徵詢意見,提供政策建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政規劃與諮詢 4,376 第一局、機要室 國政規劃與諮詢經費,計需4,376千元。 0200 業務費 4,376 1.通訊費35千元:郵資、電話、傳真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84千元:委請專家、學 0203 通訊費 35 者出席、演講及審譯稿等經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4 3.委辦費651千元:委託專家學者、研究機構 0251 委辦費 651 、智庫辦理專案研究等經費。 0271 物品 97 4.物品97千元:文具、紙張及耗材等。 0279 一般事務費 2,596 5.一般事務費2,596千元: (1)會議資料、紀錄等印刷157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3 (2)辦理政務溝通與聯繫、學者專家座談及 專案議題會議等幕僚作業費2,439千元。 6.短程車資13千元。 02 國政建言 1,899 公共事務室、機 國政建言經費,計需1,899千元。 0200 業務費 1,899 要室 1.保險費12千元:志工意外保險等經費。 2.一般事務費1,714千元:辦理民眾陳情業務 0231 保險費 12 所需經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4 3.國內旅費173千元:交通及差旅費。 0291 國內旅費 173 03 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 1,336 第一局 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經費,計需1,336千元。 0200 業務費 1,336 1.通訊費93千元:郵資、電話、傳真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1千元:邀請專家學者 0203 通訊費 93 出席專案會議所需出席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1 3.委辦費198千元:委託專家學者、研究機構 0251 委辦費 198 、智庫辦理專案研究等經費。 0271 物品 68 4.物品68千元:文具、紙張、參考書籍等。 0279 一般事務費 295 5.一般事務費295千元: (1)會議資料、紀錄等印刷費8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1 (2)會議場地布置、茶點及雜支等幕僚作業 0293 國外旅費 390 費208千元。 6.國內旅費101千元:交通及差旅費。 40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40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預算金額 7,6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國外旅費390千元:因應業務需要派員出國 考察及參加研討會等差旅費。 41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500 新聞發布 預算金額 10,3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 辦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記者會,處理政策訊息發布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 使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入瞭解。 及新聞聯繫等事項。 使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入瞭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聞聯繫與發布 10,344 公共事務室 新聞聯繫與發布經費,計需10,344千元。 0200 業務費 10,344 1.物品216千元:影音資料儲存DVD光碟片等。 2.一般事務費10,036千元: 0271 物品 216 (1)辦理記者會,與媒體座談會,國會聯絡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36 ,以及相關新聞聯繫與發布事宜等,依 0291 國內旅費 92 實際需要編列8,354千元。 (2)充實本府全球資訊網內容及輿情蒐報等 相關費用1,682千元。 3.國內旅費92千元:處理總統、副總統及本府 新聞活動等,依實際需要編列。 42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600 卸任禮遇 預算金額 23,75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所訂,提供卸任總統及副總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統各項禮遇事項,如按月致送禮遇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 、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應保健醫療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9任卸任總統禮遇 8,590 第9任卸任總統辦 李前總統登輝禮遇經費8,590千元。 0100 人事費 3,090 公室、人事處、 1.禮遇金3,090千元。 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090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5,50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5,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500 3.保健醫療費用500千元。 02 第13任卸任總統禮遇 9,590 第13任卸任總統 馬前總統英九禮遇經費9,590千元。 0100 人事費 3,090 辦公室、人事處 1.禮遇金3,090千元。 、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090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6,50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6,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500 3.保健醫療費用500千元。 03 第13任卸任副總統禮遇 5,575 第13任卸任副總 吳前副總統敦義禮遇經費5,575千元。 0100 人事費 2,225 統辦公室、人事 1.禮遇金2,225千元。 處、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3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225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3,35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3,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350 3.保健醫療費用350千元。 43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預算金額 5,40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止法律 1.特載、公布法律、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頒匾額、製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止法律 、命令等週知遵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之查閱方式及 頒授贈勳章、專載、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總統府新 、命令等週知遵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之查閱方式及 管道。 聞稿、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等資料刊登公報發行。 管道。 2.因應新成立機關或機關名稱變更等需要,適時鑄發各機 2.鑄發各機關印信、製作勳章及辦理敬老事宜等。 2.因應新成立機關或機關名稱變更等需要,適時鑄發各機 關印信。 關印信。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人士。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人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報編印 443 第二局 公報編印經費,計需443千元。 0200 業務費 443 1.通訊費47千元:寄發公報郵資。 2.一般事務費396千元:公報印刷費361千元, 0203 通訊費 47 公報合訂本裝訂及印製費3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96 02 印信鑄造頒發 1,334 第二局 印信鑄造頒發經費,計需1,334千元,係依規 0200 業務費 1,334 定製(換)發各機關印信經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1,334 03 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 3,625 第二局 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經費,計需3,625千元。 0200 業務費 3,625 1.製作總統行使憲法職權頒授中外人士勳章等 經費2,06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625 2.致贈百歲以上人瑞敬老狀經費1,557千元。 44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3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2,373 . 0900 預備金 2,373 0901 第一預備金 2,373 45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3202010200 3202010300 3202010401 3202010500 3202010600 一般行政 國務機要 國家慶典 國家發展研究 新聞發布 卸任禮遇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28,821 30,000 15,614 7,611 10,344 23,755 0100 人事費 615,358 - - - - 8,405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6,562 - - - - 8,405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7,627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2,332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662 - - - - - 0111 獎金 107,349 - - - - - 0121 其他給與 9,901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33,543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899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2,106 - - - - - 0151 保險 40,377 - - - - - 0200 業務費 188,386 30,000 15,614 7,611 10,344 15,350 0201 教育訓練費 1,225 - - - - - 0202 水電費 22,027 - - - - - 0203 通訊費 10,991 - - 128 - - 0215 資訊服務費 17,441 -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6 - -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274 - - - - - 0231 保險費 469 - - 12 - - 0241 兼職費 192 -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440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00 - - 1,175 - - 0251 委辦費 960 - - 849 - - 0271 物品 17,245 - - 165 216 - 0279 一般事務費 39,745 - 15,614 4,605 10,036 15,35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564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80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336 - - - - - 0291 國內旅費 693 - - 274 92 - 0293 國外旅費 332 - - 390 - - 46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3202010200 3202010300 3202010401 3202010500 3202010600 一般行政 國務機要 國家慶典 國家發展研究 新聞發布 卸任禮遇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320 - - 13 - - 0297 機要費 - 30,000 - - - - 0299 特別費 3,006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24,099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3,976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998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3,125 - - - - - 0400 獎補助費 978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8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930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47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3202019800 公報編印及印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信勳章鑄造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402 2,373 923,920 0100 人事費 - - 623,76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24,967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307,627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2,332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50,662 0111 獎金 - - 107,349 0121 其他給與 - - 9,901 0131 加班值班費 - - 33,543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4,89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32,106 0151 保險 - - 40,377 0200 業務費 5,402 - 272,707 0201 教育訓練費 - - 1,225 0202 水電費 - - 22,027 0203 通訊費 47 - 11,166 0215 資訊服務費 - - 17,441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446 0221 稅捐及規費 - - 1,274 0231 保險費 - - 481 0241 兼職費 - - 192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3,44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3,775 0251 委辦費 - - 1,809 0271 物品 - - 17,626 0279 一般事務費 5,355 - 90,70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47,564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3,08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5,336 0291 國內旅費 - - 1,059 0293 國外旅費 - - 722 48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3202019800 公報編印及印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信勳章鑄造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 - 333 0297 機要費 - - 30,000 0299 特別費 - - 3,006 0300 設備及投資 - - 24,099 0304 機械設備費 - - 3,976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16,998 0319 雜項設備費 - - 3,125 0400 獎補助費 - - 978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48 0475 獎勵及慰問 - - 930 0900 預備金 - 2,373 2,373 0901 第一預備金 - 2,373 2,373 49 總統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 總統府主管 623,763 272,707 978 - 1 總統府 623,763 272,707 978 - 國務支出 623,763 272,707 978 - 1 一般行政 615,358 188,386 978 - 2 國務機要 - 30,000 - - 3 國家慶典 - 15,614 - - 4 研究發展 - 7,611 - - 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 7,611 - - 5 新聞發布 - 10,344 - - 6 卸任禮遇 8,405 15,350 - -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 5,402 - - 8 第一預備金 - - - - 50 府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373 899,821 - 24,099 - - 24,099 923,920 2,373 899,821 - 24,099 - - 24,099 923,920 2,373 899,821 - 24,099 - - 24,099 923,920 - 804,722 - 24,099 - - 24,099 828,821 - 30,000 - - - - - 30,000 - 15,614 - - - - - 15,614 - 7,611 - - - - - 7,611 諮詢 - 7,611 - - - - - 7,611 - 10,344 - - - - - 10,344 - 23,755 - - - - - 23,755 勳章鑄造 - 5,402 - - - - - 5,402 2,373 2,373 - - - - - 2,373 51 總統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 - - 3,976 0002010000 1 總統府 - - - 3,976 3202010000 國務支出 - - - 3,976 3202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3,976 52 府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6,998 3,125 - - - 24,099 - 16,998 3,125 - - - 24,099 - 16,998 3,125 - - - 24,099 - 16,998 3,125 - - - 24,099 53 本 頁 空 白 54 總統府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24,96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7,62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2,33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0,662 六、獎金 107,349 七、其他給與 9,901 八、加班值班費 33,543 超時加班費16,477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17,322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4,899 十、退休離職儲金 32,106 十一、保險 40,37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623,763 55 總統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386 389 - - - - - - 51 63 41 41 37 39 0002010000 1 總統府 386 389 - - - - - - 51 63 41 41 37 39 3202010100 工 1 一般行政 386 389 - - - - - - 51 63 41 41 37 39 算 臨 估 卡 預 索 所 人 關 保 算 專 植 元 教 , 分 等 進 算 物 預 56 府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19 19 5 5 - - 539 556 581,815 602,599 -20,784 總統府主管 0002010000 19 19 5 5 - - 539 556 581,815 602,599 -20,784 總統府 3202010100 19 19 5 5 - - 539 556 581,815 一般行政 602,599 -20,784 1.減列員額17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 作獎金等經費20,784千元。 2.本府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預算 編列3,440千元: (1)為應翰墨代筆等業務需要遴用臨 時人員所需經費1,843千元,預估 進用3人。 (2)僱用工讀生協助文書整理及賀卡 寄發等業務所需經費162千元,預 估進用1人。 (3)僱用臨時人員辦理印信驗印簿索 引系統校對及檔案清查等業務所 需經費1,032千元,預估進用4人 。 (4)遴用臨時人員、工讀生所需機關 負擔勞退金及參加勞保、健保保 費等403千元。 3.本府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預算 編列8,224千元: (1)辦理本府膳食衛生安全作業、專 案活動園藝設計及養護、景觀植 栽維護等業務所需經費4,034千元 ,預估進用9人。 (2)協助辦理電腦設備整理及電腦教 室管理等業務所需經費300千元, 預估進用1人。 (3)協助辦理人民陳情、輿情蒐集分 析及活動攝影拍照、影帶剪輯等 業務所需經費3,890千元,預估進 用7人。 4.本府以業務費支付「勞動派遣」預算 編列3,592千元,係為辦理本府建物 及其他處所公共環境清潔等業務,預 估進用9人。 57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04 2,378 1,668 26.40 44 51 21 0159-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33 5518-UX。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33 5519-UX。 1 公務轎車 4 94.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308-DA。 1 公務轎車 4 94.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310-DA。 1 公務轎車 4 94.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311-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1-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2-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3-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5-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6-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508-DA。 1 公務轎車 4 94.08 3,498 1,668 26.40 44 51 40 0158-QH。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7611-ET。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7612-ET。 1 公務轎車 4 95.04 2,378 1,668 26.40 44 51 21 0160-QH。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0615-QH。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028-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078-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167-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316-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318-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536-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608-QL。 1 公務轎車 4 96.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2736-QL。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16-QH。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17-QH。 58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18-QH。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19-QH。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28-QH。 1 公務轎車 4 97.04 1,998 1,668 26.40 44 51 20 6329-QH。 1 公務轎車 4 98.05 1,798 852 26.40 22 51 15 8726-QH。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8.05 1,798 852 26.40 22 51 15 8727-QH。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 1 公務轎車 4 98.05 1,798 852 26.40 22 51 15 8728-QH。 972 15.30 15 油氣雙燃料車 。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06 4,009 1,668 20.40 34 51 35 259-WB。 1 小客貨兩用車 4 102.05 2,000 1,668 26.40 44 34 22 AAE-5715。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3 1,998 1,668 26.40 44 51 22 3037-ET。 (7-8人座) 1 中型貨車 1 95.05 4,104 1,668 20.40 34 51 28 549-BK。 1 中型貨車 1 95.05 4,104 1,668 20.40 34 51 28 550-BK。 1 小貨車 1 96.08 1,997 1,668 26.40 44 51 17 9791-QL。 1 小貨車 1 96.08 1,997 1,668 26.40 44 51 17 9792-QL。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3.12 4,600 1,668 26.40 44 51 60 5B-9596。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4.07 1,998 1,668 26.40 44 51 21 5309-DA。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07 3,189 1,668 26.40 44 51 54 061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07 3,189 1,668 26.40 44 51 54 061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5.04 2,378 1,668 26.40 44 51 21 9207-DA。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0 95.07 4,104 1,668 20.40 34 51 35 BD-350。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1 95.09 5,400 1,668 26.40 44 51 41 BD-601。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6 4,600 1,668 26.40 44 51 60 2739-QZ。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6 4,600 1,668 26.40 44 51 61 8958-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3,311 1,140 26.40 30 51 52 5638-QH。 油電混合動力 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7.09 5,400 1,668 26.40 44 51 41 509-WB。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33 5517-UX。 59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20 921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20 922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26.40 44 51 20 922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2.05 2,200 1,668 26.40 44 34 27 AAE-5087。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4.03 125 312 26.40 8 2 2 J5Z-697。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2 124 624 26.40 16 3 4 CYN-559、CYN -560。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3 149 312 26.40 8 2 3 279-KJF。 1.車輛油料依 行政院共同 性費用編列 標準公升數 及106年7月 17日中油公 告牌價:高 級柴油每公 升20.4元, 98無鉛汽油 每公升26.4 元,液化石 油氣依106 年7月2日中 油公告牌價 每公升15.3 元編列,原 應編列2,46 9千元,落 實節能減碳 撙節減列1, 623千元, 計編列846 千元。 2.車輛養護費 依行政院共 同性費用標 準編列,原 應編列2,88 0千元,落 實節能減碳 撙節減列88 0千元,計 編列2,000 千元。 合 計 96,264 2,469 2,880 1,531 60 本 頁 空 白 61 預算員額: 職員 386 人 技工 4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7 人 總統 法警 0 人 聘用 19 人 合計: 53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5人 工友 51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0棟 46,240.00 224,739 46,017 - - 二、機關宿舍 2,927.23 14,993 1,547 - - 1 首長宿舍 4戶 994.59 11,178 1,200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戶 1,932.64 3,815 347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49,167.23 239,732 47,564 - - 62 府 舍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46,240.00 - - 46,017 關宿舍 - - - - 2,927.23 - - 1,547 長宿舍 - - - - 994.59 - - 1,20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1,932.64 - - 347 他 - - - - - - - - - - - - 49,167.23 - - 47,564 63 總統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202010100 - 一般行政 [1]捐助總統府公務人員協會 01 107-107 總統府公務人員 捐助本府公務人員協會辦理 - 協會 會員與機關間糾紛之調處、 福利、訓練進修、交流互訪 等事項經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202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 107-107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公務人員支(兼)領月退 - 休金2萬5千元以下者、退職 工友(含技工、駕駛)等符合 資格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 64 府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978 - - 978 - 48 - - 48 - 48 - - 48 - 48 - - 48 - 48 - - 48 - 930 - - 930 - 930 - - 930 - 930 - - 930 - 930 - - 930 65 本 頁 空 白 66 總統府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30 722 3 141 2,005 考 察 2 24 528 2 87 1,382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6 194 1 54 623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67 總統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政 無 01 察訪並借鏡新加坡資安防 新加坡 新加坡雲 參訪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 107.01-107.12 6 3 護及訪察創新資訊安全公 端應用部 管理局,觀摩雲端應用及 司3M 門及美國 資安防護業務,並參訪美 微軟亞太 國微軟亞太總部網路犯罪 總部 防護中心及Azure雲端資 料中心,考察網路犯罪防 範及雲端技術,並進行技 術交流及研討。 展研究及 無 02 東南亞、南亞各國國家發 東南亞、 學術單位 藉實地訪問瞭解東南亞及 107.01-107.12 3 2 展現況94 南亞各國 、政府單 南亞各國現階段產業現況 位、經貿 和需求及我未來與東協各 團體 國可行合作方向。 68 府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新加坡資安防護及 加坡資訊通信發展 新加坡 新加坡雲 60 136 136 332 一般行政 無 訊安全公司3M ,觀摩雲端應用及 端應用部 護業務,並參訪美 門及美國 亞太總部網路犯罪 微軟亞太 心及Azure雲端資 總部 ,考察網路犯罪防 端技術,並進行技 及研討。 東南亞、 亞各國國家發展現 訪問瞭解東南亞及 學術單位 92 50 54 196 國家發展研究及 無 國現階段產業現況 、政府單 南亞各國 諮詢 及我未來與東協各 位、經貿 合作方向。 團體 69 總統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有關新南向政策交流 東南亞、 新南向政策有關台灣與 3 2 92 48 研討會 - 94 南亞各國 東南亞國家及台灣與南 亞國家合作計畫之討論 。 70 府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3 54 194 國家發展研究及 - - 諮詢 - - - - 71 總統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898,843 - - 978 899,821 01 一般公共事務 898,843 - - 978 899,821 72 府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4,099 - - - - 24,099 923,920 一般公共事務 24,099 - - - - 24,099 923,920 73 總統府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5及以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總統府外牆清洗 107-108 0.32 - - 0.16 0.16 依總統府106年4月12 防護及局部檢修 日華總第1061001862 工程 1號簽核定,本計畫1 07年度預算編列於「 一般行政」科目1,54 6萬5千元。 74 本 頁 空 白 75 總統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809 合計 816 760 960 1.3202010100 645 186 一般行政 960 (1)元首資安相關議題委託 107-107 ICT發展所衍生維安及應用相關議題 645 186 研究 。 849 2.3202010400 171 574 研究發展 849 3202010401 171 574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51 (1)國政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107-107 國政相關議題。 131 442 198 (2)兩岸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107-107 兩岸相關議題。 40 132 76 府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233 - - 合計 1,809 129 - - 1.3202010100 960 一般行政 關議題 129 - - (1)元首資安相關議題委託 960 研究 104 - - 2.3202010400 849 研究發展 104 - -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849 78 - - (1)國政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651 26 - - (2)兩岸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198 77 總 統 府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壹、通案決議 (一) 106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 目決議如下: 1.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1.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2.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2.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 3.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15%。 3.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4.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律義務支 4.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出及接機接艦經費)5%。 5.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3%。 5.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6.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補助(不含法 6.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律義務支出)5%。 7.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 7.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性補助款)4%。 8.前述 1 至 4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9.前述 6 至 7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前述 1 至 7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 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 後予以代替補足。 11.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另予補足。 (二)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處理原則如 本府106年度預算未遭凍結。 下,院會新增通過決議之凍結案部分,其凍結比率以 20%為上限,各委員會於開議日後三個月內排案審 查,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針對「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凍結 本府106年度預算未遭凍結。 案,若有未敘明動支條件者,各黨團同意各該凍結案 動支條件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四) 鑑於國內區域間產業活動分布不均,造成人口與產業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高度往城市集中,連帶資源配置亦有很大落差,使得 國家資源與稅收過度集中在大都會,造成嚴重城鄉差 距。基此,未來地方財政之改革,應加強國土計畫與 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之結合;更應擴充政 府整體財政資源,建立調劑財政盈虛、平衡地區發展 之財源分配方式,並強化地方經濟發展及落實財政紀 律。 (五) 要求行政院應確實執行稅制改革方案,研謀以擴大稅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基方式改善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 現狀,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 免措施;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 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深入檢討各政事別支出比重 之合理性,以及施政計畫之優先性;澈底檢討現行各 項社會福利措施及補助制度;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 餘,以利整體財政之穩健。 (六)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對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爰要求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 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編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詳實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七) 鑑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之支出比重達68.68%,歲出預算結構仍持續僵化,可 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僅6,258億元(占31.32%) ,恐 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 影響經濟成長。行政院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 政收入,期能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八) 為健全稅制,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依當前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及未來施政需要,通盤檢討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 78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與稅制度及房地合一制度等實施成效及缺失,擬訂妥 適之稅額扣抵比率、配套方案或推出新稅制,並適時 調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等規定,以提升世代正義及稽 徵效率;同時需隨時檢視各項租稅法規是否符合憲法 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之意旨,如遇有侵犯人民權益 者,應即時加以修正,以減少民怨,促進人民權益之 保障。 (九) 鑑於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撫制度存有財務失衡、代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際移轉等嚴重問題,年金改革實有其必要性,建請應 本於公平正義、務實漸進及考量國家財政負擔之能力 下推動辦理。 (十) 鑑於我國老化速度高於多數國家,惟退休年齡卻較多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數先進國家為早,建請應持續檢討採行延後退休年齡 等相關配套措施,以提高年金制度之財務穩定性。 (十一)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合庫金、兆豐金、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中鋼、中華電等公司之釋股收入288億元,其執行之 可能性不高,應依立法院近年度之決議,釋股收入不 予保留,以免累增無資金流入之歲入保留數,影響財 政健全。 (十二) 依預算中心研究成果,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報告整體評估指出,中油、台電、臺灣菸酒及中鋼等 4家公司,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共2,720億餘元,占釋 股收入預算保留總金額高達98.55%,但因無釋股必要 及釋股時程難以掌握,且以保留期間來評估,最短的 5年,最長更達17年,均已超過決算法所定之4年原 則,爰建議行政院在不違背決算法精神下,於累計歲 計賸餘可容納範圍內,檢討註銷釋股收入預算保留 數。 (十三) 為發展我國大眾運輸政策,106年度政府對於軌道運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輸建設之投資經費仍占我國公共建設預算之首,經費 並較往年擴增,但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未見提 升,多項工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全面檢討現行我國對 於軌道運輸計畫之規劃及審議作業,並強化工程執行 及履約管理之監控機制。 (十四)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資訊服務費共編列 本府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處理原則辦理。 53億2,655萬5千元,較105年度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 算52億7,741萬1千元增加近5,000萬元。有鑑於國家 資源有限,各機關應確實考量資訊軟、硬體服務有無 購買或租賃之必要,並妥適利用現有之資源,爰刪減 資訊服務費,在總刪240億元額度內調整。 (十五) 鑑於部分機關租賃近似全時公務車輛,租賃成本過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高,且各機關駕駛員額多有不均,部分機關駕駛員額 超過車輛數,部分機關且另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駕 駛,爰要求行政院六個月內研擬主動協調移撥因應措 施及改善臨時租賃司機勞動條件。 (十六)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僅規定各機關進用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卻無職等進用 比例規範。依照行政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進用105位 機要人員,占用簡任職等缺高達61位,如此高比例佔 用簡任職等,已嚴重影響阻礙正式公務人員之升遷機 會。故建請考試院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檢討「各機關 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改善之辦法,並研議在各機關員 額編制表內明訂規範職等比例可行性,向立法院提出 專案報告。 (十七)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多家公司公股以些微 本府無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情事。 比率避開50%之國營事業監督門檻,致政府龐鉅投資 卻乏積極規範與透明化監督,不利國家資源效益管 理,要求應於6個月內提出檢討公股股權管理機制。 79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八)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或補政 本府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情事。 府行政之不足,因此其董監事名單中有不少是所負責 督導之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務人員來兼任,公務機關人 員依公務所需外出開會,原可以依法請領差旅費,但 這些財團法人預算書中編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 或者出席費不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並撙節開 支,故要求106年起現行公務人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 團法人董監事,不得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 費。 (十九)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係為特定政策目的,具公益本 本府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情事。 質。惟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 司組織,係為移轉受法令限制之業務、照顧員工需求 及拓展捐助章程所訂以外之業務,轉投資行為難謂係 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 人將受法令限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立目的 已不復存在者,訂定具體解散財團法人時程,並釋出 不符公益本質之轉投資事業股權,以增裕國庫收入, 減少不必要之監理成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攬營 利業務,而致與民爭利之不良社會觀感。 (二十)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制不含財團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法人在內,惟主管機關身為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 政監督權,業務關係密切,任由上級機關及本機關之 公務員退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角色 逆轉之現象;而部分機構之業務性質雷同,卻因法人 屬性不同,致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因 而有差別待遇,顯示現行法律有欠完備,建請研擬修 法補強。 (二十一)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公司健全治理與經營績效具有 本府無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情事。 重要影響性,其薪資報酬核給理應考量事業實際營運 表現。然目前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董事長及總經理薪 酬發放,未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規模與績效,要求應 建立適度關聯性之薪酬機制,俾提高公司高階管理人 員對於事業經營之積極投入與專業素質提升。 (二十二) 鑑於部分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於退休(職、伍)後3 本府無轉投資事業之情事。 年內旋即再(轉)任政府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支領 優渥薪酬,致酬庸爭議不斷;除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 法第14條之1規定疑慮,並衍生由監督者轉為被監督 者之角色矛盾問題。要求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建立 透明公平之遴聘機制,並研議任期制度,增訂連任次 數限制,俾免久任弱化其獨立性,並明確權責範圍。 (二十三)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的,但隨 本府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情事。 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 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 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捐 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 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對所捐助 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 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 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 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之專案報告。 (二十四) 鑑於軍公教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行有其歷史背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景,雖84年以後軍公教人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 進人員不適用此優惠,且其間歷經多次優惠存款措施 之調整方案,並各設有軍、公及教職人員之所得替代 率之上限,然因改革未依環境變遷作全面性調整,且 法制作業未臻健全,致引發外界要求檢討調整之聲 浪,要求行政院應併同年金改革制度全面檢討,以尋 求合理解決。 80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五) 年金制度改革為新政府施政之重要焦點,由於年金制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度改革攸關民眾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更關乎各職域人 員之公平正義,為建立可長久運作之年金制度,要求 將政務官及司法官等各類人員年金制度之合理性納 入檢討。 (二十六) 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擊,我國因確定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給付制之年金制度所導致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 問題,建請參採其他國家之實施經驗,衡酌漸進式或 分階段改採確定提撥制或採行其他改善措施之可行 性,以建立永續經營之年金制度。 (二十七) 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啟動「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畫,該會所擘畫願景包括:以資料驅動、公私協力、 以民為本為政府服務的核心理念,並以巨量資料、開 放資料、個人資料為工具,透過「基礎環境數位化、 協作治理多元化、產業營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 等四項推動策略,達成「便捷生活」 、「數位經濟」及 「透明治理」三大目標以及「打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 府」之願景。然政府推展行動化服務期程已屆下一階 段,回顧過往推動成效仍有許多缺失。 查 行 政 院 104 年 7 月 23 日 院 授 發 資 字 第 1041500918號函修正發布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 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其中第10之1條明定:「各 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無障礙資訊技 術相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計作業,保障 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之權利。」然監察院審計部報告 指出,公部門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體(Mobile App) 存有多項問題,包含系統或資訊一年以上未更新,管 理與便利性顯有疑義。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確實依據「行政 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全面檢 視已上架及開發中之行動化應用軟體,並邀請視覺障 礙者實際測試,以達到促進電子化政府發展及管理之 效,並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益。 (二十八) 全球資訊系統日益蓬勃,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 為服務民眾使用或為自用兼之,該類系統均設有規模 不一之機房作為儲存、計算、通訊、作業等工作。經 查,我國公務機構機房建制行之有年,系統處理公務 及公眾服務任務日益加重,機房若未進行安全管理及 管制,可能造成之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商業網路 資安風險,政府各部門基於資安管理考量,關於機房 安全管理應進行國際安全認證,以做為更先進、更嚴 謹的資訊安全管理方案依據,並重新檢視我國資安環 境之弱點,以防止不必要的資安危機發生。爰此建請 行政部門應於106年1月1日起,實施機房安全管理認 證驗測查核,相關認證應以國際共通認證標準為基 準,藉以提升安全認證之水平,並由行政院資安處督 導成效,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二十九) 鑑於近年來數位資料每年以倍數的速度持續成長,敏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感資料也隨著資料的成長而增加,數位資料的保護更 是日益重要。自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針對資訊系 統資料庫而建立的個資存取軌跡紀錄─「資料庫稽核 系統」,成為協助查核及防護個資外洩問題的重要方 法之一。但現行之資訊系統仍以網際網路架構之資訊 系統為主,相關業務部門針對資料庫個資存取軌跡紀 錄卻未記錄到真正的前端使用者,導致若有資料外洩 情事發生時,無法釐清責任歸屬,防範機制形同虛設。 為確保個資外洩時能更有效率的調閱個資存取 軌跡紀錄,追蹤終端使用者的真實身份,達到人、事、 81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地、物五個面向的確實記錄,在問題發生後能快 速釐清權責,行政機關在建立個資存取軌跡紀錄機制 時,應要求能紀錄真正存取個資軌跡的前端使用者, 對機敏性資料存取做自動監控及分析,並可透過單一 中央控管介面來監控所有非法或可疑的行為,提供事 件追蹤、稽核報表、違規告警等機制外,亦需達到完 整的終端使用者身分確認,讓所有終端使用者的資料 使用行為可供稽查,以確認所有異常行為的主其事 者,進而以主動稽核管理來制定動態稽核政策,達成 資料庫存取之事前、事中、事後之全面保全,為個人 資料資料庫存取加上一層安全的防護網,確保個人資 料隱私。爰此建請行政部門應於6個月內建置資料庫 稽核系統,為保護機敏資料不外洩,相關產品禁止採 用大陸產製品,以國內資通訊產業者為優先考量,並 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 美國聯邦政府網路一年至少遭駭客入侵二十五萬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次,我國政府網路同樣面對相同的險峻挑戰;根據資 策會所提出之意見,我國公務系統近年亦接二連三發 生「駭客入侵」事件,金融機構遭受駭客入侵,損失 慘重、政府單位網站受駭嚴重,情資遭竊及重要資訊 被篡改、大型企業資料庫被駭客破壞……等駭客入侵 的情況可以說是愈來愈嚴重,而且防不勝防!駭客入 侵事件層出不窮,加上資訊系統使用日益普及,行政 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 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自用或給民眾使用,資安 防護問題不容小覷。 行政院及各機關在建置使用此類資訊系統,多採 用來滿足要求所需的平台及相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 應反映公務或服務民眾使命的目的,以及其所操作之 IT基礎架構的佈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政策等等資 訊安全考量,以及可接受的風險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 必須加以要求。 行政系統之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使 用,若未做好即時的安全管理及控管,其所造成的資 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基於資安 防護安全考量,爰建請即刻起,行政部門需積極督導 所屬金融單位與各級機關不定時實施駭客攻防演 練,並全面實施駭客攻防演練驗測查核,以提升各機 關資安事故通報應變能力;並推動辦理資安健診及稽 核,加強掌握各機關資安現況及資安事件處理情形; 並由行政院資安處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一) 從第一銀行ATM被植入惡意程式盜領數千萬,經查發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現與資訊系統之特殊權限使用帳號管控問題有直接 的關係,該案成員掌握第一銀行倫敦分行,有一可同 時連接內、外網的電話錄音主機漏洞,透過瑞士等第 三國攻擊該分行主機,以此做為跳板植入惡意程式, 駭入一銀內網更新程式派送伺服器。 從企業組織到政府機構,目前運作中之IT環境存 在著「特殊權限的帳號使用者(簡稱:特權用戶)」, 從第一銀行事件的經驗觀察,駭客會鎖定系統最高管 理權限之帳號/密碼作為主要攻擊目標,因這類攻擊 方式受竊之資訊已非一般網路釣魚所竊取之個人資 料,而是高度敏感性資料(如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 密,抑或是國安機密),當然也包括這些特權用戶的 指揮控制能力,駭客可利用這些特權用戶的身份無所 忌憚地取得更多機敏資料,因此導入適當的存取控制 及稽核機制勢在必行。 為了防患於未然,各行政機關在推動導入資訊安 全管理系統的同時,應就「存取控制政策」方面導入 相對應之系統,如特權帳號管理與稽核方案,除了可 82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提升安全與管理效率以外,也可以減少特權使用者 的安全風險,最重要的是可以符合法規遵循與稽核要 求,政府各部會及其所屬機關應扮演領頭羊的角色, 針對IT管理建立安全標竿,以建構維護國家資訊整體 安全的目標,爰建請各行政機關應於半年內全面建置 特殊權限的帳號管理系統,另為促進我國資通訊產業 發展,相關驗測查核工具以國內研發為優先採用,並 禁止使用大陸製產品,以防止類似第一銀行事件重 演,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二) 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我國各行政機關及其附屬機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關(構)亦陸續開發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APP), 作為服務民眾使用或為公務自用兼之。其中又以政府 一級部門及金管會管轄之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開發 使用APP較為積極,但資安風險意識卻相對薄弱。根 據《天下雜誌》獨家取得鑒真數位APP資安檢定調查, 過半在Google Play上架的國銀APP,有明顯的資安漏 洞,在公用無線上網WiFi環境下,駭客就有機會能竊 取用戶的帳號密碼,意味著用戶直接面對駭客竊取個 資與財務的威脅。政府機關開發使用之APP,若未加 進行安全審驗,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網路 資安風險,應加強防堵相關漏洞。 另據《二○一六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已 指出,逾五成受訪者認為,過去兩年,網路安全威脅 的風險愈來愈多,且金融業威脅最大。為鼓勵我國資 通訊產業發展,防堵APP所造成之資安漏洞與危害, 建請各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國營金融機構等單 位,所開發之APP應儘速進行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及之 合格驗證程序,並進行現有APP 驗測,並改善其資安 漏洞等問題,而APP驗測查核應以國內研發之產品為 優先採用,不可使用大陸產製之檢測工具,並定期向 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三十三) 有關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實際執行未針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對生態研究、環境規劃與保育等面向進行審慎之評 估,相關單位亦未能建立有效且實質的資訊公開與民 眾參與途徑,在經費運用上流於補助形式。因此,對 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往後執行,應建 立一套機制,應納入針對自然資源議題與資訊公開及 民眾參與等評估,為公共建設必要性、公益性、品質 與國家經費把關。 (三十四) 有鑑於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車禍意外奪 本事項行政院請交通部研處。 命屢見不鮮,交通部已要求106年1月1日新型出廠車 輛的各型式N2及N3類大貨車應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 統」,政府應帶頭安裝,並率先示範。爰此,政府與 國營事業所轄大客車、大貨車,或政府、國營事業透 過政府採購公開招標,委託民間辦理相關業務,簽約 外包廠商大客車與大貨車皆應一律安裝「行車視野輔 助系統」,未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車輛,不 得承攬政府或國營事業委託工程、標案或計畫等公共 工程採購事項。以有效降低大型車輛事故,保障人民 生命財產安全,並持續加強宣導行車安全。 (三十五) 有鑑於各縣市公告地價紛紛調整,且調漲之比例是歷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年之高,隨即造成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 地廠房租金調高,影響到園區廠商的成本大幅調高, 故建請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租金 於106年度不得依公告地價而調漲租金,並要求行政 院於三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檢討可行之計收方案。 (三十六)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之2規定: 「各級政府及 本事項行政院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 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 處。 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有 83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我國網站無障礙規範之制定,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 會 援 引 全 球 資 訊 網 協 會 ( W3C ,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 的 網 站 無 障 礙 組 織 ( WAI , 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的網頁內容無障礙指引 ( WCAG ,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 lines),前已於88年訂定「網站無障礙規範1.0版」。 然多年來各機關推動成效有限,視覺障礙者無法 順利使用政府機關網站之情形所在多有,而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大幅翻修,我國並已簽署身心障礙者權 利公約,將公約內容國內法化之環境變遷下,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5年公告「網站無障礙規範2.0 版」 。爰要求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 、學校,於 其建置之網站新設及改版時,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0版」檢測等級AA 以上進行設計,並於上線前取得AA等級以上標章,以 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並完善我國無障礙 網路環境之建置。 (三十七) 蔡英文總統於105年12月29日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 本事項行政院請教育部、科技部、內政 委員會第二十五次委員會議〉時表示,針對新竹光復 部、國防部及法務部研處。 中學模仿納粹所引起之風波,是因為我們的人權教育 流於表面,不但輕忽了生活中的歧視和偏見,也沒有 教導學生在自己國家迫害人權的歷史裡面,學到真正 的教訓。因此,人權議題應該要融入不同科目的教學 裡面,讓學生能從中了解別人的傷痛,並在他人權益 受到侵害時,能為正義挺身而出,這樣才是成功。 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 《兒童權利公約施 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將多項聯合 國公約內國法化。同時,也陸續舉辦各公約之國際審 查。台灣與國際人權之接軌日益密切。故人權教育之 落實更形重要。 為響應總統之呼籲,使人權概念確實扎根,應以 下列方式促進人權教育之進展,並培養尊重差異,包 容多元之概念: 1. 教育部應自學前到終身各階段教育中,以人權公約 為本,針對各學習階段之學習需求,持續進行人權 教育,並融入學校教育之不同科目教學之中。 2. 因時代之差異,不同世代間人權觀念之普及程度或 有落差,教育部應於社會教育與終身教育中納入人 權教育。 3. 科技部與教育部應鼓勵學術單位,從學術著作、流 行文化以至童書、繪本等,蒐集整理對各年齡層之 國內外人權教材。以利發展本土化之人權教育內 容。 4. 軍人與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中,應持續強化人權相關 課程,並將人權精神落實於養成過程中。 5. 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人權課程,應朝向多元形式發 展,利用既有之媒體素材,使人權精神更能於培訓 中內化。 6. 科技部應持續推動人權相關之研究計畫,探討國內 外重大人權議題,並鼓勵以科普形式將相關議題轉 介於一般大眾。 (三十八) 建請行政部門應行追查兆豐銀行違反洗錢防制規範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遭美國裁罰乙案之真相,向社會大眾公布其調查結 果。並向調查後應負責任之當事人進行全額追償遭裁 罰之57億元新台幣罰鍰。 (三十九)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年約需經費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近12億元,惟該「三節慰問金」僅依行政院於民國58 84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年發布的一紙「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並在60年6月2 日依次修正後,沿用至今;然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 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 採取的權宜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106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單位所編「三節慰問金」預算,除 符合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 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發給三節慰問金資 格,包括:退休公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 幣2萬5千元以下者(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 金為計算基準)、「因公成殘」之退休公教人員或退 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等,以及退職工友(含技工、駕 駛),於每人每年6千元之數額範圍內,發放之三節 慰問金經費外,其餘均予刪除,以期資源合理運用, 並落實照顧弱勢。 (四十) 現行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 本府依據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 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中央及地方政府年需經費約 第10600502951號函辦理。 17億餘元。106年度中央政府分別於銓敘部統籌編列1 億4,170萬4千元、退輔會編列8億0,042萬元、教育部 編列9,100萬元,合計10億3,312萬4千元。惟一般民 眾薪資水準遲遲無法提升,而退休軍公教退休所得已 有改善,不問所得高低,一律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子 女教育補助並不合理。以目前國家財政困難,退休軍 公教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亦應考量其必要性、合理性 與公平性。爰此,106學年度起(106.8),退休軍公 教人員可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對象,限下列:(1) 退休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5萬元以下(兼領 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2)「因公成殘」 之退休人員。(3)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但軍職退 休人員的支領資格,可再考量其服務特性,另為合宜 處理。同時,納入年金制度改革內容研議。相關經費 由各該機關自行調整減支。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新增通過決議 (一) 總統府南、北廣場雖供公益之用,為國家辦理重要節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慶活動之場所,惟於活動空檔時尚提供員工停放車 輛。經查:政府機關針對提供員工停車之空間予以收 費,其相關規定如下:1.規費法第1條規定:「為健 全規費制度,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 源,維護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法。」2.規費法第8條 規定:「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 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 及場所。……」3.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 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5點規定:「各機關規費之徵收, 應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4.國有財產法第28條規 定:「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 處分或擅為收益。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 用途者,不在此限。」同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本 法第28條所稱處分,係指出售、交換、贈與或設定他 項權利;所稱收益,係指出租或利用。」由上可悉, 政府機關對提供員工停車之空間,應依規費法規定徵 收使用規費或依國有財產法規定收取租金,以落實使 用者付費原則及增進財政負擔公平。再者,目前已有 頗多政府機關對提供員工停車之空間收取費用,立法 院於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作出決議, 要求行政院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 用情形,並落實規費法之精神。總統府座落於台北市 中正區,屬台北市之核心區域,周邊交通便捷,捷運、 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密集,該府免費提供場地供員工 停車,無疑增加員工自行開車上班之誘因,亦與近年 85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來政府大力提倡之節能減碳政策相悖。綜上,總統府 以提供員工停車之場所係屬廣場並非停車場為由,迄 未對員工收取費用,恐非所宜。鑑於政府機關多已對 員工使用停車空間予以收費,總統府亦應儘速對員工 停車部分,訂定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以落實使用者付 費原則及增進財政負擔公平,並符立法院103年度所 作決議。爰此,以總統府實際提供員工停車之車輛數 及每月停車費1,000元估算,增列「財產收入」歲入 50萬元。 (二) 1.總統府106年度預算案於「國家慶典」工作計畫中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編列「慶典佈置」經費385萬7千元及「慶典接待」 經費1,321萬8千元,分別較105年度增加74萬2千元 (增幅23.82%)及103萬2千元(增幅8.5%),合計 增加177萬4千元。 2.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國家慶典」刪 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總統府於第1項第4目「研究發展」目下編列兩岸關係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與區域發展經費2,75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出國考察 及參與研討會等經費2,057千元。經查主要係為考察 東南亞、南亞各國國家發展現況,及我國與東南亞、 南亞各國合作之可行性,藉此推動「新南向政策」。 惟有關「新南向政策」之推動,係屬行政院各相關部 會之業務,理應由各部會編列預算執行之,再者總統 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是否存續仍有存疑,據此編列 2,057千元預算數,顯有編列浮濫之嫌。爰此總統府 單位預算第一項「研究發展」目下減列500千元,科 目自行調整。 (四) 經查該預算係總統府為考察東南亞、南亞各國國家發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展現況。經查,藉實地訪問了解東南亞及南亞各國現 階段產業現況和需求,及未來我國與東協各國可行合 作之方向。其考察之內容與行政院各相關部會之業務 相關,理應由各部會執行之。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 窘之際,爰「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刪減50萬元;科 目自行調整。 (五) 總統府106年度歲出預算第1款第1項第8目一般建築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及設備(編號3202019000)案下,01節交通及運輸設 備編列8,200千元,欲新增汰換副禮車2輛,經查國家 元首暨外賓訪華期間,外交部本即編裝有專用禮車供 趨使用,總統府禮車使用多係短程公務運量,以上端 建案編列兩輛副禮車所需預算,一輛車平均價高達 4,100千元,國家財政現況既然拮据,開源不成理當 節流。另以退休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為例;自民國106 年元月起,政府為期資源合理運用,落實照顧弱勢, 限縮退休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發給對象,即亦因此理 所致!復查以現行國內小客車市場價格,約1,000千 元(含稅)即可購得2.0(含)以上排氣量性能優異, 及配備精良之小客車。爰此;上端【一般建築及設備 ~01交通及運輸設備】之預算編列,應予刪除2/3。 (六) 蔡總統全面執政,民進黨在國會擁有多數,但之前修 1.執政團隊為有效宣導並增進國人進一 正勞基法,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在國會審議 步瞭解相關規定,均適時發布新聞稿、 過程造成引發社會爭議與紛擾,而修法通過後,又因 政策懶人包,及舉辦各項公聽會,積極 倉促上路,導致勞工企業一時應變不及,也讓社會上 對外說明與澄清,以消弭國人對勞基法 廣大勞工朋友一時之間未能完全瞭解相關制度變 新制度之不明與誤解。 革。爰此,總統應該督促執政團隊加強宣導勞基法修 2.總統曾表示:「讓勞動權益得到保障, 正的相關配套措施,讓勞工朋友更清楚瞭解,包含一 讓勞工朋友所得提升,不會只是勞動部 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計畫、特休日增加等,以免勞 的責任,而是整個政府團隊的工作。」 工朋友對於新制法令不夠瞭解,造成勞動權益受損。 未來,執政團隊仍會持續加強溝通與宣 導,並傾聽各界的聲音,積極改善勞動 條件,為台灣勞工朋友打造優質進步的 工作環境。 86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去年520總統就職典禮上,司儀對於原住民族於台灣 1.105 年本府邀集相關單位成立第 14 任 歷史上的敘述跟用詞未能考慮歷史正義,又10月10 總統、副總統就職籌備委員會,其中就 日國慶典禮上,司儀以不莊重的口吻,對於16個族群 職慶祝大會係由該會活動組主辦,有關 的簡稱以戲謔諧音的方式來表述。而主辦單位在事先 表演節目旁白用語不當乙節,該會活動 準備與演練的過程中,又未能發現錯誤予以更正調 組組長已於會後道歉。 整。兩場國家典禮都出現對於原住民族不尊重與歧視 2.另 國 慶 大 會 係 由 國 慶 籌 備 委 員 會 辦 的情事,極為不妥,更顯見政府機關對於台灣原住民 理,有關 105 年國慶大會主持人言論不 族歷史理解有限,行政部門對於原住民族文化所知尚 當乙節,慶籌會主任委員已於會後道 有不足。總統就職典禮與國慶大典都是極具政治意涵 歉,本府亦請慶籌會爾後對於節目及司 的國家典禮,典禮中相關的展演都應該考量到對於國 儀稿內容仔細審閱,防範未然。 家各族群的重視以及其文化的理解。爰此,總統府未 3.未來本府不論係主辦國家慶典或擔任 來如有主辦國家典禮,對於涉及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活動指導、協辦單位,將更注意活動安 議題應更為謹慎妥處,同時也要強化政府各部門對於 排及文稿內容,務使活動圓滿和諧。 原住民族文化的理解以及族群平等教育,避免類似歧 視原住民族的事件再次發生。 (一一四) 總統府106年度預算案列有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 1.本府業於 106 年 3 月 20 日將書面報告 額143人,然105年10月15日之實際人數僅118人,預 以華總人一字第 10610015830 號函送 算 員 額 與 實 際 人 數 差 額 達 25 人 , 占 預 算 員 額 之 立法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 17.48%。經查,總統府近年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 員、提案委員及黨團。 人數,隨著人員之退休而逐年減少,惟其預算員額並 2.另本府 107 年度預算員額已覈實減列 未配合減列,致預算員額與實際人數之差額逐年擴 駕駛 2 人及工友 12 人。 大,其100年底尚僅6人(占預算員額之3.92%),至 105 年 10 月 15 日 已 攀 升 至 35 人 ( 占 預 算 員 額 之 22.88%)。本院於審議105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時即作 成決議:「……105年度預算員額卻仍編列153人,差 額已達27人,在政府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 簡政策,執行全面凍結不得新僱之情形下,允宜覈實 調減其預算員額,以符規定。爰此,建請總統府於106 年度預算案覈實編列人事費用。」為此,該府於106 年度減列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10人而為143 人,惟仍較106年1月預估實際人數114人高出29人。 政府為貫徹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規定渠 等人員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目前各 中央機關亦多已配合辦理,106年度中央機關技工、 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與105年6月底實際人數之差額 為232人,僅占預算員額1.18%;惟總統府技工、工友 及駕駛預算員額仍未配合實際人數覈實減列,106年 度預算員額仍高於106年1月預估實際人數29人,占預 算員額20.28%,與整體中央機關相較,差異頗大。爰 此,請總統府提出依規定及實際人力需求覈實減列技 工、工友及駕駛之預算員額,建請對需具公務人員任 用資格者,應將職缺提送「原住民族行政特考職缺」 辦理進用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俾落實蔡總統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之政策。 (一一五) 總統府南、北廣場雖供公益之用,為國家辦理重要節 1.本府業於 106 年 4 月 26 日將書面報告 慶活動之場所,惟於活動空檔時尚提供員工停放車 以華總三典字第 10610022970 號函送 輛。經查,財政部前曾於97年1月2日以台財庫字第 立法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 09603518320號函,請各機關學校針對提供員工停車 員、提案委員及黨團。 之空間徵收使用規費,惟成效不彰,僅少數機關訂定 2.本府依決議辦理並訂頒「總統府南北廣 相關規定對員工收取停車費。爰此,本院於審議103 場停車收費原則」,於 106 年 4 月 1 日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作出決議,要求行政院清 施行。 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並落實 規費法之精神。迄今已有頗多政府機關業依規費法或 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對提供員工停車空間收取費用, 在中央機關有僑務委員會、財政部、內政部、教育部、 外交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等,在地方機關則有台北市 政府、新北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等。 103至105年度總統府實際提供員工停車之車輛 數分別為122輛、132輛及130輛,均未收取費用。據 該府說明,南、北廣場為公益使用,於活動空檔時提 87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供該府、國防部公務車及員工車輛停放,因供停車之 廣場並非停車場,故無訂定停車場收費標準。惟該府 每年提供員工停車皆有百輛以上係為事實,且道路兩 邊亦非停車場,惟一般民眾於路邊停車均需付費,總 統府實不應以該廣場非停車場為託辭,而獨厚其員 工。 總統府座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屬台北市之核心區 域,周邊交通便捷,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密集, 該府免費提供場地供員工停車,無疑增加員工自行開 車上班之誘因,亦與號稱要打造節能減碳之政府背道 而馳,爰此,請總統府研議相關解決之書面報告送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六) 有鑑於於今年(105年)中華民國國慶典禮上,主持 本府業於106年4月26日將書面報告以華 人以「邵太太打卡,阿薩不魯哥,被嚇得跑走啦」的 總三典字第10610022970號函送立法院, 諧音介紹原住民族各族,讓許多原住民族族人認為,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提案委員 在如此場合中向廣大群眾及外賓傳述介紹,非常不 及黨團。 妥。「阿薩布魯」 ,在大眾俚語有「亂七八糟」的意思, 以諸如此語介紹,不但對於原住民族整體極度不尊 重,更無助社會大眾建立正確、正面的觀念以認識原 住民族,更造成原住民族被歧視的感受。 中華民國國慶典禮雖是由國慶籌備委員會籌辦 並非總統府,然而典禮既於總統府前舉行,典禮中所 為任何言論,無不使民眾、外賓等於外觀上與總統府 方之言論作連結,總統府與籌備委會間之聯繫應特別 改善。 為免此種難登大雅之堂用語再度竟然出現於中 華民國國慶典禮中,更欲加強總統府方與籌備委員會 之聯繫,以對中華民國國慶典禮有更加嚴謹與慎重之 規劃。爰請總統府就上述對原住民族不當的形容提出 書面報告。 (一一七) 經查,總統府現有公務車輛57輛(不含機車),扣除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總統警衛室7輛、副總統警衛室6輛、首長及副首長專 用車3輛、貨車4輛後,可供集中調派之公務車輛計37 輛。依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 費用編列標準表之規定,一般公務車輛使用年限需滿 10年始可辦理汰換,且未逾15年之車輛其行駛里程數 尚須逾12.5萬公里。該府前揭可供集中調派之37輛車 輛,截至105年8月底平均使用年限為9.42年(倘截至 106年底則逾10年),然平均行駛里程數卻僅4萬3,277 公里,有高達28輛之行駛里程數未達規定可汰換標準 之1/2(6.25萬公里),其中9輛甚至未達2萬公里。 由上可悉,該府現有公務車輛實未物盡其用。 另查,總統府106年度預計汰換之副禮車2輛經詢 據該府表示,目前仍然堪用,惟至106年度該2輛車使 用已達17年,基於國家體面,實有必要汰換。惟該2 輛車僅各行駛2萬7,152公里及2萬8,064公里,使用率 並不高,倘因國家體面問題,允宜研謀由其現有車輛 調撥合適接待訪賓者,尚無必要購置新車。然而依車 輛管理手冊第39點第1項規定:「公務車輛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 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一)達當年度 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及里程數,且 不堪使用者。(二)不堪修護使用者。」可悉公務車輛 汰換條件除需已達一定使用年限及里程數外,「不堪 使用」亦為必要條件。爰此,刪除該預算8,200千元。 二、歲出部分 總統府原列9億6,763萬4千元,減列第8目「一般 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820萬元,其 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5,943萬4千元。 88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 有鑑於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款,對於「原住 1.本府勞務採購案,已於契約訂定,得優 民或原住民團體之非營利商品或勞務」,於招標時得 先僱用原住民族條款,以保障原住民勞 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經常受各行政機關忽視;此規 動者工作權。 定並非僅限於招標專屬原住民族之商品,對於原住民 2.106 年已實際僱用 2 位原住民,並將持 族提供之勞務亦得採取限制性招標,惟各行政機關似 續優先辦理。 認定於購買原住民族提供之商品,方有本條之適用, 以致本條為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之美意,總無法有效 落實。 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原住民和部落人民公約 (Indigenous and Tribal Peoples Convention,1989 (No.169))第20條第1項:「各國政府在適用於一 般勞動者之法律無法對原住民族提供有效保障之情 形,應於各該國法令架構下,與原住民族合作,採行 特殊措施,以確保原住民族所屬勞動者在受僱及勞動 條件上受到有效保障」。行政機關於招標採購一般性 勞務時,亦應將此國際趨勢意旨於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項第12款落實,作為裁量辦理方式之一。 (二) 據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17條規定:「中央研究 為回應外界呼籲及尊重立法院決議,落實 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其 轉型正義,積極處理威權遺緒工作,本府 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民國35年7月2日我國制定公 業全面檢視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財政 布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惟經查,上開組織 部、財政部國庫署及本府等機關現存國父 條例第1條:「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國民政府,陵園檔案資料,彙整研析國父陵園管理委 其職掌如左:一、護衛陵墓。二、管理陵園。三、辦 員會組織條例存在合理性評估報告。 理陵園建設。四、辦理陵園農林事業。五、指導陵園 內新村建設。」與第13條:「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於 北平碧雲寺國父衣冠塚,置管理員1人,助理員二人, 均委任。」之規定顯不合時宜,我國現今因時空背景 等因素,治權已不再及於中國,該條例所規範之內 容,與現實顯有悖離,實無存在之必要,而按中央法 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 止之:一、機關裁併,……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 行之必要者。……」故上開組織法第17條與條例第1 條之規定,已因情勢變遷而不合時宜,應無繼續施行 之必要,建請總統府檢討該條例存在之合理性。 (三) 台灣新任總統上任後,依照慣例,新任總統攜副總統 本府依決議配合辦理。 及五院院長,會到忠烈祠致祭,其儀式包含奏中華民 國國歌、向國父遺像上香、獻花、恭讀祭文及遙祭國 父陵寢。 遙祭國父陵寢,即面向中國大陸南京方向鞠躬, 其目的是要有效表達中華民國慎終追遠之精神態 度,惟台灣社會在多元文化的參與之下,早已能夠包 容多元文化並存於社會當中,「遙祭國父陵寢」儀式 恐會加深單一人物偶像化之疑慮,更不應藉由慣例儀 式綁架國家元首之理念實踐。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為將儀式去封建化,取消原 有「遙祭國父陵寢」儀式;為配合轉型正義之政策, 爰請總統府逐步檢討既有的慣例儀式,端正民主制度 之價值觀。 (四) 總統府106年度預算案列有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 本府依決議逐年檢討工級員額,覈實編列 額143人(預算書第54頁、60頁),然105年10月15 人事費,經調整工作事項及部分業務委外 日之實際人數僅118人,預算員額與實際人數差額達 後,107年再減列預算員額14人(駕駛2 25人,占預算員額之17.48%。經查,中央政府機關員 人、工友12人),並同時減列人事費747 額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11條規定,各機關預算員額, 萬7千元。 應本撙節原則,考量實際業務消長,核實配置,經檢 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復查,目前 各中央機關多已依規定執行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精 簡政策,覈實減列其預算員額,以106年度預算員額 與105年6月底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人數比較,中央 機關合計差額為232人,僅占預算員額之1.18%,其中 89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行政院暨所屬合計之差額更僅有3人,占預算員額之 0.02%,然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之差額達 27人,占預算員額之14.67%,相對而言,差異頗大。 立法院於審議105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時即作成決議: 「……105年度預算員額卻仍編列153人,差額已達27 人,在政府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 執行全面凍結不得新僱之情形下,允宜覈實調減其預 算員額,以符規定。爰此,建請總統府於106年度預 算案覈實編列人事費用。」綜上,政府為貫徹技工、 工友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規定渠等人員不論超額與 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目前各中央機關亦多已配 合辦理;惟總統府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仍未配 合實際人數覈實減列,106年度預算員額仍高於106 年1月預估實際人數29人,占預算員額20.28%,與整 體中央機關相較,差異頗大。爰此,建議總統府允宜 依規定及實際人力需求逐年檢討覈實減列技工、工友 及駕駛之預算員額,以落實政府政策。 (五) 依據「國慶籌備委員會組織要點」規定,國慶籌備委 1.為彰顯對國家生日普天同慶意涵,歷年 員會主任委員依循往例,皆由立法院院長擔任,惟國 國慶皆由內政部編列預算,邀集政府及 慶典禮皆在總統府前廣場舉辦,且亦由總統以國家元 民間各界約 200 個機關、學校及團體擔 首身分邀請外賓與會,公務預算也編在總統府及內政 任委員單位,共同組成「國慶籌備委員 部,似應直接由總統府負責籌備國慶典禮。另,回顧 會」(下稱慶籌會),並推選立法院長為 歷年國慶,場地布置、典禮內容一成不變淪為窠臼, 主任委員,其組織架構(以 106 年為例) 新政府應改變過往僵化思維,展現民主國家新氣象。 包括「會本部」 、「大會處」 、「晚會處」、 爰此,建請總統府檢討國慶典禮籌備流程及規定,評 「燄火處」 、「環境佈置處」、「秩序處」 估由總統府負責統籌規劃之可行性。 及「秘書處」 ,工作人員約 170 名,統 籌國慶期間各項慶祝活動全般事宜。 2.本府為總統、副總統之幕僚機關,編制 人員以中樞幕僚性業務為核心。鑒於國 慶活動多元且涉及政府及民間眾多單 位,實需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民間單 位等通力合作,方足以完成大規模活動 任務。 3.有關國慶大會場地布置、活動內容,本 府原則尊重慶籌會規劃,並依立法院意 見,建請慶籌會研議創新辦理方式。 (六) 聯合國通過之「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 1.總統於 105 年 5 月 20 日上任後,總統 位的原則」(又稱巴黎原則)指出,國家人權事務之 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持續針對設置國家 最高機關應在組織、運作、經費上皆具備獨立性,此 人權委員會的各項方案進行討論,總統 亦為國家人權政策能否澈底落實之重要關鍵。爰此, 瞭解各界對於我國應儘早設置符合巴 建請總統府提出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規劃時程,並 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或國家人權 於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前,強化既有機制之人權促進 專責機構的殷切期待,目前正審慎考量 與保障功能。 中。 2.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新一屆次(第 4 屆)委員已於 105 年 12 月 10 日開始運 作,為擴大各項人權領域,總統新聘人 權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並精進議 事運作效能,期能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 立前,強化人權政策諮詢功能。 (七)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為回應台灣人民當前對司法改革 1. 總 統 府 司 法 改 革 國 是 會 議 以 意 見 徵 的期待,並落實選舉時的政見,總統府將召開司法改 集、分組會議、總結會議等三階段方式 革國是會議。 進行。意見徵集階段採用「網路平台」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目前規劃將以三階段方式進 與「實體收件」並進的方式,並將所蒐 行,分別是:意見徵集、分組議題討論、總結會議, 集之意見整理出議題清單,分為 5 個分 組進行分組會議予以討論。 目前所啟動的即是意見徵集階段。總統府已於105年 2.分組會議委員來自社會各界,考量專 11月21日設置非法律專業人士過半的「司法改革國是 業、功能、多元、代表的需求,有經票 會議籌備委員會」,由總統自任召集人,統籌規劃司 選產生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及籌備 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相關事項,並於11月25日召開第一 委員會、民間團體推薦各領域人選,與 次籌備委員會議。 16 位的籌備委員,組成 5 組計 101 位 參照《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設置 分組會議委員,共舉行了 40 場分組會 90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要點》,雖有規範法律專業人士不得多於二分之一, 議,及召開總結會議,邀集法律人及非 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具個別領域之多元性, 法律人共同對話,建構政府與民間集思 但所有委員皆由總統聘任,委員會之組成缺乏民間討 廣益的交流平台,對我國的司法系統, 論參與,對於蒐集社會各界司改建言恐有不完善之 提出全面且務實的建議。 虞。 且司改國是會議網站中,亦有許多網友表示想參 與司改國是會議之實質討論;司改國是會議之本意是 為收集民間之意見,應設計一套機制由民間產生具公 信力之代表,得以更全面收集司法改革之建議。 (八) 司法改革是台灣重要的改革議題之一,總統府並設置 1.為籌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本府設置 有「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由蔡總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並 統英文親自擔任籌備委員會召集人。司法改革國是會 經籌備委員會議討論確認國是會議分 議目前規劃採「意見徵集」、「分組議題討論」與「總 「意見徵集」 、「分組會議」及「總結會 結會議」三階段方式進行,並自105年11月起民眾可 議」三階段進行。 以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專屬網站」發表建言,或將 2.為推動「多元聲音,全民參與」的司法 書面意見寄到總統府專屬信箱。鑑於國人非常關心司 改革,本府除邀請不同專業領域的法律 法改革進度,爰建議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官方網站應定 人及非法律人擔任籌備委員及分組委 期公布意見徵集情形,及籌備委員會每次會議之主 員外,並設置「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專 題、討論事項與最後結論。 屬網站,定期公布籌備委員會議及各階 段相關資訊,包括籌備委員會議及分組 會議的會議議程、會議紀錄或會後新聞 稿,「意見徵集」階段所蒐集到的建言 及歸納情形等,讓民眾能夠即時掌握司 法改革國是會議各階段運作情形。總結 會議並採網路直播的方式,讓關心司法 改革的社會大眾共同參與。 (九) 總統府106年度預算案於「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本府業於106年3月2日將書面檢討報告以 工作計畫之「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分支計畫編列590 華 總 二 榮 字 第 10610000111 號 函 送 立 法 萬3千元,其中供辦理慶賀百歲以上人瑞相關經費續 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提案 同105年度編列459萬6千元。 及連署委員。 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自 88 年以來百歲以上人 瑞幾乎年年增加,至 104 年底已達 3,067 人,為 88 年底 866 人之 3.54 倍;造成總統府「人瑞敬老專案」 致贈敬老狀暨禮品之數量及金額,亦隨同人瑞人數之 攀升而倍增;105 年度總統府「人瑞敬老專案」支用 經費 417 萬 2 千元,較 96 年度金額 108 萬 3 千元, 增加 308 萬 9 千元。 經查,無論是中央部會或是地方政府,皆針對百 歲以上人瑞發放敬老禮金或禮品,總統府實無須再另 編預算辦理敬老事宜。 爰請總統府,考量國家現階段財政緊縮,針對致 贈百歲以上人瑞之敬老狀暨禮品,提出替代方案得以 節省經費,或評估該計畫取消之可行性,並於 3 個月 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