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 原住民族委員會 編 原住民族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書表名稱 甲、預算總說明 第 1-47 頁 乙、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第 49 頁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50-56 頁 丙、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57-61 頁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第 62-96 頁 3、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97-100 頁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102-103 頁 5、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104-105 頁 6、人事費彙計表 第 106 頁 7、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108-109 頁 8、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110 頁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12-113 頁 10、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第 114 頁 11、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16-131 頁 12、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32-139 頁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40 頁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第 142-163 頁 15、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64-173 頁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74-179 頁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80-181 頁 18、委辦經費分析表 第 182-191 頁 19、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第 192-193 頁 20、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 第 194-289 頁 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甲、預 算 總 說 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有關原住民族事務,並指導及監督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本會主管之事務。本會組織條 例於中華民國 85 年 11 月 13 日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66180 號令公布,於 85 年 12 月 10 日正式成立;組織條例 於 91 年 1 月 30 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5060 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條文並增訂條文,91 年 3 月 25 日行政院(91)院 臺疆字第 0910013199 號令發布自 91 年 3 月 25 日起施行;95 年 2 月 3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148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並於 95 年 3 月 30 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 09500060672 號令發布定自 95 年 3 月 1 日施行。本會組織法於 103 年 1 月 29 日總統(103)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671 號令公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本會處務規程於 103 年 4 月 1 日本會(103)原民 綜字第 10300176292 號令發布,自 103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本會組織法規定設置,如所附 組織系統圖,其職掌劃分如次: 1.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三 人,襄助會務;主任秘書一人,技監二人,參事三人;並置委 員十九至二十九人。 2.綜合規劃處: (1)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協調及 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研議。 (2)原住民族自治之規劃、推動、自治行政之輔導、協調、 監督及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 (3)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4)原住民族部落之核定、規劃、輔導、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制度之研究、保存及發展。 (6)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7)國際與兩岸原住民族交流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8)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綜合規劃事項。 3.教育文化處: (1)原住民民族教育、文化、語言政策與法規之規劃、擬訂、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歷史、語言、傳統智慧創作、文化資產、傳統 技藝之研究、保存與傳承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一般教育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4)原住民族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統合、協調及審議。 (5)原住民人才培育與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族傳播媒體與教育文化團體輔導之規劃、推動及 審議。 (7)原住民族教育文化機構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8)自治區原住民族民俗藝文、傳統體育、文化資產、傳統 組織、傳統宗教及語言文化之輔導。 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9)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營運監督。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事項。 4.社會福利處: (1)原住民族健康促進、社會福利、工作權保障政策與法規 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健康促進、全民健保、國民年金與長期照顧之 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之推動、協調、審議及督導。 (4)原住民族就業代金之查核及徵收。 (5)原住民族就業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6)原住民族職業訓練及就業促進之協調及審議。 (7)原住民族急難救助及法律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8)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之協調及審議。 (9)原住民族人民團體之聯繫及服務。 (10)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社會福利事項。 5.經濟發展處: (1)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觀光、金融政策與法規之規劃、 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規劃、管理及輔導。 (3)原住民族融資、保險、儲蓄及原住民儲蓄互助社、金融 規劃、協調及輔導。 (4)自治區原住民族經濟、觀光、產業、金融、合作事業、 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合辦事業、公共造產事業、公用及公營事業之輔導。 (5)原住民族技藝研習、培訓與產業經營之規劃及輔導。 (6)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及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執行及輔 導。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產業、金融、營 運等經濟發展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專屬授權登記、諮詢、 媒合、輔導及協調。 (9)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經濟發展事項。 6.公共建設處: (1)原住民族住宅、部落建設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2)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建設之規劃、審議、管制、考核與輔導。 (3)原住民族部落安全防治、防災、遷住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環境之調查、規劃及協調。 (5)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基礎建設法令、技術規範與傳統工法之 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族住宅改善、部落建築與都會區原住民族公共住宅 之規劃、協調、輔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等有關基礎工程、營建等 公共建設事項之規劃、協調及輔導。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公共建設事項。 7.土地管理處: (1)原住民族土地、海域及自然資源政策、法制之研擬、協 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調及審議。 (2)原住民保留地增編與劃編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3)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之調查、研究、協調、劃定、規劃、 爭議處理及審議。 (4)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之管理與共同管理之規劃、協調 及審議。 (5)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之協調及審議。 (6)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權利回復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使用之規劃、協調、督導及審議。 (7)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之協調及審議。 (8)其他有關原住民族土地管理事項。 8.本會設文化發展中心,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9.秘書室:掌理議事、文書處理、印信典守及使用、檔案管理、 出納、庶務、營繕採購、財產管理、媒體公關與國會 聯絡及其他有關事務管理事項。 10.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1.主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12.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教 社 經 公 土 秘 政 人 主 ( 文 附 合 育 會 濟 共 地 化 規 文 福 發 建 管 書 風 事 計 發 屬 展 機 劃 化 利 展 設 理 中 構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室 室 室 室 心 ) 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預算員額 區分 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本 ( 114 ) 年 職員 198 197 1 度配合業務 需要,配置預 工友 1 1 算 員 額 226 人,包括職員 技工 1 1 198 人、工友 1 人、技工 1 駕駛 1 1 人、駕駛 1 人 、 聘 用 23 人及約僱 2 聘用 23 23 人 , 較 上 ( 113 ) 年 度 約僱 2 3 -1 無差異。 合計 226 226 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主管全國原住民族事務,業務涵蓋原住民族之法政及自治制 度、國際交流、教育文化、衛生福利、工作權保障、住宅輔導、公共建 設、經濟產業發展、土地規劃管理利用等廣闊面向,原住民族政策推動, 必須兼顧「個人與群體、傳承與創新、保育與發展、公平與正義」的需 求,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的能量,共同達成憲政法制保障原 住民族權利的目標,並落實多元文化的精神。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 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4 年度施 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落實原住民族權益及保障,體現原住民族智慧治理 (1)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規管制機制,賡續檢討修正原住民身 分法規體系,並依據憲法法庭 111 年度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意旨, 完成相關法制作業,以及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法令。 (2)檢討部落核定相關程序法令,推廣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以及 構築原住民族法學體系。 (3)推動各族內部充分對話討論其需要之民族自治制度,以形成共識 作為後續推動之基礎;以及重啟徵詢部落意見,以更符合族人實 際需要之方向推動部落公法人制度。 (4)保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利,持續精進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 案及計畫,掌握人口趨勢資料,建立評估及回饋機制。 (5)盤整相關政策資料,充實決策支援平臺,建立施政基礎資料庫。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6)積極推動臺灣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將原住民族故事推向國際,並 依據「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落實推動南島國家間之合作共 識及區域發展,培育原住民族外交人才。 2、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與媒體之傳承與發展 (1)落實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全面保存語料,更新書寫系 統,完善族語認證,擴大辦理族語推廣活動,營造族語友善環境, 強化族語教學。 (2)建構及充實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架構及內容,鼓勵在地知識復振與 實踐,培育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人才,開發雲端應用服務平臺;逐 步厚植雙軌制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各項基礎工作,加強原住民體育 人才培力。 (3)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及文化記憶,推動族群文史研究書寫,構建 原住民族主體史觀,善用新媒體及文化設施,營造民族文化環 境,培育文化人才,傳承發展及建構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平臺。 3、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及社會福利,創造穩定就業機會 (1)設置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並納入社會安全網,培植在地族人擔 任社工人員或社工督導,以建構具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之跨體系 福利服務資源;挹注原住民急難救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 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與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 材,發展多元及可近福利措施。 (2)依據《原住民族健康法》,落實《大專校院健康照護相關科系融 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文化安全課程實施辦法》,鼓勵大專院校融 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之文化安全課程;持續充實原住民族地區長 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照服務資源,落實原住民族健康權,積極消弭健康不平等問題, 改善醫療照護不均。 (3)創造原住民族穩定就業機會,推動職場體驗,培養實務經驗及發 展職涯方向,協助順利接軌職場;強化職業訓練,提升就業職能 及薪資水準,保障家庭經濟生活。 4、以拔尖策略強化原住民族經濟產業韌性 (1)以全方位創新創業輔導資源,輔以數位轉型策略,引領企業創新 升級,兼以多元融資服務,增裕企業資金動能並促進企業永續發 展。 (2)應用創新數位經濟之概念,推動產業升級及溫泉資源管理應用發 展,強化投資及輔導,支持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環境的改善。 (3)提升原住民族產業國內外市場分布廣度,創造實質經濟收益。布 局原住民族商品全通路管道,強化產品質量及健全服務效能。 (4)落實「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促成國際原住民 族間之經貿合作。 5、營造宜居環境,建置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 (1)強化部落基礎建設,營造文化風貌,推動部落老舊文化聚會所更 新改善,補助部落道路養護經費,延長道路使用年限,強化地方 創生基礎設施環境。 (2)勘查部落環境風險、居住生活機能,推動部落防(減)災規劃與 改善,建構安居家園。 (3)提升原住民族居住品質,提高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修繕住 宅補助額度,營造原住民族特色住宅。 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4)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及適足居住權,興建及整建都市 地區原住民族公共服務空間及文化傳承場域,營造都市地區原住 民族聚落永續新家園。 6、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1)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等相關法法制作 業,落實原住民保留地管理作業,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2)研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並協助推動原住民族部落國土功能 分區劃設作業,以尊重原住民族生活型態及土地使用模式,解決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受限問題。 (3)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作業,協助原住民族回復祖先傳統居 住、使用之土地權益。 (4)持續推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補助縣市政府、原住 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積極協助原住民辦理無償取得土 地所有權,以確保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5)持續推動「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加強查報水庫集 水區及敏感地區超限利用等不法情事,積極維護國土保育,落實 原住民族土地正義並保障族人生命財產安全。 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綜合規劃發展 一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 1.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配套法規管制機制。 2.賡續檢討修正原住民身分法規體系、原住 民族諮商同意法令。 3.檢討部落核定相關程序法令,推廣回復原 住民族傳統名字。 4.持續協助各族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計畫,構 築原住民族法學體系。 二 都市地區原住民族 1.健全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資料庫、促進公民 發展方案(112-116 社會發展。 年) 2.建立文化學習體系、保障教育權。 3.鼓勵族語運用,營造文化傳承風氣。 4.發展多元職能,提升就業競爭力。 5.確實掌握社福需求,完備社會安全網絡。 6.提多元居住方案,落實居住正義。 7.提升都原事業實力,建立產業拓銷據點。 三 深化原住民族智慧 1.滾動調整原住民族智慧治理機制。 治理計畫(114-117 2.維運智慧治理架構系統。 年) 3.維運原住民族基礎資料庫。 4.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 四 南島民族論壇六年 1.辦理南島民族論壇總部及秘書處維運工 計畫(109-114 年) 作。 2.辦理 2025 年南島民族論壇執行委員會議。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3.辦理南島青年國際事務人才培訓。 4.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研究、翻譯 出版及資料庫維運等業務。 5.鼓勵我國及南島民族論壇會員所屬之原住 民族團體、部落社區或非政府組織締結合 作關係。 原住民族教育 一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 1.推動民族教育。 推展 與發展 2.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3.持續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 二 原住民族數位學習 1.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能雙育計畫。 應用計畫(113-116 2.原住民族部落學童遠距伴讀。 年) 三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 1.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 文化知識體系中長 2.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振與實踐、原住 程 計 畫 (110-114 民族教育實踐。 年) 3.開發雲端應用服務平臺。 四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 1.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基礎。 方案(111-115 年) 2.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多元傳習管 道。 3.應用數位科技推動族語傳習。 4.擴大推廣族語使用。 5.營造族語使用環境。 6.優化族語能力分級認證。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五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 1.設置專責籌備處。 館 興 建 計 畫 2.辦理興建計畫競圖作業。 (110-116 年) 3.土地撥用及園區管理維護。 4.文物典藏調查研究暨展示規劃計畫。 六 原住民族廣播電臺 1.建置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評估補隙轉播站 設置第二期計畫 點設置。 2.提升族語節目製播比率。 3.辦理廣播製播、族語廣播人才培訓,取得 教育訓練時數。 4.提升部落人口收聽覆蓋率。 5.強化分臺節目製播量能。 6.提升收聽行為滿意度。 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1.編列經費捐補助 2 基金會辦理興建。 文化事業基金會暨 2.委託桃園市政府代辦新建工程。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3.督導 2 基金會執行及辦理興建計畫作業。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 會之永久會址興建 計畫 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社會服務推展 一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 1.辦理原住民族長者假牙補助、急難救助、 發展計畫 身障生活資材等社會救助工作。 2.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納入行政院強化社 會安全網計畫,進用原住民族社工相關人 力。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工作,保障族 人司法程序之集體權益。 4.推動設置文化健康站,進用在地族人擔任 照顧服務員,並推動因族因地制宜之健康 照顧服務。 5.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 6.辦理原住民族青年職場各項職前準備,協 助順利銜接職場就業。 7.鼓勵原住民族人考取專業證照,提供獎勵 津貼。 經濟發展業務 一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 1.提供事業貸款、微型貸款等融資服務。 推 升 4 年 計 畫 2.支持成立新創企業,提供企業體質診斷, (111-114 年) 並獎勵企業創新研發。 3.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展論壇。 4.媒合旅行社及部落旅遊經營單位推廣旅遊 商品。 5.維運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溫泉開發。 6.推動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媒合運用,媒合企 業運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開發新商品。 7.獎勵音樂產業人才產學合作計畫,強化音 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樂作品質量,並藉由 PASIWALI 音樂節提供 展演平臺。 二 推動原住民族多元 1.辦理人才及組織培訓,儲備產業發展動能。 產業發展 2.0 計畫 2.輔導部落產業升級,推動計畫完善軟硬體 (110-114 年) 設施。 3.優化地方政府通路據點,建構特色品牌。 4.經營原住民族商品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多 元銷售管道。 5.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整合行銷推廣活動。 公共建設業務 一 原住民族住宅四年 1.整合原住民族住宅資源,調查居住需求。 三 期 計 畫 (114-117 2.增進部落住宅韌性強度。 年) 3.維護原住民族居住文化。 4.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居住協助。 5.提供多元化居住協助。 二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 1.改善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及橋梁。 道 路 改 善 計 畫 2.辦理政策研究發展、進度督導及品質考核 (111-114 年) 等業務。 三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執行原住民族部落建設藍圖。 (111-114 年) 2.辦理強化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或提升 部落居住環境品質等業務。 四 建置原住民族族群 1.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 主流化友善空間計 2.提供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所需場 畫(113-116 年) 域。 3.建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永續新家園。 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土地規劃管理 一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1.補助地方政府及協辦機關辦理增劃編原住 利用業務 地暨複丈分割工作 民保留地相關土地會勘、分割及登記等作 計畫 業之人事費、業務費及分割費。 2.輔導原住民使用之公有土地增劃編為原住 民保留地,並取得土地權利。 二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 回復計畫 權之移轉登記作業費。 2.補助地方政府僱用地政業務管理臨時人員 薪資費用。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政策法令 之宣導工作。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複丈分 割地籍整理工作。 三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 1.查報國有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情形。 利用處理計畫 2.輔導原住民取得合法使用權並進行改正造 林工作。 3.排除違法占用國有原住民保留地,依法收 回土地。 4.建置超限利用案件查處管理資料庫。 四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 1.進行原住民族土地調查作業。 及劃設實施計畫 2.繪製原住民族山林文化地圖。 3.建置原住民族土地資料庫。 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提 升 原 住 賡續推行原住民 1.112 年 7 月 28 日召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民 族 權 益 族轉型正義,落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 19 次委員會議,針對原轉 與保障,擴 實原住民族基本 會土地小組、歷史小組進行成果報告,以及報 大 原 住 民 法配套法規追蹤 告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及後續辦 族 國 際 合 管制 理情形;12 月 4 日召開第 20 次委員會議,針 作與交流 對原轉會和解小組、歷史小組進行工作報告, 並宣布原轉會第 3 屆委員任期延期至 113 年 5 月 20 日。 2.112 年 9 月 13 日召開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 動會第 16 次委員會議,針對「推動原住民族長 期照顧辦理情形報告」以及「建構原住民族教 育文化知識體系推動情形報告」進行報告,賡 續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權益及推動原住民族歷 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3.憲法法庭於 111 年 4 月 1 日判決宣告原住民身 分法第 4 條第 2 項、修正後第 8 條準用第 4 條 第 2 項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 權之意旨,均違憲,並要求 2 年內修正,本會 遵照判決意旨,研擬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於 112 年 7 月 27 日函報行政院審議,嗣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4.於 112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5 日臺北國際書展舉 辦「真相和解-原轉成果推廣特展」,向國內外 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社會大眾展現臺灣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型正義成果;於 112 年 10 月 21 日辦理第十屆 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以「文 化衝突與原住民族司法實務的認事用法」為主 題,以調節實務案件之疑義及衝突。 接軌原住民族國 本會與邦交國、非邦交國及具合作關係(簽署協議 際社群,強化臺 或備忘錄)之國家(區域)間之互訪、拜會及舉辦 灣原住民族之國 (參與)活動之次數:計活動 16 場、會議 12 場, 際能見度及權利 總計 28 場次,其中 10 場次為南島民族論壇項下 發展;落實推動 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南島民族論壇六 1.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項下成果: 年計畫,凝聚南 (1)112 年 3 月 10 日至 18 日赴澳洲參加「第二屆 島區域各國對於 世界原住民族旅遊高峰會」 ,接下 2024 年「第 原住民族事務之 三屆世界原住民族旅遊高峰會」之主辦權。 共識及跨國合作 (2)112 年 3 月 17 日至 23 日前往關島舉辦青年國 交流平臺 際事務人才培訓第 1 屆區域培訓班,計有 13 名全臺各地之優秀原住民族青年,以及 11 名 南島國家青年參與。參訪及授課單位包括查莫 洛語言暨關島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教育委員 會、關島博物館、關島查莫洛文化中心、關島 航海傳統保存組織 TASA、Hurao 關島查莫洛語 言學校、關島查莫洛事務局及關島解殖民委員 會等。 (3)112 年 3 月 22 日至 27 日首次邀請紐西蘭組成 「紐西蘭毛利代表隊」參與 112 年全國原住民 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族運動會。 (4)112 年 4 月 16 日至 22 日赴美國紐約參加 22 屆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UNPFII), 並且於我國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之 UNPFII 國際研討會發表專題。 (5)112 年 6 月 2 日至 6 日籌組我國原住民族長跑 選手及樂舞展演團赴帛琉共和國參與第 1 屆 國際馬拉松賽事。 (6)112 年 8 月 14 日至 18 日至馬紹爾群島辦理 2023 年南島民族論壇暨執行委員會議,共計 15 國政要及專家學者參與,出席貴賓逾 200 人次,與各國代表聚首共商南島民族觀光永續 發展之具體方案。 (7)112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4 日本會赴帛琉共和 國出席第 30 屆全國婦女大會並發表專題演 講,並參與帛琉獨立日慶祝活動開幕式,以及 辦理本會與帛琉雙邊社區營造及語言復振交 流計畫之考察訪視,且召開南島民族論壇帛琉 總部年度工作會議。 (8)112 年 11 月 18 日至 19 日辦理「2023 Taiwan PASIWALI Festival 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 (9)112 年 11 月 26 日辦理南島民族女性意見領袖 論壇,共 10 個國家地區及駐台使節計 200 人 參與,論壇內容分享原住民族於教育政策、經 濟產業、公共行政及文化安全照顧等議題之經 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驗分享,旨為強化原住民族女性國際觀,拓展 其視野及公共影響力。 (10)112 年 12 月 15 日至 19 日辦理「2023 國際原 住民族青年論壇─臺灣培訓班」活動,共有 16 個國家地區推派 40 名青年參訓,旨為持續 與各友邦及國際夥伴攜手合作、推動「青年培 力」計畫,並鼓勵參訓學員繼續精進、彼此串 聯,共同為未來南島及世界原住民族的永續發 展貢獻心力。 2.112 年 2 月 21 日法國在台協會公孫孟主任來會 拜會,就已故法國學者艾諾博士(Véronique Arnaud)雅美族典藏捐贈及未來與本會交流合 作事項進行討論。 3.112 年 4 月 14 日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外交暨貿易 部長柯布雅(Kitlang Kabua)訪團來會拜會, 雙邊就臺灣及馬紹爾群島推動南島民族文化與 政策交流,以及本會赴馬辦理傳統競技交流及 南島民族論壇大會及執行委員會議交換意見。 4.112 年 5 月 30 日加拿大亞太基金會資深專案經 理 Scott Harrison 及 西 門 菲 莎 大 學 教 授 Michael Hathaway 來會拜會,雙邊就臺灣原住 民族運動發展歷程、影響及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議題交換意見。 5.紐西蘭國會議員范維爾登及馬克杜威爾受我國 外交部邀請,於 112 年 5 月 30 日來會拜會,雙 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邊就原住民族經貿、南島文化及原住民族政策 進行意見交換,並盼未來安排雙邊原住民族行 政機關首長交流。 6.112 年 6 月 11 日至 13 日辦理「原住民族氣候變 遷及再生能源主題參訪」 ,考量我國長期與友邦 吐瓦魯及紐西蘭就氣候變遷與再生能源議題進 行交流,爰邀請駐臺使節至蘭嶼,就海洋文化、 環境治理、再生能源及傳統建築等議題進行實 地考察。 7.112 年 6 月 26 日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倪傑 民(Jim Nickel)代表來會拜會,雙邊就臺灣 及加拿大推動原住民族政策事項交換意見,將 持續致力推動臺加原住民族合作交流。 8.112 年 8 月 27 日赴花蓮辦理美國在台協會訪團 部落參訪,係該協會歷年來首任處長前往阿美 族部落參加豐年祭,係盼促進美國瞭解我原住 民族文化並進一步洽談我國原住民族參與聯合 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相關事宜。 9.112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2 日辦理臺紐經濟合作 協定(ANZTEC)原住民族合作專章協調會議及 ANZTEC 專章生效 10 周年系列活動,期間安排 至原住民族部落進行產業發展、再生能源、語 言復振等交流,並辦理首屆「南島民族語言復 振」政策交流論壇。 10.112 年 9 月 27 日澳洲國會跨黨派參眾議員團來 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會拜會,雙邊就臺澳兩國政府向原住民族道 歉、我國原住民族正名入憲、澳洲原住民族入 憲公投,以及本會辦理「2024 年世界原住民 族旅遊高峰會」等議題進行交流。 11.112 年 10 月 4 日夏威夷州議會領袖訪問團來會 拜會,雙邊就原住民族語言議題及南島民族合 作交流交換意見,夏方也特別邀請本會組團參 加 2024 太平洋藝術節。 12.112 年 10 月 11 日加拿大國會議員來會拜會, 雙邊就臺灣和加拿大原住民族政策、原住民族 語言復振,以及共同推動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作協議(IPETCA)等重要議題,共同討論交換 意見。 13.112 年 10 月 11 日在日台灣原住民連合會潘美 如會長、名譽會長、臺籍與日籍會員來會拜 會,雙邊就在日本推動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傳 承、拓展活動與持續會務運作等事項交換意 見。 14.112 年 10 月 18 日法國在台協會新任主任巴黎 思 Franck Paris 主任來會拜會,雙邊就「思 辨之夜」及「世界原住民族旅遊高峰會」等活 動進行意見交流。 15.112 年 10 月 19 日馬紹爾群島卡蒂爾大使 (Anjanette Kattil)來會拜會,雙方將持續 在南島民族文化事務合作協定」的架構下推動 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台馬交流,並將協助馬紹爾與台灣有關縣市簽 訂姊妹市事宜,另就有關南島民族論壇設立分 辦公室事宜提出初步具體構想。 16.依據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架 構,與紐西蘭、加拿大及澳洲等國共同成立「臨 時組織(Interim Body)」 ,持續辦理相關籌備 事務,於 112 年 10 月 24 日確認「原住民族經 濟 貿 易 合 作 協 議 」( Indigenous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rrangement, IPETCA)夥伴關係理事會職權 範圍章程,並於 112 年 11 月 13 日赴美國舊金 山,於 APEC 年會期間參與第 1 次夥伴關係理 事會,彰顯各成員經濟體對原住民族經貿之重 視。 17.112 年 11 月 10 日赴國立臺灣博物館參加本會 與法國在臺協會合作辦理「思辨之夜」系列活 動開幕。活動主軸為探討原住民族文化和永續 發展間的關係,並由本會陪同法國人類學家德 斯寇拉博士至阿里山鄒族部落進行參訪活動。 18. 112 年 11 月 21 日 Te Matatini 基金會 Ross 執行長、紐西蘭貿易發展中心 New Zealand Trade Development Centre 魏緹娜處長及 Te Kapa Haka o Ngāti Whakaue 毛利族傳統樂舞 團隊來會拜會,Ross 執行長亦邀請本會組團 出席 2025 年 Te Matatini 紐西蘭毛利族戰舞 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文化節。 二、 建 構 民 族 完備原住民族語 1.112年2月16日辦理「2023世界母語日-原住民 知 識 體 言發展法令及規 族語言復振頒獎典禮暨發展會議」 ,並由賴前副 系,推動原 範,推動原住民 總統清德及陳前院長建仁頒發12個獎項,共23 住 民 族 語 族語言研究與發 位獲獎者及機關團體。 言、教育、展 2.112年5月14日辦理「112年度族語模範母親表揚 文化與媒 典禮」 ,由蔡前總統英文頒獎表揚53位族語模範 體 母親;112年8月8日辦理「原住民族語模範父親 表揚典禮」 ,表揚57位族語模範父親,以鼓勵更 多家庭使用及傳承族語。 3.112年9月12日辦理「2023年南島語言復振論 壇」 ,就各國原住民族語言相關政策內容及發展 進行綜合性交流,讓各界學習相關經驗,作為 推動語言復振的借鏡。 4.建構全族語幼兒托育;落實族語學習家庭化與 部落化,並提升原住民族幼兒照護資源,以建 構自然的族語文化學習環境,至今累計約 4,337名嬰幼兒接受居家族語托育,並獎助族語 保母3,581人次、設置互助式教保中心13所、補 助沉浸式族語幼兒園55班、聘任專職族語老師 246人、辦理族語直播共學300校、補助大專院 校族語課程11校、設置族語學習中心7所。 5.推動「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系統計畫」,111學 年度參與校數達300校,組成280個共學群,計 有90名師資參與教學,受益學生計1,200人。 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6.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計116人辦理族語 保存、發展、使用及傳習等工作。另輔導16族 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盤點族語資源、辦理 族語營隊、進行族語研發及族語推廣宣傳等工 作。 7.於112年4月22日及12月2日辦理「原住民族語言 能力認證測驗」 ,全國報考人數總計4萬451人。 8.於112年5月20日辦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 及11月11日辦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全國 決賽,分別有620及500名選手參賽。 建構原住民族知 1.自 111 年 5 月 3 日正式啟用專案管理中心至今, 識體系基礎工 完成盤點徵集相關機關原住民族知識文獻 1 萬 程,培育原住民 8,000 筆、擬訂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分類架 族知識體系人才 構、建置原住民族知識儲存資料庫、設計規劃 和開發雲端服務平臺功能、並舉辦原住民族知 識體系內涵之論壇共 2 場次等重大工作,並逐 漸達成各階段性目標,促進原住民族知識體系 建構與發展,強化知識典藏及運用效能。 2.補助大專校院設置泰雅族、布農族、賽德克族、 卑南族、魯凱族、鄒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 那富族、排灣族、賽夏族、撒奇萊雅族、太魯 閣族、邵族、阿美族、噶瑪蘭族、雅美族共 16 族之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中心,完備全國 16 族原 住民族知識建構團隊,積極鼓勵原住民族社會 及學術界投入各族群知識體系建構工作,研發 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民族教育課程模組,促進在地知識復振與實 踐,共同培育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人才,建構部 落知識體系。 3.積極推廣民族教育:補助 12 縣市政府計 40 校 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補 助 9 直轄市、縣市 27 校辦理推展以民族教育為 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計畫,提供學校建立適合 在地原住民族學生的民族教育模式,以培育未 來所需的人才,俾利在地原住民族學生的民族 教育模式。 4.為培養原住民族學生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以 提升社會文化競爭力,補助 138 所國中小學原 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 5.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補助 10 個縣市政府、 102 個執行單位、開辦 115 班,協助原住民學 生於課後能獲得妥善之教育及照顧,並能提升 其學習興趣,增進學生對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之認識。 6.與教育部共同補助 144 所大專校院成立及運作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提供原住民族學 生近用資源管道;112 年度透過大專校院原住 民族知識研究及教學活動計畫補助 17 所大專 校院 30 個原住民專班,培養具傳統文化內涵及 現代知識之高等教育人才。 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7.補助 64 位自費留學生,促進原住民族與國際接 軌,培育原住民優秀人才;補助 15 所原住民族 部落大學提供原住民族終身學習環境。 傳承族群文化精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先期調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 神,推動族群文 評估之措施,以提升昇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提報 史研究,構築原 數量,進而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112 年核定 住民族史觀 辦理 11 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與原住民族傳統 智慧創作先期調查研究評估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文獻資料之蒐集、彙整、編譯、 研究及出版等工作,出刊原住民族文獻第 12 輯;與國史館及臺灣文獻館合作執行「原住民 族史專題計畫」 ,於 112 年度出版《雅美族紅頭 部落歷史研究》、《卑南族阿里擺部落歷史研 究》、《馬卡道族萬金部落歷史研究》部落史專 書,透過持續進行原住民族及平埔族部落歷史 研究,逐步厚植原住民族史料,保存原住民族 歷史文化。 3.為籌設「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赴英國愛丁堡 大學接回牡丹事件原住民遺骨,實現原住民族 要求返還遺骸的權利,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 利宣言的條文,透過遺骸及文物的歸還議題, 提醒國際社會共同關注、尊重並落實原住民族 的倫理價值及文化權利,並積極蒐羅散佚文物 之完整資料,建構原住民族文物記憶資料庫。 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 建 構 原 住 推動原住民族社 1.為救助遭遇緊急危難之族人,提供原住民急難 民 族 社 會 會福利服務,健 救助,計 3,992 人次受益;保障原住民族長者 安 全 網 全及培育原住民 基本生活需求,發放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計 絡,保障原 族社會工作人力 52 萬 7,141 人次受益。 住民族健 2.加強原住民族長者口腔衛生保健,恢復牙齒咀 康權益,創 嚼功能,減少醫療費支出,補助原住民族長者 造原住民 裝置假牙,計 1,960 人次受益;另提升身心障 族穩定就 礙者安全舒適、多元化之照顧服務,減輕家庭 業機會 經濟負擔與照顧壓力及福祉,補助原住民身心 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材費,計 294 人受益。 3.為確保原住民族司法權益,維護原住民族生命 財產安全及傳統文化慣習,委託辦理原住民族 法律服務工作,提供適時法律服務,計 1,741 人次受益。 4.賡續委託辦理專業督導扎根計畫,分級輔導社 工人員與執行組織,提升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 心專業服務品質,與辦理全國原住民族社會工 作人員教育訓練,培訓計 234 名社會福利服務 人員,並補助地方政府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 (師)30 名,及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 計 98 人受益。 5.推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補助 13 個地 方政府結合 41 個民間團體,共同設置 66 處「原 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聘僱原住民族社工人員 計 221 名,並提供原住民族家庭相關福利諮詢 2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服務計 3 萬 2,133 案、個案管理計 4,027 案、 福利宣導暨講座計 2,166 場次,6 萬 2,873 人次 受益、團體工作計 1,293 場次、1 萬 2,591 人次 受益、社區服務方案計 1,341 場次、2 萬 4,938 人次受益,落實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 6.提升原住民族業者及消費者有關消費者保護法 規知識,並增進部落民眾對自我「消費者保護」 之觀念,補助 19 個地方政府辦理 518 場次,2 萬 6,054 人次受益。 強化跨部會合作 1. 布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補助 15 個地方政府 機制並整合原住 設置 503 文化健康站,培植 1,342 名在地族人 民族長期照顧服 擔任照顧服務員,服務原住民族長者達 1 萬 務 5,935 人,以平衡原住民族長照資源之不均。 2.112 年度補助文化健康站友善空間整建購置設 施設備計 473 處,提升照顧部落長者服務品質。 3.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針對無公保、勞保、 農漁保經濟弱勢之原住民於發生意外事故時提 供基本保障,通過審查之理賠件計 28 件,理賠 金額計 774 萬元整。 4.補助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核撥原住民 健保費計 6 億 4,092 萬 3,767 元整,每月補助 1 次,全年計 68 萬 7,695 人次。 5.辦理原住民結核病患治癒獎助,受益人次計 262 人次,補助金額計 131 萬元。 6.「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 ,擴充 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原住民族傳統醫療資料庫計有 2,006 筆資料, 培育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推廣人才工作坊計 4 場次,共 120 名學員,辦理 1 場次原住民族 傳統醫療知識復振成果展,並辦理蒐集原住民 族傳統療癒儀式及民族植物文化之影音影像頒 獎典禮,分為團體獎、個人獎及佳作獎,共 17 件作品獲獎。 精進職涯輔導工 1.賡續推動 112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 作,促進專業職 畫,提供青年學子透過職場習得實務經驗,培 能向上,創造長 養及認識職場工作知能,探索未來職涯方向, 期穩定就業 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112 年度提供 205 名學生至文化健康站體驗工讀,提升原住 民青年就業視野及提供族語與文化學習機會。 2.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力,拓展多元職業訓練 類型,將具原住民族特色之文化技藝、山域嚮 導、旅遊導覽等納入訓練主軸,112 年核定地 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補助開設 48 班,計 922 人參 與訓練,鼓勵族人積極考取專業證照,並取得 技術士證照獎勵金,共獎勵 3,169 人。 3.完善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效能,推動強化原住民 族促進就業方案,結合跨部會就業服務網絡及 整合就業促進工具措施,運用原住民族就業服 務專員,以外展模式提供個別化及專業化求才 求職服務,創造媒合就業 2 萬 2,899 人次。 3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 因 應 國 內 兼具傳統知識及 為使更多受限制使用土地之原住民族人得以獲得 外 經 濟 產 生態保育之永續 補償,以落實族人土地之公平正義,自 111 年 1 業 發 展 趨 經營模式 月 1 日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納入「國土保安 勢,推升原 用地」為補償範圍,統計禁伐補償面積逾 7 萬 住民族亮 2,000 公頃、總補償金 21 億 8,618 萬元、受益人 點產業 數逾 5 萬 1,000 人。 完善企業創新創 1.針對原住民族女性創業需求,與美國在台協會 業體系,以新創 共同辦理「創業先導計畫(即百合綻放新創學 推升經濟動能 程計畫;IWE)」 ,輔導 39 位女性強化創業培力, 1 位女性創業家於百萬創業計畫獲獎。 2.持續鼓勵族人創新創業, 「百萬創業計畫」輔導 20 家新創團隊,提升初創體質;搭配本會重點 扶持產業,賡續推動「輔導創新研發計畫」扶 植 8 家公司技術或服務創新;新增辦理「企業 診斷服務」輔導 30 家改善經營體質與增進營運 績效。 3.「雲世代數位轉型-數位翻轉原民事業」計畫, 輔導使用行動支付共計 271 家次,輔導 308 家 企業使用數位工具及 221 家企業使用雲服務, 協助提升企業科技力。 4.辦理「112 年度原住民族產業交流營-民宿業」 , 與 49 位原住民族民宿業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 共商原住民族民宿業的經營方案。 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穩固金融產業基 為充裕原住民族企業營運動能,以原住民族綜合 礎,提升融資量 發展基金提供專屬融資方案,事業貸款核貸 292 能 件,金額 5 億 1,031 萬餘元,並提供原住民族企 業貸款信用保證,計通過保證 1 案,金額共 360 萬元。 推動原住民族部 1.推動原住民族環境友善農業多態模式加值推廣 落產業升級 計畫,112 年共補助 28 案個農事單位,執行項 目為溫(網)室設施、故事性包裝設計、市場 通路拓展及行銷推廣服務,提高農產品競爭 力,並創造農業家戶所得達 9,944 萬 3,700 元 及福利服務受益人次 7 萬 7,486 人次。 2.辦理溫泉產業發展計畫,於 112 年度陸續有屏 東牡丹旭海溫泉、新竹尖石秀巒溫泉、高雄市 茂林區情人谷溫泉、宜蘭縣南澳鄉碧侯溫泉及 臺東縣延平鄉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計 5 處開幕 營運,結合鄉內溫泉季、在地的人文景觀、自 然生態及農特產品行銷活動等,有效串聯鄉內 溫泉及部落產業,活絡部落經濟。 3.核定部落產業升級 3 年推動計畫,共計補助 23 案,產業包含特色農業、生態旅遊及文創產業 等,深耕產業品牌,發揚部落特色,建立市場 區隔,帶動部落產業升級。 4.啟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文化旅遊試辦計畫」, 媒合部落、地方政府及旅行業者合作辦理 7 個 族群 14 部落以歲時祭儀為主題的深度遊程及 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制定獎勵機制,鼓勵旅行業者帶動回流客群, 強化部落及旅行業者的合作機制,以串聯部落 食、宿、遊、購、行的產業鏈,提升部落經濟 收益。 5.推動「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專用權媒合運用計 畫」 ,洽邀 2 家企業提案,媒合 4 位原住民族設 計師運用傳智專用權之文化元素進行兼具文化 性、創新性及實用性之設計,與企業聯名開發 10 件設計商品,彰顯原住民族的生活智慧,創 造原住民族新美學,並促成跨界合作,開拓市 場商機。 6.系統性培育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112 年核定 4 間大專院校及 4 個專業培訓單位辦理產學合 作計畫,並補助 30 個單位製作影視音樂作品, 112 年 11 月 18 至 19 日舉辦第 6 屆「Taiwan PASIWALI 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提供歷年參 與計畫團隊展演平台,吸引近 10 萬人次參與, 創造攤商逾 343 萬元營業收益。 優化原住民族通 1.延續 107 至 110 年「布建通路據點」計畫,導 路網絡布局 入輔導顧問團隊,協助已開幕之宜蘭、新竹、 臺中、高雄、屏東、臺東等 6 縣市通路據點提 升營運效能,並輔導尚在建置中之南投、桃園 及臺南等 3 縣市通路據點,完備開幕前之籌備 作業,112 年度 6 處已開幕之據點之造訪人流 達 330 萬人次,營業額逾 5,394 萬元。 3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為整合原住民族商品通路品牌,111 年度起以南 島民族共通語言「LiMA」(手或 5 的意思)於臺 北永康商圈設置旗艦店,並建置電商平台 (lima.com.tw),提供約 220 家業者上架超過 2,000 項商品,並結合各縣市通路據點整合行 銷,拓展多元通路管道。 3.112 年 9、10 月赴日本東京及大阪設置 LiMA 快 閃店,為開拓日本市場邁出第一步。 深化跨機關合作 1.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會報」 ,由原 事務,並肩推動 民會及交通部觀光局定期邀集農業部、教育 原住民族政策 部、文化部、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等相關機 關,整合各部會資源,強化政府橫向連結,發 揮政府資源綜效。 2.原民會整合各部會推薦部落旅遊行程 42 條,成 立專案輔導團隊會同各部會共同進行評核診 斷,改善遊程經營模式,優化遊程品質,使部 落成為國際旅客來臺的必訪旅遊目的地。 五、 提 升 部 落 辦理特色道路或 1.為改善原住民族部落生活環境品質,推動原住 公 共 環 境 橋梁改善,改善 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補助地方政府完成部 品質,營造 原住民族部落基 落聯絡道路改善工程 48 件,改善道路 140 公 安居家園 礎設施 里,計畫經費達成率 97.05%,增強原住民族地 區整體交通,創造及活絡產業及觀光提升經濟 產值。 2.部落公共設施改善 113 處,並完成興建 8 座部 落聚會所,另有 15 座施工中、43 座辦理規劃 3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設計中。 3.為提升部落聯絡道路養護能量,延長道路使用 年限,112 年共改善 140 條道路,養護里程數 長 549 公里,養護橋梁 5 座,巡查里程數 640 公里。 推動宜居部落建 1.為落實部落盤查,系統化評估環境與人文,協 設,規劃部落永 助政府智慧決策,補助地方政府完成 142 個部 續建設藍圖 落永續建設藍圖規劃。 2.為強化部落安全,全面化結合軟體與硬體,建 構族人韌性家園,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部落防 (減)災工程,受益面積 470 公頃。 3.為深耕部落文化,亮點化結合特色與景觀,補 助地方政府改善部落文化景觀環境工程,受益 面積 1,145 公頃。 照顧經濟弱勢家 1.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家戶數共 戶居住需求,建 計 1,223 戶,提升族人家屋安全性及適居性。 立都市原住民族 2.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家屋修繕」 永續家園 計畫,協助屏東縣、臺東縣、嘉義縣、高雄市 等四個縣市修繕永久屋,受益戶數計 483 戶。 六、 保 障 原 住 賡續推動原住民 賡續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法案之立法工作,保 民 族 土 地 族土地相關法案 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於 111 年 3 月 17 日將「原 權益、落實 之立法工作,保 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 原 住 民 族 障原住民族土地 議,因該院第 10 屆立法委員之任期於 113 年 2 月 土地正義 權益 1 日已屆期,故法案不予續審,本會刻正辦理法案 內容研修及溝通等作業,將循程序陳報行政院。 36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辦理「補辦增劃 本會持續推動「花東地區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專 編原住民保留地 案加速方案」 ,每 2 個月召開督導會議,督促縣政 暨複丈分割工作 府及鄉(鎮、市)公所加速辦理申請案件之審核作 計畫」 ,協助原住 業,並委外辦理分割測量作業,以加速政府歸還 民族取得祖先傳 土地之成效,112 年度完成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統居住、使用之 地筆數計 1,094 筆,面積約 338 公頃。 土地權益 持續辦理「原住 1.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於 108 年 1 月 9 日 民保留地權利回 修正公布施行,刪除原住民保留地須設定他項 復計畫」 權利滿 5 年,始能取得所有權之等待期限制, 促使原住民申請所有權回復之案件大幅成長, 經統計截至 112 年 12 月底止,已完成 7,085 筆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2.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 公所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及資訊系統資料維護異 動更新、僱用協辦原住民保留地地政業務管理 臨時人員(土登人員)薪資及原住民族土地政策 法令意見交流教育訓練經費;另於 112 年 4 月 及 11 月間辦理教育研習會及年度會議,提升全 國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專業知能及檢視年度 執行情形,有效推動並早日完成權利回復工作。 持續辦理調查、 彙整歷年調查成果建置數位化資料庫,持續督導 劃設及公告原住 各縣市政府確實依計畫輔導所轄公所及部落執行 民族傳統領域土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作業,並輔導培育在 地工作,落實原 地傳統領域土地管理專業人才,以利傳統領域劃 37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住民族傳統領域 設工作,落實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權益。 土地權益 加強清理及改正 為落實原住民保留地合理利用、維護國土安全, 原住民保留地違 並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及水資源永續經營議題,賡 規利用及濫墾濫 續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查處濫 建,積極排除非 墾、違規開發等情形,112 年度業完成查處 614 法占用,促進國 筆,449.86 公頃之超限利用土地。 土保育及土地永 續經營和利用 持續推動國土計 1.為因應部落傳統居住及生活慣習需要,針對原 畫原住民族土地 住民族土地作居住、傳統慣俗及耕作使用之相 合理合法使用 關規範,辦理 2 場研討會並於 111 年 12 月 21 日檢送修正後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 案)予內政部研商。 2.與內政部營建署於 111 年 9 月至 111 年 12 月間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 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到府訪談,總計 11 場次,瞭解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遭遇問題並 予以輔導協助。 3.積極協調內政部並爭取核定補助各地方政府辦 理劃設作業,補助經費約新臺幣 2.3 億元,並 於原住民族地區累積辦理近 2 千場次部落說明 會,讓族人瞭解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國土功 能分區劃設相關內容及反映意見。 4.112 年 7 月 3 日提送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 38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案)」予內政部。 5.112 年 9 月及 10 月在臺東縣及新竹縣辦理東區 及西區共計 2 場次的教育訓練,期望辦理原住 民族土地國土計畫之業務單位能更瞭解國土計 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相關政策工具,以期在 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推動上能更符合族人期 待。 6.與內政部於 112 年 5 月至 7 月、12 月間,共計 辦理 16 場次到府訪談,協助地方政府劃設城鄉 發展地區第三類及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過程遭 遇的執行問題。其中前開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 及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劃設面積,合計約 16,000 公頃。 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 循序推動實 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 1.遵照 111 年憲判字第 4 號判決意旨,研擬 質的原住民 義與轉型正義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於 112 年 12 月 族自治,落 18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嗣於 113 年 1 月 實原住民族 3 日經總統公布施行。 權利與國際 2.於 113 年 2 月臺北國際書展舉辦「語言系 接軌 譜-原轉成果推廣特展」,展示原住民族語 流失之歷史與近年復振推動成果,並且向 社會各界介紹臺灣與南島語族之密切關 聯;於 113 年 5 月 10 日召開總統府原住民 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 21 次委 員會議,針對原轉會運行 8 年之推動情形 進行總結報告。 3.於 113 年 4 月、5 月分別出版「臺灣原住 民族土地流失的真相與和解」及「還原真 相,實現正義: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八年成果專輯」,向社 會大眾展現原轉會八年來的運作歷程,以 及推動與完成各項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型正義的具體成果。 4.依據 111 年 10 月 28 日憲判字第 17 號判 決,憲法法庭要求相關機關應於 3 年內修 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就同屬南 島語系民族之其他臺灣原住民族之認定要 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 40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項,予以明文規範,本會已邀集學者專家 組成工作小組,啟動法案研析作業,並受 理西拉雅族、巴宰族等其他臺灣南島語系 民族之民族別認定申請,將持續彙集各界 意見,並於期限內完成修法或立法作業。 強化原住民族國際參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與邦交國、非邦交 與 國及具合作關係(簽署協議或備忘錄)之國家 (區域)間之互訪、拜會及舉辦(參與)活動之 次數:計活動 7 場、會議 2 場,總計 9 次。 推動原住民族智慧治理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規劃法律案件決 理計畫 策、原住民族就業決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 補償決策、原住民族部落(或聚落)災害風險 決策、原住民族住宅決策及原住民族傳統領 域決策等 6 項決策議題,並進行相關應用需 求模型架構研究,並累計原住民族基礎資 料,以供本會決策之參考。 二、 建立原住民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1.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盤點、徵 族 教 育 體 知識體系 集本會、教育部、文化部、國家科學及技 制,維護教 術委員會、中央研究院等相關機關有關建 育、文化與 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所需研究成果及數位 媒體權 資料累計 1 萬 8,000 筆、建置原住民族知 識儲存資料庫、設計規劃和開發雲端服務 平臺功能等重大工作,逐步達成各階段性 目標。 41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113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辦理「2024 年第 三屆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研討會- lmuhuw sinbilan pincbaq kinbkesan 永 續智慧‧世代穿梭」,聚集超過 150 位關 心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學者專家及與會貴 賓共同研討,促進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推廣 及交流。 持續推動及推廣原住民 1.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原住民族語保母 民族語言發展 核定並訓練 552 人,收托族語幼兒 652 人。 2.辦理「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補助計畫」, 112 學年度補助計有 60 班。 3.持續推動原住民專職族語老師政策,112 學年度聘任專職族語老師計有 280 人。 4.推動「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系統計畫」 ,112 學年度參與校數達 637 校,計有 1,671 班, 計有 223 名師資參與教學,受益學生超過 3,000 人。 5.113 年 2 月 25 日辦理「2024 世界母語日-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會議」,並表揚推動原 住民族語言發展有功的各領域人才,共計 有 20 位獲獎人及團體獲獎。 6.113 年 5 月 12 日辦理 113 年度「族語模範 母親表揚典禮」,表揚 50 位族語模範母 親,以肯定媽媽們在家庭中深耕族語傳承 文化的用心與付出。 42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落實建構原住民族史觀 1.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出版「阿美族貓公部 出版,構築原住民族史 落歷史研究」及「布農族馬遠部落歷史研 史觀,建置文化記憶保 究」2 本專書業已完成審查,預計於 113 存推廣 年度出版。 2.推動及落實原住民族史觀,透過發行本會 原住民族文獻電子期刊第 59 期、原住民族 青少年雜誌期刊第 106-110 期等電子網 站,讓大眾更能瞭解原住民族歷史。 3.為籌設「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赴德國漢 堡民族學博物館及柏林民族博物館調查計 158 件的臺灣原住民族藏品,並洽談未來 合作交流及文物借展等,積極蒐羅散佚文 物之完整資料,建構原住民族文物記憶資 料庫。 4.透過紀錄片方式拍攝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 件,得以讓社會各界知悉瞭解臺灣各族群 歷史之真相,共製作大豹社事件、太魯閣 事件及大港口事件等 6 部紀錄片及類戲 劇,多方拓展閱聽效益,並發展影音資源 多元應用,達到文化保存及傳播之效。 三、 建構以部落 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機黨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 79 名就業 參與為基礎 會 服務人員簽約及進用事宜,推介就業人次達 的福利體系 4,664 人次,並定期召間就業服務督導會議。 43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福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執行情形如下: 利權-設置原住民族 1.已撥付 13 個地方政府補助經費並完成第 1 家庭服務中心 季報表備查。 2.於 113 年 6 月 20 日召開專管中心期中檢討 會議竣事。 3.累計提供原住民族家庭福利諮詢服務計 1 萬 5,210 案、個案管理計 2,741 案;另福 利宣導暨講座計 1,433 場次,團體工作計 411 場次、社區服務方案計 487 場次。 保障原住民族長期照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核定設置文健站 顧權益-增加文化健 達 520 站,進用照服員 1,376 人,服務原住 康站量能服務人數 民族長者計 1 萬 6,360 人。 四、 創造有利於 提升原住民族綜合發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原住民族事業貸款 原住民族之 展基金事業貸款效能 及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通過保證金額 產經環境, 共計 2 億 5,093 萬元。 促進經濟發 推動原住民族部落產 業核定 23 案推動計畫,成立顧問輔導團隊 展 業升級 29 人並辦理委員共識會議 1 場次、每季訪視 行前會議 8 場次、現地訪視 48 次、期中分區 工作坊 4 場次及觀摩培訓 1 場次(150 人次參 加)、專案辦公室工作會議 3 場次,並培訓原 住民族旅遊專業人才計 289 人次。 原住民族產品通路擴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目前各縣(市)據點 展多元管道 寄銷業者 231 家,電商平台合作業者 166 家, 並持續增加。 44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 建設優質生 辦理特色道路或橋梁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核定 77 件,其 活環境,營 改善 中已完成發包 55 件,且完成道路改善 40 公 造安居家園 里。 提供原住民居住服務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經濟弱勢原住民家 戶建購及修繕住宅受理件數達 1,503 戶,符 合預期目標。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審查並核定 98 件部落藍圖規劃或改善工程,核定之部落受 益面積 1,346 公頃。 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核定經費補助 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 3,995 萬元,將持續推動,以顯現政府多年 畫-建置都市地區原 以來對都市地區族人集體居住權的逐步重 住民族聚會所及文化 視。 傳承場域 六、 健全原住民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達預定目標值 保 留 地 制 留地 64 公頃。 度,保障原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 3,006 筆, 住民族土地 復 面積約 1,183 公頃,年度預計完成 6,431 筆, 權益,促進 將於下半年度陸續完成。 土地合理利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 用 用處理計畫 利用已完成現場勘查 1,048 筆,勘查面積約 1,919 公頃。 制定「原住民族土地 113 年 3 月至 4 月間邀集各直轄市、縣(市) 使用規則」 政府召開 5 場次「原住民土地使用規則(草 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案)」意見交流座談會、113 年 6 月 14 日邀 集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研商原住民土地使用規則(草案),並凝聚共 識研擬草案修正完竣,嗣後再以 113 年 8 月 14 日原民土字第 1130042518 號函送第 5 次 草案條文版本予內政部。 46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114 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單位:千元 114 年度 113 年度 比較增減 項 目 預算案 法定預算 金額(3=1-2) %(4=3/2) (1) (2) 一、教育部 4,711,138 4,386,114 325,024 7.41% (一)教育部 1,999,062 1,741,259 257,803 14.81%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662,495 408,088 254,407 62.34% 2.私立學校教學獎助 843,890 985,500 -141,610 -14.37% (1)私立大學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256,000 256,000 0 (2)私立技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 587,890 729,500 -141,610 -19.41% 3.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辦理原住民族及離 450 450 0 島學生保送師範校院甄試 4.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師資培育之大學原 20,058 20,058 0 住民族公費及助學金 5.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對原住民族學生學雜 472,169 327,163 145,006 44.32% 費減免及獎助學金等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354,989 2,305,284 49,705 2.16% 1.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2,054,376 2,003,871 50,505 2.52% (1)國民中小學教育-發展原住民族國中小學教育文化 64,711 64,711 0 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等 (2)原住民族教育-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1,279,227 1,180,427 98,800 8.37% (3)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辦理及推展原住民族語教學 405,600 453,895 -48,295 -10.64% 等 (4)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推動原住民族中 1,970 1,970 0 輟生輔導工作及活動 (5)高級中等學校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補助原住民族 302,868 302,868 0 學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 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助-補助原住民族學 300,613 301,413 -800 -0.27% 生助學金、住宿費及伙食費等 (三)體育署 322,528 311,108 11,420 3.67% 1.體育教育推展-辦理原住民族體育教育 316,728 305,308 11,420 3.74% 2.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 5,800 5,800 0 (四)青年署 20,450 20,000 450 2.25% 1.青年生涯輔導-辦理原住民族青年職涯發展及創新創業 12,000 12,000 0 培力計畫 2.青年公共參與-推動青年社會參與計畫 3,000 3,000 0 3.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培育原住民族青年國際事務知能 5,450 5,000 450 9.00% (五)國家教育研究院 14,109 8,463 5,646 66.71% 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原住民族教育議題之研究 14,109 8,463 5,646 66.71%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 2,303,560 2,088,472 215,088 10.30% 1.推動民族教育 40,124 45,850 -5,726 -12.49%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 5,850 5,850 0 (2)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23,000 24,000 -1,000 -4.17% (3)推廣原住民族教育研究 11,274 16,000 -4,726 -29.54%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 145,830 140,830 5,000 3.55%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579,026 377,800 201,226 53.26%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 58,200 58,200 0 5.推展南島民族有關教育及傳統競技交流 5,000 5,500 -500 -9.09%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 14,000 16,000 -2,000 -12.50% 7.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22,480 22,480 0 8.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438,900 1,421,812 17,088 1.20% 合計(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 7,014,698 6,474,586 540,112 8.34% 教育部主管預算數 362,424,059 334,493,951 原住民族教育總經費占教育部主管預算比率(%) 1.93% 1.93% 47 本頁空白 48 乙、主 要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37,040 37,040 58,442 -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50 650 5,584 -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650 650 5,584 -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650 650 5,584 -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50 650 5,584 -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220 6,220 7,901 -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220 6,220 7,901 -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180 6,180 7,897 - 0703610101 1 利息收入 - - 1,31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利息等 收入。 0703610103 2 租金收入 6,180 6,180 6,587 - 本年度預算數係汐止花東新村原 住民住宅、停車位及技藝研習中 心等租金收入。 07036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40 4 -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辦公設 備等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170 30,170 44,956 -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170 30,170 44,956 -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30,170 30,170 44,956 - 12036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20 30,020 40,304 -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補 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12036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150 4,653 -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借用宿舍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版 品等收入。 4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12,267,097 10,993,675 9,765,116 1,273,422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5,835,078 5,052,461 3,578,743 782,617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311,723 288,636 276,839 23,087 1.本年度預算數311,723千元,包括 人事費281,734千元,業務費27,45 7千元,設備及投資2,460千元,獎 補助費7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281,734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 6,06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9,989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大樓管理費 及電費等7,025千元。 37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150,521 115,189 122,734 35,332 1.本年度預算數150,521千元,包括 業務費140,790千元,設備及投資2 ,011千元,獎補助費7,72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9,5 4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 住民族日活動等經費3,943千元 。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 資訊化經費99,81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32,319千元,包括: <1>資訊管理經費10,233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資訊相關系統 及軟硬體設施維護等經費589 千元。 <2>深化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 經費53,288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優化行政決策知識系統 功能等經費3,381千元。 <3>新增強化普及偏鄉寬頻接取 環境暨數位轉型推動計畫經 費36,289千元。 (3)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17,809 5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 民族法制整合作業等經費2,374 千元。 (4)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經費23, 35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304 千元,包括: <1>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380,370千元,公務預算負 擔257,97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3年度已編列224,9 2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33,043千元,本科目編 列19,769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1,064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3 ,58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原 住民族地區行政人員出國考 察等經費2,240千元。 37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161,049 161,751 163,460 -702 1.本年度預算數161,049千元,包括 業務費65,135千元,設備及投資59 5千元,獎補助費95,31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 總經費1,152,573千元,公務預 算負擔472,573千元,分4年辦 理,111至113年度已編列353,7 43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 費118,83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693千元。 (2)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 理經費5,776千元,與上年度同 。 (3)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經 費36,44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 ,395千元,包括: <1>辦理經濟事業發展經費5,50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數 位翻轉原民事業等經費30,97 0千元。 <2>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380,370千元,公務預算負 5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擔257,97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3年度已編列224,9 2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33,043千元,本科目編 列1,23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138千元。 <3>新增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 計畫-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 展計畫總經費200,000千元, 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 年經費29,713千元。 37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 102,770 196,975 89,477 -94,205 1.本年度預算數102,770千元,包括 用業務 業務費25,457千元,獎補助費77,3 1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21,547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原住 民現使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 司土地第二次價購實施計畫等 經費53,414千元。 (2)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48,103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太仁 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上物 補償案等經費39,387千元。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20,90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助地方 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等經費2,328千元。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12,22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原住 民族土地調查及繪製部落山林 文化地圖等經費924千元。 37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1,642,915 1,539,910 1,239,596 103,005 1.本年度預算數1,642,915千元,包 括業務費106,049千元,設備及投 資408千元,獎補助費1,536,458千 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住宅經費132,480千元 ,與上年度同。 5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畫692,66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14,371千元,包括: <1>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 礎設施經費17,662千元,與 上年度同。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 計畫總經費2,541,204千元, 分4年辦理,111至113年度已 編列1,866,204千元,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675,000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14,371千 元。 (3)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479 ,77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0,11 6千元,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經費2 9,889千元,與上年度同。 <2>宜居部落建設計畫總經費1,4 28,000千元,分4年辦理,11 1至113年度已編列978,116千 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449,88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20,116千元。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 護及建置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 空間計畫經費338,000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108,750千元,包括 :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 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畫170 ,000千元,與上年度同。 <2>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 善公共空間計畫總經費1,000 ,000千元,分4年辦理,113 年度已編列59,25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68,0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08,750 千元。 37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族地 640,000 640,000 636,637 - 本年度預算數640,000千元,係補助 區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基本 設施及維持所需經費,與上年度同。 5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703610900 7 促進原住民族經 2,816,100 2,100,000 1,050,000 716,100 本年度預算數2,816,100千元,係補 濟事業 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 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等經費,較上年 度增列716,100千元。 3703619800 8 第一預備金 10,000 10,0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3,028,912 2,647,961 3,069,219 380,951 5103610300 9 原住民族教育推 3,028,912 2,647,961 3,069,219 380,951 1.本年度預算數3,028,912千元,包 展 括業務費303,574千元,設備及投 資85,100千元,獎補助費2,640,23 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2 ,473,19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 29,354千元,包括: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規定 編列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經費2 ,289,56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217,088千元,其中: #1.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總經 費7,284,322千元,分5 年辦理,111至113年度 已編列4,203,177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 438,900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17,088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 、體育活動及體育人才 培力經費211,4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培育體育 人才等經費200,000千元 。 <2>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1 4,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原住民資訊素養暨數位技 能雙育計畫等經費2,000千元 。 <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經費1 5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6,364千元,與上年度同。 <4>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及教 育權利33,266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 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等經費14, 266千元。 (2)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4 36,72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2, 251千元,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保存推廣 計畫等經費57,24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參加太平洋藝術 節等經費4,026千元。 <2>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總經 費380,370千元,公務預算負 擔257,970千元,分6年辦理 ,109至113年度已編列224,9 27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33,043千元,本科目編 列10,854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1,206千元。 <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 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 會址興建經費編列368,628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47,483千 元。 (3)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業務 經費119,00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109,346千元,包括: <1>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興 建計畫總經費5,859,000千元 ,分8年辦理,113年度已編 列9,65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2年經費84,000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74,346千元。 <2>新增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 備業務經費35,000千元。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3,403,107 3,293,253 3,117,154 109,854 63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3,022,272 2,918,584 2,734,047 103,688 1.本年度預算數3,022,272千元,包 括業務費58,579千元,設備及投資 5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433千元,獎補助費2,963,260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經費371 ,77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72,1 47千元,包括: <1>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經費7 4,06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參 加泛太平洋區原住民醫療衛 生會議等經費5,487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 復振計畫經費5,20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153千元。 <3>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 民族長者高齡友善居家安全 環境試辦計畫13,90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815千元。 <4>新增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 計畫-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 心業務經費278,602千元。 (2)原住民健康保險及老年基本保 證年金2,650,501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補助原住民參加全民健 康保險保險費等經費168,459千 元。 6303610900 11 促進原住民族就 380,835 374,669 383,107 6,166 本年度預算數380,835千元,係運用 業 公益彩券回饋金輔導原住民族就業等 經費,較上年度增列6,166千元。 56 丙、附 屬 表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10300 -0403610301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650 0403610000 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650 0403610300 1 賠償收入 650 04036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650 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650千元。 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10100 -0703610103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18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技研中心及員工 依據「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及原住 停車費等租金收入。 民族委員會技藝研習中心導覽旅遊教學示範區委託 休憩、野營活動管理營運契約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18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6,180 0703610100 1 財產孳息 6,180 0703610103 2 租金收入 6,180 1.汐止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及停車位租金等收入5,900千 元。 2.技藝研習中心收入100千元。 3.員工停車費收入180千元。 5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1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 07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40 070361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40 係出售報廢辦公設備物品等收入40千元。 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10200 -1203610201 公共建設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0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 歲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係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0,020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30,020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30,020 120361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30,020 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經費賸餘款等繳庫數30,020千元。 6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10200 -120361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及政府出版 版品等收入。 品管理辦法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0 1203610000 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150 1203610200 1 雜項收入 150 120361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50 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 6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11,72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經費。 完成良好機關管理工作,裨益本會業務之順利進行。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81,734 人事室 1.本會編制內職員198人、約聘僱人員25人、技 1000 人事費 281,734 工駕駛2人、工友1人,共計226人,所需人事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 費係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2,051 規定核實編列。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2,247 2.超時加班費編列5,062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72 1030 獎金 37,730 1035 其他給與 3,530 1040 加班費 12,127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400 1055 保險 16,983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9,989 秘書室 1.業務費27,457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27,457 (1)辦理員工教育研習訓練(含性別主流化教育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訓練)等經費200千元。 2006 水電費 3,837 (2)辦公大樓之水費250千元、電費3,587千元 2009 通訊費 1,420 ,合計3,837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21 (3)公務郵資及一般通訊費750千元、網路及數 2024 稅捐及規費 200 據通訊費670千元,合計1,420千元。 2027 保險費 90 (4)租賃影印機及事務機具等經費1,321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 (5)公務車輛之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等費用2 2051 物品 761 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7,514 (6)辦公廳舍設施、公務車輛等保險70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 及對第三人責任險等20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89 (7)辦理講座研習活動講師費、採購評選與其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1 他會議外聘委員出席費等經費14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80 (8)物品為761千元,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20 <1>汽車油料費用259千元:中小型汽車5輛- 2093 特別費 1,179 九五31元*139公升*5輛*12月。 3000 設備及投資 2,460 <2>消耗品300千元:文具、電腦耗材等所需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60 經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600 <3>非消耗品202千元:係使用年限未達二年 4000 獎補助費 72 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等所 4085 獎勵及慰問 72 需經費。 (9)大樓管理費11,815千元、保全人員及保全 系統等費用270千元、新聞連絡聯誼費用10 0千元、文宣用品60千元、國會聯繫工作等 費用150千元、政風及主計工作費用81千元 、線上新聞資料庫維護及授權費用335千元 6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11,72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文康活動723千元(3,000元*241人)、辦 公室清潔維護費用及勞務外包協助行政事 務等所需經費2,690千元、員工協助方案15 0千元、辦理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之分發 所需經費140千元、檔案搬遷所需經費1,00 0千元,合計17,51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5千元。 (11)公務汽車5輛所需養護經費255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234千元,係職員198人、 約聘僱人員25人辦公器具等養護所需經費 。 (13)電話交換機、廣播系統等維修養護經費51 千元。 (14)旅運費200千元,係國內旅費180千元及短 程車資20千元。 (15)特別費1,179千元,係主任委員及副主任 委員特別費。 2.設備及投資2,460千元,包括: (1)辦公室、宿舍及中部辦公室改善裝修費1,8 60千元。 (2)購置辦公室、宿舍傢俱及事務機器等設備 及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等600千元。 3.獎補助費72千元,係依據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編 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每人6千元所需經費。 6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50,5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執行都市原住民 1.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 族發展方案。 住民族權益,提升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促進部落自 2.執行深化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推動原住民族行政資 主發展。 訊化。 2.建構原住民族行政決策資訊架構與數據資料,提升原住 3.辦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 民族行政資訊化之品質並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能力。 民族基本法,辦理身分認定與族群關係,建構原住民族 3.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充實原住 法學。 民族法制,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增進原住民族主體 4.推動新南向政策,執行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性。 5.強化普及偏鄉寬頻接取,保障偏鄉原住民族地區數位近 4.掌握世界原住民族政策發展潮流,促進國際原住民族交 用權。 流。 5.協助完備原住民族地區無線寬頻基礎建設。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 9,545 綜合規劃處 1.兼任委員11人及法規會兼任委員8人兼職酬金1 2000 業務費 9,100 60千元。〈兼職費〉 2030 兼職費 160 2.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法規、制度、處理族群關係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 及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與執行所需經費1,620 2039 委辦費 5,000 千元。〈業務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3,828 (1)定期舉行委員會議,整理編印委員會議資 2072 國內旅費 40 料所需經費48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40 (2)蒐集整理或出版原住民族相關政策、法規 4000 獎補助費 445 、施政計畫、協調會報、花東基金及地方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22 創生計畫管考等綜整業務所需之一般事務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23 經費1,500千元。 (3)辦理本會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業務(工作 )報告之彙整編印等所需經費40千元。 (4)推動原住民族政策及法規,辦理相關會議 ,邀請學者專家之審查及出席等所需經費3 2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日及會慶活動所需經費5,000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85千元)。〈委 辦費〉 4.辦理歲時祭儀假宣傳所需經費1,200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61千元)。〈業務費〉 5.辦理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培訓及研習等所需經費 540千元。〈業務費〉 6.辦理促進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所需經費500千元 。〈業務費〉 7.本會聘用委員及職員出席地方座談、行政督導 等國內旅費40千元,短程車資40千元。 8.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住民族地區間的支持網絡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相關活動所需經費445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222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23千元 〉 6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50,5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2 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 99,810 綜合規劃處 1.資訊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施維護所需經費3,87 資訊化經費 3千元。〈資訊服務費〉 2000 業務費 97,799 (1)辦理原住民族戶籍資料庫系統等相關資料 2018 資訊服務費 9,023 庫之維護等所需經費424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 (2)辦理本會資訊機房及使用者端硬體設備保 2039 委辦費 88,683 養、維護及換修操作等所需經費1,886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64 。 2084 短程車資 7 (3)辦理本會全球資訊網站、電子郵件等應用 3000 設備及投資 2,011 系統所需維運費用39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11 (4)辦理政府資料開放應用及系統維護所需經 費439千元。 (5)辦理本會人事差勤系統、主計預算系統等 系統維運及功能增修所需經費106千元。 (6)推動本會資訊作業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ISMS)所需經費628千元。 2.辦理本會辦公室自動化所需經費1,931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購置資訊安全防護硬體設備、伺服主機、 交換器、路由器及個人電腦等硬體設備所 需經費960千元。 (2)購置行政電腦化作業系統軟體、資料庫軟 體、資安防毒軟體及原版應用套裝軟體618 千元。 (3)建置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系統所需經費353千 元。 3.學者專家審查會議出席費22千元。 4.辦理重要資訊計畫之督導查證,輔導本會所屬 機構單位辦公室自動化等所需國內旅費64千元 。 5.參加重要資訊會議,輔導本會所屬機構單位行 政資訊化所需短程車資7千元。 6.深化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經費53,288千元, 包括: (1)維持原住民族智慧治理機制22,305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459千元)。〈委 辦費〉 (2)維運原住民智慧治理決策支援平臺系統及 擴充基礎資料庫20,963千元。〈委辦費〉 (3)建置原住民族行政決策支援項目及功能4,8 50千元。〈委辦費〉 (4)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建置行政決策知 識系統5,170千元。〈委辦費〉 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50,5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7.建構政府機關資訊系統弱點通報機制(VANS) 及端點威脅防禦系統880千元。〈委辦費〉 8.資安治理成熟度檢測作業所需經費846千元。 〈資訊服務費〉 9.輔導本會承辦人員取得ISO27001專業國際認證 160千元。〈資訊服務費〉 10.本會視訊會議系統網路及相關資安設備建置8 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配合行政院要求建構網站流量清洗及CDN等入 侵防護機制794千元。〈資訊服務費〉 12.會內入口網後續擴充1,276千元。〈資訊服務 費〉 13.無紙化會議系統150千元。〈資訊服務費〉 14.遠端辦公連線管理軟體150千元。〈資訊服務 費〉 15.強化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暨數位轉型推動 計畫36,289千元,包括: (1)強化部落無線寬頻環境之靭性弭平數位落 差:基礎網路建設頻寬升級、基礎網路建 設擴大訊號涵蓋範圍、優化無線網路訊號 所需經費1,774千元。〈資訊服務費〉 (2)智慧科技與部落生活環境應用模式之實證 :建立原住民族部落智慧科技與生活環境 應用示範點、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智慧科技 與生活環境應用模式之實證論壇所需經費3 4,515千元。〈委辦費〉 03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17,809 綜合規劃處 1.原住民族法制整合推動業務7,143千元。 2000 業務費 16,909 (1)辦理原住民族法制整合之管制考核、爭議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500 研討及統合平台幕僚作業540千元。〈業務 2039 委辦費 1,064 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3,732 (2)辦理原住民身分事件業務徵詢、研討910千 2078 國外旅費 613 元。〈業務費〉 4000 獎補助費 900 (3)辦理平埔族群身分認定法案政策之研討及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00 調查3,500千元。〈業務費〉 (4)辦理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參與辦法研討 、教育訓練所需經費680千元。〈業務費〉 (5)補助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治事務9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辦理秘魯原住民族自治推動與身分權益考 察觀摩業務459千元。〈國外旅費〉 (7)辦理日本原住民族自治推動與身分權益考 察觀摩業務154千元。〈國外旅費〉 6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50,5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建構民族主體及推動原住民族自治4,578千元 。〈業務費〉 (1)辦理原住民族自治制度意見徵詢、研討及 說明會4,000千元。 (2)原住民族部落會議講習及自治人才培訓所 需經費578千元。 3.原住民族法學及綜合法制研究2,064千元。 (1)出版原住民族法學期刊64千元。〈委辦費 〉 (2)辦理綜合法制推動與研究所需經費2,000千 元。〈業務費50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1,50 0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幕僚 作業3,024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977 千元)。〈業務費〉 5.辦理原住民族法制發展計畫委託研究1,000千 元。〈委辦費〉 04 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經費 23,357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合作3,283千元。 2000 業務費 16,982 (1)獎助團體或個人參與國際活動1,5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750千元,其他補助及 2039 委辦費 12,836 捐助75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192 (2)辦理學者專家審查會議100千元。〈出席費 2072 國內旅費 290 〉 2078 國外旅費 1,554 (3)依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參加「 2084 短程車資 10 第12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聯合委員會」226 4000 獎補助費 6,375 千元。〈國外旅費〉 4035 對外之捐助 4,875 (4)辦理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族合作專章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50 架構下與紐西蘭交流經費500千元。〈業務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750 費〉 (5)依據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 ,參加年度夥伴關係委員會相關會議、聯 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等相關會議, 以及推展臺、紐、澳、加原住民族經濟合 作交流有關之經費957千元。〈業務費879 千元,國外旅費78千元〉 2.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與中國大陸少數民族交流事 務費5千元。〈業務費〉 3.辦理外賓接待、部落參訪,協調地方政府、民 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國際事務合作所需之國內 旅費29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4.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行政 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07991號函同 6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200 綜合規劃發展 預算金額 150,5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意,計畫總經費380,370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 57,970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3年已編列2 24,927千元,本年度編列33,043千元,分配本 科目編列19,769千元,包括: (1)辦理基礎型會務結構11,940千元。 <1>辦理及捐助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秘書處維 運7,150千元。 #1.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維運費用4,400千 元。〈對外之捐助〉 #2.辦理臺北秘書處維運費用2,395千元 。〈委辦費〉 #3.依據南島民族論壇章程,於帛琉總 部召開年度工作小組會議所需經費8 5千元。〈國外旅費〉 #4.參加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2 70千元。〈國外旅費〉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官方中英文網站及南 島圖書資料庫維運與更新390千元。〈委 辦費〉 <3>辦理執行委員會議4,400千元。〈委辦費 3,505千元,國外旅費895千元〉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4,333千元。 <1>辦理2025年南島民族論壇大會2,250千元 。〈委辦費〉 <2>執行南島區域國際交流業務,包括外賓 接待、部落參訪、合作交流、備忘錄及 協定簽署、駐臺使節聯繫,以及各項協 調、紀錄及翻譯等經費808千元。〈業務 費〉 <3>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研究,以 及南島區域圖書翻譯出版等經費800千元 。〈委辦費〉 <4>補助我國及南島民族論壇會員所屬之原 住民族團體或非政府組織,辦理南島區 域部落社區及組織締結姊妹關係並簽署 合作備忘錄或協定等工作475千元。〈對 外之捐助〉 (3)辦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事務人才培訓所 需經費2,309千元。〈委辦費〉 (4)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所需國際交流 事務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87千元。〈 委辦費〉 6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1,04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計畫。 1.建置產業資料庫,蒐集並分析國內產業情資。 2.推展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 2.持續推動新創事業之輔導體系,鼓勵更多族人開創或經 3.推展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產業發展及文化創意等相關業 營經濟事業。 務。 3.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展,提升部落產業競爭力,達成人 4.辦理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 口回流的目標。 展。 4.持續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訓練,提昇族人創意商品競 爭力。 5.政策行銷推展原住民族產業,提昇原住民族商品能見度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 118,830 經濟發展處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111年至114年)計畫 畫 ,行政院110年9月17日院臺原字第1100027933號 2000 業務費 55,214 函同意,計畫總經費1,152,573千元,公務預算 2039 委辦費 50,214 負擔472,573千元,分4年辦理,111至113年度已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 編列353,743千元,本年度編列118,830千元,包 4000 獎補助費 63,616 括: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9,657 1.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20,816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3,959 (1)成立經濟智庫團隊及產業輔導專案辦公室4 ,816千元。〈委辦費〉 (2)辦理企業狀況調查委託研究及政策研究11, 000千元。〈委辦費〉 (3)辦理政策宣導及說明會等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經費5,000千元。〈業務費〉 2.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委託辦理金融投資創新 方案研究計畫4,716千元。〈委辦費〉 3.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39,582千元: (1)辦理百萬創業計畫24,427千元。〈委辦費6 ,22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8,200千元( 經常門8,190千元,資本門10,010千元)〉 (2)辦理企業體質診斷計畫6,605千元。〈委辦 費〉 (3)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展論壇8,550 千元。〈委辦費〉 4.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53,716千元: (1)部落旅遊疫後復甦:推動促進部落觀光相 關活動30,911千元。〈委辦費8,3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22,611千元〉 (2)生活工藝連結時尚:辦理生活工藝創意設 計競賽11,348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3)音樂產業媒合串聯:辦理音樂產業產學合 作計畫11,45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02 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 5,776 經濟發展處 1.推動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所需之一 理經費 般事務費4,513千元,工作項目包括:〈業務 6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1,04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000 業務費 5,181 費〉 2006 水電費 317 (1)辦理園區路樹修剪及芒草清除等工作,所 2009 通訊費 160 需費用計512千元。 2027 保險費 13 (2)辦理本中心開班期間,受訓學員之膳食安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 排工作,所需費用計55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513 (3)辦理本中心宿舍及公共空間之清潔維護工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 作,所需費用計22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96 (4)辦理中心定期性警衛勤務保全採購,所需 3000 設備及投資 595 費用計3,228千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40 2.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建築物整修工程, 3035 雜項設備費 55 以及相關公共設施之建築物整修、環境改善及 相關硬體設備維護更新工作,所需經費計595 千元。〈設備及投資〉 3.水電費317千元。 4.郵資、通訊等經費160千元。 5.辦理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財產保險及公共意 外責任保險等經費13千元。 6.規劃研議相關原住民族傳統技藝研習業務所需 之專家學者出席費24千元。 7.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園區車輛機具維修保養 及相關設施、機械設備之養護費用計58千元。 8.國內旅費96千元。 03 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經 36,443 經濟發展處 1.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開發經費181千元,包 費 括: 2000 業務費 4,740 (1)辦理輔導原住民族企業相關計畫專家學者 2009 通訊費 46 出席及審查費15千元。 2027 保險費 7 (2)推動原住民族經濟事業輔導、金融業務推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6 展、金融人才培訓等各項工作,所需之一 2039 委辦費 2,395 般事務費計35千元。〈業務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255 (3)辦理規劃推展輔導原住民族金融、經濟開 2072 國內旅費 392 發等相關計畫所需國內旅費120千元及短程 2078 國外旅費 453 車資11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56 2.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33,260 4000 獎補助費 31,703 千元,包括: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0,420 (1)補助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計畫1,20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83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經常門745 千元,資本門462千元)〉 (2)東埔活動中心財產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 等7千元。 (3)東埔活動中心日常營運維護管理、水電費 及簡易修繕等一般事務費336千元。 (4)委託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業 7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1,04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務勞務採購665千元。〈委辦費〉 (5)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 需通訊費29千元。 (6)辦理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務所 需專家學者出席及審查費85千元。 (7)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相關業務及 東埔活動中心活化所需一般事務費722千元 。〈業務費〉 (8)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相關業 務所需國內旅費188千元及短程車資30千元 。 (9)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扶植原鄉綠 色產業發展(114年至117年),行政院113年 6月5日院臺經字第1131009540號函同意, 計畫總經費200,000千元,分4年辦理,本 年度編列29,713千元。〈委辦費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9,213千元(經常門15 ,213千元,資本門14,000千元)〉 (10)考察ITB柏林國際旅展278千元。〈 國外 旅費〉 3.規劃輔導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經費3,002千元, 包括: (1)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 計畫1,283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需通訊 費17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專家學者 出席及審查費36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需一般 事務費162千元。 (5)辦理輔導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業務所需 國內旅費84千元及短程車資15千元。 (6)參與2025年世界博覽會暨博物館考察98千 元。〈 國外旅費〉 (7)出席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IPETCA) 之亞太經濟合作(APEC)工作小組會議77千 元。〈 國外旅費〉 (8)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 行政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0799 1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380,370千元,公 務預算負擔257,970千元,分6年辦理,109 至113年度已編列224,927千元,本年度編 7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500 經濟發展業務 預算金額 161,04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列33,043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1,230千元 ,包括: <1>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計畫合作交流經 費615千元。〈委辦費〉 <2>辦理南島民族經貿交流經費615千元。〈 委辦費〉 7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102,7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劃、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協調、審議及推動。 權利,臚列如下: 2.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5.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並辦理原住民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機制,以符合原住民族 族土地建地合法化輔導計畫。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耕地 6.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及殯葬用地不足問題。 7.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含部落山林文化地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圖)。 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功能增修等工作。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4.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土地規劃經費 21,547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業務所需通訊費 2000 業務費 2,547 72千元。 2009 通訊費 72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規劃等相關計畫、修訂相關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 法規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58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2,125 元。 2072 國內旅費 270 3.原住民族土地之規劃,及協調相關部會、地方 2084 短程車資 22 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規與舉辦分區座談、 4000 獎補助費 19,000 觀摩檢討會等所需業務經費125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200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整體政策及相關法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3,500 令之規劃、協調、審議及推動所需業務經費1,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300 000千元。 5.業務督導會勘查證講習等所需國內旅費270千 元及短程車資22千元。 6.補助地方政府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 分割工作計畫經費19,000千元。〈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1,2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3, 500千元,政府機關間之補助4,300千元〉 7.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 計畫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 〈業務費〉 02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48,103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費 2000 業務費 14,440 62千元。 2009 通訊費 62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研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 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26千 2039 委辦費 9,500 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537 3.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 2072 國內旅費 245 及委外收取租金等經費9,500千元。〈委辦費 2084 短程車資 70 〉 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102,77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00 獎補助費 33,663 4.辦理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務及保留地之訴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163 願、行政訴訟等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250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9,500 元。 5.辦理地權業務研討會議、法規教育訓練及電腦 建檔等業務經費1,287千元。 6.辦理地權業務所需國內旅費245千元及短程車 資7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 4.政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業務經費共 計33,663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163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9,5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相關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業務費〉 03 原住民族土地地用經費 20,900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計畫會議、相關土地利 2000 業務費 4,250 用法令委託專家學者研修、評鑑業務通訊費52 2009 通訊費 52 千元、出席費52千元,及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地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 用業務,協調地方政府檢討修訂相關法規,舉 2039 委辦費 3,465 辦分區座談、觀摩、全國法規教育訓練、檢討 2054 一般事務費 431 會等所需業務費用43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96 2.督導各縣、鄉(鎮)執行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計畫 2084 短程車資 54 及舉辦相關計畫說明會及檢討座談會、參加土 4000 獎補助費 16,650 地利用業務相關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196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660 元及短程車資54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1,990 3.委託辦理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 3,465千元。〈委辦費〉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 計畫9,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02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5,980千元〉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法化輔 導計畫計7,65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 ,64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6,010千元〉 04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經費 12,220 土地管理處 1.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等相關業務所需通訊費 2000 業務費 4,220 46千元。 2009 通訊費 46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相關業務等所需專家學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 者審查出席費46千元。 2039 委辦費 3,705 3.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等相關業務,協調相關 2054 一般事務費 320 部會、地方政府檢討調整修訂相關法規與舉辦 2072 國內旅費 90 分區座談檢討會等所需業務經費32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3 業務費〉 4000 獎補助費 8,000 4.業務督導、會勘、協調會、研習及檢討會等所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000 需國內旅費90千元及短程車資13千元。 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60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預算金額 102,77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000 5.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 小組相關業務所需經費3,705千元。〈委辦費 〉 6.辦理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計畫(含繪製部 落山林文化地圖)8,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4,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4,000 千元〉 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42,9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提供原住民多元化居住服務,增進原住民居住品質。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 2.改善原住民族地區部落特色道路橋梁、擋土、排水設施 3.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作業。 等。 4.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3.改善原住民族部落基礎環境、興建原住民族部落文化聚 5.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執行計 會所。 畫。 4.原住民族部落災害風險分類分級與安居策略,提升部落 6.辦理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居住環境安全。 5.全面性盤點部落環境基本資料,規劃部落永續建設藍圖 ,強化部落韌性。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 132,480 公共建設處 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132,480千元,包括: 2000 業務費 12,282 1.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 2027 保險費 500 保險等經費5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等專家學者出席費80千 2039 委辦費 11,272 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 3.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理、原住 2072 國內旅費 250 民族住宅政策制度、資源整備之研究及推動等 2084 短程車資 80 經費11,272千元。〈委辦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408 4.辦理原住民族住宅等業務協調、管控、彙報及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9 推動等工作100千元。〈業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99 5.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國內旅費25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19,790 6.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督導及會議所需短程車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5,609 資80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4,181 7.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整修、購置業務所需雜項設 備費用408千元。〈設備及投資〉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提升原住民族入住社會住宅 相關業務經費95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 助939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1千元(經常 門)〉 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多元居 住協助相關業務經費3,500千元。〈對直轄市 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 ,000千元(經常門)〉 10.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住宅5 7,500千元及修繕住宅57,500千元,共計115,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3,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2,000千元(資本門) 〉 1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建築 物輔導、部落特色建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 會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改善等計畫計34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7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170千元(資本門)〉 02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692,662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計 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42,91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畫經費 畫所需通訊費400千元。 2000 業務費 27,662 2.協助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計 2009 通訊費 400 畫所需專家學者及工程查核委員出席費680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80 元。 2039 委辦費 15,800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規劃與 2054 一般事務費 9,158 輔導12,300千元。〈委辦費〉 2072 國內旅費 1,224 4.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計 2084 短程車資 400 畫所需業務經費2,658千元。〈業務費〉 4000 獎補助費 665,000 5.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計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92,000 畫所需國內旅費1,224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573,000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等公共工程計 畫所需短程車資400千元。 7.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原住民族 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111年至114年),行 政院110年3月26日院臺原字第1100008278號函 同意,計畫總經費2,841,204千元,中央公務 預算2,541,204千元,地方配合款300,000千元 ,分年辦理,111至113年度已編列1,866,204 千元,本年度編列675,000千元,其中補助直 轄巿政府資本門92,000千元,各縣市政府資本 門573,000千元;辦理進度督導、品質考核等 所需一般事務費6,500千元及委託辦理原住民 族地區道路政策研究發展業務3,500千元等。 03 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 479,773 公共建設處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所需通訊費290 2000 業務費 44,005 千元。 2009 通訊費 290 2.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等作業專家學者出席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200千元。 2039 委辦費 37,905 3.委託辦理天然災害重建行政管理作業5,930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5,010 元。〈委辦費〉 2072 國內旅費 500 4.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規劃及協調 2084 短程車資 100 作業9,300千元。〈委辦費〉 4000 獎補助費 435,768 5.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畫施工查核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7,500 相關作業8,559千元。〈委辦費〉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88,268 6.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資料電腦建檔100 千元。 7.原住民族地區災害防救相關作業4,910千元。 8.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業務所需國內旅費500 千元。 9.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所需短程車資100 千元。 10.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年至114年),行政院1 10年9月27日院臺原字第1100029028號函同意 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42,91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13年8月12日院臺原字第1131021222號函 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1,428,000千元, 分年辦理,111至113年度已編列978,116千元 ,本年度編列449,884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規劃及協調相 關作業14,116千元。〈委辦費〉 (2)執行「部落永續建設藍圖規劃」、「強化 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及「提升部落環境 居住品質」計畫,共計435,768千元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7,500千元(經常門2, 500千元、資本門45,0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388,268千元(經常門7,268千元 、資本門381,000千元)〉 04 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 338,000 公共建設處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分配及執 護及建置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 行計畫170,000千元,包括: 空間經費 (1)委託辦理道路養護計畫、業務協調、管控 2000 業務費 22,100 、彙報、推動等作業經費5,100千元。〈委 2039 委辦費 13,100 辦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9,000 (2)補助辦理計畫審查、彙整、年度經費執行 4000 獎補助費 315,900 之督導、考核、提報年度督導考核計畫及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1,924 各季督導情形報告表、督導橋梁檢測、提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73,976 升養護作為之規劃及研究等作業經費8,5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4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460千元〉 (3)補助辦理部落聯絡道路養護經費156,4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8,884千元(經 常門5,365千元、資本門13,519千元),對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37,516千元(經常門51, 035千元、資本門86,481千元)〉 2.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1 13年至116年),112年10月23日院臺原字第112 1038420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1,000,000千元 ,分年辦理,113年度編列59,250千元,本年 度編列168,000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計畫補助、審查評比作業原則、 規劃建置資訊整合系統、宣導及教育訓練 、工程查核及督導訪視等作業經費5,000千 元。〈委辦費〉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友善 空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部落建設等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3,000千元 。〈 委辦費〉 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公共建設業務 預算金額 1,642,91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3)辦理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 間計畫所需業務經費9,000千元。〈業務費 〉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置都市原住民族公共 服務空間之綜合規劃相關作業等經費24,75 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2,750千元(經常門 )〉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置友善空間(都市聚 會所、都市祭典場所、營造永續新家園) 經費126,25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資本門20,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 06,250千元(經常門50,000千元、資本門56 ,250千元)〉 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800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預算金額 64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本設施及維 有效健全地方基本設施及業務之運作。 持費用。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640,000 綜合規劃處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基本 4000 獎補助費 640,000 設施及維持所需經費640,000千元,包括:對直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2,000 轄市政府之補助62,000千元(經常門40,300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578,000 、資本門21,7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578 ,000千元(經常門375,700千元、資本門202,300 千元)。 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900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預算金額 2,816,1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補助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之規定辦理。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2,816,100 經濟發展處 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 4000 獎補助費 2,816,100 伐補償計畫等經費2,816,10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816,100 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以應業務實際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10,000 秘書室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之預備金。 6000 預備金 1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0 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民族教育、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推廣原住民族社會 1.深化民族教育內涵,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營造原住 教育及終身學習。 民族終身學習環境。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 2.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復振原住民族文化。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3.促進族語的復振與發展,增加族語使用人口數,落實語 4.辦理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 言權的實踐,厚實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型塑台灣成為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有關教育文化業務。 世界南島語研究中心。 6.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境。 4.建構部落數位智慧環境,滿足原鄉部落對科技的需求, 7.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憶建構計畫。 實現原住民族數位公平機會,提升部落競爭力。 8.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5.加強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建構語言學習環境。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計畫。 6.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家戶收視權益;營造原住民族媒體環 9.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設工作。 境。 7.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及文化記憶;推動族群文史研究書 寫,構建原住民族主體史觀;培育文化人才,鼓勵文史 調研與技藝傳承發展。 8.建構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豐富內涵及文化主體性,清楚 定位臺灣原住民族在世界文明史上的位置。 9.提高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與語言推廣效能。 10.推動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之各項籌設工作,並為其永 續經營奠定基礎。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經費 2,473,190 教育文化處 1.推動民族教育40,124千元,包括:業務費7,12 2000 業務費 247,980 4千元,委辦費7,9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 2009 通訊費 500 元,獎補助費25,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00 補助7,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5,5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2,000千元〉 2039 委辦費 73,880 (1)協調與規劃民族教育政策5,850千元。〈業 2054 一般事務費 161,702 務費〉 2072 國內旅費 4,000 <1>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5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398 <2>召開民族教育業務研討會及中央與地方 2084 短程車資 500 聯繫會報50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100 <3>原住民族文化科教獎4,85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100 (2)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23,0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224,110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500千元,對各縣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79,600 市政府之補助15,500千元〉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37,580 (3)推廣原住民族教育研究11,274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40,000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個案研究 4035 對外之捐助 2,000 及建置資料庫3,000千元。〈委辦費2,9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169,430 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265,000 <2>原住民族教育專書及刊物出版5,000千元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500 。〈委辦費〉 <3>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研究2,000千 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推廣原住民族知識研究交流及出版1,000 千元。〈業務費〉 <5>辦理美國阿拉斯加菲爾班克斯大學原住 民族知識體系建構及文化回應式課程發 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展考察274千元。〈國外旅費〉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145,830千元 ,包括:業務費39,150千元,委辦費10,680千 元,獎補助費96,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7,600千元(經常門6,000千元、資本門1,6 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5,400千元(經 常門22,750千元、資本門2,650千元),對特種 基金之補助63,000千元(經常門59,000千元、 資本門4,000千元)〉 (1)知識建構62,680千元。 <1>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10,68 0千元。〈委辦費〉 <2>補助建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系及內容1 5,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常 門13,000千元、資本門2,000千元)〉 <3>知識盤點與徵集2,000千元。〈業務費〉 <4>知識集儲存與管理8,000千元。〈業務費 〉 <5>獎勵大學院校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研究 及教學活動27,000千元。〈對特種基金 之補助〉 (2)知識實踐69,400千元。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振與實踐28,00 0千元。〈業務費12,000千元,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16,000千元〉 <2>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組3,000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常門2,000千元 、資本門1,000千元)〉 <3>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校課程模組2,0 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經常門1, 0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 <4>研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融入 原住民族知識方案3,400千元。〈業務費 〉 <5>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及實驗階段)28,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500 千元(經常門5,000千元、資本門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2,500千元(經 常門21,000千元、資本門1,500千元)〉 <6>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3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100 千元(經常門1,000千元、資本門100千元 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900千元(經常 門1,750千元、資本門150千元)〉 <7>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域2,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資本 門),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資 本門)〉 (3)雲端服務13,750千元。〈業務費〉 <1>開發原住民族知識體系雲端應用服務5,7 50千元。 <2>建置原住民族知識地圖及素材應用整合 工具8,000千元。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579,026千元,包括:業務 費12,226千元,委辦費15,500千元,獎補助費 551,3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9,900 千元(經常門63,900千元、資本門6,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29,500千元(經常門12 3,000千元、資本門6,500千元),對特種基金 之補助資本門9,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 7,4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265,000千元,其他 補助及捐助30,500千元〉 (1)辦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中心15,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提供原住民學生助學、獎學金275,500千元 。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64,000千元。 〈委辦費4,0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60,0 00千元〉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204,000千元 。〈委辦費4,0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20 0,000千元〉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活津貼7,500千 元。〈業務費2,500千元,對學生之獎助 5,000千元〉 (3)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建置人才資料庫 及個案研究34,500千元。〈委辦費7,500千 元,其他補助及捐助27,000千元〉 (4)補助大專校院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9 ,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資本門〉 (5)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3,500千元。〈其他補 助及捐助〉 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6)辦理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10,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經常 門2,000千元、資本門1,0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7,000千元(經常門5,500千元 、資本門1,500千元)〉 (7)辦理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15,4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4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10,0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體育活動及體育 人才培力211,400千元。〈業務費5,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1,500千元(經常 門56,500千元、資本門5,0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97,500千元(經常門92,500 千元、資本門5,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47,400千元〉 (9)開辦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及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4,726千元。〈業務費〉 4.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身學習58,200千元 ,包括:業務費7,000千元,委辦費5,800千元 ,設備及投資1,000千元,獎補助費44,4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4,0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19,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11,400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會教育40,000 千元。〈業務費7,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 之補助14,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 9,000千元〉 (2)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11,4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6,800千 元。〈委辦費5,8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 0千元〉 5.推展南島民族有關教育及傳統競技交流5,000 千元。〈國外旅費124千元,業務費3,876千元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000千元〉 (1)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流2,500千元。〈國外 旅費124千元,業務費2,376千元〉 (2)世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1,000千元。〈對 特種基金之補助〉 (3)辦理南島民族傳統競技交流1,500千元。〈 業務費〉 6.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計畫-原住民國中、小 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學生遠距適性化課輔計畫14,000千元。〈委辦 費〉 7.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22,480千元。〈對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1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15,380千元〉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育補助及推廣13, 280千元。 <1>辦理加強原住民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12, 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6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8,400千元〉 <2>辦理原住民家庭及社會教育推廣活動1,2 8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9,200千元。 <1>辦理原住民族文化、體育、歲時祭儀活 動3,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 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000千 元〉 <2>辦理僱用原住民族文化館駐館人員6,2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700千元〉 8.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行政院111年7月15日 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同意,本會所需總 經費7,284,322千元,分5年辦理,111至113年 度編列4,203,177千元,本年度編列1,438,900 千元,包括:業務費104,600千元,委辦費20, 000千元,獎補助費1,314,30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73,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助232,800千元(經常門182,000千元、資本門5 0,8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5,000千元( 經常門63,500千元、資本門1,500千元),對國 外之捐助2,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41,0 00千元(經常門882,650千元、資本門58,350千 元)〉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多元傳習管道1 70,500千元。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75,500千元 。〈業務費10,000千元,委辦費10,0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5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40,000千元(經常 門37,500千元、資本門2,500千元)〉 <2>強化高等教育階段原住民族語學習機會- 補助大學開設族語課程8,000千元。〈對 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特種基金之補助〉 <3>優化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功能推動師 培27,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人才拔尖方案40,000 千元。〈業務費10,000千元,對特種基 金之補助30,000千元(經常門28,500千元 、資本門1,500千元)〉 <5>應用數位科技推動族語傳習:辦理原住 民族語教學直播共學計畫20,000千元。 〈業務費〉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415,100千元。 <1>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補助計畫40,0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語營隊10,000千元。〈業 務費1,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00 0千元〉 <3>補助民間團體推廣族語使用2,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計畫105,000千元 。〈業務費1,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31,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 3,000千元〉 <5>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50,000千元。 〈委辦費1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 補助13,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 7,000千元〉 <6>原住民族語家庭獎勵計畫5,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4,000千元〉 <7>推動教會營造族語生活環境110,000千元 。〈業務費10,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100,000千元〉 <8>鼓勵原住民恢復傳統名字登記8,000千元 。〈業務費〉 <9>辦理全國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活動及訓 練費補助21,000千元。〈業務費1,00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000千元,對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6,000千元〉 <10>辦理族語單詞、全國語文及本國語文等 競賽活動16,500千元。〈業務費8,0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5,500千元〉 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1>學校鄉土原住民族歌謠比賽訓練參賽補 助13,000千元。〈業務費1,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補助3,0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9,000千元〉 <12>全國原住民族語原創流行音樂大獎暨人 才培訓計畫5,000千元。〈業務費〉 <13>原住民族語母親及父親表揚活動9,000 千元。〈業務費〉 <14>金曲獎原住民入圍交流會600千元。〈 業務費〉 <15>制定獎勵辦法並公開表揚10,000千元。 〈業務費〉 <16>擴大辦理原住民族語、教育及文化推廣 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0千元 。〈業務費〉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50,300千元。 <1>原住民族地區55公所及代表會族語同步 口譯環境建置計畫10,00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資本門〉 <2>鼓勵恢復原住民族傳統地名及標示18,30 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資本門〉 <3>推動推動公務原住民族語書寫及出版2,0 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4>原住民族16族鄉鎮市區族語標示示範計 畫20,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資本門〉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發展基礎34,000 千元。 <1>原住民族語料採集10,0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補助1,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4,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 000千元〉 <2>補助推動原住民族語研究、保存及出版2 2,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 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4,000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6,000千元〉 <3>捐補助辦理南島民族語言研究調查與交 流2,000千元。〈對外之捐助〉 (5)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 會326,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 ,2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常門30 1,000千元、資本門25,000千元〉 8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6)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443 ,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0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常門409,65 0千元、資本門33,350千元〉 9.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及教育權利–捐助財團 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33,266千元。〈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期計畫經費136,3 6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常門112,494 千元、資本門23,870千元〉 02 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 436,722 教育文化處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推廣暨傳統智慧創作 2000 業務費 23,594 保護28,345千元。〈委辦費3,045千元,對直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轄市政府之補助5,0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2039 委辦費 8,457 補助10,3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0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71 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0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評估與相 2078 國外旅費 466 關維護3,500千元。〈委辦費500千元,對 4000 獎補助費 413,128 各縣市政府之補助3,000千元〉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9,800 (2)補助辦理進行傳統祭儀及文化活動22,3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9,700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000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4,00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7,300千元,對國內團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79,628 體之捐助10,000千元〉 (3)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計畫2,545千元〈 委辦費〉 2.原住民族史觀建構與體現-原住民族文獻史料 保存推廣5,512千元。〈業務費2,600千元,委 辦費2,912千元〉 (1)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及翻譯、出版原住民 族重要文獻史料2,912千元。〈委辦費〉 (2)出版原住民族文獻季刊及維運原住民族文 獻網站2,600千元。〈業務費〉 3.推動平埔族群語言文化復振計畫17,800千元, 包括:業務費100千元,委辦費2,500千元,獎 補助費15,2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80 0千元(經常門4,500千元、資本門3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9,400千元(經常門8,500 千元、資本門9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 000千元〉。 (1)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14,700千元。〈委 辦費2,5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80 0千元(經常門3,500千元、資本門3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8,400千元(經常門7 90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500千元、資本門900千元)〉 (2)補助平埔族群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及 傳統體育競技活動1,0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 (3)辦理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2,0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1,000千元〉 (4)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族事務小組會議100千 元。〈業務費〉 4.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歷史 及和解小組調查研究計畫1,734千元。〈業務 費〉 5.辦理原住民族史觀、文化、藝術等推廣與宣傳 所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0千元。〈業 務費〉 6.博物館考察交流349千元〈國外旅費〉。 (1)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博物館考察交流250千元 。 (2)參加2025年世界博覽會暨博物館考察99千 元。 7.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109年至114年),行政 院108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080007991號函同 意,計畫總經費380,370千元,公務預算負擔2 57,970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3年已編列2 24,927千元,本年度編列33,043千元,分配本 科目編列10,854千元,包括: (1)捐補助南島民族地區原住民族NGO組織或南 島民族論壇會員國交流8,200千元。〈業務 費4,200千元,對外之捐助4,000千元〉 (2)臺紐尋根之旅2,537千元。〈業務費〉 (3)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訪視117千元。〈國 外旅費〉 8.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 經費368,628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 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約0.45%,計 1,659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9.原住民族山林服務政策-出版原住民族山林文 化影像智慧推廣教育資料2,000千元。〈業務 費〉 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0361030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預算金額 3,028,91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3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業務 119,000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 1.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業務35,000千元 2000 業務費 32,000 館籌備處 ,包括: 2006 水電費 1,200 (1)委託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維護管 2009 通訊費 120 理、籌建所需之調查、研究、勘查、審查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 、規劃、徵集、參與,以及教育推廣等經 2027 保險費 50 費15,000千元。〈委辦費〉 2030 兼職費 72 (2)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公務所需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861 辦公室、水電費、通訊費、活動保險、專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5 家學者諮詢與講論會、辦公室用品、行政 2039 委辦費 15,000 庶務及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約用人員酬金等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0 經費16,930千元。〈業務費〉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0 (3)申請加入國內外博物館相關協會組織會費 2051 物品 500 經費70千元。〈業務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5,022 (4)鼓勵國內組織團體、學校或社群參與原住 2072 國內旅費 300 民族及南島民族歷史、文物、慣俗、傳統 2081 運費 100 技藝之調查、盤點、蒐集或推廣經費3,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000千元,對 3000 設備及投資 84,000 國內團體之捐助1,00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3005 土地 26,000 助1,000千元〉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4,077 2.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區興建計畫(113年至12 3035 雜項設備費 3,923 0年),行政院113年3月19日院臺原字第1131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 5201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5,859,000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 分8年辦理,113年度已編列9,654千元,本年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 度編列84,000千元,以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00 館新建工程(含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 等)(設備及投資,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 提列約1%,計84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3,022,2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升健保納保率;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照顧。 1.實現原住民族健康權,縮短原住民族與其他國民之間的 2.辦理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健康條件差距。 3.推動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 2.促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權,建立原住民族家庭支持服務 4.推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業務。 。 5.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 3.保障上萬個工作機會,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 本安全與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 371,771 社會福利處 1.加強原住民族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25,804千 2000 業務費 58,579 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00 (1)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5條規定,辦理人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5 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辦法規定 2039 委辦費 44,202 事項2,370千元。〈委辦費2,290千元,業 2051 物品 100 務費8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669 (2)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及委託 2072 國內旅費 1,875 辦理原住民平均餘命低及影響健康因素之 2084 短程車資 128 分析或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研究2,44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33 。〈委辦費2,390千元,業務費5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433 (3)辦理原住民族社區衛生保健服務相關工作3 4000 獎補助費 312,759 75千元。〈業務費〉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8,843 (4)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結核病患補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51,416 助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完治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500 獎金及防制工作1,300千元。〈其他補助及 捐助〉 (5)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5,200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50千元)。 〈委辦費4,720千元,業務費480千元〉 (6)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民族長者高齡 友善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13,905千元。 〈委辦費〉 (7)國內出差旅費175千元及短程車資39千元。 2.推動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經費342,076千元 ,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扎根計畫1 2,343千元。〈委辦費〉 (2)補助地方政府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2 1,585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000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8,585千元〉 (3)優先培育原住民族社會福利專業人才─獎 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1,200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4)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17,000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1,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 之補助15,000千元,業務費500千元〉 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3,022,2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5)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1,057千元。〈對直 轄市政府之補助2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700千元,業務費157千元〉 (6)推動國民年金、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社 會福利獎勵及培訓教育工作1,59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90千元)。〈業務 費〉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3 ,76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572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628千元,業務 費560千元〉 (8)辦理南島民族交流-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 袖論壇交流2,000千元。〈委辦費〉 (9)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年至114年 ),行政院113年5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 9691號函修正同意,本會所需總經費278,6 02千元,本年度編列278,602千元,包括: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51,5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215,100千元,委辦費5,000 千元,業務費7,002千元。 (10)辦理推動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相關業務 1,500千元。〈業務費〉 (11)國內出差旅費1,400千元及短程車資39千 元。 3.原住民族就業服務經費3,891千元,包括: (1)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相關業務1,554千 元。〈委辦費〉 (2)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業務80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0千元)。〈 業務費〉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提升原住民就業競爭能力1,474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71千元,對各縣市 政府之補助403千元〉 (4)辦理原住民就業服務資訊設備更新433千元 。 (5)國內出差旅費300千元及短程車資50千元。 02 原住民健康保險及老年基本保 2,650,501 社會福利處 1.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 證年金 險保險費實施要點」規定,補助原住民健康保 4000 獎補助費 2,650,501 險費編列460,105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2,190,396 助〉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460,105 2.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3條規定,老年基本保證年 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400 社會服務推展 預算金額 3,022,27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金(原住民給付)編列2,190,396千元。〈社會 保險負擔〉 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03610900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預算金額 380,83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公益彩券回饋金挹注原住民族就業經費。 提供原住民族就業機會。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80,835 社會福利處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4000 獎補助費 380,835 辦理原住民族就業輔導經費380,835千元。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80,835 96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3703610200 5103610300 6303610400 3703610500 37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教育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推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11,723 150,521 3,028,912 3,022,272 161,049 102,770 1000 人事費 281,734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2,051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2,247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72 - - - - - 1030 獎金 37,730 - - - - - 1035 其他給與 3,530 - - - - - 1040 加班費 12,127 - - - - -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100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400 - - - - - 1055 保險 16,983 - - - - - 2000 業務費 27,457 140,790 303,574 58,579 65,135 25,457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 - - - - 2006 水電費 3,837 - 1,200 - 317 - 2009 通訊費 1,420 - 620 100 206 232 2018 資訊服務費 - 9,023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21 - 5,000 - - - 2024 稅捐及規費 200 - - - - - 2027 保險費 90 - 50 - 20 - 2030 兼職費 - 160 72 - - -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1,500 6,861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 154 5,505 505 160 182 2039 委辦費 - 107,583 97,337 44,202 52,609 16,67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50 -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20 - - - 2051 物品 761 - 500 100 - - 2054 一般事務費 17,514 19,752 179,395 11,669 10,768 7,41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5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89 - - - - -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1 - - - 58 - 97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100 3703610200 5103610300 6303610400 3703610500 37036106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發展 原住民族教育 社會服務推展 經濟發展業務 土地規劃管理 第一、二級用途別 推展 利用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費 2072 國內旅費 180 394 5,300 1,875 488 801 2078 國外旅費 - 2,167 864 - 453 - 2081 運費 - - 100 - - - 2084 短程車資 20 57 700 128 56 159 2093 特別費 1,179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2,460 2,011 85,100 433 595 - 3005 土地 - - 26,000 - - -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60 - 54,077 - 540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011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600 - 5,023 433 55 - 4000 獎補助費 72 7,720 2,640,238 2,963,260 95,319 77,313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22 189,400 58,843 - 14,023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23 457,280 251,416 30,420 58,99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4,3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141,000 - - - 4035 對外之捐助 - 4,875 6,000 - -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50 1,550,058 - 30,940 -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265,000 - - -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 - 2,190,396 - -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460,105 - - 4085 獎勵及慰問 72 -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750 31,500 2,500 33,959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98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3703610800 3703610900 6303610900 37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地區 經濟事業 就業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642,915 640,000 2,816,100 380,835 10,000 12,267,097 1000 人事費 - - - - - 281,734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7,19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162,05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22,24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1,372 1030 獎金 - - - - - 37,730 1035 其他給與 - - - - - 3,530 1040 加班費 - - - - - 12,127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 - - - 1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18,400 1055 保險 - - - - - 16,983 2000 業務費 106,049 - - - - 727,041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 - 200 2006 水電費 - - - - - 5,354 2009 通訊費 690 - - - - 3,268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 - 9,02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 - 6,321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 - 200 2027 保險費 500 - - - - 660 2030 兼職費 - - - - - 232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 - - - 8,36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0 - - - - 7,606 2039 委辦費 78,077 - - - - 396,478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5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 - 20 2051 物品 - - - - - 1,361 2054 一般事務費 23,268 - - - - 269,77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 5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 - - - 489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 - - - 109 99 原住民族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10700 3703610800 3703610900 6303610900 3703619800 公共建設業務 補助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促進原住民族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地區 經濟事業 就業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費 2072 國內旅費 1,974 - - - - 11,012 2078 國外旅費 - - - - - 3,484 2081 運費 - - - - - 100 2084 短程車資 580 - - - - 1,700 2093 特別費 - - - - - 1,179 3000 設備及投資 408 - - - - 91,007 3005 土地 - - - - - 26,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9 - - - - 56,68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2,011 3035 雜項設備費 199 - - - - 6,310 4000 獎補助費 1,536,458 640,000 2,816,100 380,835 - 11,157,315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27,033 62,000 - - - 551,52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309,425 578,000 - - - 2,685,754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 - - - 4,3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2,816,100 380,835 - 3,337,935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 - 10,87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1,582,648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265,000 4055 社會保險負擔 - - - - - 2,190,396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 - - - 460,105 4085 獎勵及慰問 - - - - - 7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68,709 6000 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0 10,000 100 本 頁 空 白 101 原住民族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281,734 727,041 8,992,155 - 民政支出 281,734 364,888 3,541,920 - 1 一般行政 281,734 27,457 72 - 2 綜合規劃發展 - 140,790 7,720 - 3 經濟發展業務 - 65,135 70,847 -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 25,457 77,313 - 5 公共建設業務 - 106,049 153,868 - 6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 - 416,000 - 7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 - 2,816,100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教育支出 - 303,574 2,106,140 - 9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 303,574 2,106,140 - 福利服務支出 - 58,579 3,344,095 - 10 社會服務推展 - 58,579 2,963,260 - 11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 - 380,835 - 102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0 10,010,930 - 91,007 2,165,160 - 2,256,167 12,267,097 10,000 4,198,542 - 5,474 1,631,062 - 1,636,536 5,835,078 - 309,263 - 2,460 - - 2,460 311,723 - 148,510 - 2,011 - - 2,011 150,521 - 135,982 - 595 24,472 - 25,067 161,049 - 102,770 - - - - - 102,770 - 259,917 - 408 1,382,590 - 1,382,998 1,642,915 - 416,000 - - 224,000 - 224,000 640,000 - 2,816,100 - - - - - 2,816,100 10,000 10,000 - - - - - 10,000 - 2,409,714 - 85,100 534,098 - 619,198 3,028,912 - 2,409,714 - 85,100 534,098 - 619,198 3,028,912 - 3,402,674 - 433 - - 433 3,403,107 - 3,021,839 - 433 - - 433 3,022,272 - 380,835 - - - - - 380,835 103 原住民族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26,000 56,686 - -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 2,609 - -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 1,860 - - 37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 - - - 37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 540 - - 37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 209 - - 3703610800 6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 - - -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26,000 54,077 - - 5103610300 9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26,000 54,077 - -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 - - 63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 - - - 104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2,011 6,310 - - 2,165,160 2,256,167 - 2,011 854 - - 1,631,062 1,636,536 - - 600 - - - 2,460 - 2,011 - - - - 2,011 - - 55 - - 24,472 25,067 - - 199 - - 1,382,590 1,382,998 - - - - - 224,000 224,000 - - 5,023 - - 534,098 619,198 - - 5,023 - - 534,098 619,198 - - 433 - - - 433 - - 433 - - - 433 105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7,19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2,05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2,24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372 六、獎金 37,730 七、其他給與 3,530 八、加班費 12,127 九、退休退職給付 100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400 十一、保險 16,98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81,734 106 本 頁 空 白 107 原住民族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198 197 - - - - - - 1 1 1 1 1 1 3703610100 1 一般行政 198 197 - - - - - - 1 1 1 1 1 1 108 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23 23 2 3 - - 226 226 269,607 254,207 15,400 23 23 2 3 - - 226 226 269,607 254,207 15,40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約用人員」: (1)辦理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法規業務 推動等工作,預計2人,預算編列 金額1,500千元。 (2)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 行政庶務等工作,預計13人,預 算編列金額6,861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 協助行政事務等工作,預計74人,預 算編列金額46,620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預計32人,預算編列 金額16,770千元。 (2)綜合規劃發展:預計8人,預算編 列金額6,350千元。 (3)經濟發展業務:預計5人,預算編 列金額3,600千元。 (4)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預計9人 ,預算編列金額6,300千元。 (5)公共建設業務:預計5人,預算編 列金額2,500千元。 (6)原住民族教育推展:預計13人, 預算編列金額10,000千元。 (7)社會服務推展:預計2人,預算編 列金額1,100千元。 1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6.05 2,491 1,668 31.00 52 51 0 ASC-537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1.00 52 51 0 ATJ-3987。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1.00 52 51 0 ATJ-3990。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798 1,668 31.00 52 51 0 ATJ-3991。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4.03 2,351 1,668 31.00 52 51 0 AKM-6582。 用車 合 計 8,340 259 255 - 110 本 頁 空 白 111 預算員額: 職員 198 人 技工 1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 人 原住民族 法警 0 人 聘用 23 人 合計: 226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2 人 工友 1 人 駐外雇員 0 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 9,715.70 - 55 1 12,400.80 - 二、機關宿舍 5 323.84 - - 4 396.76 - 1 首長宿舍 - - - - 4 396.76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5 323.84 - - - - - 三、其他 9 6,421.93 54,898 - 1 190.96 - 合 計 16,461.47 54,898 55 12,988.52 - 112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 22,116.50 - - 55 - - - - - 720.60 - - - - - - - - 396.76 - - - - - - - - - - - - - - - - - 323.84 - - - - - - - - 6,612.89 - - - - - - - 29,449.99 - - 55 1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收支併列案款對照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歲 出 歲 入 科 目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2 0003000000 7 1200000000 行政院主管 其他收入 8 0003610000 90 12171000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380,835 國庫署 380,835 11 6303610900 1 1217100200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380,835 雜項收入 380,835 2 1217100210 其他雜項收入 380,835 114 本 頁 空 白 115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1,089,305 1.3703610200 - 445 綜合規劃發展 (1)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101 - 445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114 - 222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強化都市原住民族支持網絡 114 - 223 ,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基本 權利相關活動所需經費。 2.5103610300 - 664,130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推動民族教育 701 - 2,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14 -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114 - - 。 [3]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 114 - 2,000 研究。 (2)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702 - 87,750 知識體系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114 - 6,000 及實驗階段)。 2.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學校本位課程。 3.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域。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籌備 114 - 22,750 及實驗階段)。 2.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 學校本位課程。 3.營造原住民族知識學習場 域。 [3]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1.促進在地原住民族知識復 114 - 59,000 116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3,785,903 - 522,550 1,181,752 6,579,510 - - - - 445 - - - - 445 - - - - 222 - - - - 223 40,300 - 20,300 62,950 787,680 23,000 - - - 25,000 7,500 - - - 7,500 15,500 - - - 15,500 - - - - 2,000 - - 2,000 6,250 96,000 - - 1,000 600 7,600 - - 1,000 1,650 25,400 - - - 4,000 63,000 117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振與實踐。 2.建構原住民族各族知識體 系及內容。 3.辦理原住民族知識跨領域 研究及教學活動。 4.發展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模 組。 5.發展各級原住民族重點學 校課程模組。 (3)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703 - 186,9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114 - 63,900 。 2.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3.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4.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辦理社區或部落教保服務 114 - 123,000 中心。 2.原住民學生多元發展計畫 。 3.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 4.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體育 活動。 5.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 [3]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14 - - 。 (4)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終 704 - 33,000 身學習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114 - 14,000 會教育。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及社 114 - 19,000 會教育。 118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21,500 208,400 - - - 6,000 69,900 - - - 6,500 129,500 - - - 9,000 9,000 - - - - 33,000 - - - - 14,000 - - - - 19,000 119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5)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705 - 319,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114 - 73,500 之多元傳習管道。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 114 - 182,000 之多元傳習管道。 2.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3.營造族語生活使用環境。 4.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3]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建構原住民族語言生活化之 114 - 63,500 多元傳習管道。 (6)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707 - 22,48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114 - 7,100 育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承。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辦理都市原住民族各項教 114 - 15,380 育補助及推廣。 2.推動都市原住民族文化傳 承。 (7)推展南島民族教育交流 708 - -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世界原住民高等教育聯盟。 114 - - (8)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710 - 13,000 憶建構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14 - 4,500 推廣。 2.推動平埔族群語言文化復 振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114 - 8,500 推廣。 120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18,300 34,000 371,300 - - - - 73,500 - - 18,300 32,500 232,800 - - - 1,500 65,000 - - - - 22,480 - - - - 7,100 - - - - 15,380 1,000 - - - 1,000 1,000 - - - 1,000 15,300 - - 1,200 29,500 5,000 - - 300 9,800 10,300 - - 900 19,700 121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2.推動平埔族群語言文化復 振計畫。 (9)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 708 - - 備業務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參與原住民族及南島民族歷 114 - - 史、文物、慣俗、傳統技藝 之調查、盤點、蒐集或推廣 。 3.6303610400 - 293,759 社會服務推展 (1)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 801 - 21,585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14 - 3,000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計畫 114 - 18,585 。 (2)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802 - 9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114 - 200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推展原住民族志願服務。 114 - 700 (3)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803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14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 114 - - (4)都市原住民族發展計畫 804 - 4,674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114 - 2,643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落實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 114 - 2,031 支持福利服務,強化都市 原住民生活基本安全。 2.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提 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122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000 - - - 1,000 1,000 - - - 1,000 16,500 - - - 310,259 - - - - 21,585 - - - - 3,000 - - - - 18,585 - - - - 900 - - - - 200 - - - - 700 16,500 - - - 16,500 1,500 - - - 1,500 15,000 - - - 15,000 - - - - 4,674 - - - - 2,643 - - - - 2,031 123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 (5)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 805 - 266,600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114 - 51,500 業務。 [2]補助各縣市政府 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 215,100 業務。 4.3703610500 - 15,958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產業活動 201 - 745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活動相關 114 - 745 計畫。 (2)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展 203 - 15,213 [1]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展。 114 - 15,213 5.3703610600 - 77,313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 301 - 19,000 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14 - 1,200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14 - 13,500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3]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14-114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 114 - 4,300 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2)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302 - 33,663 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114 - 4,163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業務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114 - 29,500 等(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 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4.政 124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266,600 - - - - 51,500 - - - - 215,100 - - - 14,462 30,420 - - - 462 1,207 - - - 462 1,207 - - - 14,000 29,213 - - - 14,000 29,213 - - - - 77,313 - - - - 19,000 - - - - 1,200 - - - - 13,500 - - - - 4,300 - - - - 33,663 - - - - 4,163 - - - - 29,500 125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 )業務經費。 (3)原住民族土地地用計畫 303 - 16,65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14 - 4,660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輔導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 114 - 11,990 用處理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法化輔導計畫。 (4)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304 - 8,00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 114 - 4,000 業(含繪製部落山林文化地 圖)。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作 114 - 4,000 業(含繪製部落山林文化地 圖)。 6.3703610700 - 37,700 公共建設業務 (1)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401 - 4,450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辦理提升原住民族入住社 114 - 2,439 會住宅。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改善等計畫經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辦理提升原住民族入住社 114 - 2,011 126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16,650 - - - - 4,660 - - - - 11,990 - - - - 8,000 - - - - 4,000 - - - - 4,000 116,168 - 502,250 880,340 1,536,458 - - - 115,340 119,790 - - - 43,170 45,609 - - - 72,170 74,181 127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會住宅。 2.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及 多元居住協助相關業務經 費。 3.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購置 及修繕住宅經費。 4.辦理天然災害住宅重建、 建築物輔導、部落特色建 築文化風貌、原住民社會 住宅與都會區原住民住宅 改善等計畫經費。 (2)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402 - - 改善計畫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14 - - 改善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14 - - 改善計畫。 (3)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403 - -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4 - -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4 - - (4)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404 - 33,250 道路養護及族群主流化 友善公共空間建置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114 - 3,040 路養護經費。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 114 - 30,210 路養護經費。 2.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 公共空間建置計畫。 7.3703610800 - -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1)補助原住民族地區 501 - - 128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665,000 665,000 - - - 92,000 92,000 - - - 573,000 573,000 9,768 - 426,000 - 435,768 2,500 - 45,000 - 47,500 7,268 - 381,000 - 388,268 106,400 - 76,250 100,000 315,900 5,365 - 20,000 13,519 41,924 101,035 - 56,250 86,481 273,976 416,000 - - 224,000 640,000 416,000 - - 224,000 640,000 129 原住民族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1]補助直轄市政府 114-114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區 114 - - 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2]補助各縣市政府 114-114 補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 114 - - 市)公所基本設施及維持費 。 8.37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1)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601 - -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114 - - 計畫。 9.6303610900 - - 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1)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901 - -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原 114 - - 住民族就業輔導經費。 130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40,300 - - 21,700 62,000 375,700 - - 202,300 578,000 2,816,100 - - - 2,816,100 2,816,100 - - - 2,816,100 2,816,100 - - - 2,816,100 380,835 - - - 380,835 380,835 - - - 380,835 380,835 - - - 380,835 131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14,266 1.對團體之捐助 14,266 404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266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推動原住民族法制事 201 114-114 民間團體 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自 - 務 治事務。 [2]參與國際活動 203 114-114 民間團體 獎助團體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14,266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501 114-114 民間團體 1.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及 - 體育活動。 2.辦理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 才經費。 [2]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及 502 114-114 民間團體 辦理社會教育及研習活動等 - 終身學習 。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 503 114-114 民間團體 1.擴大族語推廣使用。 - 案 2.厚植原住民族語言研究與 發展基礎。 3.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 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4.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 化事業基金會。 [4]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 504 114-114 民間團體 參與原住民族及南島民族歷 - 籌備業務 史、文物、慣俗、傳統技藝 之調查、盤點、蒐集或推廣 。 [5]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 505 114-114 民間團體 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 14,266 播及教育權利 事業基金會。 [6]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 506 114-114 民間團體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 - 記憶建構計畫 推廣-補助辦理進行傳統 祭儀及文化活動。 2.推動平埔族群語言文化復 振計畫-辦理傳統祭典(儀 )、文化及傳統體育競技 活動。 [7]原住民族廣播電台 507 114-114 民間團體 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設置第二 - 期計畫。 [8]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 508 114-114 民間團體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 - 132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02,358 3,800,323 368,628 92,230 4,577,805 263,433 844,091 368,628 92,230 1,582,648 263,433 844,091 368,628 92,230 1,582,648 1,650 - - - 1,650 900 - - - 900 750 - - - 750 260,500 824,444 368,628 82,220 1,550,058 47,400 - - - 47,400 11,400 - - - 11,400 181,700 700,950 - 58,350 941,000 - 1,000 - - 1,000 19,000 - - - 33,266 1,000 10,000 - - 11,000 - 112,494 - 23,870 136,364 - - 368,628 - 368,628 133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會址興建 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 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 會址興建計畫。 (3)37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 301 114-114 民間團體 1.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辦 - 升4年計畫 理百萬創業輔導計畫。 2.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音 樂產業媒合串聯:辦理音 樂產業產學合作計畫。 [2]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 302 114-114 民間團體 辦理原住民族產業推廣相關 - 業發展 計畫。 2.對個人之捐助 - 4050對學生之獎助 - (1)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501 114-114 原住民學生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 - 學生助學金。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 學生獎助學金。 3.提供原住民自費留學生生 活津貼。 4055社會保險負擔 - (1)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604 114-114 原住民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53條規定 - 原住民給付) ,辦理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4065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補助原住民健保費 605 114-114 原住民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 - 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實施要點」規定,補助原住 民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 4085獎勵及慰問 - (1)3703610100 - 一般行政 [1]對個人之慰問 101 114-114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4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283 19,647 - 10,010 30,940 - 19,647 - 10,010 29,657 1,283 - - - 1,283 32,450 2,951,832 - - 2,984,282 - 265,000 - - 265,000 - 265,000 - - 265,000 - 265,000 - - 265,000 - 2,190,396 - - 2,190,396 - 2,190,396 - - 2,190,396 - 2,190,396 - - 2,190,396 - 460,105 - - 460,105 - 460,105 - - 460,105 - 460,105 - - 460,105 - 72 - - 72 - 72 - - 72 - 72 - - 72 32,450 36,259 - - 68,709 135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參與國際活動 203 114-114 原住民 獎助個人參與國際活動所需 - 經費。 (2)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501 114-114 原住民 1.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建 - 置人才資料庫及個案研究 。 2.辦理原住民原夢計畫。 [2]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 504 114-114 原住民 參與原住民族及南島民族歷 - 籌備業務 史、文物、慣俗、傳統技藝 之調查、盤點、蒐集或推廣 。 (3)6303610400 - 社會服務推展 [1]結核病患完治獎金 602 114-114 原住民 補助原住民結核病患完治獎 - 金及防制工作等。 [2]培育社會福利專業人 603 114-114 原住民 獎勵原住民社工進修學分費 - 才 。 (4)3703610500 - 經濟發展業務 [1]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 301 114-114 原住民族亮點產 1.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部 - 升4年計畫 業推升4年計畫 落旅遊疫後復甦:推動促 進部落觀光相關活動。 2.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生 活工藝連結時尚:生活工 藝創意設計競賽。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對外之捐助 - (1)3703610200 - 綜合規劃發展 [1]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 202 114-114 國外單位 1.捐助南島民族論壇總部維 - 畫 運費用。 2.辦理南島區域部落社區及 組織締結姊妹關係並簽署 合作備忘錄或協定等工作 。 (2)5103610300 -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36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750 - - - 750 750 - - - 750 30,500 1,000 - - 31,500 30,500 - - - 30,500 - 1,000 - - 1,000 1,200 1,300 - - 2,500 - 1,300 - - 1,300 1,200 - - - 1,200 - 33,959 - - 33,959 - 33,959 - - 33,959 6,475 4,400 - - 10,875 6,475 4,400 - - 10,875 475 4,400 - - 4,875 475 4,400 - - 4,875 6,000 - - - 6,000 137 原住民族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 503 114-114 國外單位 辦理南島民族語言研究調查 - 案 與交流。 [2]南島民族-社區總體 509 114-114 國外單位 辦理南島民族地區原住民族 - 營造 NGO組織或南島民族論壇會 員國交流。 138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000 - - - 2,000 4,000 - - - 4,000 1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15 161 3,484 16 174 3,416 考 察 7 66 1,612 5 67 1,398 視 察 - - - - - - 訪 問 2 14 241 3 19 278 開 會 6 81 1,631 8 88 1,74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40 本 頁 空 白 14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 辦理日本愛努族民族身分 日本 1.我國平埔族群長期爭取 114.06-114.08 5 2 認定及獵槍許可認證制度 民族正名,司法院於11 83 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 已確認,憲法所保障原 住民族為既存於臺灣之 同屬南島語系之民族, 經參考日本2019年通過 愛努族政策促進法,藉 由考察日本北海道地區 愛族民族身分認定政策 及其民族或民族成員個 人身分所關聯之權益措 施,以完善我國平埔族 群民族身分認定及其權 益制度。 2.又狩獵為我國原住民族 文化重要一環,考量日 本推行狩獵許可證制度 完善,與我國未來將推 動的制度方向一致。獵 人需經過槍枝使用訓練 ,且取得合格後,始能 購買獵槍合法狩獵。又 愛努族的狩獵文化傳承 ,也因過往國家政策而 有斷層。藉由考察該國 認證考試以及愛努族在 現代法律框架下復振狩 獵文化之經驗,以充實 原民會辦理「原住民自 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 之規劃。 02 辦理秘魯諮商同意機制及 秘魯 1.查祕魯1920年之憲法即 114.06-114.06 5 2 原住民族正名考察83 承認原住民族集體土地 權利、1994年批准通過 國際勞工組織第169號 公約,並於2012年發布 拉丁美洲首部原住民族 142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65 52 37 154 綜合規劃發展 無 360 72 27 459 綜合規劃發展 無 14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事前諮商相關法律-<土 著或原住民事先協商權 利法>,實務經歷數次 重大案件,如熊溪礦業 開發案等,可做為我國 諮商同意制度參考。 2.為使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制度更加完善,擬考察 曾抵抗熊溪礦業開發案 的祕魯全國艾馬拉社區 聯盟(UNCA)經驗及國立 聖馬爾科斯大學,以完 善我國諮商同意制度。 03 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博物館 新加坡及 1.原民會為推動籌設國家 114.11-114.11 5 2 考察交流70 馬來西亞 級原住民族博物館工作 ,預計於114年前往進 行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博 物館進行國家級博物館 及文化發展事務考察。 2.考察博物館有: (1)新加坡國家博物館( National Museum of Singapore):新加 坡國家博物館前身為 1849年建立的萊佛士 圖書館及博物館(Raf fles Library and M useum),1887 年遷 至現址,是新加坡最 具歷史的博物館,也 是新加坡的國定古蹟 ,其建築兼容古典及 現代風格,展現新加 坡豐富多元的歷史與 文化。 (2)新加坡國家美術館( National Gallery S ingapore):該館立 足新加坡,企圖匯聚 144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80 93 77 250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展 14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周遭地區的美術能量 ,成為東南亞區域藝 術中心的宏圖,從展 覽內容,該館展覽方 向的確兼納中西,並 與世界其他美術館逐 漸建立起聯繫,是相 當具世界觀的美術館 。 (3)藝術科學博物館(Ar tScience Museum): 2011年2月開館,座 落在新加坡河注入濱 海灣的交彙處旁,僅 管整體空間並不大, 約 5 千平方公尺, 但從建築空間到展示 策劃都充滿當代性, 重視科學與藝術結合 ,也強調創意在兩個 領域共同的重要性。 (4)馬來西亞國家博物 館(National Museum , Muzium Negara): 1963 年正式開放, 館藏以馬來西亞歷史 相關文物為主,包含 了從史前時代到獨立 建國時期,自然史到 經濟史等範疇,是馬 來西亞最主要的博物 館,也是重要的歷史 建築及文化資產。 (5)馬來西亞科學探索 中心(Petrosains, T he Discovery Centr e):位置馬來西亞國 石油總部雙子星大樓 的4樓,其性質屬於 146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47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科學教育博物館,館 內擁有大量互動裝置 ,有許多資訊、程式 甚至AR、VR等實境科 技應用,以原子結構 為意象的視覺設計, 揭示以科學為設立的 宗旨,除深入淺出詮 釋科學原理的展示令 人印象深刻外,推廣 教育活動也相當 豐 富,不僅有學齡前到 中學的創意科學Crea tive Science系列課 程、手作及創新思考 實驗室,還有給教師 進修的教學工作坊, 以及供親子共學的家 庭活動等多元內容。 3.預計參訪新加坡及馬來 西亞5間博物館及美術 館,以各館所科技展示 運用做為主軸,透過參 訪觀摩與館際交流,探 討藝術與科技結合、軟 硬體設施更新、周邊環 境整合與藝文活動推廣 4個面向,進一步累積 原住民族博物館籌設相 關展示規劃發展資訊。 04 辦理美國阿拉斯加菲爾班 美國 1.藉由考察美國阿拉斯加 114.10-114.10 5 2 克斯大學原住民族知識體 菲爾班克斯大學,觀摩 系建構及文化回應式課程 其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 發展考察86 系,並發展文化回應式 的課程與教材之經驗, 作為我國「建構原住民 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中 長程計畫」各項策略措 施精進創新之重要借鏡 148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31 96 47 274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展 14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 2.次查阿拉斯加原住民族 知識體系網絡發展出一 套螺旋式的課程,共包 含12項課程主題,強調 以文化為基礎的課程發 展,也蘊含著阿拉斯加 原住民族的價值體系, 每個主題內都對應了不 同教育階段應學習的內 容,讓老師在為不同學 習階段學生規劃課程時 ,能夠有所參照和依循 ,而我國刻正推動以民 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 位課程及原住民族實驗 教育,希望透過與阿拉 斯加發展文化回應式的 課程與教材之經驗交流 ,企圖找尋突破困境或 創新發展之重要思維。 05 參加2025年世界博覽會暨 日本 1.2025年世界博覽會,又 114.04-114.10 4 1 博物館考察交流70 稱大阪·關西世博,是 預定2025年於日本大阪 市舉辦的世界博覽會, 為國際展覽局認可的綜 合型世界博覽會,會期 6個月,會場位於大阪 市大阪灣的人工島夢洲 。 2.原民會近年來積極致力 於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 展,在追求經濟發展同 時,應重視國際市場趨 勢,研析原住民族經濟 發展該如何突破既有框 架創造專屬藍海市場。 3.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展場,推廣原住民族文 150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8 25 56 99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展 15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化創意產業推動之成果 ,同時藉此吸引海外業 者合作的機會。 4.臺灣南島民族的文物流 落於海外者,以大阪國 立民族學博物館及天理 大學附屬天理參考館等 處最多,預計前往日本 大阪及奈良等地區進行 國家級博物館及文化發 展事務考察。 5.考察及交流博物館: (1)大阪國立民族學博 物館:該館珍藏著許 多臺灣原住民的編織 及文物,這些文物對 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 越顯得重要,亦希望 能與該館就這資料, 能開展出日後相互研 究與展示教育的互動 。 (2)天理大學附屬天理 參考館:該館的常設 展廳中,臺灣原住民 的文物位於一樓的第 四個展示區塊,展示 著泰雅族無袖短上衣 、刀、阿美族祭壺、 煙斗、排灣族琉璃珠 項飾、青銅刀、陶 壺、木雕、女子長袖 長衣、男子無袖短上 衣與後敞褲等共收藏 了臺灣原住民文物約 有2,000件。 6.預計以各館所展示及營 運做為主軸,透過參訪 觀摩與館際交流,探討 152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5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跨國文物或遺骨的流失 脈絡與歸屬的系統性調 查研究合作、文物交流 與展覽合作、教育計劃 合作、數位資源共享、 交流訪問計劃及人才及 研究合作等6個面向, 進一步累積原住民族博 物館籌設相關展示規劃 發展資訊,雙方國家級 機構進行合作,促進原 住民族文化的保護、傳 承和交流。 06 參加2025年世界博覽會暨 日本 1.2025年世界博覽會,又 114.04-114.10 4 2 博物館考察交流85 稱大阪·關西世博,是 預定2025年於日本大阪 市舉辦的世界博覽會, 為國際展覽局認可的綜 合型世界博覽會,會期 6個月,會場位於大阪 市大阪灣的人工島夢洲 。 2.原民會近年來積極致力 於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 展,在追求經濟發展同 時,應重視國際市場趨 勢,研析原住民族經濟 發展該如何突破既有框 架創造專屬藍海市場。 3.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展場,推廣原住民族文 化創意產業推動之成果 ,同時藉此吸引海外業 者合作的機會。 4.臺灣南島民族的文物流 落於海外者,以大阪國 立民族學博物館及天理 大學附屬天理參考館等 處最多,預計前往日本 154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36 50 12 98 經濟發展業務 無 15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大阪及奈良等地區進行 國家級博物館及文化發 展事務考察。 5.考察及交流博物館: (1)大阪國立民族學博 物館:該館珍藏著許 多臺灣原住民的編織 及文物,這些文物對 臺灣原住民族博物館 越顯得重要,亦希望 能與該館就這資料, 能開展出日後相互研 究與展示教育的互動 。 (2)天理大學附屬天理 參考館:該館的常設 展廳中,臺灣原住民 的文物位於一樓的第 四個展示區塊,展示 著泰雅族無袖短上衣 、刀、阿美族祭壺、 煙斗、排灣族琉璃珠 項飾、青銅刀、陶 壺、木雕、女子長袖 長衣、男子無袖短上 衣與後敞褲等共收藏 了臺灣原住民文物約 有2,000件。 6.預計以各館所展示及營 運做為主軸,透過參訪 觀摩與館際交流,探討 跨國文物或遺骨的流失 脈絡與歸屬的系統性調 查研究合作、文物交流 與展覽合作、教育計劃 合作、數位資源共享、 交流訪問計劃及人才及 研究合作等6個面向, 進一步累積原住民族博 156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57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物館籌設相關展示規劃 發展資訊,雙方國家級 機構進行合作,促進原 住民族文化的保護、傳 承和交流。 07 ITB柏林國際旅展85 德國 1.為提升原住民族產業曝 114.03-114.03 7 2 光度,原民會自103年 度起即積極參與各式會 展,如美食展、旅展、 伴手禮展、文化博覽會 等,更自105年起以會 展暨整合行銷概念,藉 以有效行銷原住民族業 者之相關產品,突破以 往參與國內消費展,逐 步將原住民族產業邁向 國際專業展,期能拓展 國際市場,有效行銷原 民會近年輔導之原住民 族業者生產的相關產品 及服務,在既有國際市 場建立臺灣原住民族產 品之優質形象,並增加 業者參展經驗與洽談技 巧。 2.柏林國際旅展(Interna tionale Tourismus-B örse, ITB)為全球規 模最大的國際旅遊展, 已有逾50年歷史,為積 極形塑並行銷原住民族 部落旅遊品牌,期藉由 柏林國際旅遊展,將臺 灣原住民族的美麗文化 及獨特體驗行程推廣至 海外,除了提升部落旅 遊的曝光度外並增加海 外民眾對 台灣原住民 族的認識,期望部落旅 158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20 128 30 278 經濟發展業務 無 15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遊行程成為大家來臺旅 遊的首選。 二、訪問 08 南島民族社區總體營造訪 擇2個南 1.依據行政院108年3月19 114.02-114.12 7 1 視80 島民族論 日核定之「南島民族論 壇會員國 壇六年計畫(109年─11 、地區 4年)」辦理,透過培訓 南島民族社區營造人才 ,輔以捐助計畫推動南 島民族社區從文化、產 業、生活等面向發展可 永續經營之社區產業模 式,帶動文化傳承。 2.藉由臺灣模式之社區營 造成功經驗,整合南島 民族社區資源,並以專 家輔導機制協助社區推 動營造工作,逐步建構 南島民族永續發展之環 境。 09 辦理南島民族青年學生交 夏威夷 1.依據原民會「南島論壇 114.08-114.08 7 1 流86 六年計畫」工作項目策 略三「辦理南島民族青 年學生交流」辦理。 2.為提供我國大專校院原 住民族學生教育外交之 機會,拓展我國與南島 論壇會員學術雙交流, 原民會規劃委託大專校 院遴選出20名學生進行 6-7天教育、文化及語 言事務等參訪,並由原 民會一名代表陪同出國 交流,以協助協調溝通 交流參訪等相關事宜。 3.此交流計畫將透過移地 學習之方式參訪夏威夷 ,可交流之標的包含當 地的夏威夷大學對於東 160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60 48 9 117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展 36 81 7 124 原住民族教育推 無 展 16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南亞與原住民研究、對 世界各民族語言紀錄與 保存之工作,以及當地 的全族語小學,提供臺 灣原住民青年在參訪期 間獲得南島文化議題的 交流。 162 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163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召開「南島民族論壇暨執 夏威夷 1.南島民族論壇執行委 7 6 320 485 行委員會議」 【南島論壇 員會議原則每年召開 計畫】-83 1次,以推動南島民 族論壇六年計畫;另 按107年南島民族論 壇圓桌會議決議,每 兩年辦理一次論壇大 會。 2.會議舉辦地點,按照 南島民族論壇每隔年 於國外舉辦之原則, 112年業於馬紹爾群 島共和國辦理、113 年移回臺灣舉辦後, 114年將再度移師南 島國家地區召開。 3.依據南島民族論壇輪 序於各會員國家地區 舉辦會議之原則,11 4年預計將前往於夏 威夷檀香山召開。 02 南島民族論壇工作小組會 帛琉 1.依據南島民族論壇六 5 1 35 44 議暨地方政府姊妹市合作 年計畫及南島民族論 交流計畫-83 壇章程,將成立相關 工作小組並定期召開 工作小組會議。 2.為賡續推動與南島語 族國家間官方、民間 組織及部落合作交流 ,預計每年規劃前往 南島民族論壇帛琉總 部,召開工作小組會 議,以研商下年度論 壇各項合作交流與計 畫。 3.另考量我國三地門鄉 公所前於110年與帛 琉安加爾州及恩切薩 爾州簽署姊妹市合作 備忘錄在案,為推動 16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0 895 綜合規劃發展 馬紹爾群島、夏威夷 112.08 6 1,546 馬紹爾群島 112.07 1 87 - - 6 85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165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後續交流,擬組團赴 帛琉執行相關合作計 畫。 03 參加「第12屆臺紐經濟合 紐西蘭 1.依據「臺紐經濟合作 6 2 72 114 作協定聯合委員會」-85 協定(ANZTEC)」第22 章第4條規定,由締 約雙邊成立聯合委員 (Joint Commission )推動協定相關事務 ,聯合委員會應每年 召開,並輪流於締約 雙方境內舉辦。 2.第12屆聯合委員會預 計輪由紐方舉辦,原 住民族委員會(以下 簡稱原民會)為第19 章「原住民族合作專 章」之主責機關,考 量該專章係臺紐經濟 合作協定之重點,擬 循例派員前往與會, 俾於聯合委員會陳報 第19章「原住民族合 作專章」之執行情形 。 3.因臺紐原住民族經貿 交流密切,擬規劃訪 紐期間,另就第19章 「原住民族合作專章 」辦理臺紐雙邊原住 民族政策交流 (如: 觀光旅遊、影視、教 育及再生能源等); 並針對該議題進行雙 邊行政機關、原住民 族組織及企業互訪。 04 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 紐約 1.聯合國原住民議題常 5 2 80 150 論壇-83 設論壇(UNPFII)為全 世界原住民族最大的 人權論壇,每年有來 自世界各地與原住民 166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40 226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40 270 綜合規劃發展 紐約 112.04 2 8 - - - - 167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族議題相關之各不同 領域的代表參與討論 ,並就原住民族議題 向聯合國經濟和社會 理事會(ECOSOC)提 供專家意見和建議, 也藉由ECOSOC的傳達 提供給聯合國各相關 計畫、基金和機構以 供決策參考之用。 2.我國原住民族權利發 展與聯合國原住民族 議題推動息息相關, 原民會自91年起積極 參與該論壇,並將國 際社群之動態與經驗 帶回國內,因此得以 在「聯合國原住民族 權利宣言」通過前, 將其立法精神納入我 國於94年公布施行之 「原住民族基本法」 ,顯見國際參與對於 我國原住民族權利建 構之重大影響。 3.原民會除參與論壇之 外,亦將配合出席駐 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 事處因應該論壇所舉 辦之研討會,將我國 推展原住民族權利及 政策之相關經驗與各 界分享,提升臺灣原 住民族之國際參與及 能見度。 05 出席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韓國 1.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6 1 18 41 作協議(IPETCA)之亞太經 作協議(IPETCA)係紐 濟合作(APEC)工作小組會 西蘭於110年藉由擔 議-85 任APEC主辦經濟體之 契機所發起倡議,係 國際間首部以原住民 168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9 78 綜合規劃發展 - - - - - - 169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族經貿議題為核心之 非拘束性多邊協議, 協議全文最終由我國 、紐西蘭、澳洲及加 拿大完成研商定稿, 並由紐西蘭於110年1 2月10日率先發布英 文文本在案。 2.依據上開協議規定, 為持續於亞太經濟合 作(APEC)領域倡議原 住民族經貿合作事務 ,每年度將於APEC領 袖峰會「經濟領袖會 議」期間(每年11旬) 召開IPETCA工作小組 會議,出席層級為各 參與經濟體之部長或 資深官員層級長官。 3.查114年度APEC會議 預定將由韓國擔任主 辦經濟體,原民會爰 配合援例組團赴韓國 參加會議。 06 出席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韓國 1.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 6 1 18 41 作協議(IPETCA)之亞太經 作協議(IPETCA)係紐 濟合作(APEC)工作小組會 西蘭於110年藉由擔 議-85 任APEC主辦經濟體之 契機所發起倡議,係 國際間首部以原住民 族經貿議題為核心之 非拘束性多邊協議, 協議全文最終由我國 、紐西蘭、澳洲及加 拿大完成研商定稿, 並由紐西蘭於110年1 2月10日率先發布英 文文本在案。 2.依據上開協議規定, 為持續於亞太經濟合 作(APEC)領域倡議原 170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8 77 經濟發展業務 - - - - - - 171 原住民族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住民族經貿合作事務 ,每年度將於APEC領 袖峰會「經濟領袖會 議」期間(每年11旬) 召開IPETCA工作小組 會議,出席層級為各 參與經濟體之部長或 資深官員層級長官。 3.查114年度APEC會議 預定將由韓國擔任主 辦經濟體,原民會爰 配合援例組團赴韓國 參加會議。 172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73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98,033 724,992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285,090 375,832 - - 04 教育 12,438 291,086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505 58,074 - - 174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4,106,072 4,870,908 10,925 10,010,930 - 57,361 3,475,384 4,875 4,198,542 - 1,395,710 704,430 6,050 2,409,714 - 2,653,001 691,094 - 3,402,674 175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04 教育 - -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176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460,858 1,704,302 - 26,000 - 10,010 1,621,052 - - - 450,848 83,250 - 26,000 - - - - - - 177 原住民族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56,686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2,609 - - 04 教育 - 54,077 - -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 - - - 178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1,051 7,270 - 2,256,167 12,267,097 1,051 1,814 - 1,636,536 5,835,078 - 5,023 - 619,198 3,028,912 - 433 - 433 3,403,107 1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2及以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南島民族論壇六 109-114 2.58 1.89 0.36 0.33 - 1.行政院108年3月19 年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080 007991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分別編於原民會 「綜合規劃發展」 、「經濟發展業務 」、「原住民族教 育推展」科目0.32 億元及文發中心「 藝術展演及文化推 廣業務」科目0.01 億元。 原住民族廣播電 110-114 6.31 3.58 1.36 1.36 - 1.行政院109年11月3 台設置第二期計 0日院臺原字第109 畫 0036156號函同意 。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族 教育推展」1.36億 元。 原住民族部落特 111-114 25.41 12.06 6.61 6.75 - 1.行政院110年3月26 色道路改善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08278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6.75億 元。 宜居部落建設計 111-114 14.28 5.08 4.70 4.50 - 1.行政院110年9月27 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29028號函同意, 113年8月12日院臺 原字第1131021222 號函同意修正計畫 。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公共建設 業務」科目4.50億 元。 原住民族亮點產 111-114 4.73 2.36 1.18 1.19 - 1.行政院110年9月17 業推升4年計畫 日院臺原字第1100 027933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經濟發展 業務」科目1.19億 元。 國家語言整體發 111-115 72.84 27.81 14.22 14.39 16.42 1.行政院111年7月15 展方案 日院臺文字第1110 021377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族 教育推展」14.39 1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2及以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億元。 強化社會安全網 110-114 2.79 - - 2.79 - 1.行政院113年5月15 第二期計畫 日院臺衛字第1135 009691號函同意修 正。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社會服務 推展」2.79億元。 國立原住民族博 113-120 58.59 - 0.96 0.84 56.79 1.行政院113年3月19 物館園區興建計 日院臺原字第1131 畫 005201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原住民族 教育推展」0.84億 元。 打造永續共好地 114-117 2.00 - - 0.30 1.70 1.行政院113年6月5 方創生計畫 日院臺經字第1131 009540號函同意。 2.本計畫114年度預 算編於「經濟發展 業務」科目0.3億 元。 181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計 665 395,813 1.3703610200 - 107,583 綜合規劃發展 (1) 辦理原住民族日活動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日及會慶活動。 - 5,000 (2) 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 114-114 1.深化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 - 88,683 及行政資訊化 (1)維持原住民族智慧治理機制。 (2)維運原住民智慧治理決策支援 平臺系統及擴充基礎資料庫。 (3)建置原住民族行政決策支援項 目及功能。 (4)優化原住民族行政決策,建置 行政決策知識系統。 2.建構政府機關資訊系統弱點通報機 制(VANS)及端點威脅防禦系統。 3.強化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暨數位 轉型推動計畫。 (3) 建構原住民族法學 114-114 1.出版原住民族法學期刊。 - 1,064 2.辦理原住民族法制發展計畫研究。 (4) 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 114-114 1.辦理基礎型會務結構: - 12,836 (1)辦理臺北秘書處維運費用。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官方中英文 網站及南島圖書資料庫維運與 更新。 (3)辦理執行委員會議。 2.辦理南島民族論壇: (1)辦理2025年南島民族論壇大會 。 (2)辦理南島民族現況與比較政策 研究,以及南島區域圖書翻譯 出版等。 3.辦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事務人才 培訓。 182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396,478 - - - 107,583 - - - 5,000 - - - 88,683 - - - 1,064 - - - 12,836 183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4.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所需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5103610300 - 97,337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1) 推動民族教育 114-114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個案 - 7,900 研究及建置資料庫。 2.原住民族教育專書及刊物出版。 (2) 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114-114 建構臺灣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及內容。 - 10,680 知識體系 (3) 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114-114 1.提供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 - 15,500 金、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 2.提供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 學金、更新系統及辦理相關研究。 3.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建置人才 資料庫及個案研究。 (4) 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114-114 營運及充實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 - 5,800 及終身學習 (5)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14-114 1.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 - 20,000 2.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 (6) 原住民族數位學習應用 114-114 原住民國中、小學生遠距適性化課輔 - 14,000 計畫 計畫。 (7) 原住民族史觀與文化記 114-114 1.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評 - 8,457 憶建構計畫 估與相關維護。 2.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計畫。 3.原住民族史觀建構與體現-原住民 族文獻史料保存推廣。 4.推動平埔族群語言文化復振計畫。 (8) 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園 114-114 辦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之調查 - 15,000 區興建計畫 、研究、勘查、審查、規劃、徵集、 參與等業務。 3.6303610400 - 44,202 社會服務推展 184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97,337 - - - 7,900 - - - 10,680 - - - 15,500 - - - 5,800 - - - 20,000 - - - 14,000 - - - 8,457 - - - 15,000 - - - 44,202 185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 人體研究諮詢 114-114 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5條規定,辦 - 2,290 理人體研究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 辦法規定事項。 (2) 委託研究原住民族人口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及 - 2,390 及健康狀況統計年報 委託辦理原住民平均餘命低及影響健 康因素之分析或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 研究。 (3) 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 114-114 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 - 4,720 復振計畫 。 (4) 原住民族長者高齡友善 114-114 運用AI及高齡科技創造原住民族長者 - 13,905 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 高齡友善居家安全環境試辦計畫。 (5) 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114-114 1.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扎 - 17,343 根計畫。 2.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業務。 (6) 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 114-114 辦理南島民族交流-原住民族女性意 - 2,000 見領袖論壇交流。 (7) 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 114-114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4 - 1,554 及政策分析 條規定,定期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 查,及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役相關業務 。 4.3703610500 665 51,944 經濟發展業務 (1)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 114-114 1.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 50,214 4年計畫 (1)成立經濟智庫團隊及產業輔導 專案辦公室。 (2)辦理企業狀況調查委託研究及 政策研究。 2.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辦理金融投 資創新方案研究計畫。 3.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 (1)辦理百萬創業計畫。 (2)辦理企業體質診斷計畫。 186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2,290 - - - 2,390 - - - 4,720 - - - 13,905 - - - 17,343 - - - 2,000 - - - 1,554 - - - 52,609 - - - 50,214 187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3)辦理企業領袖班及國際經濟發 展論壇。 4.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部落旅遊疫 後復甦。 (2) 輔導原住民族經濟事業 114-114 1.辦理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行政管理 665 500 發展 業務勞務採購。 2.辦理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 扶植原鄉綠色產業發展。 (3) 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 114-114 1.辦理南島民族產業合作計畫合作交 - 1,230 及經貿交流 流經費。 2.辦理南島民族經貿交流經費。 5.3703610600 - 16,670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1) 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 - 9,500 系統 更新及委外收取租金。 (2)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 114-114 委託辦理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 - 3,465 機制 管制機制。 (3)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 - 3,705 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 員會土地小組相關業務。 6.3703610700 - 78,077 公共建設業務 (1) 原住民族住宅業務 114-114 委託辦理花東新村原住民住宅維護管 - 11,272 理、原住民族住宅政策制度、資源整 備之研究及推動等經費。 (2) 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 114-114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建設業務協調、 - 15,800 規劃與輔導。 2.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道路政策研究發 展業務。 (3) 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 114-114 1.辦理天然災害重建行政管理作業。 - 23,789 遷住調查、規劃及協調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遷住、 規劃及協調作業。 3.委託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公共工程計 188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1,165 - - - 1,230 - - - 16,670 - - - 9,500 - - - 3,465 - - - 3,705 - - - 78,077 - - - 11,272 - - - 15,800 - - - 23,789 189 原住民族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畫施工查核相關作業。 (4)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114-114 辦理宜居部落建設計畫規劃及協調相 - 14,116 關作業。 (5) 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 114-114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 - 5,100 道路養護 計畫業務協調、管控、彙報、推動等 作業。 (6) 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 114-114 1.委託辦理計畫補助、審查評比作業 - 8,000 化友善公共空間 原則、規劃建置資訊整合系統、宣 導及教育訓練、工程查核及督導訪 視等作業經費。 2.委託辦理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 、友善空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 、部落建設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經費。 190 委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14,116 - - - 5,100 - - - 8,000 191 原住民族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10000 8 原住民族委員會 36,969 3703610000 民政支出 14,669 3703610200 2 綜合規劃發展 4,669 1.辦理規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原住民族日及會慶 活動、歲時祭儀假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 登等經費1,046千元。 2.辦理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深化 原住民族智慧治理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 登等經費1,459千元。 3.辦理健全原住民族法制,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型正義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97 7千元。 4.辦理推展原住民族國際事務,南島民族論壇六年 計畫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18 7千元。 3703610500 3 經濟發展業務 5,000 辦理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促進原住民 族經濟發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 5,000千元。 3703610600 4 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 2,000 1.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 畫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 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相關媒體宣導製 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千元。 3703610700 5 公共建設業務 3,000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建置族群主 流化友善公共空間,促進原住民族道路、環境品質 、友善空間、安全及相關住宅業務、部落建設等媒 體宣導製作、 託播及刊登等經費3,000千元。 5103610000 教育支出 21,200 5103610300 9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 21,200 1.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協調與發展: (1)擴大辦理原住民族族語、教育及文化推廣相 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10,000 千元。 (2)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辦理媒體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7 ,200千元。 (3)捐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 媒體宣導所需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2,500 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原住民族史觀、 192 原住民族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文化、藝術推廣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 等經費1,500千元。 63036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1,100 6303610400 10 社會服務推展 1,100 辦理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經費: 1.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相關媒體宣 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450千元。 2.推動國民年金、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社會福利 獎勵及培訓教育工作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 刊登等經費590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媒體宣導製作、 託播及刊登等經費60千元。 19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3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 依決議事項辦理。 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3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 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3%。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 業部防檢署、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 萬元以下機關)25%。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 公司)3.8%。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 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 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 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 範圍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 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 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99億元(扣除增資 台電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12%),另予補足。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 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央 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 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 19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 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 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地 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通部、中 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 所屬、航港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 保育署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 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 藥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 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核能安全委 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 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院、審計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 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移民署、建 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 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 19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最高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 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 心、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航港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農業 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農村 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 所及所屬、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 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 究所、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苗改 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 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 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 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環 境部、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 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國家環 境研究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員 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 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 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 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 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 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 員會、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銓 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 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19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 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慧財 產局、商業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 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 屬、航港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 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 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 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 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中心、大陸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 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 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銓 19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 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 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 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 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能源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19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所 及所屬、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 究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 技園區管理中心、疾病管制署、環境 部、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 環境管理署、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 部所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中總統 府、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 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 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 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 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 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 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 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19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 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 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 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 20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 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 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獸醫 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 糧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 保險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新竹 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 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不 刪外,其餘統刪2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 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3.8%, 其中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 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 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 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 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 20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 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 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 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 企業署、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航 港局、農業部、疾病管制署、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20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內政 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 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 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 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 文 規 定 支出 及 一般 性補 助 款 不 刪 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部、警 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 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 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 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 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20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行調整。 (二)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2兆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8,818 億 元 , 較 112 年 度 大 增 1,927 億 元,成長幅度約達7.2%。截至112年度, 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 5兆 8,488 億 元 , 較 蔡 政 府 上 台 時 的 5 兆 3,988億元,增加4,550億元,且近2年 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金額,一年大約 3,000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示稅 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 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 政府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賦,則 表示整體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 當性受質疑。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 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顯見常態 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確預 估、掌握財源,導致施政進度落後、行 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數 遠低於預算數,有美化財報之嫌;超徵 稅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只要 是符合法規就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 功能。政府預算編列原則應量入為出, 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 理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 106年度稅課收入1.52兆元,107至109 年度均逾1.6兆元,110年度攀升到逾2 兆元,除109年度稍有下降外,其餘各 年度皆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 成率介於95.58%至119.38%間,5年帄均 預算達成率為105.03%,合計超過預算 數4,053億元。為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 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預測的模式與調 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部就班、有系統 性地檢修整體稅制,爰於113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算 數時,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 至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三) 數位發展部提出4年期(113至116年)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 份及回復計畫」,共匡列13億4,000萬 元,用以推動政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 20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備援,其性質屬新興計畫。跨境備份涉 及主權及傳輸安全問題,理應透過政府 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例,其2018年於 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館,兩 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愛沙尼 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 立。請數位發展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出詳列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 經費等細項說明之專案報告。 (四)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111年度 超 徵 5,237 億 元創 下歷 史 最 高 紀錄 之 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年度 前 10 個 月 稅 課 收 入 已 達 3 兆 0,223 億 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6.9%,全 年 稅 收 預 估 將 超 過 預 算 數 3,000 至 3,700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112年度10 月為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 稅、證券交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 屋稅、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等10稅目,都已提前達成 全年預算目標。其中,證券交易稅前10 月累計稅收達1,598億元,年增8.4%, 比預算數超出約47億元;綜合所得稅截 至 10 月 已 超過 全 年 預算 數 逾 1,082 億 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過全 年預算111億元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 年預算75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57億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 已逾162%。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 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算數,顯見行政院 主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收過於保守, 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大差距,稅課收 入估計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足,爰要求 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檢 討,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 收估測時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與 營業稅稅基之關聯性,並於3個月內向 立法院提出稅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 (五)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111年度 20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超 徵 5,237 億 元創 下歷 史 最 高 紀錄 之 外,根據財政部公布之數據,112年度 前 10 個 月 稅 課 收 入 已 達 3 兆 0,223 億 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6.9%,全 年 稅 收 預 估 將 超 過 預 算 數 3,000 至 3,700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 得國庫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 關因此將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用 在債務還本和付息上;然而近幾年總預 算編列之還本預算數均低於千億元,相 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總額明顯不足,其 中 111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還 本預算 960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 算外增加還本540億元,合計實際還本 數達1,500億元,但是相較於111年度到 期債務高達7,500億元卻僅占20%,其不 足數仍頇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 債為還債的方式調度財源來攤還。政府 每年依據公共債務法之法定最低比例 來編列債務還本付息數,但在近年稅收 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且未來5年間乃至 10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務壓力 下,為免債留子孫、債留下一任政府, 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 政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 度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 額外提撥法定5%至6%之外的多少比例 來用於債務還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 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 告。 (六) 財政部於112年11月9日發布全國賦稅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收入初步統計,112年10月實徵淨額達 2,318億元,較111年同月增加318億元 (+15.9%);112年累計至10月份,實 徵淨額3兆0,223億元,較111年同期增 加 1,963 億 元 ,約 占累 計 分 配 預算 數 112.0%、占全年預算數98.4%。據財政 部推估,112年稅收超徵大約3,700億 元。面對外界詢問113年是否還會有普 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行優 良,首先還是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 20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財政韌性。為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 112年稅收超徵大約3,700億元之具體 規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 說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3,700億元減少 舉債數額或增加還債數額,並於3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113年適逢總統大選,1月13日選舉結果 依決議事項辦理。 出爐後,新任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5月 20日宣誓就職,其中將有長達近4個多 月的看守內閣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 政機關有提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 生,使新政府上任後恐面臨經費不敷使 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113年度總 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應依循下 列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各機關應確實 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嚴格執行。2.有 關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 不足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 年度相關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 得申請動支總預算第二預備金。4.各機 關(基金)之媒體政策及宣導經費,除 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並應 依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 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審核及執 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相關預算 事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 算法第95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計 官、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貣訴相 關機關或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 律。 (八) 預算法第64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 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 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 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 機關。」意即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 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政院主 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意, 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8年,通過「中 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 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 20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算」2個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 案,且該特別預算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 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支持,至多歷時 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國 防部113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20億元, 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研 議修訂行政規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 金,若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 神。行政規則必頇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不得侵犯立法權。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 及經費龐大且多以分年度編列,如果計 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備金支應首年 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督之責進 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未來行 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 核定各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 巧門編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113年 度總預算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 備金支應時,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同意後,始 得動支。 (九)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家競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 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有助增進國家 整體發展及人民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 興建完工後,常未能達到預計使用目 標,易致公帑支出效益偏低,爰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化閒置 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10類閒置公共設 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 會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利用率、運用 率等曾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 案件來源並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 果,而主要係依審計部審核或監察院調 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報導等案件辦 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方政府 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予解除列 管(尚非達長期體質改善),另尚有各 部會列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 案件而未提等。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 20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計畫經費 執行率雖達95%以上,惟均有於年度內 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整年 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於預算執行 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畫實際執 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 強化相關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 期程變動情形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 據,以提升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 計畫營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制,將有關 案件管理結果公開上網,以落實政府資 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 依決議事項辦理。 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 障地方財源之目標,並提升地方財政自 主程度,建構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 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 考核要點規定,中央對市縣政府辦理社 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畫執行效 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暨市縣 政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 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相關主管機關 主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作業 期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 整陳報行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 度或以後年度所獲之一般性補助款。近 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市縣數額龐鉅,各 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業務,原則上須符 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大示範性及跨越 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大政策或建設 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受補 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 特定活動者,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 範圍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具短期 效益者,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 致未達預期目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 降等。為提升中央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 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效、加強相關規 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要求各部會 依規定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助業 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助 20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依 成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 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5 條規定等切實管考督導,俾利相關公帑 支出效益。 (十一) 依據預算法第34條、第37條、第39條、 依決議事項辦理。 第43條及第49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 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 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 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 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各項計 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 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 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 之分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 夠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 表達績效衡量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 書中金額重大之項目,其說明亦太過簡 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實,使立 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列之內 容,難以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進 行有效的審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 率。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 所投入參與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 關預算資訊均掌握於行政部門,致形成 行政、立法部門資訊不對稱,使立法院 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且需耗費大量成 本及時間。國會要在3個月內,以十分 有限的人力,對專業性高而龐雜的預算 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的 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 求自114年度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構) 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 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 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 說明予立法院時,一併將相關計畫書核 定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法院審查效 率,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緊 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院 預算審查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21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十二)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113年調薪4%,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地方政府人事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 院表示,涉及中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 預算;至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 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 方政府人事費用為地方自治事項,應先 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為平衡全國經 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府之正式 人員人事費用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 財政支出之中,若有差短之處則予以補 助,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縣市 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 助。為不使中央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 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爰 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財政狀 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不同程度或比 例的補助款,以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 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3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詐騙日趨科技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 成為各國的治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 題嚴重,政府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 度愈高的國家,詐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 著。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作,探討 研究詐騙常使用的工具,積極盤點資 源,加重法制刑責,並檢討分析如何監 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帳戶 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 騙,保護人民財產安全,於3個月內向 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浪費220萬公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 桶可以堆出5萬座台北101;同時衛生福 利部至111年第4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 灣共有14.6萬戶,換言之,國人一年浪 費的食物可以援助弱勢十餘年。進一步 來說,當今台灣社會最缺乏的不是食 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 21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有需要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用剩食之 目的,除解決貧窮的目標之外,應加上 環境永續的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利用 方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 國內仍存在食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 盾,亦發生過期品流入黑市再出售給消 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愛惜食 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求行政院 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過剩食物數及求 援人數之登錄資料,建置跨部會剩食再 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食物 可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 體系在地化,擴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 景。 (十五)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2月編製之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國民所得統計摘要,110年度GDP達21兆 1,605億元,經濟成長率6.53%,創下自 100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111年5 月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 景氣穩定成長、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 櫃公司110年度之主要營運指標皆創下 106至110年度以來的新高。然而儘管經 濟、產業表現可圈可點,上市上櫃公司 員工似乎並未因此而提升薪資待遇, 110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用為1兆 5,963億元,約占營收的6.59%,甚至較 109年度下降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 碩之餘能提升員工薪資水準,爰要求行 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來增加上 市上櫃公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 資待遇之可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確實督導各上市上櫃公司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規定,揭露公司薪 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 事之酬金等相關資訊,於3個月內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9月底公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指導原則」,十大原則內容包 括:1.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 者必須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 21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制,並納入內控制度;3.強化平台資產 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4.強化交易公平 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 及申訴處理;6.建立營運系統、資訊安 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訊公告揭 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制; 9.明定對個人幣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 法人組織;10.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 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 示,由於穩定幣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 並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因 此,這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 行,並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 虛擬資產交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 帶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集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者 販賣穩定幣進行磋商和研議,並於3個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安防護能力,於109年8月發布金融資安 行動方案,又於111年12月為因應金融 科技發展趨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 案2.0版,要求一定規模之銀行、保險、 證券業設置資安長,並推動金融機構聘 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設置資安諮詢 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安長人事異 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華南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度1年內3度 更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111年1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4個 月即辭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3個月才 又新聘;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 資安長更被指出其僅有財金背景,但沒 有資安相關背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 機構之資安治理效能,爰要求行政院責 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督導各 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 長,並避免其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而造 21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另公股行庫 在金融業資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率,各 公股行庫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 擔任,若逢人事異動之情況,各公股行 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長訓練課 程,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十八)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 依決議事項辦理。 遂行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 本會主管附屬單位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皆 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 未有投資相關情事。 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 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 持股逾20%之轉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 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 於2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 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執行。 (十九)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行職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規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 二、本會於選舉期間,業函文請各縣市政府提醒 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 文健站下列原則: 權或為一定之行使」;次依同法第9條 (一)應避免於開站期間為特定公職候選人 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 公開站臺或協助拜票相關事宜。 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 (二)不應以文健站活動之名義攜長者參與 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 任何候選人之競選動員活動。 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 (三)文健站照服員上班時間不應參加候選 動」;約聘人員是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 人造勢活動,非上班時間參與候選人 人員,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 造勢活動時,應避免穿著文健站背心 象,亦應嚴守行政中立。爰此,要求原 或有文健站識別標誌之衣著。 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事件進行檢討,並 於3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執行情 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 本會社群平台均宣傳本會原住民族相關政策 之官方臉書宣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 及業務,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之 帳號發布與其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 政策。本會會恪守本業,遵循行政中立原則, 績文案,例如:環境部分享「0~22歲國 依法行政。 家一起栽培」、「投資台灣三大方案」、 「軍公教調薪3次」、「基本工資連八 年調漲」;又或是同一篇「落實居住正 21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義」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 通部、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農業部等多個部會協助大 肆宣傳。在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將民進 黨過去執政8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 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導政策。各部會之社 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其業務相關之宣 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之 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大外宣 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業,遵 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避免政府 機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 黨競選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法案涉及跨院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 完成會銜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 司法、行政兩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 法案,常見兩院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 見併陳,以致法案在立法院審議過程 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決。爰此, 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 會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進 行溝通,協調出兩院意見一致之版本 後,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審 查順利進行。 (二十二) 查112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 非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蛋液農藥超標等風波,讓消費者「食」 在不安心。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 進口蛋涉標示不實,賣給下游餐廳、烘 焙坊,引起社會譁然;凸顯政府在蛋液 管理未臻完善。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 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藏液蛋 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用 途使用,有鑑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 健康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 單位,由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之製程 不一定會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 用(未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 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者應標示(未殺 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者 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食 21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用之安全。 二、 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26 日以原民綜字第 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萬4 113000861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二、有關應確立諮商同意程序之定位並重新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檢視各法規是否需依「原住民族基本法」 1.我國諮商同意程序的規定起源於聯 第 21 條規定,為優化諮商同意制度,使 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草案所揭示的 諮商同意作業推行更臻順遂,本會業已 「事先徵得原住民族自由知情的同 啟動諮商同意修法作業,於 111 年 10 月 意」之原則,而制定於「原住民族基 成立諮商同意機制修法工作小組,邀集 本法」第21條,又授權主管機關原住 本會各業務單位及學者專家就提升法律 民族委員會訂定子法諮商取得原住 位階一案進行研商,共同研擬《諮商取 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但從亞泥新 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修正草 城礦權展限案、世豐豐坪溪水力發電 案。 廠案以及卡大地布部落知本光電開 針對《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 發案,皆凸顯諮商同意權的重要性, 辦法》法律研析,本會業已委託研究, 也顯示出現行原住民諮商同意程序 以全盤檢視實務運作概況,彙整歷年諮 的問題有下列幾點:1.諮商同意踐行 商同意個案窒礙難行、程序成本過高或 時點不明、2.開發行為是否為「原住 與原住民族現狀顯著不符之案例,參照 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及第2項應 各國諮商同意法令,並廣泛徵詢原住民 踐行諮商同意行為之判斷程序不 族社會及各界建議,尋求適宜之法制途 明、3.原住民族或部落處於被動地位 徑,作為本會修法評估之參據,以保障 且無從拒絕。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原 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資源使用之權利, 住民族委員會應確立諮商同意程序 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意旨。 之定位並重新檢視各法規是否需依 三、有關確保原住民族獵槍文化之延續,查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予以 內政部前於 112 年 1 月 19 日預告本件草 修正,有效落實諮商同意權之精神。 案,惟部分族人、原住民族狩獵團體表 總上所述,針對113年度原住民族委 示警政署未全面、妥善徵詢利害關係 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 人,因此警政署與本會於 112 年 5 月 1 編列1億2,094萬4千元,爰凍結該項 日至 5 月 18 日間,共同召開 8 場次「原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上述政 住民自製獵槍分區座談會」 ,擴大徵詢利 策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 害關係人意見。總計約 4 百餘人出席座 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談會,並蒐集 224 個意見,其中多數表 2.根據釋字803號解釋,現行「槍砲彈 示擔憂進口獵槍價格昂貴、維修不便, 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對「自製獵 以及建議採新舊式自製獵槍雙軌制。 槍」規範不足,未能保障狩獵安全, 內政部警政署與本會已針對座談會蒐集 須在2年內修正。而警政署亦在112年 之議題,邀請本會及專家學者、相關機 1月預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 關單位至少召開 4 次研商會議。本會將 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內容卻大幅 持續確保辦法草案內容符合族人狩獵實 限縮原住民的自主狩獵與獵槍使 務需求,讓族人能擁有安全使用之獵 21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用,導致草案跟原住民族獵槍文化及 槍,並保障狩獵文化傳承。 實際使用需求產生嚴重落差。原住民 四、有關「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條例」 ,因應都 族委員會作為原住民族的主管機 市化帶動人口遷徙趨勢,我國原住民族 關,應與警政署討論未來草案修正方 人口結構與分布也隨之改變,為尋求更 向,以確保原住民族獵槍文化之延 完善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婚嫁 續。 及服務照顧生活資源,族人移居或生活 綜上所述,針對113年度原住民族委 於都市的現象日趨明顯。 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 依本會辦理人口統計結果,目前設籍都 編列1億2,094萬4千元,爰凍結該項 市地區原住民人口數已超過 29 萬人,加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應對方 上就學及就業等諸因素,導致實際在都 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 市地區生活的族人已達原住民族總人口 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之半數,原住民族不論在部落或都市地 3.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區,社會及親屬關係、身分認同、傳統 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 語言、文化、知識等之建構、保存、傳 萬4千元,其用途包含「健全原住民 承及再生等諸多層面均遭遇危機,而在 族法制經費」。 經濟產業、長照社福、居住正義、政治 汐止區、瑞芳區、萬里區等有許多都 參與等面向也持續面臨多重挑戰。 市原住民族定居生活,如何協助都市 本會為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促 原住民族適應與原鄉截然不同的文 進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權利,依據《聯合 化環境與生活方式,為政府必須努力 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族基本 的課題。據了解,「都市原住民族發 法》,以及蔡英文總統原住民族政策主張 展條例」(下稱「都原條例」)制定 「強化都市地區與原住民族地區間的支 在即,該條例之精神在於使居住於都 持網絡,創造其公平發展機會」 ,推動「都 市地區的族人,可獲得政府更多的資 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 年至 116 源支持與生活協助。 年)」,本方案綜合盤點內政部、教育部、 惟如何加深都市和原鄉間文化聯繫 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客家委 的集體需求、如何避免「原鄉空洞 員會及本會有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 化」,於「都原條例」草案中著墨較 之相關具體措施及經費資源,5 年預期經 少。另,草案中亦忽略各族群特殊 費總計約 77 億 9 千萬元,截至 112 年底 性,而將原住民族「一般化」、亦較 以強化都市原住民族與原鄉間的「支持 少針對「如何培養原住民族第二、第 網絡」為核心,就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基 三代之文化認同」進行相關規劃。 本權利保障、教育提升、語言與文化傳 為使整體政策與規劃達到「族群主流 承、就業促進、生活安全、居住權保障 化」的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 及經濟發展等七大項計畫目標,已執行 住民族委員會就以下事項進行研 達 25 億 7 千萬元。 擬,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本會刻正研議「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條例草案」 ,期能於上揭方案之上,逐步 (1)如何加深都市和原鄉間文化聯繫 完善法源依據、上位計畫及相關財源籌 的集體需求,避免「都原條例」 措問題,以保障都市地區原住民族之權 制定後導致原鄉空洞化。 益達成實質之族群主流化。 (2)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將各原住民族 五、有關針對有效增進與南島民族會員國實 21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群之特殊性於「都原條例」草擬 質交流及相關預算效益,南島民族論壇 過程中納入考量,避免將原住民 目前有 15 個正式會員(臺灣、帛琉、馬 族「一般化」。 紹爾群島、吐瓦魯、索羅門群島、吉里 (3)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如何培養 巴斯、諾魯、紐西蘭、菲律賓、馬來西 原住民族第二代、第三代之文化 亞、印尼、關島、夏威夷、巴布亞紐幾 認同」進行相關規劃,並於「都 內亞、北馬里安納群島邦)及 1 個觀察 原條例」草擬過程中納入考量。 員(貝里斯) ,此外澳洲、加拿大及美國 4.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亦常態參與相關會議及活動,顯示本會 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 所推動南島交流事務已逐漸受到更廣泛 萬4千元,近年受疫情影響,我國與 之國際關注與認同。 南島民族會員國交流往來人次減 為穩定推動南島民族論壇各項工作,本 少,現已進入後疫情時代,允宜加速 會依據行政院所核定之「南島民族論壇 推動民間往來並促進與各會員國交 六年計畫(109 年至 114 年)」 ,主要策略 流活動,如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推展原 領域包括語言文化、區域產業發展、學 住民族國際事務,編列有南島民族論 術與政策研究、人力資源發展以及基礎 壇六年計畫、原住民族地區行政人員 型會務建構等,並且依據章程規定,每 出國考察等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 年召開執行委員會議與各國代表共同檢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如何有效增 視過去執行成果,並研商未來工作計畫。 進實質交流及相關預算效益,向立法 有關「地方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察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觀摩」案,係依據立法院「95 年度中央 動支。 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案,自當年度起, 5.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以每兩年編列經費方式辦理;本年規劃 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 前往瓜地馬拉考察該國語言及文化保存 萬4千元,其中「推展原住民族國際 政策、轉型正義及生態旅遊等,考量瓜 事務經費」編列2,798萬元,係包含 國之交通及日支費標準,爰編列相關經 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官方中英文網站 費以利計畫執行。 及南島圖庫資料庫維運與更新。 六、有關針對南島民族論壇之官方網站,廣 南島民族論壇自2000年與南島友邦 納多種語言之可行性,南島民族論壇官 規劃組織架構,並在2006至2008年間 方網站業於 109 年 11 月建置完成,目前 設立論壇及帛琉總部。且為了讓論壇 是以華語、英語為主,為遵循我國《原 運作順利,2019年行政院核定南島民 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立法精神,本會業 族論壇六年計畫,以語言文化為核心 於 112 年 12 月 4 日完成主要網站內容之 並向外延伸區域產業發展、學術政策 原住民族語言翻譯工作(阿美語) ,未來 研究、人力資源發展、基礎會務建構 將逐步建置、擴充更多南島語言功能。 等工作,期望藉由國際間緊密合作, 為彰顯原住民族語言的重要性本會前主 共享南島民族價值,尋求族群永續發 任委員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多 展。經查,南島民族論壇之官方網站 次在國內舉辦之大型國際會議、重要場 僅有中文及英文兩種版本,惟南島民 合使用阿美族語,112 年 8 月本會前往馬 族論壇計有14個會員及1個觀察員, 紹爾群島舉辦南島民族論壇大會暨執行 多個國家及地區之語言也不僅僅只 委員會議,也全程使用阿美族語致詞, 有英文1種,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也 此外本會相關業務主管也分別以阿美族 21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多次表示,盼各國南島民族可以多多 語、鄒族語主持論壇。 使用自己的語言。 本會過去舉辦南島語言復振國際論壇, 為了彰顯南島民族語言的主體性,展 也曾邀請馬紹爾群島駐臺大使,使用本 現南島語言的話語權及多樣性,使不 國母語致詞,現場比照聯合國的標準, 同語言背景的參與者皆能瞭解其他 搭配同步口譯之設備,即可讓各國代表 語言,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 使用族語溝通。 民族委員會針對南島民族論壇之官 七、有關規劃健全部落核定與通盤檢討之機 方網站,廣納多種語言之可行性,進 制並建構以部落為單位之資訊整合系 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內 統,本會自 99 年起,以部落文化歷史為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基礎,並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 支。 核定作業要點》辦理部落核定作業,迄 6.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規 今核定部落總計 735 個。鑒於部落之遷 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編列610 徙變化,可能造成部落成員過少或部落 萬2千元,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 間成員競合或重疊,致影響部落行政運 核定作業要點相關規定,由熟稔部落 作,故本會自 109 年起即邀集地方政府, 歷史文化之民眾製作部落概況訪查 針對部落核定之精進方案進行研商,且 表,據此公告並徵詢民眾之意見,進 分別於 109 年 8 月 28 日邀集地方政府召 而完成部落核定。 開「原住民族部落核定業務執行檢討研 又因上開部落核定作業略顯鬆散,惟 商會議」、110 年 5 月 4 日召開「中央與 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予以改善或積極 地方精進部落核定作業研商會議」、10 與中央及地方政府溝通。如:原住民 月 6 日召開「精進部落核定作業同名部 族委員會核定之部落有1個8人以下之 落更名協商會議」 ,以通盤檢討部落核定 部落;又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花蓮縣 作業。 之部落數為183個而花蓮縣自行核定 本會刻正研擬精進部落核定計畫,目前 之部落數為206個,其中13鄉鎮市之部 以同名部落之更名及小型部落合併著 落數高達9個部落數與中央核定數不 手,積極鼓勵同名部落各自恢復傳統名 一;又內政部主管之標準地名譯寫準 稱,有關部落人口數過少或行政區域重 則導致部落名稱之羅馬拼音與地名呈 疊相鄰之部落(同一村里含數個部落者) 現之發音不一致等狀況。 業已委請地方政府徵詢部落意願並協調 綜上,部落為原住民族主體之基礎, 整併,惟前開部落精進事項仍須尊重個 且為原住民族自治之基石,爰凍結該 別部落之意願或部落會議決定之。本會 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規 將持續蒐集地方政府或部落意見,並納 劃健全部落核定與通盤檢討之機制 入精進部落核定計畫,優化部落核定機 並建構以部落為單位之資訊整合系 制。 統,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八、有關改善該基礎資料庫的平台機制,過 告後,始得動支。 去依據本會「都市原住民發展第 5 期 (102 7.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規 年至 105 年)實施計畫」、「都市原住民 劃原住民族政策事務經費」編列610 族發展方案(107 年至 110 年)」 ,與中央 萬2千元,查目前設籍於都市的原民 研究院長期合作,進行學術研究並整合 人口占全體的49%以上,採實際居住 行政資源,共同建置「台灣原住民族開 人口數計算,甚至超過65%,有關都 放研究資料庫」(TIPD)。 21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會原住民的權益,政府亦應全方位強 本資料庫設置目的為使具有一定數據處 化都會原住民健康、安居、融資、就 理能力之研究者,提供去個人識別之研 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 究資料進行學術應用,透過定期保存之 事項,合先敘明。 原住民族現代公務登記資料(諸如戶 又因歷年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 籍、勞動及就業、教育、社會福利、健 案中所需建置之都市地區原住民生 保及醫療、土地及住案、災害風險等), 活發展基礎資料庫,似難以操作與利 以資料科學為基礎,並依時序持續累積 用做為都市原住民政策的參據。 需求資料後,運用計算技術,以系統化 綜上,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改善該 及自動化方式產生加值巨量資料(大數 基礎資料庫的平台機制,爰凍結該項 據) ,且克服困擾學界之資料隱私及倫理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規範,並開放資料公開供國內外產官學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專家參考及運用。其資料庫主要內容包 8.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推 括:基礎列聯表(含都市原住民)、多維 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 資料表、人口動態資料庫、家戶資料庫、 經費」編列7,082萬2千元,查原住民 部落資料庫、縣市、鄉鎮市區、村里、 族委員會就機關屬性為政策統合機 部落人口分布重心之 WGS84 座標等加值 關,與同屬行政院2級機關應就涉及 資料庫。 原住民族各類業務應有橫向連結與 目前相關作業已達成階段性任務,惟該 合作,合先敘明。 平台設置係基於學術研究目的,資料運 又查目前各部會各類型之數據資料 用及資料庫操作思維非以公務人員或一 庫,未有以原住民族為條件之蒐尋模 般大眾應用之便利性為優先考量是以, 式,導致無法針對各地區之原住民族 本會已轉而推動「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 族人最作為妥適之施政方針。如:農 理中長程計畫 110-113 年)」,建置原住 業部目前未有原住民農民基礎數 民族智慧治理決策系統,含括前開資料 據、勞動部未有原住民勞工基礎數 庫相關基礎資料及分析功能,作為支持 據、衛生福利部未有原民醫護人數分 原住民族行政決策之數據庫,並使公務 布數據等狀況。 人員便於應用,以利優化政策規劃內容。 綜上,政府稱目前為大數據時代,應 九、有關應妥善規劃相關數據之利用,本會 妥善規劃相關數據之利用,為確實提 針對原住民族相關政策數據資料闕漏、 升對原住民的需求之妥善施政方 且分散於各機關構、原住民族決策議題 案,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及待解決之痛點等問題,研擬解決方 員會研議與各部會建構原民各類型 案。行政院於 109 年 10 月 12 日核定「建 基礎資料庫之規劃內容方案及其期 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中長程 計畫(110 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上開書 113 年)」,計畫將建立一跨部會系統平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台,釐清原住民族政策決策需求,盤點 9.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健 及整合各部會相應數據資訊建置原住民 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辦理平埔族 族政策決策數據資料庫,作為原住民族 群身分認定法案政策之研討及調查」 政策擬定、中長程計畫編撰或滾動修正 編列170萬元,查112年度預算是項預 以及預算編列等工作的實證依據。 算僅編列40萬元,且113年度辦理之 本會「建構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4 項目均與112年度相同,又查行政院 年期程自 110 年起至 112 年底已針對都 22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頒訂之「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 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族語師資、部落 編製作業精進措施」(以下簡稱零基 (或聚落)災害風險等 17 項原住民族相關 預算精進措施)其目標2明定「主管 議題,盤點並整合 19 種原本分散於相關 機關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概算額度 機關(構)之基礎資料,並建立基礎資料 內,採用『減法原則』評估支出項目 庫。 之必要性及適切性,就非屬施政重點 本會 113 年度將持續盤點原住民族政策 業務,重新檢討整併,將資源移至優 決策需求,蒐集各機關所持有之原住民 先性較高、效益較大之需求項目,與 族數據相關資訊,建構決策需求之模型 時俱進,呈現政策亮點。」 與架構,並擴充現有平台功能。113 年度 又查蔡總統105年政見中包含,其內 計畫項目含括原住民族法律案件、原住 容包含:「積極制定歸還平埔族群原 民族就業決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 住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之政策 償、原住民族部落(或聚落)災害風險、 與法律。」依上開內容,執政黨執政 原住民族住宅、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傳統 近8年應早已草擬出積極歸還平埔族 領域等 6 大面向,並持續與各部會協調 群身分及權利之政策,而非停留在研 資料交換方式,作為本會決策之參據。 討及調查。是以,僅有研討及調查, 十、有關平埔族群相關法案,按憲法法庭 111 無疑是損及平埔族群的權益。 年 10 月 28 日 111 年度憲判字第 17 號判 綜上,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是項 決意旨,舉凡其民族語言、習俗、傳統 預算之編列顯然有違行政院頒訂零 等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其成員仍維 基預算精進措施之精神,為平衡政府 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 財政,降低我國民財稅負擔,爰凍結 者,均得依其民族意願,申請其為原住 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相 民族。……相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宣示之 關平埔族群相關法案後,向立法院內 日起 3 年內(即 114 年 10 月 27 日),就 政委員會提出上開書面報告後,始得 前開同屬臺灣南島語系民族之其他原住 動支。 民族之認定、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 10.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 記程序等事項,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1,604 另定特別法,予以處理。 萬元,查蔡總統105年原住民族法案 依憲法訴訟法第 38 條規定,本會有受上 政見包含原住民族自治法的提出, 開判決拘束並有實現該判決內容之義 其內容包含:「各民族自治團體及 務。本會除已依判決意旨,成立機關內 部落具公法人地位;劃定自治區行 部小組從事法制研議作業,將積極規劃 政區域範圍;自治區政府享有完整 並辦理法定原住民族與待認定民族之適 自主和自治權限及可獲配中央統籌 當族群意見徵詢措施,並於法案研議期 分配稅款;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間持續受理民族認定申請案件。本會將 應設置原住民族自治發展基金,協 遵照判決意旨,於期限內完成立(修)法 助原住民族自治籌備及發展;自治 作業,妥適處理「同屬南島語系之臺灣 區行政區域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 其他原住民族」之民族別及其成員身分 依相關法律移由自治區政府管理。」 之認定,以符憲法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 依上開內容,政府應提出有實質內 同權及國家資源之合理分配。建請大院 容之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合先敘 准許免予凍結本項,以維護憲法所保障 明。 平埔族群等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之原 22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又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近6年未提出 住民(族)身分認同權。 原住民族自治法相關草案送立法院 十一、有關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為推 審查,亦無召開實質討論原住民族 動原住民族自治發展,本會現階段執 自治法草案之相關研商會議,而目 行策略分述如下: 前立法院朝野立法委員業有相關版 (一)族群自治意見徵詢現階段本會針對已 本等待院版草案併同審查中。爰凍 具初步自治構想之太魯閣族、魯凱族 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研 及雅美族等族群,已於 112 年 3 月 3 議相關配套法案並併同相關專家學 日、3 月 17 日及 5 月 2 日召開自治徵 者與民眾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 詢會議 3 場次,並藉由意見交換過程, 辦聽證,儘速提出原住民族自治法 確認各族自治構想及願景,後續將持 草案版本,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續徵詢各族意見,以作為後續相關法 出上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制基礎推動參據。 11.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 (二)跨部會溝通聯繫強化原住民族自治制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1,604 度涉及國家整體資源配置,亦涉及跨 萬元,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 機關權責劃分,就各族所提自治構 之1規定:「為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 想,評估可行性,並就相關部會權責 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議。 事項進行跨部會溝通確認,俾利原住 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 民族自治推動。本會已於 112 年 7 月 4 者,為公法人。」依上揭規定,中 日及 5 日召開太魯閣族國家公園及林 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有其義務儘速 田山林業文化園區之資源共同管理機 擬訂部落公法人之相關規範並核定 制實地訪視,以瞭解太魯閣族所提自 公法人,以維護原住民族各部落之 治規劃現況及可行性。 權益,合先敘明。 (三)自治計畫方案推動為鼓勵原住民族深 又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自該條104年 入掌握及瞭解族人對自治之看法,進 增訂至今,尚未訂定相關規範與部 而擬定可行的發展策略,作為國家和 落公法人之核定,嚴重影響原住民 民族在自治議題上的參考,本會 112 族各部落之權益。原住民族委員會 年已補助辦理「推動太魯閣族自治暨 又稱將於原住民族自治法內納入部 人才培力計畫」及「魯凱族自治之研 落公法人之相關規範,惟近8年未提 究計畫」 ,藉此徵詢族人對於原住民族 出原住民族自治法相關草案送立法 自治想法,期提升原住民族自主意識 院審查,且近兩年亦無召開實質討 及培植自主能力。 論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之相關研商 十二、有關提出部落公法人之配套草案,部 會議,而目前立法院朝野立法委員 落公法人制度經本會 105 年 5 月、106 業有相關版本等待院版草案併同審 年 10 月兩度辦理法規草案預告並徵詢 查中。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 原住民族地方公職人員、傳統領袖等 族委員會研議相關配套並併同相關 2,000 人(次)後,因原住民族內部仍有 專家學者與民眾辦理座談會,視必 重大分歧意見等因素,未能完成法規 要時舉辦聽證,儘速提出部落公法 發布。 人之配套草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大院法制局 109 年 1 月提出法制研析 會提出上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報告,更指出若原住民族自治基礎法 12.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 制未完成, 「其職權內容為何﹖與其他 2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1,604 政府組織如何分工合作﹖制度上如何 萬元,查目前原住民族第15族與第 推行其自治權﹖財政來源與組織人員 16族從鄒族獨立時,其標準作業流 為何﹖均有疑義。」現行既有規範確 程包含徵詢各地鄒族族人之意見, 實不足,無法完善部落公法人制度。 並讓鄒族族人理解拉阿魯哇族與卡 爰將配合目前本會原住民族自治推動 那卡那富族語言與文化之差異性, 政策,重新研議部落公法人制度,以 並贊同與祝福之獨立,以共創族群 避免部落公法人制度與原住民族自治 間的共存共榮之關係。 制度出現扞格,並更符合原基法第 2 又查除法定原住民族外,目前亦有 條之 1 修正原意。 其他非法定原住民族之群族爭取原 十三、有關辦理座談會,讓法定原住民族瞭 住民族之權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 解非法定原住民族族群納入之必要性 參採拉阿魯哇族與卡那卡那富族獨 與影響評估並徵詢其意見,按憲法法 立之標準作業流程,於原住民族地 庭 111 年 10 月 28 日 111 年度憲判字 區之縣(市)至少各辦理3場次之相 第 17 號判決意旨,舉凡其民族語言、 關座談會,讓法定原住民族瞭解非 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 法定原住民族族群納入之必要性與 續,其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 影響評估並徵詢其意見,以達到族 觀歷史紀錄可稽者,均得依其民族意 群間互相理解與支持。爰凍結該項 願,申請其為原住民族。……相關機 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規劃 關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 3 年內(即 相關辦理期程並辦理完竣向立法院 114 年 10 月 27 日),就前開同屬臺灣 內政委員會提出上開辦理情形之書 南島 語系民族之其他原住民族之認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定、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 13.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 等事項,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1,604 特別法,予以處理。 萬元,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 本會將遵照判決主文意旨徵詢民族意 條諮商同意權機制其立法用意在於 願、彙集各界意見,妥善規劃適當民 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並達到族 族意見徵詢措施,並將納入大院建議 群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於原住民族地區之縣市至少辦理三場 又 查 一 般 民眾 因 法 律用 語 難 以 理 座談會,使法定原住民族及同屬臺灣 解,對於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機制 南島語系民族認識與瞭解前開憲法判 有所誤解,導致原漢之間產生莫須 決意旨,俾就民族身分認定制度提供 有之衝突,進而影響原住民族土地 建議。 權益之維護,亦影響原住民族地區 十四、辦理座談會,讓國人清楚知悉原住民 土地之利用。 族同意權機制之必要性,為增進各界 綜上,為讓非原住民瞭解原住民族 對於本會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 與土地關係之緊密性,並維護原住 參與辦法之認識,提高法令適用與行 民族土地間之關聯性,進而瞭解原 政程序知能,本會已於 112 年針對族 住民族諮商同意機制之必要性。原 人、公所承辦人員與開發業者及政府 住民族委員會於原住民族地區各鄉 單位辦理 26 場諮商同意機制宣導培力 鎮以及向各類型開發業者積極辦理 巡迴課程,廣泛邀集各界參與表達意 相關座談會,讓國人清楚知悉原住 見,容納各方觀點。 22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族同意權機制之必要性並可徵詢 本會已於「本會全球資訊網諮商同意 民眾改善意見,以達到族群間互相 專區」發布諮商同意案件作業流程指 理解與支持。爰凍結該項預算,俟 南與流程,作為個別諮商同意開發行 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規劃相關辦理 為實務作業之行政指導,供各界下載 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上 瀏覽,並於 E 等公務員平臺上架諮商 開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同意機制培力課程,113 年 2 月 17 日 支。 邀集全臺原住民族地區 55 個鄉(鎮、 14.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發展- 市、區)公所承辦人到會辦理研習課 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編列1,604 程,後續將持續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各 萬元,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鄉鎮及各類型同意事項申請人辦理諮 正義委員會是為落實「原住民族基 商同意相關課程,以增進國人對於原 本法」,推動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住民族諮商同意機制之了解,落實保 並且建立原住民族自治之基礎,特 障《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土地 設置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與自然資源使用權利之意旨,並達到 型正義委員會,協調及推動相關事 群族間之相互理解與支持。 務,以作為政府與原住民族各族間 十五、有關協助推舉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 對等協商之平台,合先敘明。 型正義委員會工作,原轉會第 3 屆委 又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員聘期自 109 年 12 月 11 日至 112 年 委員會的部分委員具民族代表性, 12 月 10 日止。為縮短原轉會運作空窗 按其規定,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協 期,總統府於 112 年 12 月 4 日核定修 助在現任委員聘期結束前,儘速協 正「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 助推舉完成。 正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將委 惟查目前委員聘期將至,原住民族委 員聘期延長至 113 年 5 月 20 日總統卸 員會尚未完成協助推舉的工作,將不 任之日止。原轉會為總統府所設置之 利於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單位,是以,第 4 屆原轉會委員組成 委員會作為政府與原住民族各族間 及運作事宜,將由第 16 任總統核示 對等協商之平台的美意。 後,本會視相關政策配合辦理後續事 綜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 宜。 委員會完成具民族代表性的推舉工 作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上開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5 日以原民經字第 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6,912萬6 1130007937 號 函 送 書 面 報 告 予 立 法 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萬元, 院、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二、有關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 4 年計畫 4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項實施策略,本會自 111 年至 112 年執 1.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行情形 1 節,說明如下: 3目「經濟發展業務」編列1億6,912 (一)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萬6千元,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始 1.智庫回饋政策佈署:透過調查分析 增編列「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 解讀原住民族家庭經濟及企業狀況 計畫」,依該計畫110年9月核定本, 近年變化趨勢,作為未來各項施政 22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總經費約為12億元,該計畫包括4項 計畫擬定的參考依據。112 年 6 月 子計畫,分為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27 日已完成原住民族企業普查並出 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以新創推升經 版「110 年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 。 濟動能及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等子 2.驅動經濟政策能量:運用「政策行 計畫,迄已執行逾半,為持續提升政 銷」使政策的受眾能夠知道如何使 策效益,以達產業推升,爰凍結該項 用政策,共辦理 98 場政策說明會 預算,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本計畫 (包含企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聯合 執行具體情況、如何有效提升原住民 說明會 10 場次,以及會計作業說明 族經濟事業體營收或產值成長等與 會 10 場次、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說 未來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明會 11 場次、一站式服務計畫說明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會 30 場次、智慧創作專用權媒合計 2.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業務」編 畫授權說明會 1 場次、協助輔導一 列1億6,912萬6千元,查「原住民族 族一部落辦理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 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得在 發展工作 32 場次、花東地區產業座 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 談會 4 場次)。 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 (二)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 營利行為……」,上開條文乃於107 1.健全金融支持產業:提供族人經營 年5月29日修正並施行,修正原因在 事業及小額消費週轉及生產用途所 於保障以海為生的阿美族人及達悟 需資金。本會 提供之 低利優惠貸 族人在進行傳統海祭免於國家機關 款,經統計 111 年事業貸款核貸案 之驅離或者取締,並維護原住民族傳 件共 242 件、金額 3 億 9,299 萬 統海洋漁撈文化,合先敘明。 8,000 元;112 年事業貸款核貸案件 惟修法至今「公告之海域」迄今尚未 共 291 件、金額 5 億 881 萬 6,000 全面核定,將嚴重影響原住民族之權 元。 利,導致每年海祭等文化活動皆在國 2.強化金融服務效能:提供及時金融 家驅離之恐懼中進行,原住民族委員 服務,全國各區金融輔導員,作為 會應有其義務儘速完成「公告之海 金融機構與族人間溝通的橋樑,協 域」之核定。 助並解決族人財務之問題,以利族 綜上,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民族 人獲取所需資金。 委員會規劃及研議公告之期程並開 (三)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 始相關行政流程之作業,向立法院內 1.企業創新轉型升級:鼓勵原住民族 政委員會提出前開辦理情形之書面 企業精進核心能量,持續落實企業 報告後,始得動支。 創新轉型升級,共輔導 39 組團隊成 3.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業務」編 立新創企業,核定補助金額計 3,780 列1億6,912萬6千元,查辦理百萬創 萬元。 業計畫的計畫目的在於獎勵活化原 2.輔導 17 家原住民族企業創新研發、 住民族傳統智慧、增強青年創業知能 核定補助金額計 2,061 萬餘元。 及提升創業存活率,提供專業培訓課 3.量身診斷市場銜接:導入資源辦理 程、顧問諮詢輔導、創業資金、商機 「客製診斷企業經營體質」及「媒 媒合等資源,激發青年開展及創新原 合資源促進產能提升」,共受理 62 住民族產業,創造就業友善環境,提 家原住民族企業體質診斷申請並提 22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升創業成功率。 出短期診斷報告,選出 30 家原住民 惟112年度似有學員未依計畫完成相 族企業提供其深度陪伴輔導,協助 關程序有溢領款項的事宜,導致後續 突破發展瓶頸。 課程學員在購買相關創業與營業物 4.人才交易共創共好:落實「串聯企 資遭受不合理的核銷撥款程序。 業領袖資源共享」及「創建全方位 綜上,為貫徹創造就業友善環境,提 企業生態圈」 ,共計辦理 2 場次產業 升創業成功率的宗旨,爰凍結該項預 交流營,提供企業主資源串聯及經 算,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及研議合 營合作的交流空間。 理的監督與核銷標準機制,向立法院 (四)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1.部落旅遊疫後復甦:以「創新體驗 支。 建立市場區隔」及「業者連結發揮 加乘效益」等兩大主軸,推動部落 旅遊疫後復甦,111 年首推辦理歲 時祭儀文化旅遊,與 10 個族群 20 個部落共同合作,遊客人數 1,380 人,創造的產值約 760 萬元,外國 網紅的訂閱觸及率 約 20 萬 人 次 外;截至目前到訪部落旅遊的人數 逾 97 萬人。另,已培育相關人才取 得專業證照 297 人。 2.特色溫泉資源利用:以溫泉為發展 動能提升部落觀光產業之效益,創 造原住民族溫泉經濟價值及落實部 落溫泉永續發展,共補助 9 案原住 民族溫泉產業相關計畫,並完成啟 用 4 處溫泉區(碧候溫泉、紅葉谷 綠能溫泉園區、茂林情人谷溫泉、 秀巒溫泉) ,帶動月均來客數逾 6 千 人次、月均收入 88 萬餘元,結合觀 光產業串聯在地的人文景觀推廣部 落旅遊。 3.生活工藝連結時尚:將「時尚創意 翻轉傳統工藝」、「跨界合作提升品 牌效能」及「鏈結生活開拓銷售通 路」等三大面向創業團隊經營出屬 於自身文化的創意風格,成立媒合 團隊,獎勵企業結合原住民族設計 師運用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專用權圖 紋開發商品;補助原住民族業者設 置拓銷據點或辦理行銷推廣活動總 計 35 案、補助金額 720 萬餘元。 22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4.影視音樂媒合串聯:培育原住民音 樂人才專長,獎勵音樂產業產學合 作 23 案,培育相關人才 1,845 人; 補助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創作作品 63 案、補助金額 7,200 萬元;辦理原 住民族國際音樂節共 2 場、參與人 數逾 17 萬人次。 三、有關「公告之海域」之核定 1 節: (一)為完善原住民族利用海域自然資源之 空間法制化,本會 111 年 3 月 28 日邀 集海洋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 政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及國防 部等 10 機關召開「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海域相關部會 研商會議,依前開會議決議請與會機關 (單位)提供建議排除區域範圍圖資及 座標。 (二)惟目前海域管轄法令眾多並分屬各機 關,「海洋基本法」第 10 條規定:「政 府應建立合宜機制,尊重、維護、保存 傳統用海智慧等海洋文化資產,保障與 傳承原住民族傳統用海文化及權益,並 兼顧漁業科學管理。」,本會將進一步 會商相關部會後公告。 四、有關 112 年度百萬計畫學員未依計畫完 成相關程序有溢領款項 1 事,說明如下: (一)本會自 104 年開辦「百萬創業計畫」, 以競爭型計畫的型態,提供最終獲選團 隊相關專業培訓課程、顧問諮詢輔導、 商機媒合等資源,並提供最高新臺幣一 百萬元之補助金,給予族人創業初期最 需要的資源。 (二)為利獲選團隊能夠有效運用政府提供 的補助金,本會訂定相關規定如下: 1.於百萬創業計畫開始前:訂定計畫申 請須知,規範計畫整體流程與相關規 定,亦涵蓋經費核撥、會計管理作 業、計畫終止與變更等規範。 2.於百萬計畫進行中:本會委託會計稽 核單位就會計作業、經費核銷細節, 以及提醒團隊相關核銷常見問題辦 22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理會計作業說明會,協助團隊釐清相 關會計核銷作業之疑義,並於計畫期 間進行查核,出具會計師查核簽證。 3.於百萬計畫結束後:本會亦持續追蹤 創業團隊經營情形,持續給予適當的 資源及輔導,自 104 年至 112 年,累 積培育 179 家原住民族企業,存活率 達 93%。 (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5 日以原民建字第 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萬7 1130008894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二、有關提升原鄉道路施工品質,施工查核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考評欠佳係因工程主辦機關未依期限內 1.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提報致缺失改善天數過長扣分,並非現 5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 場施工品質不佳。本會已加強辦理公共 萬7千元,原住民族地區道路建設需 工程現地督導及輔導,並每年不定期召 求殷切,且為推廣原住民族文化、配 開之公共工程施工應注意事項、相關法 合地方創生發展,原住民族委員會持 令、常見工程查核缺失與改善等教育宣 續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 導說明會,以強化地方政府工程施工品 計畫」,惟近年經考評發現似存有施 質,落實缺失改善。 工品質欠佳及完工率偏低等情形,允 計畫管考部分,本會不定期辦理「原住 宜賡續加強計畫管考,並落實工程查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政策宣 核。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民族委 導、計畫審查、技術輔導、進度與品質 員會針對如何提升本計畫原鄉道路 管控、執行成果彙整與交流、政策發展 施工品質之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 與研考等管理作業;並透過定期召開之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推動會報督導縣市政府施工進度,以利 2.2005年世界銀行於「世界自然災害熱 提升完工率。 點及風險分析報告」中指出,台灣全 執行成果部分,本會 111 年度施工查核 島有73%的居民處於3種以上的天然 甲等比率 71%至 112 年度提升到 87%,顯 災害的威脅下,高居世界第一。尤其 見原住民於地區補助工程品質提升。 是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通 常 坐 落 在 山 坡 三、有關強化原住民族的社區韌性與防災力 地,面臨天然災害的風險更高。 之措施,經比對國家科技災害防救中心 另一方面,日本在1995阪神大地震後 (NCDR)防災社區資料,全國 737 個原住 提出自助、互助、公助的概念,並指 民族部落,已有 547 個部落加入內政部 出依照統計,在災害時靠著自助而倖 「韌性社區」 、農業部「土石流自主防災 存者占了7成,由社區民眾彼此互相 社區」或經濟部「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幫忙脫困的有2成,只有1成的民眾是 本會已透過「宜居部落建設計畫」協助 被消防或警察等政府機關救援,這也 地方政府辦理部落整體建設藍圖規劃, 是為何各災害主管單位紛紛提出自 透過整體性環境盤查、強化部落參與、 主防災社區概念,以及內政部在107 結合部落傳統智慧,同時引導地方政府 年開始推動防災士訓練課程的原因。 主動審視部落防(減)災應變措施及生活 22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但查,原住民族委員會並未統計全國 環境品質,並鼓勵加入上開防災社區或 高災害風險之原住民部落,也沒有輔 與部落共同擬訂災害應變機制並規劃適 導措施。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 當避災地點等軟體作為。 年)雖有提到部落防災,不過主要是 本會已結合國家科技災害防救中心 負責道路、排水管、擋土牆的修繕等 (NCDR)防災社區資料,掌握原住民族部 硬體維護。 落加入防災社區情形,並將持續透過宜 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原住民族的主 居部落建設計畫的推動,協助、鼓勵地 管機關,固然非防災專業,仍應積極 方政府瞭解部落災害風險,結合相關部 統計全國高災害風險之原住民部 會資源,強化部落災害防救韌性與應變 落,了解這些部落的防災整備情形 功能。 (例如是否已加入自主防災社區、尚 四、有關確保建置之友善空間能夠長期有足 未加入的原因為何、加入後是否需要 夠的使用人口, 「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 協助等),並協助、鼓勵或獎勵這些 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係以原住民族地 原住民部落加入各部會的防災政策 區以外之地區為實施範圍,並選定 58 個 中,畢竟各部會的資源有限,原住民 原住民人口達 1,500 人以上的鄉(鎮、 族委員會應有更積極的作為,才能確 市、區)優先辦理。 實保障原住民族的生命安全。 本計畫已於 113 年 2 月 2 日函頒申請須 為保障族人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 知,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在不干預各 本計畫時,應盤點目前實施範圍內原住 部會原有計畫的前提下,強化原住民 民族重大聚會與傳統祭典之活動情形, 族的社區韌性與防災力之措施,並於 包括活動類型、活動規模、活動頻率、 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舉辦地點、空間分布及聚集程度等,並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運用視覺圖表與地理資訊之方法,分析 3.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原住民族聚會活動之實際分布情形,俾 5目「公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地區 據以提出整體活動需求評估。 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建置族群主流 後依據人口規模,並考量設施服務範圍 化友善公共空間經費」編列2億3,000 效率、政府公共建設預算額度等因素, 萬元,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總預 輔以量化分析方法,擬定完整興建方 算案「公共建設業務」業務「原住民 案,至少包括公共服務空間布設之最適 族地區部落聯絡道路養護及建置族 數量、區位分布、服務範圍、經費需求、 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經費」,其中 經營機制、維護管理責任等內容。 編列5,0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 本會將評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 建置友善空間業務,例如都市聚會 請案之需求性、必要性、人口規模、區 所、都市祭典場所等等。 域及族群特性、營運管理計畫等,以滿 然都市區域之原住民族本就較為分 足建構文化與族群聯繫支持網絡需求, 散,流動性也相對高,人口不易掌 並展現民族性及文化脈絡,發揮使用效 握,如何確保建置之友善空間能夠長 益。 期有足夠的使用人口,仍需更詳細的 五、有關辦理原住民購置住宅之政策是否因 說明與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 應情勢不同而調整,本會持續傾聽並蒐 住民族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 集在地意見,精進住宅政策以符合族人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實際需求,112 年至 113 年間辦理需求評 22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支。 估、政策宣導及政策座談會共 8 場次, 4.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業務-原 包括原住民專家學者、政府人員、民意 住民族住宅業務經費」編列1億3,249 代表、地方人士、族群委員等,有關住 萬 6 千元,查目前相關調查數據觀 宅政策之需求及對策如下: 之,原住民族在都會地區設籍的人口 (一)需求情形: 數,已高達將近全體原住民人口之 1.現今建築修繕、興建成本已提高,本 49%,且近20年每年平均約以千分之 會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修繕 七之速度增加。另依原住民族地區鄉 住宅補助金額已不敷需求。 (鎮、市、區)公所的推估,設籍原 2.本會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修繕 住民族地區之族人大約1成到3成實 住宅補助資格條件較為嚴格,使部分 際居住都市地區,故實際上居住在都 有需求之族人無法獲得補助,如購置 市的原住民族人口數約為全體原住 年限、家庭總收入限額、家庭不動產 民人口數之百分之六十五,因此原住 限額等。 民族人口分布結構,實際上已有多數 3.提高本會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建購及 人口遷居都會地區,合先敘明。 住宅補助之補助金額及名額。 又查若目前政策上無法有效提出將 4.提供租屋補助、社會住宅及購屋貸款。 離鄉或者出生於都會區之原民人口 (二)因應對策: 回歸原鄉之拉力方案,應就原鄉以及 本會針對上開需求業於 110 年 4 月 16 都會原住民皆提供相對應的原住民 日修正發布「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 族住宅政策。 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 次查以都會區為例,目前都會區房價 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只升不降,不僅弱勢原住民無法購置 1.提高建購修繕住宅補助額度 10%,建 住宅外,連一般原住民亦難以購置住 購住宅補助由 20 萬元調整至 22 萬 宅,相關座談會中亦有地方原民單位 元,修繕住宅補助由 10 萬元調整至 建議調整政策方案。 11 萬元,減輕族人負擔。 綜上,就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購 2.調整審核標準,全家人口定義原為共 置住宅之政策是否因應情勢不同而 同生活,為避免產生疑義,改依社會 調整,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民族 救助法第 5 條,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 委員會確實檢討並併同相關專家學 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計入全家 者與民眾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辦 人口。 聽證,研議改善前開問題之改善方案 3.放寬補助資格:單身亦可申請建購及 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修繕住宅補助,原規定全家需 2 人以 提出依前開建議修正計畫之書面報 上或 50 歲以上獨居個人才可以申請 告後,始得動支。 修繕補助,本規定予以刪除;申請人 5.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業務-原 年齡自 20 歲降至 18 歲;家庭不動產 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經費 不得超過之上限自 650 萬元調升至 -業務費」編列2,766萬2千元,查原 876 萬元。 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之立 綜上,本會已召開多次座談會,且內政 意在於各原住民族地區皆具有豐富 部、財政部及本會均有提供原住民族住 之自然及人文等觀光資源,而部落周 宅相關政策,未來本會將加強宣導,俾 邊各項產業、資源與特色景點之流 使族人善用住宅資源,並爭取寬列預 23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通、運輸或接駁等,甚或部落居民通 算,以提高建購修繕住宅補助額度及名 勤、通學及就醫,皆仰賴道路建設的 額,協助族人建立安居家園。 支持與穿針引線,合先敘明。 六、有關為達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 又查花東地區交通與醫療資源不足 畫之目的,研議因應花東地區之特殊性 的窘境難以改善,且以歷年台灣颱風 優先匡列部分額度給予花東地區,本會 中心登陸的機率、颱風可能引起災害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為 的大小和其發生的機率皆以花東地 111~114 年之四年計畫,依據 111、112 區發生機率與侵害程度最為嚴重。 年執行結果,花蓮及臺東兩縣皆已核定 綜上,為達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 17 案道路改善工程,佔核定總量之 20%, 善計畫之目的,爰凍結該項預算,請 已屬核定較多的縣市之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因應花東地區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工作,本會 之特殊性優先匡列部分額度給予花 每年度皆辦理教育宣導說明會,現勘輔 東地區,並併同相關專家學者與民眾 導也邀集具有水土保持、環境(或生態 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辦聽證,向 或景觀) 、土木(或大地)等領域之專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前開可行性 學者參與,並協助地方政府針對部落道 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路改善提供專業意見。 6.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業務-原 七、有關為達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之目的,研 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業務費」 議因應花東地區之特殊性優先匡列部分 編列3,565萬7千元,查宜居部落建設 額度給予花東地區,本會「宜居部落建 計畫之立意在於推動宜居部落建 設計畫」已於 111、112 年度分別匡列花 設,規劃部落永續建設藍圖,建構部 蓮及臺東兩縣共 7,777 萬 7,778 元、1 落安居環境,打造結合文化、美學及 億 594 萬 2,000 元。 景觀之生活空間,發揮整體建設效 本會「宜居部落建設計畫」為 111~114 益,其立意良好,合先敘明。 年之四年計畫,依據 111、112 年執行結 又查台灣歷年颱風中心登陸的機 果,花蓮及臺東兩縣皆已執行 20 個部落 率、颱風可能引起災害的大小和其發 藍圖規劃,分別佔執行總量之 12%,已屬 生的機率皆以花東地區發生機率與 執行較多的縣市之一。 侵害程度最為嚴重,將難以達到宜居 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之藍圖規劃工作,已 部落建設計畫所謂規劃部落永續建 要求執行機關辦理部落訪談、溝通,甚 設藍圖及建構部落安居環境之目 至工程現勘輔導,本會也邀集原住民族 的,應針對花東地區之特殊性給予適 文化、水土保持、環境(或生態或景觀) 、 當之處置,才能達到實質平等以及宜 土木(或大地) 、建築等領域之專家學者 居部落建設計畫之美意。 參與,針對部落地質災害潛勢提供專業 綜上,為達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之目 意見。 的,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民族委 八、有關建立原住民族地區各部落聚會所基 員會研議因應花東地區之特殊性,優 礎資料庫,經查原住民族地區既有部落 先匡列部分額度給予花東地區,並併 文化聚會所總數 301 座,其中建地 189 同相關專家學者與民眾辦理座談 座、非建地 112 座;前開非建地部分本 會,視必要時舉辦聽證,向立法院內 會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辦理用地變更, 政委員會提出依前開可行性方案之 以符合用地使用用途。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會目前刻正研擬建置原住民族地區部 23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7.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業務」編 落公共建設資料庫,業已彙整聚會所座 列16億0,504萬7千元,查100年「花 數,聚會所地目及使建照問題會納入資 東地區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後,設置 料庫內一併處理。 花東基金400億元供花東地區建設使 本會將持續更新部落文化聚會所相關數 用。據此,後續才有聚會所興建,讓 據資料,輔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興建與改 原民有更完善之生活品質。蔡政府時 善部落聚會所。 期也因花東地區發展條例,105至112 年間總計完工41座聚會所。 惟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迄今皆未有全 國各縣市各鄉鎮各部落的聚會所數 據。如各部落聚會所數、各聚會所地 目或使建照問題。倘若無相關基礎數 據,將無法準確得知部落聚會所優先 建立之順序與修繕的方案。 綜上,為一部落一聚會所的美意,並 將相關經費妥善應用,爰凍結該項預 算,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建立原住 民族地區各部落聚會所基礎資料庫 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9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2 日以原民教字 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8,500 1130009830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6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0萬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二、有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為落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實原住民族教育法「全民原教」精神, 1.113 年 度 原 住民 族委 員 會 單 位預 算 112 年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語言等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 政策業務宣導增加以下項目:「Kemasi 3,446萬9千元,其中「原住民族教育 Maza」原住民族文化特展、原住民族專 推展」工作計畫編列2,080萬元。 門人才獎勵、族語認證測驗、教會推動 前項工作計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族語發展獎勵計畫、獎勵原住民族語言 費預算數自111年度之475萬2千元逐 模範母親、族語模範母親短片製作、原 年增加至113年度2,080萬元,預算數 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原住民族日 增加約3.38倍,占該項整體預算經費 正名形象廣告拍攝、原住民族日廣告短 之 比 例 則 由 111 年 度 30.77% 增 加 至 片製作及託播、原住民族語模範父親、 113年度60.34%,增加幅度及占比逐 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辦法、台紐經 年提高且為近年最高。但111年度預 濟合作協定十週年、南島語言復振交流 算數執行率94.94%;112年度1至8月 論壇等 13 項。 預算執行率92.07%,呈逐年遞減。 本會 113 年增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預算法」第62條之1第2項規定:「前 預算: 項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各主 (一)113 年適逢太平洋藝術節為辦理及推 管機關應就其執行情形加強管 展相關活動暨提升大眾傳播媒體及其 2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理……。」鑑於前述辦理政策及業務 他公共領域原住民族史觀、文化、藝術 宣導所編列預算數之增幅、占該項整 能見度之目標,並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 體預算經費之比例逐年提高,但執行 住民族文化價值及尊重與瞭解各族群 率卻逐年遞減,其相關規劃及預算之 多元歷史與文化爰增編 150 萬元。 編列恐有所失準,原住民族委員會允 (二)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全民原教」精神 宜衡酌 及配合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以深化 實際支應需求及撙節原則後覈實編 民族教育內涵及促進原住民族語言文 列,俾符預算編製原則,亦可提高預 化推廣。 算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原 另,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金會 113 年增辦以下政事需政策業務 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宣導爰增加有關預算:辦理原住民族語 2.目前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 新媒體人才培力、維運及增修原住民族 程第6條規定,該中心文化推廣組掌 語 E 樂園、辦理出版有聲族語線上電子 理原住民族文物研究蒐集、典藏、保 刊物、辦理族語推廣 Podcast、辦理世 存、維護、活用及執行等事項。原住 界閱讀日、辦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民 族 文 化 發 展 中 心 截 至 112 年 3 月 辦理南島語言復振論壇。 底,累計已入藏物件1,385件,尚無 112 年預算不足支應上開大量政策業 原住民族文物之徵集、典藏、保存及 務宣導,爰 113 年依實際執行狀況按零 維護等相關作業規範。為確保原住民 基預算精神精算所需經費後編列預算。 族歷史文物的妥善保存維護管理,並 以上新增宣導事項及既定宣導工作,將 配合未來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之籌 依規定覈實編列預算並就各教育、文 建,應儘速完善原住民族文物典藏制 化、語言業務執行情形,加強績效目標 度。 管理。 總上所述,針對113年度原住民族委 三、有關完善原住民族文物典藏制度,原博 員會單位預算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 館將是臺灣首座國家級的原住民族博物 推展」編列26億8,500萬6千元,爰凍 館,並以國家的高度肯認與呈現原住民 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 族的主體性,讓社會認識臺灣歷史文化 應對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 的形成與原住民族的緊密關聯。設立願 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景,包括透過臺灣原住民族在南島語族 支。 起源的定位,與其他南島文化圈之國家 3.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進行學術研究、教育、外交交流等活動, 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 提升臺灣在國際的能見度,成為推展文 8,500萬6千元,台灣南島語言高度的 化與外交的軟實力及新策略。原博館文 多樣性與稀有性,是台灣和世界的重 物典藏徵集規劃包含購置、部落重製/ 要文化資產,原住民族委員會已透過 再製、民間捐贈、館際合作移展/移撥、 族語推廣、傳習、保存與研究等4大 民間或館際之寄藏/代管等管道,以符 面向推動族語復振,惟原住民族語仍 合原博館典藏政策、具文化脈絡的系統 持續嚴重流失,如原住民族人及學生 性收藏為主要方向,原博館籌備處成立 族語能力認證通過率仍偏低。爰請原 後依博物館法第 9 條訂定典藏管理計 住民族委員會針對振興族語並提升 畫,並依程序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原住民族學生學習族語成效之策進 四、有關針對振興族語並提升原住民族學生 23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學習族語成效,教育部、各級政府及學 報告。 校應依以下法令規定提供原住民學生應 4.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有之族語學習機會與環境: 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8 條:高級中 8,500萬6千元,其中「原住民族教育 等以下學校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 協調與發展經費」編列22億5,432萬4 程,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千元,係包含辦理民族教育、建構原 要辦理;其實施方式,由中央教育主 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國家語言 管機關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因 整體方案等。 應原住民學生修習原住民族語文課 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之規 程需要,應鼓勵教師以原住民族語言 定,修正條文施行後10年內,國民小 進行教學。 學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 (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9 條:各級政 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 府對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 育階段之學生,應提供學習原住民族 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民 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之機會,並 中學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 得依學校地區特性與資源,規劃原住 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 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 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5%。 (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9 條第 2 項:中 經查,全國原住民族教師占全國教師 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 人數比率不僅仍低(詳表一);現行 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 之原住民重點學校當中,多數學校代 本會與教育部定期召開跨部會「原住 理教師比例亦過高,缺乏專任原民教 民族教育政策會」,透過部會溝通平 師。復觀族語人才資料庫共6,137筆 臺之建立,以及專家學者的參與,共 資料,扣除非屬認證測驗通過者及已 同研議各項族語學習機會、族語學習 歿者,中高級以上人才共3,773筆, 環境建構等政策,以維護 16 族原住 其中阿美語人才2,066筆、排灣語871 民學生依法應享有之族語受教權。 筆、泰雅語747筆、布農語666筆、太 五、有關原民師資不足的問題,依《原住民 魯閣語374筆、魯凱語240筆、賽德克 族教育法》(下稱原教法)第 3 條規定, 語232筆、卑南語162筆;其餘鄒語、 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教育部規劃辦 賽夏語、雅美語、邵語、噶瑪蘭語、 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本會規劃辦 撒奇萊雅語、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 理,並會同教育主管機關為之。針對「原 富語等語別皆不到百筆,顯示部分族 住民族師資比率不足」部分,屬教育部 群的族語師資仍不足。 權責,惟本會將積極配合教育部辦理原 為了培育原住民族各類人才、保存瀕 住民師資相關措施,以解決原住民師資 危語言,營造良好之原民學習環境, 面臨之各項問題,如:每年本會皆會配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 合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 員會與教育部針對原民師資不足的 國教署)召開「直轄市、縣(市)政府 問題,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向 轄屬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情形研商會議」,針對協調各地方政府以 後,始得動支。 專組方式甄選、鼓勵地方政府持續提報 表一、原住民族教師占全國教師人數 原住民籍公費師資生名額、修正相關法 23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比率情形表 令優先介聘原住民教師至原住民重點學 年 全國教師 全國原住民 全國原住民族 校及透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度 (單位:人) 族教師 教師占全國教留任原住民教師等相關因應策略進行討 (單位:人) 師人數比率 論,並透過前開定期召開之會議與各地 110 300,585 2,903 0.966% 111 301,784 2,984 0.989%方政府討論聘任原住民教師所面臨相關 實務現況及問題。 5.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另原教法第 34 條規定「聘任具原住民身 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 分之教師比率」 ,經查部分原住民重點學 8,500萬6千元,其中「原住民族教育 校因聘用不到原住民教師,而改聘代理 協調與發展經費」編列22億5,432萬4 老師,針對原住民師資招聘不足部分, 千元,係包含辦理民族教育、建構原 本會積極配合教育部精進原住民族師資 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國家語言 培育及聘用事宜。 整體方案等。 六、有關本會與教育部針對實驗學校原住民 經查,112年全國各級原住民實驗學 學生升學銜接困境之作為,依原教法分 校數目共有40校,其中小學階段有34 工規定,學制銜接事宜主責單位仍為教 校,中學階段僅有6校(大同國中、 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然兩部會 尖石國中、和平國中、阿里山國中 目前已透過下列作為提供學校相關支 小、巴楠花部落中小學、蘭嶼高中), 持: 111年為38校、110年為36校,雖然學 (一)學習資源的挹注: 校數量整體有遞增之趨勢,班級數也 1.教育部已建立輔導機制,成立 5 區協 由110年度之252班增加為260班,惟 作中心,由大學專業團隊協助實驗學 中學之班級數僅成長1班,校數近3年 校規劃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之課程。 則是皆無變動,恐造成原民教育產生 2.辦理實作與經驗分享工作坊,協助有 斷層。 意願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規劃其課 為了使學童接受連續性且完善之原 程,進一步擬定實驗計畫並通過核定。 民教育,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原 3.協助落實實驗計畫外,亦建構各校發 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針對如何銜 展課程模組、自編教材及教師專業支 接中小學之原民教育,進行檢討並提 持,並整合原住民族課程回饋機制, 出相關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確保課程品質。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人力資源協助:除本會補助要點提供 1 6.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 名編制外的原住民族教育教師(文化 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 指導員),協助實驗學校辦理民族教育 8,500萬6千元,其中「原住民族教育 事務外,教育部協作中心亦設置 1 名 協調與發展經費-設置族語推動人 專案助理,協助輔導實驗學校發展所 員」編列1億0,200萬元,包括對直轄 需課程設計及教材教案之編撰。 市政府之補助3,200萬元,對各縣市 (三)經費資源挹注:依本會《辦理學校型 政府之補助7,000萬元,較112年度預 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補助要點》第 7 算增加290萬元。 點規定,學校於「籌備階段」每校每 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5條, 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 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 整; 「實驗階段」每校每年最高補助 150 法,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設 萬元整。每校班級超過 6 班者,每增 23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下稱語推 加 1 班,得另增加補助 25 萬元整,前 人員)。經查,全台22個市縣實際補 2 者補助總額每校最高 300 萬元整。 助經費 及進 用人數 , 自 109年 度之 另目前教育部、本會及地方政府協助實 8,163萬4千元、115人,減為111年度 驗學校 12 年一貫之規劃,說明如下: 之7,976萬7千元、114人,109至111 (一)教育部已配合修訂之原教法訂定《公立 年度語 推人 員應設 置 人數均 為 15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 人,惟實際進用人數短缺34人至38 民族實驗教育辦法》,協調地方政府擇 人。復112年至8月止實際進用人數 定或輔導若干縣內國中小及高中,分區 116人,與該年度應設置人數仍短缺 設置國中小及高中階段原住民族實驗 36人,且嘉義市仍無進用語推人員。 班,就近提供各族群所需之民族實驗教 為了避免原住民族語言流失,提升族 育。 語復振成效,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二)修訂實驗計畫書,將原實驗階段增設國 俟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培育及招募 中階段,經主管機關同意改制為國中 語推人員之方案,進行檢討,向立法 小,以銜接學制。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三)地方政府就實驗小學之區域內國中配 動支。 合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 7.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教育推 育」,以銜接國小實驗教育。 展」編列26億8,500萬6千元,查原住 (四)請地方政府持續規劃各實驗學校學生 民族委員會之組織性質,應屬於中央 升學銜接,並由各區協作中心協助調查 原住民族政策統合機關,故與教育部 區域內各校辦理實驗學校或實驗班級 及其所屬之國教署辦理各項原住民 之意願以進行輔導。 族教育與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合先敘 (五)本會也將透過「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明。 知 識 體 系 中 長 程 計 畫 ( 110 年 -114 又查有關原住民族教育與原住民族 年)」 ,逐步地透過不同管道盤點及徵集 實驗教育之實際成果難以有效之呈 各族群相關知識素材,提供各地區學校 現,僅能以設立相關機關(構)數之 開發民族教育課程所用,並保存各族群 量化分析,未能呈現受教原住民學生 各區域在地知識文化的特殊性,俾利實 學習成果之質化分析,是否確能幫助 驗學校於不同學習階段所需的知識內 原住民族學生,難以有效判斷與區 涵及架構。 分。 七、有關培育及招募語推人員,原住民族語 有鑑於此,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 言推廣人員需取得族語認證高級以上合 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於3個月內,共 格證書,惟因部分地區難以招募在地族 同追蹤學生後續一般教育與原住民 語人才,且部分語言別面臨瀕危滅絕的 教育之學習成效與成果,俾利判斷原 困境,更難以培養族語專業人才,爰尚 住民族教育機制之整體效益與一般 未完成足額族語推廣人員進用。 教育間後續接軌之可行性。請原住民 目前未完成足額族語推廣人員進用之縣 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向立法院內政 市共計 15 個地方政府,全國不足進用總 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計 18 人。 支。 為能先行滿足各縣市推動族語推廣工作 8.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教育推 之需求,同意經公告三次以上無合格人 展」編列26億8,500萬6千元,查原住 員應徵或公告甄選族語別無合格人員 23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族委員會之組織性質,應屬於中央 者,得專案報請本會同意進用具族語教 原住民族政策統合機關,故與教育部 學能力之人員。 及其所屬之國教署辦理各項原住民 前開人員應於到職後 2 年內取得「原住 族教育與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合先敘 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 明。 證書,以維持原住民族語言推廣整體效 又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 能。 定:「國民小學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 八、有關追蹤學生後續一般教育與原住民教 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 育之學習成效與成果,原住民族實驗學 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 校自 105 學年度推動迄今(112 學年度), 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 已補助 11 族 40 校,提供原住民學生學 之比率……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教 習以原住民族文化為主體之課程教學內 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 涵,自 105 學年度起即推行實驗教育者 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 僅有 5 校(達 8 年),其餘學校推行 1 至 教師員額百分之五……」依上開規 7 年不等,民族實驗教育的推動成果尚需 定,若無相關背景數據,如:目前原 時間累積方能有顯著成效,原住民族實 住民族老師各級或各科別之人數、要 驗學校係依教育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符合本條例應補之原住民教師人數 實施條例》規定設立及辦理評鑑,作為 等數據資料,將嚴重導致相關法案之 學校續辦實驗教育計畫之參考。 配套修法時,其修法之美意與社會脈 另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規 絡相背離,嚴重損及「憲法」第21條 定,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每 3 年辦理評鑑 1 與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原住民族 次,各地方政府組成 5 人至 7 人之評鑑 受教權與原住民族發展權。 小組辦理評鑑。是以,原住民族實驗學 有鑑於此,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 校教育推動成果,係由教育部主政,透 民族委員會應立即於3個月內與教育 過上開機制定期召開評鑑,檢視實驗學 部共同研議規劃相關數據資料庫,俾 校之推動成效是否符合原規劃之目標, 利從原住民族學生之受教權與原住 惟本會亦會視實際需要彙整各校之評鑑 民族老師之工作權中取得衡平,請原 結果,以瞭解各實驗學校推動民族教育 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向立法院 之成果。 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 九、有關規劃原住民師資數據資料庫,依原 得動支。 教法第 3 條規定,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 9.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教育推 由教育部規劃辦理,爰針對「聘任與培 展」編列26億8,500萬6千元,查原住 育具原住民身分教師」部分,屬一般教 民族委員會之組織性質,應屬於中央 育,為教育部權責範疇,本會亦將持續 原住民族政策統合機關,故與教育部 配合教育部辦理原住民師資相關措施, 及其所屬之國教署辦理各項原住民 以解決原住民師資面臨之各項問題,如 族教育與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合先敘 每年本會皆會配合參與國教署召開「直 明。 轄市、縣(市)政府轄屬原住民重點學 又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2條 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情形研商會議」 。另 第2項規定:「前項原住民族語老師 針對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數據資料庫,基 資格及聘用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 於原住民族師資聘任為教育部之權責, 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依上開 建請由教育部通盤考量評估,本會亦會 23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原住民族族語老師專職化之制 配合教育部之實際需求共同研議評估, 度,乃是以教授學子原住民族語言為 以從各面向措施逐步達成原教法明定原 主要目的。因此,為鼓勵原住民族族 住民教師之法定比率,達到原住民族學 語老師精進其教學知能,應以獎勵加 生之受教權與原住民族老師之工作權中 強族語能力相關技能為主,俾利有效 取得衡平。 提升整體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水平。 十、有關族語老師建議相關薪資待遇事項, 綜上,原住民族教育乃是原住民族委 本會與教育部分別於 110 年 2 月 23 日、 員會與教育部共同之職責,惟目前薪 6 月 4 日、8 月 18 日召開會議研商。 資加給制度並非以為依據。請原住民 有關薪資加給制度,教育部業於 109 年 1 族委員會確實檢討並與相關部會研 月 20 日以臺教授國字第 1080152073 號 議相關配套並併同相關專家學者與 函釋,比照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民眾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辦聽 條規定,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於在職期 證,儘速規劃相關配套方案。爰凍結 間取得較高學歷,得申請改依新學歷同 該項預算,俟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級別標準支薪,經主聘學校認定後,自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申請之日生效,並辦理契約變更事宜。 後,始得動支。 十一、有關各族發祥地認定與權責機關共同 10.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教育推 維護機制,本會自 106 年度起補助地 展 - 原 住 民族 文 化 維護 與 發 展 經 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 費」編列4億3,068萬2千元,查原住 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評估計畫,藉由 民族文化保存推廣計畫其目的包含 獎勵地方政府措施,鼓勵地方政府提 「凝聚族群文化意識,營造民族文 報轄內潛在文化資產進行調查研究, 化環境」及「推動族群文史研究, 提升地方政府提報指定登錄原住民族 構築原住民族史觀」,其立意良善, 文化資產數量,透過多方面資源挹注 合先敘明。 加速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 又查原住民族各族發祥地多數有聖 累計至 112 年已核定補助 11 縣市 66 山之傳說,如:阿美族的吉拉雅山、 項計畫,將積極會同文化部參與原住 排灣族的大武山、泰雅族的大霸尖 民族文化資產相關審議、諮商、認定 山、魯凱族的大武山等,皆是構築 會議。 原住民族史觀與凝聚族群文化意識 的重要關鍵據點。 綜上,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應 將前開聖山研議納入文化資產或妥 為規劃為當地民族文化環境,並與 地方政府或當地原住民族共同合 作。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原住民族 委員會研議前開各族發祥地認定與 權責機關共同維護機制,並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進度書面報 告後,始得動支。 (五)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 截至 113 年 6 月底止,本會「宜居部落建設 23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萬7 計畫」已完成 285 個部落藍圖規劃,佔原住 千元,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安居作業等業 民族部落總數之 38%,並完成 2,193 公頃部落 務。經查,「宜居部落建設計畫」(111 防減災及環境品質改善受益面積,將依決議 至114年)係透過整體性環境盤查、強 事項全面盤點原住民族地區部落需求,加速 化部落參與、結合部落傳統智慧,審視 推動各項工作,以完善原住民族部落整體宜 原鄉內居住生活環境問題、防(減)災 居建設。 應變措施及生活環境品質,規劃部落永 續建設藍圖,強化防(減)災機能,並 整體性完成部落文化及地景營造,以提 升部落居住品質。鑑於原住民族部落面 臨氣候變遷造成之環境風險顯著提升, 衝擊部落安全及居住環境品質,為確保 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居住環境安全,爰要 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全面盤點原住民族 地區部落居住及其品質需求,加速推動 各項工作,以完善原住民族部落整體宜 居建設。 (六)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 一、本會不定期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 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萬7 路改善計畫」政策宣導、計畫審查、技 千元,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 術輔導、進度與品質管控、執行成果彙 計畫等業務。經查,「原住民族部落特 整與交流、政策發展與研考等管理作 色道路改善計畫(111至114年)」係補 業;並透過定期召開之推動會報督導縣 助各地方政府改善原住民族地區特色 市政府施工進度,以利提升完工率。 道路,通暢部落產業交通命脈,達到提 二、本會不定期召開公共工程教育訓練,協 升原鄉道路品質、促進經濟產業發展的 助縣市瞭解各項計畫的政策及審查機 目的。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全面盤 制,並透過定期召開之推動會報與辦理 點原住民族地區關於道路交通的需 工程施工查核,督導縣市政府施工進度 求,且應注意部分原鄉道路位處偏遠且 及品質。 地形、氣候條件不佳,且物價持續上漲 而影響廠商投標意願,致使工程多次流 標、執行延誤,所產生完工率偏低等問 題。 (七) 「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 囿於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 畫」確實協助缺牙長者甚多,惟目前計 實施計畫(110~113 年)將於 113 年屆期,本 畫內容,中低收原住民長者無法適用, 會業於 113 年 5 月 29 日以原民社字第 導致中低收原住民長者無法申請該計 1130028152 號函請衛生福利部增列「固定式 畫「固定式」假牙補助項目。爰此,要 假牙」為補助樣態,以保障中低收原住民族 求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應修正「補 長者權益。 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 增加中低收原住民長者可申請此計畫 「固定式」假牙補助項目,造福經濟弱 23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勢原住民長者。 (八) 文化健康站為原住民長照主力,需仰賴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6 月 13 日以原民社字第 照顧服務員細心照顧長者,而照顧服務 113003115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員薪資待遇於108年調整至每月3萬3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之後,至今沒有再調整過。爰此, 二、依據本會「113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 考量薪資應隨物價波動適度調整,要求 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補助項目與標 文化健康站照顧服務員薪資調整,不得 準中工作人員服務費,訂有調升照服員 低於公務員薪資調整幅度。 薪資級距的標準。 (九) 自早期的盧靜子、木炭兄弟、萬沙浪、 本案需系統性進行調查、訪談、收錄影音資 胡德夫……,至近年走紅的張惠妹、紀 料,並需取得相關音樂版權授權,爰本會規 曉君、王宏恩、桑布依、Alin、阿爆…… 劃納入 115 年至 118 年中長程計畫重點工作 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手,除此之 項目,以落實推動。 外,還有創作大師李泰祥,都是相當優 秀的原住民音樂人,也在原住民音樂近 代史上扮演著重要角色,有關原住民族 於近代音樂藝術的表現,原住民族委員 會有責任協助完整紀錄。爰此,要求原 住民族委員會,應針對近代原住民音樂 人才其流行歌曲、音樂、原住民歌 謠……等現代與古典作品,進行學術領 域探討紀錄,並針對歌手、表演者及創 作者……等,記錄其音樂領域發展歷 程、得獎事蹟與作品等人物故事,以文 本及數位典藏模式記錄原住民音樂人 才近代史。 (十)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3條規定:「政 一、為穩定推動南島民族論壇各項工作,本 府應積極促進原住民族與國際原住民 會依據行政院所核定之「南島民族論壇 族及少數民族在經濟、社會、政治、文 六年計畫(109 年至 114 年)」 ,主要策略 化、宗教、學術及生態環境等事項之交 領域包括語言文化、區域產業發展、學 流與合作」。回顧歷史,在臺灣原住民 術與政策研究、人力資源發展以及基礎 運動的發展歷程中,臺灣原住民族相當 型會務建構等,並且依據章程規定,每 程度的與國際接軌,並積極與國際進行 年召開執行委員會,與各國代表共同檢 交流,惟臺灣特殊的國際地位使原住民 視過去執行成果,並研商未來工作計畫。 族 在 國 際 間 的 交 流 上 遭 受 偌 大 的 阻 二、本論壇目前計有 15 個會員及 1 個觀察 礙。另一方面,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 員,此外太平洋區域諸多國家包括美 臺灣原住民族如何以自身歷史與文化 國、加拿大及澳洲等,亦積極參與相關 特質為基礎,突破外交困境並達到國際 合作計畫。本論壇今(113)年度執行重點 交流的最大效益,有賴整體政策縝密規 成果如次: 劃。 (一)2 月完成出版 2 本以南島區域國家為主 近年來原住民族委員會於原住民族國 題之專書,包括《鳥行之徑:毛利及其 際交流相關工作皆能持續推動進行。此 玻里尼西亞祖先的壯闊航程》、《穿越當 24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外,原住民社會與相關非營利組織亦積 代與過去的傳統太平洋領袖》 。透過翻譯 極致力於世界南島語族國家的接觸,努 出版太平洋地區國家當代文化、歷史與 力開拓台灣與南島的國際關係與文化 社會現況之重要書籍,以增進華語讀者 交流,並試圖跨越與連結更多國際社會 對於南島民族之認識。 的多元文化脈絡。惟近年受疫情影響, (二)4 月於高雄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執行委員 臺灣與南島民族會員國交流往來人次 會議,與各會員共同落實南島區域合作 減少,為彰顯南島民族語言之主體性, 發展之目標,計有 15 個國家地區指派高 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加速民間往來並 階政要出席,並通過北馬里安納群島邦 促進與各會員國交流活動,俾以擴大南 成為論壇第 16 個正式成員,並將延續推 島民族間語言與文化交流之目標。 動南島民族論壇第二期中長程計畫(115 年至 120 年) ,以奠定台灣在南島區域發 展之重要地位。 (三)6 月組團參加第 13 屆太平洋藝術節,與 太平洋地區 27 個國家地區齊聚夏威夷, 分享南島語族寶貴的文化藝術,並進行 多邊交流。 三、為持續推動南島區域原住民族國際事務 之發展,本會將在南島民族論壇架構 下,賡續落實南島民族論壇各項工作計 畫: (一)113 年 底 前 辦 理 「 Taiwan PASIWALI Festival」國際音樂節,邀請本論壇會 員及觀察員推派展演團體來臺演出,持 續透過音樂進行文化交流,用南島語族 珍貴的樂舞文化,擴大與世界各國原住 民族間的交流。 (二)規劃透過系統性的研究,將南島區域針 對氣候變遷的政策制度、倡議行動及治 理模式梳理後,做為臺灣未來推動氣候 變遷政策及環境治理參考,並以此研究 為基礎,做為未來南島民族論壇交流之 依據。 (三)預計赴帛琉參與全國婦女大會,以實地 觀摩及分享相關南島民族女性議題。 (十一)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8 日以原民建字第 共建設業務」新增編列「原住民族族群 113001065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113至116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年),並於112年10月23日奉行政院同 二、本會已於 113 年 2 月 23 日至嘉義市政府 意辦理,包含建置都市原住民族公共服 民政處主動輔導「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 務空間、營造文化傳承場域及推動輔導 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並透過簡報說 機制等。 明計畫內容,會議結束後,與嘉義市政 24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辦理強化都市 府建立聯繫窗口,嘉義市政府表示將依 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提供都市地區 據計畫內容盤點相關需求,並與在地原 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所需場域,及建立都 住民族團體妥善溝通後,再向原住民族 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永續新家園,預計 委員會申請經費需求。 興建或整建9處都市地區原住民族公共 服務空間,及17處原住民族文化祭典場 域,並以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之地區為實 施範圍。 嘉義市原住民人口逾1,200人,應積極 保存嘉義市原住民文化資源,爰此,請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動輔導嘉義市申請 「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 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原住民族長久受到殖民歷史與經驗之 行政院於 113 年 1 月 3 日、4 月 12 日由羅政 影響,以致有許多嘲諷且具有歧視性名 務委員秉成、林政務委員萬億共同召開「研 詞被用於稱呼原住民族民眾,近年更是 商反歧視法政策及立法方向會議」 ,邀集相關 發生許多案例,如台中一中「烯環鈉事 機關(單位)研議確認反歧視法政策方向, 件」、台灣大學「火冒4.05丈事件」皆 並由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多次徵詢憲 因歧視言論引發社會討論。 法、國際公法、行政法、民法、保險法、勞 然,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辦理補 動法、原住民、新住民、性別、兒少、身心 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傳統競技 障礙、宗教等領域專家學者意見,業擬具反 及體育活動,惟據媒體揭露,2023第8 歧視法草案,並於 113 年 5 月 2 日辦理草案 屆全國原住民族排灣族、魯凱族運動會 預告程序,本會將配合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 暨產業推廣活動實施計畫案,該計畫案 義處推動反歧視法立法作業。 公文計畫緣由第二項「積極導正原住民 族現有之不良嗜好」,用詞不當引發族 群關係矛盾,徒增社會紛擾,亦有失對 於原住民族之尊重。 為落實世界人權宣言(UDHR)將平等和 免於歧視作為基本人權,且避免族群歧 視及引發族群對立,爰請原住民族委員 會強化相關管考。 (十三) )1960年台灣大學醫學院解剖學科教授 一、本會於 1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0 以「體質人類學研究」名義,前往花蓮 月 20 日,積極召開 5 次相關單位研商協 布農族馬遠部落帶回64具族人遺骨, 調會議,以第三方角色釐清部落需求及 2012年「台大校友會刊」刊登此事件, 研商補償方式。 後引發社會關注,2017年馬遠部落族人 二、另為解決族人陳情訴求及本案推動事 組成自救會北上到台灣大學醫學院觀 項,本會谷縱副主委於 112 年 12 月 13 看遺骨,並向台大提出訴求盼望台大按 日親赴花蓮縣馬遠部落,並於 113 年 6 布農族禮俗及信仰迎回遺骨並致歉。 月 25 日接待部落族人,討論本案可先請 24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台大醫學院聲稱當年進行遺骨挖掘,爰 臺大返還遺骨,其他如設置永續基金會 經村長及村民大會同意後,方才進行挖 等推動事項得併同協商討論;因部落族 掘。然據監察院2018年調查報告指出, 人就目前尚未達成共識,俟取得部落共 馬遠部落耆老回憶,當年「傳聞挖掘遺 識後立即邀集教育部及臺大召開研商並 骨係為製成味素,因當時正值戒嚴時 訂定推動期程。 期,即使挖掘遺骨嚴重觸犯布農族傳統 禁忌,部落族人迫於形勢而不敢違 抗」,且據史料記載在當時馬遠部落爆 發疫情(瘧疾、肺結核等等)之時空背 景下,台大醫學院以清理環境衛生為由 取走遺骨,基本沒有文件考究茲以證明 部落族人同意台大醫學院之行為。 2020年開始,行政院、教育部、原住民 族委員會成立跨部會溝通協調平台,但 因為雙方沒有共識而停滯。112年11月 初愛丁堡大學正式歸還牡丹社事件戰 場上的族人遺骨,馬遠部落族人聞言後 決定再次北上陳情,然族人陳情被台灣 大學拒之門外,後台灣大學發布之新聞 稿內文足以影響社會觀感及輿論,致馬 遠部落族人備受社會非議,造成台灣社 會族群對立。 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協助馬遠部 落族人與教育部及台灣大學協商歸還 程序及相關事項、積極考究當年案件之 真相,讓馬遠部落遺骨儘早回歸故土, 避免族群對立愈發嚴重。 (十四) 我國為彰顯多元族群之特色與平等理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2 月 27 日以原民綜字第 念,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訂 113000844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民俗節日,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依據該實施辦法,原住民族可於該時祭 二、內政部於 99 年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 儀放假日期間擇1日放假。 施辦法第 4 條第 6 款之規定, 「原住民族 另,為鼓勵與保障原住民族之權益,各 歲時祭儀」放假一日,放假日期由本會 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雇主應 參酌各族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公告,並刊 予以放假且工資照給,並且申請無須出 登政府公報。為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 示任何參與活動之證明,若資方不予給 曆表新增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 薪或不給假,可處2萬元以上100元萬以 本會前於 106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偕 下罰鍰,並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 同內政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商 然經查,現仍多有公司、學校等單位甚 「政府年度辦公日曆表及『公務人員週 是原住民族當事人未悉此政策,徒增紛 休二日實施辦法』新增原住民族歲時祭 擾更有損人民權益。爰此,請原住民族 儀放假日」一案,考量原住民族歲時祭 24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持續積極宣傳原住民族歲時祭 儀放假日係採特定「日期」放假及特定 儀政策,並會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期間」擇 1 日放假併行,與其他國定 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加註各 假日僅有固定日期不同,且囿於日曆表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時程,加以促進政策 版面有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 107 之宣傳觸及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 年起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標註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之依據及查 詢放假日期之網址資訊」 ,同步於機關網 站公開登載本會歲時祭儀放假日網頁之 連結。為提升歲時祭儀政策宣傳效益, 本會持續將各族歲時祭儀放假日刊登於 政府公報、公開登載於本會網站、印製 歲時祭儀桌曆及製作相關宣傳影片,強 化歲時祭儀政策之觸及性。 (十五) 按原住民族委員會近年補助地方政府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教字第 設置原住民族語推人員情形,22縣市實 1130014387 號函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際補助經費及進用人數,自109年度之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8,163萬4千元、115人,減為111年度之 二、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需取得族語認證 7,976萬7千元、114人,109至111年度 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惟因部分地區難以 語推人員應設置人數均為152人,惟實 招募在地族語人才,且部分語言別面臨 際進用人數短缺34人至38人。復112年 瀕危滅絕的困境,更難以培養族語專業 至8月止實際進用人數為11人,該年度 人才,爰尚未完成足額族語推廣人員進 應設置人數仍短缺36人,其中臺南市、 用。 新竹市、雲林縣、嘉義市、澎湖縣及連 三、本會刻正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 江縣等6市縣均無進用語推人員。 心開辦中高級及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回復立法院預算 語學習班及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 中心之說明,語推人員須具備原住民族 將請各語言學習中心主動強化開課訊息 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證書,然獲 公開周知事宜,並鼓勵族人踴躍報名修 此證書者多為長者,且已有工作,因此 習。 招募不易。 四、本會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 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持續積極培養 推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年輕族群之族語專業人才,並規劃相關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妥適政策,吸引現有通過認證測驗高級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投 以上之人員投入語推業務。另,現有眾 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多已通過初級、中級、中高級認證測驗 五、本會已盤點「原住民族語言人才資料庫」 之人員,應研議相關政策鼓勵其持續參 扣除已有穩定工作(含族語老師)者,將人 與下一階級之認證,加以擴充語推人員 才名單提供予各地方政府,並請轄內「就 數量,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6個月內, 業服務員」主動進行媒合,俾甄選出最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適任的人員,並將媒合成果納入就業服 務員年度績效。 六、賡續刊登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缺資 24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訊於本會原 JOB 人力網。 七、透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傳達語推 人員職缺資訊於臉書粉絲專頁或社群平 臺。 (十六) 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 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要求相關 決所示,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 機關於判決宣示起 3 年內(114 年 10 月 27 特別法,就本判決主文第1項所稱同屬 日前) ,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專法,來 南島語系民族之其他臺灣原住民族之 保障平埔族群的身分認同權。本會依據上開 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 判決要求之期限,規劃於 113 年 9 月底前將 程序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而民族文 法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並配合行政院審 化特徵存續,成員維持族群認同,有客 查期程,盼於 113 年 11 月底前通過院會後函 觀歷史紀錄可稽,以及依其民族意願申 送立法院審議。 請認定民族別等認定要件。為回應憲判 所要求之期限,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 會,應針對上開判字所要求事項,啟動 研析作業,並儘速陳報行政院並送至立 法院審查,完成相關法制作業。 (十七) 參照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4 本會將研議建構由民族內部認定是否為該族 號判決理由書內容,原住民身分取得所 成員之機制。 需具之認同表徵,宜尊重各自所屬原住 民族之自主決定。惟多數肯認在血緣、 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傳統名制的認定 審查上,支持由民族內部共同參與,至 於各族由誰來決定內部成員,以及如何 進行身分認定仍意見分歧。 為具體回應上開111年憲判字第4號判 決所提立法期待,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加 強與各原民部落溝通,具體建構出符合 各該族成員身分認定機制的規範,在維 持身分法安定性之前提下,尊重各法定 民族。 (十八) 查行政院於110年10月27日核定111年 113 年度軍公教員工自 1 月份調薪 4%,爰本 度軍公教員工調薪4%,原住民族委員會 會業比照將 11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 於111年5月26日公告修正111年度原住 計畫僱用人員薪資調漲約 4%,調整後每月薪 民族土地規劃與管理經營實施計畫- 資為 3 萬 1,500 元(原為 3 萬 160 元) ,並於 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內原住民 112 年 12 月 26 日以原民土字第 1120064344 保留地地政業務管理臨時人員(土登人 號函送核定計畫予地方政府。 員)及原住民保留地地政業務專案行政 人員,其薪資比照111年度軍公教員工 調薪4%;然112年6月1日行政院再次核 24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定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4%,立法委 員鄭天財Sra Kacaw國會辦公室於112 年6月13日函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配合 調高薪資,然原住民族委員會對於相關 土登人員薪資迄今並未配合同步調 整,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113年 度土登人員薪資應配合軍公教員工調 薪4%,以符合行政薪資一致性。 (十九) 查行政院於110年10月27日核定111年 一、有關金融輔導員(下稱金輔員)員額共為 度軍公教員工調薪4%,且112年6月1日 40 名,分為北北基、宜花、桃竹、苗中 行政院再次核定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 投彰、雲嘉南、高屏、台東等 7 區服務 薪4%,然對於原住民族金融輔導員計畫 駐點。 所 聘 僱 之 金 融 輔 導 員 卻 未 能 同 步 調 二、本會重視金輔員的勞動權益保障,故現 整,現行全國約有40名金融輔導員其權 行金輔員分為 10 個薪資級別(3 萬 2,202 益因此受有影響,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元至 4 萬 1,515 元),倘與 113 年度基本 Kacaw國會辦公室於112年6月13日函請 工資 2 萬 7,470 元相比,亦高出 4,732 元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配合調高薪資,然原 (17.23%)。 住民族委員會對於相關金融輔導人員 三、為鼓勵金輔員取得金融相關專業證/執 薪資迄今並未配合同步調整,爰要求原 照,實質提升專業素養並建立團隊服 住民族委員會針對113年度金融輔導員 務,提供整合性與即時性之服務,以落 薪資應配合軍公教員工調薪4%,以符合 實金融輔導陪伴機制,故於 111 年度起 行政薪資一致性。 增設取得相關業務工作之專業證/執照 4 張(至多 10 張),自金輔員任職當月起 (或核發證/執照當次起)每月另加給 1,000 元至 4,000 元。 四、為持續有效降低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各項貸款逾放比,自 111 年 7 月起增設 降低逾放比績效獎金。111 年共核發 20 萬元,112 年共核發 19 萬 9,500 元。 五、另為配合本會語言發展相關政策,自 111 年 12 月起增設族語認證加給制度,最高 每月另加給 3,000 元。 六、前開薪資、證照加給、績效獎金外,尚 有年終獎金及督導加給(擔任督導者), 故現行金輔員薪資待遇尚與其工作量相 稱,且皆有達到 113 年勞工基本月薪以 上標準。本會未來仍將適時依實際需要 滾動調整其待遇。 (二十) 查行政院於110年10月2日核定111年度 一、本會業於113年6月13 日以原民社字第 軍公教員工調薪4%,且112年6月1日行 1130031151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政院再次核定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24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4%,然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照顧服務 二、依據本會「113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 員,理應基於薪資一致性,應同步調 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補助項目與標 整,且立法委員鄭天財SraKacaw國會辦 準中工作人員服務費,訂有調升照服員 公室於112年6月13日函請原住民族委 薪資級距的標準。 員會應配合調高薪資,然原住民族委員 會對於相關上開人員薪資並未配合同 步調整,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上 開人員113年度起薪資應配合軍公教員 工調薪4%,以符合行政薪資一致性。 (二十一) 根 據 歷 年 原 住 民 族 就 業 狀 況 調 查 報 一、本 會 業 於 113 年 3 月 7 日 以 原 民 社 字 第 告,108年原住民族平均勞動力人口有 1130010834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27萬0,097人,之後平均每年增加4,166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人,到111年原住民族勞動人口為28萬 二、本會與勞動部共同提供原住民族就業媒 2,597人,較108年增加1萬2,500人,增 合相關服務,並輔以獎助津貼措施,吸 加幅度為5%。 引企業主開設職缺進用原住民族人,同 111年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的主要行業 時針對工作技能不足者,規劃辦理各類 以「營建工程業」(16.11%),其次依 職業訓練,培育原住民族人具備專業技 序為製造業的15.10%、住宿及餐飲業 能,加強考取專業證照,期創造長期穩 10.20%;原住民族從事營建業的比率高 定就業機會,增加工作所得,共同強化 於全體民眾7.97%。 原住民族就業競爭力。 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營建工程業之工 作場所僱用外籍勞工108年44.24%表示 有影響,109年40.36%、110年35.05%, 到111年42.75%,其中影響最大的係部 分工作被取代的有33.18%,工資下降占 18.35%,無法調薪占9.34%,顯示外籍 勞工影響原住民族從事營建工程類甚 巨。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2條為保障國民 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 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 發展及社會安定。勞動部22年前便以聘 僱外籍勞工影響原住民就業,禁止一般 營建工程類引進外籍勞工。惟大缺工的 浪潮來襲之下,112年3月6日勞動部跨 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5次會 議討論通過,同意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 總數1萬5,000名;另112年5月4日就業 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06次會議同意補助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改制前營建署)專 案行政人員5名辦理審核營造業雇主申 24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請外籍勞工之前期審查與行政相關業 務,自112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所需經費計921萬8,867元。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協助營建工程業原 住民勞工提升職能,請原住民族委員會 會同勞動部評估引進營建業外籍勞工 對從事營建業原住民勞工衝擊並計劃 提升營建業原住民勞工職能等政策工 具後,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二十二)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 一、本會透過出版各類原住民族專書推廣全 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萬4 民原教、執行「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 千元,辦理綜合規劃原住民族政策、制 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跨部會與教育 度、法規,執行都市原住民族發展方案 部及客委會等合作推展族群主流化措施 等業務。經查,消弭族群歧視,促進族 以提升國人文化敏感度並打造多元文化 群平等進而永續共榮,為各國族群發展 城市。 重要方向。「族群影響評估」是1項族 二、為推動本會族群主流化各項政策措施, 群主流化政策工具,能夠促使行政機關 本會與客家委員會合作「族群影響評估 檢視相關預算或法案是否具有潛在歧 政策研究」 ,發展族群主流化政策工具之 視,或是否能促進平等,推動共榮,進 應用,刻正規劃製作《族群影響評估手 一步促使族群間能夠進行常態性的對 冊》及《族群主流化政策工具教材》 ,內 話。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原住民族族 容包含族群主流化介紹、政策工具、族 群影響評估表及操作手冊,積極落實族 群影響評估基本概念與適用範圍、實施 群主流化。 步驟、案例示範等,藉此引導機關承辦 人員推展法案及政策時,納入對族群發 展之影響評估,俟結案後再送立法院內 政委員會。 (二十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綜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1 日以原民建字第 合規劃發展-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 113001041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編列1,604萬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及第23 二、本會自 107 年起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 條明確指出國家應保障扶助原住民族 理利用條例草案立法作業,共歷經 44 次 經濟土地並促進其發展、承認及尊重原 會議(22 次內部會議、6 次機關研商、4 住民族土地權利,且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次專家學者、1 次人民團體、2 次行政院 權利已蔚為國際潮流,如加拿大、紐西 會議、9 次立法院會議),並至相關部會 蘭、澳洲等國家已承認原住民族之土地 進行說明,立法院審議期間亦積極拜會 權利或已通過相關法案,解決回復其原 各立法委員進行溝通協調,另針對「臺 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問題。 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台灣山地鄉 現行「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 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等人民團體之陳 案」已送至立法院審議,原住民族委員 情意見,除以公文正式回應,亦召開 2 會應加強與各公私領域單位協調,以求 次專案會議進行溝通協調在案。本法案 24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完善立法。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個月 業已與各公私領域單位進行協調。(土管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 處) 報告。 (二十四) 台 灣 為 原 住 民 族 經 濟 貿 易 合 作 協 議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7 月 16 日以原民經字第 (IPETCA)創始成員。從111年經歷了1 113003557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年多的籌備,這4個國家已於112年11月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召開了第1次的夥伴關係理事會,會中 二、前言: 我方代表提了3個優先合作項目,包括 (一)世界首創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原住民 1.推動永續旅遊合作,帶動我方原住民 族 經 濟 貿 易 合 作 協 議 Indigenous 族經濟產業。2.建立官方對官方及民間 Peoples Economic and Trade 對民間的經貿窗口。3.氣候變遷公正轉 Cooperation Arrangement, IPETCA」已 型及碳匯。 於 2022 年 3 月 29 日正式生效,臺灣與 惟文創產業和再生能源產業也是台灣 紐西蘭、澳洲、加拿大為此項協議的創 原住民族的潛力產業項目,應列入 始成員。 IPETCA優先合作項目。以再生能源產業 (二)本協議是由紐西蘭於 110 年主辦 APEC 期 來說,整個紐西蘭有9個地熱發電區, 間所倡議,邀請重視原住民族經濟賦權 而紐西蘭的毛利人有非常豐富的經 的經濟體加入,推動以原住民族觀點推 驗,有3個是由毛利人所共同持有管理 動國內、國際與區域性的經濟活動。 的,毛利人有豐富的產業經驗。 (三)本會自 110 年 4 月起與紐、澳、加代表 臺灣地熱潛能資源,有40.6%位於原住 歷經數月討論,並於同年完成協議文 民傳統領域,因此,台灣能否順利發展 本;111 年籌組臨時組織研議職權範圍及 地熱,其實與原住民族人的溝通、合作 組織架構,最終於 112 年 10 月 24 日完 至關重要,台灣應該透過原民經貿協議 成夥伴關係理會職權範圍之制定。 這個平台,向其他國家取經,比如說, (四)紐西蘭擔任首任主席經濟體(2 年一 我們可以派我們的族人到毛利人的地 任),並於 112 年 11 月 13 日於 APEC 會 熱發電廠就近研究學習,甚至,我們可 議期間在舊金山召開 IPETCA 第 1 次夥伴 以讓雙方的原住民,相互投資,形成策 關係理事會及相關會議,同意一年至少 略聯盟。 召開 3 次夥伴關係理事會,並視需要召 再來,台灣原住民也有多元的語言和文 開工作小組會議。各成員經濟體當時於 化,我們應該要讓原住民文化成為主流 會中分享優先合作事項,我方經與國內 文化,而文創產業是很好的發展途徑。 官方代表、原住民族代表討論後,提出 像是澳洲的國家原住民設計機構NADA 下列 3 項優先合作事項: ( National Aboriginal Design 1.推動永續旅遊合作,帶動我方原住民 Agency),他們運用原住民的傳統智慧 族經濟產業:將部落旅遊視為原住民 和藝術創作與當代的設計進行媒合,開 族經濟核心,透過永續觀光、文化價 發出商品或是作品,NADA提供的服務包 值、低碳交通等策略,實現環境永續、 括藝術家經濟、設計、專案管理,促成 文化保育及經濟效益三贏目標。 藝術家和客戶的合作。因此,希望原住 2.建立官方對官方及民間對民間的經貿 民族委員會透過原民經貿協議與各國 窗口:創造各國分享資源及經驗之平 提出文創產業合作,同時原住民族委員 台,實現經濟共榮,並透過企業建議 會也應該建立類似NADA的平台,媒合藝 與政策交流,讓原住民族企業參與政 24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術家與設計師開發文創作品。請原住民 策制定,落實原住民族觀點之經貿合 族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作。 員會提出我國於IPETCA推動再生能源 3.氣候變遷公正轉型及碳匯:積極參與 產業及文創產業交流合作規劃書面報 碳匯管理,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保 告。 障原住民族參與權及決策權。 三、目前進度: 113 年 2 月起四方陸續召開夥伴關係理 事會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合作工作計 畫,並於 113 年 5 月 2 日第 1 次夥伴關 係理事會完成確認啟動未來 3 年之合作 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1.貿易、環境與永續發展(包含緊急應 變措施) :期透過辦理研討會議、交流 活動,討論原住民族的環境觀點及相 關案例,討論面向涵蓋食品安全和韌 性、永續性旅遊、再生能源發展以及 緊急應變管理等。 2.提升原住民族貿易政策和實踐:為借 鏡各方經濟體在設計、實施和監督貿 易政策方面的經驗,以及了解原住民 族貿易所面臨之挑戰,透過舉辦線上 研討會,探討各方原住民族貿易和投 資政策及計畫,期能制定關注原住民 族利益的政策,確保原住民族從貿易 中獲得應有的利益和機會。 3.連結原住民族企業和企業家:透過舉 辦國際貿易考察團及建立實習就業網 絡,向原住民族企業提供國際貿易新 訊,並促進貿易機會。此外,本項目 亦支持各類包括文創產業在內的原住 民族企業,著重培育原住民族女性企 業家和青年領袖,以擴展市場機會並 增加投資。 四、本會將持續與各參與經濟體研議近 3 年 工作計畫之分工配置,並擬定相關具體 合作活動,創造對話空間,以促進各經 濟體原住民族間之實質經貿合作。期能 推動原住民族經濟的發展,亦加強文化 保存、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實現多贏 目標。 (二十五)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辦理「南島民族 為提升原住民族語言的地位和主體性,本會 25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論壇六年計畫」及相關業務,惟近年因 於今年 4 月辦理南島民族論壇執行委員會議 受疫情影響,以致我國與南島民族會員 並結合「TULU」第 3 屆世界原住民族旅遊高 國交流往來人次減少。鑑於113年南島 峰會,均鼓勵各國代表以母語發言,現場亦 民族論壇暨執行委員會議即將於我國 安排有阿美語、排灣語及泰雅語等同步口 舉辦,為彰顯南島民族語言之主體性, 譯,為此充分展現南島語言話語權與南島語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加速民間往來並促 言的多元特性,以此開啟島嶼之間的對話與 進與各會員國交流活動,俾以擴大。 連結。 (二十六)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第3目「經濟發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5 日以原民經字第 展業務」編列1億6,912萬6千元,辦理 11300079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計畫等業務。其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中,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111至 二、有關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 4 年計畫 4 114年)計畫,計畫總經費12億元,公 項實施策略,本會自 111 年至 112 年執 務預算負擔5億2,000萬元、原住民族綜 行情形 1 節,說明如下: 合發展基金負擔6億8,000萬元,期程4 (一)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年。惟原住民族委員會111至112年度編 1.智庫回饋政策佈署:透過調查並分析 列 2億 3,560萬6 千元、 113年編列1億 解讀原住民族家庭經濟及企業狀況近 2,341萬8千元,已與原規劃分別編列 年變化趨勢,作為未來各項施政計畫 1.22億元、1.25億元及1.356億元不符 擬定的參考依據。112 年 6 月 27 日已 卻未說明原因,且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 完成原住民族企業普查並出版「110 金也未說明辦理是項計畫所需經費為 年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 何?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 2.驅動經濟政策能量:運用「政策行銷」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使政策的受眾能夠知道如何 使用政 策,共辦理 98 場政策說明會(包含企 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聯合說明會 10 場 次,以及會計作業說明會 10 場次、雲 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說明會 11 場次、一 站式服務計畫說明會 30 場次、智慧創 作專用權媒合計畫授權說明會 1 場 次、協助輔導一族一部落辦理組織再 造及文化自主發展工作 32 場次、花東 地區產業座談會 4 場次)。 (二)以金融穩固產業基礎: 1.健全金融支持產業:提供族人經營事 業及小額消費週轉及生產用途所需資 金,本會提供之低利優惠貸款。經統 計 111 年事業貸款核貸案件共 242 件、金額 3 億 9,299 萬 8,000 元;112 年事業貸款核貸案件共 291 件、金額 5 億 881 萬 6,000 元。 2.強化金融服務效能:提供及時金融服 務,全國各區金融輔導員,作為金融 25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機構與族人間溝通的橋樑,協助並解 決族人財務之問題,以利族人獲取所 需資金。 (三)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 1.企業創新轉型升級:鼓勵原住民族企 業精進核心能量,持續落實企業創新 轉型升級,共輔導 39 組團隊成立新創 企業,核定補助金額計 3,780 萬元。 另輔導 17 家原住民族企業創新研發、 核定補助金額計 2,061 萬餘元。 2.量身診斷市場銜接:導入資源辦理「客 製診斷企業經營體質」及「媒合資源 促進產能提升」,共受理 62 家原住民 族企業體質診斷申請並提出短期診斷 報告,選出 30 家原住民族企業提供其 深度陪伴輔導,協助突破發展瓶頸。 3.人才交易共創共好:落實「串聯企業 領袖資源共享」及「創建全方位企業 生態圈」,共計辦理 2 場次產業交流 營,提供企業主資源串聯及經營合作 的交流空間。 (四)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 1.部落旅遊疫後復甦:以「創新體驗建 立市場區隔」及「業者連結發揮加乘 效益」等兩大主軸,推動部落旅遊疫 後復甦,111 年首推辦理歲時祭儀文化 旅遊,與 10 個族群 20 個部落共同合 作,遊客人數 1,380 人,創造的產值 約 760 萬元,外國網紅的訂閱觸及率 約 20 萬人次外;截止目前到訪部落旅 遊的人數逾 97 萬人。另,已培育相關 人才取得專業證照 297 人。 2.特色溫泉資源利用:以溫泉為發展動 能提升部落觀光產業之效益,創造原 住民族溫泉經濟價值及落實部落溫泉 永續發展,共補助 9 案原住民族溫泉 產業相關計畫,並完成啟用 4 處溫泉 區(碧候溫泉、紅葉谷綠能溫泉園區、 茂林情人谷溫泉、秀巒溫泉) ,帶動月 均來客數逾 6 千人次、月均收入 88 萬 餘元,結合觀光產業串聯在地的人文 25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景觀推廣部落旅遊。 3.生活工藝連結時尚:將「時尚創意翻 轉傳統工藝」、「跨界合作提升品牌效 能」及「鏈結生活開拓銷售通路」等 三大面向創業團隊經營出屬於自身文 化的創意風格,成立媒合團隊,獎勵 企業結合原住民族設計師運用原住民 族智慧創作專用權圖紋開發商品;補 助原住民族業者設置拓銷據點或辦理 行銷推廣活動總計 35 案、補助金額 720 萬餘元。 4.影視音樂媒合串聯:培育原住民音樂 人才專長,獎勵音樂產業產學合作 23 案,培育相關人才 1,845 人;補助原 住民族影視音樂創作作品 63 案、補助 金額 7,200 萬元;辦理原住民族國際 音樂節共 2 場、參與人數逾 17 萬人次。 (二十七)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經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0 日以原民教字第 濟發展業務-原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 113001300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年計畫」編列1億2,341萬8千元,查原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亮點產業 二、有關本計畫 111 年度部分工作指標達成 推升4年計畫」,該計畫111年部分工作 情形未如預期 1 事,說明如下: 指標達成情形未如預期,為達成原住民 (一)以政策建構永續生態: 族產業與經濟發展之政策目標,原住民 1. 智庫回饋政策佈署:為透過歷年比較 族委員會應檢討成因並積極辦理原住 分析解讀原住民族家庭經濟及企業狀 民族亮點產業相關工作。請原住民族委 況近年變化趨勢,作為未來各項施政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 計畫擬定的參考依據,爰辦理經濟或 面報告。 企業狀況調查。 「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 查」4 年辦理 1 次,本會於 111 年 8 月 23 日公告招標,並於 112 年 6 月 27 日出版調查報告。 2.驅動經濟政策能量:運用「政策行銷」 使政策的受眾能夠知道如何使用政 策,爰辦理政策說明會,查本會於 111 年度共計辦理 44 場政策說明會(包含 企業創新創業輔導計畫聯合說明會 5 場次,以及會計作業說明會 5 場次、雲 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說明會 5 場次、花東 地區產業座談會 4 場次、一站式服務計 畫說明會 25 場次),已達年度目標。 (二)以新創推升經濟動能:企業創新轉型升 25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級:為鼓勵原住民族企業精進核心能 量,本會辦理「輔導創新研發計畫」 ,惟 因此計畫為競爭型計畫,每年核定補助 名單及金額,皆係召開審查會議,由委 員共識決定,故與所訂績效指標有所落 差,本會將加強持續鼓勵、輔導原住民 族企業勇於發展創新商業營運模式,並 滾動修正計畫以符原住民族企業所需。 111 年度共計創造產值 2,196 萬餘元。 (三)以拔尖推動亮點產業: 1.部落旅遊疫後復甦: 推動促進部落觀光相關人才培育、體 驗行銷等事項,以及媒合旅行業者開 發部落旅遊創新體驗: (1)本會將持續與交通部觀光署、農業 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內政部國家 公園署密切合作,協助加強部落旅 遊基盤設施,並提升文化體驗質 量,以推出經典部落旅遊路線。 (2)為鼓勵部落遊程執行單位將歲時祭 儀納入遊程內容,媒合旅行業者落 實文化體驗及深度旅遊的目標,惟 試辦初期尚有部落遊程執行單位對 於遊客觀禮祭儀過程產生疑慮,透 過各地方政府協助加強宣傳計畫目 標,本會並召開檢討會議汲取 111 年度參與試辦計畫之各方單位建 議,作為精進計畫內容之參據。111 年度共創造產值 206 萬元、參訪遊 客人數 632 人。 2.特色溫泉資源利用: (1)辦理原住民個人或團體溫泉輔導獎 勵,本會於 111 年度分別前往新北 市烏來區、臺東縣太麻里鄉金崙溫 泉區、卑南鄉、海端鄉、花蓮縣瑞 穗 鄉 、南 投信 義鄉 等進 行 現地 訪 問、徵詢各原住民族溫泉業者,並 推廣本會溫泉輔導獎勵辦法,共訪 談 43 家業者,其中有意申請者共計 15 家,經查原住民族溫泉業者因考 量資金因素,多以合夥方式經營, 25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尚須經業者內部討論後使得確定其 申請意願,惟事涉原住民族個人及 團體廣大福祉,本會將持續檢討並 依專家學者及族人意見滾動調整相 關條文,又本辦法係屬法規命令性 質,須依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法制作 業須知辦理預告、審議及刊登公報 等,俟修正草案通過,並完成經費 補助後,盼能鼓勵族人推動溫泉產 業,促進部落經濟發展,協助原住 民族地區溫泉個人與團體發展。 (2)111 年度共完成啟用 4 處溫泉區, 各溫泉區產值如下: A.宜蘭縣南澳鄉碧候溫泉(111 年 7 月 18 日啟用):來客數 1 萬 6,824 人、營業額 134 萬 5,920 元。 B.臺東縣延平鄉紅葉谷綠能溫泉園 區(111 年 8 月 27 日啟用):來客 數 9,700 人、營業額 642 萬 8,515 元。 C.高雄市茂林區情人谷溫泉(111 年 10 月 29 日啟用):來客數 5 萬 3,762 人、營業額 245 萬 1,200 元。 D.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溫泉(111 年 11 月 25 日試營運):來客數 158 人、 營業額 31 萬 5,550 元。 3.生活工藝連結時尚:透過創意設計競 賽,遴選設計新品,有關「傳智專用 權媒合計畫」自 111 年 9 月 20 日決標 後,現以 2 家合作企業與原住民設計 師簽約媒合商品刻正研發中,係企業 開發商品有其必要之設計、製作及品 管過程,因本計畫專案係本會首次推 動之計畫,預計於本(113)年 6 月底前 完成設計新品上架販售事宜。 三、綜上,雖本計畫部分工作指標達成情形 未如預期,惟 111 年度本計畫仍創造亮 眼產值,本會為持續強化及輔導支持原 住民族經濟產業,亦將持續滾動式修正 各子計畫內容,以符合族人所需。 (二十八)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原 部分計畫辦理期程較晚,本會將持續檢討各 25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住民族亮點產業推升4年計畫」編列1億 計畫辦理期程並及早規劃。 2,341萬8千元,較112年預算數增加335 萬1千元。 惟觀該計畫所訂22項工作指標中,111 年合計7項工作指標未達預期目標;且 112年截止8月底包括「強化金融服務效 能-辦理原住民族產業及貸款研習 營」、「人才交易共創共好-辦理原住 民族企業領袖班」、「人才交易共創共 好-辦理原住民族國際經濟發展論壇」 及「特色溫泉資源利用-辦理原住民個 人或團體溫泉輔導獎勵」等4項工作指 標尚未執行,仍待積極辦理。 為達成原住民族產業與經濟發展之政 策目標,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成因及 未來策進作為。 (二十九) 鑑於近年國內缺工影響,勞動部放寬引 一、本會業於113年3月20 日以原民教字第 進營造業等移工,原住民族委員會因憂 1130013002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心將衝擊原住民族人就業機會,向就業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安定基金管理會提案爭取3億5,000萬 二、本會透過全國10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 元經費,用以「補助事業單位促進原住 公室深入部落或社區,於各種貼近原住 民族就業計畫」,惟有專家學者表示, 民族人生活之活動場合,積極宣導落實 真正影響國人之就業機會是非法移 本國求才優先登記、強化宣導合法聘僱 工,因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多加宣導僱 移工及申請單一窗口簡政便民等措施。 用非法外勞之重罰,並與勞動部合作研 議建立申請進用外勞之單一窗口。請原 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具體規劃書面報告。 (三十)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目「土地規 一、本會業於113年3月27 日以原民土字第 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2億0,332萬元, 1130014911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辦理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管制機制並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建地合 二、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公布,而全國各縣 法化輔導計畫等業務。經查,全國國土 市政府陸續依據區域計畫法進行轄內各 計畫自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各地方 筆土地的使用地編定工作,並對於土地 政府國土計畫也於110年4月30日公告 使用進行管制。而全國26萬多公頃的原 實施後,各地方政府刻正辦理國土功能 住民保留地當中,有將近七成被編定為 分區圖繪製等工作。鑑於國土功能分區 林業用地,依法僅能作為造林使用,因 的劃設攸關原住民族人土地的利用,其 過去於立法和用地編定作業過程,並未 中農四劃設關於微型聚落以3戶以上為 考量原住民族的生活型態及傳統使用土 認定標準,衝擊傳統上慣習散居的泰雅 地方式,也沒有可以按照原住民族生活 族等族人的土地利用權利,請原住民族 需求及未來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的機制, 25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會同內政部就散居族人土地利 導致近半個世紀以來,部落族人一直面 用權益研議保障規範,並向立法院內政 臨土地受限等問題,造成文化傳承、經 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濟產業發展、生計受影響等困境。 三、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預定 114年5月1日起全面上路,區域計畫法將 不再適用。因此,本會在內政部研擬國 土計畫法立法階段時,即積極向內政部 爭取應納入尊重及保障原住民族土地相 關條文,因此國土計畫法第23條明定, 由內政部會同本會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 地使用規則,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條規定,法令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利用 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部落 諮商說明,聽取族人的意見。又依全國 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導原則, 國土規劃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土 地利用方式,滿足原住民族部落生活、 社會、經濟之需求,建立和諧的土地使 用管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為目標等面 向。 四、本會業已研擬「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草案)」,朝居住合法、傳統文化、祭 儀設施允許使用、耕作慣俗專區設置等 政策方向規範,未來將是族人取得土地 使用合法化重要的規範,並於112年7月3 日提送「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 予內政部;內政部與本會針對草案條文 就散居族人土地利用權益研議保障規範 部分,獲有共識如下: (一)原住民族土地不論劃設為何種國土功 能分區及其分類,只要屬於國土計畫 法公布施行前(即 105 年 5 月 1 日前) 之既有自用住宅建物,後續均得依定 規定申請作居住使用。 (二)族人居住於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及農 業發展地區第四類範圍以外之散居零 星建物,生活產業所需之容許使用項 目,本會前於 112 年 10 月 13 日函詢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相關資 料,住宅兼用項目以為雜貨店、賣店、 小吃店、旅館、民宿、露營農場及資 25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材室等型態為主,對應容許使用項目 為住商分類之綜合商品零售設施、一 般零售設施、一般服務設施、餐飲設 施及民宿,未來也將納入「原住民族 土地使用規則(草案)」。 五、國土計畫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合 法化,本會將持續依國土計畫法第23規 定及全國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 導原則,以尊重及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文 化、領域及智慧,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 資產,建立永續利用原住民族土地的機 制,研擬「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 案)」。 (三十一)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目「土地規 一、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自原基法公 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2億0,332萬元, 布迄今,曾4次(96、97、104及105年)送 鑑於總統業於105年8月1日代表政府向 請立法院審議,均因「立法院會期屆期 原住民族道歉業明示儘速將「原住民族 不續審」及「政黨輪替」等原因未獲實 土地及海域法」等原住民族權利法案, 質討論。嗣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相 送請立法院審議。又依「原住民族基本 關事項,經行政院107年10月4日第3620 法」第2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政府應 次院會決定,各以專責法律分流立法處 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並 理,其中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 儘速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劃設及 因立法院第10屆立法委員之任期屆期不 規劃等工作。 續審,本會將循法制程序重新提送法案。 執政至今業超過8年,卻未見相關原住 二、相關之配套法案目前辦理情形: 民族土地權利等相關之配套法案。爰請 (一)部分法條內容業另訂辦法並獲成效, 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提出「原住民族土 105-106 年間完成訂定「原住民族土地或 地及海域法」送立法院審查。 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諮商取得原 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公布國土計 畫法第 23 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46 條、第 46 條之 1 規定、108 年 1 月 9 日完成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10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修正原住 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法迄今回復 取得土地所有權面積 1 萬 9,421 公頃、 擴大補償適用範圍至 7 萬 2,908 公頃土 地。 (二)目前「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 因立法院第 10 屆立法委員之任期於 113 年 2 月 1 日已屆期,法案不予續審;本 會刻正辦理法案內容研修及溝通等作 業,將儘速循程序陳報行政院,再行送 25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立法院審議 (三十二) 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原住民族 配合本會修法法制作業,業已於多次研商會 諮商同意權中,需經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議上,提供有關土地開發等相關條文修正意 權最大宗為「土地開發」類型之案件。 見,期能在修法之後降低相關爭議發生。 如飯店之開發、太陽能之設置與礦場之 展延等皆屬於土地開發類型之案件,合 先敘明。 又查如亞泥礦場展延案,其中涉及之爭 議包含同意權機制之始點以及同意權 機制的標準作業流程。惟目前為止,就 「土地開發」之各類型之開發案件未為 其建立定型之標準作業流程,導致屢屢 產生不必要之爭議,嚴重影響原住民族 土地權利之發展。 綜上,為維護並推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之發展,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土地 開發」類型之同意權案件,研議其同意 權機制啟動之始點及定型之標準作業 流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針對諮商同意 辦法進行通盤檢討,並儘速推動後續修 法法制作業。 (三十三) 查「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以外公有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土地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會勘處理原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則」,規定凡原住民於民國77年2月1日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前繼續使用其袓先遺留之土地,迄申請 二、花東地區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專案加速 當時仍使用者,皆可向轄區鄉(鎮、市) 推動方案: 公所申請,經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同意 (一)有關花東地區增劃編執行成果偏低,本 後,即可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為保障 會於 110 年通盤檢討後制定「花東地區 原住民權益,103年要求行政院應增劃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專案加速推動方 編常態辦理,行政院復以104年2月5日 案」 ,並自 111 年 7 月實施,依方案另案 院臺建字第1040005405號函核定刪除 挹注經費及人力,提供業務教育訓練, 受理期限之,合先敘明。 並加強管考措施如下: 又查歷年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業務執 1.全面清查列冊 行狀況,花東部分鄉鎮原住民鄉親實際 2.訂定管制點及工作目標 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的案件率仍較低,亟 3.召開跨部會工作督導會議 需儘速檢討與改善。 4.優化本會土地管理系統 綜上,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通盤檢 (二)本會自辦理專案加速推動方案,每 2 個 討並提出改善績效之可行性方案,向立 月分別於花蓮縣、臺東縣辦理工作督導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會議,邀集縣政府、鄉(鎮、市)公所、 地政單位及公產機關共同召開增劃編業 務工作督導會議,強化各機關橫向溝 25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通,並檢視業務進度,討論提出優化行 政流程方式。 三、花東地區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成果顯 著: (一)自 111 年 7 月起啟動「花東地區增劃編 原住民保留地專案加速推動方案」至 113 年 6 月底計兩年期間,本會協助花東地 區族人完成增劃編成果斐然。推動加速 方案期間 (111/07-113/06) 受行政院核 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統計如下: 1.全國總核定筆數:1932 筆。花東地區 計 1705 筆,佔全國 88%。 2.全國總核定面積:570 公頃。花東地區 計 344 筆,佔全國 60%。 (二)成果數據顯見加速方案之推動,有助花 東地區增編業務執行,為維持並提高花 東地區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成效,本 會亦於 113 年延長辦理「花東地區增劃 編原住民保留地專案加速推動方案」計 畫,俾利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三十四)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原住民族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傳統領域經費」編列1,337萬5千元,查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由 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成果: 行政院107年核定完成,並且於112年度 (一)現行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 完成,合先敘明。 辦法(下稱劃設辦法)係依據原基法第 又查因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 21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該條文明訂適用 劃設辦法因擬定上之缺失,未能於公告 範圍為公有土地,故劃設辦法不得逾越 前先行向利害關係人清楚說明劃設之 母法授權,其適用範圍以公有土地為限。 用意並徵詢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導致利 (二)另憲法第 15 條規定人民的財產權應予保 害關係人對於本計畫有所疑義,且誤會 障,若傳統領域涵蓋私有土地,將對私 加深,故後續作業因素停滯。 人財產權產生限制,甚有侵害相關權益 綜上,本計畫已於112年到期,惟相關 之虞。 計畫未能依原訂計畫分批公告以維護 (三)相關社會對於本會處理原住民族主權及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恐不利於未來原住 涉及權屬變動之土地返還(如台糖公司 民族土地權利之發展。請原住民族委員 私有土地)等之期待,屬法律甚至憲法 會確實檢討並研議各申請案核定與向 等更高層次位階才能處理的問題(自治 外公告的方案,對傳統領域劃設進行通 法或傳統領域土地劃設條例)。 盤檢討,作為後續劃設及法制作業之參 (四)自 106 年迄今部落或公所劃設申請案件 據,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數共計 133 件(核定 107 案),核定經費 告。 共計約 5,212 萬,提出劃設成果者共計 26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87 案,該成果涵蓋 269 個部落範圍。 (五)107 年 6 月 11 日第一次公告新北市烏來 區泰雅族各部落以及南投縣魚池鄉邵族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範圍,惟 地方政府對邵族一案提起訴願及行政訴 訟,後經判決確定撤銷在案,本會業依 判決結果補正徵詢機關及後續事宜。 三、精進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劃設成果公 告作為: (一)本會之公告作業將恪遵「徵詢機關」程 序,並建立與商議小組建立橫向溝通管 道,以使劃設公告程序前之相關準備作 業更臻完善。 (二)另部分劃設成果涉傳統領域範圍與其他 部落重疊案件,本會業請部落之間先行 協調,倘有需要則函請在地公所及地方 政府予以協助進行協商。 (三十五)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 依據礦業法規定,相關指引係由主管機關(地 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編列2億 礦中心)會商本會公告,主要係為主管機關 0,332萬元,查「礦業法」業於112年5 (地礦中心)權責,並業於 113 年 5 月 3 日 月26日三讀通過,部分修法事項與原住 公施行。至於其他涉及礦業的諮商同意案 民族土地權益相關,亟需原住民族委員 件,本會也將持續關注是否有影響部落權益 會配合處理,合先敘明。 之情事,以維護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又查「礦業法」第48條第2項以及第50 條第7項規定:「礦業權者辦理前項諮 商及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同意或參 與及部落應行注意事項之指引,由主管 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 之」、「礦業權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原 住民族或部落諮商同意或參與及部落 應行注意事項,得依第48條第2項規定 公告之指引辦理」前開兩項事項皆是與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極度相關之事項。 惟查前開事項應於該法第50條第1項所 稱之礦業業者,再次依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21條規定辦理前完成。惟實務上已有 業者在前開子法訂定前,業已踐行原住 民族諮商同意權,其同意的效果是否損 及當地原住民族權益仍有疑義。 綜上,為維護並推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之發展,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配合 26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地礦中心訂定相關子法,並追蹤是否有 損及當地原住民族權益的事實。 (三十六)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規劃管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原民土字第 理利用業務」編列2億0,332萬元,查目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前「國土計畫法」中將原住民族部落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分為農四,惟農四範圍內之非建地轉為 二、辦理依據:國土計畫法將於 114 年 5 月 1 住宅使用,必須要應經申請同意使用的 日實施,該法第 23 條規定,涉及原住民 程序。部落因過去規劃不當建地不足, 族土地及海域之使用管制者,由內政部 勢必會有其他土地轉成建地的需求,合 會同本會共同訂定。又依全國國土計畫 先敘明。 原住民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國土規劃應 又查目前實際居住在都會區的原住民 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土地利用方 早已接近6成,未來原住民退休或者青 式,滿足原住民族部落生活、社會、經 年返鄉,沒有可以利用的土地,若沒有 濟之需求,建立和諧的土地使用使用管 足夠建地,對於本來就不是很富裕的家 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為目標等面向, 庭,無疑是拒絕原民返鄉。 爰本會即依據上開法規及原住民土地使 惟查針對原住民的特殊性,「國土計畫 用指導原則,研議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 法」中要求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 則(草案)。 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三、辦理進度: 以玆因應,依法應於114年4月30日前訂 (一)本會自 109 年 9 月至 112 年 7 月 3 日共 4 定完成。 次提送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版 綜上,為維護並推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本予內政部,刻正配合各部會及地方政 之發展,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研議 府意見討論研商。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範」,俾利其政 (二)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共計 12 策推行盡善盡美。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將 條。 前開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三)內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10 日及 13 日召開 出書面報告。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 第 1、2 次機關研商會議,針對原民土管 (草案)逐條討論;113 年 1 月 29 日召開 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事宜第 44 次 研商會議,就農業發展地區第 4 類(原) 之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方式及其土地使用 管制提出討論。前開 3 次會議尚有部分 待商榷議題,包含居住、公共設施及傳 統慣俗使用議題,其中以居住使用議題 面向為族人迫切需要解決的事項。 (四)爰本會預定於 113 年 3~4 月邀集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召開原民土管(草案) 說明(座談)會,俟達成共識後盡速研擬 修正並提送第 5 次原民土管(草案)予內 政部,續進行草案條文研商。 (三十七)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1 日以原民建字第 26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萬7千元, 113001041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其中包含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經費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的宜居部落建設計畫。 二、「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係先由地方政府 經查,宜蘭大同鄉寒溪吊橋是宜蘭縣最 先行盤點環境基本資料,調查現地災害 長也最美的鋼索吊橋,朱紅色橋面彩繪 徵兆或人文地景,同時與部落進行風險 的菱形圖騰,象徵祖靈之眼,成為著名 溝通或意見交流,凝聚共識。經上述盤 觀光景點;但使用長達33年,如今傳出 查結果,規劃適合部落文化特性且能融 鋼索拉力疲乏,鋼索錨固於錨座水泥界 入部落傳統知識之整體建設藍圖。對於 面的鋼件鏽蝕,故大同鄉公所提出「大 部落或聚落內工程僅能採局部性、單點 同鄉寒溪吊橋纜索及構件更新工程計 式、零星式處理,且對部落或聚落缺乏 畫」,透過整個結構敲除補強、錨碇、 風險溝通、意見交流之痛點,採「部落 鋼纜更新,以保障民眾安全。 永續建設藍圖規劃」、「強化部落安全防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積極協助宜蘭 減災機能」、「提升部落居住環境品質」 縣政府及宜蘭縣大同鄉公所爭取相關 等策略推動,期能藉由系統化環境及人 經費補助。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 文盤查掌握原鄉全貌,同時由政府與族 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人風險溝通、意見交流,以達提升部落 韌性、傳承部落文化之目標。 三、112 年 12 月 5 日邀集陳琬惠委員、交通 部觀光署、內政部國土署、宜蘭縣政府 及宜蘭縣大同鄉公所辦理現勘,依決議 請宜蘭縣大同鄉公所提報地方創生計 畫,後續本會亦將持續協助該所推動地 方創生計畫的工作。 (三十八)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編列 一、施工查核部分,本會已加強辦理公共工 「公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部落特色 程現地督導及輔導,並每年不定期召開 道路改善計畫經費」編列7億4,266萬2 之公共工程施工應注意事項、相關法 千元。 令、常見工程查核缺失與改善等教育宣 原住民族委員會近年辦理「原住民族部 導說明會,以強化地方政府工程施工品 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惟110及111年 質,落實缺失改善。 執行績效考核結果,部分縣市存有施工 二、計畫管考部分,本會不定期辦理「原住 品質欠佳及完工率偏低等情形,原住民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政策宣 族委員會應督促地方政府掌握部落道 導、計畫審查、技術輔導、進度與品質 路品質及修建需求,加強計畫執行之管 管控、執行成果彙整與交流、政策發展 控考核,落實對地方工程施工管控及查 與研考等管理作業;並透過定期召開之 核工作。 推動會報督導縣市政府施工進度,以利 提升完工率。 三、執行成果部分,本會 111 年度施工查核 甲等比率 71%至 112 年度提升到 87%,顯 見原鄉地區補助工程品質提升。 (三十九)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11 日以原民建字第 26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1130010412 號函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改 善 計畫經費」編列 7億 4,266萬2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主要辦理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 二、施工查核考評欠佳係因工程主辦機關未 基礎設施。 依期限內提報致缺失 改善天數過長扣 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之110及111年 分,並非現場施工品質不佳。本會已加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績 強辦理公共工程現地督導及輔導,並每 效考核情形觀之,若干市縣政府存有施 年不定期召開之公共工程施工應注意事 工品質欠佳及完工率偏低等情形,例 項、相關法令、常見工程查核缺失與改 如:110年南投縣及宜蘭縣查核考核評 善等教育宣導說明會,以強化地方政府 分分別為58.0分及60.0分,故須加強計 工程施工品質,落實缺失改善。 畫執行之管控考核,以利計畫如期如質 三、計畫管考部分,本會不定期辦理「原住 完成。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政策宣 爰此,原住民族委員會應針對完工率需 導、計畫審查、技術輔導、進度與品質 加強的縣市,做執行進度追蹤,並督促 管控、執行成果彙整與交流、政策發展 地方政府加速執行,以提高完工率。請 與研考等管理作業;並透過定期召開之 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推動會報督導縣市政府施工進度,以利 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升完工率。 四、執行成果部分,本會 111 年度施工查核 甲等比率 71%至 112 年度提升到 87%,顯 見原鄉地區補助工程品質提升。 五、教育訓練部分,本會不定期召開公共工 程教育訓練,協助縣市瞭解各項計畫的 政策及審查機制,並透過定期召開之推 動會報與辦理工程施工查核,督導縣市 政府施工進度及品質。 (四十)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一、施工查核部分,本會已加強辦理公共工 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 程現地督導及輔導,並每年不定期召開 改 善 計畫經費」編列 7億 4,266萬2千 之公共工程施工應注意事項、相關法 元,係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改善原住民 令、常見工程查核缺失與改善等教育宣 族地區特色道路,以提升原鄉道路品 導說明會,以強化地方政府工程施工品 質、促進經濟產業發展。 質,落實缺失改善。 原住民族地區皆具有豐富之自然及人 二、計畫管考部分,本會不定期辦理「原住 文等觀光資源,而部落周邊各項產業、 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政策宣 資源與特色景點之流通、運輸或接駁 導、計畫審查、技術輔導、進度與品質 等,甚或部落居民通勤、通學及就醫, 管控、執行成果彙整與交流、政策發展 皆仰賴道路建設的支持及穿針引線,而 與研考等管理作業;並透過定期召開之 原住民族地區道路建設,一方面是推 推動會報督導縣市政府施工進度,以利 廣、交流、串聯部落文化的「連接體」, 提升完工率。 亦是部落文化的「承載體」,因此於「通 三、執行成果部分,本會 111 年度施工查核 行」及「安全」之根本要求上,原鄉道 甲等比率 71%至 112 年度提升到 87%,顯 路扮演文化展現之重要角色,惟比較 見原鄉地區補助工程品質提升。 26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110及111年度各縣市執行績效考核結 四、教育訓練部分,本會不定期召開公共工 果,完工率降低、完工率偏低之地方縣 程教育訓練,協助縣市瞭解各項計畫的 市占大多數,考量原住民族地區道路建 政策及審查機制,並透過定期召開之推 設需求殷切,有賴中央政府持續支持, 動會報與辦理工程施工查核,督導縣市 為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原鄉道路,以支 政府施工進度及品質。 援部落產業及人文永續發展、通暢部落 產業交通命脈,以提供部落一條「屬於 部落的安全道路」,爰請原住民族委員 會加強計畫管考、落實工程查核。 110年度 111年度 縣市 核定 完工 完工 查核考 核定 完工 完工 查核考 別 件數 件數 率% 評評分 件數 件數 率% 評評分 桃園 6 4 66.7 89.5 5 5 100.0 90.8 市 新竹 20 15 75.0 74.0 10 6 60.0 90.8 縣 苗栗 16 14 87.5 92.8 8 5 50.1 89.5 縣 臺中 2 1 50.0 85.1 - - - - 市 南投 20 18 90.0 58.0 12 9 75.0 90.8 縣 嘉義 7 3 43.0 85.1 5 4 80.0 90.8 縣 高雄 12 5 41.7 94.7 8 5 62.5 96.0 市 屏東 29 19 65.5 93.1 27 12 44.4 92.0 縣 宜蘭 6 5 83.3 60.0 3 2 66.7 90.8 縣 花蓮 18 16 88.9 85.1 7 6 85.7 83.0 縣 臺東 16 13 81.3 74.3 5 0 0.0 0.8 縣 (四十一) 原住民族生活環境風險高,尤以山區部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2 日以原民建字第 落更為嚴重,部落內外部基礎設施如輸 1130011498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電、供水、道路及防災基礎設施等易遭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受破壞,衝擊部落安全及生活環境,甚 二、本會「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之藍圖規劃 至可能造成族人與外界隔絕,形成「孤 工作,已要求執行機關辦理部落傳統智 島」狀態,其基本防避災能力亟待提 慧採集、風險溝通或意見交流、凝聚共 升,據2020年內政部盤點易成孤島地區 識等工作,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 為185個,其中161處屬原住民族部落, 執行。 約占總部落22%。 三、本會「宜居部落建設計畫」之藍圖規劃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工作,除協助地方政府主動審視原住民 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部落安全作業 族地區部落防(減)災應變措施及生活環 經費-宜居部落建設計畫」編列 4億 境品質外,並鼓勵輔導部落加入內政部 7,000萬元,係執行「部落永續建設藍 「韌性社區」 、農業部「土石流自主防災 2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圖規劃」、「強化部落安全防減災機能」 社區」或經濟部「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及「提升部落環境居住品質」等計畫, 或與部落共同擬訂災害應變機制並規劃 期能藉由系統化環境及人文盤查掌握 適當避災地點等軟體作為。 原鄉全貌,同時藉由政府與族人風險溝 四、本會已建置「部落行政決策支援輔助展 通、意見交流,以達提升部落韌性、傳 示平台」,套疊相關部會環境災害圖資, 承部落文化之目標。 協助本會及地方政府查詢、瞭解部落周 考量原住民族居住分布遍於台灣各 邊土石流、大規模崩塌、活動斷層、山 地,隨著氣候變遷加劇,所面臨之居住 崩與地滑、順向坡等敏感地質分布,作 生活環境問題皆有所差異,為達持續提 為部落安全防護及改善之基本依據。 升族人居住韌性、打造宜居部落建設之 目標,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事項 研議精進措施,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1.督促地方政府與部落間強化風險溝 通或意見交流,與在地族人保持良好 雙向溝通,並於宜居政策推動過程納 入部落自主意見與傳統智慧,於取得 共識後據以執行。 2.督促地方政府與部落共同合作,依可 能面臨災害屬性加入現行各中央部 會督導之防災社區或擬訂災害應變 機制,規劃適當避災路線及地點。 3.建置以部落為主體之環境災害資料 庫,作為部落安全防護及改善之基本 依據。 (四十二)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公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0 日以原民教字第 共建設業務-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 113001300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善 公 共 空 間計 畫 」 編列 預 算 6,000 萬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元,為強化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支持體系 二、「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 、提供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所需 間計畫」已於 113 年 2 月 2 日函頒申請 場域及建立都市地區原住民族聚落永 須知,相關內容,摘要如下: 續新家園,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 (一)申請補助對象及實施範圍:本計畫以 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空間計畫 原住民族地區以外之地區為實施範 (113-116年)」,該計畫係補助地方 圍,並以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申請機 政府辦理建置友善空間,允宜審酌地方 關。 政府實際需求及執行力,妥為運用補助 (二)申請類型及補助範疇:本計畫補助分 款資源,並強化溝通,避免以多數或優 「建置都市原住民族公共服務空間」 勢主流族群之單一價值觀為建置標 及「營造文化傳承場域」二類。 準。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三)提案原則: 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1.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盤點目前實 施範圍內原住民族重大聚會與傳統祭 26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典之活動情形,並運用視覺圖表與地 理資訊之方法,俾據以提出整體活動 需求評估,後依據人口規模,並考量 設施服務範圍效率、政府公共建設預 算額度等因素,擬定完整興建方案。 2.計畫提報前應先徵詢在地原住民族意 見及需求,並應具備後續維護管理之 策略。 3.計畫應以公有土地為原則,不補助用 地取得、地上物補償費用。 三、本會將評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 請案之需求性、必要性、人口規模、區 域及族群特性、營運管理計畫等,以滿 足建構文化與族群聯繫支持網絡需求, 並妥為運用補助款資源,強化溝通,避 免以多數或優勢主流族群之單一價值觀 為建置標準,以展現民族性及文化脈 絡,發揮使用效益。 (四十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第9目「原住民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教字第 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8,500萬6千元, 1130014387 號函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辦理推動民族教育、培育原住民族人才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及 推 廣 原 住 民 族 社 會 教 育 及 終 身 學 二、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需取得族語認證 習、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等業務。經 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惟因部分地區難以 查,依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5 招募在地族語人才,且部分語言別面臨 條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 瀕危滅絕的困境,更難以培養族語專業 法,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 人才,爰尚未完成足額族語推廣人員進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即語推人員, 用。 進行推廣原住民族語言使用、推動原住 三、本會刻正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 民族語言學習、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語料 心開辦中高級及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 及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工作等工作。但據 語學習班及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 統計,109至111年度語推人員應設置人 將請各語言學習中心主動強化開課訊息 數各為152人,惟實際進用人數短缺34 公開周知事宜,並鼓勵族人踴躍報名修 人至38人;112年截至8月止實際進用人 習。 數116人,短缺36人,包括臺南市、新 四、本會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 竹市、雲林縣、嘉義市、澎湖縣及連江 推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縣等6市縣均無進用語推人員。請原住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民族委員會就如何敦促與協助地方政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投 府進用適足語推人員,向立法院內政委 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本會已盤點「原住民族語言人才資料庫」 扣除已有穩定工作(含族語老師)者,將人 才名單提供予各地方政府,並請轄內「就 26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業服務員」主動進行媒合,俾甄選出最 適任的人員,並將媒合成果納入就業服 務員年度績效。 六、賡續刊登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缺資 訊於本會原 JOB 人力網。 七、透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傳達語推 人員職缺資訊於臉書粉絲專頁或社群平 臺。 (四十四)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原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教字第 住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 1130014387 號函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與發展經費」編列22億5,432萬4千元,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賡續編 二、本會與教育部定期召開跨部會「原住民 列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及原住民族 族教育政策會」 ,透過部會溝通平臺之建 教育推展業務等相關經費20億9,900萬 立,以及專家學者的參與,共同研議各 元,惟近年原住民族人及學生族語能力 項族語學習機會、族語學習環境建構等 認證通過率仍偏低,原住民族委員會應 政策,以維護 16 族原住民學生依法應享 研議提升原住民及學生族語能力,並加 有之族語受教權。 強族語教學及推廣工作,以完善族語認 三、為確保全體原住民學生皆能學習族語, 證。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 本會與教育部合作推動「直播共學」計 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畫,維護未能進用族語老師之學校學生 之族語受教權。 四、本會業補助 7 所大學設置「族語學習中 心」 ,供全國族人及學生透過實體課程有 學習族語的機會。 五、為推廣族人及學生踴躍使用族語,達到 族語振興目標,本會推動各類族語競賽 含單詞競賽、戲劇競賽、補助各校參與 鄉土歌謠比賽、補助公所團體辦理族語 活動等,讓族人及學生除了學校教育機 會外,在校外或家中都有機會學習族語。 六、因應網路科技發展及數位學習趨勢,本 會另建置「族語 E 樂園」網站,建置多 元族語學習資源,運用網路無遠弗屆的 功能,提供族人及學生全天不受時間及 空間限制的線上族語學習機會。 (四十五)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原 一、本會已盤點「原住民族語言人才資料庫」 住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 扣除已有穩定工作(含族語老師)者,將人 與發展經費」編列22億5,432萬4千元, 才名單提供予各地方政府,並請轄內「就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近年補助地方政 業服務員」主動進行媒合,俾甄選出最 府積極培育及賦能地方政府語推人 適任的人員,並將媒合成果納入就業服 26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員,惟迄112年8月底,部分縣市實際進 務員年度績效。 用人數與應設置人數仍存有落差,為免 二、賡續刊登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職缺資 原住民族語言日漸式微,原住民族委員 訊於本會原 JOB 人力網。 會應研議改進策略並協助地方政府加 三、透過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強語推人員招募工作。 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傳達語推 人員職缺資訊於臉書粉絲專頁或社群平 臺。 (四十六)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原 一、有關培養年輕族語專業人才: 住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教育協調 (一)協調 7 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開辦 與發展經費-設置族語推動人員實施 中高級及高級認證測驗所需之族語學 計畫經費」編列1億0,200萬元(包括對 習班及閱讀寫作加強班,開課資訊將 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00萬元,對各縣 請各語言學習中心主動強化開課訊息 市政府之補助7,000萬元)。 公開周知事宜,並鼓勵族人踴躍報名 前述計畫依據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 修習。 法」(下稱語發法)第5條及「原住民 (二)於 112 年國家整體語言發展方案中推 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由原住民 動拔尖計畫,積極培育族語人才,目 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 標 3 年內培育 200 人通過高級認證人 語言推廣人員(下稱語推人員)。 數,使更多具族語教學專才的族人能 惟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近 投入族語推廣人員的行列。 年各縣市原住民族語推人員進用與應 二、本會已責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 設置人數仍存有落差,為遂行推動語發 發展基金會建置「原住民族語人才資料 法所定原住民族語言保存、發展、使用 庫」 ,經盤點並扣除已有穩定工作(含族語 及傳習等族語復振工作,強化中央到地 老師)者,將人才名單提供予各地方政 方政府推動族語振興工作之力度,以持 府,並請轄內「就業服務員」主動進行 續營造原住民族語言友善使用環境,請 媒合,俾甄選出最適任的人員,並將媒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事項持續精進: 合成果納入就業服務員年度績效。 1.培養年輕族語專業人才之精進措施。 三、本會將積極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2.研議建置語推人員資料庫(依需求及 金會、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各縣 語別進行媒合)之可行性。 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及民間團體 3.有關語發法所定各項業務及規劃族 共同協力,努力落實相關政策,並定期 語復振之其他精進措施。 檢討及滾動修正。 (四十七)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原 一、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永久會址)工 住民族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文化維護 程於 111 年 3 月 16 日開工,原預定於 113 與發展經費-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 年 6 月 11 日竣工,於 112 年因「丁類危 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 險性勞工安全工作場所評定」未通過審 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經費」 核部份停工,及土方媒合延誤時程,已 編列3億4,685萬6千元。 辦理第一次及第二次展延工,後於 113 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年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並展延工期,預 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定竣工日則展延至 114 年 3 月 2 日。 金會永久會址計畫」代辦工程迄112年8 二、截至 113 年 7 月 1 日工程預定進度 月底累計預算執行率低於7成,且工程 47.3%,實際進度 48.13%,進度超前 0.7%。 26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進度未如預期,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敦促 三、本會固定每月參加由專管廠商、設計監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財 造單位、施工廠商、桃園市政府新建工 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程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及地方政府代辦單位積極辦理並加強 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 工程進度控管,以利「原住民族語言傳 金會所辦理擴大工作會議,並依規定進 播大樓」及早啟用。 辦理不定期工程查核,以利掌握工程進 度,俾工程早日如期如質完工。 (四十八) 113 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社會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2 日以原民建字第 服務推展」編列29億2,328萬1千元,其 1130011498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計畫內容包含「辦理都市原住民族發展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計畫-強化都市原住民族生活基本安 二、本會辦理原住民族各項健康、福利與工 全與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能力」。 作政策,以積極促進原住民族就醫、就 汐止區、瑞芳區、萬里區等有許多都市 養及就業,保障原住民族經濟生活,落 原住民定居生活,如何增進都市地區原 實原住民族社會救助制度。 住民族社會資本、創造都市地區原住民 族公平發展機會是政府必須持續努力 的課題,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下列事 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1.據110年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報告 顯示,非原住民族地區就業者從事職 業以「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占 24.74%,相對較高。另有21.6%原住 民從事非典型就業工作,此類職業面 臨低薪、工作不穩定、職業不安全等 勞動權益問題,凸顯出族人在就業市 場上的不利條件亟待改善,政府應積 極提供就業機會與促進就業媒合,並 針對原住民族從業特性需求,規劃符 合原住民族所需之相關課程,使其適 應市場供需,提高民眾參訓意願。 2.據2017年台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 查報告顯示,原住民族家庭所得仍僅 達全國家庭平均0.63倍。另據衛生福 利部110年低收入戶統計資料顯示, 原住民低收入戶人數為3萬415人,一 般低收入戶人數為29萬5,901人,分 別占同時期原住民族總人口數及全 國總人口數5.2%及1.27%。顯示原住 民族貧窮率仍高於全國家庭,政府應 積極落實原住民族社會救助制度,以 27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保障原住民族基本經濟權益,降低所 得中止或不足而產生經濟不安全之 情形。 (四十九)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0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9億2,328萬1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千元,其中「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畫」編列1億0,432萬1千元,係包含辦 二、依據本會統計至 112 年取得族語認證資 理原住民社區衛生保健服務、推動原住 格之照服員已超過 65%,其中具備中級以 民族社會福利服務。 上者已超過 55%,比例已有所提升。在本 經查,目前全國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 會文健站查核作業各文健站已積極展現 (下稱文健站)共計503站,其中文健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及族語運用,於活動 站中取得初級以上族語認證占全國照 或課程中,納入族群文化元素及族語進 服員之比率,110年僅有39.26%,111年 行設計,提供文化敏感度的照顧服務。 雖增為62.66%,惟比例仍低。 文化傳承規劃多元性課程,如:族語課 為了完善原住民文化之傳承、深化族群 程、原住民歌舞、古調吟唱、舊照片說 認同,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就如何 故事、部落遷移史、文化祭儀或建立家 持續提高文健站照服員取得族語認 族史、口述歷史等。 證,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規劃,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十) 查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其目的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包含「保障原住民族社福權利,建立跨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體系家庭支持網絡服務體系」、「提升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住民族衛生保健,建構文化內涵之健 二、本會業自 110 年辦理建構原住民族智慧 康環境」及「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服務, 治理中長程計畫,其中已納入建置原住 創造原住民族就業永續動能」,其立意 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相關資料庫,本 良善,合先敘明。 會辦理原住民族各項健康、福利與工作 又查達到上開目的,需先行建置相關原 政策,並運用資料庫相關資訊,滾動調 住民族施政背景相關數據基礎資料 整計畫內容,以保障原住民族經 濟 生 庫,才能夠確實有效完成計畫之願景。 活,落實原住民族社會救助制度。 惟相關基礎數據需與權責機關互相聯 繫合作,如勞動部勞工基礎數據、衛生 福利部醫護人數分布數據。據此,才能 夠清楚知悉各族常見之疾病或地區性 常見疾病,以為因應。 綜上,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與各部 會建構基礎資料庫之方案並開始辦理 相關作業,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上 開書面報告。 (五十一) 查大法官釋字810號解釋原住民族工作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權保障法違憲,並且提到「有關機關應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至遲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27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釋意旨修正之。完成修正前,有關機關 二、修正原住民族工作作權保障法(下成原 及法院遇有顯然過苛之個案,均應依本 工權法)第 4 條:推估非原住民族地區 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置。」合先敘明。 公部門應進用原住民族之機關及人數, 又 查 早於大法官釋字 719號業 已表明 由現行 218 個機關、518 人,修法後將增 「有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就政府採 至 518 個機關、6,550 人。 購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規 三、修正原工權法第 5 條:推估原住民族地 定儘速檢討改進」惟業超過7年時間, 區公部門應進用原住民族之機關及人數 原住民族委員會未能儘速通盤檢討改 由現行 217 個機關、1,007 人,修法後將 善,導致前開法律之違憲,將影響原住 增至 311 個機關、7,246 人。 民之工作權益。 四、修法前公部門應進用原住民族人數計 惟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之「原住民 1,525 人,預估修法後將增至 1 萬 3,796 族工作權保障法之修法版本」,未有精 人,創造上萬工作機會。 確數據可支持將有效提供上萬個工作 機會,恐將影響原住民族之工作權。請 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與公開相關背景 數據,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五十二)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應包含實踐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總統原住民族之政見,盱衡蔡總統105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年原住民族「法案」政見,其中與原住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民族工作權有關之內容為「保障上萬新 二、本會自 106 年起除召開 3 場次專家學者 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濟 諮詢會議,並陸續分別邀集中央部會、 發展」。若以用未來基本工資2萬5,250 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 元乘上1萬人的工作機會計算,每月全 55 個鄉(鎮、市、區)公所、大專院校 體原住民族至少會增加2億5,200萬元 及工商團體召開 11 場次研商會議,廣泛 之收入,總計每年會增加30億2,400萬 聽取及蒐集各界意見。 元之收入,其立意良善,合先敘明。 三、本會於 110 年提出原工權法修正草案, 又查要達上開目的須以修正「原住民族 惟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時,適逢司法院亦 工作權保障法」作為手段,惟105年至 於同年 10 月 8 日作成釋字 810,為符該 今前開法案未能儘速修正通過並施 解釋意旨,爰重新通盤檢視並調整修正 行,導致原住民族權利體系無法架構完 條文草案。本會擬具原工權法部分條文 成,對於全體原住民族之工作權與財產 修正草案,行政院院會前於 112 年 9 月 權影響甚鉅。 28 日討論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惟因 綜上,近8年之時間,未能及時修法, 屆期不續審;行政院再於 113 年 2 月 15 若以1年30億2,400萬元推估,全體原住 日第 3892 次院會討論通過後,已再次送 民族總損失近180億元,且其損失尚未 請立法院審議。 停損,並且遲至最後1個會期才提出修 法版本,恐導致屆期不續審的困境,原 住民族委員會難辭其咎,請原住民族委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27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五十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1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20 日以原民社字第 目「促進原住民族就業-促進原住民族 1130008085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就業」編列3億7,466萬9千元,係以辦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理輔導原住民族就業等業務。 二、在中央本會積極透過各類合作平臺提出 經查,原住民族委員會長期未依規定召 相關協調分工機制,在地方則透過本會 開原住民族就業促進委員會議,現有原 設置全國 10 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 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尚未依規定建立 與地方政府合作模式,並透過原 JOB 原 全體原住民人力資料庫;雖長期委外辦 住民族人力資源網資訊系統由原住民族 理就業服務及補助辦理職業訓練,惟原 就業服務專員提供後續就業推介媒合服 住民族失業率、就業穩定度、工作收入 務,以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 及職業安全等,與全體民眾比較仍有存 原住民族之核心精神。 有顯著落差,且參加職業訓練之原住民 比率較全體民眾相比較低。爰請原住民 族委員會平衡現行執行成效,提出相關 檢討及精進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十四) 原住民族已經在台灣存在至少6,000年 本會將納入未來政策研議。 以上,原住民族無庸置疑的是台灣的瑰 寶。原住民族部落之名稱代表該部落之 部落主題性,身為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 關應有其義務,予以維護。惟事實上,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之部落名稱與路 牌上之名稱因通用拼音或者漢語拼音 之因素,導致呈現之名稱有所不同,讓 當地原住民以及非原住民皆無法理解 其同一性。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與權 責機關研議改善上開爭議之方案,俾利 外界能清楚理解原住民族部落之名稱。 (五十五) 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 本 會 業 以 111 年 6 月 14 日 原 民 土 字 第 條規定:「鄉(鎮、市、區)公所就轄 1110029875號函示地方政府: 內依法收回或尚未分配之原住民保留 有關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下稱原開 地,得擬具分配計畫提經原住民保留地 辦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1 款「與該土地具有 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查意見,並 傳統淵源關係」之認定標準,按原住民保留 公告三十日後,受理申請分配,並按下 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 列 順 序 辦 理 分 配 與 轄 區 內 之 原 住 第 2 點規定略以,依原開辦法第 20 條規定, 民……一、……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 原住民申請公告分配原住民保留地之申請案 關係。」依上開規定,原保地之分配得 件,由鄉(鎮、市、區)公所審查後陳報直 依 其 與 該 土 地 具 有 傳 統 淵 源 關 係 辦 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又臺灣原住民族 理。惟「傳統淵源關係」為不確定之法 目前法定族別有 16 族,各族群就各該土地具 律概念,若鄉(鎮、市、區)公所於適 有不同傳統慣習,故有關傳統淵源關係之認 用上有所錯誤,將影響該部落以及關係 定,申請分配之原住民得提出與該土地具有 27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部落與公部門間之爭議與誤會,而喪失 傳統淵源關係之證明文件(詳如原住民保留 原保地之分配之美意。爰請原住民族委 地相關業務標準作業程序-地方政府辦理原 員會通盤檢討原保地之分配之標準作 住民保留地公告分配之標準作業程序-流程 業流程,並研議適時給予鄉(鎮、市、 說明) ,經鄉(鎮、市、區)公所與原住民保 區)公所適宜行政指導之機制,以避免 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提出意見,由直轄 影響原住民族之土地權利。 市、縣(市)政府督同鄉(鎮、市、區)公 所依個案事實情況予以認定,本於權責核處。 (五十六) 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屬於中央原住民族 本會將於委託住宅研究勞務案件,就國內、 政策統合機關,就原住民族住宅政策應 外原住民族之住宅政策、學術、研究、期刋、 作通盤之瞭解與檢討,並建構相關基礎 方案、措施、法令等等,進行收集、歸納或 資料庫,以規劃最符合實際情形的原住 統計分析,以作業基礎資料,以利後續於本 民族住宅政策方案。爰請原住民族委員 會未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之精進方案研析。 會建構原住民族相關住宅政策之基礎 資料庫,內容應該包含中央與地方政府 自行或共同建置之原住民族社會住宅 以及建設之始末與目前實務現況,俾利 確實有效針對原住民的需求提出妥善 之施政方案。 (五十七)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之組織性質,應屬於 一、有關追蹤學生後續一般教育與原住民教 中央原住民族政策統合機關,故與教育 育之學習成效與成果一節,原住民族實 部及其所屬之國教署辦理各項原住民 驗學校自 105 學年度推動迄今(112 學年 族教育與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合先敘 度) ,已補助 11 族 43 校,提供原住民學 明。 生學習以原住民族文化為主體之課程教 又查有關原住民族教育與原住民族實 學內涵,自 105 學年度起即推行實驗教 驗教育之實際成果難以有效呈現,僅能 育者僅有 5 校(達 8 年) ,其餘學校推行 以設立相關機關(構)數之量化分析, 1 至 7 年不等,民族實驗教育的推動成果 未能呈現受教原住民學生學習成果之 尚需時間累積方能有顯著成效,原住民 質化分析,是否確能幫助原住民族學 族實驗學校係依教育部《學校型態實驗 生,難以有效判斷與區分。 教育實施條例》規定設立及辦理評鑑, 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確實 作為學校續辦實驗教育計畫之參考。 追蹤學生後續學習成效,研議相關配套 二、另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規 並視實際需要併同相關專家學者與民 定,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每 3 年辦理評鑑 1 眾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辦聽證,儘 次,各地方政府組成 5 人至 7 人之評鑑 速規劃相關配套方案,俾維護原住民族 小組辦理評鑑。是以,原住民族實驗學 應有之權益。 校教育推動成果,係由教育部主政,透 過上開機制定期召開評鑑,檢視實驗學 校之推動成效是否符合原規劃之目標, 惟本會亦會視實際需要彙整各校之評鑑 結果,以瞭解各實驗學校推動民族教育 之成果。 (五十八) 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 一、有關原民師資不足的問題,依《原住民 2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民小學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 族教育法》(下稱原教法)第 3 條規定, 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 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教育部規劃辦 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 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本會規劃辦 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民 理,並會同教育主管機關為之。針對「原 中學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 住民族師資比率不足」部分,屬教育部 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 權責,惟本會將積極配合教育部辦理原 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 住民師資相關措施,以解決原住民師資 五……」依上開規定,若無相關背景數 面臨之各項問題,如:每年本會皆會配 據,如:目前原住民族老師各級或各科 合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 別之人數、要符合本條例應補之原住民 國教署)召開「直轄市、縣(市)政府 教師人數等數據資料,將嚴重導致相關 轄屬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原住民籍教師 法案之配套修法時,其修法之美意與社 情形研商會議」 ,針對協調各地方政府以 會脈絡相背離,嚴重損及「憲法」第21 專組方式甄選、鼓勵地方政府持續提報 條與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原住民族 原住民籍公費師資生名額、修正相關法 受教權與原住民族發展權。 令優先介聘原住民教師至原住民重點學 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確實 校及透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檢討並共同研議規劃相關數據資料庫 留任原住民教師等相關因應策略進行討 及相關配套並視實際需要併同相關專 論,並透過前開定期召開之會議與各地 家學者與民眾辦理座談會,視必要時舉 方政府討論聘任原住民教師所面臨相關 辦聽證,儘速規劃相關配套方案,俾維 實務現況及問題。 護原住民族應有之權益。 二、另針對原住民族師資相關數據資料庫, 基於原住民族師資聘任為教育部之權 責,建請由教育部通盤考量評估,本會 亦會配合教育部之實際需求共同研議評 估,以從各面向措施逐步達成原教法明 定原住民教師之法定比率。 (五十九)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調 查 報 告 ( 2015 本會業以透過 106 年 6 月 14 日公布施行之《原 年),台灣原住民族語言全部都是屬於 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 108 年 1 月 9 日公布 「極度危險」、「嚴重危險」跟「脆弱」施行之《國家語言發展法》及行政院 111 年 7 之語言。自105年「原住民族語言發展 月 15 日核定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積 法」在朝野努力下三讀通過並施行,希 極執行各原住民族語言復振、保存及傳承工 冀扭轉原住民族語言流失之窘境。爰請 作。 原住民族委員會妥善規劃拯救原住民 族語言脫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調查報 告指稱「極度危險」、「嚴重危險」跟 「脆弱」之中長程計畫,俾維護原住民 族應有之權益。 (六十) 查原住民健康保險及老年基本保證年 一、依據本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 金業務,其涉及之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 費實施要點,本會每月會上傳符合健保 保險保險業務或依據國民年金法之老 補助對象之檔案至健保署系統,符合補 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業務,有 助資格之對象不需另外提出申請。若屬 27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以申請人自行申請的條件,惟原住民偏 中斷投保或從未加保者,需攜帶印章、 鄉因交通與相關資源較匱乏,恐因資訊 戶口名簿,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較不流通,導致有資格之原住民耆老無 申請投保,補助金額由本會依衛生福利 法自行申請而喪失之權益。爰請原住民 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開立之繳款單,逕 族委員會通盤檢討並研議改善方案,並 行撥付該局。 定 期 盤 點 符 合 相 關 資 格 之 原 住 民 耆 二、有關國民年金原住民給部分,於族人滿 老,應以主動協助申請之方案或改給直 55 歲時勞保局即會主動寄發原住民給付 接給付之方案,俾利減少黃牛掮客並有 申請書,族人填具相關資料並寄回勞保 效維護原住民族權益。 局後,勞保局即會以每月一次之頻率進 行審核作業。符合資格即會將款項逕匯 族人指定銀行帳戶。另為避免族人漏收 前揭申請書,本會將持續透過原住民族 家庭服務中心及文化健康站宣導申請原 住民給付之流程及相關事宜。 (六十一) 查人口指標觀之,截至108年底止原住 鑒於都會區原住民族人口日漸增多,文健站 民族人口之老化指數為41.64%,相較 未來恐因人口外移及減少,需進一步考量移 105年度35.69%,增加近6個百分點,雖 居都會區族人需求以及部落人口減少之問 遠低於總人口之119.82%;再依106年原 題,本會於都會區亦積極布建文健站,截至 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指出,原住 113 年 7 月已於全國設置文健站 520 站,其中 民族扶老比為10.2%,雖低於非原住民 設置原鄉地區 425 站,都會地區 95 站,相較 族 19.2% , 惟 在扶 幼比 上 原 住 民族 為 105 年都會區文健站增加超過 10 倍。本會接 27%,高於非原住民族17.7%,原住民族 受委員建議針對文健站之議題,確實做到有 人口扶老比與扶幼比與非原住民族相 效維護原住民族權益。 較,扶幼影響較為當前須正視議題,但 不論扶老比或扶幼比,2者仍均呈現逐 年上升趨勢,未來將直接衝擊原住民族 家庭照顧負擔。 又查原住民族家庭支持及長期照顧需 求,也因都會區社會排除與原住民族地 區長照資源不均等,致原住民族運用社 會福利普及性及使用長照資源可近性 不足。雖109年設置10處就業服務辦公 室、設置原家中心63站(原鄉型53家、 都會型10家)、設置文健站433站(原 鄉368站、都會65站),但設置地點普 遍於原鄉地區。 綜上,文健站未來恐因人口外移及減 少,需進一步考量移居都會區族人需求 以及部落人口減少之問題。爰請原住民 族委員會針對文健站之議題,確實檢討 並併同相關專家學者與民眾辦理座談 27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會,必要時舉辦聽證,研議前開問題之 改善方案,俾利有效維護原住民族權 益。 (六十二) 部落為原住民族展現族群聚落、文化、 本會業於本會官網設置諮商同意專區,提供 特色之象徵,「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 相關資訊及參考文件,並上傳諮商同意數位 條之1第2項規定:「部落之核定、組織、學習課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公部 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 門數位學習資源整合平臺,以持續推動辦理 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諮商同意相關課程。 定之。」同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政府 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 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 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 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 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惟查 112年8月底尚有191個部落未成立部落 會議,為保障原住民族權利,原住民族 委員會應持續推動辦理諮商同意相關 課程,以利保障族人權益。 (六十三) 以「113年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之新設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文健站」為例,執行團體須於112年12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月15日前向鄉區公所或地方政府提出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申請並完成初審會議,審議結果須在 二、依據本會「113 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 113年1月19日函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複 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壹拾壹申請及 審及核定。實施計畫裡未公開核定日, 審查程序,新設文健站申請需經過下列 也就無從得知明確的開辦日,以致許多 過程: 執行團體必須自行負擔場地租金。爰 (一)初審作業:由縣(市)政府召開初審會 此,請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新增文 議,於 113 年 1 月 19 日前函送結果予 化健康站之核定流程,應於每年1月底 本會。 前辦理完成,避免執行團體因核定流程 (二)複審作業:由本會召開全國性審查會 延宕而自行負擔場地之租金等相關費 議,請各縣(市)政府出席簡報,並視 用,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年度預算核定。 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為提供族人良好及安全的照顧環境,本 會新設置文健站除了進行書面審查外, 為能清楚掌握新設文健站場地空間妥適 性、無障礙環境及設備情形,近年來會 安排申請案件實地訪查作業,以確保族 人長者照顧環境及設備的合適性。並為 能整合資源,鼓勵場地設於地方政府或 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公所提供之公 有公共空間為主。 四、近年來本會為避免執行團體因計畫核定 27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流程延宕而自行負擔相關經費,自 111 年起配合文健站查核作業,凡查核通過 之文健站隔年之賡續維運計畫皆能於前 一年度 12 月份核定。惟新設文健站因考 量設置後,須維持族人長者照顧之權 益,服務不得中斷,因此良好及安全的 照顧環境是必要之評估。 (六十四) 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以下簡稱語推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9 日以原民教字第 組織)承接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 1130012744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辦理各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族群族語傳承、保存、研究、發展等計 二、每年通盤檢視工作項目合理性:本會執 畫。換言之,推動語言復振政策之執行 行本計畫 6 年,每年就各語推組織各工 須仰賴語推組織,惟經費及人力卻未給 作項目進行檢視及討論,並通盤檢視是 足,使各語推組織長期以來身兼多職、 否與本會其他族語復振及推廣計畫重 疲於奔命。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增 疊,於 112 年度邀集各語推組織召開 2 加語推組織各項計畫之經費,並增加預 次會議,共識決議減少部份工作事項, 算補足人力編制,俾利基層落實語言採 如:刪除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 集、調查、研究及各項語言復振之政 發展基金會重複辦理之族語新聞翻譯 策,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含每日讀報) 、編修族語線上辭典、審 會提出書面報告。 查修訂族語 E 樂園之修訂條目及民眾回 饋等族語研究、發展相關工作。 三、檢視並調整補助經費:112 年度本計畫核 定各語推組織計 3,895 萬元整,較 112 年而言,113 年度提升經費高達 1,349 萬元整,平均各語推組織調增逾 80 萬 元,包含人事費、業務費及資本設備費 均大幅增加。 四、調漲人事薪資及待遇:人事費用自 112 年度起比照本會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補助計畫增設進用年資敘薪、原住民族 語認證中高(含以上)級別加薪機制, 激勵各語推組織內部人員於第一線推動 族語工作之動能及提升自我族語能力之 動機。 五、強化相關團體及人員的協力機制:本會 考量各語推組織係屬該民族全國語言復 振之首腦,應採橫向聯繫、斜向協助等 方式,請全國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專職族語教師、族語支援教師(人員) 以及部落具族語能力人士共同辦理語料 採集及族語營隊等各項業務,爰本會自 27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113 年度起於各重點工作業務中增加一 定比例臨時人員之業務費用,同時協助 各語推組織函發本會各計畫公差(假) 同意函,以利各語推組織辦理族語復振 業務時人力充足並達到預期效益。 (六十五) 有鑑於原住民鄉鎮多位於條件受限之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山區,於先天條件弱勢的情況下,其發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展有賴中央政府協助並挹注經費。許多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原鄉有意將位於山區的劣勢條件,轉變 二、本會經統計調查既有部落文化聚會所總 為深度文化觀光旅遊的優勢,但在文化 數共計 301 座,並持續增加中,爰「宜 館等建物興建時,卻發現原住民族委員 居部落建設計畫(111-114 年)」針對部 會對於建物之補助主要在集會所之整 落文化聚會興建,仍含其附屬必要設施 建,缺乏經費挹注的情況下,原鄉發展 (儲藏室、廁所、學習教室、辦公室等必 文化特色的發想無奈遭扼殺。爰要求原 要設施),非設限於聚會所興建。 住民族委員會不應將建物整建補助自 三、本會將評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 我設限於集會所,並主動調查各原鄉之 請案之需求性、必要性、人口規模、區 建物興建補助之需求與期望,於3個月 域及族群特性、營運管理計畫等,以滿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調查 足建構文化與族群聯繫支持網絡需求, 報告。 並妥為運用補助款資源,強化溝通,避 免以多數或優勢主流族群之單一價值觀 為建置標準,以展現民族性及文化脈 絡,發揮使用效益,另持續推動輔導地 方政府聚會所興建,提供族人更多的集 會空間。 (六十六) 行政中立是民主國家確保公共行政人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員以國家、人民的整體利益為核心的行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為準則,惟近年選舉常傳出有原住民候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選人利用行政權勢,要求文健站照服員 二、本會於選舉期間,發文請縣市政府提醒 等計畫聘用型人員參與助選活動,致渠 文健站下列原則: 等人員心生反感或恐懼,爰要求原住民 (一)應避免於開站期間為特定公職候選人 族委員會應主動於3個月內發文予各縣 公開站臺或協助拜票相關事宜。 市政府,申明恪守行政中立之重要性, (二)不應以文健站活動之名義攜長者參與 並比照反賄選宣傳之方式提醒所有具 任何候選人之競選動員活動。 公共行政人員身分者,對於長官有違反 (三)文健站照服員上班時間不應參加候選 行政中立之要求,應予拒絕。 人造勢活動,非上班時間參與候選人 造勢活動時,應避免穿著文健站背心 或有文健站識別標誌之衣著。 (六十七) 不少古道設置於原鄉地區,例如:浸水 本會遵照會議決議指示,將配合山林治理主 營古道,是多數登山健行者愛好地。 管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共同研議 然,古道區多為原鄉森林茂密處,若遇 規劃設置或放置原住民容易使用的背負式藤 受傷在等待救難,缺乏救難用具,搶救 編竹籃於原鄉古道休息處或涼亭處,以助山 279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時 原 住 民 常 用 藤 索 編 綁 載 具 運 送 下 友遭遇相關急難時快速協助救難。 山,緩不濟急。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配 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共同相關 規劃,於原鄉古道休息處或涼亭處,設 置或放置原住民容易使用的背負式藤 編竹籃,以便山友遭遇相關急難時,得 快速協助救難。 (六十八) 應「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原住民族 一、本會於 112 年函頒「原住民族教會推動 委員會函頒「原住民族教會推動族語發 族語發展獎勵計畫」 ,獎勵超過 400 間原 展獎勵計畫」在案,推動補助族語證 住民族教會,項目包含族語證道、族語 道、族語主日學、族語詩歌及讀經、族 主日學(宗教教育)、族語週報、族語團 語環境布置等族語推廣活動;然依據台 契、族語情境布置等。 灣聖經公會112年3月台灣母語聖經翻 二、其中有關族語聖經翻譯本會有相關補 譯現況統計,現行原住民族語僅阿美族 助,倘各教會(堂)有相關翻譯經費需求, 語、賽德克族-德固達雅語、布農族 可依本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語、排灣族語、泰雅爾族語、鄒族語、 之規定申請。 太魯閣族語、魯凱族語、達悟語且多數 刻正辦理修訂及未翻譯章節及語言別 翻譯。 原住民族語言復振工作刻不容緩,為擴 大原住民族語言保存、推廣,建構多元 學習族語的管道,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 會辦理「推動教會營造族語生活環境」 應積極辦理資源盤點、強化經費挹注效 能、促進族語教會辦理族語聖經暨各原 住民族語言別語料保存及出版,以落實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務實挽救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危機。 (六十九) 在金門之臺灣原住民有超過1,300位, 本會業於 113 年 4 月 9 日現勘輔導金門縣政 他們在金門為工作打拚,亦需原住民族 府申請「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公共 委員會給予照顧與關懷。而據金門縣政 空間計畫」。 府規劃顯示,縣府準備利用陽翟附近的 一座營區來整建,做為在金門之臺灣原 住民的集會場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應 積極協助地方政府籌設該集會場所,讓 在金門的原住民能享有集會聯絡感情 之固定場址。 (七十)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8 月 20 日以原民經字第 5目「公共建設業務」編列16億0,504萬 1130040356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7千元,辦理原住民族住宅業務等工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作。茲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 二、有關研議重新開辦原住民族建購、修繕 280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從90年6月13日即 住宅貸款信用保證業務,讓族人得以取 規定有提供原住民族人建購、修繕住宅 得資金以建購新住宅 1 事,本會未來作法及 貸款信用保證業務,惟自101年度起就 建議如下: 不再編列相關預算。鑑於原住民族地區 (一)研議開辦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業 合計超過4成住宅之居住期間已達30至 務: 40年以上,其中山地鄉原住民居住期間 1.雖金融機構欠缺承作本基金信用保證業 平均為29.10年,而由於無法取得一般 務之意願,惟經本會考量原住民保留地 金融機構貸款,致族人無法獲得資金以 擔保價值因所有權移轉以原住民為限, 建購新的住宅。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 致價值有偏低情事,本會為落實原住民 會研議重新開辦原住民族建購、修繕住 族金融權益,協助族人取得經濟產業貸 宅貸款信用保證業務,讓族人得以取得 款及自建、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資金, 資金以建購新住宅,並於3個月內提出 本會已於 113 年 8 月 7 日召開「原住民 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草案跨 部會研商會議竣事,與會機(關)構計有 財政部國庫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 行局、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 金、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立法 委員陳瑩國會辦公室及立法委員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國會辦公室。 2.承上,本會將依前開與會機(關)構所 提意見評估納入修正前開要點草案,復 依法制作業相關程序發布施行。 (二)依族人需求提供多元住宅政策資源: 1.其他部會資源:為配合我國總體住宅政 策,行政院於 95 年 11 月 2 日核定,自 96 年 1 月 1 日起,本有關住宅貸款相關 業務納入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 施方案」辦理。經濟能力尚無法負擔買 房之族人,建議可優先導入租金補貼及 社會住宅相關資源。另內政部所推「自 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財政部「青年 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倘族人符合相 關規定皆可申請。 2.本會資源:為持續提升原住民族居住權 益,本會刻正評估及研擬相關策略,如: 提高對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戶建購、修 繕住宅及災害重建之補助金額;就原住 民族入住社會住宅保障比率予以法制 化;鼓勵地方政府依原住民族傳統建築 281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檢討建築管理相關法令,以利族人興建 住宅時,得以取得建築執照等。 (三)綜上,社會住宅、租金補貼、修繕與購 買房屋之補助、優惠貸款專案及信用保 證業務等措施,應視族人實際狀況提供 不同層次之服務。 (七十一)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9 日以原民社字第 10目「社會服務推展」編列29億2,328 1130015489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1千元,辦理提升原住民族就業競爭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能力等業務。茲按,原住民族委員會113 二、本會將持續與勞動部合作,並考量不同 年度於原住民族就業基金編列6,600萬 地方政府單位屬性及業務規劃,短期係 元,用以辦理就業服務員的進用、訓練 採因地制宜、分工合作,為能提供族人 等,期以個案管理模式落實提供就業服 長遠之就業服務,建議勞動部仍應朝向 務並協助原住民族人就業,而勞動部同 設置正式編制之公立原住民族就業服務 時於113年度正式於就業安定基金編列 機構,以符就業服務法第 12 條規定。 2,997萬5千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 民就業服務據點。爰此,請原住民族委 員會應與勞動部合作,研議如何將原住 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就業服務員、就業服 務辦公室與勞動部原住民就業服務據 點進行合作與功能整合,另規劃編列一 定預算用於辦理原住民版安心及時上 工計畫,補助政府機關提供族人短期過 渡工作機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七十二) 113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 預算案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教字第 「原住民族教育推展」編列26億8,500 113001438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萬6千元,辦理推動民族教育、培育原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住民族人才及推廣原住民族社會教育 二、本會於 112 年 11 月 21 日召集教育部研 及終身學習、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等 商族語人才培育,教育部已規劃「培育 業務。 族語師資之多元管道」 ,包含「學士後學 經查,原住民族語教學人員現職教師 分班」招收教學支援人員及族語老師, 222人、10.80%,教學支援人員1,622 輔導修習教育學程取得教師證。 人、78.89%,顯見目前族語教學極度依 三、本會與教育部業於 112 年 7 月 24 日、9 賴教學支援人員的人力。爰此,要求原 月 13 日及 10 月 4 日召開 3 次研商會議, 住民族委員會應會同教育部,就學校在 研議放寬族語老師進用資格,惟有關族 無法即時進用適足族語教學人員時得 語師資資格調整牽涉甚廣,為廣邀各界 以彈性放寬族語老師進用資格進行檢 意見,本會已規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 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師資不足因應方案分區座談會」 ,透過座 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談方式蒐集各界意見,以作為政府調整 族語師資有關政策之參據。 282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七十三) 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編 本會業依 111 年度憲判字第 4 號判決擬具原 列111億2,056萬6千元,用於統合原住 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並於 112 年 12 月 18 民族政策,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辦理原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嗣於 113 年 1 月 3 日 住民族相關事務。 經總統公布施行。 查111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自111年4 月1日宣判後,憲法法庭要求原住民族 委員會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2年內, 依該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未及 時修正者,該條文失效。 惟查原住民族委員會迄今未積極促使 修法完成,將無法在憲法法庭諭示的 113年3月31日前修正完成,據內政部 111年1月12日調查結果,恐造成113年 將至少有10萬人成為原住民,等同社會 立即增加近六分之一原住民。 然,原住民族委員會未積極依據憲法法 庭之意旨,建構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 同權及平等權之原住民身分取得程 序,亦未因應未來增加之10萬名原住 民,同步增加六分之一之預算,恐損及 目前與未來增加的原住民相關權益。 綜上,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保障原住民族 權益,應就未來的情勢變化,做相對應 的政策措施,以維護原住民族的權益。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通盤檢討並完成上 開法案修法工作。 (七十四)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應包含實踐 法案規劃辦理如下: 總統原住民族之政見,盱衡蔡總統105 一、有關「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 年原住民族「法案」政見,這六年來的 案」部分: 原住民族權利法案的執行進度,僅「原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11 日以原民建字 住民族教育法」、「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 1130010412 號函復立法院、內政委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合先敘明。 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上開原住民族重要法案未能儘速三讀 (二)本會自 107 年起推動原保條例草案立 施行,如「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 法作業,共歷經 44 次會議(22 次內部 例」、「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 會議、6 次機關研商、4 次專家學者、 身分法」等法案,導致原住民族權利體 1 次人民團體、2 次行政院會議、9 次 系無法架構完成,對於全體原住民族之 立法院會議),並至相關部會進行說 影響甚鉅。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 明,立法院審議期間亦積極拜會各立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原住民族委員會權 法委員進行溝通協調,另針對「臺灣 責範圍內之上開法案規劃,保障族人權 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台灣山地鄉 益。 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等人民團體之 283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陳情意見,除以公文正式回應,亦召 開 2 次專案會議進行溝通協調在案。 本法案業已與各公私領域單位進行協 調。 (三)行政院前於 111 年 3 月 17 日送大院審 議,因大院第 10 屆委員之任期屆期而 不續審,本會刻正研修法案內容,將 儘速循程序送行政院,再行送請大院 審議。 二、有關「原住民族自治法」之部分,本會 於 92 年、96 年、97 年、99 年及 103 年 5 次提出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 議,並自 106 年透過總統府原住民族歷 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辦理各族原 住民族自治徵詢會議計 16 場次,本會刻 正協助太魯閣族及魯凱族等討論未來自 治方向,待形成共識後作為後續推動的 基礎。 三、有關「原住民身分法」之部分,本會業 依 111 年度憲判字第 4 號判決擬具原住 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並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嗣於 113 年 1 月 3 日經總統公布施行。而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於 判決宣示起 3 年內(114 年 10 月 27 日 前) ,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專法, 來保障平埔族群的身分認同權。本會依 據上開判決要求之期限,規劃於 113 年 9 月底前將法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 並配合行政院審查期程,盼於 113 年 11 月底前通過院會後函送立法院審議。 (七十五)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包含依據大 本會編制二位政務副主任委員,配合 113 年 5 法官釋憲以及憲法法庭的判決修正不 月 20 日新政府上任,已於同日到任。 合時宜的原住民相關法案,如「原住民 族工作權保障法」等,合先敘明。 上開原住民族重要法案未能儘速三讀 施行,對於全體原住民族之影響甚鉅, 需相關機關主管層級人員政策決定與 協調。然,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層級人員長期空缺或僅上任數月即投 入地方選舉,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重視其 284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職缺的重要性。 (七十六) 查11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土字第 「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130014671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水電費」編列110萬元,主要在辦理計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畫經費作業、公務類資訊及行政資訊等 二、因本會為「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系統維護等相關工作,合先敘明。 (下稱本大樓)進駐機關之一,需分攤本 惟查112年度預算是項預算僅編列90萬 大樓基本水電費,依據本大樓管理小組 元,且113年度辦理之項目均與112年度 111 年度第 11 次定期會議紀錄,台灣電 相同,又查行政院頒之「落實零基預算 力股份有限公司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 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以 調漲本大樓 15%流動電費,又經濟部於 下簡稱零基預算精進措施)其目標2明 113 年 3 月 22 日公布 113 年平均電價調 訂「主管機關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概算 漲約 11%,故為因應電費調漲以維持本 額度內,採用『減法原則』評估支出項 會正常運行,本會 113 年水電費編列新 目之必要性及適切性,就非屬施政重點 臺幣(以下同)110 萬元,較 112 年 90 萬 業務,重新檢討整併,將資源移至優先 元增加 20 萬元,實為因應電費調漲因素 性較高、效益較大之需求項目,與時俱 增編預算。 進,呈現政策亮點。」 三、本會省水及省電措施為水龍頭改以感應 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是項預算之編 式水龍頭,以節約用水。茶水間及廁所 列顯然有違行政院頒訂零基預算精進 改成感應式照明,辦公區域改用 LED 照 措施之精神,為平衡政府財政,降低我 明設備,空調設備汰換為變頻,以節約 國民財稅負擔,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 用電;上班中午休息時間及下班後,由 應積極辦理節電工作,降低公務機關能 警衛檢查並關閉辦公區域未使用燈火 源消耗,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精 等。 進節電措施書面資料。 (七十七) 113 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 預算案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0 日以原民教字第 「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2,094萬4千 1130013002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元,112年4月底,有中學園遊會擺攤主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題,引發歧視原住民族的輿論譴責。對 二、有關應理解與體會受害學生的感受與想 於該起事件的善後,首要工作應是幫助 法,到個別的心理輔導、班級經營,以 受害的原住民學生,從理解並體會受害 至於其家庭關懷等事項,屬校園歧視之 學生的感受與想法開始,到個別的心理 後續處理工作或機制,依《原住民族教 輔導、班級經營、以至於其家庭關懷等 育法》本會與教育部之分工原則,以及 面向。 教育部所訂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為 爰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就 教育部之權責範疇,惟本會為減少歧視 該事件之受害學生、家庭等之後續處理 之發生,亦持續積極推動全民原教等相 做法,及對於原住民族遭歧視、不當對 關措施。 待之因應做法與處理機制提供說明,並 三、本會為推動全民原教以降低校園歧視,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及提供原住民學生於升學過程中之需 要,刻正積極辦理下列各項重點工作: (一)針對 112 年上半年發生的原住民遭受 歧視事件,本會於 112 年 6 月 27 日與 285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教育部共同召開「原住民族教育政策 會(下稱教政會)第 2 屆第 3 次會議」 , 討論全民原教精進之方案,未來將透 過教育部核定的「原住民族教育議題 融入課程教學之精進與實踐計畫(下 稱實踐計畫)」,納入本會出版之原住 民族權利手冊、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 件系列叢書、 「史料導讀:臺灣原住民 族抗爭運動史」及原住民族運動紀錄 片等出版品,透過「研發補充教材及 作為教科書編寫參考」、「師資培育及 增能」、「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習階段 相關課程」及「透過社教機構加強推 廣」等 4 大實施策略,推廣到各學校, 使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學校場域之 學習課程,引導師生瞭解原住民族, 並提升教師相關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知 能,營造族群友善多元共榮之環境。 (二)另為提升全體師生對原住民學生升學 制度之瞭解,本會與教育部分別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教政會第 2 屆第 2 次 會議」與 112 年 12 月 27 日「教政會 第 2 屆第 4 次會議」針對兩部會研擬 之「原住民學生升學制度」說帖內容 提起討論,說帖內容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教政會第 2 屆第 4 次會議」確認 後,決議由教育部將說帖內容納入招 生簡章、課程教材、師資培育進修及 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研習 等管道進行推動,引導師生瞭解原住 民升學制度,並減少歧視之發生。 (三)又本會及教育部分攤經費補助大專校 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下 稱原資中心)」,建立原住民學生基本 資料,掌握學習情形,辦理原住民學 生生活、課業與就業輔導、生涯發展、 民族教育課程及活動等事項,112 年度 本會配合教育部分攤 141 校原資中心 及 4 區 6 校區域原資中心所需資本門 經費,協助大專校院推動原住民族學 生業務進行生活及課業輔導。 286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四、針對積極推動全民原教,降低校園歧視 之本會策進作為如下: (一)為能持續充實推動全民原教所需文本 及素材,本會後續將與國史館、臺灣 文獻館合作辦理第 5 期原住民族史專 題計畫,預計於 113-117 年出版 11 本 書籍,並與臺灣文獻館合作辦理臺灣 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調查研究計 畫,預計 113-115 年共計出版 6 本專 書,配合教育部原教議題實踐計畫之 4 大實施策略,於學校、師培課程及社 教機構等途徑加強推廣運用,俾全民 原教得以儘早落實共同營造族群平等 的社會環境。 (二)將持續透過本會與教育部定期召開之 教政會等重要平臺,持續追蹤全民原 教與原住民升學制度說帖之推動情 形,讓全民原教之理念儘早實現,有 效減少原住民族歧視事件之發生, 如:教育部前於 112 年 12 月 27 日「教 政會第 2 屆第 4 次會議」針對全民原 教推動情形進行報告。 (三)持續與教育部共同分攤補助設置原資 中心,支持原住民學生在升學過程中 需要,以給予其生活與課業等相關輔 導。 五、基於學生遭受歧視處理機制與學校端之 後續輔導關懷為教育部之權責,惟本案 件本會與教育部已於 112 年 6 月 27 日共 同召開之「教政會第 2 屆第 3 次會議」 針對原住民學生遭受歧視等相關事宜進 行討論研議,且決議將透過教育部核定 之實踐計畫推動全民原教等事宜,以減 少歧視之發生。本會亦會因應實際需要 於部會相關合作平臺針對全民原教、原 住民學生遭受歧視處理機制與後續輔導 關懷等事宜與教育部共同討論。 (七十八) 因應世界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趨勢,國 一、本會為符合國際能源轉型趨勢,達成臺 家淨零排放政策刻不容緩。而為了達成 灣邁向 2050 淨零排放目標,我國政府已 淨零社會的過程,不論是再生能源、友 於 112 年 4 月 21 日核定『風電/光電』、 善農業、森林保護所創造的碳經濟,對 『前瞻能源』、『自然碳匯』及、『公 287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原鄉部落的產業經濟都有很大的潛 正轉型』等十二項淨零轉型關鍵戰略, 力。再生能源的發展除了有躉售收入之 以全面推動能源轉型,在當今面臨氣候 外,適度搭配儲能還可因應極端氣候造 變遷挑戰的背景下,亟需瞭解並採取有 成的電力中斷問題,原住民族委員會應 效的應對策略。 協助部落積極發展再生能源。 二、本會於 113 年規劃於原住民族地區辦理 過去幾年雖然有經濟部補助社區公民 10 場有關再生能源、公正轉型及氣候變 電廠規劃案,然而社區做完規劃之後, 遷等議題說明會,並邀集各部會擔任與 因各種因素難以租用社區內國公有空 談人,建立原住民族地區相關國際能源 間以發展公民電廠。為解決此瓶頸,能 轉型趨勢及國家政策目標之知識基礎, 源署於112年7月公布「公有建物公民參 檢視各地區域發展再生能源之機會與所 與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範本」,可以給 面對的困境,使各地區規劃因地制宜、 地方政府參考,出租社區活動中心、風 符合在地利害關係者需求的公正轉型措 雨球場等空間給社區發展公民電廠,讓 施,達成追求在地經濟發展之目標。 社區直接享有再生能源收益。 為推動淨零排放、促進社區產業發展, 需要讓縣市、鄉鎮公所行政單位了解此 範本可以作為施政參考。爰請原住民族 委員會邀請環境部、經濟部能源署、農 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原鄉縣市 政府、鄉鎮公所產業發展人員與能源署 社區公民電廠計畫之社區,進行交流, 促進各單位利用「公有建物公民參與設 置太陽光電標租案範本」發展社區再生 能源公民電廠。 (七十九) 為照顧原鄉長輩生活,推動原住民各項 一、本會業於 113 年 3 月 28 日以原民社字第 衛生保健及長照等改善計畫,原住民族 1130015107 號函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委員會於「社會服務推展」編列相關預 內政委員會及提案、連署委員在案。 算以推動相關政策。政府推行長照2.0 二、本會自 95 年訂頒「推展原住民部落老人 於全臺設有503「文化健康站」,屏東8 日間關懷站實施計畫」,結合部落、在 原鄉設置共74站,行政院長於11月24日 地組織的人力、物力等資源,提供原住 至屏東縣春日鄉七佳文健站,瞭解地方 民族長者預防性、關懷性及連續性之照 推動情形,承諾未來將提升社區關懷中 顧服務。另為避免資源重疊,於 108 年 心經費,並研議設置長照機構,讓每個 整合衛福部 C 級巷弄站與本會文健站資 部落都成為高齡友善的單位。 源,將文健站列為社區 C 據點,服務對 然,目前「文化健康站」之推動與執行 象由健康、亞健康、衰弱,擴大服務至 成果為何,原住民族委員會宜積極周知 輕度失能長者,同時也增列了量能提升 國人。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業務費。105 年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0」將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納入專章,並 自 106 年下半年起經費轉由長照服務發 展基金挹注,財源更加穩定,使得文健 站的經費,從 105 年的每年 9 千萬,提 288 原住民族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 次 內 容 升至 113 年的 14 億,達到超過 14 倍的 成長。 三、全國文健站從 105 年的 121 站成長至 112 年的 503 站(原住民族地區 414 站、都 市地區 89 站),服務長者數從 4,000 餘 人 4 成長至 1 萬 5,000 餘人。進用原住 民族照服員自 300 餘人成長至 1,300 餘 人。本會自 105 年至 112 年間,已 3 次 調升照服員的薪資,從每月 1 萬 5 千元 調升至起薪 3 萬 3 千元,統計全國 1,300 餘名照服員中,取得照服員證照(含完 成照服員訓練)佔 86%、具護理師或社工 資格佔 9%、取得族語認證者已超過 65% 四、本會除定期向調查全國縣市政府轄內 「可供文健站、日照與微型日照服務使 用」之閒置公有公共空間外,亦鼓勵鄉 (鎮、市、區)得優先提供閒置公有公 共空間予文健站,截至 112 年底,全國 503 處文健站以活動中心或聚會所最多 (276 站,55%)、教會次之(127 站, 25%)自 107 年至 112 年透過「前瞻基礎 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原住民族文健站 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修繕全國 473 處文健站,挹注經費達 14.16 億元, 已建置無障礙廁所、坡道、廚房、等友 善安全空間環境,並協助建築物取得結 構安全鑑定,以保障服務空間之安全及 品質;更協助購置延緩失能設備,如按 摩椅、卡拉 OK 設備等,逐步完善文健站 之硬體設施。 五、本會與衛福部積極落實長期照顧十年計 畫 2.0,隨著文健站、居家服務、日間照 顧及家庭托顧等服務在原住民族部落大 幅增加,原住民族平均餘命相較過去 97 年至 105 年須花 8 年的時間提升 2 歲, 縮短為 105 年至 110 年僅 5 年即增加 2 歲,顯示原住民族整體照顧環境更具友 善安全,文健站長者日常生活以落實個 人健康管理,足見政府推動長照 2.0 有 顯著的成果,原住民族整體照顧環境已 逐步改善。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