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 1-14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5-16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7-18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19-24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5-37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38-39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0-41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42-43 (六)人事費彙計表················································· 44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46-47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48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0-51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52-53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54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 56-57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 58-59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60-65 (十五)委辦經費分析表 ············································ 66-67 (十六)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68-123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1 條、第 2 條、政府採購法第 9 條、技師法第 2 條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2 條等規定,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 事項;對於中央政府辦理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行政院列管之公共 工程有指示、監督之權,並掌理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管理條例規定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置政務副主任委員 2 人,並置主任 秘書、參事、技監、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科長、秘書、技正、專 員、分析師、設計師、科員、技士、助理設計師、辦事員、書記、技工、 工友、駕駛等人,人事室、主計室各置主任 1 人,總計 165 人,下設企劃 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等,其設置各依有關法規定之: 企劃處—關於政府採購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推行;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 修正及解釋;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政府採購資訊之蒐 集、公告及統計;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各機關採購之協 調、督導及考核;政府採購涉外協定與國際諮商事項。 技術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議事項;公共工程技術規範之 研究擬議事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技術服務之督導事項。 工程管理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管理制度之研議、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協 調、配合、督導及考核、公共工程計畫執行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 及督導、公共工程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等事項。 秘書處—關於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之議事事項、事務及出納事項、文書、 印信、檔案管理及研考事項、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國會聯 絡事項、不屬於其他各處、室之事項。 人事室—處理人事業務。 主計室—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法規委員會—處理法制事務。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事務。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處理採購稽核事務。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處理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1 訴願審議委員會—處理訴願事務。 技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技師懲戒事宜。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被付懲戒之技師請求覆審案件審議處理。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主任委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2 主任秘書 技 技 訴 工 中 採 法 師 主 人 秘 工 技 企 師 願 程 央 購 懲 懲 審 技 採 申 規 程 戒 戒 議 術 訴 計 事 書 術 劃 覆 委 委 鑑 購 審 委 管 員 稽 室 室 處 處 處 審 員 定 議 員 理 委 會 會 委 核 委 員 員 小 員 會 處 會 會 組 會 註:本會 109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配置預算員額 165 人,包括政務人員 2 人、職員 125 人、技工 3 人、工友 6 人、駕駛 3 人及約聘人員 26 人。 2 二、 109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之職掌為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為政府採購 法、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本會對於公共建設的理 念與規劃,秉持與時俱進、持續檢討創新之原則,努力建構國家未來發展之願 景。 本會當前的施政主軸,係配合國家發展政策及方向,重點如下:一、加速 推動公共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困難,提升公共建設施工品質;二、精進計畫與 經費審議,提升公共工程技術與效能,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建設商機;三、 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推動政府採購審 查制度,並迅速、客觀、公正處理政府採購爭議;四、強化國家災防韌性,加 速災區重建復原;五、鼓勵公共工程應用再生粒料,落實推動循環經濟;六、 盤點低度利用公共設施,協助衛福地方創生等需求推動活化轉型。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9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 並針對當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9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 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精進列管公共工程計畫機制,提升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率: (1)隨時盤點各類公共建設計畫里程碑及進度、預算執行並定期檢討執行成 果。 (2)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列管追蹤各項計畫執行情形,結合「走 動式管理」及「全生命週期管控協處」機制,主動發現困難,適時協助 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 (3)加強督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情形並協調解決困 難問題。 2.建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工程人員品管觀念及法律素養: (1)辦理全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查核。 (2)辦理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 (3)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 3.提升工程相關產業競爭力,適時與國際接軌: (1)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事宜,整合並提升國內工程產業全球競爭力,結合 新南向政策邁向國際市場。 (2)鼓勵機關靈活應用採購策略,並納入全生命週期採購概念,促使國際合 作,關鍵技術留在臺灣,增加國內就業機會,提升我國產業實力。 4.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審議,核實經費編列: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可行性評估、建設計畫及基本設計階段審議,核 實經費編列。 (2)加速地方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經費審議工作,及早完成災區重建復原,強 化國家災防韌性。 3 5.推動公共工程結合科技,鼓勵創新,提升營建產業生產力: (1)持續維護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提供機關與營建產業參考使用。 (2)透過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台,鼓勵工程主辦機關與廠商技術交流。 (3)推動公共工程應用再生粒料,落實循環經濟理念。 6.精進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營造公開透明之優質採購環境: (1)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簡化採購作業流程。 (2)推動政府採購資訊公告,促進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及透明化。 (3)推動電子領標,節省機關及廠商之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採購效率。 (4)配合法令規章變更或業務需要,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 4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推動政府 一 精進政府採 一、推動政府採購資訊公告。 採購電子 購電子化業 二、推動電子領標。 化 務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約網路訂購。 四、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五、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 二、提升公共 一 提升工程相 一、執行「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專案」(政策白 工程技術 關產業競爭 皮書)成立專案辦公室負責推動,並定期召 與效能, 力,適時與 開平臺會議及策略聯盟會議,管考相關策略 精進計畫 國際接軌 及措施辦理情形。 與經費審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議,協助 三、推動參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出席國際工程師 工程產業 會議及辦理國際工程師相互認許計畫。 爭取海外 二 辦理重大公 持續辦理重大公共工程可行性評估、建設計畫及 建設商機 共工程基本 個案工程基本設計階段審議作業,10 億元以上個 設計審議 案工程於基本設計階段並應辦理替選方案評估。 三 強化公共工 一、編修與新增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提供各 程技術資料 機關研擬契約文件參考。 庫內容 二、擴增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公共工程編碼系 統及強化經費電腦估價系統,精準蒐集與回 饋工項價格資訊。 三、透過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台建構廠商與 工程主辦機關間交流管道,引進創新產品, 提升營建產業生產力。 三、公共工程 一 公共工程計 一、辦理列管公共工程計畫之追蹤管考並協助解 計畫執行 畫執行之督 決困難,使工程順利進行。 督導協調 導協調及考 二、辦理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協調會議、實地訪 及考核與 核 查,俾利公共工程之執行。 公共工程 三、督導各機關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作業,並 品質管理 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計畫 二 公共工程品 一、辦理工程品質查核與績效考核等相關活動。 質管理計畫 二、辦理施工品質及查核相關法令修訂。 三、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 四、辦理優良公共工程頒獎典禮活動及編印專輯。 五、落實推動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 強化通報案件查核,辦理績效評比及宣導相 關活動。 5 三、 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7)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推動政府 一 、 精 進 政 府 採 購 電 一、107 年度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 採購電子 子化業務 刊登相關公告逾 65 萬筆,其中招標 化 (一)推動政府採購資 公告(含更正)約 32 萬餘筆,決標 訊公告。 公告(含更正)約 21 萬餘筆,無法 (二)推動電子領標。 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12 萬餘筆,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 民眾及廠商查詢皆無需付費,亦無 約網路訂購。 需登錄帳號,即可查閱,資訊完全 (四)推動公開取得電 公開、透明,且無查詢身分限制。 子報價。 二、推動電子領標,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 (五)辦理政府電子採 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進行網路領 購網教育訓練。 標,減輕廠商往返人力及時間成 本,減少機關人工作業。107 年度機 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計 27 萬餘件, 比率 99%,廠商電子領標次數計 96 萬餘次。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以網 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程 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 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 率。107 年度網路訂購數達 19 萬餘 筆,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286 億餘元。 四、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 價單」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 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 率。107 年度各機關採公開取得電子 報價單方式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財 物採購案件數計 3,158 件,占可適 用財物採購案件數(計 11,200 件) 之比率達 28.2%。 五、針對機關及廠商人員積極辦理政府 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提升採購人 員及廠商對系統操作之熟悉度,107 年度辦理 82 場次(提供機關人員 55 場次;廠商人員 27 場次)。 二、推動重大工程採 一、機關靈活運用採購策略,因案制宜 用最有利標決標 選擇合宜決標方式,遴選有履約能 (一)從源頭管理,機 力之廠商。107 年度各機關巨額工程 關對於採購需 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之案件數計 求、採購策略 154 件,占決標案件數(計 237 件) 等,以共識決定 之比率達 64.98%。 完成審查始得公 二、查上開 154 件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巨 告招標。 額工程採購,其中有 92 件採事先公 6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評選委員名單事 開委員名單(公開件數比率約 先於招標文件公 59.74%)。此外,避免外界質疑黑箱 告,力求透明公 作業及委員名單外洩之爭議,本會 開,杜絕黑箱作 於 107 年 8 月 8 日已修正發布採購 業。 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6 條,明定 (三)揭露發生重大工 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機關應即將 安職災廠商的資 委員名單公開或不公開之相關規定。 訊,列為採購評 三、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自 99 年起已 選之重要參考。 提供發生過重大職業災害之廠商歷 (四)採購機關如無正 史資料供各機關查詢,本會訂定之 當理由採最低標 「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 決標,加強查核 標作業要點」第 4 點第 1 項第 2 款 稽核。 已明定招標文件所定評選項目,應 (五)採最有利標案 依個案特性擇定下列事項:「… 件,適當給予未 (二)近五年內履約績效優劣情 得標廠商獎勵 形,例如有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事 金,鼓勵優質廠 件或獲得政府機關頒發有關職業安 商參與投標。 全衛生、工程品質進度優良獎 項…。」 四、本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107 年度針 對巨額工程採購共已稽核 10 件,其 中 7 件屬最低標決標,3 件屬最有利 標決標。 五、為鼓勵優質廠商適當參與最有利標 案件之投標,107 年 8 月 15 日修正 投標須知範本,於第 58 點決標原則 之最有利標項下,增訂得發給達一 定分數或序位之未得標廠商一定金 額獎勵金之選項。 二、提升公共 一 、 提 升 工 程 相 關 產 一、107 年度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工程技術 業競爭力,適時 辦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預算金 與效能, 與國際接軌 額為 288 萬元,決標金額為 279 萬 精進計畫 ( 一 ) 執 行 「 工 程 產 業 元,契約期間自 107 年 3 月 29 日至 與經費審 全球化推動專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議,協助 案」(政策白皮 (一)辦理成果包括:辦理 5 場次「工程 工程產業 書)成立專案辦 產業全球化標案實務人才培訓」課 爭取海外 公室負責推動, 程,參訓人數 313 人、召開 4 場工 建設商機 並定期召開平臺 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會議、協 會議及策略聯盟 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 會議,管考相關 盟赴海外拓點措施」及越南現地稽 策略及措施辦理 核作業、辦理拓點業者成果發表交 情形。 流會、提供海外工程商情加值訊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 息、工程顧問服務業年度業務報告 業策略聯盟赴海 書分析、設置諮詢與商情資料聯繫 7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外拓點。 服務窗口及研提 108 年工作計畫等 (三)推動參與國際工 事項。 程師組織,出席 (二)7 月 18 日及 10 月 19 日分別召開第 國際工程師會議 9 次及第 10 次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及辦理國際工程 會議,跨部會協調有效解決國內工 師相互認許計 程產業於海外所遭遇之問題。 畫。 二、107 年度編列 1,508 萬 9 千元預算補 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共計核 定補助 12 件拓點補助計畫,執行成 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 海 外 標 案 , 得 標 總 金 額 約 為 303.8 億元;得標的標案類型包括: 捷運設計監造服務案、捷運系統培 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案、水力發 電技術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等;得 標的工程地點包括:美國、印尼、 印度、尼泊爾、越南、新加坡、菲 律賓、柬埔寨、泰國、緬甸及紐西 蘭等國。另就得標件數及金額均創 過去 3 年(104 至 106 年)新高,亦呈 現逐年成長趨勢,顯示政府輔導工 程產業赴海外發展已具初步成效。 三、本會及外交部共同補助社團法人中 國工程師學會派員出席 6 月 24 日至 6 月 29 日於英國倫敦舉行之「國際 工程聯盟會議」(IEAM 2018),掌握 國際間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情形以 利國際接軌外,亦與各國代表建立 良性互動。 二、辦理重大公共工 107 年度本會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 程基本設計審議 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工程之基本 持續辦理重大公 設計審議計 75 件、795.18 億元,經審議 共工程可行性評 核 列 780.78 億 元 , 經 費 核 列 比 率 估、建設計畫及 98.19%。另 10 億元以上個案工程皆須辦 個案工程基本設 理替選方案評估,所節省成本或增加效 計階段審議作 率金額共計 27.37 億元。 業,10 億元以上 個案工程於基本 設計階段並應辦 理替選方案評估。 三、強化公共工程技 一、BIM 技術在工程產業界多年經營發展 術資料庫內容 下已初具基礎,本會鑒於在前述基 (一)透過推廣建築資 礎上若能延伸結合製造業及資訊 訊 建 模 (BIM, 業,朝向營建產業智能化發展,將 8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Building 可能實現更安全、更高效率的未來 Information 型工程服務。爰於 107 年 3 月 21 日 Modeling),鼓勵 舉辦營建智能化趨勢研討會,邀請 應用創新,提升 產官學各界共同研討。 工程顧問及營建 二、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 產業之技術。 告制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 (二)強化公共工程技 進行施工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 術資料庫內容, 進,107 年度完成施工綱要規範編修 提供各機關及工 計 12 篇章。另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 程業界更合時宜 標案預算更新工項單價資料外,亦 之參考資訊。 主動進行市場調查。107 年度彙整包 (三)透過公共工程創 括水泥、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 新產品交流平台 及 H 型鋼等大宗營建資材價格,計 建構廠商與工程 公布 8 次;另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 主辦機關間交流 碼體系之更新擴充,完成編修共 94 管道,引進創新 章。107 年度技術資料庫及價格資料 產品,提升營建 庫查詢次數合計約為 117.6 萬筆。 產業生產力。 三、推動公共工程創新產品廠商與工程 主辦機關交流,107 年度已辦理技術 交流案件計 56 件。 三、公共工程 一 、 公 共 工 程 計 畫 執 一、為追蹤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計畫執行 行之督導協調及 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 督導協調 考核 問題,本會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 及考核與 ( 一 ) 辦 理 列 管 公 共 工 導會報」,管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公共工程 程計畫之追蹤管 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107 年度列管 品質管理 考並協助解決困 284 項重大公共計畫(一般公共建設 計畫 難,使工程順利 計畫 215 項,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 進行。 設 類 計 畫 69 項 ) , 可 支 用 預 算 (二)辦理各項重大公 4,000.1 億元(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共工程協調會 3,305.67 億元,前瞻基礎建設公共 議、實地訪查, 建設類計畫 694.43 億元)。截至 俾利公共工程之 107 年 12 月底,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執行。 執行數 3,105.35 億元,年計畫經費 達成率 93.94%;前瞻基礎建設公共 建設類計畫第一期 107 年度執行數 650.74 億元,預算達成率 93.71%。 二、為多面向及全面掌握各類型重大公 共建設,107 年分別訪視淡江大橋及 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金門大橋建 設計畫、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 資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等 39 件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掌握進度 並適時協處相關困難問題,提升執 9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行績效。 二、公共工程品質管 一、107 年度完成全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 理計畫 作 業 , 總 計 查 核 110 件 工 程 。 另 (一)辦理工程品質查 「106 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 核與績效考核等 核作業」已於 107 年 3 月 13 日至 4 相關活動。 月 18 日辦理完成 49 個機關(中央機 (二)辦理施工品質及 關 27 個、地方機關 22 個)之實地查 查核相關法令修 證作業,並於 5 月 18 日召開複評會 訂。 議確認考核等第,且於 5 月 25 日函 (三)辦理工程人員施 知全國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公 工品管實務訓練 布考核結果。 與工程觀摩。 二、3 月 31 日完成「公共工程施工階段 (四)辦理優良公共工 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頒修作業。 程頒獎典禮活動 三 、 107 年 度 辦 理 品 管 班 127 期 , 共 及編印專輯。 5,010 人報名參訓;回訓班 172 期, (五)落實推動全民監 共 6,723 人 參 訓 , 合 計 辦 理 299 督公共工程管制 期,參訓人數為 11,733 人。另協助 考核作業,強化 公務人員保障暨及培訓委員辦理 通報案件查核, 「10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辦理績效評比及 暨普通考試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類 宣導相關活動。 科及公職土木工程技師錄取人員集 中實務訓練」,已於 107 年 1 月 8 日至 2 月 9 日辦理完成北、中、南部 共 5 場次訓練,合計調訓 321 人。 四、3 月 31 日完成第 17 屆公共工程金質 獎活動專輯寄送及驗收;第 18 屆公 共工程金質獎之評審結果,已於 11 月 27 日公布得獎名單,12 月 18 日 辦理頒獎典禮。 五、106 年度全民督工改善完成通報案件 計有 1,133 件,於 107 年 4 月 16 日 辦理完成初核作業,5 月 15 日辦理 完成複核作業,並於 7 月 31 日第 128 次委員會議辦理「全民監督公共工 程」頒獎,在本會委員及各級主管 見證下公開表揚肯定優良主管、主 辦機關及通報民眾。 10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推動政府 一 、 精 進 政 府 採 購 電 一、截至 6 月 30 日止,各機關利用政府 採 購電子 子化業務 電子採購網刊登相關公告逾 27 萬 化 (一)推動政府採購資 筆,其中招標公告(含更正)約 13 訊公告。 萬餘筆,決標公告(含更正)約 9 (二)推動電子領標。 萬餘筆,無法決標公告(含更正)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 約 5 萬餘筆,民眾及廠商查詢皆無 約網路訂購。 需付費,亦無需登錄帳號,即可查 (四)推動公開取得電 閱,資訊完全公開、透明,且無查 子報價。 詢身分限制。 (五)辦理政府電子採 二、推動電子領標,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 購網教育訓練。 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進行網路領 標,減輕廠商往返人力及時間成 本,減少機關人工作業。截至 6 月 30 日止,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計 11.9 萬餘件,比率 99%,廠商電子 領標次數計 45.8 萬餘次。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以網 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程 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 行政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 率。截至 6 月 30 日止,網路訂購數 達 8.7 萬餘筆,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119 億餘元。 四、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 價單」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 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 率。截至 6 月 30 日止,各機關採公 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未達公 告金額之財物採購案件數計 1,422 件,占可適用財物採購案件數(計 4,451 件)之比率達 31.95%。 五、針對機關及廠商人員積極辦理政府 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以提升採購 人員及廠商對系統操作之熟悉度, 截至 6 月 30 日止辦理 39 場次(提 供機關人員 27 場次;廠商人員 12 場次)。 二、提升公共 一 、 提 升 工 程 相 關 產 一、108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 工 程技術 業競爭力,適時 室」委託專業服務案於 4 月 12 日辦 與 效能, 與國際接軌 理議價,決標金額為 253 萬元,契 精 進計畫 ( 一 ) 執 行 「 工 程 產 業 約期間自 108 年 4 月 12 日至 108 年 與 經費審 全球化推動專 12 月 31 日止。 議 ,協助 案」(政策白皮 (一)目前已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 1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工 程 產業 書)成立專案辦 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相關 爭 取 海外 公室負責推動, 行政作業、規劃 5 場工程產業全球 建設商機 並定期召開平臺 化人才實務培訓班課程、召開 1 場 會議及策略聯盟 次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小型 會議,管考相關 座談會議(6 月 14 日召開)及完成 策略及措施辦理 海外目標市場及亞銀商情蒐集分析 情形。 各 1 則。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 (二)6 月 18 日召開第 11 次工程產業全球 業策略聯盟赴海 化平臺會議,跨部會協調有效解決國 外拓點。 內工程產業於海外所遭遇之問題。 (三)推動參與國際工 二、108 年度編列 1,838 萬 9 千元補助國 程師組織,出席 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於 1 月 8 國際工程師會議 日修正發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 及辦理國際工程 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 師相互認許計 點」,並於 1 月 25 日召開「108 年 畫。 度拓點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會議」, 於截止日前共 13 件計畫提出申請, 總申請補助金額約 2,100 萬元。續 於 3 月 7 日及 3 月 8 日召開拓點補 助計畫審查會議,計核定 10 件申請 計畫,總簽約補助金額為 1,583 萬 9 千元。截至 6 月 30 日止,拓點廠商 全球已得標 20 件標案,總得標金額 約為 60.63 億元。 三、本會及外交部共同補助社團法人中 國工程師學會派員出席 6 月 9 日至 6 月 14 日於香港舉行之「國際工程聯 盟會議」(IEAM 2019),掌握國際間 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情形以利國際接 軌外,亦與各國代表建立良性互動。 二、辦理重大公共工 截至 6 月 30 日止,本會依「政府公共工 程基本設計審議 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 持續辦理重大公 工程之基本設計審議計 28 件、554.37 億 共工程可行性評 元,經審議核列 553.22 億元,經費核列 估、建設計畫及 比率 99.79%。另 10 億元以上個案工程皆 個案工程基本設 須辦理替選方案評估,所節省成本或增 計階段審議作 加效率金額共計 23.7 億元。 業,10 億元以上 個案工程於基本 設計階段並應辦 理替選方案評估。 三、強化公共工程技 一、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 術資料庫內容 告制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 (一)編修與新增公共 進行施工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 12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工程施工綱要規 進,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召開 2 場 範,提供各機關 次施工綱要規範編修審查會議。 研擬契約文件參 二、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更新工 考。 項單價資料外,亦主動進行市場調 (二)擴增公共工程價 查。截至 6 月 30 日止,彙整包括水 格資料庫、公共 泥、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及 H 工程編碼系統及 型鋼等大宗營建資材價格,計公布 6 強化經費電腦估 次;另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 價系統,精準蒐 之更新擴充,完成編修共 18 章。截 集與回饋工項價 至 6 月 30 日止,公共工程技術資料 格資訊。 庫瀏覽查詢人次約 64.5 萬筆,二代 (三)透過公共工程創 價格資料庫約 23.9 萬筆,合計約為 新產品交流平台 88.4 萬筆。 建構廠商與工程 三、推動公共工程創新產品廠商與工程 主辦機關間交流 主辦機關交流,截至 6 月 30 日止, 管道,引進創新 已辦理技術交流案件計 11 件。 產品,提升營建 產業生產力。 三、公共工程 一、公共工程計畫執 一、為追蹤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 計 畫執行 行之督導協調及 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 督 導協調 考核 問題,本會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 及 考核與 (一)辦理列管公共工 導會報」,管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公 共工程 程計畫之追蹤管 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108 年度列管 品 質管理 考並協助解決困 299 項重大公共計畫(一般公共建設 計畫 難,使工程順利 計畫 224 項,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 進行。 設類計畫 75 項),可支用預算 4,23 (二)辦理各項重大公 3.75 億元(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3,36 共工程協調會 8.01 億元,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 議、實地訪查, 類計畫 865.74 億元)。截至 108 年 俾利公共工程之 6 月 30 日止,一般公共建設計畫已 執行。 執行 1,303.43 億元,年分配經費執 行率 111.19%,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3 8.7%;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 畫第 2 期 108 年已執行 258.72 億 元,預算執行率 92.55%,預算達成 率 29.88%。 二、為多面向及全面掌握各類型重大公 共建設,分別訪視沙崙綠能科學城- 綠能科技聯合研究中心公共建設計 畫、科學城低碳智慧環境基礎建 置、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 中、臺南)等 4 件各類型重大公共建 設,掌握進度並適時協處相關困難 問題,提升執行績效。 1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公共工程品質管 一、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辦理 40 件全 理計畫 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另「107 (一)辦理工程品質查 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作 核與績效考核等 業」已於 108 年 3 月 13 日至 4 月 30 相關活動。 日辦理完成 47 個機關(中央機關 25 (二)辦理施工品質及 個、地方機關 22 個)之實地查證作 查核相關法令修 業,並於 6 月 5 日召開複評會議確 訂。 認考核等第,且於 6 月 12 日函知全 (三)辦理公共工程品 國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公布考 質管理人員訓練。 核結果。 (四)辦理優良公共工 二、4 月 30 日完成「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程頒獎典禮活動 管理作業要點」頒修作業。 及編印專輯。 三、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辦理品管班 68 (五)落實推動全民監 期,共 2,722 人參訓;回訓班 89 督公共工程管制 期,共 3,768 人參訓,合計辦理 157 考核作業,強化 期,參訓人數為 6,490 人。另協助 通報案件查核, 公務人員保障暨及培訓委員辦理「1 辦理績效評比及 07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 宣導相關活動。 普通考試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類科 及公職土木工程技師錄取人員集中 實務訓練」,已於 107 年 12 月 24 日至 108 年 1 月 18 日辦理完成北、 中、南部共 3 場次訓練,合計調訓 2 51 人。 四、3 月 30 日完成第 18 屆公共工程金 質獎活動專輯寄送及驗收;6 月 12 日完成第 19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 典禮委託專業服務案採購評選委員 會議。 五、107 年度全民督工改善完成通報案件 計有 1,274 件,於 108 年 4 月 16 日 辦理完成初核作業及 5 月 27 日辦理 完成複核作業。 14 主 要 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3,368 52,397 59,754 971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440 307 0 0403950000 19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440 307 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440 248 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440 24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技師法及工 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0403950300 2 賠償收入 - - 59 - 040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5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等 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50,126 50,126 46,460 0 05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50,126 50,126 46,460 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7,214 47,214 43,660 0 0503950101 1 審查費 45,124 45,124 41,55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許可審查費收入及處理採購爭 議申訴與調解案件等收入。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090 2,090 2,10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發給技師證書、 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等收入。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912 2,912 2,800 0 0503950307 1 服務費 2,912 2,912 2,800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法院、檢察 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等 服務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20 235 0 0703950000 20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20 235 0 070395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0 20 23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等 收入。 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782 1,811 12,752 971 12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2,782 1,811 12,752 971 1203950200 1 雜項收入 2,782 1,811 12,752 971 12039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67 - 前年度決算數主要係收回以前年 度工程業者赴海外拓點補助款等 繳庫數。 120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782 1,811 12,685 971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託辦理政府電 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出售各項 出版品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等收入。 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378,912 384,004 -5,092 3203950000 行政支出 378,912 384,004 -5,092 3203950100 1 一般行政 276,184 278,658 -2,474 1.本年度預算數276,184千元,包括人事費2 08,074千元,業務費67,502千元,設備及 投資562千元,獎補助費46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08,074千元,與上年度同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68,11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車輛養護等經費2,474千元 。 32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 75,907 76,507 -600 1.本年度預算數75,907千元,包括業務費53 業務 ,123千元,設備及投資2,647千元,獎補 助費20,13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經 費66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處理公文登 錄及遞送等經費6千元。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 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經費27, 80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捐助工程產業 開拓全球市場等經費688千元。 (3)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經費1 ,37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政府採購法 令彙編及相關資料印製等經費224千元 。 (4)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經費492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 訂等經費2千元。 (5)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經費14,22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個人電腦及防火 牆設備等經費144千元。 (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經費965千元, 與上年度同。 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9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7)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經費30,387千元 ,與上年度同。 32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13,280 15,715 -2,435 1.本年度預算數13,280千元,包括業務費13 ,115千元,設備及投資16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 之推動經費2,64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 料委託研究等經費2,399千元。 (2)公共工程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 護、推廣與研發經費6,369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 等36千元。 (3)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經費4,262千元 ,與上年度同。 32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2,333 12,024 309 1.本年度預算數12,333千元,包括業務費11 ,012千元,設備及投資1,222千元,獎補 助費9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經費1,46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文具、 紙張等經費19千元。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經費7,55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出席費及國內旅費等1 42千元。 (3)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經費3,312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資訊服務費及資 訊軟硬體設備汰換等經費186千元。 320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1,208 1,100 108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增列如列數。 18 附 屬 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950100 -0403950101 技術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0403950000 19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1.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收入。 2.本項包括: (1)違反技師法第49條至第54條規定:100千元*1案。 (2)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100千 元*1案。 (3)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20千 元*12案。 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100 -0503950101 技術處,採購申訴審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5,124 承辦單位 議委員會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5,124 05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45,124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5,124 0503950101 1 審查費 45,124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124千元(500元/件*2 48件)。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參酌105年 度、106年度、107年度收案件數(915件、857件、908件 )及實收情形(46,680千元、38,665千元、41,426千元) ,估列109年度之收案件數為900件,審查費收入為45,0 00千元。 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100 -0503950102 技術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9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90 05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9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090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090 1.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等 證照費收入。 2.本項包括: (1)請領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800元/件*600件。 (2)換、補發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700元/件*80件。 (3)技師執業執照請領、換照、變更證照費收入:1,000 元/件*1,200件。 (4)技師執業執照補發證照費收入:700元/件*20件。 (5)核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3,000元 /件*60件。 (6)補、換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2,0 00元/件*80件。 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300 -0503950307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91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服務收入。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準。 準。 服務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912 05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2,912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912 0503950307 1 服務費 2,912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服務收入 :參酌103至107年各年度民事鑑定案件實收服務費用為3, 200千元、3,416千元、2,912千元、2,408千元、2,800千 元,估列109年度收入為2,912千元(28千元/人*4人/件*26 件)。 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950500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0703950000 20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070395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0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2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950200 -1203950210 秘書處,企劃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78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782 12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2,782 1203950200 1 雜項收入 2,782 120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782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參酌契約約 定回饋金收入(營運收入1.81%)情形,估列全年收入為1 ,942千元。 2.出售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等出版品收入830千元。 3.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收入10千元。 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76,18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統籌推動本會綜合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業務,包括 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秘書處、法規會、人事室、主計室等行政工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08,074 人事室 1.政務人員2人、職員125人、技工工友駕駛12 1000 人事費 208,074 人、約聘人員26人,合計165人之待遇,年 計如列數。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565 2.員工年終、考績等獎金,年需29,345千元。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8,941 3.員工休假旅遊補助,年需2,716千元。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990 4.員工趕辦業務超時加班費及員工不休假加班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861 費等,年需11,939千元。 1030 獎金 29,345 5.政府應負擔部分之退休退職及資遣給付、勞 工退休準備金、約聘僱人員之離職儲金公提 1035 其他給與 2,716 部分,年需11,359千元。 1040 加班值班費 11,939 6.職員、約聘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等應由政府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359 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補助,年需13 1055 保險 13,358 ,35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8,110 秘書處 辦理文書、事務及財產管理、主計業務、人事 2000 業務費 67,502 管理及法制業務等一般行政工作所需費用68,1 1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3 教育訓練費 260 1.業務費67,502千元,包括: 2006 水電費 2,973 (1)教育訓練費260千元(員工進修學分補助 2009 通訊費 850 及赴各訓練機構研習等經費)。 2018 資訊服務費 250 (2)辦公大樓水費及電費等經費2,973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4 (3)寄發文件之郵資、電話及數據之通訊費 等經費85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93 (4)資訊服務費250千元,含一般電腦軟體與 2027 保險費 210 硬體維護費及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功能擴 2030 兼職費 234 充等經費。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59 (5)其他業務租金50,264千元(含辦公室租 金49,518千元、倉庫租金、車位租金等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經費746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 (6)公務車輛之牌照稅、車輛燃料使用費、 2051 物品 897 稅捐、規費及其他規費等經費93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9,222 (7)公務車輛、房舍、倉庫等財產保險費21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4 千元。 (8)公共工程委員會議等兼職人員兼職費23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5 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46 (9)進用法制及技師懲戒覆審等相關業務臨 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76,1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84 短程車資 50 時人員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 2093 特別費 945 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 負擔部分及加班費等559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62 (10)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法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25 規委員稿費等經費100千元。 3035 雜項設備費 37 (11)與本會業務有關之國內組織及學術團體 4000 獎補助費 46 所需之會費150千元。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12)物品897千元,包括: <1>業務會報及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及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紙張等消耗品購置經費550千元。 <2>節能燈管及省水節能器材等購置經費2 0千元。 <3>油料227千元(中小型汽車5輛,每公 升29元)。 <4>事務及其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及一萬 元之非消耗品購置經費100千元。 (13)一般事務費9,222千元,包括: <1>員工文康活動費330千元(含員工文藝 、康樂及慶生活動等)。 <2>辦理本會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清 潔、保全、訴訟、會議、接待外賓、 員工健康檢查、輿情蒐集、其他雜項 及行政作業等經費8,892千元。 (14)辦公房舍及附著設備之修繕費用114千 元。 (15)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5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45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30千元。 <3>零星設備維護費10千元。 (1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246千元。 (1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50千元。 (18)首長及副首長因公所需之特別費945千 元。 2.設備費562千元,包括: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25千元,包括: <1>汰換各項電腦設備、筆記型電腦及數 位相機等503千元。 <2>購置套裝軟體22千元。 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76,18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汰換雜項設備等經費37千元。 3.獎補助費46千元,包括: (1)補助民間社團及學術機構辦理與公共工 程有關之研討會等經費1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36千元。 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5,90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1.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與宣導等綜合性業務。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2.研訂及修訂技師管理及輔導法規制度,落實工程技術顧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問公司管理及技師簽證制度,提升公共工程服務品質。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3.協助工程產業掌握國際商情資訊,促進工程產業人員取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得國際認證及執業資格,推動輔導工程顧問服務業國際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化。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4.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人員。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5.健全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 進度及品質。 進度及品質。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本會資訊安全。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7.辦理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稽核監督機關辦理採購有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並強化採購稽核監督機制,以導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行政效能。 正機關不當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 行政效能。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8.辦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等案件之審議。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 666 企劃處 辦理WTO政府採購協定及APEC政府採購議題、 業務 雙邊或多邊條約協定等涉外事務及彙辦文書、 2000 業務費 666 財產管理等綜合業務,所需業務費666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2051 物品 2 1.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2054 一般事務費 397 品購置經費2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 2.處理綜合業務、公文登記桌登錄及遞送等行 2078 國外旅費 264 政作業費397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 3.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千元。 4.出席WTO相關會議所需國外出差旅費264千元 。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千元。 02 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7,803 技術處 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效率」、「品質」、「 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 清廉」,辦理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 競爭力 理法制作業,所需經費27,803千元。主要內容 2000 業務費 7,572 包括: 1.業務費7,572千元,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1,135 (1)第2代技師暨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33 系統維護及資訊管理制度導入1,135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9 。 2039 委辦費 3,388 (2)進用技師懲戒、風災復建相關業務臨時 2051 物品 118 人員2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 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 2054 一般事務費 950 擔部分及加班費等1,133千元。 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5,90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57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49千元,包括: 2078 國外旅費 422 <1>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法規諮詢會議出席 費248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0 <2>技師訓練講師鐘點費8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94 <3>技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案預審委員審查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4 費用21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20,137 (4)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137 事宜3,388千元。 (5)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紙張、油墨及電 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消耗品費用118千元 。 (6)一般事務費950千元,包括: <1>技師證照、法令印刷及帳戶管理等經 費150千元。 <2>辦理技師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證照、 懲戒等相關業務所需行政作業費800千 元。 (7)辦理各項計畫專家及同仁至國內各地區 參與工程現勘經費57千元。 (8)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及涉及工程技術顧 問業條約協議國際事務相關會議、查核 受捐助之拓點公司等所需國外出差旅費4 22千元。 (9)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20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印表機等經費94千元。 3.獎補助費20,137千元,包括: (1)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1 7,333千元。 (2)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辦理年會及研 討會204千元。 (3)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與國際工程 師組織、出席國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 際工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2,600千元。 03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 1,370 企劃處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 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 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規及範本, 2000 業務費 1,370 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等相關工作 ,所需業務費1,37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20 1.推動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所需郵資、網路通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 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5,90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1 物品 132 訊等經費2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3 2.政府採購相關業務之研討會及講習專家學者 出席費15千元、講座鐘點費15千元及相關講 2072 國內旅費 110 義費用15千元,計45千元。 2081 運費 30 3.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2084 短程車資 20 品之費用132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13千元,包括: (1)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及相關資料印製所需 經費400千元。 (2)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試卷及答案卡等印 刷、裝訂等經費160千元。 (3)採購專業人員證書繕打及相關試務行政 作業等經費398千元。 (4)政府採購法相關會議資料印製及業務督 導查核等相關行政作業費55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10千元。 6.運費3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04 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 492 企劃處 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 2000 業務費 492 工程採購進度及品質,所需業務費492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9 1.辦理「政府採購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所需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 郵資及網路通訊等經費9千元。 2051 物品 9 2.各項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 2054 一般事務費 394 費4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0 3.文具、電腦耗材等經費9千元。 4.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之資料印製及 2084 短程車資 10 行政作業等經費394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05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 14,224 企劃處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 2000 業務費 11,671 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所需經費14,224千元 。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1,244 1.業務費11,671千元,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3,500 (1)對外網路數據專線租用1,244千元(光纖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0M*1、20M*1)。 2039 委辦費 6,790 (2)電腦主機、網路設備等硬體維護、推動 2051 物品 46 資訊安全導入及電腦機房管理等經費3,5 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5,90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2 國內旅費 46 0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5 (3)專家學者委員出席費等經費30千元。 (4)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3 躍升案6,79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53 (5)文具紙張、油墨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耗材 等經費46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46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5千元。 2.設備費2,553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主機、防火牆及週邊等308千 元。 (2)作業系統(OS)更新、防毒軟體授權及資 通安全軟體等2,048千元。 (3)業務系統功能增修197千元。 0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965 中央採購稽核小 政府採購法旨在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2000 業務費 965 組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任務旨在導正機關不當 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其業務包括各類陳 2030 兼職費 260 情檢舉案件處理,異常採購案件稽核,協助部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提升稽核品質, 2051 物品 10 針對全國採購稽核人員實施教育訓練,並提供 2054 一般事務費 325 採購稽核經驗交流管道,所需業務費96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60 。主要內容包括: 1.召開採購專案稽核等各類會議外聘稽核委員 2084 短程車資 30 、稽查員兼職費260千元。 2.召開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等各類會議委員 、專家學者出席費180千元。 3.文具、紙張及油墨等經費10千元。 4.辦理採購稽核業務與防弊業務座談會、編印 相關資料及檢驗、拆驗或鑑定等行政作業經 費325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6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30千元。 07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30,387 採購申訴審議委 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處理政 2000 業務費 30,387 員會 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所需業務費30,387 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180 1.採購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維護費用180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951 2.進用協助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相關業務臨時人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20 員7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 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5,90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1 物品 100 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 2054 一般事務費 436 加班費等3,951千元。 3.委員會議、調解及預審會議委員出席費及審 2072 國內旅費 190 查費等經費25,52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4.參考書籍、電腦碳粉匣、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及非消耗品購置經費100千元。 5.辦理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法令教育訓練、召開 會議、場地佈置、資料印製、雜支、行政作 業及處理行政訴訟等所需費用436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9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13,2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之審議。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2.辦理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作業。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3.推廣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理念。 「效率」、「品質」、「廉能」。 「效率」、「品質」、「廉能」。 2.核實審議地方政府災後復建經費,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 4.辦理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標準化及應用推廣發展。 2.核實審議地方政府災後復建經費,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 5.辦理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之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 管控,達成復建工程預期進度與品質。 管控,達成復建工程預期進度與品質。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諮詢。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6.協助辦理司法人員之公共工程技術專業訓練講習。 碳之落實。 碳之落實。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查詢資料及經費編估等資料庫服務。 查詢資料及經費編估等資料庫服務。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真相,解決工程爭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真相,解決工程爭 議。 議。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 2,649 技術處 辦理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審議、災後復建 共工程之推動 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等業務,所需費用2,649 2000 業務費 2,484 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2,484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30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3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920 (2)災後復建系統及審議資訊系統維護費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59 雲端服務費等92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3)進用公共建設計畫審議相關業務臨時人 2051 物品 20 員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 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 2054 一般事務費 555 部分及加班費等559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00 (4)委員出席費、專業技術審查及稿費等80 2081 運費 10 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5)影印機油墨及電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經 3000 設備及投資 165 費20千元。 (6)會議資料印刷、雜支、行政作業等經費5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5 55千元。 (7)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00千元。 (8)公物運送所需運費10千元。 (9)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2.汰換電腦設備、印表機等經費165千元。 02 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 6,369 技術處 針對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辦理加值延伸服務功 維護、推廣與研發 能,並持續辦理資料庫之維護與更新,所需業 2000 業務費 6,369 務費6,369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25千元。 2009 通訊費 25 2.專家委員出席費及專業審查意見等經費60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元。 2039 委辦費 5,684 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13,2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 3.辦理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研究計畫5,684千 2072 國內旅費 80 元。 4.印刷、行政作業雜支等經費500千元。 2081 運費 10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8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6.運送費用1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03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4,262 工程技術鑑定委 為縮短工程人員與法律人員對司法爭議工程案 2000 業務費 4,262 員會 件觀念差異,以解決工程紛爭;協助司法、檢 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解決工程爭議,辦理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59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業務所需業務費4,2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18 2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425 1.進用協助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業務臨時人員 2072 國內旅費 52 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 2084 短程車資 8 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 班費等559千元。 2.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委員專家出席費 及專業技術審查費等經費3,218千元。 3.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行政作業等經費 425千元。 4.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52千元。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12,33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1.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算執行率。 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算執行率。 2.加速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情形。 2.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作業。 2.加速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情形。 3.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3.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公共工 3.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4.促進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資訊化,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 程品質管理,健全及宣導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4.促進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資訊化,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 集與統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1)健全品管法規,落實執行三級品管。 集與統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2)辦理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 (3)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 4.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促進公共工程管理 業務資訊化: (1)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2)建置及維護「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管理系統」。 (3)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品管教育訓練管理系統」。 (4)建置及維護「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網路通報系統」。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 1,465 工程管理處 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 及考核 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 2000 業務費 1,465 與考核作業所需業務費1,465千元。主要內容 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78 1.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審核費及諮詢費 2051 物品 30 等778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62 2.文具、紙張及油墨等經費3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85 3.召開相關會議及資料處理等經費162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4.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485千元。 5.短期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02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7,556 工程管理處 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所需 2000 業務費 7,457 費用7,556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7,457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250 (1)辦理工程品質管考所需郵資、電話費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67 網路通訊費25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7 (2)進用公共工程品質查核及品管教育訓練 2051 物品 100 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 2054 一般事務費 4,200 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 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班費等567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077 。 2078 國外旅費 246 (3)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審核費、諮 2084 短程車資 20 詢費等997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99 (4)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所需文具、紙張 、油墨等經費100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99 (5)一般事務費4,200千元,包括: <1>獎狀、獎框、規章、圖表、憑證、書 刊、表冊、證書及答案卡等印刷裝訂8 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12,33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千元。 <2>辦理優良公共工程評選及表揚活動暨 編印專輯等2,800千元。 <3>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相關法令修訂 所需業務費519千元。 <4>協助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業務所需經費8 01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077千元。 (7)考察國外公共工程制度與實務經驗所需 國外出差旅費246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2.獎補助金99千元,係辦理全民督工優良通報 人獎勵金。 03 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 3,312 工程管理處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所需費用3, 2000 業務費 2,090 312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業務費2,090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290 (1)工程管理資訊系統數據通訊費29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1,800 (2)資訊服務費1,800千元,包括: 3000 設備及投資 1,222 <1>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硬體設備與軟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22 體維護費1,200千元。 <2>公共工程標案管理資訊系統雲端主機 租用服務費用600千元。 2.設備費1,222千元,包括: (1)汰換個人電腦122千元。 (2)資訊系統軟體授權及維護所需經費(含Or acle資料庫系統及Oracle Weblogic備援 系統維護授權)1,100千元。 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2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本會之第一預備金。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208 行政院公共工程 編列第一預備金如列數。 6000 預備金 1,208 委員會 6005 第一預備金 1,208 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3203951000 3203952000 3203953000 32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76,184 75,907 13,280 12,333 1,208 378,912 1000 人事費 208,074 - - - - 208,074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565 - - - - 6,56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8,941 - - - - 108,94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8,990 - - - - 18,99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861 - - - - 4,861 1030 獎金 29,345 - - - - 29,345 1035 其他給與 2,716 - - - - 2,716 1040 加班值班費 11,939 - - - - 11,93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359 - - - - 11,359 1055 保險 13,358 - - - - 13,358 2000 業務費 67,502 53,123 13,115 11,012 - 144,752 2003 教育訓練費 260 - - - - 260 2006 水電費 2,973 - - - - 2,973 2009 通訊費 850 1,273 55 540 - 2,718 2018 資訊服務費 250 4,815 920 1,800 - 7,78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4 - - - - 50,264 2024 稅捐及規費 93 - - - - 93 2027 保險費 210 - - - - 210 2030 兼職費 234 260 - - - 494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59 5,084 1,118 567 - 7,32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26,164 3,358 1,775 - 31,397 2039 委辦費 - 10,178 5,684 - - 15,862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 - - - - 150 2051 物品 897 417 20 130 - 1,464 2054 一般事務費 9,222 3,515 1,480 4,362 - 18,57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4 - - - - 11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5 - - - - 85 2072 國內旅費 246 594 432 1,562 - 2,834 2078 國外旅費 - 686 - 246 - 932 2081 運費 - 30 20 - - 50 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3203951000 3203952000 3203953000 32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50 107 28 30 - 215 2093 特別費 945 - - - - 945 3000 設備及投資 562 2,647 165 1,222 - 4,59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25 2,647 165 1,222 - 4,559 3035 雜項設備費 37 - - - - 37 4000 獎補助費 46 20,137 - 99 - 20,28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20,137 - - - 20,147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 - 99 - 135 6000 預備金 - - - - 1,208 1,208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208 1,208 39 行政院公共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8,074 144,752 20,282 - 行政支出 208,074 144,752 20,282 - 1 一般行政 208,074 67,502 46 -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53,123 20,137 -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13,115 - -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11,012 99 - 5 第一預備金 - - - - 40 工程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208 374,316 - 4,596 - - 4,596 378,912 1,208 374,316 - 4,596 - - 4,596 378,912 - 275,622 - 562 - - 562 276,184 法規業務 - 73,260 - 2,647 - - 2,647 75,907 務 - 13,115 - 165 - - 165 13,280 務 - 11,111 - 1,222 - - 1,222 12,333 1,208 1,208 - - - - - 1,208 41 行政院公共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 - - - 3203950000 行政支出 - - - - 320395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2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 - - 32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 - - 32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 - - 42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4,559 37 - - - 4,596 - 4,559 37 - - - 4,596 - 525 37 - - - 562 業務 - 2,647 - - - - 2,647 - 165 - - - - 165 - 1,222 - - - - 1,222 4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565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8,941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8,99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861 六、獎金 29,345 七、其他給與 2,716 八、加班值班費 11,939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1,359 十一、保險 13,35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08,074 44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127 127 - - - - - - 6 6 3 3 3 3 3203950100 1 一般行政 127 127 - - - - - - 6 6 3 3 3 3 上 13 55 技 3 申 人 務 務 畫 ,0 46 工程委員會 明細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26 26 - - - - 165 165 196,135 196,346 -211 公共工程委員會 3203950100 26 26 - - - - 165 165 196,135 196,346 一般行政 -211 1.本年度165人,同上年度員額數。 2.本年度人事費(不含加班值班費)較上 年度核實減列211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13 人7,328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人55 9千元。 (2)「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技 師業務」計畫預計進用2人1,133 千元。 (3)「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申 訴及調解業務」計畫預計進用7人 3,951千元。 (4)「公共工程技術業務-技術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1人559千元。 (5)「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工鑑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1人559千元。 (6)「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1人567千元。 4.勞務承攬一般事務行政工作25人10,0 35千元。 5.勞務承攬保全業務2人952千元。 4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09 2,400 1,140 29.00 33 9 53 AXG-7892。 油電混合動力 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05 2,000 1,668 29.00 48 9 49 BBE-8702。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09 2,000 1,668 29.00 48 9 49 BBU-3018。 1 小客貨兩用車 5 108.10 1,488 1,668 29.00 48 9 49 BEH-7956。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7.03 2,400 1,668 29.00 48 9 26 ATQ-5820。 合 計 7,812 227 45 226 48 本 頁 空 白 預算員額: 職員 127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人 行政院公共 法警 0 人 聘用 26 人 合計: 165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6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 - - -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 - - - - 50 工程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2層 6,496.00 - 49,518 114 6,496.00 - 49,518 114 關宿舍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1處 173.32 - 362 - 173.32 - 362 - 6,669.32 - 49,880 114 6,669.32 - 49,880 114 51 行政院公共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203950100 - 一般行政 [1]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01 109-109 民間社團、學術 捐助舉辦公共工程有關之年 -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機構及其他團體 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2)3203951000 -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1]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02 109-109 國內工程產業 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 -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點等相關經費。 (3)3203951000 -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1]對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03 109-109 技師公會及其他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 辦年會及研討會等活動之捐 相關團體 辦年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助計畫 。 [2]對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 04 109-109 中國工程師學會 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 - 際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出席國 計畫 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際工 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等經 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20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會退休退職人 給予本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 員 慰問金。 (2)3203953000 -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全民督工優良通報人獎勵 02 109-109 優良通報人 推動全民督工給予優良通報 - 金 人獎勵金。 52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0,147 135 - - 20,282 20,147 - - - 20,147 20,147 - - - 20,147 10 - - - 10 10 - - - 10 17,333 - - - 17,333 17,333 - - - 17,333 2,804 - - - 2,804 204 - - - 204 2,600 - - - 2,600 - 135 - - 135 - 135 - - 135 - 36 - - 36 - 36 - - 36 - 99 - - 99 - 99 - - 99 5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7 83 932 8 85 978 考 察 2 27 342 3 33 423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56 590 5 52 555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54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程企劃及 無 01 查核受捐助之海外拓點公 菲律賓(馬 受捐助之 為瞭解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109.01-109.12 9 1 務 司16 尼拉)、新 拓點公司 情形,就109年受補助廠 加坡、馬 商依本會補助國內工程產 來西亞 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 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現 地查核作業。 程管理業 無 02 公共工程制度與實務考察 美國 美國聯邦 瞭解所業管公共建設之計 109.01-109.12 6 3 20 政府、加 畫審議(審查期程、經費 州州政府 及效益評估)、採購(評選 及市政府 及技術服務費用)、履約 、當地營 及施工品質管理(職業安 造公司 全衛生及檢驗停留點)等 制度,及其執行成效,亦 訪查當地營造公司及相關 重大公共工程,現地瞭解 工程實務運作情形,以進 一步檢討或研擬業務精進 作法。 56 工程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受捐助之 之海外拓點公 菲律賓(馬 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30 56 10 96 公共工程企劃及 無 拓點公司 尼拉)、新 就109年受補助廠 法規業務 會補助國內工程產 加坡、馬 來西亞 聯盟赴海外拓點計 要點規定,辦理現 作業。 度與實務考察 美國聯邦 業管公共建設之計 美國 105 121 20 246 公共工程管理業 無 政府、加 (審查期程、經費 務 州州政府 評估)、採購(評選 及市政府 服務費用)、履約 、當地營 品質管理(職業安 造公司 及檢驗停留點)等 及其執行成效,亦 地營造公司及相關 共工程,現地瞭解 務運作情形,以進 討或研擬業務精進 57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 瑞士等 積極參與GPA、FTA政府 9 3 130 132 府採購協定(GPA)、自由貿 採購相關會議,增進與 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 其他國家在政府採購議 會議及諮商 - 16 題之互動。 02 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 南非(開 出席IEAM2020研討會, 7 1 30 28 IEAM2020研討會 - 20 普敦) 參與有關促進國際工程 師流通議題討論,與出 席會議之各國工程師組 織成員諮商相互認許等 事宜。 03 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 瑞士 參與涉及工程技術顧問 9 1 46 47 協定國際事務相關會議 - 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 20 關會議。 04 出席亞銀相關活動 - 16 菲律賓( 為協助我國廠商爭取亞 4 2 20 42 馬尼拉) 銀各項援助計畫衍生之 龐大商機,參加亞銀舉 辦之亞洲開發銀行商機 博覽會或工程論壇。 二.不定期會議 05 與澳洲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澳洲(坎 辦理與澳洲專責單位諮 5 1 43 26 - 16 培拉) 商或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 58 工程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2 264 公共工程企劃及 瑞士日內瓦 107.10 1 92 法規業務 瑞士日內瓦 108.02 1 78 瑞士日內瓦 108.06 1 86 7 30 88 公共工程企劃及 美國阿拉斯加州 106.06 1 146 法規業務 英國倫敦 107.06 1 145 中國香港 108.06 1 105 9 1 94 公共工程企劃及 - - 法規業務 - - - - 4 8 70 公共工程企劃及 菲律賓馬尼拉 107.03 1 33 法規業務 菲律賓馬尼拉 107.07 1 31 菲律賓馬尼拉 108.03 1 33 5 5 74 公共工程企劃及 澳洲坎培拉 107.09 1 69 法規業務 - - - - 59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47,423 106,611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247,423 106,611 - - 60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17,333 2,949 - - 374,316 17,333 2,949 - - 374,316 61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62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6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64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3,367 1,229 - 4,596 378,912 3,367 1,229 - 4,596 378,912 65 行政院公共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5,862 合計 8,788 7,074 10,178 1.3203951000 5,834 4,344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388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109-109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760 1,628 案 」事宜。 6,790 (2)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 109-109 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 4,074 2,716 及功能躍升案 功能躍升案」事宜。 5,684 2.3203952000 2,954 2,73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5,684 (1)強化公共工程基礎資料 109-109 為辦理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公共 2,954 2,730 庫計畫 工程綱要編碼與細目碼規則表、公共 工程價格資料庫、公共工程經費電腦 估價系統(PCCES)等工作項目。 66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09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15,862 - - - 1.3203951000 10,17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化專案 - - -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3,388 案 服務及 - - - (2)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 6,790 及功能躍升案 - - - 2.3203952000 5,684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公共 - - - (1)強化公共工程基礎資料 5,684 、公共 庫計畫 費電腦 。 6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8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通案刪減 遵照辦理。 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政令宣導費 5%。 2.減列委辦費(不含法律義務支出)3%。 3.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 養護費 4%。 4.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5.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法 律義務支出)5%。 6.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資產作價投資)5%。 7.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4%。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法律義務支出及 一般性補助款)3%。 9.前述 1 至 5 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0.前述 7 至 8 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1.前述 1 至 8 項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 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2.如總刪減數未達 240 億元(約 1.19%) , 另予補足。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統刪項目如下: 1.政令宣導費:統刪 5%,其中國立故宮博物 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 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 隊、領事事務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工業局、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 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林務 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6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 刪 3%,其中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國立 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審計部、內政部、消防署及所 屬、移民署、國防部所屬、國庫署、國家 教育研究院、觀光局及所屬、農業藥物毒 物試驗所、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軍事裝備及設施、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統刪 4%,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公 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 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 會、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外交及國 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賦稅署、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 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6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 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 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 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加工 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 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水土 保持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工 業園區管理局、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0%,其中行政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役政 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庫署、關 務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 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 理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 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 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 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7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 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國家安全 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 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客家委員會 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平交 易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 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 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 會、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役 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 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 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 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 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 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 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 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 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 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 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 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茶業改良 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花蓮區農業改良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農糧署及所屬、毒物及化學物質 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局、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銀行局、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 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 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 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 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 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 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 7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 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 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調查局、經濟部、工業局、中央氣象局、 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水產試驗 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 對 國 內 團 體 之 捐 助 與 政 府 機 關 間 之 補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司法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經濟部、交通部、僑務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 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 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消 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35 億元, 科目自行調整。 (二) 我國研發經費及中央政府科技預算均逐年 本會 108 年度無編列科技預算。 遞增,研發投入呈成長趨勢。近年我國專利 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核准件數已有增加,被引用率雖曾成長,然 近年呈遞減趨勢,且技術建設之世界排名下 滑,技術輸入金額仍遠逾技術輸出金額。細 究各產業技術輸出入相抵之貿易餘額,以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及「電腦、電子產品 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等高科技產業之逆差金 額最高,反映出我國高科技產業以代工製造 為主之產業結構特性。為使逐年遞增之科研 經費投入充分發揮成效,建請應強化科技創 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用,以提升我國關鍵 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三) 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之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行政經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 範或預算編列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 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建請 行政院應研謀改善;此外,社會保險應建立 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與減少經濟 負面效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 險費及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 行政經費,建請檢討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 撙節之誘因等問題。 (四) 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動能趨緩,占GDP比重長期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偏低,近年亦未有效提升公共投資;另在經濟 全球化效應影響下,各國皆積極利用外人直接 投資帶動經濟發展,惟我國招商引資成效亦未 臻理想,建請行政院應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 境,以發展國內產業並吸引外商投資。 (五) 近年中央政府資訊業務委外程度居高不 本會重要資訊系統辦理情形如下: 下,又資訊系統建置多未考量民眾需求,致 一、政府電子採購網(下稱採購網):為建構符 網路之公民參與情形欠佳,要求各機關應積 合使用者需要之系統功能,已持續透過各 極檢討現有資訊系統之服務形式及內容,適 種場合及方式蒐集機關及廠商使用者意 時了解使用者需求,俾提升民眾使用意願, 見,107 年共辦理 6 次廠商工作圈會議, 落實電子治理之願景。 及辦理 82 場次機關及廠商教育訓練,當 面與機關及廠商使用者溝通並交換意 見,同時製作書面問卷進行意見調查。此 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外,為提供使用者更佳且即時之服務,本 會亦有建置採購網之客戶服務專線,每月 並有就使用者反映之意見加以分析及追 蹤;透過採購網辦理使用者需求線上調查 活動,廣泛蒐集使用者意見進行研究分 析,據以開發系統功能以符合使用者需 求。本會將持續蒐集使用者意見,精進相 關系統功能,以提升民眾使用意願,落實 電子治理之願景。 二、技術資料庫及價格資料庫:主要係提供施 工綱要規範及常用工項價格資料供各界 參考運用,亦非常重視使用者經驗及回 饋,除皆已設置客服專線蒐集解決使用者 疑難及使用意見,歷年亦持續更新系統界 面或功能,以符合使用者查詢需求。 三、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 本會辦理民眾申請技師證書,已提供全線 上申請服務,便利民眾申辦,以落實電子 治理之願景。 四、全民監督公共工程資訊系統:為提升全民 督工業務處理及服務效能,本會已自行建 置第 2 代資訊系統於 103 年 5 月上線,並 開發 Android 及 iOS 智慧型手機通報 APP,以建構完整之案件通報及管理資訊 體系,無論於處理時效及滿意度指標,均 獲肯定,本會將持續提升全民督工資訊系 統及 APP 先進服務形象,並結合管理考核 機制,會同各機關加強宣導,以促進民眾 熱心參與。 (六) 財團法人法將於 108 年 2 月 1 日施行。該法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制定前,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係依據民法有關 規定,各自訂定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 點。依據民法第 32 條,主管機關得檢查財 團法人之財產狀況,及其有無違反許可條件 與其他法律之規定。惟長期以來,各主管機 關對於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管理強度與密 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度不一,各主管機關派員實地查核之頻率差 異甚大,查核報告亦未全數於網站公開。爰 要求行政院督促各主管機關,強化辦理財團 法人業務實地查核,確保其支出與活動符合 設立之公益目的。並彙總各主管機關至 107 年底止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家數,及各主管 機關於 103 至 107 年度間,每年度實地查核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家 數,於 108 年 6 月底前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 院財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 行政院訂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為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3 款之授權性規定。自 68 年 7 月 19 日訂定以來,歷經 8 次修正,最近一 次修正於 102 年 2 月 26 日發布。依據免稅 標準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每 年度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 低於基金孳息及其他收入 60%,即享有免稅 資格;即使未達此標準,主管機關仍多核發 同意函予以展延 4 年,長此以往造成稅收損 失龐鉅,且公益績效不明,迭遭外界詬病。 有鑑於部分機關或團體涉及關係人交易、投 資股票成為集團控股機構,或未積極從事創 設目的活動等不符公益目的濫用免稅資格 之情事,財政部已於 107 年 1 月 18 日預告 修正免稅標準第 2 條規定,未來將規範機關 或團體與其捐贈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藉相互 間交易而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之情 形,與規範投資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 票之限制,並將支出比率規定改為按年度收 入規模分級,最高可達 80%。然該修正草案 於 107 年 3 月 19 日預告期結束後,截至 107 年底止,行政院尚未核定發布,導致部分團 體濫用免稅資格之情形繼續惡化。爰要求行 政院於 108 年 6 月底前,彙總各主管機關於 104 至 106 年度核發同意函予教育、文化、 7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總家數,及經主管 機關查明同意之使用計畫支出總金額,以書 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7 年度以 後各年度之資料,並應於次年 12 月底前送 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八) 各公務機關於辦理各項業務時,若有購置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品或紀念品之需要,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辦理 年 2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38 號函復立 外,應優先採購臺灣製產品。 法院,摘要如下: 一、機關辦理禮品或紀念品採購,可依政府採 購法採購符合機關需求且價格合理之國 產品,其彈性機制說明如下: (一)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者:得不經公告程序, 逕洽提供國產品之廠商辦理採購。 (二)逾新臺幣 10 萬元而未達新臺幣 100 萬 元: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政府採購法 第 22 條第 1 項第 16 款規定,由需求、使 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 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 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採限制性招標。 (三)對於不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 協定(GPA)之採購案,機關得於招標文件 明定只允許我國廠商投標,且財物或勞務 原產地須為我國,並依政府採購法第 17 條第 2 項授權訂定之「外國廠商參與非條 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 4 條,認定廠商 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 二 、 本 會 108 年 1 月 31 日 工 程 企 字 第 1080100085 號函,已將前揭政府採購法彈 性機制,通知各機關並副知立法院。 (九) 衛生福利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年來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致力推動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業 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在其直系親屬、撫養 者年邁時,或高齡者於晚年期間的經濟安 全,透過信託維持財產獨立,保障其生活、 7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教育、安養、醫療等面向受到應有之照顧。 截至 107 年 6 月底止,已有 25 家信託業者 提供安養信託之相關商品,累計安養信託契 約之受益人人數 15,276 人,累計信託財產 本金達新臺幣 136 億元。有鑑於企業經營者 經常利用其優越的經濟地位,訂定有利於己 而不利於消費者的契約條款,造成締約雙方 當事人地位不平等。為積極保障消費者之權 益,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金融服 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 務之契約,應本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 原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訂有個人購屋 貸款、個人購車貸款、信用卡、消費性無擔 保貸款等多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之事項,落實保障金融消費者之 權益。然截至 107 年底止已有高齡者安養信 託契約參考範本,惟尚無身心障礙者安養信 託契約範本,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應於 108 年 5 月底前完成身心障礙者安養信 託契約範本,並儘速公告周知。 貳、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新增各委員會審議結果 交通委員會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8 項 (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公共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推動政府採購電子 年 2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099 號函復立 化」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 700 萬元,主要辦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理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專案管理所需經費。然 如下: 因工程會另於 108 年度預算案編列委外經費 一、查本會 108 年度預算案,於「公共工程企 700 萬元辦理該採購系統之專案管理,爰「公 劃及法規業務-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分 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05 推動政府採購 支計畫項下編列之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 電子化」凍結 7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 700 萬元,即為 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7 年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功能精 後,始得動支。 進及專案管理委外服務案」之後續擴充, 7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其為一筆 700 萬元之預算(非二筆) 。 二、為持續提供穩定之服務並精進政府電子採 購網(下稱採購網)功能,本會規劃辦理政 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其內 容包含: (一)完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電子化交換機制 分析及初步規劃。 (二)完成跨機關資料查詢機制之分析及初步 規劃。 (三)研析先進國家政府採購電子化發展進程 與特色,研提採購網系統功能精進建議。 (四)協助本會就採購網軟硬體效能及功能更 新過程進行檢視,並提供研析意見。 三、本案完成後預期效益包含: (一)完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電子化交換機制 分析及初步規劃後,可節省廠商準備資格 文件所需交通、影印、檢核、遞送之相關 人力及成本。 (二)完成機關於開標、審標時,跨機關查詢廠 商資格證明文件並驗證正確性機制之分 析與初步規劃,以加速招標機關開標、審 標作業,並可避免發生開標、審標錯誤。 (三)參考先進國家政府電子採購發展情形與 特色、檢視採購網現行功能,並蒐集機關 及廠商使用者意見,歸納並分析可提供系 統改進及推動電子化服務之措施,研提採 購網創新服務功能。 (四)協助本會就採購網軟硬體效能及功能更 新過程進行檢視,並蒐集使用者需求,參 與系統改版作業需求訪談、系統分析等會 議,協助本會監督採購網營運廠商確實依使 用者意見進行系統分析、規劃及建置作業。 四、本案作業分析及規劃之過程,需涉獵各項 最新之資訊技術且耗費人力,且為利系統 穩定運作及提升系統效能,預計於 110 年 前完成硬體升級及系統改版作業,依本會 7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現有資訊之專業人力,本案如未能委外覓 得專業資訊廠商協助本會辦理前述事 項,恐因資訊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而造 成需求訪談或系統分析未盡完善,及無法 儘速提供廠商更佳、更方便的服務,甚或 影響後續系統改版作業,造成系統功能不 穩定,而引發重大危害之情形,爰辦理本 案實有必要。 (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態檢核機制」,其目的在於減輕公共工程對 年 2 月 23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68 號函復立 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秉生態保育、公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積極創造優質的 一、本會已於 108 年 1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環境。但是否每一項工程皆如實執行,則有 1080200038 號函,請行政院各部(會、 疑義。如苗栗卓蘭老庄溪與大安溪匯流的 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及各鄉鎮 「石虎公園」(大安濕地公園),因預算執 市公所依據大院決議事項配合辦理,其重 行缺乏嚴謹的規劃、執行過程也過度粗糙, 點如下: 亦未落實前述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且過 (一)各部(會、署)部分: 度水泥化之工程,導致台灣特有種保育類動 1.應建立審核管控機制。 物石虎之棲息地遭不可逆之破壞,類似案例 2.樹立公共建設的公民參與範例。 亦屢見不鮮。地方政府應盡到民眾參與、生 3.建立統一友善的資訊公開平台,平台公開 態資料調查及檢核機制,惟在工程結案及預 致災記錄及工程預期效益,以及執行成效 算結構壓力下,幾乎無法發揮功能,公民團 與統計分析資料。 體難以進入機制,計畫常與民眾期待及生態 (二)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部分:得參酌本 保育產生衝突。由此顯見,公共工程委員會 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及上 所訂立之生態檢核機制形同具文。爰要求行 開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事項,建立落實生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應做到生態檢核機 態檢核作法。 制之管理及監督,並將相關資訊公告周知。 二、本案後續辦理情形如下: 而行政院各部會,就各轄下所有與生態密切 (一)為進一步加強公共工程生態檢核管理及 相關之建設計畫,應樹立公共建設的公民參 監督,本會亦已檢討完成「公共工程生態 與範例,建立統一友善的訊資公開平台;平 檢核機制」之修正,將其名稱修正為「公 台公開致災紀錄及工程預期效益,確實依照 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 項),並於 108 年 5 月 10 日通函各機關據 態檢核機制」辦理生態檢核,及公民參與等 以辦理。 程序。若未依照上開程序進行之計畫,公共 (二)上開注意事項第 9 點中所述「工程計畫核 工程委員會應要求各部會或地方政府立即 定階段目標為評估計畫可行性、需求性及 停止並檢討規劃及工程進行。 對生態環境衝擊程度,決定採不開發方案 8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或可行工程計畫方案」,即呼應建言內容 「確實評估各項工程推動之必要性」 。 (三)另新增注意事項第 13 點, 「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應督導各工程計畫執行時落實 生態檢核」,即包括本會、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及工程主辦機關之把關制度,亦 與建言之訴求相符。 (四)本會為加強宣導,透過標竿學習、經驗交 流等,提升機關及工程設計單位相關人員 執行生態檢核之能力,減輕工程對生態環 境之影響,達到友善環境品質之目的,於 108 年 3 月 8 日與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 商業同業公會合辦「生態檢核機制推廣及 案例分享」說明會,針對技師、工程技術 顧問公司及政府機關工程人員辦理教育 宣導。另訂於 108 年 7 月 26 日、8 月 15 日辦理 2 場講習會,邀請 5 個部會,進行 跨機關之經驗及案例分享。 二、各委員會審查結果 交通委員會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8 項 (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業務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費」項下「委辦費」編列 1,886 萬元,其中 年 2 月 21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27 號函復立 委辦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料計畫為新興計畫,卻未揭露用途、期程、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委辦對象等,無法判斷其必要性及重要性。 如下: 查 104 至 106 年度該決算各為 986 萬 8,659 一、108 年編列「委辦費」辦理「建置建築類 元、750 萬 8,872 元、1,481 萬 8,675 元;3 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計畫」委託專 年平均數為 1,073 萬 2,068 元,顯見 108 年 業服務案內容: 度「委辦費」編列過於寬列。爰該筆預算凍 (一)用途:為規範公共工程計畫之經費編列格 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式、估算程序及編估標準,前行政院公共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建設督導會報於民國 82 年編撰「公共建 後,始得動支。 設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下稱本手 冊),本手冊續於 92 年進行修訂,內容計 有總則篇與 19 個工程類別專篇。為與時 俱進並考量「建築工程」為政府各級機關 8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最常辦理工程類別之一,爰規劃於 108 年 度優先針對建築工程類別專篇進行通盤 檢討及編修,並研析各種建築構造之平均 單價資料,以反映當前建築技術更迭及需 求,俾提供機關編列預算參考,以提升經 費編估之正確性與編審作業效率。 (二)計畫主要工作項目: 1.基本資料蒐集及研析(包含蒐集與分析國 內外建築工程各作業階段估價方式、先期 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直接工程成本估價 方法現況問題檢討)。 2.建立討論溝通平台:預定辦理 2 場產、官、 學、研座談會。 3.編修本手冊條文內容:併前揭資料蒐集、 研析及與各界意見交流溝通成果,進行檢 討編修。 4.辦理本手冊「建築工程篇」編修成果講 習:針對地方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人員辦 理至少 4 場次說明會。 (三)辦理期程及委辦對象:本委託服務案已於 108 年 5 月 10 日決標,評選專業廠商辦 理,預定於年底前完成所有工作項目。 (四)辦理之必要性:本會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 公共工程計畫編列預算之標準作業及估 算方法,藉由研析與建築工程相關之法規 變動及近年來建築工程實務與估價方法 之演進,提供工程主辦機關與審核機關作 為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基本設計等階 段經費編列之作業基準,俾利提升建築工 程經費編估之正確性與編審作業效率。 二、歷年委辦費執行情形說明:查本會自 104 至 106 年度預算分別編列 1,024 萬 8 千 元、1,130 萬 9 千元、1,743 萬 3 千元, 其執行數(包含實現數及保留數)分別為 986 萬 8,659 元、968 萬 5,898 元、1,546 萬 8,675 元,各年執行率分別為 96%、86% 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 89%,執行狀況良好;107 年度委辦費共 編列 「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政 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及 「強化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計畫」計 3 項 計畫,總預算數為 1,652 萬 9 千元(含第 一預備金),委辦廠商皆已依契約約定完 成工作項目,另本會 108 年度委辦費預算 編列 1,886 萬元,除延續 107 年度 3 項計 畫外,再加上前述新興計畫,均依往年執 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並無委辦費編列過 於寬列情事。 (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獎補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助費」編列 2,174 萬 5 千元,較上年度預算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39 號函復立 數 1,792 萬 3 千元,增加 382 萬 2 千元,增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幅 21.32%。惟 104 至 106 年度該決算介於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680 萬餘元至 1,251 萬餘元,108 年度預算 如下: 編列顯過於寬列。該會 107 年度截至第 3 季 一、本會編列「獎補助費」預算,包含「對個 對國內團體總補助金額為 701 萬 0,405 元, 人之捐助」辦理「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執行率僅 39.11%,顯見該會補助執行績效不 金」及「全民督工優良通報人獎勵金」捐 佳。為符合預算覈實編列原則,爰該筆預算 (補)助業務,以及「對團體之捐助」辦理 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辦研討會活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動之捐助」 、「對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辦 告後,始得動支。 年會及研討會等活動之捐助」 、「對中國工 程師學會推動國際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 捐助」及「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等活動之捐助」捐(補)助業務。 二、經查本會 104 年度至 107 年度「獎補助費」 預算分別編列 2,045 萬元、1,984 萬 6 千 元、1,839 萬 7 千元及 1,792 萬 3 千元, 而決算數分別為 680 萬 3 千元、1,043 萬 7 千元、1,251 萬 8 千元及 1,530 萬 7 千 元;賸餘數分別為 1,364 萬 7 千元、940 萬 9 千元、587 萬 9 千元及 261 萬 6 千元, 賸餘數逐年減少,執行數逐年提升,以 107 年度為例,執行率為 85.4%,相較 104 年度 執行率 33.26%,執行情形已有顯著提升。 8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本會 108 年度預算「獎補助費」編列 2,174 萬 5 千元,包含「對團體之捐助」編列 2,160 萬 4 千元及「對個人之捐助」編列 14 萬 1 千元,較 107 年度預算增加 382 萬 2 千元, 主要係增加編列「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 球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本計畫歷年 來執行成果顯著,其中關鍵在於本會每年 度是否有充足的補助預算,核定足量且具 發展潛力之申請計畫,如補助預算遭凍 結,勢必造成部分具發展潛力申請計畫無 法獲得本會補助的情形,進而影響政府輔 導工程產業赴海外發展的成效。 四、復鑑於拓點補助計畫補助之廠商需求數, 107 年度達 2,232 萬 3 千元,而本會因補 助預算有限,並無法滿足審查通過廠商提 出之補助需求,以致部分計畫因本會核定 之補助金額不如預期,而放棄與本會簽 約。另自 104 年起辦理補助拓點計畫,受 補助業者於海外得標約 460 億元(6 件)、 105 年得標約 76 億元(22 件) 、106 年得 標約 100 億元(26 件)至 107 年得標約 303 億元(32 件) ,受補助廠商於海外得 標件數及總得標金額已有顯著成長。另因 廠商於海外拓展業務過程常遇有突發或 不可預見情形,以致未能如原規劃預期支 用核定預算,本會爰就每年執行經驗併同 部分受補助廠商回饋意見,滾動修正補助 要點,執行數由 104 年度之 355 萬 3 千元 逐年提升至 107 年度之 1,256 萬 9 千元, 爰為擴大計畫之綜效,實有增加補助預算 之必要性。 (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1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 年 2 月 19 日工程秘字第 1080400080 號函復立 般事務費」編列 921 萬 8 千元,較 107 年度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729 萬 4 千元增加 196 萬 9 千元,其中辦理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布置、清潔、 如下: 8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保全、訴訟、會議、接待外賓、員工健康檢 一、本會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 106 年度預 查、輿情蒐集、其他雜項及行政作業等,較 算編列 888 萬 3 千元,決算數 955 萬 4 千 107 年度增加 191 萬 4 千元,為主要增加項 元;107 年度預算編列 729 萬 4 千元,決 目,然而依預算書所示,相關工作內容並無 算數 1,016 萬 7 千元,顯示近年來原編列 明顯變化,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 預算數已不敷支應實際需求,爰本會撙節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預算增列之必 其他業務費(如電話費爭取優惠減少支出 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等),填補本項經費不足部分,以支應本 後,始得動支。 會處理一般經常性公務基本行政維持、行 政事務推行及管理所需之各項經費。 二、108 年度本項預算經參酌 107 年執行情形, 並減列 107 年勞動派遣經費(於 108 年改 進用臨時人員)及其他一次性經費 97 萬 8 千元,另增列勞務承攬部分配合勞動基準 法基本工資調升所需之 41 萬 1 千元後, 撙節編列 921 萬 8 千元,尚有不足,惟勉 可支應。 三、綜上說明,本會於不增加 108 年度一般行政 業務費預算金額下,調節相關業務費用並核 實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以符實際所需。 四、本會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係為推動本 會各項業務基本行政維持、行政事務作業 及管理之必要支出,歷年來均本撙節原則 支用,惟仍不敷所需,爰考量實際需要酌 予增加編列數。 (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810 萬 年 2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40 號函復立 4 千元,主要係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與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宣導等綜合性業務;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健全 如下: 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以及辦理工程採購相 一、政府採購法對於陸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之 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經查,美國政府 107 防範機制: 年稍早簽署「2019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 (一)大陸地區廠商:兩岸尚未簽署政府採購法 以國安為由限制公家機關禁用華為產品, 第 17 條所稱條約或協定,機關辦理採購, 紐、澳把華為設備排除在 5G 網路之外,英 得依個案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 國則於 107 年 12 月 6 日宣布 2 年內全面移 載明排除大陸廠商、產品或勞務參與。 除現行 4G 網路所使用的華為產品,並禁止 (二)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適用政府採購 8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華為競標 5G 網路設備供應合約。而日本亦 協定,包括 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 、臺 於 107 年 12 月因擔心情報洩漏及網路攻 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 擊,準備禁止政府採購中國華為技術公司和 伴協定(ANSTEP)之採購案,如涉及國家 中興通訊製造的電信產品。反觀我國對於國 安全,得依上開協定之「安全及一般除外 安相關之資訊設備採購法規並不健全有檢 事項」規定排除該等協定之適用;非適用 討必要,爰該筆預算凍結 800 萬元,俟行政 上開協定之採購,得排除外國廠商參與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含第三地區陸資廠商) 。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在臺陸資廠商: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 包括但不限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 告之「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 業務範疇」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 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4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允許投審會公 告之在臺陸資廠商(含陸資資訊服務業 者)參與。 二、未來推動事項:總統於 108 年 5 月 22 日 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其中第 17 條增訂第 4 頂「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 採購,有對外國或外國廠商資格訂定限制 條件之必要者,其限制條件及審查相關作 業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本會已研擬「機關 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廠商資格限制 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草案),並於 108 年 6 月 3 日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程序。 (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 年 2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35 號函復立 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 700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萬元,係用於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務及功能躍升案,該案為 108 年度新興業 如下: 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詳述相關計畫 一、為持續提供穩定之服務並精進政府電子採 之內容目標,爰該筆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 購網(下稱採購網)功能,本會規劃辦理政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就相關 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其內 案件對政府採購之助益、相關必要性,向立 容及目標如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完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電子化交換機制 分析及初步規劃。 8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完成跨機關資料查詢機制之分析及初步 規劃。 (三)研析先進國家政府採購電子化發展進程 與特色,研提採購網系統功能精進建議。 (四)協助本會就採購網軟硬體效能及功能更 新過程進行檢視,並提供研析意見。 二、本案對政府採購之助益包含: (一)完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電子化交換機制 分析及初步規劃後,可節省廠商準備資格 文件所需交通、影印、檢核、遞送之相關 人力及成本。 (二)完成機關於開標、審標時,跨機關查詢廠 商資格證明文件並驗證正確性機制之分 析與初步規劃,以加速招標機關開標、審 標作業,並可避免發生開標、審標錯誤。 (三)參考先進國家政府電子採購發展情形與 特色、檢視採購網現行功能,並蒐集機關 及廠商使用者意見,歸納並分析可提供系 統改進及推動電子化服務之措施,研提採 購網創新服務功能。 (四)協助本會就採購網軟硬體效能及功能更新 過程進行檢視,並蒐集使用者需求,參與 系統改版作業需求訪談、系統分析等會 議,協助本會監督採購網營運廠商確實依使 用者意見進行系統分析、規劃及建置作業。 三、本案作業分析及規劃之過程,需涉獵各項 最新之資訊技術且耗費人力,且為利系統 穩定運作及提升系統效能,預計於 110 年 前完成硬體升級及系統改版作業,依本會 現有資訊之專業人力,本案如未能委外覓 得專業資訊廠商協助本會辦理前述事 項,恐因資訊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而造 成需求訪談或系統分析未盡完善,及無法 儘速提供廠商更佳、更方便的服務,甚或 影響後續系統改版作業,造成系統功能不 穩定,而引發重大危害之情形,爰辦理本 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實有必要。 (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 年 2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47 號函復立 府採購電子化」編列 1,481 萬 4 千元,其中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編列 700 萬元。惟 如下: 該案為新增計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 一、為持續提供穩定之服務並精進政府電子採 對於該系統建置後,未來各級政府採購之品 購網(下稱採購網)功能,本會規劃辦理政 質提升及效益,提出具體說明,爰委託辦理 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預期 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編列 可提升政府採購品質並達成以下效益: 700 萬元,凍結 1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 (一)完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電子化交換機制 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就該計畫效益,向立 分析及初步規劃後,可節省廠商準備資格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文件所需交通、影印、檢核、遞送之相關 人力及成本。 (二)完成機關於開標、審標時,跨機關查詢廠 商資格證明文件並驗證正確性機制之分 析與初步規劃,以加速招標機關開標、審 標作業,並可避免發生開標、審標錯誤。 (三)參考先進國家政府電子採購發展情形與 特色、檢視採購網現行功能,並蒐集機關 及廠商使用者意見,歸納並分析可提供系 統改進及推動電子化服務之措施,研提採 購網創新服務功能。 (四)協助本會就採購網軟硬體效能及功能更新 過程進行檢視,並蒐集使用者需求,參與 系統改版作業需求訪談、系統分析等會 議,協助本會監督採購網營運廠商確實依使 用者意見進行系統分析、規劃及建置作業。 二、本會規劃辦理「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 功能躍升案」,該案執行結果對於未來各 級政府採購之品質提升及效益,助益甚 大,並可回應民眾期望,且確有必要。 (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 年 2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48 號函復立 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 700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8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此筆經費為管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的專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案管理費。經查,電子採購網業務新契約仍 如下: 由中華電信(股)公司得標,營運期間是 107 一、為建構優質之政府電子採購環境,本會持 年 7 月至 116 年 6 月,而舊合約就已共計虧 續積極研究使用者需求、精進政府電子採 損 1.73 億餘元,因此中華電信(股)公司 購網(下稱採購網)各項功能、加強研究及 在新合約中的保證收入金額降低為 1 年 開發系統之加值運用、提升系統附加價值並 194.2 萬元。然而 1 年的「委辦費」就高達 完善電子採購業務等面向推動各項措施: 700 萬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勢必面臨 (一)積極研究使用者需求,持續透過各種場合 付出更多經費之狀況。且隨採購業務朝向電 及方式蒐集機關及廠商使用者意見,當面 子化發展,採購系統不可或缺,現行該系統 與機關及廠商使用者溝通並交換意見,同 之維運係由得標業者自負盈虧並繳交回饋 時製作書面問卷進行意見調查;建置採購 金,若遲遲不能改善,未來恐怕將由政府全 網之客戶服務專線(0800-080-512),每月 權出資管理。爰該筆預算凍結 100 萬元,俟 並有就使用者反映之意見加以分析及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就積極 蹤;透過採購網辦理使用者需求線上調查 研究使用者需求、精進該採購系統各項功 活動,廣泛蒐集使用者意見進行研究分 能、加強研究及開發系統之加值運用、提升 析,據以開發系統功能以符合使用者需求。 系統附加價值並完善電子採購業務等面向 (二)精進採購網各項功能,配合政府相關法令 之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規章變更、機關及廠商使用者意見或本會 後,始得動支。 業務需要,持續改善或強化各項政府電子 採購相關功能。 (三)加強研究及開發系統之加值運用,持續檢 視採購網現行功能,並參考機關及廠商使 用者意見,及先進國家政府電子採購發展 情形與特色,推出多項創新服務機制,引 進最新資訊技術,提升系統之加值運用。 (四)提升系統附加價值並完善電子採購業 務,已持續辦理相關訪查及意見蒐集與分 析,並開發相關功能以完善電子採購業務。 二、本會後續將持續蒐集使用者意見,研析國 際政府採購電子化趨勢,引進最新資訊技 術,精進電子採購系統各項功能,加強採 購網之加值運用並提升附加價值,完善電 子採購業務成效。 (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 年 2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37 號函復立 府採購電子化―業務費―委辦費」編列 700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8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6 年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度預算亦編列 800 萬元,107 年度編列 731 如下: 萬 5 千元,雖然預算編列每年遞減,但政府 一、目前政府電子採購網(下稱採購網)提供之 電子採購網使用效能不彰,其標案查詢系統 多元化便捷查詢功能如下,已可符合大多 難以順利查詢標案,屢受各界詬病,其推動 數使用者之查詢需求,且使用滿意度逾98%: 政府採購電子化之成效有待檢討,爰該筆預 (一)提供依機關名稱關鍵字等查詢欄位進行 算凍結 1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招標公告查詢,每次查詢日期區間可選擇 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 「當日」 、「等標期內」或指定起迄區間, 報告後,始得動支。 且每次查詢日期區間擴大至最長半年。 (二)提供依機關名稱關鍵字等查詢欄位進行 決標公告查詢,且每次查詢日期區間擴大 至最長半年。 (三) 提供使用者輸入關鍵字進行全文檢索查 詢,並可利用「AND」、 「,」、 「&」 、「OR」 、 「;」 、「|」等組合關鍵字條件,且擴大為 以每年為查詢範圍。 (四)提供使用者依指定之公告日期查詢,並將 同一日期之公告案件,依招標方式分類, 方便使用者快速查詢所需公告資訊。 (五)提供依招標機關代碼或招標機關名稱關 鍵字等查詢招標機關名稱,並結合「招標 查詢」或「決標查詢」功能,進行標案查詢。 (六)提供依標的分類、公告種類或招標公告日 期查詢欄位進行標案查詢,每次查詢日期 區間可選擇「當日」 、「等標期內」或指定 起迄區間。 (七)提供依招標機關地點、履約地點為原住民 地區,以點擊地圖方式查詢,可進一步往 下查詢所選擇縣市之鄉鎮市區,查看該地 區之招標統計、明細資訊,每次查詢日期 區間可選擇「當日」 、「等標期內」或指定 起迄區間。 二、經蒐集先進國家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之標 案查詢功能,皆未如同我國全面開放查詢 所有歷史紀錄,且另設有相關查詢限制, 爰我國採購網之查詢功能及範圍已優於 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相關先進國家。 三、另經分析採購網系統紀錄,大量查詢標案 歷史資料者,99%皆來自國外網路位址, 爰目前對於不正常之大量查詢,設有應輸 入隨機驗證碼之檢核機制,以避免以機器 撈取資料。 四、本會歷年來推動政府採購相關業務電子化 已有顯著成效,後續將持續引進最新資訊 技術,以精進相關政府採購業務之電子化 作業,提供更迅速標案查詢機制,以提升 政府採購電子化之成效。 (九) 中央政府勞務承攬人數,自 105 年起每年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2 至 3 千的數量不斷向上成長,至今勞務承 年 3 月 15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151 號函復 攬總人數已增至 4 萬 2 千人,人數仍在不斷 立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 攀升。107 年 10 月傳出民眾攻擊地方勞動主 會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 管官員的暴力事件,經查,該民眾不滿政府 要如下: 採購長期漠視派駐勞工之勞動條件,連年讓 一、改善勞務承攬採購案之勞動條件保障措施: 違反勞動法令與剝削勞工之廠商持續得 (一)避免「假承攬、真僱用」或「假承攬、真 標,且抗爭多年無效,因此最後使用激進手 派遣」:機關如有長期用人需求,且業務 段。暴力事件應受譴責,但本案更凸顯政府 上需主導人員之進用、運用、考核等,宜 採購長年所被忽視之重大公共利益瑕疵。 以機關直接僱用自然人方式辦理,以避免 「政府採購法」第 6 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 「假承攬、真僱用」情形。 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 (二)特別休假年資宜合併計算:本會訂定之 則……。」,政府依據「憲法」保障人民生 「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對於派駐勞工之年 存權、財產權,所生之各種勞動法律之規 資合併計算已有選項條款可供機關依個 範,屬於社會之重大公共利益,然而行政院 案實際需要勾選。 公共工程委員會卻長期忽視此法定任務,讓 (三)加強查核廠商核實申報勞(健)保、退休金。 政府採購之下的勞工長期處於違法勞動條 二、檢討最低標制度下所生之勞動權益侵害問 件的高風險之中,實屬失職。爰行政院公共 題,並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公共工程 (一)預算編列階段:依個案性質及實際需要 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及落實政府採 (例如派駐勞工履約標的、施作地點、技 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 術要求等),合理編列派駐勞工薪資預算。 編列 114 萬 6 千元,凍結三分之一,俟行政 (二)招標階段:於招標文件明定派駐勞工實際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就 1.與勞動 領取之薪資、勞健保費用、提撥勞工退休 部共同研擬加強政府承攬下之勞動條件保 金及給假、加班(費)、出差等屬固定費用 障,清楚說明目前研議成果及未來方向,並 之權益事項,不列入投標廠商之報價範 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提出法制化之預計期程及規劃。2.檢討最低 圍;或約定勞工薪資不得低於某一數額。 標制度下所生之勞動權益侵害問題,並提出 (三)履約階段:要求機關落實履約管理,並於 檢討改進方案。3.針對「政府採購法」第 101 「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載明廠商請領契約 條之廠商資格排除,針對加入違反勞動法令 價金時應檢附勞工實際薪資佐證資料,未 之相關規定,提出修法期程及規劃等 3 項, 附或所附工資低於契約表列工資者,該部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分工資暫不給付予廠商。 動支。 三、研析違反勞動法令情形,是否宜納入停權 之適用條件: (一)依「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第 16 條約定, 廠商有違反契約約定情形情節重大者,機 關依契約約定終止或解除契約後,即屬政 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2 款「因可 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 者」之情形,適用同法第 10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停權 1 年。 (二)不同法律有其立法目的,政府採購法立法 宗旨為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制度, 並以確保採購之功能、品質及效益為目 標,對於違反勞動法令之廠商,勞動法令 已有相關裁處機制;如進一步導致政府採 購契約之解除或終止,即構成政府採購法 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2 款停權之適用要件, 已有適度制衡該等廠商繼續參與政府採 購。考量任何違反勞動法令廠商均加以政 府採購法之停權機制處罰,未必有利於受 僱勞工,爰立法院 108 年 4 月 30 日三讀 修正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未將違反勞動 法令納入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至第 103 條 之適用範圍。 (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51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之捐助」編列 2,159 萬 4 千元,較 107 年度 如下: 預算 1,926 萬 2 千元,增加 233 萬 2 千元, 一、本會增編 108 年度獎補助費預算主要係用 考量國家財政困難,對於相關捐助預算支出 於捐助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且係 9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應更加撙節,爰該筆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 依據行政院 106 年 9 月 18 日核定之「工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捐助之成 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第 效、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向立法院交通 2 期(107~110 年)」辦理,主要工作內容 委員會提出成效預估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係針對工程產業特性研提適合工程業者 支。 策略聯盟赴海外開拓市場之補助措施,並 依每年滾動修正發布之「補助國內工程產 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策略性補助業界海外拓點目標市場的初 期成本,讓工程產業可以比照其他產業接 受政府補助擴大既有或新設海外營運據 點,俾提高工程業界赴海外意願。補助範 圍包含業務費、差旅費及日支生活費,單 一廠商或多家廠商聯合均可提出申請;補 助上限:全案 3 年期間為單一廠商申請類 500 萬元,多家廠商聯合申請類 1,000 萬 元;補助金額在全案總經費 49%以下,由 業者研提 3 年期之計畫,並視預算額度採 分年審查分年核定方式辦理,提高業界赴 海外意願,並兼顧補助效益。 二、107 年度核定 12 件拓點補助計畫,執行成 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 海外標案、得標總金額約為 303.8 億元; 得標的標案類型包括:捷運設計監造服務 案、捷運系統培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 案、水力發電技術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 等;得標的工程地點包括:美國、印尼、 印度、尼泊爾、越南、新加坡、菲律賓、 柬埔寨、泰國、緬甸及紐西蘭等國。 三、綜觀 104 年度至 107 年度廠商需求數、所 列預算數、核定補助件數及金額、簽約補 助件數、金額及執行成果,得標件數及金 額,呈穩定成長趨勢,顯示政府輔導工程 產業赴海外發展已具初步成效,而其中關 鍵在於本會每年度是否有充足的補助預 算,以核定足量且具發展潛力之申請計 畫。預估 108 年度廠商需求數仍超過 2,000 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如補助預算遭凍結,勢必造成部分具 發展潛力申請計畫無法獲得本會補助的 情形,進而影響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 發展的成效。 (十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56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 2,962 萬 8 千元,包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含「獎補助費」2,159 萬 4 千元,其中 1,938 如下: 萬 9 千元用於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 一、本會依據「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 相關事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捐助工程 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召開期中審查 產業,用以開拓全球市場,並協助工程產業 會議及期末審查會議追蹤廠商執行情 走向國際。經查,自 104 年度起,捐助工程 形,廠商需向本會提交相關海外拓點報告 業者開始赴海外拓點,截至 107 年 7 月底止 並於會中說明辦理情形、成效、營運狀況 辦理情形,發現整體計畫捐助件數逐年增 等,如有執行成效不佳、經費執行不佳或 加,但是單一國家(區域)之拓點捐助件數 有異常情形,本會將視情況減少補助款額 不多,且大多位於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 度。本會亦定期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並依 惟計畫目標是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目前計 受補助廠商回饋意見及業界建議,滾動修 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仍有進步空間,且捐助 正相關規定,增加廠商參與意願,俾能協 工程產業去海外拓點,卻未見任何回報之成 助我國工程業者開拓海外市場。 效報告、營運狀況檢討等,對於政府捐助 二、107 年度編列 1,508 萬 9 千元預算補助工 後,業者在海外市場的拓展情形,不甚了 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計核定補助 12 件 解,如何評估繼續捐助,爰該筆「獎補助費」 拓點補助計畫共 1,396 萬 5 千元,執行成 2,159 萬 4 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 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 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立追蹤機制,以了解捐助 海外標案,得標總金額約為 303.8 億元, 之效果及後續辦理方向,向立法院交通委員 得標的標案類型包括:捷運設計監造服務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案、捷運系統培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 案、水力發電技術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 等;得標的工程地點包括:美國、印尼、 印度、尼泊爾、越南、新加坡、菲律賓、 柬埔寨、泰國、緬甸及紐西蘭等國。另就 得標件數及金額,亦呈穩定成長趨勢,顯 示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發展已具初 步成效。 三、本會統計自 104 年至 107 年底補助工程業 者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域)之補助件數 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得標情形,顯示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 域)計有 15 個,範圍逐年擴大,其中中國 大陸之拓點計畫件數為 9 件,係 104 年、 105 年、107 年各 2 件,106 年 3 件;至新 南向區域件數自 104 年 1 件,逐年遞增為 105 年 5 件、106 年 10 件及 107 年 10 件, 有集中於新南向區域之情形,且合計 26 件申請案,仍為最大宗。究其上開分年件 數,有因 3 年計畫而重複計算或單一補助 涵蓋兩個拓點國家(區域)之案件,尚無特 別集中中國大陸之情形。 四、另統計拓點計畫 104 年度至 107 年度廠商 需求數、所列預算數、核定補助件數及金 額、簽約補助件數、金額及執行成果,歷 年來補助拓點計畫執行成果顯著,其中關 鍵在於本會每年度是否有充足的補助預 算,以核定足量且具發展潛力之申請計 畫,如補助預算遭凍結,勢必造成部分具 發展潛力申請計畫無法獲得本會補助的 情形,進而影響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 發展的成效。 (十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58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委辦費」係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編 如下: 列 350 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 一、本會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 1,938 萬 9 千 執行「107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 元。經查該相關業務係自 104 年度開辦,截 室委託專業服務案」 ,預算金額為 288 萬 至 107 年 7 月底止辦理情形顯示,整體計畫 元,決標金額為 279 萬元,契約期間自 107 捐助件數雖逐年增加,然單一國家(區域) 年 3 月 29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辦 之拓點捐助件數不多,且多位於中國大陸及 理成果包括:辦理 5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 東南亞國家,若該計畫著眼於推動工程產業 化標案實務人才培訓」課程,參訓人數 313 全球化角度觀之,計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容 人、召開 4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 有精進空間。爰以上 2 筆預算合計 2,288 萬 會議、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 9 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及越南現地稽核作 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業、辦理拓點業者成果發表交流會、提供 後,始得動支。 海外工程商情加值訊息、工程顧問服務業 年度業務報告書分析、設置諮詢與商情資 料聯繫服務窗口及研提 108 年工作計畫等 事項。 二、107 年度編列 1,508 萬 9 千元預算補助工 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計核定補助 12 件 拓點補助計畫共 1,396 萬 5 千元,執行成 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 海外標案,得標總金額約為 303.8 億元, 得標的標案類型包括:捷運設計監造服務 案、捷運系統培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 案、水力發電技術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 等;得標的工程地點包括:美國、印尼、 印度、尼泊爾、越南、新加坡、菲律賓、 柬埔寨、泰國、緬甸及紐西蘭等國。另就 得標件數及金額,亦呈穩定成長趨勢,顯 示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發展已具初 步成效。 三、本會統計自 104 年至 107 年底補助工程業 者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域)之補助件數 及得標情形,顯示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 域)計有 15 個,範圍逐年擴大,其中中國 大陸之拓點計畫件數為 9 件,係 104 年、 105 年、107 年各 2 件,106 年 3 件;至新 南向區域件數自 104 年 1 件,逐年遞增為 105 年 5 件、106 年 10 件及 107 年 10 件, 有集中於新南向區域之情形,且合計 26 件申請案,仍為最大宗。究其上開分年件 數,有因 3 年計畫而重複計算或單一補助 涵蓋兩個拓點國家(區域)之案件,尚無特 別集中中國大陸之情形。 四、經盤點 107 年度我國可輸出之工程類別, 由現有之智慧型交通運輸 ETC(交通部)、 都會捷運(交通部) 、環保工程(環保署)、 電廠(經濟部)及石化(經濟部)5 大工 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程輸出團隊外,新增「水資源工程」為第 6 個工程輸出團隊,有效擴大我工程業者 輸出能量,並由經濟部、臺灣自來水公司 負責籌組,以團體戰方式針對目標國家爭 取顧問諮詢服務或建案輸出。另由統計結 果分析,107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取得標案 金額約 270.31 億元,高於 105、106 年度 得標之 239、252 億元,除達成得標金額 至少 200 億元之年度績效指標外,於取得 之 37 件標案當中更有 17 件標案係由中小 企業得標,顯示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赴海外 發展已具初步成果,有利於擴大我國工程 產業輸出之廣度與深度。 (十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55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 2,962 萬 8 千元,包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括「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辦協助工程產業 如下: 「獎補助費」 一、關於本會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主要分為 全球化專案事宜編列 350 萬元、 之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 「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業 編列 1,938 萬 9 千元。經查,協助工程產業 服務案」及「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 全球化專案從 104 年度辦理至今,雖整體計 赴海外拓點計畫」,相關 107 年度執行情 畫辦理件數逐年增加;從 104 年度之 8 件增 形擇要說明如下﹕ 加至 107 年度 1 至 7 月之 10 件,然單一國 (一)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業服 家拓點件數卻不多,其中件數最多之中國大 務案: 陸 3 年餘期間為 9 件,而半數以上國家該期 1.執行成果:契約期間自 107 年 3 月 29 日至 間僅 1 件,且截至 107 年 11 月底,該專案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辦理成果包括:辦 實支數僅 154 萬元,顯示執行效率有待提 理 5 場次課程,參訓人數 313 人、召開 4 升。爰該筆預算 2,962 萬 8 千元,凍結四分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會議等事項。 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 2.預算執行情形:107 年全球化專案委託服 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務案法定預算為 288 萬元,決標之契約金 始得動支。 額為 279 萬元,惟契約規定該委託案期中 核銷金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 60%(核銷上 限為 167.4 萬元),查本次預算審查決議 所提至 107 年 11 月底執行數為 154 萬元, 尚屬合理,至 107 年底之核撥金額為 247 9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 5,209 元,執行率為 85.94%。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計畫: 1.執行成果:本會訂定「補助國內工程產業 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補 助工程業者開拓海外據點初期成本,讓工 程產業可以比照其他產業接受政府補助 擴大既有或新設海外營運據點。107 年核 定 12 件補助計畫,成果包括新設立 3 據 點、得標 32 件海外標案、得標總金額約 為 303.8 億元。歷年來補助拓點計畫執行 成果顯著,其中關鍵在於本會每年度是否 有充足的補助預算,來核定足量且具發展 潛力之申請計畫。 2.預算執行情形:補助拓點計畫 107 年法定 預算為 1,508 萬 9 千元,計 12 件,基於 補助拓點契約規定廠商於期中核銷之金 額不得超過總補助金額 50%,故於第三季 之執行率略低,惟經統計 107 年全年度核 撥予拓點廠商之補助款為 1,256 萬 8,685 元,年度執行率為 83.30%,相較過往已有 顯著提升。 二、另依 104 年度至 107 年底本會捐助工程業 者海外拓點涵蓋之國家(區域)概況,顯示 於中國大陸之拓點計畫件數為 9 件,係 104 年、105 年、107 年各 2 件,106 年 3 件; 至新南向區域件數自 104 年 1 件,逐年遞 增為 105 年 5 件、106 年 10 件及 107 年 10 件,有集中於新南向區域之情形,且合 計 26 件申請案,仍為最大宗。究其上開 分年件數,有因 3 年計畫而重複計算或單 一補助涵蓋兩個拓點國家之案件,故並無 特定集中中國大陸之情形。 (十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59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委辦費」係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編 如下: 列 350 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工程產業 一、本會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 1,938 萬 9 千 執行「107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 元,合計 2,288 萬 9 千元。惟查該會為推動 室委託專業服務案」 ,預算金額為 288 萬 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計畫,自 104 年度 元,決標金額為 279 萬元,契約期間自 107 起捐助工程業者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截至 年 3 月 29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辦 107 年 7 月底止辦理情形顯示,整體計畫捐 理成果包括:辦理 5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 助件數逐年增加,然單一國家(區域)之拓 化標案實務人才培訓」課程,參訓人數 313 點捐助件數不多,且多位於中國大陸及東南 人、召開 4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 亞國家,以該計畫著眼於推動工程產業全球 會議、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 化角度觀之,計畫執行之廣度及深度容有精 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及越南現地稽核作 進空間,允宜加強推動,並研議建立追蹤機 業、辦理拓點業者成果發表交流會、提供 制,以了解獲政府捐助之工程業者於海外市 海外工程商情加值訊息、工程顧問服務業 場拓展情形,俾利評估該計畫之長期效果及 年度業務報告書分析、設置諮詢與商情資 後續精進之參考。爰以上 2 筆預算合計 2,288 料聯繫服務窗口及研提 108 年工作計畫等 萬 9 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 事項。 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就加強推動及追蹤機 二、107 年度編列 1,508 萬 9 千元預算補助工 制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計核定補助 12 件 後,始得動支。 拓點補助計畫共 1,396 萬 5 千元,執行成 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 海外標案,得標總金額約為 303.8 億元, 得標的標案類型包括:捷運設計監造服務 案、捷運系統培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 案、水力發電技術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 等;得標的工程地點包括:美國、印尼、 印度、尼泊爾、越南、新加坡、菲律賓、 柬埔寨、泰國、緬甸及紐西蘭等國。另就 得標件數及金額,亦呈穩定成長趨勢,顯 示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發展已具初 步成效。 三、為協助工程產業赴海外拓點,就 108 年之 全球化專案委託服務案內容,除持續辦理 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培訓、召開工程產業 海外發展策略聯盟會議、海外商情蒐集分 析等工作外,另將建立工程產業海外拓點 9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知識庫,蒐集並彙整受拓點計畫補助之業 者於執行海外拓點期間所蒐集之當地相 關資訊(工程市場、稅務、法律等)及已翻 譯之技術文件,以協助欲前往外國拓點之 廠商對當地之瞭解。 四、本會統計自 104 年至 107 年底補助工程業 者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域)之補助件數 及得標情形,顯示海外拓點涵蓋國家(區 域)計有 15 個,範圍逐年擴大,其中中國 大陸之拓點計畫件數為 9 件,係 104 年、 105 年、107 年各 2 件,106 年 3 件;至新 南向區域件數自 104 年 1 件,逐年遞增為 105 年 5 件、106 年 10 件及 107 年 10 件, 有集中於新南向區域之情形,且合計 26 件申請案,仍為最大宗。究其上開分年件 數,有因 3 年計畫而重複計算或單一補助 涵蓋兩個拓點國家(區域)之案件,尚無特 別集中中國大陸之情形。 五、本會依據「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 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規劃召開期中 審查會議及期末審查會議追蹤廠商執行 情形,廠商需向本會提交相關海外拓點報 告並於會中說明辦理情形,如有執行成效 不佳、經費執行落後或有異常情形,本會 將視情況減少補助款額度。 (十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5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42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 2,962 萬 8 千元,其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中關於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包括「業務 如下: 費―委辦費」之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 一、本會輔導工程業者開拓海外市場,業訂定 化專案編列 350 萬元、「獎補助費」之捐助 「108 年行政院重大政策 KPI(跨機關及機 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 關別)」為「我工程業者於新南向國家得 1,938 萬 9 千元。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標金額及得標件數」 ,其 108 年度目標值 共編列 2,288 萬 9 千元,提升工程產業國際 為「得標金額達新臺幣 200 億元以上」及 競爭力,應針對輔導之產業國際競爭力提出 「得標件數 22 件以上(前 3 年平均為 20 1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量化評核指標,以茲管考及檢討相關經費之 件)」 ,爰就「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 效益。爰該筆預算 2,962 萬 8 千元,凍結四 部分,本會已訂立 108 年度具體量化評核 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提升工 指標。 程產業國際競爭力,提出量化評核指標並具 二、本會 107 年度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體說明輔導產業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辦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預算金額為 288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萬元,決標金額為 279 萬元,契約期間自 107 年 3 月 29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辦理成果包括:辦理 5 場次「工程產業全 球化標案實務人才培訓」課程,參訓人數 313 人、召開 4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 聯盟會議、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 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及越南現地稽 核作業、辦理拓點業者成果發表交流會、 提供海外工程商情加值訊息、工程顧問服 務業年度業務報告書分析、設置諮詢與商 情資料聯繫服務窗口及研提 108 年工作計 畫等事項。 三、107 年度編列 1,508 萬 9 千元預算補助工 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共計核定補助 12 件拓點補助計畫,執行成果包括新設立 3 個海外據點;得標 32 件海外標案,得標 總金額約為 303.8 億元;得標的標案類型 包括:捷運設計監造服務案、捷運系統培 訓服務案、石化廠統包案、水力發電技術 服務案及水資源工程等;得標的工程地點 包括:美國、印尼、印度、尼泊爾、越南、 新加坡、菲律賓、柬埔寨、泰國、緬甸及 紐西蘭等國。另就得標件數及金額均創過 去 3 年(104~106 年)新高,亦呈現逐年成 長趨勢,顯示政府輔導工程產業赴海外發 展已具初步成效。 (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 年 2 月 22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43 號函復立 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產業國際競爭力―業務費―委辦費」編列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350 萬元,較 107 年度 288 萬元增加 62 萬元, 如下: 1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預算增加比例達 21.5%,考量相關預算支出 一、本會 108 年度編列委辦費 350 萬元,係依 應力求撙節,確定預算支出之必要性,爰該 據行政院 106 年 9 月 18 日核定之「工程 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第 2 員會就相關委辦案件之必要性,向立法院交 期(107~110 年)」 ,推動「協助工程產業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全球化專案」業務,並辦理「工程產業全 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業服務案,持續 協助我國工程產業向海外發展。 二、108 年度執行內容包括:協助執行「補助 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措施」 及現地稽核作業、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人 才培訓、召開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 會議、海外商情蒐集分析、建立工程產業 海外拓點知識庫,蒐集並彙整受補助拓點 業者於執行海外拓點期間所蒐集之當地 相關資訊(工程市場、稅務、法律等)及 已翻譯之技術文件、更新設計我國工程產 業優勢摺頁、辦理工程顧問服務業年度業 務報告書分析等。 三、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07 年度執行成果, 包含辦理 5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標案實 務人才培訓」課程,參訓人數 313 人、召 開 4 場工程產業海外發展策略聯盟會議、 協助執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 海外拓點措施」及越南現地稽核作業、辦 理拓點業者成果發表交流會、提供海外工 程商情加值訊息、工程顧問服務業年度業 務報告書分析、設置諮詢與商情資料聯繫 服務窗口及研提 108 年工作計畫等事項。 四、 「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涉及多面向工作, 因此能否順利推展的關鍵之一在於本會 每年度是否有足夠的委辦經費,以委託廠 商協助本會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 案各項工作,且因應 108 年之全球化專案 委託服務案工作業務量較 107 年為多,其 中「建立工程產業海外拓點知識庫」等新 增工作項目,即為預算增加原因。 1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 年 2 月 21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29 號函復立 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 513 萬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4 千元,其中「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研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均單價資料 如下: 計畫編列 250 萬元。惟東部地區因地處偏 一、計畫緣起:為規範公共工程計畫之經費編 遠,人力資源缺乏、工料因運輸成本而偏 列格式、估算程序及編估標準,前行政院 高,造成重大公共工程常因預算不足等因素 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於民國 82 年編撰「公 流標,影響計畫期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共建設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下稱本 會新增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 手冊),俾使工程經費之編製與審核能有 平均單價資料,應將城鄉差距因素納入計畫 共同的作業基礎。本手冊續於 92 年進行 內,方能供各級政府採購人員參考,以提升 修訂,內容計有總則篇與 19 個工程類別 採購效率。爰該筆預算編列 513 萬 4 千元, 專篇,並於行政院訂定之「政府公共工程 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要求公共工 1 個月內,就城鄉差距因素納入上述計畫 程計畫所需經費應依本手冊相關內容辦 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理。為與時俱進,本會於 107 年完成總則 始得動支。 篇修正,今考量「建築工程」為政府各級 機關最常辦理工程類別之一,爰規劃於 108 年度優先針對建築工程類別專篇進行 通盤檢討及編修,並研析各種建築構造之 平均單價資料,以反映當前建築技術更迭 及需求,俾提升經費編估之正確性與編審 作業效率。 二、計畫主要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料蒐集及研析(包含蒐集與分析國 內外建築工程各作業階段估價方式、先期 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直接工程成本估價 方法現況問題檢討)。 (二)建立討論溝通平台:預定辦理 2 場產、官、 學、研座談會。 (三)編修本手冊條文內容:併前揭資料蒐集、 研析及與各界意見交流溝通成果,進行檢 討編修。 (四)辦理本手冊「建築工程篇」編修成果講 習:針對地方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人員分 區辦理計 4 場次說明會。 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城鄉差距因素納入研究計畫:在計畫階段 匡列建築工程計畫概算時,依行政院主計 總處 107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已增 列離島地區可依編列基準增加 30%範圍 內編列,另於 108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 準表再增列山地原住民地區及平地原住 民地區可依編列基準分別增加 12%及 10% 範圍內編列,倘有特殊個案預算須編列超 出加成範圍,將要求主管機關提供類案及 佐證資料,俾利本會合理覈實審查。為與 時俱進,本計畫將配合檢討前述城鄉差距 因素規定,並納入修正本手冊,俾提醒各 機關編列工程經費應務實依個案需求考 量城鄉差距因素,必要時專案研析增加經 費,以利偏遠地區工程之執行。而各機關 在招標階段編列工程預算時,可參考本會 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所提供之「預算價 格」查詢資料,該資料庫內容包含各機關 傳送歷史標案之預算單價及決標單價之 平均價格,除提供北、中、南、東及離島 各區域查詢外,並提供以縣市、自定義時 間、工程種類、工程規模、自動關鍵字等 查詢功能。使用者於編列預算時,可考量 其所在區域或縣市查詢相關價格,並考量 營建物價指數調整、工程規模、性質、規 範要求、施工地點及工期等因素,配合工 程專業判斷及訪價結果,予以調整,以符 實際個案需求。 (十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 年 2 月 21 日工程技字第 1080200130 號函復立 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業務費―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委辦費」編列 250 萬元,為 108 年度新編列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之預算,占「業務費」492 萬 4 千元中之 如下: 50.7%,占比甚高。考量國家財政困難,相 一、計畫緣起:為規範公共工程計畫之經費編 關預算支出應更加撙節,爰該筆預算凍結十 列格式、估算程序及編估標準,前行政院 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 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於民國 82 年編撰「公 1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內,就委託研究建置建築類公共工程計畫平 共建設工程經費估算編列手冊」(下稱本 均單價資料計畫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手冊),俾使工程經費之編製與審核能有 出更詳盡及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共同的作業基礎。本手冊續於 92 年進行 修訂,內容計有總則篇與 19 個工程類別 專篇。為與時俱進並考量「建築工程」為 政府各級機關最常辦理工程類別之一,爰 規劃於 108 年度優先針對建築工程類別專 篇進行通盤檢討及編修,並研析各種建築 構造之平均單價資料,以反映當前建築技 術更迭及需求,俾提升經費編估之正確性 與編審作業效率。 二、計畫主要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料蒐集及研析(包含蒐集與分析國 內外建築工程各作業階段估價方式、先期 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直接工程成本估價 方法現況問題檢討)。 (二)建立討論溝通平台:預定辦理 2 場產、官、 學、研座談會。 (三)編修本手冊條文內容:併前揭資料蒐集、 研析及與各界意見交流溝通成果,進行檢 討編修。 (四)辦理本手冊「建築工程篇」編修成果講 習:針對地方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人員分 區辦理計 4 場次說明會。 三、委託研究計畫之必要性:本會 108 年度編 列委辦費用 250 萬元,委託研究建置建築 類公共工程計畫編列預算之標準作業及 估算方法,藉由研析與建築工程相關之法 規變動及近年來建築工程實務與估價方 法之演進,提供工程主辦機關與審核機關 作為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基本設計等 階段經費編列之作業基準,俾利提升建築 工程經費編估之正確性與編審作業效 率。另鑑於各機關及本會辦理建築類工程 概算之編估及審議作業時,現行係依據共 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辦理,而計畫主辦機 1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常反映所匡列概算僅為一般基本需 求,期有外加費用項目之參考比率或資 料,且因本手冊自 92 年修訂以來已逾十 餘年,隨著建築工程內容的演化整併與工 程實務的精進,在工程經費估算方法上亦 有所改變,且與本手冊有關的外部法規亦 有所變動。為使本手冊能與時俱進,確有 必要辦理本次委託專業服務案進行通盤 檢討。 (十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1,302 萬 4 千 告 , 並 以 108 年 2 月 19 日 工 程 管 字 第 元,用於推動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加速閒置 1080300127 號 函 復 立法 院 並 副 知交 通 委員 公共設施之活化等。截至 107 年 7 月底繼續 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 108 年 5 月 22 日 列管之 91 件閒置公共設施中,累計投入活 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如下: 化經費占總建造經費比率逾 60%者有 8 件, 一、有關 8 件閒置公共設施投入活化經費占總 如:桃園市新明公有零售市場 187.27%、雲 建造經費比率逾 60%一事,經本會與設施 林縣土庫鎮土庫公有零售市場 98.33%、台東 管理機關確認有部分案件資料係屬誤 縣卑南遊客服務中心 61.51%等,顯見該會投 植。本會亦於 107 年 11 月 27 日函請各中 入大筆經費活化績效卻不佳。另據 106 年度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促所管設施管理 審計部年報,說明各機關施政計畫屬社會發 機關全面檢視「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 展類者,雖未歸類於公共建設類別,但仍具 管理系統」資料內容,並定期檢核,以維 公共工程性質,且符合 105 年度預算達 1 億 資料正確性。 元以上之列管條件,卻未納入重大公共建設 二、另為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方政 計畫列管,不利督導工程執行進度與品質, 府及設施管理機關對於活化閒置公共設 顯示該會未檢討現行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列 施工作均能審慎且積極辦理,本會透過下 管範圍之周延性及完整性。爰該筆預算凍結 列作法,協助各機關活化閒置設施: 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 (一)每季召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 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 會議,個案協助機關解決困難問題,並透 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過跨部會協調,結合長照、托嬰、青創、 觀光等多元措施轉型再利用。 (二)透過網路公開揭露設施活化情形,督促設 施管理機關積極推動活化,並提供需求機 關或 NGO 單位洽詢使用,加速既有閒置公 共設施活化使用。 (三)每年考核地方政府活化績效,未盡理想 者,請補助型計畫之主管部會調整補助 10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款,以督促地方政府重視活化成效。 (四)行政院於 106 年 9 月 7 日核定「閒置公共 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要 點」 ,同意核列「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3 億元,專案補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閒置 公共設施活化。 三、本會於 107 年 1 月由「行政院政府計畫管 理資訊網」下載 107 年度「公共建設」類 施政計畫清單,計 244 項,並於 2 月 6 日 函請各機關檢核確認 107 年度列管計畫是 否有需增刪項目。 四、本會 107 年度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範圍 說明如下: (一)可支用預算達 5,000 萬元以上之公共建設 計畫,以全生命週期理念,提前自計畫審 議、規劃設計、採購發包階段納入列管。 (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建設類)。 (三)非公共建設類之社會發展類或科技發展 類計畫,如有推動實質工程建設,且 107 年度工程可支用預算達 5,000 萬元以上 者,得由機關申請納入。 (四)社會關注(如涉及政府重要政策或社會輿 情關注等)、具時效性、已對民眾承諾等 關鍵性計畫或工程案件。 五、有關部分具實質工程建設之中長程計畫, 仍未納入本會列管之公共建設計畫項目 部分,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 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第 4 點規定,社會發 展類計畫係由國發會及各部會列管,故有 關非公共建設類計畫納入本會列管一 事,仍以不重複列管為原則。另本會 107 年度已將農委會「農村再生跨域發展」1 項社會發展類計畫納入「公共建設督導會 報」列管在案,並於 108 年 1 月 25 日函 請各機關檢核確認 108 年度列管計畫項目 時,已請各機關持續檢視所屬其他類計畫 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是否具有公共工程建設性質,由機關新增 納入列管。 (二十)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以 第 4 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 108 年 2 月 21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28 號函 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148 萬 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 4 千元,係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 員會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 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摘要如下: 補 助 經 費 審 議 執 行 與 考 核 作 業 等 所 需 經 一、改進閒置公共設施之督導管理: 費。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 94 年 (一)本會 94 年成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 度辦理閒置公共設施之列管及追蹤等業 組,列管中央興建或補助地方政府興建之 務,惟部分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多年未能完成 閒置公共設施,102 年並擴大納入地方自 活化、或存有活化後再度閒置情形,顯然行 籌興建之閒置設施,定期每季召開跨中央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蚊子館之督導管 及地方督導會議管控活化進度。本會主委 理,成效有限而流於口號,允應研謀改進並 及副主委更針對多年未能活化之異常案 強化事前評估機制,以提升活化成效。爰該 件,率隊至現場或召開專案協調會議協助 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解決困難問題。 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 (二)透過網路公開揭露設施活化情形,督促設 告後,始得動支 施管理機關加速推動活化,並藉由網路資 訊公開方式,提供需求機關或非政府組織 (NGO)單位洽詢使用,建立供需平台以媒 合既有閒置公共設施活化使用。 (三)依「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年度績效總指標與 補助型計畫補助款處理原則」,於每年計 算各地方政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績效,做 為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得就其所屬補助 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調整補助款之參據。 (四)行政院核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 審議執行及考核要點」,同意核列「中央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專案補助地方政府加 速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五)對於已解除列管之閒置案件,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訪查機制,持續督促活化使用。 二、強化事前評估機制: (一)各機關於研提公共工程興建計畫時,應納 入全生命週期精神,擬具設施之使用管理 計畫。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計畫 1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預算編列時,應評估其需求性、必要性、 使用人次、營運管理計畫等,確保設施啟 用後無閒置之疑慮。 (二)國發會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 計畫編審要點」相關規定,針對各項公共 建設計畫需求、可行性、效益、影響及與 相關計畫配合協調等進行詳實審議。 (三)國發會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共建 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預警機 制以公共建設計畫全生命週期概念,明確 訂定審議原則,強化審議效能,每季滾動 篩選計畫進行執行情形預警,研析問題所 在,使計畫執行更符需求。預警結果將回 饋審議、退場及防範閒置機制,從源頭降 低風險,減少閒置公共設施產生。 (二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 年 2 月 21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35 號函復立 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148 萬 4 千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元,係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 如下: 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所需經費。惟查 一、提升閒置公共設施使用效益: 該會為推動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業務,自 94 (一)本會 94 年成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 年度辦理閒置公共設施之列管及追蹤等業 組,列管中央興建或補助地方政府興建之 務,然部分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多年未能完成 閒置公共設施,102 年並擴大納入地方自 活化、或存有活化後再度閒置情形,相關活 籌興建之閒置設施,定期每季召開跨中央 及地方督導會議管控活化進度。本會主委 化措施允宜審慎評估,俾確實達成活化之效 及副主委更針對多年未能活化之異常案 果,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效益;另部分閒置 件,率隊至現場或召開專案協調會議協助 公共設施累計投入活化經費占總建造經費 解決困難問題。 比率偏高,最高者逾數百倍,相關數據恐有 (二)透過網路公開揭露設施活化情形,督促設 誤植,為免引發誤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施管理機關加速推動活化,並藉由網路資 會允宜重新清查稽核列管資訊,以維資料正 訊公開方式,提供需求機關或非政府組織 確性,俾利監督。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 (NGO)單位洽詢使用,建立供需平台以媒 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 合既有閒置公共設施活化使用。 提出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效益及重新清查稽 (三)依「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年度績效總指標與 1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核列管資訊等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補助型計畫補助款處理原則」,於每年計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算各地方政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績效,做 為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得就其所屬補助 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調整補助款之參據。 (四)行政院核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 審議執行及考核要點」,同意核列「中央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專案補助地方政府加 速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五)對於已解除列管之閒置案件,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訪查機制,持續督促活化使用。 二、重新清查稽核列管資訊: (一)有關 8 件閒置公共設施投入活化經費占總 建造經費比率逾 60%一事,經本會與設施 管理機關確認案件資料係屬誤植,並已修 正完妥。 (二)本會已於 107 年 11 月 27 日函請各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全面清查,督促所管設施 管理機關全面檢視「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 設施管理系統」資料內容,本會持續稽核 相關系統資料,以維資料正確性。 (二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 年 2 月 21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36 號函復立 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148 萬 4 千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元,係用於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如下: 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依行政院 一、提升閒置公共設施使用效益: 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至 107 年 7 月底止, (一)本會 94 年成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追蹤活化工 組,列管中央興建或補助地方政府興建之 程之公共設施共 429 件,其中有 91 件仍繼 閒置公共設施,102 年並擴大納入地方自 續列管中。而繼續列管的公共設施中,部分 籌興建之閒置設施,定期每季召開跨中央 活化經費占該公共設施總建造經費大於 60% 及地方督導會議管控活化進度。本會主委 甚至超過 100%,亦有部分活化後再度閒置的 及副主委更針對多年未能活化之異常案 設施,顯示部分活化措施之規畫未具長期效 件,率隊至現場或召開專案協調會議協助 益。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 解決困難問題。 共工程委員會審慎評估相關活化措施,以確 (二)透過網路公開揭露設施活化情形,督促設 實達成活化之效果,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效 施管理機關加速推動活化,並藉由網路資 1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益,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訊公開方式,提供需求機關或非政府組織 後,始得動支。 (NGO)單位洽詢使用,建立供需平台以媒 合既有閒置公共設施活化使用。 (三)依「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年度績效總指標與 補助型計畫補助款處理原則」,於每年計 算各地方政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績效,做 為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得就其所屬補助 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調整補助款之參據。 (四)行政院核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 審議執行及考核要點」,同意核列「中央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專案補助地方政府加 速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 (五)對於已解除列管之閒置案件,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訪查機制,持續督促活化使用。 二、另關於「繼續列管的公共設施中,部分活 化經費占該公共設施總建造經費大於 60% 甚至超過 100%」部分,本會與設施管理機 關確認案件資料係屬誤植,並已修正完妥。 (二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以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 108 年 2 月 21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22 號函 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 148 萬 4 千 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 元,主要辦理業務為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員會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 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 摘要如下: 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惟臺 一、為協助臺東縣政府檢討本案一再流標原 東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案流標多次造成 因,本會吳主任委員澤成於 107 年 12 月 計畫期程延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 12 日邀請 3 位兼具海事工程設計與施工實 速協助地方政府檢討招標作業之規劃,以期 務經驗之專家,並會同交通部、內政部及 達到提升地方公共工程品質。爰該筆預算凍 臺東縣政府等前往現場實地了解,發現本 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臺 案多次流標關鍵因素主要在於沉箱製作 東富岡港改善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方式的問題與災修工程#1、#2 沉箱底版清 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除的問題。 二、針對前述發現問題,本會業已於訪查現場 給予臺東縣政府及其委託設計顧問公司 相關建議。本案已於 108 年 4 月 24 日決 標,108 年 6 月 6 日開工。 三、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計畫係本會列管 11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般公共建設計畫」案件,本會將持續 追蹤計畫內相關標案之執行情形,並於本 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持續列管,適時協助 解決困難問題,期望本計畫能順利完成發 揮預期效益,解決長久以來港區泊船空間 不足問題,提升旅客服務品質。 (二四)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以 第 4 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1,302 萬 108 年 2 月 20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31 號函 4 千元,係辦理列管追蹤公共工程建設計畫 復立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 執行情形、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 員會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 問題、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 摘要如下: 制、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等業 一、為瞭解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影響工期展延 務。惟近年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 100 萬元以 之原因,本會自「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上之工程標案,因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影響 分析全國公共工程標案資料,歸納主要原 工期展延情況仍時有所聞,不利工程如期執 因如下:(一)業主需求變更;(二)現場局 行完成且增加經費支出,相關督導工作未見 部調整(圖說一致性調整);(三)增減項 落實,容有精進空間,允應積極研謀改進。 目或數量;(四)數量計算錯誤;(五)設計 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 圖說不一致;(六)前置作業調查有異(管 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線、路權、地質) ;(七)改用替代工法;(八) 人民陳情或抗爭;(九)異常工地狀況; (十)異常天候狀況;(十一)法令或政策變 更;(十二)因應週休二日新制;(十三)依 實作數量結算增減帳;(十四)工期展延調 整工期。 二、歸納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影響工期展延之 原因,若為人民陳情或抗爭、異常天候狀 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無法依原 本設計內容進行,勢必需更改原本設計內 容,工程相關契約已有規定,各工程主辦 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均需依契約 相關變更設計規定程序辦理。但變更設計 若是人為疏忽而造成,應予避免,故本會 針對規劃設計階段、工程招標階段及施工 階段,檢討問題及具體可行之改善措施。 本會將持續督導各機關落實執行,以提升 公共工程執行效率及品質。 1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品質 年 2 月 26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42 號函復立 管理計畫」編列 766 萬 4 千元,主要辦理業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務為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 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會議決議准予備查,摘要 機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刻正辦理高達 如下: 千億元預算之城際車輛採購案,該採購計畫 一、多元管道積極協助及監督臺鐵局辦理車輛 攸關未來東部交通運輸運能,惟交通部臺灣 採購,本會就本計畫提供多項建議供臺鐵 鐵路管理局因普悠瑪翻車事故,衍生內部管 局參考: 理、維護保養、採購招標等機制已造成社會 (一)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臺鐵局可考量將廠 信任之疑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交 商整體財務狀況列入評選項目中。 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重大車輛採購 (二)考量全生命週期:於招標文件載明協商機 案,應扮演更積極角色,監督交通部臺灣鐵 制,俾能於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時,由機關 路管理局採購安全無虞、符合營運需求之車 依協商機制請廠商修正服務建議書,再予 輛。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 綜合評選;部分維修事項可約定由廠商負 共工程委員會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車 責,並訂明車輛於一定期間之可用率。 輛採購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督促 (三)臺鐵局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規劃 4 個標 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案,建議考量國內相關業者之產能,間隔標 案期程分別招標,使國內廠商有能力因應。 (四)可考量允許共同投標,亦可就廠商資格條 件於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 之資格代之(包括實績資格)。 二、召開會議協助臺鐵局提升採購品質:本會 106 年 9 月 19 日召開「研商鼓勵與協助國 內軌道工業發展之配套措施」會議:為鼓 勵辦理軌道工程之採購機關於不違反政 府採購法及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情形 下,協助國內有履約能力之優質業者發揮 在地化優勢,獲得參與政府採購機會,本 會邀集相關機關與會(包括臺鐵局),由本 會說明多項鼓勵與協助國內軌道工業發 展之配套措施,並將會議紀錄及相關配套 措施公開於本會網站供機關參考。 三、派員參與臺鐵局採購審查小組提供採購專 業意見:臺鐵局依本會訂定之「機關採購 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成立採購審查 小組,本會指派專門委員以上人員列席提 11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供採購專業意見。 四、專案稽核監督臺鐵局購車採購案:本會於 107 年 12 月 13 日及 19 日召開 2 次專案稽 核會議,就臺鐵局「傾斜式電聯車(太魯 閣號)16 輛」及「傾斜式電聯車(普悠瑪 號)16 輛」2 案辦理稽核監督,並於 108 年 1 月 10 日將稽核監督結果函送臺鐵局。 五、參與「軌道產業推動會報」督促臺鐵局辦 理購車採購:交通部與經濟部及本會合組 「軌道產業推動會報」,共同推動前瞻基 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計畫,藉以提升本 土軌道產業技術及產值,媒合國內廠商投 入軌道及相關建設。 (二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規費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收入」主要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 年 2 月 21 日工程主字第 1080600027 號函復立 費,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司登記證等證照費、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 一、本會各項規費均依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確 件等服務費。惟近年度規費收入減少,103 實執行,103 至 106 年度規費收入決算數 至 106 年度決算由 6,585 萬餘元減為 4,326 減少,主係因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案件逐 萬餘元。依「規費法」第 11 條規定,規費 年減少所致。 收費基準應依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 二、本會各項規費收費基準,均依規費法第 10 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或其他影響因素,定 條訂定(或調整)公告,並依規費法第 11 期檢討,每 3 年至少應辦理 1 次。爰建議行 條每 3 年定期辦理檢討作業,其檢討內容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速依「規費法」規 如下: 定檢討收費基準,並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及登記收費標準: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最近檢討日期:106 年 10 月 16 日。 2.經檢討直接成本(如人工、作業資訊系 統、郵資等)、間接成本(如事務設備耗 材費)及其他因素(如目標客群之觀感), 並綜合考量申請作業已改線上申請,可降 低部分成本,爰維持原收費標準。 (二)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1.最近檢討日期:106 年 6 月 1 日。 2.考量申訴制度為政府採購法所明定之救 濟途徑,申訴案件辦理之相關作業流程成 本變動不大,且消費者物價指數於 103 年 1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4 月至 106 年 6 月上升幅度約僅 1%,現行 費額尚屬合理,爰維持原收費基準。 (三)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1.最近檢討日期:107 年 12 月 18 日。 2.考量近年針對案件處理流程、作業方式予 以檢討,儘可能撙節開支以降低審議成 本;另考量採購履約爭議其他處理機制 (如仲裁、民事訴訟),其收費基準近 3 年 亦未調整,為免政府採購法所定之調解制 度因調解費調漲捨而不採,進而影響政府 採購效能,爰維持原收費基準。 (四)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 1.最近檢討日期:107 年 11 月 29 日。 2.經檢討直接成本(如人工、作業資訊系統 等)、間接成本(如事務設備維護費)及 其他因素(如目標客群之觀感),並綜合 考量申請作業已改線上申請,可降低部分 人力成本,爰維持原收費標準。 (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 費收費標準: 1.最近檢討日期:106 年 6 月 1 日。 2.本項規費已於 103 年由每案每位預審委員 及專家 2 萬元調漲至 2 萬 8 千元,本次檢 討因分析收支成本仍足敷平衡、消費者物 價指數於 103 年 7 月至 106 年 6 月上升幅 度僅 1.36%等因素,爰維持原收費基準。 (二七)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國內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大公共工程酷好採取國際競圖,不僅限制國 年 2 月 23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56 號函復立 內建築師非與國外合作方能投標,更欠缺適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當管理與輔導措施;加上工程本身多半採取 一、本會業已就公共建設計畫建立管理與輔導 價格標,導致往往出現設計與施工無法順利 機制,未來將持續就機關辦理國際競圖之 銜接、問題百出的「紙上國際建築」,進而 技術服務及後續工程案件,以全生命週期 造成工程延宕與預算增加。經查,監察院交 觀點就預算編列、規劃設計、發包選商及 通採購委員會 107 年 7 月已通過王美玉委員 履約管理各階段之管理與輔導措施滾動 之調查報告,並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正 式檢討,以期建造永續優質之公共工程; 式提出糾正,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 另為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協調及督導各機 1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進。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就監 關積極行政,減少爭議及訴訟情事,各機 察院之糾正,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 關得善用政府採購多元之爭議處理機 檢討之書面報告,俾導正相關之缺失。 制,迅速處理爭議事件。 二、為加強對上開國際競圖案件之輔導及管 理,本會已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招標公 告、決標公告增加關於國際競圖之相關欄 位,已可篩選涉及國際競圖之相關標案資 料,適時予以輔導與管理。 三、為改善施工標多半採用最低標,肇致工程 數度流標、施工期程延宕及工程預算追加 等窘境,本會鼓勵機關靈活運用採購策 略,因案制宜選擇決標方式,以遴選優質 廠商參與國家建設,據統計資料顯示巨額 工程採購已多半採最有利標決標,機關可 於招標文件規定由廠商提出其認為可行 之方案,機關則將其方案內容納入招標文 件所定評選(審)項目,並善用本會訂定之 相關評選範例妥適訂定評選項目,從源頭 確保未來施工之可行性並選擇具履約能 力之廠商履約;復於履約階段採用本會訂 定之契約範本並落實履約管理,應有助於 公共工程之順利推動。 (二八) 有鑑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2 期特別預算近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期編列並送立法院審議,項目包含軌道建 年 2 月 21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34 號函復立 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 一、招標策略及發包作業: 品安全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該筆預 (一)因應未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政府採購 算通過後,就有許多工程要進行,將牽涉到 標案有大型化趨勢,本會就各機關計畫工 招標策略問題,到底要用最低標還是最有利 程之規劃設計及招標階段提出相關作 標、還有預算編列是否合理問題、品質管理 法,藉由考量全生命週期及採最妥適之採 問題及進度管控等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購策略,提升採購效率,並協助國內相關 員會雖然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仍應適 工程產業廠商投入國家建設,加速執行。 時協助各機關推動各項發包作業及後續品 (二)目前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之軌道建 質管理的責任,俾協助加速推動公共建設計 設,本會 106 年 9 月 19 日召開「研商鼓 畫,確保達成預期效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 勵與協助國內軌道工業發展之配套措施」 工程委員會應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 會議,研商於合法前提下,如何協助國內 1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會提出未來如何扮演好工程列管角色之 廠商參與我國相關軌道之採購案,並提供 書面報告,以善盡監督之職責,確保各項公 「鼓勵與協助國內軌道工業發展之配套 共建設的有效執行。 措施」予與會單位。 (三)另為因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政府採購 標案可能履約期限較長所衍生履約保證 金問題,爰配合銀行作業實務,本會於 106 年 12 月 4 日修正投標須知範本第 42 點, 增訂由機關預先載明履約期限較長之銀 行書面連帶保證得採分段續保方式,供廠 商選擇運用。 二、預算及計畫審議: (一)依行政院訂定之「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 費審議作業要點」 ,本會係就「基本設計」 階段之書圖進行審查,以確認基本設計內 容是否逾越行政院原核定之新興公共工 程計畫範圍,並就工程技術可行性、經費 合理性及工期妥適性,提出審議意見,俾 工程主辦機關據以辦理後續細部設計。 (二)本會為協助工程主辦機關更清楚掌握政 府機關決標資料,已依政府採購法第 11 條蒐集預算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之工程標案之決標單價資料,經彙整統計 後建立價格資料庫,並提供使用者查詢預 算價及決標價之功能,以利工程主辦機關 可參考並核實編列預算,減少預算過高或 過低等偏離市場行情的情形。 三、計畫進度列管及品質管理: (一)本會列管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 畫,納入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控,每月召 開會議確實管控計畫進度,並以實地訪 查、適時召開專案會議等協處機制,及採 取全生命週期協處機制,各階段全面協 助,且主動協調解決跨部會困難問題。 (二)有關前瞻計畫之「食安建設」,本會已於 107 年 8 月 1 日訪查衛福部協助推動;另 於 9 月 6 日召開「城鄉、少子化及人才培 1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育建設」專案督導會議,10 月 8 日召開「軌 道建設類別」專案督導會議,11 月 23 日 召開「水環境建設及綠能建設類別」專案 督導會議。 (三)本會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確保公共 工程施工成果符合設計,本會訂頒「公共 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建立三級 品質管理制度。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工 程,亦將採一致之嚴格標準予以要求。 (四)為加強工程主辦機關及施工廠商對於工 程材料品質之重視,自 102 年要求全國各 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辦理查核作業 時,加強現場材料抽驗。 (五)有鑒於近期工安事件頻傳,須強化落實施 工檢驗停留點之作業,爰本會刻正辦理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監 造計畫暨品質計畫製作綱要》 、《工程採購 契約範本》及《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等修 正作業,包含相關工地人員負責之簽認權 責,及工地現場未落實執行之相關罰則, 促使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確實辦理檢驗 停留點(含安全衛生事項)之各項施工抽 查及材料抽驗工作,確認合格後才繼續下一 階段施工,後續將透過施工查核及主辦機 關督導,落實執行,確保工程品質及安全。 (二九) 臺灣砂石過度仰賴進口,造成極大風險。而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為兼顧河防安全,花蓮幾乎年年疏濬,惟最 年 2 月 22 日工程管字第 1080300141 號函復立 終上岸價格仍高於進口砂石 33%。為積極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助解決花蓮地區砂石供過於求之問題,爰要 一、本會為協助解決東砂北運問題,自 106 年 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協調 12 月 29 日起已邀集相關單位召開 5 次研 各部會,提出完善方案,以解決東砂北運之 商會議,並至臺北港現場勘查東砂北運相 問題。 關作業情形,就東部砂石業者建議解除臺 北港為東砂北運船舶之單一停靠碼頭之 限制、調降碼頭裝卸載費用、允許進口砂 石業者船隻可申請權宜輪行駛國內航 線、繼續提供基隆港西 27 號碼頭供東砂 1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北運船舶使用、回復東砂船驗證制度等, 進行討論及協處,以提升東部砂石市場競 爭力。 二、本會前於 107 年 11 月 21 日研商「砂石供 需現況及東砂北運執行情形-第 3 次會議」 已再請交通部基於公共利益及配合國家 砂石政策為優先考量,整體性規劃臺北港 及基隆港碼頭落實東砂北運政策之港務 規劃(包括東砂及進口砂進出港情形、碼 頭承租業者經營型態、臺北港合約規定之 合理性等),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 本會。並請經濟部礦務局及水利署分別針 對全國整體砂石供需方案與東部河川疏 濬整體規劃,進行報告與討論。 三、為瞭解上述問題及追蹤相關單位評估及檢 討情形,本會於 108 年 1 月 4 日召開研商 「全國砂石供需現況及東砂北運執行情 形-第 4 次會議」協處,經會議討論釐清, 鑑於早期臺北港建港目的為落實東砂北 運政策,透過不同法令招商投資興建第 1 及第 2 散雜貨中心碼頭密閉式倉儲,現今 合約執行上卻造成東砂船無法順利進入 臺北港自由選擇碼頭停靠,本會已要求交 通部基於公共利益及配合國家砂石政策 為優先考量,針對臺北港落實東砂北運政 策之港務規劃儘速協調解決,並再於 108 年 1 月 29 日召開「北部地區砂石供需及 東砂北運執行情形檢討會議」,要求交通 部督促臺灣港務公司儘速完成報交通部 核備程序,俾利彌補北部地區砂石缺口。 四、臺灣港務公司已基於公共利益及落實東砂 北運政策目標,研擬「提升臺北港東砂北 運量短期振興專案」 ,並於 108 年 2 月 18 日提送交通部。查交通部已於 108 年 4 月 11 日函請臺灣港務公司本權責核處,臺灣 港務公司已於 5 月 1 日開始受理相關業者 1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申請。 (三十) 不經濟地區常因各種狀況及不符成本,導致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政府採購案流標或廢標,造成公共工程之延 年 2 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45 號函復立 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 個月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內,盤點有關之規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 一、本會為協助全國各機關能覈實編列工程採 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不經濟地區面臨之 購預算,已建置工程價格資料庫,其係以 問題。 統計資料方式無償開放機關及廠商查詢 重要工項分區的歷史預算及決標單價資 料,機關於編列預算時,應依圖說、規範、 契約等規定,並綜合考量成本、市場行情 及前述價格資料庫所查詢之機關歷史決 標資料等因素,合理核實編列預算。 二、機關辦理不經濟地區之工程採購,如屬地 處偏遠,其單價可加成計算以編列費用; 如屬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共同性費用編 列基準表之建築及設備,該表內不包括項 目之預算應另計且核實編列。 三、如發生工程採購流廢標情形,可參考本會 108 年 1 月 17 日函附表務實檢討,包括設 計應考量地域及施工可行性、避免過度集 中於同一時間發包、考量地區特性編列合 理之運輸及動員等費用、核實編列工期、 主辦機關提供廠商友善措施等,以降低流 標或廢標情形。 四、本會將持續協助不經濟地區辦理工程採 購,解決流標或廢標問題,避免公共工程 之延宕。 (三一) 「行政院組織法」於 99 年間全文修正並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公布,101 年 1 月 1 日施行,明定行政院組 年 2 月 20 日工程人字第 1080500080 號函復立 織架構為 14 部 8 會 1 行 1 院 2 總處及 3 獨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立機關,不再設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依行政院賴前院長於 107 年 9 日 7 召開協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商會議,將本會全部業務組改後移撥至國 員會業務規劃全數移撥國家發展委員會。由 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並配合 於政府工程採購金額龐大,行政院公共工程 修正國發會組織法。 委員會業務與工程產業及從業人員有密切 二、行政院業擬具「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1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相關,爰促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速完 第 2 條修正草案、「財政部組織法」第 2 成組織調整。 條修正草案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 法」第 2 條修正草案,並經提 107 年 11 月 8 日行政院第 3625 次會議決議通過, 同日送大院審議。 三、有關國發會組織法第 2 條職掌事項之修正 條文,業將本會職掌之政府採購、技師與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及公共工程進度 與品質督導等三大區塊業務納入,後續將 秉持「功能完整、不予拆分、不予降級」 三大原則推動修法工作。 (三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1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一般行政」 項下「人員維持」 編列 2 億 0,807 年 2 月 20 日工程人字第 1080500069 號函復立 萬 4 千元,較 107 年度預算數增加 884 萬 9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千元,增加原因主要係 107 年度軍公教人員 一、查本會擬遴補職員多為土木工程職系,辦 薪資調整所需經費回歸由各機關單位預算 理公共工程業務需具備高度專業性及一 編列,以及為因應新興業務,預算員額增加 定實務工作經驗,各機關對此類人才需求 所致。惟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3 至 106 殷切,人員流動率高,爰常有辦理商調時 年度職員預算員額與決算人數,每年皆有缺 因另有他就或現職機關不同意,致無法過 額未補足,107 年 4 月間經核定增員 5 人後, 調本會之情形,或原服務機關同意過調本 缺額人數更達到 9 人,又查行政院公共工程 會時間較長(平均時間達 2.1 月);另本會 委員會進用 1 人平均約需 4.5 個月,若缺額 業務為辦理政府採購及公共工程之督導 未補足之際倘有人員流出,又增加缺額人 協調,須有相關實務經驗人員擔任,如提 數,而缺額人數過多將影響業務推動。由於 列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分發人員較不符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增人力所辦之業 會用人需求。 務,主要為政府重大工程之管控及考核,而 二、本會除副主任委員 1 名及主委機要缺額 2 政府工程採購經費年逾 4,000 億元,金額龐 名尚未核派遞補外,其餘缺額情形均已適 大,管考作業之良窳攸關工程品質及整體施 時辦理內陞甄審及外補作業,未來將持續 政效率,爰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 及早規劃遴補職缺人員,加速缺額補實速 補足缺額人力,以利推動相關管考業務。 度,俾利推動本會業務。 (三三) 各種交通方式的運輸均會造成二氧化碳排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放,而臺灣為全球排碳大國。為使臺灣逐步 年 2 月 23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155 號函復立 進入低碳社會,公共工程應優先使用在地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建材,例如石材等。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 一、政府採購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外國廠 委員會加強宣導,及擬定相關優惠措施。 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 1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或協定之規定辦理。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 購,雖不得規定得標廠商須使用國內產 品,但得規定須屬我國或其他條約或協定 國家之產品;不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機關招標時得限定採用國內產品。 二、本會於 100 年 3 月 9 日工程企字第 10000087130 號函各機關,對於不適用條 約或協定而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案件,得 採取之優先採購國產品措施;106 年 1 月 5 日修正「投標須知範本」第 16 點,以利 各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採用國產品;工程採 購契約範本第 2 條第 4 款載明,機關應優 先採購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產品等;另機 關得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採購,將全 生命週期納入評選項目,讓投標廠商選用 國內產品,以降低製造、運輸、維護保養 成本及時間。 三、本會將就機關辦理不適用條約或協定之工程 採購,加強宣導,落實使用國產在地建材。 (三四)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政府採購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08 之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相關採購之職能, 年 2 月 18 日工程稽字第 1081300062 號函復立 然依其相關預算之費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員會 108 年度預算第 2 目「公共工程企劃及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有效發揮採購稽核職 法規業務」項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能,已採相關措施如下: 僅編列 96 萬 5 千元,是否能夠發揮中央採 (一)採購稽核所見缺失,涉有本會訂頒之相關 購稽核之功能,讓人憂心,爰要求行政院公 錯誤行為態樣情形,均已公開於本會網站。 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1 個月內,就中央採購稽 (二)針對稽核業務,建置採購稽核作業程序及 核小組之職能如何有效發揮,以及未來組織 訂定各程序之內控點,作為統一各採購稽 改造後如何持續發揮相關效能,向立法院交 核小組作法,並透過「政府採購稽核業務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研習會」加強宣導。 (三)103 至 107 年已針對年度採購稽核小組績 效考核不佳之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擇案加 強專案稽核,協助提升採購稽核品質。 (四)函請 102 年至 106 年度連年績效考核優等 機關,派員提供採購稽核小組經驗分享及 1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意見交流。 (五)函請績效考核表現不佳之地方政府檢討 增派人力處理稽核業務、改正稽核作業流 程及赴其他績優機關交流學習等改善措施。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係依政府採購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成立,考量組織改造後採購 稽核業務之延續性及一致性,未來依照行 政院組織改造之規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業務將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並維持原中 央採購稽核小組之定位(任務編組),繼 續以目前運作模式無縫接軌為原則,辦理 政府採購稽核業務及發揮監督效能。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