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卜 〡﹉卜 卜 卜 卜 卜 φ﹍ 吁一 一 ﹁ 一 -2-1$ 中華或襶| 。︴守年度 | | | 案 _ ﹏罹 山H — ▄ 行 政 院公 單位 預算 ˊ ㄟ共主蘿委員督編 行政院′ ㄙ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書表名稱 頁 次 一、預算總說明 ··················································· 1-15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17-18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19-20 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1-2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27-40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42-43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4-45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46-47 (六)人事費彙計表 ··············································· 49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50-51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53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4-55 (十)捐助經費分析表 ·············································56-57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 59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60-61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62-63 (十四)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64-69 (十五)委辦經費分析表 ···········································70-71 (十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 72 (十七)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 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73-1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1 條、第 2 條、政府採購法第 9 條、技師法第 2 條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2 條等規定,行政院公 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 事項;對於中央政府辦理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行政院列管之公共 工程有指示、監督之權,並掌理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管理條例規定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本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置政務副主任委員 2 人,並置主任 秘書、參事、技監、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科長、秘書、技正、專 員、分析師、設計師、科員、技士、助理設計師、辦事員、書記、技工、 工友、駕駛等人,人事室、主計室各置主任 1 人,總計 188 人,下設企劃 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資訊推動小組等,其設置各依 有關法規定之: 企劃處—關於政府採購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推行;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 修正及解釋;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政府採購資訊之蒐 集、公告及統計;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各機關採購之協 調、督導及考核;政府採購涉外協定與國際諮商事項。 技術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之技術及經費審議事項;公共工程技術規範之 研究擬議事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技術服務之督導事項。 工程管理處—關於公共工程計畫管理制度之研議、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協 調、配合、督導及考核、公共工程計畫執行品質管理制度之研議 及督導、公共工程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等事項。 秘書處—關於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之議事事項、事務及出納事項、文書、 印信、檔案管理及研考事項、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國會聯 絡事項、不屬於其他各處、室之事項。 人事室—處理人事業務。 主計室—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法規委員會—處理法制事務。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事務。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處理採購稽核事務。 1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處理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資訊推動小組—處理資訊業務。 訴願審議委員會—處理訴願事務。 技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技師懲戒事宜。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被付懲戒之技師請求覆審案件審議處理。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主任委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 委員會議 副主任委員 2 主任秘書 技 技 訴 資 工 中 採 師 程 購 法 主 人 秘 工 技 企 師 願 央 懲 訊 技 申 懲 審 採 規 程 戒 推 術 購 訴 覆 戒 議 鑑 稽 審 委 計 事 書 管 術 劃 審 動 定 議 委 委 核 員 理 委 小 委 委 員 員 員 員 小 員 會 會 會 組 會 組 會 會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註:本會 113 年度配合業務推展需要,配置預算員額 188 人,包括政務人員 2 人、職員 150 人、技工 3 人、工友 4 人、駕駛 3 人及約聘人員 26 人。 2 二、 11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之職掌為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為政府採購 法、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本會對於公共建設的理 念與規劃,秉持與時俱進、持續檢討創新之原則,努力建構國家未來發展之願 景。 本會當前的施政主軸,係配合國家發展政策及方向,重點如下:一、精進 計畫與經費審議,提升公共工程技術與效能,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建設商 機;二、強化國家災防韌性,加速災區重建復原,及協助關鍵基礎設施巡檢作 業;三、推動公共工程設計及施工階段納入減碳計畫;四、鼓勵公共工程應用 再生粒料,落實推動循環經濟;五、推動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及電子化, 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推動政府採購審查制度,並迅速、客觀、公正處理政府採 購爭議;六、加速推動公共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困難,提升公共建設施工品 質;七、公共設施源頭管理主動清查,專案小組加速輔導推動活化;八、建構 公共工程雲端系統,營造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電子化整合環境。 本會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 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要執行策略如 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審議,合理編列經費: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可行性評估、建設計畫及基本設計階段審議,扣 合計畫需求定位,合理編列經費,並納入減碳計畫。 (2)加速地方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經費審議工作,及早完成災區重建復原,強 化國家災防韌性。 2.推動公共工程結合科技,鼓勵創新,提升營建產業生產力: (1)持續維護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提供機關與營建產業參考使用。 (2)透過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臺,鼓勵工程主辦機關與廠商技術交流。 (3)推動公共工程應用再生粒料,落實循環經濟理念及公共工程節能減碳。 3.提升工程相關產業競爭力,適時與國際接軌: (1)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事宜,整合並提升國內工程產業全球競爭力,結合 新南向政策邁向國際市場。 (2)推動參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及辦理國際工程師相互認許計畫,促進國際合 作,提升工程技術顧問業實力。 4.精進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營造公平合理之優質採購環境: (1)修訂政府採購法規及相關採購契約範本,精進科技採購效率及資安,推 動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協助制度,強化機關落實契約管理,建立公平、 公正、公開之採購程序。 (2)鼓勵機關靈活運用採購策略,因案制宜選擇決標方式並納入全生命週期 及替代方案概念。 3 (3)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簡化採購作業流程。 (4)推動政府採購資訊公告,促進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及透明化。 (5)推動電子領標,節省機關及廠商之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採購效率。 (6)配合法令規章變更或業務需要,精進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 5.強化計畫列管協處機制,提升公共建設執行績效: (1)掌控部會、計畫、工程標案執行狀況,提早發現問題、即時協處解決, 並定期檢討執行成果。 (2)採取全生命週期管控,列管追蹤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按月召開 「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委員會議,瞭解落後案件之異常狀況、發掘關鍵 問題並提出解決對策,適時協助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以加速推動 公共建設。 (3)加強督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情形並協調解決困 難問題。 6.建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工程人員品管觀念及專業知識: (1)辦理全國工程施工查核,並納入節能減碳工項。 (2)辦理全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 (3)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 (4)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並將節能減碳列入評分指標。 7.建構公共工程雲端系統,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電子化業務: (1)打造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盤,提升營建產業電子化能力。 (2)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促進資料分析及管理。 (3)精進查核補位及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優化個人資料自主運用服務。 4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精進計畫 一 辦理重大公 持續辦理重大公共工程可行性評估、建設計畫及 與經費審 共工程基本 個案工程基本設計階段審議作業。 議,提升 設計審議 公共工程 二 強化公共工 一、編修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提 技術與效 程技術資料 供共通原則性工項之施工作業參考。 能,協助 庫內容 二、編修公共工程編碼系統及提供經費電腦估價 工程產業 系統服務,精準蒐集與回饋工項價格資訊。 爭取海外 三、持續更新技術(含價格)資料庫內容,提供 建設商機 機關編製預算書及研訂契約文件之參考。 三 提升工程相 一、執行「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專案」(政策白 關產業競爭 皮書),召開平臺會議管控相關策略及措施 力,適時與 辦理情形。 國際接軌 二、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 三、推動參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出席國際工程師 會議及辦理國際工程師相互認許計畫。 二、推動政府 一 精進政府採 一、推動政府採購資訊公告。 採購電子 購電子化業 二、推動電子領標。 化 務 三、推動共同供應契約網路訂購。 四、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五、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 三、公共工程 一 公共工程計 一、採取全生命週期管控,掌握公共建設計畫執 計畫執行 畫執行之督 行情形並主動協助解決困難問題,使公共工 督導協調 導協調及考 程加速推動。 及考核與 核 二、辦理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協調會議、實地訪 公共工程 查,俾利公共工程之執行。 品質管理 三、督導各機關有效管理所屬公共設施,定期召 計畫 開督導會議,協助解決困難問題。 二 公共工程品 一、辦理工程施工查核與績效考核等相關活動。 質管理計畫 二、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相關法令修訂。 三、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 四、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評審及頒發作業。 五、落實推動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 辦理績效評比及宣導相關活動。 四、推動公共 一 建構公共工 一、推動公共工程領域資料交換標準。 工程全生 程雲端系統 二、精進工程標案管理與公共工程技術服務管理 命週期管 系統及功能。 理電子化 三、辦理跨機關工程人員履歷資料篩分及比對。 四、推動書證發放電子化。 5 三、 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 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精進計畫 一、辦理重大公共工程 111 年度本會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 與經費 審 基本設計審議 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工程之基本 議,提 升 持 續 辦 理 重 大公 設計審議計 71 件、4,483.92 億元,經審 公共工 程 共 工 程 可 行 性評 議核列 4,479.23 億元,經費核列比率 技術與 效 估 、 建 設 計 畫及 99.90%。另 10 億元以上個案工程皆須 能,協 助 個 案 工 程 基 本設 辦理替選方案評估,所節省成本或增加 工程產 業 計階段審議作 效益金額共計 171.61 億元。 爭取海 外 業,10 億元以上 建設商機 個 案 工 程 於 基本 設 計 階 段 並 應辦 理替選方案評 估。 二 、 強 化 公 共 工程 技 術資料庫內容 (一)編 修 公 共 工程共 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制 通性工項施工綱 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進行施工 要規範,提供共 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進,111 年度計有 通原則性工項之 43 章提案編修,均已完成進版更新。 施工作業參考。 (二)編 修 公 共 工程編 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之更新擴 碼系統及提供經 充,111 年已完成人力編碼表之修正;持 費電腦估價系統 續更新強化經費電腦估價系統及二代價 服務,精準蒐集 格資料庫系統功能,友善使用者操作, 與回饋工項價格 111 年度二代價格資料庫查詢約 46.9 萬 資訊。 人次。 (三)持續更新技術 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及契約資 (含價格)資料 料更新工項單價資料,亦主動進行營建 庫內容,提供機 大宗資材市場調查。111 年度已彙整公布 關編製預算書及 包括砂石、預拌混凝土、瀝青混凝土、 研訂契約文件之 鋼筋、鋼板及 H 型鋼等大宗營建資材價 參考。 格計 11 期,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瀏覽查 詢約 60.2 萬人次。 三 、 提 升 工 程 相關 產 業 競 爭 力 , 適時 與國際接軌 (一)執 行 「 工 程產業 1.依行政院 110 年 9 月 6 日核定之「工 全球化推動專 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 案」(政策白皮 書)第 3 期(111~114 年),以團隊整 書),召開平臺 合輸出、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 會議及策略聯盟 援 3 大面向,提供國內工程產業人 6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會議,管考相關 流、金流及資訊流協助,111 年度成果 策略及措施辦理 摘述如下: 情形。 (1)人流:以「市場開拓」、「標案經 營」、「履約能力」及「風險應變」 等方向舉辦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培訓 班 6 場次,培訓學員 460 人次。 (2)金流:輸出聯貸平臺完成 69 案,貸 款及保證金額為 59.1 億元。本會及 內政部賡續透過海外拓點補助,協助 工程技術服務業、營造業及建築師開 拓海外市場。 (3)資訊流:駐外單位回傳工程商情共 19 件,經濟部已公布於 GPA 全球政 府採購商機網供各界查詢,本會亦轉 送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參考。 2.本會於 111 年 7 月 5 日、112 年 1 月 31 日召開平臺會議,追蹤及協調各項 策略之主(協)辦機關辦理情形。 (二)補 助 國 內 工程產 111 年度核定補助 10 件計畫,13 家廠商 業策略聯盟赴海 赴海外開拓海外據點,於新南向區域得 外拓點。 標金額 36 億元。 (三)推 動 參 與 國際工 本會及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出席 111 程師組織,出席 年 10 月 2 日至 10 月 6 日舉行之「國際 國際工程師會議 工 程 聯盟 會議 」( IEAM 2022 )視 訊 會 及辦理國際工程 議,除掌握國際間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 師相互認許計畫。 情形以利國際接軌外,亦與各國代表建 立良性互動。 二、推動政府 一 、 精 進 政 府 採購 電 採購電 子 子化業務 化 (一)推 動 政 府 採購資 111 年度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 訊公告。 相關公告逾 60.2 萬筆,其中招標公告 (含更正)約 27.4 萬餘筆,決標公告 (含更正)約 20.8 萬餘筆,無法決標公 告(含更正)約 12 萬餘筆,民眾及廠商 查詢皆無需付費,亦無需登錄帳號,即 可查閱,資訊完全公開、透明,且無查 詢身分限制。 (二)推動電子領標。 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 網進行網路領標,減輕廠商往返人力及 時間成本,減少機關人工作業。111 年度 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計 26.7 萬餘件, 7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比 率 99.64 % , 廠 商 電 子 領 標 次 數 計 89.9 萬餘次。 (三)推動共 同 供應契 以網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程 約網路訂購。 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行政 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率。111 年度 網路訂購數達 20.5 萬餘筆,電子下訂總 金額為 462 億餘元。 (四)推 動 公 開 取得電 推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子報價。 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作業時間及 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111 年度各機 關採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方式辦理未達 公告金額之達成率財物類及工程類分別 為 59%與 9.44%,超過本會訂定 111 年 度財物類 40%與工程類 3%之目標值, 執行成效良好。 (五)辦 理 政 府 電子採 111 年度辦理 89 場次政府電子採購網教 購網教育訓練。 育訓練,另本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提 供線上教學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廠商 參考。 三、公共工程 一 、 公 共 工 程 計畫 執 計畫執 行 行 之 督 導 協 調及 督導協 調 考核 及考核 與 (一)採 取 全 生 命週期 為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並 公共工 程 管控,掌握公共 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本會每 品質管 理 建設計畫執行情 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控重 計畫 形並主動協助解 大公共建設計畫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 決困難問題,使 111 年度列管 287 項重大公共計畫(一般 公共工程加速推 公共建設計畫 208 項,前瞻基礎建設公 動。 共 建 設 類 計 畫 79 項 ) , 可 支 用 預 算 4,158.99 億 元 ( 一 般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3,331.84 億元,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 類計畫 827.15 億元)。截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一般公共建設計畫已執行 3,235.22 億 元 , 年 計 畫 經 費 達 成 率 97.10%;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第 3 期 111 年已執行 748.42 億元,預算 達成率 90.48%。 (二)辦 理 各 項 重大公 為掌握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狀況, 共工程協調會 透過列管計畫訪查作業機制分別訪視小 議、實地訪查, 水力發電相關計畫、屏東榮民總醫院、 8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俾利公共工程之 興安專案及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 執行。 畫(110 年至 113 年度)等各類型重大公 共建設,掌握執行情形並適時協助解決 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提升公共建設執 行績效。 (三)督 導 各 機 關主動 1.考量公共設施閒置案件逐年減少,後 清查管理所屬公 續應由各機關持續透過主動清查及有 共設施,並成立 效管理使用等方式以確保公共設施正 專案小組輔導協 常使用,經主動清查盤點發現有閒置 助解決困難問 之虞者,即要求設施管理機關辦理活 題。 化,已將「閒置公共設施提報列管及 活化作業要點」修正為「公共設施有 效管理使用作業要點」,經行政院 111 年 12 月 7 日核定,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分行各機關自即日起生效執行。 2.為有效管理使用公共設施,要求各機 關化被動為主動,每年清查公共設施 以避免閒置,111 年度已清查 27,046 件,其中 26,970 件正常使用,餘 76 件屬報廢中、拆除重建、整修及轉型 規劃等,相關主管機關皆有控管及追 蹤。 3.針對列管中案件,已成立專案小組, 逐案探討關鍵問題,提供改善建議, 以加速活化作業,111 年度已解列 3 件,僅餘 5 件持續輔導中。 二 、 公 共 工 程 品質 管 理計畫 (一)辦 理 工 程 品質查 1.已於 111 年 5 月 31 日召開 110 年度 49 核與績效考核等 個機關(中央機關 27 個、地方機關 22 相關活動。 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複評 會議,並於 111 年 6 月 10 日通函各機 關公布成績。 2.111 年度已完成 120 件全國公共工程施 工查核作業。 (二)辦 理 公 共 工程品 1.111 年 7 月 4 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 質管理相關法令 質管理制度」。 修訂。 2.111 年 7 月 21 日修正「公共工程金質 獎頒發作業要點」。 3.111 年 12 月 12 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 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9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辦 理 公 共 工程品 1.111 年度計委託 14 家代訓機構辦理品 質管理人員訓練。 管班 140 期及回訓班 218 期訓練課 程。 2.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 111 年 5 月 23 日至 7 月 1 日辦理 5 場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 普通考試土木工程錄取人員集中實務 訓練」,調訓 184 人。 (四)辦 理 公 共 工程金 111 年 12 月 22 日辦理完成第 22 屆公共 質獎評審及頒發 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共有 64 件工程、 作業。 17 件設施及 11 位人員得獎。(全國在建 公共工程一年約 4 萬餘件,最後有 64 件 工程獲獎,僅占全國在建公共工程件數 0.16%,殊為不易) (五)落 實 推 動 全民監 111 年 3 月 23 日完成 110 年度全民監督 督公共工程管制 公共工程考核作業,計有 7 個優良主辦 考核作業,強化 機關、13 個優良主管機關及 8 位優良通 通報案件查核, 報民眾,並於 5 月 9 日函知全國各機關 辦理績效評比及 考核結果及優良通報民眾。 宣導相關活動。 10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精進計畫 一 、 辦理 重 大 公 共 工 截至 6 月 30 日止,本會依「政府公共工 與經費 審 程基本設計審議 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個案 議,提 升 持 續 辦 理 重 大公 工程之基本設計審議計 35 件、1,244.43 公共工 程 共 工 程 可 行 性評 億元,經審議核列 1,244.28 億元,經費 技術與 效 估 、 建 設 計 畫及 核列比率 99.99%。另 10 億元以上個案 能,協 助 個 案 工 程 基 本設 工程皆須辦理替選方案評估,所節省成本 工程產 業 計階段審議作 或增加效益金額共計 24.79 億元。 爭取海 外 業。 建設商機 二 、 強 化 公 共 工程 技 術資料庫內容 (一)編 修 公 共 工程共 依各界提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制 通性工項施工綱 訂、修正及廢止之國家標準等進行施工 要規範,提供共 綱要規範檢討,與時俱進,截至 6 月 30 通原則性工項之 日止,計有 63 章提案編修,其中 37 章 施工作業參考。 已完成進版更新,3 章公告預覽中,餘 23 章刻依程序規劃召開 6 場複審會議辦 理審查中,預計年底前辦理完成。 (二)編 修 公 共 工程編 針對公共工程工項編碼體系持續更新擴 碼系統及提供經 充;持續更新強化經費電腦估價系統及 費電腦估價系統 二代價格資料庫系統功能,友善使用者 服務,精準蒐集 操作,截至 6 月 30 日止,二代價格資料 與回饋工項價格 庫查詢約 22.6 萬人次。 資訊。 (三)持續更新技術 除持續依回收各機關標案預算及契約資 (含價格)資料 料更新工項單價資料,亦主動進行營建 庫內容,提供機 大宗資材市場調查。截至 6 月 30 日止, 關編製預算書及 已彙整公布包括砂石、預拌混凝土、瀝 研訂契約文件之 青混凝土、鋼筋、鋼板及 H 型鋼等大宗 參考。 營建資材價格計 6 期,公共工程技術資 料庫瀏覽查詢約 33.6 萬人次。 三 、 提 升 工 程 相關 產 業 競 爭 力 , 適時 與國際接軌 (一)執 行 「 工 程產業 1.依行政院於 110 年 9 月 6 日核定之 全球化推動專 「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 案」(政策白皮 皮書)第 3 期(111~114 年)」,以團 書),召開平臺 隊整合輸出、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 會議管控相關策 府支援 3 大面向,提供國內工程產業 略及措施辦理情 人流、金流及資訊流協助,截至 6 月 形。 30 日止成果摘述如下: (1)人流:已排定於 7 月至 9 月間舉辦 6 11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培訓班,預 計培訓 400 人次。 (2)金流:輸出聯貸平臺完成 44 案,貸 款及保證金額為 60.23 億元。另本會 及內政部賡續透過海外拓點補助,協 助工程技術服務業、營造業及建築師 開拓海外市場。 (3)資訊流:駐外單位回傳工程商情共 15 件,經濟部已公布於 GPA 全球政 府採購商機網供各界查詢,本會亦轉 送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參考。 2.預定 7 月至 8 月間召開「工程產業全 球化平臺第 19 次會議」,追蹤 112 年 度上半年各機關執行情形及下半年工 作重點,以有效協助我商取得海外標 案。 (二)補 助 國 內 工程產 於 2 月 17 日起受理 112 年度拓點計畫申 業策略聯盟赴海 請,續於 3 月 23 日召開拓點補助計畫審 外拓點。 查會議,計核定 11 件申請計畫,總簽約 補助金額約 1,509 萬元。截至 6 月 30 日 止,拓點廠商全球得標 22 件標案,總得 標金額約為 1.56 億元。 (三)推 動 參 與 國際工 本會及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出席 6 程師組織,出席 月 11 日至 6 月 15 日舉行之「國際工程 國際工程師會議 聯盟會議」(IEAM 2023 會議),除掌握 及辦理國際工程 國際間工程師證照制度發展情形以利國 師相互認許計畫。 際接軌外,亦與各國代表建立良性互 動。 二、推動政府 一 、 精 進 政 府 採購 電 採購電 子 子化業務 化 (一)推 動 政 府 採購資 截至 6 月 30 日止,各機關利用政府電子採 訊公告。 購網刊登相關公告逾 23.6 萬筆,其中招標 公告(含更正)約 10.6 萬餘筆,決標公告 (含更正)約 8.9 萬餘筆,無法決標公告 (含更正)約 4.1 萬餘筆,民眾及廠商查 詢皆無需付費,亦無需登錄帳號,即可查 閱,資訊完全公開、透明,且無查詢身分 限制。 (二)推動電子領標。 提供廠商 24 小時均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 網進行網路領標,減輕廠商往返人力及 時間成本,減少機關人工作業。截至 6 12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月 30 日止,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案件計 10.25 萬餘件,比率 99.67%,廠商電子 領標次數計 44 萬餘次。 (三)推 動 共 同 供應契 以網路取代傳統訂購流程,使採購流程 約網路訂購。 電子化,簡化機關下訂及廠商接單行政 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率。截至 6 月 30 日止,網路訂購數達 8.9 萬餘筆, 電子下訂總金額為 146 億餘元。 (四)推 動 公 開 取 得 電 推動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子報價。 單」採購機制,節省機關及廠商作業時 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截至 6 月 30 日止,各機關採公開取得電子報價 單方式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達成率財物 類及工程類分別為 65.87%與 14.29%, 超過本會訂定 112 年度財物類 45%與工 程類 9%之目標值,執行成效良好。 (五)辦 理 政府電子採 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辦理 30 場次政府 購網教育訓練。 電子採購網教育訓練,培訓 930 人,另 本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提供線上教學 影片及手冊,供機關及廠商參考。 三、公共工程 一 、 公 共 工 程 計畫 執 計畫執 行 行 之 督 導 協 調及 督導協 調 考核 及考核 與 (一)採 取 全 生 命週期 為追蹤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 公共工 程 管控,掌握公共 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 品質管 理 建設計畫執行情 本會每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 計畫 形並主動協助解 管控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進度及經費支用 決困難問題,使 情形。112 年度列管 287 項重大公共計畫 公共工程加速推 (一般公共建設計畫 210 項,前瞻基礎 動。 建設公共建設類計畫 77 項),計畫經費 4,727.21 億 元 ( 一 般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3,914.76 億元,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 類計畫 812.45 億元)。截至 6 月 30 日 止,一般公共建設計畫已執行 1,591.48 億元,年分配經費執行率 115.32%,年 計畫經費達成率 40.65%;前瞻基礎建設 公共建設類計畫第 4 期 112 年已執行 258.70 億元,預算執行率 100.11%,預 算達成率 31.84%。 (二)辦 理 各 項 重大公 為掌握各類型重大公共建設執行狀況, 13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共工程協調會 透過列管計畫訪查作業機制分別訪視嘉 議、實地訪查, 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臺北都會區大 俾利公共工程之 眾捷運系統工程計畫 萬大中和樹林線 執行。 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彰化漁 港開發案近程(可開港營運)計畫、農 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增設臺鐵平 鎮臨時站建設計畫、花東地區鐵路雙軌 電氣化計畫及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 畫、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大安 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等各類型重大公 共建設,掌握執行情形並適時協助解決 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提升公共建設執 行績效。 (三)督 導 各 機 關有效 1.已於 3 月 15 日召開公共設施有效管理 管理所屬公共設 使用第 2 次督導會議,掌握公共設施 施,定期召開督 有效管理使用情形。 導會議,協助解 2.為有效管理使用公共設施,已完成 111 決困難問題。 年度清查統計,計 27,564 件,其中 27,486 件正常使用,餘 78 件屬報廢、 拆除重建、整修及轉型規劃等,相關 主管機關皆有控管及追蹤。 3. 截至 6 月 30 日止,累計管控 429 件 (含地方閒置設施),已解除管控或 結案 426 件,持續協處活化者 3 件。 二 、 公 共 工 程 品質 管 理計畫 (一)辦 理 工 程 施工查 1.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完成 48 件全國 核與績效考核等 公共工程施工查核作業。 相關活動。 2.已於 6 月 7 日召開 111 年度 46 個機關 (中央機關 24 個、地方機關 22 個)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績效考核複評會 議,並於 7 月 3 日公布成績。 (二)辦 理 公 共 工程品 1.5 月 11 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 質管理相關法令 理作業要點」。 修訂。 2.6 月 27 日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 作業要點」。 (三)辦 理 公 共 工程品 1.截至 6 月 30 日止,已委託 15 家代訓 質管理人員訓 機構辦理品管班 66 期及回訓班 107 期 練。 訓練課程。 2.協助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 2 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辦理 5 場「111 年 14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 試土木工程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 練」,調訓 196 人。 (四)辦 理 公 共 工程金 1.「第 22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 質獎評審及頒發 專業服務案已於 2 月辦理 3 場得獎工 作業。 程觀摩會。 2.「第 23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 專業服務案預定於 7 月底完成議價簽 約。 (五)落 實 推 動 全民監 3 月 31 日完成 111 年度全民監督公共工 督公共工程管制 程考核作業,計有 9 個優良主辦機關、 考核作業,辦理 14 個優良主管機關及 10 位優良通報民 績效評比及宣導 眾,並於 5 月 8 日函知全國各機關考核 相關活動。 結果及優良通報民眾。 四、推動公共 一 、 建 構 公 共 工程 雲 工程全 生 端系統 命週期 管 (一)推 動 公 共 工程領 目前已蒐集公共工程決標資料相關表單 理電子化 域資料交換標 及施工日誌資料字典,將持續推動公共 準。 工程資料交換標準訂定。 (二)精 進 工 程 標案管 初步完成與國家發展委員會 GPMnet 介接 理與公共工程技 事宜,持續釐整標案層、工程層與計畫 術服務管理系統 層之整合資料。 及功能。 (三)辦 理 跨 機 關工程 目前已完成介接司法判決、勞保資料、 人員履歷資料篩 商工資料,勾稽技師有無違法情形;介 分及比對。 接重大職災資料及技工與營造業登記資 料,比對相關廠商及人員有無異常情 形,以利即時處理與補位。 (四)推 動 書 證 發放電 本會採購專業人員電子證書及品管人員 子化。 電子證書已可供民眾線上申請電子證 書 , 截至 6 月 30 日止, 合 計 共 核 發 17,420 張電子證書。 15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7,859 47,741 53,909 11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440 1,256 0 0403950000 21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440 1,256 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440 1,236 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440 1,23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違反技師法及工 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0403950300 2 賠償收入 - - 20 - 04039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2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等 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5,176 45,066 45,452 110 0503950000 13 公共工程委員會 45,176 45,066 45,452 11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2,824 42,714 44,276 110 0503950101 1 審查費 40,124 40,124 41,61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工程技術顧問公 司許可審查費收入及處理採購爭 議申訴與調解案件等收入。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700 2,590 2,661 110 本年度預算數係發給技師證書、 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等收入。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352 2,352 1,176 0 0503950307 1 服務費 2,352 2,352 1,176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法院、檢察 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等 服務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20 139 0 07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20 139 0 070395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0 20 139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物等 收入。 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23 2,215 7,061 8 1203950000 23 公共工程委員會 2,223 2,215 7,061 8 1203950200 1 雜項收入 2,223 2,215 7,061 8 12039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4,315 - 前年度決算數係本會退休人員因 案判決確定應收回之退休金等。 120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223 2,215 2,747 8 本年度預算數係委託辦理政府電 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出售各項 出版品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等收入。 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496,356 472,136 391,056 24,220 3203950000 行政支出 496,356 472,136 391,056 24,220 3203950100 1 一般行政 337,711 319,505 297,037 18,206 1.本年度預算數337,711千元,包括 人事費253,440千元,業務費79,36 4千元,設備及投資4,837千元,獎 補助費7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253,440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職員7人之人事費8,21 3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4,27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公文檔 案數位影像化及中央華光特二 辦公廳舍新建計畫先期規劃作 業等經費9,993千元。 32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 79,210 76,929 69,857 2,281 1.本年度預算數79,210千元,包括業 法規業務 務費55,778千元,設備及投資4,72 5千元,獎補助費18,70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 業務經費901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外旅費等181千元。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 競爭力經費25,842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 球市場等經費1,743千元。 (3)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 度經費1,55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國內旅費等197千元。 (4)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經費7 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國內旅 費等160千元。 (5)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經費23,25 2千元,與上年度同。 (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經費965 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千元,與上年度同。 (7)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經費26,00 0千元,與上年度同。 32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 33,601 33,956 10,622 -355 1.本年度預算數33,601千元,包括業 務 務費18,066千元,設備及投資15,5 3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 共工程之推動經費3,3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225 千元。 (2)公共工程技術規範、認證、整 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經費3,3 9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等175千元。 (3)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經費4,2 62千元,與上年度同。 (4)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策支援服務計畫經費22,64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資訊軟硬體 設備費等755千元。 32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 44,626 40,538 13,541 4,088 1.本年度預算數44,626千元,包括業 務 務費23,377千元,設備及投資21,1 49千元,獎補助費1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 及考核經費477千元,與上年度 同。 (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經費13, 87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公 共工程金質獎等經費900千元。 (3)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策支援服務計畫經費30,279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資訊軟硬體 設備費等3,188千元。 3203959800 5 第一預備金 1,208 1,208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3950100 -0403950101 技術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4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罰金罰鍰及怠金 -罰金罰鍰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40 0403950000 21 公共工程委員會 440 0403950100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440 0403950101 1 罰金罰鍰 440 1.違反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裁罰收入。 2.本項包括: (1)違反技師法第53條規定:18千元*5案及6千元*5案。 (2)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29條至第30條規 定:100千元*3案。 (3)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20千 元*1案。 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100 -0503950101 技術處,採購申訴審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124 承辦單位 議委員會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審查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條。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2.政府採購法第80條第4項、第85條之2、採購申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訴審議收費辦法第4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費辦法第5條至第7條。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40,124 0503950000 13 公共工程委員會 40,124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40,124 0503950101 1 審查費 40,124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審查費收入124千元(500元/件*2 48件)。 2.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調解案件等收入:參酌107至1 11年各年度收案件數(908件、697件、691件、660件、6 51件)及實收情形(41,426千元、34,810千元、36,411千 元、31,135千元、41,500千元),估列113年度之收案件 數為721件,審查費收入為40,000千元。 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100 -0503950102 技術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7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技師法第56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1 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記證等收入。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條、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與工程技術顧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問公司許可、登記收費基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700 0503950000 13 公共工程委員會 2,700 050395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700 0503950102 2 證照費 2,700 1.發給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等 證照費收入。 2.本項包括: (1)請領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800元/件*850件。 (2)換、補發技師證書證照費收入:700元/件*60件。 (3)技師執業執照請領、換發、變更證照費收入:1,000 元/件*1,491件。 (4)技師執業執照補發證照費收入:700元/件*10件。 (5)核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3,000元 /件*60件。 (6)補、換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證照費收入:2,0 00元/件*150件。 2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03950300 -0503950307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352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規費收費標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 服務收入。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服務收入。 準。 準。 準。 服務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352 0503950000 13 公共工程委員會 2,352 050395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2,352 0503950307 1 服務費 2,352 受理法院、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民事鑑定案件之服務收入 :參酌107至111年各年度民事鑑定案件實收服務費用為2, 800千元、2,184千元、2,408千元、1,680千元、1,176千 元,估列113年度收入為2,352千元(28千元/人*4人/件*21 件)。 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3950500 秘書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物品管理手冊第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31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0 0703950000 22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 0703950500 1 廢舊物資售價 20 出售報廢財物等收入。 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3950200 -1203950210 秘書處,資訊推動小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23 承辦單位 組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1.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9點。 2.出售各項出版品等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3.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3.借用公有宿舍扣回房租津貼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23 1203950000 23 公共工程委員會 2,223 1203950200 1 雜項收入 2,223 12039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223 1.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網營運回饋金收入,參酌契約約 定回饋金收入(營運收入1.81%)情形,估列全年收入為1 ,942千元。 2.出售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等出版品收入263千元。 3.借用公有宿舍自薪資扣回房租津貼收入18千元。 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7,71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1.統籌推動本會綜合性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共同性業務,包 1.完成本會綜合性管理工作,達成施政計畫目標。 2.興建合署辦公廳舍,改善辦公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效率 括秘書處、法規會、人事室、主計室等行政工作。 2.興建合署辦公廳舍,改善辦公環境品質,提升工作效率 2.合辦中央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計畫先期規劃作業。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53,440 人事室 1.政務人員2人、職員150人、技工工友駕駛10 1000 人事費 253,440 人、約聘人員26人,合計188人之待遇,年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831 計如列數。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4,508 2.員工年終、考績等獎金,年需36,126千元。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577 3.員工休假旅遊補助,年需3,118千元。 4.員工趕辦業務超時加班費及員工不休假加班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372 費等,年需17,658千元。 1030 獎金 36,126 5.政府應負擔部分之退休退職及資遣給付、勞 1035 其他給與 3,118 工退休準備金、約聘僱人員之離職儲金公提 1040 加班費 17,658 部分,年需16,197千元。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197 6.職員、約聘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等應由政府 1055 保險 16,053 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補助,年需16 ,053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84,271 秘書處 辦理文書、事務及財產管理、主計業務、人事 2000 業務費 79,364 管理及法制業務等一般行政工作所需費用84,2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71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6 水電費 2,770 1.業務費79,364千元,包括: 2009 通訊費 820 (1)教育訓練費200千元(員工進修學分補助 及赴各訓練機構研習等經費)。 2018 資訊服務費 480 (2)辦公大樓水費及電費等經費2,770千元。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4 (3)寄發文件之郵資、電話及數據之通訊費 2024 稅捐及規費 87 等經費820千元。 2027 保險費 110 (4)資訊服務費480千元,含一般電腦軟體與 2030 兼職費 254 硬體維護費及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功能擴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038 充等經費。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5)其他業務租金50,264千元(含辦公室租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 金49,518千元、倉庫租金、車位租金等 2051 物品 1,119 經費746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16,250 (6)公務車輛之牌照稅、車輛燃料使用費、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7 稅捐、規費及其他規費等經費87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0 (7)公務車輛、房舍、倉庫等財產保險費110 2072 國內旅費 300 千元。 2081 運費 20 (8)公共工程委員會議等兼職人員兼職費254 2084 短程車資 50 千元。 2093 特別費 945 (9)進用法制及技師懲戒覆審、民意信箱及 公報文稿等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0人酬勞 3000 設備及投資 4,837 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7,7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271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全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29 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 3035 雜項設備費 37 班費等5,038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70 (10)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法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規委員稿費等經費240千元。 (11)與本會業務有關之國內組織及學術團體 4085 獎勵及慰問 60 所需之會費150千元。 (12)物品1,119千元,包括: <1>業務會報及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及 紙張等消耗品購置經費600千元。 <2>節能燈管及省水節能器材等購置經費8 0千元。 <3>油料239千元(中小型汽車5輛,每公 升30.6元)。 <4>事務及其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或一萬 元之非消耗品購置經費200千元。 (13)一般事務費16,250千元,包括: <1>員工文康活動費651千元(含員工文藝 、康樂及慶生活動等)。 <2>辦理本會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清 潔、保全、訴訟、會議、接待外賓、 員工健康檢查、輿情蒐集、其他雜項 及行政作業等經費8,349千元。 <3>辦理本會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6,000千 元。 <4>中央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計畫可行 性評估報告之分攤費用1,250千元。 (14)辦公房舍及附著設備之修繕費用57千元 。 (15)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10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70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30千元。 <3>零星設備維護費10千元。 (1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00千元。 (17)公物運送所需運費20千元。 (1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50千元。 (19)首長及副首長因公所需之特別費945千 元。 2.設備費4,837千元,包括: 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7,71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4,271千元,中央華光 特二辦公廳舍新建計畫先期規劃作業分 攤款。 (2)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29千元,包括: <1>汰換各項電腦設備及筆記型電腦等經 費507千元。 <2>購置套裝軟體22千元。 (3)汰換雜項設備等經費37千元。 3.獎補助費70千元,包括: (1)補助民間社團及學術機構辦理與公共工 程有關之研討會等經費1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60千元。 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9,2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1.辦理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性業務。 1.參與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增進與其他國家之互動。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2.研訂及修訂技師管理及輔導法規制度,落實工程技術顧 2.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規及制度,提升公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問公司管理及技師執業制度,提升公共工程服務品質。 共工程技術服務品質。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3.協助工程產業掌握國際商情資訊,促進工程產業人員取 3.推動工程產業國際化,提高營建服務水準,增強工程相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得國際認證及執業資格,推動輔導工程顧問服務業國際 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化。 4.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 4.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規及範本,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人員。 5.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工程採購 5.健全及落實工程採購法規。 進度及品質。 進度及品質。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 6.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建構公開化、透明化之採購作業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本會資訊安全。 環境,降低政府採購成本,方便廠商掌握政府採購資訊 7.辦理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稽核監督機關辦理採購有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提升政府採購效能。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並強化採購稽核監督機制,以導 7.推動本會共同性資訊業務及強化本會資訊安全,以提升 行政效能。 正機關不當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 行政效能。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8.辦理政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等案件之審議。 8.執行及督導採購稽核業務,導正機關採購行為,促進公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9.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加速政府採購爭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議案件辦理時程,以提升政府採購之執行品質及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 901 企劃處 辦理WTO政府採購協定及APEC政府採購議題、 業務 雙邊或多邊條約協定等涉外事務及彙辦文書、 2000 業務費 901 財產管理等綜合業務,所需業務費901千元。 2051 物品 4 主要內容包括: 2054 一般事務費 493 1.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2072 國內旅費 10 品購置經費4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389 2.處理綜合業務、公文登記桌登錄及遞送等行 2084 短程車資 5 政作業費493千元。 3.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0千元。 4.出席WTO相關會議所需國外出差旅費389千元 。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5千元。 02 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5,842 技術處 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效率」、「品質」、「 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 清廉」,辦理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 競爭力 理法制作業,所需經費25,842千元。主要內容 2000 業務費 7,035 包括: 2009 通訊費 98 1.業務費7,035千元,包括: 2030 兼職費 480 (1)第2代技師暨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71 系統數據通訊費98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0 (2)技師懲戒委員會議等兼職人員兼職費480 2039 委辦費 3,530 千元。 (3)進用技師懲戒及證照等相關業務臨時人 2051 物品 118 員3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 2054 一般事務費 188 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 2072 國內旅費 150 部分及加班費等1,471千元。 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9,2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78 國外旅費 510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0千元,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10 <1>各項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7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100 <2>技師訓練講師鐘點費11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 <3>技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案預審委員審查 4000 獎補助費 18,707 費用300千元。 (5)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707 事宜3,530千元。 (6)一般行政工作所需文具紙張、油墨及電 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消耗品費用118千元 。 (7)辦理技師證照、法令印刷及帳戶管理等 經費188千元。 (8)辦理各項計畫專家及同仁至國內各地區 參與工程現勘經費150千元。 (9)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 相關會議、亞銀相關活動及查核受捐助 之拓點公司等所需國外出差旅費510千元 。 (10)短程洽公所需交通費10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印表機等經費100千元。 3.獎補助費18,707千元,包括: (1)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1 6,015千元。 (2)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辦理年會及研 討會92千元。 (3)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與國際工程 師組織、出席國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 際工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2,600千元。 03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 1,550 企劃處 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 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 防弊功能,研訂及修正政府採購法規及範本, 2000 業務費 1,550 健全政府採購法規,減少採購爭議等相關工作 2009 通訊費 20 ,所需業務費1,55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57 1.推動政府採購法相關工作所需郵資、網路通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5 訊等經費20千元。 2051 物品 132 2.進用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 2054 一般事務費 480 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班 2072 國內旅費 306 費等457千元。 2081 運費 10 3.政府採購相關業務之研討會及講習專家學者 2084 短程車資 20 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125千元。 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9,2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文具紙張及電腦週邊耗材等消耗品及非消耗 品之費用132千元。 5.一般事務費480千元,包括: (1)政府採購法令彙編及相關資料印製所需 經費400千元。 (2)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試卷及答案卡等印 刷、裝訂等經費40千元。 (3)政府採購法相關會議資料印製及業務督 導查核等相關行政作業費40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06千元。 7.公物運送所需運費10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04 健全工程採購法規及制度 700 企劃處 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事宜,提升 2000 業務費 700 工程採購進度及品質,所需業務費700千元。 2009 通訊費 10 主要內容包括: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58 1.辦理「政府採購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所需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郵資及網路通訊等經費10千元。 2.進用專家學者建議名單審查相關業務臨時人 2051 物品 30 員1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 2054 一般事務費 22 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 2072 國內旅費 100 加班費等458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0 3.各項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 費60千元。 4.文具、電腦耗材等經費30千元。 5.工程採購相關法令研訂、修正之資料印製等 經費22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0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05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 23,252 資訊推動小組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辦理本會共同性資訊及 2000 業務費 18,627 資安業務,所需經費23,252千元。主要內容包 2009 通訊費 1,265 括: 2018 資訊服務費 9,884 1.業務費18,627千元,包括: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1)對外網路數據專線租用1,265千元。 (2)電腦主機、網路設備等硬體維護、軟體 2039 委辦費 7,000 授權、精進及維護資訊安全機制及電腦 2051 物品 46 機房管理等經費9,884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6 (3)專家學者委員出席費等經費30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341 (4)辦理系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驗證與認 2084 短程車資 15 證工作委託服務案費用7,00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625 (5)文具紙張、油墨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耗材 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9,2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625 等經費46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46千元。 (7)訪查政府工程及採購電子化之推動與創 新機制所需國外出差旅費341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5千元。 2.設備費4,625千元,包括: (1)個人電腦、主機、防火牆、網路交換器 、入侵防護系統及週邊等1,786千元。 (2)購置電腦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及套裝 軟體等2,000千元。 (3)業務系統功能增修839千元。 0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 965 中央採購稽核小 政府採購法旨在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 2000 業務費 965 組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任務旨在導正機關不當 2030 兼職費 185 採購行為與減少採購缺失,其業務包括各類陳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0 情檢舉案件處理,異常採購案件稽核,協助部 2051 物品 60 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提升稽核品質, 針對全國採購稽核人員實施教育訓練,並提供 2054 一般事務費 250 採購稽核經驗交流管道,所需業務費96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150 。主要內容包括: 2084 短程車資 30 1.召開採購專案稽核等各類會議外聘稽核委員 、稽查員兼職費185千元。 2.召開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等各類會議委員 、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審查費等 經費290千元。 3.文具、紙張及油墨等經費60千元。 4.辦理採購稽核業務與防弊業務座談會、編印 相關資料及檢驗、拆驗或鑑定等行政作業經 費250千元。 5.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50千元。 6.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30千元。 07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26,000 採購申訴審議委 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申訴及調解制度,處理政 2000 業務費 26,000 員會 府採購爭議(申訴及調解)所需業務費26,000 2009 通訊費 180 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40 1.辦理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所需郵資、電話費及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050 網路通訊費180千元。 2.進用協助處理政府採購爭議相關業務臨時人 2051 物品 200 員7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 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 2072 國內旅費 120 加班費等4,040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3.委員會議、調解及預審會議委員出席費及審 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100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預算金額 79,2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查費等經費21,050千元。 4.參考書籍、電腦碳粉匣、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及非消耗品購置經費200千元。 5.辦理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法令教育訓練、召開 會議、場地佈置、資料印製、雜支、行政作 業及處理行政訴訟等所需費用400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20千元。 7.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33,60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1.辦理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之審議。 1.經由公共工程計畫及災後復建工程經費之審議,檢視技 2.辦理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作業。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 3.推廣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理念。 「效率」、「品質」、「廉能」。 「效率」、「品質」、「廉能」。 2.核實審議地方政府災後復建經費,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 4.辦理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標準化及應用推廣發展。 2.核實審議地方政府災後復建經費,加強災後復建工程之 5.辦理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囑託之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 管控,達成復建工程預期進度與品質。 管控,達成復建工程預期進度與品質。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諮詢。 3.推廣永續發展與節能減碳的理念,提升公共工程節能減 6.協助辦理司法人員之公共工程技術專業訓練講習。 碳之落實。 碳之落實。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7.辦理「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畫」 4.持續推動與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服務功能,使國內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技術資訊體系,促進公共工程技 相關工程產業獲得更優質之施工規範、工項編碼、價格 查詢資料及經費編估等資料庫服務。 術業務資訊化。 查詢資料及經費編估等資料庫服務。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加速解 5.協助司法、檢察或調查機關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加速解 決工程爭議。 決工程爭議。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6.協助司法機關增進法官工程方面之專業知識。 7.建立及精進公共工程技術相關系統,提供開放應用程式 7.建立及精進公共工程技術相關系統,提供開放應用程式 ,提升營造產業資訊及技術能力,擴大工程及技術服務 ,提升營造產業資訊及技術能力,擴大工程及技術服務 人員MYDATA運用及書證電子化發放及驗證機制。 人員MYDATA運用及書證電子化發放及驗證機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 3,300 技術處 辦理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審議、災後復建 共工程之推動 工程經費審議與列管等業務,所需費用3,300 2000 業務費 3,125 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130 1.業務費3,125千元,包括: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169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13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0 (2)進用公共建設計畫及風災復建審議相關 2051 物品 450 業務臨時人員2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 2054 一般事務費 600 撥金、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 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班費等1,169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336 (3)委員出席費、專業技術審查及稿費等410 2081 運費 10 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20 (4)影印機油墨及電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經 3000 設備及投資 175 費450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5 (5)會議資料印刷、雜支、行政作業等經費6 00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36千元。 (7)公物運送所需運費10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20千元。 2.汰換電腦設備、印表機等經費175千元。 02 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 3,399 技術處 針對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辦理加值延伸服務功 維護、推廣與研發 能,並持續辦理資料庫之維護與更新,所需業 2000 業務費 3,399 務費3,399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800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800千元。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53 2.進用技術規範相關業務臨時人員1人酬勞、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10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 2051 物品 500 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班費等453 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33,6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 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400 3.專家委員出席費及專業審查意見等經費610 2081 運費 46 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90 4.影印機油墨及電腦周邊設備之耗材等經費50 0千元。 5.印刷、行政作業雜支等經費500千元。 6.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400千元。 7.公物運送所需運費46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90千元。 03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業務 4,262 工程技術鑑定委 為縮短工程人員與法律人員對司法爭議工程案 2000 業務費 4,262 員會 件觀念差異,以解決工程紛爭;協助司法、檢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33 察或調查機關釐清事實,解決工程爭議,辦理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46 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業務所需業務費4,26 2054 一般事務費 243 2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進用協助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等相關業務臨 2072 國內旅費 32 時人員2人酬勞、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 2084 短程車資 8 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 分及加班費等1,033千元。 2.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委員專家出席費 及專業技術審查費等經費2,946千元。 3.辦理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之行政作業等經費 243千元。 4.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32千元。 5.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8千元。 04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22,640 資訊推動小組 1.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之「 策支援服務計畫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 2000 業務費 7,280 畫」有關公共工程技術業務之系統建置及精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 進等,所需經費18,14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39 委辦費 2,280 : 3000 設備及投資 15,360 (1)業務費6,380千元,包括: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360 <1>資訊服務費4,100千元,包括:訂定及 維護公共工程開放應用程式規格費用1 ,810千元、資訊系統維護操作費用890 千元、雲端主機與服務租用費用1,400 千元。 <2>辦理系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驗證與 認證工作委託服務案費用2,280千元。 (2)設備費11,760千元,包括: <1>擴充公共工程技術系統及開放應用程 式費用8,210千元。 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200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預算金額 33,6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公共工程及技術服務人員MYDATA及書 證電子化機制費用3,550千元。 2.強化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建置及開發公共工 程技術業務之政府資料傳輸連接環境與功能 ,所需經費4,50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系統維護與資安服務900千元。 (2)設備費3,600千元,包括: <1>硬體設備費1,800千元。 <2>系統開發費1,800千元。 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44,62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1.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 1.推動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使工程順利進行,提升預 算執行率。 共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算執行率。 2.加速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情形。 2.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作業。 2.加速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提升公共設施之使用情形。 3.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3.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公共工 3.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4.建立及精進公共工程管理相關系統,訂定與建立公共工 程品質管理,健全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及制度: 4.建立及精進公共工程管理相關系統,訂定與建立公共工 程資料交換標準及平台,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集與統 (1)健全品管法規,落實執行三級品管。 程資料交換標準及平台,加速計畫執行資料之蒐集與統 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2)辦理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 計分析,提升工程管理績效。 (3)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 4.辦理「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畫」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促進公共工程管 理業務資訊化。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 477 工程管理處 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 及考核 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 2000 業務費 477 與考核作業所需業務費477千元。主要內容包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括: 2051 物品 49 1.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審核費及諮詢費 2054 一般事務費 118 等50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50 2.文具、紙張及油墨等經費49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0 3.召開相關會議及資料處理等經費118千元。 4.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250千元。 5.短期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02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13,870 工程管理處 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所需 2000 業務費 13,470 費用13,87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09 通訊費 200 1.業務費13,470千元,包括: 2027 保險費 76 (1)辦理工程品質管考所需郵資、電話費及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32 網路通訊費200千元。 (2)辦理公共工程品質查核等團體保險費7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20 千元。 2051 物品 110 (3)進用公共工程品質查核、品管教育訓練 2054 一般事務費 7,150 及全民督工等相關業務臨時人員2人酬勞 2072 國內旅費 1,972 、公提勞工退休提撥金、勞工保險與全 2084 短程車資 10 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政府負擔部分及加 3000 設備及投資 300 班費等1,032千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 (4)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審核費、諮 4000 獎補助費 100 詢費等2,920千元。 4085 獎勵及慰問 100 (5)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所需文具、紙張 、油墨及電腦耗材等經費110千元。 (6)一般事務費7,150千元,包括: <1>獎狀、獎框、規章、圖表、憑證、書 刊、表冊、證書及答案卡等印刷裝訂4 7千元。 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30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預算金額 44,6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辦理優質公共工程相關之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2,200千元。 <3>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評審及表揚活動 暨編印專輯等4,200千元。 <4>辦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相關法令修訂 所需業務費200千元。 <5>協助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業務所需經費5 03千元。 (7)國內各地區出差旅費1,972千元。 (8)短程開會及洽公之交通費10千元。 2.汰換電腦設備等經費300千元。 3.獎補助費100千元,係辦理全民督工優良通 報人獎勵金。 03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30,279 資訊推動小組 1.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之「 策支援服務計畫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務計 2000 業務費 9,430 畫」有關公共工程管理業務之系統建置及精 2018 資訊服務費 6,110 進等,所需經費25,779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2039 委辦費 3,320 : 3000 設備及投資 20,849 (1)業務費8,530千元,包括: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849 <1>資訊服務費5,210千元,包括:訂定及 維護公共工程資料交換標準費用2,120 千元、資訊系統維護操作費用1,490千 元、雲端主機與服務租用費用1,600千 元。 <2>辦理系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驗證與 認證工作委託服務案費用3,320千元。 (2)設備費17,249千元,包括: <1>購置系統開發環境所需軟體費用400千 元。 <2>精進公共工程資料交換平台費用3,210 千元。 <3>精進公共工程管理系統費用13,639千 元。 2.強化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建置及開發公共工 程管理業務之政府資料傳輸連接環境與功能 ,所需經費4,500千元。主要內容包括: (1)系統維護與資安服務900千元。 (2)設備費3,600千元,包括: <1>硬體設備費1,800千元。 <2>系統開發費1,800千元。 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20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本會之第一預備金。 設置本會第一預備金,以應業務臨時實需。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208 行政院公共工程 編列第一預備金如列數。 6000 預備金 1,208 委員會 6005 第一預備金 1,208 40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3203951000 3203952000 3203953000 32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37,711 79,210 33,601 44,626 1,208 496,356 1000 人事費 253,440 - - - - 253,44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6,831 - - - - 6,83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4,508 - - - - 134,508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577 - - - - 19,57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372 - - - - 3,372 1030 獎金 36,126 - - - - 36,126 1035 其他給與 3,118 - - - - 3,118 1040 加班費 17,658 - - - - 17,65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197 - - - - 16,197 1055 保險 16,053 - - - - 16,053 2000 業務費 79,364 55,778 18,066 23,377 - 176,585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 - - - - 200 2006 水電費 2,770 - - - - 2,770 2009 通訊費 820 1,573 930 200 - 3,523 2018 資訊服務費 480 9,884 5,000 6,110 - 21,47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264 - - - - 50,264 2024 稅捐及規費 87 - - - - 87 2027 保險費 110 - - 76 - 186 2030 兼職費 254 665 - - - 919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5,038 6,426 2,655 1,032 - 15,15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0 22,035 3,966 2,970 - 29,211 2039 委辦費 - 10,530 2,280 3,320 - 16,13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0 - - - - 150 2051 物品 1,119 590 950 159 - 2,818 2054 一般事務費 16,250 1,833 1,343 7,268 - 26,69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7 - - - - 5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0 - - - - 210 2072 國內旅費 300 882 768 2,222 - 4,172 2078 國外旅費 - 1,240 - - - 1,240 2081 運費 20 10 56 - - 86 2084 短程車資 50 110 118 20 - 298 2093 特別費 945 - - - - 945 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950100 3203951000 3203952000 3203953000 3203959800 一般行政 公共工程企劃 公共工程技術 公共工程管理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及法規業務 業務 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00 設備及投資 4,837 4,725 15,535 21,149 - 46,24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271 - - - - 4,27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29 4,725 15,535 21,149 - 41,938 3035 雜項設備費 37 - - - - 37 4000 獎補助費 70 18,707 - 100 - 18,87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 18,707 - - - 18,717 4085 獎勵及慰問 60 - - 100 - 160 6000 預備金 - - - - 1,208 1,208 6005 第一預備金 - - - - 1,208 1,208 43 行政院公共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 行政院主管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253,440 176,585 18,877 - 行政支出 253,440 176,585 18,877 - 1 一般行政 253,440 79,364 70 -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55,778 18,707 -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18,066 - -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23,377 100 - 5 第一預備金 - - - - 44 工程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208 450,110 - 46,246 - - 46,246 496,356 1,208 450,110 - 46,246 - - 46,246 496,356 - 332,874 - 4,837 - - 4,837 337,711 法規業務 - 74,485 - 4,725 - - 4,725 79,210 務 - 18,066 - 15,535 - - 15,535 33,601 務 - 23,477 - 21,149 - - 21,149 44,626 1,208 1,208 - - - - - 1,208 45 行政院公共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 4,271 - - 3203950000 行政支出 - 4,271 - - 3203950100 1 一般行政 - 4,271 - - 3203951000 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 - - - 3203952000 3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 - - - 3203953000 4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 - - - 46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41,938 37 - - - 46,246 - 41,938 37 - - - 46,246 - 529 37 - - - 4,837 業務 - 4,725 - - - - 4,725 - 15,535 - - - - 15,535 - 21,149 - - - - 21,149 47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831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4,508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19,577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372 六、獎金 36,126 七、其他給與 3,118 八、加班費 17,658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6,197 十一、保險 16,053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253,440 49 行政院公共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公共工程委員會 152 144 - - - - - - 4 4 3 3 3 3 3203950100 人 1 一般行政 152 144 - - - - - - 4 4 3 3 3 3 上 29 人5 企 千 技 1 申 人 務 。 務 。 畫 53 千 50 工程委員會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26 27 - - - - 188 181 235,782 228,244 7,538 公共工程委員會 3203950100 26 27 - - - - 188 181 235,782 228,244 一般行政 7,538 1.本年度188人,較上年度增列職員8人 及減列聘用1人。 2.本年度人事費(不含加班值班費)較上 年度核實增列7,538千元。 3.本年度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29 人15,151千元,包括: (1)「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0人5 ,038千元。 (2)「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企 劃業務」計畫預計進用2人915千 元。 (3)「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技 師業務」計畫預計進用3人1,471 千元。 (4)「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申 訴及調解業務」計畫預計進用7人 4,040千元。 (5)「公共工程技術業務-技術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3人1,622千元。 (6)「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工鑑業務 」計畫預計進用2人1,033千元。 (7)「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業務」計畫 預計進用2人1,032千元。 4.勞務承攬一般事務行政工作9人4,453 千元。 5.勞務承攬保全及駕駛業務3人1,766千 元。 51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7.09 2,400 1,140 30.60 35 34 37 AXG-7892。 油電混合動力 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05 2,000 1,668 30.60 51 34 29 BBE-8702。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8.09 2,000 1,668 30.60 51 34 33 BBU-3018。 1 小客車及小客貨兩 5 108.10 1,488 1,668 30.60 51 34 25 BEH-7956。 用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7.03 2,400 1,668 30.60 51 34 31 ATQ-5820。 合 計 7,812 239 170 155 53 預算員額: 職員 152 人 技工 3人 警察 0 人 駕駛 3人 行政院公共 法警 0 人 聘用 26 人 合計: 188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4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 - - - -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 - - - - 54 工程委員會 舍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2層 6,496.00 - 49,518 57 6,496.00 - 49,518 57 關宿舍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他 1處 173.32 - 362 - 173.32 - 362 - 6,669.32 - 49,880 57 6,669.32 - 49,880 57 55 行政院公共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203950100 - 一般行政 [1]對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舉 01 113-113 民間社團、學術 捐助舉辦公共工程有關之年 - 辦研討會活動之捐助計畫 機構及其他團體 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2)3203951000 -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1]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 02 113-113 國內工程產業 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拓 - 市場等活動之捐助計畫 點等相關經費。 (3)3203951000 -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1]對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03 113-113 技師公會及其他 捐助技師公會及相關團體舉 - 辦年會及研討會等活動之捐 相關團體 辦年會、研討會等活動經費 助計畫 。 [2]對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國 04 113-113 中國工程師學會 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推動參 - 際工程師組織等活動之捐助 與國際工程師組織、出席國 計畫 際工程師會議及辦理國際工 程師資格相互認許計畫等經 費。 2.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20395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本會退休退職人 給予本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 員 慰問金。 (2)3203953000 -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1]全民督工優良通報人獎勵 02 113-113 優良通報人 推動全民督工給予優良通報 - 金 人獎勵金。 56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18,717 160 - - 18,877 18,717 - - - 18,717 18,717 - - - 18,717 10 - - - 10 10 - - - 10 16,015 - - - 16,015 16,015 - - - 16,015 2,692 - - - 2,692 92 - - - 92 2,600 - - - 2,600 - 160 - - 160 - 160 - - 160 - 60 - - 60 - 60 - - 60 - 100 - - 100 - 100 - - 100 57 本 頁 空 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7 86 1,240 5 58 568 考 察 2 29 444 1 9 90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57 796 4 49 478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59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計 畫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程企劃及 無 01 查核受捐助之海外拓點公 菲律賓(馬 受捐助之 為瞭解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113.01-113.12 9 1 務 司16 尼拉)、新 拓點公司 情形,就113年受補助廠 加坡、馬 商依本會補助國內工程產 來西亞 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 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現 地查核作業。 程企劃及 無 02 訪查政府工程及採購電子 美國(華盛 推動政府 訪查先進國家推動政府工 113.01-113.12 10 2 務 化之推動與創新機制16 頓特區) 工程及採 程及採購電子化之機關/ 購電子化 構,蒐集相關作業電子化 之機關/構 之技術與機制,與建置及 執行過程中之作法與措施 ,以持續精進業務及提供 便民服務。 60 工程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視察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內容 受捐助之 菲律賓(馬 之海外拓點公 受補助廠商之執行 30 64 9 103 公共工程企劃及 無 拓點公司 就113年受補助廠 尼拉)、新 法規業務 加坡、馬 會補助國內工程產 聯盟赴海外拓點計 來西亞 要點規定,辦理現 作業。 推動政府 美國(華盛 程及採購電子 進國家推動政府工 147 188 6 341 公共工程企劃及 無 頓特區) 創新機制16 購電子化之機關/ 工程及採 法規業務 購電子化 集相關作業電子化 之機關/構 與機制,與建置及 程中之作法與措施 續精進業務及提供 務。 61 行政院公共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世界貿易組織(WTO)政 瑞士等 積極參與GPA、FTA政府 9 3 131 255 府採購協定(GPA)、自由貿 採購相關會議,增進與 易協定(FTA)政府採購相關 其他國家在政府採購議 會議及諮商 - 16 題之互動。 02 出席國際工程師組織 印度(新 出席IEAM2024研討會, 8 1 22 44 IEAM2024研討會 - 20 德里) 參與有關促進國際工程 師流通議題討論,與出 席會議之各國工程師組 織成員協商相互認許等 事宜。 03 出席工程技術顧問業條約 瑞士 參與涉及工程技術顧問 9 1 46 85 協定國際事務相關會議 - 業條約協定國際事務相 20 關會議。 04 出席亞銀相關活動 - 16 菲律賓( 為協助我國廠商爭取亞 4 2 20 52 馬尼拉) 銀各項援助計畫衍生之 龐大商機,參加亞銀舉 辦之亞洲開發銀行商機 博覽會或工程論壇。 二.不定期會議 05 與澳洲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澳洲(坎 辦理與澳洲專責單位諮 5 1 42 36 - 16 培拉) 商或洽簽相互認許協議 。 62 工程委員會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3 389 公共工程企劃及 瑞士日內瓦 108.02 1 78 法規業務 瑞士日內瓦 108.06 1 86 瑞士日內瓦 108.10 1 91 8 48 114 公共工程企劃及 英國倫敦 107.06 1 145 法規業務 中國香港 108.06 1 105 愛爾蘭基拉尼 111.09 1 145 9 3 134 公共工程企劃及 - - 法規業務 - - - - 4 4 76 公共工程企劃及 菲律賓馬尼拉 107.07 1 31 法規業務 菲律賓馬尼拉 108.03 1 33 菲律賓馬尼拉 108.10 1 29 5 5 83 公共工程企劃及 澳洲坎培拉 107.09 1 69 法規業務 澳洲墨爾本 108.11 1 49 - - 63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298,821 132,412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298,821 132,412 - - 64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16,015 2,862 - - 450,110 16,015 2,862 - - 450,110 65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66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67 行政院公共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4,271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4,271 - - 68 工程委員會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35,470 6,505 - 46,246 496,356 35,470 6,505 - 46,246 496,356 69 行政院公共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6,130 合計 9,360 6,770 10,530 1.3203951000 6,000 4,53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3,530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113-113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800 1,730 案 」之產業鏈結及輔導計畫與法律財務 專業顧問。 7,000 (2)政府電子採購之系統資 113-113 委託辦理政府電子採購之系統資訊安 4,200 2,800 訊安全及功能獨立驗證 全防護措施、監控、驗證及測試系統 與認證工作委託服務案 開發成果,並提供專業之技術性意見 。 2,280 2.3203952000 1,368 912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2,280 (1)公共工程技術體系之系 113-113 委託辦理公共工程技術體系之系統安 1,368 912 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 全軟體發展生命週期管制、系統資訊 驗證與認證工作委託服 安全防護措施、監控、驗證及測試系 務案 統開發成果,並提供專業之技術性意 見。 3,320 3.3203953000 1,992 1,328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3,320 (1)公共工程管理體系之系 113-113 委託辦理公共工程管理體系之系統安 1,992 1,328 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 全軟體發展生命週期管制、系統資訊 驗證與認證工作委託服 安全防護措施、監控、驗證及測試系 務案 統開發成果,並提供專業之技術性意 見。 70 工程委員會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 - 合計 16,130 - - - 1.3203951000 10,530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 化專案 - - - (1)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3,530 律財務 案 資訊安 - - - (2)政府電子採購之系統資 7,000 試系統 訊安全及功能獨立驗證 性意見 與認證工作委託服務案 - - - 2.3203952000 2,280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系統安 - - - (1)公共工程技術體系之系 2,280 統資訊 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 測試系 驗證與認證工作委託服 術性意 務案 - - - 3.3203953000 3,32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系統安 - - - (1)公共工程管理體系之系 3,320 統資訊 統資訊安全及功能獨立 測試系 驗證與認證工作委託服 術性意 務案 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預算數 預計執行內容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003000000 2 行政院主管 0003950000 18 2,200 公共工程委員會 3203950000 2,200 行政支出 3203953000 辦理優良公共工程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 4 2,200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及刊登等經費2,200千元。 7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 遵照辦理。 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50%,不得流用。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 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5%。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 防檢局、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 萬元以下 機關)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 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電公司)6 %。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 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 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 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主計總處審 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300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 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約 1.2%),另 予補足。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 統刪項目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國家發展 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役 政署、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 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 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 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調查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業署 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 保護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 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 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 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 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考選部、 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 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 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 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 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 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 業處、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 7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 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 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 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 驗所、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國家科 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 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 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 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 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 全會議、主計總處、檔案管理局、原住民 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所 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 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統刪 5%, 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檔案 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 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 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 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 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 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 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 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 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 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 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7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 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 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 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 道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 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 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 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 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 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 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 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 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7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 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 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 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 院、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 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 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 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 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 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 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7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 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能源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 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家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 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農糧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 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 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 餘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 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 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 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 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 7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 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 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 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 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 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 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 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 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 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 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 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局、標準 8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 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 屬、勞動部、保險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對 國 內 團 體 之 捐 助及 政 府 機 關 間 之 補 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建築研究 所、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 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 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 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 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僑 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漁 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 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 刪 4%,其中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 民署、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 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200 萬 8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總預算案的委辦費與一般事務費中,應依立 法院 110 年度主決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項目。然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加碼,允許 「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對外之捐助」 、「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 、「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 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預算,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讓政府單位可 濫編政策行銷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 為此,請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 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列表編列所 有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三)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 遵照辦理。 布施行後,歷經數次修正,然近來因政府施 政過度依賴網路宣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 的政治工具。最近一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 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示相關 內容。行政院主計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 預算書中應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 理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然實際情形僅能從 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容,經費彙計表 也只是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式分別預 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爰此,為有 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預算經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 算書起,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中,應詳細敘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四)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日公布修正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考量實務運 作現況,已多次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 而政府機關各項作為,皆為落實政府政策, 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除透過平面媒 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 外,尚有舉辦活動、說明會、園遊會,或發 放各式宣傳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 「政策宣導」預算經費編列之全貌,爰請研 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預算書中,應將非屬 以四大媒體方式,但性質同屬於「政策宣導」 之預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 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五)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確,讓民眾得以清楚知悉政府於各機關編列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全貌,爰要求 自 113 年度起,行政院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六)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首年編制人員近 600 人中,竟有一半採約聘 僱制,居各部會之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 專業人才尋得不易,為滿足多元化人才進用 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人員機制,聘 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背 景專業人員。然此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 位發展部所需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 試科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 力需求進行盤點,導致數位發展部有一半的 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 力。另數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員,平均月薪 高達 6 萬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國家考試 的公務人員,平均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 同數位發展部讓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 家考試的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 任公務人員的薪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 制。爰此,考試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 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用制度及薪資 水準進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務需求及公平 8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性。 (七)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部專責機構之議題進行訪查,訪問結果顯示 超過半數受訪民眾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 解」或是「不太了解」,而民眾期望專責機 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隱私保護與 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出加 速資料治理,輔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 明確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介 服務法」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 籮筐。以數位中介服務法而言,其主要精神 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中介和服務,以促進 數位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權益。爰此, 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 月內,就相關平台蒐集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 應意見,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法機 制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外服務,應將機敏的資安事件紀錄保存於機 關內,進行事件分析、通報與應變。 1.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 務」委外服務時,普遍採用廠商提供之資 料收集器,不論收集的資安事件機敏程 度,均回傳至廠商的監控中心,在廠商的 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變、事件分析及追 蹤。機關只能從遠端監看平台畫面,被動 收到資安預警通報,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 聯防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於防護 現代資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口。 2.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 中心於「政府資訊作業委外資安參考指 引」v6.3_1110830 之報告,報告中指出, 廠商履約管理常見的缺失包括: (1)發生資安事件時隱匿不報。 8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2)未能確實追蹤管制缺失改善情形。由於 機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 析功能,因此容易發生以上 2 種缺失。 3.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 SIEM 功 能之資安平台,以符合政府資安政策要 求。 4.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 中心之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範,機關應完 成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與惡意偵 查或情蒐活動相關情資,並持續維運及依 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 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及其他情 資通報。各機關應於收到惡意中繼站清 單、高危險惡意特徵情資時,立即將情資 自動轉為防禦策略,在防火牆、IPS 或是 其他資安設備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惡 意連線,進行零信任架構的安全防護。 6.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 年 規劃開放情資分享,完成主動式防禦應用 平台自動化效率精進。因此,機關辦理「資 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時,機關內的 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系統必須要具備 情資分享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動式防 禦應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 通安全威脅偵測機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 法院相關委員會。 (九)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及連署系統與全國性 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 統營運、維護、資安檢測等,惟迄 4 年尚未 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浪費公帑。 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案 件,為何浪費民脂民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 統而不作為,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 8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立法院。 (十)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委託研究案。然,相關委託研究案之繳交, 政府相關部門卻未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 比對,致使部分委託研究案以相似名稱或方 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複性研究, 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會 計年度起,凡以政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 案,當報告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 舉證,作為行政機關驗收參據。 (十一)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以特別預算方式提出,輔以公務預算支應, 如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 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規定, 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需要 得於未經立法院審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 部,然長此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 議卻已分配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 為政府預算之背書人。爰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算,研 議「得先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並將研議 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二)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 本會無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 技術、政策推動或扶持產業發展目的等原 因,持續轉投資各領域事業,或將原有國營 事業經過幾次釋股,使公股股權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督密度不 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營 事業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政府資本 未超過 50%,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 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 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之 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是以,政府對 於公私合營事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表擔任 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運 8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 率已為最大股東,相關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 股權優勢,積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 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台灣絲織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45.24%)與台灣糖業 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越台糖業有限責任 公司(公股 40.0%) ;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 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委員會投資之泛公股比率 34.16%) ,及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欣彰 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 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28.80%)等 事業,公股均為最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 事長或總經理,形成政府高額投資卻未實際 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非官股派任 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營事 業管理法規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 運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投資卻 乏相對應有之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 院於年度總預算案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 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 主管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另倘外界 欲瞭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況,亦須透過各 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 公開資訊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 監督成效尚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機關投資 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 空間。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訂定各部會官網應 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準,及建置整 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俾 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三)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 本會無轉投資事業。 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財產之虞,爰要 8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 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 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資事業 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效益 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政健全方案」,讓財政收支結構開始逐年改 善。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 出,中央政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轉為賸餘, 107 至 109 年度 歲 入歲 出賸 餘均逾 千億 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 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宜,使得該年度債務 全數未舉借。然民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 別預算方式大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 預算支出的政務,隱藏於特別預算中,藉以 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從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表(包含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 度為賸餘外,其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 為短絀,110 年度短絀 1,422 億元,111 年 度短絀更高達 4,387 億元。又據財政部國庫 署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 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債 務餘額迅速增長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 累增,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 為 25.1 萬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 重。另依財政紀律法第 13 條規定,有關各 級政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 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公 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財政 收支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餘,亦即政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 算目標年度尚有 8 年,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 潛藏的巨大壓力。我國經濟情勢在面臨俄烏 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策、國內外疫 8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入執行 恐蒙上許多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 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相關 規定,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 債務控管計畫,以加速還清債務,縮短財政 收支平衡年度。 (十五)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仰賴特別預算,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 式戰機採購預算、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 及近 2 年因 COVID-19 疫情影響,訂定之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 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 而前述各特別預算財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 提出,舉債金額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 埋下財政崩壞之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 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提高債務還本比 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定還款規 劃,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十六)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威爾斯和紐西蘭組成的幸福經濟政府聯盟 (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 力擴大影響力,希望 2040 年前促成全球各 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產總值(GDP) 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制定能 提供優質生活的經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和 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 攀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亦預測台 灣 GDP 將超越日韓,成為東亞第一,然而也 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 產業。而近年來,政府大肆宣揚國家整體經 濟的發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高物價 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 日益艱困。蔡英文總統亦於社群網站發布選 後檢討文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的是 國家整體,尤其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 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力。但這些數字背後的 8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虛實,與人民實際感受的落差,確實是我們 應該去檢討和檢視的。」綜上,爰要求行政 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際社會相關 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 實際感受,並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 法院。 (十七)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的金融風暴,讓失業率不斷攀升,以至於準 備踏入社會的和甫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 乏工作經驗,不但薪水被壓低,其失業率更 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濟成長率因 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定,但實際 上原因是因地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 戰緣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有高 成長,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 技產業上,經濟成長的果實,無法和多數勞 工共享。我國勞工普遍感受薪資多年沒有調 漲,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抵消。雖然行政院 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據皆有調升,但 更坐實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 上櫃公司及高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的年輕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宣布 自 112 年起,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勞動部於 109 年所做的 「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初次 就業的平均薪資 2 萬 7,687 元,已經與 112 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且調查指 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並沒有 提出薪資期望,顯示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 更多的選擇。再加上疫情影響、物價飆漲, 薪水不漲的青年勞工,處境更是雪上加霜, 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振、結婚生子意願大 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口結 構,爰要求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法 院進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勞工薪 資,促進婚生環境」列入報告。 9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十八)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膨,皆為如何穩定物價制定各項策略。然根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 新薪資統計調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月消費 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量通膨因 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微 薄的薪資已經被物價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 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峰降至 2.66%,然前 一波 上漲的 物價卻已降不回 來,民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居高不 下,形同雙重打擊。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 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物 資物價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宗物 資降稅實施期間將近 1 年,應全面稽查各民 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 稅而有調整銷售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 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民眾對 於生活的壓力。 (十九)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名義禁止輸入,造成我國農民損失。但因政 府開拓國際市場成效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 賴國軍及校園營養午餐系統進行農產品去 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出錢,實沒 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凡學 生營養午餐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 增加之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 補貼,不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二十)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 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 商品也將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 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 前 7 個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約為 5,474 億 美元。其中出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 9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順差為 327.2 億美元,而對大陸和香港的 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高達 39%, 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港 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元,這意味著 如果不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 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2. 其 實 如 果 從 相 關 數據 的 檢 視 便 可 以 發 現,近 10 年我國連年保持貿易順差,其 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香港。如果沒有大陸 和香港的順差支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將 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 例,我國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 元,而大陸和香港貢獻的順差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 高達 398 億美元。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且一直是 GDP 增 長的重要拉動力,對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 易順差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以 111 年第 1 季 度 數 據 為 例 , 我 國 GDP 增 長 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 口。在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 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 達 88%,若非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 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博社引用花旗集團某經濟學家的 觀點指出,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 除農漁牧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 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面 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 策。 (二十一)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口結構日趨老化等問題,自 78 年起陸續引 進產業及社福移工,以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 9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力需求與減輕國人家庭照護負擔,惟近來台 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移工約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部、經 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 關部會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 國,分別研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 業、事業、家庭看護移工不足問題及勞力缺 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 院。 (二十二)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111 年 8 月大陸對我周邊海域實施軍事演 習,導彈穿越侵犯我國土領空,顯示政治軍 事走向對峙,為免擦槍走火破壞人民安居樂 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國內電信通 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代方 案,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 無本會應辦事項。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 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 政部門代表經過充分溝通後,對於 112 年度 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共識,並完成三 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 部,將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議案 要求列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 片面更改立法院合議通過之決議。爰要求各 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之非列為機密預 算決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件,若認為有改 列為密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文 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四)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 遵照辦理。 列有「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表」,說明各單位辦理立法院作成之相關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之結果。惟各 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方式 9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不一。以 111 年度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 說明「本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 議字第○○○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未提 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相關資訊,使外界難以 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容、後續辦理結 果及審議之過程。為便利立法院工作同仁及 民眾查詢相關報告內容,爰要求行政院與各 部會於 112 年起 向立法 院所提出之預算 案,應於前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 下事項:1.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 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2.經立法院相關委員 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支之日期。3.經立 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 (二十五)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 遵照辦理。 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針對立法委員 或黨團所提預算提案,行政機關(構)擬具 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情形載明「本 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以(發 文字號)函送立法院在案」。再從立法院議 案系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往 僅有立法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案之 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使相關內容不易查 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 機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傳至議案系統, 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時處理為數眾多之書 面報告。爰要求各行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 針對審議通過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 議等議案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併函復 原提案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 立法院議事處及其他業務單位,以落實預算 監督機制。 (二十六)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 本會無主管預算。 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 動公開預算及決算書;行政院 101 年 2 月 7 日院授主預字第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 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所有預算及決算書 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民眾查閱。中 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決算 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數 主管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 主管預算相關財務資訊情形,爰此,應請行 政院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應自 113 年度起 主動公開主管預算。 (二十七)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活動,無論係主動發起或被動接受捐贈,均 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 理,及依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 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依指定用 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 府輔助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 則公報第 21 條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 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依中央 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 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理,惟政府各機關以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 業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關規定,以資依 循辦理;為使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 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 處理更臻妥適,以達成充分揭露之目的,俾 利國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於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政院 應於 3 個月內研議訂定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 產補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 關規定之可行性。 (二十八)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素,任意中止 49 至 58 台新聞頻道的代理, 造成機場、醫院、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 所有新聞頻道,影響其視聽權利。爰要求政 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教育部等) 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需要 9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求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 不能滿足得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二十九)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 非屬本會業務職掌範圍。 案件,政府不應漠視,爰請行政院儘速研議 虛擬貨幣之定性,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 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主計總處 行政院主計總處曾於 93 年 5 月 31 日函釋 本會自 111 年度起均已編列臨時人員文康活 (十四) 文康活動費之編列不包含約聘僱人員以外 動費。 之臨時人員,然現今許多臨時人員為契約年 聘,後於 110 年 12 月 18 日行政院主計總 處回應媒體表示,自 111 年起各機關文康活 動預算得以編列臨時人員。然審查預算時, 各機關臨時人員文康活動經費預算編列情 形不同,部分機關編列但也有機關未編列, 恐產生同工不同權益之事。建請行政院主計 總處周知各機關文康活動預算得以編列臨 時人員。 主計總處 112 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中央總預 遵照辦理。 (四十五) 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 行」編列 357 萬 8 千元。查主計法規要求 各機關之單位預算書、法定預算,均應附錄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表」,其用意在於充分揭露遵循立法院決議 情形,以利立法院以及一般公眾之監督。次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自身之上開報告表,在 決議為提出報告、書面報告之情形時,除報 告之公文字號外,均為摘述公文之內容供參 閱,然而其他機關卻只簡略記載公文函號。 此種情形,有規避外界監督預算執行情形之 嫌,不應再延續。爰要求動支本項經費時,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明確以書面督導要求各 機關,於單位預算書、法定預算附錄之「立 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 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不 得僅記載函送立法院報告之公文字號,須確 9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實記載辦理情形,並隨同預算法定程序之期 程加以公開。 二、交通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第 2 款第 17 項 (一)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辦費」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預算共編列 1,600 萬 4 千元,其用途為委外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5 號函復立 辦理 4 項業務,包括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案、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 本會 112 年度「委辦費」主要用以委外辦理協 等,然而相關計畫之需求與目標並未明確, 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及資訊體系獨立驗證測試 工程會應加強說明,爰此,112 年度行政院 二類必要之業務,皆有明確需求及目標,說明 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委辦費」共編列 1,600 如下: 萬 4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針對 112 年度委辦計畫 (一)全球工程產業市場已逐漸回暖,需投入資 之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源協助業者搶占先機:112 年度將依據業 告後,始得動支。 者實務上所面臨之需求提供相關專業服 務,並提供業者相關人才培訓、法律資 訊、稅務資訊、商機媒合等必要之專業協 助,以因應全球後疫情時代及停滯性通膨 下之市場變化。 (二)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12 年之目標: 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38 件標案,約 168.6 億元,相較 109 年及 110 年,已有 成長。但因前兩年疫情影響,雖目前經濟 狀況已逐漸回暖,然預估 112 年全球仍會 因停滯性通膨導致經濟衰退,在大環境條 件仍處不佳情形下,推動海外輸出工作實 屬不易,惟本會將依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 方案所列各項協處措施,與相關部會一同 合作,連結相關資源,務實地協助工程業 者,俾使 112 年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之得 標金額。 二、資訊體系獨立驗證測試: (一)內容複雜需專業人力及能力執行:因資訊 系統計畫涉及軟硬體設備細部盤點、程式 開發檢測、系統及資料轉移測試驗證、資 訊安全管理及維運監測等作業,需不同領 9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域之專業人才及能力參與。本會目前能力 及人力,在技術與執行層面均難以負荷, 爰規劃委請專業資訊廠商協助辦理。 (二)依資安法規定辦理獨立驗證機制:依資安 法相關規定,超過一千萬元以上之核心資 通系統委外案需辦理獨立驗證與認證機 制,以確保產出項目符合可追溯性、完整 性、正確性、合理性、一致性、可讀性等 各項作業目標。 (三)需求與目標明確:上線前分析、檢測與驗 證工作,強化資訊安全;維運審查驗證管 理,確保順利運作。 (二)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1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一般行政」編列 3 億 2,043 萬 2 千元,凍 年 3 月 16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98 號函復立 結 100 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一、本會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經費編列情形 支。 說明: (一)員工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計算基準隨 年資逐年成長。 (二)本會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均依行政院 通案規定覈實編列。 二、水電費預算編列說明: (一)本會向中油公司租用中油大樓 9 及 10 二 個樓層作為本會辦公使用,水電費係採以 租用樓層面積比例分攤方式辦理。 (二)本會將持續推動落實淨零碳排政策,並加 強執行各項節能減水措施,促使能源合理 與有效運用,降低能源費用支出。 三、本會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之機密保護辦理 情形說明: (一)公文保密之規定: 1.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9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2.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3.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二)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三)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三)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2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790 萬 年 3 月 14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8 號函復立 9 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委員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 一、加強採購稽核之量能,以發揮稽核監督效 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果: (一)強化採購稽核作為,減少機關採購缺失。 (二)強化小額採購監督機制,避免機關違法分 批辦理。 二、檢討工程流標情形及其改善對策: (一)經本會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 檢討會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 標原因,並分析歸納流標主因。 (二)本會已有「源頭控管因應物價上漲」 、「兼 顧整體策略,解決缺工問題」 、「針對流標 主因本會提出相關因應對策,並要求各機 關作為」、「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 進」及「成立專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 行作業」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9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三、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之精進方案:本會已 擬具精進措施拓展廠商爭取新南向標 案,並複製成功經驗開拓非新南向市場。 四、調升公告金額及小額採購金額之相關防弊 措施:為免機關辦理採購發生違法情形, 本會訂有「政府採購各階段防弊機制及執 行要點」及「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 -採購業務」等相關作業要點或參考資 料,並將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增列可能涉有意圖分批辦理採購情形,及 研議訂定小額採購作業流程,以利機關人 員遵循。 五、於相關網站揭露「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 料:本會於 112 年 1 月 6 日邀集個人資料 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主管機關-國家 發展委員會及法務部召開「研商政府採購 法『拒絕往來廠商』歷史資料應否公開會 議」,依會議討論情形及本會研析意見說 明如下: (一)公開停權中廠商資料任何人得以查詢係 為執行採購法之規定。 (二)廠商歷史停權資料已無確認法定資格之 必要,如公開允任意查詢,有侵害個人、 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 利益之虞。 (三)本會以強化履歷機制,以達到擇優汰劣之 目的。 六、本會 112 年度編列資訊服務費經費較 111 年度增加部分,說明如下:設備維護及軟 體授權經費係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及業 務執行覈實編列。 七、近三年內違反勞動法令發生重大職安事故 之公司不得獲頒公共工程金質獎及罰鍰 處分金額額度之妥適性:加強重視職安, 並邀勞動部滾動檢討金質獎推薦及評審 之職安規定。 10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八、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修正情形修正 政府採購法: (一)代金課徵上限,已訂定為採購案之決標金 額。 (二)配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目前修正方 向擬刪除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107 條及第 108 條規定。 九、交通部鐵道局 CCL531 標案發生廠商人員 對機關人員犯妨害他人行動自由罪,採購 法已有因應廠商違反法令行為之對策: (一)機關認定廠商有違反法令行為,應依採購 法及個案契約處置,辦理終止或解除契 約、停權處分。 (二)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CCL531 標案應 屬主辦機關未積極處置。 十、研議將開設機關廉政採購平臺義務化:法 務部訂定「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分級開設原 則」,本會已通函各機關確實依開設原則 成立採購廉政平臺。 十一、研議於資通系統採購流程納入資安人 員,說明如下: (一)依資安法相關規定,已要求機關辦理資通 系統採購時,機關及廠商皆應配置必要之 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二)本會資訊服務契約範本已納入資安配合 事項,亦將持續滾動檢討,供各機關應用。 (三)研修採購評選範例,納入資安事項為評分 項目。 十二、研議細緻化資通系統採購技術規範,說 明如下: (一)契約範本已規定資安配合事項。 (二)研修契約範本資安共通性技術性規範內 容。 十三、研議推動綠色採購及檢討採購法規定, 說明如下: (一)環保署與本會合作推動相關綠色採購。 1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持續推廣運用採購法促進綠色採購作法。 十四、具體說明公共建設平台之整合方式,說 明如下: (一)依業務需要建立公共工程體系相關系統。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體系」。 (四)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3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 3,565 萬元,凍 年 3 月 13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7 號函復立 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一、「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支。 務計畫」之整體完善規劃,目標、效益及 預計成果明確,具創新性且無重複執行情 形: (一)整體計畫期程分三階段,依序為規劃及開 發 期 (112/01~113/08) 、 建 置 及 驗 測 期 (112/09~114/06) 及推 動及 維 運期 (113/ 01~114/12),已明確規劃、推動及執行順 序與步驟。 (二)目標及預期效益部分,將打造營建產業電 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盤、強化公共工程 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建構公共工 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及精進查核督導及 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三)本計畫 112 年預計成果,包括推動資料交 換標準及開放應用程式、強化計畫、工程 及標案資料蒐集及管理、勾稽及監督公共 工程參與者資料、推動電子證書及 MyData 服務,並將辦理試辦作業及教育訓練,同 時提供線上手冊及教學影片,持續宣導及 推廣,具技術、應用創新性且無疊床架屋 情形。 二、種樹百里 2.0 之景觀優化評估原則及減少 施工期間交通衝擊作法: (一)有關屏鵝公路種樹百里 2.0 計畫涉及將原 有行道樹移除再補植,浪費公帑預算一 案,就本案之部分路段重新種植及換(移) 1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植之評估原則,包括全線喬木以補植為原 則、汰換外來種、生長良好喬木妥予保 留、深挖中央分隔島植穴補實客土,並適 當更換台灣原生灌木、主要以借景方式規 劃植栽、灌木綠籬採密植以節省除草及維 養成本、規劃 3 處樹木銀行。 (二)有關種樹百里 2.0 造成常態性大塞車,嚴 重影響國人行車,對生活造成不便,亦增 加汽車耗油量及排碳量一案,就本案施工 期間減少造成當地交通衝擊之作為,包括 減少衝擊性及縮短施工時對用路人之干 擾及加速完成電纜下地作業,以最短時程 減少用路干擾。 三、營造工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及相關因 應措施: (一)營造工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依據行 政院主計總處每月統計公布之營造工程 物價指數,以總指數而言(以 110 年全年 指數為基期 100) ,從 110 年 1 月之 94.9, 上漲至 112 年 1 月之 108.69,漲幅達 13.79%。為避免因物價上漲影響廠商投標 意願及契約執行,本會已研提相關因應措 施。 (二)營造工程物價上漲之因應措施,包括穩定 營建物料價格、降低工程案件流標及調整 中央補助地方工程費用。 四、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取得及後續 擴充,已有詳細及整體規劃: ( 一)整體規劃公 共工 程資料跨 機關系 統 介 接,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1.廠商部分:介接商工資料、重大職災資 料、營造業登記資料、稅務資訊、票信資 料及司法判決資料等。 2.工程人員部分:介接技工資料、營造業登 記、勞保及商工資料及司法判決等。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1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援服務計畫」,擴充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1.積極協調介接,強化勾稽分析及查核督 導。 2.訂定資料交換標準及應用程式模組,促進 資料交換。 (五)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 4 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 4,243 萬 3 千 年 3 月 2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78 號函復立 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一、「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得動支。 務計畫」依業務需要,整合推動創新及便 民之服務,預算覈實編列無重複執行: (一)前瞻預算「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係 將舊有系統重新整合雲端化,強化數位韌 性。 (二)公務預算「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策支援服務計畫」,係在雲端系統之穩固 及安全基礎上,強化資料蒐集管理及整合 歸納分析,持續精進決策支援。並依業務 性質及實際需要分二處編列預算。 二、追蹤管考工程流廢標情形及其改善對策: (一)採購金額規模越大,決標率較低;經本會 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 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標原 因,並分析歸納流標主因。 (二)物價上漲、缺工缺料是事實,本會已有對 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三)逐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管控執行情 形並協助重大工程個案克服流標問題。 三、公共建設諮詢會議協助解決契約條款認知 歧異: (一)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處工程採購之履約 爭執。 (二)公共建設諮詢納入公正第三方參與機制。 (三)近 7 成公共建設諮詢案件採納諮詢建議, 有助解決雙方對契約條款之認知歧異。 1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四)擴大公共建設諮詢機制。 四、強化公共工程之審查機制,加強閒置公共 設施之督導管理: (一)強化新提出公共工程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審查機制部分,各機關、國發會及本會為 避免新提出之公共設施淪為閒置公共設 施,採取相關因應措施。 (二)加強閒置公共設施之督導管理。 五、修正金質獎相關規定,精進施工品質: (一)預算增列係「公共工程金質獎」自 110 年 增加「公共設施維護管理獎」,且「公共 工程品質優良獎」參選案件逐年上升。 (二)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展望及強化遴選 品質。 六、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 廢棄物考核機制,將要求各機關加強落實 監造及辦理工程查核作業,以避免不法情 事發生: (一)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 及廢棄物處理及流向管制等相關規定。 (二)內政部及環保署已訂有營建剩餘土石方 及廢棄物考核機制。 七、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維持整體工程品質一致性: (一)本會於「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就推薦案件職安部分之資格審查及評審 標準,參考勞動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 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之規定及標 準進行修正,並於 111 年 7 月 21 日函頒。 (二)每年精進、檢討「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 業要點」,鼓勵廠商維持整體工程品質及 避免劣質廠商獲獎。 八、本會已訂定相關辦法,將持續請全國查核 小組對於施工材料之品質加強把關: (一)再生粒料需符合再利用法規、品質標準及 施工規範才可運用於公共工程。 1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再生粒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建立全程 流向管理機制。 (三)本會已訂有公共工程品質抽查及考核機 制,並依三級品管制度執行。 九、已協調營建署與環保署檢討營建剩餘土石 方管理流程之合理性並改善營建剩餘土 石方之管理流程: (一)本會於 111 年 11 月 4 召開會議協調營建 署及環保署,已有共識及結論。另本會已 將土石方處理納入契約範本,由工程主辦 單位透過三級品管機制進行施工查核。 (二)本會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召開「再生粒料 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第 19 次會議,提出解決土石方濫倒之改善建 議,並於 112 年 3 月 25 日召開第 20 次會 議追蹤內政部及環保署之辦理情形。 十、主辦機關落實品質查證責任,且查核以現 場為主,書面為輔,注重工程品質提升: (一)提出相關改善措施,如主辦機關落實品質 查證責任、查核以現場為主,書面為輔及 加強宣導等。 (二)有關施工品質類缺失項目,主要係因機關 未及時更新資訊,本會將持續要求各機關 加強改善,並持續追蹤、協處。 十一、建立並確實落實查核、登載機制及完善 勾稽系統: (一)依據借牌定義定出疑似借牌行為,協助機 關發現廠商有無借牌行為。 (二)研訂參考原則,協助機關認定廠商有無該 當採購法借牌之罰則。 (三)落實審核廠商人員資格,遏止廠商借牌。 (四)介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資 料,落實登載機制及完善勾稽系統。 十二、已修正品管要點,強化監造單位檢驗停 留點簽認與複核責任,落實工地履約監 督權責與分工: 10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工程主辦機關與監造單位應共同善盡「品 質查證」責任。 (二)已強化監造權責,明確工作事項。 十三、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取得及後 續擴充,已有詳細及整體規劃: ( 一)整體規劃公 共工 程資料跨 機關系 統 介 接,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服務計畫」,擴充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十四、公共工程開工至驗收之管理與開放使用 之正確辦理方式: (一)施工廠商負施工品質管制責任,機關監造 單位負品質查證責任。 (二)機關應依採購法及契約辦理驗收,並取得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始開放使用。 (三)機關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應先辦理部 分驗收,且該部分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之許可後,始開放使用。 (六) 截至 111 年 7 月止,全國查核金額以上之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 工 程 採 購 案 計 444 案 , 採 購 金 額 共 年 3 月 24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84 號函復立 4,597.72 億元,其中不續辦者,107 至 109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各約 38 至 39 案,然 110 年起已增至 68 一、本會已初步依工程規模分級統計,有工程 案,111 年截至 7 月更高達 80 案不續辦;另 規模越大,決標比率較低情形:111 年工 續辦案流廢標 3 次以上者,110 年為 9 案, 程類採購招標 2 次內決標之件數比率統計 111 年截至 7 月暴增至 26 案,同案流廢標最 結果,確實有採購金額越大,招標 2 次內 高次數達 19 次。惟經查工程流標問題癥結, 決標比率有較低之情形。惟 111 年全年巨 在於計畫能否妥為規劃並覈實編列,鑑於近 額工程決標金額 5,26 億元,較 110 年 2 年公共工程流標情形愈趨嚴重,故建議行 4,042 億元增加 1,223 億元,為近 4 年決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查核金額以上 標金額最高,顯示工程採購尚能順利進 之公共工程流標情形研議改善措施,並於 3 行。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二、近年大型工程流標以捷運工程為大宗,案 告,以利國家重大工程持續進行。 量集中為流標原因之一:本會已歸納工程 流標主因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 「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 、「契約書圖條 件不合理」及「案量集中廠商觀望」。就 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案量集中,以捷運工程為例,綜整其流標 原因包括招標機關未依標案路線特性編 列合理預算、都會區施工未妥善規劃工程 相關配合工作、招標資訊不明確、同時推 出多件同性質工程致廠商承攬量能不足 等因素。 三、工程流標皆有個別因素,針對流標主因, 本會已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一)核定計畫通盤考量國家年度經費資源分 配及廠商承攬量能。 (二) 協調各機關採取因應對策,源頭控管因 應物價上漲。 (三)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及不影響本國勞 工權益之前提下,協調勞動部合理修正公 共工程相關引進外籍移工規定。 (四)本會業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 注意重點及說明」於 111 年 6 月 22 日通 函各機關,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將 全生命週期各階段納入考量,要求各機關 作為。 (五)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進,並成立專 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行作業,以因應 物價上漲致計畫預算不足。 (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前瞻基礎建設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畫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8 號函復立 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員會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計畫」編列 112 及 一、第 3 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及預算支用符合 113 年所需經費 4,285 萬元,辦理雲端系統 預期: 需求規劃、分析、開發、建置、資料移轉及 (一)執行符合預期:迄今已完成公共工程專業 資安事宜並購置相關軟硬體。惟經查第 3 期 人員及廠商資料雲、公共工程技術雲、公 110 及 111 年編列經費 4,110 萬元,爰截至 共工程管理雲之整合規劃及設計,刻正進 111 年 7 月有 2,030 萬元尚未執行,占該計 行系統開發及測試階段,整體執行符合預 畫第 3 期特別預算 49.39%;另該計畫預計於 期。 111 年度提供 8 項公共工程公開資料,截至 (二)預算支用符合預期:第 3 期特別預算編列 111 年 7 月尚有 5 項未完成,為確保各項計 4,110 萬元,截至 111 年 11 月底累計分配 畫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數 2,080 萬元,已全數執行。 10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會應針對該系統建置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 (三)績效指標已達標:原訂資料開放項目之目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順利推動公共 標 111 年為 8 項,經本會推動迄 111 年 11 工程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理。 月已公開 8 項,順利達成今年目標;原訂 發放電子化證書之目標 111 年為 4,000 張,經本會推動迄 111 年 11 月已達 14,438 張,已達標並超過預期。 二、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已覈實編列: (一)112 年編列 1,995 萬元:持續進行 6 個系 統整合及雲端化作業,邀請各機關進行測 試及教育訓練,同時持續辦理系統驗測及 優化作業後,逐步移轉至雲端平台。 (二)113 年編列 2,290 萬元:完成所有系統整 合及教育訓練,全部移轉至雲端平台,並 精進及優化系統效能及服務,持續擴大開 放資料與建置開放應用程式介面。 (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 7,520 年 3 月 8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81 號函復立 萬 5 千元,較 111 年度預算增加 650 萬 7 千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元(增幅 9.47%),主要係新增公文檔案數位 一、本會自督導會報時期及民國 84 年成立迄 影像化所需經費 600 萬元。111 年 5 月研提 今,累積公文數量高達 890 萬頁,考量本 「公文檔案數位影像暨影像調閱系統建置 會為「政府採購法」 、「技師法」及「工程 計畫」,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至 110 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令主管 年度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頁掃描 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時需溯源瞭解立法旨 為電子公文,規劃由得標廠商搬運文件、架 意與修法歷程,惟公文檔案尚未數位電子 設內部區域網路,並派員至該會指定地點進 化,致人工調案過程耗時,影響機關行政 行掃描作業,落實相關保密及文件銷毀作 效率甚鉅,爰規劃辦理「公文檔案數位影 業。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該計 像化計畫」實有其必要性。 畫之公文保密及銷毀作業提出規劃,並於 1 二、本會已針對公文保密與銷毀作業於招標及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履約階段訂有相關管理規定,分述如下: (一)公文保密之規定: 1.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2.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10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3.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二)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三)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90 號函復立 畫」編列 1,297 萬元,其中較 111 年度預算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增加 350 萬 5 千元,增幅 37.03%,主要係辦 一、將依決議嚴選製作得獎特輯影片: 理公共工程金質獎所需經費增加所致。經 (一)嚴選工程影片:製作工程特輯影片之案 查:107 至 111 年 7 月間共 6 家得獎廠商因 件,除歷屆獲得金質獎優等以上之案件 其他工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列為拒絕往來 外,並加入具有代表性、創新性、挑戰性 廠商而遭取消得獎資格,金質獎目的為表揚 及周延性等特色之國家重大建設,且剔除 優異工程,故應嚴選製作得獎特輯影片之工 拒絕往來廠商之案件。 程。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評 (二)評選創意廠商: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 選標準,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第 1 項第 9 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 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準用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經公開客觀評選 具創意性、專業性之優良廠商,以製作吸 引民眾觀看並加深印象之影片。 (三)本會落實把關:為確保工程特輯影片品 質,本會落實把關,使工程特輯影片如期 如質完成。 二、檢討金質獎相關規定: 11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金質獎已規定推薦案件之廠商如有政府 採購法第 101 條至第 103 條被刊登為拒絕 往來廠商之情事,將不得推薦。 (二)本會「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已 訂有評審標準,評審標準分為 8 項評分指 標及評審項目。 (三)引導廠商得獎後,持續維持優良表現。 (十) 有鑑於 109 至 111 年 7 月止未決標查核金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以上工程採購案件,共有 322 案,其中 187 年 3 月 7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28 號函復立 案不續辦,其中 111 年度最為嚴重,截至 7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月為止共計 80 案不續辦,為近 6 年來次數 一、工程流標皆有個別因素,針對流標主因, 最多。另外流廢標次數多數介於 1 至 3 次, 本會已有對策從源頭協調解決: 惟仍有部分案流廢標次數逾 10 次以上,最 (一)本會赴現地訪視及召開工程流標專案檢 高者為 20 次,恐不利後續公共工程推動, 討會議,協處瞭解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標 造成公共建設之延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原因,分析歸納流標主因為「未按實際價 程委員會應檢討相關流廢標之情況,避免因 格 編 列 預 算 」、「 未 按 實 際 需 要 訂 定 工 限制投標廠商家數以致流廢標之情況一再 期」 、「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集 發生,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中廠商觀望」 。 出書面檢討報告。 (二)針對流標主因本會提出相關因應對策,並 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 點及說明」於 111 年 6 月 22 日通函各機 關,要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應將全生命 週期各階段納入考量。 (三)因應物價上漲致計畫預算不足之機制,採 基本設計審議及備標同時併進,並成立專 案小組決議是否與招標併行作業。 二、工程第 1 次招標流標比率與政府採購法規 定須有 3 家廠商投標有關,本會支持第 1 次開標不受 3 家合格廠商家數限制,將適 時研提修法草案: (一)近 3 年查核金額(新臺幣 5 千萬元)以上之 工程,計 8 成於 2 次以內招標決標。查核 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多採公開招標,採購 法第 48 條規定,公開招標於第 1 次招標 須有 3 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能開標,由 統計及實務之瞭解,第 2 次決標件數比率 11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提升係因不受 3 家投標廠商家數限制。如 無此一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則第 1 次招 標即可決標之件數比率應可大幅提升。 (二)本會於 97 年提案刪除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所定 3 家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規 定,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始未能修正 通過。考量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次須達 3 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之規定,並未真正達 到原定促進競爭目的,且影響採購效率, 本會將於未來適時研提修正條文,並依法 制作業程序辦理。 (十一) 有鑑於近期國際原物料大漲,以致影響國內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營造工程物價亦同步上揚。依據行政院主計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68 號函復立 總處統計資料,111 年 1 月至 9 月營造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物價指數持續攀升,由 1 月 126.19 逐步增 一、減緩營造物價上漲之因應措施: 為 9 月 131.41。其中營造工程材料類之各項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指數之年增率均逾 10%,恐影響公共建設順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利推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對營造物價持續上漲之情況,提出減緩營造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原物料漲幅之因應措施,以減少公共工程及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營造產業之衝擊,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1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十二) 斥資 12 億元重建的新竹棒球場,在開幕兩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天內造成 3 名職業球員受傷,其施工品質及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2 號函復立 管控都出現極大之問題,而該球場重建工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獲得中央前瞻建設經費 6.135 億元補助,行 一、本會 111 年 8 月 10 日實地訪查瞭解: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身為中華民國監督政 (一)缺失情形:經實地勘查報載所述相關缺 府工程建設之中央部會,應針對新竹棒球場 失,包含草皮網目過疏及碎石露出、紅土 施工品質及控管進行查察,為遏止公共工程 鬆軟、外野看台區地坪面漆剝落及顏色過 偷工減料,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 淺及打擊視覺區範圍不足等。 對新竹棒球場改建一案進行調查,並於 1 個 (二)發生原因研析:經瞭解並研析各項缺失發 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生原因,涉及工程設計、施工至營運維管 各階段問題,亦有複合性問題(設計及施 工綜合因素),另尚有配合需求調整及報 導誤解(非缺失)項目。 二、本會 112 年 2 月 7 日召會整合督導主辦機 關作正確處置: (一)狀況說明:施工期間配合比賽停工,比賽 過程發現缺失接續進行改善,改善期間又 經市府於球場草皮土壤隨機取樣 17 處, 發現 3 處未符合契約要求。 (二)本會協處作為:於 112 年 2 月 7 日邀集教 育部及市府召開會議,瞭解市府後續處理 方式,並提供契約面及行政面相關建議, 協助工程主辦機關對於施工品質不合格 之處置,應遵循相關法規及契約規定辦 理,以利新竹棒球場工程確保品質,儘速 完工供球員及民眾安心使用。 (十三) 近日桃園市政府公共工程頻頻出現瑕疵,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1 年 918 地震中,桃園震度僅 3 級但桃園 年 3 月 1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99 號函復立 八德運動中心羽球館天花板卻塌落,同為北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景雲計畫中的大湳消防分隊更是有上百項 一、辦理工程施工查核,協助提升品質: 11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之缺失未改善,不僅如此,蘆竹運動中心 RC ( 一)本會修正「 工程 施工查核 小組作 業 辦 牆壁因為滴水而有鐘乳石現象,包含 110 年 法」,增訂「查核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 的楊梅區公所興建工程因雨上浮 45 公分, 資料為輔」之規定,落實施工查核以現場 足以證明桃園市政府公共工程出了極大的 為主。 問題,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身為監督公 (二)本會 111 年度查核桃園市政府計 6 案,其 共工程最高機關,應善盡監督之職責,以防 中 4 案列為甲等,2 案列為乙等,皆無重 止類似瑕疵再度發生。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大缺失,將於 112 年度持續針對桃園市政 程委員會針對桃園市政府進行工程施工查 府加強查核。 核及採購稽核作業,並調查桃園市近期重大 二、辦理採購稽核作業,強化監督機制: 公共工程之瑕疵,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 (一)本會已針對北景雲統包工程、蘆竹運動中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心工程及楊梅區行政大樓工程辦理採購 專案稽核,發現有招標、履約、驗收及保 固等階段缺失。 (二)本會將列管相關缺失,針對類案進行複 查,如有改善不彰情形,將施以教育訓 練,以導正機關採購行為,降低錯誤發生 頻率。 (十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新增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49 號函復立 務計畫」5,407 萬 5 千元,分別於「公共工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程技術業務」項下編列 2,508 萬 9 千元及 「公 一、整體規劃公共工程資料跨機關系統介接, 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編列 2,898 萬 6 千 秉「能做先做」原則逐步建置: 元。經查該計畫主要目的為整合現有老舊系 (一)廠商部分: 統,精進並擴充相關功能,並將串聯各機關 1.介接商工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之相關資料,惟截至 111 年 7 月尚有部分公 2.介接重大職災資料,俾利重視職業安全衛 共工程人員(如:「執業技師」、「開業建築 生管理。 師」、「廠商負責人」等…)及廠商履歷資料 3.介接營造業登記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庫尚未完備。為有效資料庫資料完備,提供 4.介接稅務資訊,勾稽廠商資格。 政府機關等發包單位獲取有效且完整之廠 5.介接票信資料,勾稽廠商資格。 商資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 6.介接司法判決,勾稽廠商有無違反政府採 跨機關系統介接進行說明,於 1 個月內向立 購法或顧管條例。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工程人員部分: 1.介接技工資料,勾稽專任技工專職情形。 2.介接營造業登記資料,勾稽工地主任及專 任工程人員兼職情形。 3.介接勞保及商工資料,勾稽技師兼任情 1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形。 4.介接司法判決,勾稽技師有無違反技師 法。 二、推動「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 援服務計畫」,持續精進完善公共工程人 員及廠商履歷資料庫: (一)積極協調介接,強化勾稽分析及查核督 導。 (二)訂定資料交換標準及應用程式模組,促進 資料交換。 (十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2 年度預算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9 號函復立 321 萬 8 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等相關事宜預算 1,601 萬 5 千元。經查近年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推動情形: 度推動成果,109 至 110 年海外市場總得標 (一)整合資源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商 件數呈減少之勢,由 32 件降至 19 件,111 機:由本會透過「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年截至 7 月為 12 家,各年度獲補助廠商家 整合各部會資源,除由主管部會籌組海外 數有限,排除單一巨額標案後之平均得標金 工程輸出團隊,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 額並不高,為提升我國工程相關業者海外發 系統整合輸出,爭取海外基礎建設商機 展能量,協助國內工程顧問服務業爭取國際 外,並以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等 工程案件及工程產業之海外輸出,爰要求行 各項具體措施,暢通工程產業之人流、金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積極改善相關措 流及資訊流,俾做為工程輸出團隊的後勤 施,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之目標市場, 支援。 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 (二)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及件數均 善報告。 逐漸成長:109 年至 110 年度受疫情影 響,部分業主因疫情關係取消或延遲相關 標案,致 109 年至 110 年度我國工程業者 海外得標金額較以往年度同期為低。而 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 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 億元及 110 年之 39 件 113.9 億元,已有成長。 二、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目標市場改善措 施: (一)續辦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訓班,視 1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業者需求提供進階實務課程,針對海外個 別市場狀況、個案履約實務經驗分享、跨 領域等海外發展所需能力研提培訓課程。 (二)續辦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 拓點計畫,導入潛力中小型業者,增添拓 點成效,並引導大型業者協助下游業者成 為合格供應商,或做為主力商帶領其他中 小型業者組成競標團隊。 (三)掌握全球市場動態,務實以業者需求,就 其核心領域及選定之目標市場,於市場進 入及標案取得等階段,給予整合式協助。 (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12 年度預算案,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宜預算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0 號函復立 321 萬 8 千元及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等相關事宜預算 1,601 萬 5 千元。且該計畫 一、111 年度工程產業全球化執行成效: 111 年訂有「於新南向市場得標金額達 200 (一)整合資源協助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商 億元」之工作目標,截至同年 7 月止得標金 機:由本會透過「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 額僅 13.05 億元,執行成效不彰。爰要求行 整合各部會資源,除由主管部會籌組海外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提升相關工作 工程輸出團隊,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 目標,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 系統整合輸出,爭取海外基礎建設商機 出書面檢討報告,以落實預算之執行。 外,並以調整產業體質及強化政府支援等 各項具體措施,暢通工程產業之人流、金 流及資訊流,俾做為工程輸出團隊的後勤 支援。 (二)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及件數均 逐漸成長:109 年至 110 年度受疫情影 響,部分業主因疫情關係取消或延遲相關 標案,致 109 年至 110 年度我國工程業者 海外得標金額較以往年度同期為低。而 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 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 億元及 110 年之 39 件 113.9 億元,已有成長。 二、檢討精進作法提升 112 年工作目標: (一)務實各項工作檢討執行情形,112 年依業 11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者需要研擬有效協助措施。 (二)盼 112 年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度新南向區 域得標金額。 (十七) 有鑑於中央政府於 112 年度預算數公共債務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已達 6 兆 6,748 億元,中央政府各機關於預 年 3 月 13 日工程人字第 1120500125 號函復立 算編列時允宜撙節支出,避免浮編以增加政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府財政負擔。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一、本會 111 年因退撫基金及健保提撥費率調 110 年度預算案,辦理「一般行政」編列 3 升,與臨時人員薪資調升,致一般行政費 億 0,569 萬 2 千元,決算數已賸餘 1,653 萬 用編列較 110 年增加。有關軍公教人員退 9,621 元,然 111 年度編列 3 億 0,722 萬元、 撫基金提撥費率自 111 年 1 月 1 起調整為 112 年度編列 3 億 2,043 萬 2 千元,預算數 14%,另健保費費率亦調升至 5.17%,調 卻有逐年增加之趨勢,顯有浮編之虞。爰要 升後人事費約增列 91 萬 9 千元。又本會 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檢討相關預算 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111 年比照公務人 編列之必要性,以撙節政府財政支出,並於 員調薪 4%,將臨時人員之每月工資由原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 2 萬 5 千元調整至 2 萬 6 千元,且符合 111 報告。 年基本工資規定,約增列 61 萬 3 千元。 二、本會 112 年因配合 111 年現職軍公教員工 待遇調薪,及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調升,軍 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率至 112 年調整為 15%,綜合二項因素調升後,人事費約增 列 671 萬 7 千元。又本會自督導會報時期 及民國 84 年成立迄今,累積公文數量高達 890 萬頁,考量公文檔案尚未數位電子 化,致人工調案過程耗時,影響機關行政 效率甚鉅,爰規劃辦理本會公文檔案數位 影像化 600 萬元,及調增相關系統維護費 20 萬元。依據行政院函頒「公部門主動解 決低薪方案」 ,調整本會部分臨時人員及承 攬人員薪資,以符合 112 年基本工資規 定,約增列 30 萬元。 (十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預算案新增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策支援服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0 號函復立 務計畫」5,407 萬 5 千元,分別於「公共工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程技術業務」項下編列 2,508 萬 9 千元及 「公 一、整體計畫具體期程分三階段規劃、推動及 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編列 2,898 萬 6 千 執行:本計畫全期程為 112 年至 114 年, 元。係為整合現有老舊系統,精進並擴充相 依安全系統發展生命週期,審慎規劃推 11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關功能,並將串聯各機關之相關資料,惟截 動,持續追蹤執行進度,並導入獨立驗證 至 111 年 7 月尚有部分公共工程人員及廠商 與認證機制(IV&V),落實系統之測試及驗 履歷資料庫尚未完備,仍待跨機關系統介接 證程序;資料交換過程亦將進行檢核及比 以取得相關資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 對;系統上線前將進行試辦並據以修正, 評估後續擴充情形,通盤整體規劃,加強公 以符合使用需要並順利上線。 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管理及分析,俾 二、預期效果明確,可促進資料交換、串聯、 供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之決策支援 勾稽及應用: 參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一)打造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 個月內,就「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決 盤。 策支援服務計畫」提出具體期程及預期效 (二)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 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理。 (三)建構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 (四)精進查核督導及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十九) 近期我國縣市常有公共工程建設於完工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收後,發現硬體設備、排水設施等基礎建設 年 3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46 號函復立 不佳之情事,以致民眾使用不便及對政府公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共工程品質之疑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公共工程開工至驗收之工程品質管理制 應設法建立公共工程驗收之務實標準、強化 度: 各縣市政府落實驗收程序及後續使用狀況 (一)工程施工為連續性工作,履約過程即有工 追蹤,以確保我國公共工程品質。爰要求行 程品質管理及保留施工查驗相關紀錄之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個月內,就目前 機制。 公共工程驗收程序之改善方針,向立法院交 (二)施工廠商、監造單位、主辦機關各有其職 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責。 (三)驗收時,以抽查驗核方式確認施作成果。 (四)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工程,確保廠 商履約品質管理及施工安全衛生。 二、採購法已定有驗收標準及缺失改正機制, 以維工程品質: (一)公共工程驗收標準: 1.驗收係抽查驗核履約結果是否符合個案 契約約定。 2.依法令或個案契約所載標準辦理驗收。 (二)驗收不符者,機關應限期改正,以符個案 契約約定;施工廠商改正後,機關應再行 辦理驗收,必要時機關得辦理減價收受。 三、強化及改善措施: 1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落實公共工程驗收程序作業: 1.強化機關內控作業,落實公共工程驗收程 序。 2.驗收人員各盡其職,確保公共工程驗收品 質。 (二)持續追蹤驗收後維護使用情形: 1.本會已建立「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系 統」,追蹤驗收後維護使用情形。 2.本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15 條已載明保 固期內瑕疵處理機制。 (二十) 我國自 111 年 8 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1 號函復立 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 一、持續盤點系統設備皆符合我國資安標準: 成民眾生活不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 (一)為避免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所生國 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安防護, 安及資安風險或疑慮,並符合行政院資安 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 要求,本會已於 109 年全面盤點無使用大 新檢視既有資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 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且持續嚴格禁止使 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 用大陸廠牌資通產品。 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 (二)相關採購契約中皆要求委外廠商不得使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 2 個月內,盤點 用大陸廠牌之資通產品,並透過稽核及檢 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 查措施確保落實執行。 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 二、資安攻擊已有應處作為並定期演練,包括 安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 完成訂定資安事件應變處理程序、定期辦 面報告。 理演練,以及常見攻擊已備妥應處機制。 三、整體資安防護策略: (一)辦理社交工程演練強化資安意識,並加強 宣導及訓練,以利即時辨識攻擊,降低資 安風險及可能之危害。 (二)系統向上集中雲端化,提升資源調度與應 變能量,以利資源即時調度及應處。 (三)層層防護措施持續監控,包括完善資訊安 全防護體系,進行 7*24 持續監控及資安 情資分享。 四、核心系統通過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驗證:已依資安法規定,就本會核心資 11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訊系統導入 ISO 27001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 標準,並已通過第三方驗證。 (二十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於 ll2 年度預算案「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 4,243 萬 3 千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5 號函復立 元,相較 1l1 年度編列 l,370 萬 9 千元增加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將近 2,872 萬 4 千元,主要支出在協調解決 一、原因分析:公共工程發生變更設計追加金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 額或展延工期之原因包括疫情影響、異常 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辦理閒置公共設施 天候狀況、業主需求變更、用地問題、行 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及考核作業、建構公 政作業或審查問題、管遷問題、人民陳情 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制,建置及維 或抗爭及他標影響等。 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但是近年 二、本會已採取全生命週期督導方式,具體作 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 l00 萬元以上工程標案 為如下: 屢傳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展延工期情事連 (一)計畫應扣合需求定位。 年增長,不利工程如期執行完成,並增加經 (二)強化設計者責任。 費支出,明顯看不出相關經費執行成效,依 (三)核實審查設計內容合理可行。 此,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確實檢討改 (四)要求機關於工程招標前檢核應辦事項。 善,並研議相關處置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 (五)主動篩選案件通知主管機關並公布。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異常案件稽(查)核。 (二十二) 現行公務機關作業逐步改採無紙化作業,除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了環保考量外,亦能提升行政作業效率,但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2 號函復立 目前政府採購、招標作業仍多以傳統書面作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業為主,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邀集 一、邀集機關研商並協同合作,持續推動及擴 有關機關,研議政府採購數位化之可行性, 大數位化及電子化服務: 並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 (一)介接數位資料以加速廠商電子投標及機 書面報告。 關電子審標作業,以利廠商投標及機關確 認廠商之資格是否可參與投標或作為決 標對象。 (二)整合金流推動押標金、保證金線上繳納作 業,節省廠商及機關之所需人力及時間。 二、每年透過工作圈及教育訓練宣導及廣納意 見,以利持續及優化相關服務。 三、政府採購數位化及電子化已有成效: (一)數位化公告資料每年逾 60 萬筆。 (二)電子領標比例逾 99%。 (三)電子訂購每年逾 20 萬餘筆。 (四)電子投標逐年提升並達目標。 12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五)推動線上押標金即時繳納,每年繳納金額 超過 1.5 億元。 四、後續精進作為: (一)建置及推動線上比減價機制。 (二)建置證明書數位化機制。 (三)押標金線上發還作業。 (二十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工程產業全球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化專案」103 至 110 年度委由財團法人金屬 年 3 月 14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210 號函復立 工業研究中心成立「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公室」,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協助執行拓點補 一、本會網站已建置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即時 助計畫、辦理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 公開各項工作成果:為協助我國工程產業 訓、海外商情蒐集分析、召開工程產業海外 全球化業務推展,爭取新南向區域市場商 發展策略聯盟會議、建立海外相關資訊資料 機及標案,本會針對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庫等。據工程會說明,相關工作之主要成果 各年度各項工作之主要成果,除於完成時 於完成時即函送相關單位及業者,並公開於 立即函送相關單位及業者參考運用外,亦 該會網站;另該辦公室並將各年執行成果彙 於本會官網建置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將 整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委託專 各項工作成果依屬性分類後,立即公開於 業服務案成果報告書」 。 官網供使用者下載參考,俾各界即時掌握 103 至 106 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 所需資訊;以工程產業全球化課程教材及 書全文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公開,107 蒐集海外商情 2 項工作為例,本會除於專 年度起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未於 區公開各年度相關人才培訓課程教材,俾 GRB 公開,而據 110 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 工程人員瞭解實務運作情形,增進赴海外 成果報告書載明「本書同時登載於行政院公 發展所需職能外,亦提供各國工程商情及 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但各年度工 駐外單位蒐集資料,以利各界即時掌握各 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僅是上傳政府出 國最新資訊,做為評估是否赴海外發展或 版品資訊網,僅能付費閱覽。 研議因應作為之參考;爰本會工程產業全 雖工程會表示已及時於其網站公開相關工 球化專區已就工程產業全球化各項工作 作之主要成果,惟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 成果以分門別類方式呈現,讓資訊更具系 書係彙整各年度之工程產業全球化之業務 統性及可讀性,提升使用者運用資料之便 內容及辦理情形,可提供各該年度工程產業 利性。 全球化推動成效之全貌資訊,爰此行政院公 二、歷年成果報告書已公開於本會網站: 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在其網站公開各年度 (一)公開年度成果報告書有助各界更為瞭解 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成果報告書,並於 1 個月 推動成效全貌,做更妥適之應用。 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本會工程產業全球化專區已公開各年度 成果報告書。 (二十四)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計將獲得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 4 期特別預算案「強化 年 3 月 6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3 號函復立 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行政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計 一、前瞻預算中「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 畫」112 年度起共計 4,285 萬元特別預算數, 係將舊有系統重新整合雲端化,強化數位 藉次將辦理建置公共工程專業人員及廠商 韌性:本會「公共工程雲端系統計畫」, 資料雲、技術雲、全生命週期管理雲及大數 主要係為配合政府系統雲端化政策,汰換 據資料雲所需業務。然而,考量該特別預算 本會現有老舊、維護及擴充不易之系統, 經費所計劃之執行業務,已屬工程會既有常 引進雲端技術建置完善系統基礎環境,強 態業務內容,且將再受到工程會規劃透過年 化數位韌性,並逐步於 112 年起將本會原 度重要施政計畫、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辦 有各自獨立之公共工程管理與技術相關 理。爰此,有關公務預算之編列,應重視避 資訊系統雲端化,以解決系統資料整合性 免疊床架屋以及重複執行致行政量能虛耗 低及應變彈性不足之問題,俾利後續創新 之嫌,是以特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 應用與服務之建置與推動。 期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 二、公務預算中「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智慧型 報告。 決策支援服務計畫」,係在雲端系統之穩 固及安全基礎上,強化資料蒐集管理及整 合歸納分析,持續精進決策支援: (一)打造營建產業電子化及資料交換應用基 盤。 (二)強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資料蒐集及管 理。 (三)建構公共工程決策支援服務機制。 (四)精進查核補位及個人化資料應用機制。 (二十五) 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執行日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行政院核定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第 年 3 月 10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1 號函復立 3 期(111-114 年) 」,刻正透過專案辦公室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負責推動,並定期召開平臺會議及策略聯盟 一、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執行成效與運作 會議管考相關策略及措施辦理情形。然而, 情形: 考量該方案之推動執行成效,以及專案辦公 (一)定期召開會議整合資源協助產業爭取海 室運作狀況等對外揭露之資訊明顯不足,爰 外標案商機。 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期於 1 個月內 (二)111 年度各項具體措施辦理情形: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 1.人流:111 年度於 6 月至 10 月間辦理 6 推動方案第 3 期(111-114 年)當前執行成 場次工程產業全球化人才實務培訓課程。 效與運作情形暨 112 年預計成效」書面報告。 2.金流:財政部已責成輸出入銀行建立「系 統、整廠及工程產業輸出聯貸平臺」,截 至 111 年 9 月底止共完成 425 案,貸款及 12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保證金額新臺幣 319.68 億元。另內政部 及本會賡續透過海外拓點補助,協助營造 業、建築師及工程技術服務業開拓海外市 場。 3.資訊流:統計截至 111 年 11 月底,駐外 單位回傳之商情資訊共有 132 件。 (三)111 年度於新南向區域得標金額較前 2 年 成長:111 年度截至 11 月底止,我國 7 大工程輸出團隊及拓點業者於新南向區 域得標 41 件標案,約新臺幣 168 億元, 相較 109 年之 36 件 23.89 億元及 110 年 之 39 件 113.94 億元,已有成長。 二、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檢討精進及 112 年預計成效: (一)務實各項工作檢討執行情形,112 年依業 者需要研擬有效協助措施。 (二)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112 年預計成 效,盼可維持不低於 111 年之得標金額。 (二十六) 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 2021 年宣示 2050 年淨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零轉型目標,並相繼正式公布「臺灣 2050 年 3 月 7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5 號函復立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 2050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查目前行政院公 一、建立公共工程建設落實節能減碳機制: 共工程委員會雖有受行政院永續會工作分 (一)建立公共工程建設落實節能減碳機制,要 組辦理「政府機關綠色採購達業務費預算之 求各機關辦理之公共工程均應納入節能 比率」作業,然而對於公共工程建設以及工 減碳觀念。 程採購中落實「零碳建築」之指引以及規範 (二)優先以重大公共工程為推動列管範疇,並 上仍有欠積極訂定。是以考量行政院公共工 建立追蹤管考機制瞭解執行情形。 程委員會以身作則之重要,以及公務機關所 二、工程採購落實零碳建築之指引: 遵行後,方可進一步再對民間進行輔導與引 (一)提高公有新建建築物能源效率之指引。 領,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限期於 3 (二)改善既有公有建築物能源效率之指引。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政府 (三)建築節能減碳新技術及工法研發與推廣 機關辦理零碳建築之推動作業」書面報告。 應用之採購策略指引(本會 101 年 9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10100364460 號函)。 (二十七)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於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影響,自 106 年訂有《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 年 3 月 7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4 號函復立 意事項》,第二點明訂不須實施生態檢核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12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排除條款第五款為「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 一、精進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工程無須辦理 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然經 生態檢核規定: 查,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 (一)106 年規定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無須辦理 標,著重於建築工程本體對於生態環境之考 生態檢核之考量:鑒於綠建築是符合生 量,並未能完全取代於工程核定、規劃、設 態、節能、減廢、健康之建築,內政部已 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階段皆以落實生態保 建立評估系統,至少須符合 4 項指標,並 育、公民參與與資訊公開為宗旨之生態檢核 經過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發給綠建 機制。 築標章,且建築工程基地多位於人口聚集 為確認前揭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排除條款是 之處,較水利、交通或水保工程對環境影 否足以取代生態檢核機制之功能,請行政院 響層面較小,故於 106 年訂定「公共工程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 生態檢核機制」時,規定規劃取得綠建築 員會提出「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 標章之建築工程即無須辦理生態檢核。 相關指標」之公共工程足以取代現行生態檢 (二)109 年增列需取得生態範疇指標以落實生 核機制之論述,並包含具體案例(亦可通案 態保育,以確保加強對環境生態之友善。 應用)之書面報告,作為後續修法之基礎參 (三)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情形納入部會管控 考資料。 及資訊公開項目。 二、具體案例: (一)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統包 工程(屏東榮民總醫院)-「第 22 屆公共工 程金質獎」公共工程品質優良獎特優工 程。 (二)新北市新店區寶高智慧產業園區統包工 程-「第 21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公共工程 品質優良獎特優工程。 (三)教學研究綜合大樓和第三學生宿舍大樓 新建工程(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第 21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公共工程品質優良 獎優等工程。 (二十八) 為減輕公共工程對於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影響,自 106 年訂有《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 年 3 月 8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3 號函復立 意事項》,然第二點明訂不須實施生態檢核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之排除條款第五款為「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 一、研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作業指引 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經 草案。 查,卻未能確立未實施生態檢核者有如實取 二、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情形納入部會管控及 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 資訊公開項目。 檢核機制。 三、如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部會之改進作法 12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為避免公共工程以「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 及改善結果,亦將檢討納入其資訊公開必 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規避生態檢核,爰 要項目之一。 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1 個月內研擬未 四、上開作業指引草案俟彙整機關意見召開會 實施生態檢核之公共工程有如實取得綠建 議確認後通函各機關辦理。 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檢核機 五、依注意事項第 13 點第 2 項規定,部會應 制(包含資訊公開),並研擬如未能取得者之 於每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將前一年度辦理 因應作為。 生態檢核執行情形,提送本會備查,爰將 併請部會將如實取得綠建築標章辦理情 形及如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之改進作法 及改善結果納入上開執行情形報告。 (二十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初稱全台閒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蚊子館」活化高達九成,但民間仍質疑其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03 號函復立 成效,且 110 年迄今,全台又新增多處閒置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的公共設施,且部分閒置的公共設施活化成 一、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效不佳,實應持續管考追蹤活化情形。爰 排除閒置障礙:針對待活化 5 案,本會化 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閒置 被動為主動,成立專案小組,主動逐案瞭 之公共設施需定期考核,至少追蹤 3 年以 解閒置原因,並已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 上,即不應僅是一時活化的曇花一現,需確 將陸續完成活化,避免設施管理機關為解 定活化方式得以長久,而非短期應付之假 除列管而提出短期一時之活化措施。 象,應以長期維持公共設施運作為目標,明 二、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 定解除列管的條件,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避免再次閒置: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抽 會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最新 查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機制,持 活化運作現況書面報告,以確保公共設施發 續督促活化使用,截至 111 年底本會及各 揮功能。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完成 187 案抽 查。另依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函頒「公 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 規定,解除列管之案件主管機關應辦理主 動清查,主管機關及本會必要時得辦理抽 查;如再有閒置情形,設施管理機關應研 提活化計畫據以辦理活化作業,以符合開 發或興建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 符合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訂 定之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方能解除列 管或結案。 三、要求各機關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 是否閒置:依上開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主 12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管機關對於轄管之公共設施(含解除列管 之公共設施)應有效管理,督導設施管理 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主動清查使用情 形,作成紀錄,並彙整傳送至本會指定之 資訊系統。另為查證設施管理機關經管之 公共設施是否有效管理使用,主管機關應 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抽查,本會必要時得辦 理抽查。 (三十) 金質獎旨在透過公開表揚優異工程,進而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勵廠商間之良性競爭以提升公共工程施工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17 號函復立 品質,自 89 年開辦至 110 年已舉辦 21 屆;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2 年度新增製作金 一、嚴選工程影片:製作工程特輯影片之案 質獎得獎工程特輯影片及於電視託播所需 件,除歷屆獲得金質獎優等以上之案件 經費,惟部分廠商於得獎次年即因其他政府 外,並加入具有代表性、創新性、挑戰性 標案列為拒絶往來廠商,遭該會取消得獎資 及周延性等特色之國家重大建設,且剔除 格之情形,顯示部分得獎之廠商並無法維持 拒絕往來廠商之案件。 其整體工程品質之一致性,是以,要求行政 二、評選創意廠商: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嚴選製作得獎特輯 第 1 項第 9 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 影片之工程,並發揮創意以吸引民眾觀看並 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準用 加深印象。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經公開客觀評選 具創意性、專業性之優良廠商,以製作吸 引民眾觀看並加深印象之影片。 三、本會落實把關:為確保工程特輯影片品 質,本會落實把關,使工程特輯影片如期 如質完成。 (三十一) 為因應營建工程原物料上漲情形,政府業已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採取多項措施,惟物價仍持續上漲,實務上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69 號函復立 工程之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響,要求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關注營建工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程物價上漲對工程之影響,預為研謀有效因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並每月追蹤 應措施及加強管考,以利公共工程之推動。 價格及供需情形: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12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其組織改造未確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定,致公文檔案達保存年限未能銷毀,且常 年 3 月 8 日工程秘字第 11204000811 號函復立 須調閱前案參考法規之立法旨意或檢核稽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核報告等,爰於 111 年 5 月研提「公文檔案 一、本會已於「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計畫」內 數位影像暨影像調閱系統建置計畫」,總經 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至 110 年度 費 3,000 萬元,規劃於 112 至 116 年間將 80 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頁,轉置為 至 110 年度之非機密性紙本公文,約 770 萬 數位影像,並配合影像調閱系統,減少人 頁掃描為電子公文,以利公文系統搜尋及影 工調案耗費時間,藉此提升機關行政效 像調閱,於 112 年度編列數位掃描作業經費 率。 400 萬元及中階伺服器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二、公文保密之規定: 200 萬元,預計掃描 110 萬頁。 (一)於契約內針對保密部分,規範廠商應於決 隨著資訊時代來臨,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 標次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提供「保密切 可縮短查找歷史公文之時間,提高行政效 結書」及「保密同意書」約束廠商及其參 率,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規劃將紙 與人員,應負永久保密責任,如有違反將 12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本公文數位化並落實相關保密及文件銷毀 處以違約金或追究法律責任。 作業。 (二)廠商應於簽定契約後提報專案小組成員 與代理人名冊,並由本會審查其適任資 格,且作業人員進入本會時需全程配戴識 別證,其可拍照、攝影等設備需統一保 管,不可攜入至作業區。 (三)本會將於影像化作業區架設監視系統妥 為監控。 三、作業過程之文件銷毀:檔案影像化作業過 程中,因掃描、校對作業列印之資料、產 生之紀錄、流程、管控等資料,廠商應嚴 守業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使用後裁碎不得 外流,並落實相關保密及銷毀作業。 四、公文檔案銷毀作業之規劃:逾保存年限之 公文檔案,本會將依「檔案法」及「機關 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等相關規定, 逐年報送檔案銷毀目錄,並經檔管局審查 同意後據以製作檔案銷毀清冊,辦理銷毀 檔案原件,以強化本會檔案管理作業。 (三十三) 111 年度「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年增率」截至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1 年 7 月已達 9.39%,且在持續上揚中,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0 號函復立 對施工廠商造成莫大困擾,恐對公共建設之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品質及工期有所影響。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程委員會針對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攀升對於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 廠商之影響研擬相關配套措施,限期於 1 個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12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四)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6 至 109 年營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造 工 程 物 價 總 指 數 年 增 率 介 於 1.42% 至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1 號函復立 3.36%之間,110 年度大幅攀升 10.93%,111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年截至 7 月亦高達 9.39%,且持續上揚。除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營造工程物料上漲外,缺工情形亦嚴重,亦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 造成 2 年來公共工程採購流廢標情形增長,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儘速研謀因應措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施,避免因物價上漲及缺工造成之公共工程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延宕之情形。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缺工問題方面兼顧整體策略:本勞部分, 本會已持續推動技術士證照制度及營建 自動化、預鑄化等措施,以提升本勞待遇 1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及尊榮感,並減少工地現場人力需求;移 工部分,本會已協調勞動部合理修正公共 工程相關引進外籍勞工規定。 三、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四、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五、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三十五) 112 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預算第 2 目「公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 7,790 萬 9 千 年 4 月 20 日工程資字第 1121500059 號函復立 元,凍結 50 萬元,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 一、廠商現場領取招標資料並無規定應免費情 動支。 形,且每案平均收取費用高於電子領標費 用: (一)機關就現場領標之招標文件收取費用比 率約為 61.06%,每案平均約 229 元。 (二)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比率為 99.62%,其領標 費用每案平均約 62 元。 (三)經查收取領標費用之原因,主要係機關個 案需要及確保優質服務所必需。 二、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比率創新高且不允許現 場領標比例亦逐年增加,本會推動電子領 標已有成效,並持續精進: (一)電子領標比率皆創新高,執行情形良好並 達節能減碳效果。 (二)優化措施提供精準及便捷之領標服務。 三、逐步擴大推動電子投標作業,建立廠商信 13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賴度: (一)提升使用者信心,簡易電子報價先行以帶 動電子投標。 (二)簡便相關作業程序,新增投標及審標所需 電子化服務。 (三)推動已有初步成效,將持續擴大。 (三十六) 因應營建工程原物料上漲,請行政院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程委員會提供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共同性費 年 3 月 1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95 號函復立 用編列基準,要配合市場物價行情予以檢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討。公共工程三級品管施工查核,應重視現 一、配合市場物價行情檢討共同性費用編列基 場實際施工品質,文書表件應避免過於繁 準: 瑣,請工程會加強宣導。工程會辦理申訴調 (一)本會已依據營造工程物價行情研提 113 年 解案件,外界反映公正客觀,應持續維持, 度編列基準調整建議案。 以獲得廠商對政府的信任。金門等離島之工 (二)上開調整建議,本會已於 112 年 3 月 1 日 程推動,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多予協 召開會議取得與會機關及公(協)會等共 助,並於經費審議時多予支持。前瞻計畫有 識,後續將函送主計總處參考發布(本會 關金門等離島地區補助金額,比照行政院函 後續已於 3 月 28 日函送請主計總處,主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 計總處已於 5 月公布)。 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 二、公共工程三級品管應重視現場實際施工品 (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補助作業 質: 要點),得加計至多 30%。 ( 一)公共工程施 工品 質須結合 主管機 關 法 令,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並落實執行。 (二)施工查核以現場品質為主,本會並已加強 宣導。 三、辦理申訴調解應持續維持公正客觀:採購 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係採委員合議制,聘 請具有法律、工程及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 公正人士擔任委員。本會將持續透過委員 會議合議審議機制,以公正、客觀與專 業,處理爭議案件,以獲外界之信賴。 四、金門等離島之工程推動多予支持: (一)編列基準及前瞻計畫針對離島已訂有經 費加成規定,如仍不足,可再專案報核。 (二)本會審議時,將持續留意離島建設經費編 列之合理性。 (三十七) 缺工、加上通膨造成的水泥、預拌混凝土、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鋼材等物料及工資大漲,已造成國內主要承 年 3 月 1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87 號函復立 攬公共工程為主的營造商獲利能力衰退;在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營造成本飆漲下,市場預期,公共工程概念 一、解決預算與物價上漲時間差之策略方案: 股 112 年度下半年營運壓力還會比上半年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雖提出協處包含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從源頭控管,協調砂石與飛灰以固定價格讓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售、水泥貨物稅減半,及讓受國際價格影響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的鋼筋、鋼構等方案因應,以契約三層級物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價調整機制調整契約價款,藉以因應物價上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漲。但考量預算由編列至執行存有時間差, 變更。 實務上工程之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 (五)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響。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履約階段:無物 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說明現階段策 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變更。 略方案是否能有效解決預算與物價上漲時 二、現階段策略方案執行成果:穩定工程順利 間差之可行性。 發包,公建執行連續 3 年經費達成率超過 95%以上,現階段策略方案可有效解決預 算與物價上漲時間差。 (三十八) 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蔡英文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政府上任時宣布的「居住正義三支箭」,其 年 3 月 22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184 號函復立 中最關鍵的就是,要在 8 年內蓋成 20 萬戶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社會住宅,包括 12 萬戶直接興建,與 8 萬 一、政策目標及推動進度:蔡總統 8 年(106 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目前已進入第二階段 至 113 年)推動 20 萬戶社會住宅之政策目 (110 至 113 年) :政府直接興建 8 萬戶及包 標,以直接興建 12 萬戶及包租代管 8 萬 租代管 4 萬戶,計 12 萬戶。由於距離表訂 戶來達成。經內政部統計,截至 112 年 2 的目標期限僅剩下 2 年時間,且曾發生 11 月底,累計已推動 13 萬 2,935 戶,其中 處流標之情況,恐有未能如期完工之虞。有 直接興建 7 萬 1,803 戶,包租代管 6 萬 鑑於蔡總統英文曾提出 8 年興建 20 萬戶社 1,132 戶。 會住宅之政策目標,為使社會住宅能如期如 二、直接興建 12 萬戶之推動情形: 質興建完工,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第一階段(106 至 109 年)興辦初期以地方 於 3 個月內應督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政府興辦為主,109 年底已達成發包 4 萬 推動之社會住宅發包情況、實際完工近況, 戶目標。 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第二階段(110 至 113 年)預定達成發包 8 萬戶,由地方政府賡續推動約 1.2 萬戶, 餘 6.8 萬戶由內政部結合國家住宅及都市 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量能分期推動。 三、住都中心直接興建之推動情形: 13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一)工程發包情況:截至 112 年 2 月底,住都 中心已發包 3 萬 491 戶,尚有 4 萬 2,344 戶規劃中,預定 112 至 113 年目標每年發 包 2 萬戶,113 年底可達成發包 7 萬餘戶, 加上地方政府 5 萬餘戶,至 113 年底中央 及地方總計可達成 12 萬戶之目標。 (二)實際完工近況:住都中心自第二階段(110 至 113 年)陸續發包工程,爰上述已發包 之 3 萬 491 戶中,除 2,907 戶營運中,餘 1 萬 3,573 戶興建中及 1 萬 4,011 戶已決 標待開工。 四、本會協處作為: (一)本會已彙整工程採購流標原因及因應對 策提供住都中心參考。 (二)針對問題專案召會協處:建議住都中心提 早辦理先期規劃,並據以備標;提供避免 規格綁標正確作法予住都中心參考。 (三)定期追蹤進度並適時協助:住都中心先前 流標案件 11 處,已有 6 處已順利決標, 無再次流標情形,餘 5 處已排定重新招標 期程,本會按月追蹤進度並適時協處。 (三十九) 111 年前 5 月的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累計平均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年增率為 10.38%,營建成本持續呈現上漲趨 年 3 月 6 日工程技字第 1120200172 號函復立 勢,為因應原物料上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員會雖已採取多項措施因應,實務上工程之 一、營造物價上漲方面,本會已協調各機關以 執行仍將深受物價上漲之影響,請行政院公 源頭控管方式採取因應對策,並每月追蹤 共工程委員會持續關注營建物料價格上漲 價格及供需情形: 對公共工程之影響,進行滾動式檢討與改 (一)預拌混凝土部分:本會針對預拌混凝土重 進,並協助各機關解決工程執行之困難。 要原料砂石、飛灰及水泥之供應採取相關 穩定措施,砂石、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方 式供應;水泥則已延長減半徵收水泥貨物 稅至 112 年 6 月,以降低進口燃煤上漲對 水泥物價之影響,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 營建市場。 (二)鋼料部分: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 整契約價款因應。如有鋼料供需、價格問 1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題,可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與鋼鐵公會成立 之鋼料供需平台協處,另本會每月追蹤鋼 料供需、價格變動等情形,俾有需要時作 必要之協處。 二、本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 重點及說明,通函各機關注意辦理,以降 低流標情形。 三、計畫、設計、招標及履約等工程作業各階 段之因應措施: (一)計畫階段: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 列經費,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 (二)設計階段:編列預算應符合當時物價,並 應有物價調整機制。 (三)招標階段:檢核招標預算是否符合行情。 (四)履約階段:無物調契約者可合意辦理契約 變更。 四、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並 採修正計畫及備標併行。 (四十) 有鑑於新竹市立棒球場 111 年 7 月 22 日才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風光啟用,卻發生觀眾席地板破洞、場地不 年 4 月 27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331 號函復立 佳導致球員受傷之憾事。據查,該球場改建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納入「前瞻建設計畫」 ,經費從 3.5 億元一 一、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已明定各層級 路漲至 12 億元,甚至發生「還沒有驗收就 權責事項,施工廠商應落實施工「品質管 開打」離譜事件,甚至有媒體報導該案監造 制」,工程主辦機關與監造單位應共同善 廠商「艾奕康」缺乏相關專業經驗,過往有 盡「品質查證」責任,工程主管機關應辦 被起訴豆腐渣工程之前科,顯見行政院公共 理「工程施工查核」督促落實品質管理, 工程委員會督導不周。為此,請行政院公共 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執行。 工程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與檢討方案,以確 二、本會為瞭解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缺失發生 保我國公共工程之品質。 原因,並協助工程主辦機關遵循相關法規 及契約規定做正確處置,已於 111 年 8 月 10 日專案訪查,並於 112 年 2 月 7 日召會 協處。 (四十一) 有鑑於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程委員會,所就日前發生之採購問題如臺鐵 年 5 月 10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47 號函復立 太魯閣事故、外交部影片誤植等事件進行盤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點與檢視後,乃認為係機關未落實法規或契 一、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所定情節及必 13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約規範之執行,是以所致相關採購與發包後 要資訊之查核所需系統介接,屬行政機關 衍生之履約爭議。主管機關刻正辦理建置之 間相互協助事項,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並 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資訊、職安資訊、司 已定有通案及原則性規定。 法裁判書及履約紀錄不佳等訊息介接系統 二、系統介接事宜非須以法律定之行政機關即 作業。立法委員已提案增訂法源依據,使主 得辦理: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5 條規定: 管機關得建置可供辦理採購機關進行是類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 訊息勾稽之系統,藉以提升發現廠商具不良 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 情形之強度,以確保採購品質。爰此,要求 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國家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個月內研議「政 機關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 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 法律定之者。」前述系統介接事宜,非須 『主管機關為第一項所定情節及必要資訊 以法律定之,機關即得辦理。 之查核所需,得辦理介接機制供採購機關核 三、本會已完成決議所述相關系統介接事宜: 實之。』 」提出建議文字,以加速完成修法, 政府電子採購網已介接司法裁判書系 杜絕不良廠商參與政府採購,維護國人權 統;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亦與內政部、 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勞動部建置之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資 訊、職安資訊及履約紀錄不佳等資訊辦理 系統介接作業。 (四十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建置公共工程價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格資料庫,供機關辦理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 年 5 月 1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64 號函復立 訂定參考,惟就政策及業務宣導採購需求項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目則尚未建立相關價格資料庫,鑑於政策及 一、分階段研議建立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 業務宣導採購需求項目多元,成本分析較為 媒體通路之價格資料: 不易,且機關辦理是項業務情形,仍間有招 (一)召開研商會議討論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 標簽核過程,未就採購預算需求項目逐項進 作及媒體通路之價格資料之格式。 行成本分析,相關預算編列未盡詳實,衍生 (二)將請各機關就近年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 得標廠商加值回饋金額占契約金額比率偏 採購案,依上述資料格式填寫並提供本會 高之異常情事,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彙整分析。 會應於 3 個月內研謀蒐集政策及業務宣導採 (三)研議增修政府電子採購網功能,提供機關 購共通性商情資訊,並建立可供運用之價格 編列預算之參考:本會並修正政府電子採 資料庫,以供機關辦理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 購網相關欄位及後端統計功能,預計於 訂定參考,確保採購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等情 112 年 12 月底完成修正,請採購機關於刊 事。 登決標公告時,併填寫宣導素材製作及宣 導媒體通路之單價資料,俾統計分析後, 提供單價區間供各機關用以為編列預算 之參考。 二、本會持續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媒 13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體通路之價格資料:機關辦理政策及業務 宣導方式多元,本會將持續依上開規劃研 謀蒐集常見宣導素材製作及宣導媒體通 路之價格資料,以供機關作為採購預算編 列及底價訂定之參考。 (四十三) 有鑑於近年來頻傳政府機關疑濫用限制性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招標,且涉嫌貪腐舞弊之情事,例如台電抽 年 5 月 16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09 號函復立 水油機限制性採購案,涉嫌貪污、偽造文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書、洩密等罪遭高雄地檢署起訴;新竹棒球 一、將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開放限制性招標案 場整建計畫從 3.5 億元增列至 12 億元,且 件資訊:本會刻正研議就限制性招標之 未驗收便賣票開賽,造成球員嚴重受傷,經 招、決標資料依開放資料格式公開於政府 媒體報導,其整建計畫多採用限制性招標, 資料開放平臺,以利各界下載整合利用; 主要營造商非但未具備營造球場之專業經 並配合進行相關資訊系統功能修正。 驗,更有偷工減料與工安危害之前科。按理 二、機關採購採行限制性招標之適用要件與公 限制性招標應作為政府對特殊工程計畫,提 開機制補充說明: 高效率與降低成本之方式,不應成為弊案貪 (一)符合採購法規定要件,機關採購得採行限 瀆之溫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制性招標:按採購法第 18 條第 4 項、第 3 個月內實施,依照開放採購資料標準(Open 19 條及第 22 條第 1 項之規定,機關辦理 Contracting Data Standard)於政府機關網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符合採購法第 22 站專區開放限制性招標案件之資料,並向立 條第 1 條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採行限 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制性招標。 (二)機關應將採購案件之決標結果刊登決標 公告或定期彙送,並公開網站開放查詢: 按按採購法第 61 條及第 62 條規定,機關 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 外,應於決標後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決標 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 標者,亦同);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 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採購,其決標結果應 傳輸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爰機關辦理限制 性招標採購,於決標後刊登決標公告或定 期彙送,其資料皆開放查詢。 (四十四) 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截至 110 年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11 月止,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工程類採購案, 年 5 月 31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157 號函復立 於第一次招標決標之比率低於 50%,其流標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原因多為投標廠商家數未達政府採購之規 一、本會已建立多元接收廠商意見之管道:本 136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範,而前述採購案多數雖已於二次招標時順 會已有多元接收廠商意見之管道,如「主 利決標,惟乃係基於二次招標放寬投標廠商 委信箱」 、「民意信箱」 、「政府採購問答信 家數限制之原因;由前述情形可知,中央及 箱」、傳真、實體信件、與相關公會座談 地方政府之工程類採購案多無法引起一般 等,廠商對現有招決標方式之建議、本會 工程業者之投標意願,長此以往,即便已採 契約範本條款執行疑義等與政府採購制 取最有利標之決標方式,仍舊無法有效達到 度興革意見,均可透過前開管道提出。 維護公共工程品質之效果。為提高廠商投標 二、廠商對個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依 意願並確保政府公共工程之品質,行政院公 法於規定之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請求釋 共工程委員會應研議建立公共工程廠商回 疑:廠商對於個案採購招標方式或招標文 饋機制,以確認現有招標方式之缺失,並彙 件內容有意見者,得依採購法第 41 條第 1 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之原因及改善方式,向 項規定,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機關回復廠商 疑義之期限,影響廠商後續備標作業,本 會於 110 年 7 月 14 日修正發布採購法施 行細則第 43 條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 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 1/4,俾利 廠商有合理時間因應。 三、對於個案機關辦理採購,廠商認為有違反 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法向機 關提出異議:廠商如認為個案採購招標文 件規定、機關對招標文件之釋疑、後續說 明、變更或補充內容或採購之過程、結果 有異議,得於採購法第 75 條第 1 項規定 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另個案如於招標前有辦理公開閱覽者,廠 商亦得於閱覽期間向招標機關提出反映 意見。 (四十五) 為了維護工程品質,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70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條之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 年 4 月 20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79 號函復立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根據查核小組組織 一、未落實工程查核規定之機關及原因: 準則及查核作業辦法,查核小組進行查核作 (一)因 110 年 3 月 19 日修正「工程施工查核 業應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審查為輔,主要 小組作業辦法」,增訂各查核小組年度工 查核項目包括機關之品質督導、監造單位之 程施工查核之件數比率規定,爰「107 至 監造、廠商之品質管理等相關之紀錄、稽 109 年間」與「110 年後」之最低應查核 13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核、文件、施工進度監督及缺失改善追蹤 件數規定不同。 等。根據工程查核作業辦法規定,100 萬元 (二)107 至 109 年有 6 機關未達最低應查核件 以上未達 1,000 萬元工程,應查核最低件數 數規定。 為 20 件(110 年 3 月後改為 10 件);1,000 (三)近 3 年(108 至 110 年)有 12 機關未達最低 萬元以上未達 5,000 萬元工程最低應查核件 應查核件數規定。 數為 15 件;5,000 萬元以上工程最低查核件 二、辦理績效考核,強化監督機制,落實達成 數為 20 件;每年查核工程總件數並不低於 查核件數規定: 100 萬元以上總工程數之 10%為原則。行政 (一)本會每年度辦理各機關工程施工查核小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於網站公開相關查核 組績效考核,將最低應查核件數達成率納 情形並彙整各年度工程查核嚴重缺失處置 入評分,促使各機關落實達成查核件數規 情形。惟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彙整,107 定。 至 109 年度工程查核件數未達最低件數之各 (二)本會已建立定期控管機制,如每季要求彙 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查核小組,竟有高達 14 送查核結果季報表,提供系統查詢功能, 個機關連續 3 年查核未達最低件數,另有 15 協助機關掌握查核執行情形,落實達成查 個機關近 3 年內發生有 1 至 2 年未達最低查 核件數規定。 核件數情形。該等機關顯有未落實工程查核 情形,爰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明原 因,並研議於工程會網站公開資訊中增列查 核件數未達規定之說明,以期落實工程查核 作業規定。 (四十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0 年初稱全台閒置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蚊子館」活化高達九成,但民間仍質疑其 年 3 月 14 日工程管字第 1120300204 號函復立 成效,且 110 年迄今,全台又新增多處閒置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的公共設施,且部分閒置的公共設施活化成 一、針對待活化案件,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 效不佳,實應持續管考追蹤活化情形。爰 排除閒置障礙:針對待活化 5 案,本會化 此,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閒置 被動為主動,成立專案小組,主動逐案瞭 之公共設施定期考核,至少追蹤 3 年以上, 解閒置原因,並已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 即不應僅是一時活化的曇花一現,需確定活 將陸續完成活化,避免設施管理機關為解 化方式得以長久,而非短期應付之假象,應 除列管而提出短期一時之活化措施。 以長期維持公共設施運作為目標,明定解除 二、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 列管的條件,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3 避免再次閒置:本會自 103 年啟動實地抽 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最新活化 查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使用情形機制,持 運作現況書面報告,以確保公共設施發揮功 續督促活化使用,截至 111 年底本會及各 能。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完成 187 案抽 查。另依本會 111 年 12 月 14 日函頒「公 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 13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規定,解除列管之案件主管機關應辦理主 動清查,主管機關及本會必要時得辦理抽 查;如再有閒置情形,設施管理機關應研 提活化計畫據以辦理活化作業,以符合開 發或興建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 符合公共設施有效管理使用督導會議訂 定之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基準,方能解除列 管或結案。 三、要求各機關化被動為主動,清查公共設施 是否閒置:依上開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主 管機關對於轄管之公共設施(含解除列管 之公共設施)應有效管理,督導設施管理 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主動清查使用情 形,作成紀錄,並彙整傳送至本會指定之 資訊系統。另為查證設施管理機關經管之 公共設施是否有效管理使用,主管機關應 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抽查,本會必要時得辦 理抽查。 (四十七) 有鑑於全國四百餘家砂石場中,約四分之一 本案業已就決議事項提出書面報告,並以 112 近百家有違法使用農地擴建問題,且據財政 年 8 月 7 日工程企字第 1120100228 號函復立 部國有財產署資料,計有 137 家占用國有地 法院並副知交通委員會,摘要如下: 堆置砂石或濫挖。為避免助長不法,影響土 一、召開會議釐清相關法令權責:關於部分砂 地之永續使用,各項公共工程所需之砂石不 石場違法使用農地擴建,或占用國有地堆 應向此類違法擴建之砂石場購買,成為砂石 置砂石或濫挖情形,本會於 111 年 1 月 10 場違規使用土地之幫凶。爰此,建請經濟部 日邀集相關權管機關開會釐清相關法令 整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布砂石場違法擴 權責,研處情形概述如下述各點: 建黑名單,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令全 (一)砂石場若有重大違法(規)情形,各權管機 國公共工程(含前瞻計畫各期公共工程)主 關已有處分規定: 辦機關,通告不應向黑名單中砂石場採購砂 1.砂石場若有違法占用土地、重大違反環 石,請經濟部礦務局要求黑名單中砂石場儘 保、水保、地政等法令之不法情事,各法 速騰空返還國有地,違法擴建之土地應儘速 令權管機關已訂有相關規定,對於相關違 恢復原狀,俟經地方地政或都發單位認定恢 法(規)行為進行處分。 復原狀後,始得自黑名單中移除,勿再放任 2.砂石場自土石資源服務平台下架後不得 砂石場違法擴建,違反國家相關法令,或圖 參與疏濬砂石投標。 透過輔導方案讓違法合法化。 3.透過履約管理機制要求承攬廠商提供合 法砂石。 13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砂石場違反相關法令之管理與稽查: 1.請經濟部研議重大違規下架處分範圍。 2.請各機關協力防範不法情事。 (三)強化國土管理: 1.利用衛星影像變異資料積極處理。 2.加速辦理坑洞善後處理並加強河川區域 巡查。 3.加強非都市土地之管理。 二、經濟部公布砂石場違法黑名單後,本會將 適時通函各機關。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