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查 局 目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撤回重送版)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 1-14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5-16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7-20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1-2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6-49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50-53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4-55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6-57 (六)人事費彙計表 ...................................................................................................... 59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60-61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62-91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92-93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94-95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97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98-105 (十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06-109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110-111 (十五)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112 (十六)委辦經費分析表.................................................................................. 114-115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16-13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規定,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 防與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置局長 1 人、副局長 2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內設 15 處、5 室及 1 會,另於各省(市)、縣(市)及重要地區,設 9 個調查處(其中臺灣省 調查處為虛級化機關,下設 19 個調查站或工作站)及幹部訓練所等單位, 其主要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局長:綜理局務。 2. 副局長:襄理局務。 3. 主任秘書:綜核文稿、協調各處室及處理交辦事項等。 4. 國家安全維護處:辦理有關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及組織犯 罪防制協同辦理等事項。 5. 廉政處:辦理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 考核;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及廉政相關之調查等事 項。 6. 經濟犯罪防制處:辦理重大經濟犯罪及企業貪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 導、協調及考核、預防案件之規劃及執行、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與 審核;追緝外逃重大罪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境內境外經濟犯罪情 資交換、協調、合作等事項。 7. 毒品防制處:辦理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毒品犯 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 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與集中 保管及銷燬事宜;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等事項。 8. 洗錢防制處:辦理洗錢防制策略之研究及法規之訂定;受理金融機構 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大額通貨交易與海關通報旅客等攜帶大額外幣現 鈔或有價證券入出國境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協查國內其 他機關洗錢案件;與國外洗錢防制機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 調查等事項。 9. 資通安全處:辦理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維護;資料管理、處理及 運用;網路通訊與資訊設備之購置、管理及維護;妨害電腦使用犯罪 之防制及偵查;數位證據保全、檢驗及鑑定;資訊安全之政策規劃、 教育訓練、推動、執行及稽核等事項。 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10. 國內安全調查處:辦理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 及國內安全情勢調查資料、國內財經安全調查資料、國內社會安全調 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處理等事項。 11. 保防處:辦理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保防教育與宣導、安 全查核及上級特交等機關保防工作之規劃、指導、推動、執行等事項。 12. 國際事務處:辦理本局駐外人員派遣及管理、協處駐外館處安全保防、 與外國執法機構協調聯繫、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外事與海外安 全調查工作及規劃執行國際合作、禮賓接待、外文翻譯等事項。 13. 兩岸情勢研析處:辦理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究 事項,大陸書報、刊物、視訊資料之蒐集、登錄、管理、建檔及運用, 兩岸情勢研究期刊、專書之編撰及出版等事項。 14. 諮詢業務處:辦理諮詢工作之規劃、管理、指導、支援及考核,諮詢 人員之布置、聯繫及慰助等事項。 15. 鑑識科學處:辦理化學、文書、指紋、物理、生物等證物之檢驗、鑑 定、研究及科技偵查器材之研發、建置、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16. 通訊監察處:辦理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管理及通訊監 察之協助執行、作業管理、技術支援等事項。 17. 督察處:辦理有關督察業務之規劃、指導,員工風紀查察、維護及違 紀案件之調查,執行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辦法之規定事項暨國家情 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員工申訴案件之處理,重要業務之檢查,駐衛 警察及武器彈藥管理等事項。 18. 總務處:辦理有關文書、檔案、出納、採購、營繕、財產、物品及駕 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19. 公共事務室:辦理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 繫處理及為民服務等事項。 20. 秘書室:辦理施政計畫之彙整、管制、考核、國會聯絡工作,重要會 議之籌劃及議事處理等事項。 21. 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研究委員會: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 統計)、政風及犯罪案件研究之相關事務。 22. 各省(市)縣(市)調查處站: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保防業務。 23. 幹部訓練所:辦理本局所屬人員之各項業務訓練事項。 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國家安全維護處 臺北市調查處 基隆市調查站 廉政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新竹市調查站 經濟犯罪防制處 新北市調查處 新竹縣調查站 毒品防制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苗栗縣調查站 洗錢防制處 桃園市調查處 資通安全處 彰化縣調查站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國內安全調查處 南投縣調查站 保防處 臺中市調查處 雲林縣調查站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國際事務處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嘉義縣調查站 局 長 兩岸情勢研析處 臺南市調查處 嘉義市調查站 副 局 長 諮詢業務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屏東縣調查站 主任 秘 書 鑑識科學處 臺灣省調查處 臺東縣調查站 通訊監察處 花蓮縣調查站 督察處 高雄市調查處 宜蘭縣調查站 總務處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澎湖縣調查站 公共事務室 福建省調查處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秘書室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人事室 主計室 航業調查處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 依業務需要於 各港 政風室 埠地區設調查站、工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作站) 研究委員會 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 幹部訓練所 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數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2,494 2,499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4 5 5 16 16 2,909 2,914 註:本年度預算員額 2,909 人,較上年度減列職員 5 人。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局依據職掌持續強化防制敵人滲透及反恐工作,貫徹掃黑行動,檢 肅組織犯罪,加強肅清貪瀆,賄選查察,全力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防制 洗錢、重大經濟與電腦犯罪,有效打擊不法,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 治安。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 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7 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機關保防 (1)因應國家安全情勢變化,加強國內反滲透部署,積極偵辦外國或境 外敵對勢力及組織性犯罪等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案件。 (2)因應國內社會安全需要,加強蒐報違常動態,機先掌握重大危安預 警及意圖以暴力、脅迫方式破壞政府活動運作等影響國內安全資 訊;並瞭解社會各項安全狀況,反映民意,維護社會安定與秩序。 (3)透過「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議」及 「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機制,協助全國保防工作會報主管機關 落實推動軍中、社會及機關保防工作;強化「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 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功能,積極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 公務人員特殊查核,有效推廣保防宣導等作為,確保機關安全及提 升全民保防認知。 2.防制貪瀆犯罪、建立清廉政府 ,建置廉政風險地圖,積極發掘不法 (1)貫徹「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線索,加強偵辦貪瀆、破壞國土案件及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有效澄 清吏治、端正政風,建立廉能政府,使人民有感。 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配合檢察機關加強查察賄選,全力偵辦以金錢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 之賄選案件,淨化選風。 3.防制企業貪瀆、協力經濟發展 (1)採取「主動服務」及「本局與企業建立夥伴關係」之創新思維,與 企業建立聯繫窗口,並進行企業肅貪經驗交流,擴大企業肅貪工作 能量與成效。 (2)加強偵辦違反營業秘密法、淘空公司資產等企業貪瀆案件,深入追 查幕後有無外部勢力介入,健全臺灣企業發展及產業公平競爭秩序。 (3)全力掃蕩違法經濟活動,並置重點於偵辦電話詐欺、非法吸金、虛 偽標示臺灣產製商品、囤積哄抬及偽劣假藥、黑心食(商)品等案件, 維護經濟正常發展。 4.防制毒品犯罪、打造無毒家園 (1)秉持「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原則,積極發掘、 偵辦國際毒盤、走私管道、銷售網路及製造工廠等重大毒品危害案 件。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 ,追查毒犯資金流向, 扣押販毒所得與衍生之財產,以斷絕販毒組織金脈,有效打擊毒品犯 罪。 (2)發現未經列管之新興合成毒品相關資料,隨時提供行政院衛生署、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作為研修相關法令之參考。 (3)配合行政院第 3548 次院會決議「新世代反毒策略」,落實執行「新 興毒品檢驗及防制措施」與「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計畫」,提升緝 毒蒐證科技能量。 5.擴大國際合作、強化兩岸共打 (1)加強駐外人員與國外相關執法機構之協調聯繫,落實辦理國際合 作、海外安全調查、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及維護駐外館處安全等 事項。 (2)派員參與國際性防制洗錢組織會務活動,及時掌握國際防制洗錢規 範與趨勢,強化國內防制洗錢機制,以符合國際組織標準;推動與 國外簽訂防制洗錢及打撃資助恐怖活動合作備忘錄,加強與國外相 關執法單位進行洗錢情資交換,支援偵辦跨國洗錢案件。 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3)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辦理兩岸共同打擊 犯罪、司法互助工作,並持續與大陸相關執法部門進行犯罪情資交 換、案件合作偵辦、追緝外逃大陸罪犯遣返等事項,並促進港、澳 情資互換與司法互助合作。 6.提升資安科技、精進鑑識防駭 (1)充實電腦及網路犯罪偵查設備、數位鑑識專業軟、硬體工具,以增 強網路安全偵蒐管理和電腦犯罪鑑識偵處之能量,防範政府機關網站 遭駭客入侵或攻擊。 (2)持續遵照 ISO 17025 國際認證規範,以維持良好鑑驗品質,有效支援 案件偵辦;透過參加專業性國際會議、先進實驗室研習,加強國際 合作,提升鑑識水準及專業技術;協助院、檢辦理數位、化學、物 理等鑑識工作,加強國際交流與人才培育,維持鑑識能量與品質。 (3)配合電信技術發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之電信服務,持續研 發通訊監察技術,有效支援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案件。另 充實無線電通訊設備,提升通訊指揮效能,提供本局偵辦犯罪案件 之需求。 (4)辦理各項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與建置工作,建構完善通訊監察功能 與受理平台,提供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犯罪案件通訊監察之需求。 7.加強形象宣導、獲取人民信賴 (1)為使人民有感,加強宣導本局業務概況、工作成果,以爭取民眾認同 及支持,進而檢舉不法,共同維護社會安定。 (2)持續辦理機關、學校及各界人士參觀本局鑑識科學作業、展抱館、反 毒陳展館,俾加強青少年學生認識毒品、毒品危害真相及拒絕毒品誘 惑等,爭取民眾認同,協助本局共同打擊犯罪。 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體制 方式 衡 量 標 準 目標值 加強偵辦維護國 統計 一 1 偵辦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120 案。 90% 家安全案件 數據 維護國家 加強蒐處國家安 統計 採用國家安全調查資料件數 × 100% 一 安全、落實 二 1 90% 全調查資料 數據 蒐報國家安全調查資料件數 機關保防 強化保防工作, 統計 1.蒐集保防資料 7,000 件。 三 1 90% 有效防制滲透 數據 2.辦理保防宣導 3,500 場次。 防制貪瀆 加強偵辦重大貪 統計 二 犯罪、建立 1 90% 瀆與賄選案件 數據 偵辦貪瀆與賄選案件 350 案。 清廉政府 辦理「企業肅貪」 統計 1.辦理企業肅貪宣導 140 場次。 一 1 90% 經驗交流 數據 2.參與廠商 2,000 家、1 萬人。 防制企業 加強偵辦企業貪 統計 三 貪瀆、協力 二 1 偵辦企業貪瀆 100 案。 90% 瀆案件 數據 經濟發展 1.偵辦詐欺案件 160 案。 查緝電信詐欺、 統計 2.偵辦非法吸金 45 案。 三 非法吸金、民生 1 90% 數據 3.查緝黑心食品及日用品 25 案。 犯罪等案件 4.查緝偽劣禁藥 55 案。 防制毒品 1.查獲毒品 2,000 公斤。 加強毒品查緝工 統計 四 犯罪、打造 1 90% 作 數據 2.破獲毒品工廠 7 座。 無毒家園 3.國際合作 3 案與情資交換 210 件。 7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體制 方式 衡 量 標 準 目標值 1.蒐報海外調查資料 2,500 件、跨國犯罪情資 推展國際司法互 統計 250 件。 一 1 90% 助工作 數據 2.辦理國際訓練 10 案。 3.辦理使館安全保防工作 300 件。 擴大國際 強化防制洗錢機 統計 五 合作、強化 二 1 80% 制 數據 分送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2,600 件。 兩岸共打 加強追緝外逃大 統計 三 1 80% 陸通緝犯 數據 緝返、策動歸案 8 案。 加強電腦暨網路 統計 一 1 90% 犯罪防制工作 數據 偵辦電腦犯罪案件 70 案。 提升數位鑑識能 統計 完成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二 1 × 100% 90% 力 數據 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提升資安 六 科技、精進 鑑識防駭 提升科技檢驗鑑 統計 完成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三 1 × 100% 90% 定效率 數據 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有效執行通訊監 統計 完成執行通訊監察案數 四 1 × 100% 100% 察工作 數據 受理執行通訊監察案數 加強形象 積極加強機關形 統計 1.接待來局參觀人數 23,000 人。 七 宣導、獲取 1 90% 象宣導 數據 2.辦理機關形象宣導 80 場次。 人民信賴 8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維護國家安全、落實 一、加強偵辦維護國家安 90% 1.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797 案(含偵 機關保防 全案件 辦、處理案件及行蹤不明外勞、陸人 違規來臺案件)、涉案人數 1,309 人。 二、加強蒐處國家安全調 2.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9 萬 7,677 件,採用 查資料 9 萬 2,600 件,採用率 94.8%,整編調 查專報 412 輯。 三、強化保防工作,有效 3.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1,987 件、防制滲透 防制滲透 資料 1,482 件、安全防護資料 7,174 件。 4.重要機關參訪 22 單位次;召開全國保 防會報 1 場次、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 導小組會議 2 場次、地區保防工作執 行會報 60 場次、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 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 2 場次、辦理 固安聯合督訪 9 個單位,召開全國保 防教育推行委員會議 1 場次,結合相 關機關辦理保防教育宣導 3,318 場次。 5.發行清流月刊每期 2 萬 3,900 冊、辦理 保防微電影「抉擇」首映會。 二、防制貪瀆犯罪、建立 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賄選 90% 1.移送、函送起訴及逕行起訴案件 426 清廉政府 案件 案(其中賄選案件 65 案)。 2.涉案人數 1,666 人(包括公務員 339 人)。 3.涉案標的 18 億 3,014 萬 6,838 元。 4.編印「廉政工作年報」中、英文合訂 版。 5.編印「實用案件偵辦六法」。 6.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 9 屆大陸 天津年會」會議。 7.舉辦「105 年廉政工作幹部短期講習 班」計 2 梯次。 8.舉辦「因應刑法沒收新制實務研討會」 會議。 9.辦理「105 年政府採購法短期講習 班」。 9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辦理「轄區風險地圖」系統建置及研 討會議。 11.辦理「調查工作 GIS」系統建置及研 討會議。 12.辦理與廉政署肅貪業務座談。 三、防制企業貪瀆、協力 一、辦理「企業肅貪」經 90% 1.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303 場次, 經濟發展 驗交流 參加廠商 7,593 家,參與人數 23,735 人次。 二、加強偵辦企業貪瀆案件 2.偵辦企業貪瀆案件 110 案。 三、查緝電信詐欺、非法 3.偵辦詐欺案件 146 案(嫌疑人 491 人、 吸金、民生犯罪等案 涉案標的 137 億 7,438 萬 7,676 元)。 件 4.偵辦非法吸金 43 案(嫌疑人 317 人、涉 案標的 280 億 1,674 萬 2,113 元)。 5.查緝黑心食品及日用品 24 案(嫌疑人 48 人、涉案標的 32 億 5,779 萬 5,336 元)。 6.查緝偽劣禁藥 73 案(嫌疑人 112 人、查 獲偽劣禁藥 16 萬 9,172 顆)。 四、防制毒品犯罪、打造無 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90% 1.查獲各級毒品數量毛重 3,925.8 公斤。 毒家園 2.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7 座。 3.偵辦國際合作案件 10 案,查獲各級毒 品 2,239.865 公斤;與境外緝毒單位交 換資料 214 件。 五、擴大國際合作、強化兩 一、推展國際司法互助工 90% 1.蒐集海外安全調查資料 3,459 件,採用 岸共打 作 3,011 件、反滲透、反恐情資 1,282 件, 及跨國犯罪線索情資 2,183 件。 2.完成國際訓練 19 案。 3.完成使館安全保防 1,624 件。 二、 強化反洗錢機制 80% 4.受理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13,972 件, 經分析後分送疑似洗錢交易案件 1,946 件予相關權責機關。 5.其他執行成效: (1) 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防制洗錢工作 10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原定 年 度 績 效 目 標 衡 量 指 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宣導 81 場,參加人數 8,255 人。 (2) 編印「洗錢防制工作年報」中、英 文版。 (3) 獲選出任艾格蒙聯盟亞太區區域代 表。 (4) 與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金融情報中 心簽署備忘錄。 三、加強追緝外逃大陸通 80% 6.追緝外逃罪犯 14 案 15 人返國歸案,另 緝犯 遞解出境 2 案 2 人。 六、提升資安科技、精進鑑 一、加強電腦暨網路犯罪 90% 1.調查電腦暨網路犯罪案件 118 案,移送 識防駭 防制工作 13 案。 2.偵處釣魚網站、惡意及非法網站案件 14 案。 二、提升數位鑑識能力 3.受理電腦數位鑑識案數 268 案,完成 268 案,檢驗鑑定率 100%。辦理電腦數位 鑑識送鑑硬碟容量 214TB118GB,完成 鑑識報告 237 份。 三、提升科技檢驗鑑定效 4.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18,978 案,完 率 成化學鑑定 14,669 案、物理鑑定 969 案、文書指紋鑑定 1,370 案、生物跡證 鑑定 1,970 案,共計 18,978 案。 5.完成電子技術應用 552 案、攝影技術 應用 266 案、污(破)損鈔券鑑定 179 案,辦理科學技術研究訓練 209 案、 訓練人數 2,967 人。 四、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 100% 6.完成受理市話監察 620 線次、行動電 作 話監察 1 萬 8,803 線次。 7.依計畫進度辦理亞太電信公司新世代 核心網路(NG Core)通訊監察系統建置 中程計畫。 七、加強形象宣導、獲取人 積極加強機關形象宣導 90% 1.國人來局參觀人數 23,685 人。 民信賴 2.辦理機關形象宣導 74 場次。 1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自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維護國家安全、落 一、加強偵辦維護國家安全 1.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408 案(含偵 實機關保防 案件 辦、處理案件及行蹤不明外勞、陸人違 規來臺案件)、涉案人數 737 人。 二、加強蒐處國家安全調查 2.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5 萬 4,010 件,採用 資料 5 萬 194 件,採用率 92%,整編調查專 報 347 輯。 三、強化保防工作,有效防 3.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455 件、防制滲透資 制滲透 料 737 件、安全防護資料 3,644 件。 4.召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議 1 場次、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 20 場次、 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 繫會報 1 場次、辦理固安聯合督訪 6 個 單位,結合相關機關辦理保防教育宣導 2,294 場次。 5.發行清流雙月刊 3 期,每期 2 萬 3,900 冊、籌拍保防宣導微電影 4 部及國安迷 你劇集。 二、防制貪瀆犯罪、建 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賄選案件 1.移送、函送起訴及逕行起訴案件 176 案 立清廉政府 (其中賄選案件 23 案)。 2.涉案人數 709 人(包括公務員 104 人)。 3.涉案標的 13 億 3,987 萬 9,631 元。 4.辦理「犯罪調查詢問工作研討會」。 三、防制企業貪瀆、協 一、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1.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82 場次,參 力經濟發展 加廠商 710 家,參與人數 6,170 人次。 二、加強偵辦企業貪瀆案件 2.偵辦企業貪瀆案件 67 案。 三、查緝電信詐欺、非法吸 3.偵辦詐欺案件 81 案(嫌疑人 217 人、涉 金、民生犯罪等案件 案標的 288 億 4,403 萬 5,084 元)。 4.偵辦非法吸金 19 案(嫌疑人 94 人、涉案 標的 106 億 9,384 萬 5,577 元)。 5.查緝黑心食品及日用品 12 案(嫌疑人 40 人、涉案標的 9,119 萬 931 元)。 6.查緝偽劣禁藥 19 案(嫌疑人 44 人、查獲 偽劣禁藥 388 萬 6,409 顆)。 1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四、防制毒品犯罪、打造 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1.查獲各級毒品數量毛重 567.4 公斤。 無毒家園 2.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2 座。 3.與境外緝毒單位交換資料 86 件。 五、擴大國際合作、強化 一、推展國際司法互助工作 1.蒐集海外安全調查資料 1,717 件,採用 兩岸共打 1,496 件、反滲透、反恐情資 359 件, 及跨國犯罪線索情資 829 件。 2.完成國際訓練 5 案。 3.完成使館安全保防 813 件。 二、強化反洗錢機制 4.受理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9,058 件,經 分析後分送疑似洗錢交易案件 1,228 件予 相關權責機關。 5.其他執行成效: (1) 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防制洗錢工作宣 導 45 場,參加人數 3,237 人。 (2) 舉辦本局 106 年洗錢防制業務專精講 習。 (3) 分別與聖露西亞、匈牙利及教廷等金 融情報中心簽署備忘錄。 三、加強追緝外逃大陸通緝犯 6.追緝外逃罪犯 6 案 6 人返國歸案,另遞 解出境 1 案 3 人。 六、提升資安科技、精進 一、加強電腦暨網路犯罪防制 1.調查電腦暨網路犯罪案件 97 案,移送 14 鑑識防駭 工作 案。 2.蒐集網安情資 4,423 件。 二、提升數位鑑識能力 3.受理電腦數位鑑識案數 140 案,完成 136 案,檢驗鑑定率 97%。辦理電腦數位鑑 識送鑑硬碟容量 142TB263GB,完成鑑識 報告 136 份。 三、提升科技檢驗鑑定效率 4.受理各類檢驗鑑定案數 10,415 案,完成 化學鑑定 8,413 案、物理鑑定 437 案、 文書指紋鑑定 683 案、生物跡證鑑定 882 案,共計 10,415 案。 5.完成電子技術應用 261 案、攝影技術應 用 128 案、污(破)損鈔券鑑定 88 案,辦 1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理科學技術研究訓練 122 案、訓練人數 2,239。 四、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 6.完成受理市話監察 297 線次、行動電話 監察 1 萬 1,191 線次。 7.依計畫進度辦理亞太電信公司新世代 核心網路(NG Core)通訊監察系統建置 中程計畫。 8.依計畫進度辦理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 務(4G)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七、加強形象宣導、獲取 積極加強機關形象宣導 1.國人來局參觀人數 11,386 人。 人民信賴 2.辦理機關形象宣導 47 場次。 14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7,696 6,798 9,125 89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494 1,470 939 24 0423950000 129 調查局 1,494 1,470 939 24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1,494 1,470 939 24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494 1,470 939 24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00 2,400 2,511 0 0523950000 105 調查局 2,400 2,400 2,511 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00 2,400 2,511 0 0523950313 1 服務費 2,400 2,400 2,51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 定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935 2,049 4,774 886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2,935 2,049 4,774 886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47 1,647 1,640 0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1,647 1,647 1,64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 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288 402 3,133 886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67 879 902 -12 1123950000 140 調查局 867 879 902 -12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67 879 902 -12 112395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報廢車輛保 險費等繳庫數。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67 879 830 -12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15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16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5,593,731 5,437,331 156,400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5,593,731 5,437,331 156,400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5,532,603 5,419,202 113,401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4,807,725 4,820,049 -12,324 1.本年度預算數4,807,725千元,包括人事 費4,502,421千元,業務費243,828千元, 設備及投資58,934千元,獎補助費2,542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4,502,421千元,較上年度 核實減列人事費12,944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27,462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公房屋修繕等經費20,89 8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經費97,534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等 經費17,591千元。 (4)資訊作業經費42,60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汰換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5,370千 元。 (5)人員訓練經費34,50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學員伙食費等1,300千元。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經費3,20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出席國際會議等經費143 千元。 3523951000 2 司法調查業務 220,270 227,006 -6,736 1.本年度預算數220,270千元,包括業務費2 20,000千元,獎補助費27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61,00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諮詢人員聯繫等經費3 ,000千元。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經費3,5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專書印刷等經費350千元 。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30,00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與國外執法機關 17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業務聯繫等經費1,817千元。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經費27,00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內出差旅費等2 ,000千元。 (5)貪瀆犯罪防制經費34,0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偵辦貪瀆及查察賄選案件等 經費1,000千元。 (6)經濟犯罪防制經費24,77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犯罪案件偵辦、專案會 議及研討座談之國內出差旅費等4,669 千元。 (7)毒品犯罪防制經費31,000千元,與上 年度同。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經費9,000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偵測及鑑識軟體更 新維護等經費3,400千元。 3523952000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 138,000 140,393 -2,393 1.本年度預算數138,000千元,係全數業務 業務 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科技鑑識工作經費21,5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購置新興毒品尿液檢驗試紙 及層析質譜儀耗材等經費3,590千元。 (2)電訊工作經費3,300千元,與上年度同 。 (3)通訊監察工作經費113,2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汰換通訊監察器材電子零組 件等經費5,983千元。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362,684 227,830 134,854 3523959002 1 營建工程 - 56,037 -56,037 上年度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預算 業已編竣,所列56,037千元如數減列。 35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50,000 50,315 -315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機車438輛及偵緝車21輛經費50,000 千元。 2.上年度汰換機車5輛及偵緝車60輛預算業 已編竣,所列50,315千元如數減列。 3523959019 3 其他設備 312,684 121,478 191,206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總經費430,839千元 18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分年辦理,97至106年度已編列210,509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1年經費10,53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171千元。 2.資訊設備汰換計畫總經費146,962千元, 分4年辦理,104至106年度已編列125,978 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20,984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2,055千元。 3.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 置中程計畫總經費103,600千元,分4年辦 理,105及106年度已編列41,00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1,300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10,300千元。 4.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 中程計畫總經費198,000千元,分4年辦理 ,106年度已編列34,000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54,66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 0,666千元。 5.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總經費13 0,055千元,分4年辦理,106年度已編列3 1,73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32,774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043千元。 6.新增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 建置中程計畫總經費178,810千元,分4年 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0,000千元 。 7.新增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譯工作站建置計 畫經費73,223千元。 8.新增嘉義市調查站購置辦公廳室內部設備 經費15,790千元。 9.新增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22,500千 元。 10.新增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10,910 千元。 352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3,924 3,924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61,128 18,129 42,999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61,128 18,129 42,999 1.本年度預算數61,128千元,包括業務費33 ,039千元,設備及投資28,08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9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鑑識科技進階計畫經費19,57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檢驗試劑及溶劑耗 材等經費1,448千元。 (2)新增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畫 經費41,551千元。 20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23950300 -042395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1,494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494 0423950000 129 調查局 1,494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1,494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494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21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3950300 -052395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2,400 承辦單位 鑑識科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00 0523950000 105 調查局 2,40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00 0523950313 1 服務費 2,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費收入。 22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23950100 -072395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647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47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1,647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47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1,647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 入。 23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2395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288 承辦單位 總務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288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1,288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28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24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23950900 -112395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867 承辦單位 兩岸情勢研析處及總 細目與編號 務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67 1123950000 140 調查局 867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67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67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2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1.人員維持。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績效。 績效。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3.一般行政業務。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4.資訊作業。 各項工作。 各項工作。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5.人員訓練。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以提升工作績效。 ,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2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4人參加國際訓 5.選派優秀人員22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4人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502,421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502,421千元,其 0100 人事費 4,502,421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977,910千元,係職員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7,910 及考試錄取訓練人員2,619人之薪俸、加給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0 等。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700 2.約聘僱人員待遇10,320千元,係約聘僱人員 0111 獎金 741,680 21人之酬金等。 0121 其他給與 36,570 3.技工及工友待遇110,700千元,係技工31人 、駕駛154人及工友84人之工餉、加給等。 0131 加班值班費 181,690 4.獎金741,68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88,451 獎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0151 保險 255,100 。 5.其他給與36,57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181,690千元,係加、值班費及 不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188,451千元,係現職人員及 約聘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 8.保險255,10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 之公、勞、健保費等。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27,462 總務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7,46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4,920 處站 : 1.業務費124,920千元,包括: 0202 水電費 49,980 (1)水電費49,98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0203 通訊費 4,500 處站水費、電費及瓦斯費。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3,300 (2)通訊費4,5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0221 稅捐及規費 1,190 站郵資及電話費。 0231 保險費 5,940 (3)其他業務租金13,300千元,係外勤處站 據點辦公房屋等租金。 2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4,187 (4)稅捐及規費1,190千元,係地價稅、車輛 0279 一般事務費 7,300 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等。 (5)保險費5,940千元,係投保汽、機車強制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186 責任險、車體險及房屋公共安全意外險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369 等經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820 (6)物品14,187千元,係本局公務車輛油料 0299 特別費 2,148 費,包括大型汽車1輛,每輛每月耗油料 0400 獎補助費 2,542 190公升,中小型汽車285輛,每輛每月 耗油料110公升,油氣雙燃料車2輛,每 0475 獎勵及慰問 2,542 輛每月耗汽油70公升、液化石油氣80公 升,機車837輛,每輛每月耗油料20公升 ,按柴油每公升價格20.4元、汽油每公 升價格24.4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 5.3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7,3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費6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安全設備檢 查經費700千元。 <3>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環境清潔及會場 佈置等一般行政事務用品費6,000千元 。 (8)房屋建築養護費8,186千元,係本局及所 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修繕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369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8,602千元,係公務機車83 7輛,每輛每年1,500元、公務汽車未 滿2年98輛,每輛每年7,000元、滿2年 未滿4年44輛,每輛每年20,000元、滿 4年未滿6年6輛,每輛每年30,000元、 滿6年以上140輛,每輛每年40,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67千元,係按職員 2,619人及約聘僱人員21人,每人每年 1,048元計列。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820千元,包 括: 2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靶場及安 全防護設施養護費3,82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梯、空調設備 、電話系統及一般事務機具等養護費3 ,000千元。 (11)特別費2,148千元,係按局長每月13,10 0元,外勤處處長8人每人每月7,800元 ,外勤處站站主任23人每人每月4,5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54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等。 03 一般行政業務 97,534 總務處等及各外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7,53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8,000 勤處站 1.業務費48,000千元,包括: (1)其他業務租金5,52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520 外勤處站影印機等租金。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80 (2)臨時人員酬金1,680千元,係遴用臨時人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員辦理檔案建置等經費。 0271 物品 4,9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聘請專家 0279 一般事務費 32,342 講授有關消防課程等講座鐘點費。 (4)物品4,900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3,228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文具紙張、報章 0294 運費 200 雜誌、辦公耗材等經費2,4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2>購置綠色環保標章之辦公事務機具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49,534 經費2,5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32,342千元,包括: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8,000 <1>接待參觀業務所需簡介、茶點及宣導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80 品等經費2,60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0,954 <2>國會聯絡工作經費100千元。 <3>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792千元,係按 局長1人及副局長2人每人每年14,000 元,職員50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 <4>致贈績優人員法務獎牌等482千元。 <5>駐警制服經費300千元。 <6>替代役男專業訓練及勤務管理等經費7 20千元。 <7>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清潔整 理勞力外包經費23,328千元。 2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接待參觀解說勞務外包經費2,480千元 。 <9>「公務統計年報」光碟製作經費20千 元。 <10>汰換電動靶機安裝測試等經費520千 元。 (6)國內旅費3,228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處站人員處理一般公務、政風法令宣導 及督察業務研討座談會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2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8)短程車資3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站人員洽公車資。 2.設備及投資49,534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汰換安全防護及辦 公事務設備等經費17,454千元。 (2)本局所屬外勤處站4座靶場汰換電動靶機 設備等經費4,080千元。 (3)本局所屬外勤處站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 工程等經費28,000千元。 04 資訊作業 42,600 資通安全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6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200 外勤處站 1.業務費33,200千元,包括: (1)通訊費13,3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0203 通訊費 13,300 處站網際網路及數據機專線等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8,100 (2)資訊服務費18,10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1,100 <1>SOC、跨平台資料傳輸、資安事故管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 系統、公文線上簽核及網安情資分析 0291 國內旅費 500 平台等系統設備養護費6,700千元。 <2>主機設備及系統養護費3,0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9,400 <3>網路設備養護費3,9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400 <4>個人電腦及印表機養護費1,600千元。 <5>個人資料強化管理及ISMS認證複審、 驗證等經費2,900千元。 (3)物品1,1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 購置資訊週邊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00千元,係訂閱資訊應用電 子報及查閱財稅資料中心資料庫等經費 。 2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國內旅費5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辦理資 訊系統教育訓練等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9,4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網路設備更新及科 技數位平台裝置汰換等經費4,000千元。 (2)資安網路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換器及防 火牆設備汰換等經費5,400千元。 05 人員訓練 34,500 人事室及幹部訓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4,5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4,500 練所 如下: 1.教育訓練費78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0201 教育訓練費 780 等經費。 0202 水電費 3,060 2.水電費3,060千元。 0203 通訊費 460 3.通訊費46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60 4.其他業務租金660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72 (1)影印機租金60千元。 (2)接送學員租車費600千元。 0271 物品 1,60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72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1,568 (1)聘請講座演講、授課鐘點費4,61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00 (2)「展抱月刊」稿費160千元。 6.物品1,600千元,係學員用文具紙張、報章 雜誌、圖書及教材等經費。 7.一般事務費21,568千元,包括: (1)「展抱月刊」印刷費180千元。 (2)學員伙食費4,782千元。 (3)學員服裝費1,533千元。 (4)學員參觀見學、業務實習、藝文活動及 懇親會等經費4,080千元。 (5)幹部訓練所環境清潔、印刷及佈置等一 般性事務用品等經費1,515千元。 (6)幹部訓練所辦公房屋清潔整理勞力外包 等經費3,660千元。 (7)文康活動費5,818千元,係按員工2,909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8.國內旅費1,600千元,包括: (1)學員業務實習及其帶隊之輔導員差旅費6 00千元。 (2)外勤處站同仁參加專精講習及訓練等業 務差旅費1,000千元。 3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07,7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以上業務費內含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 婦女權益宣導及CEDAW訓練相關經費100 千元) 06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3,208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208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208 如下: 1.參加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等國外訓練3 0201 教育訓練費 280 項4人所需之訓練費28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928 2.參加國際會議14項22人所需之國外差旅費2, 928千元。 3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5.貪瀆犯罪防制。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6.經濟犯罪防制。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7.毒品犯罪防制。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宣導,強化預防措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宣導,強化預防措 施,維護機關安全。 施,維護機關安全。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祉。 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61,000 國內安全調查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1,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61,000 、諮詢業務處及 如下: 各外勤處站 1.通訊費6,5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國內安全 0203 通訊費 6,500 調查資料所需郵資、電話費及視訊專線網路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00 通訊費等。 0271 物品 1,5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50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6,000 (1)國安、社安、財經座談會與會專家學者 0291 國內旅費 1,500 出席費及專題研究報告稿費200千元。 (2)諮詢人員提供資料補助費25,300千元。 3.物品1,5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調查資料訂 閱各類書報雜誌、法律叢書、文具紙張及記 憶卡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6,000千元,包括: (1)編報調查資料印刷裝訂等經費1,000千元 。 (2)執行國內安全資料蒐報及查證等經費19, 000千元。 (3)辦理諮詢人員聯繫慰助等經費6,000千元 。 5.國內旅費1,5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業務指 導及外勤人員返局會談差旅費。 02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3,500 兩岸情勢研析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5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500 如下: 1.通訊費250千元,係寄發月刊及專書等郵資 0203 通訊費 250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4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4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800 (1)「兩岸問題研討會」等與會專家學者出 3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1,350 席費及論文發表人稿費15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 (2)「兩岸交流實務經驗座談會」講座鐘點 費26千元。 (3)「展望與探索」月刊編輯委員出席費及 投稿人稿費等864千元。 3.物品800千元,包括: (1)購置裝訂圖書分類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5 0千元。 (2)蒐購兩岸關係及中共出版各類書刊等經 費75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50千元,包括: (1)「展望與探索」月刊印刷費等435千元。 (2)「中共研究專書」1冊印刷費100千元。 (3)「中國大陸綜覽-107年版」印刷費等550 千元。 (4)舉辦時事學術研討會等265千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千元,係衛星訊號 接收器材養護費。 03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30,000 國際事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0,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0,000 如下: 1.通訊費250千元,係駐外人員電傳及郵資等 0203 通訊費 250 經費。 0231 保險費 3,530 2.保險費3,530千元,係駐外人員(含眷屬)醫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 療保險費。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0千元,係辦理國際訓 0279 一般事務費 13,005 練合作講座鐘點費及外語翻譯口譯費等經費 。 0291 國內旅費 120 4.國際組織會費10千元,係參加「國際警情首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48 長協會」組織年費。 0293 國外旅費 12,537 5.一般事務費13,005千元,包括: (1)駐華機構聯絡、推展國際訓練合作及外 賓接待等經費6,000千元。 (2)辦理外館保防及與國外執法機關聯繫等 經費1,000千元。 (3)執行國際事務資料蒐處查證及翻譯秘書 等經費5,455千元。 (4)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裝費500千元。 (5)本局外語簡介印刷費50千元。 3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國內旅費120千元,係推動外事聯絡及國際 訓練合作等業務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148千元,係赴香港地區與國 外執法機關派駐單位協談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12,537千元,包括: (1)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調返及返國述 職等差旅費9,327千元。 (2)辦理與國外執法機關公務聯繫等差旅費1 ,800千元。 (3)與國外執法機關合作緝捕外逃罪犯及協 同偵辦跨境犯罪等差旅費1,410千元。 04 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27,000 國家安全維護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7,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27,000 、保防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通訊費5,645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5,645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路通訊費等4,38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0 (2)寄發清流雙月刊及保防宣導資料等郵資1 0271 物品 2,100 ,2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360 2.其他業務租金100千元,係清流雙月刊編輯 圖片軟體等租金。 0291 國內旅費 5,6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90千元,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205 (1)「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地區保防工 作執行會報」、「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 導小組會議」及「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 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等聘請專家學 者專題演講之講座鐘點費145千元。 (2)「全國保防法制化」及「全國保防工作 會報督導小組會議」等諮詢委員專案研 究報告稿費125千元。 (3)清流雙月刊稿費720千元。 4.物品2,100千元,包括: (1)專案行動蒐證、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保 防教育宣導所需事務用品等經費1,800千 元。 (2)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卡及調查文書 、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經費300千 元。 3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一般事務費12,360千元,包括: (1)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封 緘用紙、餐飲及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保 防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4,230千元。 (2)清流雙月刊印刷費等3,700千元。 (3)「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法務部 調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 會議資料裝訂印刷及會後盒餐等經費1,5 00千元。 (4)督訪各保防體系相關單位會後盒餐等經 費250千元。 (5)參與專案任務會談、接待提供機關機密 保護、安全防護預警資料人員聯繫及慰 問費等780千元。 (6)印製保防宣導資料及製作宣導短片、燈 箱廣告、短語(劇)等經費1,130千元。 (7)舉辦保防有獎徵答等經費770千元。 6.國內旅費5,60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4,000千元。 (2)偵查技術訓練差旅費600千元。 (3)聯合督訪各保防體系等業務差旅費1,000 千元。 7.國外旅費205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家安全維護案件、犯 罪情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 費。 05 貪瀆犯罪防制 34,000 廉政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4,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4,000 處站 如下: 1.通訊費8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8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2.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資料查詢行政規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0 等。 0271 物品 1,0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17,28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80千元。 (2)「公共工程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學者 0291 國內旅費 14,500 出席費及專案研究報告稿費50千元。 0294 運費 20 (3)「廉政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費8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 3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政府採購等貪瀆案 件鑑定費60千元。 4.物品1,0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 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 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17,280千元,包括: (1)「廉政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費130千元 。 (2)「廉政工作手冊」及「犯罪調查作業手 冊」等辦案實務資料印刷費200千元。 (3)偵辦貪瀆及查察賄選等案件履勘、證物 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餐飲及執行 貪瀆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14,150千元。 (4)廉政資料庫資料介接擴充等經費200千元 。 (5)廉政專案會議及研討會等聯繫經費600千 元。 (6)查察賄選資料查證及聯繫等經費2,000千 元。 6.國內旅費14,500千元,係貪瀆及賄選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7.運費2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8.短程車資3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06 經濟犯罪防制 24,770 經濟犯罪防制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4,77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500 及各外勤處站 1.業務費24,500千元,包括: (1)通訊費7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7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70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005 <2>召開「防制經濟犯罪研討會」等與會 0291 國內旅費 6,000 專家學者出席費40千元。 <3>「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615 譯費100千元。 0294 運費 150 (3)物品7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 0295 短程車資 90 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 0400 獎補助費 270 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4,005千元,包括: 0475 獎勵及慰問 270 <1>專題研究報告彙編等印刷費及會議資 3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料裝訂費等150千元。 <2>「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 經費180千元。 <3>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 封緘用紙、醫事檢驗、餐飲及執行經 濟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與跨境犯罪查緝 等經費10,175千元。 <4>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宣導短片、看板及 文宣等經費2,300千元。 <5>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業務等經費1,2 00千元。 (5)國內旅費6,000千元,係經濟犯罪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6)大陸地區旅費2,615千元,係赴大陸地區 緝捕外逃罪犯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15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8)短程車資9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 2.獎補助費270千元,係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緝犯獎勵金。 07 毒品犯罪防制 31,000 毒品防制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1,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1,000 外勤處站 如下: 1.通訊費2,5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2,5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2.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醫事檢驗行政規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等。 0271 物品 8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8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19,112 (1)「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與會專家 學者出席費及毒品監燬等評鑑費1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500 。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50 (2)「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 0293 國外旅費 320 費60千元。 0294 運費 140 4.物品8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 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 經費。 5.一般事務費19,112千元,包括: (1)「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 3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100千元。 (2)與國外緝毒單位共同查緝國際毒品案件 聯繫費等500千元。 (3)六三反毒、銷燬毒品活動標語、口罩、 紙箱、光碟片製作及防護衣等經費500千 元。 (4)反毒陳展館等案例資料更新經費1,100千 元。 (5)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毒 品證物袋、四聯單、條碼紙、封緘用紙 、餐飲及執行毒品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資 料等經費14,412千元。 (6)偵辦案件新聞發布與聯繫經費等2,500千 元。 6.國內旅費7,500千元,係毒品案件偵辦、專 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450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緝 毒品案件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事宜 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320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關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際毒品案件、犯罪情 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9.運費140千元,係緝獲毒品原料、製造工具 及銷燬毒品等搬運費。 08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9,000 洗錢防制處、資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9,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9,000 通安全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教育訓練費65千元,係辦理電腦犯罪偵查技 0201 教育訓練費 65 術及管理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225 2.通訊費225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5,600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 路通訊費等200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370 (2)與國外防制洗錢機構業務協調聯繫郵資 及電話費25千元。 0271 物品 150 3.資訊服務費5,600千元,係惡意程式動態解 0279 一般事務費 1,920 析系統養護、行動裝置鑑識軟體更新及本局 0291 國內旅費 450 全球資訊網站安全維護等經費。 0293 國外旅費 100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0千元,包括: (1)「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 3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20,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學者出席費26千元。 (2)聘請金融機構專家學者講授相關業務鐘 點費24千元。 (3)「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專家學者稿費25 千元。 (4)「洗錢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及國外重 要資料翻譯費45千元。 5.國際組織會費370千元,係參加國際防制洗 錢組織年費。 6.物品15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 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 經費。 7.一般事務費1,920千元,包括: (1)與國內外防制洗錢組織協調聯繫經費200 千元。 (2)「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費110 千元。 (3)金融帳戶開戶查詢服務經費1,020千元。 (4)與金融機構負責防制洗錢業務人員協調 聯繫費200千元。 (5)洗錢防制工作宣導品印製60千元。 (6)偵辦案件證物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 及執行洗錢、電腦網路犯罪案件查證等 經費300千元。 (7)「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會議事務 經費等30千元。 8.國內旅費45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300千元。 (2)電腦犯罪防制業務督導、講習、聯繫協 調等業務差旅費150千元。 9.國外旅費100千元,係派員參加亞太防制洗 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前會議等國外差旅費 。 3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38,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1.科技鑑識工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2.電訊工作。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3.通訊監察工作。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鑑識工作 21,500 鑑識科學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1,5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21,500 外勤處站 如下: 1.通訊費605千元,係衛星定位裝置電話費及 0203 通訊費 605 無線網卡數據通訊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千元,係聘請鑑識專家 0271 物品 12,500 講授鐘點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273 3.物品12,500千元,包括: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860 (1)檢驗鑑定案件所需各類高純度氣體、化 學試紙、DNA試劑、文書鑑定用具及各式 0291 國內旅費 200 儀器耗材等材料費7,500千元。 0294 運費 50 (2)辦案蒐證器材專用電池、零組件、光碟 片、時間訊號產生器等經費2,000千元。 (3)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所需毒品標準品、化 學檢驗試紙及層析質譜儀耗材等經費3,0 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73千元,係研究報告印刷費及 實驗室認證等經費。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860千元,係本局 及所屬外勤處站科技器材及精密檢測儀器等 養護費。 6.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檢測儀器 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50千元,係實驗室廢溶液及廢棄物清運 費。 02 電訊工作 3,30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3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300 外勤處站 如下: 1.教育訓練費60千元,係參加射頻工程及射頻 0201 教育訓練費 60 量測專業研習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150 2.通訊費150千元,係海事衛星、POC行動電話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90 及網路型無線電機等電話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800 3.其他業務租金89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800 (1)租用中華電信高山機房、輔助中繼台等 租金6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50 (2)租用公視基金會機房及華視白河枕頭山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 機房租金220千元。 4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38,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稅捐及規費800千元,係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及無線電台電信證照費。 5.物品800千元,係購置網路型無線電機、無 線電手提機零組件、電池及傳真機、通訊器 材耗材等經費。 6.一般事務費450千元,係中華電信超便攜企 業行動智能服務及無線電中繼臺遷移等經費 。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0千元,係傳真機 、行動電話及各型無線電通訊網路設備器材 維修費。 03 通訊監察工作 113,20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年度編列業務費113,2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113,200 外勤處站 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研習通訊監察數據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解譯研析及瀏覽工具開發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51,000 2.通訊費51,000千元,係行動電話、市內電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及進入電信機房監察專線使用等經費,包括 0271 物品 1,500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140 (1)中華電信市內電話監察專線監察費14,00 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00 (2)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監察專線及遠端瀏覽 0294 運費 20 系統監察費13,300千元。 (3)中華電信NGN、中華電信HINET數據、中 華電信MDVPN、行動寬頻及電子郵件等監 察專線監察費21,800千元。 (4)亞太電信監察專線監察費1,660千元。 (5)通訊監察作業組傳真電話費及進入機房 臨時監察費等240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進行專案計畫審查等經費。 4.物品1,500千元,係購置存證用光碟片及通 訊監察器材電子零組件等經費。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140千元,包括: (1)行動電話監察系統及錄音自動分配管理 系統等養護費59,580千元。 (2)通訊監察錄音器材、機房、現譯室內部 線路系統及不斷電系統等養護費360千元 。 4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38,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通訊監察機房UPS、中央監控及門禁系統 等養護費200千元。 6.國內旅費400千元,係器材檢修、運送及聯 繫協調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20千元,係器材之運輸及裝卸等經費。 4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5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汰換機車438輛及偵緝車21輛。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50,000 總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50,000千元,其 0300 設備及投資 50,000 內容如下; 1.汰換機車438輛經費28,370千元。 0305 運輸設備費 50,000 2.汰換偵緝車21輛經費21,630千元。 4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12,68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1.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2.資訊設備汰換計畫。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3.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公務機密。 公務機密。 2.汰換各式資訊電腦設備,維持本局司法調查職掌業務所 4.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2.汰換各式資訊電腦設備,維持本局司法調查職掌業務所 5.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 需之基礎資訊設備能量。 需之基礎資訊設備能量。 3.建置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 6.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3.建置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 7.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譯工作站建置計畫。 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4.透過鑑識科儀與蒐證設備之建置,精進檢驗技術與鑑識 8.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辦公設備。 4.透過鑑識科儀與蒐證設備之建置,精進檢驗技術與鑑識 9.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效能,並提升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物證 效能,並提升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物證 10.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5.結合辦公室自動化作業,擴充辦公處所使用空間,紓解 5.結合辦公室自動化作業,擴充辦公處所使用空間,紓解 辦公環境擁擠困擾,增進工作效能。 辦公環境擁擠困擾,增進工作效能。 6.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設備儀器 6.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設備儀器 ,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10,537 資通安全處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奉行政院96年4月9日 0300 設備及投資 10,537 院臺法字第0960014085號函核定,總經費430, 839千元,分年辦理智慧型情資倉儲建置、強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537 化公文系統功能與安全及資訊系統永續運作建 置等計畫,97年度編列18,250千元、98年度編 列18,250千元、99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0 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1年度編列28,500千 元、102年度編列23,598千元、103年度編列19 ,973千元、104年度編列16,537千元、105年度 編列13,693千元、106年度編列11,708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11年經費10,537千元,預定辦理 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擴充、智慧型資料倉儲、資 訊系統永續運作及建構實體隔離網通安全環境 等,尚待編列209,793千元。 02 資訊設備汰換計畫 20,984 資通安全處 資訊設備汰換計畫,奉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0300 設備及投資 20,984 103年10月28日發資字第1031501182號函核定 ,總經費146,962千元,分4年辦理汰換大型資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984 料主機、個人電腦及印表機等設備,104年度 編列79,895千元、105年度編列23,044千元、1 06年度編列23,039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 經費20,984千元,預定辦理購置個人電腦、筆 記型電腦及印表機等設備。 03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 31,300 通訊監察處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 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程計畫,奉行政院104年7月17日院臺法字第10 0300 設備及投資 31,300 40037911號函核定,總經費103,600千元,分4 年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0304 機械設備費 6,300 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105年度 4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12,6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000 編列20,000千元,106年度編列21,000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31,300千元,預定辦理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第2期 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3期建置,尚 待編列31,300千元。 04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 54,666 通訊監察處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5年7月27日院臺法字第1050 0300 設備及投資 54,666 031454號函核定,總經費198,000千元,分4年 辦理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及通 0304 機械設備費 24,666 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106年度編列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0 4,000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54,666千元 ,預定辦理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 統第2期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2期建 置,尚待編列109,334千元。 05 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 32,774 鑑識科學處 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奉行政院10 畫 5年2月5日院臺法字第1050005716號函核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32,774 總經費130,055千元,分4年辦理購置強化科學 偵查檢驗設備,106年度編列31,731千元,本 0304 機械設備費 32,774 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32,774千元,預定辦理購 置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語者自動辨別系統、 電腦測謊儀及DNA自動純化儀等設備,尚待編 列65,550千元。 06 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 40,000 通訊監察處 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6年8月11日院臺法字第1060 0300 設備及投資 40,000 183564號函核定,總經費178,810千元,分4年 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通訊監察系統及通訊監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000 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40,000千元,預定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 業務通訊監察系統第1期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 管理系統第1期建置,尚待編列138,810千元。 07 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譯工作站 73,223 通訊監察處 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譯工作站建置計畫,奉法 建置計畫 務部106年6月6日法綜字第10601527630號函核 0300 設備及投資 73,223 定,總經費73,223千元,預定辦理新建中部地 區通訊監察現譯工作站、監察網頁現譯系統、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6,403 基地臺地理資訊系統及監察設備區空調機電等 0304 機械設備費 3,020 設備。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300 0319 雜項設備費 3,500 4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12,6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8 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 15,790 總務處 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舍遷建計畫辦公及事務設 畫辦公設備 備購置經費15,79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5,79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42 0319 雜項設備費 14,748 09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22,500 通訊監察處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22,500千元,預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22,500 辦理購置攜帶型行動電話資訊蒐集系統及通訊 監察語音辦識譯文即時傳輸系統等設備。 0304 機械設備費 19,5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 10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10,910 鑑識科學處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10,910千元,預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10,910 辦理購置高性能多螺旋翼偵查器、夜間攝錄影 監控設備、低照度運動攝錄影機、GNSS定位信 0304 機械設備費 10,910 標及船舶衛星定位裝置等設備。 4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3,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依照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3,924 主計室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3,924千元,依 0900 預備金 3,924 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3,924 4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61,1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分支援本局偵辦各類重大犯 1.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1.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分支援本局偵辦各類重大犯 2.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畫。 罪與各級院檢囑託之證物鑑識,以精進鑑識與科技偵查 罪與各級院檢囑託之證物鑑識,以精進鑑識與科技偵查 量能。 量能。 2.增進蒐報、偵查與解析網路犯罪專業技能,建置跨域鑑 2.增進蒐報、偵查與解析網路犯罪專業技能,建置跨域鑑 識服務與資源共享平台,加速網路犯罪案件調查效能, 識服務與資源共享平台,加速網路犯罪案件調查效能, 維護數位國土安全。 維護數位國土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19,577 鑑識科學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57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3,204 1.業務費13,20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60千元,係研究人員赴國內 0201 教育訓練費 360 機構或實驗室研習相關課程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36 (2)通訊費36千元,係智慧機械與控制機台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200 資料傳輸、通訊及定位等經費。 0251 委辦費 1,344 (3)臨時人員酬金4,200千元,係聘用研究助 0271 物品 6,040 理進行技術開發、檢體收集及鑑識分析 等之酬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823 (4)委辦費1,344千元,係委託大學院校或學 0291 國內旅費 90 術研究機關辦理語音資料庫建立、程式 0293 國外旅費 311 開發及實驗驗證等研究。 0300 設備及投資 6,373 (5)物品6,040千元,係購置鑑識檢驗試劑、 溶劑、滴管及定序純化套組等耗材經費 0304 機械設備費 6,373 。 (6)一般事務費823千元,係檢體收集、儀器 代工測試及數據分析等經費。 (7)國內旅費90千元,係研究人員辦理研究 計畫之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311千元,係研究人員參加國際 會議之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6,373千元,係購置樣品液態自 動進樣功能及頂空系統、液相層析儀、雷射 測距器、電動輪椅及機器視覺與機械手臂等 設備經費。 02 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 41,551 資通安全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1,551千元,其內容如下: 畫 1.業務費19,835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19,835 (1)教育訓練費3,982千元,係研習強化網路 偵查技術、防制網路駭侵能力及專業數 0201 教育訓練費 3,982 位鑑識技術課程等訓練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80 (2)資訊服務費80千元,係硬碟修復工具更 0251 委辦費 14,073 新等經費。 (3)委辦費14,073千元,係委託國內專業機 4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61,12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500 構等進行跨境中繼站追蹤防制系統後續 0291 國內旅費 200 開發及研究。 (4)物品1,500千元,係購置鑑識用映像檔儲 0300 設備及投資 21,716 存媒體、外接座及連輸線、證據袋及封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1,716 緘貼紙等耗材經費。 (5)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辦理鑑識人員講習 及組織學習之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21,716千元,係辦理防制網路駭 侵及全國跨域鑑識平台相關設備經費,包括 : (1)購置網路封包側錄、網路駭侵主動威脅 防禦系統及端點進階威脅防禦系統等設 備8,000千元。 (2)購置跨域鑑識服務平台分析系統、NAS儲 存裝置、證據保全與分析工具等設備13, 716千元。 49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11 3523959019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807,725 220,270 138,000 61,128 50,000 312,684 0100 人事費 4,502,421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7,910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0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700 - - - - - 0111 獎金 741,680 - - - - - 0121 其他給與 36,570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181,690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88,451 - - - - - 0151 保險 255,100 - - - - - 0200 業務費 243,828 220,000 138,000 33,039 - - 0201 教育訓練費 1,060 65 160 4,342 - - 0202 水電費 53,040 - - - - - 0203 通訊費 18,260 16,870 51,755 36 - - 0215 資訊服務費 18,100 5,600 - 80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480 100 890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190 200 800 - - - 0231 保險費 5,940 3,530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680 - - 4,200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72 28,638 52 - - - 0251 委辦費 - - - 15,417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380 - - - - 0271 物品 21,787 7,050 14,800 7,540 - - 0279 一般事務費 61,410 105,032 723 823 -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186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369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820 60 68,150 - - - 0291 國內旅費 5,328 35,670 600 290 - -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3,213 - - - - 0293 國外旅費 2,928 13,162 - 311 - - 0294 運費 200 310 70 - - - 50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11 3523959019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30 120 - - - - 0299 特別費 2,148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58,934 - - 28,089 50,000 312,684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8,000 - - - - 46,403 0304 機械設備費 - - - 6,373 - 97,170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50,000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980 - - 21,716 - 150,863 0319 雜項設備費 20,954 - - - - 18,248 0400 獎補助費 2,542 270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2,542 270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51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924 5,593,731 0100 人事費 - 4,502,421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977,91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0,32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10,700 0111 獎金 - 741,680 0121 其他給與 - 36,570 0131 加班值班費 - 181,69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88,451 0151 保險 - 255,100 0200 業務費 - 634,867 0201 教育訓練費 - 5,627 0202 水電費 - 53,040 0203 通訊費 - 86,921 0215 資訊服務費 - 23,78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20,470 0221 稅捐及規費 - 2,190 0231 保險費 - 9,47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5,88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3,562 0251 委辦費 - 15,417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380 0271 物品 - 51,177 0279 一般事務費 - 167,988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186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1,36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5,030 0291 國內旅費 - 41,888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3,213 0293 國外旅費 - 16,401 0294 運費 - 580 52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 150 0299 特別費 - 2,148 0300 設備及投資 - 449,707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74,403 0304 機械設備費 - 103,543 0305 運輸設備費 - 5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2,559 0319 雜項設備費 - 39,202 0400 獎補助費 - 2,812 0475 獎勵及慰問 - 2,812 0900 預備金 3,924 3,924 0901 第一預備金 3,924 3,924 53 調查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2 法務部主管 4,502,421 634,867 2,812 - 37 調查局 4,502,421 634,867 2,812 - 司法支出 4,502,421 601,828 2,812 - 1 一般行政 4,502,421 243,828 2,542 - 2 司法調查業務 - 220,000 270 -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 138,000 -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科學支出 - 33,039 - - 6 鑑識科技業務 - 33,039 - - 54 局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3,924 5,144,024 - 449,707 - - 449,707 5,593,731 3,924 5,144,024 - 449,707 - - 449,707 5,593,731 3,924 5,110,985 - 421,618 - - 421,618 5,532,603 - 4,748,791 - 58,934 - - 58,934 4,807,725 - 220,270 - - - - - 220,270 監察業務 - 138,000 - - - - - 138,000 - - - 362,684 - - 362,684 362,684 - - - 50,000 - - 50,000 50,000 - - - 312,684 - - 312,684 312,684 3,924 3,924 - - - - - 3,924 - 33,039 - 28,089 - - 28,089 61,128 - 33,039 - 28,089 - - 28,089 61,128 55 調查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 74,403 - 103,543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 74,403 - 103,543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 74,403 - 97,170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 28,000 - -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46,403 - 97,170 35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523959019 3 其他設備 - 46,403 - 97,170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 - - 6,373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 - - 6,373 56 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50,000 182,559 39,202 - - - 449,707 50,000 182,559 39,202 - - - 449,707 50,000 160,843 39,202 - - - 421,618 - 9,980 20,954 - - - 58,934 50,000 150,863 18,248 - - - 362,684 50,000 - - - - - 50,000 - 150,863 18,248 - - - 312,684 - 21,716 - - - - 28,089 - 21,716 - - - - 28,089 57 58 調查局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77,91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2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700 六、獎金 741,680 七、其他給與 36,570 八、加班值班費 181,690 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人員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包括超時加班費117,614千元 ,同90年度超時加班費實支數之八成)。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8,451 十一、保險 255,10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502,421 59 調查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2,494 2,499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4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2,494 2,499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4 3523950100 度 1 一般行政 2,494 2,499 - - - - 125 125 84 84 31 31 154 154 人 畫 千 計 人 之 畫 預 60 局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3000000 5 5 16 16 - - 2,909 2,914 4,320,731 4,355,682 -34,951 法務部主管 0023950000 5 5 16 16 - - 2,909 2,914 4,320,731 4,355,682 -34,951 調查局 3523950100 5 5 16 16 - 一般行政 - 2,909 2,914 4,320,731 4,355,682 -34,951 1.本年度預算員額2,909人,較上年度 減列職員5人。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個人之「臨時人 員」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一般行政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臨時人員6人1,680千 元。 (2)「鑑識科技業務-鑑識科技進階計 畫」計畫,預計進用研究人員7人 4,200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務承攬人力」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一般行政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78人25,808千元。 (2)「一般行政-人員訓練」計畫,預 計進用10人3,660千元。 61 預算員額: 職員 2,494 人 技工 3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54 人 調查 法警 0 人 聘用 5人 合計: 2,909 人 駐警 125 人 約僱 16 人 工友 84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56棟 177,761.93 1,398,136 8,186 7棟 13,262.73 - 二、機關宿舍 5戶 1,021.02 3,591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戶 780.00 3,301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4戶 241.02 290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78,782.95 1,401,727 8,186 13,262.73 - 92 局 舍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13,300 - 191,024.66 - 13,300 8,186 關宿舍 - - - - 1,021.02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780.00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241.02 - - - 他 - - - - - - - - - - 13,300 - 192,045.68 - 13,300 8,186 93 調查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52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局退休退職人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員及在職亡故人 及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 員遺族 。 (2)3523951000 - 司法調查業務 [1]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01 經常性 民眾 係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 緝犯 緝犯獎勵金。 94 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812 - - 2,812 - 2,812 - - 2,812 - 2,812 - - 2,812 - 2,542 - - 2,542 - 2,542 - - 2,542 - 270 - - 270 - 270 - - 270 95 96 調查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0 858 3,519 23 1,054 3,614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7 237 3,239 18 253 3,325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3 621 280 5 801 289 97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2018年國際法醫毒理 比利時 1.吸收創新鑑識技術, 9 1 34 40 學家協會(TIAFT)第56屆 提升化學鑑識技術。 年會 - 91 2.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交流學習。 3.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2 參加ICASSP 2018研討會 - 韓國 1.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8 1 22 58 91 交流學習。 2.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3 參加2018年國際鑑識學會 美國 1.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11 1 35 55 DNA生物統計領域研討會 - 交流學習。 91 2.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4 參加第36屆劍橋國際經濟 英國 1.研討經濟犯罪趨勢。 11 2 246 198 犯罪研討會 - 91 2.汲取經濟犯罪防制之 實務經驗。 05 參加第125屆國際警情首長 美國 1.加強聯繫各國情治機 8 2 173 94 年會 - 91 關,強化國際合作管 道。 2.交換工作經驗及情報 資訊,共同打擊犯罪 。 06 參加艾格蒙聯盟年會 - 91 澳洲雪梨 1.履行艾格蒙聯盟會員 10 2 88 120 義務。 2.與各國之洗錢防制單 位交流,促進未來共 同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 07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 未定 1.履行亞太防制洗錢組 10 2 88 120 會 - 91 織會員義務。 2.促進與亞太地區國家 洗錢防制專責單位交 流合作,提升我國防 制洗錢犯罪能量。 08 參加2018年藥物犯罪取締 日本 1.交換及汲取國際緝毒 14 1 33 115 98 局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30 104 鑑識科技業務 義大利 104.08 1 119 澳大利亞 105.08 1 118 - - 8 23 103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11 14 104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11 41 485 一般行政 英國及馬來西亞 103.08 3 547 英國 104.09 2 523 英、法、德國及荷蘭 105.09 2 475 8 43 310 一般行政 美國 103.10 2 268 美國 104.10 2 274 美國 105.09 2 298 10 15 223 一般行政 南非 102.06 2 212 秘魯 103.05 2 352 巴貝多等國 104.06 5 286 10 15 223 一般行政 澳洲 101.07 2 185 紐西蘭 104.07 2 157 美國 105.09 2 164 14 8 156 一般行政 日本 103.08 1 151 99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研討會 - 91 新知並與各國緝毒人 員交流工作經驗。 2.強化國際聯繫合作關 係,加強打擊跨境毒 品犯罪。 09 參加艾格蒙聯盟工作組會 阿根廷布 1.研討新型洗錢犯罪手 10 2 158 143 議 - 91 宜諾斯艾 法及防制策略。 利斯 2.與各國洗錢防制單位 交流,促進實質跨國 情報資料交換,達成 國際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終極目的。 10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洗 未定 1.報告國內洗錢態樣與 9 1 44 52 錢態樣研討會 - 91 趨勢,彰顯我國打擊 犯罪成效。 2.瞭解亞太地區洗錢威 脅與防制之道。 11 參加ISS World世界通訊監 歐美地區 1.瞭解通訊監察相關技 8 2 118 94 察技術年會 - 91 術標準演進情形,進 而要求國內電信業者 依標準配合建置通訊 監察設備。 2.瞭解電信發展趨勢, 提升通訊監察相關技 術及設備應用層次, 汲取專業新知。 12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 未定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89 150 作組織第29屆第3次大會 -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2.參與該屆第3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3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 法國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89 150 作組織第30屆第1次大會 -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2.參與該屆第1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100 局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日本 104.08 1 154 日本 105.08 1 150 10 24 325 一般行政 匈牙利 103.02 2 279 德國 104.01 2 269 法國 105.01 2 266 9 7 103 一般行政 泰國 103.11 2 112 尼泊爾 104.11 1 75 沙烏地阿拉伯 105.11 3 293 8 10 222 一般行政 捷克 103.05 2 202 捷克 104.05 2 219 捷克 105.06 2 201 10 15 254 一般行政 法國 103.06 2 240 澳洲 104.06 2 164 韓國 105.06 1 73 10 15 254 一般行政 法國 103.10 1 127 法國 104.10 2 243 法國 105.10 2 306 101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4 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年 奧地利 1.與各國反貪機構及國 10 1 47 55 會暨締約國會議 - 91 際組織人員交流,建 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 網絡。 2.瞭解各會員國實踐聯 合國反腐敗公約情形 。 15 參加「亞太區追討犯罪所 未定 1.辦理亞太區各國交換 7 1 23 50 得機構網絡」年會 - 91 司法互助情資等事宜 ,俾利共同打擊犯罪 ,並去除各國返還資 產之障礙。 2.擴大與各國關於犯罪 資產網絡建立相互連 結之國際合作模式。 16 參加英國安全暨警務展覽 英國 1.強化與歐洲各國執法 7 1 41 9 大會 - 91 機關交流合作。 2.提升安全及執法科技 技能。 17 參加以色列國土安全及網 西亞地區 1.提升網路通訊安全及 8 1 60 54 路技術年會 - 91 網路通訊監察相關知 識與技術。 2.增進與其他會員之認 識與瞭解,促進實質 跨國情報交換。 102 局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19 121 一般行政 馬來西亞 101.10 4 208 俄羅斯 104.10 1 117 美國 105.10 1 121 7 5 78 一般行政 印尼 103.08 1 39 澳洲 104.11 1 78 韓國 105.10 2 58 7 5 55 一般行政 英國 105.03 2 44 - - - - 8 5 119 一般行政 - - - - - - 103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 美國 1.受訓內容含學、術科等,交換工作經 107.01-107.12 81 1 訓練-91 驗,提升調查工作技能。 2.加強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繫工作,建 立交流管道,促進國際合作。 02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日本 1.為提升駐外人員日語能力,有必要赴 107.06-107.12 180 2 地語文-91 日本實地接受日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03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未定 1.為提升駐外人員西班牙語能力,有必 107.06-107.12 180 1 地語文-91 要赴中南美洲實地接受西班牙語訓練 。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104 局 -進修、研究、實習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經 - 90 55 145 一般行政 1 建 赴 - 48 5 53 一般行政 0 業 後 必 - 79 3 82 一般行政 0 練 業 後 105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研討會 北京(暫訂 各國反貪 瞭解各國實踐聯合國反貪 107.01 - 107.12 5 2 91 ) 機構及國 腐公約之相關作為,與反 際反貪組 貪局聯合會會員國及國際 織人員 反貪機構組織之人員進行 交流,建立業務聯繫機制 。 02 參加第13屆海峽兩岸暨港澳警 上海 大陸地區 探討兩岸四地跨境犯罪之 107.01 - 107.12 4 6 學研討會91 及香港、 現況、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澳門之公 法互助工作成效,強化合 安、警務 作聯繫交流。 部門高層 人員 03 參加香港「財富調查國際研討 香港 香港警務 參加香港警務處舉辦之研 107.01 - 107.12 12 4 會議」91 部門及各 討會,進行反洗錢及反恐 國洗錢防 籌資財富調查及情報工作 制專業人 人員專業培訓、經驗交流 員 及聯繫。 04 赴陸與公安檢察洗錢部門工作 北京、上 大陸地區 辦理高層工作會談,強化 107.01 - 107.12 6 6 會談91 海、福建( 公安、檢 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 暫訂) 察及洗錢 推展各層級聯繫管道,增 防制部門 進打擊跨境犯罪成效。 05 赴香港、澳門與警務等部門工 香港、澳 香港:廉 與香港、澳門之警務、廉 107.01 - 107.12 4 6 作會談91 門 政公署、 政、海關、洗錢及檢察等 警務處等 部門進行工作會談,深化 ;澳門: 廉政、洗錢、毒品及追緝 檢察院、 外逃等業務合作。 警察總局 06 與歐美澳等國執法單位派駐香 香港 歐美執法 與歐美(美國、加拿大、 107.01 - 107.12 4 3 港辦事處人員工作會談91 機關派駐 澳洲、歐盟等)執法機關 香港單位 派駐香港單位進行工作會 談,建立有效聯繫管道, 俾利與世界主要國家執法 機關接軌,強化國際合作 關係,共同打擊跨國性犯 罪。 07 參加第11屆兩岸四地刑事法論 澳門 澳門及大 藉由兩岸四地刑事法論壇 107.01 - 107.12 5 4 壇91 陸地區、 ,與相關學者及實務工作 香港與會 者研討交流四地實體與程 專家學者 序法制之比較與差異,以 106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40 66 12 11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交流反貪實務及策進作法,推 展國際反貪合作。 88 162 63 313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瞭解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地 區公安、警察實務經驗及治安 政策,強化共同打擊犯罪實務 及學術交流。 40 200 22 262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各國(地)反洗錢及反恐籌資 策略工作者及執法人員建立聯 繫平台,瞭解洗錢防制動態。 216 231 57 504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研討兩岸打擊跨境毒品、貪瀆 、經濟及洗錢犯罪之具體作為 ,建立聯繫窗口及情資交換管 道。 104 174 63 341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強化與香港、澳門各執法部門 之打擊犯罪合作,建立聯繫窗 口,以有效追緝外逃經濟罪犯 及案件偵辦。 36 93 19 14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各項國際合作業務進行會談 ,交換意見,擴大共同打擊跨 國犯罪成效。 40 134 32 206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藉學術理論與實務問題之比較 與研討,推動跨域刑事司法協 助與合作機制之建置與完善, 俾有效防制兩岸四地犯罪問題 107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推動與實踐跨境犯罪防制 。 08 參加海基會司法交流參訪團91 北京、上 海協會、 兩岸司法單位定期互訪交 107.01 - 107.12 5 1 海(暫訂) 國臺辦及 流,檢討「兩岸共同打擊 公安、檢 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 察、法院 運作狀況、成果及策進作 及司法部 為。 等 09 執行兩岸及港澳地區共同打擊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7.01 - 107.12 16 16 毒品犯罪91 或香港、 或香港、 執行跨境毒品案件之協查 澳門 澳門公安 、偵辦,俾利兩岸合作偵 警務機構 破毒品犯罪案件。 10 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經濟犯罪91 廣州、上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7.01 - 107.12 8 8 海(暫訂) 或香港、 執行跨境經濟犯罪案件之 澳門公安 協查、偵辦,俾利兩岸合 警務機構 作偵破經濟犯罪案件。 11 執行遣返(接返)外逃重大罪犯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7.01 - 107.12 16 17 91 或香港、 或香港、 辦理遣返外逃通緝犯歸案 澳門 澳門公安 及代法務部執行接返受刑 警務機構 人返臺。 、司法廳 108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 28 34 6 6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檢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法互助協議」之現況、運作情 形及深化作為。 170 257 23 450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大陸地區公安或香港、澳門 司法、警務等部門建立及拓展 聯繫管道,進行犯罪情資交換 、案件協查偵辦、工作會談等 工作,強化常態共同打擊犯罪 機制。 114 185 29 32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偵辦經濟犯罪案件進行會商 ,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成 效。 269 110 96 475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執 行遣返外逃通緝犯及接返受刑 人等工作,前往地點為協助本 局緝捕外逃之大陸地區省(市 ),在旅館之會議室進行工作 會談,嫌犯則在機場貴賓室進 行交接,並未至大陸公務機關 拜會。 109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140,832 - - 3,192 5,144,024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5,140,832 - - 3,192 5,144,024 110 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449,707 - - - - 449,707 5,593,731 公共秩序與安全 449,707 - - - - 449,707 5,593,731 111 調查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5及以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提升資訊工作5年 97-108 4.31 1.98 0.12 0.11 2.10 1.行政院96年4月9日 計畫 院臺法字第096001 4085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資訊設備汰換計 104-107 1.47 1.03 0.23 0.21 - 1.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畫 員會103年10月28 日發資字第103150 1182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亞太電信新世代 105-108 1.04 0.20 0.21 0.31 0.32 1.行政院104年7月17 核心網路通訊監 日院臺法字第1040 察系統建置中程 037911號函核定。 計畫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亞太電信行動寬 106-109 1.98 - 0.34 0.55 1.09 1.行政院105年7月27 頻業務通訊監察 日院臺法字第1050 系統建置中程計 031454號函核定。 畫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強化科學偵查檢 106-109 1.30 - 0.32 0.33 0.65 1.行政院105年2月5 驗設備中程計畫 日院臺法字第1050 005716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中華電信行動寬 107-110 1.79 - - 0.40 1.39 1.行政院106年8月11 頻業務通訊監察 日院臺法字第1060 系統建置中程計 183564號函核定。 畫 2.本計畫107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112 113 調查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5,417 合計 4,282 11,135 15,417 1.5223953000 4,282 11,135 鑑識科技業務 1,344 (1)聲紋鑑識量能提升計畫 106-108 建立國人聲紋資料庫並辦理語音增強 984 360 及文字特定模式語者驗證等技術研究 ,以提升聲紋鑑識量能。 14,073 (2)防制網路駭侵子計畫 107-107 開發跨境中繼站追蹤防制系統,拓展 3,298 10,775 前端可用資料分析來源,以提升網路 駭侵事件防制量能。 114 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15,417 - - - 1.5223953000 15,417 鑑識科技業務 音增強 - - - (1)聲紋鑑識量能提升計畫 1,344 術研究 ,拓展 - - - (2)防制網路駭侵子計畫14,073 升網路 11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單位預算部分 第一項 106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已遵照辦理。 1.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2.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 養護費 4.5%。 3.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15%。 4.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經 費)5%。 5.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3%。 6.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5%。 7.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8.前述 1 至 4 項允許在業務科目範圍內調整。 9.前述 6 至 7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前述 1 至 7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 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1.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另予補足。 第二項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處理原則如下,院會新增通過 已遵照辦理。 決議之凍結案部分,其凍結比率以 20%為上限,各委員會於開議日後 三個月內排案審查,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三項 針對「中華民國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凍結案,若有未敘明 已遵照辦理。 動支條件者,各黨團同意各該凍結案動支條件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 第四項 鑑於國內區域間產業活動分布不均,造成人口與產業高度往城市集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中,連帶資源配置亦有很大落差,使得國家資源與稅收過度集中在大 都會,造成嚴重城鄉差距。基此,未來地方財政之改革,應加強國土 計畫與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之結合;更應擴充政府整體財 政資源,建立調劑財政盈虛、平衡地區發展之財源分配方式,並強化 地方經濟發展及落實財政紀律。 第五項 要求行政院應確實執行稅制改革方案,研謀以擴大稅基方式改善稅課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 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具體落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 程,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並深入檢討各政事別支出比重之合理性, 以及施政計畫之優先性;澈底檢討現行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及補助制 度;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餘,以利整體財政之穩健。 第六項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對歲出結構有重大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影響,爰要求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編定 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第七項 鑑於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68.68%,歲出預算結構仍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僅 6,258 億元(占 31.32%) ,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 連帶影響經濟成長。行政院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期 能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116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八項 為健全稅制,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依當前及未來施政需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要,通盤檢討兩稅合一制度、遺產及贈與稅制度及房地合一制度等實 施成效及缺失,擬訂妥適之稅額扣抵比率、配套方案或推出新稅制, 並適時調整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等規定,以提升世代正義及稽徵效率; 同時需隨時檢視各項租稅法規是否符合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律主義之 意旨,如遇有侵犯人民權益者,應即時加以修正,以減少民怨,促進 人民權益之保障。 第九項 鑑於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撫制度存有財務失衡、代際移轉等嚴重問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題,年金改革實有其必要性,建請應本於公平正義、務實漸進及考量 國家財政負擔之能力下推動辦理。 第十項 鑑於我國老化速度高於多數國家,惟退休年齡卻較多數先進國家為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早,建請應持續檢討採行延後退休年齡等相關配套措施,以提高年金 制度之財務穩定性。 第十一項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合庫金、兆豐金、中鋼、中華電等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公司之釋股收入 288 億元,其執行之可能性不高,應依立法院近年度 之決議,釋股收入不予保留,以免累增無資金流入之歲入保留數,影 響財政健全。 第十二項 依預算中心研究成果,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指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出,中油、台電、臺灣菸酒及中鋼等 4 家公司,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數 共 2,720 億餘元,占釋股收入預算保留總金額高達 98.55%,但因無釋 股必要及釋股時程難以掌握,且以保留期間來評估,最短的 5 年,最 長更達 17 年,均已超過決算法所定之 4 年原則,爰建議行政院在不違 背決算法精神下,於累計歲計賸餘可容納範圍內,檢討註銷釋股收入 預算保留數。 第十三項 為發展我國大眾運輸政策,106 年度政府對於軌道運輸建設之投資經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費仍占我國公共建設預算之首,經費並較往年擴增,但近年我國公共 運輸市占率未見提升,多項工程進度落後,應積極全面檢討現行我國 對於軌道運輸計畫之規劃及審議作業,並強化工程執行及履約管理之 監控機制。 第十四項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資訊服務費共編列 53 億 2,655 萬 5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通案刪減項目 千元,較 105 年度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 52 億 7,741 萬 1 千元增加近 辦理。 5,000 萬元。有鑑於國家資源有限,各機關應確實考量資訊軟、硬體 服務有無購買或租賃之必要,並妥適利用現有之資源,爰刪減資訊服 務費,在總刪 240 億元額度內調整。 第十五項 鑑於部分機關租賃近似全時公務車輛,租賃成本過高,且各機關駕駛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員額多有不均,部分機關駕駛員額超過車輛數,部分機關且另以勞務 承攬方式進用駕駛,爰要求行政院六個月內研擬主動協調移撥因應措 施及改善臨時租賃司機勞動條件。 第十六項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僅規定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最多不得超過五人,卻無職等進用比例規範。依照行政院截至今年 11 月底共進用 105 位機要人員,占用簡任職等缺高達 61 位,如此高比例 佔用簡任職等,已嚴重影響阻礙正式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故建請考 試院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檢討「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改善之辦 117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法,並研議在各機關員額編制表內明訂規範職等比例可行性,向立法 院提出專案報告。 第十七項 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多家公司公股以些微比率避開 50%之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國營事業監督門檻,致政府龐鉅投資卻乏積極規範與透明化監督,不 利國家資源效益管理,要求應於 6 個月內提出檢討公股股權管理機制。 第十八項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或補政府行政之不足,因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此其董監事名單中有不少是所負責督導之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務人員來 兼任,公務機關人員依公務所需外出開會,原可以依法請領差旅費, 但這些財團法人預算書中編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或者出席費不 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浪費並撙節開支,故要求 106 年起現行 公務人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事,不得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 費等相關經費。 第十九項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係為特定政策目的,具公益本質。惟部分政府捐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助之財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係為移轉受法令限制之業 務、照顧員工需求及拓展捐助章程所訂以外之業務,轉投資行為難謂 係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人將受法令限 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者,訂定具體解散財 團法人時程,並釋出不符公益本質之轉投資事業股權,以增裕國庫收 入,減少不必要之監理成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攬營利業務,而 致與民爭利之不良社會觀感。 第二十項 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離職後任職之限制不含財團法人在內,惟主管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機關身為財團法人之捐助者並具行政監督權,業務關係密切,任由上 級機關及本機關之公務員退休後直接轉任,造成監督者與被監督者角 色逆轉之現象;而部分機構之業務性質雷同,卻因法人屬性不同,致 離職公務員轉任所受旋轉門條文規範因而有差別待遇,顯示現行法律 有欠完備,建請研擬修法補強。 第二十一項 董事長及總經理對於公司健全治理與經營績效具有重要影響性,其薪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資報酬核給理應考量事業實際營運表現。然目前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 董事長及總經理薪酬發放,未充分反映其實際經營規模與績效,要求 應建立適度關聯性之薪酬機制,俾提高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對於事業經 營之積極投入與專業素質提升。 第二十二項 鑑於部分機關首長或高階主管於退休(職、伍)後 3 年內旋即再(轉)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任政府轉投資事業之經理人,支領優渥薪酬,致酬庸爭議不斷;除有 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疑慮,並衍生由監督者轉為被監 督者之角色矛盾問題。要求應回歸公司治理精神,建立透明公平之遴 聘機制,並研議任期制度,增訂連任次數限制,俾免久任弱化其獨立 性,並明確權責範圍。 第二十三項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 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疑。爰此, 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 計畫、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 118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 估報告及退場計畫之專案報告。 第二十四項 鑑於軍公教 18%優惠存款利率制度之實行有其歷史背景,雖 84 年以後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軍公教人員陸續實施退撫新制後,新進人員不適用此優惠,且其間歷 經多次優惠存款措施之調整方案,並各設有軍、公及教職人員之所得 替代率之上限,然因改革未依環境變遷作全面性調整,且法制作業未 臻健全,致引發外界要求檢討調整之聲浪,要求行政院應併同年金改 革制度全面檢討,以尋求合理解決。 第二十五項 年金制度改革為新政府施政之重要焦點,由於年金制度改革攸關民眾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更關乎各職域人員之公平正義,為建立可長久運 作之年金制度,要求將政務官及司法官等各類人員年金制度之合理性 納入檢討。 第二十六項 鑑於人口老化衍生之年金制度財務衝擊,我國因確定給付制之年金制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度所導致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問題,建請參採其他國家之實施經 驗,衡酌漸進式或分階段改採確定提撥制或採行其他改善措施之可行 性,以建立永續經營之年金制度。 第二十七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將啟動「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該會所擘畫願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景包括:以資料驅動、公私協力、以民為本為政府服務的核心理念, 並以巨量資料、開放資料、個人資料為工具,透過「基礎環境數位化、 協作治理多元化、產業營運智能化、數位服務個人化」等四項推動策 略,達成「便捷生活」 、「數位經濟」及「透明治理」三大目標以及「打 造領先全球的數位政府」之願景。然政府推展行動化服務期程已屆下 一階段,回顧過往推動成效仍有許多缺失。 查行政院 104 年 7 月 23 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918 號函修正發 布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 ,其中第 10 之 1 條明定: 「各機關應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無障礙資訊技術相 關規範,辦理行動化服務無障礙設計作業,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取資訊 之權利。」然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公部門開發之行動化應用軟體 (Mobile App)存有多項問題,包含系統或資訊一年以上未更新,管 理與便利性顯有疑義。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確實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 ,全面檢視已上架及開發中之行動化應用軟 體,並邀請視覺障礙者實際測試,以達到促進電子化政府發展及管理 之效,並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益。 第二十八項 全球資訊系統日益蓬勃,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種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作為服務民眾使用或為自用兼之, 該類系統均設有規模不一之機房作為儲存、計算、通訊、作業等工作。 經查,我國公務機構機房建制行之有年,系統處理公務及公眾服務任 務日益加重,機房若未進行安全管理及管制,可能造成之資訊外洩風 險不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風險,政府各部門基於資安管理考量,關 於機房安全管理應進行國際安全認證,以做為更先進、更嚴謹的資訊 安全管理方案依據,並重新檢視我國資安環境之弱點,以防止不必要 的資安危機發生。爰此建請行政部門應於 10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機 11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房安全管理認證驗測查核,相關認證應以國際共通認證標準為基準, 藉以提升安全認證之水平,並由行政院資安處督導成效,定期向立法 院提交成果報告。 第二十九項 鑑於近年來數位資料每年以倍數的速度持續成長,敏感資料也隨著資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料的成長而增加,數位資料的保護更是日益重要。自個人資料保護法 實施後,針對資訊系統資料庫而建立的個資存取軌跡紀錄─「資料庫 稽核系統」 ,成為協助查核及防護個資外洩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但現 行之資訊系統仍以網際網路架構之資訊系統為主,相關業務部門針對 資料庫個資存取軌跡紀錄卻未記錄到真正的前端使用者,導致若有資 料外洩情事發生時,無法釐清責任歸屬,防範機制形同虛設。 為確保個資外洩時能更有效率的調閱個資存取軌跡紀錄,追蹤終 端使用者的真實身份,達到人、事、時、地、物五個面向的確實記錄, 在問題發生後能快速釐清權責,行政機關在建立個資存取軌跡紀錄機 制時,應要求能紀錄真正存取個資軌跡的前端使用者,對機敏性資料 存取做自動監控及分析,並可透過單一中央控管介面來監控所有非法 或可疑的行為,提供事件追蹤、稽核報表、違規告警等機制外,亦需 達到完整的終端使用者身分確認,讓所有終端使用者的資料使用行為 可供稽查,以確認所有異常行為的主其事者,進而以主動稽核管理來 制定動態稽核政策,達成資料庫存取之事前、事中、事後之全面保全, 為個人資料資料庫存取加上一層安全的防護網,確保個人資料隱私。 爰此建請行政部門應於 6 個月內建置資料庫稽核系統,為保護機敏資 料不外洩,相關產品禁止採用大陸產製品,以國內資通訊產業者為優 先考量,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第三十項 美國聯邦政府網路一年至少遭駭客入侵二十五萬次,我國政府網路同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樣面對相同的險峻挑戰;根據資策會所提出之意見,我國公務系統近 年亦接二連三發生「駭客入侵」事件,金融機構遭受駭客入侵,損失 慘重、政府單位網站受駭嚴重,情資遭竊及重要資訊被篡改、大型企 業資料庫被駭客破壞……等駭客入侵的情況可以說是愈來愈嚴重,而 且防不勝防!駭客入侵事件層出不窮,加上資訊系統使用日益普及, 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構亦陸續開發並使用各種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 路系統,作為自用或給民眾使用,資安防護問題不容小覷。 行政院及各機關在建置使用此類資訊系統,多採用來滿足要求所 需的平台及相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應反映公務或服務民眾使命的目 的,以及其所操作之 IT 基礎架構的佈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政策等 等資訊安全考量,以及可接受的風險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必須加以要 求。 行政系統之資訊應用架構與建構網路系統使用,若未做好即時的 安全管理及控管,其所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商業網路資安 風險,基於資安防護安全考量,爰建請即刻起,行政部門需積極督導 所屬金融單位與各級機關不定時實施駭客攻防演練,並全面實施駭客 攻防演練驗測查核,以提升各機關資安事故通報應變能力;並推動辦 理資安健診及稽核,加強掌握各機關資安現況及資安事件處理情形; 並由行政院資安處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12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三十一項 從第一銀行 ATM 被植入惡意程式盜領數千萬,經查發現與資訊系統之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特殊權限使用帳號管控問題有直接的關係,該案成員掌握第一銀行倫 敦分行,有一可同時連接內、外網的電話錄音主機漏洞,透過瑞士等 第三國攻擊該分行主機,以此做為跳板植入惡意程式,駭入一銀內網 更新程式派送伺服器。 從企業組織到政府機構,目前運作中之 IT 環境存在著「特殊權限 的帳號使用者(簡稱:特權用戶)」,從第一銀行事件的經驗觀察,駭 客會鎖定系統最高管理權限之帳號/密碼作為主要攻擊目標,因這類攻 擊方式受竊之資訊已非一般網路釣魚所竊取之個人資料,而是高度敏 感性資料(如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機密,抑或是國安機密) ,當然也包括 這些特權用戶的指揮控制能力,駭客可利用這些特權用戶的身份無所 忌憚地取得更多機敏資料,因此導入適當的存取控制及稽核機制勢在 必行。 為了防患於未然,各行政機關在推動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同 時,應就「存取控制政策」方面導入相對應之系統,如特權帳號管理 與稽核方案,除了可以提升安全與管理效率以外,也可以減少特權使 用者的安全風險,最重要的是可以符合法規遵循與稽核要求,政府各 部會及其所屬機關應扮演領頭羊的角色,針對 IT 管理建立安全標竿, 以建構維護國家資訊整體安全的目標,爰建請各行政機關應於半年內 全面建置特殊權限的帳號管理系統,另為促進我國資通訊產業發展, 相關驗測查核工具以國內研發為優先採用,並禁止使用大陸製產品, 以防止類似第一銀行事件重演,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成果報告。 第三十二項 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我國各行政機關及其附屬機關(構)亦陸續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開發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 APP) ,作為服務民眾使用或為公務自用 兼之。其中又以政府一級部門及金管會管轄之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開 發使用 APP 較為積極,但資安風險意識卻相對薄弱。根據《天下雜誌》 獨家取得鑒真數位 APP 資安檢定調查,過半在 Google Play 上架的國 銀 APP,有明顯的資安漏洞,在公用無線上網 WiFi 環境下,駭客就有 機會能竊取用戶的帳號密碼,意味著用戶直接面對駭客竊取個資與財 務的威脅。政府機關開發使用之 APP,若未加進行安全審驗,造成的 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網路資安風險,應加強防堵相關漏洞。 另據《二局一六資誠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已指出,逾五成受 訪者認為,過去兩年,網路安全威脅的風險愈來愈多,且金融業威脅 最大。為鼓勵我國資通訊產業發展,防堵 APP 所造成之資安漏洞與危 害,建請各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國營金融機構等單位,所開發之 APP 應儘速進行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及之合格驗證程序,並進行現有 APP 驗測,並改善其資安漏洞等問題,而 APP 驗測查核應以國內研發之產 品為優先採用,不可使用大陸產製之檢測工具,並定期向立法院提交 成果報告。 第三十三項 有關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實際執行未針對生態研究、環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境規劃與保育等面向進行審慎之評估,相關單位亦未能建立有效且實 質的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途徑,在經費運用上流於補助形式。因此, 對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其往後執行,應建立一套機制, 121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應納入針對自然資源議題與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等評估,為公共建設 必要性、公益性、品質與國家經費把關。 第三十四項 有鑑於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及內輪差造成車禍意外奪命屢見不鮮,交通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部已要求 106 年 1 月 1 日新型出廠車量的各型式 N2 及 N3 類大貨車應 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政府應帶頭安裝,並率先示範。爰此,政 府與國營事業所轄大客車、大貨車,或政府、國營事業透過政府採購 公開招標,委託民間辦理相關業務,簽約外包廠商大客車與大貨車皆 應一律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未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車 輛,不得承攬政府或國營事業委託工程、標案或計畫等公共工程採購 事項。以有效降低大型車輛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持續加 強宣導行車安全。 第三十五項 有鑑於各縣市公告地價紛紛調整,且調漲之比例是歷年之高,隨即造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成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租金調高,影響到園區廠 商的成本大幅調高,故建請科學園區、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廠房 租金於 106 年度不得依公告地價而調漲租金,並要求行政院於三個月 內會同相關部會檢討可行之計收方案。 第三十六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之 2 規定:「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構) 、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 並取得認證標章。」有關我國網站無障礙規範之制定,行政院研究考 核委員會援引全球資訊網協會(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的網站無障礙組織(WAI,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的網頁內 容無障礙指引(WCAG,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前已於 88 年訂定「網站無障礙規範 1.0 版」 。 然多年來各機關推動成效有限,視覺障礙者無法順利使用政府機 關網站之情形所在多有,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大幅翻修,我國並 已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將公約內容國內法化之環境變遷下,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 105 年公告「網站無障礙規範 2.0 版」 。爰要求 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 、學校,於其建置之網站新設及改版時, 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 2.0 版」檢測 等級 AA 以上進行設計,並於上線前取得 AA 等級以上標章,以保障身 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並完善我國無障礙網路環境之建置。 第三十七項 蔡英文總統於 105 年 12 月 29 日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二十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五次委員會議〉時表示,針對新竹光復中學模仿納粹所引起之風波, 是因為我們的人權教育流於表面,不但輕忽了生活中的歧視和偏見, 也沒有教導學生在自己國家迫害人權的歷史裡面,學到真正的教訓。 因此,人權議題應該要融入不同科目的教學裡面,讓學生能從中了解 別人的傷痛,並在他人權益受到侵害時,能為正義挺身而出,這樣才 是成功。 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 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 法》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 ,將多項 聯合國公約內國法化。同時,也陸續舉辦各公約之國際審查。台灣與 國際人權之接軌日益密切。故人權教育之落實更形重要。 122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為響應總統之呼籲,使人權概念確實扎根,應以下列方式促進人 權教育之進展,並培養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概念: 1.教育部應自學前到終身各階段教育中,以人權公約為本,針對各學 習階段之學習需求,持續進行人權教育,並融入學校教育之不同科 目教學之中。 2.因時代之差異,不同世代間人權觀念之普及程度或有落差,教育部 應於社會教育與終身教育中納入人權教育。 3.科技部與教育部應鼓勵學術單位,從學術著作、流行文化以至童書、 繪本等,蒐集整理對各年齡層之國內外人權教材。以利發展本土化 之人權教育內容。 4.軍人與警察人員養成教育中,應持續強化人權相關課程,並將人權 精神落實於養成過程中。 5.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之人權課程,應朝向多元形式發展,利用既有之 媒體素材,使人權精神更能於培訓中內化。 6.科技部應持續推動人權相關之研究計畫,探討國內外重大人權議 題,並鼓勵以科普形式將相關議題轉介於一般大眾。 第三十八項 建請行政部門應行追查兆豐銀行違反洗錢防制規範遭美國裁罰乙案之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真相,向社會大眾公布其調查結果。並向調查後應負責任之當事人進 行全額追償遭裁罰之 57 億元新台幣罰鍰。 第三十九項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年約需經費近 12 億元,惟該 已遵照辦理。 「三節慰問金」僅依行政院於民國 58 年發布的一紙「退休人員照護事 項」 ,並在 60 年 6 月 2 日依次修正後,沿用至今;然退休公教人員給 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 宜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單位所 編「三節慰問金」預算,除符合行政院 105 年 9 月 8 日院授人給揆字 第 1050053161 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發給三節慰問金資格, 包括:退休公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 2 萬 5 千元以下者 (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因公成殘」之退 休公教人員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等,以及退職工友(含技工、駕 駛) ,於每人每年 6 千元之數額範圍內,發放之三節慰問金經費外,其 餘均予刪除,以期資源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第四十項 現行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 已遵照辦理。 補助費,中央及地方政府年需經費約 17 億餘元。106 年度中央政府分 別於銓敘部統籌編列 1 億 4,170 萬 4 千元、退輔會編列 8 億 0,042 萬 元、教育部編列 9,100 萬元,合計 10 億 3,312 萬 4 千元。惟一般民眾 薪資水準遲遲無法提升,而退休軍公教退休所得已有改善,不問所得 高低,一律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並不合理。以目前國家 財政困難,退休軍公教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亦應考量其必要性、全理 性與公平性。爰此,106 學年度起(106.8),退休軍公教人員可支領 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對象,限下列:(1)退休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 2.5 萬元以下(兼領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 。(2)「因公成殘」 之退休人員。(3)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者。但軍職退休人員的支領資 格,可再考量其服務特性,另為合宜處理。同時,納入年金制度改革 12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內容研議。相關經費由各該機關自行調整減支。 附屬單位預算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行政院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二十項 復興航空無預警宣佈解散,消息傳出震驚社會;而政府從事前完全不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知情的狀況外,到事後處理過程的狀況頻出,更增加民眾的不安與惶 恐。興航事件茲事體大,超越交通部及民航局所能處理之範圍,行政 院理應第一時間組成專案小組,邀集相關部會共同處理。但行政部門 第一時間顯得手足無措、失去章法,讓事情變得更為複雜難解。而復 興航空所留下的國際與兩岸航線,能否委由另一家航空公司全部接 手,此事非我國單方面說了算,必須進行新的談判。但是交通部的專 業意見竟遭行政院、甚至行政院發言人打臉! 鑑於復興航空一年內連續發生兩次空難,旗下威航又早在幾個月 前已宣布停業,顯見復興航空經營風險甚高,主管機關理應密切關注, 但相關單位事前沒有掌握到必要的訊息,顯然政府處理不夠稱職。而 行政院第一時間卻又對外宣布由華航公司全面接手復興航空的航線, 卻馬上被交通部打臉說只有國內部分,訊息如此紛雜,讓人有外行領 導內行之感,最會溝通的政府成了最會說說的政府,民眾無所依從, 部會亦感困擾。 復興航空解散後,有關員工權益的保障、解散過程是否合法、公 司經營狀況以及有無涉及內線交易等問題需要處理,牽涉層面廣,應 由行政院出面召集交通部、勞動部、經濟部及金管會等單位,一起研 商後續作業。期許林全院長往後能更積極處理突發情況。 第三十一項 針對適逢氣象局進行風災、豪雨、寒流等各類氣象預報之際,即使災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害尚未成形、災情並未如預期嚴重或尚未傳出時,但市場物價不論是 水果、蔬菜等農產品或民生用品卻應聲齊漲,甚至一顆高麗菜飆破至 一、兩百元亦是時有所聞,民眾生活可謂苦不堪言。而政府往往僅以 尊重市場機制的柔性藉口,制式與消極勸導民眾改變消費習慣因應, 卻未積極徹底稽查、了解與檢討深究其因究竟是產銷供需與人為因素 所致,並提出有效預警、改善及防堵弊端機制。有鑑於此,爰要求行 政院會同農委會、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於三個月內制定與提出因應天 然災害所產生各類物價波動的即時預警、檢核、防弊與懲處機制及相 關配套,抑制人為因素所導致物價的不當哄抬,以在面對現今氣候異 常極易產生天災之時,能積極與完善地確保民眾消費權益。 教育部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一四○項 財團法人及國立大學接收日本撤退台灣所遺留財產及所衍生之孳息,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應歸屬國家所有,且應依預算法或國立大學院校校務基金條例規定受 國會監督,以符合社會期待及公平合理,爰要求教育部及各主管機關 應全面清查所轄機關(基金)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財團法人及國立大學 接收日產情形,於完成清查前應先暫時停止處分不動產,並依法納為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或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接受監督,且將接收之財產 歸還國家,另應將以前年度接收財產之處分變動情形詳實向立法院說 124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明,以符公平正義。 法務部主管 第一項 106 年度各地方檢察署於「檢察業務」工作計畫合計編列 11 億 2,758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萬 5 千元,係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業 務所需經費,凍結 500 萬元,並請法務部就下列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6 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於「檢察業務」工作計 畫合計編列 11 億 2,758 萬 5 千元,係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提 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業務所需經費;按轉向處遇係刑事政策下, 避免標籤理論作用之制度,主要在使犯罪人早日脫離司法程序與重 返社會,並可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然近年地檢署及矯正署 運用前門轉向及後門轉向等處遇措施,未見明顯提升。 2.我國自 91 年度起實施緩起訴處分制度,賦予檢察官於緩起訴時,得 命被告遵守或履行一定事項,代替受追訴與服刑。100 至 104 年度 各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概況,緩起訴處分人數除 103 年度有較 明顯之增加外,餘概自 100 年度之 4 萬 9 千餘人,減為 104 年度之 4 萬 7 千餘人,占各年度偵查終結案件有犯罪嫌疑人之比率,亦以 104 年度之 17%最低。 3.104 年底矯正機關收容人數 6 萬 2,899 人,仍超收 7,223 人,超額 收容比率達 13%。為減少監所收容人擁擠情形,地檢署應於所賦職 權內,審酌情形善加運用緩起訴處分等前門與後門轉向處遇。 調查局 第一項 有關我國各機關對於證物監管各自管籌、規範不一,且並無對於「判 法務部已於 106 年 4 月 17 日就決議 決確定後」證物之保存規範,業已經立法院第 9 屆第 1 會期第 24 次司 有關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通過(105/05/18) ,要求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共 會完成報告,經委員會決議,預算經 同訂定」證物保存規範。相關部會有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 凍結部分,准予動支,嗣經提立法院 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國防部。 第 9 屆第 3 會期第 12 次會議報告, 法務部則統一於 105 年 8 月 12 日以法檢字第 10500119970 號函 該院並已於 106 年 5 月 18 日以台立 覆,表示「目前尚暫無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共同訂定證物保存規範 院議字第 1060701549 號函知法務部 之必要」 。 在案。 惟從各單位函覆法務部之公文可見,各單位雖俱有規範,然對於 五花八門之證物種類之分類方法、保存方式、保存期限,卻要無統一 之共識。所謂「證物監管鍊」 ,應係證物自檢調單位從犯罪現場採證之 時起、至審判中、甚至判決確定後,不論何時都處於同一之規範,且 各單位皆可清楚掌握該證物隸屬之案號、證物之流向、各單位經手承 辦人員、保管負責人員;由各該階段保管義務單位承擔保管責任,確 保證據在整個訴訟流程的轉接中無毀損滅失之虞。倘各單位規範密度 不一,事後證據有毀損滅失之情形,如何認定證物毀損之責任歸屬? 再者,我國於 105 年 11 月 1 日三讀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 醣核酸鑑定條例」 ,該條例要能聲請重行鑑定,更賴以案件確定後妥適 之證物保存為前提,然各單位目前尚無對於「案件確定後」之證物保 管、保存或銷毀條件設有規範。 爰凍結法務部調查局 106 年度預算第一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 12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工作維持」經費 30 萬元,直至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對目前各單位證 物保存規範全盤檢討,並試研擬將目前證物保存規範擴張至案件確 定後之規範條文,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辦理 情況,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第二項 106 年度法務部調查局於「司法業務調查」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大陸 1.本局近 3 年因陸方矮化我國國格、 區旅費 380 萬 8 千元,較 105 年度之 377 萬 3 千元,增加 3 萬 5 千元 片面停止聯繫交流、香港佔中事 (增幅 0.93%) 。 件,故停辦研討會、雙方工作會談 據法務部調查局 106 年度單位預算案所附「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 等,另在遣返外逃重大罪犯方面, 類別表」 ,106 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計 11 項,主要為開會(如反 又因個案考量等多方因素難有成 貪、洗錢及警務工作會談或研討會) 、共同打擊毒品、經濟犯罪及遣(接) 效,致相關預算未能順利執行。 返外逃重大罪犯等,且前 3 年內皆有赴同一單位拜會。由該局提供之 2.自 105 年 3 月起,大陸公安部執行 近 3(102 至 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率觀之,各年度執行率 國務院臺辦「堅持九二共識」政 分別為 62.58%、65.39%、79.30%,執行率雖有逐年提升,惟皆未達 80%, 策,限縮或停止交流會談等活動, 且 105 年度截至 7 月底累計執行數亦僅 30 萬 5 千元,執行率尚未及 1 兩岸不可期之變數,導致實際執行 成(8.08%) 。 之落差。 綜上,調查局近 3(102-104)年大陸地區旅費執行率皆未達 80%,105 3.陸方目前雖公開暫停與我方各項 年度截至 7 月底實際執行率亦僅 8.08%,然 106 年度預算數仍較 105 聯繫交流及案件合作,但在實務及 年度增加,預算編列未臻覈實,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改善。 個案上,現行仍有不少案件持續密 切交換資訊,且在跨境犯罪領域 上,雙方仍有合作空間,俟未來恢 復兩岸合作交流後,相關大陸地區 旅費之支出,將急速增加;本局依 據業務實際需要及因應交辦事 項,賡續編列相關預算,規劃執行 追緝外逃罪犯、接返受刑人及強化 兩岸共打等業務。 第三項 106 年度法務部調查局於「司法業務調查」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大陸 1.本局近 3 年因陸方矮化我國國格、 地區旅費 380 萬 8 千元,較 105 年度之 377 萬 3 千元,增加 3 萬 5 千 片面停止聯繫交流、香港佔中事 元。然該預算額度依其近年執行情形皆未達八成以上,恐有浮編之虞。 件,故停辦研討會、雙方工作會談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年度單位預算案所附「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 等,另在遣返外逃重大罪犯方面, 表」 ,106 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計 11 頁,主要為開會(如反貪、 又因個案考量等多方因素難有成 洗錢及警務工作會談或研討會) ,共同打擊毒品、經濟犯罪及遣(接) 效,致相關預算未能順利執行。 返外逃重大罪犯等,且前 3 年內皆有赴同一單位拜會。由該局提供之 2.自 105 年 3 月起,大陸公安部執行 近 3(102 至 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率觀之,各年度執行率 國務院臺辦「堅持九二共識」政 分別為 62.58%,65.39%、79.30%,執行率雖有逐年提升,惟皆未達 80%, 策,限縮或停止交流會談等活動, 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改善。 兩岸不可期之變數,導致實際執行 之落差。 3.陸方目前雖公開暫停與我方各項 聯繫交流及案件合作,但在實務及 個案上,現行仍有不少案件持續密 切交換資訊,且在跨境犯罪領域 上,雙方仍有合作空間,俟未來恢 復兩岸合作交流後,相關大陸地區 126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旅費之支出,將急速增加;本局依 據業務實際需要及因應交辦事 項,賡續編列相關預算,規劃執行 追緝外逃罪犯、接返受刑人及強化 兩岸共打等業務。 第四項 106 年度法務部調查局原編列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預算 380 萬 8 1.本局近 3 年因陸方矮化我國國格、 千元,然經查該項預算 102 至 104 年執行率皆未達 80%,且 105 年上 片面停止聯繫交流、香港佔中事 半年度執行率未及 10%。依據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 件,故停辦研討會、雙方工作會談 司之說明,新政府上台後,大陸地區與我方之各項工作會談、參訪交 等,另在遣返外逃重大罪犯方面, 流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作為有明顯趨緩情形。綜上,由於 又因個案考量等多方因素難有成 調查局近年之大陸地區旅費計畫執行率欠佳,預算編列未臻覈實,爰 效,致相關預算未能順利執行。 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改善。 2.自 105 年 3 月起,大陸公安部執行 國務院臺辦「堅持九二共識」政 策,限縮或停止交流會談等活動, 兩岸不可期之變數,導致實際執行 之落差。 3.陸方目前雖公開暫停與我方各項 聯繫交流及案件合作,但在實務及 個案上,現行仍有不少案件持續密 切交換資訊,且在跨境犯罪領域 上,雙方仍有合作空間,俟未來恢 復兩岸合作交流後,相關大陸地區 旅費之支出,將急速增加;本局依 據業務實際需要及因應交辦事 項,賡續編列相關預算,規劃執行 追緝外逃罪犯、接返受刑人及強化 兩岸共打等業務。 第五項 近年台灣人在海外詐騙,嚴重損傷台灣的國際形象,然而這些犯嫌卻 本局已就「司法調查業務」項下「毒 被遣送至中國大陸,面臨中共司法審判的處境,大傷台灣政府威信, 品犯罪防制」分支計畫編列 45 萬元 置兩岸司法互助如無物。日前政府前往大陸交涉未果,無法成功帶回 大陸地區旅費支出用途擬具書面報 人犯,行使司法管轄權。 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2 月 24 日以 鑑於總統蔡英文就職演說表示,尊重兩岸兩會 1992 年的歷史事 法檢字第 10600520260 號函送立法院 實,中共官方認為總統就職演說是未完成的答卷,導致兩岸目前官方 在案。 呈現停擺態勢,政府各部門應該積極支持總統演說,在中共未具體回 應前,應該以具體行動向中共表示立場才是。 尤其政府目前財政壓力吃緊,還於「司法調查業務」項下「毒品犯罪 防治」分支計畫編列 45 萬元大筆的大陸地區旅費,尤其中共目前對台 灣停擺官方交流,如何與中共洽談?沒有成果的旅費支出,似乎成了 公款吃喝?爰此,請調查局於 1 個月內提出使用說明,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以澄清疑慮。 第六項 近年台灣人在海外詐騙,嚴重損傷台灣的國際形象,然而這些犯嫌卻 本局已就「司法調查業務」項下「經 被遣送至中國大陸,面臨中共司法審判的處境,大傷台灣政府威信, 濟犯罪防治」分支計畫編列 321 萬 8 置兩岸司法互助如無物。日前政府前往大陸交涉未果,無法成功帶回 千元大陸地區旅費支出用途擬具書 127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人犯,行使司法管轄權。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2 月 24 鑑於總統蔡英文就職演說表示,尊重兩岸兩會 1992 年的歷史事 日以法檢字第 10600520260 號函送立 實,中共官方認為總統就職演說是未完成的答卷,導致兩岸目前官方 法院在案。 呈現停擺態勢,政府各部門應該積極支持總統演說,在中共未具體回 應前,應該以具體行動向中共表示立場才是。 尤其政府目前財政壓力吃緊,還於「司法調查業務」項下「經濟 犯罪防治」分支計畫編列 321 萬 8 千元大筆的大陸地區旅費,尤其中 共目前對台灣停擺官方交流,如何與中共洽談?沒有成果的旅費支 出,似乎成了公款吃喝?爰此,請調查局於 1 個月內提出使用說明, 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報告,以澄清疑慮。 第七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年度於「司法調查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 本局已就「司法調查業務」工作計畫 大陸區旅費 380 萬 8 千元。經查,調查局 106 年度單位預算案所附「派 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380 萬 8 千 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06 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計 11 項, 元之預算執行情形擬具書面報告,經 主要為開會(如反貪、洗錢及警務工作會談或研討會) 、共同打擊毒品、法務部於 106 年 4 月 17 日以法檢字 經濟犯罪及遣(接)返外逃重大罪犯等,且前 3 年內皆有赴同一單位 第 10600058100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拜會。復查,該局提供之近 3(102 至 104)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 行率,各年度執行率分別為 62.58%、65.39%、79.30%,執行率雖有逐 年提升,惟皆未達 80%,且 105 年度截至 7 月底累計執行數亦僅 30 萬 5 千元,執行率尚未及 1 成(8.08%)。該預算額度依其近年執行情形 恐逾所需,且預算編列未臻覈實,爰此,請調查局向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八項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之」 ,「偵 1.本局除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 2 條則規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偵查 恪遵辦案規定,亦將積極配合法務 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兼顧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 部研訂之「防制違反偵查不公開實 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偵查不公開之」 。此外,「偵查 施方案」。此外,各項辦案保密規 不公開」也有避免證據遭湮滅、偽造、變造,及共犯或證人間彼此勾 定,均已明訂相關作業規定,另仍 串的功能。但每當社會發生刑案時,媒體就能即時詳細地報導案件內 針對股市犯罪此一特殊類型案 容及偵辦過程,形同讓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受到大眾的公審。顯見法務 件,律定內控保密機制,並召集各 部所屬檢調單位未能落實「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嚴重損害被告或犯 外勤處站業管幹部及局本部業務 罪嫌疑人的名譽人格權。爰請法務部檢討所屬檢調單位「偵查不公開」 同仁,研商制訂「法務部調查局偵 執行情形,研議修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提出「偵查不公開」具 辦股市犯罪案件注意事項」,並自 體作法與措施。 105 年 12 月 1 日生效。 2.前述規範內容包括:精簡參與案件 之核心人員,簡化文書陳核之核決 程序,以及對內、對外行文,與地 檢署、法院、主管機關聯繫,實施 現場勘察,召開任務會議等具體保 密措施;期能彰顯本局遵守「偵查 不公開」之積極做法,並建立接觸 案件人員履歷紀錄,輔以事後查核 作為,遇有不法即追查偵辦,另亦 保護本局同仁,於遵循本注意事項 規範下,避免致生洩密之疑慮。 128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九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1.本局已就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 科技鑑識工作─業務費」編列 1,791 萬元,其中為興建濫用藥物實驗 代謝物鑑定工作項目尚未通過 TAF 室編列 708 萬元。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部分擬具書面 然依調查局提供截至 105 年 7 月底前述 4 個實驗室通過 TAF 認證 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 項目統計,除 DNA 鑑識實驗室及資安鑑識實驗室各工作項目皆已通過 以法檢字第 10600021830 號函送立 認證外,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代謝物鑑定、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之 法院在案。 污破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則均尚未通過 2.前開濫用藥物實驗室增列毒品代 TAF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謝物鑑定項目,已於 106 年 4 月 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加強推動 TAF 認證之書面報告。 日獲 TAF 核發認證。 第十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1.本局已就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之 科技鑑識工作─業務費」編列 1,791 萬元,其中為興建問題文書鑑識 污破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 實驗室編列 33 萬 7 千元。 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尚未通過 TAF 然依法務部調查局提供截至 105 年 7 月底前述 4 個實驗室通過 TAF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部分擬具書面 認證項目統計,除 DNA 鑑識實驗室及資安鑑識實驗室各工作項目皆已 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 通過認證外,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代謝物鑑定、問題文書鑑識實驗 以法檢字第 10600021830 號函送立 室之污破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則均尚未 法院在案。 通過 TAF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爰此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向 2.前開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增列污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加強推動 TAF 認證之書面報 破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 告。 紋鑑定等項目,已向 TAF 提出認證 申請,並預定於 106 年 9 月至本局 現場評鑑,預計 106 年 12 月取得 認證核發。 第十一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其他設備─強化科學偵查檢 1.本局已就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 驗設備中程計畫─設備及投資」編列 3,251 萬 3 千元,其中編列 1,800 代謝物鑑定工作項目尚未通過 TAF 萬元為興建濫用藥物實驗室之費用。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部分擬具書面 然依調查局提供截至 105 年 7 月底前述 4 個實驗室通過 TAF 認證項目 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 統計,除 DNA 鑑識實驗室及資安鑑識實驗室各工作項目皆已通過認證 以法檢字第 10600021830 號函送 外,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代謝物鑑定、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之污破 立法院在案。 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則均尚未通過 TAF 2.前開濫用藥物實驗室增列毒品代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 謝物鑑定項目,已於 106 年 4 月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加強推動 TAF 認證之書面報告。 12 日獲 TAF 核發認證。 第十二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1.本局已就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 前瞻鑑識科技進階計畫─設備及投資」編列 1,139 萬 7 千元,係為興 代謝物鑑定工作項目尚未通過 TAF 建濫用藥物實驗室之費用。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部分擬具書面 然依調查局提供截至 105 年 7 月底前述 4 個實驗室通過 TAF 認證項目 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 統計,除 DNA 鑑識實驗室及資安鑑識實驗室各工作項目皆已通過認證 以法檢字第 10600021830 號函送立 外,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代謝物鑑定、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之污破 法院在案。 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則均尚未通過 TAF 2.前開濫用藥物實驗室增列毒品代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 謝物鑑定項目,已於 106 年 4 月 12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加強推動 TAF 認證之書面報告。 日獲 TAF 核發認證。 第十三項 法務部調查局 106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1.本局已就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 前瞻鑑識科技進階計畫─業務費」編列 682 萬 9 千元,其中為興建濫 代謝物鑑定工作項目尚未通過 TAF 用藥物實驗室編列 161 萬 8 千元。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部分擬具書面 12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然依法務部調查局提供截至 105 年 7 月底前述 4 個實驗室通過 TAF 報告,經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 認證項目統計,除 DNA 鑑識實驗室及資安鑑識實驗室各工作項目皆已 以法檢字第 10600021830 號函送立 通過認證外,濫用藥物實驗室之毒品代謝物鑑定、問題文書鑑識實驗 法院在案。 室之污破損鈔券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等工作項目則均尚未 2.前開濫用藥物實驗室增列毒品代 通過 TAF 認證,允宜加強辦理。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向立 謝物鑑定項目,已於 106 年 4 月 12 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加強推動 TAF 認證之書面報 日獲 TAF 核發認證。 告。 第十四項 依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遷調實施要點規定,調查(工作)站調查專 1.有關本局福建省調查處未依「法務 員兼組長之職期為 4 年,得連任 1 次。但因業務需要,於連任期限屆 部調查局調查人員遷調實施要點 滿後得延長 2 年。惟查福建處(金門)調查專員裡面有 10 位,包括兼 規定」執行,本局人事室業於 106 任主管的有 4 位都在 15 年以上,顯然調查局針對人員遷調未依要點規 年 4 月 18 日 以 調 人 壹 字 第 定執行。其實調查人員職掌為案件調查工作,及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 10606510760 號書函請該處確依規 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 定辦理,並於本(106)年度同一業 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而遷調實施要點機制除以培育 務或轄區逾 4 年未調整進行調查, 人才及增進工作歷練外,主要用意乃避免調查人員長期在同一個據點 已要求該處落實辦理。 區域,進而衍生不利執行調查業務之情事。故要求法務部調查局應落 2.福建省調查處目前服務滿 15 年以 實調查人員遷調實施要點規定。 上同仁計 7 人(調查專員 5 人、調 查官 2 人),渠等業務或轄區業於 105 年度間及 106 年 1 月調整完 成,符合本局調查人員遷調實施要 點規定。 3.有關本局調查專員兼組長職期派 任均未達 8 年(福建省調查處目前 調查專員兼組長 2 人,1 人 101 年 10 月派任、另 1 人 105 年 1 月派 任),亦符合本局遷調實施要點規 定。 第十五項 鑑於日前發生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被檢舉侵吞諮詢人員費用乙案,查 本局已就「諮詢費用確實交付及據實 調查局每年度皆編列諮詢人員提供資料補助費、辦理諮詢人員聯繫慰 查核」相關事項擬具書面報告,經法 助等經費,其主要協助調查局蒐集境外人士對我不友好活動、貪瀆不 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以法檢字第 法、賄選查察、重大經濟犯罪防制及毒品防制、洗錢及電腦犯罪防制、 10600025690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組織犯罪防制、社會安定及治安預警及其他有關影響國家安全及國家 利益等工作範圍之資料,及部分諮詢人員婉拒調查局給與渠熱心提供 資料之經費補助,改以致送禮品慰問等。為避免類似侵吞事件再度發 生,故要求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提出有關諮詢費用確實交付及據 實查核之研議檢討書面報告。 第十六項 法務部調查局乃肩負國家安全及犯罪防制兩大使命工作,包括防 本局已就「研議內部機密資訊安全控 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防制和賄選查察、國內安全調查, 管措施」相關事項擬具書面報告,經 以及防制非法槍械、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等。惟查 98 至 法務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以法檢字第 105 年 7 月止,共發生 5 位調查局人員,將職務上應秘密之資料洩漏 10600025690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與他人,故為杜絕類似洩密肇生,法務部調查局應於 4 個月內研議並 提出內部機密資訊安全控管措施之檢討書面報告。 13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一 一一 項 兩岸交流目前雖有減緩趨向,但打擊跨境犯罪、維護國人權益仍 目前大陸公安部港澳臺辦公室與本 (新增) 為司法警察機關不可推卸之重責,法務部調查局近年透過「海峽兩岸 局建立直聯之「一級聯繫窗口」,及 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大陸地區(含港澳)合作多起打擊 另授權所屬 5 個省(市)級公安部門, 毒品、走私及電信詐騙等犯罪,尤須持續努力,除循既有之合作管道 建立「二級聯繫窗口」可與本局進行 與窗口加強共同偵辦力度外,並透過參與警務研討會或遣返案件之場 個案直接聯繫,包括廣東省、上海 合,積極與公安部門洽談提升合作事宜。對於 106 年度所排定之各項 市、福建省、江蘇省及浙江省等;雙 工作會談與案件合作事項尤應落實辦理,強化兩岸共同打犯罪及司法 方隨時視案情需要及發展,以「聯合 互助作為。 辦案機制」方式,進行偵辦案件,赴 陸召開專案工作會議,研討案情等, 在辦案中即時互動,以加強打擊犯罪 的力道。目前大陸雖冷淡處理對我關 係,但已開放事務級科長與我國對口 聯繫,進行協調工作。今(106)年除 因案赴陸計畫外,香港警方規劃 9 月 間舉辦「第四屆兩岸及港澳毒品研討 會」,本局現已積極爭取參與,以強 化兩岸及港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 互助作為。 第 一 一二 項 106 年度調查局之「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 3,808 千元,審視該局提 目前大陸公安部港澳臺辦公室與本 (新增) 供近 3 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執行率,雖有逐年提升,但皆未達 80%。 局建立直聯之「一級聯繫窗口」,及 法務部調查局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授權執行 另授權所屬 5 個省(市)級公安部門, 機關,與大陸地區(含港澳)警務部門進行犯罪情資交換、案件合作 建立「二級聯繫窗口」可與本局進行 偵辦、外逃通緝犯遣返、業務交流及工作會談等事項,提升執行率對 個案直接聯繫,包括廣東省、上海 打擊跨境犯罪至為重要;近來頻發生國人在海外從事電信詐騙遭逮捕 市、福建省、江蘇省及浙江省等;雙 後遣送至大陸地區,更凸顯兩岸合作打擊跨境犯罪的重要,種種挑戰 方隨時視案情需要及發展,以「聯合 均需調查局等司法警察機關持續努力,透過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機制逐 辦案機制」方式,進行偵辦案件,赴 步克服,以維護國人權益與符合民眾期待,故要求法務部調查局應落 陸召開專案工作會議,研討案情等, 實 106 年度大陸地區旅費預算計畫,加強與大陸地區(含港澳)警務 在辦案中即時互動,以加強打擊犯罪 部門個案合作及通緝犯遣返等業務,提升打跨境犯罪成效。 的力道。目前大陸雖冷淡處理對我關 係,但已開放事務級科長與我國對口 聯繫,進行協調工作。今(106)年除 因案赴陸計畫外,香港警方規劃 9 月 間舉辦「第四屆兩岸及港澳毒品研討 會」,本局現已積極爭取參與,以強 化兩岸及港澳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 互助作為。 第 一 一三 項 鑑於調查局 106 年度預算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運輸設備費」科目預 本局已就汰換偵緝車之「運輸設備 (新增) 算金額 50,315 千元,有鑑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為求撙節支出,加以 費」科目預算編列 50,315 千元之急 汰換偵緝車非屬急迫(部分均為 94 與 95 年採購) ,實有檢討必要,因 迫性及必要性擬具書面報告,經法務 此爰要求調查局在二個月內提出書面評估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 部於 106 年 3 月 1 日以法檢字第 法制委員會。 10600024610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131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