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查 局 目次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1-18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9-20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1-23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5-29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0-5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54-5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8-5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60-61 (六)人事費彙計表 .....................................................................................................6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64-6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66-90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92-93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94-95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97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98-107 (十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 108-111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112-117 (十五)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18 (十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119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120-131 總 說 明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依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規定,執行國家安全維護、機關保 防與貪瀆、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洗錢及資通安全等之調查防 制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置局長 1 人、副局長 2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內設 15 處、5 室及 1 會,另於各省(市)、縣(市)及重要地區,設 9 個調查處(其中臺灣省 調查處為虛級化機關,下設 20 個調查站或工作站)及幹部訓練所等單位, 其主要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局長:綜理局務。 2. 副局長:襄理局務。 3. 主任秘書:綜核文稿、協調各處室及處理交辦事項等。 4. 國家安全維護處:辦理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境外滲透、 社安防護、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 及考核;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及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事項。 5. 廉政處:辦理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 核;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及廉政相關之調查等事項。 6. 經濟犯罪防制處:辦理重大經濟犯罪及企業貪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 導、協調及考核、預防案件之規劃及執行、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與 審核;追緝外逃重大罪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境內境外經濟犯罪情 資交換、協調、合作等事項。 7. 毒品防制處:辦理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毒品犯 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 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與集中 保管及銷燬事宜;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等事項。 8. 洗錢防制處:辦理洗錢防制策略之研究及法規之訂定;受理金融機構 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大額通貨交易與海關通報旅客等攜帶大額外幣現 鈔或有價證券入出國境資料之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協查國內其 他機關洗錢案件;與國外洗錢防制機構資訊交換、跨國洗錢案件合作 調查等事項。 9. 資通安全處:辦理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維護;資料管理、處理及 運用;網路通訊與資訊設備之購置、管理及維護;妨害電腦使用犯罪 及假訊息之防制及偵查;數位證據保全、檢驗及鑑定;資訊安全之政 策規劃、教育訓練、推動、執行及稽核等事項。 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10. 國內安全調查處:辦理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考核 及國內安全情勢調查資料、國內財經安全調查資料、國內社會安全調 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處理等事項。 11. 保防處:辦理機密維護、防制滲透、安全防護、機密與安全維護教育 及宣導、安全查核及上級特交等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推 動、執行等事項。 12. 國際事務處:辦理本局駐外人員派遣及管理、協處駐外館處安全保 防、與外國執法機構協調聯繫、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外事與海 外安全調查工作及規劃執行國際合作、禮賓接待、外文翻譯等事項。 13. 兩岸情勢研析處:辦理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究 事項,大陸書報、刊物、視訊資料之蒐集、登錄、管理、建檔及運用, 兩岸情勢研究期刊、專書之編撰及出版等事項。 14. 諮詢業務處:辦理諮詢工作之規劃、管理、指導、支援及考核,諮詢 人員之布置、聯繫及慰助等事項。 15. 鑑識科學處:辦理化學、文書、指紋、物理、生物等證物之檢驗、鑑 定、研究及科技偵查器材之研發、建置、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16. 通訊監察處:辦理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管理及通訊監 察之協助執行、作業管理、技術支援等事項。 17. 督察處:辦理有關督察業務之規劃、指導,員工風紀查察、維護及違 紀案件之調查,執行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辦法之規定事項暨國家情 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員工申訴案件之處理,重要業務之檢查,駐衛 警察及武器彈藥管理等事項。 18. 總務處:辦理有關文書、檔案、出納、採購、營繕、財產、物品及駕 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19. 公共事務室:辦理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 繫處理及為民服務等事項。 20. 秘書室:辦理施政計畫之彙整、管制、考核、國會聯絡工作,重要會 議之籌劃及議事處理等事項。 21. 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研究委員會: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 統計)、政風及犯罪案件研究之相關事務。 22. 各省(市)縣(市)調查處站: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保防業務。 23. 幹部訓練所:辦理本局所屬人員之各項業務訓練事項。 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基隆市調查站 國家安全維護處 臺北市調查處 新竹市調查站 廉政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新竹縣調查站 經濟犯罪防制處 新北市調查處 苗栗縣調查站 毒品防制處 局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彰化縣調查站 洗錢防制處 長 桃園市調查處 資通安全處 南投縣調查站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副 副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國內安全調查處 雲林縣調查站 局 局 保防處 臺中市調查處 長 長 嘉義縣調查站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國際事務處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主 嘉義市調查站 任 兩岸情勢研析處 秘 臺南市調查處 屏東縣調查站 書 諮詢業務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臺東縣調查站 鑑識科學處 高雄市調查處 花蓮縣調查站 通訊監察處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宜蘭縣調查站 督察處 臺灣省調查處 澎湖縣調查站 總務處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公共事務室 福建省調查處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秘書室 (按行政區或業務性 質設調查站、工作站 ) 人事室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主計室 航業調查處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依業務需要於各港 政風室 埠地區設調查站) 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 研究委員會 幹部訓練所 資安工作站 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員 額 數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2,499 2,499 125 125 77 79 31 31 137 144 22 22 12 15 2,903 2,915 註:本年度預算員額 2,903 人,較上年度減列 12 人,係精簡工友 2 人、駕駛 7 人及約僱 3 人。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局依據法定職掌事項,持續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及防制重大犯罪工 作,積極防制敵人滲透及反恐作為,貫徹掃黑行動,檢肅組織犯罪,加強 肅清貪瀆,賄選查察,全力查緝毒品及非法槍械並強化防制洗錢,偵辦重 大經濟與電腦犯罪,有效打擊不法,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本局依據行政院 111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 情勢變化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1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 行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機關安全 (1)因應「國安五法」修正及《反滲透法》頒訂,加強國內反滲透部署, 積極偵辦外國、境外敵對勢力、反恐、反武擴及組織性犯罪等危害國 家安全與社會秩序案件。 (2)針對中共持續對我各階層遂行統戰分化、滲透攻堅重要機敏設施、散 播爭議訊息擾亂國家秩序,全面落實轄區經營,加強人員布蒐面向, 提升蒐情能量及情研能力,掌握中共政策規劃及具體作為,防制中共 對我統戰滲透。 (3)透過「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議」 及「地區安全防護工作執行會報」機制,協助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 各組成機關落實推動軍中、社會及機關安全防護工作。統合各體系資 源,強化會報平臺,發揮橫向通報、協調配合功能,並積極辦理涉及 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事項,以預防觀念有效推廣機 密及安全維護教育等作為,確保機關安全及提升全民安全防護認知。 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2.防制貪瀆犯罪、建立清廉政府 (1)全力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並配合「國 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各項指標管考,除藉由本局積極偵辦廉政案 件之成果,展現我政府強烈防制貪瀆之決心外,為了更有效預防及 打擊貪腐,精進案源發掘及蒐證技巧,本局全力投入各項系統化功 能之開發,運用大數據概念,強化內部與外部資訊整合,以早期發 現貪腐徵兆,落實工作部署,兼顧偵辦與預防工作,積極發掘貪瀆 線索,偵辦指標性重大貪瀆不法案件,使人民有感於本局建立廉能 政府之努力。 (2)整備部署 111 年九合一選舉,配合檢察機關加強賄選查察,落實政 府淨化選風之政策目標。 3.防制企業貪瀆、協力經濟發展 (1)採取「主動服務」與企業建立「夥伴關係」之創新思維,建立企業聯 繫窗口,並進行企業肅貪經驗交流,擴大企業肅貪工作能量與成效。 (2)加強偵辦違反營業秘密法、掏空公司資產等企業貪瀆案件,深入追查 幕後有無外部勢力介入,以維護國家安全,健全臺灣企業發展及產業 公平競爭秩序。 (3)全力掃蕩違法經濟活動,並置重點於偵辦違反金融法規、電信詐欺、 非法吸金、虛偽標示臺灣產製商品、囤積哄抬防疫物資、偽劣假藥、 非法醫療器材及黑心食(商)品等案件,維護經濟正常發展。 4.防制毒品犯罪、打造無毒家園 (1)持續與國外緝毒機關進行情資交流與合作,建立人員互訪機制,並視 個案或業務需要,與國外緝毒機關進行會談,以利案件偵辦。 (2)加強人員培訓,針對現行毒品查緝工作所面臨的法律、偵查實務困境、 挑戰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藉實務工作者之深度交流與經驗分享, 精進緝毒人員偵查技巧。 (3)配合臺灣高等檢察署「安居緝毒方案」,針對青少年常施用之精美包 裝新興混合式毒品原料、分裝工廠進行查緝,切斷毒品供應鏈。 (4)賡續執行 111 年「新興毒品檢驗及防制措施」作為及「強化科技緝毒 蒐證量能計畫」,提升毒品檢驗與科技緝毒作為,以落實行政院「新 世代反毒策略」。 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5.擴大國際合作、強化兩岸共打 (1)加強本局駐外法務秘書與國外對等執法機構之協調聯繫,落實辦理 國際合作、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及駐外館處安全防護、協力追緝 外逃等事項。 (2)派員參與國際性防制洗錢組織會務活動,及時掌握國際防制洗錢規 範與趨勢,強化國內防制洗錢機制,以符合國際組織標準;推動與 國外簽訂防制洗錢及打撃資助恐怖活動合作備忘錄,加強與國外相 關執法單位進行洗錢情資交換,俾支援偵辦跨國洗錢案件。 (3)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辦理兩岸共同打擊 犯罪、司法互助工作,並持續與大陸相關執法部門進行犯罪情資交 換、案件合作偵辦、追緝外逃大陸罪犯遣返等事項,並加強港、澳 情資互換與司法互助合作。 6.提升資安科技、精進鑑識防駭 (1)充實電腦及網路犯罪偵查設備、數位鑑識專業軟、硬體工具,以增 強網路安全偵蒐管理及電腦犯罪鑑識偵處之能量,防範政府機關網站 遭駭客入侵或攻擊。 (2)持續遵照 ISO 17025 國際認證規範,購置先進鑑驗儀器,維持良好 鑑驗品質,以科技有效支援案件偵辦。透過參加專業性國際會議、 先進實驗室研習,加強國際合作,俾維持鑑識能量與品質,培育人 才提升鑑識水準及專業技術,並依法協助院、檢機關辦理數位、化 學、文書指紋、物理暨生物等鑑識工作。 (3)配合電信技術發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之電信服務,持續研 發通訊監察技術,有效支援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犯罪。另維護 及充實無線電通訊系統與設備,提升行動蒐證之通訊指揮效能,提 供本局偵辦各類犯罪案件之科技需求。 (4)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辦理各項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與建置工作,建 構完善通訊監察功能與受理平臺,提供各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犯罪案 件通訊監察之需求。 7.加強形象宣導、獲取人民信賴 (1)強化本局機關形象及工作成果宣導,爭取民眾對本局各項工作推動 之認同與支持,進而鼓勵民眾主動檢舉不法,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 社會安定。 (2)持續辦理機關、學校及各界人士參觀本局鑑識科學作業、反毒陳展館 及展抱館,俾加強民眾及青少年學生認識毒品、瞭解毒品危害及拒絕 毒品誘惑,以落實全民反毒教育理念,增進對本局之良性互動及工作 認同,據以協助打擊犯罪任務遂行。 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一般行政 一 一般行政業務 接待各界人士參訪,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 推展本局各項工作。 二 人員訓練 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 專業知能,以提升工作績效。 三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二、司法調查業務 一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蒐報危害國家安全、影響選舉安全、社會安定、 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控財經、科 技、資訊安全等違規、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 關參考。 二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蒐研兩岸關係、中共組織人事、大陸情勢相關情 資,編印月刊、專書、研究報告,舉辦學術研討 會,透析中共各項策略,提供權責機關運用。 三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 推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運用 四 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 一、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滲透破壞及防制境 防護工作 外滲透,以確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 力維護治安工作。 二、蒐集機關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密 及安全維護教育宣導,強化預防措施,維 護機關安全。 五 貪瀆犯罪防制 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選舉查察案件。 六 經濟犯罪防制 一、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二、加強偵辦侵害營業秘密、企業貪瀆及重大 經濟犯罪案件。 三、查緝電信詐欺、非法吸金、民生犯罪、防 疫專案等案件。 七 毒品犯罪防制 加強毒品查緝工作。 八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 一、強化防制洗錢機制。 防制 二、加強電腦暨網路犯罪防制工作。 7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鑑識科學及通 一 科技鑑識工作 運用精密鑑驗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與正確 訊監察業務 率,強化法庭科學證據品質。 二 通訊監察工作 依法辦理通訊監察業務,協助重大犯罪案件偵 查工作。 四、營建工程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 一、地上及地下結構體工程。 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 二、裝修工程。 中長程計畫 三、水電工程。 五、其他設備 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 規劃並進行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軟硬體 理系統精進計畫 升版、新增開發多項分析應用功能,協助司法 警察機關蒐集或調查犯罪證據。 六、鑑識科技業務 一 精進鑑識科技計畫 一、研發新興精神活性物質代謝物之微生物模 式建置與研究。 二、毒品原植物之 DNA 鑑識技術建置研究與應 用。 三、詢問偵查效能精進計畫。 二 資安威脅獵蒐執法行 發展惡意威脅獵蒐能力,從已知惡意威脅,發 動計畫 掘與掌握潛藏境內未知端點或疑似遭駭端點, 分年推動建置南區延伸鑑識實驗室,拓展資安 鑑識能量,與國內廠商合作開發搜索現場鑑識 工具,提升數位證據搜扣作業效能。 三 臺灣資安卓越深耕- 藉由網路蒐證聚焦案情關鍵跡證,提升目標範 先進網路鑑識計畫 圍之蒐證效率,透過110年建置之雛型系統,持 續蒐整擴增執法專用資料庫,導入實際案件相 關數據、資料予系統歸納分析,並分年投入物 聯網(IoT)鑑識研究,提升取得數位證據能力。 8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9)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一般行政業務 一、接待各界人士參觀, 一、接待國內、外人士 254 批,計 1 萬 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5,185 人 次 、 受 理 陳 情 檢 舉 案 件 協助推展本局各項工 11,314 案、本局外勤處站參與轄區公 作。 益性活動宣導本局工作,辦理 41 場 次宣導活動。 二、人員訓練 二、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 二、專精訓練完成: 育及在職專精訓練, (一)完成調查班第 56、57 期計 194 人次。 提高專業知能,以提 (二)各項業務專精講習、終身學習課程及 升工作績效。 代訓班等計 1,259 人次。 三、出國參加會議及 三、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 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訓練 加國際會議及參加國 疫情影響,僅選派優秀人員 2 人次出 際訓練,提升打擊犯 國參加國際會議等,提出 1 份專題報 罪效能。 告。 司法調查業務 一、調查資料蒐處與 一、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 一、蒐集國內安全調查資料 12 萬 8,859 運用 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 件,採用 12 萬 2,889 件,整編調查專 資料,掌控財經、科技、 報 3,480 輯。 資訊安全等違法狀況, 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二、兩岸資料蒐集與 二、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 二、兩岸資料研析完成: 研究 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 (一)蒐集大陸、香港地區書報刊資料 1 萬 各項策略活動,提供有 2,907 件。 關機關研處運用。 (二)蒐集大陸地區黨政組織人事資料 21 萬 1,506 筆。 (三)編寫調查專報等研析文件 655 篇。 (四)與國內大專院校合辦學術交流座談 活動 2 場,舉辦專題演講 6 場。 (五)發行《展望與探索》月刊 12 期;彙 編「大陸情勢與兩岸關係」及「大陸 法律與兩岸犯罪活動輯要」各 12 期;出版《2019 年展望與探索月刊 時評文集》 、《兩岸情勢與區域安全前 9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瞻 2020》 、《「後新冠疫情下國際與臺 海形勢」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等專書 3 冊。 三、國際事務資料蒐 三、推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三、蒐集反恐情資 595 件、蒐集跨國犯罪 處與運用 線索情資 1,839 件,辦理國際訓練 2 案,辦理使館安全保防工作 1,928 件,協力追緝外逃通緝犯計 4 案 5 人。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 四、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完成: 保防工作 滲透破壞及防制境外滲 (一)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透,以確保國家安全、 1.蒐報線索資料 7,934 件。 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 2.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486 案、涉案 安工作;蒐集機關內部 人數 1,124 人,包含: 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 (1)常態性工作:162 案、334 人。 機密及安全維護教育宣 (2)階段性專案:查處失聯移工及陸人 導,強化預防措施,維 違規來臺案件 324 案、790 人。 護機關安全。 (二)辦理安全防護工作: 1.蒐報機密保護資料 1,122 件、防制滲 透 資 料 2,902 件 及 安 全 防 護 資 料 7,738 件。 2.召開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等 會議 3 場次;辦理地區安全防護工作 執行會報 40 場次及固安工作聯合督 訪 9 單位。 3.舉辦全民安全防護有獎徵答活動及 製播國安宣導電影 1 部及每兩月發行 清流雙月刊 2 萬 4,000 冊。 4.協請相關機關辦理安防宣導 1,019 次。 五、貪瀆犯罪防制 五、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選 五、貪瀆犯罪防制完成: 舉查察案件。 移送、函送起訴及逕行起訴案件 502 案(其中賄選案件 46 案),犯罪涉嫌 人:2,037 人(包含公務員 237 人),犯 罪標的金額 6 億 9,748 萬 8,594 元。 六、經濟犯罪防制 六、加強偵辦企業貪瀆及重 六、經濟犯罪防制完成: 大經濟犯罪案件;辦理 (一)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956 案,涉嫌人 「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3,256 人、一般犯罪案件 318 案,涉 查緝電信詐欺、非法吸 嫌人 506 人;涉案標的金額 4,384 10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金、民生犯罪等案件。 億 6,956 萬 2,680 元。 (二)辦理「企業肅貪」交流 205 場次,參 加廠商 1,980 家,參與人數 1 萬 6,366 人次。 (三)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助協議」聯繫機制執行協議相關事項 計請求協助緝捕共 11 件,交換犯罪 情資 18 件(提供陸方 17 件、陸方提 供 1 件)。 七、毒品犯罪防制 七、全力查緝毒品犯罪。 七、毒品犯罪防制完成: (一)偵辦毒品案件 179 案、涉嫌人 304 人、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10 座、查獲 各級毒品毛重 1,758.78 公斤,其中 第一級毒品 62.83 公斤、第二級毒品 211.75 公斤、第三級毒品 1,124.61 公斤及第四級毒品 359.59 公斤。 (二)與境外緝毒機關交換資料 366 件,相 互參訪 22 人,合作偵辦 1 案,查獲 毒品總量 14.5 公斤。 (三)收受保管毒品證物 3 萬 1,254 筆,重 量 4,110.68 公斤、銷燬毒品證物 5,385 筆,總重 917.37 公斤。 八、洗錢犯罪及電腦 八、強化防制洗錢機制及加 八、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完成: 犯罪防制 強電腦暨網路犯罪防制 (一)辦理洗錢犯罪案件: 工作。 1. 受 理 申 報 疑 似 洗 錢 交 易 報 告 2 萬 4,398 件,經分析後分送 3,242 件予 相關權責機關參處。 2.處理國內外權責機關之國際金融情資 交換共 168 案。 3.派員協助公私部門執行防制洗錢與打 擊資恐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 42 場,參 訓人員 3,232 人次。 (二)偵辦電腦犯罪案件: 1.調查電腦犯罪案件 183 案。 2.完成電腦數位鑑識案數 756 案。 11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一、科技鑑識工作 一、運用精密鑑驗儀器,提 一、科技檢驗工作完成化學鑑驗 1 萬 高證物鑑識效率與正 9,280 案 7 萬 8,009 件、文書指紋鑑 確率。 驗 1,403 案 6 萬 3,772 件、物理鑑驗 475 案 568 件、生物跡證鑑驗 2,655 案 1 萬 9,828 件及污(破)損鈔券鑑定 199 案 1,739 萬 6,825 元。 二、通訊監察工作 二、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 二、受理並完成:市內電話監察 659 線、 作,偵破重大犯罪案 行動電話監察 3 萬 2,724 線、電子郵 件。 件監察 26 筆郵址。 營建工程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 遴選專案管理廠商、辦理綜 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100%,委託專案 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 合規劃報告書、規劃結案報 管理廠商辦理統包工程、監造技術服務、 中長程計畫 告書、施工前地質鑽探、鑑 公共藝術設置行政作業委託專業服務等決 界、測量及建築線指定作業。標案及取得建築執照,並開工動土。 其他設備 一、亞太電信行動寬頻 一、辦理亞太電信行動寬頻 一、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9.66%, 業務通訊監察系 業務(4G)通訊監察系 完成數據特殊介面子系統及修正相 統建置中程計畫 統自動分配管理系統 關解譯機制,使其功能更完備。 (後端)第 4 期建置。 二、強化科學偵查檢 二、購置相關化學、文書、 二、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購 驗設備中程計畫 物理及 DNA 生物跡證 置「手提式拉曼光譜儀 4 台」 、「文書 等相關鑑驗設備,及科 影像光譜比對儀 1 套」、 「子彈自動擊 -技偵蒐器材等,賡續 發設備、彈頭收集器及電腦測謊儀各 強化證物鑑驗及科技 1 套」、「聚合脢連鎖反應器 3 台」等 辦案之量能。 基礎鑑識設備,與「機動型遠端遙控 無線傳輸攝錄影系統 26 套」、「多點 雙向行動影音指揮管理系統 1 套」等 基礎鑑識設備與科技蒐證設備,提升 本局犯罪案件蒐證品質與量能,強化 物證管理與後勤支援能力。 三、中華電信行動寬頻 三、辦理中華電信行動寬頻 三、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包 業務通訊監察系 業務(4G)通訊監察系統 含語音特殊介面子系統、部分數據特 統建置中程計畫 及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 殊介面子系統等相關程式開發與機 理系統第 3 期建置。 房冷氣系統建置。 12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行動調查暨智慧分 四、執行「建置三大平臺之 四、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整 析系統中程計畫 基礎硬體」及「建置行 合線上授權系統,完備本局與各外部 動 APP 暨整合應用平 單位資料的介接,擴增本局既有之整 臺及智慧分析雲端平 合查詢系統,納入外逃通緝犯查詢 臺」。 等,建置文書結構化深度學習模型及 文書結構化查詢系統,提供文書內人 物屬性暨違反法條之結構化服務及軟 硬體設備更新作業,強化調查人員科 學辦案效能,提升國家反恐應變能力。 鑑識科技業務 一、鑑識科技進階計畫 一、研發建立毒品及其代謝 一、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6.67%, 物來源辨識、食品中有 研發「奈米毒品快篩試劑(紙)」 、開發 害成分檢驗分析、聲紋 「DNA STR 及 Y STR 突變率」與「建 鑑識、DNA STR 和 Y 置臺灣扁柏及紅檜鑑定技術平台」, STR 突變率、臺灣扁柏 另委託中央大學研究院辦理「應用於 及紅檜鑑定及智慧機 毒販監控的步態鑑識技術先期研究」 械研製等相關鑑識與 委託研究案,並購置「電動單爪分注 科技技術,以精進院檢 器 3 台」及「電動鑽孔機 1 台」等鑑 機關囑託鑑定與本局 識設備,提升科技施政成效。 科技辦案量能。 二、法務資安整體防 二、發展惡意威脅自主檢測 二、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100%, 發 禦基礎建設計畫 分析能力,持續拓展 展惡意威脅自主檢測分析能力,全面 公、私資安聯防管道, 配發資安團隊現場調查工具,使能機 建置網路訊號監察所得 動編組執行國家資安聯防、重大案件 資料處理系統,持續維 調查等任務,並推動跨國案件偵查與 運前期建置各都之鑑識 情資交流,與美、韓、新加坡等國執 分析平臺功能,全面提 法機關交流跨境網路犯罪情資,完成 升數位證物自主蒐證能 建置網路訊號監察所得資料處理系 力。 統與 6 都跨域鑑識服務分區中心,另 本局資安鑑識實驗室業獲臺灣高等 檢察署及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 分署選任為概括囑託鑑定機關。 三、法務部測謊偵查 三、提供企業進行內部人員 三、依施政計畫預算如期完成 99.52%, 效能精進暨服務 訪談使用,作為先期預 並購置「IBM SPSS 軟體」 、「影像運 躍升計畫 警與風險管控工具,期 算設備」、「影像儲存設備」各 1 套、 能減少企業外洩營業秘 委託中央研究院研究 1 案。 13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密與貪瀆情況,減少企 業損失,調查機關也能 達成機先預防的目標。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自 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一般行政業務 一、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 一、接待國內、外人士 95 批,6,045 人次 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 ;受理陳情檢舉案件 7,356 案;本局 推展本局各項工作。 外勤處站參與轄區公益性活動宣導本 局工作,辦理 14 場次宣導活動。 二、人員訓練 二、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 二、調查班第 58 期及助理班第 7 期第 25 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 週訓練 118 人次、各項業務專精班 專業知能,以提升工作 247 人次。 績效。 三、出國參加會議及 三、選派優秀人員出國參加 三、因受 COVID-19 疫情影響,截至 6 月 訓練 國際會議及參加國際 底止尚未選派人員出國參加國際會 訓練,提升打擊犯罪效 議;惟已有 4 項出國計畫以線上方式 能。 參與會議。 司法調查業務 一、調查資料蒐處與 一、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 一、蒐集各類調查資料 7 萬 346 件、採用 運用 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 6 萬 8,213 件,整編調查專報 2,626 資料,掌控財經、科技、 輯。 資訊安全等違法狀況, 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二、兩岸資料蒐集與 二、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 二、兩岸資料研析完成: 研究 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 ( 一 ) 蒐 集 大 陸 、 香 港 地 區 書 報 刊 資 料 各項策略活動,提供有 7,077 件。 關機關研處運用。 (二)蒐集大陸地區黨政組織人事資料 10 萬 3,123 筆。 (三)編寫研究論文等研析文件 316 篇。 (四)與國內大專院校合辦學術研討場會, 舉辦專題演講 4 場。 (五)發行《展望與探索》月刊 6 期;彙編 「大陸情勢與兩岸關係」及「大陸法 14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律與兩岸犯罪活動輯要」各 6 期;出 版專書《2020 年展望與探索月刊時 評文集》1 冊。 三、國際事務資料蒐 三、推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三、蒐集反恐情資 276 件及跨國犯罪線索 處與運用 情資 1,093 件,辦理使館安全保防工 作 1,162 件,辦理國際訓練 3 案。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 四、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 四、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 安全防護工作 滲 透 破 壞 及 防 制 境 外 (一)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滲透,以確保國家安 1.蒐報線索資料 4,368 件。 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 2.偵處國家安全維護案件 106 案、涉案 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人數 238 人,包含: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 (1)常態性工作:47 案、123 人。 料,推行機密及安全維 (2)階段性專案:查處失聯移工及陸人 護教育宣導,強化預防 違規來臺案件 59 案、115 人。 措施,維護機關安全。 (二)辦理安全防護工作: 1.蒐集機密保護資料 941 件、防制滲透 資料 4,271 件、安全防護資料 7,970 件。 2.召開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督導小 組會議 1 場次。 3.結合相關機關辦理機密及安全維護 教育宣導 2,606 場次。 4.發行清流雙月刊 3 期,每期 2 萬 4,000 冊、籌辦 110 年國安微電影競賽活動 及擴大全國安全防護工作研習班。 五、貪瀆犯罪防制 五、加強偵辦重大貪瀆與選 五、偵辦廉政案件: 舉查察案件。 移送、函送起訴及逕行起訴案件 201 案(其中賄選案件 24 案),犯罪嫌疑人 649 人(包括公務員 97 人),犯罪標的 金額 4 億 5,857 萬 1,210 元。 六、經濟犯罪防制 六、加強偵辦企業貪瀆及重 六、偵辦經濟及一般犯罪案件: 大經濟犯罪案件;辦理 (一)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374 案(其中企業 「企業肅貪」經驗交 貪瀆 29 案、電信詐欺 5 案、非法吸 流;查緝電信詐欺、非 金 28 案),涉嫌人 908 人、一般犯罪 法吸金、民生犯罪等案 案件 61 案(其中民生犯罪含防疫專案 件。 41 案),涉嫌人 92 人;涉案標的金額 15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453 億 8,471 萬 7,432 元。 (二)辦理「企業肅貪」經驗交流 84 場次, 參加廠商 125 家,參與人數 5,238 人次。 (三)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助協議」聯繫機制執行協議相關事項 計請求協助緝捕 4 件,交換犯罪情資 24 件(提供陸方 14 件、陸方提供 10 件)。 七、毒品犯罪防制 七、全力查緝毒品犯罪。 七、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一)偵辦毒品案件 67 案,查獲各級毒品 數量毛重 1,015.45 公斤,其中第一 級毒品 107.41 公斤、第二級毒品 506.82 公斤、第三級毒品 303.57 公斤及第四級毒品 97.65 公斤。 (二)破獲毒品製造工廠 5 座。 (三)與境外緝毒單位交換資料 99 件,合 作偵辦 3 案,查獲毒品總量 762.61 公斤。 ( 四 ) 銷 燬 毒 品 證 物 6,076 筆 , 總 重 212.78 公斤。 八、洗錢犯罪及電腦 八、強化防制洗錢機制及加 八、辦理洗錢及電腦犯罪防制工作: 犯罪防制 強 電 腦 暨 網 路 犯 罪 防 (一)辦理洗錢犯罪案件: 制工作。 1.受理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1 萬 863 件,經分析後分送 1,281 件予相關權 責機關參處。 2.處理國內外權責機關之國際金融情資 交換共 57 案。 3.派員協助公私部門執行防制洗錢與打 擊資恐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 19 場,參 訓人員 1,364 人次。 (二)偵辦電腦犯罪案件: 1.調查電腦暨網路犯罪案件 77 案。 2.完成電腦數位鑑識案數 356 案。 16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一、科技鑑識工作 一、運 用 精 密鑑驗儀 器 , 一、科技檢驗工作完成:化學鑑驗 7,760 提 高 證 物鑑識效 率與 案 3 萬 8,116 件、文書鑑驗 498 案 2 正 確 率 ,強化法 庭科 萬 2,360 件、物理鑑驗 154 案 1,133 學證據品質。 件、生物跡證鑑驗 1,125 案 1 萬 703 件及污(破)損鈔券鑑定 58 案 595 萬 6,446 元、經檢驗發現未經列管之新 興合成毒品 16 種。 二、通訊監察工作 二、有 效 執 行通訊監 察 工 二、受理並完成:市內電話監察 290 線、 作 , 偵 破重大犯 罪案 行動電話監察 1 萬 3,992 線、電子郵 件。 件監察 16 筆郵址。 營建工程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 辦理工程開工、完成基本及 依計畫進度辦理假設工程、既有房舍拆 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 細部設計。 除、植栽移植及連續壁工程,並完成基本 中長程計畫 及細部設計。 其他設備 一、中華電信行動寬頻 一、辦理前端通訊監察系統 一、依計畫進度辦理數據特殊介面子系統 業務通訊監察系統 及後端監察自動分配管 程式及類通話網訊(MetaData)解析程 建置中程計畫 理系統之第4期建置。 式開發。 二、行動調查暨智慧分 二、執行「建置三大平臺之 二、依計畫進度辦理本局網路虛擬化、個人 析系統中程計畫 基礎硬體」及「整合查 資料登錄系統、強化本局網路資訊安全 詢平臺擴增」。 及建置行動整合系統,利用 IT 技術, 增大網路頻寬,持續擴增單一整合查詢 平臺、人臉辨識差勤等系統,提升執法 人員偵辦工作環境。 鑑識科技業務 一、精進鑑識科技計畫 一、研發新興精神活性物質 一、依計畫進度辦理完成訓練與技術研討3 代謝物之微生物模式建 場,檢驗與鑑定353件,資料庫建檔與 置與研究、毒品原植物 分析681件,樣品採集49件。 之 DNA 鑑識技術建置 研究與應用、詢問偵查 效能精進計畫。 17 調 查 局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資安威脅獵蒐執 二、發展主動式網路防禦機 二、與具有主動式威脅端點獵蒐實務能力 法行動計畫 制,追溯駭侵源頭與潛 之資安公司進行討論,規劃系統環境 伏意圖,機先通報權責 應有硬體架構,國際合作部分就 APT 單位應處,分年推動建 活躍族群及微軟 Exchange 漏洞事 置南區延伸鑑識實驗 件,與美國合作調查4件駭侵案件;有 室,拓展資安鑑識能 關建置南區鑑識實驗室部分,委請廠 量。 商至本局高雄市調查處實地勘查,瞭 解可能之工程施作方法。 三、臺灣資安卓越深 三、藉由網路蒐證聚焦案情 三、針對本局現有案件資料進行量化,累 耕-先進網路鑑識 關鍵跡證,提升目標範 積近年實務數據及線索,並對系統架 計畫 圍之蒐證效率,增進取 構、軟硬體,進行資訊安全、相容性 得調查溯源執法資訊之 與擴充性之綜合規劃;IoT 鑑識研究 效能,分年投入物聯網 部分,與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討論 (IoT)鑑識研究,提升取 進行委託研究,模擬無人機遭駭客入 得數位證據能力。 侵之情境,藉由研究擷取資料勾稽攻 擊者使用設備或其身分。 18 主 要 表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665 6,767 6,402 -10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25 1,059 522 -134 0423950000 128 調查局 925 1,059 522 -134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925 1,059 522 -134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25 1,059 522 -134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280 2,520 2,193 -240 0523950000 104 調查局 2,280 2,520 2,193 -24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280 2,520 2,193 -240 0523950307 1 服務費 2,280 2,520 2,193 -24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 定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04 2,336 2,154 268 0723950000 145 調查局 2,604 2,336 2,154 268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50 1,650 1,661 0 0723950103 1 租金收入 1,650 1,650 1,66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 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07239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54 686 493 26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56 852 1,533 4 1223950000 144 調查局 856 852 1,533 4 1223950200 1 雜項收入 856 852 1,533 4 12239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36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報廢車輛保 險費等繳庫數。 122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856 852 1,169 4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理費及 19 調查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20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6,136,929 5,713,290 423,639 3423950000 司法支出 6,083,806 5,649,698 434,108 3423950100 1 一般行政 5,028,846 4,989,604 39,242 1.本年度預算數5,028,846千元,包括人事 費4,608,860千元,業務費271,884千元, 設備及投資145,648千元,獎補助費2,454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4,608,860千元,較上年度 核實減列人事費35,67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24,067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車輛油料等經費467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經費82,638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汰換執勤防彈衣等經費3,392 千元。 (4)資訊作業經費175,91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反毒資料倉儲系統建置及電腦作 業系統版本升級等經費77,844千元。 (5)人員訓練經費34,10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教育訓練費等100千元。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經費3,27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派員參加國際會議等經 費100千元。 3423951000 2 司法調查業務 234,070 225,870 8,200 1.本年度預算數234,070千元,包括業務費2 33,800千元,獎補助費27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59,000千元 ,與上年度同。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經費5,15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史料數位化掃描建檔等 經費56千元。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經費28,526 千元,與上年度同。 (4)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經費27, 82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舉辦全民安全 21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防護活動等經費50千元。 (5)貪瀆犯罪防制經費47,315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國內旅費等12,639千元。 (6)經濟犯罪防制經費22,506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案件履勘及證物扣押等 經費462千元。 (7)毒品犯罪防制經費33,833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通訊費469千元。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經費9,92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4,440千元,包括: <1>資訊機房效能維護費9,920千元,與 上年度同。 <2>上年度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統中 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4,440千 元如數減列。 3423952000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 191,700 170,300 21,400 1.本年度預算數191,700千元,係全數業務 業務 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科技鑑識工作經費52,18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精密檢測儀器養護等經費10, 125千元。 (2)電訊工作經費7,52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無線電通訊鐵塔汰舊及油漆保養等 經費700千元。 (3)通訊監察工作經費132,00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資訊服務費等10,575千元。 34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625,266 260,000 365,266 3423959002 1 營建工程 478,238 58,417 419,821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中 長程計畫總經費1,419,606千元,分年辦理 ,以前年度已編列80,870千元,本年度續編 478,23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19,821千元。 34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1,150 10,360 79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偵緝車10輛經費11,150千元。 2.上年度購置偵緝車11輛預算業已編竣,所 列10,360千元如數減列。 3423959019 3 其他設備 135,878 191,223 -55,345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提升資訊工作經費7,255千元,與上年度 22 調查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同。 2.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38,13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巨量資料儲存系統等經 費19,831千元。 3.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12,34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通訊監察核心解譯伺服 器等經費6,333千元。 4.強化新興毒品尿液檢驗量能經費4,000千 元,與上年度同。 5.毒品查緝系統整合經費40,0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購置都會涉案車輛車行紀錄資料 應用系統等經費25,155千元。 6.新增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精進計畫 總經費196,516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 編列第1年經費34,146千元。 7.上年度中華電信行動寬頻業務通訊監察系 統建置中程計畫及行動調查暨智慧分析系 統中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90,500千 元如數減列。 342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3,924 3,924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53,123 63,592 -10,469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53,123 63,592 -10,469 1.本年度預算數53,123千元,包括業務費15 ,123千元,設備及投資38,0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精進鑑識科技計畫經費4,822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購置臉部表情辨識設備等 經費1,720千元。 (2)資安威脅獵蒐執法行動計畫經費33,30 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開發主動式威脅 端點獵蒐系統等經費7,349千元。 (3)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先進網路鑑識計畫 經費15,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內 旅費等1,400千元。 23 24 附 屬 表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3950300 -0423950301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25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等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25 0423950000 128 調查局 925 0423950300 1 賠償收入 925 042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25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25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3950300 -0523950307 鑑識科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8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係辦理親子血緣關係事件鑑定收入。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依據法務部97年07月21日法令字第0970802401號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令及103年12月9日法令字第10304552090號令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280 0523950000 104 調查局 2,280 052395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280 0523950307 1 服務費 2,280 本年度預算數係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費收入。 26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100 -0723950103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合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50 0723950000 145 調查局 1,650 0723950100 1 財產孳息 1,650 0723950103 1 租金收入 1,650 本年度預算數係電信業者、郵局及員工餐廳場地租金等收 入。 27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3950500 總務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54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估價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54 0723950000 145 調查局 954 07239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954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28 調查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23950200 -1223950210 兩岸情勢研析處及總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56 承辦單位 務處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係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係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係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各機關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各機關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各機關 係借用宿舍員工按月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各機關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各機關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及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及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及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及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及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56 1223950000 144 調查局 856 1223950200 1 雜項收入 856 122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856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宿舍管 理費及出售政府出版品等收入。 2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1.人員維持。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績效。 績效。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3.一般行政業務。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4.資訊作業。 各項工作。 各項工作。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5.人員訓練。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以提升工作績效。 ,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8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9人參加國際訓 5.選派優秀人員28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9人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608,860 總務處及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608,860千元,其 1000 人事費 4,608,860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986,400千元,係職員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86,400 及考試錄取訓練人員2,624人之薪俸、加給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530 等。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3,050 2.約聘僱人員待遇18,530千元,係約聘僱人員 1030 獎金 710,350 34人之酬金等。 1035 其他給與 65,170 3.技工及工友待遇93,050千元,係技工31人、 駕駛137人及工友77人之工餉、加給等。 1040 加班值班費 250,100 4.獎金710,35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7,200 獎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4,900 。 1055 保險 263,160 5.其他給與65,17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250,100千元,係加、值班費及 不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退職給付7,200千元,係退職駐衛警依 法應提撥超額公保年金及技工、工友退職補 償金等。 8.退休離職儲金214,900千元,係現職人員及 約聘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 9.保險263,16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 之公、勞、健保費等。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24,067 總務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4,067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121,613 處站 : 1.業務費121,613千元,包括: 2006 水電費 46,680 (1)水電費46,68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2009 通訊費 3,600 處站水費、電費及瓦斯費。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300 (2)通訊費3,6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3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24 稅捐及規費 490 站郵資及電話費。 2027 保險費 5,572 (3)其他業務租金13,300千元,係外勤處站 據點辦公房屋等租金。 2051 物品 14,372 (4)稅捐及規費490千元,係地價稅、車輛牌 2054 一般事務費 7,600 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等。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27 (5)保險費5,572千元,係投保汽、機車強制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950 責任險、車體險及房屋公共安全意外險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220 等經費。 (6)物品14,372千元,係本局公務車輛油料 2093 特別費 2,202 費,包括機車、中小型汽車、油氣雙燃 4000 獎補助費 2,454 料車及油電混合動力車,按汽油每公升 4085 獎勵及慰問 2,454 價格3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5.6元、液 化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4.6元計列。 (7)一般事務費7,600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費60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安全設備檢 查經費700千元。 <3>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環境清潔及會場 佈置等一般行政事務用品費6,300千元 。 (8)房屋建築養護費7,627千元,係本局及所 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修繕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950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10,164千元,係公務機車8 37輛,每輛每年1,500元、公務汽車未 滿2年34輛,每輛每年7,000元、滿2年 未滿4年38輛,每輛每年20,000元、滿 4年未滿6年77輛,每輛每年30,000元 、滿6年以上140輛,每輛每年40,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786千元,係按職員 2,624人及約聘僱人員34人,每人每年 1,048元計列。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220千元,包 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消防、靶場及安 3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全防護設施養護費3,820千元。 <2>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梯、空調設備 、電話系統及一般事務機具等養護費3 ,400千元。 (11)特別費2,202千元,係按局長每月13,10 0元,外勤處處長8人每人每月7,800元 ,外勤處站站主任24人每人每月4,5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45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等。 03 一般行政業務 82,638 總務處等及各外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2,638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53,400 勤處站 1.業務費53,400千元,包括: (1)其他業務租金2,4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400 外勤處站影印機等租金。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聘請專家 2051 物品 3,685 講授有關消防課程等講座鐘點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44,695 (3)物品3,685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2,400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文具紙張、報章 雜誌、辦公耗材等經費2,000千元。 2081 運費 100 <2>購置綠色環保標章之辦公事務機具等 2084 短程車資 20 經費1,68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29,238 (4)一般事務費44,695千元,包括: 3020 機械設備費 1,260 <1>接待參觀業務所需簡介及茶點等經費2 ,02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00 <2>國會聯絡工作經費10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3,978 <3>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582千元,係按 副局長2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44 4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4>致贈績優人員法務獎牌等經費679千元 。 <5>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經費20千元。 <6>駐警制服經費300千元。 <7>替代役男專業訓練及勤務管理等經費3 00千元。 <8>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辦公房屋清潔整 理勞務外包經費33,590千元。 <9>接待參觀解說勞務外包經費2,624千元 。 3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檔案管理勞務外包經費2,520千元。 <11>「公務統計年報」光碟製作經費20千 元。 <12>汰換本局科技大樓電力系統安裝測試 等經費520千元。 <13>汰換本局廉政大樓電梯安裝測試等經 費420千元。 (5)國內旅費2,4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處站人員處理一般公務、政風紀律查察 及督察工作座談會等業務差旅費。 (6)運費10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 經費。 (7)短程車資2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 站人員洽公車資。 2.設備及投資29,238千元,包括: (1)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零星設備購置經費1 7,418千元。 (2)汰換本局科技大樓電力系統設備等經費3 ,980千元。 (3)汰換本局無線電通訊鐵塔等經費1,260千 元。 (4)汰換本局廉政大樓電梯等經費2,580千元 。 (5)汰換本局影音側錄系統設備等經費4,000 千元。 04 資訊作業 175,910 資通安全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5,910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59,500 外勤處站 : 1.業務費59,500千元,包括: 2003 教育訓練費 3,100 (1)教育訓練費3,100千元,係辦理數位鑑識 2009 通訊費 13,300 及滲透測試等訓練費。 2018 資訊服務費 33,848 (2)通訊費13,300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 2051 物品 5,412 處站網際網路及數據機專線等經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3,440 (3)資訊服務費33,848千元,包括: <1>SOC、跨平臺資料傳輸、資安事故管理 2072 國內旅費 400 系統、公文線上簽核及網安情資分析 3000 設備及投資 116,410 平臺等系統設備養護費7,984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6,410 <2>主機設備及系統養護費8,237千元。 <3>網路設備養護費3,392千元。 3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個人電腦及印表機養護費1,824千元。 <5>個人資料強化管理及ISMS認證複審、 驗證等經費3,028千元。 <6>購置圖表繪製軟體等經費9,383千元。 (4)物品5,412千元,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 購置資訊週邊耗材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3,440千元,包括: <1>訂閱資訊應用電子報及查閱財稅資料 中心資料庫等經費250千元。 <2>提升資料中心不斷電系統功能等經費1 ,990千元。 <3>資訊相關人員勞務外包經費1,200千元 。 (6)國內旅費4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辦理資 訊系統教育訓練等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116,410千元,包括: (1)購置大型資料庫主機、鑑識分析室設備 更新等經費19,517千元。 (2)建置內部威脅分析暨告警功能平臺等經 費2,397千元。 (3)網路駭侵鑑識分析調查平臺設備授權更 新等經費10,988千元。 (4)建置Deepfake鑑識方法研究系統經費2,0 00千元。 (5)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腦設備汰換等經 費4,000千元。 (6)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電腦作業系統版本 升級等經費22,335千元。 (7)轄區情報暨地理資訊整合平臺系統開發 設計等經費998千元。 (8)建置涉案車輛停車查詢系統等經費10,03 0千元。 (9)建置網路頻寬能量整合系統、反毒資料 倉儲系統、反毒黑名單辨識系統等經費2 4,315千元。 (10)購置網安情資平臺及滲透測試相關軟體 等經費4,530千元。 (11)建置鑑識資料關聯分析平臺、搜索現場 3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鑑識工具開發及行動裝置資料擷取系統 擴充等經費10,000千元。 (12)刑事書類查詢系統開發設計等經費5,30 0千元。 05 人員訓練 34,100 人事室及幹部訓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4,10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34,100 練所 如下: 1.教育訓練費35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2003 教育訓練費 350 等經費。 2006 水電費 2,940 2.水電費2,940千元。 2009 通訊費 240 3.通訊費24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00 4.其他業務租金600千元,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20 (1)影印機租金60千元。 (2)接送學員租車費540千元。 2051 物品 1,20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620千元,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22,750 (1)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及性別平等工 2072 國內旅費 1,400 作小組會議出席費40千元。 (2)聘請講座演講、授課鐘點費4,420千元。 (3)「展抱月刊」稿費160千元。 6.物品1,200千元,係學員用文具紙張、報章 雜誌、圖書及教材等經費。 7.一般事務費22,750千元,包括: (1)「展抱月刊」印刷費100千元。 (2)學員伙食費5,057千元。 (3)學員服裝費1,400千元。 (4)學員參觀見學、業務實習、藝文活動及 懇親會等經費3,867千元。 (5)幹部訓練所環境清潔、印刷及佈置等一 般性事務用品等經費2,150千元。 (6)幹部訓練所辦公房屋清潔整理勞務外包 等經費4,290千元。 (7)文康活動費5,806千元,係按員工2,903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8)購置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影片經費80千元 。 8.國內旅費1,400千元,包括: (1)學員業務實習及其帶隊之輔導員差旅費3 00千元。 (2)外勤處站同仁參加專精講習及訓練等業 3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28,8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務差旅費1,100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推動性別主流化訓練、 婦女權益宣導及CEDAW訓練相關經費156 千元) 06 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3,271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271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3,271 如下: 1.參加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等國外訓練5 2003 教育訓練費 464 項9人所需之訓練費464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2,807 2.參加國際會議17項28人所需之國外差旅費2, 807千元。 3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1.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1.蒐報危害國家安全、治安預警情資及各類犯罪資料,掌 2.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控財經、科技、資訊安全違法狀況,提供有關機關參考 3.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蒐集兩岸關係圖書,編印各類月刊,透析中共各項策 4.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略活動,提供有關機關研處運用;維護駐外使館安全防 5.貪瀆犯罪防制。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護,防範外諜滲透,加強國內涉外之國家安全調查,推 6.經濟犯罪防制。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展國際合作交流事項。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7.毒品犯罪防制。 2.嚴密反制中共對我進行危害破壞及防制境外滲透,以確 8.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保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及協力維護治安工作;蒐集機關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安全防護宣導,強化預 內部洩密及危安資料,推行機關安全防護宣導,強化預 防措施,維護機關安全。 防措施,維護機關安全。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3.遏阻貪瀆犯罪、經濟犯罪案件之發生,全力查緝毒品犯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罪,加強偵辦洗錢犯罪交易,提升電腦鑑識水準,以促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進廉能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祥和,保障國家及人民福 祉。 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 59,000 國內安全調查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9,00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59,000 、諮詢業務處及 如下: 各外勤處站 1.通訊費6,0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國內安全 2009 通訊費 6,000 調查資料所需郵資、電話費及視訊專線網路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00 通訊費等。 2051 物品 1,50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500千元,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00 (1)國安、社安、財經座談會與會專家學者 2072 國內旅費 1,500 出席費及專題研究報告稿費200千元。 (2)諮詢人員提供資料補助費25,300千元。 3.物品1,500千元,係蒐報及查證調查資料訂 閱各類書報雜誌、法律叢書、文具紙張及耗 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24,500千元,包括: (1)編報調查資料印刷裝訂等經費800千元。 (2)執行國內安全資料蒐報及查證等經費16, 700千元。 (3)辦理諮詢人員聯繫慰助等經費7,000千元 。 5.國內旅費1,50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業務指 導及外勤人員返局會談差旅費。 02 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 5,150 兩岸情勢研析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15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5,150 如下: 1.通訊費270千元,係寄發月刊及專書等郵資 2009 通訊費 270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63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63千元,包括: 2051 物品 760 (1)「兩岸問題研討會」等與會專家學者出 2054 一般事務費 3,047 席費及論文發表人稿費58千元。 3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 (2)「兩岸交流實務經驗座談會」講座鐘點 費48千元。 (3)「展望與探索」月刊編輯委員出席費及 投稿人稿費等957千元。 3.物品760千元,包括: (1)購置裝訂圖書分類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2 0千元。 (2)蒐購兩岸關係及中共出版各類書刊等經 費740千元。 4.一般事務費3,047千元,包括: (1)「展望與探索」月刊印刷費等540千元。 (2)「中共研究專書」1冊印刷費100千元。 (3)舉辦時事學術研討會等957千元。 (4)特藏史料數位化掃描建檔等經費1,450千 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係數位閱覽 室器材養護費。 03 國際事務資料蒐處與運用 28,526 國際事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8,526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28,526 如下: 1.通訊費250千元,係駐外人員電傳及郵資等 2009 通訊費 250 經費。 2027 保險費 3,500 2.保險費3,500千元,係駐外人員(含眷屬)醫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 療保險費。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1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0千元,係辦理國際訓 2054 一般事務費 11,819 練合作講座鐘點費及外語翻譯口譯費等經費 。 2072 國內旅費 120 4.國際組織會費10千元,係參加「國際警情首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40 長協會」組織年費。 2078 國外旅費 12,137 5.一般事務費11,819千元,包括: (1)駐華機構聯絡、推展國際訓練合作及外 賓接待等經費5,904千元。 (2)辦理使館、辦事處、代表處等安防及與 國外執法機關聯繫等經費1,000千元。 (3)執行國際事務資料蒐處查證及翻譯秘書 等經費3,900千元。 (4)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裝費965千元。 (5)本局外語簡介印刷費50千元。 6.國內旅費120千元,係推動外事聯絡及國際 3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訓練合作等業務差旅費。 7.大陸地區旅費140千元,係赴大陸地區與國 外執法機關派駐單位協談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8.國外旅費12,137千元,包括: (1)駐外人員(含眷屬)赴任、調返及返國述 職等差旅費8,700千元。 (2)辦理與國外執法機關公務聯繫等差旅費1 ,800千元。 (3)與國外執法機關合作緝捕外逃罪犯及協 同偵辦跨境犯罪等差旅費1,637千元。 04 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 27,820 國家安全維護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7,82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27,820 、保防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通訊費5,505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5,505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及電信通聯費等4,1 2018 資訊服務費 50 8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0 (2)寄發清流雙月刊郵資1,320千元。 2051 物品 2,000 2.資訊服務費50千元,係清流雙月刊編輯圖片 2054 一般事務費 15,270 軟體租金。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0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4,160 (1)「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地區安 2078 國外旅費 195 全防護工作執行會報」及「強化國家反 情報及安全策略之具體措施」等聘請專 家學者專題演講之講座鐘點費108千元。 (2)「國家反情報及安全策略之法規及執行 作為」及「地區安全防護工作執行會報 」等專題研究報告稿費112千元。 (3)清流雙月刊稿費420千元。 4.物品2,000千元,包括: (1)專案行動蒐證、安全防護工作執行會報 及安防教育推廣活動所需事務用品等經 費1,800千元。 (2)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卡及調查文書 、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經費200千 元。 5.一般事務費15,270千元,包括: (1)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封 緘用紙、餐飲及執行維護國家安全、安 3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全防護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4,000千元。 (2)清流雙月刊印刷費等4,435千元。 (3)「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議 」及「地區安全防護工作執行會報」會 議資料及會後盒餐等經費1,500千元。 (4)參與專案任務會談及督訪各安全防護體 系相關單位會後盒餐等經費925千元。 (5)安全防護工作文宣品經費360千元。 (6)舉辦全民安全防護有獎徵答活動及拍攝 國安微電影媒體宣導等經費4,050千元。 6.國內旅費4,16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3,510千元。 (2)偵查技術訓練差旅費300千元。 (3)聯合督訪各安全防護體系等業務差旅費3 50千元。 7.國外旅費195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構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家安全維護案件、犯 罪情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 費。 05 貪瀆犯罪防制 47,315 廉政處及各外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7,315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47,315 處站 如下: 1.通訊費8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8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2024 稅捐及規費 135 2.稅捐及規費135千元,係資料查詢行政規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0 等。 2051 物品 2,0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0千元,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23,04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80千元。 (2)「公共工程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學者 2072 國內旅費 21,000 出席費20千元。 2081 運費 20 (3)「廉政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費10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60 。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政府採購等貪瀆案 件鑑定費60千元。 4.物品2,0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 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 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23,040千元,包括: (1)「廉政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費100千元 4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2)「廉政工作手冊」及「犯罪調查作業手 冊」等辦案實務資料印刷費200千元。 (3)偵辦貪瀆及查察賄選等案件履勘、證物 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餐飲及執行 貪瀆案件資料查證等經費10,223千元。 (4)廉政專案會議及研討會等經費500千元。 (5)轄區情報暨地理資訊整合平臺資料介接 及圖資處理等經費5,802千元。 (6)國道ETC收費系統資料查詢等經費4,415 千元。 (7)查察賄選資料查證及聯繫等經費1,800千 元。 6.國內旅費21,000千元,係貪瀆及賄選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7.運費2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8.短程車資6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06 經濟犯罪防制 22,506 經濟犯罪防制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506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22,236 及各外勤處站 1.業務費22,236千元,包括: (1)通訊費500千元,係辦案用郵資、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500 、電信通聯費及網路通訊費等。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0千元,包括: 2051 物品 2,000 <1>因公涉訟聘請律師費1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42 <2>召開「防制經濟犯罪研討會」等與會 2072 國內旅費 6,000 專家學者出席費80千元。 <3>「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294 譯費1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500 (3)物品2,0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 2081 運費 170 記憶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 2084 短程車資 50 與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0,442千元,包括: 4000 獎補助費 270 <1>專題研究報告彙編等印刷費90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270 <2>「經濟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 經費100千元。 <3>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 封緘用紙、醫事檢驗、餐飲及執行經 濟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與跨境犯罪查緝 等經費7,422千元。 4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鼓勵民眾檢舉不法看板及文宣品等經 費2,080千元。 <5>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業務等經費750 千元。 (5)國內旅費6,000千元,係經濟犯罪案件偵 辦、專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6)大陸地區旅費2,294千元,係赴大陸地區 緝捕外逃罪犯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合作事宜等業務差旅費。 (7)國外旅費500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 構互派人員協談、查緝經濟犯罪案件、 犯罪情資交換、案件合作事宜及遣送外 逃跨境犯罪嫌疑人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8)運費170千元,係搬運證物等經費。 (9)短程車資50千元,係辦案人員洽公車資 。 2.獎補助費270千元,係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緝犯獎勵金。 07 毒品犯罪防制 33,833 毒品防制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3,833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33,833 外勤處站 如下: 1.通訊費4,569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4,569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 2018 資訊服務費 2,500 路通訊費等4,10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 (2)「涉案車輛停車查詢系統」專線數據通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 訊費469千元。 2051 物品 2,500 2.資訊服務費2,500千元,係建立船隻出入港 動態分析系統模組等經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5,515 3.稅捐及規費100千元,係醫事檢驗行政規費 2072 國內旅費 7,500 等。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14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1千元,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304 (1)「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與會專家 學者出席費及毒品監燬等評鑑費21千元 2081 運費 350 。 (2)「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翻譯 費60千元。 5.物品2,500千元,包括: (1)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卡及調查文書 、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經費2,000 4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2)查緝毒品工廠及毒品保管庫用防護衣、 防毒面具、手套及口罩等經費500千元。 6.一般事務費15,515千元,包括: (1)「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經 費100千元。 (2)與國外緝毒單位共同查緝國際毒品案件 聯繫費等500千元。 (3)六三反毒活動場地布置、標語、清潔及 銷燬毒品處理費等500千元。 (4)偵辦案件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毒 品證物袋、四聯單、條碼紙、封緘用紙 、餐飲及執行毒品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資 料等經費10,815千元。 (5)反毒陳展館等案例資料更新經費1,100千 元。 (6)偵辦案件新聞發布與聯繫經費等2,500千 元。 7.國內旅費7,500千元,係毒品案件偵辦、專 案會議及研討座談等差旅費。 8.大陸地區旅費414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緝 毒品案件及協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事宜 等業務差旅費。 9.國外旅費304千元,係因案與國外執法機關 互派人員協談、查緝國際毒品案件、犯罪情 資交換及案件合作事宜等業務國外差旅費。 10.運費350千元,係緝獲毒品原料、製造工具 及銷燬毒品等搬運費。 08 洗錢犯罪及電腦犯罪防制 9,920 洗錢防制處、資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9,92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9,920 通安全處及各外 如下: 勤處站 1.教育訓練費70千元,係辦理電腦犯罪偵查技 2003 教育訓練費 70 術及管理等訓練費。 2009 通訊費 100 2.通訊費100千元,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6,065 (1)辦案用郵資、電話費、電信通聯費及網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5 路通訊費等75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70 (2)與國外防制洗錢機構業務協調聯繫郵資 及電話費25千元。 2051 物品 500 3.資訊服務費6,065千元,係行動裝置鑑識軟 2054 一般事務費 1,860 43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1000 司法調查業務 預算金額 234,0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750 體更新及本局全球資訊網站安全維護等經費 。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5千元,包括: (1)「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與會專家 學者出席費30千元。 (2)聘請金融機構專家學者講授相關業務鐘 點費25千元。 (3)「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專家學者稿費等1 20千元。 (4)「洗錢防制工作年報」英文版及國外重 要資料翻譯費30千元。 5.國際組織會費370千元,係參加國際防制洗 錢組織年費。 6.物品500千元,係辦案蒐證用光碟片、記憶 卡及調查文書、筆錄製作文具紙張與耗材等 經費。 7.一般事務費1,860千元,包括: (1)與國內外防制洗錢組織協調聯繫經費200 千元。 (2)「洗錢防制工作年報」光碟製作等經費1 50千元。 (3)金融帳戶開戶查詢服務經費1,020千元。 (4)與金融機構負責防制洗錢業務人員協調 聯繫費200千元。 (5)洗錢防制工作文宣品印製60千元。 (6)偵辦案件證物扣押、證物箱、封緘用紙 及執行洗錢、電腦網路犯罪案件查證等 經費200千元。 (7)「資通安全工作諮詢委員會」會議事務 等經費30千元。 8.國內旅費750千元,包括: (1)辦案人員差旅費600千元。 (2)電腦犯罪防制業務督導、講習、聯繫協 調等差旅費150千元。 44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91,7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1.科技鑑識工作。 1.運用精密檢鑑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2.電訊工作。 2.確保電訊網路暢通,強化指揮聯絡功能。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3.通訊監察工作。 3.有效執行通訊監察工作,偵破重大犯罪案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鑑識工作 52,180 鑑識科學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2,180千元,其內容 2000 業務費 52,180 外勤處站 如下: 1.教育訓練費400千元,係辦理鑑識科技業務 2003 教育訓練費 400 及無人機考照等專業課程研習費用。 2009 通訊費 3,370 2.通訊費3,370千元,係衛星定位裝置電話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80 及無線網卡等數據通訊費。 2027 保險費 480 3.稅捐及規費80千元,係無人機考照等規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 4.保險費480千元,係多螺旋翼偵查器等保險 費。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千元,係聘請鑑識專家 2051 物品 21,320 講授鐘點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 6.國內組織會費5千元,係參加國內鑑識工作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045 相關專業組織及學術團體等年費。 7.物品21,320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310 (1)檢驗鑑定案件所需各類高純度氣體、化 2081 運費 100 學試劑、DNA試劑、文書鑑定用具及各式 儀器耗材等經費10,920千元。 (2)辦案蒐證器材改裝電子零組件、光碟片 等經費2,000千元。 (3)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所需毒品標準品、化 學檢驗用耗材及層析質譜儀耗材等經費8 ,4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000千元,包括: (1)研究報告印刷及實驗室認證等經費400千 元。 (2)新興毒品尿液檢驗勞務外包經費2,600千 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045千元,係本局 及所屬外勤處站科技器材及精密檢測儀器等 養護費。 10.國內旅費310千元,係赴外勤處站檢測儀器 、支援辦案及無人機教育訓練等差旅費。 11.運費100千元,係實驗室廢溶液及廢棄物清 運費。 02 電訊工作 7,52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520千元,其內容 45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91,7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00 業務費 7,520 外勤處站 如下: 2003 教育訓練費 30 1.教育訓練費30千元,係辦理電訊業務相關專 業課程研習費用。 2009 通訊費 800 2.通訊費800千元,係海事衛星、POC行動電話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00 及網路型無線電機等電話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590 3.其他業務租金700千元,係租用中華電信、 2051 物品 1,600 國防部及民間機房等租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1,800 4.稅捐及規費590千元,係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及無線電臺電信證照等經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0 5.物品1,600千元,係購置藍芽發話器、行動 電源、網路型無線電機及無線電手提機零組 件、傳真機及通訊器材耗材等經費。 6.一般事務費1,800千元,係即時通訊加密軟 體服務及無線電通訊鐵塔設計監造等經費。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00千元,包括: (1)行動電話、傳真機及各型無線電通訊網 路設備器材等維修費455千元。 (2)無線電通訊鐵塔汰舊改善工程及油漆保 養等經費1,545千元。 03 通訊監察工作 132,000 通訊監察處及各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32,000千元,其內 2000 業務費 132,000 外勤處站 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130千元,係通訊監察業務相關 2003 教育訓練費 130 專業課程研習費用。 2009 通訊費 53,350 2.通訊費53,350千元,係行動電話、市內電話 2018 資訊服務費 13,425 及進入電信機房監察專線使用等經費,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 2051 物品 2,080 (1)中華電信市內電話監察專線等監察費11, 0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0 (2)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監察專線、4G通訊監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000 察系統及遠端瀏覽系統等監察費13,000 2072 國內旅費 630 千元。 2081 運費 5 (3)中華電信NGN、中華電信HINET數據、中 華電信MDVPN、行動寬頻及電子郵件等監 察費24,841千元。 (4)亞太電信監察專線及4G通訊監察系統等 監察費2,148千元。 (5)通訊監察作業組傳真電話費及進入機房 臨時監察等監察費300千元。 46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2000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預算金額 191,7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都會涉案車輛車行紀錄資料應用系統等 監察費1,341千元。 (7)外勤辦案通訊監察專用行動裝置行動門 號費7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3,425千元,包括: (1)行動裝置管理軟體操作維護費225千元。 (2)租用前端路測設備等租金13,20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進行專案計畫審查等經費。 5.物品2,080千元,包括: (1)購置存證用光碟片、列印色帶及墨水匣 等經費1,830千元。 (2)配發外勤辦案專用行動裝置耗材等經費2 50千元。 6.一般事務費1,360千元,係系統電力引接及 專線接線等經費。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000千元,包括: (1)行動電話監察系統及錄音自動分配管理 系統等養護費54,050千元。 (2)通訊監察錄音器材、機房、現譯室內部 線路系統及不斷電系統等養護費6,600千 元。 (3)通訊監察機房UPS、中央監控及門禁系統 等養護費350千元。 8.國內旅費630千元,係器材檢修、運送及聯 繫協調等業務差旅費。 9.運費5千元,係器材之運輸及裝卸等經費。 47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478,2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興建調查處站辦公房舍,改善辦公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效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中長程計畫。 興建調查處站辦公房舍,改善辦公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效 率。 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查園區新 478,238 總務處 法務部調查局中和調查園區新建辦公大樓中長 建辦公大樓中長程計畫 程計畫,奉行政院107年12月19日院臺法字第1 3000 設備及投資 478,238 070133403號函核定,總經費1,419,606千元, 分年辦理擴建工程,105年度編列7,100千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78,238 109年度編列15,353千元,110年度編列58,417 千元,本年度編列第4年經費478,238千元,預 定辦理房屋建築工程等作業(含公共藝術設置 費428千元),尚待編列860,498千元。另本工 程所需之工程管理費用,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按工程建造費逐級差額累退計算(50 0萬元以下3%,超過500萬元至2,500萬元1.5% ,2,500萬元至1億元1%,1億元至5億元0.7%, 超過5億元0.5%),提列計4,551千元(本年度 編列751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48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1,1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汰換偵緝車10輛。 支援本局各項工作,有效打擊犯罪,圓滿達成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1,150 總務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11,150千元,係 3000 設備及投資 11,150 汰換偵緝車10輛之經費。 3025 運輸設備費 11,150 49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35,87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1.提升資訊工作。 1.建立肅貪、緝毒、防制經濟犯罪及反洗錢等工作之犯罪 2.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預警機制,提升辦案決策效率化,維護資通安全,保障 3.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公務機密。 公務機密。 2.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儀器及高 4.強化新興毒品尿液檢驗量能。 2.強化新興毒品查緝能量,購置高科技蒐證精密儀器及高 5.毒品查緝系統整合。 效能資訊設備,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效能資訊設備,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3.規劃並進行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軟硬體升版、新 6.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精進計畫。 3.規劃並進行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軟硬體升版、新 增開發多項分析應用功能,協助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 增開發多項分析應用功能,協助司法警察機關偵辦重大 犯罪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犯罪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國家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提升資訊工作 7,255 資通安全處 提升資訊工作經費7,255千元,預定辦理公文 3000 設備及投資 7,255 線上簽核系統擴充、智慧型資料倉儲、資訊系 統永續運作及建構實體隔離網通安全環境等設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255 備。 02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 38,137 鑑識科學處 強化科技緝毒蒐證量能經費38,137千元,預定 3000 設備及投資 38,137 辦理購置巨量資料儲存系統、便攜式高倍率攝 錄影器材、圖資管理及物聯網平臺等設備。 3020 機械設備費 11,937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6,200 03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 12,340 通訊監察處 強化毒品防制蒐證量能經費12,340千元,預定 3000 設備及投資 12,340 辦理購置汰換通訊監察核心解譯伺服器、無線 電遙控介面、辦案通訊監察專用行動裝置等設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340 備。 04 強化新興毒品尿液檢驗量能 4,000 鑑識科學處 強化新興毒品尿液檢驗量能經費4,00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000 預定辦理購置氣相層析質譜儀等檢驗設備。 3020 機械設備費 4,000 05 毒品查緝系統整合 40,000 通訊監察處 毒品查緝系統整合經費40,000千元,預定辦理 3000 設備及投資 40,000 毒品案件整合加值服務等系統建置。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000 06 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精 34,146 通訊監察處 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系統精進計畫,奉行政 進計畫 院110年5月14日院臺法字第1100014042號函核 3000 設備及投資 34,146 定,總經費196,516千元,分4年辦理通訊監察 自動分配管理精進系統及各項分析處理單元建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4,146 置,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4,146千元,預定 辦理通訊監察自動分配管理精進系統軟硬體第 一期建置,尚待編列162,370千元。 50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3,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依照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因應本局業務順利推展需要申請動支,俾利有效達成任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3,924 主計室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3,924千元,依 6000 預備金 3,924 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3,924 51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53,12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精進鑑識與科技蒐證量能,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 1.精進鑑識科技計畫。 1.精進鑑識與科技蒐證量能,持續提升科技施政成效,充 2.資安威脅獵蒐執法行動計畫。 分支援各級院檢委託之證物鑑識與本局外勤辦案工作所 分支援各級院檢委託之證物鑑識與本局外勤辦案工作所 3.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先進網路鑑識計畫。 需,以達本局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二項主要施 需,以達本局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二項主要施 政任務。 政任務。 2.發展主動式網路防禦機制,追溯駭侵源頭與潛伏意圖, 2.發展主動式網路防禦機制,追溯駭侵源頭與潛伏意圖, 機先通報權責單位應處;分年推動建置南區延伸鑑識實 機先通報權責單位應處;分年推動建置南區延伸鑑識實 驗室,拓展資安鑑識能量。 驗室,拓展資安鑑識能量。 3.藉由網路蒐證聚焦案情關鍵跡證,提升目標範圍之蒐證 3.藉由網路蒐證聚焦案情關鍵跡證,提升目標範圍之蒐證 效率,增進取得調查溯源執法資訊之效能;規劃分年投 效率,增進取得調查溯源執法資訊之效能;規劃分年投 入IoT設備鑑識研究,提升取得IoT設備數位證據之能力 入IoT設備鑑識研究,提升取得IoT設備數位證據之能力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精進鑑識科技計畫 4,822 鑑識科學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22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4,222 1.業務費4,22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0千元,係研究人員赴國內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機構或實驗室研習相關課程等訓練費。 2051 物品 892 (2)物品892千元,係購置標準品、植物DNA 2054 一般事務費 3,150 抽提材料、定序實驗材料等實驗用耗材 2078 國外旅費 160 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600 (3)一般事務費3,150千元,包括: <1>研究成果投稿、期刊潤稿及申請專利 3020 機械設備費 600 等雜費50千元。 <2>科技計畫相關業務勞務外包經費3,100 千元。 (4)國外旅費160千元,係研究人員參加國際 會議之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600千元,係購置微表情動作深 度學習裝置等設備費。 02 資安威脅獵蒐執法行動計畫 33,301 資通安全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3,301千元,其內容如下: 2000 業務費 8,901 1.業務費8,90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701千元,係研習強化網路 2003 教育訓練費 4,701 偵查技術、資安威脅獵蒐能力及專業數 2018 資訊服務費 757 位鑑識技術課程等訓練費。 2051 物品 1,300 (2)資訊服務費757千元,係新型態網路犯罪 2072 國內旅費 200 偵查與網安情蒐更新等經費。 2078 國外旅費 1,943 (3)物品1,300千元,係購置鑑識用資訊耗材 、映像檔儲存媒體、證據袋及封緘貼紙 3000 設備及投資 24,400 等經費。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400 (4)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辦理鑑識人員講習 及組織學習之業務差旅費。 (5)國外旅費1,943千元,係派員參加國際會 52 調查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3953000 鑑識科技業務 預算金額 53,12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議之國外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24,400千元,係辦理資安威脅獵 蒐及資安鑑識新象相關設備經費,包括: (1)開發主動式威脅端點獵蒐及惡意網域預 警回溯等系統14,000千元。 (2)購置鑑識軟體工具、跨域鑑識服務平臺 分析系統應用及更新3,900千元。 (3)購置鑑識電腦設備及建置南區延伸鑑識 實驗室所需之硬體設備6,500千元。 03 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先進網路鑑 15,000 資通安全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識計畫 1.業務費2,000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2,000 (1)教育訓練費800千元,係安排外部技術操 作教育訓練,使實驗室人員可熟悉數位 2003 教育訓練費 800 鑑識專業設備之使用。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 (2)資訊服務費1,000千元,係語料庫資料源 2072 國內旅費 200 及視覺化軟體授權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13,000 (3)國內旅費200千元,係辦理實驗測試及鑑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000 識人員講習之業務差旅費。 2.設備及投資13,000千元,係辦理網路跡證溯 源及IoT鑑識技術拓展相關設備經費,包括 : (1)開發網路跡證溯源系統9,400千元。 (2)購置IoT設備、輔助擷取工具及鑑識器材 等設備3,400千元。 (3)購置數位鑑識分析軟體及行動鑑識分析 軟體工具組等經費200千元。 53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3423951000 3423952000 5223953000 3423959002 3423959011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028,846 234,070 191,700 53,123 478,238 11,150 1000 人事費 4,608,860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86,400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530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3,050 - - - - - 1030 獎金 710,350 - - - - - 1035 其他給與 65,170 - - - - - 1040 加班值班費 250,100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7,200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4,900 - - - - - 1055 保險 263,160 - - - - - 2000 業務費 271,884 233,800 191,700 15,123 - - 2003 教育訓練費 3,914 70 560 5,521 - - 2006 水電費 49,620 - - - - - 2009 通訊費 17,140 17,994 57,520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33,848 8,615 13,425 1,757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6,300 - 700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490 235 670 - - - 2027 保險費 5,572 3,500 480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20 28,579 90 - - -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80 - -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5 - - - 2051 物品 24,669 11,260 25,000 2,192 - - 2054 一般事務費 78,485 105,493 6,160 3,150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27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950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220 10 86,045 - - - 2072 國內旅費 4,200 41,030 940 400 - -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2,848 - - - - 2078 國外旅費 2,807 13,136 - 2,103 - - 2081 運費 100 540 105 - - - 54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0100 3423951000 3423952000 5223953000 3423959002 3423959011 一般行政 司法調查業務 鑑識科學及通 鑑識科技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二級用途別 訊監察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20 110 - - - - 2093 特別費 2,202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145,648 - - 38,000 478,238 11,15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478,238 - 3020 機械設備費 1,260 - - 600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 11,1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0,410 - - 37,400 - - 3035 雜項設備費 23,978 - - - - - 4000 獎補助費 2,454 270 - - - - 4085 獎勵及慰問 2,454 270 -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55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019 342395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5,878 3,924 6,136,929 1000 人事費 - - 4,608,86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2,986,4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18,53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93,050 1030 獎金 - - 710,350 1035 其他給與 - - 65,170 1040 加班值班費 - - 250,1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7,2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214,900 1055 保險 - - 263,160 2000 業務費 - - 712,507 2003 教育訓練費 - - 10,065 2006 水電費 - - 49,620 2009 通訊費 - - 92,654 2018 資訊服務費 - - 57,64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17,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 - 1,395 2027 保險費 - - 9,55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33,389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38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5 2051 物品 - - 63,121 2054 一般事務費 - - 193,28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7,62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12,95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93,275 2072 國內旅費 - - 46,57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 2,848 2078 國外旅費 - - 18,046 2081 運費 - - 745 56 調查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23959019 3423959800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 - 130 2093 特別費 - - 2,202 3000 設備及投資 135,878 - 808,914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478,238 3020 機械設備費 15,937 - 17,797 3025 運輸設備費 - - 11,1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9,941 - 277,751 3035 雜項設備費 - - 23,978 4000 獎補助費 - - 2,724 4085 獎勵及慰問 - - 2,724 6000 預備金 - 3,924 3,924 6005 第一預備金 - 3,924 3,924 57 調查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2 法務部主管 37 調查局 4,608,860 712,507 2,724 - 司法支出 4,608,860 697,384 2,724 - 1 一般行政 4,608,860 271,884 2,454 - 2 司法調查業務 - 233,800 270 - 3 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業務 - 191,700 -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科學支出 - 15,123 - - 6 鑑識科技業務 - 15,123 - - 58 局 別科目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3,924 5,328,015 - 808,914 - - 808,914 6,136,929 3,924 5,312,892 - 770,914 - - 770,914 6,083,806 - 4,883,198 - 145,648 - - 145,648 5,028,846 - 234,070 - - - - - 234,070 監察業務 - 191,700 - - - - - 191,700 - - - 625,266 - - 625,266 625,266 - - - 478,238 - - 478,238 478,238 - - - 11,150 - - 11,150 11,150 - - - 135,878 - - 135,878 135,878 3,924 3,924 - - - - - 3,924 - 15,123 - 38,000 - - 38,000 53,123 - 15,123 - 38,000 - - 38,000 53,123 59 調查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 478,238 - 17,797 3423950000 司法支出 - 478,238 - 17,197 3423950100 1 一般行政 - - - 1,260 342395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478,238 - 15,937 3423959002 1 營建工程 - 478,238 - - 342395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423959019 3 其他設備 - - - 15,937 5223950000 科學支出 - - - 600 5223953000 6 鑑識科技業務 - - - 600 60 局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11,150 277,751 23,978 - - - 808,914 11,150 240,351 23,978 - - - 770,914 - 120,410 23,978 - - - 145,648 11,150 119,941 - - - - 625,266 - - - - - - 478,238 11,150 - - - - - 11,150 - 119,941 - - - - 135,878 - 37,400 - - - - 38,000 - 37,400 - - - - 38,000 61 62 調查局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86,40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8,53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93,050 六、獎金 710,350 七、其他給與 65,170 八、加班值班費 250,100 係本局及所屬外勤處站人員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包括超時加班費147,018千 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7,200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4,900 十一、保險 263,16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608,860 63 12 37 2,499 2,499 - - - - 125 125 77 79 31 31 137 144 1 2,499 2,499 - - - - 125 125 77 79 31 31 137 144 22 22 12 15 - - 2,903 2,915 4,358,760 4,432,635 -73,875 22 22 12 15 - - 2,903 2,915 4,358,760 4,432,635 -73,875 預算員額: 職員 2,499 人 技工 3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37 人 調查 法警 0 人 聘用 22 人 合計: 2,903 人 駐警 125 人 約僱 12 人 工友 77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55棟 179,808.15 2,083,291 7,627 2棟 3,358.10 - 二、機關宿舍 2戶 837.77 3,311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戶 780.00 3,301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1戶 57.77 10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80,645.92 2,086,602 7,627 3,358.10 - 92 局 舍明細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13,300 - 183,166.25 - 13,300 7,627 關宿舍 - - - - 837.77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780.00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57.77 - - - 他 - - - - - - - - - - 13,300 - 184,004.02 - 13,300 7,627 93 調查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42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局退休退職人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員及在職亡故人 及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 員遺族 。 (2)3423951000 - 司法調查業務 [1]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01 經常性 民眾 係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 - 緝犯 緝犯獎勵金。 94 局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724 - - 2,724 - 2,724 - - 2,724 - 2,724 - - 2,724 - 2,454 - - 2,454 - 2,454 - - 2,454 - 270 - - 270 - 270 - - 270 95 96 調查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0 1,097 5,374 36 1,633 5,600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25 427 4,910 27 423 5,09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5 670 464 9 1,210 504 97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2022年國際法醫毒物 法國(凡 1.吸收創新鑑識技術, 10 1 74 47 學者學會年會(TIAFT) - 爾賽) 提升化學鑑識技術。 91 2.促進與國際鑑識專家 交流學習。 3.發表研究論文,提高 本國鑑識科技之國際 能見度。 02 參加2022年美國聯邦調查 美國匹茲 1.建立偵查網路犯罪案 45 2 168 416 局國際執法單位交流會議 堡 件之聯繫管道。 - 91 2.交流網路犯罪偵查技 術與科技資源。 03 參加2022年歐洲刑警組織 荷蘭海牙 1.探討虛擬貨幣相關犯 8 2 94 77 虛擬貨幣會議 - 91 罪型態與趨勢。 2.建立偵查虛擬貨幣案 件之聯繫管道。 04 參加2022年國家網路調查 美國鳳凰 1.交流虛擬貨幣案件偵 9 2 121 89 聯合工作小組虛擬貨幣會 城 查與監管技術。 議 - 91 2.建立與國際執法單位 情資分享管道。 05 參加2022年韓國警察廳國 韓國首爾 1.探討亞太地區網路犯 5 2 44 60 際網路犯罪回應研討會 - 罪趨勢與對策。 91 2.交流網路犯罪偵查技 術與實務經驗。 06 Black hat駭客年會會議 - 新加坡 1.瞭解最新駭客攻擊手 5 3 69 97 91 法、工具並掌握國際 資訊安全發展趨勢。 2.與各國專家交流最新 資安議題。 07 Magnet User Summit 美國 1.汲取數位鑑識之實務 6 2 110 58 Magnet用戶會議 - 91 經驗以提升數位鑑識 技術。 2.與各國鑑識專家交流 ,強化國際合作管道 。 08 IACIS國際電腦調查專家協 美國 1.安排專業資安鑑識人 7 2 110 70 會舉辦之鑑識技術-行動裝 員學習行動裝置鑑識 置鑑識 (Mobile Device 之新技術。 Forensics) - 91 2.提升資安鑑識實驗室 技術能力,並擴展所 98 局 -開會、談判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39 160 鑑識科技業務 義大利 104.08 1 119 澳洲 105.08 1 118 比利時 107.08 1 99 45 66 650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8 13 184 鑑識科技業務 荷蘭 108.06 2 182 - - - - 9 23 233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5 9 113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5 132 298 鑑識科技業務 新加坡 108.03 4 403 - - - - 6 26 194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7 91 271 鑑識科技業務 - - - - - - 99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學技術。 09 參加第129屆國際警情首長 美國德州 1.加強聯繫各國情治機 10 2 91 108 協會年會 - 91 達拉斯市 關,強化國際合作管 道。 2.交換工作經驗及情報 資訊,共同打擊犯罪 。 10 參加「艾格蒙聯盟」年會 未定 1.履行艾格蒙聯盟會員 10 2 100 102 - 91 義務。 2.與各國之洗錢防制單 位交流,促進未來共 同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 11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未定 1.履行亞太防制洗錢組 10 2 74 107 」年會 - 91 織會員義務。 2.促進與亞太地區國家 洗錢防制專責單位交 流合作,提升我國防 制洗錢犯罪能量。 12 2022年藥物犯罪取締研討 日本東京 1.交換及汲取國際緝毒 14 1 30 102 會 - 91 新知並與各國緝毒人 員交流工作經驗。 2.強化國際聯繫合作關 係,加強打擊跨境毒 品犯罪。 13 參加「艾格蒙聯盟」工作 未定 1.研討新型洗錢犯罪手 10 2 100 102 組會議 - 91 法及防制策略。 2.與各國洗錢防制單位 交流,促進實質跨國 情報資料交換,達成 國際合作打擊洗錢犯 罪終極目的。 14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未定 1.報告國內洗錢態樣與 9 1 37 47 」洗錢態樣研討會 - 91 趨勢,彰顯我國打擊 犯罪成效。 2.瞭解亞太地區洗錢威 脅與防制之道。 15 參加ISS World世界通訊監 歐美地區 1.瞭解通訊監察相關技 8 2 138 82 察技術年會 - 91 術標準演進情形,進 而要求國內電信業者 100 局 -開會、談判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46 245 一般行政 美國及加拿大 106.10 2 308 美國 107.10 2 281 美國 108.10 2 262 10 15 217 一般行政 巴貝多等國 104.06 2 286 澳洲 107.09 2 188 荷蘭 108.06 2 218 10 15 196 一般行政 斯里蘭卡 106.07 2 138 尼泊爾 107.07 3 257 澳洲 108.08 3 267 14 8 140 一般行政 日本 106.08 1 150 日本 107.08 1 146 日本 108.08 1 145 10 15 217 一般行政 阿根廷 107.03 2 287 印尼 108.01 3 158 模里西斯 109.01 2 295 9 7 91 一般行政 沙烏地阿拉伯 105.11 3 293 韓國 106.11 3 157 俄羅斯 107.12 2 117 8 10 230 一般行政 捷克 106.06 2 204 捷克 107.06 2 208 捷克 108.05 2 192 101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依標準配合建置通訊 監察設備。 2.瞭解電信發展趨勢, 提升通訊監察相關技 術及設備應用層次, 汲取專業新知。 16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 未定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80 132 工作組織」第33屆第3次大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會 -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2.參與該屆第3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7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 未定 1.防制洗錢及反資助恐 10 2 80 132 工作組織」第34屆第1次大 怖活動機制國際標準 會 - 91 係由該組織訂定。 2.參與該屆第1次大會 以瞭解國際防制洗錢 最新標準、趨勢及防 制建議等,適時提供 國內有關機關因應參 考。 18 國際反貪局聯合會(IAACA) 未定 1.與各國反貪機構及國 10 1 50 49 年會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際組織人員交流,建 締約國(UNCAC)會議 - 91 立國際司法合作關係 網絡。 2.瞭解各會員國實踐聯 合國反腐敗公約情形 。 19 參加「亞太區追討犯罪所 未定 1.辦理亞太區各國交換 7 1 19 44 得機構網路」年會 - 91 司法互助情資等事宜 ,俾利共同打擊犯罪 ,並去除各國返還資 產之障礙。 2.擴大與各國關於犯罪 資產網絡建立相互連 結之國際合作模式。 20 參加英國安全暨警務展覽 英國倫敦 1.強化與歐洲各國執法 6 1 13 42 102 局 -開會、談判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0 15 227 一般行政 西班牙 106.06 2 246 法國 107.06 1 126 美國 108.06 1 111 10 15 227 一般行政 法國 105.10 2 306 阿根廷 106.10 2 329 法國 107.10 2 237 10 1 100 一般行政 馬來西亞 101.10 4 208 俄羅斯 104.10 1 117 美國 105.10 1 121 7 6 69 一般行政 日本 106.09 1 39 印尼 107.11 1 38 蒙古 108.09 1 58 6 7 62 一般行政 英國 106.03 1 44 103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大會 - 91 機關交流合作。 2.提升安全及執法科技 技能。 21 參加以色列國土安全及網 西亞地區 1.提升網路通訊安全及 8 1 60 47 路技術年會(ISRAEL HLS & 網路通訊監察相關知 CYBER) 或亞太地區國土安 識與技術。 全專用設備展覽會 2.加強聯繫以促進實質 (MILIPOL ASIA-PACIFIC) 跨國情報交換。 - 91 22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未定 1.汲取防制洗錢與打擊 9 2 74 93 」評鑑員訓練研討會 - 91 資恐國際標準及相互 評鑑程序最新資訊, 並與其他會員國專家 經驗交流。 2.改善我國相互評鑑相 關缺失及提升相關機 制之執行成效,並為 接受次輪相互評鑑預 做準備。 23 出席臺韓智慧財產權交流 韓國 1.與韓國專責執法機構 4 2 38 46 會議 - 91 交流,瞭解相關實務 及最新發展趨勢。 2.提升兩國執法人員執 法效能,促進國際司 法合作。 24 出席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論 亞洲 1.掌握公司治理發展動 3 2 44 35 壇會議 - 91 態及推行重點,精進 企業肅貪工作。 2.因應協會評鑑,藉此 與各國經驗交流,提 升我國企業肅貪執法 形象。 25 參加德國官署明鏡社數位 德國柏林 1.建立與歐洲執法單位 10 2 91 130 國家安全大會 - 91 之聯繫管道。 2.促進與國際資安專家 交流學習。 3.參與國際會議提高本 局於國際場合之能見 度。 104 局 -開會、談判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英國 107.03 1 52 英國 108.03 1 42 8 12 119 一般行政 以色列 107.11 1 116 - - - - 9 14 181 一般行政 印尼 108.09 1 55 - - - - 4 9 93 一般行政 - - - - - - 3 49 128 一般行政 - - - - - - 10 44 265 一般行政 - - - - - - 105 調查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 美國 1.受訓內容含學、術科等,交換工作經 111.01-111.12 81 1 訓練-91 驗,提升調查工作技能。 2.加強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繫工作,建 立交流管道,促進國際合作。 02 國際執法學院訓練-緝毒單 泰國 1.受訓內容含防制國際毒品犯罪之中階 111.01-111.12 14 2 位指揮官課程-91 官員偵察部署、緊急應變等技巧。 2.加強並促進與美國緝毒局之聯繫工作 ,以提升調查工作技能。 03 國際執法學院訓練-電腦及 泰國 1.受訓內容含防制網路犯罪之中階官員 111.01-111.12 7 3 網路入侵課程-91 使用網路偵搜工具、分析數位證據等 技巧。 2.加強並促進與美國密勤局之聯繫工作 ,以提升調查工作技能。 04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俄羅斯 1.為提升駐外人員俄語能力,有必要赴 111.01-111.12 180 1 地語文-91 俄羅斯實地接受俄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05 外派人員赴駐在國研習當 日本 1.為提升駐外人員日語能力,有必要赴 111.01-111.12 180 2 地語文-91 日本實地接受日語訓練。 2.瞭解、融入當地社會環境,培養專業 素養及處理涉外事務能力,俾赴任後 順利推動業務。 106 局 -進修、研究、實習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經 - 111 28 139 一般行政 1 建 階 - 30 73 103 一般行政 0 作 員 - 45 60 105 一般行政 0 等 作 赴 - 45 2 47 一般行政 0 業 後 赴 - 66 4 70 一般行政 0 業 後 107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與歐美澳等國執法單位派駐香 香港 歐美執法 由於大陸經濟迅速崛起, 111.01 - 111.12 4 3 港辦事處工作會談91 機關派駐 伴隨而來的跨境犯罪問題 香港單位 層出不窮,為此,包括美 、英、法、德、日等20餘 個重要國家均在香港設立 執法聯絡官或辦公室,就 近掌握大陸與周邊地區相 關犯罪、資恐與資安等情 資。本局如能派員赴港與 該等國家駐港執法機關直 接聯繫,將可強化本局國 際合作關係,對打擊跨國 犯罪將有極大助益。 02 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研討會 北京(暫訂 各國反貪 瞭解各國實踐聯合國反貪 111.01 - 111.12 3 2 91 ) 機構及國 腐公約在其國內相關措施 際反貪組 及動態,並與反貪局聯合 織人員 會會員國及國際相關機構 人員進行交流,以進一步 建立業務聯繫管道。 03 參加第17屆海峽兩岸暨港澳警 上海(暫訂 大陸地區 本項會議,由兩岸四地輪 111.01 - 111.12 5 5 學研討會(及籌備會)91 ) 及香港、 流辦理之定期活動,深化 澳門之公 兩岸四地實務執法人員之 安、警務 交流並探討共同打擊跨境 部門高層 犯罪可行作法。 人員 04 參加香港「財富調查國際研討 香港 香港警務 由香港警務處主辦,旨為 111.01 - 111.12 10 4 會議」(中、英文班)91 部門及各 參與反洗錢、反恐籌資財 國洗錢防 富調查/情報及各類案件 制專業人 偵辦人員提供一個專業經 員 驗交流。 05 赴陸與公安經偵緝毒反洗錢等 北京、上 大陸地區 本局年度交流計畫,由本 111.01 - 111.12 5 3 部門工作會談91 海(暫訂) 公安、檢 局主任秘書以上層級率團 察及洗錢 ,與大陸公安、經偵、緝 防制部門 毒及反洗錢等部門進行工 作交流,並與業務合作密 切之省級公安等部門人員 工作會談。 06 赴香港、澳門與警務等部門工 香港、澳 香港:廉 與香港及澳門警務、廉政 111.01 - 111.12 4 3 作會談91 門 政公署、 、海關、洗錢及檢察等部 海關、警 門持續深化合作,就廉政 108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49 82 9 140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各項國際合作業務進行會談 ,交流經驗及工作情誼,擴大 共同打擊跨國犯罪成效。 48 31 8 87 司法調查業務 有 交流反貪實務及策進作法,推 展國際反貪合作。 133 155 54 342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瞭解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地 區公安、警察實務經驗及治安 政策,強化共同打擊犯罪實務 及學術交流。 66 143 20 229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各國(地)反洗錢及反恐籌資 策略工作者及執法人員建立聯 繫平臺,瞭解洗錢防制動態。 117 90 49 256 司法調查業務 有 研討兩岸打擊跨境毒品、貪瀆 、經濟及洗錢犯罪之具體作為 ,建立聯繫窗口及情資交換管 道。 74 77 48 199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強化與香港、澳門各執法部門 之打擊犯罪合作,建立聯繫窗 口,以有效追緝外逃經濟罪犯 109 調查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務處等; 、洗錢、企業肅貪、毒品 澳門:檢 及追緝外逃等業務與港澳 察院、警 執法部門進行定期參訪加 察總局、 強合作。 廉政公署 07 參加第15屆兩岸四地刑事法論 上海(暫訂 澳門及大 此論壇由臺灣輔仁大學、 111.01 - 111.12 5 5 壇91 ) 陸地區、 北京師範大學、香港大學 香港與會 及澳門大學等共同發起並 專家學者 輪流舉辦,探討兩岸四地 刑事實體法制、程序法制 之比較及各類跨境犯罪之 理論與實務。 08 參加兩岸營業秘密保護研討會 北京(暫訂 大陸公安 參與「兩岸營業秘密保護 111.01 - 111.12 5 5 91 ) 、檢察、 研討會」,探討兩岸在營 法院及國 業秘密保護上之學理及實 家知識產 務上各類跨境犯罪議題及 權局等 可行作法,深化兩岸保護 營業秘密及打擊智慧財產 犯罪之運作機制。 09 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經濟犯罪91 廣州、上 大陸地區 與大陸(含港澳)公安、 111.01 - 111.12 6 6 海(暫訂) 或香港、 執法單位合作之經濟犯罪 澳門公安 具時效性之個案,須前往 警務機構 合作地區進行個案工作會 談,爭取偵辦案件時(成) 效。(預估2案) 10 執行遣返外逃重大罪犯91 廈門(暫訂 大陸地區 執行遣返我外逃大陸地區 111.01 - 111.12 10 10 ) 或香港、 通緝犯,預估辦理5案。 澳門公安 (經費含受遣返人返臺單 警務機構 程機票費用) 、司法廳 11 執行兩岸及港澳地區共同打擊 大陸地區 大陸地區 根據近年法務統計資料, 111.01 - 111.12 12 16 毒品犯罪91 或香港、 或香港、 大陸及香港為我國主要毒 澳門(前往 澳門公安 品來源地區之一,為有效 之地區視 警務機構 防制大陸及香港地區毒品 個案需要 走私來臺,預估111年度 辦理) 有4件跨境毒品案須赴大 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舉行 個案會談,俾利合作偵破 案件。 110 局 畫預算類別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及案件偵辦。 110 155 26 291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藉學術理論與實務問題之比較 與研討,推動跨域刑事司法協 助與合作機制之建置與完善, 俾有效防制兩岸四地跨境犯罪 問題。 120 146 24 290 司法調查業務 無 124 85 22 231 司法調查業務 有 就偵辦經濟犯罪案件進行會商 ,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成 效。 244 57 68 369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赴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執 行遣返外逃通緝犯及接返受刑 人等工作,前往地點為協助本 局緝捕外逃之大陸地區省(市) ,進行遣返工作會談,並協調 雙方交接事宜。 198 206 10 414 司法調查業務 有 與大陸地區公安或香港、澳門 司法、警務等部門建立及拓展 聯繫管道,進行犯罪情資交換 、案件協查偵辦、工作會談等 工作,強化常態共同打擊跨境 毒品犯罪機制。 111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642,519 682,392 - -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4,642,519 682,392 - - 112 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2,724 - 380 5,328,015 - 2,724 - 380 5,328,015 113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 - - - 114 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115 調查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478,238 - 11,150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 478,238 - 11,150 116 局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119,960 199,566 - 808,914 6,136,929 119,960 199,566 - 808,914 6,136,929 117 調查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9及以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法務部調查局中 105-114 14.20 0.22 0.58 4.78 8.62 1.行政院107年12月1 和調查園區新建 9日院臺法字第107 辦公大樓中長程 0133403號函核定 計畫 。 2.本計畫111年度預 算編列於「營建工 程」科目。 通訊監察自動分 111-114 1.97 - - 0.34 1.63 1.行政院110年5月14 配管理系統精進 日院臺法字第1100 計畫 014042號函核定。 2.本計畫111年度預 算編列於「其他設 備」科目。 118 調查局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算數 預計執行內容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023000000 12 法務部主管 0023950000 37 調查局 4,050 3423950000 司法支出 4,050 3423951000 11 2 司法調查業務 4,050 辦理國家安全維護及安全防護工作,舉辦 全民安全防護有獎徵答活動及拍攝國安微 電影媒體宣導等經費4,050千元。 11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單位預算部分 第 一 項 110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已遵照辦理。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 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 1 至 6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 9 至 10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前述 1 至 10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 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55 億元(約 1.18%) ,另予補足。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4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 移民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 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調查局、工業局、 智慧財產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 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 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外交部、領事 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勞動 基金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12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 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環境檢驗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南 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 院、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內政部、移民署、外交 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 理局、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院、銓敘部、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消防署 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 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 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 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 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 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 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 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農業金融局、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121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 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 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 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 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 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 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 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 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 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家畜衛生試驗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 立法院、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122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 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 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 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 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 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第 二 項 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關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利發揮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定及依 預算財務效益,爰請自 111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 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或附屬單位預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預計執行內容等,以 利外界監督。 123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三 項 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 已遵照辦理。 傳費用,須符合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按季將辦理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 情形函送立法院備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第 四 項 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所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11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 110 年 4 家及文化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 3 家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 月 30 日以台財產署公字第 110 使用國有不動產作為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舍等,尚無相關法令 35006140 號函就決議有關事項 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以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卻將自有不動產出 進行調查,法務部已於同年 5 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期間最長有超過 50 年者,多數亦長達 2、3、40 年 月 26 日以法秘字第 110075066 之久,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鑑於國有不動產為國家重要資源,政府機關應 70 號函回復該署在案。 善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適有效之運用,應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及財政 部國有財產署全面清查,及妥適處理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 形,並研議短期保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有效運用方案,俾利符合 國有財產法令之規範,及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收入,爰請行政 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五 項 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家,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 1.本局對於政府科技發展計畫 技發展計畫經費 969 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3 期特別預算 之執行考核等,均係遵循科 案編列 200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104 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 256 技部之規劃辦理。 億元,合共 1,529 億元,較 109 年度相同基礎增加 27 億元,增幅 1.8%。另依 2.科技部於每一年度計畫執行 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 5 條規定,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 結束,均會來函辦理「年度 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 中央政府科技研發績效彙 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其中經濟 編」事宜,本局即依其內容 部 105 至 108 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利,分別 1,956 件、1,799 件、 及格式要求,撰寫本局「科 1,651 件、1,566 件,總計 6,972 件,件數呈現逐年趨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 技研發績效」 ,其內容即包含 6 年尚未應用者並逾 7,000 件,近 3 年增幅將近五成,且未使用專利每年相關 科技研發經費預算執行及成 管理維護費用達億元。鑑於研發成果攸關產業發展,近來國內、外業界為增 果績效。 進自己產業競爭力,已紛紛將專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權保護 3.另有關專利權、營業秘密及 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訊外洩,爰請行政院將近 3 年整體對 資訊外洩之管控部分,本局 科技研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管控機制等相關事項於 3 個月 亦依循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 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室之「科技成果應用共同處 理原則」辦理,計畫執行如 有外包者,需與委託之廠商 簽訂「政府資助科研計畫資 料使用協議書」 ,以維護本局 研發成果之權益。 第 六 項 110 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 5,340 億元,包括公務預算 1,324 億元、特 配合行政院與法務部所定及依 別預算 1,041 億元、營業基金 1,386 億元及非營業基金 1,589 億元,金額極 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為龐大,計畫項目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 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著重於個案計畫年度目標達成情形、經費運用及執 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7 年 1 月起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藏無 法如期達成風險」 、「預定工作進度明顯配衡失當」等列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 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入考量,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同年 10 月修正「行政院及所 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 ,將營運評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計畫執 行完成後,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告,並回饋至計畫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 124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家發展委員會 108 年度 總結評估複評比率僅 11.54%,且 106 及 107 年度複評發現,如繳庫率偏高或 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能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多情形, 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未臻完善,未能 落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正、停(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 大,顯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效,淪為紙上作業,爰請行 政院檢討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 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第 七 項 5G 具有「高頻寬(eMBB)」 、「多連結(mMTC) 」及「低延遲/高可靠(URLLC) 」 本局日後如採行 5G 網路技術, 等特點,有別於 4G 封閉式核心網路架構,5G 網路採用大量軟體功能模組、核 將遵循行政院相關資安防護規 心網路雲端虛擬化設計,且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電信業者之多接取邊緣 範、機制辦理。 運算提供用戶高速、低延遲服務。然而開放式設計,使得 5G 網路面臨之資安 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已制訂「107-114 年資安產業發 展行動計畫」 ,推動策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 濟部亦規劃建置 5G 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並完成 5G 資安偵防平台雛 型。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配合 5G 釋照時程,修增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及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等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雖已達成階段性 目標,惟因應未來 5G 應用場域陸續開放後,恐將面臨各種新興資安威脅與攻 擊,鑑於國內 5G 網路資安防護機制尚未完備,相關評估及強化 5G 網路業者 之資安防護能力工作仍待完成,行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機關持續調適法規 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 5G 應用場域實驗,以強化資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請行 政院將各主管機關 5G 網路資安防護之規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 6 個月 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八 項 106 至 110 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 5G 相關計畫補助經費分別為 38 億 4,140 萬 8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千元及 13 億 4,488 萬 3 千元,合計 51 億 8,629 萬 1 千元,補助金額極為可 觀,惟以近年補助 5G 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 106 至 109 年截至 7 月 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 3 億 1,152 萬 7 千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 88 億 7,407 萬元,其中衍生產值從 106 年度 20 億 2,292 萬 5 千元增加至 108 年度 34 億 6,600 萬元,增幅逾 71.34%;科技部 107 至 109 年截至 7 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5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 入 1,627 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數 23 件及產學合作金額 3,714 萬 4 千元。由 此觀之,我國 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示對 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度及技 術自主能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力,共同研發 5G 前瞻關鍵技術, 建立優勢 5G 核心技術,將 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相關產業供應鏈,以增加經 濟產值,並提升我國 5G 通訊產業競爭力。 第 九 項 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200 家,尚未包括其再轉投資之眾多子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 管機關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盡一致,於官網所揭露相關資 訊,內容差異頗大,有揭露亦僅有第一層投資事業,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 下子、孫公司等,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 經理人等均有決策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相關資訊外界均無所 知悉,易有低估政府投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家數極多且規模不小,為利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請行政院研 125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 (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相同 密度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主管機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 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十 項 依財團法人法第 6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自該法施行後 1 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理,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 長者,不在此限,延長期間以 1 年為限。然該法於 107 年 8 月 1 日公布,並自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迄今近 2 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尚未完備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例如訂 定內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目及額度、董事人數超逾 15 人或監察人未 達 2 人等相關規範,鑑於財團法人法賦予主管機關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高 密度監督之權力,爰請法務部加強督促各主管機關於 3 個月內儘速完成相關規 範之訂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算、 決算書及定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主動公開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 監督,並請法務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十 一 項 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便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近 1 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分工不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 落周邊環境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 國家公園管理處、消防救難系統或地方政府等第一線公務單位疲於奔命。對 此,行政院在未有效解決現況與分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山林政策,避免無 辜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09 年截至 12 月 15 日的山難件數,已經創下 18 年以來新高,將近 450 件,同時為 108 年之 2 倍。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轄管林道 81 條,總長 1,646 公里,其中主要林道 15 條、274 公里;次要林道 35 條、932 公里;一般林道 31 條、440 公里。林 道皆位於台灣生態敏感地區,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年卻僅編列 2 億元 維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護經費不到 15 萬元,山區林道之維管根本無法保障 遊客安全。又以內政部營建署之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為 例,位於生態敏感區長達 19 公里之林道,近 5 年每年平均養護預算僅 80 萬元, 平均 1 公里養護經費 4 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與經費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動用 原住民族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區救援之保險與財產(車輛), 政策皆未給予適當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暴增及山難數的增加,造成 通往山林之原住民族部落交通與生活嚴重困擾,山林主管與救難單位疲於奔 命,在人力與經費毫無增加之狀況,推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備,爰請行政院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經濟、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十 二 項 有鑑於我國於 103 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 民國兒童健康聯盟提供之 2016 年兒童健康幸福指標-臺灣與 OECD 國家比較, 我國 0 至 2 歲兒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 至 5 歲兒童就讀於幼兒園之比例仍 較大多數 OECD 國家為差;目前我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不足且薪水偏 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助不僅複雜且不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透過更公 126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平的育兒津貼方式,並研議儘早落實行政院宣示「私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保津 貼每月均達 3 千元」,保障幼教人員薪資,以達到家長、教師、業者、幼兒乃 致國家之多贏局面。 第 十 三 項 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 年 1 月 15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日起國人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 3 天內檢驗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 館、選擇居家檢疫的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一戶,同行者可同住,但 非居家檢疫者不能同住。然而擁有多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數,有多位家人返台 的家庭,就必須求助防疫旅館,卻屢屢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訂房,怎麼找都 訂不到;更擔心如果讓家人回家住,自己跟長輩外出居住,會不會反而遭遇更 高的風險。年節將至,傳統返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返台過年的國人,未 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台,目前出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成為不確定 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見疫情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的 需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內政部營建 署等應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疫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 需求。 第 十 四 項 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中,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 本局無此項決議應辦事項。 與產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育部審查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 費評選時,未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於高教與技職體系中,助理教 授所提出之申請計畫與經費,應占整體受獎補助預算中至少達 30%比率,以鼓 勵年輕與傑出之助理教授人才能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技部補助計畫應至少 提升 10%,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十 五 項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 26 條,文化部於 108 年 11 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配合辦理。 規範機關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研究、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 應優先適用上開辦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 進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請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進行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 財產權」為原則,且不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 對第一線採購人員進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保障創作者之智 慧財產權。 第 十 六 項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關、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 1.本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經費,進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人機、虛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 會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辦 資通訊設備採購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應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 理相關作業,並依採購案性 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惟立法院於第 9 屆處理行政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 質於契約載明「本案涉及資 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 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 清單。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 5G 資訊建設及設備採用,政府 關事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 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件頻生之嚴重性,採取積極之作為。爰要求行政院 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 確實盤點各級機關現行使用情形,並於 110 年底前汰換,各項採購不得採購中 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 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並 通訊產品。」 。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法務部並已宣達所屬機關遵 循行政院規定,儘速於 110 年底前完成機關大陸廠牌資 通訊設備停用、汰換事宜。 127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第 十 七 項 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 配合辦理。 保護法第 6 條之規定: 「…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 估」 ,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 「業務主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 法規,應於送立法院審議前舉行公聽會;前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評估 報告應併同租稅優惠法律送交立法院審議」。為避免立法機關帶頭違法,並陷 立法委員於不義,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遵守相關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 出評估完成後,併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附屬單位預算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案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行政院主管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 四 十 三 項 行政院與各公家機關大量製作懶人包、梗圖流傳於網路,性質形同廣告宣傳, 法務部已於 110 年 5 月 12 日以 查「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及「廣播節目廣告區隔 法綜字第 11000080510 號函請 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已明確規定須「明顯揭露置入者之名稱或商 本局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1 標」 ,爰要求行政院通令所屬,自 110 年度起,凡公家機關自製或委外製作之 0 年 5 月 5 日通傳內容字第 110 網路宣傳品,皆須註明機關名稱。 48012750 號函示辦理。 第 六 十 六 項 有鑒於最新的空污排放清冊統計,臺中火力電廠排放 PM2.5 的量,佔整體的 配合行政院所定及依照相關法 1.3%,不過,柴油大貨車卻高達 10.17%,108 年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 36 條修 令規定辦理。 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烏賊車排氣標準,惟執行至今 仍未見具體成效,因此,建議各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在委外業務招商時,研議於 合約內要求載明廠商使用柴油大貨車,提出檢驗報告符合四期環保法規後方可 執行委辦業務,藉以達到降低空污之效果。有鑑於此,爰要求行政院明令各公 部門及所屬各事業機構應優先採用符合四期標準之車輛進行委辦,並責成環保 署於 110 年 6 月底前建立柴油車定檢制度,以落實降低空污。 法務部歲出涉及本局應辦部分 第 十 六 項 法務部調查局掌理洗錢防制事項,該局洗錢防制處為我國金融情報中心,依亞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太洗錢防制組織 108 年公布第三輪洗錢防制相互評鑑成果報告,我國達最佳之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6 「一般追蹤」等級,該處所涉效能評鑑項目,其中第 29 項建議部分,因有輕 月 11 日以法檢字第 110001025 微缺失故獲「大部分遵循」之評等,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略以,104 至 10 號函送立法院在案。 108 年度調查局處理疑似洗錢交易報告分別為 1 萬 1 件、1 萬 3,755 件、2 萬 3,224 件、3 萬 5,573 件及 2 萬 7,316 件,其中結案存參件數各為 8,529 件(占 85.28%) 、1 萬 1,809 件(占 85.85%) 、1 萬 9,939 件(占 85.86%) 、3 萬 1,497 件(占 88.54%)及 2 萬 4,294 件(占 88.94%) ,報告移送該局辦案單位、警政 及其他機關處理者未及二成。且評鑑團認為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能依法執行受理 有關疑似洗錢、資恐及相關特定犯罪等金融情資,並加值產製金融情報分送權 責機關參處,落實第 29 項建議之核心功能,惟亦指出部分輕微缺失:目前沒 有明定分送旅客申報攜帶洗錢管制物品資料(ICTRs)和現金交易報告(CTRs) 之規定,但這些資訊都包括在分送之分析報告當中。鑑於我國雖於第三輪洗錢 防制相互評鑑成果獲得國際肯定,惟仍須持續落實辦理各項洗錢防制作為;爰 請法務部參採該評鑑結果之建議,明定分送旅客申報攜帶洗錢管制物品資料 (ICTRs)和現金交易報告(CTRs)之規定,並積極與相關單位研議提升金融 情資運用效能,藉由機關間協力合作以發揮綜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28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調查局 第 一 項 我國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出現重大瑕疵,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去 1.本局已修訂「法務部調查局 年偵獲一起安毒案件時,竟「遺失」6kg 安毒近 1 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這 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 是調查局首度發生大量毒品證物遺失事件,迄今仍未尋獲。由於毒品物證滅失 點」 ,強化扣押物管理,並於 非同小可,航業處還原本打算私下盡速找回物證,沒想到經過近 1 年時間,毒 109 年 12 月 17 日通函外勤 品去向仍是一團迷霧,直到事情掩蓋不住,督察處展開約談,才讓這起離譜事 處(站)遵循。 件曝光。請法務部調查局強化內控機制,儘速研修相關扣案毒品送驗流程及扣 2.本局另訂定「法務部調查局 押管理要點,將毒品證物保管、清點、稽核、送驗等流程確實規範,以杜絕類 扣案毒品封緘送驗及送交保 似事件發生。 管應行注意事項」 ,明確規範 毒品扣押物送驗應指派 2 人 負責,以達相互監督及保管 目的,並於 109 年 12 月 23 日通函各外勤處(站)遵循。 第 二 項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 108 年 11 月破獲安非他命運毒案,然而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卻爆發 6.5 公斤證物毒品遺失的重大失誤,從證物遺失到事件公開疑被隱匿長 面報告,經法部務於 110 年 3 達 1 年。 月 17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毒品犯罪防制─一般事務費」中,編列 1,081 萬 5 千元作為「偵辦案件 11000042300 號函送立法院在 履勘、證物扣押、證物箱、毒品證物袋、四聯單、條碼紙、封緘用紙、餐飲及 案。 執行毒品犯罪案件蒐情查證資料等經費」 。 考慮到毒品犯罪偵蒐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不宜輕易刪減;然而法務部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的重大失誤引發民眾對於調查局扣押毒品的管 理疑慮,請法務部調查局修訂「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點」,強 化毒品證物調借返還清點、送驗等流程,以杜絕類似事件發生,並於 2 個月內 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三 項 據立法院預算中心 110 年評估報告指出,法務部調查局處理疑似洗錢交易報告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八成以上均為結案存參,報告移送該局辦案單位、警政及其他機關處理者未及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4 二成,顯見調查局與執法機關合作仍有強化空間,以提升洗錢防制成效。請法 月 27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務部調查局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精進洗錢交易報告移送計畫之書 11004511540 號函送立法院在 面報告。 案。 第 四 項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負責受理、分析、處理及運用之資料範圍相當廣泛,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包含金融機構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資料、金融機構申報大額通貨交易資料及海關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4 通報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大額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入出國境資 月 27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料等,應妥善運用相關資訊,與執法機關相互配合,進一步確立執法機關在實 11004511550 號函送立法院在 務運作上之需要,以提升洗錢防制之成效。 案。 爰此,請法務部調查局於 3 個月內對此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 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 五 項 毒品查緝工作為法務部調查局重要業務項目之一,因毒品戕害國民身心健康至 1.本局已修訂「法務部調查局 鉅,故為有效遏止毒品氾濫情勢,行政院於 87 年 10 月 30 日修正調查局職掌, 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 明定毒品防制工作為調查局法定職掌。 點」 ,強化扣押物管理,並於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於 108 年 3 月偵獲一起安毒案件時, 109 年 12 月 17 日通函外勤 於同年 11 月承辦之詹姓調查官交代鄭姓調查官將 6.5 公斤安毒送回調查局本 處(站)遵循。 部鑑識科學處鑑定,因遲未收到報告,經調查後才發現竟搞丟將近 6.5 公斤之 2.本局另訂定「法務部調查局 安非他命毒品,且已遺失近 1 年,調查局高層近日才知悉此事,迄今尚未尋獲, 扣案毒品封緘送驗及送交保 129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調查局重大疏失,為避免有類似情事再度發生,調查局應明訂查獲毒品證物 管應行注意事項」 ,明確規範 保管及送驗流程,爰此,請法務部調查局儘速對此提出相關規定之修正。 毒品扣押物送驗應指派 2 人 負責,以達相互監督及保管 目的,並於 109 年 12 月 23 日通函各外勤處(站)遵循。 第 六 項 110 年度調查局歲出預算第 2 目「司法調查業務」編列 2 億 2,587 萬元,凍結 法務部已於 110 年 5 月 19 日就 1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決議有關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 法制委員會完成報告,經委員 會決議,預算經凍結部分,准 予動支,嗣經提立法院第 10 屆 第 3 會期第 14 次會議報告,該 院並已於 110 年 6 月 9 日以台 立院議字第 1100702584 號函知 法務部在案。 第 七 項 110 年度法務部調查局歲出預算第 1 目「一般行政」編列 49 億 8,960 萬 4 千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元,係以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接待各界人士、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及辦理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4 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等為主要任務。根據 110 年 1 月 10 日新聞 月 7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報導,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徵求高級資安分析師與資安分析師共 10 名, 11000059250 號函送立法院在 其中高級資安分析師條件為須有博士學位,惟調查局所提供之月薪僅 5 萬 8 案。 千元,甚至比剛上任之調查官還少。 蔡總統上任後頻頻強調國家資安之重要性,卻在法務部調查局這麼重要單 位下,高級資安分析師職位之月薪僅開設 5 萬 8 千元,雖法務部調查局出面解 釋, 「薪資是按照政府聘用標準,並非法務部調查局能決定」 ,惟法務部調查局 應向其主管機關或行政院等單位陳情,積極解決所遇困境,而非僅用法務部調 查局不能決定等理由推責,否則蔡總統上任後,所言之「資安即國安」恐有成 為口號之疑慮。 經查,104 人力銀行所開設資安人員職缺,110 年 1 月 5 日更新之「資安 技術經理」年薪 80 至 120 萬元;110 年 1 月 9 日更新之「資深資安工程師」 月薪 7 至 10 萬元,皆比調查局所提供之薪資高。 爰請法務部調查局檢討聘用資安人員上所遭遇之困境,並研議可行方案,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八 項 110 年度法務部調查局歲出預算第 2 目「司法調查業務」 ,編列 2 億 2,587 萬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元,係以調查資料蒐處與運用、兩岸資料蒐集與研究、國家安全維護,及毒品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4 犯罪防制等為主要任務。根據 109 年 11 月 19 日新聞報導,法務部調查局於 月 1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109 年 11 月查獲 6.5 公斤安非他命,卻遭案件調查官「不慎弄丟」 ,且相關人 11000055460 號函送立法院在 員隱匿此事,時隔一年後才上報。此案件之發生顯見法務部調查局內部管理及 案。 控管效能差,應提出行政檢討,請法務部調查局修訂「扣案毒品管理要點」強 化毒品證物調借、返還、清點,以杜絕類似事件發生,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 九 項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於 2019 年 11 月間破獲安非他命運毒案,惟爆發 本局已就決議有關事項擬具書 6.5 公斤之證物遺失且隱匿重大失誤長達一年,2020 年 11 月始將遺失證物一 面報告,經法務部於 110 年 4 事呈報檢察官,僅因承辦調查官及其主管擔心遭追責而未呈報,實非妥適。爰 月 20 日 以 法 檢 字 第 請法務部儘速檢討補正,針對毒品防制持續研議、制定各外勤處站送驗毒品的 11000064350 號函送立法院在 130 調查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0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標準作業流程(如比照運鈔車之保全方式等具體流程應明確、送驗需 2 名以上 案。 人員等)、盤點與核對機制(如 3 個月內應徹查盤點證物一次、條碼與四聯單之 核對)、加強證物監管鏈之管理(如 RFID 的運作應納入並加以說明、GIS 管理 系統等),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與相關規 定修正之書面報告,以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督。 131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