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預算總說明....................... 1-8 二、 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9-10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1-12 三、 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罰款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罰金罰鍰)..... 13 2.財產收入-廢舊物資售價............... 14 3.其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 1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16-17 2.選舉業務...................... 18-19 3.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0-21 4.一般建築及設備-其他設備.............. 22 5.第一預備金..................... 2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24-25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26-2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28-29 (六)人事費彙計表................... 31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32-3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35-3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38-3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40-4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43-49 (十二)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50-55 (十三)委辦經費分析表................. 56-57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 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58-107 四、 附錄: 1.中央選舉委員會.................... 109-120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21-126 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27-134 4.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35-140 5.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41-146 6.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47-152 7.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53-158 8.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159-164 9.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165-170 10.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71-176 11.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77-182 12.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83-188 1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89-194 14.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95-200 15.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201-206 16.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207-212 1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213-220 18.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221-226 19.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227-231 20.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233-240 21.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241-248 22.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249-254 23.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55-260 一、 預算總說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 3、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處理。 5、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 7、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各處室職掌 綜合規劃處: 1、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及考核。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務之研究發展。 3、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與查核及意見書之彙整、公報之編製。 4、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成立及投票結果之公告。 5、候選人電視政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規劃辦理與督導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 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規劃辦理。 6、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辦理。 7、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資料庫之規劃、設計及維護。 8、各級選舉委員會電腦軟硬體、網路系統、資訊安全之建置、更新、維運管理 及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辦理。 9、新聞聯繫及發布之辦理。 10、不屬於其他處、室業務。 選務處: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規劃辦理。 2、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程序之規劃。 3、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4、政黨及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5、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 (市)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 1 6、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登記之受理及其連署人查核作業。 7、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 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投開票作業之規劃、督導及講習訓練。 9、國際性選舉組織及其活動之參與。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 法政處: 1、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之研擬、擬釋及諮詢。 2、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選票效力認定、監察及裁罰業務之規劃、辦理及督 導。 3、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之處理。 4、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業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處理。 5、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受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及專戶許可事項 之督導。 6、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相關事務之協處。 7、全國性公民投票募集經費之許可及管理。 8、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及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9、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活動之規劃辦理。 10、其他有關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制業務。 秘書室: 1、典守印信。 2、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3、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4、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5、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6、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7、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8、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9、事務管理。 10、其他行政事務。 人事室: 本會人事事項。 主計室: 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本會政風事項。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組織系統圖: 中央選舉委員會 政風室 主計室 人事室 秘書室 法政處 選務處 綜合規劃處 十六縣市選舉委員會 六直轄市選舉委員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員額說明表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備註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預算員額 A61000000A 中央選舉委員會 55 3 1 2 A61000100A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13 2 0 0 A61000200A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15 1 1 0 A61001100A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2 0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300A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4 2 1 1 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0400A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3 2 1 1 員額。 A61000500A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4 1 1 0 A61001900A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8 1 1 0 A61001200A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8 0 0 0 A61001300A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10 1 0 0 A61001500A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0 0 1 0 A61001400A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11 1 1 0 A61001600A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A61001700A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10 2 1 0 A61001800A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10 1 1 0 A61002100A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000A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7 1 0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200A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7 2 0 1 員額。 A61002500A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7 1 0 0 A61002600A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0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700A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7 2 1 1 員額。 駕駛1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A61002300A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4 0 0 1 員額。 A61002400A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2 0 0 0 駕駛5人為超額出缺後減列預算 合計 310 261 28 14 7 員額。 4 二、11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為實現民主的必要手段,是人民行使參政權利的重要方 法,更是落實主權在民的主要途徑。本會負責綜理我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 民投票等相關工作,所辦理的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之良窳,影響我國 民主憲政之發展甚鉅,是以本會秉持公正、公開和公平的原則及恪守獨立機關超然中 立的精神辦理各種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審慎規劃各項選務事務,俾建立一個純淨 優質的政治參與環境,以提升民主政治品質。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 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4 年度施政計畫。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維護公平競選秩序,順利完成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投事務 (1)檢討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區劃分,落實選舉公平原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第 37 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由本會劃分,並應於發布選舉 公告時公告。但選舉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 1 年前發布 之。本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任期於 115 年 12 月 25 日屆滿,依上開法律規 定,本會規劃於 114 年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區檢討變更作業,經檢 討有變更必要者,於 114 年 12 月 24 日前發布選舉區變更公告,俾利辦理下屆直轄 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 (2)專業化選務訓練,精進選務人員知能:選舉、罷免係達成政府善治之重要途徑,公 民投票則是實現直接民主的重要手段,成敗之關鍵,除繫於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 制度設計之良窳外,更繫於辦理選務相關業務人力素質之優劣。中央選舉委員會指 揮、監督各項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工作之辦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 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工作人員則係選務工 作之第一線。為提升各選務工作人員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 員講習訓練工作,充實上開人員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 實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法規相關知能,以提升其選務工作品質,達成為民 服務之目的。 (3)標準化電腦計票作業流程,提升選務效率:為使電腦計票過程透明、公正、公開、 防範發生電腦計票系統異常或失誤風險及可接受全民檢驗與信賴,藉由研訂各項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序、強化資訊安全措施與計票 資安防護、加強作業人員訓練及演練測試作業等方式,以增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及公民投票等開票統計資訊之正確性及時效,進而提升選務效率。 (4)多元化選務服務,增進選務滿意度: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之辦理過程包括投開票 所設置、選舉與公民投票宣傳、選舉公報、罷免公告、公民投票公報及投票當日之 各項服務等,本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時均致力提供多元 化的選務服務,儘量滿足候選人、選舉人、投票權人等各項需求,營造友善的投票 環境,以提升民眾對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相關選務工作之滿意度。 5 (5)審慎裁處選舉違規案件:隨著簡併選舉制度之變革,政黨及候選人間之競爭手段漸 趨激烈,為維護公平選舉秩序,有賴各選舉委員會落實對違規事件之裁處。對於選 舉違規事件,選舉罷免法及相關法規命令訂有處理程序,至對於涉嫌違規行為之裁 處,其合法適當與否,不免影響政黨及候選人之選舉活動,進而衝擊選民之支持 度。從而,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審慎認定事實執行選舉罷免法令,以維持選舉違規 裁處案件之合法適當,不僅得增進人民信賴選舉委員會公正、公平及中立性,亦為 政黨及候選人得以公平競爭之重要核心。 2.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配合本會施政重點,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善分配有限資源,並提升資本支出預算執 行率,促進資源有效運用。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選舉業務 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 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揮、監督各項選舉、罷免工作 習 之辦理,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選務幹 部人員則係選務工作之礎石,為提升各選務幹部人員 相關知識與專業能力,並就選舉票遺失、運送、保 管、分發作業及選舉遇有天災或不可抗力等情事處理 機制,納入講習課程,加強教育訓練,充實渠等人員 之選舉罷免制度學理、投開票工作實務、選舉罷免法 規等知能,以提升選務幹部人員應變處理能力,維護 選務工作品質,爰規劃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訓練工 作,達成順利完成各項選舉、罷免之目的。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2 年本會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計有 3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案,辦理成果如下: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1. 依法駁回 2 案。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2. 審核中 1 案。 票法規定 選舉業務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為鼓勵國民踴躍參與選務工作及行使投票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 權,並提醒民眾選舉期間、投票時應注意事 項與選務便民措施,此外加強宣導兩項選舉 罷免法修法內容,即時澄清選務錯假訊息, 也強化反賄選認知,以提升整體政治參與及 民主品質。本會依上開宣導重點辦理相關宣 導工作,其方式包括多元及數位媒體宣導、 結合地方媒體落實在地宣導,並加強對新住 民、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選務宣導,讓選務 6 資訊更清楚深入各個族群: 1.電視廣告:自 112 年 12 月起密集在無線及 有線電視頻道播出,其中有線電視頻道以 收視率較高的新聞台為主,共播出 1,159 檔,並 進行 電視 系統 跑馬, 接觸 人次約 5,781 萬 2,000 人次。 2.網路及社群媒體宣導:製作網路短影音及 電子單張文宣,於社群媒體、入口網站及 Line 等網路媒體平台進行影片、圖 文 廣 告,並執行關鍵字及彈跳式廣告。此外也 善用宣導大使臉書粉絲專頁,轉傳宣導短 片,吸引網友點閱,更增加民眾的討論程 度。 3.廣播宣導:選擇收聽率前 5 名之廣播電台 進行託播,共播出 1,043 檔,接觸人次約 1,303 萬人次。 4.海報宣 導: 製作 宣導 海報, 張貼 於各鄉 (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室、 戶政事務所,並函請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協 助張貼加強宣導。 5.報紙廣告:於投票日前 2 日刊登本會宣導 海報,接觸人次達 250 萬人次。 選舉業務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本會分別於 112 年 12 月 20、26 及 28 日辦理 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 3 場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並於 112 年 12 月 22 日辦理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 表會。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前開 4 場電 視政見發表會除提供手語翻譯服務外,並於 製播後提供字幕,於本會網站及電視重播時 段播出。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2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6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2 年 4 月 26 日至 28 日、5 月 3 日至 5 日、5 月 17 日至 19 日、5 月 24 日至 26 日、5 月 31 日至 6 月 2 日、6 月 7 日 至 9 日辦理完竣。實施測驗結果,實際到訓 總人數為 236 人,參加測驗人數為 236 人, 及格人數 236 人,及格率(參加測驗及格人 數除以到訓人數之百分比)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前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送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13 件,均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已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 鍰 裁罰金額 1,115 萬元。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7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選舉業務 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提 113 年本會無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惟本 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 會於 112 年 12 月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提案 作業、審查全國性公民 1 案,刻正審核中。(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 投票案是否符合公民投 止) 票法規定 選舉業務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候 1.本會於 113 年 1 月 5 日舉辦 2 場原住民立 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 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並於 113 年 1 月 8 日舉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 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 發 表 會。 2. 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 會,由 直轄市、縣 (市) 選舉委員 會 於 113 年 1 月 3 日至同年月 12 日辦理,共計 舉辦 76 場電視政見發表會及 5 場辯論會。 選舉業務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為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本會調兼數位發展 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內政部資訊服 務司等單位人員,協助辦理電腦計票相關事 宜。藉由研訂各項選舉電腦計票標準作業程 序、加強資訊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訓練及 3 次全國性演練測試等方式,進而提高選舉開 票統計資訊正確性及時效,另便民 e 化服 務,民眾可線上查詢投開票所,投票日亦可 即時查詢計票資訊。本會於 113 年 1 月 13 日 投票當日 22 時 4 分順利完成電腦計票作 業。 選舉業務 選務人員專業訓練 113 年度選務幹部人員講習第 1 期至第 3 期 講習已分別於 113 年 6 月 3 日至 5 日、6 月 12 日至 14 日、6 月 26 日至 28 日辦理完竣。 實施測驗結果,實際到訓總人數為 117 人, 參加測驗人數為 117 人,及格人數 117 人, 及格率(參加測驗及格人數除以到訓人數之 百分比)100%。 選舉業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上半年度由本會按季檢附公職候選人資料函 第 112 條規定,就符合 送法務部透過系統查對公職候選人之確定判 該條之案件,裁罰推薦 決,經勾稽比對,應裁罰件數為 7 件,均已 該公職候選人之政黨罰 由管轄之選舉委員會作成裁罰處分,總計裁 鍰 罰金額 625 萬元。 8 二、主要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11 58,504 29,198 -57,393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05 58,075 27,911 -57,370 0403670000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705 58,075 27,911 -57,370 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705 6,275 18,298 -5,570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705 6,275 18,298 -5,57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公民投票法 、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之罰款收入。 0403670200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51,800 9,600 -51,800 0403670201 1 沒入金 - 51,800 9,600 -51,800 上年度預算數係沒入得票不足之 候選人保證金收入。 0403670300 3 賠償收入 - - 13 - 040367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3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 10 598 -3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7 10 598 -3 屬 0703670100 1 財產孳息 - - 524 - 0703670101 1 利息收入 - - 68 - 前年度決算數係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專戶存款等利息收入。 0703670103 2 租金收入 - - 456 - 前年度決算數係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場地租金收入。 070367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7 10 74 -3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99 419 689 -20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399 419 689 -20 屬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399 419 689 -20 1203670201 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41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行 政執行費等繳庫數。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99 419 649 -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 等收入。 1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 486,663 1,861,261 1,688,536 -1,374,598 及所屬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486,663 1,861,261 1,688,536 -1,374,598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103,681 98,363 92,856 5,318 1.本年度預算數103,681千元,包括 人事費91,228千元、業務費12,254 千元、設備及投資109千元、獎補 助費9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92,200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4 ,92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1,146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公大樓管 理維護等經費398千元。 (3)召開委員會議經費335千元,與 上年度同。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30,141 1,408,572 1,265,544 -1,378,431 1.本年度預算數30,141千元,包括人 事費160千元、業務費28,101千元 、設備及投資1,88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經費21, 03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全 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 等經費1,474千元。 (2)選務策進經費6,83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亞洲選舉官署協 會會員大會等經費893千元。 (3)法政業務工作經費2,27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法學資料庫等參 考文獻之授權使用費等43千元 。 (4)上年度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 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預算業 已編竣,所列1,376,107千元如 數減列。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 351,691 341,114 329,469 10,577 1.本年度預算數351,691千元,包括 行政業務 人事費293,946千元、業務費54,56 1千元、設備及投資2,806千元、獎 補助費37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24,330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 0,527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36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委外勞務服 務等經費50千元。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150 12,212 666 -12,062 3703679002 1 營建工程 - 11,193 - -11,193 上年度參建臺北市廣慈博愛園區信義 行政中心辦公廳舍工程物價指數調整 費用業已編竣,所列11,193千元如數 減列。 370367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910 - -910 上年度汰換油電混合動力車1輛預算 業已編竣,所列910千元如數減列。 3703679019 3 其他設備 150 109 666 41 1.本年度預算數150千元,均屬設備 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汰購空調設備等經費150千元。 (2)上年度汰換老舊辦公設備等預 算業已編竣,所列109千元如數 減列。 3703679800 5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2 三、附屬表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670100 -0403670101 中選會等6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05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依據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 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05 0403670000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05 所屬 040367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705 0403670101 1 罰金罰鍰 705 係違反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之罰款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500千元。 2.臺北市選舉委員會20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50千元。 4.高雄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5.宜蘭縣選舉委員會20千元。 6.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0千元。 1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670500 中央、桃園市及花蓮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 承辦單位 縣選舉委員會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廢紙及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 07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所屬 070367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7 係報廢財產等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1千元。 2.桃園市選舉委員會5千元。 3.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千元。 1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670200 -1203670210 中選會等7個選舉委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99 承辦單位 員會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場地出借及 依預算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提供資料之工本費等非規費性質之收益項目。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99 1203670000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399 所屬 1203670200 1 雜項收入 399 120367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99 係首長借用宿舍房租津貼扣回繳庫數及停車場使用費等 收入。包括: 1.中央選舉委員會192千元。 2.新北市選舉委員會25千元。 3.桃園市選舉委員會72千元。 4.臺中市選舉委員會43千元。 5.苗栗縣選舉委員會15千元。 6.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2千元。 7.花蓮縣選舉委員會40千元。 1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03,6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92,200 中央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91,228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副 1000 人事費 91,228 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3人、技工1人、駕駛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873 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64 休假補助、加班費,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0 ,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 1030 獎金 14,435 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96 2.業務費882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經 1040 加班費 3,794 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20 3.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055 保險 5,666 ,以退休退職人員1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2000 業務費 882 。 2030 兼職費 882 4000 獎補助費 9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1,146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11,03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計810千元。 2009 通訊費 810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0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定期檢驗等76 2024 稅捐及規費 76 千元。 2027 保險費 39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78千元 2051 物品 355 。 2054 一般事務費 7,594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油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料費等355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0 8.一般事務費7,594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489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5,005千元。 2081 運費 2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4 短程車資 5 淨零綠生活、節能減碳、員工健康檢查、 2093 特別費 711 文康活動費、訴訟費、雜支、國會聯絡相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關事宜、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出審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2,5 49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合計2,589 千元。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00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200千元 。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489千元。 1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03,68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2.公務搬運費等20千元。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109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務 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中央選舉委員會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23 2000 業務費 335 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35 2.委員公務所需國內旅費10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0,14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21,032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 1000 人事費 50 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9,102 3.資訊服務費11,793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系 2018 資訊服務費 11,793 統維護費用1,58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50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檢 2039 委辦費 850 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5,019 2051 物品 38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81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72 國內旅費 40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880 (4)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租賃費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0 ,700千元。 (5)電腦計票系統納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2 ,500千元。 4.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千元 。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50千元。 6.物品38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物 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資 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用28 千元。 7.一般事務費581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究 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研討 會等一般事務費用31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550 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度 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40千元。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880千元,係汰購選務終 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資安 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6,832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加 1000 人事費 50 班費50千元。 18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0,14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040 加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34千元。 2000 業務費 6,782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際 2003 教育訓練費 34 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座談 2009 通訊費 20 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物品、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34 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3,63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9 委辦費 820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30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費820千元。 2051 物品 2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約用人員酬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3,595 、國際組織會費計1,09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7.督導選務旅費1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062 8.派員出國考察加拿大聯邦大選實施概況及參加 2084 短程車資 10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國外旅費1,06 2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1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77 中央選舉委員會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1040 加班費 60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0 業務費 2,217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8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66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14 5.物品66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 2078 國外旅費 202 書籍等28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3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114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7 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考 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100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5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20 2千元。 19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51,6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324,330 所屬各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293,946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專任 1000 人事費 293,946 職員206人、技工13人、駕駛5人、工友25人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4,209 ,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台加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9,512 、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 1030 獎金 48,746 、加班費,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1035 其他給與 3,988 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40 加班費 9,854 2.業務費30,006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兼職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302 員581人之兼職費。委員247人、監察小組委員 1055 保險 18,335 105人(其中直轄市選委會委員78人、監察小組 2000 業務費 30,006 委員30人,每人每月6,000元,縣市選委會委 2030 兼職費 30,006 員169人、監察小組委員75人,每人每月4,500 4000 獎補助費 378 元),兼職人員簡兼138人,每人每月3,500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378 ,薦兼83人,每人每月3,000元,委兼8人,每 人每月2,500元。 3.獎補助費37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以退休退職人員64人,每人每節2,000元 計(其中1人僅編列端午節及中秋節慰問金、1 人僅編列中秋節慰問金)。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7,361 所屬各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24,555千元,係包括22個選委會: 2000 業務費 24,555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2)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5,151千元。 2006 水電費 5,151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729 經費,計1,729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8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08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5)電動機車電池租金等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81 (6)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公務車輛21 2027 保險費 202 輛、機車9輛)381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7)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202千元。 2051 物品 1,565 (8)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8,558 (9)物品1,565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34 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72 (10)一般事務費8,558千元,係所屬選委會辦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65 公廳舍庶務維持、合署辦公大樓分攤款、 2072 國內旅費 1,220 行政大樓物業管理費用、委外庶務勞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2,806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3020 機械設備費 20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35 雜項設備費 2,589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環境 20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51,69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教育、淨零綠生活及雜費等事務費。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734千元,係所屬選委 會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用、辦公廳舍紗 窗更換紗網及地下室樓梯拉門、天花板修 繕、廳舍大門口階梯、走廊等磁磚修復、 污水下水道接管、改善無障礙設施、辦公 室隔間牆補強、屋突防水層及天花板輕鋼 架整修維護、汰換節能燈具等。 (12)公務車輛21輛、機車11輛、辦公器具養護 費及選務設備保養經費等972千元。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65千元,係中 央空調內部機械清洗費用、消防設備維修 及更新、辦公大樓消防安全設備、電梯、 機械車位、高低壓及發電機等設備養護費 。 (14)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各 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1,22 0千元。 2.設備及投資2,806千元,係包括: (1)汰購監視系統等經費200千元。 (2)汰購多功能雷射印表機等經費17千元。 (3)汰購空調設備、影印機、電動訂書機、會 議室音響、飲水機、防潮箱及除濕機等經 費2,589千元。 2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15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購空調設備、電動訂書機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經費15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22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23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3,681 30,141 351,691 150 1,000 486,663 1000 人事費 91,228 160 293,946 - - 385,334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873 - - - - 4,87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64 - 174,209 - - 226,77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0 - 19,512 - - 22,192 1030 獎金 14,435 - 48,746 - - 63,181 1035 其他給與 1,096 - 3,988 - - 5,084 1040 加班費 3,794 160 9,854 - - 13,80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20 - 19,302 - - 25,422 1055 保險 5,666 - 18,335 - - 24,001 2000 業務費 12,254 28,101 54,561 - - 94,916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34 60 - - 154 2006 水電費 - - 5,151 - - 5,151 2009 通訊費 810 788 1,729 - - 3,327 2018 資訊服務費 - 11,793 208 - - 12,00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 - 6 - - 506 2024 稅捐及規費 76 - 381 - - 457 2027 保險費 39 - 202 - - 241 2030 兼職費 882 147 30,006 - - 31,03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734 - - - 73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5,650 4 - - 5,732 2039 委辦費 - 1,670 - - - 1,67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 357 2051 物品 355 124 1,565 - - 2,044 2054 一般事務費 7,829 5,290 8,558 - - 21,67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 2,734 - - 2,83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0 - 972 - - 1,17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1,765 - - 1,765 2072 國內旅費 589 240 1,220 - - 2,049 2078 國外旅費 - 1,264 - - - 1,264 2081 運費 20 - - - - 20 24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11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地方選舉委員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5 10 - - - 15 2093 特別費 711 - - - - 711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1,880 2,806 150 - 4,945 3020 機械設備費 - - 200 - - 2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80 17 - - 1,897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 2,589 150 - 2,848 4000 獎補助費 90 - 378 - - 468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 378 - - 468 6000 預備金 - -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000 1,000 25 中央選舉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385,334 94,916 468 - 民政支出 385,334 94,916 468 - 1 一般行政 91,228 12,254 90 - 2 選舉業務 160 28,101 - -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293,946 54,561 378 -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3 其他設備 - - - - 5 第一預備金 - - - - 26 員會及所屬 別科目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 481,718 - 4,945 - - 4,945 486,663 1,000 481,718 - 4,945 - - 4,945 486,663 - 103,572 - 109 - - 109 103,681 - 28,261 - 1,880 - - 1,880 30,141 - 348,885 - 2,806 - - 2,806 351,691 - - - 150 - - 150 150 - - - 150 - - 150 150 1,000 1,000 - - - - - 1,000 27 中央選舉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 - - 200 3703670000 民政支出 - - - 200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3671000 2 選舉業務 - - - -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 - - 200 3703679000 4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3703679019 3 其他設備 - - - - 28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897 2,848 - - - 4,945 - 1,897 2,848 - - - 4,945 - - 109 - - - 109 - 1,880 - - - - 1,880 - 17 2,589 - - - 2,806 - - 150 - - - 150 - - 150 - - - 150 29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87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6,77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2,192 六、獎金 63,181 七、其他給與 5,084 八、加班費 13,80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5,422 十一、保險 24,00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85,334 31 中央選舉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61 260 - - - - - - 28 32 14 14 7 10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5 54 - - - - - - 3 3 1 1 2 2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06 206 - - - - - - 25 29 13 13 5 8 政業務 32 員會及所屬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310 316 371,526 356,200 15,326 - - - - - - 61 60 87,434 82,774 4,66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增列職員1人。 3.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460千元。 4.「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年計700千元、資 訊安全服務委外駐點勞務採購案( 勞務承攬)1人,年計840千元,選 務作業系統管理委外服務案(勞務 承攬)1人,年計570千元,合計2, 11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約用 人員1人,年計734千元。 - - - - - - 249 256 284,092 273,426 10,666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工友4人及駕駛3人。 3.本年度「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計畫項下編列:辦公室清潔、車輛管 理、櫃台服務、遞送公文等勞務委外 採購(勞務承攬)1人,年計510千元。 33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000 31.00 31 25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13.03 1,798 1,200 31.00 37 8 27 BWS-6057。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0.04 2,700 834 31.00 26 42 24 9335-E3。 用車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5 2,351 456 31.00 14 41 30 8701-B3。 用車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0.05 2,362 1,000 31.00 31 25 25 2759-QH。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8 2,351 96 31.00 3 10 22 0207-G9。 用車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654 31.00 20 17 25 3112-J7。 用車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480 31.00 15 20 25 3120-J7。 用車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06 31.00 25 25 10 3121-J7。 用車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34 31.00 26 41 23 3122-J7。 用車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323 31.00 10 16 25 3125-J7。 用車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90 31.00 9 20 23 3132-J7。 用車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784 31.00 24 38 21 3150-J7。 用車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55 31.00 8 23 9 3151-J7。 用車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387 31.00 12 24 7 8621-J6。 用車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630-J6。 35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用車 7 101.03 2,351 700 31.00 22 22 24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1 31.00 5 13 22 8631-J6。 用車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77 31.00 21 38 23 8632-J6。 用車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45 31.00 20 32 26 8671-J6。 用車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2 31.00 5 33 7 8673-J6。 用車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383 31.00 12 30 30 8701-J6。 用車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710 31.00 22 41 19 8702-J6。 用車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94 31.00 6 11 21 8703-J6。 用車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595 31.00 18 14 26 8710-J6。 用車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834 31.00 26 41 23 8613-J6。 用車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95.02 125 97 31.0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機車 1 95.06 50 97 31.0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2 機車 1 97.04 124 312 31.00 10 2 3 856-DVB。(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991-CMH。(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 2 機車 1 100.12 101 287 31.00 9 3 2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36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機車 1 103.05 150 97 31.0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7.04 125 290 31.00 9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8.03 0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8.05 0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1 機車 1 109.02 124 60 31.0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15,700 487 662 561 37 預算員額: 職員 261 人 技工 14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7 人 中央選舉委 法警 0 人 聘用 0 人 合計: 310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 人 工友 28 人 駐外雇員 0 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1 43,726.10 875,456 2,794 - - - 二、機關宿舍 - - - - 1 99.19 40 1 首長宿舍 - - - - 1 99.19 4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1 56.96 - - - - - 合 計 43,783.06 875,456 2,794 99.19 40 自有辦公房舍:中選會7、臺北市選委會、新北市選委會、桃園市選委會、臺中市選委會4、臺南市選委會、高雄市選 委會、宜蘭縣選委會、新竹縣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南投縣選委會2、彰化縣選委會、雲林縣選委會、嘉義縣選委 會、屏東縣選委會、臺東縣選委會、花蓮縣選委會、澎湖縣選委會、基隆市選委會、新竹市選委會、嘉義市選委會、 金門縣選委會。 38 員會及所屬 舍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 43,726.10 - - 2,794 - - - - - 99.19 - - 40 - - - - - 99.19 - - 4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96 - - - - - - - 43,882.25 - - 2,834 39 中央選舉委 捐助經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367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職)人員慰問 01 114-114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金 (2)3703671100 -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1]退休(職)人員慰問 01 114-114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金 40 員會及所屬 費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468 - - 468 - 468 - - 468 - 468 - - 468 - 90 - - 90 - 90 - - 90 - 378 - - 378 - 378 - - 378 41 本 頁 空 白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4 72 1,298 4 77 1,306 考 察 1 16 562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2 28 702 3 49 1,278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28 34 1 28 28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43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 赴加拿大考察聯邦大選83 加拿大 選舉機關 赴加拿大考察聯邦大選實 114.01-114.12 8 2 等相關單 施概況 位 44 員會及所屬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310 186 66 562 選舉業務 無 45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 匈牙利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 6 3 297 133 行委員會議-83 委員會議 二、不定期會議 02 參加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 泰國 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 5 2 46 60 壇-83 46 員會及所屬 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0 500 選舉業務 韓國 113.03 2 97 哥倫比亞 112.07 2 545 - - 96 202 選舉業務 尼泊爾 112.12 2 154 - - - - 47 中央選舉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 韓國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專業進修 114.01-114.12 14 2 修-83 48 員會及所屬 -進修、研究、實習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23 3 8 34 選舉業務 0 49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22,895 57,998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422,895 57,998 - - 50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468 - 357 481,718 - 468 - 357 481,718 51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2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53 中央選舉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4 員會及所屬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630 4,315 - 4,945 486,663 630 4,315 - 4,945 486,663 55 中央選舉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計 - 1,670 1.3703671000 - 1,670 選舉業務 (1)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114-114 辦理選務相關研究 - 850 (2) 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114-114 選務幹部人員講習 - 820 56 員會及所屬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1,670 - - - 1,670 - - - 850 - - - 820 57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伍、 審議總結果 八、 通案決議 (一) 113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 依決議辦理。 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 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2. 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 減 列 委 辦 費 ( 不 含 現 行 法 律 明 文 規 定 支 出)5%。 4. 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 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 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3%。 7. 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 檢署、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 關)25%。 8. 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9. 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 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 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2. 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3. 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 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 予以代替補足。 14. 如總刪減數未達 299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 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12%),另予補足。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0%,其中中央研究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核能安 5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 政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 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智慧財產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 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 署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2.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 府、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 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核能安全委員會 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考 詴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院、 審計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 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 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 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 5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心、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 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 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勞動基 金運用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 屬、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詴 驗所及所屬、林業詴驗所、水產詴驗所、畜 產詴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詴 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茶及飲料作物改 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 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衛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 署、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 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國家環境研究 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員會、國家科學及 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 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 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 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考詴院、銓 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 慧財產局、商業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 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 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詴驗所、生物多樣性 研究所、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6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 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 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其中主計 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 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 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 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 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建築研究所、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 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 6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 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 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 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部、中央氣象 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詴驗所及所屬、畜產詴 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研究 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 所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化學物 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僑務委員會、新竹 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5. 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其中國防部所 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6. 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6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外,其餘統刪 3%,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 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 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 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 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 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 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詴 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 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6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 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 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 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 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獸醫研究所、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 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 央健康保險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新竹 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 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7.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 25%。 8. 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 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 刪外,其餘統刪 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會 及所屬、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 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6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 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 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 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 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 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 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 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 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 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 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 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 6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疾病管制署、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 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 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產局、 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屬、公 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 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0.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 中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 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 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 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 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二)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 2 兆 8,818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6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億元,較 112 年度大增 1,927 億元,成長幅 度約達 7.2%。截至 112 年度,中央政府債務 未償餘額實際數為 5 兆 8,488 億元,較蔡政 府上台時的 5 兆 3,988 億元,增加 4,550 億 元,且近 2 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金額, 一年大約 3,000 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 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 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政府 行政不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賦,則表示整體 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當性受質疑。 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 便宜行事。顯見常態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 無法正確預估、掌握財源,導致施政進度落 後、行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 數遠低於預算數,有美化財報之嫌;超徵稅 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只要是符合 法規就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府 預算編列原則應量入為出,鉅額超徵為量入 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理失靈。據立法院預 算中心報告顯示,106 年度稅課收入 1.52 兆 元,107 至 109 年度均逾 1.6 兆元,110 年度 攀升到逾 2 兆元,除 109 年度稍有下降外, 其餘各年度皆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 達成率介於 95.58%至 119.38%間,5 年平均預 算達成率為 105.03%,合計超過預算數 4,053 億元。為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形、 精進稅收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 態,按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 爰於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 徵數高於預算數時,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 本或累計至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 金。 (三) 數位發展部提出 4 年期(113 至 116 年)「行政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 畫」,共匡列 13 億 4,000 萬元,用以推動政 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其性質屬新興 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輸安全問題, 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例,其 2018 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 6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館,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愛沙尼 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立。請 數位發展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列各 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等細項說明 之專案報告。 (四)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 112 年度 10 月 為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券 交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牌照稅、 娛樂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 10 稅 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標。其中,證 券交易稅前 10 月累計稅收達 1,598 億元,年 增 8.4%,比預算數超出約 47 億元;綜合所得 稅截至 10 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 1,082 億 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過全年預 算 111 億元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75 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57 億元;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 162%。近幾年 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算 數,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收 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大差距, 稅課收入估計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足,爰要 求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檢討, 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收估測時 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與營業稅稅基之 關聯性,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稅收估 測精進專案報告。 (五)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庫 6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關因此將超 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用在債務還本和付息 上;然而近幾年總預算編列之還本預算數均 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總額明 顯不足,其中 111 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還本 預算 960 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 算外增加還本 540 億元,合計實際還本數達 1,500 億元,但是相較於 111 年度到期債務高 達 7,500 億元卻僅占 20%,其不足數仍須透過 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為還債的方式調 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債務法之 法定最低比例來編列債務還本付息數,但在 近年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且未來 5 年間 乃至 10 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務壓力 下,為免債留子孫、債留下一任政府,爰要 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及其 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收大幅超 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額外提撥法定 5%至 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於債務還本及付息提 出具體方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 面報告。 (六) 財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發布全國賦稅收入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初步統計,112 年 10 月實徵淨額達 2,318 億 元,較 111 年同月增加 318 億元(+15.9%); 112 年累計至 10 月份,實徵淨額 3 兆 0,223 億元,較 111 年同期增加 1,963 億元,約占 累 計 分 配 預 算 數 112.0% 、 占 全 年 預 算 數 98.4%。據財政部推估,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面對外界詢問 113 年是否還會有 普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行優良, 首先還是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國家財政 韌性。為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 112 年稅收超 徵大約 3,700 億元之具體規劃,爰要求行政 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說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 3,700 億元減少舉債數額或增加還債數額,並 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七) 113 年適逢總統大選,1 月 13 日選舉結果 依決議辦理。 出爐後,新任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 5 月 20 6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日宣誓就職,其中將有長達近 4 個多月的看 守內閣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關有提 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新政府上任 後恐面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 虞。於 113 年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 機關應依循下列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各機 關應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嚴格執行。 2.有關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 不足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度 相關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 支總預算第二預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 體政策及宣導經費,除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 需預算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 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 嚴審核及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相 關預算事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 預算法第 95 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計官、 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起訴相關機關或 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律。 (八) 預算法第 64 條規定: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 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 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 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出分配預算 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 政院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 意,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 8 年,通過「中 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 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2 個以 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特別預算 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 支持,至多歷時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 讀程序;國防部 113 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 20 億元,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 研議修訂行政規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金,若 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神。行政規 則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 權。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且多以 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 7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備金支應首年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 督之責進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未 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核 定各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編 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 113 年度總預算的 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時,應 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 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推動重大 公共建設計畫,有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 民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建完工後,常未 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帑支出效益偏 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 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 10 類閒置公共 設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會 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利用率、運用率等曾 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案件來源並非 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審計部 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報 導等案件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 方政府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予解除列管(尚 非達長期體質改善),另尚有各部會列管欠周 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等。又 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 畫年計畫經費執行率雖達 95%以上,惟均有 於年度內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及調 整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於預算執行 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畫實際執行進 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強化相關 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動情形 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據,以提升執行成效, 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營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 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果公開上網,以落實 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 源之目標,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 7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 (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中央對 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 計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 暨市縣政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 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相關主管機關主 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作業期程, 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行政 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度所 獲之一般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 市縣數額龐鉅,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業 務,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大示 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大政策 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受 補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特 定活動者,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恐 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具短期效益者,並 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未達預期目 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央 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 效、加強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 要求各部會依規定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 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助 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依成本 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對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15 條規定等切實 管考督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一) 依據預算法第 34 條、第 37 條、第 39 條、第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43 條及第 49 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 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 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 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 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 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 列。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 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 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夠詳實, 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表達績效衡量 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 7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目,其說明亦太過簡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 不夠詳實,使立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 列之內容,難以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 進行有效的審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率。 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所投入參 與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 掌握於行政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 訊不對稱,使立法院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 且需耗費大量成本及時間。國會要在 3 個月 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對專業性高而龐雜 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 的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求 自 114 年度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構)依預算 法第 34 條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 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 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予立法院時,一併將相 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法院審 查效率,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緊 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院預算 審查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十二)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 113 年調薪 4%,地方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政府人事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院表示, 涉及中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至於地 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 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為地方 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為 平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府 之正式人員人事費用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 財政支出之中,若有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 但考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縣市未有差短 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助。為不使中央 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 政府財政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 府之財政狀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不同程度 或比例的補助款,以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 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騙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日趨科技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成為各國 7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的治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政府 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愈高的國家,詐 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著。爰要求數位發展 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 警政署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 作,探討研究詐騙常使用的工具,積極盤點 資源,加重法制刑責,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 防堵通訊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帳戶等浮濫 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騙,保護人民 財產安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浪費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220 萬公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出 5 萬座台北 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 年第 4 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共有 14.6 萬戶, 換言之,國人一年浪費的食物可以援助弱勢 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台灣社會最缺乏 的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 難、有需要的人們手中,且有效利用剩食之 目的,除解決貧窮的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 永續的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利用方式未臻 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國內仍存在食 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品流 入黑市再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 效推廣愛惜食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 求行政院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過剩食物數 及求援人數之登錄資料,建置跨部會剩食再 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食物可抵 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體系在地 化,擴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五)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 2 月編製之國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民所得統計摘要,110 年度 GDP 達 21 兆 1,605 億元,經濟成長率 6.53%,創下自 100 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 111 年 5 月發 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 成長、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 110 年 度之主要營運指標皆創下 106 至 110 年度 以來的新高。然而儘管經濟、產業表現可圈 可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未因此而提 7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升薪資待遇,110 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 用為 1 兆 5,963 億元,約占營收的 6.59%, 甚至較 109 年度下降 0.06%。為使企業在獲 利豐碩之餘能提升員工薪資水準,爰要求行 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來增加上市上櫃 公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資待遇之可行 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實督導各 上市上櫃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規 定,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 薪資、董監事之酬金等相關資訊,於 3 個月 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月底公布「管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 原則」 ,十大原則內容包括:1.加強虛擬資產 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須要訂定虛擬資產上 下架審查機制,並納入內控制度;3.強化平 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4.強化交易公 平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 申訴處理;6.建立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 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訊公告揭露;8.強化 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制;9.明定對個人幣 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人組織;10.嚴禁境外 幣商非法招攬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 穩定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 示,由於穩定幣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並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因此,這項指 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行,並未針對穩 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產交易市場之 健全,避免灰色地帶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 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 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進行磋商和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護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能力,於 109 年 8 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又於 111 年 12 月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而 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2.0 版,要求一定規 模之銀行、保險、證券業設置資安長,並推 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設置資 安諮詢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安長人事 7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異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華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度 1 年內 3 度更 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 1 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 4 個月即辭 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 3 個月才又新聘;臺 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指出其僅有 財金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背景和專業。為 強化各金融機構之資安治理效能,爰要求行 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督導 各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長,並 避免其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而造成短期內之 頻繁人事異動;另公股行庫在金融業資安防 護層面應做好表率,各公股行庫資安長宜具 備資安專業始得擔任,若逢人事異動之情 況,各公股行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長訓 練課程,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求 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 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 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業及其 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 業,並於 2 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 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始得執行。 (十九)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 「公 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 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次 依同法第 9 條規定: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 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 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 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約聘人 員是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人員,為公務人員 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亦應嚴守行政中 立。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事件 7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進行檢討,並於 3 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 務執行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二十)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之官 依決議辦理。 . 方臉書宣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 與其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績文案,例如: 環境部分享「0~22 歲國家一起栽培」 、「投資 台灣三大方案」 、「軍公教調薪 3 次」 、「基本 工資連八年調漲」 ;又或是同一篇「落實居住 正義」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 部、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農業部等多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在 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將民進黨過去執政 8 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群媒體宣 導政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 其業務相關之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 急且重大之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用 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業, 遵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避免政府機 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黨競選之 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法案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涉及跨院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 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司法、行政兩 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法案,常見兩院意 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陳,以致法案在立 法院審議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 決。爰此,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 需兩院會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 進行溝通,協調出兩院意見一致之版本後, 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審查順利進 行。 (二十二) 查 112 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蛋液 本決議事項尚無本會應行辦理事項。 農藥超標等風波,讓消費者「食」在不安心。 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進口蛋涉標示不 實,賣給下游餐廳、烘焙坊,引起社會譁然; 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未臻完善。然而,由於 蛋品都有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 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 7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用途使用,有鑑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健 康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 由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之製程不一定會經 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用(未經充分加熱 之產品)及交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者應 標示(未殺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 用者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食 用之安全。 陸、 審議結果 內政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一)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27 日中選主字第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113385002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 500 萬元,俟中 一、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舉業務費編列情形一項 報告後,始得動支。 113 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 1.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 較 109 年選舉業務費增加約 2 億 853 萬 8 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中,其「按 千元,增加原因,如: 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 1 億 9,907 萬 4 千 (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元,比起 109 年編列「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 有關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項下,編列投開票 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的「按日按件計 所工作人員工作費、列印投票通知單、選 資酬金」為 1 億 1,042 萬 3 千元,多出近 舉公報、投票通知單分發費等,其中以投 8,865 萬 1 千元,其增加幅度達 80%,預算 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編列較多經費,說 成長幅度過大,中央選舉委員會亦未清楚說 明如下: 明。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 1.113 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 對「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 所設置數,較 109 年增加 629 所;投開票 員選舉業務辦理情形」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所工作人員,較 109 年增加 4 萬 4,274 人;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調增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 7,650 元。 2. 公投電子連署在 2017 年公投法修法通過,至 2.爰 113 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較 109 今,6 年過去,仍遲遲沒有上線,中央選舉委 年增加 8,641 萬元。 員會主委曾於 112 年 4 月立法院詢答表示, (二)委辦費 112 年 3 月已完成行政院資安團隊及數位發展 1.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 部資通安全署所建議加強的 42 項措施,待資 舉同時舉行投票,於 108 年編列立法委員 安署完成複測,確認資安無虞之後,中央選 選舉經費,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 舉委員會在 6 個月內會完成籌備,然時至今 編列 4 個月之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 日,仍未見公投電子連署系統正式上路。爰 費及業務費,1 億 7,424 萬 3 千元,109 年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罷 編列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 免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暨公民投票案電子 員選舉經費,則編列 1 個月之選務作業中 連署系統執行進度及實施日期」 ,向立法院內 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5,581 萬 6 7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千元,合計 2 億 3,005 萬 9 千元。 3.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2.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舉同時舉行投票,編列 5 個月之選務作業 元,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 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112 年編列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立法委員選舉經費,選務作業中心工作人 中央選舉委員會較 112 年度增列辦理全球資 員兼職費及業務費 1 億 180 萬 8 千元,113 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等經費 432 萬 8 千 年編列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 元,顯示資訊安全對於推動選務數位化之重 委員選舉經費,再編列 1 億 4,758 萬 5 千 要性,惟 2017 年公民投票法修法通過應推 元,合計 2 億 4,939 萬 3 千元。 行之公投電子連署系統,迄今仍未啟用。中 3.爰 113 年委辦費較 109 年增加 9,176 萬 9 央選舉委員會允應與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千元。 等有關部會積極合作,確保資安後儘速啟 (三)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潔及所需 用,以利民眾透過公投表達意見,提升公民 材料、紙張、文具用品: 權利。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推行公投電 113 年辦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 子連署系統之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開票所設置數為 17,891 所,較 109 年增加 會提出書面報告。 629 所,又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 4.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潔由 109 年每投開票所編列 3,600 元,調 2 目「選舉業務」中「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 增為 113 年 4,000 元,另投開票所所需材 化」編列 2,264 萬 8 千元、 「選務策進」編 料、紙張、文具用品由 109 年每投開票所 列 796 萬 6 千元、「法政業務工作」編列 編列 1,200 元,調增為 113 年 1,500 元, 227 萬 7 千元,辦理各項選舉、罷免及公民 爰 113 年投開票所茶水、餐費、佈置、清 投票等工作。經查,第 10 屆立委選舉中, 潔及所需材料、紙張、文具用品均較 109 平地原住民選舉人數為 1 人之投票所共計 年分別增加 942 萬 1 千元及 612 萬 3 千元。 1,623 所、占投票所總數 9.4%,而山地原住 (四)選舉公報印製費: 民 選 舉 人 數 為 1 人 之 投 票 所 共 計 1,653 113 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戶數為 所、占投票所總數之 9.5%,實質衝擊到原住 916 萬 7,042 戶,較 109 年增加 32 萬 9,926 民族人秘密投票的權利,影響原住民族人投 戶,爰 113 年選舉公報印製費用較 109 年 票意願甚鉅,然後中央選舉委員會至今仍然 增加 244 萬元。 無法有效解決。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 二、有關本會電子連署系統推動進度一項 舉委員會提出保障原住民投票秘密方案並向 本會建置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統,已於 113 年 4 月 10 日上線,另將視全 後,始得動支。 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上線情形,評 5.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估公職人員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上線事 2 目「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宜。 編列 2,264 萬 8 千元,用於強化資安等事 三、有關保障原住民投票秘密一項 項,較 112 年度增列 432 萬 8 千元。惟查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 該會分別於 109 年 4 月及 110 年 2 月間 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 公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 票所投票。同法第 57 條第 1 項規定,公職 辦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 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 7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作業辦法」 ,然截至 112 年 8 月底止,相關 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 系統均未啟用,故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之提 當處所,分設投票所。同法條第 3 項規定, 議(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 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 及實施日期等,中央選舉委員會皆無法辦 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 理。為避免預算浮編及行政怠惰,爰凍結該 所內辦理投票。同法條第 5 項規定,投票所 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 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 員會提出「如何落實全民公投及公職人員罷 票。 免案之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書面報告後, (二)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之設置,係由 始得動支。 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視原住民選舉 6.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人分布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 目「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資 投票所內辦理投票。因部分投票所原住民選 訊服務費」編列 1,302 萬 8 千元,其中「辦 舉人人數較少,致有影響原住民選舉人投票 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 秘密之虞,為保障原住民選舉人之投票秘 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 萬 5 千元。 密,本會以往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如遇有 1 公投電子連署於 2017 年公民投票法修法三 投票所僅 1 名原住民選舉人之情形,均先徵 讀通過,遲至今仍無法上線,該項目也為立 詢該原住民選舉人之意願後,辦理投票所異 法院每年度必追問之事項。 動,將原住民選舉人調整至選舉區內其他投 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2 年 4 月 19 日於 票所投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所述,目前有 42 (三)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項已於 3 月全數改善,目前在資安署之審核 舉為加強維護原住民選舉人投票秘密,本會 階段,倘資安無虞,最快半年完成上線準備。 業於 112 年 6 月 8 日、8 月 2 日函請直轄市、 然,現已近中央選舉委員會最後預計上線之 縣(市)選舉委員會朝兼顧原住民選舉人投 期限,電子連署是否仍上路有待中央選舉委 票便利性及保障原住民選舉人投票秘密方 員會進一步說明之。 向辦理,集中設置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投票 另,111 年底九合一大選候選人之財產申報資 所及提高徵詢原住民選舉人辦理投票所異 料遭外洩,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該次事件不 動意願回復率,透過各種可能管道確實聯繫 符資安事件定義,亦無證據顯示為內部人員 原住民選舉人本人,並於投票所異動徵詢作 外流資料。既非資安釀因,又非人員外流, 業辦理期間,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遲至今中央選舉委員會仍未查明其外洩之因 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 為何,更有損外界對於中央選舉委員會資安 關(單位),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防衛之信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 (四)第 11 屆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辦理異動結 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果,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原住民選舉 會提出電子連署系統上線進度及強化中央選 人人數 1 人之投票所共計 966 所,占投票所 舉委員會資安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總數之 5.43%;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 7.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原住民選舉人人數 1 人之投票所共計 1,069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所,占投票所總數之 6.01%。查第 10 屆平 元,其中「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原住民選舉人人數 2,264 萬 8 千元,並於「資訊服務費」編列 1 人之投票所 共計 1,623 所,占投票所總 1,302 萬 8 千元,係包括辦理資訊安全監 數之 9.42%;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原 8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控、網站弱點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 住民選舉人人數 1 人之投票所共計 1,653 檢等費用。較 112 年度增加 432 萬元,係 所,占投票所總數之 9.60%。第 11 屆立法 增列辦理全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等 委員選舉原住民選舉人人數 1 人之投票所 費用。 所數及比率皆已呈現顯著下降,對於維護原 惟 112 年,卻發生 2022 年九合一大選候選人 住民投票秘密已有顯著成效。 的財產申報資料外洩一事,共 9 個縣市、17 四、有關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資安強化一 位候選人之配偶、子女等未去識別化資料遭 項 到外洩,並在社群媒體上流傳,顯見中央選 本會已針對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從 舉委員會資安已出現漏洞。為維護公平競選 受理申報、去識別化作業、掃描製檔、上 秩序、避免候選人資料遭洩漏、竄改及確保 網公告等相關程序,加強公職候選人財產 系統資安無虞,以恪守選舉之公正,並建立 申報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措施,並持續精進 優質的政治參與環境,應當審慎應對,並加 個人資料維護作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 強檢討檢視中央選舉委員會內部資安缺失。 關法規,建立相關防護機制,以保護公職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強 五、有關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作 化資安防護能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業,相關防止內部文書外洩與強化個人資 8.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料保護作為一項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一)修正「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 元,其中「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作業流程程序說明」 :本會業以 112 年 8 月 2,264 萬 8 千元,並於「資訊服務費」編列 24 日中選政字第 1123950064 號函修正「公 1,302 萬 8 千元,係包括辦理罷免案及公民 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作業流程 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 程序說明」第 4 點及第 5 點。 用。 (二)辦理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作業教育訓練: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第 6 項規定 本會邀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承辦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公民投票 財產申報作業政風同仁辦理教育訓練,聘 法第 9 條第 6 項亦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置 請法務部主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法人 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 員講授相關課程,業於 112 年 9 月 20 日辦 連署。經查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公投案 理完竣,有效強化對候選人個人資料之保 提案及連署系統業於 2018 年建置完成,112 護。 年 3 月底完成數位部資安署要求之 42 項 (三)加強個人資料保護措施:針對公職候選人 改善措施。允宜儘速完備罷免系統,俟確認 財產申報資料,從受理申報、去識別化作 資安無虞後儘速辦理系統上線事宜。爰此, 業、掃描製檔、上網公告等相關程序,除 凍結該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電子連署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系統之啟用進度與具體時程規劃,於 1 個月 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並採行專責處理、減 少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層次、資訊安全防護等措施以強化個人資 始得動支。 料保護。 9.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以及「公 六、有關資訊服務費預算增加一項 民投票法」第 9 條,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 本會較 112 年增列資安費用 80 萬元係為於 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 非選舉期間將本會重要網站導入網站分流 8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系統已於 107 年建置完成,但截止 112 服務(CDN),以降低本會網站資安風險, 年 8 月止相關系統仍尚未啟用。為因應資安 另辦理全球資訊網資安強化及重建作業係 防護,中央選舉委員會已針對數位部資安署 為建置高效能且符合數位發展部要求之全 之資安建議進行加強,若資安署確認該系統 球資訊網。 資安無虞,應儘速籌備電子連署系統上線, 七、有關研擬調整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名冊 俾利落實我國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擴大 查對費一項 公共參與」之承諾事項。 本會辦理公民投票案提案審查、公民投票 總上所述,針對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案連署人名冊受理及補提相關作業,均依 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綜合規劃 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會經參酌 107 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2,264 萬 8 千元,爰 年迄今本會受理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查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應對 對案件數、查對費實際執行情形,以及近 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 年來公民投票案提案及連署案件雖減少,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但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數量有增加之趨 10. 依據「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 勢,逐年減列查對費編列數,113 年以提案 辦法」第 12 條第 3 款規定,受理申報機關 人名冊 5 案、每案 5 千人預估,編列 5 萬 (構)於申請人申請查閱時,應遮蓋申報人及 元;連署人名冊 5 案、每案 50 萬人預估, 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編列 500 萬元,合計編列查對費共 505 萬 (中華民國居留證號)、通訊及戶籍地址、聯 元,業較 111 年編列數再減列 304 萬元。 絡電話、門牌號碼或汽車牌照等資料。但在 因本會受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之提案及連 2022 年選舉時,有媒體披露有未經去識別化 署件數難以掌控預估,實難覈實編列查對 的個資被發送至網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加 費,爰為免因預算刪減造成 113 年查對費 速檢視內部資安缺失,全面查核資安缺口, 預算不足,是項預算建請予以維持。 儘速填補漏洞,以期杜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八、有關 113 年辦理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 總上所述,針對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會一項 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綜合規劃 本會規劃 2024 年舉辦 AAEA 會員大會及國 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2,264 萬 8 千元,爰 際研討會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應對 (一)舉辦實體會議係依 AAEA 會章規定履行 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 AAEA 副主席國義務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依 AAEA 會章規定,會員大會每 2 年舉行一 11.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次,由副主席國舉辦下屆會員大會。本會 「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資訊 於 2022 年 AAEA 會員大會當選副主席,依 服務費」編列 1,302 萬 8 千元。 前開規定,本會將於 2024 年舉辦 AAEA 會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及公民投 員大會,並接任 AAEA 主席。AAEA 執行委員 票法第 9 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 會議通過 2024 年 AAEA 會員大會於我國舉 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為 辦,為善盡 AAEA 副主席義務,舉辦實體會 確保資安無虞及系統韌性,中央選舉委員會 議有其必要性。 自 108 年起陸續辦理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 (二)2024 年 AAEA 會員大會規劃以實體會議與 連署系統之檢測、修正、複測,然而行政院 視訊會議併行方式舉行擴大會員之參與 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稽核團隊仍對中央選舉委 為提供選務交流平臺,本次 AAEA 會員大會 8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會提出 22 項資通安全稽核待改善事項。 規劃辦理國際研討會,又為利不克來臺之 爰此,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儘速完成資安改善 會員國之參與,規劃以視訊及實體會議併 並讓公投電子系統上線啟用。凍結該項預 行方式舉辦。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 (三)辦理實體會議有助於維繫並強化 AAEA 會員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國間互動關係 支。 本會為 AAEA 副主席,有責任維繫並強化 12.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選 AAEA 與各國間之互動聯繫關係。疫情過後 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辦理罷免 各會員國皆盼回復疫情前之實體交流方 案及公民投票電子提議及連署系統維運」編 式,為強化 AAEA 社群之情感交流,進行知 列 98 萬 5 千元。惟中央選舉委員會罷免案及 識分享與交流,邀請各國派員來臺參加實 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自 107 年建置完成後 體會議有其必要性。 至今日仍尚未使用,不便於國人行使相關投 (四)各國派員來臺參加實體會議有助於拓展我 票權利。112 年度立法院亦有相關預算凍 國際參與空間 結,中央選舉委員會回復書面報告略以「…… AAEA 會員國來臺參加會員大會,有助本會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及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與亞洲各國選舉管理機關建立良好之互動 對系統所提之建議均已辦理改善,將依資通 關係,對於拓展我國際參與空間,甚具實 安全署確認資安無虞後辦理系統上線事 益。 宜」 ,但至今仍未有明確期程規劃。爰凍該項 九、有關候選人競選經費補貼一項 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會提出檢討及預計時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 舉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之預算編列 8 億 得動支。 6,745 萬 7 千元,其中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 13.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選舉係以 111 年 11 月底 19 歲以上人口數 「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資訊 推估選舉人數,並加計預估返國行使總統 服務費」編列 1,302 萬 8 千元,其中 501 副總統選舉權人數,以投票率約 75%估算, 萬 9 千元係用以辦理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 每票 30 元,爰補貼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 全弱點檢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 競選費用編列 4 億 4,081 萬 5 千元。第 11 用,相較於 112 年度預算案增加 80 餘萬 屆立法委員選舉,以 111 年 11 月底 19 歲 元;另新增一項「辦理全球資訊網資安強化 以上人口數推估選舉人數,並以投票率約 及重建作業」項目,編列預算 373 萬 5 千 73%估算,每票 30 元,爰立法委員選舉候 元。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未明確說明預算增加 選人競選費用補貼編列 4 億 2,664 萬 2 千 及新增項目之用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 元。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 十、有關投開票所外逗留及錄攝影監察工作執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行、投票所四周 30 公尺內不當錄影違法樣 14. 「公民投票法」自 108 年修正,明訂公民投 態及教育訓練一項 票自 110 年起,每 2 年於 8 月第四個星期 (一)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93 條第 2 項、公 六舉行一次,故 113 年並非將舉行公民投票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8 條第 2 項及刑法 之年度。113 年度編列「公投案提案人及連 第 147 條規定為刑事處罰構成要件,允由 署人名冊查對費」505 萬元,與 112 年度相 警衛人員視具體行為事實予以制止並為後 同。惟 113 年度並非公民投票年,且查 112 續刑事調查程序,且應由檢警及司法機關 8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年雖為公民投票年,但至 10 月止尚無任何 就具體個案予以審認有無違反上開規定。 一案通過審核而進入連署階段,故 113 年度 (二)內政部召開研商會議,並決議由內政部警 此項經費需求應較上年度為低。預算應考量 政署將「違法及不違法行為參考態樣」納 具體執行現況進行調整,爰凍結該項預算, 為編訂 113 年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選舉勤務之勤前教育、執法 SOP 參據。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歷次選舉本會均辦理專職講習,並就投開 15.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在 2020 年的統計,全 票所曾發生選務疏失案例予以彙整,編印 國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共有 1,653 間投票所 於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以利工作人員 只有 1 張原民選票、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則 熟習法令及投開票作業。 有 1,623 間投票所只有 1 張原民選票,上述 (四)本會於選舉活動期間亦藉由選監檢警聯繫 設籍於都會之原住民選票因量少且分散,投 會報與各地管轄檢察機關、警察機關及調 票所眾多,因此位於非原鄉的都會區投票所 查局等機關,交換有關選舉活動之各種資 容易出現原民票數太少,導致開票後,投票 料,預防違反選舉法令行為之發生,及會 者的投票意向被迫曝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 商處理妨害選舉事件之步驟與方法,俾使 解決設籍於都市的原住民上述之問題。 選舉能順利進行。 總上所述,針對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十一、有關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 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選務策 委員選舉宣導、新住民及原住民宣導一項 進」編列 796 萬 6 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應對方向並向立法院 舉,宣導重點包括鼓勵民眾踴躍投票及參 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與選務工作,提醒選舉期間及投票時應注 得動支。 意事項與選務便民措施,並加強宣導兩項 16.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選罷法修法內容及反賄選。宣導方式包括 2 目「選舉業務-選務策進-業務費」編列 多元及數位媒體宣導外,也請直轄市、縣 796 萬 1 千元,因辦理「亞洲選舉官署協會 (市)選舉委員會透過地方多元媒體及舉 會員大會」增列經費 234 萬 1 千元,增列數 辦設攤宣導等方式,落實在地宣導。另為 額近該項經費 3 成。經歷 COVID-19 影響, 促進資訊可及性,加強對新住民宣導,電 各國於疫情期間多已增進數位設備與技術, 視廣告翻譯為新住民歸化為國人之 6 大原 熟悉遠距會議之進行,成本亦較過往為低。 屬國母語;又為加強原住民宣導,將宣導 考量現已進入更為數位化的後 COVID-19 疫 海報翻譯為 16 族族語,並提供媒體口播稿 情時代,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 給原住民族 1 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本會為 會研議該會員大會進行之數位化協助以降低 加強身心障礙者宣導,宣導影片首次提供 成本、提高會議品質,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手語翻譯服務,且手語翻譯人員視窗為整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體畫面三分之一,相關選務資訊已有效宣 17.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及公民投票 導且深入各個族群。 法第 9 條之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罷 十二、有關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執行情形一項 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 (一)為配合總統選罷法及公職選罷法消極資格 統,惟迄今尚未落實。 規定之修正,明確本會與直轄市、縣(市)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選舉委員會及協查機關之分工,爰訂有「公 目「選舉業務-法政業務工作」編列 227 萬 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原則」 ,作 8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7 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 為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作業辦理依據。 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 (二)有關判斷候選人有無總統選罷法第 26 條或 討報告並研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5 公職選罷法第 26 條各款消極資格要件,係 條及第 17 條條文修正草案」後,始得動支。 以登記期間截止時為準,前經本會函釋在 18. 為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 案,其判斷消極資格之有無,係依據協查 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2 年度預算 機關提供資料為斷,並提報本會委員會議 編列先期作業經費 12 億 5,947 萬 1 千 審議決定。但或因查證資料時間久遠,致 元。113 年度預算案「選舉業務-第 16 任 可能發生查證資料不完整而經審定准予登 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編列 記並公告為候選人之情事,惟若經公告為 13 億 8,771 萬 5 千元,兩年度合計共編列 候選人後,發現候選人有不符合資格情 26 億 4,718 萬 6 千元。113 年度較 112 事,或當選後發現有參選資格不符情事, 年度增列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等項目,共計 前者賦予選舉委員會撤銷其候選人登記, 1 億 2,824 萬 4 千元,惟並未說明其經費 後者則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 編列之計算方式。為避免預算浮編,爰凍結 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於其任期或 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 規定之日期屆滿前,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 委員會提出「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金額計算 選無效之訴,總統選罷法第 28 條、第 105 暨合理性分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條、公職選罷法第 29 條及第 121 條分別定 19.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有明文,是以各該階段針對候選人消極資 2 目「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格有無之因應,選罷二法各有其處理機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編列 5 億 制,其運行尚無窒礙。 1,346 萬 4 千元,其中「辦理選舉講習費」 (三)候選人消極資格審查時如遇有個別候選人 編列 5,546 萬 2 千元。 前科資料記載不完整或於投票日前所犯案 鑑於過去各次大選,常有不法人士無故於投 件可能確定之情事,本會將主動與協查機 開票所外逗留,使用錄攝影器或各種形式記 關再行查證確認,如發現候選人具有消極 錄進出投開票所之民眾,造成眾多紛爭,也 資格情事,即依規定不准予登記或撤銷其 有影響人民自由行使公民權之虞,而為減少 候選人登記,以避免發生具消極資格之候 此類事件發生,有賴各選務人員積極與警 選人當選後再行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致增 察、警衛配合。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加司法資源及相關行政機關之負擔。 央選舉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十三、不在籍投票規劃情形一項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20.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1.為保障投票權人之投票權益,規範全國性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本會研擬之 元,其中「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立法委員選舉」編列 13 億 8,771 萬 5 千 前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 元。並於「(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下 審議,以第 10 屆立法委員任期已屆滿,依 「<11>宣導費」編列 690 萬元,包括「媒體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法案屆期不續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編列 580 萬元,係透 審,為使前開草案於大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 過電視、網路、廣播、海報、報紙等方式宣 能儘早完成審議,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5 導。 日以原送請大院審議版本重報行政院審 8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經查,電視及廣播過去雖已將投票流程、反 查,並經行政院於 113 年 2 月 22 日核轉大 賄選注意事項等翻譯為新住民之原屬國母語 院審議。 及原住民族族語,惟中央選舉委員會之 2.對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投 Youtube 頻道有關「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 地投票需花費時間、金錢成本,影響其投 教材」目前只有「國語版」,未見其他語言。 票意願情形,順應世界潮流趨勢,於全國 近年已顯見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新住民選舉宣 性公民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具有方便投 導之重視,惟因應網路世代來臨,實應加強 票權人履行其投票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 網路數位平台上之宣導素材,透過多元宣 票權行使之積極作用。 導,強化宣導效益,讓選務資訊更清楚深入 3.揆諸民主先進國家實施經驗,不在籍投票 各個族群。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 係依各該國家國情,採行多元投票方式, 舉委員會就改善 Youtube 頻道宣傳影片,納 如通訊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 入新住民之原屬國母語及原住民族族語事 投票、移轉投票、代理投票、電子投票等, 宜,提出具體時程規劃,並於 1 個月內,向 服務不同需求之投票權人,保障其投票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益。在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多年 支。 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施方式各方意見 21.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不盡一致,考量不在籍投票是一項積極保 2 目「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障人民投票權之作為,公民投票結果是人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編列 5 億 民意志的展現,在能確保國人對公民投票 1,346 萬 4 千元,此項預算編列,相較於上 結果的信賴,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不受外力 屆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 109 年度預 干預之前提下,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 算案增加 2 億餘元;中央選舉委員會卻未明 動,社會各界則具有共識,以移轉投票已 確說明預算增加之用途及其必要性。爰此, 有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實施 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上開 經驗可資參酌,此制由投票權人本人、親 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 後,始得動支。 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性,本 22. 鑑於 112 年度甫修正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草案爰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施不在 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係著眼於 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 提供選民優質之選舉環境,新增部分刑事犯 作地投票之投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權 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條款。惟 人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及深化民 候選人登記後至實際選票印製、實際投票日 主。 前仍有一定期間,應於事前即提供最完善清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之不在籍 楚之選舉資料供選民參考,事後選舉無效之 投票 訴僅能補救,且又得補選,恐增加人力成本。 1.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3 條第 1 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研議,倘若於該期間候選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7 條第 1 項均規 人經判刑確定,應如何主動查核勾稽並依上 定: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 述各該法規撤銷登記。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 投票所投票。」其中「另有規定」 ,係指返 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選舉業務-第 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選舉人,得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 8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務費」編列 5 億 1,346 萬 4 千元,爰凍 票,以及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 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同法務部 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有關不在籍投票之 及司法院協調,提出改善規劃,向立法院內 採行,事涉上開兩項法律之修正。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按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 23. 近年各次大型選舉投票時投票所四周 30 公 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 尺內違法攝錄影等妨礙人民自由行使投票權 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以全國為選舉 利之問題屢見不鮮,立法院亦有多位立委關 區,各僅有一種選舉票,採行移轉投票, 切相關情事,中央選舉委員會回覆說明略以 應屬可行。惟 101 年、105 年及 109 年總統 「……投開票所之管理員及監察員僅有公職 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選舉均合併舉行投 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5 條之投票所內管領權 票,其中區域立法委員選舉,有 73 種選舉 限,場所外者係由警察勤務之權責……」 。惟 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於 103 年、107 中央選舉委員會身為選務權責機關,針對違 年及 111 年 3 度 9 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 法干擾選舉之樣態,應有具體案例或教育訓 併舉行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選務作業 練準則供選務人員事前講習與遵循,並應邀 複雜度高,又如僅擇部分選舉種類實施不 集各地協助之警政單位參與事前講習訓練、 在籍投票,須考量選民能否完整行使選舉 進行充分說明,以利選舉順利進行。113 年 權等問題。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 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 員選舉不在籍投票之採行,事涉上開兩項 「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選舉罷免法之修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編 關內政部意見。 列 826 萬 8 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 3.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不在 央選舉委員會就「投票時在投票所四周 30 籍投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 公尺內不當攝錄影之違法樣態、判定標準, 象,如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改總統 及如何納入教育訓練並向警察單位說明」向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法,倘兩項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24. 除為因應 ESG 推行無紙化之永續發展國際 當配合辦理。 潮流,近年因求學、就業等因素而旅居國外 十四、原住民實施不在籍投票規劃情形一項 或居住於非戶籍地之國人與日俱增,又往返 (一)不在籍投票修法協調內政部情形 戶籍地之交通費用高昂對國人形成高昂交通 不在籍投票係指選民在投票日因某些 費用等不必要之投票障礙,實有推動遠距及 特殊因素「不方便」或「不可能」到指定 不在籍投票以維護國人基本權利之必要。113 之投票所親自投票時,可事先向戶籍地的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目 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 「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權利的一種制度。依據各國實施經驗,不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編 在籍投票之行使方式,大致可分為:通訊 列 1 億 3,067 萬 2 千元,爰凍結該項預 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特別投票所 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 投票及移轉投票等 5 種。其中「移轉投票」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電子及遠距離投票推動 方式,係由選舉人「本人」、「親自」、「在 期程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投票日當日」行使投票權,為目前國人較 25.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2 及 113 年度「選舉 能信賴之不在籍投票方式。 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 不在籍投票之實施,須配合修改總統 8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選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各編列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884 萬元及 690 萬元,以辦理本次選舉之媒 法,始得採行。以該兩項法律之主管機關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為內政部,為徵詢內政部對於原住民實施 根據「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該條執行原 不在籍投票之意見,本會前於 113 年 1 月 則規定,政府各機關進行文宣規劃及執行時 31 日以中選務字第 1133150074 號函致該 必須嚴格區分廣告與新聞之界線,不得以置 部,經該部於 113 年 2 月 5 日以台內民字 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且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 第 1130105069 號函函復略以,行政院 110 助機關名稱。 年 9 月 30 日審竣之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 又據審計部發布的 111 年度總決算審核報 投票法草案,適用對象已包含原住民之公 告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 111 年度辦理 15 民投票投票權人。有關總統副總統及原住 則 4 大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其委託製作並 民立法委員選舉,均係以全國為選舉區, 張貼於該會 Facebook 電子單張文宣,其中有 選舉票較為單純,如先予實施不在籍投票 6 件未標示廣告,亦未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 或屬可行,該部認宜於全國性公民投票先 權代簽人核定,核與「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予穩健實施後,視其實施狀況,妥慎推動。 及其執行原則規定不符,且有未依規定將相 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職人員選舉 關製作成本計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等情 不在籍投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 事。 對象,目前各界看法不盡一致,仍有待社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會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改兩項選舉罷 2 目「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免法,又該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主管機關為 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宣 內政部,修法草案之提出,允宜由該部為 導費」編列 690 萬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 之。 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具體說明媒 (二)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推動情形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的使用情形,向立法 1.為保障投票權人之投票權益,規範全國性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本會研擬之 26.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2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目「選舉業務-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前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日核轉大院 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費」編列 690 萬元, 審議,因應立法院第 10 屆屆期不續審,為 連同 112 年度所編列「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使前開草案於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能儘 之宣導費 938 萬元(含淨化選風宣導品等經 早完成審議,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5 日以 費)合計 1,628 萬元,用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原送請大院審議版本重報行政院審查,並 務宣導等業務,高於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經行政院於 113 年 2 月 22 日核轉大院審議。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之 1,478 萬 7 千元。鑑於 2.在我國,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多年討 中國介入台灣選舉情事並不少見嚴峻,所採 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施方式各方意見不 取諸如假訊息操作等非常多元,且據中央選 一,考量公民投票結果是人民意志之展 舉委員會對於這次大選的預估,平地原住民 現,不在籍投票則為積極保障人民投票權 立法委員選舉人人數約 19 萬 9,833 人、山地 之作為,在確保公民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 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人人數約 21 萬 5,115 預及國人對公民投票結果之信賴之前提 人,為使原住民族人能夠獲得正確的選舉訊 下,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社會各界 息,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中央選舉委員會提 已具有共識。基於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開 8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出如何以原住民各族族語、文字製作相關選 票所工作人員於工作地投票實施經驗,此 舉宣導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 機制係由投票權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 情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有效維護投票 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性,上開草案爰以採 行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基於公 平原則,有投票權人一律納入適用,符合 投票權人資格者得備具申請書或以線上申 請方式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 出申請,如經完成立法,原住民自得依法 申請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本會將依據未 來大院審議該草案結果,規劃辦理全國性 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後續相關選務作業。 (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 年 9 月公告《競選罷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28 日中選法字第 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 ,做為「公職 1133550046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人員選舉罷免法」競選廣告透明化之細節規 競選罷免廣告刊播及其留存紀錄辦法規範之競 範。然辦法中競選罷免廣告之定義僅限於競 選罷免廣告適用期間,基於法律體系、文義解 選期間內,即總統選舉 28 天、立委選舉 10 釋及媒體執行量能之考量,應與兩項選舉罷免 天內的競選廣告,恐無法落實透明化機制之 法競選活動期間規範一致,如兩項選舉罷免法 初衷。 就競選罷免活動期間有所修正,本會將配合修 考量相關法規中各級選委會人員不得助選, 正。 以及深偽廣告和民調實名制的規定時間,都 是自選舉公告發布日起算,請中央選舉委員 會說明如此限縮廣告透明制度適用期間之原 因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 告。 (三) 此次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1 月 26 日中選綜字第 委員選舉訂於 113 年 1 月 13 日。惟新住 1133050043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民人數已達至 58 萬餘人,但因新住民大多 為使新住民瞭解我國選舉投票流程及投票時應 人對於選舉投票相關法規上尚不熟稔。 注意事項,本會製作宣導摺頁及宣導影片,並 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此次第 16 任總統、 翻譯為新住民歸化為國人之原屬國母語,置於 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的相關規定, 本會網站「新住民專區」,鼓勵新住民踴躍投 如民調公布期限、投票日可否表明支持及拉 票。另針對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 票等,應設置多國語言政策宣導圖卡,避免 委員選舉,加強新住民宣導作為有電視宣導廣 民眾誤觸法律。 告翻譯為新住民歸化為國人之 6 大原屬國母 語,除在本會網站及臉書宣導外,也函請內政 部移民署、直轄市、縣(市)政府透過多元媒體 加強宣導。本會並請多位新住民網紅分享宣導 影片,擴大宣導效益,讓選務資訊更清楚深入 各個族群。 8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 過往中央選舉委員會皆編列相關預算於媒體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1 月 26 日中選綜字第 業務宣導,包括製作短片於網路平台播出。 1133050043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然,經查近年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委託宣導 本會依法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 片,就中央選舉委員會 Youtube 平臺之影片 辦理選舉公民投期間,本會宣導方式將依據民 觀看次數分析:111 年度九合一大選與前職 眾獲取選務資訊管道比重,透過電視、網路社 棒球星郭泓志合作投票宣導影片,觀看次數 群、廣播、海報及報紙等多元媒體,加強選務 分別為英語 1,812 人次、泰語 688 人次、 宣導。又鑑於新住民歸化成為我國國民之人口 印尼語 511 人次、越語 632 人次、柬埔寨 逐年上升,為使新住民在取得我國投票資格 語 347 人次、菲律賓語 522 人次、國語 後,可透過多元管道獲得選務資訊,享有實質 5,967 人次、台語 721 人次、客語 392 人 平等政治參與權利,本會將持續製作淺顯易懂 次;110 年度公投案與藝人瑞莎合作宣導影 之宣導素材,並翻譯為多國語言,並將持續廣 片,國語觀看人數 781 人次、客語 319 人 邀新住民網紅名人協助分享選務宣導影片,藉 次、台語 409 人次;與主播徐展元合作宣導 其影響力擴大對新住民之宣導效益。 影片,緬甸語 182 人次、越南語 172 人次、 泰語 129 人次、英文 381 人次、柬埔寨 121 人次、印尼 138 人次、客語 446 人次、台 語 499 人次、國語 3,399 人次。與我國具 投票資格之國民人數相比,顯有待持續強化 相關媒體宣導政策成效。爰此,請中央選舉 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策進媒體業務宣導成效及未來與新住民名 人合作媒體宣導影片之評估書面報告。 (五)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選舉公報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8 日中選務字第 所列之學歷,需繳交畢業證書,若為非我國 1133150134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之學歷,大學以上則需經外館驗證,此舉乃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歷程,候選人 為保證選舉公報刊登之真實性。惟現行選舉 刊登選舉公報學歷、經歷及政見之規定, 公報僅針對學歷部分所規定,經歷部分則無 學歷部分,因學歷係選民投票之重要參 任何查核機制,經歷之編撰皆由當事人自行 據,爰規定候選人如需刊登大學以上學歷 撰寫,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7 條 於選舉公報學歷欄,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 及第 55 條規定,僅規範不得有煽惑他人犯內 件,方可刊登;至政見部分,候選人之政 亂外患罪、煽惑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及觸犯 見如未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5 條規 刑事法律規定之罪。 定,及符合本會所規定之選舉公報版面規 為使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列印之公報,避免出 範,即可刊登;又為使候選人個人資料, 現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或明顯非屬事實之 有公平明確的標準,候選人學歷及經歷合 經歷,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就如何建立 計以 150 個字為限,個人資料(經歷)由候 選舉公報之查核機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選人自行負責,為選舉委員會職務上所已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知或經查明不實者,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二、有關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刊登候選人學 歷、經歷及政見之審查,本會及直轄市、 9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縣(市)選舉委員會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學歷部分依候 選人繳送之相關證明審查;政見部分由各 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審查;至經歷部分, 以選舉公報性質屬政府與候選人公私協力 製作之公文書,除選舉委員會職務上所已 知或經查明不實者,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外,因候選人所填列之經歷範圍甚廣,尚 難規定檢附之證明資料之樣式,又選務時 程有限,亦難一一審查其真偽,爰賦予候 選人及政黨對其提供資料之真實性應負責 之義務,故規定由候選人自行負責,為選 舉委員會職務上所已知或經查明不實者, 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三、選舉公報係為使選舉人充分知悉候選人相 關資訊,俾供選舉人作為投票選舉之參 考。有關刊登選舉公報學歷、經歷及政見 之查證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 行細則已有相關規定,本會及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並據以實行。 (六) 日前憲法法庭判決「原住民身分法」第 2 條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4 月 12 日中選務字第 違憲,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在 3 年內修法或另 1133150214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定特別法。而據內政部透過日本時代之註 一、配合行政院版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增列 記,非平地和非山地原住民保守推估計有 98 「平埔原住民」身分別,未來於修憲時應 萬人口,倘未來修法後,勢必將對於原住民 將平埔原住民部分納入考量。 選制帶來大幅影響。 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 平埔族身分認定議題影響層面廣泛,不單是 定,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之劃分,係屬 選制,在教育、經濟等面向都有很大的變化; 本會權責。未來如增列「平埔原住民身分 又,按現行選舉制度,原住民族投票時僅能 別」 ,本會自當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各方 投予山地或平地原住民候選人。而憲法增修 意見,並衡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7 條 條文第 4 條第 2 項亦規定,立委席次保障自 第 2 項有關選舉區劃分應斟酌之行政區 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 3 人,俟 域、人口分布、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 現推估之 98 萬人口平埔族取得原住民身分 史淵源及應選出名額等因素,審慎劃分之。 後,預料未來選制與選舉事務可能將有所大 幅變動。爰此,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未來修 法後對於選務應處評估,於 3 個月內,向立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AAEA 亞洲選舉官署協會係 1998 年成立之 為提升我國之國際參與及能見度,本會於 2022 亞洲區域性國際組織,目前有 20 個會員 年於菲律賓舉行之 AAEA 會員大會積極爭取並當 9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該協會係由美國選舉制度國際基金會所 選副主席,2024 年 AAEA 會員大會定於 2024 年 推動成立,成立目的為促進亞洲地區選舉官 9 月 10 日至 14 日於我國舉辦,邀請 20 國會員 署間選舉資訊之交流,並致力推動亞洲國家 國來臺參加,本會將接任 AAEA 主席。另為促進 民主發展,我國亦為 AAEA 創始會員國,並於 選務經驗交流,於會員大會期間辦理「維護選 2005 年及 2008 年連續 2 屆當選為主席, 舉公正性與防制選務錯假訊息」國際研討會, 2011 年至 2014 年及 2017 年當選執行委 以推動亞洲國家民主發展。 員,2005 年及 2008 年於我國辦理會員國大 會、2006 年及 2009 年於我國辦理執行委員 會議。A-WEB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係 2013 年 10 月於韓國仁川成立之國際性選舉組織,由 世界各國選舉管理機關所組成,目前共有 109 個會員,為發展永續性之民主,確保世 界各國實現自由、公平及民主之選舉,支持 民主轉型國家之政治發展,並致力於建構世 界各國選舉機關間之交流網絡。我國中央選 舉委員會為創始會員,2017 年當選執行委 員,於 2019 年連任執行委員。 台灣為具備完善及自由民主選舉體制之民主 深化國家,中央選舉委員會亦致力於持續深 化與該二協會及其他會員國之交流合作,每 年編列相關經費支持派員出國參加兩協會之 相關會議,惟,AAEA 已近 10 年未於我國辦 理大會或執委會,而 A-WEB 自成立迄今亦尚 未於我國辦理大會或執委會。爰此,請中央 選舉委員會持續積極邀請上述兩國際組織於 我國辦理年會或大會,加以提升我國之國際 參與及能見度。 (八)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暨第 11 屆立法委員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2 月 6 日中選務字第 選舉,將於 113 年 1 月 13 日舉行,依據 1133150077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中央選舉委員會之預估,全台選舉人數約為 一、提高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誘因 1,950 萬人。各縣市選舉委員會,也即將陸 (一)合理調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 續展開選務人員之招募工作。 本會擬訂並報請行政院核定「選舉工作費 經查,考量物價指數逐年上漲,及公私薪資 支給數額基準」 ,按人員類別及工作內容分 調整之幅度,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已於 112 年 別調增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按 1 張 4 月之委員會議,通過修正工作費支給表, 票支給數額)新臺幣 200 元至 300 元,並 提高選務人員工作費,且於選舉、公投票數 依選舉票(公投票)之張數,增加工作費 量超過 5 張時,也將依數量遞增工作費,並 之支給,業適用於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已函報行政院核定。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 惟選務人員業務繁重,不僅需在選舉日前一 (二)給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 9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日,進行場地之布置,選舉當日更需應對各 依據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 式繁雜事項,現更已傳出部分縣市選務人員 事行政總處) 85 年 6 月 24 日 85 局考字第 招募困難。過去也曾發生各縣市給予擔任選 19538 號書函,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准予補 務人員之教師,補休天數不一之情事。 假 1 日。另於 107 年及 111 年地方公職人 我國民主體制已漸成熟,中央選舉委員會應 員選舉,因有公民投票案或憲法修正案之 研擬增加民眾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誘 複決案同日舉行投票,會就各該次選舉陳 因、提高民眾民主之參與,以提升民主政治 報行政院准予補假 2 日。 之品質。爰此,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通盤檢討 (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敘獎 後,提出具體改善內容及施行日期,並於 1 本會於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全國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性公民投票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辦理完成 告。 後,均函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對參與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表現優良 者,建議其服務機關學校給予敘獎。 二、保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權益 (一)推動選務改革,適度減輕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負擔 本會推動多項選務革新措施,包括:調降每 一投票所選舉人人數、增設投票所、合理 配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等。 (二)保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投票權益 1.投票所工作人員可依法申請工作地投票。 2.未能於工作地投票所投票之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儘量將其分派至與戶籍地屬同一 里別之投開票所,或儘量接近戶籍地之投 開票所;倘未能申請工作地投票,則主任 管理員應斟酌於投票人數較少之時段,給 予 30 分鐘至 1 小時時間,供其往返戶籍 地投票。投票所遇有返回戶籍地投票之投 票所工作人員主動出示工作證,將准其優 先進入投票所投票。 (三)彈性調度人力以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用餐 及休息 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可視投票所選舉 人(投票權人)人數及工作人員配置情形, 彈性調度該投開票所配置之人力,確實執 行相關工作,並可視現場選舉人(投票權 人)投票情形,以及開票作業辦理情形, 分配工作人員用餐及休息時間,齊力完成 投開票工作。 9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九) 經查 108 年 4 月 1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7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4 月 16 日中選務字第 會期內政委員會審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113315021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法」修正草案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 一、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之法律規 正草案時,時任立法委員之李俊俋委員等人 定 所提有關「建請選舉委員會於公告選舉保證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2 條第 1 項、第 金數額前,應先徵詢學者專家之意見並召開 2 項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後,妥適制訂合宜之 21 條第 1 項規定,各種公職人員選舉候選 數額,以確保人民參政權利暨選舉業務執行 人保證金之訂定,依法係由本會及直轄 得以兼顧。」之臨時提案,經決議照案通過。 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經委員會議審 又 112 年 4 月份中央選舉委員會亦邀請各 議後,於候選人登記公告中載明。 方學者、政治團體等,討論公職人員選舉候 二、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制度之立法意 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是否需要調整,會議結 旨 論大多數與會人員都認為保證金有調降之必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繳納保證金之立法意 要,至於數額多少為適當則有待中央選舉委 旨,係為避免參選人未經審慎考量,即恣 員會議審議。 意登記為候選人,藉以節省社會資源與國 有鑑於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 家公帑。 是否需要調整一事,延宕已久、遲而未決。 三、公職人員選舉保證金制度之檢討 為督促中央選舉委員會儘速審議選舉保證金 (一)保證金制度於我國實施已逾 40 年,對於防 調整方案,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 6 個 止無相當程度政治支持者任意參選耗費社 月內,擬定具體調整方案,以符社會期待。 會資源,已具相當成效,另參酌司法院釋 字第 468 號解釋,採行保證金制度,防止 人民任意參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 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被選舉 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 亦無違背。 (二)有關調降保證金應如何調降,調降至何標 準,外界期待各有不同,學者雖有認為保 證金應調降者,惟亦認為應有一客觀合理 之計算方式為宜,而應如何訂定計算標 準,學者、政黨及公民團體等有不同建議, 惟尚無合於共識之方案。 (三)有關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之訂定,須於維護 人民參政權利與避免候選人恣意登記參 選,及兼顧選舉業務得以執行之間衡平考 量,若對於保證金計算方式及基準高低尚 未有客觀上認為合理且能獲致共識之意 見,如何訂定一妥適合理之計算標準,尚 待審慎研酌。 (四)為妥適制訂合宜之保證金數額,以確保人 9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民參政權利及選舉業務執行得以兼顧,本 會於 109 年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111 年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113 年第 11 屆立法委 員選舉訂定候選人保證金數額前,本會均 召開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 訂定公聽會,會後並綜整與會人員意見, 提供本會委員會議審議決定參考。本會將 持續規劃於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前召開公職 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定公聽 會,廣徵各界意見。 (十) 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公投案連署人名冊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2 月 6 日中選秘字第 郵寄至全國各相關戶政事務所查對之工作具 113365006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時效性,查對後須將連署人名冊回寄及入倉 一、本會由於檔案室空間不足,且近年來公投 管理保存。而公投案連署人名冊係屬檔案性 案連署人名冊數量龐大,107 年 8 月 17 日 質,除涉及訴願或行政訴訟者,自歸檔日起 起委由中華郵政公司承辦全國性公投案連 算保存年限為 1 年,檔案保存屆期後依程序 署人名冊郵寄及入倉作業。該公司提供獨 函報檔案管理局核准後辦理銷毀。 立之倉儲空間存放,入倉後即產生管理費 有鑑於連署人名冊載有個資相關資訊,截至 用,合先敘明。 112 年 8 月底計有 3 件已屆保管期限之公 二、截至 109 年 11 月止,本會受理之全國性公 投案連署人名冊尚在保管中。爰此,中央選 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計有 11 案已入倉保 舉委員會應儘速辦理銷毀,以保障連署人之 管,每月倉儲費用約 8 萬元,預估 110 年 個資,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將新增 3 至 5 案,估計每月倉儲費用約為 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10 萬元,爰全年倉儲費用經費編列 120 萬 元。 三、由於公投案提案之不可預估性,本會所列 預算係屬概估,屆時將本核實原則辦理核 銷,往後年度亦將視公投辦理情形核實編 列。 (十一) 國立台灣大學某系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有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7 條第 6 項規 一組候選人的政見出現多重歧視言論,引起 定,第 1 項之政見內容,有違反第 55 條規 公憤。 定者,選舉委員會應通知限期自行修改; 據「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 11 屆期不修改或修改後仍有未符規定者,對 條,刊登選舉公報的政見,都須經過選委會 未符規定部分,不予刊登選舉公報。又依 的會議決議。可見我國候選人的政見刊登,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第 11 條, 都有一定的審查機制。 候選人及政黨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應經 雖然大學是教育機構非屬公務單位,但也是 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決議;直轄市、縣(市) 社會人才養成的重要場域,教育的範疇不僅 選舉委員會審查政見,應先由監察小組會 包括專業知識,基本人文素養及人權價值更 議審議,再將審議意見提報委員會議。有 是教育的核心理念。 關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刊登候選政見之 9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有鑑於人性尊嚴的維護及人權保障是民主社 審查,本會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會的核心價值,任何違反人權價值和相關法 均係依上開規定辦理。 律的歧視,無論出於惡意或玩笑,皆不能被 二、因大學自治,如該校認其學生會正副會長 接受。爰此,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提供教育部 選舉,其候選人所提之政見應有相關審查 政見審查機制資料,以促進校園民主自治發 機制,可參酌上開規定自行訂定相關規範。 展,同時在反歧視校園環境的實踐上,提供 學生協助。 (十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為鼓勵民眾踴躍投票,擴大政治參與,以及提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為提供民眾選舉資訊, 醒投票時應注意事項,避免觸法,本會透過媒 擬透過各項影片、廣告及活動等方式進行政 體採購及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結合 策及業務宣導,惟所編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 在地媒體資源及設攤宣導等方式,擴大宣導效 宣導費較前二屆相同選舉高,且上一屆相同 益。經查本會辦理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 經費之執行率未達九成(僅 85.97%),顯有浮 立法委員選舉、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 編之虞。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檢討相關經 立法委員選舉、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 費編列之合理性,且務必提高執行率,以撙 立法委員選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金額 節預算。 及採購金額規模皆約 1,300 萬元,並無差異, 且決算金額皆逾 1,270 萬元,執行率逾九成。 歷屆選舉宣導經費係參酌前次選舉宣導實際執 行進行編列,本會將賡續滾動檢討,並提高執 行率,以撙節預算。 (十三)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 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 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預 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於 112 年 10 月 31 日全 計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 數完成招募工作,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 選舉工作人員 27 萬 7,311 人,較上屆增加 管理員及預備員計招募 18 萬 6,367 人。鑑於投 約 5 萬人,其中由各市縣選委會招募 18 萬 開票所工作人員係為投票當日選務工作能否進 5,763 人。截至 112 年 9 月底止,人員招募 行順利之核心一環,本會及各直轄市、縣(市) 平均比率已超過九成。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持 選舉委員會均積極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續督導各地方選委會,儘速完成人員招募, 作業,規劃相關教育訓練,加強投開票所工作 以利後續之講習及訓練,以提高選務工作之 人員工作之知能,遂使本次選舉順利完成。本 品質及效率。 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賡續精進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及教育訓練等各項規定 及作業,俾完成爾後各項選舉任務。 (十四) 107 年 1 月 3 日「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12 日中選務字第 修正公布,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 1133150148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 一、不在籍投票行使之方式及可行性 另以法律定之,此為我國針對不在籍投票制 不在籍投票大致可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 度之重要革新,現僅有法源仍待後續推動實 票、設置特別投票所及電子投票或網路投 施。而我國目前公職人員選舉亦未實施不在 票等投票方式,有關我國不在籍投票之推 籍投票,僅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戶籍地與工作 動,經多年討論,對於不在籍投票之投票 9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在同一選舉區者可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 方式,其中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開票所工 其餘選舉人仍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引起 作人員工作地投票實施經驗,此制由選民 公眾討論,希能進一步開放以提升保障選舉 「本人」、「親自」、「在投票當日」、「前往 權。惟不在籍投票將帶來更複雜選務之挑戰 投票所」投票,就維護投票秘密、選舉公 及確保選舉結果可信度等問題,中央選舉委 平性及選民適應而言,相較其他不在籍投 員會允應加速研議我國適合何種不在籍投票 票方式,較為國人所接受。 方式,維繫民眾對選務之信賴,並提升投票 二、公民投票不在籍投推動情形 便利度,鼓勵民眾行使投票權,彰顯民主政 (一)本會研擬之「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 治價值。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審慎研議推 法」草案,前報經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30 動不在籍投票制度,參照外國案例,於 3 個 日核轉大院審議,以第 10 屆立法委員任期 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已屆滿,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法案 屆期不續審,為使前開草案於大院第 11 屆 第 1 會期能儘早完成審議,本會業於 113 年 2 月 5 日以原送請大院審議版本重報行 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於 113 年 2 月 22 日 核轉大院審議。 (二)以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 作地投票實施經驗可資參酌,此制由投票權 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 投票,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 性,上開草案爰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規劃實 施不在籍投票,並同步放寬投開票所工作人 員工作地投票之投票地點規定,以保障投票 權人之投票權益,擴大政治參與以及深化民 主。 三、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之不在籍 投票 (一)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不在 籍投票之採行,事涉兩項選舉罷免法之修 正,本會尊重法律主管機關內政部意見。 (二)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公職人員選舉不在 籍投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 象,如經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改總統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倘兩項選舉罷免法修正通過,本會自 當配合辦理。 (十五) 為 司 法 院 憲 法 法 庭 111 年 10 月 28 日 本項書面報告併同決議(六)以 113 年 4 月 12 日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對西拉雅族原住民身 中選務字第 1133150214 號函送立法院,摘述內 分案之判決,認定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 2 條 容詳決議(六)。 97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於原住民身分認定規定僅指山地原住民及 平地原住民,致使台灣其他南島語系民族身 分未能受到國家保障而認定違憲,並應於 3 年內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雖然 由於推估基礎不同,平埔族推估人數從 20 萬至 98 萬不等,但勢必影響現行選舉制度 與選務工作推動,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與內政 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預做評估,就各種 可能的立(修)法結果,進行選舉制度與選務 工作可以如何配合調整的研究,並於 3 個月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初步成果書面 報告。 (十六) 為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關於立法委員的規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4 月 12 日中選務字第 定,與區域立法委員同時規定有名額及選舉 1133150214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區不同的是,原住民立法委員僅規定山地原 一、有關將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住民與平地原住民各 3 名,並未規範其選舉 名額合併或取消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 區應如何劃分。因此,現行原住民立委係以 區分之討論,配合行政院版原住民身分法 全國為選舉區,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 修正草案增列「平埔原住民」身分別,未 分別選舉 3 名,導致(一)區域立委選舉係單 來於修憲時應將平埔原住民部分納入考 一選區,而原住民立法選舉則與地方民意代 量,並由立法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 表相同係複數選區制,同為中央民意代表選 部等機關予以討論研議,配合修正憲法, 舉卻有不同的選舉區制度;(二)因為係以全 再據以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國為選舉區,原住民立法委員在選區經營上 二、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如改採單一選舉區 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成本;(三)因為係以全 制,憲法增修條文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國為選舉區,原住民立委對於各地族人的需 第 35 條第 1 項第 3 款須配合,增列「按應 求往往顧此失彼,影響問政品質。中央選舉 選名額劃分同額之選舉區」之規定,賦予 委員會應與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 劃分選舉區之法源依據,同法第 37 條第 4 就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及其優劣得失 項有關立法院對於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 進行研究,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 案,應以直轄市、縣(市)為單位行使同意 員會提出初步成果書面報告。 或否決之規定,亦須配合檢討,須經修改 上開選舉罷免法後始能採行,又上開法律 之修正,係屬內政部權責。 三、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之劃分,將來如修 憲或修法改採單一選舉區制後,本會自當 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各方意見,並衡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7 條第 2 項有關選 舉區劃分應斟酌之行政區域、人口分布、 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史淵源及應選出 名額等因素,審慎劃分之。另查原住民族 98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104 年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 研究評估報告」曾就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 依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劃分 3 個選 舉區,分別提出兩種劃分方案,可作為未 來劃分之參考。 四、社會如對於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 區劃分具有共識,並由內政部配合修正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本會將依修 正後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就原住 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劃分事宜,妥為規劃。 (十七)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26 日中選務字第 2 目「選務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113315017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元,係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研修選舉法 為加強選務人員之訓練,避免遇有投開票所外 規、審理訴願案件等。 無故逗留、拍攝記錄等擾亂投票秩序行為或其 近年歷次選舉罷免投票日當天,包括台中立 他突發狀況時處理不當,本會擬具下列精進措 法委員罷免及補選、南投立法委員補選,多 施: 次出現違法監控攝影等干擾投票的行為,雖 一、加強講授投票所外擾亂投票秩序行為之處 已經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8 條及 理原則 「刑法」第 142、147 條等相關的法律可適用, 有關投開票所外監控攝影等干擾投票行 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多次發新聞稿宣導,但實 為,內政部擬訂之「違法及不違法行為參 際上,類似案件仍層出不窮,現場除了缺乏 考態樣」,及最高檢察署 112 年 10 月 20 快速排除的 SOP 流程,也發現選務人員法制 日會議決議就司法警察機關與行政機關業 教育嚴重不足。 務權責分工及處置方式,本會將於投開票 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選務人員法制教育 所工作人員講習中加強宣傳,俾於發生類 精進方案,提出檢討報告,並於 3 個月內, 似案件時,協助警衛人員儘速排除爭議情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狀。 二、加強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專職講習 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綜理投票、開票,主 任監察員綜理投票、開票之監察事務,各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除落實辦理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外,均再針對主任管 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加強辦理專職講習,並 於講習時納入投開票程序實體演練及填寫 投(開)票報告表作業演練,以利正確辦理 投開票作業,適切處理投開票作業現場各 種狀況。 三、精進投開票作業各項講習教材 (一)投開票所曾發生案例做成教案 將選務各項精進及預防措施納入投開票所 99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訓練教材及投開票所 工作人員手冊,列為選務工作人員教育訓 練加強宣導重點,同時請各直轄市、縣(市) 選舉委員會將投開票作業突發狀況相關案 例製成教案,以提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選 務服務品質及應變處理能力。 (二)優化講習教材呈現方式 選務人員相關訓練之講習手冊係由本會編 撰,為使選務人員能夠熟練選舉相關法規 及選務相關規定,爰將召集成立講習手冊 編撰小組,期以多元更利於閱讀方式呈現 講習內容,俾利選務人員迅速掌握選務任 務重點,確實落實執行各項選務工作。 四、遴選嫻熟選務人員擔任講師 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審慎遴選 專(兼)任人員及鄉(鎮、市、區)公所嫻熟 選務之主管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 習之講師,除對投票、開票作業程序,以 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職務內容確實講解 外,並對投開票所易發生之各種突發狀況 以及應變處理方式加強提醒講授,提升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處理突發狀況能力。 五、加強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之督導 為使選務人員相關講習訓練能澈底落實, 以達講習訓練之效,將加強督導各直轄 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選務人員相 關講習,確認講習內容、參與講習人員之 參與率及講習成果之驗收。 (十八)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2 月 5 日中選政字第 2 目「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 113395001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列 2,264 萬 8 千元,其中 1,302 萬 8 千 有關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作業, 元係辦理資訊服務費。 相關防止內部文書外洩與強化個人資料保護作 111 年底九合一大選候選人的財產申報資料 為,分述如下: 遭到外洩,讓不少國人對於中央選舉委員會 一、修正「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 的資安防護能力失去信心,且根據外媒報 作業流程程序說明」 :本會業以 112 年 8 月 導,特定國家駭客組織,自 2021 年中以來, 24 日中選政字第 1123950064 號函修正「公 已經持續鎖定數十個台灣政府機關,以及教 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作業流程 育、關鍵製造業和資訊科技機構等,目的可 程序說明」第 4 點及第 5 點。 能是進行間諜活動,以及竊取重要人員資訊。 二、辦理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作業教育訓練: 100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爰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說明若遇到相關之情 本會邀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承辦 事,其處理流程以及檢討,提出相關報告, 財產申報作業政風同仁辦理教育訓練,聘 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請法務部主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法人 面報告。 員講授相關課程,業於 112 年 9 月 20 日辦 理完竣,有效強化對候選人個人資料之保 護。 三、加強個人資料保護措施:針對公職候選人 財產申報資料,從受理申報、去識別化作 業、掃描製檔、上網公告等相關程序,除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並採行專責處理、減 少 層次、資訊安全防護等措施以強化個人資 料保護。 (十九) 行政院為期於抑制各機關公務車輛膨脹、撙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1 月 30 日中選秘字第 節購車及相關經費,訂定「中央政府各機關 1133650057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要點」 ,除應鑑於車 一、查本會現有 9309-QX 公務車為 97 年 2 月所 齡,尚應考慮使用里程數,車況功能及安全 購置,依據「113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 性是否尚佳等,綜合審酌汰換車輛。爰請中 表」規定小客車及客貨兩用車已逾 15 年 央選舉委員會針對汰換公務車輛之評估,向 者,不得編列油料及保險費,並得辦理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換,爰依規定未於 113 年編列該車油料及 保險費用。 二、為應選務需要,本會經常需赴所屬選舉委 員會督導,多數地方選委會所轄區域遼 闊,部分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及投開票 所,座落山區或偏遠地區,查該車現況老 舊且耗油,零件維修費用所費不貲,經綜 合評估以採購油電混合動力車較符合經濟 效益及使用需求,爰依據「113 年度共同性 費用編列基準表」規定,編列 113 年購置 油電混合動力車預算 91 萬元。 (二十) 查大法官釋字第 613 號解釋理由書權力分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15 日中選務字第 立原則的內涵和操作之說明略以: 「……蓋作 113315014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為憲法基本原則之一之權力分立原則,其意 一、有關合併選舉之主要理由包括: 義不僅在於權力之區分,將所有國家事務分 (一)合併選舉符合多數民意的期待: 配由組織、制度與功能等各方面均較適當之 合併選舉涉及諸多層面問題,但應從民意 國家機關擔當履行,以使國家決定更能有效 角度來思考,第 13 任至第 15 任總統、副 達到正確之境地,要亦在於權力之制衡,即 總統選舉及第 8 屆至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 權力之相互牽制與抑制,以避免權力因無限 是否同日舉行投票,本會徵詢主要政黨意 制之濫用,而致侵害人民自由權利。……」 見,經於全國分區舉行多場公聽會,並於 101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顯見行政、立法既然產生上無「共生關係」 , 本會網站徵詢民眾意見,同時委託民意調 亦無「同歸於盡」之設計,凸顯「分立對抗」 查公司進行民意調查,多數民意均支持合 之特色。我國憲法目前行政權和立法權之間 併選舉,顯示合併選舉符合多數民意。 乃是一種「互不依存、分立對抗」的關係。 (二)合併選舉可避免過度耗費社會資源: 總統、直轄市、縣(市)之行政首長及立法院、 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合併選舉,各種 直轄市、縣(市)議會之立法機關各自具備直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可避免 接民主之正當性,無一方之民主正當性依附 短期內辦理多次選舉,減少政治動員、避 於另一方之疑義。 免無謂的內耗,節省社會成本。 惟近年我國全國性之總統、副總統、立法委 (三)合併選舉可方便選民投票,提高投票率, 員選舉及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均為行政首長 強化政治正當性: 與立法機關代表選舉合併舉辦,肇生投票權 合併選舉可方便選民投票並提升投票率, 人對於制衡觀之認知多以對政黨是否有利來 強化政治參與及充分展現民意,提高政治 判斷,而非制衡觀背後之民主價值。爰要求 之正當性。查 101 年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 中央選舉委員會就「行政首長與立法機關代 及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 101 年 1 月 14 表選舉分離舉辦之可行性」向立法院內政委 日同日舉行投票,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即較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7 年 1 月 12 日第 7 屆立法委員選舉單獨舉 行投票,增加約 330 萬選民投票,有助強 化民眾政治參與及當選人的民意基礎。 (四)選舉制度應維持其穩定性與一致性: 94 年修憲將立法委員任期延長為 4 年,99 年地方制度法修正,將各種地方公職人員 任期屆滿日期調整一致,顯示簡併選舉為 政府既定之政策。自 101 年第 13 任總統、 副總統及第 8 屆立法委員選舉以來,總統、 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均合併舉行投票, 103 年更將 9 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同 日舉行投票,均順利完成,鑑於選舉制度 應維持其穩定性與一致性,尚無分開舉行 選舉之理由。 二、行政首長與立法機關代表選舉分離舉辦之 可行性 (一)101年、105年、109年及113年總統、副總 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已4度合併舉行投票,社 會各界對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立法委員 選舉合併舉行投票,已具高度共識。又99 年地方制度法將各種地方公職人員任期屆 滿日期調整為一致,即有簡併選舉之涵義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已成常 態。 102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在選舉制度或投票方式未有改變之情形下 ,將行政首長與立法機關代表選舉分開舉 辦投票,恐未符民眾對於簡併選舉可節省 選舉經費、社會成本及減少社會因選舉過 度動員之期待。 三、 有關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職權,於憲 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等法已有 明文,並應依其規定方式運作,至行政首 長與立法機關代表選舉合併舉辦投票已成 常態,已有效減少頻繁之選舉舉辦、節省 選務經費及降低社會動員,允宜維持合併 選舉為宜。 (二十一) 針對 107 年「中央選舉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8 日中選綜字第 英鈐」違法失職,重新刊登「公投公告」 ,動 1133050092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用「第二預備金」多花了人民納稅錢 931 萬 政府機關意見書是民眾獲取公民投票案之重要 元,「監察院」已認定嚴重損及政府公信力, 資訊來源,提供最新、正確的資訊,以供民眾 「憲法法庭」已決議「不受理」陳英鈐前主 做出公民投票決定,係本會重要任務。為避免 任委員的案件,「懲戒法院」也多次駁回再 107 年重行公民投票公告之情事再次發生,爾後 審,最近一次「再審駁回」是 112 年 8 月 10 本會於收受公民投票案政府機關意見書後,俟 日。 該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即儘速提報本會委員會 官員犯錯,卻要百姓納稅錢支付,時間已過 5 議;倘在公民投票公告發布前,政府機關提出 年多, 「中央選舉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英鈐 修正意見書,將提請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並敘 必須負起賠償責任。此事遲遲沒有塵埃落 明發布公民投票公告之法定期限,以符法制。 定,給民眾一個交代,中央選舉委員會要負 另依法行政與行政中立為公務人員處理公務應 起全責。後續處理進度,中央選舉委員會應 秉持之基本態度,尤其本會更是法律明定「依 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之獨立機關,本會及 說明報告。 所屬選舉委員會人員更須具有更強烈的依法行 政與行政中立職業倫理觀念,爰本會已將 107 年重行公民投票公告案例製成內部教育訓練教 材,藉由舉辦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講習將其納 入授課內容,俾讓同仁知悉引以為鑑,進而強 化加深依法行政與行政中立之倫理觀念。 (二十二) 有關受刑人投票權議題,有學者撰文指出,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4 月 18 日中選務字第 「雖然世界上仍有部分的國家,例如美國、 1133150199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英國等在法律上有限制受刑人投票權的規 有關監所收容人行使投票權之可能採行方案, 定,然而,有幾乎近半的歐洲國家已允許所 有由監所戒護設籍於監所之收容人前往該監所 有受刑人投票,並以監所內投票或郵寄的方 所在地之投票所投票,或在監所設置投開票所 式進行投票。」(受刑人投票權--以世界各 等方式,然考量戒護維安及兼顧選舉權行使、 國經驗為借鑑,111 年 12 月第 33 期「刑事政 選舉結果之可信任度,前開方案之執行各有其 103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窒礙難行之處。爰有關監所收容人行使投票權 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出品) 問題,應如何採行,始能兼顧選舉人投票權益 在維護「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 之保障與國人對於選舉結果的信賴,尚有賴社 式」 ,以及公開唱票、記票原則下,中央選舉 會各界充分討論,凝聚共識,修正兩項選舉罷 委員會應研究受刑人投票之可行方法,及選 免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規後,據以推動實 務相關成本,並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 施。 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報告。 (二十三) 113 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 一、為妥適制訂合宜之公職人員保證金數額, 2 目「選舉業務」編列 14 億 2,060 萬 6 千 本會將持續規劃於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前召 元,其中「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編列 開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 2,264 萬 8 千元。查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12 定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年公告,計於 113 年舉行之總統、副總統暨 二、本會業於 113 年 6 月專案委託中央研究院 立法委員選舉之登記時,總統、副總統候選 政治學研究所吳重禮所長針對公職人員保 人應繳納 1,500 萬元、立委候選人應繳 20 證金數額是否應調降及研擬保證金數額計 萬元保證金,與 109 年、105 年選舉相同, 算標準進行研析,研究成果將作為未來公 未如 111 年地方選舉時有作出調整。惟查, 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制度規劃之 不僅監察院於 112 年作成 112 內調 0005 參考。 號調查報告指出,保證金額度之訂定大致上 均自 83 年訂定沿用至今鮮有調整,訂定時 亦難謂有統一明確之標準和理由,敦促中央 選舉委員會應隨社會變遷及政治發展之情 形,適時檢討改進調整。時任中央選舉委員 會委員之主持人亦於中央選舉委員會 112 年舉行之「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 數額訂定公聽會」中,表示「保證金制度在 臺灣的民主進程中,到目前這個階段,的確 有慢慢調修的必要性」,但 112 年仍未有調 整。 高額保證金之提繳要求,在貧富差距擴大、 可記錄之競選成本逐年增加的背景下,不利 於得不到經濟支持的群體參政,導致經濟上 的不平等和政治權力分配的不平等互相結 合、鞏固,使國家的各項政策有偏向經濟相 對優勢者之傾向,損害作為民主政治核心價 值之政治公平性,更進一步限縮了該群體影 響政治、改善生活的機會,難謂充分符合 ICCPR(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憲法保 障參政權之意旨。 為敦促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積極檢討,請中 104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央選舉委員會「會同內政部,並主動邀集專 家學者、公民團體組成諮詢小組,就如何逐 步推動保證金制度之調整,減少如青年、女 性家庭照顧者、收入未逾低薪門檻之勞動者 等經濟處境相對不利之群體參與政治之經濟 門檻,規劃解決方案」一事進行研議。 (二十四)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預計第 16 任總統副總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 年 3 月 13 日中選務字第 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人員 27 萬 1133150151 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7,311 人,較上任(屆)增加約 5 萬人,其中 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作業辦理情形 由 各 市 縣 選 舉 委 員 會 招 募 18 萬 5,763 (一)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人,截至 112 年 8 月 23 日止各市縣選舉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配置數,依本會112年 委員會已招募比率介於 75.72%至 99.24%之 2月22日召開選務工作協調會議決議,每一 間,允宜持續督促各市縣選舉委員會儘速招 投票所工作人員以配置11.5人為原則(不 募到位,以利辦理後續選務工作講習訓練, 包括監察員)。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 順利完成選務工作。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上 員會於112年10月31日全數完成招募工作 開事項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管理員及預 面報告。 備員計招募18萬6,367人。 (二)至監察員之派充,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第55條規定,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係 由其所屬政黨推薦監察員或由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遴派監察員。監察員招 募人數計3萬7,579人。 (三)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4條第3項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投 票所、開票所置警衛人員,由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洽請當地警察機關調派 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計 調派1萬7,795人。 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辦理情形 (一)本會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於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間辦理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並以實體方式辦 理,確保學習成效。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 及主任監察員以辦理專職講習為原則,並 於講習時納入投開票程序實體演練及填寫 投(開)票報告表作業演練。各直轄市、 縣(市)選舉委員會共計辦理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講習1,341場,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 及主任監察員專職講習372場。 105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投開票所警衛人員講習,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警察局辦理,計辦理334場,參加 講習人數2萬6,210人。 (二十五) 查近日媒體報導,有擬參選人於新北市選舉 本項書面報告業以 113年3月 8日中選務字第 委員會欲攜子登記參選時,遭選舉委員會以 1133150138號函送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小孩安全考量為由,在登記與抽籤作業須知 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禁止兒童陪同候選人登 訂定之 12 歲以下兒童之禁令攔阻,並有工 記之法令依據 作人員在擬參選人爭取權益時疑有涉性別歧 依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第 11 屆新北市區域及 視之發言,導致擬參選人不但必須隔日前往 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及姓 登記,還一度錯過登記截止時間,事後才予 名號次抽籤作業須知規定,受理第 11 屆立 以登記。 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時, 「為維護候 民 主 政 治 之 核 心 價 值 在 於 包 容 性 選人辦理登記時之順暢與秩序,除候選人 (inclusiveness)和政治公平,對於傳統上因 或其代理人外,其他陪同人員以 5 人為限 制度性、結構性因素遭到直接間接地排除或 (12 歲以下之兒童、嬰幼兒,為顧及個人 欠缺合理機會,未能公平參與政治之群體, 安全,不得為陪同人員及進入會場) ,由該 例如絕大多數為女性之家庭照顧者,政府本 會發給候選人及陪同人員證,入場時應配 應基於深化民主之目標為合理調整,促進更 帶該證件,辦妥登記後離場時應繳回該證 公平的政治參與條件。至少,也不應為本質 件。」,前開作業須知經該會 112 年 9 月 6 上為民主程序之登記流程,以保護參選人小 日第 107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孩的安全為藉口,推卸登記作業環境之安全 二、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後續檢討及處理情形 管理責任,將相關成本和不利益轉嫁給擬參 (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後為考量候選人有育兒 選人及其家人,進行家父長主義式的、具歧 及偕同幼兒需求,針對有關12歲以下兒童 視性的安排。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此舉,無疑 及嬰幼兒不得進入登記及抽籤會場之作業 鞏固了傳統政治領域排斥女性家庭照顧者進 須知規定,經該會112年12月6日第110次委 入公共領域之不平等結構,有違「兒童權利 員會議決議修正,修正為陪同人員包含12 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等人權 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在內,故於112年12月 公約之意旨。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新北市 20日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時,已不再規定 選舉委員會 112 年 11 月 23 日及 11 月 12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不得進入該會3樓 24 日禁止擬參選人攜子登記之相關違失」 ,向 抽籤會場,並於嗣後選舉亦會依修正後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定辦理。 (二)雖作業須知已修正,該會後續相關會議亦 將加強提醒並要求該會同仁,執行職務及 辦理各項工作皆應有同理心,減少誤解, 對於該會同仁無心之言論,如有造成困擾 ,該會再次表示歉意,亦再重申支持性別 平等的立場,絕對不會有個別歧視之情事 。 (三)因新北市選舉委員會2、3樓走道欄杆縫隙 較大易致發生危險問題,該會已於112年12 106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月5日在該會2、3樓走道欄杆裝置透明壓克 力板,加强相關安全防護設施,在辦理候 選人姓名號次抽籤時也會加派人員協助維 護幼兒安全,亦可派員協助照顧,並會加 強檢視並建立無障礙公務環境。 (四)該會於112年12月7日召開選務工作說明會 議,並邀集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與會,會 中向該聯盟候選人及陪同其前來之聯盟幹 部說明,並表示該會之歉意,同時說明該 會後續改善措施,如同前述已修正之作業 須知及加強走道欄杆防護設施等。 (五)該會於113年1月30日辦理「第16任總統副 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選務工 作檢討會」 ,於會中講授性別意識培力課程 ,加強該會及各區公所性平意識;另未來 辦理各種選舉之選務座談會,皆將安排性 平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以建構公部門優質 友善性平環境,促進性別平等之實現。 107 本 頁 空 白 四、附錄 中央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09-11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15-11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1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18-11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2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03,6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人事管理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圓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滿達成任務。 。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92,200 人事室、秘書室 1.人事費91,228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副 1000 人事費 91,228 主任委員1人、專任職員53人、技工1人、駕駛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873 2人、工友3人之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64 休假補助、加班費,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0 ,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 1030 獎金 14,435 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等。 1035 其他給與 1,096 2.業務費882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兼職費等經 1040 加班費 3,794 費(以委員9人,每人每月8,000元計)。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20 3.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055 保險 5,666 ,以退休退職人員1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2000 業務費 882 。 2030 兼職費 882 4000 獎補助費 9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1,146 秘書室、人事室、 1.員工教育訓練費60千元。 2000 業務費 11,037 政風室、主計室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計810千元。 2009 通訊費 810 3.公投案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50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定期檢驗等76 2024 稅捐及規費 76 千元。 2027 保險費 39 5.公務車輛及廳舍保險費等3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6.辦理各項訓練、講習等所需講師鐘點費78千元 2051 物品 355 。 2054 一般事務費 7,594 7.採購消耗性用品、專書閱讀書籍及公務車輛油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料費等355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0 8.一般事務費7,594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489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維護費5,005千元。 2081 運費 20 (2)處理經常性印刷、環境清潔、環境教育、 2084 短程車資 5 淨零綠生活、節能減碳、員工健康檢查、 2093 特別費 711 文康活動費、訴訟費、雜支、國會聯絡相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關事宜、大樓通行證、印製預決算書、支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出審核書籍及編印政風工作手冊等費用2,5 49千元,員工協助方案40千元,合計2,589 千元。 9.房屋廳舍養護費用100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200千元 。 11.國內視察督導旅費489千元。 109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03,68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2.公務搬運費等20千元。 13.接洽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14.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15.設備及投資109千元,係汰換公務手機、事務 機具等費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335 秘書室 1.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誤餐及雜支等費用23 2000 業務費 335 5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35 2.委員公務所需國內旅費10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110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0,14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擬定、管制及考核;選舉、罷免及公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民投票研究發展相關業務;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電腦化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作業;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資料庫規劃及建置。編輯選 3.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選舉概況。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講 4.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習、研修選舉法規、審理訴願案件等。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 21,032 綜合規劃處 1.辦理選務、公投案查對及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 1000 人事費 50 50千元。 1040 加班費 50 2.公投案連署人名冊運送郵資7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9,102 3.資訊服務費11,793千元,係包括: 2009 通訊費 750 (1)辦理本會資訊軟硬體及選務等相關應用系 2018 資訊服務費 11,793 統維護費用1,589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50 (2)辦理本會資訊安全監控、網站安全弱點檢 2039 委辦費 850 測、系統滲透測試及資安健診等費用5,019 2051 物品 38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81 (3)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 2072 國內旅費 40 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5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880 (4)對外資訊系統之政府雲端資料中心租賃費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0 ,700千元。 (5)電腦計票系統納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2 ,500千元。 4.公投案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費5,050千元 。 5.委託辦理選務相關研究費用850千元。 6.物品38千元,係包括: (1)辦理自行研究及知識管理業務之文具等物 品費用10千元。 (2)蒐集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等研究發展資 料,購置相關圖書、期刊及雜誌等費用28 千元。 7.一般事務費581千元,係包括: (1)編印出國報告、委託研究報告、自行研究 報告、出版品等印刷費、辦理講習、研討 會等一般事務費用31千元。 (2)公投案辦理聽證會之錄影(含直播)作業550 千元。 8.辦理年度研究發展資料蒐集及實地查核、年度 管考及相關研習活動等國內差旅費40千元。 9.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880千元,係汰購選務終 端電腦及週邊設備、系統軟體增購升級及資安 軟體更新授權等費用。 02 選務策進 6,832 選務處 1.辦理選舉、公投、罷免相關選務工作等超時加 1000 人事費 50 班費50千元。 111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30,14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040 加班費 50 2.選送人員出國參加專業訓練或講習34千元。 2000 業務費 6,782 3.蒐集選舉、公投、罷免叢書資料,及辦理國際 2003 教育訓練費 34 組織會議、活動、觀選、選務工作講習、座談 2009 通訊費 20 會等,所需資料編印、郵電通訊、文具物品、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34 場地佈置等相關經費3,63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4.辦理各項選務講習及會議等所需講師鐘點費、 2039 委辦費 820 出席費等相關經費30千元。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7 5.委託辦理選務幹部人員講習費820千元。 2051 物品 20 6.「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約用人員酬金 2054 一般事務費 3,595 、國際組織會費計1,09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0 7.督導選務旅費10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1,062 8.派員出國考察加拿大聯邦大選實施概況及參加 2084 短程車資 10 世界選舉機關協會執行委員會議國外旅費1,06 2千元。 9.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10千元。 03 法政業務工作 2,277 法政處 1.辦理選務、公投聽證會等超時加班費60千元。 1000 人事費 60 2.郵寄等通訊費18千元。 1040 加班費 60 3.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147千元。 2000 業務費 2,217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18 (1)辦理聽證會速記員費用80千元。 2030 兼職費 147 (2)辦理聽證會學者專家出席費3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3)辦理聽證會鑑定報告書費100千元。 2051 物品 66 (4)辦理聽證會主持人費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114 5.物品66千元,係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00 (1)配合選舉法規修正及業務需要,購置參考 2078 國外旅費 202 書籍等28千元。 (2)電腦週邊等耗材3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114千元,係包括: (1)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對照表及其他法規等7 2千元。 (2)辦理選務、公投案等訴訟費900千元。 (3)辦理聽證會誤餐費及雜支等42千元。 (4)「法學資料庫」、「論著資料庫」等參考 文獻資料之授權使用費100千元。 7.業務督導及公投業務旅費100千元。 8.參加2025年亞洲自由選舉網絡論壇國外旅費20 2千元。 112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1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購置各項辦公用設備。 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購置辦公設備 150 秘書室 本會及所屬選委會汰購空調設備、電動訂書機等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經費15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113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經費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各處室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6000 預備金 1,000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114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3,681 30,141 150 1,000 134,972 1000 人事費 91,228 160 - - 91,388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4,873 - - - 4,87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64 - - - 52,56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0 - - - 2,680 1030 獎金 14,435 - - - 14,435 1035 其他給與 1,096 - - - 1,096 1040 加班費 3,794 160 - - 3,95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20 - - - 6,120 1055 保險 5,666 - - - 5,666 2000 業務費 12,254 28,101 - - 40,355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34 - - 94 2009 通訊費 810 788 - - 1,598 2018 資訊服務費 - 11,793 - - 11,79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 - - - 5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6 - - - 76 2027 保險費 39 - - - 39 2030 兼職費 882 147 - - 1,029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734 - - 73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 5,650 - - 5,728 2039 委辦費 - 1,670 - - 1,67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357 - - 357 2051 物品 355 124 - - 479 2054 一般事務費 7,829 5,290 - - 13,11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 - - - 1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00 - - - 200 費 2072 國內旅費 589 240 - - 829 2078 國外旅費 - 1,264 - - 1,264 2081 運費 20 - - - 20 2084 短程車資 5 10 - - 15 2093 特別費 711 - - - 711 115 中央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0100 3703671000 3703679019 3703679800 一般行政 選舉業務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 1,880 150 - 2,139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880 - - 1,88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9 - 150 - 259 4000 獎補助費 90 - - - 9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 - - - 90 6000 預備金 -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1,000 1,000 116 中央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873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2,56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680 六、獎金 14,435 七、其他給與 1,096 八、加班費 3,95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120 十一、保險 5,66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1,388 117 中央選舉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55 54 - - - - - - 3 3 1 1 2 2 所屬 3703670100 1 一般行政 55 54 - - - - - - 3 3 1 1 2 2 118 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61 60 87,434 82,774 4,660 - - - - - - 61 60 87,434 82,774 4,66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增列職員1人。 3.本年度「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 (1)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案(勞務承 攬)1人,年計460千元。 4.「選舉業務」計畫項下編列: (1)資訊設備維護及資訊服務委外案( 勞務承攬)1人,年計700千元、資 訊安全服務委外駐點勞務採購案( 勞務承攬)1人,年計840千元,選 務作業系統管理委外服務案(勞務 承攬)1人,年計570千元,合計2, 110千元。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約用 人員1人,年計734千元。 119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10 2,000 1,000 31.00 31 25 25 BAJ-1310。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13.03 1,798 1,200 31.00 37 8 27 BWS-6057。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0.05 2,362 1,000 31.00 31 25 25 2759-QH。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700 31.00 22 22 24 8630-J6。 用車 (中央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3,900 121 80 101 120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2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2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2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24-12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26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2,28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8,398 本會各組室 1.人事費16,61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工 1000 人事費 16,615 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5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費,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599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77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32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40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000 0元。 2000 業務費 1,771 3.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71 ,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3,890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3,89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890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613千元。 2006 水電費 613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83 經費,計183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6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6千元。 2051 物品 97 (5)物品97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2,68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 (6)一般事務費2,68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 用、委外庶務勞務費、行政大樓物業管理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 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 2072 國內旅費 99 、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 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 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 雜費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43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7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5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99千元。 121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2,288 22,288 1000 人事費 16,615 16,61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5 10,59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425 1030 獎金 2,599 2,599 1035 其他給與 224 224 1040 加班費 532 53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40 1,240 1055 保險 1,000 1,000 2000 業務費 5,661 5,661 2006 水電費 613 613 2009 通訊費 183 183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19 2027 保險費 6 6 2030 兼職費 1,771 1,771 2051 物品 97 97 2054 一般事務費 2,688 2,68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 4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7 5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5 85 費 2072 國內旅費 99 99 4000 獎補助費 12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12 122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六、獎金 2,599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費 53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40 十一、保險 1,00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6,615 123 臺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2 2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2 2 - - - - 政業務 12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5 15 16,083 16,021 62 - - - - - - 15 15 16,083 16,021 62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本年度「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計畫項下編列:辦公室清潔、車輛管 理、櫃台服務、遞送公文等勞務委外 採購(勞務承攬)1人,年計510千元。 125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710 31.00 22 41 19 8702-J6。 用車 (臺北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710 22 41 19 126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27-128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29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3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32-13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34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2,48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0,930 人事室與第四組 1.人事費19,212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5人、技 1000 人事費 19,212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673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超時加班費,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14 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 1030 獎金 3,169 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92 2.業務費1,712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710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81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173 0元。 2000 業務費 1,712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12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556 第四組 1.業務費1,396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396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91千元。 2006 水電費 291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22 經費,計122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17 (5)辦公廳舍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7千元。 2051 物品 116 (6)物品11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9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3 (7)一般事務費39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1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6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6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60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汰換辦公廳舍節能燈具 等保養維修費用,計173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7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辦公廳舍電信、 電梯、冷氣及消防等各項機電設備維護費 用191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各 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計6千 元。 127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2,486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設備及投資160千元,係汰換空調設備等經費 。 128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2,486 22,486 1000 人事費 19,212 19,21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673 11,67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14 914 1030 獎金 3,169 3,169 1035 其他給與 292 292 1040 加班費 710 71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81 1,281 1055 保險 1,173 1,173 2000 業務費 3,108 3,108 2006 水電費 291 291 2009 通訊費 122 122 2018 資訊服務費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19 2027 保險費 17 17 2030 兼職費 1,712 1,712 2051 物品 116 116 2054 一般事務費 398 39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3 17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7 5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91 191 費 2072 國內旅費 6 6 3000 設備及投資 160 160 3035 雜項設備費 160 160 4000 獎補助費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6 129 本 頁 空 白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1,67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914 六、獎金 3,169 七、其他給與 292 八、加班費 71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81 十一、保險 1,17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9,212 131 新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5 15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5 15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13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7 17 18,502 16,785 1,717 - - - - - - 17 17 18,502 16,785 1,717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33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34 31.00 26 41 23 3122-J7。 用車 (新北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0.12 101 156 31.00 5 1 1 061-HZZ。(新 北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990 31 42 24 134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3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3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3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38-13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40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54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147 第四組 1.人事費14,436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2人、技 1000 人事費 14,436 工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023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 1030 獎金 2,327 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8 2.業務費1,69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29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64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56 0元。 2000 業務費 1,699 3.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699 ,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394 本會各組室 1.業務費1,24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24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4千元。 2006 水電費 22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電話等經費,計78千 2009 通訊費 78 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7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7千元。 2051 物品 96 (5)物品9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533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4 (6)一般事務費53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8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25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124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8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5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0千元,係汰購冷氣機、會議室 音響設備等經費。 135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7,541 17,541 1000 人事費 14,436 14,43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023 9,02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429 1030 獎金 2,327 2,327 1035 其他給與 208 208 1040 加班費 529 52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64 964 1055 保險 956 956 2000 業務費 2,943 2,943 2006 水電費 224 224 2009 通訊費 78 78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19 2027 保險費 7 7 2030 兼職費 1,699 1,699 2051 物品 96 96 2054 一般事務費 533 53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4 12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8 58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0 80 費 2072 國內旅費 25 25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150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150 4000 獎補助費 12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12 136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02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9 六、獎金 2,327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費 52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64 十一、保險 95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436 137 桃園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2 12 - - - - - - -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2 12 - - - - - - - 2 1 1 - - 政業務 13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3 15 13,907 14,876 -969 - - - - - - 13 15 13,907 14,876 -969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工友2人。 139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806 31.00 25 25 10 3121-J7。 用車 (桃園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95.02 125 97 31.00 3 2 1 K3U-117。(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1 機車 1 95.06 50 97 31.00 3 2 1 VG3-213。(桃 園市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1,000 31 29 12 14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4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4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4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44-14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46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4,9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3,160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21,40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技 1000 人事費 21,403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033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29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3,800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駕駛、 1035 其他給與 288 技工及工友超時加班費。 1040 加班費 658 2.業務費1,733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89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4人 1055 保險 1,406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2000 業務費 1,733 0元,委兼3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30 兼職費 1,733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4000 獎補助費 24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804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53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535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48千元。 2006 水電費 248 (2)業務聯繫所需數據專線費、電話及郵資等 2009 通訊費 128 經費,計12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6 (3)財物管理系統使用費等,計2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0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0千元。 2051 物品 116 (6)物品11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611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 (7)一般事務費611千元,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0 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文康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9 活動費、員工健康檢查、人力保全、廢棄 2072 國內旅費 36 物委外清運、法學資料庫授權使用及雜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269 等經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269 (8)房屋建築養護費60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60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冷氣系統及合署 辦公大樓消防、電梯、機械車位、高低壓 及發電機等設備養護費,計219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36千元。 2.設備及投資269千元,係汰購數位式彩色複合 機等經費。 141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4,964 24,964 1000 人事費 21,403 21,40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033 12,03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29 1,829 1030 獎金 3,800 3,800 1035 其他給與 288 288 1040 加班費 658 65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89 1,389 1055 保險 1,406 1,406 2000 業務費 3,268 3,268 2006 水電費 248 248 2009 通訊費 128 128 2018 資訊服務費 26 26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21 2027 保險費 10 10 2030 兼職費 1,733 1,733 2051 物品 116 116 2054 一般事務費 611 61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 6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60 60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19 219 費 2072 國內旅費 36 36 3000 設備及投資 269 269 3035 雜項設備費 269 269 4000 獎補助費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24 142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03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829 六、獎金 3,800 七、其他給與 288 八、加班費 65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389 十一、保險 1,40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1,403 143 臺中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14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8 18 20,745 19,446 1,299 - - - - - - 18 18 20,745 19,446 1,29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45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834 31.00 26 41 23 8613-J6。 用車 (臺中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834 26 41 23 146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4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4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4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50-15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52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2,90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20,640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8,845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3人、技 1000 人事費 18,845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7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51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3,067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72 2.業務費1,76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666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63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5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229 0元。 2000 業務費 1,765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65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264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63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63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410千元。 2006 水電費 41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122 及資訊服務等經費,計15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36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4 (4)公務車輛、建築物保險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20 (5)物品12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1 物品 120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514 (6)一般事務費514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0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2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7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2072 國內旅費 84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625 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625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紗窗更換紗網 及地下室樓梯拉門等維修費,計110千元。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2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7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84千元。 2.設備及投資625千元,係汰購空調設備等經費 。 147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2,904 22,904 1000 人事費 18,845 18,84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7 10,59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51 1,751 1030 獎金 3,067 3,067 1035 其他給與 272 272 1040 加班費 666 66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63 1,263 1055 保險 1,229 1,229 2000 業務費 3,404 3,404 2006 水電費 410 410 2009 通訊費 122 122 2018 資訊服務費 36 36 2024 稅捐及規費 24 24 2027 保險費 20 20 2030 兼職費 1,765 1,765 2051 物品 120 120 2054 一般事務費 514 51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0 11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62 62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37 137 費 2072 國內旅費 84 84 3000 設備及投資 625 625 3035 雜項設備費 625 625 4000 獎補助費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30 148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59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751 六、獎金 3,067 七、其他給與 272 八、加班費 66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63 十一、保險 1,22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8,845 149 臺南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3 13 - - - - - - 2 3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3 13 - - - - - - 2 3 1 1 1 1 政業務 15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7 18 18,179 17,152 1,027 - - - - - - 17 18 18,179 17,152 1,027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工友1人。 151 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0.04 2,700 834 31.00 26 42 24 9335-E3。 用車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2 機車 1 97.04 124 312 31.00 10 2 3 856-DVB。(臺 南市選舉委員 會)991-CMH。 (臺南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146 36 44 27 152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5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5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5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56-15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58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20,4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9,367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7,59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4人、技 1000 人事費 17,591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923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725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46 2.業務費1,74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19 員18人,每人每月6,0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20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1,076 0元。 2000 業務費 1,740 3.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740 ,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90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940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40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68千元。 2006 水電費 26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116 經費,計116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5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3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3千元。 2027 保險費 34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34千元。 2051 物品 68 (6)物品6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24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 (7)一般事務費24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1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6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及雜費等事務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 ,計24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1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電梯維護等,計 45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68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0千元,係汰購電動訂書機及影 印機等經費。 153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0,457 20,457 1000 人事費 17,591 17,59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923 10,92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882 1030 獎金 2,725 2,725 1035 其他給與 246 246 1040 加班費 519 51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220 1,220 1055 保險 1,076 1,076 2000 業務費 2,680 2,680 2006 水電費 268 268 2009 通訊費 116 116 2018 資訊服務費 15 15 2024 稅捐及規費 23 23 2027 保險費 34 34 2030 兼職費 1,740 1,740 2051 物品 68 68 2054 一般事務費 248 24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 2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1 3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5 45 費 2072 國內旅費 68 68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150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 150 4000 獎補助費 36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36 154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92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六、獎金 2,725 七、其他給與 246 八、加班費 51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220 十一、保險 1,07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7,591 155 高雄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4 14 - - - - - - 1 1 1 1 -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4 14 - - - - - - 1 1 1 1 - 1 政業務 15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6 17 17,072 16,665 407 - - - - - - 16 17 17,072 16,665 407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駕駛1人。 157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595 31.00 18 14 26 8710-J6。 用車 (高雄市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9.02 124 60 31.00 2 1 1 MZV-6878。( 高雄市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655 20 15 27 158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5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6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6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62-16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64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76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004 人事室 1.人事費12,638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技 1000 人事費 12,638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74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3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259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60 2.業務費1,360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27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07 0元。 2000 業務費 1,360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60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58 第四組 1.業務費69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69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60千元。 2006 水電費 16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費 2009 通訊費 70 等經費,計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3)電動機車電池月租費用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3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3千元。 2051 物品 74 (6)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 電腦螢幕等非消耗品74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2 (7)一般事務費197千元,係辦公廳舍電子保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8 、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 2072 國內旅費 20 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 3000 設備及投資 67 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 、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 3035 雜項設備費 50 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公務車輛保養維修及選務設備養護等52千 元。 (9)冷氣空調設備維護等78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67千元,係包括: (1)汰購多功能雷射印表機等17千元。 (2)汰購除濕機等50千元。 159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762 14,762 1000 人事費 12,638 12,63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74 7,27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3 883 1030 獎金 2,259 2,259 1035 其他給與 160 160 1040 加班費 427 42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8 828 1055 保險 807 807 2000 業務費 2,051 2,051 2006 水電費 160 160 2009 通訊費 70 7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21 2027 保險費 13 13 2030 兼職費 1,360 1,360 2051 物品 74 74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 19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2 52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78 78 費 2072 國內旅費 20 20 3000 設備及投資 67 67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 17 3035 雜項設備費 50 50 4000 獎補助費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6 160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7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83 六、獎金 2,259 七、其他給與 160 八、加班費 427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28 十一、保險 80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638 161 宜蘭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16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2,211 11,382 829 - - - - - - 10 10 12,211 11,382 82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63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5 2,351 456 31.00 14 41 30 8701-B3。 用車 (宜蘭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8.03 0 0 0.00 0 0 7 EWB-1212。( 宜蘭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56 14 41 37 164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6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6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6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68-16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70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15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161 各組室 1.人事費9,937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8人計,年 1000 人事費 9,937 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59 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0 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及健保保費。 1030 獎金 1,540 2.業務費1,22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35 其他給與 132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4人 1040 加班費 280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38 0元。 1055 保險 588 2000 業務費 1,224 2030 兼職費 1,2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94 各組室 1.業務費874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74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65千元。 2006 水電費 26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64 經費,計6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2千元。 2051 物品 55 (5)物品55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各種 2054 一般事務費 299 文具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6 (6)一般事務費299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3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2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3000 設備及投資 12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35 雜項設備費 12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6千元 。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3千元,係升降機 及發電機等修繕經費。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20千元,係購置空調設備等經費 。 165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155 12,155 1000 人事費 9,937 9,93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59 6,65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1030 獎金 1,540 1,540 1035 其他給與 132 132 1040 加班費 280 28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38 738 1055 保險 588 588 2000 業務費 2,098 2,098 2006 水電費 265 265 2009 通訊費 64 64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0 2027 保險費 2 2 2030 兼職費 1,224 1,224 2051 物品 55 55 2054 一般事務費 299 29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6 56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3 93 費 2072 國內旅費 20 20 3000 設備及投資 120 120 3035 雜項設備費 120 120 166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65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1,540 七、其他給與 132 八、加班費 28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38 十一、保險 58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937 167 新竹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8 8 - - - - - - - -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8 8 - - - - - - - - - - - - 政業務 16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657 9,840 -183 - - - - - - 8 8 9,657 9,840 -183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69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1 31.00 5 13 22 8631-J6。 用車 (新竹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1 5 13 22 170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7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7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7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74-17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76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8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招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舉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208 人事室 1.人事費12,97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工 1000 人事費 12,971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19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 1030 獎金 2,162 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76 2.業務費1,21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69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6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1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52 0元。 2000 業務費 1,219 3.獎補助費1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19 ,以退休退職人員3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73 第四組 1.業務費87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73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7千元。 2006 水電費 19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3 經費,計53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國道通行費等2 2027 保險費 4 0千元。 2051 物品 90 (5)公務車輛保險費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39 (6)物品9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7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2 (7)一般事務費239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5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3000 設備及投資 20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20 機械設備費 20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147千元,係辦公廳舍修繕 費用等。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52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0千元,係汰購監視系統安全設 備等經費。 171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281 15,281 1000 人事費 12,971 12,97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19 8,01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425 1030 獎金 2,162 2,162 1035 其他給與 176 176 1040 加班費 469 46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68 868 1055 保險 852 852 2000 業務費 2,092 2,092 2006 水電費 197 197 2009 通訊費 53 53 2018 資訊服務費 6 6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0 2027 保險費 4 4 2030 兼職費 1,219 1,219 2051 物品 90 9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9 23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7 14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2 52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5 15 費 2072 國內旅費 50 5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0 200 3020 機械設備費 200 200 4000 獎補助費 18 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18 172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01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5 六、獎金 2,162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費 46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68 十一、保險 85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971 173 苗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17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1 11 12,502 12,642 -140 - - - - - - 11 11 12,502 12,642 -140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75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77 31.00 21 38 23 8632-J6。 用車 (苗栗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7.04 125 290 31.00 9 1 1 MQN-2186。( 苗栗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967 30 39 24 176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7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7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7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80-18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82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4,46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績效,使選舉、罷免及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46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2,35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2,353 工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33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43 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 1030 獎金 1,845 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64 2.業務費1,115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14 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79 ,每人每月3,500元。 1055 保險 775 2000 業務費 1,115 2030 兼職費 1,11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1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001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01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8千元。 2006 水電費 20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0 經費,計5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4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0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100 (6)物品10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438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 (7)一般事務費438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5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以及雜 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等費 用,計50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50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177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4,469 14,469 1000 人事費 12,353 12,35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33 7,83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43 443 1030 獎金 1,845 1,845 1035 其他給與 164 164 1040 加班費 414 41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79 879 1055 保險 775 775 2000 業務費 2,116 2,116 2006 水電費 208 208 2009 通訊費 50 5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 24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0 2027 保險費 11 11 2030 兼職費 1,115 1,115 2051 物品 100 1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38 43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 5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0 50 費 2072 國內旅費 50 50 178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83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43 六、獎金 1,845 七、其他給與 164 八、加班費 41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879 十一、保險 77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353 179 南投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 1 1 1 - - 政業務 18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1 12 11,939 11,963 -24 - - - - - - 11 12 11,939 11,963 -24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工友1人。 181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645 31.00 20 32 26 8671-J6。 用車 (南投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645 20 32 26 182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83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84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8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86-18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88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8,4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7,508 人事室 1.人事費16,35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1人、技 1000 人事費 16,351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392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8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854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24 2.業務費1,12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96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72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85 0元。 2000 業務費 1,129 3.獎補助費2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129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8 其中1人僅編列端午節及中秋節慰問金)。 4085 獎勵及慰問 2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65 四組 1.業務費96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65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300千元。 2006 水電費 30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4 經費,計5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7 保險費 7 (4)公務車輛保險費7千元。 2051 物品 84 (5)物品84千元,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 2054 一般事務費 166 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9 (6)一般事務費16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1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3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3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59千元,係天花板修繕、 汰換節能燈具及其他養護等費用。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51千元。 (9)業務用機具、設備保養及維修93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30千元。 183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8,473 18,473 1000 人事費 16,351 16,35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392 9,39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8 1,228 1030 獎金 2,854 2,854 1035 其他給與 224 224 1040 加班費 596 59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72 1,072 1055 保險 985 985 2000 業務費 2,094 2,094 2006 水電費 300 300 2009 通訊費 54 54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21 2027 保險費 7 7 2030 兼職費 1,129 1,129 2051 物品 84 84 2054 一般事務費 166 16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9 15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1 5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3 93 費 2072 國內旅費 30 30 4000 獎補助費 28 28 4085 獎勵及慰問 28 28 184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39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28 六、獎金 2,854 七、其他給與 224 八、加班費 59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072 十一、保險 98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6,351 185 彰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1 11 - - - - - - 1 1 1 1 -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1 11 - - - - - - 1 1 1 1 - 1 政業務 18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3 14 15,755 14,849 906 - - - - - - 13 14 15,755 14,849 906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駕駛1人。 187 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784 31.00 24 38 21 3150-J7。 用車 (彰化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8.05 0 0 0.00 0 0 0 EWD-2719。( 彰化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784 24 38 21 188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8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9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9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92-19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194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5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418 人事室 1.人事費15,06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5,063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64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569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8 2.業務費1,33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44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7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55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36 0元。 2000 業務費 1,331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31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87 第四組 1.業務費1,08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8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27千元。 2006 水電費 22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98 經費,計98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89 (6)物品8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43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 (7)一般事務費34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8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58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93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等費用。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3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8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8千元。 189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7,505 17,505 1000 人事費 15,063 15,06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64 8,56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7 1,287 1030 獎金 2,569 2,569 1035 其他給與 208 208 1040 加班費 544 54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55 955 1055 保險 936 936 2000 業務費 2,418 2,418 2006 水電費 227 227 2009 通訊費 98 98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16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21 2027 保險費 11 11 2030 兼職費 1,331 1,331 2051 物品 89 89 2054 一般事務費 343 34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 9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3 33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8 98 費 2072 國內旅費 58 58 4000 獎補助費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24 190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6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287 六、獎金 2,569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費 54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55 十一、保險 936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063 191 雲林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 - 政業務 19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3 13 14,519 13,697 822 - - - - - - 13 13 14,519 13,697 822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193 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654 31.00 20 17 25 3112-J7。 用車 (雲林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0.12 101 131 31.00 4 2 1 938-JUQ。(雲 林縣選舉委員 會) 合 計 785 24 19 26 194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9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19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19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198-19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00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7,18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6,307 第四組、人事室 1.人事費15,199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5,199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09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08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810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8 2.業務費1,082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45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66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53 0元。 2000 業務費 1,082 3.獎補助費2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082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6 其中1人僅編列中秋節慰問金)。 4085 獎勵及慰問 2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77 第四組 1.業務費71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54千元。 2006 水電費 25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66 經費,計66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3)軟體系統維護費16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20千元。 2027 保險費 3 (5)公務車輛保險費3千元。 2051 物品 59 (6)物品59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49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0 (7)一般事務費149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1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9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3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6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60 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等,計40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31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9千元。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3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60千元,係汰購2台影印機等經費 。 195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7,184 17,184 1000 人事費 15,199 15,19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09 8,50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08 1,308 1030 獎金 2,810 2,810 1035 其他給與 208 208 1040 加班費 545 54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66 966 1055 保險 853 853 2000 業務費 1,799 1,799 2006 水電費 254 254 2009 通訊費 66 66 2018 資訊服務費 16 16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0 2027 保險費 3 3 2030 兼職費 1,082 1,082 2051 物品 59 59 2054 一般事務費 149 14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0 4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31 3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9 49 費 2072 國內旅費 30 30 3000 設備及投資 160 160 3035 雜項設備費 160 160 4000 獎補助費 26 26 4085 獎勵及慰問 26 26 196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0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308 六、獎金 2,810 七、其他給與 208 八、加班費 545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966 十一、保險 85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5,199 197 嘉義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2 2 1 1 -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2 2 1 1 - 1 政業務 19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3 14 14,654 14,459 195 - - - - - - 13 14 14,654 14,459 195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減列駕駛1人。 199 嘉義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90 31.00 9 20 23 3132-J7。 用車 (嘉義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290 9 20 23 200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0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0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0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04-20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06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6,80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5,828 第四組 1.人事費14,51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10人、技 1000 人事費 14,513 工1人、工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95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2,373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207 2.業務費1,291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512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01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943 0元。 2000 業務費 1,291 3.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91 ,以退休退職人員4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979 第四組 1.業務費979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979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75千元。 2006 水電費 275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4 經費,計84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2千元。 2051 物品 34 (5)物品34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85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1 (6)一般事務費185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1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9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退休 人員紀念品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及廳舍大門口階梯、走廊、內部等地 方磁磚損壞修復計171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8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1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90千元。 201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6,807 16,807 1000 人事費 14,513 14,51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95 8,59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882 1030 獎金 2,373 2,373 1035 其他給與 207 207 1040 加班費 512 51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01 1,001 1055 保險 943 943 2000 業務費 2,270 2,270 2006 水電費 275 275 2009 通訊費 84 84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19 2027 保險費 12 12 2030 兼職費 1,291 1,291 2051 物品 34 34 2054 一般事務費 185 18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1 17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8 28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1 81 費 2072 國內旅費 90 90 4000 獎補助費 24 24 4085 獎勵及慰問 24 24 202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59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882 六、獎金 2,373 七、其他給與 207 八、加班費 51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001 十一、保險 94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4,513 203 屏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10 10 - - - - - - 1 1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10 10 - - - - - - 1 1 1 1 - - 政業務 20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2 12 14,001 13,352 649 - - - - - - 12 12 14,001 13,352 64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05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323 31.00 10 16 25 3125-J7。 用車 (屏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23 10 16 25 206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0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0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0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10-211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12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1,67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0,955 各組室 1.人事費9,599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友 1000 人事費 9,599 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11 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6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625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28 2.業務費1,326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16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4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5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544 0元,委兼2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00 業務費 1,326 3.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26 ,以退休退職人員5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716 第四組 1.業務費716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6 (1)辦公廳舍電費120千元。 2006 水電費 120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4 經費,計84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8 (3)電腦軟、硬體維護費28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4)車輛檢驗費、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8 。 2051 物品 45 (5)辦公廳舍火、產險費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139 計8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4 (6)物品4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 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72 國內旅費 195 (7)一般事務費139千元,係召開委員會議、監 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 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 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報費及雜費等 事務費。 (8)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64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195千元。 207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1,671 11,671 1000 人事費 9,599 9,59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11 5,91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26 426 1030 獎金 1,625 1,625 1035 其他給與 128 128 1040 加班費 316 31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49 649 1055 保險 544 544 2000 業務費 2,042 2,042 2006 水電費 120 120 2009 通訊費 84 84 2018 資訊服務費 28 28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18 2027 保險費 8 8 2030 兼職費 1,326 1,326 2051 物品 45 45 2054 一般事務費 139 13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64 6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5 15 費 2072 國內旅費 195 195 4000 獎補助費 30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30 208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1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26 六、獎金 1,625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費 31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49 十一、保險 54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599 209 臺東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1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283 8,686 597 - - - - - - 8 8 9,283 8,686 597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11 臺東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8 100.08 2,351 96 31.00 3 10 22 0207-G9。 用車 (臺東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96 3 10 22 212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13-21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1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1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18-21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20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24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245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9,94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友 1000 人事費 9,940 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東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86 台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5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666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34 2.業務費1,269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18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5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7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593 0元,委兼2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00 業務費 1,269 3.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69 ,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003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813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813 (1)參加教育訓練及講習等費用60千元。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2)辦公廳舍水電費用210千元。 2006 水電費 210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30 經費,計3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0 (4)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5)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8千元。 2027 保險費 12 (6)公務車輛、辦公廳舍保險費等1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7)辦理相關訓練講師鐘點費4千元。 2051 物品 65 (8)物品65千元,係油料費、公務用文具紙張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 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 (9)一般事務費261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8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1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90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90 等事務費。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0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費用等。 (11)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8千元 。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5千元,係辦公設 施、機械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保養及維修 費等。 (13)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加各 213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248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項會議差旅費等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0千元,係包括汰購冷氣、除濕 機及新購防潮箱等經費。 214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248 12,248 1000 人事費 9,940 9,94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86 6,08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5 465 1030 獎金 1,666 1,666 1035 其他給與 134 134 1040 加班費 318 31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78 678 1055 保險 593 593 2000 業務費 2,082 2,082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60 2006 水電費 210 210 2009 通訊費 30 3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 10 2024 稅捐及規費 18 18 2027 保險費 12 12 2030 兼職費 1,269 1,26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 4 2051 物品 65 65 2054 一般事務費 261 2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 2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8 28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85 85 費 2072 國內旅費 10 1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0 190 3035 雜項設備費 190 190 4000 獎補助費 36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36 215 本 頁 空 白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86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65 六、獎金 1,666 七、其他給與 134 八、加班費 31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78 十一、保險 59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9,940 217 花蓮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1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622 9,199 423 - - - - - - 8 8 9,622 9,199 423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19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480 31.00 15 20 25 3120-J7。 用車 (花蓮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480 15 20 25 220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21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22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23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24-225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26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 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 員選舉之 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資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4,340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2,96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駕 1000 人事費 12,960 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41 管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27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1,974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44 2.業務費1,34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92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65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4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817 0元。 2000 業務費 1,344 3.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44 ,以退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875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71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71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04千元。 2006 水電費 204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80 經費,計8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5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5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41 (5)物品41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 紙張等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8 (6)一般事務費136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7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5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158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158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計98千元。 (8)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4千元 。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7千元。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58千元,係購置空調設備及監視 器等設備經費。 221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215 15,215 1000 人事費 12,960 12,96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41 7,24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27 1,727 1030 獎金 1,974 1,974 1035 其他給與 144 144 1040 加班費 392 39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65 665 1055 保險 817 817 2000 業務費 2,061 2,061 2006 水電費 204 204 2009 通訊費 80 80 2024 稅捐及規費 5 5 2027 保險費 2 2 2030 兼職費 1,344 1,344 2051 物品 41 41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 13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8 9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4 4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7 57 費 2072 國內旅費 50 50 3000 設備及投資 158 158 3035 雜項設備費 158 158 4000 獎補助費 36 36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36 222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4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727 六、獎金 1,974 七、其他給與 144 八、加班費 392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65 十一、保險 81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960 223 澎湖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 - 1 1 政業務 224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2,568 11,962 606 - - - - - - 10 10 12,568 11,962 606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 225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62 31.00 5 33 7 8673-J6。 用車 (澎湖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62 5 33 7 226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27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28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29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30-231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2,73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辨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491 人事室 1.人事費10,311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工 1000 人事費 10,311 友1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9 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加班費,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57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716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28 2.業務費1,17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39 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8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07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655 0元。 2000 業務費 1,17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在職亡故人員1人遺族三節 2030 兼職費 1,174 慰問金,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247 各組室 1.業務費1,247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247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8千元。 2006 水電費 198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72 經費,計72千元。 2027 保險費 4 (3)辦公大樓保險費,計4千元。 2051 物品 30 (4)物品30千元,係採購公務用文具紙張、碳 2054 一般事務費 154 粉匣、職名章、清潔用品等消耗品及非消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0 耗品。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0 (5)一般事務費154千元,係辦公廳舍環境清潔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 維護費用、保全維護費用、消防檢修申報 2072 國內旅費 29 及零件維修、飲水機年度清缸及定期更換 濾心、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6)房屋建築養護費係辦公廳舍保養、維修費 用及辦公大樓污水下水道接管處理修繕費 用,計560千元。 (7)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50千元。 (8)總機、發電機、不斷電設備、冷氣機、安 全門、蓄水池、機械停車設備等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150千元。 (9)職員工、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 員參與中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 地區出差旅費計29千元。 227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2,738 12,738 1000 人事費 10,311 10,31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9 6,309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57 457 1030 獎金 1,716 1,716 1035 其他給與 128 128 1040 加班費 339 33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07 707 1055 保險 655 655 2000 業務費 2,421 2,421 2006 水電費 198 198 2009 通訊費 72 72 2027 保險費 4 4 2030 兼職費 1,174 1,174 2051 物品 30 3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4 15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60 56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0 50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50 150 費 2072 國內旅費 29 29 4000 獎補助費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6 228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0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57 六、獎金 1,716 七、其他給與 128 八、加班費 33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07 十一、保險 655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0,311 229 基隆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1 1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1 1 - - - - 政業務 230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8 8 9,972 9,297 675 - - - - - - 8 8 9,972 9,297 675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31 本 頁 空 白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33-234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35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3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38-23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40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76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1,892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10,663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技 1000 人事費 10,663 工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51 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39 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 1030 獎金 1,786 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52 2.業務費1,217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350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681 0元。 2000 業務費 1,217 3.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217 ,以退休退職人員2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868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1,528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528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197千元。 2006 水電費 197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60 經費,計6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 (3)各項資訊設備維護費2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4)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21千元。 2027 保險費 11 (5)公務車輛保險費及財產保險等11千元。 2051 物品 72 (6)物品72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43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90 (7)一般事務費343千元,係辦公室保全費、辦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1 公廳舍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3 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 2072 國內旅費 50 、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 3000 設備及投資 340 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 3035 雜項設備費 340 康活動費及雜費等事務費。 (8)房屋建築養護費係廳舍、廁所及門窗、頂 樓防水面漆等修繕費用,及改善無障礙工 程經費計590千元。 (9)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41千元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係發電機設備零件 維修、系統管線整修等費用,計123千元 。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233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76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旅費計5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40千元,係汰購飲水機、冷氣機 等經費。 234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760 13,760 1000 人事費 10,663 10,66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51 5,75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339 1,339 1030 獎金 1,786 1,786 1035 其他給與 152 152 1040 加班費 350 35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04 604 1055 保險 681 681 2000 業務費 2,745 2,745 2006 水電費 197 197 2009 通訊費 60 6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 20 2024 稅捐及規費 21 21 2027 保險費 11 11 2030 兼職費 1,217 1,217 2051 物品 72 72 2054 一般事務費 343 34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90 59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1 41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23 123 費 2072 國內旅費 50 50 3000 設備及投資 340 340 3035 雜項設備費 340 340 4000 獎補助費 12 12 4085 獎勵及慰問 12 12 235 本 頁 空 白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75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339 六、獎金 1,786 七、其他給與 152 八、加班費 35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604 十一、保險 681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0,663 237 新竹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 - 政業務 23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0 10 10,313 10,109 204 - - - - - - 10 10 10,313 10,109 204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39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383 31.00 12 30 30 8701-J6。 用車 (新竹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383 12 30 30 240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41-242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43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45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46-247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48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9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13,989 第四組 1.人事費12,599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7人、技 1000 人事費 12,599 工1人、駕駛1人、工友2人計,年需薪俸、專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417 業加給、主管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65 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 1030 獎金 2,273 金,政府負擔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176 2.業務費1,38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441 員1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1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28 人,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2人,每人每月3, 1055 保險 799 000元。 2000 業務費 1,38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384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1,309 第四組 1.業務費1,092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1,092 (1)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282千元。 2006 水電費 282 (2)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55 經費,計5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19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40 (5)物品40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313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4 (6)一般事務費31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52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3000 設備及投資 217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消防 3035 雜項設備費 217 安全檢查、環境教育、勞務委外清潔人力 及雜費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254千元,係廳舍2樓辦公 室隔間牆補強、4樓屋突防水層及天花板輕 鋼架整修維護等費用。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費14千元,係公務汽 車養護及辦公器具維修等費用。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千元,係電梯零 件汰換更新、監視錄影機鏡頭汰換、消防 設施損壞更新及相關修繕等費用。 (10)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241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5,298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旅費計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217千元,係汰換禮堂冷氣機等經 費。 242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5,298 15,298 1000 人事費 12,599 12,59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417 6,41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65 1,765 1030 獎金 2,273 2,273 1035 其他給與 176 176 1040 加班費 441 44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28 728 1055 保險 799 799 2000 業務費 2,476 2,476 2006 水電費 282 282 2009 通訊費 55 55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19 2027 保險費 2 2 2030 兼職費 1,384 1,384 2051 物品 40 4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3 31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4 25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4 14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1 61 費 2072 國內旅費 52 52 3000 設備及投資 217 217 3035 雜項設備費 217 217 4000 獎補助費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6 243 本 頁 空 白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41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1,765 六、獎金 2,273 七、其他給與 176 八、加班費 441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728 十一、保險 79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12,599 245 嘉義市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7 7 - - - - - - 2 2 1 1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7 7 - - - - - - 2 2 1 1 1 1 政業務 246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11 11 12,158 11,344 814 - - - - - - 11 11 12,158 11,344 814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47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378 194 31.00 6 11 21 8703-J6。 用車 (嘉義市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194 6 11 21 248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49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50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51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52-253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54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9,10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8,767 人事室 1.人事費7,597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4人、駕駛 1000 人事費 7,597 1人,年需薪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離島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630 加給,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47 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 1030 獎金 1,128 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80 2.兼職費1,164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 1040 加班費 224 員14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4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09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6人,每人每月3,00 1055 保險 479 0元。 2000 業務費 1,164 3.獎補助費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30 兼職費 1,164 ,以退休退職人員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4000 獎補助費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335 各組室 1.業務費335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335 (1)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30 經費3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5 (2)資訊系統維護5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7 (3)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7千元。 2027 保險費 2 (4)公務車輛保險費等2千元。 2051 物品 38 (5)物品38千元,係採購油料費、公務用文具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 紙張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 (6)一般事務費101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72 國內旅費 108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8千元,係辦公廳舍保養 、維修費用等。 (8)車輛、辦公器具養護26千元。 (9)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108千元。 249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9,102 9,102 1000 人事費 7,597 7,59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630 4,63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47 647 1030 獎金 1,128 1,128 1035 其他給與 80 80 1040 加班費 224 22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09 409 1055 保險 479 479 2000 業務費 1,499 1,499 2009 通訊費 30 30 2018 資訊服務費 5 5 2024 稅捐及規費 7 7 2027 保險費 2 2 2030 兼職費 1,164 1,164 2051 物品 38 38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 10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 1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6 26 費 2072 國內旅費 108 108 4000 獎補助費 6 6 4085 獎勵及慰問 6 6 250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63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647 六、獎金 1,128 七、其他給與 80 八、加班費 224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409 十一、保險 479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597 251 金門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4 4 - - - - - - - - - - 1 1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4 4 - - - - - - - - - - 1 1 政業務 252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5 5 7,373 6,822 551 - - - - - - 5 5 7,373 6,822 551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53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1.03 2,261 255 31.00 8 23 9 3151-J7。 用車 (金門縣選舉 委員會) 合 計 255 8 23 9 254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114年度 頁次 一、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55 二、 各項費用彙計表.................... 256 三、 人事費彙計表..................... 257 四、 預算員額明細表.................... 258-259 五、 公務車輛明細表.................... 260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4,38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選務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職人 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實選舉資 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推展。 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察業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費 4,107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人事費3,150千元,係包括專任職員2人計,年 1000 人事費 3,150 需薪俸、專業加給、離島加給,考績及年終工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75 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 1030 獎金 479 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及健保保費。 1035 其他給與 37 2.業務費957千元,係包括委員、監察小組委員1 1040 加班費 73 0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兼6人,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8 每人每月3,5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3,000 1055 保險 188 元,委兼1人,每人每月2,500元。 2000 業務費 957 2030 兼職費 95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276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1.業務費276千元,係包括: 2000 業務費 276 (1)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 2009 通訊費 30 經費,計3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6 (2)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6千元。 2027 保險費 4 (3)公務車輛保險費等4千元。 2051 物品 36 (4)物品36千元,係採購油料費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103 (5)一般事務費103千元,係辦公廳舍清潔費用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7 、召開委員會議、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專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 案研究小組會議、座談會、選舉業務推行 2072 國內旅費 60 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資料印刷、會議會場 佈置、員工健康檢查、文康活動費及雜費 等事務費。 (6) 車輛、辦公器具及選務設備養護費27千元 。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 (8)委員、監察小組委員、專兼任人員參與中 央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各地區出差 旅費計60千元。 255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3671100 地方選舉委員 第一、二級用途別 會行政業務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383 4,383 1000 人事費 3,150 3,15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75 2,175 1030 獎金 479 479 1035 其他給與 37 37 1040 加班費 73 7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8 198 1055 保險 188 188 2000 業務費 1,233 1,233 2009 通訊費 30 30 2024 稅捐及規費 6 6 2027 保險費 4 4 2030 兼職費 957 957 2051 物品 36 36 2054 一般事務費 103 10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7 27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0 10 費 2072 國內旅費 60 60 256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75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479 七、其他給與 37 八、加班費 7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98 十一、保險 18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150 257 連江縣選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670000 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 2 2 - - - - - - - - - - - - 所屬 3703671100 3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 2 2 - - - - - - - - - - - - 政業務 258 舉委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 - - - - - 2 2 3,077 2,878 199 - - - - - - 2 2 3,077 2,878 199 年需經費不含加班費。 259 連江縣選舉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3 2,351 387 31.00 12 24 7 8621-J6。 用車 (連江縣選舉 委員會) 1 機車 1 103.05 150 97 31.00 3 1 3 ADV-8529。( 連江縣選舉委 員會) 合 計 484 15 25 10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