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目 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撤回重送版) 一、 預算總說明 ············································ 1-6 二、 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7-9 2.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0-11 三、 附屬表 1.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3-27 2.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28-47 3. 各項費用彙計表 ····································· 48-49 4.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50-51 5. 資本支出分析表 ····································· 52-53 6. 人事費彙計表 ·········································· 55 7. 預算員額明細表 ····································· 56-57 8. 公務車輛明細表 ········································ 59 9.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60-61 10. 捐助經費分析表 ····································· 62-63 11.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65 12.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66-69 13.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 70-73 14.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74-75 15. 委辦經費分析表 ····································· 76-77 16.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78-90 預 算 總 說 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 權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擬訂及執行事項。 2.專利案件之審查、再審查、舉發、撤銷、消滅及專利權之管理事項。 3.商標申請註冊、異議、評定、廢止案件之審查及商標權之管理事項。 4.製版權登記、撤銷、使用報酬率之訂定、強制授權之許可、著作權集體管理團 體之設立許可、輔導與監督、出口視聽著作及代工雷射唱片著作權文件之核驗 事項。 5.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之登記及管理事項。 6.智慧財產權觀念之宣導、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之調解、鑑定及協助取締事項。 7.智慧財產權與相關資料之蒐集、公報發行、公共閱覽、諮詢服務、資訊推廣、 國際合作、資訊交流及聯繫事項。 8.其他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專利一組:掌理專利師登記及管理、專利代理人管理、專利權登記、專利案閱 卷處理及專利年費處理;專利案件程序審查;設計專利申請案之審查、新型專 利申請案之形式審查;機械、生活用品及土木類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審查等事 項。 2.專利二組:掌理半導體、資訊、通訊、電力、量測、光及儲存裝置、生技醫 藥、農藥、飲食品、微生物、生物技術、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 光電液晶、驅動電路、電漿技術類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審查;醫藥品、農藥品或 其製造方法延長專利權期間申請案之審查等事項。 3.專利三組:掌理設計、物理、日用品、電子、電機、資訊、機械、土木、醫學 工程、產業機械、醫藥、農藥、飲食品、嗜好品、微生物、生物技術、有機化 學、液晶、無機化學與高分子化學類專利案之再審查等事項。 4.商標權組:掌理商標移轉、變更、授權、設定質權、禁止處分之登記、商標註 冊證之核發;化學、油漆、顏料、工業用油脂、藥品、食品、飲料、酒、清潔 劑、普通金屬、醫療器材、樂器、家具、皮革、紡織、服飾、農工機械、用 具、電腦、運輸工具、爆裂物、鐘錶、家庭、廚房用具等類商標;商標、團體 標章、證明標章之異議案、評定案、廢止案等之審查;商標法規、審查基準之 研擬等事項。 5.著作權組:掌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及監督;著作權(製版 權)登記(註冊)案件之行政爭訟處理及資料查閱;著作權教育及推廣之規劃 與執行;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行政事項及其他行政庶務事項;著作權法 規、制度之研擬、修正及執行;國際著作權法制之研究等事項。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6.資料服務組:掌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聯繫與合作;智慧財產權 圖書與資料蒐集、採購與管理;我國專利英文資料庫之建置;智慧財產權資料 之研究、業務統計及分析;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及公報之編譯、出版、發行; 智慧財產權相關資料之管理運用及自動化之應用;智慧財產權媒體應用;各服 務處業務之協調、聯繫、督導及管理;專利商品化活動等事項。 7.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掌理智慧財產權政策之研擬及推動;本局施政方針與 施政計畫之研擬及考核;為民服務工作計畫之研擬及考核;智慧財產權保護之 教育訓練;宣導活動及民意調查;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團體之輔導、聯繫及獎 勵;智慧財產權國際雙邊或多邊合作相關計畫之策劃、協調及推動;國際雙邊 或多邊智慧財產權諮商;與大陸地區智慧財產權協商事項之協助規劃、協調及 推動;協助取締智慧財產權侵權事項;仿冒資料之蒐集、管理、通報與統計等 事項。 8.秘書室:掌理國會聯絡、公共關係及新聞聯繫與發布;公文之收發、分辦、繕 校、稽催及印信之典守;出納管理、財產管理、物品採購、辦公處所及宿舍維 修、工友管理、環境整理維護、車輛之調度維護、會議場所之服務管理;檔案 管理;本局機要公文之處理、保管及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之秘書管理等事 項。 9.法務室:掌理關於本局主管法規之研究、蒐集、審議及除商標法與著作權法以 外法規之研擬事項;本局主管法規之編纂及解釋事項;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 事項。 10.資訊室:掌理資訊系統之研究、協調、規劃、推動、維護、分析及設計;電 腦系統主機、週邊、網路等設備之規劃;電腦機房設施之管理及維護等事 項。 11.人事室:掌理組織編制、考試分發、任免遷調、退休撫卹、待遇福利、訓練 進修、考核獎懲、差勤管理、約聘僱人員遴用及管理等事項。 12.主計室:掌理決算之編製;帳務之處理;財物保管之抽查;會計檔卷之管 理;預、概算之編製;預算控制、執行及憑證審核;歲出入收支內部審核工 作等事項。 13.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法令之擬定及宣傳;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 理檢舉事項;政風興革建議事項;政風考核獎懲建議及公務機密維護等事 項。 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專利一組 專利二組 專利三組 商標權組 副局長 著作權組 新竹 資料服務組 臺中 地區服務處 臺南 局 長 主任秘書 高雄 國際事務及 綜合企劃組 秘書室 深坑第二辦公室 副局長 法務室 資訊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 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 為任務編組單位 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預算員額 區分 比較增減內容 107 年度 106 年度 職員 656 655 本年度 833 人較上年度 1,006 人,減列聘用 174 人及轉正職員 聘用 124 298 1 人,計減列 173 人。 約僱 26 26 技工 5 5 工友 18 18 駕駛 4 4 合計 833 1,006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7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為落實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所揭櫫以「創新、就業與分配」為核心價值的經 濟發展新模式,並體現經濟部「打造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與創 新」之發展願景,本局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為施政目標,並以強化智慧財產權 法制,提升專利商標審查品質與效能,完善智慧財產權 e 化環境,落實保護智慧財產 權,促進研發成果之運用為施政重點。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7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 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7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優化智慧財產權法制,符合產業需求及國際發展優勢。 2.提升專利商標審查品質與效能,促進創新產業之發展。 3.推動著作權集體管理及授權制度有效運作,助益文化產業傳播與發展。 4.培育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厚植智慧財產人力資本。 5.完善智慧財產權 e 化環境,提供優質及便捷的業務電子化服務,提升為民服務 效能。 6.強化全球專利檢索知識服務,完善研發與智財服務基礎環境。 7.拓展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提升我國智財國際地位,落實我國產業 全球布局利益之保護。 8.協調查禁仿冒工作,強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估方式 衡量標準 體制 目標值 發明專利初審案 提升服務效能 提升專利審查品質 1 統計數據 件平均首次通知 10 (行政效率) 與效能 期間(月) 註: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5)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衡量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指標 目標值 提升服務效能 提升專利審 22 (1)達成情形:105 年度發明專利初審案件平 查能量,縮 均審結期間已降至 20 個月,較 104 年 26 短審結期間 個月再縮短 6 個月,目標達成率 110%, 大幅超越目標值。 (2)效益分析: A.105 年度積極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 畫」,全力衝刺超越目標值,發明專 利初審案件年度平均審結期間 20 個月 較預定目標值 22 個月再縮短 2 個月, 我國審查速度已與美、歐等世界先進 國家相當。 B.智慧局另輔以提供產學界及個人研發 創新成果更快速取得專利權之「專利 審查高速公路計畫(PPH)」及「發明 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截 至 105 年 12 月底,臺美、臺日、臺西 及臺韓 PPH 平均首次通知期間 1.87 個 月,平均審結期間 4.5 個月,AEP 平均 首次審查意見通知發出時間最快為 2.4 個月,可更有效縮短專利審結期間, 提供企業更快取得專利權之管道,有 助我國重要產業進行全球專利布局, 提升競爭力。 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上(106)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提升服務效能 提升專利審 (1)衡量標準:發明專利初審案件平均首次通知期 查品質與效 間 13 個月。 能 (2)達成情形:106 年 1 月至 7 月平均首次通知期間 已降至 9 個月,較 105 年同期縮短 4.2 個月。 (3)效益分析:截至 106 年 7 月底,待辦案件數降 至約 4 萬 4 千件,發明專利初審案件平均審結 期間亦已降至 16 個月。 6 主 要 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890,833 3,948,870 3,928,016 -58,03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250 1,250 1,421 0 0426410000 134 智慧財產局 1,250 1,250 1,421 0 042641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50 50 - 0 0426410101 1 罰金罰鍰 50 50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光碟管理條 例之罰鍰收入。 0426410300 2 賠償收入 1,200 1,200 1,421 0 04264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200 1,200 1,42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887,887 3,945,923 3,922,553 -58,036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3,887,887 3,945,923 3,922,553 -58,036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3,879,318 3,936,634 3,916,784 -57,316 0526410101 1 審查費 1,235,158 1,275,592 1,094,115 -40,434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受理專利申請案收入880,288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40,434千 元。 2.受理商標申請案收入354,870 千元,與上年度同。 0526410102 2 證照費 56,808 71,155 90,584 -14,347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核發專利證書及證明書等收入 55,79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4 ,347千元。 2.核發商標證明書件及補發或換 發商標註冊證等收入1,010千 元,與上年度同。 0526410103 3 登記費 433,475 402,635 444,644 30,84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辦理商標各項登記及註冊費收 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入432,14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30,840千元。 2.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收 入1,264千元,與上年度同。 3.辦理製版權登記等收入71千元 ,與上年度同。 0526410105 4 許可費 2,153,877 2,187,252 2,287,442 -33,375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專利年費收入2,153,85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33,375千元。 2.著作權團體許可費收入20千元 ,與上年度同。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8,569 9,289 5,769 -720 0526410305 1 資料使用費 3,534 3,534 2,764 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資料源等使用費收入3,004千 元,與上年度同。 2.資料庫檢索收入510千元,與 上年度同。 3.商標閱卷收入20千元,與上年 度同。 0526410313 2 服務費 5,035 5,755 3,005 -72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 比較如下: 1.生物材料寄存收入5,035千元 ,與上年度同。 2.上年度專利師職前訓練收入72 0千元,本年度不再編列,如 數減列。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08 1,105 1,155 3 0726410000 148 智慧財產局 1,108 1,105 1,155 3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1,076 1,073 1,069 3 0726410101 1 利息收入 46 46 3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辦計畫經費專 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26410106 2 租金收入 1,030 1,027 1,034 3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位等租金收 入。 0726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2 32 8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88 592 2,887 -4 11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588 592 2,887 -4 1126410900 1 雜項收入 588 592 2,887 -4 11264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電話保證金 等繳庫數。 1126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88 592 2,874 -4 本年度預算數係使用郵資機酬金 、印售書刊及各類公報等收入。 9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1,442,262 1,523,241 -80,979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1,442,262 1,523,241 -80,979 5226410000 科學支出 208,211 220,091 -11,880 5226413000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208,211 220,091 -11,880 1.本年度預算數208,211千元,包括業務費7 0,090千元,設備及投資42,498千元,獎 補助費95,62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健全專利檢索運用環境經費158,241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強化專利資訊檢索 及運用計畫等經費235千元。 (2)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經費49,97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專利大數據知識領 航計畫經費11,645千元。 6126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1,234,051 1,303,150 -69,099 6126410100 2 一般行政 977,658 1,039,983 -62,325 1.本年度預算數977,658千元,包括人事費8 43,589千元,業務費111,428千元,設備 及投資22,443千元,獎補助費19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843,589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11,51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0,508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汰換中央百世大樓電梯等 經費7,179千元。 (3)資訊管理經費11,152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等經費2,315 千元。 (4)文書及檔案管理經費42,40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建置專利商標檔案目錄工 作等經費2,632千元。 (5)上年度清理專利積案計畫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57,668千元如數減列。 6126411000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253,365 260,959 -7,594 1.本年度預算數253,365千元,包括業務費2 26,443千元,設備及投資14,238千元,獎 補助費12,684千元。 1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經費33,05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獎勵優良專利發 明者獎勵金等經費7,775千元。 (2)專利行政及審查經費57,57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專利案件外聘審查委 員審查費等7,897千元。 (3)商標行政及審查經費3,97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商標研討會等經費592千 元。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經費6,387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著作權法令教 育推展活動等經費2,171千元。 (5)智慧財產權資料建立與服務經費56,09 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國內外專利 資料庫管理維運等經費2,525千元。 (6)查禁仿冒工作經費85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國內旅費等43千元。 (7)業務電子化推動經費95,43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等 經費4,989千元。 (8)上年度清理專利積案計畫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2,202千元如數減列。 612641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820 - 820 61264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820 - 820 新增汰換光碟查核勤務車1輛經費如列數。 6126419800 5 第一預備金 2,208 2,208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1 本 頁 空 白 12 附 屬 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26410100 -04264101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預算金額 50 承辦單位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 細目與編號 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光碟管理條例第15-23條。 違反光碟管理條例之罰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0 0426410000 134 智慧財產局 50 042641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50 0426410101 1 罰金罰鍰 50 依據光碟管理條例開具處分書之罰鍰收入。 1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26410300 -04264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1,20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廠商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本科目係廠商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本科目係廠商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本科目係廠商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依各類法令、契約所應獲得之賠償。 本科目係廠商違約罰款及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200 0426410000 134 智慧財產局 1,200 0426410300 2 賠償收入 1,200 04264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1,200 係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廠商違反契約之罰款等, 估如列數。 1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1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預算金額 1,235,158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三組及 細目與編號 商標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1.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專利之各項申 1.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專利之各項申 1.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專利之各項申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及商標申請案收入。 1.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專利之各項申 1.專利法第92條規定:「關於發明專利之各項申 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並依 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並依 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並依 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並依 請,申請人於申請時,應繳納申請費。」並依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收費。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收費。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收費。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收費。 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至6條規定收費。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5、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5、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5、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5、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5、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235,158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1,235,158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1,235,158 0526410101 1 審查費 1,235,158 1.受理專利申請案收入880,288千元: (1)發明新申請案42,000件*3,500元=147,000千元。 (2)新型形式審查申請案20,000件*3,000元=60,000千元 。 (3)設計申請案8,200件*3,000元=24,600千元。 (4)實體審查申請案587,828千元: <1>項數在10項之內15,279件*7,000元=106,953,000 元。 <2>項數介於11-20項14,900件*13,400元=199,660,00 0元。 <3>項數介於21-30項6,149件*20,600元=126,669,400 元。 <4>項數介於31-50項3,471件*30,200元=104,824,200 元。 <5>項數於50項以上1,201件*41,400元=49,721,400元 。 (5)受理專利再審查、舉發及新型技術報告申請案收入6 0,860千元: 1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1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預算金額 1,235,158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三組及 細目與編號 商標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發明再審查申請案4,280件,每件規費7,000元, 超出10項約占60%,平均項數19項,超過10項每項 收費800元,4,280件*7,000元+4,280件*0.6*9項* 800元=48,449,600元。 <2>設計再審查申請案49件*3,500元=171,500元。 <3>發明舉發申請案70件,每件規費5,000元,平均項 數9項,每項收費800元,70件*5,000元+70件*9項 *800元=854,000元。 <4>新型舉發申請案300件,每件規費5,000元,平均 項數5項,每項收費800元,300件*5,000元+300件 *5項*800元=2,700,000元。 <5>設計舉發申請案30件*8,000元=240,000元。 <6>新型技術報告申請案1,500件,每件規費5,000元 ,超過10項約占15%,平均項數17項,超過10項以 上每項600元,1,500件*5,000元+1,500件*0.15*7 項*600元=8,445,000元。 2.受理商標申請案收入354,870千元,包括: (1)申請商標或團體商標註冊101,460類*每類平均規費3 ,400元=344,964,000元。 (2)申請商標異議800類*4,000元=3,200,000元。 (3)申請分割後增加件數238件*2,000元=476,000元。 (4)申請商標評定220類*7,000元=1,540,000元。 (5)申請商標廢止670類*7,000元=4,690,000元。 1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2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預算金額 56,808 承辦單位 專利一組及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1.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專利者,發 1.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專利者,發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1.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專利者,發 本科目包括發給專利證書及證明書、補發或換發 1.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專利者,發 1.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核准專利者,發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其證 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其證 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其證 商標註冊證及發給各種證明書件等收入。 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其證明專利權人應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其證 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每件新臺 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每件新臺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每件新臺 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每件新臺 書費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每件新臺 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利規費收費 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利規費收費 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利規費收費 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利規費收費 幣1,000元;申請發給證明書依專利規費收費 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 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 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 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 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每件新臺幣1,000元 。 。 。 。 。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2.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7條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規定,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5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0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每件新臺幣500 元。 元。 元。 元。 元。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6,808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56,808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56,808 0526410102 2 證照費 56,808 1.核發專利證書及證明書等收入55,798千元,包括: (1)核發專利證書費40,000件*1,000元=40,000,000元。 (2)核發證明書15,798件*1,000元=15,798,000元。 2.核發商標證明書件及補發或換發商標註冊證等收入1,01 0千元,包括: (1)申請核發各種商標證明書件600份*500元=300,000元 。 (2)申請補發或換發註冊證1,420件*500元=710,000元。 1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3 行政規費收入 -登記費 預算金額 433,475 承辦單位 專利三組、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及著作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製版權登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製版權登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製版權登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製版權登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本科目係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製版權登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1.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案 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案 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案 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案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記、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著作權爭議調解相關案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 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 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 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件、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著作財產權人不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明著作利用許可等;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明著作利用許可等;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明著作利用許可等;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明著作利用許可等;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明著作利用許可等;商標各項登記包括變更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4、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4、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4、 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移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4、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3、4、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6條規定收費。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6條規定收費。 轉、授權再授權、質權設定、廢止授權或再授權 6條規定收費。 及註冊費等收入。 及註冊費等收入。 及註冊費等收入。 及註冊費等收入。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規定:「依本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規定:「依本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規定:「依本 及註冊費等收入。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規定:「依本 2.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38條規定:「依本 法所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並依積體 法所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並依積體 法所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並依積體 法所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並依積體 法所為之各項申請,應繳納規費。」並依積體 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 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 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 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 電路電路布局規費收費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 ,申請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申請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申請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申請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申請電路布局登記時,應一併繳納登記費。 3.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 3.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 3.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 3.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 3.著作權法第105條及著作權相關案件規費收費 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標準,民眾申請各種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案件,應繳納規費 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案件,應繳納規費 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案件,應繳納規費 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案件,應繳納規費 強制授權及著作權調解爭議案件,應繳納規費 。 。 。 。 。 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 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 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 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 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3條及著作財產權質權 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 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 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 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 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著作財產權 各項登記,應繳納規費。各項登記,應繳納規費。 各項登記,應繳納規費。 各項登記,應繳納規費。 各項登記,應繳納規費。 5.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 5.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 5.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 5.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 5.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及著作財產權人不 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 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 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 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 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民眾申請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應繳納規費 。 。 。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33,475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433,475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33,475 0526410103 3 登記費 433,475 1.辦理商標各項登記及註冊費收入432,140千元,包括: (1)申請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9,000件*500元=4 ,500,000元。 (2)申請減縮註冊商品或服務100件*500元=50,000元。 (3)申請移轉登記9,000件*2,000元=18,000,000元。 (4)申請授權或再授權登記1,000件*2,000元=2,000,000 元。 (5)申請質權設定登記50件*2,000元=100,000元。 (6)申請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90件*1,000元=90,000元 1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3 行政規費收入 -登記費 預算金額 433,475 承辦單位 專利三組、商標權組 細目與編號 及著作權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 (7)註冊規費88,400類*2,500元=221,000,000元。 (8)申請延展註冊46,600類*4,000元=186,400,000元。 2.辦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收入1,264千元,158件*8,0 00元=1,264,000元。 3.辦理製版權登記等收入71千元,包括: (1)受理著作權爭議調解案件4件*4,000元=16,000元。 (2)受理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登記1件*3,000元=3,000元。 (3)受理製版權登記1件*3,800元=3,800元。 (4)受理著作財產權質權設定5件*3,000元=15,000元。 (5)受理著作財產權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 制4件*2,000元=8,000元。 (6)受理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案5件*5,0 00元=25,000元。 19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5 行政規費收入 -許可費 預算金額 2,153,877 承辦單位 專利一組及著作權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1.依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1.依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1.依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本科目包括辦理專利年費及核發著作權集體管理 1.依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1.依專利法第92、93、94條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團體許可等收入。 團體許可等收入。 團體許可等收入。 第10條規定收費。 團體許可等收入。 第10條規定收費。 第10條規定收費。 第10條規定收費。 團體許可等收入。 第10條規定收費。 2.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 2.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 2.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 2.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 2.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規費收費準則,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團體許可者,應繳納規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153,877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2,153,877 05264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153,877 0526410105 4 許可費 2,153,877 1.專利年費收入2,153,857千元,包括: (1)發明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75,000件*2,500元=18 7,500,000元。 (2)發明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85,923件*5,000元=42 9,615,000元。 (3)發明專利年費第7至第9年年費54,118件*8,000元=43 2,944,000元。 (4)發明第10年以上專利年費38,630件*16,000元=618,0 80,000元。 (5)新型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65,057件*2,500元=16 2,642,500元。 (6)新型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36,278件*4,000元=14 5,112,000元。 (7)新型專利年費第7年以上年費15,543件*8,000元=124 ,344,000元。 (8)設計專利年費第1至第3年年費16,945件*800元=13,5 56,000元。 (9)設計專利年費第4至第6年年費9,191件*2,000元=18, 382,000元。 (10)設計專利年費第7年以上年費7,227件*3,000元=21, 681,000元。 2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100 -0526410105 行政規費收入 -許可費 預算金額 2,153,877 承辦單位 專利一組及著作權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2.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各項申請規費(申請合併許可) 2件*10,000元=20,000元。 2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300 -0526410305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預算金額 3,534 承辦單位 商標權組及資料服務 細目與編號 組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1.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 1.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1.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 本科目係受理商標閱卷申請、國內外資料庫檢索 1.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 1.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規 費等收入。 費等收入。 費等收入。 定收費。 費等收入。 定收費。 定收費。 定收費。 費等收入。 定收費。 2.依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 2.依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 2.依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 2.依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2.依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 3.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3.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3.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3.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3.商標法第104條規定:「依本法申請註冊、延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各項程序,應繳納申請費、註冊費、延展註冊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相關規費。」並依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規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定,申請查閱案卷,每件新臺幣500元。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534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3,534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3,534 0526410305 1 資料使用費 3,534 1.資料庫檢索收入510千元,檢索列印255,000頁*每頁2元 =510,000元。 2.販售資料源收入3,004千元,包括: (1)發明公開及公告新型英譯資料4份*690,000元=2,760 ,000元。 (2)公開說明書影像1份*70,000元=70,000元。 (3)公告說明書影像3份*58,000元=174,000元。 3.商標閱卷收入20千元,40件*500元=20,000元。 2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26410300 -052641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5,035 承辦單位 專利二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生物材料寄存收入。 本科目係生物材料寄存收入。 本科目係生物材料寄存收入。 本科目係生物材料寄存收入。 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 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 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 本科目係生物材料寄存收入。 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 依專利法第27條規定:「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 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 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 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 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 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 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 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 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 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 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構指定之國內寄存機 構」,並依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 構」,並依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 構」,並依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 構」,並依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 構」,並依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規 定收費。 定收費。 定收費。 定收費。 定收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035 0526410000 109 智慧財產局 5,035 05264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5,035 0526410313 2 服務費 5,035 生物材料寄存117件*43,034元=5,034,978元。 2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26410100 -0726410101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預算金額 46 承辦單位 專利一、二組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預算法、委辦計畫合約等規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預算法、委辦計畫合約等規定。 預算法、委辦計畫合約等規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預算法、委辦計畫合約等規定。 預算法、委辦計畫合約等規定。 本科目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6 0726410000 148 智慧財產局 46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46 0726410101 1 利息收入 46 係委辦計畫經費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估如列數。 2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26410100 -07264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03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 本科目包括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包括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包括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 本科目包括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 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 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 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 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 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 金收入等。 金收入等。 金收入等。 金收入等。 金收入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30 0726410000 148 智慧財產局 1,030 0726410100 1 財產孳息 1,030 0726410106 2 租金收入 1,030 本局員工租用停車位租金收入、本局地下室之租金收入及 深坑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租金收入等,估如列數。 2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264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32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 本科目係出售本局報廢財產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2 0726410000 148 智慧財產局 32 07264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2 係公開標售報廢財產、廢舊物品等收入,估如列數。 2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26410900 -11264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588 承辦單位 資料服務組及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發明公開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發明公開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發明公開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發明公開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本科目包括印售專利公報、商標公報、發明公開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1.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開立收據款項繳庫 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開立收據款項繳庫 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開立收據款項繳庫 。 。 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開立收據款項繳庫 。 。 公報、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尚未開立收據款項繳庫 。 等收入。 等收入。 等收入。 等收入。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公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公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公 等收入。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公 2.本局使用郵資機處理郵寄文件,依郵政總局公 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郵局 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郵局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郵局 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郵局 眾使用郵資機簡則規定,扣除大宗郵件後郵局 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並依規定全數繳庫 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並依規定全數繳庫 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並依規定全數繳庫 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並依規定全數繳庫 給予實付郵費0.5%之酬金,並依規定全數繳庫 。 。 。 。 。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3.依公庫法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88 1126410000 145 智慧財產局 588 1126410900 1 雜項收入 588 11264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88 1.販售專利公報光碟收入192千元,240套*800元=192,000 元。 2.販售商標公報光碟收入26千元,130套*200元=26,000元 。 3.販售發明公開公報光碟收入16千元,80套*200元=16,00 0元。 4.印售書刊收入198千元,660本*300元=198,000元。 5.使用郵資機酬金收入及繳款人未來函申請及告知匯款用 途,致無法開立收據款項之繳庫數收入156千元,估如 列數。 2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8,2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健全專利檢索發展計畫: 1.健全專利檢索發展計畫: (1)專利檢索中心協助本局辦理審查前端之專利檢索, (1)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等業務。 (1)專利檢索中心協助本局辦理審查前端之專利檢索, (2)辦理審查業務電子化。 預計完成專利檢索報告9,780件,藉以增加發明專利 預計完成專利檢索報告9,780件,藉以增加發明專利 2.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計畫: 案審結4,890件。 案審結4,890件。 (2)建置與專利線上檢索整合之線上審查機制,有效縮 (1)辦理申請案「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 (2)建置與專利線上檢索整合之線上審查機制,有效縮 (2)健全專利檢索資料庫。 短審查時間,提升審查效能。 短審查時間,提升審查效能。 2.強化專利檢索及運用計畫: (3)強化內部審查專利檢索效能。 2.強化專利檢索及運用計畫: (1)辦理專利申請案件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專利申請 (4)持續引進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並進一步分析 (1)辦理專利申請案件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專利申請 案件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年度數位化達120萬頁,作 國際專利新訊及推廣專利檢索訓練課程。 案件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年度數位化達120萬頁,作 3.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為建置本國專利檢索資料庫及提供後續加值利用之 為建置本國專利檢索資料庫及提供後續加值利用之 (1)辦理智財策略人才及智財實務人才培育課程。 應用基礎。 應用基礎。 (2)健全專利資料庫與完善專利檢索系統,提供產業加 (2)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2)健全專利資料庫與完善專利檢索系統,提供產業加 (3)加強國際交流活動。 值運用,推動創新研發量能。 值運用,推動創新研發量能。 4.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計畫: (3)持續引進國外相關檢索資料庫,提供審查人員於同 (3)持續引進國外相關檢索資料庫,提供審查人員於同 (1)提供產業專利知識服務。 一平台檢索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運用完整之前 一平台檢索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運用完整之前 (2)提供產業界全球專利檢索服務。 案檢索資訊,提升專利審查效能,並使檢索資源與 案檢索資訊,提升專利審查效能,並使檢索資源與 國際調合化。 國際調合化。 3.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3.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1)依企業智財人才需求,開辦各類智財專業課程,全 (1)依企業智財人才需求,開辦各類智財專業課程,全 面提升各類智財專業人員知能,預計培育280人次以 面提升各類智財專業人員知能,預計培育280人次以 上之智財專業人員。 上之智財專業人員。 (2)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舉辦 (2)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舉辦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提供智財專業能力客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提供智財專業能力客 觀認定標準。 觀認定標準。 (3)預計派送22人次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赴歐、美、亞太 (3)預計派送22人次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赴歐、美、亞太 地區等研習,加強國際接軌並提升審查品質,全面 地區等研習,加強國際接軌並提升審查品質,全面 建構優質的智財權保護環境。 建構優質的智財權保護環境。 4.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計畫: 4.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計畫: (1)完成1個重點產業專利知識庫與知識社群平台,提供 (1)完成1個重點產業專利知識庫與知識社群平台,提供 產業研發政策分析運用。 產業研發政策分析運用。 (2)完成釋出2018年全球5大專利局之專利文獻。 (2)完成釋出2018年全球5大專利局之專利文獻。 (3)完成全球專利檢索系統,可檢索本國及5大專利局之 (3)完成全球專利檢索系統,可檢索本國及5大專利局之 核准公告及公開專利累計件數達3,600萬件。 核准公告及公開專利累計件數達3,600萬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健全專利檢索運用環境 158,241 專利一組、資訊 辦理「健全專利檢索運用環境計畫」,計需經 0200 業務費 48,468 室、資料服務組 費158,241千元,包括: 、國際事務及綜 1.健全專利檢索發展計畫,計需經費107,392 0201 教育訓練費 2,539 合企劃組 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2,665 (1)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檢索,提升 0215 資訊服務費 26,145 專利審查效能及健全智財研發基礎環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 ,計需經費95,642千元,包括: 0251 委辦費 6,866 <1>聘請學者專家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1 9千元。 0271 物品 10 <2>捐助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95,623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94 元(包括人事、業務費等經常支出93,7 0300 設備及投資 14,150 23千元,設備及投資等資本支出1,9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150 千元)。 2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8,2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95,623 (2)辦理專利線上審查業務電子化,強化申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5,623 請案件之管控,提升審查效率,落實國 內智財保護機制,計需經費11,750千元 ,包括: <1>辦理專利程序審查暨發明早期公開系 統維護等經費5,000千元。 <2>辦理發明專利暨新型專利線上審查功 能增修等經費6,750千元。 2.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計畫:本計畫分為 專利資料整備、專利檢索效能及檢索資源與 國際調和化等三大構面,藉由健全的國內外 專利檢索資料庫可提升專利檢索效能,有效 優化專利審查整體環境,計需經費41,220千 元,包括: (1)為符合專利合作條約(PCT)之要求及提供 國際相關專利資訊供審查使用,引進資 料庫之連線使用費用12,665千元。 (2)為建置本國專利產業資料庫供審查同仁 及產學研界使用,辦理申請案「書面文 件電子化」作業16,975千元及「國內外 專利資訊檢索系統」4,170千元等資訊操 作維護費。 (3)購買智財相關圖書費用等10千元。 (4)辦理購置知識系統、資料整備作業所需 之相關硬體設備、儲存設備等費用1,700 千元;國內外專利資料庫系統開發、功 能建置等費用5,700千元。 3.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本計畫係設立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推廣宣導培訓課程與能 力認證制度,辦理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 試,培訓產官學研各界所需智慧財產專業人 才,建立國內外智財專業知識交流平台及辦 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赴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 機構訓練,計需經費9,62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539千元: <1>赴歐洲專利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 校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6人次各12天, 計需660千元。 29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2264130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預算金額 208,2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赴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智財權相關機構 接受智財權實務訓練6人次各20天,計 需1,079千元。 <3>赴亞太地區智財權相關機構或學校接 受智財權實務訓練10人次各14天,計 需800千元。 (2)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相關討論或 評審會議出席費等30千元。 (3)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 訓工作經費6,866千元。 (4)印製會議資料及出國報告等經費194千元 。 02 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 49,970 資訊室及資料服 專利大數據知識領航計畫:以全球專利為範圍 0200 業務費 21,622 務組 的大數據建設,可提供本國企業取得過去跨國 企業始能取得之全球專利數據整合資源,有效 0215 資訊服務費 21,622 協助產業與中小企業建立大數據應用,快速掌 0300 設備及投資 28,348 握產業技術發展趨勢。本計畫以「洞悉國際技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8,348 術發展趨勢」及「深化產業技術策略規劃能力 」為計畫目標,計需經費49,970千元,包括: 1.「提供產業專利知識服務」計需經費32,209 千元,包含: (1)辦理申辦業務關連系統群維護及產業專 利知識平台推廣等經費20,361千元 (2)建置1個策略性產業專利知識庫包含系統 開發、功能建置等經費11,848千元。 2.「建置全球專利檢索服務」計需經費17,761 千元,包含: (1)辦理全球專利資料整備及處理所需之資 訊操作維護費1,261千元。 (2)購置資料整備作業所需之相關硬體設備 、儲存設備等費用7,000千元。 (3)全球專利檢索系統開發、功能建置等費 用9,500千元。 3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77,6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本局各業務單位及研考業務,有效完成工作。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包括:研究發展考核、推行目標管理 配合本局各業務單位及研考業務,有效完成工作。 、員工任免調遷、考勤、政風、文書、出納、採購、保管 、修繕、檔案管理、財產管理、會計、歲計、統計、綜合 性資訊作業等事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843,589 人事室 本項分支計畫包括職員656人(含派用人員1人 0100 人事費 843,589 )、聘用人員124人、約僱人員26人、技工5 人、駕駛4人及工友18人,共計833人之相關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70,446 事費,詳人事費彙計表。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819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0,290 0111 獎金 110,004 0121 其他給與 12,510 0131 加班值班費 19,68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50,136 0151 保險 60,69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80,508 秘書室、人事室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工作,計需經費80 0200 業務費 67,517 、法務室、政風 ,508千元,包括: 室、主計室 1.寄發公文所需郵資7,295千元及電話費3,155 0203 通訊費 10,450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599 2.辦公室租金5,640千元、影印機及電話租金 0221 稅捐及規費 109 等4,959千元。 0231 保險費 49 3.公務車輛牌照稅45千元及燃料使用費等規費 0241 兼職費 4 64千元。 4.車輛法定責任保險14千元及出納現金等財產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5 保險35千元。 0271 物品 3,892 5.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兼職費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9,838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 6.辦理專題講座所需鐘點費等75千元及聘請專 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6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35 7.購置文具紙張、清潔用品、水電器用品、印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33 表機、傳真機耗材滾筒、碳粉及職名章等消 0291 國內旅費 179 耗品3,714千元。 0294 運費 176 8.公務車油料費等17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9.辦理員工文康活動、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用 、員工協助方案、文書處理及事務性協助工 0299 特別費 158 作等經費16,136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2,793 10.中央百世大樓管理費、辦公室清潔費、處 3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77,6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4 機械設備費 12,743 理一般經常性公務所需之印刷、雜支、印 0319 雜項設備費 50 製各式單據與信封等一般事務經費23,702 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98 11.辦公室房屋修繕等經費25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98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35千元: (1)購置未滿2年公務汽車1輛養護費3千元。 (2)滿6年以上公務汽車4輛養護費共183千元 。 (3)公務機車2輛為4千元。 (4)一般辦公事務機具所需之保養及維修等 經費845千元。 13.總機冷氣空調及飲水機等設施養護費633千 元。 14.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79千元。 15.公務文件或檔案銷毀報廢等所需運費176千 元。 1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0千元。 17.因公所需之特別費支出158千元。 18.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98千元。 19.更換中央百世大樓6部升降機等機械設備費 12,743千元。 20.汰換飲水機等50千元。 03 資訊管理 11,152 資訊室 本計畫係辦理租用本局對外GSN專線等通訊費 0200 業務費 6,902 用、本局個人電腦及相關周邊等設備進行檢測 、調整,與軟體問題之排除、更新、資料救援 0203 通訊費 4,657 及系統重灌之保養與維護工作,並對審查使用 0215 資訊服務費 2,245 或已逾使用年限之個人電腦及印表機進行汰換 0300 設備及投資 4,250 ,計需經費11,152千元,包括: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250 1.租用本局對外GSN專線與至各地服務處虛擬 專用網路(VPN)及臺美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 用網路等經費4,657千元。 2.個人電腦與周邊設備委外維護經費2,245千 元。 3.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汰舊換新經費4,250千 元。 04 文書及檔案管理 42,409 秘書室 本計畫係辦理本局專利、商標、著作權、資料 0200 業務費 37,009 服務等文書及檔案資料鍵入、調歸卷暨檔案室 管理等工作,計需經費42,409千元,包括: 0202 水電費 1,117 3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77,6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555 1.深坑、竹山及草屯檔案室水費54千元及電費 0271 物品 3,002 1,063千元。 2.深坑檔案室租金4,55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6,937 3.購置檔案卷夾、碳帶及條碼機紙卷等消耗品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0 1,60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72 4.購置檔案架及檔卷搬運機具等非消耗品1,40 0291 國內旅費 276 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5,400 5.辦理專利及商標案件行政管理資料鍵入、公 文寄發工作、檔卷調卷及裝訂工作、深坑第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0 二辦公室管理費、竹山及草屯檔案室保全、 0319 雜項設備費 400 清潔等一般事務費26,937千元。 6.檔案室房屋建物等修繕費450千元。 7.深坑、竹山及草屯檔案室數位監控及其他設 施、條碼機等養護費672千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76千元。 9.辦理草屯檔案室教保大樓耐震補強工程總經 費5,230千元,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4月10 日主預經字第1060051418號函同意動支第一 預備金,執行期間自106年至107年止,106 年已編列預算(動支第一預備金)2,208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3,022千元。 10.辦理草屯檔案室行政大樓耐震補強工程總 經費8,063千元,執行期間自107年至108年 止,本年度編列1,978千元,未來尚需經費 6,085千元。 11.更新汰換草屯檔案室消防設備等雜項設備 費400千元。 3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存工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及推廣。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存工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 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 請案審查。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請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6.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務。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訊服務。 6.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有 6.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有 效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協助推動 效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協助推動 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期以綿密之查核方式 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期以綿密之查核方式 ,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107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 (1)訓練方面,107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 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 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 ,參訓人數約計8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6人次參加 ,參訓人數約計8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6人次參加 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 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 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2)宣導方面: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 場次,預計5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 場次,預計5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 的認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的認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3次WTO/TRIPS會議,2次APEC/IPEG會議及 (3)每年出席3次WTO/TRIPS會議,2次APEC/IPEG會議及 至少1次雙邊IPR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 至少1次雙邊IPR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 落實智慧財產保護。 落實智慧財產保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646,230件、程序審查78,498件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646,230件、程序審查78,498件 、設計審查8,336件、新型形式審查20,670件、早期 、設計審查8,336件、新型形式審查20,670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42,620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公開前審查42,620件、發明專利審查41,000件、新 型技術報告1,900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7,000件及 型技術報告1,900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7,000件及 舉發案700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 舉發案700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 數為準)。 數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03,15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03,15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238件,延展申請案管理46,60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238件,延展申請案管理46,60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1,260件。 理21,260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2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工作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2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工作 ,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式,有效 ,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式,有效 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 33,050 國際事務及綜合 1.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 0200 業務費 20,410 企劃組 財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進行專利、商標、 3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1 教育訓練費 1,733 著作權業務等講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829 素質及提高審查品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 審查能力等員工在職訓練,計需經費3,090 0231 保險費 11 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66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 0251 委辦費 918 相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 0271 物品 129 等3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966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及分攤考試 錄取人員實施集中訓練等訓練費1,413千 0291 國內旅費 414 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27 (3)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授課、演講及辦 0293 國外旅費 1,606 理策略研討會議等其他業務租金20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1 。 (4)辦理研討會、講習等業務活動之人員保 0400 獎補助費 12,640 險3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00 (5)辦理專業與技能訓練、策略研討會議及 0475 獎勵及慰問 8,800 專利審查人員回流訓練等鐘點費99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540 。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129千元。 (7)印製訓練講義、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 授課、參訪及辦理策略研討會議等一般 事務費617千元。 (8)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8千元。 (9)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授課所需機票款 等國外旅費279千元。 2.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 財產權相關業務及政策推廣活動,宣導民眾 了解智慧財產權取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 建立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觀念等,計需經費3, 042千元,包括: (1)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業務座談 會、研討會、法令說明會及其他活動之 租金395千元。 (2)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之人員保險8千元 。 (3)辦理座談會、研討會、法令說明會講座 等鐘點費128千元。 3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印製會議資料及智慧財產局英文季報等2 38千元;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其他會議與活動345 千元;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354千元等 一般事務費。 (5)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63千元。 (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1千元。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 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等工作經費1,300千 元。 3.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智慧財 產權政策的整體性、前瞻性與服務性,並參 與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 作及雙邊合作等相關計畫宣導及協調,計需 經費3,581千元,包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所需費 用1,895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2千元。 (3)出席兩岸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保護相 關會議及交流7人次各7天,計需327千元 。 (4)國外旅費1,327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及亞太經 合會議(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財產 權會議及研討會6人次各8天,計需560 千元。 <2>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等雙邊相關 會議及交流訪問9人次各10天,計需76 7千元。 4.舉辦發明展暨獎勵補助優良創作:本計畫係 提倡並宣導發明專利之相關知識,提供社會 大眾吸收新技術之觀摩機會,配合舉辦臺北 國際發明展等,將發明品推介給業界,以達 切磋之目的及商品普及之效,並辦理國家發 明創作獎,甄選優良發明專利品,計需經費 23,337千元,包括: (1)舉辦臺北國際發明展所需場地租金7,232 千元。 3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舉辦臺北國際發明展所需出席費344千元 及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所需評審出席費2 96千元。 (3)舉辦臺北國際發明展所需評鑑裁判費876 千元及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所需作品審 查費828千元。 (4)委託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經費9 18千元。 (5)舉辦臺北國際發明展所需宣傳造勢及發 明競賽活動等一般事務費1,412千元。 (6)獎勵優良專利發明者之獎勵金8,800千元 。 (7)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91千元。 (8)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國際發明展之 運費及機票等2,540千元。 02 專利行政及審查 57,571 專利一、二、三 1.專利權管理、程序審查、新型、設計及機械 0200 業務費 57,431 組 、日用品類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運用對 專利權之登記、管理及行政救濟等行政措施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給予專利權人法律保障,並經常性蒐集彙 0203 通訊費 67 整國際間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受理專利案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510 件之申請,審定有關設計、新型及生活用品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320 類發明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15,583 0251 委辦費 16,800 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與業務相關課程教育訓練費11 0271 物品 1,707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789 (2)寄發專利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6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8 (3)辦理早期公開前審查暨分類委外工作等 0295 短程車資 7 專業服務費3,510千元。 (4)專利日用品類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 0300 設備及投資 120 審查費5,167千元、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 0319 雜項設備費 120 講等鐘點費10千元、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0400 獎補助費 20 赴局面詢及機械類暨日用品類案例研討 0471 損失及賠償 20 會等出席費104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8 78千元。 (6)購買訂書機及其他零星辦公用具等非消 耗品10千元。 (7)辦理專利案件收分文傳遞工作2,300千元 3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專利服務臺委外2,700千元、印製專利 證書、各項專利法規651千元等一般事務 費。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52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10)購置自動打孔機等雜項設備120千元。 2.電子電機醫化生物技術發明專利審查:本計 畫係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電子、 電機、醫藥、高分子化學之創作賦予專利權 ,計需經費38,620千元,包括: (1)赴經濟部專業人員訓練中心參加訓練課 程等43千元。 (2)專利發明類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 0,746千元、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及辦 理審查人員在職訓練課程等鐘點費121千 元、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出席 費104千元。 (3)委託辦理專利生物材料之寄存工作16,80 0千元(經常門13,900千元、資本門2,90 0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652千元。 (5)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 講義等一般事務費105千元。 (6)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46千元。 (7)市內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 專利案件有關再審查、舉發案之審查及其行 政爭訟之答辯;另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 作業務,共計需經費3,368千元,包括: (1)參加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9千元。 (2)專利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830千 元;案例研討及回流訓練等講師鐘點費1 6千元;外聘品質諮詢委員及兼任專利審 查委員赴局面詢、出庭等出席費222千元 。 3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167千元。 (4)印製專利審查人員訓練教材等一般事務 費33千元。 (5)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70千元。 (6)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7)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費用20千元。 03 商標行政及審查 3,975 商標權組 1.辦理商標行政事務:本計畫係辦理商標一般 0200 業務費 3,951 行政事項、製作商標案件審查相關資料及商 標變更、移轉、延展、授權等事項,計需經 0203 通訊費 38 費3,703千元,包括: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 (1)寄發大宗郵件所需郵資等3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 (2)辦理商標制度宣導說明會及商標業務有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28 關參訪活動等其他業務租金25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0 (3)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15 千元。 0271 物品 145 (4)參加「國際商標協會INTA」及「台灣精 0279 一般事務費 3,406 品品牌協會」等年費12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8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63 消耗品145千元。 (6)商標案件管理資料鍵入、註冊證貼圖及 0295 短程車資 3 圖形分類、整理、輸入電腦等3,072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4 、辦理商標宣導研討會及兩岸商標研討 0471 損失及賠償 24 會所需經費等71千元、印製商標法規43 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7)出席兩岸商標保護相關會議及交流3人次 各5天,計需113千元;參加中國國際商 標品牌節會議1人次各4天,計需50千元 。 (8)市內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2.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案件:本計畫係辦理商標 註冊申請及其相關案件,計需經費243千元 ,包括: (1)辦理商標座談會、宣導說明會及研討會 等鐘點費10千元。 (2)印製商標註冊證及各項宣導說明會所需 講義等一般事務費220千元。 39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13千元。 3.辦理商標異議評定案:本計畫係辦理商標異 議及評定案,計需經費29千元,包括: (1)爭議案之實地調查及參與行政訴訟準備 程序等差旅費5千元。 (2)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費用24千元。 04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 6,387 著作權組及法務 1.著作權行政及管理:本計畫係辦理著作權檢 0200 業務費 6,369 室 舉撤銷案件、受理製版權登記、音樂著作權 強制授權、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及著作 0201 教育訓練費 7 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另依「著作權 0215 資訊服務費 437 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受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3 體管理團體之設立、增加管理著作類別及合 0241 兼職費 250 併許可,並辦理監督及輔導各項工作;辦理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97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教育講座等工作, 計需經費4,095千元,包括: 0251 委辦費 434 (1)派員參加與業務相關課程教育訓練費7千 0271 物品 21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69 (2)維運集管團體管理著作之資訊系統437千 0291 國內旅費 86 元。 (3)分攤與民間團體合辦著作權座談會、論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57 壇等場地租金2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 (4)辦理各項著作權法令教育組織學習等鐘 0300 設備及投資 18 點費48千元;分攤與民間團體合辦著作 0319 雜項設備費 18 權座談會、論壇等活動所需之顧問費100 千元、編纂教材費97千元。 (5)購置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品2 1千元。 (6)辦理著作權法令宣導說明會、研討會、 各項法令教育宣導活動、運用各類電子 及平面等媒體宣導著作權觀念等3,038千 元;與民間團體合辦著作權座談會、論 壇或與業務相關等活動、印製著作權相 關法規209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7)辦理各項法令教育研討會、接洽公務及 參加會議等差旅費86千元。 (8)市內洽公短程車資8千元。 (9)購置辦公室零星設備18千元。 2.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本計畫係 4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研究、宣導及彙 編編撰,推動國際及兩岸著作權關係各項工 作,及依著作權法第83條、著作權審議及調 解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聘派委員及召開會 議,執行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及爭議調解諮詢 等法定任務等,計需經費2,292千元,包括 : (1)辦理研討會所需場地租金77千元。 (2)聘派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之兼 職費250千元。 (3)委請專家學者提供高度專業議題之諮詢 意見與協助等顧問費427千元、邀請國外 專家日支費129千元、編印著作權及營業 秘密法令相關刊物等編稿費100千元、國 際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相關法規等翻譯費1 75千元、研討會所需編纂教材、翻譯費1 57千元、著作權修法諮詢撰稿費100千元 及邀請專家學者出席研討會及各項會議 諮詢等出席費264千元。 (4)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財務查核工作 經費434千元。 (5)辦理研討會所需講義印製等一般事務費2 2千元。 (6)出席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議4人次各5 天,計需157千元。 05 智慧財產權資料建立與服務 56,092 資料服務組 1.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 0200 業務費 56,092 業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 ,並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1,62 0202 水電費 465 7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261 (1)「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使用費12千 0212 權利使用費 3,212 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2,551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年費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37 。 (3)訂購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544 費用等1,50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3 (4)協助專利審查官利用館際合作(NDDS) 0271 物品 2,394 管道向各圖書館申請非專利文獻資料等 0279 一般事務費 26,653 一般事務費70千元。 4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5 (5)寄送優先權交換資料等運費4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85 2.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 權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介紹各智慧財產 0294 運費 42 權之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手續,編印智慧 財產權之工具書;另為促進專利資訊交流及 我國專利資料國際化,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 型專利英譯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 提供全球人士查詢及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機 構交換,計需經費33,866千元,包括: (1)寄發光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所需郵資19 千元。 (2)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 費及審查費7,50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 及年報之撰、審稿、翻譯費等850千元。 (3)專利公開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 碟版發明公開公報等作業7,000千元、專 利公告說明書數位化與編印紙本及光碟 版專利公報等作業16,800千元、編印紙 本及光碟版商標公報66千元、智慧財產 權月刊美編排版暨電子書及年報印製等6 04千元、檔案電子化事務性協助費用1,0 27千元。 3.自動化服務:將國內外蒐集之專利及說明書 光碟片,整合建置一光碟檢索平台,同時引 進各國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連線系統,提供 完整、便捷之自動化服務,計需經費15,180 千元,包括: (1)訂購線上知識庫3,200千元。 (2)「圖書資訊服務系統維護作業」、「本 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詞庫」、「商 品及服務名稱中英對照查詢」、「中英 對列檢核及機器翻譯雛型系統」及「本 國專利英譯作業管理系統」等資訊操作 維護費1,407千元。 (3)伺服主機作業系統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用893千元。 (4)「國內外專利資料庫」管理維運費4,767 千元、檢索系統設備資訊操作維護費4,4 4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8千元。 (5)購置存放備份資料之磁帶355千元。 (6)與國外資料交換用硬碟60千元。 (7)圖書安全系統維護費用40千元。 4.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與推廣:辦理推廣智慧 財產權之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 財產權相關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 研究開發能力,計需經費4,393千元,包括 : (1)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16千元、 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449 千元。 (2)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 費及寄送郵資等242千元。 (3)新竹、台南、高雄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6 01千元及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 用及宣導推廣」等場地租金36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之出席費40 千元、對工商企業及社會大眾舉辦專題 演講、說明會、研討會及訓練講習等鐘 點費106千元、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 庫應用及宣導推廣」講師費48千元。 (5)本局及各地服務處購置紙張、資訊周邊 相關耗材等消耗品539千元。 (6)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費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經費872千 元、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用及 宣導推廣」154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 養護費105千元。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 務、參加會議,與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1 00千元及辦理「專利暨非專利資料庫應 用及宣導推廣」講師、工作人員旅費85 千元。 5.專利商品化:本計畫係以輔導發明人將合於 市場需求之專利品,經由本局之協助,能與 工商企業合作,提升我國產品之競爭力,所 43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需「輔導專利商品化」宣導網頁之建立與維 護費等1,026千元。 06 查禁仿冒 853 國際事務及綜合 1.查禁仿冒業務:本計畫係為辦理查禁、取締 0200 業務費 853 企劃組 與聯繫工作,計需經費671千元,包括: (1)購置查禁仿冒業務所需紙張及資訊周邊 0203 通訊費 2 相關耗材等消耗品28千元。 0271 物品 40 (2)辦理查禁仿冒教育研習相關活動及蒐集 0279 一般事務費 600 仿冒商品資料等經費6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7 (3)辦理查禁仿冒工作差旅費41千元 。 0295 短程車資 4 (4)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2.光碟查核業務:本計畫係依光碟管理條例及 相關規定,辦理有關光碟工廠查核業務與配 合檢警調相關單位執行查緝盜版光碟及協調 聯繫等工作,計需經費182千元,包括: (1)光碟小組寄發公文郵資2千元。 (2)購置光碟查核業務所需紙張及資訊周邊 相關耗材等消耗品12千元。 (3)執行光碟查核工作等差旅費166千元。 (4)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07 業務電子化推動 95,437 資訊室 本計畫係辦理組織資訊策略、架構、人力訓練 0200 業務費 81,337 、應用系統等之規劃、建置、維護、品質管理 、整合、日常維運、知識資源管理、資料檢索 0215 資訊服務費 80,110 服務、應用系統之專案管理等資訊治理業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8 電腦主機等資訊基礎設施之策略、架構、網路 0271 物品 730 、容量、系統管理、營運管理、資訊資產管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 、使用者端軟硬體採購、日常維運等之規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 建置與維護作業;資訊安全、資訊服務回復、 資安內外部稽核之策略、規劃、執行等日常維 0291 國內旅費 35 運與管理等事項,計需經費95,437千元,包括 0294 運費 78 : 0295 短程車資 20 1.系統營運管理作業及伺服主機、辦公室自動 0300 設備及投資 14,100 化、掌靜脈差勤門禁系統、整合式電子公文 系統及資訊安全監控防護暨管理系統維護等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100 經費78,436千元。 2.防毒軟體及資訊資產管理系統軟體授權更新 等經費1,674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出席費140千 元及辦理各項訓練所需講座鐘點費48千元。 4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100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預算金額 253,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730千元。 5.電腦網點電力插座管理維護等一般事務費10 0千元。 6.電腦機房消防設備等保養維護經費76千元。 7.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35千元。 8.備份儲存媒體異地存放運費78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10.電腦機房相關設備建置及更新等經費5,860 千元。 11.國際審查合作系統建置及薪資系統更新等 經費8,240千元。 45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8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汰換光碟查核勤務車。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汰換公務車 820 秘書室 汰換光碟查核勤務車1輛計82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820 0305 運輸設備費 820 4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2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208 本局各單位 本年度係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0 預備金 2,208 。 0901 第一預備金 2,208 4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6126411000 5226413000 6126419011 6126419800 一般行政 推動保護智慧 智慧財產權科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財產權 技發展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77,658 253,365 208,211 820 2,208 1,442,262 0100 人事費 843,589 - - - - 843,589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70,446 - - - - 470,446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819 - - - - 109,819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0,290 - - - - 10,290 0111 獎金 110,004 - - - - 110,004 0121 其他給與 12,510 - - - - 12,510 0131 加班值班費 19,689 - - - - 19,68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50,136 - - - - 50,136 0151 保險 60,695 - - - - 60,695 0200 業務費 111,428 226,443 70,090 - - 407,961 0201 教育訓練費 - 1,803 2,539 - - 4,342 0202 水電費 1,117 465 - - - 1,582 0203 通訊費 15,107 368 - - - 15,475 0212 權利使用費 - 3,212 12,665 - - 15,877 0215 資訊服務費 2,245 93,098 47,767 - - 143,11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154 9,594 - - - 24,748 0221 稅捐及規費 109 - - - - 109 0231 保險費 49 11 - - - 60 0241 兼職費 4 250 - - - 254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3,510 - - - 3,5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5 44,140 49 - - 44,324 0251 委辦費 - 18,152 6,866 - - 25,018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28 - - - 28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103 - - - 103 0271 物品 6,894 5,166 10 - - 12,070 0279 一般事務費 66,775 42,783 194 - - 109,752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00 - - - - 7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35 - - - - 1,035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05 221 - - - 1,526 0291 國內旅費 455 1,113 - - - 1,568 4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26410100 6126411000 5226413000 6126419011 6126419800 一般行政 推動保護智慧 智慧財產權科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財產權 技發展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647 - - - 647 0293 國外旅費 - 1,606 - - - 1,606 0294 運費 176 120 - - - 296 0295 短程車資 10 53 - - - 63 0299 特別費 158 - - - - 158 0300 設備及投資 22,443 14,238 42,498 820 - 79,99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0 - - - - 5,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12,743 - - - - 12,743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820 - 82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250 14,100 42,498 - - 60,848 0319 雜項設備費 450 138 - - - 588 0400 獎補助費 198 12,684 95,623 - - 108,50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00 95,623 - - 96,923 0471 損失及賠償 - 44 - - - 44 0475 獎勵及慰問 198 8,800 - - - 8,998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2,540 - - - 2,540 0900 預備金 - - - - 2,208 2,208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2,208 2,208 49 經濟部智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3 經濟部主管 843,589 405,061 106,605 - 5 智慧財產局 843,589 405,061 106,605 - 科學支出 - 70,090 93,723 -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 70,090 93,723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843,589 334,971 12,882 - 2 一般行政 843,589 111,428 198 -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 223,543 12,684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50 慧財產局 別科目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208 1,357,463 2,900 79,999 1,900 - 84,799 1,442,262 2,208 1,357,463 2,900 79,999 1,900 - 84,799 1,442,262 - 163,813 - 42,498 1,900 - 44,398 208,211 發展 - 163,813 - 42,498 1,900 - 44,398 208,211 出 2,208 1,193,650 2,900 37,501 - - 40,401 1,234,051 - 955,215 - 22,443 - - 22,443 977,658 產權 - 236,227 2,900 14,238 - - 17,138 253,365 - - - 820 - - 820 820 - - - 820 - - 820 820 2,208 2,208 - - - - - 2,208 51 經濟部智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 5,000 - 12,743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 5,000 - 12,743 5226410000 科學支出 - - - - 5226413000 1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 - - - 61264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5,000 - 12,743 6126410100 2 一般行政 - 5,000 - 12,743 6126411000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 - - - 612641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61264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52 慧財產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820 60,848 588 - - 4,800 84,799 820 60,848 588 - - 4,800 84,799 - 42,498 - - - 1,900 44,398 - 42,498 - - - 1,900 44,398 820 18,350 588 - - 2,900 40,401 - 4,250 450 - - - 22,443 - 14,100 138 - - 2,900 17,138 820 - - - - - 820 820 - - - - - 820 53 本 頁 空 白 5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70,446 職員656人(含派用人員1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09,819 聘用人員124人,約僱人員26人,共計150人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0,290 技工5人,駕駛4人,工友18人,共計27人。 六、獎金 110,004 考績獎金36,294千元、服務獎章獎勵金159 千元、模範公務人員獎金100千元及年終工 作獎金等73,451千元,共計110,004千元。 七、其他給與 12,510 休假補助12,510千元。 八、加班值班費 19,689 1.超時加班費7,929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 度實支數8成計7,929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1,760千元。 3.以上,加班值班費共計19,689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50,136 法定編制人員退撫金公提部分43,031千元、 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補助部分6,587千元 及技工、工友退休準備金518千元,共計50, 136千元。 十一、保險 60,695 現職人員健保保險補助36,155千元、現職人 員公保保險補助17,192千元、現職人員勞保 保險補助7,348千元,共計60,695千元。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843,589 55 經濟部智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6000000 13 經濟部主管 656 655 - - - - - - 18 18 5 5 4 4 0026410000 5 智慧財產局 656 655 - - - - - - 18 18 5 5 4 4 6126410100 聘 2 一般行政 656 655 - - - - - - 18 18 5 5 4 4 攬 預 人 預 0 56 慧財產局 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26000000 124 298 26 26 - - 833 1,006 823,900 887,506 -63,606 經濟部主管 0026410000 124 298 26 26 - - 833 1,006 823,900 887,506 -63,606 智慧財產局 6126410100 124 298 26 26 - - 833 1,006 823,900 一般行政 887,506 -63,606 1.本年度833人較上年度1,006人減列聘 用人員174人及轉正職員1人。 2.本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之「勞務承攬 」支出,包括: (1)「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計畫預 計進用25人24,203千元。 (2)「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22人 44,715千元。 (3)「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計畫預 計進用57人60,142千元。 (4)以上,共預計進用204人129,060 千元。 57 本 頁 空 白 5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6.03 1,998 1,668 24.40 41 51 46 3570-QJ。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8 1,997 1,668 24.40 41 51 21 6415-EK。 (7-8人座)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08 2,694 1,668 24.40 41 33 23 4480-EL。 (7-8人座) 光碟查核用車 ,預計於107 年8月汰換。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5.07 1,997 1,668 24.40 41 51 21 4327-QB。 (7-8人座)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4.05 124 312 24.40 8 2 1 CTE-223。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7 100 312 24.40 8 2 1 A2K-189。 合 計 7,296 178 190 113 59 預算員額: 職員 656 人 技工 5人 警察 0 人 駕駛 4人 經濟部智 法警 0 人 聘用 124 人 合計: 833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26 人 工友 18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0層 18,603.65 557,583 232 1層 276.35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52戶 20,539.98 230,207 450 - - 合 計 39,143.63 787,790 682 276.35 - 60 慧財產局 舍明細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6層 3,854.32 140 11,796 18 22,734.32 140 11,796 250 關宿舍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20,539.98 - - 450 3,854.32 140 11,796 18 43,274.30 140 11,796 700 61 經濟部智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57,757 1.對團體之捐助 57,757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7,757 (1)6126411000 650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 01 經常性 民間團體 捐助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 650 捐助計畫 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 (2)5226413000 57,107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1]健全專利檢索發展計畫 02 107-107 財團法人專利檢 捐助專利檢索中心辦理專利 57,107 索中心 檢索、提升專利審查效能及 健全智財研發基礎環境所須 經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1 損失及賠償 - (1)6126411000 -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專利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 03 經常性 一般人民 給付因行政救濟所產生之相 - 費用 關費用。 [2]商標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 04 經常性 一般人民 給付因行政救濟所產生之相 - 費用 關費用。 0475 獎勵及慰問 - (1)61264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5 經常性 退休退職人員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2)6126411000 -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獎勵優良創作 06 經常性 國家發明創作獎 榮獲國家發明創作獎之「發 - 得獎人 明獎」及「創作獎」之專利 作品發明創作人,給予獎金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126411000 -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補助發明創作人參加著名 07 經常性 發明創作人 補助我國發明或創作參加著 - 國際發明展之運費、機票費 名國際發明展獲得金、銀、 等 銅牌獎項者之發明創作人來 回機票及運費。 62 慧財產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7,266 11,582 - 1,900 108,505 37,266 - - 1,900 96,923 37,266 - - 1,900 96,923 650 - - - 1,300 650 - - - 1,300 36,616 - - 1,900 95,623 36,616 - - 1,900 95,623 - 11,582 - - 11,582 - 44 - - 44 - 44 - - 44 - 20 - - 20 - 24 - - 24 - 8,998 - - 8,998 - 198 - - 198 - 198 - - 198 - 8,800 - - 8,800 - 8,800 - - 8,800 - 2,540 - - 2,540 - 2,540 - - 2,540 - 2,540 - - 2,540 63 本 頁 空 白 6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5 470 3,866 5 470 3,945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2 138 1,327 2 138 1,327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3 332 2,539 3 332 2,618 65 經濟部智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 歐、美、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 8 6 297 259 (WTO)及亞太經合會議 亞 /TRIPS)例會、特別會 (APEC)等多邊組織之智慧 議討論各國關切IPR議 財產權會議及研討會 - 85 題,及參加亞太經合會 等多邊會議之智慧財產 權會議及研討會。 二.不定期會議 02 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 歐、美、 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 10 9 363 400 等雙邊相關會議及交流訪 亞 日等雙邊相關會議及交 問 - 85 流訪問。 66 慧財產局 -開會、談判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8 4 560 推動保護智慧財 秘魯 105.02 1 145 產權 秘魯 105.08 1 141 瑞士 105.11 2 196 10 4 767 推動保護智慧財 新加坡 105.08 2 147 產權 韓國 105.08 2 80 美國 105.10 2 223 67 經濟部智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赴歐洲專利局、智財權相 歐洲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7.01-107.12 12 6 關機構或學校接受智財權 實務訓練-85 02 赴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智財 美國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7.01-107.12 20 6 權相關機構接受智財權實 務訓練-85 03 赴亞太地區智財權相關機 亞太地區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審查實習 107.01-107.12 14 10 構或學校接受智財權實務 訓練-85 68 慧財產局 -進修、研究、實習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210 450 - 66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 24 展 669 410 - 1,079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 14 展 520 280 - 800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 30 展 69 經濟部智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出席兩岸商標保護相關會議及 華北、華 中國工商 赴大陸商標局進行兩岸商 107.01 - 107.12 5 3 交流85 中或華南( 行政管理 標審查官交流。 含港澳) 局、商標 局等相關 商標業務 單位 02 參加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會議 華北、華 中國工商 赴大陸參加中國國際商標 107.01 - 107.12 4 1 85 中或華南( 行政管理 品牌節會議,與大陸地方 含港澳) 局、商標 工商局交流。 局等相關 商標業務 單位 03 出席兩岸著作權保護相關會議 華北、華 國家版權 參加2018年兩岸著作權論 107.01 - 107.12 5 4 及交流85 中或華南( 局等相關 壇及工作組會晤。 含港澳) 著作權業 務單位 04 出席兩岸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 華北、華 中國知識 赴中國大陸參加兩岸專利 107.01 - 107.12 7 7 權保護相關會議及交流85 中或華南( 產權局等 論壇會議、進行兩岸專利 含港澳) 相關智慧 審查人員審查實務交流及 財產權業 專利工作組業務交流。 務單位 70 慧財產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35 68 10 113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103年7月16日至19日赴呼和 產權 浩特市參加2014第9屆海峽 兩岸商標論壇及商標工作組 會晤。 2.104年9月21日至25日赴北京 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 局等機構進行兩岸商標審查 官交流。 19 27 4 50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04年10月16日至19日赴海口 產權 市參加2015中國國際商標品牌 節會議。 48 102 7 157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103年8月15日至19日赴寧夏 產權 參加2014年海峽兩岸著作權 (版權)論壇。 2.105年9月19日至25日赴四川 參加2016年海峽兩岸著作權 (版權)論壇。 136 183 8 327 推動保護智慧財 有 1.103年2月16日至19日赴寧波 產權 出席第38次APEC智慧財產權 專家小組會議(IPEG)。 2.103年2月20日至22日赴長沙 出席第2次兩岸協議成效與 檢討會議。 3.103年8月8日至12日赴北京 出席第39次APEC智慧財產權 專家小組會議(IPEG)。 4.103年12月9日至12日赴北京 參加兩岸專利工作組會議。 5.104年5月17日至22日赴北京 進行兩岸專利審查實務交流 。 6.104年9月21日至25日赴廣東 參加2015年第8屆海峽兩岸 專利論壇會議。 7.105年3月20日至25日赴北京 進行有關複審案件審查與行 政救濟案件訴訟等經驗交流 71 經濟部智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72 慧財產局 畫預算類別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 8.105年12月14日至19日赴北 京出席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 案解析、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審理標準與案例分析專題講 座。 73 經濟部智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250,830 - - 106,633 1,357,463 13 其他經濟服務 1,250,830 - - 106,633 1,357,463 74 慧財產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82,899 - - - 1,900 84,799 1,442,262 其他經濟服務 82,899 - - - 1,900 84,799 1,442,262 75 經濟部智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5,018 合計 12,584 5,812 18,152 1.6126411000 9,536 1,994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16,800 (1)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工作 107-107 委託專利生物材料國內寄存機構,以 8,933 1,254 提供長期性、獨立性、安全性,並具 公信力與效率性之專利生物材料寄存 設施及制度,執行專利生物材料寄存 工作,使我國有關生物材料之發明專 利的申請及審查能符合專利法之規定 。 434 (2)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 107-107 針對4家集管團體進行財務查核工作 403 22 體財務查核工作 ,查核重點為其各項收入之分析及是 否符合法令及內部作業之規定等。 918 (3)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 107-107 辦理「107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 200 718 作業。 6,866 2.5226413000 3,048 3,818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6,866 (1)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 107-107 辦理智財策略人才及智財實務人才培 3,048 3,818 計畫 訓課程、維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辦公室、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 及能力認證制度。 76 慧財產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3,722 2,900 - 合計 25,018 3,722 2,900 - 1.6126411000 18,152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構,以 3,713 2,900 - (1)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工作 16,800 ,並具 料寄存 料寄存 發明專 之規定 核工作 9 - - (2)辦理著作權集體管理團 434 析及是 體財務查核工作 等。 」甄選 - - - (3)辦理國家發明創作獎 918 - - - 2.5226413000 6,866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人才培 - - - (1)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 6,866 學院」 計畫 能基準 7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總預算案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6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 遵照辦理。 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6%。 2.減列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 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 3.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15%。 4.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 律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經費)5%。 5.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 5.3%。 6.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補助 (不含法律義務支出)5%。 7.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 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8.前述 1 至 4 項允許在業務科目範圍內調整。 9.前述 6 至 7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0.前述 1 至 7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1.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另予補足。 二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案處理 遵照辦理。 原則如下,院會新增通過決議之凍結案部 分,其凍結比率以20%為上限,各委員會於開 議日後三個月內排案審查,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三 針對「中華民國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遵照辦理。 各凍結案,若有未敘明動支條件者,各黨團 同意各該凍結案動支條件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 四 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 遵照辦理。 或補政府行政之不足,因此其董監事名單中 有不少是所負責督導之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務 人員來兼任,公務機關人員依公務所需外出 開會,原可以依法請領差旅費,但這些財團 法人預算書中編列董監事之車馬費、兼職費 或者出席費不同名目之預算,俾免浪費公帑 7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浪費並撙節開支,故要求 106 年起現行公務 人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事,不得 再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 五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係為特定政策目的,具 本 部 業 於 106 年 6 月 1 日 以 經 商 字 第 公益本質。惟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直接 10602409730 號函,將書面回應說明送立法院 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係為移轉受法令限 在案。 制之業務、照顧員工需求及拓展捐助章程所 訂以外之業務,轉投資行為難謂係達成公益 目的所必要。各主管機關應全面清查財團法 人將受法令限制業務移轉被投資公司而原設 立目的已不復存在者,訂定具體解散財團法 人時程,並釋出不符公益本質之轉投資事業 股權,以增裕國庫收入,減少不必要之監理 成本,並避免財團法人間接承攬營利業務, 而致與民爭利之不良社會觀感。 六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 本 部 業 於 106 年 6 月 6 日 以 經 商 字 第 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 1060240977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 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 案。 未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 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 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 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針 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 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 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 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 估報告及退場計畫之專案報告。 七 中央及地方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年約 遵照辦理。 需經費近 12 億元,惟該「三節慰問金」僅依 行政院於民國 58 年發布的一紙「退休人員照 護事項」 ,並在 60 年 6 月 2 日依次修正後, 沿用至今;然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 已有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 所採取的權宜措施,實應隨之調整。爰此,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單位所編「三 節慰問金」預算,除符合行政院 105 年 9 月 8 日院授人給揆字第 1050053161 號函修正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發給三節慰問金資 格,包括:退休公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 金在新臺幣 2 萬 5 千元以下者(兼領月退休 金者係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因公 成殘」之退休公教人員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 7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力者等,以及退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於 每人每年 6 千元之數額範圍內,發放之三節 慰問金經費外,其餘均予刪除,以期資源合 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經濟委員會審議結果 歲出部分第 13 款第 5 項智慧財產局 一 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預算案於「推動保護智 (一)「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慧財產權」項下「企劃訓練宣傳及國際合作」 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後,兩岸智慧財 編列「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經費 368 萬 7 產權合作交流密切,透過專利、商標、 千元,辦理智慧財產權政策之整體性擬定, 著作權及品種權工作組之機制,就雙方 並加強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鑑 主管機關關切議題進行討論交流,並協 於智慧財產局近年來積極推動專利審查高速 助國人解決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 公路(PPH)機制,現已與美國、日本、西班 權問題。 牙及韓國等建立合作計畫,而觀察 2011 年至 (二)加強兩岸專利合作向為本局努力目標, 2015 年國人在全球 5 大專利局申請發明專利 有關兩岸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作 案件數,其中實以於美國及中國大陸申請案 及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PDX),於 件數較多,且查「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 103 年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時即已向對 合作協議」業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智慧 岸提出建議,且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 財產局應積極尋求推動兩岸 PPH 合作計畫之 換部分於該年度已建立共識,並已進行 可行性,以協助國人佈局專利市場。 技術規格討論,嗣因兩岸政治氛圍之影 響,目前合作暫無進度,未來本局將持 續努力溝通,早日促成。 二 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預算案於「智慧財產權 (一)針對本局加強宣導智慧財產人員職能認 科技發展」項下「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 證制度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編列「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 1. 針對 105 年所有參加智慧財產培訓學 1,000 萬元,辦理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推 院培訓課程學員及線上課程學員、 廣宣導培訓課程與能力認證制度,智慧財產 104 年及 103 年參加高階課程學員廣 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與特定機構合作培訓產 加宣導認證考試。 官學研各界所需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建立國 2. 向各大專校院、全國科法所、專利商 內外智財專業知識交流平台及辦理專利商標 標事務所、法人、製造業、育成中心、 審查人員赴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機構訓練等 律師公會及上市公司等發文推廣職 工作。惟參據 101 至 104 年度各類智慧財產 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辦理情形,104 年報名總人 3. 往年皆辦理 2 場次能力認證說明會, 數為 336 人,101 至 104 年度累計報名總人數 106 年增加辦理 1 場次,共 3 場次說 1,569 人,相較同期間培訓智慧專業人員 明會,以廣加宣導並敦促參加認證考 3,856 人,認證報名之踴躍性尚有不足,致目 試。 前累計取得資格人數更為偏少。顯見該項計 4. 透過本局官網及 FB、本部人才快訊 畫宣傳不足,爰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 FB、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官網、國立臺 宣傳智慧財產人員職能認證制度,以增加我 灣大學官網及 FB、文化部文化創意產 國智財人才實力。 業推動服務網、工業技術研究院官網 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就業輔導中心 8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官網等廣加宣導認證考試。 5. 透過本局、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國立 臺灣大學及元照出版社等發行電子 報及電子廣告傳單(EDM)以廣加宣導 認證考試。 6. 電訪各設計協會、創意產業協會、商 業會、同業公會等,以廣加宣導認證 考試。 7. 親訪臺北商業大學並請該校財金學 院協助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給 7,000 家人資或教育訓練部門以廣加宣導 認證考試。 (二)106 年度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總人數為 394 人,高於 104 年 336 人及 105 年 289 人, 顯見本局廣加宣導能力認證考試已有成 果。 三 106 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智慧財產權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科技發展」項下「健全專利基礎架構」預算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154,360 千元,其中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計畫編列 47,266 千元,辦理專利資料整備、 專利檢索效能及檢索資源與國際調和化等。 其中資料連線使用費編列 13,556 千元、申請 案「書面文件電子化」作業 24,000 千元,惟 前二項作業合計共佔計畫總支出近四分之 一,卻未詳細說明,恐有預算浮濫編列疑慮。 爰凍結 1,000 千元,待智慧財產局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權利使用費本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年度預算數:1,355 萬 6 千元。該科目預算係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資料庫連線使用等經費,然相關計畫與資料 庫內容卻付諸闕如!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 權利使用費」凍結 300 萬元,待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研謀改善,針對問題癥結妥擬具體改 善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五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資訊軟硬體設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備費本年度預算數:1,390 萬元。該科目預算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係健全與強化專利檢索及運用計畫等相關資 8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訊軟硬體設備經費,然相關計畫與內容卻付 諸闕如!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 300 萬元,待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研謀改善,針對問題癥結妥擬 具體改善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資訊服務費本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年度預算數:2,830 萬元。該科目預算係健全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與強化專利檢索及運用計畫等相關資訊服務 經費,然相關計畫與內容卻付諸闕如!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01 健全專利基礎架構─ 資訊服務費」凍結 300 萬元,待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研謀改善,針對問題癥結妥擬具體改 善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七 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歲出預算科目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第 13 款第 5 項第 l 目 項下「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編列「智慧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 1,000 萬元, 辦理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推廣宣導培訓 課程與能力認證制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 證考試,與特定機構合作培訓產官學研各界 所需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建立國內外智財專 業知識交流平台及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赴 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機構訓練等工作,其中 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人員培訓工作 715 萬 2 千元,惟報名及取得認證人數均偏 低,推廣度有待加強,相較同期間培訓智慧 專業人員 3,856 人,認證報名之踴躍性尚有 不足,致目前累計取得資格人數更為偏少, 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智慧財產專業人 員培訓計畫」部分凍結 20%,至經濟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八 106 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智慧財產權 (一)針對本局加強宣導智慧財產人員職能認 科技發展」項下「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 證制度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預算 10,000 千 1. 針對 105 年所有參加智慧財產培訓學 元,辦理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推廣宣導 院培訓課程學員及線上課程學員、 培訓課程與能力認證制度,智慧財產人員能 104 年及 103 年參加高階課程學員廣 8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力認證考試,與特定機構合作培訓產官學研 加宣導認證考試。 各界所需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建立國內外智 2. 向各大專校院、全國科法所、專利商 財專業知識交流平台及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 標事務所、法人、製造業、育成中心、 員赴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機構訓練等工作。 律師公會及上市公司等發文推廣職 惟智慧財產局自 99 年起推動「智慧財產人員 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並舉辦認證考 3. 往年皆辦理 2 場次能力認證說明會, 試,因該認證制度僅係「資格考」性質,並 106 年增加辦理 1 場次,共 3 場次說 未取得專利師證照及執業資格,導致國內從 明會,以廣加宣導並敦促參加認證考 業人士或相關人士參與率低、取得該認證人 試。 數亦偏低,顯見該局推廣不利,爰要求智慧 4. 透過本局官網及 FB、本部人才快訊 財產局加強推廣。 FB、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官網、國立臺 灣大學官網及 FB、文化部文化創意產 業推動服務網、工業技術研究院官網 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就業輔導中心 官網等廣加宣導認證考試。 5. 透過本局、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國立 臺灣大學及元照出版社等發行電子 報及電子廣告傳單(EDM)以廣加宣導 認證考試。 6. 電訪各設計協會、創意產業協會、商 業會、同業公會等,以廣加宣導認證 考試。 7. 親訪臺北商業大學並請該校財金學 院協助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給 7,000 家人資或教育訓練部門以廣加宣導 認證考試。 (二)106 年度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總人數為 394 人,高於 104 年 336 人及 105 年 289 人, 顯見本局廣加宣導能力認證考試已有成 果。 九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發展-02 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資訊軟硬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體設備費本年度預算數:3,514 萬 8 千元。該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科目預算係健全與強化產業智財創業能量計 畫等相關資訊軟硬體之經費,然相關計畫與 內容卻付諸闕如!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02 強化產業智財創業能 量─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 300 萬元,待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謀改善,針對問題癥結 妥擬具體改善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8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十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歲出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發展-02 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資訊服務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費本年度預算數:2,833 萬元。該科目預算係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健全與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計畫等相關資 訊服務經費,然相關計畫與內容卻付諸闕 如!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智 慧財產權科技發展─02 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 量─資訊服務費」凍結 300 萬元,待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研謀改善,針對問題癥結妥擬具 體改善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所屬 106 年度預算案,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項下編列派員赴大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陸計畫預算 830 千元。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鑑於 520 以來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 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 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 全方位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 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 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 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 政府目前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期望透 過深化我國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廣泛 的協商與對話,建立緊密的合作,以此促進 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 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 的重要角色,因此各相關部會與計畫理應配 合辦理。 爰凍結「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項下派 員赴大陸計畫預算 20%,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提出完全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 致之研究與參訪計畫,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 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二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所屬 106 年度預算案, 本部業於 106 年 3 月 16 日以經授智字第 106 「推動保智慧財產權」項下「企劃訓練宣導 20030840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在案。 及國際合作」編列 26,180 千元,主要係透過 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 制度的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 導、國際合作,以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智慧財產局自 100 年起陸續與美國、日 本、西班牙及韓國等展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8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合作計畫,其中美國專利商標局、日本特許 廳及韓國智慧財產局為全球 5 大專利局之一。 歡察 2011 至 2015 年國人在全球 5 大專 利局申請發明專利案件數,以美國及中國大 陸申請案件數較多,台美間己有 PPH 機制, 但兩岸間仍未建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機 制。 爰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推動兩 岸專利審查高速公路機制」書面報告。 十三 106 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推動保護智 (一)「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慧財產權」項下「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 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後,兩岸智慧財 ─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預算 3,687 千元, 產權合作交流密切,透過專利、商標、 其中「出席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相關會 著作權及品種權工作組之機制,就雙方 議及交流 8 人次各 7 天」編列 385 千元。專 主管機關關切議題進行討論交流,並協 利 審 查 高 速 公 路 ( Patent Prosecution 助國人解決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 Highway,簡稱 PPH)係指第二申請局利用第 權問題。 一申請局審查結果,即專利局間相互利用審 (二)加強兩岸專利合作向為本局努力目標, 查結果,減少重複審查工作,以加速審查相 有關兩岸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作 同發明專利申請案程序,有助專利積案清理 及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PDX),於 及提升專利審查品質。智慧財產局自 100 年 103 年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時即已向對 起陸續與美國、日本、西班牙及韓國等展開 岸提出建議,且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計畫,智慧財產局近 換部分於該年度已建立共識,並已進行 年來積極推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機 技術規格討論,嗣因兩岸政治氛圍之影 制,現已與美國、日本、西班牙及韓國等建 響,目前合作暫無進度,未來本局將持 立合作計畫,鑑於兩岸現行智慧財產權合作 續努力溝通,早日促成。 關係密切,爰要求智慧財產局利用兩岸專利 業務交流機會,尋求推動兩岸 PPH 合作計畫 之可行性。 十四 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歲出預算科目 (一)「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第 13 款第 5 項第 3 目「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後,兩岸智慧財 項下「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編列「企 產權合作交流密切,透過專利、商標、 劃研究與國際合作」經費 368 萬 7 千元,辦 著作權及品種權工作組之機制,就雙方 理智慧財產權政策之整體性擬定,並參與智 主管機關關切議題進行討論交流,並協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 助國人解決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 雙邊合作等,以加強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 權問題。 保護合作。惟我國已推動與美國、日本、西 (二)加強兩岸專利合作向為本局努力目標, 班牙及韓國等國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有關兩岸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作 合作計畫,唯獨對於國人申請發明專利最多 及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PDX) ,於 1 的中國大陸並未有相關合作計畫,爰要求智 03 年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時即已向對岸 財局應加強制定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制度以嘉 提出建議,且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 惠兩岸專利申請人及減輕兩岸專利局工作負 部分於該年度已建立共識,並已進行技 擔。 術規格討論,嗣因兩岸政治氛圍之影 8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響,目前合作暫無進度,未來本局將持 續努力溝通,早日促成。 十五 106 年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推動保護智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慧財產權」項下「專利行政及審查」預算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68,468 千元,推動專利權管理、審查、專利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及執行清理專利積案 計畫等業務。智慧財產局自民國 101 年起推 動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平均專利審結期間自 98 年底 36.8 個月縮短至 104 年底 22.9 個 月,代辦件數則由 14 萬件下降至 7 萬 2,510 件。惟近三年專利受理連三年下降,自 102 年度 83,211 件下降至 104 年 73,627 件,呈 現下降趨勢,平均專利審結期間應可加速縮 短。爰此,凍結 1,000 千元,待智慧財產局 提出積案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近年來積極推動專利審查 (一)「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高速公路(PPH)機制,現已與美國、日本、 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後,兩岸智慧財 西班牙及韓國等建立合作計畫,鑑於兩岸現 產權合作交流密切,透過專利、商標、 行智慧財產權合作關係密切,要求經濟部智 著作權及品種權工作組之機制,就雙方 慧財產局應利用兩岸專利業務交流機會,尋 主管機關關切議題進行討論交流,並協 求推動兩岸 PPH 合作計畫之可行性。 助國人解決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 1.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預算案於「推 權問題。 動保護智慧財產權」項下「企劃訓練宣導 (二)加強兩岸專利合作向為本局努力目標, 及國際合作」編列「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 有關兩岸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作 經費 368 萬 7 千元,辦理智慧財產權政策 及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PDX) ,於 1 之整體性擬定,並參與智慧財產權國際合 03 年兩岸專利工作組會晤時即已向對岸 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雙邊合作等, 提出建議,且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 以加強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 部分於該年度已建立共識,並已進行技 2.專利審查高速公路係指第 2 申請局利用第 術規格討論,嗣因兩岸政治氛圍之影 1 申請局審查結果,即專利局間相互利用審 響,目前合作暫無進度,未來本局將持 查結果,減少重複審查工作,以加速審查 續努力溝通,早日促成。 相同發明專利申請案程序,有助專利積案 清理及提升專利審查品質。智慧財產局自 100 年起陸續與美國、日本、西班牙及韓國 等展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計畫,其中 美國專利商標局、日本特許廳及韓國智慧 財產局為全球 5 大專利局之一,尤以台日 PPH 申請案件最為踴躍,日本人累計申請 2,042 件(占總申請案件比率 98.9%) ,其 次為台美 PPH 申請案件,美國人累計申請 1,140 件(占總申請案件比率 79.3%) ,美 日等國國人專利佈局較積極。據該局統計 8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申請該機制之專利申請案,平均審結期間 (自 PPH 文件齊備至審結之平均期間)為 135 天,有益專利申請人。 3.2011 至 2015 年國人在全球 5 大專利局申請 發明專利案件數,其中以美國及中國大陸 申請案件數較多,台美間已有 PPH 機制, 兩岸間仍未建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合作機 制。查「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 議」業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兩岸智慧 財產權合作密切,成立工作組並每年定期 舉辦工作會晤,就雙方主管機關關切事項 與問題進行討論並尋求共識。雖該局稱已 於專利工作組會晤時提出兩岸 PPH 討論, 且已向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局提出建議,惟 中國大陸持保留態度,尚未建立共識。鑑 於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制度具有嘉惠兩岸專 利申請人及減輕兩岸專利局工作負擔之效 益,可助國人布局專利市場,該局允就兩 岸工作會晤機會,尋求合作可能性。 十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 (一)針對本局加強宣導智慧財產人員職能認 13 款第 5 項第 l 目「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 證制度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項下「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編列「智慧 1. 針對 105 年所有參加智慧財產培訓學 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 1,000 萬元, 院培訓課程學員及線上課程學員、 辦理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推廣宣導培訓 104 年及 103 年參加高階課程學員廣 課程與能力認證制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 加宣導認證考試。 證考試,與特定機構合作培訓產官學研各界 2. 向各大專校院、全國科法所、專利商 所需智慧財產專業人才,建立國內外智財專 標事務所、法人、製造業、育成中心、 業知識交流平台及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赴 律師公會及上市公司等發文推廣職 歐美亞太地區等智財機構訓練等工作,其中 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 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人員培訓工作 3. 往年皆辦理 2 場次能力認證說明會, 715 萬 2 千元,惟報名及取得認證人數均偏 106 年增加辦理 1 場次,共 3 場次說 低,推廣度有待加強,相較同期間培訓智慧 明會,以廣加宣導並敦促參加認證考 專業人員 3,856 人,認證報名之踴躍性尚有 試。 不足,致目前累計取得資格人數更為偏少, 4. 透過本局官網及 FB、本部人才快訊 爰建請智慧財產局應加強推廣智慧財產課程 FB、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官網、國立臺 及認證制度,以增加我國智財人才實力。 灣大學官網及 FB、文化部文化創意產 業推動服務網、工業技術研究院官網 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就業輔導中心 官網等廣加宣導認證考試。 5. 透過本局、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國立 臺灣大學及元照出版社等發行電子 報及電子廣告傳單(EDM)以廣加宣導 8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認證考試。 6. 電訪各設計協會、創意產業協會、商 業會、同業公會等,以廣加宣導認證 考試。 7. 親訪臺北商業大學並請該校財金學 院協助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給 7,000 家人資或教育訓練部門以廣加宣導 認證考試。 (二)106 年度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總人數為 394 人,高於 104 年 336 人及 105 年 289 人, 顯見本局廣加宣導能力認證考試已有成 果。 十八 有鑑於蔡總統原住民族就業政策主張: 「保障 本案業經 106 年 5 月 25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3 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濟發展:為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政府負 「准予動支,並提報立法院院會」 。 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採取長期穩定之就 業輔導措施,並獎勵私部門參與,以共同創 造就業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中央各機關均應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 增加職務型態、提高進用比例,無論業務性 質與原住民族業務是否相關,均應積極進 用。例如:外交部於 96 及 97 年均提報職缺 納入原住民族行政特考外交行政類科、97 年 亦有開設公職獸醫師、歷年有開電子工程、 財稅行政等各項在一般通念下與原住民族業 務無相關的職缺。對於不須具備公務人員任 用資格之約聘雇人員及技工、工友等,應遇 缺即進用原住民;對於需具備公務人員任用 資格者,應將職缺提送原住民族委員會納入 「原住民族行政特考職缺」辦理進用,俾落 實蔡總統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之政策。爰 凍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費十分之一,俟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針對如何增加原住民族於 該單位就業機會之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十九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6 年度歲出預算科目第 關於我國人赴美日兩國申請專利審查高速公 13 款第 5 項第 3 目「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 路(以下簡稱 PPH)件數較低的原因及本局之 項下「企劃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編列「企 因應措施如下: 劃研究與國際合作」經費 368 萬 7 千元,辦 (一)臺日 PPH 理智慧財產權政策之整體性擬訂,並參與智 1. 臺 日 PPH 為 增 強 型 PPH (PPH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 MOTTAINAI),只要其中一方先有審查 雙邊合作等,以加強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權 結果,即可向另一方申請 PPH。惟查 8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保護合作。惟我國推動與美國、日本、西班 臺日兩國相互申請發明專利的件數 牙及韓國等國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合 差異甚大,根據智慧財產局年報,105 作計畫多年,然根據經濟部統計,美日兩國 年度日本為我國發明專利之第一大 在台申請專利數皆約千件,反觀本土業者反 外國申請人,申請件數共 12,006 件, 向申請量卻寥寥可數(各約 20 餘件) ,以致 占同年所有外國申請人申請件數 原本雙向互利機制,幾乎淪為單向通車。統 26,970 件之 45%,或占同年所有申請 計數據顯示,2012 至 2015 年,日本籍廠商透 件數 43,836 件之 27%,而同年我國人 過台日 PPH 來台申請專利約 1,943 件,以樂 向日本特許廳申請發明專利件數僅 天(電商) 、三菱綜合(材料)與迪愛生(化 有 1,306 件(占同年日本特許廳所有 合物)最多;同時間,利用此管道向日本提 申請件數 318,381 件的 0.4%),因臺 出專利申請件數約 20 件,日本企業最多占 10 日兩國相互申請發明專利之總件數 件、美國企業 5 件、台灣公司 6 件(含成大 約差 9.2 倍,是我國人赴日本申請 申請案 1 件) 。另以美國為例,2012 至 2015 PPH 件數較低之主要原因。 年底為止,利用台美 PPH 來台申請案接近千 2. 105 年度我國發明專利的平均首次通 件,多數以半導體為主,像是瓦里安、高通 知期間為 12 個月,惟日本只有 9.5 等;至於近 4 年藉由台美 PPH 赴美國申請案 個月,爰臺日兩國之相對應申請案若 約 28 件,利用公司除 1 件是香港公司外,其 為同日提出申請,則日本的申請案將 餘全為台灣公司。爰建議智慧財產局應協助 較快獲得首次通知,致我國人無需額 我國廠商利用此機制增加赴彼方申請專利, 外利用 PPH 赴日本申請加速審查。 以助國人專利布局。 3. 本局之因應措施 (1)提升專利審查效能,持續降低平均 首次通知期間為目標。 (2)實施「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作業方案(TW-SUPA)」 ,當我國人主 張我國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 時,可據此提出加速審查申請,使 我國人較快取得我國之審查意見 並利用我國之審查結果赴外國申 請 PPH。 (二)臺美 PPH: 1.105 年度我國人向美國申請發明專利 約有 20,000 件,美國人向我國申請 7,081 件;另我國發明專利的平均首次 通知期間為 12 個月,美國為 16.2 個 月,雖然我國向美國申請之件數較多 且我國審查速度亦較美國更快,但不 同於前述之臺日 PPH MOTTAINAI,臺美 PPH 僅為一般型 PPH,即於此架構下只 有第 1 申請局之審查結果能被第 2 申 請局所利用,且實務上由於我國並非 專利合作條約(PCT)之會員國,致使我 國人若要利用我國申請案向其它國家 8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主張優先權時,目前尚無法被世界上 多數國家所認可,不利於我國人之跨 國專利布局,故我國人基於上述國際 情勢考量大多先赴美國(第 1 局)申 請,再藉由該美國申請案當作優先權 案回我國(第 2 局)申請專利,是導致 我國人赴美國申請 PPH 件數較低的主 要原因。 2.本局已於 106 年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 協定(TIFA)談判時,提案將臺美一 般型 PPH 提升為 PPH MOTTAINAI,若能 與美方達成共識,將有助於增加我國 人利用臺美 PPH 赴美國申請的案件量。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