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總說明-----------------------------------------------------------------------------1-24 貳、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25-26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27-29 叁、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31-3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一) 一般行政--------------------------------------------------------------36-38 (二)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39-40 (三)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41 (四) 會計及決算業務-----------------------------------------------------42-43 (五) 綜合統計業務--------------------------------------------------------44-48 (六) 國勢普查業務--------------------------------------------------------49-53 (七) 主計訓練業務--------------------------------------------------------54-55 (八) 主計資訊業務--------------------------------------------------------56-58 (九) 一般建築及設備-----------------------------------------------------59-62 (十) 第一預備金 -------------------------------------------------------------- 6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64-6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70-7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72-73 六、人事費分析表------------------------------------------------------------------ 75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76-79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81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82-83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84-85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7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88-89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90-91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92-93 十五、委辦經費分析表----------------------------------------------------- -94-95 十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96-136 壹、總 說 明 行政院主計總處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規定,本總處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普查及抽 樣調查事宜。主要業務係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統計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中央政府公務機關總預、決算及附屬單位預、決算之審核彙編,預、決算書表格式 之訂定,各種會計制度之核定,總會計業務之處理,各機關單位及附屬單位會計報告 之審核,政府內部審核機制之訂定,與政府內部控制業務之規劃及督導;綜合性統計 之編算與分析,如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總供需估測、產業關聯統計,以及統計 方案及統計標準之制定頒行;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等普查與人力 資源、受僱員工薪資等各種專案抽樣調查方案及實施計畫之擬訂審議與執行;推動主 計業務資訊化,開發中央及地方政府共通之歲計、會計及統計資訊系統,並配合辦理 相關資訊系統之功能增修、諮詢服務及維運管理等作業;各機關主計人員任免遷調、 考核獎懲、訓練進修等事項。另辦理對地方預、決算與會計業務之督導及共同性事項 規範之訂定,地方公務統計之督導、彙編與考核,臺灣省物價統計、國民所得統計、 國富統計等資料之調查、蒐集與彙編等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主計長綜理本總處處務;副主計長襄助主計長處理總處業務;綜合規劃處設四 科,分別辦理主計制度之規劃研究、行政管考之綜理彙辦、政府內部控制業務之綜合 規劃及督導等業務;公務預算處設八科,分別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事項、各部會 預算編審及執行事項、預算相關法規及作業規範之修訂、中央對地方補助款之核算與 直轄市、縣(市)政府歲計之考核及督導等業務;基金預算處設五科,分別辦理中央政 府附屬單位預算審編、執行及預算管理制度之建立、財團法人、信託基金及行政法人 預算編送相關規定之訂修,以及督導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製等業務;會計決算處 設四科,分別辦理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務機關及附屬單位之會計、決算業務,及強化政 府內部審核機制等業務;綜合統計處設八科,分別辦理統計法制、標準與公務統計管 理、社會指標統計、物價統計、國民所得與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總供需估測與經濟預 測、產業關聯統計、家庭收支調查、統計資訊管理與服務等業務;國勢普查處設七科, 分別辦理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普查,人力資源、受僱員工薪資及 各種專案抽樣調查,國富及生產力統計分析、普查資料庫建置、統計調查與基層統計 調查網管理等業務;主計資訊處設五科,分別辦理公務資訊、基金資訊、統計資訊、 行政資訊業務之發展及相關系統之維運管理等業務;主計官辦理主計法規、方案、制 度等規劃、審議等業務;秘書室設三科,分別辦理文書收發、繕校、檔案管理、公文 稽催、印信典守、財物管理、款項出納、政府採購、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工友 管理及庶務等業務;人事處設四科辦理全國主計人員人事管理業務;政風室辦理主計 廉政業務;主計室辦理本總處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主計人員訓練中心辦理全國 主計人員訓練業務;法規會辦理總處法制業務;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辦理國民經濟會 計、全國總供需估測、家庭收支與所得分配統計方法之改進與審議,及相關統計結果 之評審事項。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 1.組織系統圖 主 計 會 議 綜 合 規 劃 處 公 務 預 算 處 基 金 預 算 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組 織 系 統 圖 會 計 決 算 處 綜 合 統 計 處 國 勢 普 查 處 主 副 主 主 計 資 訊 處 主 任 計 人 事 處 計 秘 秘 書 室 長 長 書 政 風 室 主 計 室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 任 務 編 組 ) 法 規 會 ( 任 務 編 組 ) 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 任 務 編 組 ) 2. 預算員額說明 本總處法定編制員額職員 527 人,本次預算(104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 配置職員預算員額 491 人,核定有案聘用人員 39 人、約僱人員 24 人、技工 17 人、工友 24 人、駕駛 11 人、駐警 8 人,與配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基層統計 設置基層統計調查約僱人員 198 人,合計 812 人。 2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 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總處掌理全國歲計、會計、統計及主計資訊事宜。所辦理各項業務具有相互為 用的整體性,亦即辦理政府預算編製,預算執行控管,會計作業管理,製作決算,並 根據相關公務登記以及調查資料產生經社統計結果,復以統計結果作為編製施政計畫 與預算的參據。施政願景為「宏觀分配整體公共資源,促進資源運用效益,建置國際 化政府會計規範,增進政府財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府統計效用,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 能;結合資訊應用,再造行政效能,成為國家建設重要推手」。 本總處依據行政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總處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完備資源妥適分配機制,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精進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強化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功能,以有效控制歲出規模, 提升支出效率,杜絕支出浪費,健全政府財政;另檢討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持續監 督與考核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成效,提升補助款使用效能。 2.健全政府會計制度,強化政府會計管理 為使各機關落實預算執行之控管、提升財務運用效能及強化內部審核機制,賡續精進 各機關會計決算事務處理作業,並提供具體改善建議,以協助各機關發揮會計輔助管 理功能。 3.提升政府統計品質,發揮支援決策功能 參考先進國家統計技術及方法變革,持續檢討修正我國國民所得生產面統計方法,並 充實改進相關統計項目,達成精進國民所得統計生產面統計項目作業目標。參考先進 國家作法,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以降低現有的維護成本,並提升資料之正 確性及時效性。 4.健全地方政府公務統計制度,提升地方統計效能 輔導地方政府建置完整公務統計制度,並推動基礎統計資料整合應用及共通性統計資 訊系統,以精進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並訂定推動策略及目標,協助提升地方統計 服務效能。 5.精進基本國勢及抽樣調查統計,提供施政決策所需資訊 研訂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實施計畫,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與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試驗 調查,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分析與常住人口推計研究,並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受 僱員工薪資調查,提供就業失業等勞動供需面資訊,運用資訊技術,加強統計資訊推 廣與應用;編製國富統計,加強統計調查管理,健全基層統計調查網。 3 6.發揮內部控制功能,協助達成施政目標 積極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並發揮縱向與橫向的聯繫及統合功能,以逐步穩健推動 各項作業;另加強督導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等規範,並責由 主管機關督促所屬配合辦理,以協助各機關加強內部管理,達成施政目標。 7.整合主計資訊應用,提升主計業務效能 持續推動各項主計資訊作業之發展與推廣,強化主計應用系統功能;建構雲端歲計會 計資訊服務平台,增進各項主計資訊加值應用,加強決策支援功能;集中規劃開發通 用性主計業務套裝軟體,減少重複之資訊投資,增進工作績效;提升資訊資源管理效 能,精進網站應用服務。 8.落實特種基金預算管理,以提升基金營運效能,並增裕國庫收入 加強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審編及執行,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基金資源運用效能; 審慎評估及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設置及存續,活化基金資金運用。 9.加強培育與訓練,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訂定「全國主計人員 104 年度訓練進修實施計畫」,據以舉辦主計人員各項核心能力 訓練與中高階主計人員培訓,以及運用多元學習管道,辦理溝通與宣導能力、執行力、 應變力及管理能力等教育訓練,並運用「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管控及查核訓 練進修計畫執行情形,以落實計畫之執行,俾有效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 10.提升研發量能 精進政府會計報導;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社會聯繫、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調查;精 進統計及普查等作業方法以提升效率,強化決策支援功能。 11.推動跨機關服務及合作流程 簡化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付款憑單及轉帳憑單簽核流程,憑單改以電子簽章線上簽核 取代紙本遞送簽核,辦理「縣市憑單線上簽核作業推廣計畫」,逐年推廣系統至縣市 政府使用,以減少付款憑單及轉帳憑單紙本遞送作業,縮短行政作業時間。 12.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強化內部控制,協助發揮興利及防弊功能;依業務重要性及風險性,訂(修)定有效 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辦理內部稽核工作,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作。 13.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強化資本支出預算執行,增進資產使用效益;加強各類計畫之先期審議作業,衡酌計 畫執行能力,覈實編列各項計畫之經費需求;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停辦不具經濟 效益計畫,並以最少經費達成施政目標。 14.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配合行政院員額管制政策,合理調整機關員額,透過強化員工終身學習及組織學習能 力,以達成提升公務人力素質,增進機關管理效能之目標。 4 (二)104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目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標值 一 完備資源妥適分 1 預 算 案 歲 出 編 列 數 1 統計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總 1.5% 配機制,提升資 超 出 中 程 歲 出 概 算 數據 數-中程歲出概算額度)÷中 源運用效益 額度之比率 程歲出概算額度】x100﹪ 二 健全政府會計制 1 會 計 決 算 作 業 改 善 1 統計 (改善精進之會計決算作業 80% 度,強化政府會 精進達成率 數據 項數÷預計改善精進之會計決 計管理 算作業項數)x100% 三 提升政府統計品 1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生 產 1 統計 (累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個 80% 質,發揮支援決 面 各 統 計 項 目 精 進 數據 數÷預計改進統計資料項目總 策功能 作業達成率 個數)x100% 2 精 進 總 體 統 計 資 料 1 統計 (累計改進統計資料維護項 79% 庫維護作業完成比 數據 目個數÷預計改進統計資料維 率 護項目總個數)x100% 四 健全地方政府公 1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統 計 1 統計 (累計推動策略項目數÷預計 60% 務統計制度,提 推動策略完成比率 數據 推動策略項目總數)×100% 升地方統計效能 五 精進基本國勢及 1 普 查 及 抽 樣 調 查 作 1 統計 (作業執行完成累計數÷總作 64% 抽樣調查統計, 業完成率 數據 業執行數)x100% 提供施政決策所 需資訊 六 發揮內部控制功 1 推 動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1 統計 (年度重點工作執行完成數÷ 89% 能,協助達成施 機 制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數據 預計年度重點工作推動總項 政目標 達成率 數)x100﹪ 七 整合主計資訊應 1 通 用 型 薪 資 系 統 開 1 統計 【(累計推廣機關薪資系統開 80% 用,提升主計業 發成本節省率 數據 發成本-累計使用通用型薪 務效能 資系統成本)÷累計推廣機關 薪資系統開發成本】x100% 2 雲 端 歲 計 會 計 資 訊 1 統計 【(累計推廣機關歲計會計系 45% 服務維運成本節省 數據 統維運成本-累計雲端服務 率 維運成本)÷累計推廣機關歲 計會計系統維運成本】x100% 八 落實特種基金預 1 核 編 營 業 基 金 及 作 1 統計 【(核編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 22.5% 算管理,以提升 業基金年度盈(賸)餘 數據 年度盈(賸)餘-各基金主管 基金營運效能, 超 出 主 管 機 關 核 列 機關核列盈(賸)餘)÷各基 並增裕國庫收入 數之比率 金主管機關核列盈(賸)餘】 x100% 九 加 強 培 育 與 訓 1 幹 部 培 育 班 受 訓 成 1 統計 (幹部培育班受訓成績優等 20% 練,提升主計人 績 優 異 學 員 職 務 調 數據 學員職務調整人數÷幹部培育 員之價值與能力 整比率 班受訓成績優等學員尚未辦 理職務調整總人數)×100% 2 年 度 培 育 班 次 學 員 1 統計 (培育班次學員期末測驗成 84% 學習成效 數據 績達 80 分以上人數÷培育訓 練班次學員總人數)×100%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5 (三)104 年度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指標 共同性目標 評估 評估 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制 方式 一 提升研發量 1 行 政 及 政 策 研 1 統計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 0.3% 能 究經費比率 數據 費÷年度預算)×100% 二 推動跨機關 1 跨機關合作項 1 統計 行政院「全面推廣政府服務流 主辦 1 項 服務及合作 目數 數據 程改造」工作圈或國家發展計 流程 畫中與推動服務流程工作有 關之跨機關合作項目數 三 落實政府內 1 辦理內部稽核 1 統計 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 12 項 部控制機制 工作 數據 關)所擇定執行稽核之業務或 事項之項目數,連同稽核結果 已研提具體建議並經機關採 納之稽核項目數之合計數 四 提升資產效 1 機關年度資本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 92.8% 益,妥適配 門預算執行率 數據 本門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 置政府資源 餘數)÷(資本門預算數) × 100%(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年度 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 4% 出概算額度內 數據 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 編報情形 列數)÷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 額度核列數】×100% 五 提升人力資 1 機關年度預算 1 統計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 0% 源素質與管 員額增減率 數據 數)÷本年度預算員額】×100 理效能 % 2 推動中高階人 1 統計 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 1 員終身學習 數據 關)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 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 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 中高階公務人員(合格實授薦 任第 9 職等以上公務人員)參 訓人數達該主管機關(含所屬 機關)之中高階公務人員總人 數 45﹪以上。 註:評估體制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6 (四)104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一、一般行政 政府內部控制 其它 一、訂(修)頒辦理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年度重點工 規劃及督導 作。 二、增(修)訂內部控制相關規範,以完備整體內部控 制機制。 三、加強政府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四、辦理內部控制宣導與訓練。 五、督導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各項 工作。 六、審議或備查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提報檢討現有內 部控制作業辦理情形。 七、協助行政院所屬主管機關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 估、內部稽核與推動試辦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相關作業。 二、中央總預算 中央政府總預 其它 一、研提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 核編及執行 算之核編與執 料,與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議。 行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推估未來 4 年中程預算 收支規模,核定分行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 度。 三、依照施政方針,擬訂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 辦法,並依照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則,訂定中央 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概算,彙編 105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五、檢討強化總預算業務作業流程及資料庫建置等。 六、檢討修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七、賡續檢討改進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 地方政府主計 其它 一、研(修)訂 105 年度直轄市、縣(市)地方總預算 業務之督導與 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規範,並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 查核 與執行之督導,推動辦理相關預警機制等。 二、編印 104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編及建立 歷年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俾利分析 地方財政資料等。 三、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三、特種基金預 特種基金預算 其它 一、研提增進特種基金經營效能之建議,作為行政院訂 算核編及執 核編及執行 定施政方針之參考。 行 二、擬訂國營事業計畫總綱,陳院核定後分行各事業主 管機關,據以擬定其事業計畫。 三、訂頒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法、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 製要點。 四、合理核列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盈餘目標及重要投資目 標等,並配合政府財政需要,妥訂盈(賸)餘繳庫 額度,以增加國庫收入。 五、編製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送請立法院審議。 7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六、修訂中央政府、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 行要點等相關規定,杜絕浪費,進而有效提升特種 基金之經費使用效能。 七、運用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共同軟體,提 高基金預決算及綜計表編製作業效率。 八、賡續檢討並督促改進各特種基金預算之執行。 九、審慎規劃特種基金之設置。 十、持續檢討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存續。 十一、持續推動國營事業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精進 預算編製相關作業。 十二、積極推動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 十三、加強活化特種基金之資金,並對長期虧絀之基 金,持續督促積極檢討。 四、會計及決算 中央總會計總 其它 一、按月彙整分析各機關預算執行狀況,對於執行進度 業務 決算之處理與 落後機關,適時督促檢討改善。 核編 二、辦理 104 年度中央總會計事務處理。 三、編造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 104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四、辦理會計事務處理作業查核,並加強內部審核,提 升經費支用效能。 五、加強政府會計理論及實務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一 致性規範。 特種基金會計 其它 一、按月彙整中央政府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會 事務處理及決 計報告,對於執行進度落後基金,適時督促檢討改 算核編 善。 二、編造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其綜 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三、編造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 算報告(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四、國營事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 103 年度決算之查核。 五、審議、核頒各基金會計制度。 五、綜合統計業 綜合統計與統 其它 一、檢討公務統計行政管理及統計標準與法制作業。 務 計管理 二、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並辦理統計業務電 子化等相關工作。 三、編布國民幸福指數,進行國民福祉等議題分析。 四、按月編布 100 年基期消費者、躉售、進出口及營造 工程等物價指數;督導物價查價工作並改進查編技 術。 五、辦理國民所得按季統計及年修正作業。 六、辦理 104 年與 105 年總資源供需估測及各季經濟預 測。 七、辦理產業關聯年表編製作業。 八、辦理建築工程概況調查、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 查。 辦理家庭收支 其它 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統計 辦理綠色國民 其它 研編 103 年綠色國民所得帳,並輔導地方政府建置公務 所得統計 統計制度。 8 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六、國勢普查業 國勢普查業務 其它 一、研訂 10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實施計畫及各項作業要 務 點;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試驗調查。 二、辦理 105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構想規劃及試驗調查。 三、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運用公務檔案進行 常住人口推計研究。 四、蒐集國內外統計調查與分析資訊,建置普查及抽樣 調查資料庫,加強統計資訊推廣與應用。 五、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延伸編製國富統計時間 數列資料。 六、按月提供人力資源結構、就業、失業狀況統計資訊 ;按年辦理人力運用相關專案調查,俾作為研訂經 建計畫、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考。 七、按月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果;按年辦 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以 為釐訂人力與勞工政策之參考。 八、辦理統計調查之審議與管理,綜合評估現行列管統 計調查辦理成效,健全調查管理制度。 九、辦理普查及中央各機關各項重要統計調查執行作 業,定期蒐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應國家建設 及施政決策需要。 七、主計訓練業 主計人員訓練 其它 一、辦理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會計養成訓練班、幹部 務 培育班、簡任幹部研究班、領導研究班及專業研習 班。 二、審查本總處暨所屬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主計人員訓 練進修實施計畫。 八、主計資訊業 歲計會計資訊 其它 一、辦理中央公務機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之軟體功 務 管理 能增修、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二、辦理中央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之軟體功 能增修、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三、辦理直轄市及縣市歲計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之功能 提升、系統維護與上線輔導工作。 統計及行政資 其它 一、辦理國勢普查相關資訊系統建置、維運及資料處理 訊管理 等業務。 二、辦理統計調查相關資訊系統開發、增修及維運工作 。 三、持續推動本總處政府開放資料相關作業。 四、辦理本總處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功能增修及維 運服務。 五、辦理主計人員人事及訓練資訊系統之功能增修及維 運服務。 六、辦理政府內部控制相關資訊系統之功能增修及維運 服務。 資訊系統維運 其它 一、主計業務對外網站及行動化服務之精進與維運暨個 管理 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之規劃與管理。 二、主計資訊系統雲端應用電腦機房、軟硬體及網路資 源之規劃建置與維運。 9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完備資源妥適 中程歲出 1.5% 一、本總處依據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參考國、內外經濟 分配機制,提 概算額度 發展情勢,應用全國總資源供需估測模型,逐年辦 升資源運用效 內編報預 理四個會計年度之中程概算收支推估,並持續精進 益 算數 中程計畫預算制度,以提升支出效率,健全政府財 政。為能有效控制歲出預算規模,並縮減預算案與 中程概算推估之落差,本項衡量指標為負向指標, 百分比以逐年降低為目標,當達成目標值較原定目 標值為低時,達成度即為 100%。 二、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編製,由於政府前為 提振經濟景氣,採取減稅與擴大公共支出政策,導 致稅收難以隨同經濟成長而等幅增加,累計債務未 償餘額亦接近公共債務法規範之上限,以前年度歲 計賸餘又移用殆盡,財源籌措困難,加上各項教育 與社會福利等政府應負擔之依法律義務支出逐年 攀升,歲出結構逐漸僵化,可運用之資源相對不 足,致整體歲出安排極為嚴峻。 三、又由於近年國內投資與對外出口明顯減緩,政府為 推升國內經濟成長動能,爰政策決定 103 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需適度擴增。經縝密檢討籌劃結 果,歲出編列 1 兆 9,407 億元(其中公共建設計畫 經費成長 10%,計 175 億元),較行政院原核定 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1 兆 9,076 億元,增加 331 億元, 占上揭核定數之 1.7%,超出目標值 0.2 個百分點。 惟如扣除上開政策因素 175 億元,則總預算案歲出 計 1 兆 9,232 億元,較上揭核定數增加 156 億元, 約 0.8%,仍控制在原定目標值 1.5%範圍內,達成 度為 100%。 二 健全政府會計 會計作業 70% 一、發揮內部審核功能,提升政府財務效能: 制度,強化政 查核已檢 為期提升政府財務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以 府會計管理 討改善或 及達到強化財務報導之適正性等。於每年度終了(1 精進之事 2 月底),各機關(基金)在次年 2 月底前編送決 項比率 算書,本總處依據預算法、會計法及決算法等規 定,並進行機關(基金)決算書面審核、彙編及實 地查核等作業,針對預算執行、會計制度實施狀 況、決算編製、財務(物)管理等事項進行查核, 促請渠等強化收支預算執行適正、合規處理、提升 預算執行效率、健全會計處理、與強化財物管理 等。上開目標之具體成效如下: (一)督促機關(基金)有效運用資金,並提升預算執 行及營運績效計 22 項,如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購 10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建固定資產計畫執行率偏低,僅 26.27%,已建 請衡酌業務實需及計畫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 算,並建立管控機制,俾利計畫推動及提升預算 執行績效。 (二)允當表達機關(基金)財務實況,積極清理懸記 帳項計 14 項,如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部公路總 局等單位,「代收款」科目帳列廠商履約保證金 及履約爭議費用等,逾 7 年仍未結清,已建議該 等機關應積極清理,俾明確財務責任與公款及時 收繳等。 (三)強化財物採購及管理機制,提升財物使用效益計 34 項,如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閒置營業場所或廳 舍面積 20 萬餘平方公尺,已建請應妥為活化該 等資產利用率,俾提升營運績效。 (四)確實依規辦理出納事務,降低現金收支風險計 17 項,如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自行收納款項 收據雖採用電子化方式開立,惟出納人員卻可重 複開立未經核章之收據,且會計單位未隨時控管 收據開立情形,致存有內部管控闕漏之虞,已建 請該局依規定落實執行監督控管機制。 (五)上開查核事項計 87 項,經本總處續予追蹤計有 62 項已獲檢討改善。 二、強化財務(物)規制,增進會計管理功能: (一)為利中央政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年度總 決算及附屬單位決算之編製,於 102 年 12 月間 訂頒該年度各類決算編製作業手冊,以作為中央 各機關、基金及各地方政府編製該年度決算之準 據,使渠等之決算作業及編送時程等有一致性處 理規範,以強化財務報導功能等。 (二)為利強化各機關財物管理需要,彙訂 102 年財物 標準分類,計彙訂 7 類逾 1 萬 3,250 筆財物分類, 使各機關財物管理有一致性歸類,有助於財產之 管理與統計。 (三)為強化財物採購稽核,於 102 年 2 月 20 日函頒 「物品管理作業」內部控制跨職能整合範例,提 供各機關設計物品管理有效內部控制制度之參 考,以提升經費支用效益及物品安全,建置物品 管理之跨部門稽核機制。 (四)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 31 日通過會計法第 99 條之 1 修正條文,並於 6 月 3 日函送行政院查照。案 經審慎研議認有窒礙難行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 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提出覆議案,經由 行政院第 3351 次會議通過,並呈請 總統核可 11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後,移請立法院覆議,嗣於 6 月 13 日,立法院 院會表決通過行政院所提會計法覆議案,使修法 爭議暫告落幕,並維法制平等及明確原則。 三、強化預算執行管控,提升預算執行率: (一)預算執行為政府施政效能重要指標之一,為提升 預算執行績效,按月彙整、分析各機關預算執行 情形,適時督促各機關(基金)加強辦理,針對 資本門預算執行落後機關,並函請檢討改進及本 撙節原則加速預算執行有關計畫,以有效提升預 算執行之效率。 (二)注意國家經濟情勢估測資料及密切掌握年度預 算執行情形等,於研判可能產生差短時,即研議 相關措施妥為因應,102 年 7 月間依據稅課收入 實徵短收情形及經濟情勢等估測,估計歲入短收 1,000 多億餘元,恐有收支不平之風險,需研謀 開源節流措施加以因應,旋即積極會商財政部共 同因應,並於 9 月間簽院 奉核函頒預算節約措 施,嗣密切掌握實際收支及估測情形等,有效掌 控達成總決算收支平衡目標。 四、上開強化各機關(基金)之會計事務處理等,積極 從財務(物)規制檢討精進作為,提出應檢討改善 缺失或再精進事項計 93 項,已改善及精進事項完 成 68 項(包括會計事務已改善及精進事項完成 62 項及屬建置規制具通案性之精進事項 6 項),達成 度為 73.1%,超出原訂目標值(70%),達成度為 100%。 三 提升政府統計 國民所得 30% 一、為精進國民所得統計生產面統計品質,經參考先進 品質,發揮支 統計生產 國家統計技術、方法變革及國際規範,持續檢討修 援決策功能 面各統計 正我國國民所得生產面統計方法,並充實改進相關 項目精進 統計項目。 作業達成 二、國民所得統計生產面包含運輸及倉儲業(2 項) 、 率 住宿及餐飲業(1 項)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2 項) 、 金融及保險業(3 項)、不動產業(1 項)、專業科 學及技術服務業(2 項)、支援服務業(2 項)、教 育服務業(1 項)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2 項)、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2 項) 、其他服務業 (2 項)等 11 大行業 20 項統計項目。102 年度完 成運輸及倉儲業改進水上運輸量指標、住宿及餐飲 業新增旅宿業營運概況收支資料、資訊及通訊傳播 業新增 3G 數據傳輸營收資料及改進電信業編算方 法、不動產業新增不動產服務業調查營收資料、藝 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新增遊樂園與主題樂園概況 12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調查營收資料等 6 項之統計方法精進及修正作 業,占全部 20 項之 30%,達成原訂目標值(30%) , 有效提升國民所得統計品質。 精進總體 14% 一、為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降低現有維護成 統計資料 本,經參酌先進國家作法,綜整國民所得統計多元 庫維護作 資料應用需求,自行開發國民所得統計領域資料自 業完成比 動化維護及轉檔機制,提升資料之正確性及時效 率 性。 二、國民所得統計領域的自動化轉檔包含「國民所得統 計常用資料」 、 「國民生產毛額之處分」 、 「國內生產 及要素所得」 、 「國內各業生產及平減指數」 、 「固定 資本形成毛額」 、 「存貨增加」 、 「各業固定資本形成 毛額」、「國民所得與儲蓄」、「平均每人項統計結 果」 、「經季節調整之國內生產毛額依支出分」等計 10 項,占全部 70 項之 14.3%,超出原訂目標值(1 4%) ,達成度 100%,有效提升總體統計資料庫維 護國民所得統計領域自動化維護作業之成效。 四 精進基本國勢 普查及抽 17% 一、本總處辦理各項抽樣調查均秉持科學、專業原則, 及抽樣調查統 樣調查作 進行規劃執行及資料分析,整體調查設計及統計方 計,提供施政 業完成率 法客觀嚴謹,由調查執行、資料檢核、推估,至統 決策所需資訊 計結果編製及分析,均投入頗多人力及時間,同時 進行資料品質複查評估作業,以確保資料之確度。 各項調查結果均能如期按「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 表」所定時間發布,並擬具勞動市場現況分析及彙 整重要勞動統計指標,提供總統府、行政院、經建 會、勞委會、經濟部及教育部等機關參用,作為研 擬短中長期促進就業措施之依據,失業率已自 98 年 8 月之高峰 6.13%,降至 102 年 12 月之 4.08%, 充分發揮統計支援決策之應用效益。 二、農林漁牧業普查自 102 年元月起選擇與政策相關 及各界關注議題,進行互動式統計分析計 30 篇, 並完成 2 篇委外專題研究及 1 篇自行研究報告,以 增進普查統計結果運用價值及層面。同時為深入了 解我國實際從事農業並致力農業經營者之經營特 徵、轉型經營情形、生產及加工價值、產銷管道、 收入概況,辦理完成主力農家經營概況調查,供為 下次普查問項設計及相關決策參據。 三、編製完成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初步報告及總 報告,具體陳示國內工商業營運現況及長期發展趨 勢,除支援政府決策制定,並供為工商業者業務發 展及學術研究單位研究應用,相關提要分析及統計 結果表已上載本總處網站。另完成 102 年攤販經營 13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概況調查實地訪查作業,並辦理資料處理及報告編 製事宜,以供為 10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補充資 料,完整呈現工商及服務業發展全貌。 四、102 年度完成人力運用調查、婦女婚育與就業調 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受僱員工動向調查、 國民幸福指數補充調查等專案調查作業;編製完成 按月人力資源及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並上網公 布,完成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薪資與生產力統 計年報、人力運用調查報告、產值勞動生產力趨勢 分析報告、多因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受僱員工 動向調查報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報告、101 年國內遷徙調查報告及 100 年國富統計報告、人口 及住宅普查業務檢討報告等 37 項作業(普查及抽 樣調查總作業執行數 166 項) ,完成率 22%,超出 原訂目標值(17%),達成度為 100%。 五 發揮內部控制 推動政府 85% 一、為賡續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持續督導各機關辦 功能,協助達 內部控制 理「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所列各項工作,辦理 成施政目標 機制年度 內部控制宣導訓練、製作宣導及訓練教材、檢討改 重點工作 善監察院與審計部所提內部控制缺失案件、訂(修) 達成率 定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 評估作業、督導設置內部稽核職能、統合內部控制 工作、促進內部控制國際交流及檢討強化內部控制 機制等 9 項重點工作。各項重點工作辦理情形說明 如下: (一)102 年度辦理內部控制宣導訓練部分:除以院函 修頒「辦理內部控制宣導及教育訓練應行注意事 項」外,另舉辦 1 期內部控制小組幕僚單位主管 研習班、4 期政府內部控制種子教師研習班、6 期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研習班及 5 期政府內 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研習班,且協助機關辦理內 部控制宣導及教育訓練 47 場次。 (二)製作宣導及訓練教材部分:製作完成內部控制制 度自行評估課程數位教材與政府內部控制之推 動電子書並分別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 等公務園學習網及本總處網站供各機關參閱,另 針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就競賽評審及贈獎活動 得獎名單涉及造假案撰寫「競賽評審及贈獎活動 得獎名單涉及造假案件」,並協助教育部與財政 部關務署撰寫「教授涉嫌不實核銷或虛報研究經 費」及「通關作業內部控制之檢討與策進作為」 3 則違失案例登載於本總處網站供各機關借 鏡,以避免類似內部控制缺失再度發生。 14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檢討改善監察院與審計部所提內部控制缺失案 件部分:102 年度已督促各主管機關完成檢討改 善 111 件監察院彈劾、糾正(舉)案件及 371 件 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列重要審核 意見涉及內部控制缺失案件。 (四)訂(修)定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部分:修正「內 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含附件「政府內部控制 觀念架構」及「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作業規範」), 並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內部控制制度風險評估範 例,修正 2 項內部控制制度個別性業務設計範 例,協助機關以風險為導向設計及執行內部控制 制度。 (五)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部分:為使各機 關辦理自行評估作業有所依循,訂定「各機關內 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原則」,並請法務部矯正署 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協助訂定實作範例,以 及開發完成政府內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以提高 機關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等工作之效率。 (六)督導設置內部稽核職能部分:訂定「政府內部稽 核應行注意事項」,並督導行政院三級以上機關 (構)全數完成內部稽核專責單位或任務編組之 設置。 (七)統合內部控制工作部分:102 年度已籌辦召開 5 次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以下簡稱行 政院內控小組),督導交通部、行政院國家科學 委員會等主管機關向行政院內控小組提報檢討 議題,並請相關主管機關落實會議決議,以持續 精進內部控制機制。 (八)促進內部控制國際交流部分:於國際內部稽核協 會假美國奧蘭多舉行之 2013 年國際年會,向各 國與會貴賓介紹我國政府內部控制制度推動情 形等之實務作法及成效,且分別於中華民國內部 稽核協會第 13 屆海峽兩岸內部稽核交流研討會 及 2013 年亞洲區內部稽核研討會,報告「公共 部門內部審計」 、 「公部門內部控制」議題,促進 我國政府內部控制與國際交流,提升國際能見 度。 (九)檢討強化內部控制機制部分:於 102 年 4 月協同 權責機關赴教育部體育署實地訪查內部控制運 作情形並將訪查發現及建議做成訪查報告,提報 行政院內控小組同意備查後函請教育部責成體 育署依所提建議檢討改善內部控制機制。另配合 文化部於 103 年 1 月搬遷辦公廳舍,俟其完成搬 遷後,再提報該部推動內部控制情形檢討報告。 15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102 年度重點工作除檢討強化內部控制機制部分, 因配合文化部辦公廳舍搬遷事宜尚未完成外,其餘 均已辦理完成,實際完成 8 項,占預計完成總項數 (9 項)之 88.9%,超出原訂目標值(85%) ,達成 度為 100%。 六 整合主計資訊 通用型薪 50% 一、配合行政院內控小組「人事費-薪給作業」內部控 應用,提升主 資系統開 制制度共通性作業跨職能整合短期精進作法,本總 計業務效能 發成本節 處開發建置「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統」,為 省率 減少各機關共通性系統重複投資並收系統共享之 綜效,本總處多次召開研商會議並辦理薪給作業情 形調查,以設計符合公務機關作業需求之通用型薪 資系統,並積極辦理系統推廣作業。另為建立完整 系統橫向整合介接機制,以有效強化內部控制機 制,本總處積極與各大金融機構、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會等 機關溝通協調資料介接模式。本系統之建置推廣除 協助使用機關強化薪資發放作業內控機制以完成 短期精進作法,並減省其系統開發之經費、人力及 物力,有效節省公帑。 二、有關本系統開發成本節省率之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一)累計推廣機關薪資系統開發成本:按「已組改完 成及正式上線使用機關數(計 23 個機關)*通 用型薪資系統開發成本(150 萬元)」推算,共 需 3,450 萬元。 (二)累計使用通用型薪資系統成本:共計 1,019 萬 3,000 元,依下列各項成本加總計算: 1.通用型薪資系統開發成本:150 萬元。 2.通用型薪資系統推廣成本:23 個機關,推廣成 本以每機關 5.1 萬元推估共需 117 萬 3,000 元。 3.軟體經費:作業系統及資料庫成本 3 套,共需 90 萬元。 4.硬體經費:虛擬機器(VM)及儲存媒體 3 套,每 套 15 萬元,共需 45 萬元。 5.系統管理人員薪資:按本總處系統管理人員實際 月薪*16 工作月數,並參考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計算,約需 343 萬元。 6.系統維護人員薪資:按系統維護人員月薪(參考 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類別薪資調查之「電腦系 統設計服務業」「351090 資訊管理及維護技術 員」經常性月薪,及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算)* 16 工作月數,約需 176 萬元。 16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7.客服人員薪資:按客服人員月薪(參考原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職類別薪資調查之「電腦系統設計服 務業」「422400 電話及網路客服人員」經常性 月薪,及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算)*10 工作月 數,約需 98 萬元。 三、經依上述方式計算,通用型薪資系統開發成本節省 率為 70.5%【( 3,450 萬元-1,019 萬 3,000 元 )/ 3,450 萬元* 100%】 ,超出原訂目標值(50%), 達成度為 100%。 雲端歲計 20% 一、為因應地方政府處理歲計會計事務需要,由本總處 會計資訊 整合各縣市主計作業需求,開發共通之直轄市及縣 服務維運 市公務預算會計資訊系統,並建構雲端歲計會計資 成本節省 訊服務平台,增進各項主計資訊加值應用,以節省 率 各縣市個別軟硬體建置及維護費與機房管理成 本,並採用虛擬化資訊技術,提升資源使用效益, 降低設備設置數量,有效達成節能減碳環保目標。 二、有關雲端歲計會計資訊服務維運成本節省率之計 算方式說明如下: (一)累計推廣機關歲計會計系統維運成本:按「使用 雲端歲計會計資訊服務平台之縣市(計有 13 縣 市)* 4 部高階伺服器成本(每部 30 萬元)* 維護費率(12%) + 維運人力(10 人)每日 4,000 元」計算,共計 239 萬 2,000 元。 (二)累計雲端服務維運成本:按「『使用儲存系統設 備(500 萬元)及 8 台虛擬主機成本(每台 70 萬元)』* 12%維護費率 + 維運人力(100 人) 每日 4,000 元」計算,共計 167 萬 2,000 元。 三、經依上述方式計算衡量標準,雲端歲計會計資訊服 務維運成本節省率為 30.1%【 (239 萬 2,000 元- 167 萬 2,000 元)/239 萬 2,000 元 * 100%】 ,超 出原訂目標值(20%) ,達成度為 100%。 七 落實特種基金 核編營業 23.5% 一、為提升基金營運效能,本總處藉由預算審查作業, 預算管理,以 基金及作 衡酌投資報酬率等相關財務指標,妥訂盈餘目標, 提升基金營運 業基金年 並嚴格檢討不經濟支出事項,復為引導各基金覈實 效能,並增裕 度盈(賸) 編列預算,本總處已建立相關課責及管考機制,促 國庫收入 餘超出主 使本項純益核編與主管機關核列比率可達逐年縮 管機關核 減目標。 列數之比 二、依本總處建構之特種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成 103 率 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查,核編營業基 金及作業基金年度盈(賸)餘 1,698.25 億元,較各主 管機關核列數 1,377.86 億元,增加 23.25%,與原訂 目標值(23.5%)相近。 17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八 加強培育與訓 年度培育 82% 一、本總處 102 年度辦理培育訓練班次為「主計人員基 練,提升主計 班次學員 礎訓練班」6 個班期(每期訓練期程 2 週) ,計 41 人員之價值與 學習成效 9 人次;「主計人員養成訓練班-會計」1 個班期(每 能力 期訓練期程 4 週) ,計 51 人次,共計 470 人次參訓。 二、為強化學習目標,並瞭解學員對訓練課程之學習成 效,作為辦理後續班次之參考,俾達成培育訓練主 計人才之目標,上開培育訓練班次,均對學員進行 學習評量【評分標準為學科測驗(占 70%) 、課堂 成績(占 20%)及輔導成績(占 10%)三部分; 受訓學員成績經考評為前三名者,依「主計人員訓 練中心學員考評與獎勵要點」第九點規定,頒給獎 狀,以資鼓勵。】 三、經統計,102 年度學員期末測驗成績達 80 分以上 4 66 人【 (466/470)×100%=99.15%】 ,超出原訂目 標值(82%),達成度為 100%,且大幅超出 101 年度實際值(86.1%),學員學習成效顯著提升。 年度各項 95.5% 一、為提升整體主計人員訓練素質之一致性,並達訓練 培育及專 資源整合之目標,爰對於本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 業訓練班 年度訓練進修計畫之研習班次,依「行政院主計總 別符合認 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業要點」規定之認 證標準比 證標準,先由各相關業務單位初審後,提報「本總 率 處審查年度主計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事宜 會議」進行審查,合於認證標準之班次,予以認證。 二、各級主計人員參與經本總處通過核予認證之訓練 班次者,於辦理陞遷評分時,給予較高之配分,以 使訓練與陞遷結合。經審查 102 年度訓練計畫班別 數 256 個全部符合認證標準【(256/256)×100%= 100%】 ,超出原訂目標值(95.5%) ,達成度為 100 %。 九 提升研發量能 行政及政 0.2% 一、本總處委託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辦理「政府會計革新 策研究經 國際趨勢與發展之研究」,蒐整國際性組織及國外 費比率 重要先進國家政府會計研究發展等相關資料,以瞭 解渠等政府會計精進之推動經驗。本案期末報告經 依審核意見修正後提送本總處,完成驗收程序及款 項撥付。 二、金融海嘯發生後,國際間對政府財政穩健日益重 視,包括國際貨幣基金(IMF)等重要國際組織亦 要求公部門應提高會計資訊透明度與課責性,為期 能增進我國政府會計研究發展之效益,爰委託國立 政治大學鄭講座教授丁旺等辦理「我國政府會計報 告體系及主要財務報表之研究」 ,進一步就已(再) 蒐整之國際間會計理論與先進國家作法等資料加 18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以比較分析,初步研提我國政府會計精進方向與報 導內涵等。本項委託研究係跨年度(102-103 年度) 之研究案,爰依契約期程業經提送期中報告,並完 成部分款項之撥付。 三、本總處與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合作 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社會聯繫、公民參與及政府治 理調查」。嚴格規定成功樣本認定標準,並進行洪 氏戶中抽樣、反覆多重加權及加權樣本結構檢定等 方法,研究結果提供編製我國國民幸福指數,並刊 登於國民幸福指數專刊。 四、委託國立中山大學辦理「我國法規制訂諮商指數建 構之研究」 。採用國際一致的加權方法,建構我國 之「法規制訂諮商指數」,並與國際比較;由本總 處發函受查機關並舉辦會議評估業務執行情形;結 果提供編製我國國民幸福指數,並刊登於國民幸福 指數專刊。 五、為提升普查應用效能,分別委託高雄大學及世新大 學研究「以農業普查探討全球化下我國農業生產 力」及「由農業普查觀察景氣循環對我國農家勞動 力之影響」 ,藉由評估農家勞動力的配置現況及最 適生產組合,提出精進我國農業生產力之相關建 議;並藉由資料分析檢討結果,深入了解國內因景 氣循環造成勞動力配置之變化,針對現有之相關農 業及其勞動力配置問題,具體提出相關建議;另為 精進普查辦理效益,建置普查母體資料庫,俾於普 查中間年提供作為相關統計調查抽樣母體之用。 六、為了解我國歷年來重要農地利用政策之相關措施 及影響,本總處進行「我國農地運用與變遷之研 究」 ,比較 20 年來農地公務統計資料之消長變化, 及分析 79 年、94 年及 99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資料, 了解各地區可耕地利用情形、變動因素及作物生產 效益,並提出建議供為農政單位制訂農地政策及改 善農地運用效率之決策參考。 七、依 2008SNA 規範及 OECD 法城手冊,進行「研發 支出改列固定投資」等資本帳研編作業,並參酌美 國等主要國家編製方法,同時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員會協商增修「全國研發狀況調查」之調查項目, 俾利資料蒐集。初步統計結果,已提報 102 年 11 月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 八、參酌國際規範研析編算方法、概念與分類架構,進 行我國非營利部門(Non-Profit Institutions, NPI)資 料之蒐集、編算與研析,創編 NPI 衛星帳。經蒐集 100 年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母體約 5 萬 2 千家) 19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之相關收支帳表,於 102 年 11 月完成 NPI 衛星帳 初步統計結果。 九、政府近年來致力於國有財產開發活化,以提高國家 資產運用效益,鑒於國有土地之開發雖透過民間參 與或與地方政府合作興建等方式辦理,未由中央政 府出資,惟涉及國家財產利益,宜有嚴謹之管控機 制,爰進行「特種基金辦理國有財產開發預算編列 方式」之研究獲致結論略以,運用非營業特種基金 辦理國有財產開發作業,原則應將開發範圍內之國 有土地移撥基金,並於預算中揭露完整之開發計 畫,除符合憲政體制與法律規定,亦能增進政府預 算透明度,並藉由外部監督,提高開發效益,確保 國家財產利益,可為國庫創造長期穩定之財源。 十、本總處為使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業務運作更加順 利,以「建構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主管資訊系統之 探討」為題,探討縣市預算會計暨財政業務實際運 作情形,並針對縣市各級主管之使用效益及其所遭 遇問題等,加以研究並謀求改進,以協助各縣市建 立預算會計暨財政業務資訊之動態即時分析,俾達 到經費控管及財務預警等功效,以及決策制定之參 考。 十一、上開研究經費執行數合計 5,596 千元,占 102 年 度預算數(1,087,246 千元)比率為 0.51%,超出 原訂目標值(0.2%),達成度為 100%。 十 落實政府內部 強化內部 2 件 一、為強化本總處內部控制機制,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 控制機制 控制件數 度得以持續有效運作,102 年度已分別執行 2 次內 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及內部稽核作業,並將自 行評估及稽核結果提報本總處內部控制小組第 15 次及第 17 次會議討論通過,其中有關第 1 次內部 控制制度作業層級自行評估複評未符合項目及第 1 次稽核報告所發現內部控制缺失,已分別於 102 年 12 月 6 日及 12 月 11 日轉知本總處各業管單位 確實檢討改善,以利後續追蹤複查改善情形。 二、本總處 102 年度檢討完成改善內部控制缺失件數 計有第 1 次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缺失 9 件、第 1 次內部稽核發現缺失 3 件及稽核評估職能發現待 改善事項 15 件等,共計達成 27 件,超出原訂目標 值(2 件),達成度 100%。 增(修) 2 項 一、為強化本總處內部控制機制,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 訂完成內 度得以持續有效運作,並落實風險評估機制定期滾 部控制制 動檢討,爰請各單位於 102 年 8 月間重新檢視本總 度項數 處 102 年 1 月 1 日訂頒實施之內部控制制度(以下 20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簡稱第 1 版內部控制制度)所列風險圖像是否妥適 或需修正調整,嗣經綜整各單位修正調整本總處內 部控制制度風險評估結果(包括風險敘述分類表、 風險登錄表、風險分析表及風險圖像),並依風險 性及重要性原則擇選納入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之控 制作業項目,業經提報 102 年 8 月 22 日本總處內 部控制小組第 13 次會議討論通過。 二、本總處各單位依前開擇選之控制作業項目,除調整 對應之整體層級及作業層級目標外,並檢修各該控 制作業之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本總處內部控制制 度修正草案依前述調整修正後,除按風險評估結果 計列主要風險項目 46 項外,並就其中 6 項風險值 超出本總處所訂可容忍風險值 2 之風險項目,連同 依重要性原則就其餘 40 項未超出可容忍風險值之 風險項目擇選對應之控制作業項目共計 27 項(包 括 4 項跨職能業務、13 項共通性業務及 10 項個別 性業務項目) ,較第 1 版內部控制制度 57 項,刪減 33 項,新增 3 項,修正 7 項,上開修正後本總處 內部控制制度已於 102 年 12 月 10 日核定生效並分 函本總處各單位據以落實執行,爰本總處於 102 年 度增(修)訂完成內部控制制度作業項目數共計 4 3 項,超出原訂目標值(2 項),達成度 100%。 十一 提 升 資 產 效 機關年度 92.3% 本總處 102 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7,697 萬 9 千元,實支數 益,妥適配置 資本門預 7,140 萬 4 千元,連同發包節餘數 41 萬 6 千元,預算執 政府資源 算執行率 行率為 93.3%,超出原訂目標值(92.3%),達成度 10 0%。 機關中程 5% 本總處 103 年度預算案為 10 億 4,360 萬 7 千元,在中程 歲出概算 歲出概算額度核定 10 億 4,360 萬 7 千元之範圍內編報, 額度內編 優於原訂目標值(5%),達成度 100%。 報概算數 十二 提升人力資源 機關年度 0% 本總處 102 年度核定之預算員額總數為 812 人,103 年 素質與管理效 預算員額 度預算員額總數為 810 人,較 102 年度減少 2 人,故 1 能 增減率 02 年度預算員額控管百分比為 -0.25%【=(810-812) / 812 × 100%】,優於原訂目標值(0%),達成度 為 100%。 推動終身 ( 1 符號)有關 102 年度本總處自行辦理及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 學習 理之中高階人員培訓情形如下: 一、本總處中高階人員參加自行辦理之「主計人員幹部 培育班第 2 期」計 6 人、 「主計人員簡任幹部研究 班第 2 期」計 6 人及「主計人員領導研究班第 15 期」計 23 人,共計 35 人參訓。 21 原 定 編號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本總處中高階人員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 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國家政務研究班第 7 期」、 「國家政務研究班第 6 期暨高階領導研究班第 5 期回流研習」 、「科長級人事人員研習班第 1、2、3、 4 期」 、「國內外環境情勢分析研習班」 、「領導能力 與協調合作研習班」、「風險與危機管理研習班」、 「創新服務與流程管理研習班」 、 「問題追蹤與解決 能力研習班」 、「知識管理與經驗傳承研習班」 、 「情 緒管理研習班」 、「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訓練(英語 類主管人員初級班)」、「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訓練 (法語類入門班) 」、「處長及副處長級人事人員研 習班」,計 20 人。 三、綜上,本總處中高階人員參加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 發展性質班別比率為 46.61%(55/118≒46.61 %),超出目標值(40%) ,達成度 100%。 22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完備資源妥適 中程歲出概算 各機關編製之 104 年度概算應於 103 年 5 月 26 日前送達行 分配機制,提 額度內編報預 政院,本總處續將會同財政部等審議機關進行審核,並預 升資源運用效 算數 計於 103 年 8 月底前彙編後送立法院審議。 益 二 健全政府會計 會計決算作業 賡續精進會計決算作業,按月掌握各機關預算執行等情 制度,強化政 改善精進達成 形,並就會計事務之處理、財物管理等事項,提出檢討改 府會計管理 率 善、強化效能等建議,發揮會計輔助管理及決策功能,增 進政府財務運用效能。 三 提升政府統計 國民所得統計 檢討現行國民所得生產面統計方法,並充實改進相關項 品質,發揮支 生產面各統計 目,於 103 年 1-5 月完成運輸及倉儲業改進航空業客(貨) 援決策功能 項目精進作業 運產出價格指標、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產值指標補強公 達成率 益彩券之立即型(刮刮樂)資料等 2 項統計方法精進作業; 累計完成 8 項,占全部 20 項之 40%,相關作業皆依既定 期程進行。 精進總體統計 為精進總體統計資料庫維護作業,經參酌國際組織及主要 資料庫維護作 國家發展經驗,並審酌國情,於 103 年 1-5 月辦理物價 21 業完成比率 項與家庭收支 10 項,合計精進 31 個維護項目,包括項目、 複分類之編碼制定以及內容格式之調整與編排統一等事 項,相關作業皆依既定期程進行。 四 精進基本國勢 普查及抽樣調 本總處依法辦理農林漁牧業、工商及服務業、人口及住宅 及抽樣調查統 查作業完成率 三大普查,建立國家整體基本情勢資訊,發揮統計支援決 計,提供施政 策功能;另為掌握即時性的經社資訊,定期辦理國家重要 決策所需資訊 統計抽樣調查,適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供需資料,以為政 府施政決策參考,各項作業均依預定進程執行。總作業執 行數計 166 件,截至 103 年 5 月止,已完成執行數計 44 件,完成率為 26.5%。 五 發揮內部控制 推動政府內部 103 年截至 5 月底已完成訂定「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 10 功能,協助達 控制機制年度 3 年度重點工作」及修訂「擇定主管機關提報內部控制作 成施政目標 重點工作達成 業落實執行情形原則」,並籌辦完成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 率 及督導小組第 19 次會議,至其餘預計推動之重點工作, 刻正積極辦理中。 六 整合主計資訊 通用型薪資系 一、依據行政院函頒「人事費-薪給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應用,提升主 統開發成本節 共通性作業跨職能整合範例之精進作法,已開發完成 計業務效能 省率 政府機關通用型之「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 統」,於 102 年 2 月起於本總處正式上線使用。 二、為節省各機關資訊系統重複開發成本,藉由系統推 廣,協助有意願使用機關導入使用,縮短建置時程及 節省人力,截至 103 年 5 月底,已協助 27 個機關完 成系統建置,後續將辦理教育訓練及陸續推廣至其它 政府機關。 23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雲端歲計會計 一、為提供整合性資訊服務、降低整體維運成本,已建置 資訊服務維運 主計資訊系統集中維運機制,導入虛擬化技術,將主 成本節省率 計系統設備陸續集中建置於本總處機房。 二、103 年度本總處預計導入 198 個非營業特種基金之 「非 營業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截至 5 月底 已導入 146 個基金,將持續推廣至其餘基金,已完成 30%之預定目標,預計年底前可如期導入 198 個基金。 七 落實特種基金 核編營業基金 已完成訂定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 預算管理,以 及作業基金年 法及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等工作。至各特種基金 104 年 提升基金營運 度盈(賸)餘超 度附屬單位預算中有關盈(賸)餘部分,刻正辦理審核作業 效能,並增裕 出主管機關核 中。 國庫收入 列數之比率 八 加強培育與訓 年度培育班次 一、本總處 103 年度辦理培育訓練班次為「主計人員基礎 練,提升主計 學員學習成效 訓練班 74-78 期」 ,至 103 年 5 月底止共計開辦 5 個班 人員之價值與 期(每期訓練期程 2 週),計 282 人次參訓。為強化 能力 學習目標,並瞭解學員對訓練課程之學習成效,作為 辦理後續班次之參考,俾達成培育訓練主計人才之目 標,上開培育訓練班次,均對學員進行學習評量【評 分標準為學科測驗(占 70%) 、課堂成績(占 20%) 及輔導成績(占 10%)三部分;受訓學員成績經考評 為前三名者,依「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學員考評與獎勵 要點」第九條規定,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經統計,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 74-78 期學員期末測驗 成績達 80 分以上,計 263 人【 (263/282)×100%=93.2 6%】。 年度各項培育 一、為提升整體主計人員訓練素質之一致性,並達訓練資 及專業訓練班 源整合之目標,爰對於本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年度 別符合認證標 訓練進修計畫之研習班次,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 準比率 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業要點」規定之認證標準, 先由各相關業務單位初審後,提報「本總處審查年度 主計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相關事宜會議」進行審 查,合於認證標準之班次,予以認證;各級主計人員 參與經本總處通過核予認證之訓練班次者,於辦理陞 遷評分時,給予較高之配分,以使訓練與陞遷結合。 二、至本年 5 月底止,本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規劃辦理 專業訓練班計有 197 個,其中符合認證標準者 195 個,符合認證標準比率為 98.99%【 (195/197)×100%= 98.99%】 。 九 推廣政府服務 協助試辦電子 已配合財政部電子發票推動計畫完成辦理 1 場次會議。 流程改造(跨機 發票電子核銷 關目標) 作業(電子發票 圈) 24 貳、主 要 表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203 1,126 1,818 7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544 - 0403100000 6 主計總處 - - 544 - 0403100300 1 賠償收入 - - 544 - 04031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54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249 833 -49 0503100000 7 主計總處 200 249 833 -49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00 249 833 -49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200 249 275 -49 本年度預算數係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 費等收入。 050310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558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廣博大樓理髮部、郵局 與主訓中心場地使用費等收入及借用宿 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69 140 270 329 0703100000 7 主計總處 469 140 270 329 0703100100 1 財產孳息 284 - - 284 0703100106 1 租金收入 284 - - 284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場、廣博大樓男女 理髮部場地及郵局等租金收入。 07031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85 140 270 4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紙及報廢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34 737 171 -203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534 737 171 -203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534 737 171 -203 1103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56 116 113 -6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 簡人員繳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2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478 621 58 -14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主訓中 心出借場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自薪 資扣回繳庫數、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及 出售標單等收入。 2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075,964 1,035,959 40,005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1,075,964 1,035,959 40,005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1,075,964 1,035,959 40,005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819,714 811,594 8,120 1.本年度預算數包括人事費788,083千元、業務費30, 041千元、獎補助費1,5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788,08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因應桃 園縣升格直轄市,擴增調查樣本數增加約僱人員 6人及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經費8,12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382千元,與上年度同。 (3)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經費2,249千元,與上 年度同。 3303101000 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4,001 4,001 0 1.本年度預算數4,001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經費3,286千元,與上 年度同。 (2)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經費715千元, 與上年度同。 3303101100 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 1,928 1,928 0 1.本年度預算數1,928千元,均屬業務費。 行 2.本年度預算數1,928千元,係辦理特種基金預算核 編及執行經費,與上年度同。 3303101200 4 會計及決算業務 2,586 2,586 0 1.本年度預算數2,586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核編經費1,87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出席費、國外旅費等111千元。 (2)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算核編經費70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購置電腦耗材、紙張及文具等經 費111千元。 3303101300 5 綜合統計業務 33,127 33,295 -168 1.本年度預算數33,127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經費2,536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租用資訊軟體使用權及購置電腦耗材等 經費455千元。 (2)辦理綜合統計經費15,38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教 育消費支出調查等經費468千元,增列辦理服務 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經費755千元,計淨增287 千元。 (3)辦理家庭收支統計經費14,204千元,與上年度同 。 2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4)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經費1,004千元,與上年 度同。 3303101400 6 國勢普查業務 92,588 74,157 18,431 1.本年度預算數92,588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經費15,09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試驗調查及普查前置作業等經費14,395千元 。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經費4,133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試驗調查等經費2,866千元。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經費1,09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派員赴澳洲研習及轉錄統計相關資料等經費 302千元。 (4)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經費11,597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臨時人員1人之酬金等經費332千元。 (5)國富統計經費703千元,與上年度同。 (6)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經費33,727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因應桃園縣升格直轄市,擴增調查樣本數等 經費1,000千元。 (7)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經費11,445千元 ,與上年度同。 (8)各機關統計調查及調查網管理經費14,79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因應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增加調查 約僱人員之事務經費200千元。 3303101500 7 主計訓練業務 15,857 14,647 1,210 1.本年度預算數15,857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15,857千元,係辦理主計人員訓練經 費,較上年度增列講師鐘點費、學員膳食費、教材 費及交通費等1,210千元。 3303101600 8 主計資訊業務 49,420 40,664 8,756 1.本年度預算數49,420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經費24,32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政府歲計會計系統改版推動所需之軟體維護、 諮詢服務、上線輔導及委託研究等經費1,723千 元。 (2)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經費5,866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公文管理、行政知識網、主計人員人事、主 計訓練、薪資及內控系統維護費等755千元。 (3)資訊系統維運管理經費19,234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網際網路專線與頻寬升級等通訊費及個人資料 保護、資訊安全、資訊服務管理制度導入等經費 7,788千元。 330310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54,893 51,237 3,656 3303109002 1 營建工程 9,568 10,500 -932 1.本年度預算數9,568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行政院區、廣博大樓、單身宿舍建築物及主計人 員訓練中心地下室等修繕工程經費如列數。 (2)上年度廣博大樓及主計人員訓練中心防漏隔熱等 修繕工程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0,500千元如數減 列。 330310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905 - 1,905 1.本年度預算數1,905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新增汰換公務轎車3輛經費如列數。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43,420 40,737 2,683 1.本年度預算數43,420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中央與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特 種基金等歲計、會計等系統功能增修及改版等經 費10,417千元。 (2)統計普查資訊業務相關系統開發及擴充功能等經 費7,900千元。 (3)提升行政事務相關資訊系統功能等經費3,590千 元。 (4)強化資訊基礎環境建設及軟體共用機制、加強資 訊安全防護、精進對外服務網站應用、推動辦公 室行動化通訊與應用及相關軟硬體擴充等經費11 ,450千元。 (5)汰換與增購個人電腦、螢幕、筆記型電腦、印表 機、投影機及高階網路伺服器等經費6,499千元 。 (6)購置SPSS統計處理軟體、辦公室軟體與防毒軟體 及升級作業系統等經費1,342千元。 (7)汰換與購置主計人員訓練中心閉路監視系統及相 關設備、掃描器、冷氣機及電傳視訊等設備經費 2,222千元。 (8)上年度購置電腦軟硬體及印表機等設備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40,737千元如數減列。 3303109800 10 第一預備金 1,850 1,85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9 本 頁 空 白 30 參、附 屬 表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100300 -050310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本總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規費法第八條。 規費法第八條。 出售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0503100000 7 主計總處 200 050310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00 0503100305 1 資料使用費 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統計資料媒體轉錄工本費等收入。 3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100100 -070310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84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行政院主計總處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點及國庫法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場租金、廣博大樓男女理髮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場租金、廣博大樓男女理髮 行政院主計總處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要點及國庫法 。 部場地租金及郵局租金等收入。 部場地租金及郵局租金等收入。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84 0703100000 7 主計總處 284 0703100100 1 財產孳息 284 0703100106 1 租金收入 284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場租金、廣博大樓男女理髮部場地租金及 郵局租金等收入。 3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10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85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報廢物品等。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變賣報廢物品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85 0703100000 7 主計總處 185 070310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8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紙及報廢物品等收入。 3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100900 -11031009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6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 勞工保險條例。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 勞工保險條例。 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回勞工保險補償金之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6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56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56 110310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56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臺灣省政府組織精簡人員繳回勞工保險補 償金之繳庫數。 3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100900 -110310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78 承辦單位 本總處各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主訓中心出借場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等規定。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主訓中心出借場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等規定。 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兼 地使用費、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兼 職人員超額兼職費及出售標單等收入。 職人員超額兼職費及出售標單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478 1103100000 7 主計總處 478 1103100900 1 雜項收入 478 110310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478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統計書刊、主訓中心出借場地使用費、借 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及出售標 單等收入(內含非依規費法所產生之收益項目)。 3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9,71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凡本總處各項特定業務計畫以外之行政管理事務, 1.改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品質,增進效率及效能。 均屬本計畫以內。 2.非屬核心部分業務改以替代性人力勞務委外方式辦 2.行政院所屬機關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理。 3.促使各機關強化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788,083 本總處各單位 政務人員2人、法定編制人員489人、駐警8人、 0100 人事費 788,083 技工17人、駕駛11人、工友24人、聘用人員39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約僱人員222人,共計812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5,700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502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8 0111 獎金 107,315 0121 其他給與 12,900 0131 加班值班費 30,719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43,300 0151 保險 55,833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9,382 本總處各單位 本分支計畫為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共同性業務經 0200 業務費 27,792 費,計編列29,382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90 1.業務費27,792千元 0202 水電費 9,027 (1)辦理現職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費用等90 0203 通訊費 1,985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0 (2)本總處行政院區辦公室、廣博大樓及中部 0221 稅捐及規費 192 辦公園區等之水費356千元、電費8,506千 0231 保險費 669 元及瓦斯費165千元,合計9,027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831 (3)一般公務所需電話及郵資等費用1,98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5 (4)行政作業所需影印機租金600千元。 0271 物品 2,725 (5)本總處公務車輛牌照稅118千元、燃料使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5,498 費69千元及檢驗費用5千元,合計192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80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092 (6)本總處公務車保險費290千元、資料登錄人 費 員勞健保與勞工退休金及廣博大樓建築物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745 火災保險費等379千元,合計669千元。 費 (7)資料登錄人員酬金1,831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47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內容如下: 0294 運費 58 <1>本總處法規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 0295 短程車資 103 、採購評選委員及查核委員出席費60千 0299 特別費 945 元。 3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9,7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1,590 <2>專題演講鐘點費等4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590 (9)參加國際組織紅十字會會費5千元。 (10)物品計編列2,725千元,內容如下: <1>購置文具、 紙張、電腦耗材、清潔用品 等1,860千元。 <2>非消耗品費227千元。 <3>公務車11輛、機車2輛油料費用638千元 。 (11)辦理員工各項活動依規定標準編列1,624 千元,依法頒授印信職章、國會聯絡事宜 、辦公室清潔維護及雜支等費用3,874千 元,合計5,498千元。 (12)房屋平時修繕費880千元。 (1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依規定標準分別編 列303千元及789千元,合計1,092千元。 (14)本總處廣博大樓電梯維修保養費354千元 、高低壓電力設備之維修保養費694千元 及辦公廳機電設備、中央空調、冷卻水塔 、員工飲水機濾心更換及定期保養費等69 7千元,合計1,745千元。 (15)辦理秘書、人事、庶務、主計、政風等業 務之出差旅費計247千元。 (16)文書資料及物品運送費58千元。 (17)洽公短程車資103千元。 (18)依規定標準編列主計長及副主計長,全年 特別費945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265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千 元,合計1,590千元。 03 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 2,249 綜合規劃處 本分支計畫為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計編列業 0200 業務費 2,249 務費2,249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49 1.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聯繫用電話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4 及郵資等149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1 2.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影印機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2 租金144千元。 0271 物品 10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41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145 (1)政府內部控制專案會議等所需專家學者出 0291 國內旅費 28 席費96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415 (2)主計業務創新變革精進參賽項目審查會議 3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819,71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15 所需專家學者評鑑裁判費145千元。 4.參加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團體會費12千元。 5.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書刊、 紙張、物品及耗材等計100千元。 6.辦理政府內部控制研討、推廣、資料登錄及文 書處理作業與相關雜支等1,145千元。 7.辦理政府內部控制規劃及督導業務所需國內旅 費28千元。 8.派員出席國外內部控制相關會議所需旅費415 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5千元。 3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0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4,00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照規定籌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1.如期編成105年度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落實 2.執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執行104年度預算,使各機關切實執行施政計畫, 3.為妥適分配及運用有限資源,推動「預算編製作業 各項計畫經費支出經濟有效。 落實零基預算實施方案」。 2.促使預算制度改進,配合計畫作業之強化,以貫徹 4.研(修)訂105年度中央、直轄市及縣(市)地方 計畫預算之精神。 總預算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規範。 3.督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建立一致規範及預警機 5.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督導,推動辦理相關 制,以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 預警機制。 4.彙編直轄市及縣(市)年度總預算資料作為政策制定 6.彙編10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及建立歷年 參據,並有助提升地方公務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品 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 質。 7.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 3,286 公務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審議與編印 0200 業務費 3,286 、預算制度之研究改進及派員實地查核各公務機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關預算執行等工作,計編列業務費3,286千元, 0203 通訊費 470 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41 1.同仁赴各公私立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所需費用30千元。 0271 物品 399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4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710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341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8 4.辦理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課程所需授 費 課鐘點費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23 5.辦理總預算核編與查核各公務機關預算執行所 0293 國外旅費 90 需紙張、電腦耗材、碳粉匣、文具、表件、報 0295 短程車資 45 告及購置相關圖書等399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359千元。 (2)非消耗品40千元。 6.編印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歲入來源別歲出 政事別預算表及參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外交國防機密歲出政事別機關別預算表及相關 參考表、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中央 政府總預算歲入來源別歲出政事別預算表及參 考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外交國防機密歲出 政事別機關別預算表及相關參考表等,以及預 算執行作業手冊與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等1, 600千元;其他有關辦理總預算核編及推動預 算編製作業落實零基預算實施方案所需各項雜 支等計110千元,合計1,710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維修等辦公器具養護 費28千元。 3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000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4,0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核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派員查核各公務機關預 算執行情形等所需出差旅費123千元。 9.派員出席2015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所 需國外旅費9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45千元。 02 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 715 公務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督導地方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暨預 查核 算資料蒐集與分析、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 0200 業務費 715 助相關業務、辦理地方公務預算編製作業人員專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業研習等業務,計編列業務費715千元,內容如 0203 通訊費 80 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72 1.同仁赴各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費 0271 物品 30 用3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1 2.與地方政府公務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8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 千元。 費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7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 4.辦理地方政府主計相關業務之督導與查核所需 費 紙張、光碟片等30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331 (1)消耗品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 (2)非消耗品10千元。 5.研(修)訂直轄市、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 、單位預算執行規範與辦理104年度直轄市及 縣(市)總預算彙編等業務所需之印刷、雜支 等161千元。 6.辦公用機具及設施等所需養護費8千元。 7.派員赴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考核其預算 編列與執行情形及辦理地方災害復建之現勘等 業務所需差旅費331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3千元。 4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100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預算金額 1,92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國家建設計畫,訂頒10 如期編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及1 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以 04年度法定預算書。 強化特種基金之審編。 2.辦理105年度特種基金預算核編,並依據立法院審 定結果,編製104年度法定預算書。 3.修訂中央政府、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 要點,提升特種基金經費使用效能。 4.訂頒105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 預算編製要點。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1,928 基金預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籌編、編印與 0200 業務費 1,928 執行經費,計編列業務費1,928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 0203 通訊費 260 1.同仁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0 等相關費用之補助3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郵資260千元。 0271 物品 200 3.影印機等租金2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73 4.辦理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等課程所需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4 授課鐘點費10千元。 費 5.物品200千元,內容如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7 (1)文具、紙張、碳粉匣;相關法令書刊、圖 費 書17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4 (2)購置公文櫃、資料櫃、計算機等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6.印製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中 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直 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 業手冊、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 、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 、附屬單位預算審定表、特種基金審查與簡報 等有關資料等1,073千元。 7.公務用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辦公器具養護費等 61千元。 8.派員抽查及實地瞭解特種基金暨地方政府附屬 單位預算業務差旅費24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4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00 會計及決算業務 預算金額 2,5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會計事務處理。 1.促使各機關會計事務之處理,能切實依照相關法令 2.審議各機關或基金會計制度及設計各類會計制度之 及制度之規定辦理。 一致規定。 2.核頒會計制度,以健全各機關或基金之會計事務處 3.核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4年度中央政府總 理有所依循。 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3.依規定完成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104年度中央 4.103年度國營事業決算實地查核與編造。 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5.103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查核與編造。 4.按月審核各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 6.加強督導考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內部審核 並作整體分析。 之實施狀況。 5.如期編造完成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 7.加強政府會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 算及綜計表。 6.如期編造完成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中央總會計總決算之處理與 1,877 會計決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等會計事務之 核編 處理,核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加強督導 0200 業務費 1,877 考核中央政府各機關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察查等 0203 通訊費 117 工作經費,研修會計法相關規制及加強政府會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9 理論與實務之研究,計編列業務費1,877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 內容如下: 0251 委辦費 375 1.公務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費用117千元 0271 物品 50 。 0279 一般事務費 1,012 2.辦理決算會計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16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9 3.辦理政府會計相關規制之研修工作及就國際間 0295 短程車資 5 政府會計法制、理論規範與實務運作趨勢等相 關議題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研討會議之出席費等 計120千元。 4.辦理政府會計相關規制研修及委託專業人士、 學術機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則之一致性規範 研究經費375千元。 5.辦理決算會計事務處理所需電腦耗材、紙張及 文具等計50千元。 6.編印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中央政府半年結算 報告、中央政府總會計報告、中央政府總決算 及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手冊、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地方總決算及半年結算報告編製作業 手冊等282千元;資料登錄及文書處理作業費 計720千元,暨督導縣(市)政府會計、決算業 務相關雜支10千元等,合計1,012千元。 7.派員抽查各機關決算及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 內旅費29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4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200 會計及決算業務 預算金額 2,58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特種基金會計事務處理及決 709 會計決算處 本分支計畫為審核各特種基金會計報告等會計事 算核編 務之處理,核編103年度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 0200 業務費 709 基金決算綜計表,加強督導考核各特種基金會計 0201 教育訓練費 30 制度實施狀況之察查等工作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3 通訊費 90 709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 1.研習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訓練費3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36 。 0271 物品 236 2.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9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7 3.辦理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會計業務 0291 國內旅費 62 所需影印機租金18千元。 0294 運費 2 4.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團 0295 短程車資 18 體會員會費36千元。 5.辦理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所需之電 腦耗材、紙張及文具等計236千元。 6.編印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綜計表、 半年結算報告及其編製手冊等印製費計217千 元。 7.派員抽查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及會 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內旅費62千元。 8.檔案搬運費2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18千元。 4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3,12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統計法制及統計行政管理。 1.健全法制,發揮統計功能;辦理統計標準分類,俾 2.辦理社會指標統計及編製國民幸福指數。 利統計資料交互應用;編製統計手冊。 3.編布各項物價指數。 2.研究先進國家各種社會指標編製方法並充實社會統 4.辦理國民所得統計業務。 計基本資料;研究OECD及先進國家衡量國民福祉方 5.辦理總資源供需估測。 法並編製我國國民幸福指數。 6.辦理產業關聯統計。 3.按月編布各項物價指數,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7.辦理統計資訊服務業務。 試編批發零售、旅館、餐飲、運輸、倉儲、通信、 8.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金融、保險、證券、不動產經紀、代書事務、教育 9.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縣市統計管理及編印綜合 、醫療保健、文化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服務價格指 統計刊物。 數。 4.完成103年第4季至104年第3季各季國民所得初步統 計暨102、103年國民經濟會計修正作業,並據以編 製國民所得統計年報及摘要表,供各界參用。 5.完成105年度總資源供需估測,俾利資源合理分配 與有效利用。 6.編製100年產業關聯表,俾供經濟分析及經濟計畫 設計參考。 7.充實統計資料庫,並增進資料處理時效,俾提升統 計資訊服務品質。 8.辦理家庭收支記帳及訪問調查,瞭解家庭所得與消 費水準,提供政府施政及各界參用。 9.配合國家永續發展所需,推動綠色國民所得帳編製 工作;協助縣市政府提升統計工作品質及成效;並 編印綜合統計刊物,提供政府擬訂政策、計畫及考 核績效之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 2,536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經費,計 0200 業務費 2,536 編列業務費2,536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5 1.現職人員進修與業務有關課程等相關費用之補 0203 通訊費 95 助5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用9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779 3.資訊設備維護費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 4.租用Aremos及PC-AXIS等軟體使用費1,779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 。 0271 物品 221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2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77 (1)統計法規及統計標準分類等會議專家學者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 出席費20千元。 費 (2)邀請專家學者演講3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 (3)統計資料審查、譯稿及撰稿等費用36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30 6.國際統計學會會費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7 7.物品221千元,內容如下: (1)訂購業務圖書153千元;文具紙張、辦公用 品及電腦耗材等58千元,合計211千元。 4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3,1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購買辦公椅、桌邊櫃、計算機及電扇等10 千元。 8.統計手冊、統計範圍劃分方案及行業標準分類 等印刷費128千元;舉辦統計學術研討會、工 作座談會及統計資訊等相關會議115千元;專 題研究報告等統計資料登錄、掃瞄、影印及裝 訂費29千元;接待國外學者專家來華訪問考察 5千元,合計277千元。 9.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10千元。 10.派員赴各縣市督導及推展統計業務所需國內 旅費30千元。 11.洽公短程車資7千元。 02 辦理綜合統計 15,383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綜合統計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0200 業務費 15,383 15,383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40 1.現職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費用等40千元。 0203 通訊費 749 2.業務聯繫用電話及郵資等費用749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0 3.資訊設備維修費1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40 4.統計業務所需影印機租金240千元。 0241 兼職費 1,053 5.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聘用專家學者等所需各項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86 兼職費1,053千元。 0251 委辦費 2,000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386千元,內容如下: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986 (1)編算國民幸福指數福祉衡量方法聘請專家 0271 物品 85 學者出席費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930 (2)統計資料審查、譯稿及撰稿等費用2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49 。 0293 國外旅費 110 (3)物價相關調查訪查費與審核費3,403千元; 0294 運費 8 服務業調查調查費及審查費938千元,合計 0295 短程車資 37 4,341千元。 7.委外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福祉衡量方法探討及相 關調查經費2,000千元。 8.環球透視預測機構會費986千元。 9.物品85千元,內容如下: (1)文具紙張、辦公用品及電腦耗材等78千元 。 (2)購買辦公椅、桌邊櫃、計算機及電扇等7千 元。 10.國民幸福指數年報、性別圖像手冊、物價查 報表、國民所得統計年報及摘要、服務業調 4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3,1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查表、產業關聯編製報告等書刊、贈送受查 廠商賀卡等印刷費522千元;贈送物價調查及 服務業調查廠商紀念品2,698千元;物價、國 民所得、產業關聯等相關統計資料登錄、影 印及裝訂費154千元;進用派遣人力支援服務 業調查734千元;購買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49 2千元;購買蓋洛普分析資料庫(Gallup Anal ytics)300千元;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 勤前會議雜費等30千元,合計4,930千元。 11.派員赴各縣市督導社會統計、物價查報、服 務業調查講習、訪問樣本廠商及同仁參加會 議等所需國內旅費529千元;各縣市調查工作 人員參加勤前會議國內旅費220千元,合計74 9千元。 12.參加亞洲開發銀行召開之「購買力平價國際 比較計畫」會議110千元。 13.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等會議資料快遞運費8千 元。 14.洽公短程車資37千元。 03 辦理家庭收支統計 14,204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家庭收支統計經費,計編列業 0200 業務費 14,204 務費14,204千元,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00 (1)現職人員進修與業務有關課程等相關費用 0215 資訊服務費 380 之補助2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77 (2)現職人員赴國內外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 0271 物品 78 關課程及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 0279 一般事務費 4,943 政研習中心辦理訓練班次所需費用10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2 。 費 2.寄送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資料複查表件等郵資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2 及電話費100千元。 費 3.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記帳調查web版系統及其 0291 國內旅費 237 他資訊設備維護費380千元。 0294 運費 40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77千元,內容如下: 0295 短程車資 5 (1)專家學者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家庭收支調查講習會講師鐘點費50千 元。 (3)家庭收支調查指導費173千元、訪查費3,23 2千元、審核費702千元、整理費92千元、 4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3,1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記帳戶交通文具費2,765千元、資料登錄作 業費1,243千元,合計8,207千元。 5.物品78千元,內容如下: (1)業務所需文具紙張、電腦消耗用品及業務 參考書刊等60千元。 (2)購買計算機、檯燈、桌邊櫃等辦公所需非 消耗品等18千元。 6.家庭收支調查贈送受查戶調查紀念品1,403千 元、研討會場佈置及餐費63千元、績優單位獎 牌50千元、優秀工作人員及記帳戶獎勵品322 千元、調查表件及調查報告印刷費700千元, 紅布幔、DVD、海報製作500千元,暨調查郵費 178千元、縣市調查宣導經費890千元、縣市講 習會相關費用200千元、套印紙張、碳粉83千 元,抽獎活動相關經費500千元、雜支54千元 等費用,合計4,943千元。 7.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24千元。 8.派員督導家庭收支調查及參加各項會議差旅費 237千元。 9.調查表件寄送各縣市運費4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4 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 1,004 綜合統計處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環境與經 0200 業務費 1,004 濟綜合帳及國家永續發展相關統計經費,計編列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業務費1,004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40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課程所需費用2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2.電話費及寄送統計年鑑、綠色國民所得編製結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 果報告、英文統計年報及統計摺頁等之郵資14 0271 物品 58 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4 3.影印機租金10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5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千元,內容如下: 費 (1)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研習及業務相關會議講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4 師鐘點費26千元。 費 (2)綠色國民所得國際研編理論及結果相關資 0291 國內旅費 173 料翻譯費用1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6 5.物品58千元,內容如下: (1)業務所需文具、紙張、電腦消耗用品及業 務參考書刊等48千元。 (2)購買計算機、桌邊櫃等辦公所需非消耗品 4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300 綜合統計業務 預算金額 33,12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千元。 6.一般事務費414千元,內容如下: (1)統計年鑑、綠色國民所得編製報告、英文 統計年報及統計摺頁等印刷費250千元。 (2)辦理縣市統計工作研討會及業務相關會議 等費用164千元。 7.辦公器具與設施等養護費49千元。 8.辦理縣市業務督導、參加永續會及綠色國民所 得相關會議等差旅費173千元。 9.洽公短程車資6千元。 4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92,58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辦理104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前置作業及其試驗調查 2.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 3.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2.辦理105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試驗調查。 4.辦理普查資料庫及普查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置、發展 3.辦理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分析及常住人口 及統計資訊交流。 推計之研究。 5.辦理國富統計。 4.加強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檔之建置整合,提升 6.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與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資訊管理及供應之方法與技術,充分提供各界應用 7.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並辦理 。 各項相關之補充性專案調查。 5.蒐集各部門資本存量資料,編製國富統計時間數列 8.辦理各機關調查統計之審議與管理,並辦理各項普 資料。 查與國家基礎性重要統計調查之執行及相關勤前會 6.按月提供人力資源之數量及品質、就業、失業等統 議、檢討與訓練。 計資料;按年辦理相關附帶專案調查,俾為研訂經 建、人力發展及勞工政策之參考。 7.按月及按年提供薪資、工時及進退調查統計結果、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及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 以為釐訂人力與勞工政策之參考 。 8.對各機關送核之統計調查實施計畫詳予審核與輔導 ,俾加強統計調查管理;辦理普查及各項重要統計 調查執行作業,定期蒐集經濟及社會基本資訊,以 應施政決策需要;強化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與應用 ,提升統計調查精確度。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農林漁牧業普查 15,096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104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前置作 0200 業務費 15,096 業及其試驗調查,計編列業務費15,096千元,內 0203 通訊費 20 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85 1.郵寄調查表件郵資及公務聯繫電話費20千元。 0271 物品 1,076 2.辦理普查行政作業電子系統研討會講師鐘點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11,981 59千元;試驗調查各項酬勞費1,126千元,合 0291 國內旅費 765 計1,185千元。 0294 運費 50 3.辦理試驗調查及普查所需文具用品1,07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9 。 4.辦理試驗調查及普查所需資料處理及模造紙、 作業手冊、調查表、工作袋等相關物品製作費 用6,415千元;製作贈送受訪戶填表紀念品600 千元;普查宣導物品製作及雜支4,966千元, 合計11,981千元。 5.辦理試驗調查勤前會議、差旅費及特別偏遠交 通補助費245千元;普查業務研討會及行政作 業電子系統研討會差旅費520千元,合計765千 元。 6.寄送試驗調查相關物品等託運費5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19千元。 02 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4,133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試驗調查及 4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92,5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4,133 專案調查等作業,計編列業務費4,133千元,內 0203 通訊費 40 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 1.郵寄試驗調查表件及公務聯繫電話費4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00 2.辦理試驗調查各項酬勞費3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80 3.印製試驗調查相關表件及雜支200千元;普查 0294 運費 70 資料處理費1,300千元;製作贈送受查戶填表 0295 短程車資 23 紀念品2,000千元,合計3,500千元。 4.辦理試驗調查勤前會議及差旅費等180千元。 5.寄送試驗調查相關表件及物品等運費7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23千元。 03 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 1,096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專題研究 0200 業務費 1,096 報告及常住人口推計研究等作業,計編列業務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102 1,096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124 1.派員研習澳洲常住人口推計技術102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350 2.郵寄各項資料郵資及公務聯繫電話、網路通訊 0271 物品 50 費12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00 3.OCR、普抽查統計結果表編表等系統維護及設 0291 國內旅費 20 備保養等相關費用350千元。 0294 運費 30 4.普查資料處理及編製專題研究報告書所需報表 0295 短程車資 20 紙及一般公務文具用品等相關費用50千元。 5.編製專題研究報告、各項會議資料、議程印製 及裝訂、會議雜支等相關費用400千元。 6.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相關作業所需國內旅費20 千元。 7.普查相關資料、表件及物品託運費30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4 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 11,597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蒐集國內外有關統計調查與經濟分 0200 業務費 11,597 析之資料,予以整理、翻譯、分析,建置普查及 0201 教育訓練費 110 抽樣調查資料庫,利用網際網路提供普查及抽樣 0203 通訊費 204 調查有關統計資訊,加強推廣與應用,計編列業 0215 資訊服務費 509 務費11,597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7 1.辦理人員教育研習相關訓練等費用110千元。 0231 保險費 1,300 2.郵寄各項資料郵資及公務聯繫電話、網路通訊 0241 兼職費 900 費204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110 3.工商及服務業母體資料庫管理系統維護及電腦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周邊設備磁碟機、伺服器維修保養等相關費用 0271 物品 170 50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10 4.影印機及相關資訊軟體租金207千元。 5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92,5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7 5.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費1,300千元 費 。 0291 國內旅費 20 6.普查評審會聘用專家學者所需兼職費,全年90 0295 短程車資 20 0千元。 7.臨時人員資料整理酬勞費7,110千元。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0千元,內容如下: (1)邀請專家學者出席各種普查及抽樣調查會 議出席費55千元。 (2)普查資料翻譯稿費25千元。 9.物品170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含書籍、報表紙、文具紙張、電腦 耗材等70千元。 (2)非消耗品含購置桌椅、書櫃、電子計算機 、電風扇及各種參考書報等100千元。 10.普查及抽樣調查資料處理費800千元;各項會 議資料、議程印製及裝訂、會議雜支等相關 費用110千元,合計910千元。 11.辦公事務機具保養維護費57千元。 12.蒐集普查與抽樣調查資料及赴縣市參加會議 國內旅費20千元。 13.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5 國富統計 703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賡續辦理國富統計各部門資料蒐集 0200 業務費 703 、整理等工作,延伸編製國富統計時間數列資料 0203 通訊費 20 ,計編列業務費703千元,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20 1.郵寄國富統計參考資料、報告書郵資及公務聯 0279 一般事務費 603 繫電話費等2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0 2.辦理國富統計所需影印紙、電腦報表紙、碳粉 0294 運費 20 、磁帶、光碟片及其他文具等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3.印製國富統計相關表件、報告、錄製統計相關 資料及雜支等603千元。 4.辦理國富統計所需國內旅費20千元。 5.寄送國富統計相關資料運費2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06 人力資源及專案調查 33,727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提供人力 0200 業務費 33,727 結構、就業及失業狀況統計資訊,以及按年辦理 0203 通訊費 545 相關附帶專案調查,並編印統計分析報告,計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133 列業務費33,727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7,484 1.辦理人力資源調查郵寄調查表、調查報告及表 5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92,5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1,443 件等通訊費515千元,專案調查通訊費30千元 0294 運費 110 ,合計54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 2.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訪查費、審核費、複查 費、指導費等,全年21,871千元;電話複查費 77千元;按年辦理相關附帶專案調查訪查費、 審核費及複查費2,185千元,合計24,133千元 。 3.辦理人力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之各項表件、樣 本名冊及報告書等印刷費530千元;按月人力 資源調查暨專案調查資料製驗費、受傷慰問金 及製作贈送受訪戶填表紀念品等相關作業經費 6,004千元;人力資源調查宣導費950千元,合 計7,484千元。 4.各級調查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每月工作聯繫會 經費全年1,315千元;辦理勤前會議、複查業 務國內旅費128千元 ,合計1,443千元。 5.人力資源調查相關表件物品託運費11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12千元。 07 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 11,445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按月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按年 統計 辦理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等附 0200 業務費 11,445 帶專案調查,並編印統計調查報告;辦理生產力 0203 通訊費 287 統計,編印產值勞動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及多因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53 素生產力趨勢分析報告,提供人力需求統計資訊 0279 一般事務費 4,140 ,計編列業務費11,445千元,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650 1.寄送各項調查表件、催收函與報告等郵資及辦 0294 運費 10 理各項調查聯繫電話費全年287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2.按月辦理各行業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訪查費、審 核費及指導費全年4,913千元;按年辦理附帶 專案調查訪查費、審核費、複查費1,440千元 ,合計6,353千元。 3.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表件、 封套及報告印刷費1,107千元;按月受僱員工 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資料錄製費、催報人 力委派費用及製作贈送受查廠商填表紀念品等 相關作業經費3,033千元,合計4,140千元。 4.辦理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勤前會 議及督導差旅費130千元;各縣市調查工作人 員參加勤前會議差旅費等520千元,合計650千 5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400 國勢普查業務 預算金額 92,5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5.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附帶專案調查相關表件託 運費10千元。 6.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08 各機關統計調查及調查網管 14,791 國勢普查處 本分支計畫係綜合評估現行列管統計調查辦理成 理 效,辦理統計調查之審查及輔導,健全統計調查 0200 業務費 14,791 管理制度,及辦理各項普查及其補充性專案調查 0203 通訊費 108 及20餘種國家基礎性調查執行、訓練及管理作業 0215 資訊服務費 180 ,計編列業務費14,791千元,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380 1.業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等108千元。 0241 兼職費 12,204 2.電腦輔助面訪調查相關電腦硬體設備維護費1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0千元。 0271 物品 396 3.辦理統計調查相關保險費38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13 4.基網兼任統計調查員461人兼職費12,20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50 。 0294 運費 20 5.辦理訓練及檢討會聘請講師鐘點費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6.事務用品及耗材396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含影印紙、文具紙張、購買書刊 、圖書、報章雜誌、碳粉匣等386千元。 (2)非消耗品:含事務用具等10千元。 7.統計調查人員保舉、考核獎勵200千元;舉辦 統計調查人員業務檢討會、宣導、慰問金、購 置調查所需物品及雜支等822千元;召開各項 加強統計調查管理措施相關會議、會議資料裝 訂費191千元,合計1,213千元。 8.辦理基網工作會議、統計調查人員調查技術訓 練等國內旅費250千元。 9.基網相關物品運費20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20千元。 53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訓練業務 預算金額 15,8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主計人員訓練方案」辦理下列訓練與專業研習 1.提升主計人才素質達成提高工作知能與服務之目標 班次: 。 1.訓練班:主計人員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幹部 2.逐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訓練,以建構完 培育訓練班、簡任幹部研究班及領導研究班等。 整之人員訓練體系。 2.專業研習班:稽核理論及實務研習班3期、政府內 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研習班4期、內部控制及研考 業務研習班1期、中央各部會與縣市政府補助及考 核制度研習班1期、計畫評估與預算編審研習班1期 、公務預算研習班2期、公務預算執行研習班1期、 地方歲計人員研習班2期、中央政府特種基金預算 編審與執行研習班1期、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編 審與執行研習班1期、財務規劃研習班1期、附屬單 位預算研習班1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研習班1期、 內部審核研習班3期、統計應用分析研習班1期、物 價調查實務研習班1期、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 查實物研習班2期、基層統計調查網人員研習班1期 、主計人事業務研習班3期、新版政府歲計會計資 訊管理系種子教師研習班2期、非營業特種基金歲 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研習班2期、資訊分析工具會 計實務應用研習班2期、資訊分析工具統計實務應 用研習班1期、主計資訊應用研習班2期、主計資訊 應用研討會、105年度資訊預算審核業務研討會等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主計人員訓練 15,857 主計人員訓練 本分支計畫為主計人員訓練經費,計編列業務費 中心 15,857千元,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5,857 1.學員等膳食費、教材費、交通費等4,186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186 。 0202 水電費 1,639 2.水電費計編列1,639千元,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265 (1)水費77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50 (2)電費1,49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0 (3)其他動力費70千元。 0231 保險費 290 3.郵資、電話等通訊費編列265千元,內容如下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460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22 (1)數據通訊費200千元。 0271 物品 631 (2)一般通訊費6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107 4.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維護費150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3 5.影印機租金21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29 6.臨時人員僱主負擔勞健保費、勞工退休基金及 費 主計人員訓練園區建築物火災保險費合計29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85 千元。 費 7.辦理主計人員訓練業務臨時人員計1,46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 54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主計訓練業務 預算金額 15,85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計編列2,722千元,內容如 下: (1)內、外聘講師鐘點費2,496千元。 (2)各種訓練班級考試作業費226千元。 9.物品計編列631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包含油料、文具紙張、電腦耗材431 千元。 (2)非消耗品包含學員圖書、報章雜誌、康樂 藝文活動、炊事及餐飲用具之購置等設備2 00千元。 10.清潔膳食勤務費、保全費、環境佈置及雜支 費等3,107千元。 11.房屋平時修繕費563千元。 12.辦公器具及設施等養護費614千元。 13.工作人員因公短程車資計20千元。 55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600 主計資訊業務 預算金額 49,4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務歲計會計暨財政資訊共用 1.推動政府各項歲計會計業務資訊化,簡化作業流程 軟體之規劃、開發、維運與推廣。 ,提升工作效能。 2.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共用軟 2.集中開發政府主計業務套裝軟體,降低各機關建置 體之規劃、開發、維運與推廣。 及維運成本,有效達資源共享。 3.辦理統計調查資料處理作業及共用軟體之開發、維 3.加速政府主計相關資訊之互通及整合。 運與推廣。 4.推動公文線上及行動簽核作業,增進行政作業效能 4.辦理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開發、維運與 ,有效達成節能減紙目標。 推廣。 5.提升電腦作業效率及資源效能,順利完成各項普調 5.辦理主計人員之人事及訓練系統之規劃、開發、維 查資料處理作業。 運與推廣。 6.確保伺服主機及整體網路穩定運作,順利推動各項 6.辦理電腦機房、電腦軟硬體資源及整體網路之規劃 資訊化業務。 、建置及維運管理。 7.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降低資通訊安全風險 7.辦理主計業務對外服務網站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 8.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項之規劃及建置事項。 8.增進主計機構及人員資訊共享及交流溝通,提升主 計體系行政效能。 9.加強全球資訊網站應用內容充實,提升多元化便民 服務管道。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歲計會計資訊管理 24,320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中央與地方之主計相關資訊作 0200 業務費 24,320 業之系統規劃、分析、設計、功能維護、推廣訓 0201 教育訓練費 262 練及諮詢服務,計編列業務費24,320千元。內容 0215 資訊服務費 22,423 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6 1.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 0251 委辦費 900 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及財政系統等推廣訓練、 0271 物品 72 業務研討、座談會等費用262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6 2.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非營業 0291 國內旅費 124 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及財政系統軟體維護、諮 0295 短程車資 27 詢服務、上線輔導及改版推動等22,423千元。 3.各應用系統推廣訓練講師鐘點費,以及辦理研 討會、評選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296千元。 4.委託辦理歲計會計資訊系統導入持續性稽核技 術之研究900千元。 5.電腦周邊消耗品72千元。 6.印製推廣訓練、業務研討、座談會等講義及系 統文件216千元。 7.各應用系統輔導國內旅費124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27千元。 02 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 5,866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行政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 0200 業務費 5,866 建置、分析、設計、維護、訓練及諮詢服務,與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各項國勢調查資料處理作業,計編列業務費5,86 0203 通訊費 45 6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5,036 1.資訊專業課程及業務相關訓練費用100千元。 5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600 主計資訊業務 預算金額 49,4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40 2.電話費、網路通訊及郵資費用45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227 3.公文管理、行政知識網、主計人員人事、主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訓練、薪資系統、內控系統、共通性普查資料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40 檢誤系統、統計調查網路填報系統、SAS軟體 0271 物品 64 授權及其他電腦軟硬體系統等維護費5,036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59 元。 0291 國內旅費 9 4.臨時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4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97 5.公文檔案及薪資系統資料整理臨時工讀生費用 0295 短程車資 4 227千元。 6.辦理業務相關研討、評選會等專家學者出席會 及講師費等費用45千元。 7.中華民國電腦學會團體會費等40千元。 8.資訊圖書及期刊、電腦硬體設備周邊及耗材等 費用64千元。 9.辦理統計及行政相關資訊業務所需印刷等事務 費用59千元。 10.辦理統計及行政相關資訊業務所需差旅費9千 元。 11.派員參加主計相關業務資訊技術之運用及發 展研討會所需國外旅費197千元。 12.洽公短程車資4千元。 03 資訊系統維運管理 19,234 主計資訊處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機房管理、軟硬體設備維護、 0200 業務費 19,234 各項資訊系統維運及資訊安全作業,計編列業務 0203 通訊費 6,085 費19,234千元。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12,395 1.網際網路專線與行動設備及頻寬升級等通訊費 0231 保險費 90 6,085千元。 0271 物品 238 2.大型電腦主機、開放系統、伺服器、個人電腦 0279 一般事務費 16 、網路設備、周邊設備等軟硬體維護及異地備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57 援,全國主計網、全球資訊網及共用軟體工具 費 維護,資安監控防護、網路防火牆及防毒維護 0291 國內旅費 45 ,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資訊服務管理制 0295 短程車資 8 度導入等費用12,395千元。 3.電腦機房設備保險費90千元。 4.電腦用品及耗材(含報表紙、磁帶、大型雷射 印表機碳粉及鋼珠等)238千元。 5.業務連繫印刷費16千元。 6.電腦機房環境設施維護費用357千元。 7.資訊安全管理及網路創新應用等國內旅費45千 57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600 主計資訊業務 預算金額 49,4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8.洽公短程車資8千元。 58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9,56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自89年12月興建完成,因 改善教學及辦公環境,強化建物安全整備,降減各種 位處新店烏來山區,多雨潮濕,地下室牆壁與天花 災害損失,發揮節能減碳效益。 板雨天有滲水情形急需辦理修繕。 2.廣博大樓行政區建築物及光復南路單身宿舍分別於 62年3月及10月興建完成,因遮雨棚老舊生鏽及圍 牆老舊龜裂,為維護人身安全急需辦理修繕,另配 合辦公空間調整,辦理行政院區與廣博大樓辦公室 及檔案存放空間整修。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9,568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及廣 0300 設備及投資 9,568 博大樓建築物修繕工程,計編列9,568千元,內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568 容如下: 1.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地下室牆壁及天花板雨 天有滲水情形,防水修繕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 等事項6,800千元。 2.廣博大樓及單身職務宿舍遮雨棚、圍牆老舊龜 裂修繕等事項1,318千元。 3.行政院區與廣博大樓辦公室及檔案存放空間整 修等事項1,450千元。 59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9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本總處分處台北市、新北市及南投縣3地4處辦公 提高行車安全,便利公務進行。 之公務聯繫、同仁出席業務相關會議、辦理採購訪廠 、驗收作業及接送授課講座等需求,汰換公務轎車3 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1,905 本總處各單位 汰換公務轎車3輛編列1,90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905 0305 運輸設備費 1,905 60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43,4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逐年汰換與增購電腦設備及必要之雜項事務機具。 改善辦公品質,提升行政效率。 2.因應歲計會計統計等業務推動需要,辦理相關資訊 系統之開發及擴充等。 3.為作業需求暨配合保護智慧財產權,增購部分套裝 軟體、應用軟體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設備及投資 43,420 本總處各單位 本分支計畫為購置資訊軟硬體及雜項設備,計編 0300 設備及投資 43,420 列43,420千元,內容如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1,198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41,198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222 (1)汰換及增購個人電腦、螢幕、筆記型電腦 、印表機、投影機及高階網路伺服器等6,4 99千元。 (2)為作業需求並配合保護智慧財產權,購買S PSS統計處理軟體、辦公室軟體與防毒軟體 及升級作業系統1,342千元。 (3)系統開發費33,357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營業基金、 非營業特種基金等歲計、會計、財政等 系統功能增修及改版等10,417千元。 <2>統計普查資訊業務相關系統開發及擴充 功能(含資料推計功能、行動面訪功能 、結果表系統、網路填報系統、地方統 計資訊系統調修及推廣、普查及地理資 訊系統等)7,900千元。 <3>行政事務相關資訊系統功能新增及提升 (含行政知識網、公文及檔管系統、主 計人事、主計人員訓練、薪資系統、內 控平台等)3,590千元。 <4>強化資訊基礎環境建設及軟體共用機制 、加強資訊安全防護、精進對外服務網 站應用、推動辦公室行動化通訊與應用 及相關軟硬體擴充等11,450千元。 2.雜項設備係汰換及購置主計人員訓練中心閉路 監視系統及相關設備411千元、掃描器2台300 千元、連接掃描機用平台1台45千元、一對一 分離式冷氣機8台435千元、窗型21台735千元 、電傳視訊設備1組140千元、開水機2台62千 元、蒸飯箱1組22千元、碎紙機2台20千元、除 濕機4台40千元及冰箱1台12千元,合計2,222 61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43,4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62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8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850 本總處各單位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本總處經常支出總額百分 0900 預備金 1,850 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1 第一預備金 1,850 63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00 3303101100 3303101200 3303101300 3303101400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特種基金預算 會計及決算業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核編及執行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19,714 4,001 1,928 2,586 33,127 92,588 0100人事費 788,083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5,700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502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8 - - - - - 0111獎金 107,315 - - - - - 0121其他給與 12,900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30,719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43,300 - - - - - 0151保險 55,833 - - - - - 0200業務費 30,041 4,001 1,928 2,586 33,127 92,588 0201教育訓練費 90 60 30 30 185 212 0202水電費 9,027 - - - - - 0203通訊費 2,134 550 260 207 1,084 1,348 0215資訊服務費 - - - - 400 1,039 0219其他業務租金 744 413 250 187 2,119 207 0221稅捐及規費 192 - - - - - 0231保險費 669 - - - - 1,680 0241兼職費 - - - - 1,053 13,104 0249臨時人員酬金 1,831 - - - - 7,110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1 50 10 120 12,799 32,091 0251委辦費 - - - 375 2,000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5 - - - 996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12 - - 36 - - 0271物品 2,825 429 200 286 442 1,712 0279一般事務費 6,643 1,871 1,073 1,229 10,564 30,231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880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92 30 14 - 42 5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45 6 47 - 41 - 64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0100 3303101000 3303101100 3303101200 3303101300 3303101400 一般行政 中央總預算核 特種基金預算 會計及決算業 綜合統計業務 國勢普查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編及執行 核編及執行 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275 454 24 91 1,189 3,348 0293國外旅費 415 90 - - 110 - 0294運費 58 - - 2 48 310 0295短程車資 118 48 20 23 55 139 0299特別費 945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獎補助費 1,590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590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65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3303101600 3303109002 3303109011 3303109019 3303109800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857 49,420 9,568 1,905 43,420 1,850 0100人事費 -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獎金 - - - - - - 0121其他給與 -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保險 - - - - - - 0200業務費 15,857 49,420 - - - - 0201教育訓練費 4,186 362 - - - - 0202水電費 1,639 - - - - - 0203通訊費 265 6,130 - - - - 0215資訊服務費 150 39,854 - -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10 - - - - -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 - 0231保險費 290 130 - - - - 0241兼職費 - - -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1,460 227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22 341 - - - - 0251委辦費 - 900 -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40 - - - - 0271物品 631 374 - - - - 0279一般事務費 3,107 291 - - -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563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9 - - - -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85 357 - - - - 66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101500 3303101600 3303109002 3303109011 3303109019 3303109800 主計訓練業務 主計資訊業務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 178 - - - - 0293國外旅費 - 197 - - - - 0294運費 - - - - - - 0295短程車資 20 39 - - - - 0299特別費 -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9,568 1,905 43,420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9,568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1,905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41,198 -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2,222 - 0400獎補助費 -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1,850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1,850 67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75,964 0100人事費 788,083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6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5,700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502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8 0111獎金 107,315 0121其他給與 12,900 0131加班值班費 30,719 0143退休離職儲金 43,300 0151保險 55,833 0200業務費 229,548 0201教育訓練費 5,155 0202水電費 10,666 0203通訊費 11,978 0215資訊服務費 41,443 0219其他業務租金 4,130 0221稅捐及規費 192 0231保險費 2,769 0241兼職費 14,157 0249臨時人員酬金 10,628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474 0251委辦費 3,275 0261國際組織會費 1,001 0262國內組織會費 88 0271物品 6,899 0279一般事務費 55,009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443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64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81 68 行政院主計總處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5,559 0293國外旅費 812 0294運費 418 0295短程車資 462 0299特別費 945 0300設備及投資 54,893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568 0305運輸設備費 1,905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1,198 0319雜項設備費 2,222 0400獎補助費 1,590 0475獎勵及慰問 1,590 0900預備金 1,850 0901第一預備金 1,850 69 行政院主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788,083 229,548 1,590 - 2 主計總處 788,083 229,548 1,590 - 行政支出 788,083 229,548 1,590 - 1 一般行政 788,083 30,041 1,590 - 2 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 - 4,001 - - 3 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 - 1,928 - - 4 會計及決算業務 - 2,586 - - 5 綜合統計業務 - 33,127 - - 6 國勢普查業務 - 92,588 - - 7 主計訓練業務 - 15,857 - - 8 主計資訊業務 - 49,420 -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70 計總處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850 1,021,071 - 54,893 - - 54,893 1,075,964 1,850 1,021,071 - 54,893 - - 54,893 1,075,964 1,850 1,021,071 - 54,893 - - 54,893 1,075,964 - 819,714 - - - - - 819,714 - 4,001 - - - - - 4,001 - 1,928 - - - - - 1,928 - 2,586 - - - - - 2,586 - 33,127 - - - - - 33,127 - 92,588 - - - - - 92,588 - 15,857 - - - - - 15,857 - 49,420 - - - - - 49,420 - - - 54,893 - - 54,893 54,893 - - - 9,568 - - 9,568 9,568 - - - 1,905 - - 1,905 1,905 - - - 43,420 - - 43,420 43,420 1,850 1,850 - - - - - 1,850 71 行政院主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9,568 -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 9,568 - 3303100000 行政支出 - 9,568 - 330310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9,568 - 3303109002 1 營建工程 - 9,568 - 330310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3303109019 3 其他設備 - - - 72 計總處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1,905 41,198 2,222 - - 54,893 - 1,905 41,198 2,222 - - 54,893 - 1,905 41,198 2,222 - - 54,893 - 1,905 41,198 2,222 - - 54,893 - - - - - - 9,568 - 1,905 - - - - 1,905 - - 41,198 2,222 - - 43,420 73 本 頁 空 白 74 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5,70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50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0,538 六、獎金 107,315 七、其他給與 12,900 八、加班值班費 30,719 內含超時加班費16,463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超時加班 費實支數24,587千元之八成計19,670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43,300 十一、保險 55,83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88,083 75 行政院主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491 491 - - - - 8 8 24 27 17 18 11 11 0003100000 2 主計總處 491 491 - - - - 8 8 24 27 17 18 11 11 3303100100 1 一般行政 491 491 - - - - 8 8 24 27 17 18 11 11 76 計總處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39 39 222 216 - - 812 810 771,620 763,500 8,120 39 39 222 216 - - 812 810 771,620 763,500 8,120 39 39 222 216 - - 812 810 771,620 763,500 8,120 1.本年度預算員額812人,包括 政務人員2人、法定編制人員4 89人、駐警8人、技工17人、 駕駛11人、工友24人、聘用人 員39人、約僱人員222人(其中 包括配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 理基層統計設置基層統計調查 約僱人員198人)。 2.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 「派遣人員」、「承攬人力」 預算編列23,611千元如下: (1)臨時人員12,516千元: <1>「一般行政」進用4人,協 助檔案整理及公文繕打校 對工作,預算編列2,139千 元。 <2>「國勢普查業務」進用15 人,主要辦理普查與各項 按月抽樣調查資料審表、 檢誤、更正等相關工作, 預算編列8,410千元。 <3>「主計訓練業務」進用3人 ,協助辦理公文收發、講 座聯繫、教學器材維護管 理、園區清潔管理,以及 廚房管理等工作,預算編 列1,700千元。 <4>「主計資訊業務」進用1人 ,辦理公文、檔案管理及 薪資系統資料整理,預算 編列267千元。 (2)派遣人員6,384千元: <1>「一般行政」委外進用4人 ,負責電腦資料登錄及文 書處理預算編列1,400千元 。 <2>「會計及決算業務」委外 進用2人,負責電腦資料登 錄、文書處理工作,預算 77 行政院主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78 計總處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編列720千元。 <3>「綜合統計業務」委外進 用2人,協助服務業等相關 調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彙 整,預算編列734千元。 <4>「國勢普查業務」委外進 用10人,期間2個月,主要 辦理受僱員工薪資附帶專 案調查表登錄、整理、電 話催報及訪問、資料檢核 更正等相關工作,預算編 列660千元;委外進用3人 ,期間8個月,主要辦理普 抽查相關資料整理、檢核 及更正作業,資料檔案建 置及電話查核作業,調查 名冊地址座標位置整理查 核及其他資料處理相關作 業之執行,預算編列800千 元,共計1,460千元。 <5>「主計訓練業務」委外進 用6人,負責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辦公房舍環境清潔維 護及餐廳膳食廚房清潔維 護等庶務性工作,預算編 列2,070千元。 (3)承攬人力4,711千元: <1> 「一般行政」委外進用7 人,負責辦公房舍清潔維 護、機電設備維護保養等 庶務性工作,預算編列3,0 00千元。 <2>「主計訓練業務」委外進 用4人,負責主計人員訓練 中心門禁安全工作及機電 設備維護保養,預算編列1 ,711千元。 79 本 頁 空 白 80 行政院主計總處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2.11 2,400 1,668 35.10 59 8 67 AFG-2537。首長專 用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2.11 2,000 1,668 35.10 59 9 62 AFG-2172。副首長 專用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2.11 2,000 1,668 35.10 59 9 62 AFG-2173。副首長 專用車。 1 公務轎車 4 92 .07 2,988 1,668 35.10 59 51 25 3716-DC。 1 公務轎車 4 92 .07 2,988 1,668 35.10 59 51 25 3718-DC。 1 公務轎車 4 92 .07 2,995 1,668 35.10 59 51 25 3936-DC。 1 公務轎車 4 93 .07 1,998 1,668 35.10 59 51 20 2856-DT。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5 .09 3,661 2,280 32.50 74 51 21 WP-455。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2 .09 125 312 35.10 11 2 2 BQP-696。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8 .05 125 312 35.10 11 2 2 750-EXC。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公務轎車 4 104.04 1,800 1,251 35.10 44 6 57 汰換001。預計104 年4月汰換公務車 。 1 公務轎車 4 104.04 1,800 1,251 35.10 44 6 57 汰換002。預計104 年4月汰換公務車 。 1 公務轎車 4 104.04 1,800 1,251 35.10 44 6 57 汰換003。預計104 年4月汰換公務車 。 合 計 18,333 638 303 482 81 預算員額: 職 員 491 人 技 工 17 人 行政院主 警 察 0 人 駕 駛 11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39 人 合計: 812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8 人 約 僱 222 人 工 友 24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 20,683.07 191,419 1,396 3 7,791.88 7 二、機關宿舍 3 881.22 2,470 40 - - 1 首長宿舍 -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 731.52 1,426 25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2 149.70 1,044 15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21,564.29 193,889 1,436 7,791.88 7 82 計總處 舍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28,474.95 - - 1,403 - - - - 881.22 - - 40 - - - - - - - - - - - - 731.52 - - 25 - - - - 149.70 - - 15 - - - - - - - - - - - - 29,356.17 - - 1,443 83 行政院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1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1 104-104 退休人員 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84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 1,590 - - 1,590 85 本 頁 空 白 86 行政院主計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70 914 7 77 914 考 察 - - - 1 12 220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63 812 4 43 447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1 7 102 2 22 247 實 習 - - - - - - 87 行政院主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 主要會議議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或地區 談判重點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2015年OECD亞洲資深預算 泰國 1.預算制度。 4 2 42 40 官員會議 - 93 2.公共支出管理。 3.財政政策及相關改革措施。 二.不定期會議 02參加國際內部稽核協會年會 加拿大 參與年會之各場研討會,以觀 11 2 195 130 - 91 摩學習其它國家內部稽核之推 動與辦理情形,提升內部稽核 相關理論與實務等專業知能, 並研討運用內部稽核工具以輔 助辦理內部稽核業務。 03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主辦之購買 泰國、菲律 參加國際購買力平價ICP相關 10 2 40 54 力平價國際比較計畫 - 89 賓等東南亞 研討及訓練會議。 國家 04參加2015 年IEEE Internatio 美國阿拉斯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 8 1 30 49 nal Conference on Cloud 加 nce on Cloud Computing為由 Computing,研習有關雲端 IEEE所主辦之雲端計算領域研 計算最新技術及知識 - 3M 討會,該會於每年中旬召開, 提供各界於雲端計算相關領域 ,分享彼此研究成果與進行學 術交流。2015年研討會之關注 議題範圍涵蓋雲端效能、管理 、移轉、安全及隱私、自動化 流程、創新應用及經驗、容量 管理、軟體上版及版權等雲端 領域相關議題。 05參加美國2015年巨量資料創新 美國內華達 巨量資料創新峰會 (Big Data 5 1 36 25 峰會 (Big Data Innovatio 州 Innovation Summit)是每年 n Summit) - 3M 一次、巨量資料的重要會議。 每一年均邀請巨量資料產業中 重要掌握技術人員或公司高階 主管分享重大巨量資料趨勢, 以及創新方向。峰會重點包括 巨量資料創新、巨量資料應用 、開放軟體與巨量資料結合、 資料分析、視覺化呈現以及工 作坊實作課程。 88 計總處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國地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8 90 中央總預算核編 泰國曼谷 99 .02 2 86 及執行 泰國曼谷 101.02 2 88 泰國曼谷 101.12 2 74 90 415 一般行政 奧蘭多 102.07 2 323 - - - - 16 110 綜合統計業務 馬來西亞吉隆坡 102.03 3 59 菲律賓馬尼拉 102.08 2 5 馬來西亞吉隆坡 103.04 2 3 30 109 主計資訊業務 - - - - - - 27 88 主計資訊業務 - - - - - - 89 行政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二、研究 01赴澳洲研習「常住人口推計技術」 澳洲 1.研習澳洲運用公務檔案推計常住人口相關技 104.01-104.12 7 1 -89 術及插補延遲登記資料之方法。 2.研習澳洲淨國際遷徙人口及各州間遷徙人口 之推計方法。 90 主計總處 -進修、研究、實習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40 59 3 102 國勢普查業務 0 91 行政院主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1,018,480 - - 2,591 1,021,071 01一般公共事務 1,018,480 - - 2,591 1,021,071 92 計總處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54,893 - - - - 54,893 1,075,964 54,893 - - - - 54,893 1,075,964 93 行政院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人費用 業務費用 合 計 1,131 2,144 1.3303101200 225 150 會計及決算業務 (1)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則之一 104-104 委託專業人士 、學術機構研究建立政府會計原則 225 150 致性規範相關議題研究經費 之一致性規範相關議題研究經費。 2.3303101300 350 1,650 綜合統計業務 (1)國民幸福指數之研究 104-104 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暨主觀幸福感研究。 350 1,650 3.3303101600 556 344 主計資訊業務 (1)主計資訊系統導入持續性稽 104-104 辦理主計資訊系統導入持續性稽核技術之相關研究 556 344 核技術之研究 。 94 主計總處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設備購置 其 他 合 計 - - - 3,275 - - - 375 - - - 375 - - - 2,000 - - - 2,000 - - - 900 - - - 900 9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伍、審議 (一)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 本事項由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 總結 預算編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 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果 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 及勞動部逕復。 八、通案 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 決議 金)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 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 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 央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 列 20%。 (三)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 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 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 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 「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 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 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萬 4,000 元,並 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 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本總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中,有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 「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要是支 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 等交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 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 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 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 國參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 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 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 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 要放緩兩岸交。準此,為使國家政 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 9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國家交 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 政做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 「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 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 區旅費」預算,統刪 10%。 (五)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 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本總處未編列大陸地區旅費。 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5%。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3.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2,500元調降為2,000元。 4.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教育部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 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 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 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 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 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 其餘統刪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 獻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 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 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5.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 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 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際貿易局及所屬、能源局、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 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 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 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9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經濟 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 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 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 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蒙 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 署、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7.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經 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 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 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 國及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9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8.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 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 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地 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 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 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 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 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 10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主 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 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 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 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 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10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 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 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 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 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 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不刪;教 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4% 外,其餘統刪8%,其中經濟建設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 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 10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 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 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 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 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 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 本總處未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 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 府機關間之補助。 究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 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 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 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 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 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 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 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 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 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0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2.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 本總處未編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 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 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役政署、 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 本事項由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 員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 業委員會逕復。 理及維護管理計畫」23億元全數刪 除。 14.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11億3,000 本事項由財政部國庫署逕復。 萬元。 (六)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機關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 供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 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果不 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 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 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 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一; 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 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 等等。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 在於「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 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同 法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 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 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道 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第 10 條 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 除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 本訂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 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車場均 10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 府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 之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 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 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 通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 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 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 碳政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 院應依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 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 103 年 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 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 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 落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 維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租津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 訂;月薪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 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 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 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 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 「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 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 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 房租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 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 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 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 房者,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 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 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 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 予借用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 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 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 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 10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般行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 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 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 按規定繳回國庫。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 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 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 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 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 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 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 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 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 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 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業務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 逕復。 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7,000 二、機關部分: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 職員申請參加國內學校進修 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 實施要點第 1 點規定,本總處 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 同仁申請參加修習大學以上 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 程度學科、攻讀大學以上學位 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 等進修,須與業務有關。依同 分補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 要點第 4 點規定,僅利用公餘 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 時間進修之同仁,才可以申請 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予之 補助,每學期並以新臺幣 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 15,000 元為限,補助年限為 4 此申請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 年,於侍親或育嬰留職停薪期 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到中 間,均不予補助。 國進修情形嚴重之問題發生,「連 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 涉及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 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 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 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 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 本事項由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員待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 導委員會逕復。 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 10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 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 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 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 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 長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 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 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用實不 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 繳不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 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優待, 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反社 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 政惡化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 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 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 才能自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 予掛號優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 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少國庫收 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 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 消「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 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 編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 『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 預算,應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 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 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 所自行吸收。 (十)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去政府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 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 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 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 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 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 控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 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 10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 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 過決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 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 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 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103 年度 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 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 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一、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未委託或補 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 助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 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時曾做決議:「為求全民健康 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 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 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 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 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 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 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 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 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 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 量。……」,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 福團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 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 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算 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 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未 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 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 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 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 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 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 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 10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行政院應督促各機關及各級政 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 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 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 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 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 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 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 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 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 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 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 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 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 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利部 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 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 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 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 下限提高。 (十三)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 本總處為合理運用勞動派遣及保 採購作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 障派遣勞工權益,已依派遣勞工辦 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 理業務內容與機關各類人員之分 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 工及合理性考量其薪資數額,且 原則;各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 103 年度派遣勞工人數經依業務需 10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 求檢討結果計運用 28 人,較 102 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年度減少 2 人。 ( 十 四 ) 目 前 各 機 關 運 用 派 遣 勞 工 人 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 數,原則不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逕復。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 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 控。惟以控管基準日填報資料為 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 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 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此 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 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 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勞 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減少現 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 即各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 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 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 機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 機關運用派遣人力之規範,依照 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 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 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 代替「勞務派遣」,或將部分業 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 有增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 「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 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 升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 要之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 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 本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原 開始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 子能委員會逕復。 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制 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 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 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 皆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 11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院原子能 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 之位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 中,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 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 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 役、核廢料運送及儲存、人員儲 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關 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 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 有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 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嫌。鑑 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 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 制機關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 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運用功能 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 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 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 案報告。 (十六)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 一、本總處前研訂「中央政府各機關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 執行立法院審查 103 年度中央政 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 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之應行配合 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 注意事項」,其中注意事項第 7 政府補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 點規定,為利瞭解政府補助資源 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 分配之情形,爰各機關補助團體 或個人之經費,於網際網路公開 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 時,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 市別,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 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 屬之直轄市或縣市分別列示。 市或縣市分別列示。上述注意事 項業於103 年2 月26 日函送請中 央各部會參照辦理。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未編列補助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 (十七)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 學原料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年 部逕復。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 1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 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 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 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 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 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 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 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 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見行 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 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 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 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展。爰 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 部、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 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 造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 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 一、為提升我國食品安全稽查人 油品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 力,業經行政院 102 年 12 月 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國之 31 日函同意衛生福利部請增 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 聘用預算員額 43 人,前開員 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 額除其中 10 人維持以聘用進 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 用外,其餘 33 人自 104 年度 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 起,分 3 年(104 年度 5 人、105 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 年度 10 人、106 年度 18 人)改 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 以職員進用,且逐年依考選部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 辦理公職專技類科考試期 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 程,提報考試用人需求。 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 二、另行政院 103 年 5 月 2 日函亦 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 同意衛生福利部修正「重建食 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 品藥物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 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案)計畫」,新增及增列辦理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還比 102 「補助地方衛生局食品工廠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 稽查人力及相關費用」 、「兼售 專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 食品添加物之化工/食品原料 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 行進行現場實地輔導」及「強 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 化產品之風險監控、評估及應 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 變」等工作項目,總經費由 11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 13 億 6,000 萬元增加為 20 億 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 500 萬元,並照相關審議意見 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 修正計畫內容後落實執行。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 三、為進用上開員額及辦理上開業 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有補 務,行政院已於 103 年 6 月 30 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 日先行動支第二預備金 7,454 品及化粧品),103 年度反而較 萬 6,000 元(含補助地方衛生 102 年度短編 2,146.3 萬元。 局加強食品工廠之稽查經費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 3,095 萬 9,000 元)在案。 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 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 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 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 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 經費。」,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 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 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 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 元,除藐視國會外,這種「要前 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應不 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 國人解決食品安全。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 照「99 年核定『充實地方政府 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 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溝 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 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嚴 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 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 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十九)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 一、為強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藥安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 理署辦理藥物查驗登記與查 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 廠業務推動,行政院業於 102 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 年 7 月 16 日函同意將原各自 品藥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 獨立之查驗登記及查廠 2 項收 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 支併列予以合併,並統一提撥 11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率至 90%(查廠提撥率由原 70 物管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 %提高至 90%) ,並於 103 年 3 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額度限 月 6 日函同意未來 3 年(104 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 至 106 年度)辦理前開業務臨 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 時人員用人費用得以收支併 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 列歲出預算之 50%編列。 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 二、又於 103 年 4 月 30 日函亦同 數,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 意放寬稽查臨時人員赴海外 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業務,以 查廠得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 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機關因公派員出國編審要點」 及「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核實辦理,將可有效提升藥物 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 與效率。 (二十)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事行 創我國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 政總處逕復。 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 品之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 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 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 層面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 劑事件突顯源頭管理及上市後 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 連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 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 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 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 廠商主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 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於缺 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 國外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 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 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 危機,可發現目前食品藥物管理 署專門技術人員不足,檢驗設備 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 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11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力 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 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 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 法時做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 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 人之限制。 (二一)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 本事項由內政部、財政部逕復。 更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 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 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 標售方式處分,其標售價格易成 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 頭炒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 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 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住宅優先 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 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 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 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二)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 本事項由內政部逕復。 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 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區 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 權人抗爭事件時有所聞;包括苗 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 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 定區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 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備 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 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 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 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 嘉惠全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 漲,使整體房價所得比持續攀 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要求 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 經濟為目的將非都市土地劃入 11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 令相關機關調查已開發特定區 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月內向 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三)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本事項由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 及內政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 會、內政部逕復。 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地 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 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 (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 辦理),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 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之成效檢 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 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 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 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別條 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 特別條例草案」(預計經費上限 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以特 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 團協商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 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 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 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域 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 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 畫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 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畫預 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 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 性。 (二四)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本事項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 年 9 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 銀行逕復。 國 跨 國 債 權 攀 升 至 351 億 美 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 之 34.8 億美元成長逾 10 倍,扣 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 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 11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國銀 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量增加 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國 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 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 、人 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 為 1,551.23 億元,約新臺幣 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 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 政惡化、逾放比升高之潛在危機 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 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險;而新 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 可能造成「通貨替代」效果,進 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 鍵部門,關係經濟、社會穩定及 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 位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 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 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 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 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之規 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 位亦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 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業 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五)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 本事項由經濟部、外交部逕復。 關係協定(TPP)是目前全球最 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 伴。然因中國、韓國及新加坡近 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 合(如東協、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度 11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 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 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 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與薪 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 錯置,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 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業率。 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 境,行政院、經濟部、外交部及 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 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 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 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 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 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 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整 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 我國經濟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 權受到侵蝕。 (二六)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 逕復。 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作為酬庸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 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 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 之政府遴(核)派人員,其初任 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 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 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 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 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 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 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 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七)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 逕復。 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11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作為酬庸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 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 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 人員之姓名、任期、遴(核)派 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八)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本總處尚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41 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 情形。 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 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 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 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 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 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九)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 本總處尚無捐助設立財團法人之 法人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 情形。 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政 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 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 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 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 親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 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位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 逕復。 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董 二、機關部分:本總處尚無捐助設 (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 立財團法人之情形。 由行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 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 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 公務人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 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 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 常務董(監)事(理事長、副理 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 長),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 有兼任之情事。 11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一)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 本總處於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財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 政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將 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 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臨時提案辦 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 理情形併入本總處主管業務報告 求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 中向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嗣後會 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 期之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亦將比照 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 辦理。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 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告。 (三二)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本事項由衛生福利部逕復。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 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 中,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 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 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 弱勢大眾被剝兩層皮。經社會輿 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 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 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 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 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 萬,仍無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 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 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 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 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家,現在又 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 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 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 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 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限 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 12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等其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 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 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 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 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內政 (一)行政院 103 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 本事項由財政部逕復。 委員 項收入」編列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 會 扣回繳庫數及廠商租用場地設施 歲入 使用收入 104 萬 9,000 元。經查行 部分 政院院區停車位共 232 個,其中公 第7 務車及洽公使用共 44 個,非公務 款第6 用 188 個,供員工使用,並未訂定 項行 收費標準。行政院自 98 年 11 月 20 政院 日起成立「節能減碳推動委員 主管 會」,並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秘 -其 書長、政務委員擔任副召集人,該 他收 會重大施政目標之一為「綠色運 入 輸—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行政 院臨近台北車站、捷運善導寺站, 大眾運輸遠較其他機關更為發 達,不應鼓勵員工開車通勤。行政 院應於 104 年度總預算送達立法院 前,就各所屬部會停車場使用情形 清查,並訂定管理辦法。 內政 (二三)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或 一、本事項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委員 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辦一次 逕復。 會 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 二、機關部分:有關行政院人事行 歲出 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 政總處 103 年 3 月 19 日函知立 部分 考績法施行細則中一次二大功 法院審議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 第2 敘獎之規定意旨辦理,嚴謹加強 預算案決議:「爾後經銓敘部 款第 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關或 審定一次記二大功公務人 1項 所屬單位,爾後經銓敘部審定一 員,各機關應將人員及具體事 行政 次之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 蹟於 1 個月內發布新聞及上網 院主 及具體事蹟,1 個月內予以發布 公告等事項」一事,業於 103 管 新聞及上網公告周知,以昭公 年 3 月 27 日轉知各一級主計 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譽 機構遵示辦理在案。本總處亦 感,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 將配合上開決議事項辦理相 效提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 關作業。 公正、公開之原則。 12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五)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 本總處將配合重大政策之制定,積 元的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 極處理重大輿情回應,將相關說明 政策之周延合理,並符民眾期 資料提供行政院新聞傳播處,俾利 待。 其後續之處理。 財政 主計總處原列 10 億 4,360 萬 7,000 本總處已依決議辦理。 委員 元,減列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 會 第 3 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 歲出 資」經費 100 萬元,其餘均照列,改 部分 列為 10 億 4,260 萬 7,000 元。 第 2 (一)當前財政惡化,102 年經濟成長率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款第 保二岌岌可危,對照一般勞工實質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2 項 薪資倒退 16 年前,行政院主計總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主計 處卻依然放縱各部會 103 年度預算 總處 繼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公務員 「黑箱獎金」,高達 24 億 1,898 萬 5,000 元(包括 16 個部會依全國軍 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編列「黑箱 獎金 」22 億餘元,另又巧立名目 以業務費編列獎金 1 億餘元)。不 但未盡責於預算籌編、彙核整理時 把關在先,又抱持僥倖闖關之心 態,事後又推說「立法院審查通過 才發放」,毫無承擔起主計機關應 有之法定職責。更無視中央法規標 準法所列「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 者」應以法律定之,及「應以法律 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之 規定,倘若行政院主計總處輕忽看 緊國家預算編列之責,致國家財政 負擔加劇,爰針對第 2 目「中央總 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 413 萬 5,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俟 103 年上半 年度經濟成長率等相關預測成 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 始得動支。 12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有鑑於我國政府財政困難,行政院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主計總處為負責預算編列單位,更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應嚴格把關預算編列情形。惟 103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年度預算編列,行政院主計總處獨 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編 列增加百分之十。但卻對於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所增加之金 額如何使用、使用情形全然不知, 僅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經 濟建設需增加預算,卻未了解調查 經濟建設是否必要、其所帶來之經 濟效益及其相關評估,顯見行政院 主計總處編列預算鬆散浮濫。本 (102)年 10 月 7 日於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 總處兩週內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預算增加之百分之十其使用 情形、所帶來之經濟效益等相關資 料回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至今已 超過兩週行政院主計總處仍尚未 回覆。爰此,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第 2 目「中央總預算 核編及執行」經費五分之一,共計 新臺幣 82 萬 7,000 元。待行政院主 計總處針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增列預算詳細使用情形、其效益 及影響等相關資料研議完畢回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三)決算法第 20 條規定: 「各主管機關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彙編,如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 計機關。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 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中央 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項 之規定。」然檢視其所提報相關單 位決算報告,或各營業或非營業決 算報告,所修正之項目及額度,未 承擔起法所賦予之職責,明顯積極 12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度不足,爰針對第 4 目「會計及決 算業務」預算 269 萬 5,000 元,凍 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有鑑於 101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算 執 行 流 出 經 費 總 額 為 182 億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6,200 萬元,雖然符合目前預算法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規定,卻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浮 濫。為使國家財政收支透明、運用 嚴謹並嚴格編列預算,行政院主計 總處負有把關之責。爰此,凍結 10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及 決算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計新臺 幣 53 萬 9,000 元,俟行政院主計總 處提出 101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經 費流出及流入完整項目及詳細金 額,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後,始得動支。 (五)「國民幸福指數」及「物價之統計」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持續進行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之調查,惟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度「綜合統計業務」項下,特別為 前二調查項目增列訪查費與審核 費共 222 萬 4,000 元。惟就何以 102 年度未有相關費用,103 年度卻須 另行編列預算,未見行政院主計總 處於預算書中說明。爰此,凍結第 5 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 3,410 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執掌全國統計事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宜,然檢視其所公布 101 年的經濟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成長率遭連九度下修,102 年從年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初宣布破四,邁入第四季驟降力拚 下修保二,預測失準,造成政府部 門決策依循失當,政府歲收短少。 而在不斷下修與失準後,竟用「預 測數發布太多次意義不大」與需與 「國際接軌」理由,將原本 1 年公 12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布 8 次 GDP 預測值減半為 4 次, 以避免造成 GDP 預測改來改去, 引發質疑是擔心修正次數過多再 引發批評。然查 103 年度「綜合統 計業務」預算仍較 102 年度增列 120 萬 4,000 元,再對照其預算書 所列之「預期成果」,明顯缺乏積 極態度,逃避承擔,爰針對第 5 目 「綜合統計業務」預算 3,410 萬 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檢視 103 年 上半年度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案,編列「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委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費 119 萬元,編製國民幸福指數, 並於 102 年 8 月 30 日發布我國首 次國民幸福指數統計,我國幸福指 數國際指標排名第 19 名,高於亞 洲鄰國日本(22 名)及南韓(28 名);惟民眾對於跨國比較之幸福 指數較無感覺,而對於我國實質平 均薪資倒退之痛苦較為有感,顯示 政府統計結果與民眾主觀感受存 有落差。國民幸福指數之架構應輔 以非經濟指標反應民眾之福祉感 受,藉此作為政府擬定、執行政策 參考,藉以讓政府各機關運用國民 幸福指數具體擘劃可讓國民永續 幸福之政策,俾兼顧經濟發展及民 眾福祉,以發揮統計效益。故凍結 「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國民 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五分之 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 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八)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案,編列「國勢普查業務」預算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7,512 萬 5,000 元,作為各項目普查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統計經費;惟行政院主計總處 98 12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至 101 年期間不僅屢次修正經濟成 長率預測值,且頻頻失準,101 年 度實際經濟成長率僅為 1.32%,100 年 8 月預測之經濟成長率卻為 4.58%,偏差率達 71.18%,顯示政 府經濟預測未臻準確。政府發布之 經濟成長率預測向為各政府機關 對於財政收支估算之所繫,倘經濟 成長率高估,將造成稅課收入高 估,支出膨脹,經濟預測失準連 連,亦致經濟、財政政策之擬訂失 據。故凍結「國勢普查業務」預算 7,512 萬 5,000 元之五分之一,俟行 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訓練業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務」項下所列預期成果,提及「逐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訓練,以建構完整之人員訓練體 系」,查各該內容、班次皆已實施 多年,多所重覆,未見相關訓練內 容之整合性,及必要性之檢討,若 仍停留於「逐步檢討」顯示積極性 已不足,班次散落於各主計機構辦 理訓練是否有其必要,著實有浪費 之疑慮。爰針對第 7 目「主計訓練 業務」預算 1,487 萬 3,000 元凍結 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 支。 (十)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營建工程」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編列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修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繕,倘只提供主計人員訓練所需而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維持建物存在,應檢討是否有其必 要,並思考是否可就現有政府之建 築物,予以整併、借用、移用或撥 用之方式,以利國家資源整合。爰 針對第 9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 1 節「營建工程」項下辦理主計人 員訓練中心之宿舍區等之修繕費 126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用 714 萬 5,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 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一)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購置含錳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便當盒,卻因驗收不實而二度浪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費公帑善後,且就台電公司 10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億元變壓器採購弊案亦未究 責,皆顯示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內 控馬虎。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新 臺幣 90 餘元單價購置 9,950 個不 鏽鋼便當盒作為問卷禮品,花費 近百萬公帑,卻草率驗收,接受 廠商以不實報告蒙混過關;其後 又再度花費公帑回收含錳便當 盒並另支新臺幣 50 餘萬元購置 廚房用品作為替代禮品,以圖善 後。整個事件皆因行政院主計總 處內控不實,然未見任何官員負 責,反都以全民買單的方式花錢 了事,顯怠忽職守。另以台電公 司變壓器採購弊案為例,行政院 主計總處迄今亦未通案檢討此 等弊案本身問題、後續契約糾 紛、連帶賠償以及必須再次採購 等對國庫造成的損失,顯未盡善 理國家預算之責。爰此,凍結 103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一 預備金」預算五分之一,俟行政 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與懲處名 單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103 年度預算 一、 本總處 103 年度預算員額約聘 書記載,其約聘僱人員高達 255 39 人、約僱 216 人,聘僱人員 人,預算費用高達 1 億 1,736 萬 計 255 人,占本總處預算員額 1,000 元。行政院主計總處正職 810 人約 31.48%,如扣除基層 人員兼職過多,又大量聘用約聘 統計調查網人數 192 人,計 63 僱人員,並未撙節人事費用,宜 人,比例僅為 7.78%。 檢討其合理性。 二、 本總處聘用預算員額 83 年原 編列 58 人,嗣應行政院精簡 127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聘僱員額規定,逐年減列迄 101 年僅餘 38 人,101 年 2 月 6 日因機關改制,納入所屬電 子中心聘用 1 人,並無增員情 形。而其間總預算歲出規模擴 增達 5 倍(尚未含特別預算) 、 營業基金支出規模擴增達 5 倍、非營業基金(含分基金) 家數增加 9 倍、支出規模擴增 達 94 倍、增辦財團法人 123 家 850 億元相關事宜、新增創 辦統計業務達 20 餘種及新增 創辦 6 種重要統計調查,業務 大量增加,又渠等主要係應預 決算、會計、統計調查及電子 作業等制度、編審作業規劃研 析等業務需要聘用,分別擔任 與主計業務有關之專門性業 務或技術性研究設計等,實非 現有職員在既有業務下所能 替代擔任。 三、 本總處一般約僱 24 人、統計 調查員 192 人,辦理工作如下: (一)一般約僱 24 人:分別配置本 總處各單位,辦理與主計業務 有關之臨時性、季節性等事務 或簡單工作,於本總處業務擴 增、職員人力負荷繁重情形 下,為不可或缺之輔助人力。 (二)統計調查員 192 人部分: 1.渠等人員分別配置各縣市政 府主計處(室),負責國家重 要統計調查實地訪查工作,第 一線確保調查資料正確性,惟 受限人事政策無法擴充員額 編制,長期以來進用約僱人員 辦理。 2.本總處對基層統計調查網已 建立制度化管理機制,約僱統 計調查員須定期接受訓練及 128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考核,長期累積調查豐富實務 經驗,並持續提升專業訪問技 巧,有效確保調查資料品質及 辦理時效。 3.近年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統計 調查資料蒐集益趨困難,本總 處進用專責約僱統計調查員 執行訪查工作,因穩定度相對 較高,且受政府相關法規所規 範,有效提升統計調查公信 力,且與受訪者建立良好互動 關係,進而獲取民眾認同與配 合,提升統計調查資料確度。 4.本總處統計調查工作係不斷 精進與進行,由約僱統計調查 員辦理可確保統計調查品 質,爰持續借重渠等人員辦 理。 四、 本總處負責政府歲計、會計、 統計工作,為中央主計機關, 有關基金會、委員會等機構之 運作,均賴本總處本於主計之 專業立場提供建言,以期該等 機構運作順遂。本總處正副首 長兼職案,係因兼職主管機關 明列本總處首長為當然代 表,或指定由副首長以上人員 兼任;其他人員兼職案均係主 管機關來函將本總處列為委 員派兼機關,爰依來函視業務 需要指派相關業務人員擔任。 五、 綜上,本總處聘僱人員比例雖 達 31.48%,惟就本總處統計調 查業務之特殊性及業務成長 比例而論,尚屬相當。另兼職 案件係依據兼職主管機關業 務需要,由本總處本於主計之 專業立場提供各該兼職機構 建言,以使該機構運作順遂。 129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十三)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來經 一、經濟預測係基於許多變數假設 濟預測之品質,除 97 年全球金 (例如相關國家未來景氣、國際 融海嘯以外,97 至 101 年期間 油價與農工原料價格等)之計 屢次修正經濟成長率預測值,顯 算結果,一旦假設條件變動, 示其失準程度不低,而我國行政 重新估算之預測結果必然隨 院主計總處負責國民所得統計 之調整,國內外預測發布機構 及經濟預測,較國內外景氣預測 多有定期更新假設條件而修 機構更具有掌握統計資料之優 正預測結果之機制。 勢。但就中華經濟研究院每年所 二、越接近統計數公布時間,各機 公布之經濟預測,可比較從民國 構預測值與統計數之差距會 97 到 101 年行政院主計總處預 越小。本總處與國內研究機構 估數據的偏差率皆較大,證明行 發布時間不同,誤差自然各有 政院主計總處預估經濟成長之 差異。一般而言,若預測時間 方法有改進之空間,行政院主計 相近,誤差差異不大,且各機 總處須儘速檢討,以期未來能提 構預測修正方向大致相同,修 供各政府機關較精確之總體經 正幅度差異有限。 濟數字,使各單位財政收支估算 三、我國為小型開放經濟體,依賴 正確度提升。 外貿甚深,複雜的經貿情勢及 國際間產業競合關係快速變 化,皆影響預測確度,本總處 除強化預測模型之研修外,已 加強蒐集與研析國內外產業 趨勢資訊,以輔助研判國內經 濟未來走勢。 (十四)台灣食品爆發空前危機,油、 一、本總處業於 102 年 11 月 20 日 米、魚、肉、蔬果如骨牌般一一 函復辦理情形,茲說明如下: 發生偽劣情形,但衛福、農業、 (一)查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經費 100 至 經濟等食品主管相關部會卻哭 103 年度預算分別編列 8.07 億 窮,紛喊檢驗人力、設備、業務、 元、8.69 億元、8.27 億元及 8.62 檢舉獎金嚴重不足。相較於行政 億元,較 99 年度預算編列 7.98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業務獲得重 億元均有成長,平均年增率 2%, 視,103 年度公共支出預算增加 亦較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總額負 175 億元,在 1. 4G 標金一千億 成長 0.5%為高,顯見政府在財政 元入庫;2.軍檢單位因業務移撥 極為困難情況下,已儘量優予寬 法務部而預算節省;及 3.第二預 列預算,以維護民眾之食品衛生 備金財務有餘力之下,建議行政 安全。 院主計總處得緊急追加 10 億元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因應 以上經費充實食品安全檢驗人 食用油脂安全事件,為保障大眾 力、設備、業務及檢舉獎金。 食品消費權益,啟動「油安行 130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動」,擴大稽查所有食用油品,因 屬緊急突發事件致各縣市衛生局 查驗人力等相關經費不敷,擬補 助地方衛生局加班費、臨時工資 等經費 650 萬元,另為確保市售 及邊境輸入產品符合食品衛生標 準,所需檢驗費與進口食品輻射 檢測費不敷 800 萬元,合共 1,450 萬元,已動支 102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 二、另 103 年度為因應油安事件及當 前食安問題,辦理食品安全相關 業務需要,請增聘用預算員額 43 名,及配合修正「重建食品藥物 安全(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計畫」 新增或增列工作項目,所需經費 分別為 2,454 萬 6,000 元及 5,000 萬元,合共 7,454 萬 6,000 元,已 動支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 二預備金支應。 三、綜上,本總處針對衛生福利部因 應國內食品安全事件所需相關稽 核、檢驗等經費,已視該部實際 業務需要及國家財政情形,予以 協助辦理。 (十五)《預算法》第 41 條明文規定,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 法院審議。查現今各財團法人預 算書編列仍普遍簡略,且預算科 目混亂不一、不利審查。爰凍結 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 10 億 4,360 萬 7,000 元(人事、行政經費除 外)之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 總處提出「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 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之相 關預算科目編列準則及定義提 報立法院,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31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十六)按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 「各機關 一、總預算從籌編迄立法院審議通過 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 正式執行,前後需時 1 年以上, 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 為因應年度進行中環境變遷、國 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 內外情勢發展需要及賦予預算執 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 行彈性,爰依預算法規定於中央 議。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 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 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近年 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 來每年編列 75 至 80 億元間不 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三、因應政 等。依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其動 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 支條件包括:原列計畫費用因事 費時。」鑑於 101 年度中央政府 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計編列 80 億 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 元,經核准動支數計 57 億 3,389 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 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 80 億元 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之比率為 71.67%,顯示第二預 二、本總處依前述規定嚴格審核與控 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或 管第二預備金之動支,近 5 年來 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 (98 至 102 年度)第二預備金核准 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 動支數平均占各機關申請動支數 經常支出。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約僅 46%,顯見本總處對第二預 新莊稽徵所、文化部、行政院勞 備金之審核與控管已相對嚴謹。 工委員會本部及所屬等 13 個進 另為使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 駐新北市新莊合署辦公大樓機 作業更為完善及動支數額更趨近 關,依預算法第 70 條第 3 款動 於實際需用數額,本總處於「中 支第二預備金 5 億 9,953 萬 5,000 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 元裝潢,惟第二預備金應用於處 點」增修有關動支第二預備金相 理天災人禍等無法預估事故,如 關規定,並由行政院於 97 年 12 H7N9 疫苗、狂犬病疫苗及社會 月 17 日 以 院 授 主 忠 字 第 福利支出等。第二預備金申請動 0970006756 號函送各機關據以辦 支未盡嚴謹,核定亦太過寬鬆, 理,主要增修內容如下: 致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並且動支 (一)將原規定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刻撥 內容亦欠妥適。基此,建議行政 款之一階段方式,修正為先由行 院主計總處應加強第二預備金 政院承諾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 之審核與控管,以符合設置第二 俟經費實際需用數額確定後,各 預備金之目的。 機關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分配之 二階段方式處理。 (二)增訂各機關應檢討年度預算相關 經費確實無法容納始得申請動支 第二預備金、應衡酌執行能力避 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避免 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 備金。 132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財 政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助地方政府 本總處前已研擬「如何強化中央對地 委員 經費龐大,地方政府未償債務餘額 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案報告, 會 不減反增,顯示補助款未達到促使 並於 103 年 3 月 17 日以主預補字第 歲出 地方財務自立之成效。為有效改善 1030100701 號函送立法院並副知財政 部分 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行政院主計總 委員會在案。嗣將依該專案報告所擬 第 27 處應於 6 個月內提出「如何強化中 檢討中央對各地方政府計畫與預算考 款省 央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 核項目及相關預警作為等加強努力方 市地 案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 向,持續辦理,期能督促地方落實財 方政 訂定相關的考核辦法,建立地方預 政自主自律,改善財政結構。 府 算編列及執行的預警機制。 (二)為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本項已納入前項「如何強化中央對地 尚未完成修法程序,103 年度中央 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案報告一 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補助仍 併處理。 循 102 年度方式,由中央透過一般 性與專案補助款予以挹注,其中 103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及 專案補助款編列 1,842 億元,與 102 年度相同,對地方財源挹注雖具助 益。經查:1.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 款大致逐年增加,為建立地方財政 自律精神,有效落實地方自治,行 政院自 90 年度起改進中央對地方 補助制度,除就各縣市基本財政收 支差短予以補助外,並按其財政能 力、人口、土地面積等客觀性指 標,設算分配定額之教育、社會福 利與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以提高 縣市政府財務自主能力。2.中央對 地方補助款雖逐年增加,然地方政 府未償債務餘額不減反增,顯示補 助款未達到促使地方財務自立之 成效。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 助地方政府經費龐大,惟地方政府 未償債務餘額卻連年攀升,爰此, 建議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 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之補 助設算制度仍需精進以外,並應強 化事後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方 133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式,以有效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狀 況,漸次縮小債務規模,達到財務 自立之目標。 (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民國 91 年 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度預算案編 度之 1 兆 5,992 億 8,947 萬 1,000 列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 元,增為 103 年度之 1 兆 9,407 億 為 5 億 9,000 萬元,較 103 年度增 3,224 萬 2,000 元,增加 3,414 億 加 4,400 萬元,且本項自 104 年度 4,277 萬 1,000 元(增加 21%),查 起 並 將 採 一 般 性 補 助 款 設 算 方 全國原住民人口自 91 年的 42 萬多 式,逐年滾動檢討推估。 人,增為 102 年的 53 萬多人,增 加 11 萬人口(增加 26%) ,惟民國 91 至 103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編 列補助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 持費 13 年來均未調整,始終為 5 億 4,600 萬元,早已無法支應原住 民鄉鎮市基本設施需求,爰建請行 政院主計總處於 104 年度匡列原住 民族委員會預算,並指定原住民鄉 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應提高編列。 財政 (一)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 本總處業於103 年 5 月28 日向立法院 委員 難,政府應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 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決 會 不應為編列而寬列預算,依預算法 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歲出 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第二 部分 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 第 29 視財政情況決定之」,又查行政院 款第 竟花費第二預備金 5.6 億元,用於 二預 裝潢新莊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支付 備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9.95 億 元;花費 1,000 萬元用於辦理僑民 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等多 項經常性支出,顯示第二預備金近 年來之使用,已與設立第二預備金 的立法目的相悖離,爰凍結「第二 預備金」預算 75 億元之十分之 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 始得動支。 (二)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 一、總預算從籌編迄立法院審議通過 金編列 80 億元,經核准動支數計 正式執行,前後需時 1 年以上, 57 億 3,389 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 為因應年度進行中環境變遷、國 134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80 億元之比率為 71.67%,顯示第 內外情勢發展需要及賦予預算執 二預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 行彈性,爰依預算法規定於中央 或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 政府總預算中編列第二預備金, 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經 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近年 常支出。綜上,第二預備金申請動 來每年編列 75 至 80 億元間不 支未盡嚴謹,核定亦太過寬鬆,致 等。依預算法第 70 條規定,其動 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並且動支內容 支條件包括:原列計畫費用因事 亦欠妥適,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加強 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 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以符合 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 設置第二預備金之目的。 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 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二、本總處向依前述規定嚴格審核與 控管第二預備金之動支,近 5 年 來(98 至 102 年度)第二預備金核 准動支數平均占各機關申請動支 數約僅 46%,顯見本總處對第二 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已相對嚴 謹。另為使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 控管作業更為完善及動支數額更 趨近於實際需用數額,本總處於 「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 要點」增修有關動支第二預備金 相關規定,並由行政院於 97 年 12 月 17 日 以 院 授 主 忠 字 第 0970006756 號函送各機關據以辦 理,主要增修內容如下: (一)將原規定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刻撥 款之一階段方式,修正為先由行 政院承諾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 俟經費實際需用數額確定後,各 機關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分配之 二階段方式處理。 (二)增訂各機關應檢討年度預算相關 經費確實無法容納始得申請動支 第二預備金、應衡酌執行能力避 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避免 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 備金。 135 行政院主計總處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近年來行政院與考試院對於「長期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經費係由 照顧預算」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 銓敘部統一編列,因近年來退休 給付預算」屢次編列不足,再動支 人數逐年增加,國民平均壽命延 第二預備金。以長期照顧為例,99 長,使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經費 至 102 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數額 逐年增加,且其實際執行數受退 分別為 0.8 億元、3.8 億元、5.4 億 休人數及支領方式等因素影響, 元與 7.3 億元。而 101 年度公務人 變動性較大,於預算編列時難以 員退休撫卹給付亦動支第二預備 精確估算需求,爰須動支第二預 金 6.2 億元,顯與第二預備金設立 備金支應。 之目的不符。故要求嗣後前述兩項 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係衛生福利部 目,不得故意編列不足,再動支第 為因應長期照顧保險制度之規 二預備金。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 劃,自 99 年度起統一調降居家服 同以上機關別審議結果調整。 務民眾自付額比例,並補助地方 增設日間照顧中心,101 及 102 年 度調整照顧服務員勞健保保費補 助金額、各項服務措施之使用人 數及申請量逐步增加等,致原核 定補助經費有不敷狀況,爰須動 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考量其服務 需求成長情形,103 年度編列數 已較 102 年度增編 57%,未來將 賡續按各項業務實際需要,並視 國家財政情形,續予協助辦理。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