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 原住民族委員會 編 原住民族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3年度 書表名稱 甲、預算總說明 第 1-41 頁 乙、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第 43 頁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44-50 頁 丙、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51-55 頁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第 56-92 頁 3、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93-96 頁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98-99 頁 5、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100-101 頁 6、人事費彙計表 第 102 頁 7、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104-105 頁 8、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106 頁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08-109 頁 10、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第 110 頁 11、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12-125 頁 12、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26-133 頁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34 頁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第 136-147 頁 15、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48-157 頁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58-163 頁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64-165 頁 18、委辦經費分析表 第 166-173 頁 19、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第 174 頁 20、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第 175-261 頁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甲、預 算 總 說 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有關原住民族事務,並指導及監督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本會主管之事務。本會組織條 例於中華民國 85 年 11 月 13 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66180 號令公布,於 85 年 12 月 10 日正式成立;組織條例 於 91 年 1 月 30 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506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條文並增訂條文,91 年 3 月 25 日行政院(91)院 臺疆字第 0910013199 號令發布自 91 年 3 月 25 日起施行;95 年 2 月 3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48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並於 95 年 3 月 30 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 09500060672 號令發布定自 95 年 3 月 1 日施行。本會組織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總統(103)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671 號令公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本會處務規程於 103 年 4 月 1 日本會(103)原民 綜字第 10300176292 號令發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本會組織法規定設置,如所附 組織系統圖,其職掌劃分如次: 1.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三 人,襄助會務;主任秘書一人,技監二人,參事三人;並置委 員十九至二十九人。 2.綜合規劃處: (1)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協調及 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研議。 (2)原住民族自治之規劃、推動、自治行政之輔導、協調、 監督及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 (3)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4)原住民族部落之核定、規劃、輔導、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制度之研究、保存及發展。 (6)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7)國際與兩岸原住民族交流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8)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綜合規劃事項。 3.教育文化處: (1)原住民民族教育、文化、語言政策與法規之規劃、擬訂、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歷史、語言、傳統智慧創作、文化資產、傳統 技藝之研究、保存與傳承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一般教育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4)原住民族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人才培育與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族傳播媒體與教育文化團體輔導之規劃、推動及 審議。 (7)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機構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8)自治區原住民族民俗藝文、傳統體育、文化資產、傳統 組織、傳統宗教及語言文化之輔導。 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9)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營運監督。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事項。 4.社會福利處: (1)原住民族健康促進、社會福利、工作權保障政策與法規 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健康促進、全民健保、國民年金與長期照顧之 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之推動、協調、審議及督導。 (4)原住民族就業代金之查核及徵收。 (5)原住民族就業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6)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及就業促進之協調及審議。 (7)原住民族急難救助及法律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8)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9)原住民族人民團體之聯繫及服務。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社會福利事項。 5.經濟發展處: (1)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光、金融政策與法規之規劃、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3)原住民族融資、保險、儲蓄及原住民儲蓄互助社、金融 規劃、協調及輔導。 (4)自治區原住民族經濟、觀光、產業、金融、合作事業、 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合辦事業、公共造產事業、公用及公營事業之輔導。 (5)原住民族技藝研習、培訓與產業經營之規劃及輔導。 (6)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及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執行及輔 導。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產業、金融、營 運等經濟發展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專屬授權登記、諮詢、 媒合、輔導及協調。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事項。 6.公共建設處: (1)原住民族住宅、部落建設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建設之規劃、審議、管制、考核與輔導。 (3)原住民族部落安全防治、防災、遷住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環境之調查、規劃及協調。 (5)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建設法令、技術規範與傳統工法之 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族住宅改善、部落建築與都會區原住民族公共住宅 之規劃、協調、輔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基礎工程、營建等 公共建設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公共建設事項。 7.土地管理處: (1)原住民族土地、海域及自然資源政策、法制之研擬、協 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調及審議。 (2)原住民保留地增編與劃編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調查、研究、協調、劃定、規劃、 爭議處理及審議。 (4)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之管理與共同管理之規劃、協調 及審議。 (5)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之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權利回復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使用之規劃、協調、督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之協調及審議。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土地管理事項。 8.本會設文化發展中心,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9.秘書室:掌理議事、文書處理、印信典守及使用、檔案管理、 出納、庶務、營繕採購、財產管理、媒體公關與國會 聯絡及其他有關事務管理事項。 10.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1.主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12.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教 社 經 公 土 秘 政 人 主 ( 文 附 合 育 會 濟 共 地 化 規 文 福 發 建 管 書 風 事 計 發 屬 劃 理 展 機 化 利 展 設 中 構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室 室 室 室 心 ) 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預算員額 區分 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本 ( 113 ) 年 職員 197 197 度配合業務 需要,配置預 工友 1 1 算 員 額 226 人,包括職員 技工 1 1 197 人、工友 1 人、技工 1 駕駛 1 2 -1 人、駕駛 1 人 、 聘 用 23 人及約僱 3 聘用 23 23 人 , 較 上 ( 112 ) 年 度 約僱 3 3 減少駕駛 1 人。 合計 226 227 -1 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主管全國原住民族事務,業務涵蓋原住民族之法政及自治制 度、國際交流、教育文化、衛生福利、工作權保障、住宅輔導、公共建 設、經濟產業發展、土地規劃管理利用等廣闊面向,原住民族政策推動, 必須兼顧「個人與群體、傳承與創新、保育與發展、公平與正義」的需 求,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的能量,共同達成憲政法制保障原 住民族權利的目標,並落實多元文化的精神。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 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3 年度施 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賡續推動落實原住民族權益及保障,體現原住民族智慧治理 (1)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規管制機制,普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成果,賡續檢討修正原住民身分法規體系,以及原住 民族諮商同意法令。 (2)檢討部落核定相關程序法令,推廣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持續 協助各族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計畫,以及構築原住民族法學體系。 (3)保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利,持續精進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 案及計畫,掌握人口趨勢資料,建立評估及回饋機制。 (4)盤整相關政策資料,充實決策支援平臺,建立施政基礎資料庫。 (5)積極推動臺灣原住民族外交,強化原住民族國際合作暨經貿發 展;依據「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落實推動南島國家間之合 作共識及區域發展。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2、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與媒體之傳承與發展 (1)落實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全面保存語料,更新書寫系 統,完善族語認證,擴大辦理族語推廣活動,營造族語友善環境, 強化族語教學。 (2)建構及充實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架構及內容,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 程綱要及模組,鼓勵在地知識復振與實踐,培育原住民族知識體 系人才,開發雲端應用服務平臺。 (3)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及文化記憶,推動族群文史研究書寫,建立 原住民族主體史觀,善用新媒體及文化設施,營造民族文化環 境,培育文化人才,傳承發展及建構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平臺。 3、強化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創造原住民族穩定就業機會 (1)建構具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之跨體系福利服務資源;挹注原住民 急難救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與原住 民身心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材,發展多元及可近福利措施。 (2)依據原住民族健康法,鼓勵大專院校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之文 化安全課程;持續充實原住民族地區長照服務資源,落實原住民 族健康權,改善醫療照護不均。 (3)創造原住民族穩定就業機會,推動職場體驗,培養實務經驗及發 展職涯方向,協助順利接軌職場;強化職業訓練,培養工作技能, 提升就業競爭優勢。 4、以拔尖策略強化原住民族經濟產業韌性 (1)持續推動企業創新創業,並以金融投資方案,輔導企業永續經 營,兼以精進融資服務及智慧轉型方案,增加企業經營動能及強 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化企業創新應用,打造全方位企業創新生態系。 (2)持續應用創新數位經濟之概念,推動產業升級,強化投資及輔 導,支持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環境的改善。 (3)布局原住民族商品全通路管道,強化產品質量及健全服務效能, 提升原住民族產業國內外市場分布廣度,創造實質經濟收益。 (4)辦 理 第 三 屆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旅 遊 高 峰 會 ( World Indigenous Tourism Summit),向世界推廣臺灣原住民族部落旅遊,更進一 步串聯並帶動部落周邊產業發展,為部落創造商機。 5、建置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營造宜居環境 (1)強化部落基礎建設,營造文化風貌,普及部落文化聚會所,補助 部落道路養護經費,延長道路使用年限,強化地方創生基礎設施 環境。 (2)勘查部落環境風險、居住生活機能,推動部落防(減)災規劃與改 善,建構安居家園。 (3)提升原住民族居住品質,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修繕住 宅,提供多元居住協助,減輕居住負擔。 (4)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提供文化傳承所需場域,建立 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永續新家園。 6、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1)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等相關法案,落實原住民 保留地管理作業,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2)研訂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並協助推動原住民族部落國土 功能分區劃設作業,以尊重原住民族生活型態及土地使用模式, 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解決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受限問題。 (3)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作業,協助原住民族回復祖先傳統 居住、使用之土地權益。 (4)持續推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計畫」,補助縣市政府原住 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積極協助原住民辦理無償取得土地 所有權,以確保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5)賡續推動「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加強排除非法 占用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以促進國土保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利用, 並保障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 (6)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流失歷史真相調查,彙整他國原住民族土地治 理政策,落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綜合規劃發展 一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 1.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規管制機制, 普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成果。 2.賡續檢討修正原住民身分法規體系、原住 民族諮商同意法令。 3.檢討部落核定相關程序法令,推廣回復原 住民族傳統名字。 4.持續協助各族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計畫,構 築原住民族法學體系。 二 建構原住民族智慧 1.滾動調整原住民族智慧治理機制。 治理計畫(110-113 2.維運知識平臺架構系統。 年) 3.維運原住民族基礎資料庫。 4.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 三 南島民族論壇六年 1.辦理南島民族論壇總部及秘書處維運工 計畫(109-114 年) 作。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大會及執行委員會議。 3.辦理南島青年國際事務人才培訓。 4.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研究、翻譯 出版及資料庫維運等業務。 5.鼓勵我國及南島民族論壇會員所屬之原住 民族團體、部落社區或非政府組織締結合 作關係。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 一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 1.推動民族教育。 推展 與發展 2.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3.持續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 二 原住民族數位學習 1.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雙育計畫。 應用計畫(113-116 2.原住民族部落學童遠距伴讀。 年) 三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 1.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 文化知識體系中長 2.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振與實踐、原住 程 計 畫 (110-114 民族教育實踐。 年) 3.開發雲端應用服務平臺。 四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 1.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基礎。 方案 2.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多元傳習管 道。 3.應用數位科技推動族語傳習。 4.擴大推廣族語使用。 5.營造族語使用環境。 6.優化族語能力分級認證。 五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 1.設置專責籌備處。 館興建計畫 2.辦理興建計畫競圖作業。 3.土地撥用及園區管理維護。 4.文物典藏調查研究暨展示規劃計畫。 六 原住民族廣播電臺 1.建置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評估補隙轉播站 設 置 第 二 期 點設置。 (110-113 年)計畫 2.提升族語節目製播比率。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3.辦理廣播製播、族語廣播人才培訓,取得 教育訓練時數。 4.提升部落人口收聽覆蓋率。 5.強化分臺節目製播量能。 6.提升收聽行為滿意度。 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1.編列經費捐補助 2 基金會辦理興建。 文化事業基金會暨 2.委託桃園市政府代辦新建工程。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3.督導 2 基金會執行及辦理興建計畫作業。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 會之永久會址興建 計畫 社會服務推展 一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 1.辦理原住民族長者假牙補助、急難救助、 發展計畫第 4 期 4 身障生活資材等社會救助工作。 年 (110-113 年 ) 計 2.補助設置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進用原 畫 住民族社工人力。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工作,保障族 人司法程序之集體權益。 4.推動設置文化健康站,進用在地族人擔任 照顧服務員,並推動因族因地制宜之健康 照顧服務。 5.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 6.辦理原住民族青年職場各項職前準備,協 助順利銜接職場就業。 7.鼓勵原住民族人考取專業證照,提供獎勵 津貼。 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經濟發展業務 一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 1.提供事業貸款、微型貸款等融資服務。 推 升 4 年 計 畫 2.支持成立新創企業,提供企業體質診斷, (111-114 年) 並獎勵企業創新研發。 3.開展金融投資創新方案。 4.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展論壇。 5.媒合旅行社及部落旅遊經營單位推廣旅遊 商品。 6.維運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溫泉開發。 7.推動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媒合運用,媒合企 業運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開發新商品。 8.獎勵音樂產業人才產學合作計畫,強化音 樂作品質量,並藉由 PASIWALI 音樂節提供 展演平臺。 二 推動原住民族多元 1.辦理人才及組織培訓,儲備產業發展動能。 產業發展 2.0 計畫 2.輔導部落產業升級,推動計畫完善軟硬體 (110-114 年) 設施。 3.優化地方政府通路據點,建構特色品牌。 4.經營原住民族商品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多 元銷售管道。 5.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整合行銷推廣活動。 公共建設業務 一 原住民族住宅四年 1.整合原住民族住宅資源,調查居住需求。 二 期 計 畫 (110-113 2.增進部落住宅韌性強度。 年) 3.維護原住民族居住文化。 4.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居住協助。 5.提供多元化居住協助。 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二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 1.改善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及橋梁。 道 路 改 善 計 畫 2.辦理政策研究發展、進度督導及品質考核 (111-114 年) 等業務。 三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執行原住民族部落建設藍圖。 (111-114 年) 2.辦理強化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或提升 部落居住環境品質等業務。 四 建置原住民族族群 1.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 主流化友善空間計 2.提供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所需場 畫(113-116 年) 域。 3.建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永續新家園。 土地規劃管理 一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 1.補助地方政府及協辦機關辦理增劃編原住 利用業務 保留地暨複丈分割 民保留地相關土地會勘、分割及登記等作 工作計畫 業之人事費、業務費及分割費。 2.輔導原住民使用之公有土地增劃編為原住 民保留地,並取得土地權利。 二 取得原住民保留地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 所有權計畫 權之移轉登記作業費。 2.補助地方政府僱用地政業務管理臨時人員 薪資費用。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 之宣導工作。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複丈分 割地籍整理工作。 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 1.查報國有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情形。 利用處理計畫 2.輔導原住民取得合法使用權及改正造林工 作。 3.排除違規占用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依法收 回土地。 4.建置超限利用案件土地資料庫。 四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 1.進行原住民族土地調查作業。 及劃設實施計畫 2.繪製原住民族山林文化地圖。 3.建置原住民族土地資料庫。 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提 升 原 住 賡續推行原住民 1.111 年 3 月 3 日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民 族 權 益 族轉型正義,落 正義委員會第 17 次委員會議,針對「亞泥公司 與保障,擴 實原住民族基本 新城山礦場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真相調查報告」 大 原 住 民 法配套法規追蹤 辦理情形,以及「屏東縣原住民保留地架設電 族 國 際 合 管制 塔補償案」辦理情形進行報告,該會議中亦針 作與交流 對原住民族自治持續推動研擬規劃方案;9 月 20 日召開第 18 次委員會議,針對「原住民族 重大歷史事件推動情形」辦理情形進行報告, 瞭解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各部會工作進展。 2.111 年 3 月 30 日召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 動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針對「原住民族部落特 色道路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以及「原住民族實 驗教育推動情形」進行報告;11 月 28 日召開 第 15 次委員會議,針對「原住民族保留地政策 辦理情形」以及「原住民族經濟產業推動情形」 進行報告,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權利保障。 3.憲法法庭於 111 年 4 月 1 日判決宣告原住民身 分法第 4 條第 2 項、修正後第 8 條準用第 4 條 第 2 項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 權之意旨,均違憲,並要求 2 年內修正,本會 邀請專家學者確認判決宣示違憲內容及未來修 正方向,成立修法工作小組;並於 111 年 10 月 22 日辦理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 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研討會、意見徵詢會議,以蒐集各方意見供未 來修法參酌。 4.為落實總統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政策,本會以「都 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07-111 年)」盤點內政 部、教育部、文化部、勞動部、衛福部及本會 等 6 個主管部會資源,整合 43 項具體措施。 規劃與推動原住 111 年度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建設-原住 民族地區戶外無 民族部落免費戶外無線寬頻上網」 ,在全國共完成 線 寬 頻 環 境 建 建置 13 個部落以及維運 191 個部落。另花蓮縣及 置,提升原住民 臺東縣兩縣花東基金,111 年建置共 32 個部落, 族地區部落無線 以持續達到縮短原住民族地區數位落差的目標。 寬頻涵蓋率 接軌原住民族國 1.111 年 2 月 17 日舉辦《南島起源》首映記者會, 際社群,強化臺 邀請馬紹爾群島、諾魯、帛琉、吐瓦魯、菲律 灣原住民族之國 賓、紐西蘭、印尼、關島、夏威夷、巴布亞紐 際能見度及權利 幾內亞、貝里斯、加拿大、美國等 13 個國家地 發展;落實推動 區之駐臺使節代表出席。 南島民族論壇六 2.111 年 3 月 23 日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年計畫,凝聚南 主任委員代表我國向紐西蘭毛利發展部遞交加 島區域各國對於 入「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 (Indigenous 原住民族事務之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共識及跨國合作 Arrangement, IPETCA)書面意向書,紐方於 3 交流平臺 月 29 日公告 IPETCA 正式生效,我國與紐西蘭、 加拿大及澳洲共同成為 IPETCA 的創始成員,係 國際首例以原住民族為主體之貿易合作協議。 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3.111 年 4 月 14 日,本會推動設置之南島民族論 壇帛琉總部與臺灣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共同合 辦 第 七 屆 我 們 的 海 洋 (7th Our Ocean Conference )周邊會議—以自然為基礎的解決 方案—南島民族觀點。 4.111 年 4 月 28 日本會與外交部合作辦理 UNPFII 線上研討會,邀集臺灣、美國、加拿大及哥倫 比亞等學者專家及線上參與分享,本會由鍾興 華 Calivat Gadu 副主任委員擔任專題講者,分 享我國推動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機制之成果,並 與加拿大、美國、哥倫比亞等聯合國原住民族 議題專家與談,共同探討原住民族的現況及所 面臨之挑戰。 5.111 年 6 月 7 日本會辦理「O ngangan no niyah 自己的名字 臺灣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巡迴 展」開展茶會,計有帛琉、馬紹爾群島、諾魯、 吐瓦魯、馬來西亞、巴布亞紐幾內亞、聖露西 亞、紐西蘭、澳洲、加拿大及美國關島等 11 個 國家地區駐臺使節代表參加。 6.111 年 7 月 23 日至 27 日本會赴臺東建和部落 辦理國際人才培訓課程,計有 30 名來自全臺各 地原住民族青年,及帛琉、諾魯、吐瓦魯、馬 紹爾群島、索羅門群島、菲律賓、巴布亞紐幾 內亞、紐西蘭、澳洲及美國等 10 國青年參訓。 7.為瞭解加拿大原住民族語言政策、自治經驗及 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身分認定機制,於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0 日由夷 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主任委員率 9 位原 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長赴加拿大進行原 住民族政策考察,行程包括會晤加國原住民族 事務主管機關及相關參(眾)議員、召開雙邊 政策對話座談、參訪自治區及歷史博物館,以 及拜會加國原住民族組織,並促成本會與加國 聯邦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建立關係,為我國 原住民族事務國際交流之重大突破。 8.111 年 8 月 1 日本會辦理「2022 年原住民族原 權論壇」 ,計有帛琉、馬紹爾群島、諾魯、吐瓦 魯、馬來西亞、巴布亞紐幾內亞、紐西蘭、澳 洲、加拿大、美國及關島與夏威夷州等 12 個國 家地區駐臺使節代表參加。 9.111 年 9 月 2 日至 18 日馬紹爾群島文化及內政 部柯歐塔部長 Ota Jacob Kisino 率團來臺參與 「 2022 年南 島 民 族 祭 典 暨 傳 統 競 技 交流 計 畫」 ,並赴花蓮、臺東、高雄及屏東地區原住民 族部落進行交流參訪。 10.111 年 9 月 9 日本會夷將.拔路兒 Icyang Parod 主任委員接待吐瓦魯國拿塔諾總理閣下伉儷 訪團,雙邊會晤交流我國原住民族現況與政策 及南島民族論壇的未來發展。 11.111 年 10 月 9 日帛琉總統惠恕仁閣下國是訪問 團赴部落考察並簽訂臺帛雙邊合作瞭解備忘 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錄。 12.111 年 11 月 12 日至 17 日,派員赴紐西蘭參加 「第 8 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第 19 章原住民族 合作專章協調會議」,為疫情後雙邊首場實體 會議,並就影視交流、再生能源到語言政策 上,研議具體合作計畫。 二、 建 構 民 族 完備原住民族語 1.111年2月21日辦理「2022世界母語日-原住民 知 識 體 言發展法令及規 族語言復振頒獎典禮暨發展會議」 ,並由蘇前院 系,推動原 範,推動原住民 長貞昌頒發12個獎項,共20位獲獎者及機關團 住 民 族 語 族語言研究與發 體。 言、教育、展 2.111年3月26日辦理「2022年南島語言復振論 文化與媒 壇」,計有7種語言即時同步口譯,展現南島語 體 言的話語權與南島語言的多樣性。 3.為帶動未來學生學習族語生活化,111年3月27 日表揚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50 位特優學生。 4.111 年 8 月 6 日辦理「原住民族語模範父親表揚 典禮」,由蘇前院長貞昌頒獎表揚 52 位族語模 範父親,以鼓勵更多家庭使用及傳承族語。 5.建構全族語幼兒托育;落實族語學習家庭化與 部落化,並提升原住民族幼兒照護資源,以建 構自然的族語文化學習環境,至今累計約 3,374 名嬰幼兒接受居家族語托育,並獎助族 語保母 2,821 人次、設置互助式教保中心 9 所、 補助沉浸式族語幼兒園 55 班、聘任專職族語老 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師 246 人、辦理族語直播共學 280 校、補助大 專院校族語課程 11 校、設置族語學習中心 6 所。 6.推動「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系統計畫」 ,111 學 年度參與校數達 3,000 校,組成 280 個共學群, 計有 90 名師資參與教學,受益學生計 1,200 人。 7.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計 110 人辦理族語 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工作。另為有效輔 導 16 族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建立 6 族族語 復振共識、盤點族語資源、辦理族語營隊、進 行族語研發及族語推廣宣傳等工作。 8.於111年4月23日及12月3日辦理「原住民族語言 能力認證測驗」,全國報考人數總計4萬2,164 人。本會夷將.拔路兒Icyang Parod主任委員 並於111年8月23日接見12位通過中高級認證測 驗的小學生及家長,期透過嘉勉表揚族語學習 典範,鼓勵更多小學生學習族語。 9.於 111 年 7 月 2 日辦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 及 12 月 11 日辦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全 國決賽,分別有 480 及 650 名選手參賽。 建構原住民族知 1.111 年 5 月 3 日正式啟用專案管理中心,網羅多 識體系基礎工 位專家學者,總計 32 人組成跨領域專業團隊, 程,培育原住民 進行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建構工作,盤點蒐 族知識體系人才 集各部會及相關機構原住民族數位典藏資料計 3,000 筆,並舉辦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內涵之論 壇及研討會共 2 場次,以促進原住民族知識體 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系建構與發展,強化知識典藏及運用效能。 2.補助大專校院設置泰雅族、布農族、賽德克族、 卑南族、魯凱族、鄒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 那富族、排灣族、賽夏族及撒奇萊雅族共 11 族 之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中心,以鼓勵原住民族社 會及學術界投入各族群知識體系建構工作,研 發民族教育課程模組,促進在地知識復振與實 踐,共同培育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人才。 3.積極推廣民族教育:補助 11 直轄市、縣市 38 校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 補助 10 直轄市、縣市 29 校辦理推展以民族教 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提供學校建立 適合在地原住民族學生的民族教育模式,以培 育未來所需的人才,俾利在地原住民族學生的 民族教育模式。 4.為培養原住民族學生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以 提升社會文化競爭力,補助 124 所國中小學原 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 5.原住民族課後扶植補助 17 個縣市政府、94 個執 行單位、開辦 106 班,協助原住民學生於課後 能獲得妥善之教育及照顧,並能提升其學習興 趣,增進學生對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之認識。 6.與教育部共同補助 144 所大專校院成立及運作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提供原住民族學生 近用資源管道;111 年度透過大專校院原住民 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族知識研究及教學活動計畫補助 17 所大專校 院 29 個原住民專班,培養具傳統文化內涵及現 代知識之高等教育人才。 7.補助 67 位自費留學生,促進原住民族與國際接 軌,培育原住民優秀人才;補助 15 所原住民族 部落大學提供原住民族終身學習環境。 傳承族群文化精 1.辦理原住民族文獻資料之蒐集、彙整、編譯、 神,推動族群文 研究及出版等工作,出刊原住民族文獻第 11 史研究,構築原 輯;與國史館及臺灣文獻館合作執行「原住民 住民族史觀 族史專題計畫」 ,於 111 年度出版《西拉雅族岡 仔林部落歷史研究》部落史專書,並辦理「臺 灣原住民族史系列專題演講」8 場次,透過持 續進行原住民族及平埔族部落歷史研究,逐步 厚植原住民族史料,保存原住民族歷史文化。 2.為籌設「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調查彙整國內 45 所公立博(文)物館原住民族文物藏品計 3 萬 7,000 餘件,海外 4 間博物館調研原住民文 物藏品約計 1,300 件,積極蒐羅散佚文物之完 整資料,建構原住民族文物記憶資料庫。 3.為探索南島語族從臺灣遷徙與擴散的情形及文 化的連結性,本會製作《南島起源》影片,並 於透過國家地理頻道於臺灣、東南亞、東北亞、 紐澳及南太平洋群島等 40 餘個國家及地區播 映,且獲得第 57 屆電視金鐘獎,共計 3 項大獎, 分別為一般節目類剪輯獎、人文紀實節目獎、 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自然科學及人文紀實節目主持人獎。 三、 建 構 原 住 推動原住民族社 1.為救助遭遇緊急危難之族人,提供原住民急難 民 族 社 會 會福利服務,健 救助,計 3,923 人次受益;保障原住民族長者 安 全 網 全及培育原住民 基本生活需求,發放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計 絡,保障原 族社會工作人力 52 萬 6,413 人次受益。 住民族健 2.加強原住民族長者口腔衛生保健,恢復牙齒咀 康權益,創 嚼功能,減少醫療費支出,補助原住民族長者 造原住民 裝置假牙,計 1,853 人次受益;另提升身心障 族穩定就 礙者安全舒適、多元化之照顧服務,減輕家庭 業機會 經濟負擔與照顧壓力及福祉,補助原住民身心 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材費,計 310 人受益。 3.為確保原住民族司法權益,維護原住民族生命 財產安全及傳統文化慣習,委託辦理原住民族 法律服務工作,提供適時法律服務,計 1,629 人次受益。 4.賡續委託辦理專業督導扎根計畫,分級輔導社 工人員與執行組織,提升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 心專業服務品質,與辦理全國原住民族社會工 作人員教育訓練,培訓計 250 名社會福利服務 人員,並補助地方政府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 (師)30 名,及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 計 126 人受益。 5.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補助 13 個地 方政府結合 42 個民間團體,共同設置 66 處「原 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聘僱原住民族社工人員 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計 215 名,並提供原住民族家庭相關福利諮詢 服務計 3 萬 8,767 案、個案管理計 6,373 案、 福利宣導暨講座計 2,080 場次,5 萬 4,805 人次 受益、團體工作計 1,185 場次、1 萬 1,412 人次 受益、社區服務方案計 1,319 場次、2 萬 5,335 人次受益,落實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 6.提升原住民族業者及消費者有關消費者保護法 規知識,並增進部落民眾對自我「消費者保護」 之觀念,補助 21 個地方政府辦理 246 場次,1 萬 8,578 人次受益。 強化跨部會合作 1.布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補助 15 個地方政府 機制並整合原住 設置 481 文化健康站,培植 1,272 名在地族人 民族長期照顧服 擔任照顧服務員,服務原住民族長者達 1 萬 務 5,033 人,以平衡原住民族長照資源之不均。 2.111 年度補助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購置設 施設備計 241 處,提升照顧部落長者服務品質。 3.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針對無公保、勞保、 農漁保經濟弱勢之原住民於發生意外事故時提 供基本保障,截至 111 年 12 月理賠計 9 件,理 賠金額計 243 萬元整。 4.補助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核撥原住民 健保費計 6 億 2,226 萬 3,363 元整,每月補助 1 次,全年計 66 萬 7,144 人次。 5.辦理原住民結核病患治癒獎助 111 年補助 295 人,補助金額 147 萬 5,000 元整。 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6.「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復振計畫」 ,擴充原住 民族傳統醫療資料庫計有 2,006 筆資料,培育 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推廣人才計 265 名,辦 理 1 場次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成果展, 並辦理蒐集原住民族傳統療癒儀式及民族植物 文化之影音影像頒獎典禮,計有 8 個影音影像 及 3 個逐字稿作品通過審查及頒獎。 精進職涯輔導工 1.賡續推動 111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 作,促進專業職 畫,提供青年學子透過職場習得實務經驗,培 能向上,創造長 養及認識職場工作知能,探索未來職涯方向, 期穩定就業 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111 年度提供 206 名學生至文化健康站體驗工讀,提升原住 民青年就業視野及提供族語與文化學習機會。 2.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力,拓展多元職業訓練 類型,將具原住民族特色之文化技藝、山域嚮 導、旅遊導覽等納入訓練主軸,核定地方政府 及民間團體補助開設 42 班,計 938 人參與訓 練,鼓勵族人積極考取專業證照,並取得技術 士證照獎勵金共獎勵 3,169 人。 3.完善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效能,推動強化原住民 族促進就業方案,結合跨部會就業服務網絡及 整合就業促進工具措施,運用原住民族就業服 務專員,以外展模式提供個別化及專業化求才 求職服務,創造媒合就業 18,025 人次。 四、 因 應 國 內兼具傳統知識及為使更多受限制使用土地之原住民族人得以獲得 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外 經 濟 產 生態保育之永續 補償,以落實族人土地之公平正義,自 111 年 1 業 發 展 趨 經營模式 月 1 日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納入「國土保安 勢,推升原 用地」為補償範圍,統計禁伐補償面積逾 6 萬 住民族亮 7,000 公頃、總補償金 20 億 2,886 萬元、受益人 點產業 數逾 4 萬 5,000 人。 完善企業創新創 1.針對原住民族女性創業需求,與美國在台協會 業體系,以新創 共同辦理「創業先導計畫(即百合綻放新創學 推升經濟動能 程計畫;IWE)」 ,輔導 41 位女性強化創業培力, 5 位女性創業家於百萬創業計畫獲獎。 2.持續鼓勵族人創新創業, 「百萬創業計畫」輔導 20 家新創團隊,提升初創體質;搭配本會重點 扶持產業,賡續推動「輔導創新研發計畫」扶 植 11 家公司技術或服務創新;新增辦理「企業 診斷服務」輔導 32 家改善經營體質與增進營運 績效。 3.「雲世代數位轉型-數位翻轉原民事業」計畫, 輔導使用行動支付共計 150 家次,輔導 99 家企 業使用數位工具及 40 家企業使用雲服務,協助 提升企業科技力。 4.辦理「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 ,與 28 位企業 領袖凝聚共識,促成企業聯盟相關組織,共同 拓展國際市場。 穩固金融產業基 1.為充裕原住民族企業營運動能,以原住民族綜 礎,提升融資量 合發展基金提供專屬融資方案,事業貸款核貸 能 242 件,金額 3 億 9,299 萬餘元,並提供原住 2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計通過保證 2 案,金 額共 650 萬元。 2.於 111 年 2 月 25 日、11 月 30 日修正「原住民 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包括放 寬申貸年齡、提高貸款額度、鬆綁保證人資 格,精進提供符合族人需求之金融服務。 推動原住民族部 1.推動原住民族環境友善農業多態模式加值推廣 落產業升級 計畫,111 年共補助 21 案個農事單位,執行項 目為溫(網)室設施、故事性包裝設計、市場 通路拓展及行銷推廣服務,提高農產品競爭 力,並創造農業家戶所得達 3,068 萬 9,986 元 及福利服務受益人次 1 萬 8,500 人次。 2.辦理溫泉產業發展計畫,於 111 年度陸續有屏 東牡丹旭海溫泉、新竹尖石秀巒溫泉、高雄原 民會茂林情人谷溫泉、宜蘭原民所碧侯溫泉及 臺東延平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計 5 處開幕營 運,結合鄉內溫泉季、在地的人文景觀、自然 生態及農特產品行銷活動等,有效串聯鄉內溫 泉及部落產業,活絡部落經濟。 3.核定部落產業升級 3 年推動計畫,共計補助 23 案,本期核定的產業包含特色農業、生態旅遊 及文創產業等,在過去 2 期計畫的基礎上,深 耕產業品牌,發揚部落特色,建立市場區隔, 帶動部落產業升級。 4.啟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文化旅遊試辦計畫」, 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媒合部落、地方政府及旅行業者合作辦理 5 個 族群以歲時祭儀為主題的深度遊程及制定獎勵 機制,鼓勵旅行業者帶動回流客群,強化部落 及旅行業者的合作機制,以串聯部落食、宿、 遊、購、行的產業鏈,提升部落經濟收益。 5.首度推動「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專用權媒合運用 計畫」,媒合專業團隊,主動洽邀 3 家企業提 案,並鼓勵原住民族設計師或文創業者運用傳 智專用權之文化元素進行具有創意及巧思並兼 具文化性、創新性及實用性之設計,與企業聯 名開發設計商品,彰顯原住民族的生活智慧, 創造原住民族新美學,並促成跨界合作,開拓 市場商機。 6.系統性培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核定 6 間 大專院校及 5 個專業培訓單位辦理產學合作計 畫,並補助 43 個單位製作影視音樂作品,10 月 22 至 23 日舉辦第 5 屆「Taiwan PASIWALI 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 ,提供歷年參與計畫團隊 展演平台,吸引近 5 萬人參與,創造攤商逾 300 萬元營業收益。 優化原住民族通 1.延續 107 至 110 年「布建通路據點」計畫,導 路網絡布局 入輔導顧問團隊,協助已開幕之宜蘭、新竹、 臺中、高雄、屏東、臺東等 6 縣市通路據點提 升營運效能,並輔導尚在建置中之桃園、南投 及臺南等 3 縣市通路據點,完備開幕前之籌備 3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作業,111 年度 6 處已開幕之據點之造訪人流 達 64 萬人次,營業額逾 4,600 萬元。 2.為整合原住民族商品通路品牌,111 年度起以南 島民族共通語言「LiMA」(手或 5 的意思)於臺 北永康商圈設置旗艦店,並建置電商平台 (lima.com.tw),提供約 150 家業者上架超過 2,000 項商品,並結合各縣市通路據點整合行 銷,拓展多元通路管道。 3.111 年 11 月份赴日本東京及大阪考察,洽談通 路合作之可行性,以開拓原住民族商品國際市 場,並納入 112 年度重點工作項目。 深化跨機關合作 1.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會報」 ,由原 事務,並肩推動 民會及交通部觀光局定期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 原住民族政策 會、教育部、文化部、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 等相關機關,整合各部會資源,強化政府橫向 連結,發揮政府資源綜效。 2.原民會整合各部會推薦部落旅遊行程 42 條,成 立專案輔導團隊會同各部會共同進行評核診 斷,改善遊程經營模式,優化遊程品質,使部 落成為國際旅客來臺的必訪旅遊目的地。 五、 提 升 部 落 辦理特色道路或 1.為改善原住民族部落生活環境品質,推動原住 公 共 環 境 橋梁改善,改善 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補助地方政府完成部 品質,營造 原住民族部落基 落聯絡道路改善工程 48 件,改善道路 140 公 安居家園 礎設施 里,計畫經費達成率 97.05%,增強原住民族地 區整體交通,創造及活絡產業及觀光提升經濟 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產值。 2.部落公共設施改善 113 處,並完成興建 8 座部 落聚會所,另有 15 座施工、43 座辦理規劃設 計。 3.為提升部落聯絡道路養護能量,延長道路使用 年限,行政院核定道路養護總經費 1.7 億元整, 8 項道路養護工作,使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 區)公所養護里程 1,022.9 公里,提升至 1,805 公里。 推動宜居部落建 1.為落實部落盤查,系統化評估環境與人文,協 設,規劃部落永 助政府智慧決策,補助地方政府完成 90 個部落 續建設藍圖 永續建設藍圖規劃。 2.為強化部落安全,全面化結合軟體與硬體,建 構族人韌性家園,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部落防 (減)災工程,受益面積 111 公頃。 3.為深耕部落文化,亮點化結合特色與景觀,補 助地方政府改善部落文化景觀環境工程,受益 面積 153 公頃。 照顧經濟弱勢家 1.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家戶數共 戶居住需求,建 計 1,148 戶,提升族人家屋安全性及適居性。 立都市原住民族 2.前瞻計畫經費補助臺中市政府 4,642 萬元,協 永續家園 助霧峰區花東新村及太平區自強新村辦理社區 道路、照明、排水、維生管線等公共設施,並 媒合慈濟基金會援建家屋,族人已於 111 年 3 月 6 日入住兩新村,營造都市原住民族永續新 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家園,完成族人 22 年之心願。 3.爭取前瞻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文 化家屋修繕」計畫,協助屏東縣、臺東縣、嘉 義縣、高雄市等四個縣市修繕永久屋,受益戶 數計 758 戶。 六、 保 障 原 住 賡續推動原住民 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法案之立法工作,保 民 族 土 地 族土地相關法案 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於 111 年 3 月 17 日將「原 權益、落實 之立法工作,保 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 原 住 民 族 障原住民族土地 議,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 3 月 31 日審查,111 土地正義 權益 年 12 月 9 日及 112 年 4 月 11 日召開黨團協商會 議(決議再行協商)後續將配合立法院黨團協商程 序辦理。 辦理「補辦增劃 111 年 4 月核定「花東地區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專 編原住民保留地 案加速方案」 ,每 2 個月召開督導會議,督促縣政 暨複丈分割工作 府及鄉(鎮、市)公所加速辦理申請案件之審核作 計畫」 ,協助原住 業,並委外辦理分割測量作業,以加速政府歸還 民族取得祖先傳 土地之成效,完成核定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統居住、使用之 筆數計 985 筆,面積約 301 公頃。 土地權益 持續辦理「原住 1.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於 108 年 1 月 9 日 民保留地權利回 修正公布施行,刪除原住民保留地須設定他項 復計畫」 權利滿 5 年,始能取得所有權之等待期限制, 促使原住民申請所有權回復之案件大幅成長, 經統計截至 111 年 12 月底止,已完成 8,805 筆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3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 公所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及資訊系統資料維護異 動更新、僱用協辦原住民保留地地政業務管理 臨時人員(土登人員)薪資及原住民族土地政策 法令意見交流教育訓練經費;另於 111 年 3 月 及 12 月間辦理教育研習會及年度會議,提升全 國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專業知能及檢視年度 執行情形,有效推動並早日完成權利回復工作。 持續辦理調查、 彙整歷年調查成果建置數位化資料庫,持續督導 劃設及公告原住 各縣市政府確實依計畫輔導所轄公所及部落執行 民族傳統領域土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作業,並輔導培育在 地工作,落實原 地傳統領域土地管理專業人才,以利傳統領域劃 住民族傳統領域 設工作,落實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權益。 土地權益 加強清理及改正 全國原住民保留地計約 26 萬餘公頃幾乎悉數位於 原住民保留地違 山坡地,近 7 成為林業用地,為因應氣候變遷衝 規利用及濫墾濫 擊及水資源永續經營議題,優先針對水庫集水區 建,積極排除非 等環境敏感區位之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策定原住 法占用,促進國 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以落實原住民保留 土保育及土地永 地合理利用並維護國土安全,111 年度業完成查處 續經營和利用 788 筆,962.36 公頃之超限利用土地。 持續推動國土計 1.為因應部落傳統居住及生活慣習需要,針對原 畫原住民族土地 住民族土地作居住、傳統慣俗及耕作使用之相 合理合法使用 關規範,辦理 2 場研討會並於 111 年 12 月 21 日檢送修正後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 3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案)予內政部研商。 2.與內政部營建署於 111 年 9 月至 111 年 12 月間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 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到府訪談,總計 11 場次,瞭解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遭遇問題並 予以輔導協助。 3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循序推動實 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 1.於 2023 台北國際書展舉辦「真相和解-原 質的原住民 義與轉型正義 轉成果推廣特展」,向國內外社會大眾展 族自治,落 現臺灣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實原住民族 成果。 權利與國際 2.辦理「112 年度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接軌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意見徵詢計畫」補助地 方政府與民間協會。 強化原住民族國際參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與邦交國、非邦交 與 國及具合作關係(簽署協議或備忘錄)之國家 (區域)間之互訪、拜會及舉辦(參與)活動之 次數:計活動 4 場、會議 5 場,總計 9 次。 推動原住民族智慧治理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持續盤點原住民族 理計畫 政策決策需求,藉由跨機關及公私協力方式 蒐集原住民族相關資訊,擴充現有功能,並 建構包含法律扶助決策、融資業務相關決 策、住宅決策、部落(或聚落)災害風險決策 等 4 項決策議題相關應用需求之模型與架 構,研究與設計決策系統與功能。 二、 建立原住民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盤點、徵集 族 教 育 體 知識體系 本會、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及中央研究 制,維護教 院等相關機關有關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所 育、文化與 需研究成果及數位資料計 6,000 筆。 媒體權 3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 自 112 年 1 月至 6 月原住民族語保母核定並 畫 訓練 709 人,收托族語幼兒 719 人。 落實建構原住民族史觀 1.於 112 年 5 月完成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出 出版計畫 版「霧社事件」及「小琉球事件」2 本專 書。 2.推動及落實原住民族史觀,透過發行本會 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第 55 期、原住民族 青少年雜誌期刊第 102-104 期等電子網 站,讓大眾更能瞭解原住民族歷史。 三、 建構以部落 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機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執行情形如下: 參與為基礎 會 1.已完成 82 名就業服務人員簽約及進用事 的福利體系 宜。 2.業完成 3 次就業服務督導會議。 3.推介媒合就業人次達 3,961 人次。 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福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執行情形如下: 利權-設置原住民族 1.已撥付 13 個地方政府補助經費並完成第 1 家庭服務中心 季報表備查。 2.於 112 年 6 月 27 日召開專管中心期中檢討 會議竣事。 3.累計提供原住民族家庭福利諮詢服務計 11,469 案、個案管理計 3,570 案;另福利 宣導暨講座計 896 場次,團體工作計 211 場次、社區服務方案計 315 場次。 保障原住民族長期照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核定設置文健站 顧權益-增加文化健 達 481 站,進用照服員 1,272 人,服務原住 3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康站量能服務人數 民族長者計 1 萬 5,033 人。 四、 創造有利於 提升原住民族綜合發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原住民族事業貸款 原住民族之 展基金事業貸款效能 及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通過保證金額 產經環境, 共計 1 億 9,907 萬 6,000 元。 促進經濟發 推動原住民族部落產 業核定 37 件先期規劃案,以利各執行單位盤 展 業升級 點資源、地方人才並凝聚推動共識,並且核 定 26 案推動計畫,引導各執行單位依計畫需 求辦理產業發展、人才培訓或鼓勵人員取得 專業證照。 原住民族產品通路擴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目前各縣(市)據點 展多元管道 寄銷業者 158 家,電商平台合作業者 134 家, 並持續增加。 五、 建設優質生 辦理特色道路或橋梁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核定 77 件,其 活環境,營 改善 中已完成發包 52 件,且完成道路改善 37 公 造安居家園 里。 提供原住民居住服務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期中預定目標值為 受理件數 162 戶,已完成受理件數達 653 戶。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審查並核定 80 件部落藍圖規劃或改善工程,核定之部落受 益面積 509 公頃。 六、 健全原住民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達預定目標值 72 保 留 地 制 留地 公頃。 度,保障原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 3,417 筆,面 住民族土地 復 積約 1,376 公頃,年度預計完成 7,244 筆, 權益,促進 將於下半年度陸續完成。 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土地合理利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截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 用 用處理計畫 利用已完成現場勘查 592 筆,勘查面積約 614 公頃。 40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3 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單位:千元 113 年度 112 年度 比較增減 項 目 預算案(1) 法定預算(2) 金額(3=1-2) %(4=3/2) 一、教育部 4,386,114 3,941,417 444,697 11.28% (一)教育部 1,741,259 1,603,104 138,155 8.62%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408,088 291,150 116,938 40.16% 2.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985,500 985,500 0 (1)私立大學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256,000 256,000 0 (2)私立技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729,500 729,500 0 3.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辦理原住民族及離 450 450 0 島學生保送師範校院甄試 4.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師資培育之大學原 20,058 20,058 0 住民族公費及助學金 5.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對原住民族學生學雜 327,163 305,946 21,217 6.93% 費減免及獎助學金等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305,284 2,198,742 106,542 4.85% 1.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2,003,871 1,898,929 104,942 5.53% (1)國民中小學教育-發展原住民族國中小學教育文化 64,711 64,711 0 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等 (2)原住民族教育-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1,180,427 1,122,177 58,250 5.19% (3)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辦理及推展原住民族語教學 453,895 407,203 46,692 11.47% 等 (4)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推動原住民族中 1,970 1,970 0 輟生輔導工作及活動 (5)高級中等學校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補助原住民族 302,868 302,868 0 學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 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助-補助原住民族學 301,413 299,813 1,600 0.53% 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等 (三)體育署 311,108 111,108 200,000 180.01% 1.體育教育推展-辦理原住民族體育教育 305,308 105,308 200,000 189.92% 2.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 5,800 5,800 0 (四)青年署 20,000 20,000 0 1.青年生涯輔導-辦理原住民族青年職涯發展及創新創業 12,000 12,000 0 培力計畫 2.青年公共參與-推動青年社會參與計畫 3,000 3,000 0 3.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培育原住民族青年國際事務知能 5,000 5,000 0 (五)國家教育研究院 8,463 8,463 0 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原住民族教育議題之研究 8,463 8,463 0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 2,098,960 2,500,770 -401,810 -16.07% 1.推動民族教育 45,850 58,647 -12,797 -21.82%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 5,850 5,850 0 (2)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24,000 25,000 -1,000 -4.00% (3)推廣原住民族教育研究 16,000 27,797 -11,797 -42.44%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 140,830 140,830 0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377,800 372,046 5,754 1.55%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 58,200 57,637 563 0.98% 5.推展南島民族有關教育及傳統競技交流 5,500 5,500 0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 16,000 17,000 -1,000 -5.88%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22,480 23,000 -520 -2.26% 8.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432,300 1,826,110 -393,810 -21.57% 合計(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 6,485,074 6,442,187 42,887 0.67% 教育部主管預算數 339,016,563 289,782,822 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占教育部主管預算比率(%) 1.91% 2.22% 41 本 頁 空 白 42 乙、主 要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7,040 37,040 39,077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50 650 6,588 0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650 650 6,588 0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650 650 6,588 0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50 650 6,58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220 6,220 7,526 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220 6,220 7,526 0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180 6,180 7,310 0 0703610101 1 利息收入 - - 75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利息等 收入。 0703610103 2 租金收入 6,180 6,180 6,55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汐止花東新村原 住民住宅、停車位及技藝研習中 心等租金收入。 07036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21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辦公設 備等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170 30,170 24,964 0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170 30,170 24,964 0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30,170 30,170 24,964 0 12036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20 30,020 19,11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補 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12036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150 5,85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借用宿舍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版 品等收入。 4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11,120,566 9,912,794 8,582,495 1,207,772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5,137,610 3,648,326 3,269,842 1,489,284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289,173 281,190 270,634 7,983 1.本年度預算數289,173千元,包括 人事費265,672千元,業務費20,87 2千元,設備及投資2,557千元,獎 補助費7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265,672千元,較上 年度核實增列人事費4,222千元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3,50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大樓管理費 等3,761千元。 37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120,944 122,913 115,156 -1,969 1.本年度預算數120,944千元,包括 業務費107,631千元,設備及投資6 ,014千元,獎補助費7,29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6,1 0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 住民族日活動等經費723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 資訊化經費70,82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3,042千元,包括: <1>資訊管理經費10,822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建構網站入侵 防護機制等經費242千元。 <2>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 總經費225,553千元,分4年 辦理,110至112年度已編列1 65,553千元,本年度續編最 後1年經費60,0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3,284千元。 (3)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16,04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 民族自治制度研討等經費150千 元。 4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4)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經費27, 98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00千 元,包括: <1>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739,780千元,公務預算負 擔617,38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2年度已編列189,3 4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 費36,718千元,本科目編列2 1,89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 096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6 ,08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原 住民族地區行政人員出國考 察等經費2,296千元。 37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169,126 167,043 162,526 2,083 1.本年度預算數169,126千元,包括 業務費70,631千元,設備及投資61 8千元,獎補助費97,87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 總經費1,200,000千元,公務預 算負擔520,000千元,分4年辦 理,111至112年度已編列235,6 0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 123,41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3, 351千元。 (2)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 理經費5,976千元,與上年度同 。 (3)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經 費39,7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 ,268千元,包括: <1>辦理經濟事業發展經費38,29 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數 位翻轉原民事業等經費1,108 千元。 <2>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739,780千元,公務預算負 擔617,38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2年度已編列189,3 4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 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費36,718千元,本科目編列1 ,44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60 千元。 37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 203,320 90,474 88,103 112,846 1.本年度預算數203,320千元,包括 用業務 業務費22,114千元,設備及投資58 ,750千元,獎補助費122,456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78,096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 民現使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 司土地第二次價購實施計畫等 經費76,163千元。 (2)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88,121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太仁 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上物 補償案等經費63,564千元。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23,728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補助地方 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等經費11,059千元。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13,375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 民族土地調查及繪製部落山林 文化地圖等經費6,759千元。 (5)上年度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 設實施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 列44,699千元如數減列。 37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1,605,047 1,286,706 947,815 318,341 1.本年度預算數1,605,047千元,包 括業務費85,701千元,設備及投資 424千元,獎補助費1,518,922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計畫總 經費524,985千元,分4年辦理 ,110至112年度已編列392,489 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132,49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7 千元。 4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畫742,66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100,723千元,包括: <1>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 礎設施經費17,662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公共工程業 務等經費2,642千元。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 計畫總經費2,800,000千元, 分4年辦理,111至112年度已 編列1,205,575千元,本年度 續編第3年經費725,0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103,365千元 。 (3)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499 ,88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57,5 91千元,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經費2 9,88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委 託辦理天然災害重建行政管 理等經費2,641千元。 <2>宜居部落建設計畫總經費1,4 00,000千元,分4年辦理,11 1至112年度已編列508,116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47 0,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6 0,232千元。 (4)原住民族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 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經費230,00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60,000千元,包括: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 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畫170 ,000千元,與上年度同。 <2>新增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 化友善公共空間經費60,000 千元。 37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族地 640,000 640,000 635,607 0 本年度預算數640,000千元,係補助 區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基本 設施及維持所需經費,與上年度同。 3703610900 7 促進原住民族經 2,100,000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本年度預算數2,100,000千元,係補 4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濟事業 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 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經費,較上年度 增列1,050,000千元。 3703619800 8 第一預備金 10,000 10,000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2,685,006 3,152,336 2,167,840 -467,330 5103610300 9 原住民族教育推 2,685,006 3,152,336 2,167,840 -467,330 1.本年度預算數2,685,006千元,包 展 括業務費276,711千元,設備及投 資9,100千元,獎補助費2,399,195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2 ,254,32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 99,810千元,包括: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規定 編列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經費2 ,082,960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398,810千元,其中國家語 言整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 委員會總經費7,284,322千元 ,分5年辦理,111至112年度 已編列2,781,365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3年經費1,432,30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98,810 千元。 <2>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1 6,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 000千元。 <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 期計畫總經費494,092千元, 分4年辦理,110至112年度已 編列357,728千元,本年度續 編最後1年經費136,364千元 ,與上年度同。 <4>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及教 育權利19,000千元,與上年 度同。 (2)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4 30,68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67, 520千元,包括: 4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保存推廣 計畫等經費61,76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協助5家無線電視 臺數位頻道及公視HiHD頻道 衛星上鏈等經費35,752千元 。 <2>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739,780千元,公務預算負 擔617,38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2年度已編列189,3 4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 費36,718千元,本科目編列1 2,06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 340千元。 <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 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 會址興建經費編列346,856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6,624千元 。 <4>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興 建經費10,000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37,052千元。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3,297,950 3,112,132 3,144,813 185,818 63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2,923,281 2,729,025 2,722,869 194,256 1.本年度預算數2,923,281千元,包 括業務費55,315千元,設備及投資 450千元,獎補助費2,867,516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104 ,32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6,85 3千元,包括: <1>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 4年計畫總經費7,401,620千 元,公務預算負擔335,928千 元,分4年辦理,110至112年 度已編列253,118千元,本年 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82,810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1,749千元 。 4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2>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 復振計畫經費5,51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896千元。 <3>新增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 原住民族長者高齡友善居家 安全環境試辦計畫16,000千 元。 (2)原住民健康保險及老年基本保 證年金2,818,960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原住民給付等經費177,4 03千元。 6303610900 11 促進原住民族就 374,669 383,107 421,944 -8,438 本年度預算數374,669千元,係運用 業 公益彩券回饋金輔導原住民族就業等 經費,較上年度減列8,438千元。 50 丙、附 屬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10300 -0403610301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50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650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650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50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650千元。 5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10100 -0703610103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18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原住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區委託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18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180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180 0703610103 2 租金收入 6,180 1.汐止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租金等收入5,900千 元。 2.技藝研習中心收入80千元。 3.員工停車費收入200千元。 5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1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40 07036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係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40千元。 5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10200 -1203610201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30,020 承辦單位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020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020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30,020 12036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20 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30,020千元。 5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10200 -120361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版品等收入。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管理辦法等。 版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0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150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150 12036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 5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89,1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完成良好機關管理工作,裨益本會業務之順利進行。 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經費。 完成良好機關管理工作,裨益本會業務之順利進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65,672 人事室 1.本會編制內職員197人、約聘僱人員26人、 1000 人事費 265,672 技工駕駛2人、工友1人,共計226人,所需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764 人事費係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52,014 點」等規定核實編列。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1,368 2.超時加班費編列4,665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8 1030 獎金 35,267 1035 其他給與 3,344 1040 加班費 11,465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7,451 1055 保險 16,611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3,501 秘書室 1.業務費20,872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20,872 (1)辦理員工教育研習訓練(含性別主流化教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育訓練)等經費200千元。 2006 水電費 1,100 (2)辦公大樓之水費250千元、電費850千元 2009 通訊費 1,420 ,合計1,100千元。 (3)公務郵資及一般通訊費750千元、網路及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21 數據通訊費670千元,合計1,42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0 (4)租賃影印機及事務機具等經費1,321千元 2027 保險費 90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 (5)公務車輛之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等費 2051 物品 761 用2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67 (6)辦公廳舍設施、公務車輛等保險70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 ,及對第三人責任險等20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8 (7)辦理講座研習活動講師費、採購評選與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 其他會議外聘委員出席費等經費14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80 。 2084 短程車資 20 (8)物品為761千元,包括: 2093 特別費 1,179 <1>汽車油料費用255千元:中小型汽車5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7 輛-九五30.6元*139公升*5輛*12月。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957 <2>消耗品300千元:文具、電腦耗材等所 3035 雜項設備費 600 需經費。 4000 獎補助費 72 <3>非消耗品206千元:係使用年限未達二 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 4085 獎勵及慰問 72 等所需經費。 (9)大樓管理費8,527千元、保全人員及保全 5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89,1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系統等費用270千元(本會250千元、中部 辦公室20千元)、新聞連絡聯誼費用100 千元、文宣用品60千元、國會聯繫工作 等費用150千元、政風工作費用81千元、 線上新聞資料庫維護及授權費用335千元 、文康活動684千元(3,000元*228人)、 辦公室清潔維護費用及勞務外包協助行 政事務等所需經費3,170千元、員工協助 方案150千元、辦理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 試之分發所需經費140千元,合計13,667 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5千元。 (11)公務汽車5輛所需養護經費255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233千元,係職員197人 、約聘僱人員26人辦公器具等養護所需 經費。 (13)電話交換機、廣播系統等維修養護經費 51千元。 (14)旅運費200千元,係國內旅費180千元及 短程車資20千元。 (15)特別費1,179千元,係主任委員及副主 任委員特別費。 2.設備及投資2,557千元,包括: (1)辦公室、宿舍及中部辦公室改善裝修費1 ,957千元。 (2)購置辦公室、宿舍傢俱及事務機器等設 備及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等600千元。 3.獎補助費72千元,係依據退休人員照護事項 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每人6千元所需經 費。 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執行都市原住民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 住民族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促進部落自 族發展方案。 住民族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促進部落自 2.執行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中長程計畫,推動原住民族 主發展。 主發展。 2.建構原住民族行政決策資訊架構與數據資料,提升原住 行政資訊化。 2.建構原住民族行政決策資訊架構與數據資料,提升原住 3.辦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 民族行政資訊化之品質並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能力。 民族行政資訊化之品質並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能力。 3.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充實原住 民族基本法,辦理身分認定與族群關係,建構原住民族 3.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充實原住 民族法制,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增進原住民族主體 法學。 民族法制,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增進原住民族主體 4.推動新南向政策,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性。 性。 4.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交 4.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交 流。 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 6,102 綜合規劃處 1.兼任委員11人及法規會兼任委員8人兼職酬 2000 業務費 5,638 金200千元。〈兼職費〉 2030 兼職費 200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法規、制度、處理族群關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係及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與執行所需經費1, 2039 委辦費 2,039 349千元。〈業務費〉 (1)定期舉行委員會議,整理編印委員會議 2054 一般事務費 3,259 資料所需經費6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50 (2)蒐集整理原住民族相關政策、法規、施 2084 短程車資 50 政計畫、協調會報、花東基金及地方創 4000 獎補助費 464 生計畫管考等綜整業務所需之一般事務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32 經費1,199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32 (3)辦理本會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業務(工 作)報告之彙整編印等所需經費50千元。 (4)推動原住民族政策及法規,辦理相關會 議,邀請學者專家之審查及出席等所需 經費40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日活動所需經費2,039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30千元)。〈委辦費 〉 4.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基礎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研 究所需經費1,000千元。〈業務費〉 5.辦理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培訓及研習等所需經 費550千元。〈業務費〉 6.辦理促進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所需經費400千 元。〈業務費〉 7.本會聘用委員及職員出席地方座談、行政督 導等國內旅費50千元,短程車資50千元。 8.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住民族地區間的支持網 絡,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464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232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5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助232千元〉 02 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 70,822 綜合規劃處 1.資訊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施維護所需經費4, 資訊化經費 841千元。〈資訊服務費〉 2000 業務費 64,808 (1)辦理原住民族戶籍資料庫系統等相關資 2018 資訊服務費 7,099 料庫之維護等所需經費53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 (2)辦理本會資訊機房及使用者端硬體設備 2039 委辦費 57,600 保養、維護及換修操作等所需經費2,358 2072 國內旅費 80 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7 (3)辦理本會全球資訊網站、電子郵件等應 用系統所需維運費用487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6,014 (4)辦理政府資料開放應用及系統維護所需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014 經費549千元。 (5)辦理本會人事差勤系統等系統維運及功 能增修所需經費132千元。 (6)推動本會資訊作業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ISMS)所需經費785千元。 2.辦理本會辦公室自動化所需經費2,414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購置資訊安全防護硬體設備、伺服主機 、交換器、路由器及個人電腦等硬體設 備所需經費1,200千元。 (2)購置行政電腦化作業系統軟體、資料庫 軟體、資安防毒軟體及原版應用套裝軟 體773千元。 (3)建置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系統所需經費441 千元。 3.學者專家審查會議出席費22千元。 4.辦理重要資訊計畫之督導查證,輔導本會所 屬機構單位辦公室自動化等所需國內旅費80 千元。 5.參加重要資訊會議,輔導本會所屬機構單位 行政資訊化所需短程車資7千元。 6.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中長程計畫(110年至 113年),行政院109年10月12日院臺科會字 第1090032090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225,55 3千元,分4年辦理,110至112年度已編列16 5,553千元,本年度編列60,000千元,包括 : (1)委託辦理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專管中 心,進行規劃、監管、協調、宣導工作1 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 66千元)。〈委辦費〉 (2)建置知識平台架構系統17,000千元。〈 委辦費〉 (3)建置原住民族基礎資料庫12,000千元。 〈委辦費8,5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500千元〉 (4)辦理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建置行政 決策知識系統12,000千元。〈委辦費〉 7.建構政府機關資訊系統弱點通報機制(VANS )及端點威脅防禦系統1,100千元。〈委辦 費〉 8.資安治理成熟度檢測作業所需經費1,058千 元。〈資訊服務費〉 9.輔導本會承辦人員取得ISO27001專業國際認 證200千元。〈資訊服務費〉 10.本會視訊會議系統網路及相關資安設備建 置1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配合行政院要求建構網站流量清洗及CDN等 入侵防護機制1,000千元。〈資訊服務費〉 03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16,040 綜合規劃處 1.原住民族法制整合推動業務5,180千元。 2000 業務費 15,180 (1)辦理原住民族法制整合之管制考核、爭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500 議研討及統合平台幕僚作業540千元。〈 2039 委辦費 1,120 業務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2,560 (2)辦理原住民身分事件業務徵詢、研討1,0 00千元。〈業務費〉 4000 獎補助費 860 (3)辦理平埔族群身分認定法案政策之研討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60 及調查1,700千元。〈業務費〉 (4)辦理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參與辦法研 討、教育訓練所需經費1,080千元。〈業 務費〉 (5)補助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8 6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建構民族主體及推動原住民族自治4,800千 元。〈業務費〉 (1)辦理原住民族自治制度意見徵詢、研討 及說明會4,000千元。 (2)原住民族部落會議講習及自治人才培訓 所需經費800千元。 3.原住民族法學及綜合法制研究2,120千元。 6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出版原住民族法學期刊120千元。〈委辦 費〉 (2)辦理綜合法制推動與研究所需經費2,000 千元。〈業務費500千元,臨時人員酬金 1,500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幕 僚作業2,94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1,170千元)。〈業務費〉 5.辦理原住民族法制發展計畫委託研究1,000 千元。〈委辦費〉 04 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經費 27,980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合作5,893千元。 2000 業務費 22,005 (1)獎助團體或個人參與國際活動1,0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00千元,其他補 2039 委辦費 15,243 助及捐助5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812 (2)辦理學者專家審查會議100千元。〈出席 費〉 2072 國內旅費 180 (3)依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參加 2078 國外旅費 1,664 「第10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第19章原住 2084 短程車資 6 民族合作專章協調會議」193千元。〈國 4000 獎補助費 5,975 外旅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4,975 (4)辦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族合作專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0 章架構下與紐西蘭交流經費40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00 業務費〉 (5)辦理113年度地方原住民族行政人員考察 觀摩業務2,300千元。〈業務費1,811千 元,國外旅費489千元〉 (6)依據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 ),參加年度夥伴關係委員會相關會議、 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等相關會 議,以及推展臺、紐、澳、加原住民族 經濟合作交流有關之經費1,900千元。〈 業務費1,596千元,國外旅費304千元〉 2.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與中國大陸少數民族交流 事務費5千元。〈業務費〉 3.辦理外賓接待、部落參訪,協調地方政府、 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國際事務合作所需之 國內旅費180千元、短程車資6千元。 4.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行 政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07991號 函同意,計畫總經費739,780千元,公務預 6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算負擔617,380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2 年已編列189,344千元,本年度編列36,718 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21,896千元,包括: (1)辦理基礎型會務結構13,139千元。 <1>辦理及捐助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秘書處 維運7,523千元。 #1.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維運費用4,500 千元。〈對外之捐助〉 #2.辦理臺北秘書處維運費用2,824千 元。〈委辦費〉 #3.依據南島民族論壇章程,於帛琉 總部召開年度工作小組會議所需 經費74千元。〈國外旅費〉 #4.參加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 壇125千元。〈國外旅費〉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官方中英文網站及 南島圖書資料庫維運與更新395千元。 〈委辦費〉 <3>辦理執行委員會議5,221千元。〈委辦 費4,821千元,國外旅費400千元〉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4,553千元。 <1>辦理2024年南島民族論壇大會2,278千 元。〈委辦費〉 <2>執行南島區域國際交流業務,包括外 賓接待、部落參訪、合作交流、備忘 錄及協定簽署、駐臺使節聯繫,以及 各項協調、紀錄及翻譯等經費1,000千 元。〈業務費〉 <3>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研究, 以及南島區域圖書翻譯出版等經費800 千元。〈委辦費〉 <4>補助我國及南島民族論壇會員所屬之 原住民族團體或非政府組織,辦理南 島區域部落社區及組織締結姊妹關係 並簽署合作備忘錄或協定等工作475千 元。〈對外之捐助〉 (3)辦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事務人才培訓 所需經費3,001千元。〈委辦費2,922千 元,國外旅費79千元〉 (4)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所需國際交 6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20,94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流事務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203千元 。〈委辦費〉 6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9,12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建置產業資料庫,蒐集並分析國內產業情資。 1.推動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計畫。 1.建置產業資料庫,蒐集並分析國內產業情資。 2.持續推動新創事業之輔導體系,鼓勵更多族人開創或經 2.推動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翻轉原民事業計畫。 2.持續推動新創事業之輔導體系,鼓勵更多族人開創或經 3.推展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 營經濟事業。 營經濟事業。 3.輔導部落產業組織,健全組織架構及永續營運模式。 4.推展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產業發展及文化創意等相關業 3.輔導部落產業組織,健全組織架構及永續營運模式。 4.因應後疫情時代產業環境變化,善用原住民族特色產業 務。 4.因應後疫情時代產業環境變化,善用原住民族特色產業 優勢。 優勢。 5.持續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創意商品競 5.持續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創意商品競 爭力。 爭力。 6.政策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提昇原住民族商品能見度。 6.政策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提昇原住民族商品能見度。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 123,418 經濟發展處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111年至114年)計 2000 業務費 52,301 畫,行政院110年9月17日院臺原字第11000279 2039 委辦費 46,604 33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1,200,000千元,公 2054 一般事務費 5,697 務預算負擔520,000千元,分4年辦理,111至1 4000 獎補助費 71,117 12年度已編列235,606千元,本年度編列123,4 18千元,包括: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4,000 1.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11,09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7,117 (1)成立經濟智庫團隊及產業輔導專案辦公 室5,393千元。〈委辦費〉 (2)辦理政策宣導及說明會5,697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00千元)。〈業 務費〉 2.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5,516千元:委託辦理 金融投資創新方案研究計畫5,516千元。〈 委辦費〉 3.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46,295千元: (1)辦理百萬創業計畫28,570千元。〈委辦 費7,97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600 千元(經常門9,600千元,資本門11,000 千元)〉 (2)辦理企業體質診斷計畫7,725千元。〈委 辦費〉 (3)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展論壇10, 000千元。〈委辦費〉 4.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60,517千元: (1)部落旅遊疫後復甦34,617千元:推動促 進部落觀光相關活動34,617千元。〈委 辦費10,0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24,61 7千元〉 (2)生活工藝連結時尚12,500千元:媒合企 業運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開發商品12,50 6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9,1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3)音樂產業媒合串聯13,400千元:辦理音 樂產業產學合作計畫13,40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02 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 5,976 經濟發展處 1.推動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所需之 理經費 一般事務費4,687千元,工作項目包括:〈 2000 業務費 5,358 業務費〉 2006 水電費 317 (1)辦理園區路樹修剪及芒草清除等工作, 2009 通訊費 160 所需費用計512千元。 2027 保險費 13 (2)辦理本中心開班期間,受訓學員之膳食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 安排工作,所需費用計55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687 (3)辦理本中心宿舍及公共空間之清潔維護 工作,所需費用計22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 (4)辦理中心定期性警衛勤務保全採購,所 2072 國內旅費 96 需費用計3,402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618 2.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建築物整修工程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63 ,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整修、環境改 3035 雜項設備費 55 善及相關硬體設備維護更新工作,所需經費 計618千元。〈設備及投資〉 3.水電費317千元。 4.郵資、通訊等經費160千元。 5.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財產保險及公共 意外責任保險等經費13千元。 6.規劃研議相關原住民族傳統技藝研習業務所 需之專家學者出席費24千元。 7.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園區車輛機具維修保 養及相關設施、機械設備之養護費用計61千 元。 8.國內旅費96千元。 03 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經 39,732 經濟發展處 1.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31,169千元 費 ,包括: 2000 業務費 12,972 (1)辦理輔導原住民族企業相關計畫專家學 2009 通訊費 46 者出席及審查費15千元。 2027 保險費 7 (2)推動原住民族經濟事業輔導、金融業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6 推展、金融人才培訓等各項工作,所需 2039 委辦費 10,547 之一般事務費計36千元。〈業務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399 (3)辦理規劃推展輔導原住民族金融、經濟 開發等相關計畫所需國內旅費120千元及 2072 國內旅費 392 短程車資11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389 (4)辦理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輔導小微型企 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9,1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84 短程車資 56 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數位翻轉原 4000 獎補助費 26,760 民事業所需經費30,987千元。〈委辦費8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054 ,40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2,580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4,706 元〉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4,19 3千元,包括: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計畫2,0 54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經常門 1,335千元,資本門719千元)〉 (2)東埔活動中心財產保險、公共意外責任 險等7千元。 (3)東埔活動中心日常營運維護管理、水電 費及簡易修繕等一般事務費350千元。 (4)委託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 業務勞務採購700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所需通訊費29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85千元。 (7)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及東埔活動中心活化所需一般事務費750 千元。〈業務費〉 (8)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 業務所需國內旅費188千元及短程車資30 千元。 3.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經費4,370千元 ,包括: (1)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 關計畫2,12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需通 訊費17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專家學 者出席及審查費36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需一 般事務費169千元。 (5)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 需國內旅費84千元及短程車資15千元。 (6)考察澳洲原住民族設計與企業合作模式2 83千元。〈國外旅費189千元,業務費94 6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9,1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 (7)參與「第13屆太平洋藝術節」暨執行「 南島民族論壇」年度重點計畫200千元。 〈國外旅費〉 (8)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 ,行政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 07991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739,780千 元,公務預算負擔617,380千元,分6年 辦理,109至112年度已編列189,344千元 ,本年度編列36,718千元,分配本科目 編列1,440千元,包括: <1>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計畫合作交流 經費720千元。〈委辦費〉 <2>辦理南島民族經貿交流經費720千元。 〈委辦費〉 6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203,3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劃、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臚列如下: 協調、審議及推動。 權利,臚列如下: 2.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5.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並辦理原住民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規範,以符合原住民族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規範,以符合原住民族 族土地建地合法化輔導計畫。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不足問 6.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題。 題。 7.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含部落山林文化地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圖)。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功能增修等工作。 功能增修等工作。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4.分年分期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 4.分年分期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 民族土地權利。 民族土地權利。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 78,096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業務所需通訊 2000 業務費 1,805 費90千元。 2009 通訊費 90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計畫、修訂相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 關法規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319 72千元。 3.原住民族土地之規劃,及協調相關部會、地 2072 國內旅費 300 方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規與舉辦分區座 2084 短程車資 24 談、觀摩檢討會等所需業務經費319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8,750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 3005 土地 58,750 令之規劃、協調、審議及推動所需業務經費 4000 獎補助費 17,541 1,00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100 5.業務督導會勘查證講習等所需國內旅費3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2,006 千元及短程車資24千元。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400 6.補助地方政府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5 丈分割工作計畫經費17,506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1,1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12,006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4,400 千元〉 7.補助國內團體獎勵原住民族土地研究35千元 。 8.辦理原住民現使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 地第二次價購實施計畫,行政院112年7月27 日院臺原字第1121030383號函原則同意,本 年度編列58,750千元。〈土地〉 02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88,121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 6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203,3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00 業務費 9,706 費78千元。 2009 通訊費 78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 研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 2039 委辦費 5,500 2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3,787 3.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 新等經費5,500千元。〈委辦費〉 2072 國內旅費 245 4.辦理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務及保留地之 2084 短程車資 70 訴願、行政訴訟等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50 4000 獎補助費 78,415 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256 5.辦理地權業務研討會議及法規教育訓練及勞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0,659 務外包協助資料分析及電腦建檔等業務經費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43,500 1,287千元。 6.辦理地權業務所需國內旅費245千元及短程 車資7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訊系統維護3.臨時 人力4.政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業務 經費共計34,915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4,256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0,659 千元〉 8.辦理太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上物補償 案43,500千元。 03 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 23,728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計畫會議、相關土地 2000 業務費 4,728 利用法令委託專家學者研修、評鑑業務通訊 2009 通訊費 58 費58千元、出席費58千元,及辦理原住民族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 土地地用業務,協調地方政府檢討修訂相關 2039 委辦費 3,850 法規,舉辦分區座談、觀摩、全國法規教育 訓練、檢討會等所需業務費用48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86 2.督導各縣、鄉(鎮)執行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計 2072 國內旅費 216 畫及舉辦相關計畫說明會及檢討座談會、參 2084 短程車資 60 加土地利用業務相關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 4000 獎補助費 19,000 216千元及短程車資6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830 3.委託辦理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4,170 制3,850千元。〈委辦費〉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 理計畫1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000千元 〉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法化 輔導計畫9,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6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203,3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助1,83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170千 元〉 04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 13,375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等相關業務所需 2000 業務費 5,875 通訊費58千元。 2009 通訊費 58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相關業務等所需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 專家學者審查出席費58千元。 2039 委辦費 5,231 3.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等相關業務,協 調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 規與舉辦分區座談檢討會、研訂原住民族傳 2072 國內旅費 112 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協助原轉會土 2084 短程車資 16 地調查小組等所需業務經費400千元。〈業 4000 獎補助費 7,500 務費〉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500 4.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 地小組相關業務所需經費5,231千元。〈委 辦費〉 5.業務督導、會勘、協調會、研習及檢討會等 所需國內旅費112千元及短程車資16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含繪製 部落山林文化地圖)7,5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 7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05,0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增進原住民居住品質。 1.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增進原住民居住品質。 2.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梁、擋土、排水設施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 2.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梁、擋土、排水設施 3.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作業。 等。 等。 3.改善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興建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 4.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3.改善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興建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 5.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 會所。 會所。 4.原住民族部落災害風險分類分級與安居策略,提升部落 畫。 4.原住民族部落災害風險分類分級與安居策略,提升部落 6.辦理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經費。 居住環境安全。 居住環境安全。 5.全面性盤點部落環境基本資料,規劃部落永續建設藍圖 5.全面性盤點部落環境基本資料,規劃部落永續建設藍圖 ,強化部落韌性。 ,強化部落韌性。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 132,496 公共建設處 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110年至113年)計畫, 2000 業務費 12,282 行政院109年8月17日院臺原字第1090023970號 2027 保險費 500 函同意,計畫總經費524,985千元,分4年辦理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110至112年度已編列392,489千元,本年度 2039 委辦費 11,272 編列132,496千元,包括: 1.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保險及公共意外責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 任保險等經費50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50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等專家學者出席費80 2084 短程車資 80 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24 3.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理、原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25 住民族住宅政策制度、資源整備之研究及推 3035 雜項設備費 199 動等經費11,272千元。〈委辦費〉 4000 獎補助費 119,790 4.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等業務協調、管控、彙報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5,609 及推動等工作100千元。〈業務費〉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4,181 5.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國內旅費250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督導及會議所需短程 車資80千元。 7.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整修、購置業務所需雜項 設備費用424千元。〈設備及投資〉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社會 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租原住民居住95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939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11千元(經常門)〉 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多元 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費3,5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2,000千元(經常門)〉 10.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住 宅57,500千元及修繕住宅57,500千元,共 計115,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3 ,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2,000千 7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05,0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資本門)〉 1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築文化風貌、原住 民社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改善等計 畫計34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7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70千元(資本 門)〉 02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742,662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畫經費 計畫所需通訊費400千元。 2000 業務費 27,662 2.協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2009 通訊費 400 計畫所需專家學者及工程查核委員出席費6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80 0千元。 2039 委辦費 15,800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規劃 2054 一般事務費 9,158 與輔導12,300千元。〈委辦費〉 2072 國內旅費 1,224 4.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計畫所需業務經費2,658千元。〈業務費〉 2084 短程車資 400 5.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4000 獎補助費 715,000 計畫所需國內旅費1,224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92,000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23,000 計畫所需短程車資400千元。 7.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原住民 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111年至114年) ,行政院110年3月26日院臺原字第11000082 78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3,100,000千元, 中央公務預算2,800,000千元,地方配合款3 00,000千元,分年辦理,111至112年度編列 1,205,575千元,本年度編列725,000千元, 其中補助直轄巿政府資本門92,000千元,各 縣市政府資本門623,000千元;辦理進度督 導、品質考核等所需一般事務費6,500千元 及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政策研究發展 業務3,500千元等。 03 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 499,889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所需通訊費29 2000 業務費 35,657 0千元。 2009 通訊費 290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專家學者出席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費200千元。 2039 委辦費 29,557 3.委託辦理天然災害重建行政管理作業5,930 千元。〈委辦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5,010 4.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規劃及協 2072 國內旅費 500 調作業9,300千元。〈委辦費〉 7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05,0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84 短程車資 100 5.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畫施工查 4000 獎補助費 464,232 核相關作業8,559千元。〈委辦費〉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7,500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資料電腦建檔1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16,732 0千元。 7.原住民族地區災害防救相關作業4,910千元 。 8.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業務所需國內旅費50 0千元。 9.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所需短程車資10 0千元。 10.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年至114年),110年 9月27日院臺原字第1100029028號函同意, 計畫總經費1,400,000千元,分年辦理,11 1至112年度編列508,116千元,本年度編列 470,000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規劃及協調 相關作業5,768千元。〈委辦費〉 (2)執行「部落永續建設藍圖規劃」、「強 化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及「提升部落 環境居住品質」計畫,共計464,232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7,500千元(經 常門2,500千元、資本門45,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416,732千元(經常 門29,732千元、資本門387,000千元)〉 04 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 230,000 公共建設處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 護及建置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 執行計畫,本年度編列170,000千元,包括 空間經費 : 2000 業務費 10,100 (1)委託辦理道路養護計畫、業務協調、管 2039 委辦費 10,100 控、彙報、推動等作業經費5,1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19,900 〈委辦費〉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1,924 (2)補助辦理計畫審查、彙整、年度經費執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77,976 行之督導、考核、提報年度督導考核計 畫及各季督導情形報告表、督導橋梁檢 測、提升養護作為之規劃及研究等作業 經費8,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4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460 千元〉 (3)補助辦理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156,4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8,884千 元(經常門5,365千元、資本門13,519千 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05,0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37,516千元( 經常門51,035千元、資本門86,481千元) 〉 2.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本年度編列60,000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計畫補助、審查評比作業原則 、規劃建置資訊整合系統、宣導及教育 訓練、工程查核及督導訪視等作業經費2 ,000千元。〈委辦費〉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友 善空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部落建 設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3,000千元 。〈委辦費〉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置都市原住民族公 共服務空間之綜合規劃相關作業等經費5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 經常門)〉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置友善空間(都市 聚會所、都市祭典場所、營造永續新家 園)經費5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20,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助30,000千元(資本門)〉 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8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預算金額 64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有效健全地方基本設施及業務之運作。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本設施及維 有效健全地方基本設施及業務之運作。 持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640,000 綜合規劃處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 4000 獎補助費 640,000 本設施及維持所需經費640,000千元,包括: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2,000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2,000千元(經常門40,3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578,000 0千元、資本門21,7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578,000千元(經常門375,700千元、資本 門202,300千元)。 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900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預算金額 2,10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之規定辦理。 補助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之規定辦理。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2,100,000 經濟發展處 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 4000 獎補助費 2,100,000 禁伐補償計畫經費2,100,00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100,000 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預備金,以應業務實際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以應業務實際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10,000 秘書室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之預備金。 6000 預備金 1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0 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1.推動民族教育、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推廣原住民族社會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民族終身學習環境。 教育及終身學習。 民族終身學習環境。 2.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復振原住民族文化。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 2.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復振原住民族文化。 3.促進族語的復振與發展,增加族語使用人口數,落實語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3.促進族語的復振與發展,增加族語使用人口數,落實語 4.辦理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 言權的實踐,厚實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型塑台灣成為 言權的實踐,厚實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型塑台灣成為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有關教育文化業務。 世界南島語研究中心。 世界南島語研究中心。 4.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6.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 4.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7.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憶建構6年計畫。 實現原住民族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實現原住民族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5.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8.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5.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6.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計畫。 6.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9.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興建計畫。 境。 境。 7.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及文化記憶;推動族群文史研究書 7.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及文化記憶;推動族群文史研究書 寫,構建原住民族主體史觀;培育文化人才,鼓勵文史 寫,構建原住民族主體史觀;培育文化人才,鼓勵文史 調研與技藝傳承發展。 調研與技藝傳承發展。 8.建構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豐富內涵及文化主體性,清楚 8.建構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豐富內涵及文化主體性,清楚 定位臺灣原住民族在世界文明史上的位置。 定位臺灣原住民族在世界文明史上的位置。 9.提高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與語言推廣效能。 9.提高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與語言推廣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 2,254,324 教育文化處 1.推動民族教育45,850千元,包括:業務費6, 2000 業務費 237,885 850千元,委辦費9,9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 2009 通訊費 500 0千元,獎補助費29,000千元。〈對直轄市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00 政府之補助8,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助16,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5,000千 元〉 2039 委辦費 74,880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5,85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50,900 業務費〉 2072 國內旅費 4,000 <1>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5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05 <2>召開民族教育業務研討會及中央與地 2084 短程車資 500 方聯繫會報50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100 <3>原住民族文化科教獎4,85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100 (2)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24,0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015,339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000千元,對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29,600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6,000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59,980 (3)推廣原住民族教育研究16,00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5,895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個案研 4035 對外之捐助 2,000 究及建置資料庫3,000千元。〈委辦費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72,864 2,9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261,000 <2>原住民族教育專書及刊物出版7,000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4,000 元。〈委辦費〉 <3>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研究5,00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推廣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交流及出版1,0 00千元。〈業務費〉 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140,830千 元,包括:業務費37,150千元,委辦費10,6 80千元,獎補助費93,000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10,600千元(經常門9,000千元、 資本門1,6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3 ,400千元(經常門30,750千元、資本門2,65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49,000千元(經常 門45,000千元、資本門4,000千元)〉 (1)知識建構64,680千元。 <1>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10, 680千元。〈委辦費〉 <2>補助建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系及內 容15,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經常門13,000千元、資本門2,000千元 )〉 <3>知識盤點與徵集2,000千元。〈業務費 〉 <4>知識集儲存與管理8,000千元。〈業務 費〉 <5>獎勵大學院校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研 究及教學活動29,000千元。〈對特種 基金之補助〉 (2)知識實踐62,400千元。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振與實踐20, 000千元。〈業務費10,0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7,000千元〉 <2>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組3,000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常門2,000 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 <3>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校課程模組2 ,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常 門1,0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 <4>研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融 入原住民族知識方案3,400千元。〈業 務費〉 <5>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及實驗階段)2 9,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 500千元(經常門5,000千元、資本門50 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3,500 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千元(經常門22,000千元、資本門1,50 0千元)〉 <6>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 程3,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100千元(經常門1,000千元、資本門 1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900 千元(經常門1,750千元、資本門150千 元)〉 <7>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域2,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 資本門),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000 千元(資本門)〉 (3)雲端服務13,750千元。〈業務費〉 <1>開發原住民族知識體系雲端應用服務5 ,750千元。 <2>建置原住民族知識地圖及素材應用整 合工具8,000千元。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377,800千元,包括:業 務費7,500千元,委辦費14,500千元,獎補 助費355,8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9 ,900千元(經常門8,900千元、資本門1,0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5,500千元(經 常門34,000千元、資本門1,500千元),對特 種基金之補助資本門9,0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6,4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261,000 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34,000千元〉 (1)辦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中心15,000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獎學金271,500千 元。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65,000千 元。〈委辦費4,000千元,對學生之獎 助61,000千元〉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 金、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199,000 千元。〈委辦費4,000千元,對學生之 獎助195,000千元〉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活津貼7,500 千元。〈業務費2,500千元,對學生之 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獎助5,000千元〉 (3)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建置人才資料 庫及個案研究36,500千元。〈委辦費6,5 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30,000千元〉 (4)補助大專校院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 心9,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資本 門〉 (5)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4,000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 (6)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12,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500千元( 經常門2,5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8,500千元(經常門7 ,000千元、資本門1,500千元)〉 (7)辦理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15,4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4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0,0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活動9,4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6,400千元〉 (9)開辦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及 多元文化教育課程5,000千元。〈業務費 〉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58,200千 元,包括:業務費7,000千元,委辦費5,800 千元,設備及投資1,000千元,獎補助費44, 4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0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0,0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9,400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會教育42,00 0千元。〈業務費7,000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15,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20,000千元〉 (2)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9,4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6,800 千元。〈委辦費5,800千元,設備及投資 1,000千元〉 5.推展南島民族有關教育及傳統競技交流5,50 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千元。〈國外旅費105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1,5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895 千元〉 (1)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流3,000千元。〈國 外旅費105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2,89 5千元〉 (2)世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1,000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辦理南島民族傳統競技交流1,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16,000千元。〈 委辦費14,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 000千元〉 (1)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雙育計畫2,0 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原住民國中、小學生遠距適性化課輔計 畫14,000千元。〈委辦費〉 7.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22,48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1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15,380千元〉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育補助及推廣1 3,280千元。 <1>辦理加強原住民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1 2,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 6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8,400 千元〉 <2>辦理原住民家庭及社會教育推廣活動1 ,28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9,200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體育、歲時祭儀 活動3,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1,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 000千元〉 <2>辦理僱用原住民族文化館駐館人員6,2 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5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700千元 〉 8.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行政院111年7月15 日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同意,本會所 需總經費7,284,322千元,分5年辦理,111 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至112年度編列2,781,365千元,本年度編列 1,432,300千元,包括:業務費104,400千元 ,委辦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1,307,9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9,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36,200千元(經常門18 3,000千元、資本門53,200千元),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89,000千元(經常門87,000千元、 資本門2,000千元),對國外之捐助2,000千 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01,700千元(經常門 843,350千元、資本門58,350千元)〉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多元傳習管 道191,400千元。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72,400千 元。〈業務費12,000千元,委辦費10,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4,0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6,400千 元(經常門33,500千元、資本門2,900 千元)〉 <2>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2,000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優化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功能推動 師培27,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 <4>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人才拔尖方案70,00 0千元。〈業務費10,000千元,對特種 基金之補助60,000千元(經常門58,000 千元、資本門2,000千元)〉 <5>應用數位科技推動族語傳習:辦理原 住民族語教學直播共學計畫20,000千 元。〈業務費〉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401,700千元。 <1>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補助計畫35,00 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語營隊8,00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3>補助民間團體推廣族語使用2,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102,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000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0,000千元 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5>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38,000千元 。〈委辦費1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8,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19,500千元〉 <6>原住民族語家庭獎勵計畫5,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對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 <7>推動教會營造族語生活環境104,000千 元。〈業務費10,0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94,000千元〉 <8>恢復原住民族傳統名制12,000千元。 〈業務費〉 <9>辦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活動及 訓練費補助21,000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6,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15,000千元〉 <10>辦理族語單詞、全國語文及本國語文 等競賽活動16,500千元。〈業務費8,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0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5,500千 元〉 <11>原住民族語說故事演講競賽20,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000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4,000千元 〉 <12>原住民族語詩歌合唱競賽5,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500千元〉 <13>學校鄉土原住民族歌謠比賽訓練參賽 補助1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3,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助7,000千元〉 <14>全國原住民族語原創流行音樂大獎暨 人才培訓計畫5,000千元。〈業務費 〉 <15>原住民族語母親及父親表揚活動7,20 0千元。〈業務費〉 <16>金曲獎原住民入圍交流會1,000千元 。〈業務費〉 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7>原住民族語、教育及文化推廣所需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0千元。〈 業務費〉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53,300千元。 <1>原住民族地區55公所及代表會族語同 步口譯環境建置計畫32,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資本門〉 <2>鼓勵恢復原住民族傳統地名及標示18, 3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資本 門〉 <3>推動公文族語書寫補助計畫2,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原住民族地名勘誤1,0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基礎47,20 0千元。 <1>原住民族語料採集14,0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補助2,0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5,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7,000千元〉 <2>原住民族語耆老請益座談5,200千元。 〈業務費〉 <3>辦理推動原住民族語研究、保存及出 版26,000千元。〈業務費4,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4,0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17,000千元〉 <4>捐補助辦理南島民族語言研究調查與 交流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5)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金會295,7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6,3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經常門270,700千元、資本門25,000千元 〉 (6)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4 43,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 5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常門4 09,650千元、資本門33,350千元〉 9.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及教育權利–捐助財 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9,000千元 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期(110年至113 年)計畫,行政院109年11月30日院臺原字 第1090036156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494,0 92千元,110至112年度已編357,728千元, 本年度編列136,36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經常門112,494千元、資本門23,870千 元〉 02 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430,682 教育文化處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推廣17,000千元。 2000 業務費 38,826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對各縣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市政府之補助5,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2039 委辦費 5,700 助11,0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30,102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評估與 相關維護3,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2072 國內旅費 1,000 補助〉 2078 國外旅費 1,024 (2)補助辦理進行傳統祭儀及文化活動14,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000 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8,000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對 4000 獎補助費 383,856 國內團體之捐助11,00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500 2.原住民族史觀建構與體現6,793千元。〈業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5,000 務費3,793千元,委辦費3,00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 (1)原住民族文獻史料保存推廣4,793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2,500 <1>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及翻譯、出版原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58,856 住民族重要文獻史料2,000千元。〈委 辦費〉 <2>出版原住民族文獻季刊及維運原住民 族文獻網站2,600千元。〈業務費〉 <3>召開原住民族文獻委員會193千元。〈 業務費〉 (2)文化記憶保存活化及原住民族文物調研2 ,000千元。〈委辦費1,000千元,業務費 1,000千元〉 3.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23,393千元,包括:業 務費4,193千元,委辦費2,700千元,獎補助 費16,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補助5,500 千元(經常門5,000千元、資本門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補助10,000千元(經常門9,000 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1,000千元〉 (1)原住民族文化及博物館人才培力4,000千 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業務費〉 (2)部落文史復振人才養成19,393千元。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15,700千元。 〈委辦費2,7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4,000千元(經常門3,500千元、資 本門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9 ,000千元(經常門8,000千元、資本門1 ,000千元)〉 <2>補助平埔族群辦理傳統祭典(儀)、文 化及傳統體育競技活動1,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2,5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 <4>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族事務小組會議1 93千元。〈業務費〉 4.辦理原住民族合唱團7,000千元。〈業務費 〉 5.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歷 史及和解小組調查研究計畫2,000千元。〈 業務費〉 6.辦理原住民族史觀、文化、藝術及太平洋藝 術節推廣與宣導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000千元。〈業務費〉 7.博物館、文化資產暨文獻參訪及考察交流58 0千元。〈國外旅費〉 (1)澳洲及紐西蘭國家博物館考察交流392千 元。 (2)日本文化資產保存參訪及考察交流188千 元。 8.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行 政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07991號 函同意,計畫總經費739,780千元,公務預 算負擔617,380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2 年已編列189,344千元,本年度編列36,718 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12,060千元,包括: (1)辦理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及交流4,500 千元。〈業務費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2,500千元〉 (2)辦理太平洋藝術節7,116千元。〈業務費 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2,685,0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3)辦理南島民族文化交流444千元。〈國外 旅費〉 <1>參與「第13屆太平洋藝術節」暨執行 「南島民族論壇」350千元。 <2>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訪視94千元。 9.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 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 興建經費346,85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資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約0 .45%,計1,56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0.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興建經費10,000千元 。〈業務費2,000千元,設備及投資8,000 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約0.3 8%,計38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1.原住民族山林服務政策3,000千元。 (1)出版原住民族山林文化影像智慧推廣教 育資料2,000千元。〈業務費〉 (2)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辦理山野教育課程1,0 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923,2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1.提升健保納保率;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照顧。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2.辦理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健康條件差距。 健康條件差距。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3.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4年計畫。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4.推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業務。 。 。 3.保障上萬個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 3.保障上萬個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 本安全與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 104,321 社會福利處 1.加強原住民族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29,199 2000 業務費 55,315 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00 (1)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5條規定,辦理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10 人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辦法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5 規定事項2,350千元。〈委辦費2,300千 元,業務費50千元〉 2039 委辦費 50,402 (2)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及委 2051 物品 100 託辦理原住民平均餘命低及影響健康因 2054 一般事務費 2,711 素之分析或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研究2,7 2072 國內旅費 640 50千元。〈委辦費2,500千元,業務費25 2078 國外旅費 234 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33 (3)辦理原住民族社區衛生保健服務相關工 3000 設備及投資 450 作395千元。〈業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450 (4)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結核病患 4000 獎補助費 48,556 補助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656 完治獎金及防制工作1,520千元。〈其他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8,480 補助及捐助〉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00 (5)參與泛太平洋區原住民醫療衛生會議494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20 千元。〈國外旅費94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400千元〉 (6)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5,5 11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00千 元)。〈委辦費4,800千元,業務費711千 元〉 (7)國內出差旅費150千元及短程車資29千元 。 (8)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民族長者高 齡友善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16,000千 元。〈委辦費〉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經費71,004千元 ,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 根計畫18,860千元。〈委辦費〉 (2)補助地方政府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 8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923,28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3,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 268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0,732千 元〉 (3)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管 理資訊系統620千元。〈委辦費410千元 ,業務費210千元〉 (4)優先培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專業人才─ 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1,5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 (5)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17,0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15,000千元,業務費500千元 〉 (6)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1,00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千元,對各縣市政 府之補助700千元,業務費100千元〉 (7)推動國民年金、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 社會福利獎勵及培訓教育工作1,000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00千元)。〈 業務費〉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 案3,2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 572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628千 元〉 (9)辦理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工 作1,690千元。〈委辦費1,500千元,業 務費190千元〉 (10)辦理南島民族交流─原住民族女性意見 領袖論壇交流2,140千元。〈委辦費2,0 00千元,國外旅費140千元〉 (11)辦理推動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 務500千元。〈業務費〉 (12)國內出差旅費490千元及短程車資4千元 。 3.原住民族就業服務經費4,118千元,包括: (1)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相關業務2,032 千元。〈委辦費〉 (2)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100千元。〈業務費〉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 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2,923,28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畫─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1,536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116千元,對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420千元〉 (4)辦理原住民就業服務資訊設備更新450千 元。 02 原住民健康保險及老年基本保 2,818,960 社會福利處 1.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 證年金 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健 4000 獎補助費 2,818,960 康保險費編列640,440千元。〈社會福利津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2,178,520 貼及濟助〉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40,440 2.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3條規定,老年基本保證 年金(原住民給付)編列2,178,520千元。〈 社會保險負擔〉 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900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預算金額 374,66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提供原住民族就業機會。 公益彩券回饋金挹注原住民族就業經費。 提供原住民族就業機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74,669 社會福利處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 4000 獎補助費 374,669 金辦理原住民族就業輔導經費374,669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74,669 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3703610200 5103610300 6303610400 3703610500 37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教育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推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89,173 120,944 2,685,006 2,923,281 169,126 203,320 1000 人事費 265,672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764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52,014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1,368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8 - - - - - 1030 獎金 35,267 - - - - - 1035 其他給與 3,344 - - - - - 1040 加班費 11,465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00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7,451 - - - - - 1055 保險 16,611 - - - - - 2000 業務費 20,872 107,631 276,711 55,315 70,631 22,114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 - - - - 2006 水電費 1,100 - - - 317 - 2009 通訊費 1,420 - 500 100 206 284 2018 資訊服務費 - 7,099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21 - 3,000 210 - - 2024 稅捐及規費 200 - - - - - 2027 保險費 90 - - - 20 - 2030 兼職費 - 200 - -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1,500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 162 5,000 885 160 214 2039 委辦費 - 76,002 80,580 50,402 57,151 14,581 2051 物品 761 - - 100 - -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67 20,631 181,002 2,711 11,783 5,99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8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 - - - 61 - 2072 國內旅費 180 310 5,000 640 488 873 2078 國外旅費 - 1,664 1,129 234 389 - 2084 短程車資 20 63 500 33 56 170 2093 特別費 1,179 - - - - - 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3703610200 5103610300 6303610400 3703610500 37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教育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推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7 6,014 9,100 450 618 58,750 3005 土地 - - - - - 58,75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957 - - - 563 -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 8,000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014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600 - 1,100 450 55 - 4000 獎補助費 72 7,299 2,399,195 2,867,516 97,877 122,456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32 136,100 6,656 - 10,186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32 374,980 38,480 2,054 64,335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4,4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156,895 - - - 4035 對外之捐助 - 4,975 4,500 - -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60 1,431,720 400 58,706 35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261,000 - - -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 - 2,178,520 - -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640,440 - - 4085 獎勵及慰問 72 -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00 34,000 3,020 37,117 43,500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3703610800 3703610900 6303610900 37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地區 經濟事業 就業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605,047 640,000 2,100,000 374,669 10,000 11,120,566 1000 人事費 - - - - - 265,672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6,76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152,01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21,36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1,288 1030 獎金 - - - - - 35,267 1035 其他給與 - - - - - 3,344 1040 加班費 - - - - - 11,465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 - 1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17,451 1055 保險 - - - - - 16,611 2000 業務費 85,701 - - - - 638,975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 - 200 2006 水電費 - - - - - 1,417 2009 通訊費 690 - - - - 3,200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 - 7,09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 - 4,531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 - 200 2027 保險費 500 - - - - 610 2030 兼職費 - - - - - 2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 - - - 1,5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0 - - - - 7,521 2039 委辦費 66,729 - - - - 345,445 2051 物品 - - - - - 861 2054 一般事務費 14,268 - - - - 250,05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5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 48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 112 2072 國內旅費 1,974 - - - - 9,465 2078 國外旅費 - - - - - 3,416 2084 短程車資 580 - - - - 1,422 2093 特別費 - - - - - 1,179 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3703610800 3703610900 6303610900 37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地區 經濟事業 就業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424 - - - - 77,913 3005 土地 - - - - - 58,75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25 - - - - 2,745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 - - - 8,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6,014 3035 雜項設備費 199 - - - - 2,404 4000 獎補助費 1,518,922 640,000 2,100,000 374,669 - 10,128,006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27,033 62,000 - - - 442,207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291,889 578,000 - - - 2,349,97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4,4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2,100,000 374,669 - 2,631,564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 - 9,47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1,492,221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261,000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 - - - 2,178,52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 - 640,440 4085 獎勵及慰問 - - - - - 7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118,137 6000 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96 本 頁 空 白 97 原住民族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265,672 638,975 7,974,421 - 民政支出 265,672 306,949 2,838,567 - 1 一般行政 265,672 20,872 72 - 2 綜合規劃發展 - 107,631 7,299 - 3 經濟發展業務 - 70,631 86,158 -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 22,114 122,456 - 5 公共建設業務 - 85,701 106,582 - 6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 - 416,000 - 7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 - 2,100,000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教育支出 - 276,711 1,893,669 - 9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 276,711 1,893,669 - 福利服務支出 - 55,315 3,242,185 - 10 社會服務推展 - 55,315 2,867,516 - 11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 - 374,669 - 98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0 8,889,068 - 77,913 2,153,585 - 2,231,498 11,120,566 10,000 3,421,188 - 68,363 1,648,059 - 1,716,422 5,137,610 - 286,616 - 2,557 - - 2,557 289,173 - 114,930 - 6,014 - - 6,014 120,944 - 156,789 - 618 11,719 - 12,337 169,126 用業務 - 144,570 - 58,750 - - 58,750 203,320 - 192,283 - 424 1,412,340 - 1,412,764 1,605,047 區 - 416,000 - - 224,000 - 224,000 640,000 濟事業 - 2,100,000 - - - - - 2,100,000 10,000 10,000 - - - - - 10,000 - 2,170,380 - 9,100 505,526 - 514,626 2,685,006 展 - 2,170,380 - 9,100 505,526 - 514,626 2,685,006 - 3,297,500 - 450 - - 450 3,297,950 - 2,922,831 - 450 - - 450 2,923,281 業 - 374,669 - - - - - 374,669 99 原住民族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58,750 2,745 8,000 -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58,750 2,745 - -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 1,957 - - 37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 - - - 37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 563 - - 37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58,750 - - - 37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 225 - - 37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 - - -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 - 8,000 - 5103610300 9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 - 8,000 -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 - - 63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 - - - 100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6,014 2,404 - - 2,153,585 2,231,498 - 6,014 854 - - 1,648,059 1,716,422 - - 600 - - - 2,557 - 6,014 - - - - 6,014 - - 55 - - 11,719 12,337 務 - - - - - - 58,750 - - 199 - - 1,412,340 1,412,764 - - - - - 224,000 224,000 - - 1,100 - - 505,526 514,626 - - 1,100 - - 505,526 514,626 - - 450 - - - 450 - - 450 - - - 450 101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76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52,01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1,368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8 六、獎金 35,267 七、其他給與 3,344 八、加班費 11,465 九、退休退職給付 10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7,451 十一、保險 16,61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65,672 102 本 頁 空 白 103 原住民族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197 197 - - - - - - 1 1 1 1 1 2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197 197 - - - - - - 1 1 1 1 1 2 , 動 ,5 , 預 列 編 編 人 編 , 編 104 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23 23 3 3 - - 226 227 254,207 249,985 4,2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3703610100 23 23 3 3 - - 226 227 254,207 249,985 4,222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一般行政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 辦理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法規業務推動 等工作,預計2人,預算編列金額1,5 00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 協助行政事務等工作,預計74人,預 算編列金額46,620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預計32人,預算編列 金額16,770千元。 (2)綜合規劃發展:預計8人,預算編 列金額6,350千元。 (3)經濟發展業務:預計5人,預算編 列金額3,600千元。 (4)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預計9人 ,預算編列金額6,300千元。 (5)公共建設業務:預計5人,預算編 列金額2,500千元。 (6)原住民族教育推展:預計13人, 預算編列金額10,000千元。 (7)社會服務推展:預計2人,預算編 列金額1,100千元。 105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6.05 2,491 1,668 30.60 51 51 0 ASC-537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0.60 51 51 0 ATJ-3987。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0.60 51 51 0 ATJ-3990。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0.60 51 51 0 ATJ-3991。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4.03 2,351 1,668 30.60 51 51 0 AKM-6582。 用車 合 計 8,340 255 255 0 106 本 頁 空 白 107 預算員額: 職員 197 人 技工 1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人 原住民族 法警 0 人 聘用 23 人 合計: 226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3人 工友 1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 9,715.70 - 55 1 12,400.80 - 二、機關宿舍 5 323.84 - - 4 396.76 - 1 首長宿舍 - - - 4 396.76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5 323.84 - - - - - 三、其他 9 6,421.93 54,898 - 1 190.96 - 合 計 16,461.47 54,898 55 12,988.52 - 108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22,116.50 - - 55 關宿舍 - - - - 720.60 - - - 長宿舍 - - - - 396.76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323.84 - - - 他 - - - - 6,612.89 - - - - - - - 29,449.99 - - 55 1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歲 入 科 目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2 0003000000 7 1200000000 行政院主管 其他收入 8 0003610000 90 12171000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374,669 國庫署 374,669 11 6303610900 1 1217100200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74,669 雜項收入 374,669 2 1217100210 其他雜項收入 374,669 110 本 頁 空 白 111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677,436 1.3703610200 - 464 綜合規劃發展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01 - 464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113 - 232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113 - 232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2.5103610300 - 559,13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推動民族教育 14 - 5,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13 -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13 - - 。 [3]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 113 - 5,000 研究。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15 - 84,750 知識體系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113 - 9,000 振與實踐。 2.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及實驗階段)。 3.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學校本位課程。 4.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域。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113 - 30,750 振與實踐。 2.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及實驗階段)。 3.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學校本位課程。 4.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域。 [3]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1.建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 113 - 45,000 112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3,037,196 - 502,300 1,211,209 合計 5,428,141 200 - - - - 1.3703610200 464 發展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 - - -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464 助直轄市政府 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 - - -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32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助各縣市政府 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 - - -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2]補助各縣市政府 232 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300 32,395 - 20,300 56,150 2.5103610300 667,975 教育推展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民族教育 24,000 - - - (1)推動民族教育 29,000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8,000 - - -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補助直轄市政府 8,000 。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16,000 - - -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6,000 。 助特種基金 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 - - - - 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 [3]補助特種基金 5,000 。 研究。 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 - 2,000 6,250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93,000 體系 知識體系 助直轄市政府 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 - 1,000 6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10,600 與實踐。 振與實踐。 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2.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實驗階段)。 及實驗階段)。 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3.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校本位課程。 學校本位課程。 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4.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 域。 助各縣市政府 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 - 1,000 1,65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33,400 與實踐。 振與實踐。 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2.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實驗階段)。 及實驗階段)。 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3.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校本位課程。 學校本位課程。 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4.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 域。 助特種基金 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 - - - 4,000 1.建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 [3]補助特種基金 49,000 113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系及內容。 2.辦理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 研究及教學活動。 3.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 組。 4.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 校課程模組。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6 - 42,9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113 - 8,900 。 2.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3.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辦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113 - 34,000 中心。 2.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 3.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4.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3]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13 - - 。 (4)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 17 - 35,000 身學習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113 - 15,000 會教育。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113 - 20,000 會教育。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8 - 349,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113 - 79,000 之多元傳習管道。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113 - 183,000 114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及內容。 系及內容。 理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 2.辦理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 究及教學活動。 研究及教學活動。 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 3.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 。 組。 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 4.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 課程模組。 校課程模組。 原住民族人才 - - - 11,500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54,400 助直轄市政府 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 - - 1,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9,900 。 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2.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3.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動。 活動。 助各縣市政府 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 - - 1,50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辦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35,500 心。 中心。 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2.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 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3.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4.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動。 活動。 助特種基金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 - 9,000 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3]補助特種基金 9,000 。 民族社會教育及終 - - - - (4)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35,000 習 身學習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 - - -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5,000 育。 會教育。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 - - -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2]補助各縣市政府 20,000 育。 會教育。 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 - 18,300 36,900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404,200 助直轄市政府 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79,000 多元傳習管道。 之多元傳習管道。 大族語推廣使用。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展基礎。 發展基礎。 助各縣市政府 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 - 18,300 34,900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2]補助各縣市政府 236,200 115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之多元傳習管道。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3]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 113 - 87,000 多元傳習管道。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19 - 2,000 計畫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 113 - 2,000 雙育計畫。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20 - 22,48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113 - 7,100 育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承。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113 - 15,380 育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承。 (8)推展南島民族教育交流 21 - -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南島民族傳統競技交流 113 - - 。 [2]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1.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流。 113 - - 2.世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 。 (9)山林服務政策 22 - 1,000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補助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辦理 113 - 1,000 山野教育課程。 (10)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23 - 17,000 憶建構6年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13 - 5,000 推廣-補助辦理進行傳統 祭儀及文化活動。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畫。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116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多元傳習管道。 之多元傳習管道。 大族語推廣使用。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展基礎。 發展基礎。 助特種基金 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 - - - 2,000 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 [3]補助特種基金 89,000 傳習管道。 多元傳習管道。 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 - - -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2,000 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 - - - - 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 [1]補助各縣市政府 2,000 計畫。 雙育計畫。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 - - -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22,480 助直轄市政府 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 - - -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1]補助直轄市政府 7,100 補助及推廣。 育補助及推廣。 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 承。 助各縣市政府 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 - - -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5,380 補助及推廣。 育補助及推廣。 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 承。 南島民族教育交流 5,395 - - - (8)推展南島民族教育交流 5,395 助各縣市政府 南島民族傳統競技交流 1,500 - - - 辦理南島民族傳統競技交流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500 。 助特種基金 島民族青年學生交流。 3,895 - - - 1.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流。 [2]補助特種基金 3,895 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 2.世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 。 服務政策 - - - - (9)山林服務政策 1,000 助特種基金 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辦理 - - - - 補助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辦理 [1]補助特種基金 1,000 教育課程。 山野教育課程。 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3,000 - - 1,500 (10)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21,500 構6年計畫 憶建構6年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000 - - 5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6,500 廣-補助辦理進行傳統 推廣-補助辦理進行傳統 儀及文化活動。 祭儀及文化活動。 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畫。 畫。 )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117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振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13 - 12,000 推廣: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 期調查研究評估與相 關維護。 (2)補助辦理進行傳統祭 儀及文化活動。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畫。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振計畫。 3.6303610400 - 28,636 社會服務推展 (1)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 24 - 23,000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13 - 2,268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13 - 20,732 。 (2)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25 - 9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113 - 20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113 - 700 (3)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26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13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13 - - (4)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31 - 4,736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113 - 2,688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113 - 2,048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118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振計畫。 振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2,000 - - 1,00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5,000 廣: 推廣: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 期調查研究評估與相 期調查研究評估與相 關維護。 關維護。 )補助辦理進行傳統祭 (2)補助辦理進行傳統祭 儀及文化活動。 儀及文化活動。 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 畫。 畫。 )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2)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 振計畫。 振計畫。 400 16,500 - - - 3.6303610400 45,136 推展 社會服務推展 原住民社工員(師 - - - - (1)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 23,000 )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 - - -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268 。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 - - -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20,732 。 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 - - - (2)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900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 - - -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1]補助直轄市政府 200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 - - -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2]補助各縣市政府 700 原住民急難救助 16,500 - - - (3)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6,500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急難救助。 1,500 - - -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500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急難救助。 15,000 - - -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5,000 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 - - - (4)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4,736 助直轄市政府 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 -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2,688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 助各縣市政府 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 - - -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2]補助各縣市政府 2,048 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119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 4.3703610500 - 1,335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03 - 1,335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 113 - 1,335 計畫。 5.3703610600 - 69,921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04 - 17,506 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13 - 1,100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13 - 12,006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13-113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 4,400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2)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05 - 34,915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113 - 4,256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業務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113 - 30,659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業務經費。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計畫 06 - 10,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13 - 3,000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輔導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13 - 7,000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輔導計畫。 120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 500 - - - 719 4.3703610500 2,054 業務 經濟發展業務 民族產業活動 - - - 719 (1)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2,054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 - - - 719 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 [1]補助各縣市政府 2,054 。 計畫。 600 9,000 - - - 5.3703610600 78,921 管理利用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 - - - (1)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17,506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 - - -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00 分割工作計畫。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 - - -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2,006 分割工作計畫。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助其他中央機關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 - - -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4,400 分割工作計畫。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 - - - (2)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34,915 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 - - -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4,256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務經費。 )業務經費。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 - - -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2]補助各縣市政府 30,659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務經費。 )業務經費。 民族土地地用計畫 9,000 - - -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計畫19,000 助直轄市政府 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830 - -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補助直轄市政府 4,830 處理計畫。 用處理計畫。 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化輔導計畫。 法化輔導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7,170 - -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4,170 處理計畫。 用處理計畫。 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化輔導計畫。 法化輔導計畫。 121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07 - 7,500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 113 - 7,500 業(含繪製部落山林文化地 圖)。 6.3703610700 - 17,950 公共建設業務 (1)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 08 - 4,450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辦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113 - 2,439 社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租原住民居住。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改善等計畫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辦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113 - 2,011 社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租原住民居住。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改善等計畫經費。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09 - - 改善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13 - - 改善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13 - - 122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民族傳統領域 - - - -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7,500 助各縣市政府 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 - - - -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 [1]補助各縣市政府 7,500 含繪製部落山林文化地 業(含繪製部落山林文化地 。 圖)。 700 88,632 - 482,000 930,340 6.3703610700 1,518,922 業務 公共建設業務 民族住宅四年二期 - - - 115,340 (1)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 119,790 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 - - 43,17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辦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45,609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社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原住民居住。 租原住民居住。 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 費。 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修繕住宅經費。 及修繕住宅經費。 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善等計畫經費。 改善等計畫經費。 助各縣市政府 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 - - 72,17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辦理建築物輔導、原住民 74,181 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社會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出 原住民居住。 租原住民居住。 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 費。 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修繕住宅經費。 及修繕住宅經費。 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善等計畫經費。 改善等計畫經費。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 - - 715,000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715,000 計畫 改善計畫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 - - 92,000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補助直轄市政府 92,000 計畫。 改善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 - - 623,000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2]補助各縣市政府 623,000 123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改善計畫。 (3)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0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3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3 - -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11 - 13,500 道路養護及族群主流化 友善公共空間建置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113 - 3,040 路養護經費。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113 - 10,460 路養護經費。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7.3703610800 - -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1)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12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3-113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 113 - - 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3-113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113 - - 市)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 8.37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1)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13 - -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113 - - 經費。 9.63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1)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0 - - [1]補助特種基金 113-113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原 113 - - 住民族就業輔導經費。 124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計畫。 改善計畫。 部落建設計畫 32,232 - 432,000 - (3)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464,232 助直轄市政府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2,500 - 45,000 -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47,500 助各縣市政府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29,732 - 387,000 -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416,732 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56,400 - 50,000 100,000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219,900 養護及族群主流化 道路養護及族群主流化 公共空間建置 友善公共空間建置 助直轄市政府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5,365 - 20,000 13,519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1]補助直轄市政府 41,924 養護經費。 路養護經費。 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共空間建置計畫。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助各縣市政府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51,035 - 30,000 86,481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77,976 養護經費。 路養護經費。 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共空間建置計畫。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800 416,000 - - 224,000 7.3703610800 640,000 民族地區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原住民族地區 416,000 - - 224,000 (1)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640,000 助直轄市政府 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40,300 - - 21,7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 [1]補助直轄市政府 62,000 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助各縣市政府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375,700 - - 202,3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2]補助各縣市政府 578,000 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市)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 900 2,100,000 - - - 8.3703610900 2,100,000 民族經濟事業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2,100,000 - - - (1)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2,100,000 計畫 助特種基金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2,100,000 - - -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2,100,000 。 經費。 900 374,669 - - - 9.6303610900 374,669 民族就業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原住民族就業 374,669 - - - (1)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74,669 助特種基金 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原 374,669 - - -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原 [1]補助特種基金 374,669 族就業輔導經費。 住民族就業輔導經費。 125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推動原住民族法制事務 02 113-113 民間團體 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 - 治事務。 [2]參與國際活動 05 113-113 民間團體 獎助團體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0 113-113 民間團體 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 - 育活動。 [2]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 11 113-113 民間團體 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等 - 學習 。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3 113-113 民間團體 1.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 2.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3.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 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4.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 化事業基金會。 [4]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及 14 113-113 民間團體 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 - 教育權利 事業基金會。 [5]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憶 15 113-113 民間團體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 建構6年計畫 推廣-補助辦理進行傳統 祭儀及文化活動。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部 落文史復振人才養成: (1)補助平埔族群辦理傳 統祭典(儀)、文化及 傳統體育競技活動。 [6]原住民族廣播電台 16 113-113 民間團體 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 - 期計畫。 [7]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 17 113-113 民間團體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 - 興建 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 會址興建計畫。 (3)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參與泛太平洋區原住民醫 25 113-113 民間團體 參與泛太平洋區原住民醫療 - 126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52,096 4,007,693 346,856 93,220 4,699,865 211,121 841,024 346,856 93,220 1,492,221 211,121 841,024 346,856 93,220 1,492,221 1,360 - - - 1,360 860 - - - 860 500 - - - 500 207,600 795,044 346,856 82,220 1,431,720 6,400 - - - 6,400 9,400 - - - 9,400 171,800 671,550 - 58,350 901,700 19,000 - - - 19,000 1,000 11,000 - - 12,000 - 112,494 - 23,870 136,364 - - 346,856 - 346,856 - 400 - - 400 - 400 - - 400 127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療衛生會議 衛生會議。 (4)37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 06 113-113 民間團體 1.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辦 - 年計畫 理百萬創業輔導計畫。 2.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音 樂產業媒合串聯:辦理音 樂產業產學合作計畫。 [2]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 07 113-113 民間團體 1.辦理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 - 展 -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 型及永續發展計畫-數位 翻轉原民事業。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 關計畫。 (5)3703610600 -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獎勵原住民族土地研究 08 113-113 民間團體 獎勵國內團體研究原住民族 - 土地。 2.對個人之捐助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1)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0 113-113 原住民學生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 - 學生助學金。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 學生獎助學金。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 活津貼。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1)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 22 113-113 原住民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3條規定 - 民給付) ,辦理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補助原住民健保費 23 113-113 原住民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 - 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實施要點」規定,補助原住 民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 128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126 45,580 - 11,000 58,706 - 23,000 - 11,000 34,000 2,126 22,580 - - 24,706 35 - - - 35 35 - - - 35 36,000 3,162,169 - - 3,198,169 - 261,000 - - 261,000 - 261,000 - - 261,000 - 261,000 - - 261,000 - 2,178,520 - - 2,178,520 - 2,178,520 - - 2,178,520 - 2,178,520 - - 2,178,520 - 640,440 - - 640,440 - 640,440 - - 640,440 - 640,440 - - 640,440 129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3610100 - 一般行政 [1]對個人之慰問 01 113-113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參與國際活動 05 113-113 原住民 獎助個人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0 113-113 原住民 1.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建 - 置人才資料庫及個案研究 。 2.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 (3)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結核病患完治獎金 20 113-113 原住民 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完治獎 - 金及防制工作等。 [2]培育社會福利專業人才 21 113-113 原住民 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 - 。 (4)37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 06 113-113 原住民 1.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部 - 年計畫 落旅遊疫後復甦:推動促 進部落觀光相關活動。 2.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生 活工藝連結時尚:媒合企 業運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 開發商品。 (5)3703610600 -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太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 09 113-113 民間團體 辦理太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 - 司地上物補償案 公司地上物補償案。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 對外之捐助 -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04 113-113 國外單位 1.捐助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維 - 運費用。 2.辦理南島區域部落社區及 130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36,000 82,137 - - 118,137 500 - - - 500 500 - - - 500 34,000 - - - 34,000 34,000 - - - 34,000 1,500 1,520 - - 3,020 - 1,520 - - 1,520 1,500 - - - 1,500 - 37,117 - - 37,117 - 37,117 - - 37,117 - 43,500 - - 43,500 - 43,500 - - 43,500 4,975 4,500 - - 9,475 4,975 4,500 - - 9,475 475 4,500 - - 4,975 475 4,500 - - 4,975 131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組織締結姊妹關係並簽署 合作備忘錄或協定等工作 。 (2)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3 113-113 國外單位 辦理南島民族語言研究調查 - 與交流。 [2]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 16 113-113 國外單位 辦理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 - 及交流。 132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4,500 - - - 4,500 2,000 - - - 2,000 2,500 - - - 2,500 1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6 174 3,416 12 169 2,962 考 察 5 67 1,398 5 59 1,353 視 察 - - - - - - 訪 問 3 19 278 2 19 265 開 會 8 88 1,740 5 91 1,344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34 本 頁 空 白 13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劃發展 無 01 地方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 智利 1.本會依據「95年度中央 113.02-113.02 7 3 國考察觀摩83 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 ,自95年度起,以每兩 年編列辦理地方政府原 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 察觀摩活動經費,屬本 會具延續性之重點國際 交流工作。 2.智利與我國同為多元族 群國家,在50年代制定 憲法,肯認境內原住民 族權益,曾於2001年設 立「歷史真相委員會」 ,完成「歷史真相委員 會與原住民新政報告書 」,並於2012年頒布諮 商同意權相關法令,鑒 於我國正進行諮商同意 權修法作業,擬規劃至 拉丁美洲進行考察,以 利推動相關法制作業。 族教育推 無 02 澳洲及紐西蘭國家博物館 澳洲及紐 1.本會為推動籌設國家級 113.11-113.11 8 2 考察交流活動70 西蘭 原住民族博物館(以下 簡稱原博館 )工作,預 計於113年前往紐西蘭 及澳洲進行博物館考察 、交流。 2.預計前往紐西蘭威靈頓 及澳洲坎培拉進行國家 級博物館及文化發展事 務考察。 (1)紐西蘭博物館 (Te Papa Tongarewa) 是紐西蘭的國家級 博物館,在紐西蘭 國立博物館法案推 動下,於1998年營 運。該館除在展覽 主題重視紐西蘭多 元族群的歷史文化 136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智利 族行政人員出 依據「95年度中央 240 209 40 489 綜合規劃發展 無 83 總預算案」之決議 95年度起,以每兩 列辦理地方政府原 族行政人員出國考 摩活動經費,屬本 延續性之重點國際 工作。 與我國同為多元族 家,在50年代制定 ,肯認境內原住民 益,曾於2001年設 歷史真相委員會」 成「歷史真相委員 原住民新政報告書 並於2012年頒布諮 意權相關法令,鑒 國正進行諮商同意 法作業,擬規劃至 美洲進行考察,以 動相關法制作業。 澳洲及紐 蘭國家博物館 為推動籌設國家級 140 152 100 392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西蘭 動70 民族博物館(以下 展 原博館 )工作,預 113年前往紐西蘭 洲進行博物館考察 流。 前往紐西蘭威靈頓 洲坎培拉進行國家 物館及文化發展事 察。 紐西蘭博物館 (Te apa Tongarewa) 是紐西蘭的國家級 博物館,在紐西蘭 國立博物館法案推 動下,於1998年營 運。該館除在展覽 主題重視紐西蘭多 元族群的歷史文化 137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的收藏與呈現外, 亦自2003年起代表 政府推動毛利族祖 先遺骸返還的研究 、協商與執行 (奧 堤羅雅「呼喚回歸 計畫」)。該館在推 動紐西蘭雙文化觀 的保存與呈現、去 殖民、原住民族文 化認同及文物返還 等工作上,在博物 館界具有重要的參 考意義。考察該館 行程,暫擬規劃以 工作坊方式進行觀 摩交流。 (2)澳洲坎培拉:預計 考察澳洲國家博物 館、澳洲國立美術 館及原住民族文化 遺產、文化設施等 。澳洲國家博物館 位於澳洲首都坎培 拉,該館以社會歷 史為主題,介紹澳 洲原住民歷史和文 化、歐洲移民的歷 史及澳洲人與環境 之間的互動。澳洲 國立美術館收藏大 量澳洲原住民和托 雷斯海峽島島民的 藝術作品,利用多 元展示方式推廣原 住民族藝術文化。 預計透過此次考察 ,進一步累積原住 民族博物館籌設相 關展示規劃發展資 訊。 138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的收藏與呈現外, 亦自2003年起代表 政府推動毛利族祖 先遺骸返還的研究 、協商與執行 (奧 堤羅雅「呼喚回歸 計畫」)。該館在推 動紐西蘭雙文化觀 的保存與呈現、去 殖民、原住民族文 化認同及文物返還 等工作上,在博物 館界具有重要的參 考意義。考察該館 行程,暫擬規劃以 工作坊方式進行觀 摩交流。 澳洲坎培拉:預計 考察澳洲國家博物 館、澳洲國立美術 館及原住民族文化 遺產、文化設施等 。澳洲國家博物館 位於澳洲首都坎培 拉,該館以社會歷 史為主題,介紹澳 洲原住民歷史和文 化、歐洲移民的歷 史及澳洲人與環境 之間的互動。澳洲 國立美術館收藏大 量澳洲原住民和托 雷斯海峽島島民的 藝術作品,利用多 元展示方式推廣原 住民族藝術文化。 預計透過此次考察 ,進一步累積原住 民族博物館籌設相 關展示規劃發展資 訊。 13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族教育推 無 03 日本參訪及考察交流80 日本 1.本會為推動原住民族文 113.08-113.08 5 2 化資產及各族吉拉雅山 、大武山、大霸尖山等 聖山登錄文化資產工作 ,預計前往日本進行文 化資產考察及交流。 2.日本多變的地貌及長達 千年以上的歷史,造就 豐碩的自然環境以及富 有意義的文化地景,更 有多處為揚名國際的世 界遺產。世界遺產總數 共達1,154件(文化遺產 897件,自然遺產218件 ,複合遺產39件),其 中日本的世界遺產佔25 件(文化遺產20件,自 然遺產5件)。 3.日本的文化財保護制度 ,一直是臺灣文化資產 制度學習的對象,為了 解日本文化財保護制度 涉及信仰者,包括有形 文化財範疇的建築、工 藝等,以及民俗文化財 範疇的相關文物與風俗 習慣;113年度規劃前 往日本古都京都的文化 財產(京都府、滋賀縣) 、日本富士山-信仰的 對象與藝術的源泉(靜 岡縣、山梨縣)、以北 海道、北東北地方為主 的繩文時代遺跡群(北 海道、青森縣、岩手縣 、秋田縣)等進行考察 交流。 務推展 無 04 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論 關島 配合南島民族論壇六年中 113.08-113.09 5 2 壇交流94 長期計畫,透過辦理原住 民族女性意見領袖論壇, 從中遴選原住民族女性優 140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日本 考察交流80 為推動原住民族文 60 78 50 188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產及各族吉拉雅山 展 武山、大霸尖山等 登錄文化資產工作 計前往日本進行文 產考察及交流。 多變的地貌及長達 以上的歷史,造就 的自然環境以及富 義的文化地景,更 處為揚名國際的世 產。世界遺產總數 1,154件(文化遺產 件,自然遺產218件 合遺產39件),其 本的世界遺產佔25 文化遺產20件,自 產5件)。 的文化財保護制度 直是臺灣文化資產 學習的對象,為了 本文化財保護制度 信仰者,包括有形 財範疇的建築、工 ,以及民俗文化財 的相關文物與風俗 ;113年度規劃前 本古都京都的文化 (京都府、滋賀縣) 本富士山-信仰的 與藝術的源泉(靜 、山梨縣)、以北 、北東北地方為主 文時代遺跡群(北 、青森縣、岩手縣 田縣)等進行考察 。 島民族論壇六年中 關島 性意見領袖論 40 80 20 140 社會服務推展 無 畫,透過辦理原住 性意見領袖論壇, 選原住民族女性優 14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秀人才至南島會員國進行 雙向交流,相互學習參訪 ,以提升原住民族女性參 與公共事務機會。 展業務 無 05 考察澳洲原住民族設計與 澳洲 1.本會自111年度起首度 113.09-113.09 5 2 企業合作模式70 推動「原住民族智慧創 作專用權媒合運用計畫 」,藉由媒合專業團隊 ,主動洽邀企業提案, 並鼓勵原住民族設計師 或文創業者運用傳智專 用權之文化元素進行設 計,與企業聯名開發, 彰顯原住民族的生活智 慧,創造原住民族新美 學 ,並促成跨界合作 ,開拓市場商機。 2.上開計畫為期2年,112 年可有初步成果;鑒於 澳洲國家原住民設計署 (National Aboriginal Design是一個為了媒 合促成原住民藝術家和 客戶之間合作關係而存 在的商業機構,期透過 本次考察讓本會參考其 他國家推動模式,精進 計畫效能。 3.依據「原住民族亮點產 業推升4年計畫」實施 策略三:以新創推升經 濟動能,本會積極推動 企業創新相關計畫以達 政策目標。 4.據「109年臺灣原住民 族企業狀況調查」統計 顯示,本國原住民族企 業資本額未滿100萬元 有 83.48%,全國企業 資本額未滿100萬元僅 占19.37%,顯示原住民 142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至南島會員國進行 流,相互學習參訪 升原住民族女性參 事務機會。 澳洲 住民族設計與 自111年度起首度 72 97 20 189 經濟發展業務 無 式70 「原住民族智慧創 用權媒合運用計畫 藉由媒合專業團隊 動洽邀企業提案, 勵原住民族設計師 創業者運用傳智專 之文化元素進行設 與企業聯名開發, 原住民族的生活智 創造原住民族新美 ,並促成跨界合作 拓市場商機。 計畫為期2年,112 有初步成果;鑒於 國家原住民設計署 ional Aboriginal ign是一個為了媒 成原住民藝術家和 之間合作關係而存 商業機構,期透過 考察讓本會參考其 家推動模式,精進 效能。 「原住民族亮點產 升4年計畫」實施 三:以新創推升經 能,本會積極推動 創新相關計畫以達 目標。 109年臺灣原住民 業狀況調查」統計 ,本國原住民族企 本額未滿100萬元 3.48%,全國企業 額未滿100萬元僅 .37%,顯示原住民 14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族企業以小型企業為主 ,在面對近年來世界經 濟情勢的劇烈變動下生 存較為不易。澳洲原住 民族商會(Indigenous Business Australia ( IBA) )所推動的計畫包 括提供澳洲原住民累積 資產的方法,把握主流 投資機會,創造企業生 機並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又我國於111年3月29 日加入「原住民族經濟 貿易合作協議」(Indi genous Peoples Econo mic and Trade Cooper ation Arrangement, I PETCA),與紐西蘭、 加拿大及澳洲共同成為 創始成員。本會前於10 8年舉辦「原住民族國 際經濟發展論壇」時曾 邀請澳洲原住民族商會 (Indigenous Business Australia (IBA) )主 席 Edward(Eddie) Fry 參與 ,分享食農創相 關議題,故期透過本次 拜訪 IBA主席 Edward( Eddie) Fry,了解 IBA 近期所推行之政策及成 果,及加入IPETCA後其 政策推行之方向與展望 ,作為本會扶植原住民 族企業及相關政策擬定 之參考。 二.訪問 劃發展 無 06 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年 夏威夷 1.本會為培育參加全球性 113.06-113.06 7 1 度重點計畫(南島青年國際 與區域性之原住民族國 事務人才培訓計畫)86 際會議人才,提供原住 民族國際事務學習之管 144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業以小型企業為主 面對近年來世界經 勢的劇烈變動下生 為不易。澳洲原住 商會(Indigenous ness Australia ( )所推動的計畫包 供澳洲原住民累積 的方法,把握主流 機會,創造企業生 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我國於111年3月29 入「原住民族經濟 合作協議」(Indi us Peoples Econo and Trade Cooper n Arrangement, I A),與紐西蘭、 大及澳洲共同成為 成員。本會前於10 舉辦「原住民族國 濟發展論壇」時曾 澳洲原住民族商會 igenous Business tralia (IBA) )主 dward(Eddie) Fry ,分享食農創相 題,故期透過本次 IBA主席 Edward( e) Fry,了解 IBA 所推行之政策及成 及加入IPETCA後其 推行之方向與展望 為本會扶植原住民 業及相關政策擬定 考。 為培育參加全球性 夏威夷 民族論壇」年 36 43 - 79 綜合規劃發展 無 域性之原住民族國 (南島青年國際 議人才,提供原住 訓計畫)86 國際事務學習之管 14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道,自92年起,每年辦 理國際事務人才培訓。 並自109年度舉辦國外 培訓課程,實地營造參 與國際會議或交流性質 之國際場域,建構實際 參與平臺,達到訓用合 一。 2.113年賡續辦理國外培 訓課程,為利出國計畫 執行綜效,擬整併納入 本會參與2024年太平洋 藝術節期間執行。 族教育推 無 07 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訪 擇2個南島 1.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南 113.02-113.04 5 1 視80 民族論壇 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會員國、 109年—114年)」辦理 地區 ,透過培訓南島民族社 區營造人才,輔以捐助 計畫推動南島民族社區 從文化、產業、生活等 面向發展可永續經營之 社區產業模式,帶動文 化傳承。 2.藉由臺灣模式之社區營 造成功經驗,整合南島 民族社區資源,並以專 家輔導機制協助社區推 動營造工作,逐步建構 南島民族永續發展環境 。 族教育推 無 08 辦理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 紐西蘭 1.為提供我國與南島各國 113.08-113.08 7 1 流86 有關原住民族議題發展 之交流機會。 2.將透過移地學習之方式 ,同時拜訪南太平洋大 學,提供臺灣原住民青 年,前往南島國家學習 之機會並進行文化交流 。 146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自92年起,每年辦 際事務人才培訓。 109年度舉辦國外 課程,實地營造參 際會議或交流性質 際場域,建構實際 平臺,達到訓用合 年賡續辦理國外培 程,為利出國計畫 綜效,擬整併納入 參與2024年太平洋 節期間執行。 擇2個南島 區總體營造訪 行政院核定之「南 50 34 10 94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民族論壇 族論壇六年計畫( 展 會員國、 年—114年)」辦理 地區 過培訓南島民族社 造人才,輔以捐助 推動南島民族社區 化、產業、生活等 發展可永續經營之 產業模式,帶動文 承。 臺灣模式之社區營 功經驗,整合南島 社區資源,並以專 導機制協助社區推 造工作,逐步建構 民族永續發展環境 紐西蘭 族青年學生交 供我國與南島各國 36 64 5 105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原住民族議題發展 展 流機會。 過移地學習之方式 時拜訪南太平洋大 提供臺灣原住民青 前往南島國家學習 會並進行文化交流 147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第10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紐西蘭 1.依據「臺紐經濟合作 6 2 72 111 第19章原住民族合作專章 協定」第19章原住民 協調會議 - 85 合作第2條第2項辦理 ─締約機關應透過協 調機關每年至少召開 1次會議。 2.依據上開規定並經本 會與紐西蘭毛利發展 部協調後,每年輪流 至雙方國家開會,11 1年度係於紐西蘭辦 理,按輪流舉辦會議 之原則,113年度預 定將前往紐西蘭召開 第10屆協調會議。 02 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年 夏威夷 1.依據107年南島民族 7 2 142 218 度重點計畫(執行委員會議 論壇─圓桌會議決議 ) - 83 ,每兩年辦理一次論 壇大會、每年召開一 次執行委員會。 2.為落實推動南島民族 論壇六年計畫,促進 各會員之參與,爰賡 續辦理年度執行委員 會議。 3.113年適逢太平洋藝 術節於夏威夷辦理, 又夏威夷為南島民族 論壇會員,依據輪流 於各會員國家地區召 開會議之原則,配合 組團參與太平洋藝術 節活動,113年亦配 合移至夏威夷辦理。 03 參與「第13屆太平洋藝術 夏威夷 1.太平洋藝術節於1965 7 2 72 118 節」暨執行南島民族論壇 年發展於斐濟藝術協 年度重點計畫 - 70 會,自1972年起,每 4年舉辦一次,本會 自2004年第9屆起參 與,並於2012年(索 148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10 193 綜合規劃發展 紐西蘭 111.11 4 84 - - - - 7 40 400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7 10 200 經濟發展業務 - - - - - - 14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羅門群島)、2016年 (關島)均組團出席 。嗣後再獲下屆主辦 單位(夏威夷)洽邀 參加2020年盛會,惟 因疫情順延至2024年 舉行。 2.為推動臺灣原住民族 與國際間的文化藝術 交流,提供具藝術創 作動機與知能之藝術 家作品發表平臺,又 透過平面、影像紀錄 、音樂及文學作品參 與四年一次的太平洋 藝術節的曝光及發表 ,呈現臺灣原住民族 豐沛的藝術創作能量 ,以文化外交推廣當 代臺灣原住民族藝術 創作之國際能見度。 04 參與「第13屆太平洋藝術 夏威夷 1.太平洋藝術節是由太 7 3 108 222 節」暨執行南島民族論壇 平洋共同體(Pacific 年度重點計畫 - 70 Community)所主辦 南太平洋區域4年一 度之重要藝術活動, 活動涵蓋表演藝術、 文學藝術展示、展覽 /展示視覺藝術、攝 影、雕刻、手工藝品 、藝術電影、編織、 紋身、工作坊、論壇 及研討會等範疇,參 與面向多元。 2.透過與各國藝文單位 或相關學術機構連結 ,加強臺灣原住民藝 術家對南島的想像與 認識,未來能有在學 術性展覽、研討、交 流等合作機會。 150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20 350 原住民族教育推 - - 展 - - - - 15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05 南島民族論壇工作小組會 帛琉 1.依據南島民族論壇六 5 1 20 44 議暨地方政府姊妹市合作 年計畫及南島民族論 交流計畫 - 83 壇章程,將成立相關 工作小組並定期召開 工作小組會議。 2.為賡續推動與南島語 族國家間官方、民間 組織及部落合作交流 ,預計每年規劃前往 南島民族論壇帛琉總 部,召開工作小組會 議,以研商下年度論 壇各項合作交流與計 畫。 3.另考量三地門鄉公所 前於110年與帛琉安 加爾州及恩切薩爾州 簽署姊妹市合作備忘 錄在案,為推動後續 交流,擬組團赴帛琉 執行相關合作計畫。 06 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 美國 1.聯合國原住民議題常 5 1 40 65 論壇 - 83 設論壇(UNPFII)為 全世界原住民族最大 的人權論壇,每年有 來自世界各地與原住 民族議題相關之各不 同領域的代表參與討 論,並就原住民族議 題向聯合國經濟和社 會理事會(ECOSOC) 提供專家意見和建議 ,也藉由ECOSOC的傳 達提供給聯合國各相 關計畫、基金和機構 以供決策參考之用。 2.我國原住民族權利發 展與聯合國原住民族 議題推動息息相關, 本會自91年起積極參 與該論壇,並將國際 152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10 74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5 20 125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15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社群之動態與經驗帶 回國內,因此得以在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 利宣言」通過前,將 其立法精神納入我國 於94年公布施行之「 原住民族基本法」, 顯見國際參與對於我 國原住民族權利建構 之重大影響。 3.本會除參與論壇之外 ,亦將配合出席駐紐 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 處因應該論壇所舉辦 之研討會,將我國推 展原住民族權利及政 策之相關經驗與各界 分享,提升臺灣原住 民族之國際參與及能 見度。 07 出席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祕魯 1.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6 2 160 104 作協議(IPETCA)之亞太經 作協議(IPETCA)係紐 濟合作(APEC)工作小組會 西蘭於110年藉由擔 議 - 85 任APEC主辦經濟體之 契機所發起倡議,係 國際間首部以原住民 族經貿議題為核心之 非拘束性多邊協議, 協議全文最終由我國 、紐西蘭、澳洲及加 拿大完成研商定稿, 並由紐西蘭於110年1 2月10日率先發布英 文文本在案。 2.依據上開協議規定, 為持續於亞太經濟合 作(APEC)領域倡議原 住民族經貿合作事務 ,每年度將於APEC領 袖峰會「經濟領袖會 議」期間(每年11旬 15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40 304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15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召開IPETCA工作小 組會議,出席層級為 各參與經濟體之部長 或資深官員層級長官 。 3.113年度APEC會議預 定將由祕魯擔任主辦 經濟體,本會爰依據 IPETCA協議之規定組 團赴祕魯參加會議。 08 參與太平洋區重要原住民 澳洲 1.本案擬獎助原住民醫 5 1 36 48 醫療衛生會議 - 43 療保健團體參與太平 洋區原住民醫療衛生 會議(我國為2014年 之主辦國),以論壇 的模式建立太平洋區 原住民醫療人員相互 扶持及經驗分享的平 臺,促進彼此面對原 住民部落健康問題的 挑戰時的應對能力, 達到國際學術交流與 合作之目的。 2.2024年泛太平洋醫學 年會(PRIDoC)暫定於 澳洲辦理,將俟泛太 平洋醫學年會(PRIDo C)公布相關活動期程 後,配合鼓勵族人投 稿論文並予以補助。 156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10 94 社會服務推展 加拿大 111.07 1 148 - - - - 157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74,993 644,054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269,108 317,913 - - 04 教育 5,000 271,711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885 54,430 - - 158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4,250,314 3,710,232 9,475 8,889,068 - 130,290 2,698,902 4,975 3,421,188 - 1,297,644 591,525 4,500 2,170,380 - 2,822,380 419,805 - 3,297,500 159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04 教育 - -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160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440,076 1,713,509 - 58,750 - 11,000 1,637,059 - 58,750 - 429,076 76,450 - - - - - - - - 161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2,745 8,000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2,745 - - 04 教育 - - 8,000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162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4,714 3,704 - 2,231,498 11,120,566 4,714 2,154 - 1,716,422 5,137,610 - 1,100 - 514,626 2,685,006 - 450 - 450 3,297,950 163 原住民族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南島民族論壇六 109-114 6.17 1.49 0.40 0.37 3.91 1.行政院108年3月19 年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080 007991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分別編於原民會 「綜合規劃發展」 、「經濟發展業務 」、「原住民族教 育推展」科目0.36 億元及文發中心「 藝術展演及文化推 廣業務」科目0.01 億元。 原住民族住宅四 110-113 5.25 2.60 1.33 1.32 - 1.行政院109年8月17 年二期(110至113 日院臺原字第1090 年)計畫 023970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1.32億 元。 建構原住民族智 110-113 2.26 1.02 0.64 0.60 - 1.行政院109年10月1 慧治理中長程計 2日院臺科會字第1 畫 090032090號函同 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綜合規劃 發展」0.60億元。 原住民族社會安 110-113 3.36 1.72 0.81 0.83 - 1.行政院110年4月14 全發展第4期4年 日院臺原第110000 計畫 8217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社會服務 推展」科目0.83億 元。 原住民族廣播電 110-113 4.94 2.22 1.36 1.36 - 1.行政院109年11月3 台設置第二期計 0日院臺原字第109 畫 0036156號函同意 。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族 教育推展」1.36億 元。 原住民族部落特 111-114 28.00 5.84 6.22 7.25 8.69 1.行政院110年3月26 色道路改善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08278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7.25億 元。 宜居部落建設計 111-114 14.00 1.98 3.10 4.70 4.22 1.行政院110年9月27 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29028號函同意。 164 原住民族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4.70億 元。 原住民族亮點產 111-114 5.20 1.16 1.20 1.23 1.61 1.行政院110年9月17 業推升4年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27933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經濟發展 業務」科目1.23億 元。 國家語言整體發 111-115 72.84 9.50 18.31 14.32 30.71 1.行政院111年7月15 展方案 日院臺文字第1110 021377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3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族 教育推展」14.32 億元。 165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45,445 合計 700 342,045 76,002 1.3703610200 - 76,002 綜合規劃發展 2,039 (1)辦理原住民族日活動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日活動。 - 2,039 57,600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 113-113 1.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中長程計畫 - 57,600 及行政資訊化 : (1)委託辦理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 理專管中心,進行規劃、監管 、協調、宣導工作。 (2)建置知識平台架構系統。 (3)建置原住民族基礎資料庫。 (4)辦理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 建置行政決策知識系統。 2.建構政府機關資訊系統弱點通報機 制(VANS)及端點威脅防禦系統。 1,120 (3)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113-113 1.出版原住民族法學期刊。 - 1,120 2.辦理原住民族法制發展計畫研究。 15,243 (4)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113-113 1.辦理基礎型會務結構: - 15,243 (1)辦理臺北秘書處維運費用。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官方中英文 網站及南島圖書資料庫維運與 更新。 (3)辦理執行委員會議。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 (1)辦理2024年南島民族論壇大會 。 (2)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 研究,以及南島區域圖書翻譯 出版等。 3.辦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事務人才 培訓。 4.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所需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80,580 2.5103610300 - 77,88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9,900 (1)推動民族教育 113-113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個案 - 9,900 研究及建置資料庫。 2.原住民族教育專書及刊物出版。 10,680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113-113 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 - 10,680 166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2,700 - - 合計 345,445 - - - 1.3703610200 76,002 綜合規劃發展 - - - (1)辦理原住民族日活動 2,039 程計畫 - - -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 57,600 及行政資訊化 智慧治 、監管 。 庫。 決策, 。 通報機 系統。 - - - (3)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1,120 研究。 - - - (4)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15,243 用。 中英文 維運與 壇大會 較政策 書翻譯 務人才 所需媒 2,700 - - 2.5103610300 80,58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個案 - - - (1)推動民族教育 9,900 版。 內容。 - - -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10,680 167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0,680 知識體系 14,500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13-113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 - 14,500 金、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 學金、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 3.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建置人才 資料庫及個案研究。 5,800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113-113 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 - 5,800 及終身學習 20,000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13-113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 - 20,000 2.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 14,000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113-113 原住民國中、小學生遠距適性化課輔 - 14,000 計畫 計畫。 5,700 (7)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113-113 1.原住民族史觀建構與體現: - 3,000 憶建構6年計畫 (1)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及翻譯、 出版原住民族重要文獻史料。 (2)臺灣原住民族文物調研。 2.文化人才培力與獎勵: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 50,402 3.6303610400 - 50,402 社會服務推展 2,300 (1)人體研究諮詢 113-113 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5條規定,辦 - 2,300 理人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 辦法規定事項。 2,500 (2)委託研究原住民族人口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及 - 2,500 及健康狀況統計年報 委託辦理原住民平均餘命低及影響健 康因素之分析或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 研究。 4,800 (3)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 113-113 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 - 4,800 復振計畫 。 16,000 (4)原住民族長者高齡友善 113-113 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民族長者 - 16,000 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 高齡友善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 19,270 (5)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113-113 1.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 - 19,270 導扎根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工 作管理資訊系統。 3,500 (6)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 113-113 1.辦理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 - 3,500 訓工作。 168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知識體系 生助學 - - -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4,500 究。 生獎助 研究。 置人才 中心。 - - -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5,800 及終身學習 。 - - -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20,000 化課輔 - - -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14,000 計畫 2,700 - - (7)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5,700 翻譯、 憶建構6年計畫 史料。 。 。 - - - 3.6303610400 50,402 社會服務推展 定,辦 - - - (1)人體研究諮詢 2,300 族同意 年報及 - - - (2)委託研究原住民族人口2,500 影響健 及健康狀況統計年報 等相關 振計畫 - - - (3)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 4,800 復振計畫 族長者 - - - (4)原住民族長者高齡友善 16,000 畫。 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 專業督 - - - (5)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19,270 社會工 人才培 - - - (6)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 3,500 169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3,500 2.辦理南島民族交流-原住民族女性 意見領袖論壇交流。 2,032 (7)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 113-113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4 - 2,032 及政策分析 條規定,定期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 查,及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役相關業務 。 57,151 4.3703610500 700 56,451 經濟發展業務 46,604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 113-113 1.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 46,604 4年計畫 (1)成立經濟智庫團隊及產業輔導 專案辦公室。 (2)辦理政策宣導及說明會。 2.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辦理金融投 資創新方案研究計畫。 3.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 (1)辦理百萬創業計畫。 (2)辦理企業體質診斷計畫。 (3)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 展論壇。 4.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部落旅遊疫 後復甦。 9,107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113-113 1.辦理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輔導小 700 8,407 事業發展 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 -數位翻轉原民事業。 2.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 業務勞務採購。 1,440 (3)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 113-113 1.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計畫合作交 - 1,440 及經貿交流 流經費。 2.辦理南島民族經貿交流經費。 14,581 5.3703610600 - 14,581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5,500 (1)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 - 5,500 系統 更新。 3,850 (2)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 113-113 委託辦理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 - 3,850 機制 管制機制。 5,231 (3)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 5,231 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 員會土地小組相關業務。 66,729 6.3703610700 - 66,729 公共建設業務 170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族女性 」第14 - - - (7)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 2,032 狀況調 及政策分析 關業務 - - - 4.3703610500 57,151 經濟發展業務 - - -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 46,604 業輔導 4年計畫 。 金融投 。 經濟發 旅遊疫 輔導小 - - -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 9,107 展計畫 事業發展 政管理 合作交 - - - (3)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 1,440 及經貿交流 。 - - - 5.3703610600 14,581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統維護 - - - (1)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 5,500 系統 地使用 - - - (2)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 3,850 機制 正義委 - - - (3)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5,231 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 - - - 6.3703610700 66,729 公共建設業務 171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66,729 11,272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13-113 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 - 11,272 理、原住民族住宅政策制度、資源整 備之研究及推動等經費。 15,800 (2)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 113-113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 - 15,800 規劃與輔導。 2.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政策研究發 展業務。 23,789 (3)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 113-113 1.辦理天然災害重建行政管理作業。 - 23,789 遷住調查、規劃及協調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規劃及協調作業。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 畫施工查核相關作業。 5,768 (4)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3-113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規劃及協調相 - 5,768 關作業。 5,100 (5)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113-113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 - 5,100 道路養護 計畫業務協調、管控、彙報、推動等 作業。 5,000 (6)原住民族建置族群主流 113-113 1.委託辦理計畫補助、審查評比作業 - 5,000 化友善公共空間 原則、規劃建置資訊整合系統、宣 導及教育訓練、工程查核及督導訪 視等作業經費。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 、友善空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 、部落建設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經費。 172 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維護管 - - -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1,272 資源整 協調、 - - - (2)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 15,800 研究發 作業。 - - - (3)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 23,789 遷住、 遷住調查、規劃及協調 工程計 協調相 - - - (4)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5,768 路養護 - - - (5)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5,100 推動等 道路養護 比作業 - - - (6)原住民族建置族群主流 5,000 統、宣 化友善公共空間 督導訪 境品質 宅業務 務宣導 1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算數 預計執行內容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2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8 00036100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34,469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12,569 2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4,569 1. 辦理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原住民族日活動相關媒 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630千元。 2. 辦理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建構原住 民族智慧治理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 1,566千元。 3. 辦理健全原住民族法制,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 義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170千元。 4. 辦理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203千元。 3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5,000 辦理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促進原住民族經濟 發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5,000千元。 5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3,000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建置族群主流化 友善公共空間,促進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友善空 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部落建設等媒體宣導製作、 託播及刊登等經費3,000千元。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20,800 9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20,800 1. 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 (1)辦理原住民族族語、教育及文化推廣相關媒體宣導 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0千元。 (2)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辦理媒 體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6,300千元。 (3)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媒體宣 導所需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2,500千元。 2. 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原住民族史觀、文 化、藝術及太平洋藝術節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 刊登等經費2,000千元。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1,100 10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1,100 辦理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 1. 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相關媒體宣導製 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600千元。 2. 推動國民年金、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社會福利獎勵 及培訓教育工作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 費400千元。 3. 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及刊登等經費100千元。 1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 依決議事項辦理。 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5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 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5%。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 委會防檢局、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 萬元以下機關)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 公司)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 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 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 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 範圍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 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 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300億元(扣除增資 台電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2%),另予補足。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50%,其中國家 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警政署及 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賦 1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 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 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調 查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 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 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行 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 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 會、立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 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 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 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 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 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 處、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1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 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 能研究所、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 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 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數位發展 部、數位產業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 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 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檔案管理 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 員會、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 計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 屬、僑務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 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 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 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1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5%,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 院、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選 部、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 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 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1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 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 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中區農業改良 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 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 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大 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 1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 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 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 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 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 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 1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 屬、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 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委 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 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 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 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 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 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0%。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 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6%,其 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 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 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 1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 所屬、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 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 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 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 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 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 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部、保險 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1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外,其餘統刪5%,其中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 所屬、建築研究所、財政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 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 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 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 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環 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科學園區管 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 外,其餘統刪4%,其中警政署及所 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 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111年度中央政 依決議事項辦理。 府總預算案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 中,應依立法院110年度主決議要求, 加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項 目。然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度總預算 編製作業手冊卻加碼,允許「臨時人員 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 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外之捐助」、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 1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助」預算項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顯見行政院主計 總處為讓政府單位可濫編政策行銷費 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為此,請行 政院要求各部會根據110年度立法院審 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列表編列所有 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三) 預算法第62條之1自100年1月26日公布 依決議事項辦理。 施行後,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 施政過度依賴網路宣傳,甚至成為攻擊 在野黨的政治工具。最近一次於110年 修正,特地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 確標示並揭示相關內容。行政院主計總 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預算書中應妥 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理金額 及預計執行內容。然實際情形僅能從預 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容,經費彙計 表也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式 分別預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 爰此,為有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 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經費內容, 要求自113年度預算書起,「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中,應詳細敘 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62條之1於110年6月9日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公布修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 運作現況,已多次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 則,然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皆為落實 政府政策,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 式,除透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 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外,尚有舉辦活 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傳 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法院審 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 「政策宣導」預算經費編列之全貌,爰 請研議自113年度起之單位預算書中, 應將非屬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 於「政策宣導」之預算經費,於「歲出 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 1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經費編列情形。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為明確,讓民眾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 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 全貌,爰要求自113年度起,行政院編 列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附表 中,應新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111年8月底掛牌成立,其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首年編制人員近600人中,竟有一半採 約聘僱制,居各部會之冠。數位發展部 表示,因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滿足多 元化人才進用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 聘用人員機制,聘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 及管理等相關領域背景專業人員。然此 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位發展部所需 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試科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力 需求進行盤點,導致數位發展部有一半 的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能獲取需要的 專業人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 員,平均月薪高達6萬多元,數位發展 部中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平均月 薪卻只有7萬多元,等同數位發展部讓 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家考試的公 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任公務 人員的薪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 制。爰此,考試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應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用制 度及薪資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 務需求及公平性。 (七) 民間團體於111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展部專責機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 果顯示超過半數受訪民眾對數位發展 部「完全不了解」或是「不太了解」, 而民眾期望專責機關成立後,可望加強 資安、數位隱私保護與加速數位法規完 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出加速資料治 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明確 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 服務法」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 1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的一籮筐。以數位中介服務法而言,其 主要精神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中介 和服務,以促進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 費民眾權益。 爰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就相關平台蒐集 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應意見,並由數位 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法機制及產業發 展相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務」委外服務,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 錄保存於機關內,進行事件分析、通報 與應變。 1.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 理服務」委外服務時,普遍採用廠商 提供之資料收集器,不論收集的資安 事件機敏程度,均回傳至廠商的監控 中心,在廠商的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 變、事件分析及追蹤。機關只能從遠 端監看平台畫面,被動收到資安預警 通報,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聯防阻 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於防護現 代資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 口。 2.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 服務中心於「政府資訊作業委外資安 參考指引」v6.3_1110830之報告,報 告中指出,廠商履約管理常見的缺失 包 括:(1)發 生 資 安 事 件 時隱匿不 報。(2)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 情形。由於機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 具備報表與分析功能,因此容易發生 以上2種缺失。 3. 機 關 應 將 資 料 收 集 器 提 升 為 具 備 SIEM功能之資安平台,以符合政府資 安政策要求。 4.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 服務中心之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 範,機關應完成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 1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理機制與惡意偵查或情蒐活動相關 情資,並持續維運及依主管機關指定 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 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 及其他情資通報。各機關應於收到惡 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 時,立即將情資自動轉為防禦策略, 在 防火牆、 IPS或 是 其 他 資安設備 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惡意連線, 進行零信任架構的安全防護。 6.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年規劃開放情資分享,完成主動 式防禦應用平台自動化效率精進。因 此,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 理服務」時,機關內的資通安全威脅 偵測管理系統必須要具備情資分享 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動式防禦應 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 落實資通安全威脅偵測機制,並將稽 核成效提報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07年完成建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置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編列 預算辦理系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等, 惟迄4年尚未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 惰失能浪費公帑。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 會徹查檢討已驗收案件,為何浪費民脂 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統而不作為, 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 依決議事項辦理。 執行委託研究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 之繳交,政府相關部門卻未全數要求需 進行原創性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案 以相似名稱或方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 斷進行重複性研究,恐造成國家預算之 浪費。爰要求,自112會計年度起,凡 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案,當報告 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舉證, 作為行政機關驗收參據。 1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畫,多以特別預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 預算支應,如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 畫特別預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而按 預算法第84條規定,符合國家經濟重大 變故情形,因應緊急需要得於未經立法 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部,然長此 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議卻已 分配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為 政府預算之背書人。爰要求行政院應於 3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 算,研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 並將研議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進新技術、政策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 的等原因,持續轉投資各領域事業,或 將原有國營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股 股權 比率降至 50% 以 下 而 轉 為民營 企 業;然因監督密度不若國營事業,亦衍 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3條第3項規定:「政府資本未超過50%, 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 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 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 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是以, 政府對於公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 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 與公司相關營運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 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率已為最大股 東,相關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股權優 勢,積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據 109年之統計顯示,公股比率逾四成之 加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台灣 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45.24%) 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 台糖業有限責任公司(公股40.0%); 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台灣糖業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灣花卉生 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股24.31%,若 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 1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34.16%),及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 司(公股28.80%)等事業,公股均為最 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 理,形成政府高額投資卻未實際參與公 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非官股派任之 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營 事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 事業營運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 鉅額投資卻乏相對應有之管理責任與 監督機制。查立法院於年度總預算案及 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各部會亦常須配 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主管投資事業 之書面報告等資料;另倘外界欲瞭解政 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各機關 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 公開資訊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 核與監督成效尚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 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揭露方 式容有再審酌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擬 訂定各部會官網應公開轉投資事業資 訊之一致標準,及建置整合資料庫之規 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俾減少資訊 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 依決議事項辦理。 遂行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 本會主管附屬單位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皆 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 未有投資相關情事。 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 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 持股逾20%之轉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事 業,於3個月內就投資效益評估等向立 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103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財政健全方案」,讓財政收支結構開 始逐年改善。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 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106 年度轉為賸餘,107至109年度歲入歲出 賸餘均逾千億元,110年度更高達2,978 億餘元,因「財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 18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宜,使得該年度債務全數未舉借。然民 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別預算方式大 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預算支出 的政務,隱藏於特別預算中,藉以製造 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從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表 (包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107 及108年度為賸餘外,其餘106、109及 110年度均為短絀,110年度短絀1,422 億元,111年度短絀更高達4,387億元。 又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1年 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111年度起 正式突破 6兆元,112年度更高達6兆 6,748億元以上,我國債務餘額迅速增 長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累增,國 債鐘訊息至111年8月底已增加為25.1 萬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重。另 依財政紀律法第13條規定,有關各級政 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 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 公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 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 歲出至119年度始有賸餘,亦即政府財 政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年度尚有8年, 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潛藏的巨大壓 力。我國經濟情勢在面臨俄烏戰爭、美 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策、國內外疫情持 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入執行 恐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 關應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 法等相關規定,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 總處提出加強債務控管計畫,以加速還 清債務,縮短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10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多仰賴特別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 畫、新式戰機採購預算、海空戰力提升 計畫等,以及近2年因COVID-19疫情影 響,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各項政策、計畫之 預算總額逾2兆元;而前述各特別預算 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提出,舉債金額 1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亦逾2兆元,無疑已為國家埋下財政崩 壞之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健全, 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提高債務還本比 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定還款 規劃,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蘭、威爾斯和紐西蘭組成的幸福經濟政 府 聯 盟 ( 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力擴大影響力,希 望 2040 年 前 促 成 全 球 各 地 經 濟 體 轉 型,放棄以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成 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制定能 提供優質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 境和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 成長持續攀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亦預測台灣GDP將超越日韓,成 為東亞第一,然而也明確指出我國經濟 高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產業。而近年 來,政府大肆宣揚國家整體經濟的發 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高物價及 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 活日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群網站 發布選後檢討文章,指出「執政的人, 常常看的是國家整體,尤其是在各項數 字所表現出來的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 力。 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虛實,與人民實際感 受的落差,確實是我們應該去檢討和檢 視的。」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 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社會相關指標, 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實 際感受,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 立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一波的金融風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 以至於準備踏入社會的和甫入職場的 新鮮人,因尚缺乏工作經驗,不但薪水 被壓低,其失業率更高於平均值。然我 國過去2年經濟成長率因國人的努力呈 現亮眼,雖值得肯定,但實際上原因是 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戰緣 1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 成長,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 高科技產業上,經濟成長的果實,無法 和多數勞工共享。我國勞工普遍感受薪 資多年沒有調漲,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 抵消。雖然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 薪資數據皆有調升,但更坐實經濟成長 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上櫃公司及 高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的年輕 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宣布自 112 年 起 , 調 整 基 本 工 資 至 每 月 2 萬 6,400元,但根據勞動部於109年所做的 「15-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 初次就業的平均薪資2萬7,687元,已經 與112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 且調查指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 徵時,並沒有提出薪資期望,顯示大環 境已經讓他們沒有更多的選擇。再加上 疫情影響、物價飆漲,薪水不漲的青年 勞工,處境更是雪上加霜,也近一步導 致消費不振、結婚生子意願大減。為長 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口結 構,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7)會期至 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 漲勞工薪資,促進婚生環境」列入報告。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通膨,皆為如何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 。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1年9月公 布的最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年前7 個 月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 CPI ) 平 均 3.17%,考量通膨因素後,實質經常性 薪資年減0.07%,顯示微薄的薪資已經 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消費者物 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111年8 月CPI雖從6月3.59%高峰降至2.66%,然 前一波上漲的物價卻已降不回來,民眾 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居高不下,形 同雙重打擊。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聯 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 物資物價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 大宗物資降稅實施期間將近1年,應全 1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面稽查各民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價指 數及大宗物資降稅而有調整銷售價 格,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 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民眾對於生活的 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各種名義禁止輸入,造成我國農民損 失。但因政府開拓國際市場成效有限, 最後甚至必須依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 系統進行農產品去化。然,營養午餐費 用係由家長出錢,實沒有配合政府去化 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凡學生營養午餐 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增加之 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補 貼,不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政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 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 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 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111年8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 前7個月,我國 進出 口 總額約為 5,474億美元。其中出口為2,899.7億 美元,貿易順差為327.2億美元,而 對大陸和香港的輸出則達1,131億美 元,占比高達39%,而111年前7個月, 我國對大陸和香港的貿易順差為 602.78億美元,這意味著如果不是大 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順差,台 灣111年前7個月將出現近285億美元 的貿易赤字。 2.其實如果從相關數據的檢視便可以 發現,近10年我國連年保持貿易順 差,其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香港。如 果沒有大陸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 自101年起都將保持逆差狀態,且規 模巨大。以110年為例,我國全年貿 易順差為648.85億美元,而大陸和香 港貢獻的順差為1,046.98億美元。如 扣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高達 398億美元。 1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 我國GDP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且一直 是GDP增長的重要拉動力,對大陸和 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 要作用。以111年第1季度數據為例, 我國GDP增長了3.91%,而其中3.88% 來自商品及勞務出口。在全球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的109年,出 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達88%, 若非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我 國經濟在109年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年8 月9日彭博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 家的觀點指出,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 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 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 往大陸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 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及人口結構日趨老化等問題,自78年起 陸續引進產業及社福移工,以紓解部分 產業基層勞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照 護負擔,惟近來台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 級,在台移工約近70萬人可能要求返回 母國。爰要求勞動部、經濟部、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 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國,分 別研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 業、事業、家庭看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 力缺口因應措施,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 告送立法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化,111年8月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 事演習,導彈穿越侵犯我國土領空,顯 示政治軍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火破 壞人民安居樂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 部針對國內電信通信及網路線路安 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代方案,於3個 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 依決議事項辦理。 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 1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 院各黨團與行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溝 通後,對於112年度各機關所編列之預 算案達成共識,並完成三讀程序後隨即 送請總統公布。然111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部,將 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 要求列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 立及片面更改立法院合議通過之決 議。爰要求各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 之非列為機密預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 關文件,若認為有改列為密件之必要, 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文書處理手冊 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 依決議事項辦理。 表中列有「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 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辦理情形報告表」,說明各單位辦理立 法院作成之相關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之結果。惟各單位對於預算凍 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方式不一。以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說明「本 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議 字第○○○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未 提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相關資訊,使外 界難以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 容、後續辦理結果及審議之過程。為便 利立法院工作同仁及民眾查詢相關報 告內容,爰要求行政院與各部會於112 年起向立法院所提出之預算案,應於前 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下事 項:1.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 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2.經立法院相關 委員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支之日 期。3.經立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 期與發文字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 依決議事項辦理。 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 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針對立法委員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行 政機關(構)擬具書面報告說明時,常 1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僅於辦理情形載明「本案相關書面報 告,業於○年○月○日以(發文字號) 函送立法院在案」。再從立法院議案系 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 僅有立法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 案之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使相關內 容不易查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處雖負 責彙整各行政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 上傳至議案系統,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 時處理為數眾多之書面報告。爰要求各 行政機關自112年度起,針對審議通過 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等議案 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函復原提 案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 立法院議事處及其他業務單位,以落實 預算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規定,政府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 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算書;行政院101 年2月7日院授主預字第1010100162A號 函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所 有預算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 上,以便民眾查閱。中央政府各主管機 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決算及主管決 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數主管 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 主管預算相關財務資訊情形,爰此,應 請行政院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應自113 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勸募活動,無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 捐贈,均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項 規定辦理,及依同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 2項規定 開立收據、 定期辦理公開徵 信、依指定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2 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 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之會計 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21條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貨幣性 資產補捐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依中央政 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19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 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 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並無 相關規定,以資依循辦理;為使政府各 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 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更臻 妥適,以達成充分揭露之目的,俾利國 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於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 政院應於3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 貨幣性資產補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 計業務處理相關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格因素,任意中止49至58台新聞頻道的 代理,造成機場、醫院、營區等場所看 不到完整的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聽 權利。爰要求政府各單位(如國防部、 交通部、教育部等)對公播系統代理業 者提出招標規格時,需要求其必需有49 至58台新聞台之代理,如不能滿足得由 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詐騙案件,政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 儘速研議虛擬貨幣之定性,並指定主管 機關與納管機制,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提出專案報告。 二、 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4 日以原民綜字第 1目「一般行政」編列2億8,192萬2千 1120013603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二、有關將都市原住民聚落土地增編為原住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民保留地之相關規定予以增訂,本會業 1.有鑑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 經邀集地方政府及跨部會通盤協調研 條第12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 商,納入「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 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 例」(草案)制定相關規範,後續將配合 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 大院黨團協商程序辦理,將有效達成原 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 住民族基本法第 20 條另以法律定之的目 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 標,且能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實務所遭遇 法律定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 問題。 第3項亦明定:「原住民族或原住民 三、有關將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報行政院函 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 送立法院,由於各族對於其自治區域、 19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 自治權限、自治組織、自治財政等各重 項,另以法律定之。」而蔡英文總統 要項目之規範側重面向均有所不同,現 於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時宣 階段將以分流立法方式推動自治,以深 示及承諾,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 基自治精神於各機關相關法令之中,另 重視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法 本會已啟動各族群原住民族自治意見徵 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且行政院於105 詢計畫,進一步瞭解其自治具體構想(含 年6月27日及7月6日於立法院司法及 自治範圍、權限、組織及財政等事項), 法制委員會書面報告及口頭報告均 並依其研擬執行策略,以逐步落實原住 承諾將於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106 民族自治。 年2月)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四、有關針對國家語言發展經費,會同教育 送至立法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夷將. 部修正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2 年度預算 拔路兒主委亦於105年在立法院做相 案編列情形,族語音樂比賽、族語影音 同之承諾。 育成、金曲獎族語入圍交流、族語公文、 然而至今原住民族委員會仍未將「原 族語標示、族語口譯、族語研究發展皆 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函報行政 涉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4 條規範「部 院審查後送至立法院,甚至於109年 落、社區教育」範疇,故《原住民族語 11月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住民 言發展法》第 19 條應編列之預算應列入 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進度專案報告 《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 11 條所定之比率。 書面資料,表示將以分流立法保障原 五、有關就原住民人口過半之平地原住民鄉 住民族土地權益,形同毀棄蔡英文總 鎮,其鄉鎮長限由平地原住民擔任,協 統對原住民族道歉時的承諾及行政 調內政部提出修法草案,地方制度法關 院對立法院的承諾。 於山地鄉及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 查非原住民族地區之原住民保留地 的限制規定有其歷史脈絡,且轄內原住 共5,483筆,其中基隆市Kihaw奇浩部 民及非原住民組成人口不一,考量涉及 落,係於民國80年,在未有憲法原住 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權重大變更,協調 民條款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時,行政院 請內政部進行法令執行評估,方能辦理。 郝柏村院長仍核定增編為原住民保 六、有關就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 留地以興建海濱國宅,以保障都市原 辦法進行研議修正,本會業已委託研 住民土地及居住權益。 究,以全盤檢視實務運作概況,彙整歷 是故,原住民族委員會既欲分流立法 年諮商同意個案窒礙難行、程序成本過 而不推動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 高或與原住民族現狀顯著不符之案例, 法」,則現有原住民保留地政策亦應 參照各國諮商同意法令,並廣泛徵詢原 保障都市原住民土地權益。爰凍結該 住民族社會及各界建議,尋求適宜之法 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將都市原 制途徑,作為本會修法評估之參據。 住民聚落土地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七、有關針對都市原住民發展經費,會同教 之相關規定予以增訂後,始得動支。 育部修正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2 年度預 2.有鑑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政 算案編列情形,查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 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 為「社會教育」之重要場域,原住民族 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 文化館具有研究及推廣原住民族文化、 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 凝聚文化認同之功能,為原住民族社會 之。」蔡總統之原住民族政策亦主 教育重要之一環,符合原住民族教育經 19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張:三、承認原住民族自主及自決權 費編列及支用辦法第 3 條第 2 款所支用 利,落實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承認原 範圍。 住民族的特殊地位,原住民族和國家 八、有關針對南島民族交流經費,會同教育 是準國與國的主權新夥伴關係。政府 部修正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2 年度預算 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 案編列情形,「南島民族祭典暨傳統競技 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 交流計畫」係體現跨文化之交流與對 基本法」,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 話,傳統競技交流亦為教育過程,也是 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意願,保障其平 跨文化教育成果之展現,使南島民族間 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 豐富多元的文化內涵相互學習,極具教 治。蔡總統並於105年8月1日對原住 育功能,符合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 民族道歉文中宣示:會加快腳步將原 支用辦法第 3 條第 4 款所支用範圍。 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 等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非常遺憾,蔡總統於105年宣示承諾 迄今已6年多,原住民族委員會仍未 將「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提報行政 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甚至於109年11 月4日原住民族委員會至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就「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進 度專案報告之書面資料,竟以原住民 族自治朝野難有共識及原民社會意 見分歧等作為藉口。 惟回顧原住民族正名歷程,執政黨與 在野黨間、政黨內部、社會各界甚至 原住民族群間,對於原住民族正名之 意見多元且分歧,分別有主張以台灣 族、台灣人、先住民、早住民、山地 人、原住民或維持使用山胞等稱之。 李登輝前總統並未以朝野、社會未有 共識而推拖原住民族正名,李前總統 多次聽取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及各界 就原住民正名之修憲意見,並於83年 4月11日在屏東原住民族文化會議致 詞時首度稱呼原住民;李前總統亦於 同年7月1日與當時原住民族運動領 袖見面,前述李前總統對原住民正名 之推動意志對83年7月28日的國民大 會修憲會議影響深遠。國民大會修憲 審查原住民正名條文時,朝野政黨各 有不同版本條文,當年國民黨國大代 表雖占絕對多數,首次表決時國民黨 19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國大代表所提原住民正名修憲條文 亦未通過。在國民黨國大代表所提之 原住民正名修憲條文重行表決時,國 民黨國大代表為貫徹李前總統修憲 正名原住民的決心,雖遭遇在野黨國 大代表以搶奪麥克風或議事槌、包圍 主席台等方式強烈阻撓重行表決,最 終以一票之差表決通過原住民正名 修憲條文,促成83年8月1日修憲公布 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 反觀原住民族委員會卻以共識尚未 凝聚為由,未將「原住民族自治法」 草案送行政院審查,顯然違反蔡總統 向原住民族道歉時的宣示及承諾。 故為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落實原住 民族基本法之規定,並確實執行蔡總 統之原住民族政策承諾,爰凍結該項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原住民族 基本法第4條,將「原住民族自治法」 草案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並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3.按「原住民族教育法」(以下簡稱原 教法)第11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預 算其比率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 關預算總額1.9%,並依需求逐年成 長;且該預算支用範圍,應以專屬原 住民一般教育、民族教育及其相關積 極扶助事項之經費為限;相關辦法由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 族主管機關定之。 次按「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 辦法」第3條:「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之支用範圍為:1.依原教法補助原住 民學生就學及公費留學所需之經 費。2.辦理原住民學生、師資、原住 民終身教育相關課程、活動或計畫, 及補助原住民非正規教育學習之經 費。3.對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民族 地區學校、機關(構)與團體及原住 民學生達一定比率之學校之補助、委 2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辦活動及計畫之經費。4.依原住民族 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實施民族知識教 育所需之經費。5.專為原住民族辦理 之原住民族教育計畫及事項之經 費。6.其他優於非原住民族之原住民 族教育相關措施。」 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112年度預算編 列情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列「國家 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編列18億2,737 萬 2千元, 占教 育 部主 管 預算比 率 0.06%。 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經費部 分項目非屬原住民族教育法所明定 之事項,例如:全國原住民族語原創 流行音樂大獎暨人才培育計畫、原住 民族語言影視音樂創新育成補助、製 播原住民族語媒體節目、金曲獎原住 民入圍交流會、推動公文族語書寫補 助計畫、原住民族地方通行語及傳統 名稱表示補助計畫、原住民族地名勘 誤、原住民地區55公所及代表會族語 同步口譯環境建置計畫、原住民族16 族鄉鎮市區族語標示示範計畫、厚植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基礎(含捐 補助辦理南島民族語言研究調查與 交流)等均屬於「原住民族語言發展 法」第19條應編列之預算,不應列入 原教法第11條所定之比率。 為使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情形合 於原教法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專屬原 住民教育之意旨,爰凍結該項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修正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112年度預算案 編列情形」,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有鑑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12項前段規定:「國家應依民族 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 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 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 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 20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法律定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 亦明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 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 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 項,另以法律定之。」而蔡英文總統 於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時宣 示並承諾,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 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 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基此,原住民 族委員會應儘速將「原住民族自治 法」送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 但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9年11月4日 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原住民族自 治法」立法進度專案報告之書面資 料,竟稱我國多項制度如:保障中央 地方各級民意代表之原住民席次及 山地鄉(區)長限由山地原住民擔任 等制度,已包含原住民族自治精神而 逐步實質落實民族自治。 查山地鄉(區)長限由山地原住民擔 任制度,係國民政府於民國41年訂定 「臺灣省各縣市鄉鎮區縣轄市長選 舉罷免規程」即開始辦理;原住民立 法委員選舉於民國61年就以「動員戡 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 名額選舉辦法」施行;縣(市)議員 之原住民族保障席次,民國39年的 「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即訂定;鄉(鎮、市)代表保障原住 民的席次,始在民國56年於「臺灣省 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織規程」 明定;直轄市議員則於民國83年行政 院修正「臺北市議會組織規程」及「高 雄市議會組織規程」,增訂原住民議 員名額。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上開國民 政府時期即施行之制度稱已逐步實 質落實原住民族自治,事實上並無任 何具體推動,顯有怠惰。 既然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國民政府 時期即推行之山地鄉鄉長係實質落 實原住民族自治,則平地原住民鄉鎮 20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也應落實民族自治,爰凍結該項預 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人口 過半之平地原住民鄉鎮,其鄉鎮長限 由平地原住民擔任,協調內政部提出 修法草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有鑑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 揭原住民族或部落享有諮商、同意或 參與的權利,係奠基於部落之自主地 位,故召開部落會議的時間、地點及 進程等,則應尊重部落意願。惟原住 民族委員會訂定之「諮商取得原住民 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以下簡稱諮 商同意辦法)施行至今,爭議屢見、 非無疑慮,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 1509號(卡大地布光電案)判決意 旨,諮商同意辦法第15條為例,規定 「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自收受 同意事項之通知,逾二個月未召集部 落會議時,申請人得申請關係部落所 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代行召 集。但該公所為申請人時,應轉請直 轄市、縣(市)政府代行召集;該公 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同為申請 人時,應轉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代行召集」,上開行政機關得代行召 集部落會議規定,既未能尊重部落, 更明顯不利於部落的自主地位。 判決意旨亦指出諮商同意辦法第2條 第2款、第5款及第6款規定僅以戶籍 設立為行使同意權之依據,意即於部 落內設籍之個別原住民,無論其是否 為外族或其他部落即可投票。上開規 定以「地」認定部落成員,而未就尊 重部落歷史沿革及傳統制度、部落傳 統組織,將產生部落自主意識稀釋之 疑慮。 故為保障原住民族及部落諮商同意 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就「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 20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參與辦法」進行研議修正,並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6.按「原住民族教育法」(以下簡稱原 教法)第11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預 算其比率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 關預算總額1.9%,並依需求逐年成 長;且該預算支用範圍,應以專屬原 住民一般教育、民族教育及其相關積 極扶助事項之經費為限;相關辦法由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 族主管機關定之。 次按「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 辦法」第3條:「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之支用範圍為:一、依原教法補助原 住民學生就學及公費留學所需之經 費。二、辦理原住民學生、師資、原 住民終身教育相關課程、活動或計 畫,及補助原住民非正規教育學習之 經費。三、對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 民族地區學校、機關(構)與團體及 原住民學生達一定比率之學校之補 助、委辦活動及計畫之經費。四、依 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實施民 族知識教育所需之經費。五、專為原 住民族辦理之原住民族教育計畫及 事項之經費。六、其他優於非原住民 族之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措施。」 惟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所列之「都市原 住民族發展計畫」是項經費部分用於 非專屬原住民族教育項目,如「補助 辦理原住民族文化、體育、歲時祭儀 活動」、「補助辦理僱用原住民族文 化館駐館人員」等非屬原教法第11條 所定之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支用範 圍,不應列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之比 率。 為使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情形合 於原教法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專屬原 住民教育之意旨,爰凍結該項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修正 20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112年度預算案 編列情形」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7.按「原住民族教育法」(以下簡稱原 教法)第11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預 算其比率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 關預算總額1.9%,並依需求逐年成 長;且該預算支用範圍,應以專屬原 住民一般教育、民族教育及其相關積 極扶助事項之經費為限;相關辦法由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 族主管機關定之。 次按「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 辦法」第3條:「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之支用範圍為:一、依原教法補助原 住民學生就學及公費留學所需之經 費。二、辦理原住民學生、師資、原 住民終身教育相關課程、活動或計 畫,及補助原住民非正規教育學習之 經費。三、對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 民族地區學校、機關(構)與團體及 原住民學生達一定比率之學校之補 助、委辦活動及計畫之經費。四、依 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實施民 族知識教育所需之經費。五、專為原 住民族辦理之原住民族教育計畫及 事項之經費。六、其他優於非原住民 族之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措施。」 惟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所列之「推展南 島民族有關教育及傳統競技交流」經 費,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南島民族論壇 六年計畫執行之項目,該計畫目的係 辦理我國原住民族與國際原住民族 交流,非屬原教法第11條所定之原住 民族教育經費支用範圍,不應列入原 住民族教育經費之比率。 為使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情形合 於原教法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專屬原 住民教育之意旨,爰凍結該項預算,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修正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112年度預算案 20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編列情形」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4 日以原民綜字第 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萬 1120017633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二、辦理情形說明: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本會 112 年度於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 1.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經費項下編列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年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計畫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107 萬 萬4千元,其中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 元,主要係辦理南島民族論壇項下相關 年計畫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工作計畫之媒體宣傳業務,俾持續提升 107萬元。此計畫為109年至114年, 該論壇於臺灣社會及國際社群之能見 惟 112 年 度 以前 並 未 編 列 媒 體 宣 傳 度。 費,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二)本會 112 年度於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經費項下編列捐助南島民族論壇總部 報告後,始得動支。 維運費用 450 萬元,支用範圍包括論壇 2.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總部設置於帛琉之人事費、水電費、通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訊費、行政工作維持及業務費等。 萬4千元,其中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維 (三)為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維護原住民 運費用450萬元,而此費用是為對外 族生命財產安全及傳統文化慣習,本會 之捐助,應詳細說明南島民族論壇總 賡續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 部維運現狀,目前會員數以及其他會 稱法扶會)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 員是否有也有相關捐助費用。爰凍結 案」 ,111 年度為擴大宣導效益,已結合 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南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於電視媒 島民族論壇總部維運費用之捐助狀 體、廣播媒體加強宣導法律服務相關議 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題,112 年度將賡續辦理宣導工作。 告後,始得動支。 (四)本會業已研訂「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 3.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辦法」 ,並於 112 年 6 月 12 日以本會原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民教字第 1120025241 號令訂定發布全 萬4千元,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 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在案。 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五)本會業已完成「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 鑑於原鄉存在極高的法律需求,且國 性知識保護條例」草案研擬、法案及性 民法官新制將於112年實施,並考量 別影響評估及法案人權影響評估等前 原鄉法律資源欠缺,交通不易,原住 置作業,將依規定辦理後續法制程序。 民族委員會應結合司法院、財團法人 (六)112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經費編 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原住民族文化事 列 2,778 萬元整,主要推動原住民族國 業基金會製播相關法律宣導,藉由原 際交流及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 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整合電視媒 畫。綜觀 111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鑒於 體、廣播媒體,除致力文化、藝術業 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各國陸續開放邊 務上,更不可忽略公益之目的,以利 境並取消邊境管制,本會國際交流情形 原民就近使用法律扶助資源及瞭解 已回復常軌,預見 112 年相關業務成果 20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司法制度。 將更勝疫情前水準。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歲出預 算「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萬 4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 委員會積極跨部會研議相關媒體法 律宣導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萬4千元,業務包含推動原住民族政 策法規、制度。惟查,原住民族語言 發展獎勵辦法已於111年3月15日發 布施行,惟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法至111年10月底尚未發布施行。 為實現歷史正義,促進原住民族語言 之保存與發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 使用及傳承,特制定「原住民族語言 發展法」。同法第28條規定:「中央 主管機關應補助與獎勵原住民族語 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其補助及獎 勵對象、基準、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 法已於111年3月15日發布施行,惟原 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至111年10 月底尚未發布施行。 原住民族語言屬國家語言之一,相關 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允應儘速 規劃相關補助辦法,以促進語言發展 與文化傳承,俾利民族自決之提升。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針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檢討延宕之因應與未來規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5.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萬4千元,其中「健全原住民族法制 經費」編列1,821萬元,以推動、研 訂相關原住民族法制及研究。 據查公布施行於民國94年之原住民 20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族基本法第十三條明文規定:「政府 對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知識 及智慧創作,應予保護,並促進其發 展;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而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早於96年12月26日就已制定公布,惟 有關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 保護之相關法制尚待發展。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歲出預 算「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萬 4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 委員會提出健全原住民族傳統生物 多樣性知識保護法制規劃,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6.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 萬4千元,其中「推展原住民族國際 事務經費」之「業務費」原列2,344 萬6千元。為推動新南向政策,自109 年至114年,推動「南島民族論壇六 年計畫」,論壇共有14會員及1觀察 員。南島民族論壇以南島語族在語言 及文化上之特殊連結為核心,109年3 月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計畫 內有關互訪交流及參與或主辦相關 國際會議案多有影響,我國與南島民 族會員國交流人數不若以往。 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待疫情趨緩後 積極推展,並研擬改善策略,擴大南 島民族間語言與文化交流,爰凍結該 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以書面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可動支。 (三)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6 日以原民經字第 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7,292萬7 112001530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二、有關成立產業輔導專案辦公室及經濟智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庫團隊 1 節: 1.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一)本會於 111 年度起辦理「企業創新創業 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7,292 輔導計畫」,並成立產業輔導專案辦公 20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萬7千元,其中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室及經濟智庫團隊,其相關工作包括: 編列1,047萬6千元。此計畫為原住民 1.產業輔導專案辦公室:規劃並擬訂各 族亮點產業推升之四年計畫之一,計 項作業規範、執行策略、資源盤點及 畫年度自111年至114年,惟於111年 管考機制,提供輔導諮詢服務、計畫 度預算已編列成立經濟智庫團隊及 管控及幕僚作業等。 產業輔導專案辦公室490萬1千元,而 2.經濟智庫團隊:熟悉原住民族企業發 112年度預算再編列成立經濟智庫團 展狀況,輔導原住民族企業、探詢潛 隊及產業輔導專案辦公室預算599萬 在原住民族企業,俾依各計畫實際需 2千元,此經濟智庫團隊及辦公室之 求提供專業資源協助。 成立進度應具體說明,尚未建立完成 (二)在培育原住民族新創企業及原住民族 或是已建立僅維運?另111年度預算 產業所需人才過程中,專案辦公室提供 編列辦理經濟狀況調查委託研究及 完整幕僚作業,經濟智庫團隊手把手輔 政策研究分析95萬元,於112年度並 導培育,故 112 年仍編列相關預算。 未編列,是否已研究完成?研究成果 三、就 112 年度並未編列經濟狀況調查委託 為何,運用在哪裡?而辦理政策宣導 研究及政策研究分析 1 節: 及說明會448萬4千元,為撙節支出, (一)本會自 91 年首次進行「臺灣原住民經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濟狀況調查」 ,並自 95 年起定期辦理前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年度(每 4 年一次)經濟狀況調查, 後,始得動支。 並出版相關調查報告,故循例在 111 年 2.有鑑於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 第 4 季辦理「110 年度臺灣原住民族經 預算案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原住 濟狀況調查」作業,於 112 年 6 月出版。 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編列1 (二)另有關政策研究分析部分,為有效串聯 億2,360萬7千元,其中有關新創推升 各原住民族企業間之資源,提升原住民 經濟動能編列4,365萬7千元,預算書 族企業競爭優勢,優化企業經營體質, 中僅提及「辦理精實創新輔導計畫、 俾促進及強化原住民族產業之發展,爰 企業體質診斷計畫、辦理企業領袖班 委請經濟智庫團隊及產業輔導專案辦 及國際經濟發展論壇」等文字,並未 公室研擬如何落實「串聯企業領袖資源 具體說明方案及政策規劃內容,恐無 共享」及「創建全方位企業生態圈」 (含 法達成推動新創事業輔導體系之效 如何拓展國外市場)之精進計畫,作為 果。 後續本會制定原住民族經濟政策之施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政參據。 員會就「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 (三)鑒於經濟狀況調查及政策研究分析係 計畫之短中長期規劃各具體達成績 每 4 年辦理 1 次,並非每年辦理,故 112 效目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本會自 103 年起辦理第一期經發 4 年計 3.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畫(103 年至 106 年)及第二期經發 4 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7,292 年計畫(107 年至 110 年),在前兩期的 萬7千元,其中「原住民族亮點產業 基礎之下,由點、線、面地連結到制度 推升4年計畫」原列1億2,360萬7千 建立,本期本計畫將原住民族產業致力 元,係延續「原住民族經濟發展4年 朝向網狀生態系統發展,也可接軌國際 計畫(107-110年度)」之新計畫, 趨勢,並對接在地需要。找到各原住民 2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億2,360萬7 族產業、企業、單位間之銜接關鍵,使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806萬8千元,惟 其產生人流、金流、物流、資訊流動, 本計畫多為委辦費及獎補助費,原住 並在智慧科技與環境永續的帶動下,加 民族委員會在原有施政基礎上,應持 速原住民族產業轉型。 續積極提高原住民族經濟事業體營 五、有關本計畫中有關新創推升經濟動能 1 收或產值成長等績效指標,建請原住 節,政策規劃內容及辦理情形如下: 民族委員會據此擘劃相關子計畫政 (一)為因應未來經濟環境及產業結構變遷 策目標及預期達成方式,爰凍結該項 之不確定因素,本會於 111 年度起辦理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企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運用「企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業創新轉型升級」、「量身診斷市場銜 支。 接」及「人才交易共創共好」等優化措 4.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施,辦理「創業先導計畫」 、 「百萬創業 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7,292 計畫」 、「輔導創新研發」、「企業診斷服 萬7千元,其中「原住民族亮點產業 務」及「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等多 推升4年計畫」之「業務費」原列5,351 元計畫,持續培育原住民族產業所需人 萬9千元。108至110年度於原住民族 才,進而創新創業。 經濟產業發展4年(107年至110年) (二)截至 111 年底止,前開各項計畫重點及 計畫之「產學合作串聯」子項計畫, 推動成果如下: 辦理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 1.創業先導計畫:針對原住民女性之創 畫。 業需求,於 110 年首度與美國在台協 108 及 109 學 年 度 辦 理 部 分 補 助 計 會共同辦理「創業先導計畫(即百合 畫,選填學(課)程學生具原住民身 綻放新創學程計畫;IWE) 」,已成功輔 分 者 占 該 課 程 總 選 課 人 數 0.02% 至 導 69 位原住民族女性強化創業培力, 66.67%間,與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畫 其中有 4 位女性創業家於 111 年百萬 規定之80%或60%未符;且部分計畫學 創業計畫獲獎。 生實習參與總時數目標值之計算方 2.百萬創業計畫:本會自 104 年度起推 式,採用每場實習參加人數乘以該場 動「輔導精實創業計畫」 ,以「創業投 實習時數後得出數額列計,與音樂產 資」為理念,每年遴選出 20 組兼具族 業人才培育計畫規定,學生校外實習 群文化、創新創意及發展潛力之優質 時間總時數至少120小時不符。 案源,提供創業獎金,同時輔以長達 6 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慎加強審查 個月深度輔導,持續提升團隊創新創 作業,並積極研擬改善策略,爰凍結 業之競爭力,已成功輔導 160 家團隊, 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創造 160 位新創公司(商/行號)負責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可 人,創業存活率高達 88.13%。 動支。 3.輔導創新研發:為引導族人實踐多元 5.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創意經濟產業,並搭配本會重點扶持 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亮點產業 產業,以逐步布建原住民族優質創業 推升4年計畫」編列1億2,360萬7千 場域與提供友善就業機會,已扶植 83 元,其中說明4「拔尖推動亮點產業」 家(含個案型及聯合型)公司技術創 編列6,018萬8千元,係包括推動促進 新或服務創新,補助金額逾 1 億 422 部落觀光相關活動、辦理生活工藝創 萬元。 2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意設計競賽、辦理音樂產學合作計畫 4.企業診斷服務:為協助原住民族企業 等經費。「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 改善經營體質,使族人經營事業遭遇 年(107年至110年)」計畫之「產學 問題時能穩固其經營管理能力,以強 合作串連」子項計畫,辦理原住民族 化原住民族產業軟實力,本會已輔導 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畫業已完成,亮 34 家企業強化其經營能量與增進經營 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之辦理音樂產學 績效。 合作計畫,目標及執行內容與前內容 5.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為因應本國 極近相同。 前於 111 年 3 月 29 日加入「原住民族 又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 經 濟 貿 易 合 作 協 議 ( Indigenous 核報告指出,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理產學合作計畫,未督促學校追蹤參 Cooperation Arrangement,IPETCA) 與計畫學生投入產業情形,部分受補 」,本會擬從旁輔導協助企業聯盟相關 助學校提報計畫書或成果報告書內 組織,如「台灣原住民族經貿協會」 容與規範未符,及審查作業未臻周延 組織的優化。故辦理「111 年度原住民 等,應修正改善。 族企業領袖學院」 ,期進一步優化上揭 針對審計部提出之相關缺失,原住民 原住民族經貿組織,凝聚共識產出具 族委員會應督導受補助單位確實執 體行動方案。本次參與人數為 28 人。 行計畫,並依規定完成相關成果報 (三)本會自 104 年起分別推動前開各項計畫 告,以避免無法落實有系統培育及挖 以來,持續培育、發掘具創新創業之優 掘音樂人才之目標,鼓勵各大學校院 質案源及具創新成長潛力之原住民族 以產學合作方式,辦理影視音樂相關 企業,全臺原住民族企業家數自 105 年 專業學程,影響後續成效,應儘速檢 的 8,076 家倍數成長至 112 年 2 月 1 日 討相關審查機制,以利計畫執行。爰 的 1 萬 8,844 家,成長 133%,企業家 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 數的成長顯示本會政策已漸獲成效。 會提出檢討報告及具體改進計畫,於 六、本會推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業務自 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111 年度起分由本計畫及「原住民族多元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產業發展 2.0 計畫」(下稱前瞻計畫)共 同推動,本計畫係以人及企業為核心, 藉由「銜接」 、「串聯」 、「交易」 、 「轉化」 之政策措施推升亮點產業,經費運用著 重於產業人才扶植及穩定健全企業體 質;前瞻計畫以應用創新數位經濟概 念,強化原住民族產業發展及經濟環境 的改善為核心,經費運用著重外部環境 建構及設施設備提升改善。故依計畫性 質分別各設定 3 項成果型績效指標,茲 分述如下: (一)本計畫:設定公司家數、旅遊人次、原 住民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 入等 3 項績效指標。 (二)前瞻計畫:設定增加產業產值、到訪旅 2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客或產品購買者消費人次、維持及創造 就業機會等 3 項績效指標。 綜上,茲因上開 2 項計畫雖著眼點不同, 但有相輔相成之效,本會將一併檢視 2 項計畫推動成果,據以管考,並適時滾 動檢討。 七、本會為有系統培育及挖掘音樂人才,鼓 勵各大學校院以產學合作方式,辦理培 育相關專業學程,落實學用合一,自 108 年推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 畫」 ,108 年至 109 年雖部份大學校院未 達本計畫所訂具原住民身分學生占比數 及實習時數規定,惟尚在試辦階段且為 鼓勵各校辦理培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課 程,故本會仍同意所送成果報告,為持 續推動本計畫,提出相關精進措施如下: (一)為因應各大專院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人數有異,本會業參酌實際狀況調整相 關規定,各大專院校具原住民身分之選 修人數依本會核定之比率或數量為追 蹤標準,以利達成原住民族流行音樂產 學合作之計畫目的。 (二)本 會 將 加 強 審 查 作 業 及 強 化 實 地 訪 視,亦請學校確實提報成果,並將計畫 達成度列為核撥補助經費或核定次年 度計畫參據。 (三)至今大部分學生仍在學中,未來會將畢 業後學生投入產業情形納入追蹤,以掌 握投入音樂相關產業之數據。 (四)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0 日以原民建字 5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3億4,433萬 1120013598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二、為持續協助都市原住民族群聚聚落在都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市建立永續新家園,滿足其多元重建需 1.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求,本會運用「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 第5目 「公共 建設 業 務 」 編 列13億 計畫」及「前瞻原住民族住宅營造計畫」 4,433萬元,其中委託辦理原住民族 經費,協助改善都市原住民族聚落公共 部落建設業務協調、規劃與輔導 設施,本案需求可循本會相關計畫申請 1,230萬元,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補助。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90萬元。為 三、本會於 107 至 109 年間,補助桃園市政 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 府 805 萬元完成撒烏瓦知聚落及崁津聚 2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落之興辦事業計畫暨用地變更編定、井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水淨水設施改善及聚落基地地坪排水設 2.依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計畫,有新 施改善等項目,又於 110 年補助桃園市 北市三鶯部落、溪洲部落,桃園市撒 政府 400 萬元辦理崁津聚落重建先期規 烏瓦知部落、崁津部落分別完成或刻 劃。 正辦理重建,惟前揭各部落依目前進 四、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 度仍有不同需求(如建立自主管理機 配及執行計畫,短期進行部落道路巡 制、參與重建規劃、改善現居環境), 查,在道路還未在破損嚴重的情形下主 尚需主管機關予以協助,爰凍結該項 動及時修復,保持道路原有性能,延長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前揭各部 道路使用年限。 落整體重建提出具體協助,向立法院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長期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 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或橋梁相關基礎 告後,始得動支。 建設,強化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服務」 3.依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計畫,其中 品質,並運用部落傳統「文化」元素於 納入重建計畫之桃園市撒烏瓦知部 道路中,展現原鄉道路特色。此外,該 落、崁津部落於重建完成前,現居環 計畫為競爭型一次性補助計畫,且明定 境仍有「無可飲用之潔淨水源」、「家 5 年內不得重複提報,確保道路改善一次 屋舊損無法修繕」等需要改善之問 到位,縮短交通黑暗期。 題,需主管機關予以協助,爰凍結該 透過兩項計畫共同配合,可加以改善原 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前揭二 鄉道路服務品質,提供部落暢通道路環 部落提出具體協助,向立法院內政委 境。 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五、本會補助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及臺 得動支。 東縣等 4 個市縣政府建置部落之心示範 4.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點,因未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或採購作業 第5目 「公共 建設 業 務 」 編 列13億 多次流標等,延宕計畫完工期程。本會 4,433萬元,預期提供原住民多元化 將積極研擬改善策略,將於審查前瞻基 居住服務、增進居住品質、改善原住 礎建設計畫—部落之心示範點建置第 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樑等。其中 4-5 期補助計畫時,遵循補助計畫規定落 分支計畫包括「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 實要件審查,避免因縣市政府未完備應 路改善計畫」及「原住民族地區部落 辦事項而延宕執行進度之情事發生。且 聯絡道路養護」,兩者皆係為道路改 將透過審查會議,提供地方政府具體建 善之計畫。原住民族人口數,截至10 議及請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擬具招標文 月底計有58萬3299人,逐年上升,且 件,俾避免造成流標多次導致工期延宕。 經 憲 法 法 庭 111 年 憲 判 字 第 17 號 判 決,未來原住民族人口數增加之機率 提升。道路係一地區對外聯絡之必 要,而台灣位於西太平洋颱風廊帶 上、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交界 處,降雨及地震發生頻繁,道路之養 護實屬不易,為保障道路使用性,使 原鄉交通、產業、就業人口與文化傳 2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遞等,不受限制,應加強道路養護之 規劃。 經查,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中, 分支計畫包括「原住民族部落特色 道路改善計畫」及「原住民族地區部 落聯絡道路養護」,兩者皆係為道路 改善之計畫,有業務重疊處,雖一方 係針對「特色」,另一方係「養護」, 但兩者之進行應可互相配合,例如在 規劃特色道路時,發現需養護之路; 在養護過程時,發現可規劃成特色道 路之處。 為促進施行單位效率、減少施作成 本,並全面保障原住民族道路之使 用,激發地方產業動能,讓原住民族 發展不受限,落實均衡臺灣目標,爰 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 對前開兩項計畫之共同配合方案,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5.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5目 「公共 建設 業 務 」 編 列13億 4,433萬元,其中「原住民族部落安 全作業經費」編列3億4,653萬元。原 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部落之心示 範點計畫」,原為達整合長者照護、 學童課後照顧、幼兒族語托育、數位 運用機會等預期目標。 依據審計部「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 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 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高雄市、屏東 縣、宜蘭縣及臺東縣等4個市縣政府 建置部落之心示範點,因未完成興辦 事業計畫或採購作業多次流標等,延 宕計畫完工期程。 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研擬改善 策略,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 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7 日以原民教字 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編列31億9,232 112001465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2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員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二、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任辦法」第 16 條規定,教學支援人員鐘 1.行政院111年7月同意的國家語言整 點費支給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 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委員會分配到 報行政院核定。準此,教學支援人員鐘 總經費72億8,432萬2千元,分5年辦 點費調整,係屬教育部權責。 理,111年度編列9億5,025萬5千元, 現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支援人員國小鐘 112年度編列18億3,237萬2千元,比 點費每節新臺幣(以下同)360 元,國中每 111年增加8億8,211萬7千元,主要用 節 400 元,係教育部 104 年 9 月 1 日函 於擴大族語推廣使用、營造族語友善 頒訂定。以全國 935 位教學支援人員每 環境、數位科技推動族語傳習、族語 人平均每周 10 節課計算,每年預算需 1 研究。 億 3,500 萬元。 據查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教學人員 教育部業於 111 年 11 月送請行政院,核 鐘點費,國小每節640元、國中每節 定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人員鐘點費調整 720元、高中每節800元;而原住民族 為國中每節 405 元、高中每節 450 元。 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國小每 國小未調整仍為 360 元。 節360元、國中每節400元、高中每節 本會前於 111 年 11 月 24 日召集教育部 400元。惟絕大多數教授原住民族語 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第 2 屆第 2 的老師是教支人員,而教支人員不僅 次工作小組會議」研商調漲教學支援人 實地走入部落學校教學,且族語能力 員鐘點費議題,教育部表示業已函報行 較好,但鐘點費卻遠低於直播共學教 政院於 111 年 11 月核定鐘點費調整為高 學人員,薪資嚴重不公平。 中每節 450 元、國中每節 405 元。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歲出預 為保障族語老師工作權益,本會將依 111 算「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31億 年 11 月 24 日共識持續與教育部召開協 9,232萬元,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 商會議,完善合理薪資待遇,以鼓勵更 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一同研議增加 多族人投入族語傳習。 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 三、自 103 年度起,本會提供教育部專案調 費相關規定,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高大專校院招生原住民學生外加比率科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系類別,其中包含土木工程類科,培育 2.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從事土木工程有關之規劃、調查、測繪、 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31 設計、施工、檢驗及維護管理,並包括 億9,232萬元,其中業務範圍,計畫 建設與防災知識、工程品質與水資源經 培育原住民族人才。惟原住民特考報 營管理等人才,為原鄉服務,查 112 學 考人數,逐年下降,技術類科之不足 年度國立宜蘭大學開設土木工程學系原 額情形亦日益嚴重。 住民專班。 原住民特考報考人數,99年為5,867 四、本會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 人,109年僅有2,464人,依據考選部 畫自 107 年函頒至今,業完成進用計 119 統計資料,技術類科不足額情形較 名語推人員,本會將於 8 月底前邀集各 多,尤以三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每 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就本計畫相關 年均有不足額之情形。 執行概況進行討論,並依其會議決議酌 前揭狀況,與本目「培育原住民族人 予修正 113 年度補助計畫。 2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才」之立意,背道而馳。原住民族委 本會已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 員會應慎思如何鼓勵原住民族教育 開辦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語學習班及 多元發展,並鼓勵原民族投身公務, 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將通知取得 將所學貢獻於國家社會,爰凍結該項 「中高級」認證者計 1,582 人,並鼓勵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其踴躍報名修習,以充實高級人才。 政委員會提出前揭數據之原因及改 本會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 善方式相關詳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啟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支。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年度 需用名額 錄取人數 不足額率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投 109 21 4 80.95 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108 30 4 86.67 五、本會業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107 30 3 90 法」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 106 35 3 91.43 定辦理預告 60 天,預告期間無民眾提出 105 27 2 92.59 異議。並諮詢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總計 143 16 88.8 等意見。現已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 3.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原住民族語言 作業須知邀集法學專家學者組成法規委 發展法」第5條規定,於107年訂定原 員會審查條文(草案)竣事。 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並分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因涉族 年函頒各該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 語主流化精神,為求推動各項原住民族 人員設置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縣市政 政策落實族語發展,本會於 112 年 3 月 6 府進用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日召開專案會議審慎研定條文。本案整 據查112年度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 合檢視本會補助要點及配套措施,業於 計畫編列預算1億710萬元,惟至111 112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 年7月底各縣市應設置語推人員152 人,實際進用116人,不足36人,其 中臺南市、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 嘉義市及連江縣等6縣市尚未進用語 推人員,且108年至111年7月底各年 度縣市實際進用語推人員分別為119 人、117人、118人及116人,概呈不 足額擴大情事。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歲出預 算「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31億 9,232萬元,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 民族委員會研議完備各縣市原住民 族語言推廣人員,及檢討相關進用條 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後,始得動支。 4.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為 保 障 族 語 之 保 存、發展及傳承,依原住民族基本法 規定,制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並於106年6月14日公布施行。而根據 2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8條規 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已於111年3月發 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惟迄 111月11月底仍未發布原住民族語言 發展補助辦法。 鑑於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 涉及多領域專業,且推動族語永續發 展需各地方政府、法人團體及各界人 士的共同協作努力。爰此,原住民族 委員會112年歲出預算「原住民族教 育推展」編列31億9,232萬元,凍結 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 訂定及頒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 辦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5.有鑑於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 預算案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預算 編列26億6,054萬9千元,其中「國家 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本年度編列18億 3,237萬2千元,較去年度增加近9億 元,原住民族委員會需列出具體績效 指標,方能達成建構國家語言發展之 目標。再者,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 告指出,原住民族委員會迄111月9月 底仍未發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 辦法,相關配套政策尚未公布,對地 方政府、各界人士而言,推動族語保 存政策將難有進展。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於1個月內發布「原住民族語言 發展補助辦法」,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具 體績效指標」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6.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31 億9,232萬元,其中「國家語言整體 發展方案」中「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編列7億0,997萬2千元。 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五條規 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 2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族地區及原住民人口一千五百人以 上之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市、 區)公所,應置專職原住民族語言推 廣人員,原住民族委員會又於107年 訂定發布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 置辦法。但實施以來,每年都皆未達 法定進用員額,且員額人數有逐年下 降趨勢。 經查,至111年7月,各縣市應設置語 言推廣人員共152人,但實際進用僅 116人,不足36人,其中有六縣市尚 未進用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為原住民語言推廣更為普及,落實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訂定之目 的,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保存與發 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使用及傳 承,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儘速檢討原住 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人員不足之 問題。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具 體解決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以原民社字第 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3,274 112001360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原住民族委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二、有關未來都會區文健站之設置規劃,本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會於 111 年 6 月向全國各縣市政府調 1.為推動原住民各項衛生保健及長照 查,基於文健站服務級距最少達 20 人以 等改善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於「社 上,爰以各都會區村里之 55 歲以上原住 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2,794萬8千 民族長者戶籍人數、實際居住人數有到 元(不含原住民族就業服務經費480 站需求逾 20 人以上者為設置原則,盤點 萬元),連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 都 會 區尚 待設 置文 健站 需 求共 有 106 112年度經費1億5,100萬元,合計28 站,並已納入本會文健站實施計畫,本 億7,894萬8千元。 會後續將依該盤點需求輔導縣市政府依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說明,都會區原住 申請行政流程向本會申請設置。 民人口數係指排除55個原住民鄉鎮 三、本會賡續推動多項政策,如推展原住民 市(山地鄉、平地鄉)以外的人口。 族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補助直轄市及 據查截至111年10月底都會區已設置 縣(市)政府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 76處文化健康站,如以村里或鄰近村 心實施計畫、對於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相 里合計55歲以上原住民逾20人為設 關課程之規劃等計畫,未來將衡酌人口 2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置門檻,盤點各縣市尚有106處新設 結構改變及需求,提升文化健康站照顧 置需求,依內政部戶政司111年10月 服務員之照顧能力、規劃具文化敏感度 統 計 資 料 , 原 住 民 總 人 口 數 58 萬 課程及健康需求,以期縮短差距。 3,299人,其中都會區原住民人口數 四、協助聘僱單位召聘原住民族員工之機 為28萬4,390人,占比48.75%。 制: 鑑於都會區原住民人口數占比接近5 (一)為協助推介原住民,本會除建置「原 成,且經盤點各縣市對於文化健康站 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供各機關 尚有106處新設置需求,遠多於已設 (構)及得標廠商刊登徵才資訊;並 置之76處。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112 設置免付費「原住民就業服務專線: 年歲出預算「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 0800-066995」,可逕洽全國 10 處原 億3,274萬8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 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由專員提供 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增設都會區文 媒合服務。 化健康站的規劃,以滿足原住民族老 (二)本會刻正規劃建置「進用原住民族人 人特殊文化健康照顧需求,向立法院 數查詢系統平台」,提供各機關(構)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及得標廠商查詢所進用原住民員工人 支。 數,俾協助其掌握是否已達足額進 2.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用,如有未足額之虞,即可透過上開 第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 多元管道招募原住民,避免因空窗期 3,274萬8千元,其預期目標係為實現 間致生繳納代金之義務。 原住民族族人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 與其他國人之健康條件差距,惟觀自 民 國 99 年 至 109 年 底 止 , 近 11 年 以 來,原住民族族人之平均壽命與國人 平均壽命之差距,仍將近有8年之平 均壽命差距,成果進步有限。 依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簡易生命 表」之統計資料,我國原住民族族人 之全體平均壽命,自民國99年的70.3 歲 增 加 至 民 國 109 年 底 止 的 73.66 歲,雖略有成效,但同期間之全體國 人平均壽命則是自民國99年的79.18 歲 增 加 至 民 國 109 年 底 止 的 81.32 歲,原住民族族人平均壽命與全體國 人平均壽命之間,經此11年間,仍有 7.66歲(年)之差距。 雖原住民族委員會於「社會服務推 展」編列27億3,274萬8千元,其預期 目標係為實現原住民族族人健康 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人之健康 條件差距,但以此結果觀之,成效進 步緩慢,顯仍有未盡完善之處或執行 2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上之瓶頸等,尚待研議與解決。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 就原住民族地區影響族人健康成因 與地方醫護資源現況及差距成因、社 區衛生保健服務措施與成效、以及文 化健康站設置現況與人員待遇及後 續服務與留才精進措施等事,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3.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第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 3,274萬8千元,其中「原住民族社會 安全發展計畫」說明3「原住民就業 服務經費」編列480萬元。有關於機 關(構)聘用原住民族員工相關法 規,實際上令聘僱單位有窒礙難行之 處。台灣目前缺工嚴重,導致原民員 工招募困難;又原住民族員工,離辭 後,機關(構)需立即補足,無緩衝 期,導致機關(構)於空窗期間違法, 需繳交代金。 原住民族委員會身為推動原住民族 工作權保障法相關業務之主政機關, 卻無協助聘僱單位召聘原住民族員 工之機制。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 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5 日以原民經字第 7目「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編列10 1120014385 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億5,000萬元,係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展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 二、為依法律義務編列禁伐補償經費,本會 畫經費。經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業於 105 年 4 月 29 日、105 年 7 月 18 18條前段規定「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 日函請行政院協處補償金全數核列於公 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 務預算,經行政院及行政院主計總處 105 務、輔導事業機構、住宅之興辦、租售、 年 8 月 26 日及 105 年 11 月 9 日來函敘 建購及修繕業務」,而「原住民族綜合 明,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 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有關原 運用辦法」(下稱原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 住民族綜發基金的用途,自88年11月公 用辦法)規定,該基金設置目的係為辦理 告施行以來自96年11月始納入「限制原 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及輔導事業,用 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 途包括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 之回饋或補償支出」,致使原住民族綜 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與限制原住民 2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發基金很大比例用於禁伐補償(原住民 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 族綜發基金112年度編列禁伐補償21億 或補償等,爰補償經費尚符基金設置目 元,占年度營運計畫34億9,440萬7千元 的及用途,由公務預算及綜發基金編列 之60.09%),實不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 各半負擔,亦符政府照顧原住民族政策 基金之設置目的。依「原住民保留地禁 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意旨,並與 伐補償條例」對原保地「受限者補償」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森林法、 原則,原保地補償應由政府單位公務預 原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規定無 算而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支出。爰 違。 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協調政府財政及 三、惟「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用途多元 主計單位另尋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原 廣泛,除因應禁伐補償經費亦有原住民 保地補償所需經費。 族事業貸款、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 款及原住民就業輔導獎勵等其他業務之 經費需求,其中補償金係歷年基金短絀 原因之一,截至 112 年 1 月該基金淨值 約餘 49.2 億元(可動支存款 25.8 億 元) ,經本會通盤檢視歷年禁伐補償實支 數呈遞增趨勢及綜發基金盈虧情形,審 慎評估 113 年度預算恐現財務缺口,行 政院主計總處已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函復 將視基金狀況適時協處,113 年度已由公 務預算編列全數補償金 21 億元撥補原民 基金辦理本項補償金業務。 (八) 為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與其他國民間的健康條件,建置原住民 112001438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文化健康站。經查,依原委會111年7月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統計資料,原住民總人口數58萬2,008 二、有關未來都會區文健站之設置規劃,本 人,其中都會區原住民人口數為28萬 會於 111 年 6 月向全國各縣市政府調 3,220人,占比48.66%。全國原住民族 查,基於文健站服務級距最少達 20 人以 地區部落村里數計394個,其中316個已 上,爰以各都會區村里之 55 歲以上原住 設置至少 1處文化健 康站,布建率達 民族長者戶籍人數、實際居住人數有到 80.2%;都會區共有182處設置需求,目 站需求逾 20 人以上者為設置原則,盤點 前設 置僅76處,尚 有 106處 新設置需 都會區尚待設置文健站需求共有 106 求,布建率僅41.8%。 站,並已納入本會文健站實施計畫,本 雖原住民族地區部落村里文化健康站 會後續將依該盤點需求輔導縣市政府依 布建率已高達八成,但都會區布建率僅 申請行政流程向本會申請設置。 四成,顯有不足。應加速建置都會區文 化健康站。爰此,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 針對都會區設置原住民文化健康站,提 出布建期程及相關規劃,並於1個月內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2條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1 日以原民社字第 2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第1項,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 112001345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 二、本會刻正依政府採購程序辦理「進用原 數百分之一。而雇主依法聘用員工,由 住民族人數查詢系統平台」採購案,委 應聘人口述或勾選等方式表示原住民 託資訊服務廠商規劃建置上開系統平 身分,應保障個人隱私及種族平等,無 台,以提供各機關(構)及得標廠商線 法查核確認應聘人身分別。原住民族委 上查詢所進用原住民員工人數,俾協助 員會僅要求機關(構)需依法執行,卻 其掌握是否已達足額進用;如有未足額 無建立身分查核機制。 之虞,除可利用本會建置「原 JOB-原住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原住民族工作權保 民人力資源網」,供各機關(構)及得 障法」主政機關,應於執行面建立原住 標廠商刊登徵才資訊;亦可撥打免付費 民族聘用制度之身分查核機制。爰此, 「 原 住 民 就 業 服 務 專 線 : 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建立相關查 0800-066995」,逕洽全國 10 處原住民 核機制規 劃及計 畫期 程,並於1個月 族就業服務辦公室,由專員提供推介媒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合服務。初步規劃上開平台預計於 112 告。 年底完成鑑測後,於 113 年正式啟用。 (十) 憲法法庭於111年10月28日判決「原住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0 日以原民綜字第 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原住民族委員 112001611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會應在三年內修法或另定特別法。此次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憲法法庭針對西拉雅族於法律上正名 二、本會將遵照判決意旨,於 3 年期限內(114 問題做出解釋: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之 年 10 月 27 日前)完成立(修)法作業,妥 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亦均得依其民 適處理「同屬南島語系之臺灣其他原住 族意願,申請核定其為原住民族。 民族」之民族別及其成員身分之認定, 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初步推估,平埔族人 並依各原住民族及其成員之歷史脈絡及 數將有98萬人,為現在原住民族人數2 當前現況之客觀需要,規劃專屬權利體 倍之多,無論是修法或是另訂特別法, 系,以符憲法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 關乎人民身分認同問題,需研議周全謹 權及國家資源之合理分配。 慎。 原住民族委員會需依憲法法庭要求,所 稱同屬南島語系民族之其他臺灣原住 民族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 及登記程序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 爰此,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詳細 調查報告及修法或另立新法期程,並於 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一) 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5條規定,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7 日以原民教字 原住民族委員會雖然於107年訂定發布 112001465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並分年函頒各該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 二、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自 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縣市 107 年函頒至今,業完成進用計 119 名 2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政府進用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簡稱 語推人員,本會將於 8 月底前邀集各地 「語推人員」),112年度編列預算1億 方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就本計畫相關執 0,710萬元。但是,迄至111年7月各縣 行概況進行討論,並依其會議決議酌予 市應設置語推人員152人,實際進用僅 修正 113 年度補助計畫。 116人、不足36人,多有不足。且其中 三、本會已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 臺南市、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嘉 開辦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語學習班及 義市、連江縣等6縣市更完全未設置「語 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將通知取得 推人員」。 「中高級」認證者計 1,582 人,並鼓勵 111年7月底各縣市設置原住民族語言 其踴躍報名修習,以充實高級人才。 推廣人員概況表 單位:人 四、本會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 應設 已進 應設 已進 啟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縣市別 縣市別 置數 用數 置數 用數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臺北市 6 3 南投縣 7 7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投 新北市 16 10 雲林縣 1 0 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桃園市 13 7 嘉義縣 2 1 臺中市 10 9 嘉義市 1 0 臺南市 2 0 屏東縣 14 13 高雄市 15 15 宜蘭縣 4 3 基隆市 3 1 花蓮縣 20 17 新竹市 3 0 臺東縣 21 19 新竹縣 6 5 澎湖縣 1 1 苗栗縣 4 4 金門縣 1 1 彰化縣 1 0 連江縣 1 0 22縣市,應置人數152人,實際已置人 數116人 因此,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3個月內,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提出強化預算執行方案。 (十二)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原住民族委員會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24 日以原民綜字第 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南島民族論壇六 112002661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年計 畫」第4 年經 費 預 算 6,444萬1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計4年以來,原住民族委員會累計 二、112 年度本會公務預算項下編列推動「南 投入預算已超過新台幣3億元。 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之法定預算數為 因參加「南島民族論壇」之「南島語族」 5,657 萬 6 千元,主要係辦理南島民族論 語言文化彼此有特殊連結,故台灣於 壇架構下之相關國際會議、學術研究、 2018年推動設置此常設組織,是南島文 人才培力、語言文化、傳統技藝及經濟 化交流重要平臺。 產業等交流,俾持續凝聚太平洋區域各 但因疫情打擊,以吉里巴斯等6個原始 國及國際社群對於南島民族交流工作之 會員國為例,部分國家間交流幾乎中 共識。 斷,由各國往返人次觀察,交流幾乎停 三、109 年以來,受到疫情影響,國際交流不 2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滯: 若以往熱絡,然自 111 年起疫情逐漸趨 近年部分南島民族會員國來臺之人次 緩,國際交流逐漸回升,本會持續參與 統計表 單位:人次 國際活動,並持續耕耘南島國家及國際 年度 吉里 馬紹爾 諾 帛 索羅 吐瓦 事務,111 年所完成之重要工作包括:3 巴斯 群島 魯 琉 門群 魯 月南島民族論壇與加拿大第一民族稅務 島 委員會簽署合作備忘錄、4 月與外交部共 106 328 212 304 729 194 113 107 330 298 474 901 240 124 同舉辦聯合國原住民族常設論壇研討 108 303 308 645 1,229 214 152 會、參與第七屆帛琉「我們的海洋(OOC) 」 109 15 46 35 356 22 7 國際會議、6 月與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共同 110 11 48 174 343 5 4 主辦毛利新年節系列活動、7 月辦理國際 近年國人出國至部分南島民族會員國 原住民族青年人才培訓、原住民族地區 之人次統計表 單位:人次 鄉鎮市長赴加拿大考察、10 月與帛琉共 年度 吉里 馬紹爾 諾 帛琉 索羅 吐瓦 和國人力資源、文化、旅遊及發展部共 巴斯 群島 魯 門群 魯 同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11 月赴紐西蘭 島 106 5,733 277 3 9,884 109 2 參與「第 8 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第 19 章 107 8 233 13 11,524 149 7 原住民族合作專章協調會議」等活動及 108 33 58 16 15,151 2 4 會議,對於擴大南島民族及國際原住民 109 10 33 6 2,628 8 0 族語言文化交流,均具助益。 110 0 34 0 2,621 0 0 四、112 年起,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各國陸 因本預算金額龐大,且國際疫情逐步解 續開放邊境並取消邊境管制,本會國際 封,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6個月內,向 交流情形已回復常軌,今年截至 4 月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強化 止,本會所執行之相關國際交流計畫, 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加強 包括前往澳洲伯斯參加「第 2 屆世界原 南島語系國家彼此民族交流。 住民族旅遊高峰會」 、促成紐西蘭毛利代 表隊參加「112 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 會」 、赴關島舉辦「2023 年國際原住民族 青年論壇」 、率布農族人赴馬紹爾群島參 加傳統競技交流及憲法紀念日活動等業 務,均獲論壇會員踴躍參與,成果斐然, 充分彰顯臺灣身為南島語族起源地之影 響力,有效深化各南島民族國家間之文 化交流。 五、本(112)年度為推動南島民族論壇相關 會務之持續運作,本會業定於 8 月中旬 前往馬紹爾群島召開,論壇大會主題為 「南島民族觀光發展」 ,除了邀請各國代 表分享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觀光、經濟發 展及具體策略及案例之外,也將推動臺 灣原住民族鄉鎮與馬紹爾地方政府建立 姊妹市合作關係,發展我國與南島民族 國家間地方層級更廣泛之國際交流。 2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三)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原住民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原住民族 112001875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文化事業基金會暨原住民族語言研究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經費」編列3 二、執行率偏低原因: 億6,581萬2千元。 (一)本案前期因涉及土地問題,桃園市市 本案由桃園市政府協助取得土地,位於 議會於 110 年 9 月 15 日通過同意土地 桃園機場捷運A17領航站附近,原住民 使用暨辦理逾十年租賃一案,於 111 族委員會編列經費補助2家基金會興建 年 3 月 16 日開工。 「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總經費約 (二)111 年 3 月 24 日土方媒合會勘,111 17億元,自110至113年逐年編列經費補 年 5 月間廠商進行製作事業廢棄物清 助2家基金會辦理建築工作。 運計畫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於 111 年 7 月 25 日動工開挖土方作業。 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三、本工程已列入本會工程督導會報列管, 金會永久會址計畫」110年起預算編列 並將積極加強對施工廠商之履約管理, 與 執 行 情 形 , 110 年 度 執 行 率 僅 有 每週工務會議中亦將針對各工項及作業 12.28%,保留款高達2億8,945萬元,截 程序進行重點列管,及早判斷出可能延 至111年7月執行率也僅54.85%,執行率 誤工程進度之因素,並儘早排除,另請 偏低。 廠商增派出工數,確保後續工程順利進 因此,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3個月內, 行。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敘 明原因並提出強化預算執行率方案。 (十四) 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資料,全國55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0 日以原民建字第 個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部落聯絡 112001149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道路長度總計高達1,805公里,55個原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年度養護 二、本計畫涵蓋 8 項養護工作,並擬定評比 預算僅約2.24億元、養護公里數總計僅 原則,作為計畫審核推動依據,提升原 1,022公里,顯示實際養護需求遠遠大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服務品質。 於現行養護長度,其間存有落差。 因此,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公 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道路 養護經費 」新 增 編 列 經費1.7億 元,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 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畫」。 因部落聯絡道路地點偏僻,容易遭受風 災、地震破壞,且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 區公所並無穩定財源,公所養護範圍部 落聯絡道路僅占一部分,部落聯絡道路 如經嚴重破損再改善,往往需要更多經 費,不符合經濟效益。 因此,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3個月內,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 2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明目前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經費分配 情形。 (十五)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截至110 本會「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 年底,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數共有120萬 材費用補助計畫」經積極爭取,112年及113 3,756人,其中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則有2 年皆業獲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指標性計畫 萬 3,585 人 , 占 原 住 民 族 總 人 口 數 經費分配。 4.06%。為獲得更專業之照護、便捷之 交通,減緩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辛勞, 政府有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 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最高2萬1,000元。而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維護原住民身心障 礙者之身心健康,減輕原住民族家庭之 經濟負擔,另有「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機 構式服務生活資材費用補助計畫」,補 助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每月最高3,500 至6,000元,以購買醫療、生活、衛生 耗材等等,提供更完善之生活照顧。 經查,前述補助計畫,每年補助約200 至300人,將受經費來源(公益彩券回 饋金)波動而有調整,補助對象亦需為 經地方政府核定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 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原住民(限住 宿養護者),侷限補助對象範圍,惟每 位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有生活、醫療耗材 之需求,應另有計畫補助相關事項。 又原住民身心障礙者較多居住於花蓮 縣、臺東縣及屏東縣地區(共1萬2,569 人),年齡逾65歲者更有4,905人,顯 現以上地區照護之急迫性、必要性。 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爭取公彩 指標型計畫以提高本案經費規模,俾利 身心障礙族人獲得充分資源,並減輕其 家庭負擔。 (十六)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件申請程 本會每2個月邀集地方機關及各公產機關召 序,案件審查經常發生許多問題需與公 開督導工作協調會報,協調原住民土地相關 產機關協調解決,原住民族委員會與各 問題及爭議案件,持續掌握政策推動情形, 公產機關並無固定會議協調原住民土 以維護族人土地權益。 地相關問題。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 會應定期與各公產機關副首長召開會 議,解決原住民土地問題,以利原住民 保留地增劃編案件審查。 2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七) 「原住民長者補助裝置假牙」自2020年 本會業於去(111)年修正計畫,當年度之補助 推動至今,深受原住民長者好評,減輕 申請以10月31日作為截止日期,倘為11月1日 長者裝置假牙負擔,惟申請裝置(維修)後受理之案件則依次年度計畫規定辦理審 期限規定,限制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 查,民眾仍得申請補助,其權益不受影響。 請作業,等同當年11月、12月不得申 請,造成長者申請不便。爰此,要求原 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長者補助裝 置假牙」計畫,應妥適調整計畫核銷結 案模式,申請時間不應設有規定。 (十八) 增 劃 編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案 件 內 樣 態 繁 本會每 2 個月邀集地方機關及各公產機關召 多,許多案件不只涉及公產機關,且涉 開督導工作協調會報,協調原住民土地相關 與其它機關業務,該類案件非公所可逕 問題及爭議案件,持續掌握政策推動情形, 自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雖日前已推動 以維護族人土地權益。 加速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件,但 未對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爭議案件,設 立協調平台,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 會針對「爭議案件」應協調各地方政府 及公產機關處理,以利解決增劃編原住 民保留地爭議案件。 (十九) 依照111年10月原住民人口統計資料, 本會刻研擬並評估原住民購屋貸款專案之可 已有48.76%原住民移居都會區,倘加上 行性及財源,亦多次徵詢財政部等相關部會 戶籍設於原鄉而實際居住都會區之人 及公股銀行之意見,以妥善規劃原住民購屋 口數,已超過半數。解決旅居都會區族 貸款專案。 人居住問題為重要政策,而旅居都會區 原住民擁房情形,原住民家庭擁房率與 該縣市全體家庭相比,僅約五成,族人 無法安定居住,更遑論落地生根,雖原 住民族委員會已有原住民購屋補助方 案,但因經費限制導致僧多粥少,且對 原住民購屋前準備的幫助有限。爰此, 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推動原住民購 屋貸款專案。 (二十)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繁雜,工 查本會每年召開原住民族土地業務年終會 作負荷量大,為提升縣市政府及公所承 議,針對優秀土登人員設置績效獎金,本案 辦業務績效,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定 將研議獎勵優秀承辦人員,以提升原住民土 期針對原住民土地業務進行考評,並設 地業務辦理績效。 置績效獎金,獎勵優秀承辦人員,以資 鼓勵,提高原住民土地業務辦理績效。 (二十一) 原住民的家庭經濟狀況普遍弱勢,為改 本會已於 112 年公告實施 113 年度原住民族 善家庭經濟狀況,報考公職常為原住民 職業訓練運用計畫,業將報考公職之補習、 就業之選項,惟因報考公職(含警察) 函授、遠距線上課程相關費用納入補助項 2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之準備,補習、函授教材、遠距線上課 目,刻正辦理計畫審查。 程、購買相關書籍……等,費用相當昂 貴,基於協助族人就業並鼓勵族人報考 公職,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推動「原 住民報考公職協助方案」,針對上述原 住民報考公職之準備事項提供補助,相 關補助方案應於112年公告實施。 (二十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財團法人112年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度預算案共編列預算員額610人、人事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費用共計5億4,813萬5千元,編列獎補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助費高達118億5,998萬8千元。經查, 二、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26 條規定, 「政 現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單位或財 府機關(構)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團法人,對進用人員之族語認證要求與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人員時, 獎勵措施包括:1.按原住民族委員會及 應優先僱用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者。」 , 原住民文化發展中心之公務員陞遷考 其目的即在於藉由政府選才對族語能力 核標準,依等級通過族語認證者分別加 之要求,進而帶動全面學習族語之風氣。 2至8分、1至5分;2.財團法人原住民語 三、本會業於 111 年 11 月 9 日簽核通過本會 言發展基金會之進用人員應取得中級 自 112 年起計畫進用人員皆依下列標準 認證;3.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 進用: 設置族語推廣人員應具備高級認證,取 (一)初、中級:作為原民特考、公費留 得優級認證加薪3千元;4.原住民族委 學、師資公費及升學優待條件。 員會補助沉浸式族語幼兒園族語教保 (二)中高級:加薪新臺幣(以下同)2,000 員應具備中級認證,取得高級及優級認 元。 證各加薪2千元、3千元;5.高級中等以 (三)高級:加薪 2,500 元。 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應具備高級認 (四)優級:維持加薪 3,000 元。 證等。惟上開進用人員之族語認證機 四、本案獎勵所涉進用人員已函請各地方政 制,及相關經費係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 府參照辦理:族語推廣人員、族語教保 (如族語推廣人員及族語教保員等)、 員、專職族語老師、文健站照服員、就 基金預算(如就業服務人員及原家中心 業服務人員、原家中心專案助理人員、 專案助理人員等),衛生福利部長照基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人力、文健站輔 金(如文化健康站照服員等)及前瞻基 導員、金融輔導員、專案助理。 礎建設計畫(如文化健康站輔導員等) 等,未能通盤規劃,其獎勵補助措施及 標準亦未一致,造成預算資源分配及管 制面之困擾,不利於族語之推廣及提升 復振成效。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整 合其所屬單位與所轄財團法人現行對 進用人員族語認證之標準與獎勵,並基 於擴大普及族語使用場域之目的,研訂 進用人員之族語認證機制,以落實復 振。 2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二十三) 依據103年1月14日立法院第8屆第4會 業配合當前與未來業務發展情形,評估組織 期第18次會議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 架構調整可行性,並已於 112 年 7 月 19 日就 會組織法」,併同通過附帶決議第一 請增人力部分拜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預 案,「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設6個業務 計 112 年向該總處提出請增預算員額需求。 單位,4個輔助單位;實際(預算)員 額(不含所屬機構)不得少於195人, 未來並視業務成長情形,予以核實增加 至280人,相關員額增列之人事費,請 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配合編列。」。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度預算員額為 195人,110年度、111年度及112年度預 算員額均為197人。 比較原住民族委員會民國104年至110 年執行之機關預算經費及原住民族綜 合發展基金預算經費,成長率高達 49%,預算大幅成長。且於104年6月3日 公布施行「長期照顧服務法」、105年1 月6日公布施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 償條例」、106年6月14日公布施行「原 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原住民族委員會 業務大幅成長。 惟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職員預算員額民 國104年至112年,僅增加2人,成長率 僅1%,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依立法院 前述附帶決議,提出增加職員預算員額 送請人事行政總處核報行政院核定。 (二十四) 有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政府應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 112001945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民族教育之權利;依「幼兒就讀教保服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務機構補 助辦法 」第 十二條第2項規 二、本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 定,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 業要點補助(下稱原民會補助要點)至 籌措財源,增加補助額度或擴大補助對 109 學年度止,接續適用教育部「0-6 歲 象。 國家一起養」較為優惠之新措施(下稱新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自93年度起,每年皆 制),說明如下: 編列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預算, (一)公立幼兒園部份:原住民幼兒家長負 110年度預算編列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 擔額度由原本 1 萬 9,500 元,明年新 經費7,201萬元,較109年度增加1,022 制降為 9,000 元,第 2 胎以上為免 萬元。 費。 但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0年3月26日,以 (二)私立幼兒園部份:原住民幼兒家長 1 年 「其他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已有同性 原本獲補助 2 萬元,明年新制第 1 胎 質補助」為由,自110年8月起停止補助 獲補助 6 萬元,第 2 胎 7 萬 2,000 元, 22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經費,且未編列 第 3 胎 8 萬 4,000 元。 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顯然違背上開 三、至本會補助要點得否與新制併行一節, 補助辦法規定,嚴重影響原住民幼兒學 基於本會補助要點第 4 點及行政院核定 前教育權益,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 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 年至 113 就112年度研提因應辦法,並研議於113 年)」第 3 章第 5 節,皆強調中央政府補 年度恢復編列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 助性質相同,應從優補助且不得重複申 助預算。 領之原則,因此仍應擇優採新制補助為 宜。 (二十五)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1年度所策劃辦理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1 日以原民綜字第 「臺灣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特展」, 112001536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針對日據時期及國民政府強制原住民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使用日本名及漢名,將早期公文書等史 二、本次特展內容完整呈現從 1995 年立法院 料大篇幅展出固然有其需要,但有關近 三讀通過立法委員葉菊蘭等人所提出的 十年來「姓名條例」修正歷程則未盡詳 姓名條例第 1 條修正草案後,才歸還族 實展出,且有故意省略之情形。 人依照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名字的權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11年8月18日辦 到 2001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楊仁 理考察,該特展展出文字:「1995年姓 福所提出的姓名條例第 2 條修正草案, 名條例修正通過隨著原運正名運動的 進一步承認族人以傳統名字羅馬拼音並 展開,回復傳統名字的訴求也是另一焦 列登記的權利;2021 年原民會與內政部 點。在立法院中原住民立委與民進黨立 發布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具體保障 委偕手,提出了姓名條例的修正案,終 雅美族人依傳統規範多次改名的傳統文 於在1995年通過……」及「雖然『姓名 化權利,亦符合當時立法沿革及歷史脈 條例』完成了修正,但第二條中仍載明 絡,且內容皆有文獻資料為依據。 應以漢字註記……2001年立法院再次 修正姓名條例,規定原住民傳統名字得 以族語拼音並列登記……」等內容,如 係民進黨立委提案即寫明「民進黨立 委」 ,而對國民黨立委提案部分則以「原 住民立委」、「立法院」等用語閃爍其 詞,亦未就2001年修正「姓名條例」的 歷程與事實加以詳細呈現。 而依據立法院公報所載,民國81年係由 民進黨立委葉菊蘭與國民黨立委華加 志分別提出了「姓名條例」回復傳統名 字的條文修正草案,經國民黨執政的行 政院及國民黨立委佔多數之立法院支 持,於84年三讀通過及公布施行。 再查民國90年內政部研提「姓名條例」 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原住民族委員 會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及處長鄭天財 極力建議採用族語羅馬拼音回復原住 2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族傳統名字並列登記。但行政院不同 意,因此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之「姓名條 例」修正草案並未採用族語羅馬拼音回 復傳統名字。最終係楊仁福及曾華德立 委共同提案修正「姓名條例」,且以國 民黨立委席次為多數之立法院支持該 修正案,立法院遂於民國90年修正通 過。上開修法過程為原住民族以族語回 復傳統名字權益的重要歷程,然而亦未 於該展覽呈現,原住民族委員會不應選 擇性揭露歷史事實,刻意迴避並試圖抹 去歷史真相。 為還原歷史真相、確保大眾獲取正確資 訊之權利,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調整嗣後 展出內容,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 「臺灣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特展展 出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六) 有鑑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明文 一、本會業於112年3月25日以原民經字第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 112001438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主關機關同意後公告原住民族海域。惟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中央原住民族委 二、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 「原 員會)係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 第6-2條規定向內政部申請「台東縣原 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 住民族傳統用海範圍」海域用地許可, 營利行為:一、獵捕野生動物。二、採 顯與前揭原基法第19條第2項所定應由 集野生植物及菌類。…第一項各款,以 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商中央目的事 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之意旨不符,應 三、為完善原住民族利用海域自然資源之空 依原基法辦理公告方為妥適。 間法制化,本會111年3月28日邀集海洋 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規定,原 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 住民族地區係指原住民族傳統居住,具 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及國防部等10 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化特色,經中 機關召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第1 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 項規定公告海域相關部會研商會議,依 之地區。依行政院91年4月16日院臺疆 前開決議請與會機關(單位)提供建議排 字第0910017300號函同意中央原住民 除區域範圍圖資及座標。 族委員會核定「原住民地區」共55個鄉 四、承上,截至111年11月30日計有臺灣港務 (鎮、市):其中花蓮縣全縣均屬原住 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林務局、水利署 民族地區,故有關花蓮縣之海域,得視 及農委會漁業署及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 為原住民族海域;台東縣除綠島外,均 提供相關資料,刻繪製原住民族海域範 屬原住民族地區,扣除綠島之海域,亦 圍圖資並擬具公告內容,將依「原住民 得視為原住民族海域;屏東縣牡丹鄉及 族基本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會商中央目 滿州鄉係原住民族地區,其海域亦得視 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以儘速保 23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為原住民族海域。 障原住民族部落傳統生活海域及海洋漁 次查內政部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撈文化等權益。 第4條第2項於102年10月31日發布「區 域計畫之直轄市縣(市)海域管轄範圍」 ( 102 年 10 月 31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1020810202號令查照)。 綜上,為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漁獵權,要 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6個月內,以「區 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4條劃定之海域 為基礎,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 第2項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公 告原住民族海域。 (二十七)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 本會業於 112 年 8 月 4 日辦理「行政中立法 行職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 制與實務」專題演講,並以多元管道賡續宣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 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事宜。 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 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 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 動之政治活動或行為」;「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50條亦規定:「中央及地 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 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 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原住民族委 員會執行公務,應遵守上開規定,以維 護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二十八)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1目「一般行政」編列2億8,192萬2千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元,其中112年度人事費用編列共計2億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6,145 萬 元 及 獎 助 費 90 億 2,101 萬 6 千 二、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26 條規定, 「政 元。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僅對原住民 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 族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公 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人員 務員之陞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 時,應優先僱用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究發展基金會之進用人員、原住民族委 者。」,其目的即在於藉由政府選才對 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所設置之族語推廣 族語能力之要求,進而帶動全面學習族 人員、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補助沉浸式族 語之風氣。 語幼兒園族語之教保員,有族語認證之 三、本會業於 111 年 11 月 9 日簽核通過本會 要求與獎勵措施,對於文健站就服務 自 112 年起計畫進用人員皆依下列標準 員、就服人員等非族語類補助計畫進用 進用: 人員則無相關族語認證與獎勵,不利原 (一)初、中級:作為原民特考、公費留 住民族語的復振與相關業務的推勵。爰 學、師資公費及升學優待條件。 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住民族委員 (二)中高級:加薪新臺幣(以下同)2,000 2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會與其所屬及相關補助計畫進用人員 元。 之族語認證研定一致性獎勵機制。 (三)高級:加薪 2,500 元。 (四)優級:維持加薪 3,000 元。 四、本案獎勵所涉進用人員已函請各地方政 府參照辦理:族語推廣人員、族語教保 員、專職族語老師、文健站照服員、就 業服務人員、原家中心專案助理人員、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人力、文健站輔 導員、金融輔導員、專案助理。 (二十九) 原住民族委員會網路相關社群平台經 一、緣起:本會官方臉書粉絲專頁於 103 年 營,無法有效提高點閱增加宣傳,操作 12 月 11 日成立,透過貼文分享方式宣傳 經營模式亟須加強。請提出具體改善方 原住民族相關政策、活動、文化及歲時 案。 祭儀。 二、現況:本會強化官方臉書經營及互動, 平均每月貼文 20 則以上,截至 112 年 7 月 20 日止,粉絲團人數已達 8 萬 8,970 人。 三、具體改善措施:為維持本會社群平台經 營品質及有效宣傳各業務單位計畫推動 期程、報名資訊、活動資訊及重大政策 等相關事件,本會提出以下兩項具體改 善措施: (一)成立臉書運作專責小組,加速貼文發 布時程。 (二)每個月調查各業務單位未來宣傳事件 暨活動,作為規劃相關貼文之依據。 四、本會官方臉書經營希冀透過上述改善措 施提升社會大眾對本會施政及原住民族 政策及文化的瞭解與認同,增進雙向互 動,提供更快速與即時訊息。 (三十)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有關族群主流化一案,刻正配合客家委員會 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867萬4 進行「族群影響評估政策研究」,發展族群 千元,辦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等業 主流化政策工具之應用,並規劃製作《族群 務。經查,消弭族群歧視,促進族群平 影響評估手冊》及《族群主流化政策工具教 等進而永續共榮,為各國族群發展重要 材》,內容包含族群主流化介紹、政策工具、 方向。「族群影響評估」是一項族群主 族群影響評估基本概念與適用範圍、實施步 流化政策工具,能夠促使行政機關檢視 驟、案例示範等,藉此引導機關承辦人員推 相關預算或法案是否具有潛在歧視,或 展法案及政策時,納入對族群發展之影響評 是否能促進平等,推動共榮,進一步促 估。 使族群間能夠進行常態性的對話。以客 家委員會為例,客委會業已提出「國家 2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客家發展計畫」,其中業已研擬建立客 家族群影響評估表、操作手冊,洽邀族 群事務相關部會,擴大族群影響評估範 疇,增進族群主流化意識。爰此,原住 民族委員會應提原住民族族群影響評 估表、操作作冊,與客家委員會合作擬 訂包含整體性族群影響評估檢視表與 操作手冊,以落實族群主流化。 (三十一) 為處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原 一、本會業於112年3月25日以原民經字第 住民族委員會2015年制定「原住民保留 112001438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地禁伐補償條例」,以維護國土環境安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全。 二、本會自 108 年執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 條文除規範木林,亦將竹林一同納入, 推動原鄉環境友善林畜產業多態模式綱 惟竹子生長極快,七年以上便須清除, 要計畫(108-111 年)」與行政院農業委員 否則不僅將造成新生竹子成長量、竹林 會林業試驗所合作,透過試驗竹子疏伐 固碳能力下滑,更會大幅影響竹林抓住 強弱程度(30%、50%、70%),研究未 土壤的能力,有違國土保護之立法意 來新生竹生長影響、林內光度差異對複 旨。 層林植物生長速度的影響等,除解決原 為保護竹林健康,進而保護土壤環境, 保地林業用地下使用及其發展限制,同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研議就竹林、木林制 時通盤檢視竹林疏伐程度與「原住民保 定不同規範,避免地主不願申請砍伐竹 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下稱本條例)檢測 林,反造成土壤流失。此外,原住民族 基準之參據。 委員會亦應與該條例之執行機關、受理 三、為提高禁伐申請族人經營竹林誘因,俾 機關討論,統一覆蓋率的認定標準,以 利竹林地促進永續發展利用,農委會林 增加地主申請意願,請原住民族委員會 務局與本會自 111 年起共商研議相關獎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勵機制,並由農委會 112 年 2 月 1 日發 布「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作業規 範」正式施行,旨在輔導原住民保留地 範圍內禁伐區域之原住民,依法執行竹 林伐採作業,並核發與禁伐補償金對等 之每公頃 3 萬元竹林更新獎勵金,以促 進其更新,維護竹林健康,提升國土保 安與環境保育公益功能。 四、鑒於竹林生長模式(即適當且常態更新 撫育)及明定地方執行機關檢測基準,本 會於 107 年主動提出修法,並經總統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修正公告本條例第四條 第一項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有 關採取檢測基準為竹、木覆蓋率七成以 上之規定,且刪除林木年齡超過 6 年者 之檢測規定。 23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五、爰此,因應母法修正且基於各地方政府 執行禁伐檢測實務運作之需求,本會依 據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擬具「原住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修正草 案,並於 111 年 11 月 29 日預告前開辦 法草案暨刊登行政院公報完竣,其修正 重點包含明定竹、木覆蓋率之定義、扣 除面積要件及認定基準等相關檢測規 定,並放寬檢測基準以更貼切目前檢測 實務,俾維護原住民族土地受限予以補 償之權益,刻正辦理後續法制程序。 (三十二)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本計畫已擬定 112 年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申請 5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3億4,433萬 須知,涵蓋 8 項養護工作,並擬定評比原則, 元,辦理原住民族住宅、原住民族部落 作為計畫審核推動依據,提升原住民族地區 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等業務。 部落聯絡道路服務品質。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業務」 工作計畫所編列經費,較111年度增加3 億元,主要在於新增「原住民族地區部 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1億7,000萬元, 用於原住民族部落聯外道路經「原住民 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補助改善 後,進一步補助地方政府相關道路養護 經費。惟,經彙整全國55個原住民族地 區鄉(鎮、市、區)部落聯絡道路長度 總計約1805公里,以及地方政府所提供 年度養護預算總計約2.24億元、養護公 里數總計約1022.9公里,顯示實際養護 需求大於現行養護長度。爰此,請原住 民族委員會依實際盤點結果妥善擬定 及審核補助計畫。 (三十三) 由於原住民族部落聯絡道路地點,較易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0 日以原民建字第 遭受風災及地震等破壞,原住民族委員 112001149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會112年度預算案「公共建設業務-原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新 二、本計畫涵蓋 8 項養護工作,並擬定評比 增編列經費1億7,000萬元,養護原住民 原則,作為計畫審核推動依據,提升原 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服務品質。 經查,本計畫行政院業於111年10月5日 核定,由公所提出申請、原住民族委員 會審核,以維護原住民地區道路養護作 業,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3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三十四) 112 年度原 住民族 委 員 會 單 位預算 於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0 日以原民建字第 「公共建設業務」新增原住民族部落聯 112001149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絡道路養護費1億7,000萬元;查該項計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畫經費於110年度決算數為9億0,341萬 二、本計畫涵蓋 8 項養護工作,並擬定評比 5千元,111年度法定預算數9億7,348萬 原則,作為計畫審核推動依據,提升原 8 千 元 , 112年 度 驟 增 至 13 億 4,433 萬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服務品質。 元,相較前一年度增列3億7,084萬2千 元。 經詢業務單位,瞭解本計畫預計養護範 圍,以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 之部落聯絡道路為範圍,總里程約 1,805公里,由於原住民部落聯絡道路 座落地點,易遭受風災及地震破壞,又 因多屬非地方或者道路養護機關辦理 區域,考量原住民族地區公所無穩定財 源,需要更多資源挹注。 然,因為地處偏遠,許多資料並未完 整,更且,每年度之養護公務預算已編 有約2.24億元的固定經費,何者是本項 計畫補助項目,需要盤點更完整實際的 資料,俾能妥善擬定及審核補助計畫,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十五)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112年3月25日以原民經字第 7目「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編列10 112001438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億5,000萬元,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 二、本會自108年起執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 經費10億5,000萬元。惟禁伐對林業發 -推動原鄉環境友善林畜產業多態模式 展及原住民經濟發展甚為不利,請原住 綱要計畫(108-111年)」與行政院農業委 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員會林業試驗所(下稱林試所)合作,透 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過試驗竹子疏伐強弱程度(30%、50%、 70%),研究未來新生竹生長影響、林內 光度差異對複層林植物生長速度的影響 等,除了解決原保地林業用地下使用及 其發展限制,同時通盤檢視竹林疏伐程 度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檢 測基準之參據。 三、鑒於竹林生長模式及借鏡竹業界實務經 驗,即存三去四不留七,本會於107年主 動提出修法,並經總統於108年12月31日 修正發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23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並刪除林木年齡超過6年者之檢測規 定,以鬆綁竹林本應適當且常態性更新 撫育之經營方式。 四、行政院於110年10月核定「新興竹產業發 展綱要計畫」爰本會自111年起配合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推動「新興 竹產業發展計畫(111-114年)」,將規劃 短、中、長期階段式目標,分別在第一 級(生產端)、三級(市場端)產業端設立 相關工作項目,並透過設立示範區及竹 材疏伐等技術宣導、人才培育等,提升 原住民族地區竹展業整體發展,並輔導 業者開創新穎性產品與獲得前瞻加工技 術,增加國際市場競爭力,預計爭取經 費總需求為2.48億元,期達成竹材利 用、經濟產業及國際環境減碳目標。 五、另為提高禁伐申請族人經營竹林誘因, 俾利竹林地促進永續發展利用,農委會 林務局與本會自111年起共商研議相關 獎勵機制,並由農委會112年2月1日發布 「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作業規 範」正式施行,將輔導原住民保留地範 圍內禁伐區域之原住民,依法執行竹林 伐採作業,並核發與禁伐補償金對等之 每公頃3萬元竹林更新獎勵金,以促進其 更新,維護竹林健康,提升國土保安與 環境保育公益功能。 六、綜上,本會執行禁伐補償政策同步考量 臺灣林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媒合相關部 門合作計畫及配合推動振興竹產業之相 關政策,並滾動修正及擬定相關法規命 令,爰自108年度與林試所合作的「政府 科技發展計畫-推動原鄉環境友善林畜 產業多態模式綱要計畫(108-111年)」, 以及111年度配合農委會推動「新興竹產 業發展計畫(111-114年)」等相關計畫, 皆可看出原住民保留地內林產業發展亦 為本會關注的議題;同時,就所涉法規 調適及鬆綁,自108年底修正本條例刪除 林木年齡6年生之檢測規定,並與農委會 林務局研議「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 23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勵作業規範」並自112年度施行上路,未 來,將持續與農委會依前開計畫及法規 命令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內竹、林產業各 項工作事項,以重建臺灣竹產業之產業 鏈及銜接臺灣振興林產業之國家政策。 (三十六)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112年3月25日以原民經字第 7目「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編列10 112001438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億5,000萬元,業務內容為依據原住民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辦理相關業務,本 二、本會自108年起執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 條例第7條為撤銷補償金之規定,立意 -推動原鄉環境友善林畜產業多態模式 良善卻無法兼顧竹林相更新及相關產 綱要計畫(108-111年)」與行政院農業委 業發展,允應適當檢討。 員會林業試驗所(下稱林試所)合作,透 105年頒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 過試驗竹子疏伐強弱程度(30%、50%、 例」,立法目的係為維護國土保安、涵 70%),研究未來新生竹生長影響、林內 養水源、生態環境等,而限制原住民族 光度差異對複層林植物生長速度的影響 砍伐竹林,本條例實施迄今已發放逾82 等,除了解決原保地林業用地下使用及 億元之補償金,立意本屬良善。本條例 其發展限制,同時通盤檢視竹林疏伐程 第7條規定,若因自行拔除等因素而致 度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檢 覆蓋率不及7成,將撤銷補償金。原住 測基準之參據。 民族人為免遭撤銷補償金,而放棄合理 三、鑒於竹林生長模式及借鏡竹業界實務經 整理竹林,以致變相造成竹林地老化, 驗,即存三去四不留七,本會於107年主 產業界原料缺乏。 動提出修法,並經總統於108年12月31日 前揭狀況,與本條例原意是否相符實非 修正發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無疑,蓋生態保育與經濟發展非不可兼 並刪除林木年齡超過6年者之檢測規 得,況排除所有合理砍伐之可能,反有 定,以鬆綁竹林本應適當且常態性更新 礙竹林相更新,亦阻礙竹製產業發展, 撫育之經營方式。 允應檢討。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目前 四、行政院於110年10月核定「新興竹產業發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之辦理 展綱要計畫」爰本會自111年起配合行政 狀況與解決方案,並針對活化及妥善利 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推動「新興 用竹材,提出書面報告。 竹產業發展計畫(111-114年)」,將規劃 短、中、長期階段式目標,分別在第一 級(生產端)、三級(市場端)產業端設立 相關工作項目,並透過設立示範區及竹 材疏伐等技術宣導、人才培育等,提升 原住民族地區竹展業整體發展,並輔導 業者開創新穎性產品與獲得前瞻加工技 術,增加國際市場競爭力,預計爭取經 費總需求為2.48億元,期達成竹材利 用、經濟產業及國際環境減碳目標。 五、另為提高禁伐申請族人經營竹林誘因, 俾利竹林地促進永續發展利用,農委會 23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林務局與本會自111年起共商研議相關 獎勵機制,並由農委會112年2月1日發布 「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作業規 範」正式施行,將輔導原住民保留地範 圍內禁伐區域之原住民,依法執行竹林 伐採作業,並核發與禁伐補償金對等之 每公頃3萬元竹林更新獎勵金,以促進其 更新,維護竹林健康,提升國土保安與 環境保育公益功能。 六、綜上,本會執行禁伐補償政策同步考量 臺灣竹林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媒合相關 部門合作計畫及配合推動振興竹產業之 相關政策,並滾動修正及擬定相關法規 命令,爰自108年度與林試所合作的「政 府科技發展計畫-推動原鄉環境友善林 畜 產 業 多 態 模 式 綱 要 計 畫 (108-111 年)」,以及111年度配合農委會推動「新 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114年)」等相關 計畫,皆可看出原住民保留地內竹產業 發展亦為本會關注的議題;同時,就所 涉法規調適及鬆綁,自108年底修正本條 例刪除竹林木年齡6年生之檢測規定,並 與農委會林務局研議「原住民保留地竹 林更新獎勵作業規範」並自112年度施行 上路,未來,將持續與農委會依前開計 畫及法規命令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內竹、 林產業各項工作事項,以重建臺灣竹產 業之產業鏈及銜接臺灣振興林產業之國 家政策。 (三十七)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9目「原 住民族教育 推展」編列31億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9,232萬元,辦理推動民族教育、培育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人才及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 二、本會業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化知識體系等業務。經查,原住民族委 法」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定 員會112年度編列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 辦理預告 60 天,預告期間無民眾提出異 案第2年經費18億3,237萬2千元,該計 議。並諮詢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意 畫總經費72億8,432萬2千元,分5年辦 見。現已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作業須 理,111年度編列9億5,025萬5千元,本 知邀集法學專家學者組成法規委員會審 案經行政院111年7月15日函同意。惟, 查條文(草案)竣事。 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制定有「原 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因涉族 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其中第28條規定 語主流化精神,為求推動各項原住民族政 2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與獎勵原住民 策落實族語發展,本會於 112 年 3 月 6 族語言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其補助及 日召開專案會議審慎研定條文。本案整合 獎勵對象、基準、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 檢視本會補助要點及配套措施,業於 112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 之」,而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已於111年3 月發布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 法」,對於原住民族語保存及發展研究 工作之補助機制尚付之闕如。爰此,請 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制訂原住民族語 保存及發展研究工作之補助機制,並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 報告。 (三十八)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9目「原 住民族教育 推展」編列31億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9,232萬元,辦理推動民族教育、培育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人才及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 二、有關「原住民族族人影音紀錄片」創意 化知識體系等業務。經查,原住民族委 作為,本會已納入 111 年 7 月 15 日行政 員會112年度編列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 院核定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推 案第2年經費18億3,237萬2千元,該計 動「原住民族語料採集」工作,透過影 畫總經費72億8,432萬2千元,分5年辦 音紀錄方式,保存耆老珍貴的語文語料 理,111年度編列9億5,025萬5千元,本 紀錄。 案經行政院111年7月15日函同意。惟與 三、有關「族語 AI 學習」創意作為,本會已 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原住民族教 納入 111 年 7 月 15 日行政院核定之「國 育推展」工作計畫相關,原住民族委員 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推動「研發及推 會「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多係納入 廣原住民族語人工智能 AI 翻譯」工作, 現有工作項目與業務,少有創新工作項 目標為研發人工智能翻譯原住民族語 目提出。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將諸 言。 如原住民族族人影音紀錄片、與相關政 四、有關「原住民族族人影音紀錄片」推動 府單位、團體研制AI學習機等原住民族 「原住民族語料採集」工作,結合語推 語復振規劃納入推動,並向立法院內政 人員 110 人及 16 族語推組織擴大工作量 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能,進行語料採集。訪談方式由語推人 員及語推組織訪談人員進行訪談,訪談 之前依耆老專長設定主題進行訪談,訪 談內容以影音紀錄方式呈現,每則 15 分 鐘為原則。每年訪談耆老人次預計 4,176 人次,每年影音語料數預計蒐集 2,088 則共 522 小時。 五、有關「族語 AI 學習」創意作為,目前財 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已 蒐集各類語料 7 族共 436 筆,校訂各類 語料 300 筆逾 60 小時、20 萬詞口語語 24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料。未來將與教育部或大專校院合作, 合作研發人工智能 AI 語音辨識及簡易問 答專案,以運用科技推動族語保存及推 廣工作。 (三十九)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7 日以原民教字第 9目「原 住民族教育 推展」編列31億 112001465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9,232萬元,辦理推動民族教育、培育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人才及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 二、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自 化知識體系等業務。經查,依「原住民 107 年函頒至今,業完成進用計 119 名語 族基本法」規定制定有「原住民族語言 推人員,本會將於 8 月底前邀集各地方 發展法」,其中第5條規定「直轄市、 政府召開研商會議,就本計畫相關執行 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 概況進行討論,並依其會議決議酌予修 人口一千五百人以上之非原住民族地 正 113 年度補助計畫。 區之鄉(鎮、市、區)公所,應置專職 三、本會已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委 開辦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語學習班及 員會業已於107年訂定發布「原住民族 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將通知取得 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並分年核定 「中高級」認證者計 1,582 人,並鼓勵 補助縣市政府進用原住民族語言推廣 其踴躍報名修習,以充實高級人才。 人 員 , 112 年度 編 列 預 算 1 億 0,710 萬 四、本會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 元。惟迄111年7月底各縣市應設置語推 啟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人員152人,實際進用116人,不足36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人,顯見部分地方政府未能依法進用語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投 推人員。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 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語推人員進用條件及進用情形,督促地 方政府依法進用適足語推人員,以利原 住民族語之復振,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四十) 鑑於我國將本土語列入國高中必修,原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語教資培育及聘用以專任為原則,多校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可合聘,惟原鄉間距離遙遠,教師們奔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波各校,原住民族委員會應予以補助。 二、有關族語老師跨校教學之交通費,查教 另查,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營造多元族語 育部訂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 學習及生活環境,對國內團體及直轄市 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 政府予以補助辦理歌謠比賽、故事演 點」補助如下:(1)非跨校交通費:每學 講、族語戲劇競賽等,原語教師亦付出 期在一般地區者,2,000 元;(2)偏遠地 課外時間培訓優秀學子,面對付出辛勞 區者,4,000 元。但依政策性指示辦理之 之原語教師們應給予培訓費用,以利健 活動或資源不足地區單位之申請,依核 全教師福祉。 定之實際所需經費予以補助。 爰針對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 三、本會原住民族語言相關競賽計有原住民 算案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編列31 族語言單詞競賽、戲劇競賽等 2 項競賽, 億9,232萬元,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原 亦有行政院 111 年 7 月 15 日核定之《國 24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語教師競賽培訓費及因各校合聘衍生 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說故事競賽、 之交通費補助辦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詩歌競賽及原創音樂等競賽。各競賽往 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例已有補助因各校合聘衍生之交通費, 並於今(112)年 1 月 1 日起於各項競賽 中增編競賽訓練費等相關費用,另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可依實際原語教師、 學生之需求,於各項競賽計畫函頒後逕 向本會申請補助經費。 四、未來將透過各項會議及平臺,蒐集現場 教學族語老師之需求,倘交通費仍有不 足之情事,將協調教育部納入「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 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交通費補助修正 之參據。 五、依據行政院 111 年 7 月 15 日核定之「國 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本會業根據各項 族語類競賽活動,編列族語老師指導訓 練所須之交通費用及指導費用,競賽包 含:原住民族語說故事演講競賽、學校 鄉土原住民族歌謠比賽訓練參賽補助、 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訓練及競賽費、全 國原住民族語原創流行音樂大獎暨人才 培訓計畫、原住民族語詩歌合唱競賽、 辦理原住民族語單詞、歌舞、全國語文 競賽等。 (四十一) 鑑於我國將本土語列入國高中必修,原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語教資以專職專任之方向培育及聘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用,惟經教學第一線之原語教師及原語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工作者反映,地方學校開缺原語正式教 二、本會與教育部於 111 年 1 月 7 日會銜發 師缺及實習教師缺嚴重不足,以致經正 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 式培訓之原語教師投入大量培訓心血 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 ,其第 6 點明 後,卻無法貢獻所學,嘉惠原民子弟。 定「原住民族地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對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積極會同相關 學校與幼兒園,其甄選、介聘原住民族 地方政府,協調本土語教師、本土語實 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或教保 習教師開缺事宜。 服務人員時,得優先進用參加原住民族 爰針對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 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 算案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編列31 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 。 億9,232萬元,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說明 三、為積極推動公費培育族語師資,本會已 如何協助教育部增進地方政府開缺原 補助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 語正式教師及實習教師,並向立法院內 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專為地方培育 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阿美族、泰雅族、布農族、排灣族、太 24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魯閣族、賽德克族、賽夏族、鄒族、邵 族等九個原住民族師資。 四、本會已函請教育部,就本土語教師、本 土語實習教師開缺事宜研定有關方案。 五、未來將協同教育部,鼓勵及溝通地方政 府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 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優先進 用具原住民族語言專長師資,並開設原 住民族語言師資公費缺額,以落實族語 傳習。 (四十二)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案「原住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發展經費」編列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第2年經費18億3,237萬2千元。經查, 二、本會業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該計畫期程長達五年,希能促使國家語 法」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 言使用生活化。 定辦理預告 60 天,預告期間無民眾提出 惟截止至111年9月底原住民族委員會 異議。並諮詢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仍未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相關規 等意見。現已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 定發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宜 作業須知邀集法學專家學者組成法規委 儘速訂定,以落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保 員會審查條文(草案)竣事。 存及發展。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 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因涉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語主流化精神,為求推動各項原住民族 政策落實族語發展,本會於 112 年 3 月 6 日召開專案會議審慎研定條文。本案整 合檢視本會補助要點及配套措施,業於 112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 (四十三)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原住民教育推展」 一、本 會 業 於 112 年 5 月 1 日 以 原 民 教 字 第 編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1120018755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經費」3億6,581 二、執行率偏低原因: 萬2千元。本項新建計畫是要興建「原 (一)本案前期因涉及土地問題,桃園市市 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將來提供給兩個 議會於110年9月15日通過同意土地使 基金會使用,目的是要打造一處屬於原 用暨辦理逾十年租賃一案,於111年3 住民族公益、文創與影視基地;總經費 月16日開工。 17億元,計畫期程110-113年。 (二)111年3月24日土方媒合會勘,111年5 檢視110年度起執行成果,110年度執行 月間廠商進行製作事業廢棄物清運計 率僅達12.28%,到111年7月底的累計執 畫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於111 行率為54.85%,顯然未能符合預期,恐 年7月25日動工開挖土方作業。 將影響113年6月的完工計畫。 三、本工程已列入本會工程督導會報列管,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續編3億6千多 並將積極加強對施工廠商履約管理,每 萬元的預算數,為免預算執行效益不 週工務會議中亦將針對各工項及作業程 24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彰,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升本案工程 序進行重點列管,及早判斷出可能延誤 預算執行效益,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工程進度之因素,並儘早排除,另請廠 提出書面報告。 商增派出工數,確保後續工程順利進行。 (四十四)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3,274 112001438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8千元,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照顧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等業務。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 二、基於都會區普遍原住民族長者居住地分 度「社會服務推展」工作計畫,連同前 散、使用公有公共空間不易、且缺乏原 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112年度經費1億 住民族部落傳統文化等照顧資源,為營 5,100萬元,推動各項衛生保健及長照 造都會區文健站溫馨且具在地原住民族 等改善計畫,包括部落營造之原住民族 特色之文健站,於 112 年度推展原住民 長期照顧部落文化健康站及社會福利 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訂定 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原住民族社會安全 「文化照顧及傳承加值補助費」。 發展計畫、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費 等。統計原住民族人口分佈情形,111 年10月底業已有28萬4390名、48.76%比 例的族人移居在都會地區,但截至111 年7月底都會區雖已設置76處文化健康 站,經盤點各縣市都會地區尚有106處 新設置需求。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 就都會地區原住民族長者特殊文化健 康照顧需求提供具有文化、健康、照顧 之在地互助照顧模式,及都會地區文化 健康站設置規劃。 (四十五)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7億2,794 112001438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8千元(不含原住民族就業服務經費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480萬元),連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 二、有關都會區設置文健站所遇困難,經評 算112年度經費1億5,100萬元,合計28 估主係都會區普遍原住民族長者居住地 億7,894萬8千元,推動各項衛生保健及 分散、使用公有公共空間不易、且缺乏 長照等改善計畫,包括部落營造之原住 原住民族部落傳統文化照顧等資源。本 民族長期照顧部落文化健康站及社會 會為協助都會區文健站營造溫馨且具在 福利據點友善空間整建、原住民族社會 地原住民族特色之文健站,於 112 年度 安全發展計畫、補助原住民健保險費 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 等。 施計畫訂定「文化照顧及傳承加值補助 其中,「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 費」。並請各縣市政府協助盤點都會區 第3年經費共編列8,419萬1千元。 閒置公有公共空間,輔導在地文健站進 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截至111年7 駐,以滿足都會區原住民族長者照顧需 月,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布建之文化健康 求。 站於「都會區」設置76處文化健康站(以 村里或鄰近村里55歲以上原住民逾20 24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人為門檻)。 依內政部戶政司111年7月統計:原住民 總人口數58萬2,008人,其中「都會區 原住民人口」已達28萬3,220人,「都 會區原住民人口」比率接近5成,經盤 點各縣市「都會區」尚需要設置106處 文健站,目前卻僅設置76處文健站,請 評估成立都會區文健站的困難問題,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四十六) 政府為保障原住民生計及權益而設置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5 日以原民土字第 「原住民保留地」,依法僅能由原住民 112001229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使用,惟近年來卻發生各種遊走法律邊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緣的方式,大量原保地遭非法移轉給非 二、本會 112 年度預算較去年度增加 163 萬 2 原住民經營溫泉飯店或露營區,已然成 千元,主要辦理「補辦增劃編暨複丈分 為我國山區土地利用的重大亂象之一。 割計畫」、「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業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訂有「原住民保 務計畫」、「原住民保留地違規利用處 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明訂原保地僅能 理計畫」、「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 於原住民之間進行買賣,且「限於原住 實施計畫」等,均屬既定之常態型計畫, 民使用」。惟原保地近年大量「長出」 並無新增計畫。相關預算增加係因應行 溫泉飯店與露營區,表面上是原住民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 111 年起軍公教人 「扺押」給非原住民經營,看似合法, 員調薪百分之四,故本會配合調整從事 實際上這些土地多半已等同「轉售」予 土地相關業務人員薪資,故預算數額增 非原住民。監察院也曾多次對主管機關 加,合先敘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糾正案,惟多年來 三、本會業已擬具「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 原保地依然不斷透過該方式流失。現行 用條例」(草案),將現行「原住民保留 「原開辦法」僅為行政命令,因而對於 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自 仲介、掮客、開發商等違法業者及不肖 108 年起召開 4 次地方機關研商會議,2 人士無法形成具強度之拘束力,雖「原 次跨部會協商會議,4 次專家學者會議及 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目前已於 1 次人民團體座談會議,並經行政院 11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竣,惟原住民族委 年 3 月 17 日院會討論通過,送請大院審 員會未來基於該法所為之政策推動相 議,經大院 111 年 3 月 28 日、31 日內政 關規劃,仍未見明確內容。 委員會第 8 次全體委員會議辦理審查,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土地 行政院並於 111 年 5 月 12 日邀集有關部 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預算編列較111年 會召開研商會議,已獲致各部會共識, 度新增163萬2千元,項下包含原保地規 並就相關爭議條文先行預擬修正文字, 劃、原保地地權管理、原保地土地利用 另本會於 4 月至 12 月期間持續拜會各立 等業務,然近年原保地管理成效仍不 法委員,說明本條例草案相關內容,大 彰。為促使原住民族委員會正視原保地 院並於 111 年 12 月 9 日及 112 年 4 月 11 不當利用、轉售、開發之現況,112年 日召開黨團協商會議在案。 度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單 位 預 算 案 編 列 四、本草案共計 35 條條文,具體效益包含健 2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9,445萬8千元,爰凍結100萬元,請原 全原保地管理體系、回復部落土地、保 住民族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原保地 障族人土地權益、導入部落公共利用法 現況調查及因應『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 源、增加原鄉建地、統籌規劃土地收益 利用條例』之未來政策規劃」向立法院 等內容。針對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移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轉一事,特別明訂讓與人及受讓人應具 支。 結無借名登記情事,並由公所審查機 制,如違反具結內容,應塗銷登記之相 關規定,並訂定私有原住民保留地不得 設定地上權、典權、農育權或抵押權予 非原住民,即藉由立法制定行政機關查 處義務及私有原住民保留地管制措施, 以避免原住民保留地地權實質流失,將 可有效解決現行土地不當利用及開發、 違法轉售等相關爭議問題。 五、綜上,「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 (草案)業已送請大院審議並進入法制程 序,本會亦積極向大院各立法委員說明 本條例草案相關內容,以凝聚共識,未 來將賡續配合大院黨團協商程序辦理, 並將繼續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業 務。 (四十七) 有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8 日以原民教字第 教育文化補助要點」補助額度自102年5 1120018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月27日發布修正迄今未有調整,惟我國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物價指數持續成長,補助額度應依物價 二、書面報告內容摘要如下: 上漲務實調高,以利推展原住民族教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 育、保存原住民族文化、振興原住民族 文化補助要點》要點歷經 6 次修正。 語言及營造原住民族終身學習環境,請 (二)按現行本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要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物價上漲研議修正 點規定,如遇實質物價上漲情事,會 補助要點調高額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就申請案件之經費、效益規模、實質 會提出書面報告。 計畫內容等項進行審查後,並依行現 行要點第五點第二項規定調高補助額 度辦理。 (四十八) 有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會補助原住民自費留學生要點」補助原 1120018463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住民留學生留學期間每月400美金生活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費,惟其金額自99年4月26日發布修正 二、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18 日以原民教字第 迄今未有調整,而全球物價指數持續成 11200149382 號令修正發布「原住民族委 長,其補助額度實應依物價上漲務實調 員會補助原住民自費留學生要點」,修 高,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全國物價上漲 正第 5 點及第 6 點規定,內容摘要如下: 研議修正補助要點調高額度,向立法院 一、第 5 點:因應物價上漲,調高留學期間 24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每月生活費,由每月 400 元美金調高至 500 元美金。 二、第 6 點:新增留學生因自身懷孕及分婏 申請補助期間之規定,「因自身懷孕及 分娩,自懷孕開始至分娩後子女滿 3 歲 前,持合法醫療機構或就讀學校保留學 籍同意函(包括保留學籍起訖時間), 得申請產假 50 日,請假期間學籍不得中 斷,且前述請假期間即停止發給第 5 點 所列生活費,並自請假結束返校就讀日 起,依規定賡續向本會申請所餘期間之 生活費,學籍中斷視同自費留學期滿。」 。 (四十九) 有鑑於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進度相 本會每2個月邀集地方機關及各公產機關召 當緩慢,以國有地非公有土地出租土地 開督導工作協調會報,協調原住民土地相關 申請增劃編原保地為例,據國產署統 問題及爭議案件,持續掌握政策推動情形, 計,國有非公用出租土地已受理申請增 以維護族人土地權益。 劃編原保地逾5年尚未核定案件合計達 3,329筆;其他非出租之土地及林務局 等公產管理機關申請增劃編未核定案 件亦相當多,嚴重影響原住民族土地權 利,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應檢討並積極督 促協調相關機關加速核定進度,並就原 保地增劃編核定進度緩慢檢討改善。 (五十) 有 鑑 於 原 住 民 族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社 工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3 日以原民社字第 員、原住民族就業輔導員、金融輔導員、 112001140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保留地土地登記人員及原住民族語言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推廣人員,其業務內容及服務推廣日益 二、針對本會原家中心社工、就業輔導員、 繁重,惟薪資待遇未獲等比例提升。查 金融輔導員、保留土地土登記人員、原 111 年全國 軍公教 人 員 薪 資 已調薪 至 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依其各計畫性質 4%;112年勞工基本月薪自2萬5,250元 業自 107 起陸續調高薪資、按年採計提 調漲至2萬6,400元、時薪168元調漲至 敘薪級、增加族語能力及專業證照加給 176元,漲幅約4.5%,原住民族委員會 等,以鼓勵專業人才之留任。 卻未就上開推廣原住民族事務之人員 配合其調高薪資,實難謂合理,請原住 民族委員會比照軍公教人員調薪調高 上開人員薪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五十一) 查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有 本會將遵照判決主文意旨徵詢原住民族意 關平埔族取得原住民身分,要求相關機 願、彙集各界意見並通盤檢視法令及國家資 關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依本 源,斟酌國家資源分配、保障內容及範圍採 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 取最適途徑於期限內完成修法或立法作業, 24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別法,且於修法或立法完成前,均得向 落實保障其他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之原住民族 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申請依本判決 身分認同權。 意旨認定其民族別。該判決要旨也提到 臺灣南島語系民族或其成員應有權要 求承認並依法核定其族群別並為原住 民族,主管機關有依法核定之義務;至 其相關原住民族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 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自應由 相關機關明文規範,適當訂定之。且立 法者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 及第12項前段規定,充分考量各原住民 族及其成員之歷史發展脈絡及現況,並 斟酌國家資源分配,另以法律訂定其保 障內容及範圍,合先敘明。 再查,因憲法法庭未能理解南島語族學 術與實務上之分類之必要性,而做此判 決乃合情合理。然將其納入既有原住民 族群茲事體大,本次判決大法官黃昭元 其協同意見書亦提到「然考量本件所涉 問題之複雜,本判決也僅先承認西拉雅 等其他南島語系民族及其成員之原住 民身分應受憲法保障;至於其權利事項 之保障,則仍須由政治部門,與有待承 認之各該族群、既有之法定原住民族 等,循民主程序解決之。」顯見大法官 也認為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其權 利、義務仍應徵詢既有原住民族主流意 見。 綜上所述,為完成大法官之協同意見之 要求,消弭族群彼此紛爭,避免族群間 因資源分配導致關係撕裂,原住民族委 員會應於一年內於原住民族地區之縣 (市)至少各辦理三場次之座談會,邀 集並收集南島語族族人相關意見,就未 來權利事項之保障方式與體系做全盤 規劃並制定專法,以維護其他南島語族 族人權利。 (五十二) 查2016年總統大選蔡英文原住民族政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4 日以原民綜字第 策主張提到「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 112002080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的支持網絡,創造其公平發展機會」,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具體規劃是規劃都市原住民族自治架 二、本會已就 111 年 12 月 12、13 日舉辦「都 24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構,擴大政治參與機會;增進都市原住 市原住民族發展研討會」會議蒐集相關 民族社會資本,建立城鄉產業連結,促 意見內容,撰擬《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 進就業機會,協助經濟發展;保障都市 展條例》草案竣事,目前已完成相關法 原住民族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並避免與 制作業,並預備提報行政院審議。 其民族語言、文化造成脫節;維護和加 強都市原住民族青年與其土地、水域和 自然資源的獨特精神聯繫的權利;除繼 續採取住宅補貼政策外,修正《原住民 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 法》,基金用途增列「地方政府興建原 住民族社會住宅專案貸款」,保障都市 原住民族居住權,營造都市部落共同 體。原民會期間雖提出都市原住民族發 展方案,然期間並未與都會原住民研商 所需,遲至111年12月12、13日才舉辦 「都市原住民族發展研討會」,新聞稿 更以「關心都市原住民族權益‧原民會 首度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研討會」大 內宣自己的政績,蔡總統執政六年了, 2016年提出的政見原民會今年年底才 辦理研討會,邀集各地方政府研議都市 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條例草案,作為未來 制定都市原住民族政策與法制之基 礎。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儘速推動保障 都市原住民族權益的法制作業,都原權 益早日法制化,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十三)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 會 業 於 112 年 4 月 6 日 以 原 民 經 字 第 3目「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 1120015305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編列1億2,360萬7千元。經查:該計畫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中有關新創推升經濟動能,預算書中僅 二、為因應未來經濟環境及產業結構變遷之 說明「辦理精實創新輔導計畫、企業體 不確定因素,本會於111年度起辦理「企 質診斷計畫、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 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運用「企業創 濟發展論壇」,惟未具體說明相關方案 新轉型升級」、「量身診斷市場銜接」 及政策規劃內容,令人質疑該計畫與原 及「人才交易共創共好」等優化措施, 住民族整體經濟發展發展有何助益? 辦理「創業先導計畫」、「百萬創業計 亦無法獲悉新創事業輔導體系之具體 畫」、「輔導創新研發」、「企業診斷 成效。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 服務」及「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等 委員會提出具體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多元計畫,持續培育原住民族產業所需 人才,進而創新創業。 三、截至111年底止,前開各項計畫成果如 24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下: (一)創業先導計畫:針對原住民族女性之創 業需求,於 110 年首度與美國在台協會 共同辦理「創業先導計畫(即百合綻放 新創學程計畫;IWE) 」,已成功輔導 69 位原住民族女性強化創業培力,其中有 4 位女性創業家於 111 年百萬創業計畫 獲獎。 (二)百萬創業計畫:本會自 104 年度起推動 「輔導精實創業計畫」 ,以「創業投資」 為理念,每年遴選出 20 組兼具族群文 化、創新創意及發展潛力之優質案源, 提供創業獎金,同時輔以長達 6 個月深 度輔導,持續提升團隊創新創業之競爭 力,已成功輔導 160 家團隊,創造 160 位新創公司(商/行號)負責人,創業 存活率高達 88.13%。 (三)輔導創新研發:為引導族人實踐多元創 意經濟產業,並搭配本會重點扶持產 業,以逐步布建原住民族優質創業場域 與提供友善就業機會,已扶植 83 家(含 個案型及聯合型)公司技術創新或服務 創新,補助金額逾 1 億 422 萬元。 (四)企業診斷服務:為協助原住民族企業改 善經營體質,使族人經營事業遭遇問題 時能穩固其經營管理能力,以強化原住 民族產業軟實力,本會已輔導 34 家企 業強化其經營能量與增進經營績效。 (五)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為因應本國前 於 111 年 3 月 29 日加入「原住民族經 濟貿易合作協議(Indigenous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rrangement,IPETCA) 」,本會擬從旁輔 導協助企業聯盟相關組織,如「台灣原 住民族經貿協會」組織的優化。故辦理 「111 年度原住民族企業領袖學院」 ,期 進一步優化上揭原住民族經貿組織,凝 聚共識產出具體行動方案。本次參與人 數 28 人。 四、本會自104年起分別推動前開各項計畫 以來,持續培育、發掘具創新創業之優 25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質案源及具創新成長潛力之原住民族企 業,全臺原住民族企業家數自105年的 8,076家倍數成長至112年2月1日的1萬 8,844家,成長133%,企業家數的成長 顯示本會政策已漸獲成效。 (五十四)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16 日以原民土字第 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原住 1120012934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民族土地地用經費」編列1,266萬9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較上年度增加392萬6千元,增幅近 二、本會 112 年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較上 45%,然預算書中卻無具體明列增幅原 年度增加 392 萬 6 千元,增幅近 45%,主 因及說明合理性,不利國會監督,鑒於 要係 112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 政府允宜衡酌業務實際需求,支出應力 理計畫編列預算較 111 年度增加所致, 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 增幅原因及相關說明如下: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一)本會負有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之管理權 會提出書面報告。 責:本會訂定之「原住民保留地超限 利用處理計畫」係為配合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理國有原住民保 留地超限利用情形,基於本會為土地 管理機關職責,本會須協助查處國有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行為人等違規 事宜,並釐清是否涉及無權占用情事。 (二)配合行政院政策方向辦理:111 年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列管本會 超限利用國有原住民保留地計 235 筆,違規面積約 308 公頃,本會爰編 列 111 年度預算新臺幣 408.4 萬元, 用以補助地方政府執行計畫所需人力 及業務費用。嗣因行政院吳政務委員 澤成於 110 年 9 月 7 日召開「研商水 庫集水區上游林地管理及水土保持相 關事宜」會議,增列本會經管之 5 大 水庫集水區內疑似超限利用土地共 980 筆,違規面積約 987 公頃,並於 會議決議國有土地(包含林務局、國產 署及本會經管之國有土地)須於 113 年完成查處,因相關經費需求未及納 入 111 年度預算,故訂於 112 年趕辦 清查進度,112 年計畫預計清查土地 689 筆,面積約 715 公頃,爰編列預 算 8,0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加預算 3,926 千元),以補助地方政府執行計 25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畫之人事、業務經費需要。 (三)基於公益目的及保全人民生命財產安 全:為避免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非法 占用而有濫墾濫建情事,危及部落族 人及山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水 庫集水區內涉及飲用水水質水量安 全,及避免超限利用導致土砂增加影 響水庫庫容,爰有策定計畫處理並增 加經費補助地方政府以利計畫執行。 (五十五)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9目「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編列26億6,054萬9千元。經查:預算書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中有關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本年度 二、本會業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編列18億3,237萬2千元,較去年度增加 法」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 近9億元,惟並未看出具體績效,且原 定辦理預告 60 天,預告期間無民眾提出 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迄今仍未見 異議。並諮詢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相關配套政策公布,原住民族語言保存 等意見。現已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 推動可謂難有進展。請原住民族委員會 作業須知邀集法學專家學者組成法規委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檢討改 員會審查條文(草案)竣事。 善書面報告。 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因涉族 語主流化精神,為求推動各項原住民族 政策落實族語發展,本會於 112 年 3 月 6 日召開專案會議審慎研定條文。本案整 合檢視本會補助要點及配套措施,業於 112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 (五十六) 111年11月14日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於內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政委員會對原住民族委員會質詢,要求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提供「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細項資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料,亦在12月2日行函索資。 二、為有效提升年輕人學習興趣及使用能 原住民族委員會終在12月14日回復,但 力,培植國家語言專業人才及教學師 資料不完善,故於12月15日再度行函索 資,營造人人都想說,處處可以學的永 資。而為恪盡職守立法委員職務之預算 續傳承環境,行政院交囑本會、文化部、 監督,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3個月內, 客家委員會及教育部等 4 部會,共同研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完整的執行 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 年至 規劃與各項計畫預算編列以及推動情 115 年),方案共核定 326 億元,本會獲 形書面報告;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善盡 核定 72 億 8,432 萬元,推動語料保存、 督導之責,督請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書寫系統、語言認證、推廣活動、友善 會完善製播族語節目及積極辦理原住 環境、語言教學、輔助資源等 7 大項工 民族媒體人才培力事宜。 作。 三、上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規劃製 作族語戲劇節目,包含族語動畫、當代 25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迷你族語劇集、原住民兒童演唱族語歌 曲、迷你族語演唱會、族語美食料理競 賽等,預計增加族語節目時數總計 148 小時(8,890 分鐘)。 四、有關原文會規劃製播族語節目包含島語 生命力、島語生命史、族語新聞專題、 族語童謠節目、族語動畫節目-樹人大冒 險、族語戲劇節目「迢迢歸鄉路」及「家 庭情境喜劇」、迷你族語演唱會、族語 小廚神、族語廣播 Podcast 節目-聽,文 化等,人才培育規劃如下: (一)族語動畫人才培育:擬以產學合作為目 標,廣邀各大專院校動畫製作相關科系 的原住民學生,一起參與實習【樹人大 冒險】製作過程,讓學生有更多專業動 畫製作實際經驗,未來在動畫產業中有 更多原住民藝術創意人才發光發熱,並 且製作更多有關原住民相關的動畫影 片,讓更多人透過動畫影片學習原住民 族語和文化。 (二)族語戲劇人才培育:擬以進用戲劇專業 人才與產學合作方式綜合辦理。為能結 合文化傳承與人才教育養成,在製作團 隊及演員的規劃上,會更加關注於網羅 原住民人才。如聘請原住民導演、編 劇,為戲劇的文化底蘊更添厚度;另結 合大專院校實習,招募原住民影視幕後 人才加入攝製團隊,學習影視製作技 術,以期來日能製作出更多更豐富的原 住民影視作品;且會與表演藝術相關科 系之學院校系合作,尋找原住民學生演 員參與本劇演出,透過專業的訓練及實 戰演技磨練,培養出優秀演藝人員,望 能讓原住民演員名聲更加遠播。 (三)族語媒體人才培育:為延續族語媒體人 才新勢力培育計畫,原文會將延續族語 新勢力人才培育計畫製作島語生命 力,110 年承辦族語電視人才培訓,共 有 10 族 16 位族語新勢力學員完成培 訓。為持續培養族語媒體人才,將優先 聘用有意願繼續加入此計畫之學員,共 25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同完成此項人文紀實節目。 (四)節目製播人才培育:培養具備原住民觀 點並具有深刻人文社會關懷之製播人 才,能以族語製播呈現各族群原住民生 活節奏,以影像生動表現部落族人情 感,能由族人掌握自己的發言權。 (五)行銷人才培育:小廚神競賽活動,透過 本案培養原住民族整合行銷活動人 才,節目製作要求合作廠商優先聘任原 住民族影視製作人員。 (六)演唱會人力培育:迷你族語計畫與影視 製作相關院校科系合作,以實習方式讓 該科系原住民族學生參與製作過程,透 過本案專業業界老師訓練及實戰演技 磨練,培養學員影視語言與美感,及各 場域收音的技巧等,成為專業影視幕後 人才的第一步。 (七)廣播人才培育:Podcast 節目聽.文化 將結合廣播人才培力工作目標,培訓各 族群族語媒體人才,對族語及對廣播媒 體有興趣之青壯年族人,予以節目製播 及族語播報之專業訓練,使族語節目永 續經營,貼近主體性。 (五十七)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公告之原住民 一、本會依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 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108年至 劃設辦法於 107 年 6 月公告新北市烏來 112年),該計畫目標說明指出「為落 區泰雅族各部落以及南投縣魚池鄉邵 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族,因地方政府對邵族傳統領域一案提 權利之精神,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 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 110 範圍土地之範圍進行勘查及劃設作 年 6 月判決維持行政院原訴願決定(108 業,依據劃設辦法之規定及參酌104年 年 1 月)撤銷在案。 及105年執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範 二、訴願決定本會應徵詢公告範圍內所有公 圍確認作業計畫之經驗與建議(含人 有土地管理機關意見,本會已於 108 年 力、經費及期程),考量原住民族多元 函詢所有公產機關意見,另為再行確認 文化及特殊社會結構,並尊重部落及民 地方政府意見,本會於 112 年 2 月再次 族之自主性及主體性,爰訂定原住民族 函請南投縣政府及魚池鄉公所就邵族傳 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調查及劃設計 統領域劃設作業表示意見。 畫,期經過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 三、南投縣政府及魚池鄉公所表示劃設作業 (鎮、市、區)公所與其協助經中央主 尚有疑議,按劃設辦法第 10 條規定,為 管機關核定之部落或民族組成劃設團 辦理會商作業及處理劃設作業產生之爭 隊之協辦過程,進行劃設原住民族傳統 議,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組成劃設商議小 領域土地範圍之作業。本次計畫預計完 組會商協調;為處理爭議,本會將邀集 25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成全國748個部落傳統領域土地公告作 相關機關組成商議小組會商協調作業。 業,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之諮商同 四、為求審慎,並為確保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意權利。」然時至今日原民會僅於2019 土地權益,在原住民族部落或地方政府 年5月29日於網頁公告烏來區泰雅族各 依劃設辦法完成劃設前,將落實後續爭 部落、邵族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 議處理之作業流程,待完成相關爭議協 地劃設範圍,其餘部落至今均未公告, 商處理及法制作業程序後,再行依規定 僅公開各部落成果報告,顯然與當初計 儘速分批辦理公告作業。 畫有所違背,為避免原住民土地權益受 損,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112年 該計畫公告部落範圍之期程,儘速辦理 後續作業程序。 (五十八) 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於2021年3月16日、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30 日以原民建字第 10月12日兩度對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總 112001149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質詢,以爭取部落聯絡道路之養護經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費,終於在111年10月5日,行政院核定 二、本計畫涵蓋 8 項養護工作,並擬定評比 每年從汽燃費編列1.7億元,用以執行 原則,作為計畫審核推動依據,提升原 部落和部落之間的道路。為落實專款專 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服務品質。 用原則及後續研議精進政策,建請原住 民族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及原住民籍立法委員提出「部落 聯絡道路養護申請須知」及「部落聯絡 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畫」之各項 核定版本,以及部落聯絡道路之養護經 費具體細項及執行規劃書面報告。 (五十九) 鑒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近年貸 一、本 會 業 於 112 年 4 月 6 日 以 原 民 經 字 第 款業務預算短逐年增加,106年度決算 1120015305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短絀3,557萬4千元、110年度決算短絀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6,806 萬 8 千 元 , 短 短 四 年 短 絀 增 加 二、本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下稱綜 3,249萬4千元(增幅91.34%),業務收 發基金)貸款業務包括:原住民族微型經 支短絀概呈增加趨勢,111年截至7月底 濟活動貸款、事業及新創事業貸款。自 短絀數高於111年度全年預算短絀,宜 106年至110年,貸款業務收支情形如下: 儘速檢討相關費用撙節之可行性。爰要 (一)貸款業務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收回以 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6個月內,檢討該 前年度呆帳。106 年至 108 年每年約收 基金財務狀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回 3,000 萬餘元,惟自 109 年起,配合 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行政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 困振興特別條例」,陸續推出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紓困方案、紓困 2.0、3.0 及 4.0 方案,致減少利息收入。 (二)貸款業務成本:包括投融資業務成本、 行銷及費用-一般服務費(金融輔導 員)、管理及總務費等。因應族人融資 25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需求增長,投融資業務成本(支付給金 融機構之管理手續費)自 106 年 2,724 萬餘元成長至 110 年 3,554 萬餘元;為 輔導族人申請綜發基金貸款,行銷及費 用-一般服務費(金融輔導員)則由 106 年 3,371 萬餘元成長至 110 年 3,729 萬 餘元。 三、改善措施: (一) 貸款業務收入面:前開紓困方案將於 112 年 6 月 30 日屆期,自 7 月 1 日起 將全面恢復收取利息收入。另為配合央 行升息政策,綜發基金貸款利率亦同步 上調,111 年度已調升 0.625%,預期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亦將挹注基金利息 收入之增長。 (二) 貸款業務成本面: 1.投融資業務成本部分:因應後疫時代 族人面對復振新生活,資金需求增加 故放款金額增加,支付給金融機構之 管理手續費亦相對增加,惟本會將持 續協調公股銀行之承辦金融機構,研 議投融資業務成本(手續費率)下調之 可行性。 2.行銷及費用-一般服務費(金融輔導 員)部分:本會精簡金融輔導人力(自 45名降至40名),以因應成本撙節。 (三) 綜上,隨貸款業務收入之增長及貸款業 務成本之管控,預期貸款業務短絀情形 將漸獲改善。 (六十) 鑑於監察院調查發現,原民會為改善原 一、本 會 業 於 112 年 5 月 1 日 以 原 民 綜 字 第 民部落數位落差,自103年起至108年累 1120020551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計建置376個部落愛部落免費公用無線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網路,惟據統計在2,274個無線存取點 二、本會為加速推動原住民族地區寬頻普及 中,109年度各AP連線使用人數結果, 服務,弭平原住民族部落數位落差,於 每天使用人數低於1人者,計有530個, 原住民族地區建置戶外無線寬頻服務, 而若以使用人數低於10人計算,計有 本會會同各縣(市)政府已於全國建置完 2,034個,顯見愛部落免費公用無線網 成 613 個部落戶外無線寬頻服務,另已 路情形欠佳。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提供服務部落每月平均使用達 8,000 人 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次,高於原計畫目標(5,500 人次/月)。 面報告,藉以加速改善原民部落數位落 三、本會業協調相關縣市政府善用原住民族 差之情形。 地區無線寬頻服務,俾利部落族人及部 25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落觀光旅遊民眾使用,並結合地方政府 辦理活動、設計課程等,於無線上網基 礎建設上鋪陳更多應用項目;另本會將 持續配合政府整體網路政策,在部落現 有網路基礎上,共同協調推動原住民族 地區網路覆蓋率及使用率之提升,以增 進服務效益。 (六十一) 台東縣的原住民人口占36%,原住民族 本會已建置全國原住民族社會住宅之基礎資 委員會應屬於中央原住民族政策統合 料並定期滾動修正,另建構原住民族相關住 機關,就原住民族住宅政策應作通盤之 宅政策之基礎資料庫已納入「建構原住民族 瞭解與檢討,並建構相關基礎資料庫, 智慧治理中長程計畫」(110-113 年)推動。 以規劃最符合實際情形的原住民族住 宅政策方案。 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建構原住民族相 關住宅政策之基礎資料庫,內容應該包 含中央與地方政府自行或共同建置之 原住民族社會住宅以及建設之始末與 目前實務現況,俾利確實有效針對原住 民的居住需求提出妥善之施政方案。 (六十二) 七月中旬監察院實地考察了解原鄉地 本會持續推動「建設宜居部落營造安居家園」 區財務困境,部分原鄉公所財政不佳, 工作計畫,包含部落聯絡道路及部落公共設 有其現行面臨的執行困境:包含公所因 施等工程補助申請計畫,並每年定期辦理地 組織編制規範,人員編制人數不足以因 方宣導會,讓公所更了解補助項目。 應服務近十萬鄉親、與物價上漲因素, 造成施工條件不佳招標困難等。因此就 算原鄉公所希望有所作為,也可能因苦 無地方配合款,陷入無米之炊的窘境。 建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督促原鄉公所申 請提報中央計畫型補助之地方配合 款,換取更多補助經費,同時讓公所可 以知道中央各部會的政策補助項目,加 強原鄉建設。 (六十三) 2009年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不少原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3 月 23 日以原民建字 鄉部落遠離山林、搬遷至山下永久屋, 1120013608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但陸續面臨土地飽和、文化流失及發展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受限等問題,屏東大學在13年後舉辦 二、本會多次辦理地方座談會,盤點各地方 「2022莫拉克災後原住民族人權工作 莫拉克原住民永久屋基地面臨難題,並 坊」,針對災後重建進行討論,席間族 由行政院組成「永久屋政策專案小組」 人一句「回家好難」!觸動多人心扉。 跨部會會議,協調研商具體解決作法, 天然災害致部落族人流離失所,雖非原 其協調成果如下:(一)永久屋居民得返 住民族委員會之過,惟受災居民皆為原 回原居地生產農作、(二)永久屋居民可 2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住民,為維護原民居住權,請原住民族 世代繼承、(三)永久屋禁止成為法拍標 委員會積極介入協調,協助族人完成重 的、(四)永久屋居民依法得於永久屋申 建,並協調相關單位調查,於3個月內, 請重建、增建、改建及修建、(五)補 助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住民永久屋修繕,對於維護莫拉克風 災原住民永久屋之族人居住權益,本會 依族人實際需求將持續滾動檢討政策。 (六十四) 有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5 月 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政府應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 112001945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民族教育之權利;依「幼兒就讀教保服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務機構補 助辦法 」第 十二條第2項規 二、本會辦理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 定,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 業要點補助(下稱原民會補助要點)至 籌措財源,增加補助額度或擴大補助對 109 學年度止,接續適用教育部「0-6 歲 象。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自93年度起,每 國家一起養」較為優惠之新措施(下稱新 年皆編列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預 制),說明如下: 算,110年度預算編列原住民幼兒學前 (一)公立幼兒園部份:原住民幼兒家長負 教育經費7,201萬元,較109年度增加 擔額度由原本 1 萬 9,500 元,明年新 1,022萬元。但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0年 制降為 9,000 元,第 2 胎以上為免 3月26日,以「其他地方政府或中央政 費。 府已有同性質補助」為由,自110年8月 (二)私立幼兒園部份:原住民幼兒家長 1 年 起停止補助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經 原本獲補助 2 萬元,明年新制第 1 胎 費,且未編列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 獲補助 6 萬元,第 2 胎 7 萬 2,000 元, 顯然違背上開補助辦法規定,嚴重影響 第 3 胎 8 萬 4,000 元。 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權益,爰要求原住 三、至本會補助要點得否與新制併行一節, 民族 委員會應 就112年 度 研 提因應辦 基於本會補助要點第 4 點及行政院核定 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 年至 113 提出書面報告。 年)」第 3 章第 5 節,皆強調中央政府補 助性質相同,應從優補助且不得重複申 領之原則,因此仍應擇優採新制補助為 宜。 (六十五) 11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案「原住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以原民教字第 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 112001839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 發展經費-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編 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列18億3,237萬2千元。經查,原住民族 二、本會業訂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 委員會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8 法」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規 條規定,於111年3月發布「原住民族語 定辦理預告 60 天,預告期間無民眾提出 言發展獎勵辦法」 ,惟迄今仍未發布「原 異議。並諮詢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僅於110 等意見。現已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 年完成「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草 作業須知邀集法學專家學者組成法規委 案」之預告。 員會審查條文(草案)竣事。 有鑑於原住民族語保存及發展研究涉 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因涉族 及多項專業領域,且需各地方政府、 語主流化精神,為求推動各項原住民族 25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間團體及各界人士共同投入,爰請原 政策落實族語發展,本會於 112 年 3 月 6 住民族委員會儘速發布「原住民族語言 日召開專案會議審慎研定條文。本案整 發展補助辦法」,以落實推動族語永續 合檢視本會補助要點及配套措施,業於 發展。 112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 (六十六) 有鑑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1年12月5 一、本會業於 112 年 4 月 25 日以原民教字第 日至6日舉辦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頒 112001916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獎典禮之活動手冊-111年度計畫之發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展與成果中提到:「……原住民族委員 二、有關原住民族專門人才要點之沿革,經 會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主委早 查臺灣省政府於 78 年 6 月 28 日訂定「臺 在1994年就強調,原住民族及其後裔必 灣省山胞專業傑出人才獎勵要點」 ,並於 須以組織與行動爭取歷史解釋權,並促 80 年 3 月 13 日修正該要點。 進政治、教育、社會地位的提升,以及 三、另本會於活動手冊所提及「臺灣省政府 對文化、民族再認同,最終目標是自 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在民國 86 年起針對 決。因而,原住民族教育是不斷持續推 『深造教育』等 8 類項目,辦理原住民 展的進程。為了促進原住民族專門人才 族專門人才獎勵計畫」之資訊,係自原 的發展,精省前之臺灣省政府原住民事 住民族專責機關成立時開始引用,雖未 務委員會早在民國86年起針對『深造教 追溯到前開臺灣省政府訂定之沿革,惟 育』等八類項目,辦理原住民族專門人 內容並非錯誤之資訊,未違反前開行政 才獎勵計畫。」 程序法之相關規定。 惟查「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早於民 國80年3月13日臺灣省政府80府民胞字 第158374號函頒「臺灣省山胞專門人才 獎勵要點」在案,獎勵金額更高於現今 實施之要點,原民會竟印製且公開散布 不實訊息給原住民。 按「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 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 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且「政 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意旨係為保障人 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 解、信賴。對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提 供正確資訊給原住民,以落實保障人民 知的權利,俾增進人民對政府之信賴。 (六十七) 有鑑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 一、本會業於112年3月25日以原民經字第 住民族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中,原住民 1120014385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並未規範補償資 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金來源,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雖已將 二、為依法律義務編列禁伐補償經費,本會 「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收益款、 業於105年4月29日、105年7月18日函請 土地資源開發營利所得及相關法令規 行政院協處補償金全數核列於公務預 定之提撥款」與「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 算,經行政院及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8 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 月26日及105年11月9日來函敘明,「原 2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支出」納入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 之收入來源及支出用途,惟107至112 法」(下稱原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 年,每年度約編列補償支出21億元,雖 法)規定,該基金設置目的係為辦理原住 由國庫撥補10億5,000萬元,然另無其 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及輔導事業,用途包 他土地相關收入財源,實際完全不具有 括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 自償性質。查「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 源利用、生態保育與限制原住民族利用 2款第4目規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 係「凡付出仍可收回」的作業基金,惟 等,爰補償經費尚符基金設置目的及用 禁伐補償金卻是「一旦支出便無法回收 途,由公務預算及綜發基金編列各半負 」,其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顯 擔,亦符政府照顧原住民族政策及「原 已違反預算法規定。 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意旨,並與原住民 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8條規定「政 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森林法、原民基 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 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規定無違。 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惟禁伐補償是 三、惟「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用途多元 法律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保留 廣泛,除因應禁伐補償經費亦有原住民 地,給予的損失補償,其性質非屬促進 族事業貸款、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 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故禁伐補償預算編 款及原住民就業輔導獎勵等其他業務之 列支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有違 經費需求,其中補償金係歷年基金短絀 「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 原因之一,截至112年1月該基金淨值約 又,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原住民 餘49.2億元(可動支存款25.8億元), 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 經通盤檢視歷年禁伐補償實支數呈遞增 之附帶決議為:「若需提高禁伐補償金 趨勢及原民綜發基金盈虧情形,審慎評 額,應由開徵碳稅支應」。然原住民族 估113年度預算恐現財務缺口,行政院主 委員會自106年度起調高為每公頃3萬 計總處已於111年9月12日函復將視基金 元,106年度所需經費21億元,循例由 狀況適時協處,113年度已由公務預算編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務預算及原民基金 列全數補償金21億元撥補原民基金辦理 各半負擔,均編列10億5,000萬元。惟 本項補償金業務。 截至 111年 11 月底 止 政 府 尚 未開徵碳 四、至補償金應由開徵碳稅支應一節,鑒於 稅,原住民族委員會調高禁伐補償金額 「氣候變遷因應法」業經總統於112年2 已違反立法院三讀時所作之附帶決議。 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681號令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6年3月30日向 公布,業明定保障原住民參與氣候變遷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時表示: 事務之角色及地位,爰本會後續將依前 「……為避免其他身分造林者要求援 開規定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意旨, 引比照,衝擊政府財政,目前禁伐補償 與環保署及農委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碳 係依禁伐補償條例辦理,其適用範圍與 匯之管理等子法進行討論,以落實「氣 申請人資格僅限經劃定為禁伐區域之 候變遷因應法」之公正轉型在原住民族 原住民保留地及原住民,爰所需經費由 之推動,強化原住民族參與氣候變遷事 原民會及原民基金編列,尚符政府照顧 務。 原住民族政策意旨及相關法規。……原 民基金財務狀況相對良好,未來如確有 不敷,將再予協處……至未來該基金如 26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確有財務不敷情形,將再予協處。」, 112年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預算案 收支相抵後短絀13億1,041萬9千元,較 111年度預算案短絀增加95萬5千元,顯 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已確有財務 不敷情形。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禁 伐補償金預算應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於106年3月30日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出之報告,協處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 金編列禁伐補償金財務不敷之情形,向 立法院內政及經濟兩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六十八) 原鄉部落發展再生能源公民電廠,其收 一、有關協助部落租用本會主管土地上之公 益可促進部落社區發展。鑒於許多可裝 有建築屋頂作為部落裝設公民電廠之場 設再生能源設施之土地管理機關為原 域1節,說明如下: 住民族委員會,如風雨球場、活動中心 (一)查原住民保留地上之公有建物屋頂作 等。若部落有共識發展再生能源公民電 為部落裝設公民電廠之場域,涉及法 廠,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社區與地方 規、技術、環境等因素,應與當地部落 政府、能源局等相關單位協調,協助部 充分溝通並凝聚發展共識,本會可扮演 落租用部落傳統領域內、原住民族委員 協助與部落溝通協調角色,俾保障原住 會主管土地上之公有建築屋頂作為部 民族權益。 落裝設公民電廠之場域,並且協助部落 (二)倘若部落達成共識希租用公有建築屋 社區申請辦理相關融資。 頂作為再生能源發展場域,請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依「國有公用不動產 收益原則」辦理。 二、有關部落社區申請相關融資協助1節,說 明如下: (一)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 理要點」第 15 點規定略以,18 歲至 65 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於事業籌設 期間至依法完成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 立案後十二個月內或依法完成公司登 記、商業登記或立案並有經營之事實, 得以事業登記負責人之名義申辦原住 民族事業貸款,最高申貸金額新臺幣 2,500 萬元。 (二)倘若部落社區族人欲從事綠能產業,皆 可以事業登記負責人之名義申辦原住 民族事業貸款,並由本會金融輔導員協 助處理;另坊間公民營銀行已有相關綠 能產業專案貸款,族人亦可參考運用。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