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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僑 務 委 員 會
                目    次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書表名稱                                    頁次

壹、預算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1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3
  二、本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4
   (一)年度施政目標……………………………………………………………       4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7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11
   (一)前(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11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26

貳、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33
  二、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34
  三、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36
  四、各機關歲入來源別科目分析表…………………………………………………     38
  五、各機關歲出政事別科目分析表…………………………………………………     40
  六、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42
  七、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44
  八、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45
  九、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50
  十、補助及捐助經費總表……………………………………………………………     52
  十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54
  十二、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55
  十三、各機關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56
  十四、各機關資本支出分析表………………………………………………………     58
參、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61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68
   (一)一般行政…………………………………………………………………      68
   (二)綜合規劃業務……………………………………………………………      71
   (三)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73
   (四)僑民社教業務……………………………………………………………      76
        1、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76
        2、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78
   (五)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80
   (六)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83
   (七)僑民經濟業務……………………………………………………………      86
   (八)第一預備金………………………………………………………………      89
   (九)僑民文教業務……………………………………………………………      90
        1、僑校發展與輔助……………………………………………………    90
        2、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95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98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102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104
 六、公務車輛明細表…………………………………………………………………     106
 七、人事費分析表……………………………………………………………………     107
 八、預算員額明細表…………………………………………………………………     108
 九、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10
 十、補助經費分析表…………………………………………………………………     114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116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128
 十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30
 十四、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138
 十五、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144
 十六、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46
 十七、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148
 十八、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149
預 算 總 說 明
                     僑務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一、 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本會係奉    總統 100 年 11 月 14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2501 號令修正公布施
    行之「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設置,掌理僑務行政及輔導華僑事業事務。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本會置委員長 1 人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委員長 2 人,襄助
     委員長處理會務。
   2、 本會設下列單位,其掌理事項如下:

       單    位                    掌 理 事 項
     綜合規劃處       掌理僑務政策、制度、方針及計畫之研究發展;施政計畫、
                 為民服務工作之列管及績效評估;公文稽催、查核及成果管
                 制統計;業務會報之議事、紀錄及列管;僑務委員、僑務榮
                 譽職人員之遴聘及華光獎章之審查;僑務委員會議、慶典及
                 重大專案之籌辦;其他有關僑務發展事項。
     僑民處         掌理僑團登記、聯繫與資料之管理及維護;僑社節慶活動之
                 規劃、輔導及推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督導;僑民糾
                 紛之調處、權益之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華裔專業青年之邀
                 訪、輔導及培訓;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聯繫服務及協助;僑
                 民之接待服務及機場僑民服務站之設置;僑民身分證明之核
                 發及相關法規之研訂;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
     僑教處         掌理僑校登記、經費輔助、教材供應與師資充實及培育獎勵;
                 僑民教育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廣;僑教教材資源與教學軟
                 體之規劃、編修、甄選、獎勵及推廣;僑民藝文、民俗與體
                 育活動之輔助及推展;僑民社教團體與圖書館之輔助及聯
                 繫;僑教志工之推展、輔導及聯繫;中華函授學校校務之推
                 展;僑教遠距教學機制之發展;僑民終身學習及教育之推廣;
                 其他有關僑民教育事項。
     僑商處         掌理華僑經濟政策法令與相關資訊之蒐集及研究;僑營事業
                 之信用保證、融資及輔導;僑商服務網路之建置、維護及推
                 廣;僑商參與國家經濟建設與拓展國際經貿之協助及輔導;




                          1
   單    位               掌 理 事 項
            僑商團體會務發展之輔導及獎勵;僑商團體之培訓輔導及回
            國參訪聯繫;華裔青年經貿活動之輔導及聯繫;僑營事業管
            理人才培訓及創新育成輔導;僑民創業經營能力、專業技術
            之培訓及輔導;其他有關華僑經濟事項。
 僑生處        掌理僑生回國就學之輔導及資格審查;僑生回國就讀各級學
            校之宣導;華裔青年回國就讀技術訓練班之宣導;僑生身分
            之認定及各項證明之核發;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社團
            組織之輔導及聯繫;在學僑生、技術訓練班學員之獎勵及輔
            助;畢業僑生組織之輔導及聯繫;華裔青年回國參加文教活
            動之規劃、輔導及聯繫;其他有關僑生事務及華裔青年文教
            活動事項。
 秘書室        掌理印信典守、文書及檔案之管理;出納、財務、營繕、採
            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國會聯絡;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工
            作管理;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
 資訊室        掌理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及推動;資訊應用環境
            之規劃及管理;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人事室、政風室、依法分別掌理人事事項、政風事項、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主計室


3、 本會為應業務需要,設置華僑通訊社及法規會,分別辦理華僑通訊業務及法
 制業務。




                    2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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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 委 員 長
                                          ( 2 員 )


                                                           僑務委員會議


                                          主 任 秘 書



法    華   政       主    人       資       秘       僑       僑     僑         僑        綜

     僑                                                                         合

規    通   風       計    事       訊       書       生       商     教         民        規

     訊                                                                         劃

會    社   室       室    室       室       室       處       處     處         處        處


             統 審 歲 考 編 系 資 出 文 庶 青 僑 就 事 團 經 遠 社 教 學 證 亞 歐 北 僑 專 管 政
                                                         非
                 計 核 制 統 訊   書 務 年 生 學 業 體 貿 距 會 學 校         民 案 制 策
                                                         及
             計 核 會 福 任 服 規 納 檔 採 研 聯 輔 輔 服 發 教 教 資 教 照 太 中 美 事 綜 考 規
                                                         南
                 計 利 免 務 劃   案 購 習 繫 導 導 務 展 學 育 源 育         務 合 核 劃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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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   額
                                  員       額       104 年度    103 年度        增減人數
         (職      員)

    編                     預       職       員        239          239        0

                                  聘用人員                8          8         0
    制                     算
                                  約僱人員                5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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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                     額       技       工           4          4         0

                                  工       友           11        11         0

                                  合       計        271          271        0




                                              3
二、 僑務委員會 10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旅居海外各地的僑胞向為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國在政治、經
  濟、文化等各方面實力的延伸,在國家發展上扮演重要角色。僑務委員會作為國家
  僑政專責機關,責無旁貸應掌握快速變遷之兩岸及國際情勢,以創新政策導向,協
  輔僑社傳承發展,強化僑社溝通聯繫,爭取認同凝聚僑心;運用科技優勢引領僑教
  發展,結合國內資源拓展僑教市場;宣揚臺灣精緻多元文化,培育海外文化薪傳人
  才,厚植文化傳播能量;輔導僑營事業提升競爭力,結合全球僑商力量,續展全球
  經貿布局;推動攬才育才留才僑生政策,增進海內外青年交流,擴大海外友我人脈
  網絡,培育國際化優秀華裔人才;擴展宏觀數位媒體平臺,運用多元智慧型載具通
  路,宣揚政府施政成果,深化政府與海外僑界連結,鞏固國家發展之基礎。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4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強化僑團聯繫,擴增友我力量
    (1) 協輔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海外僑社和諧共榮,強化華裔青年聯繫機
       制,協助僑社永續發展。
    (2) 遴邀僑社幹部及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訪研討,培植僑社新生代,爭取華裔
       青年向心。
    (3) 辦理重要僑團負責人接待邀訪,增進海內外交流聯繫,鞏固僑界支持我政
       府力量。
    (4) 結合僑務志工推展僑社服務工作,鼓勵青年僑團投入志工行列,擴大服務
       層面。
    (5) 協助推展臺灣醫療服務國際化,引介海外僑胞瞭解國內優質醫療服務,達
       到僑胞、政府及醫療產業均贏的目標。
  2. 健全僑教發展,推動全球華文布局
    (1) 掌握華語學習熱潮,引導海外僑校轉型發展。
    (2) 運用數位科技優勢,支持海外華文教育。
    (3) 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傳揚中華文化。
    (4) 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育,建構僑胞終身學習網絡。
  3. 輔導海外僑臺商事業發展,協助提升我國經濟競爭力
    (1) 鼓勵僑商返國參訪,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2) 協助僑營事業拓展,強化僑商經貿實力。
    (3) 聯繫僑商組織,整合僑臺商網絡。
  4. 培育華裔優秀人才
    (1) 推動招生宣導工作,鼓勵華裔青年回國就學或參加技術訓練。



                         4
 (2) 推動加值型僑生方案,以強化我國競爭優勢。
 (3) 落實在學僑生培育與協助,建立安心就學輔助機制。
 (4) 連結畢業留臺校友全球網絡,厚植海外友我力量。
 (5) 積極拓展華裔青年多元活動,擴增海內外青年交流。
5. 運用多元傳播媒介,宣傳政府施政及報導海外僑情
 (1) 運用「臺灣宏觀電視」之衛星與網路傳播管道,積極宣傳政府施政作為。
 (2) 發行「宏觀周報」及維運「宏觀僑務新聞網」,提供國內新聞訊息及海外
    僑情。
6. 海外宣導性別平權(人權指標)
  於海外僑區適時規劃辦理性別平等宣導活動,展現我國重視及倡導性別平權之
  具體作為。
7. 拓展知識僑務,提升服務效能
 (1) 增進同仁僑務工作知能,傳承僑務知識與經驗,拓展專業化知識僑務。
 (2) 充實及更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施,提供僑社辦理各項聯誼、會議、研討、
    藝文、教育文化、慈善公益等活動,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以嘉惠僑眾。
 (3) 因應僑界需求,辦理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擴增海外僑務服務
    據點,提升服務效能。
8. 充分發揮華僑會館功能(財務管理)
  會館委託民間營運,收取權利金挹注國庫收入,充分發揮促參精神及館舍資源
  之有效運用。
9. 強化語文與專業,提升整體人力素質
 (1) 逐年訂定本會年度訓練進修計畫,推動本會人員終身學習。
 (2) 持續選送本會同仁參加年度教育訓練,培訓優秀駐外人力。
 (3) 強化同仁外語能力,厚植業務溝通能力。
 (4) 辦理選送本會人員參加赴國外進修外語,提高外國語文及對外工作能力。
 (5) 辦理僑務人員專業講習或派外人員講習,強化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
 (6) 持續推動組織學習,深化機關願景管理。
10. 提升研發量能
  因應海外僑情的變化與發展趨勢,提高研發能量,擴大進行僑務新思維政策研
  究,建立僑務論述理論及新作為。
11. 推動跨機關服務及合作流程
  建置單一入口網頁,提供完整便捷之服務,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就學。
12. 落實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改善內部控制缺失,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13. 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5
 (1) 節約政府支出,提升資產管理效能,有效合理分配資源。
 (2) 中程歲出概算在規定範圍內編列策略目標與施政目標高度配合。
14. 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1) 落實員額合理管理,預算員額維持零成長。
 (2) 落實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達到行政院規定之政策目標。




                    6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強化僑團聯  1 協導僑團舉辦     1   統計 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 120 萬人次
  繫,擴增友我   多元活動,促進        數據 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
 力量        僑社和諧及拓             次
           展國際交流
          2 結合僑務志     1   統計 海外僑務志工參與僑社服           54,800 人次
            工,擴大服務層       數據 務工作總人次
           面
二 健全僑教發  1 掌握全球華語     1 統計 海外僑校師資培訓班暨華               91%
  展,推動全球   學習熱潮,引導      數據 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參
 華文布局      海外僑校轉型             訓人員滿意度
           發展,運用數位
           科技支持海外
           華文教育
          2 推展僑界多元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3%
            社教活動,傳揚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中華文化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參與活動滿意度:目標
                                 值 92%,權重 70%。
                              2. 活動參與人次:目標值
                                 240 萬人次,權重 30%。

三 輔導海外僑臺 1 配合政府經濟     1 統計 海外僑商回國觀摩洽談暨               96.4%
  商事業發展,   發展政策,輔導      數據 商機交流,及僑商學習成果
  協助提升我國   暨邀請相關產          的滿意度
  經濟競爭力    業之僑營企業
           或僑界專業人
           士返國觀摩洽
           談,並安排與國
           內企業交流商
           機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2 結合國內產官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1.5%
           學界資源,輔導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提升僑臺商經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營實力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培訓僑商返國研習及海
                                外經貿巡迴講座等參加
                                人次:目標值 18,705 人
                                次,權重 60%。
                             2. 研習活動滿意度:目標
                                值 96.5%,權重 40%。

四 培育華裔優秀 1 鼓勵華裔青年    1 統計 來臺就學、接受技術訓練及            6,763 人
  人才       來臺就學、技術     數據 研習人數
           訓練及研習,厚
           植僑社友我力
          量

         2 在學與畢業僑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2%
           生聯繫與輔導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年度活動場次:目標值
                                285 場次,權重 60%。
                             2. 提問問題解決率:   (解決
                                問題數÷提問問題總
                                數) ,權重 40%。提問問
                               題總數以實際狀況列
                               計。




                         8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五 運用多元傳播 1 擴大宣傳政府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1%
  媒介,宣傳政   機關施政績效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府施政及報導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海外僑情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宏觀電視播放中央部會
                                及各縣市政府文宣短片
                                檔次:目標值 5,500 檔
                                次,權重 60%。
                             2. 宏觀網路電視年度月平
                                均影片點閱次數:目標
                               值 220 萬次,權重 40%。

          2 運用行動應用   1 統計 宏觀僑務新聞 APP 平均每月 5,500 次/月
            軟體報導海外     數據 開啟次數
            僑情
六 海外宣導性別 1 海外性別平權    1 統計 海外辦理宣導性別平權之              120 場次
  平權(人權指   宣導          數據 活動場次
  標)
七 拓展知識僑 1 提升僑務知識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93%
 務,提升服務   管理系統知識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效能       物件使用成效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
                                物件點擊率:目標值
                                22,500 次,權重 40%。
                             2. 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
                               物件之上傳及下載紀
                               錄:目標值 12,500 次,
                               權重 60%。




                       9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104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2 提升海外服務            1   統計 僑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            829,000 人次
              據點效能,提供               數據 使用總人次
              多元優質服務


            3 設置巴黎華僑            1   進度 依據行政院核定「設置巴黎              81%
              文教服務中心                控管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
              計畫                         行期程之總工程進度執行
                                         率。計算方式:(累計工作
                                         項目達成數÷總計畫工作項
                                         目數)×100%

八 充分發揮華僑 1 委託民間營運               1 統計 權利金歲入達成度                   100%
  會館功能(財   挹注國庫收入                 數據
 務管理)

九 強化語文與專 1 提升本會同仁               1   統計 本項包含下述項目之年度               85%
  業,提升整體   英(外)語能力                  數據 目標值達成率及所設定權
 人力素質                                    重所計算之綜合性指標。計
                                         算方式:達成率=Σ【(各項
                                         目達成值÷各項目目標值)×
                                         各項目權重】×100%:
                                         1. 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
                                           其他相當等級以上之
                                           英、外語檢定)人數達
                                           本會人員 58%,權重為
                                           25%;其中英檢中級以上
                                            (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
                                            之英、外語檢定)人數
                                            達 30%,權重為 25%。
                                         2. 薦送或補助同仁至國內
                                            外訓練機構英(外)語
                                           訓練達 35 人次,權重 50
                                           %。
【備註】本項衡量指標最新資訊請詳本會網站公布資料,網址:
    http://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1410




                                    10
三、 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2)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強化僑團聯  一、協導僑團舉辦    102 萬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繫,擴增友我   多元活動,促          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102 年度協輔
  力量       進僑社和諧及          僑團舉辦歐洲、北美洲、中美洲等區域
            拓展國際交流         性大型年會活動,以及元旦、春節、國
                           慶等節慶活動,全年超過 1,400 場次,
                           參與人數達 124 萬 4 千人次,較上年度
                           (116 萬人次)增加約 8 萬人次,各類活
                           動辦理情形如下:
                           一、 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協導僑團
                              舉辦歐洲、北美洲、中美洲等區域
                              性大型年會活動共 11 場次,約 4 千
                              人次參加。
                           二、 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元旦慶祝活動共
                              68 場次,約 1 萬 5 千人次參加。
                           三、 協導海外僑社舉辦春節慶祝活動共
                              907 場次,約 92 萬 8 千人次參加。
                           四、 協導海外僑社舉辦 102 年雙十國慶
                              慶祝活動共 400 場次,約 27 萬 8 千
                              人次參加。
                           五、 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婦女節、青年
                              節、雙親節、端午節、重陽節、中
                              秋節等節慶活動共 41 場次,約 1 萬
                              9 千人次參加。


          二、結合僑務志    49,000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工,擴大服務          一、本會駐外人員賡續依據「結合海外
            層面                僑務志工體系加強僑務服務工作執
                              行方案」辦理各項工作,並鼓勵華
                              裔青年參與,102 年度志工參與僑社
                              服務工作約 5 萬 4,800 人次,較上
                             年度(5 萬 800 人次)增加約 4 千人
                             次。
                           二、僑務志工協助僑教中心圖書借閱、
                             領務志工、僑生申請返臺升學案之




                      11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詢問作業等,以補本會駐外人力之
                            不足,強化僑務工作之推動;協助
                            僑教中心推廣具臺灣特色之中華文
                            化;透過結合主流社會、團體、公
                            司、機構等在地資源,推動社區服
                            務,如敬老、慈幼、冬令救濟、社
                            區清潔日等,回饋社區,展現人道
                            關懷,提升中華民國政府之形象;
                            協助辦理雙十國慶等重要慶祝活
                            動;運用志工專業知能,辦理有關
                            僑居國社會福利、法律、稅務、醫
                            療保險、就學、就業等各項新移民
                            服務活動等,在海外推展志願服務
                            工作已具成效。


二、健全僑教發  一、掌握全球華語    85   僑務委員會(僑教處):
  展,推動全球   學習熱潮,引         一、102 年度「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
  華文布局     導海外僑校轉           計畫」實體班,總計有全球 43 位學
          型發展,運用            員結訓(含進階班 19 人、講師培訓
          數位科技支持            班 24 人),有效倍增培訓能量,參
          海外華文教育            訓學員平均滿意度達 89%,達成率
                            100%。
                          二、102 年度「海外華文教師研習班」
                            計辦理中南美洲、菲律賓、泰國、
                            馬來西亞、印尼、緬甸等地區僑校
                            行政管理人員及華文教師研習班,
                            總計培訓 403 名行政管理人員及華
                            文教師,參訓學員平均滿意度達 90
                            %,達成率 100%。
                          三、102 年度「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
                            計畫」線上班,總計有全球 157 名
                            海外華文教師參訓,參訓學員平均
                            滿意度達 90%,達成率 100%。
                          四、102 年度「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
                            班」 ,總計有歐洲、美國、加拿大、
                            巴西、阿根廷、巴拉圭等地區學員




                     12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參訓,共 60 名學員順利結業,參訓
                            學員平均滿意度達 90%,達成率
                            100%。
                          五、102 年度「中華函授學校遠距華語
                            文師資線上培訓課程」計培訓 74 名
                             海外現職華文教師,第一階段課程
                             參訓學員滿意度達 90%,達成率
                             100%,該課程業於 103 年 1 月結業。


         二、推展僑界多元    90   僑務委員會(僑教處):
           社教活動,傳         一、 輔助僑團辦理 258 項文藝、體育系
           揚中華文化             列活動,5,000 人次大型指標性暨
                             社教活動共達 37 場次,總參與人次
                             計 2,126,335 人次。
                          二、 為配合僑界辦理農曆春節及雙十國
                             慶慶祝活動,於 102 年 2 月至 3 月
                             農曆春節期間,遴派訪團赴亞洲地
                             區訪演 13 場次;102 年 9 月至 10
                             月遴派 2 團分赴美加及大洋洲地區
                             訪演 18 場次,3 團訪團計赴 11 個
                             國家、31 個城市、演出 31 場次,
                             吸引 46,797 人觀賞。另邀集國內相
                             關部會支援「北美地區臺灣傳統週」
                             活動,遴派 2 個訪演團巡迴訪演,
                             計有美、加 15 個地區 31 個主辦單
                             位辦理臺灣傳統週相關系列活動,
                             參與人數超過 141,620 人次。
                          三、 遴派 28 位文化志工教師並輔導僑
                             團(校)自聘文化教師 22 位,分赴
                             亞太地區、中南美洲及非洲等 68 個
                             主辦單位巡迴教學,參與學員約
                             17,800 人,教學滿意度 97.3%。
                          四、 輔導海外辦理夏令營共計 62 營,其
                             中 26 營由本會遴派 8 名文化教師前
                             往巡迴教學、15 營由本會協輔自臺
                             灣遴聘 4 名教師前往巡迴教學,另




                     13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1 營由主辦單位自聘教師辦理,參
                             與學員約 6,500 名,教學滿意度
                             97.4%。
                          五、 辦理 102 年度「海外民俗文化種子
                             教師培訓班」  ,培訓 609 位美加地區
                            民俗文化種子教師,整體研習品質
                            滿意度 94.8%。另辦理 102 年度「海
                            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班」    ,計有美國
                            休士頓、芝加哥、舊金山、洛杉磯、
                             華府、紐約、西雅圖及加拿大溫哥
                             華等地 355 人完成全部課程並領取
                             結業證書,整體評價滿意度 94.9%。
                          六、 訂贈雜誌及圖書分送本會 16 個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加拿大滿地可圖
                             書閱覽室、洛杉磯華埠圖書閱覽室
                             及駐斐濟代表處等,提升海外華文
                             閱讀風氣。
                          七、 前揭活動參與人數總計為 2,340,016
                            人次,目標值達成率:
                            【(97.3+97.4+94.8+94.9)÷4÷80×
                            20%+(2,340,016÷1,150,000×80
                            %)】×100%=186.8%。


三、輔導海外僑臺 一、配合政府經濟    83   僑務委員會(僑商處):
  商事業發展,   發展政策,輔         一、辦理僑商經貿專業研習及觀摩活動
  配合提升我國   導暨邀請相關           11 班次,協助僑營事業發展並與國
  經濟競爭力    產業之僑營企           內產業界進行商機交流,落實輔導
          業或僑界專業            僑臺商提升經營實力,平均滿意度
          人士返國觀摩            96.18%。
          洽談,並安排          二、辦理海外僑營事業經營巡迴輔導及
          與國內企業交            諮商活動,遴派國內經貿管理及餐
          流商機               飲美食專家前往全球 16 個國家的
                            44 個地區,實地協助僑商事業發展
                            及經營諮商,平均滿意度 97.3%。
                          三、辦理邀訪僑商組織回國參訪及考察
                            投資環境,102 年度接待北美洲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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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灣旅館公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
                        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
                        團、馬來西亞廣東會館聯合會婦女
                        部來臺參訪及商業考察團、香港臺
                        灣工商協會回國訪問團、第 19 屆世
                        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回國訪問團、
                        世界華商經貿聯合總會十月慶典回
                        國訪問團、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
                        總會回國訪問團、非洲臺灣商會聯
                        合總會回國訪問團、世界華人工商
                        婦女企管協會南加州分會訪問團、
                        第 22 屆國家磐石獎暨第 15 屆海外
                        臺商磐石獎得獎企業訪問團、北美
                        華人會計師協會訪問團、歐洲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第 20 屆幹部參訪
                        團、日本華商總會訪問團、東京華
                        僑商工聯合會訪問團、  「中華民國第
                        36 屆、海外華人第 22 屆創業楷模
                        暨創業相扶獎」得主訪問團等共 15
                        個僑商團體回國訪問交流,考察國
                        內投資環境與商機。
                      四、辦理遴邀僑商組織幹部回國培訓活
                        動,102 年度安排僑商學員參訪國
                        內公民營企業計 10 家,加深僑商幹
                        部對臺灣產業的認識與回臺投資環
                        境的認同。
                      五、辦理「僑商青年企業家邀訪團」(並
                        參加天下經濟論壇)、「北美華裔青
                        年臺灣自行車邀訪團」、「僑商青年
                        國際貿易研習會」、「僑商連鎖加盟
                        創業觀摩團」、「僑商經營管理研習
                        會」等 5 項活動,計有僑商 157 人
                        返國參加,有效促進海外僑臺商瞭
                        解國內投資環境與產業現況,平均
                        滿意度達 95.7%。
                      六、接待德華經貿協會「2013 年德國政




                 15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商界環島文化參訪團」及「2013 年
                             菲律賓中呂宋臺灣中小企業參訪
                             團」計 38 人,並安排赴鶯歌陶瓷博
                             物館及國內農畜產業參訪,促進國
                             內外企業交流商機。
                          七、綜上,102 年度辦理相關活動滿意
                            度:
                             (96.18+97.3+95.7)÷3=96.39
                            %,較上年度 96%高。


         二、結合國內產官    90   僑務委員會(僑商處):
           學界資源,輔         一、辦理僑商經貿專業研習活動 11 班次
           導提升僑臺商           及邀訪團 5 期,協助僑營事業發展
           經營實力             並與國內產業界進行商機交流,落
                            實輔導僑臺商提升經營實力,計 677
                            名僑商參加。
                          二、辦理海外僑營事業經營巡迴輔導及
                            諮商活動,遴派國內經貿管理及餐
                            飲美食專家前往全球 16 個國家的
                            44 個地區,實地協助僑商事業發展
                            及經營諮商,計 10,886 人次參加。
                          三、遴邀培訓海外僑商團體、臺灣商會
                            領導人才及中階青年幹部,以及培
                            訓僑商青年志工,以上 4 班共計 158
                            人參加,平均滿意度 93%。
                          四、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世界
                            華人工商婦女企管協會總會,以及
                            全球華商經貿聯誼總會舉辦年會,
                            與會人數共達 2,000 人;另輔導洲
                            際級以上僑商組織召開 14 次理監
                            事會,與會人數達 4,950 人。
                          五、與內政部消防署合辦「菲華僑商青
                            年消防研習營」,計有 32 位青年僑
                             胞回國參與,平均滿意度 99.96%,
                             達到鼓勵海外青年僑胞返國從事志
                             願服務,增強對臺灣之認識與瞭
                             解,厚植海外友我新生代力量之成




                     16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效。
                            六、前揭活動參加人次總計為 18,703 人
                              次,目標值達成率:
                              【(18,703÷15,000×60%)+
                              (93+99.96)÷2÷80×40%】×100%
                               =122%。


四、培育華裔優秀 一、鼓勵華裔青年   5,800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人才       來臺就學、技           一、修法放寬僑生入學條件:近年本會
          術訓練及研                持續協調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修正放
          習,厚植僑社               寬「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修
          友我力量                 正重點內容包括:放寬僑生得持大
                               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之學歷申請回
                               國就學,及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碩
                               士學位之僑生,亦得申請入學博士
                               班等重要規定。102 年度經本會輔
                               導回國就讀大專院校僑生人數達
                               2,906 人。
                            二、簡化緬生來臺升學考試方式:配合
                              政府推動「東南亞工作計畫」  ,並落
                              實行政院「新興市場人才培育政策」
                              之指示,本會多方協調相關單位簡
                              化緬甸試務,102 年度緬甸招生由
                              二階段改採一階段測驗及設置四考
                              區方式辦理,以減輕緬生奔波應試
                              之苦。
                            三、辦理印尼地區來臺升學輔訓班:為
                               鼓勵印尼僑生來臺升讀大學校院,
                               102 年度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
                               生先修部辦理為期 7 週之「印尼僑
                               生來臺升學輔導訓練班」  ,施以系統
                               化完整教育課程,提升渠等基礎學
                              科能力及華語能力,並藉入班學習
                              之機會提前融入在臺生活,便於進
                              入大學後之課程銜接及生活適應。
                            四、落實照顧僑生,完善僑生輔導機制:




                     17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為讓海外華裔子弟瞭解我國推動
                         僑生政策各項就學詳實資訊,以
                         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就學,訂定「僑
                         生服務圈」執行計畫,利用網際
                         網路無遠弗屆、服務不中斷的特
                         性,將僑生從就學、在學、畢業
                         至就業及創業服務等相關資訊與
                         政府作為,整合於「單一入口網
                         頁」完整呈現,讓僑生感受到本
                          會所提供之便利及貼心服務。
                      (二) 為落實政府僑生政策,本會除積
                          極辦理前端擴大招收僑生工作
                          外,並透過在學輔導機制,提供
                          僑生完整專業訓練,培養僑生專
                         業技能及競爭力,協助其等未來
                         職涯規劃,另對於後端畢業僑生
                         留用機制部分,持續就畢業後實
                         習、居留、就業等事項,與相關
                         單位進行協商,期提供畢業僑生
                         適當、合理留用管道,藉由就學、
                         在學乃至畢業聯繫一貫化、完整
                         的配套服務平臺,擴大吸引僑生
                         回國就學。
                      五、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為因應
                        海外實際需求,國內多元入學管道
                        開放及終身學習教育體制之建立,
                        海青班自第 23 期開始,調整放寬有
                        關申請資格之規定,並將海青班與
                        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相互結合,除
                        了原有學習一技之長的技職訓練
                        外,學生如符合各校入學資格,修
                        滿規定學分數並成績及格者,得由
                        各校依規定發給學分證明,若取得
                        升讀大學資格,可向學校申請相關
                        科目學分抵免。第 32 期開辦 15 校
                        25 班,102 年 3 月 1 日開課,報到




                 18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人數共 1,278 人。
                          六、創新活化華裔青年活動:
                          (一) 為增進海外華裔青年華語文能
                              力、認識中華文化、瞭解臺灣建
                              設與發展,102 年度舉辦 12 班期
                              「海外華裔青年語文研習班」  ,計
                              有 952 名華裔青年返臺研習華語
                              文。
                          (二) 為增進海外華裔青年對臺灣之認
                              識,102 年度以專題講座、文化
                              采風、寶島之旅及與國內青年交
                              流等實際體驗之方式及內容,辦
                              理 8 梯次「海外華裔青年臺灣觀
                              摩團」 ,計有 1,041 名海外華裔青
                              年返臺參與。
                          (三) 為鼓勵海外華裔青年實際投入志
                              工服務工作,本會與教育部賡續
                              辦理「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
                              營」 ,邀請有服務意願之海外華裔
                              青年返臺前往偏鄉地區從事英語
                              教學志願服務,102 年度計招募
                              350 名英語系國家華裔青年返臺
                              分赴 18 縣市、50 所國中、小,
                             從事英語教學,提升偏遠地區學
                             童英語學習動機及能力,計有
                             2,442 名偏鄉學童受惠。
                          七、綜上,來臺就學、接受技術訓練及
                            研習人數共計 6,527 人,已達目標
                            值。


         二、在學與畢業僑    80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生聯繫與輔導         一、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一)加強與全國逾 100 所大學校院僑
                             輔工作人員及僑生社團之聯繫,
                             辦理僑生春季活動、僑生春節祭
                             祖暨師生聯歡餐會、僑輔工作交




                     19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流平臺、輔助僑生社團辦理各項
                          活動,以及輔導僑生適應在學生
                          活及協助解決在臺生活困難等,
                          並開放僑護緊急通報專線電話,
                          讓僑生同學們或學校僑輔單位遇
                          到緊急待援狀況發生時,能夠即
                          時獲得諮詢及協助,落實僑生照
                          護措施,協助安心向學,讓僑生
                          感受政府之關懷,凝聚對我之向
                         心,具有正面效益。
                      (二)102 年度總計在學僑生各類活動
                         共 162 場:4 場僑生春季活動、77
                         場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歡餐會
                         活動、75 場大學校院僑生社團活
                         動、5 場北中南等區僑輔工作人員
                         交流平臺會議及 1 場次之「全國
                         僑輔工作人員知能研習會」活動。
                      二、加強畢業僑生校友聯繫:
                      (一)為加強僑生畢業聯繫與歡送,期
                         許返回僑居地後加入留臺校友會
                         組織,相互照應及協助就業,共
                         同發展僑區,102 年度共計補助
                         70 所學校總計 2,703 位應屆畢業
                         僑生舉辦 70 場歡送會,並核發畢
                         業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與獎狀乙
                         紙。
                      (二)僑生政策推動 60 年來,已有逾
                          19 萬人自海外回國升學,渠等回
                          到僑居地後均有傑出優異表現,
                          在當地成立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
                          組織,透過與各畢業校友會組織
                          之聯繫及適時輔導辦理研習、招
                          生宣導以及會務推廣等活動,對
                          傳承中華文化及推展海外華文教
                          育、協助僑居國建設、促進國民
                          外交及協助臺商投資發展,均極




                 20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具貢獻。102 年度輔導海外辦理各
                             類活動 50 場次,有效連結增進與
                             全球各地校友之情誼。
                          三、本會出席分區僑生春季及僑生春節
                            祭祖暨師生聯歡餐會等活動時,代
                             表出席主管悉與學校師長溝通及瞭
                             解僑生在校情形,並傳達政府照顧
                             僑生各項政策。另舉辦僑輔工作人
                             員交流平臺會議及「全國僑輔工作
                             人員知能研習會」活動,除進行僑
                             輔工作經驗分享傳承與重要事項商
                             討,同時將本會最新推動政策加以
                             宣導請學校配合外,並邀請相關機
                             關舉辦座談,對於現場參與僑生或
                             僑輔工作人員所提出之建議,現場
                             作即席答復,另有 5 案涉及他機關
                             業務,除其中 1 案仍須協調研議,
                             其餘 4 案業就主管機關函復情形逐
                            一回復當事人,整體活動效果反應
                            良好,提問問題解決率達 80%。
                          四、綜上,102 年度輔導辦理各類活動
                            共計 282 場次,提問問題解決率 80
                            %,目標值達成率:【(282÷220×60
                             %)+(80%×40%)】×100%=108.91
                             %。


五、運用多元傳播 一、擴大宣傳政府    82   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
  媒介,宣傳政   機關施政績效         一、 102 年度宏觀網路電視總觀看人次
  府施政及報導                     計 2,768 萬 7,306 人次,平均每月觀
  海外僑情                       看人次達 230 萬 7,276 人次,已達
                             目標值 85 萬瀏覽人次;另文宣短片
                             製作趨向於多元化題材,102 年度
                             計完成 90 支,政府機關及各縣市政
                             府提供所製作之宣導影片計 230
                             支,均安排於宏觀電視播放,每月
                             播放達 6,000 檔次,已達目標值




                     21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4,000 檔次。
                           二、 102 年度目標值達成率:【        (6,000÷
                              4,000×60%)+(2,307,276÷850,000×40
                              %)  】×100%=198.58%。


          二、運用網路多媒   15,000 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
            體報導海外僑          為提升僑務新聞服務質與量,「宏觀僑務
            情               新聞網」內容涵蓋每期宏觀周報報導,
                            並匯集僑界訊息,每日由專人上傳新
                           聞,提供海內外更多更快速的僑社訊
                           息,平均每月網站訪客數達 26,172 人。


六、拓展知識僑  一、增加僑務知識    20,000 僑務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務,提升服務   管理系統知識           一、102 年度「全會知識物件點擊總數」
  效能       物件點擊率               年度目標值為 20,000 次,實際點擊
                               總數為 16,222 次,達成率為 81.11
                               %,未達原訂目標值之原因分析如
                               下:
                           (一) 102 年度各單位知識物件點擊數
                               分別為:綜合規劃處 3,189 次、僑
                               民處 3,391 次、僑教處 1,276 次、
                               僑商處 916 次、僑生處 472 次、
                               華僑通訊社 1,189 次、秘書室
                               1,659 次、資訊室 433 次、人事室
                               1,938 次、主計室 1,009 次、法規
                               會 464 次、政風室 286 次。
                           (二) 復查本會為策進知識管理系統之
                                 使用效能,爰於 102 年度成立各
                                 處室知識管理種子社群,並辦理
                                 本會「最佳知識物件」評選,期
                                 能將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由初階重
                                 「數量」逐步轉型為高階重「質
                                 量」之發展,102 年度基本知識文
                                 件資料已逐漸充實,在「質」的
                                 方面雖已有初步成果,惟依上開
                                 點擊數統計資料顯示,各單位尚




                      22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未能充分運用僑務知識管理系
                               統,亦即「量」的部分並未同時
                               提升。
                            二、為改進前開缺失,本會 103 年度採
                              質、量並行之指標,並執行提升知
                              識文件品質及使用率之評選及競賽
                              等相關措施,以及定期彙整公開各
                              處室知識管理系統使用狀況,鼓勵
                              策進同仁參與分享學習,使本會業
                              務得以順利傳承,並達提升本會整
                              體服務效能之目標。


          二、提升海外服務 825,000 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據點效能,提         一、102 年度全球 17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
            供多元優質服            心及圖書閱覽室等服務據點提供場
            務                 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裝之租
                              借服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
                              團聯誼、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
                              商經貿等活動,服務僑胞約 82 萬
                              8,200 人次,對聯繫僑胞感情、匯
                              聚支持政府力量,發揮相當之成效。
                            二、本會網站建置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專區,由各僑教中心上傳中心或僑
                              社活動文字、照片等資料;另本會
                              宏觀周報、宏觀電視及網站等,對
                              於僑教中心活動亦有豐富之文字、
                              攝影、照片等報導,以強化其活動
                              成果紀錄保存、推展及經驗交流。
                            三、本會每半年彙集僑界填寫對中心服
                              務態度、中心主辦活動、環境維護
                              及設施設備等項之滿意情形問卷,
                              做為中心績效評估及提升服務品質
                              參考,102 年度統計結果,滿意比
                              率平均約 92.96%。


七、充分發揮華僑 一、推廣華僑會館 8,100 萬 僑務委員會(秘書室):




                       23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會館功能     設施以舉辦各          一、102 年度華僑會館全年營收新臺幣
           種活動               7,253 萬元,較 101 年度營收短少新
                             臺幣 1,360 萬元。
                           二、102 年度營收短少主因本會年度預
                             算緊縮,檢討調整減少研習活動班
                              次等因素,在會館辦理活動場次較
                              少(查 101 年計 22 項,102 年計 12
                              項)
                               ,以及會館於該年初調高住宿價
                              格及設施使用費,在市場機制運作
                             下,其他公務機關及商務旅客使用
                             量相對較少所致。
                           三、為協助提升華僑會館營運績效,本
                             會分別於 102 年 2 月 27 日及 8 月
                             29 日派員前往華僑會館進行 2 次委
                              託營運履約作業訪視及 1 次營運績
                              效評估,提供各項改善意見。


          二、活化華僑會館    43   僑務委員會(秘書室):
           資產,有效利          102 年度會館設施使用率為 34.3%,低於
           用相關設施           目標值,主因本會年度預算緊縮,檢討
                           調整減少研習活動班次等因素,在會館
                           辦理活動場次較少(查 101 年計 22 項,
                           102 年計 12 項),以及會館於年初調高
                           住宿價格及設施使用費,在市場機制運
                           作下,其他公務機關及商務旅客使用量
                           相對較少所致,103 年度將加強行銷。


八、強化語文與專 通過相關英(外)     54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
  業,提升整體 語檢定人數百分比          為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
  人力素質                     力政策,鼓勵並提高同仁參加英檢之意
                           願,自 95 年起本會同仁通過全民英檢或
                           相當英語能力測驗申請補助費,不限名
                           額予以補助。另為提升本會同仁第二外
                           語能力,自 102 年 1 月起通過英語以外
                           其他外國語文初級或 A2 級(聽、說、讀、
                           寫)能力測驗者,比照通過英語檢定人




                      24
                 原訂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員予以補助。迄至 102 年 12 月底止,本
                      會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分比
                      為 61.11%(154/252×100%),已達成
                      目標值。




                 25
(二)上(103)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強化僑團聯繫, 一、協導僑團舉辦多 103 年 1 月至 6 月協導海外僑社舉辦元旦升旗
  擴增友我力量    元活動,促進僑 典禮計 55 場,參加總人次為 14,565 人次;春
            社和諧及拓展國 節慶祝活動計 863 場,參加總人次約 93 萬 9
            際交流     千人次。


           二、結合僑務志工, 本會駐外人員賡續依據「結合海外僑務志工
             擴大服務層面 體系加強僑務服務工作執行方案」辦理各項
                     工作,103 年 1 月至 6 月志工參與僑社服務工
                     作約 25,000 人次。


二、健全僑教發展, 一、掌握全球華語學 一、103 年度「海外華文教師研習班」業辦理
  推動全球華文布   習熱潮,引導海   紐澳非、泰國、印尼等地區華文教師研
  局         外僑校轉型發    習班、緬甸僑校經營者行政管理研習班
              展,運用數位科     及臺語教師研習班,總計培訓 173 名華
              技支持海外華文     文教師,參訓學員平均滿意度高達 91
              教育          %,達成率 100%。
                        二、103 年度「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畫」
                          實體課程進階班於 7 月 11 日至 24 日開
                          辦,共計培訓 27 名種子教師。
                        三、已規劃於 103 年 6 月至 11 月間辦理 103
                          年度「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計畫」線
                          上課程基礎班 3 梯次及進階班 1 梯次,
                           其中基礎班第 1 至 3 梯次共計核錄 122
                           名、進階班核錄 21 名海外華文教師參
                           訓。另於 103 年 8 月開辦「華文教師線
                           上遠距研習班」1 梯次,已核錄 80 名海
                          外華文教師參訓。
                        四、辦理 103 年度「中華函授學校遠距華語
                          文師資線上培訓班」    ,培訓時間自 103 年
                          4 月至 12 月,計培訓 53 名海外華文教師。


           二、推展僑界多元社 一、為配合僑界辦理農曆春節慶祝活動,於
             教活動,傳揚中   103 年 2 月至 3 月遴派 2 個訪團赴歐洲
             華文化       及亞洲地區訪演 22 場,參加人數達
                       21,125 人,其中歐洲團係與文化部合作




                      26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遴派演出 5 場,參加人數為 2,955 人。
                          另邀集國內相關部會支援「北美地區臺
                          灣傳統週」活動,遴派 2 個訪演團體赴
                          美加地區巡迴訪演,並輔導 28 個主辦單
                          位辦理活動,參加人數達 172,000 人。
                      二、完成 103 年度「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
                        培訓班」第 1 梯次 4 站之培訓活動,計
                        培訓 201 人,整體培訓滿意度達 91%。


三、輔導海外僑臺商 一、配合政府經濟發 一、為推動僑商專業人士返國訪問交流及培
  事業發展,協助   展政策,輔導暨   訓,辦理「僑商青年企業家邀訪團」及
  提升我國經濟競   邀請相關產業之   「穆斯林市場邀訪團」  ,安排與國內優質
  爭力        僑營企業或僑界   企業 29 家進行商機交流及參訪觀摩,有
            專業人士返國觀   助僑商瞭解國內投資環境,促進國內經
            摩洽談,並安排   濟發展,計有 51 人參與,平均整體滿意
            與國內企業交流   度達 94.86%。
            商機      二、蒐集全球經濟資訊,規劃編撰「102 年版
                      華僑經濟年鑑」   ,截至 103 年 6 月業依政
                          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完成招標程序並簽定
                          合約,委由國立中正大學編撰,該案已
                          依契約規定進度,完成年鑑大綱審查,
                          刻正由國立中正大學依據編纂會議決議
                          蒐集相關資料及辦理後續編纂事宜。
                      三、因應數位時代商機變化,強化全球僑商
                        服務網功能,擴充網路學習課程,提供
                        全球財經訊息、商機交流資訊、僑商求
                        才求職及僑臺商會網站平臺等多元化服
                        務,協助海外僑臺商掌握最新動態資訊。
                      四、辦理僑商組織回國參訪及考察投資環
                        境,截至 103 年 6 月接待那霸商工會議
                        所女性會、北美洲臺灣旅館公會聯合總
                        會所屬五大分會及青年部、亞洲臺灣商
                          會聯合總會第 20 屆回國訪問團、德國卡
                          爾斯魯厄市市政文化代表團、馬來西亞
                          登嘉樓中華總商會訪華團及泰國皇家移
                          民總局暨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義警隊等共




                     27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6 個僑商團體回國訪問交流,考察國內投
                       資環境與商機。
                     五、辦理遴邀僑商組織幹部回國培訓活動,
                       截至 103 年 6 月安排僑商學員與國內 17
                       家公民營企業商機交流,加深僑商幹部
                         對臺灣產業的認識與回臺投資環境的認
                         同。


         二、結合國內產官學 一、 為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及協助僑營企業發
           界資源,輔導提    展,103 年 1 月至 6 月辦理「僑商青年國
           升僑臺商經營實       際貿易研習會」
                               ,計培訓僑商學員 27 人;
           力             完成烘焙暨設備展觀摩團、高階主廚培
                         訓班、餐館經營研習班、烘焙製作班、
                         中階主廚培訓班、茶飲簡餐製作、網路
                         店面行銷實務等 7 期僑商經貿研習班,
                         計 294 人次參加;為協助僑營餐飲業提
                         升經營實力,並推動臺灣美食國際化,
                         業完成「2014 年美西地區臺灣美食廚藝
                         巡迴講座」、「2014 年美東地區臺灣美食
                         廚藝巡迴講座」、「2014 年大洋洲地區臺
                         灣美食廚藝巡迴講座」,前往美國洛杉
                         磯、舊金山、拉斯維加斯、聖地牙哥、
                         西雅圖、邁阿密、紐約、波士頓、澳洲
                         布里斯本、雪梨、紐西蘭奧克蘭、基督
                         城及加拿大溫哥華等地進行廚藝示範教
                         學及僑營餐館經營實務諮商輔導,計約
                         6,800 人次參加。
                     二、 與內政部消防署合辦「菲華僑商青年消
                        防研習營」,計 32 人參與,整體滿意度
                        100%,達到協助僑商青年返國增進對臺
                        灣之認識,厚植海外友我力量之成效。
                     三、 協導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越南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世界華人工商婦女企管
                         協會泰國分會、日本臺灣商會聯合總
                         會、非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歐洲臺灣
                         商會聯合總會、中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




                    28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總會、北美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柬埔
                           寨臺灣商會舉辦年會、理監事會及會長
                           交接等重要會議,以上活動參加人數合
                           計 3,350 人。
                        四、 辦理「2014 年海外僑商高階領導班」及
                             「2014 年傑出華裔女性企業家領袖邀訪
                             團」,計培訓僑商團體領導幹部 33 人及
                             傑出華裔女企業家 30 人參加,活動安排
                             有「兩岸關係」、「前瞻創意思考」等專
                             題演講,  「東立物流」等企業文化參訪及
                             商機交流洽談會,整體滿意度達 94%。


四、培育華裔優秀人 一、鼓勵華裔青年來 一、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第 33 期開辦
  才         臺技術訓練及研   13 校 23 班,103 年 3 月 1 日開課,報到
              習,厚植僑社友     人數共 1,232 人,將於 104 年 12 月畢業;
              我力量         目前刻正辦理第 34 期招生相關作業,報
                          名日期為 103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
                        二、辦理各項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
                             截至 103 年 6 月業辦理臺灣觀摩團 4 梯
                             次,計有 418 人參加;語文研習班 6 班
                             期,計有 431 人參加。

            二、在學與畢業僑生 一、分區舉辦北中南東共四區僑生春季活
              聯繫與輔導       動,以團體活動,餐敘交流及戶外參訪,
                          進行面對面溝通,說明最新僑生政策與
                          措施,參與人數 2,730 餘人。
                        二、輔助全國 80 所大專院校辦理「103 年度
                           僑生春節祭祖暨師生聯歡餐會」,計
                           12,861 位師生參與,對於加強與各校之
                           聯繫交流及合作擴大生源皆著有效益。
                        三、「103 年度僑生畢業職涯規劃研習會」活
                           動分北中南(臺南場、高雄場)三區舉
                             行,規劃求職面試技巧等課程及與國內
                             企業媒合商談,讓出席活動僑生參與面
                             試,並安排綜合座談,現場協助答覆僑
                             生所提問題。




                        29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四、接待馬來西亞沙巴留臺同學會「臺灣經
                          典旅遊美食團」
                                ,對於推廣臺灣美食,增
                          進東馬華裔子弟來臺就讀海青班意願甚
                          具意義。
                        五、安排「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參
                             訪團」晉謁總統(包括 6 位記者,分別為
                             拉曼大學中文媒體、星洲日報、東方日
                             報、中國報、NTV7 環球透視等媒體)及
                             參訪國內多所學校等,以增進留臺校友
                             對國內政經情勢及學校發展之瞭解。
                        六、輔助全球各地校友會舉辦除夕及春節慶
                          祝活動 20 餘場,參與人數逾 6,000 人。


五、運用多元傳播媒 一、擴大宣傳政府機 宏觀網路電視 103 年 1 月至 6 月底影片總觀
  介,宣傳政府施     關施政績效     看人次計 1,478 萬 7,213 人次,平均每月影
  政及報導海外僑               片觀看人次為 246 萬 4,536 人次,已達績效
  情                     目標值;另本會自製系列短片、政府機關及
                        各縣市政府提供所製作之宣導影片合計 127
                        支,均已安排於宏觀電視播放,每月平均播
                        放達 5,727 檔次。


            二、運用行動應用軟 為提升僑務新聞服務質與量,以及便利海外
              體報導海外僑情 僑胞透過數位載具閱讀,宏觀僑務新聞 APP
                        內容涵蓋每期宏觀周報報導,並匯集僑界訊
                        息,提供海內外更多更快速的僑社訊息,103
                        年 1 月至 6 月平均每月開啟次數逾 5,200 次。


六、拓展知識僑務, 一、提升僑務知識管 103 年 1 月至 6 月僑務知識管理系統知識物件
  提升服務效能    理系統知識物件 點擊率為 8,744 次,知識物件之上傳及下載紀
            使用成效    錄為 5,668 次。另本會於 103 年 7 月舉辦「最
                    佳知識物件評選」會議,並獎勵獲獎同仁,
                    以激勵全會同仁積極使用僑務知識管理系
                        統。


            二、提升海外服務據 全球 17 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圖書閱覽室等
              點效能,提供多 服務據點提供場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




                       30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元優質服務    裝之租借服務,以及協導僑團舉辦各項社團
                       聯誼、僑教藝文、節慶紀念、僑商經貿等活
                       動,對聯繫僑胞情感、匯集支持政府力量發
                       揮相當效能,對拓展國民外交亦多所助益。
                       103 年 1 月至 6 月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
                       設施使用總人次約 39 萬 1 千人次。


七、推廣政府服務流 擴大吸引海外僑生來 一、為落實政府擴大招收海外僑生政策,以
  程改造(跨機關 臺就學         及配合推動海外新興市場人才培訓計
  目標)                    畫,103 年度賡續辦理僑生來臺就學資格
                         審查作業,合計來臺就學人數達 2,910
                         人。
                       二、派員會同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於 103 年
                         3 月 5 日至 10 日赴緬甸瓦城辦理僑生來
                            臺升學測驗,受測學生計 111 人。


八、充分發揮華僑會 一、 推廣華僑會館設 一、 103 年 1 月至 6 月華僑會館營收新臺幣
  館功能        施以舉辦各種活    2,874 萬元,較 102 年同期短收新臺幣
              動             714 萬元,主要因龍邦公司關係企業內
                            部因素,致該期間暫停至會館辦理活
                            動,營收較去年同期間大幅減少;另本
                            會年度預算緊縮,檢討調整研習活動班
                            次等因素,在會館辦理活動場次減少。
                       二、 另為協助提升會館營運績效,本會於 103
                          年 7 月 16 日邀請會外專家學者前往會館
                          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及訪視作業,提出顧
                          客意見應隨時注意改進等改善意見供
                            參。


           二、 活化華僑會館資 103 年 1 月至 6 月會館設施使用率為 29%,
              產,有效利用相 低於 102 年同期使用率,主要因龍邦公司關
              關設施     係企業內部因素,致該期間暫停至會館辦理
                       活動,營收較去年同期間大幅減少;另本會
                       年度預算緊縮,檢討調整研習活動班次等因
                       素,在會館辦理活動場次減少。預計下半年
                       起會館經營單位將逐漸恢復使用以提高使用




                       31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率。


九、強化語文與專 通過相關英(外)語 本會為落實推動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
  業,提升整體人 檢定人數百分比  力政策,鼓勵並提高同仁參加英檢之意願,
  力素質              自 95 年起本會同仁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英語
                    能力測驗申請補助費,不限名額予以補助。
                    另為提升本會同仁第二外語能力,自 102 年 1
                    月起通過英語以外其他外國語文初級或 A2
                    級(聽、說、讀、寫)能力測驗者,比照通
                    過英語檢定人員予以補助。迄至 103 年 6 月
                    底止,本會通過相關英(外)語檢定人數百
                    分比為 61.11%(154/2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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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表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目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60,741       26,777       28,155        33,964
      (1.稅課收入)                    -            -            -            -
1     稅課收入                        -            -            -            -
    1 所得稅                         -            -            -            -
    2 遺產及贈與稅                      -            -            -            -
    3 關稅                          -            -            -            -
    4 貨物稅                         -            -            -            -
    5 證券交易稅                       -            -            -            -
    6 礦區稅                         -            -            -            -
    7 期貨交易稅                       -            -            -            -
    8 菸酒稅                         -            -            -            -
    9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            -            -
    10 營業稅                        -            -            -            -
      (3.規費及罰款收入)             200          230         7,620           -3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79              -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            -            -            -
    2 沒入及沒收財物                     -            -            -            -
    3 賠償收入                        -            -        179              -
3     規費收入                    200          230         7,440           -30
    1 行政規費收入                  200          230          223            -30
    2 司法規費收入                      -            -            -            -
    3 使用規費收入                      -            -       7,217             -
      (4.財產收入)              60,200       26,391       17,197        33,809
4     財產收入                  60,200       26,391       17,197        33,809
    1 財產孳息                  26,843       26,381       17,153          462
    2 財產售價                  33,347             -            -       33,347
    3 財產作價                        -            -            -            -
    4 投資收回                        -            -            -            -
    5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44             0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            -            -            -
    1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            -            -            -
    2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            -            -
    3 投資收益                        -            -            -            -
      (5.å…¶ä»–æ”¶å…¥)                341          156         3,338          185
6     捐獻及贈與收入                     -            -            -            -
    1 捐獻收入                        -            -            -            -
7     å…¶ä»–æ”¶å…¥                    341          156         3,338          185
    1 學雜費收入                       -            -            -            -
    2 雜項收入                    341          156         3,338          185




                               3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合 計                     1,365,641     1,461,666     1,228,874       -96,025
  (1.一般政務支出)              1,079,880     1,171,225      939,018        -91,345
1 國務支出                            -             -             -             -
2 行政支出                            -             -             -             -
3 立法支出                            -             -             -             -
4 司法支出                            -             -             -             -
5 考試支出                            -             -             -             -
6 監察支出                            -             -             -             -
7 民政支出                            -             -             -             -
8 外交支出                            -             -             -             -
9 財務支出                            -             -             -             -
10 邊政支出                           -             -             -             -
11 僑務支出                   1,079,880     1,171,225      939,018        -91,345
  (2.國防支出)                        -             -             -             -
12 國防支出                           -             -             -             -
  (3.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13 教育支出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14 科學支出                           -             -             -             -
15 文化支出                           -             -             -             -
  (4.經濟發展支出)                      -             -             -             -
16 農業支出                           -             -             -             -
17 工業支出                           -             -             -             -
18 交通支出                           -             -             -             -
19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             -             -             -
  (5.社會福利支出)                      -             -             -             -
20 社會保險支出                         -             -             -             -
21 社會救助支出                         -             -             -             -
22 福利服務支出                         -             -             -             -
23 國民就業支出                         -             -             -             -
24 醫療保健支出                         -             -             -             -
  (6.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             -             -             -
25 環境保護支出                         -             -             -             -
  (7.退休撫卹支出)                      -             -             -             -
26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             -             -             -
27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             -             -
  (8.債務支出)                        -             -             -             -
28 債務付息支出                         -             -             -             -
29 還本付息事務支出                       -             -             -             -
  (9.一般補助及其他支出)                   -             -             -             -



                                34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款     名       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比     較
30 專案補助支出                    -            -            -          -
31 平衡預算補助支出                  -            -            -          -
32 其他支出                      -            -            -          -
33 第二預備金                     -            -            -          -




                          3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比較總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款 項        名       稱                                              比     較
       合       計          1,365,641     1,461,666     1,228,874       -96,025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1,365,641     1,461,666     1,228,874       -96,025

     1 僑務委員會              1,365,641     1,461,666     1,228,874       -96,025




                                 36
37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入來源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款 項              名   稱       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財產收入

             合           計           -             -          200         26,853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200         26,853

     1   僑務委員會                       -             -          200         26,853




                                38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                       入          資   本   收   入
  營業盈餘及                                                     合       計
                捐獻及贈與收入       其他收入             財產收入
  事 業 收 入

            -             -          341           33,347           60,741

            -             -          341           33,347           60,741

            -             -          341           33,347           60,741




                                     39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政事
                                                   中華民國
     ç§‘       ç›®                   1é …
                                 僑務委員會
                 合        計
款        名   稱

     合       計       1,365,641     1,365,641
11   僑務支出            1,079,880     1,079,880
13   教育支出             285,761       285,761




                                    40
會主管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41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60,741     26,777      28,155   33,964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          -        179         -
               0439010000
    153        僑務委員會                    -          -        179         -
               0439010300
          1    賠償收入                     -          -        179         -
               043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          -        17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230        7,440      -30
               05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200        230        7,440      -30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00        230         223       -3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200        230         223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受理核發華僑身
                                                                            分證明書收入。
               0539010300
          2    使用規費收入                   -          -       7,217        -
               0539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        109         - 前年度決算數係出售出版品及招
                                                                            標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0539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7,108        - 前年度決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
                                                                            薪資扣回繳庫數及海外華僑文教
                                                                            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0,200     26,391      17,197   33,809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60,200     26,391      17,197   33,809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26,843     26,381      17,153     462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63         62          16        1 本年度預算數係海外華僑文教服
                                                                            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0739010105
              2 權利金                17,445     17,479      17,137      -34 本年度預算數係華僑會館委託龍
                                                                            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權
                                                                            利金收入。




                                                 42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9,335      8,840          -     495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借海外華僑文
                                                                       教服務中心場地及員工租用停車
                                                                       位等收入。
               0739010200
          2    財產售價            33,347          -          -   33,347
               0739010203
              1 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      33,347          -          -   33,347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金山灣區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0739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10         10         4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
                                                                       廢舊物品等收入。
               1100000000
7              å…¶ä»–æ”¶å…¥              341        156       3,338     185
               1139010000
    162        僑務委員會             341        156       3,338     185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341        156       3,338     185
               113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63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雪梨及多倫
                                                                       多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消費稅退稅
                                                                       款等收入。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41        156       1,706     185 本年度預算數係辦理「第9屆全
                                                                       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費
                                                                       收入,以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
                                                                       扣回繳庫數、出售出版品及招標
                                                                       文件工本費等收入。




                                             4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政事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ç§‘                     ç›®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365,641     1,461,666     1,228,874        -96,025
             (1.一般政務支出)         1,079,880     1,171,225      939,018         -91,345
             4200000000
11           僑務支出               1,079,880     1,171,225      939,018         -91,345
             42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079,880     1,171,225      939,018         -91,345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349,713       359,088       342,262          -9,375
             42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2,826         46,265        37,469         -3,439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68,223         77,364        60,579         -9,141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219,698       350,676       171,767        -130,978
             42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05,475         91,157        94,888        14,318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69,543       175,195       172,496          -5,652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116,752         62,980        59,556        53,772
             4239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7,650          8,500             -          -850
             (3.教育科學文化支出)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5100000000
13           教育支出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5139010000
     8       僑務委員會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5139012300
         1   僑民文教業務              285,761       290,441       289,856          -4,680




                                     44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39000000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1,365,641    1,461,666    -96,025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1,365,641    1,461,666    -96,025
             4239010000
             僑務支出          1,079,880    1,171,225    -91,345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349,713      359,088      -9,375 1.本年度預算數349,713千元,包括人事費3
                                                                13,786千元,業務費25,186千元,設備及
                                                                投資9,607千元,獎補助費1,13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13,786千元,較上年度核
                                                                    實減列人事費3,17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2,938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汰換辦公設備等經費3,967
                                                                    千元。
                                                                (3)資訊管理與維護經費12,98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購置資訊軟體設備等經費2
                                                                    ,238千元。
             42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42,826       46,265      -3,439 1.本年度預算數42,826千元,包括業務費25
                                                                ,116千元,設備及投資1,212千元,獎補
                                                                助費16,49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經費14,10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
                                                                    機票款等經費856千元。
                                                                (2)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21,599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
                                                                    僑胞國內參訪等經費4,433千元。
                                                                (3)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經費7,125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建構海外華僑文物數位
                                                                    典藏等經費1,850千元。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       68,223       77,364      -9,141 1.本年度預算數68,223千元,包括業務費30
             與接待                                                ,916千元,設備及投資79千元,獎補助費
                                                                37,22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經
                                                                    費43,20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輔助辦


                                            45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及節慶、
                                                                紀念日活動等經費5,312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經費1
                                                                2,1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全球重
                                                                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
                                                                接待等經費5,205千元。
                                                            (3)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12,91
                                                                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編製歸國僑胞貼
                                                                心叮嚀服務手冊等經費1,376千元。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219,698     350,676    -130,978
          42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63,540      67,483      -3,943 1.本年度預算數63,540千元,包括業務費43
                                                            ,281千元,設備及投資471千元,獎補助
                                                            費19,78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經費16,148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輔助辦理大型文藝
                                                                體育活動等經費2,993千元。
                                                            (2)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
                                                                化教師巡迴教學經費21,00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輔助辦理夏(冬)令營活
                                                                動等經費2,344千元。
                                                            (3)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
                                                                經費26,39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組團
                                                                赴海外巡迴訪演經費1,394千元。
          42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      156,158     283,193    -127,035 1.本年度預算數156,158千元,包括業務費1
          作                                                 24,626千元,設備及投資31,53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經費127,5
                                                                97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租設溫哥華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等經費13,358千元。
                                                            (2)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總經
                                                                費199,999千元,分年辦理,103年度
                                                                已編列168,954千元,本年度續編28,5
                                                                6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40,393千元。
          4239012500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05,475      91,157     14,318 1.本年度預算數105,475千元,包括業務費1
                                                            0,355千元,獎補助費95,120千元。



                                        46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經費22,236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加值型僑生
                                                            方案」技職教育僑生專班等經費16,45
                                                            7千元。
                                                        (2)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經費81,04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僑生工讀金補助
                                                            等經費2,139千元。
                                                        (3)強化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絡經費2
                                                            ,199千元,與上年度同。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      169,543     175,195     -5,652 1.本年度預算數169,543千元,包括業務費1
          服務                                            67,400千元,設備及投資199千元,獎補
                                                        助費1,94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經費31,18
                                                            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開發宏觀電視行
                                                            動影音服務應用軟體等經費3,842千元
                                                            。
                                                        (2)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經費127,0
                                                            4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製播華人光點
                                                            在全球短片等經費1,295千元。
                                                        (3)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經
                                                            費11,31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印製及
                                                            運寄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等
                                                            經費515千元。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116,752      62,980     53,772 1.本年度預算數116,752千元,包括業務費5
                                                        0,956千元,設備及投資696千元,獎補助
                                                        費65,1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經
                                                            費23,85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華
                                                            裔女性菁英培訓及志工活動等經費2,9
                                                            29千元。
                                                        (2)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
                                                            經費35,442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
                                                            美食技術實作研習活動等經費2,325千
                                                            元。


                                        47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
                                                               商機交流經費57,452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捐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等經費48,518千元。
          4239019800
    8     第一預備金            7,650       8,500      -85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5139010000
          教育支出           285,761     290,441     -4,680
          5139012300
    9     僑民文教業務         285,761     290,441     -4,680
          5139012320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182,039     191,494     -9,455 1.本年度預算數182,039千元,包括業務費1
                                                           16,202千元,設備及投資3,152千元,獎
                                                           補助費62,68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編印華語教材經費3,823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編修華語文教材等經費425千元
                                                               。
                                                           (2)輔助及獎勵僑校經費41,35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華語文推展活動及邀
                                                               請主流教育人士來臺參訪等經費1,603
                                                               千元。
                                                           (3)供應僑校教科書經費43,08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供應僑校教科書等經費8,1
                                                               20千元。
                                                           (4)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經費49,05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
                                                               僑校校長、主任及教師來臺參訪研習
                                                               活動等經費4,051千元。
                                                           (5)推展雲端翻轉學習計畫經費29,404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研製及採購華語文
                                                               數位學習光碟等經費1,100千元。
                                                           (6)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經費15,
                                                               32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函校教務
                                                               推展等經費2,258千元。
          5139012321
        2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03,722      98,947     4,775 1.本年度預算數103,722千元,包括業務費5
                                                           6,641千元,獎補助費47,08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經費50,60



                                        48
                        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輔助海外華裔青
                                           年回國參加技術訓練等經費6,135千元
                                           。
                                          (2)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
                                           動經費53,11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
                                           理海外華裔青年觀摩團活動等經費1,3
                                           60千元。




                             49
                                僑務委員會主管
                             各機關預算員額彙計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人
     科              目           預                   算                員            額
                                                                               駐外
款 項 目     名         稱   職員    警察 法警 駐警 工友 技工 駕駛                 小計       聘用 約僱 雇員 小計       合 計

         合      計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1   僑務委員會          239     -     -    -   11       4   4    258      8   5   -   13    271




                                          50
51
                                                        僑務委員
                                                       補助及捐助
                                                          中華民國
      科         目                        補
                    臺灣省                      福建省        中 央
款 項       名稱及編號                    直轄市
                    各縣市                      各 縣        機關間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              -         -          1,505
     1 僑務委員會              -              -         -          1,505




                              52
 會主管
 經費總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助
                                         對團體及
                                                     對外之捐助        合    計
         特種基金           小   計            個人捐助

僑務委員會主管         -               1,505      185,458     159,615        346,578
僑務委員會           -               1,505      185,458     159,615        346,578




                                    53
                                       僑務委員會主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彙總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 關 名 稱       考   察   視   察     訪     問     開     會     談   判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合     計
 合           計       -       560       4,067       5,411       -     312           -           -       10,350
1. 僑務委員會             -       560       4,067       5,411       -     312           -           -       10,350




                                                54
                          僑務委員會主管
                         國有財產異動計畫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增                加        減           少
區            分 單 位                                                備註
                     數       量   價    值        數   量   價   值

僑務委員會主管
一、僑務委員會


 土           地


                                                               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
 房屋建築及設備         處       1       28,561
                                                               務中心計畫


 公共建設及設施


                                                               宏觀周報、宏觀僑務
 機   械   設   備   批       1                71                   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
                                                               視等增購設備


 運   輸 設     備   部       1             920                     汰換首長座車1部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資訊軟硬體設備         批       1       13,480
                                                               增購


                                                               配合本會各單位需要
 雜   項 設     備   批       1           3,916
                                                               增購


 權           利



 投 資 及 其 他



 合           計                   46,948




                                 55
                                                                僑務委員
                                                 各機關歲出一級用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合   計              313,786    650,679    308,578             -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313,786    650,679    308,578             -
     1   僑務委員會              313,786    650,679    308,578             -




                           56
會主管
途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及其它   小計

    7,650       1,280,693         -       46,948     38,000        -   84,948   1,365,641
    7,650       1,280,693         -       46,948     38,000        -   84,948   1,365,641
    7,650       1,280,693         -       46,948     38,000        -   84,948   1,365,641




                                               57
                                                                  僑務委員
                                                              各機關資本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名            稱   土   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機械設備

          合        計                -         28,561          -          71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         28,561          -          71
     1 僑務委員會                        -         28,561          -          71




                               58
會主管
支出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它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設備         什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920       13,480        3,916             -           -     38,000       84,948
        920       13,480        3,916             -           -     38,000       84,948
        920       13,480        3,916             -           -     38,000       84,948




                                         59
60
附   屬   表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39010100       -0539010102
               行政規費收入           -證照費              預算金額       200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及規費法第7條。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2.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僑務委員會核發華僑身分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200
                   05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200
                   0539010100
           1       行政規費收入                         200
                   0539010102
               1   證照費                            2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核發華僑身分證明書收入。




                                                   61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100       -0739010101
               財產孳息             -利息收入             預算金額          63   承辦單位   僑民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3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63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63
                   0739010101
               1   利息收入                            63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62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100       -0739010105
               財產孳息             -權利金              預算金額        17,445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經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營權利金收入。
    營權利金收入。
   營權利金收入。       營權利金收入。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營權利金收入。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95年12月15日本會與龍邦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現更名為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委
    託經營契約書。        託經營契約書。              託經營契約書。
                                    託經營契約書。
                                        託經營契約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7,445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17,445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17,445
                   0739010105
               2   權利金                        17,445 本年度預算數係本會華僑會館委託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
                                                        公司經營權利金收入。




                                                   63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100       -0739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9,335   承辦單位   僑民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第3條。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各項場地設備出借收入
     。
     。。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               2.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3.僑務委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9,335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9,335
                   0739010100
           1       財產孳息                           9,335
                   0739010106
               3   租金收入                           9,335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場地出借收入8,850千元。
                                                          2.員工租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停車位租金收入48
                                                           5千元。




                                                     64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200       -0739010203
 細目與編號         財產售價             -土地以外不動產 預算金額                 33,347   承辦單位   僑民處
                                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
                                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28條及國有財產法第
  3條。        3條。            3條。3條。
                               3條。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3,347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33,347
                   0739010200
           2       財產售價                      33,347
                   0739010203
               1   土地以外不動產售                  33,347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價                                  。




                                                 65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39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0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變賣本會已報廢財產、應用物品之剩餘、廢棄物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品等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
                   0739010000
     164           僑務委員會                          10
                   0739010600
           3       廢舊物資售價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財產及廢舊物品等收入。




                                                  66
                                              僑務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39010900       -1139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341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僑教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1.出售本會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
                                 1.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2.僑務委員會出版品管理作業要點。
  3.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
    3.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
   3.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3.政府採購法第29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
     費收入。
      費收入。
     費收入。
    之1。          費收入。
                 之1。                之1。
                                之1。之1。
                                    費收入。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å…¶ä»–æ”¶å…¥                           341
                   1139010000
     162           僑務委員會                          341
                   1139010900
           1       雜項收入                           341
                   113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341 本年度預算數內容如下:
                                                        1.出售本會出版品收入125千元。
                                                        2.出售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10千元。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26千元。
                                                        4.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費收入180
                                                         千元。




                                                   6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9,71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包括秘書、資訊、主計暨人事等室                   以良好之行政管理,協助本會業務之順利推行。
業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13,786 人事室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

 0100 人事費              313,786                  編列人事費313,7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本會編制內職員239人(其中簡任43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7
                                                 技工、工友及駕駛19人,約聘僱人員13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709
                                                 合計271人,計需人事費304,018千元。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2.本會駐外編制內職員55人所需退休離職儲金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282                及保險等,計需人事費9,768千元。

 0111 獎金                44,838

 0121 其他給與                  4,536

 0131 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1,438

 0151 保險                29,32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2,938 秘書室、主計室          基本行政維持所需經費,計列業務費20,217千

 0200 業務費               20,217 、人事室             元,設備及投資1,587千元,獎補助費1,134千
                                                元,合共22,93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701
                                                1.員工國內、外進修訓練經費,列業務費867
 0202 水電費                    475
                                                 千元。
 0203 通訊費                    800                2.首長宿舍水電費及辦公處所分攤電費等,列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968                 業務費475千元。
                                                3.公務用電話、電傳等,列業務費80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473
                                                4.影印機等事務機器租金,列業務費968千元
 0231 保險費                    200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5.房地稅捐、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
 0271 物品                     836                 ,列業務費2,47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822                  6.公務車輛及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費200
                                                 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55
                                                7.公務車油料費,列業務費207千元(詳公務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7
                                                 車輛明細表)。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0                8.購置辦公用物品、公務參考用報章雜誌及書
 0291 國內旅費                    90                 籍等,列業務費629千元。

 0294 運費                     510                9.文康活動費,列業務費542千元(2,000元*2
                                                 71人=542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90
                                                10.分攤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管理費(
 0299 特別費                    944
                                                 分配本會樓層3 1/4層,其中1/4層屬公共




                                       6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9,71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1,587                樓層,設置本會服務櫃檯),列業務費5,9

 0305 運輸設備費                  920                 88千元。
                                                11.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辦公室環境
 0319 雜項設備費                  667
                                                 美化、環境教育、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員
 0400 獎補助費                  1,134
                                                 工健檢、性別主流化業務及雜支等,列業
 0475 獎勵及慰問                 1,134                務費897千元。
                                                12.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
                                                 及檔案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列業務費2,3
                                                 15千元。
                                                13.房屋建築養護費,列業務費355千元(詳辦
                                                 公房舍明細表)。
                                                14.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等,列業務費4
                                                 77千元。
                                                 (1)車輛養護費213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辦公器具養護費264千元:按本會預算內
                                                   職員(含約聘僱人員13人)252人計算,
                                                   計1,048元*252人*1年=264千元。
                                                15.消防、機電設備、水電空調、會議視訊影
                                                 音及監視系統等維護作業,列業務費310千
                                                 元。
                                                16.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0千元。
                                                17.文件運寄及公物運輸等費用,列業務費510
                                                 千元。
                                                18.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90千元。
                                                19.依規定標準編列正、副首長3人特別費,列
                                                 業務費944千元。
                                                20.編印僑務統計相關刊物,蒐集彙整分析海
                                                 外僑民之各項統計資料等費用,列業務費1
                                                 ,080千元。
                                                21.汰換首長座車一部,列設備及投資920千元
                                                 。
                                                22.為改善辦公環境,汰換老舊辦公設備及綠
                                                 化環境,列設備及投資667千元。
                                                2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列獎補助費1,1
                                                 34千元。
03 資訊管理與維護              12,989 資訊室              辦理資訊管理作業與電腦軟、硬體之保養維護

 0200 業務費                   4,969               等,計列業務費4,969千元,設備及投資8,020




                                       6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9,71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3 通訊費                    900                千元,合共12,98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3,620               1.網際網路專線使用費,列業務費900千元。
                                                2.資訊作業相關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操作等服
 0271 物品                     105
                                                 務費用,列業務費3,6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44
                                                3.電腦作業報表紙等耗材,列業務費10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8,020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020               4.資訊業務所需資料建檔及其他各項費用,列
                                                 業務費344千元。
                                                5.購置IPV6升級及各項資訊作業等相關軟、硬
                                                 體設備,列設備及投資4,920千元。
                                                6.業務所需資訊系統開發費用,列設備及投資
                                                 3,100千元。




                                       7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2,82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邀請海外僑務委員等回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廣納建言
辦理僑務政策發展及研析、施政計畫管考、年度施政績效               1.邀請海外僑務委員等回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廣納建言
評估等管考業務及專案活動。
  及政策宣導。                                  及政策宣導。
2.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增進              2.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接待海外回國僑胞,增進
  僑胞向心力。                                  僑胞向心力。
3.廣泛蒐集海內外僑務資料(文字、照片、影音等)並研究             3.廣泛蒐集海內外僑務資料(文字、照片、影音等)並研究
  分析,提供政策規劃與執行參考。                         分析,提供政策規劃與執行參考。
4.鼓勵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促              4.鼓勵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促
  進僑務事務研究。                                進僑務事務研究。
5.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鼓勵僑務事務研究。               5.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鼓勵僑務事務研究。
6.辦理僑務事務研討,提升僑務專業知能。                    6.辦理僑務事務研討,提升僑務專業知能。
7.徵求海外各界提供具歷史價值文物數位檔及文物背景資              7.徵求海外各界提供具歷史價值文物數位檔及文物背景資
  料,以進行數位資料保存,並透過網際網路展示海外華                料,以進行數位資料保存,並透過網際網路展示海外華
  人文化傳承歷程。                                人文化傳承歷程。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14,102 綜合規劃處         因應當前國內、外情勢變化,辦理僑務委員會

 0200 業務費               7,202               議,彙集海外僑情訂定僑務發展策略,計列業
                                            務費7,202千元,獎補助費6,900千元,合共14
 0203 通訊費                150
                                            ,10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481
                                            1.會議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網路通
 0279 一般事務費             1,571                訊費用,列業務費1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900               2.籌辦及會議期間辦公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
                                             住宿費用,列業務費5,481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6,900
                                            3.會議期間場地佈置、文件印刷、膳費及雜支
                                             等,列業務費1,571千元。
                                            4.海外代表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列獎補助費
                                             6,900千元。
02 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21,599 綜合規劃處         成立「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辦理接待海外

 0200 業務費              13,199               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系列活動,計列業務費
                                            13,199千元,獎補助費8,400千元,合共21,59
 0203 通訊費                400
                                            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50
                                            1.籌辦及活動期間公務用郵資、電話、電傳及
 0231 保險費                100                 網路通訊費等,列業務費40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50                2.慶典期間舉辦各項慶祝活動場地、車輛租金
                                             ,列業務費8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480
                                            3.慶典期間僑胞及聯絡員保險,列業務費100
 0291 國內旅費               179
                                             千元。
 0294 運費                 440                4.慶典期間聯絡員酬金,列業務費7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8,400               5.慶典期間場地佈置、聯絡員誤餐、交通補助
 0436 對外之捐助             8,400                、餐費及印製資料等,列業務費3,180千元
                                             。
                                            6.辦理四海同心聯歡大會,列業務費7,300千




                                   7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900 綜合規劃業務                          預算金額               42,8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元。
                                             7.慶典期間工作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
                                              179千元。
                                             8.籌辦及活動期間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44
                                              0千元。
                                             9.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
                                              ,列獎補助費8,400千元。
03 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            7,125 綜合規劃處          辦理僑務政策研究及建構海外華僑文物數位典

 0200 業務費               4,715                藏,鼓勵開設華僑事務課程及辦理華僑事務論
                                             文甄選等活動,計列業務費4,715千元,設備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0
                                             及投資1,212千元,獎補助費1,198千元,合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0
                                             7,1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500                 1.辦理僑務政策研究、僑務口述歷史及海內外
 0279 一般事務費             3,595                 僑務事務資料調查、蒐集與分析等,列業務
                                              費2,51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
                                             2.訂購中外文圖書、期刊、報紙等,建置本會
 0300 設備及投資             1,212
                                              圖書資料,列業務費5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12                3.印製僑務簡介、會務會報、榮譽職人員證書
 0400 獎補助費              1,198                 及知識管理管考等,列業務費265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00                 4.徵求海外各界提供具歷史價值文物數位檔,
                                              進行數位資料保存,列業務費1,17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4
                                              設備及投資1,212千元,合共2,382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94
                                             5.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以提升僑務專業知能,
                                              列業務費270千元,獎補助費449千元,合共
                                              719千元。
                                             6.鼓勵國內大學校院設置華僑事務課程講座及
                                              辦理華僑事務博碩士論文甄選,列獎補助費
                                              749千元。




                                    7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68,22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僑社發展及拓展國際交流
加強僑社聯繫與輔助及僑民接待服務業務。                     1.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僑社發展及拓展國際交流
  ,全年總參加人次期達120萬人次。                       ,全年總參加人次期達120萬人次。
2.結合僑務志工,擴大僑務工作層面,協導海外僑務志工              2.結合僑務志工,擴大僑務工作層面,協導海外僑務志工
  參與僑社服務工作,全年期達54,800人次。                  參與僑社服務工作,全年期達54,800人次。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      43,202 僑民處            因應當前海外情勢變化,加強僑社聯繫工作,
  活動                                        強化海外僑社堅定支持我國之立場,配合海外

 0200 業務費             10,673                青年聯繫輔導計畫,推展僑青聯繫服務工作及
                                            加強泰緬地區僑社聯繫,協助僑社永續發展,
 0271 物品                300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節慶等多
 0279 一般事務費            7,601
                                            元活動,依據國家願景及施政重點,促進海外
 0293 國外旅費             2,104                僑社團結和諧,鼓勵僑團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
 0294 運費                600                 社會交流活動,擴增友我力量,提升我國際能

 0295 短程車資                 68               見度,計列業務費10,673千元,設備及投資79
                                            千元,獎補助費32,450千元,合共43,202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79
                                            ,其內容如下:
 0319 雜項設備費                79               1.購製國旗及紀念徽章等,運寄海外供僑社舉
 0400 獎補助費            32,450                 辦元旦、國慶等重要國家節慶活動使用,提
 0436 對外之捐助           32,450                 升臺灣能見度,凝聚僑心,列業務費3,100
                                             千元。
                                            2.派員出國參加僑社重要活動,以加強聯繫與
                                             溝通等,列業務費2,104千元(詳派員出國
                                             計畫預算表)。
                                            3.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300千元。
                                            4.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68千元。
                                            5.為利業務推動及處理公務需要,購置事務設
                                             備,列設備及投資79千元。
                                            6.加強聯繫僑團負責人、輔助召開洲際性及區
                                             域性等年會活動,列業務費1,695千元,獎
                                             補助費7,400千元,合共9,095千元。
                                            7.配合海外青年聯繫輔導計畫,落實僑團年輕
                                             化,鼓勵青年投入公共事務,強化駐外僑務
                                             人員與僑界青年聯結機制,並協輔僑團規劃
                                             青年參與之活動,列業務費1,350千元,獎
                                             補助費2,400千元,合共3,750千元。
                                            8.鼓勵僑團(社)辦理各項與當地主流社會交
                                             流及各項時令節慶、紀念日等活動,進而拓
                                             展國民外交,列業務費1,056千元,獎補助
                                             費8,500千元,合共9,556千元。




                                   7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68,22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輔助海外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慶祝
                                             活動,列業務費700千元,獎補助費7,500千
                                             元,合共8,200千元。
                                            10.加強聯繫泰緬地區僑團與當地僑界青年,
                                             協導舉辦各項聯誼服務活動,以凝聚對我
                                             之向心及認同,列業務費300千元,獎補助
                                             費1,650千元,合共1,950千元。
                                            11.輔助具有固定會所之僑團修繕、購置更新
                                             設備,擴大延伸僑務服務工作據點,列獎
                                             補助費5,000千元。
02 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      12,110 僑民處            為落實與僑團負責人、僑界領袖及優秀僑界專
  動                                         業青年之聯繫,並加強泰緬地區僑社服務工作

 0200 業務費              9,710                ,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重要僑團首長組團回
                                            國邀訪活動,以溝通僑情,鞏固友我力量,計
 0203 通訊費               175
                                            列業務費9,710千元,獎補助費2,400千元,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366
                                            共12,11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31 保險費               120                 1.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                參訪接待事宜,安排參訪拜會活動暨座談,

 0279 一般事務費            4,891                 以溝通僑情,列業務費6,360千元。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重要幹
 0295 短程車資                 60
                                             部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並促進
 0400 獎補助費             2,400                 各僑團間橫向聯繫,列業務費2,10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2,400                 獎補助費1,600千元,合共3,700千元。
                                            3.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
                                             ,並鼓勵其參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
                                             務,培養僑社新血,列業務費500千元,獎
                                             補助費500千元,合共1,000千元。
                                            4.加強辦理泰緬地區僑團首長、僑界領袖回國
                                             參訪接待事宜,安排參訪拜會活動及舉辦專
                                             題講座,以增進對我之瞭解及認同,鞏固友
                                             我陣營基礎,列業務費750千元,獎補助費3
                                             00千元,合共1,050千元。
03 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12,911 僑民處            為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加強與僑界重要

 0200 業務費             10,533                人士之聯繫,推展海外僑務志工志願服務工作
                                            ,協助僑胞並提供急難救助,推展歸僑服務工
 0203 通訊費               669
                                            作,舉辦華僑節活動等,計列業務費10,533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0
                                            元,獎補助費2,378千元,合共12,911千元,
 0231 保險費                  40               其內容如下:




                                   7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1000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預算金額               68,22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1.加強與僑界重要人士聯繫,辦理僑務工作座

 0279 一般事務費            8,151                談會及駐外僑務人員區域工作會報,以增進
                                            雙向溝通,凝聚共識,列業務費4,649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968
                                            。
 0294 運費                350
                                           2.推動建構海外僑務志工服務網絡,鼓勵僑界
 0295 短程車資                 5                專業人士及青年志工參與推動僑務服務工作
 0400 獎補助費             2,378                ,列業務費2,00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200               3.編製歸國僑胞貼心叮嚀服務手冊,協助僑胞
                                            瞭解返國設(復)籍後所涉及國內相關權利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78
                                            義務事項,並結合國內戶政系統及華僑文教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0                 服務中心發放,俾讓僑胞認同政府有感服務
                                            ,列業務費900千元。
                                           4.促進國人對海外僑胞貢獻的重視,連結海外
                                            僑胞與國內民眾休戚與共之情感,舉辦華僑
                                            節慶祝大會等系列活動,列業務費1,265千
                                            元。
                                           5.派員出國訪問僑社及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運作情形,以加強聯繫與溝通等,列業
                                            務費96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6.推展歸僑服務工作,加強對歸僑團體舉辦活
                                            動之輔助,凝聚支持政府力量,列業務費40
                                            0千元,獎補助費1,078千元,合共1,478千
                                            元。
                                           7.配合臺灣醫療服務國際化政策,促進國內醫
                                            療產業之升級與發展,鼓勵僑胞返國自費醫
                                            療,輔導僑社舉辦相關活動及印製資料等,
                                            列業務費351千元,獎補助費300千元,合共
                                            651千元。
                                           8.辦理海外僑胞遭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變
                                            等之急難慰問及貧困歸僑慰問補助,列獎補
                                            助費1,000千元。




                                  7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63,54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輔導海外社教團體辦理文化社教活動,透過國內藝文團體
加強辦理華僑文化及社教輔助業務。                        輔導海外社教團體辦理文化社教活動,透過國內藝文團體
海外巡演、文化教師短期教學、民俗文化種子教師之培訓               海外巡演、文化教師短期教學、民俗文化種子教師之培訓
以及輔導僑團(社)辦理文藝體育活動,以推廣中華傳統               以及輔導僑團(社)辦理文藝體育活動,以推廣中華傳統
文化及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鼓勵僑胞融入               文化及臺灣多元文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及鼓勵僑胞融入
主流社會,凝聚僑心,支持中華民國。舉辦、協導各項文               主流社會,凝聚僑心,支持中華民國。舉辦、協導各項文
化活動之參與者全年達240萬人次,滿意度達92%,並依權            化活動之參與者全年達240萬人次,滿意度達92%,並依權
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3%。                         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達9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          16,148 僑教處           輔助海外僑團辦理文藝體育活動,傳揚我國優

 0200 業務費               2,592               良文化,加強國內、外社教團體交流互訪,輔
                                            助僑教發展,計列業務費2,592千元,設備及
 0203 通訊費                150
                                            投資471千元,獎補助費13,085千元,合共16,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14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825               1.結合本會僑教志工暨國內、外文化教育界人
 0293 國外旅費               252                 士共同參與文教服務工作,列業務費220千
                                             元。
 0294 運費                 100
                                            2.購送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僑團(校)及
 0295 短程車資                 45
                                             相關圖書館等國內優良刊物、圖書等(含郵
 0300 設備及投資              471                 資),協助僑胞瞭解國內訊息,列業務費97
 0319 雜項設備費              471                 7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3,085               3.輔導海外僑團辦理大型文藝體育活動,列業
                                             務費762千元,獎補助費4,706千元,合共5,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420
                                             468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1,398
                                            4.輔導國內學校及藝文團體配合海外社團辦理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67                文化交流互訪或比賽活動,列業務費336千
                                             元,獎補助費1,687千元,合共2,023千元。
                                            5.派員赴海外訪視各地舉辦文藝體育活動實際
                                             辦理情形及參加海外華人學術研討會,列業
                                             務費252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6.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45千元。
                                            7.充實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文化、民俗器材
                                             ,辦理主題展演活動,展現臺灣多元文化,
                                             列設備及投資471千元。
                                            8.輔助海外僑團辦理社教活動,宣揚臺灣多元
                                             文化,列獎補助費4,932千元。
                                            9.輔助海外華人學術團體及華文作家協會等辦
                                             理學術活動,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列獎補助
                                             費300千元。
                                            10.輔助海外社教團體充實民俗、武術、體育
                                             及舞蹈等社教器材,列獎補助費1,460千元




                                   7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0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預算金額               63,54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02 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       21,000 僑教處           輔導海外各地舉辦文化夏(冬)令營活動,遴
  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                                派巡迴文化教師赴海外推廣教學,辦理海外文

 0200 業務費              17,291               化薪傳種子計畫─培訓文化種子師資及青年文
                                            化志工,計列業務費17,291千元,獎補助費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37
                                            709千元,合共21,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00
                                            1.輔導海外僑教團體舉辦文化夏(冬)令營暨
 0293 國外旅費              3,742                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活動,列業務費7,14
 0294 運費                 712                 9千元,獎補助費2,509千元,合共9,658千

 0400 獎補助費              3,709                元。
                                            2.辦理海外文化教師種子師資培訓活動,列業
 0436 對外之捐助             3,709
                                             務費5,000千元,獎補助費700千元,合共5,
                                             700千元。
                                            3.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訓後培力計畫
                                             ,導入資深學員進階複訓模式,以文化認同
                                             聯結華裔新生代,厚植僑社永續發展根基,
                                             列業務費5,000千元,獎補助費500千元,合
                                             共5,500千元。
                                            4.派員出國訪視海外夏(冬)令營及文化教師
                                             教學情形,列業務費142千元(詳派員出國
                                             計畫預算表)。
03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       26,392 僑教處           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
  迴訪演                                       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

 0200 業務費              23,398               際交流,計列業務費23,398千元,獎補助費2,
                                            994千元,合共26,39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1,004
                                            1.重要節慶活動期間(春節、國慶及臺灣傳統
 0293 國外旅費              2,394
                                             週),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
 0400 獎補助費              2,994                業人員籌組文化訪問團,赴海外巡迴演出,
 0436 對外之捐助             2,994                列業務費21,004千元。
                                            2.派員隨團聯繫演出事宜並擔任行政工作,列
                                             業務費2,394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
                                            3.輔助文化訪問團體及主辦僑社租借表演場地
                                             、音響、燈光、器材等,列獎補助費2,994
                                             千元。




                                   7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156,15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華僑文教
辦理加強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                       1.提升海外服務據點效能,提供多元優質服務,華僑文教
  服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使用總人次全年度期達829,00             服務中心等服務據點場地使用總人次全年度期達829,00
  0人次,以爭取僑胞向心。                            0人次,以爭取僑胞向心。
2.「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行期程之總工程              2.「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執行期程之總工程
  進度執行率期達81%。                             進度執行率期達8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       156,158 僑民處           為服務僑胞,凝聚海外僑心及共識,本會目前

 0200 業務費             124,626               已分別於美國華府、金山、金山灣區、橙縣、
                                            洛杉磯、紐約、芝加哥、休士頓、波士頓、西
 0202 水電費               7,882
                                            雅圖、亞特蘭大、加拿大多倫多、菲律賓馬尼
 0203 通訊費               5,416
                                            拉、泰國曼谷、澳洲雪梨、布里斯本、巴西聖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448               保羅等地,設立17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並預
 0221 稅捐及規費             4,364               定增設巴黎、溫哥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供

 0231 保險費               7,027               圖書閱覽、教學研討、專題講座、藝文展覽及
                                            場地租借等服務。本計畫係設置、維持華僑文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7,686
                                            教服務中心服務業務所需費用,計列業務費12
 0271 物品                2,539               4,626千元,設備及投資31,532千元,合共156
 0279 一般事務費            19,640               ,158千元,其內容如下: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41               1.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電話、電傳、郵資、
                                             水電等,列業務費12,844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83
                                            2.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租金費用,列業
 0300 設備及投資            31,532
                                             務費21,408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8,561               3.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土地及房屋等各項稅捐,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                 列業務費50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471               4.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公房舍保險費,列業務
                                             費2,770千元。
                                            5.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對外開放所需服務人員工
                                             作費及社保費等,列業務費45,053千元。
                                            6.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1,800千元。
                                            7.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需資料文件印製、場地
                                             清潔、管理維護及僑教中心搬遷等,列業務
                                             費16,889千元。
                                            8.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各項諮詢講座、藝文
                                             展覽及國家重要節慶活動等,列業務費1,10
                                             0千元。
                                            9.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房屋建築修繕及辦公器具
                                             養護,列業務費9,462千元。
                                            10.租設溫哥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辦理
                                              中心裝修、籌設及對外開放所需基本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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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156,15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維持等經費,列業務費12,800千元。
                                       11.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為推動業務及處理公務
                                        需要,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列設備及投
                                        資2,971千元。
                                       12.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行政院1
                                        01年9月19日院臺外字第1010048899號函核
                                        定)經費總額199,999千元,分年辦理,第
                                        1年編列經費168,954千元,本年度編列設
                                        備及投資28,561千元。




                              7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05,47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為配合國家人口政策,僑生政策面臨轉型及強化,將加
辦理僑生回國升學輔導與照顧業務。                        1.為配合國家人口政策,僑生政策面臨轉型及強化,將加
  強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                強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
  ,預計回國就學人數達3,000人,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              ,預計回國就學人數達3,000人,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
  ,厚植國力。                                  ,厚植國力。
2.落實照顧全球近18,000名在學僑生,提供醫療保險及在           2.落實照顧全球近18,000名在學僑生,提供醫療保險及在
  校工讀等補助,以鼓勵專心向學;輔導辦理各項活動,                校工讀等補助,以鼓勵專心向學;輔導辦理各項活動,
  協助僑生安心就學;加強聯繫畢業僑生校友組織,輔導                協助僑生安心就學;加強聯繫畢業僑生校友組織,輔導
  辦理各類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鞏固支持我國力量                辦理各類活動,鼓勵融入主流社會,鞏固支持我國力量
  。                                       。
3.辦理在學與畢業僑生聯繫與輔導活動285場次及座談提             3.辦理在學與畢業僑生聯繫與輔導活動285場次及座談提
  問問題解決等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可達92%。                問問題解決等權重計算,整體績效目標值可達9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22,236 僑生處           為配合國家人口政策,僑生政策面臨轉型及強

 0200 業務費               5,494               化,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技職教
                                            育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業務,計列業務費5,4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14
                                            4千元,獎補助費16,742千元,合共22,236千
 0231 保險費                  46
                                            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785               1.赴機場接待初次抵臺新僑生,並協調各校辦
 0293 國外旅費               312                 理接待迎新及照料事宜,列業務費345千元
                                             。
 0294 運費                 237
                                            2.僑生回國升學申請表件審查及僑生名冊打印
 0400 獎補助費             16,742
                                             等,列業務費12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800                3.辦理招收海外僑生業務,寄發簡章、簡介及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32                海報等資料,列業務費237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4,310               4.配合海外聯招會或自行規劃派員赴海外辦理
                                             招生宣導,列業務費312千元(詳派員出國
                                             計畫預算表)。
                                            5.辦理印尼輔訓班,列業務費3,400千元。
                                            6.辦理邀請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宣導人員、輔導
                                             教師及世界留臺校友會回國參加研習活動,
                                             瞭解國內教育發展現況及升學輔導相關規定
                                             ,以協助及鼓勵僑生回國升學,列業務費1,
                                             080千元,獎補助費800千元,合共1,880千
                                             元。
                                            7.辦理「加值型僑生方案」技職教育僑生專班
                                             ,輔助就讀僑生學費及學校開辦經費,列獎
                                             補助費15,942千元。
02 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81,040 僑生處           辦理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計列業務費3,

 0200 業務費               3,524               524千元,獎補助費77,516千元,合共81,040
                                            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69
                                            1.舉辦及輔導各區跨校僑生春季及春節活動,




                                   80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05,47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20                列業務費2,0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2.舉辦全國僑生社團幹部研習活動等,列業務
                                             費5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024
                                            3.辦理僑輔工作研習活動及分區召開僑輔平臺
 0291 國內旅費               193
                                             會議,列業務費29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                4.辦理在學僑生生涯發展專題講座,列業務費
 0400 獎補助費             77,516                528千元。
                                            5.編印中華民國僑生手冊等,列業務費100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8
                                             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6,505
                                            6.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56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583               7.辦理僑生工讀金補助,列獎補助費15,055千
                                             元。
                                            8.輔助僑生社團辦理活動及發行刊訊等,列獎
                                             補助費428千元。
                                            9.落實推動政府人才培育及產業發展等重要政
                                             策,輔助新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全民健康保
                                             險(含技職教育僑生專班),列獎補助費8,
                                             435千元。
                                            10.輔助在學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含技職
                                             教育僑生專班),列獎補助費51,998千元
                                             。
                                            11.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列獎補助費150千元。
                                            12.辦理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等結業成績
                                             優異僑生獎學金,列獎補助費1,450千元。
03 強化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        2,199 僑生處           加強連結全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
  絡                                         國高等教育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

 0200 業務費               1,337               要目標,強化僑生畢業職涯規劃、就業與實習
                                            等輔導措施,達到育才、留才之效,並辦理畢
 0203 通訊費                  10
                                            業僑生相關聯繫輔導業務,計列業務費1,337
 0279 一般事務費             1,012
                                            千元,獎補助費862千元,合共2,199千元,其
 0291 國內旅費                 35               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30                1.辦理海外留臺同學會人員返國參訪及業務研

 0294 運費                   25                討會等活動,列業務費90千元。
                                            2.派員赴海外出席留臺校友會之聯誼會或年會
 0295 短程車資                 25
                                             ,列業務費23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
 0400 獎補助費               862                 表)。




                                   81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500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預算金額             105,47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36 對外之捐助              612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35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50               4.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25千元。
                                           5.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25千元。
                                           6.輔導辦理歡送應屆畢業僑生、僑生畢業職涯
                                            講習與就業博覽會及交流聯誼等活動,列業
                                            務費912千元,獎補助費250千元,合共1,16
                                            2千元。
                                           7.為加強聯繫,適時輔助海外留臺畢業僑生校
                                            友會舉辦會務及節慶等活動,列業務費20千
                                            元,獎補助費612千元,合共632千元。




                                  82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69,54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宏觀電視頻道排播各部會與縣市政府之文宣短片達平均
賡續辦理華僑新聞資訊報導、宏觀電視節目製播、網路視               1.宏觀電視頻道排播各部會與縣市政府之文宣短片達平均
訊傳播收視等資訊服務暨輔助海外華文傳媒及提供節慶文
  每月5,500檔次;並於宏觀網路電視設置專題網頁隨選              每月5,500檔次;並於宏觀網路電視設置專題網頁隨選
宣。視訊專區,期達平均每月影片點閱次數220萬次,增進               視訊專區,期達平均每月影片點閱次數220萬次,增進
  僑胞對國內政經社會發展之瞭解及認同。                      僑胞對國內政經社會發展之瞭解及認同。
2.維運宏觀電子報及宏觀僑務新聞網,提供海外華文媒體              2.維運宏觀電子報及宏觀僑務新聞網,提供海外華文媒體
  參採與僑胞數位閱讀,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另以行動                參採與僑胞數位閱讀,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另以行動
  應用軟體多元傳播僑務新聞,期宏觀僑務新聞APP平均               應用軟體多元傳播僑務新聞,期宏觀僑務新聞APP平均
  每月開啟達5,500次,有效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              每月開啟達5,500次,有效縮短政府與僑胞間的距離。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        31,189 華僑通訊社         為強化海外新聞傳播效能,發行「宏觀周報」

 0200 業務費              30,690               ,提供海外僑社、僑校、圖書館、駐外單位及
                                            僑胞新聞資訊服務,並提供海外華文媒體參採
 0203 通訊費                588
                                            。此外,藉由網際網路傳播,提供多元的影音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新聞及平面新聞資訊,並加強僑務新聞報導,
 0271 物品                 437                提供全球各地僑團(社)活動訊息,以促進海
 0279 一般事務費            24,670               內、外資訊交流,計列業務費30,690千元,設

 0291 國內旅費                 29               備及投資199千元,獎補助費300千元,合共31
                                            ,189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10
                                            1.新聞聯繫用之電話、電傳及網路通訊等費用
 0294 運費                4,660                ,列業務費588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6               2.聘請專業人士撰擬、審查相關文件,列業務
 0300 設備及投資              199                 費60千元。
                                            3.「宏觀周報」編製、印刷及寄送等,列業務
 0304 機械設備費                71
                                             費12,140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128
                                            4.充實維護「宏觀僑務新聞網」及行動載具閱
 0400 獎補助費               300                 讀服務,列業務費7,52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300                5.宏觀多語新聞製作費用,列業務費800千元
                                             。
                                            6.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及提供行動
                                             載具觀賞服務,列業務費5,164千元。
                                            7.購置辦公用物品及訂閱公務用報章雜誌費用
                                             ,列業務費437千元。
                                            8.維運宏觀電視分享雲(VOD)暨辦理整合行
                                             銷活動,列業務費2,878千元。
                                            9.加強媒體聯繫暨拷製影帶、光碟及編送宣導
                                             資料等,列業務費828千元。
                                            10.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29千元。
                                            11.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36千元。
                                            12.派員出國訪視「宏觀周報」、「宏觀僑務
                                             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等海外推廣




                                   83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69,54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情形,列業務費21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
                                             預算表)。
                                            13.購置推展業務所需硬體設施,列設備及投
                                             資199千元。
                                            14.輔助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僑務新聞
                                             網」及「宏觀網路電視」等,列獎補助費3
                                             00千元。
02 辦理「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      127,042 華僑通訊社         運用「宏觀電視影音頻道」全天候24小時播送
  務                                         節目,傳播國內重要訊息及多元行銷臺灣,以

 0200 業務費             127,042               提升我國整體形象,計列業務費127,042千元
                                            (本項業務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0279 一般事務費           127,042
                                            」,自96年度起交由「公共電視基金會」辦理
                                            ),其內容如下:
                                            1.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及其他傳輸平臺建置
                                             42,522千元。
                                            2.購播國內各電視臺優良電視節目30,265千元
                                             。
                                            3.每日多語新聞編輯及採訪報導25,216千元。
                                            4.新聞雜誌與專題訪談節目及電視短片製作22
                                             ,609千元。
                                            5.辦理節目播控、客戶服務及收視品質調查作
                                             業費用5,520千元。
                                            6.節目音樂著作權910千元。
03 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       11,312 華僑通訊社         加強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合作,辦理海外傳媒
  文宣                                        人士來臺參訪活動,以增進對國內政經文教建

 0200 業務費               9,668               設等各方面之瞭解;提供月曆、春聯及節慶光
                                            碟,分贈海外僑界,計列業務費9,668千元,
 0212 權利使用費             4,500
                                            獎補助費1,644千元,合共11,312千元,其內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1
                                            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2,137               1.價購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列業務
 0293 國外旅費               130                 費4,500千元。

 0294 運費                2,500               2.派員出國訪問海外華文傳媒活動,列業務費
                                             13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0400 獎補助費              1,644
                                            3.更新多媒體僑務簡報費用,列業務費35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644                。
                                            4.印製及運寄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
                                             列業務費4,499千元。
                                            5.製作、選購慶典或文化教育影片、光碟等,




                                   8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預算金額                169,54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分贈海外文教中心等機構、華文媒體播放,
                                        列業務費50千元。
                                       6.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聯繫溝通,辦理海外華
                                        文媒體人士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對國內政經
                                        文教建設之瞭解,列業務費454千元,獎補
                                        助費840千元,合共1,294千元。
                                       7.輔助海外華文報刊、電視臺及廣播電臺辦理
                                        華文傳媒活動及購置電腦、印刷等設備,列
                                        獎補助費804千元。




                              85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116,75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鼓勵僑商團體返國參訪及協輔海外僑商青年組織發展,
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展,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協助海外                1.鼓勵僑商團體返國參訪及協輔海外僑商青年組織發展,
僑商相互聯繫,增進合作;培植僑民經貿專業人才,提供
  辦理海外經貿巡迴講座、輔導僑商組織推動會務活動等                 辦理海外經貿巡迴講座、輔導僑商組織推動會務活動等
僑民金融及貿易資訊服務,協助發展事業。
  參加人次達18,705人次。                           參加人次達18,705人次。
2.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政策,促進與新興市場商機交流互動               2.配合國家經建發展政策,促進與新興市場商機交流互動
  ,輔導暨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人士返國                 ,輔導暨邀請相關產業之僑營企業或僑界專業人士返國
  觀摩洽談暨交流商機,及僑商學習成果之滿意度達96.4               觀摩洽談暨交流商機,及僑商學習成果之滿意度達96.4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       23,858 僑商處            辦理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計列
  業務                                         業務費9,805千元,獎補助費14,053千元,合
 0200 業務費               9,805                共23,85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加強聯繫海外僑商青年組織,邀請僑商團體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0
                                              及僑商青年第二代子弟回國參訪考察經建發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展;協輔運用專業及融入主流社會優勢,投
 0279 一般事務費             7,999                 入僑社服務,進而儲備僑界新生代領導人才
 0293 國外旅費              1,576                 ,列業務費1,560千元,獎補助費50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4,053                 合共2,060千元。
                                             2.辦理海外僑商團體工作研討及青商組織幹部
 0436 對外之捐助            12,712
                                              人才培訓活動,以協助僑商組織永續發展,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341                 列業務費2,500千元,獎補助費2,000千元,
                                              合共4,500千元。
                                             3.協助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僑商組織舉辦
                                              年會、理監事會等會務活動及在僑居地舉辦
                                              經貿、公益活動,列業務費1,669千元,獎
                                              補助費5,274千元,合共6,943千元。
                                             4.派員協助世界性、洲際性及地區性僑商組織
                                              舉辦年會、理監事會等會務活動,列業務費
                                              1,576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辦理華裔女性菁英培訓及志工活動,精進女
                                              性企業領導人營運管理智能,增益事業發展
                                              ,並協輔運用專業投入僑社服務行列,列業
                                              務費2,500千元,獎補助費1,938千元,合共
                                              4,438千元。
                                             6.輔助僑社舉辦支持臺灣加入國際經貿組織等
                                              活動,列獎補助費3,000千元。
                                             7.輔助世界臺商總會臺北聯絡辦事處推展業務
                                              ,列獎補助費1,000千元。
                                             8.輔助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列
                                              獎補助費341千元。
02 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       35,442 僑商處            辦理各項經貿研習活動,培訓僑商經貿人才,




                                    8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116,75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業發展                                        協助僑營企業發展,優化僑營事業經營模式與

 0200 業務費              33,942                創新技術,計列業務費33,942千元,獎補助費
                                             1,500千元,合共35,44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10
                                             1.辦理僑營事業行銷推廣、美食技術實作、微
 0279 一般事務費            29,875
                                              型創業等研習活動,增進僑商事業競爭力,
 0291 國內旅費                  48                促進海內外產業聯繫交流,列業務費19,097
 0293 國外旅費              3,109                 千元。
                                             2.辦理僑營餐飲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僑商經貿
 0400 獎補助費              1,500
                                              專題演講及企業診斷諮商輔導,協助僑商發
 0436 對外之捐助             1,500
                                              展事業,列業務費14,172千元,獎補助費1,
                                              500千元,合共15,672千元。
                                             3.派員隨團赴海外辦理僑商專業巡迴輔導及企
                                              業諮商活動,列業務費673千元(詳派員出
                                              國計畫預算表)。
03 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       57,452 僑商處            辦理海外華人經濟動態研究並配合經建發展政
  海內外商機交流                                    策,辦理僑商邀訪研習,促進商機交流,以及

 0200 業務費               7,209                捐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等,計列業務
                                             費7,209千元,設備及投資696千元,獎補助費
 0203 通訊費                209
                                             49,547千元,合共57,452千元,其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250
                                             1.配合拓展新興市場計畫,積極運用僑商網絡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促進商機交流,充實僑商人才庫及培育拓銷
 0271 物品                    50                人才,促進我國與新興、穆斯林市場等之經

 0279 一般事務費             3,819                 貿合作,列業務費2,000千元。
                                             2.加強與僑商企業專業人士聯繫,辦理回國考
 0291 國內旅費               210
                                              察自由經濟示範區邀訪及專才培訓研習等活
 0293 國外旅費               118                  動,推動與國內產業交流互動,媒促僑商對
 0294 運費                 200                  國內新興及重點產業之投資與商務合作,列
 0295 短程車資                  53                業務費2,203千元,獎補助費619千元,合共
                                              2,822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696
                                             3.派員出國協助在海外舉辦鼓勵僑商返國商機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96
                                              交流相關活動,列業務費118千元(詳派員
 0400 獎補助費             49,547                 出國計畫預算表)。
 0436 對外之捐助            11,547                4.辦理華僑經濟學術研究及海外華人經濟動態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000                 資訊蒐集,列業務費2,765千元,設備及投
                                              資696千元,合共3,461千元,包括:
                                              (1)彙編華僑經濟資訊,提供海外僑營事業
                                                、國內赴海外投資廠商、政府相關部門
                                                及學術界參考運用,列業務費2,064千元




                                    87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700 僑民經濟業務                     預算金額               116,75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2)僑商資訊服務網路維護更新與充實推廣
                                            , 提供全球僑商經貿金融資訊,列業務
                                            費442千元,設備及投資696千元,合共1
                                            ,138千元。
                                           (3)購置各項辦公用品及業務聯繫通訊費用
                                            ,列業務費259千元。
                                          5.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60千元。
                                          6.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53千元。
                                          7.捐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並辦理僑
                                           民緊急災變及創業貸款專案等,列業務費10
                                           千元,獎補助費48,928千元,合共48,938千
                                           元,包括:
                                           (1)加強宣導及協助推廣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業務,列業務費10千元。
                                           (2)辦理各項緊急災變之災後重建貸款專案
                                            所需信用保證利息及手續費,列獎補助
                                            費10,928千元。
                                           (3)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能
                                            力,對海外僑臺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
                                            其取得經營事業所需融資,列獎補助費3
                                            8,000千元。




                                 88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7,65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7,650 主計室           按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0900 預備金               7,650

 0901 第一預備金             7,650




                                   89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82,03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強化僑教工作,賡續協助僑民學校健全發展,並積極推廣
賡續辦理輔助僑校發展業務。                           強化僑教工作,賡續協助僑民學校健全發展,並積極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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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僑民教育為基礎,打造臺灣優勢品牌,蓄積僑教永               %,以僑民教育為基礎,打造臺灣優勢品牌,蓄積僑教永
續發展潛力。                                  續發展潛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編印華語教材               3,823 僑教處           因應海外僑教需求,掌握華文教育主流化趨勢

 0200 業務費               3,823               ,開發、編印華語文教材,推展海外僑民教育
                                            ,計列業務費3,82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3
                                            1.印製華語文核心、輔助及文化類教材,列業
 0279 一般事務費             2,400
                                             務費1,86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0               2.編修華語文教材,並因應華文教育主流化趨
 0294 運費                1,200                勢,開發適合第二語言教學之華語文教材,
                                             列業務費713千元。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50千元。
                                            4.教材運輸裝卸費用,列業務費1,200千元。
02 輔助及獎勵僑校             41,356 僑教處           輔助僑校辦理文教活動、改善教學環境、充實

 0200 業務費               3,818               教學資源及遴聘師資,計列業務費3,818千元
                                            ,設備及投資1,432千元,獎補助費36,106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3,100
                                            元,合共41,356千元,其內容如下: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0
                                            1.加強僑教組織聯繫,輔助偏遠及重點區域僑
 0293 國外旅費               528                 校,健全校務運作,並因應僑校活動需求適
 0300 設備及投資             1,432                時給予協助,列業務費100千元,獎補助費7
                                             ,000千元,合共7,10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32
                                            2.派員出國訪視僑校推展僑民教育情形及出席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
                                             各地中文學校學(協)會年會活動,列業務
 0400 獎補助費             36,106                費528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0436 對外之捐助            36,106               3.購置推展僑教業務所需設備及保養維護等,
                                             列業務費190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合
                                             共290千元。
                                            4.輔助海外僑校自聘國內教師前往任教,並推
                                             介國內優質專業之對外華語師資人力赴海外
                                             資源匱乏地區支援僑校教學,促進海內外教
                                             學交流並擴增對外華語教學能量,紓緩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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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82,03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地區僑校師資不足困境,列業務費2,000千
                                             元,獎補助費10,800千元,合共12,800千元
                                             。
                                            5.為因應華語文教學主流化趨勢,充實海外華
                                             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具規模僑校軟硬體設備,
                                             辦理華語文推展活動及邀請主流教育人士來
                                             臺參訪,列業務費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1
                                             ,332千元,獎補助費2,706千元,合共5,038
                                             千元。
                                            6.輔助僑校辦理各項文教活動及充實教學資源
                                             ,列獎補助費9,000千元。
                                            7.輔助僑校改善教學環境、校舍修繕、添購電
                                             腦及教學設備,提升偏遠地區僑校數位教學
                                             能力,列獎補助費6,600千元。
03 供應僑校教科書             43,080 僑教處           提供全球各地僑校(含中文班)教科書,計列

 0200 業務費              43,080               業務費43,080千元,其內容如下:
                                            1.運寄書籍郵資,列業務費4,880千元。
 0271 物品                 100
                                            2.購置辦公用物品,列業務費1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8,100
                                            3.供應僑校教科書、作業簿及教師手冊、參考
 0294 運費                4,880                圖書等,列業務費38,000千元。
                                            4.購贈僑校(含中文班)優良參考圖書,充實
                                             課外讀物,列業務費100千元。
04 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49,051 僑教處           辦理海外華文教師研習會及回國研習班、參訪

 0200 業務費              26,577               團,提升教師華語文教學專業知能,輔助僑校
                                            教師參與華語文教學活動,爭取主流華語文市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0
                                            場,計列業務費26,577千元,獎補助費22,474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
                                            千元,合共49,051千元,其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18,250               1.研習會教材、教具運費及活動租車費,列業
 0291 國內旅費                 98                務費700千元。
                                            2.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資源匱
 0293 國外旅費              6,029
                                             乏地區教學及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
 0294 運費                 500
                                             ,列業務費4,822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2,474               3.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98千元。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785                4.派員赴海外協辦教師研習會,列業務費207
 0436 對外之捐助            20,788                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5.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教師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01
                                             等來臺參訪、研習活動,健全僑校校務經營
                                             體質及華語文教師教學職能,穩固海外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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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82,03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永續經營與發展,列業務費15,400千元,獎
                                             補助費6,840千元,合共22,240千元。
                                            6.在海外暨偏遠地區辦理僑校教師研習會,遴
                                             派講座前往巡迴授課,以提升僑校教師華語
                                             文教學知能,因地制宜推展分級化之師資提
                                             升方案,列業務費4,750千元,獎補助費6,0
                                             00千元,合共10,750千元。
                                            7.獎勵海外僑校教師及輔助辦理教師節活動,
                                             列業務費600千元,獎補助費3,970千元,合
                                             共4,570千元。
                                            8.輔助國內、外學校及教育機構辦理海外僑校
                                             師資培訓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鼓勵僑校教
                                             師參與當地國之華語文教育發展計畫,與主
                                             流學校合作開設華語文課程及取得教師資格
                                             ,擴大我方影響力,列獎補助費2,286千元
                                             。
                                            9.輔助海外僑校及僑教組織來臺研習華語及多
                                             元文化,促進國內教育機構及海外僑教之交
                                             流,列獎補助費3,378千元。
05 推展「雲端翻轉學習計畫」        29,404 僑教處           因應數位科技學習發展趨勢,整合產官僑學資

 0200 業務費              23,699               源,透過平臺建置、內容充實、師資培訓及多
                                            元行銷等措施,建構具連貫性的華文學習模式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0
                                            ,提升整體數位僑教服務效能,計列業務費23
 0279 一般事務費            20,827
                                            ,699千元,設備及投資1,720千元,獎補助費3
 0291 國內旅費                 56               ,985千元,合共29,404千元,其內容如下:
 0293 國外旅費               296                1.研製及採購華語文數位學習光碟及行動化應
                                             用軟體等教材,充實數位僑教資源,列業務
 0294 運費                2,000
                                             費600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1,720
                                            2.平面教材轉製數位光碟及電子書,列業務費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720                40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985               3.發行「僑教雙週刊」(含平面版、網路版)
 0436 對外之捐助             3,635                ,編製行動化教學課程,提供雲端化服務,
                                             擴大學習運用面向,列業務費7,840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
                                            4.協助僑校、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海外文教組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50
                                             織,就地辦理華語文數位師資培訓、教學觀
                                             摩會等,結合數位教學最新趨勢,並與當地
                                             學校、主流教育單位合作辦理相關推廣活動
                                             ,擴展我國海外數位華文教育市場,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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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82,03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費2,115千元。
                                            5.遴派專家學者赴海外參加學術會議及推廣華
                                             文網路教育,列業務費248千元。
                                            6.赴國內各地推廣教材,列業務費56千元。
                                            7.訪視海外各地辦理數位學習活動情形及推廣
                                             成效,列業務費93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
                                             算表)。
                                            8.辦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
                                             更新服務功能提升以及學習內容之建構,列
                                             業務費4,500千元,設備及投資356千元,合
                                             共4,856千元。
                                            9.辦理「全球華文網」行銷推廣活動,列業務
                                             費405千元。
                                            10.建置翻轉教學應用之學習環境,列業務費2
                                             ,150千元。
                                            11.辦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建立
                                             國際華語文數位學習交流平臺,行銷數位
                                             學習成果,列業務費3,511千元。
                                            12.輔助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運用僑教雲
                                             端服務,研發創新教學內容,發展多元教
                                             學模式,成為海外華語文教學市場亮點,
                                             列業務費581千元,設備及投資1,364千元
                                             ,獎補助費3,182千元,合共5,127千元。
                                            13.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培訓
                                             數位教學種子教師,列業務費1,200千元,
                                             獎補助費203千元,合共1,403千元。
                                            14.獎勵國內、外優良廠商、文教團體、專家
                                             學者等編製及推廣教材,列獎補助費600千
                                             元。
06 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       15,325 僑教處           提供海外僑胞終身學習,積極推廣海外函授及

 0200 業務費              15,205               遠距教學,計列業務費15,205千元,獎補助費
                                            120千元,合共15,325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80
                                            1.辦理函校招生及學生結業事宜,列業務費35
 0279 一般事務費            10,405
                                             0千元。
 0294 運費                3,020               2.辦理函校教務推展,列業務費7,67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20                3.辦理函校學生作業批改及問題解答業務,列
                                             業務費1,68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120
                                            4.辦理「函校通訊」、講義、招生簡章及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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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0 僑校發展與輔助                 預算金額            182,03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證書等包裝郵遞業務,列業務費3,200千元
                                        。
                                       5.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資培訓班」線上班,
                                        列業務費2,300千元。
                                       6.輔助辦理函校海外招生及校友會聯繫活動,
                                        列獎補助費12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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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03,72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落實政府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
辦理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1.落實政府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
  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目標。賡續辦                人數,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目標。賡續辦
  理第33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設17班;開辦第34期             理第33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開設17班;開辦第34期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預計開設20班,以培養海外青年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預計開設20班,以培養海外青年
  學習農、工、商及家政等生產技術,提升返回僑居地發                學習農、工、商及家政等生產技術,提升返回僑居地發
  展之競爭力與成就,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力短缺問                展之競爭力與成就,協助海外臺商企業解決人力短缺問
  題,預計來臺就讀人數達1,372人。                      題,預計來臺就讀人數達1,372人。
2.加強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增進海外              2.加強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及參訪活動,增進海外
  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之瞭解與認識,厚植海外友我                華裔青年對中華民國臺灣之瞭解與認識,厚植海外友我
  新生代力量,並結合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饋                新生代力量,並結合海外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饋
  國內社會,辦理各項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預計                國內社會,辦理各項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預計
  來臺人數達2,391人。                            來臺人數達2,391人。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        50,603 僑生處           招收海外青年接受實用生產技能訓練,以培養

 0200 業務費               4,072               僑界技職師資及未來僑社中堅人才,發展僑居
                                            地農、工、商及家政事業,並增進其競爭力,
 0203 通訊費                  65
                                            計列業務費4,072千元,獎補助費46,531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00
                                            ,合共50,603千元,其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8                1.編製、寄送海外招生資料及業務聯繫事宜,
 0279 一般事務費             2,824                列業務費550千元。
                                            2.辦理海外招生活動所需場地及車輛租金等,
 0291 國內旅費               174
                                             列業務費50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01
                                            3.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分發作業,列
 0294 運費                 260                 業務費30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0               4.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迎新接待及畢業活
 0400 獎補助費             46,531                動等事宜,列業務費1,159千元。
                                            5.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174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6
                                            6.派員赴海外辦理巡迴招生宣導說明,列業務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39,995
                                             費101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6,370               7.公物運輸費用,列業務費10千元。
                                            8.員工洽公短程車資,列業務費10千元。
                                            9.協助加強學員課業輔導,辦理三節節慶、參
                                             訪民俗文藝經建活動,列業務費1,248千元
                                             ,獎補助費166千元,合共1,414千元。
                                            10.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學行優良獎學金
                                             ,列業務費15千元,獎補助費900千元,合
                                             共915千元。
                                            11.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工讀補助,列獎
                                             補助費4,600千元。
                                            12.落實總統「倍增東南亞來臺留學生人數,
                                             以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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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03,7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第34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傷病
                                             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2,126千
                                             元。
                                            13.輔助第33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參加
                                             全民健康保險,列獎補助費4,113千元。
                                            14.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住院醫療及
                                             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列獎補助費131千元
                                             。
                                            15.輔助海外華裔青年參加第33、34期海外青
                                             年技術訓練班,列獎補助費34,495千元。
02 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       53,119 僑生處           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增進海
  團隊活動                                      外華裔青年對臺灣之瞭解與認識,並結合海外

 0200 業務費              52,569               華裔青年豐沛的創新活力回饋國內社會,辦理
                                            各項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鼓勵華裔青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
                                            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志願服務,協助偏遠地區
 0279 一般事務費            52,394
                                            學童拓展國際視野,計列業務費52,56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5               獎補助費550千元,合共53,119千元,其內容
 0294 運費                   30               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550                1.委請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之顧問費、
                                             審查費等,列業務費80千元。
 0436 對外之捐助              400
                                            2.辦理海外華裔青年檔案資料整理,俾利聯繫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0                 服務,列業務費131千元。
                                            3.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民俗技
                                             藝等課程,列業務費21,068千元。
                                            4.為使海外華裔青年瞭解臺灣政經建設,舉辦
                                             觀摩團活動,列業務費20,370千元。
                                            5.結合海外華裔青年及國內非營利組織團體共
                                             同投入資源,辦理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教學活
                                             動,列業務費9,100千元。
                                            6.輔導海外華裔青年研習及聯誼活動,列業務
                                             費180千元。
                                            7.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列業務費65千元。
                                            8.為促進海外優秀青年對臺灣多元文化及政經
                                             發展現況之瞭解,舉辦海外傑出青年臺灣文
                                             化研習營邀訪活動,列業務費1,575千元,
                                             獎補助費250千元,合共1,825千元。
                                            9.輔助國內民間團體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志
                                             願服務活動,列獎補助費150千元。




                                   96
                           僑務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39012321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預算金額            103,72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0.輔助研習班、觀摩團結業學員成立聯誼組
                                        織以團結海外華裔青年力量,列獎補助費1
                                        50千元。




                                97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4239010900    4239011000    5139012320   5139012321    4239012420
     第一、二級用途別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技 華僑文化社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科目名稱及編號                                繫服務與接待          輔助          訓研習            活動
 合          計        349,713        42,826        68,223      182,039       103,722        63,540
0100人事費              313,786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709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7,282
 0111獎金               44,838
 0121其他給與              4,536
 0131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438
 0151保險               29,328
0200業務費               25,186        25,116        30,916      116,202        56,641        43,281
 0201教育訓練費               701
 0202水電費                 475
 0203通訊費               1,700           550           844                        65           150
 0212權利使用費
 0215資訊服務費             3,62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968         6,431         4,616          200          400
 0221稅捐及規費             2,473
 0231保險費                 200           100           160
 0249臨時人員酬金                            750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           510           198        3,973          318          2,057
 0271物品                  941           500           300          100
 0279一般事務費            11,166        15,646        20,643       93,082        55,218        33,829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355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0                                      190
 0291國內旅費                 90           189                        204          239
 0293國外旅費                                          3,072        6,853          101          6,388
     ※現職人員                                         3,072          828          101          2,788
     ※非現職人員                                                     6,025                       3,600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經貿專業課程及遴聘華文教師赴
                  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98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0100   4239010900    4239011000    5139012320   5139012321    4239012420
   第一、二級用途別
    第一、二級用途別    一般行政         綜合規劃業務 僑民及僑團聯 僑校發展與                      海外青年技 華僑文化社教
   科目名稱及編號
    科目名稱及編號                                繫服務與接待          輔助          訓研習            活動
 0294運費                510           440           950       11,600          290           812
 0295短程車資               90                         133                        10            45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9,607         1,212            79        3,152                        471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0304機械設備費
 0305運輸設備費             92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020         1,212                      3,052
 0319雜項設備費             667                          79          100                        471
0400獎補助費             1,134        16,498        37,228       62,685        47,081        19,788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300                        785                        420
 0436對外之捐助                        15,300        36,050       60,649          400         18,101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4         1,078        1,101          316          1,267
 0441對學生之獎助                                                                39,995
 0475獎勵及慰問           1,1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394           100          150         6,370
0900預備金
 0901第一預備金




                                      99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4239012500    4239012600    4239012700    4239019800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華僑文教中心 回國升學僑生 華僑新聞資訊                      僑民經濟          第一預備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服務工作           服務          及傳媒服務           業務
 合          計         156,158       105,475       169,543       116,752         7,650       1,365,641
0100人事費                                                                                      313,786
 0102政務人員待遇                                                                                    4,277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709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7,282
 0111獎金                                                                                       44,838
 0121其他給與                                                                                      4,536
 0131加班值班費                                                                                    11,268
 0143退休離職儲金                                                                                   21,438
 0151保險                                                                                       29,328
0200業務費               124,626        10,355       167,400        50,956                      650,679
 0201教育訓練費                                                                                       701
 0202水電費                7,882                                                                  8,357
 0203通訊費                5,416           10           588           209                         9,532
 0212權利使用費                                          4,500                                      4,500
 0215資訊服務費                                                                                     3,620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6,448         1,383          401          2,470                       43,317
 0221稅捐及規費              4,364                                                                  6,837
 0231保險費                7,027           66                                                     7,553
 0249臨時人員酬金            37,686                                                                 38,436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            60          1,220                        8,518
 0271物品                 2,539                        437            50                         4,867
 0279一般事務費             19,640         7,821       153,849        41,693                      452,587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9,341                                                                  9,696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77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83                                                                  4,783
 0291國內旅費                              228            29           258                         1,237
 0293國外旅費                              542           340          4,803                       22,099
     ※現職人員                             542           340          2,367                       10,038
     ※非現職人員                                                       2,436                       12,061
     ※非現職人員國外旅費 : 係指聘請專家學者赴海外各重要僑區辦理僑臺商經貿專業課程及遴聘華文教師赴
                  海外從事華文教育推廣等參與公務活動之旅費補助。



                                        100
                                僑務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421    4239012500    4239012600    4239012700    4239019800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華僑文教中心 回國升學僑生 華僑新聞資訊                      僑民經濟          第一預備金
   科目名稱及編號       服務工作           服務          及傳媒服務           業務
 0294運費                              262          7,160          200                       22,224
 0295短程車資                             27            36            53                         394
 0299特別費                                                                                     944
0300設備及投資            31,532                        199           696                       46,948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8,561                                                                28,561
 0304機械設備費                                          71                                        71
 0305運輸設備費                                                                                   92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                                       696                       13,480
 0319雜項設備費            2,471                        128                                      3,916
0400獎補助費                           95,120         1,944        65,100                     346,578
 0430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505
 0436對外之捐助                          1,412         1,944        25,759                     159,615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60                      39,341                      45,667
 0441對學生之獎助                        31,065                                                  71,060
 0475獎勵及慰問                                                                                  1,13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60,583                                                  67,597
0900預備金                                                                       7,650         7,650
 0901第一預備金                                                                    7,650         7,650




                                      101
                                                                          僑務委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313,786    650,679     308,578             -
     1           僑務委員會              313,786    650,679     308,578             -
                 僑務支出               313,786    477,836     198,812             -
         1       一般行政               313,786     25,186       1,134             -
         2       綜合規劃業務                   -     25,116      16,498             -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30,916      37,228             -
         4       僑民社教業務                   -    167,907      19,788             -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43,281      19,788             -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124,626           -             -
         5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10,355      95,120             -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167,400       1,944             -
         7       僑民經濟業務                   -     50,956      27,100             -
         8       第一預備金                    -          -           -             -
                 教育支出                     -    172,843     109,766             -
         9       僑民文教業務                   -    172,843     109,766             -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    116,202      62,685             -
             2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     56,641      47,081             -




                                   102
    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7,650    1,280,693         -     46,948         38,000         -    84,948         1,365,641
         7,650    1,280,693         -     46,948         38,000         -    84,948         1,365,641
         7,650      998,084         -     43,796         38,000         -    81,796         1,079,880
             -      340,106         -      9,607              -         -     9,607           349,713
             -       41,614         -      1,212              -         -     1,212            42,826
服務與接待        -       68,144         -         79              -         -        79            68,223
             -      187,695         -     32,003              -         -    32,003           219,698
å‹•            -       63,069         -        471              -         -       471            63,540
務工作          -      124,626         -     31,532              -         -    31,532           156,158
å‹™            -      105,475         -          -              -         -         -           105,475
傳媒服務         -      169,344         -        199              -         -       199           169,543
             -       78,056         -        696         38,000         -    38,696           116,752
         7,650        7,650         -          -              -         -         -             7,650
             -      282,609         -      3,152              -         -     3,152           285,761
             -      282,609         -      3,152              -         -     3,152           285,761
             -      178,887         -      3,152              -         -     3,152           182,039
ç¿’            -      103,722         -          -              -         -         -           103,722




                                                   103
                                                                        僑務委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ç§‘                         ç›®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39000000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      28,561          -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      28,561          -
                 4239010000
                 僑務支出                                 -      28,561          -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           -          -
                 4239010900
         2     綜合規劃業務                                 -           -          -
                 4239011000
         3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           -          -
                 4239012400
         4     僑民社教業務                                 -      28,561          -
                 4239012420
             1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           -          -
                 4239012421
             2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      28,561          -
                 4239012600
         6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           -          -
                 4239012700
         7     僑民經濟業務                                 -           -          -
                 5139010000
                 教育支出                                 -           -          -
                 5139012300
         9     僑民文教業務                                 -           -          -
                 5139012320
             1 僑校發展與輔助                                -           -          -




                                           104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71      920        13,480         3,916           -     38,000        84,948

               71      920        13,480         3,916           -     38,000        84,948

               71      920        10,428         3,816           -     38,000        81,796

                -      920         8,020          667            -           -        9,607

                -          -       1,212             -           -           -        1,212

與接待             -          -           -           79            -           -            79

                -          -        500          2,942           -           -       32,003

                -          -           -          471            -           -         471

作               -          -        500          2,471           -           -       31,532

服務             71          -           -          128            -           -         199

                -          -        696              -           -     38,000        38,696

                -          -       3,052          100            -           -        3,152

                -          -       3,052          100            -           -        3,152

                -          -       3,052          100            -           -        3,152




                                           105
                                 僑務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4.04       2,500    1,251   24.57     31      6    50 預計104年4月
                                                                             汰換,車種為
                                                                             首長專用車。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3.02        2,988    1,668   24.57     41     51    60 9031-DP。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3.08        2,995    1,668   24.57     41     51    60 1833-DW。


  1 公務轎車           4 93.08        2,995    1,668   24.57     41     51    60 1827-DW。
  1 公務轎車           4 94.04        2,995      852   24.57     21     51    64 4517-EH。
                                             972   16.52     16              1.油氣雙燃料
                                                                             車。
                                                                             2.原首長專用
                                                                             車,預計104
                                                                             年4月汰換後
                                                                             ,依規定留用
                                                                             替代原DI-
                                                                             0346公務轎
                                                                             車。

  2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02          124      624   24.57     16      3     2 BHO-008、
                                                                             BHO-009。




      合    計                               8,703            207    213   296




                                     106
                             僑務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7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4,709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110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7,282
六、獎金                                 44,838
七、其他給與                                4,536
八、加班值班費                              11,268 其中超時加班費4,417千元,未逾該科目90
                                              年度實支數8成計19,214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1,438
十一、保險                                29,328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13,786



                              107
                                                                                                                        僑務委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39000000
     17           僑務委員會主管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0039010000
          1       僑務委員會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4239010100
              1   一般行政              239       239     -        -    -       -       -       -   11    11    4       4   4   4

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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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員會
明細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39000000
  8       8   5       5    -     -   271       271    292,750       296,656       -3,906              僑務委員會主管
                                                                                                      0039010000
  8       8   5       5    -     -   271       271    292,750       296,656       -3,906              僑務委員會
                                                                                                        4239010100
  8       8   5       5    -     -   271       271    292,750       296,656       -3,906 以業務費進用人員情形如下:  一般行政
                                                                                         1.國內部分:
                                                                                           (1)派遣人力:辦理檔案資訊化暨屆
                                                                                              保存年限檔案清理、海外華裔青
                                                                                              年檔案資料整理及僑商資訊服務
                                                                                              網路更新充實等業務,預計進用1
                                                                                              6人,列業務費5,502千元。
                                                                                           (2)勞務承攬:
                                                                                             <1>一般行政:檔案建檔工作外包
                                                                                                服務及資訊作業相關設備之保
                                                                                                養維修等業務,預計全日在本
                                                                                                會服務者7人,列業務費2,387
                                                                                                千元。
                                                                                             <2>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
                                                                                                理「宏觀周報」編印及充實維
                                                                                                護「宏觀僑務新聞網」等業務
                                                                                                ,預計全日在本會服務者5人,
                                                                                                列業務費2,340千元。
                                                                                         2.國外部分:依據「海外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臨時人員僱用作業要點」規定,
                                                                                           預計進用駐外單位臨時人員45人,列
                                                                                           業務費37,686千元。




                                                          109
                                                                               僑務
預算員額:職員 239 人           工友 11 人
                                                                     現有辦公房舍
     技工   4 人           聘用  8 人           合計:271人
     駕駛   4 人           約僱  5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3層     10,663.14         84,450      100


二、機關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1.首長宿舍           1戶        164.74          1,762       60   2戶     195.12      40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1戶     14,681.99        400,062      155




     合    計              25,509.87        486,274      315          195.12      40




                                          110
委員會

明細表(國內部分)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10,663.14                     100


                                       359.86                     100


                                       359.86                     100




                                    14,681.99                     155




                                    25,704.99                     355




                             111
                                                                               僑務

                                                                     現有辦公房舍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舍            10所   18,695.17         739,379     5,179   1所     66.14


二、機關宿舍


 1.首長宿舍


 2.單房間職務宿舍


 3.多房間職務宿舍


三、其他




     合    計             18,695.17         739,379     5,179          66.14

備註:
1.本會泰華文教服務中心自95年1月1日起與駐泰國代表處合署辦公。
2.現有辦公房舍「其他」係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華埠圖書閱覽室。
3.租用部分包含籌備設立之溫哥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所列之修繕費4,162千元為該中心裝修費用。


                                         112
    委員會

    明細表(國外部分)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7所    2,975.25      4,796    25,865     4,162   21,736.56   4,796      25,865     9,341




        1所       77.14          45      583                 77.14        45       583




              3,052.39      4,841    26,448     4,162   21,813.70   4,841      26,448     9,341




裝修費用。


                                               113
                                                                        僑務委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4239010900                                                      -         -
綜合規劃業務
  (1)鼓勵華僑事務研究          01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4-104 輔助國(公)立學校開設華                  -         -
                                  僑事務課程及講座。
2.5139012320                                                      -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2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4-104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         -
                                  學校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
3.4239012420                                                      -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3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4-104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         -
                                  學校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化交流活動。




                                       114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505                 -                   -               -   合計                    1,505
900                    300               -                   -               -   1.4239010900           300
業務                                                                               綜合規劃業務
華僑事務研究                 300               -                   -               -    (1)鼓勵華僑事務研究           300
 國(公)立學校開設華
助其他中央機關                300               -                   -               -    輔助國(公)立學校開設華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300
務課程及講座。                                                                           僑事務課程及講座。
20                     785               -                   -               -   2.5139012320           785
輔助                                                                               僑校發展與輔助
及培訓僑校師資                785               -                   -               -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785
助其他中央機關
 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785               -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785
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學校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僑校實習及教學。                                                                          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
20                     420               -                   -               -   3.4239012420           420
教活動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社教活動                   420               -                   -               -    (1)舉辦社教活動             420
 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助其他中央機關                420               -                   -               -    輔助政府機關及國(公)立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420
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學校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及
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文
流活動。                                                                              化交流活動。




                                                         115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           01 104-104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活                -
                                                       動。
      [2]鼓勵華僑事務研究            02 104-104 國內大學校院         推動開設華僑事務課程及講                -
                                                       座。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03 104-104 歸僑團體           輔助舉辦活動並服務歸僑。                -
      å‹™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4 104-104 國內教育機構         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訓                -
                                                       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
      [2]推展雲端翻轉學習計畫          05 104-104 國內優良廠商及 輔助編製及推廣教材。                         -
                                     相關文教團體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         06 104-104 國內大專院校         輔導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                -
      才                                                班學員參訪臺灣民俗文藝經
                                                       建活動。
      [2]輔導海外青年參與志願服         07 104-104 國內民間團體         輔助舉辦海外華裔青年來臺                -
      務活動                                              參與志願服務活動。
     (5)42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08 104-104 國內藝文及社教 1.輔助辦理互訪或比賽活動                      -
                                     團體                 。
                                                       2.配合海外僑團(社)辦理
                                                        文化交流活動。
     (6)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辦理加值型僑生方案           09 104-104 國內大學校院及 輔助學校開辦技職教育僑生                       -
                                     高職                專班經費。
      [2]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           10 104-104 僑生社團           輔助發行刊訊及辦理活動。                -
     (7)4239012700                                                                 -
     僑民經濟業務
      [1]舉辦優秀僑商選拔及協助         11 104-104 國內民間團體         1.輔助舉辦優秀僑商選拔活               -



                                          116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42,241       264,832                -       38,000                  345,073
           4,217        3,450                 -       38,000                   45,667
           4,217        3,450                 -       38,000                   45,667
               -          504                 -               -                  504


               -          449                 -               -                  449


               -           55                 -               -                     55


           1,078            -                 -               -                 1,078


           1,078            -                 -               -                 1,078


               -        1,101                 -               -                 1,101


               -          901                 -               -                  901


               -          200                 -               -                  200


             166          150                 -               -                  316


             166            -                 -               -                  166



               -          150                 -               -                  150


               -        1,267                 -               -                 1,267


               -        1,267                 -               -                 1,267




           1,632          428                 -               -                 2,060


           1,632            -                 -               -                 1,632


               -          428                 -               -                  428
           1,341            -                 -       38,000                   39,341


           1,341            -                 -               -                 1,341



                                          117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推展業務                                            動。
                                                 2.輔助世界臺商總會臺北聯
                                                  絡辦事處推展業務。
  [2]捐助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12 104-104 財團法人海外信 充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
                                 用保證基金           基金保證能力,對海外僑臺
                                                 商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取
                                                 得經營事業所需融資。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工讀補助金               01 104-104 第33、34期海青 第33期每月核發100名(補                  -
                                 班清寒學員           助12個月),第34期每月核
                                                 發100名(補助10個月),
                                                 每人補助工讀金新臺幣2,09
                                                 1元。
  [2]學行優良獎學金             02 104-104 第33、34期海青 核發180名學員,每人獎學                   -
                                 班學行優良學員 金新臺幣5,000元。
  [3]招收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         03 104-104 第33、34期海青 第33、34期海青班學費補助                  -
  練                              班學員             。
 (2)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辦理加值型僑生方案           04 104-104 高職建教專班僑 高職建教專班學費補助。                       -
                                 生
  [2]僑生工讀補助金             05 104-104 清寒在學僑生       每月核發600名僑生,每人                -
                                                 補助工讀金新臺幣2,091元
                                                 。
  [3]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06 104-104 學行優良在學僑 核發290名僑生,每人獎學                     -
                                 生               金新臺幣5,000元。
  [4]優良畢業僑生獎學金           07 104-104 應屆優良畢業僑 核發250名僑生,每人獎學                     -
                                 生               金新臺幣1,000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
 (1)423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8 104-104 退休退職人員       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每                 -
                                                 人每節各發給新臺幣 2,000
                                                 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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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                 -       38,000                   38,000




              -       139,791                   -               -               139,791
              -        71,060                   -               -                71,060
              -        39,995                   -               -                39,995


              -           4,600                 -               -                 4,600




              -            900                  -               -                  900


              -        34,495                   -               -                34,495


              -        31,065                   -               -                31,065


              -        14,310                   -               -                14,310


              -        15,055                   -               -                15,055



              -           1,450                 -               -                 1,450


              -            250                  -               -                  250


              -           1,134                 -               -                 1,134
              -           1,134                 -               -                 1,134


              -           1,134                 -               -                 1,134



              -        67,597                   -               -                67,597
              -            394                  -               -                  394




                                            119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辦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活         09 104-104 國內大學校院碩 辦理華僑事務論文甄選活動                        -
  動                              、博士班學生            並核發獎助金。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10 104-104 貧困歸僑           辦理國內貧困歸僑春節慰問                 -
  務                                                。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推展雲端翻轉學習計畫          11 104-104 國內專家學者         輔助編製及推廣教材。                   -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捐助海青班學員保險及急         12 104-104 海外青年技術訓 1.辦理海青班學員參加傷病                       -
  難救助慰問金                         練班學員               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
                                                   2.辦理海青班學員住院醫療
                                                    及喪葬急難救助慰問金。
 (5)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捐助僑生保險及急難救助         13 104-104 抵臺註冊新僑生 1.辦理僑生參加傷病醫療及                       -
  慰問金                            、在學僑生              全民健康保險。
                                                   2.辦理僑生住院醫療及喪葬
                                                    急難救助慰問金。
3.對國外之捐助                                                                        -
0436 對外之捐助                                                                      -
 (1)4239010900                                                                  -
 綜合規劃業務
  [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01 104-104 委員會議海外代 返國參加會議機票款。                          -
                                 表
  [2]僑胞參與國內慶典接待服         02 104-104 回國參加慶典僑 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                        -
  務                              胞                 參訪等相關活動。
 (2)4239011000                                                                  -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         03 104-104 海外僑團(社) 1.加強僑社聯繫,輔助召開                       -
  多元活動                                              年會暨辦理國慶等各項時
                                                    令節慶慶祝活動。
                                                   2.輔助僑團規劃僑界青年參
                                                    與之活動。
                                                   3.輔助僑社修繕會所及更新
                                                    設備。
                                                   4.加強聯繫泰緬地區僑團與
                                                    當地僑界青年,協導舉辦



                                      120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94                  -               -                  394


              -            100                  -               -                  100


              -            100                  -               -                  100


              -            150                  -               -                  150


              -            150                  -               -                  150
              -           6,370                 -               -                 6,370


              -           6,370                 -               -                 6,370




              -        60,583                   -               -                60,583


              -        60,583                   -               -                60,583




         38,024       121,591                   -               -               159,615
         38,024       121,591                   -               -               159,615
              -        15,300                   -               -                15,300


              -           6,900                 -               -                 6,900


              -           8,400                 -               -                 8,400


         27,750           8,300                 -               -                36,050


         27,450           5,000                 -               -                32,450




                                            121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各項聯誼服務活動。
 [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         04 104-104 海外僑團重要幹 1.辦理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遴                      -
 訪活動                            部、僑界新生代            邀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
                                優秀專業青年、            年返國研習活動機票款。
                                泰緬地區僑團首 2.加強辦理泰緬地區僑團首
                                長等                 長、僑界領袖回國參訪機
                                                   票款。
 [3]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         05 104-104 海外僑團(社) 1.僑胞急難救助。                          -
 務                              、僑胞               2.配合臺灣醫療服務國際化
                                                   政策,鼓勵僑胞返國自費
                                                   醫療,輔導僑社舉辦相關
                                                   活動。
(3)5139012320                                                                 -
僑校發展與輔助
 [1]輔助及獎勵僑校             06 104-104 海外僑校           1.輔助偏遠及重點區域僑校               -
                                                   ,健全校務運作。
                                                  2.輔導及聯繫辦理各項文教
                                                   活動及充實教學資源。
                                                  3.改善僑校教學環境、校舍
                                                   修繕、添購電腦及教學設
                                                   備,提升偏遠地區僑校數
                                                   位教學能力。
                                                  4.輔助海外僑校自聘國內教
                                                   師前往任教,並推介國內
                                                   優質華語師資赴海外資源
                                                   匱乏地區支援僑校教學。
                                                  5.辦理華語文推展活動及邀
                                                   請主流教育人士來臺參訪
                                                   。
 [2]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07 104-104 海外僑教組織、 1.輔助辦理教師研習會。                       -
                                僑校校長、主任 2.輔助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培
                                及華文教師              訓或赴僑校實習及教學。
                                                  3.輔助海外僑校及僑教組織
                                                   來臺研習華語及多元文化
                                                   。
                                                  4.獎勵海外僑校教師及輔助
                                                   辦理教師節活動。
                                                  5.輔助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
                                                   校長、主任及教師來臺參




                                     122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400                 -               -                2,400




          300              900                  -               -                1,200




              -       60,649                    -               -               60,649


              -       36,106                    -               -               36,106




              -       20,788                    -               -               20,788




                                            123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加研習活動機票款。
 [3]推展雲端翻轉學習計畫          08 104-104 海外僑團(社、 1.輔助編製及推廣教材。                   -
                                校)、文教組織 2.輔助辦理華文網路種子師
                                、華文教師            資培訓活動機票款。
                                                3.協輔海外「華語文數位學
                                                 習中心」運用僑教雲端服
                                                 務,研發創新教學內容,
                                                 發展多元教學模式。
 [4]加強函校校友聯繫業務          09 104-104 海外僑團(校) 1.辦理函校海外招生活動。                  -
                                、函校校友會          2.輔助校友會辦理活動及聯
                                                 繫業務。
(4)5139012321                                                             -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1]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         10 104-104 海外社教團體、 1.輔導研習班、觀摩團結業                  -
 習及團隊活動                         海外傑出青年           學員成立聯誼組織,團結
                                                 海外華裔青年力量。
                                                2.輔助海外傑出青年來臺參
                                                 加臺灣文化研習營機票款
                                                 。
(5)4239012420                                                             -
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1]舉辦社教活動              11 104-104 海外僑團(社) 1.輔助海外僑團(社)舉辦                  -
                                、華人學術團體          大型文藝體育活動。
                                、華文作家協會 2.輔助海外僑團(社)辦理
                                                 社教活動。
                                                3.輔助華人學術團體及華文
                                                 作家協會辦理學術活動。
                                                4.輔助購置民俗、武術、體
                                                 育及舞蹈等社教器材。
 [2]輔導海外各地舉辦夏(冬         12 104-104 海外僑團(社) 1.輔助辦理夏(冬)令營、                  -
 )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                                    文化教師巡迴教學及種子
 教學                                              師資培訓活動。
                                                2.辦理青年文化志工培訓及
                                                 訓後培力計畫。
 [3]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         13 104-104 文化訪問團體、 輔助辦理巡迴訪演活動之場                   -
 外巡迴訪演                          海外僑團(社) 租、音響、燈光、器材等支
                                                出。
(6)4239012500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1]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14 104-104 海外僑生回國升 輔助返國參加研習活動機票                   -



                                    124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3,635                 -               -                3,635




              -            120                  -               -                 120



              -            400                  -               -                 400


              -            400                  -               -                 400




              -       18,101                    -               -               18,101


              -       11,398                    -               -               11,398




              -           3,709                 -               -                3,709




              -           2,994                 -               -                2,994



              -           1,412                 -               -                1,412


              -            800                  -               -                 800



                                            125
                                                                         僑務委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學宣導人員、輔 款。
                                導教師、世界留
                                臺校友會人員
 [2]畢業僑生聯繫與輔導           15 104-104 海外留臺畢業僑 輔助辦理會務及節慶等活動                       -
                                生校友聯誼組織 ,以加強聯繫。
(7)4239012600                                                                 -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1]推廣宏觀周報、宏觀僑務         16 104-104 海外傳媒、海外 輔助推廣「宏觀周報」、「                       -
 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                     僑團(社)             宏觀僑務新聞網」及「宏觀
                                                  網路電視」。
 [2]輔助海外華文新聞傳播事         17 104-104 海外華文媒體暨 1.輔助辦理華文傳媒活動及                      -
 業                              返國參訪媒體人            購置電腦、印刷等設備。
                                士                 2.輔助海外華文媒體人士來
                                                   臺參訪活動機票款。
(8)4239012700                                                                 -
僑民經濟業務
 [1]輔助僑商組織推展業務          18 104-104 海外僑商(社) 1.輔助辦理僑商團體及僑商                      -
                                、僑商青年組織            青年第二代子弟回國參訪
                                、僑商團體、華            活動。
                                裔女性菁英             2.輔助僑商返國參加僑商團
                                                   體工作研討及青商組織幹
                                                   部人才培訓等活動機票款
                                                   。
                                                  3.輔助僑商團體召開年會、
                                                   理監事會及舉辦經貿、公
                                                   益等活動。
                                                  4.辦理華裔女性菁英培訓等
                                                   活動機票款。
                                                  5.輔助舉辦支持臺灣加入國
                                                   際經貿組織等活動。
 [2]協助僑營企業發展            19 104-104 海外僑商團體         輔助辦理僑營餐飲美食廚藝                -
                                                  示範教學、僑商經貿專題講
                                                  座、企業診斷諮商輔導等活
                                                  動。
 [3]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20 104-104 海外僑商           輔助返國考察自由經濟示範                -
                                                  區邀訪及專才培訓等活動機
                                                  票款。
 [4]辦理僑民緊急災變及創業         21 104-104 海外僑臺商企業 辦理各項緊急災變之災後重                       -
 貸款專案                                             建貸款專案所需信用保證利
                                                  息及手續費。



                                     126
員會
分析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612                  -               -                 612


              -           1,944                 -               -                1,944


              -            300                  -               -                 300



              -           1,644                 -               -                1,644




         10,274       15,485                    -               -               25,759


          8,774           3,938                 -               -               12,712




          1,500               -                 -               -                1,500




              -            619                  -               -                 619



              -       10,928                    -               -               10,928




                                            127
                                僑務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0        696              10,350     32        688              10,366
考   察     -         -                     -     -         -                    -
視   察     3        35                 560      4         44                 660
訪   問    10        300               4,067     9         274               3,676
開   會    16        271               5,411     18        294               5,702
談   判     -         -                     -     -         -                    -
進   修     1        90                 312      1         76                 328
ç ”   ç©¶     -         -                     -     -         -                    -
實   習     -         -                     -     -         -                    -




                                    128
129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視察
僑團聯繫
  無    01   視察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北美地區    海外華僑   鑒於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104.01-104.12     5      3
接待          心建置計畫執行及運作情           文教服務   心辦理購置案等相關問題
            形                     中心     複雜且亟待輔導,邀請相
                                         關督導權責單位人員前往
                                         實地瞭解,以利輔助中心
                                         建置、帳務等健全發展。
社教活
 無     02   參加並督導海外僑社辦理   美洲、歐    當地僑團 1.赴各營區及各僑團(校 104.01-104.12      9      1
            華裔青少年夏令營及巡迴   洲、非洲    (社、校    )瞭解夏令營、巡迴文
            文化教師教學暨海外青年   、亞太地    )       化教學辦理情形與教學
            聯誼組織聯繫及活動情形   區               效果,及瞭解輔導聯繫
            等                             華僑青年組織活動情形
                                          ,傳達對海外華裔青少
                                          年之重視與關懷。
                                         2.分別與僑教人士及重要
                                          青年組織人士座談,蒐
                                          集對教師遴派、課程內
                                          容、行程安排及對輔導
                                          協助措施之各項建議,
                                          以掌握全盤狀況,作為
                                          改進參考,使本項工作
                                          確能符合海外需要,達
                                          成應有成效。
社教活
 無     03   訪視海外僑團辦理大型文   美洲、歐    當地僑團   1.為推展臺灣多元文化, 104.01-104.12   11      1
            藝體育活動情形及成效    洲、非洲    (社、校    鼓勵僑胞積極融入僑居
                          、亞太地    )       國主流社會,擴大參與
                          區               公共事務,形成影響力
                                          ,特於僑胞聚集地區,
                                          輔導僑團舉辦大型指標
                                          性文藝與體育交流活動
                                          。
                                         2.藉出席活動機會,說明
                                          政府政策,宣慰僑胞,
                                          傳達對海外僑胞之重視
                                          與關懷。
                                         3.瞭解海外實際作業情形
                                          ,加強溝通聯繫,俾作
                                          為輔導計畫修正之參考
                                          。
       二.訪問


                                         130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僑文教服務中心建
外華僑文教服務中
北美地區
海外華僑           159            92         9       26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及運作情形
購置案等相關問題
文教服務                                                   服務與接待
亟待輔導,邀請相
中心
權責單位人員前往
解,以利輔助中心
帳務等健全發展。
美洲、歐
海外僑社辦理華裔
營區及各僑團(校
當地僑團               82         55         5       142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非洲
營及巡迴文化教師
解夏令營、巡迴文
(社、校                                                   動
、亞太地
青年聯誼組織聯繫
學辦理情形與教學
)
區
ç­‰
,及瞭解輔導聯繫
青年組織活動情形
達對海外華裔青少
重視與關懷。
與僑教人士及重要
組織人士座談,蒐
教師遴派、課程內
行程安排及對輔導
措施之各項建議,
握全盤狀況,作為
參考,使本項工作
符合海外需要,達
有成效。
團辦理大型文藝體
美洲、歐
展臺灣多元文化,
當地僑團               78         73         7       158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非洲
及成效
僑胞積極融入僑居
(社、校                                                   動
、亞太地
流社會,擴大參與
)
區
事務,形成影響力
於僑胞聚集地區,
僑團舉辦大型指標
藝與體育交流活動


席活動機會,說明
政策,宣慰僑胞,
對海外僑胞之重視
懷。
海外實際作業情形
強溝通聯繫,俾作
導計畫修正之參考




                                                 13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僑團聯繫
  無    04   訪問亞洲地區僑社      亞洲地區    當地僑團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104.01-104.12     5      2
接待                                (社)    ,以凝聚僑心。
團聯繫
 無     05   訪問中南美洲地區僑社    中南美洲    當地僑團 訪問僑社,增進互動溝通 104.01-104.12       5      1
待                         地區      (社)    ,推展僑務工作,鞏固僑
                                         社友我陣營。
團聯繫
 無     06 訪問北美地區僑社        北美地區    當地僑團   藉由訪視僑界,傾聽僑胞 104.01-104.12     5      2
待                                 (社)    聲音,增進海內外交流管
                                         道,並進而提供優質服務
                                         。
團聯繫
 無     07 訪問大洋洲地區僑社       大洋洲地    當地僑團   加強聯繫僑胞,凝聚僑社 104.01-104.12     5      2
待                         區       (社)    友我力量。
社教活
 無     08   率領臺灣文化訪問團赴海   美加、歐    當地僑團   1.加強與海外各地僑社、 104.01-104.12   25      8
            外巡迴訪演         洲、非洲    (社、校    僑胞聯繫,並表達對僑
                          、亞太地    )       胞關懷之情。
                          區              2.協助各訪演地點間之聯
                                          繫、溝通協調與安排演
                                          出等相關事宜,使訪演
                                          工作順利圓滿。
                                         3.加強與僑團聯絡互動並
                                          增進對國內各項政、經
                                          建設之瞭解。
 僑生服
校友會
  有    09 輔導馬來西亞各地畢業僑     馬來西亞    留臺畢業   「文華之夜」係馬來西亞 104.01-104.12     4      5
學會、         生「文華之夜」等活動            僑生校友   地區留臺畢業僑生一年一
城留臺                               (同學)   度重要活動,藉由出席活
校友會                               會      動以聯繫校友情誼,增強
,並訪                                      對我政府之向心力。


資訊及
 無     10 訪問海外華文傳播媒體並     美洲、歐    華文媒體   為增進海外華文新聞傳媒 104.01-104.12     8      1
            與其從業人員座談      洲、亞洲           對國內政經文教社會建設
                          、大洋洲           之瞭解,及強化海外文宣
                          地區             作為,本會適時派員出國
                                         以加強與當地華文傳媒之
                                         溝通、聯繫。
資訊及
 無     11 訪問海外有線、無線、衛     美加、亞    有線、無   1.實地訪問海外有線、無 104.01-104.12    5      2
            星、網路電視業者及瞭解   太地區     線、衛星    線、衛星及網路電視頻
            海外僑胞收閱本會宏觀電           、網路電    道業者,瞭解海外電視
            視、周報等媒體情形             視業者及    傳媒現況,以利業務規
                                  當地僑團    劃。
                                  (社)    2.訪視「宏觀周報」、「
                                          宏觀僑務新聞網」、「


                                         132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社聯繫服務與溝通
當地僑團
亞洲地區
區僑社            110            72         6         188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聚僑心。
(社)                                                     服務與接待
當地僑團
中南美洲
洲地區僑社
社,增進互動溝通       107            30          3        140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社)
地區
僑務工作,鞏固僑                                                服務與接待
陣營。
當地僑團
視僑界,傾聽僑胞
北美地區
區僑社            120            61          6        18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增進海內外交流管
(社)                                                     服務與接待
進而提供優質服務


繫僑胞,凝聚僑社
當地僑團
大洋洲地
地區僑社           121            66          6        193 僑民及僑團聯繫    無
量。
(社)
區                                                       服務與接待
化訪問團赴海外巡 1,054
美加、歐
與海外各地僑社、
當地僑團                      1,220        120        2,3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無
洲、非洲
聯繫,並表達對僑
(社、校                                                    動
、亞太地
懷之情。
)
區
各訪演地點間之聯
溝通協調與安排演
相關事宜,使訪演
順利圓滿。
與僑團聯絡互動並
對國內各項政、經
之瞭解。
亞各地畢業僑生「
留臺畢業
馬來西亞
之夜」係馬來西亞       143            75         12        230 回國升學僑生服    有     應邀參加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
等活動
僑生校友
臺畢業僑生一年一                                                務               聯合總會、沙巴留臺同學會、
(同學)
活動,藉由出席活                                                                砂勞越留臺同學會、檳城留臺
會
繫校友情誼,增強                                                                同學會等留臺畢業僑生校友會
府之向心力。                                                                  一年一度文華之夜活動,並訪
                                                                        問當地僑社。
文傳播媒體並與其
美洲、歐
海外華文新聞傳媒
華文媒體               76         49          5        130 華僑新聞資訊及    無
洲、亞洲
談
政經文教社會建設                                                傳媒服務
,及強化海外文宣
、大洋洲
地區
本會適時派員出國
與當地華文傳媒之
聯繫。
美加、亞
線、無線、衛星、
有線、無
訪問海外有線、無       141            63          6        210 華僑新聞資訊及    無
太地區
者及瞭解海外僑胞
線、衛星
衛星及網路電視頻                                                傳媒服務
、網路電
觀電視、周報等媒
者,瞭解海外電視
視業者及
現況,以利業務規
當地僑團
(社)
「宏觀周報」、「
僑務新聞網」、「


                                                  13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宏觀電視」及「宏觀網
                                          路電視」等海外推廣情
                                          形。
展與輔助
  無    12   訪視海外五大洲僑校推展   美洲、歐    當地僑校   1.為協助海外僑校推展華 104.01-104.12   7      3
            華文教育辦理情形及成效   洲、非洲            文教育,本會以提供教
                          、亞太地            材、加強師資培訓、改
                          區               善僑校教學環境等方式
                                          推展工作。
                                         2.由於全球五大洲僑校各
                                          有不同發展背景,其輔
                                          助重點應配合各地區實
                                          際需求予以調整,茲為
                                          瞭解本會輔助措施實施
                                          成效,以因應時勢變遷
                                          調整,有分地區實地訪
                                          問僑校之必要。
與輔助
 無     13   訪視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   美加地區    海外華僑 1.本會近年來全新架構數 104.01-104.12     6      1
            活動辦理情形及推廣成效           文教服務    位僑教體系,運用「全
                                  中心、海    球華文網」豐沛教學資
                                  外僑校及    源,及全球64處「華語
                                  華語文數    文數位學習中心」,虛
                                  位學習中    實並進,行銷臺灣活潑
                                  心       生動之華語文教學模式
                                          ,及建立我國優質華語
                                          文教學新品牌。
                                         2.為提升海外數位僑教服
                                          務,本會責成海外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並運用國
                                          內豐富華語文教學資源
                                          ,協輔全球「華語文數
                                          位學習中心」及僑校辦
                                          理海外數位華語文推廣
                                          計畫,提升整體僑校競
                                          爭力,拓展我國在海外
                                          華語文教學市場之能見
                                          度。另中華函授學校亦
                                          逐步發展以網路方式提
                                          供僑民終身學習。
                                         3.上開工作計畫,已成為
                                          海外僑教發展重要方針


                                         134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電視」及「宏觀網
視」等海外推廣情


大洲僑校推展華文
美洲、歐
當地僑校
助海外僑校推展華      161           128         13       302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洲、非洲
形及成效
育,本會以提供教
、亞太地
加強師資培訓、改
區
校教學環境等方式
工作。
全球五大洲僑校各
同發展背景,其輔
點應配合各地區實
求予以調整,茲為
本會輔助措施實施
,以因應時勢變遷
,有分地區實地訪
校之必要。
語文數位學習活動
近年來全新架構數
美加地區
海外華僑              50         39          4        93 僑校發展與輔助    無
推廣成效
教體系,運用「全
文教服務
文網」豐沛教學資
中心、海
及全球64處「華語
外僑校及
位學習中心」,虛
華語文數
進,行銷臺灣活潑
位學習中
之華語文教學模式
心
建立我國優質華語
學新品牌。
升海外數位僑教服
本會責成海外華僑
服務中心並運用國
富華語文教學資源
輔全球「華語文數
習中心」及僑校辦
外數位華語文推廣
,提升整體僑校競
,拓展我國在海外
文教學市場之能見
另中華函授學校亦
發展以網路方式提
民終身學習。
工作計畫,已成為
僑教發展重要方針


                                                 135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並以美加地區為推動
                            主軸,為瞭解當地推動
                            成效及僑教特色,以配
                            合調整修正實施計畫,
                            強化服務效能,實有派
                            員實地訪問之必要。




                           136
     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以美加地區為推動
,為瞭解當地推動
及僑教特色,以配
整修正實施計畫,
服務效能,實有派
地訪問之必要。




                                 137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二.不定期會議
01 參加歐華年會及非華年會   歐洲、非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相關         5    4        284     126
 並訪問僑社 -         洲地區    事宜,以凝聚僑心。


02 參加歐洲地區重要僑團大   歐洲地區 加強僑社聯繫服務及溝         5    2        142         75
 型會議或活動並訪問僑社            通,以凝聚僑心。
 -
03 參加北美地區駐外人員工   北美地區 召集北美地區僑務秘書         5    3        200         92
 作會報 -                  舉辦工作研討會,以擬
                        定工作方針、落實僑務
                        政策,並訪問僑社。
04 參加北美地區重要新興僑   北美地區 加強與北美地區重要新         9    2        296     110
 團年會 -                  興僑團聯繫溝通,並宣
                        達國家政策,俾能凝聚
                        共識,強化向心,凝聚
                        海外支持政府力量。
05 參加北美地區各宗親總會   北美地區 傳達政府對北美地區各         9    2        296     110
 懇親大會 -                 姓氏宗親之關懷與重視
                        ,藉以增進情誼,並進
                        而鞏固對我之向心。
06 參加中美洲暨巴拿馬6國中 中美洲地 協導僑團辦理年會、懇          5    3        235         80
 華、華僑總會聯合會年會     區      親大會事宜,以凝聚僑
 及懇親大會 -                心。
07 出席海外學人及學術團體   美洲、歐 出席海外各地區學人及         6    1         50         40
 研討會或年會 -        洲、非洲 學術團體研討會或年會
                 、亞太地 ,發表專題演講、主持
                 區      僑務(教)座談會及研
                        討會,促進海內、外學
                        術交流。
08 辦理僑生回國升學宣導說   亞洲地區 1.鑑於亞洲地區如馬來        5    4        192     108
 明座談會 -                  西亞、印尼、緬甸等
                         地,近年來來臺升學
                         人數尚有相當之成長
                         空間,另近年來日、
                         韓、紐、澳等先進國
                         家及中國大陸亦競相
                         對外招生,為鞏固我
                         國高等教育體系對海
                         外華人的吸引力,亟
                         需加強辦理升學輔導



                               138
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12         422 僑民及僑團聯繫 法國          100.07          1             21
                      服務與接待     西班牙、德國      101.06          3         269
                                荷蘭、盧森堡、瑞士   102.06          3         374
     5    6         223 僑民及僑團聯繫 英國          97.07           1         324
                      服務與接待     荷蘭、比利時      99.08           3         401
                                法國、瑞典、丹麥    100.07          1         226
     5    9         301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檀香山       100.03          4         398
                      服務與接待     美國休士頓       101.10          1         182
                                美國紐約、洛杉磯    102.08          1         403


     9   11         41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芝加哥、舊金山   101.04          1         184
                      服務與接待     美國紐約、華府     101.09          1         240
                                美國洛杉磯、舊金山   102.06          1         146




     9   11         417 僑民及僑團聯繫 美國西雅圖、洛杉磯   101.08          1         282
                      服務與接待     美國西雅圖、芝加哥   102.08          2         308
                                美國波士頓、舊金山   103.04          1         191


     5    9         324 僑民及僑團聯繫 薩爾瓦多        100.07          2         289
                      服務與接待     瓜地馬拉        101.08          2         229
                                巴拿馬         102.09          2         354
     6    4         94 華僑文化社教活 美國           98.11           1             80
                      動         美國          100.06          1             97
                                美國洛杉磯       102.07          1             94




     5   12         312 回國升學僑生服 馬來西亞        102.07          1             75
                      務         印尼          102.09          1         128
                                緬甸          103.03          1             68




                                 139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講座及招生宣導說明
                         會,以為因應。
                        2.緬甸自98學年度重啟
                         招生後,相繼採取「
                         量少質精,擇優錄取
                         」及「擇優放寬,整
                         體管控」之原則辦理
                         ,實施以來,成效良
                         好。為利當地僑界瞭
                         解招生之相關規定,
                         並鼓勵僑社新生代申
                         請來臺就學,宜赴當
                         地辦理招生說明會,
                         藉由雙向溝通交流宣
                         導我僑教政策,以凝
                         聚僑心。
09 協導海外僑商舉辦返國商   美洲、歐 舉辦海外僑商返國交流          6    1         77         37
 機交流相關活動 -       洲、非洲 座談及「海外信用保證
                 、亞太、 基金」業務說明會活動
                 紐澳地區 ,實地瞭解僑商需求。


10 協導海外僑團舉辦僑商專   美洲、歐 辦理海外僑商專業巡迴          9    4        393     258
 業巡迴輔導及企業諮商活     洲、非洲 輔導、企業實地訪視、
 動 -             、亞太地 面對面諮商活動有關事
                 區      務。
11 參加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   美洲、歐 1.加強與全球各地臺商         5   11        935     344
 會及北美洲、中南美洲、     洲、非洲    之聯繫,並指導會議
 歐洲、非洲、亞洲及大洋     、亞太地    進行。
 洲等洲際總會年會或理監     區      2.加強聯繫海外僑社。
 事會活動 -
12 輔導僑商團體辦理推廣臺   美洲、歐 加強輔導海外僑商辦理          4    2         98         49
 灣經貿相關活動 -       洲、非洲 臺灣商品展或配合海外
                 、亞太地 招商相關活動,以協助
                 區      推動臺灣經貿發展。
13 參加全球或區域性華商經   美洲、歐 加強與全球各地經貿學          4    1         85         25
 貿聯誼總會年會或理監事     洲、非洲 員之聯繫,並指導會議
 會 -             、亞太地 進行。
                 區
14 出席各地中文學校學(協   美洲、歐 1.闡述本會僑教政策,         6    2        146         73
 )會年會活動 -        洲、亞太    爭取僑界向心,加強




                                140
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6   4          118 僑民經濟業務    泰國          99.12           1             39
                                  日本          100.12          1         103
                                  印尼          101.11          1             42




     9   22         673 僑民經濟業務    馬來西亞        102.11          1             69
                                  緬甸          102.12          1             74
                                  柬埔寨         103.06          2             62


     5   33        1,312 僑民經濟業務   荷蘭、比利時      103.05          2         243
                                  柬埔寨         103.05          1             68
                                  巴西          103.05          1         371




     4    5         152 僑民經濟業務    菲律賓         100.12          2             77
                                  印尼、馬來西亞     101.11          1         115
                                  印尼          102.12          2         114


     4    2         112 僑民經濟業務    日本          101.08          1             47
                                  柬埔寨         101.12          1             48
                                  美國舊金山       102.03          1         177


     6    7         226 僑校發展與輔助 美國洛杉磯         101.09          1         130
                                  馬來西亞        102.07          1             44




                                   141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地區      與海外中文學校聯合
                         會等教育團體聯繫。
                        2.因應華文教育主流化
                         之情形,藉參加年會
                         活動,加強與主流教
                         育人士之交流,拓展
                         僑教範疇。
15 參加海外教師研討會並蒐   美洲、歐 1.本會每年在海外辦理         8    2         99         98
 集各地華文教師需求 -     洲、非洲    教師研習會遴派國內
                 、亞太地    專業講座分組赴海外
                 區       各僑區巡迴講學,為
                         掌握各地辦理情形並
                         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實需派員實地瞭解。
                        2.近來海外華文教育有
                         逐漸朝向主流化之趨
                         勢,各地華文教師研
                         討會亦需適時因應調
                         整,爰有必要派員實
                         地瞭解各地辦理情形
                         ,以作為業務推動之
                         參考。
16 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   東南亞地 1.派員赴海外宣導海外         6    2         49         45
 巡迴招生宣導說明會 -     區       青年技術訓練班之性
                         質與招生方式,並鼓
                         勵有興趣及適合之海
                         外華裔青年來臺就讀
                         。
                        2.東南亞國家學生缺乏
                         來臺升學資訊,需與
                         當地保薦單位、留臺
                         校友會、僑校、僑社
                         辦理招生說明會,以
                         擴大學生來源。




                               142
員會
-開會、談判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緬甸          102.12          1             37




     8   10         207 僑校發展與輔助 美國          101.07          1         132
                                菲律賓         101.07          1             57
                                印尼          103.06          2             61




     6   7          101 海外青年技訓研 馬來西亞        100.06          2             94
                      習         馬來西亞        101.06          2         101
                                馬來西亞        102.06          2         101




                                 143
                                                             僑務委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一、進修
01   赴國外進修英語-    美國   依據本會「派員赴國外中長期進修外國 104.01-104.12   45      2
                      語文實施計畫」,選送符合該計畫規定
                      資格人員出國進修外語。




                               144
    員會
    -進修、研究、實習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國            114       74       124         312 一般行政              3
定




                                      145
                                                                            僑務委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73,620              -          -         307,073   1,280,693



01 一般公共事務           799,992              -          -         198,092       998,084



04 教育               173,628              -          -         108,981       282,609




                                 146
     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46,948              -        -          -     38,000    84,948         1,365,641



一般公共事務       43,796              -        -          -     38,000    81,796         1,079,880



教育            3,152              -        -          -          -        3,152       285,761




                                               147
                                   僑務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               分年經費需求
                      務預算    102 及以                     105 及以
           執行期間                       103 年度   104 年度                  備註
 計畫名稱                 經費需     前年度                       後年度預
                      求總額              預算數      預算數
                              預算數                       估需求數
設 置 巴 黎 華 102-105 年   2.00     0        1.69    0.29     0.02    1. 行政院 101 年 9
僑文教服務                                                               月 19 日院臺外字
中心計畫                                                                第 1010048899 號
                                                                    函核定。
                                                                 2. 行政院 104 年 2
                                                                    月 10 日院臺外字
                                                                    第 1040005062 號
                                                                    函同意修正期程
                                                                    至 105 年第 1 季
                                                                    完工。
                                                                 3. 本計畫 104 年度
                                                                    預算編列於「華
                                                                    僑文教中心服務
                                                                    工作」工作計畫
                                                                    項下。




                                      148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編列 無。
           「釋股收入」380 億元,說明如下:
           1. 各部會釋股收入如次:
               預算編列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單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         45 億元
                        股公司
                        兆豐金融控股公         30 億元
                        司
               經濟部      中國鋼鐵公司              25 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 億元
               行政院農業 台灣肥料公司
                                            20 å„„å…ƒ
               委員會
               行政院國家 台灣積體電路公
                                        180 å„„å…ƒ
               發展基金 司
               合計                       380 億元


           2. 上述釋股對象不以三大基金(中華郵政公
              司、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為限,
              並以長期持有為原則。
           3. 釋股相關費用併同調整。
    (二)    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 遵照辦理。
           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
           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將中央
           政府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減列 20%。
    (三)    歷年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 遵照辦理。
           養護費之編列標準浮動,且依其性質,應可視
           各機關實際需求編列,而非統一按人頭方式編
           列;且我國中央政府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及學
           校四省專案計畫」,更應撙節支出,非增列預
           算。爰刪減中央政府各機關「車輛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9 億 5,088 萬 5,000 元之 5%,計 4,754




                                        149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萬 4,000 元,並要求未來年度「車輛養護費」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之編列,應據各年度需
           求,如實編列。
    (四)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各部 無。
           會及所屬皆編列有「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主
           要是支應派員進行兩岸開會、談判、考察等交
           流業務;惟鑑於中國對台政策仍堅守「一中原
           則」立場,其官員來台參加活動皆公開大肆宣
           傳「一中政策」,更何況是面對我國至中國參
           與交流的官員,中國欲進行統戰企圖顯已昭然
           若揭,實不宜編列預算支應與中國太過頻繁之
           交流,就連國際專家都建議台灣應該要放緩兩
           岸交流。準此,為使國家政策更加優質化,公
           務人員本應選擇與更進步、更自由的歐、美國
           家交流,以參照學習先進國家之優良施政做
           法,而非讓台灣生存與發展「僅有一條與中國
           結合之路」;爰針對各部會及所屬編列之「大
           陸地區旅費」預算,統刪 10%。
    (五)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
           屬統刪項目如下:
           1.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10%。        無。
           2.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統刪 5%。     遵照辦理。
           3. 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 2,500 遵照辦理。
              元調降為 2,000 元。
           4. 委辦費:除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無。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委託
               辦理、體育署委託研究、法務部主管委託
               研究、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動
               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
               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
               委員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
               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




                                       15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化部主管委託辦理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行政院、
             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
             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茶業改良場、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5. 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 遵照辦理。
            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
             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
             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
             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
             康保險署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
             建設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
             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
             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
             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
             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際貿易局及所屬、
             能源局、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15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家畜衛
             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種苗改
             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檢驗所、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6. 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設施及機械設 遵照辦理。
            備養護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考選部、監察
             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
             所屬、空中勤務總隊、領事事務局、國防
             部主管、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
             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
             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蒙藏委員會主管、僑務委員會主管、南部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
             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疾病管制
             署、食品藥物管理署、海岸巡防署主管、
             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




                                     15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自行調整。
         7. 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遵照辦理。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體育
             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
             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經濟建設委員
             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考選部、監察院、
             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關務署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
             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
             理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
             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林業
             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
             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檢查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 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中央選舉委員 遵照辦理。
            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
             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文化部主
             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行政院、
             主計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國立故宮
             博物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




                                     15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所屬、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平交易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銓敘
             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
             院、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
             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
             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
             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
             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
             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子能
             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
             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
             毒物試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
             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
             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屬、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
            巡防署、銀行局、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
            議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務人 遵照辦理。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




                                     15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 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
             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計部、營建
             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
             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
             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
             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
             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
             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
             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改以其他項目刪
             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 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 遵照辦理。
             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
             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營建
             工程與交通及運輸設備、體育署、法務部
             主管、國家科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中央健康保險署、文化部主管
             不刪;教育部主管(不含體育署)統刪 4%
             外,其餘統刪 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智慧財產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
             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15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
             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
             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
             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
             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考選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
             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主管、財政
             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
             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
             局及所屬、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
             所屬、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
             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證券期貨局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遵照辦理。
             除法律義務支出、中央研究院、司法院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捐助、警政署
             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
             部主管、經濟部科技預算、國家科學委員
             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
             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福利部主管長
             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相關預算、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
             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署補




                                     15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助職業工會與農漁會辦理健保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入出
               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
               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疾
               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 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 無。
               般性補助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主管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
               險署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食品
               藥物管理署、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
               刪 5%,其中役政署、交通部、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 經濟部主管、內政部主管及農業委員會主 無。
               管辦理「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
               計畫」23 億元全數刪除。
           14. 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1 億 3,000 萬元。無。
    (六)    財政部 97 年 1 月 2 日函文政府各機關學 (一) 本會辦公場所所在之大樓管理小
           校,要求機關學校附設公園供停放車輛之停車         組業依據財政部 103 年 1 月 29
           場,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惟效         日台財庫字第 10300507890 號
           果不彰,絕大多數機關均未針對員工使用機關         函,於同年 3 月 27 日經管理小組
           附設停車場收費;少數有收費者,收費標準亦         決議:本大樓地面 1 樓、B1、B2
           相當紊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標準不                        停車場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收取
           一;同一主管機關中,不同單位,收費不同;                        租金並訂定統一收費標準,由各
           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                             進駐機關編入 104 年度歲入預
           規費法第 1 條即敘明立法目的在於「增進財政                      算,自行解繳國庫。
           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 (二) 本會依據上開決議修訂「僑務委
           益」,同法第 8 條有關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員會汽車停車位使用要點」,自
           中,即包括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    104 年度起,汽車停車位每格每
           使用之「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第    月收費新臺幣 800 元,博愛車位
           10 條有關收費標準之計費原則並規定除須依   減半收費,機車不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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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興建、購置、維護等相關成本訂定收費標準 (三) 本會依大樓持分比例計分配 63
           外,亦應考量市場因素。一般民眾利用公有停    個停車位,其中 5 個公務車停車
           車場均須按規定繳費,但公務人員使用政府機                        位及 2 個來賓停車位不予收費
           關停車場,卻可享免費或低價之優惠,無疑是                        外,其餘非公務用停車位 56 個,
           慷人民之慨。況中央政府機關多位於大台北地                        均將依規定收取租金。
           區,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路網密集,交通便
           捷;且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停車場,增
           加自行開車之誘因,亦與近年來政府力倡之節
           能減碳政策大相違背。爰此,要求行政院應依
           規費法相關規定,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
           情形,於 103 年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
           供員工使用情形,並於 104 年研擬相關規範,
           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以落實規費法「增進財
           政負擔公平、維護人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七)    現行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 本會係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訂定之
           標準,係按職務等級而訂;月薪含「公費」之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辦理本
           院長或部長級政務人員居住公有宿舍,每月扣 會正、副首長借用官舍相關事宜。
           繳 800 元;一般軍公教人員按職級每月分別扣
           繳 400 元至 700 元不等。
           公務人員之待遇、加給係依「公務人員俸給法」
           規定,其中並無配住宿舍或提供房租津貼之規
           定。因此,配住宿舍僅扣繳低額之房租津貼,
           形同對配住者之額外津貼;且各單位職務宿舍
           區位、面積均不同,但不論位於台北市或花
           蓮、台東,不論居住單房或 1 戶多房者,亦均
           依同樣標準扣繳,實未盡合理。另「中央各機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事項」第 6 點
           規定:「各機關學校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
           用,應收取管理費,由宿舍管理機關學校經收
           後悉數解繳國庫。……」,然各該公有宿舍雖
           大多收有管理費,但費用仍較一般行情為低,
           且除極少數如中央研究院將管理費等相關收
           入繳庫外,其餘機關所收取之管理費均未按規
           定繳回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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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綜上,公務人員住宿舍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
           貼扣繳及管理費標準,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
           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
           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
           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
           原則,爰要求行政院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
           積及市場行情,於 104 年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
           相關規範,送立法院備查後實施。
    (八)    針對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務費」項 (一) 本會未補助自行申請赴國內外公
           下「教育訓練費」科目合計編列 15 億 9,147 萬 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
           7,000 元,經查,其中內含「對現職員工赴國     研究等學分費、雜費等費用,僅
           內外公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                        考量與業務相關性,依據公務人
           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有鑑於                        員訓練進修法及同法施行細則相
           公 務 人員進修費用依 規定雖可申請 部分補                      關規定,酌予同意每人每週最高
           助,但細節乃授權各機關學校得視預算經費狀                        8 小時為限公假時數。另前配合
           況而定,可知公務人員進修費用實非必須應給                        行政院人事總處來文調查,本會
           予之補助;此外,進修人員甚至還可因此申請       亦無同仁違反規定赴大陸進修之
           公假上課,實不合理。加以近年來,更發現公       情形。
           務 人 員違規到中國進 修情形嚴重之 問題發 (二) 本會係涉外機關,同仁語文能力
           生,「連論文題目都是中國指定的」,恐已涉及      之培養為培訓重點,爰本會歷來
           國家安全疑慮。準此,對現職員工赴國內外公                        均就奉准於公餘時間進修外語同
           私立各級學校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所需補                        仁酌予補助部分經費,以增進同
           貼之學分費、雜費等教育費預算,自 103 年度                     仁精進外語能力意願。
           起,就公餘時間與業務相關之進修核予補助。
    (九)    有鑑於民國 50 至 60 年代軍公教人員待遇及 無。
           福利較低,政府以行政命令頒定各項補助及優
           惠措施政策,改善軍公教家庭生活。惟多年
           來,歷經多次之大幅調薪後,目前軍公教人員
           整體待遇及福利已比民間企業優厚許多。加以
           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各界紛紛檢討政府長
           期對特定對象進行各項補助問題,其中以「退
           役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其相關費
           用實不合情理,相較於一般民眾(尤其對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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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起健保費遭鎖卡之民眾)而言,都無醫療免付
           掛號費之優待,造成相對剝奪感嚴重,實有違
           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基於目前政府財政惡化
           之際,軍人應與全民共體時艱,況且政府設立
           之醫療院所本亦應為國庫增加收入,有所營運
           績效才能自給自足,而非為特定族群給予掛號
           優惠,更造成各公立醫院長期為吸收該項優惠
           而減少國庫收入。職是之故,政府亟應重視且
           重新檢討廢止就醫免掛號費制度,取消「退役
           軍人及軍眷醫療免掛號費補助」,爰要求針對
           103 年度所有編列「退役軍人及軍眷至醫療院
           所『就診免付掛號費』」之優待相關預算,應
           予檢討優待掛號費之次數,並自 104 年度起實
           施,超過部分亦不得要求相關所屬之醫療院所
           自行吸收。
    (十)    依據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過去政府辦理 遵照辦理。
           政令宣導採購,曾發生未編有專項預算,逕由
           相關科目勻支經費辦理(如由各工作計畫之業
           務費支應等),……由各項工作計畫之業務費
           支應辦理廣告或宣導,勢將排擠其他業務支
           出,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為能有效監督控
           管執行成效,允宜透過編列專項預算方式,明
           確列示各機關辦理廣告或宣導之計畫,俾有效
           監督控管。102 年度立法院審議預算亦通過決
           議要求「103 年度起,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
           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
           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103 年度
           起,除依立法院要求妥適表達編列之專項宣導
           經費,除突發事件所需外,不得動支任何經費
           進行宣導。
(十一)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遵照辦理。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立法
           院於審議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做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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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議:「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續健全發
         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營
         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
         行法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
         將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
         強烈訴求:一、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
         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充保費費用納
         入經費需求考量。……」  ,而行政院遂於 102 年
         4 月 30 日公布補助原則,
                       「社福團體如因執行
         政府委託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保費負擔,由各機
         關於年度預算調整支應,倘預算執行經費確有
         不敷,再由各機關循程序報請動支第二預備
         金;未來年度則納入經費需求考量。」
         經查,102 年度社福團體執行政府委託或補助
         計畫時,並未得到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就增加之
         補充保費負擔予以額外補助,反而因招標之統
         包金額變相由社福團體自行吸收,讓社福團體
         的財務更加捉襟見肘。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各
         機關及各級政府就社福團體因執行政府委託
         或補助計畫而增加之補充保費負擔,納入經費
         需求。
(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無。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
         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
         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
         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
         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
         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
         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
         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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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
         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
         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業且無
         專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
         險費之下限提高。
(十三)     中央各機關單位辦理人力派遣採購作業,除應 (一) 本會「103 年 3 月至 104 年度勞
         公開招標外,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亦應與     務委託服務」係依政府採購法第
         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各機關     19 條辦理公開招標,並依第 52
         單位並應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進行                         條第 1 項第 3 款採最有利標,案
         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經上網公開招標,計有 3 家廠商
                                                     投標。經於本(103)年 2 月 17
                                                     日開標審查結果,計有 2 家廠商
                                                     資格審查合格,得參加規 格 評
                                                     選。本會並於本(103)年 2 月
                                                     24 日舉辦採購案評選會議,綜合
                                                     評選結果,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
                                                     為新州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 依據派遣注意事項第 4 點第 1 項
                                                     第 5 款規定,各機關應依法令本
                                                     公平原則辦理派遣勞工之權利義
                                                     務,並注意其與機關各類人員間
                                                     之衡平性。故本會辦理招標時,
                                                     於招標文件-需求規範說明書明
                                                     訂,係辦理本 會一般事務 性 工
                                                     作,各單位不得指派派遣勞工從
                                                     事契約以外之工作。
                                                 (三) 另本會 於辦理前項勞 務 採 購 案
                                                     時,有關派遣人員之薪資,係參
                                                     考勞委會公布之「各職類別初任
                                                     人員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按
                                                     行業別分」之事務類支援人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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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調整每人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22,000 元,爰本會 103 年度預算
                                                     雖 編 列 派 遣 人 力 預 計 進 用 19
                                                     人,鑑於派遣人員薪資調整,考
                                                     量預算經費有限,將從事一般性
                                                     事務工作派遣人力調減為 15 人。
(十四)     目前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原則不得超過 無。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派遣勞工人
         數,並由主管機關進行總量管控。惟以控管基
         準日填報資料為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且未衡
         酌各機關業務增減情形及既有人力寬緊度,實
         過於便宜行事。此外,由於聘用人員、約僱人
         員及臨時人員亦均有控管措施,惟承攬人力未
         予列管,因此,派遣勞工人數雖經控管後,有
         減少現象,但「勞務承攬」卻增加,亦即各機
         關勞務承攬方式規避控管,使派遣勞工人數之
         控管流於形式。爰要求行政院應責令相關機關
         重新檢討現行中央政府各機關運用派遣人力
         之規範,依照各機關人力結構及業務實際需
         求,調整派遣勞工人數之上限;此外,鑑於各
         機關以「勞務承攬」代替「勞務派遣」,或將
         部分業務以「勞務承攬」方式外包情形有增加
         之趨勢,行政院亦應針對「勞務承攬」訂定運
         用規範,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俾以提升
         機關人力運用效益,減少非必要之資源浪費;
         相關檢討報告及規範應於 3 個月內送立法院。
(十五)     自日本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皆開始檢討核安 無。
         管制機關的獨立性和位階,國際原子能總署更
         制定核能安全公約(CNS)
                     ,於第 8 條明訂「管
         制機關需賦予足夠的職權,並有效區隔管制機
         關與促進核能利用機構。」惟世界各國皆提升
         核安管制機關位階,我國卻於組改後擬將行政
         院原子能委員會降級為「三級獨立機關」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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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階;惟查我國三級獨立機關中,僅有任務型委
         員會之設置,並無常態管制機構之往例,此舉
         不僅無助於我國即將面臨的除役、核廢料運送
         及儲存、人員儲備等問題,更恐將造成下層機
         關無力對上層機關(經濟部與台灣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行使監督權之問題,且易恐致立法院
         原本僅有的監督及質詢權力付之闕如,顯有迴
         避國會監督之嫌。鑑於以上,爰建請行政院及
         相關主管機關應研擬提升我國核安管制機關
         位階至二級機構,並明確解決核安管制與核能
         運用功能混淆現狀,且能獨立行使監督台灣電
         力股份有限公司權責之組織改造與修法配套
         方案,並針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組改事
         宜,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十六)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補助團體或個人之 遵照辦理。
         經費,雖已公布補助對象,但對於補助對象所
         在之縣市別等則未予公布,為利瞭解政府補助
         資源分配之情形,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
         團體或個人之經費,應增列直轄市或縣市別,
         就獲補助團體或個人可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
         分別列示。
(十七)     為確保食品安全、強化食品級化學原料之管 無。
         理,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三讀通過食品衛生
         管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未來工業級的化
         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
         要分開處理。」,經查,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
         迄今已半年有餘,相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
         添加物之貨品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
         一直以實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
         來推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
         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無有效進
         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利部、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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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食品添加物邊境
         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
         落實食品添加物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件,嚴 無。
         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台灣美食王
         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安行動」時提
         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經
         費,新聞稿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
         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
         稽查經費」。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 102 年度
         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
         新聞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增一
         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五五專案」
         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
         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
         療器材及化粧品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
         食品安全的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
         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市
         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理署所
         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藥品及化粧
         品)
          ,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度短編 2,146.3 萬
         元。
         立法院於 102 年 5 月底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
         理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
         應於原列預算外另行編列專款專用於補助地
         方政府進行全面清查所有食品化工業之人力
         與經費。」,103 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不
         僅未編列專款,五五專案也短編,竟連補助各
         縣市衛生局的經費也縮水 2,146.3 萬元,除藐
         視國會外,這種「要前線打仗,後方卻糧草供
         應不足」,反映出馬政府根本無心為國人解決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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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比照「99 年核定『充
         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於 6
         年內增加社工人力 1,462 人,並逐年由中央主
         管機關編列 1.5 億元」之做法,與各地方政府
         溝通需求,寬列補助經費、人力,除可補強現
         行食安稽查人力嚴重不足、提高留任率之現
         象,確實建構充足的食品稽查能量,以確保國
         人食品安全。
(十九)     為落實藥物之管理,確保國人用藥安全,並推 無。
         動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避免因臨時人員之進
         用與運用限制,而影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 署 延攬與留用專業 之審查人員及 稽查人
         員。爰建議行政院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規費收入之用人經費,同意取消人事費用
         額度限制,用以進用足夠之審查人員及稽查人
         員,以提升藥物查驗登記與查廠案件之品質與
         效率;並為擴增對國外藥廠實地查核之廠數,
         建議行政院同意該等稽查人員可投入執行海
         外查廠業務,以利加強對輸入藥品之管理。
(二十)     近年食品安全問題年年發生,重創我國食品產 無。
         業形象,影響國際聲譽與觀光,衛生福利部食
         品藥物管理署職掌食品、藥物與化粧品之管
         理、查核、檢驗等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負責食品加工、製造、流通、銷售等涉及層面
         廣泛且複雜。100 年的塑化劑事件突顯源頭管
         理及上市後流通稽查管理重要性,102 年接連
         爆發修飾澱粉、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香料色素
         等事件,再再顯示現有制度之缺失與人力之短
         缺。此次違法欺詐消費者之不肖廠商主管機關
         未主動察覺,雖有怠忽之嫌,然根究其原因在
         於缺乏專精的檢驗技術與方法、蒐集國外相關
         風險資訊,建立確效的業者登錄管理、稽查管
         理制度等。從接連爆發之重大食品安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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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可發現目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專門技術人員不
         足,檢驗設備缺乏,為使完善之食品安全機制
         得以建制,除積極修法改善外,爰要求衛生福
         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儘速完成修法、增加人
         力及相關設備,以建置完善的食品安全網,且
         為因應食品安全業務所增加之人力,得不受立
         法院 99 年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時做成
         之附帶決議有關機關員額未來應於 5 年內降
         為 16 萬人之限制。
(二十一) 目前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 無。
      發後分回之房地,包括住宅、套房等,多以標
         售或標租方式處分。政府機關以標售方式處
         分,其標售價格易成為區域性指標,更易形成
         政府帶頭炒房之不良印象,且與平抑房價之政
         策相違。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將該等分回之
         住宅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以較
         低價格出租給青年、弱勢家庭等,並協調建置
         一統籌運用之機制、平台統籌規劃辦理。
(二十二) 近年來各級政府為發展經濟,屢以新訂或擴大 無。
      都市計畫方式進行特定區開發,並採大範圍之
         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引發土地所有權人抗爭事
         件時有所聞;包括苗栗大埔案、林口 A7 開發
         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
         案等;惟該等土地徵收案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必
         要性備受各界質疑。政府不斷以配合經濟發展
         為由進行之特定區開發,卻未見因經濟成長所
         帶動之失業率下降或實質薪資增加,以嘉惠全
         民;反而推升土地價格上漲,使整體房價所得
         比持續攀升,造成民眾苦不堪言。爰要求行政
         院應全面檢討該等以發展經濟為目的將非都
         市土地劃入特定區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責令
         相 關 機關調查已開發 特定區用地之 使用情
         況,於 6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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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三) 針對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 無。
      署於 103 年度單位預算項下,皆編列「易淹水
         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共計編列 17
         億 9,980 萬 2,000 元(計畫期程預定為 103 至
         108 年,總經費計 635 億元,分 6 年辦理),
         有鑑於經濟部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之成效檢討報告未盡詳實且後續治理計畫尚
         在草案階段,即逕行編列後續計畫預算;然立
         法 院 現已為即將屆滿 之「水患治理 特別條
         例」,重新針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預計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分 6 年執行,
         以特別預算編列),刻正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中。囿於目前國家財政拮据,為避免政府預算
         及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爰要求經濟部、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應會同相關
         單位,俟「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於立
         法院三讀通過後,除應加強治理計畫之監督管
         理及考核機制,並應重新檢討是項後續治理計
         畫預算重複編列造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排擠問
         題與繼續編列之必要性。
(二十四) 根據中央銀行統計,截至 2013 年 9 月底止,無。
      全體本國銀行對中國跨國債權攀升至 351 億
      美元,再創新高,更較 2008 年底之 34.8 億美
      元成長逾 10 倍,扣除第一名海外基金掛帳的
      盧森堡,中國實質上已成為本國銀行最高風險
         之國家。此外,我國銀行業赴中國投資風險總
         量增加快速(至 2013 年第 2 季止,國銀赴中
         投資風險總量占淨值倍數為 0.46 倍;上限為
         1 倍)
            、人民幣存款急速累積(至 2013 年 11 月
         底,國內人民幣存款餘額為 1,551.23 億元,約
         新臺幣 7,600 億元),在中國金融業面臨影子
         銀行、房地產波動、地方政府財政惡化、逾放
         比升高之潛在危機下,我國金融業對中國之曝
         險增加,將升高整體營運風險;而新臺幣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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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民幣之連結度加深,亦可能造成「通貨替代」
         效果,進而影響我國貨幣政策之效果。
         金融是一國經濟結構的關鍵部門,關係經濟、
         社會穩定及國家安全,行政院應責令相關單位
         嚴格遵守銀行業赴中投資風險限額控管,不應
         逕以放寬投資風險總量計算內涵之方式變相
         擴大風險限額,且風險總量為前一年度決算後
         淨值 1 倍之規範,不應再調整;另中央銀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亦應密切注
         意我國人民幣需求增加對新臺幣連動及金融
         業之影響,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向立法院提
         出報告。
(二十五) 有鑑於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無。
      是目前全球最具影響力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
          ,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然因中國、
      韓國及新加坡近幾年積極加入重要區域經濟
         整合(如東協、TPP、RCEP 等)
                          ,而我國參與
         區域經濟整合程度卻相對偏低,已嚴重落後其
         他國家。然而,適當的自由貿易協定應是可引
         導資源運用以獲取高利益,帶來產業技術的升
         級與薪資水準的提高;反之則會使資源錯置,
         無法協助產業升級反而還會拉低薪資水準,升
         高失業率。有鑑於此,為避免其他國家 FTA 之
         洽簽,使我國經貿發展陷入困境,行政院、經
         濟部、外交部及相關各部會實應立即整合擬定
         我國 FTA 戰略藍圖、計畫及行動,並立即提
         出具體可行之產業、經貿調整策略及因應方
         案,且應致力於全球布局,更應以加入 TPP 等
         重要區域經濟整合為首要目標,積極融入亞太
         經貿整合的政策,停止依賴 ECFA 使我國經濟
         過度傾中,而使台灣主權受到侵蝕。
(二十六)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 (一)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
      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    會現任(第 7 屆)董事長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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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                         長,其資格均符合本決議相關規
         用,更為避免官員於任職期間即不當行使職權                        定。
         企圖染指相關職位,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 (二)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會針對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人員,     基金現任(第 9 屆)董事長及總
         其初任年齡不得逾 62 歲,任期屆滿前年滿 65 經理(奉行政院 102 年 6 月 24 日
         歲者,應於 3 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   院授人組字第 1020038801 號函核
         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     定由副總經理代理)   ,其資格均符
         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                        合本決議相關規定。
         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岸涉
         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二十七) 為杜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等之董事長、執行 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
         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主管機 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均已將相關資
         關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 訊公開揭露於本會網站/政府資訊公開/
         用,爰要求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應於官方網站 財團法人專區。
         公開揭露各該財團法人政府遴(核)派人員之
         相關規定,及政府遴派人員之姓名、任期、遴
         (核)派理由等相關資訊。
(二十八) 針對行政院及所屬依預算法第 41 條規定應函 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
      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各財團法 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均將政府遴
      人應將政府遴(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 (核)派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
         簡歷資料(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 料(學、經歷)
                                    、薪酬、福利(各名義之
         之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一併函送立法 獎金及補貼等)等相關資料,列入 104
         院,以利國會監督。            年度預算書內一併函送立法院,以利國
                              會監督。
(二十九) 行政院及所屬主管之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 相關決議已轉知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
         益迴避,爰要求各該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 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
         人、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不得假藉職務上權 金遵照辦理。
         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且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
         屬,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
         攬等交易行為。
(三十)     據資料顯示,行政院轄下所屬單位捐助(贈)、(一)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
         投資之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中,高達 33 家之  會未設有常務董(監)事(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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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由行政院 10                      長、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
         職等以上之退休人員擔任,比率高達 19.64%,                    理、秘書長)等職務。
         如再包括其他 10 職等以下或現任公務人員, (二)本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
         比率將更大幅提升,為此,要求行政院轄下所      基金之董事長及總經理為專任,
         屬機關捐助(贈)財產累計金額超過 50%之財    且常務董事均無於其他公司兼任
         團法人或事業機構之常務董(監)事(理事長、     之情形。
         副理事長)及經理人(總經理、秘書長),應
         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任之情事。
(三十一) 目前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於立法院各委員 本會於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各委員會
      會會議通過之臨時提案,多敷衍了事,未積極 會議未通過任何臨時提案,未來若各委
      辦理;為落實國會之監督權,爰要求中央政府 員會會議通過相關臨時提案,本會將依
         各機關單位應列管追蹤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 本決議於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
         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並自立法院第 8 屆 告。
         第 5 會期始,於每會期初向各該委員會提出報
         告。
(三十二)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已滿 1 年,此案執政當 無。
         局蠻橫堅持錯誤政策,不顧十餘年來二代健保
         之法令研修,令國人備感痛心。其中,補充保
         費來源之一的兼職所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
         資所得」,讓廣大兼職的弱勢大眾被剝兩層
         皮。經社會輿論反彈後,衛生福利部雖陸續排
         除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
         人、領取身障者生活補助費者或勞保投保薪資
         未達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身障
         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專科學校或大
         學學士班學生等身分適用,但掛一漏萬,仍無
         助解決兼職所得不公的問題。近年台灣薪資凍
         漲、低薪化,卻又面臨物價卻節節上漲,許多
         青壯年往往須兼任第二份工作才能勉強餬口
         養家,現在又要繳納兩份健保費,看到有錢人
         買豪宅竟可貸款 99%,相對剝奪感油然而生。
         爰要求行政院除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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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將在國內就學且無專
           職工作之大專學生之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
           費下限提高外,並應全面檢討兼職所得等其他
           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
           案送至立法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
           失。
           二、分組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一)    針對僑務委員會預算編列「獎補助費」2 億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8,941 萬 2,000 元,包括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45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萬元、對外之捐助 1 億 5,873 萬 2,000 元、對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國內團體之捐助 797 萬 6,000 元、對學生之獎 議准予動支。
           助 5,218 萬 9,000 元、獎勵及慰問 113 萬 4,000
           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6,793 萬 1,000 元。其中
           「對外之捐助」科目,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
           團辦理活動經費補助,並未涉及對外國政府之
           捐助。本年度分別編列於「綜合規劃業務」、
                              「僑
           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僑校發展與輔
           助」、
             「海外青年技訓研習」、「華僑文化社教活
           動」 、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
                                 「華僑新聞資訊及
           傳媒服務」及「僑民經濟業務」等 8 項工作計
           畫項下,合計編列 1 億 5,873 萬 2,000 元,占
           「獎補助費」總額之 54.85%,較上年度預算
           數 1 億 2,727 萬 9,000 元,增加 3,145 萬 3,000
           元,增幅 24.71%。經查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
           差異,故予凍結 5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針對僑務委員會預算第 1 目「一般行政」3 億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6,021 萬 3,000 元,鑑於近年來「編印華語教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材」 、「輔助及獎勵僑校」與「供應僑校教科書」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等方面預算不斷減少,對我國海外僑校版圖與 議准予動支。
           對海外僑民之向心力,已產生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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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103 年度預算第 1 目應凍結 30 萬元,俟僑務
           委員會就「編印華語教材」   、
                          「輔助及獎勵僑校」
           與「供應僑校教科書」預算不斷減少之補救措
           施,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    針對僑務委員會第 4 目第 2 節「華僑文教中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心服務工作」中「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項下,新增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畫預算 1 億 9,999 萬 9,000 元。據查 1.台僑人 議准予動支。
           數極少:法國台僑人數僅近 1 萬 1 千人,全
           歐洲之台僑人數亦僅 3 萬 4 千人。2.歐洲留學
           生人數:100 年歐洲留學生總數為 7,555 人,
           前三名留學國家為:英國留學生為 4,446 人;
           法國留學生人數 814 人;德國留學生人數 636
           人。3.使用效益亟微:每年預計辦理 1,800 場
           次活動,預計參與人數僅 9 萬人。4.購置及辦
           理流程不符規定:「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雖於行政院 101 年 9 月 19 日院臺外字第
           1010048899 號函核定,但預算之編列於 103
           年度始編入,且獲立法院審查通過與否實屬未
           知。再者,因僑務委員會亦已自行將此勞務採
           購標案文件進行公告程序,並已完成法文翻譯
           勞務採購,明顯未符法定程序。5.文化部駐法
           國台灣文化中心已有場所可使用:駐法國台灣
           文化中心地理位置佳,中心業務豐富多樣,貫
           徹文化部國際文化交流政策宗旨,並以巴黎為
           據點,逐步建立台灣與歐洲文化交流的網絡,
           積極蒐集歐洲文化資訊動態,促進台灣對歐盟
           各國藝文生態的瞭解。6.僑務委員會巴黎華僑
           文教服務中心安全問題:「巴黎華僑文教服務
           中心」自 77 年起至 96 年止皆利用租賃之方
           式,治安不佳遭竊問題頻傳。且其當地雇員亦
           多利用該國法律之保護,對我方予以刁難,致
           我方損失奇大無比。7.未來「巴黎華僑文教服




                                       17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務中心」人員預算支應仍為問題:未來文教服
           務中心之人員無法列為乙類雇員,勢必將以業
           務費支出人事預算費用,將致業務費流於人事
           費用之虛擲,無法真正在業務上有所提升與助
           益。綜上所述,有鑑於「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之購置,實屬弊多於利,僑務委員會實未
           詳加對其優缺利弊為完善之評估,且其購置流
           程實有重大缺失,恐有擅自編列預算實行綁架
           立法院予以同意先斬後奏之實,故凍結 4,0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針對第 4 目第 1 節「華僑文化社教活動」中 相關書面報告本會業於 103 年 3 月 3 日
           「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項 以僑教社字第 1030200581 號函送立法院
           下,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員赴海外演出,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
           進國際交流,編列預算 2,499 萬 8,000 元。惟
           僑務委員會之最高中心宗旨係在推廣深具台
           灣特色之草根文化,實應遴選具有台灣本土特
           色之團體,如原住民族特色舞蹈團、布袋戲
           團、歌仔戲團、各地地方特色陣頭…等團體,
           赴海外宣慰僑胞,以讓海外僑民了解,並深刻
           體驗屬於台灣文化特色之歷史與成就,故建請
           僑 務 委員會應每年定 期將所遴選之 藝文團
           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五)    針對 103 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中歲 (一) 本會業務主要為服務海外僑胞,
           出部分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強化     網站實為強化本會與僑胞交流互
           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絡」項下,編列建置       動之重要利器。各處室就業務職
           「僑生服務圈」單一入口網頁等預算 311 萬     掌所開發之網站如僑教(全球華
           9,000 元;第 6 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文網)、僑商(全球僑商服務網)、
           中「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編列維                        僑生(僑生服務圈)及新聞媒體(宏
           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網站預算 516 萬 4,000                 觀數位媒體)等,均各有其設計需
           元、建置宏觀影音短片分享雲計畫預算 332 萬                     求與鎖定推廣之客群,其與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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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8,000 元;第 9 目第 1 節「僑校發展與輔助」                  主網站進行搭配,更能依服務對
           中「推展全球僑教雲服務領航計畫」,編列辦                         象及業務性質分眾瀏覽,發揮多
           理「全球華文網」網站經營、維運、網頁更新                         面向與彈性化之政策宣導與業務
           及雲端服務功能提升預算 671 萬 1,000 元、輔                  推廣服務。目前部分資訊專案(各
           助海外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預算 316 萬 4,000                   主題網站)雖由業務單位主政,但
           元。以上有關網站、雲端服務等預算,共計編                         本會均要求資訊室指派專人全程
           列 2,975 萬 6,000 元。由此顯見僑務委員會於                 參與,並由該室負責網路雲端等
           網路雲端整合之業務,各行部會單位之本位主     整體資源整合、系統規劃與資訊
           義,缺乏團體一體之合作,實有虛擲公帑之事     安全等任務。
           實,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之資源 (二) 另 本 會 現 已 完 成 建 置 主 網 站
           有效運用,並做好相關網站之整合工作,建立     (www.ocac.gov.tw)之改版重置作
           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業,並達成以下目標:
                                                       1. 參考政府相關網站及網頁最新規
                                                          範重新設計網站版面,解決網站
                                                          風格不一致,頁面資訊凌亂及不
                                                          易瀏覽等問題;並新增行動版網
                                                          站,提供民眾跨平臺及載具之網
                                                          站服務及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2. 新增符合網路趨勢之功能項目,
                                                          以整合本會各相關網站資源,提
                                                          高資料流通性,使網站煥然一
                                                          新,以利民眾使用。
                                                       3. 利用專業文字探勘技術,建置跨
                                                          網站及資料庫之橫向資料搜尋功
                                                          能,提供一站式資料搜尋服務,
                                                          遍及本會所有網站內容。
                                                       4. 加強網站安全維護、資料統計稽
                                                          核及個資防護等機制,確保網站
                                                          營運品質及控管營運風險。
    (六)    針對第 5 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中「在學僑 考量國庫資源有限性及國內客觀環境
           生輔導與照顧」項下,辦理輔助在學僑生參加 (十二年國教排富)等因素,本會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編列 5,125 萬 5,000 元。據查僑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第二
           務委員會雖已規劃於 104 年度實施僑生健保 點,自 103 年起僑生參加健保之補助方
           排富條款,惟僑務委員會對於僑生清寒認定之 式已改採申請制,規定已來臺入學且家




                                       17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作法,僅需民間單位開立證明,非需政府機構 境清寒者,得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
           開立,僑生即可藉由清寒之身分納入我國健保 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經校方審查
           體系,每月健保費為 749 元,由僑務委員會補 符合資格者,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
           貼其健保費 375 元,僑生(約 1 萬 6 千人) 行負擔之保險費(新臺幣 749 元)
                                                       ,由本
           每月自付額僅需 374 元,其開立清寒證明之民 會補助百分之五十(新臺幣 375 元)   ,其
           間機構公正性令人質疑。本項福利,本國學生 清寒證明開立單位雖為民間單位,非屬
           均未享有,僑務委員會採身分別,人人有獎之 政府機構,惟本會為求慎重,爰課予學
           方式補助,實屬過度福利,有鑑於政府財政正 校審核之責,並須將符合參加全民健保
           值困窘,國債面臨破表之際,應縮小補助範 名冊送本會備查,在實際作法上等同於
           圍,故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對受補助者之資格審 雙重勾稽制度,應屬相當嚴謹之作法,
           查更為嚴謹,並建立完善僑生清寒認證系統,亦可達撙節公帑支出之效。
           以撙節公帑支出。
    (七)    有鑑於每年僑務委員出席會議之人數變化不 (一) 鑒於國家財政收入困難,為節省
           大,每年實際出席人數約為 165 人,然因僑務 經費,本會 102 年度僑務委員會
           委員會逐年擴增海外代表邀請人數。出席會議    議暫未邀請青年代表及海外臺商
           人數大幅增加導致各年度經費實支數快速增     列席, 致出席會議人數為 200
           長,98 年度是項會議決算數僅 1,000 餘萬    人,與 101 年度 233 人相較,人
           元,然 101 年度已暴增至 1,523 萬元,增幅超 數已減少 33 人。
           過 40%,顯見該項會議辦理並未審酌國家財政 (二) 華僑移殖海外,歷史悠久,人數
           狀況。另因僑務委員均為旅居海外各地具有中        眾多,分布益廣。長期以來僑胞
           華民國國籍之華僑,人數已多達 176 人,各年                      對我國無論是革命、建國、抗日
           度僑務委員出席會議比率均在九成以上,僑務                         或播遷來臺後之國家建設,均出
           委員會卻逐年增加邀請海外代表參加會議人                          錢出力,支持政府,貢獻國家。
           數之必要性,顯應檢討。103 年度該會就僑務                       為爭取華僑對政府的向心,凝聚
           委員會議所編預算較 102 年度法定預算數增                       僑胞力量,政府乃成立僑務委員
           加 429 萬 4,000 元,增幅達 33.91%。為撙節               會及設置僑務委員之制度,遴選
           公共資源支出,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參加會                         具影響力之僑社領袖擔任,藉以
           議之海外代表的條件及人數之必要性應予以                          協助本會擔任「內政與外交之聯
           檢討。                                          繫管道」的責任。依據本會僑務
                                                          委員遴聘要點第五點:僑務委員
                                                          除出席僑務委員會議外,並協助
                                                          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1. 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
                                                          議。




                                       176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2. 推展華僑團體聯繫、文教、經濟
                                                        等。
                                                     3. 反映僑情及輔導僑務。
                                                     4. 推展國民外交。
                                                     5. 其他本會託辦之事項。
                                                        歷年本會運用此項管道,有效結
                                                        合海外各地華僑在僑界極孚眾望
                                                      者之力量,增進僑民福祉、健全
                                                      僑社組織、凝聚僑心、維繫僑社
                                                      團結,其亦扮演外交之第二軌道
                                                      角色,是國家務實外交、全方位
                                                     外交的重要助力,並具重大貢獻。
                                                 (三) 近年來海外僑務環境已有重大變
                                                     化,由於中國大陸新移民的快速
                                                     增加,亦積極從事當地僑社活
                                                     動,影響僑團發展。102 年 5 月
                                                      25 日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商
                                                      董月會表決通過「懸掛美國國
                                                      旗、加州州旗及總會館會旗」案,
                                                      並於 5 月 27 日移除懸掛已逾 90
                                                      年的中華民國國旗事件,震驚海
                                                      內外,我國在海外已面臨親我力
                                                      量消長之嚴峻形勢,值此國內外
                                                      環境丕變之際,衡察當前海外客
                                                      觀情勢,擴大海外友我力量之連
                                                     結迫在眉睫。
                                                 (四) 如何鞏固僑社是我方必須正視的
                                                     政策層面問題,為加強海外僑社
                                                     對我政府之支持及協助,及爭取
                                                      友我力量,壯大我方陣營,本會
                                                      仍希望透過僑務委員會議邀請僑
                                                      社重要僑領列席僑務委員會議,
                                                      強化政治號召的高度,有助於海
                                                      外僑社力量團結,以增加海外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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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領與國內連結,來因應華僑社會
                                                       結構變遷之趨勢與僑務趨於激烈
                                                       之競爭。

    (八)    為擴大「臺灣宏觀電視」收視層面,廣宣政府 (一) 本會「臺灣宏觀電視」頻道係依
           施政作為,妥善運用「宏觀網路電視」,積極     行政命令成立,由任務編組之行
           發揮網路文宣功能。建請僑務委員會參酌原住     政單位「華僑通訊社」負責推動
           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監督機制,檢討評估                        相關業務,無台長編制、無國內
           成立宏觀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以有效提升節目                        頻道、無國內播出許可執照,尚
           品質與預算執行效率。                                  不具備「電視台」規模,與原住
                                                       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之成立
                                                       目的、服務對象與組織架構均不
                                                       同。此外,
                                                           「臺灣宏觀電視」各項
                                                       經費運用及執行績效,均受立法
                                                       及行政體制管考、審計、政風等
                                                       部門之檢驗與監督。
                                                   (二) 另自 96 年起依據「無線電視事業
                                                       公股處理條例」第 14 條第 3 項規
                                                       定,將節目製播業務交由公共電
                                                       視基金會辦理,在本會與公視相
                                                       互合作與溝通之下已具共識,本
                                                       會以主管機關立場,除尊重公視
                                                       的獨立製作專業精神,並透過雙
                                                       方合約、每季定期工作會報等監
                                                       督機制與有效溝通協調方式,讓
                                                       「臺灣宏觀電視」節目能滿足海
                                                       外僑胞需求。
    (九)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所屬之宏觀電視台乃係台 本會深刻體認政府出資的傳播媒體對外
           灣向海外僑民播放國內資訊和華語節目之衛 播送之內容,應本中立、客觀、公正之
           星電視頻道。惟 102 年初卻為特定之駐外代表 原則。以宏觀電視頻道每日播出之 6 節
           拍攝賀年短片,有失行政、政治中立及海外僑 新聞為例,國語、閩南語、粵語、客語、
           民對該頻道之信賴原則。此外,為有效提升宏 英語各節新聞內容完全取材自公共電視
           觀電視台之國際定位,其應自我期許為國家電 新聞,公視新聞則依其自訂之節目製播
           視台,跳脫僅為服務僑民之功能,增加英語節 準則製播內容。另在僑社新聞部分,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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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目製播、擴大視野,吸引更多國際性觀眾,以 定位為全球僑社訊息溝通的平臺,由分
           助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重 布於世界各地的宏觀特派員將採訪內容
           視宏觀電視台對外宣傳之內容應屬中立、客 傳回公視後製播出,各地宏觀特派員均
           觀、無政黨色彩,並不應對任何團體及個人給 非正職人員,而係論稿計酬之兼職人
           予差別待遇之報導,以符公允及行政中立之最 員,本會與公視均持續要求各地宏觀特
           高指導原則。               派員嚴守中立原則。
    (十)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 102 年度預算案起,將宏 (一) 為訂定合理之宏觀網路電視評量
           觀電視績效衡量指標改以「播放政府文宣短片                        指標及目標值,以及未來目標挑
           數量」替代,然該指標僅取決於單方面之投                         戰性,本會已依據 101 及 102 年
           入,無法確實衡量僑胞收視人數、收視意見以                        度執行情形,將 103 年度評量指
           及政府政策宣傳目標達成情形。據查 1.103 年                    標目標值向上調整。
           度宏觀網路電視所訂績效衡量標準(月平均瀏 (二) 有關宏觀網路電視平均觀看時間
           覽人次 90 萬人次)僅為近年實際月平均瀏覽   不到 2 分鐘一節,經查該平均觀
           人數之一半,其目標值訂定顯不合理,允應檢     看時間實為「網路直播、隨選視
           討改進。2.該網路電視月平均瀏覽人次雖已超    訊之平均觀看時間」 ,倘平均觀看
           過 2 百萬人次,然平均點閱觀看時間卻不到 2  時間改以點選觀看「一週節目」
           分鐘,顯示其節目製播內容仍有相當大之改進                        單元之時間為評估標準,則 102
           空間。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就收視層面提                        年度平均觀看時間達 8 分鐘以
           出合宜之評量方式及指標並檢討改進。                           上,爰平均觀看時間較低 之 情
                                                       形,係採計方式不同所致。至於
                                                       精進節目內容部分,因近年宏觀
                                                       電視經費預算年年被刪減,已無
                                                       足夠經費購買收視率較高之最新
                                                       綜藝或戲劇類節目,惟為維持宏
                                                       觀電視節目水準,仍以採購近 3
                                                       年較新穎之節目為主,並嚴格要
                                                       求內容品質,未來期能爭取足額
                                                       預算,俾能增加採購更多優質之
                                                       戲劇及綜藝節目。
(十一)       鑑於我國因為與大陸地區簽定 ECFA,吸引不 (一) 本會為積極鼓勵及協助海外僑臺
           少台商回流,而台灣也積極推動自由貿易港        商回國投資,設置專人服務窗口
           區、航空城的建設,並積極吸引台商、外資的                        提供僑臺商國內投資商機、法令
           投入,期待我國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政府更陸                        查詢、土地及證照取得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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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續開放許多外、僑資優惠方案。爰此,僑務委                         並為引薦臺灣投資環境,媒促僑
         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                          胞回國與國內廠商合作交 流 商
         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                           機,相關具體作法如下:
         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共創華人有利商機。                         1、 辦理僑臺商重點產業、專業人士
                                                        及臺商會幹部回國研習、專題研
                                                        討及參訪等活動,並安排與國內
                                                        產業商機交流,協助海外僑商建
                                                        立與國內產業之連結,促進僑商
                                                        對國內進行相關採購及投資。
                                                     2、 運用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洲
                                                        際型僑臺商會大型經貿會議之場
                                                        合推介我投資及產業環境,宣達
                                                        回國投資方案。
                                                     3、 本會正、副首長及駐外僑務人員
                                                        出席僑臺商相關活動時,均積極
                                                        宣導國內最新經貿政策及產業情
                                                        勢,鼓勵僑胞回國投資,協促國
                                                        家經濟發展。
                                                     4、 於海外相關僑臺商會返臺 拜 會
                                                        時,積極協助其拜會經濟部等政
                                                        府部門及國內相關產業機構,並
                                                        宣達國內重大經貿及產業發展政
                                                        策,鼓勵返臺投資。
                                                     5、 於僑務委員會議中安排經貿專題
                                                        研討,並專題報告臺灣重要投資
                                                        政策,宣導當前產業發展重點,
                                                        鼓勵回國投資。
                                                     6、 配合國內全球招商及自由經濟示
                                                        範區等政策,於各縣市及經濟部
                                                        海外招商團出訪時,協輔各地僑
                                                        臺商會暨鼓勵僑胞及主流人士參
                                                        與來臺投資。
                                                     7、 於本會網站、全球僑商服務網及
                                                        宏觀電子報等媒體提供國內經貿




                                     18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資訊,促進僑胞瞭解國內投資環
                                                     境與商機。
                                                 (二) 自由經濟示範區及航空城建設係
                                                     目前政府刻正推動之重大招商引
                                                     資政策,本會為加強宣導推介前
                                                     揭政策,更規劃以專案管理(專
                                                     人專案)模式作為架接僑臺商返
                                                     臺投資需求與國內經貿部門資源
                                                     之服務平臺,協助有意返臺投資
                                                     之僑臺商取得相關資訊,並主動
                                                     聯繫行政院全球招商聯合服務中
                                                     心、經濟部等各部會及各縣市政
                                                     府招商部門,積極協調各部會協
                                                     助僑臺商企業進行投資規劃及在
                                                     臺成立營運總部或創新研 發 中
                                                     心。
(十二)     102 年初行政院已設立單一政策資源窗口「穆 本會為積極協助僑臺商拓展穆斯林市
         斯林市場開發推動小組」,負責整合各部會對 場,開發國內產業拓銷至穆斯林市場之
         穆斯林市場開發策略規劃與執行,帶動台灣業 潛力,並增進穆斯林市場僑臺商對 MIT
         者拓展穆斯林市場,主要機關為經濟部國際貿 優質產品的瞭解及增進國內外清真產業
         易局與外貿協會,前二者已積極爭取採購團來 之互動交流,業於 103 年 6 月 22 日至 26
         台,將新興與穆斯林市場列為我國未來出口重 日舉辦「2014 年穆斯林市場僑商邀訪
         點。僑務委員會負有「輔助華僑經濟事業發 團」,共計有來自 8 國 23 名代表性僑商
         展,促進海內外商業交流;協助海外僑商互相 返國參加,活動行程包括拜會中華民國
         聯繫合作」之責,對上述二者與僑商間更須積 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臺灣清真品質保證
         極推動,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 推廣協會及 5 家國內通過清真認證之績
         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優產業,另安排參觀第 2 屆「臺灣國際
                              清真食用品展」,並辦理商機交流洽談
                              會,洽談會計有國內 11 家通過清真認證
                                                 廠商出席,有效促進國內產業與海外僑
                                                 商聯繫及交流,邀訪活動並獲國內各大
                                                 媒體報導,對我僑臺商共拓穆斯林市場
                                                 具有相當助益,未來本會將賡續視情形
                                                 辦理相關拓展穆斯林市場之活動。




                                     181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十三)     有鑑於中國自 2005 年起便對其所屬之海外僑 (一) 有關緊急通聯網部分,本會責成
         民實施僑民登記制度,要求海外僑民必須向中        駐外僑務人員運用僑團、僑商、
         國駐外使館登記身分。僑務委員會雖設有「華                         僑校及華文媒體建立緊急通報聯
         僑身分證明書」,但有效期限乃為 1 年,僅作                       絡系統,並研訂「緊急應變計畫
         為台僑返台繼承、居留、就學等用途,此外,                         標準作業流程(SOP)」,作為緊急
         「華僑身分證明書」雖亦可作為國籍證明,但                         事件發生時應變參考之依據。另
         多數海外台僑並未在外館登記聯繫方式,以致                         本會函請駐外人員每半年進行聯
         僑民於海外遭逢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多                         絡人名單更新、簡訊測試等,前
         無法及時掌握其人身安全與否之情況。爰建請                         項資料須定期報會,以利本會掌
         僑務委員會應針對目前已存有之「僑團登記                          握各地區緊急通聯網之執行成
         制」,深入各地僑校、商會系統,建立緊急聯                         效。
         絡網,進而研擬僑民登記制度,以服務僑民且 (二) 至有關僑民登記制度之議題,說
         於必要時提供即時之協助。              明如下:
                                1. 「華僑」、「僑民」之定義,或因
                                   其範疇甚難規範,或因我國之歷
                                   史背景因素考量,致未明確定
                                                       義,以保留彈性。一般而言包括
                                                       下列二大範疇:
                                                     (1) 僑居國外國民,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者,可分為在臺設有戶籍
                                                          者及未曾在臺設有戶籍者。
                                                      (2) 未能提具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文
                                                          件之僑居國外華裔人士。
                                                     2. 至於實務上一般通稱之「華僑」、
                                                        「僑民」,係採廣義之解釋,即具
                                                        有華裔血統,且在政治和文化上
                                                        認同中華民國之海外華人,均為
                                                        本會僑務工作服務之對象。
                                                     3. 僑民登記制度之實施有助於我政
                                                      府瞭解及掌握海外僑胞相關資料
                                                      (如地區分布、人數、職業別
                                                      等)
                                                       ,並於急難或平時提供協助,
                                                      惟登記之對象如限於具我國國籍
                                                      (含在臺有設籍及無設籍)者,




                                     182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將大幅限縮海外友我力量,並喪
                                                     失其他海外華人對我國之認同;
                                                     如登記對象除具我國國籍者,另
                                                     含認同我國之海外華人,則因我
                                                     駐外館處對認同我政府之華人可
                                                     提供之服務(如核發護照、急難
                                                     時協助聯繫家屬並提供協助、撤
                                                     僑等)有限,爰彼等是否願意向
                                                     我駐外館處登記提供個人資料,
                                                     亦待商榷。又我國未如其他國家
                                                     實施單一國籍制度,我政府係默
                                                     許雙重國籍,爰本會尚難以公權
                                                     力強制海外僑民向我駐外館處登
                                                     記;且「僑民登記制度」如無相
                                                     關誘因,現階段推行實有其困難。
(十四)     鑑於每年雙十國慶之僑民參與及海外僑社之 (一) 近年來中國大陸新移民快速增
         慶祝活動為弘揚中華民國核心價值之最佳時                         加,海外僑社生態已產生結構性
         機,102 年卻陸續發生美國舊金山中華總會館                      變化,面對此一嚴峻情勢,現階
         停辦雙十國慶慶典活動、資深藝人赴大陸參與                        段僑務工作要改變思考模式,轉
         對岸慶典活動等僑社、僑民認同鬆動問題,爰                        型為「服務」的競爭,以服務感
         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                        動僑心、溝通凝聚共識、理念贏
         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                         得認同,以更靈活創新之作為,
         果,務須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                        加強對僑團(胞)的聯繫與服務
         之主權地位。                                      工作,使僑團發展更具多元性功
                                                     能,並能永續傳承。
                                                 (二) 雖然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內部
                                                     決議 102 年不主辦華埠中華民國
                                                     國慶活動,但其下對中華民國友
                                                     好的僑團以及非中華總會館成員
                                                     的僑團,仍共同參與辦理 102 年
                                                     的國慶活動,舊金山灣區僑界歡
                                                     慶國慶的熱情不受影響,舊金山
                                                     及灣區在 6 日舉辦升旗典禮、國
                                                     慶巡遊以及慶祝餐會 3 項活動,




                                     183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參加的總人數逾 4,000 人次,較
                                                     往年為多,遊行路線也更長,共
                                                     有 125 個遊行隊伍,許多支持臺
                                                     灣的傳統僑社都組隊參與,一同
                                                     從立有國父銅像的聖瑪莉廣場出
                                                     發,場面相當壯觀。遊行路線全
                                                     程約 1.5 公里,行經舊金山市中
                                                     心的中國城,途中還有舞獅隊及
                                                     國旗隊的表演,獲得沿途許多駐
                                                     足觀賞的美國民眾喝采。
                                                 (三) 有資深藝人於 102 年赴中國大陸
                                                     參加其國慶活動,據瞭解係陪同
                                                     夫婿前往。渠每年均出席我駐處
                                                     所舉辦之雙十國慶活動,102 年
                                                     亦然,渠亦多次回國親自出席雙
                                                     十慶典,其數十年支持中華民國
                                                     之真摯情感,普獲各界肯定稱道。
                                                 (四) 有關本會辦理僑民僑團聯繫工作
                                                     概要及相關成果,重要工作事項
                                                     均撰擬於本會對大院各會期之僑
                                                     務施政報告、年度施政計畫、年
                                                     度施政績效報告等,並公告於本
                                                     會網站。未來當賡續加強僑社、
                                                     僑民之聯繫及服務工作,以凝聚
                                                     海外僑團(胞)對我國之向心,
                                                     全力鞏固友我力量。
(十五)     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團(社)辦理活動之經 (一) 海外僑團舉辦活動,本會適時協
         費屬政府預算,其使用自應符合公共性及主管     導,多數仍屬自發性活動,所需
         機關之規範。據悉,接受僑務委員會補助之紐     經費係以自籌為原則,如需本會
         英崙中華總會 102 年 10 月 6 日於美國波士                  補助經費,係依據「海外華僑團
         頓舉辦「紐英崙全僑慶祝中華民國建國 102 年                     體經費補助要點」等相關規定辦
         國慶餐會」,出現個別政黨之色彩,殊有未妥。                       理,經由駐外單位核轉本會,本
         按接受政府補助之團體,其活動不宜涉及個別                        會參酌駐外單位建議並考量該項
         政黨之訴求或色彩,查紐英崙公所舉辦活動之                        活動之重要性或影響力等因素,




                                     18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名目為國慶餐會,係僑務委員會協輔僑團舉辦     酌予補助部分經費。
         節慶之活動,駐波士頓文化經濟辦事處處長及 (二) 本案經波士頓僑教中心查復:中
         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主任等官方代表均                         心長期以來皆秉持行政中立辦理
         有出席,活動允宜維持國家慶典之屬性,始符                        各項活動,紐英崙中華總會係長
         合政府補助僑團之宗旨,爰建請僑務委員會規                        久以來支持我國在地居龍頭地位
         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                         之重要社團,國慶餐會活動係僑
         之色彩,以維持活動之公共性。                              團自動自發、出錢出力自辦的年
                                                     度愛國活動。日後倘有中心協輔
                                                     補助的活動,中心定將委婉事前
                                                     提醒活動的公共性,並在活動中
                                                     特別注意不要有類似情況再度發
                                                     生。
                                                 (三) 為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諧,本會
                                                     向要求駐外人員務須嚴守行政中
                                                     立,落實依法行政及公平對待等
                                                     原則與規範。尤其每遇國內大選
                                                     期間,海外僑界各類政治活動增
                                                     加,為避免造成僑界紛擾,對於
                                                     經本會輔導、補助之大型僑團活
                                                     動,均責成本會駐外人員應適時
                                                     主動溝通協調主辦單位,使活動
                                                     儘量單純化,以免影響僑團內部
                                                     之和諧。
                                                 (四) 有關本建議案所提建議事項,本
                                                     會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以僑民綜
                                                     字第 1030100518 號通函本會駐
                                                     外人員遵照辦理。
(十六)     僑務委員會為我國重要涉外機關,外語能力為 (一) 本會核派駐外工作同仁,除以同
         該會重要核心項目之一。僑務委員會對該會同     仁之職務歷練、年資、性格等相
         仁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外語能力申請補助費                         關因素為考量重點外,並將語言
         者,自民國 95 年起一律全額補助,然該會派                      能力列為優先考量條件之一,遴
         駐外人員面對外交語言應對場合時,卻常躊躇                        派時先就外派國家當地語言能力
         不前、退居二線或閉口不語;對此,建請僑務                        及僑區方言能力,考量擬外派人
         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                        員,並比照外交部外派人 員 原




                                     185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                        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
         用之公平合理性。                                    及外派駐外人員行前訓練要點」
                                                     附表「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認證標
                                                     準對照表」所列語言測驗項目,
                                                     請派外同仁於外派前或外派後 1
                                                     年內,達成上開外語能力檢定測
                                                     驗認證標準。
                                                 (二) 另鼓勵外派人員於公開場合(如
                                                     外派人員行前講習)儘量以外語
                                                     發言,以加強本會外派人員於駐
                                                     外場合以外語表達之能力。
(十七)     僑務委員會於 93 年與金車教育基金會合辦 (一) 「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活
         「尋找 ABC 史懷哲-海外華裔青年暑期返鄉    動第 4 週之寶島參訪行程,係為
         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活動,由於能提升海外華      增進華裔青年志工對臺灣之全面
         裔青年返鄉服務之意願,並有助於臺灣偏鄉地      初步概觀認識及瞭解而辦理,其
         區與弱勢學子之英語能力,成效卓越、意義重      行程規劃含括有臺灣各地著名風
         大,故自 94 年起續辦,並於 95 年起與教育                    景地標及文化景點等,俾增強華
         部合辦「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擴大服                        裔青年日後再回臺體驗及旅遊等
         務品質與範圍。迄 101 年止,計有 2,115 位華                 之意願。依據 102 年志工問卷調
         裔青年返臺服務,共 20 個縣市、140 所學校                    查反映,約有九成五受訪志工認
         共襄盛舉。華裔青年返鄉服務活動長達 1 個     為寶島參訪活動有助於對臺灣之
         月,第 1 週進行英語教學訓練課程,第 2、3 週 認識,並有九成九志工支持未來
         前往學校從事志願服務,最後 1 週為「寶島參    持續舉辦,足見寶島參訪行程確
         訪活動」,進行旅遊休憩,其中不乏「九族文      有其實質助益。
         化園區」等遊憩場所,經費均由僑務委員會負 (二) 考量返臺志工對本行程之高度評
         擔。鑑於國家財政負擔沉重、僑務委員會預算                        價及期待,以及臺灣文化多元薈
         有限,爰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善「海外華裔                        萃之特殊性,減少參訪日數恐使
         青年英語服務營」最後 1 週「寶島參訪活動」                      行程內容侷促,不易達致深度文
         之天數與內容,此外,在校園內推動第三學期                        化體驗之效益,爰本會後續將請
         族群文化技藝課程,僑務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合                        承辦單位務必規劃安排可深度體
         作,擴大服務參與方式,使返臺服務之華裔青                        驗臺灣文化及文創活力之行程內
         年在貢獻所長之餘,亦能深刻體驗臺灣族群文                        容,俾使志工更能感知臺灣之風
         化,以達雙向交流之成效。                                土民情及家鄉之美好。
                                                 (三) 另有關參訪行程中「九族文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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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行程安排,係著重於該村原住
                                                     民族文化之體驗及認識,爰有請
                                                     該單位提供專業導覽人員進行各
                                                     原住民族群之介紹與講解。
                                                 (四) 至各參與辦理之學校,多有安排
                                                     志工於服務期間體驗當地特有社
                                                     區、產業文化之戶外活動行程,
                                                     本會將協調教育部鼓勵各承辦學
                                                     校,儘量安排相關活動及課程。
(十八)     馬英九總統競選時,宣示以文化領政,選擇用 (一) 依「臺灣書院」業務分工,
                                             「臺灣
         「文化」作為出發旗幟,推出以文化為核心的     書院」設置及相關政策規劃,係
         全球布局,並表示將設置境外「臺灣書院」,            由文化部統籌規劃,本會及教育
         定位為「向非華裔社會推介臺灣多元文化」之            部負責辦理華語文教學及正體字
         文化交流機構。迄今已於洛杉磯、休士頓及紐            推廣。
         約成立 3 所「臺灣書院」,並於 100 年 10 月 (二) 現階段我政府雖僅於紐約、洛杉
         同步掛牌運作。然而,中國自 93 年起,在全          磯及休士頓三地設有臺灣書院,
         球設置「孔子學院」,憑藉其人力以及財力之                        惟本會長期耕耘僑教工作,除現
         優勢遍地開花,大舉推廣其勢力。「臺灣書院」                       有全球 17 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雖為宣揚「小而美」之文化交流,然而數量上                        外,另海外近千所友我僑校以及
         的弱勢對推廣正統中華文化以及繁體中文之                         64 個華語文數位學習中心示範
         美雖有不足,此外,最大問題為「臺灣書院」                        點、教學點所形成之龐大綿密僑
         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特殊性不                        教網絡,亦為我政府向主流社會
         夠明確、活動內容也較大陸「孔子學院」相對                        推介臺灣優質華語文及中華文化
         貧乏,以至於影響力與設置目的差距甚遠。爰                        之重要據點,其作用與功能及發
         此,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予以強化改                        揮的影響力,並不亞於孔 子 學
         進,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運用僑務委員                        院,未來本會將賡續協輔僑校推
         會在僑界之影響力,憑藉在國外人脈以及在地                        動「一僑校.一主流學區(校)」
         上之優勢,提供文化部在成立「臺灣書院」時                        等策略,爭取參與當地國華語文
         之各種協助,例如選址、各項因地制宜之策                         教育發展計畫或與主流學校合辦
         略、政策,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師資培訓或華語文課程,延伸正
                                                     體字教學之版圖,以打造不同於
                                                     中國大陸簡化字教學之臺灣對外
                                                     華語文教學品牌。
                                                 (三) 基於行政一體,本會前結合僑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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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力量,協助文化部辦理設於本會
                                                     僑教中心之洛、休兩臺灣書院文
                                                     化推廣活動,因該部已於洛、休
                                                     兩地派駐人員,爰相關業務已由
                                                     該部自行辦理。另文化部刻另覓
                                                     新址設置洛、休兩臺灣書院,本
                                                     會依行政院來函就新址房舍租賃
                                                     計畫陳報相關意見在案。未來文
                                                     化部倘有需本會及僑界力 量 之
                                                     處,本會亦當盡力協助。
(十九)     近年來國際間興起一股華文熱,世界各國紛紛 (一)鑑於派遣替代役男赴海外僑校支
         成立華語教學中心,更有學校直接將華語列為                        援教學,事涉當地國居留簽證申
         第二外語。對照中國「孔子學院」挾帶豐沛的                        請、僑校需求程度及是否能提供
         人力與財力在國際間大舉設立據點,向國外推                        相關配套措施等,致部分具師資
         廣華語,我國海外僑校、中文班之師資卻顯嚴                        需求之地區仍 無法有效 推動政
         重不足。僑務委員會自 96 年起,徵召替代役                      策。然本會未來將以目前派遣經
         教育服務役(簡稱僑教役),經查迄今共計役                        驗為基礎,賡續評估其他有需求
         男 209 人赴使領館、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服                      地區派遣僑教替代役男赴僑校支
         勤,支援海外僑校華語文教學工作,然人數仍                        援教學之可行性;至現已獲派僑
         顯不足。爰此,建請僑務委員會研議增加僑教                        教替代役男支援教學之地區,本
         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                       會每年亦將實際調查僑校師資需
         推廣正體中文之美,奠定我國在國際間華語教                       求,於經費預算範圍內,儘量增
         學翹楚之地位。                                    派足額之僑教替代役前往服勤。
                                                 (二)本會為辦理海外僑校師資充實工
                                                    作,除僑教替代役政策外,近年
                                                     陸續推動多元方案,如補助僑校
                                                     自聘教師經費、培訓華文師資及
                                                     校務經營人才、選送國內大專院
                                                     校華文系所學生赴海外從事實習
                                                     教學、補助國內青年志工赴僑校
                                                     服務,以及建立僑校及師資媒合
                                                     平臺等,藉以支援及充實師資,
                                                     期能緩解海外僑校師資不足之困
                                                     境;未來本會並將賡續與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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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協調建立鼓勵國內教師赴海外學
                                                     校任教機制,俾擴大我對外華語
                                                     文教育輸出管道。
(二十)     針對華僑會館委外經營廠商虧損狀況雖漸獲 本會依據委託營運契約,於 103 年 7 月
         改善,然華僑住房率始終未能有效提升,僑務 16 日辦理「華僑會館 102 年度營運績效
         委員會允應賡續依合約積極輔導監督,以增加 評估委員會議暨 103 年第 1 次委託營運
         國家收入。                履約訪視作業」 ,同時邀請會外專家學者
                                                 參與評估作業。會中業針對營運情形提
                                                 出專業意見,本會將據以轉知委外營運
                                                 廠商,以協助提升華僑會館營運績效。
(二十一) 租借僑務委員會在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 (一) 依本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場地,依據「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                       管理要點」規定,中心之場地及
         之規定,本於政府行政中立之立場,以服務僑                        設施,應依服務僑社之宗旨,本
         社為最高宗旨行使之。然而各地區之作法乃因                        於政府行政中立之立場,提供海
         地制宜、自由裁量,造成部分僑團無法申請借                        外僑團(胞)作為舉辦各類非營
         用,爰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                        利性活動之使用。
         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 (二) 海外僑教中心提供多元服務,包
         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括場地、中文圖書及民俗舞蹈服
                                  裝之租借服務,並協導僑團舉辦
                                  各項社團聯誼、僑教藝文、節慶
                                                     紀念、研習座談等活動,對聯繫
                                                     僑胞感情、匯聚支持政府力量,
                                                     發揮相當之成效,未來當持續充
                                                     實中心軟硬體設施,以提供優質
                                                     服務。
                                                 (三) 有關本建議案所提建議事項,本
                                                     會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以僑民綜
                                                     字第 1030100518 號通函本會駐
                                                     外人員遵照辦理。
(二十二) 僑務榮譽職制度,旨在遴聘海外各地熱心服務 (一)本會僑務榮譽職制度,旨在遴聘
      僑社俊彥,作為政府與海外僑胞溝通之橋樑。    海外各地熱心服務僑社俊彥,做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聘要點」之    為政府與海外僑胞溝通之橋樑,
      規定較為籠統,導致人員之聘任,常為僑界所    藉由其等在僑 界之聲望 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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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詬議。為力求僑界之和諧,爰建請僑務委員會                        力,凝聚僑心、反映僑情、提供
         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                        僑務政策相關意見與協助政府在
         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    海外僑區推展僑務等工作。
         規定。並於日後定期考核,以確實符合榮譽職 (二)本會於各類榮譽職任期屆滿時均
         之出任。                    依據「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
                                 聘要點」規定,函請駐外館處依
                                 據當地僑情、僑社之動態,詳細
                                                     考量後作成評估意見,遴薦適宜
                                                     人選送會。本會復就其對僑社之
                                                     貢獻、於僑界之聲望及影響力等
                                                     條件審議,尤以對中華民國政府
                                                     之向心向為評估重點,所聘任之
                                                     僑務榮譽職等人員多屬長期贊助
                                                     僑社事務,對支持政府、凝聚僑
                                                     心卓有貢獻之僑界精英。除駐外
                                                     館處舉薦外,國內及各地僑界對
                                                     僑務榮譽職至為重視,並有甚多
                                                     舉薦的建議,本會亦另函請駐外
                                                     館處詳為評估,併為通盤考量,
                                                     俾廣納各界建言。
                                                 (三)為擴展僑務榮譽職人員之全球布
                                                    局、期以協助推廣國民外交,發
                                                    揮輔助僑務及外交發展之使命,
                                                    國內各界、僑社及駐外館處對僑
                                                    務榮譽職人選所提評估意見,本
                                                     會向表重視,亦均納為本會遴聘
                                                     之考量,未來仍將秉公平、客觀、
                                                     公正之原則,務期遴聘人選達成
                                                     服務僑民,輔助僑務發展之目標。
                                                 (四)另本會僑務榮譽職人員均為無給
                                                    職,任期三年,連任以一次為原
                                                    則。任期屆滿時本會均請駐處就
                                                    任滿人員等在僑社服務績效及是
                                                    否續聘詳為評估,供本會遴聘參




                                     190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據。
(二十三) 僑務委員會駐外人員除應恪遵「駐外機構統一 (一) 本會均確實執行外派人員勤前教
         指揮規定」外,平日應與僑界建立良好互動關                             育訓練:
         係,瞭解僑社動態。然有駐外僑務人員操弄渠                        1.   本會人員於外派前,以 102 年下
         駐在地僑務人脈,替渠任期續任對國內重要單                             半年之外派人員為例,除參加「行
         位說項,此不符公務人員派任規定,落人口實                             政院所屬各機關儲備及外派駐外
         狀況雖屬少數個案,斲傷僑務委員會形象。爰                             人員行前講習班」外,本會亦有
         此,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                             辦理外派人員講習及駐外僑務工
         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                             作經驗分享座談會等勤前教育訓
         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練,外派人員講習,係對於即將
                                                          外派人 員提供 關懷 性及實 質支
                                                          持,本會亦要求外派人員對於擬
                                                          派駐地區之僑情(含僑團、僑社、
                                                          僑教、僑商之運作情形)及工作
                                                          重點先行了解(包含推廣業務可
                                                          能遇到之困難與挑戰),並就其需
                                                          求主動提供協助,期能使外派人
                                                          員了解行政支援事項,亦可怯除
                                                          外派人員於派駐國外後,對於僑
                                                          務工作安排之疑慮,俾利於外派
                                                          人員到任後即能順利推展僑務工
                                                          作。102 年度並結合僑務委員會議
                                                          機會,使外派人員能先與駐地僑
                                                          務委員溝通,以先瞭解當地僑情。
                                                     2.   本會定 期辦理 僑務 工作倫 理講
                                                          座,以提升外派人員僑務專業能
                                                          力;103 年度本會將規劃於每季辦
                                                          理「駐外僑務工作推動經驗分享
                                                          講座」 ,分區挑選曾駐外人員分享
                                                    外派經驗,達到教學相長以提升
                                                    同仁對外派工作之瞭解。
                                                 (二) 本會外派人員於派駐期間均有辦
                                                     理評核:查本會駐外人員於派駐
                                                     期間,其每年 4 月及 8 月辦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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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時考核,並於年終辦理考績,依
                                                       主管人員或非主管人員,分由駐
                                                       地館長或職級最高主管人 員 考
                                                       評。評核結果亦將列為未來職務
                                                       調動之參考。
(二十四) 泰北地區的僑民,都是當年(38 年)奉命前 (一) 本會於 103 年 2 月拜會國防部,
      往泰、緬邊境忠肝義膽的國軍官兵及其後裔子      就旨揭事項交換意見,據該部回
         弟,長期以來,一直是最堅定支持中華民國的                           應略述如次:
         一群,政府應竭盡所能去關心與照護。目前推                        1. 依法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
         行募兵制,人員招募情況不佳,爰建請僑務委                           應服兵 役;倘 僑生 取得我 國國
         員會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                            籍,自然須服兵役,該部依法配
         國服役之可行性。                                       合辦理兵役徵集,至渠等取得我
                                                        國國籍之相關法令,則有賴內政
                                                        部考量人口政策予以修法解套。
                                                     2. 由於募兵制試辦階段已自 103 年
                                                        底延長至 105 年底,目前賡續徵
                                                    集常備兵入營服役,可適切滿足
                                                    部隊所需兵力,爰國軍尚無兵源
                                                    不足情事。
                                                 (二) 有關委員建議由本會會同國防部
                                                       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國服
                                                       役之可行性乙事,因事屬國防部
                                                       募兵制實施之業務職掌,爰本會
                                                       於 103 年 2 月函請該部卓處。國
                                                       防部函復略以:招募泰北孤軍後
                                                     裔返國服務乙事,涉及國籍法之
                                                     規定,以及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
                                                     例等相關部會主管之法令規定。
                                                 (三) 本會另於 103 年 3 月函請駐泰國
                                                       代表處協助洽繫泰北地區重要僑
                                                       領及僑團負責人等,瞭解本案涉
                                                       及國籍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泰北
                                                       地區對是項提議之一般反應或普
                                                       遍看法、泰北華裔子弟返國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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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之意願等情。
                                                 (四) 經綜整國防部及駐泰國代表處提
                                                     供相關研析意見,有關招募泰北
                                                     孤軍後裔返國服務乙事,本會樂
                                                     觀其成,惟目前除國內相關法令
                                                     限制外,當地孤軍後裔返國服役
                                                     之意願並不高,可行性似有待進
                                                     一步評估。
(二十五) 針對 103 年度僑務委員會歲出第 4 目第 2 節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12 月 18
      「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之「海外華僑文教 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
      中心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新增「設置巴黎華僑 預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
         文教服務中心計畫」1 億 8,351 萬元。經查:決議准予動支。
         1.原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係因當地治安不
         佳、遭竊問題頻傳,僑民使用率極低,且其當
         地雇員亦多利用該國法律之保護,對我外館予
         以刁難,故於民國 96 年關閉。2.法國台僑人
         數僅近 11,000 人,全歐洲之台僑人數亦僅
         34,000 人。3.100 年歐洲留學生總數為 7,555
         人,前三名留學國家為:英國留學生為 4,446
         人;法國留學生人數:814 人;德國留學生人
         數:636 人。4.使用效益亟微:每年預計辦理
         1,800 場次活動,預計參與人數僅 9 萬人。5.
         購置及辦理流程不符規定:103 年度預算尚未
         通過,僑務委員會卻已自行將此勞務採購標案
         文件進行公告程序,並已完成法文翻譯勞務採
         購,明顯未符法定程序。6.文化部駐法國台灣
         文化中心已有場所可供使用。綜上所述,巴黎
         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案,實屬弊多於利,且
         當初關閉理由並未消失,若輕易購置,必成「海
         外蚊子館」,另僑務委員會先斬後奏,購置流
         程確有重大缺失。爰凍結「設置巴黎華僑文教
         服務中心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俟僑務委員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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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十六) 有鑑於僑務委員會未就宏觀電視收視層面訂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定合宜之評量方式及指標,作為節目改進之依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據參考,爰凍結該會「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務」計畫編列 1 億 8,364 萬 3,000 元五分之 議准予動支。
         一,俟僑務委員會提出宏觀電視收視率、內
         容、品質之觀感及意見調查報告,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七) 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編列 1 本會陳委員長士魁業於 103 年 5 月 28 日
      億 8,364 萬 3,000 元,其中「辦理宏觀新聞資 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本項預
      訊服務業務」編列 3,605 萬 2,000 元,為宏觀 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決
      網路電視、宏觀周報、宏觀即時新聞網及宏觀 議准予動支。
         廣播等業務經費,惟僑務委員會無有效指標衡
         量經費運用之績效,海外授權家數未再有效增
         加,另宏觀網路電視自 100 年度起,每月平均
         收視人數已達 2 百萬人次,該會仍將月平均收
         視目標訂為 90 萬人次,衡量指標訂定除不具
         挑戰性,亦顯不合理,網路電視月平均瀏覽人
         次雖已超過 2 百萬人次,然平均點閱觀看時間
         卻不到 2 分鐘,顯其節目製播內容仍有相當大
         之改進空間,爰此,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
         服務業務」編列 3,605 萬 2,000 元五分之一,
         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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