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單位預算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 預算總說明 ············································ 1-7 二、 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9-11 2.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2-13 三、 附屬表 1.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5-28 2.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29-47 3. 各項費用彙計表 ····································· 48-49 4.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50-51 5. 資本支出分析表 ····································· 52-53 6. 人事費分析表 ·········································· 55 7. 預算員額明細表 ····································· 56-57 8. 公務車輛明細表 ········································ 59 9.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60-61 10. 捐助經費分析表 ····································· 62-65 11.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67 12.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68-71 13.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 72-75 14.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76-77 15.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79 16. 委辦經費分析表 ····································· 80-81 17.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82-88 預算總說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係依據八十二年行政院院會通過「全面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 動綱領」之決議,將原中央標準局掌理之專利、商標、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內政部著 作權委員會掌理之著作權,經濟部商業司掌理之營業秘密,以及經濟部設置臨時任務 編組之查禁仿冒小組負責之查禁仿冒商品等業務,合併成立之專責機關,以處理有關 智慧財產權業務;其組織條例係於民國 87 年 10 月 15 日經立法院第三屆第六會期三讀 通過,87 年 11 月 4 日華總(一)義字第 8700224360 號總統令公布,並由行政院 88 年 1 月 4 日以經(88)人字第 87037775 號函核定於 88 年 1 月 26 日施行。內部單位及 員額編制,如附組織系統圖。 (一) 機關主要職掌 1. 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 產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 2. 專利案件之審查、再審查、舉發、撤銷、消滅及專利權之管理事項。 3. 商標申請註冊、異議、評定、廢止案件之審查及商標權之管理事項。 4. 製版權登記、撤銷、使用報酬率之訂定、強制授權之許可、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與監督、出口視聽著作及代工雷射唱片著作權文件之 核驗事項。 5.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及管理事項。 6. 智慧財產權觀念之宣導、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之調解、鑑定及協助取締事 項。 7. 智慧財產權與相關資料之蒐集、公報發行、公共閱覽、諮詢服務、資訊推 廣、國際合作、資訊交流及聯繫事項。 8. 其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事項。 (二) 內部分層業務 1. 專利一組:掌理專利師登記及管理、專利代理人管理、專利權登記、專利案 閱卷處理及專利年費處理;專利案件程序審查;設計專利申請案之審查、新 型專利申請案之形式審查;機械、生活用品及土木類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審查 等事項。 2. 專利二組:掌理半導體、資訊、通訊、電力、量測、光及儲存裝置、生技醫 藥、農藥、飲食品、微生物、生物技術、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 學、光電液晶、驅動電路、電漿技術類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審查;醫藥品、農 藥品或其製造方法延長專利權期間申請案之審查等事項。 3. 專利三組:掌理設計、物理、日用品、電子、電機、資訊、機械、土木、醫 學工程、產業機械、醫藥、農藥、飲食品、嗜好品、微生物、生物技術、有 機化學、液晶、無機化學與高分子化學類專利案之再審查等事項。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4. 商標權組:掌理商標移轉、變更、授權、設定質權、禁止處分之登記、商標 註冊證之核發;化學、油漆、顏料、工業用油脂、藥品、食品、飲料、酒、 清潔劑、普通金屬、醫療器材、樂器、家具、皮革、紡織、服飾、農工機 械、用具、電腦、運輸工具、爆裂物、鐘錶、家庭、廚房用具等類商標;商 標、團體標章、證明標章之異議案、評定案、廢止案等之審查;商標法規、 審查基準之研擬等事項。 5. 著作權組:掌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及監督;著作權(製 版權)登記(註冊)案件之行政爭訟處理及資料查閱;著作權教育及推廣之 規劃與執行;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行政事項及其他行政庶務事項;著作 權法規、制度之研擬、修正及執行;國際著作權法制之研究等事項。 6. 資料服務組:掌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聯繫與合作;智慧財產 權圖書與資料蒐集、採購與管理;我國專利英文資料庫之建置;智慧財產權 資料之研究、業務統計及分析;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及公報之編譯、出版、 發行;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之管理運用及自動化之應用;智慧財產權媒體應 用;各服務處業務之協調、聯繫、督導及管理;專利商品化活動等事項。 7.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掌理智慧財產權政策之研擬及推動;本局施政方針 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及考核;為民服務工作計畫之研擬及考核;智慧財產權保 護之教育訓練;宣導活動及民意調查;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團體之輔導、聯 繫及獎勵;智慧財產權國際雙邊或多邊合作相關計畫之策劃、協調及推動; 國際雙邊或多邊智慧財產權諮商;與大陸地區智慧財產權協商事項之協助規 劃、協調及推動;協助取締智慧財產權侵權事項;仿冒資料之蒐集、管理、 通報與統計等事項。 8. 秘書室:掌理國會聯絡、公共關係及新聞聯繫與發布;公文之收發、分辦、 繕校、稽催及印信之典守;出納管理、財產管理、物品採購、辦公處所及宿 舍維修、工友管理、環境整理維護、車輛之調度維護、會議場所之服務管 理;檔案管理;本局機要公文之處理、保管及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之秘 書管理等事項。 9. 法務室:掌理關於本局主管法規之研究、蒐集、審議及除商標法與著作權法 以外法規之研擬事項;本局主管法規之編纂及解釋事項;國家賠償案件之處 理等事項。 10. 資訊室:掌理資訊系統之研究、協調、規劃、推動、維護、分析及設計; 電腦系統主機、週邊、網路等設備之規劃;電腦機房設施之管理及維護等 事項。 11. 人事室:掌理組織編制、考試分發、任免遷調、退休撫卹、待遇福利、訓 練進修、考核獎懲、差勤管理、約聘僱人員遴用及管理等事項。 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12. 主計室:掌理決算之編製;帳務之處理;財物保管之抽查;會計檔卷之管 理;預、概算之編製;預算控制、執行及憑證審核;歲出入收支內部審核 工作等事項。 13. 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法令之擬定及宣傳;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 處理檢舉事項;政風興革建議事項;政風考核獎懲建議及公務機密維護等 事項。 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專利一組 專利二組 一 專利三組 一 商標權組 副局長 著作權組 新竹 資料服務組 台中 一 地區服務處 台南 局 長 主任秘書 高雄 國際事務及 綜合企劃組 秘書室 深坑第二辦公室 副局長 法務室 資訊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 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 為任務編組單位 本局法定編制員額 754-806 人,本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配置預算員額 1,018 人,包括 職員 653 人(含派用人員 2 人)、聘用人員 307 人、約僱人員 26 人、技工 5 人、駕駛 9 人 及工友 18 人。 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為落實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所揭櫫「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國民就業」之施政 方向,並體現經濟部「創新經濟、樂活台灣」之發展願景,本局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 護環境為施政目標,並以強化智慧財產權法制,提升專利商標審查效能,完善智慧財 產權 e 化環境,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研發成果之運用為施政重點。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 當前社會狀況及經濟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畫之具體工作項目,其目 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優化智慧財產權法制,符合產業需求及國際發展優勢。 2. 提升專利商標審查品質與效能,促進創新產業之發展。 3. 推動著作權集體管理及授權制度有效運作,助益文化產業傳播與發展。 4. 賡續推動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厚植智慧財產專業人才。 5. 完善智慧財產權 e 化環境,提供優質及便捷的業務電子化服務,提升為民服 務效能。 6. 健全專利檢索資料庫,進行重要產業專利趨勢分析,充分揭露專利資訊,以 利企業創新研發。 7. 加強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提升我國智財業務國際地位,落實我 產業全球布局利益之保護。 8. 持續協調查禁仿冒工作,強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二)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估方式 衡量標準 體制 目標值 發明專利初審案 提升服務效率 提 升 專 利 審 查 能 1 統計數據 件平均審結期間 37 (行政效率) 量,縮短審結期間 (月)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 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衡量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指標 目標值 提 升 服 務 效 率提 高 商 標 案 5.8 個月 (1)衡量指標:101年度商標案件審查期間(平 件審查效率 均首次通知期間)衡量標準為5.8個月。 (2)達成情形:101年度全年商標案件審查期間( 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5.8個月,目標達成率 為100%。 (3) 效益分析: 甲、101年平均首次通知期間5.8個月,較100 年之5.95個月,縮短0.15個月,使企業 提早取得商標權,就其商標資產做有效 的規劃與運用,強化企業之競爭力。 乙、核准新商標,有利企業依其經營規劃, 推展商品及服務,促進產業創新,提升 商機與產值,例如核准「PCHOME ONLINE 24h 購物及圖」、「幾分甜」、「艋舺 肥皂」等商標,有助於促進網路服務或 促進各地方特色產品之商機,帶動增加 相關就業人力與企業產能。 提 升 發 明 專 49,630 (1)衡量指標:101 年度發明專利初審結案量衡 利 初 審 結 案件 量標準為 49,630 件。 量 (2)達成情形:101 年發明專利案件結案量為 52,425 件,已達成 49,630 件之年度目標, 目標達成度為 105.63%。 (3) 效益分析: 甲、截至 101 年 12 月底止,發明專利初審待 辦案件數為 152,509 件,較 100 年底 160,479 件,減少 7,970 件,結案量 52,425 件,較 100 年 36,627 件,增加 15,798 件,目標達成率為 143.13%,使 申請人早日取得專利權,有利其進行商 品化,提高產業競爭力。 乙、由於產業非常重視專利之重要性,故競 相申請專利以求保護,導致專利申請量 歷年持續增加,申請實體審查量從 98 年 到 101 年分別為 40,905 件、41,115 件、 43,528 件、44,457 件,然而受限於專利 審查人力有限,故審結量在 100 年以前 均未能超過進案量。在強化審結措施 下,於 101 年進用 170 名 5 年任期制專 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衡量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指標 目標值 利審查人力,並結合運用研發替代役及 專利檢索中心等措施,101 年審結達 52,425 件,已多於進案量 44,457 件,使 待辦案件量已較 100 年減少,擴大審結 量,明顯有助於企業早日取得專利。 丙、由於發明專利待辦案件量仍多,在前述 提升專利審結作為下,雖至 101 年 12 月 之平均審結期間為 45.13 個月,然為協 助申請人早日取得專利,亦推行各項縮 短審結期限之措施,其成果如下: (甲)持續推動「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 案」,迄 101 年 12 月底,共計 4,750 件申請案,首次審查意見通知發出時間 最快為 75.3 天,有效提升專利審查效 能。 (乙)與美、日合作執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PPH)計畫」,迄 101 年 12 月底,台 美 PPH 共計 291 件申請案,3.3 個月審 結,台日 PPH 共計 208 件申請案,2.6 個月審結。 丁、101 年審結達 52,425 件,創歷史新高, 實集各種努力之成果,包括:進用 170 名 5 年任期制專利審查人員、逐月管控 每一位專利審查人員審結數、要求加班 審案、運用 97 名研發替代役及 44 名專 利檢索中心人力協助前案檢索達 15,966 件等,更加上調派行政人力停止休假, 加班趕案,始能締造此等績效。 (二) 上(10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提升服務效率 提 升 專 利 審 查 能 (1)衡量標準:43 個月。 量 , 縮 短 審 結 期 間 (2)達成情形:102 年截至 6 月平均審結期間 降為 43.28 個月,較 101 年度 46.14 個月 下降 2.86 個月。 7 本 頁 空 白 8 主 要 表 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124,634 3,640,731 3,494,642 483,903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500 1,844 446 -344 0426410000 133 智慧財產局 1,500 1,844 446 -344 042641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300 500 - -200 0426410101 1 罰金罰鍰 300 500 - -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 鍰收入。 042641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144 19 -144 0426410201 1 沒入金 - 144 19 -144 上年度預算數係查獲盜版光碟沒入款。 0426410300 3 賠償收入 1,200 1,200 427 0 04264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200 1,200 42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118,758 3,638,807 3,492,727 479,951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4,118,758 3,638,807 3,492,727 479,951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111,833 3,626,213 3,482,386 485,620 0526410101 1 審查費 1,602,248 1,567,507 1,254,054 34,741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受理專利申請案收入1,136,28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34,741千元。 2.受理商標申請案收入465,960千元, 與上年度同。 0526410102 2 證照費 85,214 74,183 83,145 11,031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核發專利證書及證明書等收入84,347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1,031千元。 2.核發商標證明書件及補發或換發商標 註冊證等收入867千元,與上年度同 。 0526410103 3 登記費 236,778 169,247 231,035 67,531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收入1,26 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320千元。 9 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2.辦理商標各項登記及註冊費收入235, 37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67,146千元 。 3.辦理製版權登記與製版權信託登記等 收入14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65千元 。 0526410105 4 許可費 2,187,593 1,815,276 1,914,152 372,317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著作權團體許可費收入33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38千元。 2.專利年費收入2,187,56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372,355千元。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6,925 12,594 10,341 -5,669 0526410305 1 資料使用費 1,530 6,959 6,714 -5,429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販售資料源等收入1,0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5,429千元。 2.資料庫檢索收入510千元,與上年度 同。 3.商標閱卷收入20千元,與上年度同。 0526410313 2 服務費 5,395 5,635 3,627 -24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 下: 1.專利師職前訓練收入36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240千元。 2.生物材料寄存收入5,035千元,與上 年度同。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40 40 587 700 07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740 40 587 700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708 8 556 700 0726410101 1 利息收入 6 8 9 -2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 之利息收入。 0726410106 2 租金收入 702 - 546 702 本年度預算數係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 位租金收入。 0726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2 32 3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廢品及 紙張等收入。 10 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636 40 881 3,596 1126410000 144 智慧財產局 3,636 40 881 3,596 1126410900 1 雜項收入 3,636 40 881 3,596 11264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06 - 前年度決算數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 隊退還公務車E通機儲值金等繳庫數。 1126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636 40 776 3,596 本年度預算數係使用郵資機酬金、印售 書刊及各類公報等收入。 11 智慧財產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1,722,469 1,735,693 -13,224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1,722,469 1,735,693 -13,224 5226410000 科學支出 202,516 197,362 5,154 5226413000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202,516 197,362 5,154 1.本年度預算數202,516千元,包括業務費69,541千 元,設備及投資29,453千元,獎補助費103,522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16,075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 工作等經費1,455千元。 (2)國外專利資訊檢索優質化計畫13,84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資料庫連線使用費等158千元。 (3)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計畫50,824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申請案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等經費4,09 9千元。 (4)專利檢索中心建置計畫78,26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發明專利檢索業務等經 費9,892千元。 (5)新增辦理健全專利檢索中心發展計畫經費22,261 千元。 (6)新增辦理專利資訊服務創新計畫經費8,930千元 。 (7)招商及投資服務計畫-智慧財產權e化服務及流程 整合總經費73,565千元,分5年辦理,101至102 年度已編列26,101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第3年經 費12,32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067千元。 (8)上年度專利生物材料之應用與推廣計畫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11,500千元如數減列。 6126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1,519,953 1,538,331 -18,378 6126410100 2 一般行政 1,210,733 1,187,760 22,973 1.本年度預算數1,210,733千元,包括人事費961,097 千元,業務費224,150千元,設備及投資24,577千 元,獎補助費909千元;其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 理專利積案計畫總經費1,295,522千元,分6年辦理 ,99至102年度已編列580,06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5年經費285,195千元,分別列於一般行政213,578 千元及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71,61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961,09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職員13 人之人事費等16,336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6,053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其他業務租金等295千元。 12 智慧財產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資訊管理經費92,77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資訊服 務費等5,323千元。 (4)文書及檔案管理經費50,80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建置專利商標檔案目錄等經費1,609千元。 6126411000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307,012 348,363 -41,351 1.本年度預算數307,012千元,包括業務費273,950千 元,設備及投資20,202千元,獎補助費12,860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經費37,904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國際發明展及國家發明創作獎等經 費4,637千元。 (2)專利行政及審查經費176,567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建置線上審查環境及運用研發替代役辦理專利 檢索工作等經費34,146千元。 (3)商標行政及審查經費14,39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辦理商標檢索系統功能增修等經費4,073千元。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經費8,66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著作權法令教育推展活動及著作權 集管團體管理著作情形調查等經費2,131千元。 (5)智慧財產權資料建立與服務經費65,29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用及推廣等經 費627千元。 (6)查禁仿冒工作經費4,19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支 付檢舉及偵破仿冒案件有功人員獎勵金等經費3, 883千元。 6126419800 4 第一預備金 2,208 2,208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3 本 頁 空 白 14 附 屬 表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6410100 -04264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0 承辦單位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300 0426410000 133 智慧財產局 300 042641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300 0426410101 1 罰金罰鍰 300 依據光碟管理條例開具處分書之罰鍰收入。 15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26410300 -042641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20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廠商逾期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本科目係廠商逾期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200 0426410000 133 智慧財產局 1,200 0426410300 3 賠償收入 1,200 04264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200 係營繕、勞務及財物購置等案件廠商逾期交貨罰款及沒入保證 金等,估如列數。 16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02,248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三組及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商標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專利申請費: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申請案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1.專利申請費: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申請案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專利之各項申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 專利之各項申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 請費。」並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 請費。」並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 收費。 收費。 2.商標申請費,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 2.商標申請費,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 申請註冊、延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 申請註冊、延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 、廢止及其他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 、廢止及其他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 費、延展註冊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 費、延展註冊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 廢止費等各項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 廢止費等各項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 標準第2、4、5、6條規定收費。 標準第2、4、5、6條規定收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602,248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1,602,248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602,248 0526410101 1 審查費 1,602,248 1.受理專利申請案收入1,136,288千元,包括: (1)設計申請案10,744件*3,000元=32,232,000元。 (2)新型形式審查申請案33,034件*3,000元=99,102,000元。 (3)發明新申請案58,528件*3,500元=204,848,000元。 (4)實體審查申請案739,246,000元: <1>項數在10項之內19,215件*7,000元=134,505,000元。 <2>項數介於11-20項18,739件*13,400元=251,102,600元 。 <3>項數介於21-30項7,734件*20,600元=159,320,400元。 <4>項數介於31-50項4,363件*30,200元=131,762,600元。 <5>項數於50項以上1,511件*41,400元=62,555,400元。 (5)發明再審查申請案3,518件,每件規費7,000元,平均項 數19項,約占6成,每項收費800元,3,518件*7,000元+3 ,518件*0.6*9*800元=39,823,760元。 (6)設計再審查申請案328件*3,500元=1,148,000元。 (7)發明舉發申請案125件,每件規費5,000元,平均項數9項 ,每項收費800元,125件*5,000元+125件*9項*800元=1, 525,000元。 17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02,248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三組及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商標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8)新型舉發申請案638件,每件規費5,000元,平均項數5項 ,每項收費800元,638件*5,000元+638件*5項*800元=5, 742,000元。 (9)設計舉發申請案98件*8,000元=784,000元。 (10)新型技術報告申請案2,092件,每件規費5,000元,超過 10項約328件,平均項數17項,超過10項以上每項600元 ,2,092件*5,000元+328件*7項*600元=11,837,600元。 2.受理商標申請案收入465,960千元,包括: (1)申請商標或團體商標註冊67,150件*4,400元=295,460,00 0元。 (2)申請延展註冊39,804件*4,000元=159,216,000元。 (3)申請商標異議955件*4,000元=3,820,000元。 (4)申請分割後增加件數120件*2,000元=240,000元。 (5)申請商標評定356件*7,000元=2,492,000元。 (6)申請商標廢止676件*7,000元=4,732,000元。 18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5,214 承辦單位 專利一組及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專利證書: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1.專利證書: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專利者,發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專利者,發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 費。」其證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 費。」其證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 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 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 利規費收費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 利規費收費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 臺幣1,000元。 臺幣1,000元。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元。 元。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85,214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85,214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85,214 0526410102 2 證照費 85,214 1.核發專利證書及證明書等收入84,347千元,包括: (1)核發專利證書費67,549件*1,000元=67,549,000元。 (2)核發證明書16,798件*1,000元=16,798,000元。 2.核發商標證明書件及補發或換發商標註冊證等收入867千元 ,包括: (1)申請核發各種商標證明書件320件*500元=160,000元。 (2)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1,414件*500元=707,000元。 19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36,778 承辦單位 專利三組、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登記費 及著作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費、製版權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費、製版權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登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登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案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案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6條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6條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規定收費。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規定收費。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依本法所 、質權消滅登記及註冊費等收入。 、質權消滅登記及註冊費等收入。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依本法所 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依積體電路電 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依積體電路電 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申請 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申請 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3.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及著作權爭議 3.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及著作權爭議 調解相關案件:依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 調解相關案件:依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 相關案件規費收費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 相關案件規費收費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 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 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 案件,應繳納規費。 案件,應繳納規費。 4.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依文化創意產業發 4.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依文化創意產業發 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 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 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各項登記,應繳 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各項登記,應繳 納規費。 納規費。 5.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依文化創意 5.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依文化創意 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 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 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 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 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36,778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236,778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36,778 0526410103 3 登記費 236,778 1.辦理商標各項登記及註冊費收入235,372千元,包括: (1)申請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9,000件*500元=4,500 ,000元。 (2)申請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116件*500元=58,000元。 (3)申請移轉登記9,223件*2,000元=18,446,000元。 (4)申請授權或再授權登記1,100件*2,000元=2,200,000元。 (5)申請質權設定登記124件*2,000元=248,000元。 (6)申請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62件*1,000元=62,000元。 (7)註冊規費82,220類*2,500元=205,550,000元。 (8)依修正前商標法,註冊費已分二期繳納,第二期註冊規 費2,872類*1,500元=4,308,000元。 2.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收入1,264千元,158件*8,000元 =1,264,000元。 20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36,778 承辦單位 專利三組、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登記費 及著作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3.辦理製版權登記與製版權信託登記等收入142千元,包括: (1)受理著作權爭議調解案件5件*4,000元=20,000元。 (2)受理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登記1件*3,000元=3,000元。 (3)受理製版權登記1件*3,800元=3,800元。 (4)著作財產權質權設定5件*3,000元=15,000元。 (5)著作財產權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5件*2,0 00元=10,000元。 (6)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案18件*5,000元=90 ,000元。 21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100 -05264101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187,593 承辦單位 專利一組及著作權組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許可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1.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 團體許可等收入。 10條規定收費。 團體許可等收入。 10條規定收費。 2.著作權團體許可: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2.著作權團體許可: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 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 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187,593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2,187,593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187,593 0526410105 4 許可費 2,187,593 1.專利年費收入2,187,560千元,包括: (1)發明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103,350件*2,500元=258,3 75,000元。 (2)發明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85,923件*5,000元=429,61 5,000元。 (3)發明專利年費第7至第9年年費54,118件*8,000元=432,94 4,000元。 (4)發明第10年以上專利年費36,307件*16,000元=580,912,0 00元。 (5)新型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65,057件*2,500元=162,64 2,500元。 (6)新型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36,277件*4,000元=145,10 8,000元。 (7)新型專利年費第7年以上年費15,543件*8,000元=124,344 ,000元。 (8)設計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16,945件*800元=13,556,0 00元。 (9)設計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9,191件*2,000元=18,382, 000元。 (10)設計專利年費第7年以上年費7,227件*3,000元=21,681, 000元。 2.著作權團體許可費收入33千元,包括: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申請設立許可費收入(申請管理跨類著作)1件*33,000元=33, 000元。 22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300 -052641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30 承辦單位 商標權組及資料服務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費等收入。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費等收入。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2.資料庫檢索費:開放本國專利、商標、國外光 2.資料庫檢索費:開放本國專利、商標、國外光 碟資料庫及引進日本專利資料庫(PATOLIS)、 碟資料庫及引進日本專利資料庫(PATOLIS)、 國際百科資料庫(DIALOG)等供工商企業檢索資 國際百科資料庫(DIALOG)等供工商企業檢索資 料作研究發展之參考,此等收費係依使用時之 料作研究發展之參考,此等收費係依使用時之 基本費與網路使用費合計之。 基本費與網路使用費合計之。 3.開放本國專利商標資料源供工商企業作研究發 3.開放本國專利商標資料源供工商企業作研究發 展之利用與參考,此等收費係資料源之製作、 展之利用與參考,此等收費係資料源之製作、 媒體、包裝、郵寄等成本。 媒體、包裝、郵寄等成本。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530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1,530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1,530 0526410305 1 資料使用費 1,530 1.資料庫檢索收入510千元,檢索列印255,000頁*每頁2元=510 ,000元。 2.販售資料源收入1,000千元,包括: (1)發明公開及公告新型英譯資料1份*698,000元=698,000 元。 (2)公開說明書影像2份*70,000元=140,000元。 (3)公告文字資料18份*9,000元=162,000元。 3.商標閱卷收入20千元,40件*500元=20,000元。 23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26410300 -052641031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395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組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生物材料寄存: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 本科目係包括生物材料寄存收入及專利師職前訓 本科目係包括生物材料寄存收入及專利師職前訓 1.生物材料寄存: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 練收入。 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 練收入。 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 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 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 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構」,並依有關專利申 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構」,並依有關專利申 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定收費。 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定收費。 2.專利師職前訓練:依專利師法第6條第2項及專 2.專利師職前訓練:依專利師法第6條第2項及專 利師職前訓練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利師職前訓練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395 0526410000 147 智慧財產局 5,395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5,395 0526410313 2 服務費 5,395 1.生物材料寄存117件*43,034元=5,035,000元。 2.專利師職前訓練30人*12,000元=360,000元。 24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6410100 -07264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 承辦單位 專利二組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之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預算法及委辦計畫合約規定。 預算法及委辦計畫合約規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之專戶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 07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6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6 0726410101 1 利息收入 6 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利息收入,估如列數。 25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6410100 -072641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02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金收入。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包括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02 07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702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702 0726410106 2 租金收入 702 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金收入,估如列數。 26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264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2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2 07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32 0726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2 係公開標售報廢財產、廢棄物品及紙張等收入,估如列數。 27 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26410900 -112641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636 承辦單位 資料服務組及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智慧財產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智慧財產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權月刊及發明公開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 。 權月刊及發明公開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 。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 開立收據款項繳庫等收入。 開立收據款項繳庫等收入。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 公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 公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 郵局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依規定全數繳 郵局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依規定全數繳 庫。 庫。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636 1126410000 144 智慧財產局 3,636 1126410900 1 雜項收入 3,636 1126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636 1.印售專利公報收入1,400千元,光碟公報1,750期*800元=1,4 00,000元。 2.印售商標公報收入121千元,光碟公報605期*200元=121,000 元。 3.印售發明公開公報76千元,光碟公報380期*200元=76,000元 。 4.印售智慧財產權月刊收入299千元,2,990本*100元=299,000 元。 5.印售書刊收入1,500千元,6,000本*250元=1,500,000元。 6.使用郵資機酬金及繳款人未來函申請及告知匯款用途,致無 法開立收據金額之繳庫數等收入240千元。 28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2,51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 1.結合產學研及政府資源,廣為培育國內智財專業人 2.維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辦公室。 才,以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3.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1)持續甄選並補助全國大專院校及訓練機構加盟 4.加強國際交流活動。 培訓單位,並開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 5.引進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並進一步分析國外 」,預計培育550人次以上之智財專業人員。 專利資訊及推廣專利檢索訓練課程。 (2)維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辦公室,負責控管培訓 6.辦理申請案「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 單位,以有效掌控學院培訓品質。 7.健全專利檢索資料庫。 (3)依產官學研各界需求規劃智財專班課程,協助 8.強化專利檢索效能。 業界建立智財管理制度並提升智財專業素養。 9.重要產業專利趨勢與專利訴訟分析。 (4)強化培訓學院與國際智慧財產權環境接軌能力 10.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等業務。 。 11.辦理審查業務電子化。 (5)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12.招商及投資服務計畫-智慧財產權e化服務及流程 」,辦理能力認證考試。 整合計畫,配合公共建設計畫資通訊次類別自103 2.預計派送20人次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赴歐、美、日、 年度起移列科技發展計畫編列,自「推動保護智 澳等研習,加強國際接軌並提升審查品質,全面建 慧財產權」業務計畫,移列「智慧財產權科技發 構優質的智財權保護環境。 展」業務計畫項下。 3.引進國外相關檢索資料庫,審查人員可於同一平台 檢索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將可運用完整之前案 檢索資訊,提升專利審查效能。 4.透過國外專利資訊統計分析結果,可進一步瞭解國 內企業在重要發明技術領域之布局概況。另藉由深 化的專利檢索課程,可強化專利審查人員之檢索技 巧。 5.辦理申請案說明書影像化及數位化作業,以建置全 文檢索資料庫,提升審查官前案檢索效率及改善專 利審查品質,俾建構優質的智財權保護環境並與國 際接軌。 6.仿照國際主要專利機構建置對外服務網頁,開放產 、官、學、研使用,可避免研發資源重複投入,縮 短研發時間,節省研發經費,同時改善我國專利申 請案件品質,提升產業競爭力。 7.透過數位化資料源之開放加值,扶植民間智財產業 發展,活絡智財資源之運用與流通。 8.隨著內網資料庫與對外服務資料庫上線及全文資料 持續挹注(資料完整性漸增),預期資料庫使用率 (包含專利審查人員及其他使用者)將明顯成長, 藉由統計「完成數位化專利件數」及「資料庫使用 人次」數據,以適當反映出本計畫績效。 9.提供便捷之檢索工具,加速專利檢索時效。 10.調和化專利檢索策略並與國際接軌。 11.提供本局專利審查人員連線使用國外專利及非專 利相關資料庫,使前案檢索作業更為周延,進一 步提升檢索效能,確保核准專利之有效性,落實 專利保護制度,維護產業利益,增加國際競爭力 。 12.掌握重點產業之專利趨勢及專利訴訟分析等,有 助於國內企業運用專利強化其競爭力。 13.專利檢索中心協助本局辦理審查前端之專利檢索 ,預計完成專利檢索報告9,175件,藉以增加發明 專利案審結4,580件。 29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2,516 14.研定相關規範與配套措施,建構資訊基礎設施, 發展各項開放專利資料服務,並針對審查業務之 工作管理、案件管控,逐步推動線上審查,以提 昇審查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16,075 國際事務及綜 本計畫係辦理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及專利商標 合企劃組 審查人員訓練,計需經費16,075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13,075 1.教育訓練費2,427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427 (1)赴歐洲專利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接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受智財權實務訓練10人次各12天,計需1,1 0251 委辦費 10,381 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37 (2)赴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智財權相關機構接受 0400 獎補助費 3,000 智財權實務訓練4人次各20天,計需527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00 元。 (3)赴亞太地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接受智 財權實務訓練6人次各14天,計需720千元 。 2.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相關討論或評審會 議出席費等30千元。 3.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工作 經費10,381千元。 4.印製會議資料及出國報告等經費237千元。 5.捐助「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開班單位3, 000千元。 02 國外專利資訊檢索優質化計 13,842 資料服務組 本計畫將引進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提供專 畫 利審查人員優質的檢索工具,並進一步分析國外 0200 業務費 13,842 專利資訊,瞭解國人在海外之發明公開及核准狀 0212 權利使用費 13,832 況。推動重點包括資料庫連線使用及辦理教育訓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練課程或購買檢索相關圖書,計需經費13,842千 元,包括: 1.資料庫連線使用等費用13,832千元。 2.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所需講座鐘點費等10千元。 03 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計 50,824 資料服務組 本計畫分為專利資料整備、專利檢索效能及協助 畫 產業運用三大構面,建置完善國家型專利資料庫 0200 業務費 42,624 檢索系統及研提專利趨勢與訴訟分析,提供專利 0215 資訊服務費 33,317 審查官及產學研人士利用,計需經費50,824千元 0251 委辦費 9,307 ,包括: 0300 設備及投資 8,200 1.申請案「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26,700千元及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200 「國內外專利資訊檢索系統」等資訊操作維護 費6,617千元。 30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2,5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重要產業專利趨勢與專利訴訟分析9,307千元 。 3.辦理國內外專利資料庫功能擴充與購置審查專 用知識庫等系統所需之相關硬體設備、儲存設 備等費用4,640千元及辦理共通檢索平台建置 等相關費用3,560千元。 04 專利檢索中心建置計畫 78,261 專利一組 本計畫係參考日本成立工業產權協作中心(IPCC) 0400 獎補助費 78,261 及韓國成立韓國專利資訊協會(KIPI)協助專利前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8,261 案檢索之作法,設立專利檢索中心,協助辦理專 利前案檢索、分類等事務,使審查人員專責於准 駁等核心工作,以提升審查效能,加速清理專利 積案以有效促進產業創新研發。本計畫係以捐助 專利檢索中心辦理發明專利檢索等業務為主,計 需經費78,261千元(包括經常門73,261千元,資 本門5,000千元)。 05 健全專利檢索中心發展計畫 22,261 專利一組 本計畫係以健全專利檢索中心發展,強化其專利 0400 獎補助費 22,261 檢索之質與量,以長期穩定提供本局專利前案檢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2,261 索需求為主,計需經費22,261千元(包括經常門2 1,381千元,資本門880千元)。 06 專利資訊服務創新計畫 8,930 資訊室 本計畫透過開放專利資料,提供企業自有專利布 0300 設備及投資 8,930 局分析能力。結合電子傳達、電子證書、電子收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930 據、電子申請提供外界快速資訊,節省企業在紙 本文件儲存與處理之成本。審查業務電子化則可 強化申請案件之管控,提昇審查效率,減少專利 積案,落實國內智財保護機制,計需經費8,930 千元。 07 智慧財產權e化服務及流程 12,323 資訊室 1.招商及投資服務計畫-智慧財產權e化服務及流 整合 程整合: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1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2,323 030132號函核定,總經費73,565千元,執行期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323 間自101年至105年止,101至102年度已編列26 ,10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12,323千元 ,未來尚需經費35,141千元(屬愛台12建設)。 2.本年度編列12,323千元,主要係延續先前計畫 之成果,對內持續深化業務電子化之幅度,提 高行政作業流程電子化比率,以轉型為電子化 政府,對外則更新發展公眾電子服務,連結並 直接訴求服務對象,提高電子治理之程度。 31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210,7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包括:研究發展考核、推行目 配合本局各業務單位及研考業務,有效完成工作。 標管理、員工任免調遷、考勤、政風、文書、出納 、採購、保管、修繕、檔案管理、財產管理、會計 、歲計、統計、綜合性資訊作業等事項。 2.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總經費1,295, 522千元,分6年辦理,99至102年度已編列580,062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285,195千元,分別列 於一般行政213,578千元及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71, 617千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961,097 人事室 本項分支計畫包括職員653人(含派用人員2人) 0100 人事費 961,097 、聘用人員307人、約僱人員26人、技工5人、駕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55,662 駛9人及工友18人,共計1,018人之相關人事費(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214,703 包括為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增加進用之人事經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117 費1億6,101萬4千元),詳人事費分析表。 0111 獎金 119,518 0121 其他給與 13,881 0131 加班值班費 18,94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53,193 0151 保險 73,07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6,053 秘書室、人事 1.本計畫係依據本局103年度施政計畫綱要並配 室、法務室、 合本局各業務單位辦理一般行政管理工作,計 政風室、主計 需經費66,066千元,包括: 室 (1)參加採購法等訓練課程62千元。 0200 業務費 104,882 (2)寄發公文所需郵資8,762千元及電話費3,36 0201 教育訓練費 62 6千元。 0203 通訊費 15,528 (3)影印機及電話租金等4,12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4,064 (4)公務車輛牌照稅13千元及燃料使用費等規 0221 稅捐及規費 32 費19千元。 0231 保險費 14 (5)車輛法定責任保險4千元及出納現金等財產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 保險10千元。 0271 物品 6,019 (6)辦理專題講座所需之鐘點費等88千元、聘 0279 一般事務費 46,624 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64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4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098 (7)購置文具紙張、清潔用品、水電器用品、 費 印表機、傳真機等耗材滾筒及碳粉等消耗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63 品5,861千元。 費 (8)公務車輛油料費等9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24 (9)辦理員工文康活動、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 0294 運費 120 用、文書處理及事務性協助工作等經費15, 32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210,7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10 992千元。 0299 特別費 158 (10)中央百世大樓管理費、辦公室清潔費、處 0300 設備及投資 262 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之印刷、雜支、印 0319 雜項設備費 262 製各式單據與信封等一般事務經費24,330 0400 獎補助費 909 千元。 044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93 (11)辦公室、公共區域相關修繕及隔間調整等 0475 獎勵及慰問 816 房屋養護費324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98千元: <1>滿6年以上公務車1輛×51,000元+1輛x51 ,000元x2/12=60千元。 <2>公務機車2輛×1,700元=4千元。 <3>一般辦公事務機具所需之保養及維修等 經費1,034千元。 (13)總機冷氣空調及飲水機等設施養護費275 千元。 (14)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24千元。 (15)公務文件或檔案銷毀報廢等所需運費120 千元。 (1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17)因公所需之特別費支出158千元。 (18)購置數位印刷機等雜項設備費262千元。 (19)退休退職人員特別濟助費93千元及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816千元。 2.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所需一般行政事務等工 作經費39,987千元,包括: (1)寄發公文所需郵資1,426千元及電話費1,97 4千元。 (2)辦公室租金28,717千元、影印機及電話租 金等1,222千元。 (3)購置影印紙張、印表機碳粉等消耗品68千 元。 (4)辦理增額人員之文康活動經費523千元。 (5)辦公室管理費及清潔費等一般事務費5,779 千元。 (6)辦公廳舍裝修及維護等房屋養護費90千元 。 (7)照明、空調及飲水機等設施養護費188千元 。 33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210,7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資訊管理 92,777 資訊室 本計畫係辦理組織資訊策略、架構、人力訓練、 0200 業務費 68,520 應用系統等之規劃、建置、維護、品質管理、整 0203 通訊費 3,715 合、日常維運、知識資源管理、資料檢索服務、 0215 資訊服務費 62,653 應用系統之專案管理等資訊治理業務,與電腦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8 機、個人電腦及相關週邊設備等資訊基礎設施之 0271 物品 1,464 策略、架構、網路、容量、系統管理、營運管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293 、資訊資產管理、使用者端軟硬體採購、日常維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2 運等之規劃、建置與維護作業,及資訊安全、資 費 訊服務回復、資安內外部稽核之策略、規劃、執 0291 國內旅費 35 行等日常維運與管理等事項,計需經費92,777千 0294 運費 100 元,包括: 0295 短程車資 20 1.租用深坑檔案室及服務處T1、GSN、GSN ADSL 0300 設備及投資 24,257 專線等經費3,715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257 2.系統營運管理作業及伺服主機、個人電腦與週 邊設備委外維護、辦公室自動化、著作權文件 核驗系統、掌靜脈差勤門禁系統、整合式電子 公文系統、資訊安全監控防護暨管理系統維護 等經費62,653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180千元 及辦理各項訓練所需講座鐘點費48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 1,364千元。 5.購置資訊相關非消耗品100千元。 6.印製報告及教育訓練教材、電腦網點電力插座 管理維護等一般事務費293千元。 7.電腦機房消防設備等保養維護經費12千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5千元。 9.備份儲存媒體異地存放運費100千元。 10.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11.大型資料庫群整併及作業環境整合、內部核 心網路設備更新整併等經費16,597千元。 12.電子郵件暨郵件備份系統升級、防制垃圾郵 件系統升級、防毒軟體升級、資訊資產管理 系統建置等經費5,157千元。 13.專屬憑證簽發及註冊管理、反仿冒資訊暨著 作權管理系統改版、局內園地網站暨施政成 果資料庫系統等功能增修經費2,503千元。 04 文書及檔案管理 50,806 秘書室 1.本計畫係辦理本局專利、商標、著作權、資料 34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210,7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50,748 服務等文書及檔案資料鍵入、調歸卷暨檔案室 0202 水電費 1,105 管理等工作,計需經費38,229千元,包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50 (1)深坑及竹山檔案室水費49千元及電費1,056 0271 物品 3,050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597 (2)深坑檔案室租金4,450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7 (3)購置檔案卷夾、碳帶及條碼機紙卷等消耗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29 品1,663千元。 費 (4)購置檔案架及檔卷搬運機具等非消耗品68 0291 國內旅費 198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 (5)辦理專利及商標案件行政管理資料鍵入、 0300 設備及投資 58 專利檔案精簡作業、公文寄發工作、檔卷 0319 雜項設備費 58 調卷及裝訂工作、建置商標檔案目錄工作 、深坑第二辦公室管理費、竹山檔案室保 全等一般事務費30,339千元。 (6)檔案室房屋建物等修繕費107千元。 (7)深坑及竹山檔案室數位監控及其他設施, 條碼機等養護費229千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98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等12千元。 (10)購置檔案公文裝訂整理事務機等雜項設備 費58千元。 2.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所需文書及檔案管理等 工作經費12,577千元,包括: (1)購置影印紙及碳粉匣等消耗品1,319千元。 (2)辦理專利及商標案件行政管理資料鍵入、 公文寄發工作、檔卷調卷及裝訂工作、印 製信封及各類用紙等一般事務費11,258千 元。 35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 。 度的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合作,以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總經費1,295,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 522千元,分6年辦理,99至102年度已編列580,062 存工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異議、舉發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285,195千元,分別列 及行政救濟等申請案審查。 於一般行政213,578千元及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71,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617千元。 定、廢止及異動等申請案審查。 4.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 5.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及推廣。 關執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6.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並確保本國專利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 資訊檢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對外提供 服務。 資料及資訊服務。 7.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務 6.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 。 ,有效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 8.辦理申辦服務電子化。 並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期以 綿密之查核方式,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 光碟行為。 7.建置數位匯流的網路申辦環境,強化電子申請機制 ,提供優質及便捷的智慧財產權網路線上申辦服務 。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103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研討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 人員訓練,參訓人數約計100人,另薦送並補助 約27人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 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 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 等約5場次,預計3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 於智慧財產的認識及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 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 場、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 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 為目標。 (3)每年出席3次WTO/TRIPS會議,2次APEC/IPEG會 議及至少3次雙邊IPR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 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482,708件、程序審查96,7 29件、設計審查7,821件、新型形式審查25,434 件、早期公開前審查58,473件、發明專利審查6 3,400件、新型技術報告2,580件、審結專利再 審查、異議及舉發案4,419件、辦理訴願及行政 訴訟答辯456件。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 、評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69,137件,延展及 異動等商標權管理139,468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6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 36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工作,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 式,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 37,904 國際事務及綜 1.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 合企劃組 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專利、商標、著作權業 0200 業務費 25,144 務等講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素質及提高 0201 教育訓練費 4,012 審查品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審查能力等員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8 工在職訓練,計需經費4,978千元,包括: 0231 保險費 38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2 相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等3 0271 物品 124 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5,465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所需費用3,120 0291 國內旅費 189 千元及102年專利商標特考人員基礎訓練52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463 2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690 (3)辦理專業及技能訓練之鐘點費87千元、訓 0295 短程車資 13 練教材編撰、書籍譯稿、審稿費及翻譯費 0400 獎補助費 12,760 等4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00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0475 獎勵及慰問 8,820 耗品124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540 (5)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授課所需經費208千 元及印製各項訓練講義與辦理策略研討會 議等所需一般事務費212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6千元。 (7)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授課所需機票及其 他相關費用等國外旅費279千元。 2.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 產權相關業務及政策推廣活動,使民眾了解智 慧財產權取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建立智慧 財產權之正確觀念等,計需經費2,285千元, 包括: (1)辦理業務座談會、研討會、法令說明會及 其他活動之租金148千元、人員保險38千元 及辦理會議與活動等所需之一般事務費378 千元、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所需經費等2 66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50千元。 (3)市內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4)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 協助產業創新活動等工作經費1,400千元。 37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智慧財產 權政策的整體性、前瞻性與服務性,並參與智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雙 邊合作等相關計畫協調,計需經費3,880千元 ,包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所需費用1 ,974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2千元。 (3)出席兩岸智慧財產權會議及研討會11人次 各5天,計需463千元。 (4)國外旅費1,411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及亞太經 合會議(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財產 權會議及研討會8人次各8天,計需660千 元。 <2>出席台美、台歐盟及台日等雙邊諮商相 關會議及研討會6人次各10天,計需751 千元。 4.舉辦及參加發明展暨獎勵優良創作:本計畫係 提供社會大眾吸收新技術之觀摩機會,配合舉 辦臺北國際發明展等,將發明品推介給業界, 以達切磋之目的及商品普及之效,並舉辦頒獎 儀式公開表揚傑出發明創作人及頒發獎助金, 計需經費26,761千元,包括: (1)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所需評審出席費270千 元及評鑑裁判費631千元。 (2)舉辦臺北國際發明展所需招商徵展費及場 地使用費等相關經費11,000千元。 (3)舉辦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與頒獎典禮所需 徵選廣告評選、場地使用費及辦理頒獎典 禮等相關經費3,401千元。 (4)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91千元。 (5)市內洽公短程車資8千元。 (6)獎勵優良專利發明者之獎勵金8,820千元。 (7)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之運 費及機票等2,540千元。 02 專利行政及審查 176,567 專利一、二、 1.專利權管理、程序審查、新型、設計及機械、 三組 日用品類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運用對專利 38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62,367 權之登記、管理及行政救濟等行政措施,給予 0203 通訊費 162 專利權人法律保障,並經常性蒐集彙整國際間 0215 資訊服務費 15,903 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8 審定有關設計、新型及生活用品類發明之創作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4,001 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53,398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241 (1)寄發專利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162千元。 0251 委辦費 15,503 (2)入口網站管理系統、專利行政系統等管理 0271 物品 4,275 維護經費15,90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922 (3)專利師訓練場地租金98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7 (4)辦理早期公開前審查暨分類委外工作3,590 費 千元、專利新申請案程序審查作業委外工 0291 國內旅費 239 作1,760千元等專業服務費。 0295 短程車資 16 (5)專利日用品類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 0300 設備及投資 14,200 查費9,660千元、專利師職前訓練及邀請專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200 家學者專題演講等鐘點費91千元、兼任專 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機械類暨日用品類 案例研討會等出席費96千元、專利師職前 訓練之命題費等11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1,130千元。 (7)購買訂書機及其他零星辦公用具等非消耗 品11千元。 (8)辦理專利案件收分文傳遞工作3,300千元、 專利服務台委外2,700千元、印製專利師職 前訓練教材、專利證書、各項專利法規及 獎勵績優專利審查人員等一般事務費625千 元。 (9)傳真機及影印機等事務設備養護費7千元。 (10)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49千元。 (11)市內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12)專利行政系統功能增修、入口網站管理系 統功能增修等經費14,200千元。 2.電子電機醫化生物技術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 係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電子、電機 、醫藥、高分子化學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 經費47,227千元,包括: (1)辦理發明專利初審前置審查作業1,296千元 39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2)專利發明類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7, 940千元、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及審查人 員在職訓練課程等鐘點費615千元、兼任專 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出席費221千元。 (3)委託辦理專利生物材料之寄存工作15,503 千元(全數為經常門)。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1,402千元。 (5)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講 義等一般事務費219千元。 (6)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22千元。 (7)市內洽公短程車資9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專 利案件有關再審查、異議、舉發案之審查及其 行政爭訟之答辯;另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 作業務,共計需經費7,128千元,包括: (1)專利案件外聘審查委員之審查費6,355千元 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出席費252 千元。 (2)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278千元。 (3)購買訂書機、計算機及其他零星辦公用具 等非消耗品1千元。 (4)印製專利審查基準及專利審查人員訓練教 材等一般事務費72千元。 (5)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等差旅費168千元。 (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4.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所需經費68,814千元, 包括: (1)研發替代役之薪資、加班費、勞退提撥及 勞健保等專業服務費67,355千元。 (2)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1,453千元。 (3)購置訓練教材及獎勵績優研發替代役等一 般事務費6千元。 40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商標行政及審查 14,391 商標權組 1.辦理商標行政事務:本計畫係辦理商標一般行 0200 業務費 9,891 政事項、製作商標案件審查相關資料及商標變 0203 通訊費 76 更、移轉、延展、授權等事項,計需經費13,8 0215 資訊服務費 5,201 73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 (1)寄發大宗郵件所需郵資等76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26 (2)商標行政系統、HySearch檢索引擎系統、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0 商標4合1系統等管理維護經費5,201千元。 0271 物品 533 (3)商標相關法規及判決等翻譯費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489 (4)參加「國際商標協會INTA」及「台灣精品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3 品牌協會」等年費126千元。 費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0291 國內旅費 70 耗品229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41 (6)商標案件管理資料鍵入、註冊證貼圖及圖 0293 國外旅費 95 形分類、整理、輸入電腦等3,083千元、辦 0295 短程車資 3 理商標研討會及兩岸商標研討會所需經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4,500 等203千元、印製商標法規及獎勵績優商標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00 審查人員等一般事務費103千元。 (7)傳真機及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維護費13千元 。 (8)推動兩岸商標業務交流3人次各5天,計需1 41千元。 (9)參加商標國際研討會1人次7天,計需95千 元。 (10)市內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11)商標檢索系統功能增修等經費4,500千元 。 2.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案件:本計畫係辦理商標註 冊申請案件及其相關案件,計需經費474千元 ,包括: (1)辦理商標講習座談會等鐘點費44千元。 (2)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耗品304千元。 (3)印製商標註冊證及各項說明會所需講義等 一般事務費100千元。 (4)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6千元。 3.辦理商標異議評定案:本計畫係辦理商標異議 及評定案,所需實地調查及參與行政訴訟準備 程序等差旅費44千元。 41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 8,665 著作權組及法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舉 務室 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強制 0200 業務費 8,565 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財產權 0203 通訊費 3 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集體管理 0241 兼職費 420 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6 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併許可,並辦 0251 委辦費 935 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 0271 物品 94 密等法令教育講座、視聽著作及鐳射唱片出口 0279 一般事務費 4,656 核驗業務等工作,計需經費5,723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97 :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89 (1)寄發大宗郵件所需郵資等3千元。 0294 運費 120 (2)辦理各項著作權法令教育講習等鐘點費608 0295 短程車資 45 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00 (3)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 0475 獎勵及慰問 100 耗品94千元。 (4)辦理著作權法令說明會、研討會及各項法 令教育活動所需經費2,219千元、著作權集 管團體管理著作情形調查1,450千元、運用 各類電子及平面等媒體推廣著作權觀念600 千元、與民間團體合辦著作權座談會291千 元、印製著作權相關法規等一般事務費96 千元。 (5)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參 加會議等差旅費97千元。 (6)著作權法令刊物及文宣品等大宗文件運費1 20千元。 (7)市內洽公短程車資45千元。 (8)獎助優良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獎勵金100 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辦 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研究及彙編編撰,推 動國際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項工作,及依著作 權法第83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 程規定,聘派委員及召開會議,執行使用報酬 費率審議及爭議調解諮詢等法定任務等,計需 經費2,942千元,包括: (1)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職 費420千元。 42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意 見與協助等顧問費564千元、編印著作權及 營業秘密法令相關刊物等編稿費350千元、 國際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相關法規等翻譯費1 44千元、著作權修法諮詢撰稿費100千元及 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240千 元。 (3)委託研究著作權爭議專題及辦理著作權集 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工作等經費935千元。 (4)赴大陸考察大陸著作權法制或出席在大陸 舉行之國際著作權保護相關會議4人次5天1 89千元。 05 智慧財產權資料建立與服務 65,291 資料服務組 1.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業 0200 業務費 63,789 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並 0202 水電費 534 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2,187千元 0203 通訊費 390 ,包括: 0212 權利使用費 8,799 (1)寄發公文及利用館際合作向各圖書館申請 0215 資訊服務費 7,854 非專利文獻資料等郵資27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60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及「全國文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24 獻傳遞服務系統」等年費19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9 (3)訂購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費 0271 物品 3,150 用等1,99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0,052 (4)協助專利審查官利用館際合作(NDDS)管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59 道向各圖書館申請非專利文獻資料等一般 費 事務費1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48 2.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權 0300 設備及投資 1,502 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介紹各智慧財產權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02 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手續,編印智慧財產權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之工具書;另為促進專利資訊交流及我國專利 資料國際化,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型專利英譯 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提供全球人士 查詢及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機構交換,計需經 費37,153千元,包括: (1)寄發智慧財產權月刊及光碟版發明公開公 報等所需郵資216千元。 (2)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費 及審查費10,31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及 年報之撰、審稿、翻譯費等553千元。 43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專利公開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碟 版發明公開公報等作業8,327千元、專利公 告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碟版專利 公報等作業15,921千元、編印紙本及光碟 版商標公報82千元、編印智慧財產權月刊 及年報等824千元、檔案電子化事務性協助 費用920千元。 3.自動化服務:將國內外蒐集之專利及說明書光 碟片,整合建置一光碟檢索平台,同時引進各 國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連線系統,提供完整、 便捷之自動化服務,計需經費17,724千元,包 括: (1)訂購國外專利及非專利文獻資料庫6,320千 元、訂購線上知識庫1,792千元、日本特許 情報機構PATOLIS、美國科技網路STN及國 際百科資料庫DIALOG等連線檢索費用687千 元。 (2)「圖書室自動化系統維護管理作業」、「 中英對列語料與文句分析檢核系統」、「 本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詞庫、商品及 服務名稱中英對照查詢及機器翻譯雛型系 統」及「本國專利英譯作業管理系統」等 資訊操作維護費1,324千元。 (3)「國內外光碟機房」管理維運費2,226千元 、「國內外光碟資料庫檢索平台」、「中 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及「國外專利 說明書影像線上提供系統」等資訊操作維 護費3,250千元。 (4)購置存放備份資料之磁帶545千元。 (5)與國外資料交換用硬碟85千元。 (6)光碟機房伺服主機之冷氣空調等設施養護 費76千元。 (7)本國專利英譯作業管理系統功能增修費用4 29千元、資訊機房備份硬體設備費650千元 及備份軟體費用323千元。 (8)購置光碟拷備機、冷氣空調等雜項設備費1 7千元。 4.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與推廣:辦理推廣智慧財 44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產權之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財產 權相關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研究開 發能力,計需經費4,370千元,包括: (1)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22千元、新 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512千元 。 (2)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費 及寄送郵資等147千元。 (3)新竹、台南、高雄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649 千元及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用及 推廣」等場地租金11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之出席費40千 元、對工商企業及社會大眾舉辦專題演講 、說明會、研討會及訓練講習等鐘點費121 千元。 (5)本局及各地服務處購置紙張、資訊週邊相 關耗材等消耗品614千元。 (6)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費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經費830千元、 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用及推廣」 等一般事務費110千元。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養 護費53千元及購置照明燈具費用30千元。 。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務 、參加會議,與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148千 元。 (9)購置熱膠裝訂機等雜項設備費83千元。 5.專利商品化:本計畫係以輔導發明人將合於市 場需求之專利品,經由本局之協助,能與工商 企業合作,提升我國產品之競爭力,所需「輔 導專利商品化」宣導網頁之建立與維護費等1, 054千元。 6.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辦理專利公告說明書 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碟版專利公報等作業所 需經費計2,803千元。 06 查禁仿冒 4,194 國際事務及綜 1.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仿冒之檢舉、 合企劃組 查禁、取締與聯繫工作,計需經費1,054千元 45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307,01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4,194 ,包括: 0203 通訊費 57 (1)購置查禁仿冒業務所需推廣品、文具、紙 0221 稅捐及規費 139 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46千元。 0231 保險費 123 (2)辦理查禁仿冒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仿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512 冒商品資料等經費96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3)辦理各縣市查禁仿冒工作差旅費42千元。 0271 物品 437 (4)市內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08 2.光碟查核業務:本計畫係依光碟管理條例及相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04 關規定,為辦理有關光碟工廠查核業務與配合 費 檢警調相關單位執行查緝盜版光碟及協調聯繫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0 等工作,計需經費3,140千元,包括: 費 (1)光碟小組寄發公文郵資及電話費等5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428 。 0295 短程車資 11 (2)光碟小組公務車輛牌照稅53千元及燃料使 用費等規費86千元。 (3)光碟小組公務車輛法定責任保險15千元、 任意險100千元及辦理各項活動所需保險費 8千元。 (4)僱用光碟查核司機外包費用512千元。 (5)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等鐘點費45千元。 (6)購置光碟查核業務所需推廣品、文具、紙 張及資訊週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159千元。 (7)赴全省各地執行光碟查核所需油料費232千 元。 (8)支付北區大型贓證物庫保全及雜支等一般 事務費248千元。 (9)滿6年以上之公務車輛養護費4輛x51,000元 =204千元。 (10)傳真機及影印機等設施養護費30千元。 (11)執行光碟查核工作等差旅費1,386千元。 (12)市內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46 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2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編列,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208 本局各單位 本年度係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0 預備金 2,208 0901 第一預備金 2,208 47 智慧財產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6126411000 5226413000 6126419800 一般行政 推動保護智慧 智慧財產權科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財產權 技發展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10,733 307,012 202,516 2,208 1,722,469 0100人事費 961,097 - - - 961,09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55,662 - - - 455,662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214,703 - - - 214,703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12,117 - - - 12,117 0111獎金 119,518 - - - 119,518 0121其他給與 13,881 - - - 13,881 0131加班值班費 18,945 - - - 18,945 0143退休離職儲金 53,193 - - - 53,193 0151保險 73,078 - - - 73,078 0200業務費 224,150 273,950 69,541 - 567,641 0201教育訓練費 62 4,012 2,427 - 6,501 0202水電費 1,105 534 - - 1,639 0203通訊費 19,243 688 - - 19,931 0212權利使用費 - 8,799 13,832 - 22,631 0215資訊服務費 62,653 28,958 33,317 - 124,928 0219其他業務租金 38,514 1,906 - - 40,420 0221稅捐及規費 32 139 - - 171 0231保險費 14 161 - - 175 0241兼職費 - 420 - - 420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74,513 - - 74,513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0 61,462 40 - 61,882 0251委辦費 - 16,438 19,688 - 36,126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26 - - 26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119 - - 119 0271物品 10,533 8,613 - - 19,146 0279一般事務費 88,514 61,792 237 - 150,543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521 - - - 521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98 204 - - 1,302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04 209 - - 913 48 智慧財產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6126411000 5226413000 6126419800 一般行政 推動保護智慧 智慧財產權科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財產權 技發展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357 2,171 - - 2,528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793 - - 793 0293國外旅費 - 1,785 - - 1,785 0294運費 220 120 - - 340 0295短程車資 42 88 - - 130 0299特別費 158 - - - 158 0300設備及投資 24,577 20,202 29,453 - 74,232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257 20,102 29,453 - 73,812 0319雜項設備費 320 100 - - 420 0400獎補助費 909 12,860 103,522 - 117,291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00 103,522 - 104,922 0445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93 - - - 93 0475獎勵及慰問 816 8,920 - - 9,736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2,540 - - 2,540 0900預備金 - - - 2,208 2,208 0901第一預備金 - - - 2,208 2,208 49 智慧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3 經濟部主管 961,097 567,641 111,411 - 5 智慧財產局 961,097 567,641 111,411 - 科學支出 - 69,541 97,642 -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 69,541 97,642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961,097 498,100 13,769 - 2 一般行政 961,097 224,150 909 -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 273,950 12,860 - 4 第一預備金 - - - - 50 財 產局 途 別科目分析表 國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208 1,642,357 - 74,232 5,880 - 80,112 1,722,469 2,208 1,642,357 - 74,232 5,880 - 80,112 1,722,469 - 167,183 - 29,453 5,880 - 35,333 202,516 - 167,183 - 29,453 5,880 - 35,333 202,516 2,208 1,475,174 - 44,779 - - 44,779 1,519,953 - 1,186,156 - 24,577 - - 24,577 1,210,733 - 286,810 - 20,202 - - 20,202 307,012 2,208 2,208 - - - - - 2,208 51 智慧財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 - -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 - - 5226410000 科學支出 - - - 5226413000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 - - 6126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6126410100 2 一般行政 - - - 6126411000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 - - 52 產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 73,812 420 - 5,880 80,112 - - 73,812 420 - 5,880 80,112 - - 29,453 - - 5,880 35,333 - - 29,453 - - 5,880 35,333 - - 44,359 420 - - 44,779 - - 24,257 320 - - 24,577 - - 20,102 100 - - 20,202 53 本 頁 空 白 54 智慧財產局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55,662 職員653人(含派用人員2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14,703 聘用人員307人,約僱人員26人,共計333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117 技工5人,駕駛9人,工友18人,共計32人。 六、獎金 119,518 考績獎金34,776千元、服務獎章獎勵金233千元及年終工 作獎金等84,509千元,共計119,518千元。 七、其他給與 13,881 休假補助13,881千元。 八、加班值班費 18,945 1.超時加班費7,929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計 7,929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1,016千元。 3.以上,加班值班費共計18,945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53,193 法定編制人員退撫金公提部分39,580千元、聘僱人員離職 儲金政府補助部分13,008千元及技工、工友退休準備金60 5千元,共計53,193千元。 十一、保險 73,078 現職人員健保保險補助46,022千元、現職人員公保保險補 助14,657千元及現職人員勞保保險補助12,399千元,共計 73,078千元。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61,097 55 智慧財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653 633 - - - - - - 18 18 5 5 9 9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653 633 - - - - - - 18 18 5 5 9 9 6126410100 2 一般行政 653 633 - - - - - - 18 18 5 5 9 9 56 產局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307 314 26 26 - - 1,018 1,005 942,152 925,816 16,336 307 314 26 26 - - 1,018 1,005 942,152 925,816 16,336 307 314 26 26 - - 1,018 1,005 942,152 925,816 16,336 1.本年度1,018人較上年度1,005 人增列職員13人。 2.本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勞力外 包公司之「勞務承攬」支出, 包括: (1)「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計 畫預計進用7人10,113千元 。 (2)「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 162人80,677千元。 (3)「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計 畫預計進用55人38,426千元 。 (4)以上,共預計進用224人129 ,216千元。 57 本 頁 空 白 58 智慧財產局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6 .03 1,998 1,668 34.80 58 51 21 3570-QJ。 1 公務轎車 4 88 .03 1,995 278 34.80 10 9 4 DO-3202。 1 小客貨兩用車(7 7 94 .08 1,997 1,668 34.80 58 51 47 6415-EK。光碟查 -8人座) 核用車 1 小客貨兩用車(7 8 94 .08 2,694 1,668 34.80 58 51 52 4480-EL。光碟查 -8人座) 核用車 1 小客貨兩用車(7 8 95 .04 2,694 1,668 34.80 58 51 52 4682-ET。光碟查 -8人座) 核用車 1 小客貨兩用車(7 7 95 .07 1,997 1,668 34.80 58 51 47 4327-QB。光碟查 -8人座) 核用車。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4 .05 124 312 34.80 11 2 2 CTE-223。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 .07 100 312 34.80 11 2 2 A2K-189。 合 計 9,242 322 268 227 59 預算員額: 職 員 653 人 技 工 5 人 智慧財 警 察 0 人 駕 駛 9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307 人 合計: 1,018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0 人 約 僱 26 人 工 友 18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20層 18,603.65 557,583 324 1層 276.35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51戶 17,072.47 194,433 107 - - 合 計 35,676.12 752,016 431 276.35 - 60 產局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10層 7,882.77 140 34,816 90 26,762.77 140 34,816 4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072.47 - - 107 7,882.77 140 34,816 90 43,835.24 140 34,816 521 61 智慧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62,200 1.對團體之捐助 62,20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2,200 (1)6126411000 7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捐助 01 經常性 民間團體 舉辦智慧財產權研討會,並協助政府 700 計畫 辦理有關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 產業創新活動。 (2)5226413000 61,5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1]捐助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 02 103-103 各大專院校及團體 捐助各大專院校及團體所開設之智慧 - 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學員學費。 [2]專利檢索中心建置計畫 03 103-103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 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等業 46,270 務所需經費。 [3]健全專利檢索中心發展計畫 04 103-103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 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國內專利申請 15,230 及核准專利趨勢分析、提升專利申請 案審查效能等所需經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5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1264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特別濟助金 05 經常性 民國68年以前之退職工友 為執行政府照護退休公教人員政策, - 對於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人 員給與必要之慰助金。 0475獎勵及慰問 - (1)61264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6 經常性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6126411000 -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獎勵優良發明創作 07 經常性 國家發明創作獎之得獎人 榮獲國家發明創作獎之「發明獎」及 - 「創作獎」金牌及銀牌專利作品之發 明創作人,給予8-30萬元獎助金。 [2]獎助優良著作權集管團體 08 經常性 經許可設立之著作權集體管理 獎助優良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 團體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126411000 -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國際 09 經常性 發明創作人 補助我國發明或創作參加著名國際發 - 發明展之運費、機票費等 明展獲得金、銀、銅牌獎項者之發明 62 財產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6,842 12,369 - 5,880 117,291 36,842 - - 5,880 104,922 36,842 - - 5,880 104,922 700 - - - 1,400 700 - - - 1,400 36,142 - - 5,880 103,522 3,000 - - - 3,000 26,991 - - 5,000 78,261 6,151 - - 880 22,261 - 12,369 - - 12,369 - 93 - - 93 - 93 - - 93 - 93 - - 93 - 9,736 - - 9,736 - 816 - - 816 - 816 - - 816 - 8,920 - - 8,920 - 8,820 - - 8,820 - 100 - - 100 - 2,540 - - 2,540 - 2,540 - - 2,540 - 2,540 - - 2,540 63 智慧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創作人來回機票及運費。 64 財產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65 本 頁 空 白 66 智慧財產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415 3,933 6 409 3,933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3 131 1,506 3 127 1,50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3 284 2,427 3 282 2,427 67 智慧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 瑞士/日內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TRIPS 8 8 343 296 及亞太經合會議(APEC)等多 瓦及APEC地 )例會、特別會議討論各國關 邊組織之智慧財產權會議及 區 切IPR議題,及參加亞太經合 研討會 - 85 會等多邊會議之智慧財產權會 議及研討會 02出席台美、台歐盟及台日等雙 歐、美、亞 出席台美、台歐盟及台日等雙 10 6 426 307 邊諮商相關會議及研討會 邊諮商相關會議及研討會。 - 85 二.不定期會議 03參加商標國際研討會 - 85 美、歐、亞 參加商標國際研討會,瞭解國 7 1 58 35 或其他地區 際商標發展趨勢 68 產局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21 660 推動保護智慧財 聖地牙哥 101.03 1 169 產權 俄國喀山 101.05 1 132 日內瓦 101.11 3 301 18 751 推動保護智慧財 日本 101.06 2 95 產權 德國 101.11 1 99 比利時 101.12 2 331 2 95 推動保護智慧財 澳洲 97.03 2 243 產權 美國 98.05 2 184 美國 101.05 1 116 69 智慧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赴歐洲專利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 歐洲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3.01-103.12 12 10 學校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85 02赴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智財權相關機 美國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3.01-103.12 20 4 構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85 03赴亞太地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 亞太地區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3.01-103.12 14 6 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85 70 財產局 -進修、研究、實習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400 780 - 1,18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32 336 191 - 527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11 552 168 - 72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23 71 智慧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推動兩岸商標業務交流85 大陸 中國工商行政管 推動兩岸商標業務交流、參 103.01-103.12 5 3 理局、商標局等 加兩岸商標論壇及商標工作 相關商標業務單 會議。 位 02出席在大陸舉行之國際著作權保護相關 大陸 大陸國務院版權 赴大陸考察大陸著作權法制 103.01-103.12 5 4 會議85 局等 或出席在大陸舉行之國際著 作權保護相關會議等。 03出席兩岸智慧財產權會議及研討會85 大陸 中國知識產權局 1.與中國知識產權局首長進 103.01-103.12 5 11 等相關智慧財產 行會談。 權業務單位 2.就兩岸智慧財產權面臨問 題交換意見。 3.尋求兩岸智慧財產權合作 項目及其可行性。 72 財產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57 71 13 141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99年6月28日至30日赴大 產權 陸北京參加第5次江陳會 議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 權保護合作協議。 2.99年9月13日至17日赴大 陸貴州參加2010海峽兩岸 商標研討會。 3.100年9月4日至10日赴大 陸成都市參加第4屆中國 商標節暨2011年中國商標 年會。 4.101年11月5日至8日赴大 陸無錫市參加第7屆兩岸 商標論壇及商標工作組會 晤。 66 110 13 189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99年4月15日至17日赴北 產權 京進行兩岸智慧財產權相 關業務交流。 2.99年8月25日至27日赴北 京進行相關業務交流。 3.99年10月27日至30日赴北 京參加2010海峽兩岸著作 權(版權)論壇。 4.101年8月21日至24日赴西 安參加海峽兩岸著作權( 版權)論壇。 182 268 13 463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99年3月16日至18日赴北 產權 京參加海峽兩岸智慧財產 權保護合作協議協商事宜 。 2.99年6月6日至7日赴北京 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 保護合作協議。 3.99年7月29日至8月3日赴 北京、西安協商上述協議 73 智慧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74 財產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後續執行事項。 4.99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 赴北京協商兩岸優先權相 互承認事宜。 5.100年10月27日至28日赴 南京參加台商智慧財產權 行政執法保護座談會。 6.100年11月23日至27日赴 福州出席2011年第4屆兩 岸專利論壇。 7.101年9月17至21日赴北京 參加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 。 8.101年11月1至4日赴北京 參加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 合作交流參訪團。 75 智慧財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530,920 - - 111,437 1,642,357 13其他經濟服務 1,530,920 - - 111,437 1,642,357 76 產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74,232 - - - 5,880 80,112 1,722,469 74,232 - - - 5,880 80,112 1,722,469 77 本 頁 空 白 78 智慧財產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務預算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101及以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及以後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99一104 12.96 2.92 2.88 2.85 4.31 1.行政院99年6月24日院臺經字第0 清理專利積案計畫 990034527號函核定,並於100年 10月17日院臺經字第1000037804 號函核定修正。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分別編列於 「一般行政」科目2.13億元及「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科目0.72 億元。 智慧財產權e化服 101一105 0.74 0.15 0.11 0.12 0.36 1.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 務及流程整合 1000030132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於「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科目0.12億 元。 79 智慧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 計 21,386 9,954 1.6126411000 10,714 938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工作 103-103 委託專利生物材料國內寄存機構,以提供長期性、 10,000 800 獨立性、安全性,並具公信力與效率性之專利生物 材料寄存設施及制度,執行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工作 ,使我國有關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的申請及審查能 符合專利法之規定。 (2)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 103-103 為有效輔導監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運作,健全著 480 21 務查核工作 作權集體管理制度,針對5家集管團體進行財務查 核工作,強化主管機關掌握各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 體實務運作情形。 (3)著作權侵害認定要件之研究 103-103 蒐集研析美國、日本及歐盟現行相關著作權法令及 234 117 -接觸與實質近似 司法實務現況,及上述各國著作權侵權案例之相關 具指標性之判決、並就著作權侵害之認定,評析「 接觸」(access)及「實質近似」(substantial sim ilarity)2項要件之判斷標準,探討我國司法實務 見解。 2.5226413000 10,672 9,016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1)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103-103 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維運「智慧財 5,700 4,681 產培訓學院」辦公室、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 及能力認證制度、加強國際交流活動。 (2)重要產業專利趨勢與專利訴 103-103 辦理通訊產業專利趨勢與專利訴訟分析。 4,972 4,335 訟分析 80 財產局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合 計 4,786 - - 36,126 4,786 - - 16,438 4,703 - - 15,503 49 - - 550 34 - - 385 - - - 19,688 - - - 10,381 - - - 9,307 8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總預算案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 遵照辦理。 識:原 102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 及非營業基金)所編列之 134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以「支領月 退休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 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 休(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 問金額為 18 億 0,688 萬 2,000 元,故 102 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 業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 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 原則,亦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辦理。 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慰問金發放注意事 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二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 遵照辦理。 標準,核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 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員工待遇,亦未有法源 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處超過 1 公里, 即可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為公教人員 加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堪。在 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下,此等不符合時宜 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 北市、台南市亦均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 符社會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中央 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 除,並自 103 年度起,不得再編列。 三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 遵照辦理。 宣導經費統刪 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 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 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 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視,並由各該主管 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起,各機關 (含附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 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 會大眾監督。 四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102 年度標 遵照辦理。 準調降為每人 2,500 元。 8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列 10 遵照辦理。 億 5,129 萬 6,000 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編列 於所屬非營業基金之國外旅費),惟實際執行 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甚多,甚至選派人員過 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外界詬病「假考 察真觀光」。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 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出國計畫 3,194 項,決算 增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及新增部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均與原計畫不一 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中選派 7 人赴馬 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及宣導」,其中與招生 業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同前往;行政院經濟 建設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選派 11 人至日本辦 理「投資臺灣、全球招商說明會」,首長室秘 書 2 人亦隨行;交通部觀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 派 3 人前往韓國辦理「臺韓觀光合作會議」 ,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關之政風室主任也隨 同。而 100 年度教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 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畫預算 數 888 萬元,決算數亦增為 984 萬 5,000 元。 此等預算執行與所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 與業務無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政 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 點」所定出國計畫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 與具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督 之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統刪 10 %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 10%者,照委員 會審查結果),自 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 數並不得超出預算數,俾免浪費公帑。 六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 遵照辦理。 輛汰換年限均延長 2 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於 12 萬 5,000 公里,經按上開原則通案檢討, 合共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扣除各委員 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恢復免予減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八 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度中央 遵照辦理。 政府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製 作成本),惟其中未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 8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 者,高達 1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0,452 萬元。 審核報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101 年 6 月雖配合訂定「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 則」,但內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及 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安全、 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同意後,排除 適用等「豁免條款」;然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並無排除適用之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明顯牴 觸預算法第 62 條之 1,自應無效。爰要求中 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 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續 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預算法規定 者,應予檢討改進。 九 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中 遵照辦理。 僅表達工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 於資本支出預算項下,編列透明度明顯不足; 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所訂之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廣,如:規 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設備費、 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因公派 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運用且不受國 會監督之經費,恐有淪為各機關私房錢之虞。 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並利 國會監督,爰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機關應於 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 準、金額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 各機關相關工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情 形併予 103 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揭露。 十 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 遵照辦理。 訂定實施要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 務正常進行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 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然而公教人員已可以國 家預算辦理文康活動,如再允以公假參加,則 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關學 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 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 感不佳。 十四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堅 配合行政院辦理。 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 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 8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 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 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 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1.行政院 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 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量。2. 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 會福利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與權 益。 十六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 決議內容無本局應辦事項。 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 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 範圍之外。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財政委員會審議結果 歲出部分 一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補助款之編列 遵照辦理。 及監督方式應促使縣市政府專款專用,並切實 監督不適當之經費挪用。另中央對地方政府之 補助資訊應主動公開,俾報表使用者窺知政府 各機關單位補助對象及項目。又目前政府補助 經費之表達過於簡略,無法供資訊使用者充分 了解中央政府對各地方政府財政補助情形,與 預算法第 38 條立法精神欠符,且運用彈性過 大,允宜檢討於總預算案內詳列,並依政府資 訊公開法規定,向社會大眾及監督機關公開補 助經費之分配方式,以符透明化及公開化原 則。 二 針對中央主計機關基於審編中央政府總預算 遵照辦理。 及控管單位預算額度之職責,應要求各主管機 關確實依照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 辦法等規範,將應予公開事項,於政府資訊公 開專區予以公開。 經濟委員會審議結果 歲出部分第 13 款第 5 項智慧財產局 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2 度預算案總歲出 17 億 經濟部業於 102 年 2 月 26 日以經授智字第 7,330 萬元,較 101 年度增加 16.38%,其中 10220030390 號函,將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在 編列「專利行政及審查」經費 2 億 1,442 萬 案。 6,000 元,較 101 年度預算數增加 5,367 萬 7,000 元,增幅更高達 33.39%;惟查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自 99 年起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 8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迄今,累積待辦專利案件仍呈現逐年增加,清 理積案成效有待加強,且部分重要發展產業之 發明專利審查時間仍然冗長,不利產業競爭力 發展,亟待檢討改善,爰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以減少積案,有關成效方案 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二 我國專利待審案件已累積甚鉅,雖經濟部智慧 經濟部業於 102 年 2 月 26 日以經授智字第 財產局刻正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惟積案件 10220030400 號函,將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在 數迄未見消減,且部分重要發展產業之發明專 案。 利審查時間仍然冗長,不利產業競爭力發展, 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處理積案進 度專案報告,以利產業競爭力發展。 三 自 95 年起截至 100 年度止,我國專利待審案 (一)我國專利新申請案逐年遞增,再加上 件累積甚鉅,累積專利待辦案件計 18 萬 1,818 採行發明專利逐項審查等提升審查品 件(較 100 年度增加 3.10%) ,又以發明之新 質措施,審查更加費時費心,在年進 申請為最大宗,待辦案件計 16 萬 0,318 件(較 案量高於年結案量結構失衡狀態下, 100 年度增加 4.31%),雖然經濟部智慧財產 導致待辦案件及平均審結期間逐年積 局刻正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累積待辦專利 累延長。 (二)為解決上述困境本局於 99 年 6 月全力 案件迄未見減少跡象,且部分重要發展產業之 推動行政院核定清理專利積案計畫, 發明專利審查時間仍然冗長,不利產業競爭力 惟其中關係審查能量大幅提升至鉅之 發展,爰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 增聘 170 名 5 年任期制審查人員清案 理專利待審案件,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布 措施,受限本局組織條例修正案於 100 局。 年 12 月完成修正施行,復於 101 年 6 月完成 5 年任期制審查人員聘用到 位,以挹注審查能量及本局持續提升 審查效能下,發明專利初審待辦案件 截至 102 年 6 月底為 143,735 件,較 100 年底 160,479 件,大幅減少 16,744 件,已呈逐月下降;平均審結期間亦 自 101 年 7 月最高峰 47 個月下降至 102 年 6 月 42.32 個月。 (三)102 年起預計年結案量將提升至 6 萬件 以上,待辦案件及平均審結期間均將 逐年下降,至 105 年待辦案件將降為 約 78,000 件,平均審結期間縮短為約 22 個月。 四 隨著國際間產業競爭型態漸朝向專利權訴訟 (一)本局自 100 年開始進行「重要產業專 策略,我國廠商頻傳涉入跨國專利訴訟爭議 利趨勢與專利訴訟分析研究計畫」 ,協 中。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1 年度編印之美 助國內企業掌握關鍵技術發展趨勢, 國專利訴訟教戰手冊分析,統計 2002 年至 並挑選該產業於美國專利侵權訴訟案 2010 年 美 國 法 院 及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件,深入剖析訴訟程序與攻防技巧, 以強化企業因應美國專利侵權訴訟能 8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ITC)公告之訴狀計 136 件(爭議專利數計 557 力。 項),其中我國顯示面板廠商涉案數達 110 件 (二)該計畫於 100 年及 101 年已分別針對 (比率高達 81%),嚴重影響我國光電產業之 光電產業 LCD 技術及觸控技術,進行 國際競爭力,亦彰顯出我國廠商在商業經營與 專利趨勢分析。另挑選 20 個美國專利 相關法律議題上存有專業知識不足問題。而專 訴訟案例進行訴訟分析,彙編完成「美 利之策略布局及訴訟運用已成為各國企業維 國專利訴訟教戰手冊」及「美國專利 訴訟教戰手冊進階版」,培訓 38 位高 持優勢競爭工具之一,囿於國內產業經營以中 階工程師,舉辦 10 場次菁英論壇、成 小企業為主,可投入資源較為有限,爰此,要 果發表會,共有 1,295 人次參加。 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儘速建置產業專利趨 勢分析及提供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爭議處 理之諮詢支援,以協助國內廠商能夠有效因 應,並強化國內產業在國際市場之智慧財產權 競爭力。 五 有鑑於國際間產業競爭型態漸朝向專利權訴 (一) 本局自 100 年開始進行「重要產業專 訟策略,我國廠商頻傳涉入跨國專利訴訟爭議 利趨勢與專利訴訟分析研究計畫」 ,協 中,據統計,2002 至 2010 年美國法院及美國 助國內企業掌握關鍵技術發展趨勢, 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告之訴狀計 136 件,其中我 並挑選美國專利侵權訴訟案件,深入 國顯示面板廠商涉案數達 110 件(比率高達 81 剖析訴訟程序與攻防技巧。 %),嚴重影響我國光電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二)為提供廠商美國專利訴訟贏的策略, 100 年已編印「美國專利訴訟教戰手 亦彰顯出我國廠商在商業經營與相關法律議 冊」,101 年再編印「美國專利訴訟教 題上存有專業知識不足問題,為此,要求經濟 戰手冊進階版」 ,以強化企業因應美國 部智慧財產局應儘速建置產業專利趨勢分析 專利侵權訴訟能力。 及智慧財產權策略支援,藉以強化國內產業在 國際市場之智慧財產權競爭力。 六 有鑑於跨國專利訴訟近已成為各國廠商重要 經濟部業於 102 年 5 月 17 日以經授智字第 競爭策略,而隨著專利之策略布局及訴訟運用 10220030870 號函,將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在 成為各國企業維持優勢競爭工具之一,我國廠 案。 商頻傳涉入跨國專利訴訟爭議中,嚴重影響我 國光電產業之國際競爭力,亦彰顯出我國廠商 在商業經營與相關法律議題上存有專業知識 不足問題,是以為協助國內廠商有效因應此競 爭趨勢,強化國內產業在國際市場之智慧財產 權競爭力,建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儘速建置 專利趨勢分析及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爭議處理 之支援機制,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 報告。 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 98 年度試行「發明專利 (一)有關研議具有策略性產業進行加速審 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提供專利申請人具 查作業一節,本局依據各國現行方案 彈性之加速審查服務,提高專利審查效率,迄 的優缺點,採用合適於我國之綠能發 今 3 年多來頗見成效,而有鑑於政府目前積極 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進行研擬及內部 推動扶植綠色能源產業,國際間許多國家為鼓 會議討論,並完成「我國綠能技術專 8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勵國內綠能技術發展而提供優惠專利審查機 利快速審查機制可行性之研析」專題 制,以加速綠能技術商品化,是以建請經濟部 報告。 智慧財產局亦應積極檢討研議,參照國外加速 (二)另召開「綠能相關技術發明專利加速 審查綠色專利技術申請案機制,研議將其納為 審查方案、書表、流程及工作時程研 AEP 適用範圍之可行性,規劃對策略性產業之 議」研商會議,草擬「綠能發明專利 優惠專利審查措施,俾利我國綠能產業發展政 案加速審查作業方案(草案)」 ,並納為 AEP 適用範圍之一。惟為契合產業需 策能與專利技術布局有效連結,協助國內綠能 求,再針對優惠措施(收費之可行性) 產業儘早布局專利技術。 進行深度調查,評析後續方案策略方 向。 八 政府行政應有統一整合之運作,避免多頭馬車 經濟部業於 102 年 5 月 24 日以經授智字第 浪費資源也降低成效,經濟部作為主管智慧財 10220030900 號函,將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在 產權之主責單位,應主動積極整合行政院國家 案。 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單位, 對我國智慧財產權之維護採取完整政策規 劃,避免多頭馬車各行其是,請經濟部及智慧 財產局針對產學、產業專利之維護及國際布 局,提出完整政策規劃專案報告,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報告。 88 主辦會計人員:王慧萍 機 關 長 官: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