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1~36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37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38~39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41~43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44~46 2.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47~48 3.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49~50 4.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51~52 5.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53~55 6.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56~57 7.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58~59 8.交通及運輸設備………………………………………………………………… 60 9.其他設備………………………………………………………………………… 61 10.第一預備金……………………………………………………………………… 62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63~66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68~6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70~71 (六)人事費分析表…………………………………………………………………… 7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74~7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7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8~7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80~8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3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84~85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86~87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88~89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90~105 預 算 總 說 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本會組織法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11 號令公布,其 施行日期經行政院 101 年 2 月 2 日院授研綜字第 1012260098 號令定自 101 年 2 月 6 日 施行。 2.本會主要職掌:處理公平交易事項,依本會組織法規定,其職掌說明如下: (1)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2)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3)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4)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5)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6)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7)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依本會組織法及處務規程規定,有關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本會置委員 7 人,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任命時,應 指定 1 人為主任委員,1 人為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副主任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2.本會設 5 處 5 室,其主要職掌如下: (1)綜合規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施政規劃、管制考核、政策研究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B.本會執法人員培訓之規劃及執行。 C.本會主管法規政策之國際交流及合作。 D.本會出版品之編輯、出版及管理。 E.本會主管法規專業資料之蒐集、建置及查詢服務。 F.本會主管法規政令宣導之規劃及推動。 G.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2)服務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 制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B.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C.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D.農、林、漁、牧業。 (3)製造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 制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 B.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製造業及其他製造業。 C.礦業、土石採取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 D.其他相關或不能歸類之行業。 (4)公平競爭處:掌理下列事項 A.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行為之調查處理。 B.提供不當贈品、贈獎行為之調查處理。 C.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 理。 D.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報備、監督與管理,及該事業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個人資 料保護法規行為之調查處理。 E.與前四款有關之政令溝通活動之辦理。 (5)法律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主管法規之研擬及修訂。 B.本會主管法規之諮詢。 C.本會主管法規法制問題之研究。 D.罰鍰執行之處理。 E.刑事案件之移送。 F.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G.國內外法規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H.其他有關本會法律事務事項。 (6)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掌理下列事項 A.產業市場結構、經濟情況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析。 B.公平交易法經濟分析業務之諮詢、意見研擬及推動。 C.本會資訊與產業資料整合服務策略之規劃及發展。 D.本會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E.其他有關資訊、產業及經濟分析事項。 (7)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議事事項。 B.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C.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D.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E.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事項。 F.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8)人事室:掌理本會人事事項。 (9)政風室:掌理本會政風事項。 (10)主計室:掌理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服 製 公 法 資 秘 人 政 主 合 務 造 平 律 訊 書 事 風 計 規 業 業 競 事 及 室 室 室 室 劃 競 競 爭 務 經 處 爭 爭 處 處 濟 處 處 分 析 室 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106)年度依據業務推動需要,奉行政院核定預算員額 227 人。另應本會為足額進 用身心障礙人員之需,行政院以 105 年 8 月 10 日函同意增置聘用人員 1 人,合計預算 員額 228 人,包括職員 203 人、技工 4 人、駕駛 7 人、工友 7 人及聘用人員 7 人。 預算員額 區分 增減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通案 職員 203 206 -3 裁減預算員額處理原則, 本會 106 年度預算員額減 列職員 3 人。 技工 4 4 0 2. 為 積 極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增加聘用預算員額 1 駕駛 7 7 0 人,並相對控留職員 1 人 出缺不補。 工友 7 7 0 聘用 7 6 1 合計 228 230 -2 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為我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主管機關,掌理公平交易政策及法 規之擬訂、公平交易法之審議、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 之調查及處分、多層次傳銷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公平交易 政策及法令之宣導及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106 年將以「完備公平交易法制,建 構優良競爭環境」、「積極查處涉法案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多元倡議競爭 理念,傳揚優質競爭文化」、「整合建置產業資料,強化經濟分析效能」、「深化 國際交流參與,增進跨國執法合作」為施政重點,致力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 利益,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6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 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查處妨礙市場競爭行為,匡正事業不當競爭行為: (1)積極查處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件,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2)妥慎審理事業結合申報案件,監督及防範事業經濟力量過於集中。 (3)關注國內重要民生物資市況情形,採取多項因應措施,防止人為壟斷現象。 (4)強化聯合行為查處效能,辦理檢舉獎金發放事宜。 (5)完備競爭法產業資料庫,強化經濟分析量能及執法決策支援系統,精進案件審 議品質。 2.規制產業競爭行為,建構良好競爭環境: (1)擇定重點產業或重點廣告類型實施特定產業重點督導計畫,監控並規整產業經 營行為。 (2)積極查處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有效執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措施,營造良好傳銷 環境。 (3)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針對涉有重大違法傳銷事業實施專案監管,防 杜不法行為。 3.完備市場競爭法規,奠定公平競爭基礎: 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1)持續檢討修正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研修各項行政規則,建立透明 化的執法標準,完備政府競爭法規制度。 (2)與他機關共同合作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並協調相關機關檢討妨礙競爭法規,塑 造自由公平競爭環境。 4.落實執行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強化行政執行效能: (1)加強與法務部各執行分署合作執行義務人所得及財產,提高本會罰鍰處分案件 之執法成效。 (2)依法辦理行政執行作業,提高行政效能與作業品質。 5.多元倡議競爭理念,形塑優質競爭文化: (1)研訂年度競爭倡議計畫,多元傳揚公平交易法令及政策,提升各界對本會主管 法規之認識與瞭解。 (2)善用網路學習機制,加強事業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認識。 (3)進行倡議活動滿意度及認知程度調查,確保政令溝通成效,全面形塑優質競爭 文化。 (4)倡議反托拉斯基金理念及意涵,辦理相關活動。 6.加強拓展與國際競爭社群對話空間,建構跨境執法合作網絡: (1)參與 OECD、APEC、ICN 等競爭法國際論壇,展現我國競爭法執法成效;拓展與 執法先進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互訪,構築國際及兩岸交流平臺。 (2)尋求洽簽競爭法雙邊協定時機,建立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間正式合作管道; 配合國家整體經貿進程,參與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競爭政策」專章及其他 自由貿易協定競爭議題談判。 (3)辦理亞太地區競爭法技術援助及交流活動,協助新興競爭法主管機關完備競爭 法制;調和開發中國家執法落差,提升我國於國際競爭社群影響力。 7.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有效運用預算資源,加強預算執行,提高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2)本於零基預算精神,落實中程歲出概算編製,節約政府支出。 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查處妨礙市場 1 主動調查案件數 1 統計 本會主動調查案件數 258 件 競爭行為,匡 數據 正事業不當競 2 收辦案件當年辦結率 1 統計 【當年辦結案件數÷(上年 88.5% 爭行為 數據 未結件數+當年收辦件數) 】×100% 3 有效利用本會產業資 1 統計 提供本會產業資料庫資料於 120 件 料庫 數據 案件中參考利用之件數 4 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 統計 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 4 100% 分工合作 數據 項合作事項之達成率【(實 際完成合作項數÷規劃完成 合作項數) ×100%】 二 規制產業競爭 1 選擇特定產業實施重 1 統計 實施特定產業重點督導計畫 4 項 行為,建構良 點督導計畫 數據 項次 好競爭環境 2 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 1 統計 檢查發現有缺失者已改善之 85% 業務檢查 數據 比率【(已改善家數÷檢查 發現有缺失家數)×100%】 3 偵測產業、事業違法 1 統計 針對產業、事業或其交易相 4 件 行為 數據 對人以問卷方式進行市場違 法行為偵測,作為執法參考 之件數。 三 完備市場競爭 1 完備市場競爭法規制 1 統計 研修及協調檢討涉及市場競 8 項 法規,奠定公 度 數據 爭之相關法令及行政規則之 平競爭基礎 數目 2 協調目的事業主管機 1 統計 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採 6 次 關檢討妨礙競爭法規 數據 本會競爭意見之次數 四 落實執行處分 1 前 5 年度罰鍰收繳率 1 統計 (累計已收金額÷合計應收 80% 案件罰鍰收繳 數據 金額)×100%。計算已收金 作業,強化行 額與應收金額係扣除罰鍰金 政執行效能 額 1 億元以上處分案件後計 算。 2 行政執行案件移送率 1 統計 (已移送行政執行件數÷應 93.5% 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數據 移送行政執行件數) ×100% 五 多元倡議競爭 1 業者及一般民眾對本 1 問卷 業者及一般民眾同意參與倡 90% 理念,形塑優 會主管法規之認知程 調查 議活動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 質競爭文化 度 法規之比率 2 本會辦理倡議活動之 1 問卷 本會辦理倡議活動之滿意度 85% 整體成效 調查 比率 六 加強拓展與國 1 推動雙邊交流與合作 1 統計 進行官員互訪、舉辦諮商會 5 個 際競爭社群對 數據 談、研議合作協定之競爭法 話空間,建構 主管機關數目 跨境執法合作 2 競爭法技術援助實施 1 問卷 開發中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 88% 網絡 效益 調查 接受本會技術援助滿意度比 率 七 妥適配置預算 1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 100% 資源,提升預 執行率 數據 本門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 算執行效率 餘數)÷(資本門預算數)× 100%(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年 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出概算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 4.9% 額度內編報情形 數據 -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核列數)÷本年度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核列數】×100% 註: 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計畫 與 KPI 關 與 CPI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聯 關聯 限制競爭行為 查處事業限制競爭 其它 一、有效規範事業獨占、結合 主 動 調 查 調查處理 行為 、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 案 件 數 、 6103821010 6103821010-01; 為。 收辦案件 6103821010-02 二、有效規範事業限制轉售價 當 年 辦 結 格、限制競爭之虞,及影 率 、 有 效 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 利 用 本 會 公平等行為。 產業資料 三、有效審議事業聯合行為申 庫 請許可案件之核駁。 四、加速審議事業結合申報案 件。 五、辦理檢舉獎金發放事宜。 規制產業競爭行為 其它 一、對於涉及 4C 匯流產業、 與 目 的 事 ,建構良好競爭環 金融產業、農畜產品等事 業 主 管 機 境 項,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關 分 工 合 6103821010-01; 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作 、 選 擇 6103821010-02 、農政主管機關視市場競 特 定 產 業 爭狀況進行分工合作、協 實 施 重 點 調溝通,共同維護市場交 督 導 計 畫 易秩序。 、偵測產 二、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業 、 事 業 組」監控民生物資市場供 違法行為 需概況,本會本於職掌積 極配合辦理。 三、選擇特定產業實施重點督 導計畫。 四、強化反托拉斯執法,委請 專家學者進行「國際定期 海運市場及競爭規範研究 」、「競爭法規範有關事 業間交換敏感資訊與聯合 行為之研究」、「各國競 爭法寬恕政策實施成效」 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計畫 與 KPI 關 與 CPI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聯 關聯 及「競爭法下市場封鎖經 濟效果」之研究。 不公平競爭行 查處事業不公平競 其它 一、調查處理虛偽不實或引人 主 動 調 查 為調查處理及 爭行為 錯誤之表示(徵)行為。 案 件 數 、 多層次傳銷管 6103821020-01 二、調查處理不當贈品贈獎行 收 辦 案 件 理 為。 當年辦結 6103821020 三、調查處理其他足以影響交 率 、 與 目 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 的 事 業 主 行為。 管機關分 四、辦理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 工 合 作 、 平競爭行為之政令溝通活 選 擇 特 定 動。 產業實施 重點督導 計畫 管理多層次傳銷 其它 一、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 主 動 調 查 6103821020 管理法規行為。 案件數、 二、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事業 收 辦 案 件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行 當 年 辦 結 為。 率、與目 三、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 的 事 業 主 案件。 管機關分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 工 合 作 、 檢查。 辦理多層 五、辦理多層次傳銷法令說明 次 傳 銷 事 活動。 業業務檢 六、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 查 發展狀況調查。 七、輔導多層次傳銷事業建立 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及 其它 一、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令 完 備 市 場 濟業務 其相關子法與行政 。 競爭法規 6103821030 規則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 制 度 、 協 6103821030-01 傳銷管理法行政救濟業務 調 目 的 事 。 業主管機 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計畫 與 KPI 關 與 CPI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聯 關聯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及國家 關 檢 討 妨 賠償案件。 礙競爭法 四、編印法規彙編及認識公平 規 、 前 5 交易法。 年度罰鍰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交易法規 收 繳 率 、 資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 行 政 執 行 六、辦理公平交易法專題系列 案 件 移 送 講座及法制相關業務研討 率 會。 綜合規劃及宣 倡議公平交易法及 其它 一、自辦或請縣市政府辦理本 業 者 及 一 導業務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會主管法規說明會或訓練 般 民 眾 對 6103821040 6103821040-01 營。 本會主管 二、運用大眾傳播媒體及文宣 法 規 之 認 資料進行政令溝通。 知程度、 三、辦理反托拉斯基金倡議活 本 會 辦 理 動。 倡議活動 之整體成 效 聯繫協調地方機關 其它 規劃舉辦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 業 者 及 一 6103821040-01 會議。 般民眾對 本會主管 法規之認 知程度、 本會辦理 倡議活動 之整體成 效 充實競爭政策與競 其它 一、彙編國內競爭政策、競爭 爭法專業資料 法及相關執法實務等資料 6103821040-01 ,提供競爭政策專業研究 園地。 二、蒐集各國有關競爭政策與 競爭法專業圖書及期刊, 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推 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計畫 與 KPI 關 與 CPI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類別 聯 關聯 廣競爭政策理念。 三、建置並維護「APEC 競爭 政策資料庫」21 個會員體 12 項資料,提供競爭政策 資料國際交流平臺。 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 其它 一、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 推 動 雙 邊 際交流業務 際活動,建構跨境 交流合作,深化參與競爭 交 流 與 合 6103821050 執法合作網絡 法國際組織會議與活動, 作 、 競 爭 6103821050-01 與主要國家保持密切互動 法 技 術 援 ,適時建立正式合作管道 助 實 施 效 ,防制跨國反競爭行為。 益 二、提供競爭法技術援助及交 流活動平臺,調和區域競 爭法制,拓展跨境交流動 能,提升我國競爭法影響 地位。 產業調查經濟 強化產業資訊體系 其它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營運 有 效 利 用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 活動調查,並整合相關機 本 會 產 業 理 決策支援系統 關之產業資料,充實完善 資料庫 6103821070 6103821070-01 產業資訊系統。 二、賡續完成老舊系統改版及 配合業務需求增修應用系 統功能,增加系統效能及 可靠度、強化電腦作業品 質,及提升各項資訊服務 設施,提升電腦及網路系 統運作效能。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執行公平交易法及 處分案件維持率 96.6% 自 81 年創會累計至 104 年底處分案件計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4,322 件,維持處分案(含部分撤銷)4,177 ,維護市場交易秩 件,處分案件維持率為 96.6%。 序 與目的事業主管機 7 次 一、104 年 1 月 7 日參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 關分工合作 處「藝文表演等票劵之消費者保護事宜 」會議,針對江蕙演唱會相關業者是否 有誇大不實或哄抬門票價格等議題,表 達本會立場並希望業者遵守公平交易法 規定,會議達成共識由文化部召集業者 溝通、內政部警政署加強查緝並研修社 會秩序維護法罰則等相關應變與改善方 式。 二、104 年 1 月 13 日至 4 月 7 日,因應禽流 感疫情,積極參與「行政院禽流感應變 處理小組」之運作,並出席「行政院禽 流感疫情應變中心會議」,主動與農政 主管機關分工合作瞭解相關禽肉類產品 市況。本會並於疫情發生之際隨即發函 警示相關團體應確實遵守公平交易法規 定,同時就業者是否藉機共同調漲雞肉 價格,主動立案進行調查,以維護相關 禽肉類商品市場交易秩序。 三、104 年 1 月 27 日、3 月 23 日、6 月 8 日 及 9 月 10 日行政院副院長邀集財政部 、經濟部、衛福部、農委會、消保處及 本會等單位,召開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組」第 55 次、第 56 次、第 57 次與第 58 次會議。本會本於職掌積極配合辦理 ,並分別針對「穩定春節民生物資價格 作為」及「義美公司表示物價易漲難跌 係通路業者因素處理情形」等議題提出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本會處理情形報告,另為有效掌握市場 變動情形,本會業與主管機關建立良好 溝通管道,即時回應媒體輿情,共同維 護市場競爭秩序。 四、104 年 1 月 29 日參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 處召開協調電宰廠調降白肉雞價格會議 ,會中邀集卜蜂公司及大成公司,及農 委會、法務部等主管機關,協商後獲卜 蜂公司及大成公司同意配合政府穩定物 價政策,調降白肉雞部分分切品價格。 五、104 年 3 月 30 日、4 月 10 日及 5 月 4 日 經濟部邀集中央各部會機關、縣市政府 及臺灣自來水公司,召開「旱災災害緊 急應變小組」,就第三階段限水可能造 成水車、礦泉水及儲水桶等必要民生物 資搶租、搶購或非法囤積之情形進行討 論,本會本於職掌積極配合辦理,並分 別針對水車、儲水桶及礦泉水等民生物 資加強查察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六、104 年 4 月 29 日邀集金管會召開「研商 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修正草 案會議」,共同就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 件之審查程序與實體標準等議題進行廣 泛討論。本會與金管會於 104 年 7 月 9 日會銜修正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 件審查辦法」,增列本會得於審理金融 控股公司結合案件時向金管會徵詢意見 ,及審查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之特殊 考量因素等規定,以兼顧金融產業發展 、監理政策及市場競爭等政策目標。 七、104 年 5 月主動邀集法務部檢察署、法 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召開研商「雲端網路跨國吸金行為 1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之防範」合作機制會議並獲致結論,各 機關將更緊密結合,加強彼此網站連結 、文宣資料相互提供及政令溝通活動之 互惠支援,透過機關通力合作,使非法 吸金行為之防範更加周全。 八、104 年 7 月 22 日主動邀請農委會召開「 研商壟斷及操縱農產品價格等案件協調 會」會議並獲致農產品因供需失衡產生 之價格波動,經農委會進行產銷調節, 並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進行查處後,倘 發現有多家業者涉及聯合操縱價格之跡 象時,得移請本會查處,另發現涉有刑 法第 251 條意圖哄抬囤積情事者,則移 請檢察機關調查等結論。雙方並成立聯 繫窗口,會議後本會與農委會業務分工 更加明確,行政效率大幅提升。 九、104 年 8 月 10 日及 10 月 13 日分別邀請 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臺北市及新 北市等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業者、高職 學校代表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 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 座談會,宣導本會執法動態並廣徵建議 ,會中對於業者及學校代表提問,經本 會與教育主管機關共同討論答覆,渠等 表示理解,倡議成效良好。 十、104 年 9 月 22 日邀請交通部、經濟部工 業局、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財 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業界代表及 學者專家等召開研訂「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汽車零(配)件交易案件之處理原 則」(草案)座談會,會中產官學各界 與會共同研商,會後經參酌座談會意見 後,於 104 年 11 月 17 日訂定發布「公 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汽車零(配)件交易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案件之處理原則」。 十一、104 年 11 月 6 日邀集法務部、衛生福 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開研商「 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備查)業務整合流 程跨機關合作機制」會議並獲致結論, 訂定「公平會處理傳銷商品報備(備查) 業務整合流程」,明確商品報備受理、 移送及審查合作分工及作業標準,減化 商品行政審核之流程與成本,增進本會 與他部會跨機關之合作,提供傳銷事業 更具效率之報備服務。 規制產業競爭行為 選擇特定產業實施 3項 一、擇定零售通路業實施重點督導計畫 , 建 構 良 好 競 爭 重點督導計畫 (一)辦理「連鎖便利商店商品價格與行銷手 環境 法監控情形」案:(1)蒐集主要連鎖便利 商店業者就飲料類、菸品類、酒類、一 般食品類、清潔及個人用品類等商品價 格及其行銷活動資料,(2)函請供貨廠商 提供與附加費用有關之說明及資料,(3) 就連鎖便利商店之商品價格、自有品牌 與非自有品牌以及附加費用收取情形等 ,彙提調查結果,辦理過程有助於提醒 零售通路業者應確實遵循本會法令,所 獲資料亦利於本會有效掌握市場動態。 另本會 104 年辦理與零售通路業者有關 之調查案件計 6 件。 (二)辦理「連鎖式便利商店經營概況調查」 案,蒐集主要連鎖便利商店之年度營業 額、營業據點、來客數與消費情形、商 品銷售概況、自有商品銷售規模及附加 費用等產業資訊,供本會作為辦理國內 零售通路市場相關案件之參考依據。 (三)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流通事業之 規範說明」,將「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 流通事業收取附加費用案件之處理原則 1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相關規範予以整併、新增市場界定、 廣告不實、不當贈品贈獎等規範,並修 正流通事業定義、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 人以及不當退貨等行為類型,使相關規 範更臻完備。 (四)辦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行 為規範說明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 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規範說明會」,參 與對象含括零售通路業者,有助於強化 零售通路業者對於本會法令之瞭解。 二、辦理集團加油站市場結構調查 (一)104 年 4 月函請國內 14 家集團加油站業 者填寫「本會集團加油站經營概況調查 表」。 (二)104 年 5 月彙整國內 14 家集團加油站業 者提供之銷售價量資料,並擬具議案, 經 104 年 7 月 8 日第 1235 次委員會議追 認。 (三)104 年 8 月函請國內 14 家集團加油站業 者及加油站公會說明調價行為及市場競 爭情況。 (四)不定期洽詢集團加油站業者及加油站公 會瞭解國內油品市場競爭及產業現況。 (五)每週定期觀察並記錄 2 家供油業者油品 價格調整及相關競爭情形,進行比對分 析。 (六)藉由進行集團加油站市場結構調查,蒐 集參與事業基本資料、加油站設置地區 分布、各項油品銷售數量及銷售金額等 產業資訊,供本會辦理國內油品市場相 關案件參考依據;按月核計各縣市連鎖 加盟及個體加油站站數之 CR4、CR8 及 HHI 指數,掌握加油站市場變動情形, 密切注意浮動油價機制對國內油品市場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影響,以隨時掌握社會輿情。 三、擇定網路廣告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 計畫」 (一)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不實網路廣告( 104 年處分網路不實廣告案計 54 件,罰 鍰合計達 1,034 萬元);104 年 8 月 28 日於臺北市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 網路廣告行為規範說明會」,針對購物 網站通路、網路拍賣或網路平台、具有 其他通路並從事網路廣告或交易之業者 等加強政令溝通,總計 90 人參加,會 中說明公平交易法對於網路廣告之規範 及解析相關不實廣告案例,並與業者進 行雙向意見交流,使業者充分認識網路 廣告規範,更讓業者瞭解本會對於違法 網路廣告之執法立場,依據該活動問卷 調查統計資料,與會人員同意參加該說 明會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的規範內 容之比率達 91.78%;另彙整完成 97 年 1 月至 104 年 12 月不實網路廣告處分案 例,足為本會同仁辦案之參考。此外, 更派員於 104 年 5 月 26 日、6 月 16 日 、9 月 2 日、9 月 3 日、9 月 17 日赴屏 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苗栗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說明本會對於 網路廣告之規範,有利增進業者自律避 免觸法,及消費者對相關廣告之瞭解, 免於受害。 (二)本會辦理不實網路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目標設定作業及執行程序明確,規劃完 善周延,實際執行進度及成效優良,已 達有效規範不實網路廣告行為、確實維 護交易秩序、確保消費者與守法業者權 益之目標,達成目標值為 100%。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辦理多層次傳銷事 77% 一、本會 104 年業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 業業務檢查 較多、財稅資料顯示異常、獎金制度特 殊、銷售商品特殊、未依規定期限完成 報備遭退件、最近 3 年內未曾受檢、經 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 反衛生法規之次數較多及遭本會處分在 案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計 52 家,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 39 家(21 件 主動立案調查、18 件警示或促請注意) ,迄 104 年 12 月底止,已改善者計 34 家(9 件處分或警示後改善;7 件立案調 查中先行改善;18 家警示或促請注意後 已改善),檢查發現有缺失者已改善之比 率為 87.18%,目標達成度為 100%。總 計主動立案調查 21 家業者,迄 104 年 12 月底止已處分 10 家業者,罰鍰合計 200 萬元,另警示 1 家,其餘 10 家刻正 調查處理中。 二、又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 第 27 條第 3 項規定,就多層次傳銷業 訂定「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 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 理方法作業辦法」,俾利多層次傳銷事 業遵循,爰於上開 52 家事業中擇定 16 家事業併同進行個資相關事項檢查。結 果如下:1 家自承於蒐集傳銷商個人資 料時未踐行個資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之 告知義務,已現場輔導該公司日後招收 傳銷商應踐行前揭義務;1 家委託他事 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監督措 施、給予傳銷商行使個資法第 3 條規定 之權利等情事查有疏失,已現場輔導該 公司應依個資法規定改正;1 家未清查 保有個人資料之類別、未依所訂作業辦 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法規定執行傳銷商規範措施及業務終止 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缺失,業促請該 公司改正;其餘 13 家事業對於個資事 項之維護尚符相關規定。 三、本會視執法情形,審慎篩選違法風險高 之傳銷事業以為本會辦理業務檢查之對 象,於派員赴傳銷事業實施業務檢查前 ,均充分審視事業報備資料並先行試算 奬金制度;於派員實地檢查時,確實瞭 解掌握傳銷事業營運情形,並於現場輔 導傳銷事業了解法令規定與主管機關行 政管理之要求,發現涉有違法情事者, 則積極主動立案調查或移送檢察機關偵 辦;另迅即於業務檢查後,就業務檢查 結果及其他事項評估傳銷事業之風險程 度,對風險較高者加強管控,俾防患未 然及防杜違法。 四、本會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計畫 ,目標設定作業及執行程序明確,規劃 完善周延,主要成效除現場輔導傳銷事 業了解法令規定與主管機關行政管理之 要求,及協助完成多層次傳銷線上報備 外,並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營 業額異常及銷售商品特殊者等予以監督 管理,以防患未然。對於個資事項之檢 查成效,除輔導傳銷事業遵循法令規範 落實執行個資保護事項外,並提升事業 對個資保護之意識,以確保個人資料之 安全維護,已充分達成有效管理多層次 傳銷,維護多層次傳銷交易秩序及傳銷 商權益之目標,達成目標值為 100%。 完備市場競爭法規 完備市場競爭法規 7項 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會制定、訂定 ,整合建置產業資 制度 、修正及廢止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共 料 95 則: 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訂定(共 8 則):訂定不列入獨占事業認 定範圍之總銷售金額門檻、事業結合應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 標準及計算方法、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 度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相關市場 界定之處理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 中止調查案件之處理原則、公平交易委 員會卷宗閱覽須知、檢舉違法聯合行為 獎金發放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汽 車零(配)件交易案件之處理原則共 8 則 。 二、修正(共 57 則):修正公平交易法、公平 交易法施行細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 行細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9 條及第 15 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 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 辦法、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公平交易法第 47 條之 1 等共 57 則。 三、廢止(共 30 則):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卷 宗閱覽辦法、事業結合應向行政院公平 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之「銷售金額」標 準、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案件之處理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 對於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公 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報業間有關報紙閱讀 率調查數據之公布及發行量排名行為之 行業警示等共 30 則。 建置本會關注產業 2項 一、依據「產業資料整合及開發計畫」中程 之資料庫 個案計畫(101 年度至 105 年度),104 年 擇定新增「不動產經紀業」及「西藥產 業」2 項重點產業辦理產業調查,並依 該 2 項產業特性設計問卷後委外調查; 4 月 16 日完成委外簽約事宜,於 9 月 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7 日召開調查報告初稿審查會議,廠商 依會議決議期限及審查意見修正後於 10 月 12 日驗收完畢。調查項目除事業營 收資料外,其中不動產經紀業針對聯賣 制度之運作、成交情形,西藥產業則針 對專利藥、學名藥,健保、非健保用藥 之銷售情形進行調查;並已將調查所得 資料登錄至本會產業資訊管理系統,作 為日後本會審理相關案件時所需產業資 料之參考。 二、另本會 101 年至 103 年擇定之重點查察 產業分別為固定與行動通信服務業、面 板產業(含上下游供應鏈)、瀝青混凝 土業、網路廣告、電視及網路購物、液 化石油氣產業、菸酒產業及線上音樂服 務業等 8 項產業,104 年除新增「不動 產經紀業」及「西藥產業」2 項重點產 業辦理產業調查外,仍賡續辦理前述 8 項產業調查,使本會產業資訊管理系統 之各項產業資料得持續充實更新。 倡議自由公平競爭 自行及受邀辦理政 84 場 一、為強化各界對本會主管法規內容及職掌 ,形塑優質競爭文 令溝通活動 範疇的認識與瞭解,本會 104 年度除賡 化 續對業者、一般民眾舉辦各項主題法規 說明會,並請縣市政府協助辦理地區性 法規說明會,另辦理大學院校公平交易 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交易陷 阱面面觀及國民中學公平交易法種子教 師研習營等政令溝通活動。此外,為廣 泛運用各項管道加強倡議,本會亦應各 產業公會、事業或機關學校邀請,遴派 講師講授本會主管法規相關規範,頗受 好評。 二、經統計本會 104 年度共辦理政令溝通活 動 104 場次,已達成原訂場次目標。另 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本會在 104 年度相關經費較 103 年度短 少的情形下,尚能維持與往年相當之辦 理成效,實屬不易。 對業者及一般民眾 89% 一、本會講師在對業者及一般民眾倡議本會 倡議本會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時,除針對法規內容進行說明 之效益 外,並透過實際案例解析,及雙向溝通 交流等方式,完整傳達本會主管法規規 範意旨,有效提升倡議活動之效益。 二、經彙整 104 年度各場次倡議活動回收問 卷,業者及一般民眾同意參加倡議活動 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規範內容之比 率為 93.60%,已達年度預定目標,並 較 103 年度達成值高。 加強國際與兩岸交 推動雙邊交流與合 5個 一、104 年 1 月至 12 月簽署合作協定,進行 流互動,增進跨境 作 官員互訪、舉辦諮商會議等之外國或中 執法聯繫 國大陸競爭法主管機關數目 8 個,已達 成預定目標值,並超越 103 年實績: (一)104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 日蔡委員率團 赴澳洲雪梨參加 ICN 年會及相關會議期 間,與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署副署長 Brent Snyder、日本公平交易委會員主任 委員杉本和行就臺美、臺日競爭法事務 交換意見。 (二)104 年 8 月 25 日至 26 日邱副主任委員 率團赴越南胡志明市參加「第 11 屆東 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及「第 9 屆東亞 競爭法與政策會議」期間,與澳洲競爭 及消費者委員會主任委員 Rod Sims、日 本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杉本和行、 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 Syarkawi Rauf 就臺澳、臺日、臺印國際 事務交流合作與競爭法現況廣泛交換意 見。 (三)104 年 9 月 2 日本會與哥倫比亞共和國 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工商總署完成簽署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 錄,為本會與外國簽署之第 9 宗,亦為 首度與南美洲競爭法主管機關簽署之備 忘錄,希藉本備忘錄之簽署,有助於本 會未來拓展與拉丁美洲其他國家競爭法 主管機關更緊密之合作關係。 (四)104 年 9 月 15 日本會派員出席由國立政 治大學舉辦之「海峽兩岸競爭法執法經 驗交流學術研討會」,與中國大陸「國 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 壟斷局」代表團就執法近況進行交流。 (五)104 年 10 月 5 日張委員率團赴馬來西亞 吉隆坡,與馬國競爭委員會主任委員 Ms. Tan Sri Dato ’ Seri Siti Norma Yaakob 就臺馬間競爭法執法現況廣泛交 換意見。 (六)104 年 10 月 26 日至 30 日張委員率團赴 法國巴黎參加 OECD「競爭委員會」10 月例會期間,與加拿大競爭局局長 John Pecman,就臺加競爭法修法概況廣泛交 換意見。 (七)104 年 11 月 26 日在日本東京見證簽署 「臺日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為我 國簽署之第 10 宗,亦是首度與亞洲先 進國家所簽署之競爭法合作文件,希藉 本瞭解備忘錄之簽署,拓展我國與亞洲 其他國家於競爭法領域之雙邊及多邊執 法合作。 二、本會為掌握國際及兩岸執法趨勢,提升 本會執法效能,健全國內市場競爭環境 ,積極藉由參與各項競爭法國際會議及 活動進行雙邊交流,並落實工作層級官 員務實互動。本年更首次在同一年度完 成簽署 2 項「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 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成功拓展本會與日本及哥倫比亞在競 爭法領域之交流合作,有效延伸競爭法 國際執法合作觸角,成果豐碩。 競爭法技術援助實 88% 一、104 年 1 月至 12 月開發中國家競爭法主 施效益 管機關接受本會技術援助活動情形如下 : (一)104 年 5 月 19 日至 21 日應泰國內貿廳 所屬「交易競爭委員會辦公室」( OTCC)邀請,派員赴曼谷擔任其內部 教育訓練講師(泰國 OTCC 未調查課程 滿意度)。 (二)104 年 5 月 25 日至 29 日對蒙古公平競 爭與消費者保護局來臺人員提供競爭法 訓練課程(4 人次),經彙整調查課程 整體滿意度為 92%。 (三)104 年 9 月 10 日應日本公平會邀請,派 員赴東京擔任「競爭法與競爭政策訓練 課程」講師,講述本會案件調查程序、 調查技巧及案例評析等。參訓國家:喀 麥隆、蘇丹、伊拉克、科索沃、黎巴嫩 、烏茲別克、蒙古、中國大陸、菲律賓 、越南、緬甸及巴基斯坦等國,共 15 名學員(日本公平會未調查課程滿意度 )。 (四)104 年 10 月 6 日至 7 日本會於馬來西亞 吉隆坡舉辦「競爭政策國際研討會-打 擊卡特爾與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之有效工 具」,除邀請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ECD)、日本公平會及馬來亞大學派 遣專家學者與會外,香港、印尼、印度 、韓國、菲律賓、蒙古、泰國、新加坡 、越南、馬來西亞及我國等共計 11 國 38 位競爭法主管機關官員參加。經彙整 調查課程整體滿意度為 100%(滿意為 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33.33%、非常滿意為 66.67%)。 二、以上平均年度整體滿意度為 96%,達成 預定目標值 88%,並高於 103 年度達成 值 95%。 三、本會除持續辦理個別國家在臺訓練課程 ,更積極透過與開發中國家合作舉辦區 域研討會,以協助新興競爭法主管機關 能力建置,並有效維持我國於區域競爭 法之指標地位。此外,本會除應泰國 OTCC 邀請擔其內部訓練講師,並參與 日本公平會能力建置計畫,除可與日本 及泰國競爭法主管機關維繫友好關係外 ,並可拓展我國區域競爭法技術援助國 家,有效活絡我國際活動空間。 掌握案件辦理時效 收辦案件當年辦結 85.6% 一、截至 103 年底未結案件 125 件,104 年 ,確保消費大眾權 率 新收收辦案件 1,666 件,辦結 1,649 件 益 ,104 年收辦案件當年辦結率為 92.1% 。 二、本會收辦案件以檢舉案為大宗,依行政 程序法與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規定踐行完備之調查程序,如案情複 雜、資料龐雜、所涉當事人及關係人眾 多(甚或涉及外國事業)之案件,處理 須費時,抑或收辦案件集中下半年,致 無法在當年 12 月底結案,則將影響當 年度結案率,故本項指標挑戰性極大。 本會自 81 年創會以來,當年度結案率 超過 90%,僅有 103 年度與 104 年度; 其中 104 年度辦結率 92.1%,因下半年 收辦案件(935 件)較上半年(731 件)多 204 件,雖較 103 年度略低,但已為創 會以來第 2 新高,其實際達成度仍屬績 效卓著。 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行政執行案件移送 92% 104 年度 1 至 12 月份罰鍰處分案件,截至 率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應移送件數 36 件,已 移送件數 34 件,移送率 94.44%。 有效運用資源,強 強化預算執行重點 91% 本會於 104 年 7 月辦理 1 梯次「主計業務研 化財務效能 檢討或法令教育宣 習會」,參加人數計 102 人(含開放外機關 導 參加人員 12 人),經彙整調查課程滿意度 為 96.07%,超越原訂目標值 91%,並高於 前一年度達成值 92.24%,充分達成教育宣 導課程之效益。 前 5 年度罰鍰收繳 75% 前 5 年度(100-104 年)應收罰鍰金額 66 億 率 3,967 萬元,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收 罰鍰金額 65 億 9,016 萬元,罰鍰收繳率 99.25%,已達成原訂目標值 75%,並超越 前一年度達成值 95.33%,績效良好。 提升組織學習能力 職務輪調比率 4% 104 年度本會總計進行跨處(室)職務輪調 ,營造有利學習環 人數達 12 人次,科際間職務輪調 10 人次, 境 合計 22 人次,職務輪調比率為 10.68﹪( 22/206×100%=10.68%),已達成原訂目標 值 4%,並高於前一年度達成值 5.3%,顯示 本會重視員工職涯管理與建立人才培育機制 的用心。 同仁出國開會研習 13% 104 年度本會同仁出國開會研習,包括赴法 效果 國巴黎、比利時、哥倫比亞、澳洲、韓國、 越南及日本等地點出席 OECD 會議、ICN 研 討會及相關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討會議、依 「台澳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人員計畫」派員 參訓等培訓實習,於返國後撰寫出國報告及 心得分享,成效良好,人數計達 51 人次, 比率為 24.8%。(51/206*100%=24.8%) ,已達原訂績效指標 13%,並超越前一年度 達成值 16.55%,顯示本會對於開拓同仁國 際視野及提升組織學習能力之努力。 提升研發量能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 0.35% 一、104 年度編列委託研究 132 萬元,實支 費比率 131 萬 9 千元,及自行研究 3 萬元,104 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年度全年預算 3 億 3,755 萬 6 千元,行 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率 0.399%。 二、本會為建構優質公平交易環境,104 年 度撰寫競爭法主管機關在強化政府治理 之角色與定位等 5 篇自行研究報告,及 進行 2 項委託研究計畫。藉進行重要民 生物資市場價格預警制度之研究,利用 價格不對稱(APT)模型提供競爭機關做 為建立價格預警機制,以處理物價之參 考;另藉結合決定事後影響評估之研究 ,掌握美國、歐洲及日本等國家競爭法 對於結合決定事後影響評估實務運用情 況及最新發展,並將該等方法實際運用 評估重要結合申報案件,評估分析之結 果對於本會未來審理結合申報案件將提 供實質之正向回饋及意見。同時並將相 關研究成果發布於本會網站,以公開分 享研究成果。 推動跨機關服務及 跨機關合作項目數 主辦 1 項 一、本會於 104 年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 合作流程 業務,推動整合流程跨機關合作機制。 重要工作事項如下: (一)104 年 2 月 12 日函送「多層次傳銷相關 法令說明會」跨機關合作計畫予法務部 、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104 年 5 月 11 日、7 月 24 日、9 月 11 日分別於臺中市、臺北市、高雄市,針 對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各辦理 1 場 次綜合法令說明會,內容安排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農 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等相關法令規範 ,總計 254 人參加,依據該等活動問卷 調查統計資料,與會人員同意說明會有 助於瞭解相關法令規範內容之比率達 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92.96%~97.3%,充分使傳銷事業知悉 多層次傳銷經營所需之多元法令知識, 提供產官溝通管道,有效提升業者自律 及降低傳銷商品標示或內容違法之情形 。 (三)104 年 11 月 6 日邀集法務部、衛生福利 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開研商「多 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備查)業務整合流程 跨機關合作機制」會議並獲致結論,訂 定「公平會處理傳銷商品報備(備查)業 務整合流程」,明確商品報備受理、移 送及審查合作分工及作業標準,減化商 品行政審核之流程與成本,增進本會與 他部會跨機關之合作,提供傳銷事業更 具效率之報備服務。 二、本會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業務整合 流程跨機關合作機制計畫,目標設定作 業及執行程序明確,規劃完善周延,實 際執行進度及成效優良,已達有效簡化 報備及商品行政審核之流程與成本,提 供傳銷事業更具效率之報備服務,達成 提升行政效能及各機關行政資源整合共 享之目標,達成目標值為 100%。 落實政府內部控制 辦理內部稽核工作 1項 本會於 104 年 9 月 10 日訂頒「104 年度稽核 機制 計畫」,業依該計畫規定及時程,由內部稽 核工作小組就 5 項稽核項目執行完成 1 次年 度稽核工作,經提報 11 月 19 日本會「內部 稽核小組」第 7 次會議討論後簽奉首長核定 ,已於 11 月 26 日將本會「104 年度稽核報 告」函送各受查單位,有關稽核報告所提 5 項具體興革建議業經相關單位確實評估後均 獲致採納。 提升資產效益,妥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 100% 本會 104 年度截至 12 月 31 日止資本門預算 適配置政府資源 算執行率 數 6,412 千元,實支數 6,407 千元,賸餘數 5 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千元,各項預算計畫均辦理完成,執行率為 100%,已達成年度目標值 100%,績效優良 。 機關於中程歲出概 5% 一、本會中程施政目標與施政計畫以及各年 算額度內編報情形 度歲出概算,均係遵照行政院施政方針 與本會執法政策,就中程概算匡定額度 ,審慎規劃合理配置資源。 二、本會於 104 年 5 月 26 日以公主字第 1042560148 號函報 105 年度歲出經費需 求為 3 億 4,389 萬 5 千元,較行政院 104 年 4 月 29 日 院 授 主 預 彙 字 第 1040100887A 號函核定本會 105 年度歲 出概算額度 3 億 2,751 萬 9 千元,超出 1,637 萬 6 千元(超出範圍 5%),主要 係 105 年度尚有「捐助財團法人多層次 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事宜」、舉辦「 2016 臺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 」、更新本會過時資訊系統及資訊安全 責任等級升級規劃建置及按預算員額計 算請增人事費差額等 4 項重大施政計畫 ,必須編列預算配合執行,經行政院考 量本會推動業務所需經費確有不足,核 定本會 105 年度歲出預算數 3 億 3,676 萬 2 千元(核給額度外經費 924 萬 3 千 元),與概算編報數 3 億 4,389 萬 5 千 元比較,僅超出 713 萬 3 千元(超出範 圍 2.12%)。 提升人力資源素質 機關年度預算員額 0% 本會 103 年度預算員額 232 人,嗣有超額列 與管理效能 增減率 管出缺不補之約聘人員 1 人於 103 年度中亡 故、駕駛 1 人於 104 年 7 月 2 日退休,爰 104 年度預算員額再相對減少 2 人,成為 230 人,達到員額負成長 0.86%【(230- 232)÷232】×100%=-0.86%】,顯示本會 在人力資源均能有效運用,並積極貫徹行政 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院員額零成長政策,以落實總員額法所揭櫫 「精實、彈性、效能」之精神。 推動中高階人員終 1 一、104 年度規劃自行辦理 1 日以上中高階 身學習 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包括本會 自辦跨域人才培訓與各類案例解析之管 理發展與領導訓練課程、環境教育訓練 課程、競爭政策發展與個案(包含辦案 方法)演練課程、資訊與經濟分析整合 服務策略之管理與發展教育訓練課程等 。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薦送參加 1 日 以上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 ,包括薦送人員參加國家政務研究班、 環境洞察研習班、績效管理研習班(中 階主管)、初任薦任主管職務訓練班、 人權教育訓練簡任人員班、性別主流化 相關研習班,及人事主任與人事人員專 業訓練班等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 三、中高階公務人員共計 61 人參訓,占本 會中高階公務人員總數(106 人)57.55 %(已達 45%以上),在推動中高階人 員終身學習及提升本會人力資源素質與 管理效能方面著有績效。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執行公平交易法及 處分案件維持率 自 81 年創會累計至 105 年 6 月底處分案件計 4,393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件,維持處分案(含部分撤銷)4,248 件,處分案 ,維護市場交易秩 件維持率為 96.7%。 序 主動調查案件數 105 年 1 至 6 月主動調查案件計 216 件。 與目的事業主管機 一、105 年 2 月 17 日本會主動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 關分工合作 會農糧署、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濟部工業局 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經濟部統計處共就「我國大宗物資業者採購 資料向各部會提報之文件簡化作業」召開工作 會議並交換意見。 二、105 年 5 月 10 日針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規委 員會第 584 次委員會議討論「獸醫師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中涉及獸醫診療機構收費標準部 分,本會派員出席會議。該次修正草案第 24 條規定業已參酌本會意見刪除現行法由所在地 獸醫師公會擬訂診療費用標準再報請所在地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備之規定。 三、105 年 5 月 13 日出席臺北市政府「研商菜價異 常波動之盤商稽查作業方式會議」說明公平交 易法聯合行為規定及本會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4 年 7 月 22 日協調結論,並就其所擬之稽查 計畫及作業流程提出修正建議,並獲主席採納 。 四、與經濟部合作查處節能標章廣告不實案件, 105 年 1 至 6 月辦結相關廣告案件計 5 件。 規制產業競爭行為 選擇特定產業實施 一、招募加盟行為查察計畫:派員赴 3 月 11 日至 ,建構良好競爭環 重點督導計畫 14 日「2016 台北國際連鎖加盟大展-春季展」 境 、4 月 29 日至 5 月 2 日「2016 台中國際連鎖加 盟創業大展」現場進行問卷調查以及實地瞭解 業者招募加盟情形,並於本會網站發布新聞稿 提醒民眾注意加盟業主應揭露之加盟重要交易 資訊等事項,並針對多家事業疑有招募加盟行 為主動立案進行調查。 二、有線電視查察計畫: (一)為因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調整有線廣播電視 事業之經營地區及實施分組付費,新進業者開 始經營後,既有業者是否有涉及以限制公寓大 廈公共區域纜線管理權等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 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之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情事,針對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彰化縣 等多家有線電視業者進行主動立案調查。 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二)為了解頻道代理商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105 年度頻道授權計價戶數之議定,是否涉有 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針對多家頻道代理商 進行主動立案調查。 三、資訊業上下游交易查察計畫: (一)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供得 標廠商因無法依約交付採購之資訊產品設備所 衍生之採購爭議案件資料,主動發掘資訊業可 能涉及不當垂直限制或其他反競爭行為之情資 。 (二)針對涉及違法個案主動立案進行調查。 四、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擇定薦證廣告實施「 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已彙整完成 94 年 1 月至 105 年 6 月不實薦證廣告處分案例,供本 會同仁辦案及辦理政令溝通活動之參考;另 105 年 6 月 20 日於臺北市,針對商業或廣告相 關公、協會代表、百貨零售業、無店面零售業 及其他從事薦證廣告之業者,舉辦「公平交易 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會」,並派員 於 105 年 5 月 10 日赴屏東縣政府說明本會對於 薦證廣告之規範,以增進業者自律及消費者對 相關廣告之瞭解,確保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 五、瓦斯勞務配送中心查察計畫:為瞭解國內桶裝 瓦斯「勞務配送中心」運作實務,是否會造成 價格一致或居高不下之情形,爰於 105 年 1 月 14 日經奉核主動立案調查「勞務配送中心」之 運作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經向 各縣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調查顯示, 目前尚有成立桶裝瓦斯勞務配送中心之縣市計 有「基隆市」、「臺中市」、「臺南市」及「 高雄市」。由於桶裝瓦斯之營業範圍通常具區 域性,而自成一獨立地理市場,故擬針對前開 4 縣市之桶裝瓦斯勞務配送中心再立 4 件主動 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調查案,俾蒐集我國 「勞務配送中心」運作實 務,作為研修桶裝瓦斯勞配中心營業行為規範 說明之參考。 辦理多層次傳銷事 105 年 1 至 6 月業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 業業務檢查 財稅資料顯示異常、最近 3 年內未曾受檢、經衛生 主管機關認定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規之次 數較多及遭本會處分在案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 務檢查計 26 家(其中 6 家併同檢查個資事項), 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 18 家,已改善者計 16 家,不 合規定者均已依法處理。 完備市場競爭法規 完備市場競爭法規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本會訂定、修正及廢止法 ,整合建置產業資 制度 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行政解釋: 料 一、訂定: (一)聯合行為微小不罰之認定標準。 (二)關係企業間是否為聯合行為之主體。 (三)同業公會自律規範不涉及聯合行為之例。 (四)政府機關訂定價格或為其他限制競爭之行政行 為是否適用公平交易法。 (五)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所稱之「同類商品 」及「贈品價值」之認定標準。 二、修正: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瓦斯安全器材銷售案件之 處理原則。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 則。 (三)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內個體加油站業者申請 聯合購油案件之處理原則。 (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有線電視相關事業之規範 說明。 (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中小企業申請聯合定價案 件之處理原則。 (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 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則。 (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同業公會等事業團體之規 範說明。 三、廢止:建築師公會統一代收業務酬金是否違反 公平交易法。 資料庫新增產業調 本年新増選定 2 項重點產業,分別為「資訊服務業 查建置完成比率 (商用軟體部分)」及「汽機車代理銷售業(含貨 車、重型機車及電動車)」,並對前揭重點產業辦 理產業調查。業於 105 年 3 月 21 日完成廠商企劃書 評審會議,同時於 4 月 8 日完成委外簽約事宜,並 與業務單位就調查表問項開會討論後,產業調查表 已於 5 月 12 日完成寄送作業。 倡議自由公平競爭 自行及受邀辦理政 本會於 105 年 1 至 6 月自行及受邀辦理之政令溝通 ,形塑優質競爭文 令溝通活動 活動計有 38 場次。 化 對業者及一般民眾 經彙整 105 年 1 至 6 月各場次法規說明會調查問卷 倡議本會主管法規 ,業者及一般民眾對本會主管法規之認知程度為 之效益 93.84%。 加強國際與兩岸交 推動雙邊交流與合 一、105 年 4 月 26 日至 29 日張委員率團赴新加坡 流互動,增進跨境 作 參加 ICN 年會及相關會議期間,與新加坡競爭 執法聯繫 局執行長,以及與印尼、加拿大競爭法主管機 關代表等,就競爭法事務交換意見。 二、105 年 6 月 28 日至 29 日於本會舉辦「2016 臺 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期間,共辦 理臺加、臺澳、臺法、臺美(FTC)、臺紐、 臺星及臺 OECD 等 7 場首長或高階官員雙邊會 議或會談。 競爭法能力建置活 105 年 6 月 28 日至 29 日對蒙古公平競爭與消費者 動實施效益 保護局(AFCCP)、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 KPPU)來臺人員提供競爭法訓練課程:參加觀摩 「2016 臺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經彙 整調查課程整體滿意度為 100%(此指標需至年底 方能計算全年技術援助活動滿意度比率)。 掌握案件辦理時效 收辦案件當年辦結 截至 104 年底未結案件 140 件,105 年 1 至 6 月新 ,確保消費大眾權 率 收收辦案件 892 件,辦結 885 件,105 年 1 至 6 月 3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益 收辦案件當年辦結率為 85.8%。 行政執行案件移送 105 年度 1 至 6 月辦理罰鍰移送行政執行案件, 應 率 移送件數 18 件,已移送件數 17 件,移送率 94.4% 。 有效運用資源,強 年度經常門預算與 本項關鍵績效指標數值需俟會計年度終了整理、結 化財務效能 決算賸餘百分比 帳後始能提供。 前 5 年度罰鍰收繳 前 5 年度(100-104 年)應收罰鍰金額 7 億 8,260 萬 率 元,截至 105 年 6 月底止,已收罰鍰金額 6 億 2,750 萬餘元,罰鍰收繳率 80.18%(扣除應收罰鍰 1 億元 以上之案件)。 提升組織學習能力 職務輪調比率 截至 105 年 6 月底,本會進行職務輪調人數 2 人次 ,營造有利學習環 ,職務輪調比率為 0.97%(計算方式:2/206×100% 境 =0.97%)。 同仁受訓、出國研 截至 105 年 6 月底,本會同仁出國研習或參與國際 習或參與國際性會 性會議之出國報告經機關採行之人數、薦送受訓或 議效果 研習經主辦機關調訓回流教育課程之參加人數比率 達 86.6%(計算方式:13/15*100%,為 86.6%)。 36 主 要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9,334 200,380 93,619 -81,046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200,000 93,199 -81,046 04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200,000 93,199 -81,046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200,000 93,159 -81,046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200,000 93,159 -81,046 本年度預算數係事業機構違反公 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 罰款收入。 0403820300 2 賠償收入 - - 40 - 040382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4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0 200 255 0 0703820000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200 200 255 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00 200 218 0 0703820106 1 租金收入 200 200 21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租用停車位 收入。 070382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 - 36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0 180 165 0 1103820000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180 180 165 0 1103820900 1 雜項收入 180 180 165 0 110382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3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強 制執行郵資等繳庫數。 110382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80 180 13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收入 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 3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321,054 335,503 -14,449 0003820000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321,054 335,503 -14,449 61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321,054 335,503 -14,449 6103820100 1 一般行政 292,133 292,164 -31 1.本年度預算數292,133千元,包括人事費2 78,261千元、業務費13,620千元、獎補助 費25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78,261千元,與上年度同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872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保險、設施及機械設備養 護費等31千元。 61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26,952 41,215 -14,263 6103821010 1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6,167 7,686 -1,519 1.本年度預算數6,167千元,均屬業務費。 理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 之調查處理經費2,71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委託研究、一般事務費及稿費等1 ,027千元。 (2)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 查處理經費3,45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委託研究及通訊費等492千元。 6103821020 2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 3,093 4,175 -1,082 1.本年度預算數3,093千元,均屬業務費。 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 2.本年度預算數3,093千元,係辦理不公平 理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 相關經費,較上年度減列捐助多層次傳銷 機構及國內旅費等1,082千元。 6103821030 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2,567 2,803 -236 1.本年度預算數2,567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2,567千元,係辦理法務及 行政救濟業務經費,較上年度減列稿費、 一般事務費及國內旅費等236千元。 6103821040 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3,458 7,683 -4,225 1.本年度預算數3,458千元,均屬業務費。 3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本年度預算數3,458千元,係辦理綜合規 劃及宣導業務經費,較上年度減列舉辦競 爭法國際研討會等經費4,225千元。 6103821050 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 4,820 4,895 -75 1.本年度預算數4,820千元,包括業務費4,2 業務 40千元、獎補助費58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4,820千元,係辦理政策擬 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出 席費及一般事務費等75千元。 6103821070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6,847 13,973 -7,126 1.本年度預算數6,847千元,包括業務費3,0 資訊管理 69千元、設備及投資3,77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6,847千元,係辦理產業調 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業務經費,較上年 度減列更新資訊系統及強化資訊安全等經 費7,126千元。 61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1,469 1,624 -155 610382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90 820 -13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副首長專用車1輛經費690千元。 2.上年度汰換小客貨兩用車1輛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820千元如數減列。 6103829019 2 其他設備 779 804 -25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會議室空調設備、擴音設備及事務設 備等經費779千元。 2.上年度汰換各約談室錄音、錄影設備及事 務設備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804千元如 數減列。 610382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 5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39 本 頁 空 白 40 附 屬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03820100 -04038201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預算金額 118,954 承辦單位 服務業競爭處、製造 細目與編號 業競爭處、公平競爭 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之罰鍰收入。 理法之罰鍰收入。 理法之罰鍰收入。 理法之罰鍰收入。 理法之罰鍰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04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1.本年度編列118,954千元,係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 估列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之罰款收入等。 2.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依據公平交易法及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於事業濫用獨占地位、違法結合 、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妨害公平競爭 行為與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顯失公平等不公平競 爭及違反多層次傳銷行為,考量事業之規模、經營狀況 、市場地位、所得利益等因素,處以適當之罰鍰。 4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820100 -070382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0 0703820000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20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00 0703820106 1 租金收入 200 本年度編列200千元,係本會員工租用停車位收入。 4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820900 -110382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180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0 1103820000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180 1103820900 1 雜項收入 180 110382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80 1.出版品銷售收入編列170千元;係採私法關係產生非規 費性質之收益項目,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並考量資 訊電子網路化及民眾電腦網路之普遍使用後,估如列數 。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10千元。 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92,1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1.人事行政:辦理人事管理、任免、考訓、差勤、待遇、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退撫、保險及福利等業務。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2.主計業務: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3.政風業務:辦理廉政宣導、機密維護及政風預防與查處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等業務。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4.事務管理: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5.車輛管理:管理公務車輛。 護機關清廉形象。 護機關清廉形象。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推行業務。 推行業務。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78,261 人事室 1.本會預算員額228人,計需人事費278,261千 0100 人事費 278,261 元。 2.人事費含政務人員待遇13,460千元、法定編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3,460 制人員待遇164,604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3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4,604 ,979千元、技工及工友待遇7,004千元、獎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9 金42,513千元(含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004 、其他給與3,798千元(係休假補助)、加班 0111 獎金 42,513 值班費9,074千元(含不休假加班費及超時加 班費)、退休離職儲金16,085千元(係員工退 0121 其他給與 3,798 休離職提撥金)、保險17,744千元(係公勞健 0131 加班值班費 9,074 保保險補助)。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6,085 0151 保險 17,74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872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經費計13,872千元,其內容包括: 0200 業務費 13,620 1.業務費13,620千元。 (1)為增進本會員工法學素養、語言能力或 0201 教育訓練費 466 其他社會科學與社會公益知識,派員赴 0202 水電費 3,090 國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 0203 通訊費 182 或研究等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1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59 千元,及派員赴國內外公私立訓練機構 0231 保險費 368 研習相關課程所需補貼之教材、膳宿、 交通等366千元,合計46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 (2)北棟大樓公共空間及中和檔案庫房分攤 0271 物品 456 之水電費3,09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514 (3)寄送本會刊物、統計年報所需郵電費及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0 處理公務所需電信費182千元。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車輛檢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9 驗費及行照費等159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60 (5)辦公設備火險及水漬、颱風洪水險所需 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92,1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92 保險費1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 (6)公務車輛保險費258千元。 (7)各項專題演講費41千元、翻譯公平統計 0299 特別費 711 書刊所需譯稿費及撰稿費14千元,合計5 0400 獎補助費 252 5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252 (8)處理公務所需文具紙張、賀卡、業務相 關書籍、電腦耗材等消耗品及事務用具 等非消耗品之購置經費217千元。 (9)公務車輛汽油及液化石油汽費239千元。 (10)一般事務費6,514千元,包括: <1>北棟大樓所需管理費3,794千元及首長 宿舍管理費100千元,合計3,894千元 。 <2>維持辦公室環境及中和檔案庫房清潔 費852千元。 <3>本會冷卻水塔水垢抑制清潔劑100千元 。 <4>辦理環境教育、綠色採購研習等活動 經費190千元。 <5>辦理員工藝文、康樂、慶生等活動經 費456千元。 <6>各處主管以上人員健檢等182千元。 <7>辦理人事相關業務活動及印製職名章 等其他人事服務費307千元。 <8>印製預算書、決算書、統計年報等經 費150千元。 <9>本會與國會及新聞媒體等各界聯繫協 調相關費用358千元。 <10>辦理肅貪、防貪業務調查費用(民眾 陳情、訪查)及法令講習雜項費25千 元。 (11)辦公房舍修繕費450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200千元。 (13)公務車保養及維護費209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60千元,包括 : <1>簡報室、委員會議室、約談室視聽設 備保養維護費及空調系統保養維護費2 4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92,1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0千元。 <2>通信電子交換機養護費330千元。 <3>差勤系統及指型機養護費90千元。 (15)國內出差旅費92千元。 (16)洽公所需短程車資8千元。 (17)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2.獎補助費252千元:依規定標準編列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4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6,1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1.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件。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2.審理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3.調查處理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案 競爭。 競爭。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件。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4.建構服務業有效競爭環境。 。 。 5.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5.掌握重要產業市場動態。 5.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6.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6.辦理查處製造業重大案件後建置市場公平競爭機制計畫 6.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及宣導活動。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7.深植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及製造業相 7.深植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及製造業相 關產業公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關產業公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 2,714 服務業競爭處 1.辦理商業、運輸業、通信業、金融業、不動 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產業及農、林、漁、牧業等事業關於獨占、 0200 業務費 2,714 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垂直 限制競爭之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 0203 通訊費 622 查處理事項。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23 2.審理上開事業之結合行為申報異議及聯合行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8 為申請許可案件。 0271 物品 259 3.第一、三級產業市場結構、產銷行為及經濟 0279 一般事務費 943 態樣之調查、建制與分析。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714千元,其內容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353 : 0295 短程車資 26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電信 費340千元,合計468千元。 (2)寄送公文、各類案例彙編所需郵資費用1 54千元。 (3)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等相關議題之 公聽會、座談會及宣導說明會所需租用 場地、設備等租金50千元。 (4)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273千元 。 (5)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及 產業專題演講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7 6千元及聘請專業人士就競爭與產業結構 等相關稿件撰擬、翻譯、審查等稿費112 千元,合計188千元。 (6)調查案件所需文具用品、國內外學術論 著、書籍、錄影、錄音之蒐證器材如照 相機、攝影機等物品259千元。 4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6,16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 刷等雜支,以及第一級及第三級產業之 個案市場調查等費用943千元。 (8)調查案件之國內出差旅費336千元,關係 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17千元,合 計353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26千元。 02 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 3,453 製造業競爭處 1.處理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為之調查處理 、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 0200 業務費 3,453 工具製造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等事業獨 占禁止行為及結合申請案件業務。 0203 通訊費 120 2.調查處理上開事業聯合行為及限制競爭行為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3 案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3.查處上開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顯失公平競爭 0271 物品 358 行為案件。 0279 一般事務費 2,240 4.本分支計畫經畫計3,453千元,其內容包括 : 0291 國內旅費 332 (1)寄送公文、製造業培訓資料及各類案例 0295 短程車資 10 彙編等所需郵資120千元。 (2)辦理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 為之宣導、製造業培訓、訓練及會議等 所需租用場地、設備等租金313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等 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8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製造業培訓等所需購置 相關國內外書籍及蒐證用器材如錄影機 、照相機、證物等物品358千元。 (5)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為之 產業調查、製造業培訓等所需印刷及雜 支等經費計740千元。 (6)辦理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 為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1,500 千元。 (7)調查案件、培訓等國內出差旅費332千元 。 (8)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4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3,0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1.調查處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2.調查處理不當贈品贈獎行為。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3.調查處理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4.調查處理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5.調查處理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銷管理法爭議。 銷管理法爭議。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6.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行為。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7.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及多層次傳銷業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事務。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5.預計收辦不公平競爭案件600件,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2 5.預計收辦不公平競爭案件600件,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2 50件;處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線上報備案件3,000件。 50件;處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線上報備案件3,00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 3,093 公平競爭處 1.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 層次傳銷管理 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 0200 業務費 3,093 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 0203 通訊費 658 3.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73 行為及輔導多層次傳銷業建立個人資料保護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措施。 0271 物品 434 4.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0279 一般事務費 1,118 5.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 。 0291 國內旅費 320 6.管理多層次傳銷、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0295 短程車資 30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運作及宣導事務。 7.本分支計畫經費計3,093千元,其內容包括 :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寄 送公文、文宣出版品及案例資料等郵資 、電信費530千元,合計658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273千元 ,及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所需之場 地、設備等租金費用200千元,合計473 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座談會及公聽會等出 席費、辦理講習及訓練等講座鐘點費、 公平交易或多層次傳銷論述等相關資料 翻譯及審查之稿費等6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所需購置公務用紙張、文 具用品、國內外學術論著、書籍、報紙 4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3,0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雜誌、期刊、空白錄影帶、錄音帶、 底片等及蒐證器材如錄音機、照相機、 攝影機、證物等物品434千元。 (5)一般事務費1,118千元,包括: <1>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等經費380 千元。 <2>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違法案件 調查等經費674千元。 <3>為配合業務需要及委員會議所需雜支 等經費64千元。 (6)調查案件、辦理宣導等國內出差旅費300 千元,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2 0千元,合計320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5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56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規內容與時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令、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規內容與時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規資料並加以整理與分 俱進。 俱進。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期使公平交 析。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期使公平交 3.處理公平交易法規疑義之解答及法律意見之提供;協調 易法更臻完備。 易法更臻完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與處理涉外有關公平交易法事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4.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政救濟相關 各處處理業務。 各處處理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5.移送公平交易法刑事違法案件;辦理強制執行案件、國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家賠償案件及因公涉訟事件。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6.辦理公平交易法專題系列講座及法制相關業務研討會。 感。 感。 6.舉辦公平交易法專題系列講座3場及法制相關業務研討 7.編印法規彙編及認識公平交易法等。 6.舉辦公平交易法專題系列講座3場及法制相關業務研討 會2場。 會2場。 7.擬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活頁及編印認識公 7.擬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活頁及編印認識公 平交易法500本。 平交易法500本。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2,567 法律事務處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令。 0200 業務費 2,567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規資料並加 以整理與分析。 0203 通訊費 697 3.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行政救濟相關業務。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8 4.辦理強制執行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 0221 稅捐及規費 30 5.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0 6.辦理專題及系列講座。 0271 物品 242 7.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567千元,其內容包括 : 0279 一般事務費 1,015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寄送 0291 國內旅費 55 公文、各類案例彙編及行政訴訟、執行 0295 短程車資 20 案件等所需郵資229千元、電信費340千 元,合計697千元。 (2)辦理專題及系列講座、法制及相關業務 研討會之場地租用、設備或器材租用等 其他相關費用45千元、處理公務所需之 影印機租金費用273千元,合計318千元 。 (3)依法辦理強制執行及訴訟所需規費、其 他相關費用3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0千元,包括: <1>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公聽會、座談會等 出席費20千元、辦理法制研討會、專 題及系列講座、會內教育訓練鐘點費2 0千元,合計40千元。 <2>翻譯國外競爭法規或業務所需相關法 規及論著80千元、專題、系列講座、 5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56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公聽會等撰稿費及紀錄費38千元、邀 請專家學者針對公平交易法爭議問題 撰擬研究意見等32千元,共計150千元 。 (5)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報紙、書籍、國內外 期刊等物品,辦理專題及系列講座、法 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之文具用品、印刷 品等物品242千元。 (6)增補法規及行政規則彙編活頁、編印認 識公平交易法等、因公涉訟案件、行政 訴訟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 等850千元。 (7)辦理專題及系列講座、法制及相關業務 研討會之會議資料印刷、場地佈置及餐 費等合計124千元、委員會議相關經費41 千元,合計165千元。 (8)國內出差旅費55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20千元。 5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3,4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宣導公平 1.辦理地區性宣導說明會。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宣導公平 2.編印、製作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文宣廣 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觀念。 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觀念。 2.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 告。 2.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 3.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各界知法守法。 各界知法守法。 3.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切實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4.辦理南部地區大學院校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3.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切實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 訓練營、宣導說明會。 管理法。 4.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教育宣導及 5.充實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圖書資料庫。 4.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教育宣導及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 為民服務工作。 為民服務工作。 5.廣泛蒐集產業資料,公平交易相關資訊,提供政策規劃 7.辦理競爭政策訓練服務。 5.廣泛蒐集產業資料,公平交易相關資訊,提供政策規劃 8.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 、審議執行參考。 、審議執行參考。 6.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9.編印出版各項刊物及出版品。 6.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之專業諮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管理法之專業諮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7.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7.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3,458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各項宣 0200 業務費 3,458 導工作,如編印各項文宣品、製作宣導廣告 、宣導說明會。 0203 通訊費 104 2.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請地方機關 0215 資訊服務費 104 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20 傳銷管理法宣導相關業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8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6 教育宣導及為民服務工作,如辦理南部地區 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會。 0271 物品 506 4.充實競爭政策資料庫、加強多元資訊網路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1,633 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等事項。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 5.本分支計畫經費計3,458千元,其內容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105 : (1)與各縣市、各界聯繫及寄送演講公告、 0294 運費 11 出版品等所需郵資10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4 (2)APEC資料庫及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工作站 、應用系統與資料等軟體維護費104千元 。 (3)其他業務租金320千元,包括: <1>南區服務中心辦公場地租金260千元。 <2>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練與地方機關協 調聯繫會議所需場地、設備等租金60 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18千元,包括: <1>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會 議出席費32千元。 <2>辦理南區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 5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3,4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會、本會同仁在職訓練及請地方機關 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宣導說明會等講師 鐘點費149千元。 <3>建置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及出版公平 交易通訊英文版,聘請專家學者翻譯 審稿等經費250千元。 <4>舉辦學術研討會等,聘請專家學者撰 稿費127千元及演講、授課鐘點費60千 元,合計187千元。 (5)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中華圖書資 訊館際合作協會等會費6千元。 (6)訂購中外文圖書、期刊、報紙、競爭法 相關電子資料庫及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 練等相關會議所需文具、紙張及參考書 籍等物品506 千元。 (7)一般事務費1,633千元,包括: <1>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所需費 用127千元。 <2>製作公平交易通訊、文宣廣告及編印 法規摺頁、記事日曆本等相關文宣資 料所需費用449千元。 <3>辦理南區大學院校訓練營、說明會等 講義印製、場地佈置等8千元。 <4>辦理學術研討會、本會同仁競爭法教 育訓練所需場地佈置、會議資料及講 義印製等相關費用208千元。 <5>請地方機關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說 明會所需費用241千元。 <6>配合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6 00千元。 (8)業務用視聽相關設備及圖書安全系統設 備等硬體維護費37千元。 (9)國內旅費105千元,包括: <1>協調相關機關及派赴南區服務中心督 導業務所需差旅費70千元。 <2>派駐南區服務中心人員回會洽公及協 助調查案件所需差旅費35千元。 5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3,4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運送資料、一般公物等費用11千元。 (11)短程洽公車資14千元。 5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8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1.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之擬訂。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2.公平交易業務研究發展與管制考核。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2.加強研究發展工作,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能力 3.推動雙邊交流,加強競爭法國際執法合作。 2.加強研究發展工作,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能力 4.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及施政績效。 及施政績效。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5.繳交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參與者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行為。 會費。 行為。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6.對外國政府或外國組織所提計畫之捐款。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5.維繫我國在東亞地區競爭法領導地位,提升與渠等國家 7.辦理競爭法相關國際會議或能力建置活動,加強國際合 5.維繫我國在東亞地區競爭法領導地位,提升與渠等國家 之雙邊關係。 作。 之雙邊關係。 6.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6.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7.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7.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4,820 綜合規劃處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及辦理公平交 0200 業務費 4,240 易行政暨管制考核業務。 2.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國際執法經驗交流,促 0203 通訊費 50 進雙邊關係。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7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487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4,820千元,其內容包括 0271 物品 7 : 0279 一般事務費 564 (1)寄送季刊等出版品所需郵資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7千元,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12 <1>競爭法相關重要文件之英譯、審查等 0293 國外旅費 2,576 稿費及相關訓練課程,邀請專家演講 0294 運費 2 之相關費用15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2>公平交易季刊編輯委員出席費72千元 及編印公平交易季刊等稿費292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580 合計364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580 <3>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出席費18千元 。 (3)參加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 委員會」參與者會費、國際競爭網絡(I CN)會費487千元。 (4)處理國際業務購置中外文圖書、期刊及 事務用品等所需消耗品7千元。 (5)一般事務費564千元,包括: <1>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2 0千元。 <2>編印季刊及施政相關報告等所需經費3 31千元。 <3>辦理競爭法研討會及相關訓練課程所 5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8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需場租、佈置、茶點、膳宿、多媒體 教材及講義編印等費用160千元。 <4>辦理獎助研究生撰寫公平交易法論文 所需經費23千元。 <5>辦理政策研究發展工作獎勵經費30千 元。 (6)辦理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等所需之 國內地區差旅費用12千元。 (7)國外旅費2,576千元,其中參加國際會議 2,010千元、雙邊交流341千元、協助亞 太國家能力建置225千元。 (8)寄送季刊稿件所需運費2千元。 (9)短程洽公所需車資5千元。 (10)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提計畫 之捐款580千元。 5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7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8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1.辦理市場結構調查統計。 1.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2.辦理產業活動調查統計。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2.完成產業活動調查,供執行業務參考。 3.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訓練課程。 2.完成產業活動調查,供執行業務參考。 3.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4.配合節能減紙推動計畫及公平交易管理需要,建置相關 3.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4.完成老舊應用系統改版,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靠 資訊系統及資料庫。 4.完成老舊應用系統改版,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靠 5.配合電子化政府,推動辦公室自動化,購置個人電腦及 度。 度。 5.完成新應用系統開發,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相關週邊設備。 5.完成新應用系統開發,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6.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6.配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調整,辦理各項應辦事項。 6.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6,847 資訊及經濟分析 1.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等調查。 0200 業務費 3,069 室 2.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相 關會議。 0203 通訊費 330 3.推動本會各項業務電腦化,提升電腦作業品 0215 資訊服務費 2,026 質及行政效率。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6,847千元,包括業務費3 0271 物品 40 ,069千元、設備及投資3,77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80 5.業務費3,069千元,其內容包括: (1)寄送調查表及辦理調查業務所需郵資330 0291 國內旅費 2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 (2)資訊服務費2,026千元,包括: 0300 設備及投資 3,778 <1>應用系統之擴充費、維護費及查詢使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778 用費517千元。 <2>安全防護系統維護費、電子郵件系統 、網路、個人電腦、伺服器及電腦機 房設備維護費1,509千元。 (3)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理論與實 務案例訓練課程之講座鐘點費30千元。 (4)邀請學者專家針對競爭法經濟分析重要 議題出席相關座談會、政府資料開放諮 詢小組委員出席費等60千元。 (5)購置公務所需資訊、產業經濟、競爭法 經濟分析等相關參考書籍、刊物、文具 用品、電腦耗材等相關消耗品費用40千 元。 (6)一般事務費580千元,包括: <1>印製各類調查表件及調查報告等印刷 費用100千元。 <2>次級資料轉錄費用130元。 <3>辦理調查及資訊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 勞務服務費300千元。 5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7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6,8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 相關訓練課程講義及資料印製雜支等 經費50千元。 (7)辦理各項統計調查國內出差旅費2千元。 (8)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千元。 6.設備及投資3,778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網路及伺服器汰換952千元。 (2)購買套裝軟體743千元。 (3)系統開發費2,083千元。 <1>委員會議無紙化改版700千元。 <2>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線上查 報功能擴充300千元。 <3>公文整合系統程式修改769千元。 <4>APEC競爭政策資庫系統升級314千元。 5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69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依業務需求購置車輛等設備。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90 秘書室 汰換本會副首長座車1輛所需經費69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690 0305 運輸設備費 690 6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77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汰換會議室空調設備、各辦公室擴音設備及事務設備等。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779 秘書室 汰換會議室空調設備、各辦公室擴音設備及事 0300 設備及投資 779 務設備等779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779 6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 各處室 0900 預備金 500 0901 第一預備金 500 62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0100 6103821010 6103821020 6103821030 6103821040 61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合 計 292,133 6,167 3,093 2,567 3,458 4,820 0100 人事費 278,261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13,460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4,604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9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004 - - - - - 0111 獎金 42,513 - - - - - 0121 其他給與 3,798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9,074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6,085 - - - - - 0151 保險 17,744 - - - - - 0200 業務費 13,620 6,167 3,093 2,567 3,458 4,240 0201 教育訓練費 466 - - - - - 0202 水電費 3,090 - - - - - 0203 通訊費 182 742 658 697 104 50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 104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636 473 318 320 - 0221 稅捐及規費 159 - - 30 - - 0231 保險費 368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 268 60 190 618 537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487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 6 - 0271 物品 456 617 434 242 506 7 0279 一般事務費 6,514 3,183 1,118 1,015 1,633 56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0 -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9 -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60 - - - 37 - 0291 國內旅費 92 685 320 55 105 12 0293 國外旅費 - - - - - 2,576 0294 運費 - - - - 11 2 0295 短程車資 8 36 30 20 14 5 63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0100 6103821010 6103821020 6103821030 6103821040 61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0299 特別費 711 -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 - - - - - 0400 獎補助費 252 - - - - 580 0436 對外之捐助 - - - - - 580 0475 獎勵及慰問 252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64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70 6103829011 6103829019 6103829800 產業調查經濟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析及資訊管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合 計 6,847 690 779 500 321,054 0100 人事費 - - - - 278,261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13,46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164,60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3,979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7,004 0111 獎金 - - - - 42,513 0121 其他給與 - - - - 3,798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9,074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16,085 0151 保險 - - - - 17,744 0200 業務費 3,069 - - - 36,214 0201 教育訓練費 - - - - 466 0202 水電費 - - - - 3,090 0203 通訊費 330 - - - 2,763 0215 資訊服務費 2,026 - - - 2,13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 - - 1,747 0221 稅捐及規費 - - - - 189 0231 保險費 - - - - 36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 - - - 1,818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 487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 6 0271 物品 40 - - - 2,302 0279 一般事務費 580 - - - 14,607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45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40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697 0291 國內旅費 2 - - - 1,271 0293 國外旅費 - - - - 2,576 0294 運費 - - - - 13 0295 短程車資 1 - - - 114 65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103821070 6103829011 6103829019 6103829800 產業調查經濟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析及資訊管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0299 特別費 - - - - 711 0300 設備及投資 3,778 690 779 - 5,247 0305 運輸設備費 - 690 - - 69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778 - - - 3,778 0319 雜項設備費 - - 779 - 779 0400 獎補助費 - - - - 832 0436 對外之捐助 - - - - 580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 252 0900 預備金 - - - 500 5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500 500 66 本 頁 空 白 67 公平交易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278,261 36,214 832 -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278,261 36,214 832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278,261 36,214 832 - 1 一般行政 278,261 13,620 252 - 2 公平交易業務 - 22,594 580 - 1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 6,167 - - 2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3,093 - - 銷管理 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 2,567 - - 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 3,458 - - 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 4,240 580 -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 3,069 -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68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 315,807 - 5,247 - - 5,247 321,054 500 315,807 - 5,247 - - 5,247 321,054 出 500 315,807 - 5,247 - - 5,247 321,054 - 292,133 - - - - - 292,133 - 23,174 - 3,778 - - 3,778 26,952 查處理 - 6,167 - - - - - 6,167 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3,093 - - - - - 3,093 業務 - 2,567 - - - - - 2,567 業務 - 3,458 - - - - - 3,458 交流業務 - 4,820 - - - - - 4,820 析及資訊管理 - 3,069 - 3,778 - - 3,778 6,847 - - - 1,469 - - 1,469 1,469 - - - 690 - - 690 690 - - - 779 - - 779 779 500 500 - - - - - 500 69 公平交易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0003820000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 - - 61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61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 - - 6103821070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 - - 61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610382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6103829019 2 其他設備 - - - 70 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690 3,778 779 - - 5,247 - 690 3,778 779 - - 5,247 - 690 3,778 779 - - 5,247 - - 3,778 - - - 3,778 資訊管理 - - 3,778 - - - 3,778 - 690 - 779 - - 1,469 - 690 - - - - 690 - - - 779 - - 779 71 本 頁 空 白 72 公平交易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3,46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4,604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3,97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004 六、獎金 42,513 七、其他給與 3,798 八、加班值班費 9,074 超時加班費3,380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6,90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085 十一、保險 17,74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78,261 73 公平交易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203 206 - - - - - - 7 7 4 4 7 7 0003820000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203 206 - - - - - - 7 7 4 4 7 7 6103820100 1 一般行政 203 206 - - - - - - 7 7 4 4 7 7 之 計 進 計 元 74 委員會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7 6 - - - - 228 230 269,187 268,887 300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7 6 - - - - 228 230 269,187 268,887 3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6103820100 7 6 - - - - 228 230 269,187 268,887 300 1.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一般行政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務承攬」支出,包括: (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預計 進用5人1,500千元。 (2)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計畫預計進 用2人600千元。 (3)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計 畫預計進用1人300千元。 (4)以上,共預計進用8人2,400千元 。 75 本 頁 空 白 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 .05 2,400 1,668 23.40 39 51 56 3126-QZ。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4 .03 3,000 852 23.40 20 33 56 0971-EG。 940 14.30 13 預定於106年3 月留用為公務 車使用。 1 公務轎車 4 94 .04 2,000 120 23.40 3 2 28 8317-EG。 135 14.30 2 預定106年3月 報廢。 1 公務轎車 4 95 .06 2,000 760 23.40 18 29 40 8915-EY。 540 14.30 8 1 公務轎車 4 96 .11 2,000 760 23.40 18 29 40 2265-QW。 540 14.30 8 1 公務轎車 4 97 .05 2,000 760 23.40 18 29 40 1470-QZ。 540 14.30 8 1 公務轎車 4 98 .07 1,800 830 23.40 19 10 42 9428-VA。 1 公務轎車 4 98 .07 1,800 830 23.40 19 10 42 9429-VA。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5.09 2,700 830 23.40 19 8 28 XX-OOOO。 (7-8人座) 已編列105年 預算,預定於 105年9月新購 。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3 2,000 1,160 23.40 27 8 45 XX-XXXX。 預定106年3月 購置。 合 計 11,265 239 209 417 77 預算員額: 職員 203 人 技工 4人 警察 0 人 駕駛 7人 公平交易 法警 0 人 聘用 7人 合計: 228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7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 6,589.52 337,519 450 - - 二、機關宿舍 1 165.00 3,448 - - - 1 首長宿舍 1 165.00 3,448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6,754.52 340,967 450 - - 說明:有償租用面積128平方公尺、租金260千元,係本會南區服務中心辦公場地。 78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1 128.00 - 260 - 6,717.52 - 260 450 關宿舍 - - - - 165.00 - - - 長宿舍 - - - - 165.00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 - - - 128.00 - 260 - 6,882.52 - 260 450 79 公平交易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6103820100 - 一般行政 [1]對國內之獎補助 01 106-106 本會退休退職人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員 2.對國外之捐助 - 0436 對外之捐助 - (1)6103821050 -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1]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02 106-106 經濟合作發展組 捐助OECD辦理「全球競爭論 - (OECD)所提技術協助計畫之 織(OECD) 壇」及「亞洲計畫」。 捐款 80 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832 - - - 832 252 - - - 252 252 - - - 252 252 - - - 252 252 - - - 252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81 本 頁 空 白 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8 177 2,657 8 177 2,657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7 147 2,576 7 147 2,57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1 30 81 1 30 81 83 公平交易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OECD「競爭委員會」2次例 法國 競爭政策 7 8 753 463 會 - 91 02 APEC「競爭政策及法律小 亞太地區 競爭政策 4 2 92 18 組」 - 91 03 「國際競爭網絡」相關會 歐美、亞 競爭政策 4 4 215 80 議 - 91 太等國家 04 OECD韓國政策中心訓練計 韓國 競爭政策 4 4 6 3 畫 - 91 05 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 - 東南亞 競爭政策 4 3 94 78 91 06 加強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 歐美及亞 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 5 3 207 79 管機關雙邊交流 - 91 太地區 07 協助亞太國家能力建置 - 東亞 競爭政策 4 6 114 78 91 8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104 1,3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法國 102.02 9 1,310 交流業務 法國 103.02 9 1,241 法國 104.06 7 1,039 4 10 1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俄羅斯 101.02 4 - 交流業務 印尼 102.01 5 - 菲律賓、俄羅斯 104.02 7 - 4 65 36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波蘭、瑞典、南非 102.04 4 559 交流業務 摩洛哥、印度 103.04 4 417 澳洲、比利時、哥倫 104.04 8 699 比亞、土耳其 4 1 10 政策擬訂及國際 韓國、馬來西亞 102.03 5 5 交流業務 韓國 103.03 4 45 韓國、新加坡 104.03 7 92 4 28 200 政策擬訂及國際 菲律賓 102.08 3 116 交流業務 日本 103.10 5 386 越南 104.08 3 131 5 55 341 政策擬訂及國際 德國、澳洲、日本等 102.03 5 418 交流業務 韓國 103.08 2 81 澳洲、韓國、美國、 104.05 8 290 日本 4 33 225 政策擬訂及國際 日本 102.09 1 46 交流業務 日本 103.09 1 41 泰國、日本、馬來西 104.05 9 276 亞 85 公平交易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派員參與各競爭法主管機 歐美及亞太 競爭法及競爭政策 106.01-106.12 30 1 關訓練計畫-91 地區 86 委員會 -進修、研究、實習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50 27 4 81 一般行政 3 87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314,488 - - 1,319 315,807 13 其他經濟服務 314,488 - - 1,319 315,807 88 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5,247 - - - - 5,247 321,054 其他經濟服務 5,247 - - - - 5,247 321,054 8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3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380億元不 未涉本會業務。 予保留。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288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 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 併同調整。 預算編 釋股 釋股 列機關 標的 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 47億元 融控股公司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 126億元 司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 115億元 路公司 合 計 288億元 (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已遵照決議辦理。 統刪項目如下: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 第四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5%;另隨同減列內政部補助第三類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保險費7億8,821萬5,000元、教育部 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 其眷屬保險費8,645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 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24億5,425 萬5,000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補助 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3 億3,614萬6,000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 定下限差額27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 法務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 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 9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動性別暴力防治、 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保 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 培育與訓練、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 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 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 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 業務及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 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 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 屬辦理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 生化學計量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 外,其餘統刪3%,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 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 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 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 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新竹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 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 外機構業務計畫、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 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 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 艇歲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 9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外,其餘統刪3%,其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 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 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 業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 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 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業 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園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 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 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司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 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 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司法 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建工 程預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 9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 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構公務 車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費、法 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 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 康保險署、海岸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 整建工程計畫、臺北港海巡基地、海巡岸際 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艦艇特別 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型護 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 技術發展基金統刪1%;教育部主管、文化部 主管統刪3%外,其餘統刪5%,其中行政院、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 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 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 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 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 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 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 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 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9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 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 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空局、中央氣 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 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 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 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中小企 業處、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 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 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社會救助業 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 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療照 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 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 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 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 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 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 經濟部科技預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 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1%外,其餘統刪3%, 其中行政院、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水 9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土保持局、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 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 福利部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社會救助業 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 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 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量能 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 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中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 路總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經費 減列7,1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 減列8億8,122萬7,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 係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責,並適時 編列342億7,130萬9,000元,較104年度法定預 配合該總處研提相關資料。 算數289億餘元及103年度決算數269億餘元, 分別增加18.37%及27.27%,更較5年前100年度 決算數222億餘元增加逾54%,部分機關委辦費 占業務費比例甚至超過50%,且有高達近98% 者,儼然成為「發包中心」。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99年1月 及100年4月間完成立法,並於101年度起啟動 組改;惟105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達13萬 3,594人,較99年度增加1,117人,政府公務人 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 用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 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 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等,爰 9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 定期評鑑工作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 委外業務等人力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 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 未涉本會業務。 之股份占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 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不得逾越原公營事 業同等職位之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 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核備者為例外。 (五)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 未涉本會業務。 另籌設新公司之情形,然距2016總統大選僅剩 1個多月,於此之時,政府任何大動作、大改 變皆屬不宜,否則,若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 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新設事業係重大 政策決定,實應審慎衡酌其必要性,以避免國 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要求行政院責令各 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 法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 結果決定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 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 後,始得執行。 (六)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 遵照決議辦理。 約者依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 應按月依比例分配辦理。 (七)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 未涉本會業務。 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 提振措施,交由相關部會執行。惟就強化輸出 入銀行業務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進行 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保授信金額並強化 「雙印市場」,但前述增資僅係就資本額進行 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入銀行所面臨人事規 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從近年國 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 產業之已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 9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關重要,政府有必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 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性,研究此機制如何成長 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 求。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 政部、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 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入銀行發展進 行通盤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 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查民國83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 未涉本會業務。 政策需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 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 地價稅。自實施以來,花蓮縣(花蓮市、新城 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等)地方公所已 短收地價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20億元,造成地 方施政困難。綜上,地方長期承受因設置國防 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巨,如今 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 府及民意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進度緩慢,恐導致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 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迫關門。爰此,要求主 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制區做全國性 調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 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 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 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九)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 未涉本會業務。 導體產業列為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 國的戰略性計畫之關鍵性項目,並進行全球半 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以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安 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國,業於104年7月 否決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光科技公 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 厚的清華控股擁有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 東,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權 9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基金。紫光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 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IC設計進入大陸市場, 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國家安全層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 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 裝測試廠商各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 測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矽品、 力成與南茂分別為全球排名第三、市占率 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5%與全球排名第 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我國及 全球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 裝測試三大廠商,顯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 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由台灣開放 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 腳、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行為,更是政 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面對中 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更不容輕率以 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 產業,政府在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就整體IC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 業佈局及影響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 予嚴審,在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前,經濟 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購 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 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 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 前,不得許可。 二、經濟委員會審查決議: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編列「限制競爭 本 會 於 105 年 2 月 4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9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行為調查處理」經費773萬4,000元,調查處理 1051360082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解 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凍報告議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會於同 件,遏制不公平競爭行為,導正市場交易秩 年4月11日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 序。惟對於輿論注目的民生物價之國內外價差 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 仍大,例如嬰兒奶粉零售價是進口價的兩倍以 10次會議報告,復以105年5月4日台立 上、桶裝瓦斯降幅只有18%,遠低於天然瓦斯 院議字第1050702236號函知本會准予 用戶約35%降幅。雖然公平交易委員會都有立 動支。 案調查,但都沒能成案,顯示政府立場軟弱, 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公平交易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編列「不公平競 ( 一 ) 本 會 於 105 年 2 月 5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費」 1051460142號函請立法院安排預算 320萬5,000元,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 解凍報告議程,嗣經該院經濟委員 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 會於同年4月11日第12次全體委員 秩序之顯失公平之行為案件,遏制不公平競爭 會議決議,准予動支,並提立法院 行為。惟對於輿論注目的華山藝文特區舉辦的 第9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復 「真相達文西」特展,假畫疑雲不斷,應儘速 以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 訂出一套標準。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 1050702237號函知本會准予動支。 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二)另有關「真相達文西」特展涉有廣 支。 告不實乙案,經本會105年4月13日 第1275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 規定,並處50萬元罰鍰。前開處理 結果,本會已於105年4月21日以公 競 字 第 1051460463 號 函 回 復 立 法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編列「不公平競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1 月 11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經費420 1051460011號函及105年6月20日以公 萬5,000元,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 競字第10514607041號函檢送專案報告 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 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 序之顯失公平之行為案件,遏制不公平競爭行 員。 為。惟對於輿論注目的Uber(優步)叫車軟體, 不實廣告招募未具營業資格駕駛加入營運,吸 引消費者使用非法運輸服務,衝擊大眾運輸服 務業,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立案調查,向立法院 9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四)為有效打擊事業違法聯合行為,公平交易法於 遵照決議辦理。 100年11月23日公布施行之修正條文中,新增 訂第35條之1「寬恕條款」,讓參與聯合行為 事業可透過主動向執法機關陳述違法事實、提 供事證及配合調查等方式,藉以換取罰鍰之免 除或減輕;另於101年1月6日發布「聯合行為 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規範寬恕 條款之適用對象、資格要件、裁罰減免基準、 違法事證檢附及身分保密等事項。經查,公平 交易委員會於101年至104年8月底止,適用寬 恕條款之違法聯合行為處分案件中,累計僅有 2件。且近年違法聯合行為處分件數大幅下 滑,由101年18件減至103年6件,推動寬恕政 策以提高違法聯合行為查處之成效似未顯 著。爰此,為有效打擊事業違法聯合行為,要 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強推廣與宣導,以發揮 寬恕政策之效用,進而提高違法聯合行為之處 分件數。 (五)近來頻傳多起重大多層次傳銷事業違法吸金 本會業於104 年 10月14日 以公綜字 第 案件,104年9月便查獲OURPPC公司、「柯博 104116101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予立法 文」不法集團等違法吸金各25億元與7億元,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受害民眾甚廣。為避免類似案件再傳出,爰要 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強化多層次傳銷業務之 管理與調查機制,並積極與有關單位密切合 作,杜絕不肖傳銷事業可乘之機,發揮杜漸防 微之效,俾有效維護多層次傳銷市場之秩序。 (六)公平交易委員會施政重點之一為提升執法能 遵照決議辦理。 力與執法工具強度及妥慎查處事業涉法行 為。惟公平交易委員會近年來行政處分案件被 提起行政訴願比率及遭撤銷處分件數均呈現 增加之趨勢,且其中以聯合行為處分案件居 多,依各案撤銷裁罰理由分析之,多件係訴願 認定之事實與公平交易委員會有所差異所 致,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行政裁量品質容有強化 1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空間。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查核違 法事證,以降低行政處分被提起行政訴願及遭 撤銷之比率,強化執法成效。 (七)根據「國際商用全球乳製品拍賣平台」 (Global 有關部分嬰兒奶粉業者調價乙事,本會 Dairy Trade)資料,全脂奶粉價格從2013年4 前已立案進行調查,經105年4月13日委 月的每公噸5,245美元,跌至2015年8月初的每 員會議決議通過,依現有事證,尚難認 公噸1,590美元,創2008年來新低,兩年多暴跌 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惟本會目前 近七成;截至10月6日,國際奶粉價格雖回升 仍持續關注國內奶粉競爭市況,倘獲事 至每公噸2,824美元,但近兩年半來仍大跌近五 證將另案調查。 成。然國際奶粉價格下跌,國內奶粉價格卻幾 乎文風不動。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104年8 月奶粉價格(包括成人奶粉及嬰幼兒奶粉等) 僅較103年同月跌0.17%、9月下跌1.44%;累計 1至9月,國內奶粉價格還較103年同期上漲 0.92%。公平交易委員會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組成員之一,負責多項重要民生及大宗物資等 價格之查察工作,應本於職責,積極查察物資 價格變動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之情事,以嚇阻 不肖廠商哄抬價格。爰此,要求公平交易委員 會應針對進口奶粉價格問題進行調查,積極查 察奶粉進口廠商是否涉及聯合不降價行為,以 發揮公平交易委員會平抑物價之功能。 (八)公平交易委員會105年度預算「不公平競爭行 (一)本會鑑於「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 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項下「對國內 護基金會」(下稱傳保會)甫於104年1 團體之捐助」編列100萬元,用於捐助財團法 月開始運作,外界對其認識仍屬有 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經查,為保障多層 限,因而招募傳銷商加入,仍須相 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之權益,特依法成立財團 當時日之宣導及運作,始能順暢, 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惟目前納保之傳 在目前經費來源仍不穩定情形下, 銷商人數為348人,未及總人數216萬8,950人次 為利其業務運作順暢,爰編列100 之1%,比率顯為偏低。且截至104年8月底止收 萬元捐助傳保會。 取之保護基金與年費總額分別為1億6,179萬餘 (二)為加強傳銷商對傳保會正確之認 元及915萬9,000餘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原估 識,傳保會積極透過下列方式積極 之保護基金3億元及年費3,000萬元有大幅落 宣導: 差。爰此,為促使基金會健全運作、強化基金 1.分別於104年8月10日、10月14日及 會業務運作之效能與公信力,要求公平交易委 15日於臺北、臺中及高雄共舉辦3 1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員會宜積極督促該基金會加強宣導傳銷商加 場「傳直銷民事爭議之調處解決機 入保護機制,妥適輔導,俾有效發揮應有之保 制研討會」,宣導傳保會為傳銷事 護功能。 業與傳銷商間之溝通橋樑及調處平 台,以及傳保會各項業務功能,增 進外界對其瞭解。 2.本會104年及105年辦理之宣導會, 均邀請傳保會派員到場說明簡介傳 保會功能,藉以推展該會業務。 3.傳保會亦分別參與如新公司、賀寶 芙公司、葡眾公司、科士威公司、 丞燕公司、安麗公司、中華組織通 路商經營發展協會及中華民國多層 次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傳銷法學 院」等活動,於現場發放宣導品、 DM及播放宣導影片,向傳銷商傳達 傳保會成立宗旨及業務內容。 4.於城市廣播網之健康電臺製播5集 廣播短劇;設計「MLM小學堂」及 「空中擂臺賽」等闖關遊戲;發行 電子報每月寄送予傳銷事業、傳銷 商及訂閱者;拍攝「菜鳥傳銷」2 部微電影等媒體行銷方式廣為宣達 傳保會業務。 (三)傳保會成立僅1年多,為使外界知悉 並有正確之認識,分別透過實體活 動及網路行銷等宣傳方式,不斷對 外溝通,積極推展業務。未來本會 亦將持續關注其業務規劃辦理情 形,強化傳銷商納入意願,俾使傳 保會積極發揮其功能。 (九)觀公平交易法第35條之寬恕條款,參與聯合行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2 月 23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為之事業可透過主動向執法機關提出其違法 1051560066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之事實、提供證據及協助調查等方式,免除或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減輕主管機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第2項之 罰鍰處分,其立法目的在於打擊違法聯合行 10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為,以保護人民之交易安全。惟由公平交易委 員會所提供101年至104年8月底止,得適用寬 恕條款之違法聯合行為僅2件得適用,且103 年7件申請案件中,有6件不受理,1件調查中。 寬恕政策之嚇阻事業惡意勾結並提高違法聯 合行為查處之成效似無顯著成效,故公平交易 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研擬強化寬恕政策之法, 以確實維護人民之公平交易權利。 (十)102年4月蘋果公司要求業者需先送審綁約資 (一)蘋果公司被處分後即主動向本會諮 費方案及對應的手機訂價,核准才能上市,並 商,並於103年1月29日提出改正方 依指示調整綁約內容。作法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案。 18條「不得限制轉售價格」等規定,已重罰2,000 (二)本會於iPhone 6s上市前,已電詢中 萬元,也要求停止該行為。而iphone 6s在104 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等3家主 年9月9日上市,台灣於104年10月開賣,為了 要電信業者,獲悉蘋果公司尚無持 避免情形再度發生,故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追 續違法之情事,且已收悉蘋果公司 蹤調查嚴格把關,俾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前揭改正方案。 (三)經查尚無事證證明蘋果公司對於銷 售iPhone 6s有未遵本會處分書意旨 而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情事。 (十一)近日民眾關切雞、鴨等食品相關產品供需狀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1 月 11 日 以 公 服 字 第 況,是否有無囤積抬價,為此要求公平交易委 1051260016號函檢送書面報告予立法 員會加強執法主動性,積極查緝違法行為以維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護產業發展及交易市場秩序,嚴查有無囤積抬 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同時加強處理時效, 並於2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生產浣腸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1 月 28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劑的藥廠均出貨正常,每月可供應556萬劑, 1051360055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較103年尚未強制實施「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組織」(PIC/S)認證前,全台藥廠的月均量469 萬劑更多,但近來卻不時傳出有藥局缺藥,懷 疑有通路囤貨。故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強處 理時效,俾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十三)根據「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草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3 月 29 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案」規定,檢舉獎金額度為該違法聯合行為案 1051560185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件處分罰鍰總金額的3%。但上限過低造成檢舉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10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獎金金額不高,降低民眾檢舉意願與動力。公 平交易委員會應將檢舉獎金額度提高至該違 法聯合行為案件處分罰鍰總金額的20%,並將 改善結果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 (十四)針對國際奶粉價格暴跌,但國內奶粉價格卻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1 月 18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居高不下一事,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5月雖曾 1051360046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立案調查,但卻查無聯合行為,甚至強調係因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國際原料不同,且嬰幼兒奶粉進口成本上 揚」。惟查國際乳粉交易網站資訊,國際全脂 奶粉價格已從2013年4月每公噸5,245美元,跌 至104年8月每公噸1,590美元,合理推估奶粉原 料價格2年多來已暴跌七成;然反觀國內奶粉 價格不僅成人奶粉普遍未予適度反映,部分嬰 幼兒奶粉甚至還陸續調漲,漲幅最高達 10.4%,且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累計1至 9月,國內奶粉價格(包括成人奶粉及嬰幼兒 奶粉等)還較103年同期上漲0.92%,顯非合 理,且影響民生甚鉅,爰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重 新查處是否有國內廠商涉及奶粉價格操控之 聯合行為,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出專案報告,以確保公平交易秩序與國人消費 權益。 (十五)有鑑於近年來陸續傳出多起重大多層次傳 本 會 業 於 105 年 1 月 7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銷事業違法吸金案件,且多層次傳銷事業推廣 1041461634號函檢送專案報告予立法 銷售商品或服務更加多元化,諸如高額紅利投 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提案委員。 資產品、投資關鍵字、虛擬代幣或點數等,銷 售行為態樣多變,導致受害民眾甚廣且不易查 緝,已屬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 禁止之變質多層次傳銷,公平交易委員會既已 於104年5月7日邀集法務部檢察司、法務部調 查局、內政部警政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 行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為 防範雲端網路跨國吸金行為研議合作機制,即 應儘速確立該類變質多層次傳銷聯合查處機 10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 案報告。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