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壹、預算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1 (一)機關主要職掌 ............................................. 1 (二)內部分層業務 .............................................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 1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 3 (一)年度施政目標 ............................................. 3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 6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 10 (一)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 10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 概述 .................................................... 24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 35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36 參、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41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44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64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68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70 六、人事費彙計表................................................. 73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74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77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8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 82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 86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97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98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100 十五、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 102 十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106 十七、委辦經費分析表 ............................................ 112 十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 120 十九、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理情形報告表 ............................................ 121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統籌處理全盤性大陸政策的研究、規劃、審議、協調與部分跨部會 事項之執行工作。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在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之下,設主任秘書及綜合規劃處、文 教處、經濟處、法政處、港澳蒙藏處、聯絡處等六處,暨秘書室、 資訊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五室,分別掌理有關業務及行 政事項,並分別於港、澳設有香港辦事處及澳門辦事處,統籌處理 香港、澳門事務。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組織系統圖 1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2.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機關 警員 駐外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名稱 警察 法警 駐警 雇員 大陸 221 0 0 5 4 4 4 19 8 17 282 委員會 2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臺海和平穩定是全球安全與繁榮不可或缺的要素。面對整體情勢變 化及中共對臺複合性施壓,本會將依循總統兩岸政策理念,秉持「四個 堅持」,不卑不亢,維持現狀;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以追 求臺海和平、互利互惠、共存共榮為共同目標,積極落實「和平四大支 柱行動方案」,捍衛國家主權與臺灣民主憲政體制,維護臺海和平 穩定。 茲將下列努力方向納入計畫具體推動: 掌握整體情勢發展及中共動向,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 因應兩岸文教交流情勢,推動健康有序交流互動,促進兩岸資訊對 等流通,強化臺灣青(少)年對中國大陸識讀能力。 評估國際經貿新情勢及中共對臺經貿政策,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 策,推動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提升臺灣經濟自主、安全及韌性。 滾動檢視兩岸相關法規,強化民主與安全防衛機制,持續推動兩岸 健康有序交流,完善兩岸人員往來安全管理機制,保障民眾權益及 福祉。 密注港澳情勢發展,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及交流規範,維護國家安全 及民眾權益;關懷照顧在臺港澳人士,推進臺港澳健康有序交流。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強化兩岸政策溝通說明,增進國內外各界對政 府兩岸政策的瞭解與支持;反制認知作戰,爭取國際友我力量支持。 本會依據行政院11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因應臺 海情勢變化及本會推動務實穩健的兩岸政策與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年度施政目標 1.審慎應處兩岸情勢及中共對臺作為,維護國家主權與臺海和平 (1)研判兩岸情勢動態,維護臺灣整體利益。 3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2)穩健推動兩岸交流互動,保障民眾權益福祉。 2.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健康有序進行,傳遞臺灣民主自由多元發展資訊 (1)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推動兩岸學術、教育、文化、宗教等文教 交流健康有序進行,維護兩岸文教交流良性互動。 (2)增進臺灣青(少)年學生對中國大陸識讀能力並深入瞭解兩岸關係 現況及政府政策;營造陸生來臺就學友善環境;提醒臺灣學生赴 陸就學發展風險。 (3)運用多元管道促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傳遞臺灣民主自由價值及 社會發展現況,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 3.掌握整體情勢密注兩岸經貿,審慎推動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 (1)密注整體經貿新情勢及中國大陸對臺經貿政策,審慎應對陸方對 臺經貿脅迫施壓及融合作為,動態檢討兩岸經貿政策及法規,穩 健審慎推動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 (2)強化臺商輔導及諮詢服務,協助臺商分散風險、多元布局及產業 升級轉型,以提升臺灣經濟自主、安全及韌性。 4.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建立兩岸有序交流 (1)配合國際及兩岸情勢發展,依循總統揭示之兩岸政策方向,持續 滾動檢視兩岸相關法規,維繫兩岸交流健康有序。 (2)強化中國大陸人士申請來臺之安全管理策略與機制及措施,建立 兩岸有序交流秩序。 (3)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研修強化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健全 民主防衛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體制。 5.審酌情勢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及交流規範,持續推進臺港澳健康有序交流 (1)審酌港澳情勢發展動態調整應處作為,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及交流 規範。 (2)關懷協助在臺港澳人士及強化政策說明,推動臺港澳健康有序交流。 4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6.強化兩岸政策溝通說明,爭取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的支持,反制認 知作戰及爭取國際友我力量支持 (1)運用多元管道,強化與國內民眾、青年學子、新聞媒體及民意代 表等各界之溝通說明,積極凝聚共識,爭取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 之支持。反制認知作戰,澄清錯假訊息,提供各界正確政策資訊。 (2)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國際關注臺海安全議題,加強兩岸政策海外 說明與溝通,強化與理念相近民主國家的聯繫與互動,汲取國際 社會反制中共海外擴權相關經驗作為,闡述臺灣自由人權理念與 民主轉型歷程,積極爭取國際友我力量支持。 5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綜合規劃業務 一 兩岸情勢評估 一、研判兩岸互動、中國大陸情勢和 對臺政策走向及對我可能影響, 邀請學者專家撰擬研析報告。 二、研蒐情勢多元觀點與政策建議, 規劃辦理學者專家諮詢座談。 三、協助學術機構、民間團體舉辦中 國大陸情勢及兩岸議題研討會或 交流活動等,蒐析整體情勢資訊 與政策建議。 二、文教業務 一 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 一、結 合 民 間 團 體 、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推動 院,辦理兩岸青年學生交流活 動,深入體認臺灣多元包容、民 主自由之核心價值。 二、透過校園課程及營隊活動,增進 我青(少)年學生瞭解國際及兩岸 關係發展現況,提升我青(少)年 對中國大陸之識讀能力,提醒赴 陸就學發展可能風險。 二 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 一、運用多元管道傳遞臺灣民主自由 價值,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 二、透 過 兩 岸 大 眾 傳 播 相 關 交 流 活 動,傳遞臺灣社會發展現況及優 勢,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 三、經濟業務 一 掌握中國大陸經濟新情 一、長期蒐整並建立長期觀察兩岸經 勢及兩岸經貿發展 貿往來動態資訊,以因應兩岸經 貿政策規劃及評估兩岸經貿情勢 所需之資訊。 二、編 製 「 兩 岸 經 濟 統 計 月 報 」 、 「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報」及 「兩岸重要經濟指標統計速報」 等資料,並刊載於本會網站,以 供查詢。 二 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 一、因應國際地緣政治、中國大陸及 繫及服務工作 兩岸經貿情勢發展,推動「陸委 6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會臺商窗口」計畫,委託民間團 體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中 國大陸臺商投資經營實務相關問 題,提供專業資訊、諮詢及輔導 服務,協助臺商轉型升級、分散 布局,並強化風險意識。 二、補助產業或專業團體提供在地服 務,協助臺商瞭解中國大陸投資 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並表達 政府關懷。 三、委託營運「大陸臺商經貿網」, 提供臺商在陸投資經營即時資訊 及傳達政府相關政策,並持續提 升網頁瀏覽功能。 四、法政業務 一 落實兩岸文書驗證及強 一、委託海基會辦理兩岸文書查驗證 化海基會服務功能 業務。 二、優化海基會中、南部地區服務處 民眾服務功能。 三、強化海基會急難事件協處服務。 二 強化安全管理,持續推 一、配合政府政策及整體情勢發展, 動兩岸健康有序交流 適時會同有關機關研議強化兩岸 事務相關法令規範及國安法規。 二、滾動檢視兩岸交流管理機制及法 令研修,持續推動兩岸健康有序 交流。 三、秉持「保障權益、照顧輔導」之 政策目標,持續檢視中國大陸配 偶在臺生活權益相關問題。 三 強化國內兩岸事務法制 一、關注中國大陸法制發展趨勢,掌 人才培訓,掌握中國大 握兩岸法學領域交流動態,持續 陸法制動態 蒐研中共涉臺法律及最新法令 動態。 二、輔導、獎補助國內相關團體辦理 兩岸法政相關活動。 三、定期彙整兩岸社會交流之統計資 7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料及編製大陸事務法規彙編,以 利工作推動。 四、籌辦本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大陸事 務法制人才培訓,以強化各單 位辦理兩岸交流事務人員工作 職能。 五、港澳蒙藏業務 一 完善法制規範及交流秩 一、審酌港澳情勢變化,檢視香港澳 序,維護國家安全與民 門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健全國 眾權益 家安全機制及完善交流規範。 二、修編「臺灣心港澳情臺港澳交流 Q&A 手 冊 」 及 「 港 澳 事 務 法 規 彙 編」等刊物,供外界參考運用。 二 關 懷 協 助 在 臺 港 澳 人 一、擴大關懷在臺港澳人士之聯繫互 士,務實推動臺灣港澳 動,舉辦座談、研習及參訪等活 交流及互動 動,增進對臺灣多元文化之瞭 解,協助適應及融入臺灣社會。 二、規劃或協助辦理臺灣與港澳間經 貿、觀光、藝文等民間交流及 人員往來,務實推動健康有序 交流。 六、聯絡業務 一 兩岸政策之溝通說明 一、結合多媒體影音、社群平臺、電 子及平面媒體等多元管道,加強 反制認知作戰,澄清錯假訊息, 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及相關 議題之瞭解與支持,強化兩岸政 策溝通說明。 二、規劃及辦理青年學子等各類面對 面雙向溝通之座談會、演講等活 動,凝聚國人共識。 三、辦理各類記者會、背景說明會及 媒體專訪,並就兩岸重大議題發 布新聞稿或新聞參考資料。 四、接 待 各 國 政 要 、 國 會 議 員 及 助 理、智庫學者與國際媒體等,爭 取國際友我力量的瞭解與支持。 8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二 加強國際聯繫、爭取友 一、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國際關注議 我力量 題,適時辦理本會長官出訪,向 美、日、歐盟、印太區域等主要 國家政要、媒體、智庫專家學者 及僑界領袖等說明我政府兩岸政 策及兩岸關係發展,並就關切議 題交換意見,爭取國際支持。 二、協助國內民間團體規劃邀請海外 中國大陸人士、華人青年來臺觀 選或參訪,瞭解臺灣民主化歷 程、民主自由經驗及價值理念; 補助海內外民間團體辦理或出席 有關促進中國大陸民主化、兩岸 相關議題研討會等活動。 三、協助海外中國大陸人士及團體辦 理研討會、座談會、出版刊物或 其他相關活動,強化當前兩岸及 國際重要議題之研討,深化民主 理念之理解及實踐,協助推動中 國大陸民主化。 四、透過海外多元聯繫管道傳送我駐 外館處、各駐臺使領館、各地僑 界領袖政府兩岸政策資訊,俾利 國際社會即時瞭解我政府兩岸政 策立場及因應兩岸關係變化之政 策作為,爭取國際社會友我力量 支持。 9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綜合規劃業務 一、兩岸情勢評估 一、結合專業能量多面向研析中國大 (一)分析兩岸互動、中國 陸內外部情勢及對臺政策作為、 大陸內外情勢和對臺 美中互動及區域動態,撰擬研析 政策動向及對我可能 報告與應處;辦理兩岸議題座談 影響,邀請學者專家 會,蒐析多元觀點與建言,作為 撰擬研析報告。 政府研議兩岸政策參考。另因應 (二)研蒐情勢多面向觀點 兩岸互動與情勢發展,對外發布 與政策建議,規劃辦理 新聞稿、新聞參考資料等,加強 學者專家諮詢座談。 兩岸政策說明。 (三)協助學術機構、民間 二、自行或委請學者進行主題撰述, 團體舉辦兩岸相關議 撰 寫 情 勢 分 析 報 告 逾 480 篇 , 包 題研討會及交流活動 括:中共「兩會」及涉臺重要言 等,蒐析整體內外情 論、對臺工作會議、兩岸重大事 勢資訊與政策建議。 件及交流活動等觀察;中共機構 (四)強化與地方政府兩岸 改革及人事動態、政經社軍重要 事務聯繫與互動合 情勢或重大事件等分析;美中領 作,規劃辦理相關研 導人及高層互動、中共外事活動 習計畫等。 等研析,作為政策研議與因應參 考。另撰編「大陸與兩岸情勢簡 報」及「大陸情勢季報」,刊載 本會官網,提供各界參考運用。 三、補助學術機構和民間團體辦理兩 岸議題座談或研討會,包括: 「紀念『辜汪會談』30週年回顧 與前瞻」座談會、「2023中國銳 實力之臺灣與國際觀點思辯」研 討會、「地緣政治風險管理與挑 戰:兩岸、南海與俄烏案例」研 討會、「2023淡江戰略學派年會 暨第19屆紀念紐先鍾老師國際學 術研討會」、「2023年中共解放 軍」國際研討會、「第19屆兩岸 和平研究」學術研討會、「習近 10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平第三任內的機遇與挑戰」國際 學術研討會等,研蒐情勢資訊與 政策建議,提供決策參考。 四、拜會縣市政府,強化中央地方協 作;與縣市政府窗口就兩岸交流 事務保持聯繫,提供協處;與縣 市政府合辦「中國大陸事務研習計 畫」,課程滿意度逾 9 成,認為研 習課程有利推動兩岸事務工作。 二、兩岸政策研究 一、委託學者專家就中共決策治理及 (一)委託學術及研究單位 人事變化、推動「中國式現代 進行中共對臺政策及 化」、社會維權、中共對臺策略 兩岸內外情勢發展、 及美中關係等議題進行研究,提 美中關係與區域情勢 出政策建議。 等相關議題之研究。 二、辦 理 6次 民 意 調 查 , 瞭 解 民 眾 對 (二)掌握民意趨向,規劃 政府兩岸政策、中共對臺作為及 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 兩岸關係發展、交流互動等態 岸議題民意調查。 度,調查結果公布本會網站,提 (三)規劃辦理兩岸情勢推 供各界參考運用,並函送立法委 演培訓、研習、座 員參閱。 談等。 三、辦 理 兩 岸 情 勢 推 演 研 習 營 , 增 進兩岸事務人員情勢研判及應 處能力。 三、國內外智庫合作 持續強化與國內外智庫互動合作,112 (一)委託國內學術研究團 年委託辦理「一黨專政下的『中國式 體,與歐美或亞太國 現代化』」國際研討會,蒐整學者觀 家智庫合作,舉辦國 點及建言,並傳達政府兩岸政策立場。 際研討會或座談會, 就兩岸關係、中國大 陸內外及區域情勢發 展等相關議題進行 探討。 (二)與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合 作,在國內舉辦兩岸 關係、中國大陸內外 11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情勢等相關議題之國 際研討會。 四、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 一、持續蒐整兩岸、中國大陸與區域 (一)持續充實資研中心館 情勢等研究資源,每日彙整最新 藏研究資源,購置中 資訊,112 年 自 建 資 料 庫 新 增 逾 國大陸、兩岸及區域 58萬筆,使用逾1萬6,000人次; 研究等相關書刊、電 各類外購電子資料庫使用逾5,800 子資料庫,與更新兩 人次。 岸資訊系統內容等。 二、賡續充實各類館藏資源,提升資 (二)參與館際合作、出版 訊服務品質;針對兩岸及區域重 品編印、寄送等。 大事件、時事性或特定議題,彙 (三)應用軟體、資訊設備 輯專題資訊及國內外重要評論, 購置與維護及設備更 掌握兩岸議題發展趨勢,支援決 新汰換等。 策參考。 二、文教業務 一、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 一、針對兩岸文教重要議題,撰擬研 與推動 析報告計19篇,包括我方對陸方 (一)徵詢民間文教界意見, 舉辦體育賽事之應處、陸方對臺 凝聚共識。 文教統戰及認知作戰等。另就整 (二)輔導民間各類團體從 體文教交流策略、中共對我文教 事兩岸文教交流事 統戰及中國大陸情勢研判等相關 務 ,建立政府與民間 議題,委託專家學者辦理專案研 合作模式及聯繫管道。 究6案及專題撰述9篇。邀請學者 (三)結合民間資源,推動 專家、相關部會,針對兩岸情勢 兩岸青年學生交流 發展、中共對臺文教交流等相關議 活動。 題進行研商,共辦理8場會議。 二、補 助 16 間 國 內 大 專 院 校 開 設 26 門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相關課 程,有 800 位學生修讀。補 助辦 理 校 園系 列座 談會 計 6場次 ,約 300位學生、民眾參與,獲得媒體 關注深度報導。 三、辦理「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 習營」,以「臺灣民主韌性」、 「產業經濟韌性」為主題,共辦 理 4 梯 次 營 隊 活 動 , 計 有 136 名 12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大 學、研究所同學參加,協助學 員瞭解國際局勢與臺海安全、臺 灣產業韌性及國際競爭力、辨識 假訊息等課題。 四、辦理「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 營」,以「媒體識讀」及「公民 意識」為主題, 共 辦 理 6 梯 次 營 隊活動,363名臺灣高中(職)學生 參加,增進對國際及兩岸情勢有 更深入的瞭解。 五、辦 理 「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探 索 研 習 營」,以文化資產維護、生態保 育及社區營造為主題,3梯次計有 111位臺生、陸生參加,深入體驗 臺灣公民社會發展的多元特色, 促進兩岸青年學生體認臺灣文化 軟實力及公民意識。 六、賡續強化本會官網「臺生專區」 資料,增補「赴陸就學你不能不 知 道 的 8 件 事 」 網頁資訊,計發 送宣導摺頁2千份。 二、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 一、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運用多元 推動 管道,以柔性方式向中國大陸傳 (一)加強兩岸新聞與資訊 送臺灣資訊,促進中國大陸民眾 交流,傳播臺灣社會 瞭解臺灣民主自由發展現況。 與兩岸關係現況資訊。 二、辦理「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 (二)促進兩岸青年學生認 習營」,以「多元文化發展」及 識臺灣媒體開放多元 「 民 間 社 會 力 」為 主 題 , 辦 理 2 及新聞自由價值,展 梯次活動,邀請臺生、陸生共計 現臺灣文化軟實力。 165人參加,學習從客觀、詳實的 角度關注公共議題,展現青年學 生關心及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公 民精神。 三、經濟業務 一、掌握中國大陸經濟情 一、蒐集及研析中國大陸動態經濟資 勢及兩岸經貿資訊 訊並將資料彙集刊載於本會出版 13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蒐集及研析中國大陸 之「大陸情勢季報」或相關網 動態經濟資訊並將資 站,且按季撰擬中國大陸經濟情 料彙集刊載於本會出 勢專文 4 篇。 版 之 「 大 陸 情 勢 季 二、按月編製「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報」或相關網站。 ( 第 357-368 期 ) 、 「兩岸經濟交 (二)編製「兩岸經濟統計 流統計速報」及「兩岸重要經濟 月報」、「兩岸經濟 指標統計速報」各12期,並撰寫 交流統計速報」及 「 2022 年 兩 岸 經 貿 情 勢 回 顧 與 「兩岸重要經濟指標 2023年展望」、「兩會後兩岸經 統計速報」等資料, 貿交流的演變」、「中國大陸地 並刊載於本會網站, 方債務問題研析」、「2023年上 以供查詢。 半年兩岸經貿情勢研析」、「一 帶 一 路 2.0 版 對 新 南 向 政 策 發 展 影響與挑戰」、「從臺灣海外生 產結構改變看兩岸產業發展」特 輯 6篇 , 已 刊 載 於本 會 網 站 提 供 查詢。 二、兩岸經濟政策之規劃 一、掌握中國大陸經濟情勢及美中經 及推動 貿關係發展,檢視兩岸經貿交 (一)根據兩岸互動情勢, 流,因應中國大陸對臺經貿工 進行兩岸經貿政策及 作,研議檢討相關因應作為。 策略規劃,並持續穩 二、配合政府因應疫情動態調整兩岸 健推動兩岸經貿議題 海空運、小三通、觀光及經貿人 之協商事宜。 員往來規範。 (二)循序開展兩岸經貿往 三、邀 集 智 庫 代 表 及學 者 等 辦 理 5場 來相關政策及措施之 座談,共同探討當前國際經貿情 調整,並持續進行檢 勢與兩岸經貿政策重要議題。 討及規劃事宜。 四、辦理兩岸經貿整體策略、個別議 (三)委託辦理專案研究及 題之委託研究計畫共6案。 資訊整合相關事宜。 三、加強對臺商之輔導、 一、「陸委會臺商窗口」服務成果: 聯繫及服務工作 112年度在提供兩岸經貿資訊服務 (一)整合中國大陸臺商政 方 面 , 已 贈 閱 經 貿 叢 書 180 冊 , 策及輔導資源,並積 「 大 陸 臺 商 經 貿 網 」 上 網 471 萬 極推動中國大陸臺商輔 1,013 人 次 ; 在 專 業 諮 詢 服 務 方 14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導及服務工作,以落實 面 , 一 般 諮 詢 140 件 、 專 業 諮 詢 臺商投資權益保障。 351件,共計491件;發行「臺商 (二)提供兩岸經貿資訊及 張老師」月刊12期。 諮詢服務,並強化在 二、辦理112年度大陸臺商投資實用手 地服務及臺商相關權 冊專書編輯計畫。 益保障功能,減少中 三、委託辦理「112年度大陸臺商資料 國大陸投資風險。 庫與全球資訊網計畫」及「112年 (三)持續辦理臺商座談, 度臺商張老師計畫」。 發揮聯繫與雙向溝通 四、因應大陸政經環境及法令變化, 的功能,以期達到建 針對不同臺商需求,擴大臺商輔 立聯繫溝通管道,團 導及服務內涵,補助辦理臺商經 結臺商力量之成效。 貿座談會、教育訓練活動及各項 研討會,加強辦理在地服務,以 凝聚臺商力量,共辦理臺商在地 服務活動計 18 場。 四、法政業務 一、落實兩岸文書驗證及 一、海基會依兩岸條例第4條第2項規 強化海基會服務功能 定,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往來涉 (一)賡續委託海基會處理 及公權力之協商、交流與服務 有關中國大陸文書驗 等,計9大類53項業務,是政府大 證等相關業務並適時 陸政策工作體系中重要的一環, 採取策進作為。 對於維護兩岸人民權益,有其重 (二)賡續協助提升海基會 要的功能。 中、南部地區服務處 二、兩岸於82年簽署「兩岸公證書使 功能,以加強服務各 用查證協議」,建立兩岸文書往 地民眾。 來使用之制度化查驗證機制,提 (三)強化兩岸公證業務交 供民眾快速便捷的服務。112年中 流及溝通,解決兩岸 國大陸各省級公證協會依協議寄 文書使用歧異,以維 交 海 基 會 之 公 證 書 副 本 計 11 萬 人民權益。 5,672件;當事人提交公證書正本 (四)賡續協助海基會強化 向海基會申請並完成驗證之件數 兩岸急難事件之協處。 計10萬1,948件;海基會寄送大 陸 之臺 灣公 (認 )證 書副本 為 9萬 9,157件,兩岸文書查驗證處理案 件皆為與民眾切身相關之權益問 題,實為政府委託海基會之重要 15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中介業務。 三、海基會日常協處民眾往來兩岸相 關事宜,112年計接聽「緊急服務 專線」1萬633通,臺商聯繫服務 部 分 受 理 1 萬 3,910 件 , 「 法 律 服務專線」9萬9,720通,「兩岸 婚 姻 親 子 關 懷 專 線 」 受 理 800 件 。 為持續深化兩岸學生、青 年、婚姻親子、臺商等之服務與 聯繫工作,全年辦理臺生陸生研 習營,加強與兩岸青年學生聯繫 交流;赴各縣市瞭解陸配生活情 形,遇有意外或急難事故,均指 派專人提供必要協助;結合民間 財經法律顧問專家,提供臺商經 貿糾紛專業諮詢服務,以維護民 眾權益。 四、112年海基會對外募款成果斐然, 相關捐款用於推動強化會務工 作,啟動資安基礎設施改善計 畫,大幅提升資安防護量能、優 化網路效能,確保海基會核心業 務正常運作。 二、維護兩岸交流有序進行 一、為 健 全 國 家 核 心 關 鍵 技 術 之 保 (一)遵照總統兩岸政策的 護,維護國家經濟競爭優勢,並 原則與方向,及因應 強化特定身分人員赴陸之規範, 兩岸交流發展,持續 本會針對受政府機關(構)委託或 檢討涉及兩岸事務之 補助達一定標準,並從事涉及國 法令規範,並適時協 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特定人 調有關主管機關推動 員,進行赴陸之管制;另為防範 修法。 陸方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及藉由人 (二)適時檢討兩岸交流規 頭來臺投資或從事業務活動,並 範與管理機制,維護 期有效遏阻此等違法行為,避免 兩岸交流秩序。 我國經濟及資本市場秩序遭受嚴 (三)檢視中國大陸配偶在 重影響,提出兩岸條例部分條文 16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臺生活權益相關問題。 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總統公布,修正條文與相關子法 業已施行。本會將賡續評估整體 情勢及實務需求,配合整體兩岸 政策及交流情勢,檢視相關法 令,持續協調各部會適時推動修 訂與兩岸事務有關之相關法規。 二、滾動調整中國大陸民眾申請來臺 事由,並強化相關安全管理機制: (一)持續推動兩岸健康有序交流,完 善安全管理機制,並配合疫情發 展狀況,滾動檢討調整中國大陸 民眾入境申請事由。 (二)現階段尚未完全開放專業交流入 境事由,但如有來臺需求者,可 以透過跨部會審查,申請專案入 境。本會將依照既定政策方針, 持續盤點人流與管理機制,循序 調整及強化各項精進作為,以維 護臺灣整體利益。 三、持續辦理中國大陸配偶生活照顧 業務,滾動檢討相關法令及措施: (一)本會長期關懷中國大陸配偶在臺 生活情況,並基於「保障權益、 照顧輔導」,協助中國大陸配偶 融入臺灣社會生活及宣導民主法 治觀念,同時持續檢視中國大陸 配偶在臺生活相關權益,並會同 相關機關適時研修相關法規。 (二)為持續關懷中國大陸配偶並協助 渠等融入臺灣社會,本會辦理1場 母親節活動,及3場次關懷兩岸婚 姻工作坊;並訪視中國大陸配偶 創業成功及特殊境遇個案計9人; 並與內政部移民署於南投、新 17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竹、花蓮等偏遠縣市合辦關懷行 動服務列車計畫及移民節的活 動,宣導政策及說明法規,表達 政府的關懷之意,及減少資訊上 的落差。 三、推動兩岸法政交流 一、112年委託學者就中共對臺法律戰 (一)彙整研析中國大陸涉 之可能作為等進行研究分析,提 臺法律及最新法令動 供政策建議,另針對中國大陸國 態 、實務發展及交流 安及涉臺相關立法進行蒐整研 趨勢。 析,歸納陸方涉外領域之法律政 (二)規劃及推動兩岸法政 策趨勢,並推測其未來涉臺政策 事務交流及輔導國內 走向,以利研判對我國人之影 相關團體從事兩岸法 響,並及早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政交流活動。 二、賡續委請國立臺灣大學等16所學 (三)定期彙報兩岸社會交 校,辦理兩岸法學交流活動,將 流之統計資料及編製 其法學期刊(共18份)寄送中國大 大陸事務法規彙編, 陸重點大學及其他司法機關(構) 以利工作推動。 參閱,維繫兩岸法學交流良性互 (四)規劃本會及相關主管 動;並洽請國立政治大學辦理112 機關大陸事務法制人 年度「近期兩岸重要法律議題」 才培訓,以提升各單 系列座談會,及自行辦理學者專 位辦理兩岸交流事務 家座談會,蒐整各界對兩岸法政 人員工作職能。 議題之意見,掌握中國大陸相關 動態、法制變化及政策策略,以 瞭解兩岸法政議題之趨勢與挑 戰,作為本會未來研修兩岸相關 法律規定之佐參;另補助民間團 體辦理「2023第15屆台北國際中 醫藥學術論壇」,強化政府鼓勵 國內相關團體從事兩岸法政交流 之功能。 三、賡續辦理第32期「兩岸法律事務 人 才 法 制 研 習 班 」 課 程 共 計 4場 次, 其 中 基 礎 班 2場 次 , 講 授 兩 岸關係與政府大陸政策、兩岸條 18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例 重 要 規 定 ; 專題 班 2場 次 , 針 對中共近期法制發展與立法趨勢 等議題,各機關參加人員合計238 人,相關課程規劃得宜,不僅切 合兩岸交流時勢,符合各機關人 員之研習需求,相關滿意度調查 顯示,絕大多數學員均認為本活 動有助進一步瞭解兩岸事務相關 法令、掌握對中國大陸政策方 向,有助提升辦理兩岸事務的工 作職能。 五、港澳蒙藏業務 一、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 一、針對港澳蒙藏重要情勢發展,如 蒙藏情勢蒐集研析 香港移交26週年、澳門移交24週 (一)蒐研港澳及蒙藏情勢, 年、主要國家對港政策,以及中共治 撰寫研析報告。 理蒙藏作為等議題,撰寫分析報告 (二)辦理座談會等研討活 並研提因應建議,提供決策參考。 動,掌握情勢動向。 二、辦理「中共治港澳系統組織及人 事調整之觀察」、「澳門修改『維 護國家安全法』觀察」等座談活 動,邀請學者專家由多元角度進行 分析,俾掌握最新情勢動向。 三、每 季 就 港 澳 、 蒙 藏 情 勢 撰 寫 季 報,刊登本會官網供各界參考。 四、依立法院決議,自109年10月起每 季提交「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 「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 行情形」報告備查。 二、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 一、因應物價增幅及實際交流需求, 服務交流事項之研 於 112 年 5 月 修 正 本 會 「 辦 理 港 擬、審議與協處 澳 團體及人士來臺交流經費標準 (一)研修港澳相關法規, 表」;協助勞動部於112 年 10 月 健全法制規範,以兼 修正發布「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 顧國家安全及民眾 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福祉。 二、配合112年6月入出國及移民法部 (二)協助相關機關會商案 分條文修正公布,完成「香港澳 19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件審查,以強化安全 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管理及預控可能風險。 之研擬,及協助內政部於112年12 月修正移民法相關子法涉及港澳 部分,如:「外國人停留居留及 永久居留辦法」、「內政部入出 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名稱 並修正為「內政部移民署實施面 談辦法」)、「臺灣地區無戶籍國 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名稱並修正為「臺灣地區無戶籍 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 法」)、「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 利用辦法」。 三、關懷照顧在臺港澳人 一、辦 理 「 港 澳 學 生 就 業 創 業 座 談 士,務實處理援港作為 會」、「臺港澳學生職涯啟航培 (一)強化與在臺港澳人士 訓營」、「港澳學生留臺工作評 及團體之聯繫與服務, 點制講座」等活動,促進臺港澳 協助融入臺灣社會。 青年學子交流,增進在臺港澳學 (二)賡續推動「香港人道 生對國內產業環境之瞭解,提升 援助關懷行動專案」 港澳同學留臺發展意願,並協助 服務。 在臺就業。 二、辦理「關懷港澳人士居留定居座 談會」,與勞動部、經濟部、內 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機關,共同協 助解決港澳人士移居來臺申請居 留定居所遇問題,促進融入臺灣 社會。 三、賡續補助策進會推動香港人道援 助關懷行動專案,具體作為包括: (一)主動關懷移居來臺之港人,辦理 香港影展、IG圖文徵選活動、好 友港節市集、臺港友誼盃足球交 流賽、港人身心健康及生活輔導 講座、「臺適生活講座」、關懷 在臺港澳人士居留定居座談會, 20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強化對港人的服務與照顧,並透 過IG、臉書、YouTube等多元社群 媒體,擴大傳播管道及強度。 (二)對於尋求人道協處的香港居民, 持續依據人道原則及相關法規給 予協助,輔導個案順利在臺就 學、就業,並持續與各地方政府 及相關民間團體合作,整合相關 資源,完善在臺港人的照顧服務。 四、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 一、審酌港澳情勢變化,撰寫研析報 與執行 告及應處方案,提供決策參考; (一)動態預應港澳情勢, 並持續動態預應及妥處駐館業 審慎妥處駐館業務, 務,維護國家利益與民眾權益。 維護國家利益。 二、續由跨機關任務編組,定期召開 (二)持續協調相關機關維 會議及遠端指揮監督香港辦事處 持駐館運作及服務, 運作;維持駐港澳機構為民服 保障民眾權益。 務,優化領務大廳軟硬體設施; 辦理在港臺商、臺生、臺鄉等團 體之聯繫及交流,增進良性互 動,提升為民服務效能。 三、持續協助在港澳國人急難救助案 件,112年計辦理2,162件。另, 協助在港澳國人或港澳居民辦理 各類文書驗證計1萬7,387件、護 照申請5,118件;協助司法及行政 機關(構)各類文書送達1,390件。 六、聯絡業務 一、兩岸政策之溝通說明 一、製拍「港人在臺安居樂業」微電 (一)規劃及辦理與民眾面 影,透過本會臉書及YouTube等網 對面雙向溝通之座談 路平臺播送,達122萬次觀看數; 會、說明會、演講等 製播「中共修訂反間諜法,提醒國 活動。 人注意赴陸風險」廣播廣告計 (二)透過電子、平面、廣 1,856檔次,觸及約318.5萬人。 播及網路等大眾傳播 二、持續經營本會社群平臺,其中臉 及社群網路媒體進行 書貼文計484則,觸及近1,000萬 兩岸政策溝通說明。 人次、IG貼文計444則、LINE@貼 21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提供本會相關政策說 文計150則,提供正確政策資訊, 明資料。 即時澄清網路錯假惡訊息,化解 (四)辦理各類記者會、背 民眾疑慮。另,為強化說明兩岸 景說明會、媒體專訪 政策相關議題,共上傳24支短片 與茶敘等,並就兩岸 至本會YouTube頻道,總觀看數近 重大議題發布新聞稿 225萬次。 或新聞參考資料。 三、賡續辦理第六屆「eye臺灣win兩 (五)接見各國政要、國會 岸短片徵選競賽」,鼓勵民眾拍 議員、智庫學者與國 攝短片分享兩岸、臺港澳交流及 際媒體等,爭取國際 新住民在臺灣的故事,計有193部 友我力量的瞭解與 影片投稿參與,前三名獲獎短片於 支持。 本會 YouTube頻 道計約 126.4萬 次 觀看數。 四、接待大專院校及高中師生來會參 訪座談計 27 場次。 五、舉辦各類記者會、背景說明會計 26場次;辦理國內外媒體專訪計 14場次;就兩岸重大議題發布新 聞稿或新聞參考資料計82則。 六、接見各國政要、智庫學者專家、 國會議員、國際媒體等計103場次。 二、加強國際聯繫、爭取 一、英譯本會重要新聞稿及相關資料 友我力量 計102件。 (一)本會重要新聞稿及政 二、即時傳送本會重要英文資料及新 策說明等資料之英譯 聞稿予我駐外館處、各國駐臺館 工作,及辦理政策資 處及重要僑界人士參考計132則。 訊之傳送事宜。 三、接 待 駐 臺 外 國 機 構 及 僑 團 計 37 (二)辦理海外政策溝通說 場次。 明相關活動。 四、持續經營本會X(前Twitter)平臺 (三)協助海外中國大陸人 官方帳號,貼文計45則,追隨者 士來臺參訪、觀選或 已 達 3萬 餘 人 , 透 過 海 外 文 宣 平 協助辦理相關活動等 臺,傳遞最新政策訊息,強化國 事宜。 際支持力量。 五、規劃出訪歐美及亞太等地區,拜 會各國政要、國會議員、智庫學 22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者等計2場次,爭 取 國 際 社 會 對 我政府兩岸政策立場之瞭解與 支持。 六、協助海外中國大陸人士辦理相關 活動計6案;協助國內民間團體辦 理相關活動計7案。 23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綜合規劃業務 一、兩岸情勢評估 一、針對兩岸關係、中國大陸內外情 (一)分析兩岸互動、中國 勢與對臺政策、美中關係及區域 大陸內外情勢和對臺 情勢發展等議題,自行或委請學 政策動向及對我可能 者 撰 寫 分 析 報 告 逾 210 篇 ; 撰 編 影響,邀請學者專家 「大陸與兩岸情勢簡報」、「大 撰擬研析報告。 陸情勢季報」,定期刊載本會官 (二)研蒐情勢多元觀點與 網,提供各界參考運用。另配合 政策建議,規劃辦理 兩岸重要情勢或重大事件,辦理 學者專家諮詢座談。 主題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就兩 (三)協助學術機構、民間 岸互動、中國大陸及區域情勢等 團體舉辦兩岸相關議 相關議題研討並提供建言。 題研討會及交流活動 二、補助學術機構和民間團體辦理兩 等,蒐析整體內外情 岸相關議題座談或研討會,包 勢資訊與政策建議。 括:「第一屆臺日韓三邊戰略對 (四)強化與地方政府兩岸 話」、「疫情後中國大陸與印太 事務聯繫與互動合 區域的機遇與挑戰」國際研討 作,規劃辦理相關研 會等。 習計畫等。 三、與縣市政府窗口聯繫就兩岸交流 事務提供協處;與縣市政府合辦 「中國大陸事務研習計畫」,增 進地方公務人員對兩岸情勢、政 府兩岸政策及交流規範與實務的 瞭解。 二、兩岸政策研究 一、委託學者專家就中共對臺作為、 (一)委託學術及研究單位 中國大陸內外部情勢、美中關係 進行兩岸關係、中國 對兩岸可能影響等議題進行研究。 大陸內外情勢與中共 二、辦理兩岸議題民意調查3次,掌握 對臺政策、美中關係 民意脈動,作為政府研議兩岸政 與區域情勢等議題之 策參考。 研究。 三、規劃辦理「兩岸情勢推演培訓」。 (二)掌握民意趨向,規劃 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 岸議題民意調查。 (三)規劃辦理兩岸情勢推 24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演培訓、研習、座 談等。 三、國內外智庫合作 委託國內智庫與國外智庫合作,規劃 (一)委託國內學術研究團 辦理兩岸關係、中國大陸內外部及區 體,與歐美或亞太國 域情勢等相關議題國際研討會,多面 家智庫合作,舉辦國 向研蒐情勢資訊與政策建議,作為政 際研討會或座談會, 府研議政策參考。 就兩岸關係、中國大 陸內外及區域情勢發 展等相關議題進行 探討。 (二)與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合 作,在國內舉辦兩岸 關係、中國大陸內外 情勢等相關議題之國 際研討會。 四、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 訂購新聞、期刊及法律資料庫,充實 (一)持續充實資研中心館 數位資訊館藏,提供業務參考及到館 藏研究資源,購置中 讀者使用,提升兩岸研究資訊服務品 國大陸、兩岸及區域 質。本會自建「兩岸知識庫」新增逾 研究等相關書刊、電 24萬筆,使用逾7,900人次。 子資料庫,與更新兩 岸資訊系統內容等。 (二)參與館際合作、出版 品編印、寄送等。 (三)應用軟體、資訊設備 購置與維護及設備更 新汰換等。 二、文教業務 一、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 一、委託專家學者及研究機構辦理兩 與推動 岸 文 教 相 關議 題專 案 研 究 3案 及 (一)徵詢民間文教界意見, 專 題 撰 述 3案 ;撰寫 兩 岸 相 關政 凝聚共識。 策評估報告共15篇,加強對兩岸 (二)輔導民間各類團體從 文教情勢重要議題之研究分析, 事兩岸文教交流事 提供政策規劃參考。 務,建立政府與民間 二、補 助 國 內 大 專 院 校 開 設 112 學 年 25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合作模式及聯繫管道。 度下學期「中國大陸識讀或兩岸 (三)結合民間資源,辦理 關係」課程共16案;補助民間團 青年學生兩岸關係 體及學校辦理兩岸文教交流活動 及文教交流政策研 共4案。 習活動。 三、辦 理 「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探 索 研 習 營」活動,預計邀請在臺就讀大 專院校之臺生及陸生100人參與, 透過專題講座、競賽、主題參訪 等活動促進學生體驗臺灣多元社 會發展現況及文化軟實力。 四、辦理「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 營」2案活動,預計邀請我就讀高 中 學 生 320 人 參 與 。 經 由 專 題 演 講、互動討論、趣味競賽及參 訪,從國際事務視野瞭解兩岸情 勢發展與政府政策,並感受臺灣 優勢與自由民主發展歷程。 五、辦理「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 習營」活動,預計邀請我就讀大 專院校學生150人(以社團幹部優 先錄取)參與,經由研習課程、專 題演講、互動討論及參訪等活 動,促進臺灣青年學生瞭解臺灣優 勢,提醒我青年赴陸可能風險。 六、辦理「113年走讀臺灣-臺校教師 返臺參訪研習」活動,預計邀請 三所臺校教職員30人參與,透過 專題講座、主題參訪等活動促進 臺校教師體驗臺灣多元文化發 展,提升教學能量。 二、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 一、113年上半年已完成製作部分軟性 推動 節目,透過多元、豐富之內容, (一)加強兩岸新聞與資訊 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社會民主、 交 流 ,傳播臺灣社會 新聞自由等多元資訊。 與兩岸關係現況資訊。 二、辦理「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 26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促進兩岸青年學生認 習營」,預計邀請在臺就讀大專 識臺灣媒體開放多元 院校之臺生及陸生140人參與,經 及新聞自由價值,展 專家學者授課、實地參訪、撰寫專 現臺灣文化軟實力。 題報導及成果發表等課程內容, 瞭解臺灣民主多元社會、新聞自 由價值及文化軟實力。 三、經濟業務 一、掌握中國大陸經濟情 一、蒐集及研析中國大陸動態經濟資 勢及兩岸經貿資訊 訊並將資料彙集刊載於本會出版 (一)蒐集及研析中國大陸 之「大陸情勢季報」或相關網 動態經濟資訊並將資 站,且按季撰擬中國大陸經濟情 料彙集刊載於本會出 勢專文2篇。 版 之 「 大 陸 情 勢 季 二、按月編製「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 報」或相關網站。 報」及「兩岸重要經濟指標統計 (二)編製「兩岸經濟統計 速 報 」 各 6期 , 並委 託 編 印 「 兩 月報」、「兩岸經濟 岸 經 濟 統 計 月 報 」 6 期 ( 第 369- 交流統計速報」及 374期)、撰寫「2023年兩岸經貿 「兩岸重要經濟指標 情勢回顧與2024年展望」、「中 統計速報」等資料, 國大陸消費力不足成因及其影響 並刊載於本會網站, 初探」、「中國大陸產能過剩的 以供查詢。 影響初探」特輯3篇,刊登本會網 站提供查詢。 二、兩岸經濟政策之規劃 一、掌握國際及兩岸經貿新情勢、美 及推動 中經貿互動最新發展、國際強化 (一)根據兩岸互動情勢, 經濟安全及中國大陸對臺經貿融 進行兩岸經貿政策及 合與施壓作為等國際、中國大陸 策略規劃,並持續穩 及兩岸經濟重要議題對兩岸經貿 健推動兩岸經貿議題 影響,持續蒐整資料並研析。 之協商事宜。 二、因應兩岸及國際經貿情勢發展, (二)循序開展兩岸經貿往 持續觀察研析中共二十大後中國 來相關政策及措施之 大陸經濟、兩岸經貿、中共對臺 調整,並持續進行檢 經貿統戰作為,研議檢討對我影 討及規劃事宜。 響及相關因應作為。 (三)委託辦理專案研究及 三、邀集智庫代表及專家學者共辦理 3 資訊整合相關事宜。 場座談,共同探討中國大陸「兩 會」後經濟新情勢,陸方中止 27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ECFA部分早收優惠對兩岸關係及 兩岸經貿之影響與因應。 四、辦理兩岸經貿整體策略、個別議 題之委託研究計畫共 4 案。 三、加強對臺商之輔導、 一、「陸委會臺商窗口」服務成果: 聯繫及服務工作 113年 1至6月,提供兩岸經貿資 (一)整合中國大陸臺商政 訊 服 務 , 贈 閱 經 貿 叢 書 140 冊 , 策及輔導資源,並積 「 大 陸 臺 商 經 貿 網 」 上 網 228 萬 極推動中國大陸臺商輔 5,667人次;在諮詢服務方面,一 導及服務工作,以落實 般 及 專 業 諮 詢 案 件 計 215件 , 本 臺商投資權益保障。 會一般諮詢49件,另「臺商張老 (二)提供兩岸經貿資訊及 師」專業服務團隊已提供臺商諮 諮詢服務,並強化在 詢 服 務 166 件 , 發 行 「 臺 商 張 老 地服務及臺商相關權 師」月刊6期。 益保障功能,減少中 二、委託辦理「113年度大陸臺商資料 國大陸投資風險。 庫與全球資訊網計畫」及「113年 (三)持續辦理臺商座談, 度臺商張老師計畫」。 發揮聯繫與雙向溝通 的功能,以期達到建 立聯繫溝通管道,團 結臺商力量之成效。 四、法政業務 一、落實兩岸文書驗證及 一、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民間 強化海基會服務功能 交流相關業務,在COVID-19疫情 (一)賡續委託海基會處理 緩和後,兩岸交流漸趨頻繁,該 有關中國大陸文書驗 會協處業務日益增加,113年1至 證等相關業務並適時 6 月 完 成 文 書 驗 證 案 件 4 萬 8,480 採取策進作為。 件,各類服務案件15萬6,200件。 (二)賡續協助提升海基會 二、海基會在政府授權下,持續透過 中、南部地區服務處 現有兩岸溝通聯繫機制,協處兩 功能,以加強服務各 岸民眾急難事件、經貿糾紛等案 地民眾。 件 。113年 1至 6月, 接聽緊急服 (三)強化兩岸公證業務交 務 專 線 2,655 通 , 協處臺商經貿 流及溝通,解決兩岸 糾 紛 案 件 117 件 ,盡力保障民眾 文書使用歧異,以維 獲得必要與及時的服務。 人民權益。 三、海 基 會 113年 持 續 就 協 助 臺 商 因 28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賡續協助海基會強化 應 形勢與投資臺灣、關懷在陸臺 兩岸急難事件之協處。 生臺青、提供陸生在臺優質友善 環境、強化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網 絡等,精進服務品質,進而促進 兩岸交流與良性互動。 二、 維護兩岸交流有序進行 一、依照政府既定政策方針,持續審 (一)遵照總統兩岸政策的 酌兩岸整體情勢發展,滾動檢視 原則與方向,及因應 中國大陸人民申請來臺事由及強 兩岸交流發展,持續 化兩岸交流安全管理機制,完備 檢討涉及兩岸事務之 民主與安全防衛機制,並適時協 法令規範,並適時協 調有關主管機關推動修法。 調有關主管機關推動 二、強化中國大陸人民來臺交流之安 修法。 全管理機制: (二)適時檢討兩岸交流規 (一)隨著疫情趨緩後,政府陸續分階 範與管理機制,維護 段調整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入境事 兩岸交流秩序。 由計13次,目 前 已 通 案 開 放 中 國 (三)檢視中國大陸配偶在 大陸人民來臺約15項事由,餘未 臺生活權益相關問題。 開放者,相關案件須經中央各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是否符合必 要性、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等要 件,於獲專案同意後,向內政部 移民署提出入境申請,俾維持有 序之交流秩序,並兼顧臺灣整體 利益。 (二)本會將持續審酌兩岸整體情勢發 展,盤點既有人流與管理機制, 循序進行滾動調整,在做好安全 管理的前提下,妥適處理中國大 陸人民入境機制,並持續會同安 全機關,檢視相關法規及協調各 主管機關,強化管理機制,促使 兩岸交流健康有序進行,以維護 臺灣整體利益。 三、持續檢視中國大陸配偶在臺生活 權益相關問題,並辦理相關活動 29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表達政府關懷立場:為表達本會 對於特殊境遇陸配之關懷,於113 年6月 4日訪視臺北市陸配1人。 另於 113年 2月 1日舉辦陸配春節 圍爐活動,邀請10位陸配;5月3 日舉辦陸配母親節活動,邀請陸 配及其子女12人;6月7日舉辦端 午節陸配關懷活動,邀請陸配及 其子女12人共同參與,並在活動 期間進行政府政策與相關法令之 宣導。 三、推動兩岸法政交流 一、委 託 國 內 16 所 大 學 之 法 學 院 、 (一)彙整研析中國大陸涉 系、所,定期彙送相關法學期刊 臺法律及最新法令動 予 中 國 大 陸 85 所 大 學 及 學 術 機 態、實務發展及交流 構,維繫兩岸法學交流良性互動。 趨勢。 二、規劃辦理第33期「兩岸法律事務 (二)規劃及推動兩岸法政 人才法制研習班」訓練課程,共 事務交流及輔導國內 計 辦 理 3場 次 , 使參 加 學 員 深 入 相關團體從事兩岸法 瞭解兩岸條例規範及現行兩岸政 政交流活動。 策,並提升各機關業管大陸事務 (三)定期彙報兩岸社會交 公務人員之專業職能。 流之統計資料及編製 三、定期彙報兩岸社會交流之統計資 大陸事務法規彙編, 料(每月)及編製新版大陸事務法 以利工作推動。 規彙編,以利工作推動參考。 (四)規劃本會及相關主管 機關大陸事務法制人 才培訓,以提升各單 位辦理兩岸交流事務 人員工作職能。 五、港澳蒙藏業務 一、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 一、針對香港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 蒙藏情勢蒐集研析 例」、陸港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 (一)蒐研港澳及蒙藏情勢, 事案件判決等議題,自行或洽請 撰寫研析報告。 學者專家撰寫分析報告並研提因 (二)辦理座談會等研討活 應建議,提供決策參考。 動,掌握情勢動向。 二、辦理「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觀 30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察」、「港澳情勢與兩岸關係觀 察」等座談活動,邀請學者專家 由多元角度進行觀察,俾掌握最 新情勢動向。 三、每 季 就 港 澳 、 蒙 藏 情 勢 撰 寫 季 報,刊登本會官網供各界參考。 四、依立法院決議,自109年10月起每 季提交「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 「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 行情形」報告備查。 二、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 一、因應近年香港情勢遽變及香港政 服務交流事項之研 府組織架構變化,於113年1月修 擬、審議與協處 正「香港政府特定官員申請進入 (一)研修港澳相關法規, 臺灣地區處理原則」,並協助內 健全法制規範,以兼 政部移民署於113年1月修正「具 顧國家安全及民眾 特殊身分之香港澳門居民申請進 福祉。 入臺灣地區處理原則」,以符合 (二)協助相關機關會商案 港澳居民人流管理之實務需求, 件審查,以強化安全 強化安全防控。 管理及預控可能風險。 二、為防範中共藉港澳資金及人員交 流對我進行滲透,持續協助內政 部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 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進行跨 部會聯合審查,強化國家安全。 三、關懷照顧在臺港澳人 一、舉 辦 「 港 澳 學 生 就 業 創 業 座 談 士,務實處理援港作為 會」、「臺港澳學生職涯啟航培 (一)強化與在臺港澳人士 訓營」、「港澳學生留臺工作評 及團體之聯繫與服務, 點制講座」等活動,增進臺港澳 協助融入臺灣社會。 學生交流互動及對臺灣多元文化 (二)賡續推動「香港人道 與產業發展之瞭解,增加港澳學 援助關懷行動專案」 生留臺發展意願,延攬優秀人 服務。 才,提升國家競爭力。 二、辦理「關懷港澳人士居留定居座 談會」,與勞動部、經濟部、內 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機關,輔導港 31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澳人士解決來臺居留定居所遇問 題,加速適應及融入在臺生活。 三、賡續補助策進會推動香港人道援 助關懷行動專案,具體作為包括: (一)結合民間團體及在臺港人組織, 針對港人在臺就學、就業、心理 諮商與社會救助、新住民服務 等,共同舉辦在臺生活法規與經 驗分享等主題座談,以及多元文 化體驗交流活動,協助港人深化 在地連結。 (二)持續提供港人來臺移民定居、投 資、就業、就學諮詢服務,並於 策進會網站滾動更新常見諮詢問 題,便利各界查詢。 (三)針對尋求人道援助的港人,持續 依人道原則及相關法規妥適協 處,輔導相關個案順利就學、就 業,自主在臺生活。 四、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 一、密切掌握港澳情勢變化,撰寫研 與執行 析報告及應處方案,提供決 策 參 (一)動態預應港澳情勢, 考;並持續動態預應及妥處駐館業 審慎妥處駐館業務, 務,維護國家利益與民眾權益。 維護國家利益。 二、定期召開跨機關任務編組會議及 (二)持續協調相關機關維 遠端指揮監督香港辦事處運作; 持駐館運作及服務, 駐港澳機構持續辦理臺港、臺澳經 保障民眾權益。 貿、旅遊、文教等各領域交流活 動,務實推動臺港澳交流及互動。 三、持續協助在港澳國人急難救助案 件,113年1至6月計辦理750件。 另,協助在港澳國人或港澳居民 辦理各類文書驗證計6,360件、護 照申請2,352件;協助司法及行政 機關(構)各類文書送達578件。 六、聯絡業務 一、兩岸政策之溝通說明 一、持續經營本會社群平臺,其中臉 32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規劃及辦理與民眾面 書 貼 文 計 198 則 , IG 貼 文 計 186 對面雙向溝通之座談 則, LINE@ 貼 文 計 78 則 ; 於 網 路 會、說明會、演講等 宣傳本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風 活動。 險」曝光逾1,428萬次。 (二)透過電子、平面、廣 二、接待大專院校及高中師生來會參 播及網路等大眾傳播 訪座談計11場次。 及社群網路媒體進行 三、舉辦各類記者會、背景說明會計 兩岸政策溝通說明。 15場次;辦理國內外媒體專訪計 (三)提供本會相關政策說 1場次;就兩岸重大議題發布新聞 明資料。 稿或新聞參考資料計50則。 (四)辦理各類記者會、背 四、接見各國政要、智庫學者專家、 景說明會、媒體專訪 國會議員、國際媒體等計34場次。 與茶敘等,並就兩岸 重大議題發布新聞稿 或新聞參考資料。 (五)接見各國政要、國會 議員、智庫學者與國 際媒體等,爭取國際 友我力量的瞭解與 支持。 二、加強國際聯繫、爭取 一、持續規劃本會赴海外出訪行程, 友我力量 爭取國際友我力量支持。 (一)安排本會赴海外溝通 二、接 待 駐 臺 外 國 機 構 及 僑 團 計 25 說明我政府兩岸政策 場次。 及兩岸互動情勢。 三、協助海外中國大陸人士辦理相關 (二)協助民間團體邀請海 活 動 計 2案 ; 協助國 內 團 體 辦理 外中國大陸人士來臺 相 關 活 動 計 6案;接 見 觀 選 團拜 參訪;補助國內民間 會 3場 次 、 與 海外華 人 自 媒 體茶 團體辦理促進中國 敘1場次。 大 陸 民 主 化 等 議 題 四、持續經營本會X(前Twitter)平臺 研討會。 官方帳號,貼文計10則,追隨者 (三)協助海外中國大陸人 已達3萬2千餘人,透過海外文宣 士及團體辦理出版刊 平臺強化國際支持力量。 物、研討會、座談會 五、英譯本會重要新聞稿及相關資料 及其他相關活動。 計 69 件。 33 大陸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辦理本會新聞稿及政 六、即時傳送本會重要英文資料及新 策說明資料之英譯工 聞稿予我駐外館處、各國駐臺館 作,並傳送我駐外館 處及重要僑界人士參考計 98 則。 處、駐臺館處、僑界 領袖等供參。 34 大陸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89 599 1,745 -1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600 - 0403900000 19 大陸委員會 - - 600 - 040390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 - 150 - 0403900101 1 罰金罰鍰 - - 150 - 前年度決算數係財團法人違反財 團法人法之罰鍰收入。 0403900300 2 賠償收入 - - 450 - 040390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45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之賠償 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558 567 953 -9 0703900000 20 大陸委員會 558 567 953 -9 0703900100 1 財產孳息 556 565 790 -9 0703900103 1 租金收入 556 565 790 -9 本年度預算數係財團法人臺港經 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臺灣各大學 香港校友會總會等團體租用辦公 處所及員工使用停車位之租金收 入。 07039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 2 163 - 本年度預算數係變賣廢舊物資收 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 32 191 -1 1203900000 20 大陸委員會 31 32 191 -1 1203900200 1 雜項收入 31 32 191 -1 120390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78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報廢公務車 保險費等繳庫數。 12039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1 32 113 -1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託代售書籍、 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35 大陸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00000 15 大陸委員會 1,039,186 929,102 849,968 110,084 3203900000 行政支出 998,834 890,310 809,552 108,524 3203900100 1 一般行政 485,721 466,163 437,926 19,558 1.本年度預算數485,721千元,包括 人事費411,035千元,業務費59,44 2千元,設備及投資15,214千元, 獎補助費3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411,065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 3,85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43,62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公設施維 護等經費5,154千元。 (3)資訊管理經費31,035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資訊系統維護等經 費545千元。 3203901000 2 綜合規劃業務 30,665 27,026 27,045 3,639 1.本年度預算數30,665千元,包括業 務費27,247千元,設備及投資490 千元,獎補助費2,92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兩岸情勢評估經費7,98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諮詢座談及 協助學術機構、民間團體辦理 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等經費1,4 67千元。 (2)兩岸政策研究經費7,209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委託研究及 民意調查等經費494千元。 (3)國內外智庫合作經費8,45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派員出國參加 國際研討會等經費620千元。 (4)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經費7,018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購置電子 資源等經費1,058千元。 3203901200 3 經濟業務 25,639 24,510 25,850 1,129 1.本年度預算數25,639千元,包括業 36 大陸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務費21,042千元,獎補助費4,597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 推動經費11,949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兩岸互動及經貿政 策規劃等經費617千元。 (2)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 資訊經費1,927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辦理加強中國大陸經濟動 態資訊蒐集、統計分析及研究 等經費227千元。 (3)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 務工作經費10,107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辦理臺商在陸及在臺 服務等經費275千元。 (4)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 協助經費1,65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辦理座談會等經費10千元 。 3203901300 4 法政業務 287,515 210,445 175,110 77,070 1.本年度預算數287,515千元,包括 業務費25,683千元,設備及投資15 0千元,獎補助費261,68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 推動經費13,391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國人赴中國大陸及 港澳急難救助關懷簡訊等經費1 ,226千元。 (2)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 審議經費8,206千元,與上年度 同。 (3)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 推動經費6,348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辦理兩岸法政議題研析等 經費629千元。 (4)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經費259,57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政府 委託業務等經費75,215千元。 37 大陸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203901400 5 港澳蒙藏業務 135,580 131,734 113,333 3,846 1.本年度預算數135,580千元,包括 業務費96,174千元,設備及投資54 8千元,獎補助費38,85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 蒐集研析經費4,054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赴港澳辦理視察、協 調及查核相關業務等經費383千 元。 (2)臺灣與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 推動經費12,758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辦理業務宣導經費400千 元。 (3)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 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經費3 6,76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捐助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 進會辦理臺港交流等經費2,694 千元。 (4)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經 費82,00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房屋建築養護等經費369千元。 3203901500 6 聯絡業務 31,714 28,432 29,088 3,282 1.本年度預算數31,714千元,包括業 務費26,356千元,設備及投資310 千元,獎補助費5,04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經費16,66 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各類 政策說明經費2,713千元。 (2)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經費3,4 6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新 聞溝通說明經費108千元。 (3)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經費9,831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海外 政策說明活動等經費375千元。 (4)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經費1,747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與民意機 關溝通服務經費86千元。 38 大陸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3203909000 7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1,200 - 320390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1,20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汰換首長專用車1輛 經費。 3203909800 8 第一預備金 2,000 2,0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5303900000 文化支出 40,352 38,792 40,416 1,560 5303901100 9 文教業務 40,352 38,792 40,416 1,560 1.本年度預算數40,352千元,包括業 務費29,620千元,設備及投資171 千元,獎補助費10,56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與策略規 劃經費6,296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辦理兩岸文教議題相關業務 經費819千元。 (2)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經 費18,39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辦理青年學生、臺校教師兩岸 關係及文教交流政策研習活動 等經費1,091千元。 (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經費1 1,06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兩岸 大眾傳播及資訊交流等經費600 千元。 (4)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教育之輔導 經費4,6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協助在陸臺商學校推動辦理認 識臺灣相關活動等經費250千元 。 39 本 頁 空 白 40 大陸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900100 -0703900103 秘書室、香港辦事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55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辦公處所租金及員工使用停車位之收入。 依據香港辦事處、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訂定 之收費標準及預算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556 0703900000 20 大陸委員會 556 0703900100 1 財產孳息 556 0703900103 1 租金收入 556 1.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租用辦公處所之租金 收入210千元。 2.臺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等團體向香港辦事處租用辦 公處所之租金收入26千元。 3.依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訂定之停車收費標準收取 員工使用停車位之租金收入320千元。 41 大陸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90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廢舊物資之收入。 依據預算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 0703900000 20 大陸委員會 2 070390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 變賣廢舊物資收入。 42 大陸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900200 -120390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31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委託代售書籍、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依據預算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31 1203900000 20 大陸委員會 31 1203900200 1 雜項收入 31 120390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31 1.委託代售書籍收入5千元。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25千元。 3.使用郵資機酬金1千元。 43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5,7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本會各項特定業務以外之行政管理工作,如文書、綜合計 本計畫工作屬於一般行政幕僚及支援作業,密切配合各業 畫、檔案、事務、出納、人事管理、主計業務、政風、資 務單位,以提高工作效能及資安防護,圓滿達成任務。 訊管理等工作。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11,065 人事室 1.按本會(含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預算員額 1000 人事費 411,035 ,職員221人、駐警5人、工友4人、技工4人、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 駕駛4人、聘用人員19人、約僱人員8人及駐外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1,740 雇員17人,共計282人,依規定標準編列用人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0,285 經費411,035千元。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359 2.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0千元。 1030 獎金 59,685 1035 其他給與 9,769 1040 加班費 20,19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4,145 1055 保險 22,663 4000 獎補助費 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3,621 秘書室、人事室、 加強行政事務管理,支援業務需要及維持基本行 2000 業務費 41,052 主計室、政風室 政運作,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296 1.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北2棟事務管理、設備設 2009 通訊費 466 施維護、強化關鍵基礎設施等經費29,685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900 。 2024 稅捐及規費 175 2.辦公樓層保險費90千元。 2027 保險費 340 3.辦公室、會議室及首長、副首長職務宿舍等年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0 度維護整修經費753千元。 2051 物品 1,911 4.辦公室器具及非消耗性物品購置經費1,240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32,527 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66千元,共計1,506千元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53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20 5.影印機、數位多功能複合機、視訊系統等事務 2072 國內旅費 234 設備租金及郵資機、電話、網路電路等經費2,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63 666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68 6.公務車輛所需稅金175千元、保險費250千元、 2093 特別費 1,179 油料363千元、養護費254千元,共計1,042千 3000 設備及投資 2,569 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2,569 7.辦理相關會議之安排及佈置、與各機關聯繫互 動等經費;行政管考表報、預(決)算書、施政 計畫成果報告等資料繕製及印送等經費,共計 1,215千元。 8.諮詢委員出席費480千元、遠程及海外之交通 及住宿等經費158千元,共計638千元。 9.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外聘委員出席費40千元。 10.首長1人及副首長3人之特別費,共計1,179千 44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5,7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元。 11.派員赴香港、澳門辦事處行政協助及考察, 提供資安、電務等行政支援事項之差旅費163 千元。 12.國內出差旅費及員工洽公短程車資等經費358 千元。 13.員工有關採購教育訓練等經費296千元。 14.依據環境教育法辦理教育訓練活動等經費300 千元。 15.文康活動費921千元。 16.員工協助方案80千元。 17.駐警人員服裝及配備費120千元。 18.購置及汰換辦公、會議相關系統設備2,569千 元。 03 資訊管理 31,035 資訊室 1.為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資安防護,並 2000 業務費 18,390 提升人員資安職能,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 (1)資安人員取得專業證照及接受專業資安訓 2009 通訊費 306 練12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7,904 (2)政府虛擬專用網路(GSN VPN)電路租金30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2,645 (3)資訊系統、虛擬主機系統、資安設備、網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645 路設備、電腦機房消防系統、官網、伺服 器、個人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委外資安監 控、資安健診等資訊操作維護費12,104千 元。 (4)異地機房機櫃租金300千元。 (5)雲端資料中心雲端服務租金1,700千元。 (6)續訂閱外網主動防禦欺敵系統1年授權3,35 0千元。 (7)續購防毒軟體使用1年授權450千元。 (8)資安講習外聘講師講座鐘點費15千元。 (9)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會議外聘委員出席費45 千元。 2.為提升資訊應用及資安防護,編列: (1)汰換個人電腦1,500千元。 (2)汰換硬碟消磁機800千元。 (3)汰換印表機125千元。 (4)購買內容遞送服務(CDN)2年2,500千元。 (5)購買內外網浮水印管控軟體2,100千元。 (6)續購端點防護系統使用授權1,700千元。 (7)汰換加密虛擬私有網路(SSL VPN)1,300千 元。 45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5,721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8)購買防火牆3年使用授權750千元。 (9)購買辦公室應用軟體750千元。 (10)購買知識管理系統帳號授權數500千元。 (11)訂閱網域名稱服務(DNS)軟體3年使用授權 450千元。 (12)購買郵件系統個資模組100千元。 (13)購買資料圖像化軟體2年使用授權70千元 。 46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0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30,6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掌握整體情勢變化,研議兩岸政策與應處建議,務實推動 因應兩岸及區域新情勢發展,擴大與國內外智庫互動合作 兩岸事務,維護臺海和平及臺灣整體利益,辦理兩岸議題 ,及透過座談、研討、研究、民意調查等多元方式,研判 研究與研討、民意調查及兩岸研究資源服務等工作。 中國大陸內外部情勢、對臺政策作為、美中關係和區域情 勢發展,管控可能風險,維護國家主權及臺灣民主自由, 保障民眾福祉。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兩岸情勢評估 7,980 綜合規劃處 因應兩岸內外情勢變化及中共對臺動向,結合學 2000 業務費 5,052 界持續蒐析情勢資訊與政策建言,作為研議政策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及應處參考,編列: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 1.研判兩岸互動、中國大陸情勢和對臺政策走向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00 及對我可能影響,邀請學者專家撰擬研析報告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90 等經費1,490千元。 2039 委辦費 1,450 2.研蒐情勢多元觀點與政策建議,規劃辦理學者 2051 物品 172 專家諮詢座談等經費2,40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90 3.派員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學者專家等座談經費 2072 國內旅費 100 300千元。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00 4.協助學術機構、民間團體舉辦中國大陸情勢及 2081 運費 20 兩岸議題研討會或交流活動等,蒐析整體情勢 2084 短程車資 50 資訊與政策建議等經費2,928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928 5.強化與地方政府兩岸事務聯繫與互動合作,規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10 劃辦理相關研習計畫等經費862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5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868 02 兩岸政策研究 7,209 綜合規劃處 辦理兩岸議題研究及調查,作為政府政策規劃參 2000 業務費 7,209 考,及強化情勢推演、研習等,編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1.委託學術及研究單位進行兩岸關係、中國大陸 2039 委辦費 7,059 內外情勢與中共對臺政策、美中關係與區域情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 勢等議題之研究經費4,609千元。 2.掌握民意趨向,規劃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岸議 題民意調查等經費2,000千元。 3.規劃辦理兩岸情勢推演、研習等經費600千元 。 03 國內外智庫合作 8,458 綜合規劃處 持續推動與國內、外重要智庫交流研討及合作, 2000 業務費 8,458 多面向蒐析整體情勢資訊,作為政府研議政策及 2039 委辦費 5,600 因應參考,編列: 2078 國外旅費 2,858 1.委託國內學術研究團體,與國外重要智庫合作 ,舉辦國際研討會,就兩岸關係、區域情勢發 展等相關議題進行探討等經費2,800千元。 2.與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在國內舉辦中國大陸情 勢相關議題之國際研討會等經費2,800千元。 3.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 等活動之國外差旅費2,858千元。 47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0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30,66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4 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 7,018 綜合規劃處 推動兩岸情勢資訊及研究業務,蒐集相關研究電 2000 業務費 6,528 子化資源,提升兩岸議題研究服務與運用效益, 2009 通訊費 750 編列: 2018 資訊服務費 565 1.持續充實資研中心館藏研究資源,購置中國大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19 陸、兩岸及區域研究等相關書刊、電子資料庫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 ,與更新兩岸資訊系統內容等經費5,071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5 。 2051 物品 1,055 2.參與館際合作、出版品編印及英譯、寄送等經 2054 一般事務費 3,664 費672千元。 2081 運費 10 3.應用軟體、資訊設備購置與維護及設備更新汰 3000 設備及投資 490 換等經費1,275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9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 48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200 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25,63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 因應整體經貿情勢,研擬兩岸經貿政策及互動策略,推動 兩岸經貿資訊;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加 兩岸經貿有序交流,維護互利互惠的兩岸經貿關係;蒐整 強對經貿團體之聯繫、溝通及協助。 研析中國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統計資訊,提供各界參 考;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 務;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兩岸經貿政策,以切實掌握動態 發展。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 11,949 經濟處 因應兩岸及國際經貿情勢發展、中國大陸對臺經 推動 貿措施,持續蒐整研析相關資訊,動態調整及檢 2000 業務費 11,949 視兩岸經貿相關政策措施及協議,並就兩岸經貿 2003 教育訓練費 165 政策及互動策略進行評估、研析、規劃及推動, 2006 水電費 376 編列: 2009 通訊費 170 1.委託相關團體或領域之學者、專家就兩岸及國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 際經貿情勢、中國大陸對臺經貿措施、兩岸經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50 貿政策及互動策略、兩岸經貿各項協議相關議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題等辦理資訊蒐整、研析、專案研究、相關研 2039 委辦費 7,870 討及座談會等相關經費7,870千元。 2051 物品 190 2.配合兩岸政策及互動策略,進行兩岸經貿、「 2054 一般事務費 1,590 小三通」及相關業務之評估、規劃、協調及執 2072 國內旅費 278 行等相關經費2,876千元。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0 3.辦理或派員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課程之教育訓練 2078 國外旅費 500 費165千元。 4.聯繫協調有關機關、團體,協處兩岸人民往來 之緊急、突發意外及重要事件,並提供慰問、 探視及處理等相關經費200千元。 5.配合兩岸互動及落實兩岸經貿政策調整,派員 赴國內各地、中國大陸、國際經貿組織或其他 國家考察、參訪、交流、出席會議等活動相關 差旅費838千元。 02 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 1,927 經濟處 因應兩岸經貿政策規劃所需,建立長期觀察兩岸 資訊 經貿往來動態資訊,並加強相關情資蒐整、研析 2000 業務費 1,927 之深度及廣度,編列: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69 1.加強中國大陸經濟動態資訊之資料蒐集、統計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 分析及研究工作,委託相關團體或領域之學者 2039 委辦費 1,380 專家建立定期資訊檔案及重要課題之研析等相 2051 物品 19 關經費1,38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247 2.研蒐中國大陸經濟情勢或兩岸經貿資訊相關業 2084 短程車資 6 務,編列場地使用、交通、主持、餐點、文具 紙張、印刷、審查及其他相關經費等547千元 。 03 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 10,107 經濟處 因應國際、中國大陸及兩岸情勢發展,持續檢討 務工作 及推動「陸委會臺商窗口」計畫,提供臺商有關 2000 業務費 5,907 兩岸經貿資訊、諮詢、輔導服務,編列: 49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200 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25,639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1.提供臺商投資經營與生活等面向之即時與便捷 2039 委辦費 5,700 資訊,賡續辦理臺商經貿網網頁之充實更新及 2054 一般事務費 60 維護運作工作,相關資料蒐集、建檔及文書處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7 理、撰稿、印刷、餐點、出席費及其他相關經 4000 獎補助費 4,200 費2,700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00 2.針對臺商可能面臨之經營及相關實務問題,賡 續委託民間團體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提供 專業諮詢等服務或研析資訊等相關經費3,000 千元。 3.因應國際及兩岸投資環境變遷,降低臺商投資 風險與提升競爭力,協助民間團體在中國大陸 或在臺灣辦理臺商教育訓練、經貿座談會、研 討會、提供臺商相關服務等活動費用及其他相 關經費4,200千元。 4.因應中國大陸投資環境及法令變遷,並依據臺 商需求,辦理相關研討、座談會或提供相關參 考資訊等經費160千元。 5.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以瞭解中國大陸臺商經 營現況,加強與當地臺商組織建立聯繫管道與 服務網路之差旅費47千元。 04 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 1,656 經濟處 落實兩岸經貿政策及協議之公開透明,持續推動 協助 與國內經貿團體及社會各界就兩岸經貿相關議題 2000 業務費 1,259 進行溝通、諮詢,並協助經貿團體辦理兩岸相關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 活動,編列: 2039 委辦費 450 1.對兩岸及國際經貿情勢、中國大陸對臺經貿作 2054 一般事務費 658 為及兩岸經貿互動發展策略等進行探討與徵詢 2072 國內旅費 100 專業意見;對攸關民眾權益或各界關切之兩岸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3 經貿政策調整及協議相關議題等,強化對外溝 4000 獎補助費 397 通及多元參與,委託相關經貿團體、學術機構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0 辦理公聽會、座談、研習等經費450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7 2.協助業務相關團體、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辦理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0 兩岸經貿交流相關活動及協處交流相關事務等 經費397千元。 3.聯繫經貿團體辦理兩岸經貿相關業務,編列場 地使用、交通、主持、餐點、文具紙張、印刷 、審查及其他相關經費387千元。 4.修訂或編印兩岸相關經貿叢書、經濟法規、投 資資訊及其他相關刊物等之印刷費、資料蒐集 及其他相關經費289千元。 5.強化與經貿團體建立聯繫管道,協助經貿團體 辦理兩岸經貿交流活動,派員或隨團赴國內各 地、中國大陸參訪、交流差旅費133千元。 50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300 法政業務 預算金額 287,51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勞工及人員往來等法政事務 因應兩岸關係發展與人員往來趨勢,滾動檢視兩岸政策法 交流政策規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研擬、規 規,強化民主防衛機制,完善人員往來法制,妥處相關衍 劃、審議、研究等事項。 生問題,精進風險管理措施;持續蒐整社會各界意見,規 劃處理並推展兩岸法政事務;加強大陸法政情勢之蒐研及 推展兩岸法制研究交流;強化政策說明與溝通,提供民眾 兩岸政策法規相關資訊,維護正常有序兩岸交流。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 13,391 法政處 因應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持續研析、規劃 推動 兩岸法政事務政策,掌握兩岸法政、人員交流及 2000 業務費 11,129 陸方推動對臺相關策略措施作為等發展趨勢,並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 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應處兩岸交流安全管理 2009 通訊費 6,963 及衍生問題,健全制度化處理機制,維護交流秩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 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編列: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19 1.賡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健康有序交流,強化人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 員往來安全管理機制,以保障民眾權益,辦理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0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醫藥食安、專 2051 物品 190 業交流及因應陸方對臺相關法政業務,並協調 2054 一般事務費 2,404 各機關辦理相關事務,落實兩岸人員往來政策 2072 國內旅費 100 ,編列場地、交通、座談餐費、出席費、稿費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6 等相關經費1,746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597 2.持續掌握兩岸社會交流整體發展情況,適時研 2081 運費 20 修相關法令,協處解決兩岸婚姻及其子女與社 2084 短程車資 10 會交流所衍生生活適應等問題,進行人道關懷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 慰問,辦理權益事項說明、座談及輔導作業計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0 畫,並在現行社會安全網內衡平檢視中國大陸 3035 雜項設備費 30 人士在臺相關權益,編列相關經費95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112 3.強化有關機關、團體聯繫協調,協處兩岸人員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00 往來之緊急、突發及重要事件,並提供相關協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12 處作為;持續辦理國人赴中國大陸及港澳急難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00 救助關懷簡訊,維護及宣導國人使用赴陸登錄 系統,完備國人赴陸人身安全協處,並於兩岸 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情形,進行慰問、人道救 助、安置生活等協助及辦理研討、座談與相關 活動,編列相關經費7,760千元。 4.購置辦公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150千元。 5.加強研蒐中國大陸法政相關資料,並針對相關 業務進行考察,掌握兩岸間相關議題互動動態 ,編列旅費76千元。 6.因應兩岸發展,掌握相關國際組織或場域之兩 岸實際互動情勢,或重要國家與中國大陸互動 所涉及之法政相關業務,編列赴國外相關機關 (構)訪問、考察、開會之旅費597千元。 7.配合兩岸交流情勢發展,掌握兩岸學術界及民 51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300 法政業務 預算金額 287,51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間交流互動往來情形,協助法政相關民間及學 術團體辦理兩岸法學、衛福與社會交流活動及 協處兩岸交流事務等經費2,112千元。 02 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 8,206 法政處 因應最新情勢及兩岸政策發展,滾動檢視兩岸事 審議 務相關法令,完善交流法制基礎,及針對中國大 2000 業務費 8,206 陸法制發展、對臺相關措施等問題進行蒐研,掌 2009 通訊費 100 握兩岸法制動態及相關政策發展趨勢,預為應處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 兩岸交流風險,維護交流秩序,保障國人權益,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00 編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5 1.因應兩岸與區域交流趨勢,蒐整、研析中國大 2039 委辦費 5,361 陸事務法規發展、法律制度變革等,賡續推動 2051 物品 90 各大專院校法律學系(所)、法學研究團體對於 2054 一般事務費 1,860 兩岸法學發展之瞭解,並為兩岸法制規範研訂 2072 國內旅費 100 參考之相關出席、主持、交通、場地、餐點與 2081 運費 30 委辦費等經費5,085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2.為落實執行兩岸條例及相關法規,促進各界對 兩岸政策及最新法規內容瞭解,修訂或編印相 關法規彙編、政策說明書及其他相關刊物等之 稿費、編輯、校對、審查、翻譯、印刷、資料 蒐研及其他相關經費1,661千元。 3.因應兩岸政策發展及交流情勢,適時動態檢視 兩岸相關法規,辦理兩岸法令研究,徵詢專家 學者意見,舉行各類研修會議或座談會,以利 推動與完善修法作業等相關經費560千元。 4.為推升結合政府相關機關處理大陸事務職能, 賡續辦理政府各級機關人員大陸事務法制人才 培訓計畫經費900千元。 03 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 6,348 法政處 賡續強化安全管理機制之研議、完備相關交流政 推動 策,協調、統籌我相關機關兩岸交流政策立場, 2000 業務費 6,348 增進兩岸法政類協議執行與處理,擴展與各界之 2009 通訊費 45 溝通及廣泛蒐集意見,爭取民意支持與瞭解,編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 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1.針對兩岸法政事務,包括兩岸司法互助、醫藥 2039 委辦費 5,355 衛生、食品安全、社會交流、人員往來等議題 2051 物品 40 資訊,及相關機關就協議落實執行問題與業務 2054 一般事務費 544 推展需求,委託學者專家蒐集及研究相關資訊 2072 國內旅費 50 ,作為規劃交流政策及研擬互動策略之參考,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4 編列研析、資料整理、撰稿、編輯、審查、印 刷、委辦費及其他相關經費5,847千元。 2.為利因應解決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賡續會同協 議主管機關辦理兩岸相關議題溝通工作,並辦 理相關整備事務,編列場地、交通及其他相關 52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300 法政業務 預算金額 287,515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行政支出等經費437千元。 3.為落實兩岸法政類協議之執行,並就相關議題 進行聯繫協處,及參加相關溝通工作會議、交 流活動,編列派員赴中國大陸旅費64千元。 04 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 259,570 法政處 因應兩岸發展之事務性協商,加強促進兩岸交流 4000 獎補助費 259,570 ,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編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59,570 列259,570千元辦理下列工作: 1.辦理政府委託事項支援性、共同性之人事及行 政事務等計編列155,205千元。 2.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分署申租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808 地號等土地租金計編列11,516千元。 3.辦理國人子女、兩岸青年、兩岸人身安全與急 難救助、兩岸旅行及兩岸藝文等相關業務計編 列28,301千元。 4.辦理加強臺商聯繫與服務、強化臺商投資經營 與風險管理、兩岸經貿資訊與臺商經營情況蒐 研、兩岸經貿實務研習、協處臺商人身安全與 兩岸經貿糾紛等業務計編列9,133千元。 5.辦理兩岸文書驗證、聯合服務中心維運、地區 服務處維運、兩岸婚姻親子關懷服務、兩岸司 法及行政協助、兩岸協議及議題規劃與推動等 業務計編列13,025千元。 6.辦理整體情勢研析與刊物出版、對外聯繫等計 編列14,68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50 千元)。 7.辦理各項資訊軟硬體採購、系統維護、建置、 強化及升級等計編列24,710千元。 8.辦理購置辦公事務設備等計編列3,000千元。 53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400 港澳蒙藏業務 預算金額 135,5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持續密注港澳情勢發展,適時採取相關應處作為,確保國 掌握及研判港澳及蒙藏情勢,預為研議可能發展及應處作 家安全及利益;檢視交流規範及管理機制,完善交流秩序 為;完善交流規範及機制,確保國家安全;有序推動臺灣 ,保障民眾權益;維持駐港澳機構運作,務實推動臺灣與 與港澳交流互動,維繫臺港澳關係正向發展,確保國人權 港澳交流;關懷服務在臺港澳人士,妥處人道援助事宜。 益與福祉;建構在臺港澳人士聯繫及服務網絡,加速適應 在臺生活,貢獻臺灣社會。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 4,054 港澳蒙藏處 因應港澳情勢急速變化,多面向的蒐析港澳及蒙 蒐集研析 藏情勢資訊、主要國家政策動向、中共與港府可 2000 業務費 3,655 能作為及港澳重要議題等,以強化相關政策之規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97 劃及應處,編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1 1.委託學者專家、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等,針對 2039 委辦費 786 臺灣與港澳間及蒙藏之重要議題撰寫研究報告 2051 物品 25 或專文,並辦理座談會、研討會及相關學術交 2054 一般事務費 1,711 流活動等經費786千元。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503 2.蒐集及彙整臺灣與港澳間及蒙藏之重要議題評 2078 國外旅費 182 析內容,以及邀請學者專家就上述議題撰稿、 4000 獎補助費 399 出席座談等相關經費2,024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9 3.因應法規修訂,並利政策說明,印製港澳事務 法規彙編、臺港澳交流答客問等經費160千元 。 4.派員赴我駐港澳機構視察、協調及查核相關業 務之差旅費503千元。 5.適時派員赴相關國家實地研究與訪談交流,擴 大資訊蒐集與掌握之差旅費182千元。 6.協助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針對臺灣與港澳間及 蒙藏之重要議題,辦理相關研討會或座談會等 活動經費399千元。 02 臺灣與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 12,758 港澳蒙藏處 加強臺灣與港澳相互交流及合作,增進港澳人士 推動 對我多元發展之瞭解,以強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 2000 業務費 9,060 礎,編列: 2003 教育訓練費 10 1.因應港澳情勢發展,務實推動臺灣與港澳間經 2009 通訊費 500 貿、文化及學術等民間交流與人員往來;辦理 2024 稅捐及規費 80 港澳青年探索體驗及參訪等活動,促進其對臺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2 灣多元文化與各層面發展之瞭解等經費3,882 2039 委辦費 3,882 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4,214 2.加強維繫與港澳臺鄉、臺商之聯繫交流,辦理 2072 國內旅費 42 相關交流活動,瞭解臺灣各項建設及發展,並 2084 短程車資 20 配合辦理接待工作等經費1,178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3,698 3.強化推動與在臺港澳人士及團體之聯繫交流與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698 合作,以座談、研討會等方式,協助適應臺灣 社會;協處港澳人士在臺緊急、突發及重要事 件之關懷探視、慰問等經費3,058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 54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400 港澳蒙藏業務 預算金額 135,58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赴港澳辦理有關臺灣經貿或文化等展演活動, 促進臺灣與港澳之相關交流與合作等經費862 千元。 5.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各 項規費及訴訟費用80千元。 6.協助民間社團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或 團體之交流、互訪合作;及輔導國內與港澳事 務相關之民間團體辦理港澳交流業務等經費3, 068千元。 7.協助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以及推廣 來臺升學事宜等經費630千元。 03 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 36,763 港澳蒙藏處 因應港澳情勢變化,通盤審酌整體情勢發展、主 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 要國家動向、中共及港府作為等因素,賡續研修 2000 業務費 1,955 港澳相關政策、法規,完善法制規範及交流秩序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0 ,預為管控可能風險,以維護國家安全及民眾權 2054 一般事務費 1,492 益,編列: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53 1.完備臺港澳相關法制規範,加強與各界溝通及 3000 設備及投資 47 廣泛蒐集相關資訊等經費1,602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9 2.派員赴港澳參加相關研討會等會議或交流活動 3035 雜項設備費 28 之差旅費353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34,761 3.軟硬體及相關事務器材經費47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4,761 4.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辦理有 關臺港交流與合作之會議及論壇相關活動,及 執行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等諮詢及專案 管理事務等經費34,761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2,400千元)。 04 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 82,005 香港辦事處、澳門 港澳情勢發展日益嚴峻,為確保臺港澳民眾的權 2000 業務費 81,504 辦事處 益與福祉,續為維持本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 2006 水電費 625 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以達為民服務不中斷之目 2009 通訊費 2,230 標,編列: 2018 資訊服務費 155 1.辦理臺灣與港澳各項交流工作計12,2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3,387 包括: 2027 保險費 261 (1)在當地辦理交流及聯誼等活動,並邀請臺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3,506 商鄉組團來臺參加相關活動。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2)協助我機關、團體赴港澳推廣觀光旅遊及 2051 物品 1,894 農特產品。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33 (3)協助在港澳辦理有關我教育、學術等展覽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900 及座談會,及為來臺就學之港澳學生辦理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0 新生輔導會等。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571 (4)辦理有關臺商及臺鄉、留臺校友組織等方 2081 運費 62 面之聯繫及服務工作。 2084 短程車資 90 2.維持我在港澳館舍之正常運作,強化駐地聯繫 55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400 港澳蒙藏業務 預算金額 135,580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3000 設備及投資 501 、服務功能等經費21,144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4 3.辦理國人在港澳急難救助相關服務工作等經費 3035 雜項設備費 47 2,803千元。 4.港澳官舍、館舍及停車場租金43,387千元。 5.維護澳門國父紀念館外觀及內部之經費1,900 千元。 6.採購資訊硬體設備及雜項設備501千元。 56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500 聯絡業務 預算金額 31,71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傳達政府兩岸政策及各項交流議題之 1.透過各式文宣作為及傳播平臺,傳遞兩岸政策及情勢之 意涵,持續規劃辦理政策溝通及說明、新聞發布及聯繫、 正確訊息,增進民眾對政府兩岸政策及相關議題之瞭解 海外聯繫及與民意機關互動、提供諮詢服務等工作,期以 ,並強化與各界之溝通說明及對話互動,作為政策研議 多元溝通管道,使社會各界理解政府致力維持臺海和平穩 參考。 定及兩岸健康有序交流之立場,並積極聽取民意,作為持 2.依循資訊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等原則,加強與民 續推動兩岸相關政策參考。 眾、青年學子、國會、媒體等各界之溝通,讓外界瞭解 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之政策立場及各項政策意涵,以 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有效保障民眾權益福祉。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 16,669 聯絡處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配合兩岸政策推動進程,透 2000 業務費 16,499 過多元傳播管道,積極說明政府兩岸政策內涵, 2003 教育訓練費 80 並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及民意走向,作為政策規劃 2009 通訊費 68 參考,同時深化與民眾互動對話,增進各界對兩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93 岸關係發展及兩岸政策之瞭解與認同,編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1.持續優化本會社群平臺內容,增進網路使用者 2039 委辦費 600 對政府兩岸政策、兩岸關係發展及各項重要政 2051 物品 160 策議題之關注與瞭解,並即時澄清有關兩岸議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17 題之錯假訊息;透過網路社群平臺互動交流, 2072 國內旅費 206 汲取民意,作為對外政策溝通參考。編列本會 2081 運費 40 社群平臺營運維護、網路廣告製作刊播、網路 2084 短程車資 35 文宣及競賽活動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 7,85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5 2.針對各項兩岸議題之內涵及推動進程,相應規 3035 雜項設備費 45 劃各類電子媒體通路,製播政策說明短片、動 畫、廣播廣告等,編列設計費、製作費及刊播 費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2,710千元。 3.配合兩岸政策及相關議題之推動進程,規劃及 製作政策說明資料,透過各類平面媒體,說明 兩岸相關議題政策資訊,編列設計費、製作費 及刊登費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148千 元。 4.配合政府兩岸政策,規劃設計及製作文宣品, 於各類活動場合發送,編列設計費及製作費等 相關經費,計1,741千元。 5.規劃及辦理座談會、專題演講等各類政策溝通 活動,透過與民眾、青年學子及各界人士的面 對面交流互動,傾聽民意,瞭解各界意見,深 化各層面的溝通,編列場租費、場佈費、餐費 、膳宿費、出席費、鐘點費等相關經費,計55 0千元。 6.規劃及辦理兩岸交流相關競賽等活動,透過擴 大民眾參與及結合民間創意,提升民眾對兩岸 關係發展、兩岸政策及相關議題之瞭解,編列 場租費、場佈費、餐費、出席費、鐘點費等相 57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500 聯絡業務 預算金額 31,71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關經費,計1,700千元。 7.委託學術及研究單位或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就 反制認知作戰、防制假訊息、政府兩岸政策宣 導策略、中共大外宣、中共對臺統戰及新媒體 趨勢等議題,撰擬專文或研析報告等相關經費 600千元。 8.配合各項政策溝通說明活動之推動,編列差旅 費、教育訓練、通訊費、勞務服務、攝錄影、 物品、運費、餐點、聯繫等其他相關經費,計 1,200千元。 9.配合辦理各類政策溝通說明活動,購置相關軟 體及升級相關硬體設備,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 費125千元、雜項設備費45千元,共計170千元 。 02 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 3,467 聯絡處 為深化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強化與新聞 2000 業務費 3,397 媒體聯繫溝通,以及因應媒體對相關時事議題之 2009 通訊費 980 關注,發布新聞稿及相關新聞參考資料,並持續 2027 保險費 10 接見國際媒體、各國政要、國會議員及專家學者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00 ,闡述政府致力維持臺海和平穩定之政策立場, 2051 物品 250 積極爭取國際社會支持,編列: 2054 一般事務費 1,525 1.配合政策推動,辦理新聞發布、輿情研析,例 2072 國內旅費 180 行記者會與專案記者會、規劃媒體採訪及聯繫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 溝通相關業務,編列通訊、資料傳送、差旅費 2078 國外旅費 150 及相關經費,計2,18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70 2.辦理媒體兩岸新聞採訪及交流活動、赴海外說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 明政府兩岸政策等活動之新聞處理事宜,編列 3035 雜項設備費 20 差旅費、資料印送及相關經費,計332千元。 3.配合接待各國訪賓政要、學者專家及媒體人員 ,編列政策資料製作、印送、禮品購買等相關 經費,計885千元。 4.配合新聞發布、聯繫、輿情研析等相關業務, 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千元、雜項設備費20 千元,共計70千元。 03 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 9,831 聯絡處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國際關注議題,辦理海外出 2000 業務費 4,964 訪活動,加強海外溝通與說明,並強化與民主理 2009 通訊費 95 念相近國家聯繫與互動,積極爭取國際友我力量 2027 保險費 40 支持,編列: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0 1.配合兩岸政策推動,增進國際社會對當前兩岸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47 情勢及政府兩岸政策之認識與理解,編譯本會 2051 物品 40 重要新聞稿、政策說明等相關資料,提供國際 2054 一般事務費 965 媒體、海外訪賓、駐臺使領館、智庫機構及國 2078 國外旅費 2,727 內相關單位參用,編列譯稿、通訊、傳送資訊 58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500 聯絡業務 預算金額 31,714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00 獎補助費 4,867 等相關經費,計2,118千元。 4035 對外之捐助 1,713 2.運用多元管道,強化兩岸政策海外宣導,藉由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154 辦理座談或研討會等活動,向各國政要、海外 智庫、專家學者、僑界等說明政府兩岸政策及 相關作為,編列差旅費2,727千元;印製兩岸 政策英文文宣及會議資料、場地等相關經費11 9千元,共計2,846千元。 3.協助海外民間團體、學術機構等辦理推動中國 大陸民主化及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座談會, 編列相關經費計1,713千元。 4.協助民間團體邀請旅居海外中國大陸學人、華 人青年及其他傑出人士等來臺參訪或觀選,深 入瞭解臺灣民主化歷程、體驗民主自由經驗及 價值,編列膳宿費、機票費、接待費及工作人 員經費1,569千元;協助國內機構及民間團體 辦理促進中國大陸民主化、兩岸議題等相關研 討會與座談會,編列相關經費1,184千元;協 助國內團體赴海外參加兩岸議題國際研討會, 編列相關經費401千元,共計3,154千元。 04 政策諮詢及聯繫服務 1,747 聯絡處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提供民意機關政府兩岸政策 2000 業務費 1,496 與兩岸情勢相關資訊,積極溝通說明,聽取建言 2009 通訊費 50 並提供諮詢,爭取民意機關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 2027 保險費 20 解與支持,編列: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25 1.為推動政府兩岸政策,強化與民意機關聯繫互 2051 物品 35 動,說明兩岸關係現況及兩岸相關議題動態。 2054 一般事務費 1,163 列席說明會、座談會及研討會等各類會議及活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 動,就兩岸政策及法案等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3000 設備及投資 70 並就其諮詢提供說明及服務,編列資料蒐整、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0 印送、場地及其他相關經費,計1,493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81 2.配合民意機關聯繫與服務等相關業務,編列軟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1 體購置相關經費70千元。 3.針對民意機關及相關人士關切之各項兩岸議題 與政策,協助學術機構及民間團體辦理各項兩 岸交流或研討活動,並視情派員隨團適時提供 聯繫、諮詢與服務,以擴大資訊蒐集面向,瞭 解中國大陸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各面 向之情勢及現況,編列相關經費181千元、差 旅費3千元,共計184千元。 59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係供各項計畫原預算不足時依規定程序動支。 使各項計畫順利執行。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000 本會各處室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計列。 6000 預備金 2,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2,000 60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3901100 文教業務 預算金額 40,35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因應國際及兩岸情勢動態發展,規劃整體文教交流政策及 掌握兩岸情勢發展,研擬兩岸文教交流策略、強化安全管 策略,進行兩岸文教相關議題之研究分析;辦理兩岸學術 理機制;促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深入體認臺灣民主自由 、教育、文化、體育、影視音及新聞傳播媒體等業務之審 價值及多元社會發展現況;增進青年學生認識兩岸關係及 議、規劃、協調及聯繫等事項;輔導與推動兩岸文教交流 政府政策,協助民間進行兩岸文教交流活動,健全兩岸文 活動,強化兩岸文教交流品質與內涵及促進兩岸資訊對等 教交流秩序;強化兩岸大眾傳播及資訊對等流通,傳遞臺 交流,展現臺灣民主自由人權核心價值。 灣民主、新聞自由之軟實力。落實政府照顧臺商子女教育 政策,加深在陸臺商子女對臺灣聯結與價值認同。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與策略規 6,296 文教處 因應兩岸整體情勢發展,蒐研兩岸文教交流動態 劃 資訊,加強對兩岸文教情勢重要議題之研究分析 2000 業務費 6,296 ;辦理文教交流業務相關座談及諮詢會議,編列 2009 通訊費 114 :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19 1.辦理兩岸文教相關議題之專案協調會、諮詢、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5 座談會等各項活動經費658千元。 2039 委辦費 3,100 2.邀請學術機構或學者專家辦理兩岸文教相關議 2051 物品 54 題之專案研究及調查分析等各項經費4,000千 2054 一般事務費 963 元。 2072 國內旅費 103 3.加強兩岸文教政策說明相關工作,編列撰稿、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203 編輯、印刷及其他相關經費等174千元。 2081 運費 21 4.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之旅費203千元;赴國內 2084 短程車資 24 各直轄市及縣(市)業務聯繫之旅費、運費及短 程車資等相關經費148千元。 5.加強與中央各部會、地方文教單位、各級學校 及民間團體業務聯繫相關經費125千元;以及 處理兩岸文教議題相關行政支出經費898千元 。 6.協處兩岸文教交流之緊急及突發事件,提供慰 問、協助等相關經費90千元。 02 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 18,394 文教處 增進臺灣青年學生瞭解兩岸關係發展現況及政府 2000 業務費 12,862 兩岸政策;持續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傳遞臺灣發 2009 通訊費 2 展經驗及民主自由法治等普世價值;促進兩岸青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9 年學生認識與瞭解,深入體驗臺灣多元社會發展 2027 保險費 14 現況,編列: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2 1.辦理青年學生、臺校教師兩岸關係及文教交流 2039 委辦費 12,278 政策研習活動經費10,111千元。 2051 物品 15 2.結合民間資源,辦理兩岸學生研習及兩岸學術 2054 一般事務費 320 與實務交流活動,以傳遞臺灣軟實力特色經費 2081 運費 2 2,751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71 3.協助民間及學術團體推動兩岸關係學習課程、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3 兩岸學生關懷、服務與輔導及文教各項交流活 3035 雜項設備費 18 動等經費5,361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5,361 4.辦理兩岸文教業務購置相關軟硬體資訊設備及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918 雜項設備等經費171千元。 61 大陸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03901100 文教業務 預算金額 40,35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501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942 03 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 11,062 文教處 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社會民主自由、多元開放之 2000 業務費 10,462 各項資訊;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增進中國大 2003 教育訓練費 4 陸民眾對臺灣民主發展與兩岸關係現況之正確認 2009 通訊費 7 識,編列: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4 1.運用多元管道,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發展現況 2027 保險費 2 及兩岸關係資訊相關經費6,962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98 2.強化兩岸大眾傳播及資訊交流,增進中國大陸 2039 委辦費 9,900 民眾體認臺灣民主、新聞自由價值相關經費3, 2054 一般事務費 114 500千元。 2081 運費 3 3.協助我民間及學術團體辦理兩岸廣電、新聞及 4000 獎補助費 600 出版等活動,以增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相關經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0 費600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78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72 04 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教育之輔導 4,600 文教處 落實照顧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教育政策,協助在陸 4000 獎補助費 4,600 臺商子女與臺灣教育接軌,增進對臺灣社會發展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4,600 之瞭解,並深化對臺灣之情感及認同,促進在陸 臺商學校健全發展,編列: 1.協助在陸臺商子女返臺接受補充教育相關經費 2,600千元。 2.增進在陸臺商子女瞭解臺灣、聯結並加深對臺 灣之情感,協助在陸臺商學校推動辦理認識臺 灣等相關活動經費2,000千元。 62 本 頁 空 白 63 大陸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0100 3203901000 5303901100 3203901200 3203901300 32039014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文教業務 經濟業務 法政業務 港澳蒙藏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85,721 30,665 40,352 25,639 287,515 135,580 1000 人事費 411,035 - - - - -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 - - - - -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1,740 - - - - -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0,285 - - - - -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359 - - - - - 1030 獎金 59,685 - - - - - 1035 其他給與 9,769 - - - - - 1040 加班費 20,195 - - - - -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4,145 - - - - - 1055 保險 22,663 - - - - - 2000 業務費 59,442 27,247 29,620 21,042 25,683 96,174 2003 教育訓練費 416 50 4 165 100 10 2006 水電費 - - - 376 - 625 2009 通訊費 772 750 123 170 7,108 2,730 2018 資訊服務費 17,904 565 - - - 15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900 30 103 120 30 43,387 2024 稅捐及規費 175 - - - - 80 2027 保險費 340 - 16 - - 261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719 719 719 719 14,22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0 2,170 1,555 304 815 191 2039 委辦費 - 14,109 25,278 15,400 10,716 4,668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35 - - 10 - 2051 物品 1,911 1,227 69 209 320 1,919 2054 一般事務費 32,527 4,254 1,397 2,555 4,808 23,95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53 - - - - 1,9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20 - - - - 250 費 2072 國內旅費 234 100 103 378 250 42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63 300 203 140 140 1,427 2078 國外旅費 - 2,858 - 500 597 182 2081 運費 - 30 26 - 50 62 64 大陸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0100 3203901000 5303901100 3203901200 3203901300 3203901400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文教業務 經濟業務 法政業務 港澳蒙藏業務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68 50 24 6 20 110 2093 特別費 1,179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15,214 490 171 - 150 548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645 390 153 - 120 473 3035 雜項設備費 2,569 100 18 - 30 75 4000 獎補助費 30 2,928 10,561 4,597 261,682 38,858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810 1,068 150 200 - 4035 對外之捐助 - 50 - - -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200 3,779 4,297 261,282 38,858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868 5,714 150 200 -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 - - - - 6000 預備金 - - - - - -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 - 65 大陸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500 3203909800 聯絡業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1,714 2,000 1,039,186 1000 人事費 - - 411,035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 - 7,19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241,74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20,28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5,359 1030 獎金 - - 59,685 1035 其他給與 - - 9,769 1040 加班費 - - 20,19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 - 24,145 1055 保險 - - 22,663 2000 業務費 26,356 - 285,564 2003 教育訓練費 80 - 825 2006 水電費 - - 1,001 2009 通訊費 1,193 - 12,846 2018 資訊服務費 - - 18,62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 45,570 2024 稅捐及規費 - - 255 2027 保險費 70 - 687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68 - 17,86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47 - 6,962 2039 委辦費 600 - 70,771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 45 2051 物品 485 - 6,14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70 - 87,9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 2,65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 770 費 2072 國內旅費 386 - 1,493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5 - 2,378 2078 國外旅費 2,877 - 7,014 2081 運費 40 - 208 66 大陸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01500 3203909800 聯絡業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35 - 313 2093 特別費 - - 1,179 3000 設備及投資 310 - 16,883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5 - 14,026 3035 雜項設備費 65 - 2,857 4000 獎補助費 5,048 - 323,704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2,228 4035 對外之捐助 1,713 - 1,763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335 - 312,751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 6,932 4085 獎勵及慰問 - - 30 6000 預備金 - 2,000 2,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2,000 2,000 67 大陸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5 大陸委員會 411,035 285,564 312,504 - 行政支出 411,035 255,944 301,943 - 1 一般行政 411,035 59,442 30 - 2 綜合規劃業務 - 27,247 2,928 - 3 經濟業務 - 21,042 4,597 - 4 法政業務 - 25,683 250,682 - 5 港澳蒙藏業務 - 96,174 38,658 - 6 聯絡業務 - 26,356 5,048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文化支出 - 29,620 10,561 - 9 文教業務 - 29,620 10,561 - 68 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000 1,011,103 - 16,883 11,200 - 28,083 1,039,186 2,000 970,922 - 16,712 11,200 - 27,912 998,834 - 470,507 - 15,214 - - 15,214 485,721 - 30,175 - 490 - - 490 30,665 - 25,639 - - - - - 25,639 - 276,365 - 150 11,000 - 11,150 287,515 - 134,832 - 548 200 - 748 135,580 - 31,404 - 310 - - 310 31,714 2,000 2,000 - - - - - 2,000 - 40,181 - 171 - - 171 40,352 - 40,181 - 171 - - 171 40,352 69 大陸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00000 15 大陸委員會 - - - - 3203900000 行政支出 - - - - 320390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203901000 2 綜合規劃業務 - - - - 3203901300 4 法政業務 - - - - 3203901400 5 港澳蒙藏業務 - - - - 3203901500 6 聯絡業務 - - - - 5303900000 文化支出 - - - - 5303901100 9 文教業務 - - - - 70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4,026 2,857 - - 11,200 28,083 - 13,873 2,839 - - 11,200 27,912 - 12,645 2,569 - - - 15,214 - 390 100 - - - 490 - 120 30 - - 11,000 11,150 - 473 75 - - 200 748 - 245 65 - - - 310 - 153 18 - - - 171 - 153 18 - - - 171 71 本 頁 空 白 72 大陸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7,194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1,740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0,285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359 六、獎金 59,685 七、其他給與 9,769 八、加班費 20,195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4,145 十一、保險 22,66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11,035 73 大陸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00000 15 大陸委員會 221 221 - - - - 5 6 4 4 4 4 4 4 3203900100 1 一般行政 221 221 - - - - 5 6 4 4 4 4 4 4 74 員會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19 19 8 8 17 17 282 283 390,840 377,875 12,965 19 19 8 8 17 17 282 283 390,840 377,875 12,965 1.本會本年度預算員額包括職員221人 、駐警5人、工友4人、技工4人、駕 駛4人、聘用19人,約僱8人、駐外雇 員17人,合計如列數。 2.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之約用人員支出 : (1)「僱用弱勢家庭學生協助行政工 作計畫」:預計進用3人1,523千 元。 (2)「進用行政助理計畫」:預計進 用5人2,790千元。 (3)辦理駐港澳機構業務:預計進用 約用人員17人13,506千元,協助 辦理包括臺港澳相關服務工作、 駐地臺商臺鄉聯繫暨輔導工作、 國人急難救助、環境清潔及行政 庶務等工作。 3.勞務承攬文書處理及一般事務14人7, 882千元。 4.勞務承攬行政支援及清潔維護3人2,1 56千元。 5.勞務承攬技術服務及駕駛人力4人3,2 00千元。 6.勞務承攬社群平臺維運、美編及文宣 創意人力3人2,500千元。 75 本 頁 空 白 76 大陸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12.04 2,487 1,668 31.00 52 9 61 BTQ-3998。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11 1,998 1,668 31.00 52 45 68 ARG-1265。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05 1,998 1,668 31.00 52 33 68 BVU-6286。 (原車牌AAC-8 980)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11 1,998 1,668 31.00 52 32 63 BBF-7169。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1.03 1,796 835 60.00 50 150 8 MQ4919。 用車 (澳門辦事處)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6 101.03 1,987 1,700 45.50 77 50 40 RH1603。 用車 (香港辦事處)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1.04 2,362 1,700 45.50 77 50 40 FD6008。 用車 (香港辦事處)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7 105.02 2,360 1,668 31.00 52 45 58 ANU-2593。 用車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5.03 2,494 1,661 31.00 51 45 58 ARE-0052。 用車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4 106.11 1,600 1,668 31.00 52 45 49 ATW-9303。 用車 合 計 15,904 567 504 513 77 大陸 預算員額:職員 209人 駕駛 4 人 約僱 8人 現有辦公 駐警 5人 工友 4 人 合計 253人 技工 4人 聘用 19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年 需 年 需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單位數 面積 養護費 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5 7,296.11 281,977 693 二、機關宿舍 1 164.44 3,448 19 3 297.57 16 1.首長宿舍 1 164.44 3,448 19 3 297.57 16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檔案庫房 合計 7,460.55 285,425 712 297.57 16 78 委員會 房舍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 需 年 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養護費 養護費 1 33.00 120 6 7,329.11 120 699 462.01 35 462.01 35 1 372.32 124 746 19 372.32 124 746 19 405.32 124 866 25 8,163.44 124 866 753 79 大陸 預算員額:職員12人 工友 人 現有辦公房舍 駐警 人 聘用 人 合計:29 人 技工 人 駐外雇員 17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年 需 年 需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單位數 面積 養護費 養護費 一、 辦公房屋 1 184.57 6,750 1. 香港辦事處(香港 1 184.57 6,750 灣仔中環廣場49樓 4907及4908室、九 龍辦事處海華服務 中心) 2. 澳門辦事處 二、 機關宿舍 1. 首長宿舍 香港 澳門 2. 單身宿舍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 其他 1 1,371.00 28,354 1,900 1. 停車場 香港 澳門 2. 澳門國父紀念館 1 1,371.00 28,354 1,900 合計 1,555.57 35,104 1,900 80 委員會 明細表(香港澳門部分)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年 需 年 需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面積 押金 租金 養護費 養護費 3 1,658.48 7,959 37,417 1,843.05 7,959 37,417 2 801.57 6,668 29,513 986.14 6,668 29,513 1 856.91 1,291 7,904 856.91 1,291 7,904 2 383.91 5,445 383.91 5,445 2 383.91 5,445 383.91 5,445 1 179.53 3,101 179.53 3,101 1 204.38 2,344 204.38 2,344 3 22.74 11 525 1,393.74 11 525 1,900 3 22.74 11 525 22.74 11 525 2 16.74 389 16.74 389 1 6.00 11 136 6.00 11 136 1,371.00 1,900 2,065.13 7,970 43,387 3,620.70 7,970 43,387 1,900 81 大陸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2,228 1.3203901000 - 810 綜合規劃業務 (1)兩岸情勢評估 01 - 810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舉辦兩岸 - 810 相關議題研討會及交流參訪 等活動。 2.5303901100 - 1,068 文教業務 (1)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 01 - 918 推動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兩岸 - 918 文教各項交流活動及研討會 ,傳遞臺灣多元文化價值。 (2)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 02 - 150 動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兩岸 - 150 廣電、新聞及出版等交流活 動及研討會,促進兩岸資訊 對等流通。 3.3203901200 - 150 經濟業務 (1)經濟交流 01 - 75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兩岸 - 75 經濟相關研討會或座談會。 (2)兩岸經濟互動研討會 02 - 75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1.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兩 - 75 岸經貿及互動機制之研討 會或座談會。 2.補助赴中國大陸或邀請中 國大陸人士考察參訪或參 加研討會。 4.3203901300 - 200 法政業務 82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2,228 - - - - 810 - - - - 810 - - - - 810 - - - - 1,068 - - - - 918 - - - - 918 - - - - 150 - - - - 150 - - - - 150 - - - - 75 - - - - 75 - - - - 75 - - - - 75 - - - - 200 83 大陸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1)法政研討及交流活動 01 - 200 [1]補助特種基金 114-114 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兩岸 - 200 法制、社福、公衛、勞工等 相關議題之研討會或交流活 動。 84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 - - - 200 - - - - 200 85 大陸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109,490 1.對團體之捐助 109,490 404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9,490 (1)32039010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兩岸情勢評估 01 114-114 國內學術研究團 舉辦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及 - 體 交流參訪等活動。 (2)5303901100 - 文教業務 [1]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 01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民間團體推動兩岸文教 - 與推動 機構或業務相關 各項交流活動,傳遞臺灣多 團體 元文化價值。 [2]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 02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廣電 - 推動 機構或業務相關 、新聞及出版等交流活動, 團體 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 (3)3203901200 - 經濟業務 [1]經濟交流 01 114-114 民間學術機構或 辦理兩岸經濟相關研討會或 - 工商團體 座談會。 [2]兩岸經濟互動研討會 02 114-114 民間學術機構或 1.辦理兩岸經貿及互動機制 - 工商團體 之研討會或座談會。 2.赴中國大陸或邀請中國大 陸人士考察參訪或參加研 討會。 [3]臺商服務 03 114-114 民間團體或中國 辦理臺商經營管理、教育訓 - 大陸臺商協會 練活動及其他與經貿相關座 談會或研討會等。 (4)3203901300 101,809 法政業務 [1]法政研討及交流活動 01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辦理兩岸法制、社福、 - 機構 公衛、勞工等相關議題之研 討會或交流活動。 [2]捐助海基會 02 114-114 海基會 1.辦理國人子女、兩岸青年 101,809 、兩岸人身安全與急難救 助、兩岸旅行及兩岸藝文 等相關業務。 2.辦理加強臺商聯繫與服務 、強化臺商投資經營與風 險管理、兩岸經貿資訊與 臺商經營情況蒐研、兩岸 86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00,756 30 - 11,200 321,476 198,993 - - 11,200 319,683 192,061 - - 11,200 312,751 1,200 - - - 1,200 1,200 - - - 1,200 3,779 - - - 3,779 3,501 - - - 3,501 278 - - - 278 4,297 - - - 4,297 48 - - - 48 49 - - - 49 4,200 - - - 4,200 147,723 - - 11,000 260,532 1,712 - - - 1,712 146,011 - - 11,000 258,820 87 大陸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經貿實務研習、協處臺商 人身安全與兩岸經貿糾紛 等業務。 3.辦理兩岸文書驗證、聯合 服務中心維運、地區服務 處維運、兩岸婚姻親子關 懷服務、兩岸司法及行政 協助、兩岸協議及議題規 劃與推動等業務。 4.辦理兩岸情勢研析與刊物 出版及對外聯繫等業務。 5.辦理資訊系統軟硬體採購 、維護、強化及升級,以 符合行政院108年6月14日 核定海基會資通安全責任 等級「A」級之要求等業 務。 6.辦理政府其他委託事項。 (5)3203901300 - 法政業務 [1]捐助海基會 01 114-114 海基會 宣導海基會各項為民服務項 - 目。 (6)3203901400 7,681 港澳蒙藏業務 [1]港澳及蒙藏情勢之研 01 114-114 相關學術機構或 1.針對港澳政局變化,舉辦 - 討會或相關活動 民間團體 相關研討會或座談會,以 蒐集最新資訊,並瞭解對 臺港澳關係之影響,俾供 政策參考。 2.針對臺灣與港澳及蒙藏之 重要議題,辦理公開之研 討會或座談會,並與港澳 及蒙藏研究領域學者專家 進行意見交流。 [2]臺灣與港澳間之民間 02 114-114 與港澳事務相關 1.洽請民間團體辦理下列事 - 交流及合作活動 之民間團體 項: (1)與港澳之社團或學術 機構推動交流活動。 (2)辦理與港澳有關之座 談會或研討會等。 88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750 - - - 750 750 - - - 750 28,577 - - 200 36,458 399 - - - 399 3,068 - - - 3,068 89 大陸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3)接待來訪之港澳團體 或個人。 (4)邀請港澳人士或團體 來臺參訪。 2.協助我民間團體辦理有助 於臺港澳關係之交流活動 。 [3]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 03 114-114 在臺之港澳學生 為加強與在臺港澳學生社團 - 聯繫及服務工作 社團 之聯繫及服務,並透過渠等 在臺之實際生活體驗,提供 新生獲取來臺就學及生活相 關資訊,協助港澳生適應臺 灣生活,爰協助在臺之港澳 學生社團辦理相關活動。 [4]推動有關臺港相關交 04 114-114 財團法人臺港經 辦理臺港經貿、文化之研討 7,681 流活動,辦理港人來臺相 濟文化合作策進 會及交流相關活動,以及辦 關諮詢及關懷工作 會 理港人來臺諮詢服務等專案 管理工作,提升對港人的協 助與服務。 (7)3203901400 - 港澳蒙藏業務 [1]推動有關臺港相關交 01 114-114 財團法人臺港經 辦理臺港經濟及文化交流與 - 流活動,辦理港人來臺相 濟文化合作策進 關懷在臺港人生活適應活動 關諮詢及關懷工作 會 等。 (8)3203901500 - 聯絡業務 [1]座談會、研討會及參 01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學術機構及民間團體辦 - 訪等交流活動 機構 理各項兩岸議題與政策相關 之座談會、研討會及參訪等 交流活動,並視情派員隨團 適時提供聯繫、諮詢與服務 ,擴大資訊蒐集面向。 [2]參訪活動 02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邀請旅外中國大陸人士 - 機構 來臺參訪或觀選等活動,並 協助國內民間團體或機構辦 理中國大陸民主化及兩岸相 關議題研討會等。 [3]參加研討會 03 114-114 民間團體或學術 協助國內團體參加海外有關 - 機構 兩岸議題研討會或相關活動 。 90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630 - - - 630 24,480 - - 200 32,361 2,400 - - - 2,400 2,400 - - - 2,400 3,335 - - - 3,335 181 - - - 181 2,753 - - - 2,753 401 - - - 401 91 大陸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4045對私校之獎助 - (1)32039010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兩岸情勢評估 01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舉辦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及 - 交流參訪等活動。 (2)5303901100 - 文教業務 [1]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 01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協助國內私立學校推動兩岸 - 與推動 文教各項交流活動,傳遞臺 灣多元文化價值。 [2]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 02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協助國內私立學校辦理兩岸 - 推動 廣電、新聞及出版等交流活 動,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 。 [3]中國大陸臺商子女教 03 114-114 中國大陸臺商學 協助中國大陸臺商學校發展 - 育之輔導 校 ,增進臺商子女與臺灣的互 動,加深對臺灣之情感與聯 結。 (3)3203901200 - 經濟業務 [1]經濟交流 01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辦理兩岸經濟相關研討會或 - 座談會。 [2]兩岸經濟互動研討會 02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1.辦理兩岸經貿及互動機制 - 之研討會或座談會。 2.赴中國大陸或邀請中國大 陸人士考察參訪或參加研 討會。 (4)3203901300 - 法政業務 [1]法政研討及交流活動 01 114-114 國內私立學校 協助辦理兩岸法制、社福、 - 公衛、勞工等相關議題之研 討會或交流活動。 2.對個人之捐助 - 4085獎勵及慰問 - (1)320390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14-114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3.對國外之捐助 - 4035對外之捐助 - (1)3203901000 - 92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6,932 - - - 6,932 868 - - - 868 868 - - - 868 5,714 - - - 5,714 942 - - - 942 172 - - - 172 4,600 - - - 4,600 150 - - - 150 75 - - - 75 75 - - - 75 200 - - - 200 200 - - - 200 - 30 - - 30 - 30 - - 30 - 30 - - 30 - 30 - - 30 1,763 - - - 1,763 1,763 - - - 1,763 50 - - - 50 93 大陸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綜合規劃業務 [1]兩岸情勢評估 01 114-114 國外學術研究團 舉辦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 - 體 (2)3203901500 - 聯絡業務 [1]研討會、座談會及出 01 114-114 海外民間團體、 協助辦理兩岸政策相關議題 - 版計畫 學術機構及各級 研討會、座談會或出版刊物 學校 等相關活動。 94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50 - - - 50 1,713 - - - 1,713 1,713 - - - 1,713 95 本 頁 空 白 96 大陸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8 385 7,014 6 340 5,384 考 察 5 199 2,882 4 184 2,545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3 186 4,132 2 156 2,839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97 大陸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01 向海外僑學及各界說明兩 歐美及亞 僑學、海 向海外僑學及各界說明政 114.01-114.12 8 10 岸政策及參加對兩岸情勢 太地區 外各界、 府兩岸政策及兩岸情勢發 交換意見之會議83 歐美旅外 展,並瞭解旅外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人士活動動態。 人士組織 02 配合兩岸政策海外說明活 歐美及亞 當地政要 協助國內兩岸新聞記者從 114.01-114.12 4 2 動派員辦理新聞事宜83 太地區 、智庫、 國際局勢觀察、瞭解政府 學者、意 兩岸政策之成效及影響。 見領袖及 媒體 03 法政專題考察及參與相關 歐美及亞 當地政府 1.瞭解相關國家及非政府 114.03-114.12 14 6 會議、交流活動84 太地區 機關、非 組織與中國大陸交流之 政府組織 法制及運作情形。 及相關研 2.針對法政業務相關專題 究機構 ,進行考察、訪問及意 見交換。 3.出席國際組織或重要國 家(組織)舉辦之相關會 議,觀察兩岸在相關會 議中之談判與交流互動 情形,或參加在國外舉 行之研討會、座談會及 講習等活動。 04 專題考察及參與相關座談 歐美及亞 當地政府 針對港澳蒙藏相關專題, 114.01-114.12 6 2 會、交流活動83 太地區 機關及政 進行考察訪問及意見交換 要、非政 。 府組織、 相關研究 機構與智 庫、學者 、意見領 袖 05 經濟專題考察及參與相關 歐美及亞 當地政府 派員赴國外觀察、瞭解國 114.01-114.12 15 1 會議、交流活動85 太地區 機關、非 際對陸經貿往來情形,蒐 政府組織 整各國對陸經貿政策及應 及相關研 對策略,並就相關經貿事 究機構 務進行訪問及意見交流。 98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760 684 209 1,653 聯絡業務 無 68 69 13 150 聯絡業務 無 370 197 30 597 法政業務 無 80 90 12 182 港澳蒙藏業務 無 140 130 30 300 經濟業務 無 99 大陸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國內外智庫合作-83 歐美或亞 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 10 12 1,600 1,100 太地區 相關國際研討會等。 02 出席國外智庫或於海外舉 歐美及亞 探討中國大陸政經發展 7 8 484 432 辦探討中國大陸問題及兩 太地區 及兩岸關係等議題。 岸關係之會議-83 03 出席國際經貿相關會議-85 歐美或亞 赴國外參與國際經貿組 10 1 95 85 太地區 織或其他國家、重要智 庫舉辦之相關會議、研 討會、座談會及講習等 活動。 100 員會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158 2,858 綜合規劃業務 - - - - - - 158 1,074 聯絡業務 - - - - - - 20 200 經濟業務 - - - - - - 101 大陸委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兩岸情勢評估83 中國大陸 學術機構 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學者 114.01-114.12 5 5 、政府部 專家等座談。 門及相關 單位 02 文教業務聯繫80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訪視中國大陸臺商學校、 114.04-114.11 4 2 臺商學校 各級教育單位及機構。 、各級 教育單位 及機構 03 兩岸文教交流議題規劃及業務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赴中國大陸各級文化、教 114.02-114.12 5 3 聯繫80 各級文化 育、體育、大眾傳播單位 、教育、 及機構進行會議或考察。 體育、大 眾傳播單 位及機構 04 兩岸協商及政策調整85 中國大陸 各相關單 配合兩岸經貿互動策略, 114.01-114.12 3 2 位 赴中國大陸處理兩岸經貿 相關業務;以及落實兩岸 經貿政策調整,赴中國大 陸進行實地考察,蒐集相 關資料。 05 臺商在大陸投資考察85 中國大陸 各地區臺 赴中國大陸考察,瞭解臺 114.01-114.12 5 1 臺商密集 商組織等 商經營現況。 區 06 對兩岸經貿團體聯繫及協助85 中國大陸 學術研究 隨同經貿團體赴中國大陸 114.01-114.12 3 1 單位及臺 參訪。 商等 07 兩岸法政事務處理及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法政機關 1.瞭解中國大陸法規制定 114.01-114.12 4 2 法制研究84 (構)與學 及法制作業運作方式。 術單位 2.考察中國大陸法學教育 發展。 3.蒐集中國大陸重要法律 立法資訊。 4.蒐集兩岸法政交流事務 相關資訊。 5.蒐集兩岸社會交流、公 共衛生、消保等議題相 關資訊。 08 落實協議執行與相關交流83 中國大陸 涉臺法制 1.落實兩岸食品安全及醫 114.01-114.12 3 2 、共同打 藥衛生合作協議,協調 擊犯罪及 食品與醫藥工作推動事 智產權保 宜。 護等部門 2.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及團體 及司法互助協議,協調 兩岸犯罪防制工作推動 事宜。 3.落實兩岸智慧財產權保 護合作協議,協調兩岸 智產權保護工作推動事 宜。 4.落實兩岸公證(文書驗 證)業務與人員互訪。 09 加強與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 香港澳門 政府駐港 1.赴港澳進行業務協調與 114.01-114.12 4 11 處業務之協調、溝通;蒙藏情 及中國大 澳機構、 視察,並查核駐港澳機 勢蒐彙83 陸 中國大陸 構內部控制業務。 102 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00 180 20 300 綜合規劃業務 無 28 32 4 64 文教業務 無 42 91 6 139 文教業務 無 24 30 6 60 經濟業務 無 20 23 4 47 經濟業務 無 14 15 4 33 經濟業務 無 28 40 8 76 法政業務 無 28 30 6 64 法政業務 無 198 265 40 503 港澳蒙藏業務 無 103 大陸委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相關機關 2.派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及 與團體 蒐集資訊等。 10 蒐彙臺灣與港澳相關資訊83 香港澳門 港澳民間 1.赴港澳參加相關研討會 114.01-114.12 3 9 團體 、座談會。 2.推動臺灣與港澳之交流 互動。 11 香港辦事處人員業務聯繫或推 臺灣 大陸委員 香港辦事處人員推動工作 114.01-114.12 2 25 動工作83 會及相關 ,以及出列席相關會議或 政府機關 活動。 12 澳門辦事處人員業務聯繫或推 臺灣香港 大陸委員 澳門辦事處人員出列席相 114.01-114.12 4 5 動工作83 會、香港 關會議或活動,以及赴香 辦事處等 港聯絡相關業務。 相關政府 機關 13 兩岸新聞交流83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派員隨團協處國內媒體赴 114.01-114.12 1 1 及港澳 及港澳相 中國大陸及港澳交流活動 關機構及 之新聞聯繫及服務工作。 團體 14 提供諮詢及服務83 中國大陸 官方及民 派員隨團赴中國大陸及港 114.01-114.12 2 1 及港澳 間機構 澳瞭解政治、經濟、社會 及文化等各面向之情勢及 現況,並蒐集民意機關諮 詢及關切之議題相關資訊 。 15 香港、澳門辦事處考察及行政 香港及澳 政府駐港 派員赴香港、澳門辦事處 114.01-114.12 3 4 支援83 門 澳機構 行政協助及考察,提供資 安、電務等行政支援。 104 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62 169 22 353 港澳蒙藏業務 無 225 75 - 300 港澳蒙藏業務 有 係派員洽談公務、出列席 各項相關業務會議及協調 聯繫工作。 56 36 8 100 港澳蒙藏業務 有 係派員洽談公務、出列席 各項相關業務會議及協調 聯繫工作。 1 1 - 2 聯絡業務 無 1 1 1 3 聯絡業務 無 80 71 12 163 一般行政 無 105 大陸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36,512 262,087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434,234 234,745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2,278 27,342 - - 106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6,932 301,581 2,228 1,763 1,011,103 1,218 297,802 1,160 1,763 970,922 5,714 3,779 1,068 - 40,181 107 大陸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 - - - 108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11,200 - - - - 11,200 - - - - - - - - - 109 大陸委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08 娛樂、文化與宗教 - - - - 110 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10,527 6,356 - 28,083 1,039,186 10,500 6,212 - 27,912 998,834 27 144 - 171 40,352 111 大陸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合計 18,497 44,824 1.3203901000 4,850 9,259 綜合規劃業務 (1) 兩岸情勢評估 114-114 委託研究單位辦理座談,邀請學者專 450 1,000 家就整體兩岸情勢之重要議題或重大 事件等進行研判分析,作為政府政策 評估及研議因應參考。 (2) 兩岸政策研究 114-114 委託學術機構針對兩岸關係、中國大 1,800 2,809 陸內外情勢與中共對臺政策、美中關 係與區域情勢等議題進行研究,作為 政府規劃兩岸政策參考。 (3) 兩岸情勢推演、研習 114-114 委託學術單位、學者專家辦理兩岸情 200 250 勢推演、研習等。 (4) 民意調查 114-114 委託民調單位辦理兩岸議題民意調查 800 1,200 ,作為政府政策研究參考。 (5) 國內外智庫合作研討 114-114 委託國內學術研究團體,與國內、外 1,600 4,000 智庫合作,辦理國際研討會,就兩岸 關係、中國大陸內外及區域情勢發展 等相關議題進行研討。 2.5303901100 3,630 16,323 文教業務 (1) 兩岸文教議題之研議 114-114 委託學術機關或學者專家針對兩岸學 940 1,860 術、教育、學術科技、文化、大眾傳 播交流議題進行相關研究,作為政府 規劃文教交流政策之參考。 (2) 文教交流活動之推動 114-114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青年學生兩岸關 1,658 7,539 係及文教交流政策研習,增進臺灣 青年學生對於兩岸關係發展之認識 與瞭解。 2.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臺灣多元文化等 研習活動,促進兩岸青年學生對臺 灣社會的認同與融入,增進對臺灣 112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7,450 - - 70,771 - - - 14,109 - - - 1,450 - - - 4,609 - - - 450 - - - 2,000 - - - 5,600 5,325 - - 25,278 300 - - 3,100 3,081 - - 12,278 113 大陸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民主多元社會之瞭解,傳遞臺灣民 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核心價值 。 3.委託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兩岸 青年學生研習及兩岸學術論壇與實 務交流活動,增進對臺灣多元社會 及兩岸關係發展之瞭解。 (3) 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 114-114 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兩岸大眾傳播交流 1,032 6,924 動 活動、新媒體發展論壇等,以傳遞臺 灣民主多元價值,展現臺灣新聞自由 、社會民主之軟實力。 3.3203901200 6,047 7,531 經濟業務 (1) 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 114-114 委託相關團體或領域之學者專家就兩 3,056 3,701 研擬及推動 岸經貿整體策略及經貿政策規劃與互 動等各項議題深入研析。 (2) 掌握中國大陸經濟及兩 114-114 委託專家學者持續蒐集及彙整與兩岸 541 741 岸經貿資訊 經貿互動策略及政策研析有關之中國 大陸經濟相關資訊,並加強對中國大 陸經濟動態資訊之瞭解與掌握。 (3) 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 114-114 委託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賡續推動 2,270 2,859 繫及服務工作 臺商窗口服務專業諮詢及相關服務業 務,更新充實產經資料庫,以強化對 臺商服務功能。 (4) 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 114-114 委託相關經貿團體及利害團體或領域 180 230 溝通及協助 之學者專家,協助辦理各項公聽會、 座談、研習等活動。 4.3203901300 3,242 7,474 法政業務 (1) 大陸法制研究及兩岸人 114-114 1.委託專家學者研蒐大陸事務法規資 1,742 3,619 員往來事項 料及中國大陸重要法規制定與執行 事項,如蒐整及研析大陸涉臺法規 114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1,944 - - 9,900 1,822 - - 15,400 1,113 - - 7,870 98 - - 1,380 571 - - 5,700 40 - - 450 - - - 10,716 - - - 5,361 115 大陸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司法裁判、司法解釋等相關資料 ,辦理兩岸文書公證與驗證所涉程 序與法規之整理研析,瞭解國人可 能涉及之問題等。 2.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兩岸社會、專業 、公衛及人員往來所衍生問題及管 理措施等資料之整理與研析,如辦 理大陸公務組織與最新人事之整理 研析等。 3.委託各大專院校法律學系(所)、法 學研究團體辦理兩岸法學交流與研 究,提升兩岸法學研究風氣;並推 動建立兩岸法學交流平臺,以為大 陸政策研擬參考。 (2) 兩岸交流衍生事務處理 114-114 1.委託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陸配 1,500 3,855 與相關機制檢討計畫 權益、公務員赴陸管理、兩岸共同 打擊犯罪等法政議題之政策說明及 研習活動。 2.研蒐兩岸法政協商議題及執行狀況 等相關資料,如中國大陸有關食品 、醫藥品安全管理、糾紛處理程序 等資料。 3.蒐集兩岸犯罪防制及公證與自然災 害等事項之執行現況資料,並針對 交流衍生事務相關疑義進行研究。 5.3203901400 628 3,737 港澳蒙藏業務 (1) 撰寫專文或進行專案研 114-114 委託學者專家、學術機構或民間團體 394 316 究 等,以臺灣與港澳及蒙藏之重要議題 撰寫專文或進行專案研究,並辦理相 關學術交流活動,以深入瞭解港澳問 題。 116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5,355 303 - - 4,668 76 - - 786 117 大陸委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2) 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 114-114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臺港澳各項經貿 234 3,421 推動 文化交流活動,增進港澳人士對臺 灣自由民主多元文化社會、經貿環 境的認識與了解,傳遞我民主人權 法治核心價值。 2.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港澳青年體驗臺 灣多元文化等研習活動,展現臺灣 多元人文風情、特色文化及生態保 育,吸引來臺就學、觀光及留臺就 (創)業意願。 6.3203901500 100 500 聯絡業務 (1) 就兩岸相關議題撰寫專 114-114 委託學術及研究單位或相關領域之學 100 500 文或進行專案研析 者專家就反制認知作戰、防制假訊息 、政府兩岸政策宣導策略、中共大外 宣、中共對臺統戰及新媒體趨勢等議 題,撰擬專文或研析報告,作為政府 制定政策及研議因應參考。 118 員會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227 - - 3,882 - - - 600 - - - 600 119 大陸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 算 數 預 計 執 行 內 容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00000 15 大陸委員會 14,858 3203900000 行政支出 14,858 3203901300 4 法政業務 750 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相關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經費,宣導海基會各項為民服務項目,製作影 片、託播等經費750千元。 3203901400 5 港澳蒙藏業務 3,400 1.以線上方式辦理臺港交流相關座談、講座及業務 推廣活動等經費1,000千元。 2.捐助策進會辦理臺港經濟及文化交流與關懷在臺 港人生活適應相關媒體宣導經費,包括: (1)辦理臺港相關業務線上座談會、研討會、推( 託)播、平臺使用等經費1,500千元。 (2)宣導政府政策與策進會各項業務成果等,製 作溝通說明影片或文宣、推(託)播、平臺使 用等經費900千元。 3203901500 6 聯絡業務 10,708 1.持續優化本會社群平臺與民眾溝通互動,作為對 外政策溝通說明參考,並即時澄清有關兩岸議題 之錯假訊息,編列本會社群平臺營運維護、網路 廣告製作刊播、網路文宣及競賽活動等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計7,850千元。 2.規劃各類電子媒體通路,製播兩岸政策說明短片 、動畫、廣播廣告等,編列設計費、製作費及刊 播費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2,710千元。 3.規劃及製作政策說明資料,透過各類平面媒體, 說明兩岸相關議題政策資訊,編列設計費、製作 費及刊登費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148千 元。 12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113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 依決議辦理。 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3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 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3%。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 檢署、衛福部疾管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 關)25%。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3.8%。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 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 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299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 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1.12%),另予補足。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 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央研究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核能安 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 政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 121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 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智慧財產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交 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 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 署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 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 府、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 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核能安全委員會 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考 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監察 院、審計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 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 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 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 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最高檢 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122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 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 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 港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農業部、林業及自 然保育署及所屬、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 所屬、農業試驗所及所屬、林業試驗所、水 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 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臺 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 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 屬、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 康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 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 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 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 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 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 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銓 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 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 123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慧財產局、商業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 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 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 研究所、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 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 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5%,其中主計 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 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 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 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 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選部、銓 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 124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部、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 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 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 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 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 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 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 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 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所及 125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所屬、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生 物多樣性研究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 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 融署、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 技園區管理中心、疾病管制署、環境部、資 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 僑務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部所 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3%,其中總統府、主計總處、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 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 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 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126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 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 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 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 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 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 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 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 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 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 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 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 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觀 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127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 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農糧 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 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 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 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刪外,其餘統刪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 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 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 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 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128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 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 屬、國防部、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 政署、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 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 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南 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 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 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 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 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 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公路局及 所屬、航港局、農業部、疾病管制署、海洋 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 129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 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 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 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 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 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 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 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產 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光署及所 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疾病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新 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4%,其 中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 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 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農業 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 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二)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2兆8,818 非本會主管業務。 億元,較112年度大增1,927億元,成長幅度 約達7.2%。截至112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 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8,488億元,較蔡政府上 台時的5兆3,988億元,增加4,550億元,且 13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近2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金額,一年大 約3,000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示稅收 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 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 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賦,則表示整體稅制失 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當性受質疑。一味忽 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 事。顯見常態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 確預估、掌握財源,導致施政進度落後、行 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數遠低 於預算數,有美化財報之嫌;超徵稅收的金 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只要是符合法規就 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府預算編 列原則應量入為出,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 敗、政府之數字管理失靈。據立法院預算中 心報告顯示,106年度稅課收入1.52兆元, 107至109年度均逾1.6兆元,110年度攀升到 逾2兆元,除109年度稍有下降外,其餘各年 度皆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成率介 於95.58%至119.38%間,5年平均預算達成率 為105.03%,合計超過預算數4,053億元。為 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 預測的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部就 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爰於113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 算數時,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至 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三)數位發展部提出4年期(113至116年)「行政 非本會主管業務。 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 畫」,共匡列13億4,000萬元,用以推動政 府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其性質屬新興 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及傳輸安全問題, 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例,其 2018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 館,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器視為愛沙尼 131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立。請 數位發展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列 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等細項說 明之專案報告。 (四)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 非本會主管業務。 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111年度超徵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年度前10個月稅課收入已達3 兆0,223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3,000至 3,700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112年度10月為 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券交 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牌照稅、 娛樂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10 稅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標。其中, 證券交易稅前10月累計稅收達1,598億元, 年增8.4%,比預算數超出約47億元;綜合所 得稅截至10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逾1,082億 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過全年預 算111億元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年預算75 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57億元;特種 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162%。近幾年 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 算數,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預估稅 收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大差 距,稅課收入估計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足, 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 檢討,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收 估測時間落差,及進一步瞭解消費與營業稅 稅基之關聯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 稅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 (五)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 非本會主管業務。 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111年度超徵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 布之數據,112年度前10個月稅課收入已達3 132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兆0,223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3,000至 3,700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 庫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府機關因此將 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用在債務還本和 付息上;然而近幾年總預算編列之還本預算 數均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期債務總 額明顯不足,其中111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 還本預算960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 於預算外增加還本540億元,合計實際還本 數達1,500億元,但是相較於111年度到期債 務高達7,500億元卻僅占20%,其不足數仍須 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為還債的方 式調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債務 法之法 定最 低比例 來 編列債 務還 本付息 數,但在近年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且未 來5年間乃至10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 務壓力下,為免債留子孫、債留下一任政 府,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 政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 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況下將額外提撥 法定5%至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於債務還 本及付息提出具體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 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六)財政部於112年11月9日發布全國賦稅收入 非本會主管業務。 初步統計,112年10月實徵淨額達2,318億 元,較111年同月增加318億元(+15.9%);112 年累計至10月份,實徵淨額3兆0,223億元, 較111年同期增加1,963億元,約占累計分配 預算數112.0%、占全年預算數98.4%。據財 政部推估,112年稅收超徵大約3,700億元。 面對外界詢問113年是否還會有普發現金, 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行優良,首先還是 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國家財政韌性。為 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112年稅收超徵大約 133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3,700億元之具體規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 總處及財政部說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3,700 億元減少舉債數額或增加還債數額,並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113年適逢總統大選,1月13日選舉結果出爐 依決議辦理。 後,新任總統及行政團隊將在5月20日宣誓 就職,其中將有長達近4個多月的看守內閣 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關有提前濫行 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使新政府上任後恐面 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 113年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應 依循下列注意事項執行預算:1.各機關應確 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嚴格執行。2.有關 人事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不足之 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檢討年度相關預 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支總預 算第二預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體政策 及宣導經費,除應詳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 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 則等相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審核及 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相關預算事 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算法第 95條規定,由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 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起訴相關機關或附屬單 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律。 (八)預算法第64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 非本會主管業務。 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 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 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 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意即歲出分配預算 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 政院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 意,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8年,通過「中 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 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2個以 134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特別預算 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 支持,至多歷時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 讀程序;國防部113年度第一預備金增加20 億元,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 研議修訂行政規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金,若 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神。行政規 則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 權。軍事投資計畫往往涉及經費龐大且多以 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 備金支應首年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 督之責進行事前完整的審議。爰此,要求未 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 核定各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 編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113年度總預算 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時, 應審慎嚴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九)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 非本會主管業務。 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預算,持續推動重大 公共建設計畫,有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 民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建完工後,常未 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致公帑支出效益偏 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 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10類閒置公共 設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等。然,各部會 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利用率、運用率等曾 低於前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案件來源並 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要係依審計 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 報導等案件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 地方政府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及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予解除列 管(尚非達長期體質改善),另尚有各部會列 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 135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等。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 建設計畫年計畫經費執行率雖達95%以上, 惟均有於年度內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 程及調整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於預 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覈實反映計畫實際 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強 化相關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 動情形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據,以提升執行 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營運評估作業之 揭露機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果公開上網, 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 依決議辦理。 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 源之目標,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 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 (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規定,中央對 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 計畫執 行效 能與相 關 預算編 製及 執行情 形,暨市縣政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 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相關主管機關 主辦,並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作業期 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陳報 行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 度所獲之一般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 助各市縣數額龐鉅,各部會辦理之補助地方 業務,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大 示範性及跨越市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大政 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多有 受補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 特定活動者,顯示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 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具短期效益者, 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未達預期目 標、使用成效呈不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央 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 效、加強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 136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要求各部會依規定加強辦理跨區域計畫型 補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 助計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依成 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及依中央對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5條規定等切 實管考督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一)依據預算法第34條、第37條、第39條、第 依決議辦理。 43條及第49條等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 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 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 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 及預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 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 務成本編列。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 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 及各年度之分配額。惟目前預算書編製及 表達不夠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 具體表達績效衡量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 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目,其說明亦太過簡 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實,使立法 委員不易清楚了解預算編列之內容,難以 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進行有效的 審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率。中央政府 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所投入參與的人 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掌握 於行政部門,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訊 不對稱,使立法院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 且需耗費大量成本及時間。國會要在3個 月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對專業性高而 龐雜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 關資訊的透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 倍。爰要求自114年度起,中央政府各機 關(構)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函送重大施 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 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 137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說明予立法院時,一併將相關計畫書核定 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法院審查效率,避 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緊後鬆或 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立法院預算審查 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十二)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113年調薪4%,地 非本會主管業務。 方政府人事費用因而增加。對此行政院表 示,涉及中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至於地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制度法 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政府人事 費用為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 先支應,惟為平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 府已將地方政府之正式人員人事費用納 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之中,若有 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但考量地方財政情 形,雖部分縣市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 予以半數補助。為不使中央政府讓軍公教 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政府財政 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財 政狀況綜合考量後分別給予不同程度或 比例的補助款,以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 健全穩定以及均衡發展,並於3個月內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 非本會主管業務。 騙日趨科技化、智慧化與跨境化,已成為 各國的治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題嚴 重,政府無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愈高 的國家,詐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著。爰要 求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 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與電信業者合作,探討研究詐騙常使用 的工具,積極盤點資源,加重法制刑責, 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防堵通訊網路、訊息 廣告及人頭帳戶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 全力打擊詐騙,保護人民財產安全,於3 138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十四)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浪 非本會主管業務。 費220萬公噸的食物,換算下來廚餘桶可 以堆出5萬座台北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年第4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共有 14.6萬戶,換言之,國人一年浪費的食物 可以援助弱勢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 台灣社會最缺乏的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 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有需要的人們手 中,且有效利用剩食之目的,除解決貧窮 的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永續的新意涵。 惟迄今剩食再利用方式未臻完善,尚無實 際具體的成效,國內仍存在食物浪費和供 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品流入黑市再 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 愛惜食物、落實零飢餓的目標,爰要求行 政院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過剩食物數及 求援人數之登錄資料,建置跨部會剩食再 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食物可 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體系 在地化,擴大社會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五)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2月編製之國 非本會主管業務。 民 所 得 統 計 摘 要 , 110 年 度 GDP 達 21 兆 1,605億元,經濟成長率6.53%,創下自100 年以來新高。另依據經濟部111年5月發布 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景氣穩定 成長、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110 年度之主要營運指標皆創下106至110年 度以來的新高。然而儘管經濟、產業表現 可圈可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未因 此而提升薪資待遇,110年度上市上櫃公 司用人費用為1兆5,963億元,約占營收的 6.59%,甚至較109年度下降0.06%。為使 企業在獲利豐碩之餘能提升員工薪資水 139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準,爰要求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 來增加上市上櫃公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 時的薪資待遇之可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確實督導各上市上櫃公司依 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規定,揭露公司薪 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事 之酬金等相關資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 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9月底公布 非本會主管業務。 「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指導原則」,十大原則內容包括: 1.加強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須 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並納入 內控制度;3.強化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 離保管;4.強化交易公平及透明度;5.強 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6.建 立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 制;7.資訊公告揭露;8.強化內部控制及 機構查核機制;9.明定對個人幣商洗錢防 制監理等同法人組織;10.嚴禁境外幣商 非法招攬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 定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 示,由於穩定幣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並 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因此,這 項指導原則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行,並未 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產交 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帶出現,爰要 求行政院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 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進行 磋商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 非本會主管業務。 護能力,於109年8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 案,又於111年12月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 勢而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版,要求一 14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定規模之銀行、保險、證券業設置資安長, 並推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 設置資安諮詢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 安長人事異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部分,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度1年 內3度更換資安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於111年1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4個 月即辭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3個月才又新 聘;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 指出其僅有財金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背 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構之資安治理 效能,爰要求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財政部督導各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 規定設置資安長,並避免其因公司內部職 務調整而造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另 公股行庫在金融業資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 率,各公股行庫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 得擔任,若逢人事異動之情況,各公股行 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長訓練課程,以 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3個月內向立 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 本會暨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 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 均無轉投資事業情形。 的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 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20%之轉投 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 新設公司作業,並於2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 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執行。 (十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 非本會主管業務。 職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規定: 「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 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 141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 之行使」;次依同法第9條規定:「公務 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 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 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 品或辦理相關活動」;約聘人員是行政機 關依法進用之人員,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法準用之對象,亦應嚴守行政中立。爰 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事件進行 檢討,並於3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 執行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二十)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之 依決議辦理。 官方臉書宣傳中,可見許多部會粉專帳號 發布與其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績文 案,例如:環境部分享「0~22歲國家一起 栽培」、「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軍公 教調薪3次」、「基本工資連八年調漲」; 又或是同一篇「落實居住正義」之貼文, 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航 港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 部等多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在總統及立 委選舉期間將民進黨過去執政8年之豐功 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導政 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其 業務相關之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 急且重大之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器私 用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 業,遵循行政中立原則,依法行政,避免 政府機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 政黨競選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一)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 非本會主管業務。 法案涉及跨院際,送請立法院審議前應 完成會銜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 司法、行政兩院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 142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法案,常見兩院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 見併陳,以致法案在立法院審議過程 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決。爰此, 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 會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前,宜充分進 行溝通,協調出兩院意見一致之版本 後,再行函請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審 查順利進行。 (二十二)查112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 非本會主管業務。 蛋液農藥超標等風波,讓消費者「食」 在不安心。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 進口蛋涉標示不實,賣給下游餐廳、烘 焙坊,引起社會譁然;凸顯政府在蛋液 管理未臻完善。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 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藏液蛋 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用 途使用,有鑑於此,為求全民食品安全 健康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 單位,由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之製程 不一定會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誤 用(未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 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者應標示(未殺 菌液蛋),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者 皆需要採購殺菌液蛋,以確保消費者食 用之安全。 二、 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政」編列4億6,774萬7千元,爰就下列各案 1130600011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併案凍結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 院,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3年4月8日決 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113年5月15日以 1.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1703號函復本會得 政」編列4億6,774萬7千元,中國政府近年 以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公布數部法律如反間諜法等,並收緊政治控 一、中共於112年7月1日實施新修正「反 制,使台灣人民在中國境內或與中國政府簽 間諜法」後,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 署引渡條例之國家,有高度人身安全之疑慮 全與權益風險增加,爰維持赴陸港澳 143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與侵害人權之風險,此前已發生類似個案。 之旅遊警示為「黃色」燈號,提醒「特 爰凍結該項預算,請大陸委員會擬定對策, 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預防與降低相關人權風險,且若再發生類似 二、本會持續蒐整可能違反中共及香港 個案,如何因應以保障台灣人民的人權,向立 國安法規之行為態樣,透過發布新聞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稿、本會例行記者會或製作圖卡等方 2.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 式,於本會網站、臉書、LINE等社群 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首長1人及副首長 媒體持續宣傳,提醒國人審慎評估赴 3人之特別費」編列117萬9千元,112年11月 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另印製宣導 7日媒體報導,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梁文傑吸 單張,協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政 食加熱菸,並於112年10月底晚間前往「鍾 部移民署、交通部觀光署、交通部民 先生會所」招待所,行止似有不當。大陸委 用航空局以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 員會副主委梁文傑身為中華民國政務副首 金會(下稱海基會)發送國人。 長,本應秉持清廉形象並作為表率,此舉嚴 三、經本會政風單位詢問及函請臺北市 重斲傷公務員之形象,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應 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協助,初步瞭解 負起政治責任,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 該聚會為當事人私人行程,與本會業 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務無直接相關,亦無接獲涉不法情 告後,始得動支。 資。本會首長、副首長特別費係按「中 央各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列支標 準表」編列,並依規定使用於公務用 途及相關業務之溝通或推展,有助於 本會相關公務之推動。 (二)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劃業務」編列2,808萬6千元,爰就下列各案 1130600011A 號 函 將 專 案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併案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 院,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3年4月8日決 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113年5月15日以 動支。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1704號函復本會同 1.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112年8月29日視察 意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金門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基 一、疫後逐步恢復兩岸健康有序交流是 地及金門水頭港區旅客服務中心時表示,小 政府既定政策 三通對於金馬地區十分重要,希望在不設任 (一)循 序 漸 進 推 動 恢 復 陸 客 到 金 馬 旅 何政治前提之下,早日擴大小三通,早日放 行:112年8月24日本會會同交通部公 寬陸客團體、散客與商務客前來金馬地區觀 布恢復兩岸觀光旅遊相關規劃,包括 光洽公。另在當年首次開放陸客自由行時, 陸客依「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 也是由金馬開始先行。惟迄今為止,金馬地 區通航實施辦法」申請到金門、馬祖 區仍無法開放陸客到訪,凸顯大陸委員會政 旅行。目前相關機關已做好準備,只 144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策規劃能力之低落,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 要陸方開放,即可落實。 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二)交通部將與業者溝通及評估後,對外 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公布相關規劃細節:112年8月24日本 2.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 會會同交通部公布恢復兩岸團體旅 劃業務」編列2,808萬6千元,大陸委員會已 遊相關規劃,清楚說明將依對等雙向 宣布開始恢復第三地中國旅客來台觀光,並 原則,循序推動恢復兩岸團體旅遊。 將恢復兩岸觀光團體旅客,預定先以每日開 9月23日相關機關已依規劃時程完成 放各2,000人次團客來往,實施日期待中方 各項準備,只要陸方開放其旅行業組 回應後公布。交通部已宣布將於113年3月率 團來臺,即可實施。並自112年9月1 先開放團客赴中旅遊,惟迄今似仍未獲中方 日起,先行推動第三類大陸人士來臺 回應是否同等開放。大陸委員會針對重啟兩 觀光。 岸互訪,增進對等交流並提振觀光,允應協 二、本會強調,提供觀光客安全、舒適的 同相關部會有效推動,爰請大陸委員會針對 旅遊環境,是兩岸政府應盡的責任, 兩岸團體旅客開放觀光相關策進作為及政 雙方主管機關應事先做好協商與必 策配套,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要安排,我方將持續要求陸方早日回 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應我方主張,使兩岸民眾可以安全、 自在地進行相互的觀光旅遊活動。 (三)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務」編列2,563萬9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 1130600011B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凍結1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 院,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3年4月8日決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113年5月15日以 1.據執政黨立委爆料指出,中共台辦要求台商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1703號函復本會得 不得參加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所辦的 以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考察活動,有18位重量級的台商協會會長及 一、海基會112年辦理「大陸臺商投資臺 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均被告知不得參加,結 灣系列參訪活動」,因臺商報名人數 果18人都不敢來台,使得投資金門機會銳 超乎預期,引起陸方特別關切,惟出 減。大陸委員會長年編列對臺商之輔導、聯 席人次仍為近期活動之冠。出席臺商 繫及服務工作經費,以及編列加強對經貿團 也認購金門酒廠窖藏高粱金額達5、6 體聯繫、溝通及協助經費,卻無法讓臺商來 千萬元,實質助益金門稅收與經濟。 到金門進行投資考察,顯然相關聯繫工作顯 二、有關陸方對我貿易壁壘調查,經濟部 有失職之虞,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 已研妥4大策略因應,包含低碳化輔 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導、智慧化生產、分散市場拓銷以及 得動支。 鼓勵差異化商品研發,協助業者持續 2.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 分散市場風險,健全產業體質。目前 務」編列2,563萬9千元,大陸委員會因應整 對臺灣的衝擊應在風險可管理,損害 145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體經貿情勢,允應持續研擬兩岸經貿政策及 可控制的範圍。政府將持續秉持「臺 互動策略,推動兩岸經貿有序交流,維護互 灣優先」原則,強化國內經濟韌性、 利互惠的兩岸經貿關係。近期中方延長對我 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貿易壁壘調查,且近年無預警暫停台灣農漁 三、針對中國大陸以不符合國際慣例的 產品及食品輸銷,均缺乏確切經貿理由,實 理由,暫停臺灣農漁產品輸入,以及 無益推動兩岸經貿發展。大陸委員會允應積 要求全世界輸陸食品企業必須註冊 極針對中方對我經貿動態及可能之政策方 的相關規定,農業部已依照WTO相關 向提高掌握,與經濟部、農業部等相關部會 程序,7度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 預擬對策,並對受影響之廠商提供必要協 物防疫檢疫」(SPS)委員會會議,以 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針對兩 及12度在「技術性貿易障礙」(TBT) 岸經貿政策走向及降低經貿影響策進作 委員會會議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要求 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陸方與我方進行技術性諮商,本會等 始得動支。 相關機關均提供相關意見,協助農業 部適時對外說明,要求陸方袪除非關 稅貿易障礙,以保障我方應有的權益。 (四)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爰就下列各案 1130600011C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併案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 院,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3年4月8日決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113年5月15日以 1.對於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且設籍滿10年以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1704號函復本會同 上之大陸配偶是否可以參選並擔任公職一 意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事,大陸委員會對外表示,「臺灣地區與大 一、本會已說明,凡中華民國國民兼有外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僅就兩岸人民交流往 國國籍欲任公職者,均應依國籍法第 來擇其要者予以規範,至於參選活動以及當 20條等相關法令辦理。只要事實上具 選後任職之資格條件等,因「臺灣地區與大 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存在忠誠義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並未規定,自應與所 務衝突的情形,不論該外國是否為我 有國人一樣,適用各選舉罷免法、國籍法、 國所承認,或僅為政治實體,均有國 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惟按「國 籍法第20條之適用。原籍中國大陸人 籍法」之規範對象,全文皆為「外國人及無 士欲任我國公職,自當依循相關法律 國籍人」,試問大陸委員會大陸配偶屬於哪 規定,政府均依現行法律解釋及執 一類?又如110年遞補就職之南投縣議員史 法。另依國籍法第20條,有關個案係 雪燕,其就是大陸配偶出身,請問當時她有 由各權責機關依個案事實審認處理。 放棄中國大陸國籍嗎?顯然大陸委員會辦 二、本會已強化宣導、鼓勵國人赴陸前至 理法政業務顯失公平,爰凍結該項預算,俟 系統進行登錄,俾利提供相關必要 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協助 146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本會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於112 2.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年1月16日正式啟用,截至112年12月 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為因應中方近 31日止,共有5,040筆登錄人數,使 年推出相關限制人權之法令與政策,如反間 用率已有提升。 諜法定義模糊,恐輕易羅織入罪,多數國家 (二)本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 均提醒公民赴中須提高警覺。大陸委員會亦 處所、桃園、松山、小港機場、金馬 提醒我國公民赴中須評估自身風險,注意特 小三通碼頭等出境地點張貼宣導海 定言行避免入罪,亦維護及宣導使用「國人 報,並持續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向 赴陸登錄系統」,及時協助國人避免及因應 國人宣導人身安全風險,強化登錄系 突發狀況。 統使用,另蒐整可能觸法行為態樣及 惟該系統「特殊注意事項」欄目僅限登 赴陸港澳提醒事項,並提供政府急難 打100字,若民眾自願提交更多行程資訊, 救助電話等資訊,透過多元管道提醒 有利大陸委員會日後研判提供實質協助,大 國人注意相關風險。本會將持續蒐集 陸委員會允應開放系統接受,優化登錄系統 使用者意見,加強檢視及優化系統操 及宣導民眾善加利用之策進作為,爰凍結該 作,並強化系統資安防護,以保障國 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人資訊安全。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持續精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之 3.大陸委員會自108年10月起建置「國人赴港 執行,維護我國人相關權益 澳動態登錄系統」 、自112年1月起亦提供「國 (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執行迄112年 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目的均係提 12月,雙方透過交換犯罪情資,合作 供民眾至中國前可事先登錄個人聯繫資 查獲毒品、詐騙、擄人勒贖、殺人、 訊,以利政府於各項突發事件發生時,可即 強盜、洗錢等共244案,陸方亦遣返 時聯繫並提供協助,維護民眾人身安全。 我通緝犯511人,其中包含多名重要 雖「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112年1 通緝犯。 至7月登錄比率相較109年上線初年已有提 (二)在司法文書送達部分,截至112年11 升,但仍僅赴港澳人數之0.54%;「國人赴 月底為止,我方請求陸方協助送達 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112年上線至今登 77,144件,陸方完成69,400件,完成 錄比率亦僅0.19%,雖有積極宣導但仍有大 率約為89.96%;陸方請求送達28,364 幅提升之空間。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 件,我方完成28,040件,完成率約為 員會就「提高兩大動態登錄系統使用率之宣 98.85%。如確實無法完成送達,可依 導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據相關訴訟法規定以公示送達處理。 後,始得動支。 (三)在調查取證部分,我方請求陸方協助 4.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調查取證2,361件,陸方完成1,772 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其中「兩岸法 件,完成率為75.05%;陸方請求我方 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229萬1 協助2,655件,我方完成2,574件,完 147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千元,包含研議應處兩岸交流安全管理及衍 成率為96.95%,我各機關均持續利用 生問題,健全制度化處理機制等。 協議管道,促請陸方積極協助。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 (四)雙方司法互助及共同打擊犯罪仍持 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4年, 續交流與互動,陸方也曾洽我方協助 復檢視98年6月至111年底「海峽兩岸共同打 緝捕通緝犯,顯示打擊犯罪各方都有 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部分互助事項之執 合作需求,政府將持續透過協議管道 行情形,我國提出之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等 向陸方表達應落實協議之執行。 請求案件,中國大陸完成率各為88.54%及 73.47%,而中國大陸提出之文書送達及調查 取證等請求案件,我國完成率各為98.96%及 96.32%,我國執行情形顯高於中國大陸;又 中國大陸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 犯計507人,僅占我國提出之28.58%,而我 國則遣返22人予中國大陸,占中國大陸提出 之62.86%,就「人員遣返」執行落差最大。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 協議」自生效來,原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 處機制,惟近年來因兩岸關係僵化,部分互 助事項之執行情形尚有落差。為有效維護國 人在中國之權益,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 員會針對兩岸協議成效不彰之部分進行檢 討改善,賡續推動落實兩岸協議之執行,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動支。 5.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其中「兩岸法 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229萬1 千元,係包含強化有關機關、團體聯繫協 調,協處兩岸人員往來之緊急、突發及重要 事件,持續辦理國人赴中國大陸及港澳急難 救助關懷簡訊,完備國人赴陸人身安全協 處等。 經查,大陸委員會於108年建置「國人 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藉由網頁登錄個人 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政府主動聯繫、即時 148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提供協助,維護國人人身安全。另,「國人 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自112年1月16日 起上線啟用,復檢視112年1至7月登錄筆數 1,526筆(含個人及團體),占赴大陸人數80 萬餘人之0.19%,參照同期間赴港澳登錄比 率為0.54%,登錄比率顯過低,尚有精進 空間。 有鑑於中港澳情勢發展日益嚴峻,尤其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反 間諜法」皆已公布實施,恐大幅提高國人赴 港、中之人身安全風險。為了加強對赴中、 港、澳國人的急難救助,爰此,凍結該項預 算,俟大陸委員會積極宣導使用並於1個月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始得動支。 (五)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藏業務」編列1億3,558萬元,爰就下列各案 1130600011D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併案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 院,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3年4月8日決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議審查通過,並經該院於113年5月15日以 1.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1703號函復本會得 藏業務」編列1億3,558萬元,台港民間交流 以動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頻繁,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112年至9月 一、本會長期關注香港情勢發展,每年、 為止,香港旅客以77.9萬人次居我國入境旅 每季均就其各面向發展,蒐整訊息並 客數首位。大陸委員會亦透過委外撰寫研究 撰擬報告,刊登本會網站供各界參 報告、專文及辦理座談會、研討會等,推動 考。另亦透過補助或自行舉辦講座、 臺灣與港澳各式交流。而108年後香港反修 座談及洽請學者進行研究、撰述等方 例運動以來,香港政治局勢急劇惡化,世界 式,廣納學界觀點。本會將與各地從 各國提升對港之關注,台灣基於地緣政治及 事香港研究之學者專家強化互動,不 民主理念等,大陸委員會允應擴大結合學術 斷增進對香港情勢之瞭解,厚植研究 界及民間等力量,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 能量。 所正籌建「香港研究資料庫」,將上述相關 二、香港辦事處於110年進行業務辦理方 研究及交流資料進行系統化整理,針對香港 式調整,並組成跨機關任務編組,定 社會變遷及民主發展等面向進行基礎研 期召開會議,維持對外服務不中斷。 究,持續更新對香港之理解,亦有助於臺灣 澳門辦事處方面,現仍有我派駐人員 社會民主發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 維持駐館運作。113年編列港處首長 149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員會針對提升香港研究之策進作為,向立法 官舍租金,實屬業務所需,倘屆時並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未實際租賃首長官舍,將予繳回國庫。 2.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 藏業務」編列1億3,558萬元,其中「港澳聯 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8,285萬9千元, 其中包含香港首長宿舍430萬4千元。 台港本於互惠互利原則互設辦事處,經 查港府於107年7月堅持以矮化我國格的「一 個中國原則承諾書」作為核發我駐處人員簽 證的前提,片面違反雙方換文內容,導致我 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目前香港辦事 處未派駐職員,亦未派任處長,僅剩下進用 之44位香港當地僱員維持運作;港府蓄意不 續發工作簽證予我方,也已無官員赴駐港機 構之需求,亦未實際租賃首長官舍。 為撙節預算避免浮編,及基於業務運作 之變動應覈實支應相關經費,大陸委員會應 視台港情勢變化,滾動調整香港辦事處之業 務運作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國人之權 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並請大陸委員會 就具體作為及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 藏業務-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業 務費-其他業務租金」編列4,664萬4千元, 惟自2016年起,香港特區政府不斷刁難我方 駐港官員,包括要求得簽署一中承諾書、不 予核發新簽證等。現況香港當地僅剩在地香 港雇員,並未允許我方再新派駐官員。就此 現況,中國對我方近年更加深文攻武嚇之情 況下,若不先同意一中承諾書,應無可能核 發簽證同意我方派駐人員,故於香港當地應 無租賃首長宿舍之需要,爰凍結該項預算, 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5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六)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 一、中共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之 務」編列2,563萬9千元,辦理經貿政策及互 《反間諜法》,至113年5月1日起實 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等業務。經查,中國大 施之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及4月 陸112年上半年GDP成長率5.5%,第2季增 26日公布,7月1日起實施之「國家安 6.3%,均低於預期;又房市持續惡化(土地 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 購買量和新屋開工量大幅下降)、消費、出 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口和投資數據黯淡,通貨緊縮恐加劇經濟放 本會皆有針對此類情形,發布相關新 緩並加深債務風險,及數家大型投資銀行陸 聞稿及新聞參考資料提醒國人注意。 續調降對陸112年經濟預測,且皆低於中國 二、本會另亦利用官網、社群媒體及記者 大陸5%目標,而另6月城鎮失業率5.3%、青 會提醒國人應審慎思考前往中國大 年失業率21.3%創歷史新高,但一方面持續 陸的必要性,評估人身安全風險,如 對台灣進行經濟、軍事等脅迫與威嚇,並於 確有赴陸需求,在前往中國大陸之 112年7月修訂「反間諜法」,另一方面又提 前,可參考本會提出之「對有需要前 出諸如允許台灣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 往中國大陸的國人幾點提醒與建 員入境和停居留等10項出入境優惠政策措 議」,並於本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 施,統戰及吸引台灣投資的意圖非常明顯。 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必要時可獲得 爰此,要求大陸委員會應加強提醒赴陸國人 政府適時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事先評估風險,並做好行前準備。 (七)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一、基層里長係地方選舉之公職人員,尚 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係以辦理交流 非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渠等赴 政策規劃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相關法制之 陸尚無須經兩岸條例第9條規定申請 研擬、規劃、審議、研究等事項,並因應兩 許可。 岸關係發展與人員往來趨勢,滾動檢視兩岸 二、針對我方人員赴陸,本會亦多次提醒 政策法規,強化民主防衛機制,完善人員往 應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避 來法制,妥處相關衍生問題,精進風險管理 免成為中共交流統戰之工具或樣板。 措施。 112年2月台灣高雄里長暨基層社團參 訪團前往北京參訪,並和中國國台辦主任宋 濤上任接見,成為宋濤上任後首個接見的台 灣基層團體。 且因近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 法委員選舉日期,中國統戰人士積極發布邀 約訊息給予地方里長,其背後含意即是透過 各種活動的交流,招待基層里長,行統戰 之實。 151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為避免中國介入台灣選舉,爰請大陸委 員會針對里長前往中國受統戰組織招待旅 遊案,強化管理,遏止中國勢力進入臺灣, 以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 (八)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 一、本會持續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 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 護照處所、桃園、松山、小港機場、 列1,229萬1千元,係以辦理強化有關機關、 金馬小三通碼頭等出境地點張貼宣 團體聯繫協調,協處兩岸人員往來之緊急、 導海報,並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 突發及重要事件,持續辦理國人赴中國大陸 (LINE、FB)向國人宣導赴陸之人身安 及港澳急難救助關懷簡訊,完備國人赴陸人 全風險,強化登錄系統使用,並於本 身安全協處等業務。 會官網設置「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 「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其目 旅遊警示專區」,蒐整赴陸港澳易遭 標為國人因各種事由赴中國時,均可於出發 扣押行為態樣及提醒建議,並提供政 前利用該網頁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 府急難救助電話等資訊,透過多元管 利國人在中國期間如遇有突發及緊急事件 道提醒國人注意相關風險。 時,政府可即時取得聯繫,提供必要協助及 二、另本會將持續蒐集使用者意見,加強 服務。且112年1月16日起上線啟用後,大陸 檢視及優化系統操作,並強化系統資 委員會也在各地透過刊登廣告,鼓勵國人進 安防護,以保障國人資訊安全。 行登錄。 經查112年1至7月登錄筆數,僅有1,526 筆(含個人及團體)登記,僅占赴大陸人數80 萬餘人之0.19%,仍有提升空間。 隨國人往返兩岸將更加頻繁,爰請大陸 委員會針對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 加強宣導,以保護國人之人身安全。 (九)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 一、為防範駭客入侵,避免機敏資料外 政-資訊管理」編列3,103萬5千元,係以辦 洩,本會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行 理為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資安防 政院各項資通安全政策規定,持續辦 護,並提升人員資安職能。 理相關法遵應辦事項,強化本會資安 美國谷歌(Google)旗下資訊安全公司 防護措施。 麥迪安(Mandiant)在112年6月15日發布報 二、本會除建置多層次軟硬體資安設備 告披露,一個疑似受中國政府支持的駭客組 及委外資安監控,以及時發現並處理 織,大舉入侵全球數百個政府、企業和學術 可疑事件外,並透過深化資訊安全管 單位的網路系統,至少16國受害,包括台灣 理制度,及內外部稽核發現或建議, 及亞太地區國家,主要目標是對中國政策具 持續改善精進本會資訊安全。 152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有高度重要性的對象,這是110年初微軟事 件以來,由中國相關駭客發動的最大型網路 間諜行動。 大陸委員會因處理具國家機密性或敏 感性之數位資料,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核列為 A級公務機關,爰請大陸委員會面對資訊安 全問題需謹慎面對,若有缺失,須儘速處 理,以維持資訊安全。 (十)中國近年持續加大對我青年學生統戰的力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26 日 以 陸 文 字 第 度,積極宣傳各類對臺措施,吸引青年學生 1139901037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赴中國就學與實習;同以弘揚中華文化之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名,包裝其政治目的,強化對臺影響力。 一、為提升臺灣青年對兩岸關係與中國 學術教育方面,大陸委員會除協調教育 大陸的識讀能力,本會自99年起持續 部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要 辦理兩岸關係學生營隊活動,並自 求各級學校師生赴陸交流或與陸方辦理視 108年起補助公私立大學開設「兩岸 訊活動前、後,均應填報相關資訊,使主管 關係與中國大陸識讀」課程,另結合 機關得以事先掌握相關資訊,事後評估交流 官網「臺生專區」,提醒赴陸風險。 成效,確保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有序進行; 二、本會會同教育部提醒各級學校師生 又,鑑於赴陸求學具有一定程度之風險,爰 赴陸交流應注意事項,並補助海基會 此,大陸委員會於官方網站架設臺生專區, 辦理臺生研習活動,提供相關資訊。 並建置「赴陸就學你不能不知道的8件事」, 另教育部亦將持續強化高等教育品 建議 有 意赴 陸求 學 學 生謹 慎 評估 後再 作 質,鼓勵臺生留臺深造。 決定。 查近年陸續有我國人遭陸方以國安案 件為由關押,而大陸委員會提醒措施僅見於 官方網站,能否在各大專院校落實有待評 估。為強化保障我國人自身權益,提醒國人 赴陸潛藏之風險,爰此,請大陸委員會就促 進我國赴陸求學之風險建議措施檢討,於 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十一)澳門國父紀念館為大陸委員會在澳門之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9 日 以 陸 港 字 第 國有財產,現值約新台幣1億4,000萬元,1130500068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該不動產「借名登記」在第三國公司名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下,由大陸委員會駐澳門辦事處負責管 一、澳門國父紀念館產權由我政府依澳 153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理。據媒體刊載,中方澳門特區政府正規 門及我國法令合法持有,是我方在澳 劃將建物列入文物清單,未來倘強制規定 門的珍貴資產,目前並無出售之計 我方出售時,澳府享有取得該項不動產的 畫,現由本會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及 優先權。按近年澳門國父紀念館相關衍生 維護,每年不定期在紀念館舉辦臺澳 事件,如112年既有中方恐阻礙我方派駐 文化藝術交流之展演活動,112年在 人員簽證辦理等情事。查112年度立法院 澳門國父紀念館辦理之各項臺澳文 內政委員會審查所提之決議便已請大陸 教交流活動,參觀人數達22,279人 委員會有效部署中方可能作為及我方應 次,有助行銷臺灣,擴展與澳門各界 處方案。惟,兩岸情勢多變,大陸委員會 人士之交流與互動。 113年度預算歲出同樣編列50萬元辦理維 二、我方已透過多元管道向澳府極力爭 護澳門國父紀念館外觀及內部之經費,為 取免予列入文化遺產,亦持續關注兩 有效督促相關應對應變處置方案之預擬 岸及港澳情勢變化,預擬各種可能情 及掌握兩岸情勢之變化,爰此,請大陸委 境及應處方案,確保我在澳國有財產 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安全。 出書面報告。 (十二)98年12月22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9 日 以 陸 經 字 第 檢疫檢驗協議」,並於99年3月21日生效 1130300035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實施。依據協議,兩岸主管機關建立查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證、溝通及協商管道。截至112年6月底 一、中國大陸無預警片面暫停臺灣農漁 止,雙方就檢疫檢驗案件通報、查詢及聯 產品等輸入,政府已啟動因應措施, 繫達2,424件。112年1至6月,雙方通報、 確保臺灣農漁民等相關業者權益。 查詢及聯繫共計33件,較上年同期減少 二、本會持續協助農業部處理兩岸協議 18件。鑑於近年中國以片面手法逕行停止 執行及交流互動等事宜,適時提醒及 我方特定農漁產品進口,兩岸主管機關也 強化風險管控機制。 未能依協議進行相互聯繫、查證;又,我 三、為避免過度集中單一國家風險,農業 方將特定遭停止進口之農特產品孕育收 部已持續開拓高消費外銷市場,引導 成過程及相關檢驗數據回覆後,常未能取 生產符合高端市場採購品規及消費 得對方之相關回覆,更顯兩岸農產品檢疫 習慣的農漁產品,也積極推動開發新 檢驗之查證、溝通及協商管道有待精進。 南向等新興市場,擴大出口國家與品 為強化對我農漁民權益照顧,以及降 項,開發內外銷多元通路,分散市 低以農逼政之政治操作,爰此,請大陸委 場,降低風險。 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十三)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業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其中「兩 1130400113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154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229萬1千元,其中辦理完備國人赴陸人 一、中共於112年7月1日實施新修正「反 身安全協處,並維護及宣導使用國人赴陸 間諜法」後,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 登錄系統功能,編列相關經費667萬元。 全與權益風險增加,爰維持赴陸港澳 經查,自112年1月16日系統啟用迄今,1 之旅遊警示為「黃色」燈號,提醒「特 月份登錄數39次、2月份68次、3月份56 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次、4月份63次、5月份136次、6月份310 二、本會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於112 次、7月份580次、8月份554次、截至9月 年1月16日正式啟用,截至112年12月 10日之9月份149次,總計1,955次。鑑於 31日止,共有5,040筆登錄人數,使 近年陸方有任意以各種名目形式限制我 用率已有提升。 國滯陸民眾之情事,且後續交涉援助進度 三、本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 重重受阻。爰此,為有效提升我方赴陸民 處所、桃園、松山、小港機場、金馬 眾之人身安全,請大陸委員會持續積極推 小三通碼頭等出境地點張貼宣導海 動赴陸登錄系統之宣導及提升系統使用 報,並持續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向 率,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國人宣導人身安全風險,強化登錄系 提出強化赴陸登錄系統宣導成效書面 統使用,並於本會官網設置「陸港澳 報告。 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蒐 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統計數 整可能觸法行為態樣及赴陸港澳提 月份 登錄數 備註 醒事項,並提供政府急難救助電話等 112.01 39 1月16日啟用 資訊,透過多元管道提醒國人注意相 112.02 68 關風險。 112.03 56 112.04 63 112.05 136 112.06 310 112.07 580 112.08 554 112.09 149 截至9月10日 總計 1,955 大陸委員會提供 (十四)大陸委員會112年第2季中國大陸情勢報 一、為協助臺商了解中國大陸提高國安 告中提及,GDP成長低於預期,房市、消 監管密度動態,本會「臺商張老師月 費、出口、投資甚至失業率等各項數據均 刊」不定期以專題方式請學者專家提 表現慘盪,且參酌數家大型投資銀行對中 供建議與注意事項(如:113年4月第 國經濟預測均予以下修。除以上經濟數據 296期保守國家秘密法、112年8月第 外,中國屢次對台進出口封鎖、軍事騷擾 288期反間諜法、111年2月第270期數 等行為,均提高在中國台商之投資風險。 據三法等),並置於「大陸臺商經貿 155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又中國於112年7月修訂反間諜法,該 網」供臺商參閱。另針對過往報載案 法規範中各項定義不清,恐成羅織罪名濫 例,蒐整「臺灣企業或產業赴陸風險 捕台灣人民之隱憂,先前也曾發生台灣人 案例」,置於本會官網提供臺商參 於中國境內非法留置或違法拘捕審判之 考。如有特定議題,本會也將透過對 案例;而香港「港版國安法」於109年6月 外新聞稿,建議臺商注意相關非經濟 公布實施後,國際社會同聲譴責有侵犯人 風險,並提前因應。 權之疑慮,國人於香港境內亦可能遭草率 二、本會另亦利用官網、社群媒體及記者 認定符合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罪 會提醒國人應審慎思考前往中國大 名。顯見國人之人身安全風險攀升,不容 陸的必要性,評估人身安全風險,如 小覷。 確有赴陸需求,在前往中國大陸之 大陸委員會應就台商於中國經商之 前,可參考本會提出之「對有需要前 風險及國人出入境中國、香港可能之人身 往中國大陸的國人幾點提醒與建 安全及法規疑慮加強說明提醒。 議」,並於本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 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必要時可獲得 政府適時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五)中國近年來對台灣統戰手法不斷更新,除 依決議辦理。 過往常見之斷交打壓、阻撓參與國際組 織、禁止台灣農漁產品採購輸入、軍機頻 繁擾台、提供學生免費至中國參訪團外, 隨著科技進步及社群媒體之普及,積極透 過網路假訊息傳播、資金挹注內部協力 者、製造社群認知錯誤等方式,讓台灣內 部紛擾不斷,更是近年來政府各級單位防 範之重要對象。鑑於中國透過認知作戰積 極介入台灣內部,製造紛亂以達成攏絡、 分化影響民眾以達到統戰之目的,建議大 陸委員會應自行或委外、定期蒐集並分析 中國政府之統戰干擾手段,並向社會大眾 積極說明並宣導,以免民眾受到誤導,恐 導致社會分裂及混亂。 (十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 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執行迄今,雙 議」自98年6月迄今已建立具規模及制度 方透過交換犯罪情資,合作查獲毒 化之司法互助機制,就打擊跨境毒品走私 品、詐騙、擄人勒贖、殺人、強盜、 案件、電信詐騙案件、國人於中國人身安 洗錢等案件,陸方亦協助遣返我通緝 全保障等列為重點項目。惟就「文書送達 犯,其中包含多名重要通緝犯。 156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及調查取證等請求案件」中國協助我方之 二、在司法文書送達部分,目前兩岸主管 完成率分別低於我方協助中國10%~23%。 機關仍持續協助送達相關司法文 又就「刑事犯罪遣返」,中國協助我方提 書。我方如確實無法完成送達,可依 出案件之比率僅約29%,遠不及我方協助 據相關訴訟法規定以公示送達處理; 中國提出案件比率約63%,落差甚大。 另調查取證部分,我各機關均仍持續 大陸委員會應積極與中國協調,督促 利用協議管道,促請陸方積極協助。 其 提 高 我 方 提 出 之 司 法 互 助 案 件 完 成 三、雙方司法互助及共同打擊犯罪仍持 率,以利維護國人司法案件權益。 續交流與互動,陸方也曾洽我方協助 緝捕通緝犯,顯示打擊犯罪各方都有 合作需求,政府將持續透過協議管道 向陸方表達應落實協議之執行。 (十七)大陸委員會近日舉行諮詢委員會議,探討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30 日 以 陸 綜 字 第 「近期美中互動對兩岸關係影響」。有諮 1130100038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詢委員提醒,未來半年若美中關係無法緩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解,中國可能在選舉前後對台採取複合性 一、中共介入我113年大選態樣多元,涉 施壓作為。國家安全局也在日前指出,中 及政治、軍事、經濟等領域,企圖影 國介入選舉型態多元,包含政治議題的操 響我國人投票意向。 作、認知作戰、軍事脅迫、經濟施壓、假 二、政府已強化民主防衛法制及兩岸交 訊息等,透過各種文攻武嚇試圖干涉我國 流安全管理,即時澄清不實訊息,並 之民主選舉。 持續密切掌握中共對臺各種統戰滲 鑑於113年大選將近,大陸委員會應 透手法,及時向國人說明示警,以確 密切注意、嚴正以對,中國藉機介入台灣 保我方民主體制不受中共之干擾與 選舉,為捍衛台灣之民主制度,爰此,請 破壞。 大陸委員會密切地關注中國之介選行 為,聯合相關部門嚴加偵查,並於1個月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1 日 以 陸 綜 字 第 規劃業務」編列2,808萬6千元,鑑於近來 1130100039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大陸地區消費與投資停滯,出口不振,致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經濟成長放緩及青年失業率創新高,且大 一、中國大陸112年多項經濟數據不如預 陸地區為我國累計核准對外投資排名首 期,內部面臨消費低迷、外商撤離、 位,大陸委員會應加強提醒臺商相關風險 房市蕭條、出口動能衰退等困境,外 資訊,及早審視並做好規劃,又中國大陸 部受美中貿易戰、科技戰等地緣政治 112年7月修訂「反間諜法」,檢視112年1 影響,中國大陸經濟及金融風險持續 至7月國人赴中國大陸人次仍占相當之比 攀升,對其投資環境發展造成嚴峻 157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重,大陸委員會應加強提醒赴陸國人事先 挑戰。 評估風險。請大陸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 二、中國大陸經濟下行及地緣政治影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臺商赴陸投資意願,臺商赴陸投資金 額占整體對外投資比重已由2010年 的高峰83.8%,逐年降低至2023年的 11.4%,臺商並轉赴美國及新南向投 資布局。 三、面對疫後情勢、美中戰略競爭及中國 大陸投資環境惡化等整體情勢變 化,臺商在陸投資風險升高,本會已 持續提醒臺商赴陸相關風險資訊,並 強化對臺商諮詢服務及輔導,協助臺 商回臺投資、多元布局。 四、政府高度重視國人在陸人身安全,持 續關注中共「反間諜法」實施情形, 並強化宣傳及鼓勵民眾使用本會赴 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保障國人人身 安全與權益。 (十九)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1 日 以 陸 綜 字 第 規劃業務」編列2,808萬6千元,鑑於我國 1130100039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邦交國逐年遞減,自蔡政府上任以來,已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有9個國家與我國斷交,致我國邦交國僅 一、針對中共對我外交打壓作為,本會已 存13個,再者,近年中國大陸逐漸將外交 表達嚴正立場,反駁錯誤涉臺言論, 重心轉向非洲國家,利用資金投資等方 以正視聽。 式,逐漸在非洲地區站穩地位,綜上所 二、政 府 堅 定 捍 衛 國 家 主 權 與 民 主 自 述,我國僅存的非洲邦交國史瓦帝尼,是 由,致力維護兩岸和平穩定現狀的政 否因周邊國家之政治角力影響,因而轉換 策立場一貫。本會將持續審酌整體情 政治立場,大陸委員會都應與外交部持續 勢發展及中共對臺政策動向,應處中 關注中國大陸對我打壓情形,於1個月 共對我外交打壓作為,以確保國家最 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大利益。 (二十)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1 日 以 陸 綜 字 第 規劃業務-兩岸情勢評估」編列674萬5千 1130100039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元,大陸地區近日發布福建對臺示範區21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條意見,惟大陸委員會僅僅發布新聞稿強 一、近期陸方發布之融臺措施為既有或 調「相互尊重、對等溝通、摒棄單邊政治 前已發布之政策措施,都是中共「二 158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操作,才有助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往 十大」以來單邊設定的對臺「融合促 來」,惟大陸地區此番作為卻極有可能吸 融促統」操作手法。 納臺灣重要人才、企業及資金等,大陸委 二、福建財經條件對臺吸引力不足,另美 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中科技及貿易戰造成部分從事「三角 提出書面報告。 貿易」臺商供應鏈外移,福建地方政 府財政債務問題,恐無法有足夠具體 吸引誘因及減稅措施。 三、政 府 將 全 力 維 護 臺 海 和 平 穩 定 現 狀、密切關注情勢發展、做好安全管 理,促進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 (二十一)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2 日 以 陸 經 字 第 濟業務」編列2,563萬9千元,辦理經貿 1130300022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掌握中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國大陸經濟及兩岸經貿資訊;加強對臺 一、針 對 兩 岸 政 治 議 題 協 商 談 判 的 監 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加強對經 督,本會已於108年增訂「臺灣地區 貿團體之聯繫、溝通及協助。預計推動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 兩岸經貿有序交流,維護互利互惠的兩 3,建立兩岸「政治議題」協議之監 岸經貿關係;蒐整研析中國大陸經濟情 督制度,完備相關程序,提高兩岸涉 勢及兩岸經貿統計資訊,提供各界參 及政治議題協議協商的門檻。 考;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 二、至未涉及政治議題之一般性協議,依 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溝 前開條例第5條第2項,協議內容涉及 通兩岸經貿政策,以切實掌握動態發展。 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應核 考量社會大眾對於兩岸協議監督 轉立法院審議;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 法制化的高度關注,行政院過去曾提出 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則送請立法院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 備查。行政及立法部門已依相關法令 及監督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 規定,完成26項兩岸協議審議或備查 為配合政府改組,相關法案仍待重新檢 程序,執行上尚無窒礙。 視,故此草案已於105年7月經立法院同 三、政府持續掌握中國大陸政經情勢及 意撤回。 兩岸經貿動態發展,強化與社會各界 爰此,大陸委員會應適時向立法院 溝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及國人說明,俾外界瞭解兩岸情勢。請 保障兩岸人民最大利益。 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 (二十二)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9 日 以 陸 經 字 第 濟業務-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 1130300029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159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及推動」編列1,189萬5千元,受全球終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端需求低迷影響,112年1至6月兩岸貿 一、我國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依存度已由 易年減28.1%,降幅大於我國整體貿易 109年的43.9%降至112年的35.2%,為 年減10%,同時期中國自台灣進口年減 21年來新低。臺灣對陸出口近九成為 24.3%,亦大於其進口衰退6.7%,顯示 加工組裝後另外銷往世界的中間 兩岸貿易活動持續降溫中,並且電子相 財,顯示臺灣近年的產業發展、全球 關產業一直是台灣重要產業之一,經出 佈局已見成果。 口成長率數據分析,對大陸地區出口成 二、針對陸方片面中止12項ECFA石化早 長率遠低於對全球出口成長率,包含電 收產品關稅優惠,經濟部已研妥4大 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以及電機產 策略因應,包括低碳化輔導、智慧化 品之成長率,皆遠超我國電子相關產品 生產、分散市場拓銷以及鼓勵發展差 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出口負成長,再 異化產品,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風險, 者,許多在陸臺商及外商皆轉往東南亞 健全產業體質。 國家生產,未來兩岸經貿脫鉤的情況是 三、ECFA自99年簽署生效10多年以來,全 否越來越嚴重,以及是否影響臺灣經濟 球經貿結構及兩岸貿易已發生極大 發展,中國大陸對我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變化,政府持續以「臺灣優先」為最 並強調將依規定研究中止ECFA,請大陸 高原則,積極拓展多元對外經貿關 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係,強化我經濟主體性及安全韌性, 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確保臺灣經濟永續發展。 (二十三)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6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 1130400087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擬推動」編列1,229萬1千元,經查兩岸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直航航班在112年3月疫情解封後,9月 一、本會會同交通部於112年3月9日公布 26日再新增10個航點,包含鄭州、廣 「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 州、上海、武漢等地區航班,且11月7 在5個航點(北京、廈門、成都、上海 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兩岸直航點有 浦東及上海虹橋)執行基礎上,恢復 望增加,惟近期許多臺商期望春節前恢 深圳、廣州、南京等10個定期航班航 復往日兩岸直航點,尤以關注大陸西部 點,自同年3月10日開始實施,目前 地區直航點增加事宜,綜上,113年將 共 計 有 15 個 兩 岸 空 運 定 期 客 運 航 迎來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後,首個沒 點;並規劃瀋陽、無錫、海口等共13 有防疫要求之春節假期,國人返臺意願 個航點可申請兩岸包機,自交通部於 將大幅提高,大陸委員會應盡力與對岸 同年3月17日公布「兩岸13個客運航 溝通調整政策,以免去舟車勞頓之不 點飛航特定需求包機執行說明」執行 便。請大陸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 細節後已實施。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上開15個兩岸空運定期客運航點,目 16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前均已完成復航。依據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所發布之兩岸航線客運量統計 資料,截至112年11月底止,兩岸空 運客運航班數已達每週平均289班, 平均載客率約為61.2%。 三、考量春節係重要傳統節日及春節期 間民眾之返鄉旅運需求,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於113年1月8日發布新聞稿, 自即日起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 度內,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 (113年1月31 日起至 113 年2 月20 日 止)飛航上述13個包機航點。 四、政府歡迎在陸國人返鄉過年,針對往 返兩岸空運需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已就定期航班航點及包機航點之旅 運量能進行評估及相關安排,旅客可 提早規劃行程。除兩岸空運客運直航 外,「小三通」客船每日均有充足航 班,亦可列入往返兩岸旅運參考,以 滿足民眾旅運需求。 (二十四)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 1130400114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擬推動」編列1,229萬1千元,查105年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起海巡署執行取締大陸地區船隻違法 一、政府持續修法重罰遏阻盜砂犯罪行 越界抽砂活動,大陸地區抽砂船從早期 為:為遏阻中國大陸抽砂船頻於我方 集中金門海域,漸次轉向澎湖與馬祖海 海域抽砂,破壞海洋生態,政府於112 域,盜採情形日益猖獗,惟近年我方查 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中華民國專屬 獲陸方抽砂船非法抽砂次數逐漸減 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及土 少,為進行有效源頭管理,請大陸委員 石採取法第36條,增列沒收違法抽砂 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所用船舶或設備之規定。 出書面報告。 二、近年違法越界陸船盜砂情形已有顯 著改善: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統計, 自110年至112年,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已驅離陸籍非法抽(運)砂船共896艘 並扣留2艘(111年),其中110年驅離 161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665艘、111年224艘,112年僅7艘, 在修法重罰及強力執法下,陸船盜砂 情形已有改善。 三、本會將持續呼籲陸方應加強約束其 所屬人員及船舶,並積極配合協同執 法:為遏阻陸籍船舶違法抽砂,除就 留置陸籍船員請法務部通報陸方 外,本會亦均循例透過兩岸既有機 制,要求陸方加強約束所屬人員及船 舶,勿放任越界捕撈或抽砂,以保障 漁民權益及維護資源;並請陸方配合 協同執法。 四、另針對海洋環境保護事項,政府過去 亦持續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反 映,呼籲陸方應進行源頭管理:為維 護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我方自102 年起多次請陸方妥處,並向陸方表達 將兩岸自然生態合作列為優先協商 議題。惟105年520後,陸方對兩岸協 商設置政治前提,片面中斷兩岸制度 化協商。 五、本會將持續循兩岸既有機制,提供陸 方相關事證,並呼籲對岸約束其所屬 的船舶及人員,勿放任陸船越界作 業,相關機關也會持續透過兩岸既有 聯繫機制,呼籲陸方重視海洋生態環 境保護議題,俾從源頭進行有效管 理,善盡維護海洋資源的責任。 (二十五)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 1130400115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擬推動」編列1,229萬1千元,自兩岸於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2009年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 一、「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司法互助協議」以來,雙邊在跨境犯罪 助協議」簽署迄112年12月,雙方相 打擊取得一定程度之成果,然而,近年 互合作業務累計已超過14餘萬件;共 政治和疫情因素干擾司法互助的機動 同打擊犯罪、破獲毒品、詐騙、擄人 162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性合作。112年陸方廣邀兩岸四地執法 勒贖、殺人、強盜及洗錢等共244案, 人員參與「第十八屆海峽兩岸暨香港、 逮捕嫌犯近萬人,另陸方協助遣返我 澳門警學研討會」,我國亦有各機關代 方通緝犯511人,協議執行具一定 表人員出席,其代表後疫情時代兩岸共 成果。 打機制正逐步恢復的重要契機。兩岸共 二、政府一向支持治安機關推動兩岸共 打機制是兩岸大交流時期最富成效的 打協議相關業務,期使兩岸治安機關 一環,惟儘管兩岸互踏出友好一步,亦 間之合作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相關 可能因多方因素產生負面影響。綜上, 事項,在符合整體兩岸政策下有序進 大陸委員會應就目前兩岸共打機制之 行,以保障民眾之權益。隨著 友好基礎,加以強化,放下政治分歧, COVID-19疫情過去,雙方治安機關陸 務實面對與處理司法互助問題。請大陸 續展開交流與合作,未來政府將持續 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 透過協議管道向陸方表達落實協議 會提出書面報告。 之執行。 (二十六)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 1130400113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擬推動-強化有關機關、團體聯繫協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調,協處兩岸人員往來之緊急、突發及 一、政府於108年10月建置赴港澳動態登 重要事件,持續辦理國人赴中國大陸及 錄系統,並於112年1月16日再啟用本 港澳急難救助關懷簡訊,完備國人赴陸 會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截至112 人身安全協處等」編列667萬元,經查, 年12月31日止,共有5,040筆登錄人 大陸委員會於108年10月建置「國人赴 數,使用率已有提升。 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藉由網頁登錄個 二、本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 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政府主動聯 處所、桃園、松山、小港機場、金馬 繫、及時提供協助,維護國人人身安 小三通碼頭等出境地點張貼宣導海 全,惟其登錄比率僅0.54%。次查,112 報,並持續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向 年1月16日「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 國人宣導人身安全風險,強化登錄系 系統」啟用,惟該系統112年1至7月登 統使用,並於本會官網設置「陸港澳 錄比率僅0.19%,綜上,大陸委員會兩 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蒐 項登錄系統,使用率皆偏低,有鑑兩岸 整可能觸法行為態樣及赴陸港澳提 目前情勢發展,恐大幅提高國人赴陸港 醒事項,並提供政府急難救助電話等 澳人身安全之風險,大陸委員會應積極 資訊,透過多元管道提醒國人注意相 宣導使用相關登錄系統,提升登錄比 關風險。 率,以維護國人權益。請大陸委員會於 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 善書面報告。 163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二十七)近年台港間往來交流人次及投資金額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6 日 以 陸 港 字 第 逐漸減少,惟我國對香港出口貿易額卻 1130500054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呈增加之趨勢,自109年6月30日港版國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安法實施以來,國人赴港之人身安全風 一、本會持續透過官網、記者會、社群媒 險大幅增加,大陸委員會應密切評估相 體等多元管道,提醒國人審慎評估前 關情勢對台港民間往來之影響,強化保 往或過境陸港澳之行程,並發布「容 障及提醒在港及赴港國人安全。爰此, 易觸犯『港版國安法』罪嫌之行為態 請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樣」及「前往或過境港澳注意事項」, 出書面報告。 提醒國人注意赴港風險。 二、本會建置「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 統」,112年除透過交通部觀光署轉 請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旅行社 協助推廣外,並於桃園國際機場刊登 燈箱廣告,及委託廠商於機場宣導, 提高民眾登錄之意願,以強化國人安 全保障。 三、本會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 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提醒 各機關人員,赴港澳應遵守相關法令 規定,完成通報作業,維護國家安全 及公務機密,並至本會「國人赴港澳 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以保障公 務及人身安全。 (二十八)113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9目「文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26 日 以 陸 文 字 第 教業務」編列4,035萬2千元,中國自109 1139901037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學年度暫停學位新生來台求學,僅開放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在台舊生繼續升學,實不利兩岸學子交 一、政府於100年開放陸生來臺就讀學 流。為持續推動兩岸文教交流,提升我 位,惟陸方於109年以疫情及兩岸關 國高等教育發展,並傳遞臺灣發展經驗 係為由,片面暫停陸生新生來臺就讀 及民主自由法治等普世價值,促進兩岸 學位,致陸生每年以約3成的幅度持 青年學生認識與瞭解,爰請大陸委員會 續減少,112學年度在臺就讀學位的 針對中生來台求學持續與中方溝通並 陸生為2,128人。 提出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二、政府積極營造陸生在臺就學與生活 出書面報告。 友善環境(如簡化陸生入境程序、放 寬陸生從事與學習有關的實習活動 164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等),並於113年2月1日將在臺就讀學 位、學籍超過6個月且已完成註冊的 陸生納入全民健保,提升對他們的醫 療照護與保障。 三、根據教育部近期對畢業學位陸生滿 意度調查結果顯示,陸生對臺灣高等 教育品質非常肯定,未來本會將會同 教育部,持續透過既有招生聯繫管道 與陸方溝通協調,促請陸方儘速恢復 陸生來臺就讀學位,以利兩岸青年 交流。 (二十九)交通部長王國材112年11月表示我國將 一、依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 主動釋出善意,於明(113)年3月1日解 旅遊協議」,疫情前每日配額5,000 除赴陸旅遊禁團令,開放旅行社組團前 人,但實際執行遠低於此數額。 往中國大陸旅遊,且不限人數,消息一 二、政府於112年8月24日所提恢復兩岸 出各旅行社為之振奮,開始積極推出各 團體旅遊之規劃,提出每日以2,000 項大陸旅遊產品,可望為旅遊產業迎來 人為原則,係參考疫情前每日平均入 一道復甦的曙光,但大陸委員會主委邱 境團客2,350人,未來可依市場需要 太三卻與交通部唱反調,表示大陸委員 進行調整或檢討。 會規劃的團客赴陸,初期每日限額 2,000人次,引發業者一片譁然,如以 國內現有4,000間旅行社計算,平均一 天每間只有分配0.5人,大陸委員會與 交通部不同調,造成旅遊市場秩序大 亂,也嚴重影響國人出遊意願。蔡英文 總統多次重申要推動兩岸「健康有序交 流」,也是鞏固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重 要基礎,大陸委員會卻以政治考量緊閉 兩岸觀光大門,將組團限額的責任推給 大陸,不但傷害國內業者生計,也侵害 人民旅遊權益,爰此,要求大陸委員會 應正視觀光業最期待「正常且穩定」的 兩岸交流,解除赴陸團客人數 2千人 次限制,以有效帶動旅遊市場穩步 復甦。 165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三十)據執政黨立委爆料指出,中共台辦要求台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5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商不得參加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所 1130400033號函將海基會書面報告函送 辦的考察活動,有18位重量級的台商協會 立法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會長及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均被告知不得 一、為爭取臺商返臺投資,繁榮地方建 參加,結果18人都不敢來台,使得投資金 設,各縣市政府積極辦理招商,海基 門機會銳減。大陸委員會長年編列預算補 會安排大陸臺商參訪活動,地點涵蓋 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服務臺商,協 全臺各縣市,適時結合地方政府施政重 助從事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 點,安排參訪、簡報及相關交流行程, 卻無法讓臺商來到金門進行投資考察,為 成為地方政府廣告宣傳最好的平臺。 提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功能及業 二、大陸臺商投資臺灣參訪活動(金門 務成效,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3個 場)前夕傳出陸方刻意抵制打壓,經 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海基會多方努力,活動最終出席臺商 102人,相關食宿安排有助帶動當地 消費,臺商參訪認購窖藏高粱金額高 達5、6千萬臺幣,實質助益金門稅收 與經濟發展,成效可觀。此外,活動 同步搭配辦理關懷金門陸配及陸生 交流活動,更彰顯海基會服務功能與 效益。 (三十一)108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賦予同性伴 1130400114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侶結婚的法律依據。為維護跨國同性伴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侶權益,112年1月19日,內政部發函將 一、本會前擬具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惟各 跨國同性婚姻範圍擴大,使得尚未同婚 界尚有不同意見:本會前於110年擬 合法化的國家及香港、澳門等人士,皆 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可來台同婚,但仍排除中國。 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朝準用涉 有關兩岸同性伴侶在臺婚姻登記 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修正方向,以期 問題,大陸委員會於110年12月5日曾發 就跨國與兩岸間之同婚予以一致規 布新聞稿承諾修法,惟相關法制作業仍 範。惟上開修法尚未完成,且各界尚 無進展。 有不同意見,尚需進行社會溝通,期 大陸委員會應加強與相關團體與 能取得共識。 部會溝通,取得共識。請大陸委員會於 二、本會將持續進行社會溝通,蒐整各界 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意見,並妥處兩岸同婚議題,建構完 面報告。 整的兩岸婚姻制度之法令規範:本會 於112年與民間團體交換意見,並與 166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兩岸同性伴侶當事人對話,傾聽當事 人心聲。本會未來將持續進行社會溝 通,並蒐整各界意見,做為處理該議 題之政策參據。另為維護兩岸婚姻制 度、保障相關人員權益,兩岸同婚衍 生法律關係亦須有完整法律配套方 能因應,本會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就兩 岸同婚相關法令進行研議。 三、在尚未修法前,現已協調內政部移民 署給予陸籍同性伴侶入境便利:本會 於112年持續與內政部移民署等機 關,針對在兩岸同婚相關法規及行政 事項尚未完備前,協助陸籍同性伴侶 來臺事宜,於112年8月獲建立專案協 處機制之共識,給予陸籍同性伴侶入 出境之便利,以公私協力方式,協處 陸籍同性伴侶來臺停留。 四、本會將持續與相關團體與部會進行 溝通,以取得共識,並研議兩岸同婚 相關事宜,積極推動相關業務,以維 護民眾權益福祉。 (三十二)大陸委員會113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案第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2款第15項第4目編列「法政業務-兩岸 1130400114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1,229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萬1千元。 一、政府持續修法重罰遏阻盜砂犯罪行 經查由於地緣因素,臺灣環境品質 為:為遏阻中國大陸抽砂船頻於我 與中國大陸存在密切關連,然目前兩岸 方海域抽砂,破壞海洋生態,政府於 21項協議未有環境保護合作議題;近年 112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中華民國專 我方查獲陸方抽砂船非法抽砂次數雖 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及 呈減少,惟為進行源頭管理,未來應研 土石採取法第36條,增列沒收違法抽 議將海洋永續發展納入兩岸環境保護 砂所用船舶或設備之規定。 合作協議。爰此,請大陸委員會向立法 二、近年違法越界陸船盜砂情形已有顯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著改善: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統計, 自110年至112年,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已驅離陸籍非法抽(運)砂船共896艘 167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並扣留2艘(111年),其中110年驅離 665艘、111年224艘,112年僅7艘, 在修法重罰及強力執法下,陸船盜砂 情形已有改善。 三、本會將持續呼籲陸方應加強約束其 所屬人員及船舶,並積極配合協同執 法:為遏阻陸籍船舶違法抽砂,除就 留置陸籍船員請法務部通報陸方 外,本會亦均循例透過兩岸既有機 制,要求陸方加強約束所屬人員及船 舶,勿放任越界捕撈或抽砂,以保障 漁民權益及維護資源;並請陸方配合 協同執法。 四、另針對海洋環境保護事項,政府過去 亦持續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反 映,呼籲陸方應進行源頭管理:為維 護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我方自102 年起多次請陸方妥處,並向陸方表達 將兩岸自然生態合作列為優先協商 議題。惟105年520後,陸方對兩岸協 商設置政治前提,片面中斷兩岸制度 化協商。 五、本會將持續循兩岸既有機制,提供陸 方相關事證,並呼籲對岸約束其所屬 的船舶及人員,勿放任陸船越界作 業,相關機關也會持續透過兩岸既有 聯繫機制,呼籲陸方重視海洋生態環 境保護議題,俾從源頭進行有效管 理,善盡維護海洋資源的責任。 (三十三)大陸委員會「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7 日 以 陸 法 字 第 系統」自112年1月16日起上線啟用,為 1130400113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提升國人使用比率,大陸委員會透過刊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登報紙、網路等廣告,並在機場懸掛燈 一、政府於108年10月建置赴港澳動態登 箱廣告,另於金馬小三通通關口岸、外 錄系統,並於112年1月16日再啟用本 交部領事局申辦護照之場所等地張貼 會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截至112 168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相關宣傳海報,鼓勵國人進行登錄。 年12月31日止,共有5,040筆登錄人 經查,112年1至7月登錄筆數1,526 數,使用率已有提升。 筆(含個人及團體),占赴大陸人數80萬 二、本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 餘人之0.19%。 處所、桃園、松山、小港機場、金馬 有鑑兩岸目前情勢發展,恐大幅提 小三通碼頭等出境地點張貼宣導海 高國人赴陸港澳人身安全之風險,「國 報,並持續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向 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使用率偏 國人宣導人身安全風險,強化登錄系 低,大陸委員會應依既有預算積極宣導 統使用,並於本會官網設置「陸港澳 使用,以維護國人權益。爰請大陸委員 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蒐 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整可能觸法行為態樣及赴陸港澳提 醒事項,並提供政府急難救助電話等 資訊,透過多元管道提醒國人注意相 關風險。 (三十四)大陸委員會113年歲出預算「港澳蒙藏 依決議辦理。 業務」共編列1億3,558萬元,港澳蒙藏 處舉辦的112年國慶晚宴邀請上百名港 澳人士共襄盛舉,卻被發現國旗大出 包,國徽從原本的12道光芒變成13道, 即使外包廠商有疏失,但大陸委員會負 責驗收竟然可以通過,國旗大出包事件 引發輿論譁然,應強化審查、檢核等內 控機制,以維政府形象。 (三十五)大陸委員會於112年10月9日舉辦「中華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9 日 以 陸 港 字 第 民國112年國慶晚宴」,會場舞台LED背 1130500065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板投射我國巨幅國旗,其中針對白日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12道光芒」竟變成「13道」,遭質疑 一、本會國慶晚宴場地佈置委請廠商辦 大陸委員會不敢承認中華民國,刻意用 理,惟其中投影畫面之國旗國徽與我 小動作惡整國旗,引發爭議。鑑於中華 國旗規格不符。 民國國旗「12道光芒」代表1年12個月、二、針對本案相關行政檢核驗收工作有 一天12個時辰的自強不息精神,更象徵 所疏漏,本會已深切檢討。未來如辦 中華民國的命脈,意義重大,大陸委員 理相關活動,本會將強化驗收之審查 會身為活動主辦單位,對於委外廠商誤 檢核等內控機制。 植錯誤圖檔竟完全不察,顯然辦理驗收 作業程序行事草率,出包後還想置身事 外,將全部責任推給廠商,爰請大陸委 169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國旗誤植 事件提出書面報告。 (三十六)民國108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蔡政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1 月 29 日 以 陸 港 字 第 府高喊「撐香港」,翌年大陸委員會推 1130500062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方案」,並 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來 一、一般移民與人道援助屬性不同,政府 台港人諮詢服務,以行動支持港人爭取 歡迎有助國家發展之人才依法申請 自由民主的決心,惟近年港人來台居 移居來臺,惟主管機關發現實務上衍 留、定居人數大幅減少,據移民署統 生諸多違反法規個案,如:投資移民 計,港人來台居留、定居人數在民國110 未實質投資;依親移民無依親事實 年創下新高,但111年開始下滑,截至 等,政府須採取相應導正作為。 112年10月,居留、定居已驟減至5,627 二、政 府 相 關 機 關 對 於 任 何 移 民 申 請 人及1,011人。經查,111年政府提高港 案,均根據申請人提供之佐證資料並 人來台定居審查門檻,申請時不斷被要 採實地訪視情形方式進行實質審 求補件、技術性延長審查,質疑被刻意 查,依據法規審慎處理,並對部分有 刁難。監察院調查後指出,「港人在反 疑義或資料尚不齊備的定居申請案 送中後申請移居來台定居者,屢被以國 件,考量當事人利益,暫予保留,給 安理由保留觀察或否准,疑有權責機關 予個案半年或1年補充說明或補正文 墊高國安聯合審查門檻及相關處置作 件之機會。 為溝通不足的狀況,致引發當事人訾 三、本會統籌處理港澳事務,除針對港人 議」,要求檢討港人申請移居來台相關 反映問題,協調各機關研訂審查基 流程,並明確揭示否准理由。監察院提 準、保留觀察案件處理原則,並運用 出的調查報告無疑是揭發蔡政府「撐香 多元方式輔導港人,順利在臺安居樂 港」打假球,只是拿香港人當作選舉籌 業 , 112 年 港 人 定 居 許 可 成 長 碼的騙票行為,為落實政府對港人之承 10.5%,移臺港人YOUTUBER亦自發宣 諾,請大陸委員會就「港人申請來台居 傳並支持我政府之立場及作法,顯示 留定居之審查標準及協處現況」向立法 政府努力有成。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港人自106至112年9月申請居留、定居核准人數統計表 年度 112年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事由 10月 居留 4,015 4,148 5,858 10,813 11,173 8,945 5,627 定居 1,074 1,090 1,474 1,576 1,685 1,296 1,011 170 大陸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內 容 (三十七)大陸委員會聯絡業務預算科目,主要係 本 會 業 於 113 年 2 月 6 日 以 陸 聯 字 第 在兩岸政策規劃及執行等各個階段,透 1130600093 號 函 將 書 面 報 告 函 送 立 法 過多元政策溝通方式,依循資訊透明、院,茲摘述內容如下: 人民參與、國會監督等原則,加強與基 一、本會國慶晚宴場地佈置委請廠商辦 層民眾、青年學子、國會、媒體等各界 理,惟其中投影畫面之國旗國徽與我 之溝通說明,讓外界瞭解政府推動兩岸 國旗規格不符。 關 係 發 展 之 政 策 立 場 及 各 項 政 策 意 二、針對本案相關行政檢核驗收工作有 涵。惟大陸委員會辦理「中華民國112 所疏漏,本會已深切檢討。未來如辦 年國慶晚宴」,連中華民國國旗都錯 理相關活動,本會將強化驗收之審查 置,事後將責任推給廠商,爰此,要求 檢核等內控機制。 大陸委員會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 國旗誤植事件提出書面報告。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