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書表名稱 頁次 一、預算總說明…………………………………………………….. 1 二、主要表 1.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23 2.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25 三、附屬表 1.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27 2.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31 3.各項費用彙計表…………………………………………… 42 4.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44 5.資本支出分析表…………………………………………… 46 6.人事費分析表……………………………………………… 49 7.預算員額明細表…………………………………………… 50 8.公務車輛明細表…………………………………………… 53 9.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54 10.補助經費分析表…………………………………………… 56 11.捐助經費分析表…………………………………………… 58 12.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61 13.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62 14.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進修、研究、實習………… 66 15.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68 16.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70 17.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73 18.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 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74 預 算 總 說 明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1、 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 2、 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 3、 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 、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4、 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5、 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6、 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 7、 執行事項: (1) 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2) 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 (3) 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4) 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8、 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 (二) 內部分層業務: 本署置署長 1 人、政務副署長 1 人、常務副署長 2 人、主任秘書 1 人,下轄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執行海域及海岸巡防業 務。本署業務分工如下: 企 劃 處-政策規劃、年度施政計畫、中長程規劃、綜合性 專案研究、機關組織研議、重要施政管考、行政 訴訟及國家賠償事件研處、法規研修等事項。 巡 防 處-海域與海岸之巡防政策推動、勤務規劃督考、犯 罪偵防、海岸管制政策研修、執勤人員訓練、海 上救難及護漁督導、與國防事務權責劃分之協調 等事項。 1 情 報 處-情報政策、涉外事務處理、情報蒐集、反情報部 署、情報諮詢、水文海象漁汛資料蒐整、國際情 報協調等事項。 後 勤 處-綜理各類裝備補給、營繕工程計畫、土地及房建 物管理、物資支援與醫療行政等事項。 通 電 資 訊 處-各項通電資訊政策規劃、系統建置整合維護、通 信頻譜運用、資通安全防護與管理等事項。 勤務指揮中心-勤務統合指揮管制、海域及海岸狀況之指導、與 國防警察海關等相關機關間相互通報聯絡等事項 。 秘 書 室-議事及業務管制、新聞發布與聯絡、公關與輿情 蒐集、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印信典守、庶務與 出納、本署公產物建築管理等事項。 人 事 處-關於本署組織編制、人員管理、人事規章、考試 分發、任免遷調、銓敘審定、考核、獎懲、考績 、訓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 、人事資料管理、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員工協 助、心理諮商等事項。 主 計 處-辦理主管與單位概預算籌劃編製、單位預算執行 之審核與帳務處理、主管與單位決算編製、統計 資料編製與管理、主計人員人事業務等事項。 政 風 處-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計畫、辦理政風法令之 宣導、蒐集施政民意反應、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公務機密維護等事項。 2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系統圖 署 長 政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常務副署長 主 任 秘 書 企 巡 情 後 通 勤 秘 人 主 政 海 法 洋 電 務 事 規 指 務 劃 防 報 勤 資 書 事 計 風 研 委 揮 究 訊 中 委 員 員 處 處 處 處 處 心 室 處 處 處 會 會 海洋巡防總局 海岸巡防總局 3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算員額說明表 名 稱本 年 度上 年 度增 減 數說 明 職 員 323 323 0 本署法定編制員額 440 人 ,配合業務需要,置預算 員額 323 人。 合 計 323 323 0 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05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海岸巡防工作是我國整體海洋戰略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本署肩 負臺灣地區海域及海岸秩序之維護,資源之保護利用,以及確保國家 安全與人民權益之重責大任,擔任著藍色國土守護者角色,秉持使命 必達之精神完成各項法定業務及交付任務。 為肆應國際海洋事務發展及海域執法環境變遷,並積極捍衛主權 、漁權,本署戮力執行核心任務,除強化海域執法力度、提升海上救 生救難能量外,持續推動艦艇強化編裝、海巡基地建設及南沙太平島 碼頭整建等重大計畫,積極推展海洋事務研究發展工作,辦理海洋活 動以提升國人海洋意識,同步厚植海巡軟硬體實力。 本署依據行政院 105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 算額度,並針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5 年度施政計 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貫徹海域執法、維護岸海秩序: 綿密海域巡邏勤務,戮力查處非法漁船,靈活調整掃蕩任務, 查緝走私偷渡犯罪,深入追查幕後集團,達成「斷絕犯罪源頭 」之目標,並強化國際及兩岸合作交流,維護社會安定及國家 安全。加強取締越界漁船,對越界重點區域,規劃擴大威力掃 蕩勤務,彈性運用各種裁罰手段,多管齊下、強力執法。 2、 執行巡護任務、強化搜救能量: 4 持續調派大型艦艇,嚴密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依需要適時調整 巡護頻率與密度,並執行公海漁業巡護,善盡國際漁業責任。 整合區域搜救能量,充實救生救難裝備,辦理緊急救護、救生 等專業訓練,提升海難搜救與災害搶救效能。 3、 倡導海洋研究、永續海洋保育: 推動海洋事務研究發展,獎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 辦理海洋事務相關研討會或活動,型塑國內海洋事務研究風氣 。加強取締各類破壞海洋資源等行為,辦理「淨海」及「碧海 」等專案工作,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及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4、 充實海巡建設、提升勤務效能: 精實強化海巡編裝,新建巡防救難艦艇,推動海巡基地建設, 厚植巡防能量。落實資通安全防護機制與服務,確保通電資訊 系統運作與妥善,提升海巡勤務指揮管制通聯效能。辦理「臺 北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以利北部地區大型船艦泊靠,執行 南沙太平島碼頭整建及跑道強化改善,提升巡護能量及運補效 益。 5、 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行銷海巡精神及文化,鼓勵青年投入海巡工作行列,提升志願 役人力招募成效,並加強培養核心職能,建構優質海巡戰力。 6、 精進為民服務、拓展服務功能: 運用 118 海巡專線,透過海巡服務座談,強化與漁民及民間團 體互動,擴大民眾參與,結合民間資源,協力推動海巡工作。 7、 加強財產管理、活化資源運用: 辦理年度國有財產檢核督導及加強後勤人員教育訓練,以強化 各項財產管理工作、精進後勤作業品質及促使資源有效運用。 8、 擴展組織學習、融合機關文化: 活絡組織學習的氛圍,鼓勵同仁勇於創新研究,建立同仁參與 機關決策與管理制度,增進機關行政效能及專業清新形象,營 造優質海巡組織文化。 5 (二) 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一 貫徹海域執 1 查緝各類走私 1 統計 1. 安海專案:(本年度÷設定案件 94% 法、維護岸 、偷渡案件成 數據 目標值)×85% 海秩序 效 【案件包括肅槍、緝毒及偷渡 犯】 2. 安康專案:(本年度÷前5年度案 件平均值)×15% 【案件包括走私農漁畜產品、 菸、酒及動物活體】 2 取締越界漁船 1 統計 本年度取締數÷前3年度平均取締 93% 成效 數據 數×100% 3 裁罰越界漁船 1 統計 本年度罰鍰數÷前3年度帶案平均 93% 成效 數據 數×100% 二 執行巡護任 1 執行漁業巡護 1 統 計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 96% 務、強化搜 成效 數據 扣押件數÷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 救能量 護漁案件數×100% 2 提升救難、救 1 統計 (救生尋獲率+救難尋獲率) ÷2 96% 生成效 數據 【 1. 救生尋獲 率 :( 救生平 安 、 負傷及死亡人數)÷(救生人 數)×100% 2.救難尋獲率:(救難平安、負 傷及死亡人數)÷(救難人數 )×100%】 三 倡導海洋研 1 鼓勵海洋學術 1 統計 是否依規定鼓勵海洋學術風氣推 4 究、永續海 研究 數據 展,並達到下列各分項標準者【 洋保育 各年度目標值填列符號代表意義 :0 代表「4 項均未達到」、1 代 表「達到 1 項」、2 代表「達到 2 項」】: 1. 當年度學術研討會達8場次以上 。 2. 所蒐整建議事項依業務屬性會 辦本署相關單位,獲參考率達 95%以上。 3. 經費執行率達95%以上,以有 效運用補捐助經費。 4. 辦理單位於會議手冊置放本署 海巡118報案專線及人才招募等 文宣達90%以上場次,以增進 民眾對海巡工作之了解。 2 落實海洋污染 1 統計 本年度場次÷前3年度平均場次× 93% 防治訓(演) 數據 100% 練 3 有效維護海洋 1 統計 本年度取締案件數÷前3年度平均 93% 環境,積極取 數據 取締案件數×100% 締破壞海洋、 【案件數包括海巡公務統計年報 海岸環境資源 中,重大海洋污染、一般海洋污 6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案件 染、捕捉海洋保育生物、非法毒 、電、炸、網魚、盜採砂石、伐 木、違反海岸生態及環境保護及 其他案件】 四 充實海巡建 1 落實執行「強 1 進度 依據行政院核定「強化海巡編裝 100% 設、提升勤 化海巡編裝發 控管 發展方案」各年度艦艇新建工程 務效能 展方案」 計畫,實際執行率配合度: (年度計畫整體實際執行數÷年度 計畫整體預定數)×100% 【1.實際執行率:以各噸級艦艇 建造計畫之年度目標為基準 ,依實際工程進度為評核指 標。 2.年度計畫整體預定數:以各 噸級艦艇年度預定執行率加 總,即為整體預定執行率。 3.年度計畫整體實際執行數: 各噸級艦艇年度執行率加總 ,即為整體實際執行率。】 2 落實資通安全 1 統計 1. 資安警訊處理率: 93% 防護管理 數據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 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防護 管理中心結案完畢÷本署資通安 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 數)×50% 2.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下 列 4 子項目分數加總)×50% (1)「防毒系統安全評分」:依 個人電腦病毒碼更新情形, 於單項30分核分範圍內,將 其更新狀態分為未安裝、重 大及警告3種進行評分。 (30%) (2)「資訊資產存取管控安全評 分」:依個人電腦資訊資產 管理軟體安裝與可攜式儲存 媒體開放使用情形,於單項 30分核分範圍內,將其狀態 分為未安裝及無管控2種進行 評分。(30%) (3)「系統漏洞更新狀態評分」 :依個人電腦系統漏洞安裝 與更新情形,於單項20分核 分範圍內,將其狀態分為未 安裝及未更新2種進行評分。 (20%) (4)「網域登入狀態評分」:個 人電腦使用者登入系統作業 前,應將主機加入網域並結 7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合憑證卡登入,於單項20分 核分範圍內,依其登入行為 進行評分。(20%) 3 確保海域監視 1 統計 【1-(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日數÷( 92% 資訊服務能量 數據 79×365 日)) 】×100% 【1.79 係指 78 座雷達站、1 雷情 暨相關船舶資訊整合平臺之 和。 2.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係指系統 因程式或設備故障而無法正 常運作,不含施工、保養等 計畫性暫停服務情形。】 4 確保海巡通信 1 統計 【年度核心系統(寬頻網路、應 90% 服務能量 數據 勤無線電及交換機系統)正常運 作時數÷總運作時數】×100% 5 落實執行「臺 1 進度 依據行政院核定臺中港海巡基地 100% 中港海巡基地 管控 新建工程計畫,目標進度達成情 形: 新建工程」計 (年度施工實際進度÷年度規劃施 畫 工預定進度)×100% 【105 年辦理碼頭工程: 1.年度施工實際進度:依實際 工程進度作為評核指標值。 2.年度規劃施工預定進度:以 設計規劃當年度之預定進度 目標值為基準。】 6 落實執行「海 1 進度 1. 依據行政院核定「海巡基地籌 100% 巡基地籌建及 管控 建及未來發展計畫」,訂定「臺 北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目標 未來發展計畫 進度達成情形:(年度施工實際 」及「南沙太 進度÷年度規劃施工預定進度) 平島交通基礎 ×50% 整建工程計畫 2. 依據行政院核定「南沙太平島 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訂定目標 」 進度達成情形:(年度施工實際 進度÷年度規劃施工預定進度) ×50% 【1.年度施工實際進度:依實際 工程進度作為評核指標值。 2.年度規劃施工預定進度:以 設計規劃當年度之預定進度 目標值為基準。】 五 推動募兵政 1 積極達成招募 1 統計 1. 專業軍(士)官:(年度實際招 75% 策、精實人 成效,提升海 數據 募人數÷年度計畫招募人數)× 力結構 巡執法能量 35% 2. 志願士兵:(年度實際招募人數 ÷年度計畫招募人數)×35% 3. (規劃推動本署募兵招募精進 8 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策略目標 評估 評估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制 方式 目標值 措施3項以上)×30% 六 精進為民服 1 辦理海巡服務 1 統計 1. ( 建 言 結 案 數 ÷ 建 言 總 數 ) 95% 務、拓展服 座談 數據 ×80% 務功能 2. (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統計分 析)×20% 七 加強財產管 1 強化後勤人員 1 統計 辦理年度國有財產督訪及不動產 5 理、活化資 專業知能,確 數據 總歸戶清查,並達到下列各分項 源運用 保機關資產權 標準者【各年度目標值填列符號 益 代表意義:0 代表「5 項均未達到 」、1 代表「達到 1 項」、2 代表「 達到 2 項」】: 1. 辦理年度國有財產督訪: (1)辦理 20 個機關及單位督訪作 業。 (2)各機關督訪成績平均達 80 分 以上。 2. 不動產總歸戶清查: (1)各機關向當地地政機關完成 土地及建物總歸戶清冊請領 比率達 100%。 (2)各機關是否根據土地及建物 總歸戶清冊內容,與機關列 管資料完成土地及建物地籍 查對比率達 90% (3)若發現資料不符情形,為確 保機關權益,各機關追蹤列 管、辦理更正後,其結案比 率達 90%。 9 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 前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貫徹海域 (一) 查緝各類走 90% 一、 衡量標準: 執法作為 私、偷渡案 1. 「安海專案」103 年度各類案件目標值為: 、維護岸 件成效 各式槍枝 120 枝、各級毒品 720 公斤(毛 海秩序 重)、偷渡犯 130 人、人口販運 4 案。 2. 「安康專案」103 年度各類案件前 3 年度案 件平均值為:走私農漁畜產品 128,019 公斤 、私菸 7,471,122 包、私酒 1,139 公升、動 物活體 2,563 隻。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依衡量標準計算,年度查緝績效目標達成 率計算如下: 1. 「安海專案」:113.61% 【(98÷120+1,791÷720+168÷130+3÷4)÷4】 ×85%。 2. 「安康專案」:12.29% 【(103,079÷128,019+9,332,051÷7,471,122+ 1,333÷1,139+136÷2,563)÷4】×15%。 (二) 本 項 衡 量 指 標 達 成 目 標 值 125.90% 【 113.61%+12.29%】,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考量整體社會環境變遷,管道 日趨多元,犯罪型態轉變,查緝各類案件 手法日新月異,故不論查緝槍枝、毒品或 非法入出國,查緝難度日益增高,就挑戰 性而言屬「甚具挑戰性」。本項衡量指標 實可列為「目標甚具挑戰性,有結果面之 良好績效產出,達成度在 90%以上」。 (二) 取締越界漁 17% 一、 衡量標準:(本年度罰鍰案件數÷本年度行 船成效 政處分案件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年度行政處分案件數 568 件。 (二) 本年度罰鍰案件數 258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45.42%【(258 件÷568 件)×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為維護我漁民生計,減少大陸 漁船越界情形,本署積極取締掃蕩,加強 重點海域部署,依法提高罰鍰,並在執行 技巧與手段上,彈性運用、多管齊下,根 據越界中國大陸漁船違規態樣,視情節合 併裁處罰緩、留置調查、沒入漁具漁獲、 切割大型起網機具或沒入漁船等措施,已 達嚇阻大陸漁船越界之成效,致取締案件 數大幅下降,就實質面而言,已有良好之 10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結果面績效,103 年度目標值亦超越 102 年 度目標值(35.50%)。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 「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二、 執行巡護 (一) 執行漁業巡 92% 一、 衡量標準:(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 任務、強 護成效 擾或扣押件數÷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 化搜救能 案件數)×100%。 量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件數 10 件。 (二) 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 10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 目 標 值 100% 【 (10÷10)×100% 】 , 達 成 度 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衡量指標執行時,涉及層面甚廣,已 達跨部會層級,且有多方考量因素,具有 相當挑戰性,重要案例如: 1. 因應中國大陸於 102 年 11 月 23 日片面公 布「東海防空識別區」範圍,為宣示我國 海、空域之權益,103 年 2 月 17 日至 18 日 與國防部於我國防空識別區及暫定執法線 內海域,實施「機砲」及「海難搜救」等 操演,計動員各型艦船 4 艘、航空器 4 架 聯合巡護海疆。 2. 為明確政府護漁及漁民作業範圍,積極參 與臺菲漁業會談,研提「我國漁船於臺菲 海域作業範圍相關方案分析報告」,並協 助外交部及農委會訂定「臺菲漁業事務執 法合作協議(草案)」與「臺菲重疊海域 漁船作業應注意事項」。 3. 自強化南方 EEZ 護漁迄今,未再發生漁船 遭菲國公務船干擾、取締情事,護漁南界 8 、9 點間海域亦未再發現菲國公務船或漁船 ;諸般護漁作為,使漁民收入得以提高, 已深獲漁民認同及肯定。 4. 為維護漁民作業權益及安全,本署依「政 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調派 大型艦艇,103 年度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 專屬經濟海域漁業巡護,共計 462 航次、 12,028 人次,並處理 10 艘國籍漁船遭外國 干擾作業案。 (二) 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甚具挑戰性,達 成度超過 90%,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 出」。 11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提升救難、 90% 一、 衡量標準:(救生成功搜索率+救難成功搜 救生成效 索率)÷2。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救生成功搜索率93.92%【(355÷378)×100% 】。 (二) 救難成功搜索率98.98%【(582÷588)×100% 】。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96.45%【(93.92% +98.98%)÷2×100%】,達成度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考量執行海上救生常於海象惡劣時執行, 以及岸際救難涉及岸際礁岩、消波塊與沙 灘等互異地理條件,就實際執行層面,海 難救援有其困難度,非全數為本署執行同 仁所能掌控,就挑戰性而言屬「甚具挑戰 性」。年度內救生救難實例及諸多積極創 舉亦獲媒體報導及肯定,重要案例如:執 行 「 海 研 五 號科 技 船 救援 案 」 、 辦理 「 2014 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 2014 年海難搜救國際研討會」及「103 年 海岸聯合救生救難示範觀摩演練」等,顯 示本署在救生救難的諸多努力,展現本署 推動跨國學術研究之專業能量,以上重要 案例已表示本項指標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 效產出。 (二) 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甚具挑戰性 ,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 三、 倡導海洋 (一) 鼓勵海洋學 90% 一、 衡量標準:(當年度參採件數÷當年度補助 研究、永 術研究 海洋學術研討有關海巡業務建議事項總數 續海洋保 )×100%。 育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補助「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年度兩岸南海 問題研討會」等 11 場研討活動,並蒐整各 研討會建議事項 21 件,會辦本署各單位後 參採 20 件。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為 95%【(20 件 ÷21 件)×100%】,達成度為 100%。 三、 績效衡量:本項指標已達原定目標值,各 項學術研討案雖對海洋事務推動有其助益 ,惟未能產出實質績效,本項衡量指標可 列為「未達綠燈良好績效標準且無紅燈或 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 12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有效維護海 90% 一、 衡量標準:(本年度÷前 3 年度取締案件數 洋環境資源 平均值)×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前 3 年取締數成效平均值 275【(289+267+ 268)÷3】。 (二) 本年度維護海域海岸資源行為 410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49.10%【(410÷ 275)×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為展現政府維護海洋資源之決心,103 年 1 月 6 日聯合漁政機關、空勤總隊,假北、 中、南及外離島同步誓師,展開「大陸漁 船越界暨沿近海漁業執法擴大威力掃蕩專 案」,同時進行兩岸合作共同打擊非法, 成效卓著,深獲各界肯定,重要案例如: 103 年 11 月 22 至 23 日金門海巡隊與廈門 海監支隊協同執法,共同取締違法抽砂船 8 艘、驅離及帶案違規作業漁船 43 艘,本年 度取締案件數亦大幅超越 102 年度,顯示 本項指標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另 103 年度目標值超越 102 年度目標值(88.16 %)。 (二) 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 超越過去實績,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 出」。 四、 充實海巡 (一) 落實執行「 100% 一、 衡量標準:依據行政院核定「強化海巡編 建設、提 強化海巡編 裝發展方案」各年度艦艇新建與延壽工程 升勤務效 裝發展方案 計畫,實際達成率配合度。(年度計畫整 能 」 體實際執行率÷年度計畫整體預定執行率) ×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 103 年度執行強化編裝發展方案計有 4 項計畫,各計畫預算執行率、工程執行進 度及兩項加總平均值如下: 1. 3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96.36%、工程進度 99.6%、年 度執行率 97.98%【(96.36%+99.6%)÷2】。 2. 1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預算執行率 100%、工程進度 100%、年度 執行率 100%【(100%+100%)÷2】。 3.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 預算執行率 84.65%、工程進度 86%、年度 執行率 85.33%【(84.65%+86%)÷2】。 4. 巡防救難艦延壽: 預算執行率 21.98%、工程進度 95%、年度 13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執行率 58.49%【(21.98%+95%)÷2】。 (二)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 目 標 值 85.45% 【 (97.98%+100%+85.33%+58.49%)÷4 】 , 達 成度85.45%。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項指標未達原定目標值,主要原因說明 如下: 1. 巡防救難艦延壽計畫因涉及後續擴充之隱 蔽性項目,難以事先準確預估可能發生之 情形,時因鉅額的後擴金額及招標、等料 作業,均影響績效指標之達成。 2.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因海上公試未能依期程 完成,惟後續艦艇之建造進度目前已有超 前情形,顯見其努力。 (二) 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作業 手冊」所列燈號評估標準,本項衡量指標 實可列為「未達綠燈績效良好標準且無紅 燈或白燈評估標準所列情事者」。 (二) 落實資通安 99% 一、 衡量指標:資安警訊處理率=(完成資安警 全防護管理 訊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安全 防護管理中心結案完畢÷本署資通安全防護 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 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結案完畢數計 86 件。 (二) 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 數計 86 件。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資安警訊處理率 100%【 (86÷86)×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本署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 於 103 年 10 月 28 日通過新版國際資訊安 全管理標準 ISO 27001 第三方驗證及取得國 際證書,符合行政院資安政策要求,維持 本署資訊系統安全穩定運作。本項衡量指 標達成目標值 100%,可列為「目標值已達 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三) 確保海域監 96% 一、 衡量指標:(年度平臺服務正常運作時數÷ 視資訊服務 總服務時數)×100%。 能量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103 年度平臺服務正常運作時數 8,760 小時 ;總服務時數 8,760 小時。 (二)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100%【(8,760÷ 8,760)×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103 年度運用本平臺相關資訊輔 14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助案件計 648 件,由雷達主動通報查獲案 件 147 件、輔助查獲案件 501 件,其中運 用雷達監控查獲案件類別以「驅離船隻」 231 件為最、「救生救難」120 件次之,本 平臺顯已成為重要勤務輔助系統,展現有 效支援各項任務遂行之目的,此係結果面 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 「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四) 維護寬頻網 99% 一、 衡量指標:(年度各交換網路硬體穩定及 路系統妥善 網路正常運作時數÷總運作時數)×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總運作時數 8,760 小時;交換網路硬體及網 路正常運作時數 8,718 小時。 (二)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 目 標 值 99.52% 【 (8,718÷8,760)×100%】,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推動基層單位通資訊網路集中 收容作業,並建構於原穩定妥善之寬頻網 路系統設備,以有限預算資源,創造本署 各基層單位最佳網路使用服務效益,103 年 度計執行 410 處基層單位、454 路,調整後 每年度可節約 167 餘萬元公帑,並提供基 層單位可直接存取本署相關資通訊系統與 服務,以收提升勤務運作、內部行政及外 部為民服務之效率。此係結果面之良好績 效產出。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 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 五、 推動募兵 積 極 達 成 招 募 65% 一、 衡量指標: 政策、精 成 效 , 提 升 海 1.專業軍官:(年度實際招募人數÷年度計畫 實人力結 巡執法能量 招募人數)×50%。 構 2.志願士兵:(年度實際招募人數÷年度計畫 招募人數)×5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專業軍官 103 年度計畫招募 298 人,實際 招募人數 262 人;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 形為(262÷298)×50%=43.96%。 (二) 志願士兵 103 年度計畫招募 1,300 人,實際 招募人數 1,135 人;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 形為(1,135÷1,300)×50%=43.65%。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87.61%【43.96% +43.65%】,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 (一) 本署為落實政府募兵政策,依招募工作內 部優勢與劣勢及外部機會與威脅分析結果 15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並擬定具體可行之「強化招募宣導能量 」、「加強招募社會青年」、「降低錄取 人員流失」、「提高留營轉服比例」等 29 項提升募兵招募成效策略。且以任務編組 方式成立招募專責單位,持續強化招募誘 因。 (二) 本署善用行政機關資源,主動商請教育部 、國防部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協助本署 招募宣導行銷事宜,並以建置海巡人才招 募官網、籌拍招募形象廣告、辦理校園宣 導、超商擺放宣傳摺頁、配合勞動部大型 就業博覽會及地方政府活動設攤宣導等具 體作法,廣拓招募宣傳管道。 (三) 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 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者」。 六、 精進為民 (一) 辦理海巡服 90% 一、 衡量指標: 服務、拓 務座談 1.(建言撤管數÷建言總數)×80%。 展服務功 2.(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統計分析)×20%。 能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 34 場次,蒐整民眾 建言 249 則,全數結案撤管;本項績效衡 量暨達成情形為(249÷249)×80%=80%。 (二) 103 年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實施滿意度問 卷調查計 1,419 人次,經統計整體滿意度為 97.03%;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97.03 %×20%=19.41%。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9.41%【80% +19.41%】,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為落實傾聽民意、推動全方位 提升服務品質政策,本署積極推展海巡服 務座談工作,並依座談所得建言持續檢討 各項勤(業)務,修正各項不合時宜法令 並反饋本署各項海巡工作,如聽取民眾建 言,將「118」海巡服務專線轉接方式,調 整為執勤人員直接受理,有效策進勤務並 提升施政成效。103 年度針對分區海巡服務 座談民眾所提建言 249 則,除由主管機關 於現場回應外,需後續推動辦理者,即錄 案管制執行情形,定期查核回復,並指派 幹部親自說明辦理情形,加以正式公文函 復建言人,讓民眾深刻體會本署為民服務 用心。本署於辦理海巡服務座談之努力及 對民眾建言之重視,實際反映在實施問卷 調查高達 97.03%滿意度上,確有其結果面 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量指標實可列為 16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效 產出者」。 (二) 118 海 巡 服 81% 一、 衡量指標: 務專線處理 1.(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通報案件數)×50% 成效 。 2.(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分析)×5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 103 年度 118 海巡服務專線通報案件 數 4,708 件(其中針對查緝走私偷渡 6 案、 海難救助 896 案、大陸漁船越界 717 案、 為民服務 1,855 案及其他案件 1,234 案),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 4,708 件;本項績效衡 量暨達成情形為(4,708÷4,708)×50%=50%。 (二) 針對實際報案人所做滿意度調查,滿意者 占 95.16%;本項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為 95.16%×50%=47.58%。 (三) 依衡量標準計算,目標值 97.58%【50%+ 47.58%】,達成度 100%。 三、 績效衡量:118 海巡服務專線於 101 年度通 報案件數為 4,089 件,102 年度為 4,225 件 ,103 年度為 4,708 件,顯見 118 服務專線 已步入穩定,且獲得國人認同,如 4 月 1 日接獲東港漁業電臺轉民眾報案,琉球籍 「瑞發財號」漁船浸水,本署派遣「巡護 一號」前往救援,將船上 5 名船員全數救 起。相關案件數目繁多不及備載,確有其 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量指標可 列為「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 績效產出者」。 七、 加強財產 辦 理 財 產 檢 核 96% 一、 衡量標準:依本署「國有財產管理評核標 管理、活 , 提 升 管 理 效 準表」,考評所屬各機關年度財產管理執 化資源運 能 行成效,達到年度目標值。(各機關評比 用 分數加總÷7)×100%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本署及所屬評比成績如下: 1. 本署 94 分 2. 海洋總局 94.5 分 3. 海岸總局 99.5 分 4. 北巡局 97.5 分 5. 中巡局 104 分 6. 南巡局 96.5 分 7. 東巡局 102 分 (二) 依 衡 量 標 準 計 算 , 目 標 值 98.28% 【 (86+102+106+93.5+106+95+93)÷7 】 ×100 % ,達成度 100%。 17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三、 績效衡量:本署 103 年完成盤點系統建置 並驗證各項功能,其系統效益包含可提升 盤點速度 5.6 倍(節約時間達 82%)、減 少人工作業錯誤、統一標籤格式及節約印 製盤點清冊紙張等;全面查核新(改)建 工程、營舍修繕工程、空置營區、財產撥 入與撥出、接受捐贈、變更非公用及審計 部核定報廢等各類型財產異動案件計 225 案,有效落實財產管理作業。以上顯見結 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本項衡量指標可列 為「目標值已達成,確有結果面之良好績 效產出者」。 八、 擴展組織 深 化 組 織 學 習 7 一、 衡量標準:是否依規定深化組織學習活動 學習、融 活 動 , 激 化 學 ,激化學習心得與創新建議,並達到下列 合機關文 習 心 得 與 創 新 各分項標準者【各年度目標值填列符號代 化 建議 表意義:0 代表「7 項均未達到」、1 代表 「達到 1 項」、2 代表「達到 2 項」】: (一)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培訓所專書閱讀心 得寫作競賽達 5 篇以上。 (二)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行確具效益, 並薦送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 審達 1 案以上。 (三) 辦理組織學習活動或標竿學習活動 3 次以 上。 (四)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修人員於返國 後進行心得分享活動 2 場次以上。 (五) 舉辦專題演講達 5 次以上。 (六)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專文刊登於海 巡雙月刊或其他期刊達 5 篇以上。 (七)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志願 服務者達 70 人以上。 二、 達成情形分析: (一) 薦送專文參加國家文官學院專書閱讀心得 寫作競賽達 5 篇以上:薦送國家文官學院 10 篇優良作品參加評選,其中本署科員陳 品樺榮獲銀椽獎(第 2 名)。 (二) 研提具體革新建議案且經採行確具效益, 並薦送參加行政院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 審達 1 案以上:本署年度薦送「建構安全 便利之整合式及資訊應用平臺」及「橫跨 能源科技、生態與人文的海巡環保推動工 作」等 2 項建議案,分別參加行政院建立 參與及建議制度之「創新科技與科技發展 」類組及「永續環境與地方治理」類組。 (三) 辦理組織學習活動或標竿學習活動 3 次以 18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上:本署人事處為培養正確管理知能,於 103 年 1 月 7 日舉辦「本署替代役警察役役 男管理幹部講習暨生活與服勤管理示範觀 摩」活動。於 3 月 24、25 日辦理「103 年 心理諮商輔導人員知能研習」課程,另至 國立中山大學諮商輔導中心進行「心理諮 商專業知能標竿學習」活動。5 月 14 日至 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實施「移 民署特考職前訓練」參訪學習,以瞭解移 民署特考錄取人員訓練規劃及師資遴聘等 作法。8 月 13 日起至 11 月 5 日辦理本署 103 年度英語訓練-多益測驗技巧班,授課 時數 36 小時。 (四) 辦理參訪心得交流或出國進修人員於返國 後進行心得分享活動 2 場次以上:103 年 6 月 25 日實施海洋巡防總局巡防組洪專員赴 美國海岸防衛隊參加「海事搜救規劃班」 心得分享。9 月 27 日實施本署鄭副署長赴 法國國家行政學院短期研習心得分享。11 月 12 日實施本署後勤處劉副處長赴英國愛 丁堡大學班短期研習心得分享。11 月 18 日 實施東部地區巡防局許局長赴法國國家行 政學院短期研習心得分享。 (五) 舉辦專題演講達 5 次以上:經統計共計辦 理「小說、戲劇、電影一家親」等 18 場次 專題演講。 (六) 撰寫與業務相關之研究成果專文刊登於海 巡雙月刊或其他期刊達 5 篇以上:經統計 撰寫業務成果專文刊登於海巡雙月刊者, 計有「海巡人才培育及展望」等 22 篇。 (七) 培育海岸巡防機關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志願 服務者達 70 人以上:本署 103 年 9 月 23 日至 26 日,分別於北、中、南等地區辦理 「103 年心輔志工教育訓練」3 場次(每場 次施訓 19 小時),計 100 人獲頒心輔志工 志願服務證。 三、 績效衡量:本項衡量指標所列 7 項衡量項 目均已達成原定目標值,且有實際結果面 之產出,可列為「目標值已達成,且確有 結果面之良好績效產出」及「目標值已達 成,並獲國內外官方機構或知名公正團體 之肯定或讚揚者」。 19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截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安海專案: 查獲各式槍枝77枝、各級毒品315.296公斤(毛重) 查緝各類走私、偷 、偷渡犯43人。 貫徹海域執法 渡案件成效 2. 安康專案: 、維護岸海秩 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30,680.46公斤、菸2,652,326 序 包、酒112公升、動物活體4隻。 1. 罰鍰案件數:33 件。 取締越界漁船成效 2. 行政處分案件數:36 件。 1. 妥善處理避免我國漁船遭干擾或扣押件數:6 件。 執行漁業巡護成效 2. 受理通報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案件數:6 件。 執行巡護任務 1. 救生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187 人。 、強化搜救能 提升救難、救生成 2. 救生人數:193 人。 量 效 3. 救難平安、負傷及死亡人數:227 人。 4. 救難人數:231 人。 倡導海洋研究 鼓勵海洋學術研究 已辦理 7 場研討會,相關討論及建議刻正彙整中。 、永續海洋保 育 有效維護海洋環境 維護海域海岸資源案件數:203 件。 資源 落實執行「強化海 1. 預定執行率 71.5%。 巡編裝發展方案」 2. 實際執行率 70.13%。 1. 完成資安警訊通報改善處理作業並回復本署資通 安全防護管理中心結案數:43 件。 落實資通安全防護 充實海巡建設 管理 2. 本署資通安全防護管理中心資安警訊通報數:43 、提升勤務效 件。 能 3. 個人電腦安全管理妥善率:98.9%。 確保海域監視資訊 系統正常運作日數:134 日。(181 日-47 日=134 日) 服務能量 1. 年度核心系統(寬頻網路、應勤無線電及交換機系 維護寬頻網路系統 統)正常運作時數:4,328 小時。 妥善 2. 總運作時數:4,344 小時。 1. 專業軍官實際招募人數:0 人。【預計於 8 月份核 定公告錄取人數】 推動募兵政策 積極達成招募成效 2. 專業軍官計畫招募人數:145 人。 、精實人力結 ,提升海巡執法能 3. 志願士兵實際招募人數:545 人。 構 量 4. 志願士兵計畫招募人數:1,300 人。 5. 規劃推動本署募兵招募精進措施項目數:2 項。 1. 受講人:156 人。 提升人權觀念 完善兩公約宣導及 2. 本署總員額數:290 人次(平均現有員額)。 、健全法治教 教育 3. 滿意度調查統計,須俟年度兩公約講習辦畢後, 育(人權指標) 方有相關數據。 精進為民服務 1. 建言總數:3 件。 、拓展服務功 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2. 建言撤管數及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須俟年度海 能 巡服務座談辦畢後,方有相關數據。 20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1. 辦理管制通報案件數:7,129 件。 118 海巡服務專線 2. 通報案件數:7,129 件。 處理成效 3. 民眾滿意度調查統計:95%。 本署及所屬各機關已完成 104 年度國有財產管理績 加強財產管理 辦理財產檢核,提 效評分表自評作業,另本署已運用財產檢核時機於 7 、活化資源運 升管理效能 月底前完成實地驗證,刻正彙整評比成績等相關事 用 宜。 1. 辦理各項「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相 關專業知能訓練班次數及受訓人次數:178 班次及 2,220 人次。 2. 辦理海洋(巡)專題演講、薦送出國參訓心得分 享及環境保護、資安等政策性訓練之組織學習活 動場次數(每場次參與人數 50 人以上):6 場。 3. 就海域執法、海洋保育等領域之研究成果,撰寫 擴展組織學習 深化組織學習活動 專文登載專屬刊物或內部網站,二者合計篇數: 、融合機關文 ,激化學習心得與 17 篇。 化 創新建議 4. 辦理中高階人員領導講習等培育性訓練課程場次 (每場次參與人數 50 人以上):預計於 8 月份辦 理。 5. 辦理海巡論壇場次數(每場次參與人數 150 人以 上):2 場。 6. 辦理海巡射擊、游泳及救生專業技能競賽及鑑測 場次數及人次數:1 場次及 204 人次。 21 (本 頁 空 白) 22 主 要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306 1,148 9,901 158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73 814 8,716 159 0463010000 195 海岸巡防署 973 814 8,716 159 0463010300 1 賠償收入 973 814 8,716 159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73 814 8,716 159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 - 68 - 0563010000 159 海岸巡防署 - - 68 - 0563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 - 68 - 0563010312 1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68 - 前年度決算數係民眾使用文山區 興安段四小段220-2及220-7地號 之國有土地等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83 284 515 -1 0763010000 206 海岸巡防署 283 284 515 -1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9 20 261 -1 0763010101 1 利息收入 - 1 237 -1 上年度預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19 2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動販賣機等場 地租金收入。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4 264 25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 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50 602 0 1163010000 212 海岸巡防署 50 50 602 0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50 602 0 23 海岸巡防署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1163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24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以前年度溢 付員工薪津等繳庫數。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50 57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海巡勤務書 籍、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 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4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1,438,802 2,172,407 -733,605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1,438,802 2,172,407 -733,605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1,438,802 2,172,407 -733,605 3863010100 1 一般行政 402,163 397,385 4,778 1.本年度預算數402,163千元,包括人事費3 84,895千元,業務費17,034千元,獎補助 費23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84,895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及公保保險補助 等經費5,50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7,268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各項行政事務工作等經費7 22千元。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030,974 1,770,022 -739,048 1.本年度預算數1,030,974千元,包括業務 費119,895千元,設備及投資905,454千元 ,獎補助費5,625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企劃管理作業9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績效管制考核作業等經費248千元。 (2)岸海巡防作業18,893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等經 費5,721千元。 (3)情報蒐整作業11,457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諮詢部署及績效獎勵金等經費1,5 63千元。 (4)後勤支援作業22,46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建置計畫等 經費5,676千元。 (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78,704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公文系統儲存空間擴充計畫 等經費4,117千元。 (6)勤務管制作業31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雷達作業系統操作訓練經費等89千元 。 (7)海洋事務推動作業2,071千元,較上年 25 海岸巡防署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度增列推動海洋事務合作及辦理相關 活動等經費124千元。 (8)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總經費1 ,596,535千元,分11年辦理,95至104 年度已編列1,442,972千元,本年度續 編最後1年經費153,563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52,953千元。 (9)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總 經費3,373,773千元,分年辦理,103 至104年度已編列2,379,412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482,60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769,573千元。 (10)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74 2,628千元,分4年辦理,103至104年 度已編列13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3年經費260,000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160,000千元。 (11)上年度辦理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 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84,814千 元如數減列。 38630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665 - 665 38630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665 - 665 新增汰換勤務車1輛經費如列數。 3863019800 4 第一預備金 5,000 5,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26 附 屬 表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63010300 -04630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973 承辦單位 通電資訊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及契約所訂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罰金及違約金等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73 0463010000 195 海岸巡防署 973 0463010300 1 賠償收入 973 0463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973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973,000 元×1年) 27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3010100 -0763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9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辦理。 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 0763010000 206 海岸巡防署 19 0763010100 1 財產孳息 19 0763010106 2 租金收入 19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動販賣機等場地租金收入。(19,000元 ×1年) 28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3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264 承辦單位 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庫法規定辦理。 本署辦理環保及廢棄物品處理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4 0763010000 206 海岸巡防署 264 0763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4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資收入。 29 海岸巡防署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63010900 -1163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50 承辦單位 企劃處、秘書室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辦理政府出版品銷售等收入。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1.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及政府出版品作業規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定辦理。定辦理。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 定辦理。 。 。。 。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2.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中央各機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50 1163010000 212 海岸巡防署 50 1163010900 1 雜項收入 50 1163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50 本年度預算數50千元,包括: 1.出售海巡勤務書籍收入。(12,500元x2期) 2.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管理費收入。(2,100 元x12月) 30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02,16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工作計畫,俾能達成預期施政目標 辦理本署一般行政庶務管理工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工作計畫,俾能達成預期施政目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84,895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係本署各單位人員之人事費384,895千 0100 人事費 384,895 元,較上年度增列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及公保保 險補助等經費5,500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1.政務人員待遇4,276千元(署長1人、政務副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9,083 署長1人)。 0111 獎金 66,142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49,083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8,323 3.獎金66,142千元: (1)考績獎金25,898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12,275 (2)年終工作獎金30,920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724 (3)表揚模範海巡人員獎金500千元。 0151 保險 24,072 (4)查緝非法槍彈案件、海岸(上)重大案件 、非法入出境案件、執行災難救護案件 、取締外國籍(含大陸籍)越界漁船及維 護海洋(岸)資源等績優單位工作獎金8,8 24千元。 4.其他給與8,323千元,係各單位人員依相關 法令支領之休假補助、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 、軍職人員主副食費、軍職人員婚喪及生育 補助與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12,275千元。 6.退休離職儲金20,724千元。 7.保險政府負擔部分24,072千元,係健保16,3 45千元、公保5,167千元、軍保2,560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7,268 本署各處室 本計畫主要係一般行政支援等基本行政工作維 0200 業務費 17,034 持,所需經費17,26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各項 行政事務工作等經費722千元,編列業務費17, 0203 通訊費 299 034千元、獎補助費234千元,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 1.業務費17,034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44 (1)各項公文發送所需郵資299千元。 0231 保險費 180 (2)本署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租賃費用28千 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9 (3)法定土地分割及地籍文件申請規費44千 0271 物品 1,486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166 (4)保險費180千元,係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險費31千元、建築物火災保險99千元及 31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02,16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30 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險5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51 (5)辦理文書業務、人事、主計、政風業務 座談出席及講習鐘點等經費40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24 (6)辦理人事業務、統計資料分析、法令宣 0299 特別費 1,179 導、各項行政庶務工作等文具紙張及非 0400 獎補助費 234 消耗品等1,486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234 (7)辦理各項業務所需印刷、文宣、環境佈 置等2,966千元。 (8)國會聯絡及新聞公關經費227千元。 (9)環境清潔及綠美化經費4,327千元。 (10)員工文康活動費646千元。(每人2,000 元x預算員額323人) (11)加強磚造辦公廳舍之各項房屋建築養護 經費738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230千元。(每人713元x 預算員額323人) (13)辦公廳舍空調、發電機、高壓電設備、 消防警報系統檢驗、檔案中心防護系統 之保養、維修等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3, 751千元。 (14)各項業務督導、研討等所需國內旅費52 4千元。 (15)署長1人、副署長3人之特別費共1,179 千元。(首長39,700元x1人x12月、副首 長19,500元x3人x12月) 2.獎補助費係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234千 元。(39人×6,000元) 32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查緝各類走私、偷渡案件成效,預計目標值94%。 1.貫徹海域執法、維護岸海秩序。 1.查緝各類走私、偷渡案件成效,預計目標值94%。 2.取締越界漁船成效,預計目標值93%。 2.執行巡護任務、強化搜救能量。 2.取締越界漁船成效,預計目標值93%。 3.裁罰越界漁船成效,預計目標值93%。 3.倡導海洋研究、永續海洋保育。 3.裁罰越界漁船成效,預計目標值93%。 4.執行漁業巡護成效,預計目標值96%。 4.充實海巡建設、提升勤務效能。 4.執行漁業巡護成效,預計目標值96%。 5.提升救難、救生成效,預計目標值96%。 5.推動募兵政策、精實人力結構。 5.提升救難、救生成效,預計目標值96%。 6.鼓勵海洋學術研究,預計目標值4項。 6.精進為民服務、拓展服務功能。 6.鼓勵海洋學術研究,預計目標值4項。 7.落實海洋汙染防治訓(演)練,預計目標值93%。 7.加強財產管理、活化資源運用。 7.落實海洋汙染防治訓(演)練,預計目標值93%。 8.有效維護海洋環境,積極取締破壞海洋、海岸環境資源 8.擴展組織學習、融合機關文化。 8.有效維護海洋環境,積極取締破壞海洋、海岸環境資源 ,預計目標值93%。 ,預計目標值93%。 9.落實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預計目標值100% 9.落實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預計目標值100% 。 。 10.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預計目標值93%。 10.落實資通安全防護管理,預計目標值93%。 11.確保海域監視資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2%。 11.確保海域監視資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2%。 12.確保海巡通信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0%。 12.確保海巡通信訊服務能量,預計目標值90%。 13.落實執行「台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預計目 13.落實執行「台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預計目 標值100%。 標值100%。 14.落實執行「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及「南沙 14.落實執行「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及「南沙 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預計目標值100%。 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預計目標值100%。 15.積極達成招募成效,提升海巡執法能量,預計目標值7 15.積極達成招募成效,提升海巡執法能量,預計目標值7 5%。 5%。 16.辦理海巡服務座談,預計目標值95%。 16.辦理海巡服務座談,預計目標值95%。 17.強化後勤人員專業知能,確保機關資產權益,預計目 17.強化後勤人員專業知能,確保機關資產權益,預計目 標值5項。 標值5項。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企劃管理作業 910 企劃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海域、海岸巡防全般政 0200 業務費 910 策之策劃審議、推動協調、追蹤管制及立法案 件、行政命令等法規研審、修訂、管理事項, 0241 兼職費 82 所需經費9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績效管考作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業等經費248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71 物品 131 1.辦理企劃推展與管考工作689千元,包括: 0279 一般事務費 554 (1)辦理企劃業務相關會議、講習所需之出 席費及講座鐘點費等經費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3 (2)辦理計畫研審、機關發展及績效管考作 業等經費447千元。 (3)辦理海巡機關施政滿意度民意調查經費9 9千元。 (4)辦理各項重要列管施政計畫實地查核等 所需國內旅費93千元。 2.辦理法規研議工作221千元,包括: (1)辦理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國 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審議會議出席委員 等經費82千元。 (2)辦理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等推展 業務所需經費139千元。 33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岸海巡防作業 18,893 巡防處、人事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海域、海岸巡防事務之策頒 0200 業務費 18,893 、督考、訓練及災害防救等事項,所需經費18 ,89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 0201 教育訓練費 2,558 救演練等經費5,721千元,編列內容如下: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785 1.海巡專業訓練所需經費2,558千元,包括: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12 (1)辦理進修教育及英檢輔導等各項教育訓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練經費512千元。 0271 物品 25 (2)赴美國海岸防衛隊執法訓練及邀請美國 海岸防衛隊來台訓練所需經費2,046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352 。 0291 國內旅費 1,074 2.巡防勤務督察、海巡特考訓練班及海峽兩岸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594 海上聯合搜救演練所需租車(船)費2,785 0293 國外旅費 488 千元。 3.辦理強化泳技、各項體技能、海巡特考新進 人員等訓練講座鐘點費及邀請海難搜救專家 諮詢出席費等經費2,012千元。 4.參加中華搜救協會會員年費5千元。 5.購置海域執法、救生救難等專業書籍及射擊 訓練所需耗材等經費25千元。 6.海巡相關業務所需事務雜支費用9,352千元 ,包括: (1)辦理視導、獎勵績優單位所需加菜金5,2 98千元。 (2)辦理巡防業務規劃工作、各項訓練與驗 收成果、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 風災應變業務及人事業務相關等所需事 務雜支費用4,054千元。 7.赴所屬單位督訪、考察及指導應變等所需國 內旅費1,074千元。 8.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海峽兩岸海上 聯合搜救演練及兩岸海上執法等會議,所需 大陸地區旅費594千元。 9.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及美國恐怖攻擊 應變演練等國際會議,所需國外旅費488千 元。 03 情報蒐整作業 11,457 情報處 本計畫主要係情報政策計畫研擬及督考、涉外 0200 業務費 6,457 事務協調、海巡情資蒐集指導研整運用等及諮 詢部署與績效考核等工作,所需經費11,457千 0201 教育訓練費 38 34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5 資訊服務費 320 元,較上年度減列諮詢部署及績效獎勵金等經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 費1,563千元,編列業務費6,457千元、獎補助 費5,000千元,內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4,763 1.業務費6,45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21 (1)辦理涉外事務人員等訓練經費38千元。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21 (2)辦理偵防管理系統、通聯E化查詢系統及 0293 國外旅費 545 諮詢管理系統等維護經費320千元。 (3)辦理情報偵防實務訓練、兩公約人權法 0400 獎補助費 5,000 治訓練及諮詢教育訓練等經費49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5,000 (4)辦理國際交流、情報交換、任務會談、 專案諮詢部署慰勉、打擊犯罪執法交流 座談會、海巡服務及預防犯罪教育宣導 工作等經費4,763千元。 (5)赴所屬單位督訪、考核及辦理各項情報 協調、調查、蒐整、聯繫等所需國內旅 費421千元。 (6)赴大陸地區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 交流等經費321千元。 (7)參加臺日、臺菲海巡執法交流、日本海 上保安廳主辦國際海巡機關執法交流及 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活動等國際性會 議,所需國外旅費545千元。 2.獎補助費係辦理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4,892 千元及民眾檢舉獎金108千元。 04 後勤支援作業 22,463 後勤處、秘書室 本計畫主要係各項裝備、物資獲得、分配、管 0200 業務費 16,172 理、維修、運輸及補給等後勤支援,所需經費 22,46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財產及物品盤點設 0201 教育訓練費 14 備建置計畫等經費5,676千元,編列業務費16, 0202 水電費 9,185 172千元、設備及投資6,291千元,編列內容如 0221 稅捐及規費 281 下: 0231 保險費 265 1.業務費16,172千元: (1)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費14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 (2)本署各辦公廳舍水、電及其他電力費9,1 0271 物品 758 8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528 (3)公務車輛相關維持經費1,757千元,包括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13 : 0291 國內旅費 405 <1>牌照稅、燃料費及檢驗費281千元。 <2>保險費26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6,291 35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791 <3>油料費598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4,500 <4>養護費613千元。 (4)辦理後勤專業人員、營產工程、採購專 業人員等講習講座鐘點費及工程查核委 員出席費等經費123千元。 (5)辦理防疫物資及醫療用品等消耗品160千 元。 (6)辦理後勤工作研討會、各項講習及後勤 庶務支援等經費3,343千元。 (7)本署人員服裝費1,185千元。 (8)辦理國有財產、車輛、艦艇、械彈及伙 食業務輔訪、督導等所需國內旅費405千 元。 2.設備及投資6,291千元: (1)辦理檔案庫房擴建計畫1,791千元。 (2)辦理署區辦公設備及事務機具汰換計畫4 ,500千元。 05 通訊資訊管理作業 338,704 通電資訊處 本計畫主要係資源管理、資通安全、監控系統 0200 業務費 75,704 、資訊系統、通信系統等通信電子資訊作業, 所需經費338,70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應勤無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等經費20,697千元,編 0202 水電費 713 列業務費75,704千元、設備及投資263,000千 0203 通訊費 25,580 元,編列內容如下: 0215 資訊服務費 30,209 1.業務費75,704千元: (1)各項通資教育訓練、專案整備、行政作 0221 稅捐及規費 4,540 業及業務督導等經費513千元。 0231 保險費 90 (2)辦理本署資料庫主機異地備援中心機房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 、本署設置高雄港務分公司船舶自動辨 0271 物品 603 識系統暨船舶基本系統設備等電力所需 0279 一般事務費 17 支付之費用713千元。 (3)執行海巡任務通訊費25,580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456 (4)辦理資通安全防護暨資安服務管理、資 0291 國內旅費 410 訊安全管理系統、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 0300 設備及投資 263,000 維護及資安健診等經費5,450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260,000 (5)辦理雷情暨相關船舶資訊整合平台系統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000 調整與維護經費2,470千元。 (6)辦理電腦保修、資訊機房各項設施、資 訊網路設施、伺服器整體硬體維護管理 36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及各項勤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委商維護、 改善及提升等經費13,456千元。 (7)辦理廣域網路(海巡骨幹網路)設備、網 路電話交換系統維護保養及管理等資訊 服務費8,833千元。 (8)無線電頻率、證照使用費4,540千元。 (9)本署電子設備綜合保險90千元。 (10)資訊設備維持所需之機儀及辦公設備資 訊系統研發等作業所需之設備模組、零 組件、消耗性材料等經費603千元。 (11)辦理各項通信系統設備委商維護、改善 及升級等經費13,456千元。 2.設備及投資263,000千元: (1)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依行政院1 02年6月11日院臺防字第1020034135號函 核定,原預算總經費742,628千元,規劃 自103至105年分3年辦理,惟考量政府財 政延長計畫期程,並依契約修正計畫所 需經費,經行政院104年7月13日院臺防 字第1040032884號函核定修正後總經費 為741,560千元,並於103至106年分4年 辦理,103至104年度已編列130,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60,000千元, 係汰換雲嘉南、高屏、花東及澎湖等地 區所屬單位相關雷達系統與設施,未來 年度經費需求351,560千元。 (2)公文系統儲存空間擴充計畫3,000千元。 06 勤務管制作業 313 勤指中心 本計畫係執行勤務指揮、管制相關政策擬定、 0200 業務費 313 勤務工作會報、查緝走私、偷渡、違法等案件 處理及海事、海難救助、重大危安等專案任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7 管制所需經費31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雷達作 0279 一般事務費 37 業系統操作訓練經費等業務經費89千元,編列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8 內容如下: 0291 國內旅費 111 1.辦理雷情作業系統操作訓練及各項勤指人員 專業訓練所需講座鐘點費47千元。 2.辦理各項會報、講習等經費37千元。 3.勤務指管作業相關系統設備及設施維護經費 118千元。 37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辦理督訪、考察、會勘、開會及參訪等所需 國內旅費111千元。 07 海洋事務推動作業 2,071 企劃處、秘書室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本署整體海洋事務之研究發 0200 業務費 1,446 展、策劃與推動等工作,所需經費2,071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推動海洋事務合作及辦理相關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0 活動等經費124千元,編列業務費1,446千元、 0241 兼職費 81 獎補助費625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7 1.業務費1,446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1)辦理2016世界海洋日活動會場相關設備 租用190千元 。 0279 一般事務費 937 (2)辦理海研會委員兼職費及專家學者與相 0291 國內旅費 66 關人員出席費、稿費等168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60 (3)參加「中華海運研究協會」、「中華民 0400 獎補助費 625 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及「中華民國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00 海洋學會」團體常年會費25千元。 (4)推動海洋事務合作、發展與辦理相關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45 議、座談及活動等經費792千元。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0 (5)辦理海洋事務各項工作文宣經費211千元 。 (6)參加第26屆處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 ,所需國外旅費60千元。 2.獎補助費625千元,係辦理補助中央機關、 公私立大專校院等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 研究或活動所需經費。 08 海巡建設計畫 636,163 後勤處 本計畫主要係辦理碼頭、辦公廳舍及機場跑道 0300 設備及投資 636,163 等海巡建設,所需經費636,163千元,編列內 容如下: 0303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636,163 1.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經行政院94 年6月2日院臺防字第0940021354號函核定, 籌建「彭佳嶼前進基地」、「興達港海巡基 地」及「臺北港海巡基地」等3處基地,原 預算總經費2,551,201千元;第1次修正經行 政院96年4月17日院臺防字第0960016029號 函核定,主因為「彭佳嶼前進基地」興建風 險過高核定停辦,總經費修正為2,327,416 千元;第2次修正經行政院98年9月7日院臺 防字第0980056776號函復自行核處,主因為 因應大型船艦進駐「臺北港海巡基地」修正 38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200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預算金額 1,030,97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碼頭水深,計畫經費不變;第3次修正經行 政院103年5月26日院臺防字第1030029338號 函核定,主因為因應本署組織調整,「臺北 港海巡基地」規劃進駐單位規模縮減,修正 後總經費為1,655,544千元,包括: (1)彭佳嶼前進基地規劃費4,362千元已於96 年編竣。 (2)興達港海巡基地711,578千元已於98年編 竣。 (3)臺北港海巡基地939,604千元,分7年辦 理,99至104年度已編列727,032千元, 碼頭工程已於102年完工驗結,辦公廳舍 新建工程於103年完成工程發包,104年 辦理基樁及結構工程,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153,563千元,預計完成辦公廳舍 新建工程及監造作業,其中公共藝術設 置費2,174千元。(工程管理費以工程概 估費用206,265千元為計算基準,提列1, 943千元《5,000千元x3%+20,000千元x1 .5%+75,000千元x1%+106,265千元x0.7 %》,本年度編列1,098千元)。 2.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依行政 院102年7月15日院臺防字第1020042509號函 核定總經費3,373,773千元,分年辦理,截 至104年度已編列2,379,412千元 (含動支 預備金443,078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482,600千元,辦理完成碼頭整建及機 場跑道改善等工程。(工程管理費以工程發 包金額2,336,000千元為計算基準,提列13, 180千元《5,000千元x3%+20,000千元x1.5 %+75,000千元x1%+400,000千元x0.7%+1, 836,000千元x0.5%》,截至104年度已編列 1,000千元,本年度編列5,500千元)。 39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6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車輛汰換計畫,以提升執行任務之機動力及運輸能力 辦理車輛汰換計畫。 辦理車輛汰換計畫,以提升執行任務之機動力及運輸能力 ,達成法定任務。 ,達成法定任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車輛購置(汰換)計畫 665 後勤處 汰換已逾使用年限勤務車1輛。(轎式勤務車1 0300 設備及投資 665 輛665千元) 0305 運輸設備費 665 40 海岸巡防署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5,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準備金,以應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據預算法第22條規定辦理。 設定準備金,以應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5,000 主計處 依預算法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5,000 41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011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02,163 1,030,974 665 5,000 1,438,802 0100 人事費 384,895 - - - 384,895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4,276 - - - 4,276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9,083 - - - 249,083 0111 獎金 66,142 - - - 66,142 0121 其他給與 8,323 - - - 8,323 0131 加班值班費 12,275 - - - 12,275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20,724 - - - 20,724 0151 保險 24,072 - - - 24,072 0200 業務費 17,034 119,895 - - 136,929 0201 教育訓練費 - 2,660 - - 2,660 0202 水電費 - 9,898 - - 9,898 0203 通訊費 299 25,580 - - 25,879 0215 資訊服務費 - 30,529 - - 30,52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8 2,975 - - 3,003 0221 稅捐及規費 44 4,821 - - 4,865 0231 保險費 180 355 - - 535 0241 兼職費 - 163 - - 16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9 2,404 - - 2,813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30 - - 30 0271 物品 1,486 1,517 - - 3,003 0279 一般事務費 8,166 20,188 - - 28,35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 - - - 73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30 613 - - 843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51 13,574 - - 17,325 0291 國內旅費 524 2,580 - - 3,104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915 - - 915 0293 國外旅費 - 1,093 - - 1,093 0299 特別費 1,179 - - - 1,179 0300 設備及投資 - 905,454 665 - 906,119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791 - - 1,791 42 海岸巡防署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63010100 3863010200 3863019011 3863019800 一般行政 海岸及海域巡 交通及運輸設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防業務 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303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636,163 - - 636,163 0304 機械設備費 - 260,000 - - 260,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 - 665 - 665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000 - - 3,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 4,500 - - 4,500 0400 獎補助費 234 5,625 - - 5,859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200 - - 2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45 - - 345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80 - - 80 0475 獎勵及慰問 234 5,000 - - 5,234 0900 預備金 - - - 5,000 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5,000 5,000 43 海岸巡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384,895 136,929 5,859 - 1 海岸巡防署 384,895 136,929 5,859 - 民政支出 384,895 136,929 5,859 - 1 一般行政 384,895 17,034 234 -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119,895 5,625 -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44 防署 別科目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5,000 532,683 - 906,119 - - 906,119 1,438,802 5,000 532,683 - 906,119 - - 906,119 1,438,802 5,000 532,683 - 906,119 - - 906,119 1,438,802 - 402,163 - - - - - 402,163 業務 - 125,520 - 905,454 - - 905,454 1,030,974 - - - 665 - - 665 665 - - - 665 - - 665 665 5,000 5,000 - - - - - 5,000 45 海岸巡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 1,791 636,163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 1,791 636,163 3863010000 民政支出 - 1,791 636,163 3863010200 2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 1,791 636,163 386301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386301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46 防署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260,000 665 3,000 4,500 - - 906,119 260,000 665 3,000 4,500 - - 906,119 260,000 665 3,000 4,500 - - 906,119 260,000 - 3,000 4,500 - - 905,454 - 665 - - - - 665 - 665 - - - - 665 47 (本 頁 空 白) 48 海岸巡防署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4,276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9,08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 六、獎金 66,142 七、其他給與 8,323 八、加班值班費 12,275 超時加班費5,902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 實支數8成計8,953千元。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0,724 十一、保險 24,072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384,895 49 海岸巡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3000000 23 海岸巡防署主管 323 323 - - - - - - - - - - - - 0063010000 1 海岸巡防署 323 323 - - - - - - - - - - - - 3863010100 出 1 一般行政 323 323 - - - - - - - - - - - - 5, 計 50 防署 明細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3000000 - - - - - - 323 323 372,620 367,064 5,556 海岸巡防署主管 0063010000 - - - - - - 323 323 372,620 367,064 5,556 海岸巡防署 3863010100 - - - - - - 323 323 372,620 367,064 一般行政 5,556 本年度以業務費支付「勞務承攬」支出 ,係「一般行政」計畫預計進用13人5, 309千元及「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計 畫預計進用6人4,282千元。 51 (本 頁 空 白) 52 海岸巡防署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8 .04 2,362 1,536 25.70 39 51 33 0268-QH。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780 25.70 20 51 39 0288-QH。 864 18.40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780 25.70 20 51 26 0298-QH。 864 18.40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8 .03 1,796 780 25.70 20 51 26 0300-QH。 864 18.40 16 油氣雙燃料車 。 1 15人座大客車 14 90 .07 5,400 1,225 25.70 31 30 23 BE-563。 公務車。 1 15人座大客車 14 90 .07 5,900 1,225 25.70 31 30 24 9E-929。 公務車。 1 小貨車 2 97 .05 2,400 1,536 25.70 39 51 24 4358-QZ。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89.01 1,840 1,536 25.70 39 9 32 DZ-7409。 勤務車。(預 計105年度汰 換)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536 25.70 39 51 40 偵防-1。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7 .05 2,700 1,536 25.70 39 51 32 偵防-2。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8 98 .05 3,300 1,536 25.70 39 51 53 偵防-3。 廂式偵防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3 1,798 780 25.70 20 30 40 2703-OH。 864 18.40 16 油氣雙燃料車 ,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536 25.70 39 30 41 4729-ZT。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0.03 2,351 1,536 25.70 39 30 34 4730-ZT。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2.04 2,198 1,536 25.70 39 23 40 AAC-6902。 廂式勤務車。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2.05 1,988 780 25.70 20 23 39 偵防-4。 864 18.40 16 油氣雙燃料車 ,偵防車。 合 計 24,494 598 613 546 53 預算員額: 職員 323 人 技工 0人 警察 0 人 駕駛 0人 海岸巡 法警 0 人 聘用 0人 合計: 323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0人 工友 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1 32,519.75 146,048 716 - - - 二、機關宿舍 - - - - 3 174.00 3 1 首長宿舍 - - - - 3 174.00 3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1 844.09 25,510 19 - - - 合 計 33,363.84 171,558 735 174.00 3 54 防署 舍明細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32,519.75 - - 716 關宿舍 - - - - - 174.00 - - 3 長宿舍 - - - - - 174.00 - - 3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844.09 - - 19 - - - - 33,537.84 - - 738 55 海岸巡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 - 1.3863010200 -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01 - - 動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105-105 補助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 - 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究或活動。 (2)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02 - - 動 [1]補助特種基金 105-105 補助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 - 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 56 防署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545 - - - 合計 545 200 545 - - - 1.3863010200 545 域巡防業務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200 - - - (1)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200 動 助其他中央機關 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200 - - - [1]補助其他中央機關 補助研究機構或學者、專家 200 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從事海洋事務相關議題之研 活動。 究或活動。 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345 - - - (2)海洋事務議題研究或活 345 動 助特種基金 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345 - - - [1]補助特種基金 補助國立大專校院從事海洋 345 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事務相關議題之研究或活動 。 57 海岸巡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04 105-105 私校、學術研究 捐助私立大專校院及經主管 - 機構團體 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研究機 構團體從事海洋事務研究或 活動。 2.對個人之捐助 - 0475 獎勵及慰問 - (1)3863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01 105-105 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2)3863010200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02 105-105 諮詢人員 績優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 - [2]民眾檢舉獎金 03 105-105 檢舉人 民眾提供犯罪線索之檢舉獎 - 金。 58 防署 分析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5,314 - - 5,314 - 80 - - 80 - 80 - - 80 - 80 - - 80 - 80 - - 80 - 5,234 - - 5,234 - 5,234 - - 5,234 - 234 - - 234 - 234 - - 234 - 5,000 - - 5,000 - 4,892 - - 4,892 - 108 - - 108 59 (本 頁 空 白) 60 海岸巡防署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8 366 1,941 8 233 2,162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7 90 1,093 7 97 1,314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1 276 848 1 136 848 61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參加第26屆南中國海潛在 印尼 建立與南海周邊國家海 5 1 30 24 衝突會議 - 94 洋事務合作管道,強化 參與國際會議經驗及能 量。 02 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 密克羅尼 積極配合漁業署參與中 13 2 130 116 會之技術及紀律委員會 西亞 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 (TCC)第12屆會議 - 94 CPFC)相關會議,並參 與推動公海登臨檢查相 關議題及研議因應措施 ,以維護我國合法漁船 作業權益。 03 出席第13屆跨境有組織犯 美國 出席跨境有組織犯罪暨 9 1 59 68 罪暨恐怖活動國際研討會 恐怖活動國際會議(IC - 94 AOCT),就打擊各項跨 國犯罪合作機制等議題 交換意見,並與相關執 法合作對口單位聯繫交 流。 04 參加日本海上保安廳主辦 馬來西亞 日本海上保安廳自103 5 2 60 45 國際海巡機關執法交流會 年起邀請本署及亞非各 議 - 94 國海巡執法相關機關赴 馬來西亞出席「海域執 法研討會(Maritime L aw Enforcement Semin ar)」,就「取締海上 毒品走私」及「海盜防 範對策」等主題進行分 組研討,出席該會議可 強化本署跨國海上執法 合作成效及促進與各國 海巡機關交流層面。 二.不定期會議 05 參加臺菲海巡機關執法交 菲律賓 依據近年臺菲海巡合作 4 6 112 128 流會議及臺菲聯合搜救桌 聯繫機制,持續推動雙 面兵棋推演會議 - 94 邊海巡與執法機關互訪 與議題交流工作,並派 員赴菲研討彼此關切議 題及提升合作效能,及 臺菲海巡機關聯合搜救 62 防署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6 60 海岸及海域巡防 印尼 101.11 2 77 業務 印尼 102.11 2 81 印尼 103.11 1 51 13 18 264 海岸及海域巡防 密克羅尼西亞 101.09 1 123 業務 密克羅尼西亞 102.09 1 119 密克羅尼西亞 103.09 1 121 9 21 148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101.04 2 238 業務 美國 102.04 2 282 美國 103.04 1 115 5 7 112 海岸及海域巡防 - - 業務 - - - - 4 45 285 海岸及海域巡防 菲律賓 103.12 4 190 業務 - - - - 63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桌面兵棋推演會議,強 化互動關係及提升救援 成效。 06 赴美參與夏威夷州政府災 美國 因夏威夷州與臺灣均屬 8 1 50 51 害防救演練會議 - 94 島嶼型態,其災害防救 演練深具參考價值,規 劃配合國防部組團,赴 夏威夷出席會議。 07 參加美國恐怖攻擊應變演 美國 美方於911恐怖攻擊後 8 1 50 51 練及研討會議 - 94 ,制定一系列相關作為 ,夏威夷為海島型態, 具眾多港口及碼頭,其 針對不同類型恐怖攻擊 之反制作為足供本署借 鏡,規劃配合國防部組 成訪團,前往夏威夷參 與應變演練,並就演練 各項優、缺點,進行雙 方意見交流及研討精進 ,以提升反恐應變能量 。 64 防署 -開會、談判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8 11 112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102.06 1 111 業務 - - - - 8 11 112 海岸及海域巡防 美國 102.04 1 108 業務 - - - - 65 海岸巡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參加美國海岸防衛隊專業 美國 1.國際危機指揮控制訓練 105.07-105.11 92 3 訓練-94 2.海事調查官員班訓練 3.海事檢查訓練 66 防署 -進修、研究、實習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107 457 284 848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 4 務 67 海岸巡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參加2015年「第十一屆海峽兩 廣州、香 中國警察 為兩岸四地執法機關建立 105.11 - 105.11 5 2 岸暨香港、澳門警學研討會」 港 協會、公 交流互動平台,並針對兩 94 安部所屬 岸跨境犯罪趨勢,進行專 單位 題研究報告,以提升打擊 跨境犯罪執行成效 02 辦理「中國大陸福建省邊防總 福州、廈 福建省公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105.06 - 105.06 3 4 隊業務交流」94 門 安邊防總 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生 隊暨所屬 效後,依循協議內容,派 支隊 員赴陸進行相關業務交流 ,以建立迅速、有效之犯 罪情資聯繫管道。 03 參加2016年「海基會司法考察 北京、廣 公安部、 出席「海基會司法考察參 105.12 - 105.12 6 1 參訪團」94 州 人民法院 訪團」,藉由交流互訪與 陸方相關執法機關進行協 調聯繫,以提升雙方合作 打擊犯罪成效,並就協議 運作實務相互溝通及意見 交換。 04 辦理「2016年海峽兩岸海上聯 北京、廈 福建海上 基於人道救援之普世價值 105.03 - 105.12 3 9 合搜救演練」94 門 搜救中心 ,兩岸搜救機關自99年起 、中國海 ,輪流主辦海峽兩岸海上 上搜救中 聯合搜救演練,藉以整合 心、交通 兩岸海難資源,共同維護 運輸部 臺灣海峽航行安全及海洋 環境,建立區域性搜救合 作機制,善盡人道救援義 務,提升我國際形象與地 位。 05 參加兩岸海上執法研討會94 北京、福 福建海上 為延續與中國大陸海域執 105.10 - 105.10 3 7 州 搜救中心 法機關接觸層面廣度及深 、中國海 度,派員赴陸進行相關學 上搜救中 術研討及交流,以增進雙 心、交通 方互信與共識,建立迅速 運輸部 、有效之執法聯繫管道。 06 參加「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 北京 商務部 針對「兩岸漁船船員勞務 105.09 - 105.09 5 1 協商會議」94 合作」進行協商,建立合 作互信管道。 68 防署 畫預算類別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53 57 34 144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針對兩岸跨境犯罪趨勢,進行 業務 專題研究報告,彼此交換意見 ,廣拓聯繫管道,提升打擊跨 境犯罪執行成效。 30 51 29 110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本「對等、尊嚴、互惠」原則 業務 ,依循協議內容,赴中國大陸 與相關執法機關進行業務交流 ,增進雙方互信與共識,建立 迅速、有效之犯罪情資聯繫管 道。 29 36 2 67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為提升跨境犯罪執行成效,規 業務 劃藉由交流互訪與中國大陸相 關執法機關進行協調聯繫,廣 拓交流層面與管道,提升雙方 合作打擊犯罪成效,並就協議 運作實務相互溝通及意見交換 。 135 116 72 323 海岸及海域巡防 有 參加各年度「海峽兩岸海上聯 業務 合搜救演練」協調會議。 55 132 36 223 海岸及海域巡防 無 業務 15 30 3 48 海岸及海域巡防 無 業務 69 海岸巡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527,024 - 345 5,314 532,683 03 公共秩序與安全 527,024 - 345 5,314 532,683 70 防署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906,119 - - - - 906,119 1,438,802 公共秩序與安全 906,119 - - - - 906,119 1,438,802 71 (本 頁 空 白) 72 海岸巡防署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3及以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海巡基地籌建及 95-105 15.97 13.42 1.01 1.54 - 1.行政院94年6月2日 未來發展計畫 院臺防字第094002 1354號函核定,第 1次修正經行政院9 6年4月17日院臺防 字第0960016029號 函核定,第2次修 正經行政院98年9 月7日院臺防字第0 980056776號函復 自行核處,第3次 修正經行政院103 年5月26日院臺防 字第1030029338號 函核定修正後總經 費為1,655,544千 元。 2.本計畫105年度預 算編列於「海岸及 海域巡防業務」科 目153,563千元。 南沙太平島交通 103-105 28.62 11.27 12.52 4.83 - 1.行政院102年7月15 基礎整建工程計 日院臺防字第1020 畫 042509號函核定總 經費3,373,773千 元。 2.本計畫105年度預 算編列於「海岸及 海域巡防業務」科 目482,600千元。 海巡岸際雷達系 103-106 7.42 0.30 1.00 2.60 3.52 1.行政院102年6月11 統換裝計畫 日院臺防字第1020 034135號函核定, 並經行政院104年7 月13日院臺防字第 1040032884號函核 定修正後總經費為 741,560千元。 2.本計畫104年度預 算編列於「海岸及 海域巡防業務」科 目260,000千元。 73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一、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留。104 年度 非本署業務。 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如下表,倘財政狀況良好, 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 調整。 預算編列機關 釋股標的 釋股金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5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80億元 行政院 臺灣積體電路公司 255億元 合 計 380億元 (二)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本署 104 年度預算案依 立法院統刪決議辦理情 形如下: 1.油料:統刪30%;另隨同減列交通部辦理離島載客船舶油價 1.油料:本署依決議事 補貼0.07億元、公路總局辦理公共運輸油價補貼1.05億元。 項辦理。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10%。 2.大陸地區旅費:本署 依決議事項辦理。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央選舉委 3.委辦費:本署無編列 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警政署及所屬、 委辦費。 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勞工保險局、職業 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 務、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 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 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 絡、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 、推動性別暴力防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 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智慧財產局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國 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與發展及民生化學計量標準計 畫統刪1%外,其餘統刪10%,其中大陸委員會、考試院、營 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 、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疾病 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保險局 74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一般事務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 4.一般事務費:本署依 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 決議事項辦理,並改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 以「海岸及海域巡防 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局、 業務-設備及投資」 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落 替代。 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 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 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助業務 、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推動性別暴力防 治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 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 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聘 用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相關預算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 中總統府、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務人 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 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 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家圖 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 科技博物館、中小企業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 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良場、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 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及機械設 5.軍事裝備設施、房屋 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 建築、車輛及辦公器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具、設施及機械設備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 養護費: 察大學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 (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 體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 費:本署無編列軍 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保護服務業務相 事裝備設施養護費 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 。 相關預算、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修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 (2)房屋建築、設施及 ,其餘統刪5%,其中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中 機械設備養護費: 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考試院、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 75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理,並改以「海岸 、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及海域巡防業務-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 設備及投資」替代 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 。 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 (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 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交通部、民用航空 護費:本署依決議 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 事項辦理。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林業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 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環境保 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6.國內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 6.國內旅費:本署依決 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議事項辦理。 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主管、警政署及所屬、體 育署、法務部主管、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衛生福 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 務相關預算、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 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社會救 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相關預算、 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 、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不刪 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主計總處、國家 發展委員會、考試院、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 屬、役政署、入出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 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 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檢 查局、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國外旅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 7.國外旅費:本署依決 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委員國會交流 議事項辦理。 事務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76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交部主管、體 育署、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 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推動身心障礙醫療 復建網絡、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 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 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 統刪5%,其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 理局、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 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 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 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 、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工保險局、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及職業安全衛 生研究所、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 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 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 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中央 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 練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檢查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 8.出國教育訓練費:本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 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 法務部主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及食品藥物管理業 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主計總 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 會、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77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關務署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 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 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 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 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 境保護署、檢查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行政總處 9.設備及投資:本署依 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 決議事項辦理。 障暨培訓委員會基本行政維持、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 院、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房屋建築及設備 費、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汰 換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法務部主管、勞工保險局、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檢疫行政大樓興建工程、衛生福利部健 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 訓練、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相關預算、食品藥物管 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 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 算、海岸巡防署臺北港海巡基地、海洋巡防總局艦艇大修經 費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統刪1%;文化部主管統刪3%;國立故宮博物院故 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統刪4%;教育部主管統刪7%外,其餘 統刪8%,其中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 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 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 法院、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內政部 、役政署、國防部、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 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 78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蒙藏委員會、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 試驗所、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洋巡防總局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 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 10.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 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育部主管、法務部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主管、勞工保險局、漁業署捐助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衛生福利部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 。 究院發展計畫、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 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 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 訓練、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品藥物管理業務相 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辦理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暨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 關預算、文化部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 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刪 ;經濟部科技預算、智慧財產局、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 計畫統刪1%外,其餘統刪5%,其中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內 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 、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究所、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教育 11.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落實長照十年計畫、推動 本署無編列對地方政 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相關預算、社會救助業務、 府之補助。 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及食 品藥物管理業務相關預算、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 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及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暨推展身心 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預算、文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 ,其中役政署、觀光局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人事費:除退休退職給付、人事行政總處退休公教人員年終 12.人事費:本署依決議 慰問金調整準備、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事項辦理,並改以「 、立法院主管(不含委員問政油料補助費)、公務人員保障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主管、警政署 -設備及投資」替代 及所屬、外交部主管、體育署、法務部主管不刪;立法院主 。 管委員問政油料補助費統刪30%外,其餘統刪1%,其中中央 7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研究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檔案管理局、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司 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 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 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 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 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消防署及 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 隊、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 有財產署及所屬、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 教育廣播電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水利署及所屬、中央 地質調查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 研究所、林務局、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 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 南區農業改良場、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 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3.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2億元。 13.非本署業務。 (三) 近來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重挫,國內汽、柴油價格亦不斷下跌;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目前各式汽、柴油價格較編製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之每 公升35.1元,已有大幅差距;爰予減列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 油料費30%;又各機關於年度預算執行中,油料用量應於共同 標準範圍內覈實列支,倘油價下跌時,其結餘部分不得移為他 用 ,至油價大幅上漲,致所需經費不敷時,得以預備金支應, 行政院主計總處並應追蹤控管執行情形: 1.油價下跌時,按實際油價覈實列支,結餘部分並不得移為他 用。 2.油價大幅上漲,致所須經費不足時,得以各機關第一預備金 80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支應;若嚴重不敷,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四) 針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預算共 非本署業務。 計編列75億9,945萬5,000元,包括: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列1,670 萬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列20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3 億8,573萬元、衛生福利部編列1億4,600萬元、經濟特別收入基 金1,000萬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6,400萬元、臺灣港務 股份有限公司34億3,715萬1,000元、航港建設基金35億3,477萬 4,000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490萬元。 經查,「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於102年8月啟動第1階段推 動計畫,自貿港區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第1階段之核心,惟推動效 益卻未如預期,無法彌補我國港埠整體進出口貨物流失量,且 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員工人數未見成長,此外,再以我國自 由貿易港區歷年來入駐港區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觀之,推 行自由貿易示範區計畫後,入駐港區事業數及進用員工人數亦 未見明顯成長;另示範區104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面向不足, 且跨機關間衡量標準不一,有欠妥適。 另,有鑑於「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尚未三讀通過,各部 會即逕自編列該預算執行計畫,實有未當。事實上,就政府不 斷宣傳國際的案例:韓國仁川自經區言之,現已證明也將面臨 推動困難之困境,事實上,由於外國人移住率過低、招商不易 、無法吸引國外資金流入,以及對本國企業限制過多等因素, 近年來韓國各界對仁川自經區的發展狀況,出現了諸多的批判 。而面對中國上海自貿區實施一年來發現,其光環不但嚴重消 退,實施成效更是完全不如預期,但台灣卻為了企圖與中國對 接,不斷以此推銷台灣自經區的設立優勢,用錯誤的觀念及手 段,實難以帶動台灣經濟升級,更無法為台灣悶經濟注入新的 成長動力,且因示範區特別條例尚未審議通過。準此,除交通 部自由港區等海空港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衛生福 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既有不涉及落實自由經濟示範區特 別條例相關預算得編列執行外,其餘不得編列。 (五) 鑑於多數財團法人收入來源主要依賴政府之補助與委辦收入, 本署無主管財團法人。 或以行使公權力特定政策任務為設置目的,且各該薪資待遇均 已相當優渥。因此,相關福利經費之支用更應撙節,避免造成 外界觀感不佳,或有浪費政府資源之嫌。爰自104年度起,各財 團法人除應比照公務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 層主管之房屋津貼。 (六) 根據審計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政府捐助之 本署無主管財團法人。 81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財團法人總計152個,基金總額高達2,423億8,298萬餘元。然諸 多財團法人財源自籌能力不足,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依決 算審核結果,152個財團法人102年度營收來自政府捐補助(不 含捐助基金)或委辦之金額高達近470億元,超過年度整體收入 之50%。其中有60家政府捐補助及委辦經費占其年度收入比例 逾50%,當中有42家超過70%,逾90%者亦不在少數。 事實上,許多財團法人或已達成設置任務,或因時空環境變遷 致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功能重疊,或已不具實質效益…… ,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要求各該 主管機關於6個月內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 、經費運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 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立法院提 出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惟迄今僅見公設財團法人不斷設 置,卻未見有退場或整併者;長此以往,不僅浪費行政資源, 更將形成政府財政負擔。 爰此,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含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應就所 主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已達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 無營運實益、或績效不彰、或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出具體之 退場或整併計畫及時程,並向立法院各該委員會報告。 (七) 公教人員保險法中訂有「眷屬喪葬津貼(最高3個月薪俸額)」 非本署主管業務。 ,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亦列有眷屬死亡之「喪 葬補助(最高5個月薪俸額)」之生活津貼,惟該「生活津貼」 之規定,並未有法源依據。 公教人員保險既已有眷屬喪葬給付,實已不須再另行由政府預 算編列所謂「喪葬補助」,且補助標準還過於保險給付。其他 社會保險,如「勞工保險」,亦係將眷屬死亡之喪葬津貼列入 保險給付項目,而未有其他政府補助。基於該「喪葬補助」生 活津貼係無償性之補助,與保險給付係立基於「保費」之交付 而生之補償不同,不應以「月俸」作為補助標準,況月俸愈高 者,反而獲得政府愈多之補助,亦有違常理;現行軍公教人員 喪葬補助以事實發生當月之薪俸額做為補助基準尚有斟酌空間 ,建請行政院於6個月內檢討研議其合理性。 (八)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標準表」第一點規定「各機關應詳實按照所管費用性質,就用 途別預算科目定義範圍,確定各項費用應歸屬之科目」。惟查 部分機關或對定義範圍未盡清楚,或有明知卻仍未照規定歸類 之蓄意,例如,明知須列為委辦費,卻以委辦費每年均會被立 法院統刪為由,將相關經費改列為「一般事務費」;或明知實 82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際用途為補助,須於預算書中表列,並於機關網站上揭露,卻 以「分攤」經費為由改列為「一般事務費」,逃避監督。爰要 求行政院應通令各機關單位確實依照所訂標準編製預算,主計 單位並應盡預算編審之責,確實審核;日後經查出有未依規定 編製預算者,機關單位首長、相關人員應予懲處。 (九) 由於各界對於政府部門帶頭使用派遣人力多所撻伐,行政院於 非本署主管業務。 99年即鼓勵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採購時,應優先評估以勞務承攬 方式辦理;但從行政院各部會及所屬進用之承攬人力的工作內 容觀之,多數工作要派機構仍須直接行使指揮監督權,而各部 會卻為配合行政院降低派遣勞工人數之要求,特意忽略派遣與 承攬之差別,導致派遣人力人數雖然降低,但勞務承攬卻不斷 增加之怪象。 經查,依民法規定:承攬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 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在承攬業者依承 攬契約而指派所屬勞工(擔任履行輔助人)至定作人處提供勞 務之場合;勞動承攬外觀上似乎與勞動派遣相近,但二者間主 要差異在於:承攬業者並未將指揮監督權讓與定作人,而勞動 派遣部分,要派機構則可直接指揮監督使用派遣勞工。 勞動部為勞政最高主管機關,未明確定義派遣及承攬造成各界 多有誤解,已屬失職;而行政院對勞務承攬不斷增加之怪象, 非但視而不見,且昧於事實,放任各部會將應運用勞動派遣人 力之事項,任意以勞動勞務承攬為之,尤屬不該。 爰要求行政院應: 1.責成勞動部明確定義勞動派遣與勞務承攬,並提出相關檢討 報告及改善計畫與具體實施期程。。 2.責成勞動部會同人事行政總處,訂定「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 及勞務承攬之應行注意事項」。 3.於104年度起逐步要求各部會通盤檢討勞務採購時勞動派遣及 勞務承攬人力運用之需求。 4.依勞動部之定義,於105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書內明列勞動 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力實際運用情況。 (十)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4款明文規定,雇主應針對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防止為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同法第26條亦規定,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先告知 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既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 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查承攬立法院院區清潔廠商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卻只提供員工 83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短袖制服,即便寒流低溫特報,員工在戶外低氣溫環境工作只 能自行添加薄長袖衣物於短袖衣服內,與其他在院區內行走身 著保暖外套其他人員相較保暖性不足。顯然,立法院與基金會 要求員工於低氣溫戶外工作,基金會未提供任何禦寒保護措施 ,立法院也未善盡告知督促之責任。 次查政府採購網統計資訊,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亦承攬多家公 家機關清潔勞務採購案,包含監察院、科技部、高速公路局北 區工程處、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等等中央政府機關單位。 為避免基層勞工因工作遭逢職業傷病,政府機關應依職業安全 衛生法,善盡事業單位督促承攬商符合相關法令之責任,爰要 求各政府機關應優先督促清潔勞務承攬商針對戶外工作之員工 提供防風保暖之制服。 (十一)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自101年被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降級為行 非本署業務。 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後,功能不彰,未能確實保護消費者,在歷 次食安風暴中,也未能發揮領頭羊角色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出 團體訴訟,顯見當初行政院組改決策之不當。尤其現行產業類 別多元、消費項目與爭議更是日新月異,消費者保護法裡的定 型化契約範本早已不符時代所需,許多民眾根本不知道消費者 保護法能申訴及調解消費爭議,遠不如媒體的爆料專線。爰要 求行政院應強化消費者保護處職能,並與食安辦公室定期溝通 協調,定期就特定產品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十二) 行政院各部會每年皆編列龐大數額之捐、補助費,有的部會之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捐、補助費幾乎占其整體預算九成。其中有為數不少的捐、補 助費,係對團體及私人補助,惟如此龐大金額之預算,許多部 會及所屬卻未於官方網站設有專區,致民眾及團體無法簡便查 詢到所需之申請捐、補助費規定,而經常錯失申請時機,甚或 因不知有相關捐、補助費,致使本身權益受損。為便利人民共 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民眾知的權利,爰要求行政院及 所屬應要求各部會應將「申請捐、補助費用之相關辦法」列入 網頁「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內,以利民眾查閱。 (十三) 行政院於93年為建立公報制度,統一刊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以達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保 障人民權益之目的,特發行「行政院公報」,並建置「行政院 公報資訊網」。惟查該網站部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修正發 布之資訊,並未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人民難以得知政府 機關修正之理由與必要性。爰要求行政院公報未來刊載法規, 應一併檢附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以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 84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 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十四) 為避免濫用政府預算播送形象廣告違反行政中立原則並影響選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舉公平,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內,政府政令宣導廣告應 限於社會治安維護、交通秩序疏導、災害防救、傳染病防治、 環境保護、節約能源或新法令及政策實施等之宣導廣告,不得 播送其他政治性宣導廣告。 (十五) 鑑於原住民族及離島等地區因地理環境特殊,受限於交通不便 非本署業務。 ,醫療資源及健康照護服務相較台灣本島,普遍有不充足與不 完善之情形。為使該等地區民眾獲得平等之完善醫療與照顧,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 照護、保健相關服務所需及資源建置之相關預算」,請行政院 責成主計總處及相關機關覈實配賦額度。 (十六) 有鑑於臺大醫院兒童醫院已於103年8月1日正式開幕,肩負國家 非本署業務。 社會大眾之深刻期望,基於兒童是國家未來的重要棟樑,其健 康代表著國家未來的競爭力,惟面對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的台 灣,兒童健康問題卻仍未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基此,為落實臺 大醫院兒童醫院提供國家級兒童醫療服務、研究及教學之任務 ,特建請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自104年度起,應於業務計畫中, 匡列預算納入兒童醫學相關研究主題(例如:一般兒科教學研 究、兒童急診教學研究、兒童不當對待(虐待)教學研究、兒 童健康褔祉指標教學研究、兒童社區醫學教學研究、青少年醫 學教學研究……等等相關研究),並提撥一定比例預算、專款 專用做為兒童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用途,以培養我國兒童醫療 與保健人才、照顧轉診難症兒童,及增進我國兒童健康及福祉 ,並提高我國兒童醫療照顧水準,落實臺大醫院兒童醫院捍衛 國家兒童健康之使命。 (十七) 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公務部分各單位預算 本署無附屬單位預算。 之審查,歲入、歲出之各款、項、目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 非營業部分(如營業盈餘或作業賸餘繳庫等項目),審查報告 本應予「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惟 倘委員會在審查時,已就該部分預算作成實質上之增刪調整或 相關決議,審查總報告仍應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並予照列。 (十八)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 非本署業務。 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年度經營績 效獎金適用96年修正之「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 點」辦理。 85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二、 委員會審議結果:(歲出部分) 行政院主管 第1項 (二十四) 鑑於台灣市場資訊規模遠遜於國外,而國外軟體經常以適合其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國內發展之軟體直接套用於國外購買者,並未能實際符合我國 針對資安軟、硬體及通 實際需求,殷鑑於此,政府應積極獎勵國內軟體業的發展,制 訊產品採購,均廣納專 定相關方案;目前僅有經濟部為了扶植協助國內軟體產業免於 家學者意見,並考量涉 國際大廠的扼殺,已於2014年8月成立軟體採購平台,目的是要 及國家安全等因素,將 讓國內軟體業能在面對國際廠商時有更多的條件可以有平等交 國內產品優先納入評估 流的空間與機會;鑑於國內軟體產業面臨的環境較為惡劣,以 選項,以評選方式爭取 及資安軟體產品事涉防護國家安全性質,行政機關在購買資安 優質產品,未來並將朝 通訊產品時,應優先採購國內產品,以扶植國內軟體產業之發 有通過國內資安認證之 展,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也能鼓勵優秀人才留在國內。 產品為主,以確保資訊 安全。 海岸巡防署主管 第1項 海岸巡防署 (一) 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凍 本 案 專 案 報 告 本 署 以 結5,000萬元,俟海岸巡防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104年3月2日署主歲字 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 10400033981 號 函 送 1.為督促海岸巡防署維護我國沿岸海域主權與維護漁民經濟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 益,加強取締中國籍漁船非法越區捕魚船隻,海岸巡防署104 內政委員會並於同年4 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編列20億3,098 月30日審查;立法院以 萬6,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海岸巡防署於2個月內提出具 104年5月27日台立院議 體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 字第1040703204號函准 ,始得動支。 予動支。 2.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編列經費20億3,098萬6,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海岸巡防署 及空中勤務總隊在安全無虞之下共同完成直升機及巡防艦組 合訓練,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3.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編列預算20億3,098萬6,000元。海岸巡防署以「提升志願役人 力招募成效」為104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但海岸巡防署103 年度計畫招募1,300人,截至8月底為止僅招募到761人、達成 率為59%。經查103年軍官及士兵志願役招募達成率僅55%, 且志願役士兵招募達成率近兩年來皆難以達到6成之水準,海 岸巡防署於人才招募上有所精進之處,爰凍結海岸巡防署「 86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經費部分預算,俟海岸巡防署就如何 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4.海岸巡防署為軍警文並用機關,近年來軍職人員招募狀況不 佳,以致人力吃緊,造成護漁及打擊犯罪力有未逮,各種狀 況及意外事件頻傳,查民國105年底募兵制實施後,海岸巡防 署志願役官兵已裁減至8,755人,裁軍幅度近50%,「海巡白 皮書」曾提出3項精進人力之措施,但相關成效至今仍未明確 ,在「99至102年度預算及人力」報告中也指出102年度志願 役招募與義務役徵集依然未如預期,102年錄取率僅61.33%, 103年目前錄取率僅有55.32%,不進反退。爰凍結第2目「海 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經費部分預算,俟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 內政委員會報告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措施專案報告並經 同意後,始得動支。 5.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 下「辦理視導、獎勵績優單位所需加菜金,以及巡防業務規 劃工作、各項訓練驗收成果、風災應變業務等雜支費用」共 編列690萬9,000元,其中「辦理巡防業務規劃工作、各項訓 練與驗收成果及風災應變業務等雜支費用」編列161萬1,000 元。查海岸巡防署相關設備及訓練也有所不足,近1年來仍有 護漁不力事件發生,顯見各項訓練成效仍有加強之空間,爰 凍結部分預算,待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提升 訓練成效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6.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編列20億3,098萬6,000元,其中「通訊資訊管理作業」之「資 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費」原列98萬7,000元。自2001年11月建 置「118海巡服務系統」後,計有北、中、南、東4處受理民 眾報案。2008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底共受理29萬4,442件, 然有效案件數僅4萬0,990案,除2009年外,有效案件比例始 終低於14%,成效有待檢討。爰「資通安全防護暨資安服務 管理、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費」463萬5,000元,凍結部分 預算,俟海岸巡防署就「提升118海巡服務管制案件有效報案 數」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7.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項下「執行海巡任務通訊費」共編列2,050萬元,查海岸巡防 署已編列無線電通訊預算,又編列任務通訊費,顯然有重疊 與不符合經濟效益之嫌,又查近年來中國大陸與外國籍漁船 87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越界事件頻仍,顯見海岸巡防署編列龐大通訊費,並未有助 於護漁與岸巡保防,故凍結部分預算,待海岸巡防署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措施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8.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 下「海巡建設計畫」編列臺北港海巡基地預算1億0,061萬元 。經查海岸巡防署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中,臺北港 海巡基地之預算編列近6年來歷經3次變更,且預算執行率也 未能達到預計之標準,至103年度止,核定計畫經費13億 0,701萬7,000元,預算累計編列數8億3,991萬8,000元,僅占核 定計畫經費之64.26%。又截至103年度8月底止,預算執行數 1,929萬7,000元,僅占可支用預算數49.81%(103年度可支用 數3,874萬4,000元),顯示預算之執行,與核定計畫之內容, 尚存有落差。爰凍結部分預算,待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內政 委員會報告預算執行改善之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9.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 下「海巡基地籌建與未來發展計畫」共編列16億1,297萬元, 其中「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104年度共編列15 億1,236萬元,主要辦理碼頭新建工程及機場跑道改善工程施 作,有鑑於南海局勢多變,且也有諸多立委倡議太平島需要 駐軍,諸多議題刻正研議中,包括碼頭與機場跑道該如何整 併等技術層面,尚須更細部的討論;且近日發生海岸巡防署 委託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代為進行碼頭施作工程,國道新 建工程局竟選用中國公司所有、分別掛柬埔寨及利比亞旗幟 的權宜輪「華韵十二」進行工程運輸,顯見有影響國安之虞 ,太平島相關水文資料恐遭偵蒐。爰凍結部分預算,俟海岸 巡防署就整併計畫進行效益評估、並就中國船隻進入太平島 是否影響國安等問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0.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 下「海巡基地籌建與未來發展計畫」共編列16億1,297萬元, 其中彭佳嶼與興達港基地已於96及98年完成,但臺北港基地 至今仍未完全完工,雖碼頭工程已於102年度竣工驗結,但辦 公廳等基礎工程至今僅完成設計與規劃作業,臺北港海巡基 地自興建以來每年保留大量預算,可見執行效率欠佳,爰凍 結部分預算,俟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 有鑑於「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中「臺北港海巡 88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基地建設計畫」,因執行進度落後及配合組織改造,多次修 正計畫,延宕海岸巡防署艦艇碼頭靠泊及岸置設施不足問題 之改善。爰此,將海岸巡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 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中 「臺北港海巡基地」編列1億0,061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 海岸巡防署提出計畫延遲檢討及如何控管執行進度於2016年 前完成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 支。 12.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編 列90萬9,000元,關於赴中國參加各項會議之經費,海岸巡防 署長期執行關於中國籍漁船越界捕魚之情事時,往往未能祭 出鐵腕手段,以高罰金或是扣船等方式重罰越界捕魚之中國 籍漁船,使中國籍漁船越界捕魚之情事無法獲得良好改善。 經查海岸巡防署每年與中國有多次會議,為確保海岸巡防署 在每次會議中向中國提出要求對方約束中國漁民越界捕魚之 議題,爰凍結赴中國開會之部分預算,待海岸巡防署向立法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利用每年與中國方面之會議與中國交 涉改善中國漁船越界捕魚之方案後,始得動支。 (二) 有鑑於近年海岸巡防署對中國大陸、其他外國船漁船驅離及帶 本 案 書 面 報 告 本 署 以 案處分案件數減少,海岸巡防署表示因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 103年12月9日署巡法字 條例」後,對中國漁船可罰款,已達遏阻效果。爰此,要求海 第1030021491號函送立 岸巡防署於1個月內,將近5年來實際越界至禁限制海域捕魚的 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委 漁船數目,及罰款遏阻帶來之實際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員。 提出書面報告。 (三) 有鑑於中國漁船常於台灣海域漁汛期集結捕魚,越界情況猖獗 本 案 書 面 報 告 本 署 以 ,而越界捕魚罰款,以今年最新統計來觀察,共裁罰200艘, 103年12月9日署巡法字 3,409萬5,000元,1艘平均罰17萬元,對中國漁船而言,獲益仍 第1030021491號函送立 有可能大於罰款;而中國漁船越界捕魚使台灣漁民損失慘重, 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委 然罰款卻無法直接回饋於地方或漁民身上。爰此,要求海岸巡 員。 防署於1個月內,研議將罰款額度彈性調高,並向立法院內政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 有鑑於有關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相關取締工作,其分工係由海岸 本 案 書 面 報 告 本 署 以 巡防署負責執行驅離,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103年12月9日署巡法字 例」暨其施行細則規定,對屢次侵入作業或行為惡劣之中國漁 第1030021491號函送立 船予以扣押或沒入漁獲物及漁具;所沒入漁獲物及漁具由縣市 法院內政委員會及其委 政府辦理銷毀,然多數地方漁業機關並未派人協助處理配合, 員。 造成查緝結果流於形式,無法發揮嚇阻功效。爰此,要求海岸 89 海岸巡防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巡防署應於1個月內,將以下內容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1.如何與各縣市政府合作,以促進銷毀之辦理,提升查緝之嚇 阻效果; 2.查扣沒入之漁具、漁獲未銷毀之後續處理問題; 3.近5年海巡隊及各縣市政府漁業機關,辦理中國漁獲物及漁具 之沒入與銷毀之情形。 (五) 為維護台灣的國家安全,爰要求中央政府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所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規劃、推動之各項計畫,如確因作業需要,並經尋無國內、國 際船隻可供使用,而需使用大陸工作船(含陸籍權宜籍船舶) 或租傭大陸船舶(含陸資權宜籍船舶)於我國各港口間進行運 送作,暨審核民營業者申請相關船隻來台作業等,應強化類似 案件審查作業及程序,由國安單位召開專案審查會議發給無國 安疑慮證明文件後,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8條、第29條及第30條法制精神,訂定標準審核作業程序,以 更嚴格、縝密態度處理相關個案審查事宜,以兼顧國家安全及 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六) 海岸巡防署104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 本署依決議事項辦理。 「獎補助費係辦理諮詢人員績效獎勵金及民眾檢舉獎金」共編 列550萬元,查該績效獎勵金並無法源依據,且與民眾檢舉獎 金性質有別,應分開編列,以避免相互流用,爰要求海岸巡防 署自105年度預算起將二項預算分別編列。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