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目 次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8 二、主要表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1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權利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2.租金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3.廢舊物資售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4.其他雜項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 18 2.訓練輔導及研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 24 3.第一預備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 2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 . . . . . . . . . . . . . . . 28 - 2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 31 (六)人事費彙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 3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 3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 4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 . . . . . . . . . . . . . . . . . 43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44 - 45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 . . . . 46 - 47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 . . . . . . . . . 48 - 53 (十五)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十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 . . . . . 55 - 7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發展之執行。 2、行政院重要政策及法令研習之執行。 3、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 4、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之執行。 5、國內外訓練發展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 6、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及發展之研究。 7、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訓練之諮詢及輔導。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學院依法置院長1人,綜理全學院事務,並置副院長2人襄助之,下設 各組室分掌業務如下: 1、綜合規劃組:掌理本學院年度訓練實施計畫之擬議及訓練成果之彙 編、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需求調查、講座遴聘與 資料庫建置運用及訓練評估、國內外訓練機關(構)、學術機構與相關 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公務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之研發及結合 專家學者進行策略發展研究、本學院設施營運與學員服務事項之規劃 執行及管理、本學院業務之綜合規劃及協調、其他有關訓練業務之綜 合規劃事項。 2、培育發展組:掌理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之在職 培訓、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之培 訓、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初任主管訓練之執行、行政院所屬機 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力培訓發展制度之執行、其他有關行政院 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育發展之執行事項。 3、專業訓練組:掌理行政院重要政策與法令講習之規劃及執行、行政院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及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訓練技術、方 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學員輔導、資料庫之研究、運用及執行、行 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諮詢、規劃及接受委 託辦理訓練、其他有關公務人員之專業訓練事項。 4、數位學習組:掌理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與數 位媒體之規劃及執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數位學習平臺之經 營管理及維護、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力終身學習之執 行、本學院圖書管理業務之規劃及推動、其他有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 事項。 5、秘書室:掌理本學院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議事、出納、財 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 劃、研擬、執行及管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及其他不屬其 他各組、室事項。 6、人事室:掌理本學院人事管理事項。 7、主計室:掌理本學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院長 副院長 副院長 綜合規劃組 培育發展組 專業訓練組 數位學習組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學院本年度預算員額109人,包括職員85人、核定有案聘用人員3人、 技工5人、駕駛3人、工友13人。 預算員額 區分 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職員 85 85 0 減列非超額工友2 技工 5 5 0 人。 工友 13 15 -2 駕駛 3 3 0 聘用 3 3 0 合計 109 111 -2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為培育優質公務人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 稱本學院)秉持進步前瞻、追求卓越之核心價值,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 方機關公務人力之訓練及發展業務,包括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發展、重 要政策及法令研習、人事人員訓練與數位學習等,期能成為公務人力發展的 領航者,並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本學院依據行政院11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 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學院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4年度施政計畫, 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高階主管培訓成效力:精進推動高階人員之培育,鏈結專業領域,規 劃多元訓練課程,逐步提升培訓活動滿意度,強化訓用合一。 2、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效力:優化管理核心能力訓練課程,提升中高階 人員領導管理知能。 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3、訓練內容與施政結合力:聚焦提升業務處理能力之培訓,持續深化民 主治理價值思維。 4、全面提升英語溝通力:整合「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與國內外數位學 習平臺英語課程資源及辦理英語實體培訓,提升與英語高度相關公務 同仁英語溝通能力。 5、精進跨域數位能力:結合國家數位政策及數位趨勢培育公務人員跨領 域數位知能,增進各層級公務人員 AI 素養及所需關鍵能力。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高 階 主 管 培 訓 成 效 規劃辦理高階領導研究班,提升高階 一 力 文官培訓成效。 管 理 核 心 能 力 訓 練 規劃辦理管理核心能力相關班期,提 二 成效力 升公務人員領導管理能力。 培育優質 訓 練 內 容 與 施 政 結 規劃辦理民主治理價值課程訓練,並 公務人力 三 合力 統計相關實體及數位課程學習成效。 整合運用多元化國內外數位學習資源 全面提升英語溝通 四 及規劃辦理涉外業務實體訓練,提升 力 公務同仁英語溝通能力。 辦理數位科技知能及人工智慧知能培 五 精進跨域數位能力 訓,增進數位科技及 AI 應用能力。 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高階主管培訓成效 力: 本項高階主管係指培育簡任第11職等 精進推動簡任第11職 人員陞任至高一陞遷序列之相關班別 等人員之培育,逐步 為範圍,112年高階領導研究班考評 提 升 培 訓 活 動 滿 意 成績達85分以上者為95.65%,完訓後 度、考評成績及訓後 當年內陞遷比率為13.04%。 陞遷率。 為強化中高階主管應具備之管理職 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 能,辦理中高階主管管理核心能力研 效力: 習班,112年度辦理中高階主管管理 強化辦理管理核心能 核心能力研習班,共辦理53期,計 力訓練課程,提升公 1,460人參訓,課程測驗成績達80分以 務人員領導管理知 上者比率為99.5%,整體滿意度平均 能。 為92.1%。 培育優質 為強化公務人員民主治理價值,112 公務人力 年度計辦理「性別平等基礎研習 班」、「人權教育專班」、「廉政倫理研 習班」 、「多元族群文化研習班」 、「公 訓練內容與施政結合 民參與和協作研習班」及「政策傳達 力: 與民主價值研習班」等課程共42班 強化民主治理價值課 期,計2,757人參訓,整體滿意度平 程訓練,聚焦於與業 均為91.36%。另於「e 等公務園+學習 務相關培訓課程,增 平臺」提供「廉政與服務倫理」 、「人 進公務人員瞭解政府 權 教 育 」、「 性 別 平 等 」、「 行 政 中 當前重要政策及提升 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 工作知能。 及「轉型正義」等7類民主治理價值 數位課程,112年 度計提供205門課 程,選讀人次達1,662,953人次,認證 時數計2,434,691小時。 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為提升公務人員英語溝通力,112年 度辦理中高階涉外公務人員英語訓 練、新進人員英語力提升研習班及專 全面提升英語溝通 題式涉外業務研習班等涉外業務英語 力: + 訓練,共辦理42班期,計1,582人參 整合「e 等公務園 學 訓,整體滿意度平均為91.86%。 習平臺」英語課程學 另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設置 習資源及辦理英語實 「英語力—UP 學習專區」 ,整合數位 體訓練,提升公務同 英語學習資源,提供會員選讀,112 仁英語溝通能力。 年度計提供302門課程,選讀人次達 341,152人次, 認證時數 計368,935 小 時。 培育優質 公務人力 培育公務人員多面向數位科技知能, 增進數位科技創新視野及應用能力, 112年度規劃「數位政策」、「數位素 精進跨域數位能力: 養」、「科技新知」及「數位工具應 培育公務人員多面向 用」等四大面向之培訓課程,辦理 數位科技知能,增進 「開放資料應用研習班」等43班別, 數位科技創新視野及 共144期,計6,596人參訓。另於「e 等 應用能力,積極養成 公務園+學習平臺」建置「科技素養 政府數位人才。 MRT 學習地圖專區」,系統性提供科 技類數位課程,112年度計提供187門 課程,選讀人次達541,472人次,認證 時數計483,628小時。 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高階主管培訓成效力: 為精進推動高階人員之培育,113年 精進推動高階人員之培 度規劃辦理「高階領導研究班」第 育,鏈結專業領域,規 14期,業於113年6月27日開訓,俟 劃多元訓練課程,逐步 同年10月16日結訓後,辦理活動滿 提升培訓活動滿意度, 意度調查及研習考評。 強化訓用合一。 為強化中高階主管應具備之管理職 管理核心能力訓練成效 能,113年度規劃辦理中高階主管管 力: 理核心能力研習班,截至113年6月 優化管理核心能力訓練 30日止,共辦理37期,計1,090人參 課程,提升中高階人員 訓,課程測驗成績達80分以上者比 領導管理知能。 率 為 99.8% , 整 體 滿 意 度 平 均 為 培育優質 93.5%。 公務人力 為強化公務人員民主治理價值,113 年度規劃辦理人權、兩公約、性別 平等、廉政倫理及多元族群文化等 相關研習班別,截至113年6月30日 訓練內容與施政結合 止共辦理26班期,計1,934人參訓, 力: 整體滿意度平均為91.71%。另於「e 聚焦提升業務處理能力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提供「廉政與 之培訓,強化民主治理 服務倫理」、「人權教育」、「性別平 價值訓練,增進公務人 等 」、「 行 政 中 立 」、「 多 元 族 群 文 員業務創新能力及民主 化」、「公民參與」及「轉型正義」 治理價值思維。 等7類強化民主治理價值訓練課程, 計有192門課程提供會員選讀,選讀 人次達1,629,037人次,認證時數計 2,100,288小時。 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114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為提升公務人員英語溝通力,113年 度規劃辦理涉外公務人員英語專業 訓練班、新進人員英語力提升研習 全面提升英語溝通力: 班及專題式涉外業務研習班等涉外 + 整合「e 等公務園 學習 業務英語訓練,截至113年6月30日 平臺」英語課程學習資 止共辦理25班期,計853人參訓,整 源 及 辦 理 英 語 實 體 訓 體滿意度平均為94.58%。另於「e + 練,提升公務同仁英語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設置「英語力 溝通能力。 —UP 學習專區」,整合平臺英語學 習資源,計有253門課程提供會員選 讀,選讀人次達197,233人次,認證 時數計170,595小時。 培育優質 公務人力 為培育公務人員跨領域數位知能, 提升數位科技應用及創新能力,113 年度賡續以「數位知能」與「科技 應用」為主軸,規劃辦理涵蓋政府 「數位政策」、「數位素養」、「科技 新知」及「數位工具應用」面向之 精進跨域數位能力: 數位知能類班別,包含實體課程, 結合數位趨勢培育公務 遠距同步課程,以及 MOOCs 課程研 人員跨領域數位知能, 習班,以厚植公務人員數位能力, 提升數位科技應用及創 截至113年6月30日止,共辦理67班 新能力,積極養成政府 期,計2,897人參訓,整體滿意度平 數位人才。 均為94.09%。另於「e 等公務園+學 習平臺」建置「科技素養 MRT 學習 地圖專區」 ,系統性提供科技類數位 課程,計有200門課程提供會員選 讀,選讀人次達620,641人次,認證 時數計552,440小時。 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8,775 41,795 37,997 -3,02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2 - 0403340000 8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 - 2 - 0403340300 1 賠償收入 - - 2 - 040334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等 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8,555 41,075 37,309 -2,520 07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38,555 41,075 37,309 -2,520 0703340100 1 財產孳息 38,526 41,046 37,179 -2,520 0703340102 1 權利金 17,722 40,980 37,113 -23,258 本年度預算數係臺北院區大樓委 託營運移轉契約定額權利金及經 營權利金。 0703340103 2 租金收入 20,804 66 66 20,738 本年度預算數係南投院區供應部 之租金收入及臺北院區大樓設施 委託營運移轉契約土地租金收入 。 070334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9 29 130 -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0 720 686 -500 12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20 720 686 -500 1203340200 1 雜項收入 220 720 686 -500 1203340210 1 其他雜項收入 220 720 686 -5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提供場地外借 等收入。 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40000 4 公務人力發展學 263,479 253,590 239,350 9,889 院 3203340000 行政支出 263,479 253,590 239,350 9,889 3203340100 1 一般行政 141,459 138,442 134,045 3,017 1.本年度預算數141,459千元,包括 人事費136,037千元,業務費4,898 千元,設備及投資242千元,獎補 助費28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136,037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3 ,02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5,422千元 ,較上年度核實減列文康活動 費等12千元。 3203341000 2 訓練輔導及研究 120,820 113,948 105,194 6,872 1.本年度預算數120,820千元,包括 業務費105,488千元,設備及投資1 5,33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在職訓練研習課程經費56,813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學員住宿 等經費9,124千元。 (2)訓練輔導行政維持經費19,895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英雄館教 學設施改善等經費4,317千元。 (3)人力資源研究發展經費39,762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資安維運 等經費1,720千元。 (4)智慧創新人事服務計畫總經費3 77,607千元,分5年辦理,110 至113年度已編列311,983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5,6 24千元,本科目編列4,35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345千元。 320334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111 - 1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20334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111 - 前年度決算數係汰換公務機車1輛經 費。 3203349800 4 第一預備金 1,200 1,2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1 1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40100 -0703340102 綜合規劃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7,72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權利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學院大樓委託經營管理權利金收入。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有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7,722 07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7,722 0703340100 1 財產孳息 17,722 0703340102 1 權利金 17,722 臺北院區大樓設施委託營運移轉契約定額權利金及經營權 利金。 1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40100 -0703340103 綜合規劃組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804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本學院供應部租金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及促進 2.本學院大樓設施委託營運移轉契約土地租金收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804 07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0,804 0703340100 1 財產孳息 20,804 0703340103 2 租金收入 20,804 1.南投院區供應部租金收入66千元。 2.臺北院區大樓設施委託營運移轉契約土地租金收入 20,738千元。 1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34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9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9 07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9 070334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9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29千元。 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340200 -1203340210 綜合規劃組、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本學院提供場地外借收入。 1.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2.配住宿舍員工使用費收入。 2.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3.依據本學院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及場地出借維護費 收支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0 1203340000 9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220 1203340200 1 雜項收入 220 1203340210 1 其他雜項收入 220 1.本學院提供場地外借收入104千元。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116千元。 1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41,45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本學院一般行政、事務、車輛管理、文書檔案、人 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以直接間接達成年度施政 事、主計、統計與政風等行政業務。 計畫目標。 2.施政計畫作業及管制考核。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136,037 人事室、秘書室 用人經費係按核定預算員額,職員85人、聘用3 1000 人事費 136,037 人、技工5人、工友13人及駕駛3人,合計109人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5,221 ,依規定標準編列136,037千元,包括: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260 1.待遇:係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5,221千元、約聘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200 僱人員待遇2,260千元及技工、工友待遇9,200 1030 獎金 21,887 千元,計需86,681千元。 1035 其他給與 1,873 2.獎金:係員工考績獎金10,247千元、年終工作 1040 加班費 6,692 獎金11,550千元(含月退人員年終慰問金15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387 千元)及特殊功勳獎賞90千元,計需21,887千 1055 保險 9,517 元。 3.其他給與:係休假補助費1,873千元。 4.加班費:係超時加班費2,620千元、未休假加 班費4,072千元,計需6,692千元。 5.退休離職儲金:係依法提撥職員退撫基金之公 提部分及技工工友、約聘人員之勞工退休準備 金暨工資墊償基金等,計需9,387千元。 6.保險:係職員及技工工友等應由政府負擔之勞 保、公保、健保保費補助、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等9,517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5,422 秘書室、人事室 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經費,按實際需要核實編 2000 業務費 4,898 列5,422千元,包括: 2003 教育訓練費 232 1.教育訓練費:係補助因公赴公私立大學院校系 2006 水電費 38 所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進修人員學雜費及 2009 通訊費 495 參加其他公民營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等費用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14 232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0 2.水電費:係南投院區行政區域所需水、電及瓦 2027 保險費 124 斯費38千元。 2051 物品 628 3.通訊費:係處理日常業務所需郵電費、講座鐘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3 點費及學者專家出席費劃撥轉帳匯費等495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 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0 4.其他業務租金:電話系統及DECT無線通訊每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 62.5千元、影印機每月30.2千元、保全及門禁 2072 國內旅費 227 設備租賃每月50.1千元等費用,本年度計需1, 2084 短程車資 10 714千元。 2093 特別費 168 5.稅捐及規費:係公務汽、機車所需牌照稅、電 3000 設備及投資 242 梯檢查規費、土地建物謄本規費等費用3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42 。 4000 獎補助費 282 6.保險費:係公務汽、機車所需法定保險、第三 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41,45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85 獎勵及慰問 282 人責任險及車體損失險、建物及設備保險等費 用124千元。 7.物品628千元: (1)消耗品:包括紙張、清潔、報章及文具等 各項處理公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消防建物公 共安全檢查費用、自衛防護演習活動等466 千元。 (2)油料:係公務汽、機車所需油料費87千元 。 (3)非消耗品:包括辦公用品、事務器具及衛 生用具等75千元。 8.一般事務費:包括文康活動費327千元、員工 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5千元、員工獎勵24千元、 首長宿舍管理費、一般公務印刷、消防建物公 共安全檢查費用、自衛防護演習活動、業務檢 討、員工月會、環境布置、清潔、退休離職人 員獎牌製作、員工健康檢查及約聘僱人員年終 考核獎勵等1,04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臺北院區辦公大樓樓地板總 面積44,787.17㎡,按委託經營後負責之行政 區域3,081㎡編列9千元(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 表)。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70千元: (1)公務車輛養護費90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辦公器具養護費80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按臺北院區辦公大 樓行政區域3,081㎡編列10千元。 12.國內旅費:係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往返交通費 及員工因公出差所需交通費、住宿費及雜費 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編列227千 元。 13.短程車資:短程車資平均每年50人次,每人 次以200元計算,計需10千元。 14.特別費:首長特別費按標準編列168千元。 15.雜項設備費:辦公機器、事務及環保設備等 零星設備購置所需經費242千元。 16.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退休職員4人,退職技工工友、駕駛43人, 每人每節2千元計算,本年度計需282千元。 1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與中高階主管管理核心能力之 1.培育優質的公務人員,增進管理者的領導與組織學習的 培訓。 能力。 2.辦理行政院重要政策法令、人事人員訓練、公務人員專 2.瞭解行政院重要政策法令,增加中央與地方之實務交流 業訓練。 ,促進中央與地方施政連結。 3.本學院設施營運與學員服務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3.營造優質學習環境,提升教學服務品質,促進學習效能 4.公務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中高階人力培訓發展、訓練 。 技術與教材之研究與執行。 4.瞭解政府組織現在及未來之培訓需求,並研擬訓練計畫 5.公務人力數位學習及數位學習平台之維護與經營管理。 及導入多元訓練技法,以增進訓練成效。 5.充分運用數位學習資源,並提升數位學習與媒體工具的 知識與運用能力。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在職訓練研習課程 56,813 各組室 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中高階主管管理核心 2000 業務費 56,813 能力、行政院重要政策法令、人事人員訓練、部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61 會業務知能訓練及其他各類研習班70,000人天,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505 本年度計需56,813千元,內容如下: 2054 一般事務費 33,591 1.其他業務租金:係接送研習課程學員校外教學 2072 國內旅費 1,320 、員工環境教育及各項參訪活動租用交通車費 2084 短程車資 936 用7千元至13千元/次,計需46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505千元: (1)出席費183千元:係聘請學者專家出席有關 課程規劃諮詢、改進訓練輔導實施方式等 會議所需(含性別平等相關班期16千元) 。 (2)講座鐘點費19,721千元:研習課程及本學 院員工在職訓練等講座鐘點費每小時2,000 元、專題演講每場次平均報酬3,000元至10 ,000元、國外大學講座及國際知名講座專 題演講費每場次10千元/小時(含性別平 等相關班期255千元)。 (3)辦理學員個人學習心得報告審查及案例教 材出版研究專案等撰稿費用601千元。 3.一般事務費33,591千元: (1)學員住宿費13,882千元(含性別平等相關 班期150千元)。 (2)學員膳食費12,708千元(含性別平等相關 班期140千元)。 (3)辦理本計畫在職訓練各類班期所需年度需 求調查、年度訓練計畫、訓練成果總報告 、各班期結業證書等印製費、課程規劃、 學員講義教材、教學圖表及教具、參考工 具書及書籍、活動照片及用品、通訊錄、 專題報告、場地、會場佈置、參訪活動及 學員寢具滌洗等經費7,001千元(含性別平 等相關班期10千元)。 1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國內旅費:係講座及專家學者國內往返機票、 高鐵、臺鐵等費用及訓練承辦人員因訓練公務 所需出差旅費1,320千元。 5.短程車資:係講座往返交通費及訓練承辦人員 因訓練公務所需短程車資936千元(含性別平 等相關班期29千元)。 02 訓練輔導行政維持 19,895 綜合規劃組、秘書 辦理訓練輔導計畫調訓作業等所需行政經費,本 2000 業務費 15,823 室 年度計需19,895千元,內容如下: 2006 水電費 2,590 1.水電費2,590千元: 2009 通訊費 360 (1)水費:南投院區年需水費294千元。 2027 保險費 6 (2)電費:南投院區年需電費1,681千元。 2051 物品 695 (3)其他動力費:南投院區年需瓦斯費61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956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69 2.通訊費:係調訓作業所需郵電費36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43 3.保險費:係志工意外險保險費6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 4.物品695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 (1)購置訓練輔導業務及學員紙張、事務用品 3000 設備及投資 4,072 、日常及寢室清潔用品等所需消耗品306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70 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202 (2)購置教學活動、學員文康器材、器材保養 、講座服務、南投院區智慧永續發展講堂 教學器材學員課桌椅(含研討室用桌椅)及 中控室、講座休息室傢具等非消耗品389千 元。 5.一般事務費5,956千元: (1)南投院區房舍及園區環境美化、保全、污 水處理及清潔維護等費用4,569千元。 (2)南投院區學員寢室及講座休息室等清潔維 護費用757千元。 (3)年度志工服務教育訓練、座談、觀摩、誤 餐及交通等費用630千元。 6.房屋建築養護費3,169千元。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043千元: (1)南投院區辦公室、文教大樓及學員寢室等 所需水電空調維護等1,500千元。 (2)南投院區學員沐浴、鍋爐、餐廳廚具、空 調機電、飲水、講座休息室及教室設備檢 修養護580千元。 (3)南投院區電梯5部保養維修費250千元。 (4)南投院區機電設施維修及週邊環境清潔維 護172千元。 (5)南投院區機器及雜項設備等之經常維修保 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養費341千元。 (6)南投院區辦公廳舍設施設備修繕養護費200 千元。 8.國內旅費:係員工赴其他訓練機構觀摩研習及 因公出差所需旅費2千元。 9.短程車資:短程公差10人次,每人次以200元 計算,計需2千元。 10.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870千元: (1)南投院區各建築之電力、空調及其他機電 設備改善1,500千元。 (2)南投院區用電、用水等設施節能及智慧化 改善370千元。 11.雜項設備費2,202千元: (1)南投院區監視、消防、水電等設備汰換改 善207千元。 (2)南投院區廚務、寢室及教學場域等相關設 備汰換改善480千元。 (3)教學設施設備改善1,515千元。 03 人力資源研究發展 39,762 綜合規劃組、數位 辦理資訊管理、數位學習、圖書管理等工作計畫 2000 業務費 31,852 學習組 ,本年度計需39,762千元,內容如下: 2009 通訊費 8,186 1.通訊費8,186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1,258 (1)兩院區網路數據專線費用3,011千元。 2027 保險費 10 (2)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臺網路頻寛費用5,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0 75千元(含性別平等相關數位課程網路頻寛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5 費260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0 2.資訊服務費21,258千元: 2051 物品 533 (1)兩院區共同系統維護費10,85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49 <1>教育訓練資訊系統(含公務人員線上需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求調查及學習服務整合系統)1,20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70 。 2072 國內旅費 138 <2>公文系統、差勤、行政資源管理等系統 2078 國外旅費 623 資訊服務維運所需維護費95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7,910 <3>全球資訊網中英文版維運費26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640 <4>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台管理維運費用( 3035 雜項設備費 270 含客服費用)3,600千元。 <5>圖書系統維護費95千元。 <6>資訊安全責任B級機關資訊安全防護維運 服務費用3,568千元。 <7>防火牆及資通安全弱點通報(VANS)防護 等相關資安應辦事項維運費用1,180千元 。 (2)臺北院區維護費3,140千元: 2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臺北院區資訊設備委託管理服務費2,200 千元。 <2>臺北院區資訊機房不斷電系統電池維護7 0千元。 <3>網路基礎設施維運870千元。 (3)南投院區身分證掃描報到暨公播系統維護 費300千元。 (4)資訊設備租金費用5,613千元: <1>電子郵件系統租賃費130千元。 <2>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台雲端主機租用5 ,483千元。 (5)軟體使用費用1,352千元: <1>主機虛擬軟體、防毒軟體更新授權費用2 40千元。 <2>視訊會議及遠距教學視訊軟體授權費用3 60千元。 <3>資訊安全防護相關軟體(如DLP、MOTP、 監控遠端連線等)授權費752千元。 3.保險費:係公共藝術品保險費1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係因業務需求,委託學者 專家出席「大樓設施營運移轉案」營運績效評 估委員會、財務報表審查、重置經費計畫審查 、法律及財務諮詢會議、人力與創新研發諮詢 、標竿學習案例及交流研習等出席費與稿費21 0千元。 5.國際組織會費:參加「國際培訓總會」(Inte 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raining & Devel opment Organisations,IFTDO)、「人才發展 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Talent Devel opment, ATD)及「美國管理學會」(America n Management Association, AMA)等國際性 組織常年會費55千元。 6.國內組織會費:參加「中華民國訓練協會」等 國內組織常年會費20千元。 7.物品533千元: (1)消耗品443千元: <1>辦公庶務、電池汰換、教學活動相關零 件、耗材、圖書、報紙、期刊等433千元 。 <2>配合人力與創新交流研習等活動參與人 員所需相關用品費用10千元。 (2)非消耗品90千元: 2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資訊設備零組件及耳機、麥克風、電教 物件等非消耗品更換80千元。 <2>購置人力與創新交流研習等活動所需非 消耗品10千元。 8.一般事務費449千元: (1)購買電子書授權、教學、圖書、行政相關 業務等費用308千元。 (2)人力與創新交流研習及標竿學習案例等各 研習班次或活動之場地布置、講座相關教 學資料印刷及各項雜支等141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圖書室、國際會議廳等責任 區域保養維修費用100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70千元: (1)電教設備等保養維護150千元。 (2)數位互動教室之經常維修保養120千元。 11.國內旅費:洽辦公務及會議、標竿學習案例 、人力創新研發諮詢及交流研習等活動國內 差旅費138千元。 12.國外旅費:參加2025年國際訓練會議年會及 出國考察經費623千元。 13.資訊軟硬體設備費7,640千元: (1)硬體設備費3,000千元: <1>配合可用性資安規範建置及汰換老舊伺 服器、網路、儲存主機、不斷電系統電 池等設備1,500千元。 <2>教學用筆記型電腦及行政用個人電腦逐 年汰換1,500千元。 (2)軟體購置費:配合資安稽核要求,升級兩 院區虛擬化主機作業系統、資料庫及辦公 用軟體等費用1,066千元。 (3)系統開發費3,574千元: <1>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台程式增修800千 元。 <2>教育訓練資訊系統功能增修1,260千元。 <3>行政業務相關系統開發,資料匯入、設 定、修改等需求825千元。 <4>辦理數位行動學習建置及規劃製作數位 行動學習教學課程689千元。 14.雜項設備費:汰換老舊投影設備、音響設備 、廣播設備、視訊設備、電教設備等費用270 千元。 04 智慧創新人事服務 4,350 數位學習組 依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2013 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1000 訓練輔導及研究 預算金額 120,82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000 業務費 1,000 號函核定「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總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 經費377,607千元(分別由人事行政總處編列347 3000 設備及投資 3,350 ,655千元,本學院編列29,952千元),分5年辦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350 理(110年至114年),110年至113年度已編列31 1,983千元(人事行政總處編列286,381千元,本 學院編列25,602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65,624千元,人事行政總處編列61,274千元,本 學院編列4,350千元。 1.資訊服務費:系統主機維運,資訊駐點服務人 力,行動訓練服務系統維運及客服、主機設備 威脅偵測及網路維護等費用1,000千元。 2.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350千元,辦理主動式終 身學習與智慧培訓服務計畫: (1)硬體設備費:系統主機運作相關硬體,包 含伺服器主機、儲存設備、備份設備等費 用1,070千元。 (2)軟體購置費:系統主機運作所需之虛擬伺 服器、資料庫等相關軟體等費用910千元。 (3)系統開發費:主動式終身學習與智慧培訓 服務第4階段作業,包含相關系統開發、系 統測試、資料轉檔與介接系統整合等費用1 ,370千元。 2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2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200 各組室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 6000 預備金 1,200 足。 6005 第一預備金 1,200 2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0100 3203341000 3203349800 一般行政 訓練輔導及研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究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1,459 120,820 1,200 263,479 1000 人事費 136,037 - - 136,03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5,221 - - 75,22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260 - - 2,26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200 - - 9,200 1030 獎金 21,887 - - 21,887 1035 其他給與 1,873 - - 1,873 1040 加班費 6,692 - - 6,69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387 - - 9,387 1055 保險 9,517 - - 9,517 2000 業務費 4,898 105,488 - 110,386 2003 教育訓練費 232 - - 232 2006 水電費 38 2,590 - 2,628 2009 通訊費 495 8,546 - 9,041 2018 資訊服務費 - 22,258 - 22,25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14 461 - 2,175 2024 稅捐及規費 30 - - 30 2027 保險費 124 16 - 14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715 - 20,715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55 - 55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20 - 20 2051 物品 628 1,228 - 1,856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3 39,996 - 41,03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 3,269 - 3,27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70 - - 170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0 3,313 - 3,323 費 2072 國內旅費 227 1,460 - 1,687 2078 國外旅費 - 623 - 623 2084 短程車資 10 938 - 948 2093 特別費 168 - - 168 2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340100 3203341000 3203349800 一般行政 訓練輔導及研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究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242 15,332 - 15,574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870 - 1,87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990 - 10,990 3035 雜項設備費 242 2,472 - 2,714 4000 獎補助費 282 - - 282 4085 獎勵及慰問 282 - - 282 6000 預備金 - - 1,200 1,2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1,200 1,200 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4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136,037 110,386 282 - 行政支出 136,037 110,386 282 - 1 一般行政 136,037 4,898 282 - 2 訓練輔導及研究 - 105,488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28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別科目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200 247,905 - 15,574 - - 15,574 263,479 1,200 247,905 - 15,574 - - 15,574 263,479 - 141,217 - 242 - - 242 141,459 - 105,488 - 15,332 - - 15,332 120,820 1,200 1,200 - - - - - 1,200 2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40000 4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 1,870 - - 3203340000 行政支出 - 1,870 - - 320334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203341000 2 訓練輔導及研究 - 1,870 - - 30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0,990 2,714 - - - 15,574 - 10,990 2,714 - - - 15,574 - - 242 - - - 242 - 10,990 2,472 - - - 15,332 31 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5,22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26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9,200 六、獎金 21,887 七、其他給與 1,873 八、加班費 6,692 超時加班費2,620千元、未休假加班費4,072 千元,合計6,692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387 十一、保險 9,51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6,037 3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340000 4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85 85 - - - - - - 13 15 5 5 3 3 3203340100 1 一般行政 85 85 - - - - - - 13 15 5 5 3 3 34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3 3 - - - - 109 111 129,345 126,335 3,010 3 3 - - - - 109 111 129,345 126,335 3,010 1.不含加班費6,692千元。 2.於訓練輔導及研究計畫項下,以業務 費編列「勞務承攬採購」支出包括: (1)兩院區以資訊設備委託管理服務 專案承攬資訊專業駐點人員3名( 台北院區2人、南投院區1人),提 供各項系統、資訊軟硬體設備之 維護及管理2,678千元。 (2)南投院區「園區水電設備管理維 護」以勞務採購辦理,承攬之專 業顧問公司指派1名(得視業務需 求調整人力)具有乙級以上電匠執 照之水電人員派駐於園區以提供 機電、給水、空調等各項設備之 維護、操作及保養服務960千元。 (本項為合約金額,含委訓機關分 攤款概估為310千元)。 (3)南投院區「園區保全(警衛勤務) 」以勞務採購辦理,承攬之保全 公司指派2名(得視業務需求調整 人力)具保全資格人員,派駐園區 大門門禁及園區安全警衛服務1,6 00千元。(本項為合約金額,含委 訓機關分攤款概估為600千元)。 (4)南投院區「園區環境清潔及綠美 化維護」以勞務採購辦理,承攬 之清潔公司指派12名人員,派駐 園區各建物辦理環境清潔、綠美 化維護服務4,850千元。(本項為 合約金額,含委訓機關分攤款概 估為1,400千元)。 35 3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8.12 0 0 0.00 0 28 51 EAA-2073。 電動車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5.03 2,198 1,668 31.00 52 51 29 ARE-2331。 用車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11.08 1,798 1,140 31.00 35 9 30 BQL-2502。 用車 油電混合車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機車 1 112.09 124 0 0.00 0 2 1 ERG-8757。 電動機車 合 計 2,808 87 90 111 37 預算員額: 職員 85 人 技工 5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 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法警 0 人 聘用 3 人 合計: 109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 人 工友 13 人 駐外雇員 0 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7筆 64,525.00 1,067,788 3,278 - - - 二、機關宿舍 42戶 7,679.86 9,264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42戶 7,679.86 9,264 - - - - 三、其他 - - - - - - - 合 計 72,204.86 1,077,052 3,278 - - 38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舍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 64,525.00 - - 3,278 - - - - - 7,679.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79.86 - - - - - - - - - - - - - - - - 72,204.86 - - 3,278 3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獎勵及慰問 - (1)320334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01 經常性 退休退職人員 為照護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三 - 問金 節慰問金。 40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82 - - 282 - 282 - - 282 - 282 - - 282 - 282 - - 282 - 282 - - 282 41 4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2 28 623 2 28 623 考 察 1 10 170 1 10 170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18 453 1 18 453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4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 人力資源發展機構業務運 新加坡 1.公共服 瞭解新加坡公務人員培訓 114.03-114.10 5 2 作考察94 務署(Pub 發展重點計畫(如關鍵職 lic Serv 能、中高階培訓課程、訓 ice Divi 練成效評估、數位科技應 sion) 用於培訓發展)。 2.公共服 務學院(C ivil Ser vice Col lege, CS C) 3.新加坡 國立大學 李光耀公 共政策學 院 44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50 110 10 170 訓練輔導及研究 有 113年度原規劃至新加坡考察 ,惟本學院於該年度榮獲 IFT DO全球人力資源發展獎,業變 更考察類出國計畫為參加 IFT DO年會。 4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國際性訓練與發展會 美國 1.參加人才發展協會(A 9 2 147 160 議-94 ssociation for Tal ent Development,簡 稱ATD)年會。 2.瞭解人力資源培訓之 發展趨勢及實務做法 。 46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46 453 訓練輔導及研究 美國 113.05 2 375 美國 112.05 2 341 美國 108.05 2 286 4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156,832 90,736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156,832 90,736 - - 48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282 - 55 247,905 - 282 - 55 247,905 4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0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5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1,870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1,870 - - 52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6,920 6,784 - 15,574 263,479 6,920 6,784 - 15,574 263,479 5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2及以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智慧創新人事服 110-114 0.30 0.22 0.04 0.04 - 1.依行政院109年8月 務計畫 3日院臺科會字第1 090022013號函核 定「服務型智慧政 府2.0推動計畫」 。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列於「訓練輔 導及研究-04智慧 創新人事服務」科 目0.04億元。 3.總經費377,607千 元(分別由人事行 政總處編列347,65 5千元,本學院編 列29,952千元), 分5年辦理(110年 至114年),110至 113年度已編列311 ,983千元(人事行 政總處編列286,38 1千元,本學院編 列25,602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65,624千元 ,人事行政總處編 列61,274千元,本 學院編列4,350千 元。 5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通案決議 113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 已依決議事項辦理。 (⼀) 目決議如下: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3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5%。 3. 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 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 減列⼀般事務費(不含現⾏法律明文規定⽀出) 3%。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檢署、 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25%。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 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及⼀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範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 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 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99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及撥 補勞保基金後,約1.12%) ,另予補足。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央研究院、國立 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 5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所屬、⼤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移⺠ 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 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智慧財產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通部、 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漁業署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 中總 統府、 行 政 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 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族委員 會、原住⺠族文化發展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 員會、考詴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院、審 計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 所屬、移⺠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 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 5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 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 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 業管理中⼼、能源署、交通部、⺠⽤航空局、中央 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 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農 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詴驗所及所屬、林業詴驗所、 水產詴驗所、畜產詴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農 業藥物詴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茶及飲料作物 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 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 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健康 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資源循 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 究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 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 法院、考詴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 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署、建築研究所、國 5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 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業 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 路局及所屬、航港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詴驗 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 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 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 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主計總處、人事 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 檔案管理局、原住⺠族文化發展中⼼、⼤陸委員 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 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 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 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5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 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 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移⺠署、建築研究所、外交部、國防部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 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 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 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 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 5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 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詴驗所及所屬、畜產 詴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農 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源 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僑務委員 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 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部所屬、海 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6. ⼀般事務費:除現⾏法律明文規定⽀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3%,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 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 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 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 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 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 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 6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 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 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考詴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 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 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 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 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 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 6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部、⺠⽤航空 局、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臺南26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疾 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環境部、資源循環 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 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1,000萬元以 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5%。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 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 刪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司 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6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 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公 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疾病管制署、海洋 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法 6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國⺠及學前教育署、法務 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 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 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0.對地⽅政府之補助:除現⾏法律明文規定⽀出及⼀ 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署、財政部、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 署、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通案決議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2兆8,818億元,較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二) 112年度大增1,927億元,成⻑幅度約達7.2%。截至 112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8,488 億元,較蔡政府上台時的5兆3,988億元,增加4,550億 元,且近2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額,⼀年⼤約 3,000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示稅收預測失準、財 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 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賦,則表示 整體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當性受質疑。⼀味 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顯 見常態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確預估、掌握財 源,導致施政進度落後、行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 的實際舉債數遠低於預算數,有美化財報之嫌;超徵 稅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只要是符合法規就 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府預算編列原則應 量入為出,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理 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106年度稅課收 入1.52兆元,107至109年度均逾1.6兆元,110年度攀 升到逾2兆元,除109年度稍有下降外,其餘各年度皆 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成率介於95.58%至 119.38%間,5年平均預算達成率為105.03%,合計超 過預算數4,053億元。為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 形、精進稅收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 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爰於113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優先減 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至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 保險基金。 通案決議 數位發展部提出4年期(113至116年)「行政部門關鍵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三) ⺠⽣ 系 統精 進雲端備份及回 復計畫」, 共匡 列 13億 4,000萬元,用以推動政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 6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其性質屬新興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輸安全問 題,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例,其2018 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館,兩國經過談 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愛沙尼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 入、完全獨立。請數位發展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出詳列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等細項說明 之專案報告。 通案決議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四) 預算數,除了111年度超徵5,237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 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年度前10個月 稅課收入已達3兆0,223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 增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3,000至3,700億 元。財政部表示截至112年度10月為止,綜合所得 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贈與稅、遺產 稅、房屋稅、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 勞務稅等10稅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標。其 中,證券交易稅前10月累計稅收達1,598億元,年增 8.4%,比預算數超出約47億元;綜合所得稅截至10月 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1,082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 稅收已超過全年預算111億元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 年預算75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57億元;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162%。近幾年中央政府 稅課收入決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算數,顯見行政院主 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收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 存在極大差距,稅課收入估計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 足,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檢討, 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收估測時間落差, 及進⼀步瞭解消費與營業稅稅基之關聯性,並於3個月 內向立法院提出稅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 通案決議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6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五) 預算數,除了111年度超徵5,237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 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年度前10個月 稅課收入已達3兆0,223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 增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3,000至3,700億 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庫進帳數大幅增 加,卻不見政府機關因此將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 用在債務還本和付息上;然而近幾年總預算編列之還 本預算數均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總額 明顯不足,其中111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還本預算960 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算外增加還本540 億元,合計實際還本數達1,500億元,但是相較於111 年度到期債務高達7,500億元卻僅占20%,其不足數仍 頇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為還債的方式調度 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債務法之法定最低比 例來編列債務還本付息數,但在近年稅收大幅超徵數 千億元,且未來5年間乃至10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 付債務壓⼒下,為免債留⼦孫、債留下⼀任政府,爰 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及其他相關 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 況下將額外提撥法定5%至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於 債務還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提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財政部於112年11月9日發布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六) 112年10月實徵淨額達2,318億元,較111年同月增加 318億元(+15.9%);112年累計至10月份,實徵淨 額3兆0,223億元,較111年同期增加1,963億元,約占 累計分配預算數112.0%、占全年預算數98.4%。據財 政部推估,112年稅收超徵大約3,700億元。面對外界 詢問113年是否還會有普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 歲入執行優良,首先還是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國 6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家財政韌性。為進⼀步了解政府對於112年稅收超徵 大約3,700億元之具體規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 財政部說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3,700億元減少舉債數額 或增加還債數額,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113年適逢總統大選,1月13日選舉結果出爐後,新任 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5月20⽇宣誓就職,其中將有⻑ 達近4個多月的看守內閣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 關有提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新政府上任後 恐面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113年 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應依循下列注意事 項執行預算:1.各機關應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 嚴格執行。2.有關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 有不足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度相關預 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支總預算第二預 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體政策及宣導經費,除 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62 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 審核及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相關預算事件 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算法第95條規定, 由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貣 訴相關機關或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律。 通案決議 預算法第64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八) 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 機關備案,始得⽀⽤第⼀預備⾦,並由中央主計機關 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出分配 預算遇經費不⾜為第⼀預備⾦動⽀條件,經向⾏政院 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意,即可支用。 蔡政府執政近8年,通過「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 預算」及「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 6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算」2個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特別預算 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支持,至 多歷時⼀個半⽉即於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國防部 113年度第⼀預備⾦增加20億元,並針對新增建案不 及納編年度預算,研議修訂⾏政規則予以動⽀第⼀預 備金,若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神。行政規 則必頇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權。軍事投 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且多以分年度編列,如果計 畫未及核定即以第⼀預備⾦⽀應⾸年的經費,立法院 將無法善盡監督之責進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 求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核定各 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編列預算;國防 部未及列入113年度總預算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 ⼀預備⾦⽀應時,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通案決議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九) 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有 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 建完工後,常未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帑支出 效益偏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化 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10類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準 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會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 利用率、運用率等曾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頇予管控案 件來源並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審計 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眾舉報、媒體報導等案 件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方政府報送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 即予解除列管(尚非達⻑期體質改善),另尚有各部會 列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等。又 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計畫 6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經費執行率雖達95%以上,惟均有於年度內辦理計畫 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整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 著重於預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畫實際 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強化相關管 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動情形納為計畫管 考會議參據,以提升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 營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果公開 上網,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通案決議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般性補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 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源之目標,並提升 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 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 中央對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 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暨市縣政府 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 中央相關主管機關主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 作業期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行 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度所獲之⼀ 般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市縣數額龐鉅, 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業務,原則上頇符合具效益及 整體性、重大示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 大政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受補 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特定活動者, 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 有僅具短期效益者,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 未達預期目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 央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33之辦理成效、加 強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要求各部會依規 定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 資料妥予規劃補助計畫,且頇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 7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實依成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對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5條規定等切實管考督 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通案決議 依據預算法第34條、第37條、第39條、第43條及第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 49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 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 預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 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繼續經費預 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 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 夠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表達績效衡量 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目,其說 明亦太過簡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實,使立法 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列之內容,難以針對預算之 合理性與效益性進行有效的審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 效率。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所投入參與 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掌握於行政 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訊不對稱,使立法院 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且需耗費大量成本及時間。國 會要在3個月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對專業性高而龐 雜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的透明 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求自114年度貣, 中央政府各機關(構)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函送重大 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運⽤說明予立法院時,⼀併將 相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法院審查效 率,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緊後鬆或虎頭蛇 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院預算審查之專業性及權威 性。 7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通案決議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113年調薪4%,地方政府人事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二) 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院表示,涉及中央部分由中 央政府編列預算;至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 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 為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為平 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府之正式人員 ⼈事費⽤納入⼀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出之中,若有 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 縣市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助。為不使 中央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政府 財政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財政狀況 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不同程度或比例的補助款,以促 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3個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騙日趨科技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三) 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成為各國的治安挑戰,由於 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政府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 愈⾼的國家,詐騙案件的成⻑更為顯著。爰要求數位 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 署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作,探討研究 詐騙常使用的工具,積極盤點資源,加重法制刑責, 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 帳戶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騙,保護人 ⺠財產安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通案決議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年浪費220萬公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四) 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出5萬座台北101; 同時衛生福利部至111年第4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 共有14.6萬⼾,換⾔之,國⼈⼀年浪費的食物可以援 助弱勢⼗餘年。進⼀步來說,當今台灣社會最缺乏的 7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有需要 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用剩食之目的,除解決貧窮的 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永續的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 利用方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國內仍存 在食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品流入黑 市再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愛惜食 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跨部會意 見,結合過剩食物數及求援人數之登錄資料,建置跨 部會剩食再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食物可 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體系在地化,擴 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通案決議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2⽉編製之國⺠所得統計摘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五) 要 , 110 年 度 GDP 達 21 兆 1,605 億 元 , 經 濟 成 ⻑ 率 6.53%,創下自100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111年 5月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成 ⻑、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110年度之主要營 運指標皆創下106至110年度以來的新高。然而儘管經 濟、產業表現可圈可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未 因此而提升薪資待遇,110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 用為1兆5,963億元,約占營收的6.59%,甚至較109 年度下降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碩之餘能提升員 工薪資水準,爰要求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來 增加上市上櫃公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資待遇之 可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實督導各上市 上櫃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規定,揭露公司薪 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事之酬金等相 關資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通案決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9月底公布「管理虛擬資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六) 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十大原 7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則內容包括:1.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頇 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並納入內控制度; 3.強化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4.強化交易公平 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6. 建立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 訊公告揭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制;9.明定 對個人幣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人組織;10.嚴禁境外 幣商非法招攬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由於穩定幣由 中央銀行負責辦理,並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 責,因此,這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行,並 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產交易市場之 健全,避免灰色地帶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集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 幣進行磋商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護能力,於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七) 109年8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又於111年12月為 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 版,要求⼀定規模之銀⾏、保險、證券業設置資安 ⻑,並推動⾦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設置資 安諮詢⼩組。但部分⾦融機構之資安⻑⼈事異動頻 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111年度1年內3度更換資安⻑;第⼀⾦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於111年1⽉聘任之資安⻑就任未及4個月即辭 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3個月才又新聘;臺灣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 資安⻑更被指出其僅有財⾦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背 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構之資安治理效能,爰要 求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督導各金 7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並避免其因公司 內部職務調整而造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另公股 行庫在金融業資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率,各公股行庫 資安⻑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擔任,若逢⼈事異動之情 況,各公股⾏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訓練課程, 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酬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八) 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 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 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20%之轉投資事 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 並於2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 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執行。 通案決議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公務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十九) 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 之選舉、罷免或公⺠投票,不得利⽤職務上之權⼒、 機會或⽅法,要求他⼈不⾏使投票權或為⼀定之⾏ 使」;次依同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 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 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 或辦理相關活動」;約聘人員是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人 員,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亦應嚴守行 政中立。爰此,要求原住⺠族委員會就上開事件進⾏ 檢討,並於3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執行情形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通案決議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眾反映,於各部會之官⽅臉書宣 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 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與其業務毫無相關 之宣揚政績文案,例如:環境部分享「0~22歲國家⼀ 貣栽培」、「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軍公教調薪3次」、 7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基本⼯資連八年調漲」;⼜或是同⼀篇「落實居住正 義」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 航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部等多個 部會協助⼤肆宣傳。在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將⺠進黨 過去執政8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群媒體宣 導政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其業務相 關之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之政策, 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 會應恪守本業,遵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避免 政府機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黨競選之工 具,公私不分。 通案決議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法案涉及跨院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 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之作業。但實務運 作上,例如司法、行政兩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法 案,常見兩院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陳,以致法 案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決。 爰此,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會銜之 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進行溝通,協調出兩院 意⾒⼀致之版本後,再⾏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 審查順利進行。 通案決議 查112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蛋液農藥超標 與本學院業務無涉。 (二十二) 等風波,讓消費者「食」在不安心。再者,甚至有液 蛋業者混用進口蛋涉標示不實,賣給下游餐廳、烘焙 坊,引貣社會譁然;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未臻完善。 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 冷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用途使 ⽤,有鑑於此,為求全⺠食品安全健康嚴加把關,爰 要求⾏政院及其相關單位,由於部分⻄式糕餅類產品 之製程不⼀定會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用(未 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 7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者應標示(未殺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者 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食用之安全。 司法及法 113年度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歲出預算第2目「訓練輔導 本學院業於113年1月19日以總處 制委員會 及研究」編列1億1,591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 授發字第1130800023號函將書面 通過決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相關委員, (⼀) 支。 經立法院於113年3月27日審議通 過,決議准予備查,於4月23日台 立院議字第1130701141號函復在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人力學院整合公部門數位學習資源 建置共用學習平臺,以建構公務人 員數位學習管道為主要目標,為擴 大效益,9成以上課程開放⺠眾選 讀 , 112 年 ⺠ 眾 選 讀 課 程 ⼈ 數 達 104 萬 人 次 , 並 透 過 加 盟 機 關 獎 勵、產官學策略合作及強化課程品 質持續精進。學習平臺112年全年 選讀課程達720萬人次,通過學習 認證總時數達852萬小時,使用效 益顯著,為利平臺繼續提供數位學 習服務,本項經費請惠予同意解 凍。 司法及法 113年度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歲出預算第2目「訓練輔導 本學院業於113年3月8日以總處 制委員會 及研究」項下「人力資源研究發展」編列3,804萬2千 授發字第1130800085號函將書面 通過決議 元,為辦理資訊管理、數位學習、圖書管理等工作計 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相關委員在 (二) 畫。其中辦理「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編列1,505萬8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千元,提供網路教育平台給公務員與⼀般⺠眾。為因 「 e 等 公 務 園 + 學 習 平 臺 」 設 置 應2030雙語政策,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該平台設置 「英語力-UP學習專區」,提供免 「英語⼒-學習專區」,並與數家⺠間英語教育平台及 費英語資源供公務人員學習為目 機關合作,提供免費英語數位學習課程。經查該專區 標 。 專 區 課 程 99% 開 放 ⺠ 眾 選 7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109至111年運作情形,初級、中級以上課程之選讀人 讀、公務人員選讀人數近3年增幅 員多以公務員為大宗。 達672%、⺠眾近3年選讀人數增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提出推廣成 幅達240%,並透過辦理學習推廣 效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活動、加盟機關共用共享及獎勵 機制、推展策略合作及藉由個人 化推薦增加學習誘因等持續精 進。 司法及法 113年度公務人力發展學院預算於「e等公務園+學習 本學院業於113年3月8日以總處 制委員會 平臺」維運及功能增修之相關費用為1,505萬8千元, 授發字第1130800085號函將書面 通過決議 期充分運用數位學習資源並提升數位學習與媒體工具 報告送立法院,並副知相關委員在 (三) 之知識力。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網站提供近年度「英語力-UP學習專區」運作情形, 「 e 等 公 務 園 + 學 習 平 臺 」 設 置 各年度選讀總人數已由109年度4.60萬人增至111年度 「英語力-UP學習專區」,提供免 32.93萬人,其中「初級課程」選讀人數由4.09萬人增 費英語資源供公務人員學習為目 至25.07萬人,占選讀總人次比重逾七成以上,但以公 標。專區課程99%開放⺠眾選讀、 務人員為主,由3.79萬人增至24.33萬人,其占初級課 公 務 人 員 選 讀 人 數 近 3 年 增 幅 達 程總選讀人次之比率均超過98%。中級以上課程選讀 672%、⺠眾近3年選讀人數增幅 人數由109年度0.51萬人增至111年度7.85萬人,同樣 達240%,並透過辦理學習推廣活 以公務人員選讀為最大宗。 動、加盟機關共用共享及獎勵機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花費高額預算於「e等公務園+學習 制、推展策略合作及藉由個人化推 平臺」設置「英語力-UP學習專區」,提供英語數位 薦增加學習誘因等持續精進。 學習資源。截至112年8月底止總計有282個課程,其 中初級課程158個與中級以上課程124個。 為推動國家雙語政策、提升⼀般⺠眾善⽤「英語⼒- UP學習專區」意願,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 展學院應研擬採取有效措施,有效提升⼀般⺠眾選讀 網站上英語學習課程,不僅限於公務人員,並於2個月 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司法及法 為推動雙語政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 e 等 公 務 園 + 學 習 平 臺 」 設 置 制委員會 學院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設置「英語力-UP學 「英語力-UP學習專區」,提供免 7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國113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通過決議 習專區」,提供英語數位學習資源,截至112年8月底 費英語資源供公務人員學習為目 (四) 止總計有282個課程,其中初級課程158個與中級以上 標。專區課程99%開放⺠眾選讀、 課程124個,惟整體英語課程資源使用以公務人員為 公 務 人 員 選 讀 人 數 近 3 年 增 幅 達 主(占比逾九成),課程選讀與時數認證亦以初級課程 672%、⺠眾近3年選讀人數增幅 為主,應加強相關推廣與宣傳,擴大數位學習資源之 達240%,並透過辦理學習推廣活 多元化使用,積極落實2030雙語政策。 動、加盟機關共用共享及獎勵機 制、推展策略合作及藉由個人化推 薦增加學習誘因等持續精進。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