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目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1-22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23-24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25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 使用規費收入─資料使用費 …………………………………… 27 2. 使用規費收入─服務費 ………………………………………… 28 3. 財產孳息─利息收入 …………………………………………… 29 4. 財產孳息─租金收入 …………………………………………… 30 5. 廢舊物資售價 …………………………………………………… 31 6. 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 32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 一般行政 …………………………………………………………33-34 2.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35-36 3.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37-38 4.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39-40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41-42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44-45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46-47 (六)人事費分析表 …………………………………………………… 49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50-51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53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54-55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 56-57 (十一)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58-59 (十二)委辦經費分析表 …………………………………………… 60-61 (十三)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62-77 預 算 總 說 明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臺灣史事研究及志書修纂等事項。 2. 史料與珍藏史籍之編譯、研究、出版、學術研討會之辦理及定期 性刊物之編印發行等事項。 3. 圖書、期刊、手稿、古文書、風土民俗、圖片、地圖等史料之採 集及文獻資料之整理、登錄、編目事項。 4. 文獻史料之蒐集、整理、典藏、展示、研究、出版及推廣等事項。 5. 文獻史蹟之蒐集、勘考、展示、推廣及交流等事項。 6. 文獻史料數位化、資訊服務之規劃建置及協調推動等事項。 7. 其他有關臺灣文獻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採集組:辦理臺灣文獻採集事項;臺灣古文書採集、整理建檔及 出版事項;口述訪談及出版等事項;臺灣地名調查、編輯及出版 等事項;碑碣拓本採集、摹製及出版等事項;臺灣民俗文物採集、 整理、典藏、研究、展示、推廣、出版、修護及相關研討會等事 項;其他有關採集業務事項。 2. 整理組:辦理文獻史料管理計畫擬訂及行政業務之策劃與執行等 事項;文獻史料管理制度研究、擬訂與推動等事項;文獻史料接 管、點收、整理、修護及複製等事項;文獻史料典藏、安全維護、 清理及管制等事項;文獻史料諮詢、借調、閱覽應用與編輯等事 項;日據時期文獻史料主題選編、展示、推廣、研究、出版及學 術研討會等事項;其他有關整理業務事項。 3. 編輯組:辦理志書纂修計畫擬訂及執行事項;各族群史及重要家 族史修纂計畫擬訂與執行事項;臺灣早期史料編譯計畫事項;臺 灣文獻季刊編輯及出版事項;傑出臺灣文獻獎辦理事項;文獻書 刊申請獎勵事項;臺灣史蹟展示、推廣及管理等事項;臺灣文獻 專題演講及研討會等事項;其他有關編輯業務事項。 4. 秘書室:掌理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事務 管理、財產管理及其他不屬於組、室事項。 5. 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6. 主計室: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採 集 組 整 理 組 館 主 編 輯 組 副 任 館 秘 長 秘 書 室 長 書 人 事 室 主 計 室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104 年度 機關名稱 區 分 說 明 預算員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合 計 58 法定編制員額職員 職 員 40 40人。 工 友 3 技 工 1 駕 駛 1 約 聘 11 約 僱 2 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業 務 計 畫 施 政 計 畫 重 點 預期實施績效 一般行政 加強人事管理、主計事務及資 配合各項業務計畫之 訊管理,辦理文書檔案處理、推動,維護各項軟硬 財產物品管理、館舍安全及各 體設備,美化環境景 項設施之保養維護。 觀,適時發揮行政支 援功能,提升整體行 政績效。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 1. 口述歷史訪談。 1. 持 續 進 行 省 政 人 營運 物、專題口述訪談 調查,出版陳運棟 等訪談專輯。 2. 檔案史料徵集。 2. 賡 續 進 行 擬 毀 檔 案審選。 3. 古文書採集整理。 3. 辦 理 古 文 書 閱 覽、研究及研討 會。 4. 碑碣拓本摹製採集。 4. 至 縣 市 進 行 碑 碣 摹拓。 5. 文獻書刊資料蒐藏。 5. 採購、複製及索贈 臺灣文獻書刊資 料等,俾供典藏閱 覽。 6. 臺灣日文舊籍複製採集。 6. 日 據 時 期 臺 灣 日 文舊籍絕版書複 製掃描,提供閱覽 研究。 7. 民俗文物蒐集、管理與研 7. 以捐贈為主,採購 究。 為輔之方式採集 文物。進行館藏文 物整理、維護及研 究。 8. 文物大樓管理營運。 8. 文 物 大 樓 常 態 展 示營運及設備內 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容更新。 9. 特展規劃。 9. 辦理「童年往事- 懷舊童玩展」、 「黃 媽慶木雕特展」等 特展。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 營運 1.整理文獻 1. 辦理光復後檔案整理建檔 1. 賡 續 進 行 典 藏 之 作業。 光復後檔案整 理、編目及建檔, 提供各界閱覽與 研究。 2. 賡續辦理檢選檔案點收及 2. 檢 選 檔 案 點 收 入 整理。 庫後,儘速整理上 架、編目及建檔, 提供開放應用。 3. 辦理「臺灣與抗戰學術研 3. 舉辦「臺灣與抗戰 討會」。 學術研討會」,邀 請學專者發表論 文。 4. 印製「第八屆臺灣總督府 4. 集結「第八屆臺灣 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總 督 府 檔 案 學 術 研討會」發表論 文,出版論文集。 5. 印製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5. 賡 續 以 主 題 式 分 史料彙編—回復國籍篇。 類彙編檔案選 輯,提供研究臺灣 史更多的資源。 6. 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 6. 賡 續 辦 理 臺 灣 總 及編纂 《臺灣總督府事 督府檔案主題選 典》。 編、出版及編纂 《臺灣總督府事 典》。 7. 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 7. 維 持 數 典 資 料 庫 與管理。 系統及設備之正 常運作。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8. 辦理圖書分類編目。 8. 辦 理 圖 書 分 類 編 目,快速上架,俾 利讀者查詢運用。 9. 辦理志書索贈。 9. 賡續辦理廟志、農 漁會志、家譜及族 譜等索贈,以建立 本館核心館藏。 10. 辦理日據時期與光復後檔 10. 賡 續 修 護 日 據 時 案裱褙修護。 期與光復後檔 案,以維護檔案保 存。 2.文獻大樓營運 1. 合辦「案藏瑰寶-國家檔案 1. 與 檔 案 管 理 局 合 菁華展」特展。 辦,以歷史檔案見 證國家發展關鍵 時刻,深具教育推 廣之意義。 2. 設置多人多點觸控面板。 2. 適 時 推 介 館 藏 檔 案、文物之內涵, 及館務即時訊息 等。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 營運 1.編輯文獻 1. 出版《臺灣文獻》季刊。 1. 出版《臺灣文獻》 季刊第 66 卷 1-4 期。 2. 召開《臺灣文獻》季刊編 2. 辦理「臺灣文獻季 輯委員會議。 刊編輯委員會」會 議 4 次。 3. 辦 理 族 群 史 之 研 究 及 出 3. 臺 灣 原 住 民 史 專 版。 題計畫:出版《後 原運‧性別‧族 裔—當代臺灣原 住民族女性運動 者群像》 ;完成「排 灣族 Padain 部落 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歷史研究」、「魯 凱族好茶部落歷 史研究」、「噶瑪 蘭新社部落歷史 研究」、「卡那卡 那 富 (Kanakanavu) 部落歷史研究」等 4 個委託研究案期 末報告審查;完成 原住民族部落歷 史(五)、(六) 等 2 項新委託案招 標、簽約及第一次 期中報告審查。另 辦理 8 場「臺灣原 住民史專題演 講」。 4. 臺 灣 客 家 研 究 專 題計畫:辦理「客 家文化與空間聚 落的研究」、「客 家鄉土教學與客 家文化傳承」 、「從 日據時期檔案看 客家再移民」等 3 項委託案之第二 次期中報告及期 末報告審查;辦理 104 年 度 新 主 題 「不只是山歌— 臺灣客家音樂發 展」委託案之招 標、評審及簽約作 業。 5. 賡 續 進 行 臺 灣 科 舉家族史之撰稿。 4. 推廣臺灣歷史文獻。 6. 辦 理 冬 令 及 夏 令 6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臺灣史研習營活 動。 7. 辦理 104 年度獎勵 出版文獻書刊。 5. 臺灣早期史料編譯。 8. 辦 理 荷 蘭 時 期 長 官 Putmans,H.書信 原檔委託案結案 報告編輯出版。 9. 持 續 進 行 臺 灣 與 西班牙史料彙編 系列專書編校及 出版。 6. 辦理「臺灣省主席年譜」 10. 辦理「臺灣省主席 編纂。 年譜編纂計畫」, 編纂 1~3 位主席年 譜。 2.纂修臺灣全志 賡續進行臺灣全志委託纂修。 1. 辦理《臺灣全志‧ 外交志》印製。 2. 辦理「臺灣全志‧ 財政金融志」委託 專業服務案期末 報告審查並支付 第四期款。 3. 完成「臺灣全志. 人物志」委託專業 服務案招標、簽訂 契約暨執行計畫 書審查並支付第 一期款。 3.史蹟大樓營運 1. 史蹟大樓重要歷史人物常 1. 增補、更新及修正 態展示內容更新補充。 展示室展示內 容,使展示資料更 為完整、生動。 2. 更新史蹟大樓 3 樓影音設 2. 藉 由 設 備 更 新 於 備。 播放歷史影片,提 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昇觀眾影音視覺 效果及增加認識 臺灣歷史之興趣。 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年度預算提要: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年度預算數 科目名稱 合計 經常門 資本門 歲入部分: 1,899 1,899 - 規費收入 445 445 - 財產收入 115 115 - 其他收入 1,339 1,339 - 歲出部分: 96,000 89,407 6,593 一般行政 77,760 73,658 4,102 採集文獻暨文物 5,068 4,093 975 大樓營運 整理文獻暨文獻 6,480 5,056 1,424 大樓營運 編輯文獻暨史蹟 6,692 6,600 92 大樓營運 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102 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甲、 102 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歲入部分: 1. 一般賠償收入: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賠償收入 24,500 元。 2. 資料使用費:出售資料書刊、影印及翻拍費等收入 1,684,391 元。 3. 場地設施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場地設 備租借管理費 108,652 元。 4. 服務費:辦理 102 年夏令及 103 年冬令臺灣史研習營報名費收 入 192,000 元。 5. 利息收入: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利息收入 2,502 元。 6. 廢舊物資售價:變賣廢舊物品收入 441,111 元。 7. 其他雜項收入:郵資機酬金收入及公文書資料銷毀收入等 3,384 元。 歲出部分: 文獻業務: 1.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1) 持續執行臺灣省政人物李公哲、李博文及簡榮聰等人;文 物收藏家郭双富等人;及「布農族卡社群-潭南部落」口 述訪談。出版《杏壇「志」者-張慶龍校長回憶錄》,及 《將學術還原社會-阮昌銳教授的臺灣民俗與原住民研 究》等 2 種。 (2) 檢選各地方政府機關移交擬毀檔案計 9,399 卷、8,006 件。 (3) 採集複製裱褙臺北市文山區劉文虎等古契文書等計 465 件;館藏古文書掃描建檔 1,563 頁;籌編整理《新竹吳家 古文書》。 (4) 合辦第七屆臺灣古文書與歷史研究學術研討會、「臺中地 方古文書研習會」、「第一屆歷史與文物學術研討會」。 (5) 摹製臺灣地區碑碣聯額 5 件。 (6) 賡續進行完成金門縣及連江縣地名普查研究報告初稿審 查;出版《臺灣地名辭書卷十六臺北縣》。 (7) 購藏《皇民化時期臺灣寫真照片》等圖書 203 冊;索贈圖 書 20 冊;受贈圖書 1,500 冊;完成日文舊籍委商掃描製作 數位化影像計 348 冊,68,261 頁。 (8) 購置原住民排灣、撒奇萊、太魯閣、賽德克、噶瑪蘭、卑 南及漢族文物服飾等計 57 件;採集王博華等捐贈文物 238 1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項 419 件。 (9) 辦理館藏文物整理、保險、燻蒸、鑑價、檢核等工作。 (10) 完成文物數位影像拍攝製作,計 1,668 件;建置「臺灣民 俗文物辭典資料庫系統」。 (11) 文物大樓 102 年參觀人數計 130,048 人。 (12) 辦理「臺灣古早民俗生活史圖-陳豐章創作系列特展」、 「玻璃光影畫風華-梁文雄畫作特展」、「印象臺灣-民 俗節慶」特展、「快樂出航回首重溫-黃朝棟七八彩墨國 畫回顧展」及「吳德賢陶竹木硯雕刻創作展」5 檔次特展。 (13) 辦理臺灣文獻專題演講:「從臺灣總督府時代看日本茶道」 及「驚豔臺灣」2 場。 (14) 辦理文物大樓志工教育訓練;志工年執勤計 2,244 人次, 團體導覽 377 次。 (15) 辦理常設 6 展更新、展品換展,並新製採購漢民族、排灣 族貴族新娘、新郎服飾、頭冠展示;搭配本館典藏品,規 劃新製原住民族代表性或特殊性展示文物;辦理常設展安 裝循環扇或節能扇;新增常設展各圖版標題英文說明;安 裝節能 T5 日光燈管;辦理簡報室無障礙座席(含無障礙 標誌牌)設置,改善充實文物大樓展示。 2.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1) 印製「第七屆臺灣總督府檔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 編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史料彙編‧回復姓名篇》上、 下冊。 (3) 「加強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檔案翻譯第二期計畫」經陳報 國史館核定自 103 年起據以執行;第一期計畫期末報告書 亦報核備。 (4) 出版《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1)教育系列 1-日據時 期初等教育史料選編》、《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2) 宗教系列 1-日據時期在臺日本佛教史料選編》、《臺灣總 督府檔案主題選編(3)涉外關係 1-日據時期在臺華人史 料選編》、《本館現藏臺灣文獻及文物概述》、《警界硬 漢‧王一刀–前警政廳王一飛廳長口述訪談》等 5 書。 (5) 辦理臺東糧管處、新竹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南投縣議會 等機關檢選檔案編碼,計 436,050 頁;檔案建檔,計 165,665 筆。 (6) 光復後檔案包含臺灣省林業試驗所等 6 個機關,共 20,692 卷、13,383 筆之目錄建檔,上傳本館機關學校資料庫目錄 查詢系統。 1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7) 點收入庫各機關(構)檢選檔案 11,574 卷及 3,525 件。 (8) 日據時期與光復後檔案(含大圖)裱褙修護,計 35,461 張。 (9) 自行掃描臺灣總督府檔案 A3 以下圖檔,計 3,862 頁;大藏 省專賣局局報及朝鮮總督府局報,計 40, 628 頁。 (10) 協助新竹縣史館辦理「火車快飛-新竹鐵道史料文物特 展」。 (11) 辦理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捐贈日文舊籍,計 4,053 冊;洪敏 麟教授及彰化市民王博華老先生捐贈中日文舊籍之檢 選,計 1,559 冊。 (12) 完成圖書編目,計 7,126 冊;圖書上架,計 7,009 冊。 (13) 成立「志書、族譜暨地震文獻史料典藏研究中心」,並辦 理啟用儀式,賡續蒐集志書、年鑑、沿革史及發展史、家 族譜、廟志等。 (14) 完成「圖書室閱覽空間擴增」案,並設置志書、家譜,族 譜、地震文獻史料、讀者閱覽、電腦檢索,及讀者休閒等 5 個區域。 (15) 計畫性徵集全國廟志,按縣市向各宗親會發函索贈家、族 譜相關資料。廟志發函 2,058 單位,採集 138 冊及光碟片 1 張;宗親會發函 56 單位,採集 114 冊。 (16) 辦理「典藏檔案的故事」多媒體簡報修正。 (17) 購置光復後檔案庫房「防火門及門禁設置工程」共 3 樘。 (18) 辦理文物大樓地下 1 樓檢選檔案庫房 12 座密集式檔案櫃採 購招標案。 (19) 增置及整合圖書室監視系統 1 套。 3.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1) 出版臺灣文獻季刊及別冊:編輯出版《臺灣文獻》季刊第 64 卷第 1-4 期;《臺灣文獻》別冊 44-47 號計 4 期。 (2) 辦理「臺灣文獻季刊編輯委員會」會議 4 次。 (3) 進行臺灣客家族群史專題計畫:與客家委員會合辦「臺灣 客家研究專題計畫」,辦理「客家族群與國家政策」委託 案第二次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審查通過;完成出版《年輕 世代與客家社會、文化之研究:以雲林詔安客家族群為 例》、《臺灣客家聚落之信仰調查:變與不變-義民爺信 仰之擴張與演變》、《客家家族與臺灣的開發:以北埔姜 氏家族為例》及《臺灣客家婦女研究:以美濃地區鍾、宋 兩屋家族婦女生命史為例》共 4 書。 (4) 進行臺灣原住民史專題計畫:與國史館、原住民族委員會 共同簽訂第三期「臺灣原住民史專題計畫」;出版《臺東 1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縣金崙溪流域的區域發展與族群關係》;辦理 「Palihabasan—布農族的神話與傳說」委託案第二次期中 報告及期末報告審查;完成「後原運‧性別‧族裔—當代 臺灣原住民族女性運動者群像」新委託案招標、簽約及完 成第一次期中報告審查;辦理「從『他寫』到『我寫』- 文獻做為一種民族防禦」等 8 場原住民系列專題演講。 (5) 進行臺灣重要家族史專題計畫:出版《清代水沙連拓墾家 族》。 (6) 臺灣早期史料編譯計畫:辦理「荷蘭時期大員(臺灣)長 官致巴達維亞城總督書信整理翻譯計畫 」,完成長官 Putmans,H.(A.D.1629-1636)書信原檔委託案第五次期中報 告審查;完成《臺灣與西班牙關係史料彙編》第Ⅲ冊出版。 (7) 纂修臺灣全志:完成「臺灣全志‧外交志」委託纂修案期 末報告結案暨撥付最後一期款;完成「臺灣全志‧經濟志」 委託專業服務案期末報告審查暨撥付第四期款;完成「臺 灣全志‧國防志」中 2 篇印製出版;完成「臺灣全志‧財 政金融志」委託專業服務案招標、簽約、執行計畫書審查 暨撥付第一期款。 (8) 辦理巡迴展:辦理「百年風華-臺灣五大家族特展南部巡迴 展」、「臺灣書院史料文物特展臺中巡迴展」及「喜事連 年-民間史料文物特展」。 (9) 更新改善史蹟大樓光復後時期常態展示區。 (10) 辦理史蹟大樓導覽參觀服務及營運 ,全年參觀人數共 113,436 人。 (11) 辦理臺灣文獻書刊出版獎勵。 (12) 辦理臺灣史研習營活動:冬令臺灣史研習營,計 97 人參 加;夏令臺灣史研習營,計 95 人參加。 1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乙、102 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增減數 決算數 動 預 支 餘 全年度 算 科目名稱 第 權責 絀 預算數 追 小 收付實 二 合計 發生 合計 數 加 計 現數 預 數 (減) 備 數 金 歲入部分: 2,426 2,426 2,457 2,457 31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25 25 25 規費收入 2,381 2,381 1,985 1,985 -396 財產收入 42 42 444 444 402 其他收入 3 3 3 3 0 歲出部分: 120,298 120,298 116,488 116,488 3,810 單位預算部分: 107,686 107,686 103,876 103,876 3,810 一般行政 85,926 85,926 82,487 82,487 3,439 文獻業務 21,760 21,760 21,389 21,389 371 統籌科目部分: 12,612 12,612 12,612 12,612 0 公務人員退休撫 11,057 11,057 11,057 11,057 0 卹給付 公教人員婚喪生 育及子女教育補 1,555 1,555 1,555 1,555 0 助 1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103 年度已過期間(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7 月 31 日止)計畫實 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甲、103 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 務 計 畫 實 施 概 況 實 施 成 果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 1. 口述歷史訪談。 1. 執行「口述歷史工 營運 作計畫」,持續進 行省政、文物、文 獻及原住民人物 之採訪及文稿整 理,出版《無悔環 保路-李公哲先 生口述訪談》 、《省 財政耕耘者-前 省財政廳李博文 副廳長口述訪 談》,建構臺灣庶 民記憶與省政建 設相關史料。 2. 檔案史料徵集。 2. 審 選 各 直 轄 市 政 府擬毀檔案 2,745 卷,點收 138 卷; 地方政府各縣市 機關擬毀檔案 10 卷 8 件,點收 42 卷。 3. 古文書採集整理。 3. 採 集 複 製 古 文 書 32 件;館藏古文書 掃 描 數 位 化 471 件。 4. 臺灣地名普查研究。 4. 賡 續 進 行 地 名 普 查金門縣、連江縣 第五期普查工 作,完成研究報 告。 5. 文物、文獻蒐藏。 5. 購藏《新編南部臺 灣誌》、《臺灣原 1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住民寫真照片》等 約 98 冊。 6. 臺灣日文舊籍複製採集。 6. 完 成 日 文 舊 籍 委 外 掃 描 計 33,401 頁。 7. 文物典藏管理與研究。 7. 辦 理 館 藏 文 物 整 理、保險、上架工 作。「臺灣民俗文 物辭典」資料庫建 置完成並開放應 用。 8. 文物大樓管理營運。 8. 賡 續 文 物 大 樓 常 態展示,1-6 月參 觀人數共 103,860 人。辦理完成常設 四展原住民展區 及捐贈展區更 新;改善汰換更新 及維修展場節能 燈具、設施等;增 設展示用原住民 服飾及展場南北 管樂器體驗區等。 9. 特展規劃。 9. 辦理「黃朝棟七八 彩墨國畫回顧 展」、「吳德賢陶 竹木硯雕刻創作 展」、「神雕遐旅. 館藏木雕品特 展」、「鑑古知今 -臺灣古文書學 會十周年會員收 藏展」等特展。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 營運 1.整理文獻 1. 賡續辦理光復後檔案整理 1. 典藏之光復後檔 16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建檔作業。 案進行整理、編 碼共 165,348 頁; 建檔 44,083 件。 2. 賡續辦理檢選檔案點收及 2. 檢選檔案點收入 整理作業。 庫 198 卷、7 件; 編碼 62,734 頁; 建檔 22,680 件。 3. 辦理「第八屆臺灣總督府 3. 辦理「第八屆臺灣 檔案學術研討會」公開徵 總督府檔案學術 稿。 研討會」公開徵稿 及審查會議。 4. 編纂出版《臺灣省行政長 4. 印製上、下二冊。 官公署史料彙編‧回復姓 名篇》。 5. 印製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 5. 完 成 臺 灣 總 督 府 選編專書、編纂臺灣總督 檔案主題選編印 府事典、臺灣總督府專賣 製 9 冊、撰寫臺灣 局公文類纂目錄。 總督府事典辭條 152 條、臺灣總督 府專賣局公文類 纂目錄 2 冊。 6. 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 6. 維 持 數 典 資 料 庫 與管理。 系統及設備之正 常運作。 7. 辦理圖書編目。 7. 完 成 圖 書 編 目 2,368 冊。 8. 辦理發函索贈志書。 8. 徵集志書 41 冊; 廟志 37 冊;家族 譜 73 冊。 9. 徵集中、日文圖書資料。 9. 臺 灣 省 諮 議 會 捐 贈舊籍史料一批。 10. 簽訂圖書自動化系統維護 10. 賡 續 維 護 系 統 運 合約。 作正常。 11. 辦理日據時期與光復後檔 11. 完 成 日 據 時 期 與 案(含大圖)之裱褙修護工 光復後檔案(含大 作。 圖)裱褙修護計 17,066 張。 1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2.文獻大樓營運 1. 辦理檔案庫房消防系統設 1. 文獻大樓「光復後 備檢修保養。 檔案庫房」消防系 統設備檢修保養。 2. 庫房增設除濕設備。 2. 檢 選 檔 案 庫 房 購 置 2 臺 16L 落地箱 型除濕機。 3. 辦 理 檔 案 庫 房 增 置 檔 案 3. 檢 選 檔 案 庫 房 增 櫃。 購 10 座雙面密集 式檔案櫃。 4. 史蹟大樓 5 樓日文圖書室 4. 新 增 閱 覽 空 間 設 監視設備整合。 置監視設備,並整 合舊有監視設備。 5. 辦理庫房空調保養、公共 5. 完 成 文 獻 大 樓 總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督府檔案、臺鹽檔 案庫房之空調保 養檢修。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 營運 1.編輯文獻 1. 出版《臺灣文獻》季刊暨 1. 出版《臺灣文獻》 《臺灣文獻》別冊。 季刊第 65 卷 1-2 期暨別冊 48、49 期。 2. 辦理《臺灣文獻》季刊編輯 2. 辦理「臺灣文獻季 委員會議。 刊編輯委員會」會 議 3 次。 3. 進行臺灣原住民史專題研 3. 出版《Palihabasan- 究。 布農族神話傳說 及其彙編》;辦理 「後原運‧性別‧ 族裔—當代臺灣 原住民族女性運 動者群像」委託案 第二次期中報告 及期末報告審 查;完成「排灣族 Padain 部落歷史 1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研究」、「魯凱族 好茶部落歷史研 究」、「噶瑪蘭新 社部落歷史研 究」、「卡那卡那 富(Kanakanavu) 部落歷史研究」等 4 個委託研究案招 標、簽約及支付第 一期款;辦理「臺 灣多元族群意識 的再連結─一種 原住民文學式的 解讀」、「高砂的 翅膀:藝術形式作 為高砂義勇隊的 歷史再現」、「卑 南族歌謠的文化 與歷史情境」 、「水 沙連地區原住民 族群的歷史變 遷 」 、 「 Palihabasan— 布 農族的歷史與神 話」等 5 場原住民 系列專題演講。 4. 臺灣客家研究專題計畫。 4. 辦 理 完 成 與 客 家 委員會簽訂「臺灣 客家研究專題計 畫」第三期合作計 畫;完成「客家族 群與國家政策」委 託案結案報告及 修正稿之審查;辦 理完成「客家文化 與空間聚落的研 究」、「客家鄉土 1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教學與客家文化 傳承」、「從日據 時期檔案看客家 再移民」103 年度 新主題委託案招 標至評審、議價簽 約、期初審查;辦 理「食在客家—從 飲食看客家民俗 文化」、「三山國 王信仰:一個臺灣 研究者的當下體 認」、「臺灣客家 族群的建築與聚 落空間文化」共 3 場客家主題系列 之文獻講座活動。 5. 臺灣重要家族史計畫。 5. 完成「臺灣科舉家 族」研究撰稿,約 3 萬 2 千字。 6. 辦理臺灣早期史料編譯。 6. 進 行 臺 灣 與 西 班 牙史料彙編系列 專書第Ⅱ輯校定 工作。 7. 辦理研習活動。 7. 辦 理 冬 令 臺 灣 史 研習營活動,計 95 人參加。 8. 辦理臺灣文獻書刊出版獎 8. 辦理 103 年度獎勵 勵。 出版文獻書刊審 查及第五屆傑出 臺灣文獻獎審查。 2.纂修臺灣全志 進行臺灣全志委託纂修。 1. 完成「臺灣全志. 經濟志」委託專業 服務案期末報告 修訂稿審查及結 案,並支付剩餘 2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款。 2. 完成「臺灣全志. 財政金融志」委託 專業服務案第一 次期中報告審 查,並支付第二期 款。 3.史蹟大樓管理營運 1. 賡續常態展示參觀。 1. 1-6 月參觀人數共 96,337 人。 2. 辦理更新史蹟大樓影音設 2. 更 新 史 蹟 大 樓 二 備。 樓常態展示室影 音設備 2 組。 3. 辦理史蹟大樓「荷西、鄭 3. 更新、增補及整體 氏治臺時期常態展示改善 規劃施作「荷西、 更新」。 鄭氏治臺時期展 示室」。 4. 辦理史蹟大樓樓層介紹及 4. 增 進 外 國 人 參 觀 各常態展示主題中英文立 瞭解臺灣歷史。 牌施作。 2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乙、103 年度已過期間(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7 月 31 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截至 7 月 截至 7 月 全年度 底實收或 暫付 分配數 科目名稱 底累計 合計 執行率 預算數 實付累計 款 餘額 分配數 數 歲入部分: 2,394 745 910 910 -165 122.19%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3 3 -3 - 規費收入 440 140 294 294 -154 209.65% 財產收入 115 83 119 119 -36 142.96% 其他收入 1,839 522 495 495 27 94.92% 歲出部分: 121,505 64,119 58,482 711 59,193 4,926 92.32% 一般行政 102,278 52,166 47,198 642 47,840 4,326 91.71% 採集文獻暨文 6,481 3,701 3,462 15 3,477 224 93.95% 物大樓營運 整理文獻暨文 5,123 3,529 3,404 5 3,409 120 96.60% 獻大樓營運 編輯文獻暨史 7,623 4,723 4,418 49 4,467 256 94.58% 蹟大樓營運 22 主 要 表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899 2,394 2,457 -495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25 - 0402310000 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 25 - 0402310300 1 賠償收入 - - 25 - 04023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2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45 440 1,985 5 05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445 440 1,985 5 05023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445 440 1,985 5 0502310305 1 資料使用費 255 250 1,684 5 本年度預算數係影印及複製圖像 檔案等收入。 05023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10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紀念品販賣部 場地使用等收入。 0502310313 3 服務費 190 190 19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辦理臺灣史研習 營等報名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5 115 444 0 07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15 115 444 0 0702310100 1 財產孳息 75 75 3 0 0702310101 1 利息收入 1 1 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積欠書款分 期還款之利息收入。 0702310106 2 租金收入 74 74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紀念品販賣部及 販賣機場地等租金收入。 07023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44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財產及 物品等收入。 2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339 1,839 3 -500 11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339 1,839 3 -500 1102310900 1 雜項收入 1,339 1,839 3 -500 1102310909 1 其他雜項收入 1,339 1,839 3 -5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史籍書刊、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 機酬金等收入。 2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96,000 121,505 -25,505 00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96,000 121,505 -25,505 5302310000 文化支出 96,000 121,505 -25,505 5302313000 1 一般行政 77,760 102,278 -24,518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61,366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 列人事費2,22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6,394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館內裝修 及消防機電設備改善工程等經費22,291千 元。 5302314000 2 文獻業務 18,240 19,227 -987 5302314002 1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 5,068 6,481 -1,413 本年度預算數5,068千元,係採集文獻暨文 營運 物大樓營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委辦費 、購置相關文物展示設備等經費1,413千元 。 5302314003 2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 6,480 5,123 1,357 本年度預算數6,480千元,係整理文獻暨文 營運 獻大樓營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臺 灣光復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相關經費、購置 多人多點觸控導覽資訊牆等1,357千元。 5302314004 3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 6,692 7,623 -931 本年度預算數6,692千元,係編輯文獻暨史 營運 蹟大樓營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委辦費 等931千元。 25 26 附 屬 表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2310300 -0502310305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預算金額 255 承辦單位 整理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55 05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55 05023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55 0502310305 1 資料使用費 255 本年度預計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 1.影印及複製圖像檔案等收入,係依據「國史館臺灣文獻 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及「提供政府資訊重製或複 製收費標準表」收取計費,本年度共計約255千元。 2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2310300 -050231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190 承辦單位 編輯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報名費。 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報名費。 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報名費。 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報名費。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辦理各項研習活動報名費。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90 05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0 05023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90 0502310313 3 服務費 190 本年度辦理冬令、夏令臺灣史研習營等報名費收入。 1.本館職司臺灣文獻史料採集、整理、典藏、研究、出版 及推廣,為促進區域性歷史文化及自然景觀的研究、保 存與推廣,及加強臺灣地區的交流,每年冬令、夏令期 間各辦理一期研習活動,廣招各界人士參與,參加研習 對象包括大專院校學生、國中小學老師、地方文史工作 者及旅遊業者等。 2.冬令、夏令臺灣史研習營,預計每期招收95人,每人報 名費1,000元,2期共計190千元。 2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310100 -0702310101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預算金額 1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 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廠商代售本館出版品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 入。 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 07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 0702310100 1 財產孳息 1 0702310101 1 利息收入 1 本年度預計廠商積欠書款分期還款之利息收入,共計約1 千元。 2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310100 -07023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74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費。 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費。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費。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費。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費。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4 07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74 0702310100 1 財產孳息 74 0702310106 2 租金收入 74 本年度預計紀念品販賣部及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共計 約74千元。 1.紀念品販賣部場地租金收入,每月5,721元,1年共計約 68千元。 2.販賣機場地租金收入,每月500元,1年共計約6千元。 3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23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報廢財物標售收入。 報廢財物標售收入。 報廢財物標售收入。 報廢財物標售收入。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報廢財物標售收入。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40 07023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本年度預計變賣廢舊電腦、事務機器等收入。 1.本館廢舊物資均採「公開標售」方式辦理,參考歷年公 開標售價格計算,本年度預估變賣廢舊電腦、事務機器 等1批,共計約 40 千元。 3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2310900 -11023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1,33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依據預算法第十三條「政府歲入及歲出,均應編 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入其預算」辦理。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入其預算」辦理。 、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339 11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339 1102310900 1 雜項收入 1,339 1102310909 1 其他雜項收入 1,339 本年度預計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公文廢紙銷毀回收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1.出售史籍書刊收入係以歷年平均銷售金額計算,預估本 年度銷售金額約1,305千元。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預計每月2,600元,1年 共計約31千元。 3.公文廢紙銷毀回收、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本年度預 估約3千元。 3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30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7,76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文書檔案之處理、財產物品之保管出納、財產公務之購 1.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配合完成各工作計畫及自行檢討 1.文書檔案之處理、財產物品之保管出納、財產公務之購 1.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配合完成各工作計畫及自行檢討 考核事項,維護各項設備使用年限,並美化環境,保持 置配備與工程維護、館舍之安全管理。 考核事項,維護各項設備使用年限,並美化環境,保持 2.人事管理及有關政風事項。 2.人事管理及有關政風事項。 整潔衛生,藉以提高行政效率。 整潔衛生,藉以提高行政效率。 3.預算籌編執行、登錄預算法案、記錄各類帳簿、加強內 2.簡化行政工作程序,迅速提供上級單位決策資料。 3.預算籌編執行、登錄預算法案、記錄各類帳簿、加強內 2.簡化行政工作程序,迅速提供上級單位決策資料。 3.促進檔案,圖書管理及辦公室自動化。 部審核。 3.促進檔案,圖書管理及辦公室自動化。 4.推行行政管理、辦公室自動化及檔案等項業務數位化。 4.推行行政管理、辦公室自動化及檔案等項業務數位化。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61,366 人事室 本分支計畫編列61,366千元,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61,366 (1)職員待遇40人,計31,004千元。 (2)約聘11人、約僱2人,計8,877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004 (3)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3人,計1,806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8,877 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06 (4)員工考績、年終工作獎金,支領月退休 0111 獎金 9,283 金﹝俸﹞2萬元以下符合資格之退休人員 年終慰問金,計9,283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896 (5)休假補助費,計896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1,559 (6)超時加班、不休假加班費等,計1,559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741 元。 0151 保險 4,200 (7)職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及 技工工友離職儲金等,計3,741千元。 (8)職員及技工工友健保、職員公保、技工 工友及約聘僱勞保等,計4,200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6,394 秘書室、人事室 本分支計畫編列16,394千元,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142 、主計室 (1)業務費12,142千元: <1>現職員工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助費用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計52千元。 0202 水電費 3,088 <2>辦公廳舍水電費,計3,088千元。 0203 通訊費 834 <3>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所需郵資 0215 資訊服務費 133 、電話及網路等業務聯繫費用,計834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5 <4>委請廠商辦理電子公文管理系統、差 0221 稅捐及規費 39 勤系統、薪資及所得稅管理系統等維 0231 保險費 198 護費用,計13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 <5>租賃影印機等費用,計75千元。 0271 物品 1,534 <6>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費等費用,計3 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818 <7>公務車輛強制險、公共意外保險及志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19 工保險等費用,計198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 <8>法律諮詢顧問費、專業諮詢出席費、 替代役專業訓練講座鐘點費、消防訓 3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30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7,76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30 練講座鐘點費等,計9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16 <9>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零星事務用具消耗、非消耗品及油料 0294 運費 52 費等費用,計1,534千元。 0299 特別費 158 <10>處理經常一般公務、環境清潔或替代 0300 設備及投資 4,102 役服勤訓練、住宿管理等工作所需非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82 屬物品之各專項費用,計2,818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 。 <11>辦公廳舍及首長宿舍所需修繕費,計 0319 雜項設備費 3,220 1,419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50 <12>車輛及辦公器具保養、維修所需費用 0475 獎勵及慰問 150 ,計100千元。 <13>各項電梯養護、消防維護、用電養護 、電話系統養護、空調系統及週邊設 施養護等費用,計1,330千元。 <14>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參加開會 、洽辦公務等所需旅費,計216千元 。 <15>出版品等公務運輸、裝卸所需費用, 計52千元。 <16>首長因公所需之特別支出費用,計15 8千元。 (2)設備及投資4,102千元: <1>本館殘障設施改善工程、園區及建築 物改善工程等費用,計582千元。 <2>購置個人電腦、週邊設備及資訊軟體 等費用,計300千元。 <3>本館空調設備汰舊換新工程、空調把 手式蝶閥改善、一般性公務及特定工 作所需辦公事務設備等,計3,220千元 。 (3)獎補助費150千元:係為25位退休退職人 員三節慰問金。 3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2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5,06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調查蒐集臺灣各地各類文物、文獻、契字、圖籍、口述 1.蒐集各類圖籍、檔案,訪談、調查文獻史料,以補史料 1.調查蒐集臺灣各地各類文物、文獻、契字、圖籍、口述 1.蒐集各類圖籍、檔案,訪談、調查文獻史料,以補史料 之不足,提供纂修臺灣史、鄉土史志研究參考。 史料等,整理、典存、研究、出版。 之不足,提供纂修臺灣史、鄉土史志研究參考。 2.文物大樓展示營運,辦理常態展示,並規劃特展,出版 2.透過展示與出版,落實鄉土尋根,推廣臺灣歷史及本土 2.文物大樓展示營運,辦理常態展示,並規劃特展,出版 2.透過展示與出版,落實鄉土尋根,推廣臺灣歷史及本土 文化教育,促進社會大眾對臺灣歷史文化之瞭解。 專輯。 文化教育,促進社會大眾對臺灣歷史文化之瞭解。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5,068 採集組 1.計畫內容:辦理臺灣文獻採集及文物大樓營 0200 業務費 4,093 運。 2.完成方法:按月分配執行。 0201 教育訓練費 1 3.經費計算依據:按工作量實需數,依市價核 0202 水電費 1,164 實計列。 0203 通訊費 1 4.本分支計畫編列5,068千元,內容如下: 0212 權利使用費 10 (1)業務費4,093千元: <1>現職員工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助費用 0231 保險費 125 ,計1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4 <2>文物大樓展場及典藏文物庫房電費, 0251 委辦費 450 計1,164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6 <3>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所需郵資 0271 物品 146 、電話等業務聯繫費用,計1千元。 <4>辦理文物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對國 0279 一般事務費 1,332 內外團體、個人之展品權利金,計1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 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55 <5>典藏文物、各項借用展覽、邀請展、 0291 國內旅費 119 表演活動保險等所需支付費用,計125 0294 運費 45 千元。 <6>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0300 設備及投資 975 ,聘請個人辦理相關業務等費用,計1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60 34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515 <7>辦理日據時期臺灣日文舊籍數位化影 像掃描等費用,計450千元。 <8>參加國內文獻文物相關立案社團組織 之會費,計6千元。 <9>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零星事務用具消耗、非消耗品等費用 ,計146千元。 <10>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非屬物品之各專項費用,計1,332千 元。 <11>文物大樓展場等所需修繕費,計5千 元。 3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2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5,06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2>文物典藏展示空間各項設施儀器設備 之保養、維修及文物燻蒸費用等,計 555千元。 <13>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參加開會 、洽辦公務等所需旅費,計119千元 。 <14>公務運輸、裝卸所需費用,計45千元 。 (2)設備及投資975千元: <1>文物大樓空調機電改善工程等費用, 計460千元。 <2>購置有關臺灣之民俗文物、古文書、 古籍史料圖書,增購相關文物展示、 典藏、管理用等器材設備及展場整修 更新等費用,計515千元。 36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3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6,4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裱褙修護日據與光復後檔案。 1.日據與光復後檔案裱褙修護,延長其使用壽命。 1.裱褙修護日據與光復後檔案。 1.日據與光復後檔案裱褙修護,延長其使用壽命。 2.出版「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臺灣總督府事典 2.透過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等書之出版,讓各界人士 2.出版「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臺灣總督府事典 2.透過臺灣總督府檔案主題選編等書之出版,讓各界人士 」及「行政長官公署史料彙編-回復國籍篇」等書。 更深入瞭解日據與光復後之各項施政概況。 」及「行政長官公署史料彙編-回復國籍篇」等書。 更深入瞭解日據與光復後之各項施政概況。 3.舉辦臺灣光復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 3.舉辦臺灣光復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對過去進行回顧、 3.舉辦臺灣光復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 3.舉辦臺灣光復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對過去進行回顧、 反省與檢討,並重新解讀歷史現象的意涵。 反省與檢討,並重新解讀歷史現象的意涵。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6,480 整理組 1.計畫內容:辦理臺灣文獻整理及文獻大樓營 0200 業務費 5,056 運。 2.完成方法:按月分配執行。 0202 水電費 1,164 3.經費計算依據:按工作量實需數,依市價核 0215 資訊服務費 49 實計列。 0231 保險費 20 4.本分支計畫編列6,480千元,內容如下: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466 (1)業務費5,05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7 <1>典藏文獻檔案庫房電費,計1,164千元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2 <2>委請廠商辦理安全門禁系統維護、圖 0271 物品 144 書系統維護等費用,計4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93 <3>辦理各項特展展件之保險費用,計2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 千元。 <4>委請廠商修護已蟲蛀或劣化之日據、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5 光復後檔案暨修補裝訂圖書舊籍等費 0291 國內旅費 242 用,計1,466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50 <5>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0294 運費 34 ,聘請個人辦理相關業務等費用,計2 0300 設備及投資 1,424 67千元。 <6>參加檔案、圖書相關組織或學術團體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24 等費用,計12千元。 <7>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零星事務用具消耗、非消耗品等費用 ,計144千元。 <8>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非屬物品之各專項費用,計1,493千元 。 <9>典藏文獻檔案庫房等所需修繕費,計2 0千元。 <10>文獻大樓公共設施之各項儀器、設備 等所需養護費,計95千元。 <11>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參加開會 、洽辦公務等所需旅費,計242千元 3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3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6,4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12>邀請國外學者參加臺灣光復七十週年 學術研討會所需旅費,計50千元。 <13>公務運輸、裝卸所需費用,計34千元 。 (2)設備及投資1,424千元:係購置多人多點 觸控導覽資訊牆、伺服器主機硬碟等費 用。 3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4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6,69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出版臺灣文獻季刊;纂修臺灣原住民史、臺灣客家族群 1.出版臺灣文獻季刊、辦理臺灣文獻講座、臺灣史研習營 1.出版臺灣文獻季刊;纂修臺灣原住民史、臺灣客家族群 1.出版臺灣文獻季刊、辦理臺灣文獻講座、臺灣史研習營 及史蹟大樓之展示導覽,俾供研究臺灣史之參考及推廣 史及重要家族史;編譯臺灣早期史料、臺灣文獻講座、 及史蹟大樓之展示導覽,俾供研究臺灣史之參考及推廣 國人重視及瞭解臺灣史。 臺灣史研習營及獎勵臺灣文獻書刊出版。 國人重視及瞭解臺灣史。 2.史蹟大樓展示營運,除常態展外,並不定期規劃特展。 2.臺灣全志纂修及出版,以撰修志書方式紀錄臺灣各方面 2.史蹟大樓展示營運,除常態展外,並不定期規劃特展。 2.臺灣全志纂修及出版,以撰修志書方式紀錄臺灣各方面 3.臺灣史事研究及志書纂修。 3.臺灣史事研究及志書纂修。 之發展。 之發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6,692 編輯組 1.計畫內容:辦理臺灣文獻編輯及史蹟大樓營 0200 業務費 6,424 運。 2.完成方法:按月分配執行。 0202 水電費 1,164 3.經費計算依據:按工作量實需數,依市價核 0203 通訊費 10 實計列。 0231 保險費 8 4.本分支計畫編列6,692千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8 (1)業務費6,424千元: 0251 委辦費 1,645 <1>史蹟大樓各展場電費,計1,164千元。 <2>寄發各項郵件所需郵資費,計10千元 0271 物品 69 。 0279 一般事務費 2,072 <3>辦理各項活動之保險費用,計8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0 <4>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 ,聘請個人辦理相關業務等費用,計1 ,00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27 <5>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0294 運費 15 委託其他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92 進行學術研究,依雙方約定契約內容 0319 雜項設備費 92 支付各項費用,計1,64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76 <6>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零星事務用具消耗、非消耗品等費用 0475 獎勵及慰問 176 ,計69千元。 <7>處理經常一般性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 非屬物品之各專項費用,計2,072千元 。 <8>史蹟大樓展場等所需修繕費,計70千 元。 <9>史蹟大樓公共設施各項儀器、設備保 養、維修費用等,計36千元。 <10>處理經常一般性或特定工作參加開會 、洽辦公務等所需旅費,計327千元 。 <11>公務運輸、裝卸所需費用,計15千元 。 3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4004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預算金額 6,69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設備及投資92千元:係史蹟大樓展場影 音播放系統汰舊換新、購置一般性公務 及特定工作所需辦公事務設備等費用。 (3)獎補助費176千元:係獎勵文史團體及個 人出版文獻書刊、推廣文獻研究活動等 之獎勵金。 4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3000 5302314002 5302314003 5302314004 一般行政 採集文獻暨文 整理文獻暨文 編輯文獻暨史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物大樓營運 獻大樓營運 蹟大樓營運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77,760 5,068 6,480 6,692 96,000 0100 人事費 61,366 - - - 61,366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004 - - - 31,00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8,877 - - - 8,877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06 - - - 1,806 0111 獎金 9,283 - - - 9,283 0121 其他給與 896 - - - 896 0131 加班值班費 1,559 - - - 1,55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3,741 - - - 3,741 0151 保險 4,200 - - - 4,200 0200 業務費 12,142 4,093 5,056 6,424 27,715 0201 教育訓練費 52 1 - - 53 0202 水電費 3,088 1,164 1,164 1,164 6,580 0203 通訊費 834 1 - 10 845 0212 權利使用費 - 10 - - 10 0215 資訊服務費 133 - 49 - 182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5 - - - 75 0221 稅捐及規費 39 - - - 39 0231 保險費 198 125 20 8 351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1,466 - 1,46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 134 267 1,008 1,505 0251 委辦費 - 450 - 1,645 2,095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6 12 - 18 0271 物品 1,534 146 144 69 1,893 0279 一般事務費 2,818 1,332 1,493 2,072 7,71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19 5 20 70 1,514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 - - - 1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30 555 95 36 2,016 0291 國內旅費 216 119 242 327 904 0293 國外旅費 - - 50 - 50 0294 運費 52 45 34 15 146 4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2313000 5302314002 5302314003 5302314004 一般行政 採集文獻暨文 整理文獻暨文 編輯文獻暨史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物大樓營運 獻大樓營運 蹟大樓營運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158 - - - 158 0300 設備及投資 4,102 975 1,424 92 6,59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82 460 - - 1,042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 - 1,424 - 1,724 0319 雜項設備費 3,220 515 - 92 3,827 0400 獎補助費 150 - - 176 326 0475 獎勵及慰問 150 - - 176 326 42 43 國史館臺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 總統府主管 61,366 27,715 326 -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61,366 27,715 326 - 文化支出 61,366 27,715 326 - 1 一般行政 61,366 12,142 150 - 2 文獻業務 - 15,573 176 - 1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 4,093 - - 2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 5,056 - - 3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 6,424 176 - 44 灣文獻館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 89,407 - 6,593 - - 6,593 96,000 館 - 89,407 - 6,593 - - 6,593 96,000 - 89,407 - 6,593 - - 6,593 96,000 - 73,658 - 4,102 - - 4,102 77,760 - 15,749 - 2,491 - - 2,491 18,240 大樓營運 - 4,093 - 975 - - 975 5,068 大樓營運 - 5,056 - 1,424 - - 1,424 6,480 大樓營運 - 6,600 - 92 - - 92 6,692 45 國史館臺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 1,042 - 00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1,042 - 5302310000 文化支出 - 1,042 - 5302313000 1 一般行政 - 582 - 5302314000 2 文獻業務 - 460 - 5302314002 1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 460 - 5302314003 2 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運 - - - 5302314004 3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 - - 46 灣文獻館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 1,724 3,827 - - 6,593 - - 1,724 3,827 - - 6,593 - - 1,724 3,827 - - 6,593 - - 300 3,220 - - 4,102 - - 1,424 607 - - 2,491 營運 - - - 515 - - 975 營運 - - 1,424 - - - 1,424 營運 - - - 92 - - 92 47 4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00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8,87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806 六、獎金 9,283 七、其他給與 896 八、加班值班費 1,559 超時加班費預算數為100千元,未逾該科目 本館90年度實支數8成金額為1,02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3,741 十一、保險 4,20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61,366 49 國史館臺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1 總統府主管 40 40 - - - - - - 3 3 1 1 1 2 0002310000 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40 40 - - - - - - 3 3 1 1 1 2 5302313000 駛 1 一般行政 40 40 - - - - - - 3 3 1 1 1 2 , 人 營 預 。 50 灣文獻館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2000000 11 12 2 3 - - 58 61 59,807 62,008 -2,201 總統府主管 0002310000 11 12 2 3 - - 58 61 59,807 62,008 -2,20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5302313000 11 12 2 3 - - 58 61 59,807 62,008 一般行政 -2,201 1.本年度58人較上年度61人,減少駕駛 1人、聘用人員1人、約僱人員1人, 出缺不補。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個人之「臨時人 員」支出,「整理文獻暨文獻大樓營 運-日據及光復後檔案修護」計畫預 計進用按件計酬人員4人1,466千元。 51 5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4 . 4 2,000 1,668 24.57 41 49 22 2425-SM。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 .05 2,000 1,668 24.57 41 49 22 7739-SM。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6 .07 125 624 23.52 15 2 4 130BWB、131B WB。 合 計 3,960 97 100 48 53 預算員額: 職員 40 人 技工 1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人 國史館臺 法警 0 人 聘用 11 人 合計: 58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2人 工友 3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 - - 3棟 38,088.56 1,514 二、機關宿舍 - - - 119.00 - 1 首長宿舍 - - - 1棟 119.00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 - - 38,207.56 1,514 54 灣文獻館 舍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舍 - - - - 38,088.56 - - 1,514 關宿舍 - - - - 119.00 - - - 長宿舍 - - - - 119.00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38,207.56 - - 1,514 55 國史館臺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53023130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4-104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2)5302314004 -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1]獎勵出版文獻書刊及活動 02 104-104 符合國史館臺灣 獎勵文史團體及個人出版文 - 文獻館獎勵出版 獻書刊及推廣文獻研究活動 文獻書刊暨推廣 之獎勵金。 文獻研究實施要 點 56 灣文獻館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26 - - 326 - 326 - - 326 - 326 - - 326 - 150 - - 150 - 150 - - 150 - 176 - - 176 - 176 - - 176 57 國史館臺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89,081 - - 326 89,407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89,081 - - 326 89,407 58 灣文獻館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6,593 - - - - 6,593 96,000 娛樂、文化與宗教 6,593 - - - - 6,593 96,000 59 國史館臺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095 合計 1,268 722 2,095 1.5302314000 1,268 722 文獻業務 450 5302314002 - 450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450 (1)日據時期臺灣日文舊籍 104-104 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透過數位化技術 - 450 數位化影像掃描計畫 保存,將日文舊籍資料,進行編目、 建檔、影像掃描,提供研究閱覽,以 達到永久典藏、傳承史料、資源共享 的目的。 1,645 5302314004 1,268 272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250 (1)「排灣族Padain部落歷 103-105 從部落的整體性認知來探討並建構Pa 163 55 史研究」委託研究計畫 dain部落的歷史。 170 (2)「客家文化與空間聚落 103-105 本案著重探討客家族群文化與聚落空 130 30 的研究」委託研究計畫 間的關係、發展及現況,調查雲林縣 三類客家族群中較具代表性之聚落並 分析,以呈現此三類聚落之宇宙觀。 170 (3)「客家鄉土教學與客家 103-105 本案主要探討本土教育政策所推動之 110 40 文化傳承」委託研究計 母語及鄉土教學,對客家文化傳承的 畫 關係,以雲林詔安客庄國中小鄉土教 學課程為例。 917 (4)「臺灣全志‧財政金融 102-104 纂修財政金融志,內含金融保險、外 752 128 志」委託研究計畫 匯、證券交易、財稅,總字數為80萬 字。 138 (5)「臺灣全志‧人物志」 104-106 纂修人物志,內含人物傳、人物表二 113 19 委託研究計畫 篇,總字數為40萬字。 60 灣文獻館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05 - - 合計 2,095 105 - - 1.5302314000 2,095 文獻業務 - - - 採集文獻暨文物大樓營運 450 化技術 - - - (1)日據時期臺灣日文舊籍 450 編目、 數位化影像掃描計畫 覽,以 源共享 105 - - 編輯文獻暨史蹟大樓營運 1,645 建構Pa 32 - - (1)「排灣族Padain部落歷 250 史研究」委託研究計畫 聚落空 10 - - (2)「客家文化與空間聚落 170 雲林縣 的研究」委託研究計畫 聚落並 宙觀。 推動之 20 - - (3)「客家鄉土教學與客家 170 傳承的 文化傳承」委託研究計 鄉土教 畫 險、外 37 - - (4)「臺灣全志‧財政金融 917 為80萬 志」委託研究計畫 物表二 6 - - (5)「臺灣全志‧人物志」 138 委託研究計畫 6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列「釋股 非屬本館業務。 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 1.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單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位 合作金庫金 融控股公司 45 億元 財政部 兆豐金融控 30 億元 股公司 中國鋼鐵公 經濟部 25 億元 司 中華電信公 交通部 80 億元 司 行政院農業 台灣肥料公 20 億元 委員會 司 行政院國家 台灣積體電 180 億元 發展基金 路公司 合計 380 億元 2.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司、勞 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為限,並以長期持 有為原則。 3.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 本館業依決議辦理。 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 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政府各機關之 「文康活動費」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 本館業依決議辦理。 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 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編列;且我國中 央政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 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爰刪減中央政 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 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 應據各年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各部會及 本館無編列相關經費。 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要是支應 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等交流業務;惟鑑 於中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 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中政策」,更何 6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 統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 國太過頻繁之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 要放緩兩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 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 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政做法, 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 路」;爰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 預算,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 本館業依決議辦理。 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元調降 為 2,000 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委託研 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 輔導計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 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 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 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 理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 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 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 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 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 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消防 6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 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 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能源局、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 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 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檢驗所、海 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 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經濟建 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察 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 主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 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 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 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 6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 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 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 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文 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 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研究 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 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 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 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主管、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6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 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 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 行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 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 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 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 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 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增 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 文化部主管不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 統刪 4%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 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 66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 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 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 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 總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 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 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及所屬、外交 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科 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 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 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 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 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 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 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 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市公 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主管辦 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元。 (六)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校,要求 非屬本館業務。 6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應依「規 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果不彰,絕大多數 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 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同棟建築, 不同部會,標準不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 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進財政負擔 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同法 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中,即包括各機 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道路、 設施、設備及場所」 ,第 10 條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 原則並規定除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 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 公有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 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慷 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 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通便捷;且政府 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 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大相違 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 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 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 擬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法 「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標 非屬本館業務。 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含「公費」之院長或 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繳 800 元; 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 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 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 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均不 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台東,不論居住單 房或 1 戶多房者,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 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 事項」第 6 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 借用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 經收後悉數解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 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般行情為低,且除 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 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 庫。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 68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 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 相津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 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爰要求行政院應 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訂 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 施。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下「教 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7,000 元, 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 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 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 雖可申請部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 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 須應給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 請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 人員違規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論 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國家安全疑 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 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 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及福利較 非屬本館業務。 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 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來,歷經多次之 大幅調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 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 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 問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 助」,其相關費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 其對繳不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 免付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 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 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 院所本亦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 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惠,更造成各 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少國庫收入。職 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 費制度,取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 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人及 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 預算,應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 起實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 69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政令 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 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 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 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政府財政困 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 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宣導 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 算亦通過決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 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 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103 年度起,除 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 發事件所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 非屬本館業務。 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決議: 「為求全民健 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 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 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 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 出兩點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 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 經費需求考量。……」 ,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社福團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 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 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 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 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之補充保費 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 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 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 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 費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 非屬本館業務。 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 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 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 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 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 70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 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 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解決兼 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 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 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 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 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 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 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 保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公開 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 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 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 人數不得新增。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超過 99 非屬本館業務。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 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 為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務增減 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此外, 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 施,惟承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 經控管後,有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 亦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 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 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力之規 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求,調整派 遣勞工人數之上限;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 攬」代替「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務以「勞務承 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 「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 規定,俾以提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 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 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核安管制 非屬本館業務。 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 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 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進核能利用 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 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 級獨立機關」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 71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 例,此舉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 運送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 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 司)行使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 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 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研 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 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 行使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 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 改事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 辦理。 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 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 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 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管理,立 非屬本館業務。 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 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 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經查, 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仍 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 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 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 題、放任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 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 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 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 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 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件,嚴重損 非屬本館業務。 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國之招 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 部已經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 「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 衛生局食品安全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 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 數遠比新聞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 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 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並非 72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 化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 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 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 藥物管理署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 品 及化粧 品), 103 年度 反而 較 102 年度短 編 2,146.3 萬元。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 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 算外另行編列專款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 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經費。」 ,103 年度食 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專案也短 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視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 糧草供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 決食品安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定『充實地方 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 ,於 6 年內增加社 工人力 1,462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通需求,寬列補助 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嚴重不 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 能量,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並推動生 非屬本館業務。 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 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 用專業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 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 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查廠 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 之廠數,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 海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品產業形 非屬本館業務。 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品之管理、查核、檢驗 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加工、製 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 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 重要性,102 年接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 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 與人力之短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 7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 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國外相關風 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 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目前 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驗設備缺 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得以建制,除積極修 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 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 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 力,得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 法時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 降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發後 非屬本館業務。 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 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 易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 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 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 或社會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庭 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 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擴大都市 非屬本館業務。 計畫方式進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 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 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園國際機場 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 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 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發,卻未見 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 加,以嘉惠全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 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要求 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 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 機關調查已開發特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月 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於 非屬本館業務。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 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 ,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 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 ,有鑑於經濟部在「易 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 且後續治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計 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 74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別條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預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特別 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中。囿於目前 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 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 部營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 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 畫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 治理計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排擠 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月底止,全體 非屬本館業務。 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 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 10 倍, 扣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質上已 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國銀行業 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 止,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 上限為 1 倍)、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 新臺幣 7,600 億元) ,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銀行、 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比升高之潛 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 整體營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 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 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經濟、社會 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守 銀行業赴中投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 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限額,且風 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範,不應再 調整;另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 位亦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 動及金融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 院提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是 非屬本館業務。 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也是 台灣重要貿易夥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幾 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如東協、TPP、RCEP 等),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對偏低, 已嚴重落後其他國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 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 的升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 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 75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 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院、經濟部、外交部 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 戰略藍 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 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 應以加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 極融入亞太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 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 辦理。 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 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染指相關職 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 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 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 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 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 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 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 辦理。 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 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 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 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應函送立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 辦理。 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 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補貼等)等 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益迴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政府遴 辦理。 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 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 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 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贈)、投 本館目前無本決議所列相關情事,如有將依決議 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董(監) 辦理。 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 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 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 76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計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 (監)事(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 秘書長),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會會 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理;為 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 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 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 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 非屬本館業務。 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 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 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 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 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 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 薪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 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解決兼 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 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 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 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 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健康 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學 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 險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補 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 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 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