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目 次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 86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87 - 88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89 - 93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95 - 98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99 -135 3.各項費用彙計表------------------------------------------ 136-141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42-143 5.資本支出分析表------------------------------------------ 144-145 6.人事費分析表-------------------------------------------- 147 7.預算員額明細表------------------------------------------ 148-149 8.公務車輛明細表------------------------------------------ 150-151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52-153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154-155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156-157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59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60-163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64-171 15.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172-173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74-175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76-177 18.委辦經費分析表------------------------------------------ 178-179 19.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180-204 預算總說明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院長:綜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 2. 副院長:襄助院長處理院務。 3. 政務委員:負 責 政 策 及 法 案 之 審 查 、 主 持 專 案 工 作 、 聯 繫 協 調 , 並 統 合 各 部 會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 4. 秘 書 長 : 綜合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5.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幕僚事務。 6. 發言人:新聞發布、聯繫及辦理院長交辦本院整體文宣協調、督導事項。 7. 綜合業務處: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施政報告、立法院施政質詢院長備詢、專案質詢、 監察院年度到院巡察、監察案件資訊管理系統、憲政、選政與選務、公民投票、政黨、 政治獻金、遊說法制與地方自治、國家發展政策、國家發展計畫、政府資訊、檔案、 行政與法制革新、人事行政、本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功能、機關員額、公務員訓練進 修與給與福利、文書管理、事務管理、本院與各機關權責劃分規定、本院會議議程編 擬、議事程序與紀錄整理。 8. 內政衛福勞動處:戶政、役政、警政、入出國及移民、消防及空中勤務、地政、國土 管理、建築研究、宗教禮制、合作事業及人民團體、健康促進、衛生醫療服務、全民健 康保險、疫病防治、藥物管理及中醫藥發展、福利服務、國民年金、社會救助、社會 照顧及社區發展、勞動關係、勞動基準、勞工保險、勞工福祉、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 查及勞動力發展運用、原住民族自治、教育文化、衛生福利、經濟產業、公共建設及 土地管理。 9. 外交國防法務處:外交事務、條約協定、國際組織、涉外新聞與經貿及領事事務、華 僑聯繫、僑情研判、僑民文教、僑營事業及僑團輔導、國防戰略、軍隊發展、武器籌 獲、科技工業、國防設施、後勤動員、軍法制度及資源規劃、法律事務、賄選查察、 行政執行、檢察行政、犯罪矯正、司法保護、廉政興革及通訊監察、退除役官兵制度、 榮民安養及事業機構管理、大陸政策、兩岸人民往來、兩岸經貿事務與教育文化、香 港澳門及蒙藏交流、特種勤務、情報通訊、密碼管制及機密保防。 10.交通環境資源處:交通建設及運輸營運、營建及公共工程、環境保護、水利、地質及 礦業、國土保育、國家公園、森林保育及氣象、海岸巡防及海域安全。 11.財政主計金融處:關務、賦稅、國庫、國有財產、政府採購、車輛購置及公益彩券發 行、政府會計、公務預算、決算、統計及普查、銀行、證券、期貨、保險、貨幣、外 匯政策、利率及資本移動、公股金融機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及國際財政金融。 12.經濟能源農業處:經濟及產業發展、產業園區與加工出口區開發及管理、國際貿易、 對外投資、國際經濟與技術合作、商業及中小企業輔導發展、智慧財產權、標準檢驗 及公平交易、能源發展與安全管制、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輔導管理、農漁牧業發展及 農業資源管理、農業金融、國際農業合作及農漁民福利。 13.教育科學文化處:各級學校教育、終身教育、體育與運動、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國家 科技發展、學術研究及核能安全管制、文化資產保存與藝術、影視及文創產業發展、 通訊傳播之監理及發展、客家語言文化、產業輔導及傳播媒體發展、歷代古文物與藝 術品之徵集、研究及闡揚。 14.消費者保護處: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與措施之研究、研擬、協調及檢討;消 費者保護法與相關子法之制修及解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制 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修之協調、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及考核、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之指揮、 商品或服務之調查、檢驗與發表及重大消費爭議事件之協調處理;消費者保護教育推 行之規劃、協調及執行;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扶植、獎勵、補助及評定。 15.性別平等處:性別平等基本政策、法案、計畫、工作報告之綜合規劃、協調、審議、 宣導、研究發展及督導事項;性別平等權益促進、權利保障、推廣發展、性別主流化 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推動及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公約及其施行法、國家報告編纂事項;本院性別平等會業務運作、追蹤決議、部會性 別平等專案小組及性別聯絡人綜合規劃、協調事項。 16.新聞傳播處:本院重要政策、事件與施政措施之國內新聞聯繫、發布,與國際新聞發 布之規劃、執行及督導;本院整體文宣與重要政策傳播之規劃及推動;國內輿情之蒐 集研析、協調處理與國際輿情因應之協調及督導;本院對所屬機關(構)新聞傳播之 統合、協調及督導;院長公務活動之新聞聯繫、發布與影音(像)記錄、編輯、建檔 及運用;國際媒體晉訪院長之規劃及執行;院長言論、基本國情、本院重要施政資料 彙編、英譯及出版發行;本院重要政策文宣撰編、製作、英譯及出版發行。 17.國土安全辦公室:反恐基本方針、政策、業務計畫與工作計畫;反恐相關法規;配合 國家安全系統職掌之反恐事項;本院與所屬機關(構)反恐演習及訓練;反恐資訊之 蒐整研析及相關預防整備事項;各部會反恐預警、通報機制及應變計畫之執行事項; 反恐應變機制之啟動及相關應變機制之協調聯繫事項;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國 土安全政策會報事項。 18.災害防救辦公室: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務及措施之推動;中 央災害防救會報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督導;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害防 救基本計畫之研擬;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審;災害防救相關法 規訂修之建議;災害預警、監測及通報系統之協助督導;災害整備、教育、訓練及宣 導之協助督導;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督導。 19.法規會:法規之研議、審查、整理及管制;法規疑義之研議及闡釋;法制作業之協調 及策進;訴願案件之審議;訴願業務之督導。 20.公共關係處:本院送立法院各項議案之推動;立法院、監察院議事資訊蒐集及委員聯 繫服務;院長、副院長訪視行程、訪賓晉訪與晉見之規劃、聯繫及接待;院長電子信 箱及民意電話案件之處理;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21.秘書處:印信典守、文書、稽催、檔案、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出納、財產、辦公 廳舍、工友及圖書事項。 22.人事處:本院人事事項。 23.政風處:本院政風事項。 24.主計處:本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25.資訊處:本院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本院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本 院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26.科技會報辦公室:統籌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資源分配、重大計畫審議與管考及籌 辦重大科技策略會議。 27.資通安全辦公室:統籌規劃國家資通安全政策、通報應變、重大計畫推動與管考及辦 理相關會議。 28.食品安全辦公室:統籌規劃食品安全政策,統合中央及地方權責機關應變處理重大食 品安全事件,推動重大計畫與資訊系統及辦理相關會議。 29.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整合本院所屬機關(構)當地現有資源, 以單一窗口提供各該地區民眾便捷服務。 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組織架構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架構圖 院長 副院長 政務委員 秘書長 發言人 副秘書長 雲 東 南 中 食 資 科 資 主 政 人 秘 公 法 災 國 新 性 消 教 經 財 交 外 內 綜 嘉 部 部 部 品 通 技 訊 計 風 事 書 共 規 害 土 聞 別 費 育 濟 政 通 交 政 合 南 聯 聯 聯 安 安 會 處 處 處 處 處 關 會 防 安 傳 平 者 科 能 主 環 國 衛 業 區 合 合 合 全 全 報 係 救 全 播 等 保 學 源 計 境 防 福 務 聯 服 服 服 辦 辦 辦 處 辦 辦 處 處 護 文 農 金 資 法 勞 處 合 務 務 務 公 公 公 公 公 處 化 業 融 源 務 動 服 中 中 中 室 室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務 心 心 心 中 心 業務單位 未標示 輔助單位 常設性任務編組 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2.行政院院本部預算員額說明表 105年度 區 分 預 算 說 明 員 額 合 計 732 職 員 528 工 友 47 技 工 22 駕 駛 42 聘 用 69 約 僱 24 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主計、人事、文書、安 一、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 全防護、檔案保管與稽催等基本 並持續研究發展,發揮合作及服務精神,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提高工作效率,以達成行政革新之目標。 二、確實維護院本部院區及長安寓所之整體安 全。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 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 完成研討,透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 資料之保管、典藏及會議紀 成及政令推展。 錄之分發等。 二、適時向立法院提出行政院年度施政方針及 二、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 施政報告,並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 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他重 為,達成共識,以迅速展開各項施政工作, 要報告文件。 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三、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 三、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 審。 標之達成。 四、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 四、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 關業務。 法就本院送交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 五、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 認定,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制複決權。 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五、促進行政、立法、監察等院之良性互動, 政工作順利推展。 順利推動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六、院長民意電話及院長電子信 六、妥善處理民眾電子信箱、電話之意見,與 箱案件之處理。 民眾建立良好互動,傾聽民意,貼近民意。 七、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七、提升院區開放參觀安全秩序之品質與效率。 八、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 八、經由參與報本院法律草案審議,並負責本 商。 院核定、發布之法規命令審查,以精確掌 九、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 握立法本旨及最新立法趨勢,使審議之法 督導。 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十、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會。九、針對法制實務所產生之重大疑義召開諮詢 十一、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會議,借重相關專業領域學者專家之意 之購置。 見,作為處理本院法制業務之參考。 十、以電腦作業處理、管制訴願案件流程,有 效掌握案件審決期限,使人民因原處分機 關違法或不當處分,致損害其權益時,迅 速獲得救濟。 十一、審議訴願案時發現法令疑義,作成附帶 決議,請原處分機關研修相關法令規 範,以杜爭議。 十二、為利訴願人參與訴願陳述意見程序,訴 願人除可至本院陳述意見外,亦可至本 院各聯合服務中心,或當地協助辦理之 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直轄市、縣(市)政府,以視訊方式進 行。 十三、選擇數機關訪察訴願相關業務,並舉辦 訴願業務主管座談會,作成訴願業務報 告分送各機關,供訴願業務檢討改進之 參考。 十四、邀請學者、專家到本院專題演講,並舉 辦業務研討會;購置法規檢索軟體、法 學資料庫,增進同仁法學專業素養,提 升整體法制與訴願之作業品質及效能。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 一、定期召開科技會報,以規劃科技預算總體 額度配置及複核預算審議結果。 二、不定期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科技會報工作會 議,以辦理科技發展計畫政策審議作業, 以及協調推動重大科技政策。 二、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與重大 一、辦理科技發展計畫政策審議作業。 科技發展計畫之審 議 及管 二、協同科技部辦理政府科技計畫技術審議作 考。 業。 三、研擬「部會科技發展計畫績效評估制度」。 四、協同科技部辦理行政院管制計畫選項作 業、績效審查及實際訪視工作。 五、協同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機關科技類別關 鍵績效指標複核及評審作業。 三、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 一、協調相關部會推動「生產力 4.0 科技發展 整合及推動。 方案」。 二、協調相關部會推動「強化工業基礎技術發 展方案」。 三、協調相關部會推動生技產業發展政策,以 落實行政院重大會議結論。 四、協調推動台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加 速推動健康領域、工業生技與農業生技之 產業化發展。 五、協調相關部會落實「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 (NICI) 」之政策推動與「智慧台灣計畫」 之執行,有效提升整體資訊國力。 六、協調相關部會加速 4G 服務推動與普遍化, 並進行我國 5G 布局及發展策略方案。 七、協調相關部會執行「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 發展方案」。 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八、協調相關部會政府資料持續開放、品質提 升與國際交流。 九、協調推動政府大數據應用、產業輔導及整 合各部會推動創新創業政策。 四、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 一、籌備召開「2016 年行政院生物技術策略諮 議委員會(BTC)」,以檢視與探討產業發展 關鍵問題,提出具體可行之解決策略與行 動方案。 二、籌辦「2016 年行政院環境科技發展策略會 議」暨提擬方案。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辦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為民服務業務。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與 (三)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理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 心;強化辦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並視 意提供施政建言。 案情需要召開協調會解決。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南 部機關首長業務座談會,強化與地方政府 的聯繫與協調,持續舉辦與地方建設相關 之協調會、會勘等。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建 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動,成 為中央與南部地方政府、民眾、企業、團 體等的政策溝通橋樑。又透過南部聯合服 務中心網頁進行政府政策行銷。另各單位 亦規劃各項宣導計畫,包括:農村再生條 例與政策成果宣導、台灣精緻農業-如何 選用安全農產品說明會、南方領袖教育學 院、南台灣教育政策座談會、政府工商資 源運用宣導說明會與辦理南部工業區廠商 或團體座談會、南台灣觀光護照、南台灣 觀光旅遊發展論壇、金融理財知識教育宣 導活動、藝文團體訪察與文創輔導資源說 明會、環保政策說明會、大陸政策說明會、 微型創業鳳凰宣導會、就業促進工具與職 訓資源宣導會、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平交 易訓練營、客家社團訪視與客家飲食文化 宣導活動、行動領務等專案計畫,繼續朝 向跨域治理整合機制之目標邁進。 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任務編組與各合署辦公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單位針對移民、入出境、工商企業服務、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智慧財產登記等各項申請,設置單一窗口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服務。 會及宣導活動。 二、以積極熱誠之服務態度,針對民眾最為困 (四)強化新聞聯繫與發布工作。 擾之交通、土地、就學就業、社會環境衛 生等問題,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及 現場會勘,並提供諮詢、轉介等服務,解 決民眾問題,提升政府服務品質。 三、配合政府重要施政措施、政策,舉辦座談 會、政策說明會及宣導活動,提供民眾政 策訊息,闡釋施政目標,預定辦理活動專 案包括:「農村再生系列宣導」、「中台灣領 袖學院活動」、「客家風情,故鄉人」活動、 「中台灣觀光旅遊共同行銷」 、 「重大工程 督導訪視計畫」等。 四、每日以在苗中彰投地區的中央部會相關新 聞及該單位回應訊息為資料蒐集;依照各 縣市地區強化與媒體新聞聯繫;配合中心 各項專案計畫召開記者會;配合中央部會 不定時召開政策宣導記者會。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證照業務諮詢服務及就業媒介服務櫃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台。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案。 二、以積極誠懇的態度處理民眾陳情案,並適 (三)積極參與各項活動辦理政 時主動召開協調會及辦理現場會勘,以提 策宣導。 升為民服務品質。 (四)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三、藉由參與及舉辦各項活動辦理政策宣導, 以最直接零距離方式親近民眾,促使花東 地區民眾、企業、團體及地方政府了解中 央政府之各項施政目標。 四、召開花東中央機關單位首長聯席會報,充 分發揮聯繫協調之功能。 五、加強與地方政府聯繫,建立良好溝通橋樑, 並確實掌握各項重要公共建設執行進度。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因護照簽證、出入境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許可服務、就業諮詢服務等與民眾息息相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關,為節省雲嘉南地區民眾往返奔波的時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間與金錢,爰提供單一窗口服務,以達到 會及宣導活動。 便民服務之目的。 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對民眾陳情案件主動協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 調,提升服務品質,民眾陳情事項以切身 並強化新聞聯繫及發布工 的土地、就學、就業、兵役、社會福利等 作。 問題為主,主動協調,提供直接面對面服 務,以提升服務品質。 三、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說明 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以增進 雲嘉南區民眾、企業、團體、地方政府了 解中央各項施政目標。 四、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包括: (一)對各縣市提出之重大建設規劃與執行需 中央協調解決之事項進行列管追蹤,協 助地方解決重大建設之問題與困難,以 充分發揮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功 能。 (二)為整合雲嘉南區民間創業資源,提供創 業育成輔導機制,透過專家顧問團諮詢 輔導及政府相關資源運用,辦理建立創 業應有的知能及競爭力等相關研討系列 活動。 (三)加強與地方政府之聯繫,建立密切之聯 絡窗口,並確實掌握地方各項公共工程 進度。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並強化新聞聯繫 及發布工作:積極蒐集地方之輿情,提供 中央各項地方民情資訊,作為中央政府施 政與改進之參考;另加強新聞聯繫工作, 俾使民眾了解政府施政績效與內容,以達 到政策宣導之效果。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一、國土安全(反恐)政策之研 一、健全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及制度,並提供 議,業務計畫、工作計畫之 相關諮詢及政策建議。 核議與業務督導。 二、結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 二、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 強化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 與整合。 三、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 三、督導辦理國土安全(反恐) 內外國土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 各項演習。 四、協助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及活動, 四、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 建立溝通與資訊交流管道。 交流與合作。 五、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 推動演習驗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 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資源。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 六、健全各部會應變計畫接軌制度,強化國土 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安全與災害防救聯合應變機制。 七、強化政府持續運作,落實國 七、建立公、私部門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 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 之觀念共識,策進部會研擬重要設施防護 風險評估。 計畫。 八、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協調 八、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 聯繫。 能力。 九、資通安全政策及重大計畫之 九、健全國家資通安全組織、制度與基礎環境。 研議、審查、協調推動及管 十、完備資通安全法制及相關規範。 考。 十一、加強重大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損害 十、資通安全相關法案與規範之 控管。 研議、審查及協調推動。 十二、充實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應 十一、重大資通安全事件之通 變復原能力。 報、應變及管考。 十三、強化資通安全政策之溝通協調及國際交 十二、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流合作。 防護之研議、協調及推 動。 十三、督導、協調各機關辦理網 路攻防演練、資安稽核及 國際交流合作等重要資通 安全業務。 十四、跨體系資通安全業務之協 調、聯繫。 十五、重要資通安全會議之籌辦 及管考。 災害防救業務 辦理防災政策規劃及跨部會協調 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 整合,監控災害風險及強化應變 減災目標:凝聚中央相關部會防救災能量,發 體系,協助督導防救災整備、教 揮防救災統合成效;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前預警 育及災後復原。 及災時應變決策;整合緊急應變體系發揮動員 效能;規劃及推動災害防救職系,提昇中央及 地方災害防救效能;建立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 復原重建作業。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一、透過本院性別平等會三層級運作,督導協 方案之研擬及督導,推動本 調權責機關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提升 院性別平等會之業務運作。 婦女權益及促進性別平等。 二、性別主流化政策研議、法案 二、督導本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審查、計畫核議及督導推動 (103 年度至 106 年度),運用性別主流化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工具,將性別觀點融入政府各項施政計 1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三、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畫,以提升性別主流化實施成效。 視公約(CEDAW)及其施行 三、 推動 CEDAW 及其施行法,編纂 CEDAW 教材, 法。 進行我國婦女人權情境分析及指標研究,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推動地 宣導性別平等及消除性別歧視觀念,並督 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導各部會針對 CEDAW 國家報告總結意見與 建議事項積極落實及改善,以保障婦女人 權。 四、積極參與國際性別議題相關會議,強化國 際性別事務之研議發展、經驗交流及宣導 推動,深化我國於國際社群之議題能見度 與實質合作。 五、透過輔導考核獎勵機制,引導各級政府機 關落實推動性別主流化,加速及深化性別 平等工作之推展。 消保及食安業務 一、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及措 一、制定符合時代潮流及國家政策需要之消費 施之研擬。 者保護政策及計畫。 二、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之推動 二、提升消費者保護行政同仁專業知能及消費 及人才之培訓。 者自我保護意識。 三、國際消費者保護合作及交流 三、學習國外良好執行經驗並合作推動消費者 之推動。 保護業務。 四、消費者保護資料之蒐集、出 四、彙編消費者保護資料、發布消費資(警) 版及建立;消費者保護議題 訊、研究發掘消費者問題。 專案研究調查。 五、結合社會人力資源提供消費諮詢及申訴受 五、消費者保護志願服務業務之 理服務。 推動。 六、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增進消費品質與安全; 六、消費者保護政策、方案、措 督導及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 施、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 消費資訊,及實施消費者保護行政措施; 考核及協調。 並考核其業務執行成效。 七、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扶植、獎 七、扶植及獎勵、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辦理 助及公告。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評定及公告,共同推展 八、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 消費者保護工作、維護消費者權益。 修、疑釋及相關法規、判決 八、確保及維護消費者交易之公平,落實契約 (例)等資料之蒐 集 與出 平等互惠原則,釐清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版。 疑義,強化消費者保護法施行成效與圓融 九、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與聯 適用。 繫;消費者爭議調解委員會 九、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職權聯繫及增進 業務之推動與輔導。 對消費爭議之處理能力,支援地方政府處 十、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及 理消費爭議調解業務。 標示之調查。 十、進行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等項 1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十一、籌辦重大食品安全會議, 目之比較檢驗、測試,並發布消費警訊, 追蹤決議事項。 供消費者參考選擇,減少損害,並將不合 十二、食品安全政策研議、法案 格者責由主管機關加以處罰。 審查、計畫核議及管考食 十一、督導本院各部會精進食品安全管理策 品安全重大計畫。 略,運用本院食品安全會報平台,整合 十三、食品安全聯合稽查事項之 跨部會資源,強化中央與地方合作關 協調推動及督導。 係,推動食品管理政策並具體落實。 十四、推動專案協助權責機關達 十二、督導協調權責機關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 成風險預警、源頭管理、 理法,強化食品衛生安全措施及建構食 聯合稽查、推動食品雲及 在安心的飲食環境。 推動業者自律等 5 大食品 十三、統合與食品安全相關權責機關力量,於 安全核心目標。 本院食品安全會報下設立「食品安全聯 合稽查專案小組」,督導暨協調食品安全 聯合稽查執行事項,以提升國內食品安 全衛生,保障國民健康。 十四、推動與食品相關專案,包括淨安專案、 國際研討會、推動四大通路八大超商自 主管理等,以達到強化食品安全之目標。 資訊管理 一、辦理本院電腦與網路等資訊 一、提供充足且運作效能良好之電腦與網路等 基礎設施及應用資訊系統之 資訊基礎設施,確保行政資訊作業之順暢 維護、更新、創新應用及資 運作及效能。 通安全管理。 二、提供各單位行政與業務處理所需之有關應 二、辦理性別平等資料庫創新應 用資訊系統及創新應用,並確保其運作效 用服務建置。 能良好,以提升行政及業務處理效能。 三、提供完備與符合國家及國際標準之資通安 全管理制度,確保重要資訊與通信資產之 機密性、完整性及可及性。 四、完備性別平等資料庫資訊基礎建設,提供 性別平等資料庫整合創新應用服務。 新聞傳播業務 一、每週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 一、新聞發布工作預期成果,包括: 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院 (一)除每週四辦理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外,並 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 針對重大事件不定期舉辦臨時說明會及 公開行程,處理新聞聯繫與 撰發新聞稿,以確保民眾知的權利,期 發布工作。 透過媒體報導增進社會對行政院重大政 二、策製政府重要政策文宣資 策認知與支持。 料,運用多元媒體傳播政府 (二)辦理院長接受媒體專訪,藉以提升政策 政策及施政,爭取民眾瞭解 溝通效益,並強化政府推動政策傳播功 與支持。 效。 三、國內平面與電子媒體輿情蒐 (三)持續辦理院長新聞聯誼茶會,加強與媒 1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報及研析。 體間互動及交流。 四、運用地方施政廣播、LED 及 二、針對國家總體建設計畫及重要施政,策製 LCD 數位多媒體宣導政府重 行政院重大施政文宣資料並運用電子、平 大施政訊息;辦理地方輿情 面、網路、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包 蒐集與反映;辦理媒體參訪 括: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災害防救、傳染 國家產經建設活動。 病防治、能源政策及永續發展等主題,加 五、拍攝院長與首長活動等新聞 強政府整體施政溝通,增進民眾對政府施 影片及照片,並建立完整的 政作為及自身權益之瞭解。 政府影音資料庫。 三、輿情蒐報與研析,包括: 六、編印中、英文版年鑑,製作 (一)針對政府施政與政策、重要事件、重大 A4 電子單張政策文宣 EDM, 災害等相關新聞,24 小時蒐報及彙整即 維護行政院英文網站資料、 時訊息,並發送簡訊或以電子郵件通 中文國情簡介及維運行政院 報,做為本院長官及各部會掌握輿情與 官網「名家筆記」、「時政講 最新訊息的主要來源,達成縮短政府應 義」、「政策櫥窗」、「政策小 變時效、提升政府應變效率的目標。 辭典」等專區,增進國內外 (二)針對媒體關注輿情、網路發燒議題或立 對我政策及國情之認識。 法委員等關切議題,運用輿情追蹤及回 七、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及 應機制,敦促各部會提供相關資料供本 重大輿情議題記者會網路直 院長官掌握完整訊息,並提醒各機關即 播。 時回應、對外說明,達到消除疑慮、澄 八、針對重大議題處理投書事 清不實報導及消弭誤解等目的。 宜、安排外媒專訪行政院閣 (三)針對輿情發展趨勢,撰擬媒體與網路論 員、辦理外媒座談茶敘,以 壇關切重點及輿情分析報告,提供院長 及協助外媒採訪服務。 出席立法院院會、記者會,及各部會首 九、其他相關新聞傳播事項。 長出席「內閣踹共直播節目」時參考, 以利整體說明政府施政與政策,達到對 外溝通、爭取民眾對政府施政之支持與 認同的目的。 四、地方輿情蒐報及政策溝通,包括: (一)依據本院重大施政重點錄製廣告,安排 於電台密集播送,並配合議題安排專 訪、口播等多元露出,加深閱聽眾對政 府施政之認同、支持與信賴。 (二)透過地方輿情反映工作不僅可瞭解民意 之所趨,避免爭議擴大,也可透過定期 網路公布相關部會的處理情形,讓民眾 瞭解政府的用心與努力。 (三)隨時將社會焦點議題或即時訊息,運用 LED 跑馬燈及 LCD 短片不斷循環播出, 1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讓目標公眾即時並迅速瞭解政府之重要 施政訊息。 (四)與各媒體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適時提 供政府重要施政議題及地方產經建設現 況,向媒體作最直接的說明與宣導,讓 參與人員對政府施政及地方產業建設成 果有更深層的瞭解並協助報導。 五、拍攝本院首長之公務活動影片、照片,供 相關新聞稿及文宣及時運用;製作各類影 音文宣,加強與網民之政策溝通效益;建 立完整之政府影音資料庫,透過網路資訊 科技,提供廣大民眾及社會各階層檢索、 查詢、瀏覽等服務,並供產業界或教育、 學術界加值運用。 六、策製平面及網路文宣,並運用媒體通路宣 導,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及國情之瞭解, 爭取民眾認同與支持。 七、透過網路直播,將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實 況及重大議題記者會進行即時轉播,與網 友直接互動,同時配合行政院首長公開活 動,規劃設計各項網路文宣。 八、藉由部會首長專訪、茶敘及參訪活動等方 式,協助外媒獲得所需資訊,促使外媒正 確報導,同時提供我政府部門對外發聲之 管道與機會。 一般建築及設備 一、建置車庫大樓為檔案庫房第 一、提供檔案典藏空間並建置安全的保存環境 營建工程 二期工程及相關辦公室調整 與設施。 裝修經費。 二、改善辦公環境空氣品質及增加冷房空調運 二、AB 棟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 作效果,有效節能。 第一期工程。 三、廣場透水鋪面改善完成後,可降低熱島效 三、院區前廣場透水鋪面改善工 應,提升都市環境品質。 程。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行動電話 8 具。 一、提升通訊品質,增進工作效率。 二、汰換視導車無線對講機 1 組。二、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三、汰換視導車 1 輛。 其他設備 一、持續辦理汰舊更新及新增院 一、提升院區監控安全設備功能,確保安全監 區安全監控系統設備,以維 控系統設備正常運作,防杜警衛漏洞。 護整體院區安全。 二、強化公文品質及處理之效能,改善工作環 二、汰換影印機、碎紙機及掃描 境,增進工作效率。 1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配合情形暨預期施政績效 (一)本(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業務及工作計畫 計畫重點 預期成果 器等事務設備。 三、維護機房、辦公區域設備供電安全,提升 三、汰換空調系統及會議室麥克 用電效率,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風、投影機系統等設備。 1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二)本(105)年度預算提要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0 賠償收入 0 0 0 規費收入 0 0 0 使用規費收入 0 0 0 財產收入 353 353 0 投資收回 0 0 0 廢舊物資售價 353 353 0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91,548,673 191,548,673 0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8,673 180,048,673 0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11,500,000 11,500,000 0 其他收入 3,137 3,137 0 雜項收入 3,137 3,137 0 合 計 191,552,163 191,552,163 0 1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二)本(105)年度預算提要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科 目 名 稱 合 計經 常 門資 本 門 一般行政 913,000 910,971 2,029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359 12,359 0 施政推展聯繫 6,250 6,250 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0,661 38,650 2,011 聯合服務業務 115,115 27,323 87,792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8,593 8,573 20 災害防救業務 8,117 8,117 0 性別平等業務 15,474 15,474 0 消費者保護業務 19,291 17,506 1,785 資訊管理 69,376 35,368 34,008 新聞傳播業務 56,924 55,925 999 一般建築及設備 18,245 0 18,245 營建工程 10,850 0 10,850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80 0 3,680 其他設備 3,715 0 3,715 第一預備金 3,800 3,800 0 合 計 1,287,205 1,140,316 146,889 1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一、適 時 支 援 各 單 位 作 一、就現有人力及物力資源加以充分利用,以支援各項 業、執行節約能源政 業務推動,提高行政效率;繼續推動節約能源政 策、加強公務車管理及 策,使用節能燈具;持續推行影印紙雙面影印及實 行車安全訓練、定期辦 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強化省水設備,節約用水; 理財產盤點、辦公用品 全面實施車輛加油卡制度,並就各種用油嚴格控 管制資訊化、中央大樓 管;實施駕駛管考制度,加強行車安全訓練及車輛 走廊藝術品展示及資 保養勤務;按月列報財產增減,配合人員異動,強 料蒐集陳列。 化資訊管理;辦公用品集中採購、管理及領用措 二、強化檔案管理實務,落 施,實施電腦網上申領作業及管理;提高文藝氣 實行政革新。 息,陶冶員工身心。 二、本院圖書藏書量 2 萬 7,438 冊、視聽資料 1,743 片、 期刊 1,106 本、訂購期刊 43 種,又圖書借閱人次 為 1 萬 2,079 人次、視聽資料借閱人次為 826 人次、 期刊借閱人次為 1,698 人次。 三、賡續推動檔案管理實務作業,發揮檔案行政稽憑、 法律信證及個人權益之保護等功能;強化檔案諮詢 服務機能及加強檔案調、還卷時效控管等,提升檔 案管理績效;定期辦理檔案庫房清潔消毒作業,改 善檔案庫房空氣品質;配合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徵 集計畫(99 年至 104 年),辦理院本部管有 39 年至 60 年僑務類、國防類檔案審選,並賡續辦理各類檔 案整理作業,俾利後續相關檔案審選事宜。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每週院會。 「當前廉政情勢分析及策進作為」、「二代健保實施情 政策審議議事 形」、 「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計畫」 、 「強化農漁畜產品 安全之改進措施」 、「推動青年創業專案」、 「替代役制度 實施成效與策進作為」 、 「國道收費員轉置辦理情形及後 續作為」 、「社會企業行動方案」 、 「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捕 魚應處作為」 、 「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 、 「銀髮人才就 業資源中心之運用與推廣」等 171 案,經本院院會核定 實施。 二、法案研審及推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集會遊 行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 法」草案、「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施行法」 草案、 「國土計畫法」草案、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及「就業服務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101 項法案,經本院院會討論通 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另通過「地政士法」第 51 條之 1, 1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移請立法院覆議。 三、施政方針及報告編印。本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經分行各機關,據以編訂年度施 政計畫及預算;依照上年度施政目標及施政重點,研擬 施政報告,於立法院院會期中適時提出。年度施政方針 及各項報告編印,均已如期完成。 四、研議審核各部會重大政 一、辦理「就業服務法」 、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 「護 策、計畫及法案。 理人員法」 、「勞工保險條例」、 「就業保險法」 、「勞 動基準法」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 童權利公約」 、 「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 、 「消防設 備人員法」、「助產人員法」等修正草案之審查工 作,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 例草案」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 草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送請立法院審議。另成立因應越南暴動事件應變小 組,並已獲得具體成果,如臺商損失由現金賠償或 租稅扣抵、保險理賠及停工期間薪資由越南政府全 額負擔、免進口關稅、提供投資優惠、人身安全保 護等,越南政府均已正面回應。 三、研審「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及「海關進口 稅則」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等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核定財政部「建構 財政雲端服務網」中程(104 年至 107 年)個案計畫、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辦理中和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 計畫」等計畫。完成簽署「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 辦事處與紐西蘭商工辦事處關務合作協議」 、 「駐奧 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奧地利台北辦事處避 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協定」等。 四、核定「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 、「第 7 期加強對歐 洲地區經貿工作綱領」、「綠色能源產業躍升計 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 年至 108 年)」、「重 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104 年至 109 年)」、「區域排 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 年至 109 年)」、「漁業 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 充計畫」等業務。審查完成「產業創新條例」部分 條文、「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 「農藥管理法」部分條文及「森林法」第 50 條、 1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第 52 條條文等修正草案。 五、研審「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國立大學校院 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科學工業園區設 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草案、 「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特殊教育 法」修正草案、「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並已送 請立法院審議。另核定「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 案」、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計畫 修正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修正計畫」、 「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04 年至 108 年)」等 案。 六、 已派員赴歐洲參訪當地長照制度、出席亞洲稅務行 政及研究組織年會、考察日韓中等教育階段優質學 校及其特色發展等案。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國會聯絡。 一、 立法院總質詢議題之蒐集彙辦,了解立法委員及黨 公共事務推展 團關注議題等資料,提供長官參考,以利首長與立 法委員之詢答互動。 二、 有效協助推動本院法案及預算案之通過。 三、 辦理 8 場次行政院與立法委員之座談餐會,聽取立 法委員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建議,並藉由會談,溝通 及協商各有關事宜。 四、 召開副首長級國會聯絡工作會報,協調各項國會工 作,發揮整體國會聯絡團隊力量。 五、 有關立法委員囑託事項、立法委員舉辦活動之道賀 或慰問、立法委員及助理之婚喪喜慶等事宜,均妥 為辦理。 二、院區開放參觀。 一、為提升導覽志工專業知能,定期舉辦參訪活動及講 座課程,103 年辦理情形如下: (一)於 5 月 8 日辦理戶外參訪:「大稻埕史蹟文化參 訪」,當日計參訪大稻埕文化史蹟、林柳新紀念 偶戲博物館及海關博物館等,並有專人導覽講 解,整體活動豐富充實,圓滿順利。 (二)於 8 月 23 日辦理專業講座課程:「健康、環保- 生活夢想家」,邀請專家學者進行三堂培訓課 程,講題分別為: 「友善居家及綠生活實踐」、「氣 的運用與健康人生」、「哈佛醫師養生法」。 二、為提升導覽志工服務品質,除固定排班志工提供導 2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覽服務,並依民眾團體參訪需求彈性增加志工支援 導覽,或依民眾語言需求,提供台語、客語、日語 及英語導覽服務。對於服務績優及全勤志工,並給 予獎狀鼓勵。103 年服務民眾計約 1,129 人。 三、院長民意電話。 103 年度院長民意專線來電 7,616 件,提供民眾最便捷 之陳情管道,除為民眾妥處其陳情案外,亦能了解民 意,民意專線形同政府與人民間溝通的橋樑。 四、院長電子信箱。 103 年度民眾寄本院院長電子信箱 2 萬 7,340 件,除協 調各政府機關妥處民眾電子郵件外,並擇要以院長名義 回復,有效加強行政部門與民眾間意見交流及溝通。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法案之審議。 一、法案之審議 法規審查研議及 (一)103 年度參與政務委員審查「國土計畫法」 、 「海岸 訴願審議督導 法」草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電影法」 、「公共電視法」修 正草案等法律 117 件。 (二)103 年度審查法律授權訂定之施行細則,計有「通 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動產擔保交易法施 行細則」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 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二、研提法制意見 (一)103 年度就各部會報本院及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函詢案件,提供書面意見 共 728 件。 (二)103 年度就重大議題,研提法制意見供決策參考, 如: 「採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 26 條所定之『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之方式計算 服務費用,獎金應歸於何項下疑義案」、「行政法 院與普通法院確定終局裁判歧異救濟」等。 二、法制問題之諮商。 一、召開諮詢會議 103 年度於 3 月 12 日召開諮詢委員會,就「夫妻之 一方受公法上罰鍰處分,另一方是否具法律上利害 關係,而得提起訴願之疑義」,邀請學者專家提供 意見,作為辦理相關業務之參考。 二、賡續召開訴願法研修會議 鑑於訴願法修正施行後,行政程序法、中央行政機 關組織基準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已就行政行為應 2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遵循之程序、書面行政處分之教示事項、資訊公開 、機關組織規定等,有更詳盡之規範,103 年度繼 續邀集學者專家就訴願法修正草案進行研商共 3 次 。 三、統籌重大法制作業 (一)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之推動,擔任組改小組法制分 組幕僚單位,並配合新機關之成立,適時辦理相 關作用法規之公告變更管轄作業,103 年度辦理之 機關計有內政部警政署、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 部、科技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二)為進行法規鬆綁及健全國內法制環境,於法規訂 修前,強化內部法規調和,落實公眾諮詢,及強 化研擬法案對人權之影響評估作業,提高評估結 果之可信度,分別於 103 年 3 月 3 日及 7 月 15 日 修正「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分行各機關 遵行。 三、訴願案件之審議。 一、訴願案件之審理 103 年度收受訴願案件(含再審)2,413 件,連同 102 年度未結案件 517 件,共 2,930 件,辦結 2,357 件,未結 573 件,辦結案件中駁回 1,534 件,不受 理 432 件(含原行政處分機關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 分 121 件),撤銷 93 件,撤回 87 件,移轉管轄 191 件,對人民因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致損害 其權益者,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又辦結案件 經作成訴願決定者計 2,059 件,其中 3 個月內審決 者 1,462 件,3 至 5 個月內審決者 597 件,無逾 5 個月審決者,對訴願案件審決期限之管控,顯具成 效。 二、訴願程序處置 103 年度辦理閱卷 36 件,陳述意見 49 件(含視訊 陳述意見 6 件) ,言詞辯論 74 件,充分保障訴願人 程序參與權,並有助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三、行政訴訟案件檢討 對於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案件,均限期提出檢討分 析意見;於辦理訴願案件或適用訴願法產生疑義 時,亦均研擬意見,提請訴願審議委員會討論獲致 結論,作為訴願案件審議參考。 2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訴願業務之督導。 一、訴願業務檢討 針對各機關陳報 102 年度辦理訴願業務狀況予以統 計分析,連同具體檢討及建議意見,彙整 102 年度 訴願業務報告,於 103 年 5 月 22 日分送各機關作 為訴願業務改進之參據。 二、訴願業務訪察 103 年度於 7 月間訪察屏東縣政府、高雄市政府、 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預定於本院所屬機關、直轄 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提送 103 年度辦理訴願業 務狀況統計分析後,即行檢討分析並提出建議意 見,以作為各機關改進參據。 三、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之控管 為落實訴願制度行政監督功能及執行本院訴願決 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案件追蹤管制作業要點規定,持 續追蹤管制原行政處分機關就經本院訴願決定撤 銷案件之辦理時效,並將重為處分或處理情形報本 院,以維民眾權益。 五、 舉辦法制、訴願業務座談及 一、舉辦訴願業務主管座談 研討會。 103 年 5 月 9 日邀集本院所屬機關及省(市)政府 暨縣(市)政府訴願業務主管召開訴願業務主管座 談會,探討訴願業務檢討改進事宜,並就訴願業務 相關議題,進行意見溝通。 二、舉辦學術研討會 103 年 9 月 5 日舉辦「行政罰法上裁處不法利得之 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供實務運作之借鏡與行政救 濟制度修法之參考。 三、舉辦專題演講 103 年 4 月 29 日邀請專家學者講授「行政處分附款 機制之理論與實務-以行政爭訟相關見解為出發」。 六、 購置法規檢索軟體及法學 103 年度購買法規檢索軟體 35 組(法源 33 組、植根 2 圖書。 組),及法學期刊 2 種,供辦理法規及訴願案件參考。 施政及法制業務 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進 本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互選主任委員暨第 19 次委員 公民投票審議委 行審議認定。 會議,選舉該會主任委員及研商高成炎先生所提「你是 員會業務 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 運轉?」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聽證事宜;另召開第 20 次委員會議審議上開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並決議認定 2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不合於規定。 科技發展研究諮 一、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 一、召開科技會報會議,由科技會報委員及相關部會首 詢 議。 長,共同檢視我國科技發展重大課題,並透過此一 合議協商平台,討論國家科技發展政策及跨部會前 瞻科技關鍵議題。 二、於 103 年 6 月 30 日修正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 召集人由行政院長兼任;副召集人分由主管科技之 政務委員及中央科技主管機關首長兼任;並調整委 員人數及組成。 三、依行政院科技會報第 6 次及第 7 次會議決議,協調 推動「科技政策審議機制規劃」 、 「加速行動寬頻服 務及產業發展方案」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發展定 位與預算配置」及「105 年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 群組規劃」等跨部會科技政策或資源分配運作機 制,並盤點國內科技能量及競爭優勢,由相關部會 持續推動產業升級及國際接軌等政策目標。 二、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與 一、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於科技概算審議機制導入「政 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 策審議」相關作法,協調各部會推動具有前瞻性之 審議及管考。 科技計畫,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以優化我國科技 發展資源配置。 二、協同科技部共同完成各部會 104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 概算審議作業。 三、辦理完成科技部 104 年度所研提 84 項科技計畫之 審議作業,及就「生技類核心設施平台維運」特定 議題進行討論。 四、協助科技部完成 103 年度共 25 項本院列管計畫審 查作業。 三、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 一、召開「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展方案指導小組」會 協調整合與推動。 議,擴大政府雲端運算應用,促進雲端產業發展; 辦理食品雲跨部會運作協調推動會議、食品私有雲 交流活動,整合政府食品安全資訊以及追溯系統, 並協助農業委員會食品雲、文化部智慧文創服務、 教育部教育雲、經濟部測試平台等辦理 4 場亮點記 者會。 二、辦理行政院資訊長會議,召開 4 場跨部會、法人, 以及社群人士共同參與的 Open Data 推動檢視會 2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議;協助行政院副院長召開 Open Data 會議,邀集 各部會共同研商政府資料開放後續推動作法。 三、召開 50 場跨部會協商與產學研諮詢會議完成「加 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之規劃,於 103 年 5 月 29 日完成行政院方案之核定作業。 四、協調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3年150億元投入本政 策推動。協調經濟部、通傳會等11個相關機關共同 規劃,以「打造行動寬頻智慧台灣,引領民眾實現 生活無距離與資訊無時差之智慧生活」為願景, 「服 務普及」、「產業升級(從4G升級至B4G和5G)」、「環 境優化」為政策總目標。完成5大主軸,19項推動 措施,及26個計畫之規劃。 五、完成104年度各計畫之政策方向審議工作,並協調 各部會同步進行各項整備工作。 六、落實「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及「加速無線 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政策推動,積極協調相關部會 配合辦理,截至103年10月止已提出1,168個政府公 有建物站址,提供行動寬頻業者會勘確認建置行動 基地臺。 七、完成我國行動寬頻頻譜政策研究,並建議成立「我 國頻譜政策規劃小組」,統籌我國頻譜政策之規劃 方向,掌握我國未來頻譜釋出時程,以達成頻譜資 源有效率使用之手段,促使無線電頻率的運用能兼 顧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 八、推動「寬頻全面到戶」政策,103年10月份全國可 接取100Mbps高速寬頻網路的家戶率已達89.38%, 光 纖 用 戶 數 443.24 萬 戶 , 無 線 寬 頻 網 路 帳 號 數 1,307.68萬戶。依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2014年4月份公布的網路整備度評比, 在基礎建設與數位內容分項,臺灣排名全球第5, 位居世界領先國家之列。 九、協調完成「普及偏鄉數位應用服務計畫(105年至108 年)」規劃,每年編列4億元經費,提供偏鄉民眾及 銀髮族等特定族群,持續提供協助偏鄉民眾與弱勢 族群創造數位機會之相關訓練及協助。 十、推動「無線與有線電視數位化」,本院已於101年6 月底順利完成無線電視數位轉換,依據通傳會103 2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年9月底的統計資料,我國有線電視收視戶達498萬 戶,數位化用戶344萬戶。 十一、成立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CI)軟 體採購政策指導小組,協調工程會等相關部會, 逐步建立新的軟體採購制度;配合政府政策,推 動雲端服務共同供應契約,落實雲端運算應用與 產業推動方案;協調工業局於103年8月成立專責 「軟體採購辦公室」 ,規劃每年辦理4次的軟體共 同供應契約採購,103年度已完成第1次的共同供 應契約採購作業。 十二、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之推動協調:(1)協調經 濟部及金管會研提「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 務管理條例」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 以建構完善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配套 措施,本院已於103年9月份通過草案,立法院並 於104年1月16日審議通過。(2)推動成立「金流 信任服務管理平台」(Payment Service Provider Trusted Service Manager, PSP TSM),推廣行 動支付普及應用,目前由財金資訊有限公司、聯 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與台灣票據交換所共同籌設 之金融PSP TSM ,已於103年12月底上線營運。 十三、生技產業經產官學研各界攜手推動,帶動整體生 技市場蓬勃發展。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的家數及品項,已達到70家 及163項(103年4月)。截至103年6月底止,我國 生技廠商在國內外進行的新藥開發,共有103 項;臨床二期產品計55項,處於臨床三期產品計 24項,臨床一期之產品計16項,於我國新藥查驗 登記(NDA)階段之產品計有6項,已獲美國食品 藥品管理局(FDA)許可進入臨床試驗之我國廠 商新藥計有50項。 十四、「行政院新興產業-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 重大執行績效列舉如下: (一)藥品產業推動,包括: 1、藥品開發:截至 103 年 6 月止,已補助執行 5 件 指標型計畫及 5 件類別計畫(MPT0E028 抗癌標靶 新藥、DBPR112 抗肺腺癌新藥、SC-43 肝癌治療 2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新藥、mTOR 抑制劑抗癌藥物、HSV 單株抗體藥 物),預期將於 104 年至 105 年陸續取得臨床試 驗審查(Investigational New Drug,IND)。 2、技術平台支援暨核心平台建置:截至 103 年 6 月 止,建立 14 個特定疾病臨床試驗合作聯盟,總 計執行 158 件國際臨床試驗及 43 件國內臨床試 驗。 3、選題、輔導及育成:成立類種子基金機制,針對 開發前期具潛力優質案源提供資金,完成階段性 生技藥物研發與創新醫材產品化開發。至 103 年 4 月,共初評 55 件產學研界具潛力新藥與醫材案 源,進行 30 件新藥案源深入盤點評估並經國內 外專家顧問群嚴謹篩選,其中 2 件計畫獲科技部 補助育成輔導。 (二)醫療器材產業推動,包括: 1、整合育成:完成醫療器材 9 大領域價值鏈能量盤 點。 (1)科技部育苗計畫:完成 78 件案源整備,篩選其 中 30 件優質案源完成前期深度評估(pre-due diligence)或深度評估(due diligence)與專家 會議審查,其中 6 個學研團隊案源通過複審,5 個團隊獲育苗計畫經費輔助並接受臺灣生技整 合育成中心(SI2C)育成輔導;另 4 個新案源於 103 年 7 月進入專家複審,並已輔導 2 個學研團隊成 立新創公司。 (2)經濟部跨部會新藥暨醫材選題計畫:針對 16 件 醫材廠商案源進行整備,篩選 6 件案源推薦進入 複審,已完成 1 件複審通過。 2、產業化推動: (1)強化醫材雛型品試製服務:共完成收案 130 件、 69 件雛型品試製、3 件進入臨床試驗、通過查驗 登記上市 9 件,加速產品上市時程,帶動衍生投 資 7.64 億元,預估至 104 年累積產值 21.9 億元。 (2)高階影像醫材核心平台建置:以業界開發產業技 術計畫支持產業開發國內自製超音波,協助業者 投入手持式超音波開發,帶動消費電子產業轉 型,投入高附加價值醫材產業,創造產值達 23 2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億元以上。 (3)南部生技醫療器材產業聚落發展計畫:累計核准 48 家廠商進駐園區,投資 75.8 億元。聚落產值 逐年穩定發展。 (三)醫療管理服務產業推動,包括:(1)完成醫藥生技 健康產業總辦公室籌設、 「醫管產業整案輸出」定 義模式;(2)完成具有國際輸出能量之廠商能量盤 點;(3)藥品醫材:透過八大指標彙總,完成 114 家 上市櫃生醫企業營運與體質分析;(4)完成醫管服 務領域法規調適座談會與蒐集大陸醫管服務規範 及法規評估;(5)建立台灣優質醫管服務品質認證 機制;(6)完成醫藥產業服務與產品資訊入口平台 架構:集結我國具備國際輸出競爭力之醫管服務 商、醫療照護機構等為規模市集,並整合供應商 及服務資訊等功能,作為台灣對國際輸出/行銷之 醫管服務暨產品貿易入口平台。 (四)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協助推動生技高階人 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完成 103 年培訓單位與生技 訓儲菁英之甄選作業,亦即遴選 15 家培訓單位, 錄取 100 位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於 8 月辦理四 場次共通培訓課程,並納入本院「促進青年就業 方案」推動。 (五)國發基金核發 100 億元,已辦理投資生技公司共 50 家,投資金額為 19.71 億元。另投資中華開發 生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5 億元。 十五、推動智財戰略綱領,包括:(1) 推動「智財戰略 綱領六大戰略重點行動計畫」,以完備智財基礎 建設,促使產業競爭力提升。(2) 核定「智財戰 略綱領」修正案,確立後續管考與督導機制。(3) 推動「提升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檢索能量計 畫」 ,加速清理專利審查積案。(4)專利工廠的發 明產生模式:強化美國專利申請品質示範計畫, 引進國外實務專家,協助學研提升國際專利申請 能力。(5) 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躍進計畫」, 以促進學研發明成果加速產業化應用。 十六、探索臺灣產業科技發展新方向與新機會,包括: (1) 推動「精進工業基礎技術方案之策略研究」, 2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以宏觀角度研析深耕工業基礎技術方案如何發 揮對產業界之效益。(2) 推動「資料中心耗能量 測技術建立與能源效率管理研析」,研析政府部 門及教育部門資料中心耗能情形,作為推動節能 資料中心之參考。(3) 推動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擴 大科技應用群組」,加速達成建設民眾有感便利 生活、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及創新政府施政服務。 十七、推動科技人才發展政策與建置科技發展法制環境 政策,包括:(1)推動行政院人才培育方案,強 化教育與產業連結之相關措施。(2)推動「生技 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促進生技產業發 展。(3) 協助內政部研議產業技術替代役,以因 應產業發展之需。(4)推動「尖端科技人才培育 (留學)獎學金」政策,充實我國科技人才及國際 人脈。(5)協助協調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儲值之 法制議題,並推動專法制訂。(6) 推動「虛擬世 界發展法規調適先期研究計畫」,以因應虛擬世 界發展帶來的挑戰,建立有利於相關產業發展之 法制環境。 十八、舉辦「2014 年行政院 5G 發展產業策略會議」 ,彙 整諮詢委員及產學研專家代表所提建議,研擬重 要結論、處理原則暨推動措施,函送相關部會, 並納入「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推動方 案」具體推動中。 十九、召開「行政院 2014 年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 (BTC)」會議,以「強化生物經濟行動方案,邁 向生物經濟新時代」為主題,針對「臺灣發展生 物經濟及其潛力產業分析」進行探討,選定「藥 品」 、「醫材」、「健康照護」及「農業生技」四大 領域為討論重點,並分別由相關主責部會與國內 外專家深入探討關鍵問題,規劃產業發展所需的 策略及行動方案。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持續督導合署辦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便捷、效率 及親切之證照申請、業務諮詢等單一窗口服務,每 月平均服務件數為13萬6千餘件。 二、提升同仁服務水準與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 要有同理心,強化處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期間 2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處理1千7百餘件民眾陳情案件,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視案情需要,主動召開協調會或會勘。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南部機關首 長業務座談會,積極協助處理高雄氣爆災後重建相 關工作。另為強化與地方政府的聯繫與協調,持續 舉辦與地方建設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上述各項 共召開100餘場次。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建言:舉辦 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動,已辦理數十 場各類型宣導活動,期使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成為中 央與南部地方政府、民眾、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 通橋樑。各項宣導計畫,包括農村再生條例與政策 成果宣導、台灣精緻農業、南方領袖教育學院、南 台灣教育政策座談會、政府工商資源運用宣導說明 會與辦理南部工業區廠商或團體座談會、南台灣觀 光護照、行政院南部所屬各機關為民服務手冊宣 導、南台灣觀光旅遊發展論壇、金融理財知識教育 宣導活動、藝文團體訪察與座談會、南部地區環保 團體座談會、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說明會、微型創 業鳳凰宣導會、就業促進工具與職訓資源宣導會、 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平交易訓練營、客家社團訪視 與客家飲食文化宣導活動等專案計畫。已辦理150 餘場,參與人數約2萬3千餘人次。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督導合署辦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便捷、效率及親 切之證照申請、業務諮詢等單一窗口服務,如內政 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台中市第一服務站:103年度每 月服務案件2萬6,345件,全年度合計31萬6,138 件;外交部中部辦事處:103年度平均每月服務案 件2萬7,486件,全年度合計32萬9,835件;經濟部 工業局中部服務處:103年度平均每月服務案件725 件,全年度合計8,698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台中 服務處:103年度平均每月服務案件4,047件,全年 度合計4萬8,566件。 二、針對民眾最為困擾的交通、土地等問題,邀集相關 單位召開協調會議、面談及電話諮詢等方式,103 年書面受理陳情案件37件。 三、舉辦農村再生政策宣導系列活動,包括:(1)透過 3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政策宣導說明,運用整合性規劃概念,落實農村再 生精神與概念,並宣傳其成果。(2)農村旅遊亮點 社區推薦:共30個社區參與,評選出30名亮點社 區。(3)農村再生-教育探索營:讓民眾探索農村再 生社區的美好,共辦理35個梯次,參加人數1,050 人次,媒體露出45則、網路50則,民眾反應熱烈, 為社區帶來經濟效益。(4) 探索農再-農手工大集 合:共辦理2場次,共有60個社區參展,創造了3萬 1,000多人次的瀏覽人數。(5)103年度探索農再活 動網站共32萬5,000瀏覽人數。 四、重大工程宣導,包括:(1)中部國際機場航廈啟用。 (2) 交通部鐵改局台中都會鐵路高架化工程。(3) 臺中 74 號快速道路全線通車。(4)彰化員林鐵路高 架化工程。 五、開辦客家文化研習課程:舉辦參訪活動,加強對客 家文化的認同,進而提升客家文化的發展,達到全 面提升與落實客家相關政策,103 年辦理 6 場次, 參與人數近 320 人。 六、2014 中台灣領袖學院:邀請中央部會政務官、產業 界菁英進行專題座談,建立學院修課制度,辦理 20 場次,共超過 3,600 人次參與。 七、中部四縣市鐵馬道建設成果:聯合臺中市政府、苗 栗縣政府等單位建置的「中臺灣優惠情報網 E-Coupon」網站,以鐵馬道休閒旅遊為軸心,介紹 各縣市政府主推鐵馬道,分二期各縣市同步辦理 「漫遊中臺灣 樂活鐵馬行」活動,延續約 144 天, 吸引近百萬人次參與,對增加地方餐飲業及旅館業 等行業助益甚大。 八、中區婦女諮詢委員會:辦理地方特色文創加值輔導 計畫及中小企業創新服務研討會。 九、舉辦民間團體兩岸交流研討會:以面對面方式,傳 達政府兩岸政策與兩岸交流的理念,計 220 位參加。 十、中台灣區域發展 2020 願景計畫:由國發會補助, 召集中部地區大專校院 200 名教授成立中台灣區域 發展智庫,規劃中台灣區域發展藍圖與策略。 十一、建立各媒體聯繫資料,針對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活 動或行政院重要政策均主動發布新聞稿,強化政 3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策宣導工作;每週辦理輿情蒐集彙報工作,增進 對中部地區各社會議題的掌握。 十二、強化中央部會於中部地區橫向聯繫,有效利用空 間及場地。為強化辦公區與社區民眾連結,每週 五辦理「微笑黎明」有機農夫市集。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督導合署辦公單位提供各項有關證照申請及業務諮 詢服務,103年度核發證照及文件證明計4萬1,425 件,電話及臨櫃諮詢計3萬391件。 二、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103年度陳情案件 計125件,並賡續追蹤案件後續推動情形。 三、召開花東跨部會協調案件,協助地方解決重大難 題,包括: (一)「研商赤柯山解編後農特產品及觀光休閒發展」, 「美基溪上游崩塌處理會勘」 ,花東鐵路提升效能 鳳林、萬榮、光復火車站改善工程進度,蘇花公 路改善工程清水段路線隧道管線(路)使用計費方 式協調會,普悠瑪通車後台鐵改點運能提升說明 會,台 20 線南橫公路梅山至向陽預計開放小型車 路段電力及通訊設備建置等協調會。 (二) 辦理中央單位派駐花東地區首長聯席座談,以相 互聯繫及溝通,達成政府施政目標。 四、發送「黃金十年永續台灣101-102年成果報告」 、 「流 域綜合治理6年660億元防災治水計畫」 、 「兩岸服務 貿易協定」 、 「基本工資持續升、勞工生活再加分」、 等宣導摺頁,並協辦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座談會。 五、每日蒐集地方輿情並追蹤後續情形,針對所產生之 問題研議解決方案,以即時及定期彙整方式通報院 本部作為施政參考,103年度計589件。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 一、為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採中午不打烊輪班制 務。 度、加強整體服務機能、強化志工服務功能等,103 年度共服務28萬5,470餘件。 二、約有139件民眾陳情諮詢服務案件,陳情內容包括 土地、金融、地政、農漁業等。 三、共舉辦68場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宣導活動,以配 合政府施政主軸。舉辦活動地點遍及雲嘉南縣市, 加強中央與地方之連結,並主動前往山區原住民部 落等偏鄉地區舉辦各種政策宣導活動。 3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建立區域整合協調機制,包括: (一)邀請國立故宮博物院、農糧署茶業改良場、嘉義 縣政府等單位,召開故宮南院與地方(茶產業)合 作協調會。 (二)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台灣電力 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召開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 暨行動計畫導入太陽能發電之多元化農產業協調 會。 (三)嘉義市玉山一村二村住戶搬遷專案,主動舉辦各 種協調會。 (四)邀請經濟部自來水公司、嘉義市政府等單位,就 嘉義市後湖工業區埋設自來水管案召開協調會。 五、為縮短城鄉差距與協助提升弱勢族群競爭力,與相 關單位合作,推動數位學習服務,並協助需求單位 進行申請。 國土安全規劃 一、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研 一、 規劃研擬國土安全架構制度與政策,並提供相關諮 擬、制度規劃。 詢及政策建議,強化重大危安情勢與恐怖活動之預 防及應變,包括: (一)成立國土安全應變機制修訂工作小組,召開會議 27次,邀集國安會、國安局等完成修正「國土安 全政策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及增訂「國土安全 應變機制行動綱要」 ,並請各中央業務主管機關修 正應變計畫。 (二)函頒「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定港埠核心能 力」第二期計畫;督導台北國際機場、高雄國際 機場等5個指定港埠完成核生化等災害支援協定。 (三)研修「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 ,並 於103年12月完成。 二、召開2次「國土安全業務會議」,就應變機制綱要 案、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聯安、金華等案件進行專 案報告。 三、辦理103年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就國家級反 恐訓練中心建置案、北捷報告案及伊斯蘭國(IS) 之專題研析等。 二、國土安全與反恐情報協 一、加強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包括: 調及整合。 (一)預警情資通報:103年度總計接獲各部會通報預警 情資計123件,分別通報有關機關加強各項設施及 3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飛航之安全維護。 (二)參加國家安全局召開之「102年國家情報協調會 報」與「空間情報」等會議,並參加國安會之臺 美專案第59次與第60次幕僚會議暨第79次首長會 議。 二、撰擬國土安全情勢月報12篇,彙集國內及國際間國 土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各部會相關防制作為,作為 國土安全防護之政策參考。 三、督導及掌握我國生物恐怖攻擊應變及整備工作,參 與「行政院禽流感及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防治聯繫 會議」共6次,衛生福利部疫情防治相關會議10次。 四、完成521北捷案後續策進作為報告案、伊拉克及黎 凡特伊斯蘭國組織發展、伊斯蘭國專題報告及危機 泛化,提供各相關部會作為推動國土安全防護之政 策參考。 三、督導國土安全及反恐各 一、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 項演習。 習驗證各應變計畫,包括: (一)配合國安會規劃辦理103年「復安專案」,召開業 務協調會議4次,並於國家政軍指揮中心(圓山指 揮所)實施政軍兵推。 (二)參加2次演習整備會議;並於國家政軍指揮中心 (圓山指揮所)實施「漢光30號」電腦輔助指揮 所演習。 (三)觀摩「高鐵列車遭暴力攻擊聯合演練」。 二、辦理本院金華演習,包括: (一)103年頒布「2014金華演習」訓令,以「2017台北 世界大學運動會」為主軸,結合金華演習以3年 (103年-105年)為計畫週期,探討重大國際賽事 維安策略與安全整備作為,協助世大運維安工作。 (二)召開「2014金華演習幕僚訓練講習」 ,邀請國土安 全相關議題之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及問題 研討。 四、推動國土安全與反恐國 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推動區域國際合作,並協助相 際交流合作。 關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及活動,包括: (一)參加2014年APEC資深官員會議之反恐工作小組會 議。 (二)出席「台美第8次出口管制會議」。 3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參加「華美政軍訪問團」研討「人道救援與災害 防救」等交流合作議題。 (四)召開「台歐盟國土安全訪歐團交流議題協調工作 會議」2次。 (五)舉辦國土安全國際研討會,主題包括世大運維安 經驗與現況、恐怖主義發展趨勢與大型活動維安 等。 (六)參加「固邦專案」研討「2017世大運反恐維安挑 戰及華美合作機會」。 (七)辦理「APEC關鍵基礎設施安全與韌性專題研討 會」,計有15個APEC經濟體等國際組織參與。 二、籌備交流專案會議暨與外國駐台人員會談:與歐 盟、以色列等駐華代表會談,加強國土安全等議題 合作;參加第 6 屆臺日出口管制會談。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一、持續推動「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定港埠核 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 心能力第二期計畫」,包括: 整備。 (一)辦理「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研討會,參加人員 共190人,對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及國際脈動接 軌之參與,著有成效。 (二)舉辦港埠核生化災害應變研習,包括關鍵基礎設 施防護及港埠輻射災害等議題。 二、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包括: (一)辦理國土安全及反恐業務地方宣導講習,以促進 中央與地方國土安全業務交流及共識。 (二)參加「2014亞太區電腦事故協調組織資訊安全研 討會」。 (三)參加中央警察大學第10屆恐怖主義研討會及公共 安全系專題研討會。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 一、成立國土安全應變機制修訂工作小組,辦理 27 次 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 工作會議,就各項議題作任務規劃。 升。 二、召開「行政院2014反恐特勤訓練交流」,以實兵、 實彈進行演訓,並結合專題報告,計有333人參加。 三、應變體系之結合運作,包括: (一)參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採購延伸計畫會議,防止 大規模武器擴散。 (二)參加交通部「國家航空保安會議」。 3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七、強化落實政府持續運 一、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建立我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作、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CIP),包括: 防護及風險評估。 (一)召開推動工作小組會議46次。 (二)辦理院屬機關關鍵基礎設施(CI)盤點、評鑑及分 級作業。 (三)研修「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 二、協助部會落實安全防護計畫執行演練,提升關鍵基 礎設施安全防護能量,包括: (一)督導金管會、衛生福利部等完成金融部門、醫療 與緊急救援部門等部門示範計畫。 (二)辦理「2014年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研討會」 ,加 強各機關經驗交流。 八、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 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力,包括: 督導協調。 一、參加外交部「103美國免簽證計畫實地訪察團」協 調會議,就美方訪團行程規劃所需資訊及關切要點 交換意見。 二、參加移民署「防範外國遺失或失竊護照遭冒用入境 我國會議」,研議我國應與他國交換遺失及失竊護 照資料等議題。 三、參加臺北市政府體育局「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 免簽證計畫研商會議」,研議世大運免簽證計畫。 災害防救業務 一、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 一、因應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後部分機關名稱調整,爰修 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 正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與中央災害 務及措施之推動。 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 二、103 年 9 月 19 日辦理國家防災日演練,全國學生地 震避難掩護演練、地震災害狀況推演、海嘯警報試 放及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應用等 4 項主要活動。 三、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及 22 個直轄市、縣(市)長與 會,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由院長主持, 就各項災防議題進行雙向討論,使中央與地方政府 充分意見交流;並表揚 102 年全國地震防災演習績 優學校及 103 年地方災害防救演習績優縣市。 二、會報與委員會決議之各 一、為加強災害防救工作之推動及執行,落實督導與考 級政府災害防救措施 核機制,邀集 14 個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業管人 執行之督導。 員,共召開 6 次協調及檢討會議。 二、首度以分區聯合訪評方式辦理,除外島地區外,分 3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為北區(新北市) 、中區(彰化縣) 、南區(臺南市) 、 東區(花蓮縣)四區,以相互交流及觀摩等方式進 行。 三、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29、30 次會議竣事,由 召集人行政院院長主持;又召開中央災害防救委員 會第 20、21、22 及 23 次會議,皆由主任委員行政 院副院長主持。 三、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 103 年度災害防救白皮書經各部會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 害防救基本計畫之研 會委員確認內容,並提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於 7 月 擬。 正式出版,並於 8 月函送立法院、災害防救相關機關及 圖書館。 四、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 一、辦理火災、爆炸、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 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 電線路等 7 項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初審,並提報中央 審。 災害防救委員會進行審議作業,業經中央災害防救 會報核定。 二、辦理完成臺北市、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等 11 縣市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檢閱及備查作業程序,經 提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同意備查。 五、災害預警、監測、通報 一、修正「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並編製更新各級 系統之協助督導。 行政機關災害緊急通報聯繫電話簿分送相關防救 災機關。 二、強化及督導策進空間情報任務小組之運作,進行 2 次視訊演練,並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全年 啟動時間總計 480 小時。 三、整合各部會防救災資訊,將地方版決策輔助系統推 廣至縣市政府及地方協力團隊使用,以提升中央與 地方災害情資傳遞效益。 六、災害整備、教育、訓練 一、於 103 年 11 月份在北區、南區場次辦理災害防救 及宣導之協助督導。 業務年終研討會,12 月份於花蓮縣辦理研討會成果 分享及土石流災害參訪活動。 二、完成「103 年地震防治及避難作為民意調查計畫」, 提供政府施政策略調整與改善等相關作為之參考。 七、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一、103 年度計有「哈吉貝颱風」、「麥德姆颱風」、「復 興 GE222 澎湖馬公空難」 、「0731 高雄氣爆」、 「鳳凰 颱風」 、「海研五號海難」等共 6 次災害案件開設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進駐時間總計 434 小時。 3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訂定「103 年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演習綱 要計畫」,辦理災害防救演習並結合國防部萬安演 習,總計辦理 22 場次。 三、績優直轄市、縣(市)業於 103 年度直轄市、縣(市) 首長災害防救研習會公開表揚。 四、為期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災害防救單位充分溝通, 並向地方政府宣導未來災害防救政策方向及汛期 前應變整備作為,於 103 年 4 月 27 日辦理 103 年 度防救災整備業務研習會。 八、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 會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本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督導。 局、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及專家學者等 20 餘人,前 往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之高潛勢聚落台東縣及南投縣 訪視。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綜合規劃工 一、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督導各部會積極推動, 作。 於每年定期透過資訊系統填報辦理情形,並依本院 性別平等會三層級會議檢視推動成果。另邀集各部 會召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填報討論會議,以強化各 機關應依限填報且內容應切合具體行動措施,並精 要填報各次之重點內容,以具體展現各權責機關推 動性別平等之重要成果。 二、邀集相關部會研商,調整部分分工小組業務權責及 名稱,以提升本院性別平等會分工小組運作效能。 持續督導協調「就業及經濟組」 、 「教育、媒體及文 化組」等 6 個分工小組,於本院性別平等會前協商 會議前召開分工小組會議,103 年度各分工小組均 召開 3 次以上會議。 三、召開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7、8 次會前協商會議,研 商與性別有關之政策議案;召開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6、7、8 次委員會議,3 次會議分別通過參加 2013、 2014 年 APEC 婦女與經濟論壇相關會議與會情形、 警政機關組織改造後推動婦幼安全工作整體規劃 與配套措施案及家防官職務加給辦理情形、102 年 度強化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性別平等培力工作計 畫辦理情形、參加 2014 年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 暨非政府組織周邊會議與會情形、消除對婦女一切 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 CEDAW)中華民國(臺灣)第 2 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辦理情形等 3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成果。 四、請外交部協助蒐集各國性別平等綜合性法律相關資 料,作為持續研擬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之參考。 五、為協助引導本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於擬訂政策、計畫 及措施時皆能融入性別觀點,積極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平等,研擬「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 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草案)及「性別平等 業務考核指標」(草案),邀集各部會召開研商會 議,另邀集專家學者及協辦機關召開諮詢會議,並 擇選 6 部會辦理實地評核完竣。另為使各受評機關 及協辦機關完整提供考核資料及節省人力時間成 本,委請廠商開發考核系統資料庫,於 103 年 10 月起提供受評機關及協辦機關於線上填報及評核 使用。 六、綜整各部會與本院推動性別平等政策之規劃、重要 成果及精進作為,撰擬完成 102 年度性別平等工作 年度成果報告,作為性別平等年度工作重要記錄。 二、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 一、審查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103 至 106 年 工作。 度):為持續精進性別主流化各項工作,本院於 102 年 10 月 28 日函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 流化實施計畫(103 至 106 年度)」 ,本計畫要求各部 會尚未達成 CEDAW 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要求採行之 措施,透過法規修訂、中長程個案計畫、計畫或措 施訂定,與性別統計之建立、性別預算之投入等性 別主流化工具之運用等,擬定機關執行計畫並據以 落實各項實施策略及措施,並自訂年度目標值,以 衡量目標達成情形,作為執行檢討及未來改進之參 考。已完成各部會執行計畫之審查及核定作業。 二、修正性別預算制度:進行試辦及修正配套規定,召 開第1次「性別預算工作小組」會議,通過本院主 計總處提出之「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計畫」,擇 定由內政部、教育部等於103年先進行試辦,並辦 理試辦說明會,於103年7月及11月份召開「性別預 算工作小組」會議,與本院主計總處共同協助各試 辦部會進行試辦作業及處理試辦所遭遇之問題,將 分階段辦理試辦作業,持續檢討與滾動修正各項書 表及配套措施。 3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審議計畫案及法律案之性別影響評估:完成 222 項 中長程個案計畫及 90 項法律案性別影響評估之審 查,以促使政府施政規劃時考量不同性別之經驗、 感受、受益及參與決策等情形,並研提促進性別平 等之措施,使性別落差獲得改善,有效落實性別主 流化政策。 四、辦理性別人才培育及公務人員性別意識培力訓練如 下: (一)辦理「103年行政院所屬各部會性別聯絡人研習暨 交流座談會」 :辦理訓練課程培訓中央機關性別聯 絡人及代理人,總計60人結訓。 (二)辦理「103年性別主流化研習班」:與財團法人婦 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合作辦理「103年性別主流 化研習班」,分中央、北區、中區及南區等4個班 次培訓,總計131人結訓。 (三)編印「性別意識通論教材」:本教材共分9章,分 領域提出案例分析,於103年10月份完成編印及出 版,並函送各機關參考。 五、依「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列管機制,督導各部 會積極推動14項願景及75項實施策略,定期追蹤各 相關機關之實施成效,落實提升女孩權益。 六、督導相關部會辦理系列宣導活動,增加各級政府與 村里基層及社會大眾,對臺灣女孩日及平等培育女 孩之認知。 三、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 一、積極辦理法規與行政措施檢視,包括: 工作。 (一)本院於101年函訂「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建置法規檢視系 統,由各級政府機關進行法規檢視,並於法規檢 視系統中填報檢視案件數計3萬3,157件法規、命 令及行政措施。 (二)邀集學者專家針對疑似違反CEDAW之法規進行專 案審查,已召開20次CEDAW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 會議,經檢視不符合之法規及行政措施計228件, 督導主管部會修訂並持續列管。 二、發表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包括: (一)國家報告初稿業經本院性別平等會第1次臨時委 員會議通過,已召開國外CEDAW專家審查會議,並 4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提出35點總結意見與建議。 (二)為有效督導後續工作落實推動,已組成「落實 CEDAW第2次國家報告總結意見專案小組」 ,召開11 場審查會議提供諮詢、輔導及意見交流,並邀請 提交影子/替代報告之民間非政府組織參與討 論。 四、推展性別平等推廣發展 一、為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提高國際能見度,補助財團 工作。 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結合政府部門、專 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共 31 人參與第 58 屆婦女地 位 委 員 會 (CSW) 暨 非 政 府 組 織 會 議 ( NGO CSW Parallel Events),大會主題為:「為婦女和女童 落實千禧年發展目標的挑戰和成就」 ,其中 11 人於 9 場周邊會議中擔任與談人或主持人。我國駐紐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回應大會主題,舉辦「婦女暨 女童千禧年發展目標之執行挑戰與成果」國際研討 會,約 130 人與會。 二、為提升參與性別暨國際事務之專業知能,辦理「第 三屆性別暨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營」與英文模擬 會議,計 45 人參與。 三、組團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召開之「婦女與 經濟論壇(WEF)」 ,提出「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 期計畫成果,為我國婦女政策持續發聲,提升我國 於 APEC 能見度、促進與其他經濟體合作可能,維 持我國在 APEC 婦女議題之關鍵地位。 四、於 WEF 期間,與美國、日本等 5 個經濟體舉行雙邊 會談,就促進婦女經濟參與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五、舉辦「2014 年 APEC 善用資通訊科技強化女性企業 力國際研討會」,發表「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 期計畫第 1 年研究成果及進行跨論壇對話。本次活 動計邀請 10 個 APEC 經濟體,共 255 位公、私部門 代表參與。 六、將「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期計畫研究成果公布 於網站,並發行電子報及國際性別通訊宣傳。 七、建置 APEC 區域運用資通訊科技(ICT)協助婦女創業 經營方案資料庫,可供各經濟體查詢相關資訊。 八、為強化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與偏鄉及離島縣市婦權會 /性平會的夥伴關係,訂定「103 年偏鄉及離島地區 4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實施計畫」,分別於金門縣、 澎湖縣、苗栗縣、臺東縣及連江縣等縣市,辦理 5 場次推動性別平等座談會,共約 395 人參與,針對 推動性別平等、婦女權益促進之成效及困境等議題 進行座談,共同討論出適合所在地區推動性別平等 業務之有效作法。 資通安全業務 一、建構政府機關資通訊安 一、召開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 26 次委員會議, 全防護體系。 就 102 年運用共同供應契約統籌採購資安服務辦理 情形、手機內建與應用軟體基本資安規範分工及強 化網路犯罪防治機制 、持續佈署政府共 通 組 態 (GCB)設定與政府機關作業系統升級規劃等議題 進行報告及討論並做成決策。 二、為切合國家資通安全發展需要,修正國家資通訊安 全發展方案(102 年至 105 年),提行政院國家資通 安全會報第 27 次委員會議討論後分行實施。 三、因應資訊科技發展及資通安全威脅趨勢,檢討「政 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 畫」,修正為「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分級作業規定」,已分行各機關就應行配合事項積 極推動辦理。 二、推動關鍵資通訊安全基 已會同相關機關完成所轄管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CII) 礎建設。 盤點,並彙整「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 疇」,據以推動資安相關配套措施。 三、推動資通訊安全技術規 一、為掌握資通安全技術發展趨勢,充實資通安全作業 範之應用及驗證;推動 能量,按季召開資通安全技術交流小組會議,邀請 資通訊安全教育訓 相關政府機關及資安廠商與會。103 年度並協助推 練,並建立相關人才保 動資安服務納入共同供應契約及資安服務廠商評 育體系。 鑑等重點工作。 二、辦理「103 年度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資訊安全長及資 訊主管會議」 ,頒發「102 年網路攻防演練績優機關」 獎座,並就現階段資通安全政策重點工作、因應對 策等交換意見。 三、辦理「103 年度資安策略研習會」 ,邀請資安專家就 資訊安全理論及實務與各機關資安長分享,並重申 即時通訊軟體逐漸成 為網路犯罪或攻 擊 活 動 溫 床,各機關不應使用該等軟體處理公務或談論公 4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務。 四、按季辦理政府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G-ISAC)第 16 次至 19 次研討會議,針對建立手機惡意程式樣 本分享與回饋機制、進階持續性威脅(APT)攻擊、 蜜網(Honeynet)威脅偵測情資等議題進行專題報 告與研討,透過各領域間資安情資分享,促進合作 與交流,以提升整體資訊安全應變與防護能力。 五、辦理「103 年資通安全法律案例宣導彙編分享說明 會」,透過實例分享與解說,俾利政府機關人員了 解資通安全相關法律,建立資通訊應用所需具備之 法治觀念,進而提升資安風險意識。 四、強化政府機關資通訊安 一、完成 20 個政府機關(構)資安稽核作業,並從策 全防護能力;深化資通 略面、管理面等構面提出共同發現及建議。另彙整 訊安全通報及應變機 提供「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建議增訂條文」及「建 制;積極參與國際資通 立資訊服務廠商分級制度芻議」等政策強化建議予 訊安全相關組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經濟部等協助推動辦理。 二、辦理「103 年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路攻防演 練」 ,挑選 28 個重點政府機關及 2 項關鍵資訊基礎 設施進行網路攻防演練,執行方式包括「實兵演練」 及「情境演練」兩大部分,偵測目標總系統數量達 1,267 個,有效培養及提升我國整體資安防禦能 力,並改善政府機關面對網路攻擊事件之應變處理 成效。 三、為賡續強化資安防護,修正「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 變作業綱要」,調整資安事件等級判斷準則,並明 定機關之通報範圍包 含自建與委外之 資 通 訊 系 統、BOT 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以及資安攻防演練 範疇包括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等。 四、出國參加亞太經濟合作電信暨資訊工作小組(APEC TEL)會議、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防護議題(Meridian) 會議、國際資訊安全會議(RSA)亞太暨日本地區研 討會與台歐盟資安交流及訪察等活動,就資安政 策、網路犯罪防制與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防護等議題 和國際資通訊安全相關組織進行交流。 消費者保護業務 一、綜合企劃業務。 一、辦理完成 103 年度消費者保護系列活動,包括舉辦 消保 20 年論文徵選與終身貢獻獎頒獎活動、12 場 國小校園巡迴宣導、第 9 屆消費者權益報導獎;製 4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作微電影、插播卡各 1 支於網路及公益託播管道擴 大宣導。 二、辦理完成 103 年度與地方政府合辦消費者保護教育 訓練計畫;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行政人員基礎班 1 期。 三、派員出席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2014 年巴拿馬春季大會及研討會、瑞典斯德哥爾摩秋季 大會及研討會等 2 次;派員拜會日本內閣府消費者 廳、經濟產業省、厚生省及獨立行政法人國民生活 中心。 四、訂購國內外相關報章、雜誌及網路之消費資訊,並 將重要資(警)訊刊登或轉載至本院消費者保護會 網站,以及進行研處。另辦理完成「消費者保護研 究」第 19 輯徵稿及審稿作業。 五、辦理「電信消費(含通訊與周邊產品)與 APP 產業 之消費者意識及行為調查」委託研究計畫,並申請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3 年度社會發展政策補助,辦理 完成「我國辦理消費者記分板之可行性」委託研究 計畫。 六、結合消保志工及義務律師,免費提供消費者諮詢服 務,並受理民眾消費申訴案件。又辦理 6 場次志工 座談會,邀請講座針對消費爭議案例進行精闢解析 及檢討修訂志工管理規章。 二、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一、督導、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對重大消費議題及消費權 益事項,建立消費者保護機制或因應處理:計召開 「市售芳香劑之管理事宜」、「路跑參與者之健康 安全」等 42 次協調會議;就社會上發生之重要消 費事件,促請主管機關妥適處理:計辦理「鈕扣電 池可能遭兒童誤吞」、「灌水牛肉流入市面」等 13 件。 二、辦理「103 年度(101-102 年)中央各主管機關消 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作業: (一)103年度辦理完成21個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工作 績效考核作業。 (二)考核結果: 甲組:良等6名、普等1名。 乙組:良等4名、普等2名。 4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丙組:書面考核並提供建議意見,未評等。 三、輔導及扶助消保團體,計獎勵 6 個消保團體 15 件 申請案;補助 8 個消保團體 20 件申請案。 四、辦理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作業,評定及公告社團法 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為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並 辦理 103 年度全國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報 1 次。 五、發布消費資(警)訊及新聞稿:為提醒消費者注意 維護自身消費權益,發布重大消費資訊及警訊,如 「指定經濟部為市售玩具槍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 、 「精油標示應清楚,真假不會被欺負」等計 100 則。 三、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檢討研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共完成 24 種訂(修)定工作;完成消費者保護法 規疑義釋答與「消保法 20 年學術研討會」 ;印製「外國 消費者保護法」第 21 輯、 「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 第 15 輯等 3 種書籍。 四、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一、辦理 4 次全國消保官聯繫會報暨消費爭議調解業務 研討會。 二、辦理 1 次全國消保官職前暨在職訓練。 三、聯合地方消保官辦理「室內公用停車場消防、建管、 治安防護暨定型化契約查核」等 9 項專案查核。 四、辦理完成「市售咖啡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等 10 項市售商品食品品質安全衛生及標示查核檢驗。 資訊管理 一、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一、完成院區、院外單位網際網路與行動辦公室通訊線 路租用及維護,維持網路可用率達 99%以上。 二、完成全球資訊網、主題網站、任務編組網站、公益 廣告及燈箱管理、院長電子信箱管理、員工入口 網、電子公文檔案管理、行政事務、人事管理、施 政整合檢索、國有公有財產管理、消費申訴及調解 案件管理、質詢案件管理、電子識別證、緊急公務 通報、災害防救緊急簡訊發送管理、辦公室自動化 作業及資安服務等系統維護,維持系統可用率達 99 %以上。 三、完成電腦機房、網路設備、伺服器電腦主機、實體 隔離設備、個人電腦設備及行動辦公室設備等設備 4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維護,維持設備可用率 99%以上。 四、完成 103 年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作業, 並通過新版 ISO-27001:2013 標準驗證外部稽核, 取得新版證書。 五、完成實體隔離終端設備、行動辦公室設備、雷射印 表機及網路等老舊設備更新;完成 103 年度老舊個 人電腦設備汰換;完成伺服器軟體授權及辦公室應 用軟體購置。另為維持本院電腦網域管理、作業系 統與文書處理軟體授權之有效性及電腦防毒,續簽 訂大型企業軟體授權合約(EA)及防毒軟體授權,以 取得授權採購優惠與授權管理便利性。 六、完成質詢案件管理系統(第二階段)、網路直播系 統建置;完成全球資訊網、主題網站、任務編組網 站、部會新聞專區、員工入口網、行政事務、人事 管理、院長電子信箱等系統功能增修。 七、完成 103 年度網路暨資安防護系統(SOC)建置及 維護。 二、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一、完成性別平等資訊基礎設施第二階段建置,包括伺 服器設備、儲存設備、網路設備及備份備援機制。 二、完成 103 年度性別平等資料庫雲端應用服務建置案 系統建置,包括性別平等業務考評資料庫、國際交 流分享資料庫、地方性別平等業務推展資料庫、性 別研究與政策發展資料庫、性別平等多媒體傳播資 料庫及性別平等業務管理資料庫建置。 三、完成性別平等雲端應用服務整合平台、性別主流化 資料庫、性別影響評估及案例應用資料庫、性別平 等統計資料庫、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資料庫、性別平 等教育訓練線上報名系統、CEDAW 法規檢視資料 庫、性別平等申訴資料庫功能增修。 新聞傳播業務 一、新聞發布與聯繫工作。一、配合院長訪視基層或行政院政策發布,辦理新聞聯 繫及繕發新聞稿,共撰發 788 則新聞稿;每週四辦 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說明行政院重要施政,共 辦理 52 場;針對行政院重大政策或民眾關切之臨 時事件,即時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說明,共辦理 69 場;安排院長、副院長與發言人接受電視及平面媒 體專訪,共 6 次。 二、103 年度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計有哈吉貝、 4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麥德姆與鳳凰等 3 個颱風發佈海上、陸上颱風警報 及高雄氣爆共 43 人次值班;配合院長巡視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辦理新聞聯繫及繕發新聞稿(含代發 災害防救辦公室新聞稿),共撰發 25 則新聞稿及 5 則跑馬燈訊息。 二、法令政策溝通。 一、策製「自由經濟示範區」、「勞工福利」、「防颱 防汛」等宣導短片,運用電視、戶外多媒體等多元 通路加強政府重要施政成果及災害防救重大事件 之宣導。 二、設計「自由經濟示範區」、「社福健康」、「國際 交流」、「青年政策」、「腸病毒」、「登革熱」、 「花東鐵路電氣化」、「節約用水」平面稿,適時 運用報紙、雜誌、戶外燈箱多元通路加強宣導。 三、設計「花東鐵路電氣化」、「節電」、「臺灣好聲 音,南北都好聽」、「農地不休耕,財源強強滾」、 「一日一鄉照」、「繳稅少一點」 、 「健康鐵馬好行」 等 71 篇平面稿,適時運用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或印 製單張發送運用,以利加強宣導。 四、運用新興網路媒體,建置「行政院-臺灣好政點」 臉書粉絲團,除上載重大施政訊息,如「自由經濟 示範區」、「節電節水」、「災害防救」、「流感 防治」等外,並隨時向民眾說明自身權益相關資 訊。目前粉絲數為 6 萬 211 人。 三、國內與國際輿情蒐報及 一、「每日製作與政府施政有關之輿情剪報,呈報本院 研析。 五長、發言人等首長參用;彙撰「行政院每日重大 輿情蒐報及處理建議」(早報、晚報) ;每日上、下 午製作「電子媒體重要新聞摘要表」。 二、針對每日早、晚報、中央社及電子媒體報導內容, 即時發送簡訊;103 年度撰提「行政院每日重大輿 情蒐報暨處理建議」618 篇、輿情剪報數達 2 萬 9,731 篇、撰提「電子媒體重要新聞摘要表」498 篇、即時簡訊發送超過 4 萬則,已達成預定目標。 四、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 一、辦理「行政院重大施政廣播廣告文宣」 ,103 年度完 及輿情蒐報。 成製作「自由經濟示範區」 、「節能省水」 、「黃金十 年-守護每 1 天」、「友善國際」、「青年政策」等廣 播廣告 9 則,播出 1 萬 3,478 次,口播露出 403 次, 4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5 至 7 分鐘專訪露出 43 次。 二、103 年度協助各部會排播「水域安全」 、 「反毒宣導」 、 「住宅補貼」 、 「政治獻金」 、「伊波拉防護篇」等公 益廣告 35 萬 9,430 檔次。 三、103 年度運用全國 73 處 LED 及 20 處 LCD 據點,露出 行政院及各部會(含地方政府)施政訊息計 947 則。 又運用20處LCD數位多媒體電子看板播放短片計 379 支。 四、103 年度辦理 3 梯次媒體參訪活動,參訪主題涵蓋 「多元就業」、「2014 台灣燈會」、「移民輔導」、 「低碳社區永續家園」、「八八重建」、「原民文 化」等,共有 72 家媒體 83 位從業人員參加,媒體 配合報導有:雜誌 20 篇、網路 3 篇、電台 200 則。 五、103 年度辦理地方輿情反映計 207 則,即時向中央 權責部會反映,各部會依據反映議題積極處理,並 獲相關部會回應計 204 則,回覆率達 98.6%。 五、文字影音資料之發布。一、拍攝本院重要政策記者會及說明會、院會影音資料 紀錄、院長施政行程暨公務活動、執行國家重要慶 典活動與配合重要施政文宣專案之短片後製等,計 360 則。 二、拍攝本院重要政策記者會及說明會、院會影像資料 紀錄、院長施政行程暨公務活動、執行國家重要慶 典活動與配合重要施政文宣專案之相片拍攝等,計 7,200 張。 六、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一、為推動網站資訊雙語化,以利國際人士掌握我國政 策動態,於每個工作日辦理本院新聞稿英譯並掛 網,供民眾查閱,103 年度共英譯 471 則新聞稿。 二、於本院網站設置「時政講義」政策專文、「名家筆 記」評論等單元,以增進民眾對政府施政之掌握。 103 年度共刊出政策專文 49 篇、評論 52 篇以及小 辭典 69 則。 三、配合政府重大政策,每周製作電子文宣「政策宅急 便」1 至 2 張,並登掛於行政院網站首頁,103 年 度共製作 71 份。 四、推動網站資訊雙語化,辦理行政院介紹及首長簡歷 等資料,英譯掛網並隨時更新。 五、每年於行政院網站彙整更新「國情簡介」,出版「中 4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三、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情形 1.前(103)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華民國施政年鑑」電子書,另編製「中華民國英文 年鑑」紙本及電子書,登掛於行政院網站。 一般建築及設備 餐廳大樓設置無障礙電梯已施工完竣,另 C 棟大樓汰換 營建工程 辦公室搬遷及調整。 中央空調系統案為配合季節更替,抽換舊有系統,已如 期如質辦理完竣。 交通及運輸設備 汰換傳真機及行動電話。 汰換傳真機2台、行動電話4具。 其他設備 購置及汰換雜項設備。 一、購置空氣清淨機1台。 二、汰換冷氣機8台。 三、更新自來水管及抽水馬達1具。 四、購置麥克風7組。 五、購買飲水機25台。 六、購買電視機4台。 七、購置熱水器加壓馬達1具。 八、汰換地下室水池沉水泵1具。 九、汰換冷卻水塔循環泵1具。 十、增設門禁1處。 十一、購置影印機1台。 十二、汰換地墊1處。 十三、建置保密裝備所需不斷電裝置1台。 十四、購置電冰箱2台。 十五、汰換蒸氣式保溫箱1台。 十六、更新辦公室大門2處。 十七、購置會議桌1座。 十八、汰換馬桶2座。 十九、購置電話會議系統2具。 二十、汰換院會室影像系統1組。 4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2.前(103)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科 目 名 稱 餘 絀 數 預 算 數收 付應 收 合 計 實 現 數 (付)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161 0 161 161 賠償收入 0 161 0 161 161 規費收入 0 52 0 52 52 使用規費收入 0 52 0 52 52 財產收入 1,300,353 650,098 0 650,098 -650,255 投資收回 1,300,000 650,000 0 650,000 -650,000 廢舊物資售價 353 96 0 96 -257 財產孳息 0 2 0 2 2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04,546,270 134,073,135 49,243,028 183,316,163 -21,230,107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6,270 130,823,135 49,243,028 180,066,163 19,893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24,500,000 3,250,000 0 3,250,000 -21,250,000 其他收入 1,062 1,289 0 1,289 227 雜項收入 1,062 1,289 0 1,289 227 合 計 205,847,685 134,724,735 49,243,028 183,967,763 (21,879,922) 5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2.前(103)年度決算辦理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算增減數 決 算 數 全 年 度 動支 動支 科 目 名 稱 合 計 餘絀數 預 算 數 第一 第二 收 付 小 計 保留數 合 計 預備 預備 實 現 數 金 金 一般行政 913,265 3,000 0 3,000 916,265 835,043 0 835,043 81,222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730 0 0 0 12,730 11,834 600 12,434 296 施政推展聯繫 6,750 0 0 0 6,750 6,182 0 6,182 568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39,991 0 0 0 39,991 33,575 0 33,575 6,416 聯合服務業務 35,738 0 0 0 35,738 34,212 0 34,212 1,526 國土安全規劃 4,970 0 0 0 4,970 4,830 0 4,830 140 災害防救業務 8,492 0 0 0 8,492 6,090 0 6,090 2,402 性別平等業務 16,437 0 0 0 16,437 15,075 490 15,565 872 資通安全業務 3,145 0 0 0 3,145 2,529 0 2,529 616 消費者保護業務 13,825 0 0 0 13,825 13,260 211 13,471 354 資訊管理 69,365 0 0 0 69,365 69,279 0 69,279 86 新聞傳播業務 60,924 700 0 700 61,624 49,871 7,701 57,572 4,052 一般建築及設備 14,439 0 0 0 14,439 8,250 5,696 13,946 493 第一預備金 3,700 -3,700 0 -3,700 0 0 0 0 0 合 計 1,203,771 0 0 0 1,203,771 1,090,030 14,698 1,104,728 99,043 5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般行政 辦理本院主計、人事、文書、安 一、本計畫工作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持續 全防護、檔案保管與稽催等基本 研究發展,及發揮合作精神,提高工作 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效率,執行各項基本行政工作。 二、辦理檔案編目建檔,提供檔案應用服務, 並促進政府資訊公開,便利民眾有效運 用政府資訊。 三、針對本院院區監控設備、電動地刺、X 光機及金屬安檢門等安全維護等設備, 每月實施固定保養及臨時故障叫修服 務,確保院區各項監控及安全設備功能 正常,維護院區整體安全。 施政及法制業務 一、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 一、104 年 1 至 6 月份共有「公司法」部分條 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 文修正草案、「有限合夥法」草案、「所 資料之保管典藏、會議紀錄 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長期照 之分發及行政支援工作。 顧保險法」草案等 37 項法案,業經行政 二、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 院院會討論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告,以及其他重要報告或文 二、重要報告之編印 件。 (一)施政報告編印: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 三、各部會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 行政院施政報告已如期於 104 年 2 月 1 審。 日前送達立法院。 四、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 (二)毛院長施政口頭報告編印:已如期於 關業務。 104 年 2 月 24 日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五、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 (三)行政院 105 年度施政方針編印:如期於 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104 年 3 月底前訂定完成,並分行所屬 政工作順利推展。 各機關。 六、院長民意電話及院長電子信 三、各部會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包括: 箱案件之處理。 (1)「民選地方行政首長薪給退職撫卹條 七、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例」業經 104 年 2 月 5 日行政院院會討 八、辦理院區導覽安全維護人員 論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2)修正公布 訓練。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傳染病防 九、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 治法」及原則同意「新興傳染病風險監 商。 測與應變整備計畫」;(3)核定「自衛槍 十、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 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核定 督導。 「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 十一、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 鑑實施計畫」及核定「有我無毒,反毒 會。 總動員方案」;(4)核定「臺灣地區與大 十二、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 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離島 之購置。 地區居民往返離島與臺灣本島海運票價 補貼辦法」第 4 條、第 6 條修正草案, 5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及核定「基本測量及圖資測製後續計 畫 」、「 都 市 更 新 發 展 計 畫 ( 104-107 年)」 ;(5)審查完成「所得稅法」修正草 案,並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修 正草案及「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草案 於 104 年 5 月函送立法院審議;(6) 審 查完成「有限合夥法」草案、「中小企 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等 法規,及核定「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 案」、「推動創業家簽證之規劃」、「創業 拔萃方案」(修正案)、 「智慧節電計畫」、 「中堅企業躍升計畫」(修正案);(7)審 查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 「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重大法案,並核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 二期)第四次修正計畫、客家文化發展中 心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修正計畫。 四、針對陳為廷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將公 民投票法第三十條所定百分之五十投票 率門檻之限制予以廢除?」全國性公民 投票案召開研商聽證事宜會議,並依行 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舉行聽證,嗣召開第 22 次委員會議審議該公民投票案,決議 認定合於規定。 五、立法院第八屆第七會期通過議案 132 案 (本院法案 33 案,其中優先法案 19 案) 。 六、辦理 4 場行政院與立法委員之座談餐會, 聽取立法委員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建議, 並藉由會談,溝通及協商各有關事宜。 七、104 年 1 至 6 月份民意專線接獲民眾電話 共 2,777 件,辦理院長電子信箱陳情案 計 9,600 件,妥善處理民眾電子郵件、 電話之意見,與民眾建立良好互動。 八、103 年 1 至 6 月份來本院參觀人數計 1,287 人,均詳細導覽。 九、法案之審議及研提法制意見 (一)104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參與政務委員 審查「有限合夥法」草案、「長期照顧 保險法」草案、 「宗教團體法」草案、 「公 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漁業法」 5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法律 46 件,及人 事行政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等機關審 查法規 6 件。 (二)就各部會報本院及人事行政總處、主計 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函詢案件,提 供法制上意見 306 件。 (三)就重大議題涉及法律問題,研提法制意 見,供決策參考。 十、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一)訴願案件之審議 1、104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收受訴願案 件作成決定者 907 件(含併案 6 件), 撤回 20 件,其中駁回 678 件,不受理 185 件(含原行政處分機關先行審查原 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後,自行撤銷或變 更原處分,而依法為不受理決定者 42 件),撤銷 44 件,對人民因受行政機 關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而致損害其 權益者,已獲致適當之救濟或糾正。 2、104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辦理訴願人 閱卷 18 件,陳述意見 28 件,言詞辯 論 23 件,保障訴願人參與訴願程序權 利,釐清事實及法律爭議。 3、自 104 年 5 月 1 日起,訴願人(臺北 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書面申請 陳述意見者,由承辦同仁電洽告知可 就近選擇協助辦理機關以視訊方式陳 述意見,以擴大此項便民服務措施。 4、對於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案件,均提出 檢討分析意見;於辦理訴願案件或適 用訴願法產生疑義時,亦提請訴願審 議委員會討論作成結論,供辦理訴願 案件之參考。 (二)訴願業務之督導 1、統計分析各行政機關呈報 103 年度辦 理訴願業務之狀況,於 104 年 5 月 8 日舉辦訴願業務主管座談會,作成 「103 年度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 願業務報告」,於 5 月 20 日函送各機 關作為業務改進之參考及依據。 5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104 年度訴願業務訪察計畫,於 6 月間 派員訪察國防部、臺中市政府及南投 縣政府,以為訴願業務之宣導及交流。 十一、舉辦專題演講 於 104 年 6 月 4 日邀請專家演講「樂 為法治國的守門人-一個司法老兵的 期勉」 ,以鼓勵同仁勇於任事,提升政 府施政效率。 十二、統籌重大法制作業 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之推動,擔任組改 小組法制分組幕僚單位,擬訂組織法 規與作用法規之整備策略、實施方式 及過渡時期因應作法,同時配合新機 關之成立,適時辦理相關作用法規之 公告變更管轄作業,並協助各新機關 籌備小組法制工作分組依據組改小組 規定,確實辦理新機關法規修訂及整 備業務。 十三、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為掌握最新立法趨勢及法學理論,購 買法規檢索軟體 35 組及月旦法學知識 庫,供同仁辦理案件參考。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一、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 一、104 年 2 月 5 日由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 及科技會報委員舉行第 8 次行政院科技 會報會議,共同檢視「中華民國科學技 術白皮書(104 年至 107 年)」(草案)、 「105 年度科技政策審議機制及作業原 則」及「105 年度政府科技發展政策說明 及資源配置」等 3 項議案,並協調相關 部會積極推動辦理。 二、104 年上半年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科技會報 工作會議計 10 場次,辦理重大科技政策 與科技發展計畫之協調及審議工作。 二、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與重大 一、完成各部會 105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概算 科技發展計畫之審 議 及管 之審議工作。 考。 二、協同科技部辦理相關機關 105 年度科技 計畫之技術審議作業,並辦理科技部 75 件科技計畫之技術審議作業。 三、研擬「部會科技發展計畫績效評估制 5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度」 ,並於 104 年 5 月 29 日及 6 月 17 日 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計 2 場次。 四、協同科技部辦理 103 年度行政院管制計 畫績效審查與實際訪視作業計 25 場次, 並完成 104 年度行政院管制計畫選項作 業。 五、104 年 2 月 11 日召開「臺灣生技產業起 飛行動方案」院績效管考第 3 次會議, 邀請科技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及國 家發展基金等機關,共同檢視各項工作 進度及成果。 六、104 年 4 月 2 日及 4 月 8 日協同國家發展 委員會完成機關科技類別關鍵績效指標 複核及評審作業,並納入「行政院所屬 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三、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 一、協調各部會推動「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 整合及推動。 產業發展方案」與加速規劃 5G 技術研發 及發展藍圖。 二、協調完成 104 年度我國行動寬頻頻譜政 策之第一階段研究,推動成立行政院頻 譜政策規劃組,並促成交通部頻率供應 計畫。 三、協助國家發展委員會完成研擬「網路智 慧新臺灣政策白皮書」-「資通訊環境整 備」內容,並經 104 年 6 月 15 日國家發 展委員會第 15 次委員會議通過。 四、104 年 5 月 13 日召開「台灣生物經濟產 業發展方案第一次工作會議」,完成工 業、健康與農業三大領域之議題規劃及 部會分工。 五、104 年 6 月 15 日召開「行政院 2015 生技 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議-海外委員座談 會(pre-BTC) 」,針對法規環境、研發 成果產業化機制、醫療器材優質發展環 境、生物經濟產業發展策略規劃等推動 現況作檢視,並對於跨部會事宜進行協 調與研商強化之作為。 六、協助推動「行政院產學連結會報」 ,以達 到「為產業找人才」、「為人才找未來」 5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之推動目標。 七、協調內政部推動產業研發及技術替代 役,以因應產業發展之需。 八、協調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推動「尖端科 技人才培育(留學)獎學金」政策,充實 我國科技人才及國際人脈。 九、協調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及環保署 等推動「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方 案」,以促進產業發展與節能減碳效益。 十、協調各部會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已收集 逾 8,500 個資料集,並於 104 年 2 月底 與泰國政府簽署開放資料合作備忘錄,3 月份並已召開「臺英開放資料交流合作 會議暨高峰論壇」,預定於 10 月份成立 亞洲開放資料聯盟。 十一、104 年 2 月及 5 月召開雲端工作小組會 議研商下階段雲端方案,以因應行動通 訊、物聯網、社群網路及巨量資料等應 用,做為有效實現的基礎平台及工具。 十二、已協助「創新創業政策會報」整合各 部會推動相關措施,包括:完成相關 法規調適 16 項;協調各部會設立社會 企業聚落、青年創業基地、空總創新 基地、臺灣創新快製媒合中心及矽谷 臺灣創新創業中心等,並於「台北國 際電腦展」設置台灣新創企業主題館。 四、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 一、因應全球第四次工業革命發展智慧生產 製造趨勢以及就業人口遞減趨勢,邀集 經濟部、科技部、教育部、農業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等相關部會,於 104 年 6 月 4 日至 5 日辦理「2015 年行政院 生產力 4.0 科技發展策略會議」 ,廣徵各 界共識,據以研擬「行政院生產力 4.0 發展方案(草案)」 ,引領企業發展「網實 整 合 應 用 系 統 」 (cyber physical system,簡稱 CPS)於產品設計、生產製 造、行銷服務等,帶動產業結構優化, 永續全球產業供應鏈的競爭優勢。 二、進行「科技服務推動策略」及「科技創 5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新前瞻戰略」研究,規劃舉辦「科技服 務研討會」。 聯合服務業務 一、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持續督導合署 (一)強化單一窗口服務。 辦公及任務編組單位提供便捷、效率及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 親切之證照申請、業務諮詢等單一窗口 (三)建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 服務,每月平均服務件數為 14 萬 4 千餘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 件。 意提供施政建言。 二、積極處理民眾陳情:提升同仁服務水準 與專業能力,要求同仁對陳情人要有同 理心,強化處理陳情案件之協調業務; 期間處理 745 件民眾陳情案件,視案情 需要,主動召開協調會或會勘,共召開 15 場。 三、建構區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中央派駐 南部機關首長業務座談會,強化與地方 政府的聯繫與協調,持續舉辦與地方建 設相關之協調會、會勘等。 四、配合宣導國家政策,廣徵民意提供施政 建言: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會及 宣導活動,已辦理 100 場各類型宣導活 動,參與人數約 1 萬 8 千餘人次,期使 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成為中央與南部地方 政府、民眾、企業、團體等的政策溝通 橋樑。另平時透過中心網頁等進行政府 政策行銷。各單位亦規劃各項宣導計 畫,包括:農村再生條例與政策成果宣 導、台灣精緻農業-如何選用安全農產 品說明會、南方領袖教育學院、政府工 商資源運用宣導說明會、南部工業區廠 商或團體座談會、金融理財知識宣導活 動、文創輔導資源說明會、宣導低碳綠 生活、大陸政策說明會、勞動政策說明 宣導會、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平交易訓 練營、大學院校原民政策說明、居家托 育服務政策說明會、客家社團訪視與客 家飲食文化宣導活動、青年度假打工座 談會及行動領務等專案計畫,繼續朝向 跨域治理整合機制之目標邁進。 5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整合治理區域內中央政府各部會的公共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服務窗口,使其達成「單一窗口」提供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便捷之服務,提供之單一窗口服務,包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括護照簽證、出入境許可服務、商標智 會及宣導活動。 慧財產權閱覽檢索及投資申請服務等。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另提供民眾有關政府政策及施政措施資 訊之諮詢服務,包括面談、電話諮詢服 務、信函諮詢、資訊提供、輔導轉介等 服務項目。 二、針對民眾的問題,儘量予以主動召開協 調會解決,民眾陳情之問題主要以土 地、交通、水土保持、就學、服役、社 會福利等問題為主,104 年 1 至 6 月份共 辦理 56 件。 三、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舉辦各項政策 說明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宣導活動, 包括: (一)為加深農村社區對農村再生條例之認 識,及導入社區生活美學,提升生活及 生產新氣象,自 104 年 1 月起,與農委 會水土保持局合辦「2015 農村再生政策 宣導系列」活動,包括農村再生旅遊亮 點 20 個社區觀摩及學習計 30 場次、行 銷中部 DIY 大集合展示活動 2 場次、年 度探索農村再生成果展發表會 1 場次, 並於 6 月 30 日完成委託專業服務評選。 (二)為讓年輕學子了解客家文化,透過開辦 研習課程,以傳承客家美食為主,推展 台中市石岡觀光休閒產業及了解山城 客家人文為輔,預定於石岡傳統小舖辦 理 3 場次 2015 客家美食研習營,分別 於 7 月 11 日、18 日及 25 日舉行,截至 6 月底前 3 梯次學員報名踴躍,活動進 行順利。 (三)為讓中部地區社會各層次領導菁英與 青年學生幹部能瞭解政府各項政策及 推動方針,特與中部各大專校院合作賡 續辦理「2015 中台灣領袖學院」,將邀 請中央部會政務官及產業界菁英擔任 專題演講,並與各方菁英互動,深入瞭 5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解民眾所需,以達政策宣傳效果,104 年度預定辦理 10 場次。 (四)為協助原住民青年投入職場,鼓勵優秀 人才於原鄉在地深耕,特辦理原住民微 型創業培訓課程,以一梯次分週課程進 行,每梯次招收 30 位學員(共 4 場次 總計 120 人),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 授課,包含基礎課程、進階實務課程及 加值輔導課程,引導青年走向成功未 來。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為行銷中台灣 整體觀光旅遊及周邊優質觀光產業,聯 合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等 縣市政府,共同辦理「2014 中台灣觀光 旅遊共同行銷企劃案」 ,預定於 7 月中旬 舉辦聯合行銷活動記者會,行銷中臺灣 觀光旅遊及周邊優質觀光產業。 五、辦理交通部鐵路局台中鐵路高架化工程 參訪。104 年 3 月 25 日侯執行長率領中 部聯合服務中心各組成員赴鐵路局台中 鐵路高架化願景館參觀,經執行長深入 了解施工所遭遇之問題後,除嘉勉現場 工程人員之辛勞外,更將古蹟保存及轉 運站遷移等問題,反映至中央謀求解決 之道。 六、104 年 6 月 9 日舉辦無聲世界有情天-開 啟生命的燦爛旅程紀錄片觀賞會,與社 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假台 中啟聰學校合辦本次活動,獲得觀賞者 一致之肯定及感動。 三、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一、督導合署辦公單位與各部會任務編組單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位提供各項有關證照申請及業務諮詢服 (二)接受及處理民眾陳情案。 務,104 年 1 至 6 月份核發證照及文件證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明計 1 萬 9,902 件,電話及臨櫃諮詢計 2 會及宣導活動。 萬 2,294 件;花東二縣 104 年 1 至 6 月 (四)建立東部地區溝通及協調 份登記求職人數 9,120 人,有效就業人 機制。 數 4,897 人。 (五)強化政策研究與分析。 二、秉持同理心,誠懇的態度處理民眾陳情 案件,為加強服務聯繫及溝通,適時主 6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及現場會 勘,104 年 1 至 6 月份陳情案件計 30 件, 並賡續追蹤案件後續推動情形。 三、104 年 1 至 6 月份辦理及合辦各項活動, 例如洄瀾 2015 愛心園遊會等 11 場次。 又參與各項地方事務活動,例如花蓮家 扶中心舉辦義工表揚暨歲末感恩餐會等 271 場次。辦理宣導及發送宣導摺頁,如 「智慧傳承有你真好」、「愛心租屋給弱 勢租金補貼免課稅」、「禽流感大作戰中 央地方齊協力」、「給寶貝多一份保護」、 「來去花東快速安全又輕鬆」、「別說我 的工作事責任制」、「有機休閒在花東」 等。 四、104 年 1 至 6 月份主動召開或出席花東需 跨部會協調案件,協助地方解決重大難 題,包括: (一)1 月 6 日協商有關「鐵路局申請承租克 來寶 379 段等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土地申 辦租約即行停止案」 、2 月 3 日召開「吉 安鄉一號道路新闢(南華二街)穿越鐵 路管線推管工程相關事宜協調會議」 、2 月 12 日出席「研商長春祠及砂卡噹地 區交通壅塞解決方案」、4 月 8 日召開 「鳳林鎮鳳禮里、鳳智里、鳳義里鐵路 沿線居民因鐵路列車噪音影響民眾生 活品質」現場會勘及協調、4 月 13 日協 調「玉里鎮城源里 9 至 11 鄰自來水新 設管線案」、4 月 15 日召開「研商台東 車站地下道出口與月形石景觀步道工 程相關經費分攤」會議、4 月 17 日出席 「有關花蓮市林森路 214-1 號國有財產 局所有房舍因年久失修恐危及民眾乙 案」專案調處會議、4 月 29 日出席「吉 利泥岩集水區細部規劃說明會」、5 月 20 日出席「瑞穗鄉奇美原住民文物館休 館乙案」協調及會勘、6 月 1 日召開「民 眾陳情承租國有林班地所涉違約爭議 協調會」、6 月 11 日出席「台 8 線 162k+400 至 162k+600 公路區域排水現 6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場會勘」。 (二)2 月 5 日、5 月 29 日出席台東縣政府與 中央(駐地)機關第一次及第二次聯繫 會報,了解地方需求,已積極溝通協調 相關部會解決地方難題,例如:台東後 站經費乙案、太平溪馬蘭橋土地徵收乙 案等都已有解決方案。 五、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派駐人員,每日蒐集 地方輿情並追蹤後續情形,以協助行政 院監督東部地區各項建設執行情況,並 針對所產生之問題研議解決方案,以即 時及定期彙整方式通報院本部作為施政 參考,104 年 1 至 6 月份反應相關輿情, 例如:高雄市調高處理垃圾費台東縣喊 吃不消等計 188 件,並賡續追蹤後續推 動情形。 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 (一)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處 104 年 1 至 6 月份護照申辦 10 萬 27 (二)處理民眾陳情案。 件、文件證明核發 2,534 件、外國人簽 (三)舉辦各項政策說明會、座談 證核發 38 件、其他諮詢 1,323 件,移民 會及宣導活動。 署出入境許可服務 5 萬 1,797 件、原住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 民就業輔導 674 件等共 15 萬 6,393 件。 (五)加強政策研究發展與分析 二、104 年 1 至 6 月份受理民眾諮詢及陳情案 並強化新聞聯繫及發布工 共 21 件,包括行政興革建議、行政權益 作。 維護及法令查詢等。 三、積極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於 104 年 1 至 6 月份舉辦各項協調會、座談會及宣導活 動,例如: (一)辦理第 25 屆寒士吃飽 30-寒士、街友暨 獨居長輩、清寒單親尾牙活動。參加者 有清寒人士、街友、獨居長輩、清寒單 親媽媽、社會邊緣人等共 700 人,期鼓 勵弱勢朋友不絕望,懷抱希望、勇敢生 活。 (二)辦理「104 年度樂活府城慶天穿」全國 「客家天穿日」活動:藉由透過客家文 化展覽,達到客家文化的共識,以提升 客家族群的自我文化認同及傳承客家 語言,並保存與創新精進客家文化藝術 6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傳統,及落實客語復甦向下扎根,共 1,000 人次參與活動。 (三)辦理 2015 年兩岸茶葉交流品茗會暨兩 岸茶業論壇、「傑農農入生活與三生農 業(農業生產、生活及生態)」、農村體 驗與農業旅遊暨健康講座、春季茶葉評 鑑暨展售促銷等活動共 4 場次,計 2,400 人次參加活動。 (四)與台南市、雲林縣及嘉義區救國團共同 辦理 329 青年節表揚活動、「混障綜藝 團」生命教育、清寒學生成長營、104 年嘉南地區「心手相攜、尊重關懷」新 住民青少年~6Q 品格及環境教育等活動 共 9 場,以培養青年參與及關心地方之 熱忱,共 2,200 人次參與活動。 (五)與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山鎮安宮共同辦 理「2015 吃飯擔文化節-乙未年馬鳴山 五年千歲吃飯擔文化傳承及國產米食 推廣活動,共 4 萬人次參與。 (六)辦理雲林縣及台南市 104 年端午節活 動,包括:2015 褒忠包中-粽藝大集合 與長者及獨居老人參與趣味競賽、溫馨 送粽子、溫馨餐會、健康衛生宣導、量 血壓為健康把關活動,共 4 場計 2,100 人次參加。 (七)辦理 104 年認識職傷瞭解職災權益研討 會,推廣全民重視職場安全,共 300 人 次參加。 四、推動區域整合協調機制:104 年 6 月 30 日由本中心執行長召集原民會、行政院 農委會、嘉義林區管理處、嘉義縣政府、 番路鄉公所、正瑛工程公司、逐鹿社區 合作社、台灣糖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遠傳電信、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 台灣之星電信公司等 48 人,於嘉義縣番 路鄉逐鹿社區活動中心召開協調會。 五、派駐人員每日蒐集地方重要輿情,針對 所產生之問題,及時彙整回報院本部, 做為施政之參考。 6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一、國土安全(反恐)政策規劃,督導規劃國土安全架構制度與政策,並提供 與反恐業務計畫之核議及督 相關諮詢及政策建議,辦理事項包括: 導。 一、召開「國土安全一級應變中心組織架構 與功能小組」會議 3 次,邀集國安局、 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 交通部、經濟部、原子能委員會、環保 署、海巡署、大陸委員會等相關機關共 同研議。 二、審查內政部暴力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 怖攻擊應變計畫:國土安全辦公室召開 「國土安全應變機制」之暴力重大人為 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應變計畫會議 2 次,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就該部計畫內容 進行核議。 三、104 年 3 月 27 日召開第 1 次國土安全業 務會議,就 104 年重要業務計畫:關鍵 基礎設施、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港 埠核心能力、國土安全國際合作專案、 因應國際情勢發展強化邊境並保護旅外 國人及僑民等案辦理情形討論,並由國 土安全辦公室持續列管督考。 四、召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 專案小組」會議 2 次,就 104 年度工作 重點及業務推動面向進行討論。 二、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 加強行政與國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辦理事 與整合。 項包括: 一、預警情資通報:自 104 年 1 月起至 6 月 底止總計接獲各部會通報預警情資 34 件,分別通報有關機關加強各項設施及 飛航之安全維護。104 年 2 月 24 日伊斯 蘭國組織以「Abu Abdullah Britani」 帳號於網路發表將發動攻擊貼文,背景 圖片為模擬疑似臺北 101 大樓燃燒之畫 面,國土安全辦公室接獲國安局通報立 即與國安局、國安會確認情資內容,並 立即通報院內各級長官及請警政署、移 民署、調查局加強警戒。 二、撰擬國土安全情勢月報 6 篇,彙集當期 國內與國際間國土安全重大事件,以及 6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各部會相關防制作為,作為國土安全防 護之政策參考,期能對外阻絕外來型恐 怖活動,對內防範內生型恐怖事件。 三、規劃辦理第七期「國土安全論壇」,104 年 1 至 6 月份共提出 5 份月報及 1 份季 報。針對國內外重大人為及恐怖活動之 個別事件或總體發展,反恐先進國家之 國土安全戰略、作為、法規與國際合作 等進行資料蒐整及統計分析,以因應整 體國際恐怖組織、關鍵基礎設施、核生 化、獨狼、網路等「非傳統性安全威脅」 , 並擴充國土安全辦公室資訊彙整與研析 能量,做為政策研擬、制定及推動之參 考。 四、督導及掌握我國生物恐怖攻擊應變及整 備工作,參與「行政院禽流感疫情應變 中心會議」共 9 次。 五、研擬「國際獨狼恐怖活動發展及其防 治」、「國際反恐安全情勢及獨狼恐怖活 動發展與防制」等專案報告。 六、參加國安局召開「103 年國家情報協調會 報」會議。 三、督導國土安全(反恐)各項 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 演習。 推動演習驗證各應變計畫,辦理事項包括: 一、104 年 3 月 25 日核定「金華演習」2015 學術研討會綱要計畫 (一)辦理「金華演習」2015 學術研討會: 全案分於 104 年 4 月 10 日「專題研討」 及 5 月 27 日、28 日「實作訓練」2 階 段執行,自 3 月底至 5 月中旬間,分別 針對「專題研討」及「實作訓練」課程, 召開內部工作階層會議 12 次、跨部會 協調會議 7 次及現地會勘 6 次,並分於 5 月 21 日、25 日實施 2 次兵推預演, 以確保全案在綿密協調管制下,如期如 質達成預期訓練目標。 (二)「金華演習」2015 學術研討會重要成 效: 1、使參與部會及地方政府同仁,建立完 6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整國土安全觀念,並編組演練新頒「國 土安全應變機制行動綱要」應變機制 運作。 2、為國安團隊與行政機關在專業實務交 流及協同合作機制上奠定良好基礎。 3、建構 2017 世大運危安威脅圖像,獲得 各類威脅重點議題及情境劇本等想定 成果。 4、為 2015 金華演習兵棋推演架構及想定 設計等演習重要執行事項,完成先期 準備。 二、督導並參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共同於臺北國際航空站 辦理之「生恐應變處置演習」。 三、參加 104 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 安 1 號)演習,瞭解現行中央與地方政 府整體災害防救工作執行情形。 四、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 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 交流與合作。 外國土安全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辦理事項 包括: 一、104 年 2 月、5 月分別派員出席於菲律賓 舉行之 2015 年亞太經合會(APEC)資深 官員會議之反恐工作小組會議,與會議 之反恐成員及其他國際組織就反恐議題 進行意見交換,並由國土安全辦公室持 續督考相關部會辦理後續事項。 二、辦理臺歐盟國土安全合作訪歐團;於行 前邀集法務部、外交部、國家安全局、 警政署、移民署、災害防救辦公室等, 召開「台歐盟國土安全訪歐團議題協調 工作會議 3 次」,討論核心議題之共識; 於 6 月 6 日至 13 日赴歐拜會歐盟、比利 時、德國等 3 國之國土安全、災防、法 務等相關機構,深化與歐盟機構之對 話,並擴大與歐盟個別會員國在國土安 全議題之雙邊合作。 三、參與「第 9 次台美出口管制會談」,於 4 月 14 日至 15 日派員參與在經濟部國貿 局舉行之雙邊會談,由我國國貿局與美 6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國務院主談台美出口管制相關合作議 題,並進行交流。 四、6 月 18 日參與「第 26 屆台歐盟諮商非經 貿議題期中視訊會議」 ,請歐方就相關合 作事宜提供協助。 五、接見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國土安全業 務之官員,就反恐與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CIP)之經驗及未來合作事宜交換意 見。 六、4 月 29 日出席英國駐台辦事處「危機資 訊日」活動,介紹國土安全辦公室業務 職掌及應變處理。歐盟各國、美、加、 紐西蘭、澳洲等駐台單位及我相關政府 單位均派員參與。 七、彙整相關部會有關 104 年 1 至 6 月份國 土安全國際交流推動情形,做為業務參 考。 五、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 整合國內反恐相關資源及設備,確保我國國 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土安全各項業務順利推展,辦理事項包括: 一、104 年 1 月份完成制訂我國「建置國際衛 生條例(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維運與 保全實施原則」,以港埠為主體,依單 位權屬定期盤點、審視及更新資訊提 報。並函發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參 與之中央相關部會持續督導落實。 二、督導辦理本院「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 指定港埠核心能力第二期計畫」複評規 劃,順利提前於 104 年邀得具有世界衛 生組織(WHO)及歐盟相關政策參與暨實 務推動之德國 2 位專家預定於 11 月初來 台交流合作及參與我國指定港埠複評作 業。 三、協調及整合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中 央跨部會推動小組相關部會(單位) ,共 同參與複評作業前置規劃及準備作為, 並於 104 年 6 月底前完成擬定指定港埠 之複評流程。 四、召開「建置國家級反恐訓練中心計畫進 度會議」 ,邀集國防部、警政署、環保署 6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等機關與會,研商本案執行內容及過 程、相關訓練場所資源分配等事宜。 六、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 推動國土安全應變能量與資源整編工作,辦 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理事項包括: 一、本院推動「建置國際衛生條例(IHR)指 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 ,透過跨域治理之 「中央跨部會」與「港埠跨單位」雙向 協調整合,至今完成七個港埠(第一期: 桃園國際機場、高雄港,第二期:臺北 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臺中清泉崗 機場、臺中港、基隆港)之核心能力建 置,已涵蓋我國九成五以上之入、出國 旅客數及貨物吞吐量,具體效益如下: (1)提升我國港埠整體能量,保障國人 生命安全。(2)建立港埠公共衛生緊急 事件之整備應變基礎。(3)掌握我國指 定港埠核心能力現況之量化基線資料。 (4)深化中央各部會與指定港埠各單位 間團隊合作、雙向整合之夥伴關係。 (5) 充實人員知能與軟硬體監測、建構安全 衛生之港埠環境。 二、辦理「2015 聯安專案」,業依 104 年 4 月 23 日核定執行計畫辦理,結合「金華 演習學術研討」暨「海安八號演習」完 成交流。參與單位含警政署、海巡署及 國防部等,進行特勤專業知能交流與分 享。 三、參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104 年 對動員準備方案暨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業 務訪問;分別進行科技、財力、軍事、 交通、人力、精神、經濟、衛生等八場 動員方案訪視。 七、強化政府持續運作關鍵基礎 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部會落實安全防 設施安全防護及風險評估。 護計畫,提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量, 辦理事項包括: 一、召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動 專案小組」會議,就 104 年度工作重點 及業務推動面向進行討論。 二、辦理關鍵基礎設施防護(CIP)訓練講習: 6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為培訓各機關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人員, 透過講習培養關鍵基礎設施持續運作管 理人力,並結合 104 年度防護演練,國 土安全辦公室分別於 3 月 30 日至 31 日 與 4 月 22 日完成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基礎 訓練及實務訓練;教育訓練除講師、貴 賓 17 人外,中央部會及縣市政府共有 42 個機關 245 人參訓(基礎訓練 134 人,實 務訓練 111 人),報名參訓非常踴躍,參 訓人數超過原規劃調訓人數(基礎訓練 120 人,實務訓練 80 人)。 八、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督導 參加移民署召開之「強化篩濾涉恐對象阻絕 協調。 於境外」會議,研議篩濾涉恐對象之資訊系 統整合及技術作業執行等議題。 九、完備資安管理法規,研訂資 一、配合「國家資通訊安全發展方案(102 安準據。 年至 105 年)」執行要點,並延續 103 年 十、推展資安基礎環境安全設 度資安管理相關法規盤點及研議進程, 定,建立資通安全防護網。 於 104 年 5 月辦理「資通安全管理法」 十一、掌握資安防護自主技術, 草案專家學者座談會議。 建構資安防護技術研究能 二、10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分行「政府機關(構) 量。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規定」,3 月 十二、強化各機關資安防護縱 上旬分北、中、南、東 4 區辦理 6 場次 深,建立資安緊急應變復 說明會,6 月 4 日核定(備)7,287 個機關 原能力。 (構)之資安責任等級,並促請各機關 十三、推動行動安全管理及數位 (構)依規定推動辦理資安應辦事項,以 鑑識驗證機制。 強化資安基礎環境,健全資安管理制度。 十四、擴大資安人才培育,促進 三、按季辦理資通安全技術交流小組及政府 國內外資安合作與交流。 資 安 資訊 分享 與 分析平 臺 (G-ISAC) 會 議,掌握最新資安威脅及技術發展趨 勢,並研商最佳解決方案,以提升政府 與民間資安防護技術能量。 四、配合「網路政策白皮書」編撰,研議從 基礎環境構面之行動與巨量資料應用帶 動資安產業升級,掌握資安防護自主技 術能量。 五、賡續推動國家資安二線監控機制、資安 服務納入共同供應契約、研議強化政府 網際服務網(GSN)防護機制、督導機關落 實資通安全相關演練及辦理資通安全稽 6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核作業等,並配合 104 年網路攻防演練 規劃,辦理網路攻防演練技術研討會、 監控與資料擷取(SCADA)系統安全教育 訓練,以提升我國政府機關(構)與資通 訊關鍵基礎設施之防護能力。 六、參考國際資安組織行動軟體(APP)檢測項 目與內容,建立政府行動軟體安全檢測 框架,並據以規劃政府行動軟體上線及 資安檢測程序。 七、會同相關機關完成「我國資安人才培育 規劃」 ,透過課程、平臺、競賽、實習及 產學合作等五大主軸,共同強化資安菁 英培育,落實訓用合一。 八、參加亞太區電腦事故協調組織(APCERT) 2015 攻防演練,與亞太區 19 個經濟體 25 個電腦安全事件應變中心(CSIRT)團 隊 合 作 , 負 責 APCERT 指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之資安教育訓練 課程規劃,與對會員國提供國際間網際 網路資訊安全相關技術交流 及分享平 台,並參加亞太經合會電信暨資訊工作 小組(APEC TEL)第 51 次會議,蒐集資 安訊息及進行資安議題交流。 災害防救業務 一、104 年災害防救白皮書;召 一、104 年災害防救白皮書業經中央災害防救 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及中 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進行編撰及印 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製等相關作業,並依法函送立法院。 二、104 年 5 月 12 日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第 31 次會議,並於會中表揚 104 年地方 災害防救演習績優縣市及 103 年度國家 防災日演練績優學校。 三、104 年 1 月 26 日、4 月 23 日分別召開中 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第 24 次、第 25 次會 議。 二、完成 104 年度全國防災演習 一、完成全國 22 縣市災害防救演習,檢視地 及規劃辦理 104 年度災害防 方政府救災整備應變能力,提升災害防 救業務訪評。 救工作執行效率。 二、規劃推動相關部會確實督導訪視地方政 府災害防救業務,落實災害防救工作。 7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完成辦理 104 年度直轄市、 104 年 5 月 26 日辦理 104 年度直轄市、縣(市) 縣(市)首長災害防救交流 首長災害防救交流分享座談會,強化中央與 分享座談會。 地方政府橫向協調聯繫與防救災資訊交流整 合。 四、策劃 104 年度國家防災日系 103 年度分別規劃 9 月 21 日辦理國家防災日 列活動。 演練,主要活動,包括:(1)內政部辦理全 民防震演練。(2)內政部警政署辦理海嘯警 報試放。(3)教育部辦理全國學生地震避難 演練。(4)原能會辦理核安演習。 五、規劃災害緊急應變體系與 一、修正「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以完善 「各級行政機關災害緊急 災害緊急應變體系各級政府通報作業。 通報聯繫電話簿」製作及更 二、完成 104 年第一季「各級行政機關災害 新。 緊急通報聯繫電話簿」 ,並定期更新、製 作及分送業務機關。 六、完成辦理「環境與防災教育 一、104 年 3 月 11 日完成「環境與防災教育 戶外參訪活動」及「災害防 戶外參訪活動」,以增進環境保護之知 救資、通訊暨情資研判研習 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重視環 會」。 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的目標。 二、104 年 5 月 5 日完成與行政法人國家災害 防救科技中心、經濟部水利署合辦「災 害防救資、通訊暨情資研判研習會」 ,以 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知能,提高災情資 料研判品質,建立回饋機制之通訊系統 整合運用及應變支援人員能充分了解各 類災害情資研判資訊之內涵。 性別平等業務 一、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一、有關性別平等業務之綜合規劃及本院性 方案之研擬暨推動本院性別 別平等會業務運作,辦理事項包括: 平等會業務運作、追蹤決議 (一)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事項。 1、各部會已完成 103 年 1 至 12 月份之填 二、性別主流化政策研議、法案 報作業,提報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10 次 審查、計畫核議及督導推動 委員會議通過,業請各權責機關參考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委員及本院性別平等處在相關會議所 三、推動及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 提建議積極推動辦理。 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 2、持續督導各部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政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及推動地 策綱領各篇具體行動措施,配合管考 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作業期程填報。 (二)辦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運作業務: 1、督導協調「就業及經濟組」、「教育、 媒體及文化組」、「衛生、福利及家庭 7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組」、「人身安全組」、「國際及公共參 與組」、「環境、能源與科技組」等 6 個分工小組,於本院性別平等會前協 商會議前,先召開分工小組會議。 2、本院性別平等會業於 104 年 1 月、2 月、4 月、5 月分別召開第 9 次會前協 商會議及第 9 次委員會議、第 10 次會 前協商會議及第 10 次委員會議,並追 蹤前次會議決議事項。 (三)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 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 1、為協助引導本院所屬各機關於擬訂政 策、計畫及措施時能融入性別觀點, 主動創新推展性別平等措施、推動性 別主流化、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 CEDAW,自 104 年起由本院性別平等處 將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之金馨 獎指標項目納入,並擴充考核項目內 容,以合併、不重複方式辦理性別平 等業務輔導考核工作,研擬完成考核 計畫。 2、104 年 4 月 15 日邀集 32 個部會召開 「104 年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 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草案)」 說明會,討論確認考核計畫、指標及 各項考核工作辦理期程。104 年 4 月 29 日函訂「104 年行政院所屬機關推 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 畫」 ,規劃於下半年進行書面自評及實 地複評工作。 二、推動「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 施計畫」,辦理事項包括: ( ㄧ) 審議計 畫案 及法 律案之 性別影 響評 估:截至 104 年 5 月底止審議中長程 個案計畫之影響評估計 82 案、法律案 13 案。 (二)持續推動修正性別預算試辦作業: 1、召開「性別預算工作小組」第 4 次會 議:業於 104 年 2 月 16 日召開完竣, 會中就「『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計 7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畫』修正草案」、「內政部等 5 個試辦 部會修正『103 年性別預算編列情形 表』及性別平等處修正『性別預算金 額認列原則及注意事項』」與「104 年 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說明會之規 劃」等事項進行討論。 2、辦理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計畫說明 會暨交流座談會:為使性別預算編製 合理化,刻與本院主計總處推動修正 性別預算制度及 3 年試辦作業,103 年已由內政部等 5 部會試辦完竣,104 年擴大試辦機關至 18 個部會,為使試 辦作業順利推動,於 104 年 4 月中下 旬針對試辦機關業務相關人員及其性 別平等專案小組外聘委員,分別辦理 說明會 2 場次及交流座談會 1 場次, 計約 430 人參與。 (三)綜整各部會 103 年度推動性別主流化成 果報告,提報本院性別平等會第 10 次 委員會議通過,並將審查意見函送各部 會納入未來推動性別主流化之參考,落 實檢討各部會執行性別主流化之成果 與成效。 (四)辦理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 (103 至 106 年度)滾動修正審查作業, 參採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 之意見與建議,修正關鍵績效指標、調 高未來年度目標值與相關實施策略及 措施,有利部會賡續推動 104 至 106 年 度性別主流化工作,提升性別平等業務 成效。 三、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及其施行法,辦理事項包括: (ㄧ)積極辦理法規與行政措施檢視:為使各 級政府機關落實推動 CEDAW,於 101 年 6 月 21 日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 並建置法規檢視系統,由各級政府機關 於法規檢視系統填報檢視案件數計 3 萬 3,157 件法規及行政措施,本院性別平 7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等處針對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檢視情形 召開 38 次內部審查會議,另邀集學者 專家針對疑似違反 CEDAW 之法規進行專 案審查會議計 20 次,經檢視不符合之 法規及行政措施計 228 件,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行政機關已完成法規及行政 措施修正計有 206 件(含送立法機關審 議中計 8 件),餘在行政機關修訂程序 中。 (二)落實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總結意見與 建議:103 年 6 月份辦理「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 議」,邀請 5 位國際 CEDAW 專家擔任審 查委員,並提出 35 點總結意見及相關 建議。為協助及輔導各機關擬訂具體政 策、計畫及措施,並有效督導後續工作 落實推動,本院性別平等處邀請各領域 共 14 位專家學者組成「落實 CEDAW 第 2 次國家報告總結意見專案小組」,提供 專業諮詢、輔導及交流意見,自 103 年 10 月起召開第 1 輪計 11 次審查會議, 復於 104 年 3 月起召開第 2 輪計 12 次 審查會議,針對各機關研擬之政策、計 畫及措施內容,提供諮詢、輔導及意見 交流,未來將持續追蹤各機關辦理情 形。 四、促進婦女國際參與,辦理事項包括: (ㄧ)為積極發揚女性創業精神,提升女性企 業或婦女團體在社會上的能見度,鼓勵 更多女性、團體或民間企業,從關心人 群、解決社會問題的公益角度找尋市場 需求,於 104 年 3 月 6 日辦理「2015 女性創新經濟論壇」,邀請新加坡、韓 國與國內優秀女性社會企業主等人分 享推動經驗,推廣女性參與社會企業創 新觀念,加強國內對於社會型產業的論 述與經驗交流,提高社會對於女性自主 與在地型就業的關注。會議結合產官學 等資源,延續 103 年 11 月召開之「女 性創新經濟國際論壇」會議宗旨,持續 7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推廣「女性創新經濟輔導計畫」,並透 過國內外成功案例的經營知識分享,協 助以發展「社會企業」為志業的婦女創 業家。 (二)派員出席 104 年 5 月 3 日至 5 日在巴布 亞紐幾內亞莫爾茲比港召開之「APEC 婦女與經濟政策夥伴關係(PPWE)工作 小組第 1 次會議」。會中與其他經濟體 共同討論「PPWE 策略方案」及「WEF 會 議聲明草稿」等文件,並分享我國執行 「女性經濟創新發展多年期計畫 (103~106 年)」之成果;另適時宣傳 104 年 9 月 16 日我國與菲律賓在馬尼拉共 同召開「透過 ICT 培力女性達到包容性 成長」研討會,邀請各經濟體參與。 五、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擬具「104 年地方政府推動性別平等工作 策略營計畫」 ,並函頒相關縣市政府配合 辦理。本計畫於 104 年 6 月至 8 月間分 別於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 等縣市,辦理 4 場次座談會,透過中央 與地方政府、民間團體的交流及對談, 強化彼此在婦女權益與性別推動機制之 連結及交流,以利未來相關政策推動能 更貼近地方政府發展現況。 消費者保護業務 一、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及措 一、研訂完成「行動及線上付款消費者保護 施之研擬。 政策綱領(草案)」及「高齡者消費生 二、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之推動 活保護政策綱領(草案)」。 及人才之培訓。 二、完成「104 年度強化全民消費意識活動」 三、國際消費者保護合作及交流 招標作業;完成「直轄市、縣(市)政 之推動。 府 104 年度與行政院合辦消費者保護教 四、消費者保護資料之蒐集、出 育工作計畫」審查作業;完成「104 年度 版及建立;消費者保護議題 消費者保護教育行政人員基礎班」課程 專案研究調查。 規劃及調訓作業;舉辦最新修正「消費 五、消費者保護志願服務業務之 者保護法」教育宣導會 2 場次。 推動。 三、蒐集 104 年 1 月至 6 月份國際消費者保 六、消費者保護政策、方案、措 護趨勢資訊;派員出席消費者保護執行 施、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 網絡(ICPEN)2015 年瑞典春季大會及高 考核及協調。 階會議;派員出席荷蘭阿姆斯特丹第 15 7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七、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扶植、獎 屆國際消費者法會議。 助及公告。 四、完成「消費者保護研究」第 20 輯編印規 八、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 劃並辦理徵稿事宜;完成「104 年度國民 修、疑釋與相關法規、判決 消費意識及消費行為調查」委託研究計 (例)等資料之蒐 集 及 出 畫招標作業;發布 48 則消費資(警)訊。 版。 五、辦理 3 場消費者保護志工座談會;本院 九、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與聯 消費者中心 104 年 1 月至 6 月份受理民 繫;消費者爭議調解委員會 眾電話諮詢案件計 6,074 件、義務律師 業務之推動與輔導。 提供諮詢服務計 43 件、受理民眾親來提 十、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及 出書面申訴案件計 17 件。 標示之調查。 六、督導、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對於重大消費 議題及消費權益事項,建立消費者保護 機制或因應處理,計召開 25 次協調會議 (如「奶嘴、母乳儲存容器管理」、「『食 品玩具』及『玩具食品』檢驗及查核」、 「因應韓國 MERS 疫情旅客權益維護」、 「國人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等);辦理 「104 年度地方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工 作業務考核」規劃及籌備作業。 七、輔導及扶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計獎勵中 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 6 個消費者 保護團體 15 件申請案,核發 134 萬 9,340 元;補助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等 7 個消 費者保護團體 15 件補助申請案,核定補 助 52 萬 5 千元;評定優良消費者保護團 體並辦理公告,舉辦全國消費者保護團 體聯繫會報。 八、完成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完成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修 正草案)」與「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 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 案)」修正工作。 九、辦理第 57 次及第 58 次全國消費者保護 官聯繫會報,藉由消保官的互動、交流, 建立對重大消費案件的處理共識。 十、聯合地方政府消保官共同進行「農曆春 節前計程車聯合查核」等 4 項聯合查核, 辦理完成「學生制服檢測及標示查核」 等 3 項市售商品、食品檢驗,除經由查 核中發現問題,提醒企業經營者適時注 76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意改善外,並就查核檢驗結果作成建 議,督促主管機關改善消費者保護措施。 資訊管理 一、辦理資訊設備及應用資訊系 一、已辦理電腦機房與資訊設備,以及電子 統維護。 會議雲端服務、全球資訊網、院長電子 二、辦理資訊設備更新及應用資 信箱、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國有 訊系統建置。 公用財產管理、員工入口網、電子公文 三、辦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檔案管理、電子識別證、緊急公務通報、 四、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災害防救緊急簡訊發送管理、行動辦公 室等系統維護委外作業,確保系統正常 運作及服務效能。 二、已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導入及認證委 外服務,目標為全院通過 ISO 27001 標 準驗證。 三、已辦理防毒軟體及軟體派送、授權網路 暨資安防護等採購,以提升資訊應用作 業效能及資安防護。 四、已辦理新版電子公文檔案管理、多媒體 導覽、電子會議雲端服務、全球資訊網、 院長電子信箱、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 理、行動辦公室等系統功能擴充,以提 升系統作業效能。 五、有關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已辦理 104 年度性別平等資料庫雲端應用服務 建置案、性別平等資料庫知識分類及分 析工具規劃服務案、行政院 104 年性別 平等資料庫推廣服務案。 新聞傳播業務 一、每週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 一、「新聞發布」實施成果,包括: 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院 (一)每週四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說明記者會 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 計 24 場。 公開行程,處理新聞聯繫與 (二)辦理重大事件臨時說明記者會如「創 發布工作。 新創業政策會報工作重點規劃」、「行 二、針對行政院重要施政議題, 政院禽流感疫情應變中心第 3 次會議 策製相關文宣資料,整合運 會後記者會」 、 「新春記者會」 、「開放 用多元媒體通路,傳達政府 民間業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規劃 整體施政成效,爭取民眾瞭 案」、「臺北市長柯文哲等拜見副院 解與支持。 長」、「紀念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七 三、辦理國內輿情(含網路)蒐 十週年活動」及「節水抗旱」等計 28 報、研析、回應及追蹤,以 場。 及各部會輿情機制精進座談 (三)配合各項記者會及行政院院長公開活 77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會。 動共撰寫繕發新聞稿計 375 則。 四、運用地方施政廣播、LED 及 (四)辦理院長新聞聯誼茶會如「院長與記 LCD 數位多媒體宣導政府重 者春酒」及「院長於大禮堂揮毫」等 大施政訊息;辦理地方輿情 計 5 次。 蒐集與反映;辦理媒體參訪 (五)辦理院長接受媒體專訪「遠見雜誌」 國家產經建設活動。 專訪。 五、拍攝院長等本院首長公務活 二、重要施政溝通成果,包括: 動之新聞影片及照片;籌建 (一)政府施政成果運用廣告刊登情形: 行政院數位影音資料館;策 1、交通建設:設計平面稿「全省暢通篇」 劃及協助製作網路 文 宣短 刊登 5 月 18 日聯合報與 5 月 18 日壹 片;協助執行政策說明現場 週刊。 節目之網路直播。 2、兩岸國際:設計平面稿「擁抱全球篇」 六、行政院英文網站資料英譯與 刊登 5 月 19 日中國時報與 5 月 18 日 維護、維運行政院官網之文 商業週刊。 宣內容、製作中文國情簡介 3、社會關懷:設計平面稿「安居樂業篇」 及彙編院長言論、簡傳與本 刊登 5 月 20 日聯合晚報。 院重要文稿等,以及編撰中 4、醫療社福:設計平面稿「醫療社福篇」 華民國中英文施政年鑑。 刊登 5 月 20 日蘋果日報。 七、每週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 5、策製青年網路影音系列三部曲, 「全民 記者會直播;不定期針對重 募兵-家長安心」、「成功創業-青年 大輿情議題辦理記者會網路 安心」及「育嬰津貼-生育安心」 ,分 直播;配合院長公開活動撰 別上傳行政院台灣好政點臉書粉絲團 寫行政院臉書貼文。 及行政院政策影音站。 八 、針對特定議題處理投書事 6、運用桃園機場燈箱刊掛「全島暢通臺 宜、安排外媒專訪行政院閣 灣好」、「擁抱全球臺灣好」燈片,擴 員、辦理外媒座談茶敘,以 大溝通效益。 及協助外媒採訪服務。 (二)「節水抗旱」廣告刊登情形: 1、製作「節約用水-水精靈篇」30 秒動畫 短片,於無線電視台公益時段播出。 2、運用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台南市新營 客運及臺中市統聯客運共 16 輛車,自 5 月 5 日至 7 月 5 日刊登「節水抗旱」 車體廣告。 3、製作節水抗旱懶人包上傳行政院台灣 好政點臉書粉絲團及懶人包影音上傳 youtube 行政院政策影音站。 4、運用桃園及高雄機場燈箱刊掛「節水 人人有責」燈片,擴大溝通效益。 (三)網路溝通與優化施政: 1、規劃經濟部、教育部等部會辦理六大 78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亮點政策網路分身活動,行政院台灣 好政點臉書粉絲團自 3 月 25 日至 4 月 1 日分別貼文,加強溝通效益。 2、4 月 2 日製播行政院直播節目「副院長 談 三 支 箭 」, 並 刊 登 facebook 及 youtube 廣告,加強溝通效益。 (四)ME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 感染症)防治: 1、製作「防疫無漏洞,一分鐘看懂 Mers」 懶人包上傳行政院台灣好政點臉書粉 絲團及懶人包影音上傳 youtube 行政 院政策影音站。 2、台北及高雄捷運燈箱刊掛 MERS 燈片。 (五)推廣內閣踹共網路直播節目:為加強 3 月 18 日兩岸監督條例、4 月 1 日亞投 行、5 月 7 日挺勞工、6 月 9 日警察該 管多少事直播節目之推播,分別於 facebook 及 youtube 刊登相關廣告。 (六)長照服務:製作長照法懶人包上傳行 政院台灣好政點臉書粉絲團及懶人包 影音上傳 youtube 行政院政策影音站。 (七)運用桃園機場燈箱刊掛「登革熱防 治」、「自由經濟示範區」、「行政 院 CEDAW」等,加強溝通效益;另運用 電視牆刊播短片,包括「青年圓夢─ 羅敏文篇」、「節約用水名人篇」、 「青年壯遊臺灣」、「新住民照顧輔 導」、「全民節電行動」等,加強重 要施政議題之溝通。 三、「輿情蒐報與研析」辦理成果,包括: (一)針對「禽流感疫情」 、「新版電價公式及 學校用電優惠」、「大陸擅自劃設新航 線」 、「全國能源會議」 、「高鐵財務改善 案」 、「陳前總統保外就醫」 、 「擴大休耕 與久旱缺水」、「UBER 法律適用問題」、 「雙橡園升旗事件」 、「復興航空墜機事 故」 、「禽流感疫情」 、「開放美國牛雜進 口」 、「房地合一改革方案」 、 「第二階段 限水」 、「核安相關」 、「高雄監獄挾持事 件」、「武陵農場爆發諾羅病毒感染疫 79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情」、「魏應充交保」 、「春節疏運」 、「政 府推基改」、「限水」、「太陽花學運週 年」、「加薪法案」、「大陸啟用 M503 航 路」、「日本核災區食品銷台」 、 「高鐵財 改案」 、 「台鐵事故頻傳」 、「空汙相關議 題」、「水荒與限水措施」 、「陸軍私帶藝 人參觀阿帕契」 、 「亞投行議題」 、 「食安 相關」 、 「微調課綱」 、「加薪法案」 、「禁 燒生煤衝擊供電」 、 「國五塞車及因應措 施」、「尼泊爾大地震相關」及「募兵制」 等每日重大議題,運用各大平面媒體每 日出刊之早、晚報蒐集彙整相關輿情, 並研提處理建議共 301 篇,俾利本院長 官掌握即時輿情,並提供各部會參考運 用。 (二)針對上述重大議題,每日剪輯各大平面 媒體報導共 1 萬 4,269 篇,供本院長官 掌握即時訊息,並研議相關對策運用。 (三)針對每日即時新聞,運用各大平面媒 體、電視新聞台、網路媒體蒐報相關訊 息,並發送即時簡訊共 1 萬 5,929 則、 受訊通數達 181 萬 822 通,通報相關長 官及各部會,俾利相關單位即時回應。 (四)針對每日重大議題暨立法委員召開之 記者會、公聽會,聯繫追蹤相關部會進 行即時回應或對外說明,計 1,074 則。 (五)針對網路發燒議題,撰擬每週網路重要 輿情彙整報告計 25 篇。 (六)針對輿情發展趨勢,撰擬媒體及網路論 壇關切重點及輿情分析報告計 13 篇; 配合各部會首長參加內閣踹共影音平 台直播節目,撰提網友提問計 7 篇。 (七)針對「禽流感疫情防治」 、「復興航空空 難」、「高雄監獄暴動」及「課綱微調」 等重大輿情議題,彙整政府處置作為大 事紀。 (八)為增進所屬各機關新聞回應時效及業 務同仁專業知能,特舉辦「行政院暨所 屬機關輿情回應精進會議」及「行政院 暨所屬機關輿情回應講習暨座談會」。 80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地方新聞蒐報及施政宣導,包括: (一)辦理地方輿情蒐集與反映:每日蒐集地 方輿情計反映 125 則,均獲相關部會積 極回應處理情形,回覆率達 98%。 (二)運用本院自有 72 處 LED 跑馬燈通路及 20 處數位多媒體看板(LCD)刊登「居 家託育」 、 「節水抗旱」 、「青年創業」 、 「禽 流感防治」 、「食安通報系統」 、 「房稅合 一制」 、 「節能減碳」 、「土石流防災」 、 「長 照服務建構」 、 「1922 防疫專線」 、 「活路 外交」 、「稅務訊息」 、「反賄選」等重要 政策暨政令,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 上傳文字訊息 709 則,另運用 LCD 數位 看板排播「中央地方並肩禽勢完全掌 握」 、 「禽流感防疫」 、「登革熱防治」 、 「反 毒反詐騙」 、「勞工政策」 、「青年圓夢─ 羅敏文篇」 、「節約用水名人篇」 、 「青年 壯遊臺灣」 、「新住民照顧輔導」 、 「全民 節電行動」、「MERS 一看就懂」等短片 331 支,加強重要施政議題之溝通。 (三)依據本院重大施政重點錄製「節水-小 蘋果篇」30 秒、 「預防禽流感-新菜色篇」 60 秒、「青年創業圓夢網-種子篇」60 秒廣告安排公益託播,小蘋果篇 (3/23-4/30)計 58 家電台播送 7,224 次;新菜色篇(3/24-4/30)計 43 家電 台播送 3,689 次;種子篇(5/8-6/7) 計 21 家電台播送 1,574 次。另錄製「青 年創業圓夢網-案例篇」自 5/15 至 6/4 安 排 於 中 廣 等 32 家 電 台 密 集 播 送 2,518 次;節水訊息自 4/1-4/30 計 18 家電台口播 59 次。 (四)辦理媒體參訪國家產經建設活動:安排 1 梯次媒體參訪活動,邀請地方電臺及 雜誌等媒體記者參加,參訪議題包括 「機場捷運及航廈擴建」 、「自由貿易港 區」 、「抗旱及節約用水」 、「農村再生」、 「節能減碳」及「職業訓練成果」,截 至 104 年 6 月底止媒體報導計有,雜誌 6 篇,廣播 70 則。 81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辦理公益廣播廣告託播:運用全國 200 家廣播電台託播各部會施政議題及重 要政策,託播議題包括「居家託育」 、「節 能節水」 、「青年創業」 、「預防禽流感」、 「健康食品通報系統」、「104 年房屋稅 開徵」等 24 項議題。截至 6 月 12 日止 計有 106 家電台共播出 9 萬 3,792 檔次。 五、行政院影音圖像資料製作,包括: (一)為強化本院與廣大網民之政策溝通效 益,除攝錄、剪輯、製作院長公務行 程之影音資料並上掛本院全球資訊網 及 YouTube 影音分享網站之外,另配 合院會後記者會、「內閣踹共」、「『網 路智慧新臺灣政策白皮書』張副院長 與網路社群有約」、蔡玉玲政務委員 「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 等網路直播節目進行現場錄影。 (二)結合政策亮點與時事焦點,針對創新 創業、禽流感防治、水資源節約等議 題製作各類影音懶人包,以及「活力 的臺灣,看得見!」、「人文的臺灣, 看 得 見 ! 」、「 福 利 的 臺 灣 , 看 得 見!」 、「魅力的臺灣,看得見!」 、「國 際的臺灣,看得見!」 、「便捷的臺灣, 看得見!」、「進擊的臺灣,看得見」 等一系列 EDM,以生動及具創意的內 容,精彩呈現政府的施政成果。 (三)104 年 1 至 5 月份上掛本院官網與 Youtube「行政院影音快遞」頻道影片 計 154 部, 「行政院政策影音站」頻道 計 24 部;協助網路直播錄影及導播計 36 場;製作影音懶人包計 14 則;上掛 官網「政策櫥窗」單元照片計 386 張。 六、行政院官網及重要出版品,包括: (一)行政院英文網站資料英譯與維護:自 104 年 1 月至 6 月 2 日於每個工作日英 譯行政院官網「政策櫥窗」及「即時 新聞」單元文稿計 277 篇(即政策櫥 窗文稿 39 篇及新聞稿 238 篇)。 (二)維運行政院官網之文宣內容: 82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配合行政院官網改版,於 103 年 7 月 份將「時政講義」 、「名家筆記」及「政 策小辭典」整合納入常設單元。 2、104 年 1 至 6 月 2 日止,刊載於「時政 講義」專文 25 篇、「政策小辭典」名詞 解釋 21 篇、「名家筆記」評論 22 篇。 (三)行政院閣員資料維護:辦理行政院政 務委員、秘書長與內閣閣員等中、英 文簡歷(傳)之整理、英譯及行政院官 網相關資料維護,已新增 11 筆。 (四)製作中文國情簡介及彙編院長言論、 簡傳與本院重要文稿:自年初陸續更 新本院網路版中文國情簡介內容,3 月底已完成該單元更新作業。 (五)編撰中華民國中、英文施政年鑑: 1、103 年中文版年鑑內文 17 篇業完成 2 校,預定 8 月出版。 2、2014 年英文版中華民國年鑑文稿均經 部會審閱,刻正進行排版及校對,預 定 11 月出版。 (六)為加強宣導重大政策,每周由新聞傳 播處自行根據選定文宣主題製作 A4 大 小電子單張文宣 EDM,除公布於行政院 官網、行政院臉書「臺灣好政點」之 外,並通函各部會及行政院各聯合服 務中心廣為宣導。自 103 年 3 月開辦 至 104 年 6 月 2 日止,已製作完成 103 張。 (七)104 年 1 至 5 月份協助部會與本院各處 室英譯、審潤對外說明稿、院長及副 院長致詞稿、採訪通知等計 13 件。 七、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直播及特定議 題記者會直播,包括: (一)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計 34 次。 (二)特定議題之行政院記者會直播,包括 「處理劣質豬油事件」、「劣質豬油事 件」、「食安議題」、「黑心油品事件後 續處理」 、「因應旱象相關措施」及「紀 念抗戰勝利 70 週年」,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有 6 場,對外說明輿情議 83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二)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 業務及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題並進行即時回應。 (三)辦理「內閣踹共」直播計 8 場: 「內閣 踹共」節目安排行政院副院長及衛生 福利部、大陸委員會、財政部、勞動 部、國發會、國防部、農業委員會等 7 個部會,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直 播 8 場次,說明政府施政,並針對民 眾線上提問互動回應,爭取民眾瞭解 與支持。 八、國際新聞聯絡具體成效(計獲國際媒體 露出 824 則),包括: (一)辦理國際媒體因應處理 24 件,計獲華 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等 11 家媒體刊 登投書。 (二)針對特定議題安排本院及部會首長接 受外媒專訪 17 次,共獲露出 164 則。 (三)辦理毛院長與外媒茶敘、外媒座談茶敘 2 次、安排外媒參訪 1 次,共 81 位記者 與會,計露出 77 則。 (四)提供新聞資料 170 份,計獲露出 528 則。 (五)協助外媒採訪服務 58 次,計獲露出 44 則。 (六)針對國際輿論關注之各項重大政經議 題,撰擬國際輿情彙析,主動研提因應 作為與國際文宣策略計 27 次。 一般建築及設備 一、建置車庫大樓為檔案庫房第 一、以結構加強俾有更安全之檔案存放空間。 營建工程 一期工程,於 7 月底完工, 二、改善舊有辦公環境集中管理,以提升辦 後續將進行內部裝修工程。 公品質及效率。 二、B 棟大樓辦公室搬遷調整工 程,已如質完成。 交通及運輸設備 一、汰換機械設備。 汰換行動電話 2 具。 二、汰換運輸設備:汰換秘書長 座車、政務委員座車各 1 輛。 其他設備 一、持續辦理汰舊更新及新增院 採購光纖傳輸系統 1 套、熱水器 2 台、投影 區安全監控系統設備,以維 機設備 2 套、床墊 1 個、更新辦公室地毯 1 護整體院區安全。 式、影印機 2 台、液晶電視機 6 台、微波爐 1 二、汰換影印機、碎紙機及掃描 台、開水機 1 台、冷氣機 4 台、擴音設備 1 器等事務設備。 套、碎紙機 1 台、除濕機 1 台、冰箱 1 台等 三、汰換空調系統及會議室麥克 雜項設備,提升效能。 風系統等設備。 84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2.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截至7月底 全 年 度截至7月底 分 配 數執 行 率 科 目 名 稱 餘 額 實 收 累 計 數 (3)=(1)-(2) 預 算 數 分 配 數 (1) (4)=(2)/(1)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0 0 95 -95 - 賠償收入 0 0 95 -95 - 規費收入 0 0 41 -41 - 使用規費收入 0 0 41 -41 - 財產收入 353 205 80 125 39% 財產孳息 0 0 1 -1 - 投資收回 0 0 0 0 - 廢舊物資售價 353 205 79 126 39%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05,552,037 132,692,794 119,942,794 12,750,000 -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52,037 119,942,794 119,942,794 0 - 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25,500,000 12,750,000 0 12,750,000 - 其他收入 3,079 1,794 1,568 226 - 雜項收入 3,079 1,794 1,568 226 - 合 計 205,555,469 132,694,793 119,944,578 12,750,215 90% 85 行政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度 2.上(104)年度已過期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預算執行情形 (2)歲出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全年度 截至7月 截至7月底累計支付數 分配數 執行率 科目名稱 預算數 底分配數 累計實現 暫 付 數 合 計 餘額 (1) 數 (2) (3) (4)=(2)+(3) (5)=(1)-(4) (6)=(4)/(1) 一般行政 885,055 596,522 559,471 3,603 563,074 33,448 94.39%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206 6,784 6,176 296 6,472 312 95.40% 施政推展聯繫 6,250 3,600 2,409 450 2,859 741 79.42%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38,161 21,398 19,989 398 20,387 1,011 95.28% 聯合服務業務 80,900 48,441 12,257 959 13,216 35,225 27.28%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8,593 3,405 1,920 247 2,167 1,238 63.64% 災害防救業務 8,117 2,515 2,198 0 2,198 317 87.40% 性別平等業務 15,474 2,439 1,666 50 1,716 723 70.36% 消費者保護業務 12,095 6,648 3,892 1,312 5,204 1,444 78.28% 資訊管理 61,813 15,777 14,884 380 15,263 514 96.74% 新聞傳播業務 56,924 20,206 16,834 159 16,993 3,213 84.10% 一般建築及設備 23,038 19,998 4,481 0 4,481 15,517 22.41% 營建工程 11,944 9,494 1,707 0 1,707 7,787 - 交通及運輸設備 7,379 7,304 57 0 57 7,247 0.78% 其他設備 3,715 3,200 2,717 0 2,717 483 84.91% 第一預備金 3,700 - - - - - - 合 計 1,212,326 747,733 646,177 7,854 654,030 93,703 87.47% 86 主 要 表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91,552,163 205,555,469 183,967,763 -14,003,306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61 - 0403010000 4 行政院 - - 161 - 0403010300 1 賠償收入 - - 161 - 040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6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罰款等 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52 - 0503010000 6 行政院 - - 52 - 050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52 - 0503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52 - 前年度決算數係訴願文書查閱影 印工本費及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53 353 650,098 0 0703010000 6 行政院 353 353 650,098 0 0703010100 1 財產孳息 - - 2 - 0703010101 1 利息收入 - - 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東部聯合服務中 心利息收入。 0703010400 2 投資收回 - - 650,000 - 0703010402 1 非營業特種基金收回 - - 650,000 - 前年度決算數係行政院國家發展 基金折減基金繳庫數。 0703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353 353 9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事務機 具及電腦設備等收入。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191,548,673 205,552,037 183,316,163 -14,003,364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91,548,673 205,552,037 183,316,163 -14,003,364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8,673 180,052,037 180,066,163 -3,364 87 行政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48,673 180,052,037 180,066,163 -3,364 本年度預算數係中央銀行股息紅 利繳庫收入。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 11,500,000 25,500,000 3,250,000 -14,000,000 繳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11,500,000 25,500,000 3,250,000 -14,000,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行政院國家發展 基金賸餘繳庫數。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37 3,079 1,289 58 1103010000 6 行政院 3,137 3,079 1,289 58 1103010900 1 雜項收入 3,137 3,079 1,289 58 110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3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退休人員再 任公職繳回退休金及廠商繳還公 用場地電費分攤款等繳庫數。 110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37 3,079 1,059 58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院區停車場及 場地設施使用等收入。 88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287,205 1,212,326 74,879 0003010000 1 行政院 1,287,205 1,212,326 74,879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1,287,205 1,212,326 74,879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913,000 885,055 27,945 1.本年度預算數913,000千元,包括人事費8 39,951千元,業務費69,430千元,獎補助 費1,590千元,設備及投資2,02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839,95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技工2人及駕駛3人等人事費4,731千 元,增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 額32,613千元,計淨增27,88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1,27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工讀生4人酬勞1,071千元 ,增列職務官舍管理費及國定古蹟管 理維護經費等1,134千元,計淨增63千 元。 (3)慶典佈置經費150千元,與上年度同。 (4)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經費397千元 ,與上年度同。 (5)資料蒐集及陳列經費1,225千元,與上 年度同。 3303010700 2 施政及法制業務 12,359 12,206 153 1.本年度預算數12,359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院會議事經費338千元,與上年度同。 (2)施政報告編印經費684千元,與上年度 同。 (3)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經費1,507千 元,與上年度同。 (4)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經費654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國內旅費70千元。 (5)派員出國計畫經費451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派員參加國際會議等經費25千元 。 (6)公共事務推展經費5,400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派遣人力勞務服務費等58千元 89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7)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3,325千 元,與上年度同。 3303011100 3 施政推展聯繫 6,250 6,250 0 本年度預算數6,250千元,係院長行使職權 之相關必要支出,與上年度同。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40,661 38,161 2,500 1.本年度預算數40,661千元,包括人事費25 ,652千元,業務費12,998千元,設備及投 資2,01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科技發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持費35,78 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購置資訊軟硬體 設備等經費1,301千元。 (2)政府科技概算審議經費1,645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辦理科技計畫審議作業審 查費等623千元。 (3)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議經費3,2 3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舉辦重要科技 會議場地租金等576千元。 3303011600 5 聯合服務業務 115,115 80,900 34,215 1.本年度預算數115,115千元,包括業務費2 7,323元,設備及投資87,79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南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96,405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34,215千元,包括: <1>基本運作經費8,989千元,與上年度 同。 <2>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辦公廳舍計 畫總經費437,801千元,分7年辦理 ,101至104年度已編列69,788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87,41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34,215千元。 (2)中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6,611千元,與 上年度同。 (3)東部聯合服務業務經費5,375千元,與 上年度同。 (4)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經費6,724千元 ,與上年度同。 90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303011800 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8,593 8,593 0 1.本年度預算數8,593千元,包括業務費8,5 73千元,設備及投資2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國土安全規劃經費4,750千元,與上年 度同。 (2)資通安全業務經費3,843千元,與上年 度同。 3303011900 7 災害防救業務 8,117 8,117 0 1.本年度預算數8,117千元,包括業務費7,3 17千元,獎補助費8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災害防救行政工作維持費2,00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書刊及文具紙張等 經費120千元。 (2)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經費6,11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災害防救論壇及 國際交流活動等經費120千元。 3303012000 8 性別平等業務 15,474 15,474 0 1.本年度預算數15,474千元,包括業務費15 ,274千元,獎補助費2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性別平等綜合企劃業務經費2,312千元 ,與上年度同。 (2)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工作經費1,517 千元,與上年度同。 (3)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工作經費3,573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購置文具紙張等 經費100千元。 (4)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經費8,072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派員參加國際會議 等經費100千元。 3303012200 9 消保及食安業務 19,291 12,095 7,196 1.本科目係由上年度預算「消費者保護業務 」科目改設,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2,095千 元亦由「消費者保護業務」科目移入。 2.本年度預算數19,291千元,包括業務費15 ,076千元,獎補助費2,430千元,設備及 投資1,785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91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1)綜合企劃業務經費4,399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國內旅費等297千元。 (2)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經費3,456千元, 與上年度同。 (3)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經費902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出席費及印製書籍費等90 千元。 (4)消費者保護官業務經費3,332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 費及國內旅費等201千元。 (5)新增食品安全業務經費7,202千元。 3303012300 10 資訊管理 69,376 61,813 7,563 1.本年度預算數69,376千元,包括業務費35 ,368千元,設備及投資34,00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經費39,230千元 ,與上年度同。 (2)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總經費103,1 89千元,分5年辦理,101至104年度已 編列73,043千元,本年度續編30,146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性別平等資料庫 軟體擴充等經費7,563千元。 3303012400 11 新聞傳播業務 56,924 56,924 0 1.本年度預算數56,924千元,包括業務費55 ,865千元,獎補助費60千元,設備及投資 99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新聞聯繫與發布經費2,975千元,與上 年度同。 (2)法令政策溝通經費29,696千元,與上 年度同。 (3)輿情蒐報與研析經費6,184千元,與上 年度同。 (4)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蒐報經 費9,018千元,與上年度同。 (5)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經費4,703千元, 與上年度同。 (6)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經費4,348千 元,與上年度同。 92 行政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303019000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18,245 23,038 -4,793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10,850 11,944 -1,094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建置檔案庫房第二期工程及汰換AB棟大樓 中央空調系統第一期工程等經費10,850千 元。 2.上年度辦理建置檔案庫房第一期工程及B 棟大樓整修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1,944 千元如數減列。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80 7,379 -3,699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行動電話經費等180千元。 2.汰換視導車1輛經費3,500千元。 3.上年度汰換行動電話、院長座車1輛、秘 書長座車1輛、政務委員座車1輛及視導車 1輛預算業已編竣,所列7,379千元如數減 列。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3,715 3,715 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影印機、冷氣機、室內外攝影機及會 議室麥克風系統等設備經費3,715千元。 2.上年度汰換冷氣、影印機及會議室麥克風 等事務設備預算業已編竣,所列3,715千 元如數減列。 3303019800 13 第一預備金 3,800 3,700 1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增列如列數。 93 本 頁 空 白 94 附 屬 表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353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53 0703010000 6 行政院 353 0703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353 出售報廢事務機具及電腦設備等收入。 95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803010100 -0803010101 營業基金盈餘繳 -股息紅利繳庫 預算金額 180,048,673 承辦單位 中央銀行 細目與編號 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180,048,673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80,048,673 0803010100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80,048,673 0803010101 1 股息紅利繳庫 180,048,673 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 96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803010200 -0803010201 非營業特種基金 -賸餘繳庫 預算金額 11,500,000 承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細目與編號 賸餘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11,500,000 入 0803010000 1 行政院 11,500,000 0803010200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11,500,000 餘繳庫 0803010201 1 賸餘繳庫 11,500,000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 97 行政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010900 -1103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3,137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員工租用院區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依據國有財產法第7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停車場租金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租金。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給要點第4點、行政院院區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37 1103010000 6 行政院 3,137 1103010900 1 雜項收入 3,137 110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137 包括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164千元、員工租用 院區停車場租金1,939千元及廠商租用院區場地設施收入1 ,034千元。 9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13,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持續研究發展 辦理本院主計、人事、文書、安全防護、檔案保管與稽催 1.本計畫工作繁瑣,屬一般行政幕僚作業,持續研究發展 等基本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發揮合作及服務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以達行政革新 ,發揮合作及服務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以達行政革新 之目標。 之目標。 2.確實維護院本部院區之整體安全。 2.確實維護院本部院區之整體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839,951 人事處 本項計需經費839,951千元,其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839,951 1.政務官14人全年待遇30,987千元。 2.職員505人全年待遇412,212千元。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3.約聘僱76人全年待遇60,210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12,212 4.技工、工友及駕駛111人全年待遇41,160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0,210 元。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60 5.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各項獎章獎 勵金等120,411千元。 0111 獎金 120,411 6.員工休假補助11,496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11,496 7.加班值班費35,213千元,包括: 0131 加班值班費 35,213 (1)員工超時加班費14,420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6,747 (2)不休假加班費16,013千元。 0151 保險 51,515 (3)值班費588千元。 (4)災害防救辦公室因應各類災害事件發生 ,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緊急應變小 組或平時因業務需要超時加班,相關人 員所需超時加班費3,900千元及值班費29 2千元。 8.員工退休及離職儲金76,747千元,包括: (1)政務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1,849千 元。 (2)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負擔部分35,496 千元。 (3)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3,861 千元。 (4)勞工退休準備金35,541千元。 9.員工保險費51,515千元,包括: (1)全民健康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32,775千 元。 (2)公務人員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12,956千 元。 (3)勞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5,784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1,277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71,27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7,658 1.職員赴國內學校、訓練機構進修與研習等學 9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13,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1 教育訓練費 805 分補助及相關費用805千元。 0202 水電費 13,761 2.辦公大樓水電費及瓦斯費13,572千元(含地 方新聞科辦公大樓水電費及瓦斯費296千元) 0203 通訊費 6,183 ,首都核心區夜間景觀照明電費189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95 合共13,761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862 3.本院首長與同仁使用電訊設備電信費及郵資 0231 保險費 1,077 6,183千元(含地方新聞科170千元)。 4.電話總機門號租金2,841千元,租用複印機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134 租金2,254千元,合共5,09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 5.各型車輛38輛,汽(機)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使用費等846千元,汽車檢驗費等16千元, 0271 物品 6,411 合共86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246 6.各型車輛38輛,投保第3人責任險及強制險 等167千元,竊盜損失險及車體損失險780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895 元,辦公房舍火災保險130千元,合共1,077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84 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71 7.進用退休照護人員3人酬勞及工讀生6人酬勞 0291 國內旅費 1,751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及全民健 0294 運費 397 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3,134千元 。 0295 短程車資 255 8.專題演講與業務講習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15 0299 特別費 4,768 8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029 9.參加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年費5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735 10.公務車38輛及視察國家建設專案用油料計1 0319 雜項設備費 294 ,690千元(含加汽油1,565千元、液化石油 氣125千元),購置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所需 0400 獎補助費 1,590 之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費用4,341千元,合共 0475 獎勵及慰問 1,590 6,031千元。 11.首長宿舍各類物品費等380千元。 12.辦理一般行政業務之文書處理及資料建檔 等勞務服務經費760千元。 13.辦理中央大樓走廊藝術品展示所需經費300 千元。 14.職務官舍10戶管理費666千元(含3個停車位 126千元),承德官舍3戶管理費216千元, 長安寓所保全費30千元,處理公務所需印 刷與環境衛生等費用2,639千元,檔案搬遷 整理及消毒費用110千元,合共3,661千元 10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13,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15.辦理院區植栽更新、各項會議場地佈置、 便當及茶水雜支等費用2,871千元。 16.辦理員工自強、文藝、康樂與慶生等文康 活動費2,000元×706(人)=1,412千元,員 工健康檢查費及辦理各項活動等820千元, 合共2,232千元。 17.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1,752千元,機關宿舍 養護費153千元,合共1,905千元。 18.公共安全檢查缺失之整修費125千元。 19.各型車輛38輛養護費1,340千元,視導車特 殊裝備維護費100千元,全年辦公器具養護 費544千元,合共1,984千元。 20.辦公大樓自備發電機、空調、電梯、防空 避難室電器設備及門禁系統等養護費1,443 千元。 21.辦公室內環境及公共設施清潔維護6,422千 元。 22.院區監控、電動地刺及X光機等安全維護設 備養護費428千元。 23.員工因公派遣所需國內旅費1,751千元。 24.公務運輸、裝卸及通行所需費用285千元, 首長宿舍物品搬運費112千元,合共397千 元。 25.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55千元。 26.院長特別費949,200元(79,100元×12月)、 副院長特別費530,400元(44,200元×12月) 、秘書長特別費476,400元(39,700元×12 月)、政務委員特別費2,083,200元(21,700 元×12月×8人)、發言人特別費260,400元 (21,700元×12月)、副秘書長特別費468,0 00元(19,500元×12月×2人),合共4,768 千元。 27.辦公房屋與職務宿舍屋頂局部大修、改善 漏水、國定古蹟管理維護及其他一次性整 修工程等經費2,600千元。 28.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94千元。 29.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90千元。 10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913,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 慶典佈置 150 秘書處 搭建元旦及國慶等國定紀念日牌樓等所需經費 0200 業務費 150 150千元。 0271 物品 150 04 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 397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39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7 1.汰換破舊檔案卷夾及新購檔案卷盒費用197 千元。 0271 物品 197 2.掃瞄系統保養維護費20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 05 資料蒐集及陳列 1,225 秘書處 本項計需經費1,2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25 1.採購線上資料庫及線上語言課程經費140千 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40 2.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維護費2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0 3.購置圖書、期刊及光碟等資料305千元。 0271 物品 305 4.圖書室業務及管理服務費7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60 10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35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 1.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資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 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推展。 料之保管、典藏及會議紀錄之分發等。 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推展。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為, 2.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他重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為, 迅速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要報告文件。 迅速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3.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法就本院送交 3.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 3.審議認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及依公民投票法就本院送交 4.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認定,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 之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項進行認定,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 5.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制複決權。 制複決權。 4.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政工作順利推展。 4.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5.促進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之良性互動,順利推動 6.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5.促進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之良性互動,順利推動 7.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之處理。 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6.提升院區開放參觀之品質與效率。 8.院長國內各地訪視行程之規劃與執行。 6.提升院區開放參觀之品質與效率。 7.快速妥善處理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 9.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商。 7.快速妥善處理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 8.赴國內各地訪視以促進施政順利推行。 10.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8.赴國內各地訪視以促進施政順利推行。 9.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11.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會。 9.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10.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12.法規檢索軟體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10.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11.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不當 11.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不當 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之訴願案件,獲合法之救 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之訴願案件,獲合法之救 濟。 濟。 12.訴願業務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12.訴願業務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院會議事 338 綜合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33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8 1.院會議事用文具紙張及各項參考書刊等費用 110千元。 0271 物品 110 2.院會議事雜支費22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28 02 施政報告編印 684 綜合業務處 施政方針、施政報告、院長口頭施政報告及其 0200 業務費 684 他重要報告等文件資料印製費68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84 03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 1,507 綜合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1,50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507 1.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所需郵資 及電話費41千元。 0203 通訊費 41 2.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等兼職 0241 兼職費 1,344 費1,34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 3.辦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業務所需場地 0291 國內旅費 87 清潔、資料印刷、檔案整理及雜支等35千元 。 4.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等出席 會議所需國內旅費87千元。 04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654 各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65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54 1.辦理公民參政、地方自治、人事行政與國家 發展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130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 0271 物品 102 10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3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298 費3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10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70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100千元。 2.辦理衛生福利、內政(地政、國土管理、消 防、警政、戶政、役政)、勞動、原住民等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91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 費30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31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61千元。 3.辦理外交、國防、僑務、法務、退除役官兵 輔導與大陸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89千元,包 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 費24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35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65千元。 4.辦理交通、營建、環保、水利、國土保育、 海岸巡防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87千元,包括 : (1)出席費及審查費10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 費18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29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59千元。 5.辦理財政、金融、貨幣、外匯、主計等政策 及法案之研審58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14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14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44千元。 6.辦理經濟、能源、農業與公平交易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112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0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62千元及國 內旅費30千元,合共92千元。 7.辦理教育、體育、科技、通訊傳播、原子能 、文化、客家、故宮等政策與法案之研審各 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57千元及國內旅費 10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3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千元,合共87千元。 05 派員出國計畫 451 各業務處 派員參加國際社會福利協會全球會議、出席亞 0200 業務費 451 洲稅務行政與研究組織(SGATAR)年會、考察政 府組織彈性化設計與行政機關人力派遣運用情 0293 國外旅費 451 形、鐵道立體化車站工程(結合功能性建築物 設計)、德國金牌農村選拔及社會企業育成輔 導制度等所需國外旅費451千元。﹝詳派員出 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06 公共事務推展 5,400 公共關係處、政 本項計需經費5,4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400 風處 1.辦理院區導覽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63 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63 2.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意外保險費35千 0231 保險費 35 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 3.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在職訓練講師鐘 0271 物品 9 點費23千元。 4.院區參觀秩序維護物品費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964 5.國會聯絡人員名冊印製費1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6 6.辦理業務研討會及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20千 元。 7.辦理本院與國會議員施政意見交換座談會30 0千元。 8.辦理本院與國會助理、記者、黨團、行政人 員等意見交換、聯繫及其他公共關係等業務 經費575千元。 9.院區開放參觀相關志工、替代役男交通及誤 餐費261千元,警衛安全人員誤餐費56千元 ,辦理志工工作交流檢討會與活動經費250 千元及印製相關文宣品經費167千元,合共7 34千元。 10.院區警衛工作所需基本維持費、設施改善 與超勤誤餐費及夜點費等相關經費500千元 。 11.院長民意專線話務人員勞務服務費760千元 。 12.院長電子信箱行政助理勞務服務費1,425千 元。 13.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及協勤人 員所需誤餐便當費500千元。 10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2,35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4.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所需國內 旅費306千元。 07 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 3,325 法規會 本項計需經費3,3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25 1.法規檢索軟體法律資料庫權利使用費400千 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400 2.法規相關圖書及期刊檢索軟體等操作維護服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務費10千元。 0241 兼職費 988 3.訴願委員兼職費98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3 4.訴願委員聽取陳述意見酬金122千元,法規 審議及諮詢委員出席費等202千元,合共324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0 千元。 0271 物品 160 5.舉辦法制及訴願專題演講講座鐘點費1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92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 6.訴願委員審理訴願案件審查費1,02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27 訴願法專題撰稿費等10千元,合共1,034千 元。 7.訴願案件實行囑託鑑定費5千元。 8.參與社團法人臺灣行政法學會等學術團體年 費10千元。 9.購置法學圖書、期刊、訴願案件舉行言詞辯 論、陳述意見等所需物品及事務機器耗材等 160千元。 10.召開有關法制業務專案諮詢、座談會等會 議之雜支、負擔行政訴訟必要費用及法制 業務交流等費用192千元。 11.影印機及錄影監控設備等機械設備養護費6 5千元。 12.因公赴各地區出席會議與督導訴願業務及 參與行政訴訟之國內旅費127千元。 10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100 施政推展聯繫 預算金額 6,2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施政推展聯繫 6,250 公共關係處 本項經費為院長行使職權之相關必要支出,包 0200 業務費 6,250 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 禮及其他相關費用等。 0297 機要費 6,250 10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0,66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106年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政策審議,完成各群組 1.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 1.辦理106年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政策審議,完成各群組 2.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 政策額度計畫構想書審議作業。 政策額度計畫構想書審議作業。 2.持續精進科技資源分配機制,加強跨部會科技資源統合 3.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 2.持續精進科技資源分配機制,加強跨部會科技資源統合 4.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 運用。 運用。 3.協同科技部完成106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技術審、104年度 3.協同科技部完成106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技術審、104年度 績效評估及院列管科技計畫審查作業。 績效評估及院列管科技計畫審查作業。 4.完成105年度召開2次之科技會報會議相關籌辦作業。 4.完成105年度召開2次之科技會報會議相關籌辦作業。 5.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或工作會議,以邀集相關單位完成 5.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或工作會議,以邀集相關單位完成 重大科技政策跨部會協調。 重大科技政策跨部會協調。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科技發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持 35,783 科技會報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35,783千元,其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25,652 1.職員9人全年待遇8,538千元。 2.約聘僱17人全年待遇10,264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38 3.員工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2,714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264 4.員工休假補助費432千元。 0111 獎金 2,714 5.加班值班費716千元,包括: 0121 其他給與 432 (1)員工超時加班費468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248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716 6.員工退休及離職儲金1,473千元,包括: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73 (1)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負擔部分753千元 0151 保險 1,515 。 0200 業務費 8,120 (2)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政府負擔部分720千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元。 7.員工保險費1,515千元,包括: 0202 水電費 793 (1)全民健康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797千元。 0203 通訊費 1,250 (2)公務人員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168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430 (3)勞工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55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4 8.派員參加相關研習及訓練費用50千元。 0241 兼職費 2,600 9.科技大樓水電費等793千元。 10.公務用郵資及電話費600千元,網際網路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 線費用650千元,合共1,250千元。 0271 物品 748 11.伺服器主機、網路設備及個人電腦維護430 0279 一般事務費 1,247 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 12.租用影印機2台租金等26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14 13.聘用研究員之兼職費2,600千元。 14.學者專家出席費1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32 15.報章雜誌等消耗物品613千元,非消耗物品 0294 運費 50 135千元,合共74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0 16.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2,000元×26(人)=52 0300 設備及投資 2,011 千元,大樓管理費961千元,印刷雜支83千 10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500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預算金額 40,66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0 元及辦公室清潔服務等151千元,合共1,24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11 7千元。 17.辦公器具養護費27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18.依需要派遣公差所需國內旅費114千元。 19.派員出國訪問推動科技發展計畫國外旅費4 3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20.公物運送費用50千元。 21.短程洽公車資100千元。 22.辦公室整修等200千元。 23.購置伺服器主機、網路設備、個人電腦及 套裝軟體等資訊軟硬體設備1,711千元。 24.購置辦公設備經費100千元。 02 政府科技概算審議 1,645 科技會報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1,64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645 1.寄送會議通知資料郵資及電話費等8千元。 2.辦理科技計畫概算審議作業,支付委員審查 0203 通訊費 8 費及出席費1,337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37 3.辦理審議作業所需之文具紙張等50千元。 0271 物品 50 4.印製各類會議資料及計畫書資料等雜支15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 千元。 5.審查委員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等100千 0291 國內旅費 100 元。 03 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議 3,233 科技會報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3,23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233 1.寄送資料郵資及電信費用10千元。 2.會場租金650千元,同步翻譯設備租金300千 0203 通訊費 10 元,合共95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50 3.邀請國內學者專家諮詢、審議及出席會議經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 費116千元,會議資料撰稿及譯稿費等251千 0271 物品 10 元,合共367千元。 4.會議所需文具紙張等1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96 5.邀請國外專家來台所需日支費及接待外賓費 用等1,250千元,會議期間餐點等286千元, 會議資料等印製費用300千元及會議佈置等 雜支60千元,合共1,896千元。 10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115,1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之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民眾,促進區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及雲嘉南地區之 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福址。 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台中市、花蓮市及嘉義市 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福址。 設置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96,405 南部聯合服務中 本項計需經費96,40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8,789 心 1.辦公大樓水電費1,047千元。 2.公務電話費及郵資890千元。 0202 水電費 1,047 3.辦公室租金1,383千元,電話交換機租金99 0203 通訊費 890 千元,影印機租金129千元,合共1,611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11 。 0221 稅捐及規費 30 4.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0千元。 0231 保險費 50 5.公務車保險費50千元。 6.邀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 席費60千元,辦理專題演講、講習、訓練及 0271 物品 1,102 座談會等講座鐘點費50千元,合共11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008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 7.公務車2輛油料費86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 用消耗品696千元,報章雜誌費100千元,非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0 消耗性物品220千元,合共1,10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 8.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702 0291 國內旅費 696 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服務3人計1,560 0300 設備及投資 87,616 千元,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7,416 調會501千元,合共3,008千元。 9.機關宿舍養護費5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00 10.車輛養護費85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5千元 ,合共90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150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96千元。 13.依行政院100年9月28日院臺秘字第1000051 732號函核定辦理「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 心興建辦公廳舍計畫」總經費437,801千元 ,執行期間自101年度至106年度。修正計 畫於102年7月19日核定,期程延至107年度 ,總經費不變。101年度編列5,281千元,1 02年度編列2,753千元,103年度編列8,553 千元,104年度編列53,201千元,105年度 續編列87,416千元,主要為工程款及委託 11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115,1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監造費等,106年度需求數103,756千元,1 07年度需求數176,841千元。依據「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估算工程 管理費2,716千元(5,000千元*3%+20,000 千元*1.5%+75,000千元*1%+216,523千元*0 .7%=2,716千元),其中105年度編列299千 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200千元。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6,611 中部聯合服務中 本項計需經費6,611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515 心 1.員工進修及電腦教育訓練經費10千元。 2.辦公廳水電分攤經費56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等448千元。 0202 水電費 560 4.辦公室影印機、電話交換機等租金240千元 0203 通訊費 448 及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60千元,合共300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00 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2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2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0231 保險費 24 7.學者專家出席費、審查費及教育訓練鐘點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 等99千元。 0271 物品 385 8.公務車1輛油料費40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 0279 一般事務費 4,044 用消耗品295千元,非消耗品50千元,合共3 85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 9.公務所需印刷、公共管理費及保全服務等經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7 費924千元,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20千元,事 0291 國內旅費 500 務性行政勞務委外4人服務費2,000千元,辦 0300 設備及投資 96 理中部各級機關協調會議及整合跨域業務等 0319 雜項設備費 96 活動經費1,000千元,合共4,044千元。 10.車輛養護費34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合共36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97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96千元。 03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5,375 東部聯合服務中 本項計需經費5,37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325 心 1.員工進修及訓練經費10千元。 2.辦公廳水電費566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3.公務電話及郵資費300千元。 0202 水電費 566 4.辦公室租金1,296千元,租用非全時車輛租 0203 通訊費 300 金160千元,合共1,456千元。 11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115,1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56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8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7.委請專家及學者出席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席 0231 保險費 24 費16千元,辦理講習、訓練及講座鐘點費1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 千元,辦理專案論述稿費30千元,合共62千 0271 物品 408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24 8.公務車1輛油料費43千元,報章雜誌、文具 紙張及辦公用消耗品315千元,非消耗性物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3 品50千元,合共408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24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50千元,保全服務費、 0291 國內旅費 780 公務印刷及辦理各項與鄉親溝通活動、協調 0300 設備及投資 50 會、說明會等經費1,274千元,合共1,424千 0319 雜項設備費 50 元。 10.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合共53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224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78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50千元。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6,724 雲嘉南區聯合服 本項計需經費6,72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694 務中心 1.員工進修及訓練經費20千元。 2.辦公廳水電費6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等300千元。 0202 水電費 600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及辦理座談會、說明會 0203 通訊費 300 等租用設備等1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8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4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0231 保險費 24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 8.公務車1輛油料費43千元,報章雜誌、文具 0271 物品 377 紙張及辦公用消耗品300千元,非消耗品34 0279 一般事務費 4,366 千元,合共377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保全服務費、辦理行政院各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9 項重大政策說明會、各項協調會與活動及公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 務印刷等2,216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4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5 人服務費2,150千元,合共4,36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00 10.房屋建築養護費89千元。 0294 運費 30 11.公務車輛養護費2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 千元,合共2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30 11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115,11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19 雜項設備費 30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85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3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30千元。 11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8,5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健全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及制度,並提供相關諮詢及政 1.國土安全(反恐)基本方針、政策之研議,業務計畫、 1.健全國土安全與反恐政策及制度,並提供相關諮詢及政 策建議。 工作計畫之核議與業務督導。 策建議。 2.結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強化行政與國 2.國土安全(反恐)情報協調與整合。 2.結合國安體系達到情報協調分享與研判,強化行政與國 3.督導國土安全(反恐)各項演習。 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 安體系之支援及合作。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外國土安全 4.推動國土安全(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決議之作為,深化國內外國土安全 5.督導國土安全(反恐)政策宣導、訓練及資源整備。 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 與反恐之對話及合作。 4.協助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與活動,建立溝通與資 6.我國緊急應變體系之相互結合運作及能量提升。 4.協助部會參與國際安全合作會議與活動,建立溝通與資 7.強化政府持續運作落實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風險評 訊交流管道。 訊交流管道。 5.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習驗 估。 5.督導、協調及考核各部會反恐怖行動計畫,推動演習驗 8.國境安全管理等跨部會協調。 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資源。 證各應變計畫,整合中央部會資源。 6.健全各部會應變計畫接軌制度,強化國土安全與災害防 9.資通安全政策及重大計畫之研議、審查、協調推動及管 6.健全各部會應變計畫接軌制度,強化國土安全與災害防 救聯合應變機制。 考。 救聯合應變機制。 7.建立公、私部門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之觀念共識, 10.資通安全相關法案及規範之研議、審查及協調推動。 7.建立公、私部門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之觀念共識, 11.重大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應變及管考。 策進部會研擬重要設施防護計畫。 策進部會研擬重要設施防護計畫。 8.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力。 12.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之研議、協調及推動。 8.健全人員入出境檢查作為,強化國境防護能力。 9.健全國家資通安全組織、制度與基礎環境。 13.督導、協調各機關辦理網路攻防演練、資安稽核及國 9.健全國家資通安全組織、制度與基礎環境。 10.完備資通安全法制及相關規範。 際交流合作等重要資通安全業務。 10.完備資通安全法制及相關規範。 11.加強重大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損害控管。 14.跨體系資通安全業務之協調及聯繫。 11.加強重大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損害控管。 12.充實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應變復原能力。 15.重要資通安全會議之籌辦及管考。 12.充實資通訊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及應變復原能力。 13.落實各項重要資通安全業務及國際交流合作。 13.落實各項重要資通安全業務及國際交流合作。 14.強化資通安全政策之溝通協調及業務之橫向聯繫。 14.強化資通安全政策之溝通協調及業務之橫向聯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國土安全規劃 4,750 國土安全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4,75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730 1.購置電子期刊及電子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10 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0 2.辦理國土安全應變機制計畫、關鍵基礎設施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40 防護計畫、金華專案、國土安全相關議題研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 討與講習等場地、車輛及設備等租賃經費24 0271 物品 190 0千元。 3.辦理國土安全應變機制計畫、關鍵基礎設施 0279 一般事務費 2,688 防護計畫、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金華專 0291 國內旅費 168 案、聯安專案等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專案指導 0293 國外旅費 824 及參與現地考評等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0295 短程車資 10 及稿費等6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0 4.辦理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金華專案等購 置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耗性 0319 雜項設備費 20 物品等190千元。 5.辦理國際國土安全相關機關聯繫活動經費50 千元。 6.辦理國土安全應變機制計畫、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計畫、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計畫、國土安 全相關議題研討與講習、金華專案及聯安專 案等所需資料印製、行政雜支經費2,440千 元。 11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8,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行政事務等作業維持費198千元。 8.辦理國土安全相關計畫及參加演習評核等所 需國內旅費168千元。 9.派員出國參加台美安全對話會議、台美出口 管制/反武擴散雙邊會議、台歐盟國土安全 合作會議及APEC反恐工作小組會議等所需國 外旅費824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 別表﹞ 10.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0千元。 11.購置零星辦公室設備20千元。 02 資通安全業務 3,843 資通安全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3,84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843 1.員工進修及訓練等所需經費289千元。 2.購置電子期刊及電子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30 0201 教育訓練費 289 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30 3.辦公室影印機租金6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26 4.辦理資通安全策略及資訊安全長等重要會議 0241 兼職費 36 場地費等366千元。 5.副主任兼職酬金36千元。(3,000元x1人x1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 月)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6.辦理資通安全政策與重大計畫之研議、審查 0271 物品 300 等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專案指導、提供 0279 一般事務費 967 諮詢等所需日支費、出席費、鐘點費及翻譯 0291 國內旅費 300 費等900千元。 7.參加國內資安相關組織年費2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558 8.購置辦公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辦公用消耗 0295 短程車資 12 品及非消耗品300千元。 9.督導、協調及管考各工作組經費200千元。 10.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及協調諮詢經費267 千元。 11.辦理資通安全策略及資訊安全長等重要會 議所需經費500千元。 12.員工、外聘專案稽核出差及公務所需國內 旅費300千元。 13.派員出國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 關鍵資訊基礎建設防護議題(MERIDIAN)會 議、台美安全對話會議、國際資訊安全(RS A)會議等國際資安相關會議國外旅費558千 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1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800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預算金額 8,5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4.員工洽公所需短程車資12千元。 11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8,11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減災目標。 1.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之研擬、重大災害防救任務及措施 1.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策進減災施政達成減災目標。 2.提昇災害管理與應變處理效能。 之推動。 2.提昇災害管理與應變處理效能。 3.凝聚中央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 2.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決議事項之督 3.凝聚中央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 4.強化災前的預警及災時決策應變之防救災效能。 導。 4.強化災前的預警及災時決策應變之防救災效能。 5.強化中央與地方緊急應變體系,統整發揮動員應變效能 3.災害防救基本方針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之研擬。 5.強化中央與地方緊急應變體系,統整發揮動員應變效能 4.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初審。 。 。 6.持續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技能,提升防救災能力。 5.災害預警、監測及通報系統之協助督導。 6.持續加強防救災人員專業技能,提升防救災能力。 7.整合防救災資通訊及資源,發揮災時緊急救援效能。 6.災害整備、教育、訓練及宣導之協助督導。 7.整合防救災資通訊及資源,發揮災時緊急救援效能。 8.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迅速復原重建作業方式。 7.緊急應變體系之規劃。 8.災後災因分析及策進迅速復原重建作業方式。 8.災後調查及復原之協助督導。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災害防救行政工作維持 2,000 災害防救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2,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000 1.本辦公室及相關機構各項訓練、研習等費用 1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2.購置業務所需書刊40千元與文具紙張及辦公 0271 物品 490 用消耗品等費用400千元,合共44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80 3.購置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輪值班人員所需睡袋 0295 短程車資 30 及睡墊等物品50千元。 4.辦公大樓管理費分攤款1,050千元。 5.行政事務等雜項支出330千元。 6.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02 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 6,117 災害防救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6,11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317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地方防災訪視演訓與其他突發災害緊急處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置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 0279 一般事務費 3,572 費等2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371 2.辦理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 0293 國外旅費 124 會、各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學術單位及民 間救災團體各項會議、災害防救業務交流、 0400 獎補助費 800 研討、聯繫等活動所需相關作業費用306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00 元。 3.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災害緊急通報及民間救災 團體緊急聯繫相關經費132千元。 4.規劃與撰擬災害防救白皮書及各項專案報告 570千元。 5.辦理直轄市、縣(市)首長與各級應變中心專 責人員研習、訓練、會議及相關作業所需經 費554千元。 6.辦理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辦公室訓練、研討 、講習及相關會議所需作業經費650千元。 7.策劃105年度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費用500千 11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災害防救業務 預算金額 8,11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8.辦理全國災害防救演習及相關訓練費用210 千元。 9.辦理災害管理職系專長轉換及相關訓練費用 450千元。 10.辦理國內災害調查及現勘報告等200千元。 11.中央與地方各項災害防救業務訪視及訪評 所需國內旅費765千元,災變事故之實地勘 查評估327千元,全國災害防救演習相關參 與人員(含專家學者)之交通費、住宿費及 膳食費等279千元,合共1,371千元。 12.派員出國參加強化臺日災害防救業務交流 及合作會議所需國外旅費124千元。﹝詳派 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3.依災害防救法第7條規定對行政法人災害防 救科技中心捐助辦理有關災害防救相關事 務經費800千元。 11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000 性別平等業務 預算金額 15,47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強化性別平等運作機制。 1.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 1.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強化性別平等運作機制。 2.精進性別主流化各項工作,促進政府施政融入性別觀點 2.督導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2.精進性別主流化各項工作,促進政府施政融入性別觀點 3.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 。 。 3.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各項工作 4.促進婦女國際參與暨推動地方性別平等培力工作。 3.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各項工作 。 。 4.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合作,並積極參與國 4.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之合作,並積極參與國 際交流,使我國性別平等之推動能深耕在地並與國際接 際交流,使我國性別平等之推動能深耕在地並與國際接 軌。 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性別平等綜合企劃業務 2,312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2,31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112 1.辦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會前協商會議及委員 會議、性別平等政策、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1 性別平等業務考核與性別相關議題之諮詢、 0271 物品 330 審查、研商會議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437 撰稿費等991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8 2.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 消耗品等330千元。 0294 運費 36 3.辦理性別平等業務考核所需之場地佈置、獎 0295 短程車資 10 座製作、餐費及一般公務所需印刷費437千 0400 獎補助費 200 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 4.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行政院性 別平等會及性別平等業務考核等綜合規劃工 作所需國內旅費308千元。 5.公務運輸裝卸費36千元。 6.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7.督導考核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性別平等業務 ,依獲獎機關數,頒發機關獎勵金,補助其 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經費200千元。 02 推展性別平等權益促進工作 1,517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1,51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517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2.辦理性別主流化相關會議及活動、推動各部 0203 通訊費 90 會及縣(市)政府性別主流化工作、編撰性別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4 主流化教材與課程綱要及數位課程所需專家 0251 委辦費 800 學者出席費、鐘點費、稿費、審查費等324 0271 物品 30 千元。 3.委託辦理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關問題調查 0279 一般事務費 63 研究所需經費8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43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 0294 運費 36 消耗品等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1 5.印製培訓課程資料及一般公務所需印刷費63 11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000 性別平等業務 預算金額 15,4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6.辦理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交流所需國內旅費 143千元。 7.公務運輸裝卸費36千元。 8.員工短程洽公車資31千元。 03 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工作 3,573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3,57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573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2.辦理相關會議會場租金300千元。 0203 通訊費 90 3.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00 )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專家諮詢、訓練、數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3 位課程、法規檢視、編製教材等所需審查費 0251 委辦費 900 、撰稿費、譯稿費及出席費等323千元。 4.委託辦理我國婦女人權情境分析及指標研究 0271 物品 108 所需經費9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728 5.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 0291 國內旅費 104 消耗品等108千元。 0294 運費 10 6.CEDAW會議、宣導資料及法規檢視訓練教材 0295 短程車資 10 印刷費、場地佈置等雜支271千元,辦理性 別平等宣導計畫(含CEDAW創意短片徵選、網 路問答含通關獎品等)1,457千元,合共1,72 8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7.辦理消除性別歧視宣導業務所需國內旅費10 4千元。 8.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9.員工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04 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 8,072 性別平等處 本項計需經費8,07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8,072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2.辦理國際性別議題座談與落實國際會議重要 0203 通訊費 90 決議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口譯及譯稿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3 323千元。 0251 委辦費 6,580 3.委託辦理105年度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別 0271 物品 173 議題及相關工作計畫所需經費6,580千元。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 0279 一般事務費 250 消耗品等17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4 5.國際性別議題會議資料所需印刷費及場地佈 0293 國外旅費 445 置等250千元。 0294 運費 29 6.推動縣(市)政府性別平等業務所需國內旅費 0295 短程車資 28 154千元。 12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000 性別平等業務 預算金額 15,4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派員出席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相關會議及 參加臺歐盟性別平權議題相關會議所需國外 旅費445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 表﹞ 8.公務運輸裝卸費29千元。 9.員工短程洽公車資28千元。 12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預算金額 19,2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增進消費者自覺意識、加強國際 1.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之研擬及審議;教育宣導 1.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增進消費者自覺意識、加強國際 合作交流及提升消費者保護工作之執行成效。 及人才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動等。 合作交流及提升消費者保護工作之執行成效。 2.維護消費者權益,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團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管制、考核及協調 2.維護消費者權益,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團 體,實施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等。 體,實施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3.加強各界對消費者保護法之認識,釐清消費者保護法之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令之研修、釋答及法規、判決(例 3.加強各界對消費者保護法之認識,釐清消費者保護法之 適用疑義,並落實契約平等互惠原則。 )等資料之蒐集出版。 適用疑義,並落實契約平等互惠原則。 4.強化中央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職權聯繫及對消費爭議之 4.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推動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業 4.強化中央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職權聯繫及對消費爭議之 處理能力;進行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等項目 務及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之調查。 處理能力;進行市售商品品質、安全、衛生標示等項目 5.食品安全政策與措施之研議及協調推動。 之查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之查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5.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與督導食品安全政策及措施,強 6.食品安全法案之審查及協調推動。 5.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與督導食品安全政策及措施,強 7.食品安全重大計畫之核議、協調推動及管考。 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6.透過跨部會協調,落實執行風險預警、源頭管理、聯合 8.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緊急應變與社會溝通事務之協調推動 6.透過跨部會協調,落實執行風險預警、源頭管理、聯合 稽查、推動食品雲及業者自律等5大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及督導。 稽查、推動食品雲及業者自律等5大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9.食品業者自律事務之協調推動及督導。 。 。 7.透過跨部會食品聯合稽查專案小組,落實跨部會稽查高 10.食品安全聯合稽查與取締事項之協調推動及督導。 7.透過跨部會食品聯合稽查專案小組,落實跨部會稽查高 11.食品雲相關事務之協調推動及督導。 風險物質,阻絕非法化學添加物違規流入食品供應鏈。 風險物質,阻絕非法化學添加物違規流入食品供應鏈。 8.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蒐集食安情資以預判食 12.重要食品安全會議之籌辦。 8.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蒐集食安情資以預判食 13.其他食品安全相關事項之推動及協調。 安風險,結合聯合稽查,阻絕非法食品,讓民眾吃得安 安風險,結合聯合稽查,阻絕非法食品,讓民眾吃得安 心。 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企劃業務 4,399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4,39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329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30千元。 2.志工及義務律師意外保險費16千元。 0203 通訊費 30 3.消費者保護會委員兼職費810千元(7,500元 0231 保險費 16 x12月x9人)。 0241 兼職費 810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政策、計畫相關會議提供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3 諮詢或擔任委辦案評選(審)委員等所需出 席費80千元,辦理志工座談會所需鐘點費8 0251 委辦費 450 千元,撰寫或翻譯國內外消費者保護重要論 0271 物品 128 述、期刊、雜誌等所需稿費55千元,合共14 0279 一般事務費 1,919 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5 5.委託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設 0293 國外旅費 701 有關問題研究調查經費450千元。 6.訂購國內外期刊、書籍及雜誌等經費128千 0295 短程車資 27 元。 0400 獎補助費 70 7.消費者保護會會議資料彙編20千元,專案研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0 究報告及書籍之印製等99千元,辦理年度消 費者保護系列活動(含強化全民消費意識活 動與消費者權益報導獎等)經費1,000千元 (政策宣導經費),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訓 練活動所需經費350千元與志工交通補助費 、工作交流檢討及活動等經費450千元,合 共1,919千元。 12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預算金額 19,2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派遣員工出差所需國內旅費105千元。 9.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經濟合作發 展組織及其他消費者保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 所需國外旅費701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類別表﹞ 10.員工短程洽公車資27千元。 11.補助民間團體或公協會辦理消費者保護宣 導所需經費70千元。 02 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 3,456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3,456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096 1.辦理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所需郵電費15千元 。 0203 通訊費 15 2.辦理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工作、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0 費者保護業務檢(研)討會、消費者保護團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5 體聯繫會議等接駁車輛租金80千元。 0271 物品 65 3.辦理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督導協 調及檢(研)討會議、消保團體評定、獎勵 0279 一般事務費 280 及補助等工作所需專家學者之出席費、鐘點 0291 國內旅費 75 費及稿費305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76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與辦公用消耗品及非 0400 獎補助費 2,360 消耗品65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60 5.辦理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相關機 關督導協調及消保業務檢(研)討會議、消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 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所需之相關場地、佈 0475 獎勵及慰問 1,000 置、印刷、獎牌製作、餐會等一般事務費用 280千元。 6.辦理中央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考核工作、政 府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檢(研)討會、消費 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等之國內旅費75千元。 7.派員赴大陸地區參與兩岸消費者保護業務交 流及檢(研)討會議或相關消保業務考察所 需旅費276千元。﹝詳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 類別表﹞ 8.督導考核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費者保護工 作績效,並依獲獎機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 ,補助其辦理消保業務經費360千元。 9.補助或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消費者權 益及相關事務經費1,000千元。 10.獎助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及辦理消保工作 12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預算金額 19,2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成效顯著之消保團體等經費1,000千元。 03 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 902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90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902 1.業務聯繫及資料寄送所需之郵電費40千元。 2.法源法律網權利使用費22千元。 0203 通訊費 40 3.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消保相關法令業務之出席 0212 權利使用費 22 費460千元,辦理消費者保護法制研習宣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0 等所需鐘點費60千元,合共520千元。 0271 物品 60 4.翻譯稿費90千元。 5.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及碳粉等30千元,辦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 理消費者保護法制研習宣導所需文具紙張30 0291 國內旅費 20 千元,合共60千元。 6.印製消費者保護相關書籍150千元。 7.查核及出席會議之差旅費20千元。 04 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3,332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3,33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332 1.接洽公務所需之郵電費54千元。 2.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租車費43千元。 0203 通訊費 54 3.為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投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3 保意外險及醫療險等130千元。 0231 保險費 130 4.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消費者保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 護官之培訓及職權加強業務、替代役專業訓 練等所需講師鐘點費65千元。 0251 委辦費 1,000 5.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1,000千元。 0271 物品 45 6.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 0279 一般事務費 1,195 文具紙張4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00 7.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所需場地佈 置等雜支費256千元,辦理消費者保護官之 培訓及職權加強業務所需場地佈置等雜支費 80千元,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場地佈置 等雜支341千元,替代役管理幹部訓練經費8 千元,替代役男住宿管理及交通費230千元 ,辦理市售商品衛生及標示檢驗之採購費用 280千元,合共1,195千元。 8.與地方政府消保官辦理聯合查核及本處消保 官辦理市售商品食品檢驗專案採樣所需國內 旅費600千元。配合民意代表、消保團體與 地方政府召開之記者會或案件協商處理及派 遣員工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00千元,合共800 千元。 12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預算金額 19,2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5 食品安全業務 7,202 食品安全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7,20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417 1.員工進修、訓練及研習等所需經費80千元。 2.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83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80 3.辦理食品安全相關會議及活動、食品安全相 0203 通訊費 83 關議題之諮詢、審查、研商會議等,所需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內外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及譯稿費等1, 0271 物品 500 000千元。 4.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書籍、報章雜誌、 0279 一般事務費 3,230 辦公用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5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5 5.印製食品安全相關會議所需之資料及一般公 0293 國外旅費 452 務印刷費、場地佈置、餐費等雜支3,230千 0294 運費 5 元。 0295 短程車資 2 6.辦理食品安全政策、法案及計畫等業務所需 國內旅費6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785 7.派員出席世界衛生組織(WHO)、歐洲食品安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00 全局(EFSA)及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 0319 雜項設備費 85 會議所需之國外旅費452千元。﹝詳出國計 畫預算類別表﹞ 8.公務運輸裝卸費5千元。 9.員工短程洽公車資2千元。 10.購置網路交換器、網點設備、檔案伺服器 、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印表機等資訊 設備1,700千元。 11.購置公務所需之事務設備85千元。 125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3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9,37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升資訊服務及辦公室電子化效能。 1.辦理資訊設備及應用資訊系統維護。 1.提升資訊服務及辦公室電子化效能。 2.強化資訊安全防護。 2.辦理資訊設備更新及應用資訊系統建置。 2.強化資訊安全防護。 3.提供性別平等共用資料庫,以利性別平等業務推展。 3.辦理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3.提供性別平等共用資料庫,以利性別平等業務推展。 4.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資訊系統維運及更新 39,230 資訊處 本項計需經費39,23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4,518 1.網際網路專線通訊費及行動辦公室通訊費( 含災害防救辦公室、科技會報辦公室、中部 0203 通訊費 4,750 聯合服務中心、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南 0215 資訊服務費 18,697 部聯合服務中心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等院區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2 外單位網路通訊費)所需經費4,750千元。 0271 物品 807 2.全球資訊網、院長電子信箱、員工入口網、 電子公文檔案管理、施政整合檢索、國有公 0291 國內旅費 152 用財產管理、電子識別證及辦公室自動化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14,712 相關系統維護所需經費5,62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712 3.電腦機房設備、網路設備、伺服器主機、個 人電腦設備、實體隔離設備及行動辦公室設 備等相關設備維護所需經費11,374千元。 4.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所需經費1,703千元 。 5.辦理資訊規劃與採購案學者專家出席費及審 查費112千元。 6.購置資訊作業所需消耗品及非消耗品807千 元。 7.辦理各聯合服務中心資訊作業所需國內旅費 152千元。 8.更新汰換網路卡、磁碟儲存設備、網路介面 卡、電腦伺服器、網路交換器、個人電腦、 實體隔離電腦、印表機及筆記型電腦等相關 設備所需經費5,012千元。 9.防毒軟體授權、虛擬機器伺服軟體、伺服器 與資料庫軟體授權及辦公室應用軟體等相關 軟體購置所需經費3,100千元。 10.全球資訊網、院長電子信箱、電子公文檔 案管理、行政事務、人事管理及辦公室自 動化等相關系統功能擴充建置所需經費6,6 00千元。 02 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 30,146 資訊處 依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1000030132 0200 業務費 10,850 號函核定辦理「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性 126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300 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9,37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5 資訊服務費 10,850 別平等資料庫計畫」,總經費103,18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9,296 執行期間自101年度至105年度,101年度編列1 1,960千元,102年度編列13,500千元,103年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296 度編列25,000千元,104年度編列22,583千元 ,105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30,146千元,包括 : 1.性別平等資料庫與應用系統維護管理、資安 防護管理、技術諮詢及服務推廣等相關作業 所需經費10,850千元。 2.性別平等資訊基礎建設伺服器設備、儲存設 備、資安防護設備及端末設備等相關設備擴 充所需經費4,296千元。 3.性別平等資料庫主機軟體、資安軟體及管理 軟體擴充所需經費5,000千元。 4.建置性別平等資料庫知識管理平台、知識社 群資料庫與分析工具、政策分析與決策支援 分析資料庫;擴充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資料庫 、CEDAW法規檢視資料庫、性別平等申訴資 料庫、性別影響評估案例資料庫、性別主流 化實施計畫及成果資料庫、性別業務資訊管 理資料庫、多媒體資料庫、性別政策與研究 發展資料庫、業務考核資料庫、國際資訊交 流資料庫、地方性別平等業務推展資料庫、 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等所需經費10,000千元 。 127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56,9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每週四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 1.新聞聯繫與發布。 1.每週四定期辦理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及不定期辦理行政 2.法令政策溝通。 院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訪視基層行程,處理新聞 院重大政策說明會;配合院長訪視基層行程,處理新聞 3.輿情蒐報與研析。 聯繫工作。 聯繫工作。 2.策製行政院整體施政之文宣,並運用電子、平面、網路 4.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蒐報。 2.策製行政院整體施政之文宣,並運用電子、平面、網路 5.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 、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爭取認同與支持。 、戶外等多元媒體加以露出,爭取認同與支持。 3.每日蒐集政府施政媒體輿情資料,建立相關輿情通報機 6.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 3.每日蒐集政府施政媒體輿情資料,建立相關輿情通報機 制,迅速回應民意需求。 制,迅速回應民意需求。 4.辦理地方輿情蒐報及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 4.辦理地方輿情蒐報及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 5.編輯出版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並維運新聞資訊網 5.編輯出版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並維運新聞資訊網 ,以增進國內外對我國情之認識。 ,以增進國內外對我國情之認識。 6.辦理行政院施政暨院長活動之新聞影像資料錄攝與傳播 6.辦理行政院施政暨院長活動之新聞影像資料錄攝與傳播 ,並建立完整的政府影音資料庫。 ,並建立完整的政府影音資料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聞聯繫與發布 2,975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2,97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785 1.一般事務費2,215千元,包括: (1)發布政府重大政策及施政新聞,印製、 0279 一般事務費 2,215 發送新聞資料及新聞聯繫費用等88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0 。 0291 國內旅費 306 (2)協助記者隨行採訪行政院暨政府重大新 0293 國外旅費 171 聞之餐飲費、資料發送費及新聞聯繫費 用等87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3 (3)協助記者室報章雜誌整理與清潔維護、 0300 設備及投資 130 新聞中心記者會音響操作與新聞稿影印 0319 雜項設備費 130 及分送之勞務派遣人員1人計46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0 2.新聞中心及記者工作室等相關設備維修費7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 千元。 3.協助記者採訪行政院暨政府重大新聞之交通 費306千元。 4.配合院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出訪及參與國際活 動新聞聯繫工作之國外旅費171千元。﹝詳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5.配合院長行程,到場發布新聞稿等短程車資 23千元。 6.汰換新聞中心等相關設備130千元。 7.新聞從業人員喪葬及傷病等慰問金60千元。 02 法令政策溝通 29,696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29,696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9,275 1.公益燈箱電費400千元。 2.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所需出席費及講座鐘 0202 水電費 400 點費6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3.文具紙張等費用100千元。 0271 物品 100 4.一般事務費28,350千元,包括: 128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56,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28,350 (1)針對國家總體施政計畫及政策,策製文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0 宣品、刊播平面及電子等多元媒體廣告 ,增進民眾對政府政策瞭解12,07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 政策宣導經費)。 0295 短程車資 5 (2)加強行政院整體施政宣導,增進民眾對 0300 設備及投資 421 自身權益及相關法令瞭解之媒體宣導5,4 0319 雜項設備費 421 21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3)辦理重大事件及災害防救等緊急事件之 專案宣導10,355千元(政策宣導經費)。 (4)辦理跨部會文宣人員培訓及聯繫等,以 提升行政院整體政策宣導品質及效益100 千元。 (5)辦理宣導及跨部會文宣業務聯繫行政文 書工作勞務承攬1人計400千元。 5.公益燈箱設備養護費350千元。 6.辦理宣導所需國內旅費10千元。 7.辦理宣導所需短程車資5千元。 8.購置及汰換辦公室設備421千元。 03 輿情蒐報與研析 6,184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6,18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165 1.權利使用費1,004千元,包括: (1)訂購通訊社全文即時新聞576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1,004 (2)訂購新聞檢索資料庫428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2.租用影印機等10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41 3.進用輿情蒐報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人酬勞、 0271 物品 645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 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等94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295 4.購買報紙及雜誌等刊物所需經費64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 5.編印輿情資料所需一般事務費3,29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54 包括: 0300 設備及投資 19 (1)委託民間資訊業者辦理非上班時間、假 0319 雜項設備費 19 日電子及網路媒體之輿情資料蒐集經費1 ,480千元。 (2)委託勞務公司僱用派遣人員協助辦理剪 報、影印、遞送資料及側錄等相關工作3 人計1,378千元。 (3)編印輿情資料經費437千元。 6.電子媒體輿情側錄系統等設備養護費26千元 。 129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56,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工作人員輪值非上班時間及假日輿情蒐報業 務所需短程車資154千元。 8.購置辦公室電子媒體輿情蒐報設備19千元。 04 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 9,018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9,018千元,其內容如下: 蒐報 1.運用LED與LCD宣導施政所需電費135千元、 0200 業務費 9,018 保險費40千元、通訊費600千元及養護費370 千元,合共1,145千元。 0202 水電費 135 2.運用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議題6,423 0203 通訊費 600 千元(政策宣導經費)、出席費20千元及稿費 0212 權利使用費 420 30千元,合共6,473千元。 0231 保險費 50 3.與地方新聞從業人員及媒體新聞聯繫220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 元。 4.辦理媒體參訪國家重大產經建設362千元, 0271 物品 60 保險費10千元,出席費10千元及鐘點費1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7,005 元,合共39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0 5.辦理地方輿情蒐集採購「平面媒體地方版新 0291 國內旅費 258 聞蒐集平台」420千元,報紙及物品60千元 ,合共480千元。 6.輿情蒐集所需傳真機及影印機養護費50千元 。 7.辦理行政院與地方新聞聯繫業務國內旅費25 8千元。 05 國情資料編印及供應 4,703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4,70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703 1.進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及文字處理等臨時 人員共4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953 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分等3,953千元。 0271 物品 40 2.編製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與重大政策 0279 一般事務費 570 說明資料等稿費及照片版權費100千元。 3.訂購工具書及耗材等40千元。 0294 運費 40 4.編製中、英文年鑑等國情資料及重大政策說 明資料等事務費570千元。 5.寄發出版品運費40千元。 06 新聞影音圖像資料之攝製 4,348 新聞傳播處 本項計需經費4,34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19 1.參加國內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視聽相關課程 5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 2.為執行影片及圖片之攝製及建立政府影音資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150 料庫計畫,進用專職攝影人員3人(影音2人 130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2400 新聞傳播業務 預算金額 56,9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145 、圖片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 0279 一般事務費 214 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 分等3,15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 3.購買視聽器材及電腦週邊相關耗材等: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230 各種規格之空白影帶(Digital Betacam、M 0295 短程車資 75 ini DV、Betacam SP、HDVcam等)、 底片 0300 設備及投資 429 (不同規格、感光度彩色底片及幻燈片)、 光碟片、攝影用電池、燈泡、底片保存頁、 0319 雜項設備費 429 清潔罐、文具及電腦週邊耗材等經費145千 元。 4.一般事務費214千元,包括: (1)本院暨院長公務活動新聞照片沖洗拷製 費64千元。 (2)為記錄及保存國家歷史影像資料,拍攝 本院重要活動影片及照片,每月製作行 政院施政活動影音紀實1輯,供國史館及 國家圖書館保存(包括拍攝、剪輯、配 音、印製目錄),全年12輯經費100千元 。 (3)國情資料影音後製剪輯供施政文宣運用 經費50千元。 5.保養數位電子攝影機、數位剪輯機、光碟播 放機及照相器材等設備100千元。 6.拍攝各項活動所需國內旅費230千元。 7.配合本院暨院長活動,到場拍攝各項活動等 短程車資75千元。 8.設備及投資429千元,包括: (1)為拍攝本院暨院長活動等影音,提供媒 體運用,購置HDVcam高畫質錄影機、錄 放影機、混音機、非線性剪接機等設備 ,以及其他相關週邊設備等400千元。 (2)為拍攝本院暨院長活動等資料照片提供 媒體運用,購置相機、鏡頭及閃光燈等2 9千元。 131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0,8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效改善工作環境,提昇院區安全,節約用電。 院區辦公房舍、水電設施及環境之整修維護。 有效改善工作環境,提昇院區安全,節約用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營建工程 10,850 秘書處 1.建置車庫大樓為檔案庫房第二期工程及相關 0300 設備及投資 10,850 辦公室調整裝修經費4,350千元。 2.AB棟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第一期3,266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850 元。 3.院區前廣場透水鋪面改善工程3,000千元。 4.工程管理費234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 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其 計算方式如下: (1)5,000千元以下部分3%:5,000千元×3% =150千元。 (2)超過5,000千元至25,000千元部分1.5%: 5,616千元×1.5%=84千元。 132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3,6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汰換已逾使用年限車輛及通信器材等。 加強行車安全、通信保密及節約維護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3,680 秘書處 1.汰換行動電話8具160千元,汰換視導車無線 0300 設備及投資 3,680 對講機1組20千元,合共180千元。 2.汰換視導車1輛3,500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80 0305 運輸設備費 3,500 133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3,7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辦公器具,增進工作效率。 購置辦公器具。 購置辦公器具,增進工作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3,715 秘書處 1.汰換與購置液晶顯示器、室內外攝影機及網 0300 設備及投資 3,715 路擴充儲存設備等監控系統經費950千元。 2.汰換影印機2台、碎紙機1台及購置掃描器1 0319 雜項設備費 3,715 台等事務設備經費445千元。 3.汰換與購置空氣過濾機3台、冷氣機11台(分 離式4台、窗型7台)經費540千元。 4.汰換第六會議室麥克風系統設備及增設第十 會議室購置相關設備經費1,000千元。 5.汰換第八會議室及大禮堂投影機經費780千 元。 134 行政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3,8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3,800 主計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預備金。 0900 預備金 3,800 0901 第一預備金 3,800 135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3303011600 3303011800 一般行政 施政及法制業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聯合服務業務 國土及資通安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諮詢 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13,000 12,359 6,250 40,661 115,115 8,593 0100 人事費 839,951 - - 25,652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12,212 - - 8,538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0,210 - - 10,264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60 - - - - - 0111 獎金 120,411 - - 2,714 - - 0121 其他給與 11,496 - - 432 - - 0131 加班值班費 35,213 - - 716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6,747 - - 1,473 - - 0151 保險 51,515 - - 1,515 - - 0200 業務費 69,430 12,359 6,250 12,998 27,323 8,573 0201 教育訓練費 805 63 - 50 40 289 0202 水電費 13,761 - - 793 2,773 - 0203 通訊費 6,183 41 - 1,268 1,938 - 0212 權利使用費 140 400 - - - 40 0215 資訊服務費 20 10 - 430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95 - - 1,214 3,467 666 0221 稅捐及規費 862 - - - 78 - 0231 保險費 1,077 35 - - 122 - 0241 兼職費 - 2,332 - 2,600 - 36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134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8 1,440 - 1,719 327 1,500 0251 委辦費 - - -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10 - - - 25 0271 物品 7,063 381 - 808 2,272 490 0279 一般事務費 17,006 6,401 - 3,293 12,842 3,65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895 - - - 94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84 - - 27 208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71 65 - - 656 - 0291 國內旅費 1,751 730 - 214 2,476 468 136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0100 3303010700 3303011100 3303011500 3303011600 3303011800 一般行政 施政及法制業 施政推展聯繫 科技發展研究 聯合服務業務 國土及資通安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諮詢 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 國外旅費 - 451 - 432 - 1,382 0294 運費 397 - - 50 30 - 0295 短程車資 255 - - 100 - 22 0297 機要費 - - 6,250 - - - 0299 特別費 4,768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2,029 - - 2,011 87,792 2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735 - - 200 87,416 - 0304 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1,711 - - 0319 雜項設備費 294 - - 100 376 20 0400 獎補助費 1,590 - - - - -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1,590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137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3303012000 3303012200 3303012300 3303012400 3303019002 災害防救業務 性別平等業務 消保及食安業 資訊管理 新聞傳播業務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117 15,474 19,291 69,376 56,924 10,850 0100 人事費 -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 獎金 - - - - - - 0121 其他給與 -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 保險 - - - - - - 0200 業務費 7,317 15,274 15,076 35,368 55,865 -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 80 - 5 - 0202 水電費 - - - - 535 - 0203 通訊費 - 270 222 4,750 600 - 0212 權利使用費 - - 22 - 1,424 -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29,547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300 123 - 100 -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 - - 0231 保險費 - - 146 - 50 - 0241 兼職費 - - 810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 8,044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 1,961 2,123 112 230 - 0251 委辦費 - 8,280 1,450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 物品 490 641 798 807 990 - 0279 一般事務費 4,952 2,478 6,774 - 41,649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966 - 0291 國內旅費 1,371 709 1,065 152 804 - 138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1900 3303012000 3303012200 3303012300 3303012400 3303019002 災害防救業務 性別平等業務 消保及食安業 資訊管理 新聞傳播業務 營建工程 第一、二級用途別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276 - - - 0293 國外旅費 124 445 1,153 - 171 - 0294 運費 - 111 5 - 40 - 0295 短程車資 30 79 29 - 257 - 0297 機要費 - - - - - - 0299 特別費 -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 - 1,785 34,008 999 10,85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10,850 0304 機械設備費 -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1,700 34,008 - - 0319 雜項設備費 - - 85 - 999 - 0400 獎補助費 800 200 2,430 - 60 -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200 360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00 - 1,070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 - 1,000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60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139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3303019019 3303019800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680 3,715 3,800 1,287,205 0100 人事費 - - - 865,603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30,987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420,75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70,474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41,160 0111 獎金 - - - 123,125 0121 其他給與 - - - 11,928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35,92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78,220 0151 保險 - - - 53,030 0200 業務費 - - - 265,833 0201 教育訓練費 - - - 1,432 0202 水電費 - - - 17,862 0203 通訊費 - - - 15,272 0212 權利使用費 - - - 2,026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30,007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 10,965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940 0231 保險費 - - - 1,430 0241 兼職費 - - - 5,778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11,17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9,820 0251 委辦費 - - - 9,73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40 0271 物品 - - - 14,740 0279 一般事務費 - - - 99,05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2,989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2,21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3,758 0291 國內旅費 - - - 9,740 140 行政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019011 3303019019 3303019800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276 0293 國外旅費 - - - 4,158 0294 運費 - - - 633 0295 短程車資 - - - 772 0297 機要費 - - - 6,250 0299 特別費 - - - 4,768 0300 設備及投資 3,680 3,715 - 146,88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100,201 0304 機械設備費 180 - - 180 0305 運輸設備費 3,500 - - 3,5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37,419 0319 雜項設備費 - 3,715 - 5,589 0400 獎補助費 - - - 5,08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56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1,87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2,590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60 0900 預備金 - - 3,800 3,8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3,800 3,800 141 行政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865,603 265,833 5,080 - 1 行政院 865,603 265,833 5,080 - 行政支出 865,603 265,833 5,080 - 1 一般行政 839,951 69,430 1,590 - 2 施政及法制業務 - 12,359 - - 3 施政推展聯繫 - 6,250 - -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25,652 12,998 - - 5 聯合服務業務 - 27,323 - - 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 8,573 - - 7 災害防救業務 - 7,317 800 - 8 性別平等業務 - 15,274 200 - 9 消保及食安業務 - 15,076 2,430 - 10 資訊管理 - 35,368 - - 11 新聞傳播業務 - 55,865 60 -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13 第一預備金 - - - - 142 院 別科目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3,800 1,140,316 - 146,889 - - 146,889 1,287,205 3,800 1,140,316 - 146,889 - - 146,889 1,287,205 3,800 1,140,316 - 146,889 - - 146,889 1,287,205 - 910,971 - 2,029 - - 2,029 913,000 - 12,359 - - - - - 12,359 - 6,250 - - - - - 6,250 詢 - 38,650 - 2,011 - - 2,011 40,661 - 27,323 - 87,792 - - 87,792 115,115 業務 - 8,573 - 20 - - 20 8,593 - 8,117 - - - - - 8,117 - 15,474 - - - - - 15,474 - 17,506 - 1,785 - - 1,785 19,291 - 35,368 - 34,008 - - 34,008 69,376 - 55,925 - 999 - - 999 56,924 - - - 18,245 - - 18,245 18,245 - - - 10,850 - - 10,850 10,850 - - - 3,680 - - 3,680 3,680 - - - 3,715 - - 3,715 3,715 3,800 3,800 - - - - - 3,800 143 行政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100,201 - 0003010000 1 行政院 - 100,201 - 3303010000 行政支出 - 100,201 - 3303010100 1 一般行政 - 1,735 -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 200 - 3303011600 5 聯合服務業務 - 87,416 - 3303011800 6 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 - - - 3303012200 9 消保及食安業務 - - - 3303012300 10 資訊管理 - - - 3303012400 11 新聞傳播業務 - - - 3303019000 12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0,850 - 3303019002 1 營建工程 - 10,850 - 3303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303019019 3 其他設備 - - - 144 院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180 3,500 37,419 5,589 - - 146,889 180 3,500 37,419 5,589 - - 146,889 180 3,500 37,419 5,589 - - 146,889 - - - 294 - - 2,029 - - 1,711 100 - - 2,011 - - - 376 - - 87,792 - - - 20 - - 20 - - 1,700 85 - - 1,785 - - 34,008 - - - 34,008 - - - 999 - - 999 180 3,500 - 3,715 - - 18,245 - - - - - - 10,850 180 3,500 - - - - 3,680 - - - 3,715 - - 3,715 145 本 頁 空 白 146 行政院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30,98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20,75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70,474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1,160 六、獎金 123,125 七、其他給與 11,928 八、加班值班費 35,929 內含超時加班費18,788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19,412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8,220 十一、保險 53,03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865,603 147 行政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528 525 - - - - - - 47 47 22 24 42 45 0003010000 1 行政院 528 525 - - - - - - 47 47 22 24 42 45 3303010100 額 1 一般行政 519 516 - - - - - - 47 47 22 24 42 45 。 讀 文 畫 酬 派 元 承 元 3303011500 4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9 9 - - - - - - - - - - - - 148 院 明細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69 72 24 24 - - 732 737 829,674 800,855 28,819 行政院主管 0003010000 69 72 24 24 - - 732 737 829,674 800,855 28,819 行政院 3303010100 60 63 16 16 - - 706 711 804,738 776,851 一般行政 27,887 1.104年度聘用員額3人調整為職員員額 ,減列技工員額2人及駕駛員額3人。 2.僱用或委託退休照護人員3人、工讀 生進用計畫等6人與依外文編譯、文 字處理、美術編輯及照片攝影等計畫 進用臨時人員8人,編列臨時人員酬 金11,178千元。 3.辦理事務性行政勞務委外預計進用派 遣人力12人,年需經費約5,068千元 。 4.辦理辦公處所環境清潔維護等勞務承 攬預計31人,年需經費約13,007千元 。 3303011500 9 9 8 8 - - 26 26 24,936 24,004 932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 149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3.02 3,000 1,668 25.70 43 51 58 6359-QH。 1 首長專用車 4 94.01 3,000 1,668 25.70 43 51 80 6776-QH。 1 首長專用車 4 94.06 3,000 1,668 25.70 43 51 68 1136-EP。 1 首長專用車 4 99.12 2,400 1,668 25.70 43 34 55 1515-UX。 1 首長專用車 4 99.12 2,400 1,668 25.70 43 34 55 2085-QH。 1 首長專用車 4 100.04 2,362 1,668 25.70 43 34 55 1283-ZU。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25.70 22 26 55 5856-UX。 972 18.40 18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25.70 22 26 55 5896-UX。 972 18.40 18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400 852 25.70 22 26 55 5966-UX。 972 18.40 18 1 首長專用車 4 104.07 2,500 1,668 25.70 43 9 87 ACG-1255。 1 首長專用車 4 104.07 2,500 1,668 25.70 43 9 87 AKL-6939。 1 首長專用車 4 104.12 2,500 1,140 25.70 29 9 96 001。 預定104年12 月汰換油電混 合動力車2,50 0cc。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2.08 3,000 1,668 25.70 43 51 73 3491-DG。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1.06 2,000 852 25.70 22 26 64 7368-UX。 972 18.40 18 1 公務轎車 4 91.07 3,000 1,668 25.70 43 51 37 3223-DP。 1 公務轎車 4 91.07 3,000 1,668 25.70 43 51 31 3D-2381。 1 公務轎車 4 91.08 3,000 1,668 25.70 43 51 31 7D-3467。 1 公務轎車 4 92.03 2,995 1,668 25.70 43 51 35 2471-DC。 1 公務轎車 4 92.04 2,000 1,668 25.70 43 51 27 1527-QZ。 1 公務轎車 4 92.04 2,000 852 25.70 22 51 27 3783-DC。 972 18.40 18 1 公務轎車 4 92.04 2,000 852 25.70 22 51 27 3785-DC。 972 18.40 18 1 公務轎車 4 94.06 3,000 1,668 25.70 43 51 33 0089-QH。 1 公務轎車 4 94.06 3,000 1,668 25.70 43 51 33 2527-QZ。 1 公務轎車 4 94.06 3,000 1,668 25.70 43 51 33 6156-QH。 104年7月購置 ACG-1255後予 以留用,改報 廢0553-QH。 150 行政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公務轎車 4 96.09 2,378 1,668 25.70 43 51 43 0968-XJ。 南部聯合服務 中心。 1 公務轎車 4 96.11 1,997 1,668 25.70 43 51 42 5027-SN。 東部聯合服務 中心。 1 公務轎車 4 96.12 2,349 1,668 25.70 43 51 31 4078-QW。 1 公務轎車 4 99.12 1,797 1,668 25.70 43 34 37 1268-ZY。 南部聯合服務 中心。 1 公務轎車 4 99.12 1,798 852 25.70 22 34 36 9473-ZR。 972 18.40 18 中部聯合服務 中心。 1 公務轎車 4 100.04 1,800 852 25.70 22 34 24 2466-ZU。 972 18.40 18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08 2,000 1,668 25.70 43 51 27 0109-QT。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9 2,351 1,668 25.70 43 26 42 7266-UX。 雲嘉南區聯合 服務中心。 1 小貨車 2 92.04 2,000 1,668 25.70 43 51 27 2423-DC。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4.12 5,400 1,668 25.70 43 9 55 BD-337。 預定105年6月 汰換3,450cc 。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97.05 5,400 1,668 25.70 43 51 75 257-WB。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08 2,359 1,668 25.70 43 34 46 1310-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08 2,359 1,668 25.70 43 34 31 1312-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0.05 5,400 1,668 25.70 43 34 75 2757-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100.05 5,400 1,668 25.70 43 34 75 2758-QH。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10 104.12 3,450 1,668 25.70 43 9 55 002。 預定104年12 月汰換3,450c c。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7.09 125 936 25.70 24 5 15 507-CXM;508 -CXM;509-CX M。 合 計 68,376 1,700 1,536 1,993 151 預算員額: 職員 528 人 技工 22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42 人 行政 法警 0 人 聘用 69 人 合計: 732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24 人 工友 47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8棟及6樓 49,207.26 314,317 2,742 1樓層 2,232.38 89 層 二、機關宿舍 2,846.65 53,476 116 295.77 42 1 首長宿舍 12戶 2,149.02 36,439 100 3戶 295.77 42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26間 697.63 17,037 16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28.00 3,883 - - - 合 計 52,081.91 371,676 2,858 2,528.15 131 註 1.辦公房屋中無償借用之1樓層,係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向嘉義市政府無償借用。有償租用之5樓層,包括南部聯 合服務中心租用3樓層1,247平方公尺,押金536千元,租金1,383千元;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租用2樓層849.9平方公 尺,租金1,296千元。 2.首長宿舍中無償借用3戶,係向國有財產署無償借用承德宿舍。 3.單房間職務宿舍,包括院本部1棟有17間、南部聯合服務中心9間,另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有1棟係房屋持分460/17, 500計65.26平方公尺。 152 院 舍明細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5樓層 2,096.90 536 2,679 - 53,536.54 536 2,679 2,831 關宿舍 - - - - 3,142.42 - - 158 長宿舍 - - - - 2,444.79 - - 142 房間職務宿舍 - - - - 697.63 - - 16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28.00 - - - 2,096.90 536 2,679 - 56,706.96 536 2,679 2,989 153 行政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560 1.3303012000 - 200 性別平等業務 (1)105年度(103年 01 - 200 1月至104年6月) 中央機關推動性別平等 業務輔導考核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5-105 督導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性 - 200 別平等業務,依獲獎機關數 ,頒發獎勵金,補助其辦理 性別平等業務經費。 2.3303012200 - 360 消保及食安業務 (1)105年度(103- 02 - 360 104年)中央機關消 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5-105 督導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 - 360 費者保護工作,並依獲獎機 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補 助其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經 費。 154 院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合計 560 000 - - - - 1.3303012000 200 業務 性別平等業務 度(103年 - - - - (1)105年度(103年 200 104年6月) 1月至104年6月) 機關推動性別平等 中央機關推動性別平等 輔導考核 業務輔導考核 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性 助其他中央機關 - - - - 督導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性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200 等業務,依獲獎機關數 別平等業務,依獲獎機關數 發獎勵金,補助其辦理 ,頒發獎勵金,補助其辦理 平等業務經費。 性別平等業務經費。 200 - - - - 2.3303012200 360 安業務 消保及食安業務 度(103- - - - - (1)105年度(103- 360 )中央機關消 104年)中央機關消 保護工作績效考核 費者保護工作績效考核 助其他中央機關 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 - -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督導各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消 360 保護工作,並依獲獎機 費者保護工作,並依獲獎機 ,頒發團體獎勵金,補 關數,頒發團體獎勵金,補 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經 助其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經 費。 155 行政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303011900 - 災害防救業務 [1]辦理災害防救相關事務 01 105-105 行政法人災害防 依災害防救法第7條規定對 - 救科技中心 行政法人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捐助辦理有關災害防救相關 事務經費。 (2)3303012200 - 消保及食安業務 [1]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相關事 02 105-105 民間團體 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 - 務 消費者權益及相關事務經費 。 [2]對企業經營者辦理消費者 03 105-105 民間團體 補助公協會等團體辦理消費 - 保護宣導 者保護宣導。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303012200 - 消保及食安業務 [1]獎勵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 04 105-105 消費者保護團體 獎勵評定為績優之消費者保 - 護團體及辦理消費者保護工 作成效顯著之消費者保護團 體。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303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5 105-105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303012400 - 新聞傳播業務 [1]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慰問金 06 105-105 新聞媒體從業人 從事採訪工作發生意外事故 - 員 導致傷亡或罹患疾病之新聞 從業人員慰問金。 156 院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870 2,650 - - 4,520 1,870 1,000 - - 2,870 1,870 - - - 1,870 800 - - - 800 800 - - - 800 1,070 - - - 1,070 1,000 - - - 1,000 70 - - - 70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 1,000 - - 1,000 - 1,650 - - 1,65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60 - - 60 - 60 - - 60 - 60 - - 60 157 本 頁 空 白 158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3 219 4,158 19 282 3,399 考 察 3 21 279 2 14 191 視 察 - - - 1 9 139 訪 問 2 20 603 2 18 603 開 會 18 178 3,276 14 241 2,46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59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法制業務 無 01 考察政府組織彈性化設計 法國 公職部及 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在穩 105.08-105.09 8 1 及行政機關人力派遣運用 相關機關 健推動下,已逐步完成。 情形-(綜)91 然而,隨著資訊科技日新 月異,全球政經環境變遷 速度加劇,以及 2016年 臺灣即將出現缺工、高齡 、少子化三大人口轉折危 機,政府如何有效地在組 織結構及行政過程,採取 彈性化策略,以因應變遷 ,降低不確定性環境之衝 擊,從而有效滿足人民之 期望,已成為必須務實面 對之重要課題。擬透過參 訪法國公職部、行政暨公 職總署、國家行政學院等 機關(構),瞭解先進國家 政府組織彈性化設計及非 典人力彈性運用情形,以 作為我國相關政策規劃方 向之參考。 法制業務 無 02 考察鐵道立體化車站工程( 荷蘭 荷蘭台夫 目前臺鐵各都會區車站改 105.05-105.05 7 1 結合功能性建築物設計 特火車站 建工程中,有關大型地下 )-(交)91 、鹿特丹 車站須結合地面商辦或行 中央車站 政大樓等功能,以帶動車 及海牙半 站周邊發展,擬藉由參訪 地下電車 荷蘭相關案例車站工程, 站 作為爾後辦理相關業務之 參考。 法制業務 無 03 考察德國金牌農村選拔及 德國 政府機關 考察德國金牌農村選拔及 105.07-105.07 6 1 社會企業育成輔導制度-( 、企業及 農業社會企業育成輔導機 經)91 法人等 制,以作為政府推動農業 社會企業育成、農村產業 升級與多元加值發展等振 興農村經濟政策之參考。 二.訪問 展研究諮 無 04 推動科技發展相關訪問及 美國、日 相關政府 1.資通訊科技合作交流與 105.07-105.10 14 1 交流業務-(科)91 本 機構及民 生技產業創投引資。 間單位 2.國際重要科技機構訪問 160 院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公職部及 法國 織彈性化設計及行 組織改造作業在穩 48 57 5 110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相關機關 派遣運用情形-(綜 下,已逐步完成。 隨著資訊科技日新 全球政經環境變遷 劇,以及 2016年 將出現缺工、高齡 化三大人口轉折危 府如何有效地在組 及行政過程,採取 策略,以因應變遷 不確定性環境之衝 而有效滿足人民之 已成為必須務實面 要課題。擬透過參 公職部、行政暨公 、國家行政學院等 構),瞭解先進國家 織彈性化設計及非 彈性運用情形,以 國相關政策規劃方 考。 體化車站工程(結合 鐵各都會區車站改 荷蘭 荷蘭台夫 45 51 3 99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物設計)-(交)91 中,有關大型地下 特火車站 結合地面商辦或行 、鹿特丹 等功能,以帶動車 中央車站 發展,擬藉由參訪 及海牙半 關案例車站工程, 地下電車 後辦理相關業務之 站 牌農村選拔及社會 國金牌農村選拔及 德國 政府機關 35 35 - 70 施政及法制業務 無 導制度-(經)91 會企業育成輔導機 、企業及 作為政府推動農業 法人等 業育成、農村產業 多元加值發展等振 經濟政策之參考。 美國、日 展相關訪問及交流 訊科技合作交流與 相關政府 350 82 - 432 科技發展研究諮 無 本 91 產業創投引資。 機構及民 詢 重要科技機構訪問 間單位 161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與交流合作。 播業務 無 05 配合府院正副首長出國訪 美、非、 訪問國家 配合府院正副首長出國訪 105.01-105.12 6 1 問新聞聯繫工作-(新)91 歐 問新聞聯繫工作。 162 院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流合作。 院正副首長出國訪 美、非、 副首長出國訪問新 訪問國家 119 47 5 171 新聞傳播業務 無 聯繫工作。 歐 -(新)91 163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國際社會福利協會全 韓國 與各國交流推動兒少社 5 1 17 35 球會議-(內) - 91 會福利政策經驗,並了 解各國相關福利規劃情 況,作為我國政策規劃 之參考。 02 出席亞洲稅務行政及研究 紐西蘭或 藉由參加SGATAR年會, 9 1 40 42 組織(SGATAR)年會-(財) 其他亞洲 瞭解最新國際租稅研究 - 91 國家 議題,蒐集亞太地區國 家租稅制度之相關資訊 ;交換稅務行政經驗, 拓展租稅外交。 03 參加APEC反恐工作小組會 秘魯 參與APEC反恐國際合作 6 1 178 84 議-(國) - 91 。 04 參加台美安全對話會議-( 美國 與美國國防部、國土安 7 1 80 45 國) - 91 全部與國務院等相關部 門商談反恐、國土安全 合作及兩岸軍事危機處 理等相關議題。 05 參加台美出口管制/反武擴 美國 與美國國務院、國土安 7 1 85 36 散雙邊會議-(國) - 91 全部與商務部等相關單 位研商反恐及反擴散架 構下之出口管制合作。 06 參加台歐盟國土安全會議 比利時等 拜會歐盟執委會相關機 8 2 168 123 -(國) - 91 構就雙邊反恐與國土安 全事宜進行交流,舉行 工作會議洽談合作事宜 。 07 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日本、秘 持續參加APEC TEL第53 7 1 146 76 (APEC)電信暨資訊工作小 魯 次及第54次會議(2次會 組(TEL)-(資) - 91 議),瞭解其他會員國 對資訊與資安之政策議 題及技術發展等事項進 行研討。 08 參加關鍵資訊基礎建設防 墨西哥 參加資安會議了解國際 7 1 90 25 護議題(MERIDIAN)會議-( 趨勢及進行國際資安交 資) - 91 流。 09 參加台美安全對話會議-( 美國 與美國國防部、國土安 7 1 60 43 資) - 91 全部與國務院等相關部 164 院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30 82 施政及法制業務 - - - - - - 9 8 90 施政及法制業務 - - - - - - 6 6 268 國土及資通安全 印尼 102.01 1 147 業務 中國 103.01 2 254 菲律賓 104.01 2 - 7 2 127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加州 101.07 2 294 業務 美國加州 102.07 2 280 美國加州 103.07 1 100 7 2 123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華府 101.03 1 138 業務 美國華府 103.02 1 116 - - 8 15 306 國土及資通安全 比利時布魯塞爾 103.05 2 245 業務 - - - - 7 - 222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夏威夷 102.09 1 108 業務 澳洲 103.09 1 109 - - 7 - 115 國土及資通安全 阿根廷 102.11 1 173 業務 日本東京 103.11 2 140 - - 7 - 103 國土及資通安全 美國舊金山 102.07 1 110 業務 美國舊金山 103.07 1 93 165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門商談資安相關議題。 10 參加國際資訊安全(RSA)會 美國 瞭解國際主要資訊安全 8 1 60 58 議-(資) - 91 會議。 11 參加強化臺日災害防救業 日本 為強化臺日雙方災害防 5 2 42 80 務交流及合作會議-(災) 救業務交流及合作,每 - 91 年輪流以會議(論壇)模 式,凝聚雙方合作交流 共識,分享災害管理經 驗及資訊,並洽詢世界 減少災害風險大會(WCD RR)仙台綱領與仙台宣 言進一步合作具體方向 。 12 參加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 美國 1.瞭解CSW推動婦女權 10 1 58 75 會(CSW)舉辦之相關會議 益相關業務。 -(性) - 91 2.與各國NGO代表互動 交流,交換推動婦女 權益工作之經驗。 3.宣傳我國推動婦女權 益工作之績效。 13 參加臺歐盟性別平權會議 比利時、 就雙邊性別平權事宜進 8 2 190 108 -(性) - 91 立陶宛 行交流,洽談合作事宜 。 14 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 美洲或歐 1.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8 4 260 250 網絡(ICPEN)、經濟合作發 洲等(尚 為我國唯一獲ICPEN 展組織(OECD)及其他國際 未決定主 同意得出席會議之單 組織或雙邊會議-(消) - 辦國家及 位,與會爭取成為IC 91 地點) PEN會員或觀察員。 2.討論ICPEN及OECD之 消保政策、法令、制 度議題。 3.協商處理跨境消費爭 議。 4.獲取國際最新消保趨 勢。 5.於國際組織會議平台 ,與先進國家進行雙 邊諮商交流。 166 院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 - 8 - 118 國土及資通安全 新加坡 103.07 1 91 業務 - - - - 5 2 124 災害防救業務 - - - - - - 10 5 138 性別平等業務 美國紐約 102.03 1 129 美國紐約 103.03 1 127 美國紐約 104.03 1 133 8 9 307 性別平等業務 - - - - - - 8 52 562 消保及食安業務 巴拿馬 103.04 2 190 瑞典斯德哥爾摩 103.10 2 260 瑞典奧勒 104.04 2 201 167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15 參加國際消費產品健康安 美國 產品的健康和安全問題 8 1 65 62 全組織(ICPHSO)2016年會 超越地域界限,藉由會 -(消) - 91 議交流思想,分享信息 ,瞭解產品發展趨勢、 檢驗查核與維護健康及 安全機制。 16 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召開之 瑞士 確保食品安全是世界衛 9 1 80 77 世界衛生大會(WHA)-(食 生組織積極推動之衛生 安) - 91 政策,我國於98年正式 成為世界衛生大會(WHA )觀察員,出席世界衛 生大會(WHA),與我國 代表團共同與友邦衛生 部長進行雙邊及多邊就 食安會談,研商涉食安 跨衛生領域合作計畫, 並出席同期間所舉辦的 衛生組織相關會議,以 提昇跨部會食品安全管 理效能。 17 參加歐洲食品安全局 比利時 歐洲食品安全局是歐盟 7 1 80 52 (EFSA)科學委員會全體大 轄下負責涉食品安全科 會-(食安) - 91 學性風險評估之獨立機 構,其科學委員會每年 會召開全員會議,出席 會議藉以蒐集跨領域科 學性評估重點等,並與 與會之各國專家廣泛交 流及聽取各界意見,汲 取經驗,以整合國內涉 食品安全之跨部會風險 評估資源。 18 參加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 美國 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 7 1 80 53 (CODEX)食品污染物委員會 ODEX)食品污染物委員 議-(食安) - 91 會議每年召開,由各國 專家就污染物安全性及 標準訂定討論及研商, 擬藉由參加會議,與各 國專家廣泛交流食品污 染物安全管理趨勢與管 168 院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8 12 139 消保及食安業務 美國華盛頓特區 99.02 2 249 美國奧蘭多 100.02 2 242 美國奧蘭多 101.02 2 255 9 10 167 消保及食安業務 - - - - - - 7 10 142 消保及食安業務 - - - - - - 7 10 143 消保及食安業務 - - - - - - 169 行政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理經驗,促進國際食品 中污染物跨領域管理合 作,以及提升國內跨部 會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170 院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71 行政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兩岸消保業務交流-(消)91 北京、上 國家工商 消費者保護業務交流。 105.06 - 105.09 8 3 海 行政管理 總局及消 保單位 172 院 畫預算類別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81 168 27 276 消保及食安業務 無 173 行政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135,796 - - 4,520 1,140,316 01 一般公共事務 1,135,796 - - 4,520 1,140,316 174 院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46,889 - - - - 146,889 1,287,205 一般公共事務 146,889 - - - - 146,889 1,287,205 175 行政院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3及以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行政院南部聯合 101-107 4.38 0.17 0.53 0.87 2.81 依行政院100年9月28 服務中心興建辦 日院臺秘字第100005 公廳舍計畫 1732號函核定辦理「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 中心興建辦公廳舍計 畫」總經費437,801 千元,執行期間自10 1年度至106年度。修 正計畫於102年7月19 日核定,期程延至10 7年度,總經費不變 。101年度編列5,281 千元,102年度編列2 ,753千元,103年度 編列8,553千元,104 年度編列53,201千元 ,105年度續編列87, 416千元,主要為工 程款及委託監造費等 ,106年度需求數103 ,756千元,107年度 需求數176,841千元 。依據「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估算工程管理 費2,716千元(5,000 千元*3%+20,000千元 *1.5%+75,000千元*1 %+216,523千元*0.7% =2,716千元),其中 105年度編列299千元 。 第四階段電子化 101-105 1.03 0.50 0.23 0.30 - 依行政院100年6月10 政府計畫─性別 日院臺秘字第100003 平等資料庫計畫 0132號函核定辦理「 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 計畫-性別平等資料 庫計畫」,總經費10 3,189千元,執行期 間自101年度至105年 度,101年度編列11, 960千元,102年度編 列13,500千元,103 年度編列25,000千元 ,104年度編列22,58 3千元,105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30,146 千元,包括: 1.性別平等資料庫與 應用系統維護管理 、資安防護管理、 技術諮詢及服務推 廣等相關作業所需 176 行政院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3及以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經費10,850千元。 2.性別平等資訊基礎 建設伺服器設備、 儲存設備、資安防 護設備及端末設備 等相關設備擴充所 需經費4,296千元 。 3.性別平等資料庫主 機軟體、資安軟體 及管理軟體擴充所 需經費5,000千元 。 4.建置性別平等資料 庫知識管理平台、 知識社群資料庫與 分析工具、政策分 析與決策支援分析 資料庫;擴充性別 平等政策綱領資料 庫、CEDAW法規檢 視資料庫、性別平 等申訴資料庫、性 別影響評估案例資 料庫、性別主流化 實施計畫及成果資 料庫、性別業務資 訊管理資料庫、多 媒體資料庫、性別 政策與研究發展資 料庫、業務考核資 料庫、國際資訊交 流資料庫、地方性 別平等業務推展資 料庫、重要性別統 計資料庫等所需經 費10,000千元。 177 行政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9,730 合計 3,552 6,178 8,280 1.3303012000 3,412 4,868 性別平等業務 900 (1)我國婦女人權情境分析 105-105 辦理我國婦女人權情境分析及指標研 540 360 及指標研究 究。 6,580 (2)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 105-105 辦理105年度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 2,392 4,188 別議題及相關工作計畫 別議題及相關工作計畫。 800 (3)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 105-105 辦理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關問題調 480 320 關問題調查研究 查研究。 1,450 2.3303012200 140 1,310 消保及食安業務 1,000 (1)市售商品食品檢驗 105-105 針對市售商品及食品進行採樣後,委 - 1,000 託檢驗機構辦理品質檢驗。 450 (2)消費者保護議題專案研 105-105 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 140 310 究調查 設有關問題之研究調查。 178 院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9,730 - - - 1.3303012000 8,280 性別平等業務 指標研 - - - (1)我國婦女人權情境分析 900 及指標研究 EC)性 - - - (2)亞太經濟合作(APEC)性 6,580 別議題及相關工作計畫 問題調 - - - (3)性別平等政策趨勢及相 800 關問題調查研究 - - - 2.3303012200 1,450 消保及食安業務 後,委 - - - (1)市售商品食品檢驗 1,000 社會建 - - - (2)消費者保護議題專案研 450 究調查 17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通案決議: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 依決議辦理。 留。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如 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 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 45 億元 公司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255 億元 合 計 380 億元 (三) 近來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重挫,國內汽、柴油價格亦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不斷下跌;日前中油再度宣布自 2015 年 1 月 12 日 一、本總處業於104年2月17日函送「中央政府 起調降各式汽、柴油價格,其中 95 無鉛調降為每 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 公升 24.6 元,較編製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 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之應行配合注意事 按每公升 35.1 元編列,已有大幅差距;爰予減列 項」 ,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又為因應是項決 104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油料費 30%;另年度預算 議辦理追蹤控管,嗣於104年6月9日就油料 執行中,若遇油價大幅波動,則在油料用量之共同 費執行事宜,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 標準範圍內,各機關應依以下原則辦理,主計總處 二、本總處業於104年6月23日將上開會議結論 並應追蹤控管執行情形:1.油價下跌時,按實際油 函知各一級主計機構據以辦理,並持續按 價覈實列支,結餘部分並不得移為他用。2.油價大 季追蹤各機關累計執行情形,以及適時提 幅上漲,致所須經費不足時,得以各機關第一預備 醒各機關妥適控管其車輛用油。 金支應;若嚴重不敷,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四) 針對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自由經濟示 【國家發展委員會】 範區」相關預算共計編列 75 億 9,945 萬 5,000 元, 一、示範區係我國推動法規鬆綁與制度革新之 包括: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列 1,670 萬元、經濟部智 先行先試區,開放對象是全世界,而非僅 慧財產局編列 20 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 3 限於中國大陸,以促進企業創新經營模 億 8,573 萬元、衛生福利部編列 1 億 4,600 萬元、 式,創造我國經濟成長新動能。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1,000 萬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 二、在推動效益方面,示範區採兩階段方式推 有限公司 6,400 萬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34 動,第一階段推動計畫業於 102 年 8 月奉 億 3,715 萬 1,000 元、航港建設基金 35 億 3,477 萬 行政院核定,係以不經立法,透過行政法 4,000 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490 萬元。經查, 「自 規鬆綁與辦理相關配套措施為主。執行迄 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於 102 年 8 月啟動第 1 階 104 年 7 月止,已鬆綁 41 項行政法規,並 段推動計畫,自貿港區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第 1 階段 新增 60 家廠商進駐示範區,其中,24 家進 之核心,惟推動效益卻未如預期,無法彌補我國港 駐自由港區,36 家進駐屏東農業生技園 埠整體進出口貨物流失量,且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 區,總投資額約新臺幣 98.9 億元。此外, 用員工人數未見成長,此外,再以我國自由貿易港 在金融服務方面表現亮眼,103 年 OBU(國 區歷年來入駐港區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觀 際金融業務分行)盈餘達新臺幣 853 億元, 之,推行自由貿易示範區計畫後,入駐港區事業數 較 102 年大幅成長 52.6%。在教育創新方 及進用員工人數亦未見明顯成長;另示範區 104 年 面,鼓勵進行國外大學與本國大學合作辦 度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面向不足,且跨機關間衡量標 學,已審查通過 8 校 10 案,展現初步成效。 準不一,有欠妥適。另有鑑於「自由經濟示範區規 三、在績效指標訂定方面,相關部會已考量各 18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劃方案」尚未三讀通過,各部會即逕自編列該預算 產業的不同特性與推動目的,務實調整衡 執行計畫,實有未當。事實上,就政府不斷宣傳國 量標準並增加多元性,如智慧物流即將原 際的案例:韓國仁川自經區言之,現已證明也將面 訂貿易值與貿易量績效指標,以分項分季 臨推動困難之困境,事實上,由於外國人移住率過 方式訂定,包括委外加工、油品貿易、 低、招商不易、無法吸引國外資金流入,以及對本 LME(非鐵金屬儲轉)、多國拆併櫃及海運快 國企業限制過多等因素,近年來韓國各界對仁川自 遞等績效指標;另金融服務亦新訂 104 年 經區的發展狀況,出現了諸多的批判。而面對中國 OBU 盈餘達新臺幣 900 億元、OSU(國際證 上海自貿區實施一年來發現,其光環不但嚴重消 券業務分公司)盈餘達新臺幣 5.6 億元及 退,實施成效更是完全不如預期,但台灣卻為了企 新增就業人口數 4.1 萬人績效指標。 圖與中國對接,不斷以此推銷台灣自經區的設立優 四、鑒於示範區採兩階段方式推動,各主管機 勢,用錯誤的觀念及手段,實難以帶動台灣經濟升 關配合第一階段各項配套措施推動需求, 級,更無法為台灣悶經濟注入新的成長動力,且因 僅編列不涉及落實示範區特別條例之相關 示範區特別條例尚未審議通過。準此,除交通部自 預算,並據以執行,將可有效提升我國整 由港區等海空港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 體競爭力,為我國經濟注入新的成長動力。 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既有不涉及落 實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相關預算得編列執行 外,其餘不得編列。 (五) 鑑於多數財團法人收入來源主要依賴政府之補助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17 日以院授主預彙字第 與委辦收入,或以行使公權力特定政策任務為設置 1040100372A 號函將本項分由各財團法人之主 目的,且各該薪資待遇均已相當優渥。因此,相關 管機關依照辦理。 福利經費之支用更應撙節,避免造成外界觀感不 佳,或有浪費政府資源之嫌。爰自 104 年度起,各 財團法人除應比照公務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 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之房屋津貼。 (六) 根據審計部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17 日以院授主預彙字第 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總計 152 個,基金總額高 1040100372A 號函將本項分由各財團法人之主 達 2,423 億 8,298 萬餘元。然諸多財團法人財源自 管機關依照辦理。 籌能力不足,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依決算審核 結果,152 個財團法人 102 年度營收來自政府捐補 助(不含捐助基金)或委辦之金額高達近 470 億元, 超過年度整體收入之 50%。其中有 60 家政府捐補 助及委辦經費占其年度收入比例逾 50%,當中有 42 家超過 70%,逾 90%者亦不在少數。事實上,許多 財團法人或已達成設置任務,或因時空環境變遷致 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功能重疊,或已不具實質 效益……,本院審查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 決議:「……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對所 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 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目 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 立法院提出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惟迄今僅見 公設財團法人不斷設置,卻未見有退場或整併者; 長此以往,不僅浪費行政資源,更將形成政府財政 18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負擔。爰此,104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及 非營業基金)應就所主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已達 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或 績效不彰、或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出具體之退場 或整併計畫及時程,並向立法院各該委員會報告。 (七) 公教人員保險法中訂有「眷屬喪葬津貼(最高 3 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月薪俸額)」,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 本總處於 104 年 2 月 5 日函請各主管機關就立 亦列有眷屬死亡之 「喪葬補助(最高 5 個月薪俸額) 」 法院決議事項表示意見,並於 104 年 5 月 25 之生活津貼,惟該「生活津貼」之規定,並未有法 日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嗣依會議決議擬具 源依據。公教人員保險既已有眷屬喪葬給付,實已 「現行軍公教人員喪葬補助及其補助基準合理 不須再另行由政府預算編列所謂「喪葬補助」,且 性之研議說明」,於 104 年 7 月 17 日簽奉行政 補助標準還高於保險給付。其他社會保險,如「勞 院 同 意 後 由 行 政 院 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工保險」,亦係將眷屬死亡之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 1040040849 號函送立法院。 付項目,而未有其他政府補助。基於該「喪葬補助」 生活津貼係無償性之補助,與保險給付係立基於 「保費」之交付而生之補償不同,不應以「月俸」 作為補助標準,況月俸愈高者,反而獲得政府愈多 之補助,亦有違常理;現行軍公教人員喪葬補助以 事實發生當月之薪俸額做為補助基準尚有斟酌空 間,建請行政院於 6 個月內檢討研議其合理性。 (八)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 【行政院主計總處】 定義及計列標準表」第一點規定「各機關應詳實按 一、本總處已配合立法院決議,於「中央政府 照所管費用性質,就用途別預算科目定義範圍,確 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 定各項費用應歸屬之科目」。惟查部分機關或對定 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之應行配合注意事項」 義範圍未盡清楚,或有明知卻仍未照規定歸類之蓄 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5年度概算應行 意,例如,明知須列為委辦費,卻以委辦費每年均 注意辦理事項」,增訂「各機關應確實依 會被立法院統刪為由,將相關經費改列為「一般事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等相關規定 務費」;或明知實際用途為補助,須於預算書中表 編製年度預算,主計單位並應確實審核, 列,並於機關網站上揭露,卻以「分攤」經費為由 善盡預算編審之責,倘日後經查核有未依 改列為「一般事務費」,逃避監督。爰要求行政院 規定辦理者,機關單位首長及相關人員應 應通令各機關單位確實依照所訂標準編製預算,主 予懲處。」之規定。上開注意事項業分別 計單位並應盡預算編審之責,確實審核;日後經查 於104年2月17日及104年4月29日函請中央 出有未依規定編製預算者,機關單位首長、相關人 各部會辦理。 員應予懲處。 二、另本總處亦於辦理主計人員訓練及召開105 年度計畫及預算初步審查會議等場合,積 極向各機關宣導相關事宜。 (九) 由於各界對於政府部門帶頭使用派遣人力多所撻 【勞動部】 伐,行政院於 99 年即鼓勵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採購 一、本部業於104年4月22日通函各部會,請依 時,應優先評估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但從行政院 據立法院決議與本部針對「勞動派遣」及 各部會及所屬進用之承攬人力的工作內容觀之,多 「勞務承攬」之定義,確實檢討機關所規 數工作要派機構仍須直接行使指揮監督權,而各部 劃之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等勞務採購案, 會卻為配合行政院降低派遣勞工人數之要求,特意 以維護各類工作者權益。另同時函請行政 忽略派遣與承攬之差別,導致派遣人力人數雖然降 院主計總處依本部定義及立法院決議,於 18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低,但勞務承攬卻不斷增加之怪象。經查,依民法 10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勞動派遣 規定:承攬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 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 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在承攬 二、本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公共 業者依承攬契約而指派所屬勞工(擔任履行輔助 工程委員會共同組成跨部會工作圈,進行 人)至定作人處提供勞務之場合;勞動承攬外觀上 運用勞務承攬情形實地訪查,並向各部會 似乎與勞動派遣相近,但二者間主要差異在於:承 及地方機關加強宣導。 攬業者並未將指揮監督權讓與定作人,而勞動派遣 三、自104年度起逐步檢討勞務採購時勞動派遣 部分,要派機構則可直接指揮監督使用派遣勞工。 及勞務承攬人力運用之需求。另有關自105 勞動部為勞政最高主管機關,未明確定義派遣及承 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勞動派遣 攬造成各界多有誤解,已屬失職;而行政院對勞務 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部分,業依 承攬不斷增加之怪象,非但視而不見,且昧於事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辦理。 實,放任各部會將應運用勞動派遣人力之事項,任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意以勞動勞務承攬為之,尤屬不該。爰要求行政院 本總處於 104 年 3 月 17 日邀集勞動部及行政院 應:1.責成勞動部明確定義勞動派遣與勞務承攬, 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之「研商 104 年度勞動派 並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與具體實施期 遣工作圈優先辦理議題會議」決議略以,有關 程。2.責成勞動部會同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 訂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與勞務承攬之應行 院運用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之應行注意事項」。3. 注意事項」一節,擬由勞動部草擬後,再與本 於 104 年度起逐步要求各部會通盤檢討勞務採購時 總處共同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俟簽奉行政 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運用之需求。4.依勞動部 院核定後通函各機關遵循,並於立法院第 8 屆 之定義,於 105 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勞 第 8 會期開議後送立法院。 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 【行政院主計總處】 勞動部於 104 年 4 月 22 日就勞動派遣及勞務承 攬之定義函知本總處,本總處依勞動部來函, 修正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相 關規定,並於 104 年 5 月 7 日函請各機關依勞 動部定義,於 105 年度單位預算書表妥為表達 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 (十)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4 款明文規 依決議辦理。 定,雇主應針對防止為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 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 生設備及措施。同法第 26 條亦規定,事業單位以 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先告知 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既本法及有 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查承攬立法院院區 清潔廠商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卻只提供員工短袖 制服,即便寒流低溫特報,員工在戶外低氣溫環境 工作只能自行添加薄長袖衣物於短袖衣服內,與其 他在院區內行走身著保暖外套其他人員相較保暖 性不足。顯然,立法院與基金會要求員工於低氣溫 戶外工作,基金會未提供任何禦寒保護措施,立法 院也未善盡告知督促之責任。次查政府採購網統計 資訊,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亦承攬多家公家機關清 潔勞務採購案,包含監察院、科技部、高速公路局 18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北區工程處、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等等中央政府 機關單位。為避免基層勞工因工作遭逢職業傷病, 政府機關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善盡事業單位督促 承攬商符合相關法令之責任,爰要求各政府機關應 優先督促清潔勞務承攬商針對戶外工作之員工提 供防風保暖之制服。 ( 十一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自 101 年被前行政院長江 一、有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層級因組 宜樺降級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後,功能不彰,未 織改造(簡稱組改)降級,功能不彰」部 能確實保護消費者,在歷次食安風暴中,也未能發 分: 揮領頭羊角色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出團體訴訟,顯 (一)查101年本院組改,係本於「功能不變、預 見當初行政院組改決策之不當。尤其現行產業類別 算不減、層級提高」之原則,將前行政院 多元、消費項目與爭議更是日新月異,消費者保護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原有之業務、人力與經 法裡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早已不符時代所需,許多民 費併入本院,賡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1 眾根本不知道消費者保護法能申訴及調解消費爭 條賦予之職掌,持續推動消費者保護政策 議,遠不如媒體的爆料專線。爰要求行政院應強化 計畫及法規之研(修)訂、定型化契約範 消費者保護處職能,並與食安辦公室定期溝通協 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審查、重大 調,定期就特定產品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事件之督導協調與商品服務之查核檢 測等,以促進並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僅功 能不變,亦仍由本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 (二)近年重大食安消費事件發生後,本院消費 者保護處迅即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及 第50條規定,協請優良消保團體提起團體 訴訟,協助消費者求償。例如100年塑化劑 污染食品事件後,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方 式辦理經費補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 文教基金會。102年發生大統油摻偽不實事 件,協調財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向 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103年劣質豬 油案件,協調2個優良消保團體為受害消費 者提起團體訴訟。 (三)本院消費者保護處消保官每年均視申訴或 輿論呈現之消費重要議題、立法委員或監 察委員關切事項以及國際消費資訊等,規 劃辦理該年度專案商品檢驗,以防止消費 者受害。是本院消費者保護處對於維護消 費者權益之效能,未因組改而受到負面影 響。 二、有關「消費項目與爭議日新月異,消費者 保護法裡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早已不符時代 所需」部分: (一)為維護消費者實質之契約自由,防範定型 化契約之濫用,因應消費環境之變遷,本 院消費者保護處持續積極進行與消費者日 184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常生活密切相關行業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訂定與修正審議 工作。自101年至103年底,因應新型態消 費環境需要,新訂定藝文表演票券、線上 遊戲點數(卡)、零售業販售福袋、第三 方支付服務、自由氣球乘客載運等28種定 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另並完成自來水事業消費性用水服 務、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健身中心、 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信用卡、洗 衣、金融機構保管箱出租等42種定型化契 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修 正。本院消費者保護處將持續掌握消費糾 紛態樣,隨時檢討將定型化契約範本轉為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增(修)訂定 型化契約範本。 (二)此外,本院已函送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 送立法院審議,針對定型化契約有違反應 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增訂罰則,於104年 6月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同 年月17日公布在案,將更進一步保護消費 者權益。 三、有關「許多消費者根本不知消費者保護法 能申訴及調解消費爭議」部分: (一)自消費者保護法施行以來,組改前行政院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即依法協調各地方政府 設置消費者保護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 及消費者服務中心,處理消費爭議申訴案 件。該會另於88年設置1950全國消費者服 務專線,以及在93年7月完成建置「消費申 訴及預警資訊系統」,以利消費者提出線 上申訴與調解。完備上開諮詢申訴等服務 系統功能後,各縣市政府受理消費申訴及 調解案件數逐年急遽成長,目前每年約4萬 餘件。 (二)根據本院102年度辦理國民消費意識與消 費行為調查結果,遇到消費爭議的民眾 中,有40.6%每次都會提出申訴,26.1%則 部分爭議會提出申訴,可知多數消費者多 已瞭解並善用各種申訴管道。本院消費者 保護處仍當透過新聞發布、消費者教育活 動、網頁與傳播媒體等管道,持續向消費 者宣導。 185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有關「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食品安全 辦公室定期溝通協調」一節: (一)本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立後,本院消費者 保護處與食品安全辦公室就食品議題均會 互相協調、聯繫與聯合發布重要訊息等, 本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定期召開「食品安全 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會議,本院消費者 保護處均與會參與。 (二)為展現處室合作協調,本院消費者保護處 與食品安全辦公室已達成共識將定期召開 聯繫會議,就合作辦理啟動食品相關之消 保方案等進行溝通討論: 1.業務聯繫:視業務需要隨時保持聯繫,即 凡涉及消保處業務而與食安相關議題,本 院消費者保護處均會在第一時間通知食品 安全辦公室,俾雙方能有效掌握工作內容 及處理時效。如104年1月20日本院消費者 保護處得知新竹市政府消保官抽驗油品含 鉻及反式脂肪發布新聞後,隨即通知食品 安全辦公室,俾其即時掌握狀況並通知衛 生福利部處理。 2.定期會議:雙方除平日溝通協調外,並自 104年2月12日起定期每月召開聯繫會議, 就相關食品安全議題與消費者保護措施進 行溝通及討論。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一)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依立法院審議通 過之行政院組織法規定,自101年1月1日 起,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予以裁 撤,原有業務及委員會議機制改依行政院 處務規程規定,於行政院成立業務單位「消 費者保護處」及任務編組「消費者保護 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職掌消費者保 護政策及計畫研擬、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 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等事項,將決策層級 由原行政院所屬機關提高至院級,更強化 消費者政策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功能, 並落實消費者保護機制。至行政院消費者 保護會係由行政院副院長為當然委員並兼 任召集人,相關部會首長、全國性消費者 保護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等擔任委員,負 責重要消費者保護政策、法規等事務之諮 詢審議及跨部門協調,以保障消費者權 186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並提升國民 消費生活品質。 (二)又據瞭解,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立 後,消費者保護處與食品安全辦公室就食 品議題均已相互協調、聯繫或聯合發布重 要訊息等,消費者保護處並參與該辦公室 定期召開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 組」會議,爾後兩單位更將定期召開聯繫 會議,就相關議題溝通討論,顯示該二單 位已建立良好溝通協調機制。 (三)綜上,當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行政院 消費者保護會之設置,尚無位階降級或致 使消費者保護功能不彰等情事,而是透過 院級高度,更能有效發揮資源整合、溝通 協調各部會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等功能, 且已與食品安全辦公室建立溝通協調機 制,爰可透過持續落實其業務職能,強化 我國消費者保護機制,確實維護消費者權 益。 (十二) 行政院各部會每年皆編列龐大數額之捐、補助費, 一、為扶植獎勵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下稱消 有的部會之捐、補助費幾乎占其整體預算九成。其 保團體),本院消費者保護處每年度均有 中有為數不少的捐、補助費,係對團體及私人補 編列預算,依「行政院獎勵補助消費者保 助,惟如此龐大金額之預算,許多部會及所屬卻未 護團體作業要點」之規定,獎勵及補助消 於官方網站設有專區,致民眾及團體無法簡便查詢 保團體辦理消費者保護相關活動,且該處 到所需之申請捐、補助費規定,而經常錯失申請時 固定於每年 12 月函請已公告之消保團體, 機,甚或因不知有相關捐、補助費,致使本身權益 於次年度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止檢具申請 受損。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 書及相關資料向該處提出申請;另為方便 民眾知的權利,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應要求各部會 消保團體查詢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已登 應將「申請捐、補助費用之相關辦法」列入網頁「政 載在本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資訊與服務/ 府資訊公開」專區內,以利民眾查閱。 消費者保護/主管法規」及本院網站「資訊 與服務/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二頁面項 下。 二、各年度之補助費皆公告於本院網站「資訊 與服務/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支付或接受 之補助」項下。 【行政院主計總處】 本總處已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修正中央政府各 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 意事項,其中第 7 點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 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應於機關網 站首頁設置專區或以便捷連結方式,將所訂定 之補(捐)助作業規範公開。 (十三) 行政院於 93 年為建立公報制度,統一刊載行政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 18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所屬各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以 行政院公報刊載法規命令應檢附條文總說明及 達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特發 對照表一事,業於 104 年 1 月 1 日落實執行。 行「行政院公報」,並建置「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本會考量民眾需求,業修正「行政院公報管理 惟查該網站部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修正發布之 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由行政院於 103 資訊,並未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人民難以得 年 12 月 30 日以院授發資字第 1031501496 號 知政府機關修正之理由與必要性。爰要求行政院公 函,函請各機關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七種 報未來刊載法規,應一併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 命令送刊行政院之公報需併附條文總說明及對 表,以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 照表。 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 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 十四 ) 為避免濫用政府預算播送形象廣告違反行政中立 本院 104 年主要規劃對外溝通方向係針對區域 原則並影響選舉公平,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 經濟整合、青年就業創業、勞工政策、弱勢族 內,政府政令宣導廣告應限於社會治安維護、交通 群照護、居住正義、節水防汛防災、食品安全、 秩序疏導、災害防救、傳染病防治、環境保護、節 流行性疾病防治等,透過整合行銷及網路社群 約能源或新法令及政策實施等之宣導廣告,不得播 媒體等議題進行宣導,並未就 105 年公職選舉 送其他政治性宣導廣告。 規劃任何相關政治性宣導,絕無違反行政中立 之情事。 (十五) 鑑於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地區因地理環境特殊,受限 【國家發展委員會】 於交通不便,醫療資源及健康照護服務相較台灣本 一、有關離島地區之醫療照護等預算額度配賦 島,普遍有不充足與不完善之情形。為使該等地區 部分,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 15 條規定: 「依 民眾獲得平等之完善醫療與照顧,104 年度中央政 本條例所為之離島開發建設,由中央政府 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照 編列預算專款支應,若有不足,由離島開 護、保健相關服務所需及資源建置之相關預算」, 發建設基金補足之」,且行政院另於「中 請行政院責成主計總處及相關機關覈實配賦額度。 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離島建 設基金之運用範圍,以具有離島特殊性相 關項目為限。爰中央各主管機關對於地方 政府之建設補助不得排除離島地區,且應 優予考量,合先敘明。 二、行政院於 103 年 12 月 23 日核定各離島縣 第四期(104-107 年)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做 為未來 4 年離島地區上位指導計畫,其中 有關離島地區 104 年醫療、照護、保健相 關服務預算部分,經查離島建設基金編列 額度如下:澎湖縣 600 萬元、連江縣 487 萬 5 千元。 三、有關原住民族地區之醫療照護等預算額度 配賦部分,行政院於 102 年 6 月 18 日與 102 年 6 月 25 日分別核定臺東縣及花蓮縣 101-104 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財源籌措除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外,中央相關部會 亦應優先配合編列經費。經查 104 年度涉 及原住民醫療、照護、保健相關經費部分, 花蓮縣列有 6,730 萬元、臺東縣列有 8,464 18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一、為使原住民族與離島地區民眾獲得完善醫 療及照顧,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原 住民族與離島地區醫療、照護、保健相關 服務所需及資源建置相關預算編列如下: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 1.原住民就醫交通費1,422 萬5,000元。 2.辦理原住民地區生活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及 事故傷害防制等相關工作 1,021萬1,000 元。 3.補助原住民意外事故扶助400萬元。 (二)衛生福利部: 1.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6,756萬4,000元。 2.補 助 65 歲以上 離島地 區居 民健保 費 1 億 2,154萬元。 3.原 住 民 族 及 離 島 地 區 醫療 保 健 服 務 2 億 9,322萬5,000元。 二、未來仍將視原住民族與離島地區民眾需求 及政府財政狀況覈實配賦相關預算額度。 (十六) 有鑑於臺大醫院兒童醫院已於 103 年 8 月 1 日正式 【教育部】 開幕,肩負國家社會大眾之深刻期望,基於兒童是 一、臺大醫院為配合公共政策任務,歷年均投 國家未來的重要棟樑,其健康代表著國家未來的競 入相當經費從事兒童醫學相關研究,並將 爭力,惟面對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的台灣,兒童健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於 國 際 著 名 期 刊 (SCI 、 康問題卻仍未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基此,為落實臺 SSCI),以提升醫療水準及質量。103 年度 大醫院兒童醫院提供國家級兒童醫療服務、研究及 兒童醫學相關研究論文發表 108 篇,高品 教學之任務,特建請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自 104 年 質論文(Impact Factor 大於 5.0 及大於 度起,應於業務計畫中,匡列預算納入兒童醫學相 10.0)篇數 21 篇(分別為 16 篇及 5 篇),主 關研究主題(例如:一般兒科教學研究、兒童急診 題涵蓋兒童肝膽疾病、新生兒疾病、兒童 教學研究、兒童不當對待(虐待)教學研究、兒童 神經疾病、兒童血液腫瘤醫學、先天性心 健康褔祉指標教學研究、兒童社區醫學教學研究、 臟病、馬凡氏症候群之新治療、新興感染 青少年醫學教學研究等相關研究),並提撥一定比 與致病源研究、罕見疾病之新治療、環境 例預算、專款專用做為兒童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用 醫學、過敏免疫疾病、兒童內分泌疾病、 途,以培養我國兒童醫療與保健人才、照顧轉診難 兒童腎臟疾病、兒童重症醫學、兒童心理 症兒童,及增進我國兒童健康及福祉,並提高我國 健康與精神學等。 兒童醫療照顧水準,落實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捍衛國 二、鑑於本部所屬附設醫院成立之主要任務為 家兒童健康之使命。 教學及研究,其所培訓之醫師、護理、醫 事人員等,係屬學習目標之養成階段,不 能創造利潤,甚至因教學研究相關支出而 增加醫院之財務負擔,爰本部對於醫院投 入與教學研究相關之人力、耗材成本及住 院醫師培育成本等,視行政院核定本部整 18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體預算額度情形,每年均編列「教學醫院 臨床教學研究與輔助」補助款,以鼓勵醫 院從事教學研究活動。99 年至 104 年補助 臺大醫院臨床教學研究情形: 單位:千元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決算 決算 決算 決算 決算 預算 560,373 564,641 569,815 567,668 567,668 567,668 三、考量近年政府財政困難,本部係就醫院投 入與教學研究相關之人力、耗材成本及住 院醫師培育成本等酌予補助,爰於 104 年 6 月 10 日以臺教會(一)字第 1040048575 號 函請臺大醫院持續投入兒童醫學相關研 究,提高我國兒童醫療照顧水準,落實捍 衛國家兒童健康之使命。 【衛生福利部】 一、本部前於 102 年 7 月 8 日召開研商立法院 交議「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及國家兒童健康 研究所籌設案」會議,會議決議略以:有 關籌設國家兒童健康研究所一節,多家榮 民總醫院持反對意見,應由各醫院配合參 與兒童醫療相關研究,初期先由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下增 設兒童醫學組,著手整理現有資源,建立 合作機制平臺,以強化兒童健康研究之質 量。另建請立法委員敦促行政院國家科學 委員會提高挹注兒童研究相關經費的預算 分配比例,共同為增進兒童健康福祉努力。 二、查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業於 103 年度完成設 立及通過兒童醫院評核。另查財團法人國 家衛生研究院業於 104 年 4 月 2 日舉行「兒 童醫學與健康研究中心」成立揭牌典禮, 以推動兒童醫療服務、健康促進等研究及 提供政策制定之參考。此外,本部亦於 104 年 4 月 21 日召開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 運作研商會議,與會人員建議應訂定短、 中、長期計畫,並設定兒童議題優先順序, 其中降低兒童死亡率為首要之務。未來希 望能透過此中心,成為公部門與民間團體 及臨床醫療專業人員長期合作的平臺,共 同為兒童健康努力。 (十七) 中華民國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公務部 依決議辦理。 19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分各單位預算之審查,歲入、歲出之各款、項、目 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如營業盈餘 或作業賸餘繳庫等項目),審查報告本應予「暫照 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惟倘 委員會在審查時,已就該部分預算作成實質上之增 刪調整或相關決議,審查總報告仍應尊重委員會審 查結果,並予照列。 (十八)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部】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依決議辦理。 四家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適用 96 年修正之 「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 內政委員會 (一)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凍結 3,000 萬元,俟行政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6 日以院臺消保字第 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1040125170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1.有鑑於政府財政拮据,赤字不斷攀升,相關支出 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應加以撙節。行政院 104 年度編列之委辦費共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1 號函復准予動支。 1,256 萬 9,000 元,相關委辦計畫,如消費者食 品安全保障業務與性別平等業務之優先順序及 必要性有待探討。爰此,將行政院 104 年度編列 之委辦費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針對委辦計畫 執行之優先順序、必要性及預期效果,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可動支。 2.行政院身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對於全體國人遭 受黑心油品等食品安全風暴卻未有積極作為。 103 年爆發之黑心油品風波,除影響個人健康 外,亦使全國各地攤商、小吃店、餐廳遭受嚴重 之營業損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迄今未能協調 油品大廠如頂新、味全等提出退貨準備金,亦未 能就全國消費者之健康風險危害等損失向黑心 廠商提出訴訟求償,爰予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 院就廠商之退貨準備金、代位求償或集體訴訟等 提出具體明確之作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 「施政及法制業務」 本 院業 於 104 年 3 月 9 日 以院 臺農字 第 凍結 200 萬元,俟行政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 1040126581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員會及全體委員。 1.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施政及法制業 務」編列 1,220 萬 6,000 元,凍結部分預算。(1) 行政院江院長於 103 年 4 月 18 日答詢立法院委 員鄭天財所提有關《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修法方向:對於原有的原住民保留地尚未分配 者,維持其 5 年的限制,對於已符合增劃編原住 19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即從 77 年 2 月 1 日前使用 迄今者,刪除其 5 年的限制乙事,允諾由政務委 員邀集相關機關研商以獲致結論,作為修法意 見。(2)惟行政院迄今並未召開研商會議,顯係 相關單位未積極辦理行政院院長在國會殿堂允 諾事項,爰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部分預算, 俟行政院針對前揭修法方向召開研商會議並據 以提出修法意見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 支。 2.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施政及法制業 務」編列 1,220 萬 6,000 元,凍結部分預算。(1) 由於原住民保留地自鄉(鎮、市)公所受理起, 到真正實際分配止,所有作業流程重重複複,且 過於繁複、冗長,於立法院審查 103 年度行政院 預算時,特決議必須簡化原住民保留地作業流 程。(2)行政院於 103 年 5 月雖同意簡化原住民 保留地相關作業流程,惟以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 7 月 25 日陳報行政院「103 年上半年補辦增劃 編原住民保留地清冊」及 103 年 10 月 21 日陳報 行政院「103 年上半年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清冊(榮光段 40 地號等 39 筆及恆春事業區第 24 林班 1 筆計 40 筆)」兩案為例(兩案都是 103 年 5 月簡化程序之後) ,鄉(鎮、市)公所受理案件 後,辦理會勘時,公產機關已參與會勘;縣(市) 政府審查初審同意清冊時,也報請公產機關審查 (公產機關須函復縣(市)政府審查結果);行 政院交議內政部,內政部又行文給公產機關表示 意見;仍舊重複著「公產機關表示意見」的流程。 加上行政院維持慣例,將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交議 內政部之作法,也都是導致原住民保留地作業緩 慢、辦理進度延宕的主因,顯有再檢討及再簡化 之處。(3)查內政部職掌項目無一項係與原住民 保留地業務有關,內政部亦以 103 年 10 月 14 日 報行政院免交議內政部。復查行政院於 94 年已 核定原住民族土地之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 會,依據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施行的《原住民 族委員會組織法》第 1 條規定,行政院為統合原 住民族政策,特設原住民族委員會,明定其職掌 原住民保留地在內的原住民族土地,均顯示行政 院將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交議內政部之作法,實無 法律依據,行政院卻仍交議內政部審查。(4)為 使原住民保留地政策及業務均依法回歸原住民 族委員會統合及辦理,並真正簡化原住民保留地 19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業流程,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施 政及法制業務」編列 1,220 萬 6,000 元,凍結部 分預算,俟行政院同意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免交議 內政部並答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三) 有鑑於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過去曾於 2010 年數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6 日以院臺綜字第 度否決封殺 ECFA 公投,事後遭最高行政法院認定 1040125546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 駁回公投案的處分有所疏漏;於 103 年 8 月,也駁 回核四公投案。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顯然遭政府利 用來杯葛反對的民意,淪為政治鬥爭工具,導致憲 法保障的直接民權無法行使。爰此,將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2 目「施政及法制業務—公民投票 審議委員會業務」編列之 150 萬 7,000 元,凍結 75 萬元,俟行政院重新檢討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任命之獨立性,及《公民投票法》第 14 條第 1 項 第 4 款:「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 瞭解其提案真意者」認定之缺失,並將過去駁回案 件類型化公布於網頁,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 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四)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4 目「科技發展研究諮 本院業於 104 年 3 月 2 日以院臺科會字第 詢」凍結 200 萬元,俟行政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 1040124644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1.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4 目「科技發展研究 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諮詢」編列經費 4,066 萬 1,000 元,凍結部分預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1 號函復准予動支。 算,俟行政院提出完備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具體政 策業務及推動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 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查第 4 目「科技 發展研究諮詢」編列 4,066 萬 1,000 元,當中人 事費就編列 2,565 萬 2,000 元,占第 4 目預算 63%;加上未明確提出國內相關科技政策方針, 以及新興科技政策推動之實質效益。依立法院預 算中心提出行政院 101 年度起執行率彙整表,顯 示「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年度工作計畫執行率均 未達 8 成。基於政府財政困難,避免持續發生經 費賸餘或保留情形,致影響政府預算資源配置效 益,應要撙節支出。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 政院提出完備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具體政策業務 及推動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4 目「科技發展研究 諮詢」編列 4,066 萬 1,000 元,負責國家科技發 展政策之審議、國家科技資源之分配、重大科技 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考、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 協調整合及推動、重大科技策略會議之籌辦等業 19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務,惟查以上業務均與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之科技 部職掌重疊。此外,行政院科技會報大部分為借 調人員,截至 103 年 8 月底共借調 38 人(包括 經濟部 1 人、資策會 26 人、工研院 6 人、生技 中心 2 人、成大醫院 1 人、藥技中心 1 人及醫藥 品查驗中心 1 人) ,遠高於正式職員現有員額 6 人,顯以體制外人員辦理政府科技政策制定之業 務,有違體制,且財團法人多向政府申請科技預 算補助之執行單位,有利益相通之疑慮,爰此, 凍結部分預算,俟科技會報辦公室與科技部之業 務職掌分工釐清劃分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 告後,始得動支。 (五) 科技會報辦公室負責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之審議、國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12 日以院臺科會字第 家科技資源之分配、重大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及管 1040124536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考、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等,其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職掌應屬長期經常性行政業務,然其職員僅 9 人, 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而聘用人員竟有 17 人,幾乎為正職職員之兩倍。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1 號函復准予動支。 以約聘人員來辦理科技政策制定之任務,不利於國 家政策有效執行,有待檢討。爰此,將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4 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科技發 展企劃及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之 3,570 萬 1,000 元,凍結 300 萬元,俟行政院檢討科技會報辦公室 人力配置問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後,始可動支。 (六) 行政院 104 年度預算「性別平等業務」編列 1,643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4 日以院臺性平字第 萬 7,000 元,主要辦理性別平等政策、法案、計畫 104012481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及方案之研擬及審議、督導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實施計畫、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 委員會報告,惟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施行法等事項。經查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應依該推動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2 號函復繼續凍結。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自行訂定適合機關特性之執 行計畫(期程為 103 年至 106 年) ,提報性別平等 專案小組審查通過後,並應於 103 年 1 月底前將執 行計畫函送行政院核定;然截至 9 月底竟仍未核定 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嚴重影響各部會 推動性別主流化之執行,嚴重怠惰失職,爰凍結 200 萬元,待行政院對此提出究責檢討以及各部會之核 定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七)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9 目 「消費者保護業務」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6 日以院臺消保字第 凍結 300 萬元,俟行政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 104012518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1.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 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務」編列 1,409 萬 5,000 元,近年來食品安全問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3 號函復繼續凍結 150 194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題頻傳,包括塑化劑、假油及餿水油事件等等, 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令民眾人心惶惶,食品 GMP 標章失去公信力,但 政府相關部門卻以「標章認證非公有公共設施的 設置,且 GMP 認證是業者自主管理機制,根據台 北地院 100 年度第 70 號民事判決,GMP 非經濟部 工業局法定職權審核,不符國賠法要件。」為由, 駁回民眾因餿水油受害申請國賠。又查行政院已 於 102 年 11 月辦理 2013 年全國食品安全會議, 責成 12 部會成立跨部會小組,將各類民生物資 列為重點稽核,但迄今仍未見改善成效,顯見未 能善盡督導考核之責,也未能對後續消費團體訴 訟及糾紛建立完善處理機制。政府有保護人民生 命財產安全的責任,面對如此重大的消保風暴,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明顯怠忽職守,爰凍結部分 預算,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 務」編列經費 1,409 萬 5,000 元,凍結部分預算, 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出完備獎勵申請及審 查之規定,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1)自 2008 年的毒奶粉、2011 年的塑化劑、2013 年 3 月毒澱粉到近來的黑心食 油事件,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政府只會提高罰 則,無提出讓人民安心食用之具體方案,且面對 本次劣質油事件,各家業者所提出退貨及退費方 案,與社會期待有相當之落差,然行政院消費者 保護處僅以口頭呼籲方式,未積極提出維護消費 者權益之作為,顯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怠 惰嚴重,消極處理商品退貨及民眾求償等問題, 嚴重漠視人民消費權益,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 (2)查 101 至 103 年 8 月止獎勵消費者保護團體 資料,顯示獎勵消費者保護團體每年幾乎相同, 且有部分獎勵申請案事由,竟是獲得某縣市政府 感謝狀 1 紙,對此,顯示消費者保護處嚴重浮濫 發放獎勵經費,未明確訂定與檢討獎勵申請案及 審查規定。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消費 者保護處提出完備獎勵申請及審查之規定,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3.有鑑於近年來食安風暴不斷,從塑化劑,到毒澱 粉、山水米混雜劣質米、大統黑心油,再到強冠 餿水油、頂新黑心豬油等,各種黑心商品造成消 費者重大損失,然而食安消費爭議卻仍未有完善 195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之處理程序。爰此,將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 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務」編列 1,409 萬 5,000 元,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重新檢討消費者食 品安全事前與事後之保護政策及訴訟之輔導,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4.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 務」編列 1,409 萬 5,000 元,凍結部分預算。近 年來食品安全風暴不斷,不僅損害民眾健康,連 帶影響台灣商品國際聲譽。然行政院 104 年度單 位預算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項下「消費者 保護官業務」,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僅編 列 72 萬 5,000 元,近 4 年預算總額亦僅 175 萬 5,000 元。顯見政府對於食品、商品安全等消費 者權益維護,消極被動,毫不重視。頂新黑心油 品爆發後,行政院長江宜樺卻仍全國走透透為黨 籍候選人站台,顯見行政院對於食品安全完全不 當一回事,綜上,凍結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 第 9 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部分預算,俟行政院 就食品安全問題與保障消費者權益之檢討,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八) 查行政院 100 年函頒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乃由 一、有關「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以下簡稱性平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主政,規劃我國性別平等施政藍 綱領)應就同志權益、多元性別、婚姻平 圖。然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內容偏重婦女政策, 權等議題進行研擬部分,現行之性平綱領 多元性別、同志權益等政策尚不完備,實有不盡完 內容已納入多元性別相關議題之具體行動 善之處。且查 103 年 6 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措施。 視公約(CEDAW)中華民國(臺灣)第 2 次國家報 二、除前述既有之具體行動措施外,性平綱領 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中,國外專家建議政 刻正進行研修作業,將針對多元性別者各 府應將多元性別內涵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教材中,並 項權益進行全面檢視,增修相關具體行動 建議政府就國內社會關注的多元家庭法制保障及 措施,以涵蓋多元性別者各項權益。另將 福利取得議題評估與制定相關政策。又查近年台灣 參酌第 2 次國家報告總結意見,有關研議 同志及多元性別權益諸多倡議活動皆將「多元性 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及建議採取措施 別」 、「婚姻平權、平等成家」 、「擁抱性別認同差異」 以蒐集和整理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 主題納入,國際知名之紐約時報亦於 103 年 10 月 等,於「人口、婚姻與家庭篇」增修多元 報導台灣社會追求同志平權運動,形容台灣已具有 性別者相關權益之保障措施,並蒐集未經 亞洲同性戀者的「燈塔」地位。爰此,為求政府之 登記的同居伴侶統計,建置多元性別基礎 性別平等政策不致落後社會脈動及趨勢之外,行政 資料,作為相關政策措施參考,以凸顯多 院性別平等處身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主政機 元性別議題之重要性,使多元性別族群能 關,應就同志權益、多元性別、婚姻平權等議題進 獲得基本權利保障與照顧,消除性別歧視。 行研擬,將上述層面之議題修正納入「性別平等政 三、關於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納入多元性別相關 策綱領」政策內容。 議題,本院已納入於 104 年 2 月 24 日以院 臺性平字第 1040124815 號函送立法院之解 凍專案報告中一併敘明。 196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九) 104 至 107 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已獲核 本項經國家發展委員會綜整意見,略以: 定,惟行政院決議未來生活圈道路計畫擬逐年調高 (一)本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參照預算法第 52 條、 地方政府配合款比例,將加重地方政府財政負擔。 憲法第 70 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 爰考量地方發展及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要求在《財 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規定辦理。 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前,不得提高地方政府配 (二)內政部及交通部 104 年度已核定之各分項 合款比例。1.104 至 107 年生活圈道路系統,中央 計畫,將依核定補助比例持續辦理。104 改採滾動式按執行率核撥補助款,用地費補助比率 年中央補助比率調降幅度為 0%,即並無提 由 45%逐年調降 5%、工程費由 88%逐年調降 1%,提 高地方政府配合款比例,原則尚符立法院 高地方配合款政策,將使真正需要建設的貧窮縣 決議事項且無增加中央預算支出之違憲疑 分,因無力籌措經費導致計畫空轉。2.現行《財政 義,原則可予支持。 收支劃分法》已不合時宜,尤其五都升格後更待修 (三)為免後續年度再發生立法院決議事項可能 法尋求地方財源改善之道。爰要求,在《財政收支 涉及造成中央預算增加支出等違憲疑義, 劃分法》通過前,不得提高地方政府配合款比例。 請內政部及交通部後續加強與相關立法委 員溝通,爭取立法院支持。 (十) 近年來中國為達成併吞我國之政治目的,透過各種 本 院業 於 104 年 3 月 9 日 以院 臺護字 第 方法意圖介入我國選舉並影響選舉結果,包括提供 1040124703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 台商優惠返台機票、契作採購農產品等方式外, 員會及全體委員。 2014 年更於香港佔中公投前夕及我國地方公職人 員選舉活動期間發動國家級網軍入侵蘋果日報網 站,意圖癱瘓特定媒體以影響並箝制我國言論方 向,已嚴重侵害我國新聞與言論自由,中國種種作 為已成為我國自由民主制度運作之最大威脅。對於 中國疑似發動網軍攻擊蘋果日報網站,行政院資通 安全辦公室應於 1 個月內介入調查,並向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如確認攻擊來自中國,行 政院應發表聲明譴責,並於雙方會談場合正式向中 國提出抗議。 (十一) 針對行政院前政務委員楊秋興帶職參選卻違反行 本案經就相關法令、楊前政務委員秋興 103 年 政中立,利用公務資源發布個人新聞稿、採訪通 督導本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實際情形及差假申 知、選舉文宣,甚至未請假以請公差名義跑選舉行 請等予以瞭解並於 104 年 3 月 11 日簽准略以, 程,有害官箴,爰予行政院逕行調查。 楊前政務委員並無違反行政中立或未請假以公 差進行跑選舉行程等情事。 (十二)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書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 本院業依決議修正本院(院本部)104 年度法 府總預算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定預算書。 情形報告表」並未列出所有立法院決議要求行政院 辦理事項,通案決議六、七、十四、十五、十七至 三十等決議事項(包含立法院對於跨部會食品安全 措施、國有土地參與都更分回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 租住宅或社會住宅、財團法人人事、利益迴避等), 均自行刪除未列管,爰要求行政院修正 104 年度法 定預算書。 (十三) 1.針對 103 年爆發之強冠、頂新、北海等黑心油品 一、本院消費者保護處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 事件造成消費者之損害,行政院應於 103 年 11 定,協調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 197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月底前,協助消費者提起團體或集體訴訟,向黑 金會及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兩優 心廠商求償。 良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辦理情形略以: 2.消費者保護處應加強市售商品檢驗,經費如有不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總計 足,行政院應動支預備金加強辦理。 受理 884 件求償登記,業於 104 年 4 月 15 日針對頂新等 51 家業者,向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 求償金額為新臺幣 1 億 839 萬 9,402 元。 (二)至公私立高中職以下教職員生因食用遭黑 心油品污染之營養午餐團體訴訟,已由教 育部確定使用污染油品之學校,以學校為 單位彙整蒐集欲提起團體訴訟之學生資料 送交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該會 接獲 20,621 人次申請登記求償,已於 104 年 7 月 10 日提起團體訴訟,求償金額為新 臺幣 37 億 1,178 萬元。 二、104 年度已動支本院(院本部)第一預備金 70 萬元加強市售商品檢驗。 (十四)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7 目「災害防救業務」 一、如何有效提升我國整體救災效能部分: 項下「全國災害防救業務推展」編列 637 萬 2,000 (一)現行災害防救體系區分為中央、直轄市及 元。雖依據災害防救法之規定,行政院設立中央災 縣(市) 、鄉鎮(市、區)三層級。本院及 害防救會報,並設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及災害防救 各級地方政府決定災防政策,推動災防業 辦公室處理相關業務,政府近幾年持續投入鉅額災 務。 害防救預算,惟對於重大災害發生時,尤其如高雄 (二)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建構法令及業 氣爆之重大災害,第 1 線緊急救援卻相對陌生,但 務分工,地方政府則依法辦理災害防救自 因目前災害防救工作仍按災害性質分散於各業務 治事項。災時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 機關,其中有關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歸屬經濟 進行溝通連繫,以發揮防救災效能。 部主管,而多年來對於地下管線竟無專責安全監督 二、地下管線之管理機制總檢討部分: 單位,且亦無專責檢測毒物氣體之單位,中央災害 (一)為健全地下工業管線之災害防救體系,本 防救會報已然流於形式,對於複合型災害之預防規 院於 103 年 8 月召開多次專案跨部會會 劃、緊急應變措施及橫向資源整合等問題仍顯不 議,決議將廠區外工業管線視為工廠之延 足,爰要求行政院對此提出如何有效提升我國整體 伸,其管理同廠區內。並建立三層管理模 災防效能,並對於地下管線之管理機制進行總檢 式,由中央立法監督、地方執行監理檢查、 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業者自行負責管線安全維護。 (二)本院業於 103 年 12 月 30 日中央災害防救 會報第 30 次會議,指定經濟部為工業管線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後續仍請經 濟部持續強化地下工業管線安全管理。 (三)經濟部自 103 年 8 月 14 日起至 10 月 31 日 止,偕同各相關單位、專家、產業代表等 辦理「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地下工業管線維 護管理計畫」,並訂修「工廠管理輔導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四)經濟部業於 103 年 9 月 30 日公告廠區外地 198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下工業管線為工廠設備之延伸,10 月 9 日 公告丙烯等 14 項可燃性高壓氣體為工廠危 險物品。內政部於 10 月 1 日將丙烯、丁二 烯公告為可燃性高壓氣體。 (五)本院業於 104 年 5 月 12 日中央災害防救會 報第 31 次會議,核定經濟部提報「工業管 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三、本案業由本院於 104 年 3 月 16 日以院臺忠 字第 1040126645 號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及全體委員。 ( 十五 ) 查 2014 年 3 月 23 日晚間至 3 月 24 日清晨行政院 一、本項經內政部回復辦理情形如下: 所發生國家暴力血腥鎮壓反服貿民眾事件,警方驅 (一)有關群眾侵入行政院事件,臺北地檢署業 離民眾造成流血之國家暴力形象深植人心,鎮壓當 於 104 年 2 月 10 日偵查終結,以妨害公務、 夜最高更有上萬民眾於網路線上及電視目擊全程 毀損等罪名共起訴 93 人、不起訴處分 94 驅離畫面,眾多媒體報導及照片更鐵證如山,然查 人。 行政院於 3 月 26 日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之「3 (二)事件中員警執法疑有不當案件 4 件,已由 月 24 日清晨警方於行政院強勢驅離學生導致流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動函送臺北地檢署偵 衝突事件」報告內容對於國家暴力輕描淡寫,並稱 辦中,將俟偵結情形嚴予追究行政責任, 相關刊出各種流血照片之媒體報導乃「扭曲事 內政部亦將配合監察院調查結論議處相關 實」,行政院江院長更召開記者會發表「警方拍肩 員警勤務責任。 請他們起身」等言論,否認眾人目睹之流血鎮壓等 (三)內政部警政署已依本院院長於 103 年第 4 國家暴力曾發生。又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 8 屆第 次治安會報指示,對部分執法失當之員警 5 會期「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 不能護短,並要求第一線執法同仁,在採 為查明事件真相,要求行政院提供之通聯紀錄、監 取強制作為時,一定要依法執行,該署並 視器影像等資料,行政院至調閱期限截止仍拒絕提 已納入對員警加強教育訓練。 供,致使事件真相難以清楚查明。綜上所述,此事 二、有關上開督促辦理情形,本院已納入立法 件中行政院不但有替警方掩飾不符比例原則之國 院第 8 屆第 7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 15 次全體 家暴力之嫌,亦企圖使真相難以釐清,致使政府機 委員會議處理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 關蒙上國家暴力陰影情形國際皆知,更藐視立法院 關本院預算凍結事項相關報告中,向內政 具憲法基礎之國會司法調查權,實有未當。行政院 委員會提出說明在案。 應督促警政署查明毆打國會議員及民眾之員警作 出懲處。 (十六) 行政院 104 年度單位預算第 11 目「新聞傳播業務」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6 日以院臺聞字第 項下「法令政策溝通」編列 3,365 萬 4,000 元,其 1040124795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中「政策宣導經費」3,183 萬 1,000 元,另於分支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計畫「辦理縣市政府新聞聯繫及輿情蒐報」中「運 委員會報告,惟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用地方廣播宣導政府重大施政議題」(宣導經費)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2 號函復繼續凍結。 644 萬 3,000 元,本目宣導經費高達 3,827 萬 4,000 元。行政院過去執行相關政策宣導多所爭議,有鑑 於 104 年底至 105 年初將辦理全國性選舉,為避免 行政院濫用宣導經費進行政治性宣導,違反行政中 立。又當前國家財政嚴重困難,人民對政府購買大 量平面或電子媒體廣告之單向政令宣導極為厭 199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惡,行政院應撙節不必要之宣導支出,故予凍結「新 聞傳播業務」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就 104 年度上半 年使用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十七) 妥善運用預算法第 4 條所列之非營業特種基金,有 本院主計總處已於 104 年 2 月間函請各非營業 助於提升行政效率、提供特定政事穩固的財務規模 特種基金之主管機關檢討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 與衡平不同社會價值。惟我國非營業特種基金數目 之必要性,經會同相關單位檢討結果,已提出 繁多,非但未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予以檢討,其 整併成果及規劃,並請各主管機關於 105 年度 收支更時有違反預算法或替代普通基金而形成所 單位預算書中妥適說明檢討結果,主計總處亦 屬機關「小金庫」等情事。矧非營業特種基金之舉 將於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 借,近年對我國財政紀律產生嚴重影響。爰要求行 非營業部分綜計表之總說明中,說明本案整併 政院於 1 個月內,要求各部會檢討所屬非營業特種 結果及規劃。 基金之必要性,並於提送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時,說明非營業特種基金整併成果及規劃。 (十八) 近年來我國面臨產業升級轉型之瓶頸,而文化創意 一、為形塑國家整體品牌形象,行政院於 103 相關產業因被視為國家未來重要經濟發展方向,中 年 7 月核定「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 ,由 央政府各部會就其業管,已連續多年匡列鉅資挹注 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規劃 文創,並試圖用出口量拉動產業整體發展。惟文創 「國家品牌形塑」策略,並與外交部、經 產業在國際市場上所倚賴者係國家「軟實力」 (soft 濟部、交通部、教育部、文化部、貿協等 power),然而我國政府對「國家品牌形象」(nation 共同推動,定期管控執行成果。 branding)既未能提出整合性策略,文創產業自然 二、為規劃國家品牌推動構想,國家發展委員 只停留在內需市場消費替代層次。觀乎國際經驗, 會廣泛徵詢產官學研意見,已多次邀集專 英國能率先成為文創大國,所憑藉者即其在九零年 家學者、民間智庫及業界代表商討國家品 代中期所提出、協調公私資源之「酷不列顛」 (Cool 牌定位及推動策略;並與經濟部、交通部、 Britannia)政策,而與我國相近之中型或後進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部會密切諮商,初步 家(前者如芬蘭,後者如泰國),更是透過縝密的 完成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福利 國家品牌策略,成為設計、廣告或其他文化關連產 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推動品 業重鎮。矧如德國等傳統製造業大國,亦大量透過 牌之做法盤點,俾利整合各部會資源,擴 終端產品行銷所營造之形象,推展其精密可靠之國 大綜效。 家品牌。整體性國家品牌形象之打造,在我國中央 三、國發會另參考日本、韓國、英國等國推動 政府中橫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外交部與行 國家品牌做法,研擬「定位品牌,凝聚共 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等部會之業管,爰要求行政院 識」、「主次合璧,分進合擊」 、 「內外並進, 於 3 個月內,指定部會擔任秘書處,組成跨部會之 擦亮品牌」等三大戰略。 「國家品牌形象工作小組」,並每年對外公布工作 四、針對打造國家品牌形象,國發會已於 103 成果。 年委託專業團隊進行國家品牌意象發想及 定位事宜,並採用大數據(big data)方法, 針對國內華文網站進行國家品牌相關的資 料萃取(data-mining),完成初步國家品牌 定位調查及形象設計。下階段將擴大大數 據調查範圍至國內外英文網站,並增長調 查期間,以強化國家品牌的論述基礎,凝 聚品牌共識。 (十九) 政府為輔導原住民取得祖先原使用之土地權利,安 本 院業 於 104 年 2 月 5 日 以院 臺建字 第 200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定原住民生計,就原住民於 77 年 2 月 1 日前即已 1040005405 號函同意繼續受理申請增劃編原 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 住民保留地業務。 者,實施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措施。惟原住民申辦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時,多係將申請案直接交給承 辦人員,申請者無法得知案件是否已完成受理,且 地方政府的人事調動率過高,承辦人員經常異動, 資料多未能移交,經常發生原住民申請案不見了或 案件壓在新任承辦人抽屜之情事,種種原因影響之 下,使得原住民符合申辦要件並已提出申請,卻變 成尚未提出申請,影響原住民土地權益甚鉅。鑑於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103 年底截 止受理,將影響原住民所使用之公有土地符合增劃 編相關要件而尚未申請者的土地權益,行政院應修 正「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同意繼續 受理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 (二十) 原住民使用之台糖公司土地,係原屬於原住民祖先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原住民現使用台灣糖 遺留而使用迄今,但因該土地為台糖公司所有,非 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價購實施計畫」,完成價 公有土地,致使用人無法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 購之土地,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 日以院臺建 地,行政院特於 95 年 9 月 1 日核定「原住民現使 字第 1040004670 號函同意註記為原住民保留 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價購實施計畫」,並 地。 已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及價購完成,且土地 管理機關已變更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爰請行政院就 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前述計畫完成價購之土地,儘速 同意註記為原住民保留地,俾利後續辦理權利賦予 給原住民現使用人,以落實價購計畫之目的,保障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二十一) 依據馬總統 102 年 2 月 20 日裁示,從歷史、文化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於 103 的角度來看,都具有設立南島文化博物館的資格, 年 12 月 31 日函報「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 成立原住民族國家級博物館,對觀光發展也有很多 館興建計畫(105-110 年)」到院,經本院 助益,及依據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於立法院答詢表 104 年 2 月 10 日函復該會請照國家發展委 示,責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籌設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 員會意見,修正計畫內容後再行報院。 館並辦理中長程計畫,刻正進行初步規劃作業。鑑 二、原民會於 104 年 5 月 11 日函請本院協調臺 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初步選址地點涉及財政部、國防 北市華山「行六」土地作為原住民族博物 部、教育部、交通部及地方政府管理之土地,為推 館籌建基地,經本院於 104 年 5 月 25 日函 動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之設置,爰請行政院指派 復該會請會商有關機關重新評估籌建基 政務委員負責協調相關機關提供土地,以利國家級 地,必要時再報本院協調。另經洽據原民 原住民族博物館進行選址作業。 會表示,該會刻正與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 政府協商選址事宜,俟評估適合設置原住 民族博物館之基地條件並擇定具可行性之 用地,將函報選址評估資料到本院,以利 後續召開協調會議相關事宜。 (二十二) 有關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修正後,為因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及所屬 6 個 應轄區需要,避免管理轄區過大,落實防災工作在 分局負責「農村發展」及「治山防災」兩 201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化,及時處理急迫性災害,以維持台灣各地區土 大核心業務,其中「農村發展」將移入未 石流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建效率,行政院應督責環境 來之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與其服務地 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維持現行水保組織配置,應設 區分署;另負責「治山防災」將移入未來 台北、台中、南投、台南、台東及花蓮六個分署。 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與其服務地區分 署。本院組織改造經衡酌其業務推動需要 及員額配置,規劃上開 2 署將共設 8 個分 署及 4 個派出單位辦理前揭業務,已較現 行多出 2 個四級機關、4 個派出單位,以均 衡提供農村發展及治山防災服務之業務推 動需求。 二、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分署數,本院係 基於業務推動需要及員額配置規劃,本案 未來視立法院審議環境資源部及所屬組織 法(草案)進程,研議適宜之分署數。 (二十三) 鑑於行政院 100 年 1 月 4 日院臺建字第 1000090206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政策目的係輔導原住民 號 函 復 內 政 部 99 年 12 月 17 日 台 內 地 字 第 取得土地權利,為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及國土規 0990249810 號函意旨,有關行政院核定增劃編原住 劃管理,確定原住民使用範圍及面積至為重 民保留地前,對於部分使用之土地,需先辦理土地 要。鑑於倘核定後始確定實際使用範圍面積, 分割或位置測量以確定實際使用範圍面積。惟囿於 於辦理分割測量作業時,易因申請人實際使用 現行地政機關測量業務量龐大、人力不足等因素, 土地範圍有所變動,衍生使用範圍認定爭議, 致造成為辦理分割或位置測量作業而延宕進度,不 需再經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同意及報請行政院同 僅讓民眾認為行政效率不彰,亦影響原住民族土地 意面積更正程序,反而增加作業程序,影響補 權益。為避免影響補辦增劃編之進度,對於部分使 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進度,另參考相關機關 用土地,如符合申請增劃編之要件,爰請行政院同 函復意見,建議仍依內政部 103 年 5 月 20 日臺 意先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後,再行辦理土地分 內地字第 1030165823 號函意見辦理,即部分使 割事宜。 用之公有土地,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前, 如有面積不確定之情形,先會同有關機關釐 正,確定實際使用範圍面積。 (二十四) 鑑於台灣市場資訊規模遠遜於國外,而國外軟體經 一、行政院已督導經濟部透過資訊服務業發展 常以適合其國內發展之軟體直接套用於國外購買 計畫及資訊服務業推廣計畫,積極獎勵國 者,並未能實際符合我國實際需求,殷鑑於此,政 內軟體業發展,相關方案包括: 府應積極獎勵國內軟體業的發展,制定相關方案; (一)推動 BEST 輔導,協助資訊服務業者建立完 目前僅有經濟部為了扶植協助國內軟體產業免於 整解決方案:透過研發補助,協助資訊服 國際大廠的扼殺,已於 2014 年 8 月成立軟體採購 務業者技術整合同業、異業產品及服務, 平台,目的是要讓國內軟體業能在面對國際廠商時 形成具國際競爭力的完整資訊系統解決方 有更多的條件可以有平等交流的空間與機會;鑑於 案,進而以合資公司,共同拓銷海外市場。 國內軟體產業面臨的環境較為惡劣,以及資安軟體 (二)提升資訊服務業者顧問服務能量:推動台 產品事涉防護國家安全性質,行政機關在購買資安 日、台美資訊服務業者交流合作,技術移 通訊產品時,應優先採購國內產品,以扶植國內軟 轉產業顧問方法論,提升國內資訊服務業 體產業之發展,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也能鼓勵優 者專業顧問能力,建立完整價值鏈服務能 秀人才留在國內。 量及競爭力,並與日美合作夥伴共同進軍 亞洲軟體服務市場。 (三)協助業者聯盟拓銷市場:協助資訊服務業 202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者結合國際品牌、硬體大廠、海外市場在 地業者與組織,組成行銷聯盟,共同拓展 外銷商機。 二、為持續扶植帶動我國軟體產業,提升產品 品質、擴大創造商機,經濟部(工業局)刻 正推動「政府軟體採購環境改善計畫」 ,相 關作為如下: (一)因應政府軟體共通採購需求,設計創新採 購制度:成立「軟體採購辦公室」單一服 務窗口,健全政府軟體採購制度,促進供 需雙方資訊透明,引領產業創新,解決供 需兩端問題。 (二)增加採購彈性及提升採購行政效率:為提 升行政效率,增加可服務政府機關機會並 開創軟體產業商機,著手發展採購自動化 機制,將一年原僅採購 700 項之能力擴展 成一年採購服務四次,總採購品項可達 1,500 品項,輔導國內軟體業者自 70 家擴 大至 300 家。 (三)發展檢測機制,導入雲端服務:規劃發展 雲端服務檢測機制,檢核提供政府機關之 雲端服務均具備雲端特性與必要之領域功 能,確保服務之水準,並推廣政府部門採 用,以帶動國家整體向雲端遷移。 (四)運用科技專案及採購機制,鼓勵產業創 新:結合科技專案計畫及採購制度雙引 擎,並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合作,針對未來 政府資訊需求即早規劃,研擬以功能規格 為採購標的,律定產業標準,且透過台北 市電腦公會成立政府資訊軟體與雲端服務 規格及標準委員會,輔導廠商先期投入技 術研發。 (二十五) 鑑於行動裝置使用日益普及,行政院及所屬公務機 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為提供多元服務管道及 構亦陸續開發行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 APP),作為 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已積極提升行動化為 服務民眾使用或為自用兼之,行政部門在開發或使 民服務之能量。行政院於 101 年 1 月 3 日 用此類 APP 時,應制定或採用來滿足要求所需的平 函訂「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 台及相關任務需求,這些要求應反映公務或服務民 展作業原則」 ,規範各機關於開發行動化應 眾使命的目的,以及其所操作之 IT 基礎架構的佈 用軟體(App)時,應以「開放資料優先、 建,整合行動設備和配置政策等等資訊安全考量, 精選服務內容、加強推廣利用及定期績效 以及可接受的風險水準或稱為曝險程度必須加以 評估」等 4 項原則辦理行動化服務發展事 要求。查 APP 開發及使用如果未加安全審驗,其所 宜。 造成的資訊外洩風險不亞於一般網路資安風險,是 二、另依行政院 102 年 2 月 23 日函訂之「行政 以,APP 認證審核另一方面亦可以視為定義 APP 軟 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 203 行政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體漏洞風險的軟體保證層次及其度量,這些度量或 則」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調及輔導各部會 者可以在設計成軟體時做檢測,亦或者在其 APP 部 落實前述 4 項行動化服務發展原則,並要 署時在無原始碼的情況下也必須進行檢測,因此 求各機關於自行或委外開發 App 前,應審 APP 認證審核這樣的需求必須定義為在預定使用的 慎評估自行開發 App 之必要性,以利政府 APP 軟體以防止更大的資安風險無可收拾。鑑於行 經費資源有效運用及促進產業發展。 政部門已經進行規範要求及驗證之考量,並且著手 三、有關政府 App 安全檢測部分,行政院國家 規劃相關方案,爰此要求,相關主管行政機關應儘 資通安全會報自 102 年起推動之第四期「國 速進行前述工作除向立法院報告推展實施確實 APP 家資通訊安全發展方案」 ,已納入「建構政 審驗日期外,並請定期向立法院報告實施進度及實 府行動軟體(APP)安全檢測機制」行動方 施成效。 案,除 103 年針對程式碼安全性、資料儲 存安全性、資料傳輸安全性、介面設計與 輸出入欄位安全性等 4 個類別制定檢測標 準外,規劃於 104 年底前進一步導入政府 行動軟體上線流程,並完成弱點研判標 準,自 105 年起進行政府行動軟體安全檢 測作業,以確保該等軟體開發過程與上線 後之品質及安全性。 (二十六) 查 2014 年 3 月 23 日晚間至 3 月 24 日清晨行政院 本院業於 104 年 2 月 26 日以院臺法字第 以國家暴力血腥鎮壓反服貿民眾,眾多媒體報導照 1040125442 號函將解凍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並 片及受害者指證歷歷,然行政院於 3 月 26 日提交 由本院秘書長於 104 年 4 月 30 日向立法院內政 本院內政委員會之「3 月 24 日清晨警方於行政院強 委員會報告,獲立法院於 104 年 5 月 27 日以台 勢驅離學生導致流血衝突事件」報告內容對於國家 立院議字第 1040703200 號函復繼續凍結 2,000 暴力輕描淡寫,並稱相關刊出各種流血照片之媒體 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報導乃『扭曲事實』,行政院江宜樺前院長更召開 記者會發表「警方拍肩請它們起身」等言論,否認 眾人目睹之流血鎮壓等國家暴力曾發生。又查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為查明事實真相成立「行政院鎮壓反 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要求行政院提供監 視器影像、通聯紀錄、進出官署(舍)紀錄等資料, 至調閱期限截止該院仍拒絕提供。事發至今已近 1 年,行政院不但縱容國家暴力發生,遲未懲處失職 人員,更藐視立法院之國會調閱權,實有未當,爰 此,行政院 104 年度預算除人事費外,其餘凍結五 分之一,俟行政院就鎮壓反服貿學運提出專案檢討 報告,送本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