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 82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83 - 84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85 - 88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89 - 93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94 -127 3.各項費用彙計表------------------------------------------ 128-133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34-135 5.資本支出分析表------------------------------------------ 136-137 6.人事費分析表-------------------------------------------- 139 7.預算員額明細表------------------------------------------ 140-141 8.公務車輛明細表------------------------------------------ 142-143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44-145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146-147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148-149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51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52-153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54-157 15.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58-159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60-161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62-163 18.委辦經費分析表------------------------------------------ 164-165 19.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66-185 預算總說明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院長:綜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 2. 副院長:襄助院長處理院務。 3. 政務委員:負 責 政 策 及 法 案 之 審 查、主 持 專 案 工 作、聯 繫 協 調 ,並 統 合 各 部 會 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 4. 秘 書 長 : 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5.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6. 發言人:處理新聞發布、聯繫及辦理院長交辦本院整體文宣協調、督導事項。 7. 綜合業務處: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施政報告、立法院施政質詢院長備詢、專案質詢、 監察院年度到院巡察、監察案件資訊管理系統、憲政、選政與選務、公民投票、政黨、 政治獻金、遊說法制與地方自治、國家發展政策、國家發展計畫、政府資訊、檔案、 行政與法制革新、人事行政、本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功能、機關員額、公務員訓練進 修與給與福利、文書管理、事務管理、本院與各機關權責劃分規定、本院會議議程編 擬、議事程序與紀錄整理。 8. 內政衛福勞動處:戶政、役政、警政、入出國及移民、消防及空中勤務、地政、國土 管理、建築研究、宗教禮制、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健康促進、衛生醫療服務、全民健 康保險、疫病防治、食品藥物管理及中醫藥發展、福利服務、國民年金、社會救助、 社會照顧及社區發展、勞動關係、勞動基準、勞工保險、勞工福祉、勞工安全衛生、勞 動檢查及勞動力發展運用、原住民族自治、教育文化、衛生福利、經濟產業、公共建 設及土地管理。 9. 外交國防法務處:外交事務、條約協定、國際組織、涉外新聞與經貿及領事事務、華 僑聯繫、僑情研判、僑民文教、僑營事業及僑團輔導、國防戰略、軍隊發展、武器籌 獲、科技工業、國防設施、後勤動員、軍法制度及資源規劃、法律事務、賄選查察、 行政執行、檢察行政、犯罪矯正、司法保護、廉政興革及通訊監察、退除役官兵制度、 榮民安養及事業機構管理、大陸政策、兩岸人民往來、兩岸經貿事務與教育文化、香 港澳門及蒙藏交流、特種勤務、情報通訊、密碼管制及機密保防。 10.交通環境資源處:交通建設及運輸營運、營建及公共工程、環境保護、水利、地質及 礦業、國土保育、國家公園、森林保育及氣象、海岸巡防及海域安全。 11.財政主計金融處:關務、賦稅、國庫、國有財產、政府採購、車輛購置及公益彩券發 行、政府會計、公務預算、決算、統計及普查、銀行、證券、期貨、保險、貨幣、外 匯政策、利率及資本移動、公股金融機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國際財政金融。 12.經濟能源農業處:經濟及產業發展、產業園區與加工出口區開發及管理、國際貿易、 對外投資、國際經濟與技術合作、商業及中小企業輔導發展、智慧財產權、標準檢驗 及公平交易、能源發展與安全管制、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輔導管理、農漁牧業發展及 農業資源管理、農業金融、國際農業合作及農漁民福利。 13.教育科學文化處:各級學校教育、終身教育、體育與運動、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國家 科技發展、學術研究及核能安全管制、文化資產保存與藝術、影視及文創產業發展、 通訊傳播之監理及發展、客家語言文化、產業輔導及傳播媒體發展、歷代古文物與藝 術品之徵集、研究及闡揚。 14.消費者保護處: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與措施之研究、研擬、協調及檢討;消 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費者保護法與相關子法之制修及解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制 修之協調;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及考核;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之指揮、 商品或服務之調查、檢驗與發表及重大消費爭議事件之協調處理;消費者保護教育推 行之規劃、協調及執行;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扶植、獎勵、補助及評定。 15.性別平等處:性別平等基本政策、法案、計畫、工作報告之綜合規劃、協調、審議、 宣導、研究發展及督導事項;性別平等權益促進、權利保障、推廣發展、性別主流化 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推動及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公約及其施行法、國家報告編纂事項;本院性別平等會業務運作、追蹤決議、部會性 別平等專案小組及性別聯絡人綜合規劃、協調事項。 16.新聞傳播處:本院重要政策、事件與施政措施之國內新聞聯繫、發布,與國際新聞發 布之規劃、執行及督導;本院整體文宣與重要政策傳播之規劃及推動;國內輿情之蒐 集、研析、協調處理與國際輿情因應之協調及督導;本院對所屬機關(構)新聞聯繫 傳播之統合、協調及督導;院長公務活動之新聞聯繫、發布與影音(像)記錄、編輯、 建檔及運用;國際媒體晉訪院長之規劃及執行;院長言論、基本國情、本院重要施政 資料彙編、英譯及出版發行;本院重要政策文宣撰編、製作、英譯及出版發行。 17.國土安全辦公室:反恐基本方針、政策、業務計畫與工作計畫;反恐相關法規;配合 國家安全系統職掌之反恐事項;本院與所屬機關(構)反恐演習及訓練;反恐資訊之 蒐整研析及相關預防整備事項;各部會反恐預警、通報機制及應變計畫之執行事項; 反恐應變機制之啟動及相關應變機制之協調聯繫事項;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國 土安全政策會報事項。 18.災害防救辦公室: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務及措施之推動;中 央災害防救會報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督導;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害防 救基本計畫之研擬;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審;災害防救相關法 規訂修之建議;災害預警、監測及通報系統之協助督導;災害整備、教育、訓練及宣 導之協助督導;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督導。 19.法規會:法規之研議、審查、整理及管制;法規疑義之研議及闡釋;法制作業之協調 及策進;訴願案件之審議;訴願業務之督導。 20.公共關係處:本院送立法院各項議案之推動;立法院、監察院議事資訊蒐集及委員聯 繫服務;院長、副院長訪視行程、訪賓晉訪與晉見之規劃、聯繫及接待;院長電子信 箱及民意電話案件之處理;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21.秘書處:印信典守、文書、稽催、檔案、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出納、財產、辦公 廳舍、工友及圖書事項。 22.人事處:本院人事事項。 23.政風處:本院政風事項。 24.主計處:本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25.資訊處:本院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本院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本 院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26.科技會報辦公室:統籌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資源分配、重大計畫審議與管考及籌 辦重大科技策略會議。 27.資通安全辦公室:統籌規劃國家資通安全政策、通報應變、重大計畫推動與管考及辦 理相關會議。 28.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整合本院所屬機關(構)當地現有資源, 以單一窗口提供各該地區民眾便捷服務。 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組織架構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架構圖 院長 副院長 政務委員 發言人 秘書長 副秘書長 雲 東 南 中 資 科 資主 政 人 秘 公 法 災 國 新 性 消 教 經 財 交 外 內 綜 嘉 部 部 部 通 技 訊計 風 事 書 共 規 害 土 聞 別 費 育 濟 政 通 交 政 合 南 聯 聯 聯 安 會 處處 處 處 處 關 會 防 安 傳 平 者 科 能 主 環 國 衛 業 區 合 合 合 全 報 係 救 全 播 等 保 學 源 計 境 防 福 務 聯 服 服 服 辦 辦 處 辦 辦 處 處 護 文 農 金 資 法 勞 處 合 務 務 務 公 公 公 公 處 化 業 融 源 務 動 服 中 中 中 室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務 心 心 心 中 心 業務單位 常設性任務編組 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2.行政院院本部預算員額說明表 104年度 區 分 預 算 說 明 員 額 合 計 737 職 員 525 工 友 47 技 工 24 駕 駛 45 聘 用 72 約 僱 24 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安 一、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 全防護、檔案保管與稽催等基本 並持續研究發展,發揮合作及服務精神,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提高工作效率,以達成行政革新之目標。 二、確實維護院本部院區及長安寓所之整體安 全。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 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 完成研討,透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 資料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 成及政令推展。 之分發及行政支援工作。 二、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促使民眾瞭解 二、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 政府施政作為,達成共識,以迅速展開各 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他重 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要報告文件。 三、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 三、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 標之達成。 審。 四、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 四、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 法就本院送交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 關業務。 認定,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制複決權。 五、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 五、促進行政、立法、監察等院之良性互動, 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順利推動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政工作順利推展。 六、妥善處理民眾電子信箱、電話之意見,與 六、院長民意電話及院長電子信 民眾建立良好互動,傾聽民意,貼近民意。 箱案件之處理。 七、提升院區開放參觀安全秩序之品質與效率。 七、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八、經由參與報本院法律草案審議,並負責本 八、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 院核定之法規命令審查,本於法學知能, 商。 針對其體系架構、應規定事項、授權法規 九、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 命令內容及配套法案是否完備等提供法制 督導。 意見共同形成政策,以精確掌握立法本旨 十、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 及最新立法趨勢,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 會。 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十一、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九、針對法制實務所產生之重大疑義,邀請相 之購置。 關專業領域之學者專家舉行諮詢會議,以 借重其專業學養所提供之精闢意見,作為 處理本院法制業務之參考。 十、藉由訴願人之補正、陳明、閱覽卷宗,或 依職權申請陳述意見、言詞辯論、鑑定勘 驗及調查證據等審議程序,釐清事實,完 成訴願案件之審議。如於審議個案時發現 法令疑義作成附帶決議,則請原處分機關 研修現行法令、訂定標準作業流程或裁量 基準等,以杜爭議。 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十一、以電腦作業處理、管制案件流程,有效 掌握案件審決期限,使人民因原處分機 關違法或不當處分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 時,迅速獲得救濟。 十二、為利訴願人參與訴願陳述意見程序,訴 願人可選擇至本院陳述意見,或就近至 本院各聯合服務中心,或當地協助辦理 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以視訊方式 陳述意見,擴大服務範圍。 十三、選擇數機關訪察訴願相關業務,並舉辦 訴願業務主管座談會,作成訴願業務報 告分送各機關,以為辦理訴願業務檢討 改進之參考。 十四、邀請學者、專家到本院演講、座談及召 開諮詢會議,舉辦業務研討會,購置法 規檢索軟體及法學圖書,以增進同仁法 學專業素養,提升整體法制與訴願之作 業品質及效能。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研議國家科技發展政策審議 一、定期召開科技會報。 及資源分配機制。 二、不定期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工作會議,以進 行科技發展政策審議與協調推動重大科技 政策。 二、籌辦行政院重大科技策略會 針對重大議題,邀集產官學研專家召開科技策 議以推動重大科技 發 展方 略會議。 案。 三、辦理科技計畫政策審議暨重 一、辦理科技發展計畫政策審議作業。 大計畫績效評估管考作業。 二、研擬科技計畫強化措施,如先導計畫等做 法。 三、協同科技部辦理政府科技計畫技術審議。 四、辦理科技計畫績效評估與本院列管計畫審 查及訪視。 四、推動研擬新興產業、科技人 一、協調部會執行強化工業基礎技術發展方案。 才與建置法制環境等科技政 二、推動政府永續資料中心節能措施,並協調 策發展。 部會進行資料中心節能規劃。 三、辦理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每年 培訓 100 名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 四、研擬科技相關法律及制度,以協助完備我 國科技法制環境。 五、推動生技醫療科技政策發 一、督導協調部會推動生技產業發展政策,以 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展。 落實「行政院生物技術策略諮議委員會 (BTC) 」會議結論。 二、協調推動臺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加 速藥品與醫材研發成果產業化,並以醫療 管理服務輸出帶動生技產業國際化。 三、建構跨領域技術合作研究機制,促成異業 結合,進而帶動生技產業加值發展。 六、推動國家資訊通信及數位匯 一、協調推動數位匯流政策,強化寬頻網路基 流等科技政策發展。 礎建設與有線電視數位化等重要措施。 二、協調推動國家資通訊基礎環境建設。 三、加速 4G 服務推動與普遍化,並協調部會進 行我國 5G 布局,以長遠眼光及開放格局, 廣納建言,研擬完成發展策略方案,落實 產業策略會議結論。 七、推動雲端運算應用及政府資 一、研擬規劃政府科技服務政策。 料開放等科技政策發展。 二、協調推動「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展方 案」,並建構民眾有感之政府雲。 三、協調推動政府資料開放,達機器可讀之層 次,並促成民間運用開放資料產生新創事 業,以帶動產業發展。 八、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 籌備召開「2015 年行政院生物技術策略諮議委 員會(BTC)」,以檢視與探討產業發展關鍵問 題,提出具體可行之解決策略與行動方案。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辦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為民服務業務。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與 (三)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理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 心;強化辦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並視 意提供施政建言。 案情需要召開協調會解決。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南 部機關首長業務座談會,以強化與地方政 府之聯繫及協調,並持續舉辦與地方建設 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建 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動,成 為中央與南部地方政府、民眾、企業、團 體等的政策溝通橋樑。又透過南部聯合服 務中心網頁進行政府政策行銷。另各單位 亦規劃各項宣導計畫,包括:農村再生條 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例與政策成果宣導、台灣精緻農業-如何 選用安全農產品說明會、南方領袖教育學 院、南台灣教育政策座談會、政府工商資 源運用宣導說明會與辦理南部工業區廠商 或團體座談會、南台灣觀光護照、南台灣 觀光旅遊發展論壇、金融理財知識教育宣 導活動、藝文團體訪察與座談會、南部地 區環保團體座談會、大陸政策說明會、微 型創業鳳凰宣導會、就業促進工具與職訓 資源宣導會、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平交易 訓練營、客家社團訪視與客家飲食文化宣 導活動等專案計畫,繼續朝向跨域治理整 合機制之目標邁進。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任務編組與各合署辦公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單位針對移民、入出境、工商企業服務、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智慧財產登記等各項申請,設置單一窗口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服務。 會及宣導活動。 二、以積極熱誠之服務態度,針對民眾最為困 (四)強化新聞聯繫與發布工作。 擾之交通、土地、就學就業、社會環境衛 生等問題,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及 現場會勘,並提供諮詢、轉介等服務,解 決民眾問題,提升政府服務品質。 三、配合政府重要施政措施、政策,舉辦座談 會、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動,提供民眾政 策訊息,闡釋施政目標,預定辦理活動專 案包括:農村再生系列宣導、中台灣領袖 學院活動、「溯源、傳承、融合-長老與青 年」座談會、中台灣區域發展智庫會議、 新住民政策說明座談會、科技走廊平臺會 議、重大工程督導訪視計畫、中部客家社 團幹部座談會。 四、每日以在苗中彰投地區之中央部會相關新 聞及該單位回應訊息為資料收集;依照各 縣市地區強化與媒體新聞聯繫;配合中部 聯合服務中心各項專案計畫召開記者會及 配合中央各部會不定時召開政策宣導記者 會。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證照業務諮詢服務及就業媒介服務櫃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台。 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案。 二、以積極誠懇的態度處理民眾陳情案,並適 (三)積極參與各項活動辦理政 時主動召開協調會及辦理現場會勘,以提 策宣導。 升為民服務品質。 (四)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三、藉由參與及舉辦各項活動辦理政策宣導, 以最直接零距離方式親近民眾,促使花東 地區民眾、企業、團體及地方政府了解中 央政府之各項施政目標。 四、召開花東中央機關單位首長聯席會報,充 分發揮聯繫協調之功能。 五、加強與地方政府聯繫,建立良好溝通橋樑, 並確實掌握各項重要公共建設執行進度。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因護照簽證、出入境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許可服務、就業諮詢服務等與民眾息息相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關,為節省雲嘉南地區民眾往返奔波所需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時間與金錢,爰提供單一窗口服務,以達 會及宣導活動。 到便民服務之目的。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對民眾陳情事項如土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 地、就學、就業、兵役、社會福利等問題 並強化新聞聯繫及發布工 主動協調,並提供直接面對面服務,以提 作。 升服務品質。 三、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說明 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以增進 雲嘉南區民眾、企業、團體及地方政府了 解中央政府各項施政目標。 四、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包括: (一)對各縣市政府提出之重大建設規劃與執 行需中央協調解決之事項進行列管追 蹤,協助地方政府解決重大建設之問題 與困難,以充分發揮協調中央與地方政 府合作功能。 (二)為整合雲嘉南區民間創業資源,提供創 業育成輔導機制,爰透過專家顧問團提 供諮詢輔導與運用政府相關資源,並辦 理創業應有之知能及競爭力等相關研討 活動。 (三)加強與地方政府聯繫,建立密切之聯絡 窗口,並確實掌握地方各項公共工程進 度。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並強化新聞聯繫 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及發布工作:積極蒐集地方之輿情,提供 中央各項地方民情資訊,以作為中央政府 施政與改進之參考;另加強新聞聯繫工 作,俾使民眾了解政府施政績效與內容, 達到政策宣導之效果。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一、國土安全(反恐)政策之研 一、健全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及制度,並提供 議,業務計畫、工作計畫之 相關諮詢及政策建議。 核議與業務督導。 二、結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 二、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 強化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 與整合。 三、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 三、督導辦理國土安全(反恐) 內外國土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 各項演習。 四、協助相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與活 四、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 動,建立溝通與資訊交流管道。 交流與合作。 五、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 推動演習驗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 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資源。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 六、健全中央國土安全與地方應變機制接軌制 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度,強化國土安全與災害防救聯合應變機 七、強化政府持續運作關鍵基礎 制。 設施安全防護及風險評估。 七、建立各部會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之觀 八、強化國境管理與旅行安全跨 念與共識,協助部會研擬重要設施防護計 部會協調督導。 畫。 九、完備資安管理法規,研訂資 八、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 安準據。 能力。 十、推展資安基礎環境安全設 九、建構安全資安環境,提升國家整體資安整 定,建立資通安全防護網。 備度。 十一、掌握資安防護自主技術, 十、強化資安治理機制及資安管理制度。 建構資安防護技術研究能 十一、推動資安防護技術整合應用與信賴機制。 量。 十二、完備資通訊關鍵基礎安全防護與應變復 十二、強化各機關資安防護縱 原能力。 深,建立資安緊急應變復 十三、強化網路犯罪偵防能量,提升鑑識能力。 原能力。 十四、提升資安專業人才訓用與強化國際資安 十三、推動行動安全管理及數位 聯防及交流。 鑑識驗證機制。 十四、擴大資安人才培育,促進 國內外資安合作與交流。 災害防救業務 辦理防災政策規劃及跨部會協調 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 整合,監控災害風險及強化應變 減災目標:凝聚中央相關部會防救災能量,發 體系,協助督導防救災整備、教 揮防救災統合成效;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前預警 1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育及災後復原。 及災時應變決策;整合緊急應變體系發揮動員 效能;規劃及推動災害防救職系,提昇中央及 地方災害防救效能;建立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 復原重建作業。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一、透過本院性別平等會三層級運作,督導協 方案之研擬及督導,推動本 調權責機關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提升 院性別平等會之業務運作。 婦女權益及促進性別平等。 二、性別主流化政策研議、法案 二、督導本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審查、計畫核議及督導推動 (103 年至 106 年) ,運用性別主流化六項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工具,將性別觀點融入政府各項施政計 三、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畫,以提升性別主流化實施成效。 視公約(CEDAW)及其施行 三、 推動 CEDAW 及其施行法,編纂 CEDAW 教材, 法。 宣導性別平等及消除性別歧視觀念,並督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暨推動地 導各部會針對 CEDAW 國家報告總結意見與 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建議事項積極落實及改善,以保障婦女人 權。 四、積極參與國際性別議題相關會議,並強化 國際性別事務之研議發展與宣導推動,深 化我國於國際社群之議題能見度與實質合 作。 五、推動地方政府性別平等業務相互學習網 絡,加速地方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 消費者保護業務 一、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及措 一、制定符合時代潮流與國家政策需要之消費 施之研擬。 者保護政策及計畫。 二、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之推動 二、提升消費者保護行政同仁專業知能及消費 及人才之培訓。 者自我保護意識。 三、國際消費者保護合作及交流 三、學習國外良好執行經驗並合作推動消費者 之推動。 保護業務。 四、消費者保護資料之蒐集、出 四、彙編消費者保護資料、發布消費資(警) 版及建立;消費者保護議題 訊、研究發掘消費者問題。 專案研究調查。 五、結合社會人力資源提供消費諮詢及申訴受 五、消費者保護志願服務業務之 理服務。 推動。 六、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增進消費品質與安全; 六、消費者保護政策、方案、措 督導及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 施、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 消費資訊,及實施消費者保護行政措施; 考核及協調。 並考核其業務執行成效。 七、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扶植、獎 七、扶植及獎勵、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辦理 助及公告。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評定及公告,共同推展 八、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 消費者保護工作、維護消費者權益。 1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修、疑釋與相關法規、判決 八、確保及維護消費者交易之公平,落實契約 (例)等資料之蒐 集 及 出 平等互惠原則,釐清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版。 疑義,強化消費者保護法施行成效與圓融 九、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與聯 適用。 繫;消費者爭議調解委員會 九、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職權聯繫及增進 業務之推動與輔導。 對消費爭議之處理能力,支援地方政府處 十、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及 理消費爭議調解業務。 標示之調查。 十、進行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等項 目之比較檢驗及測試,並發布消費警訊, 供消費者參考選擇,減少損害,並將不合 格者責由主管機關加以處罰。 資訊管理 辦理本院電腦與網路等資訊基礎 一、提供充足且運作效能良好之電腦與網路等 設施及應用資訊系統之維護、更 資訊基礎設施,確保行政資訊作業之順暢 新、創新應用及資通安全管理。 運作及效能。 二、提供各單位行政與業務處理所需之有關應 用資訊系統及創新應用,並確保其運作效 能良好,以提升行政及業務處理效能。 三、提供完備與符合國家及國際標準之資通安 全管理制度,確保重要資訊與通信資產之 機密性、完整性及可及性。 新聞傳播業務 一、每週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 一、辦理院長新聞聯誼茶會、院長接受媒體專 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院 訪、院會說明會、重大事件臨時說明會、 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 撰寫繕發新聞稿。 公開行程,處理新聞聯繫與 二、針對國家總體建設計畫及重要施政,策製 發布工作。 行政院重大施政文宣資料並運用電子、平 二、策製政府重要政策文宣資 面、網路、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包 料,運用多元媒體傳播政府 括: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災害防救、傳染 政策及施政,爭取民眾瞭解 病防治、能源政策及永續發展等主題,加 與支持。 強政府整體施政宣導,增進民眾對政府施 三、辦理輿情蒐報與研析。 政作為及自身權益之瞭解。 四、運用地方施政廣播宣導政府 三、針對政府施政與政策、重要事件、重大災 重大施政。 害等相關新聞,運用全天候媒體輿情蒐報 五、辦理地方輿情蒐集與反映。 機制彙整即時訊息,並發送簡訊或以電子 六、運用 LED 跑馬燈、LCD 數位 郵件通報,做為本院長官及各部會掌握輿 多媒體電子看板宣導政府施 情與最新訊息的主要來源,達成縮短政府 政訊息。 應變時效及提升政府應變效率的目標。 七、媒體參訪國家產經建設活 四、針對媒體關注輿情或立法委員等關切議 動。 題,運用輿情追蹤機制,敦促各部會提供 八、拍攝院長與首長活動等新聞 相關資料供本院長官掌握相關訊息,並提 1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影片及照片,並建立完整的 醒各單位應即時回應及對外說明,達到消 政府影音資料庫。 除疑慮、澄清不實報導及消弭誤解等目的。 九、編印中、英文版年鑑,製作 五、因應媒體採訪需要,協助撰擬總統及行政 政策宅急便 A4 電子單張文 院長接受媒體專訪擬答稿,以利首長運用 宣廣告,維護行政院英文網 媒體說明政府施政與政策,達到對外溝 站資料、中文國情簡介與維 通、爭取民眾對政府施政之支持與認同的 運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宣導資 目的。 訊及行政院官方臉書,增進 六、依據本院重大施政重點錄製廣告,安排於 國內外對我政策及國情之認 電台密集播送,並配合議題安排專訪、口 識。 播等多元露出,加深閱聽眾對政府施政之 認同、支持與信賴。 十、其他相關新聞傳播事項。 七、透過地方輿情反映工作不僅可瞭解民意之 所趨,避免爭議擴大,也可透過定期網路 公布相關部會的處理情形,讓民眾瞭解政 府的用心與努力。 八、隨時將社會焦點議題或即時訊息,運用 LED 跑馬燈及 LCD 短片不斷循環播出,讓目標 公眾即時並迅速瞭解政府之重要施政訊 息。 九、與各媒體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適時提供 政府重要施政議題及地方產經建設現況, 向媒體作最直接的說明與宣導,讓參與人 員對政府施政及地方產業建設成果有更深 層的瞭解並協助報導。 十、製作院長照片專輯光碟,發布新聞照片。 十一、製作院長施政行程影音資料,並製作院 長施政活動影音輯要。 十二、策製平面及網路文宣,並運用媒體通路 宣導,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及國情之瞭 解,爭取民眾認同與支持。 一般建築及設備 一、建置車庫大樓為檔案庫房。 以結構補強建置安全之典藏檔案存放空間;改 營建工程 二、秘書處部分辦公室搬遷至 B 善舊有辦公環境與集中管理,提升辦公品質及 棟大樓之裝修工程。 效率。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行動電話 8 具。 一、提升通訊品質,增進工作效率。 二、汰換視導車無線對講機 1 組。二、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三、汰換院長座車、秘書長座車、 政務委員座車及視導車各 1 輛。 1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其他設備 一、持續辦理汰舊更新及新增數 一、本院院區監控設備不足且老舊,影像常有 位網路高畫質彩色紅外線攝 不清晰之情形,為提升院區監控安全設備 影機等設備,以維護整體院 功能,持續汰換及新增監控器材設備,以 區安全。 維護整體院區安全。 二、汰換影印機、碎紙機及掃描 二、強化公文品質及處理之效能,改善工作環 器等事務設備。 境,增進工作效率。 三、汰換空調系統及會議室麥克 三、維護機房及辦公區域設備供電安全,提升 風系統等設備。 用電效率,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四、建置院區停車場車牌辨識管 四、強化院區停車場車輛進出管制,提升停車 理系統設備。 場管理效能。 1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二)本(104)年度預算提要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財產收入 900,353 353 900,000 投資收回 900,000 0 900,000 廢舊物資售價 353 353 0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06,999,933 206,999,933 0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7,686 180,047,686 0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26,952,247 26,952,247 0 其他收入 3,079 3,079 0 雜項收入 3,079 3,079 0 合 計 207,903,365 207,003,365 900,000 1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二)本(104)年度預算提要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一般行政 893,227 891,933 1,294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206 12,206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6,750 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0,661 38,650 2,011 聯合服務業務 87,785 27,389 60,39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8,915 8,915 災害防救業務 8,492 8,492 性別平等業務 16,437 16,437 消費者保護業務 14,095 14,095 資訊管理 64,365 34,153 30,212 新聞傳播業務 60,924 59,838 1,086 一般建築及設備 23,679 0 23,679 營建工程 11,944 0 11,944 交通及運輸設備 8,020 0 8,020 其他設備 3,715 0 3,715 第一預備金 3,700 3,700 0 合 計 1,241,236 1,122,558 118,678 1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適 時 支 援 各 單 位 作 一、就現有人力及物力資源加以充分利用,以支援各項 業、執行節約能源政 業務推動,提高行政效率;繼續推動節約能源政 策、加強公務車管理及 策,使用節能燈具;持續推行影印紙雙面影印及實 行車安全訓練、定期辦 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強化省水設備,節約用水; 理財產盤點、辦公用品 全面實施車輛加油卡制度,並就各種用油嚴格控 管制資訊化、中央大樓 管;實施駕駛管考制度,加強行車安全訓練及車輛 走廊藝術品展示及資 保養勤務;按月列報財產增減,配合人員異動,強 料蒐集陳列。 化資訊管理;辦公用品集中採購、管理及領用措 二、配合政府再造理念,建 施,實施電腦網上申領作業及管理;提高文藝氣 立科學管理方法,強化 息,陶冶員工身心。 檔案管理實務,落實行 二、為維護檔案安全,節省儲存空間,經由電子數位掃 政革新。 瞄儲存作業,建立檔案檢索系統,加強掃描作業品 質與進度控管,有效提高檔案掃描績效;賡續推動 檔案管理實務作業,發揮檔案行政稽憑、法律信證 及個人權益之保護等功能;強化檔案諮詢服務機能 及加強檔案調、還卷控管時效等創新作為,有效提 升檔案管理績效;活化檔案庫房空間再利用率,全 面進行汰換老舊檔案卷夾作業,以減輕承載量及縮 減上架作業時間,並依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第 13 點規定,定期辦理檔案庫房清潔消毒作業,改善檔 案庫房空氣品質;配合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徵集計 畫(99-104 年),辦理院本部管有 39-60 年內政、外 交及教育等類檔案審選,並賡續辦理各類檔案整理 作業,俾利後續相關檔案審選事宜。 施政業務 一、每週院會。 「食品安全精進措施執行成效」 、 「國家重要交通門戶桃 政策審議議事 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專案計畫執行情形」 、 「學 生藥物濫用情勢分析與防制」、「我國年金制度改革規 劃」、「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臺會商情形」 、「臺灣出 版產業發展策略」、「SARS 後十年我國防疫改革及 H7N9 流感疫情因應作為」 、「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 、 「海峽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成效與展望」、 「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辦理情形」 、「加強對 東南亞經貿合作」、「促進國內債券市場發展規劃方 案」、「社區深耕反家暴—我國家庭暴力防治現況與展 望」、「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 畫辦理情形」、「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 「國軍人權改革保障作為」 、 「農村再生推動情形」 、 「國 道計程電子收費辦理情形」等 191 案,經院會核定實施。 1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法案研審及推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家庭暴力防治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4 條及第 20 條修正草案、 「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災 害防救法」第 47 條之 1 修正草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 例」第 37 條修正草案、「證券交易稅條例」第 2 條之 2 及第 3 條修正草案、「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 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公民投票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 「護 照條例」修正草案、 「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姓名條例」修正草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 案、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地方制度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政治獻金法」第 12 條修正草 案、「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等 146 案,經院 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施政方針及報告編印。本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經分行各機關,據以編訂年度施 政計畫及預算;又本院已依照上年度施政目標及施政重 點,完成研擬施政報告,並於立法院會期中適時提出。 至年度施政方針及各項報告之編印,均已如期完成。 四、研議審核各部會重大政 一、研審「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 「家 策、計畫及法案。 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勞動基準法」修正草 案、「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 「菸害防制法」修 正草案、「工業團體法」修正草案、「商業團體法」 修正草案、 「教育會法」修正草案、 「食品衛生管理 法」修正草案、 「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 「財團法 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等 草案之審查工作,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核定「推動千萬觀光大國強化國境安全計畫」 、 「人 口政策白皮書」 、「募兵制退輔措施方案」 、「內政部 提升警用通訊系統效能中程個案計畫」;並辦理完 成「現階段強化犯罪預防行動策略計畫」3 季成效 檢討、3 場次「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聯繫協調會議」。 三、核定「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修正計畫、 「東 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改善計畫」修正計畫、「國 道 1 號五股至楊梅段拓寬工程建設計畫」修正計 畫、「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 「臺灣桃園國際機 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修正計畫、「高雄機廠 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 、 「花東金澎地區居 1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民航空票價差額補助」案、核定「安平港申請設置 自由貿易港區」申設案、「航港資訊系統未來發展 計畫」 、 「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 、 「公共污水處理 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計畫」 、 「都市計畫公 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等。 四、審查「所得稅條例」 、「證券交易稅」 、「菸酒稅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特種貨物及勞務 稅條例」及「國有財產法」修正草案、「會計法」 第 99 條之一覆議案等重大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並核定「金融服務業發展方向及計畫」、推動引進 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等重大政策及研商 102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可能短絀之因應措施等。 五、 辦理完成「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行動計畫、「行政 院提振景氣措施」、「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 、 「臺 紐經濟合作協定」、「拓展新興市場之策略與作 法」、「台灣產業結構優化具體行動計畫」 、 「黃金廊 道農業新方案」等業務。另審查完成「自由經濟示 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 草案、 「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公司 法」修正草案、 「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 「貿易法」 修正草案、 「專利法」修正草案、「農田水利會組織 通則」修正草案、 「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 「山坡 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正草案等法案。 六、 研審「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 「廣 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教師法」 修正草案、 「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 「終身學習法」 修正草案、 「大學法」修正草案、 「家庭教育法」修 正草案等,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核定「教育雲 端應用及平臺服務推動計畫」、「客家文化躍升計 畫」、「客家語言深耕計畫」 、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 心第二實驗設施建置計畫」 、 「閱讀植根與空間改造 計畫」 、 「人才政策架構及策略」 、 「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實施計畫」修正案、「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 館南科館整體計畫」修正案、「卑南文化公園第二 期整體計畫」修正案等。 七、 派員出席「第 66 屆世界衛生大會」、「亞洲資本市 場改革圓桌會議」 、「考察美國樂齡教育與社區學習 政策推動及人才培育」等。 1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施政業務 一、國會聯絡。 一、 立法院總質詢議題之蒐集彙辦,建立立法委員及黨 公共事務推展 團關注議題等資料,提供長官參考,以利首長與立 法委員之詢答互動。 二、 有效協助推動本院法案及預算案之通過。 三、 順利推動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同意權案。 四、 辦理 11 場行政院與立法委員之座談餐會,聽取立 法委員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建議,並藉由會談,溝通 及協商各有關事宜。 五、 召開副首長級國會聯絡工作會報,協調各項國會工 作,發揮整體國會聯絡團隊力量。 六、 有關立法委員囑託事項、立法委員舉辦活動之道賀 或慰問、立法委員及助理之婚喪喜慶等事宜,均妥 為辦理。 二、院區開放參觀。 一、為提升導覽志工專業知能,定期舉辦參訪活動及講 座課程,102 年辦理情形如下: (一)於 5 月 9 日辦理戶外參訪:「臺灣大學老建築與 生態綠房子」,當日計參訪該校日治時期建築、 校史景點、中華綠建築協會「台大綠房子」及「磯 小屋」,增進志工對日據時期建築特色、老建物 活化及環保綠建築等認識,提升導覽工作專業知 能。 (二)於 8 月 17 日辦理專業講座:「新時代的人與建 築新關係」,邀請專家學者進行三堂培訓課程, 講題分別為:「走在,臺灣的路上:作家與土地 的故事」 、 「風水與空間設計」 、 「打造生態樂園般 的居住環境」。 二、為提升導覽志工服務品質,除固定排班志工提供導 覽服務外,並依民眾團體參訪需求彈性增加志工支 援導覽,或依民眾語言需求,提供台語、客語、日 語及英語導覽服務。對於服務績優及全勤志工,並 給予獎狀鼓勵。102 年服務民眾計約 1,560 人。 三、院長民意電話。 102 年度院長民意專線來電 6,718 件,提供民眾最便捷 之陳情管道,除為民眾妥處其陳情案外,亦能了解民 意,民意專線形同政府與人民間溝通的橋樑。 四、院長電子信箱。 102 年度民眾寄院長電子信箱 3 萬 4,736 件,除協調各 政府單位妥處民眾電子郵件,並擇要以院長名義回復, 有效加強行政部門與民眾間意見交流及溝通。 法制業務 一、法案之審議。 一、法案之審議 (一)參與政務委員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 2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例」草案、 「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 案、「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自由經濟示範 區特別條例」草案、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等 128 件。 (二)審查法律授權訂定之施行細則,計有「跨國移交 受刑人法施行細則」草案、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草案及「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等。 二、研提法制意見 (一)就各部會報本院及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研 考會等函詢案件,提供書面意見共 708 件。 (二)就重大議題研提法制意見供決策參考,如: 「新竹 縣政府『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計畫是否適用 101 年 1 月 4 日修正之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 、 「將原住民災民之戶籍設於原鄉,不強 制須遷戶籍至永久屋之方式,代替『行政權延伸』 之作法,以保障其於原鄉之權益,是否可行」 、 「緊 急命令發布時機與程序等相關事宜」、「關廠歇業 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事件始末及建議」、「混充 米管理適用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2 項不法利得加重 裁處或修正糧食管理法加重標示不實罰責」、「油 品無法驗出違法添加或混油有無構成國家賠 償」、「中央選舉委員會新任委員任期起迄日計算 問題」、「我國參採美國對外洽簽經貿協定『快速 通關立法程序』可行性」等。 二、法制問題之諮商。 一、召開諮詢會議 分別於 5 月 30 日及 9 月 26 日召開 2 次諮詢委員會 ,就「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各部會下設辦理社會保 險爭議審議之監理委員會或爭議審議委員會將納 入所屬部會,形成爭議審議及訴願二救濟程序同置 於一部會,衍生是否應併存之疑義案」,邀請學者 專家提供意見,作為未來修正相關救濟制度之參考 。 二、賡續召開訴願法研修會議 鑑於訴願法修正施行後,行政程序法、中央行政機 關組織基準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已就行政行為應 遵循之程序、書面行政處分之教示事項、資訊公開 及機關組織規定等,有更詳盡之規範,102 年度繼 續邀集學者專家就訴願法修正草案進行研商共 5 2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次。 三、統籌重大法制作業 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之推動,擔任組改小組法制分組 幕僚單位,擬訂組織法規與作用法規之整備策略、 實施方式及過渡時期因應作法,並協助各新機關籌 備小組法制工作分組依據組改小組規定,確實辦理 新機關法規修訂及整備業務。 三、訴願案件之審議。 一、訴願案件之審理 102 年度收受訴願案件(含再審)2,376 件,101 年 度未結案件 528 件,共 2,904 件,辦結 2,387 件, 未結 517 件,辦結案件中駁回 1,559 件,不受理 419 件(含原行政處分機關先行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 當後,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而依法為不受理決 定者 99 件),撤銷 118 件,撤回 51 件,移轉管轄 210 件,對人民因受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 分而致損害其權益者,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 又前述辦結案件經作成訴願決定者計 2,096 件,其 中 3 個月內審決者 1,610 件,3 至 5 個月內審決者 486 件,無逾 5 個月審決者。 二、訴願程序處置 102 年度計辦理閱卷 60 件,陳述意見 63 件(含視 訊陳述意見 8 件) ,言詞辯論 84 件,充分保障訴願 人經閱卷瞭解原處分 採證事實及陳述 意 見 之 權 利,並藉言詞辯論程序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三、行政訴訟案件檢討 對於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案件,均限期提出檢討分 析意見;於辦理訴願案件或適用訴願法產生疑義 時,亦均研擬意見,提請訴願審議委員會討論作成 結論,並彙整供辦理訴願案件之參考及依據。 四、訴願業務之督導。 一、訴願業務檢討 針對各行政機關所呈報 101 年度辦理訴願業務之狀 況予以統計分析,連同具體檢討及建議意見,彙整 101 年度訴願業務報告,於 102 年 5 月 31 日分送各 機關作為業務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二、訴願業務訪察 分別於 7 月及 9 月間派員訪察花蓮縣政府、臺東縣 政府、交通部及法務部。於 103 年 1 月 17 日函請 本院所屬機關、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將 102 年度辦理訴願業務之狀況作成統計分析,經就各機 2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關所報辦理訴願案件績效狀況及訪察所得資料彙 總後,即進行檢討分析並提出建議意見,以作為各 機關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三、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之控管 為落實訴願法及執行本院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 分案件追蹤管制作業要點規定,持續就本院訴願決 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案件,追蹤管制原行政處分機關 辦理之時效,請原行政處分機關將重為處分或處理 情形報本院。 五、 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及 一、舉辦訴願業務主管座談 研討會。 於 5 月 10 日邀集本院所屬機關及省(市)政府暨 縣(市)政府訴願業務主管召開訴願主管座談會, 探討訴願業務檢討改進事宜,並就訴願業務相關議 題,進行意見之溝通。 二、舉辦學術研討會 於 9 月 6 日舉辦「我國及德、法、美國行政救濟制 度之探討與比較研討會」,供實務運作之借鏡與行 政救濟制度修法之參考,並於會後出版書冊送有關 機關。 三、舉辦專題演講 分別於 4 月 9 日及 12 月 10 日邀請專家學者講授「儒 道思想在行政法上之運用」及「社會企業的內涵及 其發展議題」。 六、 購置法規檢索軟體及法學 購買法規檢索軟體 35 組(含法源 33 組、植根 2 組)、 圖書。 法學期刊 3 種及圖書 54 冊供辦理法規、訴願案件參考。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統 一、召開科技會報會議,由科技會報委員及相關部會首 籌規劃。 長,共同檢視我國科技發展重大課題,並透過此一 首長合議協商平台,優先討論國家科技發展政策, 及跨部會前瞻科技關鍵議題。 二、於 103 年度科技概算審議機制導入「雄才大略」政 策審查理念,請各部會檢討既有計畫,去蕪存菁, 經由汰舊換新過程落實零基預算精神,以優化我國 科技發展政策資源配置。 三、於 102 年 12 月 9 日公告修正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 要點,召集人由行政院長兼任;副召集人分由主管 科技之政務委員及中央科技主管機關首長兼任。 四、協商各部會推動「農業科技研究院設置規劃」 、「高 階應用處理器(AP)發展方案」 、 「國家人用疫苗自製 政策」 、「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展方案」 、 「臺灣智 2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慧與先進製造技術發展方向」 、 「智財戰略綱領六大 戰略重點行動計畫」 、「下世代(5G)通訊技術發展策 略航圖」等跨部會科技政策,盤點國內科技能量及 競爭優勢,由相關部會持續推動產業升級及國際接 軌等政策目標。 二、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 一、協助國科會完成各部會 103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概算 議及管考。 審議作業。 二、辦理完成國科會研提 72 項科技計畫之審議作業。 三、協助完成本院列管計畫審查作業。 四、協助國科會完成部會科技研發績效評估審查作業。 三、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 一、推動業界共同提案並執行前瞻及困難度較高之技術 協調整合與推動。 研發活動,以共同開發未來可符合市場需求的技 術、產品或服務。另於大專校院成立 20 項工業基 礎技術研究中心,引導學術界與國內企業投入資源 共同合作,藉由學術界豐富的資源,協助產業提升 競爭力,並培育基礎技術實作人才。 二、協調經濟部修正「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 案」,加強電池研發能量與車載電能管理智慧化兩 項發展,以帶動國內關鍵核心技術產業之發展;又 「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業於 102 年 6 月 22 日修正核定,方案內容包含促進藥品研發產業化與 國際化、促進醫療器材研發產業化與國際化、推動 醫療管理服務模式輸出、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 業、完善創投資金與法規環境等五大面向,強化生 技產業化推動。 三、推動「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進行 100 名 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加值培訓與就業,進而促進生 技產業發展。核定 13 家國內法人及學研機構擔任 培訓單位,共吸引 368 位海內外博士人才報名甄 選,錄取 100 位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並與 77 家 實習廠商及醫學中心合作,目前已有 5 位成功媒合 就業。 四、參加經建會人才會報工作會議,共同辦理「人才培 育方案」102年度推動工作,主責推動強化教育與 產業連結培育人才策略,協調經濟部協助教育部推 動技職改造計畫,以期縮小學用落差,提升大專校 院畢業生就業力。 五、協助完備科技相關法制 (一)協助推動第三方支付儲值法制化:協調金管會、 2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經濟部及中央銀行等相關部會,推動開放第三方 支付業者辦理儲值業務,並參加經濟部商業司召 開的「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法制推動工作小組」 會議及「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法制規劃」座談會, 適時提供法制意見,以協助跨部會法制議題的協 調並協助經濟部研擬「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 服務管理條例」草案。 (二)協調推動健康資料加值所涉之法制議題:針對衛 生福利部統計處釋出包含健保資料等健康資料庫 之去識別化統計資料,供學研單位研究使用所涉 相關法制議題進行研析,並協助與人權團體進行 對話溝通。 (三)協助科技相關法案審查:協助行政院召開「醫療 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消費者保護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等法案審查會議,並提供法制意見。 六、召開「智財戰略綱領督導會議」 ,完成審議經濟部、 文化部、農業委員會、國科會、教育部等相關部會 共同研擬之「智財戰略綱領六大戰略重點行動計畫 (草案) 」;又協調財政部、國科會、經濟部研處 技術入股課稅合理化之議,鬆綁新創技術作價入股 課徵所得稅相關成本及費用核認規定,以促進新創 事業發展。另協助智慧財產局進行「提升財團法人 專利檢索中心檢索能量計畫」,以加速清理專利審 查積案之審結。 七、召集經濟部能源局、教育部、內政部及研考會,進 行國內首次政府機關與學校單位機房之能源使用 效率量測作業,量測經驗及相關訪查結果供後續研 擬政府永續資料中心規範指引時參考使用;並推動 跨部會共同辦理「綠色機房國際研討會」,邀請國 內外專家提供綠色機房之節能作法與經驗,商討國 際間綠色機房設計建置趨勢等7項議題,以推廣綠 色機房能源使用效率概念。 八、統籌經濟部、國科會、財政部、國發基金管理委員 會、教育部、農業委員會等共同擬定「國家發展計 畫(草案)」--科技創新推動主軸,提出將積極推動 深耕工業基礎技術發展,提升科技研發成果應用價 值及激發創新創業動能,強化關鍵技術智慧財產權 布局及流通加值運用,以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化效 2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益。 九、生技產業經產官學研各界攜手推動,自「台灣生技 起飛鑽石行動方案」推動以來,帶動市場。我國生 技產業近期表現亮眼,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 例」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的家數及品項,已達到56 家及111項(至102年6月止)。其中25 家已於上市、 上櫃及興櫃市場登錄交易,運用資本市場公開籌 資,可紓緩產品研發及經營管理之資金需求,加速 產品開發。102年度我國生技廠商在國內外進行的 新藥開發,共有99項;多數產品為臨床二期,共51 項,處於臨床三期之產品共26項,於臨床一期之產 品共15項,於我國新藥查驗登記(NDA)階段之產品 計有7項,已獲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許可進入 臨床試驗之我國廠商新藥計有46項。其中,諸多案 件是由政府研發單位技轉給業界,足見學研界研究 成果已陸續商業化,政府投入已有效益擴散。 十、召開「行政院2013年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 會議以「臺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為基礎,以 「創新生醫產品服務,邁向健康智慧生活」為主 題,擇定「整合醫管實力,發展健康產業」 、「創新 智慧醫療器材開發」,與「生技新藥之利基探討及 策略」三大議題進行討論,並分別由相關主管部會 與國內外專家深入探討關鍵問題。 十一、分別由相關部會與國內外專家深入探討關鍵問 題,所獲會議結論與建議計35項,包括: (一)生技人才培訓與延攬:生技人才應包括化學、醫 學、工程、資訊、管理、財經及法律等。 (二)建置與國際銜接之法規環境;並提升研發能量, 強化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 (三)整合醫管實力,發展健康產業;並創新智慧醫療 器材開發,包括:做好產品發展的定位,發展利 基醫材品項;促進研發成果產業化,激勵學研人 員參與醫材產品研發;醫材法規國際化,建立與 國際接軌之完善醫療器材法令專章;優化醫材臨 床試驗環境,鼓勵臨床醫師參與醫材研發及臨床 實驗;建議政府融入「扶植及提攜國內醫療器材 產業」精神,擬定相關機制以促進醫材產業之發 展。 (四)生技新藥之利基探討及策略:聚焦於蛋白質藥物 2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開發,建立發展生物相似性藥品。 十二、協調相關部會共同推動「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 展方案」,提出圖資雲、環境雲、中小企業雲、 文化雲、教育雲、雲豹育成計畫等民眾有感之雲 端應用與產業發展;又協調研考會建置完成政府 資料開放共通平台,並完成各部會署至少提供50 項資料。另協調相關災害防救單位,釋出災防資 料與Google公司合作,提供民眾整合資訊。 十三、推動我國寬頻建設,並將「全面數位寬頻」建設 納入「黃金十年」全面建設,102年度可接取 100Mbps寬頻網路之家戶率約90%;推動數位匯流 發展方案,預計於103年完成有線電視數位轉 換,102年度有線電視數位化約為194萬戶,數位 化服務普及率為38.95%。另協調及推動行動寬頻 政策,於101年度釋出700MHz、900MHz及1,800MHz 等頻段。 十四、數位匯流法制環境準備協調及推動,已通過「廣 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送請立法 院審議中。另為提升我國整體資訊國力,世界經 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公布2013 年網路整備度評比,我國排名全球第10,為持續 保有我國在資通訊整備之競爭優勢,續協調相關 部會,針對所管項目持續精進。 十五、協調經濟部會同金管會、中央銀行、財政部、法 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完善第三方支付服務 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犯罪措施,研提短中長 期機制,讓業者可與銀行合作,提供電子商務第 三方支付儲值服務。 十六、協調研考會推動iTaiwan免費無線上網服務推 動,102年度全國熱點數逾4,660處,註冊人數國 內民眾逾180萬人、境外旅客逾9萬人,累計使用 超過3,300萬人次。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單位每月平均服務約15 萬1千件。另為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進行以下 改進:落實中午不打烊輪班制度、改善整體空間服 務機能、民眾與殘障人士汽機車停車空間之改善、 設置哺乳室、加強環境衛生、創造無菸害環境、強 化志工服務與實習生志願服務功能。 二、提升同仁服務水準與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 2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要有同理心,強化處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期間 處理2千2百餘件民眾陳情案件,其中以消費者保 護、勞工、金融、地政、農業、衛生、環保、交通、 法律爭議等為多。並視案情需要,主動召開協調會 與會勘。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南部機關首 長業務座談會,強化與地方政府的聯繫及協調,持 續舉辦與地方建設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建言:舉辦 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動,已辦理數十 場各類型宣導活動,期使本中心成為中央與南部地 方政府、民眾、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通橋樑;又 本中心平時係透過網頁進行政府政策網路行銷。另 各單位亦規劃各項宣導計畫,包括:農村再生政策 成果宣導、南方領袖教育學院、政府工商資源運用 宣導 說明會與 辦理南 部工業 區廠商或 團 體 座 談 會、南台灣觀光護照、南台灣觀光旅遊發展座談 會、金融理財知識教育宣導活動、多元關懷-新移 民社團聯誼座談會、文化建設政策說明會、長期照 護服務宣導說明會、大陸政策說明會、南部地區大 學院校公平交易訓練營、客家社團訪視與辦理客庄 發展座談會專案計畫,繼續朝向跨域治理整合機制 之目標邁進。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台中市第一服務站:102年1 至12月份平均每月服務案件2萬7,762件,全年合計 33萬3,149件;外交部中部辦事處:102年1至12月 份平均每月服務案件2,097件,全年合計2萬5,163 件;經濟部工業局中部服務處:102年1至12月份平 均每月服務案件1,341件,全年合計8,301件;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台中服務處:102年1至12月份平均每 月服務案件4,638件,全年合計4萬7,501件。 二、為民服務是政府存在的目標,本中心同仁以積極熱 誠的服務態度,針對民眾最為困擾的交通、土地、 就學就業、社會環境衛生等問題,邀集相關單位召 開協調會議及現場會勘,解決民眾的問題,提升政 府的服務品質,102年度共受理陳情案35件、實地 會勘親訪183次,另提供面談834次、電話諮詢1萬 5,480次、信函諮詢2,164件、資訊提供1萬1,328 件、輔導轉介服務560件及參與會議204件。 2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舉辦農村再生政策宣導系列活動,包括:(1) 農村 旅遊亮點社區票選活動:總共26個社區參與票選, 投票人數5萬2,020票。(2) 農村再生‧教育探索營: 讓一般民眾或親子 共 同 探索農 村再生 社區 的美 好,辦理28個梯次,參加人數1,005人次,媒體露 出52則及網路44則。(3) 探索農村再生媒體行銷座 談會:透過與媒體座談,了解如何協助農村再生社 區包裝及行銷,辦理1場次,參與貴賓及媒體共50 人。(4)探索農再‧農見度研討會:首創戶外動手 DIY的研討會,辦理1場次,參加人數200人次。(5) 探索農再-農手工大集合:集合中台灣農村再生社 區的DIY手工藝,進行年度成果展示,辦理1場次, 共有26個社區參展,創造3萬多人次的瀏覽人數。 四、視察中部國際機場航廈擴建工程、協助台中都會鐵 路高架化計畫執行,並宣導臺中 74 號快速道路工 程、彰化漢寶交流道及彰化員林鐵路高架化工程; 又舉辦關懷原住民系列-長老說話座談會共 7 場 次;於 2013 中台灣領袖學院邀請中央部會政務官 至中部地區進行專題座談,建立學院修課制度,辦 理 10 場次,共超過 1,800 人次參與課程;辦理新 移民照輔與教育政策說明會共 4 場次;本中心與中 區婦女諮詢委員會舉辦中台灣家有產業地方特色 文創加值輔導計畫-家有產業、中小企業創新服務 研討會。另推動中台灣區域發展 2020 願景計畫: 由經建會補助的中台灣區域發展研究計畫,召集中 部地區大專校院 200 名教授成立中台灣區域發展智 庫,以規劃區域發展藍圖與策略。 五、中部地區科技走廊早餐會報:為加強不同行政管轄 權下的資訊通透,以有助於企業問題預防與解決, 開始辦理中部科技走廊平臺會議,共召開 3 次。主 要以機關早餐會形式交換意見,建置首長意見交換 平臺,並提供行政院重大政策指示,第二階段將進 一步連結廠商需求,進行產業資訊交換或經營問題 探討,以整合垂直與橫向行政效率。 六、為強化新聞聯繫與新聞發布,除建立各媒體聯繫資 料外,針對本中心活動或行政院重要政策均主動發 布新聞稿或邀請媒體參加,強化政策宣導工作;另 外為加強發掘中部地區的社會議題,亦每週辦理輿 情蒐集彙報工作,增進對中部地區各社會議題的掌 2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握。102 年度主辦新聞稿件共發佈 162 則,平面媒 體露出 437 則,網路露出 373 則,影音露出 35 則。 七、活化合署辦公區,強化與社區民眾連結:辦理「張 燈結綵,名家揮毫」春聯贈送活動;辦理參訪台中 法院-司法保護;辦理參訪儲蓄互助協會;辦理與 台中市文化局合辦草地音樂會;辦理黎明網羽球小 學堂;辦理聖誕節創意星型卡許願;辦理「微笑黎 明」有機農夫市集。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花蓮服務站1至12月份臨櫃 諮詢服務3萬4,831人次,核發證件2萬3,663件;外 交部花蓮辦事處1至12月份申辦案件1萬9,407件;1 至12月份花東二縣求職人數2萬4,456人,有效就業 人數1萬3,969人。另配合現場徵才活動1至12月份 辦理231場次,參加人數4,112人,成功媒合人數 1,825人。 二、秉持同理心,誠懇的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以提升為 民服務品質,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及現場會 勘計139件,並賡續追蹤所有案件推動情形。 三、宣導黃金十年國家願景、年金改革、台灣真政好推 動建設幸福、政府重大施政成果政策等370場次宣 導人次7萬3,375人;並製作4萬支國家新能源政策 及年金改革荷葉扇宣導品。 四、花東地區有關跨部會須協調解決案件,均充分發揮 做為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溝通之橋樑,協助地方解決 重大建設之難題,召開及參與跨部會議計178案。 五、102年度輿情反應903件,主動瞭解案情並適時邀集 相關機關解決問題;積極列管重大工程施工進度。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 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共服 務。 務約15萬7,300餘件。另加強整體服務機能、無障 礙空間之改善、創造無菸害環境及強化志工服務功 能。 二、民眾陳情諮詢約有1,172件,以土地、金融、地政、 農漁業、衛生、環保、交通、法律諮詢及反詐騙為 多,同仁均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三、共舉辦60場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動,以配 合政府施政主軸之宣導。加強中央與地方之連結, 並主動前往山區原住民部落等偏鄉地區舉辦各種 政策宣導活動。 四、協助有關「竹崎鄉垃圾衛生掩埋場遭棄置醫療廢棄 3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物案」案件,經聯繫環保署後立即重啟調查,相關 蒐證資料目前由南區督察大隊清查比對中,並函請 環保署審慎評估本案調查計畫經費之必要性。 五、為縮短城鄉差距與協助提升弱勢族群競爭力,本中 心積極與相關單位合作,推動數位學習服務,並協 助需求單位進行申請。 國土安全規劃 一、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研 一、 規劃研擬國土安全架構制度與政策,並提供相關諮 擬、制度規劃及推動。 詢及政策建議,以強化重大人為危安情勢與恐怖活 動之預防及應變,包括: (一)研擬「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設置要點」修正 草案,並籌組工作小組進行跨體系跨部會協調; 研修「國土安全應變機制綱要」草案,併同政策 會報工作小組進行跨體系跨部會協調;參與法務 部「反恐法制研討會」 ,研擬反恐法;審查交通部 航業法修正案暨農委會漁業法修正案會議,研討 開放海盜威脅高危險海域僱用外國武裝保全事 宜;研訂農委會「漁業人顧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 辦法」草案;參與法務部召開「研議洗錢防制法 修正草案」會議。 (二)審閱「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大港倡議設備移轉賡 續運作計畫書」 ,並提供修正意見;參與研訂外交 部「政府處理漁船海外急難救助案件標準作業程 序」;參與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國籍航空公司 申請派遣空安人員通知、搭機及航空公司應變作 業通報及程序」修正事宜。 二、辦理國土安全業務會議,就列管之「遙控無人航空 器管理法案與機制案」與「小船計畫案」賡續督導 相關部會辦理。 二、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協 一、加強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包括: 調及整合。 (一)召開行政國安會談,針對反恐情報趨勢相關議 題,與國安體系研討具體反制作為,達到情報協 調分享與合作。 (二)參加國家安全局召開「102年國家情報協調會報」 工作會議。 (三)參加國安會台美專案幕僚與首長會議。 (四)參加國家安全局召開「有關美國恐怖分子篩濾中 心(TSC)列管涉恐人士入出境應處作為協調會」。 二、撰擬國土安全情勢研析與建議(月報),係蒐整國內 外國土安全及反恐作為、國境安全、網路安全、核 3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生化恐怖攻擊、飛航安全等重要議題資訊,提供各 相關部會推動我國國土安全防護政策之參考。 三、完成「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簡析報告書,並函轉 各相關部會參考。 四、督導及掌握我國生物恐怖攻擊應變及整備工作,參 與「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暨「行政 院禽流感防治聯繫會議」,即時掌握國內外禽流感 疫情趨勢。 五、於102年度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及高鐵公司等預警通 報疑似為恐怖活動案件計13件。 三、督導國土安全及反恐各 一、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 項演習。 習驗證各應變計畫,包括: (一)配合國安會規劃,辦理102年「復安專案」,召開 各類整備、研討及業務協調會議,並實施政軍兵 推。 (二)督導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辦理「平安演習」 暨「平安演習檢討會」。 (三)參加「臺北車站特定區複合式災害(爆裂物、毒 氣、火災)兵棋推演演練。 二、辦理本院「2013金華演習」實兵演練。由本院江院 長率相關部會首長親自主持,需進行跨部會、跨縣 市及動員人力物力,整合國家總體應變能量進行處 置,演練共動員19單位及1,150人力,並有10國駐 外使節參與,圓滿達成任務。 四、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 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外國土 際交流合作。 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包括: (一)參加於2013年APEC資深官員會議之反恐任務小組 會議,並召開跨部會工作研商APEC反恐行動計畫。 (二)薦派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派員參加APEC「重 要事件安全架構研討會」。 (三)辦理國安會專案,以波士頓爆炸案為研討重點, 請美方提供相關預防及處置經驗,俾利我國提升 類似案件之應處能力。 二、參加台歐盟專案幕僚會議、台美專案幕僚會議及台 歐盟第24屆諮商期中視訊檢討會議;並與以色列交 流國土安全議題、與日本交流協會交換國土安全資 訊、與美國國會助理團拜會就國土安全議題交流對 話、與歐盟文官團就國土安全議題交流對話、召開 臺歐盟國土安全合作組團訪歐跨部會協調會議及 3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出席第25屆臺歐盟年度諮商會外會。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一、持續推動「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定港埠核 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 心能力計畫」,包括: 整備。 (一)辦理我國國際港埠(高雄港及桃園國際機場)參 與WHO(世界衛生組織)「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能 力計畫」 ,召開「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 中央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 (二)規劃整合中央跨部會推動小組公、私部門等部會 (或單位)之能量,執行「建置IHR指定港埠核心 能力計畫」外部專家複評事宜。 (三)兩指定港埠核心能力建置,經國際專家評定均遠 高於WHO所定80%之基準,亦肯定我國推動IHR「全 球接軌,在地實踐」之國際先進水準。 (四)召開中央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進行102年度外部 專家複評結果及計畫執行總結成果分享。 (五)規劃高雄港及桃園機場之推動模式,於103年度持 續推動台北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及基隆港等 能力建置。 (六)督導外交部及衛生福利部持續追蹤WHO認證規劃 進度,並爭取來台認證。 二、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包括: (一)辦理「中央國土安全及反恐業務地方宣導講習 會」,內容著重反恐專業面向,課程以反恐基本概 念、國際反恐情勢等議題,參訓人員總計796人。 (二)辦理「反恐特勤與國土安全研討會」,邀請國安 局、內政部、國防部、海巡署及專家學者等計283 人,內容結合實務之內政部國外培訓分享、國軍 特種勤務執行整備概況與海上反恐特勤戰術介紹 及運用等。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 一、應變體系之結合運作,包括: 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 (一)參加調查局辦理「2013年反恐工作講習」 ,議題包 升。 括恐怖分子金援問題、國際恐怖主義調查與國際 合作等。 (二)參加各縣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演 習」。 (三)參加漁業署辦理「援救阿曼籍Naham3漁船工作小 組會議」。 (四)參加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 (CTPECC)舉辦2013年PECC第一場太平洋企業論 3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壇。 (五)參加台灣駭客年會舉辦的韓國資安事件座談會。 (六)出席第7次臺美出口管制會談暨相關會前籌備會 議。 二、辦理102年度國土安全論壇,共舉行兩天,並邀請 相關官員、專家與學者,以規劃之「各國國土安全 現況與展望」 、「關鍵基礎設施專法研究」、 「關鍵基 礎設施防護策略與計畫」與「獨狼式恐怖份子防制 策略」議題為主軸,推動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現 況,以作為未來施政之參考。 七、強化落實政府持續運 一、建立我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CIP)評估技術能量, 作、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協助跨部會落實安全防護計畫,包括: 防護及風險評估。 (一)與調查局就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等議題進行業 務交流會議。 (二)召開「行政院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資訊平 台與衛生署緊急醫療通報平台介接可行性評估」 會議。 (三)與國營會、台灣中油公司就能源類「國家關鍵基 礎設施安全防護作為」交換意見。 二、成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專案小組」, 以制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指導機制,並協助各 部會推動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八、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 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力,包括: 督導協調。 一、參加外交部召開「推動我國與土耳其相互給予落地 簽證待遇協調會」。 二、召開「強化涉恐人士入境管制與處置機制」工作協 調會議,強化國境安全。 三、參加移民署舉辦「2013年國境管理國際研討會」。 災害防救業務 一、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 一、因應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後部分機關名稱調整,爰修 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 正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與中央災害 務及措施之推動。 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 二、擬具「102 年國家防災日」整體規劃案,提報中央 災害防救會報通過,辦理 3 項主要活動,包括全國 學生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地震災害狀況推演及交通 關鍵基礎設施強震演習。 三、動員全國 200 萬以上學生同步進行地震避難掩護, 總統亦親臨臺中市樹義國小訪視學生地震避難掩 護。 四、於新北市大坪林開設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首次加 3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入南投縣竹山鎮開設前進協調所同步進行推演。 五、行政院長視導臺鐵局成功站辦理交通關鍵基礎設施 強震演習,並規劃在臺鐵與高鐵各車站及列車上播 放地震避難宣導影片。 六、邀請相關部會首長、直轄市及縣(市)長,由院長 主持,就各項災防議題進行雙向討論,使中央與地 方政府充分意見交流。 二、會報與委員會決議之各 一、為督導各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業務,辦理各直轄市及 級政府災害防救措施 縣(市)災害防救業務訪評計 22 場,由政務副秘書 執行之督導。 長、各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及災害防救辦公室主任 擔任帶隊官,相關業務主管機關人員擔任評核人 員,並於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28 次會議中公開表 揚績優縣市。 二、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25、26、27 及 28 次會議, 由召集人行政院院長或副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主 持。 三、召開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第 16、17、18 及 19 次會 議,皆由主任委員行政院副院長主持。 三、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 一、依災害防救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行政院每年應 害防救基本計畫之研 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立法院。 擬。 二、經各部會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委員確認內容,並 提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通 過後,於 10 月份正式出版,並函送立法院、災害 防救相關機關及圖書館。 三、彙集各部會所提資料,102 年 1 至 3 月份開始編修, 3 月份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初稿編修完成,並函請 6 位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及相關部會進行書審;5 月 份邀集相關部會召開災害防救基本計畫草案修正 後內容確認會議,提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通過;6 月份提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於 8 月份函訂災害 防救基本計畫並印製發送至相關部會。 四、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 一、研議完成「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備查程序」及「災害 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 防救業務計畫審議程序」 ,經核定後分別函頒實施。 審。 二、辦理土石流災害業務計畫、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 計畫、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等初審及提中央災害 防救委員會審議作業,業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 定。 三、辦理完成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縣、雲林 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澎湖縣、基隆市、 3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新竹市、嘉義市等 12 縣市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檢 閱及備查作業程序,經提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同意備 查。 五、災害預警、監測、通報 一、提升災害緊急通報效能及配合本院組織改造,召集 系統之協助督導。 相關災防機關研議修 正「災害緊急通 報 作 業 規 定」,並依規定更新各級行政機關災害緊急通報聯 繫電話簿分送相關防救災機關。 二、強化及督導策進空間情報任務小組之運作,於 4 月 至 5 月進行兩次視訊演練,並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 心開設,邀集 13 機關單位進駐,啟動時間總計 480 小時,以提供空間資訊供情資研判之用。 六、災害整備、教育、訓練 一、為促進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相關業務交流,於 4 月 及宣導之協助督導。 份辦理北、中、南、東四場災害防救業務座談會, 共 720 人參與;11 月間辦理二場災害防救業務座談 會,參與人數總計達 200 人。 二、12 月 5、6 日於南投縣辦理 102 年度中央與直轄市、 縣(市)災害防救辦公室研討會暨參訪地震影響區 域,出席人數 200 人。 三、 「102 年度災害潛勢地區保全戶電話抽測民意調查報 告」係以本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全國 17 縣市,受 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保全戶 4 萬 8,440 戶,執 行調查,完成 2,446 份有效樣本,在 95%信心水準 下,抽樣誤差控制在±1.9 個百分點以內,以作為相 關單位日後政策宣導之參考依據。 七、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一、102 年度計有「519 豪雨」、「0602 地震」、「蘇力颱 風」、「西馬隆颱風」 、「潭美颱風」 、 「康芮颱風」、 「天 兔颱風」及「菲特颱風」等共 8 次災害案件開設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進駐時間總計 405 小時。 二、共發布 12 次預警通報至相關部會,並針對每個熱 帶性低氣壓及颱風製作研析報告,共有蘇力、潭 美、康芮、天兔、菲特等 31 個颱風與 76 次熱帶低 壓及颱風研析報告。 三、本院於 102 年 12 月 12 日核定內政部修正「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四、指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 2 月至 5 月間辦理災 害防救演習並結合國防部萬安演習一併實施,總計 辦理 22 場次。 五、擇定新北市、彰化縣及屏東縣政府,模擬大規模複 合型災害情境辦理區域型災害防救演習,包含兵棋 3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推演及實作綜合演練,並整合中央及跨縣市相互支 援與民間救災資源等。其餘直轄市、縣(市)政府 則結合轄內災害潛勢特性,實施疏散撤離及收容安 置等演練。 六、績優直轄市、縣(市)業於 102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 首長災害防救研習會公開表揚。 七、為加強校園地震防災應變能力,本院災害防救辦公 室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合作研擬「強震即時警報在 學校之應用宣導說明會計畫」 ,業於 102 年 10 月 18 日經行政院核定後實施,並於同年 10 月至 12 月於 全國各縣市舉辦 23 場說明會,介紹本案推動緣由、 目的及系統安裝說明,皆依期程順利辦理完畢。 八、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 102 年 6 月 2 日 13 時 43 分南投縣仁愛鄉發生規模 6.3 督導。 地震,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於災後會同中央及地方災害 防救相關人員前往易致災地區及滑動潛勢影響較高地 區訪視,並製作「0602 地震崩塌地區訪視成果報告」, 要求各相關部會強化防救災工作效能。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綜合規劃工 一、為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辦理 3 場次性別平 作。 等政策綱領諮詢會議,邀請本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共 同討論,並提供相關建議供各權責機關推動業務時 參考。另考量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包含 255 項具體行 動措施,為能精要摘錄各項具體行動措施辦理情 形,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重要措 施研商會議,並請各權責部會準確呈現相關數據, 以期能具體展現各權責部會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 成果。 二、督導協調「教育、媒體及文化」 、 「環境、能源與科 技」 、「人身安全」 、 「健康及醫療」 、「國際參與」 、 「就 業、經濟及福利」等 6 個分工小組,於本院性別平 等會前協商會議前,召開分工小組會議,102 年各 分工小組均召開 3 次以上會議。 三、召開第 3 次會前協商會議,研商與性別有關之政策 議案;另召開第 3 次委員會議,分別通過「102 年 強化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培力工作實施 計畫」 、 「本院所屬各部會 101 年度推動性別主流化 工作成果」 、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 施計畫(103 年至 106 年)」 。另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 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第 6 條規定,政府應 每 4 年提出國家報告,於 12 月 3 日召開第 1 次臨 3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時委員會議,專案研商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會 議決定原則通過後修正定稿。 四、邀集其他四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召開性別平等基 本法諮詢會議研商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 五、綜整其他四院、各部會與本院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之 規劃、重要成果及精進作為,撰擬完成 101 年性別 平等工作年度成果報告,並將報告分送總統府人權 諮詢委員會委員及各部會參考,成為第 1 份性別平 等年度工作重要記錄。 二、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 一、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督導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 工作。 主流化實施計畫(99 至 102 年度),於 2 月審查各 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成果並彙提 101 年度推動 性別主流化成果綜合報告;另為利研擬未來 4 年 (103 年至 106 年)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之參 考,及持續精進性別主流化各項工作,研提「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3 至 106 年度)」 ,以引領各機關將性別平等工作融入重要政 策及相關業務中推動。另辦理 2 場次跨機關作業說 明會,邀請其他四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性別 平等、綜合規劃、研考或業務涉及 CEDAW 之承辦人 員參加,並請各部會依實施計畫配合訂定執行計畫 函送本院。 二、性別主流化相關專案會議:為持續研發精進各項性 別主流化工具,提升性別主流化推動成效,本院「推 動性別主流化專案會議」由政務委員邀集本院性別 平等會委員、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研討,召開2次 會議,討論性別影響評估滾動修正試辦情形及後續 規劃、性別預算操作定義、性別意識培力辦理及規 劃情形、各部會性別統計專區使用友善性調查結果 等重要議題。 三、規劃建置性別主流化相關資料庫:為使性別平等業 務之推動,得以運用資訊科技提升業務處理效能、 為民服務品質,促進資訊公開,並加速性別主流化 之推展,完成重要工作事項如下: (一)規劃建置性別統計資料庫:為凝聚各方對本院建 置「性別統計資料庫」之共識及細緻規劃,成立 「性別統計資料庫工作小組」 ,邀集本院性別平等 會委員及相關機關人員參與研討,召開2次會議, 討論本資料庫架構及建置進度等重要議題,並經 3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本院性別平等會各分工小組會議,以充實各政策 領域優先收錄之統計項目;另為協助各機關人員 熟悉資料庫之操作,針對系統管理維護及各機關 使用人員辦理7場次系統操作說明會,於12月30日 完成資料庫驗收作業。 (二)規劃建置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成果資料庫:為 提升各部會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之規劃品質,有 效評估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成效,特規劃建置本 資料庫,辦理4場次系統操作說明會,並於12月30 日完成資料庫驗收作業。 (三)規劃性別影響評估案例資料庫:為增進優良性別 影響評估案例之跨機關學習,提升各部會對性別 影響評估辦理品質,特規劃建置本資料庫,對系 統管理維護及使用者辦理系統操作說明會,並於 12月30日完成資料庫驗收作業。 四、辦理「性別主流化學分班」:為提升中央及地方政 府辦理性別業務或研究管考等相關人員運用性別 主流化工具之知能,與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 基金會合作辦理「性別主流化學分班」 ,總計90人, 於結訓後由合作之大專院校授予學分。 五、編寫「性別意識通論教材」:為引導公務人員從生 活或公務經驗中察覺性別議題,邀請相關領域專家 學者共同研商撰擬以公務人員為主要對象之性別 意識通論教材。本教材共分9章,分領域提出案例 分析。 六、為回應聯合國「國際女童日」精神,於3月函訂「提 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並持續督導各部會積極推 動14項願景及75項實施策略,以落實保障並促進我 國女孩身心健康、教育、人身安全等各項權益,俾 致力於消除媒體與傳統禮俗中性別刻板印象及歧 視觀點,使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 能之成長環境。 七、為追蹤前項行動方案之實施成效,邀集相關部會召 開會議,追蹤檢討辦理情形,以督促各部會落實提 升女孩權益。 八、內政部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臺灣女孩日」,為於 當日展現我國對維護女孩權益之重視與努力,透過 本院網頁、外交部電子刊物等宣傳我國提升女孩權 益之辦理成果,並協調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辦理宣 3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導活動及記者會等,落實保障我國女孩各項權益。 三、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 一、積極辦理法規與行政措施檢視,辦理事項包括: 工作。 (一)為使各級政府機關落實推動CEDAW,函頒「性別平 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 畫」,並建置法規檢視系統,由各級政府機關進行 法規檢視,各級政府機關於法規檢視系統中填報 檢視案件數計3萬2千餘件。 (二)邀集學者專家針對疑似違反CEDAW之法規進行專 案審查,已召開11次CEDAW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 會議,同時各主管機關須每月將不符合CEDAW規定 之法律修法進度報送本院持續列管。 (三)為提升法規檢視系統功能,完成修正擴充CEDAW法 規檢視線上填報系統。 二、辦理 CEDAW 宣導方案,強化民眾對性別平等之概念, 完成重要工作事項如下: (一)完成製作2門數位學習課程,分別為「打造職場新 天地-CEDAW第11條『工作平等權利』」及「 CEDAW 第5條『社會文化之改變與母性之保障』 」 ,一般民 眾可至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網站登入 學習。 (二)完成製作20分鐘CEDAW影片簡介、30秒宣導短片1 支、設計平面海報,及製作廣播帶30秒2支等,其 中CEDAW20分鐘簡介影片1,000片,已函送中央及 地方政府各機關進行播放,同時於臺北捷運車箱 內刊登宣導平面海報210面、高雄捷運車箱內刊登 90面,以提升政策宣導能見度。 三、撰寫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 (一)完成辦理33場次國家報告撰寫人員分組培訓工作 坊,召開5場次國家報告初稿討論會議,邀集專家 學者針對國家報告各條文撰寫內容適切性及完整 性提供意見,由撰寫機關據以修正。 (二)為使報告內容趨於完備,舉辦11場次國家報告初 稿民間團體座談會及公聽會,邀請撰寫CEDAW替代 報告之民間團體參與,透過與非政府組織對話, 廣泛收集意見。 (三)召開7場次國家報告初稿國內專家審閱及諮詢會 議,邀請本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國內CEDAW專家學 者、婦女與性別人權團體代表,針對報告初稿內 容進行檢視,提供審閱意見交各機關補充修正; 4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並提報本院性別平等會第1次臨時委員會議通過 後修正定稿。 四、推展性別平等推廣發展 一、配合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及非營利組織 工作。 婦女地位委員會(NGO CSW)相關主題,提供 2 名青 年代表部分經費至紐約參與觀摩會議,增進我國青 年參與國際會議經驗及培養國際會議發表之能力。 二、為提升我國公私部門參與性別暨國際事務之專業知 能,辦理「性別暨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營」及英 文模擬會議,計 27 人參與,安排專家講授國際當 前之重要婦女性別議題及參與國際會議知能,並透 過提問討論與發表等方式,以培育我國參與國際事 務之青年人才。 三、為推動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之婦女與經濟 事務,執行「102 年 APEC 性別議題及相關工作計 畫」,完成重要工作事項如下: (一)舉辦「2013 APEC女性經濟創新與資通訊科技國際 研討會暨公私部門網絡會議」 ,共有12個APEC經濟 體計171位代表參加,就女性運用資通訊科技及提 升婦女經濟賦權經驗進行分享交流。 (二)組團前往印尼參與APEC 召開之「婦女與經濟論壇 (WEF)」,提出「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期計畫 第1年成果,為我國婦女政策持續發聲,提升我國 於APEC能見度及促進與其他經濟體合作可能,維 持我國在APEC婦女議題之關鍵地位。 (三)於WEF期間,與美國、日本、澳洲、印尼、菲律賓、 巴布亞紐幾內亞等6個經濟體舉行雙邊會談,就促 進婦女經濟參與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四、訂定「102 年度強化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 培力工作實施計畫」,分別於新北、桃園、彰化、 嘉義、屏東、花蓮等縣市,共辦理 6 場次之地方政 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願景共識營,計有 482 人參 與,本次以減輕家庭照顧負擔,及鼓勵企業建構性 別平等工作環境為目標,規劃三個核心議題,包括 「建構友善育兒環境與課後照顧服務」 、「推動長期 照顧服務體系」 、「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提升企業 對員工的社會責任」,安排教育部、經濟部、衛生 福利部、本院勞工委員會、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共 同參與分享及討論,推動有效之策進做法,促進地 方性別平等。 4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資通安全業務 一、建構政府機關網路安全 完成國家資通訊安全發展方案(102 年至 105 年),並辦 防護體系。 理第 24 次及第 25 次資通安全會報委員會議。 二、推動關鍵資訊安全基礎 完成「關鍵資訊基礎建設保護政策推動」委託研究計畫。 建設。 三、推動資通訊安全技術規 一、辦理資通安全技術交流小組第 4 次至第 6 次會議, 範之應用及驗證;推動 並完成資安健診等 7 項資安服務納入共同供應契 資通訊安全教育訓 約,便於各機關視需要辦理採購。 練,並建立相關人才保 二、辦理「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資訊主管資安研商會議」 育體系。 及「行政院資通安全現況及工作重點說明會」,說 明資通安全會報組織架構及運作調整、資安健診作 業規劃、資通安全威脅情勢分析、行政院資通安全 策進作為及重點工作等。 三、辦理「資安服務說明會」 ,分享進階持續性威脅(APT) 趨勢與資安事故案例,並說明政府組態基準(GCB) 簡介、資安服務共同供應契約及通報應變網站改版 等。 四、辦理「政府機關資安監控交流研討會」,說明資安 服務項目與申請流程、政府資通安全防護監控中心 (G-SOC)轉二線監控之機關配合事項、資安廠商評 鑑機制及自動化個資檢測系統。 五、辦理「政府資通安全防護巡迴說明會」3 場次,說 明資通安全政策、新型態攻擊手法、國際個資保護 發展趨勢與規範、政府機關個資保護經驗分享、行 動安全防護建議、雲端運算資安關鍵領域與風險 等。 四、強化政府機關資通訊安 一、完成 20 個政府機關(構)資安健診及實地稽核作業, 全防護能力;籌建國家 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級資通訊安全服務機 二、辦理大規模網路攻防演練,分情境、實兵及社交工 制與機構;深化資通訊 程郵件等 3 個項目,有效提升政府機關資安防禦及 安全通報及應變機 應變能力。 制;委託辦理資通訊安 三、完成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移轉本院資通 全相關法令規章與技 安全辦公室督導及委辦相關作業,以強化國家整體 術規範之研究及建 資安防禦能量;完成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 置;積極參與國際資通 服務中心行政法人化規劃案委外辦理。 訊安全相關組織。 四、已修正頒布實施「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 要」 ;完成「研議我國資訊安全管理法規-網路身分 管理政策與技術之研究」;計 6 人次出國參加亞太 經濟合作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APEC TEL)會議、關 鍵資訊基礎設施防護議題(Meridian)會議、黑帽會 4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議、資安交流與訪察等活動。 消費者保護業務 一、綜合企劃業務。 一、辦理完成「102 年度消費者保護系列宣導活動」 ,包 括強化全民消費意識教育宣導活動及消費者權益 報導獎;辦理 102 年度與地方政府合辦消費者保護 教育計畫;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 心合辦消費者保護教育課程 3 班次。 二、派員出席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於比 利時、巴拿馬舉行之 2013 年度春季、秋季大會及 研討會;舉辦「2013 年消費者保護國際研討會」, 邀請美國、英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荷蘭及 巴拿馬等 7 國 9 位外國高層官員來臺與會;派員出 席國際消費者產品健康安全組織(ICPHSO)2013 年 會;派員出席國際消費者法協會於澳大利亞雪梨舉 行之「第 14 屆國際消費者法會議」。 三、訂購、蒐集國內外相關報章、雜誌、期刊、網路及 圖書之消費資料;並將重要消費警訊刊登或轉載至 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編印完成「消費者保護研 究」第 18 輯;辦理完成「102 年度國民消費意識及 消費行為調查」委託研究計畫。 四、結合消保志工及義務律師,免費提供消費者諮詢服 務,並受理民眾消費申訴案件。另辦理 6 場次志工 座談會,邀請講座針對消費爭議案例進行精闢解析 及檢討修訂志工管理規章。 二、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一、督導、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對重大消費議題及消費權 益事項,建立消費者保護機制或因應處理:計召開 「食品添加物之消費者保護事宜」 、 「訂有國家標準 之米粉食品管理」及「熱氣球活動消保事宜」等 40 次協調會議;就社會上發生之重要消費事件,促請 主管機關妥適處理:計辦理「捷星航空超賣機位」、 「中油公式誤差」 、「研商外國人來台旅遊糾紛之解 決機制」及「山水米以進口米冒充台灣米」等 18 件。 二、辦理「101 年度(99-100 年)中央各主管機關消費 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作業: (一)辦理完成25個中央機關消費者服務工作績效考評 作業。 (二)考核結果: 甲組:優等4名、良等6名、普等2名。 乙組:良等 11 名、普等 2 名。 4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輔導及扶助消保團體,計獎勵 7 個消保團體 17 件 申請案,獎勵金計 134 萬 4,380 元;補助 9 個消保 團體 33 件申請案,補助款計 146 萬 5,000 元,總 計核發金額 280 萬 9,380 元。 四、辦理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作業,評定及公告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優良消費者保護 團體;並辦理 102 年度全國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 報計 2 次。 五、編製「消費者手冊(民國 103 年版)」電子出版品, 內容涵括各類消費安全及定型化契約資訊,提供相 關機關、團體、學校及圖書館運用。 六、發布消費資(警)訊:為提醒消費者注意維護自身 消費權益,發布重大消費資訊及警訊,如「國際漫 遊上網加強把關,消費者不再心驚驚!」 、「全國知 名店家及賣場粽價大揭露」及「衣物送洗問題多? 如何自保有撇步!」等計 103 則。 三、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檢討研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共完成 20 種訂(修)定工作;完成消費者保護法 規疑義釋答與消保法實務研習會;印製外國消費者保護 法第 20 輯、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彙編、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第 14 輯等 3 種書 籍。 四、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一、辦理 4 次全國消保官聯繫會報暨消費爭議調解業務 研討會。 二、辦理消保官職前暨在職訓練。 三、聯合地方消保官辦理「大客車安全聯合查核」等 9 項專案查核。 四、辦理完成「市售香菇來源查核及品質檢驗」等 10 項市售商品食品品質安全衛生及標示查核檢驗。 資訊管理 一、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一、完成院區、院外單位網際網路與行動辦公室通訊線 路租用及維護,維持網路可用率達 99%以上。 二、完成全球資訊網、主題網站、任務編組網站、公益 廣告及燈箱系統、輿情簡報系統、員工入口網、電 子公文檔案管理、電子表單、行政事務、施政整合 檢索、財產管理、消費者申訴、立法委員質詢答復、 電子識別證、辦公室自動化作業及資安等系統維 護。 三、完成電腦機房、網路設備、伺服器電腦主機、實體 隔離設備及行動辦公室設備等維護,維持設備可用 4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率 99%以上。 四、完成 102 年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作業, 並通過 ISO-27001 外部稽核,維持證書有效性。 五、完成伺服器電腦主機、儲存設備、實體隔離網路終 端設備、行動辦公室設備、雷射印表機及網路交換 器等老舊設備更新;完成伺服器與資料庫軟體授權 及辦公室應用軟體購置;為維持本院電腦網域管 理、作業系統與文書處理軟體授權之有效性及電腦 防毒,續簽訂大型企業軟體授權合約(EA)及防毒軟 體授權,以取得授權採購優惠與授權管理便利性。 六、完成質詢案件管理系統(第一階段)、消費申訴及 預警系統、資安服務通報系統建置;完成全球資訊 網、主題網站、任務編組網站、電子會議系統、員 工入口網、電子公文檔案管理、行政事務、院長電 子信箱等系統功能增修。 七、完成老舊個人電腦更新及網路暨資安防護系統 (SOC)建置。 二、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一、完成性別平等資訊基礎設施建置,包括伺服器設 備、儲存設備、網路設備及備份備援機制。 二、完成性別平等資料庫雲端應用服務建置案系統建 置,包括性別平等雲端應用服務整合平台、性別平 等資料交換機制、性別平等雲端整合資料庫、性別 統計資料庫、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成果資料庫、 性別影響評估及案例資料庫、性別平等業務考評及 國際資訊交流分享等各類性別平等資料庫。 三、完成性別平等管考資料庫系統功能擴充案系統建 置,包括 CEDAW 法規檢視及政策綱領填報系統。 新聞傳播業務 一、新聞發布與聯繫工作。一、配合院長訪視基層或行政院政策發布,辦理新聞聯 繫及繕發新聞稿,共撰發 638 則新聞稿;每週四辦 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說明行政院重要施政,共 辦理 49 場;針對行政院重大政策或民眾關切之臨 時事件,即時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共辦理 57 場;安排院長接受電視及平面媒體專訪共 18 次。 二、102 年度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計有蘇力等 6 個颱風發佈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共 72 人次值班; 配合院長巡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辦理新聞聯繫及 繕發新聞稿,共撰發 10 則新聞稿及 9 則跑馬燈訊 息。 二、法令政策溝通。 一、策製「年金改革」、「中堅企業」」「毒品防治」、 4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自由經濟示範區」、「嚴防豪雨」、「防颱」、 「八八重建四周年」等宣導短片,運用電視、電影 院、網路、戶外等多元通路加強政府重要施政成果 及災害防救重大事件之宣導。 二、設計「節約用水」、「毒品防治」、「年金改革」、 「中堅企業」、「土石流防治」、「H7N9 流感防治」、 「狂犬病防治」等平面稿,運用報紙、雜誌、戶外 燈箱等多元通路加強宣導。 三、印製「核能安全與非核家園小冊」、「年金改革」、 「102 年政府重大施政成果」、「服貿協議」、「黃 金十年永續台灣:高雄篇、台中篇、雲嘉篇、花東 篇、彰投篇、台南篇、竹苗篇」等摺頁分送運用, 廣為傳播政府重大施政成效。 四、運用新興網路媒體,建置「臺灣好政點」臉書粉絲 團,除上載重大施政訊息,如「自由經濟示範區」、 「毒品防治」、「年金改革」等外,並隨時向民眾 說明自身權益相關資訊。目前粉絲數為 2 萬 3,035 人。 五、運用電視、電影院及機場燈箱等多元媒體通路,協 助相關部會加強政府重大施政宣導。 三、國內與國際輿情蒐報及 一、撰提「行政院每日重大輿情蒐報暨處理建議」610 研析。 篇、輿情剪報數達 3 萬 1,161 篇、撰提「電子媒體 監看表」498 篇、即時簡訊發送超過 4 萬則;彙撰 「行政院每日重大輿情蒐報及處理建議」(早報、 晚報);每日上、下午製作「電子媒體重要新聞摘 要表」。 二、針對日報、晚報及電子媒體不實或需立即澄清之報 導,轉請相關部會提出說明、發布新聞稿或召開記 者會回應;每日 12 時及 18 時,彙撰「行政院重要 輿情回應處理追蹤表」,提送本院長官參閱;針對 若干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的重大事件,例如「食品安 全」、 「ECFA」、 「自由經濟示範區」 、 「服貿協議」 、 「軍 事審判法」 、 「國土保育」 、 「油電氣漲價」 、 「台鐵高 鐵及國道議題」 、 「募兵制」 、「核電廠事故」等,均 能即時彙整相關輿情,並請各部會妥處及對外回應 說明;就部分電視政論性節目,每日摘錄節目重 點,彙呈本院長官及相關部會參考。 四、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 一、完成製作「年金改革」 、「中堅企業」 、 「核能政策」、 及輿情蒐報。 「土石流防災」 、 「反詐騙」、 「反毒」 、「自由經濟示 4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範區」 、「服貿協議」等 30 秒及 60 秒廣播廣告 9 則, 播出 2 萬 4,234 次,口播露出 939 次,專訪露出 238 次;協助各部會排播「節約用水」 、 「自由經濟示範 區」 、「服貿協議」 、 「反詐騙」 、「反毒」等公益廣告 37 萬 8,045 檔次。 二、運用全國 74 處 LED 跑馬燈據點摘錄宣導院會新聞 稿及各部會施政訊息,計宣導 635 則;運用20 處LCD 數位多媒體電子看板,播放施政宣導短片計 316 支。 三、辦理地方輿情反映,計反映 242 則,即時向中央權 責部會反映,各部會依據反映議題積極處理,並獲 相關部會回應計 236 則,回覆率近 98%。 四、與宜蘭縣政府等縣市政府合辦「2013 宜蘭綠色博覽 會」等 9 場次活動,除分攤行銷宣傳經費外,並協 助於本院 74 處 LED 及 20 處 LCD 等電子通路露出活 動訊息廣為宣導,以吸引國內外民眾參與,協助達 成活動預期效果。 五、文字影音資料之發布。一、拍攝本院重要政策記者會及說明會、院會影音資料 紀錄、院長施政行程暨公務活動、執行國家重要慶 典活動與配合重要施政文宣專案之短片後製等,計 360 則。 二、拍攝本院重要政策記者會及說明會、院會影像資料 紀錄、院長施政行程暨公務活動、執行國家重要慶 典活動與配合重要施政文宣專案之相片拍攝等,計 7,200 張。 六、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一、推動網站資訊雙語化,便於國際人士掌握我國重大 政策動態,辦理本院新聞稿英譯並掛網,供網友查 閱。 二、為推動網站資訊雙語化,除英譯網站資訊如行政院 介紹、首長經歷、重大政策及基本國情資料,並隨 時更新外,另適時辦理重大政策說明,資料英譯掛 網,以增進外國人士對我政策內容掌握。 三、為便利外國網友查詢我國國情資料,「中華民國施 政年鑑」及「中華民國英文年鑑」均製成電子書即 時登掛於行政院網站。 四、為增進民眾瞭解政府政策及措施,於本院官網下建 置「政院 e 點通」等主題網,配合重大政策主軸刊 載專文、評論、名詞解釋及便民措施訊息。 五、配合宣導「年金改革」、「穩健減核」、「自由經 濟示範區」、「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計畫」等政府 4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重要政策,即時登掛於行政院網站。 一般建築及設備 辦公室搬遷及調整。 辦公室搬遷及調整工程依計畫如期如質辦理完竣。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汰換傳真機、行動電話、院 汰換傳真機1台、行動電話6具、會議電話擴音設備1組、 區安全維護通訊與照明及 安檢維護聲控拍攝系統10套及無線對講機12套。 安檢器材等。 其他設備 購置及汰換雜項設備。 一、購置安全監控液晶螢幕10台及機櫃固定架1組。 二、購置數位型監控錄影主機1台。 三、購置室內型紅外線攝影機9支。 四、購置不斷電系統1套。 五、購買LED室外照明燈1式。 六、購買冷氣機1台。 七、購置投影機2台。 八、更換配電盤箱1組。 九、購置氣壓布幕1式。 十、購置剪枝機1台。 十一、購置液晶電視(顯示器)4台。 十二、購置混音機1式。 十三、購置碎紙機2台。 十四、購置電冰箱3台。 十五、購置影印機3台。 十六、購置數位相機1台。 十七、購置熱水器1台。 十八、購置風速溫度計1支。 十九、購置床墊1個。 二十、購置交換式電源供應器1具。 二十一、購置木櫃1座。 4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2.前(102)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科 目 名 稱 餘 絀 數 預 算 數收 付應 收 合 計 實 現 數 (付)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84 375 0 375 291 賠償收入 84 375 0 375 291 規費收入 884 989 0 989 105 使用規費收入 884 989 0 989 105 財產收入 1,100,311 1,100,213 0 1,100,213 -98 投資收回 1,100,000 1,100,000 0 1,100,000 0 廢舊物資售價 311 213 0 213 -98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86,524,034 137,311,791 49,213,972 186,525,763 1,729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24,034 130,812,017 49,213,972 180,025,989 1,955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6,500,000 6,499,774 0 6,499,774 -226 其他收入 0 475 0 475 475 雜項收入 0 475 475 475 合 計 187,625,313 138,413,843 49,213,972 187,627,815 2,502 4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2.前(102)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算增減數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動支 動支 科 目 名 稱 合 計 餘絀數 預 算 數 第一 第二 收 付 小 計 保留數 合 計 預備 預備 實 現 數 金 金 一般行政 907,977 3,586 0 3,586 911,563 838,400 0 838,400 73,163 施政業務 4,753 0 0 0 4,753 4,700 0 4,700 53 法制業務 3,475 0 0 0 3,475 3,463 0 3,463 12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0 0 0 6,750 5,052 0 5,052 1,698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1,755 0 0 0 41,755 30,325 126 30,451 11,304 聯合服務業務 30,347 0 0 0 30,347 26,688 2,384 29,072 1,275 國土安全規劃 5,009 0 0 0 5,009 4,782 0 4,782 227 災害防救業務 8,760 0 0 0 8,760 8,576 0 8,576 184 性別平等業務 18,147 0 0 0 18,147 17,944 0 17,944 203 資通安全業務 4,405 0 25,200 25,200 29,605 2,078 25,110 27,188 2,417 消費者保護業務 14,995 0 0 0 14,995 13,333 0 13,333 1,662 資訊管理 52,686 0 0 0 52,686 47,984 4,056 52,040 646 新聞傳播業務 94,669 0 0 0 94,669 89,400 100 89,500 5,169 一般建築及設備 9,509 0 0 0 9,509 9,400 0 9,400 109 第一預備金 3,586 -3,586 0 -3,586 0 0 0 0 0 合 計 1,206,823 0 25,200 25,200 1,232,023 1,102,125 31,776 1,133,901 98,122 5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安 一、本計畫工作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持續 全防護、檔案保管與稽催等基本 研究發展,及發揮合作精神,提高工作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效率,執行各項基本行政工作。 二、辦理檔案編目建檔,提供檔案應用服務, 並促進政府資訊公開,便利民眾有效運 用政府資訊。 三、針對院區監控設備、電動地刺、X 光機及 金屬安檢門等安全維護等設備,每月實 施固定保養及臨時故障叫修服務,確保 院區各項監控及安全設備功能正常,維 護院區整體安全。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103 年 1 至 6 月份共有「人體器官移植條 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 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55 項法案,以 資料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 及「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等 29 項廢 之分發及行政支援工作。 止案,業經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送請立 二、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 法院審議;另通過「地政士法」第 51 條 告,以及其他重要報告或文 之 1 條文,移請立法院覆議。 件。 二、 重要報告之編印 三、各部會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 (一)施政報告編印: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 審。 行政院施政報告已如期於 103 年 2 月 1 四、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 日前送達立法院。 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二)江院長施政口頭報告編印:已如期於 政工作順利推展。 103 年 2 月 21 日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五、院長民意電話及院長電子信 (三)行政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編印:已如期 箱案件之處理。 於 103 年 3 月底前訂定完成,並分行所 六、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屬各機關。 七、辦理院區導覽安全維護人員 三、核定「促進青年就業方案」 、原則同意「原 訓練。 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核定 八、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 「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 、核定「海 商。 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修正文件七」 、核定 九、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 「電信業者防止小額付費詐騙執行情 督導。 形」案、核定「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 十、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 處館舍購置中程個案計畫」 、核定「臺北 會。 機廠遷建建設計畫」第 2 次修正計畫、 十一、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核定「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 、核定 之購置。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 年)」 、核定「財政健全方案」 、審查「電 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 、持續督促財 政部推動臺北市華光特區開發案、核定 5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 年)」 、核 定「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 修正 版)」、核定「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 案」 、核定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 區開發計畫」 。另審查完成「自由經濟示 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完成「所得稅法」 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 草案、完成「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草案及「科學工業 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9 條修正草案等 重大法案之審查。 四、立法院第八屆第五會期通過議案 104 案, 其中本院所提議案 28 案。 五、辦理 6 場行政院與立法委員之座談餐會, 聽取立法委員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建議, 並藉由會談,溝通及協商各有關事宜。 六、召開多次副首長級國會聯絡工作會報及 政策協調說明會議,有效增進國會聯絡 工作,發揮整體國會聯絡團隊力量。 七、103 年 1 至 6 月民意專線接獲民眾電話共 3,732 件,辦理民眾寄院長電子信件計 1 萬 3,865 件,妥善處理民眾電子信箱及 電話之意見,與民眾建立良好互動。 八、103 年 1 至 6 月來院參觀人數計 393 人, 均妥為導覽。 九、薦送院區導覽安檢人員 2 人參加輻射設 備操作人員研習班。 十、法案之審議及研提法制意見 (一)103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參與政務委員 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 案、 「海岸法」草案、 「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電影法」修正草案等法律 68 件, 及人事行政總處、國發會等機關審查法 規 8 件。 (二)就各部會報本院及人事行政總處、主計 總處、國發會等函詢案件,提供法制上 意見 363 件。 (三)就交下專題,如「採用機關委託技術服 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26 條所定之 5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之方式計算服務 費用,獎金應歸於何項下疑義案」 、 「行 政法院與普通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歧異 救濟」等,研提法制意見,供決策參考。 十一、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一)訴願案件之審議 1、103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收受訴願案 件作成決定者 971 件(含併案 3 件), 撤回 53 件,其中駁回 730 件,不受理 197 件(含原行政處分機關先行審查原 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後,自行撤銷或變 更原處分,而依法為不受理決定者 60 件) ,撤銷 44 件,對人民因受行政機關違 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而致損害其權益者, 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 2、103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辦理訴願人 閱卷 18 件,陳述意見 33 件(其中含 視訊 1 件),言詞辯論 44 件,咸能保 障訴願人參與訴願程序權利,並有助 於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3、對於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案件,均提出 檢討分析意見;於辦理訴願案件或適 用訴願法產生疑義時,亦研擬意見, 提請訴願審議委員會討論作成結論, 彙整供辦理訴願案件之參考及依據, 提高辦案效能。 (二)訴願業務之督導 針對各行政機關所報 102 年度辦理訴願 業務之狀況予以統計分析,連同具體檢 討及建議意見,於 103 年 5 月 9 日舉辦 訴願業務主管座談會,邀集各級行政機 關訴願單位主管共同檢討研議後,作成 「102 年度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 業務報告」 ,於 5 月 22 日函送各機關作 為業務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十二、舉辦專題演講 於 103 年 4 月 29 日邀請學者講授「行 政處分附款機制之理論與實務-以行 政爭訟相關見解為出發」 ,以提升同仁 處理公務品質。 5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十三、統籌重大法制作業 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之推動,擔任組改 小組法制分組幕僚單位,擬訂組織法 規與作用法規之整備策略、實施方式 及過渡時期因應作法,同時配合新機 關之成立,適時辦理相關作用法規之 公告變更管轄作業,並協助各新機關 籌備小組法制工作分組依據組改小組 規定,確實辦理新機關法規修訂及整 備業務。 十四、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為掌握最新立法趨勢及法學理論,已 購買法規檢索軟體 35 組(法源 33 組、 植根 2 組) ,及法學期刊 2 種,供辦理 法規及訴願案件參考。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 103 年度上半年已由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 及科技會報委員,於 5 月 8 日召開第 6 次行 政院科技會報會議,共同檢視「104 年度中央 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進度」、「科技政 策審議機制規劃」、「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 業發展方案」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定 位與發展」等 4 項議案,並協調相關部會積 極推動辦理。 二、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與重大 一、協助完成各部會 104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 科技發展計畫之審 議 及管 概算之審議作業。 考。 二、辦理科技部 104 年度 86 件科技計畫之審 議作業。 三、協助完成 102 年度院列管計畫審查作業。 四、完成 104 年度科技計畫項下「資通訊建 設」群組審查作業。 三、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 一、持續推動行政院人才培育方案,強化教 整合及推動。 育與產業連結之相關措施。 二、推動「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 完成第二期 15 家培訓單位評選及 100 名 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甄選,以培育生技 產業所需人才進而促進產業發展。 三、協助內政部研議產業技術替代役,以因 應產業發展之需。 四、協調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推動「尖端科 5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技人才培育(留學)獎學金」政策,充實 我國科技人才及國際人脈。自 103 年 4 月起,受理學生報名並進行審查作業, 並於 6 月底公告 30 名錄取名單。 五、推動「資料中心耗能量測技術建立與能 源效率管理研析」 ,研析政府部門及教育 部門資料中心耗能情形,以做為研擬推 動節能資料中心之參考。 六、協調推動「六大新興產業-生技產業起飛 行動方案」產業營收成長,使近年我國 生技產業發展益發蓬勃,資本市場上生 技、製藥、醫材相關之上市/櫃公司從 2008 年之 40 家增加到 2013 年之 83 家, 營收亦從新臺幣 471 億元成長到 1,434 億元,成長達 3 倍以上。 七、協調生技整合育成中心(Si2C)與科技部 及經濟部共同研擬類種子基金機制,以 推動藥品產業化之選題、輔導及育成工 作,針對開發前期具潛力之優質案源提 供資金挹注,進而協助新創公司成立, 完成階段性生技藥物研發與創新醫材產 品化開發。 八、協調經濟部辦理跨部會新藥暨醫材選題 計畫,完成 16 件醫材廠商案源盤點。 九、協調相關部會推動我國整體資訊國力提 升,於世界經濟論壇公布 2013 年網路整 備度評比,我國在 148 個受評國家中, 排名全球第 14,亞太排名第 4。 十、協調交通部推動我國寬頻建設,102 年 12 月底止:可接取 100Mbps 寬頻網路之 家戶率達 89.38%,加計有線電視系統業 者部分達 97%。光纖用戶數至 103 年 3 月約 426.5 萬戶,無線寬頻網路帳號數 1,319.54 萬戶。 十一、協調交通部與通傳會推動寬頻網路基 礎建設與電視數位化,預定於 103 年 完成有線電視數位轉換,至 103 年 3 月底,有線電視數位化戶數約為 250 萬戶,數位化服務普及率 52.33%。 十二、協調相關部會推動無線寬頻新興應 5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用,及中央機關洽公區域提供免費無 線上網,截至 103 年 6 月可提供無線 上網之熱點已有 5,582 個,使用人次 超過 500 萬人次。 十三、協調相關部會推動偏鄉原住民地區收 視改善與無線寬頻網路應用,包括偏 鄉醫療、線上數位學伴與線上閱讀等 服務,改善山地偏鄉數位落差。102 年底於桃園縣原住民鄉完成建置三個 部落之 Super WiFi 網路,訊號覆蓋於 人口聚集地區之室外覆蓋可達約 80%。 十四、持續行動寬頻政策協調及推動,鑑於 無線寬頻接取(WBA)執照,PHS 及 3G 執照陸續屆期,已先進行相關頻譜規 劃研析,以利後續行動寬頻執照之釋 出。 十五、規劃完成「加速行動寬頻應用服務與 產業發展方案」,預計於 104 年至 106 年,輔導應用與內容業者加速 4G 應用 及服務之普及。 十六、設置「政府資通訊專案管理辦公室 (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 PMO)」,以協助各部會進行標案規劃、 採購決策、爭議處理及驗收等事宜, 以提升政府資通訊服務委外績效,帶 動資訊服務業之發展。重點成果包括: (一)協助 15 個行政機關(11 部會、2 直轄市 及 2 縣市政府)之 33 項計畫辦理資訊委 外業務,計畫總金額超過新臺幣 7 億元。 (二)完成符合 ISO20000 之 5 項關鍵流程參 考指引,提供政府機關導入資訊科技服 務管理(ITSM)制度,有利於各類資訊業 務委外案之有效執行。 十七、協調經濟部及金管會等相關單位共同 合作,建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別,並 協調銀行公會研訂「信用卡收單機構 簽訂提供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之網 路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之自律規 範」 ,開放 C2C 網路交易可透過第三方 支付服務介接使用信用卡,完善我國 5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十八、規劃完成「5G 發展策略航圖」,並於 103 年 1 月召開「行政院 5G 發展產業 策略會議」 ,由海內外學者專家、產官 學研代表深入檢視我國資訊通信推動 策略,勾勒未來 5G 發展藍圖與推動策 略。 十九、協調經濟部建置「雲端開發測試平 台」 ;協助媒合政府雲所需之雲端開發 環境及技術產品,包括教育部、交通 部等 10 個政府雲,爭取商機。 二十、推動政府資料公開政策(Open Data), 協調各部會開放資料集。 二十一、協調法務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警政署及刑事警察局,共同對交通雲 與 ETC 資料運用進行研商,建立政府 委託廠商所蒐集資料歸屬、保護及使 用原則。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辦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便捷、效率及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 親切之證照申請、業務諮詢等單一窗口 (三)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服務,每月平均服務件數為 14 萬 2 千餘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 件。 意提供施政建言。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 與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 理心,強化處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 期間處理 1 千餘件民眾陳情案件,中心 視案情需要,主動召開協調會或會勘, 103 年至 6 月底止共召開 50 餘場。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 南部機關首長業務座談會,強化與地方 政府的聯繫與協調,持續舉辦與地方建 設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 建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 宣導活動,已辦理數十場各類型宣導活 動,期使本中心成為中央與南部地方政 府、民眾、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通橋 樑。本中心平時透過中心網頁等進行政 5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府政策行銷。各單位亦規劃各項宣導計 畫,包括:農村再生條例與政策成果宣 導、台灣精緻農業-如何選用安全農產 品說明會、南方領袖教育學院、南台灣 教育政策座談會、政府工商資源運用宣 導說明會與辦理南部工業區廠商或團體 座談會、南台灣觀光護照、南台灣觀光 旅遊發展論壇、金融理財知識教育宣導 活動、藝文團體訪察與座談會、南部地 區環保團體座談會、大陸政策說明會、 微型創業鳳凰宣導會、就業促進工具與 職訓資源宣導會、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 平交易訓練營、客家社團訪視與客家飲 食文化宣導活動等專案計畫,繼續朝向 跨域治理整合機制之目標邁進。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整合治理區域內中央政府各部會的公共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服務窗口,使其達成「單一窗口」提供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便捷之服務,提供之單一窗口服務,包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括:護照簽證、出入境許可服務、商標 會及宣導活動。 智慧財產權閱覽檢索及投資申請服務等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103 年 1 至 6 月份共 19 萬 630 件。另提 供民眾有關政府政策及施政措施資訊之 諮詢服務,包括:面談 2,654 人次、電 話諮詢服務 2 萬 7,881 人次、信函諮詢 3,318 人次、資訊提供 2 萬 8,984 人次、 輔導轉介 1,350 件等服務項目。 二、針對民眾的問題,儘量予以主動召開協 調會解決,民眾陳情之問題主要以土 地、交通、水土保持、就學、服役、社 會福利等問題為主,103 年 1 至 6 月份共 辦理 28 件。 三、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 說明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 包括: (一)為加深農村社區對農村再生條例之認 識,及導入社區生活美學,提升生活及 生產新氣象,自 103 年 3 月起,與農委 會水土保持局合辦「2013 農村再生政策 宣導系列」活動,包括農村再生旅遊亮 5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點 20 個社區觀摩及學習計 35 場次、行 銷中部 DIY 大集合展示活動 2 場次、年 度探索農村再生成果展發表會 1 場次, 並於 6 月 30 日完成委託專業服務採購。 (二)為讓社會大眾了解體驗客家文化,並落 實園區寓教於樂的推廣功能,透過開辦 研習課程,經由輕鬆趣味的方式,深入 了解客家內涵,認識客家之美,目前 2014 中台灣客家文化研習營已籌劃完 成,預計 6 場次於 7 月底至 8 月辦理完 竣。 (三)為讓中部地區社會各層次領導菁英與 青年學生幹部能瞭解政府各項政策及 推動方針,特與中部各大專校院合作賡 續辦理「2014 中台灣領袖學院」,擬請 部會首長、縣市長擔綱專題演講,並與 各方菁英互動,深入瞭解民眾所需,以 達政策宣傳效果,103 年度預計辦理 20 場次,截至 6 月底止已辦理 7 場次完畢。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為行銷中台灣 整體觀光旅遊及周邊優質觀光產業,聯 合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等 縣市政府,共同辦理「2014 中台灣觀光 旅遊共同行銷企劃案」,業分別於今年 5 月份完成「2014 中台灣觀光旅遊共同行 銷資訊服務案」招標案、 「2014 中台灣觀 光旅遊共同行銷文宣品製作案」招標 案,於今年 7 月底前完成第一期工作成 果。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督導合署辦公單位與各部會任務編組提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供各項有關證照申請及業務諮詢服務,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案。 103 年 1 至 6 月份核發證照及文件證明計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2 萬 1,203 件,電話及臨櫃諮詢計 1 萬 會及宣導活動。 2,016 件;花東二縣 103 年 1 至 6 月份求 (四)建立東部地區溝通及協調 職人數 1 萬 1,390 人,有效就業人數 機制。 7,835 人。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二、秉持同理心,誠懇的態度處理民眾陳情 案件,為加強服務聯繫及溝通,適時主 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及現場會 5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勘,103 年 1 至 6 月份陳情案件計 73 件, 並賡續追蹤案件後續推動情形。 三、103 年 1 至 6 月份辦理宣導及發送「黃金 十年永續台灣 101-102 年成果報告」 、 「流 域綜合治理 6 年 660 億元防災治水計 畫」、「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基本工資 持續升、勞工生活再加分」、「農地不休 耕財源強強滾」等宣導摺頁,合辦及辦 理活動包括:1 月 18 日合辦 103 年馬躍 迎春活力花蓮贈春聯活動、2 月 13 日辦 理 103 年度花蓮縣新住民慶元宵活動、2 月 14 日合辦情定子午線鬧元宵音樂活 動、2 月 16 日分別合辦兩岸三地文化交 流書畫展活動及 103 年國是論壇活動、2 月 28 日合辦花現松原巡迴展活動、3 月 8 日合辦春安慰勤關懷濟助活動、5 月 23 日協辦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焦點座談 會、5 月 24 日合辦為媽媽唱歌活動、6 月 7 日合辦推動募兵政策暨人才招募活 動、6 月 23 日至 6 月 30 日合辦農村再生 政策漫遊農村趣活動 5 梯次,計約 6,900 人次參與。 四、103 年 1 至 6 月份主動召開或出席花東需 跨部會協調案件,協助地方解決重大難 題,包括: (一) 1 月 27 日召開「研商赤柯山解編後農 特產品及觀光休閒發展」 ,3 月 3 日出席 「美基溪上游崩塌處理會勘」,3 月 12 日現勘因應花東鐵路提升效能鳳林、萬 榮、光復火車站改善工程進度,4 月 3 日現勘台 8 線中橫災害路段復建工程, 4 月 9、10 日分別出席花蓮縣及台東縣 「推動東台灣養生休閒促進人才東移 計畫」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4 月 21 日出席「花蓮港支線貨運行車安全說明 會」,4 月 23 日出席「研議東里舊站站 房及周邊空地擬辦理直接出租可行性 現場評估」 ,5 月 9 日出席「瓦黑爾溪堰 塞湖調查評估報告說明會」,5 月 14 日 出席「台 20 縣南橫公路梅山至向陽路 6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段管制通行小型車評估現勘會議」,5 月 23 日出席「台灣整體鐵道網規劃二 願景與網路研擬準則東部場次地方政 府溝通討論會議」 ,6 月 3 日出席「花東 鐵路電氣化完工普悠瑪通車後台鐵改 點運能提升說明會」 ,6 月 11 日召開「中 華電信南牛山基地台施工車輛損毀鋪 設水泥路面造成道路破損案」,6 月 20 日參與「秀林鄉富世村同禮部落索道斷 裂現地會勘」,6 月 27 日出席「秀林鄉 銅門村慕谷慕魚地區交通暨生態環境 維持協調會」。 (二)1 月 9 日、14 日分別於花蓮、台東二縣 辦理中央單位派駐花東地區首長聯席 座談,以凝聚各派駐單位相互連繫及溝 通,俾共同達成政府施政目標。 五、本中心派駐人員,每日蒐集地方重大輿 情並追蹤後續情形,以協助行政院監督 東部地區重大建設執行情況,並針對所 產生之問題研議解決方案,以即時及定 期彙整方式通報院本部作為施政參考, 103 年 1 至 6 月份反應地方輿情共 419 件,並賡續追蹤後續推動情形。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外交部雲嘉南辦事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處 103 年 1 至 6 月份護照申辦 8 萬 433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件、文件證明核發 1,852 件、外國人簽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證核發 51 件,移民署出入境許可服務 5 會及宣導活動。 萬 9,412 件、原住民就業輔導 609 件等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共 14 萬 2,357 件。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 二、103 年 1 至 6 月份受理民眾諮詢及陳情案 並強化新聞聯繫及發布工 共 69 件,包括行政興革建議、行政權益 作。 維護及法令查詢等。 三、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於 103 年 1 至 6 月份舉辦各項協調會、座談會及宣導活 動,例如: (一)辦理 2014 年新春贈春聯活動,提供民 眾索取春聯,建立與民眾良好互動,藉 此宣導本中心及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 業務,共 1,000 人次參與活動。 6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辦理「103 年度客家生活體驗暨衛生講 座」活動 2 場。內容包括:客家文化印 象介紹、擂茶 DIY、客家粢粑、說唱客 語童謠、客語藍衫摺紙製作,並配合健 康宣導-腸病毒防治宣導講座、有獎徵 答等活動,讓學童透過結合動態體驗及 靜態客家文化展覽,達到客家文化的共 識,提升客家族群的自我文化認同,客 家語言傳承,客家文化藝術的傳統保存 及創新精進,落實客語復甦向下扎根, 共 1,600 人次參與活動。 (三)與原民會共同辦理雲嘉南區原住民青 年就業座談會共 3 場,就原住民相關法 令知識、政策、福利措施,與參與的原 住民青年進行宣導及意見交流,使原住 民青年對自身權益有更清楚之認知,共 150 人次參與活動。 (四)與台南市、雲林縣及嘉義區救國團共同 辦理 329 青年節表揚活動、「混障綜藝 團」生命教育、清寒學生成長營等活動 共 10 場,培養青年參與及關心地方之 熱忱,共 1,000 人次參與活動。 (五)與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山鎮安宮共同辦 理「103 年度馬鳴山五年千歲吃飯擔文 化節」文化傳承及國產米食推廣活動, 共 7 萬人次參與。 (六)與嘉義市青年創業會辦理 103 年點亮元 宵燈會暨回嘉創業博覽會活動,鼓勵青 年回鄉創業,共 5 萬人次參加。 (七)辦理農漁會人民幣業務相關事宜研討 會,整合農會意願及彙整相關意見,共 120 人次參加。 (八)辦理認識職傷瞭解職災權益研討會,推 廣全民重視職場安全,共 100 人次參與。 (九)辦理 2014 南臺灣觀光護照行銷發表會 共 2 場,行銷南台灣觀光。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包括: (一)103 年 2 月 21 日由代執行長詹澈主持, 邀請經濟部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與嘉義市政府人員及嘉義市工商發展 6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投資策進會人員,就嘉義市後湖工業區 埋設自來水管案召開協調會。 (二)103 年 3 月 20 日由詹代執行長主持,邀 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嘉義縣環境保護 局、竹崎鄉公所等人員,召開「竹崎鄉 垃圾衛生掩埋場遭棄置醫療廢棄物案」 後續處理溝通協調會議。 (三) 103 年 4 月 23 日由副執行長姜滄源主 持,邀請經濟部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 處與嘉義市政府人員及立法委員吳育 仁服務處主任、嘉義市工商發展投資策 進會人員、茶月食品有限公司陳勝泉負 責人,就嘉義市後湖工業區保順路段埋 設自來水管案召開協調會。 五、本中心派駐人員每日蒐集地方重要輿 情,針對所產生之問題,及時彙整回報 院本部,做為施政之參考。 國土安全規劃 一、國土安全(反恐)政策規劃,規劃研擬國土安全架構制度與政策,並提供 與反恐業務計畫之核議與督 相關諮詢及政策建議,強化重大人為危安情 導。 勢與恐怖活動之預防及應變,辦理事項包括: 一、研擬「國土安全應變機制綱要」修訂案, 成立國土安全應變機制修訂工作小組, 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16 次。另邀集國安 會、國安局、法務部、警政署及調查局 等共同研討。 二、函頒「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定港 埠核心能力」第二期計畫;督導台北國 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台中清泉崗機 場、基隆港及台中港等 5 個指定港埠完 成核生化等災害支援協定。 三、研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指導綱要」 ,成 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專案推動小組,已 召開推動工作小組會議 12 次。 四、召開二次「國土安全業務會議」,就 103 年重要業務計畫進行專案報告。 二、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 加強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辦理事 與整合。 項包括: 一、預警情資通報:103 年自 1 月起至 6 月底 總計接獲各部會通報預警情資計 69 件, 6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分別通報有關機關加強各項設施及飛航 之安全維護,並請相關部會提出策進報 告。5 月 21 日臺北捷運殺人事件,國土 安全辦公室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撰 擬新聞稿,策進作為陳報院長。 二、撰擬國土安全情勢月報 6 篇,彙集當期 國內與國際間國土安全重大事件,以及 各部會相關防制作為,作為國土安全防 護之政策參考,期能對外阻絕外來型恐 怖活動,對內防範內生型恐怖事件。 三、督導與掌握我國生物恐怖攻擊應變及整 備工作,參與「H7N9 流感中央流行疫 情會議」共 4 次,衛生福利部疫情防治 相關會議 6 次及農委會主辦之「行政院 禽流感及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防治聯繫 會議」。 三、督導國土安全(反恐)各項 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 演習。 推動演習驗證各應變計畫,辦理事項包括: 一、配合國安會,辦理 103 年「復安專案」, 召開各類整備及業務協調會議 4 次,並 於 4 月 15、16 日於國家政軍指揮中心(圓 山指揮所)實施政軍兵推。 二、103 年 3 月 27 日「國土安全第 1 次業務 會議」提報「2014 金華演習」規劃案, 邀請各部會與會研討。 三、103 年 6 月 4 日頒布「2014 金華演習」 訓令。 四、配合國防部,參加 103 年「漢光 30 號」 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於 2 月 18 日、5 月 15 日參加 2 次演習整備會議;並於 5 月 19 日至 23 日在國家政軍指揮中心(圓 山指揮所)實施「漢光 30 號」電腦輔助 指揮所演習。 四、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 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 交流與合作。 外國土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並協助相 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及活動,辦理 事項包括: 一、103 年 2 月、5 月參加於中國大陸舉行之 2014 年 APEC 資深官員會議之反恐工作 6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小組會議。 二、召開「台歐盟國土安全訪歐團交流議題 協調工作會議」,討論交流的核心議題 之共識;辦理 2 次行前協調會,邀集法 務部、移民署、警政署參加會議。於 5 月 12 日至 17 日赴歐盟就國土安全業務 與歐方交流。 三、 出席第 8 次臺美出口管制會談籌備會議 2 次,並於 103 年 2 月 23 日至 3 月 1 日, 赴美國華盛頓出席「台美第 8 次出口管 制會議」。 四、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部主任到 國土安全辦公室拜會,就高鐵炸彈案、 我國反恐演練、立法、恐怖主義威脅我 國樣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CIP)、大 型賽事反恐維安及反恐情資交換之國際 合作等議題雙方交換意見。 五、接見美國國土安全部駐香港官員及以色 列國會議員等交換國土安全資訊。 六、103 年 4 月 25 日參加 103 年「華美政軍 訪問團」行前會議。103 年 5 月 4 日至 11 日參加「華美政軍訪問團」 ,赴美國夏 威夷州美軍太平洋司令部及華盛頓,與 美軍太平洋司令部、亞太安全研究中 心、國務院、國防部及美國國際開發署 等單位官員,研討「人道救援與災害防 救」及「反海盜、海事安全」等交流合 作議題。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 有效整合國內反恐與危機管理相關資源及設 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備,確保我國國土安全各項業務順利推展, 辦理事項包括: 一、103 年 3 月 25 日辦理「IHR 指定港埠核 心能力」建置研討會,參與單位為交通 部、衛生福利部、中央跨部會推動小組 各部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等,參加人員包 含中央部會、第一期及第二期指定港埠 相關單位,共 190 人;於當日發佈新聞, 以宣導本計畫整合跨部會資源及能量, 6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對我國港埠整體水準的提升、保障國人 生命財產安全及國際脈動接軌之參與。 二、103 年 6 月 19 日辦理「建置 IHR 指定港 埠核心能力」第二期計畫之港埠核生化 災害應變研習,包括 關鍵基礎設施防 護、港埠輻射災害、生物病原災害、毒 化物災害應變等四項議題,參加人員包 含中央部會、第一期及第二期指定港埠 相關單位人員。 三、103 年 6 月 6 日、6 月 16 日分別規劃 IHR 中央跨部會、地方縣市政府及 5 個指定 港埠相關承辦人員,參訪桃園國際機場 及高雄港推動「IHR 核心能力建置成 果」。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 推動中央與地方應變機制接軌,持續進行國 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內國土安全應變能量與資源整編工作,辦理 事項包括: 一、成立國土安全應變機制修訂工作小組, 已辦理 16 次工作會議,其中包括 6 次跨 部會專項議題會議及 10 次內部工作會 議,就下列議題達成共識:(1)國土安 全之定義。(2)增列重大人為危安事件 之定義。(3)恐怖活動之定義。(4)增 列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應變機制。(5)維 持原恐怖攻擊應變組之規劃。(6)重大 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應變中心指揮 系統之規劃。(7)維持警示燈號設計。 另持續就下列議題賡續辦理:(1)恐怖 活動、重大人為危安事件之具體項目、 通報方式、通報時機與開設應變中心時 機等。 (2)各功能小組之任務規劃。 (3) 國土安全先期應變處置小組之開設時 機、設立地點與處置作為等。 二、督導「建置 IHR 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第二 期計畫」之 5 個指定港埠(含台北國際 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 基隆港及台中港)完成核生化等災害支 援協定。 三、召開「2014 反恐特勤經驗交流及訓練觀 6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摩」執行協調會,內政部、國防部及海 巡署與會。 七、強化政府持續運作關鍵基礎 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部會落實安全防 設施安全防護及風險評估。 護計畫,提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量, 辦理事項包括: 一、邀集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主管部門,成立 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專案推動小組,召開 推動工作小組會議 12 次。 二、訂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盤點及風險評 估填報須知」 ,辦理院屬機關關鍵基礎設 施(CI)盤點。 三、督導金管會、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分別 完成金融部門、醫療與緊急救援部門、 中央部會與主要都會等部門示範計畫。 四、邀集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等機關,共同研 修「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 要」。 五、邀集本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 災害防救辦公室、資通安全辦公室及國 家災害防救中心等,共同研商關鍵基礎 設施安全防護風險管理技術。 六、督導交通部、經濟部及檔案管理局分別 辦理都會交通管制系統、輸配電系統、 電子公文交換系統示範觀摩演練規劃。 八、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督導 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 協調。 力,辦理事項包括: 一、參加外交部召開「103 美國免簽證計畫實 地訪察團」協調會議,就美方訪團行程 規劃所需資訊及關切要點交換意見。並 於 4 月 11 日接見「103 年美國免簽證計 畫實地訪察團」,就 美國免簽證計畫 (VWP)考察概況與邊境安全進行意見交 換。 二、參加移民署召開之「防範外國遺失或失 竊護照遭冒用入境我國會議」,研議因 應馬來西亞航空事件,疑似有人冒用護 照登機,我國應與他國交換遺失及失竊 護照資料等議題。 三、參加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召開之「2017 臺 6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免簽證計畫研商會 議」,研議世大運免簽證計畫應重視之 項目等內容。 災害防救業務 一、民國 103 年災害防救白皮 一、民國 103 年災害防救白皮書業經中央災 書;辦理各項災防施政民意 害防救會報核定,後續將進行印製等相 調查;辦理年度直轄市、縣 關作業。 (市)首長災害防救研習會。 二、完成「103 年地震防治及避難作為民意調 查計畫」 ,提供政府施政策略調整與改善 等相關作為之參考。 三、辦理年度直轄市與縣(市)首長災害防救 研習會,並於會中表揚 102 年全國地震 防災演習績優學校及 103 年地方災害防 救演習績優縣市。 二、策劃 103 年國家防災日系列 一、規劃 9 月 19 日辦理國家防災日演練,函 活動;規劃災害緊急應變體 訂實施計畫並請相關參演單位提報研習 系與「各級行政機關災害緊 計畫。 急通報聯繫電話簿」製作及 二、修正「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以完善 更新。 災害緊急應變體系各級政府通報作業。 完成 103 年 3 月份並進行 6 月份「各級 行政機關災害緊急通報聯繫電話簿」定 期製作、更新與分送業務。 三、辦理完成「103 年度全國災 一、103 年 2 月 11 日辦理演習評核人員講習、 害防救演習」及規劃 104 年 5 月 19 日召開 103 年度災害防救演習檢 度演習;辦理中央及地方災 討會議、2 月 26 日至 5 月 16 日辦理地方 害防救業務整備研習。 政府災害防救演習,於 6 月 13 日舉辦 「102 年度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研習 會」中頒發績優單位獎牌。 二、為期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災害防救業務 單位充分溝通,並向地方政府宣導未來 災害防救政策方向及汛期前應變整備作 為,災害防救辦公室業於交通部中央氣 象局辦理災害防救業務整備研習。 四、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與中 一、103 年分別於 5 月份召開第 29 次中央災 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規劃及 害防救會報;於 2 月、4 月份召開第 20 推動災害防救職系。 次、第 21 次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議。 二、推動災害管理職系期間,計召開 2 次協 調會、17 場說明會及 4 次專案小組會議 後,完成災害管理職系計畫書,並於 5 月 19 日交付銓敘部法規會審議通過,銓 6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敘部於 6 月 25 日函報考試院審查。 三、推動設置災害管理職系,須辦理現職人 員專長轉換及相關訓練,遂於 103 年度 編列 100 萬元預算,並已向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提出代訓申 請,俟考試院審定新增災害管理職系後 即能確定執行。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一、有關性別平等業務之綜合規劃及本院性 方案之研擬暨推動本院性別 別平等會業務運作,辦理事項包括: 平等會業務運作、追蹤決議 (一)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事項。 1、各部會已完成 102 年 1 至 12 月份之填 二、性別主流化等政策研議、法 報作業,提報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7 次 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 委員會議通過,業請各權責機關參考 導。 委員及本院性別平等處在相關會議所 三、推動及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 提建議積極推動辦理。 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 2、持續督導各部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政 國家報告編纂事項。 策綱領各篇具體行動措施,配合管考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暨推動地 作業期程填報。 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二)辦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運作業務: 1、完成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2 屆委員推薦 及遴選作業。 2、召開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2 屆民間委員 性別平等業務諮詢座談會,進行業務 簡報及議事運作報告,使委員瞭解議 事及本院性別平等處重點業務工作。 3、召開 2 次本院性別平等會分工小組業 務權責調整會議,以提升 6 個分工小 組議事效能。 4、本院性別平等會業於 103 年 1 月、4 月、5 月分別召開第 6 次委員會議、第 7 次會前協商會議及第 7 次委員會 議,並追蹤前次會議決議事項。 二、推動「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 施計畫」,辦理事項包括: ( 一) 審議計 畫案 及 法律案 之性別 影響評 估:截至 103 年 6 月底審議中長程個案 計畫之性別影響評估計 140 案、法律案 47 案。 (二)推動性別預算制度:103 年 1 月召開第 6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 次「性別預算工作小組」會議,通過 本院主計總處提出之「修正性別預算作 業試辦計畫」 ,並於 103 年 4 月 29 日辦 理試辦說明會,於 103 年進行試辦及逐 步完備各項書表與配套措施後,規劃於 104 年開始實施 105 年度之性別預算編 列。 (三)綜整各部會 102 年度推動性別主流化成 果報告,提報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7 次委 員會議通過,並將審查意見函送各部會 納入未來推動性別主流化之參考,落實 檢討各部會執行性別主流化之成果與 成效。 (四)辦理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 (103 至 106 年度)審查作業,提供審查 意見作為部會充實其執行計畫內容,並 據以推動之參考。 三、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 ,辦理事項包括: (一)積極辦理法規與行政措施檢視:為使各 級政府機關落實推動 CEDAW,於 101 年 6 月 21 日函訂「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 並建置法規檢視系統,由各級政府機關 進行法規檢視,截至 102 年底止,各部 會及地方政府於法規檢視系統中,已填 報檢視案件數計 3 萬 3,157 件法規及行 政措施,本院性別平等處已召開 38 次 內部檢視審查會議,全數完成檢視,並 邀集國內 CEDAW 及法律專家組成本院 CEDAW 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針對有 疑義案件提報審查,截至 103 年 6 月底 止,已召開 18 次會議,確定違反 CEDAW 計 226 件,其中已完成法規及措施修正 計 94 件,立法機關審議中計 7 件,廢 止及停止適用計 7 件,其餘 118 件尚研 擬修正條文中。 (二)撰寫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第 2 次國 家報告: 1、第 2 次國家報告於 103 年 1 月份公布。 7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於 6 月 23 日至 6 月 26 日辦理「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 會議」 ,邀請 5 位國外婦女人權專家來 臺審查國家報告,並就我國推動婦女 人權現況提出 35 點總結意見及相關建 議。本次會議計有 32 個政府機關,約 200 名政府官員出席,非政府組織部 分,共有 55 個團體,約 100 名代表出 席。其中包括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 秘書處諮詢委員、本院性別平等會委 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國 內專家審閱及諮詢委員、立法委員及 駐華使節等各界關心婦女人權之專家 學者等約 40 人,亦共同參與會議。而 未能親臨會場的各界人士則透過觀看 會議專屬網站直播了解會議進行實 況,共同展現國家社會充沛能量以及 對婦女人權的重視。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辦理事項包括: (一)103 年 3 月份於美國紐約召開之第 58 屆婦女地位委員會(CSW)主題為: 「為婦 女和女童落實千禧年發展目標的挑戰 和成就」,我國由本院性別平等處委託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辦 理性別暨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並遴 選青年代表 2 名出席會議,另外交部補 助該基金會辦理與會組團事宜。本次會 議結合政府及民間團體代表共 31 人與 會,其中 11 人於 9 場周邊會議中擔任 與談人或主持人。會議期間我國駐紐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舉辦「婦女暨女童 千禧年發展目標之執行挑戰與成果」國 際研討會,邀請友好駐聯合國代表官 員、各國婦女團體、NGO 代表及專家學 者計約 130 人與會,深化我國與國際社 會之經驗交流。 (二)103 年 5 月 21 日至 23 日於北京召開 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WEF)會議,由國 家發展委員會管主任委員率公私部門 共 12 名代表與會,會議主題為「善用 7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女性力量繁榮亞太經濟」,三項討論子 題與近來發展之經貿議題趨勢緊密結 合,聚焦於「婦女與綠色發展」 、 「婦女 與區域貿易及經濟整合」及「提升婦女 經濟權相關政策」。此次會議除與其他 經濟體分享我國如何透過政策促進婦 女參與經濟外,並安排 5 場次雙邊會 談,與美國、澳大利亞、印尼、菲律賓 及日本等 5 個經濟體就促進婦女經濟參 與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五、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103 年 3 月 31 日函訂「103 年偏鄉及離 島地區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實施計 畫」 ,請相關縣市政府配合辦理。本計畫 預定於 103 年 8 月至 10 月間分別於苗 栗、臺東、連江、金門及澎湖等縣市, 辦理 5 場次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針對 推動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工作策略及成 效進行座談,促進中央與地方、政府與 民間之政策對話及經驗交流,共同討論 出適合所在地區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之有 效做法。 資通安全業務 一、建構政府機關資通訊安全 一、為符合資安稽核服務組分工調整、組織 防護體系。 改造後機關異動情形及業務督導分工調 二、推動關鍵資通訊安全基礎 整(資安會報召集人改由科技部部長擔 建設。 任)等,爰配合修正分行資通安全會報設 三、加強政府機關資通安全防 置要點、組織架構圖及資通安全辦公室 護能力。 設置要點。 四、深化資通安全通報及應變 二、推廣並辦理政府組態基準(GCB)實作研習 機制。 活動及 103 年第 1 次政府資通安全防護 五、積極參與國際資通訊安全相 巡迴說明會教育訓練。 關組織。 三、辦理本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 26 次委員 會議、103 年度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資訊安 全長及資訊主管會議、資通安全技術交 流小組會議等多場資通安全研商會議, 針對辦理各部會包括關鍵基礎設施重要 資訊系統盤點、辦理運用共同供應契約 統籌採購資安服務、國家資通安全會報 應變作業綱要、強化網路犯罪防治機 7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制、政府機關作業系統升級規劃及強化 電子郵件驗證規劃等進行意見交換。 四、參加亞太經濟合作電信與資訊工 作小組 第 49 次會議(APEC TEL49)暨相關研討, 針對網路及行動裝置安全等議題與各國 代表進行交流。 五、辦理亞太區電腦事故協調組織 (APCERT) 2014 會議,參加人數規模為歷年之最。 會中針對雲端安全、行動裝置安全、巨 量資料、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防護( CIIP) 與進階持續性滲透攻擊(APT)等議題,進 行資安相關技術與經驗分享。 消費者保護業務 一、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及措 一、研擬完成「104-105 年度消費者保護計 施之研擬;消費者保護教育 畫」,並函請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研 宣導之推動及人才之培訓; 提各該機關之「104-105 年度消費者保護 國際消費者保護合作及交流 方案」。完成「103 年度強化全民消費意 之推動。 識活動」招標作業;完成「直轄市、縣 二、消費者保護資料之蒐集、出 (市)政府 103 年度與行政院合辦消費 版及建立;消費者保護議題 者保護教育工作計畫」審查作業;完成 專案研究調查。 「103 年度消費者保護教育行政人員基 三、消費者保護志願服務業務之 礎班」課程規劃及調訓作業;辦理完成 推動。 「消保法 20 年學術研討會」 ;另蒐集 103 四、消費者保護政策、方案、措 年 1 至 6 月份國際消費者保護趨勢資 施、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 訊;派員出席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 考核及協調;消費者保護團 (ICPEN)2014 年巴拿馬春季大會及研討 體之扶植、獎助及公告。 會;完成「拜會日本消費者保護機關與 五、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 團體」規劃作業;接待歐盟等國外消費 修、疑釋及相關法規、判決 者保護機關官員來訪。 (例)等資料之蒐 集 與出 二、完成「消費者保護研究」第 19 輯編印規 版。 劃並辦理徵稿事宜;完成「電信服務(含 六、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與聯 通訊與周邊產品)及 APP 產業之消費者 繫;消費者爭議調解委員會 意識及行為調查」委託研究計畫招標作 業務之推動與輔導。 業;完成「我國辦理消費者記分板之可 七、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及 行性」委託研究計畫招標作業;發布 43 標示之調查。 則消費資(警)訊。 三、辦理 3 場消費者保護志工座談會;本院 消費者中心 103 年 1 至 6 月份受理民眾 電話諮詢案件計 5,128 件、義務律師提 供諮詢服務計 47 件、受理民眾親來提出 7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書面申訴案件計 58 件。 四、督導、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對於重大消費 議題及消費權益事項,建立消費者保護 機制或因應處理,計召開 22 次協調會議 (如「防蟎、抗菌洗衣清潔劑之管理事 宜」、「路跑參與者之健康安全」、「電 子發票新措施之消保因應對策」、「智 慧型行動裝置應用行為」等);辦理「103 年度中央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工作業務 考核」規劃及籌備作業。輔導及扶助消 費者保護團體,計獎勵中華民國消費者 文教基金會等 7 個消費者保護團體 15 件 申請案,核發 124 萬 720 元;補助台灣 消費者保護協會等 8 個消費者保護團體 辦理 17 場次活動,核定補助 120 萬 9 千 元;評定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並辦理公 告,舉辦全國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報。 五、完成外國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資料蒐集 與翻譯簽辦;完成洗衣、自由氣球乘客 載運等計 19 種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修)訂工作。 六、辦理第 53 次及第 54 次全國消費者保護 官聯繫會報,藉由消保官的互動 及交 流,建立對重大消費案件的處理共識。 七、聯合地方政府消保官共同進行「農曆春 節前營業大客車公安」等 4 項聯合查核, 辦理完成「市售調合油標示」等 6 項市 售商品、食品檢驗,除經由查核中發現 問題,提醒企業經營者適時注意改善 外,並就查核檢驗結果作成建議,督促 主管機關改善消費者保護措施。 資訊管理 一、辦理資訊設備及應用資訊系 一、已辦理網路設備、伺服器電腦主機、實 統維護。 體隔離設備及行動辦公室設備等資訊設 二、辦理資訊設備更新及應用資 備,全球資訊網、主題網站、任務編組 訊系統建置。 網站、公益廣告及燈箱系統、輿情簡報 三、辦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系統、員工入口網、電子公文檔案管理、 四、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電子表單、行政事務、施政整合檢索、 財產管理、消費者申訴、立法委員質詢 答復、電子識別證、辦公室自動化作業 7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及資安等系統維護委外作業,確保系統 正常運作及服務效能。 二、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導入及認證委外 服務,擴大 ISO 27001 資安認證範圍至 本院新聞傳播處、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東部聯合服務中 心、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等。 三、辦理微軟 EA 軟體授權、防毒軟體授權、 虛擬機器伺服軟體、伺服器與資料庫軟 體授權、備份軟體及辦公室應用軟體, 以提升資訊應用作業效能及資安防護。 四、辦理全球資訊網及行政事務等系統功能 擴充,以提升作業效能。 五、辦理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改版建置。 六、有關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已辦理 性別平等資訊基礎建設網路設備、伺服 器設備、儲存設備、端末設備、伺服器 系統軟體、資料庫軟體、防毒軟體及備 份軟體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系統與性 別平等資訊網站及內容管理平台功能擴 充。 新聞傳播業務 一、每週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 一、辦理院長新聞聯誼茶會 4 次、院長接受 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院 媒體專訪 3 次、院會說明會 23 次、重大 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 事件臨時說明會 54 次、撰寫繕發新聞稿 公開行程,處理新聞聯繫與 325 則。 發布工作。 二、520 政績宣導,包括: 二、針對行政院重要施政議題, (一)針對馬總統就職六周年政績,設計「社 策製相關文宣資料,整合運 福健康」、「青年政策」及「國際外交 用多元媒體通路,傳達政府 成果」三種平面文宣,運用報紙、雜 整體施政成效,爭取民眾瞭 誌、戶外燈箱、公益燈箱及上掛行政 解與支持。 院臉書粉絲團加強宣導。 三、輿情蒐報與研析。 (二)印製「臺灣好聲音,南北都好聽!」、 四、運用地方施政廣播宣導政府 「農地不休耕,財源強強滾」、「基本 重大施政。 工資」等三種單張 EDM 文宣,上掛行 五、運用平面媒體地方版新聞報 政院臉書粉絲團,並函請各部會及縣 導反映地方輿情。 市政府加強宣導。 六、運用 LED 跑馬燈、LCD 數位 三、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議題宣導,包括: 多媒體電子看板宣導政府施 (一)策製電視宣導短片 30 秒「台灣潮篇」 政訊息。 一部及平面文宣二式「在地加值篇」 7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七、媒體參訪國家產經建設活 與「台灣潮篇」,運用電視、電影院、 動。 報紙、雜誌、網路、戶外、公益燈箱 八、配合政務官下鄉安排專訪暨 等多元媒體通路加強宣導。 宣導施政政策。 (二)策製臉書遊戲「自由經濟示範區-果然 九、拍攝院長與首長活動等新聞 好讚」及「果然好讚懶人包」 ,搭配網 影片及照片,並建立完整的 路廣告及臉書擴大宣導。 政府影音資料庫。 (三)印製「金融服務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十、行政院英文網站資料英譯、 EDM 文宣,分發相關部會運用。 撰擬及管理(含英譯院長新 四、辦理「服貿協議宣導」,包括: 聞稿、政策櫥窗資料及創新 (一)策製「服貿真心話」懶人包上掛行政 專案)。 院臉書。 十一、維運「政院 e 點通」主題 (二)印製「我們不能再等 兩岸服貿協議是 網。 臺灣急起直追的關鍵」、「服貿協議有 十二、行政院院長及內閣閣員 配套,國內產業嘸免驚!」EDM 文宣, 中、英文簡歷整理、彙編、 分送相關部會運用。 英譯及維護。 五、辦理「嚴防豪雨防災」宣導,包括: 十三、中文國情簡介網路版製作 (一)運用捷運燈箱及中、南部客運車體廣 及上稿。 告刊掛「防災宣導-籤詩篇」,加強宣 十四、不定期政策文宣出版品之 導。 編製。 (二)印製「治水防災」摺頁,分送經濟部、 十五、院長言論、簡傳與本院重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高速公路休息 要文稿之彙編、英譯及出 站等擴大運用。 版發行。 六、辦理腸病毒防疫宣導:運用衛生福利部 十六、中華民國中文施政年鑑及 疾病管制署提供「阻擋蠢蠢欲動的腸病 中華民國英文年鑑之編撰 毒」eDM,以具名共掛方式,刊登於報紙、 及出版發行。 戶外燈箱及上掛行政院臉書粉絲團,並 十七、其他相關新聞傳播事項。 函請各部會與縣市政府加強宣導運用。 七、辦理核能安全及非核家園宣導:製作「為 下一代保留一個選擇權」懶人包,上掛 行政院臉書。 八、運用桃園機場燈箱刊掛「節約用水宣 導」、「年金制度改革」 、 「預防 H7N9 旅遊 篇」、「健康美麗台灣行-國際醫療篇」等 燈片,加強行政院重要施政之宣導。 九、「輿情蒐報與研析」辦理成果如次: (一)針對土地徵收、食品安全、國軍下士 意外身亡案、國道計程收費及收費員 轉業、新戶政系統資安問題、老農津 貼、核能議題與核四公投、環境保護、 12 年國教、私校退場機制、高中課綱 7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調整、物價上漲、基本工資調漲、美 豬叩關與台美 TIFA 復談、H7N9 禽流 感、國內經濟景氣與 GDP 成長率、兩 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兩岸協議監督 條例、自由經濟示範區審議、318 學運 及相關、越南反中暴動波及台商工 廠、國中會考亂象等每日重大議題, 運用各大平面媒體每日出刊之早、晚 報蒐集彙整相關輿情,並研提處理建 議共 298 篇,俾利本院長官掌握即時 輿情,並提供各部會參考運用。 (二)針對上述重大議題,每日剪輯各大平 面媒體報導共 1 萬 4,738 篇,供本院 長官掌握即時訊息,並研議相關對策 運用。 (三)針對每日即時新聞,運用各大平面媒 體、電視新聞台及網路媒體蒐報相關 訊息,並發送即時簡訊共 2 萬 1,028 則、受訊通數達 155 萬 8,398 通,通 報相關長官及各部會,俾利相關單位 即時回應。 (四)針對重大輿情議題、網路發燒議題、 及立法委員召開之記者會、公聽會, 聯繫追蹤相關部會進行即時回應或對 外說明,計 785 則。 (五)不定期因應媒體採訪需要,撰擬總統 及行政院長接受媒體專訪擬答稿計 4 篇。 十、依據本院重大施政重點錄製「自由經濟 示範區-旺來酥篇」、「節能節水-後宮甄 煩篇」、「黃金十年-守護每一天篇」廣 告,自 4 月 21 日至 7 月 18 日安排於中 廣等 47 家電台密集播送 4,620 檔,並配 合議題安排專訪 11 次、口播 173 次等多 元露出,加深閱聽眾對政府施政內容之 認同、支持與信賴。 十一、每日蒐集地方輿情計反映 125 則,均 獲相關部會積極回應處理情形,回覆 率達 98%。 十二、運用本院自有 73 處 LED 跑馬燈通路及 7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0 處數位多媒體看板(LCD)宣導重要 政策暨政令,截至 103 年 6 月底,計 上傳 LED 跑馬燈訊息 342 則,另運用 LCD 數位看板同步上傳跑馬內容 342 則及宣導短片 147 支。 十三、安排 2 場次媒體參訪活動,邀請地方 電台、雜誌與網路等媒體負責人及從 業人員參加,參訪議題包括「2014 台 灣燈會」、「多元就業」、「八八重建」、 「觀光旅遊」、「原民文化」、「移民輔 導」、「低碳社區永續家園」、「自由經 濟示範區」 、「培力就業」 ,截至 103 年 6 月底止,媒體報導計有雜誌 5 篇及廣 播 84 則。 十四、安排環保署、教育部、農委會、經濟 部及國發會等 5 個部會,計專訪 16 場 次,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青年創業 計畫相關措施及節能減碳等成果,有 效促進部會首長與地方媒體良好互動 關係,以及適時提供政府施政議題, 有助加強宣導政府績效。 十五、製作院長照片專輯光碟 6 片,發布新 聞照片 541 張。 十六、製作院長施政行程影音資料 103 則, 並製作院長施政活動影音輯要 6 集。 十七、自 103 年 1 月至 6 月 23 日於每個工作 日英譯行政院官網「政策櫥窗」及「即 時新聞」單元文稿計 279 篇(即政策 櫥窗文稿 52 篇及新聞稿 227 篇)。 十八、本院「政院 e 點通」主題網於 102 年 6 月 17 日開站,103 年 1 至 6 月底已刊 載計「時政講義」專文 27 篇、「政策小 辭典」名詞解釋 41 篇、「動動腦」趣味 互動問答 19 篇、「名家筆記」評論 25 篇及「好康福利社」便民措施 31 篇。 十九、配合行政院官網改版,於 103 年 7 月 份新版時,將「時政講義」、「名家筆 記」及「政策小辭典」整合納入常設 單元。 二十、配合內閣改組及組織改造,辦理行政 7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院政務委員、秘書長 與內閣閣員等 中、英文簡歷(傳)之整理、英譯及行 政院官網相關資料維護。103 年 1 至 6 月共新增 11 筆,修改 2 筆資料。 二十一、103 年 1 月初發函各相關部會協助審 閱並更新本院網路版中文國情簡 介,各單位並於 2 月底覆函,陸續上 稿,本院同仁已於 3 月底完成該單元 更新作業。 二十二、為加強宣導重大政策,自 103 年 3 月起辦理「政策宅急便」專案,每 周由新聞傳播處自行根據選定文宣 主題製作 A4 大小電子單張文宣廣告 (eDM),除公布於行政院官網、行政 院臉書「臺灣好政點」、「政院 e 點 通」之外,並通函各部會及行政院聯 合服務中心廣為宣導。截至 103 年 6 月 23 日止,已製作完成 24 張 eDM。 二十三、除每日英譯院長新聞稿及「政策櫥 窗」單元掛網之外,1 至 6 月份亦辦 理下列事項,包括: (一)協助辦理院長電子信箱英文函件之回 覆。 (二)協助辦理民眾索取院長親筆簽名照之 覆函。 (三)協助辦理院長世界衛生大會(WHA)會 刊專文及衛生福利部白皮書院長序言 英譯之審潤。 (四)國土安全辦公室業務簡介之英譯。 (五)性別平等處第二次 CEDAW 國家報告內 容、國外專家審查會議總統、院長及 政務委員致詞英譯稿之審潤。 二十四、2013 年中文版年鑑內文 17 篇業完成 第 2 次校對,預定 10 月份出版。 二十五、2014 年英文版中華民國年鑑文稿均 經部會審閱,刻正進行排版及校 對,預定 11 月份出版。 一般建築及設備 一、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及 完成無障礙電梯及中央空調汰換委託規劃設 營建工程 相關大樓無障礙設施改善。 計工作,後續將辦理工程招標作業。 7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C 棟大樓中央空調汰換第一 期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汰換機械設備等。 汰換行動電話 1 具。 其他設備 一、持續辦理汰舊更新及新增院 採購汰換院區安全監控系統 1 套、傳真機 2 區安全監控系統設備,以維 台、辦公室屏風辦公桌 1 組、水電維修用電 護整體院區安全。 動工具 1 套、會議桌 1 張、空氣過濾機 1 台、 二、汰換飲水機及傳真機等事務 冷氣機 3 台、汲水馬達 3 組、高低壓變電室 設備。 排風扇 1 組、心臟電擊器(AED)1 具、電視機 三、汰換空氣過濾機及冷氣機等 3 台及飲水機 5 台等雜項設備,提升效能。 空調設備。 四、汰換辦公室桌椅、公文櫃及 電器等辦公設備。 8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2.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截至7月底 全 年 度截至7月底 分 配 數執 行 率 科 目 名 稱 餘 額 實 收 累 計 數 (3)=(1)-(2) 預 算 數 分 配 數 (1) (4)=(2)/(1)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56 -56 - 賠償收入 0 0 56 -56 - 規費收入 0 0 27 -27 - 使用規費收入 0 0 27 -27 - 財產收入 1,300,353 650,205 71 650,134 - 財產孳息 0 0 1 -1 - 投資收回 1,300,000 650,000 0 650,000 - 廢舊物資售價 353 205 70 135 34%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04,546,270 143,073,135 130,823,135 12,250,000 9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6,270 130,823,135 130,823,135 0 100%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24,500,000 12,250,000 0 12,250,000 - 其他收入 1,062 626 739 -113 118% 雜項收入 1,062 626 739 -113 118% 合 計 205,847,685 143,723,966 130,824,028 12,899,938 91% 8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4年度 2.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全年度 截至7月 截至7月底累計支付數 分配數 執行率 科目名稱 預算數 底分配數 累計實現 暫 付 數 合 計 餘額 (1) 數 (2) (3) (4)=(2)+(3) (5)=(1)-(4) (6)=(4)/(1) 一般行政 916,265 614,781 551,555 3,599 555,154 59,627 90.30%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730 7,575 5,987 208 6,195 1,380 81.78%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3,800 2,916 450 3,366 434 88.58%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39,991 23,266 17,728 162 17,890 5,376 76.89% 聯合服務業務 35,738 23,720 11,732 831 12,563 11,157 52.96% 國土安全規劃 4,970 1,651 1,076 106 1,182 469 71.59% 災害防救業務 8,492 4,135 1,815 16 1,831 2,304 44.28% 性別平等業務 16,437 5,781 1,895 316 2,211 3,570 38.25% 資通安全業務 3,145 860 606 0 606 254 70.47% 消費者保護業務 13,825 8,281 4,877 2,782 7,659 622 92.49% 資訊管理 69,365 18,807 17,175 277 17,452 1,355 92.80% 新聞傳播業務 61,624 18,575 17,002 294 17,296 1,279 93.11% 一般建築及設備 14,439 6,832 1,277 0 1,277 5,555 18.69% 營建工程 10,544 4,800 0 0 0 4,800 - 交通及運輸設備 180 105 14 0 14 91 13.33% 其他設備 3,715 1,927 1,263 0 1,263 664 65.54% 合 計 1,203,771 738,064 635,641 9,041 644,682 93,382 87.35% 82 主 要 表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207,903,365 205,847,685 187,627,815 2,055,68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375 - 0403010000 5 行政院 - - 375 - 0403010300 1 賠償收入 - - 375 - 040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37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等。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989 - 0503010000 6 行政院 - - 989 - 050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989 - 0503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107 - 前年度決算數係訴願文書查閱、影印工 本費及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0503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88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00,353 1,300,353 1,100,213 -400,000 0703010000 6 行政院 900,353 1,300,353 1,100,213 -400,000 0703010400 1 投資收回 900,000 1,300,000 1,100,000 -400,000 0703010402 1 非營業特種基金收回 900,000 1,300,000 1,100,000 -400,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 減基金繳庫數。 070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53 353 21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事務機具及電 腦設備等收入。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06,999,933 204,546,270 186,525,763 2,453,663 0803010000 1 行政院 206,999,933 204,546,270 186,525,763 2,453,663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7,686 180,046,270 180,025,989 1,416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47,686 180,046,270 180,025,989 1,416 本年度預算數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 收入。 83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 26,952,247 24,500,000 6,499,775 2,452,247 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26,952,247 24,500,000 6,499,775 2,452,247 本年度預算數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 餘繳庫數。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79 1,062 475 2,017 1103010000 6 行政院 3,079 1,062 475 2,017 1103010900 1 雜項收入 3,079 1,062 475 2,017 110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37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退休人員再任公職 繳回退休金及廠商繳還公用場地電費分 攤款等繳庫數。 110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079 1,062 102 2,017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院區停車場及場地設施使用 等收入。 84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241,236 1,203,771 37,465 0003010000 1 行政院 1,241,236 1,203,771 37,465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1,241,236 1,203,771 37,465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893,227 913,265 -20,038 1.本年度預算數893,227千元,包括人事費819,521千 元,業務費70,822千元,獎補助費1,590千元,設 備及投資1,29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819,52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精簡聘 用1人、約僱1人及工友7人等人事費22,518千元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1,93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配合組改辦公室面積增加所需水電費等2,480千 元。 (3)慶典佈置經費150千元,與上年度同。 (4)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經費397千元,與上年 度同。 (5)資料蒐集及陳列經費1,225千元,與上年度同。 3303010700 2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206 12,730 -524 1.本年度預算數12,206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院會議事經費338千元,與上年度同。 (2)施政報告編印經費684千元,與上年度同。 (3)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經費1,507千元,與上 年度同。 (4)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經費58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出席費及國內旅費等1,000千元。 (5)派員出國計畫經費42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派員 出國開會等經費24千元。 (6)公共事務推展經費5,34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院 區警衛人員誤餐費及夜點費等500千元。 (7)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3,325千元,與上 年度同。 3303011100 3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6,750 0 本年度預算數6,750千元,係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 要支出,與上年度同。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0,661 39,991 670 1.本年度預算數40,661千元,包括人事費25,652千元 ,業務費12,998千元,設備及投資2,01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科技發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持費35,70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公室整修經費等168千元。 (2)政府科技概算審議經費1,210千元,與上年度同 。 85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議經費3,75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相關費用等 838千元。 3303011600 5 聯合服務業務 87,785 35,738 52,047 1.本年度預算數87,785千元,包括業務費27,389千元 ,設備及投資60,39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南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69,024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52,047千元,包括: <1>基本運作經費9,02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各 項政策說明會及協調會等經費600千元。 <2>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辦公廳舍計畫總經費437 ,801千元,分7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列16 ,587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60,0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51,447千元。 (2)中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6,626千元,與上年度同 。 (3)東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5,393千元,與上年度同 。 (4)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經費6,742千元,與上年 度同。 3303011800 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8,915 8,915 0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國土安全規劃」科目與「資通 安全業務」科目合併改設,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11 5千元,配合科目調整,自「資訊管理」科目移入 辦理資通安全稽核經費800千元,合共如表列上年 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8,915千元,均屬業務費。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國土安全規劃經費4,970千元,與上年度同。 (2)資通安全業務經費3,945千元,與上年度同。 3303011900 7 災害防救業務 8,492 8,492 0 1.本年度預算數8,492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災害防救行政工作維持費2,120千元,與上年度 同。 (2)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經費6,372千元,與上年 度同。 3303012000 8 性別平等業務 16,437 16,437 0 1.本年度預算數16,437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性別平等綜合企劃業務經費2,345千元,與上年 度同。 (2)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工作經費1,611千元,與 上年度同。 (3)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工作經費3,763千元,與 上年度同。 86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4)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經費8,718千元,與上 年度同。 3303012200 9 消費者保護業務 14,095 13,825 270 1.本年度預算數14,095千元,包括業務費10,163千元 ,獎補助費3,93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綜合企劃業務經費5,650千元,與上年度同。 (2)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經費4,115千元,與上年度 同。 (3)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經費1,052千元,與上年度 同。 (4)消費者保護官業務經費3,278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辦理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 團體訴訟經費30千元,增列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 驗等經費300千元,計淨增270千元。 3303012300 10 資訊管理 64,365 68,565 -4,200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69,365千元,配合科目調 整,移出資通安全稽核相關經費800千元列入「國 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科目,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 數。 2.本年度預算數64,365千元,包括業務費34,153千元 ,設備及投資30,212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經費39,365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立法委員質詢答復系統改版建置經費4,200 千元。 (2)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總經費133,000千元, 分5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列50,460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25,000千元,與上年度同 。 3303012400 11 新聞傳播業務 60,924 60,924 0 1.本年度預算數60,924千元,包括業務費59,778千元 ,獎補助費60千元,設備及投資1,08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新聞聯繫與發布經費2,975千元,與上年度同。 (2)法令政策溝通經費33,65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政策宣導活動經費664千元,增列購置辦公設 備經費262千元,計淨減402千元。 (3)輿情蒐報與研析經費6,18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辦理輿情蒐報業務之臨時人員酬勞及僱用派遣人 員等經費339千元。 (4)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蒐報經費9,06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政策宣導活動等經費627 千元。 (5)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經費4,703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辦理輿情蒐報業務之臨時人員酬勞等經費24 0千元。 87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6)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經費4,348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輿情蒐報業務之臨時人員酬勞等經 費450千元。 3303019000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23,679 14,439 9,240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11,944 10,544 1,40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建置檔案庫房第一期工程及B棟大樓整修等經費11, 944千元。 2.上年度辦理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與無障礙設施 改善及汰換中央空調系統工程等預算業已編竣,所 列10,544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8,020 180 7,84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行動電話經費等180千元。 2.汰換院長座車1輛、秘書長座車1輛、政務委員座車 1輛及視導車1輛經費7,840千元。 3.上年度汰換行動電話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80千元 如數減列。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3,715 3,715 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影印機、冷氣機、室內攝影機及會議室麥克風 等事務設備經費3,715千元。 2.上年度汰換冷氣機、影印機及會議室麥克風等事務 設備預算業已編竣,所列3,715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800 13 第一預備金 3,700 3,7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88 附 屬 表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010400 -070301040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00,000 承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細目與編號 投資收回 -非營業特種基金收 回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00,000 0703010000 6 行政院 900,000 0703010400 1 投資收回 900,000 0703010402 1 非營業特種基金收 900,000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數。 回 89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0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53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53 0703010000 6 行政院 353 070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53 出售報廢事務機具及電腦設備等收入。 90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803010100 -08030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0,047,686 承辦單位 中央銀行 細目與編號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股息紅利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180,047,686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80,047,686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7,686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47,686 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 91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803010200 -08030102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6,952,247 承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細目與編號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賸餘繳庫 餘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26,952,247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26,952,247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26,952,247 餘繳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26,952,247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 92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010900 -110301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79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79 1103010000 6 行政院 3,079 1103010900 1 雜項收入 3,079 110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079 包括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106千元、員工租用院區 停車場租金1,939千元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收入1,034千元 。 9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93,22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本院會計、人事、文書、安全防護、檔案保管與 1.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持續研究 稽催等基本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發展,發揮合作及服務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以達 行政革新之目標。 2.確實維護院本部院區之整體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819,521 人事處 本項計需經費819,521千元,其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819,521 1.政務官14人全年待遇30,987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2.職員502人全年待遇422,905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2,905 3.約聘僱79人全年待遇60,210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0,210 4.技工、工友及駕駛116人全年待遇41,198千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98 。 0111 獎金 121,738 5.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各項獎章獎勵 0121 其他給與 11,496 金等121,738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35,218 6.員工休假補助11,496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44,159 7.加班值班費35,218千元,包括: 0151 保險 51,610 (1)員工超時加班費14,420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6,013千元。 (3)值班費593千元。 (4)災害防救辦公室因應各類災害事件發生, 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緊急應變小組或 平時因業務需要超時加班,相關人員所需 超時加班費3,900千元及值班費292千元。 8.員工退休及離職儲金44,159千元,包括: (1)政務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1,849千元 。 (2)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負擔部分35,496千 元。 (3)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3,861千 元。 (4)勞工退休準備金2,953千元。 9.員工保險費51,610千元,包括: (1)全民健康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32,820千元 。 (2)公務人員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12,956千元 。 (3)勞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5,834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1,934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71,93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9,050 1.職員赴國內學校、訓練機構進修與研習等學分 0201 教育訓練費 805 補助及相關費用805千元。 9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93,2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2 水電費 13,761 2.辦公大樓水電費及瓦斯費10,790千元(含地方 0203 通訊費 6,183 新聞科辦公大樓水電費及瓦斯費296千元),首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95 都核心區夜間景觀照明電費189千元,合共10, 0221 稅捐及規費 934 979千元。 0231 保險費 1,077 3.文化部遷出行政院辦公大樓後不再分攤水電費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205 ,其原使用空間供秘書處(含事務科、採購科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 、文書科、稽催科等,至原車庫大樓辦公空間 0251 委辦費 334 則改建置為標準檔案庫房)、國土安全辦公室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新聞傳播處部分辦公室及顧問室等單位使用 0271 物品 7,009 ,爰按文化部原分攤數額編列所需水電費2,78 0279 一般事務費 9,136 2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895 4.本院首長與同仁使用電訊設備電信費及郵資 6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989 ,183千元(含地方新聞科170千元)。 費 5.電話總機門號租金2,841千元,租用複印機租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293 金2,254千元,合共5,095千元。 費 6.各型車輛38輛,汽(機)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 0291 國內旅費 1,751 用費等918千元,汽車檢驗費等16千元,合共9 0294 運費 397 3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55 7.各型車輛38輛,投保第3人責任險及強制險等1 0299 特別費 4,768 67千元,竊盜損失險及車體損失險78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294 辦公房舍火災保險130千元,合共1,077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0 8.進用退休照護人員3人酬勞及工讀生10人酬勞 0319 雜項設備費 294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 0400 獎補助費 1,590 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4,205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590 9.專題演講與業務講習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158 千元。 10.委外辦理中央大樓走廊藝術品展示所需經費3 34千元。 11.參加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年費5千元。 12.公務車38輛及視察國家建設專案用油料計2,2 85千元(含加汽油2,124千元、液化石油氣161 千元),購置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之消耗品 及非消耗品費用4,344千元,合共6,629千元 。 13.首長宿舍各類物品費等380千元。 14.辦理一般行政業務之文書處理及資料建檔等 勞務服務經費702千元。 15.職務官舍10戶管理費480千元,承德官舍1戶 9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93,2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管理費72千元,長安寓所保全費30千元,處 理公務所需印刷與環境衛生清潔等費用2,639 千元,檔案搬遷整理及消毒費用110千元,合 共3,331千元。 16.辦理院區植栽更新、各項會議場地佈置、便 當及茶水雜支等費用2,871千元。 17.辦理員工自強、文藝、康樂與慶生等文康活 動費2,000元×711(人)=1,422千元,員工健 康檢查費及辦理各項活動等810千元,合共2, 232千元。 18.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1,752千元,機關宿舍養 護費153千元,合共1,905千元。 19.公共安全檢查缺失之整修費125千元。 20.各型車輛38輛養護費1,348千元,視導車特殊 裝備維護費100千元,全年辦公器具養護費54 1千元,合共1,989千元。 21.辦公大樓自備發電機、空調、電梯、防空避 難室電器設備及門禁系統等養護費1,443千元 。 22.辦公室內環境及公共設施維護6,422千元。 23.院區監控、電動地刺及X光機等安全維護設備 養護費428千元。 24.員工因公派遣所需國內旅費1,751千元。 25.公務運輸、裝卸及通行所需費用285千元,首 長宿舍物品搬運費112千元,合共397千元。 26.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55千元。 27.院長特別費949,200元(79,100元×12月)、副 院長特別費530,400元(44,200元×12月)、秘 書長特別費476,400元(39,700元×12月)、政 務委員特別費2,083,200元(21,700元×12月 ×8人)、發言人特別費260,400元(21,700元 ×12月)、副秘書長特別費468,000元(19,500 元×12月×2人),合共4,768千元。 28.辦公房屋與職務宿舍屋頂局部大修、改善漏 水及一次性整修工程等經費1,865千元。 29.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94千元。 30.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90千元。 03 慶典佈置 150 秘書處 搭建元旦及國慶等國定紀念日牌樓等所需經費15 9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93,2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50 0千元。 0271 物品 150 04 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 397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39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7 1.汰換破舊檔案卷夾及新購檔案卷盒費用197千 0271 物品 197 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00 2.掃描系統保養維護費200千元。 費 05 資料蒐集及陳列 1,225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1,2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25 1.採購線上資料庫及線上語言課程經費140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40 。 0215 資訊服務費 20 2.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維護費20千元。 0271 物品 305 3.購置圖書、期刊及光碟等資料30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60 4.圖書室業務及管理服務費760千元。 9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20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 議資料之保管、典藏及會議紀錄之分發等。 ,透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推展。 2.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 他重要報告文件。 為,迅速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3.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 3.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法就本院 4.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送交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認定,協助人民正 5.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繫,增進雙向溝通,確 當行使創制複決權。 保施政工作順利推展。 4.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6.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 7.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之處理。 5.促進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之良性互動,順利 8.院長國內各地訪視行程之規劃與執行。 推動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9.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商。 6.提升院區開放參觀之品質與效率。 10.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7.快速妥善處理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 11.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會。 8.赴國內各地訪視以促進施政順利推行。 12.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9.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10.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11.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 不當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之訴願案件,得 獲合法之救濟。 12.訴願業務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院會議事 338 綜合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33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8 1.院會議事用文具紙張及各項參考書刊等費用11 0271 物品 110 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28 2.院會議事雜支費228千元。 02 施政報告編印 684 綜合業務處 施政方針、施政報告、院長口頭施政報告及其他 0200 業務費 684 重要報告等文件資料印製費68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84 03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 1,507 綜合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1,50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507 1.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所需郵資及 0203 通訊費 41 電話費41千元。 0241 兼職費 1,344 2.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等兼職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35 1,34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7 3.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所需場地清 潔、資料印刷、檔案整理及雜支等35千元。 4.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等出席會 議所需國內旅費87千元。 04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584 各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58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84 1.辦理公民參政、地方自治、人事行政與國家發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 展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120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92 (1)業務所需書刊等購置費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08 (2)各項專業會議所需資料雜支等70千元及國 0291 國內旅費 140 內旅費20千元,合共90千元。 9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衛生福利、內政(地政、國土管理、消防、警 政、戶政、役政、入出國及移民)、勞動、原 住民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81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書刊等購置費30千元。 (2)各項專業會議所需資料雜支等31千元及國 內旅費20千元,合共51千元。 3.辦理外交、國防、僑務、法務、退除役官兵輔 導與大陸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79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書刊等購置費24千元。 (2)各項專業會議所需資料雜支等35千元及國 內旅費20千元,合共55千元。 4.辦理交通、營建、環保、水利、國土保育、海 岸巡防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77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10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書刊等購置費8千元。 (3)專業資料蒐集與印刷費等39千元及國內旅 費20千元,合共59千元。 5.辦理財政、金融、貨幣、外匯、主計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48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14千元。 (2)資料蒐集與印刷費等14千元及國內旅費20 千元,合共34千元。 6.辦理經濟、能源、農業與公平交易等政策及法 案之研審102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0千元。 (2)資料蒐集與印刷費等62千元及國內旅費20 千元,合共82千元。 7.辦理教育、體育、科技、通訊傳播、原子能、 文化、客家、故宮等政策與法案之研審所需專 案資料蒐集印刷費等57千元及國內旅費20千元 ,合共77千元。 05 派員出國計畫 426 各業務處 派員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舉辦之國際 0200 業務費 426 金融會議與預算會議、密碼業務海外督導、考察 0293 國外旅費 426 主要國家產業政策規劃與作法、考察韓國電信發 展策略(含5G發展規劃)與廣電、網路及新興視訊 等媒體內容管理機制所需國外旅費426千元。 06 公共事務推展 5,342 公共關係處、 本項計需經費5,342千元,其內容如下: 政風處 1.辦理院區導覽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63千 9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5,342 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2.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意外保險費35千元 0231 保險費 35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 3.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在職訓練講師鐘點 0271 物品 9 費2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906 4.院區參觀秩序維護物品費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6 5.國會聯絡人員名冊印製費150千元。 6.辦理業務研討會及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20千元 。 7.辦理本院與國會議員施政意見交換座談會300 千元。 8.辦理本院與國會助理、記者、黨團、行政人員 等意見交換、聯繫及其他公共關係等業務經費 575千元。 9.院區開放參觀相關志工、替代役男交通及誤餐 費261千元,警衛安全人員誤餐費56千元,辦 理志工工作交流檢討會與活動經費250千元及 印製相關文宣品經費167千元,合共734千元。 10.院區警衛工作所需基本維持費、設施改善與 超勤誤餐費及夜點費等相關經費500千元。 11.院長民意專線話務人員勞務服務費702千元。 12.院長電子信箱行政助理勞務服務費1,425千元 。 13.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及協勤人員 所需誤餐便當費500千元。 14.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所需國內旅 費306千元。 07 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 3,325 法規會 本項計需經費3,325千元,其內容如下: 導 1.法規檢索軟體法律資料庫權利使用費400千元 0200 業務費 3,325 。 0212 權利使用費 400 2.法規相關圖書及期刊檢索軟體等操作維護服務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費10千元。 0241 兼職費 918 3.訴願委員兼職費918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0 4.訴願委員專業服務費12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25 5.訴願委員聽取陳述意見酬金150千元,法規審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 議及諮詢委員出席費等202千元,合共352千元 0271 物品 160 。 0279 一般事務費 190 6.舉辦法制及訴願專題演講講座鐘點費10千元。 10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2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5 7.訴願委員審理訴願案件審查費948千元,訴願 費 法專題撰稿費等10千元,合共95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27 8.訴願案件實行囑託鑑定費5千元。 9.參與社團法人臺灣行政法學會等學術團體年費 10千元。 10.購置法學圖書、期刊及訴願案件舉行言詞辯 論、陳述意見等所需物品、事務機耗材等160 千元。 11.召開有關法制業務專案諮詢、座談會等雜支 、負擔行政訴訟必要費用及法制業務交流等1 90千元。 12.影印機及錄影監控設備等機械設備養護費65 千元。 13.因公赴各地區出席會議及督導訴願業務之國 內旅費127千元。 10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100 施政推展聯繫 預算金額 6,7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公共關係處 本項經費為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包括 0200 業務費 6,750 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及 0297 機要費 6,750 其他相關費用等。 10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0,6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 1.完成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與資源配置審議運作之機制 2.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 規劃。 3.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 2.完成105年度科技概算審議作業手冊,並協同科技 4.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 部辦理執行各部會署105年度整體績效目標及重大 5.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 科技施政方案概算之審議作業。 6.行政院交辦之科技相關事務。 3.落實科技發展政策目標,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 4.促成科技研究領域追求卓越,增進國家經濟福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發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 35,701 科技會報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35,701千元,其內容如下: 持 室 1.職員9人全年待遇8,538千元。 0100 人事費 25,652 2.約聘僱17人全年待遇10,348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38 3.員工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2,714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348 4.員工休假補助費416千元。 0111 獎金 2,714 5.加班值班費648千元,包括: 0121 其他給與 416 (1)員工超時加班費468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648 (2)不休假加班費180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73 6.員工退休及離職儲金1,473千元,包括: 0151 保險 1,515 (1)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負擔部分753千元。 0200 業務費 8,038 (2)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72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80 。 0202 水電費 793 7.員工保險費1,515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1,250 (1)全民健康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797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90 (2)公務人員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23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4 (3)勞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486千元。 0241 兼職費 2,600 8.派員參加相關研習之費用8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 9.科技大樓水電費等793千元。 0271 物品 748 10.公務用郵資及電話費600千元,網際網路專線 0279 一般事務費 1,247 費用650千元,合共1,2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7 11.伺服器主機、網路設備及個人電腦維護290千 費 元。 0291 國內旅費 142 12.租用影印機2台租金等264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32 13.聘用研究員之兼職費2,600千元。 0294 運費 50 14.學者專家出席費1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0 15.報章雜誌等消耗物品613千元,非消耗物品13 0300 設備及投資 2,011 5千元,合共748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 16.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2,000元×26(人)=52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11 元,大樓管理費961千元,印刷雜支83千元及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辦公室清潔服務等151千元,合共1,247千元 。 17.辦公器具養護費27千元。 10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0,6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8.依需要派遣公差所需國內旅費142千元。 19.派員出國訪問推動科技發展計畫國外旅費432 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20.公物運送費用50千元。 21.短程洽公車資100千元。 22.辦公室整修等500千元。 23.購置伺服器主機、網路設備、個人電腦及套 裝軟體等資訊軟硬體設備1,411千元。 24.購置辦公設備經費100千元。 02 政府科技概算審議 1,210 科技會報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1,210千元,其內容如下: 室 1.寄送會議通知資料郵資及電話費等8千元。 0200 業務費 1,210 2.辦理科技計畫概算審議作業,支付委員審查費 0203 通訊費 8 及出席費902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2 3.辦理審議作業所需之文具紙張等50千元。 0271 物品 50 4.印製各類會議資料及計畫書資料等雜支15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 元。 0291 國內旅費 100 5.審查委員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等100千元 。 03 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 3,750 科技會報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3,750千元,其內容如下: 議 室 1.寄送資料郵資及電信費用10千元。 0200 業務費 3,750 2.會場租金650千元,同步翻譯設備租金300千元 0203 通訊費 10 ,合共95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50 3.邀請國內學者專家諮詢、審議及出席會議經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 251千元,會議資料撰稿及譯稿費等116千元, 0271 物品 10 合共36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413 4.會議所需文具紙張等10千元。 5.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日支費及接待外賓費用 等計1,364千元,會議期間餐點等514千元,會 議資料等印製費用450千元及會議佈置等雜支8 5千元,合共2,413千元。 10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87,78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民眾,促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 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台中市、花蓮市 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 及嘉義市設置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眾福址。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 事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69,024 南部聯合服務 本項計需經費69,024千元,其內容如下: 中心 1.辦公大樓水電費1,047千元。 0200 業務費 8,824 2.公務電話費及郵資900千元。 0202 水電費 1,047 3.辦公室租金1,428千元,電話交換機租金99千 0203 通訊費 900 元,影印機租金129千元,合共1,656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56 4.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30 5.公務車保險費50千元。 0231 保險費 50 6.工讀生1人酬金、公提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勞工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03 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 303千元。 0271 物品 982 7.邀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席 0279 一般事務費 2,881 費60千元,辦理專題演講、講習、訓練及座談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 會等講座鐘點費50千元,合共11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90 8.公務車2輛油料費117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用 費 消耗品605千元,報章雜誌費100千元,非消耗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20 性物品160千元,合共982千元。 費 9.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702千 0291 國內旅費 650 元,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服務3人1,548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60,200 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調386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60,000 ,合共2,881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00 10.機關宿舍養護費5千元。 11.車輛養護費85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5千元, 合共90千元。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20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50千元。 14.依行政院100年9月28日院臺秘字第100005173 2號函核定辦理「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 建辦公廳舍計畫」總經費437,801千元,執行 期間自101年度至106年度。修正計畫於102年 7月19日核定,期程延至107年度,總經費不 變。101年度編列5,281千元,102年度編列2, 753千元,103年度編列8,553千元,104年度 續編列60,000千元,主要為發包工程款等,1 05年度需求數145,694千元,106年度需求數1 10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87,78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756千元,107年度需求數111,764千元。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估算工程管理費2,716千元(5,000千元*3% +20,000千元*1.5%+75,000千元*1%+216,523 千元*0.7%=2,716千元),其中104年度編列2 99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00千元。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6,626 中部聯合服務 本項計需經費6,626千元,其內容如下: 中心 1.員工進修及電腦教育訓練經費10千元。 0200 業務費 6,530 2.辦公廳水電分攤經費56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等448千元。 0202 水電費 560 4.辦公室影印機、電話交換機租金240千元及租 0203 通訊費 448 用非全時車輛租金60千元,合共3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00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2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2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0231 保險費 24 7.學者專家出席費、審查費及教育訓練鐘點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 99千元。 0271 物品 400 8.公務車1輛油料費53千元,報章雜誌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044 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耗品247千元,合共400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6 元。 費 9.公務所需印刷、公共管理費及保全服務等經費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7 924千元,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20千元,事務性 費 行政勞務委外4人服務費2,000千元,辦理中部 0291 國內旅費 500 各級機關協調會議及整合跨域業務等活動經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96 1,000千元,合共4,044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96 10.車輛養護費34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合共36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97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96千元。 03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5,393 東部聯合服務 本項計需經費5,393千元,其內容如下: 中心 1.員工進修及訓練經費10千元。 0200 業務費 5,343 2.辦公廳水電費566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3.公務電話及郵資費300千元。 0202 水電費 566 4.辦公室租金1,320千元,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1 0203 通訊費 300 60千元,合共1,48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80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8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10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87,78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24 7.委請專家及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席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 16千元,辦理講習、訓練及講座鐘點費16千元 0271 物品 426 ,辦理專案論述稿費30千元,合共6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24 8.公務車1輛油料費59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3 張及辦公用消耗品317千元,非消耗性物品50 費 千元,合共42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00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50千元,保全服務費、公 費 務印刷及辦理各項與鄉親溝通活動、協調會、 0291 國內旅費 780 說明會等經費1,274千元,合共1,424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50 10.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50 合共53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200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78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50千元。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6,742 雲嘉南區聯合 本項計需經費6,742千元,其內容如下: 服務中心 1.員工進修及訓練20千元。 0200 業務費 6,692 2.辦公廳水電費6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等300千元。 0202 水電費 600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及辦理座談會、說明會等 0203 通訊費 300 租用設備等1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8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0231 保險費 24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0271 物品 395 8.公務車1輛油料費59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 0279 一般事務費 4,366 張及辦公用消耗品300千元,非消耗品36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9 ,合共395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8 9.辦公室清潔費、保全服務費、辦理行政院各項 費 重大政策說明會、各項協調會與活動及公務印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66 刷等2,216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4人服務 費 費2,150千元,合共4,36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00 10.房屋建築養護費89千元。 0294 運費 30 11.公務車輛養護費2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 0300 設備及投資 50 元,合共28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50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66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3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50千元。 10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8,9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土安全(反恐)基本方針、政策之研議,業務計 1.健全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與制度,並提供相關諮詢 畫、工作計畫之核議與業務督導。 及政策建議。 2.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與整合。 2.結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強化行政 3.督導國土安全(反恐)各項演習。 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 4.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外國土 5.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 。 4.協助相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與活動,建立 6.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溝通與資訊交流管道。 7.強化政府持續運作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風險評 5.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 估。 習驗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資源。 8.強化國境管理與旅行安全跨部會協調督導。 6.健全中央國土安全與地方應變機制接軌制度,強化 9.完備資安管理法規,研訂資安準據。 國土安全與災害防救聯合應變機制。 10.推展資安基礎環境安全設定,建立資通安全防護 7.建立各部會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之觀念與共識 網。 ,協助部會研擬重要設施防護計畫。 11.掌握資安防護自主技術,建構資安防護技術研究 8.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力。 能量。 9.建構安全資安環境,提升國家整體資安整備度。 12.強化各機關資安防護縱深,建立資安緊急應變復 10.強化資安治理機制及資安管理制度。 原能力。 11.推動資安防護技術整合應用與信賴機制。 13.推動行動安全管理及數位鑑識驗證機制。 12.完備資通訊關鍵基礎安全防護與應變復原能力。 14.擴大資安人才培育,促進國內外資安合作與交流 13.強化網路犯罪偵防能量,提升鑑識能力。 。 14.提升資安專業人才訓用及強化國際資安聯防與交 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土安全規劃 4,970 國土安全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4,970千元,其內容如下: 室 1.購置電子期刊及電子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10千 0200 業務費 4,970 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0 2.辦理國土安全應變機制計畫、關鍵基礎設施防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40 護計畫、金華專案、國土安全相關議題研討與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0 講習等場地、車輛及設備等租賃經費240千元 0251 委辦費 600 。 0271 物品 250 3.辦理演習計畫、學術研討會、兵棋推演、國際 0279 一般事務費 2,291 研討會等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專案指導、提供諮 0291 國內旅費 100 詢及參與現地考評等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0293 國外旅費 829 及稿費等650千元。 4.委託辦理國土安全專題研究計畫600千元。 5.辦理演習及研討會等相關活動所需文具紙張等 物品250千元。 6.辦理國際國土安全相關機關聯繫活動經費50千 元。 7.辦理國土安全應變機制計畫、關鍵基礎設施防 護計畫、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國土安全相 關議題研討與講習、金華專案(含兵棋推演)及 聯安專案等所需資料印製、行政雜支經費1,99 10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8,9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千元。 8.行政事務等作業維持費245千元。 9.辦理國土安全相關計畫及參加演習評核等所需 國內旅費100千元。 10.派員出國參加台美安全對話會議、台美緊急 應變機制交流會議、台歐盟國土安全會議及A PEC反恐工作小組會議等所需國外旅費829千 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02 資通安全業務 3,945 資通安全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3,945千元,其內容如下: 室 1.員工進修及訓練等所需經費289千元。 0200 業務費 3,945 2.購置電子期刊及電子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150 0201 教育訓練費 289 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50 3.辦公室影印機租金6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0 4.辦理資通安全研討會場地等經費150千元。 0241 兼職費 36 5.副主任兼職酬金36千元。(3,000元×1人×1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 月)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6.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參與資安稽核、專案指導 0271 物品 300 、提供諮詢等所需日支費、出席費、鐘點費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900 翻譯費等9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75 7.參加國內資安相關組織年費2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560 8.購置辦公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辦公用消耗品 及非消耗品等300千元。 9.督導、協調及管考各工作組等經費250千元。 10.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及協調諮詢經費250千 元。 11.辦理資通安全推廣講習訓練等活動所需經費4 00千元。 12.員工、外聘專案稽核出差及公務所需國內旅 費575千元。 13.派員出國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關 鍵資訊基礎建設防護議題(MERIDIAN)會議、 黑帽駭客年會(Blackhat Conference)、歐洲 身份識別及雲端(EIC)會議等國際資安相關會 議國外旅費56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 類別表﹞ 10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8,49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務及 1.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減災目 措施之推動。 標。 2.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決議事項 2.提昇災害管理與應變處理效能。 之督導。 3.凝聚中央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 3.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之研擬。 4.強化災前的預警及災時決策應變之防救災效能。 4.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審。 5.強化中央與地方緊急應變體系,統整發揮動員應變 5.災害預警、監測及通報系統之協助督導。 效能。 6.災害整備、教育、訓練及宣導之協助督導。 6.持續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技能,提升防救災能力。 7.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 7.整合防救災資通訊及資源,發揮災時緊急救援效能 8.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督導。 。 8.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迅速復原重建作業方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災害防救行政工作維持 2,120 災害防救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2,120千元,其內容如下: 室 1.本辦公室及相關機構各項訓練、研習等費用50 0200 業務費 2,120 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2.購置及訂閱業務所需書(期)刊200千元,文具 0271 物品 650 紙張及辦公用消耗品等費用400千元,合共6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90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0 3.購置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輪值班人員所需睡袋及 睡墊等物品50千元。 4.辦公大樓管理費分攤款1,050千元。 5.行政事務等雜項支出340千元。 6.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02 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 6,372 災害防救辦公 本項計需經費6,372千元,其內容如下: 室 1.辦理中央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 0200 業務費 6,372 畫與地方防災訪視演訓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2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248 2.辦理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0291 國內旅費 1,746 與各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學術單位及民間救 0293 國外旅費 128 災團體各項會議、災害防救業務交流、研討、 聯繫等活動所需相關作業費用306千元。 3.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災害緊急通報及民間救災團 體緊急聯繫相關經費132千元。 4.規劃與撰擬災害防救白皮書及各項專案報告40 0千元。 5.辦理直轄市、縣(市)首長與各級應變中心專責 人員研習、訓練、會議及相關作業所需經費50 0千元。 6.辦理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辦公室訓練、研討、 講習及相關會議所需作業經費900千元。 7.策劃104年度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費用500千元 11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8,49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8.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210千元。 9.辦理災害管理職系專長轉換及相關訓練費用70 0千元。 10.辦理國際合作、國內災害調查及現勘報告等6 00千元。 11.中央與地方各項災害防救業務訪視及訪評所 需國內旅費973千元,災變事故之實地勘查評 估417千元,全國災害防救演習相關參與人員 (含專家學者)之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食費等3 56千元,合共1,746千元。 12.赴美國夏威夷出席大規模災害大量傷病患救 助與人道救援聯合演習及會議所需國外旅費1 2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1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000 性別平等業務 預算金額 16,4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 1.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強化性別平等運作機制。 2.督導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2.定期召開「推動性別主流化專案會議」,建立跨部 3.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 會及跨領域之討論機制,以持續精進性別主流化6 4.促進婦女國際參與暨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項工具。 3.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各項 工作並發表國家報告。 4.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合作,並積極參 與國際交流,使我國性別平等之推動能深耕在地並 與國際接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性別平等綜合企劃業務 2,345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2,34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345 1.辦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會前會及大會、性別平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72 等政策相關座談會議、研討會、推動性別平等 0271 物品 360 業務輔導考核計畫、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研商會 0279 一般事務費 343 議及研擬性別議題相關整合型專案小組會議, 0291 國內旅費 324 性別平等諮詢會議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及 0294 運費 36 撰稿費等1,27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2.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 耗品等360千元。 3.一般公務所需印刷費343千元。 4.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及行政院性別 平等會等綜合規劃工作所需國內旅費324千元 。 5.公務運輸裝卸費36千元。 6.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02 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工作 1,611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1,611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611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0203 通訊費 90 2.辦理性別主流化相關會議,與推動各部會及縣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4 (市)政府性別主流化工作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 0251 委辦費 800 、鐘點費、稿費、審查費等324千元。 0271 物品 30 3.委託辦理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關問題調查研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 究所需經費8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 0294 運費 36 耗品等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1 5.一般公務所需印刷費及印製培訓課程資料等費 用150千元。 6.辦理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交流所需國內旅費15 0千元。 7.公務運輸裝卸費36千元。 8.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1千元。 11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000 性別平等業務 預算金額 16,43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工作 3,763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3,76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763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0203 通訊費 90 2.辦理相關會議會場租金4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0 3.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3 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專家諮詢、訓練(含數位 0271 物品 888 課程)、法規檢視彙編、編製教材等所需審查 0279 一般事務費 1,532 費、撰稿費、譯稿費及出席費等72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10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 0294 運費 10 耗品等88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5.會議資料、法規檢視彙編及教材印刷費、場地 佈置等雜支355千元,辦理性別平等宣導計畫( 含CEDAW創意短片徵選、網路問答等)(政策宣 導經費)1,177千元,合計1,532千元。 6.辦理消除性別歧視宣導業務所需國內旅費110 千元。 7.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8.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04 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 8,718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8,71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8,718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0203 通訊費 90 2.辦理國際性別議題座談與落實國際會議重要決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1 議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口譯及翻譯稿費等32 0251 委辦費 7,200 1千元。 0271 物品 380 3.委託辦理104年度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別議 0279 一般事務費 361 題及相關工作計畫所需經費7,2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2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及非消耗 0293 國外旅費 147 品380千元。 0294 運費 29 5.國際性別議題會議資料所需印刷及場地佈置等 0295 短程車資 28 361千元。 6.推動縣(市)政府性別平等業務之國內旅費162 千元。 7.派員出席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相關會議國外 旅費147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8.公務運輸裝卸費29千元。 9.員工短程洽公車資28千元。 11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費者保護業務 預算金額 14,09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教育 1.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增進消費者自覺意識、加強 宣導及人才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 國際合作交流及提升消費者保護工作之執行成效。 動等。 2.維護消費者權益,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考核及 護團體,實施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協調等。 3.加強各界對消費者保護法之認識,釐清消費者保護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修、釋答及法規、判決 法之適用疑義,並落實契約平等互惠原則。 (例)等資料之蒐集出版。 4.強化中央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職權聯繫及對消費爭 4.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推動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議之處理能力;進行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 會業務及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之調查。 示等項目之查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企劃業務 5,650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5,65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580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30千元。 0203 通訊費 30 2.志工及義務律師意外保險費16千元。 0231 保險費 16 3.消費者保護會委員兼職費810千元 (7,500元× 0241 兼職費 810 12月×9人)。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9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政策、計畫相關會議提供諮 0251 委辦費 1,636 詢或擔任委辦案評選(審)委員等所需出席費80 0271 物品 218 千元,辦理志工座談會、消費者保護法制研習 0279 一般事務費 1,585 宣導等所需鐘點費68千元,撰寫或翻譯國內外 0291 國內旅費 313 消費者保護重要論述、期刊及雜誌等所需稿費 0293 國外旅費 706 91千元,合共239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7 5.委託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設有 0400 獎補助費 70 關問題研究調查經費341千元,委託辦理104年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0 消費者保護系列宣導活動經費1,295千元,合 共1,636千元。 6.訂購國內外期刊、書籍及雜誌等經費128千元 ,辦理消費者保護法制研習宣導所需文具紙張 90千元,合共218千元。 7.專案研究報告、書籍或手冊之印製等185千元 ,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練活動所需經費900 千元,志工交通補助費、工作交流檢討及活動 等經費500千元,合共1,585千元。 8.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13千元。 9.派員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經濟合作 發展組織及其他消費者保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 所需國外旅費706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類別表﹞ 10.洽公所需運雜及短程車資27千元。 11.補助民間團體或公協會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 所需經費70千元。 11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費者保護業務 預算金額 14,0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 4,115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4,11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127 1.辦理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所需郵電費15千元。 0203 通訊費 15 2.辦理中央或地方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工作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0 、消費者保護業務檢(研)討會及消費者保護團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5 體聯繫會議之接駁車輛租金80千元。 0271 物品 65 3.辦理中央或地方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督 0279 一般事務費 280 導協調與檢(研)討會議、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 0291 國內旅費 75 、獎勵與補助等工作所需專家學者之出席費、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07 鐘點費及稿費等30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988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50 耗品等65千元。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 250 5.辦理中央或地方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相 助 關機關督導協調與業務檢討會議、消費者保護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8 團體聯繫會議所需之相關場地、佈置、印刷、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00 獎牌製作及餐費等28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050 6.辦理中央或地方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工作 、政府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檢(研)討會及消費 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等之國內旅費75千元。 7.派員赴大陸地區參與兩岸消費者保護業務交流 及檢(研)討會議或相關消保業務考察所需旅費 307千元。﹝詳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8.督導考核各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消費者保護工作 績效,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補 助其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經費538千元。 9.補助或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 及相關事務經費1,400千元。 10.獎助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及辦理消費者保護 工作成效顯著之消費者保護團體等經費1,050 千元。 03 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 1,052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1,05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052 1.業務聯繫及資料寄送所需之郵電費50千元。 0203 通訊費 50 2.法源法律網權利使用費22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22 3.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業務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6 出席費541千元及翻譯稿費95千元,合共636千 0271 物品 94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5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及碳粉等74千元,消費 0291 國內旅費 35 者保護相關圖書及期刊雜誌等費用20千元,合 共94千元。 11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費者保護業務 預算金額 14,0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印製外國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書籍215千元。 6.舉辦修法及出席會議之國內旅費35千元。 04 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3,278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3,27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04 1.接洽公務所需之郵電費54千元。 0203 通訊費 54 2.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租車費4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3 3.為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投保 0231 保險費 200 意外險及醫療險等2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3 4.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消費者保護 0251 委辦費 725 官之培訓與職權加強業務、替代役專業訓練、 0271 物品 45 觀摩及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8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54 5.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72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74 6.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文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74 具紙張45千元。 7.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所需場地佈置 等雜支256千元,辦理消費者保護官之培訓與 職權加強業務所需場地佈置等雜支100千元, 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場地佈置等雜支341 千元,替代役管理幹部訓練經費27千元,替代 役男住宿管理及交通費250千元,辦理市售商 品衛生及標示檢驗之採購費用280千元,合共1 ,254千元。 8.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辦理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 團體訴訟經費874千元。 11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3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4,3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資訊設備及應用資訊系統維護。 1.提升資訊服務及辦公室電子化效能。 2.辦理資訊設備更新及應用資訊系統建置。 2.強化資訊安全防護。 3.辦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3.提供性別平等共用資料庫,以利性別平等業務推展 4.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 39,365 資訊處 本項計需經費39,36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653 1.網際網路專線通訊費及行動辦公室通訊費(含 0203 通訊費 4,500 災害防救辦公室、科技會報辦公室、中部聯合 0215 資訊服務費 17,800 服務中心、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南部聯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2 服務中心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等院區外單位網 0251 委辦費 1,274 路通訊費)所需經費4,500千元。 0271 物品 807 2.全球資訊網、院長電子信箱、員工入口網、電 0291 國內旅費 160 子公文檔案管理、施政整合檢索、國有公用財 0300 設備及投資 14,712 產管理、電子識別證及辦公室自動化等相關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712 統維護所需經費4,675千元。 3.電腦機房設備、網路設備、伺服器主機、個人 電腦設備、實體隔離設備及行動辦公室設備等 相關設備維護所需經費12,299千元。 4.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所需經費826千元。 5.辦理資訊規劃與採購案學者專家出席費及審查 費112千元。 6.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營運及認證所需經費1, 274千元。 7.購置資訊作業所需消耗品及非消耗品807千元 。 8.辦理各聯合服務中心資訊作業等所需國內旅費 160千元。 9.更新汰換網路卡、磁碟儲存設備、網路介面卡 、電腦伺服器、網路交換器、個人電腦、實體 隔離電腦、印表機及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設備所 需經費5,112千元。 10.防毒軟體授權、虛擬機器伺服軟體、伺服器 與資料庫軟體授權及辦公室應用軟體等相關 軟體購置所需經費2,000千元。 11.全球資訊網、院長電子信箱、電子公文檔案 管理、行政事務、人事管理及辦公室自動化 等相關系統功能擴充建置所需經費7,600千元 。 02 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25,000 資訊處 依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號 11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3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4,3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9,500 函核定辦理「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性別平 0215 資訊服務費 9,500 等資料庫計畫」,總經費133,000千元,執行期 0300 設備及投資 15,500 間自101年度至105年度,101年度編列11,960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500 元,102年度編列13,500千元,103年度編列25,0 00千元,104年度續編列25,000千元,105年度需 求數57,540千元,以上104年度編列數25,000千 元,包括: 1.性別平等資料庫與應用系統維護管理、資安防 護管理、技術諮詢及服務推廣等相關作業9,50 0千元。 2.性別平等資訊基礎建設網路設備、伺服器設備 、儲存設備及端末設備等相關設備擴充所需經 費5,220千元。 3.性別平等資料庫管理軟體擴充所需經費280千 元。 4.建置性別預算案例資料庫、性平資料庫開放資 料服務系統、性平資料庫行動服務系統、跨資 料庫整合查詢系統,擴充性別平等網站服務系 統、性別平等資訊管理及考評資料庫、性別平 等法規檢視資料庫、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資料資 料庫、性別統計資料庫、性別平等業務管理資 料庫、性別研究及政策發展資料庫等所需經費 10,000千元。 11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60,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新聞聯繫與發布。 1.每週四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 2.法令政策溝通。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訪視基層行程, 3.輿情蒐報與研析。 處理新聞聯繫工作。 4.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蒐報。 2.策製行政院整體施政之文宣,並運用電子、平面、 5.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 網路、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爭取認同與支持 6.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 。 3.每日蒐集政府施政媒體輿情資料,建立相關輿情通 報機制,迅速回應民意需求。 4.辦理地方輿情蒐報及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 5.編輯出版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並維運新聞資 訊網,以增進國內外對我國情之認識。 6.辦理行政院施政暨院長活動之新聞影像資料錄攝與 傳播,並建立完整的政府影音資料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聞聯繫與發布 2,975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2,97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785 1.一般事務費2,215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2,215 (1)發布政府重大政策及施政新聞,印製、發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70 送新聞資料及新聞聯繫費用等885千元。 費 (2)協助記者隨行採訪行政院暨政府重大新聞 0291 國內旅費 306 之餐飲費、資料發送費及新聞聯繫費用等8 0293 國外旅費 171 7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3 (3)協助記者室報章雜誌整理清潔維護、新聞 0300 設備及投資 130 中心記者會音響操作與新聞稿影印及分送 0319 雜項設備費 130 之勞務派遣人員1人計46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0 2.新聞中心及記者工作室等相關設備維修費70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 元。 3.協助記者採訪行政院暨政府重大新聞之交通費 306千元。 4.配合院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出訪及參與國際活動 新聞聯繫工作之國外旅費171千元﹝詳派員出 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5.配合院長行程,到場發布新聞稿等短程車資23 千元。 6.汰換新聞中心等相關設備130千元。 7.新聞從業人員喪葬及傷病等慰問金60千元。 02 法令政策溝通 33,654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33,65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146 1.公益燈箱電費400千元。 0202 水電費 400 2.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所需出席費及講座鐘點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費60千元。 0271 物品 100 3.文具紙張等費用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331 4.一般事務費32,331千元,包括: 11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60,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40 (1)針對國家總體施政計畫及政策,策製文宣 費 品、刊播平面及電子等多元媒體廣告,增 0291 國內旅費 10 進民眾對政府政策瞭解16,055千元(政策宣 0295 短程車資 5 導經費)。 0300 設備及投資 508 (2)加強行政院整體施政宣導,增進民眾對自 0319 雜項設備費 508 身權益及相關法令瞭解之媒體宣導5,421千 元(政策宣導經費)。 (3)辦理重大事件及災害防救等緊急事件之專 案宣導10,355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4)辦理跨部會文宣人員培訓及聯繫等,以提 升行政院整體政策宣導品質及效益100千元 。 (5)辦理宣導及跨部會文宣業務聯繫行政文書 工作勞務承攬1人計400千元。 5.公益燈箱設備養護費240千元。 6.辦理宣導所需國內旅費10千元。 7.辦理宣導所需短程車資5千元。 8.購買及汰換辦公室設備508千元。 03 輿情蒐報與研析 6,184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6,18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165 1.權利使用費1,004千元,包括: 0212 權利使用費 1,004 (1)訂購通訊社全文即時新聞576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2)訂購新聞檢索資料庫428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41 2.租用影印機等100千元。 0271 物品 645 3.進用輿情蒐報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人酬勞、公 0279 一般事務費 3,295 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6 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941千元。 費 4.購買報紙及雜誌等刊物所需經費64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54 5.編印輿情資料所需一般事務費3,295千元,包 0300 設備及投資 19 括: 0319 雜項設備費 19 (1)委託民間資訊業者辦理非上班時間、假日 電子及網路媒體之輿情資料蒐集經費1,480 千元。 (2)委託勞務公司僱用派遣人員協助辦理剪報 、影印、遞送資料及側錄等相關工作3人計 1,378千元。 (3)編印輿情資料經費437千元。 6.電子媒體輿情側錄系統等設備養護費26千元。 7.工作人員輪值非上班時間及假日輿情蒐報業務 12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60,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所需短程車資154千元。 8.購置辦公室零星設備19千元。 04 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 9,060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9,060千元,其內容如下: 情蒐報 1.運用LED與LCD宣導施政所需電費135千元、保 0200 業務費 9,060 險費40千元、通訊費580千元及養護費370千元 0202 水電費 135 ,合共1,125千元。 0203 通訊費 580 2.運用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議題6,443千 0212 權利使用費 420 元(政策宣導經費)、出席費20千元及稿費30千 0231 保險費 50 元,合共6,49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 3.與地方新聞從業人員及媒體新聞聯繫220千元 0271 物品 60 。 0279 一般事務費 7,025 4.辦理媒體參訪國家重大產經建設362千元,保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20 險費10千元、出席費10千元及鐘點費10千元, 費 合共39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0 5.辦理地方輿情蒐集採購「平面媒體地方版新聞 蒐集平台」420千元,報紙及物品60千元,合 共480千元。 6.輿情蒐集所需傳真機及影印機養護費50千元。 7.辦理行政院與地方新聞聯繫業務國內旅費300 千元。 05 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 4,703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4,70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703 1.進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及文字處理等臨時人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53 員共4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3, 0271 物品 40 95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70 2.編製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維運網站等稿 0294 運費 40 費及照片版權費100千元。 3.訂購工具書及耗材等40千元。 4.編製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維運網站等事 務費570千元。 5.寄發出版品運費40千元。 06 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 4,348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4,34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19 1.參加國內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視聽相關課程5 0201 教育訓練費 5 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150 2.為執行影片與圖片之攝製及建立政府影音資料 0271 物品 145 庫計畫,進用專職攝影人員3人(影音2人、圖 0279 一般事務費 214 片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00 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3,15 12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60,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 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30 3.購買視聽器材及電腦週邊相關耗材,包括各種 0295 短程車資 75 規格之空白影帶(Digital Betacam、Mini DV 0300 設備及投資 429 、Betacam SP、HDVcam等)、底片(不同規格 0319 雜項設備費 429 、感光度彩色底片及幻燈片)、光碟片、攝影 用電池、燈泡、底片保存頁、清潔罐、文具及 電腦週邊耗材等經費145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4千元,包括: (1)本院及院長公務活動新聞照片沖洗拷製費6 4千元。 (2)為記錄及保存國家歷史影像資料,拍攝院 長重要活動影片及照片,每月製作院長活 動輯要1輯(包括拍攝、剪輯、配音、印製 目錄),供國史館及國家圖書館保存,全 年12輯經費100千元。 (3)國情資料影音後製剪輯供施政文宣運用經 費50千元。 5.保養數位電子攝影機、數位剪輯機、光碟播放 機及照相器材等設備100千元。 6.拍攝各項活動所需國內旅費230千元。 7.配合院長行程,到場拍攝各項活動等短程車資 75千元。 8.設備及投資429千元,包括: (1)為拍攝院長及重要訪賓活動等影音,提供 媒體運用,購置HDVcam高畫質錄影機、錄 放影機、混音機、非線性剪接機及相關週 邊設備等400千元。 (2)為拍攝院長及重要訪賓活動等資料照片提 供媒體運用,購置相機、鏡頭及閃光燈等2 9千元。 12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1,9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院區辦公房舍、水電設施及環境之整修維護。 有效改善工作環境,提昇院區安全,節約用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1,944 秘書處 1.建置車庫大樓為檔案庫房第一期工程費8,2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1,944 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944 2.秘書處部分辦公室搬遷至B棟大樓所需裝修經 費3,494千元。 3.工程管理費25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其計算方 式如下: (1)5,000千元以下部分3%:5,000千元×3%=1 50千元。 (2)超過5,000千元至25,000千元部分1.5%:6, 694千元×1.5%=100千元。 12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8,0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汰換已逾使用年限車輛及通信器材等。 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8,020 秘書處 1.汰換行動電話8具160千元、汰換視導車無線對 0300 設備及投資 8,020 講機1組20千元,合共180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80 2.汰換院長座車1輛2,500千元、秘書長座車1輛9 0305 運輸設備費 7,840 20千元、政務委員座車1輛920千元及視導車1 輛3,500千元,合共7,840千元。 12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7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辦公器具。 購置辦公器具,增進工作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3,715 秘書處 1.汰換及更新購置液晶顯示器、室內外攝影機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3,715 硬碟主機等監控系統設備經費95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3,715 2.汰換影印機2台、碎紙機2台及購置掃描器1台 等事務設備經費490千元。 3.汰換購置空氣過濾機6台、冷氣機11台(分離式 4台、窗型7台)675千元。 4.汰換第七會議室麥克風系統設備經費1,600千 元。 12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3,7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3,700 主計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預備金。 0900 預備金 3,700 0901 第一預備金 3,700 126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3303011600 3303011800 一般行政 施政及法制業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聯合服務業務 國土及資通安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諮詢 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93,227 12,206 6,750 40,661 87,785 8,915 0100人事費 819,521 - - 25,652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2,905 - - 8,538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0,210 - - 10,348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98 - - - - - 0111獎金 121,738 - - 2,714 - - 0121其他給與 11,496 - - 416 - - 0131加班值班費 35,218 - - 648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44,159 - - 1,473 - - 0151保險 51,610 - - 1,515 - - 0200業務費 70,822 12,206 6,750 12,998 27,389 8,915 0201教育訓練費 805 63 - 80 40 289 0202水電費 13,761 - - 793 2,773 - 0203通訊費 6,183 41 - 1,268 1,948 - 0212權利使用費 140 400 - - - 160 0215資訊服務費 20 10 - 290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5,095 - - 1,214 3,536 450 0221稅捐及規費 934 - - - 78 - 0231保險費 1,077 35 - - 122 - 0241兼職費 - 2,262 - 2,600 - 36 0249臨時人員酬金 4,205 120 - - 303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 1,392 - 1,284 327 1,550 0251委辦費 334 - - - - 600 0262國內組織會費 5 10 - - - 25 0271物品 7,661 371 - 808 2,203 550 0279一般事務費 9,896 6,351 - 3,810 12,715 3,191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2,895 - - - 94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89 - - 27 207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493 65 - - 583 - 128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3303011600 3303011800 一般行政 施政及法制業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聯合服務業務 國土及資通安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諮詢 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1,751 660 - 242 2,430 675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國外旅費 - 426 - 432 - 1,389 0294運費 397 - - 50 30 - 0295短程車資 255 - - 100 - - 0297機要費 - - 6,750 - - - 0299特別費 4,768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1,294 - - 2,011 60,396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00 - - 500 60,000 -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1,411 - - 0319雜項設備費 294 - - 100 396 - 0400獎補助費 1,590 - - - - -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 - - -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 - - -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 - -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590 - - - -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129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3303012000 3303012200 3303012300 3303012400 3303019002 災害防救業務 性別平等業務 消費者保護業 資訊管理 新聞傳播業務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492 16,437 14,095 64,365 60,924 11,944 0100人事費 -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獎金 - - - - - - 0121其他給與 -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保險 - - - - - - 0200業務費 8,492 16,437 10,163 34,153 59,778 - 0201教育訓練費 50 - - - 5 - 0202水電費 - - - - 535 - 0203通訊費 - 270 149 4,500 580 - 0212權利使用費 - - 22 - 1,424 - 0215資訊服務費 - - - 27,300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400 123 - 100 -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 - 0231保險費 - - 216 - 50 - 0241兼職費 - - 810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 - 8,044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2,640 1,263 112 230 - 0251委辦費 - 8,000 2,361 1,274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物品 650 1,658 422 807 990 - 0279一般事務費 5,638 2,386 3,334 - 45,650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856 - 130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3303012000 3303012200 3303012300 3303012400 3303019002 災害防救業務 性別平等業務 消費者保護業 資訊管理 新聞傳播業務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1,746 746 423 160 846 -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307 - - - 0293國外旅費 128 147 706 - 171 - 0294運費 - 111 - - 40 - 0295短程車資 30 79 27 - 257 - 0297機要費 - - - - - - 0299特別費 -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30,212 1,086 11,944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11,944 0304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30,212 -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1,086 - 0400獎補助費 - - 3,932 - 60 -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250 - - -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250 - - -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38 - -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2,344 - - - 0475獎勵及慰問 - - 1,050 - -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60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131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3303019019 3303019800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020 3,715 3,700 1,241,236 0100人事費 - - - 845,173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30,98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431,443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70,558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41,198 0111獎金 - - - 124,452 0121其他給與 - - - 11,912 0131加班值班費 - - - 35,866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45,632 0151保險 - - - 53,125 0200業務費 - - - 268,103 0201教育訓練費 - - - 1,332 0202水電費 - - - 17,862 0203通訊費 - - - 14,939 0212權利使用費 - - - 2,146 0215資訊服務費 - - - 27,62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 10,918 0221稅捐及規費 - - - 1,012 0231保險費 - - - 1,500 0241兼職費 - - - 5,708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 12,672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9,206 0251委辦費 - - - 12,569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 40 0271物品 - - - 16,120 0279一般事務費 - - - 92,971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2,989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2,223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9,997 132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3303019019 3303019800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 - - 9,679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 307 0293國外旅費 - - - 3,399 0294運費 - - - 628 0295短程車資 - - - 748 0297機要費 - - - 6,750 0299特別費 - - - 4,768 0300設備及投資 8,020 3,715 - 118,678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73,444 0304機械設備費 180 - - 180 0305運輸設備費 7,840 - - 7,84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31,623 0319雜項設備費 - 3,715 - 5,591 0400獎補助費 - - - 5,582 0403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 - 250 0410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 - 250 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 - 38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2,344 0475獎勵及慰問 - - - 2,640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60 0900預備金 - - 3,700 3,700 0901第一預備金 - - 3,700 3,700 133 行政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845,173 268,103 5,582 - 1 行政院 845,173 268,103 5,582 - 行政支出 845,173 268,103 5,582 - 1 一般行政 819,521 70,822 1,590 - 2 施政及法制業務 - 12,206 - - 3 施政推展聯繫 - 6,750 - -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25,652 12,998 - - 5 聯合服務業務 - 27,389 - - 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 8,915 - - 7 災害防救業務 - 8,492 - - 8 性別平等業務 - 16,437 - - 9 消費者保護業務 - 10,163 3,932 - 10 資訊管理 - 34,153 - - 11 新聞傳播業務 - 59,778 60 -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13 第一預備金 - - - - 134 行政 院 用途 別科目分析表 民國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3,700 1,122,558 - 118,678 - - 118,678 1,241,236 3,700 1,122,558 - 118,678 - - 118,678 1,241,236 3,700 1,122,558 - 118,678 - - 118,678 1,241,236 - 891,933 - 1,294 - - 1,294 893,227 - 12,206 - - - - - 12,206 - 6,750 - - - - - 6,750 - 38,650 - 2,011 - - 2,011 40,661 - 27,389 - 60,396 - - 60,396 87,785 - 8,915 - - - - - 8,915 - 8,492 - - - - - 8,492 - 16,437 - - - - - 16,437 - 14,095 - - - - - 14,095 - 34,153 - 30,212 - - 30,212 64,365 - 59,838 - 1,086 - - 1,086 60,924 - - - 23,679 - - 23,679 23,679 - - - 11,944 - - 11,944 11,944 - - - 8,020 - - 8,020 8,020 - - - 3,715 - - 3,715 3,715 3,700 3,700 - - - - - 3,700 135 行政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73,444 - 0003010000 1 行政院 - 73,444 -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 73,444 -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 1,000 -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 500 - 3303011600 5 聯合服務業務 - 60,000 - 3303012300 10 資訊管理 - - - 3303012400 11 新聞傳播業務 - - - 3303019000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1,944 -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 11,944 -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 - - 136 院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80 7,840 31,623 5,591 - - 118,678 180 7,840 31,623 5,591 - - 118,678 180 7,840 31,623 5,591 - - 118,678 - - - 294 - - 1,294 - - 1,411 100 - - 2,011 - - - 396 - - 60,396 - - 30,212 - - - 30,212 - - - 1,086 - - 1,086 180 7,840 - 3,715 - - 23,679 - - - - - - 11,944 180 7,840 - - - - 8,020 - - - 3,715 - - 3,715 137 本 頁 空 白 138 行政院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1,44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70,558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98 六、獎金 124,452 七、其他給與 11,912 八、加班值班費 35,866 內含超時加班費18,788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 成計19,412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45,632 十一、保險 53,12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845,173 139 行政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525 525 - - - - - - 47 54 24 24 45 45 0003010000 1 行政院 525 525 - - - - - - 47 54 24 24 45 45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516 516 - - - - - - 47 54 24 24 45 45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9 9 - - - - - - - - - - - - 140 院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72 73 24 25 - - 737 746 809,307 830,851 -21,544 72 73 24 25 - - 737 746 809,307 830,851 -21,544 63 64 16 17 - - 711 720 784,303 805,847 -21,544 1.103年度聘用員額1人調整為職 員員額,減列職員員額1人、 工友員額7人及約僱人員1人。 2.僱用或委託退休照護人員3人 、工讀生進用計畫等11人、訴 願委員專業服務1人及依外文 編譯、文字處理與美術編輯、 國情紀錄片與照片攝影等計畫 進用臨時人員8人,編列臨時 人員酬金12,672千元。 3.辦理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預計 進用派遣人力12人,年需經費 約4,952千元。 4.辦理辦公處所環境清潔等勞務 承攬預計34人,年需經費約13 ,115千元。 9 9 8 8 - - 26 26 25,004 25,004 0 141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89 .06 4,600 1,668 35.10 59 51 66 5A-8208。2527-QZ 於104年6月汰換後 擬予以留用,改報 廢5A-8208。 1 首長專用車 4 91 .07 3,000 1,668 35.10 59 51 31 3D-2381。 1 首長專用車 4 93 .02 3,000 1,668 35.10 59 51 58 6359-QH。 1 首長專用車 4 94 .01 3,000 1,668 35.10 59 51 80 6776-QH。 1 首長專用車 4 94 .06 3,000 1,668 35.10 59 51 69 1136-EP。 1 首長專用車 4 94 .06 3,000 1,668 35.10 59 9 56 6156-QH。預計104 年6月汰換2,500CC 。 1 首長專用車 4 94 .06 3,000 1,668 35.10 59 9 102 0089-QH。預計104 年6月汰換2,500CC 。 1 首長專用車 4 94 .06 3,000 1,140 35.10 40 8 120 2527-QZ。預計104 年6月汰換油電混 合動力車2,500CC 。 1 首長專用車 4 99 .12 2,400 1,668 35.10 59 34 55 1515-UX。 1 首長專用車 4 99 .12 2,400 1,668 35.10 59 34 55 2085-QH。 1 首長專用車 4 100.04 2,362 1,668 35.10 59 26 55 1283-ZU。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35.10 30 25 55 5896-UX。 972 23.60 23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35.10 30 25 55 5966-UX。 972 23.60 23 1 副首長專用車 4 89 .05 2,000 1,668 35.10 59 51 27 5A-0219。0089-QH 於104年6月汰換後 擬予以留用,改報 廢5A-0219。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 .04 2,000 852 35.10 30 51 27 3783-DC。 972 23.60 23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 .04 2,000 852 35.10 30 51 27 3785-DC。 972 23.60 23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 .04 2,000 1,668 35.10 59 51 27 1527-QZ。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 .04 3,000 1,668 35.10 59 51 31 0553-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 .08 3,000 1,668 35.10 59 51 73 3491-DG。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6 .12 2,349 1,668 35.10 59 51 31 4078-QW。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000 852 35.10 30 26 62 7368-UX。 972 23.60 23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35.10 30 25 55 5856-UX。 972 23.60 23 1 公務轎車 4 91 .07 3,000 1,668 35.10 59 51 37 3223-DP。 1 公務轎車 4 91 .08 3,000 1,668 35.10 59 51 31 7D-3467。 1 公務轎車 4 92 .03 2,995 1,668 35.10 59 51 35 2471-DC。 1 公務轎車 4 96 .09 2,378 1,668 35.10 59 51 43 0968-XJ。(南部聯 合服務中心) 142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 公務轎車 4 96 .11 1,997 1,668 35.10 59 51 42 5027-SN。(東部聯 合服務中心) 1 公務轎車 4 99 .12 1,797 1,668 35.10 59 34 37 1268-ZY。(南部聯 合服務中心) 1 公務轎車 4 99 .12 1,798 852 35.10 30 34 36 9473-ZR。(中部聯 972 23.60 23 合服務中心) 1 公務轎車 4 100.04 1,800 852 35.10 30 26 24 2466-ZU。 972 23.60 23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 .08 2,000 1,668 35.10 59 51 27 0109-QT。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9 2,351 1,668 35.10 59 26 42 7266-UX。(雲嘉南 聯合服務中心) 1 小貨車 2 92 .04 2,000 1,668 35.10 59 51 27 2423-DC。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3 .12 5,400 1,668 35.10 59 9 75 BD-298。預計104 年6月汰換5,400CC 。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4 .12 5,400 1,668 35.10 59 51 75 BD-337。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7 .05 5,400 1,668 35.10 59 51 75 257-WB。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08 2,359 1,668 35.10 59 34 46 1310-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08 2,359 1,668 35.10 59 34 31 1312-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0.05 5,400 1,668 35.10 59 26 75 275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0.05 5,400 1,668 35.10 59 26 75 2758-QH。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7 .09 125 936 35.10 33 5 15 507-CXM;508-CXM ;509-CXM。 合 計 68,376 2,311 1,544 2,065 143 預算員額: 職 員 525 人 技 工 24 人 行政 警 察 0 人 駕 駛 45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72 人 合計: 737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0 人 約 僱 24 人 工 友 47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8棟棟6樓樓 49,207.26 312,951 2,617 1樓樓 2,232.38 89 二、機關宿舍 2,846.65 53,424 158 98.59 - 1 首長宿舍 12戶 2,149.02 36,400 142 1戶 98.59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26間 697.63 17,024 16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28.00 3,883 - - - 合 計 52,081.91 370,258 2,775 2,330.97 89 註: 1.辦公房屋中無償借用之1樓層,係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向嘉義市政府無償借用。有償租用之5樓層,包括南部聯 合服務中心租用3樓層1,247平方公尺,押金536千元,租金1,428千元;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租用2樓層849.9平方公 尺,租金1,320千元。 2.首長宿舍中無償借用1戶,係向國有財產署無償借用承德宿舍。 3.單房間職務宿舍,包括院本部1棟有17間、南部聯合服務中心9間,另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有1棟係房屋持分460/17, 500計65.26平方公尺。 144 院 舍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5樓樓 2,096.90 536 2,748 - 53,536.54 536 2,748 2,706 - - - - 2,945.24 - - 158 - - - - 2,247.61 - - 142 - - - - 697.63 - - 16 - - - - - - - - - - - - 28.00 - - - 2,096.90 536 2,748 - 56,509.78 536 2,748 2,864 145 行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接受補助 補 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 計 - 538 1.3303012200 - 538 消費者保護業務 (1)104年度(102-103年)地方政府 - 538 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04-104 督導各直轄市政府辦理消費者保護 104 - 250 工作,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 獎勵金,補助其辦理消費者保護業 務經費。 [2]補助臺灣省各縣市 104-104 督導臺灣省各縣(市)政府辦理消費 104 - 250 者保護工作,並依獲獎機關數,頒 發團體獎勵金,補助其辦理消費者 保護業務經費。 [3]補助福建省各縣 104-104 督導福建省各縣政府辦理消費者保 104 - 38 護工作,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 體獎勵金,補助其辦理消費者保護 業務經費。 146 政院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合 計 - - - - 538 - - - - 538 - - - - 538 - - - - 250 - - - - 250 - - - - 38 147 行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303012200 - 消費者保護業務 [1]對企業經營者辦理消費者保護 01 104-104 民間團體 補助公協會等團體辦理消費者保護宣 - 宣導 導。 [2]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相關事務 02 104-104 民間團體 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消費者權 - 益及相關事務經費。 [3]辦理塑化劑事件團體訴訟 03 104-10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 補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 - 基金會 金會辦理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團體訴 訟。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012200 - 消費者保護業務 [1]獎勵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 04 104-104 消費者保護團體 獎勵評定為優良之消費者保護團體及 - 辦理消費者保護工作成效顯著之消費 者保護團體。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5 104-104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303012400 - 新聞傳播業務 [1]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慰問金 06 104-104 新聞媒體從業人員 從事採訪工作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傷亡 - 或罹患疾病之新聞從業人員慰問金。 148 政院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344 2,700 - - 5,044 2,344 1,050 - - 3,394 2,344 - - - 2,344 2,344 - - - 2,344 70 - - - 70 1,400 - - - 1,400 874 - - - 874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 1,050 - - 1,050 - 1,650 - - 1,65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60 - - 60 - 60 - - 60 - 60 - - 60 149 本 頁 空 白 150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9 282 3,399 19 229 3,399 考 察 2 14 191 3 21 255 視 察 1 9 139 - - - 訪 問 2 18 603 2 18 603 開 會 14 241 2,466 14 190 2,541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51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考察主要國家產業政策規劃與作 日本 政府機關、企 考察主要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 104.07-104.07 7 1 法-(經)91 業、法人等 業空間規劃、地方特色產業及園 區發展規劃,並了解主要國家產 業結構調整政策,促進交流合作 。 02考察韓國電信發展策略(含5G發 韓國 韓國未來創造 韓國近年來在電信發展、通訊傳 104.08-104.08 7 1 展規劃)及廣電、網路與新興 科學部、韓國 播、新興媒體及數位內容間之跨 視訊等媒體內容管理機制-( 放送通訊審議 域管理等已有引領國際發展之趨 教)91 委員會等 勢,且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已於102年5月與韓國放送通訊審 議委員會(KCSC)正式簽署通訊傳 播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為加 強雙方交流與合作,爰將參訪該 委員會並出席其舉辦之國際圓桌 論壇,以瞭解其相關政策與具體 作為。另將拜會韓國未來創造科 學部(MSIP),瞭解該國廣電內容 管理實務情形及新興媒體內容跨 域管理合作機制等,並參訪該國 主要電信公司,瞭解其產業端之 政策需要與運作情形。 二.視察 03密碼業務海外督導-(外)91 歐洲地區(法 當地我駐外館 赴法國(巴黎)、比利時(布魯塞 104.06-104.09 9 1 國、比利時、 處 爾)、瑞士(日內瓦)等地駐外單 瑞士) 位執行海外密碼業務檢查、密片 運補、裝備架裝及維修作業,並 舉辦通訊安全座談會。 三.訪問 04推動科技發展相關訪問及交流業 美國、日本 相關政府機構 1.資通訊科技合作交流與生技產 104.07-104.10 14 1 務-(科)91 及民間單位 業創投引資。 2.國際重要科技機構訪問與交流 合作。 05配合行政院院長或其指定代理人 美、非、歐 訪問國家 配合府院正副首長出國訪問新聞 104.01-104.12 4 1 出訪及參與國際活動新聞聯繫 聯繫工作。 -(新)91 152 院 算類別表- 算類別表-考察、 考察、視察、 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26 61 7 94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30 49 18 97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72 64 3 139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354 78 - 432 科技發展研究諮 無 詢 125 41 5 171 新聞傳播業務 無 153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 日本或其他 藉由參加OECD舉辦之國際金融 4 1 16 32 D)舉辦之國際金融等會議- 亞洲國家 會議,瞭解國際最新金融等發 (財) - 91 展趨勢與資訊,並與各國財政 官員及專家學者交流經驗,促 進國際金融合作;並藉由參加 會議蒐集金融政策相關資訊。 02出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 泰國 藉由參加OECD舉辦之預算相關 4 1 22 20 D)預算相關會議-(財) - 會議,瞭解國際預算與財政政 91 策趨勢及發展,並與各國財政 官員、專家學者交流政策經驗 及交換意見,除有助於財政議 題之合作外,並利提升財政管 理能力及強化長期財政健全措 施之規劃。 03APEC反恐工作小組會議-(國) 菲律賓 參與APEC反恐國際合作。 12 2 150 106 - 91 04台美安全對話-(國) - 91 美國 與美國國防部、國土安全部與 7 1 110 43 國務院等相關部門商談反恐、 國土安全合作及兩岸軍事危機 處理等相關議題。 05台美緊急應變機制交流會議- 美國 參與複合型災害防救演練、危 7 1 60 44 (國) - 91 機管理、緊急應變機制及反恐 行動聯合演練。 06台歐盟國土安全會議-(國) 比利時 就雙邊反恐與國土安全事宜進 8 2 180 103 - 91 行交流,洽談合作事宜。 07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菲律賓、紐 持續參加APEC TEL第51次及第 9 2 90 93 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TEL) 西蘭 52次會議(2次會議),瞭解其 -(資) - 91 他會員國對資訊與資安之政策 議題及技術發展等事項進行研 討。 08參加關鍵資訊基礎建設防護議 西班牙 參加資安會議了解國際趨勢及 7 1 85 42 題(MERIDIAN)會議-(資) 進行國際資安交流。 - 91 09參加歐洲身份識別及雲端(EIC 德國 瞭解歐洲雲端資安相關議題技 7 1 85 47 )會議-(資) - 91 術發展。 10參加國際資訊安全會議-黑帽 美國 瞭解國際主要的駭客資訊安全 8 1 60 38 駭客會議(Blackhat Confer 會議。 ence)-(資) - 91 11出席美國大規模災害大量傷病 美國 續2014年人道救援演習之兵棋 9 1 61 59 患救助及人道救援聯合演習 推演,2015年採實兵演練,將 154 院 -開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3 51 施政及法制業務 - - - - - - 3 45 施政及法制業務 - - - - - - 6 262 國土及資通安全 印尼 102.01 1 147 業務 中國 103.01 2 - - - 3 156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加州 101.07 2 294 業務 美國加州 102.07 2 280 - - 4 108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夏威夷 102.04 1 109 業務 - - - - 20 303 國土及資通安全 比利時布魯塞爾 103.05 2 - 業務 - - - - 5 188 國土及資通安全 - - 業務 - - - - 5 132 國土及資通安全 - - 業務 - - - - 5 137 國土及資通安全 - - 業務 - - - - 5 103 國土及資通安全 - - 業務 - - - - 8 128 災害防救業務 美國夏威夷 103.03 1 105 - - 155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及會議-(災) - 91 參與複合性災害防救演練、大 規模傷病患救助、境外人道救 援、緊急應變機制及反恐行動 聯合演練。 12參加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 美國 1.瞭解CSW推動婦女權益相關 10 1 58 75 SW)舉辦之相關會議-(性) 業務。 - 91 2.與各國NGO代表互動交流, 交換推動婦女權益工作之經 驗。 3.宣傳我國推動婦女權益工作 之績效。 13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 瑞典、美洲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我國 28 4 282 209 (ICPEN)、經濟合作發展組 或歐洲(尚 唯一獲ICPEN同意得出席會 織(OECD)及其他國際組織或 未決定主辦 議之單位,與會爭取成為IC 雙邊會議-(消) - 91 國家及地點 PEN會員或觀察員。 ) 2.討論ICPEN及OECD之消保政 策、法令、制度議題。 3.協商處理跨境消費爭議。 4.獲取國際最新消保趨勢。 5.於國際組織會議平台,與先 進國家進行雙邊諮商交流。 14參加第15屆國際消費者法會議 美國 各國消費者保護趨勢、消費者 8 1 77 53 -(消) - 91 教育與實踐、消費者保護新興 議題發展與遭遇之困境等議題 。 156 院 -開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 - 14 147 性別平等業務 美國紐約 101.03 1 115 美國紐約 102.03 1 129 美國紐約 103.03 1 127 55 546 消費者保護業務 比利時安特惠普 102.04 1 111 巴拿馬 102.10 1 101 巴拿馬 103.04 2 189 30 160 消費者保護業務 印度海德拉巴 98.02 2 240 英國倫敦 100.06 2 229 澳洲雪梨 102.07 1 128 157 行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兩岸消保業務交流-(消)91 北京、上海 國家工商行政管 消費者保護業務交流。 104.08-104.08 8 3 理總局及消保單 位 158 行 政院 畫預算類別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20 180 7 307 消費者保護業務 無 159 行政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116,976 - 538 5,044 1,122,558 01一般公共事務 1,116,976 - 538 5,044 1,122,558 160 院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18,678 - - - - 118,678 1,241,236 118,678 - - - - 118,678 1,241,236 161 行政院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中央公務預算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102及以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及以後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 101一107 4.38 0.08 0.09 0.60 3.61 依行政院100年9月28日院臺秘字第 務中心興建辦公廳 1000051732號函核定辦理「行政院 舍計畫 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辦公廳舍計 畫」總經費437,801千元,執行期 間自101年度至106年度。修正計畫 於102年7月19日核定,期程延至10 7年度,總經費不變。101年度編列 5,281千元,102年度編列2,753千 元,103年度編列8,553千元,104 年度續編列60,000千元,主要為發 包工程款及監造費等,105年度需 求數145,694千元,106年度需求數 103,756千元,107年度需求數111, 764千元。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估算工程管 理費2,716千元(5,000千元*3%+20 ,000千元*1.5%+75,000千元*1%+21 6,523千元*0.7%=2,716千元),其 中104年度編列299千元。 第四階段電子化政 101一105 1.33 0.25 0.25 0.25 0.58 依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 府計畫─性別平等 1000030132號函核定辦理「第四階 資料庫計畫 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性別平等資料 庫計畫」,總經費133,000千元, 執行期間自101年度至105年度,10 1年度編列11,960千元,102年度編 列13,500千元,103年度編列25,00 0千元,104年度續編列25,000千元 ,105年度需求數57,540千元,以 上104年度編列數25,000千元,包 括: 1.性別平等資料庫與應用系統維護 管理、資安防護管理、技術諮詢 及服務推廣等相關作業9,500千 元。 2.性別平等資訊基礎建設網路設備 、伺服器設備、儲存設備及端末 設備等相關設備擴充,合計所需 經費5,220千元。 3.性別平等資料庫管理軟體擴充所 需經費280千元。 4.建置性別預算案例資料庫、性平 資料庫開放資料服務系統、性平 資料庫行動服務系統、跨資料庫 162 行政院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中央公務預算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102及以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及以後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整合查詢系統,擴充性別平等網 站服務系統、性別平等資訊管理 及考評資料庫、性別平等法規檢 視資料庫、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資 料資料庫、性別統計資料庫、性 別平等業務管理資料庫及性別研 究及政策發展資料庫等所需經費 10,000千元。 163 行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 計 3,592 8,977 1.3303010100 - 334 一般行政 (1)辦理中央大樓藝術品展示計 104-104 辦理藝術品展示。 - 334 畫 2.3303011800 500 1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1)辦理國土安全專題研究計畫 104-104 國土安全情勢月/季/年/專報編撰與研析。 500 100 3.3303012000 2,640 5,360 性別平等業務 (1)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關問 104-104 辦理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關問題調查研究。 480 320 題調查研究 (2)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別議 104-104 辦理104年度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別議題及相關 2,160 5,040 題及相關工作計畫 工作計畫。 4.3303012200 452 1,909 消費者保護業務 (1)104年消費者保護系列宣導 104-104 辦理104年消費者保護系列宣導活動。 220 1,075 活動 (2)消費者保護議題專案研究調 104-104 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設有關問題之 232 109 查 研究調查。 (3)市售商品食品檢驗 104-104 針對市售商品及食品進行採樣後,委託檢驗機構辦 - 725 理品質檢驗。 5.3303012300 - 1,274 資訊管理 (1)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營運 104-104 1.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輔導及訓練事項。 - 1,274 及認證 2.辦理ISO 27001認證服務。 164 政院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合 計 - - - 12,569 - - - 334 - - - 334 - - - 600 - - - 600 - - - 8,000 - - - 800 - - - 7,200 - - - 2,361 - - - 1,295 - - - 341 - - - 725 - - - 1,274 - - - 1,274 165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通案決議: (八) 針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下「教育訓練 依決議辦理。 費」科目合計編列15億9,147萬7,000元,經查,其中內含 「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 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 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 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 非必須應給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 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 到中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 指定的」,恐已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 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 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103年度起,就公餘時間 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政令宣導採 依決議辦理。 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 (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 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 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執行成效, 允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 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 通過決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 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 大眾監督。」103 年度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 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 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 依決議辦理。 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 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 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 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 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 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 求考量。……」,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 原則,「社福團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 費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 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 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 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 加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 變相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 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 166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 費需求。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公開招標 本院院本部每年均針對派遣人力業務進 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 行檢討,採購作業均採公開招標,104 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 年度派遣人力編列 12 人,與 103 年度人 之規劃進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數相同,並未增加。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 依決議辦理。 布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 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 各機關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 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 有關立法院審查本院院本部 103 年度預 臨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 算案通過臨時提案「第五屆臺灣省諮議 權,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 員將於 102 年 12 月卸任,有鑑於當前國 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家財政極度困難,行政院應修正『臺灣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省諮議會組織規程』,減少諮議員人數, 以撙節國家支出」一案,考量上開組織 規程業照立法院審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決議修正,大幅調降諮議員人 數;另配合桃園縣將於本(103)年底改 制直轄市,屆時諮議員人數將再減少 1 位,且本屆諮議員亦甫於 102 年 12 月 21 日就任,為避免短期內更迭頻繁影響 省諮議會運作,爰暫不予修正,未來並 視運作狀況及實際需要,再行研議。 內政委員會 歲入部分 (一) 行政院 103 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編列借用宿舍 一、財政部業於 103 年 1 月 29 日以台財 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104 庫字第 10300507890 號通函各機關 萬 9,000 元。經查行政院院區停車位共 232 個,其中公務 學校清查停車埸使用情形並要求儘 車及洽公使用共 44 個,非公務用 188 個,供員工使用, 速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 並未訂定收費標準。行政院自 98 年 11 月 20 日起成立「節 二、本院(院本部)業於 103 年 6 月 30 日 能減碳推動委員會」,並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秘書長、 訂定「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 政務委員擔任副召集人,該會重大施政目標之一為「綠色 要點」, 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運輸—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行政院臨近台北車站、捷 爰本院(院本部)104 年度歲入預算 運善導寺站,大眾運輸遠較其他機關更為發達,不應鼓勵 編列員工租用院區停車場收入 193 員工開車通勤。行政院應於 104 年度總預算送達立法院前, 萬 9,000 元。 就各所屬部會停車場使用情形清查,並訂定管理辦法。 歲出部分 (一) 行政院長江宜樺於 102 年 7 月公開表示,各部會首長應該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7 日以院臺人字第 好好休假。江宜樺也強調,1 年 365 天都不休息,每天加班,1030127090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放棄休假,把身體搞壞,這種文化非常不妥!鑑於行政院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長對於公務員差勤作息,生活品質的殷切期待,爰行政院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16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03 年度預算編列不休假加班費計 1,716 萬 7,000 元(含人 事處 1,698 萬 7,000 元、科技會報辦公室 18 萬元)凍結 50%,俟行政院就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進行檢討並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103 年度行政院預算編列「一般行政」費用 9 億 1,484 萬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20 日以院臺人字第 4,000 元,惟查行政院於組織改造後,人數由 493 人增至 1030127946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746 人,增加人數達 253 人,若扣除部會間移撥人數 153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人,仍增加 100 人,經查除簡任十職等以上增加 40 人、職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員增加 88 人,技工、工友及駕駛亦超額 14 人,有違政府 組織精簡原則,難為各機關之表率,爰凍結「一般行政」 費用 1 億 8,0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查行政院 9 位政務委員,每人月領 19 萬 500 元高薪,督導 本院政務委員審查中之法案明細已建置 行政院所屬不同部會業務,對於政策成敗應負相當責任。 於本院網站,並適時更新。 然行政院僅公布政務委員督導分工,對於每位政務委員所 審理中、或已通過之法案卻沒有公布相關資料,外界難以 窺知每位政委的政治責任及行政績效。為便於全民共同監 督,故要求凍結政務委員薪資 1/10,俟行政院將 2008 年至 今各政務委員審理中及審理完畢之法案明細,按月公布更 新於行政院網站上網後,即可動支。 (四) 鑑於行政院對各項計畫與法案應行事前之資料蒐集、環境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5 日以院臺綜字第 分析、目標設定及影響評估等研究審查。其中行政院各法 1030126938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案,除廢止案外,皆應依據「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進行法規影響評估及性別影響評估;該表已修正並於102年 10月1日實施,增列「成本效益分析及對人權之影響」一欄。 然經查行政院各計畫案之事前評估,尚未有系統性之人權 影響評估;行政院送立法院之年度施政計畫中各項關鍵績 效指標,亦鮮見與人權有關之績效評估管考指標,致使各 項計畫施行過程中所造成對人權之可能戕害等相關評估付 之闕如。依《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 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 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 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然而,行政院各計畫 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卻尚未比照法案進行「對人權 之影響」評估。爰此,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經 費之五分之一,共計259萬3,000元,直至行政院修訂〈行 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將人權影響評 估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重大政策,並加強各計畫審議及 績效管考人員之人權評估教育訓練,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及全體委員提出改善成效書面報告,即可動支。 (五) 施政及法制業務─公共事務推展項下,為處理院長電子服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10 日以院臺公字第 務信箱,故編列勞務服務費共 142 萬 5,000 元。查院長電 1030126949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子信箱回復曠日廢時,顯見效率低落,日前曾以反應購買 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16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大統油品受害、退費無門案,寫信至院長信箱,至今卻遲 未收到回覆,顯見院長服務電子信箱管理散漫,形同虛設, 故凍結此勞務服務費用二分之一,共 71 萬 2,000 元,俟行 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提出改善成效書面報 告,即可動支。 (六) 有關法案之人權影響評估,依行政院民國 92 年 6 月 14 日 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4 日以院臺規字第 頒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 1030125228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第三點第四項規定「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包括成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本、效益及對人權之影響等,應有完整之評估。」然自 92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年以來,報院之各法案大多未落實此「法規影響評估」之 要求;即便有進行人權評估者,內容亦大多簡略。102 年 10 月 1 日修正實施之「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雖已 增列「成本效益分析及對人權之影響」一欄,仍未見人權 評估之實效。鑑於行政院對其收受之法規案,皆需由行政 院法規會辦理審查「法規影響評估」(含人權評估),然 行政院法規會及各部會法規會之法規人員過去多未進行人 權教育訓練,不熟悉人權相關資訊(包括兩公約、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公約、及此三項公約之施行法、聯合國各項 一般性意見及一般性建議、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之結論性意 見等)。爰此,凍結行政院「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 導」經費之五分之一,直至行政院法規會及其他相關人員 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並擬訂法案之人權影響評估 相關參考體例格式(含必要性、有效性、社會成本及社會 利益等量化分析,及難以量化之人權影響),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報告改善成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 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2 目「施政及法制業務」項下「法 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4 日以院臺規字第 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編列 332 萬 5,000 元,凍結 1030125228A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五分之一。宜瞭解行政調查之權責及內涵後,待行政院秘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書長率法規會就行政調查之權責研究,並釐清特偵組是否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有權進行行政調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八)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4,175萬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5 日以院臺科會字 5,000元,減列175萬元,餘凍結1,000萬元。俟行政院就下 第 103012617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 列各案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後, 院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即可動支。 1.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4,175 萬5,000元。然查本項計畫之執行率始終偏低,101年度 決算率僅達66.38%、102年上半年執行率僅有32.6%,可 見行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惰或浮濫寬列之嫌。爰 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如何提升預算執行與 績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2.行政院103年度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共編列預算 4,175萬5,000元。查102年度本預算工作計畫包含,執行 16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馬英九總統黃金十年政見中,「102年底前100Mbps寬頻 網路全面到家戶」政見。然查至今年9月底止,中華電信 公司之100M寬頻網路覆蓋率卻僅達到86.42%,且此覆蓋 率僅包含「非偏遠地區」,其他地區的覆蓋率甚至為0%。 此與馬英九於2012年之選舉承諾有極大落差,跳票政見 又一樁!爰此,凍結行政院103 年度預算第4目「科技發 展研究諮詢」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100Mbps寬頻網路 全面到家戶」政見跳票公開道歉,並提出檢討報告,重 新評估推動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 得動支。 3.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編列「科技發展研究諮詢」4,175萬 5,000元,並負責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國家科技資 源之分配、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跨部會科 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 辦等業務,惟查以上業務均與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之科技 部職掌重疊,另查科技會報辦公室自各科技類財團法人 借調員工高達40人,顯以體制外人員辦理政府科技政策 制定之業務,有違體制,且財團法人多向政府申請科技 預算補助之執行單位,不免有利益相通之疑慮,且102年 度立法院審查預算時已作決議要求改進,惟103年度仍未 有所改善,爰予部分凍結,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4.行政院 103 年度第 4 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4,175 萬 5,000 元。查 102 年度本預算工作計畫包含,「推動六大 新興產業—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中,改善法規,成 為 PIC/S 會員,並可與他國建立 GMP 標章相互認證。然 近日黑心油品爆發以來,顯示我國 GMP 制度漏洞百出, 已逐步失信於民、無法成為品質保證之標章,更遑論與 國際各國互相認證。故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GMP 標章制度檢討與改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6目「國土安全規劃」國土安全辦公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4 日以院臺安字第 室編列50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俟行政院就以下各案向立 1030126370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1.「國土安全規劃」共編列計畫預算500萬元。然查本項計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畫之執行率偏低,101年度決算率僅達42.24%、102年上 半年執行率僅49.72%,可見行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 惰或浮濫寬列之嫌。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 「如何提升預算執行與績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6目「國土安全規劃」500萬元,係 主要辦理國土安全、反恐地方講習,及金華演習計畫, 爰凍結三分之一。待行政院秘書長率國土安全辦公室就 17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跨部會反恐協調機制之計畫方向及102年度演習計畫之 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3.鑑於兩岸政治經貿等活動往來頻繁,反恐工作應廣泛擴 及兩岸關係,避免兩岸管道成為恐怖分子攻擊目標,或 淪為全球反恐網路之破口。然過去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 室業務中,並未列入中國對於台灣國土安全威脅,也不 重視恐怖分子透過兩岸管道發動恐怖攻擊之可能。爰 此,要求103年度行政院預算第6目「國土安全規劃」預 算500萬元,部分凍結,俟國土安全辦公室將中國納入國 土安全威脅對象,並就兩岸管道與恐怖攻擊提出相關報 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國土安全規劃」預算500萬元。有鑑於近年來世界各地 恐怖攻擊頻傳,而台灣也於102年4月發生高鐵恐怖攻擊 事件,國安局長蔡得勝於4月22日表示:因應反恐本土 化、網路化及年輕化,建議應儘速推動反恐法。然《反 恐怖行動法》於2007年送過一次草案進入立法院,因立 委屆期不連續未審議後,便未有草案送入立法院。行政 院國土安全辦公室身為反恐事務最高協調單位,應負起 立法責任,儘速協調相關單位研擬反恐相關法案。故凍 結該項部分預算,待國土安全辦公室完成反恐相關法案 研擬,陳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後,始得動支。 5.查今年4月高鐵發生首起行李炸彈事件,此為近年台灣重 大恐怖攻擊事件。然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至今仍未針 對此恐怖攻擊事件提出報告,僅於102年4月份「國土安 全情勢研析及建議」月報中,簡單提及本案,後續完全 未提出研究分析或因應防制計畫。復查國土安全辦公室 對於「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曾提出完整報告,對於發生 於台灣境內的恐怖事件卻輕忽怠惰,顯見行政院對於國 土安全〈反恐〉工作缺乏警覺亦無完善計畫。爰此,凍 結本目部分預算,行政院並應於1個月內就「大眾運輸工 具遭受恐怖攻擊之防制與應變」提出相關報告送交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 6.查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國土安全規劃項下所編列定期 APEC 反恐工作小組會議 29 萬 6,000 元,惟大陸與我國關 係特殊,反恐工作之各項措施與作為,攸關我國家安全, 且我國之出席身分與該項會議內容未於預算書中說明, 是項預算先予部分凍結,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852萬2,000元,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4 日以院臺忠字第 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就以下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103012557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1.災害防救業務共編列852萬2,000元。災害防救辦公室委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17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託辦理之「102年災害潛勢地區保全戶」電話抽測民意調 查報告中,顯示:「民眾沒看到且沒收到政府單位所提 供之標示疏散避難地點防災地圖」之比率高達38.3%、 「沒 參加過政府單位所舉辦的災害防救演習」者比率高達 62.6%。顯示政府長年推動災防措施,但實際上民眾接觸 或了解這些防災資訊的比例卻不高,顯見政府宣導不力 下,縱令災防措施再佳,也難見成效。爰此,凍結本目 部分預算,待災害防救辦公室就災防政策宣導提出檢討 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共編列計畫 經費852萬2,000元。然查本計畫執行率偏低,101年決算 率僅達71.86%、102年度上半年結算率僅20.83%,可見行 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惰或浮濫寬列之嫌。爰此,凍 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就「如何提升預算執行與績效」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7 目「災害防救業務」項下共編 列計畫經費 852 萬 2,000 元。查災害防救辦公室自 100 年來推動「民間企業參與災情通報與強大災害預警資訊 作業」,希望與民間公司合作,於商店收銀機上觀看即 時氣象及災害預警資訊。此項計畫無需業務經費,且可 更快速通知民眾,實應大力推廣。然此計畫與統一超商、 台糖公司、中油公司合作,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完成 8600 個據點建置後,至今將近 1 年卻完全停擺,毫無進 展。此類與民間合作,免編預算,且易使民眾有感之政 策,行政部門卻執行怠惰,實屬可惜。綜上,凍結本目 部分預算,待災害防救辦公室就本計畫施行成效及後續 據點擴增期程提出相關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 後,始得動支。 4.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7 目「災害防救業務」共編列 852 萬 2,000 元。此項計畫項下之「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維 運及考評規定執行成果與後續精進作為」重要計畫,為 避免地震或其他重大災害發生時,公眾或專用通信網路 線路壅塞或損壞,影響救災作業進行,故建置此緊急通 訊系統。然查此系統於 102 年 1 月至 6 月間,報修 165 次、更換零件 134 件,幾乎天天損毀、天天報修,一旦 災害發生,此通報系統根本難以運作,災防辦公室簡直 置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於高度風險中。爰此,凍結第 7 目 部分預算,俟災害防救辦公室主動調查是否有人謀不 臧,並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政風調查報告,經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5.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7 目「災害防救業務─全國災害 防救業務推展」,共編列 640 萬 2,000 元。查其項下計 畫,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僅編列 21 萬元。災害防 17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救演習應為防災救災之核心業務,然行政院所編列之演 習預算卻僅占整體預算 3%,甚至遠低於民意調查、研討 會、視察旅費或防災日活動等,預算分配本末倒置,標 準嚴重失衡。爰此,凍結「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之 部分預算,俟行政院針對預算編列配置提出檢討報告, 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一)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經費凍結四分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5 日以院臺性平字 之一,俟行政院就以下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 第 103012663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1.性別平等業務共編列預算金額1,734萬7,000元。然查本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計畫執行率偏低,101年度決算率僅達50.4%、102年執行 率僅68.57%,可見行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惰或浮濫 寬列之嫌。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如何提 升預算執行與績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依據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決議,行政院已核定民 國98年起,各項法案及中長程計畫案,皆須進行「性別 影響評估」 。行政院並於101年1月1日於院本部下成立「性 別平等處」,依《行政院處務規程》第16 條,性平處之 業務職掌包括:「性別平等基本政策、法案、計畫、工 作報告之綜合規劃、協調、審議、宣導、研究發展及督 導。」但目前呈報行政院之各項法案及中長程計畫案「性 別影響評估」內容,卻多未會商及轉函行政院性別平等 處,失去此組織改造之設立原意。行政院送立法院之各 項法案及中長程計畫案,亦未一併轉送立法院該案之「性 別影響評估」內容。爰此,凍結行政院「性別平等業務」 經費之四分之一,直至行政院檢討修正「性別影響評估」 相關作法,並將各法案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性別影響 評估」內容送交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報告改善成效,另將「修正性別預、決算制度」,於 103年試辦及104年開始實施性別預、決算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報告改善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預算 1,734萬7,000元,其中委辦費用計910萬元,占整體經費 52.5%,委辦費用占比明顯過高。查行政機關編列委辦費 原因為:人力無法因應、設備無法因應、技術無法因應 或時間無法配合等,但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及其業務為行 政院組改後重點項目,應無上開因素而須編列委辦費用 之需求。復查,委辦事項為辦理各國性別主流化推動策 略及成果研究計畫80萬元,辦理APEC性別議題相關工作 830萬元,此皆為性別平等處應專責擔負之工作。綜上, 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委辦費需求評估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7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4.行政院103年度預算「性別平等業務」1,734萬7,000元, 其分支計畫「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編列954萬8,000 元,其中編列委託辦理103年度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 別議題及相關工作計畫經費830萬元,占該計畫經費 87%,惟卻未有任何相關詳細說明,爰予部分凍結,俟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5.102 年 6 月我國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此協議 對於我國經濟弱勢階層影響甚鉅,其中更有不少開放項 目是以女性從業者為多數,查政府相關單位至今對於各 產業受影響人數尚無定論,亦未提出性別影響評估。故 要求性別平等處應於 1 個月內完成兩岸服貿協議的性別 影響評估報告。 (十二)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9目「資通安全業務」經費凍結四分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5 日以院臺護字第 之一,俟行政院就以下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 1030125981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 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1.查「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係101至105年之5年期連續計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畫。然據行政院函復表示,目前該項計畫仍在進行細部 研商,預計102年底始為公布。查原訂101年度開始施行 之計畫,延宕近2年,竟連草案都尚未底定。顯見行政院 對於國家通訊資訊政策毫不重視,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應 負行政怠惰之責。爰此,凍結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9目 「資通安全業務」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完成國家通訊發 展方案計畫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2.資通安全業務共編列 314 萬 5,000 元。然查本計畫執行 率偏低,101 年度決算率僅達 63.3%、102 年上半年執行 率僅 81.91%,可見行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惰或浮濫 寬列之嫌。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如何提 升預算執行與績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9 目「資通安全業務」分支計畫 編列 314 萬 5,000 元,凍結四分之一。惟 102 年度至今 上半年核定執行預算辦理成效未如預期,待行政院秘書 長率資通安全辦公室就行動裝置資通安全、如何防止違 法監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十三)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共編列12億2,267萬6,000元,經費凍結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4 日以院臺消保字 2,000萬元,俟行政院就以下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第 1030125752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0 1.行政院103年度主管預算共編列12億2,267萬6,000元,自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2008年的毒奶粉、2011年的塑化劑、2013年3月毒澱粉到 近來的黑心食油事件,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然103年度 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費之預算僅占行政院整體業務經費 3.9%,其中辦理補助團體訴訟經費更只就「塑化劑汙染 174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食品事件」編列90萬4,000元,又僅有8.7%,整體業務預 算對於消費者保護業務以及訴訟協助可說杯水車薪,況 且該訴訟於日前一審判決已有結果,103年度編列該筆補 助預算待審查通過早已緩不濟急,且以匡列指定單一事 件補助之預算編列方式,將使塑化劑污染後接續發生之 食品安全事件團體訴訟無法比照受有補助,足見行政院 在整體預算配置上對消費者保護並未有重視,在協助消 費者團體訴訟之經費編列方式又明顯失當,爰此,凍結 行政院部分預算,待行政院提出如何於103年度預算中調 整補助塑化劑污染後接續發生之食品安全事件團體訴訟 經費以及未來如何有效反映加強消費者食品安全保護之 相關預算,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第10目消費者保護業務共編列1,432萬5,000元。查近年 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身為行政院 所設專責單位,卻總在問題爆發後,進退失據、毫無功 能,市面商品未清查、退貨條件標準不一、協商不出賠 償方案、網站資訊也未更新,顯現消費者保護處行政怠 惰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故凍結本項部分預算, 待行政院提出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含食品安全問題及商 品問題)之處理程序SOP,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 始得動支。 3.查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從原本「一年一爆」幾乎 變成了「一月數爆」的地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身為 行政院所設專責單位,對於食品安全之制度、規劃、掌 控顯有疏漏,多年來顯無改善。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 102年5月23日即曾就「行政院未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善 盡督導之責」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然今行政院對於油品事件卻仍似處理食安事件的新人, 手足無措,毫無作為,甚至將應擔負的責任推諉給地方。 爰此,故凍結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0目「消費者保護業 務」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食品安全檢討及改善措施」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4.消費者保護業務共編列1,432萬5,000元。查近年來食品 安全問題頻傳、市面上不良產品流竄,而消費者保護處 負責消費者權益,卻行政怠惰、執行率低落,101年度決 算率僅有82.96%、102年上半年執行率更只有50.31%!行 政部門如此怠惰,無怪乎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故凍結 本項計畫部分經費,待消費者保護處就如何提升消費權 益、保障消費安全及預算執行效率等各項檢討報告,經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5.消費者保護業務共編列1,432萬5,000元。淘寶網102年10 月與我國全家超商業者合作,推出24小時貨到店之服 175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務。查淘寶網上商品良莠參差不齊,時有黑心或非法商 品於網路上販賣,然因淘寶網之公司設立於對岸,故不 在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保障範圍,若有民眾受騙、 受害,只能自認倒楣,查行政院消保處負責我國消費者 保護政策及計畫之擬定,卻仍未能主動針對此事提供民 眾解決及保障方案。為保護台灣民眾權益,爰凍結部分 預算,俟行政院完成國人於中國網路交易糾紛案件調 查,並邀集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就此 問題提出因應檢討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 得動支。 6.查行政院連年辦理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工作評比,並對 績優機關進行獎勵補助,然此評比結果行政院未正式公 告,各界對中央機關對消保作為良莠不得而知,此績效 評比過程及結果完全不透明,獎勵與補助亦恐淪為黑箱 作業。復查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始知,100年度行政院此 項評比中,獲獎機關竟達86.4%,101年度獲獎比率達 84%,已足證行政院此評比已淪為私相授受,甚至是分贓 行為。爰此,凍結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0目「消費者保 護業務」項下「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部分預算,俟行 政院提供近3年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評比完整 報告及獎勵補助明細,並重新擬定評比及獎勵補助辦法 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7.行政院103年度預算「消費者保護業務」項下「消費者保 護督導業務」編列有督導考核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費 者保護工作績效,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57萬 元。行政院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監 督考核作業,近2年來獲獎比率高達八成以上,且名列良 等評等分數僅75分以上者之機關,即獲頒獎牌(盃)及 獎金,獎勵標準門檻過低,獎勵金之核發恐有浮濫之虞, 未達擇優獎勵之功效,爰予以部分凍結,俟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8.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0目「消費者保護業務─消費者保 護督導業務」編列「督導考核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費 者保護工作績效,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57 萬元。行政院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 監督考核作業,近2年來獲獎比率高達八成以上,且名列 良等評等分數僅75分以上者之機關,即獲頒獎牌(盃) 及獎金,然而國內依然爆發多次食品安全危機,可見獎 勵標準門檻過低,獎勵金之核發恐有浮濫之虞,須立即 研謀改善。爰此,建議「督導考核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消費者保護工作績效,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 57萬元,凍結部分預算,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獎 勵標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76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9.查近年來食品安全不斷,不僅損害民眾健康,連帶影響 台灣商品國際聲譽。然行政院103年度第10目「消費者保 護業務」項下「消費者保護官業務」委託辦理市售商品 檢驗經費僅編列52萬5,000元,近3年預算總額亦僅103 萬元。顯見政府對於食品、商品安全等消費者權益維護, 消極被動,毫不重視,馬英九總統面對近日油品危機, 甚至說出:「政府是少數,人民是多數,多數監督比少 數比較容易。」的卸責說法。綜上,凍結行政院103年度 預算第10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 食安問題與消費者權益之檢討,及政府如何主動出擊保 障消費者權益等議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行政院103年度預算「消費者保護業務」項下「消費者 保護官業務」其中編列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52萬 5,000元,惟近來市場上發生商品標示不明、甚有造假 情事頻傳,顯見委託辦理之成效不彰,爰將該筆預算部 分凍結,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11.近來國內爆發廠商將棉籽油及銅葉綠素等有害人體之 物質,加入食用油內,導致民眾恐慌,食安問題再次成 為重大議題。然查行政院官網站消費者保護資訊網頁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中, 「新聞稿」及「消費資(警) 訊」兩頁面竟查無相關資訊,民眾根本無法從中獲取正 確資訊。又 102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曾決議要 求行政院於 1 周內將 2008 年至今所有消費事件〈含產 品召回及食品安全〉登載於行政院相關網站,行政院作 為明顯藐視立法院決議。綜上消保處失職怠惰情事,爰 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10 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除補 助消費者團體訴訟經費外,部分凍結,俟行政院依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 5 月 23 日決議辦理,並對權責之主管提 出失職懲處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始得動支。 (十四)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2目「新聞傳播業務」項下各分支計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10 日以院臺發言字 畫編列6,892萬4,000元,經費凍結900萬元,俟行政院就以 第 1030126419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下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1 得動支。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1.新聞傳播業務計畫,共編列6,892萬4,000元。查行政院 103年度預算若扣除人事費,「新聞傳播業務」即占行政 院整體預算18%。且復查102年上半年執行率僅達 34.96%,可見行政院本項預算恐有執行怠惰或浮濫寬列 之嫌,故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就「如何提升預算執 行與績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2目「新聞傳播業務」各項分支計 17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畫編列6,892萬4,000元,凍結部分預算。宜針對發言人 辦公室人數甚為龐鉅,臨時、派遣或勞務承攬人員之聘 用欠缺合理性,待行政院秘書長率發言人就發言人辦公 室人力編制配置之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 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3.查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2目「新聞傳播業務」下編列臨 時、派遣、勞務承攬人員經費,經查不同分支計畫項下 編列人員薪資水準差距將近一倍,但從預算書所列工作 內容中,無從分辨其待遇支給標準或原因。爰此,凍結 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第12目「新聞傳播業務」項下臨時、 派遣及勞務承攬經費部分預算,俟行政院訂定相關薪資 給予標準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4.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 「新聞傳播業務」編列 6,892 萬 4,000 元,新聞傳播業務由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負責,查發言 人辦公室配置員工達 66 人,較總統府及其他院級機關負 責相同業務之人數為多,且另編列進用臨時人員 8 人之 「臨時人員酬金」724 萬元、委託勞務公司僱用派遣人員 4 人及勞務承攬 1 人之「一般事務費」200 萬元,共計 13 人,所需經費 924 萬元,有違政府組織改造之精簡、精 實原則,爰予以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五) 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27 日以院臺人字第 工作維持」,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等四處聯合服務 1030017380 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中心共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 1,946 萬 6,000 元。行政院正 及各委員,並轉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 推動組織簡併,然而行政院卻在全台各地廣設服務中心, 會之函說明,有關本院中部、南部、東 有違組織精簡原則,且其均源自未修正組織法前逕以行政 部及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為常設性任 函令所增設之非法制化單位,已常設多年。各服務中心執 務編組,相當於內部一級單位,依其組 行長坐領高薪,卻無實際績效,到處為企業站台,淪為政 織屬性及法定定位,非屬中央行政機關 府選舉時綁樁之嫌。爰此,建議有關南部、中部、東部、 組織基準法第 4 條所定須以法律定之組 雲嘉南等四處聯合服務中心於民國 105 年若未能完成法制 織。 化則不得再編列相關預算。 (十六) 102 年 7 月 3 日陸軍下士洪仲丘在禁閉室悔過期間,因被操 一、 本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受理之 練過度死亡,社會嘩然,連帶引起各界對軍方過去可疑死 申訴案件,依「行政院軍事冤案申 亡事件之討論,及對軍方處理該類事件公正性之質疑。8 訴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以下 月 3 日 20 餘萬白衫軍集結總統府前,展現公民力量、提出 簡稱本要點)第 2 點規定,分為「民 三大訴求,行政院於 8 月 29 日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 眾申訴」及「主動清查」2 類。第 重啟歷年冤案之調查。然時任委員會召集人羅瑩雪表示, 6 點規定,該會設立時間為 1 年(自 該委員會預定受理冤案申訴時間為半年,運作時間為 1 設立之日 102 年 8 月 29 日起至 103 年,得視情況延長。查該委員會於 8 月 29 日成立至 10 月 年 8 月 28 日止),期滿後得視事件 23 日止,已收件 119 件,其中申訴案件 52 件、陳情案件 受理情形及業務推動狀況,檢討是 67 件,顯示我國過去 20 年間軍事冤案甚多。為避免民眾因 否延長。第 7 點規定,受理申訴期 資訊傳遞速度不一,或資料準備不及,而逾期向委員會提 間為自設立之日起 6 個月(至 103 出申請之情事。故要求「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在受理期 年 2 月 28 日止),必要時得延長之。 17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間屆滿前,檢討是否延長申訴時間。 二、 民眾申訴案件,除該會初成立之 102 年 9 月份受理 30 件外,同年 10 月受理 2 件,11 月受理 6 件, 12 月受理 2 件,103 年 1 月受理 5 件,2 月受理 3 件,顯見民眾提出 申訴案件之數量已明顯下降。另受 理期間於 103 年 2 月 28 日截止後, 僅於 103 年 3 月 26 日收受申訴案 件 1 件,且係發生於 64 年間,不 符本要點第 1 點第 2 項規定,所稱 軍事冤案係指軍冤會設立之日前 20 年內發生之要件。 三、 該會另依國防部提供之近 20 年 內 於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心神喪失 曾向該部陳情案件清單過濾後,主 動清查未提出申訴之案件 77 件, 自 102 年 8 月 29 日起至 103 年 2 月 28 日止,以每月 12 件之數量固 定分案調查至 103 年 3 月,預計於 103 年 8 月 28 日止辦理完畢。 四、 鑑於該會收受民眾申訴案件數量 呈逐月下降之趨勢,且至受理期間 屆滿後,並無合於受理申訴要件之 案件提出,再者,該會亦主動清查 曾向國防部陳情而未提出申訴之 案件,是應無延長受理申訴期間之 必要。 (十七) 為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集會遊行權利,爰要求行政院往後 本院接收陳情書或聽取意見均依案件性 處理陳抗事件時,應以勸說溝通為原則,不得動輒以優勢 質,指派專責單位派員處理,並視情況 警力驅散抬離,徒增警民衝突。另,往後行政院接收陳情 由各單位主管以上人員親自接見。 書,或聽取意見不應由政風或公關人員出面,而應改行政 院處長以上層級親自接受為原則。 (十八) 查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案,員工人數合計較 100 年度增加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20 日以院臺人字第 達 253 人,扣除因組織改造、人員移撥後,員工人數尚增 1030127946A 號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加高達 100 人,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指出,行政院組改前後,及全體委員,就本院組改後單位之設置 簡任高階文官擴增高達 40 人。行政院組改卻越改人越多, 及員額、組改前後簡任以上員額及人力 越改官越大,此有違政府組織改造之原意。爰此,要求行 檢討予以說明。 政院應於 3 個月內檢討現有人員數及官職等現況,提出人 力檢討方案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十九) 查行政院網站公布資料,行政院聘有 100 名行政院顧問, 經查本院政務顧問劉宗明於 102 年 4 月 復查網站所公布行政院顧問建言最新一篇為 2012 年 12 月 向本院提出穩定物價、振興經濟等十數 15 日,此後即未登載任何行政院顧問建言。查行政院顧問 項建言,業經本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函請 設置目的在於廣徵民意,爰此,要求行政院應於三個月內 相關部會辦理,並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 17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重新檢討行政院顧問名單,往後應定期徵詢聽取行政院顧 將所提建言及辦理情形等資料登載於本 問建言,並列為重要管考事項,彰顯行政院顧問建置之目 院網站。另依「行政院政務顧問遴聘要 的。 點」規定,政務顧問任期最長為一年, 期滿得續聘之,爰本院政務顧問名單每 年均重新檢討聘任,103 年政務顧問名 單已於 102 年 12 月重新檢討聘任,本院 亦適時徵詢聽取政務顧問建言。 (二十) 有鑑於內政部報行政院之「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本院業於103年2月26日以院授主預彙字 中計畫期程(103至112 年)10年間僅編列90億2,120萬元 第1030100464A號函將本項分由內政部 (含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12,250戶及運用國宅用地 辦理。 興辦社會住宅(4,024戶),合計預計興建社會住宅戶數為 16,274戶。惟,據內政部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指出,6類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身障家庭、單親、育有未成年子女3 人以上、離開安置機構青少年)社會住宅需求戶數高達32 萬8千戶。如依該草案10年僅興建16,274戶,且住宅法特殊 情形或身分者保留戶僅占10%。10年後政府僅為弱勢者提供 1,627戶社會住宅,遠不及總需求量0.5%。尤有甚者,內政 部就該方案於102年5月15日、7月31日、9月13日召開會議 研議,均僅邀請相關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代表,未邀請住 宅與弱勢團體代表或相關學者專家與會,該草案根本未採 納民間意見,亦恐無法反應民間需求。爰此建請行政院對 於內政部所提「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要求內 政部應重新邀請民間住宅、弱勢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與會 再行研議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並重新向行政院提 出。 (二十一) 內政部於102年9月將「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本院業於103年2月26日以院授主預彙字 提交行政院,然方案研擬過程不公,僅進行4次會議,皆未 第1030100464A號函將本項分由內政部 邀集學者、民間團體參與。其草案內容極為粗糙,不僅自 辦理。 行推翻100年「社會住宅需求調查」的社會住宅需求量,且 加計預期新建與租金補貼戶數,評估未來10年社會住宅實 際缺口,限縮至10,048戶,對於當前社會住宅興辦模式與 租金補貼等諸多制度問題,卻視而不見,未有整體改進對 策。鑑於內政部過於草率匆促擬定方案,將影響未來10年 社會住宅發展方向,及弱勢者居住權益。爰此,建請行政 院暫緩核定「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並責 成內政部針對下列課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及時間表: 1.內政部應依〈行政程序法〉辦理聽證會,邀集學者專家 及相關民間團體等廣納各界意見;對既有草案內容進行 修正調整。 2.內政部應重新調查全國社會住宅需求,並接受各界檢視 確認,以做為「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之政策研擬 基準。 3.內政部應針對現行「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政策」所造 18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成的弊端,確實檢討修正。在未配套修訂獎勵民間相關 原則與機制前,不得設定做為本方案之優先執行原則。 4.內政部應檢討當前低所得弱勢家庭獲致租金補貼名額過 少,及補貼金額未能因應各地不同租金水準而有差異補 貼的問題進行檢討。在未提出具體改進措施之前,內政 部不得將租金補貼戶數計入社會住宅供給量計算。 (二十二) 查目前政府建置相關緊急通報號碼專線甚多,如有110警察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28 日以院臺法字第 報案、119消防救助、118海巡報案、113婦幼保護專線、165 1030016922 號函將研處情形送立法院 反詐騙專線、0800-110-110緊急重大危急案件報案及 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0800-119-119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等專線,實務上民 眾在遭遇緊急事故之際,通常是撥打極為熟悉的110及119 號碼為主,至於上開其他專線,多數民眾均印象模糊,甚 至根本不知,故為便於民眾在發生緊急救難求助事故時, 能迅速撥打專線通報救難機關,以利爭取搶救時間,降低 民眾傷亡,特要求行政院應責由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及相關業務單位,針對目前國內緊急危難或求助相關 專線建置,進行全面整體研議並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或 整併方案報告。 (二十三) 查 99 至 101 年全國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人員 一、 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前於本(103)年 1,109 位(非警察人員 210 位、警察人員 899 位),除警察 3 月 19 日通函各機關,於提報及審 人員記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過於浮濫之外,另發現大多數 辦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 其專案考績人員敘獎具體事實,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 明確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 細則第 14 條規定「措施經採行確具重大成效者、提出重大 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並於銓敘部 革新具體方案、消弭重大意外變故發生」等意旨,顯為不 銓敘審定後,將人員及具體事蹟公 符,明確違反引用,其中 1,109 位記一次二大功敘獎具體 告周知。 事實、核定的服務機關等審查標準及作業顯有失衡及不公 二、 另考試院業於本(103)年 7 月 22 日 之處,且有部分人員記功事實與社會觀感認知有所歧異, 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故為讓外界共同檢視一次二大功專案獎勵案件之合理性及 第 14 條,增訂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 公平性,特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或機關所屬單位 績送銓敍部銓敍審定時,應檢附具 提報及審辦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依照公務 體事實表,並由銓敘部組成專案小 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中一次二大功敘獎 組審核,除優良事實涉及機密性業 之規定意旨辦理,嚴謹加強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關 務者外,送銓敍部銓敍審定後,應 或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次之二大功公務人員, 將優良事實及獎勵令刊登政府公 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1 個月內予以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周 報。 知,以昭公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譽感,激勵其他同 仁自我期許,有效提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公正、公 開之原則。 (二十四)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於民國 86 年 11 月 26 日第 2 次 一、本院性別平等會多位民間委員,關 委員會議決議設立「行政院國家婦女人身安全基金」,並 切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 於 87 年 9 月 24 日由內政部捐助 3 億元,成立「財團法人 金會(以下簡稱婦權基金會)之歸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作為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 屬及定位,歷經多次會議討論,說 員會的幕僚智庫,扮演民間與政府的對話窗口,並建構婦 明如下: 女資源與資訊交流的中心。為因應政府組織改造,行政院 (一)婦權基金會由衛生福利部監督及 18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於 101 年 1 月 1 日於院本部下成立「性別平等處」,行政 管理,擔任主管機關。 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亦更名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二)持續督導衛生福利部,強化本院性 然而目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之執行長, 別平等會與婦權基金會之連結。 卻非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之處長擔任,反而改成由衛生福 二、關於「婦權基金會」之定位等,本 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擔任,民間憂心此將導致該基金會 院亦於103年3月5日以院臺性平字 不再扮演「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之幕僚智庫角色,而淪於 第1030126635號函送立法院,經立 婦女福利機構之狹隘定位。爰此,建議行政院檢討修正「財 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 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相關定位,使符合「行 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之解凍專案 政院性別平等會」之幕僚智庫角色。 報告中一併敘明。 (二十五) 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的方式與國會加強溝 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6 日以院授主預彙 通,以求政策之周延合理,並符民眾期待。 字第 1030100464A 號函將本項分由本院 所屬各機關依照辦理。 (二十六) 近來我國經濟發展不力,主計總處於 11 月 29 日再次下修 已依決議撙節辦理。 我國 102 年 GDP 成長率為 1.74%、出口貿易量連兩個月衰 退,11 月失業人數高達 47 萬 8,000 人;僅 11 月及 12 月 份,疑因失業而自殺、經新聞報導披露者,更多達 11 人。 然,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卻於日前拍板決定於台大國際會議 中心等高級場地,擴大舉辦尾牙,800 多人共同舉杯歡慶領 年終,嚴重違反人民公僕之角色。爰要求行政院 103 年應 撙節辦理。 (二十七) 行政院為公民投票法主管機關,有關公投審議委員會經費 本院業於本(103)年 5 月 19 日公告自 之使用由行政院自行辦理,用途別科目由行政院調整編列。本年 6 月 1 日起終止委任中央選舉委員 會辦理「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 織規程」第 7 條之事項(即本院公民投 票審議委員會幕僚業務相關事宜) ,改由 本院自行辦理。 (二十八) 國家賠償體制常年因賠償義務機關與賠償費用編列機關不 本院業於 103 年 8 月 8 日以院臺法字第 統一,以致於各機關就其應負之代位求償責任往往刻意輕 1030143668 號函將「國家賠償法」修正 忽,以致於每年賠償數遠遠高於求償數,至今國賠案件之 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求償比率僅有 5%。惟,根據民國 89 年 12 月 26 日法務部(89) 法律字第 000568 號函即已提出建議變更中央政府國賠預算 編列回歸各部會自行編列,使預算編列合乎實際,促各機 關落實求償權,避免會計程序繁複,但行政院至今尚未變 更編列,甚或提出行政院版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於國會審 議。有鑑於此,爰凍結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及法制業務」 經費五分之一,待行政院變更預算編列並將之明文,提出 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於國會審議時,始得動支。 (二十九) 鑑於「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申辦案件受理 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7 日以院臺建字第 至 103 年底止、辦理至 105 年底止,惟原住民保留地之申 1030125911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請案,自鄉鎮市公所受理起,到縣市政府轉請原住民族委 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員會陳報行政院核定,至後續管理機關變更、實際分配之 作業,所有作業流程重重複複,且過於繁複、冗長,恐致 計畫無法如期辦理完畢,應有簡化作業流程之必要外,亦 18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應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協調各縣市政府及各鄉鎮 市公所積極辦理會勘、初審及辦理相關作業,並督促財政 部國有財產署、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等相關公產管理機關積 極配合辦理。爰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及法制業務」1,296 萬 6,000 元,應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簡化補辦增劃編 原住民保留地行政作業流程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 為因應組織改造後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組為科技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3 日以院臺科會字 部,行政院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設置「行政院科技會報設 第 103012538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 置要點」、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惟科技部尚未成立,院內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暨全 近來第 4 代行動電信招標,更曝露國家科技決策缺乏整合 體委員。 協調。矧科技會報作為跨部會協調機制,在科技與規範互 動密切的今日,理當就法律案、預算案與重大政策建置行 政權內部之科技影響評估流程,以利國會及公民社會檢 視,然科技會報與科技辦公室之工作,卻僅獨重科技願景 的提出及產業服務,甚有不足。爰行政院預算第 4 目「科 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 4,175 萬 5,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 待行政院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內政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三十一) 針對 103 年度行政院預算第 5 目「聯合服務業務」4,159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4 日以院臺南服字 萬 4,000 元,有鑑於行政院之中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原意 第 1030124893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要加強對中南部縣市政府的溝通以及對民眾方便洽公的服 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1 務。然而,在發生日月光公司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事件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時,高雄市政府對日月光祭出重罰,而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執行長卻召開記者會,以政治追殺來批評高雄市政府,儼 然成為企業之打手。在其成效不佳情況下,爰凍結五分之 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二) 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第 5 目 「聯合服務業務」4,159 萬 4,000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13 日以院臺東服字 元,惟行政院於全臺各地廣設服務中心,顯有組織疊床架 第 1030125167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屋,徒增國家行政成本,並有違組織改造之組織精簡精神,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1 且人員配置,多以約聘人員擔任,人事彈性過大,恐淪為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政治酬庸之虞,亦有違相關法律及我國文官體制。綜上, 爰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三) 行政院 103 年度預算案「新聞傳播業務」工作計畫,編列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10 日以院臺發言字 預算 6,892 萬 4,000 元,用以辦理行政院重要政策、事件 第 1030126419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 與施政措施之新聞聯繫及行政院整體文宣與重要政策傳播 立法院,經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11 作業之規劃及推動等工作。惟行政院之發言人辦公室員工 次會議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人數遠逾其他內部單位近 30 人,又在人力充裕的情形下進 用多名臨時、派遣或勞務承攬人員,欠缺合理性。綜上, 以促行政院從嚴覈實檢討發言人辦公室業務內容、人力調 派及運用之有效性,確切落實組織精簡及人力運用精實精 神,爰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 動支。 (三十四) 基礎網路包括固網電信、水電瓦斯管線及軌道設施,對人 本院業於 103 年 3 月 31 日以院臺安字第 18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民日常生活與國家競爭力至關重要,亦具有「自然壟斷」 103012943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等共通之經濟性質,因此各國就其建設方針與管制作為, 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有創設專責機關如德國聯邦網路署(Bundesnetzagentur) 者。矧基礎網路除事關經濟民生外,亦具備國家安全上之 機敏性,因此我國雖未將相關事權統一,亦曾以「關鍵基 礎設施」之名擬定多項防護策略。爰要求行政院於 1 年內, 建立常態化之跨部會基礎網路政策協調機制,以強化我國 對基礎網路之建設推動、市場管理與安全維護。行政院並 應於 3 個月內,將此機制之草案,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 (三十五) 位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之行政院副院長官邸,屬於 1952 一、 本院經管之臺北市長安東路副院長 年與 1953 年時,作為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對口 官舍,其現有建築本院於管理期間 的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所興建的美式高級住宅之一。此 自當予以妥善維護,以保存原有風 「長安東路美援會宿舍群」為現存最早、規格最高之戰後 貌,其樹木亦當悉心養護,日後該 美援建築,其設計係由 50 年代深具影響力之基泰工程司所 址不作為本院副院長官舍使用時, 承攬(基泰工程司亦設計美援會與美方人員合署之臺北市 將依規定移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妥 寶慶路「聯合大樓」),並由日治時期「最大本島人營造 處。 廠」光智商會人員施工,見證了臺灣政治、經濟與建築發 二、 本案宿舍群係監察院 102 年 3 月糾 展。矧臺北美國學校於「中山區美援會宿舍群」完成後 2 正前本院經建會經管閒置、低度利 年遷校至鄰近地帶;5 年後「美援道路」南京東路自大稻埕 用標的之一,該會擬變更非公用財 延伸直通朱厝崙,亦帶動諸多本地殷實商人隨之東遷並興 產移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依法處 築融合臺灣特色之美式洋房,因此「美援會宿舍群」亦可 理。依該署 102 年 10 月 16 日函, 稱具體而微地體現了臺北市區在 1960 年代向東拓展的痕 上開宿舍應報廢拆除,以利後續活 跡。爰要求行政院除應妥善維護副院長官邸現有建築風貌 化處理。前經建會爰於 102 年 12 與樹木外,並應責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同一標準管 月 10 日完成建物拆除工程之招標 理相鄰之同批宿舍,應經審議是否應予依文資法保存後, 作業,惟拆除前須先向臺北市政府 再予處理。 建管處(都發局)提出拆除執照申 請,該宿舍群是否應依文資法保 存,屆時可由臺北市政府依職權審 議,國發會將依臺北市政府之決定 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十六) 臺北市城中地區為我國首都之核心,政府機關、交通設施 有關城中地區中央機關經管之國有不動 與金融機構林立。惟近年臺北市商業區東移,包括公股行 產活化運用,財政部除訂有「活化資產 庫內諸多重要企業陸續搬離,使城中地區之商業動能和文 永續財政方案暨行動計畫」管考,並規 化資產之維護,面對極大挑戰。查城中地區發展的最重要 劃有指標性案件加強活化開發外,本院 課題,係區內有諸多由中央政府各機關經管之國有不動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定期由各部 產,致使發展效率不如新近興起之東區,惟其交通與人文 會、國營事業將目前閒置、低度利用及 之條件,卻又是臺北都會區永續發展之必須。爰要求行政 活化運用情形等相關議題提報該小組。 院於2個月內指派政務委員負責「首都核心區」之永續發 現行運作機制已有成效,似無須再請政 展,並定期召開工作會報以協調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 務委員邀集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召開工 ,並作為與民間溝通之窗口。 作會報並作為與民間溝通之窗口。 (三十七) 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6 日以院授主預彙 不但能彰顯人道價值,對於經濟技術之推廣與文化之交 字第 1030100464A 號函將本項分由外交 184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流,亦足以提供充份動能,為國家實質外交之核心。惟我 部辦理。 國多年來雖以國際援助作為「鞏固邦誼」之重要策略,卻 缺乏整合性之國際合作策略。爰要求行政院於 6 個月內責 成各部會擬定 ODA 策略後,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與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行政院每隔 5 年並應制定開發援助 策略檢討,交由各部會辦理。 (三十八) 查馬總統102年2月20日裁示:「由於臺灣的原住民是南島 本院業於 103 年 2 月 26 日以院授主預彙 語系原住民的來源,強調南島文化與臺灣原住民的關係非 字第 1030100464A 號函將本項分由行政 常重要;再從歷史、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都具有設立南 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島文化博物館的資格,成立原住民族國家級博物館,對觀 光發展也有很多助益」。另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於102年3月 22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表示:「以1個行政院院長而言,我 認為有1個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絕對是政府應該要去做 的。」於102年4月2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表示:「國家級的 原住民族博物館,在政策方向上行政院是支持的。」於102 年10月22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表示:「……考慮到史前博 物館是不是可以直接轉型……後來做了跨部會討論之後, 似乎是排除這個可能性,所以就要直接由原民會籌設國家 級原住民族博物館……就這一部分(中長程計畫),我可 以責成原民會開始處理。」綜上所述,馬總統及行政院江 院長已明確指示原民會應研提籌設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 之中長程計畫,已排除由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等現有 博物館更名改隸。惟查原民會102年12月11日陳報行政院之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設置綱要」,卻仍將「以既有之國 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等現有博物館更名改隸」列為可行 方案之一,顯與行政院江院長之提示相違背,且所陳報之 名稱為「綱要」,係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 條所定法規命令 之名稱,並非行政院江院長所提示之中長程計畫。為推動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之設置,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召開 跨部會會議,依前揭馬總統及江院長提示,於3個月內提出 籌設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中長程計畫。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