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現行法定職掌 .................................................. 1- 3 2. 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 4- 5 3.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 6- 8 二、主要表 1.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9 2.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0-11 三、附屬表 1.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3-16 2.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17-30 3. 各項費用彙計表 ................................................ 32-35 4.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36-37 5. 資本支出分析表 ................................................ 38-39 6. 人事費分析表 .................................................. 40 7. 預算員額明細表 ................................................ 42-43 8. 公務車輛明細表 ................................................ 44 9.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46-47 10. 捐助經費分析表 ................................................ 48-49 11.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50 12.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52-53 13.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54-55 14.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56-57 15.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 58 16.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59-75 總 說 明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局組織法於民國 102 年 8 月 21 日奉 總統令公布,並自 103 年 1 月 22 日開始施行。本局掌理檔案政策、法規與管理制度之研議及 擬訂;各機關檔案管理、應用之指導、評鑑及目錄彙整公布;各機關檔案 保存年限及檔案銷毀之審核;檔案之判定、分類、保存期限及其他爭議案 件之審議;國家檔案徵集、移轉、整理、典藏、開放應用與設施之規劃及 推動;私人或團體所有文件或資料之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文書與檔案 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及協調推動;檔案管理與應用之研究、出版、技術發 展、學術交流、國際合作及檔案管理人員之培訓;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公 文時效管制之規劃及推動等業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本局內部單位及預算員額如附組織系統圖,係依本局組織法 設置,有關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本局置局長 1 人,綜理局務;副局長 2 人,襄理局務;主任秘書 1 人為 幕僚長。 2.本局設下列 5 組 3 室: (1)企劃組:掌理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議事幕僚作業事項;檔案管理發展策 略之規劃、協調及推動;檔案管理組織發展之規劃;本局中、 長程計畫與年度施政計畫之擬訂、協調及執行考核;本局重要 業務之追蹤考核;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輔導訪視、評鑑、人員培 訓及調查分析;檔案管理與應用之學術交流與國際合作之規劃、 協調及推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文時效管制之規劃及推動; 本局出版品之出版、發行、管理及推廣;本局委託研究與自行 研究之協調、推動及追蹤;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2)檔案徵集組:掌理機關檔案點收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機關 1 檔案分類編案、編目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機 關檔案保存年限制度之規劃、推動、輔導及審核;檔案保 存價值鑑定制度之規劃、推動及輔導;機關檔案銷毀制度 之規劃、推動、輔導及機關檔案銷毀之審核;機密檔案管 理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國家檔案移轉制度與 徵集鑑選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 文書或資料之受贈、受託保管及收購;其他有關檔案徵集 事項。 (3)檔案典藏組:掌理檔案典藏環境與設施之規劃、推動及輔導;機關檔案 整理保管、保存修護與複製儲存之制度規劃、推動及輔導; 國家檔案整理保管、編排描述、清查與機密等級檢討之規 劃及執行;國家檔案保存修護與複製儲存之規劃、技術研 發及執行;國家檔案典藏館舍興建與土建、機電、空調等 相關設施之規劃及執行;其他有關檔案典藏事項。 (4)應用服務組:掌理檔案應用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檔案目錄 應用效能之規劃及推動;檔案目錄彙整公布作業之規劃、 推動及輔導;國家檔案應用服務之規劃及執行;國家檔案 研究、編輯、出版、推廣與展示之規劃及執行;機關檔案 應用服務作業之指導及諮詢;檔案管理書刊蒐集、整理及 服務事項;其他有關檔案應用服務事項。 (5)文書檔案資訊組:掌理文書與檔案管理資訊技術規範之研訂及執行;文 書與檔案管理資訊系統之整合、協調、推動、輔導及 技術研發;國家檔案管理資訊系統與網站之規劃、建 置、管理、維運及推動;電子檔案長期保存環境管理、 技術諮詢及維運;機關檔案目錄管理資訊系統與網站 之規劃、建置、管理、維運及推動;本局資訊系統應 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本局資通安全規劃及推 動;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其他有關文書及 2 檔案資訊系統事項。 (6)秘書室:掌理檔案法令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及協調; 本局法令之異動、彙整及通報;業務行政涉及法令之審議;文 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及財產管理;國會聯絡及媒體公 關;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7)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8)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行政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 企劃組 檔案徵集組 檔案典藏組 應用服務組 文書檔案資訊組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註:本局本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配置預算員額 121 人,包括正式職 員 105 人、技工 2 人、駕駛 1 人、工友 4 人、聘用人員 4 人、約僱 人員 2 人、駐衛警 3 人。 3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檔案是政府施政作為的紀錄,亦是政府檢視行政績效的依據,本局為促進檔 案資訊流通,將賡續提升檔案管理專業與品質,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國家 檔案質量,強化檔案保存維護,妥適典藏國家檔案,創造檔案價值,便捷檔案 應用服務,推動文檔合一政策,整體提升電子化政府行政作業效能,以期促進 政府資訊流通與透明化,並擴大民眾參與。 本局依據行政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 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 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促進資源共享,提升資訊資源效益。 (1)因應國內外主客觀環境變化,並配合組織改造進程,推動資訊改造, 促進資源共用共享,落實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各項計畫,進一步發 展主動、分眾、全程服務,朝提供跨域優質服務、建構綠能共享環 境及促進公平參與機會三大目標邁進,提升行政效率,使民眾享用 更優質的創新服務,達到「服務無疆界,全民好生活」。 (2)提高國家檔案質量,增設國家檔案典藏場所空間及規劃籌設國家檔 案館,辦理國家檔案鑑選、移轉、描述、搬遷、保存維護及複製儲 存等作業,並擴大應用服務與展示空間之運用,充實國家檔案內涵 及多元化典藏資源,推廣提升國家檔案服務品質。 (3)型塑檔案專業體系,健全機關檔案管理制度,提升檔案管理人員知 能;提供國家檔案優質應用服務,開發國家檔案新價值,以提高國 家檔案能見度與應用意識。 2、精進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 3、妥適配置政府資源,實施內部審核。 (1)提升電子公文統合交換中心維運績效,運用先進資訊科技,精簡軟 硬體資源,提升運作效率,撙節維運成本。 (2)推動整合式公文系統及線上簽核作業,以撙節機關資源,落實節能 減紙推動作業;實施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制度,建立文檔 管理資訊系統標準化。 4 (3)發揮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功能,持續提供公文電子交換系統維運 及諮詢服務,發展電子檔案保存技術工具,擇選機關進行實作驗測, 確認轉置品質,延續電子檔案保存年限。 4、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1)依內陞外補兼顧原則,增加人才交流,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 與訓練,培養與提升專業能力。 (2)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辦理社會關懷相關活動,以增進員工價值 與能力。 5、提升研發量能。 6、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 評估 評估 年度目標 標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備註 體制 方式 值 一促 進 資 源 1 實 施 公 文 線 上 1 統計 全國政府機關實際 4,250 個 共 享 , 提 簽核系統功能 數據 使用線上簽核作業 升 資 訊 資 機關學校數 之機關學校數 源效益 2 國家檔案資訊 1 統計 (當年度國家檔案 110 萬 網年度使用成 數據 資訊網累計使用人 長人次 次)- (前一年 度國家檔案資訊網 累計使用人次) 3 統合交換中心 1 統計 累積減併之統合交 20 個 最適規模虛擬 數據 換中心數 集中化作業 註: 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5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年度績效 原定目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 標值 一 促 進 政 府 國 家 檔 案 資 100 萬 1、截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國家檔案 資 訊 流訊 網 年 度 使 資訊網累計使用人次為 649.38 萬人 通 , 協 助 用成長人次 次,較 101 年 12 月 31 日 547 萬人 民眾參與 次,增加 102.38 萬人次,已超越原 公 共 事 訂目標 100 萬人次,達成度為 100%。 務。 2、為使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次數穩定 成長,將持續採取下列作為: (1)更新國家檔案資訊網之網站操作說 明,便捷民眾瞭解查檢方式(包 含簡易搜尋及進階搜尋),進而 利用該網站之資源。 (2)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提供國家檔案 專區,介紹國家檔案典藏數量、 內容大要、主題檔案導引及國家 檔案選粹,使民眾可以先初步掌 握國家檔案之內容,進而使用國 家檔案資訊網。 (3)每月發行「檔案樂活情報」電子報 之「檔案搶先報」單元,介紹已 經移轉之國家檔案;「檔案瑰 寶」單元採以輕鬆活潑的方式介 紹國家檔案,促使民眾對於國家 檔案產生濃厚興趣,進而使用國 家檔案資訊網,申請應用相關檔 案。 (4)利用每次大專院校或機關參訪之機 會,行銷國家檔案資源,使更多 人可以接觸國家檔案並利用國家 檔案資訊網查詢相關資料。 (5)為有效擴散國家檔案訊息,推廣檔 案應用,建置國家檔案教學資源 6 年度績效 原定目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 標值 網,並續以國家檔案為素材,出 版「引領為榮:台灣產業經濟檔 案數位典藏專題選輯:榮民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印記十」、「世紀 交通-運輸重要檔案專題選 輯」,期使檔案資源貼近民眾, 進一步促使民眾利用國家檔案資 訊網申請應用國家檔案。 (6)透過本局所建置之檔案資源整合查 詢平台(ACROSS)進行國家檔案 資訊網查詢, 102 年度 ACROSS 的 瀏覽人次為 224,390 人次,亦增 加了國家檔案資訊網的查詢率及 網站曝光率。 二 促 進 資 源 撙 節 公 文 電 500 千元 1、公文電子交換網路系統 101 年度維 共 享 , 提子 交 換 網 路 運費為 25,335 千元,102 年度維運費 升 既 有 資系 統 維 運 成 為 21,860 千元,節省經費計 3,475 源效益。 本 千元,達成度為 100%。 2、為有效達成撙節公文電子交換網路 系統維運成本之目標,在執行面上另 採取以下作為: (1)102 年度 1-12 月公文電子交換收 發 量 分 別 為 45,334,185 及 44,658,371 件 , 合 計 為 89,992,556 件,約節省 11.3 億元 郵資支出及提升公文傳送行政效 率。 (2)完成臺北市政府及共用統合交換中 心建置與輔導上線,後者納入台 灣省政府、台灣省諮議會及本局 等 3 個統合中心,節省機關維運 成本及簡化上述機關系統管理作 業。 (3)專案維運團隊於 102 年 12 月進駐 7 年度績效 原定目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 標值 本局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並 納入本局 ISO27001 驗證範圍,有 效強化資安作為。 實 施 公 文 線 750 個 102 年計 2,298 個機關實施線上簽核作 上簽核系統 業,實佔機關總數 3,745 之 61.36%,如 功能機關數 加計學校則已有 4,038 個機關學校實施 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功能,逾機關學校總 數 7,413 之 54%,達成度為 100%。103 年度將持續推動,並預計 103 年目標值 為 4,150 個機關學校實施公文線上簽 核。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自 103/1/1 至 103/7/31 日止)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促 進 政 府 資 訊 國 家 檔 案 資 訊 截至 103 年 7 月 31 日,國家檔案資訊 流 通 , 協 助 民 網 年 度 使 用 成 網累計使用人次為 710 萬人次,較 102 眾 參 與 公 共 事 長人次 年 12 月 31 日 649.38 萬人次,增加 務 60.62 萬人次。 二 促 進 資 源 共 撙 節 公 文 電 子 103 年 1 至 7 月公文電子交換網路系統 享 , 提 升 既 有 交 換 網 路 系 統 維運成本撙節 202.2 萬元。 資源效益 維運成本 實 施 公 文 線 上 截至 103 年 7 月底計有 4,853 個機關學 簽 核 系 統 功 能 校實施公文線上簽核,實占機關學校總 機關學校數 數 7,369 之 65.86%。 8 主 要 表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58 300 489 5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89 94 142 -5 0403420000 12 檔案管理局 89 94 142 -5 0403420300 1 賠償收入 89 94 142 -5 040342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89 94 142 -5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 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160 331 40 05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200 160 331 40 050342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00 160 331 40 0503420305 1 資料使用費 200 160 331 40 本年度預算數係民眾應用國家檔案複製 費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5 9 5 07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10 5 9 5 070342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 5 9 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 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9 41 6 18 11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59 41 6 18 1103420900 1 雜項收入 59 41 6 18 110342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未使用之高速公路 回數票證退費等繳庫數。 110342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9 41 1 18 本年度預算數係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出售 書籍、刊物等收入。 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319,489 355,818 -36,329 0003420000 8 檔案管理局 319,489 355,818 -36,329 3303420000 行政支出 319,489 355,818 -36,329 3303420100 1 一般行政 161,531 159,098 2,43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134,12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職員2人、 駐警3人之人事費等5,45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40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電 費等3,026千元。 3303421000 2 檔案管理綜合企劃與管 2,192 2,435 -24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考 1.檔案管理綜合規劃與宣導經費932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編印檔案季刊所需稿費及出席費等19千元。 2.文書檔案管理專業培訓經費257千元,與上年度同 。 3.檔案管理評鑑作業經費5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實地評鑑所需國內旅費等212千元。 4.研究發展與合作交流經費47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辦理自行研究案件評審所需出席費等12千元。 3303421100 3 檔案徵集作業 751 835 -84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檔案立案編目經費35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短程車 資等6千元。 2.檔案徵集移轉經費39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檔 案鑑選及鑑定研習等經費78千元。 3303421200 4 檔案典藏維護 975 1,083 -108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檔案庫房設施輔導經費7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 事務費等8千元。 2.國家檔案保存修護經費73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檔案入庫及檔案修護所需用品及耗材等經費13千 元。 3.檔案複製儲存作業經費15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紙質類國家檔案數位化工作等經費87千元。 3303421300 5 檔案應用服務 1,711 1,901 -19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檔案應用制度經費2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大專 院校檔案應用指導活動教材等經費14千元。 2.檔案目錄彙送經費33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編印檔 案目錄等經費7千元。 3.國家檔案開放應用經費45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物 品等經費6千元。 4.檔案展覽推廣經費89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檔 案展覽等經費163千元。 10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3303421400 6 檔案資訊作業 1,542 1,714 -172 本年度預算數1,542千元,係辦理辦公室自動化系統 與各網站維護及功能增修,較上年度減列數據通訊費 等172千元。 3303421800 7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 110,000 120,802 -10,802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總經費605,000千元,分5 計畫 年辦理,101至103年度已編列360,490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4年經費110,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0,802千 元。 3303421900 8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 39,232 66,222 -26,990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務計畫總經費217,163千 元服務計畫 元,分年辦理,100至103年度已編列147,581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39,2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建 置國家檔案典藏處所等經費46,676千元,增列辦理紙 質類國家檔案數位化作業及推廣國家檔案加值等經費 19,686千元,計淨減26,990千元。 330342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1,465 1,628 -163 3303429019 1 其他設備 1,465 1,628 -163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購置個人電腦軟硬體及印表機等經費956千元。 2.購置辦公設備等經費509千元。 3.上年度購置電腦軟硬體及辦公設備等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1,628千元如數減列。 3303429800 10 第一預備金 90 100 -1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11 本 頁 空 白 12 附 屬 表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420300 -040342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各項違約賠償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各項違約賠償收入。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89 0403420000 12 檔案管理局 89 0403420300 1 賠償收入 89 040342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89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1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420300 -05034203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應用服務組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資料使用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檔案複製收入等。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檔案複製收入等。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05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200 050342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200 0503420305 1 資料使用費 200 民眾應用國家檔案複製費等收入。 1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42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廢舊物資出售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廢舊物資出售收入。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10 0703420600 1 廢舊物資售價 10 變賣已報廢財產及物品收入。 1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03420900 -110342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9 承辦單位 企劃組、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出版品收入。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有關規定辦理 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出版品收入。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9 1103420000 13 檔案管理局 59 1103420900 1 雜項收入 59 110342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9 使用郵資機酬金及出售書籍、刊物等收入。 16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61,53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本局各項特定業務以外之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1.發揮服務精神並密切配合各業務單位,提高工作效 2.推動政府節能減碳、資源回收環保政策。 能,以期達成機關整體目標。 2.落實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節能政策。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134,123 人事室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34,123千元,其 0100 人事費 134,123 內容如下: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348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4,348千元,係職員105人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300 、駐警3人,計108人之薪俸及各項加給等。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4 2.約聘僱人員待遇3,300千元,係聘用4人、約僱 0111 獎金 20,559 2人,計6人之薪俸等。 0121 其他給與 1,990 3.技工及工友待遇2,684千元,係駕駛1人、技工 0131 加班值班費 3,937 2人、工友4人,計7人之薪俸及各項加給等。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7,770 4.獎金20,559千元,係職員、駐警、約聘僱人員 0151 保險 9,535 及駕駛、技工工友之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 等。 5.其他給與1,990千元,係職員、駐警、約聘僱 人員及駕駛、技工工友休假補助等。 6.加班值班費3,937千元,係員工超時工作加班 費及不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7,770千元,係職員、駐警、約 聘僱人員及駕駛、技工工友依法應提撥之退休 、離職儲金等。 8.保險9,535千元,係職員、駐警、約聘僱人員 及駕駛、技工工友之公、勞、健保費機關負擔 部分。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7,408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27,408千元,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7,336 1.業務費27,336千元,包括: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1)教育訓練費100千元,係員工專業訓練、教 0202 水電費 3,120 學等費用。 0203 通訊費 1,020 (2)水電費3,120千元,係辦公廳舍及國家檔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80 典藏場所水電費。 0221 稅捐及規費 19 (3)通訊費1,020千元,係公務用電話費、郵資 0231 保險費 30 等。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46 (4)其他業務租金380千元,係租賃事務用機器 0271 物品 428 租金345千元及業務所需臨時租車費等35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572 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1 (5)稅捐及規費19千元,係公務車1輛及機車1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42 輛牌照稅、燃料費等及其他規費。 費 (6)保險費30千元,係公務車1輛及機車1輛保 17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61,53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20 險費及其他保險費等。 費 (7)臨時人員酬金346千元,係進用臨時人員所 0291 國內旅費 150 需薪資、勞健保等費用。 0295 短程車資 100 (8)物品428千元,係辦理一般公務所需文具紙 0299 特別費 158 張、衛生用品、公務車油料、事務用具等 0400 獎補助費 72 費用。 0475 獎勵及慰問 72 (9)一般事務費20,572千元,包括: <1>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費14,691 千元。 <2>辦理一般公務所需經常性書類表報印製 等經費估需528千元。 <3>辦公廳舍及國家檔案典藏場所保全、環 境清潔服務及其他等勞務性工作委外辦 理,估需經費4,485千元。 <4>辦理文康活動經費242千元,係按每人每 年2,000元計列,年計如列數。 <5>處理一般行政事務年需經費及雜支等626 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151千元,係辦公廳舍修 繕費。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42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34千元,係公務車1輛及機車 1輛養護費。 <2>辦公器具養護費108千元,係按職員105 人、約聘僱人員6人計111人,每人每年 973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20千元,係辦公 廳舍及國家檔案典藏場所各項機儀設備等 養護費。 (13)國內旅費1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所需 之差旅費用。 (14)短程車資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所需 之短程計程車資。 (15)特別費158千元,係依規定標準計列。 2.獎補助費72千元,係依規定標準編列之退休人 員12人三節慰問金。 18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000 檔案管理綜合企劃與管考 預算金額 2,19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研議檔案管理發展政策,綜理本局計畫及追蹤管考業 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強化檔案管理品質與專業,提升 務,辦理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幕僚作業,辦理文書檔 檔案管理及文書流程管理效能,推動檔案管理績效評 案管理人員專業培訓,進行全國機關檔案管理評鑑作 估機制。 業,促進研究發展與合作交流,並強化檔案管理及文 書流程管理宣導等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檔案管理綜合規劃與宣導 932 企劃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932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932 如下: 0203 通訊費 23 1.通訊費23千元,係檔案季刊電話、通訊、傳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4 及郵資等聯繫費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422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4千元,係外聘編輯委員 0291 國內旅費 13 及國檔委員出席費114千元,以及檔案季刊文 稿審查費、稿費360千元。 3.一般事務費422千元,係檔案季刊編排美工設 計費、印刷費、校對費、紙袋、辦理檔案管理 宣導等費用及國檔會議資料相關雜支。 4.國內旅費13千元,係外聘國檔委員交通費。 02 文書檔案管理專業培訓 257 企劃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257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257 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20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係與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 合作辦理檔案管理研習教育訓練經費。 0271 物品 2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6千元,係講師鐘點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56 3.物品20千元,係自辦培訓所需文具、紙張、用 0291 國內旅費 5 品等。 4.一般事務費56千元,係辦理教育訓練相關行政 支出。 5.國內旅費5千元,係講座差旅費。 03 檔案管理評鑑作業 532 企劃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532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532 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7 1.其他業務租金47千元,係辦理機關檔案管理金 0231 保險費 1 檔獎實地評鑑等所需租車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4 2.保險費1千元,係實地評審人員保險費。 0271 物品 1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4千元,係外聘評審委員 0279 一般事務費 190 出席費。 0291 國內旅費 143 4.物品10千元,係辦理評審所需用品等。 0295 短程車資 7 5.一般事務費190千元,包括機關檔案管理評鑑 有關之評審資料印製、頒發獎座、頒獎活動場 佈、行政事務等費用90千元及金檔獎獲獎機關 獎金100千元。 1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000 檔案管理綜合企劃與管考 預算金額 2,19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國內旅費143千元,係評審委員及工作人員實 地評鑑等所需差旅費。 7.短程車資7千元,係實地評鑑等所需短程計程 車資。 04 研究發展與合作交流 471 企劃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471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471 如下: 0231 保險費 10 1.保險費10千元,係檔案志工投保有關保險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千元,係辦理相關研究案 0279 一般事務費 38 評審所需委員出席費與審查費10千元,以及辦 0293 國外旅費 403 理志工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10千元。 3.一般事務費38千元,係印製研究成果及自行研 究人員獎勵等值禮品等所需費用20千元,以及 辦理志工教育訓練、會員大會、管考及編印相 關資料18千元。 4.國外旅費403千元,係派員前往先進國家考察 相關業務與國際合作交流196千元,以及派員 出席國際會議207千元。 20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100 檔案徵集作業 預算金額 75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檔案立案編目等訪視輔導、國家檔案徵集移轉及 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及充實國家檔案。 鑑定研習。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檔案立案編目 353 檔案徵集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53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53 如下: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47 1.臨時人員酬金347千元,係依「身心障礙者權 0279 一般事務費 2 益保障法」之規定進用臨時人員所需薪資、勞 0295 短程車資 4 健保等費用。 2.一般事務費2千元,係辦理機關訪視輔導相關 資料印製費用。 3.短程車資4千元,係辦理行政院組織改造檔案 移交作業實地訪視所需短程車資。 02 檔案徵集移轉 398 檔案徵集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98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398 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0 1.其他業務租金30千元,係辦理研習所需場地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8 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10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8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 0291 國內旅費 100 鑑選、銷毀實地審選、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 限基準編(修)訂作業與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 表審核等外聘委員及鑑定委員出席費,以及檔 案清理鑑定等研習講師鐘點費。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辦理檔案清理及鑑定研 習、說明會所需講義印製、餐費及場地佈置等 費用。 4.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鑑選、銷 毀實地審選、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編 (修)訂作業及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審核等 外聘委員及鑑定委員交通費,以及相關研習講 師交通費與本局同仁差旅費。 2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200 檔案典藏維護 預算金額 97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推動檔案保存維護觀念,辦理國家檔案整理描述、保 落實檔案保存維護觀念並妥善保存、修護及典藏珍貴 存修護,進行檔案保存修護技術之研發與示範推廣。 國家檔案。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檔案庫房設施輔導 78 檔案典藏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78千元,係辦理檔 0200 業務費 78 案典藏場所簡介小冊印製,以推廣輔導機關建置 0279 一般事務費 78 檔案庫房設施相關事宜。 02 國家檔案保存修護 739 檔案典藏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39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739 如下: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24 1.臨時人員酬金624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保存 0271 物品 115 修護所需裱褙修護人員薪資、勞健保等費用。 2.物品115千元,係購置檔案入庫點收、保管、 清查所需用品與耗材63千元,以及檔案修護所 需用品與耗材等52千元。 03 檔案複製儲存作業 158 檔案典藏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158千元,係辦理 0200 業務費 158 紙質類國家檔案數位化工作。 0279 一般事務費 158 22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300 檔案應用服務 預算金額 1,7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檔案顧客服務成果統計作業。 1.普及檔案應用服務,便利民眾應用檔案。 2.辦理大專院校檔案應用指導活動。 2.推廣擴散檔案意識,吸引民眾對檔案資產之珍視。 3.辦理機關檔案目錄彙整公布作業。 3.創造檔案價值,便捷檔案應用服務。 4.辦理應用服務推廣諮詢委員會行政事務。 5.辦理國家檔案加值應用,編輯出版國家檔案專題研 究等。 6.辦理檔案展覽、觀摩、宣導等檔案應用服務推廣活 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檔案應用制度 24 應用服務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4千元,其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24 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千元,係辦理應用服務推 0279 一般事務費 8 廣諮詢委員會等會議出席費。 2.一般事務費8千元,係辦理大專院校檔案應用 指導活動編印教材及相關會議資料印製及行政 等費用。 02 檔案目錄彙送 338 應用服務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338千元,係辦理 0200 業務費 338 編印檔案目錄文宣資料、推廣行銷檔案等費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338 03 國家檔案開放應用 459 應用服務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59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459 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8 1.其他業務租金118千元,係民眾申請複製檔案 0271 物品 5 及圖書等資料所需租賃影印機費用。 0279 一般事務費 336 2.物品5千元,係辦理民眾申請複製檔案及圖書 資料服務標示及文具。 3.一般事務費336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應用服 務及相關會議資料印製及行政費。 04 檔案展覽推廣 890 應用服務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890千元,其內容 0200 業務費 890 如下: 0203 通訊費 5 1.通訊費5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所需郵資、 0231 保險費 20 電信費等。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2.保險費20千元,係辦理檔案展覽活動保險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750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展 0291 國內旅費 100 覽推廣等業務所需稿費、審查費及出席費。 0295 短程車資 5 4.一般事務費750千元,係辦理檔案展覽、觀摩 、宣導及檔案應用服務推廣活動費用。 5.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辦理檔案展覽工作人員 差旅費。 6.短程車資5千元,係辦理有關檔案展覽業務所 需短程車資。 2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400 檔案資訊作業 預算金額 1,54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及各網站維護、功能增修。 適時提供本局相關網站及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維護,以 確保系統正常運作,精進服務品質,達成節能減紙目 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公室自動化作業 1,542 文書檔案資訊 本分支計畫編列1,542千元,其內容如下: 組 1.業務費1,157千元,係辦理本局全球資訊網、 0200 業務費 1,157 局內資訊網及電子表單系統維運服務等費用。 0215 資訊服務費 1,157 2.設備及投資385千元,係辦理本局全球資訊網 0300 設備及投資 385 、局內資訊網及電子表單系統軟體功能之增修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85 與擴充等費用。 2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800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預算金額 11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檔案法第8條規定、行政院核定之「第四階段電 1.配合組織改造,辦理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及基層機關 子化政府計畫」及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文檔合一策 公文製作、管理系統維運作業,確保系統服務不中 略,辦理以下深具持續、急迫及不可中斷等特性之工 斷。 作事項所需經資費用: 2.提供民眾查詢機關檔案目錄及國家檔案服務作業, 1.辦理公文電子交換(約1.4萬機關/單位使用)、文書 落實檔案法第8條規定,達成政府資訊公開目標。 編輯製作(約53萬人次使用)、公文流程管理 (約 3.提供電子檔案長期保存實驗室及技術服務中心服務 3,350基層機關使用)、線上簽核作業及檔案管理等 ,協助機關與民眾解決電子檔案保存與應用的相關 維運作業。 問題。 2.辦理機關檔案目錄(約3,494機關/5億筆)建檔、檢 4.提供公文檔案管理系統驗證作業,加速公文檔案管 測、彙送作業、巨量資料索引、查詢檢索系統業務 理作業系統化、標準化。 ,並以國家檔案資訊系統與主題網公布國家檔案 (約258萬筆),提供民眾檔案應用服務。 3.辦理電子檔案長期保存技術軟體工具研發及提供全 國機關學校諮詢服務。 4.提供全國各機關、學校及相關廠商公文檔案管理資 訊系統驗證服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文交換及管理資訊作業 81,200 文書檔案資訊 本計畫核定文號: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 組 第1000030132號。計畫期程5年(101年至105年 0200 業務費 63,500 )。計畫經費總額為605,000千元,101年預算數 0215 資訊服務費 63,500 112,488千元,102年預算數127,200千元,103年 0300 設備及投資 17,700 預算數120,802千元,104年預算數110,0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700 ,105年尚需經費134,510千元。本年度預算編列 說明如下: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81,2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公文電子交換網路系統與統合交換中心功 能增修及維運服務需38,000千元。2.辦理文書檔 案管理標準化委託服務案需1,000千元。3.辦理 文書編輯網路服務整合系統維運服務需15,000千 元。4.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需 2,200千元。5.辦理跨平台公文製作模組需3,000 千元。6.辦理資訊設備及電腦機房維運需20,000 千元。7.辦理文檔共用性資訊安全防護軟體等套 裝軟體升級、維護、服務等費用需2,000千元。 合計編列81,200千元,包含: 1.業務費63,500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作事 項所需系統維運,輔導建置、資訊安全、推廣 及驗證作業等費用。 2.設備及投資17,700千元,係辦理本計畫事項所 需系統功能增修、擴充及設備汰換等費用、購 置電腦軟硬體設備及作業系統、套裝軟體等資 訊軟硬體設備費等費用。 2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800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預算金額 110,00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檔案管理資訊作業 28,800 文書檔案資訊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28,800千元,內容如下: 組 1.辦理國家檔案資訊系統及檔案資源整合查詢平 0200 業務費 26,700 台系統功能擴充及維護需5,500千元。2.研發文 0201 教育訓練費 6 檔整合技術平臺、電子檔案保存及應用技術,提 0202 水電費 100 供電子檔案教育訓練及技術服務需8,750千元。 0203 通訊費 2,169 3.辦理機關檔案管理資訊網及機關檔案目錄查詢 0215 資訊服務費 24,044 網營運,提供檔案資訊諮詢服務需8,0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4.辦理本局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維運服務需 0271 物品 62 2,000千元。5.資訊系統運作支援事項需4,55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 元。合計編列28,800千元,包含: 0291 國內旅費 5 1.業務費26,70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11 (1)教育訓練費6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作 0295 短程車資 3 事項所需專業人員教育訓練等費用。 0300 設備及投資 2,100 (2)水電費100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作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100 項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本局電腦機房 所需水電費。 (3)通訊費2,169千元,係辦理本計畫工作事項 所需之通訊費用。 (4)資訊服務費24,044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 畫工作事項所需技術服務、系統營運、設 備維護及操作服務等費用。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辦理本分支 計畫工作事項所需學者專家出席等費用。 (6)物品62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作事項 所需之耗材、用品等。 (7)一般事務費100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 作事項所需文件印製、宣導、雜支、國際 交流觀摩等事務。 (8)國內旅費5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作事 項派員至機關訪談與觀摩所需國內旅費。 (9))國外旅費111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 作事項派員至國外開會與觀摩所需國外差 旅費。 (10)短程車資3千元,係業務連繫短程計程車 資。 2.設備及投資2,100千元,係辦理本分支計畫工 作事項所需規劃設計、系統開發維護、系統功 能增修設計等費用。 26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900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務計畫 預算金額 39,2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行政院組織調整機關檔案審選及保存年限區分 1.充實國家檔案及奠定行政院組織調整機關檔案保存 表審核作業。 年限判定及清理機制。 2.國家檔案描述、整理、修護與數位化典藏;研發檔 2.落實檔案保存維護觀念並妥善保存、修護及典藏珍 案保存修護技術、推動國家檔案應用研究及檔案教 貴國家檔案。 育研發等。 3.普及檔案應用服務,便利民眾應用檔案;創造檔案 3.辦理國家檔案展覽內容規劃與審選;推動國家檔案 價值,便捷檔案應用服務。 應用研究及檔案教育研發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組織調整機關檔案徵集 200 檔案徵集組 本計畫核定修正文號:行政院103年7月8日院臺 0200 業務費 200 綜字第1030039299號函。計畫期程為期5年(1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年至104年)。計畫總經費為217,163千元,100年 0291 國內旅費 20 度預算數1,106千元,101年度預算數1,051千元 ,102年度預算數15,136千元及動支第二預備金 64,066千元,103年度預算數66,222千元,104年 度預算數39,232千元。本年度預算說明如下: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0千元,係辦理行政院組 織調整機關國家檔案鑑選與檔案保存年限區分 表審核外聘委員出席費用。 2.國內旅費20千元,係辦理行政院組織調整機關 國家檔案鑑選與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審核外聘 委員交通費用。 02 國家檔案典藏處所暨典藏維 28,032 檔案典藏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28,032千元,內容如下: 護作業 1.業務費編列23,522千元,包括: 0200 業務費 23,522 (1)水電費4,311千元係為: 0202 水電費 4,311 <1>辦理國家檔案典藏維護所需電費4,211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48 元。 0271 物品 506 <2>辦理國家檔案委託代管電費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7,457 (2)臨時人員酬金1,248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 0300 設備及投資 4,510 保存修護所需裱褙修護人員薪資、勞健保 0319 雜項設備費 4,510 等費用。 (3)物品506千元係辦理: <1>檔案容具替換及庫房用品耗材等購置費 71千元。 <2>紙質類檔案修護所需耗材費用171千元。 <3>辦理國家檔案庫房所需空調機用過濾網 、冷氣機及化學除溼輪與冷卻水塔及水 泵保養用耗材等費用264千元。 (4)一般事務17,457千元係辦理: 27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900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務計畫 預算金額 39,2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國家檔案描述作業、檔案整理保管作業 及檔案運送等相關費用8,526千元。 <2>光復典藏所國家檔案搬遷927千元。 <3>紙質類國家檔案數位化作業相關事務費 用5,280千元。 <4>辦理國家檔案典藏場所保全及機電安全 維護等勞務性工作委外服務案所需費用 2,724千元。 2.設備及投資編列4,510千元,係賡續設置本局 國家檔案典藏場所所需檔案架設備等相關典藏 設施。 03 推廣國家檔案加值及教育支 11,000 應用服務組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業務費編列11,000千元,其內 援應用 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1,000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係辦理檔案研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審選,及檔案展覽展件暨相關解說內容等審查 0279 一般事務費 10,860 費及會議出席費。 0291 國內旅費 40 2.一般事務費10,860千元,係: (1)係辦理檔案展覽活動、展場維持費用及行 政雜支費用需5,930千元。 (2)辦理檔案研究成果之編印及行政雜支費用 需2,640千元。 (3)辦理檔案樂活情報之委外編輯、設計、排 版及發行需300千元。 (4)辦理檔案支援教學素材委外研發及檔案服 務推廣事宜需1,990千元。 3.國內旅費40千元係辦理國家檔案展覽及檔案教 育推廣工作人員差旅費。 28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4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需要,依年限汰換及購置各項資訊設備及事 依計畫如期完成,以達到配合業務發展需要。 務性設備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資訊設備 956 文書檔案資訊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956千元,係 組 配合辦公室自動化資訊系統運作需要,汰換或購 0300 設備及投資 956 置個人電腦、伺服器電腦、印表機及套裝軟體等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56 費用。 02 其他 509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本年度編列設備及投資509千元,係 0300 設備及投資 509 汰換或購置辦公用及其他事務性設備等。 0319 雜項設備費 509 2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9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依計畫如期完成,以達到配合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90 秘書室 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如列數,依預算法第64條 0900 預備金 90 規定申請動支。 0901 第一預備金 90 30 本 頁 空 白 3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0100 3303421000 3303421100 3303421200 3303421300 3303421400 一般行政 檔案管理綜合 檔案徵集作業 檔案典藏維護 檔案應用服務 檔案資訊作業 第一、二級用途別 企劃與管考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61,531 2,192 751 975 1,711 1,542 0100人事費 134,123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348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3,300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4 - - - - - 0111獎金 20,559 - - - - - 0121其他給與 1,990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3,937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7,770 - - - - - 0151保險 9,535 - - - - - 0200業務費 27,336 2,192 751 975 1,711 1,157 0201教育訓練費 100 120 - - - - 0202水電費 3,120 - - - - - 0203通訊費 1,020 23 - - 5 - 0215資訊服務費 - - - - - 1,157 0219其他業務租金 380 47 30 - 118 - 0221稅捐及規費 19 - - - - - 0231保險費 30 11 - - 20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346 - 347 624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84 258 - 26 - 0271物品 428 30 - 115 5 - 0279一般事務費 20,572 706 12 236 1,432 -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151 -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2 - - - - -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20 - - - - - 0291國內旅費 150 161 100 - 100 - 0293國外旅費 - 403 - - - - 0295短程車資 100 7 4 - 5 - 0299特別費 158 -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 - - - - 385 32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0100 3303421000 3303421100 3303421200 3303421300 3303421400 一般行政 檔案管理綜合 檔案徵集作業 檔案典藏維護 檔案應用服務 檔案資訊作業 第一、二級用途別 企劃與管考 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385 0319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獎補助費 72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72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3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800 3303421900 3303429019 3303429800 文書檔案資訊 國家檔案永續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網路合一計畫 典藏與多元服 科目名稱及編號 務計畫 合 計 110,000 39,232 1,465 90 319,489 0100人事費 - - - - 134,123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84,348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3,30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2,684 0111獎金 - - - - 20,559 0121其他給與 - - - - 1,990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3,937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7,770 0151保險 - - - - 9,535 0200業務費 90,200 34,722 - - 159,044 0201教育訓練費 6 - - - 226 0202水電費 100 4,311 - - 7,531 0203通訊費 2,169 - - - 3,217 0215資訊服務費 87,544 - - - 88,701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 - - 575 0221稅捐及規費 - - - - 19 0231保險費 - - - - 61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1,248 - - 2,565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280 - - 1,348 0271物品 62 506 - - 1,146 0279一般事務費 100 28,317 - - 51,375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151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142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620 0291國內旅費 5 60 - - 576 0293國外旅費 111 - - - 514 0295短程車資 3 - - - 119 0299特別費 - - - - 158 0300設備及投資 19,800 4,510 1,465 - 26,160 3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421800 3303421900 3303429019 3303429800 文書檔案資訊 國家檔案永續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網路合一計畫 典藏與多元服 科目名稱及編號 務計畫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800 - 956 - 21,141 0319雜項設備費 - 4,510 509 - 5,019 0400獎補助費 - - - - 72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72 0900預備金 - - - 90 90 0901第一預備金 - - - 90 90 35 國家發展委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34,123 159,044 72 - 8 檔案管理局 134,123 159,044 72 - 行政支出 134,123 159,044 72 - 1 一般行政 134,123 27,336 72 - 2 檔案管理綜合企劃與管考 - 2,192 - - 3 檔案徵集作業 - 751 - - 4 檔案典藏維護 - 975 - - 5 檔案應用服務 - 1,711 - - 6 檔案資訊作業 - 1,157 - - 7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 90,200 - - 8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務計畫 - 34,722 -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其他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36 員 會檔案管理局 途 別科目分析表 國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90 293,329 - 26,160 - - 26,160 319,489 90 293,329 - 26,160 - - 26,160 319,489 90 293,329 - 26,160 - - 26,160 319,489 - 161,531 - - - - - 161,531 - 2,192 - - - - - 2,192 - 751 - - - - - 751 - 975 - - - - - 975 - 1,711 - - - - - 1,711 - 1,157 - 385 - - 385 1,542 - 90,200 - 19,800 - - 19,800 110,000 - 34,722 - 4,510 - - 4,510 39,232 - - - 1,465 - - 1,465 1,465 - - - 1,465 - - 1,465 1,465 90 90 - - - - - 90 37 國家發展委員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0003420000 8 檔案管理局 - - - 3303420000 行政支出 - - - 3303421400 6 檔案資訊作業 - - - 3303421800 7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 - - 3303421900 8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務計畫 - - - 330342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3303429019 1 其他設備 - - - 38 會檔案管理局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 21,141 5,019 - - 26,160 - - 21,141 5,019 - - 26,160 - - 21,141 5,019 - - 26,160 - - 385 - - - 385 - - 19,800 - - - 19,800 - - - 4,510 - - 4,510 - - 956 509 - - 1,465 - - 956 509 - - 1,465 3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348 職員105人、駐警3人。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3,300 聘用4人,約僱2人,合計6人。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4 駕駛1人,技工2人,工友4人,合計7人。 六、獎金 20,559 七、其他給與 1,990 八、加班值班費 3,937 超時加班費編列1,237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 1,237千元(含國家發展委員會移入職員2人、駐警3人之超 時加班費127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770 十一、保險 9,53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34,123 40 本 頁 空 白 41 國家發展委員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05 103 - - - - 3 - 4 4 2 2 1 1 0003420000 8 檔案管理局 105 103 - - - - 3 - 4 4 2 2 1 1 3303420100 1 一般行政 105 103 - - - - 3 - 4 4 2 2 1 1 42 會檔案管理局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4 4 2 2 - - 121 116 130,186 124,554 5,632 4 4 2 2 - - 121 116 130,186 124,554 5,632 4 4 2 2 - - 121 116 130,186 124,554 5,632 1.年需經費不含加值班費,本年 度及上年度各為3,937千元及 4,110千元。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個人之「 臨時人員」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臨時 人員 1人,計需費用346千 元。 (2)檔案徵集作業計畫預計進用 臨時人員1人,計需費用347 千元。 (3)檔案典藏維護計畫預計進用 臨時人員1人,計需費用624 千元。 (4)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 務計畫預計進用臨時人員2 人,計需費用1,248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派遣人 力」支出:無。 4.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 攬」支出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4人 ,計需費用5,731千元。 (2)檔案應用服務計畫預計進用 2人,計需費用672千元。 (3)文書檔案資訊網路合一計畫 預計進用14人,計需費用 4,704千元。 (4)國家檔案永續典藏與多元服 務計畫預計進用21人,計需 費用8,769千元。 4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 .06 2,000 520 35.10 18 32 33 3902-QZ。一般行 944 23.60 22 政。首長專用車, 於97年6月汰換購 置油氣雙燃料車。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3 125 312 35.10 11 2 1 602-KBC。一般行 政。 合 計 1,776 51 34 34 44 本 頁 空 白 45 預算員額: 職 員 105 人 技 工 2 人 國家發展委員 警 察 0 人 駕 駛 1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4 人 合計: 121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3 人 約 僱 2 人 工 友 4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 13,772.43 67,339 151 -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13,772.43 67,339 151 - - 本局進駐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面積3,036.79坪(10,039平方公尺),至公共區域面積及帳面價值,俟產權移轉後 始能計列。 46 會檔案管理局 舍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13,772.43 - - 15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772.43 - - 151 47 國家發展委員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獎勵及慰問 - (1)330342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計畫 01 104-104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48 會檔案管理局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4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36 514 3 40 514 考 察 1 12 196 1 14 196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2 24 318 2 26 318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50 本 頁 空 白 51 國家發展委員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丹麥檔案管理發展及應用推廣現 丹麥 丹麥國家檔案 丹麥國家檔案館成立於1,889年 104.09-104.09 6 2 況考察91 館, 哥本哈根 ,藏品豐富多元,期藉由本次考 城市檔案館, 察,瞭解丹麥檔案管理制度、電 微縮中心 子檔案管理情形以及最新發展, 並汲取檔案展示空間設施規劃、 檔案加值應用、檔案教育資源及 應用推廣活動之做法與經驗,以 供本局改進檔案應用相關業務之 參考。 52 會檔案管理局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87 107 2 196 檔案管理綜合企 無 劃與管考 53 國家發展委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2015年加拿大檔案人員學 加拿大 1.學習國際檔案專業發展。 8 2 84 68 會第40屆年度研討會 - 94 2.瞭解國家與國際間之檔案合 作。 3.瞭解檔案對政府治理貢獻。 4.適時引介我國檔案管理與應 用制度,以建立合作交流關 係。 02出席國際資訊安全與加密技術 日本東京 1.強化本局提供相關資訊服務 4 2 25 65 研討會 - 94 資訊安全防護技術。 2.學習各國使用資訊安全技術 之經驗。 3.分享我國政府資訊安全應用 經驗。 4.建立國外資訊安全人才交流 管道。 54 會檔案管理局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55 207 檔案管理綜合企 無 - - 劃與管考 - - - - 21 111 文書檔案資訊網 無 - - 路合一計畫 - - - - 55 國家發展委員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293,257 - - 72 293,329 01一般公共事務 293,257 - - 72 293,329 56 會檔案管理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6,160 - - - - 26,160 319,489 26,160 - - - - 26,160 319,489 57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務預算 分年經費需求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102及以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及以後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國家檔案永續典藏 100一104 2.17 0.81 0.66 0.39 - 1.行政院103年7月8日院臺綜字第 與多元服務計畫 1030039299號函核定修正。 2.本計畫於102年度動支第二預備 金64,066千元。 文書檔案資訊網路 101一105 6.05 2.39 1.21 1.10 1.35 行政院100年6月10日院臺秘字第 合一計畫 1000030132號函核定。 58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一、 一、通案決議部分: 非本局主管業務。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列「釋股收入」380 億元, 說明如下: 1. 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單位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合 作 金 庫 金 融 45 億元 控股公司 30 億元 財政部 兆豐金融控股 公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台灣肥料公司 20 億元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 台 灣 積 體 電 路 180 億元 金 公司 合計 380 億元 2. 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 休基金)為限,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 遵照辦理。 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 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 遵照辦理。 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 編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 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算。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萬 4,000 元,並 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 年度需求,如實編列。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各部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 本局 103 年度無編列「大 陸地區旅費」預算,主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等交 陸地區旅費」預算。 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則」立場,其官員來台 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傳「一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 5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 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 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 步、更自由的歐、美國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政做法, 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有一條與中國結合之路」;爰針對各部會 及所屬編列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遵照辦理。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2.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3. 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元調降為 2,000 元。 4. 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委託辦理、體育署 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 犬業務、勞工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福利部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 館、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 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 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 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主 管、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60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 貿易局及所屬、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 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 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 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 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 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主管、 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 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關 6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 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 管理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 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 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博物院、經濟 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 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 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 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62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整。 9.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營建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 署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 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 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管營建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育署、法務部主管、國家科學委 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不 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 4%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 濟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 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 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 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 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 6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 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 究院、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及所屬、 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 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 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 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藥物管理 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 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 食品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役政署、 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主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 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 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元。 (六)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 非本局主管業務。 供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果不 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 費者,收費標準亦相當紊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一; 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 等等。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 6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 ,同法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 項目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之「公有道 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第 10 條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 須依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標準外,亦應考量市場因 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 機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慷人民之慨。況中央 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通 便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加自行開車之誘因, 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能減碳政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 依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情形,於 103 年清查 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關規 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法「增進財政負擔公平、維護 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 非本局主管業務。 訂;月薪含「公費」之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 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 等。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其中並無 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租 津貼,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區位、面積均不 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 亦均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之 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規定: 「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 人住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後悉數解繳國 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般行 情為低,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入繳庫外,其餘 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定繳回國庫。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 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 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 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 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 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下「教育訓練費」科目 遵照辦理。 65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7,000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赴國 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 費等教育費」。有鑑於公務人員進修費用依規定雖可申請部分補助, 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 費用實非必須應給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公假 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務人員違規到中國進修情形 嚴重之問題發生, 「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 ,恐已涉及國家安全 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 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起,就公 餘時間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及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 非本局主管業務。 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來, 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民間企 業優厚許多。加以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期對 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退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 補助」,其相關費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起健 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 奪感嚴重,實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 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且政府設立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庫 增加收入,有所營運績效才能自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優 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 故,政府亟應重視且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退役軍 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 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予 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 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 遵照辦理。 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 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管 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 宣導之計畫,俾有效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議 66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 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103 年度起,除 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外,不 得動支任何經費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 遵照辦理。 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做 決議: 「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 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 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 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 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 量。……」 ,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福團 體如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關於年度預 算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請動支 第二預備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經查,102 年度社福 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 之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 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 各機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 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政 非本局主管業務。 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 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 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 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 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助 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 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 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 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 67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業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 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公開招標外,派遣 遵照辦理。 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各 機關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全盤檢討,派遣員工 人數不得新增。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超過 99 年 1 月 31 日各 非本局主管業務。 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惟以控管 基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酌各機關業務增減情 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過於便宜行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 人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攬人力未予列管,因此,派遣 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即各 機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控管流於形式。爰要 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 力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 之上限;此外,鑑於各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勞務派遣」,或將 部分業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 對「勞務承攬」訂定運用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升 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源浪費;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 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核安管制機關的獨立性 非本局主管業務。 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於第 8 條明 訂「管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關與促進核能利 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 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之位階;惟查我國三 級獨立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 例,此舉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及儲存、人員 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原本僅有的監 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避國會監督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 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位階至二級機 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 68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套方案,並針對行 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雖已公布補助 本局無編列補助團體或個 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政府補 人之經費。 助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團體或個人之經費, 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 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管理,立法院於 102 非本局主管業務。 年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級的 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 ,經查, 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 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 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相 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 業」乙案仍無有效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 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 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 非本局主管業務。 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動」時 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 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 管理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聞稿 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 度的「五五專案」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並非 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與檢 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 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 元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有補助各 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品及化粧品) ,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度短 編 2,146.3 萬元。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時 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 69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專用於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與經 費。」 ,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僅未編列專款,五五專案也短 編,竟連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視國會 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 無心為國人解決食品安全。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定 『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 ,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 府溝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行食安稽查人力嚴重 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國 人食品安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並推動生技醫藥產業之 非本局主管業務。 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延攬與留用專業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 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 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 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 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品產業形象,影響國際 非本局主管業務。 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品之 管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負責食品加工、製 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 頭管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連爆發修飾澱粉、油 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素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 之短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未主動察覺,雖有 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國外 相關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理制度等。從接連 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可發現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 不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得以建制,除積極修 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 人力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 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做 70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成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發後分回之房地,包 非本局主管業務。 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標售方式處 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印 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 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以較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 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方式進行 非本局主管業務。 特定開發,並採大範圍之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 事件時有所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案、桃園國際機場園 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 必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濟發展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 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 全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造成民 眾苦不堪言。爰要求行政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 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相關機關調查已開發特 定區用地之使用情況,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於 103 年度單位 非本局主管業務。 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共計編 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 ,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畫尚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 後續計畫預算;然立法院現已為即將屆滿之「水患治理特別條例」, 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預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 分 6 年執行,以特別預算編列) ,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中。囿於目 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 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應會同相關單位,俟「流 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 之監督管理及考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畫預算重複編 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排擠問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對中 非本局主管業務。 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 71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美元成長逾 10 倍,扣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盧森堡,中國實質上 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之國家。此外,我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 總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國銀赴中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 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 、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新臺幣 7,600 億元), 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 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 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 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 門,關係經濟、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嚴格遵 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計算內 涵之方式變相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1 倍 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 亦應密切注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業之影響,並 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是目前全球最具 非本局主管業務。 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然因中國、 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整合(如東協、TPP、RCEP 等),而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他國 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引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 帶來產業技術的升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無法 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高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 免其他國家 FTA 之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院、經濟 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 畫及行動,並立即提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案, 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 目標,積極融入亞太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過 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 本局未捐助財團法人。 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 之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企圖染指相關職位, 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 72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員,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歲者,應於 3 個月 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 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 本局未捐助財團法人。 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 之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 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 遴(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應函送立法院審議之 本局無主管之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人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 個人簡歷資料(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補貼等) 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益迴避,爰要求各該 本局無主管之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務上權 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 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 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贈)、投資之財團法人 本局未捐助財團法人。 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由行 政院 10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比率將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政院 轄下所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 構之常務董(監)事(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 長) ,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之臨時 遵照辦理。 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求中央 政府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 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 出報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非本局主管業務。 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 7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補充保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 兩層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除兒童及少年、中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 資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 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漲、低薪化,卻又面臨 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養 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 對剝奪感油然而生。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 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 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 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 保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二、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遵照辦理。 行政院主管決議與本局有關部分: (二十三) 查 99 至 101 年全國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人員 1,109 位 (非警察人員 210 位、警察人員 899 位),除警察人員記一次二大功 專案考績過於浮濫之外,另發現大多數其專案考績人員敘獎具體事 實,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規定「措施經採行確具重 大成效者、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消弭重大意外變故發生」等意旨, 顯為不符,明確違反引用,其中 1,109 位記一次二大功敘獎具體事實、 核定的服務機關等審查標準及作業顯有失衡及不公之處,且有部分人 員記功事實與社會觀感認知有所歧異,故為讓外界共同檢視一次二大 功專案獎勵案件之合理性及公平性,特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 或機關所屬單位提報及審辦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時,須明確依照 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中一次二大功敘獎之規定 意旨辦理,嚴謹加強審核機制,並責由各政府機關或所屬單位,爾後 經銓敘部審定一次之二大功公務人員,應將人員及具體事蹟,1 個月 內予以發布新聞及上網公告周知,以昭公信,俾利加深受獎人員之榮 譽感,激勵其他同仁自我期許,有效提升政務推動,以符合公平、公 正、公開之原則。 7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二十五) 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的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 遵照辦理。 政策之周延合理,並符民眾期待。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檔案管理局決議部分: 業就本決議事項作成書面 (一) 目前台灣省政府之政府歷史檔案資料,保管存放地散於各處,例如營 報告,於 103 年 2 月 27 建署中部辦公室,現今仍藏有省政府建設廳歷史資料,另外尚有五零 日函請立法院列入議程。 到九零年代的其他省府檔案尚且被保存在中興新村。然而經歷組織改 立法院議事處並於同年 6 造和中興新村再開發等相關計畫,許多單位和空間皆面臨整併,許多 月 9 日函復,經提該院會 早期省府其他部門(如主計、經濟、農政和教育等亦面臨同樣問題)。議決定: 「交司法及法制委 爰此凍結檔案管理局「檔案管理綜合企劃與管考」243 萬 5,000 元之 員會處理。」 五分之一,請檔案管理局彙整省府歷史檔案造冊、管理及保存情形, 以及未來組改及中興新村再開發計畫進行時,省府檔案移交保存計 畫,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