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1~19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21~22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23~25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27~30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 一般行政 --------------------------------------------------------------------- 31~36 2. 國務機要 --------------------------------------------------------------------- 37 3. 國家慶典 --------------------------------------------------------------------- 38 4.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 39 5. 新聞發布 --------------------------------------------------------------------- 40 6. 卸任禮遇 --------------------------------------------------------------------- 41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 42 8. 第一預備金------------------------------------------------------------------ 4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44~4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8~4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50~51 (六)人事費彙計表 ------------------------------------------------------------------ 5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54~5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56~58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60~6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 62~6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65 (十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66~67 (十三)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68~69 (十四)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70 (十五) 委辦經費分析表 ----------------------------------------------------------- 72~73 (十六)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74~91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府為總統幕僚機構,在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時,承命辦理一切有關 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依本府組織法規定,各單位業務及職掌如次: 1.第一局: (1)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擬議事項。 (2)文武官員之任免事項。 (3)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之提名作業事項。 (4)五院及省、市政府之公文簽辦事項。 (5)外交函電之翻譯、簽辦事項。 (6)政情之摘報事項。 (7)其他交辦事項。 2.第二局: (1)授予榮典事項。 (2)璽、印典守事項。 (3)印信、勳章製發事項。 (4)公文收發、分配、繕校及會議紀錄、檔案管理事項。 (5)機要電訊之規劃、管理事項。 (6)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管理、維護事項。 (7)公報之編印、發行事項。 1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8)其他交辦事項。 3.第三局: (1)典禮事項。 (2)交際事項。 (3)事務管理事項。 (4)交通管理事項。 (5)出納事項。 (6)其他交辦事項。 4.機要室:掌理總統、副總統機要事項。 5.侍衛室:掌理有關侍衛、警衛事項。 6.公共事務室: (1)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 (2)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 (3)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4)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 (5)其他交辦事項。 7.人事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8.主計處(配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102年1月1日修正施行):辦 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9.政風處:辦理政風事項。 10.法規委員會:辦理法制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秘 書 長 副 秘 書 長 第 第 第 機 侍 公 人 主 政 法 共 規 一 二 三 要 衛 事 事 計 風 委 務 員 局 局 局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會 註:1.總統府組織法設三局三室三處及法規委員會,法定編制員額職員自 401 人至 469 人。 2.副秘書長 2 人,其中 1 人特任,另 1 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3.108 年度預算員額 529 人,詳第 54~55 頁預算員額明細表。 3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本(108)年度工作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績效: (一)108 年度工作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 畫 重 點 預 期 績 效 一般行政 本計畫為本府各單位依業務職 提升業務發展,增進行政效 掌處理一般經常性之行政管理 率,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 工作及特交事項,包括事務管理 確保國家元首、副元首之安 及設備採購、衛生醫療保健、警 全。 衛安全、資訊、人事、主計等事 項。 國務機要 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 有助國家大政之順利推行。 權,相關必要之費用。 國家慶典 辦理國家重要慶典、紀念活動、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 國賓來訪相關節目、宴茶會及各 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 項重要會議之會場布置、禮賓接 務圓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 待等事宜。 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 我國國際能見度,並增進對 外友好關係。 研究發展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及 辦理政務溝通與聯繫及各項專 會議及研究結果適時提供 諮詢 案議題會議,以應國家發展需 總統,以供決策參考;將總 要;將總統治國理念委請學者、 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規劃, 專家及研究機構規劃研究,形成 形成國家中、長程施政方 完整治國方針;積極辦理民眾陳 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方 情業務。另辦理總統依憲法增修 向。另順利完成司法院大法 條文規定,提名司法院大法官人 官提名幕僚作業。 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相關幕僚作 業。 4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 畫 重 點 預 期 績 效 新聞發布 辦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記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 者會,處理政策訊息發布及新聞 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 聯繫等事項。 息,使國人對總統、副總統 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 入瞭解。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所訂,提供卸任總統及副總統各 項禮遇事項,如按月致送禮遇 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 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 應保健醫療等。 公 報 編 印 及 印 信 勳 1.發行總統府公報,刊登公布法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 章鑄造 律、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 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 頒匾額、專載總統府新聞稿、 止法律、命令等周知遵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等資 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 料。 之查閱方式及管道。 2.鑄發各機關印信、製頒授贈勳 2.配合部分機關換發印信 章及辦理敬老相關事宜等。 及依實際需要鑄發各機 關印信。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 人士。 第一預備金 5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本年度預算配合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目名稱 合 計 經 常 門 資 本 門 歲入部分: 3,104 3,104 規費收入 5 5 資料使用費 5 5 財產收入 2,783 2,783 租金收入 2,693 2,693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其他收入 316 316 其他雜項收入 316 316 歲出部分: 979,486 934,843 44,643 一般行政 887,163 842,520 44,643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國家慶典 16,105 16,105 研究發展 6,743 6,743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743 6,743 新聞發布 7,353 7,353 卸任禮遇 22,508 22,508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6,741 6,741 第一預備金 2,873 2,873 6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106 年度計畫實施情形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一般行政 按進度執行一般經常性之行政 一般經常性行政及資訊工 管理及資訊行政工作;人員進用 作進行順利;適時採購設 及設備採購;侍警衛人員安全勤 備,提高工作效率;侍警衛 務等,預算執行率為92.81%,其 人員執行安全勤務均圓滿 中本府無線網路系統建置專案, 達成。 已完成第1期光纖與網路線佈線 及交付軟硬體設備,至第2期安 裝測試及技術移轉,保留預算至 107年度繼續執行。 國務機要 按計畫執行國家元首依據憲法 順利推動政務。 行使職權時,相關必要之費用, 預算執行率為98.64%。 國家慶典 辦理重要慶典、紀念活動及各項 慶典布置,外賓、貴賓接 會議之會場布置、茶點招待;宴 待,遵奉簡樸節約之原則, 請、接見外賓、貴賓及僑胞等事 均圓滿完成任務。 宜,預算執行率為89.93%。 研究發展 國家發展研究及 辦理各項政策規劃及諮詢會議 1.辦理各項政策諮詢會議 諮詢 相關幕僚工作;辦理「總統府人 幕僚工作均依限完成。 權諮詢委員會」、「總統府國家 2.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年金改革委員會」、「總統府司 奉示繼續運作,106年計 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 召開5次會議。另循例於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 106年1月舉行兩公約第 轉型正義委員會」及「新南向政 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策辦公室」等各項任務編組幕僚 會議,俟完成「兩公約第 工作;辦理第5屆監察委員補提 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名幕僚作業;並積極辦理民眾陳 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情業務,預算執行率為84.69%。 之落實及管考規劃」後 據以辦理,以逐步落實 政府保障人權之目標。 7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3.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 員 會於 105年 12月 31日 起籌辦國是會議,包含 4場次分區會議,及106 年1月22日全國大會。立 法院已分別於106年6月 27、29、30日三讀通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 卹法》、《公立學校教 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 例》及《政務人員退職 撫卹條例》3項年金改革 法案,並經總統於106年 8月9日明令公布,新制 於107年7月1日施行。 4.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 議籌備委員會自105年 11月25日召開第1次籌 備委員會起正式運作, 共召開6次籌備委員會 議,及5個組別計40場分 組會議;總結會議於106 年8月12日舉行,本府並 於9月8日發布「司法改 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 書」。司改國是會議各 項會議均已辦理完竣, 司改籌委會任務完成, 並於106年10月解散。 5.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 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每 3個月開會1次,由總統 8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親自主持,自106年3月 20日召開第1次委員會 議,至106年12月止共召 開4次委員會議。 6.新南向政策辦公室106 年陸續完成各項工作, 包括就新南向政策涉及 和相關國家互動之重大 案件,呈報總統相關諮 詢意見;會同國安會研 提新南向五大旗艦計畫 及三大潛力領域之規劃 構想;8月完成以「政府 開發援助」(ODA)模式 推動海外公共工程之規 劃;協助辦理10月11-13 日舉辦之「玉山論壇」, 並協助推動後續臺灣亞 洲基金會成立事宜。新 南向政策辦公室已完成 階段性任務,運作至106 年12月31日止。 7.第5屆監察委員補提名 幕僚作業自105年11月2 日至106年2月8日,共召 開4次審薦小組會議,提 出建議人選供總統核 擇。總統核定11位提名 人選後,於106年3月2日 咨請立法院同意。嗣被 提名人劉文雄遽逝,總 統於同年11月16日補提 9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名楊芳玲,咨請立法院 同意。 8.受理民眾陳情作業均依 陳情處理作業相關規 定,儘速妥善處理完成。 新聞發布 辦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記 持 續加強本府新聞發布 者會,處理政策訊息發布及新聞 及媒體聯繫服務;適時舉 聯 繫 等 事 項 , 預 算 執 行 率 為 辦各項記者會 , 安排總 93.09%,其中印製107年春聯及 統、副總統接受國內外媒 紅包袋案,保留預算至107年度 體專訪或錄影,俾使國人 繼續執行。 及國際社會 更進一步 瞭 解國家發展與總統施政 理念;精進並即時更新本 府全球資訊網內容等,提 供國人對國家大政瞭解 之交流平臺。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提供卸任總統、副總統應享有之 禮遇事項,預算執行率為 99.57%,其中依法提供之事務費 用 保 留 預 算 至 107 年 度 繼 續 執 行。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發行總統府公報,刊登公布法 發行公報使各機關與民 鑄造 律、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頒 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 匾額、特載、專載總統及副總統 止法律 、 命令等 周 知遵 活動紀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 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 釋等資料;因應新成立機關、機 之查閱方式及管道;依實 關改制或機關名稱變更,鑄發各 際需要鑄發各機關印信、 機關印信;製頒勳章授勳、辦理 製頒勳章授勳、致贈整百 敬 老 專 案 等 , 預 算 執 行 率 為 齡人瑞敬老狀等。 81.12%,其中印信採購因行政院 10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於106年12月下旬方函請製(換) 發國防部所屬及促進轉型正義 委員會印信,履約期限為107年4 月28日;另勳章採購第2批預計 於107年4月30日交貨,爰保留此 2案預算至107年度繼續執行。 11 總統 預算總 中華民國 (二)106 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預 算 增 減 (-) 數 科 目 名 稱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 動支第二 小 計 預 備 金 預 備 金 歲入部分: 2,857 一般賠償收入 資料使用費 123 權利金 1,370 租金收入 968 廢舊物資售價 90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其他雜項收入 306 歲出部分: 953,475 一般行政 846,860 國務機要 30,000 國家慶典 16,575 研究發展 12,126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12,126 新聞發布 11,366 卸任禮遇 25,255 1,800 1,800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9,220 第一預備金 2,073 -1,800 -1,800 12 府 說明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決 算 數 合 計 應付(收)數 餘 絀 數 實現數 合 計 保留數 2,857 8,458 1,949 10,407 7,550 733 1,949 2,682 2,682 123 93 93 -30 1,370 2,073 2,073 703 968 1,270 1,270 302 90 3,868 3,868 3,778 79 79 79 306 342 342 36 953,475 878,074 7,698 885,772 -67,703 846,860 784,391 1,617 786,008 -60,852 30,000 29,592 29,592 -408 16,575 14,906 14,906 -1,669 12,126 10,269 10,269 -1,857 12,126 10,269 10,269 -1,857 11,366 9,793 787 10,580 -786 27,055 22,314 4,624 26,938 -117 9,220 6,809 670 7,479 -1,741 273 -273 13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107 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計畫實施情形: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歲入部分: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收取廠商違約金收入。 使用規費收入 民眾申請檔案應用閱覽抄錄複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製數量增多,致使收入較預期 辦理繳庫。 略高。 財產收入 收取提存臺北地院擔保金 利息收入 之利息結算繳庫數。 紀念品中心經營改採公開標租 權利金 辦理,所收款項改列租金收入。 紀念品中心經營改採公開標租 紀念品中心、洗衣部、美髮 辦理,由權利金改列租金收入, 部、交誼廳餐飲部、提款機 租金收入 暨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較預期 等場地租金收入及南北廣 為高。 場停車費收入。 廢舊物資售價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其他收入 收回報廢車輛已繳之牌照 稅、燃料使用費,及外交部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分攤首長宿舍保全費等繳 庫款。 收取醫務所門診藥品費、 居住公有宿舍員工房租津 其他雜項收入 貼扣繳及出售總統府公報 等收入繳庫款。 14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歲出部分: 一般行政 按預定進度執行一般經常性之 一般經常性行政管理及資訊 行政管理及資訊行政工作;人 工作進行順利;適時採購設 員進用及設備採購;侍警衛人 備,提高工作效率。 員安全勤務等。 國務機要 配合總統行使職權支應所需經 政務推展順利。 費。 國家慶典 按計畫執行各項國家重要慶 全力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 典、紀念活動、國賓來訪相關 項禮賓事務,皆圓滿達成任 節目、宴茶會及各項重要會議 務。 之會場布置、禮賓接待等事宜。 研究發展 國家發展研究及 辦理各項任務編組行政幕僚工 1.適時提供會議及研究成果、 諮詢 作,及辦理座談會、民眾陳情、 國政建言,供總統決策參考。 和相關議題會議。另辦理總統 2.總統補提名11位第5屆監察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補提 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 名第 5 屆監察委員人選,咨請 立法院於107年1月16日行使 立法院同意相關幕僚作業。 同意權投票,11位被提名人 均獲立法院同意,嗣經總統 任命為第5屆監察委員。 3.總統提名江惠民為檢察總 長,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 院於107年4月27日行使同意 權投票通過,嗣經總統任命 為檢察總長。 4.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總結會議於106年8月12日舉 行,並於同年9月8日發表司 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 書。總統重視司法改革國是 會議各項決議後續推動落 實工作。司法院、行政院已 15 總統府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於107年2月12日對外發表首 次司法改革半年進度報告, 並於107年5月建置「司法改 革進度追蹤資訊平臺」 網 站,讓社會各界了解相關進 度。 5.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分別於 107年3月29日及6月28日召 開第5、6次委員會議;並於 107年3月編製「原轉會2017 年工作報告書」,分送五院 及行政院所屬二級中央機 關參處,同時公布於網站供 各界參考。 6.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分 別於107年3月26日及6月29 日召開第31、32次委員會議; 有關落實兩人權公約第2次 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78點 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已由各 權責機關至國家發展委員 會管考系統按季填報辦理 情形。 新聞發布 辦理新聞與政策訊息發布、新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 聞聯繫及輿情蒐集等。 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使 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 政能深入瞭解。 卸任禮遇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例,提供卸任總統、副總統應 享有之禮遇事項。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依進度發行公報及鑄發各機 1.適時公布法律、命令等。 鑄造 關印信等。 2.依實際需要鑄發各機關印 信。 16 本 頁 空 白 17 總統 預算總 中華民國 (四)107 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動 支 預 算 數 截至 107 年 7 月 科 目 名 稱 原預算數 預 備 金 合 計 分 配 數 歲入部分: 2,986 2,986 2,442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使用規費收入 5 5 2 資料使用費 5 5 2 財產收入 2,601 2,601 2,241 利息收入 權利金 1,370 1,370 1,370 租金收入 1,141 1,141 871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0 其他收入 380 380 199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其他雜項收入 380 380 199 歲出部分: 920,582 920,582 550,851 一般行政 826,383 826,383 506,121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13,170 國家慶典 15,614 15,614 9,977 研究發展 6,861 6,861 3,353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861 6,861 3,353 新聞發布 10,194 10,194 4,913 卸任禮遇 23,755 23,755 12,56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5,402 5,402 750 第一預備金 2,373 2,373 18 府 說明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截至 107 年 7 月底 預 付 數 合 計 分配數餘額 執行率% 實收或實付累計數 1,558 1,558 884 63.78 5 5 -5 5 5 -5 3 3 -1 153.60 3 3 -1 153.60 1,340 1,340 901 59.79 3 3 -3 0 0 1,370 0.00 1,325 1,325 -454 152.16 12 12 -12 210 210 -11 105.26 13 13 -13 197 197 2 98.78 509,205 6,462 515,667 35,184 93.61 469,562 6,022 475,584 30,537 93.97 12,401 440 12,841 329 97.50 9,684 9,684 293 97.07 2,627 2,627 726 78.34 2,627 2,627 726 78.34 3,788 3,788 1,125 77.09 10,534 10,534 2,033 83.82 609 609 141 81.23 19 本 頁 空 白 20 主 要 表 總統府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104 2,986 10,407 11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2,682 - 0402010000 1 總統府 - - 2,682 - 0402010300 1 賠償收入 - - 2,682 - 0402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2,68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眾衝撞總統府 大門民事賠償款及廠商逾期交貨 違約金等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 5 93 0 0502010000 1 總統府 5 5 93 0 0502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5 5 93 0 0502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5 5 9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783 2,601 7,211 182 0702010000 1 總統府 2,783 2,601 7,211 182 0702010100 1 財產孳息 2,693 2,511 3,343 182 0702010105 1 權利金 - 1,370 2,073 -1,370 上年度預算數係紀念品中心權利 金收入。 0702010106 2 租金收入 2,693 1,141 1,270 1,552 本年度預算數係紀念品中心、美 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等 場地租金及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 0702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0 90 3,86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6 380 421 -64 1102010000 1 總統府 316 380 421 -64 21 總統府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102010900 1 雜項收入 316 380 421 -64 1102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9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溢繳空氣污 染防制費等繳庫數。 1102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6 380 341 -64 本年度預算數係醫務所收取藥品 費用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 等繳庫數。 22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979,486 920,582 58,904 0002010000 1 總統府 979,486 920,582 58,904 3202010000 國務支出 979,486 920,582 58,904 3202010100 1 一般行政 887,163 826,383 60,780 1.本年度預算數887,163千元,包括人事費6 27,852千元,業務費213,700千元,設備 及投資44,643千元,獎補助費96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627,85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員額10人之人事費6,000千元,伸算 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8,494千元,計 淨增12,494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99,568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景觀照明節能汰換、強化 博愛路側安全防護設施等經費33,651 千元。其中外牆清洗防護及局部檢修 工程計畫總經費31,645千元,分2年辦 理,107年度已編列15,465千元,本年 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6,18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715千元。 (3)資訊行政工作維持費54,296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建置府區監控中心及訪客 系統等經費13,610千元。 (4)警衛行政工作維持費5,447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軍職人員服裝購置等經費1,0 25千元。 3202010200 2 國務機要 30,000 30,000 0 1.本年度預算數30,000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30,000千元,係國家元首國 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 禮及其他相關經費,與上年度同。 3202010300 3 國家慶典 16,105 15,614 491 1.本年度預算數16,105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慶典布置經費4,58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布置會場等經費229千元。 23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慶典接待經費11,525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籌辦元旦升旗典禮活動等經費262 千元。 3202010400 4 研究發展 6,743 6,861 -118 3202010401 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743 6,861 -118 1.本科目配合科目調整,將上年度分支計畫 「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移入「國政規劃 與諮詢」。 2.本年度預算數6,743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政規劃與諮詢經費5,696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大法官提名幕僚作業等 經費734千元。 (2)國政建言經費1,047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辦理民眾陳情業務等經費852千元。 3202010500 5 新聞發布 7,353 10,194 -2,841 1.本年度預算數7,353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本年度預算數7,353千元,係辦理新聞聯 繫與發布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新 聞活動等經費2,841千元。 3202010600 6 卸任禮遇 22,508 23,755 -1,247 1.本年度預算數22,508千元,包括人事費8, 658千元,業務費13,8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9任卸任總統禮遇經費8,683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禮遇經費93千元。 (2)第13任卸任總統禮遇經費8,683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處理事務等經費907千元 。 (3)第13任卸任副總統禮遇經費5,14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處理事務等經費433千 元。 3202010800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 6,741 5,402 1,339 1.本科目配合科目調整,將上年度分支計畫 鑄造 「公報編印」移入「印信鑄造頒發」,分 支計畫調整為「印信鑄造及公報編印」。 2.本年度預算數6,741千元,全數為業務費 。 24 總統府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印信鑄造及公報編印經費3,18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各機關印信製(換)發等 經費1,403千元。 (2)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經費3,56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勳章製作等經費64千元 。 3202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2,873 2,373 5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增列如列數。 25 本 頁 空 白 26 附 屬 表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2010300 -0502010305 第二局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預算法第13條、檔案法第21條、規費法第10條及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等相關法令規章。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 0502010000 1 總統府 5 0502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5 0502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5 檔案應用申請閱覽抄錄複製費收入5千元。 27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2010100 -0702010106 第三局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69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紀念品中心、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 1.紀念品中心、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1.紀念品中心、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 預算法第13條、國有財產法第7條、國有公用不 1.紀念品中心、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 1.紀念品中心、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 、自動販賣機、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自動販賣機、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自動販賣機、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動產收益原則及總統府南北廣場停車收費原則等 、自動販賣機、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自動販賣機、郵局及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 收入。 收入。 相關法令規章。 收入。 相關法令規章。 收入。 相關法令規章。 相關法令規章。 相關法令規章。 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2.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93 0702010000 1 總統府 2,693 0702010100 1 財產孳息 2,693 0702010106 2 租金收入 2,693 1.紀念品中心租金收入1,370千元(上年度預算編列權利金 )。 2.美髮部、洗衣部、交誼廳餐飲部、自動販賣機、郵局及 臺銀提款機等場地租金收入518千元。 3.南北廣場停車費收入805千元。 28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2010600 第三局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變賣廢舊物品。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變賣廢舊物品。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預算法第13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第28條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法令規章。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0 0702010000 1 總統府 90 0702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0 出售報廢事務機具及辦公場所用品設備等收入。 29 總統府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2010900 -1102010909 人事處,第三局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1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及全國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及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及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及全國 依預算法第13條、總統府醫務所診療要點及全國 1.收取藥品費用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規定。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規定。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規定。 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規定。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規定。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6 1102010000 1 總統府 316 1102010900 1 雜項收入 316 1102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6 1.依本府醫務所診療要點收取藥品費用260千元。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56千元。 30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業務革新,強 本計畫為本府各單位依業務職掌處理一般經常性之行政管 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業務革新,強 化資訊安全,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確保國家元首、副元 理工作及特交事項,包括下列各項: 化資訊安全,達成任務與預期目標;確保國家元首、副元 首之安全。 1.法律公布,官員任免及法令文告,紀念詞及講詞撰擬與 首之安全。 文書處理。 2.會議紀錄,機要文件撰擬查簽轉遞處理。 3.事務管理及設備採購、交通管理、經費出納、圖書管理 。 4.衛生醫藥保健。 5.警衛安全。 6.資訊、人事管理。 7.歲計、會計、統計。 8.特交事項研究與處理。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627,852 人事處、第三局 人員維持費用,計需627,852千元,按預算員 0100 人事費 627,852 、侍衛室 額,職員378人、工友41人、技工45人、駕駛3 3人、聘用28人、約僱4人,共計529人,依規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7,085 定標準編列用人經費,其內容如下: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5,274 1.待遇399,690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97 (1)總統、副總統待遇10,300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9,734 (2)秘書長、副秘書長待遇6,785千元。 0111 獎金 108,333 (3)戰略顧問待遇18,214千元。 (4)職員待遇208,317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9,741 (5)軍職人員待遇88,743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33,030 (6)約聘僱人員待遇17,597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5,080 (7)技工及工友待遇49,734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2,544 2.獎金108,333千元:係員工考績及年終工作 獎金、支(兼)領月退休金2萬5千元以下等符 0151 保險 39,434 合資格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勤務獎金。 3.其他給與9,741千元:係軍職人員副食費、 員工休假補助及因公受傷慰問金。 4.加班值班費33,030千元:係員工加班值班費 及不休假加班費。 5.退休退職給付5,080千元:軍職人員撫卹金 。 6.退休離職儲金32,544千元:係職員退撫基金 、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政務人員、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等公提部分。 7.保險39,434千元:係員工及約聘僱人員之公 軍勞健保公提部分保險費。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99,568 第一局、第二局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199,568千元。 0200 業務費 181,247 、第三局、人 1.業務費181,247千元: 31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1 教育訓練費 879 事處、侍衛室、 (1)教育訓練費879千元:辦理員工在職訓練 0202 水電費 20,574 公共事務室、機 及進修等經費。 要室、法規會 (2)水電費20,574千元:水費1,033千元,電 0203 通訊費 8,184 費19,313千元,瓦斯費228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99 (3)通訊費8,184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60 <1>處理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訊聯繫費用7,9 0221 稅捐及規費 1,263 47千元。 0231 保險費 507 <2>視訊會議室數據通訊費237千元。 (4)權利使用費99千元:開放參觀常設展漫 0241 兼職費 192 畫家權利使用費。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110 (5)其他業務租金960千元:租用辦公室影印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17 機及車輛租金(含保險費、維修費、牌照 0271 物品 12,414 稅及燃料費等)。 (6)稅捐及規費1,263千元:係公務汽、機車 0279 一般事務費 41,821 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檢驗費及土地地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5,810 價稅、建物房屋稅等。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80 (7)保險費507千元:係公務車輛及信義大樓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368 宿舍等保險費。 0291 國內旅費 683 (8)兼職費192千元:醫療小組召集人兼職經 費。 0293 國外旅費 592 (9)臨時人員酬金2,110千元:係因應業務需 0295 短程車資 288 要遴用臨時人員計4人,協助代筆及賀卡 0299 特別費 3,006 寄發等工作經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17,353 (1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17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685 <1>醫務所聘兼醫師及法律諮詢等顧問費2 ,25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793 <2>辦理專案會議及專題演講等經費159千 0319 雜項設備費 3,875 元。 0400 獎補助費 968 (11)物品12,414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 <1>車輛油料84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0475 獎勵及慰問 918 明細表」)。 <2>發電機用油54千元。 <3>辦公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及辦公器具 耗材等6,646千元。 <4>致頒輓額等經費1,582千元。 <5>檔案管理、停車證件及識別證等材料4 81千元。 <6>本府醫務所藥品及衛生器材1,500千元 32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7>非消耗性物品購置費1,305千元。 (12)一般事務費41,821千元: <1>員工文康活動經費1,058千元,按職員 378人、工友41人、技工45人、駕駛33 人、聘用28人、約僱4人,共計52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總統府開放參觀與志工經費及辦理音 樂會7,733千元,依實際需要編列。 <3>辦公室及其他處所環境清潔維護管理 、膳食衛生安全作業等8,569千元。 <4>視訊會議系統設備租用服務費4,530千 元。 <5>辦理員工專題研究獎勵89千元。 <6>辦理禮花致贈及警衛安全勤務維護協 勤單位禮品等費用2,850千元。 <7>有線電視收視費、一般公務印刷、雜 支等經常性統籌事務費10,404千元。 <8>檔案數位典藏掃描建檔經費1,564千元 。 <9>總統及副總統保健醫療費用850千元。 <10>主管人員、40歲以上等公務人員健康 檢查及軍職人員體格檢查經費1,174 千元。 <11>總統府建築百年慶祝活動經費2,000 千元。 <12>辦理專案活動園藝設計及養護等業務 所需經費1,000千元。 (13)房屋建築養護費65,810千元: <1>辦公房屋及機關宿舍等建築養護費5,4 77千元。 <2>總統府周邊、南北苑及其他建築庭園 等維護保養3,683千元。 <3>白蟻定期防治檢測工程及夜間照明設 備維護保養等810千元。 <4>開放民眾參觀展場更新工程4,500千元 。 <5>總統府外牆清洗防護及局部檢修工程1 33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180千元(總統府106年4月12日華總 第10610018621號簽核定總經費31,645 千元,分2年辦理,107年度已編列15, 465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6>總統府敞廳、一樓、正大門、西大門 石材研磨及晶化經費4,500千元。 <7>總統府景觀照明節能汰換經費30,000 千元。 <8>侍警衛營舍局部寢室加裝隔音窗經費6 60千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80千元: <1>公務車輛養護2,00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器具養護費430千元。 <3>影印機設備養護費650千元。 (1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368千元: <1>機電設備、冷氣機、電梯、消防設施 及空調等養護費7,974千元。 <2>數位攝影剪輯處理設備、總機系統、 識別管理系統及檔案庫房安全維護等 養護費1,412千元。 <3>金屬偵測門、X光機及電動阻車閘等養 護費2,465千元。 <4>府區監控及自動追蹤、電子圍籬暨風 雷防闖警報系統等養護費4,236千元。 <5>本府無障礙設施及南北廣場等養護費2 81千元。 (16)國內旅費683千元。 (17)國外旅費592千元。 (18)短程車資288千元。 (19)特別費3,006千元:副總統2,061千元(1 71,700元x12月),秘書長477千元(39,7 00元x12月),副秘書長468千元(19,500 元x12月x2人)。 2.設備及投資17,353千元: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1,685千元:係強化 府後博愛路側安全防護設施。 (2)機械設備費1,793千元:係攝影器材、南 34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北廣場車牌辨識系統等設備更新。 (3)雜項設備費3,875千元:係差勤刷卡鐘、 影印機、電視機、冷氣機等辦公及事務 設備。 3.獎補助費968千元: (1)捐助總統府公務人員協會50千元。 (2)退休公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2萬5千 元以下者、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等 符合資格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918 千元。 03 資訊行政工作維持 54,296 第二局 資訊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54,296千元。 0200 業務費 27,006 1.業務費27,006千元: (1)教育訓練費38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380 (2)通訊費3,300千元:網際網路專線等通訊 0203 通訊費 3,300 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9,809 (3)資訊服務費19,809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0 <1>資訊硬體設備及軟體等系統維護經費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0 9,409千元。 <2>購買相片編輯及繪圖等套裝軟體400千 0251 委辦費 864 元。 0271 物品 1,630 (4)其他業務租金400千元:全球資訊網及異 0279 一般事務費 413 地備援共構機房機箱租用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27,29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0千元: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等經費113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290 <2>辦理講習、訓練之講座鐘點費97千元 。 (6)委辦費864千元:委託辦理元首資安相關 議題研究經費。 (7)物品1,630千元:購買資訊專業書籍雜誌 、耗材等經費。 (8)一般事務費413千元:辦理講習、訓練及 會議幕僚作業等經費。 2.設備及投資27,290千元: (1)硬體設備費6,439千元: <1>個人電腦、記憶體、掃描器及印表機 等周邊設備2,459千元。 <2>工作站級伺服主機汰換720千元。 <3>建置新版訪客系統用伺服主機等500千 35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87,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4>建置進階持續滲透攻擊防禦系統伺服 器、東七機房資訊主機儲存設備等700 千元。 <5>建置府區監控中心伺服主機、無線網 路資安防護入侵偵測防禦設備等2,060 千元。 (2)軟體購置費12,870千元: <1>套裝軟體、系統開發工具及系統軟體 等600千元。 <2>進階持續滲透攻擊防禦系統建置閘道 端資安鑑識系統、東七機房資料庫授 權軟體等5,000千元。 <3>建置府區監控中心端點偵測回應系統 、無線網路資安防護建置中央控制軟 體授權及日誌稽核管理系統等7,270千 元。 (3)系統開發費7,981千元: <1>精進單一入口網、相片管理及人事薪 資系統改版等資訊業務系統開發2,985 千元。 <2>全球資訊網功能擴充開發500千元。 <3>建置新版訪客系統開發1,496千元。 <4>公文系統升級精進3,000千元。 04 警衛行政工作維持 5,447 侍衛室、第三局 警衛行政工作維持經費,計需5,447千元。 0200 業務費 5,447 1.教育訓練費52千元:侍衛人員及X光機操作 人員訓練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2.保險費50千元: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 0231 保險費 50 3.物品1,825千元:配合總統、副總統至各地 0271 物品 1,825 視察之警衛安全車用油料,按實際需要編列 0279 一般事務費 3,520 。 4.一般事務費3,520千元:侍衛及軍職人員、 禮賓及相關員工等人員服裝費(含侍衛及軍 職人員3,026千元,禮賓及相關員工等494千 元)。 36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200 國務機要 預算金額 3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助國家政務之順利推行。 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之費用。 有助國家政務之順利推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務機要 30,000 第三局、侍衛室 國家元首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費用,計需30,000 0200 業務費 30,000 、人事處、主計 千元,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 處 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經費。 0297 機要費 30,000 37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300 國家慶典 預算金額 16,1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務圓 辦理國家重要慶典、紀念活動、國賓來訪相關節目、宴茶 縝密規劃辦理國家重要慶典及各項禮賓事務,務使任務圓 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我國國 會及各項重要會議之會場布置、禮賓接待等事宜。 滿完成,以傳達政府理念,凝聚國人向心力,提升我國國 際能見度,並增進對外友好關係。 際能見度,並增進對外友好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慶典布置 4,580 第三局 慶典布置經費,計需4,580千元。 0200 業務費 4,580 1.國慶及元旦慶典裝飾1,000千元。 2.花圃培植、會場布置及花盆、盆景布置器材 0279 一般事務費 4,580 等3,580千元。 02 慶典接待 11,525 第一局、第三局 慶典接待經費,計需11,525千元。 0200 業務費 11,525 、機要室 1.購置總統、副總統致贈國內外各界賓客紀念 品等3,81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525 2.賀卡、祝詞、國情資料印刷費等1,455千元 。 3.全年慶典節日紀念會請柬、佩證、出席單、 信封等印刷費640千元。 4.各項典禮、集會及接見賓客等重要活動攝影 費443千元。 5.宴茶會之茶點、餐費等1,300千元。 6.元旦升旗典禮舞台搭建及其他雜支等3,868 千元。 38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40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預算金額 6,74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將會議及研究結果適時提供總統,以供決策參考。 1.因應國家發展需要及促進兩岸與區域關係,辦理總統行 1.將會議及研究結果適時提供總統,以供決策參考。 2.將總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規劃,形成國家中、長程施政 使憲法職權及各項任務編組、專案議題會議幕僚作業。 2.將總統治國理念透過專業規劃,形成國家中、長程施政 2.將國家元首之治國理念委請學者、專家及研究機構規劃 方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以及達成目標所應有之 方針,指引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以及達成目標所應有之 作為。 研究,作成建議以供決策參考,並形成完整的治國方針 作為。 3.透過擴大徵詢各方意見,以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有助於 。 3.透過擴大徵詢各方意見,以及相關問題的研究,有助於 3.有效運用民間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積極辦理民眾陳 匯集民意、凝聚共識。 匯集民意、凝聚共識。 4.順利完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相關幕僚作業。 情業務。 4.順利完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相關幕僚作業。 4.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司法院大法官人選,咨 請立法院同意相關幕僚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政規劃與諮詢 5,696 第一局、機要室 國政規劃與諮詢經費(配合分支計畫調整,將 0200 業務費 5,696 上年度分支計畫「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移入 「國政規劃與諮詢」),計需5,696千元。 0203 通訊費 79 1.通訊費79千元:郵資、電話、傳真費等。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5 2.其他業務租金85千元:辦理司法院大法官提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5 名幕僚作業租用影印機租金。 0251 委辦費 65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25千元: 0271 物品 166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演講及審譯稿等 經費1,4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761 (2)辦理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幕僚作業審薦小 0291 國內旅費 330 組委員出席、審查經費165千元。 4.委辦費650千元:委託專家學者、研究機構 、智庫辦理專案研究等經費。 5.物品166千元:文具、紙張及耗材等。 6.一般事務費2,761千元: (1)會議資料、紀錄印刷及場地布置等351千 元。 (2)辦理議題簡報會議、座談會及研討會等 作業費1,960千元。 (3)辦理網站英文版影音檔委外製作英文字 幕200千元。 (4)辦理司法院大法官提名相關幕僚作業及 刊登徵才公告等經費250千元。 7.國內旅費330千元:交通及差旅費。 02 國政建言 1,047 公共事務室、機 國政建言經費,計需1,047千元。 0200 業務費 1,047 要室 1.保險費26千元:志工意外保險等經費。 2.一般事務費848千元:辦理民眾陳情業務所 0231 保險費 26 需經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848 3.國內旅費173千元:交通及差旅費。 0291 國內旅費 173 39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500 新聞發布 預算金額 7,35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 辦理總統、副總統暨本府新聞記者會,處理政策訊息發布 適時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發言人記者會,發布國策訊息, 使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入瞭解。 及新聞聯繫等事項。 使國人對於治國理念及國家大政能深入瞭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聞聯繫與發布 7,353 公共事務室 新聞聯繫與發布經費,計需7,353千元。 0200 業務費 7,353 1.物品216千元:影音資料儲存DVD光碟片等。 2.一般事務費7,057千元: 0271 物品 216 (1)辦理記者會,與媒體座談會,國會聯絡 0279 一般事務費 7,057 ,以及相關新聞聯繫與發布事宜等,依 0291 國內旅費 80 實際需要編列5,383千元。 (2)充實本府全球資訊網內容及輿情蒐報等 相關費用1,674千元。 3.國內旅費80千元:處理總統、副總統及本府 新聞活動等,依實際需要編列。 40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600 卸任禮遇 預算金額 22,5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所訂,提供卸任總統及副總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統各項禮遇事項,如按月致送禮遇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 、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應保健醫療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9任卸任總統禮遇 8,683 第9任卸任總統辦 李前總統登輝禮遇經費8,683千元。 0100 人事費 3,183 公室、人事處、 1.禮遇金3,183千元。 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183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5,50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5,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500 3.保健醫療費用500千元。 02 第13任卸任總統禮遇 8,683 第13任卸任總統 馬前總統英九禮遇經費8,683千元。 0100 人事費 3,183 辦公室、人事處 1.禮遇金3,183千元。 、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183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5,50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5,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500 3.保健醫療費用500千元。 03 第13任卸任副總統禮遇 5,142 第13任卸任副總 吳前副總統敦義禮遇經費5,142千元。 0100 人事費 2,292 統辦公室、人事 1.禮遇金2,292千元。 處、第三局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3條第1項第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2,292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0200 業務費 2,850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2,5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850 3.保健醫療費用350千元。 41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預算金額 6,74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止法律 1.特載、公布法律、任免官員、明令褒揚、題頒匾額、製 1.使各機關公務人員與民眾對政府公布、修正及廢止法律 、命令等周知遵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之查閱方式及 頒授贈勳章、專載、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總統府新 、命令等周知遵行,並提供更多元、便捷之查閱方式及 管道。 聞稿、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等資料刊登公報發行。 管道。 2.因應新成立機關或機關名稱變更等需要,適時鑄發各機 2.鑄發各機關印信、製作勳章及辦理敬老事宜等。 2.因應新成立機關或機關名稱變更等需要,適時鑄發各機 關印信。 關印信。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人士。 3.製作勳章授贈表揚有功人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印信鑄造及公報編印 3,180 第二局 印信鑄造及公報編印經費(配合分支計畫調整 0200 業務費 3,180 ,將上年度分支計畫「公報編印」移入「印信 鑄造頒發」,分支計畫調整為「印信鑄造及公 0279 一般事務費 3,180 報編印」),計需3,180千元。 1.依規定製(換)發各機關印信經費3,030千元 。 2.公報印刷及裝訂費150千元。 02 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 3,561 第二局 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經費,計需3,561千元。 0200 業務費 3,561 1.製作總統行使憲法職權頒授中外人士勳章等 經費1,86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61 2.致贈百歲以上人瑞敬老狀經費1,700千元。 42 總統府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8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2,873 . 0900 預備金 2,873 0901 第一預備金 2,873 43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3202010200 3202010300 3202010401 3202010500 3202010600 一般行政 國務機要 國家慶典 國家發展研究 新聞發布 卸任禮遇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87,163 30,000 16,105 6,743 7,353 22,508 0100 人事費 627,852 - - - - 8,658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7,085 - - - - 8,658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5,274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97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9,734 - - - - - 0111 獎金 108,333 - - - - - 0121 其他給與 9,741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33,030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5,080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2,544 - - - - - 0151 保險 39,434 - - - - - 0200 業務費 213,700 30,000 16,105 6,743 7,353 13,850 0201 教育訓練費 1,311 - - - - - 0202 水電費 20,574 - - - - - 0203 通訊費 11,484 - - 79 - - 0212 權利使用費 99 -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19,809 -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60 - - 85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263 - - - - - 0231 保險費 557 - - 26 - - 0241 兼職費 192 -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110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27 - - 1,625 - - 0251 委辦費 864 - - 650 - - 0271 物品 15,869 - - 166 216 - 0279 一般事務費 45,754 - 16,105 3,609 7,057 13,85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5,810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80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368 - - - - - 0291 國內旅費 683 - - 503 80 - 44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100 3202010200 3202010300 3202010401 3202010500 3202010600 一般行政 國務機要 國家慶典 國家發展研究 新聞發布 卸任禮遇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諮詢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592 - - - - - 0295 短程車資 288 - - - - - 0297 機要費 - 30,000 - - - - 0299 特別費 3,006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44,643 - -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685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1,793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290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3,875 - - - - - 0400 獎補助費 968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918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45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3202019800 公報編印及印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信勳章鑄造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6,741 2,873 979,486 0100 人事費 - - 636,510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25,743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315,27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7,597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49,734 0111 獎金 - - 108,333 0121 其他給與 - - 9,741 0131 加班值班費 - - 33,03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5,08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32,544 0151 保險 - - 39,434 0200 業務費 6,741 - 294,492 0201 教育訓練費 - - 1,311 0202 水電費 - - 20,574 0203 通訊費 - - 11,563 0212 權利使用費 - - 99 0215 資訊服務費 - - 19,80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1,445 0221 稅捐及規費 - - 1,263 0231 保險費 - - 583 0241 兼職費 - - 192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2,1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4,252 0251 委辦費 - - 1,514 0271 物品 - - 16,251 0279 一般事務費 6,741 - 93,11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65,81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3,08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6,368 0291 國內旅費 - - 1,266 46 總統府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2010800 3202019800 公報編印及印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信勳章鑄造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3 國外旅費 - - 592 0295 短程車資 - - 288 0297 機要費 - - 30,000 0299 特別費 - - 3,006 0300 設備及投資 - - 44,64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1,685 0304 機械設備費 - - 1,79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27,290 0319 雜項設備費 - - 3,875 0400 獎補助費 - - 968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5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918 0900 預備金 - 2,873 2,873 0901 第一預備金 - 2,873 2,873 47 總統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 總統府主管 636,510 294,492 968 - 1 總統府 636,510 294,492 968 - 國務支出 636,510 294,492 968 - 1 一般行政 627,852 213,700 968 - 2 國務機要 - 30,000 - - 3 國家慶典 - 16,105 - - 4 研究發展 - 6,743 - - 1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 6,743 - - 5 新聞發布 - 7,353 - - 6 卸任禮遇 8,658 13,850 - - 7 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 - 6,741 - - 8 第一預備金 - - - - 48 府 別科目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873 934,843 - 44,643 - - 44,643 979,486 2,873 934,843 - 44,643 - - 44,643 979,486 2,873 934,843 - 44,643 - - 44,643 979,486 - 842,520 - 44,643 - - 44,643 887,163 - 30,000 - - - - - 30,000 - 16,105 - - - - - 16,105 - 6,743 - - - - - 6,743 諮詢 - 6,743 - - - - - 6,743 - 7,353 - - - - - 7,353 - 22,508 - - - - - 22,508 勳章鑄造 - 6,741 - - - - - 6,741 2,873 2,873 - - - - - 2,873 49 總統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 11,685 - 1,793 0002010000 1 總統府 - 11,685 - 1,793 3202010000 國務支出 - 11,685 - 1,793 3202010100 1 一般行政 - 11,685 - 1,793 50 府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27,290 3,875 - - - 44,643 - 27,290 3,875 - - - 44,643 - 27,290 3,875 - - - 44,643 - 27,290 3,875 - - - 44,643 51 本 頁 空 白 52 總統府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25,74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5,27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7,59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9,734 六、獎金 108,333 七、其他給與 9,741 八、加班值班費 33,030 九、退休退職給付 5,080 十、退休離職儲金 32,544 十一、保險 39,43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636,510 53 總統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378 386 - - - - - - 41 51 45 41 33 37 0002010000 1 總統府 378 386 - - - - - - 41 51 45 41 33 37 3202010100 減 1 一般行政 378 386 - - - - - - 41 51 45 41 33 37 算 臨 計 文 , 退 。 算 所 所 54 府 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28 19 4 5 - - 529 539 594,822 581,815 13,007 總統府主管 0002010000 28 19 4 5 - - 529 539 594,822 581,815 13,007 總統府 3202010100 28 19 4 5 - - 529 539 594,822 581,815 一般行政 13,007 1.本年度預算員額529人,較上年度減 列員額10人。 2.本府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預算 編列2,110千元: (1)為應翰墨代筆等業務需要遴用臨 時人員所需經費1,659千元,預計 3人。 (2)僱用臨時人員協助賀卡寄發及文 書整理等業務所需經費162千元, 預計1人。 (3)遴用臨時人員所需機關負擔勞退 金及勞保、健保保費等289千元。 3.本府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預算 編列4,964千元: (1)辦理本府景觀植栽維護等業務所 需經費1,164千元,預計3人。 (2)辦理本府部分環境清潔等業務所 需經費3,800千元,預計9人。 55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04 2,378 1,668 32.40 54 51 20 0159-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9 5518-UX。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9 5519-UX。 1 轎式小客車 4 94.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308-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310-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311-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1-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2-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3-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5-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6-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508-DA。 1 轎式小客車 4 94.08 3,498 1,668 32.40 54 51 40 0158-QH。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7611-ET。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7612-ET。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2,378 1,668 32.40 54 51 21 0160-QH。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0615-QH。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028-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078-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167-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316-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318-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536-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608-QL。 1 轎式小客車 4 96.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2736-QL。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6316-QH。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6317-QH。 56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2 6318-QH。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6319-QH。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6328-QH。 1 轎式小客車 4 97.04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6329-QH。 1 轎式小客車 4 98.05 1,798 852 32.40 28 51 15 8726-QH。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 1 轎式小客車 4 98.05 1,798 852 32.40 28 51 15 8727-QH。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 1 轎式小客車 4 98.05 1,798 852 32.40 28 51 15 8728-QH。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06 4,009 2,280 27.00 62 51 35 259-WB。 1 小客貨兩用車 4 102.05 2,000 1,668 32.40 54 51 21 AAE-5715。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3 1,998 1,668 32.40 54 51 21 3037-ET。 (7-8人座) 1 中型貨車 1 95.05 4,104 1,668 27.00 45 51 25 549-BK。 1 中型貨車 1 95.05 4,104 1,668 27.00 45 51 25 550-BK。 1 小貨車 1 96.08 1,997 1,668 32.40 54 51 16 9791-QL。 1 小貨車 1 96.08 1,997 1,668 32.40 54 51 16 9792-QL。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3.12 4,600 1,668 32.40 54 51 62 5B-9596。 國安局移撥。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4.07 1,998 1,668 32.40 54 51 20 5309-DA。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07 3,189 1,668 32.40 54 51 60 061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07 3,189 1,668 32.40 54 51 54 061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5.04 2,378 1,668 32.40 54 51 20 9207-DA。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0 95.07 4,104 2,280 27.00 62 51 35 BD-350。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1 95.09 5,400 1,668 32.40 54 51 38 BD-601。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6.06 4,600 1,668 32.40 54 51 62 2739-QZ。 國安局移撥。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6 4,600 1,668 32.40 54 51 60 8958-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7.08 3,311 1,140 32.40 37 51 54 5638-QH。 油電混合動力 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7.09 5,400 1,668 32.40 54 51 38 509-WB。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9 5517-UX。 57 總統府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0 921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0 9226-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6 2,362 1,668 32.40 54 51 20 922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2.05 2,200 1,668 32.40 54 51 26 AAE-5087。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4.03 125 312 32.40 10 2 3 J5Z-697。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2 124 624 32.40 20 3 6 CYN-559、CYN -560。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3 149 312 32.40 10 2 4 279-KJF。 1.車輛油料依 行政院共同 性費用編列 標準公升數 及107年7月 16日中油公 告牌價:高 級柴油每公 升27元,98 無鉛汽油每 公升32.4元 ,液化石油 氣依107年7 月2日中油 公告牌價每 公升18.3元 編列,原應 編列3,075 千元,落實 節能減碳撙 節減列2,22 9千元,計 編列846千 元。 2.車輛養護費 依行政院共 同性費用標 準編列,原 應編列2,91 4千元,落 實節能減碳 撙節減列91 4千元,計 編列2,000 千元。 合 計 97,488 3,075 2,914 1,496 58 本 頁 空 白 59 預算員額: 職員 378 人 技工 45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3 人 總統 法警 0 人 聘用 28 人 合計: 52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4人 工友 41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0棟 46,240.00 224,739 65,341 - - 二、機關宿舍 2,887.61 14,889 469 - - 1 首長宿舍 4戶 954.97 11,074 180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戶 1,932.64 3,815 289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49,127.61 239,628 65,810 - - 60 府 舍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46,240.00 - - 65,341 關宿舍 - - - - 2,887.61 - - 469 長宿舍 - - - - 954.97 - - 18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1,932.64 - - 289 他 - - - - - - - - - - - - 49,127.61 - - 65,810 61 總統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202010100 - 一般行政 [1]捐助總統府公務人員協會 01 108-108 總統府公務人員 捐助本府公務人員協會辦理 - 協會 會員與機關間糾紛之調處、 福利、訓練進修、交流互訪 等事項經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202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 108-108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公務人員支(兼)領月退 - 休金2萬5千元以下者、退職 工友(含技工、駕駛)等符合 資格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 62 府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968 - - 968 - 50 - - 50 - 50 - - 50 - 50 - - 50 - 50 - - 50 - 918 - - 918 - 918 - - 918 - 918 - - 918 - 918 - - 918 63 本 頁 空 白 64 總統府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 33 592 1 18 332 考 察 1 33 592 1 18 332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 - - - - -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65 總統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政 無 01 澳洲及南韓人權委員會運 澳洲、南 澳洲人權 為辦理「總統府人權諮詢 108.10-108.10 11 3 作情形83 韓 委員會、 委員會」幕僚業務,爰規 南韓國家 劃實地瞭解澳洲及南韓人 人權委員 權委員會運作情形,以供 會、南韓 參考。 國民權益 委員會等 政府機關 ,相關人 權組織及 知名智庫 或學者專 家。 66 府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澳洲、南 人權委員會運作情 「總統府人權諮詢 澳洲人權 280 240 72 592 一般行政 無 韓 」幕僚業務,爰規 委員會、 瞭解澳洲及南韓人 南韓國家 會運作情形,以供 人權委員 會、南韓 國民權益 委員會等 政府機關 ,相關人 權組織及 知名智庫 或學者專 家。 67 總統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33,875 - - 968 934,843 01 一般公共事務 933,875 - - 968 934,843 68 府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44,643 - - - - 44,643 979,486 一般公共事務 44,643 - - - - 44,643 979,486 69 總統府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6及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總統府外牆清洗 107-108 0.32 - 0.16 0.16 - 依總統府106年4月12 防護及局部檢修 日華總第1061001862 工程 1號簽核定,本計畫1 08年度預算編列於「 一般行政」科目1,61 8萬元。 70 本 頁 空 白 71 總統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514 合計 734 619 864 1.3202010100 604 174 一般行政 864 (1)元首資安相關議題委託 108-108 ICT發展所衍生維安及應用相關議題 604 174 研究 ,並研究及引進最新資訊科技就相關 研究適時導入,以強化本府資安應用 。 650 2.3202010400 130 445 研究發展 650 3202010401 130 445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50 (1)國政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108-108 國政相關議題。 130 445 72 府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61 - - 合計 1,514 86 - - 1.3202010100 864 一般行政 關議題 86 - - (1)元首資安相關議題委託 864 就相關 研究 安應用 75 - - 2.3202010400 650 研究發展 75 - - 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 650 75 - - (1)國政相關議題委託研究 650 73 總 統 府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壹、通案決議 (一)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2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1.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賦稅署、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觀光局及所屬、中央 健康保險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及接 2.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機接艦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財政部、國庫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央地 質調查所、民用航空局、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 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臺灣省諮議 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 3.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其中內政部、國庫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水電費:統刪 1%,其中監察院、審計部、中央警 4.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賦稅署、北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中央氣象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5.政策宣導費:統刪 3%。 5.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9.2%,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 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 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 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 74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僑務委員會、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 及所屬、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7.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國家發展委員 會、司法院、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觀光局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文化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 8.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2%,其中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4 億 6,500 萬元,9. 本項本府非刪減機關。 科目自行調整。 (二) 現行特別費之支用範圍包括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匾額, 及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與慰 問等支出。另特別費之支用,均需檢據核銷,又列支 對象不論本職及兼職僅得擇一列支。鑒於行政院前次 通盤檢討使用範圍及報支手續係於95年間辦理,為持 續檢討精進,建請行政院適時檢討「各級政府機關特 別費支用規定」相關事宜。 (三) 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年終 本事項行政院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 慰問金發給對象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 處。 臺幣2萬元以下之退休(伍)人員及對國家有重大犧 牲貢獻的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以「照顧弱勢」及「對 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為原則,行政院並於102年9 月5日令發布「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 給辦法」 ,作為發給之依據。106年參酌國民所得、消 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核定基 準數額為2萬5,000元;同年6月13日又修正該辦法, 將兼領月退休金還原為以全額月退休金計算,年終慰 問金發給人數已大幅下降。為對經濟弱勢及對國家有 重大犧牲貢獻者做適當的照顧,並期資源合理之運 用,年終慰問金之發放,仍請依前揭原則及規定辦理。 (四) 行政院於105年9月8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號函修正發給對象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5千元 以下(兼領月退休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 準) 、 「因公失能」之退休公教人員,以及退休時未具 工作能力之退休公教人員,得由各機關酌贈三節慰問 金。鑑於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 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宜措施,應 隨之調整;現雖已較為限縮發放對象及金額,行政院 仍應就財政、資源分配或退休人員所得等因素,適時 檢討,以期資源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75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 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避免加班補休因業務繁忙無法 本事項行政院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 於期限內休畢,建請公務人員一般加班補休期限比照 處。 專案加班補休辦理方式,均放寬於一年內補休完畢。 (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計編列1兆9,917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億7,307萬1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1兆9,739億 9,594 萬 7 千 元 增 加 177 億 7,712 萬 4 千 元 ( 增 幅 0.90%)。行政院於近年度皆編列近2兆元之歲出預 算,規模居高不下,在資源有限下,當應就國家發展 各項政事所需,審慎分配各主管部會執行,惟如從各 主管部會近年獲賦預算之消長情形觀之,中央政府歲 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數部會及對其他部會產生資源 分配上之排擠效果,值行政院正視。經我國中央政府 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數主管部會,且部分主管部會 如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之分配預算近年增長頗 速,恐加深資源分配之排擠效果,不利國家總體經濟 之均衡發展,要求行政院應正視此現象並妥謀因應改 善之道。 (七) 中央政府總預算支應施政所需之經費,檢視施政結果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對於總體經濟均衡之影響亦有其必要。鑑於近年來國 內超額儲蓄情形未能有效改善,顯示行政部門過去所 為相關措施恐未能對症下藥,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 影響投資意願等之相關政策措施,以改善國內投資環 境,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失衡現象。 (八)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18億元、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歲入歲出短絀944億元,加上該年度辦理之中央政府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106-107年度)特別預算及 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107-108 年度)歲出規模已逾2兆元、收支短絀則擴大為1,958 億元,觀察10 餘年來中央政府歲出規模(含總預算 及特別預算)大致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且多為赤字 預算,恐不符健全財政原則。中央政府之歲出規模(含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逐年增加之趨勢下,107年度 之規模已逾2兆元,且近10餘年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持 續短絀,不符健全財政原則,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 財政紀律,以有效縮小財政收支差短缺口,以符世界 各國重視財政紀律之潮流,並提昇國家競爭力。 (九) 鑒於預算法第27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預算外增加債務……。」同法第9條規定: 「因擔保、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 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 立法院報告。」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除於「因擔保、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列有 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乙項外,亦從100年 度起揭露軍公教人員新、舊制退撫基金、勞工保險、 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等未來需由 政府負擔支出事項,惟仍有部分承諾事項未來需由政 府編列預算支應而未揭露者,允有詳實揭露之必要。 截至106年7月底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5 兆3,615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860億元,總計上 述長、短期借款及發行公債合計數為5兆4,475億元, 而未揭露之鉅額潛藏負債保守估計約在17兆6,051 億元以上,未來勢將成為政府財政嚴重負擔。而有關 潛藏負債之表達,審計部雖於105年度決算審定書內 作部分揭露,行政院主計總處亦於107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中揭露相關資訊,惟因部分實際舉借債務金 額及法定給付義務排除於公共債務法債務未償餘額 之額度,致財政主管機關所計算之政府債務未償餘額 占GDP比率,遠低於歐美各國或亞洲鄰近國家(如日 本)債務比率,恐造成外界誤解國家財政結構良好之 假象;公共債務法雖已修法將債務比率之計算,由公 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 76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數改為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並增加政府 債務預警機制,惟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及潛藏負債之管 控仍有未盡之處,為促使政府正視鉅額潛藏負債及重 視財政紀律,並利政府債務之控管及表達,建請行政 院應賡續檢討改善。 (十) 鑒於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 本事項行政院請財政部研處。 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將此原則體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上,即須將舉債換取 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益之公共建設或 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進而提高國民所 得。然而,近20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迅速累積、人均 負債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額之提昇卻有限,舉債 用於施政之效益性備受考驗。近20餘年,GDP僅上升 2.76倍,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逾20倍,因此 政府舉債用於施政能量之同時,應審慎評估帶動經濟 成長之效果,並持續檢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十一)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支賸餘1,903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億元,惟歲入歲出相抵(經資門併計)仍有差短944 億元。建請行政院應研謀稅制改革方案,俾有效改善 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且全面 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另 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 置政府資源;增加經常收入之穩定性,設法增裕經常 收支賸餘,俾臻整體財政之穩健,提昇政府施政效能 及國家競爭力。 (十二) 鑒於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18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億元,其中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高達1兆 4,115億元,占歲出預算總額之70.86%,高於106年度 之69.33%。107年度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為5,803 億元,較106年度之6,053億元減少250億元,顯示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 比重達7成,仍居高不下,歲出結構持續僵化。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 比重達70.86%,歲出預算結構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 運用預算額度僅5,803億元(占29.14%),恐排擠公共 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 成長。要求行政院應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 期能提高政府歲出預算編列之靈活度,並增加可自由 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十三)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占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歲出額度成數仍高,以致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需要 彈性配置之空間有限;惟關於依法律義務必須之支 出,不僅行政院未定義其範圍,其內容項目亦未彙核 列表揭露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導致外界難以檢視行 政院每年度依法律所必須編列之固定支出細項,對於 其內容是否確屬法律義務,尚有待行政院公開揭露支 出之內容項目與金額以釐清之。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 務之支出,既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應明確界定歸 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 議。 (十四) 鑒於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宿舍包括首長宿舍、單房間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職務宿舍、多房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等4類,截至 106年第2季,各機關經管宿舍計有4萬2,341戶。為建 立合理宿舍制度,提高國家資產運用效能,行政院前 於92年及96年分別訂頒「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 理方案」、「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促請 各宿舍管理機關應積極檢討國有宿舍使用效能,並加 強處理無需保留公用之房地。惟近年部分機關宿舍仍 存有長期閒置、低度利用或被占用之情事,亟待檢討 強化運用效能。國有財產法第61條及第62條分別規 77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定,主管機關對於各管理機關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 用、收益及處分情形,應為定期與不定期之檢查。財 政部對於各主管機關管理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 詢。惟中央各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截至106年第2 季仍有近2成閒置,又部分機關被占用宿舍戶數逐年 增加,且被占用期間逾3 年之比率偏高,均顯國有宿 舍經管及使用效能仍有待加強。信義首長宿舍由獲配 機關自行經管,然近年閒置比率已近5成,請財政部 加強督促各機關清理閒置或被占用宿舍,變更為非公 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十五)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三)、2點規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定:「……居住公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由服 務機關學校按月將所併入之房租津貼數額扣繳公 庫。……。」又依行政院訂頒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 理費收費基準第1點規定: 「各機關提供職務宿舍予借 用人住用,應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表按月計收 職務宿舍管理費。」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其 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內,即據此 編列各機關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 管理費收入合計2億2千萬餘元。行政院雖已訂定職務 宿舍管理費最低收費基準,然僅規定各機關「得」依 宿舍座落區位、使用設備及必要之維修費用等因素調 高職務宿舍管理費,惟實務上,各機關多僅依最低標 準收取管理費,又因行政院所訂收費基準偏低,致近 年各機關管理費收入均不足支應宿舍相關維護成 本,仍需國庫額外進行補貼,顯非妥當。要求行政院 依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4點規定定 期檢討。 (十六) 據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年 本府無租用辦公廳舍之情事。 底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4.4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 項目中扣除作業使用及撥交地方政府機關後之總值 為3,834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計有1萬 7,121棟,面積約2,869萬餘平方公尺;政府資產規模 龐大,房地閒置亦屢有所聞,而近年各機關辦公廳舍 租金預算雖已呈遞減狀態,107年度預算案仍逾20億 元,有賡續檢討必要。中央政府財產數額龐大,國有 房地閒置時有所聞,惟每年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 顯示國家資源運用效率有待提升,要求各機關應儘速 檢討租用現址房舍之必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現有 國有房舍,俾國家資源有效運用。 (十七) 鑒於近年來政府推動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常因規劃欠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周、執行進度落後、跨區整合不足或機關間缺乏連結 機制等缺失,影響施政計畫執行成效,故要求行政院 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於重大施政計畫前置作業階段,應 審慎規劃並落實管考工作,如涉及各級政府或跨部會 共同辦理事項,應加強橫向與縱向聯繫,以利計畫順 利推動。 (十八)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規模為3,749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億元,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1,617億元、特別預算878 億元、營業基金923億元及非營業基金331億元,各次 類別分配情形分別為交通及建設1,226億元(公路599 億元、軌道運輸348億元、航空109億元、港埠129億 元及觀光41億元)、環境資源702億元(環境保護34 億元、水利建設500億元、下水道148億元及國家公園 20億元)、經濟及能源895億元(工商設施249億元及 油電646億元)、都市開發138億元、文化設施121億 元、教育設施153億元(教育108億元及體育45億元)、 農業建設464億元及衛生福利50億元。政府公共建設 為推動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囿於政府近年來財政困 難,公務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未能擴增,要求行政院 應研謀財源籌措方法,又公共建設預算長年主要編列 78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於交通及建設部門別(尤以公路及軌道運輸次類 別),允宜依優先順序合理配置資源於各次類別計 畫,以使有限之公共建設資源投入能發揮更大成效。 (十九)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資本支出合計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3,011億6,745萬4千元,其中「公共建設及設施」編 列509億6,818萬7千元,金額龐鉅,且多數計畫係配 合國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編列,故公共工程能否如期 如質完成,攸關政府施政效能。依政府採購法第70 條第3項規定: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 質及進度等事宜。」另依同條第4項規定,應訂定工 程施工查核作業辦法以資遵循。公共工程採購案件執 行上屢傳爭議,惟近年工程採購案件施工查核比率不 高,另部分主管機關查核小組查核件數亦未達規定比 率,復未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 常關聯案件,皆應檢討改善,為有效監督施工品質及 執行進度,要求行政院及其所相關機關應再加強查核 件數,及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 常關聯案件,以杜採購案件爭議之發生,俾使工程如 期如質完成。 (二十) 依據審計部監督106年度行政院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6年度列管之公共 建設計畫共有208件,截至6月底執行率(累計執行數 /累計分配數)未達80%之計畫計有42件(占列管總件 數20.19%),其中21件執行率甚至未達50%(占列管總 件數10.10%) 。又上述42件執行率未達80%公共建設計 畫以交通部16件最多,倘以占該部會列管計畫件數 比,以退輔會33.33%(2件)為最高,內政部26.67% (5件)次之,文化部25.00%(3件)再次之,另執行 率未達50%公共建設計畫占比最高之部會仍為退輔會 33.33%(2件),文化部16.67%(2件)次之,經濟部 12.20%(5件)再次之。部分公共建設計畫仍有執行 情形不佳,或無法達成其原訂目標效益等,主要係計 畫相關前置作業未盡完善或監督管理機制仍有不足 等所致,為使政府投入公共建設之資源得以達成預期 效益,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強化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 劃作業及監督管理機制。 (二十一) 107年度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977億元,加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07年度編列數174億 元、國防科技經費81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 列之研發支出228億元,合共1,460億元,較106年度 相同基礎預算數增加121億元,約增9.1%,顯示政府 對科技研發之重視。然全球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荼 展開,我國廠商之產品輸出美國市場,屢遭受國際專 利訴訟威脅及美國關稅法337條款之控告,惟國內研 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案件僅10餘件,反制訴 訟能量恐不足。為有效降低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 權糾紛之風險,應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布局研 發關鍵性專利,並善加利用現有之專利,以形成完 整、嚴密之專利保護網,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 情勢。 (二十二)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977億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174億元、國 防科技經費81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28億 元,總計1,46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1億元,增幅 9.04%)。其中977億元為中央研究院115億元、科技部 394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跨部會署計 畫16億元及其餘機關452億元(包括生命科技115億 元、環境科技30億元、資通電子102億元、工程科技 101億元、人社科服65億元及科技政策39億元) 。中央 政府逐年增編科技發展支出,且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 79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生產毛額比率已逾3%,惟政府鉅額科學技術研究支出 卻未能發揮領頭羊效益並契合產業關鍵技術需求,致 我國技術貿易逆差持續加劇,產業發展備受箝制,要 求行政院應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術 貿易逆差問題。 (二十三)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學支出1,057億 本府無編列科學支出及購置貴重儀器之 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134億元減少77億元,減幅 情事。 6.79%;其中資本支出自500億元降為409億元,遽減 91億元,減幅18.20%,又資本支出除用於土地建築, 主要為購置儀器設備。按金額500萬元(含)以上之 貴重儀器為國家耗費鉅額公帑購買,應積極研謀提升 使用效能,方屬妥適。惟經檢視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提 供資料顯示,部分貴重儀器之使用時數及使用收入偏 低。部分機關貴重儀器近年使用時數偏低,且大部分 儀器設備未能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顯示使用效 能未臻理想。貴重儀器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 門或研究機構未能產生合理回饋,形成政府研發資金 運用之良性循環,恐招致外界非議,長期以往亦不利 創新研發之推動,要求檢討改善。 (二十四) 為推動資源共享理念及貴重儀器設備之有效管理運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用,103年5月行政院科技會報決議,請科技會報辦公 室協調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建置貴重儀器開 放共同管理平台,將政府補助經費購買之貴重儀器資 訊,以雲端管理系統開放提供國內各研究機關或學術 單位查詢運用。惟執行結果,中央各機關500萬元(含) 以上貴重儀器置於開放共同管理平台之比率偏低,且 供他用時數亦少。全球主要國家均相當重視科技資源 共享,並透過完善法制以促進科技資源之共享。我國 雖已建置貴重儀器開放共同管理平台,惟未建立促進 開放之激勵引導機制、或未建立相應之開放、運行、 維護、使用管理制度,致各機關配合意願不高,從而 無法發揮資源共享之效益。又各機關貴重儀器提供予 業界、其他法人研究機構及學界等之使用時數亦偏 低,共享機制之效果並未顯著,執行推廣績效難謂有 成,要求各部會應參酌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 計畫之運作及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機制,強化貴重儀 器共同開放之廣度,以營造優質產學研發資源共享環 境。 (二十五) 軌道建設之特性為投資與維運成本甚鉅且回收期較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長,惟因其具有公共財屬性,票價之訂定常無法充分 反映建設及營運成本,故除需有穩定而足夠之運量支 撐票箱收入外,尚須藉由多元開發軌道周邊附屬設施 及多角化業務經營等挹注財務收入。然目前國內軌道 建設車站及周邊土地整合開發績效欠佳,且軌道營運 機構之附屬事業發展不足,相關財源挹注有限,允待 研謀改善。 (二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交通及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建設─軌道運輸」合共編列176億元,占我國整體公 共建設預算(1,617億元)之10.88%,僅次於公路(401 億元)及農業建設(427億元)經費,高居我國公共 建設經費第3位。鑑於軌道建設投資成本甚鉅,各國 在建設前首重當地公共運輸使用量之提升,大多於達 相當規模後始進一步評估興建軌道運輸之可行性。惟 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仍待強化提升,又以高鐵完 工營運後,因運量未達預期引發財務問題等前車之 鑑;有關各地軌道建設之投資效益、各類交通運具間 能否有效整合及如何提升民眾對於軌道運輸之使用 等,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並研謀良策增進,以達我 國軌道建設之健全良性發展。 80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七) 政府自91年度起,每年投入鉅額經費辦理各項水患治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理及治山防洪計畫;91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所 投入之各項防洪經費已高達5,298.36億元,107年度 續編列相關計畫所需預算381.86億元,治理水患所需 經費龐鉅,要求應有完整財務計畫,以長期整體規劃 配置預算資源,亦應務實檢討中央與地方間有關治水 經費負擔比例之合理性,以加速完成流域綜合治理。 (二十八) 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107年度總預算編列水環境建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設計畫經費240.68億元,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與前 瞻基礎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數276.55億元,以及營業與 非營業特種基金所編計畫型水環境建設經費165.28 億元,合共682.51億元,較106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27 億元,增幅0.33%;經統計91至107年度中央政府投入 之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已高達1兆0,428.80億元。水 資源開發方案規劃過程長達數10年,如未能就整體計 畫興建方式妥慎考量,除造成抗爭事件層出不窮,亦 徒增政府不經濟支出;故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允應 配合當前政府施政重點,檢討其急迫性與優先順序, 將資源作妥適配置及整合運用,亦應有長期財務規劃 配合,以利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財政健全發展。 (二十九) 依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 「為推動以人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為本的『新南向政策』,將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在經貿 投資、教育訓練、農漁業合作、勞務諮商、資通訊能 力建構等各領域的雙向交流互動,洽簽各項協定」、 「提升臺灣在區域的重要性」 ,107年度新南向政策經 費計編列71.9億元,較106年度增加27.4億元,約增 61.6%,主要為經濟部28.8億元、教育部17億元、科 技部5.6億元、僑務委員會4.5億元、外交部3.2億元、 交通部3.2億元及衛生福利部2.9億元等。政府推動之 新南向政策,係由各主政及協辦機關共同推動執行, 為成功重新定位臺灣在亞洲發展之角色,各部會應善 用並整合資源,俾發揮最大效益。新南向政策係政府 現階段施政重點之一,惟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少數機關 逾半,允宜加強控管進度;另為展現更具體之政策績 效,未來將聚焦於五大旗鑑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並 由各主、協辦機關分別編列預算辦理,惟因政策推動 涵蓋之內容及計畫甚多,且分散於各部會,爰要求行 政院應加強跨部會之連繫與協調,以避免資源重複配 置,並發揮綜效。 (三十) 我國產業用地迄今仍存有區域供需失衡及閒置現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象;農、工用地競合不利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發展;且 隨著國土計畫法公布施行,產業用地之開發與擴充, 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指導之開發行為者,將 不得開發利用,產業用地總量管制隱然成型。是以, 產業用地整體規劃開發及協調機制應及早建置,以解 決產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失衡現象。 (三十一) 近年隨貿易自由化,我國中小企業因規模小、經營不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易,擴展海外市場能力漸衰,國內貧富差距拉大,中 低收入戶生活日益困難,中南部部分產業外移,及製 造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致營利事業營收及家戶所得 與北部有相當差距,要求行政院應重視該等問題之嚴 重性,研擬合宜解決方案,以降低對人民造成之負面 影響。 (三十二) 我國乃文化多元、民主開放之社會,深具發展文化創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意產業之潛力,然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占全國 GDP之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外銷收入亦有衰退趨勢, 且外銷表現遜於鄰近國家及全球整體文化產品出口 表現,產業面臨激烈之國際競爭,要求行政院應協助 (輔導)業者強化產品之文化內涵豐富度與多元性, 以增進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並妥善整合利用駐外單位 資源,協助產業蒐集並掌握海外市場資訊及國際發展 81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趨勢,以輔助國內相關產業拓展國際市場與增進海外 行銷層面。 (三十三) 鑒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就轄區內國立高中職之得否移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撥改隸,關鍵概取決於經費補助、員額需求及不動產 產權移轉事項能否與中央取得共識,惟事涉中央財政 能否勻應及相關人事法規之適用問題,要求行政院應 客觀考量接管直轄市之財政狀況並以維持現有高中 職校完善教育品質為本,協調有關機關協同教育部積 極與臺南市與高雄市政府協商早日完成移撥改隸,避 免體制混亂及影響學生權益。 (三十四) 鑒於國際駭客手法詭譎多變,部分機關資安專責人力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配置未盡妥適,資安防護工作尚難落實,要求行政院 應研謀對策深植資安防護能量,建構合理之資安專業 技術組織規模與用人彈性,延攬專業資安人員,提高 國家資安技術專業量能,並整合資安防護資源,以強 化區域聯防能力。 (三十五) 鑑於近4年全國資安防護經費投入情形來看,中央政 本事項由行政院研處。 府資安防護經費占該機關資通訊經費比率較低前5 名主管機關分別為法務部、主計總處等五個單位,地 方政府較低前5名機關則為台北市、連江縣政府等五 個單位,其中不乏機敏性較高主管機關及重要直轄 市,資安防護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恐不利達成國 家整體資安防護目標。政府應儘速推動資安專法以管 理各級機關資安,俾確立國家資安政策推動及管理方 向,期深植資安能量於各部會,甚至推及民間關鍵基 礎設施廠商;另資安防護經費雖逐年成長,惟無法窺 悉全貌,且部分機關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應改善 以利達成資安防護目標。 (三十六) 行政院自94年度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規範中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並自 103年起研議修正性別預算之試辦,惟面對我國預計 自107年將邁入高齡社會及女性高齡人口比率逐年擴 增之趨勢,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近年推動性別影響 評估之成效,以及性別預算試辦多年仍未能正式實施 之原因,並審酌我國人口及社會變遷之需要研謀有效 策進措施,以提高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執行成效。 (三十七) 為落實性別平權,政府漸將聯合國性別主流化之各項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作為,實踐於政府體制中,惟經檢視我國近10年來婦 女部分之預算編列、勞動情形、所得水準、財產繼承、 人身安全及公共設施等之變動趨勢,結果呈現女性勞 動參與率雖有成長,惟成長態勢趨緩、女性所得水準 與男性之差距漸有改善,惟老年女性貧窮化問題亟待 解決、財產繼承權之性別差異趨向雖已漸有改善,惟 不均態勢仍然存在,且性別差異弭平不易、性侵害案 件未進入司法體系之比率逐年上升,性別友善之司法 偵審及支持系統似未落實、女男用大便器數比仍不足 2:1,女性如廁環境尚待加強,顯見政府在預算資源、 促進婦女就業、托育服務、老年女性貧窮化、性別友 善之司法偵審、公共設施等相關政策及措施容有改進 空間,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以使女性在經濟、就 業、司法、家庭及人身安全等面向之權益獲得保障及 發展。 (三十八) 我國全國各地觀光遊憩據點可區分為國家風景區、國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家公園、公營遊憩區、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 定區、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等8大項,近年來各級 政府致力於觀光遊憩據點新增及修繕以提高服務品 質,主要觀光遊憩據點自88 年度203個,至106年6 月底,已增加至307個,以交通部觀光局為例,107 年度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預算編列40.99億元辦理 相關業務。各級政府近年積極興建觀光相關設施,挹 注龐鉅資源提升軟硬體設施,惟部分觀光遊憩據點參 82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觀人次卻不增反減,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 關應確實檢討並加強宣導;另為避免環境過度開發與 破壞,熱門據點宜進行流量管制,強化友善環境建置 及特色;有鑑於各級政府建置及維護休閒遊憩據點負 擔不輕,應研謀提高據點之自籌財源可行性,或鼓勵 民間企業捐助認養,俾利相關場所環境品質提升及有 效推廣,以期發揮綜效。 (三十九) 鑑於部分國稅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辦理營利事業所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得稅作業專案查核之補徵稅額呈逐年減少之趨勢,且 減少金額及比率甚高,其選案查核之策略及技術尚有 精進空間,允宜精進電腦選案模式,及加強稽查人員 人工選案查核經驗與專業能力;另我國為減輕稅捐稽 徵成本並鼓勵營利事業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給予採 用會計師簽證申報者較高之交際費限額比率、10年內 之虧損得適用盈虧互抵等租稅優惠規定。惟104及105 年度會計師簽證案件選查結果,選查對象連續3年度 均有短(漏)報所得者之金額及比率甚高,且有增加 之趨勢,顯示甚多企業並未因委託會計師簽證而減少 其租稅逃漏,會計師簽證申報功能仍有待落實,以確 實減少營利事業低報所得或租稅逃漏行為。此外,上 述專案查核發現部分企業短(漏)報所得情形嚴重, 惟101年度以後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違失移送懲戒 之案件僅3件,且處分結果尚屬輕微,有欠妥適,要 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查明會計師 辦理稅務查核簽證因未盡專業應有之注意,致企業短 (漏)報鉅額所得之疏失責任,俾利誠實申報納稅, 並促進租稅公平。 (四十) 中央各部會依其業務職掌透過各種計畫型補助款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項,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相關業務,理應對地方政府所 提申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及執行能力嚴加審核,並對 補助案竣工後之使用情形妥為追蹤管控,俾使預算資 源得以有效運用,然極少數部會仍時有預、決算差異 甚大及設施低度使用情況,要求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 關強化事前計畫審核、執行過程及竣工後使用狀況之 督考機制,以提升各補助案件執行成效。 (四十一) 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原則係於相關法律明文規範主管 本事項行政院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內 機關、應(得)委託之保險人及行政經費負擔情形,政部、國防部及銓敘部研處。 惟目前行政經費之規範情形分歧,且編列方式及內容 未盡周妥。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之 行政經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 編列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 補助標準等迥異,允宜研謀改進;此外,社會保險應 建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與減少經濟負面 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補助虧 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費,其合理性及 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問題,殊值檢討。 (四十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資訊業務委外經費107年度預算案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數合計73.9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67.7億元約增加 6.2億元(增幅9.2%),占資訊設備相關經費130.1 億元比率56.8%。檢視我國中央行政機關資訊業務委 外辦理近年之發展情形,其居高不下之委外經費比 率,恐將面臨潛在之資安風險。我國中央政府行政機 關受限於資訊人力、經費資源,近年來推動資訊業務 委外政策,其整體委外經費比率居高不下,又因欠缺 妥適規範,加以資訊人力吃緊,爰面臨資訊業務主控 性逐漸喪失及資安管理風險,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機關 應積極檢討現行資訊業務委外政策,除應強化機關對 委外建置之系統及軟硬體設施之主控性外,另應提供 誘因鼓勵機關使用已開發之通用系統(如人事、薪 資、公文等),減少系統重複建置,以節省公帑。此 外,更應配合電子化政府計畫之推動,適時調整既有 83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公務流程,促進整體人力資源運用效益,以達成提升 政府資訊業務效率之預期目標。 (四十三) 近年來我國持續透過推動各項電子化政府計畫提供 本事項行政院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研處。 線上便民服務,其中,強調以民眾生活為核心,整合 相關公共服務資訊,提供便利且安全之個人化服務之 「數位服務個人化計畫」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即編列3.3億元。檢視近年來電子化政府服務推動 情形,部分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檢討改善。我國政府多 年來雖致力推動各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在建置資通 訊基礎建設及發展各項線上公共服務雖有初步成 果,惟城鄉間仍存在數位落差,且線上公共服務使用 率不高。要求行政部門除持續針對偏鄉地區強化資通 訊基礎建設,並積極宣導線上公共服務之便利性外, 允宜積極檢討既有相關服務之功能,未來規劃時,允 宜先瞭解民意需求,以使用者角度規劃單一窗口之流 程整合服務,提供讓民眾真正有感之服務,以利提升 民眾對公共線上服務之利用率。 (四十四) 鑑於現行行政院所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點」所附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曾於90年1月1日將原 55種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化為29種;94年1月1日再依 工作屬性相近、所需專業程度相當及整體衡平等原 則再簡併為25種,後於100年7月1日軍公教人員待遇 調整時,惟因適逢行政院組織調整期間,人員及各機 關編制及安置尚未底定,故該表自94年迄今未再予簡 併。經查該表對於專業加給之分類核有未盡合理之 處,仍有加強簡化之必要。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 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按行政院 組織架構業於99年2月3日依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調整 為29個機關,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標, 宜藉由行政院組織再造之契機予以簡化,建請行政院 積極研議。 (四十五) 為解決長年來,澎湖地區之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地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域加給)與金門與連江縣相較不公平之現象。行政院 人事總處與國防部,應於四個月內,落實改善澎湖地 區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之具體方案。有關澎湖地區軍 方聘僱人員(包含評價聘僱人員)之離島加給改善數 額,並應與軍公教人員相同。 (四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汰換、新購之公務車輛,優 本府107年度未編列汰換、新購公務車輛 先採購「電動車輛」,以達到節能減碳、減少空污。之預算。 (四十七) 鑑於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僅公務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預算部分,不包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算 數、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等)預算案數11億3,169 萬1千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 關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頗鉅,惟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 定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且部分機關出國報告 歸屬限閱比例偏高,似有規避監督之嫌,要求行政院 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進。 (四十八) 排富門檻之設定,係在政府資源有限之前提下,優先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運用於經濟弱勢之群體。然而當前分屬不同部會主管 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之資 格,於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家戶人口規定不 一,不啻為政府施政邏輯之混亂,也迭生民怨。 經查,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 公費安置之資格,於不動產價值方面,訂有不同金額 與計算範圍之排富門檻。例如,國民年金法、老年農 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係以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 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以及,身心 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放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 置辦法,與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其不動產價值 門檻訂為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但計算方式卻有家庭 總收入應計算人口、申請人及配偶、幼兒與其父母或 84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監護人等不同範圍之處理。 爰要求行政院於107年6月底前,整體檢討所屬各 機關主管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及公費安 置資格所訂定之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對象 範圍;往後並應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之調整情形,定期 檢討所訂金額門檻之合理性。 (四十九) 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無障礙的工作環境,是政府及民 本府刻正依「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 間共同努力的目標,而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的保 引」辦理資訊作業入口網首頁、人事差勤 障,更是一個國家民主進步、社會發展的表徵。國家 系統及加班費管理系統之無障礙系統設 發展委員會於「105年身心障礙者於公務機關資訊應 計作業,預於107年底前完成。另將於108 用概況調查報告」指出,任職公務機關的身心障礙 年及109年編列預算持續辦理公文系統之 者,有高達96.6%的比率需要使用電腦處理公務,而 無障礙系統設計作業。 其使用公務系統之比率,依序為公文系統78.8%、線 上學習系統71.0%、差勤系統67.2%等。 然而各機關公務系統在規劃設計時,多數並未考 量身心障礙同仁之使用需求。國發會之調查報告亦指 出,公務機關中有70%以上的身心障礙者,需要透過 同事協助才能使用公務系統完成工作。例如,視覺障 礙者使用政府公文系統時,面臨圖片及按鈕沒有替代 文字、需要使用滑鼠無法單以鍵盤操作等問題。顯示 我國政府機關作業的高度e化,反而造成身心障礙者 於職場面臨更多資訊系統障礙的考驗。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106年10月發布「政府機關 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提供各機關參考,以逐步調整 改善公務系統,提升整體工作環境之效率。然而該指 引之發布並未同時訂定推動期程,恐將影響推動成 效。爰此,要求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 監察院、行政院、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省市政 府、各縣市政府,與國營事業、行政法人等機關單位, 於107年底前依據「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 改進公務系統之設計,以期完善我國無障礙公務環境 之建置,並帶動公私部門保障及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 益。 (五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103年12月3日國內法化,根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10條之規定,列於優 先檢視清單內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如有不符合公約規 定之處,應於106年12月3日完成法規之修訂。經查, 截至106年底止,列於優先檢視清單內共674條的法規 與行政措施,尚有463條未修正完成,顯已逾法定修 正期限。 我國於106年11月3日完成初次國家報告之審 查,國際審查委員於結論性意見中表示,國家應加速 檢討法規、政策、實務用語及方法,以確認身心障礙 者擁有一切人權及基本自由,顯見國際審查委員對我 國修法進度感到憂慮。且近期行政院院會通過之法 案,如獸醫師法修正草案、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中, 仍出現違反公約條文之歧視性規定,顯示政府部門欠 缺對公約內涵應有的敏感度。 爰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 院於107年6月底前,將列於優先檢視清單之法規與行 政措施,全數修正完成。未來各院將法規函送立法院 審查或備查前,應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 公約,以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權益。 (五十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考績等第除直接影 非屬本府辦理事項。 響考績獎金之金額,更影響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長 期以來,由於銓敘部與人事行政總處對各機關「考績 甲等人員比例以50%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75%。」之 行政指導,導致機關內部輪流拿乙等、低階公務員優 先分配乙等的亂象叢生,考績制度也失去獎優汰劣的 意義。 依銓敘部提報考試院第122屆第1次會議業務報 85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告資料陳述,自85年度舉辦首屆身心障礙特考至103 年為止,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之比率平均為 58.59%,最低之年度為98年50.84%。前述統計數據與 全國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人數比率,平均為75%相較, 存在極為明顯之差距。政府機關內部是否存在身心障 礙公務員考績優先分配乙等的潛規則,也迭受外界詬 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明定,身心障礙者 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 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 不得有歧視之對待。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 條亦強調,身心障礙者享有與其他人平等之工作權 利,締約國應禁止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爰要求考試 院會同行政院提出近10年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等第 分析及檢討報告,列出改善措施與逐年預期目標,於 107年6月底前函送立法院;爾後逐年9月底前送交檢 討與具體改善報告,使本院委員得依該報告審酌各 院、部會等相關預算。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總統府原列9億2,392萬元,減列第4目「研究發 展」第1節「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項下「兩岸關係 與區域發展」75萬元、第5目「新聞發布」15萬元(科 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9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 為9億2,302萬元。 一、新增決議 (一) 總統府10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8億 1.本府書面報告業於107年2月22日以華 2,882萬1千元,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 總 主 三 字 第 10710011390 號 函 送 立 法 一,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 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委 意後,始得動支。 員。 2.經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決 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 建請總統府辦理國家重要慶典、紀念活動、國賓來訪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相關節目、宴茶會及各項重要會議之會場布置,宜增 加布置青天白日滿地紅之國旗圖騰與中華民國之國 號,以彰顯「國家尊嚴跟主權象徵」。 (三) 蔡總統上任後陸續於總統府設置各任務編組,為求各 本府依決議配合辦理,審慎規劃各任務編 任務編組之議事程序符合議事規則,建請總統府檢討 組議事運作,力求周妥。 各任務編組之議事程序,以彰顯「程序正義」之重要 性。 (四) 蔡英文總統在105年總統大選期間,發表了9大項原住 1.為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歷史正義 民政見,其中為實現社會正義、司法正義、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並且建立原住民族自治之 土地正義和分配正義等轉型正義,由國家設置調查和 基礎,總統於105年8月1日核示設置「總 解委員會,對歷代統治者所掌控而加諸原住民族的國 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家暴力歷史進行再梳理與詮釋、發掘真相,藉以釋放 員會」 (下稱原轉會),作為政府與原住 被壓抑與噤聲的歷史記憶,建立具各族群共識的「共 民族各族間對等協商的平台,具有尊重 享歷史」,達致「真相追尋」、「族群承認」,以及 原住民族自主性、追求和解之特殊意 「國民和解」的目的;並對原住民族因而流失的土 義。 地、語言、文化、征戰傷亡等給予適當賠償;任何調 2.原轉會運作迄今已召開6次委員會議, 查結果產生前,由總統代表政府為四百多年來原住民 都由總統親自主持,已就推動原住民族 族所遭遇的剝削,向原住民族道歉。 自治法、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 當立法院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時,針對在野黨 查工作、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提出應包括原住民族的要求時,執政黨卻以原住民族 運作,以及林務局、台糖、退輔會推動 促轉與威權促轉面對的時間及處理方式不同,應該另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工作,聽取專案報告 立法處理,拒絕將原住民族納入促轉條例中。為避免 並交換意見;另就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 原住民族整體權益喪失,同時讓政府負起促進原住民 設、平埔族群正名及制定原住民族歷史 族轉型正義的責任,國民黨在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 正義與權利回復專法等重要議題進行 安排審查促進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條例,然民進黨立委 討論,讓族群代表委員反映各族意見, 段宜康卻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於半年內提出院 提供行政及立法部門推動及落實相關 版的促進原住民轉型正義條例後再繼續審查,在民進 政策參考。 黨委員優勢的人力下,這個決議通過了,原住民促轉 3.政府在原住民族政策的推動上,已有重 又要再等半年。 要進展,例如總統於106年6月14日公布 86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蔡英文總統105年8月1日向全國原住民道歉時 制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行政院 說,荷蘭及鄭成功政權對平埔族群的屠殺和經濟剝 於107年3月間完成「蘭嶼核廢料貯存場 削,清朝時代重大的流血衝突及鎮壓,日本統治時期 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相關機關持續 全面而深入的理番政策,一直到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施 辦理附帶建議事項;行政院通過「原住 行的山地平地化政策。四百年來,每一個曾經來到臺 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礦業法修正草 灣的政權,透過武力征伐、土地掠奪,強烈侵害了原 案」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 住民族既有的權利。為此,我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 條例草案」 ,送請立法院審議。 歉。同時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 4.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議題是 會」。我會以國家元首的身分,親自擔任召集人,與 長期累積,盤根錯節,不容易短期立刻 各族代表共同追求歷史正義,也會對等地協商這個國 解決,透過原轉會的對話模式,就是要 家往後的政策方向。 讓政府和原住民族一起發揮智慧,共同 原住民族對這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化解歷史留下來的難題。本府將持續透 委員會」期望非常高,要求原轉會能就原住民族歷史 過原轉會此一對話平台,持續就重大原 正義與轉型正義相關議題,積極發揮溝通、對話的功 民議題交換意見,凝聚政策共識;作為 能,也務請蔡總統督促行政部門真正落實各項原住民 政府推動原住民政策之重要參考。 族轉型正義的政策措施。 (五) 蔡英文總統105年8月1日向全國原住民道歉時說,105 1.土地是原住民族問題之核心;建立原住 年11月1日,我們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 民族自治基礎是政府的政策目標。本府 域土地。部落公法人的制度,我們已經推動上路,未 原轉會運作迄今已召開6次委員會議, 來,原住民族自治的理想,將會一步一步落實。我們 都由總統親自主持,已就推動原住民族 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 自治法、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 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語言 查工作,以及林務局、台糖、退輔會土 發展法》等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蔡總統也說要求 地取得情形,聽取專案報告並交換意 相關部門,針對核廢料儲存在蘭嶼的相關決策經過, 見;另就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及制定 提出真相調查報告。在核廢料尚未最終處置之前,給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專法等 予達悟族人適當的補償。 重要議題進行討論,讓族群代表委員反 於今已經過了1年,《原住民族自治法》、《原 映各族意見,提供行政及立法部門推動 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還是空中樓閣,未見任何進 及落實相關政策參考。 展。部落公法人組織法雖然已經預告了,但是原住民 2.政府在原住民族政策的推動上,已有重 族委員會遲遲沒有發布。至於蘭嶼的核廢料,迄今政 要進展,例如總統於106年6月14日公布 府沒有給予明確的時程,甚至有報導指出,台電希望 制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行政院 蘭嶼儲存場再繼續使用16年。 於107年3月間完成「蘭嶼核廢料貯存場 政府36年頒布「臺灣省土地權利清理辦法」,58 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相關機關持續 年《國有財產法》制定公布,將原住民族的傳統土地 辦理附帶建議事項;行政院院會在107 全部收歸國有,應屬不當國有,這是歷史事實,更是 年5月10日通過「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 歷史的錯誤。蔡總統應本於誠信完成政見,並依促轉 權利回復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 條例之精神,督促執政團隊儘速將《原住民族自治法》 議。 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送入立法院審議、公告 3.「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條例草 施行部落公法人組織辦法、推動蘭嶼核廢料儲存場遷 案」係為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具體 移及補償作業,還原住民族一個公平正義。 實踐原住民族權利回復及保障之專 法,草案內容規劃設置「原住民族歷史 正義及土地調查委員會」獨立機關,專 責調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土地問 題,對於原住民族集體權的保障,深具 意義。 4.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課題牽 涉廣泛,經過真相釐清過程,執政團隊 將持續與原住民族經由對話協商,共同 面對、化解歷史留下來的難題,期能逐 步落實原住民族權利保障,增進原住民 族福祉。 二、歲出部分 總統府原列9億2,392萬元,減列第4目「研究發 展」第1節「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項下「兩岸關係 與區域發展」73萬9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 2,318萬1千元。 (一) (原決議經立法院予以刪除) 87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蔡英文總統於105年5月20日執政後,在總統府下成立 1.本府書面報告業於107年2月22日以華 多個委員會,其中「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總 主 三 字 第 10710011391 號 函 送 立 法 正義委員會」依《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 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委 義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該會所需經費由總統府及行 員。 政院相關部會編列預算支應。爰請總統府將總統府原 2.經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決 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之運作情形,於3 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 總統府近年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人數,隨著人員 本府本於覈實精神,於107年初再精進評 之退休而逐年減少,惟其預算員額並未配合減列,107 估人力需求,於配套措施原則下,減列員 度單位預算案列有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129 額10人,從129人減為119人,並經行政院 人,然106年8月底之實際人數僅109人,相差多達20 107年4月17日院授人綜字第1070038025 人,爰請總統府未來編列預算書時,對技工、工友及 號函同意。減列員額將採擴大外包方式替 駕駛預算員額,逐年檢討覈實減列。 代,另亦積極補實工友人力。 (四) 有鑑於106年5月總統府傳出性騷擾案件,為保障總統 本府為持續加強同仁性別平等教育,除利 府工作人員之基本權益,爰請總統府持續加強性別平 用各種場合進行宣導外,並分別於107年4 等教育。 月19日邀請本府性別平等小組委員李律 師兆環來府專題演講「性別尊重與性別友 善-從實務案例談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程 序」;嗣於107年8月10日復邀請行政院性 別平等會委員劉教授毓秀來府專題演講 「如何在臺灣實踐性別主流化:刻板性別 角色、女性人權與國家處境」。 (五) 總統府107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 1.本府書面檢討報告業於107年2月22日 之「加班值班費」編列3,354萬3千元,係用於員工加 以華總主三字第10710011391號函送立 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鑑於總統府傳出每月加班 法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 超出100小時之新聞。為鼓勵公務員正常上下班與正 委員。 常休假,相關出勤與請、休假應依照《公務人員週休 2.經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決 2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行政院 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等相關 規定辦理,以提振公務員工作效率與士氣。爰請總統 府確實檢討,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 檢討報告。 (六) 有鑑於蔡英文總統於106年11月出訪南太平洋友邦, 本府依決議配合辦理。 因承租空中巴士A350-900、波音737-800,以及2架豪 華客機「龐巴迪環球6000」,估計該次出訪花費超過 5,000萬元。經查,馬英九前總統於99年展開太誼專 案,前往7個邦交國,飛機租金僅2,400萬元,蔡英文 總統僅前往3個邦交國,相關花費卻增加1倍,徒增國 家預算不必要支出。建請督促執政團隊往後規劃總統 出訪相關事宜時,應參酌往例,秉持撙節原則辦理。 (七) 總統府107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 本府業依決議辦理。 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編列710萬1千元,係用於 金屬偵測門等設備更新及傳真機、影印機、電視機等 辦公及事務等設備。鑑於當前政府財政困難,各項支 出應力求節約,總統府宜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遵 循「撙節原則」支出,各項電器之購置,應審酌以較 節約之方式辦理。 (八) 有鑑於總統府106年發生多起重大維安缺失,例如106 1.本府具體改善計畫業於107年2月22日 年8月發生民眾手持武士刀,自總統府西大門闖入砍 以華總主三字第10710011391號函送立 傷憲兵事件;10月10日國慶日,於蔡英文總統致詞 法院,並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 時,竟有「消滅中華、實踐正義」的氣球標語,突破 委員。 維安封鎖,飄入總統府上方,顯然已經對總統安全產 2.經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決 生嚴重風險,亦凸顯目前總統府警衛工作有所不足。 定: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爰請總統府針對現階段維安缺失,持續強化維安工 3.另計畫內「中程精進作為-改善硬體防 作,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護設施,強化阻絕功能」部分,已將「強 化府後博愛路側安全防護設施」納入 108 年度預算編列項目,經立法院完成 審議後,預於 108 年度開始辦理後續設 計規劃、工程招標及施作,並於 108 年 底前完工。 88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4.又國慶當日,空飄氣球自汽球升空後由 景福門方向飄過本府上空,期間各相關 單位立即回報及掌握,為避免影響大會 儀式進行,採全程監控,惟發現空飄物 地點,屬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 局責任地境,非本府權責範圍,爾後重 要慶典期間,將請轄區治安單位協助配 合管制,以確保府區安全。 (九) 有鑑於法務部「100年臺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 本府業已完成初步系統需求訪談、系統整 顯示,我國行政機關檯面下關說文化極為嚴重,若公 合等先期規劃作業,並於108年度編列相 務人員無處理關說之相關規範,將可能出現違反法 關預算辦理後續系統建置專案。 令,甚至破壞公平原則之情事。為明確相關規範,行 政院訂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 作業要點」,使人民之請託關說得以制度化、透明化 及登錄標準化,確保公務員依法行政。惟經查,目前 總統府常用法令中,並未設置相關「請託關說登錄查 察作業要點」,於處理民眾關說請託時,僅有「總統 府貫徹『肅貪行動方案』實施要點」以及「總統府處 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細究其要點內容,並未針對 人民檯面下請託關說制定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 化之相關規定,亦無後續查察機制,常有不夠透明難 以監督之關說事件發生。爰請總統府建立訪客人員管 制電子化系統;並於108年度編列相關預算辦理。 (十) 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蔡英文總統重要政見,業已經 1.國內人權團體、學者專家等各界期盼我 總統府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多次討論,然迄今尚未有 國應儘早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蔡總統 明確共識,目前全世界已有一百多個國家設立國家人 上任以來,本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分別於 權機構,而台灣在102年與106年2次的兩公約國家報 105年7月22日第22次會議,及106年11 告國際審查中,十多位獨立國際專家也都認為台灣應 月29日第29次會議就此議題進行討論。 儘速設立國家人權機構,近年來各人權公約國際審查 2.本府持續就符合「巴黎原則」之國家人 時,學者專家的建議皆有「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1 權委員會設置方案進行審慎研議,適時 項。爰請總統府針對符合「巴黎原則」之國家人權委 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員會的設置訂出明確方向,列為優先目標,並向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有鑑於105年1月15日,慰安婦受害者小桃阿嬤離世 本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幕僚單位業於107年 時,蔡英文總統對外界表示:「我國應積極與日本交 4月10日將決議內容轉知全體委員。 涉,向慰安婦賠償道歉」,爰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 會將慰安婦人權議題納入討論。 (十二) 總統府107年度預算「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項下「國 總統已督促執政團隊政策規劃、制定與執 政建言」之「業務費」編列189 萬9千元,其中171 行,應涵融多元意見,加強與各界的溝 萬4千元為辦理民眾陳情業務所需經費,近日陳抗團 通。 體屢屢上街抗議。藉此,總統府之國政建議的費用運 用情形,是否有如實處理民眾之陳情事務有待商榷, 爰請總統督促執政團隊探究陳抗原因,並謀求降低衝 突之道。 (十三) 推動轉型正義是當前政府的重要施政方向,立法院也 本府辦理情形業於107年4月30日以華總 相繼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及「促進轉型正 二檔字第10710027060號函送立法院,並 義條例」,其中真相調查的部分必須奠基在檔案開放 副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國會辦公室。 上,惟國史館內所藏「總統府檔案」,卻有部分仍持 續保密不對外開放,如「臺灣獨立黨在日活動情形」、 「彭明敏等在美活動」、「黨外組織海外活動」、「高 雄美麗島事件質詢與建議」、「陳文成案專卷」等。 這些檔案年代久遠,最早者甚至超過60年以上,早已 逾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最長30年的保密期限。經查98 年 7 月 16 日 , 總 統 府 第 二 局 以 華 總 二 檔 字 第 09810046540號函回覆國史館,要求繼續保密,直到 108 年1月23日再行檢討,此一措舉凸顯政府不願面 對歷史真相的保守心態。爰此,要求總統府立即開放 包含第09810046540號函在內,所有國史館函請解密 卻繼續保密的相關檔案,應以解密開放為最大原則, 以實踐轉型正義檔案開放的目標,並於3個月內將檢 討情形函復立法院。 89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四) 總統府於105年6月15日成立「新南向政策辦公室」,1.本府新南向辦公室於106年12月底完成 目的在於促進區域發展交流及合作,提升國家經濟產 階段任務,自107年起解除任務編組, 業格局及多元性。 後續由「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專案小 總統府於106年12月13日發布新聞,新南向政策 組」繼續推動落實相關工作,行政院經 已從任務規劃階段進入全面推動階段,行政院相關部 貿談判辦公室主責協調。 會的政策也逐漸展現成效,總統府新南向辦公室的階 2.新南向政策推動迄今,重點成果如次: 段目標比預期更早完成,經報請總統核示,該辦公室 (1)106年我國與新南向國家雙邊貿易 自107年起解除任務編組。 額較105年成長15.6%。 綜觀新南向政策,106年1至8月新南向18個目標 (2)106年我對新南向國家投資擴增約 國家,貿易額達731.3億美元,較105年同期成長 54.5%,新南向國家來臺投資成長 19.1%;新南向投資案,105年5月至106年8月,共155 約15.8%。 案,約50億美元,農業資材及農機設備外銷新南向國 (3)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南向國家來 家數量較105年同期增加51.3%。 臺留學生總數達3萬7,999人,成長 綜上統計資料,新南向政策有亮眼成績,後續由 約18%;我赴新南向國家留學生人 「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專案小組」推動落實工作; 數為1萬9,269人,成長19.7%。 惟外界對於總統府新南向辦公室解編有許多謠言,甚 (4)106年新南向國家來臺觀光逾228 至誤解新南向政策成效不彰,爰請總統府加強說明, 萬人次,成長27.6%;國人赴新南 釐清疑義,並確立繼續推動新南向政策。 向國家逾247萬人次,成長10.8%。 3.行政團隊為有效宣導,均適時發布新聞 稿或以召開記者會等方式,讓民眾瞭解 各項政策推動成效,詳細資訊均上載於 於行政院及該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之網 站,以便於民眾查詢;另就不實報導之 釐清,亦成立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或闢謠 專區等,以消弭國人對新南向政策之疑 慮及誤解。 (十五) 總統府因應國家整體發展需求,並建立溝通協調平 1.蔡總統上任以來,為推動各項改革,於 台、建立改革方向,自蔡總統105年5月20日上任後陸 本府設置「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 「總 續於總統府設置各任務編組,包括「國家年金改革委 統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 、「總統府司法 員會」、「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司法改革國是會 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 、 「總統府原 議籌備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等 員會」,總統並核示「人權諮詢委員會」繼續運作。 4個任務編組,為國政規劃提供諮詢意 除「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因完成階段性任務,將於106 見。另為持續推動人權保障,「總統府 年12月底停止運作外,為求各任務編組皆能發揮功 人權諮詢委員會」奉總統核示繼續運 能,並維持政府組織精簡,建請總統府宜定期全面檢 作。 視各任務編組之工作成果,適度公告其工作成果予國 2.本府任務編組作為集思廣益、提供決策 人周知;並宜定期檢討各任務編組之功能性與存續必 諮詢的對話平台,為增進民眾對總統推 要性,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之任務編組予以裁撤,或 動各項改革工作的瞭解,本府網站均設 將部分任務編組研議法制化,以精進效能並撙節政府 有各任務編組專屬網站(網頁),適時 人力物力。 將任務編組運作情形,及召開各次會議 之書面與影音資料登載於各該網站 上,促進社會瞭解與溝通。 3.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 任務業已完成,設置要點經簽奉總統核 定,於106年10月26日停止適用,司改 籌委會業已解散;總統府新南向政策辦 公室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目標,設置要點 業簽奉總統核定,於106年12月11日停 止適用,該辦公室運作至106年底為止。 4.本府將依據總統治國需要,適時檢討任 務編組運作功能與存續必要,並作妥適 處置。 (十六)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經歷1年多的籌備及討論,經過6 本府業於107年2月13日以華總一智字第 次籌委會,以及5個組別、共40場分組會議,超過上 10710010020號函,將是項決議函請行政 百小時的討論。並於106年8月12日召開「司法改革國 院及司法院查照辦理,兩院後續並適時將 是會議總結會議」,歸納出包括「推動人民參與司法 民間對於司改進度的意見及司改國是會 制度」、「強化公開透明的司法」、「打造專業與中 議決議推動落實辦理情形等相關資料,函 立的司法體系」、「監督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以 送立法院參考。 及「建立保護兒少的機制」在內,一共12個重點議題。 會中,蔡英文總統特別提到,司改國是會議不是 大拜拜,更不會船過水無痕,並指定前大法官林子儀 90 決 議 事 項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教授,召集1 個諮詢小組,將民間對司改進度的監督 意見製作成報告,並定期向總統報告。 惟司改國是會議所作成的決議,仍屬諮詢性質, 最後要由立法院委員審查後才能將政策落實,為能多 方蒐集意見,爰請總統府協請司法院及行政院,將民 間對於司改進度的意見,及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推動落 實的相關情形,適時提送立法院供立法委員參考。 (十七) 鑑於中國政府於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19 執政團隊持續在對等尊嚴、尊重臺灣民意 大)後,對台政策有日趨強硬的趨勢,不僅習近平於 基礎上,致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 19大工作報告強調「九二共識」以及「六個任何」等 展。 強硬言論,國台辦發言人更頻頻於回應時攻擊蔡總統 之發言,中國軍機於19大後亦已第6次繞台,實無法 令國人認同。爰此,建請總統府應持續就兩岸關係進 行研討觀察,強化蔡總統多次強調:「我們的善意不 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 力下屈服」之「四不」政策;並在對等尊嚴、尊重台 灣民意的基礎上繼續推動兩岸政策,俾加強國人對兩 岸現狀及政府推動兩岸政策之信心與支持。 (十八) 《國史館組織法》第1條:「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 本府書面報告業於107年7月26日以華總 掌理纂修國史事宜。」然而我國已為民主國家,由總 一智字第10710047340號函送立法院,並 統府轄下行政機關主導纂修國史實有不當,亦違背世 副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界潮流,不符現代史學之發展。 蔡英文總統亦於106年6月提及「民主時代不應該 有所謂的『官史』或『正史』。國史館是大家的國史 館。」 爰此,總統府及國史館應於6個月內,檢討國史 館之定位及業務,研議組織調整或整併方案,並向立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