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1~38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3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40~4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43~45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46~48 2.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49~50 3.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51~52 4.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53~54 5.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55~56 6.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57~58 7.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59~60 8.交通及運輸設備………………………………………………………………… 61 9.其他設備………………………………………………………………………… 62 10.第一預備金……………………………………………………………………… 63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64~6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68~6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70~71 (六)人事費彙計表…………………………………………………………………… 7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74~7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7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8~7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80~8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3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84~85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86~91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92~133 預 算 總 說 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本會組織法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11 號令公布,其 施行日期經行政院 101 年 2 月 2 日院授研綜字第 1012260098 號令定自 101 年 2 月 6 日 施行。 2.本會主要職掌係處理公平交易事項,依本會組織法規定,其職掌說明如下: (1)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2)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3)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4)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5)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6)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7)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依本會組織法及處務規程規定,有關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本會置委員 7 人,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任命時,應 指定 1 人為主任委員,1 人為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副主任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2.本會設 5 處 5 室,其主要職掌如下: (1)綜合規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施政規劃、管制考核、政策研究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B.本會執法人員培訓之規劃及執行。 C.本會主管法規政策之國際交流及合作。 D.本會出版品之編輯、出版及管理。 E.本會主管法規專業資料之蒐集、建置及查詢服務。 F.本會主管法規政令宣導之規劃及推動。 G.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2)服務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B.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C.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D.農、林、漁、牧業。 (3)製造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 B.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製造業及其他製造業。 C.礦業、土石採取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 D.其他相關或不能歸類之行業。 (4)公平競爭處掌理下列事項: A.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行為之調查處理。 B.提供不當贈品、贈獎行為之調查處理。 C.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 理。 D.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報備、監督與管理,及該事業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個人資 料保護法規行為之調查處理。 E.與前四款有關之政令溝通活動之辦理。 (5)法律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主管法規之研擬及修訂。 B.本會主管法規之諮詢。 C.本會主管法規法制問題之研究。 D.罰鍰執行之處理。 E.刑事案件之移送。 F.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G.國內外法規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H.其他有關本會法律事務事項。 (6)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掌理下列事項: A.產業市場結構、經濟情況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析。 B.公平交易法經濟分析業務之諮詢、意見研擬及推動。 C.本會資訊與產業資料整合服務策略之規劃及發展。 D.本會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E.其他有關資訊、產業及經濟分析事項。 (7)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議事事項。 B.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C.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D.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E.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事項。 F.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8)人事室掌理本會人事事項。 (9)政風室掌理本會政風事項。 (10)主計室掌理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服 製 公 法 資 秘 人 政 主 合 務 造 平 律 訊 書 事 風 計 規 業 業 競 事 及 室 室 室 室 劃 競 競 爭 務 經 處 爭 爭 處 處 濟 處 處 分 析 室 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會 111 年度預算員額 224 人,包括:職員 202 人、技工 4 人、駕駛 5 人、工友 6 人及 聘用 7 人,詳如表列。 《111 年度預算員額分配一覽表》 預算員額 區分 增減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工友 1 人退休 職員 202 202 0 後遺缺,因出缺 滿 4 個月未完 技工 4 4 0 成移撥補實,依 規定減列並經 駕駛 5 5 0 行政院核復。 工友 6 7 -1 聘用 7 7 0 合計 224 225 -1 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為我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負責擬訂公平交易 政策與法規,調查處理事業反競爭行為。為建立自由、公平的市場交易環境,以 及符合時代需求的經濟秩序規則,111 年本會將以健全競爭法令規章、強化案件查 處效能、落實傳銷管理機制、倡議競爭理念及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為施政重點,維 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民眾權益,使各產業均能在良好的競爭體制下蓬勃發展。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1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 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1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查處妨礙市場競爭行為,匡正事業不當競爭行為 (1)積極查處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為,確實維護市場及多層 次傳銷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及傳銷商權益。 (2)有效審議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防範市場結構惡化與市場力 量濫用。 (3)密切關注民生物資市場變化情形,持續運作本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 」並參與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避免事業藉機從事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 。 (4)充實競爭法產業資料並完備產業資訊系統,強化研析產業結構與市場競爭,提 升競爭法案件審議品質與執法效能。 2.規制產業競爭行為,建構良好競爭環境 (1)關注重點產業市場競爭行為,持續辦理產業重點督導計畫,促進業者自律與產 業發展。 (2)與時俱進採取有效行政措施管理多層次傳銷,促進傳銷產業良性發展。 (3)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分工,調和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凝聚執法共識,確 保市場自由競爭。 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4)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公平交易法重點議題研究,俾蒐集國內外先進國家執法經驗 ,精進本會執法品質。 3.完備市場競爭法規,維護良好競爭環境 (1)檢討研修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相關法令及行政規則,完備法規制 度,維護競爭秩序。 (2)提升訴訟論辯專業知能,維持行政處分效力。 (3)積極辦理處分案件之罰鍰收繳及行政執行移送作業,提高罰鍰執行收繳成效。 4.多元倡議競爭理念,形塑優質競爭文化 (1)運用多元管道倡議競爭,建構自由公平競爭環境。 (2)擴大政策宣導層面,深化公平交易理念。 (3)建置數位經濟競爭執法分析量能,完備競爭政策專業資料庫。 5.掌握全球競爭政策發展脈動,建構跨境執法合作網絡 (1)積極參與 OECD、APEC、ICN 等國際競爭法組織及會議,接軌國際競爭法執 法脈動。 (2)增進與其他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之雙邊交流合作。 (3)提供競爭法技術援助及交流平臺,協助增進新興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能力。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限制競爭行為一、查處事業限制競一、積極查處事業獨占、結合、聯合、限制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爭及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及結 合申報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凝聚執法 共識。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放事宜。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一、密切關注市場競爭動態,與產業主管機關 為,建構良好競 進行分工合作、協調溝通,共同維護市場 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爭環境 交易秩序。 二、積極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掌握 重要民生物資市場供需概況。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行重點督導計畫。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行「競爭法與競爭政策在 金融產業之角色」、「數位平臺產業現況 、發展趨勢及競爭規範」、「我國乳品產 業競爭議題與競爭法規範之研究」、「跨 國科技巨擘與在地市場競爭秩序之研究- 以廣告資源為例」、「以跨國性卡特爾案 件論競爭法寬恕政策之運用與精進」、「 競爭法多邊平台經濟分析之研究」等研究 。 二、不公平競爭行一、查處不公平競爭一、查處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等不 為調查處理及 行為 公平競爭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二、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 理 範。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一、查處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二、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案件。 三、實施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 五、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規與一、研擬及修訂本會主管法令。 濟業務 多層次傳銷法規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政 救濟業務。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及移送涉及刑事違法案 件。 四、編印本會主管法令之彙編及書籍。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交易法規資料並加以整理 與分析。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四、綜合規劃及宣一、倡議公平交易法一、自行舉辦或請縣市政府協辦宣導活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管二、運用各式文宣進行政策宣導。 理法 三、辦理競爭法、檢舉獎金、反托拉斯基金倡 議活動。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規劃舉辦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關 三、完備國際競爭政一、委外辦理數位經濟競爭執法分析與產業動 策與競爭法專業 態資料建置計畫,擇定產業進行市場動態 資料 資料之建置、追蹤與分析,並持續關注國 際法制政策趨勢及發展脈動。 二、蒐集各國競爭政策與競爭法相關專業圖書 及期刊等資料,提供專業查詢服務,推廣 競爭政策理念,提升遵法知能及素養。 三、建置並維護「APEC 競爭政策資料庫」21 個會員體之競爭政策、組織架構、重要案 例等 12 項資料,提供競爭政策資料國際交 流平臺。 四、彙編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 執法實務等資料,提供競爭政策專業研究 園地。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際一、持續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相關會議與活動 際交流業務 活動,建構跨境執法 ,掌握國際執法脈絡,深化與國際競爭法 合作網絡 執法機關之交流合作。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建置及交流活動平臺,調 和區域競爭法制,回饋國際競爭社群。 六、產業調查經濟 強化產業資訊體系,一、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調查,整合相關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決策 機關產業資料,完備產業資訊系統,供釐 理 支援系統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二、配合業務需求增修應用系統功能,及辧理 多層次傳銷營運發展狀況線上查報系統改 版作業,強化系統資安強度、改善作業流 程,並提升各項資訊服務設施,以增進電 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 前(109)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限制競爭行為 一、查處事業限制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一)積極查處事業獨 1、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透過大富媒體科 占、結合、聯合 技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 、限制競爭及影 限公司取得千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 響交易秩序之欺 股份,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案,違反公 罔或顯失公平行 平交易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處 50 萬元 為。 罰鍰。 2、麻古茶坊股份有限公司招募「麻古茶坊」 品牌加盟過程,涉及未充分且完整揭露 加盟重要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3、春井有限公司假借尚未依法成立之「台灣 健康管理協會」名義,宣稱係為配合政 府機關推廣國民健康等不實訊息藉以推 銷商品,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 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20 萬元罰鍰。 4、日商 TDK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泰國商 Magnecomp Precision Technology Public Co., Ltd.與日商 NHK Spring Co., Ltd.等 3 家業者透過雙邊聯繫交換硬碟懸架商品 之敏感資訊,避免價格競爭、共同維持 或擴大市占率並排除競爭等行為,足以 影響我國相關產品市場之供需功能,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本文事業不 得為聯合行為之規定,合計處 6 億 373 萬 元罰鍰。 5、笙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Google 網站使 用競爭同業之公司名稱製刊關鍵字廣告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 萬 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元罰鍰。 6、欣欣天然瓦斯企業社藉瓦斯服務通知單、 工作識別證及工作制服等,攀附當地公 用天然氣事業,隱匿其為瓦斯安全器材 業者,使消費者誤認之欺罔行為,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 審議完成 6 件事業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及 合行為申請許可 51 件事業結合申報案件。 案件及結合申報 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 1、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衍生相關民生物資 機關協調合作, 議題,出席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09 年 2 凝聚執法共識。 月 4 日「研商防止口罩等防疫用品不當 哄抬價格相關事宜」會議、109 年 2 月 18 日「研商防止口罩不當哄抬價格相關事 宜」會議;出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09 年 2 月 12 日「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衍生相關 違法案件會議;出席經濟部 109 年 3 月 23 日「研商防疫期間製造商與通路商為 穩定供應相關事宜」會議,會中並就涉 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出說明,與主管機 關分工協調,俾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 2、鑑於導管承裝業者與公用天然氣事業間爭 議頻傳,本會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 費者利益,分別於 109 年 2 月 13 日及 4 月 9 日函請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 採取適當措施,並經該局函復表示,刻 正檢討「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 」相關規定,俾消弭公用天然氣事業與 導管承裝業者間之爭議。 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3、109 年 4 月 14 日邀集經濟部商業司召開 「研商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違 背公開收購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股份所為聲明及承諾之因應」會議,以 瞭解實質控制他事業之可能因素。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 109 年度未發放檢舉聯合行為獎金,因檢舉 放事宜。 獎金之支出,端賴檢舉人向本會檢舉聯合行 為,且除與本會調查認定違法案件之數目及 案件裁處罰鍰額度相關外,亦與檢舉人提供 之證據強度相關,因此檢舉獎金之支出尚非 能掌控。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 為,建構良好競 爭環境 (一)密切關注市場競 1、109 年 3 月 24 日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爭動態,與產業 出席「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主管機關進行分 公開說明會,並提供相關修正意見。 工合作、協調溝 2、109 年 1 月至 12 月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通,共同維護市 會出席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與系統業者 場交易秩序。 間頻道授權費用爭議調處會議計 12 場。 3、 109 年 9 月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出席 TBC Holdings B.V. 及 Harvest Cable B.V. 股權變更案聽證會,並提供鑑定意見。 4、109 年 11 月 17 日赴內政部出席「精進預 售屋建案聯合稽查作業相關事宜」會議 ,並於 11 月 26 日參與內政部辦理之「預 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 5、109 年 3 月 23 日出席經濟部能源局研商 「輔助服務暨備用容量交易試行平台推 動辦法」草案會議,就草案各條文之具 體意涵及操作細節進行協調溝通,俾共 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6、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衍生相關民生物資 議題,出席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09 年 2 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月 4 日「研商防止口罩等防疫用品不當 哄抬價格相關事宜」會議、109 年 2 月 18 日「研商防止口罩不當哄抬價格相關事 宜」會議;出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09 年 2 月 12 日「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 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衍生相關 違法案件會議;出席經濟部 109 年 3 月 23 日「研商防疫期間製造商與通路商為 穩定供應相關事宜」會議,會中並就涉 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出說明,與主管機 關分工協調,俾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 7、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自 109 年 1 月 2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出席參 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計 61 次會議,並於疫情期間 陸續受理有關民眾對於防疫物資之檢舉 案件。基於法律規範之分工,對於口罩 、酒精等防疫物資售價偏高之業者是否 有合意或共同調漲價格,而涉有違反公 平交易法疑慮之案件,均依法定程序進 行調查;另對於個別哄抬價格或囤積涉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刑法及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刑 事責任之規範者,已陸續移送司法機關 偵辦;涉及他機關職掌者,則移送權責 機關查處,例如對於詐騙網站案件,移 送內政部警政署查辦,倘網路賣家未取 得藥商資格,販售時亦未刊登相關資訊 ,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則移送衛生福 利部查處。未來仍將持續配合疫情指揮 中心之分工任務,與相關機關合作,積 極查處不法業者於疫情期間合意聯合調 漲防疫物資價格,以有效維護口罩、酒 精等防疫物資之交易秩序。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積極配合行政院 1、針對 109 年 1 月間媒體報載部分餐飲業者 「穩定物價小組 調漲價格及 3 月間媒體報載國內賣場湧 」,掌握重要民 現民眾搶購衛生紙、泡麵等民生物資等 生物資市場供需 ,積極派員訪查,密切關注相關物資之 概況。 供應及價格變化狀況,以掌握市況。 2、針對農曆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應景重要 農畜產品價格予以監測,並派員赴傳統 市場及量販超市等實地訪查應節產品價 格市況,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 形。 3、針對 109 年 2 月媒體報載生產衛生紙原物 料因生產口罩而短缺,造成大賣場傳出 衛生紙搶購潮,主動立案調查衛生紙業 者間是否涉有聯合行為,業調查完竣並 結案。 4、辦理「節前民生物資市況訪查」:因應春 節、端午節、中秋節,民眾對相關民生 物資需求增加,除函請相關民生物資公 、協會等轉知所屬會員遵守公平交易法 規定,節慶期間亦委外訪查或派員查察 國產糖果、進口糖果、餅乾、牛軋糖、 年糕、食用油、蕃茄醬、甜辣醬、醬油 、糕餅等大宗物資價格及競爭概況,有 效掌握相關商品價量及市場變化情形。 5、自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共計參加 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3 次會議(第 71 次 至第 73 次),就「穩定春節民生物資價 格措施」議題提出處理情形報告,另針 對「口罩市場交易秩序」進行口頭補充 說明。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 1、流通產業: 行重點督導計畫 (1)辦理委外調查: 。 ①109 年 1 月至 2 月規劃流通事業相關現 況發展委外調查案。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②109 年 3 月至 4 月依政府採購法規定, 公開取得廠商企劃書,並 於 3 月 30 日 召開廠商企劃書評 審會,於 4 月 15 日 決標。 ③109 年 5 月至 10 月由得標廠商執行前 述委外調查案。 ④109 年 11 月由得標廠商提出書面調查 報告後,辦理驗收核銷事宜。 (2)審議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擬取得惠康百貨 股份有限公司 100%已發行股份之結合申 報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 ,附加負擔不禁止其結合。 2、有線電視產業: (1)查處頻道商及有線電視業者是否以免收 視費方式,低價利誘小吃店,要求觀看 特定新聞頻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 及第 25 條規定案。 (2)查處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頻道傳輸服 務過程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 。 3、掌握藥品產業市場競爭狀況: (1) 辦 理 美 商 Upjohn Inc. 與 荷 蘭 商 Mylan N.V.結合申報案及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與法蘭摩沙股份有限公司結合申 報案。 (2)辦理「藥品產業發展與公平交易法規範 」宣導說明會。 (3)委請環球生技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製藥產業數位發展現況與未來挑戰」 委外調查,以瞭解數位化對製藥產業市 場結構之影響。 4、關注電子業技術創新對於市場競爭影響 : (1)辦理國巨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商 KEMET Corporation、美商 Diodes Incorporated 與 1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群聯電子股份 有 限 公 司 與 日 商 Sony Storage Media Solutions Corporation、佳世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與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 申報案。 (2)辦理日商 TDK Corporation 等 3 家業者互 相交換硬碟懸架商品敏感資訊之聯合行 為案,及積層陶瓷電容器(MLCC)業 者及顯示卡業者聯合漲價案。 (3)委請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研究院進行「技 術創新與競爭議題之探討」研究。 (4)辦理「國際競爭法執法趨勢與訴訟實務 」及「電子業併購與專利權警告函處理 原則」宣導說明會。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 1、「大數據發展下之資訊壟斷與競爭政策 行「大數據發展 」於 109 年 1 月進行招標公告,3 月完成 下之資訊壟斷與 議價簽約,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競爭政策」、「 承作。8 月 19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網路銷售市場競 ,11 月 26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修 爭評估之實證研 正後之研究報告復於 12 月 22 日奉核驗 究」、「技術創 收完竣並辦理核銷作業事宜。 新與競爭議題之 2、「網路銷售市場競爭評估之實證研究」 探討」、「公平 於 109 年 1 月進行招標公告,4 月完成議 交易法國內重要 價簽約,由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承 案例之評析-以 作。8 月 14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欺罔或顯失公平 12 月 10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 行為為例」、「 後之研究報告復於 12 月 28 日奉核驗收 公平交易法國內 完竣,並辦理核銷作業事宜。 重要案例之評析 3、「技術創新與競爭議題之探討」於 109 -以獨占及其他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19 日辦理招標公告 (非聯合)限制 ,4 月 9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審查會議, 競爭行為為中心 由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研究院承作。8 月 」、「各國競爭 20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10 法對於域外結合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之研究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案件審查處理方 報告復於同年 12 月 30 日奉核驗收完竣 式之研究」、「 並辦理核銷作業事宜。 公平交易法對新 4、「公平交易法國內重要案例之評析-以 興薦證廣告之適 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為例」於 109 年 2 用與因應」、「 月進行招標公告,3 月 17 日召開委託研 行為反托拉斯與 究計畫審查會議,由國立政治大學承作 消費者權益之探 。8 月 6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討」等研究。 月 8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並審查通 過,修正之研究報告復於同年 12 月 30 日奉核完成研究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5、「公平交易法國內重要案例之評析-以 獨占及其他(非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為 中心」於 109 年 1 至 2 月進行招標公告 ,於 3 月 13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評選會 議,由社團法人台灣公平交易法學會得 標。8 月 31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11 月 27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並審查 通過,修正之研究報告復於同年 12 月 21 日奉核完成研究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6、「各國競爭法對於域外結合案件審查處 理方式之研究」於 109 年 2 月辦理招標 ,於 3 月 16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審查會 議,由國立東華大學承作。8 月 11 日召 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4 日召開期 末報告審查會議並審查通過,修正之研 究報告復於同年 12 月 22 日奉核完成研 究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7、「公平交易法對新興薦證廣告之適用與 因應」於 109 年 2 月進行招標公告,3 月 20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書評審會議, 4 月 17 日決標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承作。 8 月 20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4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復於同年 12 月 22 日奉核驗收完竣,並於 12 月 29 日辦理核銷作業事宜。 1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8、「行為反托拉斯與消費者權益之探討」 於 109 年 2 月辦理招標,3 月 20 日召開 委託研究計畫審查會議,4 月完成議價及 簽約。同年 8 月 24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 會議,11 月 20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 並審查通過,12 月 10 日奉核完成付印研 究報告,依規定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二、不公平競爭行 一、查處事業不公平 為調查處理及 競爭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一)調查處理虛偽不 積極查處得依公平交易法論處之不實廣告案 理 實或引人錯誤之 、不當贈品贈獎案等不公平競爭案件: 廣告行為。 109 年積極調查處理民眾檢舉案件及其他機 (二)調查處理不當贈 關、縣市政府移送之案件,並持續關注民情 品贈獎行為。 輿論,一獲有事業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跡證 (三)調查處理影響交 ,即主動立案嚴予查處,另亦針對不處分案 易秩序之欺罔或 適時去函警示或促請注意,避免爾後觸法或 顯失公平行為。 影響交易秩序,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 者利益。 (四)辦理公平交易法 109 年 7 月 31 日、8 月 7 日、8 月 28 日分別 有關不公平競爭 於花蓮縣、高雄市、臺北市舉辦「公平交易 行為之宣導活動 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規範及案例宣導說明會 。 」,8 月 14 日於臺中市舉辦「公平交易委員 會對於不動產廣告規範及案例宣導說明會」 ;另派員赴新竹市、屏東縣、臺北市、臺東 縣、桃園市、嘉義縣、宜蘭縣、嘉義市、臺 中市、新北市、基隆市、苗栗縣、彰化縣政 府宣導本會對於廣告之規範。增進業者自律 避免觸法,並強化民眾對相關廣告之認識免 於受害。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一)辦理多層次傳銷 109 年審視多層次傳銷報備案件,輔導多層 事業報備案件。 次傳銷事業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二)實施多層次傳銷 109 年針對財稅資料顯示營業異常、經衛生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事業業務檢查。 主管機關認定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 規之次數較多、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 疑變更傳銷制度未事先報備及疑新增銷售商 品未事先報備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 查,不合規定者均已依法處理。 (三)辦理多層次傳銷 109 年 6 月完成 108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 事業經營發展狀 展狀況調查工作,除將調查結果提 6 月 24 日 況調查。 本會第 1494 次委員會議報告外,並發布新聞 資料,及登載本會網站,供各界參考。 (四)調查處理違反多 109 年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涉有違反多層 層次傳銷管理法 次傳銷管理法規行為,亦針對不處分案適時 規行為。 去函警示或促請注意,避免爾後觸法或影響 交易秩序。 (五)宣導多層次傳銷 109 年 7 月 10 日於本會,針對傳銷事業及擬 相關法令。 從事傳銷之事業或個人,舉辦「多層次傳銷 管理系統線上操作及其應注意事項說明會」 ;9 月 11 日於臺北市,針對傳銷事業及傳銷 商,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9 月 26 日於花蓮縣,針對原住民、新住民、銀 髮族、一般民眾等族群及傳銷事業與傳銷商 ,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會」;並 派員擔任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與 輔仁大學合作開設之「多層次傳銷之理論與 實務(公平會裁罰之案例研析)」課程講師 ;另派員赴花蓮縣、臺東縣、嘉義縣、基隆 市政府宣導傳銷相關法令。增進業者自律避 免觸法,並強化民眾對傳銷法令之認識免於 受害。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規與 濟業務 多層次傳銷法規 (一)研擬及修訂本會 就「公平交易法第 28 條、第 39 條、第 41 條 主管法令。 修正草案」法制作業事宜案,經 109 年 1 月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9 日本會第 1470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檢陳 「公平交易法第 28 條、第 39 條、第 41 條修 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法案及性別 影響評估檢視表,109 年 1 月 16 日以公法字 第 1091560028 號函報請行政院審查。行政院 於 109 年 3 月 5 日召開「公平交易法第 28 條 、第 39 條、第 41 條修正草案」審查會議。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 109 年 1 月至 12 月辦理重大行政訴訟案件如 、多層次傳銷管 次: 理法行政救濟業 1、錢櫃企業(股)、燁聯鋼鐵(股)不服 務。 禁止結合案。 2、9 家 IPP 民營電廠、鉭質電容器業者、9 家貨櫃倉儲業者、5 家預拌混凝土業者及 桃園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等聯合行為案 。 3、全球數位媒體(股)、佳訊視聽(股) 、凱擘(股)及弘音媒體科技(股)等 頻道代理商、大安文山及天外天等有線 電視系統業者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4、全球華人藝術網(有)、昌鑫建設開發 (有)、璞石開發(股)及陞宇國際投 資(有)等不實廣告案。 5、榮騰網路行銷(股)、八馬國際事業( 有)、紀榮鎮、祥葛薾國際(股)、旺 沛大數位(股)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案。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 1、109 年度移送 27 家欠繳罰鍰行政執行案 件及移送涉及刑 件及辦理 4 件分期繳納罰鍰案件。 事違法案件。 2、109 年度完成債權憑證清查工作及逾半年 未獲執行程序函催 41 件。 (四)編印「認識多層 1、印製「公平交易委員會內部行政規則彙 次傳銷管理法」 編」增訂本。 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或「行政裁判案 2、編撰完成 107、108 年公平交易法行政裁 例彙編」等書籍 判電子書。 。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 1、翻譯日本「關於禁止私的獨占及確保公 交易法規資料並 平交易之法律」(私的独占の禁止及び 加以整理與分析 公正取引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部分修 。 正條文。 2、翻譯美國司法部與聯邦交易委員會發布 之「Vertical Merger Guidelines」、OECD 出 版 之 「 Merger Control in Dynamic Markets」,以及歐盟「Case No COMP/ M.7217-Facebook/WhatsApp」與「Case M.8228-Facebook/WhatsApp」等 4 份文 件案。 3、翻譯 2013 年版德國卡特爾違法行為裁處 罰鍰指導準則。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 1、109 年 6 月 19 日及 12 月 10 日辦理法制 業務研討會。 研討會 2 場。 2、109 年 6 月 30 日辦理會內同仁教育訓練 。 四、綜合規劃及宣 一、倡議公平交易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 (一)自辦或請縣市政 本會 109 年度自辦或請縣市政府辦理之主管 府辦理本會主管 法規說明會或訓練營實施成果如下: 法規說明會或訓 1、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 16 場次,依回收與 練營。 會師生問卷,同意參與訓練營有助其瞭 解本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5.28%,另對 本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為 95.59%。 2、辦理國高中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習營 1 場次,依回收與會教師問卷,同意參與 研習營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及對本 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均為 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100%。 3、辦理「交易陷阱面面觀」系列活動 10 場 次,依回收與會婦女、老人、原住民、 新住民等問卷,同意參與倡議活動有助 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9.49%, 另對本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 率為 97.95%。 4、請地方機關參酌本會 109 年度 6 項倡議 主題辦理地區性法規說明會 15 場次,邀 請各縣市業者、教職員、基層民眾、婦 老族群及相關承辦人等參與。經彙整法 規說明會回收問卷,出席之業者及民眾 同意參與倡議活動有助其瞭解本會主管 法規之比率為 97.11%,另對本會辦理該 等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為 95.27%。 (二)運用各類文宣資 本會 109 年度除印製宣導摺頁供各界參閱外 料進行政令溝通 ,並賡續透過網際網路及各式媒體工具,廣 。 向社會大眾宣導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藉以強化整體倡議效益。 (三)辦理競爭法、檢 1、109 年 7 月 13 日於臺中市舉辦「紙容器 舉獎金、反托拉 業者遵法與競爭」宣導說明會,邀集紙 斯基金倡議活動 容器業者共計 39 人參加。 。 2、109 年 8 月 3 日於臺北市舉辦「國際競爭 法執法趨勢與訴訟實務」宣導說明會, 邀集業界行銷及法務之中高階層主管人 員、律師、相關政府機關人員等,共計 116 人參加。 3、109 年 8 月 6 日及 7 日於臺中市舉辦 2 場 「桶裝瓦斯上下游產業競爭宣導」及「 研修本會液化石油氣規範說明座談會」 ,邀集液化石油氣上游供應商、經銷商 、分裝場及下游瓦斯行與同業公會等人 員與會,共計 100 人參加。 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4、109 年 8 月 14 日及 28 日分別於臺南市與 新竹市舉辦「藥品產業發展與公平交易 法規範」宣導說明會,邀集藥品產業之 行銷及法務等相關人員共計 103 人參加 。 5、109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3 日委託中華民 國全國商業總會於臺北、臺中、高雄及 花蓮等地,針對「食品烘焙相關產業」 及「營建(造)相關產業」人員,辦理 6 場競爭法之基本規範及相關產業議題宣 導說明會,共計 257 人參加。 6、109 年 10 月 21 日舉辦「國民中小學教科 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宣導說明會, 邀集教科書商、經銷業者、高雄市所屬 國民中小學主任、組長或辦理採購事務 相關人員參與,計有 62 人參加。 7、109 年 10 月 22 日舉辦「工業用紙產業競 爭秩序」宣導說明會,計有三級紙器廠 商、工紙相關產業業者及公會代表參與 ,共計 36 人參加。 8、109 年 11 月 30 日及 12 月 7 日分別於新 竹縣與臺南市舉辦「電子業併購與專利 權警告函處理原則」宣導說明會,邀集 業界行銷及法務之主管人員、律師等, 共計 90 人參加。 9、109 年 11 月 19 日及 12 月 3 日分別於臺 中市與高雄市舉辦「石化產業發展與公 平交易法規範」宣導說明會,邀集石化 產業之行銷及法務等相關人員共計 131 人參加。 10、109 年 12 月 14 日及 21 日分別於臺中市 與臺南市舉辦「食品產業遵法與競爭」 宣導說明會,邀集大宗物資業者、食品 加工業者、乳品業者及糕餅業者共計 68 人參加。 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 關 規劃舉辦與地方 業於 109 年 8 月召開 109 年度本會與地方機 機關協調聯繫會 關協調聯繫會議,除就協辦公平交易業務相 議。 關議題進行雙向溝通及檢討外,另透過「專 題演講課程」及「分組討論與意見交流」等 議程,提升地方機關協辦人員對本會主管法 規及業務職掌之認識與瞭解。 三、充實競爭政策與 競爭法專業資料 (一)彙編公平交易法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關執法 、多層次傳銷管 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平交易通訊中 理法相關執法實 、英文版本,109 年度中、英文通訊發行量 務等資料,提供 逾 7,900 冊,並於每月第 1 週及第 3 週之星 競爭政策專業研 期三發行「公平交易委員會電子報」,電子 究園地。 報寄送人數逾 4,000 人。 (二)蒐集各國競爭法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逾 2 萬冊、中外文報 與競爭政策相關 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圖書自動化查詢系 專業圖書及期刊 統功能,有效管理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者 ,提供專業查詢 更快速便利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109 服務,推廣競爭 年度圖書查詢逾 2,000 人次及書籍借閱逾 政策理念,提升 2,000 冊。 執法知能及素養 。 (三) 建置並維護「 賡續維護及更新 APEC 各會員經濟體之法規 APEC 競爭政策 案例、審查準則、組織架構、出版品或統計 資 料 庫」 21 個 數據等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料,有助國 會 員 體 之 競 爭 內外競爭法制研究發展,促進國際交流。109 政 策 、 組 織 架 年度上網建置資料計 72 則。 構、重要案例 等 12 項資料, 提供競爭政策 資料國際交流 平臺。 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際 際交流業務 活動,建構跨境執法 合作網絡 (一)持續參與競爭法 1 、 本 會 於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前 持 續 派 員 出 席 國際組織相關會 APEC 及 ICN 結合研討會議;疫情期間 議與活動,掌握 亦積極參與視訊會議形式之國際研討會 國際執法脈絡, ,如 OECD 及 ICN 共同舉辦之「新冠肺 深化與國際競爭 炎期間各國競爭法調查概況」網路研討 法執法機關之交 會、OECD 競爭委員會舉辦之「疫情危 流合作。 機期間之結合管制」、「疫情危機期間 之反托拉斯」等網路研討會與 6 月、11 月例會。 2、本會於 4 月與印尼競爭委員會完成競爭 法適用瞭解備忘錄(MOU)之簽署,為 第 10 個與我國簽署競爭法合作文件的國 家,以強化與印尼間之雙邊執法合作。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 1、本會原規劃指派講師 3 人至史瓦帝尼王 建置及交流活動 國競爭委員會(ECC)進行能力建構及 平臺,調和區域 訓練活動,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派員赴 競爭法制,回饋 史國,將俟疫情趨緩後再行實施。 國際競爭社群。 2、本會原規劃邀請蒙古公平競爭及消費者 保護局參與本會舉辦之反托拉斯區域研 討會,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舉辦實體會議 ,改採線上視訊會議方式邀請蒙古國派 員參與。 六、產業調查經濟 強化產業資訊體系,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決策 理 支援系統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蒐集事業產銷存資 產業活動調查, 料,計調查 5,821 家事業,回收率 65.53%, 並整合相關機關 並將調查資料轉入本會產業資料庫,另將經 之產業資料,完 濟部工業生產統計等相關機關之產業資料整 備產業資訊系統 併至本會產業資料庫,提供本會辦案參考。 ,供釐定公平交 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易政策及執行業 務參考。 (二)配合業務需求增 1、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線上查報 修應用系統功能 功能增修:109 年 2 月 3 日開放事業資料 ,及辦理網站改 確認,3 月 2 日開放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資 版作業,強化系 料填報,6 月 2 日完成驗收。 統資安強度、改 2、公文整合系統功能提升:109 年 2 月 19 善作業流程,並 日簽准辦理系統功能提升案,4 月 7 日完 提升各項資訊服 成招標作業,10 月 13 日完成驗收。 務設施,以增進 3、完成內部入口網站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系 電腦作業品質及 統等 2 系統維護。 行政效率。 4、完成 26 台個人電腦、8 台筆記型電腦汰 換作業。 5、完成購置 Enterprise Security Suite 防毒全 產品套件,一年更新授權 300 套及 PDF - Xchange Editor ( 含 Enhanced OCR Plugin)100 台授權。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限制競爭行為 一、查處事業限制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一)積極查處事業獨 1、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藉理監事 占、結合、聯合 會議決議訂定商業火災保險附加費用率 、限制競爭或妨 下限,約束會員事業活動且足以影響相 礙公平競爭及影 關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響交易秩序之欺 15 條第 1 項規定,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 罔或顯失公平行 為,並於 2 個月內修正相關自律規範並函 為。 知所屬會員。 2、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華信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以及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年間在同業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線機 票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 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規定,分別處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遠東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160 萬元、95 萬元以及 85 萬元罰鍰。 3、台灣惜時有限公司限制下游網路賣家「 SEEDS」品牌寵物食品之轉售價格,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4、京秉企業有限公司招募「豚將」日本品牌 加盟過程,涉及未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 重要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 ,處 10 萬元罰鍰。 5、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遠雄房地產 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限量抽籤選戶之 禮賓活動,且未完整提供重要交易資訊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分別處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遠雄房地 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 萬元及 150 萬元 罰鍰。 6、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美時化 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簽署獨家經銷協 議書之方式,合意以金錢利益交換復癒 膠囊不於市場上銷售,為相互約束事業 活動之行為,足以影響治療大腸癌藥品 供需之市場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本文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之規定 ,合計處 2 億 8,500 萬元罰鍰。 7、順陞企業社藉由舉辦防災宣導及摸彩活動 、隱匿業者身分及商品價格、隨同民眾 至住家安裝等方式,不當銷售瓦斯防震 器,已構成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 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 ,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 200 萬元罰 鍰。 8、森樂帝淨化科技有限公司假借抽獎活動推 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銷淨水器,整體銷售行為屬足以影響交 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令其停止違法行 為並處 5 萬元罰鍰。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 審議完成 31 件事業結合申報案件。 合行為申請許可 案件及結合申報 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 1、110 年 2 月 2 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蒞會 機關協調合作, 就電信事業共頻共網合作案進行研商交 凝聚執法共識。 流,雙方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2、110 年 2 月 23 日出席內政部辦理之研商 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及定型化契約查核 等相關事宜會議,並提供實務查核運作 意見。 3、出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0 年 3 月 15 日 「維修免責條款國際立法例之意見交流 會」,會中並就涉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 出說明,並聽取各界對專利法維修免責 修法之意見。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 110 年 1 月至 6 月底止,共發放檢舉獎金 50 放事宜。 萬元。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 為,建構良好競 爭環境 (一)密切關注市場競 1、110 年 3 月 26 日參與內政部辦理之「110 爭動態,與產業 年度第 1 次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規劃 主管機關進行分 方案」。 工合作、協調溝 2、110 年 1 月至 5 月赴交通部航港局出席「 通,共同維護市 國際海運運輸平穩工作小組」第 2 次至第 場交易秩序。 5 次會議,向航港局、相關公協會、事業 說明本會立場,並提醒相關事業應注意 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 3、出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0 年 2 月 9 日召開「營造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 致缺工之解決對策研商會議」,會中並 就涉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出說明,與主 管機關分工協調,俾共同維護市場交易 秩序。 4、出席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 年 3 月 30 日「 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研議整合各 機關查價作為之可行性,會中並達成共 識,由各機關基於職掌進行查價作業, 但重大節慶(春節、端午、中秋)之查 價結果,無需重複提報。 5、出席國家發展委員會 110 年 4 月 28 日「 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討論「國際 大宗物資價格對國內相關物資價格影響 與因應」、「農產品產銷預警系統與即 時調節機制(含價格監控)成效」等相 關議題。 6、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共計參加「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計 24 次,並於疫情期間陸續受理有關 民眾對於防疫物資之檢舉案件。基於法 律規範之分工,對於口罩、酒精等防疫 物資售價偏高之業者是否有合意或共同 調漲價格,而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疑慮 之案件,均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另對 於個別哄抬價格或囤積涉違反傳染病防 治法、刑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刑事責任之規範 者,已陸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涉及他 機關職掌者,則移送權責機關查處,例 如對網路賣家未取得藥商資格,販售時 亦未刊登相關資訊,涉及違反藥事法規 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定,則移送衛生福利部查處。未來仍將 持續配合疫情指揮中心之分工任務,與 相關機關合作,積極查處不法業者於疫 情期間合意聯合調漲防疫物資價格,以 有效維護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資之交易 秩序。 (二)積極配合行政院 1、針對農曆春節及端午節應景重要農畜產 「穩定物價小組 品價格予以監測,並委外派員赴傳統市 」,掌握重要民 場及量販超市等實地訪查應節產品價格 生物資市場供需 市況,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形 概況。 。 2、11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共計參加行 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2 次會議(第 74 次及 第 75 次),就「春節民生物資價格穩定 措施(含服務類價格趨勢)」議題進行 報告。 3、辦理「節前民生物資市況訪查」:因應 春節、端午節,民眾對相關民生物資需 求增加,除函請相關民生物資公、協會 等轉知所屬會員遵守公平交易法規定, 節慶期間亦委外訪查或派員查察糖果、 餅乾、糕餅、豬肉鬆(乾)、湯圓、沙 拉油、蕃茄醬、甜辣醬、醬油、果糖及 砂糖等民生物資價格及競爭概況,有效 掌握相關商品價量及市場變化情形。 4、110 年 3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查察儲水桶及 礦泉水市場狀況,訪查結果顯示實施分 區供水前供應正常;實施分區供水後僅 初期儲水桶略有缺貨,另礦泉水始終無 缺貨情形。又分區供水前、後之儲水桶 及礦泉水價格均未有明顯波動。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 1、有線電視產業重點督導計畫執行情形: 行重點督導計畫 積極查處有線電視相關事業涉及結合、 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 聯合行為,及其他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 爭行為: (1)北都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被檢舉 以低價方式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 ,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 (2)永鑫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頻道代理 商被檢舉就 106 年、107 年代理頻道之授 權,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及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3)主動調查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與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高雄有 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洽談 106 年及 107 年 頻道授權過程,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4)主動調查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頻道授權行為,是否給予同集團旗下 之系統業者與同經營區系統業者不同交 易條件,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2、不動產業關注情形:持續關注不動產業 之市場競爭情形,辦理不動產業者涉及 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 7 件;參與內政部相 關主管法規之修法會議,提供競爭法及 實務查核意見,並機動參與內政部辦理 之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宣導不動 產競爭理念,應內政部邀請對政府機關 相關人員講解公平交易法對不動產業規 範內容。 3、掌握大宗物資市場價格及競爭狀況: (1)110 年 6 月 9 日出席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第 75 次會議,討論「國際大宗物資及營 建工程物料價格變動對國內價格影響與 因應措施(含因應疫情之民生物資調配 措施)」等相關議題。 (2)春節、端午節前訪查糖果、餅乾、糕餅 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湯圓、沙拉油、蕃茄醬、甜辣醬、醬 油、果糖及砂糖等製成品之價格及市場 變化情形。 (3)定期檢視小麥、黃豆等大宗物資合船採 購聯合行為之執行情形。 (4)積極查處大宗物資業者涉及聯合行為案 件。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 1、「重大經濟巨變下競爭法主管機關應有 行「重大經濟巨 之思維與應對-以新冠肺炎(COVID- 變下競爭法主管 19)疫情影響為例」於 110 年 1 月進行招 機關應有之思維 標公告,5 月完成議價簽約,預計 9 月辦 與應對-以新冠 理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等相關事宜。 肺 炎 ( COVID 2、「數位經濟發展下流通事業交易行為與 -19)疫情影響 競爭法規範之研究」於 110 年 1 月進行招 為例」、「數位 標公告,4 月完成議價簽約,預計 8 月召 經濟發展下流通 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等相關事宜。 事業交易行為與 3、「數位市場與結合管制」於 109 年 12 月 競爭法規範之研 進行招標公告,110 年 3 月完成議價簽約 究」、「數位市 ,6 月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場與結合管制」 4、「數位經濟發展下零售商品限制轉售價 、「數位經濟發 格行為之研究」於 109 年 1 月進行招標公 展下零售商品限 告,110 年 3 月完成議價簽約,7 月召開 制轉售價格行為 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之研究」、「數 5、「數位與環保時代之工業用紙發展現況 位與環保時代之 與競爭規範研究」於 110 年 2 月 19 日至 工業用紙發展現 3 月 11 日辦理招標公告,3 月 30 日召開 況與競爭規範研 評選會議,5 月 11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 究」、「石化產 科技大學承作,刻依約執行中。 業數位化發展現 6、「石化產業數位化發展現況與競爭規範 況與競爭規範之 之研究」於 109 年 12 月 22 日至 110 年 1 研究」、「機車 月 19 日辦理招標公告,110 年 2 月 23 日 產銷策略與競爭 召開評選會議,3 月 19 日決標,由財團 規範之研究」、 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承作,刻依約執行 「電力交易平臺 中。 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發展現況與競爭 7、「機車產銷策略與競爭規範之研究」於 規範之研究」、 109 年 12 月 21 日至 110 年 1 月 25 日辦理 「我國不實廣告 招標公告,110 年 3 月 11 日召開評選會 執法實務之評析 議,4 月 9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大學承作 」、「公平交易 ,刻依約執行中。 法國內重要案例 8、「電力交易平臺發展現況與競爭規範之 之評析-以不實 研究」於 109 年 12 月 28 日至 110 年 1 月 廣告行為為例」 25 日辦理招標公告,110 年 2 月 25 日召 、「垂直結合實 開評選會議,3 月 18 日決標,由財團法 證分析法之應用 人中華經濟研究院承作,刻依約執行中 」等研究。 。 9、「我國不實廣告執法實務之評析」於 110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24 日進行公開招標, 嗣後於 3 月 29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書評 審會議,5 月 6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大學承 作研究計畫,刻依約執行中。 10、「公平交易法國內重要案例之評析-以 不實廣告行為為例」於 110 年 1 月 15 日 至 2 月 19 日進行招標公告,3 月 16 日召 開委託研究計畫評審會議,4 月 6 日決標 ,由銘傳大學承作研究計畫,刻依約執 行中。 11、「垂直結合實證分析法之應用」於 110 年 2 月辦理招標,4 月完成議價及簽約, 預計 8 月辦理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等相 關事宜。 二、不公平競爭行 一、查處事業不公平 為調查處理及 競爭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一)調查處理虛偽不 積極查處得依公平交易法論處之不實廣告案 理 實或引人錯誤之 件等不公平競爭案件,一獲有事業涉有違反 廣告行為。 公平交易法跡證,即立案嚴予查處,另亦針 (二)調查處理不當贈 對不處分案適時去函警示或促請注意,避免 品贈獎行為。 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 (三)調查處理影響交 易秩序之欺罔或 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顯失公平行為。 (四)宣導公平交易法 派員擔任臺中市政府「常見廣告不實案例介 有關不公平競爭 紹與預防」宣導說明會、內政部「預售屋銷 行為之規範。 售及定型化契約法令與實務研習會」之「不 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課程講師。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一)辦理多層次傳銷 審視多層次傳銷報備案件,輔導傳銷事業符 事業報備案件。 合相關法令規定。 (二)實施多層次傳銷 辦理傳銷事業業務檢查,確實掌握事業營運 事業業務檢查。 情形,並提供傳銷法令諮詢服務。 (三)調查處理違反多 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 層次傳銷管理法 法規行為,並針對不處分案適時去函警示或 規行為。 促請注意,避免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 彙整分析及完成 109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 事業經營發展狀 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報告初稿。 況調查。 (五)辦理多層次傳銷 110 年 7 月 9 日於本會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 法令宣導工作。 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線上操作及其應注意事 項說明會」,及同年 7 月 23 日於宜蘭縣舉辦 「公平交易委員會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說明 會」,均因疫情暫緩辦理。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規與 濟業務 多層次傳銷法規 (一)研擬及修訂本會 1、有關「公平交易法第 28 條、第 39 條、第 主管法令。 41 條修正草案」前於 109 年 3 月 5 日經 行政院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完畢,惟鑑於 本會第 10 屆委員 110 年 2 月 1 日始就任 ,對於前開修正草案之政策方向及內容 或有不同意見,於 110 年 2 月 26 日奉核 發函將前開修正草案撤回重新檢視,再 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陳報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同意照辦 。 2、110 年度 1 月至 6 月本會訂定、修正及廢 止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行政解釋計 5 項 : (1) 廢止「外國法人是否受國內公平交易法 保護之疑義」解釋性行政規則。 (2) 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液化石油氣分 裝業與零售業垂直整合或共同經營之規 範說明。 (3)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有線電視相關 事業之規範說明。 (4)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 件之處理原則。 (5)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案件之處理原則。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 110 年 1 月至 6 月辦理重大行政訴訟案件如次 、多層次傳銷管 : 理法行政救濟業 1、錢櫃與好樂迪、燁聯與唐榮禁止結合案 務。 。 2、3 家工業用紙、9 家民營電廠、5 家電容 器、5 家預拌混凝土及 NHK Spring 等聯 合行為案。 3、全球數位、佳訊、凱擘、弘音多媒體、 天外天等頻道代理業者、系統業者限制 競爭行為案。 4、全球華人藝術網、昌鑫建設開發、璞石 開發公司、陞宇國際投資、大佳國際開 發、通元建設、廣銘建設等不實廣告案 。 5、八馬、美商美泰健康生技及天丹國際等 多層次傳銷行為案。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 本會 110 年 1 月至 6 月計裁處 64 家事業罰鍰 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件及移送涉及刑 ,其中已繳清罰鍰計有 49 家,尚在分期繳納 事違法案件。 罰鍰計有 1 家,辦理移送行政執行案計有 5 家,尚未屆繳納期限計有 9 家。 (四)編印本會主管法 刻正辦理「認識公平交易法」改版作業。 令之彙編及書籍 。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 視業務需要辦理。 交易法規資料並 加以整理與分析 。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 受疫情影響,暫緩辦理。 業務研討會。 四、綜合規劃及宣 一、倡議公平交易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 (一)自辦或請縣市政 1、110 年上半年本會已規劃 7 場次大學院校 府辦理本會主管 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 法規說明會或訓 ,與 12 場次交易陷阱面面觀宣導活動, 練營。 並就地方機關提報之 10 場次法規說明會 計畫,完成經費核撥及講師派遣等作業 。 2、另本會於 110 年 5 月中旬前已辦理 4 場次 大學院校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訓練營,與 4 場次交易陷阱面面觀宣導 活動完竣。惟嗣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險峻,本會爰配合防疫政策,暫緩 辦理各項宣導活動。 (二)運用各類文宣資 持續透過網際網路及編印各式文宣出版品傳 料進行政令溝通 揚公平交易法令及政策。 。 3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辦理競爭法、檢 因國內 COVID-19 疫情嚴峻,對相關產業辦 舉獎金、反托拉 理之反托拉斯遵法宣導說明會,將俟疫情趨 斯基金倡議活動 緩後再予研議辦理。 。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 關 規劃舉辦與地方 視疫情狀況,研議規劃 110 年度本會與地方 機關協調聯繫會 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議。 三、充實競爭法與競 爭政策專業資料 (一)彙編公平交易法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關執法 、多層次傳銷管 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平交易通訊中 理法相關執法實 、英文版本,110 年截至 6 月底止,中、英文 務等資料,提供 通訊發行量逾 3,900 冊,並於每月第 1 週及第 競爭政策專業研 3 週之星期三發行「公平交易委員會電子報」 究園地。 ,電子報寄送人數逾 4,000 人。 (二)蒐集各國競爭法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逾 2 萬冊、中外文報 與競爭政策相關 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圖書自動化查詢系 專業圖書及期刊 統功能,有效管理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者 ,提供專業查詢 更快速便利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110 服務,推廣競爭 年截至 6 月底止,圖書查詢逾 1,000 人次及書 政策理念,提升 籍借閱逾 1,000 冊。 執法知能及素養 。 (三 ) 建置並 維護「 賡續維護及更新 APEC 各會員經濟體之法規 APEC 競爭政策 案例、審查準則、組織架構、出版品或統計 資料庫」 21 個 數據等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料,有助國 會 員 體 之 競 爭 內外競爭法制研究發展,促進國際交流。110 政 策 、 組 織 架 年截至 6 月底止,上網建置資料計 42 則。 構、重要案例 等 12 項資料, 提供競爭政策 3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資料國際交流 平臺。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際 際交流業務 活動,建構跨境執法 合作網絡 (一)持續參與競爭法 疫情期間本會仍積極參與以視訊會議形式舉 國際組織相關會 行之國際會議,如:OECD 競爭委員會舉辦 議與活動,掌握 之「競爭開放日」、「衡量市場競爭之方法 國際執法脈絡, 論」、「性別包容競爭政策」等網路研討會 深化與國際競爭 與 6 月例會;ICN 各工作小組舉辦之「數位 法執法機關之交 化、創新及機關成效」、「軸幅式卡特爾案 流合作。 件」、「競爭、消費者保護及隱私權間交錯 」等網路研討會,以及加拿大競爭局舉辦之 「競爭與成長高峰會」網路會議。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 本會原規劃邀請蒙古公平競爭及消費者保護 建置及交流活動 局(AFCCP)以及史瓦帝尼王國競爭委員會 平臺,調和區域 (ECC)參與本會舉辦之反托拉斯區域研討 競爭法制,回饋 會,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舉辦實體會議,將 國際競爭社群。 研議改採線上視訊會議辦理之可行性,俟決 定辦理方式後再邀請蒙古國及史國派員參與 。 六、產業調查經濟 強化產業資訊體系,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決策 理 支援系統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1、110 年 4 月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寄送, 產業活動調查, 蒐集事業產銷存資料,同年 4 月至 7 月辦 整合相關機關產 理調查資料催收及審查作業,轉入本會 業資料,完備產 產業資料庫,另將相關機關之產業資料 業資訊系統,供 亦整併至本會產業資料庫,提供本會辦 釐定公平交易政 案參考,供案件調查需用。 策及執行業務參 2、年度規劃 4 場次專題演講教育訓練課程, 考。 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講座,並於 110 年 4 月 23 日辦理完成「訂價演算法與競爭政策 之應用」第 1 場次教育訓練課程。 3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配合業務需求增 1、完成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線上 修應用系統功能 查報系統功能增修、辦理公文整合及多 ,及辧理多層次 層次傳銷系統功能增修、多層次傳銷管 傳銷管理系統改 理系統、內部入口網站年度維護招標作 版作業,強化系 業。 統資安強度,改 2、完成 8 台筆記型電腦及 21 台桌上型個人 善作業流程,並 電腦採購汰換作業,及上半年資訊網路 提升各項資訊服 、伺服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維護服務 務設施,以增進 、資安防護及電子郵件系統維護服務。 電腦作業品質及 行政效率。 38 主 要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9,284 139,284 22,634 -20,00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138,954 22,215 -20,000 0403820000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138,954 22,215 -20,000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138,954 22,215 -20,000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138,954 22,215 -20,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事業機構違反公 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 罰款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20 220 298 0 07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220 220 298 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20 220 226 0 0703820103 1 租金收入 220 220 22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租用停車位 收入。 070382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 - 72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10 110 121 0 12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0 110 121 0 1203820200 1 雜項收入 110 110 121 0 120382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強 制執行郵資等繳庫數。 120382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10 110 9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收入 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 3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324,578 322,950 1,628 59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324,578 322,950 1,628 5903820100 1 一般行政 300,082 299,980 102 1.本年度預算數300,082千元,包括人事費2 86,597千元、業務費13,48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86,597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增列人事費1,25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3,485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合署辦公大樓汰換冰水主 機分攤款、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等 經費1,150千元。 59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22,128 22,054 74 5903821010 1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5,364 5,356 8 1.本年度預算數5,364千元,均屬業務費。 理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 之調查處理經費2,199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等經費4千元 。 (2)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 查處理經費3,16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及短程車資等經 費4千元。 5903821020 2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 2,352 2,348 4 1.本年度預算數2,352千元,均屬業務費。 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 2.本年度預算數2,352千元,係辦理不公平 理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 經費,較上年度增列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 查等經費4千元。 5903821030 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2,096 2,076 20 1.本年度預算數2,096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2,096千元,係辦理法務及 行政救濟業務經費,較上年度增列法規編 印等經費20千元。 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1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5903821040 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2,245 2,245 0 1.本年度預算數2,245千元,均屬業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2,245千元,係辦理綜合規 劃及宣導業務經費,與上年度同。 5903821050 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 4,446 4,423 23 1.本年度預算數4,446千元,包括業務費3,8 業務 66千元、獎補助費58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4,446千元,係辦理政策擬 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經費,較上年度增列出 席國際會議及國際組織會費等經費23千元 。 5903821070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5,625 5,606 19 1.本年度預算數5,625千元,包括業務費3,2 資訊管理 72千元、設備及投資2,35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5,625千元,係辦理產業調 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業務經費,較上年 度增列調查表件印製及資訊系統開發等經 費19千元。 59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1,868 666 1,202 590382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200 - 1,200 新增汰換首長專用車1輛經費如列數。 5903829019 2 其他設備 668 666 2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購置汰換會議室投影設備、空調設備及檔 案掃描設備等經費668千元。 2.上年度汰購約談室錄影音設備、薄型空調 機及辦公事務設備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 666千元如數減列。 590382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 250 25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增列如列數。 41 本 頁 空 白 42 附 屬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820100 -0403820101 服務業競爭處、製造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8,954 承辦單位 業競爭處、公平競爭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0403820000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1.本年度編列118,954千元,係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 估列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之罰款收入等。 2.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依據公平交易法及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於事業濫用獨占地位、違法結合 、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妨害公平競爭 行為與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顯失公平等不公平競 爭及違反多層次傳銷行為,考量事業之規模、經營狀況 、市場地位、所得利益等因素,處以適當之罰鍰。 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820100 -070382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20 07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22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20 0703820103 1 租金收入 220 本年度編列220千元,係本會員工租用停車位收入。 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820200 -1203820210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10 12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0 1203820200 1 雜項收入 110 120382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110 1.出版品銷售收入編列100千元,係採私法關係產生非規 費性質之收益項目,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並考量資 訊電子網路化及民眾電腦網路之普遍使用,估如列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10千元。 4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00,08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1.人事行政:辦理人事管理、任免、考訓、差勤、待遇、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退撫、保險及福利等業務。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2.主計業務: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3.政風業務:辦理廉政宣導、機密維護及政風預防與查處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等業務。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4.事務管理: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5.車輛管理:管理公務車輛。 護機關清廉形象。 護機關清廉形象。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推行業務。 推行業務。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86,597 人事室 1.本會預算員額224人,計需人事費286,597千 1000 人事費 286,597 元。 2.人事費含政務人員待遇13,965千元、法定編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3,965 制人員待遇168,111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8,111 ,962千元、技工及工友待遇5,254千元、獎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62 金43,416千元(含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54 、其他給與3,729千元(係休假補助)、加班 1030 獎金 43,416 值班費10,409千元(含不休假加班費及超時 加班費)、退休離職儲金18,214千元(係員工 1035 其他給與 3,729 退休離職提撥金)、保險18,537千元(係公勞 1040 加班值班費 10,409 健保保險補助)。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214 1055 保險 18,53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485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經費計13,485千元,其內容包括: 2000 業務費 13,485 1.為增進本會員工法學素養、語言能力或其他 社會科學與社會公益知識,派員赴國內公私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 2006 水電費 3,259 貼之學分費、雜費等100千元,及派員赴國 2009 通訊費 32 內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補貼之 2024 稅捐及規費 144 教材、膳宿、交通等100千元,合計200千元 2027 保險費 210 。 2.北棟大樓公共空間及中和檔案庫房分攤之水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 電費3,259千元。 2051 物品 344 3.寄送本會刊物、統計年報等所需郵電費及處 2054 一般事務費 7,215 理公務所需電信費32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車輛檢驗費 及行照費等144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1 5.辦公設備火險及水漬、颱風洪水險所需保險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6 費120千元。 4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00,08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52 6.公務車輛保險費9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5 7.各項專題演講費20千元、翻譯公平統計書刊 所需譯稿費及撰稿費16千元,合計36千元。 2093 特別費 711 8.處理公務所需文具紙張、賀卡、業務相關書 籍、電腦耗材等消耗品及事務用具等非消耗 品之購置經費61千元。 9.公務車輛汽油及液化石油氣費283千元。 10.一般事務費7,215千元,包括: (1)北棟大樓所需管理費4,329千元(含外牆 安全檢查分攤款),及首長宿舍管理費10 0千元,合計4,429千元。 (2)維持辦公室環境及中和檔案庫房清潔費8 00千元。 (3)本會冷卻水塔水垢抑制清潔劑90千元。 (4)辦理環境教育、綠色採購研習等活動經 費220千元。 (5)辦理員工藝文、康樂、慶生等活動經費4 48千元。 (6)各處主管以上人員健檢等經費182千元。 (7)辦理人事相關業務活動及印製職名章等 其他人事服務費268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第1季至第4季服務費用150 千元。 (9)印製預算書、決算書、統計年報等經費1 26千元。 (10)本會與國會及新聞媒體等各界聯繫協調 相關費用459千元。 (11)辦理肅貪、防貪業務調查費用及法令講 習等經費43千元。 11.辦公房舍修繕費250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113千元。 13.公務車保養及維護費328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86千元,包括: (1)簡報室、委員會議室、約談室視聽設備 保養、委外維護費及空調系統保養維護 費146千元。 (2)通信電子交換機養護費250千元。 (3)差勤系統及掌型機養護費190千元。 4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00,08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5.國內出差旅費52千元。 16.洽公所需短程車資5千元。 17.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4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5,3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1.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件。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2.審理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3.調查處理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案 競爭。 競爭。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件。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4.建構服務業有效競爭環境。 。 。 5.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5.掌握重要產業市場動態。 5.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6.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6.建置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6.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 2,199 服務業競爭處 1.辦理商業、運輸業、通信業、金融業、不動 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產業及農、林、漁、牧業等事業關於獨占、 2000 業務費 2,199 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競爭之虞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 2009 通訊費 394 處理事項。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8 2.審理上開事業之結合行為申報異議及聯合行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為申請許可案件。 2051 物品 272 3.第一、三級產業市場結構、產銷行為及經濟 2054 一般事務費 625 態樣之調查、建制與分析。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199千元,其內容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309 : 2084 短程車資 21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電信 費250千元,合計378千元。 (2)寄送公文、各類案例彙編所需郵資費用1 6千元。 (3)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等相關議題之 公聽會、座談會及宣導說明會所需租用 場地、設備等租金38千元。 (4)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 (5)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公聽會、座談會及 產業專題演講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及稿費等180千元。 (6)調查案件所需文具用品、國內外學術論 著、書籍、錄影、錄音、光碟片、記憶 卡、隨身碟等物品272千元。 (7)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 刷等雜支,以及第一級及第三級產業之 4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5,36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個案市場調查等費用625千元。 (8)調查案件之國內出差旅費301千元,關係 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8千元,合計 309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21千元。 02 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 3,165 製造業競爭處 1.處理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為之調查處理 、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 2000 業務費 3,165 工具製造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等事業獨 占禁止行為及結合申報案件業務。 2009 通訊費 11 2.調查處理上開事業妨礙公平競爭行為案件。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 3.查處上開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顯失公平競爭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3 行為案件。 2051 物品 181 4.本分支計畫經畫計3,165千元,其內容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2,376 : (1)寄送公文等郵資費用11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32 (2)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2084 短程車資 12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相關事務等 所需租用場地、設備等租金90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等 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163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等所需購置相關物品181千 元。 (5)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 刷及雜支等經費352千元。 (6)辦理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 為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2,024 千元。 (7)調查案件等國內出差旅費332千元。 (8)短程洽公車資12千元。 5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2,35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1.調查處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2.調查處理不當贈品贈獎行為。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3.調查處理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4.調查處理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5.調查處理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銷管理法爭議。 銷管理法爭議。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6.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行為。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7.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及多層次傳銷業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事務。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 2,352 公平競爭處 1.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 層次傳銷管理 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 2000 業務費 2,352 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 2009 通訊費 373 3.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0 行為及輔導多層次傳銷業建立個人資料保護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措施。 2051 物品 376 4.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2054 一般事務費 679 5.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 。 2072 國內旅費 384 6.管理多層次傳銷、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2084 短程車資 30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運作及宣導事務。 7.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352千元,其內容包括 :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寄 送公文、文宣出版品及案例資料等郵資 、電信費245千元,合計373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及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所需之場 地、設備等租金費用70千元,合計430千 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座談會或公聽會等出 席費、辦理講習及訓練等講座鐘點費、 公平交易或多層次傳銷論述等相關資料 翻譯及審查之稿費等8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所需購置公務用紙張、國 內外學術論著、書籍、報紙、雜誌、期 刊、文具用品、日用品、空白錄影帶、 錄音帶、底片等及蒐證器材如錄音機、 5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2,35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照相機、攝影機、證物等物品376千元。 (5)一般事務費679千元,包括: <1>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等經費270 千元。 <2>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違法案件 調查等經費409千元。 (6)調查案件、辦理宣導等國內出差旅費364 千元,及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 費20千元,合計384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5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0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法規。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資 銷管理法等相關法規內容與時俱進。 銷管理法等相關法規內容與時俱進。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 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 3.處理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疑義及法律意見 管理法等相關法規,期使本會主管法規更臻完備。 管理法等相關法規,期使本會主管法規更臻完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之提供;協調與處理涉外有關公平交易法事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4.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政救濟相關 各處處理業務。 各處處理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5.移送公平交易法刑事違法案件;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國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家賠償案件及因公涉訟事件。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6.辦理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感。 感。 6.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2場。 7.編印法規彙編及認識公平交易法等。 6.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2場。 7.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及編印認識公平交易 7.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及編印認識公平交易 法500本。 法500本。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2,096 法律事務處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2000 業務費 2,096 等相關法規。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2009 通訊費 395 銷管理法資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60 3.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 2024 稅捐及規費 30 行政救濟相關業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 4.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 2051 物品 326 5.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6.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096千元,其內容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790 : 2072 國內旅費 20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寄送 2084 短程車資 10 公文、行政執行案件及各類彙編書籍之 郵資費用30千元、電信費237千元,合計 395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 (3)依法辦理行政執行及訴訟所需規費、其 他相關費用3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5千元,包括: <1>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公聽會、座談會等 出席費18千元、辦理法制研討會、會 內教育訓練鐘點費12千元,合計30千 元。 <2>翻譯國外競爭法規或業務所需相關法 規及論著100千元、公聽會等撰稿費及 紀錄費10千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公 平交易法爭議問題撰擬研究意見等25 千元,合計135千元。 5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0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報紙、書籍、國內外 期刊等物品,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之 文具用品、印刷品及日用品等物品326千 元。 (6)增補法規及行政規則彙編、編印認識公 平交易法等、因公涉訟案件、行政訴訟 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等760 千元。 (7)辦理公平交易法會內教育訓練、法制及 相關業務研討會之會議資料印刷、場地 佈置及餐費等經費30千元。 (8)國內出差旅費20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5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2,24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1.辦理地區性宣導說明會。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2.編印、製作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文宣廣 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各界知法守法。 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各界知法守法。 2.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強化公平交易業務執行成效。 告。 2.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強化公平交易業務執行成效。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為民服務及 3.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為民服務及 4.辦理大學院校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 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宣導工作。 4.廣泛蒐集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訊及重要成果,強化 宣導說明會。 4.廣泛蒐集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訊及重要成果,強化 5.充實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圖書資料庫。 各界對公平交易及執法現況之瞭解。 各界對公平交易及執法現況之瞭解。 5.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 5.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7.辦理競爭政策訓練服務。 管理法之專業查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管理法之專業查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8.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9.編印出版各項刊物及出版品。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2,245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各項宣 2000 業務費 2,245 導工作,如編印各項文宣品、製作宣導廣告 、宣導說明會。 2009 通訊費 74 2.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請地方機關 2018 資訊服務費 115 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 傳銷管理法宣導相關業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5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 為民服務及教育宣導工作,如提供法規諮詢 服務及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會等 2051 物品 361 。 2054 一般事務費 972 4.充實競爭政策資料庫、加強多元資訊網路及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 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等事項。 2072 國內旅費 105 5.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245千元,其內容包括 : 2081 運費 11 (1)與各縣市、各界聯繫及寄送演講公告、 2084 短程車資 10 宣導出版品等所需郵資74千元。 (2)APEC資料庫及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工作站 、應用系統與資料等軟體維護費115千元 。 (3)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練、地方機關協調 聯繫會議及宣導說明會所需場地、設備 等租金5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5千元,包括: <1>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會、 本會同仁在職訓練及請地方機關或民 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宣導說明會等講師鐘點 費175千元。 <2>建置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及出版公平 5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2,2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交易通訊英文版,聘請專家學者翻譯 審稿等經費305千元。 <3>舉辦專題演講等,聘請專家學者授課 鐘點費55千元。 (5)參加臺灣行政法學會會費5千元。 (6)訂購中外文圖書、期刊、報紙、競爭法 相關電子資料庫及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 練等相關會議所需文具、紙張及參考書 籍等物品361千元。 (7)一般事務費972千元,包括: <1>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所需費 用127千元。 <2>製作公平交易通訊、文宣廣告及編印 法規摺頁、記事日曆本等相關文宣資 料所需費用507千元。 <3>辦理本會同仁競爭法教育訓練、大學 院校訓練營及宣導說明會等所需場地 佈置、會議資料及講義印製等相關費 用79千元。 <4>請地方機關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宣 導說明會所需費用259千元。 (8)業務用視聽相關設備及圖書安全系統設 備等硬體維護費7千元。 (9)國內旅費105千元,包括: <1>協調相關機關及派赴南區服務中心督 導業務所需差旅費70千元。 <2>派駐南區服務中心人員回會洽公及協 助調查案件所需差旅費35千元。 (10)運送資料、一般公物等費用11千元。 (11)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5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44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1.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之擬訂。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2.公平交易業務管制考核。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2.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能力及施政績效。 3.推動雙邊交流,加強競爭法國際執法合作。 2.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能力及施政績效。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4.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5.繳交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參與者 行為。 行為。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會費。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5.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6.對外國政府或外國組織所提計畫之捐款。 5.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6.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6.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4,446 綜合規劃處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及辦理公平交 2000 業務費 3,866 易行政暨管制考核業務。 2.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國際執法經驗交流,促 2009 通訊費 68 進雙邊關係。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9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00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4,446千元,其內容包括 2051 物品 10 : 2054 一般事務費 425 (1)寄送季刊等出版品所需郵資68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9千元,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18 <1>競爭法相關重要文件之英譯、審查等 2078 國外旅費 2,391 稿費60千元,相關訓練課程邀請專家 2081 運費 2 演講之出席費10千元及講座鐘點費10 2084 短程車資 3 千元,合計80千元。 <2>公平交易季刊編輯委員及性別平等專 4000 獎補助費 580 家學者等,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會議 4035 對外之捐助 580 出席費108千元。 <3>編印公平交易季刊等稿費261千元。 (3)參加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 委員會」參與者會費、國際競爭網絡(I CN)會費500千元。 (4)為處理國際業務購置中外文圖書、期刊 及事務用品等所需消耗品10千元。 (5)一般事務費425千元,包括: <1>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2 0千元。 <2>編印季刊及施政相關報告等所需經費2 79千元。 <3>辦理競爭法研討會及相關訓練課程所 需場租、佈置、茶點、膳宿、多媒體 教材及講義編印等費用126千元。 5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4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辦理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等所需之 國內地區差旅費用18千元。 (7)國外旅費2,391千元,其中參加國際會議 2,106千元、雙邊交流285千元。 (8)寄送季刊等出版品所需運費2千元。 (9)短程洽公所需車資3千元。 (10)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提計畫 之捐款580千元。 5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5,62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1.辦理市場結構調查統計。 1.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2.辦理產業活動調查統計。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2.完成產業活動調查,供執行業務參考。 3.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訓練課程。 2.完成產業活動調查,供執行業務參考。 3.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4.配合節能減紙推動計畫及公平交易管理需要,建置相關 3.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4.完成老舊應用系統改版,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靠 資訊系統及資料庫。 4.完成老舊應用系統改版,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靠 5.配合電子化政府,推動辦公室自動化,購置個人電腦及 度。 度。 5.完成新應用系統開發,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相關週邊設備。 5.完成新應用系統開發,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6.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6.配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調整,辦理各項應辦事項。 6.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5,625 資訊及經濟分析 1.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等調查。 2000 業務費 3,272 室 2.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相 關會議。 2009 通訊費 265 3.推動本會各項業務電腦化,提升電腦作業品 2018 資訊服務費 2,376 質及行政效率。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5,625千元,包括業務費3 2051 物品 30 ,272千元、設備及投資2,35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48 5.業務費3,272千元,其內容包括: (1)辦理調查業務所需郵資26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 (2)資訊服務費2,376千元,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1 <1>應用系統之擴充費、維護費、網站資 3000 設備及投資 2,353 料整理費及查詢使用費344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353 <2>安全防護系統維護費、電子郵件系統 、網路、個人電腦及伺服器維護費1,5 44千元。 <3>小額軟體488千元。 (3)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理論與實 務案例訓練課程之講座鐘點費50千元。 (4)購置公務所需資訊、產業經濟、競爭法 經濟分析等相關參考書籍、刊物、文具 用品、電腦耗材等相關消耗品費用30千 元。 (5)一般事務費548千元,包括: <1>印製各類調查表件等印刷費用123千元 。 <2>辦理調查及資訊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 勞務服務費405千元。 <3>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 相關訓練課程講義及資料印製雜支等 經費20千元。 (6)辦理各項統計調查國內出差旅費2千元。 5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預算金額 5,62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7)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千元。 6.設備及投資2,353千元,包括: (1)伺服器汰換764千元。 (2)購買套裝軟體21千元。 (3)系統開發費1,568千元 <1>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改版費700千元。 <2>公文整合系統程式修改868千元。 6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2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依業務需求購置車輛等設備。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1,200 秘書室 汰換本會首長座車1輛經費1,20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200 3025 運輸設備費 1,200 6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66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購置汰換會議室投影設備、空調設備、檔案掃描設備及辦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公事務設備等。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3.改善空氣品質及提高節能效率。 3.改善空氣品質及提高節能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668 秘書室 購置汰換會議室投影設備、空調設備、檔案掃 3000 設備及投資 668 描設備及辦公事務設備等668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668 6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 各處室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計列。 6000 預備金 500 6005 第一預備金 500 63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5903821010 5903821020 5903821030 5903821040 59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合 計 300,082 5,364 2,352 2,096 2,245 4,446 1000 人事費 286,597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3,965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8,111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62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54 - - - - - 1030 獎金 43,416 - - - - - 1035 其他給與 3,729 - - - - - 1040 加班值班費 10,409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214 - - - - - 1055 保險 18,537 - - - - - 2000 業務費 13,485 5,364 2,352 2,096 2,245 3,866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 - - - - 2006 水電費 3,259 - - - - - 2009 通訊費 32 405 373 395 74 68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 115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488 430 360 50 - 2024 稅捐及規費 144 - - 30 - - 2027 保險費 210 -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 343 80 165 535 449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5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 5 - 2051 物品 344 453 376 326 361 10 2054 一般事務費 7,215 3,001 679 790 972 42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1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6 - - - 7 - 2072 國內旅費 52 641 384 20 105 18 2078 國外旅費 - - - - - 2,391 2081 運費 - - - - 11 2 2084 短程車資 5 33 30 10 10 3 64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5903821010 5903821020 5903821030 5903821040 59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2093 特別費 711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 -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 - - - - 4000 獎補助費 - - - - - 580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 - 580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65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5903829011 5903829019 5903829800 產業調查經濟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析及資訊管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合 計 5,625 1,200 668 500 324,578 1000 人事費 - - - - 286,597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 13,96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168,11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4,96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5,254 1030 獎金 - - - - 43,416 1035 其他給與 - - - - 3,729 1040 加班值班費 - - - - 10,40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 18,214 1055 保險 - - - - 18,537 2000 業務費 3,272 - - - 32,680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 200 2006 水電費 - - - - 3,259 2009 通訊費 265 - - - 1,612 2018 資訊服務費 2,376 - - - 2,49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 1,328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 174 2027 保險費 - - - - 2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 - - 1,658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 5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 5 2051 物品 30 - - - 1,9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48 - - - 13,63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 25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 44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 593 2072 國內旅費 2 - - - 1,222 2078 國外旅費 - - - - 2,391 2081 運費 - - - - 13 2084 短程車資 1 - - - 92 66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5903829011 5903829019 5903829800 產業調查經濟 交通及運輸設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分析及資訊管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理 2093 特別費 - - - - 711 3000 設備及投資 2,353 1,200 668 - 4,221 3025 運輸設備費 - 1,200 - - 1,2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353 - - - 2,353 3035 雜項設備費 - - 668 - 668 4000 獎補助費 - - - - 580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 580 6000 預備金 - - - 500 5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500 500 67 公平交易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286,597 32,680 580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286,597 32,680 580 - 1 一般行政 286,597 13,485 - - 2 公平交易業務 - 19,195 580 - 1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 5,364 - - 2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2,352 - - 銷管理 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 2,096 - - 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 2,245 - - 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 3,866 580 -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 3,272 -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68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 320,357 - 4,221 - - 4,221 324,578 出 500 320,357 - 4,221 - - 4,221 324,578 - 300,082 - - - - - 300,082 - 19,775 - 2,353 - - 2,353 22,128 查處理 - 5,364 - - - - - 5,364 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2,352 - - - - - 2,352 業務 - 2,096 - - - - - 2,096 業務 - 2,245 - - - - - 2,245 交流業務 - 4,446 - - - - - 4,446 析及資訊管理 - 3,272 - 2,353 - - 2,353 5,625 - - - 1,868 - - 1,868 1,868 - - - 1,200 - - 1,200 1,200 - - - 668 - - 668 668 500 500 - - - - - 500 69 公平交易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 - - - 59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9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 - - - 5903821070 6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 - - - - 59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590382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5903829019 2 其他設備 - - - - 70 委員會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1,200 2,353 668 - - - 4,221 1,200 2,353 668 - - - 4,221 - 2,353 - - - - 2,353 資訊管理 - 2,353 - - - - 2,353 1,200 - 668 - - - 1,868 1,200 - - - - - 1,200 - - 668 - - - 668 71 本 頁 空 白 72 公平交易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3,965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8,11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4,96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254 六、獎金 43,416 七、其他給與 3,729 八、加班值班費 10,40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214 十一、保險 18,537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86,597 73 公平交易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202 202 - - - - - - 6 7 4 4 5 5 5903820100 。 1 一般行政 202 202 - - - - - - 6 7 4 4 5 5 之 ,4 計 計 74 委員會 明細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7 7 - - - - 224 225 276,188 275,533 655 公平交易委員會 5903820100 7 7 - - - - 224 225 276,188 275,533 一般行政 6551.表內「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務承攬」支出,預計進用6人2,4 29千元,包括: (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預計 進用5人2,024千元。 (2)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計 畫預計進用1人405千元。 75 本 頁 空 白 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 .05 2,400 1,200 30.00 36 51 20 3126-QZ。 預計111年3月 汰換後予以留 用。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800 1,668 30.00 50 34 45 ATJ-6023。 1 燃油小客車 4 94 .03 3,000 0 0.00 0 0 6 0971-EG。 預計111年3月 汰舊報廢。 1 燃油小客車 4 95 .06 2,000 0 0.00 0 0 20 8915-EY。 預計111年3月 汰舊報廢。 1 燃油小客車 4 96 .11 2,000 680 30.00 20 47 20 2265-QW。 510 14.60 7 1 燃油小客車 4 97 .05 2,000 680 30.00 20 51 20 1470-QZ。 510 14.60 7 1 燃油小客車 4 98 .07 1,800 1,250 30.00 38 51 14 9428-VA。 1 燃油小客車 4 98 .07 1,800 1,250 30.00 38 51 14 9429-VA。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5.09 2,200 1,260 30.00 38 34 20 AQX-5282。 (7-8人座)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11.03 2,487 950 30.00 28 9 55 新購。 預計111年3月 購置油電混合 動力車。 合 計 9,958 283 328 234 77 預算員額: 職員 202 人 技工 4人 警察 0 人 駕駛 5人 公平交易 法警 0 人 聘用 7人 合計: 224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6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 6,589.52 337,519 250 1 33.98 - 二、機關宿舍 1 165.00 3,448 - 1 98.59 - 1 首長宿舍 1 165.00 3,448 - 1 98.59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6,754.52 340,967 250 132.57 - 78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6,623.50 - - 250 關宿舍 - - - - 263.59 - - - 長宿舍 - - - - 263.59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6,887.09 - - 250 79 公平交易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國外之捐助 - 4035 對外之捐助 - (1)5903821050 -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1]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01 111-111 經濟合作發展組 捐助OECD辦理「全球競爭論 - (OECD)所提技術協助計畫之 織(OECD) 壇」及「亞洲計畫」。 捐款 80 委員會 分析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81 本 頁 空 白 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31 2,391 7 123 2,391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6 131 2,391 6 118 2,325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1 5 66 83 公平交易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OECD「競爭委員會」2次例 法國 競爭政策 7 8 753 463 會 - 91 02 APEC「競爭政策及法律小 亞太地區 競爭政策 4 2 92 18 組」 - 91 03 「國際競爭網絡」相關會 歐美、亞 競爭政策 4 6 275 110 議 - 91 太等國家 04 OECD韓國政策中心訓練計 韓國 競爭政策 4 4 6 3 畫 - 91 05 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 - 東南亞 競爭政策 4 3 94 78 91 06 加強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 歐美及亞 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 5 3 170 75 管機關雙邊交流 - 91 太地區 8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104 1,3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法國 107.06 7 971 交流業務 法國 108.06 7 946 - - 4 10 1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巴布亞紐幾內亞 107.02 2 - 交流業務 智利、墨西哥 108.02 3 - 馬來西亞 109.02 1 - 4 71 456 政策擬訂及國際 印度、韓國、南非、 107.03 8 465 交流業務 日本 哥倫比亞、墨西哥 108.05 5 852 澳洲 109.02 2 153 4 1 10 政策擬訂及國際 韓國、馬來西亞 107.03 2 1 交流業務 韓國、蒙古、日本 108.03 5 54 - - 4 28 20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澳洲 107.08 5 459 交流業務 蒙古 108.07 5 364 - - 5 40 285 政策擬訂及國際 瑞士、史瓦帝尼王國 107.06 13 471 交流業務 、蒙古、印尼 比利時、美國、日本 108.06 5 166 - - 85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88,355 30,922 - - 13 其他經濟服務 288,355 30,922 - - 86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1,080 320,357 - - - 1,080 320,357 87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13 其他經濟服務 - - - - 88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89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1,200 13 其他經濟服務 - - - 1,200 90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1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1,589 1,432 - 4,221 324,578 1,589 1,432 - 4,221 324,578 9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110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 遵照決議辦理。 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4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7.減列政令宣導費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5%。 11.前述1至6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2.前述9至10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3.前述1至10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 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 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55億元(約1.18%), 另予補足。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9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屬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40%,其中國家發展 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役政署、移民 署、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調查局、工業局、智慧財產局、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 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家安 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 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考選 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署、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 9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智慧財產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 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勞動基金運用局、僑務委員會、原子 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 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 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 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 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 屬、環境檢驗所、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 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保險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立法院、考試院、銓敘 部、內政部、移民署、外交及國際事務學 院、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9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及所屬、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檢驗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 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 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客家 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法 院、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 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 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9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 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 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業金融局、毒物及化學物質 局、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9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 6.一般事務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 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立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 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 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 院、考試院、考選部、審計部、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空中 9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 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 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9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子能 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 試驗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 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 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 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政令宣導費:統刪20%。 8.設備及投資:除法律義務支出及資產作價 投 資 不 刪 外 , 其 餘 統 刪 6% , 其 中 立 法 院、最高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 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 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 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 雄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 蘭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 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 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 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 9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 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 部、工業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 道局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 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 1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防署及所屬、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 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標準檢驗 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 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 中人事行政總處、役政署、臺灣臺中地方 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 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1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疫局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為利公開透明,並讓立法院監督各行政機 遵照決議辦理。 關及基金預算執行情形,俾利發揮預算財 務效益,爰請自111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 策宣導經費應於單位預算書或附屬單位預 算書中以表列方式呈現預算科目、金額、 預計執行內容等,以利外界監督。 (三)為公開透明,並利立法院監督預算執行情 遵照決議辦理。 形,政府各機關編列廣告費用及宣傳費 用,須符合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按季 將辦理方式、政策效益及執行情形函送立 法院備查,俾利政府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四)有關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如經濟部 本會國有公用不動產均為本會公務使 所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11家及文 用,尚無國有不動產提供財團法人無 化部所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等3家長期 償使用情形。 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無償使用國有不動 產作為實驗室、辦公處所、倉庫或職員宿 舍等,尚無相關法令許可政府捐助之財團 法人得以長期無償使用國有不動產,卻將 自有不動產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使用期 間最長有超過50年者,多數亦長達2、3、 40年之久,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鑑於國 有不動產為國家重要資源,政府機關應善 盡管理之責任,並為妥適有效之運用,應 請行政院責成各主管機關及財政部國有財 產署全面清查,及妥適處理國有不動產提 供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形,並研議短期保 障國有財產權益及長期整體規劃有效運用 方案,俾利符合國有財產法令之規範,及 10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增加財政收入, 爰請行政院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為完備科技創新研發環境,邁向智慧國 非本會主管業務。 家,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 發展計畫經費969億元,加計中央政府前 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200 億元、國防科技經費104億元、營業與非 營業特種基金編列256億元,合共1,529億 元,較109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7億元,增 幅1.8%。另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5條規 定,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 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 學界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 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惟依立法院 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其中經濟部105 至108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國內、外專 利 , 分 別 1,956 件 、 1,799 件 、 1,651 件 、 1,566件,總計6,972件,件數呈現逐年趨 減,已取得之專利超過6年尚未應用者並 逾7,000件,近3年增幅將近五成,且未使 用專利每年相關管理維護費用達億元。鑑 於研發成果攸關產業發展,近來國內、外 業界為增進自己產業競爭力,已紛紛將專 利權轉為營業秘密,我國除重視專利權保 護外,更應將營業秘密妥為管控,以防資 訊外洩,爰請行政院將近3年整體對科技 研發經費預算執行、科技研發成果績效及 管控機制等相關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六)110年度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5,340億 非本會主管業務。 元,包括公務預算1,324億元、特別預算 1,041億元、營業基金1,386億元及非營業 基金1,589億元,金額極為龐大,計畫項目 亦極多,主要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 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辦理管考,評核 著重於個案計畫年度目標達成情形、經費 運用及執行進度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7年1月起推動預警機制,將計畫「潛藏 無法如期達成風險」、「預定工作進度明 顯配衡失當」等列入預警計畫篩選原則, 整體計畫之執行亦納入考量,國家發展委 員會於同年10月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將營運評 估納入規範,明訂個案計畫執行完成後, 各機關應作總結評估報告,並回饋至計畫 審議及先期作業階段,國家發展委員會亦 應適時辦理各項評估之複評,惟國家發展 委 員 會 108 年 度 總 結 評 估 複 評 比 率 僅 11.54%,且106及107年度複評發現,如繳 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能 力待加強,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等諸多情 形,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又部分 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未臻完善,未能落 實監督控管廠商履約狀況致計畫頻仍修 正、停(緩)辦或內容修正幅度頗大,顯 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審議未能發揮成 效,淪為紙上作業,爰請行政院檢討公共 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並於 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針對前揭 10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七)5G 具有「高頻寬(eMBB)」、「多連結 本會非5G 網路及資通安全主管機關, ( mMTC ) 」 及 「 低 延 遲 / 高 可 靠 未來如有5G 網路運用需求,將遵循行 (URLLC)」等特點,有別於4G 封閉式 政院、5G 網路及資安防護等主管機關 核心網路架構,5G 網路採用大量軟體功 之規範,並持續強化安全機制。 能模組、核心網路雲端虛擬化設計,且第 三方服務提供者可透過電信業者之多接取 邊緣運算提供用戶高速、低延遲服務。然 而開放式設計,使得5G 網路面臨之資安 威脅較以往更嚴峻且多元。行政院資通安 全處已制訂「107-114年資安產業發展行 動計畫」,推動策略並持續檢討資通安全 管理法及資安相關規範內容;經濟部亦規 劃建置5G 網路資安檢測及驗證實驗室, 並完成5G 資安偵防平台雛型。且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配合5G 釋照時程,修增訂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行動寬頻系統審 驗技術規範等法規。上開工作各主責部會 雖已達成階段性目標,惟因應未來5G 應 用場域陸續開放後,恐將面臨各種新興資 安威脅與攻擊,鑑於國內5G 網路資安防 護機制尚未完備,相關評估及強化5G 網 路業者之資安防護能力工作仍待完成,行 政院應督促各主管相關機關持續調適法規 並促進資安業者參與5G 應用場域實驗, 以強化資通安全之防禦能量,爰請行政院 將各主管機關5G 網路資安防護之規範、 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於6個月內向立法 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八)106至110年度經濟部及科技部5G 相關計畫 非本會主管業務。 補助經費分別為38億4,140萬8千元及13億 4,488萬3千元,合計51億8,629萬1千元, 補助金額極為可觀,惟以近年補助5G 相 關計畫執行成效而言,經濟部106至109年 截至7月底合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 193 件、技術暨專利移轉總收入3億1,152萬7千 元及促進國內外廠商投資88億7,407萬元, 其中衍生產值從106年度20億2,292萬5千元 增 加 至 108 年 度 34 億 6,600 萬 元 , 增 幅 逾 71.34%;科技部107至109年截至7月底合 計技術移轉,合作件數5件、技術暨專利 移轉總收入1,627萬元、促成產學合作件數 23件及產學合作金額3,714萬4千元。由此 觀之,我國5G 專利取得數量仍偏低,顯 示對5G 關鍵智財之掌握程度及技術自主 能量恐有不足,行政院應結合產官學之 力,共同研發5G 前瞻關鍵技術,建立優 勢5G 核心技術,將5G 技術研發成果導入 相關產業供應鏈,以增加經濟產值,並提 升我國5G 通訊產業競爭力。 (九)目前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達近 非本會主管業務。 200 家 , 尚 未 包 括 其 再 轉 投 資 之 眾 多 子 (孫)公司,每年所獲配股息係政府重要 收入來源之一,重要性日增,惟各主管機 關對所轄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公開程度未 盡一致,於官網所揭露相關資訊,內容差 異頗大,有揭露亦僅有第一層投資事業, 有關再轉投資至第二層以下子、孫公司 等,不少為母公司持股百分之百者,公股 10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仍具有主導權,對高階經理人等均有決策 權,屬於政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範疇,相 關資訊外界均無所知悉,易有低估政府投 資事業規模現象。鑑於中央政府轉投資公 私合營事業,家數極多且規模不小,為利 社會大眾瞭解政府轉投資事業之全貌,請 行政院研擬訂定各主管部會應於官網公開 資訊之一致標準,並適用於公股具主導權 (董、總由政府指派)之再轉投資公司, 衡量建立彙整資料之可行性,以相同密度 監督管理,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以利各 主管機關之管理及國會監督,爰請行政院 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十)依財團法人法第6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目前本會轄管之財團法人僅有財團法 財團法人與該法規定不符者,應自該法施 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下稱傳保 行後1年內補正,但情形特殊未能如期辦 會)1家,查傳保會係依多層次傳銷管 理,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不在此 理法第38條而設立,依據授權訂定之 限,延長期間以1年為限。然該法於107年 多 層 次 傳 銷 保 護 機 構 設 立 及 管 理 辦 8月1日公布,並自108年2月1日施行,迄 法,傳保會之收入來源為傳銷事業及 今近2年,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 傳銷商繳交之保護基金及年費,其性 出,截至109年4月底止,部分政府捐助之 質為純由民間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尚未完備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 非屬依財團法人法第56條第3項規範之 例如訂定內部制度及稽核制度、投資之項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目及額度、董事人數超逾15人或監察人未 達2人等相關規範,鑑於財團法人法賦予 主管機關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採高密度 監督之權力,爰請法務部加強督促各主管 機關於3個月內儘速完成相關規範之訂 定,及依財團法人法第56條第3項規定, 10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預算、決算書及定 期查核情形,主管機關應於網站主動公開 之,以利社會大眾及國會監督,並請法務 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有鑑於行政院在未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前 非本會主管業務。 便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導致該政策推動近 1年來,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之橫向聯繫與 分工不足,山難數據不斷攀升、部落周邊 環境惡化、執行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各國家公園管 理處、消防救難系統或地方政府等第一線 公務單位疲於奔命。對此,行政院在未有 效解決現況與分工時,不得再行鬆綁相關 山林政策,避免無辜山友遇難死亡。 自開放山林政策推動以來,根據內政 部消防署統計,109年截至12月15日的山 難件數,已經創下18年以來新高,將近 450件,同時為108年之2倍。查行政院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轄 管 林 道 81 條 , 總 長 1,646公里 ,其 中主要 林道 15 條、274 公 里;次要林道35條、932公里;一般林道 31條、440公里。林道皆位於台灣生態敏 感地區,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年 卻僅編列2億元維護預算,平均每公里養 護經費不到15萬元,山區林道之維管根本 無法保障遊客安全。又以內政部營建署之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內之大鹿林道東線 為例,位於生態敏感區長達19公里之林 道,近5年每年平均養護預算僅80萬元, 10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平均1公里養護經費4萬元。 山難數增加,地方政府消防救災人員 與經費未隨之增加,導致經常性動用原住 民族部落民力參與救難,然一般民力於山 區救援之保險與財產(車輛),政策皆未 給予適當保障,造成爭議不斷。因遊客量 暴增及山難數的增加,造成通往山林之原 住民族部落交通與生活嚴重困擾,山林主 管與救難單位疲於奔命,在人力與經費毫 無增加之狀況,推動開放山林應待政策完 備,爰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 及文化、內政、經濟、交通、社會福利及 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有鑑於我國於103年度公布兒童權利公 非本會主管業務。 約施行法,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 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 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然依中華民國兒 童健康聯盟提供之2016年兒童健康幸福指 標-臺灣與 OECD 國家比較,我國0至2歲 兒童接受幼托服務之比例、3至5歲兒童就 讀於幼兒園之比例仍較大多數 OECD 國家 為差;目前我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能量 不足且薪水偏低,而對於各種幼兒園之補 助不僅複雜且不公平,爰建請政府應研擬 透過更公平的育兒津貼方式,並研議儘早 落實行政院宣示「私立幼兒園導師費與教 保津貼每月均達3千元」,保障幼教人員 薪資,以達到家長、教師、業者、幼兒乃 致國家之多贏局面。 (十三)國際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非本會主管業務。 10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決定加強邊境防疫控管,110年1月15日起 國人返國,除了原本要檢附的登機前3天 內檢驗報告,如果不住防疫旅館、選擇居 家檢疫的人,必須簽署切結書,確定一人 一戶,同行者可同住,但非居家檢疫者不 能同住。然而擁有多戶空屋的家庭畢竟少 數,有多位家人返台的家庭,就必須求助 防疫旅館,卻屢屢發生想替將回台的家人 訂房,怎麼找都訂不到;更擔心如果讓家 人回家住,自己跟長輩外出居住,會不會 反而遭遇更高的風險。年節將至,傳統返 鄉團聚的習慣,恐引起急著返台過年的國 人,未找到檢疫處所就直接返台,目前出 現「直接衝回來」的違規事件,成為不確 定因素,對防疫更是一大挑戰,顯見疫情 的暴衝、提升防疫等級,讓防疫旅館的需 求暴增供不應求。爰請衛生福利部、交通 部、內政部、國防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應 跨部會整合,持續掌握防疫旅宿及擴充檢 疫場所量能,以因應返台檢疫需求。 (十四)有鑑於國內年輕教授在高教與技職領域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中,竭盡心力投入技術研發、基礎科學與 產學研究等領域,然而在現今科技部與教 育部審查教授研究計畫提供補助經費評選 時,未能妥適合理分配。爰要求教育部對 於高教與技職體系中,助理教授所提出之 申請計畫與經費,應占整體受獎補助預算 中至少達30%比率,以鼓勵年輕與傑出之 助理教授人才能有公平之競爭機會。另科 技部補助計畫應至少提升10%,並於3個月 1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十五)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6條,文化部於108 遵照決議辦理。 年11月發布施行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範 機關採購文化藝術作品、藝文創作展演與 研究、出版或相關藝文服務等,應優先適 用上開辦法。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 文化與藝術工作者權益及促進文化藝術事 業發展,請各單位包含政府機關(構)、 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政府所屬行政法人 及財團法人進行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 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且不 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行使著作人格 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人員進行文 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保障 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十六)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級機 遵照決議辦理。 關、部會、單位預算編列設備資訊採購經 費,進行各類如電腦設備、網路設備、無 人機、虛擬設備、及其他各類電子資通訊 設備採購時,為維護我國資安安全,實不 應採購中國廠商或由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 品牌之設備。惟立法院於第9屆處理行政 院預算解凍案時,曾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 應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廠商清單,然迄 今未見行政院公布該清單。而危害國家資 通安全廠商清單攸關我國5G 資訊建設及設 備採用,政府應正視我國國安層級資安事 件頻生之嚴重性,採取積極之作為。爰要 求行政院確實盤點各級機關現行使用情 1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形,並於110年底前汰換,各項採購不得 採購中國品牌或中國所實質控制廠商品牌 之設備,並應於採購驗收時,嚴格把關, 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十七)有鑑於近期立法院審查各項法案時,各 非本會主管業務。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未依據納稅者權利保 護法第6條之規定:「…租稅優惠之擬 訂,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 估」,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 條規定:「業務主管機關研擬稅式支出法 規,應於送立法院審議前舉行公聽會;前 項公聽會會議記錄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應 併同租稅優惠法律送交立法院審議」。為 避免立法機關帶頭違法,並陷立法委員於 不義,爰要求各行政部門應落實遵守相關 規定,將公聽會與稅式支出評估完成後, 併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二、 行政院歲出決議與本會相關部分: (四十三)行政院與各公家機關大量製作懶人 遵照決議辦理。 包、梗圖流傳於網路,性質形同廣告宣 傳,查「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 及贊助管理辦法」及「廣播節目廣告區隔 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已明確規 定須「明顯揭露置入者之名稱或商標」, 爰要求行政院通令所屬,自110年度起, 凡公家機關自製或委外製作之網路宣傳 品,皆須註明機關名稱。 (六十六)有鑒於最新的空污排放清冊統計,臺 遵照決議辦理。 中 火 力 電 廠 排 放 PM2.5 的 量 , 佔 整 體 的 1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3%,不過,柴油大貨車卻高達10.17%, 108年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36條修訂,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 烏賊車排氣標準,惟執行至今仍未見具體 成效,因此,建議各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在 委外業務招商時,研議於合約內要求載明 廠商使用柴油大貨車,提出檢驗報告符合 四期環保法規後方可執行委辦業務,藉以 達到降低空污之效果。有鑑於此,爰要求 行政院明令各公部門及所屬各事業機構應 優先採用符合四期標準之車輛進行委辦, 並責成環保署於110年6月底前建立柴油車 定檢制度,以落實降低空污。 三、 本會歲出部分: (一)109年8月中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8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商高通 1101560081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Qualcomm)宣布在 案。 高雄聯手打造台灣首座5GmmWave 企業專 網的智慧工廠,將於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高雄廠生產線導入「AI+AGV 智 慧無人搬運車、AR 遠端協作(Remote AR Assistance)、綠科技教育館 AR 體驗環 境」3大應用,預計於109年底完成。經濟 部技術處新世代通訊技術推進辦公室為推 動國內5G 產業發展,召集國內外龍頭大 廠,包含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建置台灣首座基於 5GmmWave 專用網路的智慧工廠。在整個 規劃和建置過程中,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 1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限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將提供技 術支援與整合方案,鼓勵台灣製造業者研 發與供應相關網路設備,諸如5GmmWave 小型基地台等,以發揮5GmmWave 專用網 路生態系統中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到 了109年10月,相關進度似乎未見有重大 發展。為避免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南部的承諾淪為口號,建議公平交易 委員會必須精準掌握相關數據,包括投資 金額、建設進度與就業機會等,以利帶動 南部整體資通訊產業發展、產生具體貢 獻。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1個月內提出 投資金額、建設進度與就業機會等對外揭 露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二)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限制競爭行為 本會為使企業對公平交易法的規範內 調查處理」計畫編列567萬1千元,較109 容有所瞭解,每年均會舉辦宣導說明 年度預算數566萬6千元略增5千元,除了 會,每次課程主題均不同,期以增進 辦理事業涉及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 企業對他國反托拉斯法的認知並瞭解 限制競爭案件之調查處理、掌握重要產業 違法的風險與成本外,更期推廣協助 市場動態、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外,為 企業建立遵法意識與內控機制。我國 了因應國際對反托拉斯、洗錢防制及打擊 企 業 對 外 貿 易 除 需 瞭 解 公 平 交 易 法 資恐等監理標準日益嚴格,歐美等政府常 外,對於美國、歐盟等國的競爭法規 運用政策或司法手段以保護本國之產業, 亦有瞭解必要,因此,歷年來本會即 而近年我國企業可能因輕忽法律風險,或 因應我國產業的國際布局及對國際反 認為自身並沒有跟其他公司勾結、漲價等 托拉斯規範認知程度的需求,規劃設 行為,而遭美國反托拉斯法、歐盟等國競 計合適議題、邀請專業講師授課,以 爭法列為執法對象,甚至被認定參與聯合 符合企業的需求與期待。本會將持續 競爭遭致處罰,凸顯反托拉斯後續衍生法 採行執法與宣導教育並重之政策,透 令遵循風險控管問題的重要,所以面對近 過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 更 新 本 會 網 站 資 年各國競爭法、洗錢防制法、個資法等, 訊,強化企業對於公平交易法及他國 11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法律風險已成為我國企業經營必須考量風 反托拉斯法規範之認知、建置內部法 險之一,故公平交易委員會需加強辦理國 規遵循機制,俾利企業降低違法風險 際反托拉斯法之宣導及教育,以提升我國 與訴訟成本。 企業相關法令遵循意識,協助企業降低於 海外之違法風險及訴訟成本。 (三)公平交易委員會迄至109年8月底,尚待收 本 會 業 於110年2月26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繳之罰金合計共4,971萬8千元,其中105年 1101560079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度至109年8月底之應收罰金罰鍰為2,907萬 案。 2千元,比例為58.47%,104年度以前應收 未收罰金罰鍰為2,064萬6千元,比例則為 41.53%。雖罰金罰鍰之繳交及行政執行, 與被處分人是否提起上訴與及司法審判之 時間長短有關,但亦與機關執法密度與強 度、事業之守法程度等因素有關。且截至 109年8月底止,逾期未繳而移送行政執行 署執行之應收罰鍰計3,445萬元,另經查財 而無財產可供執行並已取得債權憑證者共 計1,041萬3千元,顯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移 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制執行,歷經多年仍 未有效徵起,允宜公平交易委員會展現其 執法之決心,以使受處分人無法心存僥 倖,脫身於國家制裁之外,並使國人對公 平交易委員會之公權力服膺。爰請公平交 易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有效執行及回收應 繳未繳之罰金罰鍰提出改善方案,送書面 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四)鑑於近年常發生衛生紙漲價,當時全台民 本 會 業 於 110 年 3 月 3 日 以 公 製 字 第 眾瘋搶衛生紙的場面,仍讓許多人記憶猶 1101360093 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新,事實上,衛生紙售價至今依舊「漲」 案。 聲不斷,惟衛生紙是我們每天都需要用到 1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的東西,但從108年開始價格上漲後,就 沒有下跌嗎?行政院主計總處亦公布過, 在許多的重要民生物資當中,以衛生紙類 漲幅最高,顯現實體通路的衛生紙10元以 下的價格越來越少。國人紛紛期待「衛生 紙之亂」是否能不再發生,希望政府能展 現公權力加以遏止,爰請公平交易委員會 應對外說明清楚並提出具體且有效之政策 作為。爰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 內提出具體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8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公司透過和解將原本234億元罰鍰降為27 1101560082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億3,000萬元,其他金額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案。 有限公司同意以「投資台灣方案」等作為 和解條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本於權責, 溝通並促成有利整體台灣高科技產業發展 之投資項目。惟該和解自2018年8月成立 迄今,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項 目集中於新竹、台北,恐對科技產業產生 明顯的區域傾斜。仍待公平交易委員會採 取積極有效作為,日前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與日月光集團合作,並在高雄投 資1億1,700萬美元於設備等項目,應有助 於平衡產業區域發展,爰請公平交易委員 會積極協調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就 該項投資進行效益評估,並將報告送交立 法院經濟委員會。 (六)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綜合規劃及宣 本會業於 110 年 3 月 3 日以公製字第 導業務」編列235萬8千元,較109年度預 1101360096 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11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算數減少4萬4千元。然而近年涉及虛偽不 案。 實或引人錯誤廣告、壟斷漲價或囤積重要 民生必需品行為等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持 續頻傳,且少數業者屢有違規情事,宜賡 續加強查處以有效遏阻違法行為,顯示對 於部分業者屢有違規情事,公平交易委員 會仍需加強宣導業務並依職權主動賡續查 處,以有效遏阻壟斷漲價或囤積重要民生 必需品等違法行為。加上,查公平交易委 員會107年至109年9月底主動調查重要民 生物資市況,竟僅1件遭處分,其餘調查 結果為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情事。為 確實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並確保消費者 利益,對於近年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 等不公平競爭行為頻傳,少數廠商遭處分 後仍持續違規,以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 動異常情形亦時有所聞等情形,公平交易 委員會宜賡續加強對外宣導,以利相關案 件之主動調查及其查處成效,以遏止虛偽 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以及部分廠商或流 通業者聯合操控價格等違法行為發生,有 效維持市場交易秩序。爰此,公平交易委 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有效嚇阻與減低少 數業者壟斷漲價或囤積重要民生必需品等 違法行為之具體性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 院經濟委員會。 (七)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及行政救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8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濟業務」計畫編列215萬4千元,較109年 1101560083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度預算數212萬8千元略增2萬6千元,辦理 案。 包括: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 1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關法規之研擬與修訂、釋疑,以及協調與 處理涉外有關公平交易法事務、配合處理 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政救 濟、執行等相關業務。是以,截至109年8 月底止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 「台灣產業方案」辦理情形及公平交易委 員會檢核概況:詢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 截至109年8月底止,該會對美商高通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台灣產業方案」後續 辦理及追蹤管考情形:(1)美商高通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依訴訟和解內容,須定期向公 平交易委員會報告行為承諾之執行情形, 說明與手機製造商及晶片製造商重新修訂 契約之協商進度及履行情形,並就已完成 之協商,於完成增修或新訂之契約簽署後 30日內向該會報告。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 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投資「台 灣產業方案」各項計畫之執行設有多項關 鍵績效指標(KPI),於5年執行期間內將 持續進行追蹤管考;另公平交易委員會將 依該產業方案所訂之檢核進度定期(每半 年為原則)召開跨部會工作小組會議,並 將視需要不定期召開跨部會工作小組會 議。(2)截至109年8月底止美商高通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已定期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陳報 4次「行為承諾」之執行情形,並分別經 提108年4月3日該會第1430次委員會議、 108年9月25日該會第 1455次委員會議及 109 年 4 月1 日該會第1482次 委員會議報 告,並決議予以確認;另美商高通國際股 1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份有限公司109年8月所陳報之執行情形公 平交易委員會刻正檢視中。目前已有5家 手機製造商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修訂專利授權契約;美商高通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於協商期間並無拒絕晶片供 應,且已無簽署獨家交易之折讓約定條 款。據該會表示,已確實掌握美商高通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與相關廠商在授權契約上 之協商進度,將持續定期監督美商高通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對「行為承諾」之履行情 形,以維護台灣廠商權益及競爭秩序。綜 上,鑑於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 之「台灣產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美 元,迄今已執行2年,立法院委員對於該 承諾投資事項之實際執行進度、是否符合 國內產業需求以及兼顧平衡科技區域之發 展等均相當關心,為期該方案實際投資項 目能切合我國產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產 業經濟利益並兼顧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 公平交易委員會宜賡續與經濟部、科技部 及業學界等密切溝通協調,並將各項計畫 項目實際已投入金額、補助國內廠商對 象、研發成果、帶動相關產業增加產值等 具體績效納入評核內容,持續加強對外資 訊揭露透明度,以利外界瞭解及監督。爰 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具 體性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 (八)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產業調查經濟 本 會 業 於110年2月26日 以 公 資 字 第 分析及資訊管理」計畫編列578萬9千元, 1102160031號函,檢送具體性說明書 1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與109年度預算數相同,主要辦理產業活 面報告在案。 動及市場結構之調查統計,更新產業資訊 系統資料,以供擬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 業務參考等業務。本項計畫包括「資訊軟 硬體設備費」科目249萬5千元(同109年 度預算數)。鑑於該會近年於反托拉斯基 金亦編列「購置固定資產」、「購置無形 資產」相關經費,宜參酌業務實需秉撙節 原則編列預算:依據110年度共同性費用 編列基準表有關「資訊設備」之編列說 明:「∙∙∙四、文書編輯軟體之購置數量應 定期檢討,每年並以不超過員額人數1/5比 例為原則編列。五、各項資訊設備應按實 際需要於編列基準範圍內核實編列,若有 特殊業務需要,得說明計列。」另用途別 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有關「資 訊軟硬體設備費」之計列標準:「除共同 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所列項目應照所訂標準 計列外,其餘應詳細列明名稱、規格、數 量、單價及總價。其中應用系統屬功能相 同或相近者,宜由主管機關整合規劃與建 置共用資訊系統為原則。」雖然公平交易 委員會以經費拮据與業務需求,故而持續 數年度均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支應 「公文整合系統程式修改」、「多層次傳 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線上查報功能擴充」 等相關經費;惟查近年該會亦於反托拉斯 基金「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中編列 「購置固定資產」、「購置無形資產」經 費(110年度預算數分別為200萬元及360 1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萬2千元),為提升政府資源運用效益, 允宜審酌業務實際需要切實檢討編列。綜 上,公平交易委員會110年度「產業調查 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計畫賡續編列「資 訊軟硬體設備費」249萬5千元,鑑於近年 該計畫均編列「公文整合系統程式修 改」、「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線 上查報功能擴充」等經費,且該會於反托 拉斯基金亦編列採購資訊軟、硬體相關經 費,為避免公帑虛擲浪費,允宜確實參照 「公務與基金預算業務劃分原則」按性質 明確劃分編列預算範疇外,並縝密檢討妥 善規劃採購軟硬體設備內容,以發揮財務 效能。爰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 內提出具體性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 (九)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不公平競爭行 本 會 業 於 110 年 3 月 4 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編列248 1101460176 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略減3萬1千 案。 元,主要辦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 行為、違法多層次傳銷及其他足以影響交 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調查處理 業務。另110年度「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下「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 行為之調查處理」編列 235萬4千元,較 109年度預算數減少12萬元,辦理商業、 運輸業及農、林、漁、牧等產業關於獨 占、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欺 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以確保消 費者利益等事項。按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 1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資料,近年民眾檢舉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 廣告行為案件遞增,105年度為743件,逐 漸增加至107、108年度之861件、854件; 而該會主動調查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 行為等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由105年度185 件,逐年減少至108年度之123件,109年 度截至8月底則增至129件。此外,少數廠 商近年因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屢 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甚至遭處分超過 5次以上,例如:網路OO國際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9次、富OO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10次等,顯示事業涉及不實廣告等不公 平競爭行為仍頻傳,對於部分業者屢有違 規情事,公平交易委員會宜依職權主動賡 續加強查處,以有效遏阻業者違法行為, 確實維護消費者利益。按公平交易委員會 提供108年起至109年8月底止針對農曆春 節、端午節、中秋節等重要節慶期間重要 民生物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局口罩、 蒜頭、餐食及手搖飲料等市況主動立案調 查,共計完成相關調查報告13件,然所有 案件均以經調查依現有事證(或無具體事 證),尚難認定有聯合哄抬行為,違反公 平交易法規情事而不予處分結案。雖據公 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該會參與行政院穩定 物價小組會議,主要係針對是否聯合壟 斷、不法囤積或哄抬價格等行為,倘商品 價格係由市場供需法則自然運作而決定其 漲跌,或囿於勞動基準法修法等因素,速 食及手搖飲料業反映成本而調漲價格,則 1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無公平交易法介入管制之空間。惟近年該 會調查結果均為尚難認定有違反公平交易 法規情事,此與一般民眾感受似未盡相 符。對此,該會宜與相關主管機關積極協 調合作,賡續加強產品產銷資訊之蒐集、 監測及分析,並深化產業與市場資訊之交 流與應用,俾有效支援民生物資市場價格 波動異常之監控及後續之查處成效。綜 上,對於近年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等 不公平競爭行為頻傳,少數廠商遭處分後 仍屢次違規,以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 異常情形亦時有所聞等情形,公平交易委 員會允宜賡續加強相關案件之主動調查及 其查處成效,有效遏止虛偽不實或引人錯 誤廣告,以及部分廠商或流通業者聯合操 控價格等違法行為發生,俾確實維護市場 機能正常運作並確保消費者利益。爰此,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性 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近年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等不公平競 (一)有關加強不實廣告案件之主動調查 爭行為頻傳,少數廠商遭處分後仍持續違 及查處成效部分: 規,以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異常情形 1.我國關於不實廣告之規範,係見 亦時有所聞,然經查108年公平交易統計 諸於各相關主管機關之法令,有 年報,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動調查案件 賴機關間之分工合作,以共同打 數」由104年度424件,逐年減少至108年 擊不法;而本會與其他主管機關 度之275件,減幅35%,其中「處分件數」 針對不實廣告案件,係依機關間 更由104年度102件,減少至108年度之51 業務協調結論辦理,並依「特別 件,減幅50%,有忽視消費者權益之虞, 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分工。對於 是此,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相關案件之 無特別法規範之不實廣告,本會 主動調查及其查處成效,以遏止虛偽不實 均依公平交易法積極查處,另本 1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或引人錯誤廣告,以及部分廠商或流通業 會倘獲有涉及其他機關職掌特別 者聯合操控價格等違法行為發生,有效維 法之不實廣告案件具體事證(如 持市場交易秩序。 食品、藥品、化粧品等不實廣告 屬衛生福利部職掌等),亦將主 動移請該主管機關妥處。 2.承上,本會積極查察得依公平法 論處之不實廣告,針對處分案適 時發布新聞資料,以遏止其他業 者為類似行為及促請消費者注意 避免受害;就不處分案則適時去 函對業者警示或促請注意,避免 其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發 揮導正事業不當作為之效。此 外,強化宣導,敦促業者自律守 法避免觸法,並增進民眾對廣告 規範之認識而免於受害,另將屢 因不實廣告違反公平法而被裁罰 之事業(如網路及電視購物平台 業者)列為重點宣導對象,增進 其自律能力避免再次違法。 3.本會查處不實廣告依案源可分為 檢舉案及主動調查案,惟本會查 處該等案件所依據之法令、須踐 行之調查程序、投入之人力及預 算等並無不同,主動調查案件之 數量及其處分件數雖能作為本會 查處案件績效之量化指標,惟並 非絶對,仍應綜合考量其他執法 情狀或指標,一併評估投入調查 與積極執法程度。109年於人力未 1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有增加之情況下,本會仍全力以 赴查處不實廣告,與108年相較, 109年辦理之不實廣告案件總數、 主動調查案件數及處分件數皆有 增加,併予敘明。 4.未來本會將持續努力關注民情輿 論,倘獲有事業違法跡證,即主 動立案嚴予查處。另賡續加強對 外說明本會與衛福部等其他主管 機關處理不實廣告案之業務分 工,暨宣導本會對於廣告之規 範,以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消費 者利益。 (二)有關加強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波動異 常案件之主動調查及查處成效部 分: 1.本會職司公平交易法,對於民生 物資交易上下游相關事業之濫用 獨占地位、水平競爭者間以契 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 同決定價格、限制產出等聯合行 為或其他反競爭行為等物價案件 進行查處,嚴防業者藉機從事聯 合行為等違法情事。 2.本會近3年來針對重要民生物資市 況及價格波動案件,例如,餐食 及手搖飲料、洋蔥、鳳梨、香 蕉、大蒜等農畜產品及重要民生 物資價格波動可能涉及違法情事 者均積極進行查處,雖依調查結 1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果尚難認有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 規定之情事,惟本會透過約談業 者與關係人等到會說明,及赴實 地訪查業者等諸多調查作為,適 時遏止意圖違法之業者,促其恪 遵公平交易法及市場競爭機制。 3.面對國內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事 ,本會未來仍將本於公平交易法 主管機關之職責,除採取多項措 施積極查處外,並持續與各主管 機關在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架構下保持聯繫合作,亦持續運 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 組」,密切關注各項重要民生物 資市況積極介入,倘查獲業者涉 有違法行為,定依公平交易法相 關規定加以嚴懲,以確收儆示效 果,並宣示政府執法及穩定民生 物資立場,俾共同維護市場競爭 秩序及確保消費者利益。 (十一)近年有許多的新興商業模式,包括電子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8日 以 公 綜 字 第 商務、雲端運算、物聯網及共享經濟等, 1101160163號函提送報告在案,後續 數位經濟具備跨國界、跨產業的特性,透 將於每會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書 過網際網路突破地域的限制,109年受疫 面報告。 情影響,數位經濟產業在台灣的發展,更 是不可擋的趨勢。但近年數位經濟商業型 態衍生許多不公平競爭問題,讓現行法規 面臨不少挑戰,如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 個資傳輸等。其中個資保護問題,更成為 新的不公平競爭議題,然在台灣數位經濟 1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發展法規的落差下,既有產業面對衝擊 時,仍缺乏應對策略。請公平交易委員會 針對公平交易法及相關法規,對於數位經 濟議題相關法規調適方向、進度以及目前 競爭法分析資料庫針對數位經濟產業分析 資料建置之相關情形,每會期向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限制競爭行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4日 以 公 製 字 第 為調查處理」計畫編列 567萬1千元,較 1101360154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109年度預算數566萬6千元略增5千元,除 案。 辦理事業涉及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 制競爭案件之調查處理、掌握重要產業市 場動態、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外,亦包 括:積極倡議競爭理念、深植公平交易法 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及製造業相關 產業公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等。另公平交易委員會為協助事業具體落 實反托拉斯遵法工作,訂有「公平交易委 員會對於企業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規章之指 導原則」及「企業關於反托拉斯之遵法行 為守則」供業界參考,促使企業將反托拉 斯自律遵法內化為經營文化之一部分。鑑 於國際對反托拉斯、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 等監理標準日益嚴格,加以全球化過程歐 美等政府常運用政策或司法手段以保護本 國之產業,產業競爭背後往往涉及國與國 間之利益爭奪。而近年我國企業可能因輕 忽法律風險,抑或認為自身並未與其他競 爭事業勾結、一起合意漲價,而遭美國反 托拉斯法、歐盟等國競爭法列為執法對 1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象,甚至被認定參與聯合競爭遭致處罰, 凸顯反托拉斯後續衍生法令遵循風險控管 問題日趨重要。蓋因事業間彼此勾結限制 競爭之舉,不啻牴觸資本主義根本運作法 則,尤其當行為涉及價格、數量等惡質聯 合時,倘如美國政府認定已影響該國消費 者權益,往往無法以行為係在美國境外發 生而主張不適用反托拉斯法,而係藉助各 種間接證據推論出勾結之存在。故面對近 年各國競爭法、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 護法等風潮興起,法律風險已成為我國企 業經營策略須考量風險之一。綜上,鑑於 近年各國陸續加強反托拉斯、競爭法等執 法,防患違法於未然已成為我國企業經營 策略須考量重點之一,故公平交易委員會 允宜賡續加強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之宣導 及教育,以提升我國企業相關法令遵循意 識,協助企業降低於海外之違法風險及訴 訟成本。爰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 月內提出具體性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經濟委員會。 ( 十 三 )110 年 度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預 算 案 編 列 本 會 業 於110年2月26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罰金罰鍰」1億1,895萬4千元,較109年 1101560078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度 預 算 數 1 億 3,395 萬 4 千 元 減 少 1,500 萬 案。 元,減幅11.20%。經查截至109年8月底仍 有4,971萬餘元之尚待收繳應收罰鍰:按公 平交易委員會提供資料,迄至109年8月底 止 尚 待 收 繳 之 罰 金罰鍰 共 計 4,971 萬 8 千 元,其中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止之應收 罰金罰鍰為2,907萬2千元(占58.47%), 1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屬 於 104 年 度 以 前 之 應 收 罰 金 罰 鍰 則 為 2,064萬6千元,比率達41.53%,顯示仍有 相當比率之積欠多年罰金罰鍰尚未繳納。 雖然該會罰金罰鍰收入之多寡,受到被處 分人是否提起上訴及司法審判時間長短影 響,然亦與該會執法密度與強度、事業之 守法程度等因素相關,故為落實維護交易 秩序及消費者利益之決心,允宜加強行政 執行效能,強化執行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 業。另截至109年8月底止逾期未繳移送行 政執行署執行中之應收行政罰鍰計3,445萬 元,另移送行政執行署經查無財產可供執 行 並 已 取 得 債 權 憑證者 共 計 1,301 萬 9 千 元,其中屬於104年度以前者達1,041萬3千 元,占取得債權憑證金額79.98%,顯示該 會移送行政執行倘查無財產可供執行者, 雖已取得債權憑證,惟部分歷時多年仍未 能有效徵起,允宜對問題癥結研酌改善, 並強化與行政執行署之協調聯繫。105年 起至109年8月底止註銷應收罰金罰鍰計 3,427萬元,為免債權追討無著並維護國家 公權力,允宜加強徵收:依行政執行法第 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 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 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 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 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 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 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另「中央政府 各機關註銷應收款項、存貨及存出保證金 1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各 機關對其經管之各項債權,應積極收繳, 不得積壓延誤。鑑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有一定之法定執行期間,公平交易委員會 允應依法積極收繳,惟自105年至109年8 月底該會註銷應收罰金罰鍰案件計55件, 金額共計3,427萬元;為避免應收罰金罰鍰 追討無著,一旦屆執行期間而辦理註銷, 允宜積極追討相關債權,以維護國家公權 力。爰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 提出具體性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 (十四)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及行政 遵照決議辦理。 救濟業務」計畫編列215萬4千元,較109 年度預算數212萬8千元略增2萬6千元,辦 理包括: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相關法規之研擬與修訂、釋疑 等相關業 務。經查: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 諾對「台灣產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美 元,迄今已執行2年,對於美商高通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承諾投資事項之實際執行進 度、是否符合國內產業需求以及兼顧平衡 科技區域之發展等相當關心,美商高通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投資項目能切合我國 產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產業經濟利益並 兼顧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公平交易委員 會應與經濟部、科技部及業學界等密切溝 通協調,並將各項計畫項目實際已投入金 額、補助國內廠商對象、研發成果、帶動 相關產業增加產值等具體績效納入評核內 1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容,持續加強對外資訊揭露透明度,以利 外界瞭解及監督。 (十五)淘寶台灣平台「零運費、零廣告、零開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16日 以 公 服 字 第 辦費、零手續費、零上架費」的問題,恐 1101260211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有違公平競爭,利用「五零措施」大量補 案。 貼傷害本國電商的發展。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於2020年5月22日通過主決議案,要求 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並於3個月內 將調查過程與處理情形送交立法院。然至 今已逾月餘,仍未完成調查。爰要求公平 交易委員會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程序,確 認淘寶台灣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 範,並將相關調查結果與處理之書面報告 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六)針對2018年12月10日黃國昌前立法委員 本 會 業 於110年4月30日 以 公 製 字 第 所檢舉本土製藥公司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 1101360311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份有限公司涉嫌壟斷大腸癌治療藥價的案 案。 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承諾立案調查至今已 近2年,仍未有調查結果,恐有行政怠惰 之嫌。此案如經查證有壟斷行為,將嚴重 影響癌症病人的治療用藥權益,形成不必 要的醫療浪費,有礙全民健保永續經營。 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將相關 調查與處理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給全體國人一個交代。 (十七)針對公平交易委員會允許中聯資源股份 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聯資 有限公司花11億元取得茂聯實業股份有限 源 公 司 ) 與 茂 聯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司100%股份的結合申報,認定並無限制 (下稱茂聯實業公司)結合案屬多角 競爭不利益之虞。但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 化結合,參與結合事業於相關市場未 司過去不僅有環境污染和涉嫌壟斷的裁罰 具競爭關係,故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 1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紀錄,也是高雄旗山百萬噸污染農地的爐 不禁止其結合。中聯資源公司未來取 石來源。爰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持續關注 得茂聯實業公司之土地若有污染,相 上述2家公司結合後,有無其他限制競爭 關環境保護機關得依法予以處理,惟 行為,倘有違法即逕依公平交易法開罰。 中聯資源公司未來營業行為若有涉及 市場競爭問題,本會當密切注意並依 法處理。 (十八)針對跨境電商「蝦皮購物」經常推出短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19日 以 公 服 字 第 期免運活動,尤其是海外直送免費方案, 1101260181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利用海外母公司之財務優勢,吸引台灣民 案。 眾消費,恐對國內既有電商平台之不公平 競爭,導致客源及市占率的流失。爰建請 公平交易委員會評估「蝦皮購物」的免運 費促銷策略是否需要立案調查,並將評估 結果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九)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涉及限制競爭行 本 會 業 於 110 年 2 月 26 日 以 公 綜 字 第 為、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處理,並就提 1101160142號函,提送報告在案。 升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法務及 行政救濟業務、國際交流業務提出具體精 進作為,於1個月內提送報告送交立法院 經濟委員會。 (二十)近年來屢次發生「衛生紙之亂」、「電 本 會 業 於110年2月22日 以 公 資 字 第 信之亂」、蔥及蒜頭等農產品飆漲事件, 1102160027號函,檢送因應對策報告 疑有業者哄抬價格情事,惟公平交易委員 在案。 會每每於民怨產生及媒體大肆報導後始著 手調查。108年至109年8月底針對重要民 生物資價格波動異常或聯合壟斷等違反公 平交易法規定者之調查結案件數共13件, 皆以不處分結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介入時 機過於緩慢,造成民生物資的波動及民眾 質疑。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產業調查經濟 1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0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分析及資訊管理」項目編列578萬9千元, 以作為提供執行業務的參考,卻無法確實 針對產業於市場上的現況進行超前部署、 於哄抬價格事件發生隨即積極介入調查。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確實進行產業經濟分 析,並加強產銷資訊之監測及分析,積極 進行聯合哄抬行為之調查、處分,以維護 消費者權益。另針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科目,應於1個月內提交加強查緝防制 哄抬民生物資之改善報告、近3年查緝衛 生紙、蒜頭價格飆漲之成效報告與針對電 信499之亂即將到期,為避免再次引發電 信綁約爭議,提供因應對策報告,送立法 院經濟委員會。 (二十一)110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 本 會 業 於110年3月10日 以 公 製 字 第 目「公平交易業務」編列2,305萬4千元, 1101360092號 函 , 檢 送 書 面 報 告 在 凍結該預算5%,俟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討目 案,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4月 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調 14日第10屆第3會期第7次全體委員會 查成案逾一年卻仍未完成之案件去識別化 議,同意動支,並提立法院第10屆第3 後列表,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包括未 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復以110年5月 完成原因、困難)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 12日台立院議字第1100701730號函知 會,始得動支。 本會准予動支。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