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說 明 調 查 局 目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 1-16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17-18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9-2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23-28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29-47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48-51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52-53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54-55 (六)人事費分析表 ...................................................................................................... 57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58-59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60-84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86-87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 88-89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9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92-97 (十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 98-101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102-103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104-114 (十六)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11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規定,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 防與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置局長 1 人、副局長 2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內設 15 處、5 室及 1 會,另於各省(市)、縣(市)及重要地區,設 8 個調查處(其中臺灣省 調查處為虛級化單位,下設 20 個調查站或工作站)及幹部訓練所等單位, 其主要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局長:綜理局務。 2. 副局長:襄理局務。 3. 主任秘書:綜核文稿、協調各處室及處理交辦事項等。 4. 國家安全維護處:辦理有關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及組織犯 罪防制之協同辦理等事項。 5. 廉政處:辦理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 考核;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及廉政相關之調查等事 項。 6. 經濟犯罪防制處:辦理經濟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 執行及案件調查之指導與審核;追緝外逃、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境內 境外經濟犯罪情資交換、協調、合作等事項。 7. 毒品防制處:辦理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毒品犯 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 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與集中 保管及銷燬事宜;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等事項。 8. 洗錢防制處:辦理洗錢防制策略之研究及法規之訂定;金融機構申報 疑似洗錢交易、大額通貨交易與海關通報旅客等攜帶大額外幣現鈔或 有價證券入出國境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協查國內其他機 關洗錢案件;與國外洗錢防制機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調查 等事項。 9. 資通安全處:辦理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維護;資料管理、處理及 運用;網路通訊與資訊設備之購置、管理及維護;妨害電腦使用犯罪 之防制及偵查;數位證物檢驗及鑑定;資訊安全之政策規劃、教育訓 練、推動、執行及稽核等事項。 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10. 國內安全調查處:辦理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 及國內安全情勢調查資料、國內財經安全調查資料、國內社會安全調 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處理等事項。 11. 保防處:辦理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保防教育與宣導、安 全查核及上級特交等機關保防工作之規劃、指導、推動、執行等事項。 12. 國際事務處:辦理本局駐外人員派遣及管理、協處駐外館處安全保防、 與外國執法機構協調聯繫、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外事與海外安 全調查工作及規劃執行國際合作、禮賓接待、外文翻譯等事項。 13. 兩岸情勢研析處:辦理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究 事項,大陸書報、刊物、視訊資料之蒐集、登錄、管理、建檔及運用, 兩岸情勢研究期刊、專書之編撰及出版等事項。 14. 諮詢業務處:辦理諮詢工作之規劃、管理、指導、支援及考核,諮詢 人員之布置、聯繫及慰助等事項。 15. 鑑識科學處:辦理化學、文書、指紋、物理、生物等證物之檢驗、鑑 定、研究及科技偵查器材之研發、建置、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16. 通訊監察處:辦理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管理及通訊監 察之協助執行、作業管理、技術支援等事項。 17. 督察處:辦理有關督察業務之規劃、指導,員工風紀查察、維護及違 紀案件之調查,執行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辦法之規定事項暨國家情 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員工申訴案件之處理,重要業務之檢查,駐衛 警察及武器彈藥管理等事項。 18. 總務處:辦理有關文書、檔案、出納、採購、營繕、財產、物品及駕 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19. 公共事務室:辦理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 繫處理及為民服務等事項。 20. 秘書室:辦理施政計畫之彙整、管制、考核,重要會議之籌劃及議事 處理等事項。 21. 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研究委員會: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 統計)、政風及犯罪案件研究之相關事務。 22. 各省(市)縣(市)調查處站: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保防業務。 23. 幹部訓練所:辦理本局所屬人員之各項業務訓練事項。 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國家安全維護處 基隆市調查站 廉政處 臺北市調查處 桃園縣調查站 經濟犯罪防制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設調查站、工作站) 新竹市調查站 毒品防制處 新北市調查處 新竹縣調查站 洗錢防制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設調查站、工作站) 苗栗縣調查站 資通安全處 臺中市調查處 彰化縣調查站 國內安全調查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局 長 設調查站、工作站) 南投縣調查站 保防處 副 局 長 臺南市調查處 雲林縣調查站 國際事務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設調查站、工作站) 嘉義縣調查站 主 任 秘 書 兩岸情勢研析處 臺灣省調查處 嘉義市調查站 諮詢業務處 屏東縣調查站 鑑識科學處 高雄市調查處 宜蘭縣調查站 通訊監察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設調查站、工作站) 花蓮縣調查站 督察處 福建省調查處 臺東縣調查站 總務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質 澎湖縣調查站 設調查站、工作站) 公共事務室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航業調查處 秘書室 (依業務需要於各港埠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地區設調查站、工作站) 人事室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幹部訓練所 主計室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政風室 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 研究委員會 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數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2,498 2,498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5 6 6 16 16 2,914 2,915 註:本年度預算員額 2,914 人,較上年度減列駕駛 1 人。 二、調查局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局依據職掌持續強化防制敵人滲透及反恐工作,貫徹掃黑行動,檢 肅組織犯罪,加強肅清貪瀆,賄選查察,全力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防制 洗錢、重大經濟與電腦犯罪,有效打擊不法,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 治安。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 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提升行政效能: 促進行政業務管理效率,提升工作績效;持續推動業務e化,強化 網路管理運用,落實資訊安全,配合政府政策全面推動公文電子化作 業;實施在職訓練及調查人員養成教育,精進學養與技能。 2.強化司法調查: (1)因應兩岸交流現況,加強蒐報違常動態,機先掌握重大治安、國際恐 怖組織活動危安預警及意圖以暴力、脅迫方式破壞國體、變更國憲、 顛覆政府活動狀況等影響國內安全情資;瞭解社會各項狀況,充分反 映民意,並彙整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家利益各類犯罪資料及透析兩 岸情勢,提供有關機關研處。 (2)建構綿密保防網脈,嚴密安全保防措施,加強機關安全防護、機密保 護及防制滲透作為,確保機關安全;透過「全國保防工作會報」、 「全 國保防工作督導小組會報」及「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機制,結合 「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運作,有效強化機關 安全;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出版保防宣 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導書刋、製拍短片(劇)等,有效推廣保防宣導作為,落實全民保防認 知;加強國內反滲透部署,建構國家安全網,積極偵辦組織性犯罪等 重大非法案件,強力執行掃黑行動,協同維護社會治安。 ,縝密蒐證,加強檢肅貪污, (3)積極推動執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全力偵辦具有移風易俗、風行草偃之重大貪瀆舞弊案件,並積極推動 行政肅貪,以有效澄清吏治,端正政風;加強賄選查察,全力偵辦賄 選案件,淨化選風;編印「廉政工作年報」,提供各界參閱。 (4)配合政府施政重點,加強防制企業貪瀆,積極偵辦股市金融犯罪、非 法吸金、地下通匯、侵害智慧財產權、走私槍械、虛偽標示臺灣產製 商品、電話詐欺恐嚇、囤積哄抬及偽劣假藥、黑心食(商)品等犯罪。 持續掃蕩違法經濟活動,導正投機風氣;密切協調財經有關機關加強 各項預防措施,共同推動防制經濟犯罪工作;拓展國際合作管道,推 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積極發揮「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功效, 追緝重大外逃罪犯返國歸案;強化「經濟犯罪防制執行會報」及「防 制經濟犯罪研討會」功能;編印「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 、 「外逃罪 犯名冊」及「專題研究報告彙編」等,以顯現犯罪趨勢及研擬防制因 應對策,期能達到防處經濟犯罪之目標。 (5)持續秉持「拒毒於彼岸、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之原則,積極發 掘、偵辦「國際毒盤、走私管道、銷售網路及製造工廠」等重大案件; 加強查緝新興化學合成毒品,追查販毒所得與資金流向,以斷絕販毒 組織金脈;發揮以案查案,向上溯源方式,追查國內毒品犯罪集團, 以有效防堵毒品泛濫;持續拓展國際及兩岸跨境合作管道與司法交 流,並以毒品、毒品先驅化學物質等生產、運輸路線,及毒梟活動頻 繁國家與地區為重點,期機先發掘源頭線索偵辦,阻斷國內毒源擴 散。另加強整合、分析跨國性毒品犯罪,強化跨國組織犯罪之偵查; 加強兩岸緝毒合作,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與大陸公安部禁毒局及福建、浙江、廣東等地區禁毒機關建立合作聯 繫管道,進行情資交換,合作偵監兩岸毒梟不法動態,適時偵辦。 (6)落實洗錢防制宣導,促請金融機構積極申報大額通貨及可疑交易,建 檔儲存,分析疑似洗錢交易報告及海關通報之旅客攜帶大額外幣申報 等資料,追查相關交易紀錄,從中過濾案源,並藉以支援偵辦貪瀆、 賄選、毒品及經濟犯罪等案件之資金查察;派員參與國際性防制洗錢 組織會務活動,掌握國際防制洗錢策略,強化國內防制洗錢機制,以 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符合國際要求標準;推動與國外簽訂防制洗錢合作備忘錄,加強與國 外相關單位進行洗錢情資交換,支援偵辦跨國性洗錢案件;提供友邦 國家受訓人員洗錢防制技術訓練等交流合作,指派專人為國內金融從 業人員講授防制洗錢課程,並編印「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及案例彙編, 供教育宣導,有效防制洗錢犯罪。 (7)掌握電腦網路發展趨勢,拓展與國內、外相關機關之合作;加強發掘 並掌控境外組織型駭客入侵我政府機關竊密之資安線索,進而追查境 內可疑跳板電腦,蒐集各類惡意程式並解析其行為態樣,研究駭客入 侵及竊密手法,強化網路蒐證技能確保資通安全;加強防制電腦犯罪 專業訓練,提升偵辦人員查緝知能;精進數位證據鑑識技術,有效支 援案件偵辦,並協助院、檢辦理數位鑑識工作。 (8)派駐海外人員負責與國外相關執法機構協調聯繫,辦理國際合作、海 外安全調查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事項,並於政府重要駐外館處協 同辦理安全保防工作。 3.加強鑑監能力: 為提升司法之公信力,有效保障民眾權益,將持續遵照 ISO 17025 國際認證規範,以維持良好鑑驗品質;透過參加專業性國際會議、先進 實驗室研習,加強國際合作,提升鑑識水準及專業技術;鼓勵專任人員 進修、研究,增強科技研發能力,以提高犯罪證物鑑識效率,滿足案件 偵辦及偵審需求;配合電信技術發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之電信 服務,持續研發通訊監察技術,有效支援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 案件。 4.充實辦案設施: 持續辦理中華電信 HiNET 數據上網等各項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 置工作,建構完善通訊監察功能與受理平台,以滿足各司法警察機關偵 辦犯罪案件之通訊監察需求;持續充實電腦及網路犯罪偵查設備,以增 強網路安全偵蒐管理和電腦犯罪鑑識偵處之能量。 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 量 標 準 目標值 體制 方式 公文電子交換, 統計 電子發文件數 × 100% 一 1 80% 提升處理時效 數據 發文總件數 提升行政 二 業務系統整合, 1 統計 1.系統規劃及增修 120 案 90% 一 提升工作效率 數據 2.程式設計及增修 1,000 件 效能 1.辦理調查班新進人員養成教育 1 期 辦理教育訓練, 統計 2.辦理基層班新進人員養成教育 1 期 三 1 90% 提升專業知能 數據 3.辦理在職人員專精訓練 1,500 人次 4.出席國際會議提出專題報告 12 份 1.蒐集國內安全調查資料 50,000 件 2.蒐集海外安全調查資料 2,500 件及反滲 加強蒐處國內、 統計 一 1 透、反恐情資 400 件 90% 外安全調查資料 數據 3.蒐集跨國犯罪線索情資 250 件 4.編撰專報 50 輯 1.蒐集保防資料 7,000 件 強化司法 強化保防工作, 統計 2.編撰保防專報及案例 16 輯 二 二 1 90% 調查 有效防制滲透 數據 3.辦理保防宣導 600 件 4.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120 案 1.偵辦貪瀆案件 450 案 加強防制貪瀆犯 2.偵辦經濟及一般犯罪案件 850 案 罪、經濟犯罪、 統計 三 1 3.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200 案 90% 毒品犯罪、洗錢 數據 4.發掘洗錢犯罪案件 250 案 犯罪及電腦犯罪 5.辦理電腦犯罪案件 60 案 提升科技檢驗鑑 統計 完成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 100% 一 1 90% 定效率 數據 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加強鑑監 三 能力 有效執行通訊監察 統計 完成執行通訊監察案數 × 100% 二 1 100% 工作 數據 受理執行通訊監察案數 充實辦案 有效建置辦案設 統計 實支數 + 結餘繳庫數 × 100% 四 1 100% 設施 施 數據 年度預算數 7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調查局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 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目標值 績 效 衡 量 暨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一、提升行政效能 一、公文電子交換,提升處 90% 1. 發文總件數 22,372 件,其中電子發文 理時效 件數 19,252 件,電子發文比率達 86.05 二、業務系統整合,提升工 90% %,已達「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續階方 作效率 案」衡量指標70%規範,惟為全面實 三、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專 90% 施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將原衡量標準 業知能 係以局發文為統計基礎,另將全局各 單位發文比率納入計算,致原定目標 值未能逹成;為精進工作成效,除賡 續推動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等措施外, 檢討評估衡量指標最適化,以提升行 政效能,完成年度績效目標。 2. 專案資料電腦建檔 3,924,349 筆,協助 資料查詢 1,603,088 人次,業務系統規 劃增修 145 案,增修應用系統程式 1,265 件,強化管理措施,落實資通安 全,辦理資訊講習 2 期、研討會 26 次 及資安專題演講 2 場次。 3. 完成調查班第 48 期養成教育訓練 89 人及第 49 期第 51 週訓練 73 人,各項 業務專精班 1,792 人次,接受其他機 關委託辦理相關訓練 106 人次。訂購 進修書刊 6,808 冊,出版展抱月刊 19,200 份,辦理射擊訓練、桌球、羽 球及籃球競賽、慶生會、自強旅遊及 人文影像館影片欣賞等活動。選派優 秀人員出國參加 12 項國際會議 22 人 次,遴薦 1 人參加美國聯邦調查局訓 練,提出 12 份出國報告書內容具體, 甚具參考價值。 4. 行政事務均達原訂目標,預算編列 3 億 2,704 萬 7 千元,執行率 98.37 %。 二、強化司法調查 一、加強蒐處國內、外安全 90% 1. 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62,594 件,採用 調查資料 56,371 件,整編調查專報 80 輯。 8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 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目標值 績 效 衡 量 暨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2. 蒐集海外安全調查資料 2,731 件,採 用 1,964 件;反滲透、反恐情資 806 件,採用 726 件及跨國犯罪線索情資 1,301 件,採用 1,297 件。 3. 蒐集書報刊資料 13,995 件,出版共情 研究定期刊物 36 件,編撰專書 2 冊, 另調查專報 45 輯、專題研究 10 篇、 資料彙報 31 篇及研析報告 49 篇,合 計 135 篇。 二、強化保防工作,有效防 90% 4. 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1,378 件、防制滲 制滲透 透資料 2,469 件、安全防護資料 5,182 件、研編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 防護專簡報 19 輯、重要機關參訪 28 單位次;召開全國保防會報 1 場次、 全國保防督導小組會報 2 場次、地區 保防工作執行會報 40 場次、法務部調 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 1 場次、辦理固安聯合督訪 9 個單位, 結合相關機關辦理保防教育宣導 1,050 場次,出版「清流月刊」每月 23,900 本、製播保防宣導短片 2 部。 5. 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409 案、涉案 人數 1,086 人。 三、加強防制貪瀆犯罪、經 90% 6. 偵辦廉政案件: 濟犯罪、毒品犯罪、洗 (1) 案數 580 案(其中賄選案件 46 案)。 錢犯罪及電腦犯罪 (2) 涉案人數 2,283 人(包括公務員 686 人、其他共犯 1,597 人)。 (3) 涉案標的 26 億 584 萬 9,112 元(包 括貪污金額 4 億 1,674 萬 1,488 元、 圖利金額 5 億 5,651 萬 1,222 元及 其他金額 16 億 3,259 萬 6,402 元) 。 (4) 編印「廉政工作年報」中、英文合訂 版。 7. 偵辦經濟及一般犯罪案件: (1) 案數 985 案。 (2) 涉案人數 2,658 人。 9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 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目標值 績 效 衡 量 暨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3) 涉案標的 1,710 億 6,640 萬 1,829 元。 (4) 蒐集工商及犯罪資料 44,793 件、經 濟犯罪情報 3,322 件,經採預防措 施並有成效者 90 案。 (5) 追緝外逃罪犯 8 案 178 人返國歸 案。 (6) 編印「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 英文版、 「專題研究報告彙編」及「外 逃罪犯名冊」。 (7) 召開「經濟犯罪防制執行會報」 、 「防 制經濟犯罪研討會」及「追緝外逃 罪犯協調小組」會議共 6 次。 (8) 派員參加法務部財務金融專業課程 研習班「101 年度高級證照」班, 參訓人員 15 人。 (9) 執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法互助協議」 ,辦理工作會晤及人員 互訪 12 次、犯罪情資交換 44 件, 共同偵辦 2 案、請求協助緝捕 20 案、遣返 7 案 8 人及協助接返受刑 人 5 案 5 人,大陸人民人身自由受 限制通報 1 件。 8. 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1) 案數 73 案。 (2) 涉案人數 120 人。 (3) 查獲各級毒品數量毛重(下同) 1,761.55 公斤、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19 座,查扣販毒贓款新臺幣 214 萬 9,400 元、美金 304 元、港幣 2,890 元、人民幣 986 元、手槍 3 把及子 彈 136 發、漁船 1 艘、汽車 1 輛。 (4) 偵辦國際合作案件 7 案 35 人,查獲 各級毒品數量 670.2 公斤;與國外 緝毒單位交換資料 373 件,相互參 訪 12 次 46 人。 (5) 收受各司法、軍法單位移送之毒品 證物 5,010 筆、重量 163.72 公斤, 10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 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目標值 績 效 衡 量 暨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保管各級毒品達 29,669 筆、重量 1,878.598 公斤;銷燬保管之毒品證 物 8,373 筆、重量 790.343 公斤。 (6) 編印「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 英文版。 9. 辦理洗錢犯罪案件: (1) 協查案件 345 案。 (2) 受 理大 額 通 貨交 易 報告 376 萬 8,878 件。 (3) 受理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6,136 件,移送疑似洗錢交易案件 527 件。 (4) 舉辦洗錢防制工作宣導 135 場、參 加人員 14,387 人。 (5) 編印「洗錢防制工作年報」中、英 文版。 10.辦理電腦犯罪案件: (1) 辦理電腦數位鑑識送鑑硬碟容量達 114,236GB,完成鑑識報告 115 份。 (2) 防制電腦暨網路犯罪案件 91 件,移 送 11 案。 (3) 偵處釣魚網站、惡意及非法網站等 案件 30 案。 11.司法調查工作均達原訂目標,預算編 列 2 億 1,259 萬 1 千元,執行率 98.72%。 三、加強鑑監能力 一、提升科技檢驗鑑定 90% 1. 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10,398 案,完 效率 成化學鑑驗 6,286 案、物理鑑定 1,240 二、有效執行通訊監察 100% 案、文書指紋鑑驗 1,432 案、生物跡證 工作 鑑定 640 案,共計 9,598 案。 2. 完成電子技術應用 371 案、攝影技術 應用 295 案、火焚鈔券鑑定 85 案、污 (破)損鈔券鑑定 338 案,辦理科學技術 研究訓練 106 案、訓練人數 2,116 人。 3. 受理市話監察 2,224 線次、行動電話監 察 34,385 線次;有效執行國內犯罪案 件通訊監察工作。 1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 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目標值 績 效 衡 量 暨 達 成 情 形 分 析 4.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工作均達原訂目 標,預算編列 1 億 579 萬元,執行率 99.97%。 四、充實辦案設施 有效建置辦案設施 100% 1. 依計畫進度辦理臺北市調查處第二 辦公室增建計畫建築及水電工程施 工。 2. 依計畫進度辦理桃園縣調查站辦公 房舍增建計畫工程規劃設計。 3. 汰換機車 30 輛及新增偵緝車 3 輛。 4. 完成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核心網路 暨 IP 骨幹網路前端通訊監察系統第 3 期及後端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 4 期設 備之建置(第 4 年度)。 5. 完成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國際交換 機前端通訊監察系統第 3 期、後端自 動分配管理系統第 2 期及數位光碟輸 出子系統第 1 期設備之建置(第 3 年 度)。 6. 完成中華電信公司 HiNET 數據前端 通訊監察系統第 2 期及後端自動分配 管理系統第 1 期之設備建置(第 2 年 度)。 7. 依計畫進度建置提升資訊工作 5 年計 畫。 8. 各項硬體建設建置完成,均達原訂目 標,預算編列 1 億 4,976 萬元,執行 率 99.8%。 1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自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提升行政效能 一、公文電子交換,提升處理時效 1.發文總件數 11,693 件,其中電子發文件 二、業務系統整合,提升工作效率 數 10,809 件,電子發文比率達 92.44%。 三、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專業知能 2. 專案資料電腦建檔 2,109,801 筆,協助 資料查詢 850,138 人次,業務系統規劃 56 案,增修應用系統程式 459 件;強 化管理措施,落實資通安全,辦理資訊 講習 2 期及研討會 17 次。 3. 完成調查班第 49 期養成教育訓練 73 人 及第 50 期第 24 週訓練 117 人及基層班 第 1 期第 24 週訓練 13 人,各項業務專 精講習班 409 人次。訂購進修書刊 3,319 冊,出版展抱月刊 9,600 份,舉辦射擊 訓練、專書心得寫作、自強旅遊、慶生 會及人文影像館影片欣賞等活動。選派 優秀人員出國參加 5 項國際會議 11 人 次,提出 5 份出國報告書內容具體,甚 具參考價值。 二、強化司法調查 一、加強蒐處國家安全調查資 1. 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32,441 件,採用 料 29,670 件,整編調查專報 108 輯。 2. 蒐集海外安全調查資料 995 件,採用 833 件;反滲透、反恐情資 426 件,採 用 348 件;蒐集跨國犯罪線索情資 772 件,採用 766 件。 3. 蒐集書報刊資料 6,750 件,出版「展望 與探索」月刊、「中共法律與兩岸犯罪 活動輯要」、「大陸情勢與兩岸關係」三 種各 6 期、撰編專書 2 冊,另調查專報 46 輯、專題研究 5 篇、資料彙報 20 篇 及研析報告 24 篇,合計 95 篇。 二、強化保防工作、有效防制 4. 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752 件、防制滲透資 滲透 料 1,380 件、安全防護資料 2,604 件、 研編專簡報及案例 9 輯,召開全國保防 教育推行委員會議及全國保防工作督 導小組會報各 1 場次、辦理地區執行會 報及承辦人業務觀摩各 20 場次,結合 1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相關機關辦理保防教育宣導 591 場次、 出版「清流月刊」每月 2 萬 3,900 本、 製作保防宣導短片 1 部。 5. 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361 案、涉案人 792 人。 三、加強防制貪瀆犯罪、經濟犯 6. 偵辦廉政案件: 罪、毒品犯罪、洗錢犯罪及電 (1) 案數 275 案(其中賄選案件 17 案)。 腦犯罪 (2) 涉案人數 1,330 人(包括公務員 445 人、其他共犯 885 人)。 (3) 涉案標的 15 億 4,730 萬 757 元(包括 貪污金額 1 億 6,328 萬 5,595 元、圖 利金額 3 億 4,001 萬 3,996 元及其他 金額 10 億 4,400 萬 1,166 元)。 7. 偵辦經濟及一般犯罪案件: (1) 案數 592 案。 (2) 涉案人數 1,734 人。 (3) 涉案標的 1,929 億 325 萬 1,093 元。 (4) 蒐集工商及犯罪資料 22,625 件、經濟 犯罪情報 1,753 件,經採預防措施並 有成效者 50 案。 (5) 追緝外逃罪犯 (含大陸地區)3 案 3 人 返國歸案。 (6) 編印「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 英文版。 (7) 召開「經濟犯罪防制執行會報」、「防 制經濟犯罪研討會」及「追緝外逃罪 犯協調小組」會議各 1 次。 (8) 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工作,辦理工 作會晤及人員互訪 5 次、犯罪情資交 換 41 件、遣返外逃罪犯 2 案 2 人、 合作偵辦 4 件、協助緝捕 22 件,大 陸人民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 1 件。。 8. 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1) 案數 69 案。 (2) 涉案人數 101 人。 1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3) 查獲各級毒品數量 1,852.413 公斤、 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7 座。 (4) 偵辦國際合作案件 2 案 12 人,查獲 各類毒品數量 2.908 公斤;與外國緝 毒單位交換資料 153 件,相互參訪 6 次 31 人。 (5) 收受各司法、軍法單位移送之毒品證 物 2,055 筆、重量 30.643 公斤,保管 各級毒品達 25,171 筆、重量 1,460.21 公斤;銷燬保管之毒品證物 6,552 筆、重量 449.03 公斤。 (6) 編印「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 英文版。 9. 辦理洗錢犯罪案件: (1) 協查案件 284 案。 (2) 受理大額通貨交易報告 199 萬 4,496 件。 (3) 受理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2,662 件,移送疑似洗錢交易案件 303 件。 (4) 舉辦洗錢防制工作宣導 42 場、參加 人員 4,424 人。 (5) 編印「洗錢防制工作年報」中、英 文版及「案例彚編」。 10.辦理電腦犯罪案件: (1) 辦理電腦數位鑑識送鑑硬碟容量達 30,682GB,完成鑑識報告 58 份。 (2) 防制電腦暨網路犯罪 53 件,移送 9 案。 (3) 偵處釣魚網站、惡意及非法網站案 件 8 案。 三、加強鑑監能力 一、提升科技檢驗鑑定效率 1. 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4,494 案,完成 二、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 化學鑑驗 2,586 案、物理鑑定 587 案、 文書指紋鑑驗 659 案、生物跡證鑑定 293 案,共計 4,125 案。 2. 完成電子技術應用 195 案、攝影技術應 用 181 案、火焚鈔券鑑定 31 案、污(破) 損鈔券鑑定 128 案,辦理科學技術研究 1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訓練 75 案、訓練人數 1,737 人。 3. 受理市話監察 758 線次、行動電話監察 16,372 線次;有效執行國內犯罪案件通 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四、充實辦案設施 有效建置辦案設施 1. 依計畫進度辦理臺北市調查處第二辦 公室增建計畫建築及水電工程。 2. 依計畫進度辦理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 舍增建計畫工程規劃設計。 3. 依計畫進度辦理汰購機車 8 輛及新增 偵緝車 2 輛。 4. 依計畫進度建置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 核心網路暨 IP 骨幹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設備。 5. 依計畫進度建置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 國際交換機通訊監察系統設備。 6. 依計畫進度建置中華電信公司 HiNET 數據通訊監察系統設備。 7. 依計畫進度建置提升資訊工作 5 年計 畫。 16 主 要 表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080 6,240 9,342 -16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88 878 186 -90 0423950000 128 調查局 788 878 186 -90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788 878 186 -90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88 878 186 -9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251 2,833 3,751 -582 0523950000 142 調查局 2,251 2,833 3,751 -582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251 2,833 3,751 -582 0523950305 1 資料使用費 1 11 27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文書資料查閱及影印等 收入。 052395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602 512 -602 上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0523950313 3 服務費 2,250 2,220 3,212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費收 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208 2,529 1,316 -321 0723950000 140 調查局 2,208 2,529 1,316 -321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888 866 849 22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888 866 849 22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 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320 1,663 466 -34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33 - 4,090 833 1123950000 139 調查局 833 - 4,090 833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33 - 4,090 833 112395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4,09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員工保險費及交通 補助費等繳庫數。 17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33 - - 83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 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 費等收入。 18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5,326,288 5,290,783 35,505 0023950000 36 調查局 5,326,288 5,290,783 35,505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5,314,265 5,266,493 47,772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4,819,070 4,803,484 15,586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4,823,484千元,配合科 目調整,移出設備及投資經費20,000千元,列入「 其他設備」科目,淨計如列數。 2.本年度預算數4,819,070千元,包括人事費4,549,9 09千元,業務費235,339千元,設備及投資23,937 千元,獎補助費9,885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4,549,90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員工 薪俸晉級差額等經費25,56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28,39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購買油料等經費2,387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經費64,34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購 置辦公設備等經費7,435千元。 (4)資訊作業經費37,14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資訊服 務費等860千元。 (5)人員訓練經費36,16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講師授 課鐘點費等1,246千元。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經費3,118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出席國際會議等經費538千元。 3523951000 2 司法調查業務 197,980 193,387 4,593 1.本年度預算數197,980千元,包括業務費197,395千 元,獎補助費58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58,110千元,與上年度 同。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經費3,15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購置各類書刊等經費185千元。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24,68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國際訓練及接待等經費600千元。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經費25,110千元,與上 年度同。 (5)貪瀆犯罪防制經費31,86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 內出差旅費等4,220千元。 (6)經濟犯罪防制經費24,04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 助緝獲外逃通緝犯獎勵金122千元。 (7)毒品犯罪防制經費26,88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 內出差旅費等500千元。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經費4,15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電腦鑑識技術訓練等經費420千元 。 19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523952000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 109,250 105,470 3,780 1.本年度預算數109,250千元,係全數業務費。 務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科技鑑識工作經費17,005千元,與上年度同。 (2)電訊工作經費4,8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購置無 線電手提機零組件等經費377千元。 (3)通訊監察工作經費87,44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通 訊監察專線費等4,157千元。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182,583 158,302 24,281 3523959002 1 營建工程 48,800 51,885 -3,085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舍增建計畫總經費98,823千元 ,分年辦理,101及102年度已編列13,00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5,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3, 000千元。 2.新增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經費13,800千 元。 3.上年度臺北市調查處第二辦公室增建計畫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39,885千元如數減列。 35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2,820 1,758 1,062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新增汰購機車10輛及偵緝車2輛等經費2,820千元。 2.上年度汰購機車8輛及偵緝車2輛等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1,758千元如數減列。 3523959019 3 其他設備 130,963 104,659 26,304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4,659千元,配合科目調 整,由「一般行政」科目移入設備及投資經費20,0 00千元,共計如列數。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中華電信公司HiNet數據通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 總經費156,935千元,分年辦理,100至102年度 已編列38,31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60,00 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8,988千元。 (2)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總經費430,839千元,分年 辦理,97至102年度已編列148,598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7年經費19,97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625 千元。 (3)強化國安體系防護及科技偵蒐系統中程計畫總經 費111,270千元,分年辦理,102年度已編列20,0 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50,99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30,990千元。 (4)上年度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核心網路暨IP骨幹網 路通訊監察系統中程計畫及中華電信公司新一代 國際交換機通訊監察系統中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50,049千元如數減列。 20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52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5,382 5,850 -468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12,023 24,290 -12,267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12,023 24,290 -12,267 1.本年度預算數12,023千元,包括業務費4,823千元 ,設備及投資7,2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新興毒品與人別鑑識科技提升計畫經費8,78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購置鑑識設備等經費7,870千 元。 (2)新增無線遠距傳輸應用計畫經費3,243千元。 (3)上年度新世代數位鑑識全面提升計畫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7,640千元如數減列。 21 本頁空白 22 附 屬 表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3950300 - 042395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88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88 0423950000 128 調查局 788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788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88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23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3950300 - 052395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 承辦單位 兩岸情勢研析處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規費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2條第2項等規 本年度預算數係文書資料查閱及影印等收入。 依據規費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22條第2項等規 本年度預算數係文書資料查閱及影印等收入。 定辦理。 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 0523950000 142 調查局 1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 0523950305 1 資料使用費 1 本年度預算數係文書資料查閱及影印等收入。 24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3950300 - 052395031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50 承辦單位 鑑識科學處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令辦理。 令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250 0523950000 142 調查局 2,25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250 0523950313 3 服務費 2,25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費收入。 25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100 - 072395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88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88 0723950000 140 調查局 888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888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888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26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320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之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之收入。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320 0723950000 140 調查局 1,320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3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27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23950900 - 112395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33 承辦單位 兩岸情勢研析處及總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 其他雜項收入 務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33 1123950000 139 調查局 833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33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3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 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2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19,0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人員維持。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工作績效。 3.一般行政業務。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 4.資訊作業。 本局各項工作。 5.人員訓練。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及支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 知能,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1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3人參加國 際訓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549,909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549,909千元,其內 0100 人事費 4,549,909 容如下: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2,813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972,813千元,係職員2,6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29 23人之薪俸、加給等。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06,712 2.約聘僱人員待遇10,929千元,係約聘僱人員22 0111 獎金 745,233 人之酬金等。 0121 其他給與 30,652 3.技工及工友待遇106,712千元,係技工31人、 0131 加班值班費 177,504 駕駛154人及工友84人之工餉、加給等。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7,500 4.獎金745,233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6,614 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0151 保險 301,952 5.其他給與30,652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因公傷殘 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177,504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退職給付7,500千元,係本局員工退職給 付。 8.退休離職儲金196,614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 聘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9.保險301,95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28,398 總務處及各外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8,398千元,其內容如下: 勤處站 1.業務費120,980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120,980 (1)水電費46,735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0202 水電費 46,735 站水費、電費及瓦斯費。 0203 通訊費 4,500 (2)通訊費4,5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000 郵資及電話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480 (3)其他業務租金11,000千元,係外勤處站據 0231 保險費 2,203 點辦公房屋等租金。 0271 物品 20,356 (4)稅捐及規費48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燃料 2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19,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5,000 費及檢驗費。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00 (5)保險費2,203千元,係汽、機車第三責任保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5,187 險及房屋公共安全意外險等經費。 費 (6)物品20,356千元,係本局公務車輛油料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310 ,包括大型柴油汽車1輛,每輛每月162公 費 升,按每公升32.2元計列;中小型汽車282 0299 特別費 2,109 輛、機車885輛,其中中小型汽車每輛每月 0400 獎補助費 7,418 115公升、機車每輛每月18公升,按汽油每 0475 獎勵及慰問 7,418 公升34.8元計列,油氣雙燃料車2輛,每輛 每月汽油67公升及液化石油氣76公升,按 汽油每公升價格34.8元及液化石油氣每公 升價格23.3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5,0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簽證及申報費5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安全設備檢查 經費600千元。 <3>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環境清潔及會場佈 置等一般行政事務用品費3,900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5,1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 外勤處站辦公房屋修繕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187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2,415千元,係公務機車885 輛,每輛每年1,500元、公務汽車未滿2 年7輛,每輛每年7,000元、滿2年未滿4 年11輛,每輛每年23,000元、滿4年未滿 6年82輛,每輛每年30,000元、滿6年以 上185輛,每輛每年45,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72千元,係按職員2, 623人及約聘僱人員22人,每人每年1,04 8元計列。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310千元,包括 :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靶場及安全 防護設施養護費3,5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梯、空調設備、 電話系統及一般事務機具等養護費4,810 3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19,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11)特別費2,109千元,係按局長每月13,100 元,外勤處處長7人每人每月7,800元,外 勤處站站主任24人每人每月4,500元計列 。 2.獎補助費7,4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等。 03 一般行政業務 64,341 總務處等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341千元,其內容如下: 外勤處站 1.業務費42,837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42,837 (1)其他業務租金5,0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00 勤處站影印機租金。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22 (2)臨時人員酬金622千元,係遴用臨時人員辦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理檔案建置等經費。 0271 物品 3,43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聘請專家講 0279 一般事務費 29,770 授有關消防課程等講座鐘點費。 0291 國內旅費 3,685 (4)物品3,430千元,包括: 0294 運費 200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文具紙張、報章雜 0295 短程車資 30 誌、辦公耗材等經費1,51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9,037 <2>購置綠色環保標章之辦公事務機具等經 0304 機械設備費 7,618 費1,915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1,419 (5)一般事務費29,770千元,包括: 0400 獎補助費 2,467 <1>接待參觀業務所需簡介、茶點及宣導品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467 等經費2,050千元。 <2>接待參觀解說員服裝費200千元。 <3>接待參觀陳列室案例及簡報更新經費1,0 00千元。 <4>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宣導短片、看板及文 宣等經費2,200千元。 <5>新聞聯繫工作經費2,250千元。 <6>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114千元,係按局 長1人每年14,000元,職員600人每人每 年3,500元計列。 <7>致贈績優人員法務獎牌等754千元。 <8>駐警制服經費300千元。 <9>替代役訓練勤務400千元。 <10>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清潔整理 勞力外包費18,452千元。 <11>「公務統計年報」印刷費50千元。 3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19,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國內旅費3,685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站人員處理一般公務、政風、督察業務研 討座談會、替代役勤務及政風法令宣導等 業務差旅費。 (7)運費2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8)短程車資3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 人員短程洽公車資。 2.設備及投資19,037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汰換安全防護及辦公 事務設備等經費11,419千元。 (2)購置無線電手提機、車機、固定台主機及 中繼機等設備經費7,618千元。 3.獎補助費2,467千元,係甄選大學院校工讀生1 0人,專任接待參觀解說員所需經費。 04 資訊作業 37,144 資通安全處及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144千元,其內容如下: 各外勤處站 1.業務費32,244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32,244 (1)通訊費11,0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0203 通訊費 11,000 站網際網路及數據機專線等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9,500 (2)資訊服務費19,50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1,344 <1>洗錢防制主機網路系統相關設備養護費6 0291 國內旅費 400 ,0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900 <2>主機設備及系統養護費7,75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900 <3>網路設備養護費4,000千元。 <4>個人電腦及印表機養護費1,750千元。 (3)物品1,344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購 置資訊週邊設備及耗材等經費。 (4)國內旅費4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辦理資訊 系統教育訓練等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4,900千元,係汰換辦案用個人電 腦、印表機及系統開發等資訊設備經費。 05 人員訓練 36,160 人事室及幹部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6,160千元,其內容如 訓練所 下: 0200 業務費 36,160 1.教育訓練費78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等 0201 教育訓練費 785 經費。 0202 水電費 2,900 2.水電費2,900千元。 0203 通訊費 300 3.通訊費30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45 4.其他業務租金545千元,包括: 3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19,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20 (1)影印機租金145千元。 0271 物品 2,180 (2)接送學員租車費4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2,93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20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1,000 (1)聘請講座演講、授課鐘點費5,360千元。 (2)「展抱月刊」稿費160千元。 6.物品2,180千元,係學員用文具紙張、報章雜 誌、圖書及教材等經費。 7.一般事務費22,930千元,包括: (1)「展抱月刊」印刷費180千元。 (2)學員伙食費5,092千元。 (3)學員服裝費1,908千元。 (4)學員參觀見學、業務實習、藝文活動及懇 親會等經費4,155千元。 (5)幹部訓練所環境清潔、印刷及佈置等一般 性事務用品及辦公房屋清潔整理勞力外包 等經費4,310千元。 (6)文康活動費7,285千元,係按員工2,914人 ,每人每年2,500元計列。 8.國內旅費1,000千元,包括: (1)學員業務實習及其帶隊之輔導員差旅費200 千元。 (2)外勤處站同仁參加專精講習及訓練等業務 差旅費800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婦 女權益宣導及CEDAW訓練相關經費200千元) 06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3,118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118千元,其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3,118 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69 1.參加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等國外訓練2項3 0293 國外旅費 2,949 人所需之訓練費169千元。 2.參加國際會議12項21人所需之國外差旅費2,94 9千元。 3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掌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機關參考;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析中共各項策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 5.貪瀆犯罪防制。 護駐外使館安全防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 6.經濟犯罪防制。 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7.毒品犯罪防制。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以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 蒐集機關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宣導 ,強化預防措施,維護機關安全。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 品犯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 準,以促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 國家及人民福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58,110 國內安全調查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8,110千元,其內容如 處、諮詢業務 下: 處及各外勤處 1.通訊費8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調查資料用郵 站 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00 業務費 58,11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460千元,係諮詢人員提 0203 通訊費 800 供資料補助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460 3.物品2,0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調查資料訂閱 0271 物品 2,000 各類書報雜誌、法律叢書、文具紙張及記憶卡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50 等經費。 0291 國內旅費 1,800 4.一般事務費27,050千元,包括: (1)編報調查資料印刷裝訂等經費1,000千元。 (2)執行國內安全資料蒐報及查證等經費18,85 0千元。 (3)辦理諮詢人員聯繫慰助等經費7,200千元。 5.國內旅費1,8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業務指導 及外勤人員返局會談差旅費。 02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3,150 兩岸情勢研析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150千元,其內容如 處 下: 0200 業務費 3,150 1.通訊費240千元,係寄發月刊及專書等郵資。 0203 通訊費 24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50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50 (1)「兩岸問題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出席費 0271 物品 1,030 及論文發表人稿費7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80 (2)「兩岸交流實務經驗座談會」講座鐘點費2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0 4千元。 費 (3)「展望與探索」月刊稿費750千元。 3.物品1,030千元,包括: 3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購置裝訂圖書分類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30 千元。 (2)蒐購兩岸關係及中共出版各類書刊等經費1 ,0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980千元,包括: (1)「展望與探索」月刊印刷費430千元。 (2)「中共研究專書」3冊印刷費300千元。 (3)舉辦時事學術研討會等250千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千元,係衛星訊號接 收器材養護費。 03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24,680 國際事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4,680千元,其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24,680 下: 0203 通訊費 220 1.通訊費220千元,係駐外單位電傳及郵資等經 0231 保險費 3,305 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2.保險費3,305千元,係外派人員及眷屬醫療保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險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9,735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0千元,係辦理國際訓練 0291 國內旅費 150 合作講座鐘點費。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40 4.國際組織會費10千元,係參加「國際警情首長 0293 國外旅費 10,940 協會」組織年費。 5.一般事務費9,735千元,包括: (1)國內駐華機構聯絡交流經費1,300千元。 (2)推展國際訓練合作及接待經費3,500千元。 (3)辦理外館保防及與國外執法機關聯繫等經 費1,895千元。 (4)執行國際事務資料蒐處及查證等經費3,000 千元。 (5)本局外語簡介印刷費40千元。 6.國內旅費150千元,係推動外事聯絡及國際訓 練合作等業務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140千元,係赴香港地區與國外 執法機構派駐單位協談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合作 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10,940千元,包括: (1)外派人員(含眷屬)赴任、調返及返國述職 差旅費9,140千元。 (2)辦理與國外執法機關公務聯繫差旅費1,800 千元。 3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25,110 國家安全維護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5,110千元,其內容如 處、保防處及 下: 各外勤處站 1.通訊費4,000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25,110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路 0203 通訊費 4,000 通訊費等3,5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2)寄發清流月刊及宣導資料等郵資500千元。 0271 物品 2,9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20 (1)「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地區保防工作 0291 國內旅費 5,985 執行會報」、「全國保防工作督導小組會 0293 國外旅費 205 報」及「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 務聯繫會報」等聘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之 講座鐘點費95千元。 (2)「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全國保防 工作督導小組會報」等諮詢委員專案研究 報告稿費65千元。 (3)清流月刊及法規研修會議等稿費840千元。 3.物品2,900千元,包括: (1)專案行動蒐證及保防工作執行會報所需事 務紙張用品等經費1,500千元。 (2)辦案蒐證用光碟片及記憶卡等經費1,350千 元。 (3)保防教育參考用書籍、期刊及保防宣導用 光碟片等經費5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1,020千元,包括: (1)辦案用照片翻拍沖洗、證物箱、餐飲及執 行維護國家安全、保防案件資料查證等經 費5,000千元。 (2)清流月刊印刷費及會議資料裝訂印刷費等2 ,700千元。 (3)「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法務部調 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會後 盒餐等經費1,500千元。 (4)督訪各體系相關單位會後盒餐等經費420千 元。 (5)接待提供機關機密保護、安全防護預警資 料人員聯繫及慰問費等400千元。 (6)印製保防宣導資料及製作宣導短片、燈箱 廣告、短語(劇)等經費500千元。 3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舉辦保防有獎徵答及清流月刊週年慶活動 經費500千元。 5.國內旅費5,985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4,835千元。 (2)偵查技術訓練差旅費650千元。 (3)聯合督訪各保防體系等業務差旅費500千元 。 6.國外旅費205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互 派人員協談、查緝國家安全維護案件、犯罪情 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05 貪瀆犯罪防制 31,860 廉政處及各外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1,860千元,預計偵辦 勤處站 450案,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1,860 1.通訊費1,8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1,8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2.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資料查詢行政規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 。 0271 物品 3,5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7,00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8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9,130 (2)「公共工程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學者出 0294 運費 50 席費及專案研究報告稿費48千元。 (3)「廉政工作年報」英文版及因案重要資料 翻譯費92千元。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採購等貪瀆案件鑑定 費60千元。 4.物品3,5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及記憶 卡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7,000千元,包括: (1)「廉政工作年報」中、英文版、「廉政工 作手冊」及「犯罪調查作業手冊」等辦案 實務資料印刷費620千元。 (2)偵辦貪瀆、查察賄選等案件照片沖洗翻拍 、證物箱、封緘用紙、餐飲及執行貪瀆案 件資料查證等經費6,380千元。 6.國內旅費19,130千元,係辦案人員差旅費。 7.運費5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06 經濟犯罪防制 24,040 經濟犯罪防制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4,040千元,預計偵辦850案 處及各外勤處 ,其內容如下: 站 1.業務費23,455千元,包括: 3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23,455 (1)通訊費1,5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1,5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2,800 <1>召開「經濟犯罪防制研討會」等與會專 0279 一般事務費 7,960 家學者出席費4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276 <2>外逃罪犯通緝、起訴、判決及筆錄等資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249 料翻譯費4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510 <3>「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 0400 獎補助費 585 費8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585 (3)物品2,8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及記 憶卡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7,960千元,包括: <1>外逃罪犯名冊、專題研究報告等印刷費 及會議資料裝訂費等280千元。 <2>「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英文版 印刷費380千元。 <3>辦案用照片沖洗翻拍、證物箱、封緘用 紙、餐飲及執行經濟犯罪案件蒐情查證 資料等經費6,300千元。 <4>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案件等經費1,000 千元。 (5)國內旅費7,276千元,係辦案人員差旅費。 (6)大陸地區旅費3,249千元,係赴大陸地區緝 捕外逃罪犯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 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7)國外旅費510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經濟犯罪案件、犯罪 情資交換、案件合作事宜及緝捕外逃罪犯 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2.獎補助費585千元,係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 通緝犯獎勵金。 07 毒品犯罪防制 26,880 毒品防制處及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6,880千元,預計偵辦 各外勤處站 200案,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6,880 1.通訊費2,5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2,5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2,400 (1)「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委員會」與會專 0279 一般事務費 8,330 家學者出席費10千元。 3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12,680 (2)「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及因案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50 重要資料翻譯費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320 3.物品2,4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及記憶 0294 運費 140 卡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8,330千元,包括: (1)「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中、英文版印 刷費360千元。 (2)與國外緝毒單位共同查緝國際毒品案件聯 繫費500千元。 (3)六三反毒、銷燬毒品活動標語、口罩、紙 箱、光碟片製作及防塵衣等經費470千元。 (4)辦案用照片沖洗翻拍、毒品證物袋、四聯 單、條碼紙、封緘用紙、餐飲及執行毒品 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資料等經費7,000千元。 5.國內旅費12,680千元,係辦案人員差旅費。 6.大陸地區旅費450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緝毒 品案件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事宜等業 務差旅費。 7.國外旅費320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互 派人員協談、查緝國際毒品案件、犯罪情資交 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8.運費140千元,係查獲之毒品原料、製造工具 及銷燬毒品搬運費。 08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4,150 洗錢防制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150千元,預計協助 資通安全處及 偵辦310案,其內容如下: 各外勤處站 1.教育訓練費85千元,係辦理電腦犯罪偵查技術 0200 業務費 4,150 及管理、電腦鑑識技術及認證等訓練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85 2.通訊費420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420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路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通訊費等375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280 (2)與國外洗錢防制機構業務協調聯繫郵資及 0271 物品 650 電話費4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65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650 (1)「洗錢防制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出席費2 0千元。 (2)聘請金融機構專家學者講授相關業務鐘點 費20千元。 (3)「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專家學者稿費30千 3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197,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4)「洗錢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費70千 元。 (5)「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學 者出席費及專案研究報告稿費60千元。 4.國際組織會費280千元,係參加國際洗錢防制 組織年費。 5.物品65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及記憶卡 等經費。 6.一般事務費1,865千元,包括: (1)「洗錢防制工作年報」中、英文版、案件 彙編及洗錢防制宣導等印刷費270千元。 (2)金融帳戶開戶查詢服務經費1,000千元。 (3)與金融機構負責防制洗錢業務人員協調聯 繫費200千元。 (4)財稅中心及資訊共通平台等資料庫更新費 用80千元。 (5)辦案用證物箱、封緘用紙及餐飲等經費195 千元。 (6)「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會議事務經 費等120千元。 7.國內旅費65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350千元。 (2)電腦犯罪防制業務督導、講習、聯繫協調 等業務差旅費300千元。 4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09,2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科技鑑識工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2.電訊工作。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3.通訊監察工作。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鑑識工作 17,005 鑑識科學處及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7,005千元,其內容如 各外勤處站 下: 0200 業務費 17,005 1.通訊費300千元,係衛星定位裝置電話費及無 0203 通訊費 300 線網卡數據通訊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千元,係聘請鑑識專家授 0271 物品 11,260 課鐘點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 3.物品11,260千元,包括: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000 (1)檢驗鑑定案件所需各類化學試藥、DNA試劑 費 及各式儀器耗材等材料費9,1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0 (2)檢驗用高純度氣體等經費450千元。 0294 運費 30 (3)辦案蒐證器材專用電池、電子零組件、光 碟片、時間訊號產生器及不斷電系統等經 費1,500千元。 (4)檢驗鑑定專業期刊雜誌21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0千元,係研究報告印刷費及實 驗室認證等經費。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0千元,係本局及 所屬外勤處站科技器材及精密檢測儀器等養護 費。 6.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檢測儀器等 業務差旅費。 7.運費30千元,係實驗室廢溶液及廢棄物清運費 。 02 電訊工作 4,800 通訊監察處及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800千元,其內容如 各外勤處站 下: 0200 業務費 4,800 1.通訊費15千元,係海事衛星及POC行動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15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75 2.其他業務租金675千元,包括: 0221 稅捐及規費 800 (1)租用中華電信高山機房及輔助中繼台租金5 0271 物品 2,510 5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00 (2)租用公視基金會機房租金120千元。 費 3.稅捐及規費800千元,係無線電頻率使用費及 無線電台電信證照費。 4.物品2,510千元,係購置無線電手提機零組件 、傳真機耗材、電池及通訊器材耗材等經費。 4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09,2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0千元,係傳真機、 行動電話及各型無線電機等通訊器材維修費。 03 通訊監察工作 87,445 通訊監察處及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87,445千元,其內容如 各外勤處站 下: 0200 業務費 87,445 1.通訊費41,395千元,係行動電話、市區電話及 0203 通訊費 41,395 進入電信機房監察專線使用等經費,包括: 0271 物品 1,250 (1)中華電信市區電話監察專線監察費16,7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4,000 千元。 費 (2)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監察專線及遠端瀏覽系 0291 國內旅費 800 統監察費12,300千元。 (3)亞太電信監察系統監察費1,270千元。 (4)中華電信NGN、中華電信HiNet數據、大眾 電信PHS、大眾電信WiMAX、大同電信WiMAX 及電子郵件監察費10,885千元。 (5)通訊監察作業組傳真電話費及進入機房臨 時監察費等240千元。 2.物品1,250千元,係購置存證用光碟片及通訊 監察器材電子零組件等經費。 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4,000千元,包括: (1)行動電話監察系統及錄音自動分配管理系 統養護費43,470千元。 (2)通訊監察錄音器材、機房、現譯室內部線 路系統養護費350千元。 (3)通訊監察機房UPS、中央監控及門禁系統養 護費180千元。 4.國內旅費800千元,係器材檢修、運送及聯繫 協調等業務差旅費。 4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48,8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舍增建計畫。 興建調查處站辦公房舍,改善辦公環境品質,提升工 2.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 作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舍增建 35,000 總務處 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舍增建計畫,奉法務部100 計畫 年9月30日法總字第1001201699號函及法務部102 0300 設備及投資 35,000 年4月8日法綜字第10201502290號函核定,總經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5,000 費98,823千元,分4年辦理桃園縣調查站辦公房 舍增建工程,101年度編列1,000千元,102年度 編列12,000千元,本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35,000 千元,預定辦理第3年房屋建築工程,尚待編列5 0,823千元,另本工程所需之工程管理費用,依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工程建造費逐級差 額累退計算(500萬元以下3%,超過500萬元至2,5 00萬元1.5%,超過2,500萬元至1億元1%),提列 計1,048千元(本年度編列410千元),並配合工 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2 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 13,800 總務處 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經行政院經濟 計畫 建設委員會審查納入公共建設計畫,總經費109, 0300 設備及投資 13,800 679千元,分4年辦理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3,800 工程,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3,800千元,預定 辦理地質鑽探、規劃設計及房屋初期結構體施作 等工程,尚待編列95,879千元,另本工程所需之 工程管理費用,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 工程建造費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0萬元以下3%, 超過500萬元至2,500萬元1.5%,超過2,500萬元 至1億元1%),提列計1,111千元(本年度編列255 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 內執行。 4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2,8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機車9輛及新增偵緝車2輛、機車1輛。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汰換偵緝車 2,820 總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2,820千元,其內 0300 設備及投資 2,820 容如下: 0305 運輸設備費 2,820 1.汰換機車9輛經費567千元。 2.新增偵緝車2輛及機車1輛經費2,253千元。 4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30,9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中華電信公司HiNet數據通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 1.建置通訊監察系統設備,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2.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重大犯罪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3.強化國安體系防護及科技偵蒐系統中程計畫。 2.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 犯罪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 全,保障公務機密。 3.強化資訊與偵蒐軟硬體設備,提升本局偵辦國安案 件蒐證品質,有效打擊犯罪及維護國家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華電信公司HiNet數據通 60,000 通訊監察處 中華電信公司HiNet數據通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 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 ,奉行政院99年9月20日院臺法字第0990051964 0300 設備及投資 60,000 號函核定,總經費156,935千元,分年辦理購置H 0304 機械設備費 60,000 iNet數據監察系統設備及數據監察自動分配管理 系統設備,100年度編列14,000千元、101年度編 列13,300千元、102年度編列11,012千元,本年 度編列第4年經費60,000千元,預定辦理購置數 據監察系統第4期設備及數據監察自動分配管理 系統第3期設備,尚待編列58,623千元。 02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19,973 資通安全處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奉行政院96年4月9日院 0300 設備及投資 19,973 臺法字第0960014085號函核定,總經費430,839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973 千元,分年辦理「智慧型情資倉儲建置」、「強 化公文系統功能與安全」、「資訊系統永續運作 建置」、「汰換更新個人電腦及實體隔離建置」 等4個子計畫,97年度編列18,250千元、98年度 編列18,250千元、99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0 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1年度編列28,500千元 、102年度編列23,598千元,本年度編列第7年經 費19,973千元,預定辦理智慧型情資倉儲、公文 線上簽核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永續運作及建構 實體隔離環境等,尚待編列262,268千元。 03 強化國安體系防護及科技偵 50,990 鑑識科學處 強化國安體系防護及科技偵蒐系統中程計畫,奉 蒐系統中程計畫 行政院102年6月18日院臺法字第1020034687號函 0300 設備及投資 50,990 核定,總經費111,270千元,分4年辦理購置強化 0304 機械設備費 50,990 國安體系防護設備及科技偵蒐系統設備,102年 度編列20,000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50,99 0千元,預定辦理購置移動通信資料分析工作站 等設備,尚待編列40,280千元。 4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38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照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 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5,382 主計室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5,382千元,依預 0900 預備金 5,382 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5,382 4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12,02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新興毒品與人別鑑識科技提升計畫。 1.提升科技鑑識品質,充實科技蒐證與犯罪查緝量能 2.無線遠距傳輸應用計畫。 。 2.研發設備功能符合辦案需求,提升通訊監察偵查量 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興毒品與人別鑑識科技提 8,780 鑑識科學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780千元,其內容如下: 升計畫 1.業務費4,680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4,680 (1)教育訓練費290千元,係證物鑑識人員赴國 0201 教育訓練費 290 內、外機構或實驗室研習相關鑑驗課程等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710 訓練費。 0271 物品 2,380 (2)臨時人員酬金1,710千元,係聘用鑑識研究 0293 國外旅費 300 助理之酬金。 0300 設備及投資 4,100 (3)物品2,380千元,包括: 0304 機械設備費 4,100 <1>液相層析儀耗材等經費625千元。 <2>DNA定序、汲取及檢測試劑耗材等經費61 5千元。 <3>DNA分析套件及電泳耗材等經費930千元 。 <4>聚合酵素、PCR反應試劑及核酸引子耗材 等經費210千元。 (4)國外旅費300千元,係證物鑑識人員參加國 際會議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4,100千元,係購置科技蒐證鑑識 相關設備經費,包括: (1)氣相層析質譜儀2,900千元。 (2)液相層析儀1,200千元。 02 無線遠距傳輸應用計畫 3,243 通訊監察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24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43 1.業務費143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83 (1)通訊費83千元,係錄音設備傳輸網路通訊 0271 物品 50 費。 0291 國內旅費 10 (2)物品50千元,係接線盒、線材、設備樣品 0300 設備及投資 3,100 耗材等經費。 0304 機械設備費 3,100 (3)國內旅費1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安裝設備 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3,100千元,係購置定製型數位錄 音設備經費。 47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02 3523959011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819,070 197,980 109,250 12,023 48,800 2,820 0100人事費 4,549,909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2,813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29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106,712 - - - - - 0111獎金 745,233 - - - - - 0121其他給與 30,652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177,504 - - - - - 0142退休退職給付 7,500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196,614 - - - - - 0151保險 301,952 - - - - - 0200業務費 235,339 197,395 109,250 4,823 - - 0201教育訓練費 954 85 - 290 - - 0202水電費 49,635 - - - - - 0203通訊費 15,800 11,480 41,710 83 - - 0215資訊服務費 19,500 - - -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16,545 - 675 - - - 0221稅捐及規費 480 100 800 - - - 0231保險費 2,203 3,305 -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622 - - 1,710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20 29,190 15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290 - - - - 0271物品 27,310 15,280 15,020 2,430 - - 0279一般事務費 57,700 73,940 200 - -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5,100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187 - - - -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310 50 49,800 - - - 0291國內旅費 5,085 47,671 1,000 10 - -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3,839 - - - - 0293國外旅費 2,949 11,975 - 300 - - 48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02 3523959011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4運費 200 190 30 - - - 0295短程車資 30 - - - - - 0299特別費 2,109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23,937 - - 7,200 48,800 2,820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48,800 - 0304機械設備費 7,618 - - 7,200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2,82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900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11,419 - - - - - 0400獎補助費 9,885 585 - - -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2,467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7,418 585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49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352395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0,963 5,382 5,326,288 0100人事費 - - 4,549,909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2,972,813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0,929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106,712 0111獎金 - - 745,233 0121其他給與 - - 30,652 0131加班值班費 - - 177,504 0142退休退職給付 - - 7,500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196,614 0151保險 - - 301,952 0200業務費 - - 546,807 0201教育訓練費 - - 1,329 0202水電費 - - 49,635 0203通訊費 - - 69,073 0215資訊服務費 - - 19,50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17,220 0221稅捐及規費 - - 1,380 0231保險費 - - 5,508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2,332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34,825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290 0271物品 - - 60,040 0279一般事務費 - - 131,840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5,100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15,18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58,160 0291國內旅費 - - 53,766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3,839 0293國外旅費 - - 15,224 50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352395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4運費 - - 420 0295短程車資 - - 30 0299特別費 - - 2,109 0300設備及投資 130,963 - 213,720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48,800 0304機械設備費 110,990 - 125,808 0305運輸設備費 - - 2,82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973 - 24,873 0319雜項設備費 - - 11,419 0400獎補助費 - - 10,470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 2,467 0475獎勵及慰問 - - 8,003 0900預備金 - 5,382 5,382 0901第一預備金 - 5,382 5,382 51 調查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2 法務部主管 4,549,909 546,807 10,470 - 36 調查局 4,549,909 546,807 10,470 - 司法支出 4,549,909 541,984 10,470 - 1 一般行政 4,549,909 235,339 9,885 - 2 司法調查業務 - 197,395 585 -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 109,250 -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科學支出 - 4,823 - - 6 鑑識科技業務 - 4,823 - - 52 查 局 途 別科目分析表 國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382 5,112,568 - 213,720 - - 213,720 5,326,288 5,382 5,112,568 - 213,720 - - 213,720 5,326,288 5,382 5,107,745 - 206,520 - - 206,520 5,314,265 - 4,795,133 - 23,937 - - 23,937 4,819,070 - 197,980 - - - - - 197,980 - 109,250 - - - - - 109,250 - - - 182,583 - - 182,583 182,583 - - - 48,800 - - 48,800 48,800 - - - 2,820 - - 2,820 2,820 - - - 130,963 - - 130,963 130,963 5,382 5,382 - - - - - 5,382 - 4,823 - 7,200 - - 7,200 12,023 - 4,823 - 7,200 - - 7,200 12,023 53 調查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 48,800 - 0023950000 36 調查局 - 48,800 -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 48,800 -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 - -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48,800 - 3523959002 1 營建工程 - 48,800 - 35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523959019 3 其他設備 - - -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 - -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 - - 54 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計 125,808 2,820 24,873 11,419 - - 213,720 125,808 2,820 24,873 11,419 - - 213,720 118,608 2,820 24,873 11,419 - - 206,520 7,618 - 4,900 11,419 - - 23,937 110,990 2,820 19,973 - - - 182,583 - - - - - - 48,800 - 2,820 - - - - 2,820 110,990 - 19,973 - - - 130,963 7,200 - - - - - 7,200 7,200 - - - - - 7,200 55 本頁空白 56 調查局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2,81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2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06,712 六、獎金 745,233 七、其他給與 30,652 八、加班值班費 177,504 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人員加、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等 (包括超時加班費117,614千元,同90年度超時加班費實支 數之八成)。 九、退休退職給付 7,50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6,614 十一、保險 301,95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549,909 57 調查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2,498 2,498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5 0023950000 36 調查局 2,498 2,498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5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2,498 2,498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5 58 局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6 6 16 16 - - 2,914 2,915 4,372,405 4,349,171 23,234 6 6 16 16 - - 2,914 2,915 4,372,405 4,349,171 23,234 6 6 16 16 - - 2,914 2,915 4,372,405 4,349,171 23,234 1.本年度預算員額2,914人,較 上年度精減駕駛1人。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個人之「 臨時人員」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一般行政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3人622千元 。 (2)「鑑識科技業務-新興毒品 與人別鑑識科技提升」計畫 預計進用3人1,710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 公司之「勞務承攬人力」支出 ,包括: (1)「一般行政-一般行政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62人18,452 千元。 (2)「一般行政-人員訓練」計 畫預計進用10人3,300千元 。 59 本頁空白 85 預算員額: 職 員 2,498 人 技 工 31 人 調查 警 察 0 人 駕 駛 154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6 人 合計: 2,914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125 人 約 僱 16 人 工 友 84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155棟 171,576.37 1,770,552 5,100 7棟 13,262.73 - 二、機關宿舍 13戶 1,097.21 7,786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戶 148.25 1,080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12戶 948.96 6,706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72,673.58 1,778,338 5,100 13,262.73 - 備註:本表所列「有償租用或借用」之租金部分,係本局所屬外勤處站據點辦公室房屋租金,因據點同仁於偏遠轄 區執行任務,無法於當日往返站本部,故臨時租用辦公處所,且本局據點時有變動,非固定長期租用。 86 局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11,000 - 184,839.10 - 11,000 5,100 - - - - 1,097.21 - - - - - - - - - - - - - - - 148.25 - - - - - - - 948.96 - - - - - - - - - - - - - 11,000 - 185,936.31 - 11,000 5,100 87 調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1)3523950100 - 一般行政 [1]辦理接待參觀解說業務 01 經常性 大學院校工讀生 甄選大學院校工讀生10人,專任接待 - 參觀業務解說員所需支付之工讀金。 0475獎勵及慰問 - (1)352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 經常性 本局退休退職人員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523951000 - 司法調查業務 [1]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 03 經常性 民眾 係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獎勵 - 金。 88 查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470 - - 10,470 - 10,470 - - 10,470 - 2,467 - - 2,467 - 2,467 - - 2,467 - 2,467 - - 2,467 - 8,003 - - 8,003 - 7,418 - - 7,418 - 7,418 - - 7,418 - 585 - - 585 - 585 - - 585 89 本頁空白 90 調查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年度 本年度預計 本 年 度 上年度 上年度核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7 681 3,673 29 1,134 5,308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4 214 3,249 17 242 3,64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3 467 424 12 892 1,662 91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 主要會議議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或地區 談判重點等 一.定期會議 01參加第20屆國際質譜研討會 瑞士 1.吸收創新鑑識技術,提升本 10 1 50 40 - 91 局化學鑑識技術。 2.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交流學 習。 3.發表研究論文,提高本國鑑 識科技之國際能見度。 02參加第22屆澳洲紐西蘭鑑識科 澳洲 1.吸收創新鑑識技術,提升本 10 2 94 90 學國際研討會 - 91 局DNA鑑識技術。 2.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交流學 習。 3.發表研究論文,提高本國鑑 識科技之國際能見度。 03參加第32屆國際經濟犯罪研討 英國 1.研討經濟犯罪趨勢。 10 2 235 167 會 - 91 2.交換經濟犯罪防制經驗。 04參加第121屆國際警情首長年 美國 1.加強聯繫各國情治機關,強 8 2 196 90 會 - 91 化國際合作管道。 2.交換工作經驗及情報資訊, 共同打擊犯罪。 05參加艾格蒙聯盟年會 - 91 秘魯 1.履行艾格蒙聯盟會員義務。 10 2 182 107 2.與各國之洗錢防制單位交流 ,促進未來共同合作,打擊 洗錢犯罪。 06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 地點未定 1.履行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會員 8 2 95 84 - 91 義務。 2.促進與亞太地區國家洗錢防 制專責單位交流合作,提升 我國防制洗錢犯罪能量。 07參加2014年藥物犯罪取締研討 日本 1.拓展與各國聯繫合作管道, 14 1 25 131 會 - 91 交換及汲取國外緝毒實務經 驗,提升本局緝毒技能及績 效。 2.強化我國緝毒業務之國際聯 繫合作關係,協同聯合打擊 跨國毒品犯罪。 08參加艾格蒙聯盟工作組會議 地點未定 1.研討新型洗錢犯罪手法及防 8 2 225 113 - 91 制策略。 2.與各國洗錢防制單位交流, 促進實質跨國情報資料交換 ,達成國際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終極目的。 09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洗錢態 地點未定 1.報告國內洗錢態樣與趨勢, 7 1 48 36 樣研討會 - 91 彰顯我國打擊犯罪成效及決 92 局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國地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0 100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16 200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125 527 一般行政 英國、法國、荷蘭 99.09 4 305 英國 100.09 3 345 英國 101.09 3 521 12 298 一般行政 美國 99.10 2 242 美國 100.10 2 366 美國 101.09 2 188 21 310 一般行政 哥倫比亞 99.06 1 150 亞美尼亞 100.07 2 286 俄羅斯 101.07 2 287 5 184 一般行政 新加坡 99.07 1 38 印度 100.07 2 172 澳洲 101.07 2 185 12 168 一般行政 日本 99.09 1 135 日本 100.09 1 146 日本 101.09 1 138 10 348 一般行政 模里西斯 99.02 1 85 阿魯巴 100.03 2 108 菲律賓 101.01 2 99 2 86 一般行政 孟加拉 99.10 1 68 韓國 100.12 2 129 93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 主要會議議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或地區 談判重點等 心。 2.瞭解亞太地區洗錢威脅與防 制之道。 10參加世界國土安全高峰會議 美國 1.加強聯繫亞太地區各國情治 7 1 80 43 - 91 機關,強化合作交流管道, 促進區域安全及反恐工作。 2.交換工作經驗及情報資訊, 共同打擊犯罪。 11參加ISS World世界通訊監察 歐美地區 1.瞭解通訊監察相關技術標準 8 2 117 111 技術年會 - 91 演進情形,進而要求國內電 信業者依標準配合建置通訊 監察設備。 2.瞭解電信發展趨勢,提升通 訊監察相關技術及設備應用 層次,汲取專業新知。 12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 地點未定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怖活動 10 2 101 145 織第25屆第3次大會 - 91 機制國際標準係由該組織訂 定。 2.參與該屆第3次大會以瞭解 國際防制洗錢最新標準、趨 勢及防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考。 13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 法國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怖活動 10 2 101 145 織第26屆第1次大會 - 91 機制國際標準係由該組織訂 定。 2.參與該屆第1次大會以瞭解 國際防制洗錢最新標準、趨 勢及防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考。 14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年會 地點未定 與各國反貪機構及國際組織人 6 2 50 66 - 91 員交流,提升我國反腐敗犯罪 機構之國際能見度並建立國際 司法合作關係網絡。 94 局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國地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越南 101.11 1 55 18 141 一般行政 日本 100.12 4 217 - - - - 11 239 一般行政 美國 98.10 1 108 馬來西亞 100.12 2 74 美國 101.10 1 102 3 249 一般行政 義大利 101.06 2 236 - - - - 3 249 一般行政 法國 101.10 2 228 - - - - 34 150 一般行政 馬來西亞 101.10 4 208 - - - - 95 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赴德國研習質譜相關技術或毒藥品 德國、奧地 1.研習質譜及毒(藥)品最新檢驗技術,提升本 103.08-103.09 26 1 檢驗機構研習最新檢驗技術-91 利 局鑑識技術。 2.參加國際溶劑萃取研討會及國際層析研討會 ,增進與國際鑑識專家交流學習。 02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訓練-91 美國 1.受訓內容含學、術科等,交換工作經驗,提 103.03-103.12 81 1 升調查工作技能。 2.加強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繫工作,建立交流 管道,促進國際合作。 03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地語文-9 日本 1.為提升駐外人員日語能力,有必要赴日本實 103.07-103.12 180 2 1 地接受日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素養及 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順利推動業務 。 96 查局 -進修、研究、實習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15 85 55 255 鑑識科技業務 0 22 70 11 103 一般行政 4 - 50 16 66 一般行政 0 97 調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研討會91 北京(暫定) 大陸最高人民檢 與各國反貪機構、大陸及香 103.01-103.12 5 2 察院,會晤各國 港、澳門等反貪專業官員交 反貪機構等人員 流,拓展我國反貪能見度及 合作網絡。 02參加海峽兩岸暨港澳警學研討會91 上海(暫訂) 大陸及香港、澳 共同探討兩岸四地共同打犯 103.01-103.12 4 5 門等地高層警務 罪及司法互助工作之策進, 、公安等執法人 強化合作聯繫交流。 員 03參加兩岸四地刑事論壇91 上海(暫訂) 大陸及香港、澳 與檢察、公安、洗錢防制機 103.01-103.12 5 4 門檢察、公安、 構等高層及學界等共研策進 洗錢防制機構及 兩岸四地刑事法學及實務之 學界 推動與實踐。 04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91 澳門 亞太防制洗錢組 加強與亞太地區國家洗錢防 103.01-103.12 8 3 織各國代表 制專責單位合作,共同防制 洗錢犯罪,並透過技術支援 、經驗交流及資源共享等方 式,強化亞太地區反制洗錢 安全網。 05經濟犯罪案件工作會談91 廣西、上海 廣西壯族自治區 與廣西、上海公安經偵人員 103.01-103.12 8 8 (暫訂) 公安廳、上海公 就經濟犯罪、金融詐欺等工 安局 作會談,強化共同打擊犯罪 。 06赴北京上海福建參訪公安檢察洗錢部門 北京、上海 公安、檢察及洗 辦理高層工作會談,強化原 103.01-103.12 8 8 及工作會談91 、福州、廈 錢防制等機構 有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 門 推展各層級聯繫管道,增進 打擊跨境犯罪成效。 07赴香港、澳門地區與廉政、經濟犯罪、 香港、澳門 香港:廉政公署 與相關業務部門工作會談, 103.01-103.12 4 6 毒品、洗錢及關務部門工作會談91 、警務處等;澳 強化雙方共同打擊犯罪共識 門:檢察院、廉 ,建立聯繫機制。 政公署 08赴香港地區與歐美執法機關派駐單位工 香港 歐美執法機關派 赴香港與歐美(美國、加拿 103.01-103.12 3 3 作會談91 駐香港單位 大、歐盟等)執法機關派駐 香港單位,進行工作會談, 98 查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29 62 20 111 司法調查業務 有 交流反貪實務及策進作法, 推展國際反貪合作。 77 151 65 293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每年例行與會,強化共同打 擊犯罪實務及學術交流,策 進、深化合作面向。 62 131 25 21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每年例行與會,推動共同打 擊犯罪實務、學術交流及探 討合作面向。 39 152 22 213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每年例行與會,以技術支援 、經驗交流及資源共享方式 ,合作建構洗錢防護安全網 絡。 145 181 130 456 司法調查業務 有 依實際偵辦案件需求辦理。 293 375 75 743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每年例行辦理,與大陸公安 高層工作會談,達成強化、 深化及廣化共識。 105 165 65 335 司法調查業務 有 102年首次正式與相關機構 工作會談,建立共識,為我 國正式多元與港執法機構會 晤,達成後續推動雙方合作 ,打擊各類跨境犯罪之意向 。 45 80 15 140 司法調查業務 無 99 調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建立有效聯繫管道,俾利與 世界主要國家執法機關接軌 ,強化國際合作關係,共同 打擊跨國性犯罪。 09參加海基會司法交流參訪團91 大陸地區 海協會、國務院 雙邊相關司法單位年度工作 103.01-103.12 5 1 臺辦及公安、檢 會談已成固定行程,藉以檢 察、法院及司法 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部等 法互助協議」之現況與運作 情形。 10執行遣返外逃重大罪犯91 大陸地區 地區公安機構、 赴大陸遣返外逃重大通緝犯 103.01-103.12 16 30 司法廳 歸案及代法務部執行接返受 刑人返臺。 11執行兩岸共同打擊毒品犯罪91 大陸及港澳 大陸、港澳公安 因案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執行 103.01-103.12 12 12 地區 警務機構 跨境毒品案件之協查偵辦, 俾利兩岸合作偵破毒品犯罪 案件。 100 查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20 35 25 80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檢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 司法互助協議」之現況與運 作情形。 550 150 100 800 司法調查業務 無 230 200 20 450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大陸公安及港澳司法、警 務等部門建立拓展聯繫管道 ,進行犯罪情資交換、案件 協查偵辦、工作會談等工作 ,逐步推動常態共同打擊犯 罪機制。 101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101,808 - - 10,760 5,112,568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5,101,808 - - 10,760 5,112,568 102 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13,720 - - - - 213,720 5,326,288 213,720 - - - - 213,720 5,326,288 10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單位預算部分 第一項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識:原 102 配合行政院辦理。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所編 列之 134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以「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 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 (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問金額為 18 億 0,668 萬 2,000 元,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 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亦應比 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辦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 年終慰問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第二項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標準,核發 已遵照辦理。 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員工待 遇,亦未有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處超過 1 公里,即可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為公教人員加 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堪。在政府財政極 度拮据之情況下,此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 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市、台南市亦均因經費不足, 不再編列。為符社會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 103 年度起,不得再編列。 第三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統 本局 102 年度未編有政策宣導經費,其餘事項配 刪 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 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 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視,並由各該 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起,各機關(含 附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 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第四項 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業務費、委辦費、本局 102 年度「委託研究費」依立法院決議排除 獎補助費中,編列高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務機關成為 統刪 5%。 研究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應用於公務推 動,顯有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102 年度「委 託研究費」統刪 5%,剩餘部分由各機關自行調整、運用, 以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第五項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費 67 億 7,151 本局 102 年度「水電費」依立法院決議排除統刪 萬 1,000 元,較 101 年度 58 億 3,390 萬 4,000 元,預 3%。 算金額漲幅 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素)。考量 101 年 6 月 10 日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 年度估算用電量 104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為 17 億 2,303 萬 0,788 度(3.93 元/度)仍較 101 年度 用電度數為 15 億 6,404 萬 9,330 度(3.73 元/度)增 加 1 億 5,898 萬 1,458 度,增幅為 10.16%。按行政院核 定「四省專案」計畫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 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1%,執行單 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中 央政府各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 1%目標,僅要求用電 零成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折扣獎勵措 施,水電費亦有 5%之折扣,可以撙節政府預算。因此, 中央政府 102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刪 3%。 第六項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102 年度標準調降為每 已遵照辦理。 人 2,500 元。 第七項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列 10 億 5,129 本局 102 年度「國外旅費」依立法院決議排除統 萬 6,000 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金 刪 10%,其餘事項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 之國外旅費) ,惟實際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甚多, 規定辦理。 甚至選派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外界詬病 「假考察真觀光」 。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中央 政府各機關預算出國計畫 3,194 項,決算增為 3,245 項, 其中計畫變更及新增部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 的均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中選派 7 人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及宣導」 ,其中與招生業 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同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選派 11 人至日本辦理「投資臺灣、全球招 商說明會」 ,首長室秘書 2 人亦隨行;交通部觀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派 3 人前往韓國辦理「臺韓觀光合作會議」,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關之政風室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 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 出國計畫預算數 888 萬元,決算數亦增為 984 萬 5,000 元。此等預算執行與所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與業 務無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級 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國計畫人數應 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 立法院監督之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統刪 10%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 10%者,照委員會審查結 果),自 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數並不得超出預算 數,俾免浪費公帑。 第八項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 「特別費」共編列 1 億 4,581 萬 2,000 已遵照辦理。 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 「特 別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賞、招待、 餽(捐)贈、慰勞(問) 、餐敘…等支出,於此政府財政 困窘之際,相關贈禮、餽贈、餐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 量減少,故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統刪 25%(各委 10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員會審查之「特別費」刪減數超過 25%者,改列為刪減 25%),以為撙節。 第九項 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依公務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人員協會法第 27 條規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員的入會 費及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支應之公務預 算補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大選期間,除成立 「馬吳競選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外,並在該 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之致詞內容,明 顯違反行政中立。爰此,中央各機關(包括總統府、考 試院銓敘部、監察院、法務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 政院衛生署、臺灣省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 應予刪減 30%。 第十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輛汰換年限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均延長 2 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於 12 萬 5,000 公里,經 按上開原則通案檢討,合共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 扣除各委員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恢復免予減 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第十一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 已遵照辦理。 如下: 1.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 中勤務總隊、調查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其 餘統刪 3%。 2.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 3.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10%。 4.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5.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6.特別費:統刪 25%。 7.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 30%。 8.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3,840 元調降為 2,500 元。 9.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滿 8 年或 10 萬 公里、救護車使用年限滿 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 不刪外,其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 12 年、偵緝車與 警用巡邏車未滿 7 年、首長與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公 務車輛使用年限未滿 10 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未 滿 15 年且里程數未超過 12 萬 5,000 公里所編列之汰 購經費。 10.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管、智慧財產 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 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辦理 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署委託辦理長照整 106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 計總處、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 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 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地方行 政研習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 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 全會議、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大 陸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 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 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林業試驗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局、中醫藥 委員會、食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 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 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警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 餘統刪 12%,其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署、財政部、 關務署及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 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3.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 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 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消防署及所屬、 107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外交部、國防部主管、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中央 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 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 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苗栗 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4.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展計畫、公共建設計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 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房 屋建築及設備費、法務部主管、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興 建高雄世貿展會中心計畫、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 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構)合署辦公廳舍 新建工程、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海 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內 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政署及所 屬、兒童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 助、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捐助財團法人 工業技術研究院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捐助財團 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 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 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 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 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主管、財政部、交通 108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環境保護 署、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 款、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局 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與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 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 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7.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 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 防部所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公 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 保護署、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18.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列「補助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17 億 4,265 萬 3,000 元與教育部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 億 6,429 萬元及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 億 4,878 萬 1,000 元。 第十二項 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家 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過 1.2 個月。 2.自 101 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 金,但不得超過 1.2 個月。 第十三項 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製作成本),惟其中未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 者,高達 1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0,452 萬元。審核報 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101 年 6 月雖配合訂定「預 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但內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 廣告後有損及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安 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同意後,排除適用 等「豁免條款」;然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並無排除適用之 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明顯牴觸預算法第 62 條之 1,自 應無效。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續 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預算法規定者,應予檢 討改進。 第十四項 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中僅表達工 本局工程管理費 103 年度預算書之表達方式,已 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於資本支出預算項 依 行 政 院 102 年 5 月 16 日 院 授 主 預 字 第 10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下,編列透明度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1020101222 號函頒之「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 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 手冊」規定辦理。 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設備費、 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因公派員出國費 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費,恐 有淪為各機關私房錢之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 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 機關應於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 金額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情形併予 103 年度決算審 核報告揭露。 第十五項 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訂定實施要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 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然而公教 人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動,如再允以公假參 加,則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校 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 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第十六項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生育補助(2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個月俸額) 」、「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高 5 個月俸額) 」 等未具法源之生活津貼,而公教人員保險法中另訂有眷 屬之「喪葬津貼(最高 3 個月俸給)」 ;惟查「勞工保險」 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法規,「生育給付」係為保險給 付項目,另查「勞工保險」亦將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 貼列入保險給付項目。為求社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相 關給付有所依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敘部等 相關單位,於半年內提出將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 眷屬死亡之「喪葬給付」改列為軍公教人員保險給付項 目之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 關編列預算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第十七項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所成立,且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目前政府各機 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多逕 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 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之公權力事 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 4.6 個月之獎金,實有未當。爰要求自 102 年度起政府 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 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 核發放。 第十八項 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公股民營事業、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理事長)、副董事長 (副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常編列過高之「公關 11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費」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理事長)、副董事長(副 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使用,易造成上述兩項費 用淪為私用,為此,要求自 102 年度起,行政院轄下各 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 別費」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公關費」或 「特別費」編列。 第十九項 依審計部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管機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 157 家、基金總額 2,242 億 2,200 餘萬元。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 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立 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機 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 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 外界質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對所 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財務 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 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 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 第二十項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 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 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 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 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1.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 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 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會福利 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與權益。 第二十一項 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要求公平交易委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 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關,以杜媒 體超級怪獸嚴重壟斷、損害言論自由。 第二十二項 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由舉借債務支應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以舉新還舊方式遞延, 無法實質有效減少債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俾確 實降低債務負擔,避免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其他政 務支出。行政院應於 102 年 6 月前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報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並研擬修正公共 債務法,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以積極處理公共債務並強 化財政管理效能。 第二十三項 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重不足,無法釋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差短,為解決地 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政務支 出,特別是新升格直轄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政府 龐大債務,而嚴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是 111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否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由基金概括承受各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債務,並搭配每年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 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實 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規範,來積極處理地方政府 債務累積龐大問題,並重建社會大眾及國際機構對我國 政府財政管理信心。 第二十四項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朝 本局尚無工程獎金之發放,未來倘確有發放需 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長及 要,將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第二十五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休假加班費,鑑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以即時因應 處理相關業務,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核發未 休假加班費,免予刪減。 第二十六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休假補助,鑑於公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給「不休假加班費」, 後為撙節支出及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休假並 將休假旅遊補助結合國旅卡方式發給,現行制度對促進 國內經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減。 第二十七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員子女教育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生活之照顧,且在少子 化趨勢及國人生育年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項助學措 施亦屬政府鼓勵生育之一環,免予刪減。 第二十八項 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給國家,任勞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導致退休人員背負 污名,對所有軍公教人員著實不公。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主要係政府考量 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確 屬微薄,實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年軍公 教人員退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經情勢較為險 峻之際,對年終慰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得不做的 抉擇。 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分配,調整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 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之適 當照顧,要求行政院 101 年年終慰問金應以「照顧弱勢」 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關懷忠良」)為原則 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 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 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族;因公傷殘支領月 退休金(俸)之人員」。另因公死亡之公教人員遺族及 因公傷殘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內。 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 成負面的影響,102 年以後應以 101 年注意事項所訂的 內容為底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立法院 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112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附屬單位預算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尚未經立法 院審議通過。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行政院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十七項 承擔政治責任為政務官之職,部會對法案之態度,皆為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政治決定,亦為重大之政治責任。故法案主管部會列席 立法院各委員會作法案說明時,皆應由政務首長或政務 副首長代表,以符合民主政治運作之常規。 財政委員會歲出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五項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補助款之編列及監督方式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應促使縣市政府專款專用,並切實監督不適當之經費挪 用。另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資訊應主動公開,俾報表 使用者窺知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對象及項目。又目前政 府補助經費之表達過於簡略,無法供資訊使用者充分了 解中央政府對各地方政府財政補助情形,與預算法第 38 條立法精神欠符,且運用彈性過大,允宜檢討於總預算 案內詳列,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向社會大眾及監 督機關公開補助經費之分配方式,以符透明化及公開化 原則。 第六項 針對中央主計機關基於審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控管單位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預算額度之職責,應要求各主管機關確實依照中央對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等規範,將應予公開事項, 於政府資訊公開專區予以公開。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歲入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一項 法務部主管 102 年度「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場地 本局業依法務部 102 年 5 月 28 日法秘字第 設施使用費」科目編列 2,456 萬 5,000 元,較上年度預 10207506690 號函示,重新檢視宿舍管理費計收標 算 1,765 萬 8,000 元增加 690 萬 7,000 元,係本年度納 準,經參酌宿舍面積、使用設備、地區及必要維 編宿舍管理費收入所致。依行政院之規定,宿舍管理費 修費等因素檢討後,原訂宿舍管理費之收費標準 由各機關學校參酌宿舍面積、使用設備、地區及必要之 尚屬合理。 維修費用等因素自行訂定。該部及所屬機關自 101 年 6 月起收費,並納編本年度歲入預算,惟所訂之計費標準 偏低,有欠合理;如宿舍租金及管理費未考量 102 年度 法務部及其所屬編列之 6,511 萬 6,000 元之宿舍修繕費 及宿舍租金。又宿舍管理費,或每月每平方公尺收取 0.378 元~12 元,或每月每間收取 30 元~1,500 元不等; 租賃檢察官宿舍者,平均每戶月租金預算最低者為桃園 地檢署之 1.5 萬元,最高為臺北地檢署之 2.9 萬元,每 戶每月之宿舍管理費或每平方公尺 1.514 元~6 元,或每 間 100 元~450 元,已然偏低,造成有眷屬一同進住之情 事。爰此,建議法務部及其所屬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參 照宿舍修繕、管理費用覈實編列管理費用收入,並參照 市價適當調升租金收入。 11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調查局 第一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0 年起編列預算辦理「桃園縣調查站 1.本計畫因增建大樓緊臨舊辦公大樓興建,依地 辦公房舍增建計畫」,基於桃園縣自改制為準直轄市 質鑽探分析資料,本基地為砂礫層地質,基於 後,公共事務劇增,而該擬增建之辦公房舍地點鄰近桃 結構及施工安全考量,修正計畫,係將增建辦 園縣政府及市公所辦公處所,未來洽公車輛停車需求必 公大樓由地下一樓擴增至地下二樓,並擴大地 然,惟查現行規劃之房舍地下停車場僅有一樓,為都市 下室平面開挖及增高地下室二樓淨高,以預留 景觀及長期發展使用,建議法務部督請調查局妥為調整 架設機械停車設備空間,達到倍增停車數量需 規劃為地下三層樓之停車場,以利經濟效益。 求,且可減少施工成本,該修正計畫法務部於 102 年 4 月 8 日以法綜字第 10201502290 號函核 定。 2.目前本局刻正依核定之修正計畫辦理後續增建 工程事宜。 114 調查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務預算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101及以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及以後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桃園縣調查站辦公 101一104 0.99 0.01 0.12 0.35 0.51 法務部100年9月30日法總字第1001 房舍增建計畫 201699號函及法務部102年4月8日 法綜字第10201502290號函核定。 嘉義市調查站辦房 103一106 1.10 - - 0.14 0.96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查納入公 舍遷建計畫 共建設計畫。 中華電信公司HiNe 100一104 1.57 0.27 0.11 0.60 0.59 行政院99年9月20日院臺法字第099 t數據通訊監察系 0051964號函核定。 統建置計畫 提升資訊工作5年 97一104 4.31 1.25 0.24 0.20 2.62 行政院96年4月9日院臺法字第0960 計畫 014085號函核定。 強化國安體系防護 102一105 1.11 - 0.20 0.51 0.40 行政院102年6月18日院臺法字第10 及科技偵蒐系統中 20034687號函核定。 程計畫 115 本頁空白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