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決 算 目 次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總說明 ······················································ 1-9 二、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10-11 三、歲出政事別決算表··········································· 12-13 四、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14-17 五、平衡表 ······················································ 18 六、資本資產表···················································· 19 七、現金出納表···················································· 20 八、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 (一)專戶存款明細表 ············································ 21 (二)保證品明細表 ·············································· 22 (三)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 23-26 (四)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 27-29 (五)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 30 九、資本資產變動表············································· 32-33 十、歲出用途別決算分析表······································· 34-35 十一、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 36-39 十二、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表 ····························· 40-41 十三、支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表 ····························· 42-43 十四、收入支出彙計表·············································· 44 十五、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 45 十六、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 46-47 十七、人事費分析表············································· 48-49 十八、補、捐(奬)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 50-51 十九、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52-53 二十、赴大陸地區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 ····························· 54-55 二十一、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56 二十二、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57 二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58-59 二十四、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 60-9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一、 財務報告之簡述 (一)歲入、歲出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 15,000 元,決算數 76,913 元,執行率 512.75%,超收 61,913 元。茲將各來源別子目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1)賠償收入:決算數 900 元,係廠商違約罰款收入,為預算外收入。 (2)財產孳息:預算數 11,000 元,決算數 13,435 元,執行率 122.14%,超 收 2,435 元,係出租板橋車站辦公大樓電信機房之租金收入較預計增加 所致。 (3)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4,000 元,決算數 61,876 元,執行率 1,546.90 %,超收 57,876 元,係標售桌上型電腦等報廢物資收入較預計增加所 致。 (4)雜項收入:決算數 702 元,係使用郵資機酬金收入,為預算外收入。 2.歲出部分: (1) 本年度歲出預算數 425,949,000 元,決算數 422,690,871 元,執行率 99.24%,預算賸餘數 3,258,129 元。茲依各工作計畫執行情形分述如 次: ① 一般行政:預算數 402,089,000 元,決算數 399,544,079 元,執行 率 99.37%,預算賸餘數 2,544,921 元。 ② 金融機構檢查:預算數 23,212,000 元,決算數 23,146,792 元,執 行率 99.72%,預算賸餘數 65,208 元。 ③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 648,000 元,全數未動支。 (2) 統籌科目執行結果,決算數 33,038,490 元,包括: ①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決算數 4,617,965 元,與庫撥 數相同。 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決算數 20,116,454 元,與庫撥數相同。 ③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決算數 8,304,071 元,與庫撥數相同。 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二)平衡表及資本資產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內容: 1.平衡表: (1)資產總額 1,431,993 元,全數為專戶存款,係存放於專戶之存入保證金、 應付代收款及應付保管款。 (2)負債總額 1,431,993 元,包括:存入保證金 1,260,770 元,係廠商繳納 之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應付代收款 136,448 元,係代收員工之公 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退撫基金等;應付保管款 34,775 元,係提列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3)保證品:860,023 元,係廠商交付履約保證金之定存單。 2.資本資產表: (1)土地 263,200,470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基地,計 2 筆,面積 0.186667 公頃。 (2)房屋建築及設備 365,916,512 元,係本局板橋車站辦公大樓房屋,計 41 棟,面積 13,485.74 平方公尺。 (3)機械及設備:12,293,005 元,係本局公務所需之電腦主機等相關公務用 機械設備,計 587 件。 (4)交通及運輸設備 1,384,493 元,係本局首長座車 1 輛及其他公務用通訊 傳輸設備,計 28 件。 (5)雜項設備 360,641 元,係本局辦公用具,包括影印機、投影機及儲放櫃 等設備,計 169 件。 (6)無形資產 6,479,342 元,係本局委外開發或購置取得施政、營運使用且 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電腦應用系統及套裝軟體,計 428 套。 二、 財務狀況之分析 (一)平衡表: 1.專戶存款 1,431,993 元,較上年度增加 643,459 元,變動 81.60%,主要 係存放於專戶之存入保證金、應付代收款及應付保管款之差異。 2.存入保證金 1,260,770 元,較上年度增加 529,736 元,變動 72.46%,主要 係廠商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之差異。 3.應付代收款 136,448 元,較上年度增加 78,948 元,變動 137.30%,主要係 代收留職停薪員工公保費及駐外人員健保費之差異。 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4.應付保管款 34,775 元,較上年度變動 34,775 元,主要係依規定提撥約聘 僱人員離職儲金所致。 5.保證品 860,023 元,較上年度增加 347,003 元,變動 67.64%,係廠商交付 履約保證金定存單之差異。 (二)資本資產表: 1.土地 263,200,470 元,較上年度減少 20,533,370 元,變動 7.24%,係 107 年 1 月 1 日新北市政府重新公告地價後 2 筆土地減值。 2.房屋建築及設備 365,916,512 元,較上年度減少 7,901,064 元,變動 2.11%,係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提列折舊所致。 3.機械及設備 12,293,005 元,較上年度增加 1,940,673 元,變動 18.75%, 係購置公務所需之電腦設施及周邊設備等,與報廢個人電腦及依中央政府 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提列折舊,增減互抵結果。 4.交通及運輸設備 1,384,493 元,較上年度減少 270,248 元,變動 16.33%, 係因報廢電話傳真機等設備,及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 規定提列折舊所致。 5.雜項設備 360,641 元,較上年度減少 63,767 元,變動 15.02%,係購置公 務所需之辦公事務設備等,與報廢影印機等設備及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 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提列折舊,增減互抵結果。 6.無形資產 6,479,342 元,較上年度減少 921,829 元,變動 12.46%,係購置 公務所需之電腦應用軟體及委外擴充作業系統功能等,與依中央政府普通 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提列攤銷,增減互抵結果。 三、 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已完成施政計畫重點概述: 1.落實差異化檢查機制,有效運用檢查資源:107 年度已完成一般檢查 125 家次,並督促受檢機構落實改善檢查意見所提缺失。另配合本會監理需 要,與因應金融市場變化及社會關注事項,篩選特定業務及項目,加強 辦理專案檢查,計 198 家次。另辦理受託檢查農業金融機構檢查 130 家 次。 2.檢查報告缺失改善追蹤控管機制:依檢查意見嚴重程度要求金融機構定 期填報改善情形,並適時採取導正措施。 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3.強化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效能 (1)督促業者落實風險導向之稽核作業:107 年度核准 4 家銀行採行風險導 向內部稽核制度,以提升稽核工作效能。 (2)強化與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單位之聯繫與交流:為提升內部稽核執行效 能,107 年計辦理 6 場總稽核及稽核人員座談。 (3)加強考核稽核工作成效:為有效提升業者內部稽核之功能,訂定稽核 工作考核要點,本年度已完成 8 家金控公司、14 家本國銀行、23 家信 合社稽核工作之實地考核。 4.加強溝通聯繫機制:107 年度與中央銀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下稱農金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召開「金融監理聯繫小組」會議計 3 場次,充分就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事項充分協調與溝通。另與農金局 召開溝通會議計 2 場次,就受託檢查農業金融機構計畫與檢查重點等事 項達成共識。 5.加強不法案件之查核,以維護金融秩序:與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召 開 2 場 次 洗 錢 防 制 與 打 擊 資 助 恐 怖 主 義 (Anti-Money Laundering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AML/CFT)業務座談會,就亞 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 鑑重要議題及疑似洗錢案件申報情形,彼此交換資訊,供參與 APG 評鑑 及強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檢查參考。 (二)施政計畫分項說明: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金融機 提升金融 一、 擬 訂 差 異 1.落實檢查差異化機制,依不同風 構檢查 檢查效能 化檢查機 險等級,實施分級管理及辦理深 制,有效 度查核,107 年度已完成一般檢 運用檢查 查 125 家次,並辦理特定業務之 資源 專案檢查 198 家次,另辦理受託 檢查農業金融機構檢查 130 家 次。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2. 賡續實施本國銀行檢查評等制 度,強化本國銀行金融檢查機 制,透過財務健全度、法令遵循、 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風險管理等 4 個面向之評估,對銀行進行總體 檢,本年度已辦理 14 家本國銀行 檢查評等,評等結果將作為實施 分級管理措施及調整檢查週期之 參據。 二、 檢 查 報 告 依缺失嚴重程度及重要性,分別限 缺 失 改 善 期要求金融機構填 報缺失改善情 追 蹤 控 管 形,且對檢查缺失遲未改善時,採 機制 取導正措施,如洽請金融機構總稽 核來局會談有關檢查報告缺失改善 追蹤控管事宜。 三、 強 化 金 融 1.督促業者落實風險導向之稽核作 機構內部 業,107 年度核准 4 家本國銀行 稽核效能 自 108 年度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 核制度,提升稽核工作效能。 2.為提升內部稽核執行效能,107 年計辦理 6 場總稽核及稽核人員 座談,就金融機構重要業務缺失 及稽核實務進行意見交流,並透 過座談會之雙向交流,協助業者 瞭解本會監理立場及檢查方向。 3.為強化本國銀行總行對海外分支 機構之監督管理,確保內部稽核 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工作之有效性,邀請 19 家設有海 外分支機構之本國銀行總稽核來 局座談,研商強化本國銀行海外 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管理,督 促總行強化對海外分支機構之監 督管理等。另請各銀行考量海外 分支機構業務規模與複雜度、風 險屬性、當地主管機關監理強度 等,檢視並研提總行對海外分支 機構稽核作業管理(含委外稽核 機構)之強化措施函報本局。 4.為有效提升業者 內部稽核之功 能,經檢視相關法規,並分析行 業特性及檢查所發現之缺失,訂 定稽核工作考核要點,本年度已 完成 8 家金控公司、14 家本國銀 行及 23 家信合社稽核工作之實 地考核。 5.研訂保險業稽核工作考核要點, 依保險業特性及內部稽核執行功 能與性質,訂定考核項目,並列 示考核重點,自 108 年起施行。 研訂過程中,邀請保險業總稽核 參與座談會,聽取業者意見,進 行雙向溝通。 四、 加 強 溝 通 1.與中央銀行、農金局、中央存款 聯繫機制 保險公司召開「金融監理聯繫小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組」會議,充分就金融監督、管 理及檢查事項協調與溝通,以利 金融市場穩定發展,計 3 場。 2.本年度與農金局召開「農業金融 機構防制洗錢作業相關事宜」及 「研商檢查局受託檢查農業金融 機構相關事宜」等溝通會議,就 防制洗錢系統建置、專案覆查、 108 年度差異化檢查機制、年度 檢 查 計 畫 及 查 核 重點 , 達 成 共 識,計 2 場。 3.快速回應金融機構稽核人員於本 局網站「稽核專區」所設「稽核 人員留言板」之提問與建議,藉 此 強 化 與 金 融 業 者之 聯 繫 與 交 流。 五、 加 強 不 法 1.參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案件之查 (Financial Action Task 核,以維 Force,FATF)評鑑方法論建議,建 護金融秩 置「洗錢防制知識庫」平台,涵 序 蓋「國內、外 AML/CFT 法規」 、「洗 錢表徵及篩選」、「洗錢名單及篩 選」、「檢查手冊及工具」、「問答 集」等主題,藉此提供檢查人員 更完整之參考資訊,並協助金融 業者瞭解防制洗錢義務及風險。 2.與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召開 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2 場次 AML/CFT 業務座談會,就 APG 評鑑重要議題及疑似洗錢案 件申報情形,彼此交換資訊,供 參與 APG 評鑑及強化防制洗錢及 打擊資恐之檢查參考。 六、 強 化 金 融 1.定期審視更新金融檢查手冊、年 檢查資訊 度金融檢查重點、金融檢查執行 公開 情形、金融檢查主要缺失等檢查 資訊,並上網公布。 2.配合金融法規之 修訂及檢查實 務,定期檢討增修「金檢學堂」 教材內容,將檢查重點、主要檢 查缺失及檢查案例分享,編撰成 數位學習課程,置於本局網站供 金融業者及社會大眾瞭解金融監 理及檢查專業知識,107 年度新 增「網路安全」1 個單元,並因 應法規變動,更新原有 13 個主題 32 單元之教材內容,持續提供社 會大眾瞭解金融監理及檢查專業 知識。 七、 調 整 金 融 1.薦送同仁與美國舊金山聯邦準備 檢 查 作 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業,提升 San Francisco,FRBSF)進行聯合 金融檢查 金檢,相互交流檢查經驗,並作 人員專業 為調整我國檢查作業之參考。 技能 2.薦送同仁參與台灣金融研訓院、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辦理情形 工作計畫 重要計畫 實施內容 因應 名稱 項目 已完成或未完成之說明 改善措施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金會等訓練機構辦理 之 金 融 訓 練 及 其 他相 關 訓 練 課 程,計 311 人次,另薦送同仁至 美國保險監理官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NAIC)參訓,增進 國際監理視野。 3.舉辦每月金檢人員專業訓練計 26 場次,總參訓人數為 2,442 人次。 金融機 配 合 金 融 因 應 本 會 監 理 1.配合本會監理需要,並因應金融 構檢查 市 場 情 需要、市場變化 市場變化及社會關注事項,針對 勢,加強辦 及 社 會 關 注 事 所轄金融機構篩選特定業務及項 理 專 案 檢 項,針對金融機 目,加強辦理專案檢查。 查 構 特 定 業 務 或 2.107 年度預訂完成 16 項專案金融 項目加強辦理 檢查,實際完成 17 項專案金融檢 專案檢查,俾強 查,達成原定目標值。 化 金 融 業 之 風 3.藉由專案檢查之橫向檢視結果加 險控管及法令 以彙整分析,對於具共通性之制 遵循,並落實金 度面問題,除提列檢查意見促請 融消費者保護。 業者改善外,並研提建議事項, 提供本會各業務局著手研議相關 監理改進措施,俾從制度面引導 金融機構落實執行法令遵循、內 部管理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以導正金融市場秩序。 9 金融監督管理 歲入來源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 算 數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 (1) 02 0400000000-2 0 0 0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6 ˉ0466400000-2 0 0 0 ˉ檢查局 01 ˉˉ0466400300-6 0 0 0 ˉˉ賠償收入 01 ˉˉˉ0466400301-9 0 0 0 ˉˉˉ一般賠償收入 04 0700000000-9 15,000 0 15,000 財產收入 223 ˉ0766400000-9 15,000 0 15,000 ˉ檢查局 01 ˉˉ0766400100-3 11,000 0 11,000 ˉˉ財產孳息 01 ˉˉˉ0766400106-0 11,000 0 11,000 ˉˉˉ租金收入 02 ˉˉ0766400600-6 4,000 0 4,000 ˉˉ廢舊物資售價 07 1100000000-2 0 0 0 其他收入 218 ˉ1166400000-2 0 0 0 ˉ檢查局 01 ˉˉ1166400900-3 0 0 0 ˉˉ雜項收入 01 ˉˉˉ1166400909-8 0 0 0 ˉˉˉ其他雜項收入 經常門小計 15,000 0 15,000 資本門小計 0 0 0 合計 15,000 0 15,000 10 委員會檢查局 別決算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算 數 預決算比較增 決算數占預 減數 算數之比率 實現數 應收數 保留數 合計 (2) (2)-(1) (2)/(1)% 900 0 0 900 900 900 0 0 900 900 900 0 0 900 900 900 0 0 900 900 75,311 0 0 75,311 60,311 502.07 75,311 0 0 75,311 60,311 502.07 13,435 0 0 13,435 2,435 122.14 13,435 0 0 13,435 2,435 122.14 61,876 0 0 61,876 57,876 1,546.90 702 0 0 702 702 702 0 0 702 702 702 0 0 702 702 702 0 0 702 702 76,913 0 0 76,913 61,913 512.75 0 0 0 0 0 76,913 0 0 76,913 61,913 512.75 11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政事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10 4100000000-1 433,625,455 0 0 0 財務支出 0 0 0 01 ˉˉ4166400100-6 402,089,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02 ˉˉ4166400600-9 23,212,000 0 0 0 ˉˉ金融機構檢查 0 0 0 03 ˉˉ4166409800-7 64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01 ˉˉ4177014100-1 7,676,455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26 7500000000-2 20,744,070 0 0 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0 0 0 01 ˉˉ7506205300-0 20,116,454 0 0 0 ˉ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01 ˉˉ7577017500-7 627,616 0 0 0 ˉˉ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32 8900000000-0 4,617,965 0 0 0 其他支出 0 0 0 01 ˉˉ8903304500-4 4,617,965 0 0 0 ˉ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 ˉˉ教育補助 0 0 0 合計 458,987,490 0 0 0 0 0 0 12 委員會檢查局 別決算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33,625,455 430,367,326 0 -3,258,129 99.25 0 430,367,326 402,089,000 399,544,079 0 -2,544,921 99.37 0 399,544,079 23,212,000 23,146,792 0 -65,208 99.72 0 23,146,792 648,000 0 0 -648,000 0.00 0 0 7,676,455 7,676,455 0 0 100.00 0 7,676,455 20,744,070 20,744,070 0 0 100.00 0 20,744,070 20,116,454 20,116,454 0 0 100.00 0 20,116,454 627,616 627,616 0 0 100.00 0 627,616 4,617,965 4,617,965 0 0 100.00 0 4,617,965 4,617,965 4,617,965 0 0 100.00 0 4,617,965 458,987,490 455,729,361 0 -3,258,129 99.29 0 455,729,361 13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24 0066000000-0 425,949,000 0 0 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0 0 0 經常門小計 418,946,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7,003,000 0 0 0 0 0 0 05 ˉ0066400000-0 425,949,000 0 0 0 ˉ檢查局 0 0 0 經常門小計 418,946,000 0 0 0 0 0 0 資本門小計 7,003,000 0 0 0 0 0 0 01 ˉˉ4166400100-6 395,086,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1 367,542,000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ˉˉˉˉˉ02 27,520,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ˉˉˉˉˉ04 24,000 0 0 0 ˉˉˉˉˉ獎補助費 0 0 0 01 ˉˉ4166400100-6* 7,003,000 0 0 0 ˉˉ一般行政 0 0 0 ˉˉˉˉˉ03 7,003,000 0 0 0 ˉˉˉˉˉ設備及投資 0 0 0 02 ˉˉ4166400600-9 23,212,000 0 0 0 ˉˉ金融機構檢查 0 0 0 ˉˉˉˉˉ02 23,212,000 0 0 0 ˉˉˉˉˉ業務費 0 0 0 03 ˉˉ4166409800-7 648,000 0 0 0 ˉˉ第一預備金 0 0 0 14 委員會檢查局 別決算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425,949,000 422,690,871 0 -3,258,129 99.24 0 422,690,871 418,946,000 415,690,442 0 -3,255,558 99.22 0 415,690,442 7,003,000 7,000,429 0 -2,571 99.96 0 7,000,429 425,949,000 422,690,871 0 -3,258,129 99.24 0 422,690,871 418,946,000 415,690,442 0 -3,255,558 99.22 0 415,690,442 7,003,000 7,000,429 0 -2,571 99.96 0 7,000,429 395,086,000 392,543,650 0 -2,542,350 99.36 0 392,543,650 367,542,000 365,105,419 0 -2,436,581 99.34 0 365,105,419 27,520,000 27,414,231 0 -105,769 99.62 0 27,414,231 24,000 24,000 0 0 100.00 0 24,000 7,003,000 7,000,429 0 -2,571 99.96 0 7,000,429 7,003,000 7,000,429 0 -2,571 99.96 0 7,000,429 23,212,000 23,146,792 0 -65,208 99.72 0 23,146,792 23,212,000 23,146,792 0 -65,208 99.72 0 23,146,792 648,000 0 0 -648,000 0.00 0 0 1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機關 經資門分列 中華民國 科 目 預算數 預 算 增 減 數 預算追加(減)數 動支第二預備金數 預算調整數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原預算數 動支第一預備金數 經費流用數 小 計 ˉˉˉˉˉ09 648,000 0 0 0 ˉˉˉˉˉ預備金 0 0 0 02 8903304500-4 4,617,96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 補助 0 0 0 ˉˉˉˉˉ01 4,617,965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4,617,965 0 0 0 0 0 0 05 7506205300-0 20,116,45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0 0 0 ˉˉˉˉˉ01 20,116,454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20,116,454 0 0 0 0 0 0 27 4177014100-1 7,676,455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01 7,676,455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27 7577017500-7 627,616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0 0 0 ˉˉˉˉˉ01 627,616 0 0 0 ˉˉˉˉˉ人事費 0 0 0 經常門小計 8,304,071 0 0 0 0 0 0 統籌科目小計 33,038,490 0 0 0 0 0 0 合計 458,987,490 0 0 0 0 0 0 16 委員會檢查局 別決算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算數 決算數占預算數之比 實現數 保留數 預決算比較增減數 率 合計 (2)-(1) (2)/(1)% (1) 應付數 合計(2) 648,000 0 0 -648,000 0.00 0 0 4,617,965 4,617,965 0 0 100.00 0 4,617,965 4,617,965 4,617,965 0 0 100.00 0 4,617,965 4,617,965 4,617,965 0 0 100.00 0 4,617,965 20,116,454 20,116,454 0 0 100.00 0 20,116,454 20,116,454 20,116,454 0 0 100.00 0 20,116,454 20,116,454 20,116,454 0 0 100.00 0 20,116,454 7,676,455 7,676,455 0 0 100.00 0 7,676,455 7,676,455 7,676,455 0 0 100.00 0 7,676,455 627,616 627,616 0 0 100.00 0 627,616 627,616 627,616 0 0 100.00 0 627,616 8,304,071 8,304,071 0 0 100.00 0 8,304,071 33,038,490 33,038,490 0 0 100.00 0 33,038,490 458,987,490 455,729,361 0 -3,258,129 99.29 0 455,729,361 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平衡表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1 資產 1,431,993 788,534 2 負債 1,431,993 788,534 11 流動資產 1,431,993 788,534 21 流動負債 1,431,993 788,534 110103 專戶存款 1,431,993 788,534 211201 存入保證金 1,260,770 731,034 211301 應付代收款 136,448 57,500 211401 應付保管款 34,775 0 3 淨資產 0 0 31 資產負債淨額 0 0 310101 資產負債淨額 0 0 合 計 1,431,993 788,534 合 計 1,431,993 788,534 附註: 保證品 860,023 1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資本資產表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科 目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固定資產 643,155,121 669,982,897 資本資產總額 649,634,463 677,384,068 土地 263,200,470 283,733,840 資本資產總額 649,634,463 677,384,068 房屋建築及設備 365,916,512 373,817,576 機械及設備 12,293,005 10,352,33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384,493 1,654,741 雜項設備 360,641 424,408 無形資產 6,479,342 7,401,171 無形資產 6,479,342 7,401,171 合 計 649,634,463 677,384,068 合 計 649,634,463 677,384,068 備註: 1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現 金 出 納 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及 摘 要 金 額 收項 一、上期結存 788,534 ˉ1.專戶存款 788,534 二、本期收入 456,449,733 ˉ1.本年度歲入 76,913 ˉˉ(1.)實現數 76,913 ˉ2.存入保證金淨增(減)數 529,736 ˉ3.應付代收款淨增(減)數 78,948 ˉ4.應付保管款淨增(減)數 34,775 ˉ5.公庫撥入數 455,729,361 ˉˉ(1.)本年度歲出撥款 455,729,361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收 項 總 計 457,238,267 付項 一、本期支出 455,806,274 ˉ1.本年度歲出 455,729,361 ˉˉ(1.)實現數 455,729,361 ˉ2.繳付公庫數 76,913 ˉˉ(1.)本年度歲入繳庫 76,913 二、本期結存 1,431,993 ˉ1.專戶存款 1,431,993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付 項 總 計 457,238,267 2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專戶存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431,993 本年度部分 1,431,993 03 離職儲金專戶--公提 17,387 05 離職儲金專戶--自提 17,388 07 國庫存款戶 1,397,218 總 計 1,431,993 2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保證品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860,023 本年度部分 860,023 107 860,023 一百零七年度 01 履約保證金 860,023 300004 轉帳傳票 俟確認廠商繳 收到107年度進用工讀生8名勞務採購案履保金 納107年12月 107 01 05 (履約期間107.1.1至107.12.31;質權設定之定 132,023 份工讀生勞健 存單) 保後,再予退 12786384 帝潔有限公司 還。 300009 轉帳傳票 收到107年度資訊軟硬體設備委外維護案履保 已於108年1月 107 02 06 金(履約期間107.3.1至107.12.31;質權設定之 340,000 25日退還。 定存單) 24542716 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300057 轉帳傳票 收到108年度資訊軟硬體設備委外維護案履保 107 12 28 金(履約期間108.1.1至108.12.31;質權設定之 388,000 定存單) 24542716 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860,023 2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260,770 本年度部分 1,115,670 107 1,115,670 一百零七年度 02 履約保證金 1,056,930 100002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監理申報報表與報表分析系統 已於108年 107 01 04 委外維護案」履保金(直達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000 1月25日退 ,履約期限:107.12.31) 還。 28844522 直達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4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申報資料評等系統委外維護案 107 01 05 」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 34,290 107.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5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檢查行政資訊系統委外維護案 107 01 05 」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 29,540 107.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090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網路及資安設備建置採購案」 已於108年 107 09 26 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間:107.9.15起至107.12.1 185,767 1月25日退 3止) 還。 27367352 博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00044 轉帳傳票 將收到「107年度網路及資安設備建置採購案 已於108年 107 09 28 」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間:107.9.15起 224,233 1月25日退 至107.12.13止) 還。 27367352 博鉅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00112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報紙訂購及派送採購案」履保 107 11 19 20,000 金(大板橋派報社,履約期限:108.12.31) 80921128 大板橋派報社曹維訓 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17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檢查行政資訊系統委外維護案 107 12 04 」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 30,000 108.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122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辦公室環境綠美化維護案」履 107 12 07 保金(源鄉園藝有限公司,履約期限:108.12.3 20,000 1) 84375190 源鄉園藝有限公司 100123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金融機構非財報類資料處理系 107 12 21 統委外維護案」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 29,400 司,履約期限:108.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124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監理申報報表與報表分析系統 107 12 24 委外維護案」履保金(直達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000 ,履約期限:108.12.31) 28844522 直達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100125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檢查報告處理系統委外維護案 107 12 26 」履保金(商頁網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10 40,400 8.12.31) 86293716 商頁網股份有限公司 100129 收入傳票 收到「108年度申報資料評等系統委外維護案 107 12 28 」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 39,300 108.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03 保固保證金 58,740 100006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申報資料評等系統擴充功能委 107 01 08 外開發案」保固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38,700 保固期限:107.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096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機房冷熱通道建置工程採購案 107 10 04 」保固保證金(保固期間:107.9.28起至108.9. 8,100 27止) 52334859 益正網路工程有限公司 100127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主機記憶體及光纖交換器採購 107 12 28 案」保固保證金(博達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 11,940 固期限:110.12.21) 42688430 博達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以前年度部分 145,100 105 29,400 一百零五年度 03 保固保證金 29,400 300051 轉帳傳票 將「105年度入侵防禦系統(IPS)採購案」履約 106 01 05 保證金轉保固保證金(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 29,400 公司,保固期限:至108.12.31) 24542716 精誠科技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106 115,700 一百零六年度 02 履約保證金 115,700 100105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報紙訂購及派送採購案」履約 已於108年 106 11 28 保證金(履約期間:107.01.01起至107.12.31止 20,000 1月18日退 ) 還。 80921128 大板橋派報社曹維訓 100112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檢查報告處理系統委外維護案 106 12 15 」履保金(商頁網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限:10 40,000 7.12.31止) 86293716 商頁網股份有限公司 100113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金融機構非財報類資料處理系 106 12 21 統委外維護案」履保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 29,100 司,履約期限:107.12.31) 97162640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114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辦公室環境綠美化維護案」履 已於108年 106 12 25 約保證金(履約期間:107.01.01起至107.12.31 20,000 1月18日退 止) 還。 84375190 源鄉園藝有限公司 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00117 收入傳票 收到「107年度硬碟加密軟體使用授權暨維護 106 12 29 案」履保金(亞太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 6,600 限:107.12.31) 80533725 亞太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總 計 1,260,770 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136,448 本年度部分 136,448 107 136,448 一百零七年度 01 代扣公保費 63,612 100048 收入傳票 107 06 12 收到鄭嘉青留職停薪1070724-1080831公保費 28,769 100110 收入傳票 收到葉星艷留職停薪期間1040602-1060525遞 107 11 16 16,319 延公保費 100111 收入傳票 收到曾焙琪留職停薪期間1071108-1090507遞 107 11 16 16,473 延公保費 100126 收入傳票 107 12 26 收到補發施麗萍等2人薪資代扣款 2,051 02 代扣勞保費 686 100126 收入傳票 107 12 26 收到補發詹雯婷薪資代扣款 686 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03 代扣健保費-職員 60,385 100007 收入傳票 107 01 08 收到鄭昭鈴派駐倫敦期間健保費 52,724 100118 收入傳票 107 12 04 收到107年12月份薪資代扣職員健保費 7,661 05 代扣健保費-聘僱人員 1,022 100126 收入傳票 107 12 26 收到補發詹雯婷薪資代扣款 1,022 06 代扣勞工退休金 1,960 100126 收入傳票 107 12 26 收到補發詹雯婷薪資代扣款 1,960 07 代扣退撫基金 5,555 100116 收入傳票 107 12 04 收到羅于婷107年12月退撫基金 1,942 100126 收入傳票 107 12 26 收到補發施麗萍薪資代扣款 3,613 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應付代收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16 代扣駐外人員各項代扣款 3,228 100121 收入傳票 收到駐外人員鄭昭鈴107年12月6日短期入境返 107 12 07 3,228 國代收3個月(107.12-108.02)健保費 總 計 136,448 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應付保管款明細表 普通公務帳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元 日 期 金 額 摘 要 備 註 年 月 日 小計 合計 非預算性質部分 34,775 本年度部分 34,775 01 離職儲金-公提 17,387 02 離職儲金-自提 17,388 總 計 34,775 30 本 頁 空 白 31 金融監督管理 資本資產 中華民國 以前年度累計折舊(耗) 取得成本 科目 /長期投資評價 (1) (2) 長期投資 0 0 土地 283,733,840 0 土地改良物 0 0 房屋建築及設備 479,822,817 -106,005,241 機械及設備 46,275,050 -35,922,718 交通及運輸設備 3,105,474 -1,450,733 雜項設備 6,023,514 -5,599,106 收藏品及傳承資產 0 0 權利 0 0 小 計 818,960,695 -148,977,798 租賃資產 0 0 租賃權益改良 0 0 購建中固定資產 0 0 其他固定資產 0 0 遞耗資產 0 0 電腦軟體 7,401,171 0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0 0 其他無形資產 0 0 其他資本資產 0 0 小 計 7,401,171 0 合 計 826,361,866 -148,977,798 備註: 32 委員會檢查局 變動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本年度資本資產成本變動 本年度累計折舊(耗) 期末帳面金額 增加數 減少數 /長期投資評價變動數 (6)=(1)+(2)+(3)-(4)+(5) (3) (4) (5) 0 0 0 0 0 20,533,370 0 263,200,470 0 0 0 0 0 0 -7,901,064 365,916,512 5,391,506 7,534,478 4,083,645 12,293,005 0 23,000 -247,248 1,384,493 78,444 324,300 182,089 360,641 0 0 0 0 0 0 0 0 5,469,950 28,415,148 -3,882,578 643,155,12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30,479 2,452,308 0 6,479,34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30,479 2,452,308 0 6,479,342 7,000,429 30,867,456 -3,882,578 649,634,463 33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科目 經 常 支 出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小計 0066000000-0 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 365,105,419 50,561,023 24,000 0 415,690,442 管 ˉ0066400000-0 05 365,105,419 50,561,023 24,000 0 415,690,442 ˉ檢查局 ˉˉ4166400100-6 01 365,105,419 27,414,231 24,000 0 392,543,650 ˉˉ一般行政 ˉˉ4166400600-9 02 0 23,146,792 0 0 23,146,792 ˉˉ金融機構檢查 365,105,419 50,561,023 24,000 0 415,690,442 小 計 365,105,419 50,561,023 24,000 0 415,690,442 合 計 34 委員會檢查局 決算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資 本 支 出 合計 備註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小計 ˉ 0 7,000,429 0 7,000,429 422,690,871 ˉ ˉ ˉ 0 7,000,429 0 7,000,429 422,690,871 ˉ ˉ ˉ 0 7,000,429 0 7,000,429 399,544,079 ˉ ˉ ˉ 0 0 0 0 23,146,792 ˉ ˉ ˉ 0 7,000,429 0 7,000,429 422,690,871 ˉ ˉ ˉ 0 7,000,429 0 7,000,429 422,690,871 ˉ ˉ 3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金融機構檢查 01人事費 365,105,419 0 ˉ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31,624,637 0 ˉ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595,979 0 ˉ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487,980 0 ˉ0111 獎金 59,263,672 0 ˉ0121 其他給與 4,813,006 0 ˉ0131 加班值班費 10,890,415 0 ˉ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8,661,328 0 ˉ0151 保險 22,768,402 0 02業務費 27,414,231 23,146,792 ˉ0201 教育訓練費 175,330 432,561 ˉ0202 水電費 5,332,402 0 ˉ0203 通訊費 0 380,822 ˉ0215 資訊服務費 7,907,733 0 ˉ0219 其他業務租金 0 421,200 ˉ0221 稅捐及規費 12,811 0 ˉ0231 保險費 85,283 0 ˉ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000 331,800 ˉ0271 物品 880,505 431,497 ˉ0279 一般事務費 11,645,196 2,665,772 ˉ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88,919 0 ˉ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6,654 0 ˉ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31,198 0 ˉ0291 國內旅費 0 11,600,228 ˉ0292 大陸地區旅費 0 3,010,240 ˉ0293 國外旅費 0 3,871,848 ˉ0295 短程車資 0 824 ˉ0299 特別費 157,200 0 03設備及投資 7,000,429 0 ˉ0304 機械設備費 14,500 0 ˉ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907,485 0 ˉ0319 雜項設備費 78,444 0 36 委員會檢查局 決算累計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365,105,419 231,624,637 595,979 6,487,980 59,263,672 4,813,006 10,890,415 28,661,328 22,768,402 50,561,023 607,891 5,332,402 380,822 7,907,733 421,200 12,811 85,283 382,800 1,312,002 14,310,968 688,919 146,654 331,198 11,600,228 3,010,240 3,871,848 824 157,200 7,000,429 14,500 6,907,485 78,444 3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用途別 中華民國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用途別科目名稱及編號 一般行政 金融機構檢查 04獎補助費 24,000 0 ˉ0475 獎勵及慰問 24,000 0 小 計 399,544,079 23,146,792 合 計 399,544,079 23,146,792 38 委員會檢查局 決算累計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工作計畫科目名稱 合計 24,000 24,000 422,690,871 422,690,871 39 金融監督管理 收入實現數與繳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項 減項: 收入實現數 項目 收入待納庫數 以前年度待 (1) (2) 納庫繳庫數 (3) 收入合計 76,913 0 0 本年度收入 76,913 0 0 0466400301 900 0 0 一般賠償收入 0766400106 13,435 0 0 租金收入 0766400600 61,876 0 0 廢舊物資售價 1166400909 702 0 0 其他雜項收入 以前年度收入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0 0 0 二、以前年度收入納庫款 0 0 0 三、收回以前年度支出賸餘款 0 0 0 1. 以前年度已撥繳之暫付、預付款 0 0 0 支用收回 2.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實現數 0 0 0 3. 審計部修正減列應付數-已撥款 0 0 0 4. 審計部修正減列支出保留數-已撥 0 0 0 款 5. 保留數、應付款-已撥款部分收回 0 0 0 不再繼續支用 6.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存出保證金 0 0 0 7. 收回以前年度撥款之零用金 0 0 0 8. 領用以前年度撥款之材料 0 0 0 四、收回剔除經費 0 0 0 40 委員會檢查局 付公庫數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繳付公庫數 (9)=(1)-(2)+(3)+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繳還數 預收款 剔除經費 (4)+(5)+(6)+ 材料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收款 (7) (8) (7)+(8) (4) (5) (6) 0 0 0 0 0 76,913 0 0 0 0 0 76,913 0 0 0 0 0 900 0 0 0 0 0 13,435 0 0 0 0 0 61,876 0 0 0 0 0 7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1 金融監督管理 支出實現數與公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加 項 支出實現數 項目 (1) 預付款 材料 存出保證金 (2) (3) (4) 支出合計 455,729,361 0 0 0 本年度 455,729,361 0 0 0 一、本年度經費 422,690,871 0 0 0 4166400100 399,544,079 0 0 0 一般行政 4166400600 23,146,792 0 0 0 金融機構檢查 二、統籌科目 33,038,490 0 0 0 4177014100 7,676,455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7506205300 20,116,454 0 0 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 7577017500 627,616 0 0 0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 8903304500 4,617,965 0 0 0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 以前年度 0 0 0 0 一、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0 0 0 0 二、退還以前年度收入數 0 0 0 0 42 委員會檢查局 庫撥入數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加項 減項: 公庫撥入數 以前年度撥款於本年度實 歲出應付、保留數公 (8)=(1)+(2)+(3)+ 退還收入(預收)款 其他應收款 現數 庫未撥入數 (4)+(5)+(6)-(7) (5) (6) (7) 0 0 0 455,729,361 0 0 0 0 455,729,361 0 0 0 0 422,690,871 0 0 0 0 399,544,079 0 0 0 0 23,146,792 0 0 0 0 33,038,490 0 0 0 0 7,676,455 0 0 0 0 20,116,454 0 0 0 0 627,616 0 0 0 0 4,617,96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收入支出彙計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金 額 科目名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比較增減數 (1) (2) (3)=(1)-(2) 收入 455,806,274 437,758,301 18,047,973 公庫撥入數 455,729,361 437,668,413 18,060,948 罰款及賠償收入 900 0 900 財產收入 75,311 37,743 37,568 其他收入 702 52,145 -51,443 支出 455,806,274 437,758,301 18,047,973 繳付公庫數 76,913 89,888 -12,975 人事支出 398,143,909 384,352,575 13,791,334 業務支出 50,561,023 46,927,284 3,633,739 設備及投資支出 7,000,429 6,364,554 635,875 獎補助支出 24,000 24,000 0 收支餘絀 0 0 0 4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歲入餘絀(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餘 絀 數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科目名稱及編號 (或減免、註銷數) 原因說明及因應改善措施 金 額 % 107 0466400301-9 900 係廠商違約罰款收入,為預算外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0766400106-0 2,435 22.14 係因土地公告地價及房屋課稅現值調升,致出租板橋車站辦公大樓電信機房 租金收入較預期增加。 租金收入 0766400600-6 57,876 1,446.90 係標售桌上型電腦等報廢物資收入較預計增加所致。 廢舊物資售價 1166400909-8 702 係使用郵資機酬金收入,為預算外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小計 61,913 412.75 合計 61,913 412.75 45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賸餘(或減 中華民國 賸餘數 經常門 工作計畫 (或減免、註銷數) 年度 名稱及編號 金額 % 類型 金額 107 4166400100-6 2,544,921 0.63 2 2,436,581 一般行政 10 105,769 4166400600-9 65,208 0.28 10 65,208 金融機構檢查 4166409800-7 648,000 100.00 3 648,000 第一預備金 小計 3,258,129 0.76 3,255,558 合計 3,258,129 0.76 3,255,558 46 委員會檢查局 免、註銷)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經常門 資本門 備註 賸餘原因說明 賸餘原因說明 類型 金額 及相關改善措施 及相關改善措施 8 2,571 0 0 0 2,571 2,571 47 金融監督管理 人事費 中華民國 預算數 人事費別 決算數(2) 原預算數 預算增減數 合計(1) 一、民意代表待遇 0 0 0 0 二、政務人員待遇 0 0 0 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37,427,000 0 237,427,000 231,624,637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0 0 0 595,979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6,460,000 0 6,460,000 6,487,980 六、獎金 61,633,000 0 61,633,000 59,263,672 七、其他給與 4,811,000 0 4,811,000 4,813,006 八、加班值班費 10,365,000 0 10,365,000 10,890,415 九、退休退職給付 0 0 0 0 十、退休離職儲金 24,197,000 0 24,197,000 28,661,328 十一、保險 22,649,000 0 22,649,000 22,768,402 十二、調待準備 0 0 0 0 合 計 367,542,000 0 367,542,000 365,105,419 48 委員會檢查局 分析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人 比 較 增 減 數 員 工 人 數 金額 說明 % 預計數 實有數 (3)=(2)-(1) 0 0 0 0 0 0 -5,802,363 -2.44 279 274 595,979 0 3 係職員公假及留職停薪期間,依 照「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 項」第5點及依「公務人員留職 停薪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分 別自107年4月23日、107年9月28 日及107年12月4日起聘用3名約 聘僱人員代理職務。 27,980 0.43 17 17 -2,369,328 -3.84 0 0 包括考績獎金決算數29,326,807 元、特殊功勳獎賞決算數43,200 元及年終工作獎金決算數 29,893,665元。 2,006 0.04 0 0 525,415 5.07 0 0 0 0 0 4,464,328 18.45 0 0 119,402 0.53 0 0 0 0 0 為應業務需要,支付勞力外包公 司之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經費: 1.勞動派遣:進用8人辦理各組 公文收發傳遞及文書繕打等工作 ,決算數2,605,497元。 2.勞務承攬: (1)進用3人辦理辦公大樓清潔維 護委外,決算數1,034,928元。 (2)進用7人辦理辦公大樓保全勤 務委外,決算數3,130,437 元。 -2,436,581 -0.66 296 294 49 金融監督管理 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 中華民國 補、捐(獎)助金額 受補、捐(獎)助單位名稱 補、捐(獎)助計畫名稱 列支科目名稱 決算數 預算數(1) 已撥數 未撥數 九、獎助 24,000 24,000 0 6.獎勵及慰問 24,000 24,000 0 支付退休人員職工及遺族等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8,000 8,000 0 4人107年春節慰問金 小 計 8,000 8,000 0 支付退休人員職工及遺族等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8,000 8,000 0 4人107年端午節慰問金 小 計 8,000 8,000 0 支付退休人員職工及遺族等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一般行政 8,000 8,000 0 4人107年中秋節慰問金 小 計 8,000 8,000 0 合 計 24,000 24,000 0 50 委員會檢查局 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計畫執 是否納 計畫完成結餘款 行情形 入受補 助單位 預決算 已 未 預算 計畫未完成原因 備註 收回繳庫 比較增減數 完 完 金額 合計(2) 日期 (3)=(1)-(2) 成 成 是 否 24,000 0 0 24,000 0 0 8,000 0 V 0 8,000 0 0 8,000 0 V 0 8,000 0 0 8,000 0 V 0 8,000 0 0 24,000 0 0 51 金融監督管理 出國計畫執行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出 年 國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出國計畫名稱及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類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別 別 107 4166400600-9 020100 231,000 230,500 (6) 出席美全國州保險監理協會保險監理官訓練計畫並接洽業 金融機構檢查 教育訓練費 務。 小 計 231,000 230,500 107 4166400600-9 029300 498,000 476,532 (2) (1)檢查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藉以瞭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解該機構之經營績效與經營風險。 107 4166400600-9 029300 671,000 654,540 (2) (2)檢查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藉以瞭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解該機構之經營績效與經營風險。 107 4166400600-9 029300 981,000 972,714 (2) (3)檢查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藉以瞭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解該機構之經營績效與經營風險。 107 4166400600-9 029300 1,322,000 1,355,624 (2) (4)檢查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藉以瞭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解該機構之經營績效與經營風險。 107 4166400600-9 029300 374,000 327,922 (2) 台美聯合金融檢查,強化國際間金融合作關係,俾供我國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檢查制度改進建議之參據。 107 4166400600-9 029300 0 84,516 (4)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舉辦「APG相互評鑑前會 金融機構檢查 國外旅費 議」。 小 計 3,846,000 3,871,848 107年度合計 4,077,000 4,102,348 52 委員會檢查局 情形報告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出國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國家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1071012 美國 堪薩斯市、奧斯 保險外銀組科員 簡鎮宇 0 0 0 0 出國報告繳交期限尚 1071130 丁市及紐約市 未屆期,將依「行政 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 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規定,於3個月內提交 出國報告。 0 0 0 0 1070506 密 密 金控公司組科 劉春君、蔡文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0519 長、專員、稽 浩、巫承修、 ,已擬具檢查報告, 查、本國銀行組 賴桂榮、吳志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專員、證券票券 栢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組專員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527 密 密 金控公司組科 張錫寶、王潤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0616 長、稽核、專 銓、翁煌杰、 ,已擬具檢查報告, 員、專員、稽查 陳建州、吳進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雄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805 密 密 保險外銀組副組 郭文龍、賀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0826 長、金控公司組 儀、翁煌杰、 ,已擬具檢查報告, 專員、專員、專 謝秉均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員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722 密 密 本銀組科長、證 林靜瑜、雷祖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70812 票組科長、稽 寧、鄭秀娥、 其他「檢查本國銀行 核、地金組稽 陳崇仁、黃俊 海外分支機構」預算 核、金控組稽查 凱 33,624元調整支應。 2.本案係執行金檢業 務,已擬具檢查報告 ,因屬密件性質,爰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 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 理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本項計畫業經主 管機關核定。 1071202 密 密 金控公司組專 洪俊龍、李偉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1216 員、地方金融組 旭 ,已擬具檢查報告, 專員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211 汶萊 斯里百家灣市 保險外銀組專門 施宜君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70216 委員 「台美聯合金融檢 查」預算46,078元、 「檢查本國銀行海外 分支機構」預算 12,590元及「金融機 構檢查」項下之業務 費預算25,848元調整 支應;本項臨時參加 國際會議業經主管機 關核定。 2.本案與銀行局共同 參加會議,由銀行局 統籌提出報告。. 0 0 0 0 0 0 0 0 53 金融監督管理 赴大陸地區計畫 中華民國 經費來源 赴 大 陸 年 用途別科目 預算(保留) 決算金額 地 工作內容簡述 度 工作計畫 (二級) 金額 (含保留數) 區 別 類 別 107 4166400600-9 029200 301,000 518,371 (2) 檢查證券公司香港地區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以確 金融機構檢查 大陸地區旅費 實掌握有效管理資訊,俾利加強證券公司之監理 。 107 4166400600-9 029200 1,811,000 800,645 (2) 檢查本國銀行香港地區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以確 金融機構檢查 大陸地區旅費 實掌握有效管理資訊,俾利加強本國銀行之監理 。 107 4166400600-9 029200 923,000 532,412 (2) (1)檢查本國銀行大陸地區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以 金融機構檢查 大陸地區旅費 確實掌握有效管理資訊,俾利加強本國銀行之監理 。 107 4166400600-9 029200 0 1,098,475 (2) (2)檢查本國銀行大陸地區分支機構之財務及業務狀況,以 金融機構檢查 大陸地區旅費 確實掌握有效管理資訊,俾利加強本國銀行之監理 。 107 4166400600-9 029200 0 60,337 (4)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舉辦「評鑑員訓練會議」。 金融機構檢查 大陸地區旅費 小 計 3,035,000 3,010,240 107年度合計 3,035,000 3,010,240 54 委員會檢查局 執行情形報告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地點 赴大陸地區人員 報告提出日期 報告建議採納情形 省(自治區、 起迄日期 服務單位(部 備註 直轄市或特 城市 姓名 年 月 日 建議項數 已採行項數 未採行項數 研議中項數 門)及職稱 別行政區) 1071209 密 密 證券票券組科 賴名諺、紀恩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71221 長、副研究員、 亭、王永勝、 「檢查本國銀行香港 稽查、科員 鄭雯文 地區分支機構」預算 217,371千元調整支 應。 2.本案係執行金檢業 務,已擬具檢查報告 ,因屬密件性質,爰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 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 理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本項計畫業經主 管機關核定。 1070225 密 密 本國銀行組科 沈新裕、賴幸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0317 長、稽核、專 瑜、蔡明輝、 ,已擬具檢查報告, 員、科員 陳伶君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513 密 密 本國銀行組副組 周文初、李彥 0 0 0 0 本案係執行金檢業務 1070602 長、稽核、專 輝、鄭魁瑋、 ,已擬具檢查報告, 員、專員 張國俊 因屬密件性質,爰依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 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 1070513 密 密 金控公司組副組 林秉昌、潘立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70607 長、稽核、專 宸、江善寶、 「檢查本國銀行香港 員、稽查、地方 洪俊龍、鄭誌 地區分支機構」預算 金融組稽核 榮 707,887元及「檢查本 國銀行大陸地區分支 機構」預算390,588元 調整支應。 2.本案係執行金檢業 務,已擬具檢查報告 ,因屬密件性質,爰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 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 理要點」第2點規定辦 理;本項計畫業經主 管機關核定。 1070107 香港 金控公司組專門 周鳴皋 0 0 0 0 1.經費不足部分係由 1070112 委員 「檢查本國銀行香港 地區分支機構」預算 60,337元調整支應; 本項計畫業經主管機 關核定。 2.本案與銀行局共同 參加會議,由銀行局 統籌提出報告。 0 0 0 0 0 0 0 0 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263,200,470 筆 2 土地 公頃 0.186667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365,916,512 棟 41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13,485.74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587 12,293,005 1,384,493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1 其 他 件 28 360,641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其 他 件 169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643,155,121 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中華民國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分類項目 單位 數量 價值 備註 0 筆 0 土地 公頃 0.000000 土 地 改 良 物 個 0 0 0 棟 0 辦公房屋 平方公尺 0.00 房屋建築及 棟 0 設備 宿 舍 平方公尺 0.00 其 他 個 0 機 械 及 設 備 件 0 0 0 船 艘 0 飛 機 架 0 交通及運輸 設備 汽(機)車 輛 0 其 他 件 0 0 圖 書 冊(套) 0 雜項設備 博 物 件 0 其 他 件 0 有 價 證 券 股 0 0 權 利 0 0 總 值 0 57 金融監督管理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分類 經 常 支 出 職能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448,705 0 0 24 448,729 01一般公共事務 0 0 0 0 0 02防衛 0 0 0 0 0 03公共秩序與安全 0 0 0 0 0 04教育 0 0 0 0 0 05保健 0 0 0 0 0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20,744 0 0 0 20,744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0 0 0 0 0 08娛樂、文化與宗教 0 0 0 0 0 09燃料與能源 0 0 0 0 0 10農、林、漁、牧業 0 0 0 0 0 11礦業、製造業及營造業 0 0 0 0 0 12運輸及通信 0 0 0 0 0 13其他經濟服務 423,343 0 0 24 423,367 14環境保護 0 0 0 0 0 15其他支出 4,618 0 0 0 4,618 58 委員會檢查局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7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7,000 0 0 0 0 7,000 455,72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7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000 0 0 0 0 7,000 430,36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618 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壹 總預算部分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 業依決議整編本局 107 年度單位預 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算。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25%,其中國家 發展委員會、賦稅署、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觀光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 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 義務支出及接機接艦不刪外,其餘統 刪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 央警察大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財政部、國庫 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 查所、民用航空局、僑務委員會、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 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 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 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 署及所屬、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3%,其中內政部、國庫署、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水電費:統刪1%,其中監察院、審 計部、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 屬、國防部所屬、賦稅署、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 署及所屬、中央氣象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政策宣導費:統刪3%。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 外,其餘統刪9.2%,其中國家發展委 6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 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 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 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 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 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 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 建連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 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 審計處、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 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 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 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 6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 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 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 及所屬、僑務委員會、海岸巡防署、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檢查局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 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 統刪3%,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司 法院、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 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文化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 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外,其餘統刪 2%,其中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4億 6,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 現行特別費之支用範圍包括贈送婚喪 非本局職掌業務。 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 喜幛、輓聯、中堂、匾額,及對本機關 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與 慰問等支出。另特別費之支用,均需檢 據核銷,又列支對象不論本職及兼職僅 6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得擇一列支。鑒於行政院前次通盤檢討 使 用 範 圍 及 報 支 手 續 係 於 95 年 間 辦 理,為持續檢討精進,建請行政院適時 檢討「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 相關事宜。 (三) 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 非本局職掌業務。 過決議,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為按月支 (兼)領退休金(俸)在新臺幣2萬元 以下之退休(伍)人員及對國家有重大 犧牲貢獻的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以 「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 獻」為原則,行政院並於102年9月5日 令發布「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 問金發給辦法」,作為發給之依據。106 年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 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核定基準數 額為2萬5,000元;同年6月13日又修正該 辦法,將兼領月退休金還原為以全額月 退休金計算,年終慰問金發給人數已大 幅下降。為對經濟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 犧牲貢獻者做適當的照顧,並期資源合 理之運用,年終慰問金之發放,仍請依 前揭原則及規定辦理。 (四) 行政院於105年9月8日以院授人給揆字 非本局職掌業務。 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發給對象為支 (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5千元以下(兼 領月退休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 基準)、「因公失能」之退休公教人員, 以及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公教 人員,得由各機關酌贈三節慰問金。鑑 於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 所改善,早年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 所採取的權宜措施,應隨之調整;現雖 已較為限縮發放對象及金額,行政院仍 應就財政、資源分配或退休人員所得等 因素,適時檢討,以期資源合理運用, 並落實照顧弱勢。 (五) 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避免加班補休因 非本局職掌業務。 業務繁忙無法於期限內休畢,建請公務 人員一般加班補休期限比照專案加班 6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補休辦理方式,均放寬於一年內補休完 畢。 (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計 非本局職掌業務。 編列1兆9,917億7,307萬1千元,較106 年度法定 預算 數 1 兆 9,739億 9,594萬 7 千 元 增 加 177 億 7,712 萬 4 千 元 ( 增 幅 0.90%)。行政院於近年度皆編列近2兆 元之歲出預算,規模居高不下,在資源 有限下,當應就國家發展各項政事所 需,審慎分配各主管部會執行,惟如從 各主管部會近年獲賦預算之消長情形 觀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 數部會及對其他部會產生資源分配上 之排擠效果,值行政院正視。經我國中 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於少數主管 部會,且部分主管部會如衛福部、勞動 部、教育部之分配預算近年增長頗速, 恐加深資源分配之排擠效果,不利國家 總體經濟之均衡發展,要求行政院應正 視此現象並妥謀因應改善之道。 (七)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支 應 施 政 所 需 之 經 非本局職掌業務。 費,檢視施政結果對於總體經濟均衡之 影響亦有其必要。鑑於近年來國內超額 儲蓄情形未能有效改善,顯示行政部門 過去所為相關措施恐未能對症下藥,要 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影響投資意願等 之相關政策措施,以改善國內投資環 境,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 失衡現象。 (八)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 非本局職掌業務。 兆9,918億元、歲入歲出短絀944億元, 加上該年度辦理之中央政府前瞻基礎 建設計畫第1期(106-107年度)特別預 算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 期特別預算(107-108年度)歲出規模已 逾2兆元、收支短絀則擴大為1,958億 元,觀察10餘年來中央政府歲出規模 (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大致呈現逐年 增加之趨勢,且多為赤字預算,恐不符 健全財政原則。中央政府之歲出規模 6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逐年增加之 趨勢下,107年度之規模已逾2兆元,且 近 10 餘 年 中 央 政 府 財 政 收 支 持 續 短 絀,不符健全財政原則,要求行政院應 積極落實財政紀律,以有效縮小財政收 支差短缺口,以符世界各國重視財政紀 律之潮流,並提昇國家競爭力。 (九) 鑒於預算法第27條規定:「政府非依法 非本局職掌業務。 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務……。」 同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 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 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 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 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除於「因擔保、保 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 明細表」列有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 運合約乙項外,亦從100年度起揭露軍 公教人員新、舊制退撫基金、勞工保 險、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國民年 金保險等未來需由政府負擔支出事 項,惟仍有部分承諾事項未來需由政府 編列預算支應而未揭露者,允有詳實揭 露之必要。截至106年7月底中央政府一 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3,615億元, 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860億元,總計上 述長、短期借款及發行公債合計數為5 兆4,475億元,而未揭露之鉅額潛藏負債 保守估計約在17兆6,051億元以上,未來 勢將成為政府財政嚴重負擔。而有關潛 藏負債之表達,審計部雖於105年度決 算審定書內作部分揭露,行政院主計總 處亦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揭 露相關資訊,惟因部分實際舉借債務金 額及法定給付義務排除於公共債務法 債務未償餘額之額度,致財政主管機關 所計算之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 率,遠低於歐美各國或亞洲鄰近國家 (如日本)債務比率,恐造成外界誤解 國家財政結構良好之假象;公共債務法 雖已修法將債務比率之計算,由公共債 6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 毛額平均數改為占前三年度國內生產 毛額平均數,並增加政府債務預警機 制,惟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及潛藏負債之 管控仍有未盡之處,為促使政府正視鉅 額潛藏負債及重視財政紀律,並利政府 債務之控管及表達,建請行政院應賡續 檢討改善。 (十) 鑒於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 非本局職掌業務。 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 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將此原則體 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上,即須將舉債換 取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 益之公共建設或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 長之效果,進而提高國民所得。然而, 近20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迅速累積、人 均負債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額之提 昇卻有限,舉債用於施政之效益性備受 考驗。近20餘年,GDP僅上升2.76倍, 惟 中 央 政 府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增 加 逾 20 倍,因此政府舉債用於施政能量之同 時,應審慎評估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 並持續檢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十一)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 非本局職掌業務。 支賸餘1,903億元,惟歲入歲出相抵(經 資門併計)仍有差短944億元。建請行 政院應研謀稅制改革方案,俾有效改善 稅課收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 之現狀,且全面檢討取消不合理及不合 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另具體落實 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以妥 善配置政府資源;增加經常收入之穩定 性,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餘,俾臻整體 財政之穩健,提昇政府施政效能及國家 競爭力。 (十二)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 非本局職掌業務。 列1兆9,918億元,其中依法律義務必須 編列之支出,高達1兆4,115億元,占歲 出預算總額之70.86%,高於106年度之 69.33%。107年度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 6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額度為5,803億元,較106年度之6,053 億元減少250億元,顯示107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 出比重達7成,仍居高不下,歲出結構 持續僵化。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0.86%,歲出預算結構持續僵化,可自 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僅5,803億元(占 29.14%),恐排擠公共建設及其他重要 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 長。要求行政院應研謀改善之道,充裕 財政收入,期能提高政府歲出預算編列 之靈活度,並增加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 之額度。 (十三)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 非本局職掌業務。 編列之支出占歲出額度成數仍高,以致 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需要彈性配置 之空間有限;惟關於依法律義務必須之 支出,不僅行政院未定義其範圍,其內 容項目亦未彙核列表揭露於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導致外界難以檢視行政院每 年度依法律所必須編列之固定支出細 項,對於其內容是否確屬法律義務,尚 有待行政院公開揭露支出之內容項目 與金額以釐清之。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 務之支出,既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 應明確界定歸屬該項支出之定義範 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詳 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 以利審議。 (十四) 鑒於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宿舍包括首 非本局職掌業務。 長宿舍、單房間職務宿舍、多房間職務 宿舍及眷屬宿舍等4類,截至106年第2 季,各機關經管宿舍計有4萬2,341戶。 為建立合理宿舍制度,提高國家資產運 用效能,行政院前於92年及96年分別訂 頒「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 案」、「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強處理方 案」,促請各宿舍管理機關應積極檢討 國有宿舍使用效能,並加強處理無需保 6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留公用之房地。惟近年部分機關宿舍仍 存有長期閒置、低度利用或被占用之情 事,亟待檢討強化運用效能。國有財產 法第61條及第62條分別規定,主管機關 對於各管理機關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 用、收益及處分情形,應為定期與不定 期之檢查。財政部對於各主管機關管理 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詢。惟中央各 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截至106年第2季 仍有近2成閒置,又部分機關被占用宿 舍戶數逐年增加,且被占用期間逾3年 之比率偏高,均顯國有宿舍經管及使用 效能仍有待加強。信義首長宿舍由獲配 機關自行經管,然近年閒置比率已近5 成,請財政部加強督促各機關清理閒置 或被占用宿舍,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 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十五) 依 全 國 軍 公 教 員 工 待 遇 支 給 要 點 第 本局無經管職務宿舍。 四、(三)、2點規定:「……居住公有房 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由服務機關學 校按月將所併入之房租津貼數額扣繳 公庫。……。」又依行政院訂頒中央各 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1點規 定:「各機關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人住 用,應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表按 月計收職務宿舍管理費。」107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其他收入─雜項收 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內,即據此編 列各機關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 庫數及宿舍管理費收入合計2億2千萬 餘元。行政院雖已訂定職務宿舍管理費 最低收費基準,然僅規定各機關「得」 依宿舍座落區位、使用設備及必要之維 修費用等因素調高職務宿舍管理費,惟 實務上,各機關多僅依最低標準收取管 理費,又因行政院所訂收費基準偏低, 致近年各機關管理費收入均不足支應 宿舍相關維護成本,仍需國庫額外進行 補貼,顯非妥當。要求行政院依中央各 機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4點規 6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定定期檢討。 (十六) 據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 本局權管之國有房地無閒置情形。 示,截至該年底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 4.4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項目中扣除作 業使用及撥交地方政府機關後之總值 為3,834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 舍計有1萬7,121棟,面積約2,869萬餘平 方公尺;政府資產規模龐大,房地閒置 亦屢有所聞,而近年各機關辦公廳舍租 金預算雖已呈遞減狀態,107年度預算 案仍逾20億元,有賡續檢討必要。中央 政府財產數額龐大,國有房地閒置時有 所聞,惟每年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 顯示國家資源運用效率有待提升,要求 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現址房舍之必 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現有國有房 舍,俾國家資源有效運用。 (十七) 鑒於近年來政府推動重大體育建設計 非本局職掌業務。 畫,常因規劃欠周、執行進度落後、跨 區整合不足或機關間缺乏連結機制等 缺失,影響施政計畫執行成效,故要求 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於重大施政 計畫前置作業階段,應審慎規劃並落實 管考工作,如涉及各級政府或跨部會共 同辦理事項,應加強橫向與縱向聯繫, 以利計畫順利推動。 (十八)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 非本局職掌業務。 規模為3,749億元,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 1,617億元、特別預算878億元、營業基 金923億元及非營業基金331億元,各次 類別分配情形分別為交通及建設1,226 億元(公路599億元、軌道運輸348億 元、航空109億元、港埠129億元及觀光 41億元)、環境資源702億元(環境保 護34億元、水利建設500億元、下水道 148億元及國家公園20億元)、經濟及 能源895億元(工商設施249億元及油電 646億元)、都市開發138億元、文化設 施121億元、教育設施153億元(教育108 億元及體育45億元)、農業建設464億 6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元及衛生福利50億元。政府公共建設為 推動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囿於政府近 年來財政困難,公務預算編列之公共建 設未能擴增,要求行政院應研謀財源籌 措方法,又公共建設預算長年主要編列 於交通及建設部門別(尤以公路及軌道 運輸次類別),允宜依優先順序合理配 置資源於各次類別計畫,以使有限之公 共建設資源投入能發揮更大成效。 (十九)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 本局無辦理公共工程採購案。 資本支出合計3,011億6,745萬4千元,其 中「公共建設及設施」編列509億6,818 萬7千元,金額龐鉅,且多數計畫係配 合國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編列,故公共 工程能否如期如質完成,攸關政府施政 效能。依政府採購法第70條第3項規 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 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 (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 另依同條第4項規定,應訂定工程施工 查核作業辦法以資遵循。公共工程採購 案件執行上屢傳爭議,惟近年工程採購 案件施工查核比率不高,另部分主管機 關查核小組查核件數亦未達規定比 率,復未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 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件,皆應檢討改 善,為有效監督施工品質及執行進度, 要求行政院及其所相關機關應再加強 查核件數,及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 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案件,以杜採 購案件爭議之發生,俾使工程如期如質 完成。 (二十) 依據審計部監督106年度行政院工程會 本局無辦理 1 億元以上之公共建設。 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 情形,106年度列管之公共建設計畫共 有208件,截至6月底執行率(累計執行 數/累計分配數)未達80%之計畫計有42 件(占列管總件數20.19%),其中21件 執行率甚至未達50%(占列管總件數 10.10%)。又上述42件執行率未達80% 7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公共建設計畫以交通部16件最多,倘以 占該部會列管計畫件數比,以退輔會 33.33%(2 件)為最高,內政部26.67% (5件)次之,文化部25.00%(3件)再 次之,另執行率未達50%公共建設計畫 占比最高之部會仍為退輔會33.33%(2 件),文化部16.67%(2件)次之,經 濟部12.20%(5件)再次之。部分公共 建設計畫仍有執行情形不佳,或無法達 成其原訂目標效益等,主要係計畫相關 前置作業未盡完善或監督管理機制仍 有不足等所致,為使政府投入公共建設 之資源得以達成預期效益,要求行政院 應積極強化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 作業及監督管理機制。 (二十一) 107年度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 非本局職掌業務。 費977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 別預算107年度編列數174億元、國防科 技經費81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 編列之研發支出228億元,合共1,460億 元,較106年度相同基礎預算數增加121 億元,約增9.1%,顯示政府對科技研發 之重視。然全球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 荼展開,我國廠商之產品輸出美國市 場,屢遭受國際專利訴訟威脅及美國關 稅法337條款之控告,惟國內研究機構 提 起 之 反 制 訴 訟 或 控 告 案 件 僅 10 餘 件,反制訴訟能量恐不足。為有效降低 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權糾紛之風 險,應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布局 研發關鍵性專利,並善加利用現有之專 利,以形成完整、嚴密之專利保護網, 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情勢。 (二十二)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 非本局職掌業務。 展計畫977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 畫特別預算案174億元、國防科技經費 81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28億 元,總計1,46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1 億元,增幅9.04%)。其中977億元為中 央研究院115億元、科技部394億元、行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跨部會署 計畫16億元及其餘機關452億元(包括 生命科技115億元、環境科技30億元、 資通電子102億元、工程科技101億元、 人社科服65億元及科技政策39億元)。 中央政府逐年增編科技發展支出,且全 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已逾 3%,惟政府鉅額科學技術研究支出卻未 能發揮領頭羊效益並契合產業關鍵技 術需求,致我國技術貿易逆差持續加 劇,產業發展備受箝制,要求行政院應 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 術貿易逆差問題。 (二十三)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學支 非本局職掌業務。 出1,057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134億 元減少77億元,減幅6.79%;其中資本 支出自500億元降為409億元,遽減91億 元,減幅18.20%,又資本支出除用於土 地建築,主要為購置儀器設備。按金額 500萬元(含)以上之貴重儀器為國家 耗費鉅額公帑購買,應積極研謀提升使 用效能,方屬妥適。惟經檢視中央政府 各機關所提供資料顯示,部分貴重儀器 之使用時數及使用收入偏低。部分機關 貴重儀器近年使用時數偏低,且大部分 儀器設備未能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 入,顯示使用效能未臻理想。貴重儀器 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門或研究 機構未能產生合理回饋,形成政府研發 資金運用之良性循環,恐招致外界非 議,長期以往亦不利創新研發之推動, 要求檢討改善。 (二十四) 為推動資源共享理念及貴重儀器設備 非本局職掌業務。 之有效管理運用,103年5月行政院科技 會報決議,請科技會報辦公室協調科技 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建置貴重儀器 開放共同管理平台,將政府補助經費購 買之貴重儀器資訊,以雲端管理系統開 放提供國內各研究機關或學術單位查 詢運用。惟執行結果,中央各機關500 7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萬元(含)以上貴重儀器置於開放共同 管理平台之比率偏低,且供他用時數亦 少。全球主要國家均相當重視科技資源 共享,並透過完善法制以促進科技資源 之共享。我國雖已建置貴重儀器開放共 同管理平台,惟未建立促進開放之激勵 引導機制、或未建立相應之開放、運 行、維護、使用管理制度,致各機關配 合意願不高,從而無法發揮資源共享之 效益。又各機關貴重儀器提供予業界、 其他法人研究機構及學界等之使用時 數亦偏低,共享機制之效果並未顯著, 執行推廣績效難謂有成,要求各部會應 參酌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 畫之運作及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機制, 強化貴重儀器共同開放之廣度,以營造 優質產學研發資源共享環境。 (二十五) 軌道建設之特性為投資與維運成本甚 非本局職掌業務。 鉅且回收期較長,惟因其具有公共財屬 性,票價之訂定常無法充分反映建設及 營運成本,故除需有穩定而足夠之運量 支撐票箱收入外,尚須藉由多元開發軌 道周邊附屬設施及多角化業務經營等 挹注財務收入。然目前國內軌道建設車 站及周邊土地整合開發績效欠佳,且軌 道營運機構之附屬事業發展不足,相關 財源挹注有限,允待研謀改善。 (二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 非本局職掌業務。 計畫─交通及建設─軌道運輸」合共編 列176億元,占我國整體公共建設預算 (1,617億元)之10.88%,僅次於公路 (401億元)及農業建設(427億元)經 費,高居我國公共建設經費第3位。鑑 於軌道建設投資成本甚鉅,各國在建設 前首重當地公共運輸使用量之提升,大 多於達相當規模後始進一步評估興建 軌道運輸之可行性。惟近年我國公共運 輸市占率仍待強化提升,又以高鐵完工 營運後,因運量未達預期引發財務問題 等前車之鑑;有關各地軌道建設之投資 7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效益、各類交通運具間能否有效整合及 如何提升民眾對於軌道運輸之使用 等,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並研謀良策 增進,以達我國軌道建設之健全良性發 展。 (二十七) 政府自91年度起,每年投入鉅額經費辦 非本局職掌業務。 理各項水患治理及治山防洪計畫;91年 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所投入之各項 防洪經費已高達5,298.36億元,107年度 續編列相關計畫所需預算381.86億元, 治理水患所需經費龐鉅,要求應有完整 財務計畫,以長期整體規劃配置預算資 源,亦應務實檢討中央與地方間有關治 水經費負擔比例之合理性,以加速完成 流域綜合治理。 (二十八) 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107年度總預算 非本局職掌業務。 編 列 水 環 境 建 設 計 畫 經 費 240.68 億 元,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與前瞻基礎 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數276.55億元,以及 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所編計畫型水 環境建設經費165.28億元,合共682.51 億元,較106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27億 元,增幅0.33%;經統計91至107年度 中央政府投入之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 已高達1兆0,428.80億元。水資源開發方 案規劃過程長達數10年,如未能就整體 計畫興建方式妥慎考量,除造成抗爭事 件層出不窮,亦徒增政府不經濟支出; 故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允應配合當 前政府施政重點,檢討其急迫性與優先 順序,將資源作妥適配置及整合運用, 亦應有長期財務規劃配合,以利中央與 地方權責劃分及財政健全發展。 (二十九) 依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 非本局職掌業務。 明,「為推動以人為本的『新南向政 策』,將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在經貿投 資、教育訓練、農漁業合作、勞務諮商、 資通訊能力建構等各領域的雙向交流 互動,洽簽各項協定」、「提升臺灣在 區域的重要性」,107年度新南向政策 7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經費計編列71.9億元,較106年度增加 27.4億元,約增61.6%,主要為經濟部 28.8億元、教育部17億元、科技部5.6 億元、僑務委員會4.5億元、外交部3.2 億元、交通部3.2億元及衛生福利部2.9 億元等。政府推動之新南向政策,係由 各主政及協辦機關共同推動執行,為成 功重新定位臺灣在亞洲發展之角色,各 部會應善用並整合資源,俾發揮最大效 益。新南向政策係政府現階段施政重點 之一,惟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少數機關逾 半,允宜加強控管進度;另為展現更具 體之政策績效,未來將聚焦於五大旗鑑 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並由各主、協辦 機關分別編列預算辦理,惟因政策推動 涵蓋之內容及計畫甚多,且分散於各部 會,爰要求行政院應加強跨部會之連繫 與協調,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並發揮 綜效。 (三十) 我國產業用地迄今仍存有區域供需失 非本局職掌業務。 衡及閒置現象;農、工用地競合不利產 業用地儲備制度發展;且隨著國土計畫 法公布施行,產業用地之開發與擴充, 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指導之 開發行為者,將不得開發利用,產業用 地總量管制隱然成型。是以,產業用地 整體規劃開發及協調機制應及早建 置,以解決產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 失衡現象。 (三十一) 近年隨貿易自由化,我國中小企業因規 非本局職掌業務。 模小、經營不易,擴展海外市場能力漸 衰,國內貧富差距拉大,中低收入戶生 活日益困難,中南部部分產業外移,及 製造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致營利事業 營收及家戶所得與北部有相當差距,要 求行政院應重視該等問題之嚴重性,研 擬合宜解決方案,以降低對人民造成之 負面影響。 (三十二) 我國乃文化多元、民主開放之社會,深 非本局職掌業務。 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潛力,然近年我 7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占全國GDP之比 重呈現下降趨勢,外銷收入亦有衰退趨 勢,且外銷表現遜於鄰近國家及全球整 體文化產品出口表現,產業面臨激烈之 國際競爭,要求行政院應協助(輔導) 業者強化產品之文化內涵豐富度與多 元性,以增進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並妥 善整合利用駐外單位資源,協助產業蒐 集並掌握海外市場資訊及國際發展趨 勢,以輔助國內相關產業拓展國際市場 與增進海外行銷層面。 (三十三) 鑒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就轄區內國立高 非本局職掌業務。 中職之得否移撥改隸,關鍵概取決於經 費補助、員額需求及不動產產權移轉事 項能否與中央取得共識,惟事涉中央財 政能否勻應及相關人事法規之適用問 題,要求行政院應客觀考量接管直轄市 之財政狀況並以維持現有高中職校完 善教育品質為本,協調有關機關協同教 育部積極與臺南市與高雄市政府協商 早日完成移撥改隸,避免體制混亂及影 響學生權益。 (三十四) 鑒於國際駭客手法詭譎多變,部分機關 非本局職掌業務。 資安專責人力配置未盡妥適,資安防護 工作尚難落實,要求行政院應研謀對策 深植資安防護能量,建構合理之資安專 業技術組織規模與用人彈性,延攬專業 資安人員,提高國家資安技術專業量 能,並整合資安防護資源,以強化區域 聯防能力。 (三十五) 鑑於近4年全國資安防護經費投入情形 非本局職掌業務。 來看,中央政府資安防護經費占該機關 資通訊經費比率較低前5名主管機關分 別為法務部、主計總處等五個單位,地 方政府較低前5名機關則為台北市、連 江縣政府等五個單位,其中不乏機敏性 較高主管機關及重要直轄市,資安防護 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恐不利達成國 家整體資安防護目標。政府應儘速推動 資安專法以管理各級機關資安,俾確立 7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國家資安政策推動及管理方向,期深植 資安能量於各部會,甚至推及民間關鍵 基礎設施廠商;另資安防護經費雖逐年 成長,惟無法窺悉全貌,且部分機關經 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應改善以利達成 資安防護目標。 (三十六) 行政院自94年度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 非本局職掌業務。 化政策,規範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 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並自103年起研 議修正性別預算之試辦,惟面對我國預 計自107年將邁入高齡社會及女性高齡 人口比率逐年擴增之趨勢,要求行政院 應全面審視近年推動性別影響評估之 成效,以及性別預算試辦多年仍未能正 式實施之原因,並審酌我國人口及社會 變遷之需要研謀有效策進措施,以提高 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執行成效。 (三十七) 為落實性別平權,政府漸將聯合國性別 非本局職掌業務。 主流化之各項作為,實踐於政府體制 中,惟經檢視我國近10年來婦女部分之 預算編列、勞動情形、所得水準、財產 繼承、人身安全及公共設施等之變動趨 勢,結果呈現女性勞動參與率雖有成 長,惟成長態勢趨緩、女性所得水準與 男性之差距漸有改善,惟老年女性貧窮 化問題亟待解決、財產繼承權之性別差 異趨向雖已漸有改善,惟不均態勢仍然 存在,且性別差異弭平不易、性侵害案 件未進入司法體系之比率逐年上升,性 別友善之司法偵審及支持系統似未落 實、女男用大便器數比仍不足2:1,女 性如廁環境尚待加強,顯見政府在預算 資源、促進婦女就業、托育服務、老年 女性貧窮化、性別友善之司法偵審、公 共設施等相關政策及措施容有改進空 間,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以使女性 在經濟、就業、司法、家庭及人身安全 等面向之權益獲得保障及發展。 (三十八) 我國全國各地觀光遊憩據點可區分為 非本局職掌業務。 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公營遊憩區、 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定區、森 林遊樂區、海水浴場等8大項,近年來 各級政府致力於觀光遊憩據點新增及 修繕以提高服務品質,主要觀光遊憩據 點自88年度203個,至106年6月底,已 增加至307個,以交通部觀光局為例, 107年度重要觀光景點建設計畫預算編 列40.99億元辦理相關業務。各級政府 近年積極興建觀光相關設施,挹注龐鉅 資源提升軟硬體設施,惟部分觀光遊憩 據點參觀人次卻不增反減,要求行政院 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並 加強宣導;另為避免環境過度開發與破 壞,熱門據點宜進行流量管制,強化友 善環境建置及特色;有鑑於各級政府建 置及維護休閒遊憩據點負擔不輕,應研 謀提高據點之自籌財源可行性,或鼓勵 民間企業捐助認養,俾利相關場所環境 品質提升及有效推廣,以期發揮綜效。 (三十九) 鑑於部分國稅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辦 非本局職掌業務。 理營利事業所得稅作業專案查核之補 徵稅額呈逐年減少之趨勢,且減少金額 及比率甚高,其選案查核之策略及技術 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精進電腦選案模 式,及加強稽查人員人工選案查核經驗 與專業能力;另我國為減輕稅捐稽徵成 本並鼓勵營利事業採用會計師簽證申 報,給予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者較高之 交際費限額比率、10年內之虧損得適用 盈虧互抵等租稅優惠規定。惟104及105 年度會計師簽證案件選查結果,選查對 象連續3年度均有短(漏)報所得者之 金額及比率甚高,且有增加之趨勢,顯 示甚多企業並未因委託會計師簽證而 減少其租稅逃漏,會計師簽證申報功能 仍有待落實,以確實減少營利事業低報 所得或租稅逃漏行為。此外,上述專案 查核發現部分企業短(漏)報所得情形 嚴重,惟101年度以後會計師代理所得 稅事務違失移送懲戒之案件僅3件,且 7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處分結果尚屬輕微,有欠妥適,要求行 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查 明會計師辦理稅務查核簽證因未盡專 業應有之注意,致企業短(漏)報鉅額 所得之疏失責任,俾利誠實申報納稅, 並促進租稅公平。 (四十) 中央各部會依其業務職掌透過各種計 本局無對地方政府補助情形。 畫型補助款項,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相關 業務,理應對地方政府所提申請補助計 畫之可行性及執行能力嚴加審核,並對 補助案竣工後之使用情形妥為追蹤管 控,俾使預算資源得以有效運用,然極 少數部會仍時有預、決算差異甚大及設 施低度使用情況,要求行政院應督導所 屬機關強化事前計畫審核、執行過程及 竣工後使用狀況之督考機制,以提升各 補助案件執行成效。 (四十一) 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原則係於相關法律 非本局職掌業務。 明文規範主管機關、應(得)委託之保 險人及行政經費負擔情形,惟目前行政 經費之規範情形分歧,且編列方式及內 容未盡周妥。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 託保險人辦理之行政經費,雖均由政府 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列形式 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 式與補助標準等迥異,允宜研謀改進; 此外,社會保險應建立獨立自主、兼具 公平性、效率性與減少經濟負面效果之 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 補助虧損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 政經費,其合理性及是否具有效撙節之 誘因等問題,殊值檢討。 (四十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資訊業務委外經費 謹遵照決議辦理。 107年度預算案數合計73.9億元,較106 年度預算數67.7億元約增加6.2億元(增 幅9.2%),占資訊設備相關經費130.1 億元比率56.8%。檢視我國中央行政機 關資訊業務委外辦理近年之發展情 形,其居高不下之委外經費比率,恐將 面臨潛在之資安風險。我國中央政府行 7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政機關受限於資訊人力、經費資源,近 年來推動資訊業務委外政策,其整體委 外經費比率居高不下,又因欠缺妥適規 範,加以資訊人力吃緊,爰面臨資訊業 務主控性逐漸喪失及資安管理風險,要 求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應積極檢討現行 資訊業務委外政策,除應強化機關對委 外建置之系統及軟硬體設施之主控性 外,另應提供誘因鼓勵機關使用已開發 之通用系統(如人事、薪資、公文等), 減少系統重複建置,以節省公帑。此 外,更應配合電子化政府計畫之推動, 適時調整既有公務流程,促進整體人力 資源運用效益,以達成提升政府資訊業 務效率之預期目標。 (四十三) 近年來我國持續透過推動各項電子化 非本局職掌業務。 政府計畫提供線上便民服務,其中,強 調以民眾生活為核心,整合相關公共服 務資訊,提供便利且安全之個人化服務 之「數位服務個人化計畫」於107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即編列3.3億元。檢 視近年來電子化政府服務推動情形,部 分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檢討改善。我國政 府多年來雖致力推動各階段電子化政 府計畫,在建置資通訊基礎建設及發展 各項線上公共服務雖有初步成果,惟城 鄉間仍存在數位落差,且線上公共服務 使用率不高。要求行政部門除持續針對 偏鄉地區強化資通訊基礎建設,並積極 宣導線上公共服務之便利性外,允宜積 極檢討既有相關服務之功能,未來規劃 時,允宜先瞭解民意需求,以使用者角 度規劃單一窗口之流程整合服務,提供 讓民眾真正有感之服務,以利提升民眾 對公共線上服務之利用率。 (四十四) 鑑於現行行政院所訂「全國軍公教員工 非本局職掌業務。 待遇支給要點」所附之公務人員專業加 給,曾於90年1月1日將原55種公務人員 專業加給簡化為29種;94年1月1日再依 工作屬性相近、所需專業程度相當及整 8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體衡平等原則再簡併為25種,後於100 年7月1日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時,惟因 適逢行政院組織調整期間,人員及各機 關編制及安置尚未底定,故該表自94 年迄今未再予簡併。經查該表對於專業 加給之分類核有未盡合理之處,仍有加 強簡化之必要。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 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 紊亂。按行政院組織架構業於99年2月3 日依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調整為29個機 關,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 標,宜藉由行政院組織再造之契機予以 簡化,建請行政院積極研議。 (四十五) 為解決長年來,澎湖地區之軍公教人員 非本局職掌業務。 離島加給(地域加給)與金門與連江縣 相較不公平之現象。行政院人事總處與 國防部,應於四個月內,落實改善澎湖 地區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之具體方 案。有關澎湖地區軍方聘僱人員(包含 評價聘僱人員)之離島加給改善數額, 並應與軍公教人員相同。 (四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汰換、新購之 本局 107 年度尚無汰換或新購公務車 公務車輛,優先採購「電動車輛」,以 輛之需求。 達到節能減碳、減少空污。 (四十七) 鑑於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 謹遵照決議辦理。 計畫(僅公務預算部分,不包括機密預 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算數、非營業基 金及營業基金等)預算案數11億3,169 萬1千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年度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頗 鉅,惟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於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且部分機關出國 報告歸屬限閱比例偏高,似有規避監督 之嫌,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 進。 (四十八) 排富門檻之設定,係在政府資源有限之 非本局職掌業務。 前提下,優先運用於經濟弱勢之群體。 然而當前分屬不同部會主管之法規,對 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之資 格,於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家 8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戶人口規定不一,不啻為政府施政邏輯 之混亂,也迭生民怨。 經查,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救 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之資格,於不 動產價值方面,訂有不同金額與計算範 圍之排富門檻。例如,國民年金法、老 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係以個人所 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 臺幣五百萬元為限。以及,身心障礙者 生活補助費發放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 就養安置辦法,與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辦法,其不動產價值門檻訂為新臺幣六 百五十萬元,但計算方式卻有家庭總收 入應計算人口、申請人及配偶、幼兒與 其父母或監護人等不同範圍之處理。 爰要求行政院於107年6月底前,整 體檢討所屬各機關主管之法規,對於社 會救助、福利津貼及公費安置資格所訂 定之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對 象範圍;往後並應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之 調整情形,定期檢討所訂金額門檻之合 理性。 (四十九) 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無障礙的工作環 謹遵照決議辦理。 境,是政府及民間共同努力的目標,而 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的保障,更是一 個國家民主進步、社會發展的表徵。國 家發展委員會於「105年身心障礙者於 公務機關資訊應用概況調查報告」指 出,任職公務機關的身心障礙者,有高 達96.6%的比率需要使用電腦處理公 務,而其使用公務系統之比率,依序為 公 文 系 統 78.8% 、 線 上 學 習 系 統 71.0%、差勤系統67.2%等。 然而各機關公務系統在規劃設計 時,多數並未考量身心障礙同仁之使用 需求。國發會之調查報告亦指出,公務 機關中有70%以上的身心障礙者,需要 透過同事協助才能使用公務系統完成 工作。例如,視覺障礙者使用政府公文 系統時,面臨圖片及按鈕沒有替代文 8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字、需要使用滑鼠無法單以鍵盤操作等 問題。顯示我國政府機關作業的高度e 化,反而造成身心障礙者於職場面臨更 多資訊系統障礙的考驗。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106年10月發 布「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提 供各機關參考,以逐步調整改善公務系 統,提升整體工作環境之效率。然而該 指引之發布並未同時訂定推動期程,恐 將影響推動成效。爰此,要求總統府、 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 政院、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省市 政府、各縣市政府,與國營事業、行政 法人等機關單位,於107年底前依據「政 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改進公 務系統之設計,以期完善我國無障礙公 務環境之建置,並帶動公私部門保障及 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益。 (五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103年12月3 非本局職掌業務。 日國內法化,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施行法第10條之規定,列於優先檢視清 單內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如有不符合公 約規定之處,應於106年12月3日完成法 規之修訂。經查,截至106年底止,列 於優先檢視清單內共674條的法規與行 政措施,尚有463條未修正完成,顯已 逾法定修正期限。 我國於106年11月3日完成初次國 家報告之審查,國際審查委員於結論性 意見中表示,國家應加速檢討法規、政 策、實務用語及方法,以確認身心障礙 者擁有一切人權及基本自由,顯見國際 審查委員對我國修法進度感到憂慮。且 近期行政院院會通過之法案,如獸醫師 法修正草案、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中, 仍出現違反公約條文之歧視性規定,顯 示政府部門欠缺對公約內涵應有的敏 感度。 爰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 考試院、監察院於107年6月底前,將列 8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於優先檢視清單之法規與行政措施,全 數修正完成。未來各院將法規函送立法 院審查或備查前,應自行檢視是否符合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落實保障身心 障礙者之平等權益。 (五十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考績 非本局職掌業務。 等第除直接影響考績獎金之金額,更影 響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長期以來,由 於銓敘部與人事行政總處對各機關「考 績甲等人員比例以50%為原則,最高不 得超過75%。」之行政指導,導致機關 內部輪流拿乙等、低階公務員優先分配 乙等的亂象叢生,考績制度也失去獎優 汰劣的意義。 依銓敘部提報考試院第122屆第1 次會議業務報告資料陳述,自85年度舉 辦首屆身心障礙特考至103年為止,身 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之比率平均 為 58.59% , 最 低 之 年 度 為 98 年 50.84%。前述統計數據與全國公務人員 考績甲等人數比率,平均為75%相較, 存在極為明顯之差距。政府機關內部是 否存在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優先分配 乙等的潛規則,也迭受外界詬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明 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 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 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 不得有歧視之對待。聯合國身心障礙者 權利公約第27條亦強調,身心障礙者享 有與其他人平等之工作權利,締約國應 禁止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爰要求考試 院會同行政院提出近10年身心障礙公 務員考績等第分析及檢討報告,列出改 善措施與逐年預期目標,於107年6月底 前函送立法院;爾後逐年9月底前送交 檢討與具體改善報告,使本院委員得依 該報告審酌各院、部會等相關預算。 8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二、各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財政委員會 新增決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檢查局 (一) 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歲出第1目「一般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行政」編列4億0,279萬6千元,扣除人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事費及法定支出外,併同委員會通過決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議合計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 報告,並於 7 月 2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5 會期第 1 次臨時會財政委員會第 1 動支。 次全體委員會議再予審查,嗣經立法 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94 號函准予動支,並已提報 院會在案。 (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4 月 20 日以金管 預算案第 1 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 檢秘字第 1070616118 號函,將書面 費」編列辦公大樓管理費 646 萬 9 千 報告提送立法院。 元。金融監督改革之推動,絕不能迴避 基層勞工過勞問題,爰要求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檢查局就 107 年度基層人員 配置標準及方法、具體分配情形、預期 效益、近年業務增量與人力配置之具體 短、中、長期解決方案,並就現有及未 來增額人力配置是否符合該局實際需 求之後續追蹤與評估方案等,3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三) 依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7 年度概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3 月 28 日以金管 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各機關擬 檢人字第 1070618112 號函,將書面 編概算應持續關照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報告提送立法院。 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有關促進性別平等工作之需求。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預算書中,關於性別平等施政目標及相 關經費編列,未見上述規範納入重要施 政事項,顯見該局就政府推動性別主流 化重要政策未進行全盤檢討及配合編 列合理預算,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檢查局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就如何具體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符 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8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約》規範等提出書面報告及相關具體改 進措施。 歲出部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檢查局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維持」編列「水電費」583萬2千元。為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緩減政府財 報告,嗣經立法院 107 年 6 月 20 日 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 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02 號函准予 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動支,並已提報院會在案。 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編列 2,443 萬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8 千元,爰凍結五分之一,俟該局於 1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後續 報告,嗣經立法院 107 年 6 月 20 日 「資安平台建置規劃」並如期上架營運 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02 號函准予 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動支,並已提報院會在案。 說明: 金管會在 2016 年 8 月時,金管會 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曾對媒體表 示,金融機構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 將於 2017 年第一季委外建置,將於第 二季時完成;106 年 3 月 20 日則在財 政委員會時透過質詢表示預計 6 月即 可完工上線。 直至目前為止,資安平台仍未發 包,惟期間內卻接連發生一銀及遠銀遭 駭客入侵事件,甚至在遠東銀行發生 SWIFT 駭客詐領事件後,金管會主委 才表示將於 106 年 10 月開始建置國銀 資安聯防體系;鑑於金管會作為全台金 融服務業管理、發展、監督及檢查業務 之窗口,卻未能如期建置資安平台,無 法提供國內金融資訊安全之深度與保 障;金管會一直向社會大眾宣傳將建置 資安平台卻無如期委外發包建置,不免 啟人疑竇。 (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業務費」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8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編列 2,443 萬 8 千元,有鑑於該局歷年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怠忽職守,近年接連爆發之永豐弊案, 報告,嗣經立法院 107 年 6 月 20 日 經查 2014 年金管會檢查局早已發現其 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02 號函准予 違法超貸給三寶集團的海外紙上公司 動支,並已提報院會在案。 J&R 超過 30 億元;甚而,時任檢查局 局長於 2016 年高升銀行局局長,現在 繼續主導永豐案之究責。金管會放任永 豐金超貸案,不僅前朝包庇、新政府亦 未究責,金管會形同虛設,嚴重傷害海 內外投資人及國人信心、損害國家形 象,爰凍結該項預算 800 萬元,俟該局 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 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國內旅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費」編列 1,172 萬 6 千元,然觀察近年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國內發生多起重大金融弊案,多為銀行 報告,嗣經立法院 107 年 6 月 20 日 內稽內控或徵授信上出現問題所造成 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02 號函准予 之結果,顯見主管機關疏忽怠惰,為有 動支,並已提報院會在案。 效監督、強化金融機構檢查,爰凍結該 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107 年度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23 日立法院 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大陸地 第 9 屆第 5 會期財政委員會第 23 次 區旅費」編列 404 萬 7 千元,鑑於兩岸 全體委員會議就預算凍結項目提出 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 報告,嗣經立法院 107 年 6 月 20 日 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 台立院議字第 1070703102 號函准予 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 動支,並已提報院會在案。 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 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 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 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 計畫都應配合辦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二 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 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 研究與參訪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有關金融機構資訊安全檢查工 之一為「加強專案檢查機制」,然查金 作,係由本局檢查業務人員中編 管會並未配置資安專職人員(見下 制之電腦稽核人員專責辦理,目 表),鑑於資安環境之重要性,以及國 前電腦稽核之人力配置總計 11 8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內面對網路攻擊的程度升高、損失金額 人(含主管 2 人),與本會(含四 龐大之狀況,金管會應配有資安專職人 局)資訊人力所負責工作並不重 員,以因應世界科技發展現況,提出具 疊,本會資訊人員主要負責工作 體有效的資安檢查目標,配合專案及一 仍為本會(含四局)業務自動化 般金融檢查,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及資訊安全作業,合先敘明。 會檢查局協調人力資源配置,加強資安 二、近年國內外金融業陸續發生重 金檢量能。 大資安事件,顯示國內金融資安 環境及主管機關監理存在巨大 挑戰,為了解駭客攻擊手法,及 市場持續推陳出新的技術,本局 除隨時安排參與外部資訊安全 相關課程研討,增進專業技能, 如 2018「行動應用 App 安全開 發指引研習」及 FISAC 資安研 討會等外,另為因應新興金融科 技發展衍生之新型態資安風 險,自 108 年度起每月依資訊議 題變化及檢查需求規劃課程主 題,對電腦稽核人員加強辦理資 安專業訓練課程。 三、為因應當前日益增加之資訊查 核項目及任務,本局目前資訊檢 查人力亟需增加,已於 107 年度 研議人力補充方式,主要係由財 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及中央存 款保險公司挑選資訊專業人員 派員支援本局投入金融機構資 訊安全檢查工作。 四、另為因應新興金融科技發展衍 生新形態資安風險,將持續強化 現有人員專業訓練,並研議爭取 員額編制及預算,增加進用電腦 稽核人員及金融科技資安人 才,以充實資訊專業查核人力。 (八) 鑑於 2013 至 2016 年臺灣金融業在國外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4 月 2 日以金管檢 設立的銀行分行、保險公司、證券公 制字第 10705012690 號函,將專案報 司,因洗錢防制、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 告提送立法院。 業務、法遵機制、可疑交易申報、未對 客戶充分揭露交易資訊或違反法令等 作業缺失,陸續遭巴拿馬、中國、美國、 8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香港及韓國處以罰款,部分案例處分金 額甚至逾億美元,顯示國外分支機構運 作不夠嚴謹,有審視整頓的必要。以本 國銀行為例,金管會雖已規範將國外分 支機構法令遵循列為內部控制及內部 稽核事項,並由總機構(母公司)定期 實地查核,然而遭所在地處分案例接連 發生,仰賴業者自律改善恐怕不足.爰 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討現行 處分機制、加強監理,並持續修正檢查 篩選機制,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九) 為促進我國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 一、為強化金融檢查相關技能,本局 提升金融業整體競爭力,金融監督管理 已持續蒐集相關資料,包括新型 委員會雖自 104 年起即陸續啟動「打造 態業務模式相應之資安防護及 數位化金融環境 3.0」、 「金融基礎工程」 交易風險控管等,並安排適當的 等計畫,並接續於 105 年發布「金融科 教育訓練,以利內部人員掌握金 技發展策略白皮書」、公布「金融科技 融科技發展趨勢,除隨時安排參 發展推動計畫」,並於 106 年提出「金 與外部相關課程研討,如 2018 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且業於立 「行動應用 App 安全開發指引 法院審查中。惟近年來金融科技發展衍 研習」等外,另為因應新興金融 生業者服務型態多樣化變革,檢查作業 科技發展衍生之新型態資安風 面臨技術層級挑戰,加以金管會近年來 險,自 108 年度起每月依資訊議 更迭經外界質疑檢查人力不足因應金 題變化及檢查需求規劃課程主 融市場數位發展及衍生資安科技犯罪 題,對電腦稽核人員加強辦理資 之疑慮;爰此,為配合國際金融環境之 安專業訓練課程。 變遷,為與時俱進,建請金融監督管理 二、本局已建置金融科技知識庫、洗 委員會除應持續充實金檢預算及人 錢防制知識庫及電腦稽核查核 力,加強檢查作業能力外,並應重新通 軟體工具,以提升金融業務檢查 盤檢討審視辦理檢查作業之科技應 效能,並利用查核軟體工具撰寫 用,以因應變化快速之數位發展趨勢。 自動化資料庫查核模組等,協助 電腦稽核人員完成資料庫查核 作業,有效提升金檢效能。 三、為因應數位金融發展趨勢,強化 數位金融查核工作,本局就金融 資安相關控制點及現行檢查作 業之進行檢討與調整,不定期開 會討論研議;另對於市場新興科 技之金融領域應用,並不定期與 業者交換意見,如近期邀請金融 8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機構討論金融領域區塊鏈應用 發展等。 四、另本局結合資訊科技,將檢查作 業資訊系統化,規劃於 108 年建 置檢查放表系統、行動辦公室等 系統功能,俾提升檢查電子化作 業效能。 五、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本局為導入 新資訊科技技術,規劃單一申報 系統於 108 年循序導入 API 申 報技術,採現行申報及 API 自 動排程申報之雙軌併行方式進 行申報,俾以減輕人工作業負擔 及確保資料正確性,並提高申報 效能,逐步推動自動化智慧法報 申報。 (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 2016 年 8 月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3 月 9 日以金管資 時,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曾對 字第 1070101669 號函,將書面報告 媒體表示,金融機構資安資訊分享與分 提送立法院。 析中心將於 2017 年第一季委外建置, 將於第二季時完成;106 年 3 月 20 日 則在財政委員會時透過質詢表示預計 6 月即可完工上線。 直至目前為止,資安平台仍未發 包,期間卻發生一銀及遠銀遭駭客入侵 事件,甚至在遠東銀行發生 SWIFT 駭 客詐領事件後,金管會主委才表示將於 106 年 10 月開始建置國銀資安聯防體 系;鑑於金管會作為全台金融服務業管 理、發展、監督及檢查業務之窗口,如 能金融資安平台順利建置,國內金融資 訊安全將更具深度與保障。 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後續「資 安平台建置」進行規劃,並於 1 個月內 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十一) 近年來金融業國外分支機構屢屢傳出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4 月 2 日以金管檢 遭所在地核處罰款,顯示國外分支機構 制字第 10705012691 號函,將書面報 有可能因為不清楚當地法規規範、或是 告提送立法院。 因為主管機關無法進行實地查核導致 運作未盡嚴謹,因此有審視整頓之必 9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 內 容 要。金管會雖有規範國外分支機構的法 令遵循,列為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事 項,且母公司需定期實地查核,但主管 機關亦應實地監理,才能發揮懲戒警示 作用。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 局,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出「金融業國外分支機構實地查核篩選 機制及如何加強監理規劃」報告。 (十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主要施政 業依決議於 107 年 5 月 1 日以金管檢 目標為為維持金融穩定,配合金管會金 制字第 1070502387 號函,將書面報 融監理需要,積極推動各項檢查工作, 告提送立法院。 以使國內金融市場得以永續發展。而金 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為政府帶 來創新與監理的兩難挑戰,透過新科技 進行的金融服務,在實現跨時空、跨維 度的價值交換的同時,會在何時、何處 產生風險無法事先得知,而這對於監管 者與受監管的業者而言,都是極為巨大 的挑戰。檢查局的金融檢查除了查核業 者是否有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業務外,亦 應與時俱進針對不斷更新的金融科技 發展,提出金檢因應措施,確保「監管 科技」應用得以發展,讓諸如洗錢防制 及市場揭露等機制能高效率執行。爰建 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於 3 個 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創 新下的金融監管」報告。 貳 總決算部分 依據立法院107年11月16日台立院議字 第1070704358號函,「中華民國105年 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 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已逾送達該院1 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依決算法第28 條第1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