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1-26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7-28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9-30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31-3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7-49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50-51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2-53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54-55 (六)人事費分析表·················································56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58-59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60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62-63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64-65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66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68-69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70-71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72-73 (十五)委辦經費分析表 ············································ 74-75 (十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76-104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1 條、第 2 條、政府採購法第 9 條、技師法第 2 條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2 條等規定,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 事項;對於中央政府辦理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行政院列管之公共 工程有指示、監督之權,並掌理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管理條例規定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置副主任委員 2 人,並置主任秘 書、參事、技監、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科長、秘書、技正、專員、 分析師、設計師、科員、技士、助理設計師、辦事員、書記等人,人事 室、主計室各置主任 1 人,總計 164 人,下設企劃處、技術處、工程管理 處、秘書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工 程技術鑑定委員會、國會聯絡組等,其設置各依有關法規定之: 企劃處—關於政府採購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推行;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 修正及解釋;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政府採購資訊之蒐 集、公告及統計;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各機關採購之協 調、督導及考核;政府採購涉外協定與國際諮商事項。 技術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議事項;公共工程技術規範之 研究擬議事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技術服務之督導事項。 工程管理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管理制度之研議、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協 調、配合、督導及考核、公共工程計畫執行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 及督導、公共工程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等事項。 秘書處—關於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之議事事項、事務及出納事項、文書、 印信、檔案管理及研考事項、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不屬於 其他各處、室之事項。 人事室—處理人事業務。 主計室—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法規委員會—處理法制事務。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事務。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處理採購稽核事務。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處理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1 國會聯絡組—處理國會聯絡事宜。 訴願委員會—處理訴願事務。 技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技師懲戒事宜。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被付懲戒之技師請求覆審案件審議處理。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主任委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2 主任秘書 技 技 工 中 採 工 師 訴 國 法 主 人 秘 技 企 師 程 央 購 程 懲 懲 願 會 技 採 申 規 戒 戒 術 訴 計 事 書 管 術 劃 覆 委 委 聯 鑑 購 審 委 理 稽 室 室 處 處 處 審 員 員 絡 定 議 員 處 委 會 委 核 委 員 會 組 員 小 員 會 會 會 組 會 註:本會 106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配置預算員額 164 人,包括政務人員 2 人、職員 121 人、技工 3 人、工友 6 人、駕駛 6 人及約聘人員 26 人。 2 二、 106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之職掌為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為政府採購 法、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本會對於公共建設的理 念與規劃,秉持與時俱進、持續檢討創新之原則,努力建構國家未來發展之願 景。 本會當前的施政主軸,係配合國家發展政策及方向,重點如下:一、加速 推動公共工程建設完工時程,提升公共建設施工品質;二、結合科技,鼓勵創 新,精進計畫與經費審議,提升公共工程技術與效能,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 建設商機;三、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健全政府採購法規, 推動政府採購審查制度,協助工程採購因案制宜採最有利標,慎選有履約能力 之優質廠商,並迅速、客觀、公正處理政府採購爭議。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 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6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 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精進列管公共工程計畫機制,提升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率 (1)盤點指標性計畫里程碑項目並定期檢討執行成果。 (2)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列管追蹤各項計畫執行情形,結合 「走動式管理」機制,主動發現困難,適時協助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 問題。 2、建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工程人員品管觀念及法律素養 (1)辦理全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查核。 (2)辦理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 (3)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 (4)配合採購法修法期程,辦理法制作業。 3、提升工程相關產業競爭力,適時與國際接軌 (1)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事宜,提升國內工程產業全球競爭力。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審議,核實經費編列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基本設計審議,核實經費編列。 (2)持續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實施要點。 5、推動公共工程結合科技,鼓勵創新,提升營建產業生產力 (1)持續提供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供各界使用。 (2)透過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團,精進機關執行公共工程效能。 6、精進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營造公開透明之優質採購環境 (1)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以簡化作業成本,提升採 購效率。 (2)推動政府採購資訊公告,促進採購資訊公開透明。 (3)推動電子領標,減少機關及廠商人力及時間成本。 3 (4)配合政府相關法令規章變更或本會業務所需,持續強化政府電子採購 網系統功能。 7、推動重大工程採用最有利標決標,營造公平合理的公共工程環境 (1)從源頭管理,機關對於採購需求、採購策略等,以共識決定完成審查 始得公告招標。 (2)評選委員名單事先於招標文件公告,力求透明公開,杜絕黑箱作業。 (3)揭露發生重大工安職災廠商的資訊,列為採購評選之重要參考。 (4)採購機關如無正當理由採最低標決標,加強查核稽核。 (5)採最有利標案件,適當給予未得標廠商獎勵金,鼓勵優質廠商參與投 標。 8、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1)提高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切實在機關中程歲出預算額度內編 報概算數。 4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精進列管公 1 列管 1 億元以上 1 統計 (累計執行數÷年度可 92.6% 共工程計畫 重大公共建設計 數據 支用預算數)×100% 機制,提升 畫執行率 重大公共建 設執行率 二 建構公共工 1 公 共 工 程 品 質 管 1 統計 (受訓合格學員人數÷ 93% 程品質管理 理推廣教育訓練 數據 全部參訓學員人數)× 機制,提升 受訓學員評量合 100% 工程人員品 格率 管觀念及法 律素養 三 提升工程相 1 協 助 國 內 工 程 產 1 統計 拓點廠商海外得標案件 6件 關產業競爭 業策略聯盟赴海 數據 數 力,適時與 外拓點 國際接軌 四 辦理重大公 1 機 關 提 送 審 議 案 1 統計 基本設計審議案件審議 95% 共工程計畫 件之經費覈實度 數據 建議經費÷送審經費 審議,核實 逐年提升 經費編列 五 推動公共工 1 持 續 提 供 公 共 工 1 統計 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年 80 萬筆 程 結 合 科 程技術資料庫供 數據 度查詢筆數 技,鼓勵創 各界使用 新,提升營 建產業生產 力 六 精進政府採 1 全 國 各 機 關 以 公 1 統計 以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9% 購電子化業 開取得電子報價 數據 方式辦理財物採購案件 務,營造公 單方式辦理財物 數÷可適用財物採購案 開透明之優 採購案件數,占 件數 質採購環境 可適用財物採購 案件數之比率 七 推動重大工 1 全 國 各 機 關 當 年 1 統計 以當年度採最有利標辦 20% 程採用最有 度以最有利標辦 數據 理巨額以上工程採購決 利標決標, 理巨額以上工程 標件數÷全部巨額以上 營造公平合 採購案件數,占 工程採購決標件數之比 理的公共工 全部巨額以上工 率 程環境 程採購案件數之 比率 八 妥適配置預 1 機 關 年 度 資 本 門 1 統計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 90% 算資源,提 預算執行率 數據 +資本門應付未付數+ 升預算執行 資本門賸餘數)÷(資 5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效率 本 門 預 算 數 ) × 100% (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 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 前年度保留數) 2 機關於中程歲出 1 統計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 5% 概算額度內編報 數據 報數-本年度中程歲出 情形 概算額度核列數)÷本 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核列數】×100% 註: 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其它。 6 三、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4)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一 建構公共 公共工程 90% 一、為加強公共工程從業施工人員之品管觀念及實 工程品質 品質管理 務技巧,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 管 理 機 推廣教育 14 家代訓機構辦理品管人員訓練。 制,提升 訓練受訓 二、104 年度截至 12 月底止,公共工程品質管理 工程人員 學員評量 訓練班計 102 期開訓,共計 3,891 人參訓,結 品管觀念 合格率 訓 人 數 為 3,425 人 , 其 中 合 格 學 員 人 數 為 及法務素 3,268 人,受訓學員評量合格率為 95.42%。 養 三、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90%,實際達成值為 95.42%,目標達成度為 100%。 品管及法 90% 一、鑑於地方機關基層工程人員流動過於頻繁及人 務相關訓 員短缺,實務經驗難以傳承、專業不足,係影 練,機關 響工程履約不佳原因之一,考量地方機關教育 受訓人員 訓練經費拮据,訓練資源不足,並為強化地方 評量合格 機關基層工程人員專業素養及知能,爰規劃辦 率 理本訓練,俾提升地方機關公共工程品質。 二、104 年度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委託 專業服務案,截至 12 月底止,共計辦理 6 場 次,調訓 219 人,經訓練測驗結果,受訓合格 學員人數計 218 人,受訓人員評量合格率 99.54%(218/219=0.9954)。 三、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90%,實際達成值為 99.54%,目標達成度為 100%。 二 提升公共 管控重大 120 億 一、5 千萬元以上 104 年度已復工或重新發包案件 工程執行 公共工程 共有 84 件,金額共計 268.17 億元。 效率 執 行 進 二、未達 5 千萬元停工、終解約案件 104 年度已復 度,促使 工或重新發包案件共有 1,942 件,金額共計 停工、終 80.42 億元。 解約工程 三、104 年度目標值 120 億元,截至 104 年底已達 早日復工 成 348.59 億元,執行情形良好。 或重新發 四、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120 億,實際達成值 包施工 348.59 億,目標達成度為 100%。 三 推動節能 推廣永續 90% 一、本會於 101 年建置永續公共工程網路講習課 減碳及綠 公共工程 程,規劃自 101 年至 105 年取得認證累計人次 色永續公 理念 為 6,500 人,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取得認證 共工程 人數為 5,819 人,累計取得認證人次比率為 90%。 二、104 年度本項指標原定目標值為 90%,實際達 成值為 90%,目標達成度為 100%。 四 提升工程 辦理工程 10% 一、辦理技術服務專業訓練講習會: 相關產業 倫理、執 (一)104 年度辦理「工程倫理講習會」,以本會頒 競爭力, 業法規及 布之工程倫理守則與解說,引導工程人員建立 7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並與國際 國際化能 符合倫理規範之行為準則,截至 12 月 31 日 接軌 力相關專 止,共計辦理 10 場,參訓人數共計 502 人。 業講習人 (二)104 年度辦理「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規 數成長率 及業務輔導講習會」,就執業技師辦理規劃設 計監造應遵守之法規及常發生之技術面缺失與 如何運用公共工程資料庫,輔以案例進行說明 及討論,截至 12 月 31 日止,共計辦理 10 場,參訓人數共計 221 人。 二、104 年 2 月 3 日及 3 月 26 日假臺中市政府及 高雄市政府舉辦「工程倫理」宣導座談會,以 「教育紮根」、「考試選才」及「用人培訓」 作為宣導主軸,讓教考用環環相扣,藉由案例 分享加深工程人員印象,使與會工程人員體認 如何發揮專業素養及自律操守,並透過清楚的 政策說明及溝通,提升人民對公共工程的信任 與工程師及政府之誠信,分別有技師計 128 人 及 42 人參加,宣導效果良好。 三、法務部廉政署為加強宣導工程倫理並建立廉能 政府採購環境,與本會共同辦理「104 年工程 倫理與防貪策略」巡迴座談,建立專業人員職 業道德之重整,於 104 年 9 月至 11 月間舉辦 14 場次,共計 120 位技師參加。 四、針對我國業者爭取海外工程標案需求智能,規 劃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訓班,從商 情蒐集、備標實務到合約法律等課程,提升廠 商全球化能力,提升工程產業輸出率,104 年 共計 6 場次,360 位技師參加,密集培育實務 經營人力,以提升國際化能力。 五、綜上,104 年度辦理工程倫理、執業法規及國 際化能力相關專業講習人數共計 1,373 人,較 103 年度 1,129 人增加 244 人,成長率為 21.61%。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10%,實際達 成值為 21.61%,目標達成度 100%。 公共工程 7% 一、104 年完成 12 場次審查會議,完成包含增、 技術資料 修計 14 章綱要規範之審查,並於施工規範平 庫網頁點 台更新各機關施工規範計 49 章,有效提供施 閱瀏覽人 工規範範本,提升規劃設計之效率及品質。 次成長率 二、完成水保、建築類別工程之預算書編製參考範 本及工項基本資料庫,以利使用者提升預算編 製之效率。 三、完成並公布第 51 期、第 52 期公共工程價格資 訊,及離島地區市場調查價格資訊,每月 25 日前提供大宗資材市場行情價格統計分析,持 8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續提供預算編列、投標估算之參考資料,並掌 握全國營建物價之脈動,減少案件產生流標或 後續履約爭議之機率。 四、104 年辦理 2 場預算班 PCCES 教育訓練,協助 使用者提高預算編製效率,且編製預算程序具 一致性及正確性。 五、配合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規及業務輔導 講習活動計 10 場次,介紹公共工程技術資料 庫,提供技服業者瞭解規劃設計的輔助工具。 六、因近年本資料庫使用人數趨於穩定,瀏覽人數 成長率較無法等同往年之比率,故本年度指標 衡量標準訂為網頁點閱瀏覽人次較 103 年成長 7%(103 全年度點閱瀏覽人次約 40.9 萬人 次,原訂目標值較 103 年度成長 7%應為 43.7 萬人次),透過增設統包知識庫專區並配合本 會相關講習活動之宣導,致使 104 年度技術資 料庫網頁累計點閱人次成功超越 103 年度,計 437,720 人次,成長率為 7.02%,順利達成績 效指標值。 七、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7%,實際達成值為 7.02%,目標達成度 100%。 五 精進政府 成立「精 3 件 104 年 4 月 9 日、6 月 1 日及 6 月 26 日召開 3 次 採 購 制 進政府採 「精進政府採購制度工作圈」會議,通過 4 項建 度,建構 購制度工 議,達成精進政府採購制度之目標,說明如下: 優質採購 作圈」, 一、廠商同一違約或違法行為,產生政府採購法 環境 廣納熟稔 (下稱採購法)第 31 條(押標金處理)與 政府採購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20 法相關領 條(履約保證金處理)競合疑義,參考目前行 域學者之 政罰法的法理,不同種類的行政罰可並存,不 建言,召 同種類的行政罰從一重,而押標金與履約保證 開工作圈 金 2 個都是契約罰,是競合的,採從一重原 會議,並 則。如個案履約保證金額較高者,則不予發還 通過 3 項 履約保證金即可。 政府採購 二、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因同一行為事由,同時該 精進措施 當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 建議 及第 6 款之競合疑義,依一事不二罰之原則, 廠商一行為事由,如同時該當採購法第 101 條 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及第 6 款情形,因 屬獨立構成要件而分別適用之;但若已依其中 一款裁處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不得再以其他 款次通知。 三、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8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稱 「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是否限於與 9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機關有有償契約關係之廠商疑義,宜解釋為與 機關有契約關係即得標廠商為條件。 四、獨資商號於履約過程更換負責人,是否涉屬契 約轉讓(或採購法第 65 條之轉包)疑義,履 約過程中負責人變更,如符合民法第 305 條所 定「營業概括承受」之情形,其讓與人 2 年以 內對機關負連帶責任,且屬民法所定之毋須待 契約相對人同意之制度,而與轉包及契約轉讓 有別,非屬採購契約要項第 23 點所稱契約轉 讓,亦不構成採購法第 65 條所定之轉包。 五、綜上,104 年計通過 4 項建議,本項指標原訂 目標值為 3 項,實際達成值為 4 項,目標達成 度 100%。 以公開方 87% 一、推動招標機關以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 式辦理招 件,促進政府採購資訊公開透明化,104 年至 標之採購 12 月 31 日止招標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登載 案件比率 之決標案件計 177,996 件,其中,招標機關以 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件計 156,583 件, 招標機關以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件占年 度 總 採 購 件 數 比 率 達 87.97% ( 156,583/ 177,996=0.8797)。 二、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87%,截至 12 月 31 日 止為 87.97%。 三、為完成計畫目標指標及提升實際政策效果,對 機關及廠商人員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教育訓 練,104 年至 12 月 31 日止提供機關及廠商人 員共計 189 場次(提供機關人員 135 場次;廠 商人員 54 場次),較 103 年 110 場,增加 79 場,增加比率約 72%。 四、另配合政府相關法令規章變更或本會業務需 要,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104 年至 12 月 31 日止奉准開立政府電子採購網功能增 修需求單計 74 項,將依預定時程完成上線。 五、綜上,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 87%,實際達成值 為 87.97%,目標達成度 100%。 六 提升財務 基本設計 2% 一、本年度本會賡續辦理行政院核定之新興公共工 效能,節 審議預算 程計畫相關審議作業,104 年計畫審議案共 約經費支 核減金額 412 件 , 相 關 部 會 提 報 審 議 金 額 合 計 約 出 比例 2,941.18 億元,審議後減列金額約 59.06 億 元,合計核列 2,882.12 億元,核減金額比率 為 2.01%。 二、為順利審議作業之進行,本會於 100 年修正 「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 10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透過合理授權、分層負責之原則提高審議效 率,要求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建 立審議機制,協助各主辦機關合理編列概算, 由於執行多年後,各部會已精進其概算編估方 式,以符合本會審議原則及基準,故與 102、 103 年之實際核減比率而言,已減少大幅刪減 之可能性。 三、本會另依該要點第 11 條規定,於 104 年 6 月 15 日修訂並函頒基本設計階段必要圖說,以 利設計成果符合實務需求,避免主辦機關多次 補件影響審議時效。 七 提升人力 提升人力 2 一、績效衡量指標: 有 效 運 有 效 運 (一)強化人力有效運用,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則, 用,增進 用,依內 每滿 5 人職務出缺,應有 1 人外補。 員工價值 陞外補兼 (二)組織學習活動擴及各單位之比率為 100%,並 與能力 顧原則, 辦理業務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至少 培養與提 10 場次,有效增進同仁業務上橫向縱向的瞭 升員工專 解,以提振同仁工作士氣。 業能力 二、執行情形: 本會本項關鍵績效指標,原訂 2 項目標值均已 達成,目標達成度 100%。 (一)強化人力有效運用: 本會職務出缺時,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則,除 辦理內陞作業提振同仁工作士氣外,並適時辦 理外補,加強機關間人員之交流,104 年計有 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科長、技正、專 員、技士、科員等 17 個職務出缺,其中外補 8 人(含考試分發 1 人)、內陞 9 人,外補之 比率達 47%,符合每滿 5 人職務出缺應有 1 人 外補之指標。 (二)培養與提升員工專業能力: 1.組織學習活動擴及各單位,參與比率 100%。 2.自辦訓練: 104 年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共 計 11 場次: 本會為掌握社會脈動與時精進,廣泛接觸新科 技、新工法及新材料等資訊,以提升同仁專業 能 力 , 辦 理 「 BIM 技 術 的 應 用 與 其 績 效 衡 量」、「從案例故事解讀工程倫理守則」、 「土木工程與環境」、「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 件注意事項」、「從個案故事看工程倫理」及 「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歷與履約情形計分制 度」教育訓練講習等 11 場次專題演講,共計 11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431 人次參加。 3.薦送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專業能力課 程,共計 145 人次: (1)薦送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防範天然 災害研習班」、「環境教育全球議題研習 班」、「問題分析研習班」、「計畫管理研習 班」、「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研習班」、「公 務執行適用民刑法實務研習班」、「專案管理 研習班」等專業能力課程,共計 45 人次。 (2)薦送參加台灣營建研究院舉辦之「地錨設計與 施工品管及試驗實務」、「工程款調整之爭議 與請求實務」及「給排水系統規劃設計」;經 濟部舉辦之「104 年度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方 案工作坊」;中華經濟研究院舉辦之「深化臺 美經貿關係暨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研討 會」、「國際經貿基本原則」;國家發展委員 會舉辦之「103 年電子治理前瞻研究成果發表 會」;中華民國道路協會舉辦之「104 年度道 安扎根強化行動研討會」、行政院舉辦之 「104 年國家關建基礎設施防護」;內政部營 建署舉辦之「道路工程透水鋪面設計規範專章 可行性評估及示範計畫」;農委會林務局舉辦 之「104 年度生物多樣性推動工作實務訓練 班」;台灣大學舉辦之「能源、環境、生態國 際研討會」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舉辦之「104 年度氣象防災資訊應用研討會」等訓練,共計 100 人次。 4.本項已達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至 少 10 場次指標。 善用激勵 2 一、績效衡量指標: 措施,主 (一)依據現行獎懲規定,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 動積極辦 並確實施行。(如適時辦理獎勵、績效評核、 理獎勵、 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等) 公開表揚 (二)自訂創新激勵措施,至少 2 項。(如本會專業 等激勵士 獎章之頒給、落實員工參與制度、積極推動員 氣措施 工協助方案、主動規劃辦理各項活動等) 二、執行情形: 本項關鍵績效指標,原訂 2 項目標值均已達 成,目標達成度 100%。 (一)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 1.適時辦理獎勵: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及「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獎勵案件處理原則」、「行政 12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職員獎懲標準表」,對於工 作表現優異、主動積極、克服困難者均及時予 以獎勵,104 年度共計 388 人次。 2.辦理績效評核: 本會組織位階為行政院之幕僚機關,統籌公共 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事項,主管法 令計有「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 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為確實提升行政效 能,結合組織目標與績效目標,依據本會年度 績效管理實施計畫,積極推行內部績效管理制 度,建立績效導向之管理文化,請各單位就年 度內辦理之核心業務,依據施政計畫擬定績效 目標及績效評核指標,設定績效目標。 3.辦理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依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及「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 定,於 104 年 3 月 30 日提送本會人事甄審考 績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拔 1 名,並於 4 月份擴大業務會報公開表揚,由主任委員頒給 獎狀乙幀,獎金 5 萬元,並給予公假 5 天,以 激勵士氣;另推薦代表本會參加行政院之模範 公務人員選拔。 4.獎勵專書閱讀心得寫作: 本會各單位選派人員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作, 並由主任委員指定一級主管以上人員 2 人擔任 評審,評審結果錄取前 3 名,並於擴大業務會 報予以獎勵(第 1 名至第 3 名分別頒給 5,000 元、3,000 元、2,000 元之圖書禮券),前 3 名作品函送國家文官學院參賽,本年度本會各 單位共計選派 5 人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作。 (二)自訂創新激勵措施: 1.專業獎章之頒給: (1)依據本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辦理獎章頒 給作業,除請本會各單位推薦符合請頒申請條 件者,並於 104 年 6 月 16 日通函各機關學 校、技師公會、工程技師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公業同業公會、中國工程 師學會、中國土木水利學會、中華民國道路協 會及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於 104 年 8 月底前 推薦人選。 (2)104 年度交通部前參事張浵獲頒一等公共工程 專業獎章、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獲頒二等公 13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共工程專業獎章、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唐繼 宏獲頒三等公共工程專業獎章。 2.落實員工提案參與制度: 為落實本會員工提案參與制度,以提高本會行 政效能及服務品質,依據「行政院與中央及地 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規 定,修正本會員工提案建議獎勵實施規定,並 積極推動,第 1 季提案 3 案,分列甲等獎、乙 等獎及參加獎,各發給 4 千元、2 千元、1 千 元等值獎品;第 2 季提案 4 案,分列甲等獎、 乙等獎及參加獎,各發給 4 千元、2 千元、1 千元等值獎品;第 3 季提案 3 案,分列優等 獎、甲等獎及乙等獎,各發給 6 千元、4 千 元、2 千元等值獎品。另推薦本會 103 年 1 月 至 12 月間經採行確具效益之建議案「公共工 程完工啟用期程評估機制」及「推動『公開取 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2 案,提送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參加複審,分別獲得廉能政府 與全面建設」類組特等獎及「創新經濟與科技 發展」類組榮譽獎。 3.推動多樣性社團活動: 為幫助同仁紓解工作壓力,利用參與社團活動 機會,增進情誼外,並有助跨單位之業務協 調,進一步有效提升個人價值,本會現有社團 有羽球社、登山社、網球社、家庭DIY社, 各社團活動均由同仁自發性的推動,充分展現 多元社團發展的人文性,營造本會良好且正向 的組織氛圍。 4.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1)訂定本會「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A.目標:為落實人性關懷,發現及協助同仁解決 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 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效能, 及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馨關懷的 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的組織文化,提升組 織競爭力。 B.服務對象:本會全體員工(含編制內職員、約 聘僱人員、工友、技工及駕駛)。 C.辦理事項: (A)擬訂年度推動計畫 (B)辦理本計畫宣導推廣活動 (C)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D)辦理專題演講及專業訓練 14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E)豐富員工協助方案輔助資源 (2)遴聘張維揚老師為本會臨床心理師提供員工心 理諮商服務,服務項目如下: A.工作職場問題之諮詢,如職場人際關係、壓力 調適之處理問題。 B.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之諮詢,如情緒管理、家 庭、親子關係、感情困擾、兩性關係等問題。 (3)辦理員工協助方案講座: 為賡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邀請心靈之美心理 治療所張艾如院長主講「心靈 SPA─談情緒能 量調節與內觀舒活減壓」參加人員計 36 人。 5.推動文化藝術及參訪活動: 為提升同仁之知識文化素養,分梯安排同仁參 觀「第 23 屆台北國際書展」參加人員計 60 人。 6.定期提供心靈小品: 本室每月於人事服務簡訊宣導EAP關懷文 章,提供不同主題案例,作為同仁在工作、生 活上遭遇問題,並能夠獲得有效解決,俾提高 本會同仁對於工作、生活事件處理的認知與能 力。 7.本項已達自訂創新激勵措施,至少 2 項之指 標。 八 提升研發 行政及政 0.16% 一、104 年本會辦理委託研究 9,868 千元,占全年 量能 策研究經 度 預 算 數 364,529 千 元 之 比 率 為 2.7% 費比率 (9,868,000÷364,529,000)×100%=2.7%,原 訂目標值為 0.16%,目標達成度 100%,實際值 並較 103 年 0.71%提高 1.99%。 二、本會 104 年委託研究案執行情形如下: (一)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維護與強化委託專業服務 案 5,408 千元。 (二)第 2 代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系統規劃與建置 1,130 千元。 (三)土木基本法立法可行性及其基本架構之研究 622 千元。 (四)探討海綿城市整合與推廣作法 70 千元。 (五)104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業 服務案 2,638 千元。 九 推動跨機 跨機關合 1 項 一、104 年 2 月 16 日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關服務及 作項目數 會議」,針對「104 年工程產業全球化工作重 合作流程 點」、「核電廠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經驗整 體輸出之可行性研議結果」、「研議高速公路 ETC PPP 經驗整體輸出之可行性研議結果」及 15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擴大協助業界取得資金研議結果」,邀集國 發會、外交部、經濟部、金管會、內政部、財 政部、交通部、陸委會、教育部、勞動部等機 關共同討論。會議決議關於工程產業輸出事 宜,將在既有成果下加強推動,鎖定具海外輸 出潛力之工程類別與技術,並協助解決業者人 力、資金等需求。 二、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1 項,實際達成值 1 項,目標達成度為 100%。 十 落實政府 辦理內部 4 項 一、本會 104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104 年 12 月 25 日 內部控制 稽核次數 奉核定,計辦理「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 機制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作業」及「中央採購 稽核小組受理採購檢舉案件處理作業」等 3 項 內部控制項目之內部稽核作業。 二、104 年度內部稽核作業時程為 104 年 12 月 24 日至 105 年 1 月 12 日,截至 104 年 12 月底辦 理 3 場次內部稽核作業會議。 三、實際達成值: (一)內稽項目數 3 項。 (二)建議獲採納數共計 18 項,說明如下: 1.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建議獲採納數為 9 項。 2.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作業:建議獲採納數為 5 項(含回應說明辦理情形 2 項)。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受理採購檢舉案件處理作 業:建議獲採納數為 4 項。 四、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4 項(內稽項目數及建 議獲採納數之總和),實際達成值為 21 項, 目標達成度為 100%。 十一 提升資產 機關年度 90% 一、104 年度資本門截至 12 月 31 日止執行率為 效益,妥 資本門預 100%(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 5,691 千元+資本 適配置政 算執行率 門賸餘數 390 千元)÷(本年度資本門預算數 府資源 6,081 千元),原訂目標值為 90%,目標達成 度 100%。 二、本會 104 年度資本門支出按原定計畫目標執 行,執行率達 100%,有效提升資本門預算執 行率及資產使用效益,已達成政府資源妥適配 置目標。 機關中程 5% 一、本會 105 年度歲出概算經配合目前中央財政狀 歲出概算 況,本零基預算精神及撙節原則確實檢討,並 額度內編 召開本會計畫及概、預算編審統合協調會議研 報概算數 商後,就施政優先順序妥慎檢討編列,計需歲 出概算規模為 3 億 8,093 萬 3 千元,較行政院 16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3 億 5,157 萬 7 千元, 超出 2,935 萬 6 千元,主要係人事費不足 1,532 萬 2 千元、租用辦公廳舍等租金需求不 足 503 萬 4 千元及辦理新興計畫:技師與工程 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二代系統建置所需 經費,由核定額度調整支應外不足 900 萬元。 二 、 本 項 共 同 性 指 標 實 際 達 成 值 為 8.3% 【(380,933-351,577)/ 351,577*100%】, 雖未達原訂目標值 5%。惟超出部分主要係辦 理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二代 系統建置,利用網際網路提供多元化之便民服 務措施,提升行政品質與效率,以及透過本系 統蒐集各工程產業參與海外市場之內容,俾利 規劃出更適切與貼近工程產業前進海外市場之 需求與方向,賡續辦理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業務之目標,並已就政府資源作有效且妥適之 配置。 十二 提升人力 機關年度 0% 一、績效衡量指標: 資源素質 預算員額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數)÷本年度預 與管理效 增減率 算員額】×100%。 能 二、執行情形: (一)行政院核定本會 104 年度預算員額為 165 人, 105 年度預算員額為 165 人,員額數呈零成 長,達成本項衡量指標目標值,目標達成度 100%。 (二)衡量標準:(次年度預算員額-本年度預算員 額 )/ 本 年 度 預 算 員 額 *100%=(165-165)/165* 100%=0%。 推動中高 1 一、績效衡量指標: 階人員終 (一)平均學習時數、平均數位學習時數、與業務相 身學習 關平均學習時數均超過該年度最低時數規定。 (二)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自行辦理或 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 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 人數達該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之中高階公 務人員總人數 45﹪以上。 二、執行情形: (一)平均學習時數、平均數位學習時數、與業務相 關平均學習時數均超過最低時數規定: 本會 104 年度公務人員平均學習時數 67.2 小 時、平均數位學習時數 66.8 小時、與業務相 關平均學習時數 25.4 小時。 (二)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訓練:本會中高 17 年度績 原定 編號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效目標 目標值 階人員(科長級以上),共計 44 人,自行辦 理或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 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情形如下: 1.自行辦理訓練情形: 辦理中高階人員(科長級以上)訓練:104 年 共計辦理領導管理訓練 4 場次 8 小時、專業訓 練 5 場次 10 小時,參訓人數 42 人。 2.薦送參加其他機關參訓情形: (1)薦送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之「104 年高 階領導研究班(國外研習)」、「環境洞察研 習班」、「出席國際會議英語研習班」、「身 心健康管理研習班」、「科長級人事人員研習 班」、「計畫管理研習班」、「問題分析研習 班(中階主管)」、「壓力調適研習班」、 「公務執行適用民刑法實務研習班」、考試院 辦理之「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 104 年訓練」 管理發展訓練、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之「網路 發展趨勢研習營」、人事總處舉辦之「104 年 度虛擬世界來臨,我們準備好了嗎?研習 會」、主計總處辦理之「主計人員領導研究 班」及交通部辦理之「高階主管培育班」等, 104 年共計 38 人。 (2)薦送參加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培訓課程:「中 高階公務人員外語訓練(日語類入門班)」、 「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訓練(英語類中高級 班)」,104 年共計 2 人。 (三)本項共同性指標,本會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 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 展性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計 42 人,本會中高階人員數為 44 人,本項原訂目 標值為 45﹪,實際達成值為 95.45%,目標達 成度為 100%。 18 (二)上(105)年度(截至 6 月底止)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關鍵績效指標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建構公共工程 公共工程品質 一、為加強公共工程從業施工人員之品管觀念及 品 質 管 理 機 管理推廣教育 實務技巧,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 制,提升工程 訓練受訓學員 心等 14 家代訓機構辦理品管人員訓練。 人員品管觀念 評量合格率 二、截至 105 年 6 月底,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 及法務素養 班計 56 期開訓,共計 2,155 人參訓,計 30 期結訓,結訓人數為 1,121 人,其中合格學 員人數為 1,031 人,受訓學員評量合格率為 91.97%,本項指標 106 年度目標值為 92%。 品管及法務相 一、鑑於地方機關基層工程人員流動過於頻繁及 關訓練,機關 人員短缺,實務經驗難以傳承、專業不足, 受訓人員評量 係影響工程履約不佳原因之一,考量地方機 合格率 關教育訓練經費拮据,訓練資源不足,並為 強化地方機關基層工程人員專業素養及知 能,爰規劃辦理本訓練,俾提升地方機關公 共工程品質。 二、105 年度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委 託專業服務案,已於 5 月 2 日簽約,第 1 場 次已於 7 月 12、13 日辦理,後續 5 場次預定 於 9 月底前辦理完成,並於本年度訓練場次 全數辦理完成後計算合格率,105 年度目標 值 92%。 二 提升公共工程 管控重大公共 一、截至 105 年 6 月底,5 千萬元以上已復工或 執行效率 工程執行進 重新發包案件共有 32 件,金額共計 63 億 度,促使停 元;未達 5 千萬元停工、終解約案件已復工 工、終解約工 或重新發包案件共有 1,289 件,金額共計 程早日復工或 52.75 億元。 重新發包施工 二、105 年度目標值 130 億元,截至 105 年 6 月 底已達成 115.75 億元,執行績效良好。 三 提升工程相關 辦 理 工 程 倫 一、截至 105 年 6 月底,辦理「工程倫理講習 產業競爭力, 理、執業法規 會」計 4 場,參訓人數共計 260 人,以本會 並與國際接軌 及國際化能力 頒布之工程倫理守則與解說,引導工程人員 相關專業講習 建立符合倫理規範之行為準則。 人數成長率 二、105 年度辦理「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法 規及業務輔導講習會」計 4 場,參訓人數共 計 135 人,就執業技師辦理規劃設計監造應 遵守之法規及常發生之技術面缺失與如何運 用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輔以案例進行說明 及討論。 補助國內工程 一、針對營造工程強烈地域特性及為延續 104 年 產業策略聯盟 執行成果,105 年再編列 1,635 萬 7 千元補 赴海外拓點 助預算,總計核定 9 件拓點計畫、13 家廠商 (喬聯;中鼎;新野;新岳、揚盛、新倫;日 19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揚;世曦;黎明;錦固、鼎勝、勁詠;卡 文),總核定補助款上限約為 1,572 萬元,選 定之目標市場較 104 年度新增美國、日本及 紐西蘭。 二、105 年度辦理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 海外拓點作業,核定 9 件拓點計畫,原訂目 標值 8 件,執行績效良好。 四 精進政府採購 採行最有利標 一、為提升整體採購環境,本會積極鼓勵各機關 制度,建構優 決標原則之採 採行最有利標,105 年至 6 月底止各機關辦 質採購環境 購案件比率 理逾 10 萬元之採購案件計 82,568 件,其中 採最有利標之決標件數為 21,664 件,占總採 購 件 數 比 率 達 26.24% ( 21,664/82,568= 0.2624)。 二、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20%,截至 6 月底止 為 26.24%。 三、為讓各機關辦理採購時,能夠因案制宜選用 最適宜的決標方式,本會規劃於全國舉辦座 談會,與基層面對面溝通,讓各機關瞭解最 有利標之適用時機及優點,善用最有利標方 式決標來選擇有能力履約的優質廠商。 以公開方式辦 一、推動招標機關以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 理招標之採購 件,促進政府採購資訊公開透明化,105 年 案件比率 至 6 月底止招標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登載 之決標案件計 82,568 件,其中招標機關以公 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採購案件計 73,022 件,占 總採購件數比率達 88.44%(73,022/82,568= 0.8844)、本項指標原訂目標值為 88%,實 際達成值為 88.44%。 二、為完成計畫目標指標及提升實際政策效果, 105 年預計對機關及廠商人員辦理 50 場政府 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至 6 月底止已辦理 41 場,其中提供機關人員計 35 場,廠商人員計 6 場。 三、配合政府相關法令規章變更或本會業務需 要,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功能增修,105 年 至 6 月底止奉准開立政府電子採購網功能增 修需求單計 21 張,並依預定時程完成上線。 五 提 升 財 務 效 基本設計審議 截至 105 年 6 月底,本會已完成 33 件基本設計審 能,節約經費 預算核減金額 議,總提報金額 389.16 億元,減列 8.2 億元,減 支出 比例 列比約 2.11% 六 提升人力有效 提升人力有效 一、績效衡量指標: 運用,增進員 運用,依內陞 (一)強化人力有效運用,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 工價值與能力 外 補 兼 顧 原 則,每滿 5 人職務出缺,應有 1 人外補。 則,培養與提 (二)組織學習活動擴及各單位之比率為 100%,並 20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升員工專業能 辦理業務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至少 力 10 場次,有效增進同仁業務上橫向縱向的瞭 解,以提振同仁工作士氣。 二、執行情形: 本會本項關鍵績效指標,原訂 2 項目標值均 已達成,達成度 100%。 (一)強化人力有效運用: 本會職務出缺時,本於內陞外補兼顧原則, 除辦理內陞作業提振同仁工作士氣外,並適 時辦理外補,加強機關間人員之交流,105 年 6 月底止計有技正、專員、技士、科員、 辦事員等 9 個職務出缺,其中預定外補 6 人 (含 1 人列考試分發)、內陞 3 人,外補之 比率達 66.7%,符合每滿 5 人職務出缺應有 1 人外補之指標。 (二)培養與提升員工專業能力: 1.組織學習活動擴及各單位,參與比率 100%。 2.自辦訓練:截至 105 年 6 月底辦理專業能力 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共計 6 場次: 本會為掌握社會脈動與時精進,廣泛接觸新 科技、新工法及新材料等資訊,以提升同仁 專業能力,辦理「新北市國民運動中心興建 工程之執行經驗分享」、「高雄捷運 R11 永 久站結構施工及地盤監測」、「海綿城市」 系列專題演講-實現透水城市-新北市執行經 驗」、「技師執行業務所涉及之法律責任 (民、刑事及行政)」、「中鼎之國際經驗分 享」、「工程會參與推動共同管道業務及建 議報告」等 6 場次教育訓練講習,共計 242 人次參加。 3.薦送同仁參加其他訓練機構辦理之專業能力 課程,共計 36 人次: (1)薦送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之「防範天 然災害研習班」、「公務執行適用民法實務 研習班」、「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研習 班」、「環境洞察研習班」、「問題分析研 習班」等專業能力課程,共計 12 人次。 (2)薦送參加內政部舉辦之「104 年市區道路養 護管理暨友善城市人行環境考評研討會」、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 之「中國大陸南水北調與水電建設工程」、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舉辦之「國家災害防 救科技中 104 年度成果發表會」、「行政院 災害防救應用科技方案第二期 104 年度成果 21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研討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舉辦之 「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共工程實務研討 會」、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舉辦之「澳 洲經貿自由化及產業因應調整之經驗:對臺 灣之借鏡及啟示」、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 社 舉 辦 之 「 2016 年 亞 洲 基 礎 建 設 商 機 論 壇」、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舉辦之 「2016 公共工程專案管理案例分析研討會」 「大地工程系列-推進工程在卵礫石層的面 盤組力與磨擦力之探討」等訓練,共計 24 人 次。 4.本項已達辦理專業能力相關研習課程與訓練 至少 10 場次指標。 善 用 激 勵 措 一、績效衡量指標: 施,主動積極 (一)依據現行獎懲規定,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 辦理獎勵、公 制,並確實施行。(如適時辦理獎勵、績效 開表揚等激勵 評核、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專書閱讀心得寫 士氣措施 作等) (二)自訂創新激勵措施,至少 2 項。(如本會專 業獎章之頒給、落實員工參與制度、積極推 動員工協助方案、主動規劃辦理各項活動 等) 二、執行情形: 本會本項關鍵績效指標,原訂 2 項目標值均 已達成,達成度 100%。 (一)有效運用內部獎勵機制: 1.適時辦理獎勵: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及「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獎勵案件處理原則」、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職員獎懲標準 表」,對於工作表現優異、主動積極、克服 困難者均及時予以獎勵,105 年 6 月底止共 計 411 人次。 2.辦理績效評核: 本會組織位階為行政院之幕僚機關,統籌公 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事項,主 管法令計有「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為確實提 升行政效能,結合組織目標與績效目標,依 據本會年度績效管理實施計畫,積極推行內 部績效管理制度,建立績效導向之管理文 化,請各單位就年度內辦理之核心業務,依 據施政計畫擬定績效目標及績效評核指標, 設定績效目標。 22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3.辦理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依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 法、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及「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 點」規定,於 105 年 3 月 28 日提送本會人事 甄審考績委員會以排序投票制選拔 1 名,並 於 4 月份擴大業務會報公開表揚,由主任委 員頒給獎狀乙幀,獎金 5 萬元,並給予公假 5 天,以激勵士氣;另推薦代表本會參加行 政院之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4.獎勵專書閱讀心得寫作: 本會各單位選派人員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 作,並由主任委員指定一級主管以上人員 2 人擔任評審,評審結果錄取前 3 名,並於擴 大業務會報予以獎勵(第 1 名至第 3 名分別頒 給 5,000 元、3,000 元、2,000 元之圖書禮 券),前 3 名作品函送國家文官學院參賽,本 年度本會各單位共計選派 5 人參加專書閱讀 心得寫作。 (二)自訂創新激勵措施: 1.專業獎章之頒給: 依據本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辦理獎章 頒給作業,除請本會各單位推薦符合請頒申 請條件者,並於 105 年 6 月通函各機關學 校、技師公會、工程技師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公業同業公會、中 國工程師學會、中國土木水利學會、中華民 國道路協會及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於 105 年 8 月底前推薦人選。 2.落實員工提案參與制度: 為落實本會員工提案參與制度,以提高本會 行政效能及服務品質,依據「行政院與中央 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實施要 點」規定,修正本會員工提案建議獎勵實施 規定,並積極推動,第 1 季提案 3 案,分列 甲等獎、乙等獎及參加獎,各發給 4 千元、2 千元、1 千元等值獎品。 3.推動多樣性社團活動: 為幫助同仁紓解工作壓力,利用參與社團活 動機會,增進情誼外,並有助跨單位之業務 協調,進一步有效提升個人價值,本會現有 社團有羽球社、登山社、網球社、家庭DI Y社,各社團活動均由同仁自發性的推動, 充分展現多元社團發展的人文性,營造本會 23 編號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良好且正向的組織氛圍。 4.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1)訂定本會「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A.目標:為落實人性關懷,發現及協助同仁解 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以健 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其工作士氣及服務 效能,及藉由多樣化的協助性措施,建立溫 馨關懷的工作環境,營造互動良好的組織文 化,提升組織競爭力。 B.服務對象:本會全體員工(含編制內職員、約 聘僱人員、工友、技工及駕駛)。 C.辦理事項: (A)擬訂年度推動計畫 (B)辦理本計畫宣導推廣活動 (C)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D)辦理專題演講及專業訓練 (E)豐富員工協助方案輔助資源 (2)遴聘張維揚老師為本會臨床心理師提供員工 心理諮商服務,服務項目如下: A.工作職場問題之諮詢,如職場人際關係、壓 力調適之處理問題。 B.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之諮詢,如情緒管理、 家庭、親子關係、感情困擾、兩性關係等問 題。 (3)辦理員工協助方案講座: 為賡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105 年 5 月 17 日 邀請淡江大學兼任心理師王淑鄉老師主講 「好 EQ 好心情~情緒與壓力調適」參加人員 計 29 人。 5.推動文化藝術及參訪活動: 為提升同仁之知識文化素養,分梯安排同仁 參觀「第 24 屆台北國際書展」參加人員計 22 人。 6.定期提供心靈小品: 本室每月於人事服務簡訊宣導EAP關懷文 章,提供不同主題案例,作為同仁在工作、 生活上遭遇問題,並能夠獲得有效解決,俾 提高本會同仁對於工作、生活事件處理的認 知與能力。 7.本項已達自訂創新激勵措施,至少 2 項之指 標。 24 2、共同性指標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提 升 資 產 機關年度資 截至 105 年 6 月底,本會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13.32%, 效 益 , 妥 本門預算執 主要係第 2 代技師與工程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規 適 配 置 政 行率 劃、建置與維護案,因流廢標 2 次影響未能如期完成 府資源 發包所致,已積極重新檢視另辦理招標作業。 機關於中程 本會 106 年度歲出概算經配合目前中央財政狀況,本 歲出概算額 零基預算精神及撙節原則確實檢討,並召開本會計畫 度內編報情 及概、預算編審統合協調會議研商後,就施政優先順 形 序妥慎檢討編列,計需歲出概算規模為 4 億 866 萬 1 千元,較行政院核定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3 億 5,214 萬 5 千元,超出 5,651 萬 6 千元,主要係人事費及使用 辦公廳舍等租金需求不足 882 萬 4 千元、差勤電子表 單管理系統及公文線上簽核系統與強化資通安全 1,089 萬 5 千元、政府電子採購網及工程管理資訊系 統設備更新及維護費用 2,236 萬元、中央採購稽核小 組及公共工程品質相關經費 993 萬 7 千元、公共工程 計畫審議輔助工具之更新與強化 200 萬元、工程施工 行動查核可行性研究與履約管理及查核相關手冊之建 置 250 萬元。 二 提 升 人 力 機 關 年 度 預 一、績效衡量指標: 資 源 素 質 算員額增減 【(次年度-本年度預算員額數)÷本年度預算員 與管理效 率 額】×100%。 能 二、執行情形: 行政院核定本會 105 年度預算員額為 165 人,106 年度預算員額為 164 人,員額數呈負成長,有效 達成本項衡量指標之標準,達成度 100%。 三、衡量標準: (次年度預算員額-本年度預算員額)/本年度預算 員額*100%=(164-165)/165*100%=-0.6%。 推 動 中 高 階 一、績效衡量指標: 人 員 終 身 學 (一)平均學習時數、平均數位學習時數、與業務相關 習 平均學習時數均超過該年度最低時數規定。 (二)當年度各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自行辦理或薦 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 培訓發展性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達 該主管機關(含所屬機關)之中高階公務人員總 人數 40﹪以上。 二、執行情形: (一)平均學習時數、平均數位學習時數、與業務相關 平均學習時數均超過最低時數規定: 本會 105 年 6 月底止公務人員平均學習時數 25.3 小時、平均數位學習時數 7.2 小時、與業務相關 平均學習時數 25.3 小時。 (二)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訓練: 25 編號 共同性目標 共同性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本會中高階人員(科長級以上),共計 44 人,自 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 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質班別情形如下: 1.自行辦理訓練情形: 辦理中高階人員(科長級以上)訓練:105 年 6 月 底止辦理領導管理訓練 2 場次 4 小時、專業訓練 4 場次 8 小時,參訓人數 34 人。 2.薦送參加其他機關參訓情形: (1)薦送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之「溝通協調研 習班」、「績效管理研習班」、「簡任襄贊職務 班」、「環境教育議題研習班」、「行政程序法 進階研習班」、「法規影響評估研習班」、「會 議管理研習班」、「公務執行適用民法實務研習 班」、「環境洞察研習班」及交通部辦理之「105 年度領導能力 2.0 工作坊」等,105 年 6 月底止共 計 15 人。 (2)薦送參加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培訓課程:「105 年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短期密集專 業英語進修」、「中高階公務人員外語訓練(日語 類入門班)」,105 年 6 月底止共計 2 人。 (三)本項共同性指標,本會自行辦理或薦送參加其他 機關辦理 1 日以上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發展性 質班別之中高階公務人員參訓人數計 40 人,本會 中高階人員數為 44 人,已超過原訂目標值 40﹪以 上,達成度為 100%。 三 推 動 跨 機 跨 機 關 合 作 一、本項指標為主辦「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1 項及 關 服 務 及 項目數 協辦「配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向企業說明政 合作流程 府採購制度之說明會」1 項。 二、截至 105 年 6 月底止,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已於 105 年 3 月 31 日、4 月 26 日、6 月 1 日、6 月 29 日分別召開第 1、2、3、4 次「重大公共建 設督導會報」。另截至 105 年度 6 月底列管 199 項 計 畫 , 可 支 用 預 算 3,575 億 元 。 已 執 行 1,312.68 億元,預算達成率 36.72%。 (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規劃於 105 年 8 月 11 日、15 日及 18 日於北中南辦理 105 年度「政府採購實務 講習會」,本會將協助派員向企業說明政府採購 契約有關廠商權益約定,並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刊 登課程訊息。 26 主 要 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8,177 68,579 66,992 -402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440 38 0 0403950000 20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440 38 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440 - 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440 -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技師法及工 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0403950300 2 賠償收入 - - 38 - 040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38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等 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8,474 58,474 52,510 0 0503950000 15 公共工程委員會 58,474 58,474 52,510 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55,114 55,114 49,094 0 0503950101 1 審查費 53,024 53,024 46,23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許可審查費收入及處理採購爭 議申訴與調解案件等收入。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090 2,090 2,86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發給技師證書、 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等收入。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3,360 3,360 3,417 0 050395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1 - 前年度決算數係資料查閱收入。 0503950313 2 服務費 3,360 3,360 3,41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法院、檢察 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等 服務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20 840 0 0703950000 21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20 840 0 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03950100 1 財產孳息 - - 648 - 前年度決算數係以前年度補助工 程物價調整結餘款利息收入。 070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0 20 192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243 9,645 13,604 -402 11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9,243 9,645 13,604 -402 1103950900 1 雜項收入 9,243 9,645 13,604 -402 110395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78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補 助工程物價調整結餘款等繳庫數 。 110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9,243 9,645 10,818 -402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託辦理政府電 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出售各項 出版品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等收入。 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374,388 375,664 -1,276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374,388 375,664 -1,276 3303950000 行政支出 374,388 375,664 -1,276 3303950100 1 一般行政 269,436 270,954 -1,518 1.本年度預算數269,436千元,包括人事費2 00,872千元,業務費67,619千元,設備及 投資893千元,獎補助費5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00,872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等1,5 7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8,564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人事差勤電子表單系統更 新等經費60千元。 33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73,932 75,824 -1,892 1.本年度預算數73,932千元,包括業務費53 業務 ,134千元,設備及投資2,552千元,獎補 助費18,24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經 費66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國外旅費等 33千元。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 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經費25, 31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管理資訊系統 二代系統建置等經費7,457千元。 (3)健全與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經費1 ,62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政府採購相 關業務研討會之講座鐘點費等93千元 。 (4)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經費61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 修等行政作業經費44千元。 (5)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經費13,43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 功能精進及專案管理等經費7,009千元 。 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經費96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採購稽核業務等行政作 業經費1,801千元。 (7)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經費31,32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採購爭議處理等行政 作業經費527千元。 33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5,250 15,247 3 1.本年度預算數15,250千元,包括業務費15 ,017千元,設備及投資23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 之推動經費4,18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編修等經費1,8 21千元。 (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 推廣與研發經費6,801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辦理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研究計 畫等經費1,818千元。 (3)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經費4,262千元 ,與上年度同。 33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3,770 11,539 2,231 1.本年度預算數13,770千元,包括業務費9, 186千元,設備及投資4,485千元,獎補助 費9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經費4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督導及訪 查所需國內旅費等22千元。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經費7,31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通訊費及國內旅費等1 ,218千元。 (3)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經費6,041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資訊硬體設備升 級及汰換等經費3,471千元。 330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2,000 2,100 -1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30 附 屬 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03950100 -0403950101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預算金額 440 承辦單位 技術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0403950000 20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1.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收入。 2.本項包括: (1)違反技師法第49條至第54條規定:100千元*1案。 (2)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100千 元*1案。 (3)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20千 元*12案。 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3950100 -0503950101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預算金額 53,024 承辦單位 技術處,採購申訴審 細目與編號 議委員會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3,024 0503950000 15 公共工程委員會 53,024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53,024 0503950101 1 審查費 53,024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124千元(500元/件*2 48件)。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參酌102年 度、103年度、104年度收案件數(1,066件、1,457件、1 ,153件)及實收情形(49,145千元、59,805千元、46,115 千元),估列106年度之收案件數為1,200件,審查費收 入為52,900千元。 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3950100 -0503950102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預算金額 2,090 承辦單位 技術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90 0503950000 15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9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090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090 1.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等 證照費收入。 2.本項包括: (1)請領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800元/件*600件。 (2)換、補發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700元/件*80件。 (3)技師執業執照請領、換照、變更證照費收入:1,000 元/件*1,200件。 (4)技師執業執照補發證照費收入:700元/件*20件。 (5)核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3,000元 /件*60件。 (6)補、換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2,0 00元/件*80件。 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03950300 -050395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3,360 承辦單位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服務收入。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準。 準。 服務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3,360 0503950000 15 公共工程委員會 3,360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3,360 0503950313 2 服務費 3,360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服務收入 :參酌99至104年各年度民事鑑定案件實收服務費用為3,2 00千元、2,000千元、2,600千元、2,280千元、3,200千元 、3,416千元,估列106年度收入為3,360千元(28千元/人* 4人/件*30件)。 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0395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20 承辦單位 秘書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0703950000 21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070395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0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03950900 -110395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9,243 承辦單位 秘書處,企劃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243 11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9,243 1103950900 1 雜項收入 9,243 110395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9,243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參酌以前年 度實收及按契約規定回饋金收入(營運收入8.05%)情形 ,估列全年收入為8,243千元。 2.出售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等出版品收入990千元。 3.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收入10千元。 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69,43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統籌推動本會綜合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業務,包括 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秘書處、法規會、人事室、主計室等行政工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00,872 人事室 1.政務人員2人、職員121人、技工工友駕駛15 0100 人事費 200,872 人、約聘人員26人,合計164人之待遇,年 計如列數。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332 2.員工年終、考績等獎金,年需27,680千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4,477 3.員工休假旅遊補助,年需2,840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16 4.員工趕辦業務超時加班費及員工不休假加班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832 費等,年需9,735千元。 0111 獎金 27,680 5.政府應負擔部分之退休退職及資遣給付、勞 工退休準備金、約聘僱人員之離職儲金公提 0121 其他給與 2,840 部分,年需11,990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9,735 6.職員、約聘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等應由政府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1,990 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補助,年需13 0151 保險 13,170 ,170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8,564 秘書處 辦理文書、事務及財產管理、主計業務、人事 0200 業務費 67,619 管理及法制業務等一般行政工作所需費用68,5 64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0201 教育訓練費 260 1.業務費67,619千元,包括: 0202 水電費 2,973 (1)教育訓練費260千元(員工進修學分補助 0203 通訊費 985 及赴各訓練機構研習等經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700 (2)辦公大樓水費及電費等經費2,973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187 (3)寄發文件之郵資、電話及數據之通訊費 等經費98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81 (4)資訊服務費700千元,含一般電腦軟體與 0231 保險費 35 硬體維護費300千元、公文及檔案系統維 0241 兼職費 200 護費4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 (5)其他業務租金50,187千元(含辦公室租 金49,518千元、倉庫租金、車位租金等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85 經費669千元)。 0271 物品 1,161 (6)公務車輛之牌照稅、車輛燃料使用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8,883 稅捐、規費及其他規費等經費81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9 (7)公務車輛、房舍、倉庫等財產保險費35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22 千元。 (8)公共工程委員會議等兼職人員兼職費200 0291 國內旅費 350 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0 (9)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法 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69,4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9 特別費 945 規委員稿費等經費123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893 (10)與本會業務有關之國內組織及學術團體 所需之會費185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61 (11)物品1,161千元,包括: 0319 雜項設備費 32 <1>業務會報及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及 0400 獎補助費 52 紙張等消耗品購置經費765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2>節能燈管及省水節能器材等購置經費2 0475 獎勵及慰問 42 0千元。 <3>事務及其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及一萬 元之非消耗品購置經費220千元。 <4>油料156千元(中小型汽車4輛,每輛 每月汽油139公升,每公升23.4元,年 需156千元)。 (12)一般事務費8,883千元,包括: <1>員工文康活動費328千元(含員工文藝 、康樂及慶生活動等)。 <2>辦理本會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 境佈置、清潔、保全、訴訟、會議、 接待外賓、員工健康檢查、輿情蒐集 、其他雜項及行政作業等經費8,555千 元。 (13)辦公房舍及附著設備之修繕費用129千 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22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92千元:滿6年以上車輛4 輛,每年計需192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114千元。 <3>零星設備維護費16千元。 (1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50千元。 (1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0千元。 (17)首長及副首長因公所需之特別費945千 元。 2.設備費893千元,包括: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861千元,包括: <1>汰換伺服器等經費135千元。 <2>更新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 經費126千元。 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69,43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人事差勤電子表單系統600千元。 (2)汰換雜項設備等經費32千元。 3.獎補助費52千元,包括: (1)補助民間社團及學術機構辦理與公共工 程有關之研討會等經費1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42千元。 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3,9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1.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2.研訂及修訂技師管理及輔導法規制度,落實工程技術顧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問公司管理及技師簽證制度,提升公共工程服務品質。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3.協助工程產業掌握國際商情資訊,促進工程產業人員取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得國際認證及執業資格,推動輔導工程顧問服務業國際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化。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4.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人員。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5.健全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 進度及品質。 進度及品質。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本會資訊安全。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7.辦理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8.辦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等案件之審議。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行政效能。 行政效能。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 662 企劃處 辦理WTO政府採購協定及APEC政府採購議題、 業務 雙邊或多邊條約協定等涉外事務及彙辦文書、 0200 業務費 662 財產管理等綜合業務,所需業務費662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0271 物品 5 1.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0279 一般事務費 352 品購置經費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 2.處理綜合業務、公文登記桌登錄及遞送等行 0293 國外旅費 297 政作業費35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 3.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5千元。 4.出席WTO相關會議所需國外出差旅費297千元 。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3千元。 02 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5,312 技術處 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效率」、「品質」、「 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 清廉」,辦理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 競爭力 理法制作業,所需經費25,312千元。主要內容 0200 業務費 7,012 包括: 1.業務費7,012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500 (1)第2代技師暨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9 系統維護500千元。 0251 委辦費 3,185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9千元,包括: 0271 物品 50 <1>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法規諮詢會議出席 0279 一般事務費 2,352 費248千元。 <2>技師訓練講師鐘點費6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7 <3>技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案預審委員審查 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3,9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3 國外旅費 529 費用17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3)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事宜3,18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54 (4)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紙張、油墨及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4 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消耗品費用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8,246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246 (5)一般事務費2,352千元,包括: <1>技師證照、法令印刷及帳戶管理等經 費194千元。 <2>辦理技師工程倫理及技術服務廠商專 業訓練300千元。 <3>辦理技師訓練積分審查登記100千元。 <4>辦理技師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證照、 懲戒等相關業務所需行政作業費1,758 千元。 (6)辦理各項計畫專家及同仁至國內各地區 參與工程現勘經費57千元。 (7)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及涉及工程技術顧 問業條約協議國際事務相關會議、查核 受捐助之拓點公司等所需國外出差旅費5 29千元。 (8)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10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印表機等經費54千元。 3.獎補助費18,246千元,包括: (1)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辦理年會及研 討會150千元。 (2)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與國際工程 師組織、出席國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 際工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2,700千元。 (3)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1 5,396千元。 03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 1,625 企劃處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 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 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規及範本, 0200 業務費 1,625 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等相關工作 ,所需業務費1,625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0203 通訊費 45 1.推動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所需郵資、網路通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5 訊等經費45千元。 0271 物品 225 2.政府採購相關業務之研討會及講習專家學者 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3,9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972 出席費30千元、講座鐘點費80千元及相關講 0291 國內旅費 200 義費用35千元,計145千元。 3.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0294 運費 20 品之費用22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8 4.一般事務費972千元,包括: (1)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及相關資料印製所需 經費350千元。 (2)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試卷及答案卡等印 刷、裝訂等經費170千元。 (3)採購專業人員證書繕打及相關試務行政 作業等經費352千元。 (4)政府採購法相關會議資料印製及業務督 導查核等相關行政作業費100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200千元。 6.運費2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8千元。 04 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 610 企劃處 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 0200 業務費 610 工程採購進度及品質,所需業務費610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0203 通訊費 40 1.辦理「政府採購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所需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 郵資及網路通訊等經費40千元。 0271 物品 45 2.各項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 0279 一般事務費 370 費6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0 3.文具、電腦耗材等經費45千元。 4.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之資料印製及 0295 短程車資 20 行政作業等經費370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7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05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 13,431 企劃處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 0200 業務費 10,933 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所需經費13,431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0203 通訊費 867 1.業務費10,933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2,586 (1)對外網路數據專線租用867千元(光纖10M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2)。 0251 委辦費 7,329 (2)電腦主機、網路設備等硬體維護、推動 0271 物品 60 資訊安全導入及電腦機房管理等經費2,5 8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6 (3)專家學者委員出席費等經費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5 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3,9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2,498 (4)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精進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98 及專案管理7,329千元。 (5)文具紙張、油墨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耗材 等消耗品費用60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46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5千元。 2.設備費2,498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主機、防火牆及週邊等1,025 千元。 (2)作業系統(OS)更新及防毒軟體授權及資 訊安全軟體等897千元。 (3)業務系統功能增修576千元。 0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965 中央採購稽核小 政府採購法旨在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0200 業務費 965 組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任務旨在導正機關不當 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其業務包括各類陳 0241 兼職費 315 情檢舉案件處理,異常採購案件稽核,協助部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提升稽核品質, 0271 物品 10 針對全國採購稽核人員實施教育訓練,並提供 0279 一般事務費 250 採購稽核經驗交流管道,所需業務費96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0 。主要內容包括: 1.召開採購專案稽核等各類會議外聘稽核委員 0295 短程車資 30 、稽查員兼職費315千元。 2.召開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等各類會議委員 、專家學者出席費200千元。 3.文具、紙張及油墨等經費10千元。 4.辦理採購稽核業務與防弊業務座談會、編印 相關資料及檢驗、拆驗或鑑定等行政作業經 費250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6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30千元。 07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31,327 採購申訴審議委 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處理政 0200 業務費 31,327 員會 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所需業務費31,327 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180 1.採購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維護費用18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800 2.委員會議、調解及預審會議委員出席費及審 0271 物品 100 查費等經費26,8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047 3.參考書籍、電腦碳粉匣、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0291 國內旅費 190 及非消耗品購置經費100千元。 4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3,9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5 短程車資 10 4.辦理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法令教育訓練、召開 會議、場地佈置、資料印製、雜支及行政作 業等所需費用4,047千元。 5.國內出差旅費19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4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15,2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之審議。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2.辦理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作業。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3.推廣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理念。 「效率」、「品質」、「廉能」。 「效率」、「品質」、「廉能」。 2.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管控,促進地方政府執行效率與工 4.辦理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標準化及應用推廣發展。 2.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管控,促進地方政府執行效率與工 5.辦理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之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 程品質。 程品質。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諮詢。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6.協助辦理司法人員之公共工程技術專業訓練講習。 碳之落實。 碳之落實。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等資料及提供經費編估軟體等資料庫服務。 等資料及提供經費編估軟體等資料庫服務。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真相,解決工程爭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真相,解決工程爭 議。 議。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 4,187 技術處 辦理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審議、災後復建 共工程之推動 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永續公共工程理念推廣 0200 業務費 3,999 等業務,所需費用4,187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 0203 通訊費 40 1.業務費3,999千元,包括: 0215 資訊服務費 1,680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4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6 (2)資訊設備租金、災後復建系統及審議資 0251 委辦費 940 訊系統維護費等1,680千元。 0271 物品 30 (3)委員出席費、專業技術審查及稿費等116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 (4)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編修94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80 (5)影印機油墨及電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經 0294 運費 5 費3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 (6)會議資料印刷、雜支、行政作業等經費1 0300 設備及投資 188 ,000千元。 (7)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8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 (8)公物運送所需運費5千元。 (9)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2.汰換電腦設備、印表機等經費188千元。 02 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 6,801 技術處 針對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辦理加值延伸服務功 維護、推廣與研發 能,並持續辦理資料庫之維護與更新,所需費 0200 業務費 6,756 用6,801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6,756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40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4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44 (2)技術資料庫主機共構機房機櫃租用費等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 44千元。 0251 委辦費 5,979 (3)專家委員出席費及專業審查意見等經費9 4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15,25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400 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0 (4)辦理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研究計畫5,979 千元。 0294 運費 5 (5)印刷、行政作業雜支等經費40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9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45 (7)運送費用5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5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2.汰換電腦設備、印表機等經費45千元。 03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4,262 工程技術鑑定委 為縮短工程人員與法律人員對司法爭議工程案 0200 業務費 4,262 員會 件觀念差異,以解決工程紛爭;協助司法、檢 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解決工程爭議,辦理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17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業務所需業務費4,26 0279 一般事務費 885 2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0291 國內旅費 52 1.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委員專家出席費 0295 短程車資 8 及專業技術審查費等經費3,317千元。 2.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行政作業等經費 885千元。 3.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52千元。 4.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4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13,77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1.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算執行率。 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算執行率。 2.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2.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公共工 2.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3.促進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資訊化,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 程品質管理,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3.促進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資訊化,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 集與統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1)健全品管法規,落實執行三級品管。 集與統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2)辦理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 (3)辦理第17屆公共工程金質獎。 3.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促進公共工程管理 業務資訊化: (1)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建設計畫管理系統」。 (2)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3)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建設預算調查系統」。 (4)建置及維護「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網路通報系統」。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 410 工程管理處 辦理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 及考核 及協調所需業務費41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0200 業務費 410 1.辦理公共工程建設督導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及油墨等經費36千元。 0271 物品 36 2.強化辦理公共工程協調及管控相關會議及資 0279 一般事務費 152 料處理等經費15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210 3.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21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 4.短期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2千元。 02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7,319 工程管理處 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所需 0200 業務費 7,220 費用7,319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7,220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300 (1)辦理工程品質管考所需郵資、電話費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50 網路通訊費300千元。 0271 物品 140 (2)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審核費、諮 0279 一般事務費 4,980 詢費等1,0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730 (3)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所需文具、紙張 、油墨等物品費用14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0 (4)一般事務費4,980千元,包括: 0400 獎補助費 99 <1>獎狀、獎框、規章、圖表、憑證、書 0475 獎勵及慰問 99 刊、表冊、證書及答案卡等印刷裝訂1 00千元。 <2>辦理優良公共工程評選及表揚活動暨 編印專輯等2,800千元。 <3>辦理工程人員品質管理、法務及實務 訓練與法令修訂,所需業務費800千元 。 <4>協助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業務所需經費1 4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13,77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30千元。 <5>辦理全民督工相關活動、研討及考核 所需費用150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73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2.獎補助金99千元,係辦理全民督工優良通報 人獎勵金。 03 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 6,041 工程管理處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所需費用6, 0200 業務費 1,556 041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1,556千元,包括: 0203 通訊費 348 (1)工程管理資訊系統數據通訊費348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1,208 (2)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硬體設備與軟體 0300 設備及投資 4,485 維護費1,208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485 2.設備費4,485千元,包括: (1)資訊硬體設備升級及汰換所需經費(伺服 器主機、磁碟陣列主機及資料備份系統 等)3,290千元。 (2)資訊系統軟體授權及維護所需經費(含Or acle資料庫系統升級及授權)1,195千元 。 4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本會之第一預備金。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2,000 行政院公共工程 編列第一預備金如列數。 0900 預備金 2,000 委員會 0901 第一預備金 2,000 4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0100 3303951000 3303952000 3303953000 33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69,436 73,932 15,250 13,770 2,000 374,388 0100 人事費 200,872 - - - - 200,872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332 - - - - 6,332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4,477 - - - - 104,477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16 - - - - 18,816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832 - - - - 5,832 0111 獎金 27,680 - - - - 27,680 0121 其他給與 2,840 - - - - 2,840 0131 加班值班費 9,735 - - - - 9,73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1,990 - - - - 11,990 0151 保險 13,170 - - - - 13,170 0200 業務費 67,619 53,134 15,017 9,186 - 144,956 0201 教育訓練費 260 - - - - 260 0202 水電費 2,973 - - - - 2,973 0203 通訊費 985 952 80 648 - 2,665 0215 資訊服務費 700 3,266 1,824 1,208 - 6,998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0,187 - - - - 50,187 0221 稅捐及規費 81 - - - - 81 0231 保險費 35 - - - - 35 0241 兼職費 200 315 - - - 515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 27,569 3,523 1,050 - 32,265 0251 委辦費 - 10,514 6,919 - - 17,433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185 - - - - 185 0271 物品 1,161 495 30 176 - 1,862 0279 一般事務費 8,883 8,343 2,285 5,132 - 24,643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9 - - - - 129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22 - - - - 322 0291 國內旅費 350 728 322 940 - 2,340 0293 國外旅費 - 826 - - - 826 0294 運費 - 20 10 - - 30 0295 短程車資 100 106 24 32 - 262 5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303950100 3303951000 3303952000 3303953000 33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9 特別費 945 - - - - 945 0300 設備及投資 893 2,552 233 4,485 - 8,163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61 2,552 233 4,485 - 8,131 0319 雜項設備費 32 - - - - 32 0400 獎補助費 52 18,246 - 99 - 18,397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18,246 - - - 18,256 0475 獎勵及慰問 42 - - 99 - 141 0900 預備金 - - - - 2,000 2,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2,000 2,000 51 行政院公共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200,872 144,456 18,397 -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0,872 144,456 18,397 - 行政支出 200,872 144,456 18,397 - 1 一般行政 200,872 67,619 52 -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53,134 18,246 -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14,517 - -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9,186 99 - 5 第一預備金 - - - - 52 工程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000 365,725 500 8,163 - - 8,663 374,388 2,000 365,725 500 8,163 - - 8,663 374,388 2,000 365,725 500 8,163 - - 8,663 374,388 - 268,543 - 893 - - 893 269,436 法規業務 - 71,380 - 2,552 - - 2,552 73,932 務 - 14,517 500 233 - - 733 15,250 務 - 9,285 - 4,485 - - 4,485 13,770 2,000 2,000 - - - - - 2,000 53 行政院公共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 - -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 - - 3303950000 行政支出 - - - 3303950100 1 一般行政 - - - 33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 - 33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 - 33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 - 54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 - 8,131 32 - 500 8,663 - - 8,131 32 - 500 8,663 - - 8,131 32 - 500 8,663 - - 861 32 - - 893 業務 - - 2,552 - - - 2,552 - - 233 - - 500 733 - - 4,485 - - - 4,485 5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332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4,47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8,816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832 六、獎金 27,680 七、其他給與 2,840 八、加班值班費 9,735 本年度員工超時加班費5,343千元,未逾該 科目90年度實支數八成9,020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990 十一、保險 13,17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00,872 56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123 124 - - - - - - 6 6 3 3 6 6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123 124 - - - - - - 6 6 3 3 6 6 3303950100 人 1 一般行政 123 124 - - - - - - 6 6 3 3 6 6 上 差 之 元 52 技 4 申 人 務 務 畫 80 58 工程委員會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6 26 - - - - 164 165 191,137 192,709 -1,57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26 26 - - - - 164 165 191,137 192,709 -1,572 公共工程委員會 3303950100 26 26 - - - - 164 165 191,137 192,709 一般行政 -1,572 1.本年度164人,較上年度減少職員1人 ,係配合行政院通案裁減。 2.本年度人事費(不含加班值班費)較上 年度減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 額等經費1,572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力外包公司之 「勞動派遣」支出計13人6,851千元 ,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人52 7千元。 (2)「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技 師業務」計畫預計進用2人1,054 千元。 (3)「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申 訴及調解業務」計畫預計進用7人 3,689千元。 (4)「公共工程技術業務-技術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1人527千元。 (5)「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工鑑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1人527千元。 (6)「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1人527千元。 4.勞務承攬一般事務行政工作25人8,80 0千元。 5.勞務承攬保全業務2人1,100千元。 5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7 .09 2,400 1,668 23.40 39 48 28 5595-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7 .09 2,000 1,668 23.40 39 48 27 5696-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4 2,000 1,668 23.40 39 48 27 1659-VA。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3 .11 2,700 1,668 23.40 39 48 32 7329-DY。 合 計 6,672 156 192 114 60 本 頁 空 白 預算員額: 職員 123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6人 行政院公共 法警 0 人 聘用 26 人 合計: 164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6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 - - -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 - - - - 62 工程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2層 6,496.00 - 49,518 129 6,496.00 - 49,518 129 關宿舍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1處 173.32 - 362 - 173.32 - 362 - 6,669.32 - 49,880 129 6,669.32 - 49,880 129 63 行政院公共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303950100 - 一般行政 [1]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01 106-106 民間社團、學術 捐助舉辦公共工程有關之年 -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機構及其他團體 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2)3303951000 -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1]對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02 106-106 技師公會及其他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 辦年會及研討會等活動之捐 相關團體 辦年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助計畫 。 [2]對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 03 106-106 中國工程師學會 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 - 際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出席國 計畫 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際工 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等經 費。 [3]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04 106-106 國內工程產業 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 -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點等相關經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30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會退休退職人 給予本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 員 慰問金。 (2)3303953000 -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全民督工優良通報人獎勵 02 106-106 優良通報人 推動全民督工給予優良通報 - 金 人獎勵金。 64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8,256 141 - - 18,397 18,256 - - - 18,256 18,256 - - - 18,256 10 - - - 10 10 - - - 10 18,246 - - - 18,246 150 - - - 150 2,700 - - - 2,700 15,396 - - - 15,396 - 141 - - 141 - 141 - - 141 - 42 - - 42 - 42 - - 42 - 99 - - 99 - 99 - - 99 6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62 826 2 47 460 考 察 1 8 138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54 688 2 47 46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66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程企劃及 無 01 查核受捐助之拓點公司16 緬甸、紐 受捐助之 為瞭解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106.01-106.12 4 2 務 西蘭 拓點公司 情形,就106年度受補助 廠商依本會補助國內工程 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現地查核作業。 68 工程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受捐助之 緬甸、紐 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之拓點公司16 72 59 7 138 公共工程企劃及 無 拓點公司 西蘭 就106年度受補助 法規業務 本會補助國內工程 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業要點規定,辦理 核作業。 69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 瑞士等 積極參與GPA、FTA政府 9 3 148 147 府採購協定(GPA)、自由貿 採購相關會議,增進與 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 其他國家之互動。 會議及諮商 - 16 02 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 阿拉斯加 出席IEAM2016研討會, 7 1 47 41 IEAM2017研討會 - 20 參與有關促進國際工程 師流通議題討論。 03 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 瑞士 參與涉及工程技術顧問 9 1 48 72 國際事務相關會議 - 20 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 關會議。 04 出席亞銀商機博覽會 - 16 菲律賓( 為協助我國廠商爭取亞 4 1 11 23 馬尼拉) 銀各項援助計畫衍生之 龐大商機,各相關部會 將共同邀請我國廠商組 團參加亞銀舉辦之「第 8屆亞洲開發銀行商機 博覽會」。 05 出席歐銀商機博覽會 - 16 塞浦路斯 為協助我國廠商爭取歐 7 1 50 40 銀各項援助計畫衍生之 龐大商機,各相關部會 將共同邀請我國廠商組 團參加歐銀舉辦之歐銀 年會。 70 工程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2 297 公共工程企劃及 土耳其伊斯坦堡 102.05 1 105 法規業務 瑞士日內瓦 104.02 1 103 瑞士日內瓦 104.09 1 122 7 44 132 公共工程企劃及 菲律賓馬尼拉 103.03 1 43 法規業務 紐西蘭威靈頓 103.06 1 168 土耳其伊斯坦堡 104.06 1 118 9 6 126 公共工程企劃及 - - 法規業務 - - - - 4 4 38 公共工程企劃及 菲律賓馬尼拉 102.03 1 37 法規業務 菲律賓馬尼拉 103.03 1 43 - - 7 5 95 公共工程企劃及 土耳其伊斯坦堡 102.05 1 105 法規業務 - - - - 71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347,328 - - 18,397 365,725 01 一般公共事務 347,328 - - 18,397 365,725 72 工程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8,663 - - - - 8,663 374,388 一般公共事務 8,663 - - - - 8,663 374,388 73 行政院公共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7,433 合計 8,886 8,047 10,514 1.3303951000 5,459 5,055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185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106-106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062 2,123 案 」事宜。 7,329 (2)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 106-106 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 4,397 2,932 能精進及專案管理 精進及專案管理」事宜。 6,919 2.3303952000 3,427 2,992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5,979 (1)強化公共工程基礎資料 106-106 為辦理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公共 2,863 2,616 庫計畫 工程綱要編碼與細目碼規則表、公共 工程價格資料庫、公共工程經費電腦 估價系統(PCCES)等工作項目。 940 (2)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 106-106 委託辦理「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編 564 376 編修 修」事宜。 74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500 合計 17,433 - - - 1.3303951000 10,514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化專案 - - -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3,185 案 統功能 - - - (2)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 7,329 能精進及專案管理 - - 500 2.3303952000 6,919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公共 - - 500 (1)強化公共工程基礎資料 5,979 、公共 庫計畫 費電腦 。 手冊編 - - - (2)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 940 編修 75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380億元不予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保留。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288 億 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售; 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 調整。 預算編 釋股 釋股標的 列機關 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7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 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115億元 合計 288億元 (二)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遵照辦理。 統刪項目如下: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 助第四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另隨同減列內政部補助第三類被 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7 億 8,821 萬 5,000 元、教育部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 助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8,645 萬元、勞動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24 億 5,425 萬 5,000 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補 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 險費 3 億 3,614 萬 6,000 元,以及政府應 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差額 27 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 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主管、教育部 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 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 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動 性別暴力防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 76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社會工作專業、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 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健全緊 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 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推動長 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 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 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局工 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辦理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 民生化學計量標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 1%外,其餘統刪 3%,其中行政院、國家 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家委員 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 屬、國庫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 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 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 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 具、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 總處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 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 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法務部 主管、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 期照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 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修定保料配 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77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3%,其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 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 署及所屬、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 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 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 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園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 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 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 院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法院司法機關 擴遷建計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擴遷 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 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 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預算、公務人員保障 78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 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 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 舍計畫與汰換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財政 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 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費、法務部主 管、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緊 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 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 保險署、海岸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 整建工程計畫、臺北港海巡基地、海巡岸 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總局艦艇 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 展方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 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 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統刪 1%;教 育部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 3%外,其餘 統刪 5%,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 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79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 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用航 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 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 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 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 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 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 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 導、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發展計畫、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 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 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 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 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 署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 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 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 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 刪;經濟部科技預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 級輔導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 1%外,其 80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餘統刪 3%,其中行政院、內政部、消防 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交通部、觀 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 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 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 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社會 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 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 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 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 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 5 年中程計畫」 經費減列 7,12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 補助」減列 8 億 8,122 萬 7,000 元, 科目自行調整。 (三)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費共編列 342 億 7,130 萬 9,000 元,較 104 年度法定預算數 289 億餘元及 103 年度決算 數 269 億餘元,分別增加 18.37%及 27.27%, 更較 5 年前 100 年度決算數 222 億餘元增加 逾 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至 超過 50%,且有高達近 98%者,儼然成為「發 包中心」 。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 99 年 1 月 及 100 年 4 月間完成立法,並於 101 年度起 啟動組改;惟 105 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 達 13 萬 3,594 人,較 99 年度增加 1,117 81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人,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長而 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 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 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 、「員額 總數之合理性」等,爰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 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期評鑑工作外,並 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力 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 法院提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股之股份占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 代表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不得逾越原 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然因羅致不易或 具有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核備者 為例外。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由另籌設新公司之情形,然距 2016 總統大 選僅剩 1 個多月,於此之時,政府任何大動 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若決策有誤, 社會將付出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新 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應審慎衡酌其必 要性,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 要 求行政 院責 令各機 關及 所屬與 附屬 單 位、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除已編列預 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定外,其 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 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 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執 行。 (六)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 遵照辦理。 契約者依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 上均應按月依比例分配辦理。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 出口提振措施,交由相關部會執行。惟就強 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核定由政府預算 82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撥款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保授信 金額並強化「雙印市場」,但前述增資僅係 就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入銀 行所面臨人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 改善。矧從近年國際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 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之已開發國家,輸 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必要 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 特性,研究此機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 能符合臺灣當前國際貿易需求。爰要求行政 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經濟 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總處等有關 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入銀行發展進行通盤 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向立 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查民國 83 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配合政策需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 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之房屋稅,以及禁、限 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花蓮縣(花 蓮市、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等) 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 20 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方長 期承受因設置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 方發展侷限甚巨,如今更要承擔隨之衍生財 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多次 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 致 花蓮縣 相關 鄉鎮市 公所 發不出 雇員 薪 資、幼稚園被迫關門。爰此,要求主計總處 協 同國防 部針 對國防 管制 區做全 國性 調 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助款公 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 準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 方案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 2025」中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將半導體產業列為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 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畫之關鍵性項目,並進 83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以美國政府 基於國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國, 業於 104 年 7 月否決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收購 美國美光科技公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 的清華控股擁有 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 東,實屬完全是由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 權基金。紫光集團要求我方必需開放陸資投 資 IC 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 IC 設計進入大 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國家安全 層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 封裝測試廠商各 25%之股權;而這三家半導 體封測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率,分別為 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為全球排名第三、市 占率 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 5%與全 球排名第九、市占率 2.8%,合計達 17.4%, 對於我國及全球的半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 鉅。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 測試三大廠商,顯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 之一環。對於中國大陸資金可能藉由台灣開 放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公司進行不當人 才挖腳、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行為, 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經濟安 全;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 更不容輕率以對,爰要求: 1.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 計產業,政府在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 資。 2.就整體 IC 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 全、產業佈局及影響評估等,經濟部及相 關部會應予嚴審,在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 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陸資來台相 8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投資或併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 體封裝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濟部等相關 單位應予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 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 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科目「公共工程計畫執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主要辦理列管公共建 以 105 年 1 月 30 日 工 程 管 字 第 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惟該項業 1050003353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務工程會 103 年度預算編列 133 萬 1,000 委員會,摘要如下: 元,至 104 年度預算僅編列 83 萬 8,000 元, 一、本會每月定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 而 105 年度預算再度縮減至 43 萬 2,000 會報」 (以下簡稱督導會報) ,針對 元。工程會為中央政府督導全國公共工程計 公共工程前置作業及施工階段里 畫之最高機關,該督導業務事關政府工程品 程碑加強管控、協調及追蹤,並對 質之良窳,但業務經費卻逐年萎縮,致政府 具時效性、金額龐大、輿情關注或 公共工程品質之提升難有實質性進展,爰 進度明顯落後之重大計畫進行專 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第 案追蹤督導及實地訪查,協助排除 1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困難問題,以加速工程執行。 編列 6,944 萬 4,000 元辦理文書、事務及財 (一)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產管理、主計業務、人事管理及法制業務等 1.各項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係由主管 一般行政工作,凍結五分之一,俟該會就政 部會推動,並由主辦機關負責執 府公共工程計畫之督導管考相關執行成效 行,即時處理或反應困難問題。本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會為管控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建 動支。 設計畫執行情形,除原有按月召開 督導會報,檢討各部會執行績效, 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困難問 題外,並要求預算達成率偏低之主 管機關與進度落後計畫之主辦機 關至督導會報說明落後原因與解 決對策,再由與會委員提供專業建 議,定期追蹤辦理情形。遇有特殊 困難問題,則分由內政部、經濟 部、環保署、國發會及本會成立之 用地及土方、砂石及管線、環保、 85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補助地方執行計畫及民眾抗爭計 7 個專案小組,分別負責協調解決。 2.年度終了後,於次年 1 月底召開督 導會報年度檢討會議,檢討各部會 推動計畫整年度執行情形。針對執 行績效較佳者,可作為標竿學習之 對象;執行績效較落後者,應探究 原因、瞭解問題癥結所在,作為下 一年度改進之依據。 3.公共工程的推動需要各層級機關 通力合作,分層負責,本會亦將持 續督促主管、主辦機關依上述機制 隨時掌握問題,解決問題,並提供 專業建議及於督導會報定期追 蹤,以強化各機關之預算執行與控 管。 4.104 年度列管 202 項一億元以上公 共工程建設計畫,年度可支用預算 3,393.69 億元。截至 104 年 12 月 底,累計執行 3,184.01 億元,預 算達成率 93.82%,為 10 年來第 3 高,本會將持續列管追蹤各計畫執 行情形,協調解決跨部會困難問 題,使計畫順利推動。 5.104 年度列管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 建設計畫預算達成率較低之部 會,計有國立故宮博物院及衛福部 等機關,主要影響計畫為「故宮南 部院區籌建」及「新竹生物醫學園 區計畫-新竹生醫園區醫院」 ,已於 督導會報加強列管追蹤,積極加強 協調解決該等機關執行之困難問 題,以提升督導管考相關執行成 效。 (二)指標性及社會關注重大公共工程 建設計畫 86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1.由 104 年列管 202 項一億元以上公 共建設計畫綜合考量「最舉足輕重 之代表性」 、「可激化經濟發展」與 「如期完工,對國家經濟有助益, 要求主辦機關務必盡全力使命必 達」等因素,按「今年可支用預算 較大」 、「社會輿情關注」 、「部會均 衡性」及「非工程專責主辦機關」 等原則,篩選 20 項指標性重大公 共建設計畫,加強列管,並適時予 以輔導協助,排除困難。104 年度 20 項指標性計畫分別為交通部 10 項、經濟部 5 項、文化部 2 項、內 政部 1 項、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 項 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1 項。 2.104 年度 20 項指標計畫可支用預算 數計 1,229.58 億元,占全部列管 計畫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393.69 億元)之 36.23%。截至 104 年 12 月底,預算達成率 95.10%,高於 202 項列管計畫之整體預算達成率 93.82%。 3.本會以「走動式管理」,密集指派 高階人員率隊實地訪查指標性及 社會關注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已訪查 24 項計畫, 同時召開相關協調及座談會,傾聽 基層機關聲音,深入了解原因,主 動發現問題,協助排解困難,以推 動各項重大工程建設進度。 (三)未達一億元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104 年度各部會自行列管 117 項, 可支用預算 54.12 億元,計畫執行 數 40.41 億 元 , 預 算 達 成 率 74.67%。對於其中執行異常工程如 進度落後、停工終解約及延遲付款 87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等,本會亦予以督導協調,協助解 決困難。 二、另本會為持續精進工程管理業務執 行成效,已另採取以下相關作為: (一)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體系。 (二)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措施。 (三)訂定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 事項。 (四)加強公共工程進度管理。 (五)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 計分制度。 (六)積極改善機關遲延付款。 (七)精進停工終解約案件列管措施。 (八)精進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及預防措 施。 (九)提升全民督工系統機制。 (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編列員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文康活動費 33 萬元,係按員工 165 人,每 以 105 年 1 月 30 日 工 程 人 字 第 年以 2,000 元上限所編列。中央各機關學校 1050003429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中,針對文康活動 委員會,摘要如下: 費,係以為倡導中央各機關員工正當休閒活 一、本會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乃參照 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 行政院頒「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 作士氣,特訂定本要點。 康活動實施要點」訂定。目的在於 經查,許多機關經常將本筆費用作為餐費等 為提供本會員工多元休閒活動,增 其他相關支出,為防止文康活動費淪為活動 進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進而鼓 聚餐之餐費等與使用目的不符之現狀,並落 舞工作士氣,提升服務效能。近年 實文康活動的宗旨,亦有助於藝文團體及體 雖因財政拮据,預算逐年緊縮,本 育活動之發展。爰此,將員工文康費全數凍 會仍本著動態與靜態活動並重的 結,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將 原則,採多元化方式規劃文康活 其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書面報告送交立 動,105 年預定辦理員工生日禮 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券、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及年終業 務檢討會等項目,說明如下: (一)員工生日禮券:員工生日時發給郵 政禮券,以編制員額 165 人,每人 1,630 元(含手續費)計算,共 26 萬 8,950 元。 88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本項預算為 2 萬 5,000 元,主要用於同仁參與 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之服裝費。 105 年度本會援例將組籃球隊、網 球隊、羽毛球隊及呼拉圈隊參與運 動會。 (三)年終業務檢討會:購買郵政禮券於 年終業務檢討會時分送同仁,預算 為 3 萬 6,000 元。 二、本會為鼓舞員工工作士氣、培養團 隊精神、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乃編 列文康活動費用,分別用於員工生 日禮券、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及年 終業務檢討會,尚無淪為活動聚餐 餐費之虞。 (三)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第 2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工作計畫項 以 105 年 2 月 5 日 工 程 企 字 第 下編列「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 1050004191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 委員會,摘要如下: 務」69 萬 5,000 元、 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171 一、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規定決標原則 萬 8,000 元等,辦理推動健全及落實政府採 包括最低標或最有利標,採最有利 購法,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及防弊功能等業 標者,以異質之工程、財物或勞務 務。惟據工程會提供資料顯示,近 3 年來行 採購而不宜以最低標辦理者為 政院所屬中央機關採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 限,及機關辦理公告金額(新臺幣 購件數、金額及其占總決標件數、金額之比 100 萬元)以上之專業服務、技術 率呈逐年上升趨勢。按政府採購法規定須為 服務或資訊服務,得採不訂底價之 異 質工程 且不 宜以最 低價 決標方 式辦 理 最有利標。最低標與最有利標之選 者,始得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並須先經上 擇,宜因案制宜,機關可考量個案 級機關核准。為避免採最有利標決標流於濫 特性,選擇適當之決標方式。 用,工程會宜加強督導。爰此,凍結該項計 二、經統計 102 年至 104 年行政院所屬 畫編列經費 241 萬 3,000 元之三分之一,俟 中央機關辦理逾 10 萬元採購決標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資料,摘述如下: 動支。 (一)在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方面,103 年 及 104 年決標件數相當,較 102 年 增加約 1,000 件,104 年決標件數 比率為近 3 年最高,較 103 年微幅 89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上升 0.49%;其中,103 年決標件 數明顯增加,多屬金額較小之勞務 採購案件。 (二)在最有利標決標金額方面,104 年 決標金額為近 3 年最低,且較 103 年減少約 250.13 億元;104 年決標 金額比率則為近 3 年次低,且較 103 年減少 1.86%;其中,103 年決 標金額明顯增加,係因國防部辦理 「獵雷艦」採購案決標金額 349.33 億餘元所致。 (三)綜上,在決標金額變化方面,主要 係因機關辦理之個案金額較大所 致;在決標件數變化方面,主要係 因金額較小之勞務採購案件增加 所致。 三、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加強督導機制: (一)適用最有利標之案件,應先報上級 機關核准;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已 設定檢核機制。 (二)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 告公開評選資訊,廠商對於評選過 程或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 權益者,得提出異議、申訴。 (三)政府電子採購網已建置最有利標 標案管理功能,以利評選委員反映 異常情形,供本會及各採購稽核小 組查察。 (四)綜上,最有利標之適用條件,政府 採購法令已有規定,本會並已訂定 相關法規、作業規定、手冊及範本 供機關依循,及建立相關督導機 制。 (四)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第 2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工作計畫項 以 105 年 2 月 5 日 工 程 企 字 第 下編列「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 1050004246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90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 委員會,摘要如下: 務」69 萬 5,000 元、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一、政府採購預算與總決標金額差異情 650 萬 4,000 元、 276 萬 6,000 元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形及原因: 3,080 萬元等,推動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 (一)102 年至 104 年採購預算與總決標 規及制度,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 金額標比約在 86%至 90%,其金額 境,導正機關不當採購行為及減少採購缺 差額達千億元以上之原因,主要係 失,以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及防弊功能等業 因投標廠商間競標結果、物價波動 務。惟查近年來政府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及 或廠商具有專業能力而報價較低 勞務採購之預算金額與總決標價間差額動 情形所致。 輒達千億元以上,顯示政府採購預算之估算 (二)近 3 年來各採購類別之預算金額與 過於寬列,不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之配置, 總決標金額價差,主要在於工程採 應研謀改善。爰此,凍結該四項計畫編列經 購部分,推論係因工程之施工期 費 4,076 萬 5,000 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 長、變異性大且風險高,不同工程 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廠商對於成本控管與風險控制能 力差異,即可能導致工程廠商競標 結果之得標價格明顯低於機關以 一般市場行情編列之預算金額。 (三)經檢視工程採購不同採購金額級 距之採購預算與總決標金額價 差,規模大之工程採購案,其採購 預算與總決標金額價差明顯高於 規模較小之案件,顯示採購預算與 決標金額價差之原因,與工期長、 變異性大及風險高,不同廠商對於 成本控管及風險控制能力差異,導 致廠商競標結果之得標金額低於 一般市場行情編列之預算金額有 關。 二、預算控管審核機制:機關辦理採購 之預算編列,係屬各採購機關之權 限,由各機關依施政計畫編列,並 依預算法辦理,針對預算之控管已 有相關審核機制。 三、預算估算編列之改善措施: (一)定期檢討機關採購預算與總決標 金額差異情形。 91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研訂採購預算編列應行注意事項 通函各機關。 (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增設警示機 制,提醒機關應注意之事項。 (四)透過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對機 關採購人員進行宣導。 (五)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 作業要點」規定,加強審議機關經 費。 (五) 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第 2 目「公共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 以 105 年 1 月 22 日 工 程 技 字 第 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 1050002527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際競爭力」之「業務費」編列 630 萬 8,000 委員會,摘要如下: 元,其中「委辦費」355 萬 5,000 元委託辦 在國內工程建設經費投入趨緩,海外工 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惟該相同科目 程商機相對蓬勃發展之際,國內工程產 項下「獎補助費」編列 2,009 萬 1,000 元, 業界對「走出去」開拓海外市場已有共 其中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 識,並多所期待。本會基於技師法及工 宜編列 1,694 萬 1,000 元,工程會於相同業 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 務分別編列委辦費用及捐助費用執行,顯有 立場,近年來協助產業邁向國際,並提 重複編列,浪費公帑之虞,爰此,行政院公 出「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 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 皮書)」 ,奉行政院於 103 年 6 月 16 日 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 核定,協助工程業者爭取全球標案,並 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 帶動產業鏈輸出,創造就業機會。 力」之「業務費」630 萬 8,000 元暨「獎補 為執行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相關業 助費」2,009 萬 1,000 元,共計 2,639 萬 務,依據上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 9,000 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該會就相關業 案(政策白皮書)」 ,分別於「業務費」 務執行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 項下編列「委辦費」暨「獎補助費」, 報告後,始得動支。 辦理內容分述如下: 一、有關「委辦費」部分: (一)本會 105 年度委辦費編列新臺幣 355 萬 5,000 元辦理「協助工程產 業全球化專案」 ,係 104 年度「工 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 業服務案之後續擴充,持續協助執 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 海外拓點措施」、辦理工程產業全 92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球化人才實務培訓班、蒐集海外國 家工程建設商機資訊並予以分析 利用、召開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 聯盟會議等工作。其中委託辦理協 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 盟赴海外拓點措施」,係由受委託 廠商協助本會辦理上開補助計畫 行政執行作業,包括:受理廠商諮 詢、辦理申請廠商資格審查、提出 審查意見、協助召開審查委員會 議、協助召開受補助廠商期中及期 末審查會議、協助廠商費用支出單 據審核、提出全年度執行拓點計畫 情形報告等事項。 (二)「104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 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之契約期間 自 104 年 4 月 30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辦理成果包括:辦理 6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 訓課程,418 位學員參加、召開 3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會 議、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 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研析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國際併購策 略、建立及維護工程產業全球化資 訊網、提供海外工程商情加值訊 息、工程顧問服務業年度業務報告 書分析、出席「歐銀年會及商業論 壇」、完成「國外大型營造廠商及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國際化發展 歷程與經營策略」短期性議題研究 報告及研提 105 年度工作計畫等。 二、有關「獎補助費」部分: (一)本會於 105 年度獎補助費編列新臺幣 1,694 萬 1,000 元辦理 「捐助工程產業 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 ,主要係依 93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據「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 白皮書) 」,針對工程產業特性研提適 合工程業者策略聯盟赴海外開拓市場 之補助措施,依 105 年 1 月 12 日修正 發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國 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 作業要點」 ,策略性補助業界海外拓點 目標市場的初期成本,擴大既有據點 營運,單一廠商或多家廠商聯合均可 提出申請;補助上限全案 3 年期間為 單一廠商申請類新臺幣 500 萬元,多 家廠商聯合申請類新臺幣 1,000 萬 元;補助金額在全案總經費 49%以下, 由業者研提 3 年期之計畫,並視預算 額度採分年審查分年核定方式辦理, 提高業界赴海外意願,並兼顧補助效 益。 (二)104 年補助計畫執行成果包括:設立 10 個海外據點、得標 6 件海外標案, 除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外商共同 投標中東阿曼石化工程得標 28 億美金 (中鼎公司約占一半) ,餘 5 件海外標 案金額約為新臺幣 3,500 萬元,廠商 所選定之目標市場為馬來西亞、印 尼、緬甸、越南、阿曼等。 (六) 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第 1 目「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2 以 105 年 1 月 30 日 工 程 秘 字 第 億 0,285 萬 7,000 元;預計以 「業務費」1,675 1050003308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萬 1,000 元,進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計 委員會,摘要如下: 40 人。經查:工程會仍有列管超額待精簡 一、列管超額待精簡人力轉化運用情形 員額 3 人,105 年度進用派遣人員及勞務承 (一)列管超額待精簡人力 3 人,均係超 攬卻高達 40 人,且近幾年度該會派遣人員 額駕駛。 及勞務承攬人力似已淪為常態性任用,應審 (二)對於超額駕駛之精簡作為,除鼓勵 度業務實際需要,將列管超額待精簡人力轉 退休資遣或移撥其他出缺機關 化運用,以覈實減列相關經費。爰行政院公 外,並以遇缺不補,採自然汰減方 共工程委員會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式辦理。目前超額駕駛經移撥轉化 9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檢討書面報告。 已減至 3 人,除實際負責本會至各 地工程督導、查核勤務之車輛駕駛 外,並支援公文遞送交換、會議室 整理等一般庶務工作,已妥善運用 人力資源。 二、委外人力需求及運用情形 (一)亟需委外人力原因: 1.業務日增,與時俱進:本會自 84 年 7 月成立迄今,預算員額多年來 均無法增加,然本會主管之政府採 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管理條例相關之法令訂定、制度規 劃、審議、協調督導管理等業務日 益龐雜,另為使公共工程相關制度 與時俱進,本會近年來推動諸多重 點工作,各項業務已有初步成果亟 待強化精進及落實推動,仍需足夠 輔助人力始得達成施政目標。 2.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員額減列:近 年因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會正式人 員已退離 16 人,且減列員額尚無 法遞補,現有預算員額僅 165 人, 人力缺乏情形之嚴重性不言可 喻,亟須委外人力之協助,始得順 利推動業務。在員額未增且配合政 府組織改造之員額控管(優退缺額 不補)前提下,勞力委外人員之運 用,係配合業務需要,辦理一般事 務性質,多非案指超額駕駛所能勝 任。 (二)運用委外人力分為以下三種: 1.一般事務行政協助工作委外承攬 人員 25 名部分:主要擔任例行性 電腦文書登打、收發文登記、文書 遞送、資料整理等非專業性之工 作。 95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2.專業派遣勞工 13 名部分:運用具 備相關專業知識之人員分別協助 處理公共工程品質相關統計資料 彙整與登錄作業、政府採購申訴調 解個案業務、技師懲戒決議書之撰 寫及行政訴訟與工程技術鑑定及 諮詢等業務。 3.辦公室保全及總機代接工作委外 承攬人員 2 名部分:本會洽公、開 會之訪客人數眾多,且來電洽詢公 務話務繁忙,如申辦駐衛警察設 置,將大幅增加人事經費支出,為 同時兼顧辦公室安全工作及撙節 公務預算,將門禁管制、安全巡 查、緊急事故處理、訪客、開會人 員諮詢引導等保全及總機接聽電 話工作委外辦理,實為業務運行所 必需。 三、結語: (一)本會預算員額因政府組織改造優 惠退離大幅減列,且在出缺不補, 人力相當精簡情況下,作為輔助性 人力之勞務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員 已成為協助推動業務不可或缺之 人力,是類人力均為實際業務需 要,尚難減列相關經費。 (二)本會對於列管超額待精簡之駕駛 人力已妥善運用,且自本(105)年 起,工員部分預計將有申請退休 者,屆時超額部分將可逐漸減少。 (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編列「公共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相關費用 7,649 萬 以 105 年 1 月 28 日 工 程 訴 字 第 元,其中包含「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編列 1050003099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一般事務費」352 萬元。經查,該會召開 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議、場地布置、資料印製等事務本為其職 一、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業務量大,性 員所應負責,卻將其業務外包,顯有浪費政 質複雜繁重,現有員額人力嚴重不 96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府公帑之嫌。爰此,為減少我國財政負擔, 足,為儘速解決政府採購爭議,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向立法院交通委 運用派遣人員協助個案處理及勞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務承攬人員協助維持行政作業順 遂之必要,本會「一般事務費」352 萬元,主要係該等派遣人員及勞務 承攬人員之工作新資。 (一)派遣人員部分:協助個案爭議處 理,包括爭議案件聯繫暨爭議處理 諮詢專線之窗口、協助案件程序審 查、辦理個案會議、蒐集相關卷證 資料、製作大會資料等,平均每人 每年處理案件量約 80 至 85 件,每 人每年協助辦理會議場次約 165 至 175 場次。 (二)勞務承攬人員部分:協助辦理文書 收發、計算委員審查費及出席費、 安排會議相關作業及案件歸檔,平 均每工作天收發文 55 件、每月安 排 180 至 210 場次會議、104 年歸 檔案件數為 1,095 件。 二、本會編列「一般事務費」352 萬元, 係為縮減案件辦理時程,儘速解決 政府採購爭議及提升爭議處理效 能之用,且預估每年仍有運用派遣 人員及勞務承攬人員之需求,尚無 浪費政府公帑之虞。 (八) 有鑑於國內投資環境日益惡化,但我國工程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可行性評估 產業具國際領先水準,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 報告,並以 104 年 12 月 1 日工程技字 產業走出去與外國競爭,確實值得大力推 第 10400390190 號函復立法院交通委員 動。然台灣國際處境困難,難以降低業者政 會,摘要如下: 治風險,往往造成業者看得到、吃不到的疑 本會邀集經濟部投資事業處、行政院大 慮。為讓業者安心投資,爰決議行政院公共 陸委員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內政部 工程委員會應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 營建署等相關單位,於 104 年 11 月 20 員會提出如何落實雙方投資保障協議簽訂 日召開「為辦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 之可行性評估報告,避免相關規劃流於口 求應提出如何落實雙方投資保障協議 號、做做樣子而已。 簽訂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案』研商會 97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議」,瞭解我國辦理投資保障協議簽訂 對我工程產業海外發展之相關保障,以 及請相關部會盤點我國工程業者於海 外得適用之投資保障相關規定,請經濟 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協助提供專業 意見,研擬「如何落實雙方投資保障協 議簽訂之可行性評估報告」,內容分述 如下: 一、確保我工程業界權益 政府為協助我國工程產業拓展海 外政府採購工程商機,在 WTO 架構 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與其他 44 個簽署國彼此開放政府採購市 場,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表示,我工 程業者倘有在外國新設公司或設 立子公司之行為,且該國與我國之 間已簽署投資保障協定,則該公司 在當地的設立及營運將符合一般 投資保障協定的投資人定義,可獲 得該協定提供之投資保障,保障事 項範圍則視協定內容而定,通常包 括地主國政府應給予國民待遇、最 惠國待遇、徵收應提供即時充分補 償、資金自由移轉等。而經濟部投 資業務處已提供國內廠商對外投 資之諮商輔導服務、協助本國投資 人與他國政府或民間企業爭取權 益等相關措施。 二、目標市場洽簽計畫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表示,截至 104 年 10 月底止,我國已與 32 個國家 /地區簽署投資保障協定(BIA)或 含投資專章之自由貿易協定或經 濟合作協定(FTA/ ECA)。鑒於國際 投資保障協定近年來已有諸多發 展,較傳統型投資保障協定在保障 98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程度及保障範圍上,均較以往提 高。為保障臺商對外投資權益,經 濟部已針對過去與其他國家或地 區(如越南)簽署之投資保障協定 內容進行檢視,並依據實際需要, 或臺商投資之重點地區國家,積極 推動重新簽署或更新新型投資保 障協定(含 ECA 投資專章等形式) , 以期更完整保障投資及投資人。美 國及歐盟則基於吸引來臺投資之 因素,亦是我國積極推動洽簽 BIA 之對象。在 BIA 內容方面,經濟部 將參照國際最新發展趨勢,強化投 資保障協定的內容及保護強度。 三、爭端解決機制 (一)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爭端解決機 制:倘遇採購機關違反政府採購協 定之規定時,廠商可依一定程序及 期限,依締約國國內法,向法院或 獨立之審議機關提出申訴。如涉一 締約方未履行協定義務,以致損及 他締約方利益時,他締約方可透過 與該國政府交涉,並通知世界貿易 組織所設置之爭端解決機構。其效 果包括爭端解決機構成立之裁決 小組,得授予當事國於未履行義務 之一方未採取改正措施時,予以相 對報復之權利。 (二)自由貿易協定(FTA)之爭端解決機 制:依據我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 合作協定(ANZTEC),雙方均應確保 法規資訊公開,並設置「聯合委員 會」,建立長久穩定的溝通聯繫管 道。雙方應檢討協定之運作情形, 討論可能的修正案或擴大合作事 宜。而協定之實施、解釋或適用上 99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若有疑義時,可訴諸爭端解決程 序。爭端審議小組由國際公正人士 組成,審議結果對雙方均具拘束 力。另依據我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 濟夥伴協定(ASTEP),雙方已宣示 願遵守本協定之基本原理與原 則,加深雙方之經貿友好關係,擴 大區域整合及經濟規模,確保法規 資訊公開透明及公平公正之法律 程序。 (三)投資保障協定(BIA)之爭端解決機 制: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表示,投資 人與地主國間爭端解決機制 (ISDS)為投資保障協定締約國之 一方投資人認為地主國有違反投 資保障協定中所承諾之義務時,得 據以主張以解決爭端的程序,通常 規定雙方必須先進行諮商及談 判,經過一段時間未能解決爭端 時,始能提交仲裁。投資保障協定 ISDS 機 制 主 要 在 解 決 「 政 治 風 險 」,如不當 徵收 等政府 行政 作 為,而非處理私經濟行為之「商業 風險」,故一般工程履約爭議仍應 依循契約之程序及一般國內行政 司法體系處理。 四、結語 經洽各部會提供相關資訊,我國工 程業界參與海外投資業務,目前已 可透過相關協定及措施保障權 益,未來工程業界如於海外遭遇個 案困難,工程會將作為統合政府各 部門政策與資源之單一窗口,協調 相關部會及駐外館處協處,期有效 降低我國工程產業開拓海外市場 之風險。 100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度預算第 1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 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以 105 年 1 月 30 日 工 程 管 字 第 編列 6,944 萬 4,000 元,凍結五分之一,俟 10500033530 號函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 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政府相關之公共工程計 委員會,摘要如下: 畫之督導、協調及考核部分相關執行成效與 一、本會每月定期召開「公共建設督導 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會報」 (以下簡稱督導會報) ,針對 後,始得動支。 公共工程前置作業及施工階段里 程碑加強管控、協調及追蹤,並對 具時效性、金額龐大、輿情關注或 進度明顯落後之重大計畫進行專 案追蹤督導及實地訪查,協助排除 困難問題,以加速工程執行。 (一)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1.各項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係由主管 部會推動,並由主辦機關負責執 行,即時處理或反應困難問題。本 會為管控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建 設計畫執行情形,除原有按月召開 督導會報,檢討各部會執行績效, 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困難問 題外,並要求預算達成率偏低之主 管機關與進度落後計畫之主辦機 關至督導會報說明落後原因與解 決對策,再由與會委員提供專業建 議,定期追蹤辦理情形。遇有特殊 困難問題,則分由內政部、經濟 部、環保署、國發會及本會成立之 用地及土方、砂石及管線、環保、 補助地方執行計畫及民眾抗爭計 7 個專案小組,分別負責協調解決。 2.年度終了後,於次年 1 月底召開督 導會報年度檢討會議,檢討各部會 推動計畫整年度執行情形。針對執 行績效較佳者,可作為標竿學習之 對象;執行績效較落後者,應探究 原因、瞭解問題癥結所在,作為下 101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年度改進之依據。 3.公共工程的推動需要各層級機關 通力合作,分層負責,本會亦將持 續督促主管、主辦機關依上述機制 隨時掌握問題,解決問題,並提供 專業建議及於督導會報定期追 蹤,以強化各機關之預算執行與控 管。 4.104 年度列管 202 項一億元以上公 共工程建設計畫,年度可支用預算 3,393.69 億元。截至 104 年 12 月 底,累計執行 3,184.01 億元,預 算達成率 93.82%,為 10 年來第 3 高,本會將持續列管追蹤各計畫執 行情形,協調解決跨部會困難問 題,使計畫順利推動。 5.104 年度列管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 建設計畫預算達成率較低之部 會,計有國立故宮博物院及衛福部 等機關,主要影響計畫為「故宮南 部院區籌建」及「新竹生物醫學園 區計畫-新竹生醫園區醫院」 ,已於 督導會報加強列管追蹤,積極加強 協調解決該等機關執行之困難問 題,以提升督導管考相關執行成 效。 (二)指標性及社會關注重大公共工程 建設計畫 1.由 104 年列管 202 項一億元以上公 共建設計畫綜合考量「最舉足輕重 之代表性」 、「可激化經濟發展」與 「如期完工,對國家經濟有助益, 要求主辦機關務必盡全力使命必 達」等因素,按「今年可支用預算 較大」 、「社會輿情關注」 、「部會均 衡性」及「非工程專責主辦機關」 102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等原則,篩選 20 項指標性重大公 共建設計畫,加強列管,並適時予 以輔導協助,排除困難。104 年度 20 項指標性計畫分別為交通部 10 項、經濟部 5 項、文化部 2 項、內 政部 1 項、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 項 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1 項。 2.104 年度 20 項指標計畫可支用預算 數計 1,229.58 億元,占全部列管 計畫年度可支用預算數(3,393.69 億元)之 36.23%。截至 104 年 12 月底,預算達成率 95.10%,高於 202 項列管計畫之整體預算達成率 93.82%。 3.本會以「走動式管理」,密集指派 高階人員率隊實地訪查指標性及 社會關注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已訪查 24 項計畫, 同時召開相關協調及座談會,傾聽 基層機關聲音,深入了解原因,主 動發現問題,協助排解困難,以推 動各項重大工程建設進度。 (三)未達一億元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104 年度各部會自行列管 117 項, 可支用預算 54.12 億元,計畫執行 數 40.41 億 元 , 預 算 達 成 率 74.67%。對於其中執行異常工程如 進度落後、停工終解約及延遲付款 等,本會亦予以督導協調,協助解 決困難。 二、另本會為持續精進工程管理業務執 行成效,已另採取以下相關作為: (一)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體系。 (二)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措施。 (三)訂定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 事項。 103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加強公共工程進度管理。 (五)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 計分制度。 (六)積極改善機關遲延付款。 (七)精進停工終解約案件列管措施。 (八)精進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及預防措 施。 (九)提升全民督工系統機制。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