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 僑務委員會編 僑 務 委 員 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1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3 二、本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4 (一)年度施政目標…………………………………………………………… 4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6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10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0 (二)上(10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26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35 二、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36 三、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38 四、各機關歲入來源別科目分析表………………………………………………… 40 五、各機關歲出政事別科目分析表………………………………………………… 42 六、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44 七、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46 八、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47 九、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52 十、補助及捐助經費總表…………………………………………………………… 54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56 十二、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57 十三、各機關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8 十四、各機關資本支出分析表……………………………………………………… 60 參、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63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69 (一)一般行政………………………………………………………………… 69 (二)綜合規劃業務…………………………………………………………… 72 (三)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74 (四)僑民社教業務…………………………………………………………… 77 1、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77 2、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79 (五)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81 (六)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83 (七)僑民經濟業務…………………………………………………………… 86 (八)第一預備金……………………………………………………………… 89 (九)僑民文教業務…………………………………………………………… 90 1、僑校發展與輔助…………………………………………………… 90 2、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94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97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02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04 六、人事費分析表…………………………………………………………………… 106 七、公務車輛明細表………………………………………………………………… 107 八、預算員額明細表………………………………………………………………… 108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10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114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116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26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28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34 十五、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140 十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42 十七、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44 十八、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145 預 算 總 說 明 僑務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係奉 總統 100 年 11 月 14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01 號令修正公布施 行之「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設置,掌理僑務行政及輔導華僑事業事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本會置委員長 1 人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委員長 2 人,襄助 委員長處理會務。 2、 本會設下列單位,其掌理事項如下: 單 位 掌 理 事 項 綜合規劃處 掌理僑務政策、制度、方針及計畫之研究發展;施政計畫、 為民服務工作之列管及績效評估;公文稽催、查核及成果管 制統計;業務會報之議事、紀錄及列管;僑務委員、僑務榮 譽職人員之遴聘及華光獎章之審查;僑務委員會議、慶典及 重大專案之籌辦;其他有關僑務發展事項。 僑民處 掌理僑團登記、聯繫與資料之管理及維護;僑社節慶活動之 規劃、輔導及推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督導;僑民糾 紛之調處、權益之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華裔專業青年之邀 訪、輔導及培訓;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聯繫服務及協助;僑 民之接待服務及機場僑民服務站之設置;僑民身分證明之核 發及相關法規之研訂;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 僑教處 掌理僑校登記、經費輔助、教材供應與師資充實及培育獎勵; 僑民教育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廣;僑教教材資源與教學軟 體之規劃、編修、甄選、獎勵及推廣;僑民藝文、民俗與體 育活動之輔助及推展;僑民社教團體與圖書館之輔助及聯 繫;僑教志工之推展、輔導及聯繫;中華函授學校校務之推 展;僑教遠距教學機制之發展;僑民終身學習及教育之推廣; 其他有關僑民教育事項。 僑商處 掌理華僑經濟政策法令與相關資訊之蒐集及研究;僑營事業 之信用保證、融資及輔導;僑商服務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 廣;僑商參與國家經濟建設與拓展國際經貿之協助及輔導; 1 僑商團體會務發展之輔導及獎勵;僑商團體之培訓輔導及回 國參訪聯繫;華裔青年經貿活動之輔導及聯繫;僑營事業管 理人才培訓及創新育成輔導;僑民創業經營能力、專業技術 之培訓及輔導;其他有關華僑經濟事項。 僑生處 掌理僑生回國就學之輔導及資格審查;僑生回國就讀各級學 校之宣導;華裔青年回國就讀技術訓練班之宣導;僑生身分 之認定及各項證明之核發;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社團 組織之輔導及聯繫;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之獎勵及輔 助;畢業僑生組織之輔導及聯繫;華裔青年回國參加文教活 動之規劃、輔導及聯繫;其他有關僑生事務及華裔青年文教 活動事項。 秘書室 掌理印信典守、文書及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 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國會聯絡;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工 作管理;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資訊室 掌理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及推動;資訊應用環境 之規劃及管理;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人事室、政風室、依法分別掌理人事事項、政風事項、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 3、 本會為應業務需要,設置華僑通訊社及法規會,分別辦理華僑通訊業務及法 制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委 員 長 副 委 員 長 ( 2 員 ) 僑務委員會議 主 任 秘 書 法 華 政 主 人 資 秘 僑 僑 僑 僑 綜 僑 合 規 通 風 計 事 訊 書 生 商 教 民 規 訊 劃 會 社 室 室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處 統 審 歲 考 編 系 資 出 文 庶 青 僑 就 事 團 經 遠 社 教 學 證 亞 歐 北 僑 專 管 政 非 計 核 制 統 訊 書 務 年 生 學 業 體 貿 距 會 學 校 民 案 制 策 及 計 核 會 福 任 服 規 納 檔 採 研 聯 輔 輔 服 發 教 教 資 教 照 太 中 美 事 綜 考 規 南 計 利 免 務 劃 案 購 習 繫 導 導 務 展 學 育 源 育 務 合 核 劃 美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科 單位:人 員 額 員 額 103 年度 102 年度 增減人數 (職 員) 編 預 職 員 239 239 0 聘用人員 8 8 0 制 算 約僱人員 5 5 0 員 252 員 駕 駛 4 4 0 額 額 技 工 4 4 0 工 友 11 11 0 合 計 271 271 0 3 二、 僑務委員會 10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海外僑胞是中華民國政府重要的支持力量,也是我國力的延伸,在國家邁向進 步發展上扮演重要角色。僑務委員會做為國家僑政專責機關,自當掌握快速變遷之 兩岸及國際情勢,以創新導向政策,強化僑青聯繫服務,協助僑社傳承發展,建構 和諧共榮大僑社;整合僑教資源,運用雲端科技,全面打造數位僑教體系,行銷臺 灣優質華語文教學品牌;強化青年文化認同,推展海外中華文化薪傳扎根;培育華 裔優秀人才,鞏固海外僑社永續薪傳;結合全球僑商力量,協助政府拓展海外市場; 整合海內外華文傳媒力量,提升我國際能見度,化僑力為國力,與僑胞攜手打造臺 灣永續發展的堅實基礎。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3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強化僑團聯繫,擴增友我力量: (1) 協輔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節慶等多元活動,促進海外僑社和諧 共榮,協助僑社永續發展。 (2) 遴邀僑社幹部及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訪研討,培植僑社新生代,爭取華裔 青年向心。 (3) 辦理重要僑團負責人接待邀訪,增進海內外交流聯繫,鞏固僑界支持我政 府力量。 (4) 結合僑務志工推展僑社服務工作,鼓勵青年僑團投入志工行列,擴大服務 層面。 (5) 協助推展臺灣醫療服務國際化,引介海外僑胞瞭解國內優質醫療服務。 2、 健全僑教發展,推動全球華文布局: (1) 掌握華語學習熱潮,引導海外僑校轉型發展。 (2) 運用數位科技優勢,支持海外華文教育。 (3) 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傳揚中華文化。 (4) 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育,建構僑胞終身學習網絡。 3、 輔導海外僑臺商事業發展,協助提升我國經濟競爭力: (1) 鼓勵僑商返國參訪,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2) 協助僑營事業拓展事業,輔導提升僑臺商經營實力。 (3) 聯繫僑商組織,建構僑商合作網絡。 4、 培育華裔優秀人才: (1) 推動招生宣導工作,鼓勵華裔青年回國就學或參加技術訓練。 (2) 落實在學僑生培育與協助,建立安心就學輔助機制。 (3) 連結畢業留臺校友全球網絡,厚植海外友我力量。 4 (4) 積極拓展華裔青年多元活動,擴增海內外青年交流。 5、 運用多元傳播媒介,宣傳政府施政及報導海外僑情: (1) 運用「臺灣宏觀電視」之衛星與網路傳播管道,積極宣傳政府施政作為。 (2) 發行「宏觀周報」及維運「宏觀即時新聞網」,提供國內新聞訊息及海外 僑情。 6、 拓展知識僑務,提升服務效能: (1) 增加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物件使用成效,拓展專業化知識僑務。 (2) 充實及更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施,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 (3) 辦理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擴增海外僑務服務據點。 7、 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跨機關目標): 建置單一入口網頁,提供完整便捷之服務,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就學。 8、 充分發揮華僑會館功能: (1) 宣導及推廣華僑會館各項設施及服務,協助會館提升營運績效。 (2) 活化華僑會館資產,提升設施使用效能。 9、 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 (1) 逐年訂定本會年度訓練進修計畫,推動本會人員終身學習。 (2) 持續選送本會同仁參加年度教育訓練,培訓優秀駐外人力。 (3) 強化同仁外語能力,厚植業務溝通能力。 (4) 辦理選送本會人員赴國外進修外語,提高外國語文及對外工作能力。 (5) 辦理新進人員講習及派外人員講習,強化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 (6) 持續推動組織學習,深化機關願景管理。 10、提升研發量能: 為推動業務創新,提升行政效能,預定 103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費占年度 預算比例 0.318%。 11、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12、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1) 節約政府支出,提升資產管理效能,有效合理分配資源。 (2) 中程歲出概算在規定範圍內編列,策略目標與施政目標高度配合。 13、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1) 落實員額合理管理,預算員額維持零成長。 (2) 落實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達到行政院規定之政策目標。 5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強化僑團聯 1 協導僑團舉辦 1 統計 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 103 萬人次 繫,擴增友我 多元活動,促進 數據 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 力量 僑社和諧及拓 次 展國際交流 2 結合僑務志 1 統計 海外僑務志工參與僑社服 50,000 人次 工,擴大服務層 數據 務工作總人次 面 二 健全僑教發 1 掌握全球華語 1 統計 海外僑校師資培訓班暨華 86% 展,推動全球 學習熱潮,引導 數據 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參 華文布局 海外僑校轉型 訓人員滿意度 發展,運用數位 科技支持海外 華文教育 2 推展僑界多元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0.5% 社教活動,傳揚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中華文化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參與活動滿意度:目標 值 80%,權重 70%。 2. 活動參與人次:目標值 210 萬人次,權重 30%。 6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三 輔導海外僑臺 1 配合政府經濟 1 統計 海外僑商回國觀摩洽談暨 87% 商事業發展, 發展政策,輔導 數據 商機交流,及僑商學習成果 協助提升我國 暨邀請相關產 的滿意度 經濟競爭力 業之僑營企業 或僑界專業人 士返國觀摩洽 談,並安排與國 內企業交流商 機 2 結合國內產官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0.5% 學界資源,輔導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提升僑臺商經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營實力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培訓僑商返國研習、海 外經貿巡迴講座及輔導 各類商會活動等參加人 次:目標值 16,000 人 次,權重 60%。 2. 研習活動滿意度:目標 值 80%,權重 40%。 四 培育華裔優秀 1 鼓勵華裔青年 1 統計 來臺接受技術訓練及研習 3,528 人 人才 來臺技術訓練 數據 人數 及研習,厚植僑 社友我力量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2 在學與畢業僑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85% 生聯繫與輔導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年度活動場次:目標值 230 場次,權重 60%。 2. 提問問題解決率: (解決 問題數÷提問問題總 數),權重 40%。提問 問題總數以實際狀況列 計。 五 運用多元傳播 1 擴大宣傳政府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85% 媒介,宣傳政 機關施政績效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府施政及報導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海外僑情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宏觀電視播放中央部會 及各縣市政府文宣短片 檔次:目標值 4,500 檔 次,權重 60%。 2. 宏觀網路電視年度月平 均瀏覽人次:目標值 180 萬人次,權重 40%。 2 運用行動應用 1 統計 宏觀即時新聞網 APP 平均 5,000 次/月 軟體報導海外 數據 每月開啟次數 僑情 8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六 拓展知識僑 1 提升僑務知識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0% 務,提升服務 管理系統知識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效能 物件使用成效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 物件點擊率:目標值 22,000 次,權重 40%。 2. 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 物件之上傳及下載紀 錄:目標值 12,000 次,權 重 60%。 2 提升海外服務 1 統計 僑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 826,000 人次 據點效能,提供 數據 使用總人次 多元優質服務 七 推廣政府服務 1 擴大吸引海外 1 統計 本學年度來臺就學人數成 12% 流程改造(跨 僑生來臺就學 數據 長率=【(本學年度人數- 機關目標) 上學年度人數)÷上學年度 人數】×100% 八 充分發揮華僑 1 推廣華僑會館 1 統計 會館營業金額(稅前) 7,676 萬元 會館功能 設施以舉辦各 數據 種活動 2 活化華僑會館 1 統計 會館設施使用率 37% 資產,有效利用 數據 相關設施 九 強化語文與專 1 通過相關英 1 統計 通過英(外)語檢定(相當全 55% 業,提升整體 (外) 語檢定人 數據 民英檢初級)人數達本會人 人力素質 數百分比 員百分比 【備註】本項衡量指標最新資訊請詳本會網站公布資料,網址: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6909&no=6909&level=C 9 三、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結合資源,擴 一、協導僑團舉辦 1,320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大參與,提供 各項區域性或 101 年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區域性年會及 多元服務 節慶活動,加 節慶活動逾 1,413 場次,績效良好,各 強僑社聯繫服 類活動辦理情形如下: 務 一、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101 年度 協導僑團舉辦歐洲、亞洲、中美洲、 美洲、非洲等區域性大型年會活動 共 13 場次,約 5,200 人次參加。 二、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元旦慶祝活動約 84 場次,18,000 人次參加。 三、協導海外僑社舉辦春節慶祝活動約 822 場次,860,000 人次參加。 四、協導海外僑社舉辦 101 年雙十國慶 慶祝活動約 394 場次,250,000 人次 參加。 五、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婦女節、母親節、 端午節、重陽節、中秋節等節慶活 動約 100 場次,26,000 人次參加。 二、結合僑務志 49,000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工,擴大僑務 一、本會駐外人員賡續依據「結合海外 工作之層面 僑務志工體系加強僑務服務工作執 行方案」辦理各項工作,並鼓勵華 裔青年參與,101 年志工參與僑社服 務工作約 50,800 人次,在海外推展 志願服務工作已具成效。 二、僑務志工協助僑社工作之推展: (一)本會駐外人員推動性別主流化 相關措施,結合當地志工或相 關團體,適時提供婦女求助案 件之諮詢與協助。 (二)支援僑教中心服務、專題演講 等活動,以分擔本會駐外同仁 之人力,強化僑務工作之推 10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動;協助僑教中心推廣具臺灣 特色之中華文化;配合各地僑 教中心及駐外僑務人員,透過 結合主流社會、團體、公司、 機構等在地資源,推動社區服 務,如敬老、慈幼、冬令救濟、 社區清潔日等,回饋社區,展 現人道關懷,提昇中華民國政 府之形象;協助辦理雙十國慶 等重要慶祝活動;運用志工專 業知能,辦理有關僑居國社會 福利、法律、稅務、醫療保險、 就學、就業等各項新移民服務 活動。 (三)為因應海外發生重大災害,本 會責成各駐外人員落實轄區內 僑胞緊急通聯網絡之建立,規 劃成立各地區僑務急難救助志 工組織,積極結合各地僑務志 工,針對治安不佳或惡化之僑 區,展現「一家有事,全僑動 員」之互助共同體。重大災變 發生時,除妥善運用各地區成 立之僑務急難救助志工組織, 並與當地慈濟等慈善團體保持 聯繫,以共同推動災害急難救 助工作。 三、有關 100 年度行政院複核綜合意 見,建議調查僑務服務志工之意 見,列為後續改進參考,本會已函 請各駐外人員適時辦理志工參與僑 務活動意見調查,及時回應,以作 為後續活動改進參據。 二、健全僑教發 一、掌握全球華語 85% 僑務委員會(僑教處): 展,推動全球 學習熱潮,運 101 年度「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畫」 11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華文布局 用數位科技支 採線上及實體雙軌方式辦理,總計有全 持海外華文教 球 144 位學員結訓(線上班 101 人、實 育 體班 43 人),有效倍增培訓能量,參訓 學員平均滿意度高達 89.5﹪,達成率 100%。 二、推展僑界多元 765,000 僑務委員會(僑教處): 社教活動,傳 101 年度協導輔助海外僑團辦理多元文 揚中華文化 化社教活動,包括輔助各僑團舉辦文藝 體育活動,配合重要節慶如農曆春節、 雙十國慶慶祝活動及北美地區亞裔傳統 月活動,遴派文化訪演團隊赴海外演 出;另進行海外文化薪傳及種子培訓計 畫,包括遴派文化教師赴海外各地文化 夏(冬)令營巡迴教學、辦理海外民俗 文化種子教師培訓班及海外青年文化志 工培訓班等,各項活動總計參與人數 2,230,000 人,有效於海外推廣傳統中 華文化及多元臺灣文化,績效達成度 100 %。 三、輔導海外僑臺 一、配合政府經濟 80 僑務委員會(僑商處): 商事業發展, 發展政策,輔 一、辦理海外僑營事業經營巡迴輔導及 配合提升我國 導暨邀請相關 諮商活動,遴派國內經貿管理及餐 經濟競爭力 產業之僑營企 飲美食專家前往全球五大洲 17 國 業或僑界專業 家 51 地區,實地協助僑商事業發展 人士返國觀摩 及經營諮商,平均滿意度 95.09%。 洽談,並安排 二、辦理僑商經貿專業研習活動共 14 與國內企業交 班次及邀訪團 4 期,協助僑營事業 流商機 發展並與國內商機交流,落實輔導 僑臺商提升經營實力,平均滿意度 97%。 三、辦理「僑商青年企業家邀訪團」參 加天下經濟論壇活動、與行政院原 民會合辦「僑營旅遊業臺灣原住民 文化參訪團」 ,以及舉辦「菲華僑商 12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青年消防研習營」、「僑商青年貿易 人才研習會」、「僑商青年國際志工 服務營」及「僑商連鎖加盟創業觀 摩團」等 6 項活動,計有僑商 241 人返國參加,有效促進海外僑臺商 了解國內投資環境與產業現況。 四、接待「美國加州西聖蓋博谷房地產 公會國際委員會」訪問團,安排赴 臺北市及新北市府拜會了解投資商 機;又接待「菲華青年服務團臺灣 中小企業交流考察團」赴中小企業 深度考察交流;並接待美國 BB&T 銀 行信貸部總裁並安排赴世界臺商總 會拜會,加強對臺商服務。 五、辦理邀訪僑商組織回國參訪及考察 投資環境,101 年接待緬甸貿易考 察訪問團、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 總會訪問團、越南政府官方人員來 臺參訪團、夏威夷第 63 屆水仙花皇 后友好代表訪問團、汶萊斯里百家 灣市中華總商會暨汶中校友會訪問 團、第 18 屆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 回國訪問團、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青年團返臺參訪團、亞洲臺灣商 會聯合總會第 20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 席會議工作團隊返國拜會團、世界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青商會回國參訪 團、全球華商經貿聯誼總會回國訪 問團、馬來西亞沙巴留臺同學會「臺 灣 101 國慶商業考察團」 、中華民國 「第 21 屆國家磐石獎暨第 14 屆海 外臺商磐石獎」得獎人訪問團、日 本華商總會訪問團、汶萊馬來奕縣 中華總商會訪問團、國際青商會休 士頓亞裔分會訪問團、東京華僑商 工聯合會參訪團、「中華民國第 35 13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屆暨海外華人第 21 屆創業楷模頒 獎典禮」及「第 9 屆創業楷模卓越 成就獎暨卓越相扶獎」得獎人訪問 團等共 17 個僑商團體回國訪問交 流,瞭解國內投資環境與交流商機。 六、辦理遴邀僑商組織幹部回國培訓活 動,101 年安排僑商學員參訪國內 公民營企業計 12 家,增益僑商幹部 對臺灣產業的認識與回臺投資環境 的認同。 二、結合國內產官 14,600 僑務委員會(僑商處): 學界資源,輔 培訓僑商返國研習、海外經貿巡迴講座 導提升僑臺商 及輔導各類商會活動等參加人數共計 經營實力 20,059 人次。 一、辦理海外僑營事業經營巡迴輔導及 諮商活動,遴派國內經貿管理及餐 飲美食專家前往全球 5 大洲 16 國家 47 地區,實地協助僑商事業發展及 經營諮商,計 13,475 名僑胞參加。 二、辦理僑商經貿專業研習活動共 14 班次及邀訪團 4 期,協助僑營事業 發展並與國內商機交流,落實輔導 僑臺商提升經營實力,計 814 名僑 商參加。 三、與內政部消防署合辦「菲華僑商青 年消防研習營」 、與紅十字會總會合 辦「僑商青年國際志工服務營」2 班次,計有 103 位青年僑胞回國參 與,達到鼓勵海外青年僑胞返國從 事志願服務,增強對臺灣之認識與 瞭解,厚植海外友我新生代力量。 四、輔導僑商組織發展,101 年全年輔 助全球各地區僑商團體辦理經貿暨 聯誼等活動計 156 場次;並輔導世 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全球華商經 14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貿聯誼總會及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 管協會暨所屬各洲際總會,辦理全 球或洲際性大型會議共 17 次,計 5,500 人次參加,帶動與主流社會 互動交流,有效提升僑民在僑居地 主流社會之社經地位,有助推動國 民外交。 五、培訓各地臺商會領導人才及中階青 年幹部,101 年辦理臺商會領導班 及臺商會菁英班;又為擴大與海外 各類僑商團體聯繫,辦理海外僑商 高階領導班,總計培訓僑、臺商幹 部 133 人。此外,為加強海外僑商 青年對當前國家政經發展情勢之瞭 解,及與國內企業家第二代密切交 流,增進對臺灣的認同與支持,首 度辦理「2012 年海外僑商青年參訪 團」,計有海外青商 34 人參加(不 含國內青年菁英 14 人),以上總計 海外僑商幹部及青年菁英共計 167 人。 四、鼓勵海外青年 一、擴大海外青年 3,150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回國升學,培 回國升學及接 一、近年來我國面臨少子化及人口結構 育華裔人才 受技術訓練 改變等問題,國內部分大學校院已 面臨生源不足之危機,咸以優惠招 生條件,積極爭取外籍生來臺就 學,致影響海外華裔子弟以僑生身 分就學意願;加以世界各主要先進 國家亦積極推動教育國際化,招收 國際學生,致力改善教育環境,提 供優惠奬助學金,鼓勵學生畢業後 續留當地工作等措施,以吸引海外 華裔學生前往求學。面對此國內外 強勢競爭環境,招收僑生回國升學 政策已面臨嚴峻挑戰,復鑒於僑生 15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政策可同步達到「為國舉才」及「厚 植國際人脈」之雙重目標,經數度 與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協商修訂「僑 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透過鬆綁 法令、建立僑生多元入學管道、簡 化入學手續,並提高大學校院招收 僑生意願,增加僑生來臺升學選擇 機會,對於華裔青年回國升學人數 已有顯著成長,本年度實際招生人 數達 3,364 人,超出原訂招生目標 值。今後將賡續鼓勵並引進國外優 秀僑生回國升學,以培育優秀國際 華裔人才,延伸我國國力,並達僑 生政策願景。 二、為落實政府僑生政策,本會除積極 辦理前端擴大招收僑生工作外,並 透過在學輔導機制,提供僑生完整 專業訓練,培養僑生專業技能及競 爭力,協助其等未來職涯規劃,另 對於後端畢業僑生留用機制部分, 持續就畢業後實習、居留、就業等 事項,與相關單位進行協商,期提 供畢業僑生適當、合理留用管道, 藉由就學、在學乃至畢業聯繫一貫 化、完整的配套服務平臺,擴大吸 引僑生回國就學。 三、加強培育海外華裔青年,輔助回國 學習生產技能,促進僑社經濟發 展,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 及輔導工作,本會所委託國內各大 學辦理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因 畢業學生返回僑居地後在事業上成 就非凡,聲譽響徹海外,因此,吸 引更多大學校院積極爭取與本會合 作辦班,擴大技職訓練已成為僑教 工作重點之一,未來將配合海外需 16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求增開新類科,滿足國內外之需 求,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 學生人數」政策。 四、另為因應海外實際需求,國內多元 入學管道開放及終身學習教育體制 之建立,海青班自第 23 期開始,調 整放寬有關申請資格之規定,並將 海青班與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相互 結合,除了原有學習一技之長的技 職訓練外,學生如符合各校入學資 格,修滿規定學分數並成績及格 者,得由各校依規定發給學分證 明,若取得升讀大學資格,可向學 校申請相關科目學分抵免。 五、僑生政策涵蓋範圍廣泛,且業務繁 雜,事涉教育部、外交部、內政部、 本會、學界、業界等相關單位,尤 有甚者,面臨中國大陸之強勢競 逐,相關權責單位就所涉事項及僑 教重大議題確應加強橫向聯繫,對 於優異之新生代僑生予以育才、留 才、用才之整體規劃,強化僑教功 能,以利僑教工作推展順遂,為國 家創造更大利基。 二、在學與畢業僑 210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生聯繫與輔導 一、本會 100 年度輔導辦理各類活動場 次原訂目標值為 251 場次,實際輔 導辦理 290 場次,較目標值超出 39 場,達成度為 115.54﹪。101 年度 配合預算刪減,下調本項目標值為 210 場次,實際輔導辦理 264 場次, 較目標值超出 54 場,達成度為 125.71﹪。 二、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加強與全國逾 140 所大學校院僑輔 17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工作人員及僑生社團之聯繫,辦理 僑生春季聯誼、僑生春節祭祖暨師 生聯歡餐會、僑輔工作交流平臺、 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會、輔助僑 生社團辦理各項活動,輔導僑生適 應在學生活及協助解決在臺生活困 難等,本會開放僑護緊急通報專線 電話,讓僑生同學們或學校僑輔單 位遇到緊急待援狀況發生時,能夠 即時獲得諮詢及協助,101 年度總 計輔助在學僑生辦理各類活動合計 147 場,落實僑生照護措施,協助 向學,讓僑生感受政府之關懷,凝 聚對我之向心,具有正面效益。 三、加強畢業僑生校友聯繫 (一)僑生政策推動 60 年來,已有 逾 19 萬人自海外回國升學, 其中大學校院畢業僑生,已逾 10 萬餘人,渠等回到僑居地 後均有傑出優異表現,在當地 成立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組 織,目前本會輔導有案者計有 104 個,透過與各畢業校友會 組織之聯繫及適時輔導辦理 研習、招生宣導以及會務推廣 等活動,對傳承中華文化及推 展海外華文教育、協助僑居國 建設、促進國民外交及協助臺 商投資發展,均極具貢獻。101 年度輔導海外辦理各類活動 55 場次,參加人數逾 10,000 人次以上,有效連結增進與全 球各地校友之情誼。 (二)為表達政府對各大專院校應屆 畢業僑生之關懷,委請有僑生 就讀之大專院校,辦理應屆畢 18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業僑生歡送會,總計有 62 場 活動,並核發優秀畢業僑生獎 助學金,鼓勵畢業僑生返回僑 居地後,主動加入留臺校友會 組織,協助留臺校友會發展。 (三)賡續與國內畢業傑出僑生醫美 名醫楊名權醫師及潘董事長 健成等互動與保持聯繫,持續 蒐集以結合國內社會資源共 同落實推展僑生政策,為我國 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的國際化 人才,並建立人才資料庫。 (四)為協助畢業僑生職涯發展規 劃,舉辦畢業僑生職涯規劃研 習活動,委請專業廠商規劃課 程,以傳授就業市場分析及職 場能力等,配合網路時代及海 外僑商之需求,本會網頁設置 求職求才專區供查詢,並適時 將訊息轉請學校或僑生社團 宣導周知,以利獲知相關訊 息,亦協助推廣「全球僑商服 務網」等,提供僑生與僑商媒 合之機會。 (五)經與教育部多次研商,教育部 發布修訂「大學校院僑生畢業 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放寬渠等畢業後申請在臺實 習之資格,對其權益之保障有 甚大助益。另經多次協調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等機關,於 101 年有突破性的發展,勞委會業 於 6 月間公告實施新的規 定,大學畢業僑生繼續留臺工 作門檻放寬,平均每月薪資新 臺幣 3 萬 7,619 元,並免受 2 19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年工作經驗限制,使僑生同學 擁有更多元的生涯規劃選擇。 五、結合運用傳播 一、辦理「宏觀網 900,000 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 技術,促進海 路電視」網路 101 年度總觀看人次之每月平均上網點 內外團結和諧 直播成效 閱人次達 192 萬人次以上,超過原訂目 共識 標設定,達成度 200%以上,將賡續經營 並創新吸引更多收視群。 二、擴大「宏觀電 46 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 視」收視層面 一、101 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 觀電視節目計 46 家,已達到原訂目 標值。授權家數成長平穩,並提供 僑胞收視宏觀電視節目更具選擇 性,對於宣揚臺灣多元文化及政治 經濟發展成果更具效益。 二、臺灣宏觀電視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 播宏觀電視節目計 46 家,海外電視 業者分佈如次: (一)亞洲:6 家,包含印尼 3 家, 韓國、帛琉、日本各 1 家。 (二)大洋洲:4 家,包含紐西蘭 2 家,澳洲 2 家。 (三)歐洲:2 家,包含德國 2 家。 (四)非洲:1 家,包含史瓦濟蘭 1 家。 (五)北美洲:31 家,包含加拿大 4 家、美國 27 家。 (六)中南美洲:2 家,包含薩爾 瓦多及貝里斯各 1 家。 六、擴大服務層 一、擴充海外服務 825,000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面,強化資訊 效能,提供優 一、101 年全球 17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整合系統,提 質服務 及圖書閱覽室等服務據點提供場 升競爭力 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 借服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 20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團聯誼、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 商經貿等活動,服務僑胞約 82 萬 8 千人次,對聯繫僑胞感情、匯聚支 持政府力量,發揮相當之成效,各 地僑教中心亦成為我政府凝聚當地 華人社會向心的據點。 二、本會每半年彙集僑界填寫對中心服 務態度、中心主辦活動、環境維護 及設施設備等項之滿意情形問卷, 做為中心績效評估及提升服務品質 參考,101 年度統計結果,滿意比 率約 96%。 三、本會網站建置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專區,由各僑教中心上傳中心或僑 社活動文字、照片等資料;另本會 宏觀周報、宏觀電視及網站等,對 於僑教中心活動亦有豐富之文字、 攝影、照片等報導,以強化其活動 成果紀錄保存、推展及經驗交流。 四、為擴大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效能,101 年度賡續辦理金山灣區僑教中心新 址購置計畫,並於 101 年 7 月完成 簽約手續,12 月完成交屋,預計 102 年度進行後續裝修工程,俟完工並 取得使用執照後對外開放營運;芝 加哥僑教中心新址裝修工程已於 101 年 12 月底完成驗收並取得當地 市政府核發之使用執照,102 年 2 月 16 日舉辦開幕典禮正式對外營 運。此外,101 年底並展開巴黎僑 教中心籌設計畫,預定於 104 年正 式啟用。 二、建置僑務資訊 2,000 僑務委員會(資訊室): 系統,強化資 「建置僑務資訊系統,強化資料整合, 料整合,提供 提供僑務政策決策參考」關鍵績效指 21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僑務政策決策 標,101 年度衡量目標值「僑務組織、 參考 人員及活動三者與獎補助經費間之資料 關連建立數」為 2,000 筆,截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實際統計值為 3,121 筆, 績效衡量達成情形分析如下:與獎補助 經費間之資料關聯建立數,經費補助僑 團活動為 2,635 筆,經費補助自然人 486 筆。獎勵及補助海外之僑團、僑校、僑 民、僑教藝文團體及國內團體辦理各類 文化社教活動,為本會重點工作,前揭 與經費補助之各關聯數,除已整合海外 僑民組織及僑胞個人資訊,並已配合業 務需要,進行相關數據分析,供本會分 配獎勵及補助資源之決策參考。 七、充分發揮華僑 一、推廣華僑會館 6,800 僑務委員會(秘書室): 會館設立之功 設施以舉辦各 一、101 年度華僑會館全年營收新臺幣 能 種活動 86,131,722 元,較 100 年度營收新 臺幣 80,631,693 元約成長 6.8%。 二、為增加華僑會館使用率,101 年 1 月 2 日召開會議,將本會原規劃在 華僑會館舉辦之 14 項活動擴增為 23 項。 三、為協助提升華僑會館營運績效,本 會分別於 101 年 2 月 22 日及 8 月 29 日派員前往華僑會館進行 2 次委 託營運履約作業訪視及 1 次營運績 效評估,提供各項改善意見。 四、101 年 3 月 23 日協助監察院外交及 僑政委員會委員赴華僑會館巡查, 委員並提供各項改善營運意見。 二、委託民間營運 2,300 僑務委員會(秘書室): 挹注國庫收入 101 年度華僑會館權利金收入新臺幣 及節省公帑 1,681 萬元,加計節省本會人力及行銷成 本新臺幣 660 萬元,挹注國庫收入及節 22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省公帑合計新臺幣 2,341 萬元,目標達 成度 100%。 八、強化語文與專 一、本會自辦語言 10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 業,提升整體 及其他專班訓 一、本會是涉外機關,語言為重要核心 人力素質 練課程場次 能力之一,為提升本會駐外同仁語 文核心能力,以達到語文訓練與外 派作業之結合,除訂定「本會人員 語文能力躍升計畫」 ,制度化提升本 會同仁語文能力外,另依本會 101 年「訓練實施計畫」第五點規定, 「語 文訓練」為本會年度訓練項目,明 訂「為應本會業務需要,及有效提 升同仁外語能力,各項語文訓練班 次規劃如下,並視實際需要調整: 英語會話班、英語讀書會、日語班、 西班牙語會話班、粵語班、其他外 語(方言)班(視業務需要辦理)」 。有 關本會 101 年自辦語文訓練班,共 計辦理 11 班,目標值已達成且超越 去年之 5 班,辦理情形如下: (一)辦理「英語讀書會」計 2 期: 101 年 2 月 1 日至 5 月 16 日及 5 月 23 日至 8 月 8 日,每週三 上午 11 時至 12 時,於本會辦 理英語讀書會,參加學員共計 25 人次。另考量學習資源有效 利用,本班並加入口語訓練, 原規劃「英語會話班」爰不另 開班。 (二)辦理「粵語班」計 3 期:101 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25 日、5 月 2 日至 7 月 18 日及 9 月 19 日 至 12 月 12 日,每週三中午 12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於本會辦 理粵語班,參加學員共計 55 人 23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次。 (三) 辦理「日語讀書會」計 2 期: 101 年 1 月 13 日至 7 月 20 日 及 101 年 8 月 10 日至 102 年 1 月 25 日,每雙週五下午 5 時至 6 時 30 分,於本會辦理日語讀 書會,參加學員共計 12 人次。 (四)辦理「西班牙語會話班」計 4 期:101 年 2 月 16 日至 5 月 3 日、5 月 10 日至 7 月 26 日、8 月 9 日至 10 月 25 日及 101 年 11 月 1 日至 102 年 1 月 17 日, 每週四中午 12 時 30 分至 14 時,於本會辦理西班牙語會話 班,參加學員共計 80 人次。 二、擴大鼓勵同仁於國內進修語文並給 予補助:鑑於國內外語進修環境已 相當成熟,本會 101 年持續鼓勵同 仁至國內民間學習機構學習外國語 文,經簽奉核可於公餘時間參加外 語進修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限額 為新臺幣 1 萬元,並採實報實銷。 101 年計有 45 位同仁申請,研習語 文包含英、日、法、西班牙語等多 種外國語言,訓練學習機構計有台 大語文中心、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 院、東吳大學推廣部、政大公共行 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等公、私立 機構之語言學習機構。 三、選送本會同仁赴國外進修語文:為 提昇人力資源素質,增加駐外人員 核心能力,提高本會人員外語能 力,期能達到與外交人員持平之目 標,賡續辦理選送人員參加中長期 赴國外進修外語,101 年度計選送 1 人赴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進修 24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 週英語。 二、通過相關英 49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 (外語)文檢 本會鼓勵同仁參加各項外語檢定措施: 定人數百分比 為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 力政策,鼓勵並提高同仁參加英檢之意 願,有關本會同仁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 英語能力測驗申請補助費,自 95 年起不 限名額予以全額補助。另為提升本會同 仁第二外語能力,並核定自 101 年 1 月 起,本會同仁通過英語以外其他外國語 文初級或 A2 級(聽、說、讀、寫)能力測 驗者,比照通過英語檢定人員予以全額 補助。迄至 101 年 12 月底止,本會通過 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為 54%,較 100 年 53.3%增加 0.7%,101 年 本會通過語文檢定人數計 137 人,較 100 年增加 2 人。 25 (二)上(10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強化僑團聯繫, 一、協導僑團舉辦多 102 年 1 至 6 月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元旦、春節 擴增友我力量 元活動,促進僑 等慶祝活動計 975 場次,參加總人數約 94 萬 社和諧及拓展國 人次。 際交流 二、結合僑務志工, 本會駐外人員賡續依據「結合海外僑務志工 擴大服務層面 體系加強僑務服務工作執行方案」辦理各項 工作,102 年 1 至 6 月志工參與僑社服務工作 約 24,500 人次。 二、健全僑教發展, 一、掌握全球華語學 一、持續維運及擴充「全球華文網」內容及 推動全球華文布 習熱潮,引導海 功能,102 年新製 12 門主題式 Moodle 局 外僑校轉型發 示範課程,附掛於「全球華文網」提供 展,運用數位科 免費學習運用;另完成 6 支文化影音短 技支持海外華文 片,附掛於「全球華文網-數位臺灣書 教育 院」網頁,使外籍人士從中習得最實用 的生活華語。 二、「全球華文網-遠距同步教學平臺」已 輔導全球「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運用 線上同步平臺進行地區或跨國線上師資 培訓課程,開設課程累計超過 816 門, 參與人數達 21,505 人次;另「全球華文 網-全球線上課程專區」網頁,以開放 性課程概念,協輔海外「華語文數位學 習中心」開設 37 門線上師資培訓課程, 並授權本會置於該網頁提供隨選點播觀 看。 三、輔導海外僑校使用僑教雲端應用服務, 包括:「雲端學校」共有 84 所完成建置; 「資源共享平臺」上傳教學元件 218 件; 「電子書城」上傳 173 本電子書。 四、為串聯海外各地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及 僑教組織,發揮教學優勢及能量,營造 創新活潑的數位教學場域,形塑優質數 位教學模式,打造全球華語文教學典 26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範,本會 102 年規劃「海外數位華語文 推廣計畫」,經彙整共有全球 56 處僑校 及「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等僑教組織 申請辦理,預計開辦 2,977 小時推廣課 程,培訓 18,571 人次。 二、推展僑界多元社 一、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輔助海外僑界 教活動,傳揚中 辦理藝文暨體育系列活動、輔助國內團 華文化 隊赴海外演出及購贈民俗器材等活動計 243 項,5,000 人次大型指標性暨社教活 動共達 34 場次,總參與人數計 858,675 人次。 二、遴派表演團體支援僑界各項慶祝活動: (一)配合僑界辦理農曆春節慶祝活動, 於 102 年 2 至 3 月農曆春節期間, 遴派文化訪問團赴亞洲地區 7 個國 家、13 個城市、演出 13 場次,吸引 10,880 人觀賞。 (二)「2013 年支援北美地區台灣傳統週」 安排臺北市立體育學院文化藝術隊 及臺北民族舞團等 2 個藝文團體前 往美、加 26 個城市,進行 30 場次 巡迴訪演,並輔導美、加 15 個地區 30 個主辦單位辦理相關系列活動, 約有 18 萬名僑界及主流社會人士參 與;另提供中、英文版文宣展覽品 計 75 項 16,638 份,以介紹臺灣風 土民情,展現臺灣活力及多元文化。 三、遴派 25 位文化教師赴 8 個國家 32 個僑 校(團)教學,另輔導 2 個國家 7 個僑 校(團)自聘 10 名文化教師教學。 四、完成「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班」 第一梯次 4 場次,第二梯次 8 場次培訓, 共計培訓北美地區對推展優質中華民俗 文化藝術具積極意願及潛在實力之種子 教師 610 名。 27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三、輔導海外僑臺商 一、配合政府經濟發 一、為推動僑商專業人士返國訪問交流,以 事業發展,配合 展政策,輔導暨 及培訓僑商青年回饋僑社,102 年 1 至 6 提升我國經濟競 邀請相關產業之 月,規劃辦理包括僑商青年企業家邀訪 爭力 僑營企業或僑界 團、菲華僑商青年消防研習營、僑商青 專業人士返國觀 年國際貿易研習會及北美華裔青年臺灣 摩洽談,並安排 自行車旅遊邀訪團等,並安排與國內優 與國內企業交流 質企業 8 家進行商機交流及參訪等活 商機 動,有助僑商瞭解國內投資環境,促進 國內經濟發展。 二、蒐集全球經濟資訊,規劃編撰「華僑經 濟年鑑」,102 年 1 至 6 月辦理「101 年 版華僑經濟年鑑委外編纂」採購案,經 決標委由國立中正大學編撰,並於 4 月 19 日簽約,該校已於 6 月底前檢送年鑑 初稿到會;配合數位時代,強化全球僑 商服務網功能,並成立「僑商網 ocbn」 臉書粉絲團,提供全球財經訊息、商機 交流資訊、僑商求才求職及僑臺商會網 站平臺多元化服務。 三、為協助海外僑營事業及僑營中餐館營 運,102 年 1 至 6 月業遴派 10 位名師名 廚赴僑區訪視僑營事業及中餐館,提供 30 家僑營事業經營管理專業諮詢及企業 諮商診斷服務,協助提升僑商經貿專業 知能與海外僑營事業及中餐館之經營實 力。 四、接待海外僑商組團回國參訪及考察投資 環境,102 年 1 至 6 月辦理接待北美洲臺 灣旅館公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亞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馬來西 亞廣東會館聯合會婦女部來臺參訪及商 業考察團、香港臺灣工商協會回國訪問 團,計 126 人回國訪問交流,瞭解國內 經濟環境與交流商機。 五、辦理遴邀僑臺商會組織幹部回國培訓活 動,102 年 1 至 6 月計培訓 1 班,安排有 28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關國內政經情勢之演講,並安排僑商學 員參訪國內優質企業計 3 家,加深僑商 幹部對臺灣產業的認識。 二、結合國內產官學 一、為加強僑商經貿人才培訓,102 年 1 至 6 界資源,輔導提 月業舉辦「中階主廚培訓班」、「第一期 升僑臺商經營實 網路店面行銷實務班」、「西式糕點製作 力 班」、「餐館經營研習班」及「茶飲簡餐 製作」等 5 期次經貿研習班,計培訓僑 商學員 207 人。 二、配合國內重要會展或相關活動,邀請海 外僑營業者返國,參訪相關著名臺灣企 業,進行觀摩及座談等商機交流, 102 年 1 至 6 月業辦理完成「烘焙暨設備展 觀摩團」及「僑商臺灣美食推廣邀訪 團」,計邀訪僑商團員 76 人,藉互動開 拓商務關係及人脈,進而促進合作機 會,協力發展。 三、為協助海外僑營事業及僑營中餐館營 運,102 年 1 至 6 月業辦理完成「菲律賓 臺灣美食廚藝巡迴講座」、「越南臺灣 美食廚藝巡迴講座」、「北美臺灣傳統 週加拿大地區臺灣美食廚藝巡迴講 座」、「北美臺灣傳統週美西地區臺灣 美食廚藝巡迴講座」及「北美臺灣傳統 週美東及美南地區臺灣美食廚藝巡迴講 座」等 5 梯次海外巡迴經貿講座路線, 計前往菲律賓(怡朗市、描戈律、馬尼 拉)、越南(胡志明市)、加拿大(溫 哥華、多倫多、蒙特婁)及美國(鳳凰 城、聖地牙哥、洛杉磯、舊金山、拉斯 維加斯、休士頓、邁阿密、華府、波士 頓)等 4 國家 16 地區,辦理 45 場次示 範教學,計約 20,000 人次參加,並提供 僑營事業企業諮商診斷服務。 四、輔助僑商團體舉辦年會、理事會及商品 29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展等相關經貿活動,102 年 1 至 6 月輔助 辦理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19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全球華商經貿聯誼 總會第 12 屆全球年會、世界臺灣商會聯 合總會第 19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歐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19 屆會員大會 暨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南美洲臺 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18 屆年會暨第 3 次理 監事聯席會議、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第 25 屆第 3 次理事會議暨年會、非洲 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 19 屆第 3 次理監事 聯席會議暨年會等洲際級以上會議計 7 場,共有 2,750 人參加。 四、培育華裔優秀人 一、鼓勵華裔青年來 一、為落實政府擴大招收海外僑生政策,以 才 臺就學、技術訓 及配合推動海外新興市場人才培訓計 練及研習,厚植 畫,102 年賡續辦理僑生來臺就學資格 僑社友我力量 審查作業,合計來臺升學申請人數達 3,728 人。 二、 派員會同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於 102 年 3 月 14 日至 18 日赴緬甸瓦城辦理僑生 來臺升學測驗,受測學生 155 人。 三、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辦理各項華裔 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如下: (一) 臺灣觀摩團:共計辦理 4 梯次, 計有 423 人參加。 (二) 語文研習班:共計辦理 6 班期, 計有 508 人參加。 二、在學與畢業僑生 一、分區舉辦北、中、南、東四區僑生春季 聯繫與輔導 活動,以團體活動、餐敘交流及戶外參 訪,進行面對面溝通,說明最新僑生政 策與措施,參與人數 2,650 人,成果豐 碩。 二、輔助 77 所學校辦理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 聯歡餐會活動,參與人數 11,907 人。 30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三、「102 年度僑生畢業職涯規劃研習會」活 動分北、中、南三區舉行,規劃求職面 試技巧等課程及與國內企業媒合商談, 讓出席活動僑生參與面試,並安排綜合 座談現場協助答覆僑生所提問題,三區 共計有 230 位僑生出席。 四、舉辦「102 年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領袖 幹部回國參訪團」活動,共計 65 人參 加,行程安排晉謁副總統、參訪國內重 要建設及多所學校等,以增進留臺校友 對國內政經情勢及學校發展之瞭解,協 助我辦理僑生來臺升學業務,進而鞏固 海外友我力量。另團員所提出問題,除 透過綜合座談現場即席答覆外,亦將涉 及政府其他機關之問題轉請協助處理。 五、輔導海外各地區校友會辦理各項文藝、 聯歡節慶等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 凝聚支持我國力量。102 年度上半年計 輔導辦理 18 場活動,參與人數逾 4,000 人次以上。另為表重視,本會吳前委員 長偕張主任秘書於 4 月赴馬來西亞出席 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2013 年會員代表 大會」暨訪視僑社。 五、運用多元傳播媒 一、擴大宣傳政府機 102 年 1 至 6 月「臺灣宏觀電視」播放中央部 介,宣傳政府施 關施政績效 會及各縣市政府文宣短片共 7,623 檔次; 「宏 政及報導海外僑 觀網路電視」月平均達 1,677,499 瀏覽人次。 情 二、運用網路多媒體 102 年 1 至 6 月「宏觀即時新聞網」月平均訪 報導海外僑情 客數達 43,589 人。 六、拓展知識僑務, 一、增加僑務知識管 102 年 1 至 6 月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物件點 提升服務效能 理系統知識物件 閱次數為 6,622 次,自 100 年 1 月系統上線使 點擊率 用後至 102 年 6 月底止,全會知識物件點閱 總數已達 34,000 次以上,對於提升本會同仁 知識分享、業務傳承及橫向聯繫頗具效益。 31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二、提升海外服務據 全球 17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閱覽室等 點效能,提供多 服務據點提供場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 元優質服務 裝之租借服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團 聯誼、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商經貿等活 動,對聯繫僑胞情感、匯集支持政府力量發 揮相當效能,對拓展國民外交亦多所助益。 102 年 1 至 6 月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 閱覽室提供多元服務,場地設施使用總人次 約 40 萬人次。 七、充分發揮華僑會 一、推廣華僑會館設 一、為協助提昇華僑會館營運績效,本會 館功能 施以舉辦各種活 102 年計辦理: 動 (一) 為增加本會各處室在華僑會館使 用率, 101 年 12 月 20 日召開會 議,決定將原規劃 102 年度在會館 舉辦之 13 項活動,擴增為 19 項, 金額預計可由新臺幣 477 萬元增加 至 777 萬元。 (二) 102 年 2 月 27 日前往華僑會館辦理 101 年度第 2 次履約作業訪視,提 出提升會館營運績效意見供參。 (三) 102 年 2 月 27 日、3 月 13 日及 4 月 10 日在宏觀周報刊登 3 次華僑 會館新增信用卡外幣刷卡功能之 廣告,積極向海外僑胞推廣會館業 務及行銷。 (四) 本會網站續與華僑會館網站超連 結,行銷會館。 (五) 適時在本會臺灣宏觀電視頻道以 跑馬燈介紹會館。 二、102 年 1 至 6 月底會館總營收達 3,478 萬 7 千元,與 101 年同期之 4,403 萬 9 千元 相較,短少 925 萬 2 千元,主要係因本 會 102 年在會館辦理活動場次較少(查 101 年 1 至 6 月計有 12 項,102 年同期 計有 9 項) ,另因會館於年初調高住宿價 32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格及設施使用費,在市場機制運作下, 其他公務機關及商務旅客使用量相對減 少,第 3 季起將加強行銷,預期全年營 收將超越原訂目標值 8,100 萬元。 二、活化華僑會館資 101 年會館住宿設施使用率 78.5%、大禮堂使 產,有效利用相 用率 27.5%、教學大樓使用率 22.8%,會館 關設施 設施平均使用率 42.9%;102 年 1 至 6 月會館 設施平均使用率 34.6%,較 101 年同期之 45.2%減少 10.6%,主要係因本會 102 年在會 館辦理活動場次少於 101 年,加上會館於年 初調高住宿價格及設施使用費,在市場機制 運作下,其他公務機關及商務旅客使用量相 對減少,第 3 季起將加強行銷,逐步提升會 館設施使用率。 八、強化語文與專 通過相關英(外)語檢 截至 102 年 6 月底止,本會通過相關英(外) 業,提升整體人 定人數百分比 語檢定人數百分比為 55%。 力素質 33 34 主 要 表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26,777 27,074 25,857 -297 (1. 稅課收入) - - - - 1 稅課收入 - - - - 1 所得稅 - - - - 2 遺產及贈與稅 - - - - 3 關稅 - - - - 4 貨物稅 - - - - 5 證券交易稅 - - - - 6 礦區稅 - - - - 7 期貨交易稅 - - - - 8 菸酒稅 - - - - 9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 - - 10 營業稅 - - - - (3. 規費及罰款收入) 230 9,632 7,583 -9,402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85 -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 - - -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 - 3 賠償收入 - - 185 - 3 規費收入 230 9,632 7,398 -9,402 1 行政規費收入 230 250 249 -20 2 司法規費收入 - - - - 3 使用規費收入 - 9,382 7,149 -9,382 (4. 財產收入) 26,391 17,292 17,045 9,099 4 財產收入 26,391 17,292 17,045 9,099 1 財產孳息 26,381 17,273 16,837 9,108 2 財產售價 - - - - 3 財產作價 - - - - 4 投資收回 - - - - 5 廢舊物資售價 10 19 209 -9 (2.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 - - -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 - - 3 投資收益 - - - - (5. 其他收入) 156 150 1,229 6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 1 捐獻收入 - - - - 7 其他收入 156 150 1,229 6 1 學雜費收入 - - - - 2 雜項收入 156 150 1,229 6 3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1,461,666 1,282,147 1,372,791 179,519 (1. 一般政務支出) 1,171,225 982,414 1,050,189 188,811 1 國務支出 - - - - 2 行政支出 - - - - 3 立法支出 - - - - 4 司法支出 - - - - 5 考試支出 - - - - 6 監察支出 - - - - 7 民政支出 - - - - 8 外交支出 - - - - 9 財務支出 - - - - 10 邊政支出 - - - - 11 僑務支出 1,171,225 982,414 1,050,189 188,811 (2. 國防支出) - - - - 12 國防支出 - - - - (3.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13 教育支出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14 科學支出 - - - - 15 文化支出 - - - - (4. 經濟發展支出) - - - - 16 農業支出 - - - - 17 工業支出 - - - - 18 交通支出 - - - - 19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 社會福利支出) - - - - 20 社會保險支出 - - - - 21 社會救助支出 - - - - 22 福利服務支出 - - - - 23 國民就業支出 - - - - 24 醫療保健支出 - - - - (6. 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 - - 25 環境保護支出 - - - - (7. 退休撫卹支出) - - - - 26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 - - - 27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 - - (8. 債務支出) - - - - 28 債務付息支出 - - - - 29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 (9. 一般補助及其他支出) - - - - 36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名 稱 比 較 30 專案補助支出 - - - - 31 平衡預算補助支出 - - - - 32 其他支出 - - - - 33 第二預備金 - - - - 37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款 項 名 稱 合 計 1,461,666 1,282,147 1,372,791 179,519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1,461,666 1,282,147 1,372,791 179,519 1 僑務委員會 1,461,666 1,282,147 1,372,791 179,519 38 39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入來源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款 項 名 稱 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財產收入 合 計 - - 230 26,391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230 26,391 1 僑務委員會 - - 230 26,391 40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 入 資 本 收 入 營業盈餘及 合 計 事 業 收 入 捐獻及贈與收入 其他收入 財產收入 - - 156 - 26,777 - - 156 - 26,777 - - 156 - 26,777 41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政事 中華民國 科 目 1項 僑務委員會 款 名 稱 合 計 合 計 1,461,666 1,461,666 11 僑務支出 1,171,225 1,171,225 13 教育支出 290,441 290,441 42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4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6,777 27,074 25,857 -297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85 - 0439010000 146 僑務委員會 - - 185 - 0439010300 1 賠償收入 - - 185 - 043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85 - 前年度決算數係宏觀網路電視直 播及隨選視訊專案節目違約罰款 等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30 9,632 7,398 -9,402 0539010000 160 僑務委員會 230 9,632 7,398 -9,402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30 250 249 -2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230 250 249 -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核發華僑身 分證明書收入。 05390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 9,382 7,149 -9,382 0539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126 212 -126 上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出版品及招 標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0539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9,256 6,937 -9,256 上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海外華僑文教 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391 17,292 17,045 9,099 0739010000 158 僑務委員會 26,391 17,292 17,045 9,099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26,381 17,273 16,837 9,108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62 61 24 1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0739010105 2 權利金 17,479 17,212 16,812 267 本年度預算數係華僑會館委託龍 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權 利金收入。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8,840 - - 8,840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 44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73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19 209 -9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6 150 1,229 6 1139010000 157 僑務委員會 156 150 1,229 6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156 150 1,229 6 113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663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雪梨及多倫 多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消費稅退稅 款等繳庫數。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56 150 566 6 本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出售出版品及 招標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4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資本門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合 計 1,461,666 1,282,147 1,372,791 179,519 (1. 一般政務支出) 01(1. 一般政務支出 1,171,225 982,414 1,050,189 188,811 4200000000 420000000042000000001 4200000000 11 僑務支出420000000042000000002 僑務支出 1,171,225 982,414 1,050,189 188,811 4239010000 423901000042390100001 42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423901000042390100002 僑務委員會 1,171,225 982,414 1,050,189 188,811 4239010100 423901010042390101001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423901010042390101002 一般行政 359,088 362,259 356,267 -3,171 4239010900 423901090042390109001 42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23901090042390109002 綜合規劃業務 46,265 43,827 41,230 2,438 4239011000 423901100042390110001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423901100042390110002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77,364 50,791 62,877 26,573 4239012400 423901240042390124001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423901240042390124002 僑民社教業務 350,676 179,525 240,545 171,151 4239012500 423901250042390125001 42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423901250042390125002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91,157 98,360 98,802 -7,203 4239012600 423901260042390126001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423901260042390126002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75,195 177,129 189,289 -1,934 4239012700 423901270042390127001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423901270042390127002 僑民經濟業務 62,980 61,523 61,179 1,457 4239019800 423901980042390198001 4239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423901980042390198002 第一預備金 8,500 9,000 - -500 (3.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03 (3.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5100000000 510000000051000000001 5100000000 13 教育支出510000000051000000002 教育支出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5139010000 513901000051390100001 5139010000 7 僑務委員會 513901000051390100002 僑務委員會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5139012300 513901230051390123001 5139012300 1 僑民文教業務 513901230051390123002 僑民文教業務 290,441 299,733 322,602 -9,292 46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1,461,666 1,282,147 179,519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461,666 1,282,147 179,519 4239010000 僑務支出 1,171,225 982,414 188,811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359,088 362,259 -3,171 1.本年度預算數359,088千元,包括人事費3 16,956千元,業務費28,396千元,設備及 投資12,602千元,獎補助費1,13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16,956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1,22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6,90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公務用電話、電傳等經費607 千元。 (3)資訊管理與維護經費15,227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資訊作業相關設備之保養、維 修及操作等經費1,344千元。 42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6,265 43,827 2,438 1.本年度預算數46,265千元,包括業務費26 ,561千元,獎補助費19,70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經費14,958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機票 款等經費2,294千元。 (2)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26,032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四海同心聯歡大會 等經費189千元。 (3)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經費5,27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鼓勵國內大專院校設置華 僑事務課程講座等經費45千元。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 77,364 50,791 26,573 1.本年度預算數77,364千元,包括業務費32 與接待 ,495千元,設備及投資86千元,獎補助費 44,78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經費 47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48,51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輔助僑社舉 辦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及節慶、紀 念日活動等經費24,105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經費17 ,315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遴邀各地僑界 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等經費11 ,315千元。 (3)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11,535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國際事務青年 人才培訓計畫等經費8,847千元。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350,676 179,525 171,151 42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67,483 75,172 -7,689 1.本年度預算數67,483千元,包括業務費46 ,393千元,設備及投資512千元,獎補助 費20,57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經費19,14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輔助辦理大型文藝體育 活動等經費2,834千元。 (2)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 教師巡迴教學經費23,344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輔助辦理夏〈冬〉令營活動等經 費2,682千元。 (3)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經 費24,99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組團赴海 外巡迴訪演經費2,173千元。 42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 283,193 104,353 178,840 1.本年度預算數283,193千元,包括業務費1 作 12,754千元,設備及投資170,439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經費114,23 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基本運作維持等 經費9,886千元。 (2)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總經費 199,999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1 68,954千元。 42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91,157 98,360 -7,203 1.本年度預算數91,157千元,包括業務費10 48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399千元,獎補助費80,75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經費5,77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印尼輔訓班等經費 964千元。 (2)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經費83,17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 康保險等經費5,048千元。 (3)強化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絡經費2, 19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畢業僑生 及海青班學生講習活動、建置畢業僑生 資料庫及校友交流網路平臺等經費1,19 1千元。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 175,195 177,129 -1,934 1.本年度預算數175,195千元,包括業務費1 服務 73,010千元,設備及投資241千元,獎補 助費1,94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經費35,031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建置宏觀影音短片 分享雲計畫等經費2,946千元。 (2)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經費128,33 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遴選海外特派員 培訓等經費5,224千元。 (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經費 11,82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海外華 文媒體人士來臺參訪活動等經費344千 元。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62,980 61,523 1,457 1.本年度預算數62,980千元,包括業務費46 ,144千元,設備及投資841千元,獎補助 費15,99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經費 20,92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僑商團體及 僑商青年第二代子弟回國參訪考察經建 發展等經費2,088千元。 (2)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經 49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費33,11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臺灣 美食標章授予及推廣活動等經費3,698 千元。 (3)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 機交流經費8,93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辦理僑商資訊服務網路維護更新等經費 153千元。 4239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8,500 9,000 -5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5139010000 教育支出 290,441 299,733 -9,292 5139012300 9 僑民文教業務 290,441 299,733 -9,292 5139012320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191,494 202,497 -11,003 1.本年度預算數191,494千元,包括業務費1 27,553千元,設備及投資3,419千元,獎 補助費60,52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編印華語教材經費4,248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開發適合第二語言教學之華語文 教材等經費2,027千元。 (2)輔助及獎勵僑校經費42,959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 具規模僑校軟硬體設備等經費3,238千 元。 (3)供應僑校教科書經費51,2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運寄書籍郵資等經費1,293千 元。 (4)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經費45,00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 教師研習會等經費138千元。 (5)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計畫經費30,5 0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全球華文網 路教育研討會等經費3,054千元。 (6)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經費17,5 8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函校教務推 展等經費1,529千元。 5139012321 2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98,947 97,236 1,711 1.本年度預算數98,947千元,包括業務費57 ,646千元,獎補助費41,301千元。 50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經費44,468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輔助海外青年回國 參加技術訓練等經費1,012千元。 (2)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經費54,47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海 外華裔青年志願教學及線上輔導活動等 經費699千元。 51 僑務委員會主管 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人 科 目 預 算 員 額 款 項 目 名 稱 職 員 警 察 法警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小 計 聘用 約僱 駐外 小計 合 計 雇員 合 計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1 僑務委員會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52 53 僑務委員 補助及捐助 中華民國 科目 補 臺灣省 福建省 中 央 款 項 名稱及編號 各縣市 直轄市 各 縣 機關間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 1,370 1 僑務委員會 - - - 1,370 54 會主管 經費總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助 對團體及 對外之捐助 合 計 個人捐助 特種基金 小 計 - 1,370 128,839 156,510 286,719 - 1,370 128,839 156,510 286,719 5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名稱 考 察 視 察 訪 問 開 會 談 判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合 計 合 計 - 660 3,676 5,702 - 328 - - 10,366 1.僑務委員會 - 660 3,676 5,702 - 328 - - 10,366 56 僑務委員會主管 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增 加 減 少 區 分 單位 備註 數 量 價 值 數 量 價 值 僑務委員會主管 一、僑務委員會 土 地 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 房屋建築及設備 處 1 167,396 務中心計畫 其他建築及設備 宏觀周報、宏觀即時 機 械 設 備 批 1 88 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 視等增購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資 訊 設 備 批 1 15,093 增購 投 資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其 他 批 1 5,563 增購 合 計 188,140 57 僑務委 各機關歲出一級用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合 計 316,956 661,351 286,719 -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316,956 661,351 286,719 - 1 僑務委員會 316,956 661,351 286,719 - 58 員會主管 途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及其它 小計 8,500 1,273,526 - 188,140 - - 188,140 1,461,666 8,500 1,273,526 - 188,140 - - 188,140 1,461,666 8,500 1,273,526 - 188,140 - - 188,140 1,461,666 59 僑務委員 各機關資本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名 稱 土 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機械設備 合 計 - 167,396 - 88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167,396 - 88 1 僑務委員會 - 167,396 - 88 60 會主管 支出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它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設備 什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15,093 5,563 - - - 188,140 - 15,093 5,563 - - - 188,140 - 15,093 5,563 - - - 188,140 61 62 附 屬 表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39010100 -0539010102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30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30 0539010000 160 僑務委員會 230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3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230 本年度預算數係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63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39010100 -07390101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2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2 0739010000 158 僑務委員會 62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62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62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64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39010100 -07390101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7,47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權利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營權利金收入。 營權利金收入。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託經營契約書。 託經營契約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7,479 0739010000 158 僑務委員會 17,479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17,479 0739010105 2 權利金 17,479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權利金收入。 65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39010100 -073901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840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8,840 0739010000 158 僑務委員會 8,840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8,840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8,840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 66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390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39010000 158 僑務委員會 10 073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67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39010900 -113901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56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之1。 之1。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56 1139010000 157 僑務委員會 156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156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156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出售本會出版品收入120千元。 2.出售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10千元。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26千元。 6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9,08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包括秘書、資訊、主計暨人事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等室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16,956 人事室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編 0100 人事費 316,956 列人事費316,956千元,其內容如下: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1.本會編制內職員239人〈含特任1人、比照簡任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027 14職等1人、簡任43人(含簡任14職等1人)、薦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任154人、委任40人〉,技工、工友及駕駛19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276 人,約聘僱人員13人,合計271人,計需人事 0111 獎金 44,531 費307,194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4,571 2.本會駐外編制內職員55人所需退休離職儲金及 0131 加班值班費 10,538 保險等,計需人事費9,762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1,882 0151 保險 29,74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6,905 秘書室、主計 基本行政維持所需經費,計列業務費23,410千元 室、人事室 ,設備及投資2,361千元,獎補助費1,134千元, 0200 業務費 23,410 合共26,90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888 1.員工國內、外進修訓練經費,列業務費1,167 0202 水電費 475 千元。 0203 通訊費 800 2.首長宿舍水電費及辦公處所分攤電費等,列業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68 務費47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459 3.公務用電話、電傳等,列業務費800千元。 0231 保險費 180 4.影印機等事務機器租金,列業務費968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9 5.房地稅捐、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 0271 物品 878 列業務費2,45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672 6.公務車輛及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費180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55 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47 7.公務車油料費,列業務費249千元〈詳公務車 費 輛明細表〉。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370 8.購置辦公用物品、公務參考用報章雜誌及書籍 費 等,列業務費62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5 9.文康活動費,列業務費542千元〈2,000元*271 0294 運費 510 人=54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90 10.分攤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費〈分 0299 特別費 944 配本會樓層3 1/4層,其中1/4層屬公共樓層 0300 設備及投資 2,361 ,設置本會服務櫃檯〉,列業務費8,071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361 。 0400 獎補助費 1,134 11.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辦公室環境美 0475 獎勵及慰問 1,134 化、環境教育、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員工健 6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9,0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檢、性別主流化業務及雜支等,列業務費681 千元。 12.華僑會館建築物耐震力評估作業費用,列業 務費800千元。 13.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及 檔案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列業務費2,315千 元。 14.房屋建築養護費,列業務費355千元〈詳辦公 房舍明細表〉。 15.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列業務費447 千元。 (1)車輛養護費197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辦公器具養護費250千元:按本會預算內職 員〈含約聘僱人員13人〉252人計算,計99 6元*252人*1年=250千元。 16.消防、機電設備、水電空調、會議視訊影音 及監視系統等維護作業,列業務費370千元。 17.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5千元。 18.文件運寄及公物運輸等費用,列業務費510千 元。 19.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90千元。 20.依規定標準編列正、副首長3人特別費,列業 務費944千元。 21.編印僑務統計相關刊物,蒐集彙整分析海外 僑民之各項統計資料等費用,列業務費1,263 千元。 22.為改善辦公環境,汰換老舊辦公設備及綠化 環境,採購節能機具,列設備及投資2,361千 元。 2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列獎補助費1,134 千元。 03 資訊管理與維護 15,227 資訊室 辦理資訊管理作業與電腦軟、硬體之保養維護等 0200 業務費 4,986 ,計列業務費4,986千元,設備及投資10,241千 0203 通訊費 900 元,合共15,22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3,620 1.網際網路專線使用費,列業務費900千元。 0271 物品 105 2.資訊作業相關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 0279 一般事務費 361 費用,列業務費3,62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0,241 3.電腦作業報表紙等耗材,列業務費105千元。 7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9,08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241 4.資訊業務所需資料建檔及其他各項費用,列業 務費361千元。 5.購置IPV6升級及各項資訊作業等相關軟、硬體 設備,列設備及投資8,041千元。 6.業務所需資訊系統開發費用,列設備及投資2, 200千元。 7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6,2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僑務政策發展及研析、施政計畫管考、年度施政 1.邀請海外僑務委員等回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廣納 績效評估等管考業務及專案活動。 建言及政策宣導。 2.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 增進僑胞向心力。 3.廣泛蒐集海內外僑務資料(文字、照片、影音等)並 研究分析,提供政策規劃與執行參考。 4.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研究所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 ,促進僑務事務研習風氣。 5.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鼓勵僑務事務研究 。 6.辦理僑務事務論壇,提升僑務專業知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14,958 綜合規劃處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辦理僑務委員會議 0200 業務費 7,294 ,彙集海外僑情訂定僑務發展策略,計列業務費 0203 通訊費 150 7,294千元,獎補助費7,664千元,合共14,958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481 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663 1.會議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網路通訊 0400 獎補助費 7,664 費用,列業務費15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7,664 2.籌辦及會議期間辦公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住 宿費用,列業務費5,481千元。 3.會議期間場地佈置、文件印刷、膳費及雜支等 ,列業務費1,663千元。 4.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列獎補助費7, 664千元。 02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26,032 綜合規劃處 成立「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接待海外僑 0200 業務費 15,232 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計列業務費15,2 0203 通訊費 400 32千元,獎補助費10,800千元,合共26,03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00 ,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100 1.籌辦及活動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網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843 路通訊費等,列業務費4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2,100 2.慶典期間舉辦各項慶祝活動場地、車輛租金, 0291 國內旅費 189 列業務費1,100千元。 0294 運費 500 3.慶典期間僑胞及聯絡員保險,列業務費100千 0400 獎補助費 10,800 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0,800 4.慶典期間聯絡員酬金,列業務費843千元。 5.慶典期間場地佈置、資料印製、聯絡員誤餐、 交通補助及餐費等,列業務費4,600千元。 6.辦理四海同心聯歡大會,列業務費7,500千元 。 7.慶典期間工作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18 9千元。 7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6,26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籌辦及活動期間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500 千元。 9.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 列獎補助費10,800千元。 03 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 5,275 綜合規劃處 辦理僑務政策研究,鼓勵開設華僑事務課程及辦 0200 業務費 4,035 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等活動,計列業務費4,035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千元,獎補助費1,240千元,合共5,275千元,其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0 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500 1.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以提升僑務專業知能,列 0279 一般事務費 2,915 業務費270千元,獎補助費491千元,合共761 0291 國內旅費 10 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240 2.訂購中外文圖書、期刊、報紙等,建置本會圖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46 書資料,列業務費500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94 3.辦理僑務政策研究、僑務口述歷史及海內外僑 務事務資料調查、蒐集與分析等,列業務費3, 000千元。 4.印製僑務簡介、會務會報、榮譽職人員證書及 知識管理管考等,列業務費265千元。 5.鼓勵國內大專院校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及辦 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列獎補助費749 千元。 7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77,36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僑社聯繫與輔助及僑民接待服務業務。 1.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僑社發展及拓展國際 交流,全年總參加人次期達103萬人次。 2.結合僑務志工,擴大僑務工作層面,協導海外僑務 志工參與僑社服務工作,全年期達50,000人次。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 48,514 僑民處 因應當前海外情勢變化,加強僑社聯繫工作,強 元活動 化海外僑社堅定支持我國之立場,辦理僑青聯繫 0200 業務費 10,850 服務工作,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協導僑團舉辦各 0271 物品 300 項洲際性、區域性、節慶等多元活動,依據國家 0279 一般事務費 7,575 願景及施政重點,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諧,鼓勵 0293 國外旅費 2,307 僑團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活動,擴增友 0294 運費 600 我力量,提升我國際能見度,計列業務費10,850 0295 短程車資 68 千元,設備及投資86千元,獎補助費37,578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86 ,合共48,514千元,其內容如下: 0319 雜項設備費 86 1.購製國旗及紀念徽章等,運寄海外供僑社舉辦 0400 獎補助費 37,578 元旦、國慶等重要國家節慶活動使用,提升臺 0436 對外之捐助 37,578 灣能見度,凝聚僑心,列業務費3,100千元。 2.派員出國協助僑團辦理年會事宜,列業務費2, 307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3.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300千元。 4.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68千元。 5.為利業務推動及處理公務需要,購置事務設備 ,列設備及投資86千元。 6.加強聯繫僑團負責人、輔助召開洲際性及區域 性等年會活動,列業務費1,695千元,獎補助 費9,000千元,合共10,695千元。 7.強化駐外僑務人員與僑界青年連結機制,舉辦 青年僑團幹部座談會,並協輔僑團規劃鼓勵青 年參與之活動,列業務費1,080千元,獎補助 費2,700千元,合共3,780千元。 8.鼓勵僑團〈社〉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 及各項時令節慶、紀念日等活動,進而拓展國 民外交,列業務費1,600千元,獎補助費11,37 8千元,合共12,978千元。 9.輔助海外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慶祝活 動,列業務費700千元,獎補助費8,500千元, 合共9,200千元。 10.輔助具有固定會所之僑團修繕、購置更新設 備,擴大延伸僑務服務工作據點,列獎補助 費6,000千元。 7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77,36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 17,315 僑民處 為加強與僑團負責人、僑界領袖及優秀僑界專業 活動 青年之聯繫,擴大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重要僑 0200 業務費 13,185 團首長組團回國邀訪活動,以溝通僑情,鞏固友 0203 通訊費 277 我力量,計列業務費13,185千元,獎補助費4,1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757 0千元,合共17,31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158 1.舉辦各地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重要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 幹部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列業務 0279 一般事務費 5,875 費1,900千元,獎補助費1,450千元,合共3,35 0295 短程車資 65 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4,130 2.加強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 0436 對外之捐助 4,130 國參訪接待事宜,安排參訪拜會活動暨座談, 以溝通僑情,列業務費10,785千元,獎補助費 2,180千元,合共12,965千元。 3.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 並鼓勵其參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務, 培養僑社新血,列業務費500千元,獎補助費5 00千元,合共1,000千元。 03 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11,535 僑民處 為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加強與僑界重要人 0200 業務費 8,460 士之聯繫,推展海外僑務志工志願服務工作,協 0203 通訊費 795 助僑胞並提供急難救助,協助僑界青年回國進修 0279 一般事務費 6,900 ,計列業務費8,460千元,獎補助費3,07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765 合共11,535千元,其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3,075 1.加強與僑界重要人士聯繫,辦理僑務工作座談 0436 對外之捐助 1,740 會及駐外僑務人員區域工作會報,以增進雙向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35 溝通,凝聚共識,列業務費5,295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0 2.推動建構海外僑務志工服務網絡,鼓勵僑界專 業人士及青年志工參與推動僑務服務工作,列 業務費2,000千元。 3.派員出國訪問僑社,參加僑社重要活動並視察 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運作情形,以加強聯繫 與溝通等,列業務費765千元〈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表〉。 4.推展歸僑服務工作,加強對歸僑團體舉辦活動 之輔助,凝聚支持政府力量,列業務費400千 元,獎補助費1,135千元,合共1,535千元。 5.辦理海外僑胞遭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變等 之急難慰問及貧困歸僑慰問補助,列獎補助費 1,000千元。 6.協助僑界專業青年返國於臺灣領先國際之領域 7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77,36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進修實習,以及輔助辦理傑出僑界青年選拔活 動,列獎補助費940千元。 7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67,48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加強辦理華僑文化及社教輔助業務。 輔導海外社教團體辦理文化社教活動,透過國內藝文 團體海外巡演、文化教師短期教學以及輔導僑團〈社 〉辦理文藝體育活動,以推廣中華傳統文化及臺灣多 元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鼓勵僑胞融入主流社會 ,凝聚僑心,支持中華民國。舉辦、協導各項文化活 動之參與者全年達210萬人次,滿意度達80%,並依權 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0.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 19,141 僑教處 輔助海外僑團辦理文藝體育活動,傳揚我國優良 0200 業務費 5,455 文化,加強國內、外社教團體交流互訪,輔助僑 0203 通訊費 150 教發展,計列業務費5,455千元,設備及投資51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千元,獎補助費13,174千元,合共19,14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688 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52 1.結合本會僑教志工暨國內、外文化教育界人士 0294 運費 100 共同參與文教服務工作,列業務費22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45 2.購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團(校)及相關 0300 設備及投資 512 圖書館等國內優良刊物、圖書等(含郵資),協 0319 雜項設備費 512 助僑胞瞭解國內訊息,列業務費977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3,174 3.輔導海外僑團辦理大型文藝體育活動,列業務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20 費2,193千元,獎補助費4,706千元,合共6,89 0436 對外之捐助 11,398 9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56 4.輔導國內學校及藝文團體配合海外社團辦理文 化交流互訪或比賽活動,列業務費1,768千元 ,獎補助費1,776千元,合共3,544千元。 5.派員赴海外訪視各地舉辦文藝體育活動實際辦 理情形及參加海外華人學術研討會,列業務費 25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6.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45千元。 7.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文化、民俗器材, 辦理主題展演活動,展現臺灣多元文化,列設 備及投資512千元。 8.輔助海外僑團辦理社教活動,宣揚臺灣多元文 化,列獎補助費4,932千元。 9.輔助海外華人學術團體及華文作家協會等辦理 學術活動,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列獎補助費30 0千元。 10.輔助海外社教團體充實民俗、武術、體育及 舞蹈等社教器材,列獎補助費1,460千元。 02 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 23,344 僑教處 輔導海外各地舉辦夏(冬)令營,遴派巡迴文化 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 教師教學,培育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及培訓青年文 7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67,48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8,734 化志工,計列業務費18,734千元,獎補助費4,61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58 0千元,合共23,34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1,900 1.輔導海外僑教團體舉辦夏〈冬〉令營暨遴派文 0293 國外旅費 3,742 化教師巡迴教學活動,列業務費8,592千元, 0294 運費 934 獎補助費3,410千元,合共12,002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4,610 2.辦理文化教師種子師資培訓活動,列業務費5, 0436 對外之捐助 4,610 000千元,獎補助費700千元,合共5,700千元 。 3.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訓後發展與輔導規劃 ,鼓勵國外志工參與僑教服務工作,列業務費 5,000千元,獎補助費500千元,合共5,500千 元。 4.派員出國訪視海外夏〈冬〉令營及文化教師教 學情形,列業務費14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03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 24,998 僑教處 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海 巡迴訪演 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 0200 業務費 22,204 流,計列業務費22,204千元,獎補助費2,794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19,810 元,合共24,99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394 1.重要節慶活動期間〈春節、國慶及臺灣傳統週 0400 獎補助費 2,794 〉,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 0436 對外之捐助 2,794 員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外巡迴演出,列業務 費19,810千元。 2.派員隨團聯繫演出事宜並擔任行政工作,列業 務費2,394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3.輔助文化訪問團體及主辦僑社租借表演場地、 音響、燈光、器材等,列獎補助費2,794千元 。 7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283,19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加強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 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華僑文 教服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使用總人次全年度期達82 6,000人次,以爭取僑胞向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283,193 僑民處 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本會目前已 0200 業務費 112,754 分別於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洛杉 0202 水電費 7,000 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雅圖、 0203 通訊費 5,058 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菲律賓馬尼拉、泰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643 曼谷、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保羅等地, 0221 稅捐及規費 4,450 設立17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供圖書閱覽、教 0231 保險費 5,583 學研討、專題講座、藝文展覽及場地租借等服務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7,030 。本計畫係設置、維持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 0271 物品 1,400 務所需費用,計列業務費112,754千元,設備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18,411 投資170,439千元,合共283,193千元,其內容如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179 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000 1.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電話、電傳、郵資、水 費 電等,列業務費11,754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70,439 2.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租金費用,列業務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7,396 費21,643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92 3.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土地及房屋等各項稅捐,列 0319 雜項設備費 2,351 業務費500千元。 4.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費 2,470千元。 5.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對外開放所需服務人員工作 費及社保費等,列業務費42,843千元。 6.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1,400千元。 7.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資料文件印製、場地清 潔、管理維護及僑教中心搬遷等,列業務費17 ,307千元。 8.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 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等,列業務費1,100千 元。 9.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房屋建築修繕及辦公器具養 護,列業務費12,179千元。 10.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推動業務及處理公務需 要,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列設備及投資3,0 43千元。 11.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行政院101 年9月19日院臺外字第1010048899號函核定〉 7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283,1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經費總額199,999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業務費1,558千元,設備及投資167,396千 元,合共168,954千元。 8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91,15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與照顧業務。 1.配合政府人才培育及產業發展政策,加強辦理招生 業務,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以鼓勵世界各地優 秀僑生回國升學,預計回國就學人數成長12%。 2.落實照顧全球近16,500名在學僑生,提供醫療保險 及在校工讀等補助,以鼓勵專心向學;輔導辦理各 項活動,協助僑生安心就學;加強聯繫畢業僑生校 友組織,輔導辦理各類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 凝聚支持我國力量。 3.辦理在學與畢業僑生聯繫與輔導活動230場次及座 談提問問題解決等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可達 8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5,779 僑生處 為配合政府人才培育政策,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 0200 業務費 4,819 僑生回國升學業務,計列業務費4,819千元,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90 補助費960千元,合共5,77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75 1.赴機場接待初次抵臺新僑生,並協調各校辦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3,038 接待迎新及照料事宜,列業務費28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312 2.僑生回國升學申請表件審查及僑生名冊打印等 0294 運費 204 ,列業務費109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960 3.辦理招收海外僑生業務,寄發簡章、簡介及海 0436 對外之捐助 960 報等資料,列業務費204千元。 4.配合海外聯招會或自行規劃派員赴海外辦理招 生宣導,列業務費31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5.辦理印尼輔訓班,列業務費2,635千元。 6.辦理邀請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輔導教 師及世界留臺校友會回國參加研習活動,瞭解 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及升學輔導相關規定,以協 助及鼓勵僑生回國升學,列業務費1,274千元 ,獎補助費960千元,合共2,234千元。 02 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83,179 僑生處 辦理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計列業務費4,24 0200 業務費 4,243 3千元,獎補助費78,936千元,合共83,179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9 ,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20 1.舉辦及輔導各區跨校僑生春季及春節活動,列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業務費2,0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761 2.舉辦僑生社團菁英幹部及全國僑輔工作人員研 0291 國內旅費 175 習活動,列業務費767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 3.辦理新僑生身心健康專題講座,列業務費957 0400 獎補助費 78,936 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8 4.編印中華民國僑生手冊及文宣品,列業務費1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7,940 0千元。 8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91,15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568 5.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38千元。 6.辦理僑生工讀金補助,列業務費331千元,獎 補助費16,560千元,合共16,891千元。 7.輔助僑生社團辦理活動及發行刊訊等,列獎補 助費428千元。 8.落實推動政府人才培育及產業發展等重要政策 ,輔助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 列獎補助費9,163千元。 9.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 51,255千元。 10.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列獎補助費150千元。 11.辦理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及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等結業成績優異 僑生獎學金,列獎補助費1,380千元。 03 強化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 2,199 僑生處 加強連結全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國 網絡 高等教育服務產業發展等國家重大政策目標,強 0200 業務費 1,337 化僑生畢業職涯規劃與就業輔導措施,達到育才 0203 通訊費 10 、留才之效,並辦理畢業僑生相關聯繫輔導業務 0279 一般事務費 1,012 ,計列業務費1,337千元,獎補助費862千元,合 0291 國內旅費 35 共2,19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30 1.辦理海外留臺同學會人員返國參訪及業務研討 0294 運費 25 會等活動,列業務費9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5 2.派員赴海外出席留臺校友會之聯誼會或年會, 0400 獎補助費 862 列業務費23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0436 對外之捐助 612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50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35千元。 4.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25千元。 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25千元。 6.輔導辦理歡送應屆畢業僑生、僑生畢業職涯講 習與就業博覽會及交流聯誼等活動,列業務費 912千元,獎補助費250千元,合共1,162千元 。 7.為加強聯繫,適時輔助海外留臺畢業僑生校友 會舉辦會務及節慶等活動,列業務費20千元, 獎補助費612千元,合共632千元。 8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75,19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賡續辦理華僑新聞資訊報導、宏觀電視節目製播、網 1.宏觀電視頻道排播各部會與縣市政府之文宣短片達 路視訊傳播收視等資訊服務暨輔助海外華文傳媒及提 4,500檔次;並於宏觀網路電視設置專題網頁隨選 供節慶文宣。 視訊專區,期達平均每月180萬人次瀏覽,增進僑 胞對國內政經社會發展之瞭解及認同。 2.建立網際網路及行動應用軟體多元傳播宏觀即時新 聞,提供海外華文媒體參採,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 ,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以宏觀即時新聞網AP P平均每月開啟5,000次,強化上述目標達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 35,031 華僑通訊社 為強化海外新聞傳播效能,發行「宏觀周報」, 0200 業務費 34,490 提供海外僑社、僑校、圖書館、駐外單位及僑胞 0203 通訊費 588 新聞資訊服務,並提供海外華文媒體參採。此外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藉由網際網路傳播,提供多元即時的影音新聞 0271 物品 437 及平面新聞資訊,並加強僑務新聞報導,提供全 0279 一般事務費 28,470 球各地僑團〈社〉活動訊息,以促進海內、外資 0291 國內旅費 29 訊交流,計列業務費34,490千元,設備及投資24 0293 國外旅費 210 1千元,獎補助費300千元,合共35,031千元,其 0294 運費 4,660 內容如下: 0295 短程車資 36 1.新聞聯繫用之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等費用, 0300 設備及投資 241 列業務費58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88 2.聘請專業人士撰擬、審查相關文件,列業務費 0319 雜項設備費 153 6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00 3.「宏觀周報」編製、印刷及寄送等,列業務費 0436 對外之捐助 300 12,140千元。 4.充實維護「宏觀即時新聞網」及行動載具閱讀 服務,列業務費7,520千元。 5.宏觀多語新聞製作費用,列業務費1,500千元 。 6.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列業務費5, 164千元。 7.購置辦公用物品及訂閱公務用報章雜誌費用, 列業務費437千元。 8.開發宏觀電視行動影音服務應用軟體(APP)暨 擴大整合行銷計畫,列業務費2,850千元。 9.建置宏觀影音短片分享雲計畫,列業務費3,02 8千元。 10.加強媒體聯繫暨拷製影帶、光碟及編送宣導 資料等,列業務費928千元。 11.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29千元。 12.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36千元。 8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75,1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3.派員出國訪視「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 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等海外推廣情形 ,列業務費21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14.購置推展業務所需硬體設施,列設備及投資2 41千元。 15.輔助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網 」及「宏觀網路電視」等,列獎補助費300千 元。 02 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 128,337 華僑通訊社 運用「宏觀電視影音頻道」全天候24小時播送節 業務 目,傳播國內重要訊息及多元行銷臺灣,以提升 0200 業務費 128,337 我國整體形象,計列業務費128,337千元〈本項 0279 一般事務費 128,337 業務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自96 年度起交由「公共電視基金會」辦理〉,其內容 如下: 1.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及其他傳輸平臺建置42 ,522千元。 2.購播國內各電視臺優良電視節目21,560千元。 3.每日新聞編輯及採訪報導25,216千元。 4.新聞雜誌性節目製作22,409千元。 5.辦理節目播控作業5,520千元。 6.製播華人光點在全球短片5,100千元。 7.節目音樂著作權910千元。 8.製作「華人看世界,僑胞看臺灣」之系列專題 報導5,100千元。 03 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 11,827 華僑通訊社 加強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合作,辦理海外傳媒人 慶文宣 士來臺參訪活動,以增進對國內政經文教建設等 0200 業務費 10,183 各方面之瞭解;提供月曆、春聯及節慶光碟,分 0212 權利使用費 4,500 贈海外僑界,計列業務費10,183千元,獎補助費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1 1,644千元,合共11,82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652 1.價購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列業務費 0293 國外旅費 130 4,500千元。 0294 運費 2,500 2.派員出國訪問海外華文傳媒活動,列業務費13 0400 獎補助費 1,644 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0436 對外之捐助 1,644 3.更新多媒體僑務簡報費用,列業務費100千元 。 4.印製並運寄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列 業務費4,899千元。 5.製作、選購慶典或文化教育影片、光碟等,分 8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75,19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贈海外文教中心等機構、華文媒體播放,列業 務費50千元。 6.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聯繫溝通,辦理海外華文 媒體人士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對國內政經文教 建設之瞭解,列業務費504千元,獎補助費840 千元,合共1,344千元。 7.輔助海外華文報刊、電視臺及廣播電臺辦理華 文傳媒活動及購置電腦、印刷等設備,列獎補 助費804千元。 8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2,9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協助 1.鼓勵僑商團體返國參訪及協輔海外僑商青年組織發 海外僑商相互聯繫,增進合作;培植僑民經貿專業人 展,辦理海外經貿巡迴講座、輔導僑商組織推動會 才,提供僑民金融及貿易資訊服務,協助發展事業。 務活動等參加人次達16,000人次。 2.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政策,促進與新興市場商機交流 互動,輔導暨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 人士返國觀摩洽談暨交流商機,及僑商學習成果展 之滿意度達8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 20,929 僑商處 辦理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計列業 展業務 務費7,318千元,獎補助費13,611千元,合共20, 0200 業務費 7,318 92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0 1.邀請海外僑商團體及僑商青年第二代子弟回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參訪考察經建發展,共創經濟新局,列業務費 0279 一般事務費 5,512 1,073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576 2.辦理海外僑商團體工作研討及青商組織幹部人 0400 獎補助費 13,611 才培訓活動,以協助僑商組織永續發展,列業 0436 對外之捐助 12,199 務費3,000千元,獎補助費2,500千元,合共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12 500千元。 3.協助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僑商組織舉辦年 會、理事會等會務活動及在僑居地舉辦經貿、 公益活動,列業務費1,669千元,獎補助費6,3 61千元,合共8,030千元。 4.派員協助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僑商組織舉 辦年會、理事會等會務活動,列業務費1,576 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加強聯繫海外僑商青年組織,協輔運用專業及 融入主流社會優勢,投入僑社服務,進而儲備 僑社新生代領導人才,列獎補助費3,338千元 。 6.輔助世界臺商總會臺北聯絡辦事處推展業務, 列獎補助費1,000千元。 7.輔助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列獎 補助費412千元。 02 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 33,117 僑商處 辦理各項經貿研習活動,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 企業發展 助僑營企業發展,優化僑營事業經營模式與創新 0200 業務費 31,617 技術,計列業務費31,617千元,獎補助費1,5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10 千元,合共33,117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7,536 1.辦理僑營事業行銷推廣、創業經營、技術實作 0291 國內旅費 62 等研習活動,增進僑商事業競爭力,促進海內 0293 國外旅費 3,109 外產業聯繫交流,列業務費12,097千元。 8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2,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1,500 2.辦理僑營臺灣美食標章授予及推廣、僑營餐飲 0436 對外之捐助 1,500 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及企業 診斷諮商輔導,協助僑商發展事業,列業務費 18,847千元,獎補助費1,500千元,合共20,34 7千元。 3.派員隨團赴海外辦理僑商專業巡迴輔導及企業 諮商活動,列業務費673千元〈詳派員出國計 畫預算表〉。 03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 8,934 僑商處 辦理海外華人經濟動態研究並配合經建發展政策 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辦理僑商邀訪研習,促進商機交流及推動國內 0200 業務費 7,209 觀光旅遊,計列業務費7,209千元,設備及投資8 0203 通訊費 209 41千元,獎補助費884千元,合共8,934千元,其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50 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1.配合拓展新興市場計畫,積極運用僑商網絡促 0271 物品 50 進商機交流,充實僑商人才庫及培育拓銷人才 0279 一般事務費 3,819 ,促進我國與新興、穆斯林市場等之經貿合作 0291 國內旅費 210 ,列業務費2,00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18 2.加強與僑商企業專業人士聯繫,辦理回國研習 0294 運費 200 邀訪及專業人才培訓等活動,推動與國內產業 0295 短程車資 53 交流互動,增進對國家之瞭解與支持,列業務 0300 設備及投資 841 費2,203千元,獎補助費619千元,合共2,822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41 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84 3.派員出國協助在海外舉辦鼓勵僑商返國商機交 0436 對外之捐助 619 流相關活動,列業務費118千元〈詳派員出國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65 計畫預算表〉。 4.辦理華僑經濟學術研究及海外華人經濟動態資 訊蒐集,列業務費2,765千元,設備及投資841 千元,合共3,606千元,包括: (1)彙編華僑經濟資訊,提供海外僑營事業、 國內赴海外投資廠商、政府相關部門及學 術界參考運用,列業務費2,064千元。 (2)僑商資訊服務網路維護更新與充實推廣, 提供全球僑商經貿金融資訊,列業務費442 千元,設備及投資841千元,合共1,283千 元。 (3)購置各項辦公用品及業務聯繫通訊費用, 列業務費259千元。 5.辦理僑民緊急災變及創業貸款專案之利息支出 及手續費,宣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列業 8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62,9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務費10千元,獎補助費265千元,合共275千元 。 6.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60千元。 7.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53千元。 8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8,5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8,500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0 預備金 8,500 0901 第一預備金 8,500 8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91,49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賡續辦理輔助僑校發展業務。 強化僑教工作,賡續協助僑民學校健全發展,並積極 推廣華文教學,提升教學品質與效能,建立具臺灣特 色之僑民教育,辦理教師培訓課程參訓人數達6,500 人次。結合專業機構推廣函授教育,強化網路學習機 制,選讀課程達25,000人次。掌握海外僑教最新學習 趨勢及市場需求,持續開發華語文平面、數位及行動 化應用軟體教材,推展僑教雲服務計畫,整合全球僑 校、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及僑教組織資源,以科技維 持僑教優勢。辦理海外數位師資培訓課程參訓人數超 過6,000人次,海外僑校師資培訓班暨華文網路種子 師資培訓班參訓人員滿意度達86%,以僑民教育為基 礎,打造臺灣優質品牌,蓄積僑教永續發展潛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編印華語教材 4,248 僑教處 因應海外僑教需求,掌握華文教育主流化趨勢, 0200 業務費 4,248 開發、編印及採購華語文教材,推展海外僑民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0 育,計列業務費4,24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8 1.編印、修訂或採購華語文核心教材、輔助教材 0291 國內旅費 50 及文化系列教材等,列業務費2,245千元。 0294 運費 1,200 2.因應僑民華語文教育主流化趨勢,開發適合第 二語言教學之華語文教材,列業務費753千元 。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50千元。 4.教材運輸裝卸費用,列業務費1,200千元。 02 輔助及獎勵僑校 42,959 僑教處 輔助僑校辦理文教活動、改善教學環境、充實教 0200 業務費 4,828 學資源及遴聘師資,計列業務費4,828千元,設 0279 一般事務費 4,100 備及投資1,699千元,獎補助費36,432千元,合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200 共42,959千元,其內容如下: 費 1.加強僑教組織聯繫,輔助偏遠及重點區域僑校 0293 國外旅費 528 ,健全校務運作,並因應僑校活動需求適時給 0300 設備及投資 1,699 予協助,列業務費100千元,獎補助費7,000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99 元,合共7,10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2.派員出國訪視僑校推展僑民教育情形及出席各 0400 獎補助費 36,432 地中文學校學〈協〉會年會活動,列業務費52 0436 對外之捐助 36,432 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3.購置推展僑教業務所需設備及保養維護等,列 業務費20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合共30 0千元。 4.輔助海外僑校自聘國內教師前往任教,並推介 國內優質專業之對外華語師資人力赴海外資源 匱乏地區支援僑校教學,促進海內外教學交流 並擴增對外華語教學能量,紓緩偏遠地區僑校 9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91,4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師資不足困境,列業務費2,000千元,獎補助 費10,800千元,合共12,800千元。 5.為因應華語文教學主流化趨勢,充實海外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及具規模僑校軟硬體設備,辦理 華語文推展活動及邀請主流教育人士來臺參訪 ,列業務費2,000千元,設備及投資1,599千元 ,獎補助費3,032千元,合共6,631千元。 6.輔助僑校辦理各項文教活動及充實教學資源, 列獎補助費9,000千元。 7.輔助僑校改善教學環境、校舍修繕、添購電腦 及教學設備,提升偏遠地區僑校數位教學能力 ,列獎補助費6,600千元。 03 供應僑校教科書 51,200 僑教處 提供全球各地僑校〈含中文班〉教科書,計列業 0200 業務費 51,200 務費51,2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100 1.運寄書籍郵資,列業務費6,0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5,100 2.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100千元。 0294 運費 6,000 3.供應僑校教科書、作業簿及教師手冊、參考圖 書等,列業務費45,000千元。 4.購贈僑校〈含中文班〉優良參考圖書,充實課 外讀物,列業務費100千元。 04 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45,000 僑教處 辦理海外華文教師研習會及回國研習班、參訪團 0200 業務費 23,216 ,提升教師華語文教學專業知能,輔助僑校教師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0 參與華語文教學活動,爭取主流華語文市場,計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 列業務費23,216千元,獎補助費21,784千元,合 0279 一般事務費 15,301 共45,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98 1.研習會教材、教具運費及活動租車費,列業務 0293 國外旅費 5,617 費700千元。 0294 運費 500 2.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資源匱乏 0400 獎補助費 21,784 地區教學及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列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950 業務費4,61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9,424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8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410 4.派員赴海外協辦教師研習會,列業務費207千 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教師等 來臺參訪、研習活動,健全僑校校務經營體質 及華語文教師教學職能,穩固海外僑校永續經 營與發展,列業務費12,600千元,獎補助費6, 840千元,合共19,440千元。 6.在海外暨偏遠地區辦理僑校教師研習會,遴派 9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91,4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講座前往巡迴授課,以提升僑校教師華語文教 學知能,因地制宜推展分級化之師資提升方案 ,列業務費4,350千元,獎補助費6,000千元, 合共10,350千元。 7.獎勵海外僑校教師及輔助辦理教師節活動,列 業務費651千元,獎補助費2,584千元,合共3, 235千元。 8.輔助國內、外學校及教育機構辦理海外僑校師 資培訓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鼓勵僑校教師參 與當地國之華語文教育發展計畫,與主流學校 合作開設華語文課程及取得教師資格,擴大我 方影響力,列獎補助費3,360千元。 9.輔助海外僑校及僑教組織來臺研習華語及多元 文化,促進國內教育機構及海外僑教之交流, 列獎補助費3,000千元。 05 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 30,504 僑教處 運用雲端運算技術,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 計畫」 計畫」,整合全球僑校、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及 0200 業務費 26,578 文教組織資源,發展各地數位教學模式,培訓海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8 外數位華語文師資,提升整體數位僑教服務效能 0279 一般事務費 23,420 ,計列業務費26,578千元,設備及投資1,720千 0291 國內旅費 71 元,獎補助費2,206千元,合共30,504千元,其 0293 國外旅費 296 內容如下: 0294 運費 2,213 1.研製及價購華語文數位學習光碟及行動化應用 0300 設備及投資 1,720 軟體等教材,充實數位僑教資源,列業務費4,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20 349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206 2.平面教材轉製數位光碟及電子書,列業務費80 0436 對外之捐助 1,606 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00 3.發行「僑教雙週刊」〈含平面版、網路版〉,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0 編製行動化教學課程,提供雲端化服務,擴大 學習運用面向,列業務費7,842千元。 4.協助僑校、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海外文教組織 ,就地辦理華語文數位師資培訓、教學觀摩會 等,並與當地學校、主流教育單位合作辦理相 關推廣活動,擴展我國海外數位華教市場,列 業務費3,060千元。 5.遴派專家學者赴海外參加學術會議及推廣華文 網路教育,列業務費253千元。 6.赴國內各地推廣教材,列業務費71千元。 7.訪視海外各地辦理數位學習活動情形及推廣成 9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91,4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效,列業務費93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8.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更 新及雲端服務功能提升,列業務費6,275千元 ,設備及投資356千元,合共6,631千元。 9.辦理「全球華文網」行銷推廣活動,列業務費 405千元。 10.輔助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運用僑教雲 端服務,研發創新教學內容,發展多元教學 模式,成為海外華語文教學市場亮點,列業 務費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1,364千元,獎 補助費800千元,合共3,164千元。 11.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及「華語 文數位學習中心經營管理人員研習班」實體 班,列業務費2,430千元,獎補助費406千元 ,合共2,836千元。 12.獎勵國內、外優良廠商、文教團體、專家學 者等編製及推廣教材,列獎補助費1,000千元 。 06 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 17,583 僑教處 提供海外僑胞終身學習,積極推廣海外函授及遠 學 距教學,計列業務費17,483千元,獎補助費100 0200 業務費 17,483 千元,合共17,58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80 1.辦理函校招生及學生結業事宜,列業務費380 0279 一般事務費 11,903 千元。 0294 運費 3,800 2.辦理函校教務推展,列業務費9,073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00 3.辦理函校學生作業批改及問題解答業務,列業 0436 對外之捐助 100 務費1,680千元。 4.辦理「函校通訊」、講義、招生簡章及結業證 書等包裝郵遞業務,列業務費4,050千元。 5.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線上班,列 業務費2,300千元。 6.輔助函校校友會辦理校友聯繫活動,列獎補助 費100千元。 9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98,947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1.落實總統文化政策白皮書中,強調引進國外優秀人 才,「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 收優秀人才」之政策目標。賡續辦理第32期海外青 年回國技術訓練班,開設18班;開辦第33期海外青 年回國技術訓練班,預計開設17班,以培養海外青 年學習農、工、商及家政等生產技術,提升返回僑 居地發展之競爭力與成就,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 人力短缺問題,預計來臺就讀人數達1,080人。 2.加強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增進 海外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之瞭解與認識,厚植 海外友我新生代力量;另配合政府辦理「提升國人 英語力建設計畫」,結合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 活力回饋國內社會,辦理各項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 動,預計來臺人數達2,448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44,468 僑生處 招收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以培養僑 0200 業務費 3,717 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堅人才,發展僑居地農 0203 通訊費 65 、工、商及家政事業,並增進其競爭力,計列業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0 務費3,717千元,獎補助費40,751千元,合共4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8 46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456 1.編製、寄送海外招生資料及業務聯繫事宜,列 0291 國內旅費 187 業務費55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01 2.辦理海外招生宣導活動,列業務費500千元。 0294 運費 260 3.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招生分發作業, 0295 短程車資 10 列業務費2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40,751 4.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迎新接待及畢業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3 活動等事宜,列業務費897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33,999 5.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187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569 6.派員赴海外辦理巡迴招生宣導說明,列業務費 101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7.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10千元。 8.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10千元。 9.協助加強學員課業輔導,辦理三節節慶、參訪 民俗文藝經建活動,列業務費1,093千元,獎 補助費183千元,合共1,276千元。 10.協助東南亞生活艱困地區華僑子弟回國學習 生產技能,專案辦理建教合作班,列業務費5 4千元,獎補助費80千元,合共134千元。 11.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學行優良獎學 金,列業務費15千元,獎補助費600千元,合 共615千元。 12.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工讀補助,列 9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98,9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業務費50千元,獎補助費2,484千元,合共2, 534千元。 13.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 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第33 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傷病醫 療及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2,325千元。 14.輔助第32期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 加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4,113千元。 15.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住院醫療 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列獎補助費131千元 。 16.輔助海外華裔青年參加第32、33期海外青年 回國技術訓練班,列獎補助費30,835千元。 02 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 54,479 僑生處 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增進海外 及團隊活動 華裔青年對臺灣之瞭解與認識,並促進海內、外 0200 業務費 53,929 青年交流;另配合政府辦理「提升國人英語力建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設計畫」,結合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 0279 一般事務費 53,757 饋國內社會,辦理各項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 0291 國內旅費 62 鼓勵華裔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志願服務,協助 0294 運費 30 偏遠地區學童拓展國際視野,計列業務費53,929 0400 獎補助費 550 千元,獎補助費550千元,合共54,479千元,其 0436 對外之捐助 400 內容如下: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 1.委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顧問費、評 審費等,列業務費80千元。 2.辦理海外華裔青年檔案資料整理,俾利聯繫服 務,列業務費121千元。 3.辦理海外華裔青〈少〉年暑期研習營活動,列 業務費800千元。 4.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民俗技藝 等課程,列業務費20,507千元。 5.為使海外華裔青年瞭解臺灣政經建設,舉辦觀 摩團活動,列業務費21,629千元。 6.辦理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教學及線上輔導活動, 列業務費8,750千元。 7.輔導海外華裔青年研習及聯誼活動,列業務費 180千元。 8.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62千元。 9.為促進海外優秀青年對臺灣多元文化及政經發 展現況之瞭解,舉辦海外傑出青年臺灣文化研 9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98,947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習營邀訪活動,列業務費1,800千元,獎補助 費250千元,合共2,050千元。 10.輔助國內民間團體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志 願服務活動,列獎補助費150千元。 11.輔助研習班、觀摩團結業學員成立聯誼組織 以團結海外華裔青年力量,列獎補助費150千 元。 96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4239010900 4239011000 5139012320 5139012321 4239012420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技訓 華僑文化社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繫服務與接待 輔助 研習 活動 合 計 359,088 46,265 77,364 191,494 98,947 67,483 0100人事費 316,956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027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7,276 0111獎金 44,531 0121其他給與 4,571 0131加班值班費 10,53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882 0151保險 29,744 0200業務費 28,396 26,561 32,495 127,553 57,646 46,393 0201教育訓練費 888 0202水電費 475 0203通訊費 1,700 550 1,072 65 150 0212權利使用費 0215資訊服務費 3,62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968 6,681 6,757 200 400 0221稅捐及規費 2,459 0231保險費 180 100 158 0249臨時人員酬金 843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9 510 53 4,148 318 2,378 0271物品 983 500 300 100 0279一般事務費 14,033 16,678 20,350 102,532 56,213 36,398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355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0 200 0291國內旅費 95 199 219 249 0293國外旅費 3,072 6,441 101 6,388 ※現職人員 3,072 828 101 2,788 ※非現職人員 5,613 3,600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經貿專業課程及遴聘華文教師赴 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97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4239010900 4239011000 5139012320 5139012321 4239012420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技訓 華僑文化社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繫服務與接待 輔助 研習 活動 0294運費 510 500 600 13,713 290 1,034 0295短程車資 90 133 10 45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12,602 86 3,419 512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4機械設備費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241 3,319 0319雜項設備費 2,361 86 100 512 0400獎補助費 1,134 19,704 44,783 60,522 41,301 20,578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950 420 0436對外之捐助 18,464 43,448 57,562 400 18,802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46 1,235 1,710 333 1,356 0441對學生之獎助 33,999 0475獎勵及慰問 1,1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394 100 300 6,569 0900預備金 0901第一預備金 98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4239012500 4239012600 4239012700 4239019800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華僑文教中心 回國升學僑生 華僑新聞資訊 僑民經濟 第一預備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服務工作 服務 及傳媒服務 業務 合 計 283,193 91,157 175,195 62,980 8,500 1,461,666 0100人事費 316,956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027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7,276 0111獎金 44,531 0121其他給與 4,571 0131加班值班費 10,53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882 0151保險 29,744 0200業務費 112,754 10,399 173,010 46,144 661,351 0201教育訓練費 888 0202水電費 7,000 7,475 0203通訊費 5,058 10 588 209 9,402 0212權利使用費 4,500 4,500 0215資訊服務費 3,62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1,643 1,459 401 2,470 40,979 0221稅捐及規費 4,450 6,909 0231保險費 5,583 95 6,116 0249臨時人員酬金 37,030 37,873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60 1,220 8,982 0271物品 1,400 437 50 3,770 0279一般事務費 18,411 7,811 159,459 36,867 468,752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6,179 6,534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00 6,570 0291國內旅費 210 29 272 1,273 0293國外旅費 542 340 4,803 21,687 ※現職人員 542 340 2,367 10,038 ※非現職人員 2,436 11,649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經貿專業課程及遴聘華文教師赴 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99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4239012500 4239012600 4239012700 4239019800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華僑文教中心 回國升學僑生 華僑新聞資訊 僑民經濟 第一預備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服務工作 服務 及傳媒服務 業務 0294運費 229 7,160 200 24,236 0295短程車資 27 36 53 394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170,439 241 841 188,140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7,396 167,396 0304機械設備費 88 88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92 841 15,093 0319雜項設備費 2,351 153 5,563 0400獎補助費 80,758 1,944 15,995 286,719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370 0436對外之捐助 1,572 1,944 14,318 156,510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8 1,677 7,585 0441對學生之獎助 18,190 52,189 0475獎勵及慰問 1,1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60,568 67,931 0900預備金 8,500 8,500 0901第一預備金 8,500 8,500 100 101 僑務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316,956 661,351 286,719 - 1 僑務委員會 316,956 661,351 286,719 - 僑務支出 316,956 476,152 184,896 - 1 一般行政 316,956 28,396 1,134 - 2 綜合規劃業務 - 26,561 19,704 -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32,495 44,783 - 4 僑民社教業務 - 159,147 20,578 -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46,393 20,578 -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112,754 - -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10,399 80,758 -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173,010 1,944 - 7 僑民經濟業務 - 46,144 15,995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教育支出 - 185,199 101,823 - 9 僑民文教業務 - 185,199 101,823 -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 127,553 60,522 - 2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 57,646 41,301 - 102 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8,500 1,273,526 - 188,140 - - 188,140 1,461,666 8,500 1,273,526 - 188,140 - - 188,140 1,461,666 8,500 986,504 - 184,721 - - 184,721 1,171,225 - 346,486 - 12,602 - - 12,602 359,088 - 46,265 - - - - - 46,265 - 77,278 - 86 - - 86 77,364 - 179,725 - 170,951 - - 170,951 350,676 - 66,971 - 512 - - 512 67,483 - 112,754 - 170,439 - - 170,439 283,193 - 91,157 - - - - - 91,157 - 174,954 - 241 - - 241 175,195 - 62,139 - 841 - - 841 62,980 8,500 8,500 - - - - - 8,500 - 287,022 - 3,419 - - 3,419 290,441 - 287,022 - 3,419 - - 3,419 290,441 - 188,075 - 3,419 - - 3,419 191,494 - 98,947 - - - - - 98,947 103 僑務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 167,396 -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 167,396 - 4239010000 僑務支出 - 167,396 -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 -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 167,396 - 42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 - 42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167,396 -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 -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 - - 5139010000 教育支出 - - - 5139012300 9 僑民文教業務 - - - 5139012320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 - - 104 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88 - 15,093 5,563 - - 188,140 88 - 15,093 5,563 - - 188,140 88 - 11,774 5,463 - - 184,721 - - 10,241 2,361 - - 12,602 - - - 86 - - 86 - - 692 2,863 - - 170,951 - - - 512 - - 512 - - 692 2,351 - - 170,439 88 - - 153 - - 241 - - 841 - - - 841 - - 3,319 100 - - 3,419 - - 3,319 100 - - 3,419 - - 3,319 100 - - 3,419 105 僑務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8,02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276 六、獎金 44,531 七、其他給與 4,571 八、加班值班費 10,538 其中超時加班費3,687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 計19,214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882 十一、保險 29,744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16,956 106 僑務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4.04 2,995 852 34.80 30 48 74 4517-EH。 972 23.30 23 油氣雙燃料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3.02 2,988 1,668 34.80 58 48 62 9031-DP。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3.08 2,995 1,668 34.80 58 49 62 1833-DW。 1 公務轎車 4 87.07 1,995 0 34.80 0 0 0 DI-0346。 1 公務轎車 4 93.08 2,995 1,668 34.80 58 49 62 1827-DW。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02 124 624 34.80 22 3 2 BHO-008、 BHO-009。 合 計 7,452 249 197 262 107 僑務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39000000 16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108 員會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8 8 5 5 - - 271 271 296,656 299,009 -2,353 8 8 5 5 - - 271 271 296,656 299,009 -2,353 8 8 5 5 - - 271 271 296,656 299,009 -2,353 以業務費進用人員情形如下: 1.國內部分: (1)派遣人力:辦理檔案資訊化 暨屆保存年限檔案清理、海 外華裔青年檔案資料整理及 僑商資訊服務網路更新充實 等業務,預計進用19人,列 業務費5,178千元。 (2)勞務承攬: <1>一般行政:檔案建檔工作 外包服務及資訊作業相關 設備之保養維修等業務, 採購金額2,187千元,預計 全日在本會服務者7人。 <2>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辦理「宏觀周報」編印 及「宏觀電視」節目製播 等業務,採購金額138,437 千元,預計全日在本會服 務者8人。 2.國外部分:依據「海外華僑文 教服務中心臨時人員僱用作業 要點」規定,預計進用駐外單 位臨時人員45人,列業務費37 ,030千元。 109 僑務 預算員額:職員 239 人 工友 11 人 技工 4 人 聘用 8 人 合計:271人 現有辦公房舍 駕駛 4 人 僱用 5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3層 10,663.14 84,450 100 二、機關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1.首長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2.單身宿舍 3.職務宿舍 (含有眷宿舍) 三、其他 1戶 14,681.99 400,062 155 合 計 25,509.87 486,274 315 195.12 40 110 委員會 明細表(國內部份)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10,663.14 100 359.86 100 359.86 100 14,681.99 155 25,704.99 355 111 僑務 現有辦公房舍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10所 18,695.17 739,904 6,179 1所 66.14 二、機關宿舍 1.首長宿舍 2.單身宿舍 3.職務宿舍 (含有眷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18,695.17 739,904 6,179 66.14 備註: 1.本會泰華文教服務中心自95年1月1日起與駐泰國代表處合署辦公。 2.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 112 委員會 明細表(國外部份)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6所 2,324.69 3,116 21,139 21,086.00 3,116 21,139 6,179 1所 77.14 45 504 77.14 45 504 2,401.83 3,161 21,643 21,163.14 3,161 21,643 6,179 113 僑務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接受補助 補 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 計 - - 1.5139012320 -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1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3-103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學校辦 - - 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或赴僑校實習 及教學。 2.4239012420 -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2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3-103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學校辦 - - 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配合海外僑團 〈社〉辦理文化交流活動。 114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合 計 1,370 - - - 1,370 950 - - - 950 950 - - - 950 950 - - - 950 420 - - - 420 420 - - - 420 420 - - - 420 115 僑務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 01 103-10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活動。 - [2]鼓勵華僑事務研究 02 103-103 國內大專院校 推動開設華僑事務課程及講座。 -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03 103-103 歸僑團體、國際青商會 1.輔助舉辦活動並服務歸僑。 - 2.輔助辦理傑出僑界青年選拔活動。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4 103-103 國內教育機構 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或赴僑校 - 實習及教學。 [2]獎勵編製教材 05 103-103 國內優良廠商及相關文教團體 輔助辦理編製及推廣教材。 -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輔導海外青年參與志願服務活 06 103-103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參與志願 - 動 服務活動。 [2]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07 103-103 國內大專院校 輔導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 - 員參訪臺灣民俗文藝經建活動。 (5)42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8 103-103 國內藝文及社教團體 1.輔助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 - 2.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文化交流 活動。 (6)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09 103-103 僑生社團 輔助發行刊訊及辦理活動。 - (7)4239012700 - 僑民經濟業務 [1]辦理僑民緊急災變及創業貸款 10 103-103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撥補「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僑民 - 專案 緊急災變及創業貸款專案所需利息及 手續費。 [2]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協助推展 11 103-103 國內民間團體 1.舉辦海外臺商磐石獎選拔表揚活動 - 業務 及華商青年創業表揚活動。 2.輔助世界臺商總會台北聯絡辦事處 推展業務。 2.對個人之捐助 - 116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45,872 239,477 - - 285,349 3,095 4,490 - - 7,585 3,095 4,490 - - 7,585 - 846 - - 846 - 491 - - 491 - 355 - - 355 1,235 - - - 1,235 1,235 - - - 1,235 - 1,710 - - 1,710 - 1,410 - - 1,410 - 300 - - 300 183 150 - - 333 - 150 - - 150 183 - - - 183 - 1,356 - - 1,356 - 1,356 - - 1,356 - 428 - - 428 - 428 - - 428 1,677 - - - 1,677 265 - - - 265 1,412 - - - 1,412 - 121,254 - - 121,254 117 僑務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1)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工讀補助金 01 103-103 第32、33期海青班清寒學員 第32期每月核發60名〈補助12個月〉 - ,第33期每月核發60名〈補助6個月 〉,每人補助工讀金新臺幣2,300元 。 [2]學行優良獎學金 02 103-103 第32、33期海青班學行優良學 核發120名學員,每人獎學金新臺幣5 - 員 ,000元。 [3]招收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 03 103-103 第32、33期海青班學員 第32、33期海青班學費補助。 - [4]專案辦理建教合作班 04 103-103 東南亞生活艱困地區華僑子弟 輔助返國學習生產技能。 - (2)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僑生工讀補助金 05 103-103 清寒在學僑生 每月核發600名僑生,每人補助工讀 - 金新臺幣2,300元。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06 103-103 學行優良在學僑生 核發276名僑生,每人獎學金新臺幣5 - ,000元。 [3]優良畢業僑生獎學金 07 103-103 應屆優良畢業僑生 核發250名僑生,每人獎學金新臺幣1 - ,000元。 0475獎勵及慰問 - (1)423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8 103-103 退休退職人員 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每人每節各 - 發給新臺幣2,000元。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辦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活動 09 103-103 國內大學院校碩、博士班學生 辦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活動並核發獎 - 助金。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10 103-103 貧困歸僑 辦理國內貧困歸僑春節慰問。 -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獎勵編製教材 11 103-103 國內專家學者 輔助辦理編製及推廣教材。 -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捐助海青班學員保險及急難救 12 103-103 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員 1.辦理海青班學員參加傷病醫療及全 - 助慰問金 民健康保險。 2.辦理海青班學員住院醫療及喪葬急 118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2,189 - - 52,189 - 33,999 - - 33,999 - 2,484 - - 2,484 - 600 - - 600 - 30,835 - - 30,835 - 80 - - 80 - 18,190 - - 18,190 - 16,560 - - 16,560 - 1,380 - - 1,380 - 250 - - 250 - 1,134 - - 1,134 - 1,134 - - 1,134 - 1,134 - - 1,134 - 67,931 - - 67,931 - 394 - - 394 - 394 - - 394 - 100 - - 100 - 100 - - 1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6,569 - - 6,569 - 6,569 - - 6,569 119 僑務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難救助慰問金。 (5)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捐助僑生保險及急難救助慰問 13 103-103 抵臺註冊新僑生、在學僑生 1.辦理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 - 金 保險。 2.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 慰問金。 3.對國外之捐助 - 0436對外之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01 103-103 委員會議海外代表 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 - [2]僑胞參與國內慶典接待服務 02 103-103 回國參加慶典僑胞 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 - 關活動。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03 103-103 海外僑團〈社〉 1.加強僑社聯繫,輔助召開年會暨辦 - 活動 理國慶等各項時令節慶慶祝活動。 2.輔助僑團規劃鼓勵僑界青年參與之 活動。 3.輔助僑社修繕會所及更新設備。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 04 103-103 海外僑團首長、僑界領袖、重 輔助返國參訪、參加僑社工作研討會 - 動 要幹部、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 及遴邀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 青年 研習活動機票款。 [3]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05 103-103 僑胞、僑界專業青年 1.僑胞急難救助。 - 2.輔助僑界專業青年返國於臺灣領先 國際之領域進修實習。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輔助及獎勵僑校 06 103-103 海外僑校 1.輔助偏遠及重點區域僑校,健全校 - 務運作。 2.輔導及聯繫辦理各項文教活動及充 實教學資源。 3.改善僑校教學環境、校舍修繕、添 購電腦及教學設備,提升偏遠地區 僑校數位教學能力。 4.輔助海外僑校自聘國內教師前往任 教,並推介國內優質華語師資赴海 外資源匱乏地區支援僑校教學。 5.辦理華語文推展活動及邀請主流教 120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60,568 - - 60,568 - 60,568 - - 60,568 42,777 113,733 - - 156,510 42,777 113,733 - - 156,510 - 18,464 - - 18,464 - 7,664 - - 7,664 - 10,800 - - 10,800 31,578 11,870 - - 43,448 31,578 6,000 - - 37,578 - 4,130 - - 4,130 - 1,740 - - 1,740 - 57,562 - - 57,562 - 36,432 - - 36,432 121 僑務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育人士來臺參訪。 [2]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7 103-103 海外僑教組織、海外僑校校長 1.輔助辦理教師研習會。 - 、主任及華文教師 2.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或赴僑 校實習及教學。 3.輔助海外僑校及僑教組織來臺研習 華語及多元文化。 4.獎勵海外僑校教師及輔助辦理教師 節活動。 5.輔助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 任及教師來臺參加研習活動機票款 。 [3]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計畫 08 103-103 海外僑團〈社、校〉、文教組 1.輔助辦理編製及推廣教材。 - 織、華文教師 2.輔助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及 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經營管理人員 研習活動機票款。 3.協輔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 運用僑教雲端服務,研發創新教學 內容及多元教學模式,成為海外華 語文教學市場亮點。 [4]加強函校校友聯繫業務 09 103-103 函校校友會 輔助校友會辦理活動及聯繫業務。 -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 10 103-103 海外社教團體、海外傑出青年 1.輔導研習班、觀摩團結業學員成立 - 團隊活動 聯誼組織,團結海外華裔青年力量 。 2.輔助海外傑出青年來臺參加臺灣文 化研習營機票款。 (5)42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11 103-103 海外僑團〈社〉、華人學術團 1.輔助海外僑團〈社〉舉辦大型文藝 - 體、華文作家協會 體育活動。 2.輔助海外僑團〈社〉辦理社教活動 。 3.輔助華人學術團體及華文作家協會 辦理學術活動。 4.輔助購置民俗、武術、體育及舞蹈 等社教器材。 [2]輔導海外各地舉辦夏〈冬〉令 12 103-103 海外僑團〈社〉 1.輔助辦理夏〈冬〉令營、文化教師 - 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 巡迴教學及種子師資培訓活動。 2.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訓後發展 122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9,424 - - 19,424 - 1,606 - - 1,606 - 100 - - 100 - 400 - - 400 - 400 - - 400 - 18,802 - - 18,802 - 11,398 - - 11,398 - 4,610 - - 4,610 123 僑務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與輔導規劃。 [3]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 13 103-103 文化訪問團體、海外僑團〈社 輔助辦理巡迴訪演活動之場租、音響 - 迴訪演 〉 、燈光、器材等支出。 (6)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14 103-103 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 輔助返國參加研習活動機票款。 - 輔導教師、世界留臺校友會人 員 [2]畢業僑生聯繫與輔導 15 103-103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校友聯誼組 輔助辦理會務及節慶等活動,以加強 - 織 聯繫。 (7)4239012600 -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 16 103-103 海外傳媒、海外僑團〈社〉 輔助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即時 - 網及宏觀網路電視 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 [2]輔助海外華文新聞傳播事業 17 103-103 海外華文媒體暨返國參訪媒體 1.輔助辦理華文傳媒活動及購置電腦 - 人士 、印刷等設備。 2.輔助海外華文媒體人士來臺參訪活 動機票款。 (8)4239012700 - 僑民經濟業務 [1]輔助僑商組織推展業務 18 103-103 海外僑商、僑商青年組織、僑 1.協輔海外僑商青年組織運用專業及 - 商團體 融入主流社會優勢,投入僑社服務 工作。 2.輔助僑商返國參加僑商團體工作研 討及青商組織幹部人才培訓等活動 機票款。 3.輔助僑商團體召開年會、理事會及 舉辦經貿、公益等活動。 [2]協助僑營企業發展 19 103-103 海外僑商團體 輔助辦理僑營餐飲美食廚藝示範教學 - 、僑商經貿專題講座、企業診斷諮商 輔導等活動。 [3]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20 103-103 海外僑商 輔助返國參加臺灣重點產業商機交流 - 邀訪及人才培訓等活動機票款。 124 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794 - - 2,794 - 1,572 - - 1,572 - 960 - - 960 - 612 - - 612 - 1,944 - - 1,944 - 300 - - 300 - 1,644 - - 1,644 11,199 3,119 - - 14,318 9,699 2,500 - - 12,199 1,500 - - - 1,500 - 619 - - 619 125 僑務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2 688 10,366 33 668 10,402 考 察 - - - - - - 視 察 4 44 660 4 44 660 訪 問 9 274 3,676 9 260 3,764 開 會 18 294 5,702 19 288 5,614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76 328 1 76 364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26 12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01督導海外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美加地區 海外華僑文教 海外各地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 103.01-103.12 7 2 暨駐外單位財務收支及帳務處 服務中心 單位均未設置會計人員,爰派員 理情形 前往輔導會計帳務處理,以健全 財務制度。 02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建置 北美地區 海外華僑文教 鑒於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 103.01-103.12 5 2 計畫執行及運作情形 服務中心 購置案等相關問題複雜且亟待輔 導,邀請相關督導權責單位人員 前往實地瞭解,以利輔助中心建 置、帳務等健全發展。 03參加並督導海外僑社辦理華裔青 美洲、歐洲、 當地僑團(社 1.赴各營區及各僑團(校)瞭解夏 103.01-103.12 9 1 少年夏令營及巡迴文化教師教 非洲、亞太地 、校) 令營、巡迴文化教學辦理情形 學暨海外青年聯誼組織聯繫及 區 與教學效果,及瞭解輔導聯繫 活動情形等 華僑青年組織活動情形,傳達 對海外華裔青少年之重視與關 懷。 2.分別與僑教人士及重要青年組 織人士座談,蒐集對教師遴派 、課程內容、行程安排及對輔 導協助措施之各項建議,以掌 握全盤狀況,作為改進參考, 使本項工作確能符合海外需要 ,達成應有成效。 04訪視海外僑團辦理大型文藝體育 美洲、歐洲、 當地僑團(社 1.為推展臺灣多元文化,鼓勵僑 103.01-103.12 11 1 活動情形及成效 非洲、亞太地 、校) 胞積極融入僑居國主流社會, 區 擴大參與公共事務,形成影響 力,進而成為政府拓展國際生 存空間與實質外交關係之第二 軌道,特於僑胞聚集地區,輔 導僑團舉辦大型指標性文藝與 體育交流活動。 2.藉出席活動機會,說明政府政 策,宣慰僑胞,傳達對海外僑 胞之重視與關懷。 3.瞭解海外實際作業情形,加強 溝通聯繫,俾作為輔導計畫修 正之參考。 二.訪問 05訪問亞洲及大洋洲地區僑社 亞洲、大洋洲 當地僑團(社 加強聯繫僑胞,凝聚僑社友我力 103.01-103.12 5 2 地區 ) 量。 06訪問中南美洲地區僑社 中南美洲地區 當地僑團(社 訪問僑社,增進互動溝通,推展 103.01-103.12 5 1 128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85 87 8 18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服務與接待 112 62 6 18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服務與接待 83 54 5 142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動 80 71 7 158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動 95 58 6 159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服務與接待 107 29 3 139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129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 僑務工作,鞏固僑社友我陣營。 07訪問美洲地區僑社 美洲地區 當地僑團(社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及溝通,增進 103.01-103.12 5 1 ) 共識並凝聚僑心。 08率領臺灣文化訪問團赴海外巡迴 美加、歐洲、 當地僑團(社 1.加強與海外各地僑社、僑胞聯 103.01-103.12 25 8 訪演 非洲、亞太地 、校) 繫,並表達對僑胞關懷之情。 區 2.協助各訪演地點間之聯繫、溝 通協調與安排演出等相關事宜 ,使訪演工作順利圓滿。 3.加強與僑團聯絡互動並增進對 國內各項政、經建設之瞭解。 09輔導馬來西亞各地畢業僑生「文 馬來西亞 留臺畢業僑生 「文華之夜」係馬來西亞地區留 103.01-103.12 3 3 華之夜」等活動 校友(同學)會 臺畢業僑生一年一度重要活動, 藉由出席活動以聯繫校友情誼, 增強對我政府之向心力。 10訪問海外華文傳播媒體並與其從 美洲、歐洲、 華文媒體 為增進海外華文新聞傳媒對國內 103.01-103.12 8 1 業人員座談 亞洲、大洋洲 政經文教社會建設之瞭解,及強 地區 化海外文宣作為,本會適時派員 出國以加強與當地華文傳媒之溝 通、聯繫。 11訪問海外有線、無線、衛星、網 美加、亞太地 有線、無線、 1.實地訪問海外有線、無線、衛 103.01-103.12 5 2 路電視業者及瞭解海外僑胞收 區 衛星、網路電 星及網路電視頻道業者,瞭解 閱本會宏觀電視、周報等媒體 視業者及當地 海外電視傳媒現況,以利業務 情形 僑團(社) 規劃。 2.訪視「宏觀周報」、「宏觀即 時新聞網」、「宏觀電視」及 「宏觀網路電視」等海外推廣 情形。 12訪視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活動辦 美加地區 海外華僑文教 1.本會近年來全新架構數位僑教 103.01-103.12 6 1 理情形及推廣成效 服務中心、海 體系,運用「全球華文網」豐 外僑校及華語 沛教學資源,及全球68處「華 文數位學習中 語文數位學習中心」,虛實並 心 進,行銷臺灣活潑生動之華語 文教學模式,及建立我國優質 華語文教學新品牌。 2.為提升海外數位僑教服務,本 會責成「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並運用國內豐富華語文教 學資源,協輔全球「華語文數 位學習中心」及僑校辦理海外 數位華語文推廣計畫,提升整 體僑校競爭力,拓展我國在海 130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服務與接待 74 30 3 10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服務與接待 1,094 1,180 120 2,3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動 108 29 5 142 回國升學僑生服 有 應邀參加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 務 合總會、沙巴留台同學會、砂勞 越留台同學會、檳城留台同學會 等留台畢業僑生校友會一年一度 文華之夜活動,並訪問當地僑社 。 73 52 5 130 華僑新聞資訊及 無 傳媒服務 141 63 6 210 華僑新聞資訊及 無 傳媒服務 52 37 4 93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13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擬拜會或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外華語文教學市場之能見度。 3.上開工作計畫,已成為海外僑 教發展重要方針,並以美加地 區為推動主軸,為瞭解當地推 動成效及僑教特色,以因應調 整修正實施計畫,強化服務效 能,實有派員實地訪問之必要 。 13訪視海外五大洲僑校推展華文教 美洲、歐洲、 當地僑校 1.為協助海外僑校推展華文教育 103.01-103.12 7 3 育辦理情形及成效 非洲、亞太地 ,本會以提供教材、加強師資 區 培訓、改善僑校教學環境等方 式推展工作。 2.由於全球五大洲僑校各有不同 發展背景,其輔助重點應配合 各地區實際需求予以調整,茲 為瞭解本會輔助措施實施成效 ,以因應時勢變遷調整,有分 地區實地訪問僑校之必要。 132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62 127 13 302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13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二.不定期會議 01參加歐華年會及非華年會並訪 歐洲、非洲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相關事宜, 5 4 286 122 問僑社 - 地區 以凝聚僑心。 02參加歐洲地區重要僑團大型會 歐洲地區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及溝通,以 5 2 148 72 議或活動並訪問僑社 - 凝聚僑心。 03參加北美地區駐外人員工作會 北美地區 召集北美地區僑務秘書舉辦工 5 3 179 93 報並訪問僑社 - 作研討會,以擬定工作方針、 落實僑務政策,並訪問僑社。 04參加美洲地區新興僑團大型活 美洲地區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與溝通,以 9 2 300 106 動並訪問僑社 - 凝聚僑心。 05參加美洲地區各宗親總會懇親 美洲地區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及大會等相 9 2 300 106 大會活動 - 關事宜,表達政府對僑胞之關 懷與重視。 06參加中美洲暨巴拿馬6國中華 中美洲地區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懇親大會 5 3 238 77 、華僑總會聯合會年會及懇 事宜,以凝聚僑心。 親大會 - 07參加亞洲及大洋洲地區僑團年 亞洲、大洋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加強僑社 5 3 126 87 會並訪問僑社 - 洲地區 聯繫服務與溝通,以凝聚僑心 。 08出席海外學人及學術團體研討 美洲、歐洲 出席海外各地區學人及學術團 6 1 51 39 會或年會 - 、非洲、亞 體研討會或年會,發表專題演 太地區 講、主持僑務座談會及研討會 ,促進海內、外學術交流。 09辦理僑生回國升學宣導說明座 亞洲地區 1.鑑於亞洲地區如馬來西亞、 5 4 206 94 談會 - 印尼、菲律賓等地,近年來 來臺升學人數尚有相當之成 長空間,另近年來日、韓、 紐、澳等先進國家及中國大 陸亦競相對外招生,為鞏固 我國高等教育體系對海外華 人的吸引力,亟需加強辦理 升學輔導講座及招生宣導說 明會,以為因應。 2.緬甸自98學年度重啟招生後 ,相繼採取「量少質精,擇 優錄取」及「擇優放寬,整 體管控」之原則辦理,實施 以來,成效良好。為利當地 僑界瞭解招生之相關規定, 並鼓勵僑社新生代申請來臺 就學,宜赴當地辦理招生說 明會,藉由雙向溝通交流宣 134 員會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12 420 僑民及僑團聯繫 英國 97.07 1 324 服務與接待 法國 100.07 1 21 西班牙、德國 101.06 3 269 6 226 僑民及僑團聯繫 英國 97.07 1 324 服務與接待 荷蘭、比利時 99.08 3 401 法國、瑞典、丹麥 100.07 1 226 9 281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芝加哥、底特律 99.02 1 431 服務與接待 美國檀香山 100.03 4 398 美國休士頓 101.10 1 182 11 41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芝加哥、舊金山 101.04 1 184 服務與接待 美國紐約、華府 101.09 1 240 美國洛杉磯、舊金山 102.06 1 146 11 41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關島 99.05 2 163 服務與接待 美國舊金山 100.02 1 124 美國西雅圖、洛杉磯 101.08 1 282 9 324 僑民及僑團聯繫 巴拉圭、巴拿馬 100.05 1 110 服務與接待 薩爾瓦多 100.07 2 289 瓜地馬拉 101.08 2 229 9 222 僑民及僑團聯繫 菲律賓、緬甸、寮國 101.07 3 91 服務與接待 日本 102.02 1 52 澳大利亞 102.04 1 98 4 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美國、加拿大 95.08 1 265 動 美國 98.11 1 80 美國 100.06 1 97 12 312 回國升學僑生服 日本 101.09 1 63 務 印尼 101.10 1 84 緬甸 102.03 1 57 13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導我僑教政策,以凝聚僑心 。 10出席世界留臺校友會年會活動 東南亞地區 世界留臺校友會每2年在僑居 3 2 65 19 - 地舉辦1次年會,派員輔導舉 辦年會活動,對團結畢業校友 凝聚共識,增進友我力量,協 助拓展國際空間,助益良多。 11協導海外僑商舉辦返國商機交 美洲、歐洲 舉辦海外僑商返國交流座談及 6 1 77 37 流相關活動 - 、非洲、亞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說 太、紐澳地 明會活動,實地瞭解僑商需求 區 。 12協導海外僑團舉辦僑商專業巡 美洲、歐洲 辦理海外僑商專業巡迴輔導、 9 4 401 250 迴輔導及企業諮商活動 - 、非洲、亞 企業實地訪視、面對面諮商活 太地區 動有關事務。 13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 美洲、歐洲 1.加強與全球各地臺商之聯繫 5 11 946 333 北美洲、中南美洲、歐洲、 、非洲、亞 ,並指導會議進行。 非洲、亞洲及大洋洲等洲際 太地區 2.加強聯繫海外僑社。 總會年會或理事會活動 - 14輔導僑商團體辦理推廣臺灣經 北美洲、亞 加強輔導海外僑商辦理臺灣商 4 2 100 47 貿相關活動 - 洲地區 品展或配合海外招商相關活動 ,以協助推動臺灣經貿發展。 15參加全球或區域性華商經貿聯 美洲、歐洲 加強與全球各地經貿學員之聯 4 1 86 24 誼總會年會或理事會 - 、非洲、亞 繫,並指導會議進行。 太地區 16出席各地中文學校學(協)會年 美洲、歐洲 1.闡述本會僑教政策,爭取僑 6 2 146 73 會活動 - 、亞太地區 界向心,加強與海外中文學 校聯合會等教育團體聯繫。 2.因應華文教育主流化之情形 ,藉參加年會活動,加強與 主流教育人士之交流,拓展 僑教範疇。 17參加海外教師研討會並蒐集各 美洲、歐洲 1.本會每年在海外辦理教師研 8 2 100 97 地華文教師需求 - 、非洲、亞 習會遴派國內專業講座分組 太地區 赴海外各僑區巡迴講學,為 掌握各地辦理情形並協助解 決相關問題,實需派員實地 瞭解。 2.近來海外華文教育有逐漸朝 向主流化之趨勢,各地華文 教師研討會亦需適時因應調 整,爰有必要派員實地瞭解 各地辦理情形,以作為業務 推動之參考。 18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巡迴 東南亞地區 1.派員赴海外宣導海外青年技 7 2 49 44 招生宣導說明會 - 術訓練班之性質與招生方式 136 員會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4 88 回國升學僑生服 印尼 95.11 1 56 務 馬來西亞 99.11 1 40 馬來西亞 101.11 1 111 4 118 僑民經濟業務 泰國 99.12 1 39 日本 100.12 1 103 印尼 101.11 1 42 22 673 僑民經濟業務 日本 100.12 1 90 美國洛杉磯 100.12 1 121 美國、加拿大 101.04 1 131 33 1,312 僑民經濟業務 馬來西亞 102.04 2 109 泰國 102.05 1 48 巴拿馬、墨西哥 102.05 1 262 5 152 僑民經濟業務 泰國 100.04 1 44 菲律賓 100.12 2 77 印尼、馬來西亞 101.11 1 115 2 112 僑民經濟業務 日本 101.08 1 47 柬埔寨 101.12 1 48 美國舊金山 102.03 1 177 7 226 僑校發展與輔助 美國洛杉磯、華府 99.08 1 179 加拿大、美國 100.05 1 224 美國洛杉磯 101.09 1 130 10 207 僑校發展與輔助 加拿大、美國 100.05 1 70 美國 101.07 1 132 菲律賓 101.07 1 57 8 101 海外青年技訓研 馬來西亞 99.06 2 100 習 馬來西亞 100.06 2 94 13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並鼓勵有興趣及適合之海 外華裔青年來臺就讀。 2.東南亞國家學生缺乏來臺升 學資訊,需與當地保薦單位 、留臺校友會、僑校、僑社 辦理招生說明會,以擴大學 生來源。 138 員會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馬來西亞 101.06 2 101 139 僑務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赴澳洲進修英語- 澳洲地區 依據本會「派員赴國外中長期進修外國語文實 103.01-103.12 76 1 施計畫」,選送符合該計畫規定資格人員出國 進修外語。 140 委員會 -進修、研究、實習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28 70 130 328 一般行政 6 141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88,177 - - 285,349 1,273,526 01一般公共事務 802,028 - - 184,476 986,504 04教育 186,149 - - 100,873 287,022 142 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188,140 - - - - 188,140 1,461,666 184,721 - - - - 184,721 1,171,225 3,419 - - - - 3,419 290,441 143 僑務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務 分年經費需求 執行期間 預算經費 101 及以 104 及以 備註 計畫名稱 102 年度 103 年度 需求總額 前年度預 後年度預 預算數 預算數 算數 估需求數 設置巴黎 102-103 年 2.00 0 0 1.69 0 1. 行政院 101 年 9 華僑文教 月 19 日院臺外字 服務中心 第 1010048899 號 計畫 函核定。 2. 本計畫 103 年度 預算編列於「華僑 文教中心服務工 作」工作計畫項 下。 14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 遵照辦理。 識:原 102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 業及非營業基金)所編列之 134 億 7,852 萬 7,000 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以「支領月 退休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 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 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 所需年終慰問金額為 18 億 0,668 萬 2,000 元,故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含公務預 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刪除 116 億 7,184 萬 5,000 元。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 終慰問金發放原則,亦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 注意事項辦理。據此,行政院制定年度年終 慰問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二)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 遵照辦理。 標準,核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02 年 度 共計 編 列 12 億 8,163 萬 8,000 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員工待遇, 亦未有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處 超過 1 公里,即可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 變相為公教人員加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 勞工情何以堪。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 下,此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 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市、台南市亦均 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符社會公平正義, 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 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 103 年度 起,不得再編列。 (三)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 遵照辦理。 宣導經費統刪 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 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 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 14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視,並由各 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 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 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 (四) 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業務 無。 費、委辦費、獎補助費中,編列高額委外研 究費,造成公務機關成為研究發包中心,卻 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應用於公務推動,顯有 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102 年度「委 託研究費」統刪 5%,剩餘部分由各機關自行 調整、運用,以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五) 針對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費 67 遵照辦理。 億 7,151 萬 1,000 元,較 101 年度 58 億 3,390 萬 4,000 元,預算金額漲幅 16.07%(未 計算電價上漲因素) 。考量 101 年 6 月 10 日 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 年度估算用電量為 17 億 2,303 萬 0,788 度(3.93 元/度)仍較 101 年度用電度數為 15 億 6,404 萬 9,330 度(3.73 元/度)增加 1 億 5,898 萬 1,458 度,增幅為 10.16%。按行政院核定「四省專 案」計畫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 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1%,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 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中央政府各機關達成 較前一年度節電 1%目標,僅要求用電零成 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折扣獎 勵措施,水電費亦有 5%之折扣,可以撙節政 府預算。因此,中央政府 102 年度總預算編 列水電費統刪 3%。 (六)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 102 年度標 遵照辦理。 準調降為每人 2,500 元。 (七)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列 遵照辦理。 14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 億 5,129 萬 6,000 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 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金之國外旅費) ,惟實際 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甚多,甚至選派 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外界詬 病「假考察真觀光」 。以 100 年度決算為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預 算 出 國 計 畫 3,194 項,決算增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 及新增部分計有 786 項,且多數內容及目的 均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教育部 100 年 7 月 中選派 7 人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及宣 導」,其中與招生業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同 前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0 年 9 月初 選派 11 人至日本辦理「投資臺灣、全球招商 說明會」 ,首長室秘書 2 人亦隨行;交通部觀 光局 100 年 8 月底選派 3 人前往韓國辦理 「臺韓觀光合作會議」 ,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 無關之政風室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育 部主管出國計畫預算 40 項、521 萬 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 50 項、915 萬 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畫預算數 888 萬元, 決算數亦增為 984 萬 5,000 元。此等預算執 行與所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與業務無 關人員出國之情形,不僅有違「行政院及所 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 定出國計畫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業務與具 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督之 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統刪 10% 外(委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 10%者,照委員 會審查結果) ,自 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 數並不得超出預算數,俾免浪費公帑。 (八)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列 1 億 遵照辦理。 4,581 萬 2,000 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 關特別費支用規定」,「特別費」之使用範圍 主要在於贈禮、獎(犒)賞、招待、餽(捐) 14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贈、慰勞(問)、餐敘…等支出,於此政府財 政困窘之際,相關贈禮、餽贈、餐敘…等消 費性支出應儘量減少,故 102 年度中央各機 關特別費統刪 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 費」刪減數超過 25%者,改列為刪減 25%), 以為撙節。 (九) 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 無。 費,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27 條規定,協會經 費來源應以會員的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主, 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支應之公務預算補助; 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大選期間,除成 立「馬吳競選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 外,並在該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 馬英九之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中立。爰 此,中央各機關(包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 部、監察院、法務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省政府…)補助公務人 員協會經費,應予刪減 30%。 (十)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 遵照辦理。 輛汰換年限均延長 2 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 於 12 萬 5,000 公里,經按上開原則通案檢 討,合共減列 1 億 2,302 萬 6,000 元,扣除 各委員會審查減列 1,402 萬 5,000 元,恢復 免予減列 293 萬 5,000 元,尚須再減列 1 億 1,193 萬 6,000 元。 (十一)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 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遵照辦理。 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地 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其餘統刪 3%。 2. 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 無。 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 3. 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遵照辦理。 14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 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 4.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遵照辦理。 5. 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遵照辦理。 其餘統刪 10%。 6. 特別費:統刪 25%。 遵照辦理。 7. 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 30%。 無。 8. 文 康 活 動 費 : 編 列 標 準 由 每 人 每 年 遵照辦理。 3,840 元調降為 2,500 元。 9. 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滿 遵照辦理。 8 年或 10 萬公里、救護車使用年限滿 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不刪外,其 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 12 年、偵緝車 與警用巡邏車未滿 7 年、首長與副首 長專用車及其他公務車輛使用年限未 滿 10 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未滿 15 年且里程數未超過 12 萬 5,000 公里所 編列之汰購經費。 10. 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 無。 管、智慧財產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 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辦 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署 委託辦理長照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 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 處、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國 庫署、賦稅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及所屬、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藥 14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1. 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 遵照辦理。 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 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 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地方 行政研習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 屬、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 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國家安全會議、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 發展考核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 處、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 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 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 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臺中區農 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 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局、中醫藥委員 會、食品藥物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 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12. 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 無。 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大陸 委員會、立法院主管、警政署及所屬、 15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 餘統刪 12%,其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 署、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國家教育 研究院、工業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 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 所、林務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茶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遵照辦理。 展計畫、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 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 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 會、審計部、消防署及所屬、外交部、 國防部主管、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 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 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 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 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 遵照辦理。 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共建設計畫與臺 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人事行政總 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 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 續發展基金、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15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立法院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 管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法務部主管、國 際貿易局及所屬興建高雄世貿展會中 心計畫、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 技術發展基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辦理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 機關(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 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 會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 委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 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 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 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委員會、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海洋巡防總局、證 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自行調整。 15.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 遵照辦理。 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科技 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內政部辦理推 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政署及所 屬、兒童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服務及療育補助、外交部主管、法務部 主管、經濟部捐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 究院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捐助財 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科 15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 署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 計畫、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會與 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主管、財政部、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疾病 管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省政府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6.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無。 一般性補助款、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局辦理父母未就 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與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中央健 康保險局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 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財 政部、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 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7. 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 無。 管、智慧財產局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防部所 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 部、公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制局、食 品藥物管理局、環境保護署、福建省政 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18. 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列 無。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7 億 4,265 萬 3,000 元與教育部「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3 億 6,429 萬元及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 億 4,878 萬 15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00 元。 (十二)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 無。 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 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 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 金不得超過 1.2 個月。自 101 年度起,國營 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 超過 1.2 個月。 (十三) 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度中 遵照辦理。 央政府各機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 1,439 萬 7,719 則、實支金額 11 億 9,585 萬元(不含 製作成本),惟其中未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 關者,高達 1 萬 7,577 則、金額 4 億 0,452 萬 元。審核報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 101 年 6 月雖配合訂定「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 原則」 ,但內容卻自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 及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有攸關國家安 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同意後, 排除適用等「豁免條款」;然預算法第 62 條 之 1 並無排除適用之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 明顯牴觸預算法第 62 條之 1,自應無效。爰 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確實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適用;並請 審計部持續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符 預算法規定者,應予檢討改進。 (十四) 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 無。 中僅表達工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 隱藏於資本支出預算項下,編列透明度明顯 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所訂之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範圍甚 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 金、設備費、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 程獎金、因公派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 15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自行運用且不受國會監督之經費,恐有淪為 各機關私房錢之虞。為使政府工程施作相關 資訊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自 103 年度起,各機關應於預算書中完整揭露 相關工程管理費提列標準、金額及計算方 式;請審計部加強查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情形併予 103 年 度決算審核報告揭露。 (十五) 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 遵照辦理。 訂定實施要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 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 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然而公教人員已 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動,如再允以公假 參加,則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 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 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 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十六)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生 無。 育補助(2 個月俸額)」、「眷屬死亡之喪葬補 助(最高 5 個月俸額)」等未具法源之生活津 貼,而公教人員保險法中另訂有眷屬之「喪 葬津貼(最高 3 個月俸給)」;惟查「勞工保 險」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法規, 「生育給付」 係為保險給付項目,另查「勞工保險」亦將 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付項 目。為求社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相關給付 有所依據,爰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敘 部等相關單位,於半年內提出將軍公教人員 「生育給付」 、眷屬死亡之「喪葬給付」改列 為軍公教人員保險給付項目之修法草案,送 立法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關編列 預算補助之制度紊亂情形。 (十七)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 遵照辦理。 15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成立,且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 本質。惟目前政府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 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多逕行援引公 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未視其營運結果, 不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 之公權力事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 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 4.6 個月之獎金,實 有未當。爰要求自 102 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 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 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 ,應比照公務 人員標準考核發放。 (十八) 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公股 遵照辦理。 民營事業、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 (理事長)、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 (秘書長)常編列過高之「公關費」或「特 別費」給予董事長(理事長)、副董事長(副 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使用,易造成 上述兩項費用淪為私用,為此,要求自 102 年 度起,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 法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 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公關費」或 「特別費」編列。 (十九) 依審計部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 相關評估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8 月分別 告,各主管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 157 以僑教遠字第 1020202418 號及僑商經字 家、基金總額 2,242 億 2,200 餘萬元。政府 第 1020300929 號函送立法院。 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或目的, 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 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 建立退場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 者,亦未予以整併,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備受外界質 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 6 個月內針 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 15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 務已達成、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 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出相關評 估報告及退場計畫。 (二十)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 遵照辦理。 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 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 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利組織辛苦募 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令制度 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 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 求:1.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 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 求考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應考量至少有 一名具社會福利背景代表,以保障社福界之 發聲與權益。 (二十一) 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要求 無。 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關,以杜媒體超級 怪獸嚴重壟斷、損害言論自由。 (二十二) 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由舉 無。 借債務支應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 以舉新還舊方式遞延,無法實質有效減少債 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俾確實降低債 務負擔,避免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其他 政務支出。行政院應於 102 年 6 月前向立法 院相關委員會報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 報告」 ,並研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償 債制度,以積極處理公共債務並強化財政管 理效能。 (二十三) 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重不 無。 足,無法釋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 15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收支差短,為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 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政務支出,特別 是新升格直轄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政 府龐大債務,而嚴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 央政府評估是否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 由基金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 並搭配每年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依稅課收 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 實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規範,來積極 處理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問題,並重建社 會大眾及國際機構對我國政府財政管理信 心。 (二十四)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 無。 之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 獎金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 金支領範圍之外。 (二十五)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休假 遵照辦理。 加班費,鑑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 未能休假,以即時因應處理相關業務,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 費,免予刪減。 (二十六)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休假補 遵照辦理。 助,鑑於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 給「不休假加班費」 ,後為撙節支出及促進國 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制休假並將休假旅遊 補助結合國旅卡方式發給,現行制度對促進 國內經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減。 (二十七)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 遵照辦理。 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 生活之照顧,且在少子化趨勢及國人生育年 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項助學措施亦屬政 府鼓勵生育之一環,免予刪減。 (二十八) 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給國 遵照辦理。 15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家,任勞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 導致退休人員背負污名,對所有軍公教人員 著實不公。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 給,主要係政府考量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 員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確屬微薄,實 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年軍公 教人員退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經 情勢較為險峻之際,對年終慰問金進行必要 調整,也是不得不做的抉擇。為了使社會資 源合理分配,調整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響生 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 得之適當照顧,要求行政院 101 年年終慰問 金應以「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 貢獻」 (「關懷忠良」)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 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俸)2 萬元以 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 ,以及「因作戰 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族; 因公傷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員」 。另因 公死亡之公教人員遺族及因公傷殘之公教人 員亦涵蓋在內。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 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102 年以後應以 101 年注意事項所訂的內容為底 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立法 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一) 鑑於「臺灣書院」主要計畫內容多與僑務委 依據「行政院臺灣書院政策推動小組」 員會核心工作相同,且僑務委員會在海外的 102 年度第 1 次委員會議決議,臺灣書院 設施與人力遠較文化部充足,建請行政院將 業務之分工,係由文化部擔任幕僚單 「臺灣書院」主政單位由文化部改為僑務委 位,負責實體臺灣書院及臺灣文化海外 員會。 推廣,本會與教育部負責辦理華語文教 學及正體字推廣。本會將賡續配合上開 推動小組決議,與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共 同推展臺灣書院業務。 15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有鑑於華語文教學已在全球蔚為風氣,但中 (一) 「臺灣書院」政策推動主要由行政 共自 2004 年在韓國首爾成立首座「孔子學 院臺灣書院政策推動小組負責,文 院」以來,在中共國務院直屬「國家對外漢 化部擔任幕僚單位,本會、外交 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漢辦」)策 部、文化部、教育部、交通部觀光 劃下快速成長,迄 2011 年全球已建立 357 所 局及國科會等 6 個部會為核心推 「孔子學院」及 476 個「孔子學堂」,分散於 動機關。實體臺灣書院係由文化部 104 國,挹注大量經費與人力,幾乎已成為 負責。 華語文學習重鎮,同時也使簡體字及拼音法 (二) 本會於 101 年 11 月 4 日至 6 日邀 成為學習主流。而我國相對推出的「臺灣書 集世界各地僑務委員返國出席年 院」卻在 14 個部會共管下,進展有限,由於 度僑務委員會議,並安排文化部龍 事關僑教興衰及正統華語文之推廣,爰建議 部長以文化外交主題發表專題報 僑務委員會彙整僑胞意見,並協請文化部邀 告,聽取僑胞建言。會中多位僑務 請當地僑社共同參與「臺灣書院」之籌建, 委員針對臺灣書院提出多項提 避免國內外意見產生落差,建成以後水土不 案,本會已彙整轉請文化部研究處 服,有違興建初衷。 理。 (三) 另為使臺灣書院之設立與發展能 因應各國特色,行政院臺灣書院政 策推動小組決定臺灣書院新設立 據點時,本會將依據文化部所提需 求,協助聯繫洽詢各地僑界需求與 建議、掌握當地現況,彙提文化部 作為規劃之參考,俾讓臺灣書院之 設立,不但能配合各國環境之差 異,發展具當地特色之書院,更能 維持核心價值,向主流社會推展具 臺灣特色之中華文化,型塑臺灣為 中華文化領航者之品牌形象。 (四) 本會陳委員長於 102 年 8 月 8 日赴 文化部與龍部長就臺灣書院推動 事宜共同協調及交換意見,俾共同 於海外全力推動。 (三) 為加強我國與印度經貿外交關係之合作交 (一) 有關實體臺灣書院設置據點,係由 流,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駐印度代表處 行政院臺灣書院政策推動小組政 協調,儘速設立印度臺灣書院,並選派中文 策決定,文化部負責執行。本決議 16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教師赴印度,協助印方提昇其中文翻譯人才 本會將適時提報上開推動小組會 培訓,藉以促進兩國經貿、外交關係之深化。 議討論。 (二) 有關選派中文教師赴印度協助印 方提昇中文翻譯人才培訓,經查教 育部為推展國際華語文教學,訂有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 任教要點」,以補助國內優良師資 赴海外教學。 (三) 本會將配合文化部及教育部相關 規劃,適時提供協助。 (四) 邇來發現若干援外購案既未能推廣國貨,亦 (一)僑務與外交是一體兩面,整合外 未能嘉惠僑商,顯示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之 交及僑務資源,將可結合海內外 間雖駐外人員已合署辦公,實則觀念上仍未 同胞的力量,發揮整體戰力,共 水乳交融,資源共享上仍存在諸多障礙,爰 同開拓我國外交空間。本會輔導 建請僑務委員會整合各地臺(僑)商資源, 僑民事業發展,素秉此一方向推 主動提供外交部運用,同時國內兩部會應建 動,未來仍將繼續配合外交事務 立經常性互動平台,溝通觀念,建立共同資 推動辦理。 料庫,協調彼此供需,同時督促駐外人員捐 (二)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8 月 16 棄成見,期使工作步調一致,互惠互利。 日以僑商經字第 1020300996 號函 請外交部參考辦理。 (五) 泰北地區僑校草創時期,因交通不便,依一 (一)為紓解泰北地區僑校師資缺乏困 村一校原則建立,現有 93 所之多,校舍甚為 境,本會目前針對泰北地區僑校 簡陋,師資來源更是困難,勉強以聘用緬甸 已採取之協輔措施包括:補助自 中文教師充數;而近年來緬甸日趨開放,就 聘教師經費、補助國內華語文系 業市場吸引力加大,導致教師回流,使師資 所學生赴僑校實習、補助國內團 需求壓力日顯沉重,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 體赴當地進行師資培訓、與教育 此一弱勢僑胞後代之僑教危機,成立泰北僑 部青年發展署合辦「國際青年志 教專案:1.責成駐外人員在駐泰代表處策劃 工服務海外僑校服務計畫」,召募 下,打通中文教師派遣管道。2.協請教育部鼓 國內青年志工暑期赴當地僑校支 勵各教育大學學生赴泰北實習,並招募待職 援教學工作等;另鑒於本會自 96 之「流浪教師」前往任教,許以任滿返國先 年起陸續派遣 替代役男 赴菲律 聘用之優待,以解目前之教師荒。3.同時運用 賓、日本、韓國及巴拿馬地區僑 國內、外資源集資成立基金,力求「以僑惠 校支援教學,成效甚佳,經洽駐 16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僑,永續經營」。 泰國代表處評估派遣替代役男前 往當地支援教學工作應屬可行, 爰本會前向內政部役政署申請 15 名替代役,獲復同意,爰渠等將 於 103 年 10 月前往泰北地區僑校 支援教學。此外,與中華救助總 會合作建置「泰緬服務資訊交流 專區」平臺,藉以提供志願團體 及大專院校赴當地支援文教服務 之參考,另在本會官方網站建置 「海外僑校教師媒合平臺」 ,俾促 進師資媒合。 (二)另本會近期已規劃並陸續推動下 列方案以協助泰北地區僑校充實 師資: 1. 研擬放寬本會「鼓勵緬甸僑生 返緬擔任僑校教師經費補助要 點」 ,將適用對象擴及來臺升學 且畢業後返回泰北地區任教之 泰國僑生,以鼓勵僑生返回當 地任教。 2. 函請駐泰國代表處瞭解泰北僑 校向泰國政府立案之要件,並 輔導符合資格之僑校儘速辦理 立案。 3. 泰北清萊華校教師聯誼會規劃 成立「教師退休福利基金」 ,本 會將在當地自行募集完成 50 %初期運作基金,並訂定符合 當地法規之資金募集、運用辦 法後,協助代向外界募款,以 協助僑校運作發展、穩定教師 流動率及永續經營。 4. 於本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中 16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規劃開設「華語文師資科政策 班」 ,並將優先錄取柬埔寨、泰 國及緬甸等地區學生,以提供 青年進修研習機會,並協助培 育當地師資。另經協調教育部 同意將「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二年制華語類科結業,持有結 業證書者」納入該部「對外華 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之報考 資格,並自 102 年起實施。 (三)有關招募國內待業教師赴泰北地 區僑校任教乙節,將適時邀集教 育部等單位召開協調會研議。 (六) 目前 83 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等待服 (一) 本會為紓緩海外僑(華)校師資短 役人數眾多,「教育替代役」是其中一種役 缺問題, 96 年首次派遣替代役役 別,如僅擔任校園安全維護、環境清掃等工 男赴菲律賓華校支援華語文教學 作頗為浪費,如選優外派僑校任教,當既可 及協助校務工作;另為回應海外多 消化替代役「塞車」問題,又能解當前僑教 元師資需求,分別於 97 年、98 年 師資缺乏窘境。以菲律賓為例,僑務委員會 及 99 年首次派遣替代役男赴韓 派遣 30 名替代役男擔任僑校教師,頗受好 國、日本及巴拿馬僑校服勤,因教 評,需求量日益增加,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與 學服勤成效良好,僑(華)校對役男 內政部協商爭取教育替代役員額,考量當地 需求逐年增額。 法律及政治因素後,選優派遣至需求孔急之 (二) 有關本會派遣替代役男赴海外教 僑校擔任教師,以解燃眉之急。惟國軍募兵 學,除考量當地之需求外,尚須考 制實施後,替代役逐漸走入歷史,應預謀次 量當地在居留、住宿、交通、安全 一替代方案。 及管理等各方面條件是否能相應 配合。因此,海外各地僑(華)校如 有替代役人力需求,且經駐處評估 具備上述各項必要條件,可提案並 經本會向內政部役政署提出人力 需求。 (三) 至有關未來實施募兵制,本會將另 採其他輔助方式,以紓解僑校師資 不足。 16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七) 有鑑於目前國內醫護人員缺額嚴重,已達臨 本會為協助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 界點。眾多偏鄉縣市、地區醫療資源嚴重不 署)宣導「102 年延攬旅外醫師返鄉服務 足。為解決偏鄉醫師嚴重缺乏之困境,衛生 計畫」 ,前業發布新聞稿刊登於本會宏觀 署推出「鮭魚返鄉計畫」,號召英、美、日、周報及宏觀影音平臺,並函請美國、日 紐、澳等 5 個國家之臺僑醫師,回臺行醫。 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英國、法 惟僑務委員會之最高宗旨與理念,乃為長期 國及德國等地駐外僑務人員適時向僑界 服務海外僑民,繼而將其資源回饋國內、在 宣達,並回報宣導情形及僑界醫師反映 國家邁向進步發展上扮演重要角色,責無旁 意見在案。上揭相關資料經彙整後已於 貸,應與衛生署通力合作、戮力推動「鮭魚 102 年 5 月 16 日 以 僑 民 事 字 第 返鄉計畫」 ,以解決臺灣偏鄉、離島及五大科 1020101201 號函復該部參處,僑界醫師 醫師荒之問題、維護國人之健康。 反映意見諸如: 「可採醫師以休假方式輪 流回臺看診之模式」、「建議放寬返鄉服 務地域限制」及「建議增列衛生福利部 為轉介及聯絡中心」等。 (八) 僑務委員會負有「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 (一) 有關就國際人道援助涉及商品採 促進海內外商業交流;協助海外僑商互相聯 購者,應優先向我旅外僑商採購, 繫合作」之責,且我旅外僑商於僑居地深耕 對扶持海外僑商事業發展,頗具意 發展多數有成,並成功發展自己之商務品 義,本會將伺機與外交部協調,期 牌,誠為海外僑商之光,為嘉惠我旅外僑商, 建立相關機制,配合辦理。 建請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共同研擬,凡施行 (二) 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8 月 16 對國際人道援助涉及商品採購者(如資訊設 日以僑商經字第 1020300996 號函 備、成衣、醫療器材、電子零件等)應優先 請外交部參考辦理。 向我旅外僑商採購,以扶持當地僑商事業發 展,更可節省國內採購經費。 (九) 教育部宣示民國 103 年起推行「12 年國民教 (一) 教育部業於 102 年 8 月 23 日臺教 育政策」 ,凡於民國 100 年進入國中就讀之國 文(五)字第 1020125890A 號令修 一生適用其制。惟其內容並未提及自行返國 正發布「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 就讀僑生之權益,造成目前返臺就讀國中階 法」相關規定,同年 9 月 1 日施行。 段之僑生及家長極度憂慮。為避免優秀僑生 (二) 前揭修正方向,係為配合高級中等 外流,造成人才失衡,團結僑心,建請僑務 教育法及專科學校法之修訂公 委員會儘速與教育部召開協調會議,研擬如 布,及因應教育部於 103 學年度起 何維護僑生於 12 年國教中應有之權益,並於 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有關僑 該委員會網頁與各地駐外館處宣導。 生於國中畢業升讀高級中等學校 16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專科學校五年制,規劃新增特色 招生入學管道,相關升學優待並予 以延續。 (三) 本會業於 102 年 9 月 2 日以僑生就 字第 1020081290 號函知各駐外館 處協助宣導並修正本會網頁資料。 (十) 查僑務委員會吳英毅委員長曾於民國 99 年 4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月間,遠赴法國巴黎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合總會第 16 屆第 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然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吳英毅委員長於返國後所提之出國報告,內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30 容大部分係抄襲自相關之新聞稿,且該趟出 號函復准予動支。 國,竟只有安排於 99 年 4 月 10 日抵達法國 當日參與一場會議後,便接續私人休假,直 至 99 年 4 月 23 日始返抵臺灣,疑有利用公 務出國之名,行個人旅遊之實,亦顯見僑務 委員會對於派員出國之行程缺乏積極安排, 出國預算恐過於浮濫。爰此,依僑務委員會 102 年度預算書中「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 表」,編列相關預算共 1,044 萬 3,000 元,予 以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十一) 僑務委員會 102 年度「對外之捐助」預算共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於 102 年 10 月 3 日赴 編列 1 億 3,789 萬元,占獎補助費比例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算 46.72%,然過去無論是決算書或是僑務委員 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會網站上均未列出任何對外團體捐助經費之 年 11 月 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4831 資料,對於捐助海外僑團之透明度一向不 號函復准予動支。 足。查僑務委員會之經費全屬公開預算,縱 有基於反制中國統戰之考量而不公開明細, 仍應適度表達,以利立法院審查捐助經費運 用之公平性與合理性。爰此,凍結「對外之 捐助」預算五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將對外 之捐助經費依區域方式表達,向立法院外交 16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二) 鑑於僑務委員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 (一)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能報名參加十月慶典,並提供健檢補助,有 月 22 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浪費之嫌。爰針對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 會,就本項預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 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2,664 萬 3,000 告,並獲立法院 102 年 6 月 17 日 元,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 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8 號函復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 准予動支。 始得動支。 (二) 另本會 102 年十月慶典活動須 知,已明確規定持大陸地區護照者 不得申請旅遊補助。 (十三) 針對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部分增列第 2 目「綜合規劃業務」 ,將原隸屬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業務挪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列於此項業務中。於「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4 務」中「獎補助費」項下編列「輔助回國參 號函復准予動支。 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1,440 萬 元。惟依據僑務委員會之說法,每人補助 2,400 元,1,440 萬元之編列計可補助 6,000 人。經查:該會 102 年度之計畫內容中,並 未明確說明及掌握返臺參與慶典活動之僑胞 人數,且依該會每年所統計之返臺僑胞參與 慶典活動人數,平均為 3,500 名至 4,000 名, 該會所估之 6,000 名人數實為浮濫不實,爰 予以凍結該補助經費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 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 動支。 (十四) 針對第 4 目第 1 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師巡迴教學」項下「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及交流活動,並鼓勵國內外志工參與僑教服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7 務工作」編列預算 550 萬元。而依網站上之 號函復准予動支。 16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介紹目前計有 8 個地區辦理海外青少年文化 志工培訓班,有:加拿大溫哥華、美國西雅 圖、紐約、洛杉磯、休斯頓、舊金山、芝加 哥、華盛頓(華府)。惟在此培訓課程內容中, 僅大致臚列此為 3 天之夏令營課程,課程介 紹僅簡介包含臺灣人權事務、文化、現代舞 蹈、美術、地理及旅遊…等內容,並無法看 出此夏令營課程能給予青少年何種啟發及思 維。此外,其青年文化志工之培訓,經海外 僑界揭露皆為當地之大學生、高中生,令人 質疑有虛擲公帑、消耗預算之嫌,爰予凍結 2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將相關資料送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五) 外籍生、僑生雖非我國人,亦未在臺納稅,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然我國基於人道安全考量及減輕校方照護壓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力,於其來臺就讀 4 個月後,即可加入我國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全民健保體系,每月應自付健保費為 749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9 元。而僑務委員會每年針對全部僑生(約 1 萬 號函復准予動支。 5,500 位) ,每月再補貼其健保費 375 元,使 其每月自付額僅需 374 元。而本項福利,本 國生均未享有,已屬過度福利;爰針對第 5 目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之「在學僑生輔導與 照顧」項下「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 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 輔助抵臺註冊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 康保險」預算 1,190 萬元及「輔助在學僑生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預算 5,519 萬 6,000 元, 與第 9 目第 2 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中「培 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項下「落實總統 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以全面擴大吸 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第 32 期海外青年回 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 保險」預算 235 萬 6,000 元及「輔助第 31 期 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全民健康 16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保險」預算 411 萬 2,000 元,共計 7,356 萬 4,000 元,凍結 1,000 萬元,俟僑務委員會重 新檢討補助標準,設立排富條款,並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十六) 針對第 9 目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補助」中「建 (一) 本會多年來深耕海外僑教工作,推 構僑教華語文數位教學網絡」項下「『發行僑 廣正體字目標始終不變,並恪遵政 教雙周刊』〈含平面版、網路版〉,全新編製 府所有官方文件、網站都應以推動 行動化教學課程,可與智慧型手機、電子書 正體字為主之政策,自 96 年起建 包等不同網路載具連結,擴大教學運用面向」 置「全球華文網」以來,相關內容 編列 784 萬 2,000 元,有鑑於並非每個國家 均採用正體字。 網路都如同我國一樣普及,該項業務可能淪 (二) 「全球華文網」每個月共有來自全 為浪費。此外,經查,僑務委員會之「全球 球近百國家的訪客瀏覽,由於部分 華文網」應做為推廣正體華語文之網路學習 國家華語政策係使用簡化字,例如 平台,然該網站上竟有「簡化字」版之網頁 馬來西亞,渠等利用「全球華文網」 及簡體字之教學內容,甚為不妥。爰凍結該 提供之平臺,建置部落格及開設 預算之二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將「全球華 Moodle 課程,偶有網站出現簡化 文網」網站上之「簡化字」版網頁及簡體字 字之情形,惟審視相關內容,教案 教學內容移除,始得動支。 素材仍多取材自全球華文網資料。 (三) 為能爭取更多海外華語文教學者 對於「全球華文網」之認同,及藉 由使用網站資源進而接觸本會正 體字教材及正統中華文化,本會業 已運用 jQuery 工具,於全球華文 網各專區頁面安裝「簡轉正」轉換 按鈕,使用者瀏覽上述簡化字頁面 時,只要透過轉換鈕,即可轉換為 正體字內容觀看,達成本會鞏固正 體字之政策目標。 (十七) 針對第 1 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1 日 維持」項下「教育訓練費用」預算編列 150 萬 以僑人二字第 1021000268 號函送立法院 4,000 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所舉辦之進修課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不僅內部同仁參與人次不多,且其中有 16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兩門課為主管擔任,現正值國家財務困難, 僑務委員會除應撙節支出外,建請針對本案 將相關教育訓練資料(含近期赴澳洲進修人 員所花費之經費與撰擬之報告)送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八) 針對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3 日 中,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項 以僑民美字第 1020100455 號函送立法院 下「鼓勵僑團(社)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會交流及節慶、紀念日等活動,進而拓展國 民外交」編列預算 800 萬元,及「輔助海外 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各項慶祝活動」 編列預算 550 萬元,惟據委員長吳英毅先生 表示,部分公所(紐約中華公所為例)在當 地不僅具有影響力,且經濟狀況非常良好, 不需補助。爰請僑務委員會針對本案提供相 關資料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九) 第 3 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工作 鑒於本計畫業經立法院決議由教育部青 計畫項下,落實「萬馬奔騰」政見辦理「國 年發展署辦理,爰本會已於 102 年 2 月 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編列 2,000 萬 22 日以僑民事字第 1020100431 號函知 元,經查據主計總處統計,2012 年 20 至 24 教育部;另本會自 103 年度起不再編列 歲青年失業率平均達 13.61%,青年失業率居 預算辦理。 高不下,大專以上學歷失業率平均達 5.64%, 創歷史新高,現有逾 77 萬名畢業生與學生背 負助學貸款中,總額 1,168 億元,故政府青 年工作首要之急,應著重於解決青年失業及 學貸問題,並提高其僱用薪資,而非編列預 算獎勵青年出國遊歷,延遲就業年限,以降 低失業率。此外,培育國內青年養成國際視 野及國際事務能力,其性質應屬教育部青年 發展署「青年國際參與」之業務,僑務委員 會執行該項經費顯已逾越執掌。是以為使施 政方向撥亂反正,自 103 年度起,「國際事務 青年人才培訓計畫」預算須改列於教育部青 16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年發展署下,僑務委員會不得再行編列。 (二十) 針對第 4 目第 1 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7 日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編 以僑教社字第 1020200619 號函送立法院 列預算 2,717 萬 1,000 元,較去年度預算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3,324 萬 7,000 元,減列 607 萬 6,000 元。 惟文化藝術團體赴海外演出,進行文化外 交,乃為臺灣目前與各國交流之最佳管道, 但此項預算卻逐年刪減,令人不解,故敦請 僑務委員會針對本計畫預算之減列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二十一) 針對第 4 目第 1 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 (一) 本 會 致 力 於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之 發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項 揚,歷年文化訪問團均能充分展現 下,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 臺灣多元文化特色,深受僑胞及主 人員赴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 流觀眾喜愛,本會曾遴派極具臺灣 化,促進國際交流,編列預算 2,437 萬 7,000 文化特色之「九天民俗技藝團」及 元。惟僑務委員會之最高中心宗旨係在推廣 「十鼓擊樂團」(傳統擊鼓及陣 深具臺灣特色之草根文化,實應遴選具有臺 頭)、「臺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 灣本土特色之團體,如:布袋戲團、歌仔戲 會」(阿美族歌手舒米恩‧魯碧、 團、各地地方特色陣頭……等團體,赴海外 鄒族歌手安歆澐、客家歌手黃連 宣慰僑胞,以讓海外僑民了解,並深刻體驗 煜)、臺灣省舞獅技藝會(泰雅族 屬於臺灣文化特色之歷史與成就。 藝師梁秀娟展現原住民族織布技 術)及「謝宇威樂團」 (客家)等, 除讓旅居海外的僑胞感受來自國 內的關懷,增進海內外共識,同時 也使友邦人士喜愛臺灣、認同臺 灣、進而支持臺灣,達成文化外交 之功能,讓世界看見臺灣,有效提 升國家能見度。 (二) 本會近年亦以補助經費方式,鼓勵 國內表演團體赴海外演出,曾多次 補助「廖文和布袋戲團」及「明華 17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園戲劇團」赴美、歐及亞洲等地區 表演。 (三) 本會於 102 年遴派「藝姿舞集」、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及「臺北民 族舞團」等 3 個訪演團赴海外巡迴 訪演,節目內容包含八家將、原住 民舞蹈及臺灣特色民族舞蹈等,充 分展現臺灣多元文化,有效提升臺 灣國際能見度。 (二十二)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設立之華僑文教服務中 (一)有關研議於歐洲地區設立華僑文 心皆分布於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泰國、 教服務中心乙節,本會已提「巴 澳洲、巴西等國家,目前於歐洲及非洲地區 黎僑教中心設置計畫」並於 101 並無設置。據僑務委員會所提供之數據統 年 9 月奉行政院核定。巴黎僑教 計,在此兩地區之臺灣僑民人數多達 6 萬多 中心預定於 104 年落成對外營 人,而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主要功能,乃利 運,完成設置後將可成為本會服 用中心場地及各項設施提供僑胞各類藝文、 務歐洲僑胞第一個據點具有指標 新移民服務、教育、聯誼性等多元服務,有 意義。 利凝聚僑心。故建請僑務委員會儘速研議以 (二)有關研議於非洲設立華僑文教服 最佳之方案於此兩地區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 務中心部分,經「駐南非代表處」 心,作為政府服務華僑之雙向交流平台。 評估當地僑民分布、南非治安現 況、當地僑團活動型態後,表示 在非洲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 客觀條件尚未 成熟 , 爰 建請緩 議,俟未來客觀條件成熟後,再 行研議籌設之可行性。前揭評估 結果,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1 日 以僑民歐字第 1020100317 號書函 復蕭委員美琴並副知邱議瑩、陳 唐山、陳亭妃、蔡煌瑯等 4 位立 法委員 。 另為 突破客觀 環境限 制,因地制宜推動僑務工作,本 會已責成我駐南非僑務同仁善用 資訊科技設立「非洲僑訊電子週 報」週知僑界重要僑務服務等訊 17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息,駐處亦發行「臺斐 e 月刊」 及「臺斐貿 e 雙週刊」 ,並協輔僑 團辦理元旦、春節、雙十國慶及 大型年會等活 動 , 運用 有限資 源,提昇僑民服務質量。 (二十三) 針對僑務委員會長期以來編列預算辦理接待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3 月 4 日 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於 102 以僑綜專字第 1020700129 號函送立法院 年度更編列 2,664 萬 3,000 元。為有效掌握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僑胞回國參與國慶之人數與對於臺灣之向心 力,故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於每年審議預算前 將前一年度僑胞返國參加慶典活動之數據送 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及委員參考,以 作為審議下一年度預算之依據。 (二十四)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於 101 年度預算中曾於 有關本會 101 年推廣臺灣美食標章情 「僑民經濟業務」中「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 形,業於 102 年 2 月 22 日以僑商輔字第 助僑營企業發展」項下,為推動臺灣美食國 1020300167 號函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際化,辦理僑營餐飲業臺灣美食標章甄選認 員會。 證……等業務,編列 621 萬 9,000 元。惟礙 於各項法令之限制,美食標章認證辦理成效 不佳,恐有預算使用浪費之嫌,故請僑務委 員會將僑營餐飲業臺灣美食標章甄選認證之 詳盡執行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二十五) 針對第 4 目第 2 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2 日 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為 以僑民綜字第 1020100460 號函送立法院 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於華僑文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另將遵照決議,每 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覽及 年彙整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活動成果擬 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等,編列預算 110 萬元。 具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為有效得知華僑文教中心所舉辦之活動講座 員會。 及執行成效,故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 活動成果之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 17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六) 針對僑務委員會將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 本會將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 體人力素質列為關鍵策略目標,102 年度關 素質列為關鍵策略目標,102 年度關鍵績 鍵績效指標「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 效指標「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分 百分比」所訂衡量標準,為通過英(外)語 比」所訂衡量標準,為通過英(外)語檢定 檢定(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人數達該會人員 (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人數達本會人員之 之 54%。惟該會截至 100 年 12 月通過相關 54%。查該目標至 101 年 9 月份雖已達 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為 135 人,截至 101 年 成(137/253=54%),嗣因有本會人員流動 9 月通過人數則為 137 人,占該會職員及約 (例如退休、外調他機關)等因素,致人數 聘 僱 人 員 預 算 員 額 ( 253 人 ) 比 例 已 達 統計時有增減或不足(101 年 11 月統計 54.15%,而該會卻於 102 年度將目標值中設 又降至 53.75%),惟為強化本會人員語 定 54%,明顯全然不具任何衡量意義,故建 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將繼續辦 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對此目標值予以修正, 理各項語文訓練並鼓勵同仁公餘時間進 以符公允。 修外語。 (二十七)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補助或捐助國內外團體或 本項與第二十八、二十九項決議內容相 個人情形極為頻繁,102 年度預算案編列獎 近,本會業擬具書面報告於 102 年 2 月 補助經費計 2 億 9,514 萬 1,000 元,占預算 22 日以僑民亞字第 1020100421 號函暨 數 22.11%,比例甚高,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 102 年 2 月 22 日僑民綜字第 1020100448 助 991 萬 3,000 元、對外之捐助 1 億 3,789 號函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萬元、對學生之獎助 5,357 萬 5,000 元、獎 勵及慰問 119 萬 4,000 元、政府機關間之補 助 125 萬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9,131 萬 9,000 元。惟經查該會經費全屬公開預算,其中對 外之捐助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團辦理活 動經費補助,並未涉及對外國政府之捐助, 卻仍對捐助海外僑團具體作法及資源之分配 隱匿未顯透明;而對於 102 年度編列 991 萬 3,000 元補助國內團體推展國際及僑界交流 活動,則於 97 年度曾遭審計部糾正,對該類 補助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 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 缺失,提出審核意見,要求修正補助作業原 則,以明確規範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但近 年來該會往往對於獎補助經費資訊揭露欠缺 完整性,以致補助經費之允當性無法評估,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故建議該會應立即予以改善,以正獎補助費 之公平性與合理性。 (二十八) 鑑於僑務委員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曾於 97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2 日 年度遭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該類補助案件或 以僑民亞字第 1020100421 號函送立法院 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低、或任意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缺失,鑑於 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僑務委員會 應檢討現行捐助國內團體作法之缺失,並針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明確規範補助標準及權利 義務事項,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 告。 (二十九) 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的情形相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2 日 當頻繁,因現行作法透明度不足而引發諸多 以僑民綜字第 1020100448 號函送立法院 爭議。鑑於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對僑社之經費補助,應針對僑社 之分布狀況與經費使用之效益予以檢討,並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三十) 針對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通 本會為涉外機關,語文為重要之核心職 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績效衡 能之一,由於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係以「通 量暨達成情形分析,自 95 年起該會即以不限 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分比」為 名額方式予以全額補助該會人員積極參加全 唯一衡量標準,故為提高同仁參加外語 民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之費用,惟至 101 檢定之意願,並鼓勵同仁具備多種語言 年度 6 月止,該會人員通過相關英(外語) 能力,本會自 95 年起即以不限名額方式 文檢定人數百分比僅為 53.75%,比例僅為一 予以補助本會編制內職員參加英語及其 半左右,顯見該會對於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 他外語之測驗費用,惟以每一外國語文 公務人員英語能力政策有待加強,故建議僑 每一等級取得合格證書者為限,並非報 務委員會應立即檢討其推動英語能力提升方 名即給予全額補助。又本會至 101 年度 6 案之績效,以增強我國公務人員之外語能力。月止,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 百分比雖僅為 53.75%,然其衡量基礎係 以職員及約聘僱人員預算員額(253 人) 全體為計,若扣除本會秘書室、資訊室 等幕僚單位人員計算(扣除後人數為 170 17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人),本會至 101 年底止,通過相關英(外 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已達 63.53%,是 以本會推動英(外)語能力提升方案已達 相當程度之績效。另為強化語文專業, 提升整體人力素質,本會除鼓勵人員公 餘時間進修外語外,亦自辦多項語文訓 練(粵語、西班牙、日語),俾利多元僑務 業務之推動,此外為提高同仁參加全民 英檢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意願,本會將 不定期公告相關測驗資訊,以利同仁準 備及利用。 (三十一) 有鑑於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 3 條規定: 「本條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遵照立法 例適用之對象,為僑居國外國民。但具有大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01 年 4 月 18 日會 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 議之決議,暫停辦理中國大陸及港澳地 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不適用之。」但針 區臺商貸款保證業務新案。 對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業務計畫及 預算編列報告所提「開辦中國大陸及港澳地 區臺商貸款保證業務等。」明顯已違反華僑 身分證明條例中所定義之「僑民身分」 ,故建 議僑務委員會應督促該基金會立即停辦此業 務項目,以昭公允。 (三十二) 針對僑務委員會所轄管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 (一)旋轉門條款係指公務員服務法第 保證基金之人事指派事宜,由最新消息顯 14 條之 1 規定: 「公務員於其離職 示,該基金之董事長已於 101 年 9 月 26 日 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由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薛盛華接掌。惟經 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 查,薛前副委員長於 101 年 8 月 31 日始由 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 僑務委員會退休,相隔 25 日後即受吳英毅委 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查財團法人 員長發布人事命令,接任該基金之董事長一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係屬非營利組 職,而該職位乃為有給職之性質,每月薪資 織,爰海外信保基金薛董事長雖 高達 15 萬 1,622 元(亦有相關考核獎金及工 於 101 年 8 月 31 日卸任僑委會副 作獎金) ,實有令外界質疑其有酬庸之成分存 委員長,且自 101 年 9 月 26 日擔 在,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對此提出說明, 任該基金董事長,並無涉公務員 並對於退休後相關轉職情況予以檢討並訂定 服務法第 14 條之 1(旋轉門條款)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旋轉門條款,明令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 及相關利益迴避之問題。 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 (二)本會基於薛前副委員長盛華曾任 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 保險公司、民間企業負責人及專 或顧問,以杜絕外界所生之疑慮。 業經理人等主管職務,對於僑務 及財務金融甚具專業,以渠保險 專業及擔任海外信保基金多年常 務董事、監察人等相關經驗,爰 報奉行政院以 101 年 9 月 5 日院 授人力字第 1010049481 號函同意 渠繼任基金第 8 屆董事長職務。 該基金遂依捐助章程規定於 101 年 9 月 26 日改選董事長,爰渠之 第 8 屆任期自 101 年 9 月 26 日至 102 年 8 月 11 日止。 (三)薛董事長於該基金第 8 屆任職期 間,積極整頓基金業務,並帶領 信保基金達成 101 年度營運目 標,當年度結餘約新臺幣 470 萬 元,為基金自 88 年度以來首次由 虧轉盈,營運績效尚稱良好。爰 本會報請行政院同意由渠續任基 金第 9 屆董事長。 (三十三)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轄管之華僑會館部分建 有關華僑會館以一般物品列冊之文化資 物及會館會議中心所收藏之紀念品深具歷史 產保存辦理情形如下: 價值。據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廠商所製作介紹 (一)國父手書墨寶: 之該會館網頁資料顯示,該會館於日治時代 查該墨寶係指華僑會館大門(牌 即被欽定為總督府專屬之私人招待所,目前 樓)內側懸掛之「天下為公」題 大門亦懸掛國父孫中山先生手書之墨寶,後 字,該題字係參照坊間流傳國父 庭留有北投地區規模最大之露天大眾池遺 所書字樣製作之刻字製品(為複 址,而會議中心則保存巨幅原版手繪國父遺 製的) ,尚難謂珍貴物品,且因附 照、遺囑,及僑民所贈為數不少之藝術品; 屬於建物,故未單獨列帳。 針對上述藝術品據該會表示,僑民所贈書畫 (二)華僑會館後庭大眾池遺址: 計 117 幅,其中 35 件續借華僑會館委外廠 查大眾池經改建後,已無實體, 商,餘 82 件存放華僑會館檔案庫房中未正式 該位置目前已改為花園,至於「後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列帳,僅以物品列冊方式管理。依據中央政 庭大眾池遺址」已成為口述歷史 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第 3 點規 之一部分,無法列帳。 定: 「……所稱珍貴動產、不動產,係指經文 (三)會議中心國父遺照及遺囑: 化資產主管機關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之動 查華僑會館會議中心保存之國父 產、不動產,或具文化性、歷史性、藝術性 遺照寛 120 公分,高 148 公分, 或稀有性之財物,經管理機關認定具有珍貴 國父遺囑寛 120 公分,高 53 公 保存價值者,或因屬性認定有爭議,陳經該 分,係供會議時行鞠躬禮及恭讀 管理機關之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權責機關認定 國父遺囑使用,為興建華僑會館 之財物。……。」惟僑務委員會歷年之預決 時所購置,用途與各機關使用之 算書,均未編具有關珍貴動產、不動產之相 國父遺照雷同,尚無特殊之處。 關目錄,而其所管華僑會館部分建物及會館 (四)本會現有字畫保管及運用情形: 會議中心所收藏紀念品既深具歷史價值,故 目前本會尚珍藏之各界所贈字畫 建議僑務委員會應儘速依會計法及中央政府 共計 205 幅,均有列冊建檔,每 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等規定辦理 年定期查對。由於該等字畫多屬 鑑定之,以維護我文化資產之保存。 繪贈品,無取得價格,為確切了 解該批字畫價值,本會前於(100) 年已由故宮派專業人員協助本會 辦理鑑定,也認定該 205 幅均屬 當代一般畫作或印刷品,其中 26 幅作者具國內知名或作品具一定 水準,本會已列入財產管理。另 依立法院決議要求本會應儘速辦 理字畫鑑價一節,經本會電洽天 使美術館、中華文物協會、國立 歷史博物館等單位均表示無提供 鑑定字畫服務。復電洽中華民國 畫廊協會表示:該協會僅受理畫 廊協會會員、政府部門、銀行團 體之委託鑑定申請,惟不含書法 部分,另已逝者及作者在巿場上 没有流通作品,亦難進行鑑價, 且鑑價申請:第一階段初審每幅 新臺幣 1 萬元(第 2 件以上 8 折), 如作品具價值經第二階段複審, 17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鑑定價格每幅最低收新臺幣 1 萬 元整,最高收新臺幤 20 萬元整, 第三階段:鑑定意見書開立費(可 不申請),在世藝術家每件新臺幤 2 萬元整;已逝藝術家每件新臺幣 3 萬元整。該批字畫若以具價值之 26 幅畫作辦理鑑價,需耗費鉅額 經費(初估約新臺幣 21 萬至 541 萬元),有鑑於本會近年來經費拮 据,為節省公帑,擬暫不辦理鑑 價,俟預算較有餘裕時再檢討編 列專案預算辦理鑑價事宜。另為 加強本會字畫維護管理,本會業 於 102 年 2 月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擬 具「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書畫管 理與維護計畫」,以期有效管理。 (三十四) 針對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落成啟用後係作為 (一)華僑會館自委託龍邦公司營運以 會議、訓練、研習、聯誼及邀訪等各項僑務 來皆秉持「以客為尊」之客戶服 工作之活動場所,開館之初,由該會自行經 務理念,各項服務均已配合僑胞 營,每年虧損約 600 餘萬元;爾後為提升經 之需求優先辦理,也獲海外僑胞 營效能,遂委由民間經營,世新大學先以 之讚賞、支持與肯定。另對於顧 4,100 萬元得標,於民國 91 年間正式接管營 客反映意見均即時答覆或解說, 運,惟歷經 3 年營運虧損後提前解約;其後, 以使其瞭解及感受到受重視及解 龍邦公司取得受託經營權利,期間自 95 年 決之誠意,同時加強同仁應及時 12 月 16 日至 105 年 12 月 15 日止。有鑑於 反映顧客意見等教育訓練,並設 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已有廠商不堪虧損、提前 有 24 小時主管值班提供僑胞諮 解約之失敗經驗,現有廠商營運初期雖因住 詢,以提昇服務。 宿旅客對象受限及設施汰舊之故而嚴重虧 (二)本會依促參法規定訂有「僑務委 損,但取得旅館執照後,住房率及營收均呈 員會華僑會館營運績效評估委員 現大幅成長情形,虧損狀況可望改善,惟會 會設置要點」 ,每年依規定組成評 館成立初衷乃係用於接待歸國僑胞之用,故 估委員會,定期辦理委託營運績 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要求委外經營廠商,針對 效評估事宜,評估項目包括: 僑胞之服務品質絕不可隨營運對象之擴大而 1.營業項目 2.年度經營效率 3.顧 17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有所降低,以維護僑胞之權益。 客滿意度或投訴率 4.設施維護情 形 5.環保及安全衛生。各委員就 評估項目予以評分,分數合計 70 分以上者為合格,完成評分後, 將評分結果以書面通知甲方及乙 方。 (三)本會自 96 年開始依規定辦理營運 績效評估,結果共辦理 6 次,每 次分數均達 70 分以上合格分數。 (三十五) 針對第 4 目第 2 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一)於本會網站建置各華僑文教服務 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華 中心專區,由各僑教中心上傳中 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展 心活動公告,以利我僑民方便得 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編列預算 110 萬元。 知各項活動訊息,並設有僑社采 惟各中心之各項活動資訊並未明顯揭露於網 風專區,由各中心上傳僑教中心 站上,即便已連結到文教中心網站,亦難以 或僑社活動辦理情形之文字、照 得知各項活動資訊,故建議該會應儘速整合 片等資訊。 相關資訊,以利我僑民方便得知各項活動訊 (二)本會宏觀周報、宏觀電視及網站 息。 等,對於僑教中心活動亦有豐富 之文字、攝影、照片等報導,以 強化文宣效果及僑社訊息交流。 此外,本會每月定期檢視各僑教 中心網站上傳活動資訊情形,持 續督促加強辦理。 (三十六) 針對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擴 (一)本會為便利全球僑胞收視「臺灣 大「宏觀電視」收視層面指標內容中顯示: 宏觀電視」 ,除租用全球 6 顆衛星 「100 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 傳輸節目訊號及建置「宏觀網路 節目計 46 家,超過原訂目標值 36 家,以及 電視」提供網路直播及隨選視訊 99 年度 33 家」 ;但其於 101 年績效指標中, 服務外,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以 卻又顯示:「截至 101 年 6 月『臺灣宏觀電 全頻道或部分頻道同步播映方式 視』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播 轉播宏觀電視節目。 出電視節目家數計 42 家。」顯見僑務委員會 (二)本會海外授權契約係以每兩年與 對於宏觀電視之績效說詞前後不一、自相矛 海外電視業者洽簽續約 1 次,故 盾,若 101 年度節目家數僅剩 42 家,亦即 歷年統計數字因續約時間不同略 17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宏觀電視之績效乃為下滑,並非該會所稱之 有變動,由 95 年 38 家、96 年 34 績效有所提升,故建議該會於績效評估上應 家、97 年 33 家、98 年 36 家、99 為誠實、確切之分析,不應隨意杜撰,以虛 年 40 家、100 年 46 家及 101 年 6 偽不實之數字欺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月底共 42 家,至下半年底,則陸 會。 續 增 加 澳 洲 Fetch TV 、 德 國 TeleDataFriedrich- shafen、加拿大 Rogers Broadcasting 及美國紐約 iTV.CN.Inc.等 4 家電視業者,總 授權家數仍維持 46 家,實無以杜 撰數字進行欺瞞之意圖或情形。 (三)有關海外電視業者簽署授權契約 實受下列多項因素影響: 1. 業者本身其商業性考量:海外 有線電視業者經營方式均屬收 費頻道,基於本身商業利益考 量,多數業者均會要求收取頻 道落地轉播權利金。例如本會 前請南非地區駐外人員瞭解與 當地有線頻道業者洽簽宏觀電 視公開播送授權契約之可行 性,經獲告當地僑胞較常使用 之 Multi Choice (DSTV 公司) 對臺灣宏觀電視落地播出要求 每年近 100 萬美金之租用頻道 費用,實非本會財力所能負擔。 2. 全球電視媒體市場榮枯或各頻 道業者資源配置考量:例如日 本東京 HOP TV 及美國佛蒙特 州 RETN 16 頻道主流社區電 視前因歇業或集中資源製作社 區節目,中止與宏觀電視簽訂 授權合作,此類因素亦影響海 外合作授權業務推展。 3. 嚴選授權影響家數消長:鑒於 18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宏觀電視節目向國內片商價購 之版權為片商所有,為避免侵 害著作權,海外授權僅限於全 頻道或部分頻道同步直播,惟 近年海外授權之電視臺迭有下 載存檔後播出情形,已違反著 作權相關約定,本會爰對有意 簽署授權業者改採較嚴謹審查 方式處理。 (四)雖有前揭各項因素造成本會授權 家數拓展之挑戰,鑒於增加臺灣 宏觀電視授權家數確有助合法拓 展海外播送管道,本會仍將賡續 積極辦理。 (三十七) 針對日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公開表示,中國「孔 (一) 「臺灣書院」政策推動主要由行政 子書院」在海外飛速發展,而臺灣之「臺灣 院臺灣書院政策推動小組負責,文 書院」卻停滯多時,乃因目前「臺灣書院」 化部擔任幕僚單位,經調整後目前 之業務係由 14 個單位所共管,其運作方式「各 由本會、外交部、文化部、教育部、 行其是」 ;並表示其已向行政院提出方案,為 交通部觀光局及國科會等 6 個部 讓「臺灣書院」有效運作,望由文化部統合 會為核心推動機關。本會與教育部 「臺灣書院」之事權與未來運作方向。故建 共同負責「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推 議僑務委員會應積極對於「臺灣書院」未來 廣」。 之發展方向與文化部之配合方案向立法院外 (二) 本會目前推動華語文業務,係以海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外僑教為基礎,藉臺灣書院平臺, 向主流社會推展具臺灣特色多元 中華文化及優質華語文教學,目前 訂定華語文推廣實施計畫,推動 「一僑校、一主流學區」聯繫方 案,鼓勵僑校與當地主流教育體系 合作辦理華語文課程、支援華語文 教學師資、教材等,向主流社會推 廣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等。有關文 化活動推動部分,本會以「迎進來」 與「走出去」策略,主動洽繫主流 18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學校及團體,辦理各類文化推廣活 動。 (三) 本會陳委員長於 102 年 8 月 8 日赴 文化部與龍部長就臺灣書院推動 事宜共同協調及交換意見,俾共同 於海外全力推動。未來本會將賡續 依據行政院臺灣書院政策推動小 組所擬訂相關決策,與文化部等相 關部會,推動相關業務,積極向主 流社會推展具臺灣特色之優質華 語文教學及中華文化,以發揮臺灣 書院效益。 (三十八) 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駐外館並未能及時、 (一)我國內團體或個人赴國外參加具 有效地掌握我國內團體赴外參與國際賽事之 國際知名度之競賽或活動,僑胞 行程,致我出國比賽團體於國外遭受緊急危 或留學生多自發性的踴躍到場為 難……等相關事宜時,無法在第一時間與我 選手加油 , 本 會也提供 相關協 當地僑社取得聯繫。故建議僑務委員會及各 助,例如 102 年 8 月在英國北愛 駐在國之僑社團體應積極、主動與駐在國當 爾蘭地區舉行之世界警察消防運 地政府保持良善互動,及時蒐集、關注我國 動會,內政部警政署組成代表團 內團體赴外之賽程,並提供適當之協助與關 前往參加,為鼓勵參賽選手為國 懷,以符國家照顧全民之基本原則與其所屬 爭光,本會將賽事消息廣布當地 之權利。 僑社及僑領,當地僑社組織志工 團隊 , 親赴現 場為選手 加油打 氣,並於大會比賽期間提供參賽 者交通、傳譯等必要協助。 (二)有關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4 月 25 日 以 僑 民 綜 字 第 1020101078 號函請本會駐外人員 持續推動辦理。 (三十九) 有鑑於日前由美東聯成公所、華僑文教服務 (一)第五屆「聯成杯-青少年中華文 中心及美東中文學校協會舉辦之第五屆「聯 化常識問答競賽」係紐約地區友 成杯-青少年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於紐 我之傳統僑社與僑教團體合作辦 約美東聯成公所舉行。其主辦單位不斷表示 理之活動,由美東中文學校協會 18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此項中華文化常識問答競賽有助於提升海外 負責出題及當天比賽相關事宜, 青少年對於中華傳統文化之傳承與知識。惟 查目前全美各地舉辦中華文化常 對於海外之僑民青年所需認知之文化應為臺 識問答比賽,均以全美中文學校 灣本土之歷史與文化脈絡,若僅對於中華文 聯合總會下常設之教材及出版組 化有所認識,恐致我僑民青年對於臺灣之歷 所公告之範圍及題庫為準,便於 史文化有所偏頗,故建議僑務委員會應立即 就讀中文學校學生準備及參賽, 調整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服務政策,以 目前範圍僅規範到明朝為止,未 為我臺灣文化於世界各界僑界之傳承與發 來如經費許可,可研議規劃辦理 揚。 認識臺灣系列比賽活動。本會對 於推展臺灣特色文化於海外僑界 之傳承與發揚向極重視,也在海 外推動辦理多項推介臺灣精緻文 化藝術的活動。 (二)有關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4 月 25 日 以 僑 民 綜 字 第 1020101078 號函請本會駐外人員 遵照辦理。 (四十)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 100 年之「僑民經濟業 (一)為爭取僑商返臺投資權益,本會 務」計畫擬訂中,未將促進僑商參與國家經 積極參與「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濟發展及鼓勵回國投資列為施政之目標,以 修法事宜,將僑外投資由「事前 致近年來僑商返臺直接投資之件數及金額未 核准」 ,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 見起色;而行政院近月來所推動之中國臺商 外事前核准」,俾簡化審核程序, 返臺投資六大優惠方案中,亦未包含我國僑 提升僑商回臺投資意願。 商在內,以致其權益遭受損害。故建議僑務 (二)考量僑外來臺投資政策及法令的 委員會應積極向行政院等相關單位爭取我僑 訂定係由經濟及財政相關部會主 商回臺投資之優惠,以保障其權益及提升回 政,僑胞回國投資需依據「華僑 臺投資之意願。 回國投資條例」,由經濟部投審會 審核通過;本會雖未將其列入施 政目標,但全力配合政府總體經 貿政策,積極聯繫服務全球僑商 推介臺灣投資環境,培育僑商經 貿人才,輔導僑營企業發展,洽 邀僑臺商回國與國內企業互動交 流,持續鼓勵僑胞返臺投資。 18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三)本會配合行政院推動臺商回臺投 資優惠政案,業將相關資訊公告 於本會相關網站及函送世界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 等全球性 僑商組 織,周知海外內僑臺商,並於出 席僑臺商會暨僑社重要活動亦適 時宣導鼓勵返臺投資。查 102 年 1 至 6 月底,經濟部審查通過 34 件 臺商回臺投資案涵蓋美洲、歐洲 及東南亞等地區之臺商企業,並 未侷限中國大陸臺商,有關僑臺 商返臺投資事項,本會業派專人 協助諮詢並洽繫全球招商聯合服 務中心予以適當協助。 (四十一) 有鑑於日前發生由僑務委員會轄管之「橫濱 目前全球友我僑校逾兩千所,與我密切 中華學院」,傳出校方以「教師招募困難、學 聯繫者亦達一千多所,本會除每年持續 校國際化」為由,聘用中國師資教學。就「學 協輔海外僑校、提供經費及教材外,並 校國際化」而言,臺灣與中國皆在日本設有 有多元師資充實及培訓專案,俾利海外 僑校,而會將孩子送至臺灣僑校之家長,其 僑校師資之進用。有關橫濱中華學院之 理念上本屬較為認同臺灣。故建議僑務委員 案例,本會將責成各地駐外秘書加強聯 會應就此案例之發生引以為戒,澈底全面清 繫轄內僑校,適時將僑校動態報會參處。 查我海外僑校,以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重 創我僑民對政府之信賴。 (四十二) 有鑑於日前世界臺商總會前會長黃正勝於會 本會對於海外臺商相關建議及意見向來 議上公開表示,馬政府施政無感,其所推動 十分重視,平時本會駐外同仁即積極與 之「經濟動能提升方案」亦令百姓不解,顯 各地區臺商組織保持密切聯繫與互動, 示馬政府對於臺商之照顧實為不足,臺商對 並適時將政府當前與臺商有關政策向商 於現今政府之政策亦未有所期待。故建議僑 會宣達。本會首長於應邀參與海外洲際 務委員會應積極蒐集、有效整合各界臺商之 年會亦運用開會致詞時機,闡述現行回 意見,並積極為其發聲,進而提出具體之作 臺投資及相關經貿政策,並積極鼓勵海 為,以示政府對臺商之重視,並維我臺商之 外臺商返國投資。依過去經驗瞭解海外 權益。 臺商意見概多橫跨其他部會主管業務, 本會為使海外臺商意見能充分表達並即 18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獲得回應,於重要商會組團參訪時, 均協助代為安排拜會相關政府部會。以 102 年 7 月 18 日至 19 日世界臺灣商會聯 合總會李總會長芳信率第 19 屆重要幹部 回國訪問團及 4 月 1 日至 2 日亞洲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柯總會長率第 20 屆重要幹 部回國訪問團為例,本會均代為安排訪 團晉見 馬總統、行政院江院長,以及 拜會本會、外交部、經濟部、財政部、 陸委會、交通部觀光局及中華民國對外 貿易發展協會等機關,於意見交流場 合,政府各部會首長當場針對訪團所提 建議詳加說明相關政策,以及研議改進 作法。 (四十三) 有鑑於馬政府執政以來,對於海外僑團之補 (一)本會對海外僑團之補助,係依據 助有大小眼之別,據僑界表示,親藍僑團往 「海外華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 往可獲得僑務委員會高額補助,而親綠僑團 辦理。海外僑團舉辦活動,多數 則時常遭該會忽視。故建議僑務委員會作為 屬自發性活動,所需經費係以自 海外僑團之聯繫平台,實應不分藍綠、政黨 籌為原則,大部分活動經費由僑 傾向,對於海外僑團一視同仁,並應對其補 團負擔,惟如有經費不足情形, 助秉持平衡、平均之原則,以促進我各界僑 由主辦團體依其實際需要,提出 團之發展。 經費申請表及計畫書,說明申請 補助內容及預估經費使用概況, 經我駐外單位初審後核轉本會。 (二)至本會之審酌 , 則係就 活動內 容、重要性、影響力、效益、友 我程度及評估本會預算等情形, 核給部分補助。茲以海外僑團眾 多,本會資源相對有限,惟對於 認同支持我政府之海外僑團,本 會向不分黨派、族群,秉持公平 原則辦理補助事宜,並經由駐外 僑務人員之實地參與活動,確實 瞭解僑團(胞)參與活動之實際 18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情形,同時協助僑團永續經營與 發展,期使有限的僑務資源充分 發揮使用效益。 (三)有關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4 月 25 日 以 僑 民 綜 字 第 1020101078 號函請本會駐外人員 遵照辦理。 (四十四)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目前對外之補助及舉辦活 (一)本會對海外僑團之補助,係依據 動之預算浮濫,並未對其補助之對象是否認 「海外華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 同臺灣之意識有所審酌,往往予以貿然補 辦理。海外僑團舉辦活動,多數 助,以致時有傳出補助中國社團之事件,故 屬自發性活動,所需經費係以自 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謹慎審查受其補助之僑界 籌為原則,大部分活動經費由僑 團體,預先審查是否認同臺灣之主體意識, 團負擔,惟如有經費不足情形, 以為我預算使用之公平與有效。 由主辦團體依其實際需要,提出 經費申請表及計畫書,說明申請 補助內容及預估經費使用概況, 經我駐外單位初審後核轉本會。 (二)至本會之審酌 , 則係就 活動內 容、重要性、影響力、效益、友 我程度及評估本會預算等情形, 核給部分補助。茲以海外僑團眾 多,本會資源相對有限,惟對於 認同支持我政府之海外僑團,本 會向不分黨派、族群,秉持公平 原則辦理補助事宜,並經由駐外 僑務人員之實地參與活動,確實 瞭解僑團(胞)參與活動之實際 情形,同時協助僑團永續經營與 發展,期使有限的僑務資源充分 發揮使用效益。 (三)有關本項決議,本會業於 102 年 4 月 25 日 以 僑 民 綜 字 第 1020101078 號函請本會駐外人員 遵照辦理。 18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四十五) 鑑於歐洲地區目前並無「華僑文化中心」 ,為 「巴黎華僑文教中心」設置計畫奉行政 使「巴黎華僑文化中心」能如期於 103 年底 院於 101 年 9 月 19 日核定後即展開籌備 至 104 年初完成啟用,僑務委員會應於民國 工作會議、廣納僑界意見、尋覓場地、 102 年開始前置作業,針對 102 年度歲出預 撰擬招標文件等前置作業,並依立法院 算 13 億 3,479 萬元,「巴黎華僑文化中心」 決議於 102 年 11 月 28 日以僑民歐字第 所需經費由第一預備金或依預算法規由年度 1020103247 號函送立法院有關「巴黎華 相關預算中調整支應,但經費支用前需以書 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計畫 102 年度經 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費支用書面報告。本計畫目前已完成巴 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翻譯勞務及公證人 勞務招標作業。 (四十六) 為協助拓展我國與緬甸的關係,建議僑務委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1 日 員會運用 102 年度歲出預算第 5 目「回國升 以僑生就字第 1020500136 號函送立法院 學僑生服務」1 億 0,532 萬 9,000 元,以「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尼輔訓班」的模式規劃成立「緬甸輔訓班」, 並將推動情形以書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報告。 (四十七) 為服務偏遠地區或資源相對匱乏的學童,針 102 年「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招募 對 102 年度歲出預算第 9 目「僑民文教業務」華裔青年志工人數 ,經與教育部會商 第 2 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9,930 萬 7,000 後,仍維持招收 350 人返臺服務。 元中, 「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參與英語志願 教學服務活動」所招收之海外華裔青年人數 不得低於 300 人。 (四十八) 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培訓對 鑒於本計畫業經立法院決議由教育部青 象為國內青年,與僑務委員會專責掌理僑民 年發展署辦理,爰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或僑務事項並無關連,且僑務委員會過去主 22 日以僑民事字第 1020100431 號函知 辦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已產生 教育部,並自 103 年度起不再編列預算 公款補助出國遊學之不良觀感,僑務委員會 辦理。另已擬具書面報告於 102 年 2 月 應檢討計畫推動成效,並且將此業務回歸主 25 日以僑民事字第 1020100474 號函送 政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並向立法院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四十九) 鑑於「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期程共 4 鑒於本計畫業經立法院決議由教育部青 年(102 至 105 年),經費總數計 1 億元, 年發展署辦理,爰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然而 102 年度預算書中僅列出 2,000 萬元預 22 日以僑民事字第 1020100431 號函知 18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算,未揭示全部計畫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 教育部,並自 103 年度起不再編列預算 各年度之分配額等,亦未編列跨年期計畫概 辦理。另已擬具書面報告於 102 年 2 月 況表,難窺預算全貌,僑務委員會應予以檢 25 日以僑民事字第 1020100475 號函送 討並依據預算法之規定補正相關預算,並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 針對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美食海外推廣,以 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1 日以僑商輔字第 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本立意良善,然而僑 1020300149 號函檢送推動臺灣美食標章 務委員會所提出之計畫僅著重於廚藝示範教 情形資料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學、僑商經貿專題演講等「主廚培訓」及展 演活動和巡迴講座,其對華僑經濟事業之發 展並無太大助益,僑務委員會應研議透過美 食標章之認證取代現行美食複製之作法,並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一) 僑務委員會讓持大陸護照但有綠卡者亦能報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3 月 4 日 名參加十月慶典活動並提供健檢補助,資助 以僑綜專字第 1020700130 號函送立法院 對中華民國毫無認同的中國僑民來臺參加國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慶,有違僑務業務推動之精神。僑務委員會 每年預算有限,應該把中華民國僑民列為優 先補助對象,僑務委員會應檢討「國內慶典 活動接待服務」之規劃與推動,並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二) 有鑑於海外僑民除使用華文之外,其次使用 臺灣宏觀電視係屬綜合性全球衛星頻 閩南語人數居次,更居次者為使用客語者, 道,全年平均製播節目達 4,800 小時,節 經查宏觀電視所播出之節目,華文為最大 目包括新聞、綜藝、戲劇、臺灣風情及 宗,客語居次,閩南語節目僅有 1 檔,且亦 教育文化等五大類。目前新聞節目一天 無閩南語新聞之播出,語言比例明顯失衡, 播出 6 節,分別以國語、臺語、客語、 為維護僑民權利,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立即改 粵語及英語等五種語言播出,以服務全 善此一失衡狀況。 球僑胞,其中全程以閩南語播出之「公 視暗時新聞」 ,每日並重播 1 次。鑒於國 內熱門戲劇節目之海外版權費用高昂, 近年宏觀電視預算逐年刪減,已無足夠 經費購買各電視臺新聞及收視率較高之 最新節目,惟為維持電視節目水準,仍 18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以採購近 3 年來較新穎之節目為主,並 嚴格要求內容品質。102 年公視已購得三 立電視臺最熱門之臺語連續劇「天下第 一味」並上檔播出,未來希望能爭取足 夠預算以增購優質之臺語戲劇及綜藝節 目。 (五十三) 僑務委員會第 1 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 (一) 依據「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 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之「水電費」 點」第七點第二項規定:「前項借 預算編列 47 萬 5,000 元。經查僑務委員會之 用期間之水電、瓦斯、公共管理及 官舍水電費用,現依然為國家預算所支出, 宿舍維護等費用,由借用機關支 實為慷人民之慨,為避免社會觀感不佳,秉 應」,本會爰此依法辦理相關事 持使用者付費精神,建請官舍水電費應立即 宜。 查明。 (二) 本會首長及 2 位副首長 102 年 1 至 12 月 宿 舍 電 費 共 計 新 臺 幣 56,543 元、水費共計新臺幣 12,627 元。 (五十四) 僑務委員會 102 年度因公派員出國計畫合計 (一) 本會相關出國計畫,均依行政院 共 33 項,預算共 1,044 萬 3,000 元,除應繼 97 年 10 月 6 日院授主會一字 續落實優先搭乘我國國、民營航空公司之航 第 0970005338B 號函意旨:善加 班規定外,其中以公款購買之機票,其所衍 利用本國籍航空公司提供之「公司 生之飛行里程回饋,理應歸政府所有,而非 會員里程累計優惠辦法」,將累積 為出差之個人所有。故要求僑務委員會洽詢 里程所兌換之機票運用於公務使 外交部、主計總處之現行作法,統一訂定公 用。 款購買機票回饋之飛行里程管理辦法,俾利 (二) 因各航空公司之規定不同,以中華 資源整合統一運用,以節省公帑。 航空公司為例,該公司提供之累積 里程為同步累積至公司會員(以里 程數 90%累積)及個人會員,因為 航空公司規定及電腦系統的設 定,個人的里程數無法歸給公務機 關。 (三) 經洽詢外交部相關人員表示,該部 目前只有升等券使用辦法,並無訂 定公款購買機票回饋之飛行里程 18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管理辦法。另洽詢主計總處人員表 示該處長官出國機會少,如有出國 研究或參加會議,指派人員也非同 一人,所以要累計到可兌換免費機 票之機會極少,目前無訂定公款購 買機票回饋之飛行里程管理辦法。 (四) 本會業於辦理 103-105 年度委託代 辦公務國際機票採購案中明訂,契 約旅行社應協助向航空公司辦理 累積里程兌換免費機票或艙位升 等,以節省公帑支出。 (五十五) 有鑑於目前「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 (一) 本會僑務榮譽職人員遴聘係依據 點」之規定過於籠統,且常淪為「酬庸」 、「阿 本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點」之規 諛奉承」等,引起僑社紛亂爭執,時有所聞。 定,函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 為力求僑社之團結和諧,爰建請僑務委員會 處、其他外交部授權之機構,依據 訂定更具體慎重之僑務榮譽職人員聘任辦 當地僑情、僑社之動態,詳細考量 法,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意見,以 後遴薦適宜人選作成評估意見,送 示遴選之公正與公平。日後並定期考核,公 本會審議。本會復就所送之人選對 布僑務榮譽職人員對其職務之參與度,以示 僑社之貢獻、於僑界之聲望及影響 其人適得其名。 力等條件審議,尤以對中華民國政 府之向心向屬評估重點,並無以酬 庸等屬性或特定因素考量。 (二) 本會各次遴聘均審慎辦理作業,期 能周全,惟囿於海外大小僑社環境 特殊且各地僑情及任期不一,或有 產生部分僑社紛爭之情形,為本會 帶來困擾。為期僑務榮譽職人員能 成為本會與駐外館處及僑界互動 聯繫之資源,並成為奠定國力與僑 務人力鏈結之深厚根基,並使遴聘 作業過程能審慎客觀及更適時遴 聘僑界俊彥及具聲望人士出任僑 務榮譽職人員,本會業已研擬相關 標準作業程序作為辦理準據,務使 19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遴聘之僑務榮譽職能共同協力 建構國內與僑界優質互動。另本會 僑務榮譽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任期 三年,連任以一次為原則。任期屆 滿時,本會均請駐處就任滿人員等 在僑社服務績效及是否續聘詳為 評估,供本會遴聘參據。 (五十六) 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臺灣被列入美國免 (一)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賦之主管機 簽證計畫,凡於臺灣設籍並持有效期之新式 關為財政部,本會近年多次偕同世 晶片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赴美從事 90 天 界臺商總會等僑臺商代表反應僑 內商務或觀光旅行,臺灣也相對給予持有美 意,並積極蒐集僑胞反應意見向財 國護照者免簽入境臺灣停留期限 90 天,便利 政部溝通,及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 臺美間互動往返,刺激雙邊經貿發展。惟目 會召集之公聽會,102 年 7 月 18 前政府對「已在國內設籍之僑胞,返國停留 日世界臺商總會重要幹部參訪團 期間合計超過 31 天以上者,應申報其國外所 亦曾拜會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建議 得」之規定,必然會影響僑胞於國內之經貿 該部參採美加等多國稅務居民之 互動,帶來不便利性。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 相關規定,進一步檢討放寬「境內 積極爭取,將臺灣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申報 居住者」認定原則為「合計滿 183 條例中關於「停留 31 天」之規定,延長至僑 天」或「滿 90 天」 ,以符海外臺商 胞返國實際居留合計超過 90 天以上,以符合 「根留臺灣」所需。 公平稅賦原則。 (二) 為提高海外臺商回臺投資意願,仍 期主管機關財政部能考量僑民特 性與國人到海外投資所得應納稅 問題之性質並不等同,宜斟酌分別 規範,有必要對海外所得納入最低 稅賦相關規定再作妥適檢討與提 案修法,俾既能符合公平正義之稅 賦原則,亦不致影響僑臺商維持中 華民國國籍、回臺投資之意願。 (五十七) 有鑑於美東地區日前遭逢「珊迪」颶風侵襲, (一) 本會平時即責成駐外同仁建立僑 釀成重災,造成交通及電力供應缺乏,該地 民緊急通聯網,並注意隨時更新資 區現又值嚴冬雪季;又,我中美洲友邦瓜地 訊,俾利災害發生時即時提供僑胞 馬拉亦於 11 月 7 日上午發生芮氏規模 7.4 各項相關訊息及必要協助。101 年 19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的強烈地震,據悉已造成至少 50 餘人死亡。 10 月颶風 Sandy 挾帶強風豪雨侵 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調查我旅居美東災區 襲美東地區,本會華府、紐約、波 僑胞及瓜地馬拉震災後現況,並提供必要協 士頓等 3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 助。 本會駐邁阿密辦事處人員即透過 「僑民緊急通聯網」,掌握各地災 情及僑民受災情況,並彙報本會知 悉。大紐約地區係受災最嚴重的區 域,當時據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回報,僑民及留學生雖無人身損傷 情事,但停電、淹水造成生活極大 不便,中心除在世界日報刊載緊急 及詢問電話外,亦分別致電及 Email 聯繫各地僑領,瞭解受災情 形並表達本會關心慰問之意。另華 府、波士頓及邁阿密,僅受部分影 響,並無重大事故等災情傳出。 (二) 有 關 瓜 地 馬 拉 外 海 於 臺 北 時 間 101 年 11 月 8 日 0 時 35 分發生規 模 7.4 地震,因瓜國尚無本會派駐 人員,本會於接獲消息後,立即電 洽駐瓜地馬拉大使館了解僑胞情 形,並透過「僑民緊急通聯網」, 掌握各地災情及僑民受災情況,據 旅瓜華僑總會張秘書長子駒電 告 , 位 於 瓜 國 災 情 最 嚴 重 San Marcos 省之兩位我廣東籍僑胞吳 先生及劉先生之住家及租賃之中 餐館部分倒塌,本會已請駐館追蹤 前兩位僑胞災後情形並提供相關 協助,另透過本會宏觀電視跑馬灯 訊息請當地僑胞隨時與我駐館積 極保持聯繫及提高警覺,並請本會 派駐巴拿馬大使館僑務秘書密切 關注災後現況並提供必要協助。 19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五十八) 獎補助費涉及公平性與合理性,故立法院方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6 日 作出按季送院備查與上網公告之決議;僑務 以僑民綜字第 1020100453 號函送立法院 委員會雖已依立法院決議,按季將補助或捐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助國內團體或個人之經費送交立法院查照, 惟對外政府、團體或個人之捐(補)助經費, 仍未公開,透明度仍顯不足,屢滋爭議。故 要求僑務委員會自明年度起,對外國之捐 (補)助經費,應依區域方式表達,以增加 透明度;另對僑社之經費補助,宜配合各地 僑社分布與經費使用效益,審慎評估分配。 以落實依法行政,務使公款發揮最大之效益。 (五十九) 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團(社)辦理活動之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6 日 經費屬公開預算,惟向不公布明細,有違「政 以僑民綜字第 1020100453 號函送立法院 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款「支付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或接受補助」應予公開之規定。按,102 年 度對外捐助預算編列 1 億 3,789 萬元,占獎 補助費比例高達 46.72%,茲因補助海外僑團 (社)涉及資源分配,程序及內容若未透明, 顯將影響僑胞對政府之信賴。爰為使經費運 用符合補助之原意,請僑務委員會依僑團 (社)對本國向心力及補助效益等原則訂定 標準,據以審酌補助對象及分配額度,並依 法公開捐助海外僑團(社)之明細,如有「政 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所列不宜公開之情事 者,應敘明事由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報告。 (六十) 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沿用外交部人員對外職 (一) 本會向即要求駐外人員應恪遵駐 稱,且分駐全球各駐外館處,平日督導困難, 外機構統一指揮規定,且不定期發 曾有其駐外人員與僑社發生齟齬不快,或借 函重申及提醒,並責成本會駐外人 邀宴僑胞之名,實則讓僑胞買單等事,造成 員平日即應加強與僑界建立良好 僑界不安與爭論不休。然此類狀況雖屬少數 互動關係,勤訪僑社,深耕經營, 個案,但斲傷我國家形象與僑界團結,莫此 瞭解僑團動態;善加利用參與僑社 為甚。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落實駐外僑務人員 活動之機會,加強與僑界人士互動 19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考核機制及「駐外館長統一指揮權」 ,加強對 並擴展僑社人脈網絡,俾利工作之 駐外僑務人員品德教育。 推展,倘執行業務與僑界溝通確有 困難,應即時報會請示,以獲圓滿 解決。 (二) 在考核機制部分,本會訂定「僑務 委員會海外各僑區績效考評作業 要點」,每半年進行評核,並就應 改進事項予以督促加強辦理。 (六十一) 近年全球「華文熱」掀起風潮,越來越多華 (一)為紓緩海外僑(華)校師資短缺問 僑子弟、外籍人士紛紛進入海外僑校、中文 題,本會目前採取之協輔措施如 班等處學習華文。然而我國海外僑校、中文 下: 班之正統教師資源嚴重缺乏,授課者多半是 1. 教學(生活)津貼之補助:如 熱心家長或其他人士,造成學生們雖有上進 補助僑校自聘教師經費、提供 心,積極求教,卻苦無正規華文教師授課。 留臺緬甸畢業僑生返緬僑校教 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整合海外各地僑校、中文 學補助費等。 班既有資源,同時積極與內政部役政署協 2. 師資及校務經營人才之培訓: 調,增加僑務委員會華語文教育替代役員 提供海外華文教師及僑校負責 額,以解決海外僑教師資不足之處,同時也 人來臺研習或在地培訓之機 可讓國內學有專精青年拓展國際視野、貢獻 會,以及補助民間團體、教育 所學。 機構於當地開辦師範班(科), 俾提供教師在地進修之管道。 3. 師資支援及充實:如派遣教育 替代役、補助國內大專院校華 語文系所學生、以及與教育部 青年發展署合辦補助青年志工 等專案,前往海外僑校進行教 學支援及行政服務。 4. 僑教服務及師資之媒合:如與 中華救助總會合作建置「泰緬 服務資訊交流專區」 ,及於本會 官方網站建置「僑校教師徵才 網」,提供僑教服務之媒合。 (二) 至 有 關 增 加 教 育 替 代 役 員 額 乙 節,查本會自 96 年起首次派遣替 19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代役役男赴菲律賓華校支援華語 文教學及協助校務工作;另為回應 海外多元師資需求 ,分別於 97 年、98 年及 99 年首次派遣替代役 男赴韓國、日本及巴拿馬僑校服 勤,因教學服勤成效良好,僑(華) 校對役男需求逐年增額。惟查本會 派遣役男赴海外教學,除考量當地 需求外,尚須考量當地於居留、住 宿、交通、安全及管理等各方面條 件是否能相應配合,因此,海外各 地僑(華)校如有替代役人力需 求,且經駐處評估具備上述各項必 要條件,可提案並經本會向內政部 役政署提出人力需求。 (六十二) 僑務委員會推廣各項業務雖各有成效,但遲 (一) 本會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 遲無法改善僑界進入「老幹漸趨凋零,新枝 活動,向以親身體驗之方式提供華 急待傳承」的困境。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針 裔新生代認識臺灣之機會,每年近 對如何鼓勵華裔青年參與僑務工作、提升華 3 千名海外青年深度體驗臺灣在 裔青年對中華民國了解與文化認同、促進海 地文化,與中華民國形成緊密的情 外與國內青年交流,及華裔青年返臺研習、 感連結關係,提供海內外青年互動 求學、投資等議題,深入探討問題,積極找 交流之機會,係具有多元政策面向 尋解決辦法,俾使海外青年了解國內各項發 與效益之扎根工作。 展現況,增加海外青年與國內之連結。 (二) 於華裔青年返臺研習活動課程增 加各地僑情、華人移民及僑社發展 等專題講座,透過介紹不同國家的 移民歷史及臺灣政經現況,增進學 員之凝聚力及認同感。 (三) 邀請傑出華裔青年參與僑務委員 會議,增進對我文化認同,培養海 外友我新生代力量,並於返回僑居 地後由本會駐外人員加強後續聯 繫。 (四) 輔導全球各地華裔青年成立社團 19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組織,建立華裔青年横向聯繫,提 供多元新穎互動交流機會,強化其 於僑居國之影響力,透過融入僑居 國政經、社會、文化等優勢,協助 僑社與主流社會間建立良好聯 結,進而拓展我國際發展空間。 (五) 鼓勵各類型僑團積極引進華裔青 年擔任幹部及成立青年團等部 門,本會列為優先獎勵及補助對 象,以落實強化僑團擴大青年參 與。 (六十三) 僑務委員會在全球各地共設置 17 處華僑文 (一) 本會因應海外僑社需要,於海外重 教中心,旨在凝聚僑民向心力,擴增海外服 要城市及僑胞聚集地區設置華僑 務據點,提升海外服務效能。為擴大僑務委 文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僑教中 員會在海外服務的範圍,提供僑胞最直接的 心) ,目前有 17 處僑教中心,提供 服務,建請僑務委員會擴大增設海外僑務服 多元服務,除服務僑胞、凝聚僑社 務據點,以提升服務世界各地僑胞之效能。 向心,並兼具促進文化交流、拓展 國民外交等功能。近年來,為提升 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本會依據海外 僑社需求,並基於政府財政及行政 效益等考量,逐步推動僑教中心增 設據點或遷建計畫,以租用方式設 立洛杉磯華埠服務點及恢復設置 金山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分別於 100 年 4 月 24 日、100 年 7 月 23 日正式啟用,擴大服務當地僑社。 (二) 此外,全新的芝加哥僑教中心已於 102 年 2 月 16 日舉辦開幕典禮正 式對外營運,提供美國中西部僑胞 更完善的服務;金山灣區僑教中心 新址購置案,預定於 103 年 8 月完 成裝修工程,俟取得使用執照後即 可對外開放營運,新址啟用後將以 新穎寬敞的新面貌提升整體服務 19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績效。另「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計畫」業於 101 年 9 月奉行政 院核定,並預定於 104 年落成對外 營運,完成設置後將可成為本會服 務歐洲僑胞首個據點,具有指標意 義。 (六十四) 鑑於僑務委員會遲未將所屬歷史文物清查列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2 年 2 月 22 日 冊,損及國家財產利益,要求該會應依據會 以僑秘庶字第 1020400251 號函送立法院 計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要點,於 3 個月內鑑定、彙整珍貴文物,包 括動產及不動產清冊,並研擬後續保管維護 計畫,送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六十五) 有鑑於海外社教團體缺乏民俗、武術、體育、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舞蹈等相關社教器材,為撙節國家支出,101 第 8 點業訂有相關規定,中心之傳統舞 年受補助之華僑中心應擬具出借辦法,以供 蹈服裝、道具、圖書及錄影帶等,應無 團體練習使用。 償提供僑團(胞)使用、借閱。但為促使依 期歸還及妥善使用,得酌收保證金或押 金,於歸還時退還借用人;所借物品如 有毀損,由借用人負修復或賠償之責; 本會並將本項決議事項,於 102 年 4 月 25 日以僑民綜字第 1020101078 號函請 本會駐外人員遵照辦理。 (六十六) 針對僑務委員會所舉辦之輔導海外各地夏 (一) 海外華人及華裔子弟學習臺灣文 (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經查 化需求日益迫切,爰自發性申請辦 此類活動多為學習扯鈴等傳統技藝活動,對 理文化夏令營活動,本會並配合派 於提升中文能力與認識臺灣較無幫助,且造 遣文化教師,透過多元活潑之民俗 成當地承辦單位之財力負擔,建議該項活動 藝術、舞蹈及體育等動態教學活 應改為在臺灣舉辦,邀請全世界之華裔子弟 動,寓教於樂,有助於啟發華裔子 到臺灣學習,不僅可以降低支出,更可增加 弟對學習華語文之興趣,提升認 華裔子弟對臺灣文化的認識。 同,甚獲各主辦單位好評。 (二) 除於國外舉辦外,本會於國內已開 辦有海外華裔青年臺灣觀摩團、語 文研習班及暑期研習營等,亦安排 197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講授臺灣文化研習課程,惟有許多 華裔青年因年齡限制、經濟條件不 許可或時間難以配合等因素無法 回臺參加,因此辦理「海外華僑 (裔)青少年夏令營」及遴派巡迴 文化教師,可提供給無法返臺研習 的青少年與兒童另一個學習臺灣 文化的平臺。 (三) 本會遴派文化教師赴海外教學教 授文化課程,希以文化教育的實 踐,形塑僑民及華裔子弟之文化認 同。藉由文化教師的傳授,將中華 文化及臺灣在地文化融入教學,有 助於華裔子弟體驗臺灣文化軟實 力。 (六十七) 針對現今僑務委員遴選要點標準模糊,造成 (一)鑑於僑務委員榮譽職遴聘作業, 遴選多所爭議,且淪為酬庸,遴選僑務委員 係就被遴聘者長年對僑社事務之 本是促進臺灣與僑民間之聯繫,實屬佳話, 參與程度、支援能力、支持政府、 但現今爭議不斷,反造成僑民間之不快。僑 凝聚僑心之貢 獻等條件 進行審 務委員會應儘速修改遴選要點,規範應有明 議,期藉由遴聘為僑務委員,肯 確標準,並符合客觀條件,且為廣納人才, 定其於僑居地 深耕之努 力與成 建請研議僑務委員任期應以 1 屆為限,方可 效,並建立其榮譽感。於任期屆 讓更多優秀僑務領袖為國服務。 滿後,本此殊榮,仍持續致力協 助政府僑務與外交事務。因此, 僑務委員之任期經多次修訂,依 98 年修正遴聘要點之規定,僑務 委員任期 3 年得連任 1 次,應為 適中之作法。 (二)僑務委員若不得連任將面臨之困 境: 1. 由於任期限於一任三年,將使 僑務委員甫於熟稔僑界事務更 能發揮服務僑界功能時,因無 法連任,致對國家政府及僑界 19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貢獻有所影響。 2. 雖可隔屆再任,但一律限制連 任,如遇僑界特殊需要時無法 聘任,需循修法程序因應,較 欠缺彈性。 3. 基於各國僑情不同,各僑區之 人才多寡不一,倘每三年即須 更迭,部分僑社較小之國家地 區,恐產生青黃不接或人選代 表性不足等問題。 4. 僑務委員任期限制三年,對鞏 固僑社核心組織,爭取有實力 的僑領參與耕耘僑社,恐較不 具實質號召力。 (三)現行僑務委員 得連任一 次之規 定,在各僑區實務運作上已發揮 最大功能,僑界普遍反映良好, 也增加僑界俊彥擔任僑務委員之 機會,減少遺珠之憾,使得更多 熱心及具聲望人士能參與僑社服 務並協助政府 推展海外 僑務工 作。 (六十八) 僑 務 委 員 會 英 文 名 稱 Overseas Chinese (一) 本會自民國 15 年成立以來,英文 Affairs Council 應修正為 R.O.C.(Taiwan) 名稱為“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以維護 Commission”,一直沿用到民國 海外僑社之和諧。 95 年改為“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101 年 9 月 1 日配合本會組織再造回復為 “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此措施受到海外多數 僑社、僑團及僑胞的支持與肯定, 亦引起部分不同政治立場者之反 對與質疑。 (二) 立法院第 8 屆第 2 會期外交及國防 19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委員會於 101 年 11 月 12 日第 18 次全體委員會審議本會 102 年度 預算案,決議本會英文譯名應修正 為 “ ROC(Taiwan) 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三) 審酌中央政府各機關英文譯名體 例,名稱冠上國號者,均置於名稱 後端,本會爰比照將英文譯名定 為:“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並於 101 年 12 月 6 日報請行政院核備。本會已依英文 譯名,配合修改本會網站、文書用 紙、指示牌等之英文譯名。 (四) 隨著國內多元民主發展及海外僑 情變化,海外僑胞對本會英文譯名 或有不同意見,本會仍持續加強溝 通說明,期凝聚共識贏得認同,共 同協助政府推動國家建設。 (六十九) 針對 102 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第 6 目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 「辦理『宏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編列預算 1 億 3,556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萬 1,000 元。經查:100 年度績效指標揭露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5 「100 年度授權海外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 號函復准予動支。 節目計 46 家,超過原訂目標值 36 家,以及 99 年度 33 家」;但其於 101 年上半年績效 指標中,卻又顯示「截至 101 年 6 月『臺灣 宏觀電視』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 業者播出電視節目家數計 42 家。」顯見僑委 會宏觀電視之績效下滑,然僑委會竟將宏觀 電視播放宣傳短片次數取代原收視人口推估 作為 KPI 指標,企圖掩飾海外收視成效不彰 之實情。除刪減該項預算 200 萬元外,另凍 結五分之一,俟僑委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 20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十) 針對 102 年度僑委會單位預算,歲出第 6 目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宏觀電視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影音頻道—新聞雜誌性節目製作」編列 2,500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萬元,經查:該節目訪問之政治人物有特殊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6 政黨傾向,訪問比例極度失衡,為避免國家 號函復准予動支。 經費淪為某政黨宣傳之用,爰凍結該項預算 五分之一,俟僑委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十一) 針對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 本會吳前委員長英毅於 102 年 5 月 22 日 出第 7 目「僑民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商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及「海外華人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原列 年 6 月 17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3023 4,234 萬 6,000 元,鑑於該二分支計畫應屬經 號函復准予動支。 濟部主管,與聯繫、服務僑胞無直接關係, 爰此,除刪減該項預算 384 萬元外,另凍結 五分之一,俟僑委會針對本案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十二) 針對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於 102 年 10 月 3 日赴 出第 16 款「僑務委員會主管」項下「獎補助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算 費」原列 2 億 9,514 萬 1,000 元,僑委會補 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立法院 102 助或捐助國內外團體或個人情形相當頻繁, 年 11 月 5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20704830 惟因現行做法透明度不足,屢滋爭議,並曾 號函復准予動支。 於 97 年度遭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補助國內團 體案件或與規定不符、或與業務關聯性偏 低、或任意調整補助金額、補助效益有限等 缺失,顯見獎補助費確有其不公平性與不合 理性;由於資訊揭露欠缺完整性,補助經費 之允當性無法評估。爰此,除刪減該項預算 1,514 萬 1,000 元外,另凍結五分之一,俟僑 務委員會檢討現行捐助國內外團體作法之缺 20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失,明確規範補助標準及權利義務事項,並 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辦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十三)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依 100 年度決算 (一)本會擔任該基金主管機關以來, 報告,累積虧損截至該年底計 4 億 7,818 萬 即已責成基金確實檢討人事及行 4,000 元,為 96 年底累積虧損金額之 2 倍, 政成本,並依法建立合理薪資結 且已達基金總額 14 億 8,038 萬 8,000 元之三 構,謹將具體做法說明如次: 成。另查各年度業務費用與管理費用(業管 1. 撙節業管費用:基金自 100 年 費用)居高不下,如 98 至 100 年度該項費 起實行員工年度考績暨工作獎 用占收入總額比重均在八成以上,甚至 101 金總額度由最高 4.6 個月調降 及 102 年度業務之總收入均已不足支應該項 為 2.5 個月,刪除三節福利金 費用,致產生年度短絀。而各年度該項費用 及文康活動費,停發不休假加 中又以用人費用為最大宗,以 102 年度預算 班費及休假旅遊補助費,員工 為例,自董事長至工讀生共僅 22 名預算員額 遇缺不補等措施;將業管費用 之用人費 3,040 萬 1,000 元,占該項費用 由 98 年度新臺幣 3,560 萬元減 3,653 萬 6,000 元之比重高達 83.21%,顯見 少至 102 年度新臺幣 2,994 萬 用人費用過高實為該基金持續虧損之主因。 元,減少新臺幣 566 萬元,約 在薪資結構部分一級主管中,董事長、總經 減 15.9%。 理、秘書組主任及會計組主任等庶務性、支 2. 調整員工薪資結構:該基金業 援性管理單位主管月薪均達 10 萬元以上,較 於 100 年 12 月修正「各項給與 業務組主管薪資高出甚多,該基金未依工作 支給辦法」,建立合理薪資結 性質劃分不同薪資結構,造成庶務性、支援 構。 性工作主管領取高額薪資之不合理現象。建 3. 改善保證業務虧絀情形:加強 議主管機關僑務委員會應督促其檢討並謀改 風險控管達到最低逾期率,102 善,以免虧損持續擴大而危及基金之經營。 年度逾期保證案件 5 件,逾期 保證金額 12.7 萬美元,為基金 近 5 年來,逾期保證金額及件 數最少之年度;促請合作承辦 銀行積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之 追蹤催收,102 年度收回代位 清償金額 63 萬美元,創近 15 年來新高。 4. 開拓基金財源:99 年度及 101 20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年度爭取上海商業銀行捐助新 臺幣 2 千萬元;洽請承辦銀行 選擇優良案件送保,增加保證 業務量,以增加保證手續費收 入。 (二)101 年度基金年度結餘新臺幣 470 萬元,為基金自 88 年度以來首次 由虧轉盈;102 年度結餘更高達新 臺幣 3,475 萬元。近四年之年度虧 絀情形已有改善,如下圖所示: 年度 虧絀/結餘(新臺幣) 99 年 虧絀 4,507 萬元 100 年 虧絀 2,463 萬元 101 年 結餘 470 萬元 102 年 結餘 3,475 萬元 203 主辦會計人員:張 賜 機 關 長 官:陳 士 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