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查 局 目次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 1-17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9-20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1-24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5-29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0-5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54-5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8-5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60-61 (六)人事費彙計表 ...................................................................................................... 6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64-6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66-95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96-97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98-99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0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02-109 (十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10-113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115 (十五)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116 (十六)委辦經費分析表.................................................................................. 118-119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20-13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規定,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 防與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置局長 1 人、副局長 2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內設 15 處、5 室及 1 會,另於各省(市)、縣(市)及重要地區,設 9 個調查處(其中臺灣省 調查處為虛級化機關,下設 19 個調查站或工作站)及幹部訓練所等單位, 其主要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局長:綜理局務。 2. 副局長:襄理局務。 3. 主任秘書:綜核文稿、協調各處室及處理交辦事項等。 4. 國家安全維護處:辦理有關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及組織犯 罪防制協同辦理等事項。 5. 廉政處:辦理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 考核;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及廉政相關之調查等事 項。 6. 經濟犯罪防制處:辦理重大經濟犯罪及企業貪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 導、協調及考核、預防案件之規劃及執行、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與 審核;追緝外逃重大罪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境內境外經濟犯罪情 資交換、協調、合作等事項。 7. 毒品防制處:辦理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毒品犯 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 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與集中 保管及銷燬事宜;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等事項。 8. 洗錢防制處:辦理洗錢防制策略之研究及法規之訂定;受理金融機構 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大額通貨交易與海關通報旅客等攜帶大額外幣現 鈔或有價證券入出國境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協查國內其 他機關洗錢案件;與國外洗錢防制機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 調查等事項。 9. 資通安全處:辦理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維護;資料管理、處理及 運用;網路通訊與資訊設備之購置、管理及維護;妨害電腦使用犯罪 之防制及偵查;數位證據保全、檢驗及鑑定;資訊安全之政策規劃、 教育訓練、推動、執行及稽核等事項。 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10. 國內安全調查處:辦理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 及國內安全情勢調查資料、國內財經安全調查資料、國內社會安全調 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處理等事項。 11. 保防處:辦理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保防教育與宣導、安 全查核及上級特交等機關保防工作之規劃、指導、推動、執行等事項。 12. 國際事務處:辦理本局駐外人員派遣及管理、協處駐外館處安全保防、 與外國執法機構協調聯繫、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外事與海外安 全調查工作及規劃執行國際合作、禮賓接待、外文翻譯等事項。 13. 兩岸情勢研析處:辦理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究 事項,大陸書報、刊物、視訊資料之蒐集、登錄、管理、建檔及運用, 兩岸情勢研究期刊、專書之編撰及出版等事項。 14. 諮詢業務處:辦理諮詢工作之規劃、管理、指導、支援及考核,諮詢 人員之布置、聯繫及慰助等事項。 15. 鑑識科學處:辦理化學、文書、指紋、物理、生物等證物之檢驗、鑑 定、研究及科技偵查器材之研發、建置、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16. 通訊監察處:辦理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管理及通訊監 察之協助執行、作業管理、技術支援等事項。 17. 督察處:辦理有關督察業務之規劃、指導,員工風紀查察、維護及違 紀案件之調查,執行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辦法之規定事項暨國家情 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員工申訴案件之處理,重要業務之檢查,駐衛 警察及武器彈藥管理等事項。 18. 總務處:辦理有關文書、檔案、出納、採購、營繕、財產、物品及駕 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19. 公共事務室:辦理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 繫處理及為民服務等事項。 20. 秘書室:辦理施政計畫之彙整、管制、考核、國會聯絡工作,重要會 議之籌劃及議事處理等事項。 21. 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研究委員會: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 統計)、政風及犯罪案件研究之相關事務。 22. 各省(市)縣(市)調查處站: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保防業務。 23. 幹部訓練所:辦理本局所屬人員之各項業務訓練事項。 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國家安全維護處 臺北市調查處 基隆市調查站 廉政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新竹市調查站 經濟犯罪防制處 新北市調查處 新竹縣調查站 毒品防制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苗栗縣調查站 洗錢防制處 桃園市調查處 資通安全處 彰化縣調查站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國內安全調查處 南投縣調查站 保防處 臺中市調查處 雲林縣調查站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國際事務處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嘉義縣調查站 局 長 兩岸情勢研析處 臺南市調查處 嘉義市調查站 副 局 長 諮詢業務處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屏東縣調查站 主任 秘 書 鑑識科學處 臺灣省調查處 臺東縣調查站 通訊監察處 花蓮縣調查站 督察處 高雄市調查處 宜蘭縣調查站 總務處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澎湖縣調查站 公共事務室 福建省調查處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秘書室 ( 按行政區或業 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人事室 主計室 航業調查處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 依業務需要於 各港 政風室 埠地區設調查站、工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作站) 研究委員會 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 幹部訓練所 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數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2,494 2,494 125 125 82 84 31 31 144 154 5 5 16 16 2,897 2,909 註:本年度預算員額 2,897 人,較上年度減列 12 人,係精簡工友 2 人及駕駛 10 人。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局依據法定職掌事項,持續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防制重大犯罪工 作,積極防制敵人滲透及反恐作為,貫徹掃黑行動,檢肅組織犯罪,加強 肅清貪瀆,賄選查察,全力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並強化防制洗錢,偵辦重 大經濟與電腦犯罪,有效打擊不法,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8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 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8 年度施政計 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機關安全 (1)因應國家安全情勢變化,加強國內反滲透部署,積極偵辦外國、境 外敵對勢力及組織性犯罪等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案件。 (2)因應國內社會安全需要,加強蒐報違常動態,機先掌握重大危安預 警及意圖以暴力、脅迫方式破壞政府活動運作等影響國內安全資 訊;並瞭解社會各項安全狀況,反映民意,維護社會安定與秩序。 (3)透過「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議」及 「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機制,協助全國保防工作會報主管機關 落實推動軍中、社會及機關保防工作。強化「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 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功能,積極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 公務人員特殊查核事項,並以預防觀念有效推廣保防宣導等作為, 確保機關安全及提升全民保防認知。 2.防制貪瀆犯罪、建立清廉政府 (1)貫徹「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透過偵辦廉政案件,以大數據建置 廉政風險地圖,積極發掘不法線索,加強偵辦貪瀆、破壞國土案件, 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並落實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有效澄清吏治、端正政風,建立廉能政 府,使人民有感。 (2)整備部署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賄選工 作,配合檢察機關加強查察賄選,全力偵辦以金錢、暴力等不當手 段介入選舉之不法案件,淨化選風。 3.防制企業貪瀆、協力經濟發展 (1)採取「主動服務」與企業建立「夥伴關係」之創新思維,建立企業 聯繫窗口,並進行企業肅貪經驗交流,擴大企業肅貪工作能量與成 效。 (2)加強偵辦違反營業秘密法、掏空公司資產等企業貪瀆案件,深入追 查幕後有無外部勢力介入,健全臺灣企業發展及產業公平競爭秩序。 (3)全力掃蕩違法經濟活動,並置重點於偵辦電信詐欺、非法吸金、虛 偽標示臺灣產製商品、囤積哄抬及偽劣假藥、黑心食(商)品等案件, 維護經濟正常發展。 4.防制毒品犯罪、打造無毒家園 (1)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持續秉持「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緝毒 於內陸」原則,積極發掘、偵辦「國際毒盤、走私管道、銷售網路 及製造工廠」等重大毒品危害案件。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 「洗錢防制法」,追查毒犯資金流向,扣押販毒所得與衍生之財產, 以斷絕販毒組織金脈,有效打擊毒品犯罪。 (2)發現未經列管之新興合成毒品相關資料,隨時提供行政院衛生署、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作為研修相關法令之參考。 (3)賡續執行 108 年「新興毒品檢驗及防制措施」作為及「強化科技緝毒 蒐證量能計畫」,提升毒品檢驗與科技緝毒作為,以落實行政院「新 世代反毒策略」。 5.擴大國際合作、強化兩岸共打 (1)加強本局駐外法務秘書與國外對等執法機構之協調聯繫,落實辦理 國際合作、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及駐外館處安全維護等事項。 (2)派員參與國際性防制洗錢組織會務活動,及時掌握國際防制洗錢規 範與趨勢,強化國內防制洗錢機制,以符合國際組織標準;推動與 國外簽訂防制洗錢及打撃資助恐怖活動合作備忘錄,加強與國外相 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關執法單位進行洗錢情資交換,俾支援偵辦跨國洗錢案件。 (3)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辦理兩岸共同打擊 犯罪、司法互助工作,並持續與大陸相關執法部門進行犯罪情資交 換、案件合作偵辦、追緝外逃大陸罪犯遣返等事項,並加強港、澳 情資互換與司法互助合作。 6.提升資安科技、精進鑑識防駭 (1)充實電腦及網路犯罪偵查設備、數位鑑識專業軟、硬體工具,以增 強網路安全偵蒐管理及電腦犯罪鑑識偵處之能量,防範政府機關網站 遭駭客入侵或攻擊。 (2)持續遵照 ISO 17025 國際認證規範,購置先進鑑驗儀器,以維持良 好鑑驗品質,以科技有效支援案件偵辦。透過參加專業性國際會議、 先進實驗室研習,加強國際合作,俾維持鑑識能量與品質,培育人 才提升鑑識水準及專業技術,並依法協助院、檢辦理數位、化學、 文書、物理暨生物等鑑識工作。 (3)配合電信技術發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之電信服務,持續研 發通訊監察技術,有效支援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另維護 及充實無線電通訊系統與設備,提升行動蒐證之通訊指揮效能,提 供本局偵辦各類犯罪案件之科技需求。 (4)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辦理各項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與建置工作,建 構完善通訊監察功能與受理平台,提供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犯罪案 件通訊監察之需求。 7.加強形象宣導、獲取人民信賴 (1)為使人民有感,加強宣導本局機關形象、工作成果,以爭取民眾認同 及支持,進而主動檢舉不法,共同維護社會安定。 (2)持續辦理機關、學校及各界人士參觀本局鑑識科學作業、反毒陳展館 ,俾加強青少年學生認識毒品、毒品危害真相及拒絕毒品誘惑等,爭 取民眾認同,協助本局共同打擊犯罪。 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一般行政 一 一般行政業務 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 推展本局各項工作。 二 人員訓練 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 專業知能,以提升工作績效。 三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四 本局及外勤處站辦公 1.辦理耐震補強技術服務採購案發包訂約及規 房舍耐震補強計畫 劃設計。 2.辦理耐震補強工程發包、施工、驗收及經費核 銷作業。 二、司法調查業務 一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 資料,掌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 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二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 各項策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 三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 推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運用 四 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 1.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 工作 滲透,以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 治安工作。 2.蒐集機關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 宣導,強化預防措施,維護機關安全。 五 貪瀆犯罪防制 1.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賄選案件。 2.整備部署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 法委員選舉查察賄選工作。 六 經濟犯罪防制 1.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2.加強偵辦企業貪瀆案件。 3.查緝電信詐欺、非法吸金、民生犯罪等案件。 七 毒品犯罪防制 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7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八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 1.強化防制洗錢機制。 防制 2.加強電腦暨網路犯罪防制工作。 三、鑑識科學及通 一 科技鑑識工作 運用精密鑑驗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與正確 訊監察業務 率,強化法庭科學證據品質。 二 通訊監察工作 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四、營建工程 中和調查園區新建辦 1.遴選中和調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計畫案建築 公大樓計畫 師,並辦理規劃設計。 2.施工前進行地質鑽探、鑑界、測量及建築線指 定作業。 五、其他設備 一 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 執行「建置三大平臺之基礎硬體」及「建置行 系統中程計畫 動 APP 暨整合應用平臺及智慧分析雲端平臺」 。 二 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 購置相關化學、文書、物理及 DNA 生物跡證等 備中程計畫 相關鑑驗設備,及科技偵蒐器材等,賡續強化 證物鑑驗及科技辦案之量能。 三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 建置傳真內容解譯次系統 1 套,並整合監察所 網路(NG Core)通訊 得資料至通訊監察其他服務應用系統,上線作 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 業以二維條碼進行電子化作業,可現譯及監察 畫 光碟自動產出。 四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 後端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 3 期建置:建置 務(4G)通訊監察系統 語音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並完成功能驗 建置中程計畫 收、開發大數據通聯分析系統。 五 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 辦理前端通訊監察系統及後端監察自動分配管 務(4G)通訊監察系統 理系統之第 2 期建置。 建置中程計畫 六、鑑識科技業務 一 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 1.提升網路犯罪偵查人力與軟硬體設備,以拓展 礎建設計畫 網安情蒐效能。 2.於六直轄市調查處設置跨域鑑識服務分區中 心,提升資安團隊鑑識能量。 二 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研發建立毒品及其代謝物來源辨識、食品中有 害成分檢驗分析、聲紋鑑識、DNA STR 和 Y STR 突變率、臺灣扁柏及紅檜鑑定及智慧機械 研製等相關鑑識與科技技術,以精進院檢機關 囑託鑑定與本局科技辦案量能。 8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 法務部測謊偵查效能 提供企業進行內部人員訪談使用,作為先期預 精進暨服務躍升計畫 警與風險管控工具,期在有效偵測上能減少企 業外洩營業秘密與貪瀆情況,減少企業損失, 調查機關也能達成機先預防的目標。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 一般行政業務 一、接待各界人士參觀, 1.接待國內、外人士 392 批,計 2 萬 2,785 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人次;受理陳情檢舉案件計 3,748 案; 協助推展本局各項工 本局外勤處站參與轄區公益性活動宣導 作。 本局工作,計辦理 85 場次宣導活動。 二、人員訓練 二、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 2.專精訓練完成: 育及在職專精訓練, (1)調查班第 53、54 期及助理班第 4 期 提高專業知能,以提 共 191 人次。 升工作績效。 (2)各項業務專精講習、終身學習課程及 代訓班共 1,697 人次。 三、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三、選派優秀人員 25 人出 3.選派優秀人員 30 人次出國參加國際會 國參加國際會議及 5 議等。 人參加國際訓練,提升 打擊犯罪效能。 司法調查業務 一、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一、蒐報危害國家安全、 1.調查資料完成: 二、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 (1)蒐集國內安全調查資料 11 萬 156 件, 三、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 犯罪資料,掌控財經 採用 10 萬 2,697 件,整編調查專報 運用 、科技、資訊安全違 722 輯。 法狀況,提供有關機 (2)蒐集反恐情資 616 件、蒐集跨國犯罪 關參考;蒐集兩岸關 線索情資 1,616 件。 係圖書,編印各類月 2.資料統計完成: 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1)蒐集大陸、香港地區書報刊資料 1 萬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 5,408 件。 關研處運用;推展國 (2)蒐集大陸地區黨政組織人事資料 3 萬 際合作交流事項。 1,199 筆。 (3)舉辦學術研討會 1 次、座談會 4 次、 9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專題演講 4 次,兩岸關係專題研討 14 次,共計 23 次。 (4)發行《展望與探索》月刊 12 期;彙編 「大陸情勢與兩岸關係」及「大陸法 律與兩岸犯罪活動輯要」各 12 期。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 二、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 3.國家安全維護工作完成: 工作 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 蒐報線索資料 1 萬 2,228 件;案件偵處 外滲透,以確保國家 860 案【反制中共滲透案件 41 案、協力 安全、社會安寧及協 維護治安案件 20 案、社安防護案件 6 力維護治安工作;蒐 案、行蹤不明外勞案件 706 案、其他案 集機關內部洩密及危 件 87 案(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反武 安資料,推行機關保 器擴散及人口販運等)】。 防宣導,強化預防措 4.保防工作完成: 施,維護機關安全。 (1)蒐報機密保護資料 783 件、防制滲透 資料 2,152 件及安全防護資料 1 萬 3,263 件,共計 1 萬 6,198 件。 (2)召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等會議共計 20 場次。 (3)辦理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106 年度 保防工作檢討與策進座談會」20 場次。 (4)製作國安迷你劇集「機密訊號」3 集及 每兩月發行清流雙月刊 2 萬 4,000 冊。 (5)配合相關機關辦理保防宣導 4,290 次。 五、貪瀆犯罪防制 三、遏阻貪瀆犯罪、經濟 5.貪瀆犯罪防制完成: 六、經濟犯罪防制 犯罪案件之發生,全 廉政案件總計 460 案(其中賄選案件 七、毒品犯罪防制 力查緝毒品犯罪,加 85 案),涉嫌人:公務員 263 人、其他 八、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 強偵辦洗錢犯罪交 共犯 1,508 人,查獲犯罪標的金額共計 防制 易,提升電腦鑑識水 新台幣(以下同)21 億 1,645 萬 9,318 準,以促進廉能政 元。 治、經濟發展與社會 6.經濟犯罪防制完成: 祥和,保障國家及人 (1)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775 案,涉嫌人 民福祉。 2,395 人、一般犯罪案件 175 案,涉 嫌人 507 人;涉案標的金額 3,134 億 6,304 萬 2,794 元。 (2)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助協議」聯繫機制執行協議相關事項 10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計請求協助緝捕共 15 件,合作偵辦案 件 1 件、交換犯罪情資 43 件(提供陸 方 31 件、陸方提供 12 件)。 7.毒品犯罪防制完成: (1)偵辦毒品案件 345 案,偵破 316 案, 涉嫌人 302 人,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11 座,查獲各級毒品毛重 3,855.906 公 斤,其中第一級毒品 48.395 公斤、第 二級毒品 739.193 公斤、第三級毒品 1,728.345 公 斤 、 第 四 級 毒 品 1,339.973 公斤。 (2)與境外緝毒機關交換資料 299 件、相 互參訪 6 次 30 人次。 (3)收受保管毒品證物計 6,466 筆,重量 1,223.8 公 斤 , 銷 燬 毒 品 證 物 合 計 4,338 筆、總重 89.41 公斤。 8.洗錢犯罪防制完成: (1)受理金融機構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計 23,644 件,從中發掘疑涉不法案件 計 2,325 案。 (2)受理金融機構申報單筆達 50 萬元以 上之通貨交易報告計 354 萬 3,963 件 ,均鍵入電腦資料庫,提供法院、檢 、調及警察等機關案件查詢。 (3)派員至金融機構及相關公會進行宣導 訓練,合計講授 86 場,參訓人員計 6,151 人次。 9.電腦犯罪防制完成: 辦理電腦犯罪案件 117 案。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一、科技鑑識工作 一、運用精密檢鑑儀器, 1. 科 技 檢驗工 作計完 成 化 學鑑 驗 8 萬 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3,723 件、文書指紋鑑驗 4 萬 6,000 件 、物理鑑驗 1,097 件、生物跡證鑑驗 4 萬 7,649 件及污(破)損鈔券鑑定 159 案 1,376 萬 8,895 元。 二、通訊監察工作 二、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 2.受理並完成:市內電話監察 606 線、行 ,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動電話監察 2 萬 4,102 線、電子郵件監 察 21 郵址。 1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建築及設備 營建工程 嘉義市調查站辦公房 一、完成辦公大樓 1 至 5 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改善辦 舍遷建計畫 樓建築及水電工程施 公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效率。 作。 二、辦理工程驗收結算及繼 續執行公共藝術設置 計畫案。 其他設備 一、提升資訊工作 5 年計 一、辦理公文線上簽核系統 1.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9.97%,提 畫 擴 充 、 智 慧 型 資 料 倉 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 儲、資訊系統永續運作 障公務機密。 及建構實體隔離網通 安全環境。 二、資訊設備汰換計 二、汰換大型資料主機、 2.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汰換 畫 個人電腦、筆記型電 各式資訊電腦設備,維持本局司法調查 腦、螢幕及印表機等 職掌業務所需之基礎資訊設備能量。 資訊設備。 三、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 三、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 3.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建置 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 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 建置中程計畫 統(前端)第 2 期及通 辦重大犯罪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 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 國家安全。 系統(後端)第 2 期建 置。 四、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 四、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 4.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建置 務通訊監察系統建 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 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 置中程計畫 統(前端)第 1 期及通 辦重大犯罪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 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 國家安全。 系統(後端)第 1 期建 置。 五、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 五、採購「液相層析串聯 5.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9.99%,提升 備中程計畫 質譜儀」及「檢體自 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物 動化前處理系統」等 證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基礎鑑識設備。 1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鑑識科技業務 前瞻鑑識科技進階 一、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 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9.99%,提升科 計畫 「聲紋鑑識量提升計 技施政成效,充分支援本局偵辦各類重大 畫」委託研究案及辦 犯罪與各級院檢囑託之證物鑑識,以精進 理「檜木檢品委外進 鑑識與科技偵查量能。 行次世代核酸分析儀 檢測分析」採購案。 二、購置穩定同位素比值質 譜儀熱裂解進樣系 統、大氣壓力快篩游離 源及超高感度四極桿 串聯質譜儀等鑑識設 備。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自 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一般行政業務 一、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 1. 接待國內、外人士 220 批,計 1 萬 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 3,472 人次;受理陳情檢舉案件計 推展本局各項工作。 1,940 案;本局外勤處站參與轄區公 益性活動宣導本局工作,計辦理 45 場次宣導活動。 二、人員訓練 二、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 2.完成調查班第 55 期第 24 週訓練 67 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 人及調查助理班第 5 期第 24 週訓練 專業知能,以提升工作 9 人,各項業務專精班 579 人次。 績效。 三、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三、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加 3.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加 3 項國際會 國 際會議及參加國際 議 5 人次,及 1 項國際訓練 1 人次。 訓練, 提升打擊犯罪效 能。 司法調查業務: 一、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一、蒐報危害國家安全、 1.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57,581 件、採用 二、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治安 預警情資及各 57,413 件,整編調查專報 481 輯。 三、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類犯罪資料,掌控財 2. 蒐 集 大 陸 、 香 港 地區 書 報 刊 資 料 1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經、科技、資訊安全 8,304 件、蒐集大陸地區黨政組織人 違法狀況,提供有關 事資料 19,440 筆;編寫調查專報等 機關參考;蒐集兩岸 研析文件 279 篇;舉辦座談會 2 次、 關係圖書,編印各類 專題演講 2 次,兩岸關係專題研討 4 月刊,透析中共各項 次,共計 8 次;出版月刊及彙編資 策略活動,提供有關 料 6 期、 《中國大陸綜覽-2018 年版》 機關研處運用;推展 等專書 2 冊。 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3.蒐集反恐情資 241 件及跨國犯罪線 索情資 689 件。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二、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 4.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349 案、涉案 危 害破壞及防制境外 人數 647 人,包含: 滲透,以確保國家安全 (1)常態性工作:81 案、176 人。 、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 (2)階段性專案:查處行蹤不明外勞及 治安工作;蒐集機關內 陸人違規來臺案件 268 案、471 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 人。 行機關保防宣導,強化 5.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338 件、防制滲透 預防措施,維護機關安 資料 943 件、安全防護資料 6,130 全。 件,召開全國保防工作督導小組會議 1 場次、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 1 場次,辦理固安工作聯合督訪 9 單位 次,結合相關機關辦理保防教育宣導 334 場次、發行清流雙月刊 3 期,每 期 2 萬 4,000 冊、籌辦全民保防有獎 徵答活動。 五、貪瀆犯罪防制 三、遏阻貪瀆犯罪、經濟 6.偵辦廉政案件: 六、經濟犯罪防制 犯罪案件之發生,全 移送、函送起訴及逕行起訴案件 234 七、毒品犯罪防制 力查緝毒品犯罪,加 案(其中賄選案件 7 案),犯罪嫌疑人 八、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強偵辦洗錢犯罪交 821 人(包括公務員 154 人),犯罪標 易,提升電腦鑑識水 的 104 億 9,425 萬 4,850 元。 準 , 以 促 進 廉 能 政 7.偵辦經濟及一般犯罪案件: 治、經濟發展與社會 (1)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393 案(包含 祥和,保障國家及人 企業貪瀆 62 案、電信詐欺 4 案、 民福祉。 非法吸金 23 案、黑心食品及日用 品 35 案),涉嫌人 1,468 人、一 1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般犯罪案件 113 案,涉嫌人 202 人及逃漏稅案件 3 案;涉案標的 金額 1,124 億 5,228 萬 5,852 元。 (2)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71 場 次,參加廠商 147 家,參與人數 5,609 人次。 (3)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 互助協議」聯繫機制執行協議相 關事項計請求協助緝捕共 3 件, 交換犯罪情資 39 件(提供陸方 33 件、陸方提供 6 件)。 8.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1)查獲各級毒品數量毛重 7,457.03 公斤,其中第一級毒品 5.84 公 斤、第二級毒品 315.055 公斤, 第三級毒品 4,292.995 公斤,第 四級毒品 2,843.14 公斤。 (2)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9 座。 (3)與境外緝毒單位交換資料 277 件。 9.辦理洗錢犯罪案件: (1) 受 理 申 報 疑 似 洗 錢 交 易 報 告 18,649 件,經分析後分送疑似洗 錢交易案件 1,981 件予相關權責 機關。 (2)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防制洗錢工作 宣導 27 場,參加人數 2,818 人。 10.辦理電腦犯罪案件: (1)調查電腦暨網路犯罪案件 86 案。 (2)完成電腦數位鑑識案數 344 案。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一、科技鑑識工作 一、運用精密鑑驗儀器, 1.科技檢驗工作完成:化學鑑驗 3 萬 提高證物鑑識效率與 7,721 件、文書鑑驗 2 萬 0,708 件、 正確率,強化法庭科 物理鑑驗 614 件、生物跡證鑑驗 2 1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學證據品質。 萬 2,025 件及污(破)損鈔券鑑定 87 案 629 萬 1,952 元。 二、通訊監察工作 二、 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 2.受理並完成:市內電話監察 401 線、 作,偵破重大犯罪案 行動電話監察 1 萬 4,415 線、電子郵 件。 件監察 12 郵址。 其他設備 一、資訊設備汰換計畫 一、汰換大型資料主機、個 1.依計畫進度辦理汰換資訊設備採購 人電腦、筆記型電腦、 作業。 螢幕及印表機等資訊設 備。 二、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 二、購置「語者自動辨別系 2.依計畫進度辦理「語者自動辨別系 中程計畫 統」、「電腦測謊儀」 、 「 統」等 19 項鑑識與科技蒐證設備採 DNA 自動純化儀」及「 購作業。 攜帶式微型 HD 攝影機 及無線傳輸系統」等基 礎鑑識設備與科技蒐 證設備。 三、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 三、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核 3.依計畫進度建置前端系統第 2 期及 路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 心 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後端第 3 期專線租賃開標及驗收作 程計畫 前端) 第 2 期及通訊監 業。 察自動分配 管理系統( 後端)第 3 期建置。 四、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 四、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核 4.依計畫進度完成亞太電信行動寬頻 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業務(4G)前端通訊監察系統第 2 期 計畫 前端)第 2 期及通訊監 驗收作業,包含擴充可設監察門號數 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 語音及數據各 5,000 門,以及正式監 後端)第 2 期建置。 察所需語音及數據監察功能。 五、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 五、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 5.依計畫進度辦理行動寬頻業務通訊 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業務通訊監察系統第 1 監察系統第 1 期開標作業。 計畫 期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 管理系統第 1 期建置。 六、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譯 六、辦理新建中部地區通訊 6.依計畫進度完成中部地區通訊監察現 工作站建置計畫 監察現譯工作站、監察 譯工作站假設工程、舊有建築物拆 網頁現譯系統、基地臺 除、地質改良樁及基礎開挖,並進行 地理資訊系統及監察設 基礎澆置作業。 備區空調機電等設備。 1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鑑識科技業務 一、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一、 研發建立「毒品及其代 1.依計畫進度完成鑑識科技設備採購 謝物來源辨識」、 「食品 12 案,訓練與技術研討 2 場,檢驗 中有害成分分析」 、「聲 與鑑定 228 件,資料庫建檔與分析 紋鑑識」及「臺灣扁柏 116 件,樣品採集 800 件。 及紅檜鑑定」等相關鑑 識與科技支援技術。 二、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 二、加強網路犯罪偵查實務 2.依計畫進度完成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 建設計畫 訓練,拓展網安情蒐網 礎建設計畫 19 項採購案,形成教材 2 絡綿密度,進行跨境中 份,辦理訓練 6 場次,培訓 218 人 繼 站追 蹤 防 制系 統 後 次(其中 73 人次取得專業證照);通 續開發委託研究;並持 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網安情資,機關 續 建置 臺 中 市及 臺 南 部分計 110 件、學校部分計 285 件, 市等 2 直轄市調查處 出具鑑定報告 134 件。 之 跨域 自 助 式數 位 證 據檢視室,與局本部進 行介接,提供數位鑑識 服務。 17 18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7,550 7,696 10,240 -146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678 1,494 1,107 184 0423950000 130 調查局 1,678 1,494 1,107 184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1,678 1,494 1,107 184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678 1,494 1,107 184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00 2,400 2,855 0 0523950000 106 調查局 2,400 2,400 2,855 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00 2,400 2,855 0 0523950313 1 服務費 2,400 2,400 2,85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 定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38 2,935 4,688 -297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2,638 2,935 4,688 -297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48 1,647 1,650 1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1,648 1,647 1,650 1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 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90 1,288 3,038 -29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34 867 1,589 -33 1123950000 143 調查局 834 867 1,589 -33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34 867 1,589 -33 112395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69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員工薪資及 報廢車輛保險費等繳庫數。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34 867 897 -3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19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20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5,922,381 5,566,435 355,946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5,922,381 5,566,435 355,946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5,847,865 5,505,786 342,079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5,019,586 4,803,485 216,101 1.本年度預算數5,019,586千元,包括人事 費4,641,299千元,業務費254,023千元, 設備及投資121,750千元,獎補助費2,514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4,641,299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伸算調整待遇及員工薪俸晉級差 額等經費138,87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26,63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水電費等331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經費128,42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等 經費34,436千元。 (4)資訊作業經費84,53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購置網路流量監控系統軟體設備 等經費41,930千元。 (5)人員訓練經費35,70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講座授課鐘點費等1,230千元。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經費3,00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出席國際會議等經費42 千元。 3523951000 2 司法調查業務 242,270 218,809 23,461 1.本年度預算數242,270千元,包括業務費2 42,000千元,獎補助費27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59,00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國內安全資料蒐 證等事務經費2,000千元。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經費3,05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專書印刷等經費450千元 。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32,0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與國外執法機關 21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業務聯繫等經費2,627千元。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經費30,0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製作保防宣導影 片等經費3,010千元。 (5)貪瀆犯罪防制經費37,08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國道電子計程收費系統資料 查詢設備等經費3,080千元。 (6)經濟犯罪防制經費25,14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購置辦案用光碟等經費1,073 千元。 (7)毒品犯罪防制經費31,0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偵辦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116 千元。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經費25,0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6,005千元,包 括: <1>新增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 計畫總經費159,218千元,分3年辦 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0,000千 元,本科目編列2,520千元。 <2>資訊機房效能維護費等22,48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13,485千元。 3523952000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 142,000 138,000 4,000 1.本年度預算數142,000千元,係全數業務 業務 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科技鑑識工作經費24,5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新興毒品尿液取樣及鑑 識分析業務等經費3,000千元。 (2)電訊工作經費3,65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購置網路型無線電機等經費350千元 。 (3)通訊監察工作經費113,85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國內旅費等650千元。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440,085 341,568 98,517 352395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46,137 50,000 -3,86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購公務機車335輛及偵緝車17輛經費46, 137千元。 2.上年度汰換公務機車438輛及偵緝車21輛 22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預算業已編竣,所列50,000千元如數減列 。 3523959019 2 其他設備 393,948 291,568 102,38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總經費430,839千元 ,分年辦理,97至107年度已編列221,046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2年經費9,483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054千元。 2.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 置中程計畫總經費103,600千元,分4年辦 理,105至107年度已編列67,300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36,3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10,000千元。 3.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 中程計畫總經費198,000千元,分4年辦理 ,106至107年度已編列78,666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3年經費100,834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56,168千元。 4.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總經費13 0,055千元,分4年辦理,106至107年度已 編列63,38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 1,658千元,與上年度同。 5.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 中程計畫總經費178,810千元,分4年辦理 ,107年度已編列35,000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75,21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 0,210千元。 6.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10,85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低照度運動攝錄影機設 備等經費60千元。 7.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66,9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M化緝毒偵蒐工作站等 經費44,400千元。 8.新增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計畫總 經費159,218千元,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第1年經費20,000千元,本科目編列17, 480千元。 9.新增強化毒品防制資訊服務量能經費45,2 33千元。 10.上年度資訊設備汰換計畫、中部地區通 訊監察現譯工作站建置計畫及嘉義市調 查站購置辦公廳室內部設備預算業已編 23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竣,所列109,997千元如數減列。 352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3,924 3,924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74,516 60,649 13,867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74,516 60,649 13,867 1.本年度預算數74,516千元,包括業務費26 ,150千元,設備及投資48,36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鑑識科技進階計畫經費14,18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鑑識儀器設備等經 費5,334千元。 (2)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畫經費5 8,48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購置防制網 路駭侵及跨域鑑識平台相關設備等經 費17,351千元。 (3)新增法務部測謊偵查效能精進暨服務 躍升計畫經費1,850千元。 24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3950300 -0423950301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78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678 0423950000 130 調查局 1,678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1,678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678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25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3950300 -0523950313 鑑識科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4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00 0523950000 106 調查局 2,40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00 0523950313 1 服務費 2,40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費收入。 26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100 -0723950106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48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48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1,648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48 0723950106 1 租金收入 1,648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 入。 27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600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9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90 0723950000 143 調查局 990 072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9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28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23950900 -1123950909 兩岸情勢研析處及總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34 承辦單位 務處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34 1123950000 143 調查局 834 1123950900 1 雜項收入 834 112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34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政府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2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1.人員維持。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績效。 績效。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3.一般行政業務。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4.資訊作業。 各項工作。 各項工作。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5.人員訓練。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以提升工作績效。 ,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3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3人參加國際訓 5.選派優秀人員23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3人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641,299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641,299千元,其 0100 人事費 4,641,299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052,610千元,係職員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52,610 及考試錄取訓練人員2,619人之薪俸、加給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620 等。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300 2.約聘僱人員待遇10,620千元,係約聘僱人員 0111 獎金 763,420 21人之酬金等。 0121 其他給與 37,440 3.技工及工友待遇110,300千元,係技工31人 、駕駛144人及工友82人之工餉、加給等。 0131 加班值班費 211,629 4.獎金763,42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0,250 獎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0151 保險 265,030 。 5.其他給與37,44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211,629千元,係加、值班費及 不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190,250千元,係現職人員及 約聘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 8.保險265,03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 之公、勞、健保費等。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26,631 總務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6,631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4,117 處站 : 1.業務費124,117千元,包括: 0202 水電費 46,765 (1)水電費46,765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0203 通訊費 4,500 處站水費、電費及瓦斯費。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625 (2)通訊費4,5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0221 稅捐及規費 1,275 站郵資及電話費。 0231 保險費 6,610 (3)其他業務租金15,625千元,包括: <1>外勤處站據點辦公房屋等租金13,300 3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5,376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300 <2>電動機車電池租賃費2,325千元。 (4)稅捐及規費1,275千元,係地價稅、車輛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89 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等。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139 (5)保險費6,610千元,係投保汽、機車強制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90 責任險、車體險及房屋公共安全意外險 0299 特別費 2,148 等經費。 0400 獎補助費 2,514 (6)物品15,376千元,係本局公務車輛油料 費,包括機車、中小型汽車、油氣雙燃 0475 獎勵及慰問 2,514 料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4元、柴油 每公升價格27元、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 格18.3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7,3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費6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安全設備檢 查經費700千元。 <3>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環境清潔及會場 佈置等一般行政事務用品費6,000千元 。 (8)房屋建築養護費8,089千元,係本局及所 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修繕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1,139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8,372千元,係公務機車83 7輛,每輛每年1,500元、公務汽車未 滿2年98輛,每輛每年7,000元、滿2年 未滿4年57輛,每輛每年20,000元、滿 4年未滿6年7輛,每輛每年30,000元、 滿6年以上127輛,每輛每年40,000元 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67千元,係按職員 2,619人及約聘僱人員21人,每人每年 1,048元計列。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290千元,包 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靶場及安 全防護設施養護費3,820千元。 3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梯、空調設備 、電話系統及一般事務機具等養護費1 ,470千元。 (11)特別費2,148千元,係按局長每月13,10 0元,外勤處處長8人每人每月7,800元 ,外勤處站站主任23人每人每月4,5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51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等。 03 一般行政業務 128,420 總務處等及各外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8,42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1,700 勤處站 : 1.業務費51,700千元,包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200 (1)其他業務租金4,2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外勤處站影印機等租金。 0271 物品 4,9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聘請專家 0279 一般事務費 39,070 講授有關消防課程等講座鐘點費。 0291 國內旅費 3,200 (3)物品4,9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文具紙張、報章 0294 運費 200 雜誌、辦公耗材等經費2,4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2>購置綠色環保標章之辦公事務機具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76,720 經費2,500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3,724 (4)一般事務費39,070千元,包括: <1>接待參觀業務所需簡介、茶點及宣導 0319 雜項設備費 22,996 品等經費2,600千元。 <2>國會聯絡工作經費100千元。 <3>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792千元,係按 局長1人及副局長2人每人每年14,000 元,職員50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 <4>致贈績優人員法務獎牌經費530千元。 <5>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經費20千元。 <6>駐警制服經費312千元。 <7>替代役男專業訓練及勤務管理等經費4 28千元。 <8>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清潔整 理勞務外包經費28,728千元。 <9>接待參觀解說勞務外包經費2,480千元 。 3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檔案管理勞務外包經費2,060千元。 <11>「公務統計年報」光碟製作經費20千 元。 (5)國內旅費3,2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處站人員處理一般公務、政風法令宣導 及督察業務研討座談會等業務差旅費。 (6)運費2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7)短程車資3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站人員洽公車資。 2.設備及投資76,72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汰換安全防護及辦 公事務設備等經費18,218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購置防彈頭盔及盾 牌等經費4,778千元。 (3)本局所屬外勤處站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 工程等經費53,724千元。 04 資訊作業 84,530 資通安全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4,53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500 外勤處站 1.業務費39,500千元,包括: (1)通訊費13,3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0203 通訊費 13,300 處站網際網路及數據機專線等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24,150 (2)資訊服務費24,15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1,100 <1>SOC、跨平台資料傳輸、資安事故管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250 系統、公文線上簽核及網安情資分析 0291 國內旅費 700 平台等系統設備養護費7,465千元。 <2>主機設備及系統養護費8,68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5,030 <3>網路設備養護費3,9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030 <4>個人電腦及印表機養護費1,600千元。 <5>個人資料強化管理及ISMS認證複審、 驗證等經費2,500千元。 (3)物品1,1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 購置資訊週邊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50千元,係訂閱資訊應用電 子報及查閱財稅資料中心資料庫等經費 。 (5)國內旅費7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辦理資 訊系統教育訓練等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45,030千元,包括: 3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辦理本局網路閘道及服務身份驗證強化 系統等經費3,600千元。 (2)辦理高速公路涉案車輛介面開發應用系 統等經費1,870千元。 (3)辦理內網流量監控系統、進階式威脅防 禦及資料外洩防護系統等經費39,560千 元。 05 人員訓練 35,700 人事室及幹部訓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5,7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5,700 練所 如下: 1.教育訓練費57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0201 教育訓練費 570 等經費。 0202 水電費 3,000 2.水電費3,000千元。 0203 通訊費 460 3.通訊費46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30 4.其他業務租金630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35 (1)影印機租金60千元。 (2)接送學員租車費570千元。 0271 物品 1,60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35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1,905 (1)聘請講座演講、授課鐘點費5,76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00 (2)「展抱月刊」稿費160千元。 (3)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出席費10千元 。 6.物品1,600千元,係學員用文具紙張、報章 雜誌、圖書及教材等經費。 7.一般事務費21,905千元,包括: (1)「展抱月刊」印刷費180千元。 (2)學員伙食費4,554千元。 (3)學員服裝費1,627千元。 (4)學員參觀見學、業務實習、藝文活動及 懇親會等經費4,250千元。 (5)幹部訓練所環境清潔、印刷及佈置等一 般性事務用品等經費1,600千元。 (6)幹部訓練所辦公房屋清潔整理勞務外包 等經費3,900千元。 (7)文康活動費5,794千元,係按員工2,897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8.國內旅費1,600千元,包括: (1)學員業務實習及其帶隊之輔導員差旅費6 00千元。 3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19,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外勤處站同仁參加專精講習及訓練等業 務差旅費1,000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 婦女權益宣導及CEDAW訓練相關經費100 千元) 06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3,006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006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006 如下: 1.參加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等國外訓練3 0201 教育訓練費 225 項3人所需之訓練費22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781 2.參加國際會議14項23人所需之國外差旅費2, 781千元。 3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4.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5.貪瀆犯罪防制。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6.經濟犯罪防制。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7.毒品犯罪防制。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宣導,強化預防措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保防宣導,強化預防措 施,維護機關安全。 施,維護機關安全。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祉。 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59,000 國內安全調查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9,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59,000 、諮詢業務處及 如下: 各外勤處站 1.通訊費6,0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國內安全 0203 通訊費 6,000 調查資料所需郵資、電話費及視訊專線網路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00 通訊費等。 0271 物品 1,5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50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4,500 (1)國安、社安、財經座談會與會專家學者 0291 國內旅費 1,500 出席費及專題研究報告稿費200千元。 (2)諮詢人員提供資料補助費25,300千元。 3.物品1,5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調查資料訂 閱各類書報雜誌、法律叢書、文具紙張及記 憶卡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4,500千元,包括: (1)編報調查資料印刷裝訂等經費1,000千元 。 (2)執行國內安全資料蒐報及查證等經費16, 500千元。 (3)辦理諮詢人員聯繫慰助等經費7,000千元 。 5.國內旅費1,5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業務指 導及外勤人員返局會談差旅費。 02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3,050 兩岸情勢研析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05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050 如下: 1.通訊費260千元,係寄發月刊及專書等郵資 0203 通訊費 260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5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5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770 (1)「兩岸問題研討會」等與會專家學者出 3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910 席費及論文發表人稿費16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 (2)「兩岸交流實務經驗座談會」講座鐘點 費26千元。 (3)「展望與探索」月刊編輯委員出席費及 投稿人稿費等864千元。 3.物品770千元,包括: (1)購置裝訂圖書分類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5 0千元。 (2)蒐購兩岸關係及中共出版各類書刊等經 費720千元。 4.一般事務費910千元,包括: (1)「展望與探索」月刊印刷費等540千元。 (2)「中共研究專書」1冊印刷費100千元。 (3)舉辦時事學術研討會等270千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千元,係衛星訊號 接收器材養護費。 03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32,000 國際事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2,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2,000 如下: 1.通訊費250千元,係駐外人員電傳及郵資等 0203 通訊費 250 經費。 0231 保險費 3,500 2.保險費3,500千元,係駐外人員(含眷屬)醫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 療保險費。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0千元,係辦理國際訓 0279 一般事務費 15,526 練合作講座鐘點費及外語翻譯口譯費等經費 。 0291 國內旅費 120 4.國際組織會費10千元,係參加「國際警情首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4 長協會」組織年費。 0293 國外旅費 11,910 5.一般事務費15,526千元,包括: (1)駐華機構聯絡、推展國際訓練合作及外 賓接待等經費6,000千元。 (2)辦理外館保防及與國外執法機關聯繫等 經費1,036千元。 (3)執行國際事務資料蒐處查證及翻譯秘書 等經費3,900千元。 (4)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裝費540千元。 (5)本局外語簡介印刷費50千元。 (6)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結訓校友亞太 區複訓會議場地等經費4,000千元。 3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國內旅費120千元,係推動外事聯絡及國際 訓練合作等業務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134千元,係赴香港地區與國 外執法機關派駐單位協談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11,910千元,包括: (1)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調返及返國述 職等差旅費8,700千元。 (2)辦理與國外執法機關公務聯繫等差旅費1 ,800千元。 (3)與國外執法機關合作緝捕外逃罪犯及協 同偵辦跨境犯罪等差旅費1,410千元。 04 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 30,000 國家安全維護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0,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0,000 、保防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通訊費5,595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5,595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及電信通聯費等4,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 9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0 (2)寄發清流雙月刊及保防宣導資料等郵資1 0271 物品 2,000 ,2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410 2.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係清流雙月刊編輯圖 片軟體等租金。 0291 國內旅費 5,0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0千元,包括: 0293 國外旅費 195 (1)「全國保防工作會報」、「地區保防工 作執行會報」、「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 導小組會議」及「法務部調查局與法務 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等聘請專家學 者專題演講之講座鐘點費145千元。 (2)「強化國家反情報及安全策略之法規研 究」及「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 議」等諮詢委員專案研究報告稿費125千 元。 (3)清流雙月刊稿費480千元。 4.物品2,000千元,包括: (1)專案行動蒐證、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保 防教育宣導所需事務用品等經費1,800千 元。 (2)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卡及調查文書 、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經費200千 3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5.一般事務費16,410千元,包括: (1)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封 緘用紙、餐飲及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保 防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4,000千元。 (2)清流雙月刊印刷費等4,000千元。 (3)「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及「法務部 調查局與法務部廉政署業務聯繫會報」 會議資料裝訂印刷及會後盒餐等經費1,5 00千元。 (4)督訪各保防體系相關單位會後盒餐等經 費250千元。 (5)參與專案任務會談、接待提供機關機密 保護、安全防護預警資料人員聯繫及慰 問費等760千元。 (6)印製保防宣導資料及舉辦保防有獎徵答 等經費900千元。 (7)拍攝防制滲透保防宣導影片5,000千元。 6.國內旅費5,00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3,500千元。 (2)偵查技術訓練差旅費600千元。 (3)聯合督訪各保防體系等業務差旅費900千 元。 7.國外旅費195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家安全維護案件、犯 罪情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 費。 05 貪瀆犯罪防制 37,080 廉政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7,08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7,080 處站 如下: 1.通訊費8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8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2.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資料查詢行政規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等。 0271 物品 1,0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1,03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80千元。 (2)「公共工程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學者 0291 國內旅費 13,800 出席費及專案研究報告稿費60千元。 0294 運費 20 (3)「廉政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費100千元 3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30 。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政府採購等貪瀆案 件鑑定費60千元。 4.物品1,0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 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 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21,030千元,包括: (1)「廉政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費130千元 。 (2)「廉政工作手冊」及「犯罪調查作業手 冊」等辦案實務資料印刷費200千元。 (3)偵辦貪瀆及查察賄選等案件履勘、證物 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餐飲及執行 貪瀆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11,270千元。 (4)廉政資料庫資料介接擴充等經費200千元 。 (5)廉政專案會議及研討會等經費600千元。 (6)查察賄選資料查證及聯繫等經費2,000千 元。 (7)國道ETC收費系統資料查詢等經費6,630 千元。 6.國內旅費13,800千元,係貪瀆及賄選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7.運費2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8.短程車資3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06 經濟犯罪防制 25,140 經濟犯罪防制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14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870 及各外勤處站 1.業務費24,870千元,包括: (1)通訊費7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7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80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9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924 <2>召開「防制經濟犯罪研討會」等與會 0291 國內旅費 6,000 專家學者出席費50千元。 <3>「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966 譯費100千元。 0294 運費 150 (3)物品8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 0295 短程車資 90 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 0400 獎補助費 270 耗材等經費。 4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5 獎勵及慰問 270 (4)一般事務費13,924千元,包括: <1>專題研究報告彙編等印刷費及會議資 料裝訂費等150千元。 <2>「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 經費180千元。 <3>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 封緘用紙、醫事檢驗、餐飲及執行經 濟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與跨境犯罪查緝 等經費10,094千元。 <4>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宣導短片、看板及 文宣等經費2,300千元。 <5>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業務等經費1,2 00千元。 (5)國內旅費6,000千元,係經濟犯罪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6)大陸地區旅費2,966千元,係赴大陸地區 緝捕外逃罪犯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15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8)短程車資9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 2.獎補助費270千元,係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緝犯獎勵金。 07 毒品犯罪防制 31,000 毒品防制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1,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1,000 外勤處站 如下: 1.通訊費2,5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0203 通訊費 2,5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0221 稅捐及規費 100 2.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醫事檢驗行政規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 等。 0271 物品 8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1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19,123 (1)「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與會專家 學者出席費及毒品監燬等評鑑費21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500 。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52 (2)「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 0293 國外旅費 304 費60千元。 0294 運費 140 4.物品8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 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 經費。 4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一般事務費19,123千元,包括: (1)「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 費100千元。 (2)與國外緝毒單位共同查緝國際毒品案件 聯繫費等500千元。 (3)六三反毒、銷燬毒品活動標語、口罩、 紙箱、光碟片製作及防護衣等經費500千 元。 (4)反毒陳展館等案例資料更新經費1,100千 元。 (5)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毒 品證物袋、四聯單、條碼紙、封緘用紙 、餐飲及執行毒品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資 料等經費14,423千元。 (6)偵辦案件新聞發布與聯繫經費等2,500千 元。 6.國內旅費7,500千元,係毒品案件偵辦、專 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452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緝 毒品案件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事宜 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304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關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際毒品案件、犯罪情 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9.運費140千元,係緝獲毒品原料、製造工具 及銷燬毒品等搬運費。 08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25,000 洗錢防制處、資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5,0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25,000 通安全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教育訓練費65千元,係辦理電腦犯罪偵查技 0201 教育訓練費 65 術及管理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2,845 2.通訊費2,845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18,246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4 路通訊費等300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370 (2)與國外防制洗錢機構業務協調聯繫郵資 及電話費25千元。 0271 物品 200 (3)「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計畫」 0279 一般事務費 2,400 數據通訊費2,5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50 3.資訊服務費18,246千元,包括: 4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42,2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行動裝置鑑識軟體更新及本局全球資訊 網站安全維護等經費4,954千元。 (2)提升資訊機房效能維護等經費13,292千 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4千元,包括: (1)「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 學者出席費30千元。 (2)聘請金融機構專家學者講授相關業務鐘 點費24千元。 (3)「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專家學者稿費25 千元。 (4)「洗錢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及國外重 要資料翻譯費45千元。 5.國際組織會費370千元,係參加國際防制洗 錢組織年費。 6.物品2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 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 經費。 7.一般事務費2,400千元,包括: (1)與國內外防制洗錢組織協調聯繫經費195 千元。 (2)「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費110 千元。 (3)金融帳戶開戶查詢服務經費1,020千元。 (4)與金融機構負責防制洗錢業務人員協調 聯繫費200千元。 (5)洗錢防制工作宣導品印製60千元。 (6)偵辦案件證物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 及執行洗錢、電腦網路犯罪案件查證等 經費185千元。 (7)「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會議事務 等經費30千元。 (8)公認反洗錢師認證資格等經費600千元。 8.國內旅費75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600千元。 (2)電腦犯罪防制業務督導、講習、聯繫協 調等業務差旅費150千元。 4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4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1.科技鑑識工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2.電訊工作。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3.通訊監察工作。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鑑識工作 24,500 鑑識科學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4,50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24,500 外勤處站 如下: 1.通訊費605千元,係衛星定位裝置電話費及 0203 通訊費 605 無線網卡數據通訊費。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000 2.臨時人員酬金3,000千元,係聘用研究助理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進行新興毒品尿液取樣、檢驗及核磁共振光 0271 物品 12,660 譜鑑識分析等之酬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265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係聘請鑑識專家 講授鐘點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700 4.物品12,660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200 (1)檢驗鑑定案件所需各類高純度氣體、化 0294 運費 50 學試紙、DNA試劑、文書鑑定用具及各式 儀器耗材等材料費7,960千元。 (2)辦案蒐證器材專用電池、零組件、光碟 片、時間訊號產生器等經費2,000千元。 (3)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所需毒品標準品、化 學檢驗試紙及層析質譜儀耗材等經費2,7 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65千元,係研究報告印刷費及 實驗室認證等經費。 6.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700千元,係本局 及所屬外勤處站科技器材及精密檢測儀器等 養護費。 7.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檢測儀器 等業務差旅費。 8.運費50千元,係實驗室廢溶液及廢棄物清運 費。 02 電訊工作 3,65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65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650 外勤處站 如下: 1.教育訓練費60千元,係參加射頻工程及射頻 0201 教育訓練費 60 量測專業研習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140 2.通訊費140千元,係海事衛星、POC行動電話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90 及網路型無線電機等電話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700 3.其他業務租金790千元,包括: (1)租用中華電信高山機房、輔助中繼台等 4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42,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200 租金6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10 (2)租用公視基金會機房租金120千元。 4.稅捐及規費700千元,係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 及無線電台電信證照費。 5.物品1,200千元,係購置網路型無線電機、 無線電手提機零組件、電池及傳真機、通訊 器材耗材等經費。 6.一般事務費610元,係即時通訊加密軟體服 務及無線電中繼臺遷移等經費。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0千元,係傳真機 、行動電話及各型無線電通訊網路設備器材 維修費。 03 通訊監察工作 113,85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年度編列業務費113,85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113,850 外勤處站 如下: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研習通訊監察數據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解譯研析及瀏覽工具開發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51,000 2.通訊費51,000千元,係行動電話、市內電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及進入電信機房監察專線使用等經費,包括 0271 物品 1,500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140 (1)中華電信市內電話監察專線監察費14,00 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50 (2)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監察專線及遠端瀏覽 0294 運費 20 系統監察費13,300千元。 (3)中華電信NGN、中華電信HINET數據、中 華電信MDVPN、行動寬頻及電子郵件等監 察專線監察費21,800千元。 (4)亞太電信監察專線監察費1,660千元。 (5)通訊監察作業組傳真電話費及進入機房 臨時監察費等240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進行專案計畫審查等經費。 4.物品1,500千元,係購置存證用光碟片及通 訊監察器材電子零組件等經費。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140千元,包括: (1)行動電話監察系統及錄音自動分配管理 系統等養護費59,580千元。 (2)通訊監察錄音器材、機房、現譯室內部 線路系統及不斷電系統等養護費360千元 4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42,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3)通訊監察機房UPS、中央監控及門禁系統 等養護費200千元。 6.國內旅費1,050千元,係器材檢修、運送及 聯繫協調等業務差旅費。 7.運費20千元,係器材之運輸及裝卸等經費。 4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46,1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汰換機車335輛、偵緝車16輛及新增偵緝車1輛。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46,137 總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46,137千元,其 0300 設備及投資 46,137 內容如下: 1.汰換機車335輛及偵緝車16輛經費43,147千 0305 運輸設備費 46,137 元。 2.新增偵緝車1輛經費2,990千元。 4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93,9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1.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2.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3.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公務機密。 公務機密。 2.建置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 4.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 2.建置通訊監察系統,協助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 5.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3.透過鑑識科儀與蒐證設備之建置,精進檢驗技術與鑑識 6.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3.透過鑑識科儀與蒐證設備之建置,精進檢驗技術與鑑識 7.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效能,並提升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物證 效能,並提升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物證 8.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計畫。 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4.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儀器及高 9.強化毒品防制資訊服務量能。 4.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儀器及高 效能資訊設備,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效能資訊設備,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 9,483 資通安全處 提升資訊工作5年計畫,奉行政院96年4月9日 0300 設備及投資 9,483 院臺法字第0960014085號函核定,總經費430, 839千元,分年辦理智慧型情資倉儲建置、強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483 化公文系統功能與安全及資訊系統永續運作建 置等計畫,97年度編列18,250千元、98年度編 列18,250千元、99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0 年度編列30,000千元、101年度編列28,500千 元、102年度編列23,598千元、103年度編列19 ,973千元、104年度編列16,537千元、105年度 編列13,693千元、106年度編列11,708千元,1 07年度編列10,537千元,本年度編列第12年經 費9,483千元,預定辦理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擴 充、智慧型資料倉儲、資訊系統永續運作及建 構實體隔離網通安全環境等,尚待編列200,31 0千元。 02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 36,300 通訊監察處 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 監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程計畫,奉行政院104年7月17日院臺法字第10 0300 設備及投資 36,300 40037911號函核定,總經費103,600千元,分4 年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核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6,300 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105年度 編列20,000千元,106年度編列21,000千元,1 07年度編列26,300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 經費36,300千元,預定辦理亞太電信新世代核 心網路通訊監察系統第3期及通訊監察自動分 配管理系統第4期建置。 03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 100,834 通訊監察處 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5年7月27日院臺法字第1050 0300 設備及投資 100,834 031454號函核定,總經費198,000千元,分4年 辦理亞太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及通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834 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106年度編列3 4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93,9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000千元,107年度編列44,666千元,本年度 編列第3年經費100,834千元,預定辦理亞太電 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第3期及通訊監 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3期建置,尚待編列18, 500千元。 04 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 31,658 鑑識科學處 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計畫,奉行政院10 畫 5年2月5日院臺法字第1050005716號函核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31,658 總經費130,055千元,分4年辦理購置強化科學 偵查檢驗設備,106年度編列31,731千元,107 0304 機械設備費 31,658 年度編列31,658千元,本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3 1,658千元,預定辦理購置感應質譜儀、無線 傳輸攝錄影裝置、GPS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及3D 數位影像顯微放大系統等設備,尚待編列35,0 08千元。 05 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 75,210 通訊監察處 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建置中程 察系統建置中程計畫 計畫,奉行政院106年8月11日院臺法字第1060 0300 設備及投資 75,210 183564號函核定,總經費178,810千元,分4年 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通訊監察系統及通訊監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5,210 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建置,107年度編列35,00 0千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75,210千元,預 定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統第 2期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第2期建置, 尚待編列68,600千元。 06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10,850 鑑識科學處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10,850千元,預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10,850 辦理購置穿戴式攝錄模組、高階單眼相機搭配 高倍率望遠長鏡頭、夜間攝錄影監控設備、多 0304 機械設備費 10,850 螺旋翼偵查器及低照度運動攝錄影機等設備。 07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66,900 通訊監察處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66,900千元,預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66,900 辦理購置通訊監察語音辨識譯文即時傳輸系統 及M化緝毒偵蒐工作站等設備。 0304 機械設備費 54,9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000 08 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 17,480 資通安全處 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程計畫,奉行政院 計畫 107年7月9日院臺法字第1070023553號函核定 0300 設備及投資 17,480 ,總經費159,218千元,分3年辦理犯罪情資整 合及影像辨識等系統建置,本年度編列2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480 千元,其中本工作計畫編列17,480千元,司法 調查之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業務經費編列 2,520千元,預定辦理行動入口網站、開發行 4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93,94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動調查APP等系統,尚待編列139,218千元。 09 強化毒品防制資訊服務量能 45,233 資通安全處 強化毒品防制資訊服務量能經費45,233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5,233 預定辦理購置緝毒偵蒐效能作業系統軟體、犯 罪調查平台及開發毒嫌犯管理資料系統等設備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233 。 5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3,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依照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3,924 主計室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3,924千元,依 0900 預備金 3,924 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3,924 5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74,51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分支援本局偵辦各類重大犯 1.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1.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分支援本局偵辦各類重大犯 2.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畫。 罪與各級院檢囑託之證物鑑識,以精進鑑識與科技偵查 罪與各級院檢囑託之證物鑑識,以精進鑑識與科技偵查 3.法務部測謊偵查效能精進暨服務躍升計畫。 量能。 量能。 2.增進蒐報、偵查與解析網路犯罪專業技能,建置跨域鑑 2.增進蒐報、偵查與解析網路犯罪專業技能,建置跨域鑑 識服務與資源共享平台,加速網路犯罪案件調查效能, 識服務與資源共享平台,加速網路犯罪案件調查效能, 維護數位國土安全。 維護數位國土安全。 3.建構企業與司法機關於訪談及偵查時之本土化說謊行為 3.建構企業與司法機關於訪談及偵查時之本土化說謊行為 徵候指標,有效打擊企業貪瀆等各類案件,保障企業利 徵候指標,有效打擊企業貪瀆等各類案件,保障企業利 益,維護司法公正性與國家競爭力。 益,維護司法公正性與國家競爭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14,186 鑑識科學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186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0,867 1.業務費10,86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98千元,係研究人員赴國內 0201 教育訓練費 198 機構或實驗室研習相關課程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72 (2)通訊費72千元,係智慧機械與控制機台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600 資料傳輸、通訊及定位等經費。 0251 委辦費 1,400 (3)臨時人員酬金3,600千元,係聘用研究助 0271 物品 4,636 理進行技術開發、檢體收集及鑑識分析 等之酬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786 (4)委辦費1,400千元,係委託大學院校或學 0291 國內旅費 40 術研究機關辦理聲紋鑑識量能提升計畫 0293 國外旅費 135 之語音資料庫建立、程式開發、實驗驗 0300 設備及投資 3,319 證等研究。 (5)物品4,636千元,係購置鑑識檢驗試劑、 0304 機械設備費 3,319 溶劑、滴管及定序純化套組耗材等經費 。 (6)一般事務費786千元,係檢體收集、儀器 代工測試及數據分析等經費。 (7)國內旅費40千元,係研究人員辦理研究 計畫之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135千元,係研究人員參加國際 會議之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3,319千元,係購置多功能電化 學分析儀和電腦視覺深度學習專用平台等設 備。 02 法務資安整體防禦基礎建設計 58,480 資通安全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8,480千元,其內容如下: 畫 1.業務費13,433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13,433 (1)教育訓練費7,465千元,係研習強化網路 偵查技術、防制網路駭侵能力及專業數 0201 教育訓練費 7,465 位鑑識技術課程等訓練費。 0203 通訊費 1,500 5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74,5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5 資訊服務費 2,710 (2)通訊費1,500千元,係跨域鑑識平台高速 0271 物品 512 網路通訊等經費。 (3)資訊服務費2,710千元,係新型態網路犯 0291 國內旅費 200 罪偵查與網安情蒐更新等經費。 0293 國外旅費 1,046 (4)物品512千元,係購置鑑識用資訊耗材、 0300 設備及投資 45,047 映像檔儲存媒體、證據袋及封緘貼紙等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047 經費。 (5)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辦理鑑識人員講習 及組織學習之業務差旅費。 (6)國外旅費1,046千元,係派員參加國際會 議之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45,047千元,係辦理防制網路駭 侵及全國跨域鑑識平台相關設備經費,包括 : (1)購置威脅分析鑑識平台及資安事件檢測 等設備18,600千元。 (2)開發網路訊號監察所得產出及瀏覽系統 等設備20,027千元。 (3)購置鑑識電腦與軟體工具、行動裝置擷 取平台等設備6,420千元。 03 法務部測謊偵查效能精進暨服 1,850 鑑識科學處 本計畫項下之「企業肅貪測謊作業效能精進計 務躍升計畫 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850千元,其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1,850 下: 1.臨時人員酬金600千元,係聘用研究助理進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00 行技術開發、測謊案件整理及分析等之酬金 0251 委辦費 975 。 0271 物品 140 2.委辦費975千元,係委託大學院校或學術研 0293 國外旅費 135 究機關辦理企業肅貪測謊作業效能精進計畫 之測前會談語詞分析等研究。 3.物品140千元,係購置研究過程使用之光碟 、電池、測謊專業參考書籍及資料儲存裝置 等經費。 4.國外旅費135千元,係研究人員參加國際會 議之國外差旅費。 53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11 3523959019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019,586 242,270 142,000 74,516 46,137 393,948 0100 人事費 4,641,299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52,610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620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300 - - - - - 0111 獎金 763,420 - - - - - 0121 其他給與 37,440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211,629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90,250 - - - - - 0151 保險 265,030 - - - - - 0200 業務費 254,023 242,000 142,000 26,150 - - 0201 教育訓練費 795 65 160 7,663 - - 0202 水電費 49,765 - - - - - 0203 通訊費 18,260 18,950 51,745 1,572 - - 0215 資訊服務費 24,150 18,246 - 2,710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455 50 790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275 200 700 - - - 0231 保險費 6,610 3,500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3,000 4,200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35 28,595 60 - - - 0251 委辦費 - - - 2,375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380 - - - - 0271 物品 22,976 7,070 15,360 5,288 - - 0279 一般事務費 68,525 113,823 875 786 -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89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139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90 60 67,990 - - - 0291 國內旅費 5,500 34,670 1,250 240 - -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3,552 - - - - 0293 國外旅費 2,781 12,409 - 1,316 - - 0294 運費 200 310 70 - - - 54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0100 3523951000 3523952000 5223953000 3523959011 3523959019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30 120 - - - - 0299 特別費 2,148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121,750 - - 48,366 46,137 393,948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3,724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 - - 3,319 - 97,408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46,137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030 - - 45,047 - 296,540 0319 雜項設備費 22,996 - - - - - 0400 獎補助費 2,514 270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2,514 270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55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924 5,922,381 0100 人事費 - 4,641,299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3,052,61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0,62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10,300 0111 獎金 - 763,420 0121 其他給與 - 37,440 0131 加班值班費 - 211,62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90,250 0151 保險 - 265,030 0200 業務費 - 664,173 0201 教育訓練費 - 8,683 0202 水電費 - 49,765 0203 通訊費 - 90,527 0215 資訊服務費 - 45,106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21,295 0221 稅捐及規費 - 2,175 0231 保險費 - 10,11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7,2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4,690 0251 委辦費 - 2,375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380 0271 物品 - 50,694 0279 一般事務費 - 184,00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089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1,13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3,340 0291 國內旅費 - 41,66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3,552 0293 國外旅費 - 16,506 0294 運費 - 580 56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5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5 短程車資 - 150 0299 特別費 - 2,148 0300 設備及投資 - 610,201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53,724 0304 機械設備費 - 100,727 0305 運輸設備費 - 46,137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86,617 0319 雜項設備費 - 22,996 0400 獎補助費 - 2,784 0475 獎勵及慰問 - 2,784 0900 預備金 3,924 3,924 0901 第一預備金 3,924 3,924 57 調查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2 法務部主管 4,641,299 664,173 2,784 - 37 調查局 4,641,299 664,173 2,784 - 司法支出 4,641,299 638,023 2,784 - 1 一般行政 4,641,299 254,023 2,514 - 2 司法調查業務 - 242,000 270 -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 142,000 -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科學支出 - 26,150 - - 6 鑑識科技業務 - 26,150 - - 58 局 別科目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3,924 5,312,180 - 610,201 - - 610,201 5,922,381 3,924 5,312,180 - 610,201 - - 610,201 5,922,381 3,924 5,286,030 - 561,835 - - 561,835 5,847,865 - 4,897,836 - 121,750 - - 121,750 5,019,586 - 242,270 - - - - - 242,270 監察業務 - 142,000 - - - - - 142,000 - - - 440,085 - - 440,085 440,085 - - - 46,137 - - 46,137 46,137 - - - 393,948 - - 393,948 393,948 3,924 3,924 - - - - - 3,924 - 26,150 - 48,366 - - 48,366 74,516 - 26,150 - 48,366 - - 48,366 74,516 59 調查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 53,724 - 100,727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 53,724 - 100,727 3523950000 司法支出 - 53,724 - 97,408 3523950100 1 一般行政 - 53,724 - - 35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97,408 352395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523959019 2 其他設備 - - - 97,408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 - - 3,319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 - - 3,319 60 局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46,137 386,617 22,996 - - - 610,201 46,137 386,617 22,996 - - - 610,201 46,137 341,570 22,996 - - - 561,835 - 45,030 22,996 - - - 121,750 46,137 296,540 - - - - 440,085 46,137 - - - - - 46,137 - 296,540 - - - - 393,948 - 45,047 - - - - 48,366 - 45,047 - - - - 48,366 61 62 調查局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52,61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62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300 六、獎金 763,420 七、其他給與 37,440 八、加班值班費 211,629 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人員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包括超時加班費147,018千 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0,250 十一、保險 265,03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641,299 63 調查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2,494 2,494 - - - - 125 125 82 84 31 31 144 154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2,494 2,494 - - - - 125 125 82 84 31 31 144 154 3523950100 度 1 一般行政 2,494 2,494 - - - - 125 125 82 84 31 31 144 154 0 人 技 究 計 人 查 畫 元 之 畫 預 64 局 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3000000 5 5 16 16 - - 2,897 2,909 4,429,670 4,320,731 108,939 法務部主管 0023950000 5 5 16 16 - - 2,897 2,909 4,429,670 4,320,731 108,939 調查局 3523950100 5 5 16 16 - 一般行政 - 2,897 2,909 4,429,670 4,320,731 108,939 1.本年度預算員額2,897人,較上年度 減列12人,係精簡工友2人及駕駛10 人。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個人之「臨時人 員」支出,包括: (1)「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科技 鑑識工作」計畫,預計進用研究 人員5人3,000千元。 (2)「鑑識科技業務-鑑識科技進階計 畫」計畫,預計進用研究人員6人 3,600千元。 (3)「鑑識科技業務-法務部測謊偵查 效能精進暨服務躍升計畫」計畫 ,預計進用研究人員1人600千元 。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務承攬人力」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一般行政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95人33,268千元。 (2)「一般行政-人員訓練」計畫,預 計進用10人3,900千元。 65 預算員額: 職員 2,494 人 技工 3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44 人 調查 法警 0 人 聘用 5人 合計: 2,897 人 駐警 125 人 約僱 16 人 工友 82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57棟 179,320.34 1,443,336 8,089 7棟 13,262.73 - 二、機關宿舍 3戶 914.38 3,590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戶 780.00 3,301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戶 134.38 289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80,234.72 1,446,926 8,089 13,262.73 - 96 局 舍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13,300 - 192,583.07 - 13,300 8,089 關宿舍 - - - - 914.38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780.00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134.38 - - - 他 - - - - - - - - - - 13,300 - 193,497.45 - 13,300 8,089 97 調查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52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局退休退職人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員及在職亡故人 及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 員遺族 。 (2)3523951000 - 司法調查業務 [1]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01 經常性 民眾 係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 緝犯 緝犯獎勵金。 98 局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784 - - 2,784 - 2,784 - - 2,784 - 2,784 - - 2,784 - 2,514 - - 2,514 - 2,514 - - 2,514 - 270 - - 270 - 270 - - 270 99 100 調查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4 969 5,131 20 858 3,343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9 424 4,097 17 237 3,077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5 545 1,034 3 621 266 101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2019年法醫毒理學家 美國 1.吸收創新鑑識技術, 10 1 46 50 協會(SOFT)年會 - 91 提升化學鑑識技術。 2.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交流學習。 3.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2 參加2019年國際鑑定協會 美國 1.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11 1 58 53 (IAI)年會 - 91 交流學習。 2.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3 參加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 日本、摩 1.掌握各國就網路犯罪 27 6 247 289 指配機構(ICANN)2019年度 洛哥及加 等相關議題之決策資 會議(分3批次辦理,日本8 拿大 訊。 天2人、摩洛哥8天2人、加 2.提升本國於國際網際 拿大11天2人) - 91 網路相關組織之能見 度。 04 參加電腦及企業調查鑑識 美國 1.汲取數位鑑識之實務 7 2 88 93 研習營(Enfuse 經驗以提升數位鑑識 conference 2019) - 91 技術。 2.與各國鑑識專家交流 ,強化國際合作管道 。 05 參加AccessData數位鑑識 美國 1.促進與國際數位鑑識 7 2 92 65 用戶峰會(AccessData 專家交流學習。 User Summit 2019) - 91 2.交換及汲取新知以提 升數位鑑識之量能。 06 參加第37屆劍橋經濟犯罪 英國 1.研討經濟犯罪趨勢。 11 2 256 189 研討會 - 91 2.汲取經濟犯罪防制之 實務經驗。 07 參加第126屆國際警情首長 美國 1.加強聯繫各國情治機 9 2 154 124 年會 - 91 關,強化國際合作管 道。 2.交換工作經驗及情報 資訊,共同打擊犯罪 。 08 參加艾格蒙聯盟年會 - 91 未定 1.履行艾格蒙聯盟會員 10 2 108 115 義務。 102 局 -開會、談判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39 135 鑑識科技業務 美國 102.10 1 90 - - - - 11 24 135 鑑識科技業務 美國 101.07 2 200 - - - - 27 4 540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7 111 292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7 57 214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11 63 508 一般行政 英國 104.09 2 523 英、法、德國及荷蘭 105.09 2 475 英、法國及捷克 106.09 2 510 9 6 284 一般行政 美國 104.10 2 274 美國 105.09 2 298 美國及加拿大 106.10 2 308 10 14 237 一般行政 南非 102.06 2 212 秘魯 103.05 2 352 103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2.與各國之洗錢防制單 位交流,促進未來共 同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 09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 未定 1.履行亞太防制洗錢組 10 2 92 115 會 - 91 織會員義務。 2.促進與亞太地區國家 洗錢防制專責單位交 流合作,提升我國防 制洗錢犯罪能量。 10 參加2019年藥物犯罪取締 日本 1.交換及汲取國際緝毒 14 1 28 110 研討會 - 91 新知並與各國緝毒人 員交流工作經驗。 2.強化國際聯繫合作關 係,加強打擊跨境毒 品犯罪。 11 參加艾格蒙聯盟工作組會 未定 1.研討新型洗錢犯罪手 10 2 108 115 議 - 91 法及防制策略。 2.與各國洗錢防制單位 交流,促進實質跨國 情報資料交換,達成 國際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終極目的。 12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洗 未定 1.報告國內洗錢態樣與 9 1 46 50 錢態樣研討會 - 91 趨勢,彰顯我國打擊 犯罪成效。 2.瞭解亞太地區洗錢威 脅與防制之道。 13 參加ISS World世界通訊監 歐美地區 1.瞭解通訊監察相關技 8 2 110 90 察技術年會 - 91 術標準演進情形,進 而要求國內電信業者 依標準配合建置通訊 監察設備。 2.瞭解電信發展趨勢, 提升通訊監察相關技 術及設備應用層次, 汲取專業新知。 14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 未定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90 143 作組織第30屆第3次大會 -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104 局 -開會、談判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巴貝多等國 104.06 5 286 10 14 221 一般行政 紐西蘭 104.07 2 157 美國 105.09 2 164 斯里蘭卡 106.07 2 138 14 8 146 一般行政 日本 104.08 1 154 日本 105.08 1 150 日本 106.08 1 150 10 14 237 一般行政 德國 104.01 2 269 法國 105.01 2 266 卡達 106.01 3 365 9 6 102 一般行政 尼泊爾 104.11 1 75 沙烏地阿拉伯 105.11 3 293 韓國 106.11 3 157 8 10 210 一般行政 捷克 104.05 2 219 捷克 105.06 2 201 捷克 106.06 2 204 10 15 248 一般行政 澳洲 104.06 2 164 韓國 105.06 1 73 西班牙 106.06 2 246 105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2.參與該屆第3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5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 法國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90 143 作組織第31屆第1次大會 -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2.參與該屆第1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6 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年 未定 1.與各國反貪機構及國 10 1 61 52 會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締 際組織人員交流,建 約國會議 - 91 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 網絡。 2.瞭解各會員國實踐聯 合國反腐敗公約情形 。 17 參加「亞太區追討犯罪所 未定 1.辦理亞太區各國交換 7 1 22 48 得機構網路」年會 - 91 司法互助情資等事宜 ,俾利共同打擊犯罪 ,並去除各國返還資 產之障礙。 2.擴大與各國關於犯罪 資產網絡建立相互連 結之國際合作模式。 18 參加英國安全暨警務展覽 英國 1.強化與歐洲各國執法 7 1 32 9 大會 - 91 機關交流合作。 2.提升安全及執法科技 技能。 19 參加以色列國土安全及網 亞洲地區 1.提升網路通訊安全及 5 2 34 70 路技術年會或國際刑警組 網路通訊監察相關知 織專用設備展覽會 - 91 識與技術。 2.加強聯繫以促進實質 跨國情報交換。 106 局 -開會、談判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15 248 一般行政 法國 104.10 2 243 法國 105.10 2 306 阿根廷 106.10 2 329 10 - 113 一般行政 馬來西亞 101.10 4 208 俄羅斯 104.10 1 117 美國 105.10 1 121 7 5 75 一般行政 澳洲 104.11 1 78 韓國 105.10 2 58 日本 106.09 1 39 7 1 42 一般行政 英國 105.03 2 44 英國 106.03 1 44 - - 5 6 110 一般行政 - - - - - - 107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 美國 1.受訓內容含學、術科等,交換工作經 108.01-108.12 81 1 訓練-91 驗,提升調查工作技能。 2.加強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繫工作,建 立交流管道,促進國際合作。 02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法國 1.為提升駐外人員法語能力,有必要赴 108.06-108.12 180 1 地語文-91 法國實地接受法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03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韓國 1.為提升駐外人員韓語能力,有必要赴 108.06-108.12 180 1 地語文-91 韓國實地接受韓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04 美國聯邦調查局國際網路 美國 1.建立國際網路犯罪偵查之交流管道。 108.01-108.12 45 2 鑑識訓練聯盟(NCFTA)之執 2.研習最新網路犯罪偵辦技術,以提升 法人員教育訓練-91 工作品質與績效。 05 國際電腦調查專家協會 美國 研習行動裝置鑑識技術,以提升資安鑑 108.01-108.12 7 2 (IACIS)舉辦之鑑識技術- 識實驗室之能力並擴展所學技術。 行動裝置鑑識訓練-91 108 局 -進修、研究、實習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經 - 90 55 145 一般行政 3 建 赴 - 50 5 55 一般行政 0 業 後 赴 - 20 5 25 一般行政 0 業 後 。 - 120 484 604 鑑識科技業務 0 升 鑑 - 106 99 205 鑑識科技業務 0 109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研討會 北京(暫訂 各國反貪 瞭解各國實踐聯合國反貪 108.01 - 108.12 5 2 91 ) 機構及國 腐公約之相關作為,與反 際反貪組 貪局聯合會會員國及國際 織人員 反貪機構組織之人員進行 交流,建立業務聯繫機制 。 02 參加第14屆海峽兩岸暨港澳警 上海(暫訂 大陸地區 探討兩岸四地跨境犯罪之 108.01 - 108.12 8 6 學研討會91 ) 及香港、 現況、共同打擊犯罪及司 澳門之公 法互助工作成效,強化合 安、警務 作聯繫交流。 部門高層 人員 03 參加香港「財富調查國際研討 香港 香港警務 參加香港警務處舉辦之研 108.01 - 108.12 12 4 會議」91 部門及各 討會,進行反洗錢及反恐 國洗錢防 籌資財富調查及情報工作 制專業人 人員專業培訓、經驗交流 員 及聯繫。 04 赴陸與公安檢察洗錢部門工作 北京、上 大陸地區 辦理高層工作會談,強化 108.01 - 108.12 8 7 會談91 海、福建( 公安、檢 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 暫訂) 察及洗錢 推展各層級聯繫管道,增 防制部門 進打擊跨境犯罪成效。 05 赴香港、澳門與警務等部門工 香港、澳 香港:廉 與香港、澳門之警務、廉 108.01 - 108.12 4 6 作會談91 門 政公署、 政、海關、洗錢及檢察等 警務處等 部門進行工作會談,深化 ;澳門: 廉政、洗錢、毒品及追緝 檢察院、 外逃等業務合作。 警察總局 06 與歐美澳等國執法單位派駐香 香港 歐美執法 與歐美(美國、加拿大、 108.01 - 108.12 4 3 港辦事處人員工作會談91 機關派駐 澳洲、歐盟等)執法機關 香港單位 派駐香港單位進行工作會 談,建立有效聯繫管道, 俾利與世界主要國家執法 機關接軌,強化國際合作 關係,共同打擊跨國性犯 罪。 07 參加第12屆兩岸四地刑事法論 上海(暫訂 澳門及大 藉由兩岸四地刑事法論壇 108.01 - 108.12 5 5 壇91 ) 陸地區、 ,與相關學者及實務工作 香港與會 者研討交流四地實體與程 專家學者 序法制之比較與差異,以 110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43 63 12 118 司法調查業務 有 交流反貪實務及策進作法,推 展國際反貪合作。 92 154 103 349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瞭解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地 區公安、警察實務經驗及治安 政策,強化共同打擊犯罪實務 及學術交流。 50 190 22 262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各國(地)反洗錢及反恐籌資 策略工作者及執法人員建立聯 繫平台,瞭解洗錢防制動態。 244 354 58 656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研討兩岸打擊跨境毒品、貪瀆 、經濟及洗錢犯罪之具體作為 ,建立聯繫窗口及情資交換管 道。 106 166 63 335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強化與香港、澳門各執法部門 之打擊犯罪合作,建立聯繫窗 口,以有效追緝外逃經濟罪犯 及案件偵辦。 37 89 8 134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各項國際合作業務進行會談 ,交換意見,擴大共同打擊跨 國犯罪成效。 60 167 38 265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藉學術理論與實務問題之比較 與研討,推動跨域刑事司法協 助與合作機制之建置與完善, 俾有效防制兩岸四地犯罪問題 111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推動與實踐跨境犯罪防制 。 08 參加海基會司法交流參訪團91 北京、上 國台辦或 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 108.01 - 108.12 5 1 海(暫訂) 大陸地區 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 公安、檢 ,藉由雙方相關執行機關 察院及法 定期互訪,檢視該協議之 院人員 現況與運作、策進深化作 為。 09 執行兩岸及港澳地區共同打擊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8.01 - 108.12 12 16 毒品犯罪91 或香港、 或香港、 執行跨境毒品案件之協查 澳門 澳門公安 、偵辦,俾利兩岸合作偵 警務機構 破毒品犯罪案件。 10 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經濟犯罪91 廣州、上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8.01 - 108.12 8 8 海(暫訂) 或香港、 執行跨境經濟犯罪案件之 澳門公安 協查、偵辦,俾利兩岸合 警務機構 作偵破經濟犯罪案件。 11 執行遣返(接返)外逃重大罪犯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 108.01 - 108.12 20 22 91 或香港、 或香港、 辦理遣返外逃通緝犯歸案 澳門 澳門公安 及代法務部執行接返受刑 警務機構 人返臺。 、司法廳 112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 28 32 6 66 司法調查業務 無 186 245 21 452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大陸地區公安或香港、澳門 司法、警務等部門建立及拓展 聯繫管道,進行犯罪情資交換 、案件協查偵辦、工作會談等 工作,強化常態共同打擊犯罪 機制。 114 176 29 319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偵辦經濟犯罪案件進行會商 ,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成 效。 339 135 122 596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執 行遣返外逃通緝犯及接返受刑 人等工作,前往地點為協助本 局緝捕外逃之大陸地區省(市 ),在旅館之會議室進行工作 會談,嫌犯則在機場貴賓室進 行交接,並未至大陸公務機關 拜會。 113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309,016 - - 3,164 5,312,180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5,309,016 - - 3,164 5,312,180 114 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610,201 - - - - 610,201 5,922,381 公共秩序與安全 610,201 - - - - 610,201 5,922,381 115 調查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6及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提升資訊工作5年 97-109 4.31 2.11 0.11 0.09 2.00 1.行政院96年4月9日 計畫 院臺法字第096001 4085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亞太電信新世代 105-108 1.03 0.41 0.26 0.36 - 1.行政院104年7月17 核心網路通訊監 日院臺法字第1040 察系統建置中程 037911號函核定。 計畫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亞太電信行動寬 106-109 1.98 0.34 0.45 1.01 0.18 1.行政院105年7月27 頻業務通訊監察 日院臺法字第1050 系統建置中程計 031454號函核定。 畫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強化科學偵查檢 106-109 1.30 0.31 0.32 0.32 0.35 1.行政院105年2月5 驗設備中程計畫 日院臺法字第1050 005716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中華電信行動寬 107-110 1.79 - 0.35 0.75 0.69 1.行政院106年8月11 頻業務通訊監察 日院臺法字第1060 系統建置中程計 183564號函核定。 畫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行動調查暨智慧 108-110 1.59 - - 0.20 1.39 1.行政院107年7月9 分析系統中程計 日院臺法字第1070 畫 023553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及「司法調查 業務」科目。 116 117 調查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375 合計 1,704 671 2,375 1.5223953000 1,704 671 鑑識科技業務 1,400 (1)聲紋鑑識量能提升計畫 106-108 建立國人聲紋資料庫並辦理語音增強 984 416 及文字特定模式語者驗證等技術研究 ,以提升聲紋鑑識量能。 975 (2)企業肅貪測謊作業效能 108-109 研析歷年實案之訪談內容,統計分析 720 255 精進計畫 各類詞性比例,彙集成說謊的特徵參 數,以利提升企業內部調查與司法偵 查之突破率。 118 局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2,375 - - - 1.5223953000 2,375 鑑識科技業務 音增強 - - - (1)聲紋鑑識量能提升計畫 1,400 術研究 計分析 - - - (2)企業肅貪測謊作業效能 975 特徵參 精進計畫 司法偵 11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單位預算部分 第 一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已遵照辦理。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2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賦稅署、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觀光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審計部、警政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財政部、國庫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民用 航空局、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 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臺灣 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內政部、國庫 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4.水電費:統刪 1%,其中監察院、審計部、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 所屬、國防部所屬、賦稅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5.政策宣導費:統刪 3%。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9.2%,其中國家發 展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 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 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 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 12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高 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 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調 查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海岸巡防署、海岸巡 防總局及所屬、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 3%,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司法院、警政署及所屬、國防 部所屬、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文化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 統刪 2%,其中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4 億 6,50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第 二 項 現行特別費之支用範圍包括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圈)、喜幛、輓聯、中堂、匾額,及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 (犒賞)、慰勞與慰問等支出。另特別費之支用,均需檢據核銷,又 列支對象不論本職及兼職僅得擇一列支。鑒於行政院前次通盤檢討使 用範圍及報支手續係於 95 年間辦理,為持續檢討精進,建請行政院 適時檢討「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相關事宜。 第 三 項 本院審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之退休(伍)人 定辦理。 員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的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以「照顧弱勢」 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為原則,行政院並於 102 年 9 月 5 日令 發布「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作為發給之依 據。106 年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 情形,核定基準數額為 2 萬 5,000 元;同年 6 月 13 日又修正該辦法, 將兼領月退休金還原為以全額月退休金計算,年終慰問金發給人數已 大幅下降。為對經濟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者做適當的照顧, 並期資源合理之運用,年終慰問金之發放,仍請依前揭原則及規定辦 理。 第 四 項 行政院於 105 年 9 月 8 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50053161 號函修正發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給對象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 2 萬 5 千元以下(兼領月退休金者以 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 、「因公失能」之退休公教人員,以及退休 121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公教人員,得由各機關酌贈三節慰問金。鑑於 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 較低所採取的權宜措施,應隨之調整;現雖已較為限縮發放對象及金 額,行政院仍應就財政、資源分配或退休人員所得等因素,適時檢討, 以期資源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第 五 項 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避免加班補休因業務繁忙無法於期限內休畢,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建請公務人員一般加班補休期限比照專案加班補休辦理方式,均放寬 定辦理。 於一年內補休完畢。 第 六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計編列 1 兆 9,917 億 7,307 萬 1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千元,較 106 年度法定預算數 1 兆 9,739 億 9,594 萬 7 千元增加 177 億 7,712 萬 4 千元(增幅 0.90%)。行政院於近年度皆編列近 2 兆元之 歲出預算,規模居高不下,在資源有限下,當應就國家發展各項政事 所需,審慎分配各主管部會執行,惟如從各主管部會近年獲賦預算之 消長情形觀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數部會及對其他部會 產生資源分配上之排擠效果,值行政院正視。經我國中央政府歲出預 算相對集中於少數主管部會,且部分主管部會如衛福部、勞動部、教 育部之分配預算近年增長頗速,恐加深資源分配之排擠效果,不利國 家總體經濟之均衡發展,要求行政院應正視此現象並妥謀因應改善之 道。 第 七 項 中央政府總預算支應施政所需之經費,檢視施政結果對於總體經濟均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衡之影響亦有其必要。鑑於近年來國內超額儲蓄情形未能有效改善, 顯示行政部門過去所為相關措施恐未能對症下藥,要求行政院應重新 檢討影響投資意願等之相關政策措施,以改善國內投資環境,提高民 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失衡現象。 第 八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9,918 億元、歲入歲出短絀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944 億元,加上該年度辦理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1 期 (106-107 年度)特別預算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 3 期特別 預算(107-108 年度)歲出規模已逾 2 兆元、收支短絀則擴大為 1,958 億元,觀察 10 餘年來中央政府歲出規模(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大 致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且多為赤字預算,恐不符健全財政原則。中 央政府之歲出規模(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逐年增加之趨勢下,107 年度之規模已逾 2 兆元,且近 10 餘年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持續短絀, 不符健全財政原則,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財政紀律,以有效縮小財 政收支差短缺口,以符世界各國重視財政紀律之潮流,並提昇國家競 爭力。 第 九 項 鑒於預算法第 27 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務……。」同法第 9 條規定: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 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 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除於「因擔保、保證或契 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列有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 運合約乙項外,亦從 100 年度起揭露軍公教人員新、舊制退撫基金、 勞工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等未來需由政府 負擔支出事項,惟仍有部分承諾事項未來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而未 122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揭露者,允有詳實揭露之必要。截至 106 年 7 月底中央政府一年以上 債務未償餘額為 5 兆 3,615 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 860 億元,總 計上述長、短期借款及發行公債合計數為 5 兆 4,475 億元,而未揭露 之鉅額潛藏負債保守估計約在 17 兆 6,051 億元以上,未來勢將成為政 府財政嚴重負擔。而有關潛藏負債之表達,審計部雖於 105 年度決算 審定書內作部分揭露,行政院主計總處亦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中揭露相關資訊,惟因部分實際舉借債務金額及法定給付義務排除 於公共債務法債務未償餘額之額度,致財政主管機關所計算之政府債 務未償餘額占 GDP 比率,遠低於歐美各國或亞洲鄰近國家(如日本) 債務比率,恐造成外界誤解國家財政結構良好之假象;公共債務法雖 已修法將債務比率之計算,由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 生產毛額平均數改為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並增加政府債 務預警機制,惟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及潛藏負債之管控仍有未盡之處, 為促使政府正視鉅額潛藏負債及重視財政紀律,並利政府債務之控管 及表達,建請行政院應賡續檢討改善。 第 十 項 鑒於預算法第 1 條第 3 項規定: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將此原則體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 上,即須將舉債換取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益之公共建 設或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進而提高國民所得。然而,近 20 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迅速累積、人均負債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 額之提昇卻有限,舉債用於施政之效益性備受考驗。近 20 餘年,GDP 僅上升 2.76 倍,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逾 20 倍,因此政府舉 債用於施政能量之同時,應審慎評估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並持續檢 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第 十 一 項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支賸餘 1,903 億元,惟歲入歲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出相抵(經資門併計)仍有差短 944 億元。建請行政院應研謀稅制改 革方案,俾有效改善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且 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另具體落實零 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政府資源;增加經常收入 之穩定性,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餘,俾臻整體財政之穩健,提昇政府 施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 第 十 二 項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9,918 億元,其中依法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高達 1 兆 4,115 億元,占歲出預算總額之 70.86%,高於 106 年度之 69.33%。107 年度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 為 5,803 億元,較 106 年度之 6,053 億元減少 250 億元,顯示 107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 成,仍居高 不下,歲出結構持續僵化。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 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0.86%,歲出預算結構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 用預算額度僅 5,803 億元(占 29.14%) ,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 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長。要求行政院應研謀改善之 道,充裕財政收入,期能提高政府歲出預算編列之靈活度,並增加可 自由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 12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十 三 項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占歲出額度成數仍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高,以致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需要彈性配置之空間有限;惟關於依 法律義務必須之支出,不僅行政院未定義其範圍,其內容項目亦未彙 核列表揭露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導致外界難以檢視行政院每年度依 法律所必須編列之固定支出細項,對於其內容是否確屬法律義務,尚 有待行政院公開揭露支出之內容項目與金額以釐清之。行政院所稱依 法律義務之支出,既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 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 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 第 十 四 項 鑒於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宿舍包括首長宿舍、單房間職務宿舍、多房 配合財政部所定規定辦理。 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等 4 類,截至 106 年第 2 季,各機關經管宿舍 計有 4 萬 2,341 戶。為建立合理宿舍制度,提高國家資產運用效能, 行政院前於 92 年及 96 年分別訂頒「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 案」 、「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 ,促請各宿舍管理機關應積極 檢討國有宿舍使用效能,並加強處理無需保留公用之房地。惟近年部 分機關宿舍仍存有長期閒置、低度利用或被占用之情事,亟待檢討強 化運用效能。國有財產法第 61 條及第 62 條分別規定,主管機關對於 各管理機關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情形,應為定期與 不定期之檢查。財政部對於各主管機關管理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 詢。惟中央各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截至 106 年第 2 季仍有近 2 成閒 置,又部分機關被占用宿舍戶數逐年增加,且被占用期間逾 3 年之比 率偏高,均顯國有宿舍經管及使用效能仍有待加強。信義首長宿舍由 獲配機關自行經管,然近年閒置比率已近 5 成,請財政部加強督促各 機關清理閒置或被占用宿舍,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 管。 第 十 五 項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三)、2 點規定: 「……居住公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由服務機關學校按月將所併入之房租津 定辦理。 貼數額扣繳公庫。……。」又依行政院訂頒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 費收費基準第 1 點規定: 「各機關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用,應依職 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表按月計收職務宿舍管理費。」107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之「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內,即 據此編列各機關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收入合 計 2 億 2 千萬餘元。行政院雖已訂定職務宿舍管理費最低收費基準, 然僅規定各機關「得」依宿舍座落區位、使用設備及必要之維修費用 等因素調高職務宿舍管理費,惟實務上,各機關多僅依最低標準收取 管理費,又因行政院所訂收費基準偏低,致近年各機關管理費收入均 不足支應宿舍相關維護成本,仍需國庫額外進行補貼,顯非妥當。要 求行政院依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 4 點規定定期檢 討。 第 十 六 項 據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年底公務用財產帳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面價值約 4.4 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項目中扣除作業使用及撥交地方 定辦理。 政府機關後之總值為 3,834 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計有 1 萬 7,121 棟,面積約 2,869 萬餘平方公尺;政府資產規模龐大,房地 124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閒置亦屢有所聞,而近年各機關辦公廳舍租金預算雖已呈遞減狀態, 107 年度預算案仍逾 20 億元,有賡續檢討必要。中央政府財產數額龐 大,國有房地閒置時有所聞,惟每年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顯示國 家資源運用效率有待提升,要求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現址房舍之必 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現有國有房舍,俾國家資源有效運用。 第 十 七 項 鑒於近年來政府推動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常因規劃欠周、執行進度落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後、跨區整合不足或機關間缺乏連結機制等缺失,影響施政計畫執行 成效,故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於重大施政計畫前置作業階 段,應審慎規劃並落實管考工作,如涉及各級政府或跨部會共同辦理 事項,應加強橫向與縱向聯繫,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第 十 八 項 鑒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規模為 3,749 億元,分別編列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於公務預算 1,617 億元、特別預算 878 億元、營業基金 923 億元及非 營業基金 331 億元,各次類別分配情形分別為交通及建設 1,226 億元 (公路 599 億元、軌道運輸 348 億元、航空 109 億元、港埠 129 億元 及觀光 41 億元) 、環境資源 702 億元(環境保護 34 億元、水利建設 500 億元、下水道 148 億元及國家公園 20 億元) 、經濟及能源 895 億 元(工商設施 249 億元及油電 646 億元) 、都市開發 138 億元、文化設 施 121 億元、教育設施 153 億元(教育 108 億元及體育 45 億元) 、農 業建設 464 億元及衛生福利 50 億元。政府公共建設為推動經濟成長之 重要動能,囿於政府近年來財政困難,公務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未能 擴增,要求行政院應研謀財源籌措方法,又公共建設預算長年主要編 列於交通及建設部門別(尤以公路及軌道運輸次類別) ,允宜依優先順 序合理配置資源於各次類別計畫,以使有限之公共建設資源投入能發 揮更大成效。 第 十 九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資本支出合計 3,011 億 6,745 配合行政院與法務部所定及依照相 萬 4 千元,其中「公共建設及設施」編列 509 億 6,818 萬 7 千元,金 關法令規定辦理。 額龐鉅,且多數計畫係配合國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編列,故公共工程 能否如期如質完成,攸關政府施政效能。依政府採購法第 70 條第 3 項 規定: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 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另依同條第 4 項規定, 應訂定工程施工查核作業辦法以資遵循。公共工程採購案件執行上屢 傳爭議,惟近年工程採購案件施工查核比率不高,另部分主管機關查 核小組查核件數亦未達規定比率,復未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 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件,皆應檢討改善,為有效監督施工品質及執 行進度,要求行政院及其所相關機關應再加強查核件數,及妥善運用 「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件,以杜採購案件爭議之 發生,俾使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第 二 十 項 依據審計部監督 106 年度行政院工程會列管 1 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 配合行政院與法務部所定及依照相 預算執行情形,106 年度列管之公共建設計畫共有 208 件,截至 6 月 關法令規定辦理。 底執行率(累計執行數/累計分配數)未達 80%之計畫計有 42 件(占 列管總件數 20.19%),其中 21 件執行率甚至未達 50%(占列管總件數 10.10%) 。又上述 42 件執行率未達 80%公共建設計畫以交通部 16 件最 多,倘以占該部會列管計畫件數比,以退輔會 33.33%(2 件)為最高, 12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內政部 26.67%(5 件)次之,文化部 25.00%(3 件)再次之,另執行 率未達 50%公共建設計畫占比最高之部會仍為退輔會 33.33%(2 件) , 文化部 16.67%(2 件)次之,經濟部 12.20%(5 件)再次之。部分公 共建設計畫仍有執行情形不佳,或無法達成其原訂目標效益等,主要 係計畫相關前置作業未盡完善或監督管理機制仍有不足等所致,為使 政府投入公共建設之資源得以達成預期效益,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強化 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作業及監督管理機制。 第 二 十一 項 107 年度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 977 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 配合相關法規及相關權責部會規劃 設計畫特別預算 107 年度編列數 174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81 億元、營 辦理。 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之研發支出 228 億元,合共 1,460 億元,較 106 年度相同基礎預算數增加 121 億元,約增 9.1%,顯示政府對科技 研發之重視。然全球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荼展開,我國廠商之產品 輸出美國市場,屢遭受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及美國關稅法 337 條款之控 告,惟國內研究機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案件僅 10 餘件,反制訴訟 能量恐不足。為有效降低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權糾紛之風險,應 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布局研發關鍵性專利,並善加利用現有之 專利,以形成完整、嚴密之專利保護網,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 情勢。 第 二 十二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 977 億元,加計前瞻基 配合相關法規及相關權責部會規劃 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 174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81 億元及營業與非營 辦理。 業特種基金 228 億元,總計 1,460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 121 億元,增 幅 9.04%)。其中 977 億元為中央研究院 115 億元、科技部 394 億元、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跨部會署計畫 16 億元及其餘機關 452 億 元(包括生命科技 115 億元、環境科技 30 億元、資通電子 102 億元、 工程科技 101 億元、人社科服 65 億元及科技政策 39 億元) 。中央政府 逐年增編科技發展支出,且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已逾 3%,惟政府鉅額科學技術研究支出卻未能發揮領頭羊效益並契合產業 關鍵技術需求,致我國技術貿易逆差持續加劇,產業發展備受箝制, 要求行政院應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術貿易逆差問題。 第 二 十三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學支出 1,057 億元,較 106 年度預 本局鑑識科學處依鑑識案件需求,近 算數 1,134 億元減少 77 億元,減幅 6.79%;其中資本支出自 500 億元 年提報強化科學偵查檢驗設備中程 降為 409 億元,遽減 91 億元,減幅 18.20%,又資本支出除用於土地 計畫及配合政府反毒新策略,購置化 建築,主要為購置儀器設備。按金額 500 萬元(含)以上之貴重儀器 學及生物鑑識等貴重儀器,因本局所 為國家耗費鉅額公帑購買,應積極研謀提升使用效能,方屬妥適。惟 採購貴重儀器大都用於科學鑑識實 經檢視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提供資料顯示,部分貴重儀器之使用時數及 務工作,非單純研發使用,相關儀器 使用收入偏低。部分機關貴重儀器近年使用時數偏低,且大部分儀器 參數經確效後設定,不容許隨意修改 設備未能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顯示使用效能未臻理想。貴重儀 而影響鑑定結果,且放置之實驗室多 器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門或研究機構未能產生合理回饋,形 通過 ISO 認證,有其認證規範之要 成政府研發資金運用之良性循環,恐招致外界非議,長期以往亦不利 求,其檢測之檢體均與偵查作為相 創新研發之推動,要求檢討改善。 關,為避免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規定, 實不宜為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 入,對外開放查詢運用;另化學鑑識 科設置之貴重儀器每月使用天數至 126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少 24 天、生物鑑識科設置之貴重儀 器每月每臺平均使用 8 至 36 次以 上,測試量達 500 餘件,並無使用時 數偏低情形。 第 二 十四 項 為推動資源共享理念及貴重儀器設備之有效管理運用,103 年 5 月行 1.本局鑑識實驗室貴重儀器係為提 政院科技會報決議,請科技會報辦公室協調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部 升司法鑑識量能所購置,因檢測之 會,建置貴重儀器開放共同管理平台,將政府補助經費購買之貴重儀 檢體均與偵查作為相關,為避免違 器資訊,以雲端管理系統開放提供國內各研究機關或學術單位查詢運 反偵查不公開之規定,儀器不宜開 用。惟執行結果,中央各機關 500 萬元(含)以上貴重儀器置於開放 放供國內各研究機關或學術單位 共同管理平台之比率偏低,且供他用時數亦少。全球主要國家均相當 運用。 重視科技資源共享,並透過完善法制以促進科技資源之共享。我國雖 2. 上 述 貴 重 儀 器 主 要 用 於 鑑 識 工 已建置貴重儀器開放共同管理平台,惟未建立促進開放之激勵引導機 作,儀器參數均經確效後設定,不 制、或未建立相應之開放、運行、維護、使用管理制度,致各機關配 容許隨意修改而影響鑑定結果之 合意願不高,從而無法發揮資源共享之效益。又各機關貴重儀器提供 正確性,不宜開放查詢運用。 予業界、其他法人研究機構及學界等之使用時數亦偏低,共享機制之 3.本局化學鑑識實驗室、DNA 實驗室 效果並未顯著,執行推廣績效難謂有成,要求各部會應參酌科技部貴 係通過 ISO 認證之刑事鑑識實驗 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之運作及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機制,強化貴 室,貴重儀器需置於管制區域內並 重儀器共同開放之廣度,以營造優質產學研發資源共享環境。 接受評鑑與檢核。非授權人員不宜 進入管制空間或使用需授權之各 項儀器設備,以排除一切可能來自 外部汙染之風險,確保檢驗結果之 正確性與數據之可追溯性。 4.行政院主導之「新世代反毒策略行 動綱領」新興毒品尿液檢驗,其中 一策略目標為民國 110 年後由本 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 政府實驗室,將所開發之技術移轉 民間實驗室繼續辦理。藉由前述技 術轉移輔導與遇案協助衛生福利 部認可之民間實驗室對於疑義檢 體(如新興毒品結構)最終確認檢 驗,實已具共享資源之廣度與理 念。 第 二 十五 項 軌道建設之特性為投資與維運成本甚鉅且回收期較長,惟因其具有公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共財屬性,票價之訂定常無法充分反映建設及營運成本,故除需有穩 定而足夠之運量支撐票箱收入外,尚須藉由多元開發軌道周邊附屬設 施及多角化業務經營等挹注財務收入。然目前國內軌道建設車站及周 邊土地整合開發績效欠佳,且軌道營運機構之附屬事業發展不足,相 關財源挹注有限,允待研謀改善。 第 二 十六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交通及建設─軌道運輸」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合共編列 176 億元,占我國整體公共建設預算(1,617 億元)之 10.88%, 僅次於公路(401 億元)及農業建設(427 億元)經費,高居我國公共 建設經費第 3 位。鑑於軌道建設投資成本甚鉅,各國在建設前首重當 127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地公共運輸使用量之提升,大多於達相當規模後始進一步評估興建軌 道運輸之可行性。惟近年我國公共運輸市占率仍待強化提升,又以高 鐵完工營運後,因運量未達預期引發財務問題等前車之鑑;有關各地 軌道建設之投資效益、各類交通運具間能否有效整合及如何提升民眾 對於軌道運輸之使用等,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並研謀良策增進,以 達我國軌道建設之健全良性發展。 第 二 十七 項 政府自 91 年度起,每年投入鉅額經費辦理各項水患治理及治山防洪計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畫;91 年度至 106 年度,中央政府所投入之各項防洪經費已高達 5,298.36 億元,107 年度續編列相關計畫所需預算 381.86 億元,治理 水患所需經費龐鉅,要求應有完整財務計畫,以長期整體規劃配置預 算資源,亦應務實檢討中央與地方間有關治水經費負擔比例之合理 性,以加速完成流域綜合治理。 第 二 十八 項 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107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環境建設計畫經費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240.68 億元,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與前瞻基礎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數 276.55 億元,以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所編計畫型水環境建設經費 165.28 億元,合共 682.51 億元,較 106 年度相同基礎增加 2.27 億元, 增幅 0.33%;經統計 91 至 107 年度中央政府投入之各項水環境建設計 畫已高達 1 兆 0,428.80 億元。水資源開發方案規劃過程長達數 10 年, 如未能就整體計畫興建方式妥慎考量,除造成抗爭事件層出不窮,亦 徒增政府不經濟支出;故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允應配合當前政府施 政重點,檢討其急迫性與優先順序,將資源作妥適配置及整合運用, 亦應有長期財務規劃配合,以利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財政健全發展。 第 二 十九 項 依據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 「為推動以人為本的『新南向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政策』 ,將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在經貿投資、教育訓練、農漁業合作、勞 務諮商、資通訊能力建構等各領域的雙向交流互動,洽簽各項協定」、 「提升臺灣在區域的重要性」,107 年度新南向政策經費計編列 71.9 億元,較 106 年度增加 27.4 億元,約增 61.6%,主要為經濟部 28.8 億元、教育部 17 億元、科技部 5.6 億元、僑務委員會 4.5 億元、外交 部 3.2 億元、交通部 3.2 億元及衛生福利部 2.9 億元等。政府推動之 新南向政策,係由各主政及協辦機關共同推動執行,為成功重新定位 臺灣在亞洲發展之角色,各部會應善用並整合資源,俾發揮最大效益。 新南向政策係政府現階段施政重點之一,惟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少數機 關逾半,允宜加強控管進度;另為展現更具體之政策績效,未來將聚 焦於五大旗鑑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並由各主、協辦機關分別編列預 算辦理,惟因政策推動涵蓋之內容及計畫甚多,且分散於各部會,爰 要求行政院應加強跨部會之連繫與協調,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並發 揮綜效。 第 三 十 項 我國產業用地迄今仍存有區域供需失衡及閒置現象;農、工用地競合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不利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發展;且隨著國土計畫法公布施行,產業用地 之開發與擴充,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指導之開發行為者,將 不得開發利用,產業用地總量管制隱然成型。是以,產業用地整體規 劃開發及協調機制應及早建置,以解決產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失 衡現象。 128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三 十一 項 近年隨貿易自由化,我國中小企業因規模小、經營不易,擴展海外市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場能力漸衰,國內貧富差距拉大,中低收入戶生活日益困難,中南部 部分產業外移,及製造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致營利事業營收及家戶 所得與北部有相當差距,要求行政院應重視該等問題之嚴重性,研擬 合宜解決方案,以降低對人民造成之負面影響。 第 三 十二 項 我國乃文化多元、民主開放之社會,深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潛力,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然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占全國 GDP 之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外銷 收入亦有衰退趨勢,且外銷表現遜於鄰近國家及全球整體文化產品出 口表現,產業面臨激烈之國際競爭,要求行政院應協助(輔導)業者 強化產品之文化內涵豐富度與多元性,以增進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並 妥善整合利用駐外單位資源,協助產業蒐集並掌握海外市場資訊及國 際發展趨勢,以輔助國內相關產業拓展國際市場與增進海外行銷層面。 第 三 十三 項 鑒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就轄區內國立高中職之得否移撥改隸,關鍵概取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決於經費補助、員額需求及不動產產權移轉事項能否與中央取得共 識,惟事涉中央財政能否勻應及相關人事法規之適用問題,要求行政 院應客觀考量接管直轄市之財政狀況並以維持現有高中職校完善教育 品質為本,協調有關機關協同教育部積極與臺南市與高雄市政府協商 早日完成移撥改隸,避免體制混亂及影響學生權益。 第 三 十四 項 鑒於國際駭客手法詭譎多變,部分機關資安專責人力配置未盡妥適,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資安防護工作尚難落實,要求行政院應研謀對策深植資安防護能量, 建構合理之資安專業技術組織規模與用人彈性,延攬專業資安人員, 提高國家資安技術專業量能,並整合資安防護資源,以強化區域聯防 能力。 第 三 十五 項 鑑於近 4 年全國資安防護經費投入情形來看,中央政府資安防護經費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占該機關資通訊經費比率較低前 5 名主管機關分別為法務部、主計總 處等五個單位,地方政府較低前 5 名機關則為台北市、連江縣政府等 五個單位,其中不乏機敏性較高主管機關及重要直轄市,資安防護經 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恐不利達成國家整體資安防護目標。政府應儘 速推動資安專法以管理各級機關資安,俾確立國家資安政策推動及管 理方向,期深植資安能量於各部會,甚至推及民間關鍵基礎設施廠商; 另資安防護經費雖逐年成長,惟無法窺悉全貌,且部分機關經費配置 情形未盡妥適,應改善以利達成資安防護目標。 第 三 十六 項 行政院自 94 年度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規範中長程個案計畫及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法律案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並自 103 年起研議修正性別預算之試 辦,惟面對我國預計自 107 年將邁入高齡社會及女性高齡人口比率逐 年擴增之趨勢,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近年推動性別影響評估之成 效,以及性別預算試辦多年仍未能正式實施之原因,並審酌我國人口 及社會變遷之需要研謀有效策進措施,以提高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 執行成效。 第 三 十七 項 為落實性別平權,政府漸將聯合國性別主流化之各項作為,實踐於政 本項屬行政院應辦事項。 府體制中,惟經檢視我國近 10 年來婦女部分之預算編列、勞動情形、 所得水準、財產繼承、人身安全及公共設施等之變動趨勢,結果呈現 女性勞動參與率雖有成長,惟成長態勢趨緩、女性所得水準與男性之 12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差距漸有改善,惟老年女性貧窮化問題亟待解決、財產繼承權之性別 差異趨向雖已漸有改善,惟不均態勢仍然存在,且性別差異弭平不易、 性侵害案件未進入司法體系之比率逐年上升,性別友善之司法偵審及 支持系統似未落實、女男用大便器數比仍不足 2:1,女性如廁環境尚 待加強,顯見政府在預算資源、促進婦女就業、托育服務、老年女性 貧窮化、性別友善之司法偵審、公共設施等相關政策及措施容有改進 空間,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以使女性在經濟、就業、司法、家庭 及人身安全等面向之權益獲得保障及發展。 第 三 十八 項 我國全國各地觀光遊憩據點可區分為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公營遊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憩區、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等 8 大項,近年來各級政府致力於觀光遊憩據點新增及修繕以提高服務 品質,主要觀光遊憩據點自 88 年度 203 個,至 106 年 6 月底,已增加 至 307 個,以交通部觀光局為例,107 年度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預 算編列 40.99 億元辦理相關業務。各級政府近年積極興建觀光相關設 施,挹注龐鉅資源提升軟硬體設施,惟部分觀光遊憩據點參觀人次卻 不增反減,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並加強宣 導;另為避免環境過度開發與破壞,熱門據點宜進行流量管制,強化 友善環境建置及特色;有鑑於各級政府建置及維護休閒遊憩據點負擔 不輕,應研謀提高據點之自籌財源可行性,或鼓勵民間企業捐助認養, 俾利相關場所環境品質提升及有效推廣,以期發揮綜效。 第 三 十九 項 鑑於部分國稅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作業專案查核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之補徵稅額呈逐年減少之趨勢,且減少金額及比率甚高,其選案查核 之策略及技術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精進電腦選案模式,及加強稽查人 員人工選案查核經驗與專業能力;另我國為減輕稅捐稽徵成本並鼓勵 營利事業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給予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者較高之交 際費限額比率、10 年內之虧損得適用盈虧互抵等租稅優惠規定。惟 104 及 105 年度會計師簽證案件選查結果,選查對象連續 3 年度均有短 (漏) 報所得者之金額及比率甚高,且有增加之趨勢,顯示甚多企業並未因 委託會計師簽證而減少其租稅逃漏,會計師簽證申報功能仍有待落 實,以確實減少營利事業低報所得或租稅逃漏行為。此外,上述專案 查核發現部分企業短(漏)報所得情形嚴重,惟 101 年度以後會計師 代理所得稅事務違失移送懲戒之案件僅 3 件,且處分結果尚屬輕微, 有欠妥適,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查明會計師辦理 稅務查核簽證因未盡專業應有之注意,致企業短(漏)報鉅額所得之 疏失責任,俾利誠實申報納稅,並促進租稅公平。 第 四 十 項 中央各部會依其業務職掌透過各種計畫型補助款項,協助地方政府推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動相關業務,理應對地方政府所提申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及執行能力 定辦理。 嚴加審核,並對補助案竣工後之使用情形妥為追蹤管控,俾使預算資 源得以有效運用,然極少數部會仍時有預、決算差異甚大及設施低度 使用情況,要求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強化事前計畫審核、執行過程 及竣工後使用狀況之督考機制,以提升各補助案件執行成效。 第 四 十一 項 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原則係於相關法律明文規範主管機關、應(得)委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託之保險人及行政經費負擔情形,惟目前行政經費之規範情形分歧, 13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且編列方式及內容未盡周妥。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 之行政經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列形式不同 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允宜研謀改 進;此外,社會保險應建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與減少經 濟負面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補助虧損之外, 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費,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 問題,殊值檢討。 第 四 十二 項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資訊業務委外經費 107 年度預算案數合計 73.9 億 配合行政院與法務部所定及依照相 元,較 106 年度預算數 67.7 億元約增加 6.2 億元(增幅 9.2%) ,占資 關法令規定辦理。 訊設備相關經費 130.1 億元比率 56.8%。檢視我國中央行政機關資訊 業務委外辦理近年之發展情形,其居高不下之委外經費比率,恐將面 臨潛在之資安風險。我國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受限於資訊人力、經費資 源,近年來推動資訊業務委外政策,其整體委外經費比率居高不下, 又因欠缺妥適規範,加以資訊人力吃緊,爰面臨資訊業務主控性逐漸 喪失及資安管理風險,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應積極檢討現行資訊業 務委外政策,除應強化機關對委外建置之系統及軟硬體設施之主控性 外,另應提供誘因鼓勵機關使用已開發之通用系統(如人事、薪資、 公文等) ,減少系統重複建置,以節省公帑。此外,更應配合電子化政 府計畫之推動,適時調整既有公務流程,促進整體人力資源運用效益, 以達成提升政府資訊業務效率之預期目標。 第 四 十三 項 近年來我國持續透過推動各項電子化政府計畫提供線上便民服務,其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中,強調以民眾生活為核心,整合相關公共服務資訊,提供便利且安 全之個人化服務之「數位服務個人化計畫」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即編列 3.3 億元。檢視近年來電子化政府服務推動情形,部分計 畫執行成效容待檢討改善。我國政府多年來雖致力推動各階段電子化 政府計畫,在建置資通訊基礎建設及發展各項線上公共服務雖有初步 成果,惟城鄉間仍存在數位落差,且線上公共服務使用率不高。要求 行政部門除持續針對偏鄉地區強化資通訊基礎建設,並積極宣導線上 公共服務之便利性外,允宜積極檢討既有相關服務之功能,未來規劃 時,允宜先瞭解民意需求,以使用者角度規劃單一窗口之流程整合服 務,提供讓民眾真正有感之服務,以利提升民眾對公共線上服務之利 用率。 第 四 十四 項 鑑於現行行政院所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附之公務人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員專業加給,曾於 90 年 1 月 1 日將原 55 種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化為 29 種;94 年 1 月 1 日再依工作屬性相近、所需專業程度相當及整體衡 平等原則再簡併為 25 種,後於 100 年 7 月 1 日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時, 惟因適逢行政院組織調整期間,人員及各機關編制及安置尚未底定, 故該表自 94 年迄今未再予簡併。經查該表對於專業加給之分類核有未 盡合理之處,仍有加強簡化之必要。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 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按行政院組織架構業於 99 年 2 月 3 日依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調整為 29 個機關,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 之施政目標,宜藉由行政院組織再造之契機予以簡化,建請行政院積 極研議。 131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四 十五 項 為解決長年來,澎湖地區之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地域加給)與金門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與連江縣相較不公平之現象。行政院人事總處與國防部,應於四個月 內,落實改善澎湖地區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之具體方案。有關澎湖地 區軍方聘僱人員(包含評價聘僱人員)之離島加給改善數額,並應與 軍公教人員相同。 第 四 十六 項 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汰換、新購之公務車輛,優先採購「電動車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輛」 ,以達到節能減碳、減少空污。 定辦理。 第 四 十七 項 鑑於 107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僅公務預算部分,不包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令規 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算數、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等)預 定辦理。 算案數 11 億 3,169 萬 1 千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 年度中央政府 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頗鉅,惟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於公 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且部分機關出國報告歸屬限閱比例偏高,似有規 避監督之嫌,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進。 第 四 十八 項 排富門檻之設定,係在政府資源有限之前提下,優先運用於經濟弱勢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之群體。然而當前分屬不同部會主管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 貼與公費安置之資格,於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家戶人口規定 不一,不啻為政府施政邏輯之混亂,也迭生民怨。 經查,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之資格, 於不動產價值方面,訂有不同金額與計算範圍之排富門檻。例如,國 民年金法、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係以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 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以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 助費發放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與幼兒就讀幼兒園補 助辦法,其不動產價值門檻訂為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但計算方式卻 有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申請人及配偶、幼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等 不同範圍之處理。 爰要求行政院於 107 年 6 月底前,整體檢討所屬各機關主管之法 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及公費安置資格所訂定之不動產價值金 額,及納入計算之對象範圍;往後並應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之調整情形, 定期檢討所訂金額門檻之合理性。 第 四 十九 項 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無障礙的工作環境,是政府及民間共同努力的目 配合行政院與法務部所定及依照相 標,而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的保障,更是一個國家民主進步、社會 關法令規定辦理。 發展的表徵。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5 年身心障礙者於公務機關資訊 應用概況調查報告」指出,任職公務機關的身心障礙者,有高達 96.6% 的比率需要使用電腦處理公務,而其使用公務系統之比率,依序為公 文系統 78.8%、線上學習系統 71.0%、差勤系統 67.2%等。 然而各機關公務系統在規劃設計時,多數並未考量身心障礙同仁 之使用需求。國發會之調查報告亦指出,公務機關中有 70%以上的身 心障礙者,需要透過同事協助才能使用公務系統完成工作。例如,視 覺障礙者使用政府公文系統時,面臨圖片及按鈕沒有替代文字、需要 使用滑鼠無法單以鍵盤操作等問題。顯示我國政府機關作業的高度 e 化,反而造成身心障礙者於職場面臨更多資訊系統障礙的考驗。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 106 年 10 月發布「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 指引」提供各機關參考,以逐步調整改善公務系統,提升整體工作環 132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境之效率。然而該指引之發布並未同時訂定推動期程,恐將影響推動 成效。爰此,要求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政 院、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與國營事業、 行政法人等機關單位,於 107 年底前依據「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 指引」 ,改進公務系統之設計,以期完善我國無障礙公務環境之建置, 並帶動公私部門保障及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益。 第 五 十 項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 103 年 12 月 3 日國內法化,根據身心障礙者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10 條之規定,列於優先檢視清單內的法規及行政措 施,如有不符合公約規定之處,應於 106 年 12 月 3 日完成法規之修訂。 經查,截至 106 年底止,列於優先檢視清單內共 674 條的法規與行政 措施,尚有 463 條未修正完成,顯已逾法定修正期限。 我國於 106 年 11 月 3 日完成初次國家報告之審查,國際審查委員 於結論性意見中表示,國家應加速檢討法規、政策、實務用語及方法, 以確認身心障礙者擁有一切人權及基本自由,顯見國際審查委員對我 國修法進度感到憂慮。且近期行政院院會通過之法案,如獸醫師法修 正草案、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中,仍出現違反公約條文之歧視性規定, 顯示政府部門欠缺對公約內涵應有的敏感度。 爰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於 107 年 6 月 底前,將列於優先檢視清單之法規與行政措施,全數修正完成。未來 各院將法規函送立法院審查或備查前,應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身心障礙 者權利公約,以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權益。 第 五 十一 項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考績等第除直接影響考績獎金之金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額,更影響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長期以來,由於銓敘部與人事行政 總處對各機關「考績甲等人員比例以 50%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 75%。」 之行政指導,導致機關內部輪流拿乙等、低階公務員優先分配乙等的 亂象叢生,考績制度也失去獎優汰劣的意義。 依銓敘部提報考試院第 122 屆第 1 次會議業務報告資料陳述,自 85 年度舉辦首屆身心障礙特考至 103 年為止,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 甲等之比率平均為 58.59%,最低之年度為 98 年 50.84%。前述統計數 據與全國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人數比率,平均為 75%相較,存在極為明 顯之差距。政府機關內部是否存在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優先分配乙等 的潛規則,也迭受外界詬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明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 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 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 27 條亦強調,身心障礙者享有與其他人平等之工作權利,締約國應禁 止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爰要求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提出近 10 年身心障 礙公務員考績等第分析及檢討報告,列出改善措施與逐年預期目標, 於 107 年 6 月底前函送立法院;爾後逐年 9 月底前送交檢討與具體改 善報告,使本院委員得依該報告審酌各院、部會等相關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13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行政院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 二 十八 項 有關兆豐國際商銀美國地區分行,因美國金融雙重監理機制,再遭美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 新 增 ) 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裁罰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除應 查明事實,追究違失責任外;面對海外金融監理日益嚴格趨勢,行政 院亦應責成相關部會,強化本國銀行及其海外分行之法令遵循、內部 控制及防制洗錢機制,以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 七 項 為因應業務需要,提高經營效率,各主管機關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 新 增 ) 府遴(核)派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其初任年 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但 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 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依權責報經行政院或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 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調查局 第 一 項 有鑑於 106 年 3 月初調查局研擬之「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根據草 法務部已於 107 年 5 月 30 日就決議 案內容,調查局將擴編 600 位左右的保防員,進駐從中央到地方政府 有關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各機關,且保防人員得行使「準司法警察權」 ,如發現可疑對象,經機 會完成報告,經委員會決議,預算經 關首長書面同意後,得查訪當事人並得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相 凍結部分,准予備查,嗣經提立法院 關文件資料;另外,保防人員得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危害國家機密 第 9 屆第 5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第 1 次 情形,還能行使臨檢權,遇有急迫情形,可行使查扣權。有專家學者 會議報告,該院並已於 107 年 6 月 20 質疑該草案有違反憲法保障民眾人身財產自由之虞。法務部於立法院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19 號函 第 9 屆第 3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之業務概況報 知法務部在案。 告指出,業務內容包含由調查局研擬「國家保防工作法」 ,且亦提到行 政院已將「國家保防工作法」退回法務部,應參酌各界意見檢討研議。 調查局 107 年度預算仍編列「全國保防法制化」相關預算,爰凍結第 2 目「司法調查業務」項下「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之「業務費」 100 萬元,待調查局針對前次經行政院退回之草案檢討研議之結果, 及未來修法之方向,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第 二 項 有鑑於 98 年「比特幣」誕生,成為全球通用的加密網際網路虛擬貨幣。 法務部已於 107 年 5 月 30 日就決議 比特幣有 2 大特色,一為交易成本低,另一為即時傳輸,且無法隨意 有關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增減供應,須利用電腦運算在分散網路中進行,供應也有限。在台灣 會完成報告,經委員會決議,預算經 比特幣屬一般商品,不被視為有效貨幣,但比特幣價格現今漲至 凍結部分,准予備查,嗣經提立法院 8,071.05 美元,106 年漲幅已逾 700%;且隨著網路科技新型態的發展,第 9 屆第 5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第 1 次 國內已有民眾經營詐騙集團洗錢中心,將贓款購買虛擬貨幣「比特幣」會議報告,該院並已於 107 年 6 月 20 交易至境外,再透過地下匯兌方式洗錢回台灣,初估經手上億元,此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19 號函 種洗錢方式不僅重大破壞我國經濟,更間接助長組織犯罪及恐怖組織 知法務部在案。 之資金來源。爰凍結第 2 目「司法調查業務」項下「經濟犯罪防制」 之「業務費」100 萬元,待調查局積極研議如何防杜虛擬貨幣規避法 令之問題,以杜絕洗錢犯罪破壞我國經濟體制,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34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三 項 為強化全民保防觀念,建立國家安全共識,調查局每年均規劃籌拍保 本局已就編列經費製作保防宣導短 防教育宣導短片,故 106 年度調查局支用經費 92 萬 5,000 元,籌拍 4 片等文案提出政策宣導執行效益評 部「國家安全」、「機密保護」、「防制滲透」及「安全防護」保防宣導 估報告,經法務部於 107 年 3 月 5 日 短片外,另又支用高達 936 萬 5,000 元經費,籌拍每集約 50 分鐘共 3 以法檢字第 10704506400 號函送立法 集「國安迷你劇集」 。確實在國家安全意義弱化、社會大眾普遍欠缺敵 院在案。 我意識及國安思維等情勢下,實有必要推動「全民保防」之理念。查 調查局製作保防宣導短片經費,從 102 年度 9 萬 9,600 元起至 106 年 度皆為逐年大幅增加,然調查局未提出相關政策宣導廣告執行報表或 成效報告,故後續調查局應對編列經費而製作相關文案提出政策宣導 執行效益評估報告。 第 一 項 調查局 107 年度歲出預算編列 55 億 9,373 萬 1 千元,凍結 500 萬元, 法務部已於 107 年 5 月 30 日就決議 ( 新 增 ) 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有關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 會完成報告,經委員會決議,預算經 凍結部分,准予動支,嗣經提立法院 第 9 屆第 5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第 1 次 會議報告,該院並已於 107 年 6 月 20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19 號函 知法務部在案。 第 二 項 法務部調查局主要職掌包括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防與貪瀆、賄 1.本局 107 年度目標值之訂定,原則 ( 新 增 ) 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洗錢等之調查防制事項;然 107 年度 係參照 105、106 年度目標值並取 施政目標包括「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機關保防」等 7 大類指標及其各 整數,訂定為 80%、90%或 100%。 項目標值。查 105 年度、106 年度至 6 月底該局各項相同關鍵績效指 另 107 年關鍵績效指標有關「加強 標之實際執行情形,107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所定目標值皆有 蒐處國家安全資料」之衡量標準使 下滑。以第 1 項關鍵策略目標「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機關保防」下設 用「國家安全調查資料件數採用 之子目標「加強蒐處國家安全調查資料」關鍵績效指標,揆諸 105 年 率」,係為落實本局國內安全調查 度「國家安全調查資料件數採用率」94.8%之達成率,然而明年度之目 工作,首次改以採用率方式衡量, 標值僅設為 90%,而若去年已達成 94.8%又何必調降?再以第 6 項關鍵 不同於 105、106 年度以蒐報件數 策略目標「提升資安科技、精進鑑識防駭」下設之子目標「提升數位 方式衡量,以提升工作品質;「提 鑑識能力」關鍵績效指標,然揆諸 105 年度「各類檢驗鑑定案數完成 升資安科技、精進鑑識防駭」之衡 率」達成率 100%,明年度目標值卻減為 90%;綜上,調查局 107 年度 量標準「提升數位鑑識能力」於 施政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所定之目標值,相較 105 年度及 106 年 6 105、106 年度並無列入關鍵績效指 月底實際執行情形多有下修,未具激勵之效。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 標,為精進本局數位鑑識能力,為 改善。 首次新增之績效指標,並無刻意降 低目標值。 2.本局為展現積極作為,適度調整修 正目標值,前述「國家安全調查資 料件數採用率」與「提升數位鑑識 能力」之目標值,已分別調整修正 目標值為 95%(原列 90%)與 100% (原列 90%) 。 第 三 項 有鑑於 106 年 3 月初法務部調查局擬定「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根 有關「國家保防工作法」,本局已蒐 ( 新 增 ) 據草案內容,保防人員得行使「準司法警察權」 ,如發現可疑對象,經 集外國立法例報部,現由法務部參考 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後,得查訪當事人並得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 研議中。 13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相關文件資料;且保防人員得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危害國家機密情 形,能行使臨檢權、查扣權。該草案提出後,即有專家學者質疑該草 案有違反憲法保障民眾人身財產自由之虞。法務部於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之業務概況報告指出, 業務內容包含由調查局研擬「國家保防工作法」 ,且亦提到行政院已將 「國家保防工作法」退回法務部,應參酌各界意見檢討研議。 第 四 項 法務部自 98 年 7 月起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迄今已 8 年,截 為有效提升定罪率,採取下列策進作 ( 新 增 ) 至 104 年 12 月止,列管貪瀆起訴案件計 2,722 件、8,154 人;同期間 為: 該等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移送檢察機關執行有罪人數 2,784 人,定罪 1.加強與檢察機關聯繫配合。 率 71.7%;不法利益金額約為 47.6 億元。惟 104 年度列管貪瀆案件計 2.強化與外勤處站合作。 368 件、1,082 人,分別較 103 度減少 108 件及 566 人,減幅達 22.7% 3.修正廉政工作績效核列要點。 及 34.3%,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人數 653 人,定罪率 66.6%,創歷年新 4.確實審核案件。 低。綜上,調查局亟待檢討改善相關肅貪措施,並落實各項肅貪作為 之整合與強化偵辦效能。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改善。 第 五項 有鑑於聯合國 2015 年發布之「紅色預警」指出,緬甸不僅鴉片種植量 1.基於近年來毒品犯罪持續呈現跨 ( 新 增 ) 高居世界第二,新興毒品冰毒與 K 他命的生產量也居高不下,冰毒主 國性、組織性、集團性之趨勢,且 要輸出市場包括台灣、澳洲、香港及日本。106 年 8 月,緬甸警方在 國人在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 撣邦地區掃蕩 3 千萬顆冰毒、60 萬顆搖頭丸及海洛因磚,為歷來查獲 尼、菲律賓、澳洲等「新南向國家」 最大量毒品案件,而此案件被查獲之毒品,原計畫部分是要輸出到我 從事毒品犯罪趨勢亦逐步升高,自 國南部,顯示台、緬間毒品走私問題嚴重,兩國若無合作機制,毒品 101 年至 107 年 5 月止,本局緝毒 走私、氾濫之問題恐日益嚴峻,戕害國人身心健康。故要求調查局加 工作透過國際合作共偵破 42 案, 強與東南亞國家毒品查緝合作及跨境毒品查緝機制,共同打擊跨國毒 緝獲約 2.491 公噸之各類毒品,破 品犯罪,緝毒於源頭,降低毒品對國人之危害。 獲製毒工廠 8 座,逮捕嫌犯 205 人,其中與馬來西亞 11 案、泰國 5 案、印尼 2 案、菲律賓 7 案、緬甸 2 案及澳洲 1 案。國際緝毒合作是 偵辦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及提升國 際形象重要關鍵,為深化本局與前 述「新南向國家」之跨境合作,經 由既有的機制,共同打擊毒品犯 罪,未來將持續與上述國家為主 軸,以達「拒毒於境外」 。 2.另鑒於毒品源自緬甸的趨勢愈益 嚴重,情報分析顯示緬甸地區毒品 確為我國之隱患。針對緬甸毒品情 勢及國人涉及該國毒品走私現 況,本局為具體建構與緬甸緝毒機 關間的聯繫管道及合作機制,業於 105 年 7 月間在該國增設法務秘書 (本局亦已在馬來西亞、印尼、菲 律賓、泰國、越南、澳洲派駐法務 秘書多年,兼負緝毒合作任務,績 效卓著),以利雙方進行情資交換 及案件合作。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