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 預算總目次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24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5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6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 使用規費收入—資料使用費…………………………………… 27 2. 財產孳息—權利金……………………………………………… 28 3. 財產孳息—租金收入…………………………………………… 29 4. 廢舊物資售價…………………………………………………… 30 5. 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31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 一般行政……………………………………………………… 32—33 2. 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 34—36 3. 第一預備金…………………………………………………… 37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38—3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0—4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42—43 (六)人事費彙計表…………………………………………………… 45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46—47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49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0—5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52—5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55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56—57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58—63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 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64—83 預 算 總 說 明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依據國史館組織條例第 1 條,本館掌理纂修國史;及依總統副 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 1 條規定,掌理總統副總統文物之管理。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修纂處:國史及總統副總統文物相關史籍、大事記、人物傳記、口述歷史 訪談紀錄、史料彙編等專書之編纂與出版,及主題資料庫之建置;史事專 題之研究與考訂;國史相關研究之撰寫與發表;舉辦學術討論會、系列演 講、新書發表會等活動。 2. 審編處:辦理檔案史料入庫典藏、修裱及數位化等管理維護事項;圖書之 採集、分編、典藏等管理事項。依據檔案史料、圖書管理作業流程,予以 分類、立案、編目、建檔,透過資訊系統建置,提供檢索查詢、閱覽及應 用等服務事項。 3. 采集處:辦理總統副總統文物及史料之採集登記、審議鑑定及移交;器物 類文物史料之整理、登錄建檔、保存維護、拍攝、委託管理、註銷及庫房 管理;檔案文物史料之展示應用及推廣活動等事項。 4. 秘書處:辦理政府採購、辦公處所管理與維護修繕、機電設備與事務機器 養護、古蹟建築維護管理與修復、駐衛警察勤務管理、技工工友管理、薪 資出納、防疫工作;文書檔案印信及財產物品管理;議事管考、法制事項、 新聞與國會聯絡、政府出版品管理及資訊業務等事項。 5. 人事室:人事政策之執行、人事服務、員工權益維護相關事項。 6. 主計室: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 7. 政風室:辦理政風相關事項。 1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修 纂 處 審 編 處 副 采 集 處 館 主 館 任 長 秘 長 書 秘 書 處 人 事 室 主 計 室 政 風 室 2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111 年度 機關名稱 區 分 說明 預算員額 國 史 館 1. 法定編制員額職員 合 計 142 130-138 人。 職 員 121 2. 行政院 110 年 7 月 26 日院授人組字第 工 友 3 11020006911 號 函 技 工 3 核定 111 年度預算 員額。 駕 駛 2 聘 用 4 駐衛警察 9 3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歷史是國家發展的重要紀錄,為落實「開放政府」與「轉型正義」之施政目標,本 館將賡續編輯出版各類史籍與學術期刊,建置主題資料庫、強化檔案數位化、修裱維護 作業及資訊管理平台,將本館典藏史料文物公開流通,以供國人理解歷史及進一步之學 術研究。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研究修纂國史,開放政府資料,釐清歷史真相:研究、編纂和出版國史及總統副總 統專書,並建置主題資料庫,以推廣運用。 2.館藏檔案史料便捷應用:辦理館藏檔案史料整理編目,增加館藏數位化數量及規劃 永續典藏機制,開放數位檔線上閱覽,提升閱覽服務品質。 3.健全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妥善典藏與維護文物,確保國有財產之安全,加速總統 副總統文物編目建檔,以利開放應用。 4.促進檔案文物史料之推廣應用:辦理史料採集、系列演講及館藏展示,增進民眾應 用文物史料。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一般行政 一、政府採購、薪資與車輛管 一、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完成各 理、館區園藝整理清潔維護 項財物、勞務、工程之採購 及辦公處所安全事項。 工作;依法給付員工各項薪 二、辦公廳舍與文物史料典藏庫 資、給與;達成公務車輛維 房之土木、防水、機電、消 護與使用、辦公廳舍清潔維 防、冷氣空調、事務機器養 護、園藝景觀整理維護、館 護修繕,及文化資產古蹟保 區安全勤務。 存管理維護修繕。 二、維護各建築設施及機電設 三、辦理新店辦公處所空間整修 備、事務機器之安全性與機 4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及壁癌防治工程。 能;定期巡檢古蹟建築進行 四、續辦「市定古蹟–臺灣總督 管理維護。 府交通局遞信部」結構安全 三、新店館區檔案文物典藏庫 詳評。 房壁癌防治工程,及辦公室 五、執行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 天花板、 牆面、電源線路、 作。 照明整修工程。 六、印信典守、文書收發、繕校 四、續辦「市定古蹟-臺灣總督 及檔案管理、出納及財產物 府交通局遞信部」古蹟大樓 品管理等事項。 結構安全詳評委託技術服 七、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與檢 務工作。 討;館務會議、主管會報之 五、季陸樓 5、6 樓中央空調箱 議事、紀錄、管考;大事紀 汰舊換新工程。 之彙編;法律訴訟;機要文 六、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執 書之處理;新聞發布、公共 行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 關係之聯繫、安排;法制事 七、妥善管理機關檔案,建立完 項之彙辦;出版品管理等事 整出納與財產物品管理系 項。 統,提升行政效率。 八、維護館務基本行政維持所需 八、配合各項施政計畫,加強內 之 資 通訊系 統及 網路基 礎 部管理、控制、執行,提高 設施,並汰換老舊資通訊軟 行政效率,完成各項工作計 硬體及網路設備。 畫;爭取兩蔣文物回國典 九、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維護及 藏。 實 施 本館年 度資 通安全 維 九、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委託 護計畫,並依資通安全責任 書商展售,積極擴展出版品 等 級 分級辦 法及 資通安 全 實體及數位行銷,與民間合 事 件 通報及 應變 辦法辦 理 作出版收取權利金增益國 規定應辦事項。 庫收入,辦理國際交換,致 十、預算籌編執行,登錄預算法 力推廣歷史知識並促進學 5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案,記錄各種帳簿,加強內 術出版繁榮發展。 部審核。 十、維護及管理本館資訊機房及 十一、人事管理及有關政風事 資通訊系統,汰換老舊不堪 項。 使用之網路交換器、伺服器 主機、個人電腦等資通訊設 備,以維護行政運作效能。 十一、辦理社交工程演練、資安 事件通報及應變演練、弱點 檢測、滲透測試、資安健 檢、推動資安教育訓練,實 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本 館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訂定 之控制措施,並維持核心系 統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 有效性。 二、檔案文物管理與編 一、總統副總統文物之蒐集與審 一、各政府機關(構)經管及私 纂 議鑑定工作;史料之採集; 人或團體所有之總統副總 器物類藏品之整理、登錄建 統文物,移送本館鑑定保存 檔、保存維護、拍攝、委託 價值。具保存價值者移轉 管理、註銷等相關作業,及 (或捐贈)本館典藏,裨益 庫房之規劃管理。 文物集中管理。 二、館藏品實物陳列或線上數位 二、採集各機關(構)、私人或 展示應用之規劃與辦理。 團體所有之史料具有保存 三、教育推廣活動、志工運用、 及研究價值者。 學 生 公共服 務之 辦理及 展 三、健全文物典藏制度,建構專 場管理。 業之文物典藏庫房,確保國 四、檔案史料之登錄入藏、典藏 有財產安全。 6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保管、清查、整理編目、修 四、藉由辦理館藏品之實物陳列 護 及 數位化 等管 理維護 事 或 線 上數 位展 示應用 及教 項;查詢系統之建置維運、 育推廣活動,呈現館藏之多 資料安全維護等事項。 樣 性 ,及 其文 化與史 料價 五、提供檔案史料之閱覽應用服 值,並運用志工服務及學生 務等事項。 公 共 服務 於展 場及推 廣活 六、編輯出版國史與總統副總統 動,既利用社會資源又節省 相關重要檔案史料彙編、口 本館人力。 述歷史訪談紀錄、史事專題 五、本館典藏國家重要檔案史料 研 究 等史學 專書 及學術 期 及蒐集近代史相關書刊,經 刊。 妥善典藏維護、整理分析、 七、總統副總統資料庫系統及網 編目建檔,開放目錄提供查 站之建置和推廣應用。 詢使用。 八、出版品數位化與開放瀏覽。六、進行檔案史料數位化、清查 九、舉辦學術討論會、系列演 及權利盤點,透過網際網路 講、新書發表會等活動及辦 開放數位檔供各界檢索、閱 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計 覽及應用;訂定數位檔儲存 畫」第四期合作計畫。 策略,定期檢視可讀性,以 利永續典藏使用。 七、出版史料彙編、口述歷史訪 談紀錄、史事專題研究等史 學專著及學術期刊,提供各 界參考,做為釐清歷史真相 之基礎;編纂及研究國史、 總統副總統相關事蹟,提供 社會大眾及研究者對總統 副總統、國家發展歷程有更 深認識。 7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八、建置「李登輝總統資料庫」, 整合館藏資源與出版品,並 陸續匯入國內外相關資 源,提供不同來源資料相互 連結功能,建立具備時空軸 線、視覺化檢視的數位人文 資料庫架構;擴充「蔣經國 總統資料庫」事件專題、人 名事典、全文文本分析處理 與匯入;擴充「歷任總統副 總統資料庫入口網站」線上 專題。藉由多元觀點、多種 檔案對照解讀,提供國內外 學界深 度檔 案服務及相關 研究交流平台。 九、將早年出版之專書及學術期 刊等出版品,經檢視處理遮 蔽個資和取得授權後,進行 數位化製成 PDF 檔,並上傳 官網開放線上瀏覽,達成政 府資料開放、知識全民共享 之目標,亦使已絕版或低於 安全存量之出版品,以 PDF 格式重新獲得流通之機會, 減少再版印刷之經費,以因 應環保趨勢,節能減碳。 十、舉辦學術討論會、系列演 講、新書發表會等各種學術 8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活動及「臺灣原住民族史專 題計畫」第四期合作計畫, 推動史學研究,促進學術交 流。 9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9)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一般行政 一、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與 一、配合各項施政計畫,加強內部管理、控制、 檢討;館務會議、主管 執行,提高行政效率,完成各項工作計畫, 會報之議事、紀錄、管 爭取兩蔣文物回國典藏。 考;大事紀之彙編;機 二、辦理出版品銷售,推動出版品電子化,積 要文書之處理;法制事 極擴展多元管道行銷,與民間出版社合作 項之彙辦;新聞發布、 出版,並委託 18 間書商展售,聯合辦理 公共關係聯繫與安排。 促銷活動。另配合館內演講、研討會及新 二、出版品管理與銷售。 書發表會等活動辦理促銷,以推廣歷史知 三、 財產物品管理。 識、增益國庫收入。 四、 政府採購、薪資與車輛 三、 完成年度財產物品每月及每季清點,落實 管理、館區園藝整理清 帳料相符及保管準確性,提升國有財產使 潔維護及辦公處所安 用效益。 全。 四、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完成各項財物、勞 五、 辦公廳舍與史料文物典 務、工程之採購工作。依法給付員工各項 藏庫房之土木、機電、 薪資、給與。達成公務車輛維護與使用、 消防、冷氣空調、事務 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園藝景觀整理維護、 機器養護修繕,及文化 館區安全勤務等工作。 資產古蹟保存管理維護 五、 辦理季陸樓 3 樓文物庫房冷氣空調工 修繕。 程、綜合大樓 3 樓文物庫房氣霧式 Aerosol 六、 執 行 國 史 館 「 市 定 古 自動滅火系統設備工程、購置志希樓圖書 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 典藏庫房吊掛型除濕機 7 臺,以及汰換首 遞信部」大樓外牆維護 長座車油電複合動力公務車輛 1 部。維護 整修工程計畫。 建築物消防及公務車輛使用安全,提升建 七、執行新型冠狀病毒防疫 築物使用價值,改善史料文物典藏空間環 工作。 境。 八、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訂 六、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辦法」提交本館遞信 10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定及實施本年度資通安 部古蹟外牆修繕工程計畫,經臺北市文化 全維護計畫。 局審議通過,完成 1 樓南側外牆塗刷礦物 九、 人事、主計、政風相關 漆修繕工程。平時執行古蹟三級維護工 業務事項。 作,保存國家文化資產。 七、汰換「辦公室雷射彩色數位式多功能影印 機 2 臺」,提升辦公室機器使用效能。維 護各辦公室與庫房機電設備、消防設備冷 氣空調、事務機器、飲水機、投影機等之 正常運轉使用功能。 八、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儲備防疫資材, 整備分區辦公環境及辦公事務設備,環境 清消,入館實名制、量體溫等防疫工作。 九、 為維護本館資訊安全,109 年度修訂一次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辦理社交工程演練、 弱點掃描、滲透測試、營運持續演練、資 安事件通報及應變演練作業、內部及所屬 機關資通安全稽核、資安健診,配合總統 府實施所屬機關實地資通安全稽核,並委 外 辦 理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ISMS) 之 ISO27001 標準輔導及續評作業,109 年 11 月 1 日由驗證機構核發證書有效之證明, 完成 C 級機關應辦事項之各項資安防護 措施。 十、 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務,並將預決算 書及會計表報公開於政府網站;辦理政風 法令宣導,嚴密文物移轉,確保國家資產 安全。 11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檔案文物管 一、文物管理應用 一、移交蔡英文總統與陳建仁副總統 108 年度 理與編纂 (一)總 統府經管之文物移 下半年禮品分別為 35 項與 14 項;109 年 交。 度上半年禮品分別為 10 項與 4 項,賴清 (二)政府機關(構)及私人 德副總統 2 項。李登輝前總統存府禮品 2 或團體所有之總統副總 項。 統文物之蒐集、審議鑑 二、移交蔡英文總統、陳建仁副總統 108 年 1 定、移交。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公開活動數位影音檔 (三)總 統副總統文物之登 共 1,322 則。 記、編目建檔。 三、移交蔡英文總統 108 年講稿 911 件。 (四)史料之採集。 四、移交蔡英文總統 108 年公開行程數位照片 (五)總統副總統文物(器物 圖檔 30,713 個,105-108 年不公開數位照 類)之登錄管理。 片 22,121 個。陳建仁副總統 108 年數位 (六)總統副總統文物(器物 照片圖檔 7,895 個,105-108 年不公開數 類)之保存維護。 位照片 6,413 個;共計 67,142 個。 (七)器物類藏品庫房管理。 五、辦理 109 年總統副總統文物包裝運輸委外 (八)檔案文物史料之展示應 承攬案。 用。 六、辦理總統府經管「大溪陵寢蔣故總統經國 (九)檔案文物史料之教育推 先生紀念室」2 項 3 件文物複審案,提請 廣活動。 審鑑委員會辦理入藏審定,經決議入藏 1 (十) 志工運用、學生公共服 項 1 件。 務及展場管理。 七、完成陳水扁總統底片編目建檔 2,500 件, 共計 130,152 張圖檔。 八、史料之採集:受總統明令褒揚者個人史料 計 107 案 1,116 項;受總統頒贈勳章人士 個人史料計 339 案 1,114 頁;機關(構)、 私人或團體計 3 案 260 件;辦理史料捐贈 感謝儀式 1 場。 九、新增「氣霧式(Aerosol)」自動滅火系 12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統 1 組(監控範圍約 24.05 坪)及固定式 掛畫網架 1 組。 十、完成文物入藏登錄 71 項;作業管理系統 資料新增或修改 17,598 筆次;文物數位 圖檔拍攝上傳 524 項;年度盤點計 2,710 項(含珍貴動產);文物上架或提調作業 共 2,408 項。 十一、完成文物清潔及簡易維護 235 項。 十二、完成文物註銷或解除身分註記共 112 項。 十三、完成文物委託管理並移藏 121 項。 十四、展場管理:展場委外每日例行清潔及每 季深度清潔。 十五、總統副總統文物及館藏檔案年度更展: 「我們所存在的美麗世界-館藏文物精 選」與「島嶼原色-館藏原住民主題文物 精選」等展示。 十六、推廣活動規劃辦理:「檔案‧歷史」及 「臺灣客家及原住民史」等系列演講活 動,計 41 場。(註:109 年 3 月 12 日至 5 月 19 日因新冠病毒防疫暫停) 十七、導覽服務:團體導覽服務計 68 場;定 時導覽服務計 268 場。(註:109 年 3 月 至 6 月因新冠病毒防疫暫停) 十八、志工管理與培訓:依「志願服務法」之 規定,為志工辦理保險及教育訓練,109 年志工值勤服務時數達 4,277 小時。 十九、受理學生公共服務:計有 163 位學生來 館公共服務,認證時數計 796 小時。(註: 13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09 年 3 月至 6 月因新冠病毒防疫暫停) 二、檔案管理應用 一、入庫典藏:新進檔案史料包含褒揚史料、 (一)檔案史料之登錄入藏、典 個人史料及總統府移交總統副總統文物 藏保管、清查、整理編 等,計 4,713 卷。 目、修護及數位化等管 二、典藏管理:檔案史料修裱 53,000 張;提 理維護事項;查詢系統 調 127,928 卷;冷凍除蟲 2,301 卷;讀架 之建置維運、資料安全 191,212 卷、架位調整 194,580 卷;汰換 維護等事項。 容具 21,290 卷;電子型式檔案史料轉檔 (二)提供檔案史料之閱覽應 備份 5,871 卷。 用服務等事項。 三、清查上網:完成《教育部》、《閻錫山史 (三)書刊之採集、編目、典藏 料》等全宗數位檔清查檢視及上網,計 管理、流通、圖書系統維 8,240 卷、逾 159 萬頁。 運等事項。 四、整編建檔:以卷編目計 54 卷,包含《行 政院》、《褒揚史料》等文件類檔案史料; 以件編目計 28,778 件,包含《蔣中正總 統》、《蔡英文總統》、《陳誠副總統》 等文件、照底片及影音類檔案史料。另進 行《國民大會》50 個全宗內涵分析,完成 78,683 卷檔案之系列階層歸類。 五、數位化作業:因應民眾申請檔案史料緊急 數位化計 104,626 頁;類比式視聽資料數 位轉製計 1,652 卷;與中研院近史所及國 家人權博物館合作進行檔案數位化,計完 成《外交部》檔案數位化 41,602 頁及《軍 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檔案數位化 787,321 頁;另辦理轉存備份事宜。 六、系統維運:「國史館史料文物作業管理系 14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統」資料量約 137 萬筆;109 年上網瀏覽 總頁數 6,400,694 頁。 七、檔案閱覽服務:應用數位圖檔 502,629 頁、 原件 3,555 卷;到館閱覽 1,809 人次;紙 本複製 19,833 張、電子檔複製 5,699 個圖 檔、影音檔複製 18 個。 八、書刊閱覽服務:採集入藏圖書 1,012 冊、 期刊點收 672 冊;書目紀錄新增 1,366 筆、書目/館藏紀錄修正 15,224 筆;盤點 整理 28,337 冊;流通服務 4,661 冊。 三、史料編纂 一、出版史學研究專書 13 冊:《二二八事件 (一)國 史及總統副總統專 檔案彙編(25)(26)(27)》3 冊、《戰後臺灣 書、專題研究及專著之 政治案件─鹿窟事件史料彙編》5 冊、《戰 編輯出版。 後臺灣政治案件─統中會案史料彙編》2 (二)人物傳記、口述歷史訪 冊、《臺灣歷史上的選舉學術討論會論文 談紀錄之編纂出版。 集》1 冊、《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 (三)國史館館刊編纂出版。 生訪談錄》再刷 1 冊、「國史館國史研究 (四)總統資料庫系統及網站 獎助」受獎著作《華盛頓神話與近代中國 之建置與推廣應用。 的政治文化》1 冊。 (五)出版品數位化與開放瀏 二、出版學術期刊 4 冊: 《國史館館刊(63)(64) 覽應用。 (65)(66)》4 冊(科技部收錄為臺灣人文 (六)舉辦學術討論會、系列 學核心期刊 THCI,並獲「109 年臺灣學術 演講、新書發表會等活 資源影響力」即時傳播獎-歷史學門)。 動及辦理「臺灣原住民 三、「二二八事件檔案資料庫」系統開發建置: 族史專題計畫」第四期 為提供社會大眾更友善的數位檔案服 合作計畫。 務,自 107 年起,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合作建置,108 年 12 月完成,109 15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年 2 月 16 日啟用開放,提供逾 4 萬筆目 錄,逾 13 萬頁數位影像,建構便捷取用 的主題資料庫。 四、「蔣經國總統資料庫」系統開發建置:本 案執行期程為 109 年 1 月至 110 年 12 月。 109 年度執行內容:資料庫系統開發建置 案第一部分完成驗收,計建置 5 大類區塊 共 16 個模組;「《蔣經國總統日記》委 託研究案(1949-1979 公共事務)」期中 報告完成驗收;「蔣經國總統資料庫人名 權威建置案」完成驗收;進行《蔣經國先 生全集》收錄之演講、書告、指示等內容 全文化;由 40 餘位國內外學者為事件評 述、主題研究二單元撰稿。資料庫目前已 收錄國史館館藏、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 理局典藏、《蔣經國先生全集》、《蔣經 國先生大事長編》等資料共計 54,388 筆。 五、將早年出版之專書及學術期刊,經檢視處 理遮蔽個資和取得授權後,進行數位化製 成 PDF 檔,並上傳官網開放線上瀏覽。截 至 109 年,期刊除未獲授權者外,數位檔 陸續上網,專書共計上網 332 冊。 六、辦理修纂同仁學術討論會 11 場,修纂同 仁將研究成果發表為學術論文。 七、辦理「檔案.歷史」系列演講 10 場,修 纂同仁輪流擔任主講人,介紹本館檔案及 相關研究(與采集處合辦)。 八、舉辦「威權鬆動─解嚴前臺灣重大政治案 16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件與政治變遷,1977-1987」國際學術討 論會,議程為期兩天,計有 1 場主題演講、 6 場 20 篇論文發表會及 1 場綜合座談會, 計有國內外學者逾 250 人次出席。 九、舉辦《戰後臺灣政治案件─鹿窟事件、統 中會案史料彙編》新書發表會暨座談會 1 場,共計約 129 人參加。 十、辦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計畫」(第四 期)。係本館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 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計畫,除辦理學術 活動,並將研究成果出版專書。109 年以 委託研究案為主。 三、交通及運輸 汰換首長座車 1 輛。 依照進度完成汰換首長座車 1 輛。 設備 17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一般行政 一、政府採購、薪資與車輛 一、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完成各項財物、勞 管理、館區園藝整理清 務、工程之採購工作;依法給付員工各 潔維護及辦公處所安全 項薪資、給與;達成公務車輛維護與使 事項。 用、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園藝景觀整理 二、辦公廳舍與文物史料典 維護、館區安全勤務等機關基本行政運 藏庫房之土木、機電、 作。 消防、冷氣空調、事務 二、 完成兩館區辦公室、門窗、水電及土木 機器養護修繕,及文化 一般修繕,維護各項機器設備正常運轉 資產古蹟保存管理維護 使用功能。 修繕。 三、完成「志希樓及綜合大樓屋頂複合式防 三、執行國史館「市定古蹟 水工程」,改善檔案文物典藏庫房環境。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 四、完成市定古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 信部」外牆防護網工程。 部」外牆磁磚防護網搭設工程。 四、辦理「市定古蹟–臺灣 五、汰換新店辦公室「柴油引擎發電機組」, 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提高消防安全設備使用功能。 結構安全詳評。 六、汰換辦公室「一對一分離式變頻冷氣機」 五、執行新店館區公有建築 11 臺及「辦公室雷射彩色數位式多功能 物屋頂防水工程。 影印機」2 臺,提升環保、節能、省碳 六、執行新型冠狀病毒防疫 效益。 工作。 七、依據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完成 七、印信典守、文書收發、 110 年度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簽證申 繕校及檔案管理、財產 報工作。 物品管理等事項。 八、鑒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級,儲備防疫 八、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與 資材,整備分區辦公環境及辦公事務設 檢討;館務會議、主管 備,環境清消,入館實名制、量體溫, 會報之議事、紀錄、管 提供同仁安全上班環境。 考;大事紀之彙編;機 九、完成上半年印信典守、文書收發、繕校 18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要文書之處理;法制事 及檔案管理,提升公文書作業效率,增 項之彙辦;新聞發布、 加行政效能;財產物品每月及每季清 公共關係聯繫與安排。 點,落實財物控管,提升國有財產使用 九、推動出版品電子化,積 效益。 極洽談合作出版及擴展 十、強化業務管考,使各年度計畫期限內完 行銷通路,增裕國庫收 成。 入,以推廣歷史知識, 十一、與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國立政治 共享政府資源。 大學出版中心、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 十、保障資訊安全,推動資 公司、前衛出版社合作出版館藏總統副 訊安全管理系統及社交 總統檔案目錄、學術及口述歷史專書, 工程演練等作業。 為政府出版品另闢行銷通路,並降低庫 十一、維護資訊基礎設施及 存管理成本、提升行政績效,增益授權 自動作業效率,於新店 金收入繳交國庫。搭配本館活動積極辦 裝設除濕機並汰換電腦 理出版品推廣與促銷,增加政府出版品 螢幕。 能見度,增益銷售收入繳交國庫。 十二、預算籌編執行,登錄 十二、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及驗證輔 預算法案,記錄各種帳 導委外案,於 110 年 4 月決標,並依期 簿,加強內部審核。 程推動各項年度作業。完成本年度第一 十三、人事管理及有關政風 次社交工程電子郵件測試作業。另已於 事項。 110 年 3 月及 4 月分別完成本館資通安 全維護計畫修訂及 109 年總統府資通安 全稽核改善情形之提報。 十三、完成 17 張表單之電子化作業,並因應 系統汰換需要,建置新版訪客管理系 統。完成汰換電腦螢幕 19 台及老舊伺服 器財物報廢。於新店機房加裝適濕型除 濕機,避免機房內部設備毀損故障。 19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檔案文物管 一、文物管理應用 一、移交蔡英文總統 109 年度下半年禮品 26 理與編纂 (一)總統府經管之文物移交。 項;賴清德副總統 109 年度下半年禮品 8 (二)政府機關(構)及私人或 項,計 34 項。 團體所有之總統副總統 二、移交蔡英文總統 109 年公開活動數位影音 文物之蒐集、審議鑑定、 檔 457 則;陳建仁副總統 11 則;賴清德 移交。 副總統 178 則,計 646 則。 (三)總統副總統文物之登記 三、移交蔡英文總統 109 年講稿 385 件。 、編目建檔。 四、移交蔡英文總統、陳建仁副總統及賴清德 (四)史料之採集。 副總統 109 年度公開行程數位照片 17,548 (五)器物類藏品管理。 個;暨陳建仁副總統 109 年度不公開行程 (六)器物類藏品保存維護。 數位照片 863 個,共計 18,411 個圖檔。 (七)器物類藏品庫房管理。 五、辦理 110 年總統副總統文物包裝運輸委外 (八)檔案文物史料之展示應 承攬案。 用。 六、辦理 110 年史料採集計畫,1 月至 6 月採 (九)檔案文物史料之推廣活 集受總統明令褒揚者、頒贈勳章者及機關 動。 (構)、私人或團體等相關史料,計 62 (十)志工運用、學生公共服務 案 606 件。 及展場管理。 七、辦理國史館感謝台日文化經濟協會史料捐 贈儀式 1 場。 八、點收新增藏品 38 項;典藏管理系統資料 新增或修改 2,065 筆次;藏品數位圖檔拍 攝上傳 688 項;年度及專案盤點藏品計 238 項(含珍貴動產);藏品上架或提調作業 計 704 項。 九、完成藏品清潔及簡易維護 495 項;完成藏 品委外專業修護 6 項。 十、辦理臺北館區 2 樓「關鍵 1991:李登輝與 臺灣民主元年」展示。 20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一、辦理本館 2 樓「我們所存在的美麗世界 -館藏文物精選」、「島嶼原色-館藏原 住民主題文物精選」及「關鍵 1991:李登 輝與臺灣民主元年」等展示主題線上環景 導覽。 十二、辦理「檔案.歷史系列講座」及「臺灣 客家與原住民史」等系列演講活動計 19 場(含線上直播 1 場與線上視訊 1 場)。 (註:110 年 5 月 17 日至 7 月 26 日部分 演講活動因新冠病毒疫情三級警戒暫停) 十三、1 至 6 月團體導覽服務計 15 場 404 人; 定時導覽服務計 138 場 769 人。(註:110 年 5 月 17 日至 7 月 26 日因新冠病毒疫情 三級警戒暫停) 十四、志工管理與培訓:依「志願服務法」之 規定,為志工辦理保險及教育訓練,1 至 6 月志工值勤服務時數計 2,039 小時。(註: 110 年 5 月 17 日至 7 月 26 日部分演講活 動因新冠病毒疫情三級警戒暫停) 十五、1 至 6 月受理學生公共服務:計有 207 位學生來館公共服務,認證時數計 1,100 小時。(註:110 年 5 月 17 日至 7 月 26 日 部分演講活動因新冠病毒疫情三級警戒 暫停) 十六、展場委外每日例行清潔及第一、二季深 度清潔。 21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檔案管理應用 一、入庫典藏:新進檔案史料包含褒揚史料、 (一)檔案史料之登錄入藏、典 個人史料及總統府移交總統副總統文物 藏保管、清查、整理編 等,計 1,526 卷。 目、修護及數位化等管 二、典藏管理:檔案史料修裱 30,842 張;提 理維護事項;查詢系統 調 20,267 卷;冷凍除蟲 756 卷;讀架 之建置維運、資料安全 149,662 卷、架位調整 149,048 卷。 維護等事項。 三、整編建檔:褒揚史料、個人史料、台日文 (二)提供檔案史料之閱覽應 化經濟協會、總統副總統文物及機關檔案 用服務等事項。 等文件、照底片及視聽資料等編目建檔, 計 2,082 卷、30,338 件;《交通部》、《行 (三)書刊之採集、編目、典藏 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全宗內涵分析,計 管理、流通、圖書系統維 44,853 卷。 運等事項。 四、數位化作業:因應民眾申請檔案史料緊急 數位化計 56,060 頁;新進館藏自行掃描 123 頁;與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數位 檔案資源整合計畫,完成《外交部》檔案 數位化 42,512 頁;另辦理轉存備份及異 地備援事宜。 五、數位檔上網:完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全宗計 3,038 卷,計 17 萬餘頁。 六、系統維運:「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 統」累計 138 萬餘筆目錄;110 年 1 月至 6 月上網瀏覽數位檔累計 3,418,268 頁。 七、檔案閱覽服務:受理讀者申請案 615 件, 計 3,948 筆(卷/件)檔案;到館讀者 666 人次,應用數位檔 284,780 頁、原件 1,718 卷;紙本複製 11,167 張、電子檔複製 22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2,695 個圖檔、影音檔複製 2 個;諮詢服 務(含電話、電郵、書面及現場)913 件。 八、書刊閱覽服務:採集圖書 474 冊、期刊 193 冊;書刊編目新增與修改 6,229 筆;盤點 整 理 18,939 冊 ; 流 通 服 務 ( 含 館 際 合 作)689 人次、2,320 冊。 三、史料編纂 一、已編纂出版計 7 冊:《二二八事件檔案彙 (一)國史及總統副總統專 編(28)(29)》2 冊、《戰後臺灣政治案件─ 書、專題研究及專著之 江南案史料彙編》3 冊、《國史館館刊 編纂出版。 (67)(68)》2 冊(科技部收錄為「人文學核 (二)口述歷史訪談紀錄之編 心期刊(THCI)」)。 纂出版。 二、編纂作業中計 16 冊:《「威權鬆動─解 (三)國史館館刊出版。 嚴前臺灣重大政治案件與政治變遷, (四)總統副總統資料庫系統 1977-1987」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1 冊、 及網站之建置和推廣應 《戰後臺灣政治案件─美麗島事件史料 用。 彙編》6 冊、《奧會模式的源起與發展史 (五)出版品數位化與開放瀏 料彙編》3 冊、《國史館館刊(69)(70)》2 覽應用。 冊、「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計畫」第四期 (六)舉辦學術討論會、系列演 合作計畫研究成果 4 冊。 講、新書發表會等活動及 三、執行「中壢事件口述訪談計畫」。 辦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 四、「蔣經國總統資料庫」系統開發建置後續 題計畫」第四期合作計 擴充及「歷任總統副總統資料庫入口網 畫。 站」建置計畫:進行蔣經國大事長編初稿 校補版及《蔣經國先生全集》全文文本分 析處理與匯入;開發主題地圖路徑視覺化 模組;建置「人物事典-回憶摘抄」;「《蔣 經國總統日記》委託研究案(1949-1979 23 國史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公共事務)」期末報驗;進行事件專題稿 件送審與圖文編校;持續邀請 20 餘位國 內外學者為事件評述、主題研究二單元撰 稿;完成入口網站委外開發建置案評選作 業。 五、將早年出版之專書及學術期刊等出版品, 經檢視處理遮蔽個資和取得授權後,進行 數位化製成 PDF 檔,並上傳官網開放線上 瀏覽,達成政府資料開放、知識全民共享 之目標,並使已絕版或低於安全存量之出 版品,以 PDF 格式重新獲得流通之機會, 減少再版印刷之經費,以因應環保趨勢, 節能減碳。 六、辦理學術討論會 4 場,及「檔案.歷史」 系列演講 4 場,均由修纂處人員發表學術 論文及主講;此外,並籌辦「李登輝與臺 灣民主化」學術討論會。 24 主 要 表 1,280 1,470 1,878 -190 3 200 200 289 0 2 200 200 289 0 1 200 200 289 0 1 200 200 289 0 4 700 890 901 -190 3 700 890 901 -190 1 650 840 816 -190 1 300 490 480 -190 2 350 350 336 0 2 50 50 85 0 7 380 380 689 0 3 380 380 689 0 1 380 380 689 0 1 - - 1 - 2 380 380 688 0 1 3 196,127 5,293 196,127 5,293 1 172,897 -1,559 2 22,890 6,852 3 340 0 附 屬 表 3 200 2 200 1 200 1 200 4 300 3 300 1 300 1 300 4 350 3 350 1 350 2 350 4 50 3 50 2 50 7 380 3 380 1 380 2 380 171,338 29,742 340 201,420 147,308 - - 147,308 2,356 - - 2,356 89,659 - - 89,659 2,299 - - 2,299 3,212 - - 3,212 23,403 - - 23,403 2,176 - - 2,176 4,956 - - 4,956 9,584 - - 9,584 9,663 - - 9,663 18,118 19,057 - 37,175 10 - - 10 4,800 - - 4,800 800 94 - 894 - 180 - 180 1,967 - - 1,967 75 - - 75 44 52 - 96 30 4,040 - 4,070 - 10 - 10 - 10 - 10 893 1,930 - 2,823 5,785 11,548 - 17,333 1,950 - - 1,950 253 - - 253 450 843 - 1,293 70 - - 70 235 350 - 585 40 - - 40 5 - - 5 711 - - 711 5,861 10,685 - 16,546 3,303 5,835 - 9,138 2,558 4,850 - 7,408 51 - - 51 51 - - 51 - - 340 340 - - 340 340 1 3 147,308 37,175 51 - 147,308 37,175 51 - 1 147,308 18,118 51 - 2 - 19,057 - - 3 - - - - 40 340 184,874 - 16,546 - - 16,546 201,420 340 184,874 - 16,546 - - 16,546 201,420 - 165,477 - 5,861 - - 5,861 171,338 - 19,057 - 10,685 - - 10,685 29,742 340 340 - - - - - 340 41 1 3 - - - - - - - - 1 - - - - 2 - - - - 42 - 9,138 7,408 - - - 16,546 - 9,138 7,408 - - - 16,546 - 3,303 2,558 - - - 5,861 - 5,835 4,850 - - - 10,685 43 本 頁 空 白 44 - 2,356 89,659 2,299 3,212 23,403 2,176 4,956 - 9,584 9,663 - 147,308 45 1 3 121 121 - - - - 9 10 3 3 3 3 2 2 1 121 121 - - - - 9 10 3 3 3 3 2 2 46 4 4 - - - - 142 143 142,352 140,527 1,825 4 4 - - - - 142 143 142,352 140,527 1,825 47 本 頁 空 白 48 1 4 109.06 2,487 1,140 30.00 34 9 25 1 4 100.06 1,987 1,668 30.00 50 51 20 1 4 100.06 2,694 1,668 30.00 50 51 26 1 1 94 .05 124 312 30.00 9 2 1 4,788 144 113 72 - - - - - 52 - 51 - - 51 - 51 - - 51 - 51 - - 51 - 51 - - 51 - 51 - - 51 53 本 頁 空 白 54 2 32 585 2 24 388 2 32 585 2 24 3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111.01-111.12 6 2 111.01-111.12 5 4 56 160 66 9 235 184 156 10 350 57 國史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151,383 33,430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151,383 33,430 - - 58 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51 - 10 184,874 - 51 - 10 184,874 59 國史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 - - - 60 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61 國史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 - - - 62 館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6,002 10,544 - 16,546 201,420 6,002 10,544 - 16,546 201,420 63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0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費、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 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 1 至 6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2.前述 9 至 10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前述 1 至 10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55 億元(約 1.18%), 另予補足。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40%,其中國家發展 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移民 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64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 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 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 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部、銓 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 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 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 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 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動基金 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 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 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 65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檢驗所、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 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公務 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 內政部、移民署、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 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 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中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 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客家委員 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院、銓 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 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66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 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 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 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 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業 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 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67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 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 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68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 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桃 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 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 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 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立法院、 69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 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 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 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70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 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 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局及 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 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新竹科 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 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5% ,其中 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 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71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檢察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關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形,如有將 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利發揮預算財務效 依決議辦理。 益,爰請自 111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 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算書中以 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預計執行內 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三)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形,如有將 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傳費用, 依決議辦理。 須符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按季將辦理 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法院備 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四)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所 非屬本館業務。 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11 家及文化 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 3 家長期無償 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作為 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舍等,尚 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以長 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卻將自有不動產出 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期間最長有超過 50 年者,多數亦長達 2、3、40 年之久,其合理 性,有待商榷。鑑於國有不動產為國家重要 資源,政府機關應善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 適有效之運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 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全面清查,及妥適處理 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形,並 研議短期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 有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法令之規 範,及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收 入,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72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家, 非屬本館業務。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 畫經費 969 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 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算案編列 200 億元、國 防科技經費 104 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 金編列 256 億元,合共 1,529 億元,較 109 年度相同基礎增加 27 億元,增幅 1.8%。另 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 5 條規定,為推廣政 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 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等執行研究發 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 或利用。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 出,其中經濟部 105 至 108 年度科技專案計 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別 1,956 件、1,799 件、1,651 件、1,566 件,總計 6,972 件,件 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 6 年尚 未應用者並逾 7,000 件,近 3 年增幅將近五 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關管理維護費用達 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關產業發展,近來國 內、外業界為增進自己產業競爭力,已紛紛 將專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權 保護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 訊外洩,爰請行政院將近 3 年整體對科技研 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管控 機制等相關事項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 110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 5,340 億 非屬本館業務。 元,包括公務預算 1,324 億元、特別預算 1,041 億元、營業基金 1,386 億元及非營業基 金 1,589 億元,金額極為龐大,計畫項目亦 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 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著重於 個案計畫年度目標達成情形、經費運用及執 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7 年 1 月起 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藏無法如期達成 風險」、「預定工作進度明顯配衡失當」等列 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 73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入考量,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 10 月修正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 要點」 ,將營運評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計畫 執行完成後,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告,並 回饋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家發展 委員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 家發展委員會 108 年度總結評估複評比率僅 11.54%,且 106 及 107 年度複評發現,如繳 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能力 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多情形, 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分公共建 設計畫先期規劃未臻完善,未能落實監督控 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正、停(緩) 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見國家發展委員 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效,淪為紙上作業, 爰請行政院檢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 管控等機制,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 委員會針對前揭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七) 5G 具 有 「 高 頻 寬 ( eMBB )」、「 多 連 結 非屬本館業務。 (mMTC)」及「低延遲/高可靠(URLLC)」 等特點,有別於 4G 封閉式核心網路架構, 5G 網路採用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心網路雲 端虛擬化設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 電信業者之多接取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 低延遲服務。然而開放式設計,使得 5G 網 路面臨之資安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行 政院資通安全處已制訂「107-114 年資安產業 發展行動計畫」 ,推動策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 全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濟部亦規 劃建置 5G 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並 完成 5G 資安偵防平台雛型。且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配合 5G 釋照時程,修增訂行動寬 頻業務管理規則及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 範等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 段性目標,惟因應未來 5G 應用場域陸續開 放後,恐將面臨各種新興資安威脅與攻擊, 鑑於國內 5G 網路資安防護機制尚未完備, 74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相關評估及強化 5G 網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 力工作仍待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 機關持續調適法規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 5G 應用場域實驗,以強化資通安全之防禦能 量,爰請行政院將各主管機關 5G 網路資安 防護之規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 6 個 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計 非屬本館業務。 畫補助經費分別為 38 億 4,140 萬 8 千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 元,補助金額極為可觀,惟以近年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88 億 7,407 萬 元,其中衍生產值從 106 年度 20 億 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度 34 億 6,600 萬元,增 幅逾 71.34%;科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至 7 月 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5 件、技術暨專 利移轉總收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 數 23 件及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由 此觀之,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 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度及技術自主能 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力,共 同研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勢 5G 核心 技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相關產業供 應鏈,以增加經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 訊產業競爭力。 (九)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200 非屬本館業務。 家,尚未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孫)公 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 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關對所轄公私 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盡一致,於官網 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異頗大,有揭露亦 僅有第一層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 層以下子、孫公司等,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 75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 人等均有決策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 業範疇,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 估政府投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 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極多且規模不小, 為利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 請行政院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 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 (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衡 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監督 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主管機 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於 6 個月 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 依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 非屬本館業務。 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自該法施行 後 1 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 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在此限,延 長期間以 1 年為限。然該法於 107 年 8 月 1 日公布,並自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迄今近 2 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尚未完備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例如訂定內 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目及額度、董 事人數超逾 15 人或監察人未達 2 人等相關規 範,鑑於財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府捐 助之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監督之權力,爰請法 務部加強督促各主管機關於 3 個月內 儘速 完成相關規範之訂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 算、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 網站主動公開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監 督,並請法務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76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一)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便推 非屬本館業務。 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近 1 年 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分工不 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邊環境惡化、 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政 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消防救難 系統或地方政府等第一線公務單位疲於奔 命。對此,行政院在未有效解決現況與分工 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林政策,避免無辜 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消防 署統計,109 年截至 12 月 15 日的山難件數, 已經創下 18 年以來新高,將近 450 件,同時 為 108 年之 2 倍。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轄管林道 81 條,總長 1,646 公里,其中主 要林道 15 條、274 公里;次要林道 35 條、 932 公里;一般林道 31 條、440 公里。林道 皆位於台灣生態敏感地區,然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每年卻僅編列 2 億元維護預算, 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 15 萬元,山區林道 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遊客安全。又以內政部 營建署之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內之大鹿林 道東線為例,位於生態敏感區長達 19 公里之 林道,近 5 年每年平均養護預算僅 80 萬元, 平均 1 公里養護經費 4 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經費 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動用原住民族部落 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區救援之保 險與財產(車輛) ,政策皆未給予適當保障, 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及山難數的增 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住民族部落交通與生 活嚴重困擾,山林主管與救難單位疲於奔 命,在人力與經費毫無增加之狀況,推動開 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爰請行政院於 3 個月 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經濟、交通、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77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二) 有鑑於我國於 103 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 非屬本館業務。 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 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 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兒童健康聯盟 提供之 2016 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 OECD 國家比較,我國 0 至 2 歲兒童接受幼 托服務之比例、3 至 5 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 之比例仍較大多數 OECD 國家為差;目前我 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不足且薪水偏 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不僅複雜且不 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過更公平的育兒 津貼方式,並研議儘早落實行政院宣示「私 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保津貼每月均達 3 千 元」,保障幼教人員薪資,以達到家長、教師、 業者、幼兒乃致國家之多贏局面。 (十三)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 非屬本館業務。 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 年 1 月 15 日起國人 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 3 天內檢驗 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館、選擇居家檢疫的 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戶,同行 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住。然而 擁有多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數,有多位家人 返台的家庭,就必須求助防疫旅館,卻屢屢 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房,怎麼找都訂不 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回家住,自己跟長輩 外出居住,會不會反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 節將至,傳統返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 返台過年的國人,未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 台,目前出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 成為不確定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 見疫情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 的需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 通部、內政部、國防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應 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疫 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78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四)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中, 非屬本館業務。 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與產學研 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育部審查 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時,未能妥 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於高教與技職 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申請計畫與經 費,應占整體受獎補助預算中至少達 30%比 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助理教授人才能有 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技部補助計畫應至少 提升 10%,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五)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 26 條,文化部於 108 年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對第一線採購人員 11 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範機關 宣導,並函知業務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究、 函文「機關委外採購契約不可不知的著作 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應優先適用上開辦 權觀念」。 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化與藝術 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請各 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 、公立學校、公營事 業、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進行藝文 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 權」為原則,且不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 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 人員進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 導,以保障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十六)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 非屬本館業務。 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經費,進 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人機、虛 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設備採購 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購中國 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 惟立法院於第 9 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 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 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 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 我國 5G 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應正視 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採取 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政院確實盤點各級機 79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現行使用情形,並於 110 年底前汰換,各 項採購不得採購中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 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 把關,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的 非屬本館業務。 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6 條之規定:「…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 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 ,與納稅者權利保 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業務主管機關 研擬稅式支出法規,應於送立法院審議前舉 行公聽會;前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 評估報告應併同租稅優惠法律送交立法院審 議」 。為避免立法機關帶頭違法,並陷立法委 員於不義,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遵守相 關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估完成後, 併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二、國史館原列 1 億 9,811 萬 4 千元,減列 第 2 目「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項下「史料 編纂」中「業務費」20 萬元(不含辦理台灣 原住民族史專題合作計畫) ,其餘均照列,改 列為 1 億 9,791 萬 4 千元。 國史館其他收入原列 48 萬元,減列 10 萬元, 其餘均照列,改列為 38 萬元。 (一) 有鑑於李登輝前總統 2020 年 7 月 30 日逝世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後,有若干民間團體,倡議參考美國總統圖 (110 年 5 月 14 日國采字第 1101000641 號函 書館,設置「李登輝紀念圖書館」 ;另亦有立 復立法院,檢送「國史館針對歷任總統圖 法委員提案立法設置。據查,國史館曾就此 書館之規劃構想」書面報告)。 議題成立「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修正草 案研修小組」,並由陳儀深館長親任召集人, 召開多次工作會議。國史館乃總統副總統文 物保存管理之法定機關;又為國史計,總統 圖書館設置與否,亦為檢視國史館如何看 待、定位「國史」之事件,故應儘速審慎籌 謀。爰此,請國史館於 4 個月內,提供籌設 「歷任總統圖書館」之規劃進度報告。 80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 國史館每年新增之出版品為 10 至 30 多種,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以最近 5 年度為例,104 至 108 年度間合計 (110 年 3 月 24 日國秘字第 1101000426 號函 發行 95 種出版品。所印製發行之出版品,除 送「國史館提高數位資料應用服務及增加 現行每種之永久保存控存量 3 冊及依《圖書 出版品銷售收入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至 館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等規定應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立法委員李貴 理之寄(送)存外,主要為銷售及贈送。國 敏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吳怡玎國會辦公 史館自 105 年度起縮減出版品之印製數量及 室、立法委員林為洲國會辦公室)。 開拓多元行銷策略,然 108 年度出版品銷售 金額仍較 107 年度銳減 23.91%,截至 109 年 7 月底止其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 6 萬 5,960 冊,恐衍生不少經濟支出。為免浪費印製成 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支出,國史館應針對出版 品市場逐漸萎縮趨勢,因應時代潮流及配合 環保政策,滾動檢討與評估數位應用與紙本 書之最佳比重,及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俾 有效提高數位資料應用服務及增加出版品銷 售收入。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 國史館近年雖訂定多元行銷策略,但截至 本館積極辦理事項如下: 109 年 7 月底止仍有各種出版品庫存 6 萬 1.委託 18 家書商展售本館出版品。 5,960 冊,國史館應研議更有效提升銷售績效 2.辦理出版品委外製作電子書及行銷,強化 及減輕庫存成本的策略。依據「政府出版品 數位出版服務且拓展行銷通路,銷售推廣 管理辦法」第 13 條訂定之「國史館出版品管 於全球市場,收取權利金,增益國庫歲入。 理要點」第 18 點規定:「為降低庫存成本, 3.配合國家書店、五南圖書、三民書局等各 各種出版品以保管 5 年為原則,逾期出版品 大書商辦理年度促銷活動,亦配合館內舉 經秘書處評估其參考價值、市場需求性與書 辦公開活動期間辦理出版品促銷。 況簽核後,辦理低價拍賣、轉贈或報廢等結 清數量。」惟 108 年度出版品銷售金額較 107 年度銳減 23.91%,另截至 109 年 7 月底止其 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 6 萬 5,960 冊,已衍生 不少經濟支出,仍有努力精進空間。為免耗 費印製成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成本,國史館應 進行滾動式檢討與評估,儘速研議改善辦法 與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以提升銷售績效, 增裕國庫收入。 81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 國史館為加速推動數位化服務,近年除於公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務預算編列相關經費外,復於中央政府前瞻 (110 年 3 月 12 日國審字第 1101000321 號函 基礎建設計畫第 1 期、第 2 期及第 3 期特別 致立法院、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法院司 預算分別編列「厚植數位內容及服務建設計 法及法制委員會、立法委員鄭正鈐國會辦 畫」5,085 萬元、8,095 萬 2 千元及「總統副 公室、立法委員林奕華國會辦公室,提交 總統文物及重大歷史事件研究展示─5G 科技 「國史館加強控管檔案修復及數位化執行 串聯應用計畫」8,000 萬元。據國史館資料顯 進度」書面報告)。 示,該館館藏檔案部分史料因年代久遠,自 然毀損酸化,有瀕危之虞,應加速修護及數 位化作業,以延長檔案史料使用壽命。目前 估算約有 1.2 萬卷檔案尚待裱褙 1,317 修護、 70%館藏尚未數位化,以公務預算難以支應 實際需求。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3 期所 編列預算,該館 110 至 111 年度 2 年可值裱 褙修護約 10 萬頁、數位化約 110 萬頁,如與 109 年公務預算編列額度相較,裱褙數量約 增加 1 倍、數位化頁數則約增加 10 倍,即可 加速搶救瀕危檔案,並促進數位檔案開放上 網,便利各界使用,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政策, 國史館應加速修護及數位化作業,延長檔案 史料使用壽命。 (五) 110 年度國史館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 業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政工作維持」計畫科目編列 2,386 萬 6 千 (110 年 3 月 11 日國秘字第 1101000254 號函 元,其中 300 萬元是預計供辦理其台北館古 復立法院,檢送「國史館市定古蹟-臺灣總 蹟大樓結構安全詳評的費用。 督府交通局遞信部古蹟大樓結構安全詳評 國史館臺北館經臺北市政府於 87 年公告指 作業」書面報告)。 定為市定古蹟,代表其所具之歷史價值應受 到妥善維護,惟其建築因年代久遠,104 及 105 年曾發生外牆貼磚面剝落、屋簷水泥脫 落、天花板有剪力破壞裂縫等情事,如遇地 震,恐有樓層塌陷危險之虞,依《文化資產 保存法》規定,國史館應積極推動整修計畫, 以維護保存古蹟及確保公共安全。 爰此,請國史館於 2 個月內對此提出書面報 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82 國史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六) )國史館 110 年度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資 本館「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之「史料編 訊業務費」323 萬元,其中包含資訊安全管 纂」項下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係為 理系統維護、資安教育訓練、安全性檢測、 執行自 109 年 6 月起建置「蔣經國總統資料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亦在「檔案文物管理 庫」多年期專案計畫,旨在建立專業資料 與編纂」之「史料編纂」項下編列「資訊軟 庫,整合與聯結國內外相關資源,預定 110 硬體設備費」270 萬 5 千元。另查中央政府 年 12 月以前上線開放參用,為本館做為總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算案,總統 統副總統文物管理及研究機構而建置「歷 府主管國史館於「數位建設」項下「推廣數 任總統副總統資料庫」之第一期計畫;另 位公益服務」也編列 8,000 萬元,用以辦理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 重大歷史事件研究展示,5G 科技串聯應用計 算案辦理「總統副總統文物及重大歷史事 畫,建置智慧展示大平台、運用 5G 高速網 件研究展示:5G 科技串聯應用計畫」係致 路辦理線上推廣及提供 5G 應用之數位內容 力於重大歷史事件現場模擬、總統副總統 基礎建設…等。依國史館歷年公務預算,每 文物線上展示、擴增實境(AR) 、整合環景 年皆編列相關資訊業務費用,加以與前瞻預 及線上講堂影音平臺等線上展示與推廣服 算內容與用途顯有重複,值此國家財務困窘 務,均係採新興技術新增之工作計畫,為 之際,為節省政府預算資源,國史館應有效 原公務預算無法涵蓋,前二項計畫與「一 規劃預算,妥善運用政府資源,以節省公帑。 般行政」項下「資訊業務費」辦理本館之 機房管理、資通安全、電子郵件、網路設 備及網點維護、防毒軟體、公文等網站系 統改版及維護、軟體授權費、硬體設備汰 舊換新等一般性資訊業務所需之工作計畫 內容迥異,且預算內容與用途並無重複, 各項資訊業務經費,均撙節妥善運用政府 資源,以達預算使用效率、確保資訊之安 全。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