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單位預算目次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1~38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3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40~4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43~4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一般行政………………………………………………………………………… 47~48 2.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49~50 3.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51~52 4.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53~54 5.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55~56 6.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57~58 7.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59~60 8.其他設備………………………………………………………………………… 61 9.第一預備金……………………………………………………………………… 62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63~66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68~69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70~71 (六)人事費彙計表…………………………………………………………………… 7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74~75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7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8~79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80~81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83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84~85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86~91 (十四)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 形報告表……………………………………………………………………… 92~145 預 算 總 說 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本會組織法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11 號令公布,其 施行日期經行政院 101 年 2 月 2 日院授研綜字第 1012260098 號令定自 101 年 2 月 6 日 施行。 2.本會主要職掌係處理公平交易事項,依本會組織法規定,其職掌說明如下: (1)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2)公平交易法之審議。 (3)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4)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5)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6)公平交易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7)其他有關公平交易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依本會組織法及處務規程規定,有關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本會置委員 7 人,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任命時,應 指定 1 人為主任委員,1 人為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副主任委員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2.本會設 5 處 5 室,其主要職掌如下: (1)綜合規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施政規劃、管制考核、政策研究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B.本會執法人員培訓之規劃及執行。 C.本會主管法規政策之國際交流及合作。 D.本會出版品之編輯、出版及管理。 E.本會主管法規專業資料之蒐集、建置及查詢服務。 F.本會主管法規政令宣導之規劃及推動。 G.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2)服務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 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B.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C.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D.農、林、漁、牧業。 (3)製造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A.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 B.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製造業及其他製造業。 C.礦業、土石採取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 D.其他相關或不能歸類之行業。 (4)公平競爭處掌理下列事項: A.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行為之調查處理。 B.提供不當贈品、贈獎行為之調查處理。 C.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 理。 D.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報備、監督與管理,及該事業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個人資 料保護法規行為之調查處理。 E.與前四款有關之政令溝通活動之辦理。 (5)法律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主管法規之研擬及修訂。 B.本會主管法規之諮詢。 C.本會主管法規法制問題之研究。 D.罰鍰執行之處理。 E.刑事案件之移送。 F.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G.國內外法規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H.其他有關本會法律事務事項。 (6)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掌理下列事項: A.產業市場結構、經濟情況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析。 B.公平交易法經濟分析業務之諮詢、意見研擬及推動。 C.本會資訊與產業資料整合服務策略之規劃及發展。 D.本會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E.其他有關資訊、產業及經濟分析事項。 (7)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A.本會議事事項。 B.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C.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D.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E.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事項。 F.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8)人事室掌理本會人事事項。 (9)政風室掌理本會政風事項。 (10)主計室掌理本會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會議 委員 主任秘書 綜 服 製 公 法 資 秘 人 政 主 合 務 造 平 律 訊 書 事 風 計 規 業 業 競 事 及 室 室 室 室 劃 競 競 爭 務 經 處 爭 爭 處 處 濟 處 處 分 析 室 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本會 112 年度預算員額 221 人,包括:職員 202 人、技工 4 人、駕駛 5 人、工友 3 人 及聘用人員 7 人,詳如表列。 《112 年度預算員額分配一覽表》 預算員額 區分 增減說明 本年度 上年度 增減比較 工友 3 人退休 後遺 職員 202 202 0 缺,因出缺滿 4 個月 未完成移撥補實,依 技工 4 4 0 規定減列並經行政院 核復。 駕駛 5 5 0 工友 3 6 -3 聘用 7 7 0 合計 221 224 -3 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為我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施政之目的在提供 自由與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協助事業創新發展,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為達 此目標,112 年本會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促進產業健全發展、完備法規強化專 業、形塑自由公平競爭文化、拓展國際合作為施政重點,與時俱進各項政策作為 及執法手段,確保本會施政成效。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2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 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2 年度施政計畫。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積極執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1)積極查處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為,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確保消費福祉。 (2)有效審議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案件,防範市場結構惡化,促進產業 創新,維繫市場競爭。 (3)溯源建立重點產業上下游供應鏈,提升執法時效。 (4)持續運作本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並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執行穩定物價作為,確實掌握重要民生物資之市場動態及競爭情形,避免事 業藉機從事違法行為。 2、精進治理,促進產業健全發展 (1)辦理產業重點督導計畫,促進業者自律與產業發展。 (2)主動輔導多層次傳銷事業遵法,持續與業界溝通聯繫,促進傳銷產業良性發 展。 (3)依據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分工,調和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凝聚執法共 識,健全產業經營環境。 3、完備法規強化專業,確保執法成效與品質 (1)檢討研修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相關法令及行政規則,與時俱進 完備法規。 (2)提升訴訟論辯專業知能,維持行政處分效力,捍衛本會執法立場。 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3)建構完善競爭政策及產業資料庫,強化執法決策支援系統,精進案件經濟分 析,增進執法品質。 (4)委請專家學者進行研究,掌握競爭法議題之最新發展與執法趨勢,作為案件 處理參考並提升執法效能。 4、多元倡議,形塑自由公平競爭文化 (1)推動年度倡議計畫,向「政府部門」、「企業界」及「消費者」等三大面向 倡議競爭,引導各界認同、瞭解及重視競爭理念與相關規範,共同維護市場 競爭環境與交易秩序。 (2)運用多元管道宣導與推廣競爭理念,並善用回饋機制精進倡議工作,提升宣 導品質與量能。 (3)建置及維護「APEC 競爭政策資料庫」,提供各會員體間有關競爭政策及競 爭法執行經驗交流平臺,縮小彼此政策、執法認知差異,形塑亞太地區自由 公平競爭文化。 5、拓展國際交流,促進跨國執法合作 (1)積極參加 OECD、APEC、ICN 等競爭法國際論壇,接軌國際規範趨勢。 (2)促進與他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合作,共同防制跨國反競爭行為。 (3)辦理反托拉斯區域研討會及技術合作活動,協助新興國家競爭法能力建置。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限制競爭行為 一、查處事業限制競 一、積極查處事業獨占、結合、聯合、限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競爭及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 行為。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及 結合申報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凝聚執 法共識。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放事宜。 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 一、密切關注市場競爭動態,與產業主管機 為,建構良好競 關進行分工合作、協調溝通,共同維護 爭環境 市場交易秩序。 二、依照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分工,掌 握重要民生物資市場供需概況與競爭情 形。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行重點督導計畫。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元宇宙』與競爭 法相關議題之探討」、「肥料產業政策 與競爭法規範之研究」、「公平交易法 對關鍵字廣告之適用與因應」、「日本 、韓國、新加坡對限制競爭行為之競爭 法規範與執法案例」、「數位經濟下事 業定價策略涉及聯合行為實證分析法之 研究」等研究計畫。 二、不公平競爭行 一、查處不公平競爭 一、查處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等 為調查處理及 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二、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 理 規範。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一、查處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二、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案件。 三、實施多層次傳銷事業業務檢查。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 。 五、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規與 一、研擬及修訂本會主管法令。 濟業務 多層次傳銷法規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 政救濟業務。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及移送涉及刑事違法 案件。 四、編印本會主管法令之彙編及書籍。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交易法規資料並加以整 理與分析。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四、綜合規劃及宣 一、倡議公平交易法 一、自行舉辦或與縣市政府合辦本會主管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管 規說明會或訓練營。 理法 二、運用各式宣導資料傳揚政策理念。 三、辦理競爭法、檢舉獎金、反托拉斯基金 倡議活動。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 規劃舉辦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關 三、完備國際競爭政 一、辦理「競爭執法趨勢追蹤、產業供應鏈 策與競爭法專業 資料建置及執法效能提升委辦計畫」, 資料 進行國際執法動態追蹤與分析、產業供 應鏈資料庫之建置。 二、蒐集各國有關競爭政策及競爭法相關專 業圖書、期刊等資料,提供專業查詢服 務,推廣競爭政策理念,並提升遵法知 能及素養。 三、建置並維護「APEC 競爭政策資料庫」21 個會員體之競爭政策、組織架構、重要 案例等 12 項資料,提供競爭政策資料 國際交流平臺。 四、彙編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 關執法實務等資料,提供競爭政策專業 研究參考。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際 一、持續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相關會議與活 際交流業務 活動,建構跨境執法 動,掌握國際執法脈絡,深化與國際競 合作網絡 爭法執法機關之交流合作。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建置及交流活動平臺, 調和區域競爭法制,回饋國際競爭社群 。 六、資訊業務及經 建構完善產業資訊體 一、配合業務需求增修應用系統功能,強化 濟分析產業資 系,強化執法之決策 系統資安強度,改善作業流程,並提升 料管理 支援系統 各項資訊服務設備,增進資訊化作業品 質及行政效率。 二、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調查,整合相 關機關產業資料,完備產業資訊系統, 精進案件經濟分析,增進執法效能。 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0)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限制競爭行為 一、查處事業限制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一)積極查處事業獨 1、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藉理監 占、結合、聯合 事會議決議訂定商業火災保險附加費用 、限制競爭及影 率下限,約束會員事業活動且足以影響 響交易秩序之欺 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 罔或顯失公平行 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令其立即停止違法 為。 行為,並於 2 個月內修正相關自律規範 並函知所屬會員。 2、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華信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年間在同業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 線機票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 第 1 項規定,分別處立榮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遠 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60 萬元、95 萬元 以及 85 萬元罰鍰。 3、台灣惜時有限公司限制下游網路賣家「 SEEDS」品牌寵物食品之轉售價格,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4、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限制 合作餐廳於其經營之外送平臺刊登價格 必須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及限制合作 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第 5 款規定,令其立 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 200 萬元罰鍰。 5、京秉企業有限公司招募「豚將」日本品 牌加盟過程,涉及未充分且完整揭露加 盟重要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6、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遠雄房地 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限量抽籤選戶 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之禮賓活動,且未完整提供重要交易資 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分 別處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遠雄 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 萬元及 150 萬元罰鍰。 7、臺北市私立及第文理短期補習班使用競 爭對手事業之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 在關鍵字廣告標題將「立功」與「三元 」併列呈現「立功-首選三元補習班」 、「考取立功-首選三元補習班」,違 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 萬元 罰鍰。 8、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等 21 家貨櫃 場業者共同決定於 103 年 7 月間聯合恢 復收取 3 噸以下 CFS 出口貨物裝卸搬運 使用機械費,為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 為,足以影響貨櫃集散服務供需之市場 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 規定重為處分案,共處 6,525 萬元。 9、Agoda 使用競爭對手之事業名稱作為關 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標題併列競 爭對手之事業名稱及 Agoda 之網站網址 ,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 ,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0 萬元罰鍰。 10、家福股份有限公司與惠康百貨股份有限 公司結合後,就「頂好 Wellcome」超市 更新為「Market 便利購」超市,向結合 前已有在「頂好 Wellcome」超市供貨之 供應商,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為足以 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 平交易法第 25 條,處 150 萬元罰鍰。 11、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美時 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簽署獨家經銷 協議書之方式,合意以金錢利益交換復 癒膠囊不於市場上銷售,為相互約束事 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業活動之行為,足以影響治療大腸癌藥 品供需之市場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本文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之 規定,合計處 2 億 8,500 萬元罰鍰。 12、順陞企業社藉由舉辦防災宣導及摸彩活 動、隱匿業者身分及商品價格、隨同民 眾至住家安裝等方式,不當銷售瓦斯防 震器,已構成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 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規定,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 200 萬元罰鍰。 13、森樂帝淨化科技有限公司假借抽獎活動 推銷淨水器,整體銷售行為屬足以影響 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令其停止違 法行為並處 5 萬元罰鍰。 14、欣泰石油氣工程行藉瓦斯服務通知單及 工作制服等,攀附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 ,隱匿其為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使消費者 誤認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15、統管瓦斯工程行藉瓦斯服務通知單及工 作制服等,攀附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 隱匿其為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使消費者誤 認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5 萬元罰鍰。 16、千禾企業社以欺罔及顯失公平手段銷售 淨水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 ,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 10 萬元 罰鍰。 17、酈泰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使用競爭對手事 業名稱製刊關鍵字廣告,為榨取他人努 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 25 條規定,處 10 萬元罰鍰。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 審議完成 63 件事業結合申報案件。 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合行為申請許可 案件及結合申報 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 1、110 年 2 月 2 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蒞 機關協調合作, 會就電信事業共頻共網合作案進行研商 凝聚執法共識。 交流,雙方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2、110 年 3 月 15 日出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維修免責條款國際立法例之意見交流 會」,會中並就涉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 出說明,並聽取各界對專利法維修免責 修法之意見。 3、110 年 7 月 9 日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就本會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有線 電視相關事業之規範說明」進行溝通會 議。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 110 年度發放檢舉獎金 50 萬元。 放事宜。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 為,建構良好競 爭環境 (一)密切關注市場競 1、110 年 1 至 12 月赴交通部航港局出席「 爭動態,與產業 國際海運運輸平穩工作小組」共 10 次 主管機關進行分 會議,向航港局及相關公協會、事業說 工合作、協調溝 明本會立場,並提醒相關事業應注意公 通,共同維護市 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規定。 場交易秩序。 2、110 年 2 月 23 日出席內政部辦理之研商 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及定型化契約查核 等相關事宜會議,並提供實務查核運作 意見。 3、110 年 3 月 26 日及 9 月 16 日參與內政 部辦理之 110 年度第 1 次及第 2 次預售 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規劃方案。 4、110 年 2 月 9 日出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員會召開「營造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導致缺工之解決對策研商會議」,會中 並就涉及公平交易法議題提出說明,與 主管機關分工協調,俾共同維護市場交 易秩序。 5、110 年 3 月 30 日出席國家發展委員會「 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研議整合各 機關查價作為之可行性,會中並達成共 識,由各機關基於職掌進行查價作業, 但重大節慶(春節、端午、中秋)之查 價結果,無需重複提報。 6、110 年 4 月 28 日出席國家發展委員會「 穩定物價小組」工作會議,討論「國際 大宗物資價格對國內相關物資價格影響 與因應」、「農產品產銷預警系統與即 時調節機制(含價格監控)成效」等相 關議題。 7、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 續參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會議,並於疫情期間陸 續受理有關民眾對於防疫物資之檢舉案 件。基於法律規範之分工,對於防疫物 資售價偏高之業者是否有合意或共同調 漲價格,而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疑慮之 案件,均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另對於 個別哄抬價格或囤積涉違反傳染病防治 法、刑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刑事責任之規範者 ,已陸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涉及他機 關職掌者,則移送權責機關查處。未來 仍將持續按疫情指揮中心之分工任務, 與相關機關合作,積極查處不法業者於 疫情期間合意聯合調漲防疫物資價格, 以有效維護防疫物資之交易秩序。 (二)積極配合行政院 1、針對農曆春節及端午節應景重要農畜產 「穩定物價小組 品價格予以監測,並委外派員赴傳統市 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掌握重要民 場及量販超市等實地訪查應節產品價格 生物資市場供需 市況,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形 概況。 。 2、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共計參加 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3 次會議(第 74 次 至第 76 次),就「春節民生物資價格 穩定措施(含服務類價格趨勢)」議題 進行報告。 3、辦理「節前民生物資市況訪查」:因應 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民眾對相關民 生物資需求增加,除函請相關民生物資 公、協會等轉知所屬會員遵守公平交易 法規定,節慶期間亦委外訪查或派員查 察糖果、餅乾、年糕、豬肉鬆(乾)、 湯圓、沙拉油、蕃茄醬、甜辣醬、醬油 、果糖及砂糖、月餅等民生物資價格及 競爭概況,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量及市 場變化情形。 4、110 年 3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查察儲水桶 及礦泉水市場狀況,訪查結果顯示實施 分區供水前供應正常;實施分區供水後 僅初期儲水桶略有缺貨,另礦泉水始終 無缺貨情形。又分區供水前、後之儲水 桶及礦泉水價格均未有明顯波動。 5、110 年 11 月 1 日出席行政院召開之「研 商因應物價波動之對策」會議、同年 11 月 3 日「重要物資價格監測及因應作為 會議」、同月 10 日「研議近期媒體頻 頻報導民生消費物價連翻上漲之因應作 法會議」、同月 22 日「研商物價上漲 因應對策會議」、同月 25 日「研議近 期媒體頻頻報導民生消費物價連翻上漲 之因應作法會議」、同月 30 日「民生 消費物價上漲之因應作法會議」、12 月 6 日、9 日「研議民生消費物價上漲之因 應作法會議」、同月 30 日「研商穩定 1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物價因應措施會議」,針對近期物價波 動之情況與各部會研商所採取因應作為 。 6、110 年 12 月 14 日出席行政院召開「物 價聯合稽查小組事宜」會議;同月 14 日至 30 日出席法務部召開之「物價聯 合稽查小組」第 2 次至第 13 次會議。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 1、有線電視產業重點督導計畫執行情形: 行重點督導計畫 積極查處有線電視相關事業涉及結合、 。 聯合行為,及其他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 爭行為: (1)北都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被檢舉 以低價方式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 ,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 (2)永鑫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頻道代 理商被檢舉就 106 年、107 年代理頻道 之授權,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及 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3)主動調查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與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高雄有 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洽談 106 年及 107 年頻道授權過程,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 易法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4)主動調查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頻道授權行為,是否給予同集團 旗下之系統業者與同經營區系統業者不 同交易條件,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第 2 款規定案。 2、不動產業關注情形:持續關注不動產業 之市場競爭情形,辦理不動產業者涉及 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 15 件;參與內政 部相關主管法規之修法會議,提供競爭 法及實務查核意見,並參與內政部及行 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辦理之預售屋銷售建 案聯合稽查;宣導不動產競爭理念,應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內政部邀請對政府機關相關人員講解公 平交易法對不動產業規範內容。 3、掌握大宗物資市場價格及競爭狀況: (1)110 年 6 月 9 日出席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組第 75 次會議,討論「國際大宗物資及 營建工程物料價格變動對國內價格影響 與因應措施(含因應疫情之民生物資調 配措施)」等相關議題。 (2)110 年 9 月 15 日出席行政院穩定物價小 組第 76 次會議,討論「營建物料價格變 動情形及因應對策」等相關議題。 (3)110 年 9 月 24 日於臺南市舉辦「製造業 遵法與競爭宣導」說明會,邀請食品製 造業者參加,對於食品製造業常見之違 法案例加強宣導。 (4)春節、端午節前訪查糖果、餅乾、糕餅 、湯圓、沙拉油、蕃茄醬、甜辣醬、醬 油、果糖及砂糖、月餅等製成品之價格 及市場變化情形。 (5)定期檢視小麥、黃豆等大宗物資合船採 購聯合行為之執行情形。 (6)積極查處大宗物資業者涉及聯合行為案 件。 4、能源相關產業瞭解及查處情形: (1)積極查處國內瓦斯安全器材銷售業者以 隱匿其身份或其他重要交易資訊而銷售 瓦斯安全器材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案 。 (2)辦理大亞綠能公司與志光能源公司結合 案、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 ENGIE EPS S.A.結合案、佳運重工公司與臺灣 港務公司結合案、辰亞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與 3 家人壽保險公司結合案等涉及綠 能或儲能市場之結合案件。 (3)110 年 10 月 8 日及 12 月 24 日分別於台 中市及高雄市舉辦「製造業遵法與競爭 1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宣導」說明會,邀請電力製造業者及一 般製造業者參加,對於電力及一般製造 業常見之違法案例加強宣導。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 1、「重大經濟巨變下競爭法主管機關應有 行「重大經濟巨 之思維與應對-以新冠肺炎(COVID- 變下競爭法主管 19)疫情影響為例」於 110 年 1 至 2 月 機關應有之思維 進行招標公告,5 月完成議價簽約,由 與應對-以新冠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得標。9 月 17 日召開 肺炎(COVID- 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3 日召開期末 19)疫情影響為 報告審查會議並審查通過,修正之研究 例」、「數位經 報告於 12 月 29 日驗收完竣。 濟發展下流通事 2、「數位經濟發展下流通事業交易行為與 業交易行為與競 競爭法規範之研究」於 110 年 1 月及 2 爭法規範之研究 月進行招標公告,3 月完成議價簽約, 」、「數位市場 由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承作研究計畫 與結合管制」、 。8 月 2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數位經濟發展 月 13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 下零售商品限制 後之研究報告已驗收完竣。 轉售價格行為之 3、「數位市場與結合管制」於 109 年 12 月 研究」、「數位 進行招標公告,110 年 1 月完成議價簽 與環保時代之工 約,由國立中央大學承作研究計畫。6 業用紙發展現況 月 24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1 月 與競爭規範研究 26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後之 」、「石化產業 研究報告於 12 月 30 日驗收完竣。 數位化發展現況 4、「數位經濟發展下零售商品限制轉售價 與競爭規範之研 格行為之研究」於 110 年 1 月及 2 月進 究」、「機車產 行招標公告, 2 月 25 日完成議價簽約, 銷策略與競爭規 由許○○承作研究計畫。7 月 15 日召開 範之研究」、「 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1 月 25 日召開期 電力交易平臺發 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後之研究報告於 展現況與競爭規 12 月 30 日驗收完竣。 範之研究」、「 5、「數位與環保時代之工業用紙發展現況 我國不實廣告執 與競爭規範研究」於 110 年 2 月至 3 月 法實務之評析」 辦理招標公告,3 月 30 日召開評選會議 、「公平交易法 ,5 月 11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國內重要案例之 承作。9 月 10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 評析-以不實廣 。11 月 26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 告行為為例」、 修正之研究報告於 12 月 16 日驗收完竣 「垂直結合實證 。 分析法之應用」 6、「石化產業數位化發展現況與競爭規範 等研究。 之研究」於 109 年 12 月至 110 年 1 月辦 理招標公告, 2 月 23 日召開評選會議, 3 月 19 日決標,由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 究院承作。8 月 30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 會議。11 月 29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 議,修正之研究報告於 12 月 16 日驗收 完竣。 7、「機車產銷策略與競爭規範之研究」於 109 年 12 月至 110 年 1 月辦理招標公告 ,3 月 11 日召開評選會議,4 月 9 日決 標,由國立臺北大學承作。8 月 16 日召 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2 日召開期 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之研究報告於 12 月 21 日驗收完竣。 8、「電力交易平臺發展現況與競爭規範之 研究」於 109 年 12 月至 110 年 1 月辦理 招標公告,2 月 25 日召開評選會議,3 月 18 日決標,由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 究院承作。7 月 30 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 會議。11 月 26 日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 議,修正之研究報告於 12 月 20 日驗收 完竣。 9、「我國不實廣告執法實務之評析」於 110 年 1 月至 2 月進行公開招標,3 月 29 日召開評審會議,5 月 6 日決標,由 國立臺北大學承作。9 月 7 日召開期中 報告審查會議。12 月 7 日召開期末報告 審查會議並審查通過,復於 12 月 24 日 驗收完竣。 10、「公平交易法國內重要案例之評析- 以不實廣告行為為例」於 110 年 1 月至 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 月進行招標公告,3 月 16 日召開評審 會議,4 月 6 日決標,由銘傳大學承作 研究計畫。8 月 31 日及 11 月 29 日分別 召開期中、期末報告評審會議,並審查 通過,研究團隊依審查意見修正後送交 研究報告,並於 12 月 24 日驗收完竣。 11、「垂直結合實證分析法之應用」於 110 年 2 月辦理招標,3 月 9 日召開評審會 議,4 月完成議價及簽約。8 月 19 日召 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1 月 8 日召開期 末報告審查會議並審查通過,11 月 24 日驗收完竣。 二、不公平競爭行 一、調查處理不公平 為調查處理及 競爭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一)調查處理虛偽不 積極依公平交易法查處不實廣告、不當贈品 理 實或引人錯誤之 贈獎、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不公平競爭案 廣告行為。 件: (二)調查處理不當贈 110 年積極調查處理民眾檢舉案件及其他機 品贈獎行為。 關、縣市政府移送之案件,並持續關注事業 (三)調查處理影響交 於網路登載廣告情形及民情輿論,一獲有事 易秩序之欺罔或 業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跡證,即主動立案嚴 顯失公平行為。 予查處。就違法案件處以罰鍰或予以警示, 並就不處分案適時去函促請注意,避免爾後 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 與消費者利益。 (四)宣導公平交易法 110 年 10 月 18 日、11 月 5 日、11 月 12 日 有關不公平競爭 、11 月 19 分別於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 行為之規範。 、宜蘭縣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實廣 告法規及案例宣導說明會」;另派員赴內政 部及臺中市、花蓮縣、新竹市、基隆市、金 門縣、宜蘭縣、屏東縣、嘉義市、桃園市、 南投縣政府宣導本會對於廣告之規範,暨派 員赴臺北律師公會講授「不公平競爭之檢舉 實務-以廣告不實及商標侵害為例」。增進 業者自律避免觸法,並提升民眾消費意識, 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保障其權益。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一)辦理多層次傳銷 審視多層次傳銷報備案件,輔導傳銷事業符 事業報備案件。 合相關法令規定。 (二)實施多層次傳銷 辦理傳銷事業業務檢查,確實掌握事業營運 事業業務檢查。 情形,並提供傳銷法令諮詢服務。 (三)調查處理違反多 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 層次傳銷管理法 法規行為,並針對不處分案適時去函警示或 規行為。 促請注意,避免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 110 年 8 月完成「109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 事業經營發展狀 營發展狀況調查報告」,並發布新聞資料, 況調查。 及登載本會網站,供各界參考。 (五)辦理多層次傳銷 因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撙節 法令宣導工作。 110 年預算,奉核停辦傳銷法令宣導活動, 惟仍持續於本會網站登載傳銷法令宣導資訊 ,俾利業者遵循及提醒民眾注意。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修公平交易法規與 濟業務 多層次傳銷法規 (一)研擬及修訂本會 1、有關「公平交易法第 28 條、第 39 條、 主管法令。 第 41 條修正草案」前於 109 年 3 月 5 日 經行政院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完畢,惟鑑 於本會第 10 屆委員 110 年 2 月 1 日始就 任,對於前開修正草案之政策方向及內 容或有不同意見,於 110 年 2 月 26 日發 函將前開修正草案撤回重新檢視,再陳 報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同意照辦。 2、110 年度 1 月至 12 月本會訂定、修正及 廢止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行政解釋計 11 項: (1)廢止「外國法人是否受國內公平交易法 保護之疑義」。 (2)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液化石油氣 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分裝業與零售業垂直整合或共同經營之 規範說明」。 (3)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大企業對中 小企業價金給付案件之處理原則」。 (4)訂定「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供事業結合申 報前諮詢服務作業要點」。 (5)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有線電視相 關事業之規範說明」。 (6)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 案件之處理原則」。 (7)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案件之處理原則」。 (8)修正「事業結合申報須知及事業結合申 報書」。 (9)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 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 理方法作業辦法」。 (10) 修正「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 法」。 (11) 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陳述意見場所 管理要點」。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 110 年度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含判決確定及 、多層次傳銷管 爭訟中案件)如次: 理法行政救濟業 1、9 家 IPP 民營電廠、5 家南部地區預拌混 務。 凝土業者、5 家鋁質電容器業者、1 家鉭 質電容器業者、1 家硬碟懸架業者及 2 家製藥業者等聯合行為案。 2、2 家視聽歌唱服務業者及 1 家鋼鐵業者 不服禁止結合案。 3、1 家影音代理商、3 家頻道代理商、1 家 有線電視業者及 1 家外送平台業者等不 當限制競爭行為案。 4、9 家業者不實廣告案。 5、6 家傳銷業者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 。 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 1、110 年度移送 26 家欠繳罰鍰行政執行案 件及移送涉及刑 件及辦理 7 件分期繳納罰鍰案件。 事違法案件。 2、110 年度完成執行憑證總清查及逾半年 未獲執行程序函催 37 件。 (四)編印本會主管法 1、編印完成認識公平交易法增訂第 19 版 令之彙編及書籍 。 。 2、編撰完成 109 年公平交易法行政裁判電 子書及編印本會法律事務處重要專案彙 編(十)(十一)(十二)等 3 冊。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 視國外競爭法規異動情形及業務需要辦理。 交易法規資料並 加以整理與分析 。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 110 年 10 月 7 日辦理「簡介日本 2019 年獨 業務研討會。 占禁止法修正概要」法制研討會。 四、綜合規劃及宣 一、倡議公平交易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 (一)自辦或請縣市政 本會 110 年度自辦或請縣市政府辦理之主管 府辦理本會主管 法規說明會或訓練營,其成效如下: 法規說明會或訓 1、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 11 場次,按與會 練營。 師生回收問卷,同意參與訓練營有助其 瞭解本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3.8%,另 對本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 為 96.62%。 2、辦理「交易陷阱面面觀」系列活動 9 場 次,按與會婦女、老人、 原住民、新住 民等回收問卷,同意參與倡議活動有助 其瞭解本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5.0%, 另對本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 率為 97.50%。 3、請地方機關參酌本會 110 年度 5 項倡議 主題辦理地區性法規說明會 11 場次, 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邀請各縣市業者、教職員、基層民眾、 婦老族群及相關承辦人等參與。經彙整 法規說明會回收問卷,出席之業者及民 眾同意參與倡議活動有助其瞭解本會主 管法規之比率為 94.32%,另對本會辦 理該等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為 92.25 %。 (二) 運用各類文宣資 持續透過網際網路及編印各式文宣出版品傳 料進行政令溝通 揚公平交易法令及政策。 。 (三)辦理競爭法、檢 本會 110 年度「製造業遵法與競爭宣導」原 舉獎金、反托拉 委託格林希爾會展事業有限公司於 110 年 4 斯基金倡議活動 月至 10 月期間辦理 8 場競爭法之基本規範 。 及相關產業議題宣導說明會,惟因新冠肺炎 疫情而展延履約期限至 111 年 4 月 30 日。 110 年度已於新竹、臺中、臺南、高雄針對 電子電機、電力、民生物資及製造業相關產 業人員,辦理 4 場宣導說明會,共計 153 人 到場參加,另並輔以當日線上觀看之宣導方 式。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 關 規劃舉辦與地方 因受 COVID-19 疫情影響,並配合撙節措 機關協調聯繫會 施,停辦 110 年度本會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 議。 會議。 三、充實競爭法與競 爭政策專業資料 (一)彙編公平交易法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關執法 、多層次傳銷管 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平交易通訊中 理法相關執法實 、英文版本,110 年截至 12 月底止,中、 務等資料,提供 英文通訊發行量逾 7,900 冊,並於每月第 1 競爭政策專業研 週及第 3 週之星期三發行「公平交易委員會 究園地。 電子報」,電子報寄送人數逾 4,000 人。 (二)蒐集各國競爭法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逾 2 萬冊、中外文報 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與競爭政策相關 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圖書自動化查詢 專業圖書及期刊 系統功能,有效管理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 ,提供專業查詢 者更快速便利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 服務,推廣競爭 110 年截至 12 月底止,圖書查詢逾 2,900 人 政策理念,提升 次及書籍借閱逾 2,800 冊。 執法知能及素養 。 ( 三 ) 建 置 並 維 護 「 賡續維護及更新 APEC 各會員經濟體之法規 APEC 競爭政策 案例、審查準則、組織架構、出版品或統計 資料庫」21 個會 數據等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料,有助國 員體之競爭政策 內外競爭法制研究發展,促進國際交流。 、組織架構、重 110 年截至 12 月底止,上網建置資料計 70 要案例等 12 項 則。 資料,提供競爭 政策資料國際交 流平臺。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極參與競爭法國際 際交流業務 活動,建構跨境執法 合作網絡 (一)持續參與競爭法 COVID-19 疫情期間,本會亦積極參與視 國際組織相關會 訊會議形式之國際研討會,如:OECD 第 議與活動,掌握 21 屆全球競爭論壇、OECD 第 6 屆亞太地區 國際執法脈絡, 高階代表會議;APEC 經濟委員會視訊會議 深化與國際競爭 、APEC 數位市場之競爭法規線上活動案; 法執法機關之交 ICN 2021 年會、ICN 成立 20 週年視訊會議 流合作。 、ICN 2021 卡特爾研討會、ICN 各工作小 組舉辦之「數位化、創新及機關成效」、「 軸輻式卡特爾案件」、「競爭、消費者保護 及隱私權間交錯」、「行為及結構矯正措施 之實質性討論」、「多管轄區結合矯正措施 之協調」等網路研討會;第 16 屆東亞競爭 政策高峰會議;第 13 屆東亞競爭法與政策 會議,及加拿大競爭局舉辦之「競爭與成長 高峰會」網路會議。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 本會獲印尼競爭局(ICC)邀請,派員擔任 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建置及交流活動 其「結合審查之新經濟議題」網路研討會講 平臺,調和區域 師,分享我國競爭法相關規定與本會相關案 競爭法制,回饋 例之執法經驗。 國際競爭社群。 六、產業調查經濟 強化產業資訊體系,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決策 理 支援系統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1、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蒐集事業產銷 產業活動調查, 存資料,計調查 5,836 家事業,回收率 整合相關機關產 65.6%,並將調查資料轉入本會產業資 業資料,完備產 料庫,另將經濟部工業生產統計等相關 業資訊系統,供 機關之產業資料整併至本會產業資料庫 釐定公平交易政 ,提供本會辦案參考。 策及執行業務參 2、辦理完成「訂價演算法與競爭政策之應 考。 用」、「大鯨魚吃小蝦米-殺手併購( killer acquisition)與相關研究之近期發 展」等 2 場專題演講,並就數位廣告相 關議題於 9 月及 11 月分別進行 2 場深度 訪談及諮詢。 (二)配合業務需求增 1、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線上查報 修應用系統功能 功能增修:110 年 2 月 1 日開放事業資 ,及辧理多層次 料確認,3 月 2 日開放事業經營發展狀 傳銷管理系統改 況資料填報,6 月 15 日完成驗收。 版作業,強化系 2、公文整合系統暨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維 統資安強度,改 護及功能增修:109 年 10 月 22 日辦理 善作業流程,並 系統功能提升案,109 年 12 月 7 日完成 提升各項資訊服 招標作業,並於 110 年 11 月 29 日完成 務設施,以增進 驗收。 電腦作業品質及 3、完成內部入口網站及多層次傳銷管理系 行政效率。 統等 2 系統維護。 4、完成 8 台筆記型電腦及 21 台桌上型個人 電腦採購汰換作業,及 110 年度資訊網 路、伺服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維護服 務、資安防護及電子郵件系統維護服務 。 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限制競爭行為 一、查處事業限制競 調查處理 爭行為 (一)積極查處事業獨 1、長榮久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與政安廣告 占、結合、聯合 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新北市新店區「 、限制競爭及影 大坪林 ONE」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先 響交易秩序之欺 給付定金始提供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 罔或顯失公平行 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為。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長榮久 盟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100 萬元、政安廣 告股份有限公司 50 萬元罰鍰。 2、創業家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及松果購物股 份有限公司利用「搜尋引擎優化 (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簡稱 SEO) 」技術,並在搜尋引擎的顯示結果上不 當顯示特定品牌名稱,使消費者誤認該 賣場有販售特定品牌產品,藉以增進自 身網站到訪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規定,處創業家兄弟股份有限公司 200 萬元、松果購物股份有限公司 80 萬元罰 鍰。 3、音象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附小太陽 多元學習發展協會及蒲公英親子教育協 會等公益團體活動行銷 HiKids 資優學園 ,使他人誤認其與公益團體相關而與其 交易,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200 萬元罰鍰。 4、逸凱庭建設有限公司與客臨廣告企業社 ,於銷售嘉義縣太保市「澄境 6」預售 屋過程,未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重 要交易資訊,以及要求購屋人須先給付 定金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 ,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逸凱 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庭建設有限公司 40 萬元罰鍰、客臨廣告 企業社 15 萬元罰鍰。 5、雅光有限公司、台灣日立江森自控股份 有限公司、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聲寶股份有 限公司、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三 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格力股份有 限公司、台灣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視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萬士益冷氣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威技電器股 份有限公司及宇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藉 由餐敘達成聯合縮短家用空調全機保固 年限之合意,約束事業活動且足以影響 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本文聯合行為之禁制規定,合 計處 1,390 萬元罰鍰。 6、登豐貿易有限公司、豐哲貿易有限公司 、哲生貿易有限公司、春哲貿易有限公 司、利安貿易有限公司及日出貿易有限 公司共同合意調漲乾干貝價格,足以影 響乾干貝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 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本文聯合行為之禁制 規定,合計處 500 萬元罰鍰。 7、璇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昱成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慈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聯合收取相同化製處理年費,約束事業 活動且足以影響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 8、愛進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當使用競爭 對手事業表徵作為關鍵字廣告,為榨取 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 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規定,處 30 萬元罰鍰。 (二)有效審議事業聯 1、 同意有關合船進口黃豆聯合行為之許可 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合行為申請許可 期限延展案。 案件及結合申報 2、 審議完成 29 件事業結合申報案件。 案件。 (三)與目的事業主管 1、111 年 4 月 13 日赴行政院出席「國內產 機關協調合作, 業與大型數位平臺共榮發展協調小組」 凝聚執法共識。 第 2 次會議。 2、111 年 6 月 10 日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出席「美食外送平台無預警加收平台服 務費疑義會議」。 3、111 年 6 月 2 日出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召開之「研商業界反映國內鋼料供應 不足及價格上漲事宜會議」,瞭解經濟 部等主管機關職掌內容及業者反映意見 。 4、111 年 6 月 17 日出席行政院沈副院長召 開「公共工程用鋼(鋼筋)會議」,提 供本會近期針對業者涉有違法聯合行為 予以論處案例,提醒業者勿為聯合漲價 違法行為。 (四)辦理檢舉獎金發 111 年 1 月至 6 月底止,共發放檢舉獎金約 放事宜。 144 萬元。 二、規制產業競爭行 為,建構良好 競爭環境 (一)密切關注市場競 1、111 年 3 月 23 日參與內政部辦理之 111 爭動態,與產業 年度第 1 次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規 主管機關進行分 劃方案。 工合作、協調溝 2、111 年 1 至 6 月赴交通部航港局出席「國 通,共同維護市 際海運運輸平穩工作小組」共 4 次會議 場交易秩序。 ,向航港局及相關公協會、事業說明本 會立場,並提醒相關事業應注意公平交 易法聯合行為規定。 3、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 續參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疫情指揮中心」會議,並按疫情指揮中 心之分工任務,與相關機關合作,積極 查處不法業者於疫情期間合意聯合調漲 防疫物資價格,以有效維護防疫物資之 交易秩序。 (二)積極配合行政院 1、 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監控民生物資 「穩定物價小組 市場供需概況,本於職掌積極配合辦理 」,掌握重要民 :針對農曆春節及端午節應景重要農畜 生物資市場供需 產品價格予以監測,並派員赴傳統市場 概況。 及量販超市等實地訪查應節產品價格市 況,有效掌握相關商品價格變動情形。 2、 11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共計參加行 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2 次會議(第 77 次至 第 78 次),就「春節民生物資價格穩定 措施」議題進行報告。 3、 辦理「節前民生物資市況訪查」:因應 春節、端午節,民眾對相關民生物資需 求增加,除函請相關民生物資公、協會 等轉知所屬會員遵守公平交易法規定, 節慶期間亦委外訪查或派員查察糖果、 餅乾、年糕、豬肉鬆(乾)、沙拉油、 蕃茄醬、甜辣醬、醬油、果糖及砂糖等 民生物資價格及競爭概況,有效掌握相 關商品價量及市場變化情形。 4、 111 年 1 月 2 日、6 日、7 日、10 日、11 日、12 日、18 日出席行政院召開「研商 穩定物價因應措施會議」、3 月 25 日「 研商穩定物價中長期因應對策」,針對 近期物價波動之情況與各部會研商所採 取因應作為。 5、 111 年 1 月 11 日發布「穩定物價,聯合 哄抬零容忍-公平會加強執法」新聞稿 ,呼籲事業切勿有聯合哄抬物價等不法 行為。 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擇定特定產業進 1、不動產業關注情形:持續關注不動產業 行重點督導計畫 之市場競爭情形,辦理不動產業者涉及 。 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 7 件;參與內政部 相關主管法規之修法會議,提供競爭法 及實務查核意見,並參與內政部辦理之 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 2、電子及化粧品產業瞭解及查處情形: (1)辦理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泰商 Arun Plus Company Limited 、達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與原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美 商 Entegris,Inc. 與 美 商 CMC Materials,Inc 結合申報案。 (2)積極查處業者是否不當利用市場力量變 相漲價及限制價格轉售案。 (四)委請專家學者進 1、「競爭法與競爭政策在金融產業之角色 行「競爭法與競 」於 110 年 12 月進行招標公告,111 年 爭政策在金融產 3 月完成議價簽約,7 月辦理召開期中報 業之角色」、「 告審查會議等相關事宜。 數位平臺產業現 2、「數位平臺產業現況、發展趨勢及競爭 況、發展趨勢及 規範」於 111 年 1 月進行招標公告,4 月 競爭規範」、「 完成議價簽約,預計 8 月辦理召開期中 我國乳品產業競 報告審查會議等相關事宜。 爭議題與競爭法 3、「我國乳品產業競爭議題與競爭法規範 規範之研究」、 之研究」於 111 年 1 月 13 日至 2 月 14 「跨國科技巨擘 日辦理招標公告,3 月 3 日召開評選會議 與在地市場競爭 ,3 月 25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大學承作 秩序之研究-以 ,刻依約執行中。 廣告資源為例」 4、「跨國科技巨擘與在地市場競爭秩序之 、「以跨國性卡 研究-以廣告資源為例」於 111 年 1 月 特爾案件論競爭 24 日至 2 月 16 日進行招標公告,3 月 5 法寬恕政策之運 日召開委託研究計畫書評選會議,3 月 用與精進」、「 30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承作研究 競爭法多邊平台 計畫,刻依約執行中。 經濟分析之研究 5、「以跨國性卡特爾案件論競爭法寬恕政 」等研究。 策之運用與精進」於 111 年 1 月 19 日至 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2 月 23 日進行招標公告,3 月 11 日召開 委託研究計畫評審會議,4 月 14 日決標 ,由銘傳大學承作研究計畫,刻依約執 行中。 6、「競爭法多邊平台經濟分析之研究」於 110 年 12 月 23 日至 111 年 2 月 7 日辦理 招標公告,111 年 3 月 21 日召開評選會 議,4 月 11 日決標,由國立臺北大學承 作,刻依約執行中。 二、不公平競爭行 一、查處不公平競爭 為調查處理及 行為 多層次傳銷管 (一)查處虛偽不實或 111 年積極調查處理民眾檢舉案件及其他機 理 引人錯誤之廣告 關、縣市政府移送之案件,並持續關注事業 行為等不公平競 於網路登載廣告情形及民情輿論,一獲有事 爭行為。 業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跡證,即主動立案嚴 予查處。就違法案件處以罰鍰或予以警示, 並就不處分案適時去函促請注意,避免爾後 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以確實維護交易秩序 與消費者利益。 (二)宣導公平交易法 派員赴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講授「公平法 有關不公平競爭 不實廣告及聯合行為調查實務」集團高階主 行為之規範。 管法律教育課程。增進業者自律避免觸法, 並提升民眾消費意識,保障其權益。 二、管理多層次傳銷 111 年積極依職權及檢舉查處涉有違反多層 (一)查處違法多層次 次傳銷管理法規行為,就違法案件處以罰鍰 傳銷行為。 或予以警示,避免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 。 (二)辦理多層次傳銷 111 年審視多層次傳銷報備案件,輔導多層 事業報備案件。 次傳銷事業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三)實施多層次傳銷 111 年選列財稅資料顯示營業異常、經衛生 事業業務檢查。 主管機關認定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 規之次數較多、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之 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不合規定者 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均已依法處理。 (四)辦理多層次傳銷 111 年 5 月已完成「110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 事業經營發展狀 營發展狀況調查」,並將印製報告及發布新 況調查。 聞資料登載本會網站,供各界參考。 (五)宣導多層次傳銷 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暫緩(停)辦理 相關法令。 111 年傳銷法令宣導活動,惟仍持續於本會 網站登載傳銷法令宣導資訊,俾利業者遵循 及提醒民眾注意。 三、法務及行政救 研 修 公 平 交 易 法 規 濟業務 與多層次傳銷法規 (一)研擬及修訂本會 111 年度 1 月至 6 月本會訂定、修正及廢止 主管法令。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行政解釋計 25 項: 1、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2、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 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 理方法作業辦法」。 3、訂定「核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稱『應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 ,並交付契約正本』之相關規定」。 4、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須知」 。 5、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言詞辯論要 點」。 6、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 意事項」。 7、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 件之處理原則」。 8、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電信事業之 規範說明」。 9、廢止「關係企業之公司間於同一標案中 同時參標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10、廢止「國庫補貼生產包裝水是否違反公 平交易法」。 11、廢止「『音響產品暫行檢驗規範』是否 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屬公平交易法規範範圍」。 12、廢止「液化石油氣市場範圍及占有率之 計算標準」。 13、廢止「上游代理商不當決定價格妨礙經 銷商經營,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14、廢止「事業就某特定交易相對人單獨調 高產品售價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15、廢止「事業於境外結合應否依公平交易 法申報結合」。 16、廢止「廠商對經銷條件設限有無違反公 平交易法」。 17、廢止「營造廠以聯合承攬方式承攬公共 工程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疑義」。 18、廢止「政府採購有無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 19、廢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外渡假村 會員卡(權)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 」。 20、廢止「公平交易法禁止約定轉售價格及 差別取價之規定,是否與營業稅法有關 委託代銷之規定相衝突」。 21、廢止「廠商於售予零售商之產品上貼有 該產品不二價之標籤有無違反公平交易 法」。 22、廢止「電話簿中刊登家電類用戶名條是 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23、廢止「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廣告媒體業』適用範圍」。 24、廢止「名片上學經歷記載不實是否違反 公平交易法」。 25、廢止「出版社盜版翻印並販售經授權之 代理商所進口之書籍之行為是否違反公 平交易法之疑義」。 (二)辦理公平交易法 111 年 1 月至 6 月辦理重大行政訴訟案件如 、多層次傳銷管 次: 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理法行政救濟業 1、燁聯與唐榮禁止結合案。 務。 2、9 家民營電廠、5 家電容器、5 家預拌混 凝土、NHK Spring、美時化學製藥、台 灣東洋藥品工業及 9 家貨櫃倉儲業者等 聯合行為案。 3、富胖達、弘音多媒體、天外天等頻道代 理商限制競爭行為案。 4、大佳國際開發、通元建設、華威國際傢 俱、錡崴、玉美生技及赫里亞等不實廣 告案。 5、家福(股)、千禾企業社及松果購物等 欺罔或顯失公平案。 6、八馬國際事業多層次傳銷行為案。 (三)辦理行政執行案 本會 111 年 1 月至 6 月 30 日止,計裁處 75 件及移送涉及刑 家事業罰鍰,其中已繳清罰鍰計有 61 家, 事違法案件。 尚在分期繳納罰鍰計有 1 家及行政執行案計 有 2 家,另尚未屆繳納期限計有 11 家。 (四)編印本會主管法 刻正辦理「認識公平交易法」加印作業。 令之彙編及書籍 。 (五)蒐集國內外公平 視業務需要辦理。 交易法規資料並 加以整理與分析 。 (六)辦理法制及相關 111 年 4 月 29 日辦理「日本因應數位平台經 業務研討會。 濟發展之競爭政策及法制運用概觀」法制研 討會。 四、綜合規劃及宣 一、倡議公平交易法 導業務 及多層次傳銷 管理法 (一)自行舉辦或請縣 1、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 8 場次,按與會師 市政府協辦宣導 生回收問卷,同意參與訓練營有助其瞭 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活動。 解本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5.98%,另對 本會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為 96.88%。 2、辦理「交易陷阱面面觀」系列活動 2 場 次,按與會婦女、老人、新住民等回收 問卷,同意參與倡議活動有助其瞭解本 會主管法規之比率為 96.43%,另對本會 辦理該項倡議活動之滿意度比率為 100 %。 3、請地方機關參酌本會 111 年度 6 項倡議 主題,邀請轄內業者、教職員、基層民 眾、婦老族群及相關承辦人等參與,目 前已有 10 個縣市政府提出說明會計畫, 並已辦理 1 場次完竣。 (二)運用各式文宣進 本會 111 年除印製文宣摺頁供各界參閱外, 行政策宣導。 並透過網際網路、平面媒體、社區大樓廣告 等宣導途徑,持續提升各界對本會主管法規 之認知。 (三)辦理競爭法、檢 續辦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展延履約期限之「製 舉獎金、反托拉 造業遵法與競爭宣導」,111 年 1 月及 3 月 斯基金倡議活動 分別於臺北市、臺中市、宜蘭縣等地針對製 。 造業、醫療器材、製造業及民生物資相關產 業人員,辦理 4 場宣導說明會,共計 198 人 到場參加。 二、聯繫協調地方機 關 規劃舉辦與地方 規劃於 111 年 8 月至 10 月間,召開 111 年度 機關協調聯繫會 本會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議。 三、完備國際競爭政 策與競爭法專業 資料 (一)委外辦理數位經 業依規劃完成數位經濟競爭執法分析與產業 濟競爭執法分析 動態資料建置計畫之委外招標案,於 111 年 35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與產業動態資料 5 月 16 日決標,由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建置計畫,擇定 得標且完成簽約,並就招標需求及規劃時程 產業進行市場動 執行辦理中。 態資料之建置、 追蹤與分析,並 持續關注國際法 制政策趨勢及發 展脈動。 (二)蒐集各國競爭政 蒐集國內外競爭法圖書逾 2 萬冊、中外文報 策與競爭法相關 紙、期刊近 45 種,並藉由圖書自動化查詢 專業圖書及期刊 系統功能,有效管理各類圖書資料,提供讀 等資料,提供專 者更快速便利之網路書目查詢及預約服務。 業查詢服務,推 111 年截至 6 月底止,圖書查詢逾 1,300 人次 廣競爭政策理念 及書籍借閱逾 1,300 冊。 ,提升遵法知能 及素養。 ( 三 ) 建 置 並 維 護 「 賡續維護及更新 APEC 各會員經濟體之法規 APEC 競爭政策 案例、審查準則、組織架構、出版品或統計 資 料 庫 」 21 個 數據等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料,有助國 會員體之競爭政 內外競爭法制研究發展,促進國際交流。 策、組織架構、 111 年截至 6 月底止,上網建置資料計 31 則 重 要 案例 等 12 。 項資料,提供競 爭政策資料國際 交流平臺。 (四)彙編公平交易法 彙編國內、外競爭政策、競爭法及相關執法 、多層次傳銷管 實務等資料,每月定期出刊公平交易通訊中 理法相關執法實 、英文版本,111 年截至 6 月底止,中、英 務等資料,提供 文通訊發行量逾 3,700 冊,並於每月第 1 週 競爭政策專業研 及第 3 週之星期三發行「公平交易委員會電 究園地。 子報」,電子報寄送人數逾 4,000 人。 五、政策擬訂及國 積 極 參 與 競 爭 法 國 際交流業務 際活動,建構跨境執 36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法合作網絡 (一)持續參與競爭法 COVID-19 疫情期間,本會亦積極參與競爭 國際組織相關會 法國際組織辦理之各項實體及視訊會議,如 議與活動,掌握 ICN「2022 年倡議研討會」、APEC「競爭 國際執法脈絡, 政策及法律小組(CPLG)」會議、OECD「 深化與國際競爭 競爭開放日」會議、ICN AEWG「塑造機關 法執法機關之交 數位轉型:數位專家的角色」會議、APEC 流合作。 「在新常態下產業主管機關及競爭法主管機 關之數據科學工具能力建置研討會」、ICN 「2022 年單方行為研討會」會議、OECD「 競爭法與永續性發展網路研討會」、OECD /KPC「數位市場研討會」、ICN 2022 年會 (實體會議),及 OECD 競爭委員會 6 月例 會。 (二)提供競爭法能力 原規劃邀請蒙古公平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局( 建置及交流活動 AFCCP)以及史瓦帝尼王國競爭委員會( 平臺,調和區域 ECC)參與本會舉辦之反托拉斯區域研討會 競爭法制,回饋 ,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舉辦實體會議,將研 國際競爭社群。 議改採線上視訊會議辦理之可行性,俟決定 辦理方式後再邀請蒙古國及史國派員參與。 六、產業調查經濟 強 化 產 業 資 訊 體 系 分析及資訊管 ,建立有效執法之決 理 策支援系統 (一)辦理市場結構及 111 年 4 月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寄送,蒐 產業活動調查, 集事業產銷存資料,4 月至 7 月辦理調查資 整合相關機關產 料催收及審查作業,轉入本會產業資料庫, 業資料,完備產 另將相關機關之產業資料亦整併至本會產業 業資訊系統,供 資料庫,提供辦案參考,供案件調查需用。 釐定公平交易政 策及執行業務參 考。 (二)配合業務需求增 1、完成多層次傳銷事業營運發展狀況線上 修應用系統功能 查報功能增修,及公文整合系統功能增 ,及辧理多層次 修招標作業,與上半年資訊系統維護作 37 公平交易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傳銷營運發展狀 業。 況線上查報系統 2、辧理 3 台伺服主機及 1 台儲存系統設備 改版作業,強化 電腦採購作業,及上半年資訊網路、伺 系統資安強度、 服器暨個人電腦週邊設備維護服務、資 改善作業流程, 安防護及電子郵件系統維護服務。 並提升各項資訊 服務設施,以增 進電腦作業品質 及行政效率。 38 主 要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9,294 139,284 32,005 -19,99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138,954 31,597 -20,000 0403820000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138,954 31,597 -20,000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138,954 31,596 -20,000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138,954 31,596 -20,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事業機構違反公 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 罰款收入。 0403820300 2 賠償收入 - - 1 - 040382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50 220 332 30 07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250 220 332 3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20 220 225 0 0703820103 1 租金收入 220 220 22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租用停車位 收入。 070382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0 - 107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0 110 76 -20 12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90 110 76 -20 1203820200 1 雜項收入 90 110 76 -20 120382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4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強 制執行郵資等繳庫數。 120382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90 110 72 -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版品銷售收入 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 數。 3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347,614 323,459 311,660 24,155 59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 347,614 323,459 311,660 24,155 出 5903820100 1 一般行政 324,779 299,957 293,799 24,822 1.本年度預算數324,779千元,包括 人事費298,789千元、業務費25,99 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298,789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 2,192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5,990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中央聯合辦 公大樓汰換電梯分攤款等經費1 2,630千元。 59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21,759 21,246 17,195 513 5903821010 1 限制競爭行為調 5,391 5,114 4,119 277 1.本年度預算數5,391千元,均屬業 查處理 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 合行為之調查處理經費2,168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調查業務等 經費100千元。 (2)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 為之調查處理經費3,223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獨占、結合 及聯合行為業務委外等經費177 千元。 5903821020 2 不公平競爭行為 2,337 2,218 1,965 119 1.本年度預算數2,337千元,均屬業 調查處理及多層 務費。 次傳銷管理 2.本年度預算數2,337千元,係辦理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 傳銷管理業務經費,較上年度增列 調查處理事務用品等經費119千元 。 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5903821030 3 法務及行政救濟 2,073 1,956 1,689 117 1.本年度預算數2,073千元,均屬業 業務 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2,073千元,係辦理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經費,較上年 度增列通訊費、影印機租金及物品 等經費117千元。 5903821040 4 綜合規劃及宣導 2,196 2,196 1,778 0 1.本年度預算數2,196千元,均屬業 業務 務費。 2.本年度預算數2,196千元,係辦理 綜合規劃及法規說明會等經費,與 上年度同。 5903821050 5 政策擬訂及國際 4,305 4,305 2,098 0 1.本年度預算數4,305千元,包括業 交流業務 務費3,725千元、獎補助費580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4,305千元,係辦理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經費,與 上年度同。 5903821070 6 資訊業務及經濟 5,457 5,457 5,546 0 1.本年度預算數5,457千元,包括業 分析產業資料管 務費3,245千元、設備及投資2,212 理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5,457千元,係辦理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業務經費,與上年度同。 59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576 1,756 665 -1,180 590382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180 - -1,180 上年度汰換首長專用車1輛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1,180千元如數減列。 5903829019 2 其他設備 576 576 665 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 如下: 1.購置汰換約談室錄影設備、擴音設 備及事務設備等576千元。 2.上年度汰換會議室投影設備、空調 設備及檔案掃描設備等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576千元如數減列。 590382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 500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41 本 頁 空 白 42 附 屬 表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820100 -0403820101 服務業競爭處、製造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8,954 承辦單位 業競爭處、公平競爭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理法之罰款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18,954 0403820000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118,954 040382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118,954 0403820101 1 罰金罰鍰 118,954 1.本年度編列118,954千元,係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 估列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法之罰款收入等。 2.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依據公平交易法及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於事業濫用獨占地位、違法結合 、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妨害公平競爭 行為與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顯失公平等不公平競 爭及違反多層次傳銷行為,考量事業之規模、經營狀況 、市場地位、所得利益等因素,處以適當之罰鍰。 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820100 -070382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停車場管理辦法。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員工租用停車位租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20 07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220 0703820100 1 財產孳息 220 0703820103 1 租金收入 220 本年度編列220千元,係本會員工租用停車位收入。 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82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0 07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30 070382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30 本年度編列30千元,係估列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4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820200 -1203820210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1.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品 1.出售公平交易季刊、認識公平交易法、認識多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管理作業要點。 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公平交易通訊等收入。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2.收回配住公有宿舍員工之房租津貼。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0 1203820000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90 1203820200 1 雜項收入 90 120382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90 1.出版品銷售收入編列80千元,係採私法關係產生非規費 性質之收益項目,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並考量資訊 電子網路化及民眾電腦網路之普遍使用,估如列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繳庫數10千元。 4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4,77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1.人事行政:辦理人事管理、任免、考訓、差勤、待遇、 1.配合各項人事業務,期望達成人員之選、育、留、用,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退撫、保險及福利等業務。 促進並活化機關新陳代謝,健全組織各項人事功能。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2.主計業務: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 2.協助強化內部控制,提升行政效率,節約公帑,使資源 3.政風業務:辦理廉政宣導、機密維護及政風預防與查處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充分有效運用,並完成公平交易統計,供決策參考。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等業務。 3.加強同仁知法守法觀念,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4.事務管理: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樹立員工正確廉潔觀念,維 5.車輛管理:管理公務車輛。 護機關清廉形象。 護機關清廉形象。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4.配合業務,管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安定工作環境,順利 推行業務。 推行業務。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5.實施公務車集中調派,採共乘為原則,以提高公務車輛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使用效率及節省油料費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98,789 人事室 1.本會預算員額221人,計需人事費298,789千 1000 人事費 298,789 元。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4,454 2.人事費含政務人員待遇14,454千元、法定編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1,532 制人員待遇171,532千元、約聘僱人員待遇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06 ,906千元、技工及工友待遇5,075千元、獎 金45,079千元(含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75 、其他給與3,718千元(係休假補助)、加班 1030 獎金 45,079 值班費14,240千元(含不休假加班費及超時 1035 其他給與 3,718 加班費)、退休離職儲金21,023千元(係員工 1040 加班值班費 14,240 退休離職提撥金)、保險18,762千元(係公勞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023 健保保險補助)。 1055 保險 18,76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5,990 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5,990千元,其內容包括: 2000 業務費 25,990 1.為增進本會員工法學素養、語言能力或其他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社會科學與社會公益知識,派員赴國內公私 2006 水電費 3,259 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 2009 通訊費 32 貼之學分費、雜費等100千元,及派員赴國 內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費用1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8 0千元,合計200千元。 2027 保險費 210 2.北棟大樓公共空間及中和檔案庫房分攤之水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 電費3,259千元。 2051 物品 337 3.寄送本會刊物、統計年報等所需郵電費及處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98 理公務所需電信費32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車輛檢驗費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85 及行照費等128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0 5.辦公設備火險及水漬、颱風洪水險所需保險 2072 國內旅費 50 費12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4 6.公務車輛保險費90千元。 2093 特別費 711 7.各項專題演講費21千元、翻譯公平統計書刊 所需譯稿費及撰稿費25千元,合計46千元。 4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24,7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處理公務所需文具紙張、賀卡、業務相關書 籍、電腦耗材等消耗品及事務用具等非消耗 品之購置經費54千元。 9.公務車輛汽油及液化石油氣費283千元。 10.一般事務費19,798千元,包括: (1)北棟大樓所需管理費16,812千元(含北棟 大樓電梯汰換分攤費用11,963千元), 及首長宿舍管理費100千元,合計16,912 千元。 (2)維持辦公室環境及中和檔案庫房清潔費8 50千元。 (3)本會冷卻水塔水垢抑制清潔劑120千元。 (4)辦理環境教育、綠色採購研習等活動經 費220千元。 (5)辦理員工藝文、康樂、慶生等活動經費4 42千元。 (6)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健檢補助等經費2 88千元。 (7)辦理人事相關業務活動及印製職名章等 其他人事服務費146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第1季至第4季服務費用150 千元。 (9)印製預算書、決算書、統計年報等經費1 18千元。 (10)本會與國會及新聞媒體等各界聯繫協調 相關費用509千元。 (11)辦理肅貪、防貪業務調查費用及法令講 習等經費43千元。 11.辦公房舍修繕費250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130千元。 13.公務車保養及維護費255千元。 1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80千元,包括: (1)簡報室、會議室、約談室視聽設備保養 、委外維護費及空調系統保養維護費180 千元。 (2)通信電子交換機養護費250千元。 (3)差勤系統及掌型機養護費150千元。 15.國內出差旅費50千元。 16.洽公所需短程車資4千元。 17.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711千元。 4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5,39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1.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件。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2.審理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3.調查處理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案 競爭。 競爭。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件。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4.建構服務業有效競爭環境。 。 。 5.深植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相關產業公 5.掌握重要產業市場動態。 5.深植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相關產業公 6.建置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6.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6.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7.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7.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 2,168 服務業競爭處 1.辦理商業、運輸業、通信業、金融業、不動 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產業及農、林、漁、牧業等事業關於獨占、 2000 業務費 2,168 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 2009 通訊費 394 競爭之虞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98 處理事項。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2.審理上開事業之結合行為申報異議及聯合行 2051 物品 272 為申請許可案件。 2054 一般事務費 594 3.第一、三級產業市場結構、產銷行為及經濟 態樣之調查、建制與分析。 2072 國內旅費 309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168千元,其內容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21 :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電信 費250千元,合計378千元。 (2)寄送公文、各類案例彙編所需郵資費用1 6千元。 (3)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等相關議題之 公聽會、座談會及宣導說明會所需租用 場地、設備等租金38千元。 (4)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 (5)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公聽會、座談會及 產業專題演講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 及稿費等180千元。 (6)調查案件所需文具用品、國內外學術論 著、書籍、錄影、錄音、光碟片、記憶 卡、隨身碟等物品272千元。 (7)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 刷等雜支,以及第一級及第三級產業之 4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10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預算金額 5,39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個案市場調查等費用594千元。 (8)調查案件之國內出差旅費301千元,關係 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8千元,合計 309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21千元。 02 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 3,223 製造業競爭處 1.處理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為之調查處理 、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 2000 業務費 3,223 工具製造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等事業獨 2009 通訊費 11 占、結合及聯合行為案件。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 2.調查處理上開事業結合申報異議及聯合行為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 申請許可案件。 2051 物品 177 3.查處上開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 2054 一般事務費 2,440 競爭、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案件。 4.本分支計畫經畫計3,223千元,其內容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332 : 2084 短程車資 13 (1)寄送公文等郵資費用11千元。 (2)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相關事務等 所需租用場地、設備相關租金90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等 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16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等所需購置相關物品177千 元。 (5)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 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 刷及雜支等340千元。 (6)辦理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 為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2,100 千元。 (7)調查案件等國內出差旅費332千元。 (8)短程洽公車資13千元。 5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2,33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1.調查處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 1.消弭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 2.調查處理不當贈品贈獎行為。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維護交易 3.調查處理損害他人營業信譽行為。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4.調查處理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 交易秩序,及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 5.調查處理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 銷管理法爭議。 銷管理法爭議。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6.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行為。 3.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以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 7.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及多層次傳銷業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及傳銷商之權益,及有效保護個人資料。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 4.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運作及宣導事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事務。 務,以有效處理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民事爭議。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 2,337 公平競爭處 1.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損害他 層次傳銷管理 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 2000 業務費 2,337 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2009 通訊費 388 2.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為。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0 3.調查處理多層次傳銷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行為及輔導多層次傳銷業建立個人資料保護 2051 物品 380 措施。 2054 一般事務費 645 4.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 5.宣導公平交易法有關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規範 2072 國內旅費 384 。 2084 短程車資 30 6.管理多層次傳銷、宣導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 、監督管理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 運作及宣導事務。 7.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337千元,其內容包括 :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及寄 送公文、文宣出版品及案例資料等郵資 、電信費260千元,合計388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及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所需之場 地、設備等租金費用70千元,合計430千 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座談會或公聽會等出 席費、辦理講習及訓練等講座鐘點費、 公平交易或多層次傳銷論述等相關資料 翻譯及審查之稿費等8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所需購置公務用紙張、國 內外學術論著、書籍、報紙、雜誌、期 刊、文具用品、日用品、空白錄影帶、 錄音帶、底片等及蒐證器材如錄音機、 照相機、攝影機、證物等物品380千元。 5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20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預算金額 2,33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一般事務費645千元,包括: <1>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之調查等經費236 千元。 <2>辦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違法案件 調查等經費409千元。 (6)調查案件等國內出差旅費364千元,及關 係人到會陳述意見差旅補助費20千元, 合計384千元。 (7)短程洽公車資30千元。 5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0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法規。 1.研修相關法規及處理原則,以使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資 銷管理法等相關法規內容與時俱進。 銷管理法等相關法規內容與時俱進。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 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 2.參考國外實務經驗以檢討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 3.處理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疑義及法律意見 管理法等相關法規,期使本會主管法規更臻完備。 管理法等相關法規,期使本會主管法規更臻完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之提供;協調與處理涉外有關公平交易法事務。 3.使大眾深入了解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目的,並協助 4.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政救濟相關 各處處理業務。 各處處理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業務。 4.妥善配合處理訴願(約10案)、行政訴訟案件(約20案 5.移送公平交易法刑事違法案件;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國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及辦理國家賠償個案,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家賠償案件及因公涉訟事件。 5.貫徹公權力之執行,使大眾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產生信賴 6.辦理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感。 感。 6.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2場。 7.編印法規彙編及認識公平交易法等。 6.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2場。 7.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及編印認識公平交易 7.依法規修訂情形隨時增補法規彙編及編印認識公平交易 法500本。 法500本。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2,073 法律事務處 1.研擬與修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2000 業務費 2,073 等相關法規。 2009 通訊費 408 2.蒐集我國與外國有關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60 銷管理法資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 2024 稅捐及規費 30 3.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 行政救濟相關業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5 4.辦理行政執行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 2051 物品 330 5.舉辦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 2054 一般事務費 750 6.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073千元,其內容包括 2072 國內旅費 20 : 2084 短程車資 10 (1)處理公務所需網路通訊費128千元、辦理 執行案件及寄送各類彙編書籍之郵資費 用30千元、電信費250千元,合計408千 元。 (2)處理公務所需之影印機租金費用360千元 。 (3)依法辦理行政執行及訴訟所需規費、其 他相關費用3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5千元,包括: <1>邀請專家學者參加公聽會、座談會等 出席費18千元、辦理法制研討會鐘點 費12千元,合計30千元。 <2>翻譯國外競爭法規或業務所需相關法 規及論著100千元、公聽會等撰稿費及 紀錄費10千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公 平交易法爭議問題撰擬研究意見等25 千元,合計135千元。 (5)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報紙、書籍、國內外 53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30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預算金額 2,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期刊等物品,法制及相關業務研討會之 文具用品、印刷品及日用品等物品330千 元。 (6)增補法規及行政規則彙編、編印認識公 平交易法等、因公涉訟案件、行政訴訟 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等720 千元。 (7)辦理公平交易法會內教育訓練、法制及 相關業務研討會之會議資料印刷、場地 佈置及餐費等經費30千元。 (8)國內出差旅費20千元。 (9)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54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2,19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1.辦理地區性宣導說明會。 1.持續編印各類文宣資料,加強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2.編印、製作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文宣資 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各界知法守法。 管理法規宣導,俾使社會各界知法守法。 2.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強化公平交易業務執行成效。 料。 2.協調聯繫地方機關,強化公平交易業務執行成效。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為民服務及 3.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為民服務及 4.辦理大學院校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 教育宣導工作。 教育宣導工作。 4.廣泛蒐集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訊及重要成果,強化 宣導說明會。 4.廣泛蒐集競爭法及競爭政策相關資訊及重要成果,強化 5.充實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圖書資料庫。 各界對公平交易及執法現況之瞭解。 各界對公平交易及執法現況之瞭解。 5.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 5.提供社會各界有關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 7.辦理競爭政策訓練服務。 管理法之專業查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管理法之專業查詢、研究與訓練服務。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8.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 6.建置競爭政策電子資料庫,包括完成公平交易法英文重 9.編印出版各項刊物及出版品。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要案例及司法案例等電子資料庫之建置。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2,196 綜合規劃處 1.推動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各項宣 2000 業務費 2,196 導工作,如編印各項文宣品、辦理宣導說明 2009 通訊費 74 會。 2018 資訊服務費 115 2.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請地方機關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 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 傳銷管理法宣導相關業務。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5 3.促進南北區域均衡發展,加強對南部地區之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 為民服務及教育宣導工作,如提供法規諮詢 2051 物品 375 服務及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會等 2054 一般事務費 949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 4.充實競爭政策資料庫、加強多元資訊網路及 2072 國內旅費 105 辦理競爭政策研究活動等事項。 2081 運費 11 5.本分支計畫經費計2,196千元,其內容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10 : (1)與各縣市、各界聯繫及寄送演講公告、 宣導出版品等所需郵資74千元。 (2)APEC資料庫及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工作站 、應用系統與資料等軟體維護費115千元 。 (3)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練、地方機關協調 聯繫會議及宣導說明會所需場地、設備 等租金50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5千元,包括: <1>辦理大學院校訓練營、宣導說明會、 本會同仁在職訓練及請地方機關或民 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宣導說明會等講師鐘點 費175千元。 <2>建置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及出版公平 交易通訊英文版,聘請專家學者翻譯 55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40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預算金額 2,19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審稿等經費265千元。 <3>舉辦專題演講等,聘請專家學者授課 鐘點費55千元。 (5)參加臺灣行政法學會會費5千元。 (6)訂購中外文圖書、期刊、報紙、競爭法 相關電子資料庫及辦理本會同仁在職訓 練等相關會議所需文具、紙張及參考書 籍等物品375千元。 (7)一般事務費949千元,包括: <1>辦理與地方機關協調聯繫會議所需費 用152千元。 <2>製作公平交易通訊及編印法規摺頁、 記事日曆本等相關文宣資料所需費用4 84千元。 <3>辦理本會同仁競爭法教育訓練、大學 院校訓練營及宣導說明會等所需場地 佈置、會議資料及講義印製等相關費 用54千元。 <4>請地方機關或民間產業團體等辦理宣 導說明會所需費用259千元。 (8)業務用視聽相關設備及圖書安全系統設 備等硬體維護費7千元。 (9)國內旅費105千元,包括: <1>協調相關機關及派赴南區服務中心督 導業務所需差旅費70千元。 <2>派駐南區服務中心人員回會洽公及協 助調查案件所需差旅費35千元。 (10)運送資料、一般公物等費用11千元。 (11)短程洽公車資10千元。 56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30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1.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之擬訂。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研訂各期程計畫方案,確定本會施 2.公平交易業務管制考核。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政方向,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2.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及施政績效。 3.推動雙邊交流,加強競爭法國際執法合作。 2.強化管制考核業務,提高執法及施政績效。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4.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3.加強執法智識,推展競爭法國際合作,防制跨國反競爭 5.繳交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參與者 行為。 行為。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會費。 4.充分參與國際組織會議,拓展國際視野及活動空間。 5.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6.對外國政府或外國組織所提計畫之捐款。 5.掌握競爭法國際發展趨勢,促進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先進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國家競爭主管機關相互關係。 6.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6.增進競爭法執法國際水平,鞏固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4,305 綜合規劃處 1.擬訂公平交易政策、施政計畫及辦理公平交 2000 業務費 3,725 易行政暨管制考核業務。 2009 通訊費 68 2.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國際執法經驗交流,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6 進雙邊關係。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00 3.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競爭法各項會議與活動。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4,305千元,其內容包括 2051 物品 10 : 2054 一般事務費 417 (1)寄送季刊等出版品所需郵資68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8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36千元,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2,271 <1>競爭法相關重要文件之英譯、審查等 2081 運費 2 稿費47千元,相關訓練課程邀請專家 2084 短程車資 3 演講之出席費10千元及講座鐘點費10 4000 獎補助費 580 千元,合計67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580 <2>公平交易季刊編輯委員及性別平等專 家學者等,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會議 出席費108千元。 <3>編印公平交易季刊等稿費261千元。 (3)參加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 委員會」參與者會費、國際競爭網絡(I CN)會費500千元。 (4)為處理國際業務購置中外文圖書、期刊 及事務用品等所需消耗品10千元。 (5)一般事務費417千元,包括: <1>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2 0千元。 <2>編印季刊及施政相關報告等所需經費2 71千元。 <3>辦理競爭法研討會及相關訓練課程所 需場租、佈置、茶點、膳宿、多媒體 教材及講義編印等費用126千元。 (6)辦理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等所需之 57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50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4,3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國內地區差旅費用18千元。 (7)國外旅費2,271千元,其中參加國際會議 2,106千元、雙邊交流165千元。 (8)寄送季刊等出版品所需運費2千元。 (9)短程洽公所需車資3千元。 (10)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所提計畫 之捐款580千元。 58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預算金額 5,4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業務需求調整系統功能,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 1.配合公平交易管理需要,建置相關資訊系統及資料庫。 1.依業務需求調整系統功能,提升系統效能、增加系統可 2.配合電子化政府,推動辦公室自動化,購置個人電腦及 靠度。 靠度。 2.完善應用系統,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相關週邊設備。 2.完善應用系統,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行政效率。 3.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3.配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辦理各項應辦事項。 3.提升資安監控能力,完善異地備援機制。 4.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4.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訓練課程。 4.提升經濟分析方法運用於公平交易法涉法案件之效能。 5.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5.辦理市場結構調查統計。 5.完成產業市場結構調查,更新產業資訊系統資料,供釐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定公平交易政策及執行業務參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 5,457 資訊及經濟分析 1.推動本會各項業務電腦化,提升電腦作業品 管理 室 質及行政效率。 2000 業務費 3,245 2.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相 2009 通訊費 265 關會議。 2018 資訊服務費 2,376 3.辦理市場結構及產業活動等調查。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4.本分支計畫經費計5,457千元,包括業務費3 2051 物品 30 ,245千元、設備及投資2,212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521 5.業務費3,245千元,其內容包括: (1)辦理調查業務所需郵資26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 (2)資訊服務費2,376千元,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1 <1>應用系統之擴充費、維護費、網站資 3000 設備及投資 2,212 料整理費及查詢使用費344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12 <2>安全防護系統維護費、電子郵件系統 、網路、個人電腦及伺服器維護費1,5 44千元。 <3>小額軟體488千元。 (3)辦理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理論與實 務案例訓練課程之講座鐘點費50千元。 (4)購置公務所需資訊、產業經濟、競爭法 經濟分析等相關參考書籍、刊物、文具 用品、電腦耗材等相關消耗品費用30千 元。 (5)一般事務費521千元,包括: <1>印製各類調查表件等印刷費用81千元 。 <2>辦理調查及資訊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 勞務服務費420千元。 <3>產業資料及經濟分析方法運用與整合 相關訓練課程講義及資料印製雜支等 經費20千元。 (6)辦理各項統計調查國內出差旅費2千元。 (7)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千元。 6.設備及投資2,212千元,包括: 59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預算金額 5,45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伺服器汰換714千元。 (2)系統開發費1,498千元 <1>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及事業營運發展 狀況線上查報系統功能增修630千元。 <2>公文整合系統程式修改868千元。 60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57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購置汰換約談室錄影設備、各辦公室擴音設備、空調設備 1.增進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效率。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及事務設備等。 2.因配置設備之完整,可達成預期工作目標。 3.改善空氣品質及提高節能效率。 3.改善空氣品質及提高節能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其他設備 576 秘書室 購置汰換約談室錄影設備、各辦公室擴音設備 3000 設備及投資 576 、空調設備及事務設備等576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576 61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 各處室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計列。 6000 預備金 500 6005 第一預備金 500 62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5903821010 5903821020 5903821030 5903821040 59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合 計 324,779 5,391 2,337 2,073 2,196 4,305 1000 人事費 298,789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4,454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1,532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906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075 - - - - - 1030 獎金 45,079 - - - - - 1035 其他給與 3,718 - - - - - 1040 加班值班費 14,240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023 - - - - - 1055 保險 18,762 - - - - - 2000 業務費 25,990 5,391 2,337 2,073 2,196 3,725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 - - - - 2006 水電費 3,259 - - - - - 2009 通訊費 32 405 388 408 74 68 2018 資訊服務費 - - - - 115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488 430 360 50 - 2024 稅捐及規費 128 - - 30 - - 2027 保險費 210 -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 340 80 165 495 436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5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 5 - 2051 物品 337 449 380 330 375 1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798 3,034 645 750 949 41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0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85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80 - - - 7 - 2072 國內旅費 50 641 384 20 105 18 2078 國外旅費 - - - - - 2,271 2081 運費 - - - - 11 2 2084 短程車資 4 34 30 10 10 3 2093 特別費 711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 - - - - 63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0100 5903821010 5903821020 5903821030 5903821040 5903821050 一般行政 限制競爭行為 不公平競爭行 法務及行政救 綜合規劃及宣 政策擬訂及國 第一、二級用途別 調查處理 為調查處理及 濟業務 導業務 際交流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多層次傳銷管 理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 - - - - 4000 獎補助費 - - - - - 580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 - 580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64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5903829019 5903829800 資訊業務及經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濟分析產業資 科目名稱及編號 料管理 合 計 5,457 576 500 347,614 1000 人事費 - - - 298,789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 14,45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171,53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4,90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5,075 1030 獎金 - - - 45,079 1035 其他給與 - - - 3,718 1040 加班值班費 - - - 14,24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 21,023 1055 保險 - - - 18,762 2000 業務費 3,245 - - 44,957 2003 教育訓練費 - - - 200 2006 水電費 - - - 3,259 2009 通訊費 265 - - 1,640 2018 資訊服務費 2,376 - - 2,49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 1,328 2024 稅捐及規費 - - - 158 2027 保險費 - - - 2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 - 1,612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 - 5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 5 2051 物品 30 - - 1,911 2054 一般事務費 521 - - 26,11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 25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 - 38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 - 587 2072 國內旅費 2 - - 1,220 2078 國外旅費 - - - 2,271 2081 運費 - - - 13 2084 短程車資 1 - - 92 2093 特別費 - - - 711 3000 設備及投資 2,212 576 - 2,788 65 公平交易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903821070 5903829019 5903829800 資訊業務及經 其他設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濟分析產業資 科目名稱及編號 料管理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12 - - 2,212 3035 雜項設備費 - 576 - 576 4000 獎補助費 - - - 580 4035 對外之捐助 - - - 580 6000 預備金 - - 500 5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500 500 66 本 頁 空 白 67 公平交易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298,789 44,957 580 -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298,789 44,957 580 - 1 一般行政 298,789 25,990 - - 2 公平交易業務 - 18,967 580 - 1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 - 5,391 - - 2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2,337 - - 銷管理 3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 - 2,073 - - 4 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 - 2,196 - - 5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 3,725 580 - 6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 3,245 -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2 其他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68 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 344,826 - 2,788 - - 2,788 347,614 出 500 344,826 - 2,788 - - 2,788 347,614 - 324,779 - - - - - 324,779 - 19,547 - 2,212 - - 2,212 21,759 查處理 - 5,391 - - - - - 5,391 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 - 2,337 - - - - - 2,337 業務 - 2,073 - - - - - 2,073 業務 - 2,196 - - - - - 2,196 交流業務 - 4,305 - - - - - 4,305 分析產業資料管理 - 3,245 - 2,212 - - 2,212 5,457 - - - 576 - - 576 576 - - - 576 - - 576 576 500 500 - - - - - 500 69 公平交易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 - - - 590382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903821000 2 公平交易業務 - - - - 5903821070 6 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 - - - - 管理 590382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5903829019 2 其他設備 - - - - 70 委員會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2,212 576 - - - 2,788 - 2,212 576 - - - 2,788 - 2,212 - - - - 2,212 產業資料 - 2,212 - - - - 2,212 - - 576 - - - 576 - - 576 - - - 576 71 本 頁 空 白 72 公平交易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4,45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1,53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4,906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075 六、獎金 45,079 七、其他給與 3,718 八、加班值班費 14,240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023 十一、保險 18,76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98,789 73 公平交易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202 202 - - - - - - 3 6 4 4 5 5 5903820100 。 1 一般行政 202 202 - - - - - - 3 6 4 4 5 5 之 ,5 計 管 74 委員會 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820000 7 7 - - - - 221 224 284,549 276,188 8,361 公平交易委員會 5903820100 7 7 - - - - 221 224 284,549 276,188 一般行政 8,361 1.表內「年需經費」不含加班值班費。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務承攬」支出,預計進用6人2,5 20千元,包括: (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預計 進用5人2,100千元。 (2)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 理計畫預計進用1人420千元。 75 本 頁 空 白 76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 .05 2,400 695 31.30 22 21 20 3126-QZ。 預計111年6月 汰換後予以留 用。 1 首長專用車 4 111.06 2,487 1,140 31.30 36 9 62 BPL-6376。 (油電混合動 力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05 1,800 1,668 31.30 52 51 48 ATJ-6023。 1 燃油小客車 4 96 .11 2,000 0 31.30 0 0 20 2265-QW。 1 燃油小客車 4 97 .05 2,000 355 31.30 11 21 20 1470-QZ。 405 14.60 6 1 燃油小客車 4 98 .07 1,800 1,666 31.30 52 51 14 9428-VA。 1 燃油小客車 4 98 .07 1,800 1,666 31.30 52 51 14 9429-VA。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5.09 2,200 1,666 31.30 52 51 20 AQX-5282。 (7-8人座) 合 計 9,261 283 255 218 77 預算員額: 職員 202 人 技工 4人 警察 0 人 駕駛 5人 公平交易 法警 0 人 聘用 7人 合計: 221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3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2 6,589.52 337,519 250 1 33.98 - 二、機關宿舍 1 165.00 3,448 - 1 98.59 - 1 首長宿舍 1 165.00 3,448 - 1 98.59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6,754.52 340,967 250 132.57 - 78 委員會 舍明細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6,623.50 - - 250 關宿舍 - - - - 263.59 - - - 長宿舍 - - - - 263.59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6,887.09 - - 250 79 公平交易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國外之捐助 - 4035 對外之捐助 - (1)5903821050 - 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 [1]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01 112-112 經濟合作發展組 捐助OECD辦理「全球競爭論 - (OECD)所提技術協助計畫之 織(OECD) 壇」及「亞洲計畫」。 捐款 80 委員會 分析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580 - - - 580 81 本 頁 空 白 82 公平交易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26 2,271 6 131 2,271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6 126 2,271 6 131 2,271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83 公平交易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OECD「競爭委員會」2次例 法國 競爭政策 7 8 753 463 會 - 91 02 APEC「競爭政策及法律小 亞太地區 競爭政策 4 2 92 18 組」 - 91 03 「國際競爭網絡」相關會 歐美、亞 競爭政策 4 6 275 110 議 - 91 太等國家 04 OECD韓國政策中心訓練計 韓國 競爭政策 4 4 6 3 畫 - 91 05 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議 - 東南亞 競爭政策 4 3 94 78 91 06 加強與歐美亞太競爭法主 歐美及亞 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流 5 2 99 43 管機關雙邊交流 - 91 太地區 84 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104 1,3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法國 107.06 7 971 交流業務 法國 108.06 7 946 - - 4 10 120 政策擬訂及國際 巴布亞紐幾內亞 107.02 2 - 交流業務 智利、墨西哥 108.02 3 - 馬來西亞 109.02 1 - 4 71 456 政策擬訂及國際 印度、韓國、南非、 107.03 8 465 交流業務 日本 哥倫比亞、墨西哥 108.05 5 852 澳洲 109.02 2 122 4 1 10 政策擬訂及國際 韓國、馬來西亞 107.03 2 1 交流業務 韓國、蒙古、日本 108.03 5 54 - - 4 28 200 政策擬訂及國際 澳洲 107.08 5 459 交流業務 蒙古 108.07 5 364 - - 5 23 165 政策擬訂及國際 瑞士、史瓦帝尼王國 107.06 13 471 交流業務 、蒙古、印尼 比利時、美國、日本 108.06 5 166 - - 85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300,501 43,245 - - 13 其他經濟服務 300,501 43,245 - - 86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1,080 344,826 - - - 1,080 344,826 87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13 其他經濟服務 - - - - 88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89 公平交易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 13 其他經濟服務 - - - - 90 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2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1,498 1,290 - 2,788 347,614 1,498 1,290 - 2,788 347,614 9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111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 遵照決議辦理。 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50%,不得流用。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除國防部及外交部 外,不得流用。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及資產作價投資)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三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 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 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 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70億元(約1.19%),另予 補足。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刪項目如下: 9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50%,其中警政署及所 屬 、 移 民 署、 法 務 部、 司 法 官 學院 、 廉 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調查局、觀光局及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國家安全會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國 防 部 、 僑務 委 員 會改 以 其 他 項目 刪 減 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 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客家委員會及 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審計 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 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 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體育署、國家 教 育 研 究 院、 法 務 部、 司 法 官 學院 、 廉 政 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 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僑務委員會、畜 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 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中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證券期貨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主計 總 處 、 公 務人 力 發 展學 院 、 國 立故 宮 博 物 院 、 國 家 發展 委 員 會、 大 陸 委 員會 、 立 法 9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院 、 臺 灣 臺北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士林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新北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臺中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雲林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嘉義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臺南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高雄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屏東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臺東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花蓮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澎湖 地 方 法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 審 計 部 臺 北市 審 計 處、 審 計 部 新北 市 審 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 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 所 屬 、 消 防署 及 所 屬、 移 民 署 、領 事 事 務 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教育部、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 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 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 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 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 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 灣 嘉 義 地方 檢 察 署、 臺 灣 臺 南地 方 檢 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 9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 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 方 檢 察 署、 福 建 高等 檢 察 署 金門 檢 察 分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 察 署 、 調 查局 、 經 濟部 、 標 準 檢驗 局 及 所 屬 、 中 小 企業 處 、 加工 出 口 區 管理 處 及 所 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 局 及 所 屬、 運 輸 研究 所 、 公 路總 局 及 所 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 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持 局 、 家 畜衛 生 試 驗 所 、 桃 園 區農 業 改 良場 、 臺 中 區農 業 改 良 場 、 臺 南 區農 業 改 良場 、 高 雄 區農 業 改 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 田 水 利 署 、毒 物 及 化學 物 質 局 、環 境 檢 驗 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證券期貨局、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部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 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 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 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9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 、 臺 灣 彰化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雲林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嘉義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臺南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橋頭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高雄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屏東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臺東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花蓮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宜蘭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基隆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澎湖 地 方 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 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 計 部 臺 南市 審 計 處、 審 計 部 高雄 市 審 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 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 臺 、 國 家 教育 研 究 院、 法 務 部 、司 法 官 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9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臺 灣 臺 北 地方 檢 察 署、 臺 灣 士 林地 方 檢 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 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 灣 宜 蘭 地方 檢 察 署、 臺 灣 基 隆地 方 檢 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 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 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 總 局 及 所 屬、 鐵 道 局及 所 屬 、 原子 能 委 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 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中 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 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 險 局 、 檢 查局 、 海 洋委 員 會 、 海巡 署 及 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不刪外;總統府主管、國立故宮博物院、 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中央 9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考試院主管、勞動部 主 管 、 原 子能 委 員 會主 管 、 環 境保 護 署 主 管、科技部主管、海洋委員會主管、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統刪5%;行政院、 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 會 、 大 陸 委員 會 、 內政 部 主 管 、財 政 部 主 管 、 法 務 部主 管 、 僑務 委 員 會 主管 統 刪 28 %;司法院主管統刪30%;客家委員會及所 屬 、 外 交 部主 管 、 國防 部 主 管 、教 育 部 主 管、經濟部主管、交通部主管、農業委員會 主管(不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 福利部主管(不含疾病管制署)、文化部主 管統刪3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資 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6%,其中大陸 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 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 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 、 臺 灣 高雄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屏東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臺東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花蓮 地 方 法 院 、 臺 灣 宜蘭 地 方 法院 、 臺 灣 基隆 地 方 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9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 計 部 桃 園市 審 計 處、 審 計 部 臺中 市 審 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最高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 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 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 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 灣 雲 林 地方 檢 察 署、 臺 灣 嘉 義地 方 檢 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 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 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 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 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 、 福 建 連江 地 方 檢 察 署 、 調 查局 、 經 濟 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 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勞 動部、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所屬、海洋委 員會、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體 育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 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新竹 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 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 中役政署、教育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海洋 委 員 會 、 海洋 保 育 署改 以 其 他 項目 刪 減 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有鑑於網路社群媒體具有快速傳播特性,各 遵照決議辦理。 行政機關陸續採取新媒體經營與運用,直接 與社會大眾溝通政策及宣導。近年來政府時 有挾龐大預算資源於網絡社群平台進行非廣 告形式宣傳與澄清之情事,立法院遂於110年 三讀通過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目的為 將政府於四大媒體(平面媒體、廣播媒體、 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執行政策宣導時,也 能同時納入預算法的規範。行政院主計總處 於修法通過後,雖於預算書中增設宣導經費 專屬預算科目,並新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經費彙計表,然卻將宣導方式限定為於四大 媒體所辦理,過去各機關辦理活動、說明 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導品之方式,不再 納入政策宣導規範。爰此,為利立法院能明 10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確掌握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之實際預算,要 求行政院主計總處:1.各機關辦理活動、說明 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導品等,應明確揭 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名稱,以避免產生置入性 行銷之疑慮。2.各機關於四大媒體上處理政策 及業務宣導之相關工作者(即小編人力), 以委外或勞務承攬方式辦理之經費,應納入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表達,以利預算之 呈現。 (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2兆2,621 非本會主管業務。 億元,其中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 1兆 5,262億元,占歲出總額之67.47%,比重近七 成,且111年度較110年度增加129.76億元,對 歲出結構與其他新興計畫額度有重大關聯 性,因分散於各機關預算內,並未於總預算 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列表揭露,如直接於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附表中列表揭露,將 使歲出資訊更公開透明,且立法院審議107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作成通案決議(十 三 ) : 「 …… 行 政 院 所 稱 依 法 律 義 務 之 支 出,……,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 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實 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 議。」行政院應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附表中列明法律義務支出之項目、金額、預 算編列機關、依據等資料,俾利預算審議之 參考。 (四)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預計自111 非本會主管業務。 年1月1日起調增軍公教人員待遇4%,係依行 政院110年10月28日發布「蘇揆:與全民共享 經濟成果亦盼帶動民間企業調薪」新聞稿說 明略以:「……在臺灣經濟創11年來新高且 10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稅收增加的情況下,為了讓全民共享經濟成 長的果實,因此政院今天通過自明(111)年 1月1日起,全體軍公教人員調薪4%,是25年 來最高調幅,希望藉此進一步帶動民間企業 調薪。」惟前一次(107年度)軍公教人員調 薪3%,竟發生高階公務人員調薪高達7%。 茲為確保基層軍公教人員調薪4%,111年度 軍公教人員調薪應一律採調薪4%。 (五)依照立法院110年12月24日各黨團朝野協商的 非本會主管業務。 共識,各黨團同意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公務預算部分),至遲於111年1月28日以 前完成三讀程序,並不提出復議。而111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其中包含調整軍公教 人員薪資待遇(中央政府部分163億元)、受 雇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補助(47.89億 元)、辦理產檢假薪資補助(3.62億元)等新 增計畫,因總預算案三讀日期與春節連續假 期相當接近,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 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國庫署及相關部會,預 先各自主管法規及行政作業提前準備(例 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政 府總預算統籌科目經費核定動支數額通知單 及各機關付款憑單等),以利各項發放作業 順利。 (六)2020東京奧運我國代表團於110年7月19日搭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中華航空公司包機出國,選手被安排搭經濟 艙,相關行政人員卻搭乘商務艙,引發國人 譁然。依現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部長級人員、特使,得乘坐頭等座(艙) 位。次長級人員、大使、駐外代表、公使、 其他特任(派)人員、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 領有各該職等全額主管加給人員,得乘坐商 10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務或相當之座(艙)位。但次長級人員負有 外交任務代表政府出訪或參加重要國際會 議,得乘坐頭等座(艙)位。其餘人員乘坐 經濟(標準)座(艙)位。鑑於國家財政困 窘,行政院應鼓勵公務人員應以身作則,本 節約原則之支用經費,爰應請行政院於1個月 內就搭乘旅途遠近,及實際情形檢討現行國 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以符社會之期 待。 (七)有鑑於農藥生產及使用,所衍生環境汙染及 非本會主管業務。 農藥殘留諸多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與人 類健康,聯合國於2017年1月24日發表食物權 問 題 特 別 報 告 (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food),報告中強調 免於農藥毒害,為人類應有之基本人權,並 將之列入第34屆人權理事會議議程。指出農 藥長期累積之毒素,使得罹患癌症、阿茲海 默症、帕金森氏症、內分泌失調、發展失 調、基因突變及不孕症等人數與日俱增,世 界各國因應減少農藥危害趨勢,紛紛提出相 關政策,如歐盟提出為達到農藥永續使用架 構(2009/128/EC)指令,要求會員國設置量 化目標、對象、方法、時間表、指標等,惟 農藥造成環境毒性影響及食物飲水殘留等, 與國人健康息息相關,影響甚鉅,爰此,行 政院應督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 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單位正視並整 合有關農藥管理制度等跨部會相關系統管理 與監測作為及權責分工業務等精進方案,並 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10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八)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除110年度因為疫情 非本會主管業務。 影響外,自106年度起,全國毒品查獲件數、 嫌疑犯人數看似減少,但毒品查獲重量卻大 幅成長,且居高不下,顯見毒品交易情形日 益嚴重。又加上近年來加密虛擬貨幣興起且 種類繁多,各有不同的特性,以致於被不法 人士拿來做為吸金、毒品交易的支付工具。 例如:泰達幣(Tether)又稱 USDT,其特性 為每一元泰達幣都有一美元擔保,亦即擁有 多少泰達幣等同有同價位美元,犯罪者利用 此一特性,再透過幣託中心交易虛擬貨幣, 即可完成鉅額毒品買賣。由於在幣託中心透 過人頭帳戶分多層轉出,即便調查人員也無 法完整查出最終的主嫌,許多被利用來做毒 品交易的年輕人,被捕落網後雖配合調查供 出案情以求減刑,但往往到判決書下來時已 被處以私刑失去生命。爰此,請行政院指示 相關部會就毒品交易利用上述新興犯罪模 式,拿出有效防制作為及加強相關法律規 範,並由法務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相關 進度檢討書面報告。 單位:件、人、公克 全國查獲 全國嫌疑犯 全國查獲重量 件數 人數 (公克) 106年度 58,515 62,644 9,685,469 107年度 55,480 59,106 20,596,643 108年度 47,035 49,131 15,929,366 109年度 45,489 47,779 13,305,709 110年度 38,827 41,292 8,283,280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九)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已達 2至3兆美元,從 非本會主管業務。 2009年出現比特幣至今,各類加密貨幣種類 眾多可達上千種,然我國至今對於加密貨幣 的定義和管理過於保守,僅僅只是洗錢防制 10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法中,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為虛擬資 產服務業的防洗錢事務的主管機關,而涉及 其他業務相關部分(例如發展及交易糾 紛),仍然模糊不清。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對於國內設置多少比特幣 ATM?是否有法 源可以管理?均無法即時掌握。顯見,我國 對於加密貨幣的發展及運用,已經大幅落後 國際腳步,但終究得面對新興金融帶來的挑 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虛擬通貨洗錢防 制面所作之因應作為,雖已於110年6月30日 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辦法,並將透過現地及非現地查 核,督促本事業落實執行相關措施,惟鑑於 虛擬通貨市場之發展迅速,請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持續關注國際間對虛擬通貨及其衍生 性商品採行之相關監理規範,適時採取相關 因應措施,以保護投資人/消費者權益。 (十)依照財政紀律法所授權訂定的稅式支出評估 遵照決議辦理。 作業辦法規定,相關法律案送立法院審議 前,行政院必須審查通過稅式支出評估,並 且業務主管機關必須將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 公聽會會議紀錄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相 關委員會,業務主管機關屢次未依照前開辦 法將相關資料與法案併送交立法院(例如延 長當沖降稅的證券交易稅條例),也未同時 將評估報告登載於機關網站,無視法令規 定,亦不理會立法院長期以來決議的要求。 爰此,要求行政院各部會提出涉及租稅減免 的法案送立法院審查時,除應確實依照稅式 支出評估作業辦法規定外,同時應將相關稅 式支出評估報告併同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備 查。 10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十一)為合理監督國營事業捐贈支出,爰要求行 非本會主管業務。 政院所屬相關部會主管之國營事業,比照公 開發行公司、財團法人等管理機制,應於1個 月內公布其過去5年(106至110年)之所有捐 贈明細,並自111年度起,每季公布捐贈明 細,以昭公信,並提升治理效能。 (十二)中央政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家數眾多, 非本會主管業務。 中央各主管部會派任或推薦至各該事業之董 事長、總經理薪資規範,係由各主管部會訂 定之,惟各部會所訂該等人員薪資標準規範 規定,其中當年度其所支領之非固定收入 (如房屋津貼、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獎金 等)總額不得超過固定收入(即月支薪俸、 主管加給合計)總額,超過部分一律解繳國 庫或繳作投資事業之收益。有鑑於行政院業 自78年度起取消公務人員房屋津貼,立法院 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略以,自 104年度起,各財團法人除應比照公務人員取 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之 房屋津貼。爰此,中央各主管部會應立即修 正派任或推薦至各該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 薪資標準規範,並取消違法津貼。 (十三)政府轉投資事業107年底至109年底,分別 非本會主管業務。 為164家、164家及175家,期末實際總投資金 額1兆652億5,518萬餘元、1兆2,871億3,722萬 餘元及1兆6,498億3,334萬餘元,其中21家轉 投資公司連續虧損達3年以上,依立法院預算 中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 估報告指出,檢視投資目的達成度之揭露狀 況,部分投資機關僅分析虧損原因,部分係 說明現行處置狀況,部分則未備註分析,且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 10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點第11條規定:「各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 所營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 無法改善,應詳加評估檢討,報由主管機關 核處。」鑑於政府轉投資家數及數額近年度 皆趨增,轉投資事業連續虧損達3年以上者高 達21家,為保障政府權益,行政院應督促各 投資機關除於投資前宜妥為評估目的、效 益、回收年限及發展目標等事項,並確實檢 討投資政策及檢視投資目的之達成情形,以 評估繼續持有或退場撤回資金,以達到政府 監督效果,爰請行政院督導相關主管機關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預算法第41條第3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 非本會主管業務。 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 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109年 度總決算編製要點規定,各主管機關須於主 管決算編製主管機關對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 之效益評估表。且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 項第6款規定,政府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 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算書。惟 依立法院預算中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 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指出,108及109年度中 央政府各主管機關之單位決算及主管決算之 公開情形,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決算; 惟主管決算部分,僅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等5個主管機關公開,多數主管機關 則未依法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對 各部門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情形,爰 此,行政院應立即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各 主管機關自110年度起主動公開主管決算。 10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十五)有鑑於衛生福利部所實施之春節檢疫措施 非本會主管業務。 專案,實施迄今已發生數起防疫旅館群聚案 件,極有可能造成台灣下一波民眾感染的破 口,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會同交通部訂立防 疫旅館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並責成各縣市 政府進行督導查核,將查核結果每月定期公 布。 二、 行政院主計總處歲出決議與本會相關部分: (十六)政府預算編列及嗣後執行效率,事涉政府 遵照決議辦理。 施政良窳,與政府財政效益是否良好?行政 院主計總處是政府預算編列與預算執行之主 管機關,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督導中央政 府各機關會計人員依法行政,職務執行如有 不忠或不法情事,請依法查處。 三、 本會歲出部分: (一)111 年 度公 平交易 委員會 歲出 預算案 第 2目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公平交易業務」第1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 111126013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處理」編列536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元 , 俟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後,始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二)111 年 度公 平交易 委員會 歲出 預算案 第 2目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競 字 第 「公平交易業務」第2節「不公平競爭行為調 1111460233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查 處 理 及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 編 列 235 萬 2 千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10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動支。 (三)111 年 度公 平交易 委員會 歲出 預算案 第 2目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公平交易業務」第3節「法務及行政救濟業 111156007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務」編列209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得動支。 委員會議,同意動支,並提立法院 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 會議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 字 第1110702521號 函 知 本 會 准 予 動 支。 (四)111 年 度公 平交易 委員會 歲出 預算案 第 2目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公平交易業務」第4節「綜合規劃及宣導業 111116013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務」編列224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50萬元,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五)111 年 度公 平交易 委員會 歲出 預算案 第 2目 本會業於111年3月11日以公資字第 「公平交易業務」第6節「產業調查經濟分析 111216002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及資訊管理」編列562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告後,始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六)106至109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罰鍰及賠償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收入」實際執行結果,除107年度與美商高通 1111560103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法達成訴訟和解,同意 案。 就 已繳納罰鍰 27 億3,000萬元 放棄返還請求 10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權,爰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將該罰鍰70% 認列當年度「罰鍰及賠償收入」致達成率高 達1,152.43%外,其餘年度實際達成率均偏 低,108及109年度達成率分別僅為16.24%及 16.58%,均低於二成,顯示近年「罰鍰及賠 償收入」預算編列似未盡核實。另公法上金 錢給付義務有一定之法定執行期間,公平會 應依法積極收繳,迄至110年8月底止尚待收 繳之罰金罰鍰共計4,085萬9千元,較109年8月 底止之4,971萬8千元雖略有改善,惟其中屬於 105年度以前之應收罰金罰鍰為1,471萬3千元 占比36.01%,積欠多年仍尚未繳納。截至110 年8月底止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中之 應收行政罰鍰 計3,133萬8千元,其中屬於105 年度以前移送行政執行署,且經查無財產可 供 執 行 並 已 取 得 債 權 憑 證 者 共 計622萬6千 元 , 占 取 得 債 權 憑 證 總 金 額922萬1千 元 之 67.51%,顯示移送行政執行倘查無財產可供 執行者,雖已取得債權憑證,惟部分歷時多 年仍未能有效徵起,允宜對問題癥結研酌改 善 , 並 強 化與 行 政 執行 署 之 協 調聯 繫 。 爰 此,公平交易委員會宜衡酌以往年度徵收實 績及有關數據核實編列111年度預算數,並落 實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國家債權,遏止該等 事業繼續從事違法行為,允宜依法賡續加強 催收。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上述 問題於3個 月內提出精進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七)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司透過和解將原本234億元罰鍰降為27億3,000 1111560098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萬元,其他金額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案。 同意以「投資台灣方案」等作為和解條件, 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本於權責,溝通並促成有 11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利整體台灣高科技產業發展之投資項目。惟 該和解自2018年8月成立迄今,美商高通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項目集中於新竹、台北, 恐對科技產業產生明顯的區域傾斜。仍待公 平交易委員會採取積極有效作為,日前美商 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日月光集團合作, 並在高雄投資1億1,700萬美元於設備等項目, 應有助於平衡產業區域發展。爰此,請公平 交易委員會積極協調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就該項投資進行效益評估,於1個月內提 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八)有鑑於近期物價上漲,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密 本會為積極有效防止業者藉民生物 切注意整體市場狀況,配合行政院物價穩定 資價格上漲之際為聯合調漲、限制 小組進行物價監控,並嚴防聯合漲價行為, 轉售價格及獨占事業之不當決定價 若有不肖廠商趁機聯合漲價,公平交易委員 格等違法行為,成立「防制人為操 會應嚴加查辦,絕不寬貸。 縱物價專案小組」,對重要民生物 資價格上漲或異常波動,主動積極 介入。另本會亦配合行政院「穩定 物價小組」所定期監控之重要民生 物資及輿情關切之其他民生物資價 格波動情形,與相關部會共同查緝 人為操縱物價案件,嚴防業者藉機 從事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情事。 (九)有鑑於通路商最近陸續宣布併購案,公平交 本會業於111年2月23日以公服字第 易委員會應密切注意是否涉及聯合行為,避 111126010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免通路商進入寡占、獨占後,針對通路市場 案。 進行價格控制,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公平交 易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針對通路商併購狀況向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供稱目前蔬菜供應 本會業於111年3月15日以公服字第 無虞,惟普遍民眾皆認為菜價有上漲趨勢, 111126014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顯見恐怕市場存在哄抬價格之情事,公平交 案。 11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易委員會應偕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同針對 最近菜價上漲之狀況詳加追查,並於1個月內 將調查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一)有鑑於電子遊戲廣告不實頻傳,公平交易 (一)本會於110年11月召開「網路連 委員會應偕同經濟部相關部會,整頓新興產 線遊戲機會型商品競爭議題座 業廣告不實等問題,並協助廠商落實揭露商 談會」,與經濟部工業局、行政 品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應有權益,穩定市場 院消費者保護處、網路遊戲公 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 (協)會及業者等交換意見, 藉以瞭解其產業狀況。另遊戲 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於 110年12月及111年1月召開「網 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 案第1次及第2次公聽會,擬規 範業者應公布付費機會型商品 機 率 , 並 於111年2月23日 公 告:「預告『網路連線遊戲服務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事項』修正草案」,將機率納入 應記載事項,以避免資訊不足 衍生更多消費糾紛。 (二)按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業就 其他特別法所規範標的外之商 品或服務的廣告不實情形加以 規範,第2項規定「與商品相關 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 所例示之價格、數量、品質、 內容等具體事項,已包括不分 行業、種類等商品或服務類別 之一般廣告事項,故本會倘查 獲線上遊戲業者公告之機率涉 有廣告不實之具體情事,本會 1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當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及第42 條規定查處。 (十二)有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10年11月10日第 (一)本會向來均將不實廣告行為列 1569次委員會議通過廣告不實案,涉案法人 為重點執法執行項目,除對具 廣告宣稱「榮獲國家節能標章殊榮」等文 體違法事證廣告嚴予查處外, 字,予人印象為該商品獲有節能標章驗證, 亦透過多元化宣導增進民眾對 較其他未獲節能標章之相仿規格顯示器,更 不實廣告之認知,敦促業者守 具減少能源消耗之效用。惟據經濟部能源局 法。 表示,該商品之節能標章證書有效期限至109 (二)有關事業銷售商品,宣稱具節 年5月27日,已逾期未重新取得節能標章驗 能標章,經經濟部通知限期改 證,且於109年8月曾查獲該商品廣告宣稱獲 善,卻又查獲違規情事,為避 有節能標章驗證之違規事項,經通知限期改 免廠商利用過期政府證書刊登 善完成,惟於109年10月仍再次查獲相同違規 不實廣告,本會與經濟部等部 事項。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偕同經濟部等部會 會合作之具體作法如下: 針對市面上各項政府證書進行清查,以避免 1.積極審理除由經濟部不定期移 廠商利用過期政府證書刊登不實廣告,保護 送之案件外,亦透過網路不實 消費者權益及維護交易秩序。 廣告查察機制主動搜尋相關違 法案件,並於案件辦理過程函 請經濟部提供專業意見,並適 時提供本會執法意見供經濟部 參考,積極與經濟部建立互動 的合作模式。 2. 108年1月24日、1月25日與經濟 部合作,派員赴「108年度能源 效率分級標示及節能標章產品 之標示稽查暨能源效率抽測作 業說明會」進行宣導公平交易 法相關規定。 3. 110年7月函請中華民國全國商 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 會及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 同業公會提醒及轉知所屬會員 11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應注意節能標章廣告之真實 性。 4.110年10月28日召開「如何有效 防止家電能源效率及節能標章 不實廣告座談會」,邀請經濟部 能源局、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 究院、相關公會團體、主要網 路平臺業者及家電銷售業者進 行競爭倡議,共同研商具體改 善策略並進行意見交流,以深 化業者遵法意識加強自主管 理,並敦促業者善盡企業社會 責任共同遏止不法。 (三)本會未來仍將就節能標章相關 議題,與經濟部持續合作分 工,亦將續透過各種管道蒐集 涉及宣稱具節能標章不實廣告 案件,積極主動立案調查,期 能達成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維護 交易秩序。 (十三)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不公平競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計畫編 111146025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列235萬2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34萬8千元 案。 略增4千元,主要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調查處理虛偽不 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以及其他足以影 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業務。 109年度國內多層次傳銷營業額續創新高,有 關多層次傳銷事業之管理更形重要:據公平 會調查結果,109年314家多層次傳銷事業整 體營業額達980億0,900萬元,較108年增加44 億6,800萬元。從事多層次傳銷事業人數則為 11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347萬7,700人,較108年略減19萬9,400人;另 多層次傳銷業者於網路行銷者日增,109年採 網路行銷計198家(占總家數63.06%)。鑑於 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額續創新高且從業人數 將近350萬人,爰公平會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 行為,包括調查處理違反多層次傳銷之行 為、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有效處理 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所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爭 議等更形重要。公平會近年檢查多層次傳銷 事業及其業務,仍有少數持續違規而遭處分 者: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檢查業務,除例行 檢查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外,亦包括部分經民 眾反映或認為須進一步瞭解其營運狀況之多 層次傳銷事業。公平會109年已檢查52家傳銷 事業,並擇定其中12家事業併同檢查個人資 料 保 護 相 關 事 項 , 其 中 符 合 規 定 者 計 22 家 (占42.3%),不合規定且立案調查者21家 (占40.4%),究其原因,以變更傳銷制度未 事先報備及新增銷售商品未事先報備等,應 報備內容變更未於實施前報備之16家多層次 傳銷事業最多。自107年起迄至109年底止累 計違規遭處分2次以上之多層次傳銷事業家數 仍有8家,故公平會應強化對多層次傳銷事業 之查核輔導,以促進業者自律避免觸法,並 強化民眾對傳銷法令之認識避免受騙損及權 益。綜上所述,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個 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四)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不公平競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計畫編 111146021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列235萬2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34萬8千元 案。 略增4千元,主要辦理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 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調查處理虛偽不 1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以及其他足以影 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業務。 近年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等違 反公平交易法案件頻傳,其中尤以網路媒體 等新型態廣告為主,且少數業者存有遭處分 後仍持續違規情事:按公平會提供資料,近 年民眾檢舉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案 件遞增,由105年度743件、106年度812件, 逐漸增加至109年度之1,002件;而該會主動調 查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等違反公平 交易法案件由105年度185件,逐年減少至108 年度之123件,109年度則回增為167件;另相 關案件總處分比率亦由105年度55.00%,減少 至108年度之33.33%及109年度之42.42%。另 107年起至110年8月底止有關不實廣告處分案 件類型統計,其中網路媒體等新型態廣告118 件、傳統電視3件、報紙3件、雜誌0件、廣播 0件,網路媒體不實廣告占所有處分案件數占 比達86.13%。此外,極少數廠商近年因廣告 不實或引人錯誤廣告行為屢遭公平會處分, 甚至遭處分超過10次以上,例如:網路OO 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富OO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均遭處分達11次等,顯示事業涉及 不實廣告等不公平競爭行為仍頻傳,對於部 分業者屢有違規情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依 職權主動賡續加強查處,以有效遏阻業者違 法行為,確實維護消費者利益。綜上所述, 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 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五)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編列「罰鍰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法 字 第 及賠償收入」1億1,895萬4千元,較110年度預 111156008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算數1億3,895萬4千元,減少2,000萬元(減幅 案。 11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14.39%)。鑑於108及109年度「罰鍰及賠償 收入」實際達成率均低於二成,應衡酌以往 年度實績核實編列111年度預算數,並對違法 事業依法妥處罰鍰,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 消費者利益:108及109年度「罰鍰及賠償收 入」達成率分別僅為16.24%及16.58%,均低 於二成。截至110年8月底仍有4,085萬餘元之 尚待收繳應收罰鍰,亟待積極依法催繳:公 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一定之法定執行期間, 公平會應依法積極收繳,迄至110年8月底止 該會尚待收繳之罰金罰鍰共計4,085萬9千元, 較109年8月底止之4,971萬8千元雖略有改善, 惟其中屬於105年度以前之應收罰金罰鍰為 1,471萬3千元占比36.01%,積欠多年仍尚未 繳納。公平會罰金罰鍰收入之多寡,雖受到 被處分人是否提起上訴及司法審判時間長短 影響,然亦與公平會執法密度與強度、事業 之守法程度等因素相關,故為落實維護交易 秩序及消費者利益之決心,應強化執行處分 案件罰鍰收繳作業。另截至110年8月底止逾 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中之應收行政罰 鍰計3,133萬8千元,其中屬於105年度以前移 送行政執行署,且經查無財產可供執行並已 取得債權憑證者共計622萬6千元,占取得債 權憑證總金額922萬1千元之67.51%,顯示公 平會移送行政執行倘查無財產可供執行者, 雖已取得債權憑證,惟部分歷時多年仍未能 有效徵起,應對問題癥結研酌改善,並強化 與行政執行署之協調聯繫。綜上所述,爰要 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1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十六)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限制競爭行為調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服 字 第 查處理」計畫下「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 1111260128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編列219萬9千元, 案。 較110年度預算數219萬5千元略增4千元,辦 理商業、運輸業及農、林、漁、牧等產業關 於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 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等事項。近 期因國際農工原料及運費價格攀升,國內民 生商品及營建工程物料等價格亦隨之趨漲, 宜與相關機關密切關注各項物資價格後續走 勢,並預擬因應措施,以適時紓解可能衝 擊:近期屢傳國際原物料、運費及包裝材行 情高漲,進而帶動國內相關成本與物價呈現 上揚趨勢,例如鋼價上漲致國內用鋼產業, 尤其中小企業面臨經營嚴峻挑戰。為避免不 肖廠商聯合漲價或不當哄抬物價進而影響消 費者權益,公平會除本於職權對重要民生物 資及原物料價格上漲之相關業者,依法定程 序查核其是否有合意或共同調漲價格涉及違 反「公平交易法」等情事外,應與相關機關 密切關注各項物資價格後續走勢,並預擬因 應措施,以適時紓解可能衝擊。公平會於108 至110年8月底辦結之主動調查重要民生物資 市況案共計20件,惟調查結果均為尚難認有 違反公平交易法規情事:按公平會提供108年 起 至 110 年 8 月 底 止 辦 結 之 農 曆 春 節 、 端 午 節、中秋節等重要節慶期間重要民生物資、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局口罩、酒精、餐食、 蒜頭及香蕉等農產品等市況主動立案調查, 共計完成相關調查報告20件,然所有案件均 以經調查依現有事證(或無具體事證)尚難 認定有聯合哄抬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情事 11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而不予處分結案。綜上所述,近年公平會調 查結果均為尚難認定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情 事,此與一般民眾感受似未盡相符。對此, 公平會應更加積極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合 作,賡續加強產品產銷資訊之蒐集、監測及 分析,並深化產業與市場資訊之交流與應 用,俾有效支援民生物資市場價格波動異常 之監控及後續之查處成效。爰要求公平交易 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 (十七)有鑑於近1、2年來因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本會業於111年3月17日以公綜字第 炎(COVID-19)疫情關係,造成多數國人生 1111160186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活以及工作型態的改變,在家工作以及減少 案。 外出變成了常態,致使日常生活範圍大部分 侷限在社區住宅之中。是以,對於政府相關 政策,如: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 次傳銷管理相關新措施、限制競爭行為處理 措施、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處理措 施,以及振興五倍券、振興及紓困4.0、防疫 等新政策,倘若政府還是按照以往的傳統方 式宣導,這樣要傳達給民眾,讓「國人知的 權益」之成效有限,亦無法讓國人及時且全 面的深入瞭解政策內涵,故公平會之政策宣 導應隨著國人生活方式的改變,適時地做滾 動式調整。綜上所述,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研 議新增加社區大樓住宅中之社區廣告,俾利 提升政府政策宣傳效益,將公帑預算經費用 在刀口上。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個月內 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十八)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編列「國外旅費」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239萬1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32萬5千元, 111116017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增加6萬6千元(增幅2.84%)。111年度國外 案。 11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旅費較110年度預算數略增,衡酌受新冠疫情 影響該會近2年度國外旅費幾未執行,為避免 影響資源有效配置,應檢討酌減。111年度公 平會編列「國外旅費」239萬1千元,較110年 度預算數增加6萬6千元(如加計110年度派員 出國教育訓練費6萬6千元,則相同),除與 前揭111年度編列國外旅費以不超過110年度 預算數為原則規定似未盡相符外,且受新冠 疫情影響,公平會近2年度國外旅費幾未執 行,109年「國外旅費」預算數244萬7千元, 僅執行12萬3千元(執行率僅5.03%),110 年預算數232萬5千元,截至8月底止均未執 行。近2年來中國武漢肺炎肆虐蔓延全球,造 成全世界疫情嚴重。全球累計新冠確診病例 數至今已突破2億。從中國武漢最早出現的新 冠肺炎病毒蔓延造成大流行疫情並沒有結束 的跡象,相反更因為病毒多個變種而傳染加 速。全世界確診病例數在110年初左右已突破 1億大關,但近幾個月突破2億卻只用了6個多 月的時間。法新社說,數據統計可能並不概 括全部情形,因為不少國家可能有疫情疏 漏,這場大流行已造成近440萬人死亡。根據 路透社統計,截至110年8月4日為止,全球累 計新冠確診病例數突破了2億,Delta 變種病毒 給疫苗接種率較低的地區造成威脅。在240個 國家中,至少有83個國家的新病例數正在上 升,這給全球醫療系統帶來了壓力。加上, 全球至少有2.6%的人口被感染,由於許多地 方的檢測能力有限,真實數字可能更高。根 據 1 項路 透社 分析 ,如 果 感染 人數 是 1 個國 家,它的感染人數將是世界上第8大人口大 國。綜上所述,在中國武漢肺炎疫情仍然嚴 12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重蔓延全球各地情況下,為顧及人身健康安 危與避免浪費公帑,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減少 編列多餘之出國經費。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 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 (十九)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法務及行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政救濟業務」計畫編列209萬6千元,較110年 111156009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度預算數207萬6千元略增2萬元,辦理包括研 案。 擬、修訂與釋疑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 理法相關法規,以及協調與處理涉外有關公 平交易法事務、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行政救濟、執行等相關業務。 鑑於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之「台 灣產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美元,應持續監 督其實際投資項目與執行進度,是否符合國 內產業需求、協助產業創新轉型升級及兼顧 平衡科技區域發展等目標,並宜研謀 COMET 中心永續經營相關策略: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承諾之「台灣產業方案」投資金額 達7億美元,迄今已執行3年,其中依計畫成 立之「台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 並 訂 有 1. 投資 金額 約 5 億 美元 ; 2. 招募 員 工 1,000人;3.設立「5G 模組設計」、「毫米波 測試」及「超音波指紋辨識技術開發」等3個 卓越中心等3項關鍵績效指標。據公平會提供 資料,截至110年8月底止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已成立 COMET 中心,並於該中心 建立「毫米波」卓越中心、「生物辨識感測 器」卓越中心、5G 射頻裝置及5G 模組實驗 室、生產測試中心與封包暨熱/機械實驗 室。鑑於 COMET 中心為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供應鏈營運、相關工程及業務發展 12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等海外業務之核心據點,可加深與我國半導 體產業之關係。故公平會除應持續監督、檢 核「台灣產業方案」各項計畫細項之執行情 形,並採滾動檢討方式查核執行進度與投資 落實情況外,應研謀該 COMET 中心於臺灣 永續經營相關策略,以延續 COMET 中心設 立目的及協助我國半導體相關產業發展之目 標;另為協助我國產業創新轉型升級,應持 續促請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與國 內業界合作,研酌將「台灣產業方案」開放 給國內更多有需求之業者,期提升美商高通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內中小企業實質合 作。綜上所述,鑑於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承諾之「台灣產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 美元,迄今已執行3年,為期該方案實際投資 項目能切合我國產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產 業經濟利益並兼顧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公 平會應持續提升監督評核該方案之實際執行 進度、是否符合國內產業需求及兼顧各區域 之平衡發展、加強與經濟部、科技部及業學 界等密切溝通協調。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 (二十)鑑於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7億美金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法字第 投資台灣方案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解,此舉 111156013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對我國政府威信及產業發展影響甚鉅,依公 案。 平交易委員會提供資料顯示,投資台灣方案 已執行約6億5,000萬元美金,惟執行內容是否 符合產業所需,且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 部、科技部在歷次會議中是否如實扮演監督 角色,民眾無從得知,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 會於1個月內提供包含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 12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公司拜訪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 (TEEMA)、 台 北 市 電 腦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TCA),以及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 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跨部會會 議之會議紀錄於涉及營業隱私者去識別化 後,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公開上網供全民 檢視。 (二十一)鑑於受疫情影響,民眾消費型態改以網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4日 以 公 競 字 第 路購物為大宗,惟有眾多不肖業者竟以不實 111146018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廣告方式,進行一頁式網路購物詐騙行為, 案。 經查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上開行為開罰案件 數為零件,實屬過於消極,爰要求公平交易 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有效嚇阻一頁式不實廣 告之書面報告,以維護民眾權益。 (二十二)鑑於疫情趨緩後物價出現明顯漲幅,又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1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國內近期頻傳大型通路商併購情事,導致出 111126011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現零售與通路集中於單一業者,恐對物價平 案。 穩及透明有所影響,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 於1個月內針對大型通路商併購情事所產生影 響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顧 及民眾權益。 (二十三)鑑於疫情趨緩後物價出現明顯漲幅,又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國內近期頻傳大型通路商併購情事,導致出 111126011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現零售與通路可能為供應商,且排擠他牌供 案。 應商商品上架,以致民眾無從選擇,又對物 價平穩及透明有所影響,爰要求公平交易委 員會於1個月內針對大型通路商併購情事所產 生影響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維民眾權益。 (二十四)經查,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6年10月11日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法 字 第 第135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美商 Qualcomm 111156009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Incorporated 於 CDMA、WCDMA 及 LTE 等 案。 12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並 以不公平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 爭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 規定,處新臺幣234億元罰鍰。公平交易委員 會復於107年8月9日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就前項專利權行 使爭議處分案達成訴訟上和解;美商高通國 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不爭執已繳納之新臺幣 27億3,000萬元罰鍰,並承諾以5年期產業方案 對臺灣進行投資合作,每6個月就行為承諾定 期向公平會報告執行情形之義務等。鑑於美 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之「台灣產業 方 案 」投 資金 額達 7 億 美 元, 迄今 已執 行 3 年,為期該方案實際投資項目能切合我國產 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產業經濟利益並兼顧 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爰建請公平交易委員 會應持續提升監督評核該方案之實際執行進 度、是否符合國內產業需求及兼顧各區域之 平衡發展,並加強與經濟部、科技部及業學 界等密切溝通協調外,研酌 COMET 中心永 續經營相關策略,俾協助我國產業創新轉型 升級,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二十五)有鑑於近年來屢次發生「衛生紙之亂」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製 字 第 、「電信之亂」、蔥及蒜頭等農產品飆漲事 111136012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件,疑有業者哄抬價格情事,然公平會每每 案。 於民怨產生及媒體大肆報導後始著手調查。 而按公平會提供108年起至110年8月底止辦結 之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重要節慶期 間重要民生物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局口 罩、酒精、餐食、蒜頭及香蕉等農產品等市 況主動立案調查,共計完成相關調查報告20 件,然所有案件均以經調查依現有事證(或 12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無具體事證)尚難認定有聯合哄抬行為違反 公平交易法規情事而不予處分結案。公平會 僅以商品價格由市場供需法則自然運作而決 定其漲跌,或囿於「勞動基準法」修法等因 素,速食及手搖飲料業反映成本而調漲價 格,故無「公平交易法」介入管制之空間, 認定並無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情事,此與一 般民眾感受似未盡相符。爰建請公平交易委 員會應積極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合作,賡續 加強產品產銷資訊之蒐集、監測及分析,並 深化產業與市場資訊之交流與應用,俾有效 支援民生物資市場價格波動異常之監控及後 續之查處成效,避免民生物資出現大幅度價 格變動,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 (二十六)有鑑於近期國際原物料、運費及包裝材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製 字 第 行情高漲,進而帶動國內相關成本與物價呈 111136012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現 上 揚 趨 勢 , 例 如 鋼 價 上 漲 致 國 內 用 鋼 產 案。 業,尤其中小企業面臨經營嚴峻挑戰。為避 免不肖廠商聯合漲價或不當哄抬物價進而影 響消費者權益,公平會除本於職權對重要民 生物資及原物料價格上漲之相關業者,依法 定程序查核其是否有合意或共同調漲價格涉 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等情事外,爰建請公 平交易委員會應與相關機關密切關注各項物 資價格後續走勢,並預擬因應措施,以適時 紓解可能衝擊,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 院經濟委員會。 (二十七 )依「行政執行法」第 7條第1項規定: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法 字 第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 1111560083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 案。 期間屆滿之日起,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 12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行;其於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 繼續執行。但自5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5年 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另「中央 政府各機關註銷應收款項、存貨及存出保證 金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各機 關對其經管之各項債權,應積極收繳,不得 積壓延誤。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一定之 法定執行期間,公平會應依法積極收繳,迄 至110年8月底止,公平會尚待收繳之罰金罰 鍰 共 計 4,085 萬 9 千 元 , 較 109 年 8 月 底 止 之 4,971萬8千元雖略有改善,惟其中屬於105年 以 前 之 應 收 罰 金 罰 鍰 為 1,471 萬 3 千 元 占 比 36.01%,積欠多年仍尚未繳納。公平會罰金 罰鍰收入之多寡,雖受到被處分人是否提起 上訴及司法審判時間長短影響,然亦與執法 密度與強度、事業之守法程度等因素相關, 故為落實維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之決 心,爰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強行政執行 效能,強化執行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落 實維護交易秩序及保障國家債權,遏止該等 事業繼續從事違法行為,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 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二十八)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 遵照決議辦理。 限 公 司 於 107 年 8 月 間 就 涉 違 反 「 公 平 交 易 法」案達成和解,改承諾以5年期「台灣產業 方案」進行合作投資,查美商高通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主要之投資案 COMET 中心係設置 於竹科,應考量區域發展之平衡,加強投資 中南部地區,並以永續經營之精神為目標, 帶動台灣產業轉型。110年5月13日美商高通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宣布「高通台灣永續合作 計畫」,與矽品公司及10家位於高雄、台南 12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之供應商合作,提供獎金予應用再生能源及 水循環科技之南台灣中小企業,協助其永續 發展,公平交易委員會允宜持續追蹤美商高 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南部投資計畫之進 度,要求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永續 發展為目標,加強落實投資中南部地區之政 策方針,並實質帶動中南部地區之產業轉 型。 (二十九)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 本 會 業 於111年4月7日 以 公 法 字 第 限公司108年透過和解將原本234億元罰鍰降 111156014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為27億3,000萬元,其他金額美商高通國際股 案。 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投資台灣方案」等作為 和解條件,並由經濟部技術處、公平交易委 員會共同協助後續投資方案之執行,公平會 允應本於權責,溝通並促成有利整體台灣高 科技產業發展之投資項目。行政院業已核定 高雄市亞洲新灣區5G AIoT 園區為國家重點發 展產業,而由高雄市長陳其邁力推、全台首 創的「5G AIoT 國際大聯盟」109年11月30日 亦在高雄正式成軍,當時美國高通副總裁暨 台灣與東南亞區總裁劉思泰亦出席參與,加 上經濟部日前在與公平會、高通之執行會議 上亦向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明確表示 該重點項目,故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倘 若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有前往亞 灣區投資5G AIoT 產業之意向,則應積極持續 同經濟部輔導協助廠商前往投資,並應每季 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辦理進度之書面報 告。 (三十)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之「台灣 遵照決議辦理。 產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美元,迄今已執行 3年,為期該方案實際投資項目能切合我國產 12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產業經濟利益並兼顧 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公平交易委員會除持 續提升監督評核該方案之實際執行進度、是 否符合國內產業需求及兼顧各區域之平衡發 展、加強與經濟部、科技部及產業學界等密 切溝通協調外,應研酌 COMET 中心永續經 營相關策略,以協助我國產業創新轉型升 級。 (三十一)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以業務 本會業於111年3月22日以公人字第 費支付「勞務承攬」支出,預計進用6人242 111236014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萬9千元,包括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預 案。 計進用5人202萬4千元,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資 訊 管理 計畫 預計 進用 1 人 40 萬5 千元 , 然 而,如依每人年領13.5月薪資推估,勞務承攬 進用人員月薪不到3萬元(含勞健保、勞 退),甚至較110年度減少,且恐尚要扣除其 受雇、派公司費用。且經詢此二類勞務承攬 人員多從事遞送公文、茶水等雜務,依公平 交易委員會現行編制表,該會編制有十職等 以上簡任官33人、五至九職等委任薦任人員 168人、其餘委任人員14人,依預算書總說明 觀之,該會110年預算員額224人,除職員202 人,尚有工友6人、駕駛5人、技工4人以及聘 用人員7人,在該會人事費占比逐年增加,已 達該會歲出總額88%之情況下,庶務性工作 應自行調配人力,或全面推行職員自我服務 等措施辦理,不應再以業務費辦理「勞務承 攬」方式增加人事預算支出。爰請公平交易 委員會應就人力資源運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十二)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總預算案,其中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派員出國計畫」編列預算239萬1千元,係 111116017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12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屬辦理參加 OECD 競爭委員會、APEC 競爭 案。 政策及法律小組、國際競爭網絡相關會議、 東亞競爭政策高峰會、加強與歐美亞太競爭 法主管機關雙邊交流。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 全球,且變種病毒已在國際蔓延,至今尚未 獲得控制。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將參與國際會 議情形及所獲得的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十三)查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國外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旅費」較110年度預算數略增,衡酌受新冠疫 111116017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情影響該會近2年國外旅費幾未執行,為避免 案。 影響資源有效配置,應檢討酌減:公平會111 年度編列「國外旅費」239萬1千元,較110年 度預算數增加6萬6千元(如加計110年派員出 國教育訓練費6萬6千元,則相同),除與前 揭111年度編列國外旅費以不超過110年度預 算數為原則規定似未盡相符外,且受新冠疫 情影響,公平會近2年國外旅費幾未執行, 109年度「國外旅費」預算數244萬7千元,僅 執行12萬3千元(執行率僅5.03%),110年度 預算數232萬5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止均未 執行。鑑於近2年來中國武漢肺炎肆虐蔓延全 球,造成全世界疫情嚴重。全球累計新冠確 診病例數至今已突破2億。從中國武漢最早出 現的新冠肺炎病毒蔓延造成大流行疫情並沒 有結束的跡象,相反更因為病毒多個變種而 傳染加速。全世界確診病例數在110年初左右 已突破1億大關,但近幾個月突破2億卻只用 了6個多月的時間。法新社說,數據統計可能 並不概括全部情形,因為不少國家可能有疫 情疏漏,這場大流行已造成近440萬人死亡。 根據路透社統計,截至110年8月4日為止,全 12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球累計新冠確診病例數突破了2億,Delta 變種 病毒給疫苗接種率較低的地區造成威脅。在 240個國家中,至少有83個國家的新病例數正 在上升,這給全球醫療系統帶來了壓力。加 上,全球至少有2.6%的人口被感染,由於許 多地方的檢測能力有限,真實數字可能更 高。根據1項路透社分析,如果感染人數是1 個國家,它的感染人數將是世界上第8大人口 大國。綜上所述,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將編列 國外旅費的必要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三十四)依公平交易委員會現行編制表,該會編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綜 字 第 制有十職等以上簡任官33人(含主任委員、 111116013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共7人)、五至九職等委 案。 任、薦任人員168人、其餘委任人員14人,依 預算書總說明觀之,該會111年度預算員額 224人,為行政院二級機關滿編單位,尚有工 友6人、技工4人以及聘用人員7人。相較於 110年度,公平會111年度大幅增加的項目即 為人事費,尚未計入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加薪 4%的情況下,人事費用已超過該會歲出總額 88%,可預見112年度後,倘編制或任務無調 整,人事費比重將持續增加,排擠業務所需 經費,應預作因應;此外,公平會除作競爭 法主管機關外,其「公平交易法」及「多層 次傳銷管理法」中諸多條文亦有保障消費者 之意旨,公平會在查察案件也多請地方政府 消費者保護官協助,且揆諸世界各國體制, 常見有將競爭法與消費者保護業務結合之主 管機關,基此,公平交易委員會允應檢討將 相關業務整併之可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向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3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三十五)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辦理「限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製 字 第 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業務,包括「第一、 1111360088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案。 219萬9千元與「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 行為之調查處理」316萬5千元,2項計畫111 年度編列共計536萬4千元。辦理面向涵蓋各 項產業,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 為等限制性行為案件,希望建構產業有效競 爭環境,打造市場公平競爭機制。但近來物 價不斷上漲,民眾對於市場物價飆升質疑不 滿,尤其違法聯合行為對市場自由競爭秩 序、消費者權益均有重大危害,但業者為避 免違法行為被發覺,皆以隱密、偽裝的方式 運作,所以公平會通過「檢舉違法聯合行為 獎金發放辦法」修正案,大幅提高檢舉獎金 額度,最高檢舉獎金從5,000萬元調高為1億 元。公平會為了鼓勵握有事證的企業內部人 員或民眾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提升獎金鼓 勵民眾踴躍提供相關事證向公平會檢舉,但 公平交易委員會目前人力與相關調查資源並 未對應調整,以因應民眾迫切期待市場公平 交易,保障消費者權益,故公平交易委員會 應提出如何積極查察聯合行為之書面報告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三十六)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於「限制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服 字 第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下「第一、三級產 1111260133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編列219 案。 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19萬5千元略增4 千元,辦理商業、運輸業及農、林、漁、牧 等產業關於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 售價格、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等 事項。近期因國際農工原料及運費價格攀 13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升,國內民生商品及營建工程物料等價格亦 隨之趨漲,宜與相關機關密切關注各項物資 價格後續走勢,並預擬因應措施,以適時紓 解可能衝擊:近期屢傳國際原物料、運費及 包裝材行情高漲,進而帶動國內相關成本與 物價呈現上揚趨勢,例如鋼價上漲致國內用 鋼產業,尤其中小企業面臨經營嚴峻挑戰。 為避免不肖廠商聯合漲價或不當哄抬物價進 而影響消費者權益,公平會除本於職權對重 要民生物資及原物料價格上漲之相關業者, 依法定程序查核其是否有合意或共同調漲價 格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等情事外,應與 相關機關密切關注各項物資價格後續走勢, 並預擬因應措施,以適時紓解可能衝擊。公 平會於108至110年8月底辦結之主動調查重要 民生物資市況案共計20件,惟調查結果均為 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情事:按公平會 提供108年起至110年8月底止辦結之農曆春 節、端午節、中秋節等重要節慶期間重要民 生物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局口罩、酒 精、餐食、蒜頭及香蕉等農產品等市況主動 立案調查,共計完成相關調查報告20件,然 所有案件均以經調查依現有事證(或無具體 事證)尚難認定有聯合哄抬行為違反公平交 易法規情事而不予處分結案。綜上所述,近 年公平會調查結果均為尚難認定有違反公平 交易法規情事,此與一般民眾感受似未盡相 符。對此,公平會應更加積極與相關主管機 關協調合作,賡續加強產品產銷資訊之蒐 集、監測及分析,並深化產業與市場資訊之 交流與應用,俾有效支援民生物資市場價格 波動異常之監控及後續之查處成效。鑑於公 13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平交易委員會應積極調查限制競爭案件,故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提出精進調查作為的書面報告。 (三十七)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總預算案,其中 本會業於111年3月22日以公服字第 「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 111126017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查處理」編列預算219萬9千元,係屬辦理商 案。 業、運輸業、通信業、金融業、不動產業等 事業關於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然全聯福 利中心在2016年買下松青超市後,2021年又 買了大潤發,同一廠商持續性併購,不僅有 更大能力提高市場價格,也恐導致其他超市 業者與全聯的競爭差距擴大,進而造成更多 超市業者因無法競爭而倒閉,或被迫與全聯 合併。爰此,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積極調 查限制競爭行為,故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 個月內提出精進調查作為的書面報告送立法 院經濟委員會。 (三十八)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總預算案,其中 本會業於111年3月11日以公服字第 「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 111126013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查處理」編列預算219萬9千元,「防制人為 案。 操縱物價專案小組」係避免事業藉機從事違 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為公平交易委員 會年度施政目標之一。然近期國際農工原料 及運費價格攀升,國內民生商品及營建工程 物料等價格亦隨之趨漲,民生物資價格波動 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議題實為重要,也牽涉 到人民生活權的保障。公平會如何加強查核 是否有少數不肖廠商或流通業者涉有聯合操 控價格等違法情事?另對於國內重要民生物 資價格波動異常情形如何有效的調查及查 處,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並確保消費大眾 之權益,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執行成 13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效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三十九)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不公平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分支 1111460223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計畫編列業務費235萬2千元。經查,鑑於少 案。 數多層次傳銷事業業者假借傳銷名義進行吸 金等不法行為仍時有所聞,影響民眾對於多 層次傳銷事業觀感,然近年屢傳虛偽不實或 引人錯誤廣告等不公平競爭行為,尤以網路 媒體等新形態不實廣告居多,且少數廠商遭 處分後仍屢次違規;對此,公平會宜積極加 強相關案件之主動調查與查處成效,以有效 遏阻違法行為,俾確實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 作並確保消費者利益。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針 對前述缺失精進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業務檢 查,並就事業查核輔導與相關傳銷法令宣導 教育提出強化方案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 濟委員會。 (四十)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辦理「不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2日 以 公 競 字 第 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 111146020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業務,包括調查處理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 案。 獎、損害他人營業信譽及其他足以影響交易 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編列235萬2 千元。尤其近來房市交易熱絡,業者刻意哄 抬、炒作的行為時有所聞,公平會為了讓業 者了解政府態度及關注事項,曾邀集內政 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財政部、地方政 府以及業者代表,及各縣市不動產開發、代 銷及仲介等相關公協會,召開座談會。尤其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買賣雙方掌握的資訊 卻不對等,政府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於法 令上要求充分揭露資訊,避免以不實行銷活 動誤導消費者。隨著台灣高齡化時代的來 13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臨,坊間充斥銀髮住宅、健康或養生住宅等 各項資訊廣告,藉此吸引銀髮長者及家屬, 但收費方式標準、服務內容紊亂,更缺乏消 費爭端處理機制,故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儘速 針對此一現象積極查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發布109年多層次傳銷事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之修 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109年底多層次傳 正,已有多位立法委員提案,並於 銷事業的營業總額又增加為980億0,900萬元, 110年4月14日 立 法 院 第10屆 第3會 傳銷商人數348萬9,100人;占人口比例14.76 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完 %。透過網路傳銷家數為198家,占總家數 成詢答,目前仍程序進行中,前揭 314家的63.06%,凸顯出近年使用網站、臉書 修正條文即包括「許可制」及「業 粉絲團與開直播等直銷方式相當熱門。觀諸 必歸會」。另多層次傳銷是否採取 30年來,傳銷產業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及社 「許可制」及「業必歸會」,相關 會就業,貢獻卓著,全國有目共睹。惟傳銷 業者意見分歧,並無共識。又本會 事業長久以來,卻一直被媒體及社會大眾污 業於111年4月8日召開「多層次傳 名化,至今未解,令人扼腕。目前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修法議題公聽會,且經 銷業即是採「強制報備制」,也是國內唯一的 提報111年4月20日本會第1595次委 採報備制的管制性商業性行業;惟業者檢附 員會議決議,多層次傳銷之管理宜 複雜的資料報備後,主管機關卻又有頗嚴格 維持現報備制,相關意見已提交立 的審查機制,往往需要再修正及補正資料, 法院知悉,本會將尊重立法院之修 卻不肯為審查責任背書,僅回文「收悉」二 法期程及審議結果。 字。因該行政作為不是「行政程序法」上之 行政處分,係屬「觀念通知」,甚至連「同意 備查」四字都不可得,以致業者譏稱之為 「假報備真許可」的畸形制度!針對業界長 年建議以及民眾期望對傳銷事業予以較高程 度之監理等問題,公平交易委員會置若罔 聞、消極以對,允宜儘速針對相關問題進行 檢討改進,應朝向更改為「許可制」以及 「業必歸會」等配套方式進行變革。 135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四十二)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不公平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競 字 第 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計畫 111146021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編列235萬2千元,鑑於少數多層次傳銷事業 案。 業者假借傳銷名義進行吸金等不法行為仍時 有所聞,影響民眾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觀 感,尤其以網路媒體等新形態不實廣告居 多,且少數廠商遭處分後仍屢次違規,對此 公平會應積極加強相關案件之主動調查與查 處成效,以有效遏阻違法行為,確實維護市 場機能正常運作並確保消費者利益,請公平 交易委員會提供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 委員會。 (四十三)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其中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3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編列預算209萬6千 111156009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元。係屬辦理包括研擬、修訂與釋疑「公平 案。 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法 規,以及協調與處理涉外有關公平交易法事 務、配合處理「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行政救濟、執行等相關業務。然 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之「台灣產 業方案」投資金額達7億美元,迄今已執行3 年,該方案之實際執行進度,以及是否符合 國內產業需求、協助我國產業創新轉型升級 成效仍未可知。爰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1 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四)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於辦理 遵照決議辦理。 「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業務,包 括辦理研擬及修定「公平交易法」,並蒐集 國內外相關資料並加以整理與分析,編列209 萬6千元。但110年因疫情關係,各國國境封 閉,更加上國際各大港口因貨輪塞港,使得 國際各項原物料與商品大漲,台灣也不例 136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外,尤其物價飆升、國內面臨通膨壓力,對 於市場公平交易、不能囤積物資、不能聯合 行為哄抬物價,皆為公平會主要業務,尤其 在「公平交易法」第六章罰則部分,第34、 36、40、42條皆有明確規定,若違法相關規 定者,公平會「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 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無非是賦予公平 會對於違法違規者,得停止並改正甚至回復 違法前市場或契約樣態的行政權力,但公平 會卻視而不見,故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針對 違法案件嚴予查處。 (四十五)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法務及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8日 以 公 法 字 第 行政救濟業務」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09萬6 111156010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千元。經查,公平會108及109年度「罰鍰及 案。 賠償收入」實際達成率均低於兩成,允宜衡 酌以往年度徵收實績及有關數據核實編列111 年度預算數;另截至110年8月底止,尚待收 繳之罰金罰鍰4,085萬餘元,其中部分案件歷 時多年仍未能有效徵起,為落實維護交易秩 序及保障國家債權,遏止該等事業繼續從事 違法行為,允宜依法加強行政執行效能,強 化執行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請公平交易 委員會針對前述缺失提出行政執行並罰鍰催 繳改善方案與「罰鍰及賠償收入」預算編列 之精進作為,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四十六)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案「法務及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法 字 第 行政救濟業務」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09萬6 1111560099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千元。經查,公平會與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 案。 限公司107年8月間就涉違反公平交易法案達 成訴訟和解,改承諾以5年期「台灣產業方 案」進行投資合作案,然鑑於投資金額高達7 137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億美元,迄今已執行3年,為期該方案實際投 資項目能切合我國產業發展需求、提升我國 產業經濟利益並兼顧競爭機制之正常運作, 公平會除持續提升監督評核該方案之實際執 行進度、是否符合國內產業需求及兼顧各區 域之平衡發展、加強與經濟部、科技部及產 學界等密切溝通協調外,惟允宜研酌依計畫 成立之「台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 ( Center for Operations,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and Testing in Taiwan,以下簡稱 COMET 中心)永續經營相關策略,俾協助我 國產業創新轉型升級。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提 出就美商高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台灣 產業方案」投資的監核機制強化方案與 COMET 中心永續經營策略,向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七)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編列「政策擬訂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及國際交流業務-國外旅費」預算數239萬1 1111160176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千元,係用以支應參加國際會議及雙邊交流 案。 所需之旅費。經查,111年度公平會編列「國 外旅費」239萬1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 6萬6千元(如加計110年度派員出國教育訓練 費6萬6千元,則相同),除111年度編列國外 旅費以不超過110年度預算數為原則規定似未 盡相符外,目前世界受疫情影響,公平會近2 年度國外旅費幾未執行,109年度「國外旅 費」預算數244萬7千元,僅執行12萬3千元 (執行率僅5.03%),110年度預算數232萬5 千元,截至8月底止均未執行。又查,公平會 自109年度起原派員出國計畫幾乎改以線上視 訊會議舉行。衡酌近期疫情反覆及變種病毒 傳播快速,預估111年度上半年疫情恐仍持續 138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干擾全球經濟復甦,並約制跨境旅遊、交流 等活動,綜上,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將編列國 外旅費的必要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四十八)借鏡澳洲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 本會業於111年3月15日以公資字第 制 議 價 法 」 ( News Media and Digital 111216003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台灣 案。 政府對於臉書、谷歌等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 間議價、分潤議題也應有立法或修法上的具 體行動,但公平交易委員會卻回覆外界該法 案牽涉廣泛,需要跨部會討論,卻看不到進 程。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將相關後續進度 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四十九)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案第2 本會業於111年3月15日以公服字第 目「公平交易業務-01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 1111260136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理」編列536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10萬元,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五十)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案第2目 本會業於111年3月15日以公服字第 「公平交易業務」項下「01限制競爭行為調 111126013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查處理-01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行為之調查處理」編列219萬9千元,凍結該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預算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報告後,始得動支。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139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五十一)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案第2 本會業於111年3月21日以公綜字第 目 「 公 平 交 易 業 務 - 04 綜 合 規 劃 及 宣 導 業 1111160188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務」編列224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萬元,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五十二)111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案第2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資 字 第 目「公平交易業務-06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 111216003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 資訊管理」編列562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2 嗣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同年5月4 % , 俟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日舉行第10屆第5會期 第19次全 體 後,始得動支。 委員會議,預算得以動支,並提立 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 報 告 在 案 。 復 以111年6月1日 台 立 院 議字第1110702522號函知本會得予 動支。 (五十三)有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案 本會業於111年3月11日以公競字第 「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 1111460215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理」計畫編列235萬2千元,然少數多層次傳 案。 銷事業業者假借傳銷名義進行吸金等不法行 為仍時有所聞,進而影響民眾對於多層次傳 銷事業的觀感,而現今網路媒體等新型態不 實廣告居多,許多廠商在遭到處分後還是繼 續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屬主管機關,應加 強相關案件之主動調查,以遏阻不法廠商違 法行為,確保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並保 障消費者利益。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做出 改善檢討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方案。 140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五十四)有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案, 本會業於111年3月16日以公服字第 「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計畫下「第一、 111126015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案。 編列219萬9千元,然經查近期國際農工原料 及運輸價格攀升,導致國內物價亦隨之呈上 漲趨勢,造成民眾怨聲載道。而公平交易委 員會宜加強查核是否有少數不肖廠商或流通 業者涉有聯合操控價格等違法情事,同時需 主動抽查並與相關機關密切協調關注各項物 資價格後續走勢並預為因應,以適時調解可 能的衝擊,確實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並保 障消費者利益。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做出 改善檢討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 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方案。 (五十五)有鑑於澳洲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 本會業於111年4月14日以公服字第 強 制 議 價 法 」 ( News Media and Digital 111126022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 案。 谷歌與臉書必須和新聞媒體業議價,媒體可 單獨或集體向這兩大跨國科技集團議價索取 新聞授權費。然台灣政府對於臉書、谷歌等 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間議價、分潤議題也應 有立法或修法上的具體行動。然2019年我國 數位廣告總量達458億元,並以每年雙位數的 成長率繼續擴張,業者估計其中約有六至七 成的廣告費用流向大型科技平台業者,顯示 我國同樣面臨著跨國科技平台快速成長的監 管挑戰。但公平交易委員會卻回覆外界該法 案牽涉廣泛,需要跨部會討論,卻看不到進 程。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做出改善檢討報 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 面改善方案。 141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五十六)有鑑於公平交易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案 本會業於111年3月18日以公綜字第 「國外旅費」編列239萬1千元,較110年度略 111116017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增6萬6千元,然近幾年因疫情影響,國內考 案。 察都並未執行。為避免公務人員染疫,未具 必要性之出國行程皆應暫緩,並且避免影響 預算資源有效配置,應審酌實際執行能力。 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做出改善檢討報告, 並於3個月內向提案人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出書面改善方案。 (五十七)錢櫃2019年2月擬收購好樂迪全部股份, 本會業於111年3月16日以公服字第 以事業結合申報書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 1111260157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報,最終結合未果;全聯福利中心在2021年 案。 10月對外宣布,將收購歐尚集團及潤泰集團 所持有大潤發流通事業股權,其包含大潤發 自有土地及建物、門市經營權及大潤發自有 品牌,收購案預計於2022年中完成。結合案 日漸頻繁,商業規模擴張造成市場集中度改 變,恐會出現特定市場提升物品價格之情 況,爰此,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本於職掌,應 積極查核商業市場是否有聯合操控價格現 象,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以維持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五十八)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10年9月23日認定富 本 會 業 於111年4月8日 以 公 服 字 第 胖達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 111126018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條第5款之規定不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 案。 動,命其停止限制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 取」訂單,惟處分之後,外送平台業者是否 與各餐廳小吃店修改合約?是否已針對此事 全面改善?針對餐廳有其他不當限制行為? 猶未可知。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積極查 訪外送平台業者是否針對餐廳有違反「公平 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之規定不當限制交易相 142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對人之事業活動,並於3個月內將查處改善情 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十九)鑑於谷歌(Google)及臉書(Facebook) 本會業於111年4月13日以公服字第 強勢瓜分了國內近八成數位廣告,使台灣新 1111260222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聞媒體經營卻陷入困境,嚴重影響公共領域 案。 言論品質。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同財政 部、文化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調查跨 國平台與媒體間不透明之商業交易與不平等 議價情形;要求跨國平台提供合理金額,以 支持台灣社會發展優質新聞內容;以及採取 廣告稅課徵原則,對跨國平台業者課徵相關 稅款機制,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六 十)近期豬農反映近兩年玉米 進口量相差無 本 會 業 於111年4月6日 以 公 服 字 第 幾,供給理應充裕,但現貨價卻一路上漲, 1111260194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直接衝擊飼料成本,質疑有進口商藉由囤貨 案。 來壟斷價格。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承諾 將監控散裝貨輪船期及到貨量,台灣糖業公 司亦陸續釋出庫存玉米以充裕國內玉米現貨 供應量,雖以目前國際玉米期貨價格攀升, 但波羅的海綜合指數(BDI)自110年第4季起 即呈現下跌趨勢,有鑑於大宗商品市場飆 升,但 BDI 指數未同步上漲下,表示大宗商 品的價格不全然是實際需求推動所致,爰 此,要公平交易委員會聯合相關單位嚴查有 無人為炒作或藉由囤貨來壟斷價格之情形, 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六十一)網路遊戲消費紛爭頻傳,根據台北市消 本 會 業 於111年5月3日 以 公 競 字 第 保官提供之資訊,遊戲業消費爭議案件數量 1111460521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近5年皆為前3名。近日有民眾因信遊戲業者 案。 公布之10%中獎機率,花費兩百多萬新台幣 143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購買遊戲中機會中獎服務,而該民眾兩百多 萬所得之中獎率為2.3%,與遊戲業者公布之 機率顯有落差,使得消費者購買之行為有誤 信之情事,也影響網路遊戲之市場公平競 爭。惟網路遊戲機率付費機制態樣眾多,公 平交易委員會應廣為研究全球既有之網路遊 戲機率付費機制廣告不實或故意使消費者誤 信事件之態樣,列舉至(公平交易委員會對 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 則),並建立網路遊戲機率付費機制廣告不 實之調查、驗證辦法與流程,以保障市場之 公平競爭。爰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公平交 本 會 業 於111年3月9日 以 公 法 字 第 易業務」第3節「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編列 1111560100號函,檢送書面報告在 209萬6千元辦理法制相關業務,查,公平交 案。 易委員會曾於106年10月20日對於高通公司裁 罰234億元罰鍰並要求改正違法行為,卻於 107年8月9日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上和解,企 圖以投資台灣換取免罰。惟據公平交易委員 會網站公告截至110年11月30日止,與高通公 司訴訟和解案有關「台灣產業方案」各項計 畫之金額及內容,合計4項計畫 KPI 所提投資 金額約7億美元,惟不論以和解當年度或是今 年之匯率換算後,與原裁罰金額仍有所差 距。再者,投資效益評估非公平會專業,卻 連線上學習課程、合辦展覽與論壇、提供獎 金予供應鏈公司用於永續能源科技、舉辦競 賽並提供獎金等不具技術含量之項目亦予以 計列「投資」,反坐實外界過往質疑 KPI 多 為機關內部之績效管理,民眾亦無感之指 控,只凸顯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制作業倉促。 144 公平交易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111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 容 爰此,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同經濟部、科技 部等相關部會,就高通和解案投資項目如何 落實實質效益部分,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 書面報告。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