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總說明-----------------------------------------------------------------------------1-26 貳、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7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28-30 叁、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31-34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一) 一般行政--------------------------------------------------------------35-37 (二)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38-39 (三)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40 (四) 會計及決算業務-----------------------------------------------------41-42 (五) 綜合統計業務--------------------------------------------------------43-47 (六) 國勢普查業務--------------------------------------------------------48-52 (七) 主計訓練業務--------------------------------------------------------53-54 (八) 主計資訊業務--------------------------------------------------------55-56 (九) 一般建築及設備-----------------------------------------------------57-58 (十) 第一預備金 -------------------------------------------------------------- 59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60-63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64-65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66-67 六、人事費分析表------------------------------------------------------------------ 69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70-7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75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76-77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78-79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82-83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84-85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86-87 十五、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88-89 十六、委辦經費分析表----------------------------------------------------- -90-91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92-115 壹、總 說 明 行政院主計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規定,本總處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普查及抽 樣調查事宜。主要業務係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統計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中央政府公務機關總預、決算及附屬單位預、決算之審核彙編,預、決算書表格式 之訂定,各種會計制度之核定,總會計業務之處理,各機關單位及附屬單位會計報告 之審核,政府內部審核機制之訂定,與政府內部控制業務之規劃及督導;綜合性統計 之編算與分析,如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總供需估測、產業關聯統計,以及統計 方案及統計標準之制定頒行;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等普查與人力 資源、受僱員工薪資等各種專案抽樣調查方案及實施計畫之擬訂審議與執行;推動主 計業務資訊化,開發中央及地方政府共通之歲計、會計及統計資訊系統,並配合辦理 相關資訊系統之功能增修、諮詢服務及維運管理等作業;各機關主計人員任免遷調、 考核獎懲、訓練進修等事項。另辦理對地方預、決算與會計業務之督導及共同性事項 規範之訂定,地方公務統計之督導、彙編與考核,台灣省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 國富統計等資料之調查、蒐集與彙編等業務。 (二) 內部分層業務 主計長綜理本總處處務;副主計長襄助主計長處理總處業務;綜合規劃處設四 科,分別辦理主計制度之規劃研究、行政管考之綜理彙辦、政府內部控制業務之綜合 規劃及督導等業務;公務預算處設八科,分別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事項、各部會 預算編審及執行事項、預算相關法規及作業規範之修訂、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之核算與 考核及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歲計等業務;基金預算處設五科,分別辦理中央政府 附屬單位預算審編、執行及預算管理制度之建立、財團法人、信託基金及行政法人預 算編送相關規定之訂修,以及督導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製等業務;會計決算處設 四科,分別辦理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務機關及附屬單位之會計、決算業務,及強化政府 內部審核機制等業務;綜合統計處設八科,分別辦理統計法制、標準與公務統計管理、 社會指標統計、物價統計、國民所得與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總供需估測與經濟預測、 產業關聯統計、家庭收支調查、統計資訊管理與服務等業務;國勢普查處設七科,分 別辦理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力資源、受僱員工薪資及各 種專案抽樣調查,國富及生產力統計分析、普查資料庫建置、統計調查與基層統計調 查網管理等業務;主計資訊處設五科,分別辦理公務資訊、基金資訊、統計資訊、行 政資訊業務之發展及相關系統之維運管理等業務;主計官辦理主計法規、方案、制度 等規劃、審議等業務;秘書室設三科,分別辦理文書收發、繕校、檔案管理、公文稽 催、印信典守、財物管理、款項出納、政府採購、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工友管 理及庶務等業務;人事處設四科辦理全國主計人員人事管理業務;政風室辦理主計廉 政業務;主計室辦理本總處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主計人員訓練中心辦理主計人 員訓練方案業務;法規會辦理總處法制業務;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辦理國民經濟會 計、全國總供需估測、家庭收支與所得分配統計方法之改進與審議,及相關統計結果 之評審事項。 1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 1. 組織系統圖 主 計 會 議 綜 合 規 劃 處 公 務 預 算 處 基 金 預 算 處 會 計 決 算 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組 織 系 統 圖 綜 合 統 計 處 國 勢 普 查 處 主 副 主 主 計 資 訊 處 主 任 計 人 事 處 計 秘 秘 書 室 長 長 書 政 風 室 主 計 室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 任 務 編 組 ) 法 規 會 ( 任 務 編 組 ) 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 任 務 編 組 ) 2. 預算員額說明 本總處法定編制員額職員 527 人,本次預算(103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 配置職員預算員額 491 人,核定有案聘用人員 39 人、約僱人員 24 人、技工 18 人、工友 27 人、駕駛 11 人、駐警 8 人,與配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基層統計 設置基層統計調查約僱人員 192 人,合計 810 人。 2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總處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及主計資訊事宜。所辦理各項業務具有相互為 用的整體性,亦即辦理政府預算編製,預算執行控管,會計作業管理,製作決算,並 根據相關公務登記以及調查資料產生經社統計結果,復以統計結果作為編製施政計畫 與預算的參據。施政願景為「宏觀分配整體公共資源,促進資源運用效益,建置國際 化政府會計規範,增進政府財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府統計效用,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 能;結合資訊應用,再造行政效能,成為國家建設重要推手」。 本總處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總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完備資源妥適分配機制,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精進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強化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功能,以有效控制歲出規模, 提升支出效率,杜絕支出浪費,健全政府財政;另檢討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持續監 督與考核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成效,提升補助款使用效能。 2.健全政府會計制度,強化政府會計管理 為使各機關落實預算執行之控管、提升財務運用效能及強化內部審核機制,賡續精進 各機關會計決算事務處理作業,並提供具體改善建議,以協助各機關發揮會計輔助管 理功能。 3.提升政府統計品質,發揮支援決策功能 參考先進國家統計技術及方法變革,持續檢討修正我國國民所得生產面統計方法,並 充實改進相關統計項目,達成精進國民所得統計生產面統計項目作業目標。參考各國 統計資料蒐集技術革新方法,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以降低現有的維護成 本,並提升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性。 4.精進基本國勢及抽樣調查統計,提供施政決策所需資訊 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與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分析,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試驗 調查,並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提供就業失業等勞動供需面資 訊,運用資訊技術,加強統計資訊推廣與應用;編製國富統計,加強統計調查管理, 健全基層統計調查網。 5.發揮內部控制功能,協助達成施政目標 積極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並發揮縱向與橫向的聯繫及統合功能,以逐步穩健推動 各項作業;另加強督導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等規範,並責由 主管機關督促所屬配合辦理,以協助各機關加強內部管理,達成施政目標。 3 6.整合主計資訊應用,提升主計業務效能 持續推動各項主計資訊作業之發展與推廣,強化主計應用系統功能;建構雲端歲計會 計資訊服務平台,增進各項主計資訊加值應用,加強決策支援功能;集中規劃開發通 用性主計業務套裝軟體,減少重複之資訊投資,增進工作績效;提升資訊資源管理效 能,精進網站應用服務。 7.落實特種基金預算管理,以提升基金營運效能,並增裕國庫收入 加強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基金資源運用效能; 審慎評估及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設置及存續,活化基金資金運用。 8.加強培育與訓練,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訂定「全國主計人員 103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據以舉辦主計人員各項核心能力 訓練與中高階主計人員培訓,以及運用多元學習管道,辦理溝通與宣導能力、執行力、 應變力及管理能力等教育訓練,並運用「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管控及查核訓 練進修計畫執行情形,以落實計畫之執行,俾有效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9.提升研發量能 精進政府會計報導;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社會聯繫、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調查;精 進統計及普查等作業方法以提升效率;增進主計資訊雲端加值應用,強化決策支援功 能。 10.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強化內部控制,協助發揮興利及防弊功能;依業務重要性及風險性,訂(修)定有效 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辦理內部稽核工作,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 作。 11.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強化資本支出預算執行,增進資產使用效益;加強各類計畫之先期審議作業,衡酌計 畫執行能力,覈實編列各項計畫之經費需求;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停辦不具經濟 效益計畫,並以最少經費達成施政目標。 12.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配合行政院員額管制政策,合理調整機關員額,並採員額零成長方式,透過強化員工 終身學習及組織學習能力,以達成提升公務人力素質,增進機關管理效能之目標。 4 (二)103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目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標值 一 完備資源妥適 1 中 程 歲 出 概 算 額 度 1 統計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總 1.5% 分配機制,提 內編報預算數 數據 數-中程歲出概算額度)÷中 升資源運用效 程歲出概算額度】x100﹪ 益 二 健全政府會計 1 會 計 決 算 作 業 改 善 1 統計 (改善精進之會計決算作業 72% 制度,強化政 精進達成率 數據 項數÷預計改善精進之會計決 府會計管理 算作業項數)x100% 三 提升政府統計 1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生 產 1 統計 (累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個 60% 品質,發揮支 面各統計項目精進 數據 數÷預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總 援決策功能 作業達成率 個數)x100% 2 精 進 總 體 統 計 資 料 1 統計 (累計改進統計資料維護項 59% 庫維護作業完成比 數據 目個數÷預計改進統計資料維 率 護項目總個數)x100% 四 精進基本國勢 1 普 查 及 抽 樣 調 查 作 1 統計 (作業執行完成累計數÷總作 37% 及抽樣調查統 業完成率 數據 業執行數)x100% 計,提供施政 決策所需資訊 五 發揮內部控制 1 推 動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1 統計 (年度重點工作執行完成數÷ 86% 功能,協助達 機制年度重點工作 數據 預計年度重點工作推動總項 成施政目標 達成率 數)x100﹪ 六 整合主計資訊 1 通 用 型 薪 資 系 統 開 1 統計 【(累計推廣機關薪資系統開 60% 應用,提升主 發成本節省率 數據 發成本-累計使用通用型薪 計業務效能 資系統成本)÷累計推廣機關 薪資系統開發成本】x100% 2 雲 端 歲 計 會 計 資 訊 1 統計 【(累計推廣機關歲計會計系 30% 服務維運成本節省 數據 統維運成本-累計雲端服務 率 維運成本)÷累計推廣機關歲 計會計系統維運成本】x100% 七 落實特種基金 1 核 編 營 業 基 金 及 作 1 統計 【(核編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 23% 預算管理,以 業基金年度盈(賸)餘 數據 年度盈(賸)餘-各基金主管 提升基金營運 超出主管機關核列 機關核列盈(賸)餘)÷各基 效能,並增裕 數之比率 金主管機關核列盈(賸)餘】 國庫收入 x100% 八 加強培育與訓 1 年 度 培 育 班 次 學 員 1 統計 (培育訓練班次學員期末測 83% 練,提升主計 學習成效 數據 驗成績達 80 分以上人數÷培育 人員之價值與 訓練班次學員人數)×100% 能力 2 年 度 各 項 培 育 及 專 1 統計 (年度訓練計畫符合認證標 97% 業訓練班別符合認 數據 準班別數÷年度訓練計畫班別 證標準比率 數)×100%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5 (三)103 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年度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目標 體制 方式 值 一 提升研發量 1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 1 統計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 0.3% 能 率 數據 費÷年度預算)×100% 二 落實政府內 1 辦理內部稽核次數 1 統計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當年度辦 2 次 部控制機制 數據 理年度稽核與專案稽核次數 2 增(修)訂完成內部控制 1 統計 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完成檢討 2 項 制度項數 數據 改善內部控制缺失,包括就監 察院彈劾、糾正(舉)案件、 審計部重要審核意見、機關內 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與內部 稽核結果及外界關注事項 等,涉及內部控制缺失部分, 已加強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 度或納入內部控制制度設 計,並依業務重要性及風險 性,於當年度增(修)訂完成 內部控制制度作業項目數 三 提升資產效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 92.5% 益,妥適配 行率 數據 本門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 置政府資源 餘數)÷(資本門預算數) × 100%(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年度 保留數) 2 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 4.5% 內編報概算數 數據 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 列數)÷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 額度核列數】×100% 四 提升人力資 1 機關年度預算員額增減 1 統計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 0% 源素質與管 率 數據 數)÷本年度預算員額】×100 理效能 % 2 推動終身學習 1 統計 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 1 數據 關)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 (符 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 號) 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 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達 該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之 中高階公務人員總人數 40﹪ 以上。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6 (四)103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一、一般行政 政府內部控制 社會 一、訂(修)頒辦理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年度重點工 (綜合規劃處) 規劃及督導 發展 作。 二、增(修)訂內部控制相關規範,以完備整體內部控 制機制。 三、加強政府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四、辦理內部控制作業宣導與訓練。 五、督導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各項 工作。 六、審議或備查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提報檢討現有內 部控制作業辦理情形。 七、協助行政院所屬主管機關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 估、內部稽核與推動試辦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相關作業。 二、中央總預算 中央總預算之 社會 一、研提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 核 編 及 執 核編與執行 發展 料,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議。 行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推估未來 4 年中程預算 (公務預算處) 收支規模,核定分行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度。 三、依照施政方針,擬訂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 辦法,並依照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則,訂定中央 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概算,彙編 104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五、檢討強化總預算業務作業流程及資料庫建置等。 六、檢討修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七、賡續檢討改進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 地方政府主計 社會 一、研(修)訂 104 年度直轄市、縣(市)地方總預算 業務之督導與 發展 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規範,並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 查核 與執行之督導,推動辦理相關預警機制等。 二、編印 103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編及建立 歷年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俾利分析 地方財政資料等。 三、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三、特種基金預 特種基金預算 社會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金經營效能之建議,作為行政院訂 算 核 編 及 核編及執行 發展 定施政方針之參考。 執行 二、擬訂國營事業計畫總綱,陳院核定後分行各事業主 (基金預算處) 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事業計畫。 三、訂頒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法、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 製要點。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盈餘目標及重要投資目 標等,並配合政府財政需要,妥訂盈(賸)餘繳庫 額度,以增加國庫收入。 五、辦理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送請立法院審議。 六、修訂中央政府、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 行要點等相關規定,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特種 7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基金之經費使用效能。 七、運用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共同軟體,提 高基金預決算及綜計表編製作業效率。 八、賡續檢討並督促改進各特種基金預算之執行。 九、審慎規劃特種基金之設置。 十、持續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存續。 十一、持續推動國營事業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精進 預算編製相關作業。 十二、積極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 十三、加強活化特種基金之資金,並對長期虧絀之基 金,持續督促積極檢討。 四、會計及決算 中央總會計總 社會 一、按月彙整分析各機關預算執行狀況,對於執行進度 業務 決算之處理與 發展 落後機關,適時督促檢討改善。 (會計決算處) 核編 二、辦理 103 年度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 三、編造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 103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四、辦理會計事務處理作業查核,並加強內部審核,提 升經費支用效能。 五、加強政府會計理論及實務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一 致性規範。 特種基金會計 社會 一、按月彙整中央政府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會 事務處理及決 發展 計報告,對於執行進度落後基金,適時督促檢討改 算核編 善。 二、編造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其綜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三、編造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 算報告(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四、審議、核頒各基金會計制度。 五、國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 102 年度決算之查核與編造。 五、綜合統計業 統計行政與統 社會 一、參酌聯合國及主要國家各種統計標準,檢討我國各 務 計標準 發展 種統計標準。 (綜合統計處) 二、督導各機關依「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辦理預 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並按時發布統計資料。 三、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並辦理統計業務電 子化等相關工作。 綜合統計 社會 一、編布國民幸福指數,進行國民福祉等議題分析。 發展 二、按月編布 100 年基期消費者、躉售、進出口及營造 工程等物價指數;督導物價查價工作並改進查編技 術。 三、辦理國民所得按季統計及年修正作業。 四、配合聯合國最新 2008SNA 規範,辦理研發支出改列 固定投資等資本帳修正及政府部門彙編社會安全 基金等改編作業。 五、辦理 103 年與 104 年總資源供需估測及各季經濟預 測。 六、辦理 100 年產業關聯基本表相關作業事宜。 七、教育消費支出調查及建築工程概況調查。 辦理家庭收支 社會 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發展 8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辦理綠色國民 社會 研編 102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並輔導地方政府建置公務 所得統計 發展 統計制度。 六、國勢普查業 國勢普查業務 社會 一、辦理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方案擬訂及陳報行政院 務 發展 作業,並辦理試驗調查。 (國勢普查處) 二、辦理 102 年攤販經營概況調查統計分析及結果發 布;編製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專題研究報告。 三、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運用公務檔案研究 常住人口推計等相關作業。 四、蒐集國內外統計調查與分析資訊,建置普查及抽樣 調查資料庫,提升統計資訊應用技術。 五、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延伸編製國富統計時間 數列資料。 六、按月提供人力資源結構、就業、失業狀況統計資訊; 按年辦理人力運用相關專案調查,俾作為研訂經建 計畫、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考。 七、按月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果;按年辦 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以 為釐訂人力與勞工政策之參考。 八、辦理統計調查之審議與管理,綜合評估現行列管統 計調查辦理成效,健全調查管理制度。 九、辦理普查及中央各機關各項重要統計調查執行作 業,定期蒐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應國家建設 及施政決策需要,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七、主計訓練業 主計人員訓練 社會 一、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會計養成訓練班、幹部 務 發展 培育班、簡任幹部研究班、領導研究班及專業研習 (人事處) 班。 二、審查本總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主計人員訓 練進修實施計畫。 八、主計資訊業 歲計會計資訊 社會 一、辦理中央公務機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之軟體功 務 管理 發展 能增修、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主計資訊處) 二、辦理中央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之軟體功 能增修、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三、辦理直轄市及縣市歲計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之功能 提升、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統計及行政資 社會 一、辦理普查資訊整合平台建置作業。 訊管理 發展 二、辦理統計調查相關資訊系統開發、增修及維運工作。 三、持續推動本總處政府開放資料相關作業。 四、辦理本總處行政相關資訊系統之開發、增修及維運 服務。 五、辦理主計人員人事及訓練資訊系統之開發、增修及 維運服務。 六、辦理政府機關「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統」增 修及維運服務。 資訊系統維運 社會 一、提升本總處全球資訊網(WWW)及全國主計網(eBAS) 管理 發展 網站資訊內容與應用服務。 二、辦理本總處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管理。 三、建置主計資訊系統集中維運作業平台。 四、建置主計資訊行動化應用服務。 9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完備資源妥適 中程歲出 1.5% 一、本總處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參考國、內外經 分配機制,提 概算總額 濟發展情勢,應用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模型,逐 升資源運用效 內編報預 年辦理四個會計年度之中程概算收支推估,並持 益 算數 續精進中程計畫預算制度,以提升支出效率,健 全政府財政。為能有效控制歲出預算規模,並縮 減預算案與中程概算推估之落差,本項衡量指標 為負向指標,百分比以逐年降低為目標,當達成 目標值較原定目標值為低時,達成度即為 100%。 二、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製,由於政府前 為提振經濟景氣,採取減稅與擴大公共支出政 策,導致稅收難有大幅成長,累計債務未償餘額 亦接近公共債務法規範之上限,財源籌措仍屬不 易,加上國民年金、勞健保保費等政府應負擔之 依法律義務支出逐年攀升,歲出結構逐漸僵化, 可運用之資源相對不足,致整體歲出安排極為嚴 峻。 三、102 年度預算收支經縝密檢討規劃,在秉持總預 算案連同特別預算之歲出總額不再擴增之原則 下,妥善安排各項重大施政所需經費,使政府預 算具體反映施政理念,並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力 求兼顧財政健全、經濟發展、環境永續及社會公 益。經檢討結果,102 年度總預算案歲出編列 1 兆 9,446 億元,較行政院原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 度 1 兆 9,333 億元,增加 113 億元,占上揭核定數 之 0.6%,已控制在原定目標值 1.5%範圍內,達成 度為 100%。 二 健全政府會計 查核會計 80% 一、為期提升政府財務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以及 制度,強化政 事務處理 達到強化財務報導之適正性等。於每年度終了(1 府會計管理 作業完成 2 月底),各機關(基金)在次年 2 月底前編送 率 決算書,本總處依據預算法、會計法及決算法等 規定,併進行機關(基金)決算書面審核、彙編 及實地查核等作業,針對預算執行、會計制度實 施狀況、決算編製、財務(物)管理等事項進行 查核,促請渠等強化收支預算執行適正、合規處 理、提升預算執行效率、健全會計處理、與強化 財物管理等。101 年度 2 月間實際進行查核有司 法院及所屬等 8 家機關(基金),已達原預定查 核 9 家機關(基金)之 88.9%,超出原訂目標值(8 0%),達成度為 100%。 10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茲列舉達成上開目標之具體成效如下: (一) 督促機關(基金)有效運用資金,並提升預算 執行績效計 4 項,如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逾期放款 53 億餘元亟待清理,已建請該公司 檢討授信審查預算執行之控管機制,俾能健全 經營體質。 (二) 允當表逹機關(基金)財務實況計 4 項,如國 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有銀行已入帳而該校未入 帳且確定收入性質之款項達 1 億餘元,業已建 議其調整並修正其帳務處理,俾使財務報導更 適正表達。 (三) 強化機關(基金)之財物管理計 8 項,如臺灣 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100 年底止,閒置 土地仍有 100 筆,空置面積 8 千餘平方公尺, 帳面價值近 4 億元,已建請該公司積極活化閒 置土地,以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發揮資產效益。 另物品管理部分,查有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所管 航空警察局之財物管理鬆散,致帳物多有所不 符,亦建請該基金積極建置強化財物之管理系 統,以強化其財物管理機制。 三 精進政府統計 國民所得 100% 一、為精進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統計品質,經參考先 品質,發揮支 統計支出 進國家作法,以及國際規範,並審酌我國統計制 援決策功能 面各統計 度及相關資源,總計規劃 23 項精進措施。除須蒐 項目精進 集、研究及評估相關文獻,並與各主管機關就整 作業達成 體方向及分工進行多次溝通協調外,另須以最儉 率 約的經費與人力達到最大的效益。經克服多項困 難,相關精進作為陸續與先進國家接軌,有效提 升我國國民所得統計品質。 二、國民所得統計支出面包含民間消費(13 項)、政 府消費(1 項)、固定資本形成毛額(4 項)、存 貨增加(1 項)、商品及服務輸出(2 項)、商品 及服務輸入(2 項)等 6 大部分 23 項統計項目。 101 年度完成固定資本形成毛額無形固定資產, 商品運輸與保險輸出、其他服務輸出,以及商品 運輸與保險輸入、其他服務輸入等 5 項之統計方 法精進及修正作業,累計完成 23 項,完成比率為 100%,達成原訂目標值(100%),達成度 100 %,有效提升國民所得統計品質。 100 年基 80% 一、為因應經濟結構及消費型態變遷,本總處編製之 期各種物 消費者、躉售、進口、出口及營造工程物價指數, 價指數改 每 5 年重新檢討權數結構及查價項目,以維持指 編作業達 數之代表性及敏感度。100 年基期改編作業,總 成率 計 50 項工作項目,包括蒐集家庭收支調查、工業 11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生產、海關進出口、建築及土木投入成本等相關 統計資料,進行權數結構校準,進出口物價指數 基本分類改依「國際商品統一分類(HS)」原則編 製,俾與國際接軌;另就外界常用為通貨膨脹衡 量指標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完成多項精進作業, 包括按購買點加權、增編購買頻度別指數、增編 「不含設算租金 CPI」與「不含蔬果及能源 CPI」 兩特殊分類及發布全部項目群指數,大幅提升資 料品質及應用價值。 二、101 年度完成 100 年基期各項物價指數檢討修訂 分類架構及查價項目、調整權數結構、更換報價 代表性廠商、設計及測試編算指數電腦程式、歷 史資料銜接等改編結果,並分別依完成階段於 10 1 年 3 月提報「100 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 結構調查專案審查」、11 月提報「國民所得統計 評審專案審查會」及「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等 三次審查會議審議通過,101 年計完成 40 項工作 項目,占全部 50 項之 80%,達成原訂目標值(8 0%),達成度為 100%。 四 精進基本國勢 普查作業 85% 一、編製完成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與補充報 及抽樣調查統 完成率 告,並將提要分析及統計結果表上載本總處網站 計,提供施政 及印製報告書;另為擴大普查資訊應用深度及廣 決策所需資訊 度,自 101 年 10 月 25 日起陸續選擇重要議題, 以互動式統計圖方式進行專題分析,定期公布於 網站提供各界參用,增進普查統計結果運用價值 及層面。 二、完成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初步報告及總報告,具 體陳示國內農業現況及發展情勢,提供農政單 位、各縣市政府等相關機關制定決策及研究應 用。另建置完成農林漁牧業普查母體檔,有效供 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家戶口抽樣調查、農牧業 經營概況調查及稻穀生產成本調查等抽樣、推計 及校正應用。 三、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之各項表件製發、 普查組織設立、人員遴選、普查宣導、實地訪查、 控制複查、組織及人員考核、經費核銷、初步報 告資料處理等各項作業。累計完成 78 項作業(普 查總作業項目 90 項),完成率為 86.7%,超出原 訂目標值(85%),達成度為 100%。 抽樣調查 75% 一、各項抽樣調查均秉持科學、專業原則,進行規劃 作業完成 執行及資料分析,整體調查設計及統計方法客觀 率 嚴謹,由調查執行、資料檢核、推估,至統計結 果編製及分析,均投入頗多人力及時間,同時進 12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行資料品質複查評估作業,以確保資料之確度。 各項調查結果均能如期按「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 間表」所定時間發布,並擬具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及彙整重要勞動統計指標,提供總統府、行政院、 經建會、勞委會、經濟部及教育部等機關參用, 作為研擬短中長期促進就業措施之依據,失業率 已自 98 年 8 月之高峰 6.13%,降至 101 年 12 月 之 4.18%,充分發揮統計支援決策之應用效益。 二、101 年度完成人力運用調查、國內遷徙調查、事 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國民 幸福指數主要指標補充調查等專案調查作業;編 製完成按月人力資源及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並 上網公布,完成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薪資與 生產力統計年報、人力運用調查報告、產值勞動 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多因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 告、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報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 調查報告及 100 年中老年就業狀況調查報告等 28 項作業,累計完成 84 項作業(抽樣調查總作業執 行數 108 項),完成率 77.8%,超出原訂目標值 (75%),達成度為 100%。 五 強化政府內部 推動政府 80% 一、為賡續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持續督導各機關 控制機制,提 內部控制 辦理「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所列各項工作,1 升整體施政效 機制之進 01 年度預計辦理首長之宣導、製作宣導及訓練教 能 度 材、支援辦理教育訓練、督導檢討改善內部控制 缺失、研訂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範例、督導設計完 成內部控制制度、督導提報檢討現有內部控制作 業及統合內部控制工作等 8 項重點工作。 二、101 年度辦理首長之宣導部分,已編撰完成 101 年行政院政務首長研討會內部控制教材,並於 10 1 年 2 月 11 日行政院舉辦之該次研討會辦理宣 導,另於 101 年 7 月 7 日行政院針對政務首長舉 辦之「廉政倫理與反貪腐」座談會就強化內部控 制機制辦理宣導;製作宣導及訓練教材部分,已 製作完成中、英文版政府內部控制宣導短片各 1 則;支援辦理教育訓練部分,已支援各主管機關 辦理教育訓練 37 場次;督導檢討改善內部控制缺 失部分,已督促各主管機關檢討改善 81 件監察院 糾正(舉)、彈劾案件及 260 項審計部建議改善事 項;研訂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範例部分,已研訂 10 項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4 項內部控制 制度共通性作業跨職能整合範例及 2 項內部控制 制度個別性業務設計範例;督導提報檢討現有內 部控制作業部分,已督導財政部、教育部等主管 13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機關提報 9 項議題;統合內部控制工作部分,10 1 年度已籌劃召開 5 次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 導小組委員會議,並請相關主管機關持續落實會 議決議。至督導設計完成內部控制制度部分,依 「辦理健全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1 年度重點工 作」規定,行政院、法務部等 8 個主管機關應於 101 年底設計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其中已有 7 個 主管機關完成,僅福建省政府尚未完成,另有本 總處及臺灣省政府等 2 個主管機關依規定應於 10 2 年間完成,已提前於 101 年底完成。101 年度重 點工作實際完成 7 項,占預計完成總項數(8 項) 之 87.5%,超出原訂目標值(80%),達成度為 100 %。 六 推展主計資訊 中央政府 95% 一、非營業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NBA)系統 應用,提升政 非營業特 於 97 年 12 月底完成系統開發,於 98 年辦理推廣 府效能 種基金歲 訓練與系統增修作業,99 年進行試辦作業,100 計會計資 年度計 157 個作業基金(含 80 個附屬單位預算及 訊系統使 其 77 個分預算)使用 NBA 系統產生 100 年度決 用率 算書表。 二、101 年度配合作業基金一致規定之修訂,完成 NB A 系統 216 項功能之增修;辦理系統問題處理與 程式驗證、版本更新等維護工作,對於使用發現 之系統問題,持續進行改善,累計共提出 439 個 問題單並全數解決及為增進主計同仁對制度及資 訊系統之瞭解,協助辦理中央政府作業基金一致 規定研習班 2 梯次,培養系統應用與管理之技 能,進而應用系統提升工作效率,並協助 205 個 非營業特種基金(含作業基金 80 個附屬單位預算 及其 76 個分預算,債務基金 1 個附屬單位預算, 特別收入基金 23 個附屬單位預算及其 24 個分預 算,資本計畫基金 1 個附屬單位預算)全面正式 使用 NBA 系統,且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非營業部分已全部由 NBA 系統產生。101 年度使 用非營業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系統之基金數為 100%,超出原訂目標值(95%),達成度 100%。 直轄市及 70% 一、因應地方政府處理歲計會計事務需要,由本總處 縣市預算 整合各縣市主計作業需求,開發共通之直轄市及 會計系統 縣市公務預算會計資訊系統,以節省各縣市個別 使用率 開發與系統維護成本,有效簡化各縣市主計作業 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並逐步將之推廣至各縣市, 有效節省各縣市自行委外開發預算會計系統經費 約 1 億元,透過資訊系統即時傳送及彙編各機關 預算及會計資料,約可節省縣市使用者 50%以上 14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行政作業時間,另系統可自動介接縣市財政系統 資料,強化財主資料之整合應用,收支集中管理, 預估每年約可節省縣庫 9 千萬元利息支出。 二、為有效推廣直轄市及縣市預算會計系統,本總處 並提供諮詢輔導及到場服務,協助縣市使用者解 決系統相關問題(101 年約有 15,531 件),101 年度計有 14 縣市(基隆市、桃園縣、台中市、新 竹縣、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 縣、台南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使用本總處開發之直轄市及縣市預算會計系統; 另推廣台北市及高雄市 2 直轄使用本總處開發之 新版歲計會計資訊系統,共計 16 縣市使用本總處 開發之預算會計系統,系統使用率之實際值為 72. 7%,超出原訂目標值(70%),達成度為 100%。 七 落實特種基金 核編各業 24% 一、本總處為強化預算管理,除推動國營事業於 102 預算管理,以 權型特種 年度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 IFRSs), 提升基金經營 基金年度 提升財務報表品質外,賡續依「強化特種基金預 效能,並增裕 盈(賸) 算管理提升營運效能方案」精神,研訂 102 年度 國庫收入 餘超出主 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之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 管機關核 注意事項,並檢討修訂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 列數之比 要求各基金應落實計畫預算及風險管理精神,審 率 酌過去經營實績及未來營運方向,掌握市場變 化,設法增加收入,抑減成本,杜絕不經濟支出, 並核實訂定盈餘目標。另本總處持續將各基金是 否依照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覈實編列預 算,列為考核主管機關之項目,俾責成主管機關 督促所屬各基金落實執行上開預算管理制度。 二、本總處藉由預算審查作業,衡酌投資報酬率等相 關財務指標,據以核定各基金之盈餘目標,並嚴 格檢討不經濟支出,期進一步提升各基金之營運 效能。另考量前項預算管理制度如能落實執行, 各基金均核實編列預算,擬訂盈餘目標,則本總 處核增各基金盈(賸)餘數,似可逐年減少,爰 將本項衡量指標改為負向指標,百分比以逐年降 低為目標,當達成目標值低於原訂目標值時,達 成度為 100%。 三、依本總處建構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成 10 2 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查,核編各 業權型特種基金盈(賸)餘 1,585.73 億元,較主 管機關因配合最新經濟、營運狀況等,自行檢討 修正後之核列數 1,279.47 億元,增加 306.26 億元, 比率為 23.94%,低於原訂目標值(24%),達成 度為 100%,並較 100 年度核增率 24.44%為低, 15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顯示本總處規劃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已具成 效。 八 加強培育與訓 年度培育 88.5% 本總處 101 年度辦理培育訓練班次為「主計人員基礎 練,提升主計 班次學員 班」7 個班期(每期訓練期程 2 週),計 339 人次, 人員之價值與 學習成效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會計類科錄取人 能力 員主計專業法令集中實務訓練班」1 個班期,計 39 人 次,及「主計人員會計養成班」1 個班期(每期訓練 期程 6 週),計 53 人次,共計 431 人次參訓。為強化 學習目標,並瞭解學員對訓練課程之學習成效,作為 辦理後續班次之參考,俾利達成培育訓練主計人才之 目標,上開培育訓練班次,均對學員進行學習評量【評 分標準為學科測驗(占 70%)、課堂成績(占 20%) 及輔導成績(占 10%)三部分;受訓學員成績經考評 為前三名者,依「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學員考評與獎勵 要點」第九條規定,頒給獎狀,以資鼓勵。】,經統 計 101 年度學員期末測驗成績達 80 分以上 371 人【(3 71/431)×100%=86.1%】,未達原訂目標值(88.5%), 達成度為 97.3%。 年度各項 95% 為提升整體主計人員訓練素質之一致性,並達訓練資 培育及專 源整合之目標,爰對於本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 業訓練班 訓練進修計畫之研習班次,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 別符合認 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業要點」規定之認證標準, 證標準比 先由各相關業務單位初審後,提報「本總處審查年度 率 主計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事宜會議」進行審 查,合於認證標準之班次,予以認證;各級主計人員 參與經本總處通過核予認證之訓練班次者,於辦理陞 遷評分時,給予較高之配分,以使訓練與陞遷結合。 經審查 101 年度訓練計畫班別數 386 個全部符合認證 標準【(386/386)×100%=100%】,超出原訂目標值(9 5%),達成度為 100%。 九 完備行政院組 推動組織 7 項 一、「組織調整」作業: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本總 織改造規劃 調整作業 處於 101 年 2 月 6 日本「精實、彈性、效能」原 則,在未請增員額下,整併所屬機關電子處理資 料中心(以下簡稱電子中心),成立行政院主計 總處。本總處目前設有綜合規劃處、公務預算處、 基金預算處、會計決算處、綜合統計處、國勢普 查處、主計資訊處 7 個業務單位,人事處、秘書 室、政風室、會計室 4 個輔助單位,主計人員訓 練中心、法規會、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3 個任務 編組,並依本總處組織法所定職掌辦理及推動各 項業務。 16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員額配置(移撥)及員工權益保障」作業:本 總處成立後,原主計處所屬機關電子中心 93 人隨 同業務移撥本總處,並增設「主計資訊處」推動 主計資訊業務,另有 13 人隨同業務移撥國家發展 委員會(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暫代)。 移撥安置本總處人員之職務歸系,為保障現職人 員權益,將依各安置人員得以審定職系辦理職務 歸系,未來俟職務出缺,再由各用人單位視職務 需要更改職系並重行辦理歸系事宜。 三、「法制作業(含組織及作用法規)」作業: (一) .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於 99 年 12 月 14 日 函報行政院,經 100 年 1 月 6 日行政院第 3229 次會議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嗣經 100 年 5 月 11 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第 2 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提 101 年 1 月 20 日立 法院第 7 屆第 8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三讀通過, 並經總統 101 年 2 月 3 日公布,行政院核定自 101 年 2 月 6 日施行。 (二) 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於 99 年 12 月 14 日 函報行政院,經行政院 101 年 2 月 4 日准予依 核定本發布,本總處於 101 年 2 月 6 日發布。 (三)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制表:於 99 年 12 月 14 日函 報行政院,經行政院 101 年 2 月 4 日准予依核 定本發布,本總處於 101 年 2 月 6 日發布後, 行政院於 101 年 2 月 10 日函送考試院,後經考 試院於 101 年 10 月 4 日召開審查會審查並請本 總處就編制表相關疑義提出說明,本總處依其 審查意見修正後,於 11 月 8 日提報考試院院會 通過,12 月 26 日發布修正後之編制表,並經 考試院於 102 年 1 月 3 日核備。 (四)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於 101 年 11 月 2 0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1 年 12 月 5 日經總 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9301 號函修正公布, 並經行政院同年月 25 日令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 施行。 四、「預決算處理」作業: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本 總處之預算編列、預算執行及決算編造等事宜, 均依行政院頒定之「行政院組織改造期間經費處 理原則」辦理,本總處於 101 年間籌編 102 年度 預算時,並依組織調整實況辦理預算額度之調 整,組改所需相關經費,均在行政院所核定年度 歲出預算額度內依其業務優先性調整編列。 五、「 財產接管及辦公廳舍調配 」作業:本總處於 17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1 年 2 月 6 日組織調整後,依「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手冊」規定完成財產清點作 業,並辦理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國有財產 量值總表之編造,及送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現改制 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相關作業。有關辦公廳舍 調配亦配合組織調整完成本總處各單位之進駐使 用,另原行政院主計處電子中心移撥國家發展委 員會人員之辦公空間,俟渠等人員移撥後所留空 間再做第二波辦公空間之規劃。 六、「資訊移轉及系統整合」作業:配合行政院組織 調整規劃各項進程,自 101 年 2 月 5 日起成立資 訊作業緊急應變小組,安排人員輪值,隨時掌握 各重要資訊系統切換移轉進度,並作異常狀況之 聯繫協調處理,於 101 年 2 月 6 日起陸續完成本 總處各資訊系統之轉換工作,以提供正常服務功 能,有關各重要系統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 本總處全球資訊網(WWW)網站:預先建置 及部署組織改造後之網站環境,並協調本總處 各單位完成 WWW 網站共 168 筆及中華民國統 計資訊網共 70 筆資料調整作業,另進行調整相 關系統程式、資料庫批次變更與電子報版型調 整設計等工作。針對原 WWW 中、英文網、中 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等網站進行網站典藏工作, 並將典藏內容燒錄成光碟,以供日後參用。 (二) 本總處行政知識網(AKM):完成原行政院主 計處及電子中心共 43 個資料庫及電子流程之 合併工作,依新組織編制,轉換本總處組織名 稱及各單位名稱,合併內部單位資料(如:秘 書室及視察室合併為綜合規劃處、總務司及國 會聯絡室合併為秘書室等),並進行未結案電 子表單的電子流程資料修正及轉換已結案的舊 電子表單。另依新組織人員編制,調整科室人 員資料與系統作業的職務權限,並修改部分程 式邏輯。 (三) 新版公文檔管系統:於 101 年 2 月 6 日前完成 對外公文電子交換(G2B2C)之機關通訊錄異 動,並整合本總處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確保對 外電子收發文功能運作正常。完成公文檔案管 理系統之機關及單位與使用者資料轉換,並調 整各式公文範本及系統相關程式,依據科室人 員編制,調整科室人員資料與設定其功能權限。 七、「檔案移交」作業:本總處於 101 年 4 月底完成 與原行政院主計處電子中心之檔案接管作業,並 18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協助電子中心處理與國家發展委員會間之檔案移 交工作,於同年 10 月 3 日完成交接紀錄用印事 宜。另為配合本總處組織調整後各單位業務之調 整,完成「行政院主計總處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 並於 101 年 9 月 14 日函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檔案管理局審核;又為配合本總處「公文及 檔案管理資訊系統」上線作業與健全檔案管理流 程,於 101 年 11 月 26 日訂頒「行政院主計總處 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八、綜上,已完成組織調整 7 項配套作業,達成原訂 目標值(7 項),達成度為 100%。 十 提升研發量能 行政及政 0.6% 一、本總處委託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100 策研究經 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旨就 費比率 99 年及 100 年完工個案,進行工料成本投入分 析,藉以更新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查價項目及權 數結構,作為編製該指數之依據,依規劃進度共 分四階段,第一階段於 100 年 10 月完成「99 年 土木與建築工程完工概況調查」,第二階段於 10 1 年 2 月完成「99 年土木與建築工程工料成本投 入調查」,並於 101 年 3 月辦理期中報告審查會 議,第三階段「100 年土木與建築工程完工概況 調查」於 101 年 6 月完成,並依進度於同年 9 月 26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101 年 12 月依與會 學者意見修正報告書並經審核通過,完成驗收程 序及款項撥付。 二、委託政治大學鄭講座教授丁旺等研究政府內部 控制之架構、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評估與 聲明書之簽署及立法實施內部控制之可行性等議 題。本案業依契約期程提送報告並召開期中審查 會議,期末報告之研究成果亦經提報 101 年 12 月 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第 13 次委員會 議獲致決議,其研究建議可作為未來推展政府內 部控制各項工作之參據。期末報告經依審核意見 修正後提送本總處,並已完成驗收程序及款項撥 付。 三、邀請學者專家等就政府會計與財務會計相關之 準則公報(如 IFRSs)及實務處理等議題進行研 討,對政府會計革新作業將更臻周延。另為解決 主計人員具通案性之疑義,成立內部審核及採購 監辦作業專案研究小組,賡續就具爭議等問題加 以研究及解釋,供全國主計同仁處理業務查參, 並作為嗣後修正相關法規之重要參據。 19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四、本 總 處 為 充 分 掌 握 雲 端 服 務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趨 勢,以「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系統整體運作環境之 實證研究」為題,研訂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系統整 體運作環境服務水準,實證網路可用性、系統延 展性、伺服器架構、儲存設備、效能監控、備分 架構、異地備援、節電計畫等多項解決方案(包 括規劃、執行及測試等具體作為),分析各項面 臨問題之原因並持續改善,建立可信賴的系統運 作環境空間;並由本總處 5 位同仁組成工作小 組,召開 5 次工作會議,於 101 年 12 月完成研究 報告。並將整體運作環境成功導入中央政府 390 個機關及桃園市等 7 個縣市,伺服器運作效能自 50%提高至 80%,電腦機房用電每月節約 350 度,系統服務時間每週 168 小時(7 日*24 小時)、 設備中斷次數每年小於 3 次、可用性水準達 99.7 %。 五、為提升普查業務辦理效能,101 年持續研發工商 及服務業普查網路填報作業,提供多元填報管 道,精進光學閱讀辨識(OCR)效率,研發普查 統計結果表編表作業,增進資料處理確度及作業 效率。 六、上開研究經費執行數合計 8,318 千元,占 101 年 度預算數(1,296,900 千元)比率為 0.6%,達成原訂 目標值(0.6%),達成度為 100%。 推動法規 7.4% 一、101 年度配合本總處組織調整及年度變更等修訂 鬆綁:主 9 項法規,相關訂修原因及重點說明如下: 管法規檢 (一)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依 101 年 3 討訂修完 月 29 日行政院第 3292 次會議通過之行政院 10 成率 2 年度施政方針,並配合年度變更、機關組織 調整及參酌目前實務運作情形檢討修正相關條 文。 (二)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經費處理辦 法: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本總處組織法於 10 1 年 2 月 6 日施行後配合修正機關名稱。 (三)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因應 行政院及本總處等機關組織調整、土地取得費 用之補助方式改按「市價」補償、部分中央補 助款無法透過縣政府轉撥至鄉(鎮、市)等, 並基於中央政策之必要性放寬補助事項及補助 比率之限制,通盤檢討修正相關條文,其中除 第二條第三款第三目自 101 年 7 月 1 日施行、 第十條第二項自 101 年 9 月 1 日施行外,其餘 修正條文自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20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四)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法:依 101 年 3 月 29 日行政院第 3292 次會議 通過之行政院 102 年度施政方針,並配合年度 變更、機關組織調整及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籌編作業,以及本總處原設置及應用電腦計 畫審查業務移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 理等,修正機關名稱及相關條文內容。 (五)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配合本總處組織調整, 於 101 年 3 月 1 日函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廢止事宜。行政院主計總 處組織法於 99 年 12 月 14 日函報行政院,經總 統 101 年 2 月 3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100022901 號令公布,行政院 101 年 2 月 3 日院授研綜字 第 1012260133 號令核定自 101 年 2 月 6 日施行。 (六) 行政院主計處處務規程:配合本總處組織調 整,於 101 年 4 月 23 日函請行政院辦理行政院 主計處處務規程廢止事宜。行政院主計總處處 務規程於 99 年 12 月 14 日函報行政院,經行政 院 101 年 2 月 4 日准予依核定本發布,本總處 於 101 年 2 月 6 日發布。 (七)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自 70 年 12 月 28 日制定公布施行,考量本條例施行已歷 31 年 餘,期間人事制度與法規迭有修正,有關任用 資格規定與實際需要有所不符,且部分條文官 職等名詞有所改變,爰配合本總處組織調整一 併檢討修正。另修正各級主計機構之設置名稱 及主辦人員職稱,明定未達主計機構設置及員 額編制標準所定設主計處(室)標準之各機關, 其主計業務辦理之方式;復增訂主計人員職務 列等之原則規定,考量職務列等不同之主辦主 計職務職責程度不同,宜訂定不同之任用資 格,爰改以職務列等最高列等相同之主辦主計 職務分別定其任用資格。本條例修正草案於 10 1 年 11 月 20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1 年 12 月 5 日經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同年月 25 日令 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八) 主計人員獎懲辦法:配合本總處組織法施行, 修正本總處名稱,並期主計人員獎懲規定更臻 公平、公正及實務需要,檢討修正相關條文規 定,增列得視情節核予嘉獎一至二次、記功一 至二次、申誡一至二次之事由,另明定各一級 主計機構主辦人員以外其餘人員之獎懲案件辦 理程序,於 101 年 6 月 1 日以主人地字第 1011 21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000778A 號令修正施行。 (九) .行政院主計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配合本總處 組織法施行,檢討修正第一條、第五條及附表 一、二、三內本總處名稱等規定,於 101 年 11 月 15 日以主人考字第 1011001750A 號令修正施 行。 二、101 年度本總處主管法規數共 31 項,檢討修訂完 成 9 項,完成率 29%,超出原訂目標值(7.4%), 達成度 100%。 十一 提 升 資 產 效 機關年度 94% 本總處 101 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68,531 千元,實支數 63, 益,妥適配置 資本門預 999 千元,連同發包節餘數 4,532 千元,預算執行率為 政府資源 算執行率 100%,達成原訂目標值(94%),達成度 100%。 機關中程 0% 本總處 102 年度預算案為 1,112,967 千元,在中程歲出 歲出概算 概算額度核定 1,112,967 千元之範圍內,達成原訂目標 額度內編 值(0),達成度 100%。 報概算數 十二 提升人力資源 機關年度 0%本總處 101 年度組織調整後核定之預算員額總數為 81 素質與管理效 預算員額 3 人,102 年度預算員額總數為 812 人,較 101 年度減 能 增減率 少 1 人(技工 1 人),故 101 年度預算員額控管百分 比為-0.12%【=(812-813)/813×100%】,超出原訂目 標值(0%),達成度為 100%。 推動終身 2 項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 學習 點」規定,各機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 數為 40 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5 小 時,與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20 小時。100 年本總處公務人員平均學習時數為 65.5 小時,10 1 年本總處公務人員平均學習時數為 68.2 小時 (與 業務相關平均學習時數為 68.1 小時;數位學習平 均時數達 5.4 小時),較 100 年度成長 4.12%,超 出原定目標值(成長 3%),達成度為 100%。 二、有關 101 年度本總處自行辦理及薦送參加其他機 關辦理之中高階人員培訓情形如下:A.本總處中 高階人員參加自行辦理之「主計人員領導研研究 班第 14 期」及「主計人員簡任幹部研究班第 1 期」等班別,計 32 人。B.本總處中高階人員參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 「國家政務研究班第 6 期」、「高階領導研究班 第 5 期」、「高階人員研究班第 2、3、4 期」、 「中階主管培訓班回流研習班第 2、3 期」「行政 院及所屬中央機關科長研習班第 69、71、73、78、 79 期」、「優質主管培訓營第 1、2 期」、「副 處長級人事人員研習班第 1 期」、「問題追蹤與 22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解決能力研習班」、「溝通表達能力研習班」、 「綜合規劃業務研習班」、「團隊建立研習班」、 「會議管理研習班」、「中央機關組織改造人事 人員專班(中央機關主管班)」及「中央機關組 織改造人事人員專班(中央機關非主管班)」等 班別,計 25 人。C.綜上,本總處中高階人員參加 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比率為 49.57 %(57/115=49.57%),超出原訂目標值(40%), 達成度 100%。 23 (二)上(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完備資源妥適 中程歲出概算 各機關編製之 103 年度概算應於 102 年 5 月 20 日前送達行 分配機制,提 額度內編報預 政院,本總處續將會同財政部等審議機關進行審核,並預 升資源運用效 算數 計於 102 年 8 月底前彙編後送立法院審議。 益 二 健全政府會計 會計作業查核 賡續精進會計決算作業,按月掌握各機關預算執行等情 制度,強化政 已檢討改善或 形,並就會計事務之處理、財物管理等事項,提出檢討改 府會計管理 精進之事項比 善、強化效能等建議,發揮會計輔助管理及決策功能,增 率 進政府財務運用效能。 三 提升政府統計 國民所得統計 檢討現行國民所得生產面統計方法,並充實改進相關項 品質,發揮支 生產面各統計 目,102 年截至 5 月底已完成運輸及倉儲業、資訊及通訊 援決策功能 項目精進作業 傳播業及不動產業等 3 項統計方法之精進作業,相關作業 達成率 皆依既定期程進行。 精進總體統計 為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爰參酌國際組織及主要 資料庫維護作 國家發展經驗及相關規範,並審酌國情,規劃精進 70 個 業完成比率 維護項目,102 年截至 5 月底完成國民所得統計之項目、 複分類編碼制定及內容格式調整等事項,相關作業皆依既 定期程進行。 四 精進基本國勢 普查及抽樣調 本總處依法辦理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 及抽樣調查統 查作業完成率 三大普查,建立國家整體基本情勢資訊,發揮統計支援決 計,提供施政 策功能;另為掌握即時性的經社資訊,定期辦理國家重要 決策所需資訊 統計抽樣調查,適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供需資料,以為政 府施政決策參考,各項作業均依預定進程執行。總作業執 行數計 166 項,102 年截至 5 月底已完成執行數計 16 項。 五 發揮內部控制 推動政府內部 102 年截至 5 月底已完成訂頒「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 功能,協助達 控制機制年度 2 年度重點工作」、「政府內部稽核應行注意事項」及「各 成施政目標 重點工作達成 機關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原則」,且修頒「強化內部控 率 制實施方案」、「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設置要 點」、「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製作原則」、「擇 定主管機關提報內部控制作業落實執行情形原則」及「辦 理內部控制宣導及教育訓練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並籌 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第 14、15 次會議, 至其餘預計推動之重點工作,刻正積極辦理中。 六 整合主計資訊 通用型薪資系 一、依據行政院函頒「人事費-薪給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應用,提升主 統開發成本節 共通性作業跨職能整合範例之精進作法,已開發完成 計業務效能 省率 政府機關通用型之「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 統」,於 2 月起於本總處正式上線使用。 二、為節省各機關資訊系統重複開發成本,分階段推廣至 各行政機關使用,102 年截至 5 月底,已協助 10 個機 關完成系統建置及教育訓練作業,後續將陸續推廣至 其它政府機關。 三、有關通用型薪資系統開發成本節省率 102 年截至 5 月 底為 20%,預計年底可如期達成預定目標。 24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雲端歲計會計 一、為提供整合性資訊服務、降低整體維運成本,已建置 資訊服務維運 主計資訊系統集中維運機制,導入虛擬化技術,將主 成本節省率 計系統設備陸續集中建置於本總處機房。 二、102 年度本總處預計導入 6 縣市之「縣市預算會計暨 財政資訊系統」,截至 5 月底前已導入新竹縣,後續 將陸續推廣至其它縣市及系統。 三、有關雲端歲計會計資訊服務維運成本節省率 102 年截 至 5 月底約 3%,預計年底前可如期導入其餘 5 縣市, 達成預定目標。 七 落實特種基金 核編營業基金 已完成訂定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預算管理,以 及作業基金年 法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等工作。至各特種基金 103 年 提升基金營運 度 盈 ( 賸 ) 餘 超 度附屬單位預算中有關盈(賸)餘部分,刻正辦理審核作業 效能,並增裕 出主管機關核 中。 國庫收入 列數之比率 八 加強培育與訓 年度培育班次 一、本總處 102 年度規劃辦理多項培育訓練,另為強化學 練,提升主計 學員學習成效 習目標,並瞭解學員對訓練課程之學習成效,作為辦 人員之價值與 理後續班次之參考,俾達成培育訓練主計人才之目 能力 標,每項培育訓練班次,均對學員進行期末測驗,受 訓學員成績經考評為前三名者,並依「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學員考評與獎勵要點」規定,頒給獎狀,以資鼓 勵。 二、102 年截至 5 月底止,本總處辦理上開培育訓練 5 班, 計 365 人參訓,其中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 361 人,各班成果分述如下: (一) 「主計人員基礎班」第 68 期:總計 72 人參訓,另 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有 71 人。 (二) 「主計人員基礎班」第 69 期:總計 83 人參訓, 另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有 82 人。 (三) 「主計人員基礎班」第 70 期:總計 89 人參訓, 另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有 88 人。 (四) 「主計人員基礎班」第 71 期:總計 67 人參訓, 另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有 66 人。 (五) 「主計人員基礎班」第 72 期:總計 54 人參訓, 另期末測驗達 80 分以上者計有 54 人。 年度各項培育 一、為加強舉辦訓練班別之品質,有關每年度本總處及各 及專業訓練班 一級主計機構擬開設之培育及訓練班別,均要求依 別符合認證標 「行政院主計總處暨所屬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 準比率 業要點」規定之課程及講師標準擬訂研習班別計畫, 由本總處彙整成全國主計人員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 畫,並依上開認證作業要點進行各班別認證之審查作 業,據以核定認證班別,各級主計人員參與經認證之 訓練班次者;於辦理陞遷評分時,給予較高之配分, 使訓練與陞遷結合,又為落實執行年度訓練進修計 畫,本總處均藉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隨時管 25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考,對於整體執行情形於次年 1 月考核後,據以檢討 及獎懲。 二、102 年度本總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預定辦理 150 班別,經本總處審查均符合認證標準。 26 貳、主 要 表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26 1,229 1,826 -103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42 - 0403100000 6 主計總處 - - 142 - 0403100300 1 賠償收入 - - 142 - 04031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4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9 928 1,183 -679 0503100000 7 主計總處 249 928 1,183 -679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9 928 1,183 -679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249 400 544 -151 本年度預算數係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 費等收入。 05031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528 639 -528 上年度預算數係廣博大樓理髮部、郵局 與主訓中心場地使用費等收入及借用宿 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40 195 251 -55 0703100000 7 主計總處 140 195 251 -55 07031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40 195 251 -5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紙及報廢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737 106 250 631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737 106 250 631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737 106 250 631 1103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6 76 117 4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 簡人員繳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621 30 133 591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出借場 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 庫數、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及出售標單 等收入。 2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043,607 1,087,246 -43,639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1,043,607 1,087,246 -43,639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1,043,607 1,087,246 -43,639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812,222 812,486 -264 1.本年度預算數包括人事費779,963千元、業務費30, 669千元、獎補助費1,5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779,963千元,與上年度同。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99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處理一般公務所需電話及郵資等經費114千元。 (3)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經費2,26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政府內部控制相關委託研究等經費 150千元。 3303101000 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4,135 4,486 -351 1.本年度預算數4,135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經費3,394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購置文具書刊等經費288千元。 (2)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經費74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文具紙張等經費63千元。 3303101100 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1,990 1,998 -8 1.本年度預算數1,990千元,均屬業務費。 行 2.本年度預算數1,990千元,係辦理特種基金預算核 編及執行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購置文具書刊等經費 8千元。 3303101200 4 會計及決算業務 2,695 2,735 -40 1.本年度預算數2,695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核編經費2,03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出席費等40千元。 (2)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經費660千元 ,與上年度同。 3303101300 5 綜合統計業務 34,100 32,896 1,204 1.本年度預算數34,100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經費3,096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租用資訊軟體使用權等經費425千元。 (2)辦理綜合統計經費15,49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 民幸福指數調查費及物價相關調查之訪查費與審 核費等2,224千元。 (3)辦理家庭收支調查經費14,471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購置調查紀念品、表件及報告印刷費、舉辦統 計調查抽獎活動等485千元。 (4)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經費1,034千元,較上年 2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度減列辦理工作研討會及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11 0千元。 3303101400 6 國勢普查業務 75,125 93,426 -18,301 1.本年度預算數75,125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經費850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專案調查等經費5,680千元。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經費1,267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專案調查等經費9,841千元。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經費1,00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專案調查等經費380千元。 (4)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經費12,403千元,與上 年度同。 (5)國富統計經費703千元,與上年度同。 (6)辦理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經費32,86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附帶專案性調查之訪查費、審核費及複 查費等2,400千元。 (7)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經費11,445千元 ,與上年度同。 (8)各機關統計調查之審議與管理經費14,591千元, 與上年度同。 3303101500 7 主計訓練業務 14,873 16,068 -1,195 1.本年度預算數14,873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14,873千元,係辦理主計人員訓練經 費,較上年度減列學員膳食費、教材費及交通費等 1,195千元。 3303101600 8 主計資訊業務 40,925 44,322 -3,397 1.本年度預算數40,925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政府歲計會計系統業務經費22,83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政府歲計會計及財政系統軟體維護、 諮詢服務、上線輔導、資訊安全、個資保護及資 訊技術服務管理導入等經費2,075千元。 (2)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經費6,621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公文管理、行政知識網、主計人員人事、主 計訓練、薪資系統、內控系統、統計調查網路填 報系統、SAS軟體授權及其他電腦軟硬體系統維 護費等237千元。 (3)資訊系統維護管理經費11,465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網際網路專線等通訊費及大型電腦主機、週邊 設備等軟硬體維護等經費1,085千元。 330310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55,692 76,979 -21,287 3303109002 1 營建工程 10,500 - 10,500 1.本年度預算數10,500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新增廣博大樓及主訓中心防漏隔熱等修繕工程經費 如列數。 2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30310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2,328 -2,328 上年度購置傳真機設備及汰換首長專用車等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2,328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45,192 74,651 -29,459 1.本年度預算數45,192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提升中央與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特 種基金等歲計、會計、財政及主管決策等系統功 能開發等經費12,630千元。 (2)建置統計普查資訊整合平台、家庭收支訪問調查 系統Web版與普查及地理資訊系統等經費10,070 千元。 (3)提升行政事務相關資訊系統功能等經費3,690千 元。 (4)強化資訊基礎環境建設及軟體共用機制、加強資 訊安全防護、精進對外服務網站應用與推動辦公 室行動化通訊及應用等經費9,000千元。 (5)汰換個人電腦、印表機與投影機等資訊設備經費 4,543千元。 (6)購置資料庫管理系統、文書處理軟體、檔案編輯 軟體及影像處理軟體、升級作業系統與辦公室軟 體及防毒軟體等經費3,382千元。 (7)汰換主訓中心配電及消防火警系統、辦公室OA等 設備經費1,877千元。 (8)上年度購置電腦軟硬體及印表機等設備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74,651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800 10 第一預備金 1,850 1,85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30 參、附 屬 表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100300 - 050310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49 承辦單位 本總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規費法第八條。 規費法第八條。 出售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49 0503100000 7 主計總處 249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49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249 本年度預算數係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等收入。 3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10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4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報廢物品等。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變賣報廢物品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40 0703100000 7 主計總處 140 070310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4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紙及報廢物品等收入。 3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100900 - 11031009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6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 勞工保險條例。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 勞工保險條例。 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16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116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116 1103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16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回勞工保險補 償金之繳庫數。 3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100900 - 110310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21 承辦單位 本總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統計書刊、出借場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等規定。 出售統計書刊、出借場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等規定。 自薪資扣回使用與管理費、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 自薪資扣回使用與管理費、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 及出售標單等收入繳庫數。 及出售標單等收入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621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621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621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621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出借場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 工自薪資扣回宿舍使用與管理費繳庫數、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 及出售標單等收入(內含非依規費法所產生之收益項目)。 3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2,22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凡本總處各項特定業務計畫以外之行政管理事務均 1.改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品質,增進效率及效能。 屬之。 2.非屬核心部分業務改以替代性人力勞務委外方式辦 2.行政院所屬機關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理。 3.促使各機關強化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79,963 本總處各單位 政務人員2人、法定編制人員489人、駐警8人、 0100 人事費 779,963 技工18人、駕駛11人、工友27人、聘用人員39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約僱人員216人,共計810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0,891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361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1,639 0111 獎金 107,020 0121 其他給與 12,900 0131 加班值班費 30,71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43,000 0151 保險 52,15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9,994 本總處各單位 本分支計畫為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共同性業務經 0200 業務費 28,404 費,計編列29,994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90 1.業務費28,404千元 0202 水電費 8,866 (1)辦理現職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費用等90 0203 通訊費 2,135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0 (2)本總處院區辦公室、廣博大樓及中部辦公 0221 稅捐及規費 230 室等之水費356千元、電費8,386千元及瓦 0231 保險費 469 斯費124千元,合計8,866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831 (3)一般公務所需電話及郵資等費2,13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4)行政作業所需影印機租金600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5 (5)本總處公務車輛牌照稅142千元、燃料使用 0271 物品 2,901 費80千元及檢驗費用8千元,合計2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897 。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20 (6)公務車保險費161千元及資料登錄人員勞健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265 保及勞工退休金等308千元,合計469千元 費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729 (7)資料登錄人員酬金1,831千元。 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260 <1>本總處法規委員會及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0294 運費 58 委員出席費6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3 <2>專題演講鐘點費等40千元。 0299 特別費 945 (9)參加國際組織紅十字會費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590 (10)物品2,901千元,內容如下: 3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2,2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5 獎勵及慰問 1,590 <1>購置文具、紙張、電腦耗材、清潔用品 等1,941千元。 <2>非消耗品費227千元。 <3>公務車12輛、機車2輛油料費用733千元 。 (11)辦理員工各項活動依規定標準編列2,025 千元,依法頒授印信職章、國會聯絡事宜 、辦公室清潔維護及雜支等費用3,872千 元,合計5,897千元。 (12)房屋平時修繕費920千元。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依規定標準分別編 列476千元及789千元,合計1,265千元。 (14)本總處廣博大樓電梯維修保養費360千元 ,高低壓電力設備之維修保養費680千元 及辦公廳高壓機電設備、中央空調、冷卻 水塔、員工飲水機濾心更換及定期保養費 等689千元,合計1,729千元。 (15)辦理秘書、人事、庶務、會計、政風等業 務之出差旅費260千元。 (16)文書資料及物品運送58千元。 (17)洽公短程車資103千元。 (18)依規定標準編列主計長及副主計長,全年 特別費945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265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千 元,合計1,590千元。 03 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 2,265 綜合規劃處 本分支計畫為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計編列業 0200 業務費 2,265 務費2,265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45 1.研習國外政府內部控制實務所需國外旅費145 0203 通訊費 149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4 2.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聯繫用電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6 及郵資等149千元。 0271 物品 100 3.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影印機 0279 一般事務費 1,387 租金14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9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6千元,內容如下: 0295 短程車資 15 (1)政府內部控制專案會議及主計業務創新審 查會議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費114千元。 (2)主計業務創新審查會議所需專家學者評鑑 裁判費182千元。 3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2,2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書刊、 紙張、物品及耗材等100千元。 6.辦理政府內部控制研討、推廣、資料登錄及文 書處理作業與相關雜支等1,387千元。 7.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國內旅 費29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15千元。 3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0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4,13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照規定籌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1.如期編成104年度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落實 2.執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執行103年度預算,使各機關切實執行施政計畫, 3.為妥適分配及運用有限資源,推動「預算編製作業 各項計畫經費支出經濟有效。 落實零基預算實施方案」。 2.促使預算制度改進,配合計畫作業之強化,以貫徹 4.研(修)訂104年度中央、直轄市及縣(市)地方 計畫預算之精神。 總預算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規範。 3.督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建立一致規範及預警機 5.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督導,推動辦理相關 制,以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 預警機制。 4.彙編直轄市及縣(市)年度總預算資料作為政策制定 6.彙編103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及建立歷年 參據,並有助提升地方公務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品 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 質。 7.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3,394 公務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審議與編印 0200 業務費 3,394 、預算制度之研究改進及派員實地查核各公務機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關預算執行等工作,計編列業務費3,394千元, 0203 通訊費 470 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50 1.同仁赴各公私立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所需費用30千元。 0271 物品 399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4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00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3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0 4.對各機關主計人員與本處人員開辦預算編製與 費 執行相關法令研習課程所需授課鐘點費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30 。 0293 國外旅費 90 5.辦理總預算核編與查核各公務機關預算執行所 0295 短程車資 45 需紙張、電腦耗材、碳粉匣、文具、表件、報 告及購置相關圖書等399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359千元。 (2)非消耗品40千元。 6.編印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總預算案 總說明及主要附表、歲入來源別歲出政事別預 算表及參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外交國防 極機密歲出政事別機關別預算表及相關參考表 、法定預算審查報告及主要附表、歲入來源別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及參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 表、外交國防極機密審查報告歲出政事別機關 別預算表及相關參考表等,以及預算執行作業 手冊與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等計1,640千元 ;其他有關辦理總預算核編及推動預算編製作 業落實零基預算實施方案所需各項雜支等計16 0千元,合計1,800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維修等辦公器具養護 3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0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4,13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30千元。 8.核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派員查核各公務機關預 算執行情形等所需出差旅費130千元。 9.派員出席2014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所 需國外旅費9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45千元。 02 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 741 公務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督導地方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暨預 查核 算資料蒐集與分析、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 0200 業務費 741 助相關業務、辦理地方公務預算編製作業人員專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業研習等業務,計編列業務費741千元,內容如 0203 通訊費 80 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2 1.同仁赴各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費 0271 物品 30 用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70 2.與地方政府公務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8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 千元。 費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7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 4.辦理地方政府主計相關業務之督導與查核所需 費 紙張、光碟片等30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348 (1)消耗品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 (2)非消耗品10千元。 5.研(修)訂直轄市、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 、單位預算執行規範與辦理103年度直轄市及 縣(市)總預算彙編等業務所需之印刷及雜支 等170千元。 6.辦公用機具及設施等所需養護費8千元。 7.派員赴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考核其預算 編列與執行情形及辦理地方災害復建之現勘等 業務所需差旅費348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3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10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1,99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訂頒10 如期編成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及 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以 103年度法定預算書。 強化特種基金之審編。 2.辦理104年度特種基金預算核編,並依據立法院審 定結果,編製103年度法定預算書。 3.修訂中央政府、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 要點,提升特種基金經費使用效能。 4.訂頒10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 預算編製要點。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1,990 基金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籌編、編印與 0200 業務費 1,990 執行經費,計編列業務費1,990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 0203 通訊費 280 1.同仁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0 等相關費用之補助3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郵資280千元。 0271 物品 160 3.影印機等租金2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50 4.對本處人員開辦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5 等10千元。 費 5.物品160千元,內容如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0 (1)文具、紙張、碳粉夾;相關法令書刊、圖 費 書13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5 (2)購置公文櫃、資料櫃、計算機等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6.印製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直 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 業手冊、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 、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 、附屬單位預算審定表、特種基金審查與簡報 等有關資料等1,150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辦公器具養護費等 65千元。 8.派員抽查及實地瞭解特種基金暨地方政府附屬 單位預算業務差旅費25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4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00 會計及決算業務 預算金額 2,69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會計事務處理。 1.促使各機關會計事務之處理,能切實依照相關法令 2.審議各機關或基金會計制度及設計各類會計制度之 及制度之規定辦理。 一致規定。 2.核頒會計制度,以健全各機關或基金之會計事務處 3.核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 理有所依循。 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3.依規定完成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3年度中央 4.102年度國營事業決算實地查核與編造。 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5.102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查核與編造。 4.按月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 6.加強督導考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內部審核 並作整體分析。 之實施狀況。 5.如期編造完成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 7.加強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算及綜計表。 6.如期編造完成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 2,035 會計決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等會計事務之 核編 處理,核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加強督導 0200 業務費 2,035 考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察查等 0203 通訊費 48 工作經費,研修會計法相關規制及加強政府會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0 理論與實務之研究,計編列業務費2,03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90 內容如下: 0251 委辦費 300 1.公務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費用48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2 2.辦理決算會計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90千元。 0271 物品 30 3.辦理會計法相關規制研修工作,召開專案研究 0279 一般事務費 910 小組與各工作圈分組進行研討會議之出席費, 0291 國內旅費 30 及就國際間政府會計法制、理論規範與實務運 0293 國外旅費 220 作趨勢等相關議題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研討會議 0295 短程車資 5 之出席費等390千元。 4.強化政府會計法規相關議題及委託專業人士、 學術機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則之一致性規範 研究經費300千元。 5.參加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團體會費12千元。 6.辦理決算會計事務處理所需電腦耗材、紙張及 文具等30千元。 7.編印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中央政府半年結算 報告、中央政府總會計報告、中央政府總決算 及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各縣(市)政府 地方總決算及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等29 4千元;資料登錄及文書處理作業費計596千元 ,暨督導縣市政府會計、決算業務相關雜支20 千元等,合計910千元。 8.派員抽查各機關決算及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 內旅費30千元。 4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00 會計及決算業務 預算金額 2,6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赴國外考察會計制度經費22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2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 660 會計決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審核各特種基金會計報告等會計事 算核編 務之處理,核編102年度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 0200 業務費 660 基金決算綜計表,加強督導考核各特種基金會計 0201 教育訓練費 12 制度實施狀況之察查等工作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3 通訊費 90 660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 1.研習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訓練費12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36 。 0271 物品 288 2.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9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0 3.辦理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會計業務 0291 國內旅費 66 所需影印機租金18千元。 0294 運費 2 4.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團 0295 短程車資 18 體會員會費36千元。 5.辦理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所需之電 腦耗材、紙張及文具等288千元。 6.編印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綜計表、 半年結算報告及其編製手冊等印製費130千元 。 7.派員抽查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及會 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內旅費66千元。 8.檔案搬運費2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8千元。 4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4,1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統計法制及統計行政管理。 1.健全法制,發揮統計功能;辦理統計標準分類,俾 2.辦理社會指標統計、教育消費支出調查及編製國民 利統計資料交互應用;編製統計手冊。 幸福指數。 2.研究先進國家各種社會指標編製方法並充實社會統 3.辦理物價調查及編布各項物價指數。 計基本資料;辦理教育消費支出調查供國民所得估 4.辦理國民所得統計及服務業調查。 算民間消費參考;研究OECD及先進國家衡量國民福 5.辦理總資源供需估測。 祉方法並編製我國國民幸福指數。 6.辦理產業關聯統計。 3.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7.辦理統計資訊服務業務。 試編批發零售、旅館、餐飲、運輸、倉儲、通信、 8.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金融、保險、證券、不動產經紀、代書事務、教育 9.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縣市統計管理及編印綜合 、醫療保健、文化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服務價格指 統計刊物。 數。 4.完成102年第4季至103年第3季各季國民所得初步統 計暨103年國民所得五年修正作業,並據以編製國 民所得統計年報,供各界參用;推動服務業調查, 精進國民所得統計。 5.完成104年度總資源供需估測,俾利資源合理分配 與有效利用。 6.編製100年產業關聯基本表及102年產業關聯延長表 ,俾供經濟分析及經濟計畫設計之參考。 7.充實統計資料庫,增進資料處理時效,提升統計資 訊服務品質。 8.辦理家庭收支記帳及訪問調查,瞭解家庭所得與消 費水準,提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9.配合國家永續發展所需,推動綠色國民所得帳編製 工作;協助縣市政府提升統計工作品質及成效;並 編印綜合統計刊物,提供政府擬訂政策、計畫及考 核績效之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3,096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經費,計 0200 業務費 3,096 編列業務費3,096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0 1.現職人員進修與業務有關課程等相關費用之補 0203 通訊費 95 助1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用9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90 3.資訊設備維護費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 4.租用SAS、Aremos及PC-AXIS等軟體使用費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2,190千元。 0271 物品 292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6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66 (1)統計法規及統計標準分類等會議專家學者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 出席費10千元。 費 (2)邀請專家學者演講3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 (3)統計資料審查、譯稿及撰稿等費用20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38 6.國際統計學會會費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9 7.物品292千元,內容如下: 4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4,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訂購業務圖書200千元;文具紙張、辦公用 品及電腦耗材等82千元,合計282千元。 (2)購買辦公椅、桌邊櫃、計算機及電扇等10 千元。 8.統計手冊及統計範圍劃分方案印刷費97千元; 專題研究報告等統計資料登錄、掃瞄、影印及 裝印費29千元;舉辦統計學術研討會、工作座 談會及統計資訊等相關會議230千元;接待國 外學者專家來華訪問考察10千元,合計366千 元。 9.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10千元。 10.派員赴各縣市督導及推展統計業務所需國內 旅費38千元。 11.洽公短程車資9千元。 02 辦理綜合統計 15,499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綜合統計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15,499 15,499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40 1.現職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費用等40千元。 0203 通訊費 857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用857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3.事務設備及資訊設備維修費1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40 4.統計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240千元。 0241 兼職費 1,053 5.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聘用專家學者等所需各項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65 兼職費1,053千元。 0251 委辦費 1,190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165千元,內容如下: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975 (1)編算國民幸福指數等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 0271 物品 65 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925 (2)統計資料審查、譯稿及撰稿等費用2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27 。 0293 國外旅費 110 (3)教育消費支出調查之調查費80千元;國民 0294 運費 8 幸福指數調查費700千元;物價相關調查之 0295 短程車資 34 訪查費與審核費3,403千元;服務業調查調 查費及審查費937千元,合計5,120千元。 7.委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1,190千 元。 8.環球透視預測機構年費975千元。 9.物品65千元,內容如下: (1)文具紙張、辦公用品及電腦耗材等58千元 。 (2)購買辦公椅、桌邊櫃、計算機及電扇等7千 4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4,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10.社會指標年報、性別圖像手冊、教育消費支 出調查表、物價查報表、國民所得統計年報 、國民所得摘要、建築工程概況調查表(含信 封)、贈送受查廠商賀卡等印刷費629千元; 贈送教育消費支出調查、物價調查及建築工 程概況調查廠商紀念品2,200千元;辦理教育 消費支出調查抽獎活動經費200千元;舉辦總 供需估測模型研討會50千元;教育消費支出 、物價、國民所得、產業關聯等相關統計資 料登錄、影印及裝訂費102千元;進用派遣人 力支援國民幸福指數560千元及服務業調查 734千元;購買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450千元 ,合計4,925千元。 11.派員赴各縣市督導、國民幸福指數、性別統 計、物價查報、服務業調查講習、訪問樣本 廠商及同仁參加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827千元 。 12.參加亞洲開發銀行召開之「2011年回合購買 力平價國際比較計畫」會議110千元。 13.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等會議資料快遞運費計8 千元。 14.洽公短程車資34千元。 03 辦理家庭收支統計 14,471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家庭收支統計經費,計編列業 0200 業務費 14,471 務費14,471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00 (1)現職人員進修與業務有關課程等相關費用 0215 資訊服務費 380 之補助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50 (2)現職人員赴國內外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77 關課程及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 0271 物品 78 政研習中心辦理訓練班次所需費用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045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3 2.寄送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資料複查表件等郵資 費 及電話費10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3 3.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記帳調查web版系統及其 費 他資訊設備維護費38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50 4.租用SAS軟體150千元。 0294 運費 40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77千元,內容如下: 4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4,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5 (1)專家學者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家庭收支調查講習會講師鐘點費50千 元。 (3)家庭收支調查指導費173千元、訪查費3,23 2千元、審核費702千元、整理費92千元、 記帳戶交通文具費2,765千元、資料登錄作 業費1,243千元,合計8,207千元。 6.物品78千元,內容如下: (1)業務所需文具紙張、電腦消耗用品及業務 參考書刊等60千元。 (2)購買計算機、檯燈、桌邊櫃等辦公所需非 消耗品等18千元。 7.家庭收支調查贈送受查戶調查紀念品1,505千 元、研討會場佈置及餐費63千元、績優單位獎 牌50千元、優秀工作人員及記帳戶獎勵品322 千元、調查表件及調查報告印刷費700千元, 紅布幔、DVD、海報製作500千元,暨調查郵費 178千元、縣市調查推廣經費890千元、縣市講 習會相關費用200千元、套印紙張、碳粉83千 元,抽獎活動相關經費500千元、雜支54千元 等費用,合計5,045千元。 8.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26千元。 9.派員督導家庭收支調查及參加各項會議差旅費 250千元。 10.調查表件寄送各縣市運費40千元。 11.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4 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 1,034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環境與經 0200 業務費 1,034 濟綜合帳及國家永續發展相關統計經費,計編列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業務費1,034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42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課程所需費用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2.電話費及寄送統計年鑑、綠色國民所得編製結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 果報告、英文統計年報及統計摺頁等之郵資14 0271 物品 106 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5 3.影印機年租金10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6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千元,內容如下: 費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及業務相關會議講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5 師鐘點費26千元。 費 (2)綠色國民所得國際研編理論及結果相關資 4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4,1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150 料翻譯費用1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6 5.物品106千元,內容如下: (1)業務所需文具、紙張、電腦消耗用品及業 務參考書刊等82千元。 (2)購買計算機、桌邊櫃等辦公所需非消耗品2 4千元。 6.一般事務費415千元,內容如下: (1)統計年鑑、綠色國民所得編製報告、英文 統計年報及統計摺頁等印刷費250千元。 (2)辦理縣市統計工作研討會及業務相關會議 等費用165千元。 7.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51千元。 8.辦理縣市業務督導、參加永續會及綠色國民所 得相關會議等差旅費150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4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75,1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辦理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試驗調查。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2.辦理攤販經營概況調查報告編製,並撰擬 100年工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商及服務業普查專題分析,供各界參用。 4.辦理普查資料庫及普查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置、發展 3.辦理 99 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分析及常住人 及統計資訊交流。 口推計之研究。 5.辦理國富統計。 4.加強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置整合,提升 6.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與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資訊管理及供應之方法與技術,充分提供各界應用 7.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並辦理 。 各項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5.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編製國富統計時間數列 8.辦理各機關調查統計之審議與管理,並辦理各項普 資料。 查及國家基礎性重要統計調查之執行及相關勤前會 6.按月提供人力資源之數量及品質、就業、失業等統 議、檢討與訓練。 計資料;按年辦理相關附帶專案調查,俾為研訂經 建、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考。 7.按月及按年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果、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 以為釐訂人力與勞工政策之參考。 8.對各機關送核之統計調查實施計畫詳予審核與輔導 ,俾加強統計調查管理;辦理普查及各項重要統計 調查執行作業,定期蒐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 應施政決策需要;強化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與應用 ,提升統計調查精確度。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850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試驗調查及10 0200 業務費 850 2年專案調查報告書編印等作業,計編列業務費8 0201 教育訓練費 102 50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30 1.派員研習美國農業普查及其資訊技術之運用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4 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15 2.郵寄試驗調查表件、專案調查報告書及公務聯 0291 國內旅費 149 繫電話費30千元。 0294 運費 70 3.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試驗調查各項酬勞費164 0295 短程車資 20 千元。 4.印製試驗調查相關表件、普查母體資料檔更新 及雜支等100千元;製作宣導品125千元;編印 專案調查報告書90千元,合計315千元。 5.辦理試驗調查勤前會議及差旅費等149千元。 6.寄送試驗調查相關表件、物品及專案調查報告 書等運費7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2 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1,267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經99年10月2 0200 業務費 1,267 2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90058654號函核定實施 0203 通訊費 172 ,所需經費約新臺幣2億5千萬元,依業務進程, 0279 一般事務費 1,090 分別於99年至103年按階段執行。103年辦理工作 0294 運費 3 內容包括:1.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專題 4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75,1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2 研究分析及報告編印。2.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 業普查報告統計分析及光碟片製作,計編列業務 費1,267千元,內容如下: 1.郵寄表件及報告郵資與公務聯繫電話費172千 元。 2.辦理普查總報告、攤販經營概況調查報告編印 及光碟片製作等相關費用90千元;編製專題研 究報告1,000千元,合計1,090千元。 3.普查表件運費3千元。 4.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03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1,004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 0200 業務費 1,004 報告及常住人口推計研究等作業,計編列業務費 0203 通訊費 124 1,004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350 1.郵寄各項資料郵資及公務聯繫電話、網路通訊 0271 物品 50 費12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00 2.OCR、普抽查統計結果表編表等系統維護及設 0291 國內旅費 30 備保養等相關費用350千元。 0294 運費 30 3.普查資料處理及編製專題研究報告書所需報表 0295 短程車資 20 紙及一般公務文具用品等相關費用50千元。 4.編製專題研究報告、各項會議資料、議程印製 及裝訂,會議雜支等相關費用400千元。 5.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相關作業所需國內旅費30 千元。 6.普查相關資料、表件及物品託運費3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4 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 12,403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蒐集國內外有關統計調查與經濟分 0200 業務費 12,403 析之資料,予以整理、翻譯、分析,建置普查及 0201 教育訓練費 110 抽樣調查資料庫,利用網際網路提供普查及抽樣 0203 通訊費 204 調查有關統計資訊,加強推廣與應用,計編列業 0215 資訊服務費 308 務費12,403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50 1.辦理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等費用110千元。 0231 保險費 1,250 2.郵寄各項資料郵資及公務聯繫電話、網路通訊 0241 兼職費 900 費204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560 3.電腦週邊設備磁碟機、伺服器維修保養費30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千元。 0271 物品 170 4.影印機及SAS等相關資訊軟體租金3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11 5.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費1,2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60 。 4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75,1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 6.普查評審會聘用專家學者所需兼職費9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0 。 0295 短程車資 20 7.臨時人員資料整理酬勞費7,560千元。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0千元,內容如下: (1)邀請專家學者出席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會 議出席費55千元。 (2)普查資料翻譯稿費25千元。 9.物品170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含書籍、報表紙、文具紙張、電腦 耗材等70千元。 (2)非消耗品含購置桌椅、書櫃、電子計算機 、電風扇及各種參考書報等100千元。 10.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處理費1,200千元;各項 會議資料、議程印製及裝訂,會議雜支等相 關費用111千元,合計1,311千元。 11.辦公事務機具保養維護費60千元。 12.蒐集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及赴縣市參加會議 國內旅費80千元。 13.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5 國富統計 703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賡續辦理國富統計各部門資料蒐集 0200 業務費 703 、整理統計等工作,延伸編製國富統計時間數列 0203 通訊費 20 資料,計編列業務費703千元,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20 1.郵寄國富統計參考資料、報告書郵費及公務聯 0279 一般事務費 603 繫電話費等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 2.辦理國富統計所需影印紙、電腦報表紙、碳粉 0294 運費 20 、磁帶、磁片及其他文具等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3.印製國富統計相關表件、報告、錄製統計相關 資料及雜支等603千元。 4.辦理國富統計所需國內旅費20千元。 5.寄送國富統計相關資料運費2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6 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 32,862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提供人力 0200 業務費 32,862 結構、就業及失業狀況統計資訊,以及按年辦理 0203 通訊費 545 相關附帶專案調查,並編印統計分析報告,計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277 列業務費32,862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7,427 1.辦理人力資源調查郵寄調查表、調查報告及表 0291 國內旅費 1,491 件等通訊費515千元,專案調查通訊費30千元 0294 運費 110 ,合計545千元。 5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75,1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12 2.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訪查費、審核費、複查 費、指導費等21,786千元;電話複查費77千元 ;按年辦理相關附帶專案調查訪查費、審核費 及複查費1,414千元,合計23,277千元。 3.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之各項表件、樣 本名冊及報告書等印刷費530千元;按月人力 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資料製驗費、受傷慰問金 及製作贈送受訪戶填表紀念品等相關作業經費 6,897千元,合計7,427千元。 4.各級調查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每月工作聯繫會 經費全年1,355千元;辦理勤前會議、複查業 務國內旅費136千元,合計1,491千元。 5.人力資源調查相關表件物品託運費11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12千元。 07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 11,445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按年 統計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等附 0200 業務費 11,445 帶專案調查,並編印統計調查報告;辦理生產力 0203 通訊費 361 統計,編印產值勞動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及多因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53 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提供人力需求統計資訊 0279 一般事務費 4,066 ,計編列業務費11,445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650 1.寄送各項調查表件、催收函與報告等郵資及辦 0294 運費 10 理各項調查聯繫電話費全年361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2.按月辦理各行業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訪查費、審 核費及指導費全年4,913千元;按年辦理附帶 專案調查訪查費、審核費、複查費1,440千元 ,合計6,353千元。 3.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表件、 封套及報告印刷費1,117千元;按月受僱員工 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資料錄製費、催報人 力委派費用及製作贈送受查廠商填表紀念品等 相關作業經費2,949千元,合計4,066千元。 4.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勤前會 議及督導差旅費130千元;各縣市調查工作人 員參加勤前會議差旅費等520千元,合計650千 元。 5.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相關表件託 運費1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5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75,1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8 各機關統計調查及調查網管 14,591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綜合評估現行列管統計調查辦理成 理 效,辦理統計調查之審查及輔導,健全統計調查 0200 業務費 14,591 管理制度,及辦理各項普查及其補充性專案調查 0203 通訊費 108 及20餘種國家基礎性調查執行、訓練及管理作業 0215 資訊服務費 180 ,計編列業務費14,591千元,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380 1.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108千元。 0241 兼職費 12,204 2.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相關電腦硬體設備維護費1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0千元。 0271 物品 396 3.執行統計調查相關保險費3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13 4.調查網兼任統計調查員461人兼職費12,204千 0291 國內旅費 250 元。 0294 運費 20 5.辦理訓練及檢討會聘請講師鐘點費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6.事物用品及耗材396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含影印紙、文具紙張、購買書刊 、圖書、報章雜誌、碳粉匣等386千元。 (2)非消耗品:含事務用具等10千元。 7.統計調查人員保舉、考核獎勵200千元;舉辦 調查人員業務檢討會、宣導、慰問金、購置調 查所需物品及雜支等622千元;召開各項加強 統計調查管理措施相關會議、會議資料裝訂費 191千元,合計1,013千元。 8.辦理基網工作會議、基層統計調查人員調查技 術訓練等國內旅費250千元。 9.基網相關物品運費2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5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訓練業務 預算金額 14,8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主計人員訓練方案」辦理下列訓練與專業研習 1.提升主計人才素質達成提高工作知能與服務之目標 班次: 。 1.訓練班: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幹部 2.逐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訓練,以建構完 培育訓練班及領導研究班等。 整之人員訓練體系。 2.專業研習班:稽核理論及實務研習班3期、中央各 部會與縣市政府補助及考核制度研習班2期、計畫 評估與預算編審研習班1期、公務預算研習班2期、 公務預算執行研習班1期、地方歲計研習班1期、中 央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1期、地方 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審與執行研習班1期、財務規 劃研習班1期、附屬單位預算研習班1期、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研習班1期、內部審核研習班3期、統計應 用分析研習班1期、物價調查實務研習班1期、服務 業營運及投資調查實物研習班2期、基層統計調查 網人員研習班1期、主計人事業務研習班2期、新版 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理研習班3期、非營業 特種基金(作業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研習班 2期、非營業特種基金(政事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 理系統研習班1期、主計資訊業務研習班2期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主計人員訓練 14,873 主計人員訓練 本分支計畫為主計人員訓練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中心 14,873千元,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4,873 1.學員等所需膳食費、教材費、交通費等3,322 0201 教育訓練費 3,322 千元。 0202 水電費 1,639 2.水電費1,639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265 (1)水費77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50 (2)電費1,49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0 (3)其他動力費70千元。 0231 保險費 290 3.郵資、電話等通訊費265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460 4.訓練行政管理資訊系統維護費1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76 5.影印機租金210千元。 0271 物品 631 6.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費、勞工退休基金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3,270 主計人員訓練園區建築物火災保險費290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93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36 7.辦理主計人員訓練業務臨時人員1,460千元。 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76千元,內容如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11 (1)內、外聘講師鐘點費2,150千元。 費 (2)各種訓練班級考試作業費22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9.物品631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包含油料、文具紙張、電腦耗材431 千元。 (2)非消耗品包含學員圖書、報章雜誌、康樂 5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訓練業務 預算金額 14,8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藝文活動、炊事及餐飲用具之購置等設備 200千元。 10.清潔膳食勤務費、保全費、環境佈置及雜支 費等3,270千元。 11.主訓中心房屋建築平時修繕養護費593千元。 12.辦公器具及設施等養護費647千元。 13.工作人員因公短程車資20千元。 5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600 主計資訊業務 預算金額 40,9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歲計會計暨財政資訊共用 1.推動政府各項歲計會計業務資訊化,簡化作業流程 軟體之規劃、開發、維運與推廣。 ,提升工作效能。 2.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共用軟 2.集中開發政府主計業務套裝軟體,降低各機關建置 體之規劃、開發、維運與推廣。 及維運成本,有效達資源共享。 3.辦理統計調查資料處理作業及共用軟體之開發、維 3.加速政府主計相關資訊之互通及整合。 運與推廣。 4.推動公文線上簽核作業,增進行政作業效能,有效 4.辦理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開發、維運與 達成節能減紙目標。 推廣。 5.提升電腦作業效率及資源效能,順利完成各項普調 5.辦理主計人員之人事及訓練系統之規劃、開發、維 查資料處理作業。 運與推廣。 6.確保伺服主機及整體網路穩定運作,順利推動各項 6.辦理電腦機房、電腦軟硬體資源及整體網路之規劃 資訊化業務。 、建置及維運管理。 7.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降低資通訊安全風險 7.辦理主計業務對外服務網站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 8.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項之規劃及建置事項。 8.增進主計機構及人員資訊共享及交流溝通,提升主 計體系行政效能。 9.加強全球資訊網站應用內容充實,提升多元化便民 服務管道。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22,839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中央與地方之主計相關資訊作 0200 業務費 22,839 業之系統規劃、分析、設計、功能維護、推廣訓 0201 教育訓練費 262 練及諮詢服務,計編列業務費22,839千元。內容 0215 資訊服務費 21,600 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6 1.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 0271 物品 72 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及財政系統等推廣訓練、 0279 一般事務費 448 業務研討、座談會等費用26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34 2.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 0295 短程車資 27 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及財政系統軟體維護、諮 詢服務、上線輔導,個人資料、資訊安全、資 訊服務管理制度導入等21,600千元。 3.各應用系統推廣訓練講師鐘點費,以及辦理研 討會、評選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296千元。 4.電腦周邊消耗品72千元。 5.印製推廣訓練、業務研討、座談會等講義及系 統文件448千元。 6.各應用系統輔導國內旅費134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27千元。 02 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 6,621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 0200 業務費 6,621 建置、分析、設計、維護、訓練及諮詢服務,與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各項國勢調查資料處理作業,計編列業務費6,62 0203 通訊費 45 1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5,791 1.資訊專業課程及業務相關訓練費用100千元。 0231 保險費 40 2.電話費、網路通訊及郵資費用45千元。 5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600 主計資訊業務 預算金額 40,9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7 3.公文管理、行政知識網、主計人員人事、主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訓練、薪資系統、內控系統、統計調查網路填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40 報系統、SAS軟體授權及其他電腦軟硬體系統 0271 物品 64 等維護費5,79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 4.臨時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4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 5.公文檔案及薪資系統資料整理臨時工讀生費用 0293 國外旅費 247 227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4 6.辦理業務相關研討、評選會等專家學者出席會 及講師費等費用45千元。 7.中華民國電腦學會團體會費等40千元。 8.資訊圖書及期刊購置費40千元,電腦硬體設備 周邊耗材更換費24千元,合計64千元。 9.辦理行政及統計相關資訊業務所需印刷等事務 費用9千元。 10.辦理行政及統計相關資訊業務所需差旅費9千 元。 11.派員參加主計相關業務資訊技術之運用及發 展研討會所需國外旅費247千元。 12.洽公短程車資4千元。 03 資訊系統維運管理 11,465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機房管理、軟硬體設備維護、 0200 業務費 11,465 各項資訊系統維運及資訊安全作業,計編列業務 0203 通訊費 3,957 費11,465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6,735 1.網際網路專線通訊費及行動設備等通訊費3,95 0231 保險費 90 7千元。 0271 物品 238 2.大型電腦主機、開放系統、伺服器、個人電腦 0279 一般事務費 16 、網路設備、週邊設備等軟硬體維護及異地備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76 援,全國主計網、全球資訊網及共用軟體工具 費 維護,資安監控防護、網路防火牆及防毒維護 0291 國內旅費 45 等費用6,73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 3.電腦機房設備保險費90千元。 4.電腦用品及耗材(含報表紙、磁帶媒體、大型 雷射印表機碳粉及鋼珠等,辦公文具、紙張及 雷射印表機耗材)238千元。 5.業務連繫印刷費16千元。 6.電腦機房環境設施維護費用376千元。 7.資訊安全管理及網路創新應用等國內旅費45千 元。 8.洽公短程車資8千元。 5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0,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廣博大樓行政區建築物自民國62年3月興建完成, 改善教學及辦公環境,加強屋頂防水隔熱,發揮節能 因建物老舊、雨天屋頂漏滲,急需辦理防漏隔熱修 減碳效益。 繕工程。 2.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自民國89年12月興建完成 ,因位處新店烏來山區,多雨潮濕,急需辦理防漏 隔熱及地面磁磚破損等修繕工程。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10,500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廣博大樓建築物及主計人員訓 0300 設備及投資 10,500 練中心建築物修繕工程10,500千元,內容如下: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500 1.廣博大樓行政區建築物老舊、屋頂防漏隔熱修 繕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等事項3,355千元。 2.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之宿舍區、行政區及教 學區之屋頂、牆壁建築物,防漏隔熱及地面磁 磚破損修繕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等事項7,145 千元。 5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45,19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為購置必要之設備與逐年汰換已達使用年限之電腦設 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備及什項事務機具以及為作業需求暨配合保護智慧財 產權,增購部分套裝軟體、應用軟體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45,192 本總處各單位 本分支計畫為購置資訊軟硬體及雜項設備45,192 0300 設備及投資 45,192 千元,內容如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3,315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3,315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877 (1)汰換及增購個人電腦、螢幕、筆記型電腦 、印表機、投影機、數位相機、平板電腦 、多功能事務機及行動硬碟等4,543千元。 (2)為作業需求並配合保護智慧財產權,購買 資料庫管理系統、文書處理軟體、檔案編 輯軟體、影像處理軟體、升級作業系統、 辦公室軟體及防毒軟體3,382千元。 (3)系統開發費35,39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 非營業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財政及 主管決策等系統功能開發增修及提升12, 630千元。 <2>統計普查資訊整合平台建置計畫、家庭 收支訪問調查系統Web版、普查及地理資 訊系統等費用10,070千元。 <3>行政事務相關資訊系統功能新增及提升( 含行政知識網、公文及檔管系統、主計 人事、主計人員訓練、薪資系統、內控 平台等)3,690千元。 <4>強化資訊基礎環境建設及軟體共用機制 、加強資訊安全防護、精進對外服務網 站應用及推動辦公室行動化通訊及應用 等9,000千元。 2.雜項設備係汰換主訓中心配電設備450千元及 消防火警系統工程380千元、辦公室OA規劃300 千元、冷氣機10台426千元、空氣清淨機50千 元、無線擴音系統32千元、飲水機2台62千元 、開水機2台62千元、沙發椅組30千元、碎紙 機15千元、乾衣機5台45千元、鋼製公文櫃6組 25千元,合計1,877千元。 5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8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850 本總處各單位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本總處經常支出總額百分 0900 預備金 1,850 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1 第一預備金 1,850 59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00 3303101100 3303101200 3303101300 3303101400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特種基金預算 會計及決算業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核編及執行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12,222 4,135 1,990 2,695 34,100 75,125 0100人事費 779,963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0,891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361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1,639 - - - - - 0111獎金 107,020 - - - - - 0121其他給與 12,900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30,719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43,000 - - - - - 0151保險 52,157 - - - - - 0200業務費 30,669 4,135 1,990 2,695 34,100 75,125 0201教育訓練費 235 60 30 12 190 212 0202水電費 8,866 - - - - - 0203通訊費 2,284 550 280 138 1,194 1,564 0215資訊服務費 - - - - 400 838 0219其他業務租金 744 422 250 108 2,680 350 0221稅捐及規費 230 - - - - - 0231保險費 469 - - - - 1,630 0241兼職費 - - - - 1,053 13,104 0249臨時人員酬金 1,831 - - - - 7,560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96 50 10 390 13,552 29,894 0251委辦費 - - - 300 1,190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5 - - - 985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 48 - - 0271物品 3,001 429 160 318 541 636 0279一般事務費 7,284 1,970 1,150 1,040 10,751 16,225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920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5 32 15 - 44 60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29 6 50 - 43 - 60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00 3303101100 3303101200 3303101300 3303101400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特種基金預算 會計及決算業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核編及執行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289 478 25 96 1,265 2,670 0293國外旅費 - 90 - 220 110 - 0294運費 58 - - 2 48 263 0295短程車資 118 48 20 23 54 119 0299特別費 945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獎補助費 1,590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590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61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3303101600 3303109002 3303109019 3303109800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873 40,925 10,500 45,192 1,850 1,043,607 0100人事費 - - - - - 779,963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4,276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390,891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117,361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21,639 0111獎金 - - - - - 107,020 0121其他給與 - - - - - 12,900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30,719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43,000 0151保險 - - - - - 52,157 0200業務費 14,873 40,925 - - - 204,512 0201教育訓練費 3,322 362 - - - 4,423 0202水電費 1,639 - - - - 10,505 0203通訊費 265 4,002 - - - 10,277 0215資訊服務費 150 34,126 - - - 35,514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10 - - - - 4,764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 230 0231保險費 290 130 - - - 2,519 0241兼職費 - - - - - 14,157 0249臨時人員酬金 1,460 227 - - - 11,078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76 341 - - - 47,009 0251委辦費 - - - - - 1,490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 - - 990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40 - - - 88 0271物品 631 374 - - - 6,090 0279一般事務費 3,270 473 - - - 42,163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593 - - - - 1,513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6 - - - - 1,552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1 376 - - - 2,715 62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3303101600 3303109002 3303109019 3303109800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營建工程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 188 - - - 5,011 0293國外旅費 - 247 - - - 667 0294運費 - - - - - 371 0295短程車資 20 39 - - - 441 0299特別費 - - - - - 945 0300設備及投資 - - 10,500 45,192 - 55,692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0,500 - - 10,50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43,315 - 43,315 0319雜項設備費 - - - 1,877 - 1,877 0400獎補助費 - - - - - 1,590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 1,590 0900預備金 - - - - 1,850 1,850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1,850 1,850 63 行政院主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779,963 204,512 1,590 - 2 主計總處 779,963 204,512 1,590 - 行政支出 779,963 204,512 1,590 - 1 一般行政 779,963 30,669 1,590 - 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 4,135 - - 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 1,990 - - 4 會計及決算業務 - 2,695 - - 5 綜合統計業務 - 34,100 - - 6 國勢普查業務 - 75,125 - - 7 主計訓練業務 - 14,873 - - 8 主計資訊業務 - 40,925 -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3 其他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64 計總處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850 987,915 - 55,692 - - 55,692 1,043,607 1,850 987,915 - 55,692 - - 55,692 1,043,607 1,850 987,915 - 55,692 - - 55,692 1,043,607 - 812,222 - - - - - 812,222 - 4,135 - - - - - 4,135 - 1,990 - - - - - 1,990 - 2,695 - - - - - 2,695 - 34,100 - - - - - 34,100 - 75,125 - - - - - 75,125 - 14,873 - - - - - 14,873 - 40,925 - - - - - 40,925 - - - 55,692 - - 55,692 55,692 - - - 10,500 - - 10,500 10,500 - - - 45,192 - - 45,192 45,192 1,850 1,850 - - - - - 1,850 65 行政院主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10,500 -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 10,500 -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 10,500 - 330310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0,500 - 3303109002 1 營建工程 - 10,500 -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 - - 66 計總處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計 - - 43,315 1,877 - - 55,692 - - 43,315 1,877 - - 55,692 - - 43,315 1,877 - - 55,692 - - 43,315 1,877 - - 55,692 - - - - - - 10,500 - - 43,315 1,877 - - 45,192 67 本 頁 空 白 68 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0,89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361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1,639 六、獎金 107,020 七、其他給與 12,900 八、加班值班費 30,719 內含超時加班費16,463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超時加班 費實支數24,587千元之八成計19,670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43,000 十一、保險 52,15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79,963 69 行政院主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491 491 - - - - 8 8 27 27 18 17 11 14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491 491 - - - - 8 8 27 27 18 17 11 14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491 491 - - - - 8 8 27 27 18 17 11 14 70 計總處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39 39 216 216 - - 810 812 763,500 765,000 -1,500 39 39 216 216 - - 810 812 763,500 765,000 -1,500 39 39 216 216 - - 810 812 763,500 765,000 -1,500 1.本(103)年度預算員額810人, 包括政務人員2人、法定編制 人員489人、駐警8人、技工18 人、駕駛11人、工友27人、聘 用人員39人、約僱人員216 人 (其中包括配合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辦理基層統計設置基層統 計調查約僱人員192人)。 2.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 「派遣人員」、「承攬人力」 預算編列24,447千元如下: (1)臨時人員12,916千元: <1>「一般行政」進用4人,協 助檔案整理及公文繕打校 對工作,預算編列2,139千 元。 <2>「國勢普查業務」進用16 人,主要辦理普查與各項 按月抽樣調查資料審表、 檢誤、更正等相關工作, 預算編列 8,810 千元。 <3>「主計訓練業務」進用3人 ,協助辦理公文收發、講 座聯繫、教學器材維護管 理、園區清潔管理,以及 廚房管理等工作,預算編 列1,700千元。 <4>「主計資訊業務」進用1人 ,辦理公文、檔案管理及 薪資系統資料整理,預算 編列267千元。 (2)派遣人員7,020千元: <1>「一般行政」委外進用4人 ,負責電腦資料登錄及文 書處理預算編列1,400千元 。 <2>「會計及決算業務」委外 進用2人,負責電腦資料登 錄、文書處理工作,預算 71 行政院主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72 計總處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編列596千元。 <3>「綜合統計業務」委外進 用3人,支援國民幸福指數 及服務業調查,預算編列1 ,294千元。 <4>「國勢普查業務」委外進 用 10 人,期間 2 個月, 主要辦理受僱員工薪資附 帶專案調查表登錄、整理 、電話催報及訪問、資料 檢核更正等相關工作,預 算編列 660 千元;委外進 用 3 人,期間 10 個月, 主要辦理普抽查相關資料 整理、檢核及更正作業, 資料檔案建置及電話查核 作業,調查名冊地址座標 位置整理 查核及其他資料 處理相關作業之執行,預 算編列1,000千元,共計1, 660千元。 <5>「主計訓練業務」委外進 用6人,負責本訓練中心辦 公房舍環境清潔維護及餐 廳膳食廚房清潔維護等庶 務性工作,預算編列2,070 千元。 (3)承攬人力4,511千元: <1> 「一般行政」委外進用7 人,負責辦公房舍清潔維 護、機電設備維護保養等 庶務性工作,預算編列2,8 00千元。 <2>「主計訓練業務」委外進 用4人,負責本訓練中心門 禁安全工作及機電設備維 護保養,預算編列1,711千 元。 73 本 頁 空 白 74 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輛種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2.10 2,400 1,668 34.80 58 8 67 102年新購1。首長 專用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2.10 2,000 1,668 34.80 58 8 62 102年新購2。副首 長專用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2.10 2,000 1,668 34.80 58 8 62 102年新購3。副首 長專用車。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668 34.80 58 50 20 B4-9263。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668 34.80 58 50 20 DM-6805。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668 34.80 58 50 20 DM-6807。 1 公務轎車 4 88 .01 1,998 1,668 34.80 58 50 20 DM-6810。 1 公務轎車 4 92 . 7 2,988 1,668 34.80 58 50 25 3716-DC。 1 公務轎車 4 92 . 7 2,988 1,668 34.80 58 50 25 3718-DC。 1 公務轎車 4 92 . 7 2,995 1,668 34.80 58 50 25 3936-DC。 1 公務轎車 4 93 . 7 1,998 1,668 34.80 58 50 20 2856-DT。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5 .09 3,661 2,270 32.20 73 50 21 WP-455。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2 . 9 125 312 34.80 11 2 2 BQP-696。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 .05 125 312 34.80 11 2 2 750-EXC。 合 計 21,242 733 476 391 75 預算員額: 職 員 491 人 技 工 18 人 行政院主 警 察 0 人 駕 駛 11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39 人 合計: 810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8 人 約 僱 216 人 工 友 27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 20,683.07 191,419 1,463 3 7,791.88 8 二、機關宿舍 3 881.22 2,470 42 - - 1 首長宿舍 -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 731.52 1,426 26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 149.70 1,044 16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21,564.29 193,889 1,505 7,791.88 8 76 計總處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28,474.95 - - 1,471 - - - - 881.22 - - 42 - - - - - - - - - - - - 731.52 - - 26 - - - - 149.70 - - 16 - - - - - - - - - - - - 29,356.17 - - 1,513 77 行政院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1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1 103-103 退休人員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78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79 本 頁 空 白 8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年度 本年度預計 本 年 度 上年度 上年度核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7 77 914 7 80 968 考 察 1 12 220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4 43 447 5 61 721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2 22 247 2 19 247 實 習 - - - - - - 81 行政院主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考察先進國家政府會計理論及報 歐洲、美洲、 觀摩考察先進政府機關會計實務 103.01-103.12 12 1 告編製處理91 亞洲等先進國 處理,並就政府整體報表之編製 家 ,及政府會計報告架構之組成等 議題,與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進 行研討。 82 計總處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32 69 19 220 會計及決算業務 無 83 行政院主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 主要會議議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或地區 談判重點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2014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 東南亞地區 1.預算制度。 4 2 42 38 官員會議 - 93 2.公共支出管理。 3.財政政策及相關改革措施。 二.不定期會議 02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主辦之「20 泰國、菲律 參加國際購買力平價ICP相關 10 2 40 53 11年回合購買力平價國際比 賓等東南亞 研討及訓練會議。 較計畫」 - 89 國家 03參加SAS全球用戶社群主辦之S 美國 SAS GLOBAL USERS GROUP是由 7 1 51 40 AS全球論壇會議 - 3M 全球使用SAS軟體的使用者所 組成的非營利性組織,每年皆 會舉辦SAS GLOBAL FORUM,以 探討SAS軟體在各種領域的應 用實務與最新研究,讓全球SA S使用者藉此相互交流、激盪 創意。近年來,主要議題包含 商業智慧應用、統計與資料分 析、報表視覺化技術、資料探 勘與文字分析技術等。 04參加2014 舉辦美國會計學會 美國 美國會計學會年會(AAA Annua 8 1 45 61 年會(AAA Annual Meeting l Meeting )為國科會評定為 ) - 3M 會計領域第一級國際會議,該 會於每年八月初召開,提供各 界於會計與資訊科技相關領域 ,分享彼此研究成果與進行學 術交流。2014年研討會之關注 議題範圍涵蓋政府與非營利會 計、財務會計和報告、人工智 能/新興技術、資訊系統、內 部控制稽核等。 84 計總處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國地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0 90 中央總預算核編 泰國曼谷 99 .02 2 86 及執行 泰國曼谷 101.02 2 88 泰國曼谷 101.12 2 74 17 110 綜合統計業務 柬埔寨暹粒 101.03 3 9 菲律賓馬尼拉 101.07 2 9 馬來西亞吉隆坡 102.03 3 59 27 118 主計資訊業務 - - - - - - 23 129 主計資訊業務 - - - - - - 85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二、研究 01研習政府內部控制實務-91 歐、美、亞 觀摩實習歐洲、美洲或亞洲國家等先進政府機 103.01-103.12 15 1 洲國家 關內部控制實作情形,並就如何整合內部控制 、風險及績效管理與廉政相關工作等議題,與 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進行研討。 02研習美國農業普查及其資訊技術之 美國 1.美國2012年農業普查辦理情形。 103.01-103.12 7 1 運用-89 2.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處理流程及相關技術。 3.利用調查及公務資料更新母體資料庫情形。 4.調查資料缺失值及敏感性資料之處理情形及 相關技術。 5.農業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之運用地理資訊系 統發展情形。 86 主計總處 -進修、研究、實習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15 28 2 145 一般行政 0 45 50 7 102 國勢普查業務 0 87 行政院主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85,335 - - 2,580 987,915 01一般公共事務 985,335 - - 2,580 987,915 88 計總處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55,692 - - - - 55,692 1,043,607 55,692 - - - - 55,692 1,043,607 89 行政院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人費用 業務費用 合 計 1,198 292 1.3303101200 186 114 會計及決算業務 (1)精進政府會計報導之研究經 103-103 委託學術機構研究精進政府會計相關議題研究經費 186 114 費 。 2.3303101300 1,012 178 綜合統計業務 (1)國民幸福指數之研究 103-103 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 1,012 178 90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設備購置 其 他 合 計 - - - 1,490 - - - 300 - - - 300 - - - 1,190 - - - 1,190 9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伍、審議 (一)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總結 以下共識:原 102 年度中央政府(含 逕復。 果 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所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已依決議辦 八、通案 編列之 134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 理。 決議 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以「支領月退 休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 人員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 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 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 問金額為 18 億 668 萬 2,000 元,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含公務預 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另地方政府 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 亦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辦 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慰 問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 原則。 (二)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 一、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 照台北市標準,核發各機關學校員 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 工上下班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費業已全數刪除,至 103 年度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上下班 亦未編列該項補助費。 交通補助費非屬員工待遇,亦未有 二、行政院 102 年 1 月 18 日函分 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 行中央各機關,關於行政院 66 處超過 1 公里,即可支領,形同由全 年 6 月 28 日台(66)忠授二字第 民納稅錢變相為公教人員加薪,對 3434 號函(有關中央該項補助 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堪。 費比照台北市政府所定標準 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下,此 辦理)及行政院 96 年 8 月 8 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 日院授主忠字第 0960004542 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市、台 號函(有關交通費之補助補充 南市亦均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 規定)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停 為符社會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 止適用。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 三、機關部分:本總處已依決議辦 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 103 年度 理。 起,不得再編列。 (三)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編列政策宣導經費統刪 10%;各機關 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 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 9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 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 視,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 立法院;103 年度起,各機關(含附 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 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 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四)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下之業務費、委辦費、獎補助費中, 編列高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務機 關成為研究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 究成果如何應用於公務推動,顯有 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102 年度「委託研究費」統刪 5%,剩餘 部分由各機關自行調整、運用,以 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五)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水電費 67 億 7,151 萬 1,000 元,較 101 年度 58 億 3,390 萬 4,000 元,預算金 額漲幅 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 素) 。考量 101 年 6 月 10 日電價上漲 因素之後,102 年度估算用電量為 17 億 2,303 萬 788 度(3.93 元/度)仍 較 101 年度用電度數為 15 億 6,404 萬 9,330 度(3.73 元/度)增加 1 億 5,898 萬 1,458 度,增幅為 10.16%。按行政 院核定「四省專案」計畫個別執行 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執 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 年減少 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中央 政府各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 1% 目標,僅要求用電零成長,根據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折扣獎勵 措施,水電費亦有 5%之折扣,可以 撙節政府預算。因此,中央政府 102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刪 3%。 (六)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102 年度標準調降為每人 2,500 元。 9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七)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度編列 10 億 5,129 萬 6,000 元(尚不 包含部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 金之國外旅費) ,惟實際執行時計畫 項數變更或新增甚多,甚至選派人 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 外界詬病「假考察真觀光」。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 機關預算出國計畫 3,194 項,決算增 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及新增部 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均 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中選派 7 人赴馬來西亞「辦理 招生說明及宣導」 ,其中與招生業務 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同前往;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選派 11 人至日本辦理「投資臺灣、全球 招商說明會」,首長室秘書 2 人亦隨 行;交通部觀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派 3 人前往韓國辦理「臺韓觀光合作會 議」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關之政 風室 14 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 育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 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 計畫預算數 888 萬元,決算數亦增為 984 萬 5,000 元。此等預算執行與所 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與業務 無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 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 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國計畫人數 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備專長 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督 之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 除統刪 10%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 超過 10%者,照委員會審查結果) , 自 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數並 不得超出預算數,俾免浪費公帑。 9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八)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列 1 億 4,581 萬 2,000 元,依據行政 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 定」,「特別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 於贈禮、獎(犒)賞、招待、餽(捐) 贈、慰勞(問) 、餐敘…等支出,於 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相關贈禮、 餽贈、餐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量 減少,故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 統刪 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費」 刪 減 數 超 過 25% 者 , 改 列 為 刪 減 25%),以為撙節。 (九)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 本總處未編列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 員協會經費,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費。 27 條規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員 的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 賴納稅人繳稅支應之公務預算補 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大 選期間,除成立「馬吳競選全國公 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外,並在 該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 馬英九之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 中立。爰此,中央各機關(包括總 統府、考試院銓敘部、監察院、法 務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 衛生署、臺灣省政府…)補助公務 人員協會經費,應予刪減 30%。 (十)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討公務車輛汰換年限均延長 2 年,使 用里程數不得低於 12 萬 5,000 公 里,經按上開原則通案檢討,合共 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扣除各 委員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 恢復免予減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 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十一)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 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9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調查 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其 餘統刪 3%。 2.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 3.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 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10%。 4.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5.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外,其餘統刪 10%。 6.特別費:統刪 25%。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7.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 30%。本總處未編列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 費。 8.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3,840 元調降為 2,500 元。 9.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滿 8 年或 10 萬公里、救護車使用年 限滿 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不刪 外,其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 12 年、偵緝車與警用巡邏車未滿 7 年、首長與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公 務車輛使用年限未滿 10 年,或達以 上汰換年限,未滿 15 年且里程數未 超過 12 萬 5,000 公里所編列之汰購 經費。 10.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管、智慧財產局、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禽 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 勞工委員會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 9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查與管理、衛生署委託辦理長照整 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 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大陸委員 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國庫署、 賦稅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衛生署、 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 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 庫計畫、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 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 會議、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 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 移民署、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 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 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 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9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林業試驗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 良場、疾病管制局、中醫藥委員會、 食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 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本總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 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警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 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2%,其 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署、財政部、 關務署及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 工業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 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 能研究所、林務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3.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發展計畫、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 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 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 消防署及所屬、外交部、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中央 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 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 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9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共建設計 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人 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經濟建設委員 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 管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法務部主 管、國際貿易局及所屬興建高雄世 貿展會中心計畫、國家科學委員會 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業署及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關(構)合 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岸巡防總 局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其 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 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 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 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 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海洋 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 本總處未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 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 府機關間之補助。 院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內 9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 畫、警政署及所屬、兒童局辦理發 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 助、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 濟部捐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捐助財 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國 家科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 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 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 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 局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 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國防部主管、財政部、交 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疾 病管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省政 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本總處未編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出、一般性補助款、內政部辦理推 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局 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 計畫與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及療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 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財政部、 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7.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 本總處未編列獎勵金。 管、智慧財產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防部 所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 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環境保護 署、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8.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列「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7 億 4,265 萬 3,000 元與教育部「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3 億 6,429 萬元及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 億 4,878 萬 1,000 元。 (十二) 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 本事項由經濟部、行政院人事行政 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 總處逕復。 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家 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 過 1.2 個月。 2.自 101 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 1.2 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國 個月。 營事業主管機關逕復。 (十三)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一、預算法第 62 條之 1(以下簡稱 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附屬 本條文)意旨,在禁止政府以 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 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政策宣 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 導,以維護行政中立、新聞自 製作成本),惟其中未依預算法第 由及人民權益。「預算法第 62 62 條之 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條之 1 執行原則」係因應本條 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者,高達 1 文公布施行後,諸多機關反映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452 萬元。 部分政策宣導標示廣告後,恐 審核報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造成民眾誤解,爰會商相關機 101 年 6 月雖配合訂定「預算法第 關探究立法意旨後,在不逾越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 ,但內容卻自 立法意旨之前提下所為之規 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及公信 範,並無逾越或牴觸本條文規 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 定,亦無置入性行銷之疑慮。 安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 二、各機關在政策宣導執行上已 主管同意後,排除適用等「豁免條 逐漸上軌道,刊播媒體時多已 款」 ;然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並無排 揭示「廣告」二字。但本條文 除適用之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明 規定政策宣導應標示「廣告」 顯牴觸預算法第 62 之 1,自應無 二字,使外界產生誤解,以政 效。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 策宣導上有無標示廣告,據以 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執行, 質疑政府推動不得進行置入 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審計部持 性行銷之決心,並認為以執行 續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 原則排除本條文應標示廣告 預算法規定者,應予檢討改進。 之規定,有適法之疑義。為根 10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本解決其執行之爭議,本總處 於 102 年 3 月 5 日函請中央機 關及地方政府提供依本條文 規定辦理政策宣導之窒礙及 修法建議,經彙整各機關意見 後,於 102 年 7 月 23 日召開 會議邀集相關機關之主辦會 計共同研商,將賡續循行政機 關修法程序進行相關作業。 三、機關部分:本總處已依決議辦 理。 (十四)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 一、配合決議事項,本總處已於 列,於預算書中僅表達工程經費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 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於 製作業手冊單位預算書表格 資本支出預算項下,編列透明度 式規定,各機關歲出計畫提要 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機 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內,應明確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 表達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金 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 額及計算方式。 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 人事費、租金、設備費、訴訟費、二、機關部分:本總處 103 年度未 編列工程管理費。 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因 公派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 自行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 費,恐有淪為各機關私房錢之 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資訊 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 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機關應於 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程管 理費提列標準、金額及計算方 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各機 關相關工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 將查核情形併予 103 年度決算審 核報告揭露。 (十五)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工文康活動訂定實施要點,第四點 逕復。 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已依決議辦 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 理。 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然而公教人 10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 動,如再允以公假參加,則為雙重 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級機 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 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 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感 20 不佳。 (十六)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本事項由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 中,列有「生育補助(2 個月俸 總處逕復。 額)」、「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 高 5 個月俸額)」等未具法源之生 活津貼,而公教人員保險法中另訂 有眷屬之「喪葬津貼(最高 3 個 月俸給)」;惟查「勞工保險」及「國 民年金」等相關法規, 「生育給付」 係為保險給付項目,另查「勞工保 險」亦將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 列入保險給付項目。為求社會保險 之一致性,並令相關給付有所依 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 敘部等相關單位,於半年內提出將 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眷屬死 亡之「喪葬給付」改列為軍公教人 員保險給付項目之修法草案,送立 法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 關編列預算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十七)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 本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合政府政策所成立,且為公益性 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財 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 團法人之主管機關逕復。 目前政府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 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 多逕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 標準,未視其營運結果,不論營 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 賦予之公權力事項,非自行拓展 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 取最高 4.6 個月之獎金,實有未 1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當。爰要求自 102 年度起政府捐 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 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 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 標準考核發放。 (十八)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 本事項由各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 任至各公股民營事業、轉投資公 逕復。 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理事 長)、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 經理(秘書長)常編列過高之「公 關費」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 (理事長)、副董事長(副理事長) 及總經理(秘書長)使用,易造 成上述兩項費用淪為私用,為 此,要求自 102 年度起,行政院轄 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 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 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 之「公關費」或「特別費」編列。 (十九)依審計部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 本事項由各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 算審核報告,各主管機關捐助之 逕復。 財團法人共計 157 家、基金總額 2,242 億 2,200 餘萬元。政府捐助 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 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 分任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 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 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 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致 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 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 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 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用、 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 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 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 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 退場計畫。 10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 一、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已依決議辦 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保險 理。 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 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 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 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對於身 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 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 出兩點強烈訴求:1.行政院應要求 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 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 費需求考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 成應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會福利 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發聲 與權益。 (二十一)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 本事項由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 購併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 會、經濟部、法務部逕復。 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 員會、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關, 以杜媒體超級怪獸嚴重壟斷、損 害言論自由。 (二十二)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方式,藉由舉借債務支應債務還 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以舉新 還舊方式遞延,無法實質有效減 少債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 度,俾確實降低債務負擔,避免 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其他政 務支出。行政院應於 102 年 6 月 前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中 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並 研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 償債制度,以積極處理公共債務 並強化財政管理效能。 10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三)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据,財源嚴重不足,無法釋出足 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政 收支差短,為解決地方政府債務 累積龐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 擠政務支出,特別是新升格直轄 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政府 龐大債務,而嚴重影響財政調 度。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是否設置 「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由基金 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債務,並搭配每年由中央及地方 政府共同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 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 實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 規範,來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 累積龐大問題,並重建社會大眾 及國際機構對我國政府財政管 理信心。 (二十四)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朝野黨團 逕復。 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未發放工程 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排除於 獎金。 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二十五)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案檢討不休假加班費,鑑於公務 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 休假,以即時因應處理相關業 務,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 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免予刪 減。 (二十六)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案檢討休假補助,鑑於公務人員 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給「不 休假加班費」 ,後為撙節支出及 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 休假並將休假旅遊補助結合國 旅卡方式發給,現行制度對促進 國內經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 減。 10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七)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案檢討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生活 之照顧,且在少子化趨勢及國人 生育年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 項助學措施亦屬政府鼓勵生育 之一環,免予刪減。 (二十八)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 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逕 華之時光給國家,任勞任怨,卻 復。 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導致 退休人員背負污名,對所有軍公 教人員著實不公。退休軍公教人 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主要係政 府考量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 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確屬 微薄,實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 要。然而,在近年軍公教人員退 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 經情勢較為險峻之際,對年終慰 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得不 做的抉擇。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 分配,調整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 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獻的 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之適當照 顧,要求行政院 101 年年終慰問 金應以「照顧弱勢」及「對國家 有重大犧牲貢獻」(「關懷忠良」) 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 括「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元 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 , 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 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族;因公傷 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員」 。 另因公死亡之公教人員遺族及 因公傷殘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 內。 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 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成負面的 影響,102 年以後應以 101 年注 10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意事項所訂的內容為底線賦予 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 立法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 之要求。 陸 、 審 議 (十七)承擔政治責任為政務官之職,部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結果 會對法案之態度,皆為政治決 內政委 定,亦為重大之政治責任。故法 員會 案主管部會列席立法院各委員會 歲出部 分 作法案說明時,皆應由政務首長 第2 款 或政務副首長代表,以符合民主 第1 項 政治運作之常規。 行政院 主管 財政委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分別為 一、因我國政府推動內部控制旨 員會 我國預算編製與決算審核的重要單 在合理促使達成施政效能、遵 歲出部 位,政府機關決策者及施政計畫主 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及 分 管人員,為了達成使命或施政計 提供可靠資訊等目標,機關之 畫,需要有效控制達成使命的因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以下簡 素,積極建置內部控管機制,並持 稱內控聲明書)宜比照我國企 續追蹤。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審計部 業涵蓋該等整體性目標,且基 應擔任領頭羊角色,評估將「財務 於政務特性尚無凸顯強調財 報導內部控制確認聲明書」納入兩 務報導層面之必要,現階段宜 單位 102 年度總決算書的可行性,同 比照我國企業與美國聯邦部 時逐步要求政府其餘各機關加以落 會之作法,由機關就整體內部 實,以對政府內部控制良窳,進行 控制制度之有效程度,據以出 覆核及確認,以此考核單位和主管 具內控聲明書;另若將內控聲 的施政績效。 明書納入側重財務報導層面 之年度決算書,則與其涵蓋目 標及提供合理確認之範圍未 臻一致,爰參考國內多數企業 之作法,由試辦機關於其自身 網站公開揭露內控聲明書。 二、為順利推動各部會簽署內控 聲明書相關作業,規劃採試辦 方式循序漸進推動,俾利適時 檢修相關機制,特訂定第一階 段試辦簽署內控聲明書推動 計畫,選定 6 個組織調整已定 案且依規定設計完成內部控 10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制制度之二級或三級機關(行 政院主計總處、法務部、國立 故宮博物院、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法務部矯正署、內政部 入出國及移民署)參與試辦。 三、試辦機關原則應於本(102)年 度終了日前完成覆核內部控 制制度評估作業及辦理內部 稽核工作,俾利於內控聲明書 之聲明日前即時發現並完成 內部控制重大缺失之改善,另 原則應於覆核評估作業與稽 核工作結束後 2 個月內,作成 本年度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 度有效程度之整體結論與內 部稽核報告,並於 103 年 8 月 底前再就本年度相關缺失,連 同監察院及審計部等外部意 見,將改善情形作成追蹤複查 表,及確定應揭露之重大缺失 項目,由機關首長據以簽署本 年度內控聲明書。 四、為藉由績效評估管考,督促各 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機 制,已於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102 年度及 103 年度施政計畫 「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共 同性目標,增列「增(修)完 成內部控制制度項數」及「辦 理內部稽核次數」等指標及其 衡量標準。 (二)會計法、審計法與預算法等法律, 為使會計法、預算法等財務法規互 對政府各機關預算、決算、審計等 有關聯事項之用語、定義臻於一 會計審計業務之規定互有連動及關 致,以及因應社經環境變遷等多元 聯,有鑑於本質相同之事物應為一 實務需求等,本總處經成立會計法 致性規定,且會計法已數十年未全 研修小組,積極進行該法之全盤研 面審視全文增修調整,行政院主計 議,並召開多次會議研討,於本 總 處 應 與 審 計 部 研 商 設 置 專 案 小 (102)年 7 月間初步討論定案, 組,就會計法、預算法、審計法等 各法規互有關聯事項,初步已修正 10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相關法律條文,儘速檢討並提出修 趨於一致。另基於前述修正涉及各 正草案之工作進度時程,以使相關 機關會計業務處理相關規範,為使 業務之定義歸於一致。 草案內容更臻周妥,刻函請各機 關、審計部(供其研修審計法參考) 等表示意見中。 (三)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 經研議後,將於 103 年度中央政府 出機關別預算表係按機關別分列各 總預算案,修正「直轄市及縣市專 政事別預算,惟政事別科目「專案 案補助」業務計畫科目為「直轄市 補助支出」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及縣市其他基本財政支出補助」, 政府之專案補助款名稱易於混淆, 俾利大院辨別補助事項性質。 不易於科目名稱明顯辨別,基於預 算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預算科目名 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 ,中央 主計機關應適度修正科目名稱,以 利立法院辨別補助事項性質並審 查。 (四)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對 一、現行中央對地方補助款,包括 地方政府之各項補助款,除各機關 計畫型補助款與一般性及專 自行編列之計畫型補助款外,行政 案補助款,其中一般性及專案 院主計總處研議將各項補助計畫之 補助款係屬財政補助性質,為 預期績效、擬變更或擬設定之各項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其詳細支 支出、分配各地方政府金額與分配 用計畫係由地方政府依行政 方式等資料,納入中央政府總預算 院所限定之支出範圍及原則 案,俾供審議,以符法制。 予以通盤檢討分配後,整體表 達在其年度預算書內。 二、另本總處於該項補助款分配 與設算過程中,均邀集中央相 關機關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一起研商,每年度並於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補助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科目項下各業務計 畫說明欄中,就各補助項目與 內容予以敘明。此外,大院審 議上開科目預算時,本總處亦 於對大院書面報告中,提供一 般性補助款之分配公式及明 細,顯示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 之揭露,已相當透明化與公開 化。 11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五)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補助 一、每年度各地方政府獲配之一 款之編列及監督方式應促使縣市政 般性補助款,係編列於「補助 府專款專用,並切實監督不適當之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科目項 經費挪用。另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 下,並在該科目各業務計畫說 助資訊應主動公開,俾報表使用者 明欄中,除已就各補助項目與 窺知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對象及項 內容予以敘明外,另大院審議 目。又目前政府補助經費之表達過 上開科目預算時,本總處於對 於簡略,無法供資訊使用者充分了 大院書面報告中,亦提供一般 解中央政府對各地方政府財政補助 性補助款之分配公式及分配 情形,與預算法第 38 條立法精神欠 明細,並自 100 年度起將對各 符,且運用彈性過大,允宜檢討於 地方政府分配明細公告於本 總預算案內詳列,並依政府資訊公 總處網站,顯示中央對地方一 開法規定,向社會大眾及監督機關 般性補助款之揭露,符合透明 公開補助經費之分配方式,以符透 化與公開化原則。 明化及公開化原則。 二、前述之補助款中央均限定支 出範圍,且對於部分攸關民眾 生命財產之優先施政項目,再 採指定用途並指定項目方 式,規定地方政府應專款專 用。每年度中央均依考核要點 規定,就各地方計畫及預算執 行效能進行監督考核,並依考 核結果作為增減對各地方補 助款之參據。 (六)針對中央主計機關基於審編中央政 一、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府總預算及控管單位預算額度之職 補助辦法規定,計畫型補助款 責,應要求各主管機關確實依照中 係編列於中央各部會預算項 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 下,並由部會負責經費之分配 法等規範,將應予公開事項,於政 與督導事宜。其中中央各部會 府資訊公開專區予以公開。 於確定次一年度補助項目 後,應訂定審查、評比標準通 知直轄市、縣市於期限內提出 申請,經完成相關審查作業於 核定補助計畫時,應切實敘明 補助之對象、項目及金額,並 於網站公告。中央各機關應就 受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查核管 考,結果並應公布於機關網 站。 1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一般性補助款係編列於「補助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科目項 下,並在該科目各業務計畫說 明欄中,除已就各補助項目與 內容予以敘明外,另大院審議 上開科目預算時,本總處於對 大院書面報告中,亦提供一般 性補助款之分配公式及分配 明細,並自 100 年度起將對各 地方政府分配明細公告於本 總處網站,顯示中央對地方一 般性補助款之揭露,符合透明 化與公開化原則。 (七)查電子發票推動迄今,現行加入試 本總處配合推動電子發票憑證核 辦之國營事業數仍不多,爰請財政 銷相關事宜如下: 部積極推動,行政院主計總處配合 一、有關機關可自電子發票整合 辦理電子發票憑證核銷相關事宜, 服務平台下載電子發票後列 以有效推動電子發票政策。 印紙本進行報支作業,原需由 財政部轉請本總處及審計部 同意後辦理,為利電子發票順 遂推動,本總處經協洽審計部 同意後,於 101 年 12 月間授 權財政部可本權責審認是否 同意各機關申請試辦作業,以 節省行政作業。 二、本總處已完成電子發票核銷 平台資訊系統建置事宜,可自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接收 資料,並自本(102)年 3 月 啟動財政資訊中心與本總處 2 家試辦作業。 三、財政部於本年 7 月間成立電子 發票工作圈,本總處為其成員 之一,本總處將配合財政部推 動時程,協處辦理有關電子發 票報支事宜。 11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財政委 (一)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中央挹注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13 日向大 員會 地 方 專 案 補 助 之 監 管 及 考 核 不 確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大院 歲出部 實 , 且 未 確 切 掌 握 無 薪 假 實 行 情 102 年 6 月 5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分 形 , 怠 忽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應 有 職 1020702820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 第2款 責。爰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除人事 支在案。 第2項 費與法定支出外,其餘預算凍結十 主計總 分之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定期公 處 布及彙整「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 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資料,且 建置於行政院主計總處「中華民國 統計資訊網」的統計資料庫;並將 102 年度上半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 對實際專案補助彙整、監管及考核 實際執行情況,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以彰顯 行政院主計總處其法定職權。 (二)由於國民生活痛苦不堪,凍結行政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13 日向大 院主計總處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大院 項下委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調查相 102 年 6 月 5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關經費 60 萬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 1020702820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 支在案。 始得動支。 (三)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第 6 目「國勢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13 日向大 普查業務」項下國民幸福指數主要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大院 指標調查之訪查費、審核費及複查 102 年 6 月 5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費 70 萬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 1020702820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 支在案。 動支。 (四)鑑於國庫困窘,政府預算編列應以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13 日向大 撙節開支為重點。爰針對行政院主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大院 計總處歲出所編列主計訓練業務, 102 年 6 月 5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102 年度預算數較 101 年度預算數 1020702820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 增加 98 萬 9,000 元,因逐年增加於 支在案。 理不合,爰此,102 年度行政院主計 總處第 7 目「主計訓練業務」編列 1,620 萬元,凍結 98 萬 9,000 元,俟 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11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五)102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資訊 本總處業於 102 年 5 月 13 日向大 業務」編列 4,436 萬 3,000 元,為激 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大院 勵行政院主計總處建置智慧型手機 102 年 6 月 5 日以台立院議字第 對外服務行動化 APP 應用程式,並 1020702820 號函復本總處:准予動 以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建構之 支在案。 APP 程式「World in Figures」為藍 本,爰此,102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 第 8 目「主計資訊業務」編列 4,436 萬 3,000 元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做為 行政院主計總處資訊業務開發計畫 之具體實踐,俟應用軟體程式經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認定核可後,始得 動支。 (六)中央政府可依直轄市與縣(市)政 一、依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 府施政計畫之執行效能、年度預算 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 編製或執行情形、相關開源節流績 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 效等進行監督考核,並可依考核結 府計畫及預算考核之範圍包 果增加或減少年度一般性補助款。 括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 惟現行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各直轄 施、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 市及縣市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 及執行情形等四大面向,係由 及執行情形,缺乏具體考核內容及 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行政院 建議改進事項。行政院主計總處應 研考會、財政部及本總處依業 於網站中適度公開對地方政府之各 務職掌分別辦理。其中財政績 項補助情形,包括補助規定、審查 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 核定排列優先順序之計畫、管考查 形之考核內容,包括年度累計 核結果等,以促進補助款編製、執 債務餘額及其增減變化情 行及考核之公平性。 形、開源績效執行率考核、開 源績效總效益考核、年度預算 編製及執行情形(如年度總預 算案是否收支平衡與年度歲 入、歲出預算或決算數額變化 情形)等項目,均有明確考核 內容及具體規範,每年度亦依 考核結果增減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當年度或以後年度所 獲之一般性補助款,且各地方 政府整體考核結果亦自 101 年 度起,已逐年公布於本總處全 球資訊網。 11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補助辦法規定,中央對地方 政府之補助款包括一般性補 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其中一 般性補助款屬地方財政補助 性質,係由本總處逐年按一致 性公式設算分配;而計畫型補 助款係由中央政府各部會本 權責辦理,各部會應就補助項 目、補助比率與計畫評比標準 等訂定處理原則及執行管考 規定,並通知各地方政府。前 述計畫型之補助與管考規定 等資訊公開,則由各補助計畫 主管機關自行辦理。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