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單位預算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目次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第 1-21 頁 二、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第 23-24 頁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25-28 頁 三、附屬表 (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29-37 頁 (二)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第 38 頁 2.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第 39-40 頁 3.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第 41 頁 4.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第 42-47 頁 5.一般行政.......................... 第 48-52 頁 6.榮民醫療照護........................ 第 53-56 頁 7.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第 57 頁 8.榮民安養及養護....................... 第 58-60 頁 9.一般建築及設備 (1)營建工程 ........................ 第 61-63 頁 (2)交通及運輸設備 ..................... 第 64 頁 10.第一預備金......................... 第 65 頁 11.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第 66-69 頁 12.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第 70 頁 (三) 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71-76 頁 (四)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78-79 頁 (五) 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80-81 頁 (六) 人事費分析表........................ 第 82-83 頁 (七) 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84-87 頁 (八) 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88-100 頁 (九)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02-103 頁 (十) 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04-105 頁 (十一) 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06-111 頁 (十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13 頁 (十三)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14-115 頁 (十四)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第 116-117 頁 (十五)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18-119 頁 (十六)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第 120-169 頁 辦理情形報告表...................... (十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70 頁 四、附表: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第 171-172 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退除役官兵輔導之綜合規劃。 2. 退除役官兵之服務、照顧及救助。 3. 退除役官兵之就養、養護及權益。 4. 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 5. 退除役官兵之就醫、保健及長期照護。 6. 退除役官兵之退除給付發放。 7. 所屬服務、安養、職業訓練、醫療、事業、勞務及農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 動。 8. 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輔導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主 任 委 員:綜理會務。 2. 副主任委員:襄理會務。 3. 主 任 秘 書:文稿綜核及代判、機密及重要文件處理、各單位協調及權責問題 核議、重要會議督辦。 4. 綜合規劃處:掌理施政計畫編審、立法院及監察院業務報告、研究發展、管制考 核、業務性採購案件及所屬機構工程綜辦與督導等事項。 5. 服務照顧處:掌理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遺產管理,以及所屬各榮民服務處業務 策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6. 就養養護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養服務政策擬訂,以及所屬安養機構業務策劃督 導考核等事項。 7. 就學就業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政策擬訂,以及所屬職訓中 心及各榮民服務處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業務策劃督導考核等事 項。 8. 就醫保健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醫服務、健康照護,以及所屬醫療機構醫務與營 運管理等事項。 9. 事業管理處:掌理所屬工業、工程、農業、觀光遊憩等機構業務計畫審議督導管 理考核,以及投資事業經營方針審議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10.退除給付處:掌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作業費預算編列與發放業務執行等事 項。 11.行政管理處:掌理事務、出納、國有公用財產綜合規劃、公共關係及文書印信等 事項。 12.人 事 處:辦理人事管理等事務。 13.政 風 處:辦理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與查處等事務。 14.會 計 處:辦理歲計、會計及內部審核等事務。 15.統計資訊處:辦理統計分析、資訊處理與資料管理等事務。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16. 法 規 會:辦理法規、訴願、國家賠償案件審議、法律案件協助、研處與諮 商等事務。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主 任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3) 法規審議委員會 安置基金管理會 訴願審議委員會 醫療基金管理會 主 任 秘 書 統 會 政 人 行 退 事 就 就 就 服 綜 計 政 除 業 醫 學 養 務 合 資 計 風 事 管 給 保 就 養 照 規 管 訊 處 處 處 理 付 理 健 業 護 顧 劃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醫 勞 工 工 農 訓 安 服 療 務 業 程 場 練 養 務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聘用 約僱 合計 會 本 部 368 82 15 19 7 0 491 服務機構 565 0 144 54 0 22 785 安養機構 697 0 626 154 0 0 1,477 職訓中心 30 0 5 7 0 0 42 森保處 25 0 0 52 0 0 77 總 計 1,685 82 790 286 7 22 2,872 二、本(103)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以輔導榮民(眷)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工作為使命,藉 由主動關懷、感動服務等作法,輔導退除役官兵達到「學有所用、壯有所業、病有 所醫、老有所養、孤獨廢疾困苦者可獲得適當服務照顧」之目標,並成為安定社會 與繁榮經濟的助力。 本會策定「傳承榮民精神、追求卓越服務、永續組織發展」之組織願景,持續 推動重要施政工作計有:因應募兵制進程,推動退輔措施方案;配合組織改造,承 接國防部退除給付預算編列及發放業務;擴大就學輔導及優質企業結盟,拓展就業 管道;強化醫療體系整合,提升失智照護及教研水準,建構友善醫療環境;完善安 養設施及結合地方社福資源,關懷榮民(眷)與弱勢族群。103 年度將賡續推動退除役 官兵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 5 大核心工作,並朝向「堅定維持爭取 榮民合理的權益」、「賡續推動資源共享連結地方政府社褔資源」、「深化庶民服 務之理念及作為」、「務實創新的推展業務與工作」及「維繫團結和諧『榮民大家 庭』的理念」,讓優質的退輔制度,傳承創新、永續發展。 本會依行政院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 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本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提升退除役官兵人力素質,強化職技專業訓練,促進多元就業機會 (1)退除役官兵因服務軍旅,相對缺乏民間就業所需專長,復因平均年齡偏高,輔導 轉業相對受限。本會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做好職涯發展規劃,由本會提供就學獎助 學金,鼓勵退除役官兵重返校園,充實專業學識及知能,提升人力素質。依據政 府「活力經濟」之國家願景,與發展新興產業政策,結合相關機關(構)策 (委)辦多元導向職訓課程,置重點於就業及證照導向職技與進修訓練,增加職 場競爭力,達到「促進就業」目標。 (2)秉持「結合產業、積極媒合」原則,輔導榮民創新與經營管理能力,加強榮民就 業資訊流通,提供創業諮詢服務,建立策略聯盟連結,發展多元事業;委託專業 人力機構,建置多元推介榮民就業通路,開拓團體就業管道,以協助迅速重返職 場,繼續為國貢獻心力。 2. 建構完善長照服務網絡,提供弱勢退除役官兵適切服務,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理念 (1)配合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變革,簡化服務流程,使本會 醫療機構永續經營發展,規劃榮民醫療體系適切整合,以提升醫療及服務品質, 建構「優質」、「完善」及「以病人為中心」之照護體系,落實政府「公義社 會」之願景。 (2)依據政府「平安健康」、「扶幼護老」與「建構長期照護服務網絡」之政策,整 合服務、安養及醫療機構資源,針對有長照需求之退除役官兵及眷屬與遺眷,協 助推介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妥適照顧失能、失智榮民。 3. 賡續更新安養機構設施,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達成區域資源共享目標 (1)持續更新生活設施,關懷照顧弱勢族群:依照「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與「身 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相關規定,逐步檢討改善榮家設施環境, 進行安養機構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並設置「失智照顧教研專區」,強化失智照 顧,擴大關懷照顧低收入戶、失智、失能長者及身障弱勢民眾,針對社會經濟弱 勢者,提供特別扶助與關懷,落實政府「公平正義、均富安康」的施政主軸與 「公義社會」國家願景。 (2)推動地區資源共享,營造友善健康環境:貫徹資源共享政策,與地方政府簽訂緊 急支援協定,保留部分床位(2%至 5%)收容安置重大天然災害(颱風、水災、 地震)受災鄉親。開辦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設置社區關懷據點,擴大照顧社區 居民,協助推動在地老化政策,營造友善、溫馨、和樂的安養護環境。 4. 結合地方社褔資源,爭取退除役官兵合理權益,深化庶民服務理念 (1)秉持政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均富安康」之施政理念,配合社會救助新制、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及社會安全網絡等,提供預防性、輔導性及支持性服務, 加強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輔導照顧工作。以地區榮服處為平台,整合服務資源, 建構區域合作機制,積極與地方政府建立良性互動與夥伴關係,妥適照顧經濟弱 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勢與身心障礙之退除役官兵及眷屬,強化渠等與國軍遺族深度訪視及建立緊急處 遇機制,維護與爭取退除役官兵合理權益及尊嚴。 (2)本著「榮民為先」理念,主動訪視服務對象,藉由傾聽與懇談,瞭解問題與需 求,協助解決實質問題,型塑團結和諧的榮民大家庭。配合「社會救助法」擴大 照顧弱勢族群政策,協助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申請地方政府各項社會褔利,以落 實國家願景「公義社會」之施政主軸-公平正義、均富安康。強化遺產管理,精 進善後服務工作,建立資訊系統平台,強化管制與審查機制,維護合法繼承人權 益。 5. 整合榮民醫療資源,提升區域醫護品質,完善健康照護體系 (1)整合榮民醫療資源,營造友善健康環境:賡續整合 3 所榮民總醫院(醫學中 心)、榮總分院及榮家(基層醫療)的醫療資源,建構三級支援體系,並以榮總 「高齡醫學中心」為主導,結合榮家失智、失能照顧,提升分院、榮家之醫護、 復健及長照等實質醫護能力,維護退除役官兵就醫權益,提供維護退除役官兵身 心健康之全方位服務。 (2)強化醫療資訊透明,提升區域醫護品質:因應高齡化社會,各級榮民醫院結合鄰 近社區資源及榮家關懷據點,排除弱勢族群就醫障礙,減輕家屬的經濟與照護負 擔,以落實平安健康、扶幼護老的「公義社會」國家願景。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 特色,強化醫療體系的服務連續性,提高年老病患功能復健,回復健康,營造高 齡產業友善發展空間。 6. 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跨機關目標) 為落實簡政便民政策,主動研修相關法令,針對退除役官兵及眷屬申辦相關業 務,推動免附戶籍謄本、或提供電子戶籍謄本之方式,實現電子化政府願景,提升 政府整體施政形象與服務品質。 7. 增進財務管理知能,提升施政效能 定期辦理財務審核教育訓練,進行財務審核相關案例研討,使參訓人員瞭解財 務相關規定及其應負之財務責任,健全防貪、肅貪策略,提升各級財務審核能力與 施政效能,落實廉能政府的施政主軸。 8. 配合組織發展,合理配置員額,強化組織學習 人力資源運用為組織永續發展重要核心關鍵因素,對充實、維持及改善組織員 工的素質及能力,增進組織整體效率及效能,甚具助益。為型塑優質的組織文化, 選定本會職員共同核心能力項目,建立核心能力觀念,持續加強宣導與辦理研習課 程及訓練,以提升員工人力資源素質、本職學能及強化人力彈性運用。依年度績效 目標及衡量指標訂定考評基準,落實員工年度績效考核,以提高組織競爭力。 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 方 目標值 制 式 一 提 升 退 除 役 一 青壯退除役官兵就讀 1 統 (49 歲以下青壯榮民就學 3.20% 官兵人力素 大專校院就學率 計 人數/現有青壯榮民人 質,強化職 數 數)×100%(以 97 年度 2.0 技 專 業 訓 據 %;98 年度 2.54%;99 練,促進多 年 度 2.85 % ; 100 年 度 元就業機會 3.20%;101 年度 3.53% 之平均就學率 2.82% 酌 增 0.38%為基準) 二 退除役官兵及眷屬參 1 統 【輔導就業人數/(本年度 59.0% 加職業技術訓練後就 計 職訓人數 - 因就學 、 兵 業成效 數 役等無法就業人數)】 據 ×100%(以 97 年度 56.46 %;98 年度 56.70%;99 年度 58.32%;100 年度 60.88%;101 年度 62.20 %平均訓後就業率 58.91 %酌增 0.09%為基準) 二 建 構 完 善 長 一 各榮民醫院開放自費 1 統 (各榮民醫院開放自費護 80% 照 服 務 網 護理之家收住社區民 計 理之家收住社區民眾平 絡,提供弱 眾占床率 數 均占床率/自費護理之家 勢退除役官 據 家數 ) ×100% 兵 適 切 服 務,實現社 會公平正義 理念 二 提升長期照護與身心 1 問 (問卷滿意份數/回收有效 86.8% 障礙復健滿意度 卷 份數)×100%(本項問卷調 調 查 , 內容區分為出院準 查 備的介紹 、 對於疾病之 衛教 、 用藥方式及注意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 方 目標值 制 式 事項 、 醫師治療方式 、 護理人員護理指導等不 同面向,以五分法評 量,分別於年度 6 月及 12 月,針對公務病房意 識清楚之病人進行滿意 度調查) 三 賡 續 更 新 安 一 營造高齡友善環境, 1 統 (內住榮民總人數/榮家總 85.7% 養 機 構 設 提升占床率 計 床數)×100% 施,營造高 數 齡友善健康 據 環境,達成 二 改善生活設施、運用 1 問 有效問卷總分/有效問卷 90.1 分 區域資源共 專業人力提供專業化 卷 份數 (滿意度調查採滿意 享目標 服務,以提升服務照 調 度 5 分法:非常滿意、 顧滿意度 查 滿意 、 普通 、 不滿意 、 非常不滿意 , 分別以分 數 100、80、60、40、20 計算) 四 結 合 地 方 社 一 訪查退除役官兵及眷 1 統 (本年度訪查解決問題件 90.55% 褔資源,爭 屬解決問題比率 計 數/本年度訪查發掘問題 取退除役官 數 件數)×100% 兵 合 理 權 據 益,深化庶 二 榮欣志工服務退除役 1 問 (問卷滿意份數/回收有效 91.2% 民服務理念 官兵及眷屬滿意度 卷 份數)×100% 調 查 五 整 合 榮 民 醫 一 榮民醫療體系門診成 1 統 【(本年度門診總人次- 1.6% 療資源,提 長率 計 上年度門診總人次)/上年 升區域醫護 數 度 門 診 總 人 次 】 ×100 % 品質,完善 據 (以 98 至 100 年門診服務 健康照護體 平均成長率 1.4%酌增 0.2 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 方 目標值 制 式 系 %為基準) 二 高齡整合性門診成長 1 統 【(本年度整合性門診人 27% 率 計 次-99 至 101 年度平均 數 整合性門診人次)/ 99 至 據 101 年度平均整合性門診 人次】×100%(以 101 年 度成長率 26%酌增 1% 為基準) 六 增 進 財 務 管 一 辦理財務管理訓練課 1 問 有效問卷總分/有效問卷 80.0 分 理知能,提 程,加強業務人員財 卷 份數(滿意度調查採滿意 升施政效能 務審核能力,受訓人 調 度5分法:非常滿意、滿 意 、 普通 、 不滿意 、 非 員對課程內容有效提 查 常不滿意 , 分別以分數 升財務審核能力之滿 100、 80、 60、40、20計 意度 算) 七 配 合 組 織 發 一 配合組織發展,辦理 1 統 (本年度公務預算職務遷 2.5% 展,合理配 職務遷調,以增進行 計 調人數/公務預算職員總 置員額,強 政歷練提升組織學習 數 數)×100% 化組織學習 效果 據 二 賡續推動組織學習, 1 問 (問卷滿意份數/有效問卷 70.5% 提升滿意度 卷 份數)×100%【 依本會新 調 進人員(含外補甄試錄 查 用 、 職缺提列考試及上 校以上軍官轉任本會人 員等考試錄取人員)相關 研習課程為準】 八 推廣政府服 1 完成法規修正個數(免 1 統 完成修正 「 國軍退除役 2項 務流程改造 戶籍謄本圈) 計 官兵部分供給制安置就 (跨機關目標) 數 養作業規定 」 及 「 行政 據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醫療機構公務預 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該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體 方 目標值 制 式 算病床收住管理作業規 定」2 項法規 註: 評估體制之數字代號意義如下: 1. 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進行。 2. 指實際評估作業係由特定之任務編組進行。 3. 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透過第三者方式(如由專家學者)進行。 4. 指實際評估作業係運用既有之組織架構並邀請第三者共同參與進行。 5. 其它。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1)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 、 提升榮民人 1.青壯榮民就讀 2.14%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2.14%,實際達成值 力 素 質 , 強 大專校院就學 3.53%(青壯榮民就學人數 2,849 人/青壯榮 化職場競爭 率 民人數 80,692 人),達成度 165%。 2.具體作法與成果: 條件 (1)考選榮民就讀大學校院二年制及四年制 技術系,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 成招生委員會,辦理大學暨技術校院二 年制班及四年制班暨大學進修學士班甄 試,就讀有利產業發展科系。二年制年 度計報名 27 人、到考 15 人、錄取 13 人,錄取率 86.67%;四年制班暨大學進 修學士班 年度計 報名 37 人 、 到考 30 人、錄取 29 人,錄取率 96.67%。 (2)推薦榮民就讀大學校院二年制在職班, 洽請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提供二年制 就學名額,培育產業發展人才,計報名 49 人、到考 49 人、錄取 47 人,錄取率 95.92%。 (3)推薦榮民就讀專科校院二年制在職班, 洽請專科進修學校提供就學名額。協洽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等 14 所附設專科進修 學校組成甄審委員會辦理推薦具高中(職) 學資榮民就讀專科進修學校,年度計報 名 38 人、到考 38 人、錄取 38 人,錄取 率 100%。 2.榮民榮眷參加 57%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57%,實際達成值 64. 職業技術訓練 94%【輔導就業人數(356+1,320=1,676)/當 後就業成效 年度職訓人數(585+1,996=2,581)】,達成 度 113.93%。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辦理日間養成訓練 25 個班次,召訓 668 人。 就業追蹤輔導期為 3 個月。  全年共結訓 639 人,其中 54 人因就 學、參加進階職訓等因素無法就業, 餘結訓學員 585 人,已就業 356 人。 (2)辦理(委外)短期專案訓練 55 個班次,召 訓 1,999 人。(有 3 人退訓) 就業追蹤輔導期為 3 個月。  全年共結訓 1,996 人,已就業 1,320 人。 1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二 、 建構完善長 1.各榮民醫院開 79.9%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79.9%,實際達成值 8 照 網 絡 , 推 放自費護理之 0.16%【各榮(分)院附設護理之家占床率 動 醫 療 社 區 家收住社區民 平均值(79.31+78.02+80.23+79+78.34+78.2+8 0.36+81.49+80.97+83.29+82.6)/11×100%】, 化服務 眾情形 達成度 l00.33%。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配合國家老人照護政策,本會於臺北榮 總桃園分院等 11 所榮(分)院附設護理之 家 1,475 床,提供老人醫療、照護及社會 服務。 (2)配合長期照護政策,推展日間照護等長 期照護服務,並檢討現有長照資源適予 釋出,有效協助轉介社區失能、失智民 眾喘息照顧。 2.加強長期照護 86.5%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6.5%,實際達成值 8 與身心障礙復 8.58%【各榮(分)院長期照護與身心障 健滿意度調查 礙復健滿意度調查平均值(90.9+91.4+89.7+9 8.7+88.1+88.1+92.7+94.9+83.7+84+85.3+75.4) /12×100%】,達成度 102.40%。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本項問卷調查,內容區分為出院準備的 介紹、對於疾病之衛教、用藥方式及注 意事項、醫師治療方式、護理人員護理 指 導 等不 同 面向 , 採 滿 意度 五分 法 評 量,分別於年度 6 月及 12 月,針對各院 公務預算床意識清楚之病人分別進行滿 意度調查,各病房收齊問卷後轉交責任 個管師進行資料統計分析。 (2)調查結果均於醫院相關會議中提報,對 於滿意度較低的項目由相關科室檢討及 提出改善方案,並持續追蹤成效。 ( 3) 辦理退除役官 兵之身心障礙 輔具 、 義 眼、助聽器、老花眼鏡、義齒等之裝配 及復健訓練,以提升渠等生活品質。 三 、 落實 「 醫養 1.建構安養、養 85.5%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5.5%,實際達成值 8 合 一 」 政 護(含失能、 5.96%【內住榮民數(7,874)/榮家現有床位 策 , 建構多 失智)、日間 (9,160)×100%】,達成度 100.54%。 照顧及臨托服 2.具體作法與成果: 元服務之安 務等功能兼具 (1)賡續推動「安養機構功能調整暨資源共 養護機構 1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之多元化、多 享中程(98-102 年)計畫」,新(整)建安 層次機構,提 養、養護及失智 1,331 床位(板橋 800 升榮家占床率 床、岡山 311 床、屏東 100 床、太平 120 床),改善榮家生活設施及榮民優質頤養 環境,提昇榮民(眷)及弱勢民眾進住意 願。 (2)為避免安置資源閒置,本會特函頒各安 養機構「有效疏轉運用榮家失能(智)養護 資源試行作法」,將重度養護榮民疏轉 至東、南部榮家或將長期請假者騰出床 位 , 供機 構 彈性 運用 , 以紓 緩候 住 需 求;另積極勸導榮民(眷)前往參觀或 試住空床較多之東、南部地區榮家,以 提昇榮家占床率,充分運用安養資源。 (3)各榮家服務幹部於節日前至醫院關懷慰 問住院榮民,並妥善安排家區節慶活動 及餐會,營造歡樂過節氛圍,同時亦邀 請外住榮民(眷)參與,鼓勵家屬接回榮民 返家過節或親友蒞家探望榮民,讓內住 榮民感受「家庭」溫馨,以避免住民因 佳節思親鄉愁而致生意外。 (4)修正本會資源共享實施計畫報行政院核 備中,並依地方需求及榮家占床情形務 實推動,以都會或鄰近都會地區榮家為 主,運用機構部分資源開辦日間照顧及 臨托服務。 2.結合「醫養合 90 分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 分,實際達成值 9 一」,提供多 0.35 分【探訪內住榮民完成服務照顧滿意 功能之服務, 度問卷調查,以滿意度 5 分法計算,各榮 以提升服務照 家平均滿意度:(89+88.1+94.75+91.5+87.1+8 顧滿意度 7.4+88.7+94.1+85.05+93.95+84.25+90.7+94.45 +97.9+87.4+94.85+93.95+83.2)/18】,達成度 100.38%。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精實照護品質與提升人力專業素質 依「本會各安養機構營造溫馨祥和有尊 嚴的頤養環境指導原則」,積極精進榮 民個案輔導、團康活動、社工在職訓練 等及依「本會安養機構提升社工及護理 照護品質輔導作法指導要點」,督導各 1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安養機構落實執行,年度內訪談榮民共 9 萬 8,103 人次,解決問題 1 萬 5,726 件 次。推動志工服務 2 萬 669 人次,志工 服務時數 5 萬 2,407 小時,服務榮民共 8 萬 6,291 人次。自強活動辦理 74 場次, 參與榮民共 5,390 人次;團體活動(含宗 教)辦理 1 萬 8,892 場次,榮民參與 452 萬 1,665 人次,民眾參與 3 萬 4,073 人 次 ; 辦 理 「 安 養 機 構 服 務幹 部 在 職 訓 練」計 151 人參加。 (2)賡續推行「以榮民為尊」之服務理念 持續宣導各安養機構落實會頒指導原則 「感動服務具體作法」,以「人性化、 家庭化」的服務態度,改善照顧方式, 並主動會同地區榮民服務處針對單身及 獨居榮民,推展社區服務及居家關懷工 作,期使榮民樂於內住安養,營造溫馨 祥和頤養氣氛。 (3)積極勸導單身獨居榮民內住安置 要求各榮家充實榮民精神生活,推展多 元化活動,倡導榮民終身學習及正確生 活規劃、消費、預立遺囑等觀念,提供 具「家庭」氣氛之頤養環境,吸引外住 榮民進住,101 年總計勸導內住 2,234 人,由榮家妥善照護。 (4)維護榮民身心健康 辦理榮民健康檢查人數計 6,291 人,達 93.88 %;另「季節流感疫苗」接種共計 6,254 人,達 90.63%。同時針對罹患精神疾病或 急重病榮民出院 即納入 「 特需照顧 」 個 案,以銜接照護過程,充分掌握榮民心理 狀況。各榮(總)院精神專科醫師定期至 機構看診,凡需住院者即予轉介;每 1-2 年並協請榮(總)院醫師對榮民實施精神 評量。 四 、 深化榮民服 1. 訪 查 榮 民 ( 眷) 90.5%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5%,實際達成值 9 務 照 顧 , 維 解決問題比率 1.74%(榮民問題解決 10,071 件/榮民問題 1 護其權益及 0,978 件)×100%,達成度 101.37%。 尊嚴 1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本會列管榮民 44 萬餘人,遺眷 18 萬餘 人,因渠等年齡逐年老化,服務照顧需 求日趨繁重,以本會現有之人力已無法 全方位照顧服務,故將榮民(眷)區分 為「一般照顧-有眷人員」、「較需照 顧-單身獨居」及「特需照顧-單身獨 居高危險因子人員」等三種類型,律定 不同之訪視服務時隔,其中獨居且極具 高 危 險因 子 之榮 民列 為 「 特 需照 顧 榮 民」,每隔 3-7 天必須訪視 1 次,其餘 則分為「較需照顧榮民」,每 1-2 個月 訪視 1 次,「一般榮民」,每 1 至 1 年 半訪視 1 次,「一般遺眷」,每 2 年訪 視 1 次。 (2)各榮服處運用服務體系人員對外住榮民 (眷)實施關懷訪視,101 年度計訪視服 務榮民(眷)126 萬 846 人次,協助解決 問題 10,808 件。 2.榮欣志工服務 91.15% 1.達成度: 榮民(眷)滿 (1)原訂目標值 91.15%,實際達成值 91.17% 意度 【(2,910 份×100 分+1,998 份×80 分+109 份 ×60 分)/ 5,017 份】×100%,達成度 100.02 %。 (2)22 個服務機構於 4 月至 10 月辦理服務榮 民眷滿意度調查,每單位每月隨機訪問 25 至 40 份,共訪問 5,017 份,其中非常 滿意 2,910 份(以 100 分計)、滿意 1,998 份(以 80 分計)、普通 109 份(以 60 分 計)、不滿意 0 份(以 40 分計)、非常不滿 意 0 份(以 20 分計)。 2.具體作法與成果: 結合社會人力資源,各榮服處(運用單位)計 召募志工 2,877 人,協助本會提供照顧年長 榮民(眷)輔助性服務,成果如次: (1)外住獨居年長榮民暨遺眷服務:關懷訪 視、家務服務、環境整理、陪同就醫、 防騙宣導等,計服務 42 萬餘人次。 (2)內住安養機構榮民眷服務:榮家訪慰、 陪伴傾聽、退員宿舍義剪及團康表演等 1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服務,計服務 4 萬 2,746 人次。 (3)醫療機構服務:榮(總)院等醫療機構 設 立 服務 臺 , 對 榮民 ( 遺眷 ) 提 供 諮 詢、住院及轉診協助、病況關懷、陪同 復健等,計服務 10 萬 1,002 人次。 3.清理、管理榮 1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100%,實際達成值 1 民遺產及審核 00%【(1,696/1,696)×100%】,達成度 100 繼承案件,依 %。 2.具體作法與成果: 規定完成件數 (1)本年度亡故單身榮民計 2,014 人,除交由 遺囑執行人自辦殯葬 318 件外,督導協 助處理亡故榮民善後計 1,696 件,有效撙 節 遺 產支 付 治喪 費用 , 並加 強履 約 管 理,維護亡故榮民善後尊嚴;又年度內 受理遺產繼承申請案計 425 件,發還大 陸地區繼承人 425 件,核發金額 3 億 7,2 58 萬餘元、受理遺贈案計 209 件、發還 遺贈案計 209 件、發還金額計 1 億 6,356 萬餘元,除善盡遺產管理人之責,亦有 效維護亡故榮民繼承人權益。 (2)各遺產管理機構持續清查已逾繼承期限 無人繼承及繼承剩餘遺款累計 11 億 1,86 1 萬餘元,有效挹注國家財政。另赴大 陸實施遺產繼承人驗證作業,計訪查 14 件繼承案,其中 4 件繼承人顯有偽冒情 形,遺款 789 萬餘元通知不予核發,並 予繳庫,以善盡遺產管理人職責。 (3)鑑於早期單身亡故榮民土葬墓座損壞、 塌陷並為配合及因應各地方政府都市發 展 需 求 , 辦 理土 葬墓 座 起掘 及骨 灰 遷 厝,計完成 234 座早期散葬墓地塌陷、 損壞之起掘、骨灰移靈作業告慰英靈尊 崇安息。 五 、 整合榮民醫 1.榮民醫療體系 11 家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11 家,實際達成值 11 療資源 , 擴 水平及垂直功 家,達成度 100%。 大中期照護 能整合 2.具體作法與成果: 本會所屬醫療機構經營整合計畫業於 99 年 模式成效 7 月 14 日奉行政院核定,100 年開始分區 分階段逐步實質整合作業,截至 101 年度 已完成臺北榮總垂直整合蘇澳、員山榮院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及桃園榮院(3 家)、臺中榮總垂直整合嘉 義、灣橋榮院及埔里榮院(3 家)、高雄榮總 整合龍泉榮院及永康榮院(2 家)與玉里、鳳 林、臺東榮院(3 家)水平整合等 11 家榮總 院之整合作業。 2.中期照護收治 91%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1%,實際達成值 91. 個案巴氏量表 08%【 (5 家榮民醫院中期照護收治個案之 進步率 巴氏量表進步大於 5 分人數計 439 人/所有 合適病人人數 482 人) ×100% 】,達成度 1 00.09%。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桃園等 5 家榮(分)院設置中期照護病 床 150 床,提供急性疾病出院後具有潛 能 回 復的 個 案個 人化 的 治療 與照 顧 方 式,以利其回復獨立生活。 (2)中期照護提供跨科整合服務,由老年、 復健、精神、神經科、物理治療師、職 能治療師、護理、營養師等團隊組成, 為病患制定治療性計畫,以 4-6 週時間 協助病患功能回復後返家。 (3)辦理核心及進階教育訓練課程,參訓人 數達 582 人,有效提升照護人力品質; 定 期 辦理 工 作團 隊會 議 , 精 進服 務 方 式,使收住病患在 ADL(巴氏量表)等功 能性評估進步率提升,回復病患獨立生 活能力。 六 、 合理配置機 1.提升醫療機構 1%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1%,實際達成值 3.57 關資產 , 有 營運成效 %{【(本年度本期賸餘合計數 3 億 6,390 效運用預算 萬 5,272 元+本年度公務預算補助減少數 資源 4,869 萬元-上年度本期賸餘合計數 3 億 9,838 萬 7,837 元)/上年度本期賸餘合計數 3 億 9,838 萬 7,837 元】×100%},達成度 357%。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101 年門(急)診服務量 783 萬 6,793 人 次,較去年同期 776 萬 3,921 人次增加 0. 94%;101 年住院服務量 383 萬 4,361 人 日,較去年同期 385 萬 6,446 人日略減 0. 57%。 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2) 本 會 各 醫 療 機 構 多 數 地 處 偏 遠 , 門 ( 急 ) 診 服 務量 與住 院 服務 量不 易 提 升,本會透過榮民醫療體系整合機制, 將各醫事及行政教育訓練集中由總院規 劃辦理,減少支出,營運成效已達目標 值。 2.獎補助經費運 4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4,實際達成值 4,達 用按季送立法 成度 100%。 院備查並上網 2.衡量標準:按季送立法院備查(年度目標值 填列符 號代 表意 義 : 0 代表 「 全部 未 達 公告 成」、1 代表「達成 1 項」、2 代表「達成 2 項」、3 代表「達成 3 項」、4 代表「全 部達成」)。 3.具體作法與成果: 本會分別於 101 年 4 月 10 日、8 月 8 日、 10 月 4 日及 102 年 1 月 14 日,將 101 年度 補助全國性退伍軍人社團經費運用情形, 按季函送立法院備查,並於本會全球資訊 網公告。 七 、 提升人力資 選定核心能力項 2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2,實際達成值 2,達 源運用與員 目及推展核心能 成度 100%。 工核心能力 力相關作為 2.衡量標準:是否達到下列各分項標準(年度 目標值填列符號代表意義:0 代表「2 項均 未達到」、1 代表「達到 1 項」、2 代表 「2 項均達到」) (1)依所定核心能力,辦理相關研習課程及 選派參加相關訓練。 (2)依核心能力選用新進人員及考核員工年 度績效。 3.具體作法與成果: (1)修正「本會及附屬機構外補甄選作業規 定」,建立甄選制度與本會職員共同核 心能力結合,101 年依上開規定執行,計 辦理外補案件 79 案。 (2)結合本會職員 4 項共同核心能力辦理陞 遷,100 年 4 月 20 日修正本會公務人員 陞任評分表,於個別選項增列「共同核 心能力」,以強化人力資源管理運用,1 01 年依上開規定執行,計辦理內陞案件 1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4 案。 (3)為持續提升同仁業務所需之核心能力, 本會及所屬機構於 101 年度辦理 4 項核 心能力相關之訓練課程及宣導如次: 「內部顧客關係管理」35 人參加;臺 中榮總辦理 101 年「管理才能發展計 畫」68 人參加;醫療機構永續發展中 高階主管研習班第 1、2 期 150 人參 加;臺北榮總辦理 101 年度二級主管 共識營 133 人參加;本會辦理 101 年 度中高階管理暨會派董監事講習班第 1、2 期 159 人參加;本會中區人事機 構社群辦理「員工心理健康-壓力調 適」23 人參加;臺北榮總辦理一級主 管共識營 68 人參加。 為使各級同仁及新進人員,充分瞭解 本會各項共同核心能力,利用本會各 項會報、各類型工作會報、人事機構 區域性多功能社群聯繫會報、年度新 進人員訓練持續宣導。另於 43~46 期 之人事服務簡訊中,以列舉小故事方 式,說明本會 4 項職員共同核心能力 之定義,俾加深讀者印象,以達宣導 效果,提升本會人員專業技能與素質 及增進競爭力。 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二)上(102)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 提 升 榮 民 人 力 素 質 , 1. 青 壯 退 除 役 官 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辦理情形如下: 強化職場競爭條件 兵就讀大專校 1.核辦榮民申請就學獎補助 1,651 人次,榮民 院就學率 進修學分費補助 445 人次。 2.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招生委員 會,辦理大學暨技術校院二年制班甄試, 計錄取 34 人。 3.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招生委員 會,辦理大學暨科技校院四年制班甄試, 計錄取 17 人。 4.洽請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提供二年制就 學名額,辦理推甄就讀科技大學進修學院 二年制技術系,計錄取 32 人。 5.洽請專科進修學校提供就學名額,辦理推 薦 具 高中 ( 職 ) 學 資榮 民就 讀專 科 進修 學 校,計錄取 16 人。 6.辦理就學宣導說明會 22 場次。 2. 退 除 役 官 兵 及 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辦理情形如下: 眷屬參加職業 1.訓練中心日間養成訓練:辦理 17 個班次錄 技術訓練後就 訓 464 人,就業 115 人,就業率 24.8%。 2.訓練中心短期專案訓練(委外訓練):辦理 2 業成效 9 個班次,錄訓 980 人,就業 661 人,就 業率 67.4%。 3.訓練中心夜間進修訓練辦理 2 個班次,錄 訓 47 人、短期訓練辦理 10 個班次,錄訓 294 人。 二 建 構 完 善 長 照 網 絡 , 1. 各 榮 民 醫 院 開 各榮民醫院共設置護理之家 1,475 床,提供 推動醫療社區化服務 放自費護理之 失能、失智等罹患慢性疾病之榮民(眷)及一 家收住社區民 般民眾長期照護服務 2,592 人次,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平均占床率為 80.4%。 眾占床率 2. 提 升 長 期 照 護 按身心障礙榮民需求,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 與身心障礙復 止,補助醫療輔具 6,603 人次、義眼 8 人 健滿意度 次、助聽器 3,015 人次、眼鏡 1 萬 2,979 人次 及鑲牙服務 1,327 人次。 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三 賡 續 更 新 安 養 機 構 設 1. 營 造 高 齡 友 善 持續辦理安養機構榮舍及其所屬設施改善, 施 , 營 造 高 齡 友 善 健 環境 , 提升占 提供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就養 生活環境,增加榮民至機構內住就養誘因, 康 環 境 , 達 成 區 域 資 床率 並持續勸導單身外住榮民返家內住,以提升 源共享目標 各安養機構占床率,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 止,實際占床率 83.8%;另本會為達資源共 享,全面推展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累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18 所安養機構日間照顧 累計服務 2 萬 9,735 人日、臨托服務累計照 顧 1 萬 5,946 人日。 2. 改 善 生 活 設 為提升對內住榮民服務照顧,已將各項服務 施 、 運用專業 照顧作法整合為「營造溫馨祥和作法指導要 點」,以提升社工及醫護服務及照顧品質, 人力提供專業 每季配合業務查核各安養機構,隨機抽訪 化服務 , 以提 360 位內住榮民,完成服務照顧滿意度問卷 升服務照顧滿 調查,以滿意度 5 分法計分,上半年(102 年 意度 1-6 月)平均滿意度為 90 分。 四 結 合 地 方 社 褔 資 源 , 1. 訪 查 退 除 役 官 1.各榮服處運用服務體系人員對外住榮民(眷) 爭 取 退 除 役 官 兵 合 理 兵及眷屬解決 實施關懷訪視,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權 益 , 深 化 庶 民 服 務 問題比率 實際訪查 59 萬 6,059 件,達全年度預定訪 查件數 90 萬件之 66.23﹪。 理念 2.各榮服處運用服務體系人員協助外住榮民 (眷)解決問題,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實際解決件數 5,852 件,達榮民(眷)問題數 6,361 件之 91.99﹪。 2. 榮 欣 志 工 服 務 1.各服務機構於每年 4 月至 10 月每月辦理服 退除役官兵及 務榮民眷滿意度調查,每單位訪問 20 至 3 眷 屬滿意度 0 份。 2.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志工服務已達 24 萬 113 人次,4、5、6 月滿意度分別為 92.1 3 分、91.14 分、90.74 分(滿意度調查採滿 意度 5 分法:非常滿意、滿意、普通、不 滿意、非常不滿意,分別以分數 100、8 0、60、40、20 計算)。 五 整 合 榮 民 醫 療 資 源 , 1. 榮 民 醫 療 體 系 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各級榮民醫院提供 提 升 區 域 醫 護 品 質 , 門診成長率 門診服務量達 384 萬 2,482 人次,較去年同 完善健康照護體系 期成長 0.34%。 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2. 中 期 照 護 收 治 1.於桃園等 5 家榮(分)院設置中期照護床位共 個案巴氏量表 150 床,提供急性疾病出院後具有潛能回 進步率 復的個案個人化的治療與照顧方式,以利 其回復獨立生活。 2.預計 12 月底於收案結案人數中統計巴氏量 表進步人數,目前持續收案中。 六 增 進 財 務 管 理 知 能 , 辦理財務管理訓 1.財務管理訓練課程,已於 6 月 19 日辦理 1 提升施政效能 練課程,加強業 個班次,課程內容包含「公務機關財務規 務人員財務審核 劃與執行」、「財務責任與個案研析」及 「政府內控內稽」等,結訓 175 人。 能力,受訓人員 2.受訓人員課程滿意度調查表共回收有效問 對課程內容有效 卷 175 份,以滿意度 5 分法計分,平均滿 提升財務審核能 意度為 89.7 分。 力之滿意度 七 配 合 組 織 發 展 , 合 理 1. 配 合 組 織 發 1.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目標值為 2.5%, 配 置 員 額 , 強 化 組 織 展 , 辦理職務 實際已達成 1.3%。 學習 遷調 , 以增進 2.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計召開 7 次甄審 會議,合計 67 案: 行政歷練提升 (1)內陞:41 案。 組織學習效果 (2)外補:24 案。 (3)其他:2 案。 2. 賡 續 推 動 組 織 1.102 年度新進人員於 7 月 22 日至 25 日完成 學習 , 提升滿 研習課程,計 65 人。 意度 2.102 年上校以上軍官轉任本會人員於 7 月 2 2 至 8 月 2 日完成研習,計 9 人。 3.受訓人員課程滿意度調查表共回收有效問 卷 45 份,平均滿意度為 72.30%。 四、潛藏負債之說明 未來 30 年須由中央政府負擔之舊制退伍軍人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等潛藏負 債,依據國防部 102 年 2 月精算報告,以 100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軍職退伍人員平均 死亡年齡 87 歲(配偶 88 歲),並以當期退伍人員支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之比率分 別為 1%、99%及俸額調增率每 6 年調增 3%,折現率 1.840%等為基礎,精算未來 30 年 (101 年至 130 年)中央政府應負擔之支出為 1 兆 6,865 億元,扣除截至 101 年底止已列 支數 982 億元後,未來應負擔約 1 兆 5,883 億元。 21 本 頁 空 白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18,261 2,118,261 1,308,663 -1,000,00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8,000 7,548 16,471 452 0469010000 2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8,000 7,548 16,471 452 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1,000 548 4,957 452 0469010201 1 沒入金 1,000 548 4,957 452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沒入廠商押標 金等收入。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7,000 7,000 11,515 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000 7,000 11,51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貨及公 費培訓醫師違約提前離職等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34,590 136,295 132,032 -1,705 0569010000 2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134,590 136,295 132,032 -1,705 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34,590 136,295 132,032 -1,705 0569010305 1 資料使用費 - 145 132 -145 上年度預算數係出售採購案標單工本費 、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收入。 0569010312 2 場地設施使用費 - 1,450 1,536 -1,450 上年度預算數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 回繳庫數及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 等收入。 0569010313 3 服務費 134,590 134,700 130,364 -110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費安養及養護榮民繳 交服務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3,966 5,626 10,956 -1,660 0769010000 2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3,966 5,626 10,956 -1,660 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2,786 2,926 9,777 -140 0769010101 1 利息收入 - - 10 - 前年度決算數係法院提存擔保金利息收 入。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626 1,626 1,774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安養機構委外經營之權 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上年度比較 利金收入。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1,160 1,300 7,994 -140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消費合作社場地等 租金收入。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180 2,700 1,179 -1,52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8,207 1,000,000 - -931,793 0869010000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68,207 1,000,000 - -931,793 員會 0869010200 1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 68,207 1,000,000 - -931,793 庫 0869010201 1 賸餘繳庫 68,207 1,000,000 - -931,793 本年度預算數係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 金賸餘繳庫數。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03,498 968,792 1,149,203 -65,294 1169010000 2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903,498 968,792 1,149,203 -65,294 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903,498 968,792 1,149,203 -65,294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2,000 18,000 21,700 4,00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不符請領資格之退 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榮民給與溢領等繳 庫數。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81,498 950,792 1,127,503 -69,294 本年度預算數係不需支用代管款項及無 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遺款繳庫等收 入。 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主管 125,302,943 124,345,661 957,282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 125,302,943 124,345,661 957,282 5169010000 教育支出 1,113,450 1,112,260 1,190 5169010500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026,034 1,026,034 0 本年度預算數1,026,034千元,係各榮民總醫院臨床 教學研究經費,與上年度同。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87,416 86,226 1,190 1.本年度預算數87,416千元,包括業務費15,416千元 、獎補助費72,0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74,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2,000千元。 (2)榮民職業技術訓練13,41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房 屋建築養護費及水電費等810千元。 6669010000 社會保險支出 10,479,932 10,509,702 -29,770 6669010400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0,479,932 10,509,702 -29,770 1.本年度預算數10,479,932千元,均屬獎補助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5,453,010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6,219千元。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1,870,399千元,較上年度增 列9,765千元。 (3)榮民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3,156,523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33,316千元。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689,179 758,306 -69,127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 689,179 758,306 -69,127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727,665千元,連同由「 照顧 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科目移入30,641千元,共計 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689,179千元,包括業務費97,580千 元、設備及投資5,800千元及獎補助費585,799千元 。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1,94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一般事務費及雜項設備費等9,178千元。 (2)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經費19,426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3,319千元。 (3)志工服務照護榮民經費104,07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8,364千元。 (4)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殘障遺孤照護經費36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5,6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9,200千元。 (5)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問經費105,511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15,659千元。 (6)榮民與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6,98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座談等經費1,234千元。 (7)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4,322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骨灰罐移厝及祭祀等經費763 千元。 (8)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11,313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旅居海外退伍軍人聯誼等經費1,410千元。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16,881,416 18,472,305 -1,590,889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3,557,703 3,591,133 -33,430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3,545,727千元,連同由 「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科目移入45,406千元,共 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3,557,703千元,包括人事費2,744,3 41千元、業務費134,638千元、設備及投資49,776 千元、獎補助費628,948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3,180,576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列 人事費10,779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7,24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物品及一般事務費等3,490千元。 (3)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經費3,911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211千元。 (4)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經費83,262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15,467千元。 (5)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92,713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代榮民工 程公司舉借款利息3,483千元。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2,233,594 2,235,740 -2,146 1.本年度預算數2,233,594千元,包括業務費253,022 千元、設備及投資1,900千元、獎補助費1,978,672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1,745,325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補助各榮民(總)醫院等經費2,165 千元。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313,97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購置藥品及衛材等經費3,012千 元。 (3)各級榮民醫院品質管理督導作業4,268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辦理醫學活動等經費805千元。 (4)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業經費109,018千元 ,與上年度同。 (5)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11,302千元,較上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年度減列醫事人力訓練經費3,071千元。 (6)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36,30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研討會及教育訓練等經費6,493千元。 (7)新增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計畫總經費40,000 千元,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3,400 千元。 6869010600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8,721 10,260 -1,539 本年度預算數8,721千元,係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經 費,較上年度減列1,539千元。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10,923,910 12,048,858 -1,124,948 1.本年度預算數10,923,910千元,包括業務費735,66 9千元、設備及投資43,640千元、獎補助費10,144, 601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28,046千元,較上年度減 列水電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等17,803千元,增列 建築物耐震詳評等經費9,619千元,計淨減8,184 千元。 (2)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10,151,574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就養榮民給與等1,106,727千元及榮民炊事 沐浴用燃料費4,782千元,合共減列1,111,509千 元。 (3)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16,66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1,254千元。 (4)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15,04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就養榮民文康活動等經費2,655千 元。 (5)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12,576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等1,346千元。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132,488 559,314 -426,826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130,768 551,509 -420,741 1.本年度預算數130,768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新興公共工程計畫先期規劃作業1,23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217千元。 (2)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5,104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5,172千元。 (3)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86,18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604千元。 (4)新增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 計畫總經費1,105,177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 編列第1年經費26,468千元。 (5)新增榮光大樓電腦機房整建工程7,430千元。 (6)新增服務機構辦公房舍整建工程4,354千元。 (7)上年度安養機構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 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452,000千 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上年度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比 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元如數減列。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720 7,805 -6,085 1.本年度預算數1,720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汰換臺南榮譽國民之家8人座小型客貨車1輛經費 820千元。 (2)汰換馬蘭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1輛經費900千元。 (3)上年度汰購金門縣等榮民服務處公務轎車7輛、 臺北等榮譽國民之家小型客貨車4輛及汰換退除 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小型客貨車1輛預算業已編 竣,所列7,805千元如數減列。 6869019800 10 第一預備金 25,000 27,000 -2,000 本年度預算數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756901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96,105,720 93,457,179 2,648,541 7569019600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96,105,720 93,457,179 2,648,541 1.本年度預算數96,105,720千元,包括人事費74,232 ,386千元、業務費13,832千元、獎補助費21,859,5 02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官兵一次退除役給付5,554,538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一次退伍金等460,151千元。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給付半俸24,443千元,較上年 度減列4,946千元。 (3)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65,277,606千元,較上年度 增列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年終慰問金等170,58 5千元。 (4)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1,542,01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4,943千元。 (5)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23,460,67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眷屬實物代金、生活補助費等38,0 44千元,增列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等3,054,85 0千元,計淨增3,016,806千元。 (6)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14,75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臨時人員酬金等446千元。 (7)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金1,00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1,000千元。 (8)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230,695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77,250千元。 7669010000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33,246 35,909 -2,663 7669019700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33,246 35,909 -2,663 1.本年度預算數33,246千元,包括人事費19,138千元 、業務費14,108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33,246千元,係辦理退除業務作業經 費,較上年度減列2,663千元。 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69010200 -04690102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00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 細目與編號 沒入及沒收財物 -沒入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約規範辦理。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000 0469010000 2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000 導委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1,000 0469010201 1 沒入金 1,000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沒收廠商違規押標金等收入,參酌以前 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69010300 -04690103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7,000 承辦單位 就醫保健處、綜合規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劃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 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 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000 0469010000 2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7,000 導委員會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7,00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000 公費培訓醫師未依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 受領公費及廠商違約罰款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 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69010300 -0569010313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34,590 承辦單位 就養養護處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34,590 0569010000 2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34,590 導委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34,590 0569010313 3 服務費 134,590 自費安養以101年度平均繳費榮民1,460人,每月服務費4,195 元計算,估約73,496千元;自費養護(含失智)榮民以101年度 平均繳費榮民810人,每月服務費6,270元計算,估約60,944千 元;日間(臨托)照顧參酌101年度決算數估約150千元,合共13 4,590千元。 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100 -0769010105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626 承辦單位 就養養護處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權利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626 0769010000 2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626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1,626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626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權利金收入,依合約規定計算並參 酌以前年度決算數,估如列數。 3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100 -0769010106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60 承辦單位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理。 收入。 收入。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60 0769010000 2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160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1,160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1,160 員工消費合作社等場地租賃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 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600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80 承辦單位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2.依據本會暨會屬機構變賣財物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暨會屬機構變賣財物作業要點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80 0769010000 2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180 導委員會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180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 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869010200 -08690102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8,207 承辦單位 會計處 細目與編號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賸餘繳庫 餘繳庫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賸餘繳庫數。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及預算法規定辦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9條及預算法規定辦理。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賸餘繳庫數。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800000000 5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 68,207 入 0869010000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68,207 導委員會 0869010200 1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 68,207 餘繳庫 0869010201 1 賸餘繳庫 68,207 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賸餘繳庫數。 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69010900 -1169010901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2,000 承辦單位 退除給付處、就養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護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2,000 1169010000 2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22,000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22,000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2,000 收回不符請領資格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 等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 估如列數。 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69010900 -1169010909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881,498 承辦單位 服務照顧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剩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剩餘榮民遺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等規定辦理。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等規定辦理。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行政院國軍退除 收入。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行政院國軍退除 收入。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經管國有不動產提供使用處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經管國有不動產提供使用處 理原則辦理。 理原則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81,498 1169010000 2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881,498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881,498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81,498 1.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遺款及不需支用代管款等繳庫數 ,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877 ,608千元。 2.出售採購案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收入,參酌 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140千元。 3.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及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扣回 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 估列1,500千元。 4.家副貸款收回等其他收入,估列2,250千元。 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500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預算金額 1,026,03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執行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事項。 1.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共計643案,包括臺北榮總3 2.賡續辦理各類醫護人員之教學訓練,提升醫學研究 58案、臺中榮總160案、高雄榮總125案。 風氣,密切結合臨床醫學工作,開發醫學新領域之 2.增進醫療服務品質,促進醫師、藥師、護理及醫技 研究計畫。 人員之專業素質與診療水準。 3.推動教學研究、臨床試驗、基因體醫學、腦科學及 3.將研究具體成果應用於臨床工作,以提升診斷與醫 轉譯生醫影像研究、法布瑞氏症致病轉探、藥物轉 療水準。 譯醫學研發、幹細胞研究、法洛氏四合症由基礎到 臨床的前瞻性研究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各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 1,026,034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3所榮總從事重大 0400 獎補助費 1,026,034 醫學研究,內容如下: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26,034 1.臺北榮總:基因體醫學、腦科學及轉譯生醫影 像研究、新藥開發、免疫學研究、神經再生、 心律不整研究、癌症研究、一般型、研究發展 型及資深型研究計畫等經費552,319千元。 2.臺中榮總:糖尿病基因研究、法布瑞氏症致病 轉探、藥物轉譯醫學研發、微小RNA及相關致 癌基因在肺癌惡化轉移及化療藥物抗藥性之角 色探討、疾病動物模式應用於轉譯醫學之研究 、過敏原在先天免疫與後天免疫之關聯性等經 費273,337千元。 3.高雄榮總:幹細胞研究、法洛氏四合症由基礎 到臨床的前瞻性研究、心肌肥厚病變、惡性腫 瘤轉移骨骼的相關基因等相關研究等經費200, 378千元。 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87,41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加強與教育部協調聯繫,協洽相關大專校院提供就 1.預期透過推甄、考選方式輔導退除役官兵入學大專 學員額,辦理推甄、考選作業,以開拓就學管道, 校院130人。 加強專業教育,增進就業競爭力。 2.辦理在學榮民聯繫座談18場次200人參加,就學宣 2.辦理在學榮民聯繫座談、輔導榮民就學宣導說明會 導說明會22場次680人參加。 ,加強就學宣導。 3.提供獎補助3,600人次,協助於大專校院安心向學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9條提供就讀國內大 ,順利畢業。 專校院及出國留學退除役官兵學雜費補助及成績優 4.辦理職業訓練相關支援服務工作,協助完成訓練目 異獎勵金,協助安心向學。 標。 4.辦理榮民職業技術訓練行政支援工作,增加學員就 業機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74,000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00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3 通訊費 80 (1)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就學宣導說明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在學榮民聯繫座談會等郵資、電話費80千 0271 物品 20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500 (2)辦理就學宣導說明會、在學榮民聯繫座談 0291 國內旅費 100 會及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委員會議等出 0400 獎補助費 72,000 席費150千元,各項推甄考選入學之命題等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72,000 試務作業費150千元,合共300千元。 (3)辦理輔導就學作業所需文具紙張等物品20 千元。 (4)委託大專院校辦理二專、二技、四技及大 學考選與推甄招生宣導等作業費1,050千元 ,就學宣導、在學榮民聯繫座談會等作業 費400千元,就學滿意度調查等作業費50千 元,合共1,500千元。 (5)辦理退除役官兵就學業務(推甄、考選、就 學說明會及在學榮民聯繫座談會等)差旅費 10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19條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補助榮民就學之學雜費、獎學金等3,600人 次,每人次平均估約20千元,計需72,000千元 。 02 榮民職業技術訓練 13,416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3,416 1.職訓中心現職員工在職進修補貼14千元及訓練 0201 教育訓練費 20 補貼6千元,合共20千元。 0202 水電費 772 2.職訓中心水費224千元、電費313千元、宿舍熱 0203 通訊費 423 水鍋爐及訓練機械動力費235千元,合共772千 0215 資訊服務費 137 元。 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87,41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1 3.教學網路等通訊費177千元及總機、輔導就業 0221 稅捐及規費 85 互動式查詢電話費、作業郵資等246千元,合 0231 保險費 205 共42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1 4.資訊系統及資料庫軟硬體維護費等137千元。 0271 物品 636 5.快速印表機租金2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306 6.公務車牌照稅22千元、燃料費12千元、車輛檢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19 驗及申請地籍等規費51千元,合共85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79 7.公務車輛保險11千元、辦公房舍及財產保險19 費 4千元,合共205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435 8.聘請法律顧問及律師處理爭訟案件195千元、 費 專家學者評鑑出席費12千元及講師鐘點費104 0291 國內旅費 52 千元,合共311千元。 0294 運費 26 9.文具紙張、報章雜誌、清潔用品等耗材費426 0295 短程車資 17 千元,電腦週邊、辦公事務等用品費113千元 0299 特別費 72 ,公務車油料費97千元,合共636千元。 10.辦理公務印刷、訓練效益調查及公務接待等 經費178千元,警衛、環境清潔及防盜保全等 外包費用6,773千元,員工文康活動105千元( 2,500元*42人),建築物耐震評估2,250千元 ,合共9,306千元。 11.辦公房舍養護費819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27千元(900元*30人)及公務 車養護費52千元,合共79千元。 13.職訓中心空調、機電設備等養護費435千元。 14.職訓中心員工出差旅費52千元。 15.職技訓練機具接運及裝卸費26千元。 16.洽公短程車資17千元。 17.職訓中心主任1人,每月特別費6千元,全年7 2千元。 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669010400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預算金額 10,479,9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榮民、榮眷健康保險費及榮民就醫部分負擔經費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約54萬2,162人 補助,落實照顧榮民眷,促進其健康發展。 保費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 服務照顧。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榮民健康保險 5,453,010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 0400 獎補助費 5,453,010 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全額健保費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5,453,010 ,每人月1,249元,按102年2月投保人數預估363 ,825人,計需5,453,010千元。 02 榮眷健康保險 1,870,399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 0400 獎補助費 1,870,399 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眷屬健保費7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870,399 0%,每人月874元,按102年2月投保人數預估178 ,337人,計需1,870,399千元。 03 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3,156,523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3,156,523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47條暨其施行細則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3,156,523 第63條第2項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健保 部分負擔2,746,523千元,包括: (1)門診:363,825人*依101年健保核付平均門 診次數27.2次*每人次費用169元=1,672,43 1千元。 (2)住院:363,825人*依101年健保核付平均住 院次數0.38次*每人次費用7,769元=1,074, 092千元。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兵 就醫辦法規定,編列補助貧苦榮民健保就醫藥 品及檢驗項目部分負擔費用410,000千元。 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訪視、照顧、救助,體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 貼照顧弱勢榮民眷。 業務,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落實社 2.建構服務平台,輸送社福資源,落實在地服務理念 會救助目標。 及推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協助服務照顧 2.訪視單身獨居榮民及清寒遺眷130萬人次,協助解 年長獨居榮民及遺眷。 決就醫、就養、就學等問題,落實社區照顧服務。 3.對清寒榮民子女提供就學補助,並加強對榮民外籍 3.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14,956人次,並提供榮 及大陸配偶子女就學及生活輔導照顧,保障受教權 民與外籍配偶所生子女營養午餐補助,鼓勵向學, 益及促進社會參與以提升社會地位,落實照顧弱勢 脫離貧窮。 之目標。 4.辦理清寒榮民及遺孤三節慰問8,650人次;清寒遺 4.對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榮民遺孤因特殊貧病、意外 眷三節慰問36,300戶次;清寒榮民、遺眷急難救助 、生活急困者,適予慰問與救助。 、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助29,9 5.推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結合社會資源 02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 對獨居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提供各項適時適當之輔 落實社福及防災應變。 助性服務照顧。 5.召募榮欣志工3,000人,提供333,000人次榮民眷各 6.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就 項服務照顧,建立「社區安全」防護網絡。 養榮民三節慰問。 6.發放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就 7.結合民間社福團體、機構,提供榮民眷即時適切之 養榮民15,073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 服務照顧,並切合民情對榮民眷喜慶祝賀、往生弔 役之貢獻。 唁,對住院者前往探視慰問。 7.聯絡協助退除役官兵疏解疑難、祝賀、弔唁、慰問 8.辦理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及散居榮民分區座談, 等,嘉惠榮民眷,提升服務效能。 溝通意見,疏解疑難及防騙宣導。 8.舉辦榮民代表懇談會及服務區座談會,宣導本會服 9.辦理流落榮民收容安置及榮民糾紛調處,對榮民偶 務照顧措施與防騙作為,營造社區安全環境,聽取 發事件,適時疏處。 建議,精進施政作為。 10.辦理榮民大陸及外籍配偶生活輔導適應活動。 9.安排法律顧問協助解決權益紛爭,協調社福機構暫 11.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單 時收容流落榮民,減少社會抗爭與衝突,降低社會 身亡故榮民遺產殯喪事務施作、遺產管理、大陸 負擔成本。 繼承案與遺贈案發還、高額繼承案驗證等作業、 10.舉辦榮民大陸及外籍配偶生活輔導適應活動,邀 網路祭祀及早期亡故榮民墓園之維護、遺骸起掘 集榮民眷參加,宣導在台居留及社福法令,維持 、火化、移厝事宜。 家庭穩定功能。 12.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協會會議,辦理國內及海外 11.補助全國性退伍軍人社團,辦理各項參訪、研習 榮民、國際退伍軍人團體等座談、聯誼活動及補 與紀念活動,增進退伍軍人社會參與感,適時汲 助國內退伍軍人團體辦理活動。 取社會新知,提升社會地位。 12.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 維護亡故榮民權益、彰顯榮民功勳、慰祭榮民忠 靈。 13.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協會會議,並辦理國內與國 際退伍軍人團體及海外榮光會座談、聯誼,以維 繫與各國退伍軍人組織情誼及服務海外榮民。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1,948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6,148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1 教育訓練費 750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費等補貼190千元、在職 0202 水電費 6,834 訓練交通費等補貼560千元,合共750千元 0203 通訊費 5,809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8,245 (2)各榮服處辦公房舍水費412千元、電費5,01 0221 稅捐及規費 574 2千元、其他動力費用1,410千元,合共6,8 0231 保險費 516 34千元。 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4 (3)各榮服處數據通訊費9千元,郵資及電話費 0271 物品 7,582 5,800千元,合共5,80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759 (4)各榮服處公務用車、榮民就醫專車及辦公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680 事務機具租賃費等8,200千元,緊急護送榮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2,140 民就醫車輛租金45千元,合共8,245千元。 費 (5)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37千元、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908 料費337千元,合共574千元。 費 (6)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保險363千元、辦公 0291 國內旅費 2,585 房舍保險153千元,合共51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14 (7)辦理業務研習講座鐘點費184千元。 0299 特別費 1,368 (8)辦公用品、電腦及事務機器耗材、水電設 0300 設備及投資 5,800 施零件、辦理榮民各項聯絡協調之圖書及 0304 機械設備費 220 報章雜誌等4,917千元,公務車油料2,665 0319 雜項設備費 5,580 千元,合共7,582千元。 (9)印刷、環境清潔、對民意機關、地區會屬 機構首長聯繫、榮服處服務品質認證、團 體慰勞獎勵、促進社區健康活動、榮民慶 生、員工文康活動(2,500元*785人)、外訪 榮民作業、辦理榮民法律輔導資料研究、 審查、蒐集、整理及訴訟費用,護送榮民 就醫、輔導榮民調撥、榮民眷喜慶祝賀、 弔唁慰問、百歲慶生、各項聯絡協調作業 及工作績優單位團體慰勞等,合共21,759 千元。 (10)各榮服處辦公房舍、停車場養護整修等6, 680千元。 (11)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675千元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65千元(793元*587人) ,合共2,140千元。 (12)各榮服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08千元 。 (13)各榮服處員工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585千 元。 (14)各榮服處員工洽公短程車資214千元。 (15)榮服處處長19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元, 計需1,368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榮服處所需電信、廣播及通訊等設備費2 20千元。 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各榮服處所需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5,5 80千元。 02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19,426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9,426 1.依據本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9,426 業要點,辦理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按就讀 高中預計辦理3,450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 10,350千元;國中小學預計辦理11,506人次, 每人次500元,計需5,753千元,合共16,103千 元。 2.依據本會榮民就學子女營養午餐補助金發放作 業要點,補助就養及未領退休俸榮民娶外籍及 大陸配偶所生就讀國中小學子女營養午餐,預 計辦理1,230人次,每人次2,702元,計需3,32 3千元。 03 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104,073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1,037 1.業務費部分,係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會榮欣志願 0203 通訊費 211 服務實施要點辦理,包括: 0231 保險費 1,150 (1)榮欣志工電話問安及推展業務所需郵資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50 電話費211千元。 0271 物品 25 (2)榮欣志工3,000人團體意外及醫療保險,每 0279 一般事務費 8,531 人每年350元,計需1,050千元;志工教育 0291 國內旅費 170 訓練及觀摩旅行平安保險費100千元,合共 0400 獎補助費 93,036 1,150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93,036 (3)辦理榮欣志工各項教育訓練暨研習所需專 家出席費6千元、講師鐘點費864千元、志 工活動暨獎勵表揚典禮節目表演費80千元 ,合共950千元。 (4)志工服務作業文具用品等耗材25千元。 (5)志工交通誤餐費、訓練資料印刷、行政表 報、獎牌(座)製作、居家服務清潔等8,531 千元。 (6)志工講習督導及視察等差旅費17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地區志工訪查交通、誤餐補 助費,按服務組長403人,每人月約19,047元 ;服務員23人,每人月約3,350元,計需93,03 6千元。 04 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 365,60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係依據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業 殘障遺孤照護 要點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辦理,內容如 0200 業務費 92 下: 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9 一般事務費 92 1.業務費部分,係各項災害救助或急難慰問等物 0400 獎補助費 365,508 資及作業經費92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65,508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榮民急難 救助,預計辦理22,850人次,每人次3千元 ,計需68,550千元。 (2)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預計辦理4,9 52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14,856千元。 (3)清寒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7,650人次, 每人次3千元,計需22,950千元。 (4)清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000人 次,每人次10千元,計需10,000千元。 (5)就養遺眷救助,預計辦理2,100人次,每人 次30千元,計需63,000千元。 (6)清寒遺眷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12,100 戶,其中春節每戶6千元,端午、中秋節每 戶各3千元,計需145,200千元。 (7)辦理散居就養榮民遠距照護服務952千元。 (8)辦理服役10年以上未就養且未支領退休俸 榮民遺眷喪葬慰問,預計辦理4,000人次, 每人次10千元,計需40,000千元。 05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 105,511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 慰問 助及慰問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 0400 獎補助費 105,511 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5,511 辦理15,073人,春節每人3千元,端午、中秋節 每人各2千元,計需105,511千元。 06 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 6,986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座談 1.辦理現職員工講習所需教材、膳宿、交通等補 0200 業務費 6,986 貼403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03 2.辦理外籍(含大陸)配偶生活輔導活動之保險費 0231 保險費 3 3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 3.現職員工講習等所需講座鐘點費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330 4.榮民代表懇談會、訪慰榮民(眷)、榮民代表懇 0291 國內旅費 200 談及散居榮民分區座談4,443千元,辦理外籍 與大陸配偶幸福家庭表揚及社工輔導活動1,88 7千元,合共6,330千元。 5.督訪外籍(含大陸)配偶系列活動及社工輔導差 旅費200千元。 07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 4,322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產管理作業 1.辦理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管理 0200 業務費 4,322 事務座談及訓練講習教材等補貼5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2.善後遺產管理作業等郵電費100千元。 0203 通訊費 100 3.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各項規費20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200 4.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管理事務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座談及訓練講師鐘點費總計30千元。 0271 物品 200 5.各遺產管理機構善後喪葬招標作業、遺產管理 0279 一般事務費 3,078 案卷資料建檔文具等耗材2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0 6.辦理年度講習、業務督考、採購印製法規資料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64 、遺產案件法律訴訟、春秋祭祀早期亡故榮民 0295 短程車資 100 祭典及亡故榮民骨灰罐移厝等作業費3,078千 元。 7.辦理年度督考、績效評鑑及遺產管理機構辦理 善後喪葬、遺產管理等差旅費300千元。 8.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26 4千元。 9.辦理亡故榮民死亡除戶、遺屋不動產清查履勘 等善後遺產管理所需短程車資100千元。 08 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11,313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8,995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3 通訊費 362 (1)辦理榮光雙周刊寄贈海外郵資費362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0 (2)辦理外賓接待工作租車費10千元。 0231 保險費 10 (3)辦理國際退伍軍人聯繫活動旅行平安險1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千元。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50 (4)辦理國際退伍軍人聯繫活動邀請專業人士 0271 物品 5 撰稿、翻譯、編輯等1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787 (5)參加世界退伍軍人協會組織會費1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0 (6)印製海報、請柬用文具紙張等耗材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1,646 (7)榮光雙週刊寄贈海外榮民信封、地址及名 0295 短程車資 5 條作業費108千元,辦理我國旅居海外退伍 0400 獎補助費 2,318 軍人團體聯誼及返國參加國家慶典及榮民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318 節活動等4,889千元,接待外賓經費1,790 千元,合共6,787千元。 (8)陪同外賓參訪差旅費10千元。 (9)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等國外旅費1,646千 元。 (10)辦理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補助內政部登記立案之全國 性退伍軍人社團活動經費2,318千元。 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89,179 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57,7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安置工作,在主任委 1.督導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照顧工作,使 員、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之下設置12處,處理退 其生活步入正軌,進而安定社會秩序。 除役官兵就業、就養、就醫、就學等行政工作。 2.宣揚本會政風工作成果與廉政資訊,提供所屬各機 2.編印政風宣導專刊、舉辦政風責任區分區座談會、 構運用,彰顯本會廉潔形象;加強「反浪費」、「 辦理年終政風工作檢討會、座談會、廉政楷模選拔 反腐敗」、「反貪污」意識;蒐集興革意見,強化 表揚。 政風肅貪防弊功能;檢討年度政風工作執行情形, 3.發行「榮光雙周刊」,闡揚政府政策,宣導本會施 增進政風人員工作方法與知能;邀集專家、學者與 政作為,及作為聯繫榮民情感之雙向溝通管道。 本會員工座談,研提興革改進意見,防杜弊端發生 4.配合政府組織改造,加速辦理本會資訊改造,以未 ;激發員工清廉自持,崇法務實。 來業務整併為考量,規劃建立資訊集中式、共用式 3.配合資訊共享服務之推動,以「簡單化」、「標準 資訊服務系統,並協助本會各單位及所屬服務安養 化」、「模組化」為原則,對外整合本會及所屬機 機構推動辦公室自動化作業;另精進統計分析與強 構之全球資訊服務網,以達成電子化政府,提供「 化資料管制相關業務。 與民眾互動」、「線上服務」與「即時資訊」的目 5.強化本會資訊安全措施購置本會垃圾郵件防護設備 標;對內整合本會及所屬員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以 與軟體及本會全球資訊網網站防護設備與軟體。 提供「安全」、「效率」與「正確」的資訊服務為 目標;並運用統計及資料庫提升決策與服務效能。 4.完成購置本會垃圾郵件防護設備與軟體及本會全球 資訊網網站防護設備與軟體,以強化本會資訊安全 ,確保業務執行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180,576 人事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2,744,341 1.人事費部分,包括: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270 (1)政務官3人待遇6,270千元(含主委1人、副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64,223 主委2人)。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540 (2)職員1,682人(含森保處25人,職訓中心3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640 人)及駐衛警82人,合計1,764人待遇1,264 0111 獎金 438,344 ,223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45,952 (3)聘用7人及約僱22人,合計29人待遇14,540 0131 加班值班費 92,277 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32,607 (4)技工286人(含森保處52人)及工友790人,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51,847 合計1,076人待遇419,640千元。 0151 保險 178,641 (5)員工考績獎金220,305千元,年終獎金215, 0400 獎補助費 436,235 089千元(含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2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96,179 ,005千元),特殊功勳獎賞1,710千元,其 0454 差額補貼 27,000 他業務獎金1,240千元,合計438,344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3,056 。 (6)員工休假補助45,952千元。 (7)員工超時加班費8,929千元,不休假加班費 69,876千元,值班費13,472千元,合計92, 277千元。 (8)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前任職年資所支領之退撫給付等132,607千 元。 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57,7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政府依法提撥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 僱人員及技工工友等退休或離職儲金等151 ,847千元。 (10)政府應負擔員工健保、公保及勞保費等17 8,641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對 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工及醫療基金單位 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 存款利息差額等補助經費396,179千元。 (2)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對 森保處、職訓中心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分 別為18,941千元及8,059千元,合共27,000 千元。 (3)本會暨所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 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預計辦理2 ,176人,每人年6千元,計需13,056千元( 含森保處64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97,241 綜合規劃處等 本計畫內容如下: 單位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94,341 (1)辦公大樓水費337千元,電費7,706千元, 0202 水電費 8,120 緊急發電機動力費77千元,合共8,120千元 0203 通訊費 16,120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47 (2)公務用電話費、郵資等16,12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31 (3)公務車輛等租金1,847千元。 0231 保險費 944 (4)公務車輛牌照稅56千元,燃料費3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1 國有土地鑑界、分割測量、申請地籍資料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5 規費40千元,合共131千元。 0271 物品 2,708 (5)公務車輛保險費33千元,工程查核委員保 0279 一般事務費 51,644 險費4千元,辦公房(宿)舍及財產保險費9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78 7千元,合共944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648 (6)聘請法律顧問、律師及會計師處理爭訟案 費 件顧問費214千元,榮民工程公司清理業務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909 外聘委員出席費12千元、工程查核外聘委 費 員出席費152千元、推動性別主流化外聘委 0291 國內旅費 2,375 員出席費24千元、外聘訴願委員、法規委 0295 短程車資 92 員及國賠委員等出席費86千元、研考協調 0299 特別費 1,179 會報及政風業務研習等出席費48千元及榮 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57,7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2,900 民節慶祝活動招標案評審委員出席費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1,900 ,講師鐘點費67千元,政風宣導專刊稿費1 0319 雜項設備費 1,000 0千元,合共621千元。 (7)參加中華檔案學會會費20千元及中華民國 紅十字總會團體會員會費5千元,合共25千 元。 (8)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衛生及水電耗材費 等1,487千元,辦公事務等用品900千元, 公務車油料321千元,合共2,708千元。 (9)駐警隊服裝費、辦公大樓清潔維護、防護 防颱作業、民意代表聯繫、國會聯絡作業 、會計、財產管理業務等10,141千元,電 子交換總機外包人力700千元,文化資產清 查、會史館資料更新、研考協調會報資料 印製及配合募兵制退輔措施方案作業費等1 ,247千元,員工文康活動費1,420千元(每 人2,500元*568人,含森保處77人),模範 公務人員表揚作業費、員工健康檢查費等 人事業務3,517千元,廉政工作宣導及政風 工作業務623千元,辦理榮光雙周刊作業、 印製及專書編印等經費29,324千元,辦理 本會成立60週年暨第36屆榮民節活動經費 及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繫作業等4,672千 元,合共51,644千元。 (10)本會辦公房屋、宿舍養護費978千元。 (11)本會公務車輛養護費255千元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393千元(1,048元*375人),合共64 8千元。 (12)辦公大樓及各房舍水電、電梯、消防動力 、機械等設備機具養護費6,909千元。 (13)所屬機構政風、人事、會計、工程查核、 財產管理、績效評比等業務實地督導差旅 費2,375千元。 (14)本會員工洽公短程車資92千元。 (15)主任委員1人,每月特別費39.7千元,計 需477千元;副主任委員3人,每人月特別 費19.5千元,計需702千元,合共1,179千 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57,7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榮光大樓機房整建設備費1,900千元。 (2)汰購本會電信、廣播及通訊等設備費1,000 千元。 03 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 3,911 人事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11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費、雜費補貼116千元及幹 0201 教育訓練費 810 部在職訓練所需交通、膳雜費與教材補貼等69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5 4千元,合共8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04 2.替代役訓練租用車輛等租金19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6 3.幹部在職訓練、替代役專業訓練及性別主流化 0291 國內旅費 1,374 、員工關懷等講座鐘點費1,10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12 4.幹部、替代役訓練及英語檢定報名費補助等一 般事務費416千元。 5.幹部在職及替代役訓練等差旅費1,374千元。 6.短程車資12千元。 04 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 83,262 統計資訊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6,386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1 教育訓練費 756 (1)本會及所屬機構員工資訊教育訓練膳宿費 0203 通訊費 8,000 補貼等756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2,196 (2)租用政府服務網通訊費8,0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2 (3)會本部主機及伺服器、異地備援機房主機 0271 物品 2,874 及伺服器、個人電腦暨其週邊設備、不斷 0279 一般事務費 2,051 電系統、財產管理等資訊系統維護、光碟 0291 國內旅費 297 影像系統暨軟硬體維護、本會大樓及電腦 0300 設備及投資 46,876 機房網路佈建與整理、本會及所屬機構指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6,876 紋機與網路設備維護、所屬機構電腦周邊 維護等18,696千元,異地備援機房租金3,5 00千元,合共22,196千元。 (4)資訊教育訓練講座鐘點費212千元。 (5)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等耗材2,333千元,資訊 用品541千元,合共2,874千元。 (6)榮民資料校補、電腦資料蒐集交換及資料 檔作業費1,443千元,統計報表製作、書刊 編印、統計調查、資料印製等費用608千元 ,合共2,051千元。 (7)統計調查講習與資訊業務督導差旅費297千 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汰換本會服務、安養機構網路核心交換器 設備(40部)3,120千元。 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557,70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本會退除給付發放管理系統異地(台中文心 機房)備援硬體設備(含資料庫)7,670千元 。 (3)本會機房整建資訊設備費10,055千元。 (4)資訊安全系統、資產管理與防毒軟體等更 新維護費用2,970千元。 (5)以3年租賃(102-104年)採購本會微軟產品E A使用授權第二年款8,659千元。 (6)購置本會垃圾郵件防護設備及軟體5,000千 元。 (7)購置本會全球資訊網網站防護設備及軟體1 ,500千元。 (8)資訊應用系統功能擴充及提升4,500千元。 (9)行政業務服務網維護及功能提昇(102-103 年合約)第二年款3,402千元。 05 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 192,713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 0400 獎補助費 192,713 公司清理計畫,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代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92,713 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73,517千元及補助榮民 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19,196千元,合共192,7 13千元。 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233,59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社福醫療政策,賡續「巡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衛教宣導及社 迴醫療與醫養合一」作為,綿密醫療防護網,辦理 區居家訪視約25,000人次,巡迴醫療服務200,000 榮民眷醫療照護、巡迴醫療、居家護理,支援偏遠 人次。 及離島遠距醫療服務、傳染病防治,以推展「醫院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各榮總分院 社區化」,落實照顧弱勢榮民眷身心健康之具體策 設置公務預算病床4,300床,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略目標。 品質及舒適照護環境,使其頤養天年。另照謢失能 2.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相關衛材設備,加強失能、失智 、失智榮民2,730人,使能獲得完善生活照顧。 榮民醫療照顧,提高醫療效果。 3.按傷殘人員實際需求裝配輔具,使傷殘人員確能殘 3.辦理退除役官兵傷殘輔具、義眼、助聽器、老花眼 而不廢,重振精神,恢復生活信心並提昇其社會地 鏡、義齒等之裝配及復健訓練,以提升渠等生活品 位。 質。 4.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強化照護年老之榮民眷 4.因應人口老化發展高齡醫學,以提昇對榮民及社區 。 長者之醫療照護品質。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 1,745,325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助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116,50 0400 獎補助費 1,745,325 4千元,補助各榮總分院開設榮民養護公務預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741,151 算病床養護作業經費567,600千元,90年度起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4,174 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之所屬醫療機 構公務人員保險補助、早期退休公務人員照護 金、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退休撫 卹金1,052,294千元,補助樂生療養院寄醫榮 民醫療照護費用4,753千元,合共1,741,151千 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3,864千元,補助 回台未滿6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清寒 榮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就醫醫療補助100千元, 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查)210千 元,合共4,174千元。 02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 313,977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健服務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199,816 (1)專家學者出席殘障輔具、助聽器等採購審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 查會議出席費11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5 (2)參加長期照護專業協會年費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99,800 (3)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以每人照 0400 獎補助費 114,161 顧5名失能、失智榮民之比例勞力外包照顧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14,161 服務員591人,計需199,80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失 智榮民紙尿布(褲)、病房防護設施、被服及所 需藥品、衛材等15,000千元,身心障礙榮民各 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233,5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項傷殘輔具、助聽器、義眼、老花眼鏡、缺牙 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巡迴服務及 傷殘輔具科技儀器之引進、開發、測試等99,1 61千元,合共114,161千元。 03 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 4,268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268 1.督導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營運績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 效,聘請講師鐘點費1,000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 2.參加捐血中心組織會費2千元。 0271 物品 250 3.辦理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活動所需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0 文具等耗材25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16 4.醫師節及護士節表揚活動、各級榮民醫院提升 醫療服務品質活動作業費等2,700千元。 5.督導各級榮民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國內差旅費31 6千元。 04 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 109,018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各級榮民醫院發展 業 社區照護方案,辦理社區特需榮民眷照顧服務、 0400 獎補助費 109,018 偏遠地區巡迴醫療義診、支援榮家疾病篩檢及防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9,018 疫感控等服務、提供社區民眾社區醫療、社區照 護與中期照護等服務資源之連結模式、居家護理 、預防保健、健康促進、安寧療護及自殺防治等 109,018千元。 05 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 11,30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練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1,134 (1)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教材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 、膳雜、交通費等補貼1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 (2)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講 0271 物品 150 座鐘點費7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84 (3)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文具 0400 獎補助費 10,168 等耗材150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220 (4)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作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20 業費184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8,928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補助醫學院公費生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 ,其中公立學校1,220千元,私立學校20千 元,合共1,240千元。 (2)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102學年度下學 期52員、103學年度上學期65員,每人學期 培育經費72千元,計需8,424千元;補助各 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公費生102學年度下學 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233,5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期7員,每人學期培育經費72千元,計需50 4千元,合共8,928千元。 06 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36,304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辦理失智照護、中期照護、 0200 業務費 36,304 高齡親善醫療環境等高齡醫學服務,內容如下: 0201 教育訓練費 140 1.參與國內各項老人醫學訓練教材等補貼140千 0203 通訊費 150 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50 2.辦理高齡醫學等業務電話及郵資150千元。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8,964 3.辦理高齡醫學研討會等訓練所需場地租借、影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48 音或口譯器材租借250千元。 0271 物品 3,502 4.僱用臨時人員41人協助高齡醫學推動、臨床訪 0279 一般事務費 11,300 視與衛教宣導服務18,964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50 5.邀請專家指導計畫出席費130千元;辦理教育 0295 短程車資 200 訓練課程,邀請國內專家學者參與講座鐘點費 1,018千元,合共1,148千元。 6.辦理及推動高齡醫學業務各項文具、電腦週邊 耗材等2,302千元,事務、防護與醫療用具等1 ,200千元,合共3,502千元。 7.舉辦各項高齡醫學計畫及教育訓練所需印刷、 場地布置費等11,300千元。 8.辦理講習、研討及榮民健康照護服務等差旅費 650千元。 9.辦理榮民健康管理服務等短程車資200千元。 07 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 13,400 就醫保健處 行政院102年2月21日院臺衛字第1020007816號函 0200 業務費 11,500 核定「開創全民均等健康照護計畫」,其中「推 0201 教育訓練費 575 展居家及社區安寧照護模式」本會辦理部分,總 0203 通訊費 345 經費40,000千元,期程103至105年,本年度編列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30 第1年經費13,400千元(104年度以後經費需求26,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6,325 600千元),內容如下: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6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71 物品 805 (1)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推廣計畫教材等575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2,070 元。 0291 國內旅費 400 (2)推廣計畫所需通訊費34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290 (3)推廣計畫相關會議及安寧專業人員訓練等 0300 設備及投資 1,900 所需場地租借、影音或口譯器材租借230千 0304 機械設備費 900 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00 (4)僱用臨時人員6人協助社區安寧緩和醫療推 0319 雜項設備費 400 展、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服務 計畫、社區居家訪視及榮民預立醫療照顧 推廣計畫宣導等6,325千元。 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233,59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5)邀請專家指導出席費80千元;專業人員訓 練課程邀請國內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380千 元,合共460千元。 (6)計畫推動所需各項文具、耗材等500千元及 事務、醫療用具等305千元,合共805千元 。 (7)推廣計畫、教育訓練所需印刷、場地布置 及獎牌製作等2,070千元。 (8)辦理社區安寧緩和醫療推展、安寧緩和照 護講習研討會等所需國內差旅費400千元。 (9)辦理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服務 所需短程車資290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服務所需 之相關儀器設備900千元。 (2)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服務汰購 資訊軟硬體設備600千元。 (3)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服務推展 汰購雜項設備400千元。 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600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預算金額 8,7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造林、育苗、撫育刈草、中後期撫育修枝除伐切 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並 蔓、林政護管、自然保留區管理、林道維護、自然生 對促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 態保育等作業,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及災 害防治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 8,721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森林保育處林區維 0400 獎補助費 8,721 護、育林、撫育、補植作業及水土保持、防洪治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721 水、生態保育、林政維護管理等經費8,721千元 。 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10,923,9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 精進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 顧,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 年老體衰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 康活動,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 及康樂活動等,並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社區 使其身心有所托,並提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 互動,貼近社區生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 或失能者,能獲充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 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 尊嚴地頤養天年。 弱勢榮民之目標。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 。 年老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 活,受到妥善照顧。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28,04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86,581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1 教育訓練費 1,440 (1)各安養機構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費、雜費等 0202 水電費 48,856 補貼360千元,在職訓練所需交通、膳雜費 0203 通訊費 6,998 及教材等補貼1,080千元,合共1,440千元 0211 土地租金 336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780 (2)各安養機構所需水費8,331千元,電費40,5 0221 稅捐及規費 1,070 25千元,合共48,856千元。 0231 保險費 3,193 (3)各安養機構處理公務及對全部供給制就養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63 榮民實施驗證所需郵資、電話費、匯費等6 0271 物品 15,389 ,998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570,321 (4)各安養機構土地租金336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557 (5)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車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4,423 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6,780千元。 費 (6)各安養機構公務車輛牌照稅641千元,燃料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12,255 費429千元,合共1,070千元。 費 (7)各安養機構辦理公務車輛保險1,522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005 公共意外責任險408千元,辦公房舍及財產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936 保險1,263千元,合共3,193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607 (8)各安養機構聘請法律顧問326千元,學者專 0299 特別費 1,152 家評鑑出席費490千元,講座鐘點費359千 0300 設備及投資 41,465 元,稿費88千元,合共1,263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4,610 (9)各安養機構文具紙張等耗材8,102千元,辦 0319 雜項設備費 36,855 公事務用品等3,700千元,公務車油料3,58 7千元,合共15,389千元。 (10)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廚工、 清潔工、水電鍋爐工等94,331千元,照顧 服務員及護理人員434,544千元,各安養 機構所需行政業務、員工團體慰勞、文康 活動(2,500元*1,477人)等28,027千元, 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10,923,9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1,367千元 及耐震評估12,052千元,合共570,321千 元。 (11)各安養機構各類房舍養護費7,557千元。 (12)各安養機構車輛養護費3,798千元,辦公 器具養護費625千元(897元*697人),合共 4,423千元。 (13)各安養機構鍋爐、洗衣房、餐廳、電梯、 廚房等各項機電設備保養維護費12,255千 元。 (14)各安養機構員工差旅費3,005千元。 (15)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等 所需大陸地區旅費1,936千元。 (16)各安養機構洽公短程車資607千元。 (17)安養機構主任16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元 ,計需1,1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健 器械設備等購置費4,610千元。 (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36,85 5千元。 02 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10,151,574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7,099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2 水電費 26,442 (1)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電費5,392千 0271 物品 657 元,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21,05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0,124,475 合共26,442千元。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0,124,475 (2)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所需用品及耗 材657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 按52,382人計算,每人月14,150元及春節加發 1.5個月零用金發給,連同三節加菜金每節120 元,計需9,620,478千元;就養榮民眷屬補助 費263,997千元;就養榮民亡故埋葬補助費240 ,000千元,合共10,124,475千元。 03 就養榮民養護材料 16,66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各安養機構就養榮民所 0400 獎補助費 16,666 需之醫療用品、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榮民紙尿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6,666 褲等16,666千元。 04 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 15,048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節慰問 1.業務費部分,係就養榮民自強活動8,075千元 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10,923,91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1,588 ,節慶表演及小型康樂活動1,836千元,文宣 0279 一般事務費 11,588 藝能競賽活動經費1,677千元,合共11,588千 0400 獎補助費 3,460 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460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 榮民三節慰問金3,460千元。 05 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 12,57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0,401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71 物品 1,589 (1)本會及安養機構環保廢棄物處理所需消耗 0279 一般事務費 3,221 品794千元及非消耗品795千元,合共1,58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5,591 千元。 費 (2)本會及安養機構醫療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 0300 設備及投資 2,175 處理、水質檢驗、環境衛生整治、病蟲媒 0304 機械設備費 152 管制等3,221千元。 0319 雜項設備費 2,023 (3)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及油水分離設施維 修、保養、耗材零件更換等5,591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機械設備費152千元 。 (2)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雜項設備費2,023千 元。 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30,76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新興公共工程先期規劃作業。 1.先期完成新興公共工程基地調查分析、可行性評估 2.辦理職訓中心明覺樓屋頂防漏工程。 (包括法令、市場、內外環境、工程技術、財務及 3.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整修工程。 經濟效益)等,確保政府預算投資效益。 4.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 2.職訓中心良好教學、行政環境及房舍安全。 106年)計畫。 3.安養機構榮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 5.榮光大樓電腦機房整建工程。 關法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 6.服務機構辦公房舍整建工程。 防安檢、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 環保要求,增加就養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安置誘因, 以保障就養榮民基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 之目標。 4.降低本會電腦主機當機及運作風險,達到節能效果 。 5.改善各服務機構辦公環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新興公共工程計畫先期規劃 1,230 綜合規劃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本會暨所屬機構 作業 新興工程所需先期規劃與設計等作業經費1,230 0300 設備及投資 1,230 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230 02 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 5,104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職訓中心明覺樓屋頂 舍整建工程 防漏整修工程5,104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 0300 設備及投資 5,104 列3%,計132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104 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3 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 86,182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各安養機構房舍 建工程 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等86,182千元,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86,182 1.臺北榮家博愛、至善、明德、忠一、忠二5棟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6,182 榮舍生活設施整建工程30,000千元(工程管理 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 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萬 元至一億元部分1%計算,計443千元,係依中 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2.佳里榮家中重度失智照顧區整建工程44,000千 元(含公共藝術設置費413千元;工程管理費按 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 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 一億元部分1%計算,計612千元,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 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白河榮家機電室耐震補強工程2,641千元(工程 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30,76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計算,計 39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4.高雄榮家新建250噸蓄水池暨水質軟化處理設 備工程9,541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 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 部分1.5%計算,計218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 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4 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 26,468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本會102年7月17日以輔 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貳字第1020048548B號函陳報行政院,「臺南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26,468 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06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468 年)計畫」,總經費1,105,177千元,期程103至 106年度,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6,468千元(104 年度以後經費需求1,078,709千元),新整建臺南 及雲林榮家安養、養護榮舍、保健中心等工程。 (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計算 ,計81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05 榮光大樓電腦機房整建工程 7,430 行政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本會榮光大樓電 0300 設備及投資 7,430 腦機房整建工程7,430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7,430 06 服務機構辦公房舍整建工程 4,354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各服務機構辦公 0300 設備及投資 4,354 房舍整建工程等4,354千元,內容如下: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354 1.臺中市榮民服務處建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1,27 1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2%,計23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2.臺南市榮民服務處建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768 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3%,計20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3.臺東縣榮民服務處屋頂防漏整修工程2,315千 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3%,計61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130,76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 內執行)。 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7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安養機構汰換已達使用年限8人座小型客貨車1輛及救 汰換安養機構公務用車以提升榮民服務品質。 護車1輛。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安養機構車輛汰購 1,720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汰換臺南榮家8人座 0300 設備及投資 1,720 小型客貨車1輛820千元及馬蘭榮家救護車1輛900 0305 運輸設備費 1,720 千元。 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25,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俾能因應臨時施政需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25,000 會計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25,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25,000 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05,72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為安定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退伍後生活,依其志願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及體能狀況,分別核給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 (1)軍官支領退伍金1,056人,士官支領退伍金10,5 2.辦理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及單身宿舍管理人員 62人。 酬金。 (2)軍官退休俸改領退伍金621人,士官退休俸改領 3.辦理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退伍金985人。 4.發放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3)軍官脫離就業改領退伍金4人。 (4)軍官勳獎章獎金及榮譽獎金3,560人,士官勳獎 章獎金及榮譽獎金11,865人。 (5)軍官曾服士兵役年資補助及加發退伍金2,825人 。 (6)士官加發退伍金8,683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11 9人。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俸:預計辦理223, 082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預計138,173 人。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 金、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 優惠存款差息補助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官兵一次退除役 5,554,53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5,554,538 1.軍官一次退除役2,389,155千元,包括: 0111 獎金 229,010 (1)現役支領退伍金294,910千元:預計辦理1,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5,325,528 056人,平均按上尉6級每基數31,030元(含 薪俸30,10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元), 服役5年9個基數計算,計需如列數。 (2)退休俸改支退伍金578,378千元:預計辦理 621人,平均按中校10級每基數42,350元( 含薪俸41,42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元) ,服役20年41個基數半數發給,計需539,1 37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伍金77人計需39, 241千元,合共如列數。 (3)脫離就業改支退伍金4,448千元:預計辦理 4人,平均按少校7級每基數35,360元(含 薪俸34,43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元), 服役15年31個基數發給,計需4,384千元; 另每員平均加發曾服士官役年資補助16千 元,計需64千元,合共如列數。 (4)勳獎章獎金110,360千元:預計核發3,560 人,平均每員31千元,計需如列數。 (5)加發退伍金1,401,059千元:預計辦理2,82 5人,平均按少校8級每基數35,425元加1倍 6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05,7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服新制14年7個基數,計需如列數。 2.士官一次退除役3,165,383千元,包括: (1)現役支領退伍金1,383,306千元:預計辦理 10,562人,平均按中士5級每基數18,710元 (含薪俸17,78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元 ),服役4年7個基數,計需如列數。 (2)退休俸改支退伍金667,834千元:預計辦理 985人,平均按上士12級每基數26,700元( 含薪俸25,77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元) ,服役20年支41個基數半數發給,計需539 ,140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伍金186人計需 128,694千元,合共如列數。 (3)勳獎章獎金118,650千元:預計核發11,865 人,平均每員10千元,計需如列數。 (4)加發退伍金995,593千元:預計辦理8,683 人,平均按上士2級每基數19,110元加1倍 ,服新制年資6年3個基數,計需如列數。 02 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24,443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119人,按少校3級 0100 人事費 24,443 每基數30,430元半數計列,發給13.5個月(含年 0111 獎金 2,716 終加發1.5個月慰問金),計需24,443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1,727 03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 65,277,606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支領退休俸、生活 0100 人事費 65,277,606 補助費221,731人,支領贍養金官兵薪餉1,351人 0111 獎金 1,620,454 ,合共223,082人,計需65,277,606千元。(計算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63,657,152 說明詳第171-172頁) 04 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 1,542,01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138,173人,支領 代金 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主副食實物代 0100 人事費 1,542,010 金,每人月930元,計需1,542,010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542,010 05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 23,460,67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助 1.人事費部分,係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108, 0100 人事費 1,603,094 500人,每人月566元,計需736,932千元;退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603,094 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放67,807人次 0400 獎補助費 21,857,584 ,計需812,162千元;發給86年1月1日前核定 0454 差額補貼 21,857,584 有案之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 眷屬生活補助費112,500口,每口月40元,計 需54,000千元,合共1,603,094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按101 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05,72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年12月底止存款數132,837,584千元為計算 基礎,以年成長率1.02%推算,預估102年 底存款總數為134,192,527千元,以現行年 貼補差息率14.464293%計算,計需19,410 ,000千元,加計以前年度不足數1,792,000 千元,合共21,202,000千元。(至101年底 止不足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計7,208,415 千元) (2)依國防部101年12月26日國政眷服字第1010 018541號函修正「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 金人員家屬用電半價實施準則」,補助支 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 用電優待,參考近3年平均執行數,以137, 500戶估算,每戶月321.53元,計需530,53 0千元。 (3)依本會100年5月5日輔壹字第1000005602號 令發布之「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或 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 費人員眷屬用水優待,參考近3年平均執行 數,以130,265戶估算,每戶月80元,計需 125,054千元。 06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 14,75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理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13,832 (1)核發自治會長44人、幹事8人、清潔工66人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1,304 工作補助費,計需10,512千元;連絡人44 0279 一般事務費 2,528 人聯繫服務工作補助費,平均每人月1,500 0400 獎補助費 918 元,計需792千元,合共11,304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918 (2)辦理退員作業所需印刷費等2,528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國軍單身退員1,800人三節 加菜金,每人節170元,計918千元。 07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 1,00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 人員慰問 歸來人員慰問金,預計辦理2人,平均每人年500 0400 獎補助費 1,000 千元,計需1,00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000 08 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 230,695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2,006人,按各將 與補償金 級、校級及士官長級平均本俸38,334元,以1.5 0100 人事費 230,695 個基數加一倍計算,計需230,695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30,695 6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05,720 6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69019700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預算金額 33,24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與之審核、發放等作業。 適時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給與之審核、發放,以安定 2.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校正及扣繳所得稅等作業。 其退後生活。 3.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清查及退除勤務作業。 4.辦理單身退員宿舍管理作業。 5.辦理軍職人員退休補償(助)金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業務作業 33,246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19,138 1.人事費部分,係約聘僱人員30人待遇、年終獎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13,620 金、休假補助費、超時加班費、公提離職儲金 0111 獎金 1,703 及勞、健保費等人事費19,138千元。 0121 其他給與 480 2.業務費部分,包括: 0131 加班值班費 742 (1)寄發退除俸金、各項補助費通知單及業務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07 協調等郵資及電話費5,070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851 (2)辦理退除給與發放作業設備等租金140千元 0151 保險 1,635 。 0200 業務費 14,108 (3)辦理退除作業文具用品、紙張、書籍等耗 0203 通訊費 5,070 材1,648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0 (4)辦理核定退除作業表冊印製、獎牌、查證 0271 物品 1,648 費等6,635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635 (5)辦公器具養護費等5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50 (6)發放各項退除俸給、教補費及派赴各地督 費 訪等差旅費56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565 7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及農場永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續經營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557,703 2,233,594 10,479,932 1,026,034 8,721 87,416 0100人事費 2,744,341 - - - - - 0102政務人員待遇 6,270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64,223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14,540 - - - - -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640 - - - - - 0111獎金 438,344 - - - - - 0121其他給與 45,952 - - - - - 0131加班值班費 92,277 - - - - - 0142退休退職給付 132,607 - - - - - 0143退休離職儲金 151,847 - - - - - 0151保險 178,641 - - - - - 0200業務費 134,638 253,022 - - - 15,416 0201教育訓練費 1,566 815 - - - 20 0202水電費 8,120 - - - - 772 0203通訊費 24,120 495 - - - 503 0211土地租金 - - - - - - 0215資訊服務費 22,196 - - - - 137 0219其他業務租金 2,042 480 - - - 21 0221稅捐及規費 131 - - - - 85 0231保險費 944 - - - - 205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25,289 - - -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37 3,319 - - - 611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25 7 - - - - 0271物品 5,582 4,707 - - - 656 0279一般事務費 54,111 216,054 - - - 10,806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978 - - - - 819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48 - - - - 79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909 - - - - 435 7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及農場永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續經營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4,046 1,366 - - - 152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國外旅費 - - - - - - 0294運費 - - - - - 26 0295短程車資 104 490 - - - 17 0299特別費 1,179 - - - - 72 0300設備及投資 49,776 1,900 - - -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機械設備費 1,900 900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6,876 600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1,000 400 - - - - 0400獎補助費 628,948 1,978,672 10,479,932 1,026,034 8,721 72,000 043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88,892 1,851,389 - 1,026,034 8,721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 0438對私校之獎助 - 20 - - -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8,928 - - - 72,000 0443社會保險負擔 - - 10,479,932 - - - 0451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18,335 - - - - 0454差額補貼 27,000 - - - - - 0475獎勵及慰問 13,056 - - - -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7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0,923,910 689,179 130,768 1,720 96,105,720 33,246 0100人事費 - - - - 74,232,386 19,138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13,62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獎金 - - - - 1,852,180 1,703 0121其他給與 - - - - - 480 0131加班值班費 - - - - - 742 0142退休退職給付 - - - - 72,380,206 107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 - - - 851 0151保險 - - - - - 1,635 0200業務費 735,669 97,580 - - 13,832 14,108 0201教育訓練費 1,440 1,203 - - - - 0202水電費 75,298 6,834 - - - - 0203通訊費 6,998 6,482 - - - 5,070 0211土地租金 336 - - - - - 0215資訊服務費 - - - - - - 0219其他業務租金 6,780 8,255 - - - 140 0221稅捐及規費 1,070 774 - - - - 0231保險費 3,193 1,679 - - - -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 - - 11,304 -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63 1,224 - - - -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150 - - - -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物品 17,635 7,812 - - - 1,648 0279一般事務費 585,130 46,577 - - 2,528 6,635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7,557 6,680 - - - -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423 2,140 - - - 50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846 908 - - - - 7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3,005 3,265 - - - 565 0292大陸地區旅費 1,936 264 - - - - 0293國外旅費 - 1,646 - - - - 0294運費 - - - - - - 0295短程車資 607 319 - - - - 0299特別費 1,152 1,368 - - - - 0300設備及投資 43,640 5,800 130,768 1,720 - -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130,768 - - - 0304機械設備費 4,762 220 - - - - 0305運輸設備費 - - - 1,720 - -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雜項設備費 38,878 5,580 - - - - 0400獎補助費 10,144,601 585,799 - - 21,859,502 - 043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 - -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318 - - - - 0438對私校之獎助 - - - - -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 - - - - 0443社會保險負擔 - - - - - - 0451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0,141,141 - - - - - 0454差額補貼 - - - - 21,857,584 - 0475獎勵及慰問 - - - - 1,918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3,460 583,481 - - - - 0900預備金 - - - - - - 0901第一預備金 - - - - - - 7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25,000 125,302,943 0100人事費 - 76,995,865 0102政務人員待遇 - 6,270 0103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264,223 0104約聘僱人員待遇 - 28,160 0105技工及工友待遇 - 419,640 0111獎金 - 2,292,227 0121其他給與 - 46,432 0131加班值班費 - 93,019 0142退休退職給付 - 72,512,920 0143退休離職儲金 - 152,698 0151保險 - 180,276 0200業務費 - 1,264,265 0201教育訓練費 - 5,044 0202水電費 - 91,024 0203通訊費 - 43,668 0211土地租金 - 336 0215資訊服務費 - 22,333 0219其他業務租金 - 17,718 0221稅捐及規費 - 2,060 0231保險費 - 6,021 0249臨時人員酬金 - 36,593 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354 0261國際組織會費 - 150 0262國內組織會費 - 32 0271物品 - 38,040 0279一般事務費 - 921,841 0282房屋建築養護費 - 16,034 0283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7,340 028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6,098 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國內旅費 - 12,399 0292大陸地區旅費 - 2,200 0293國外旅費 - 1,646 0294運費 - 26 0295短程車資 - 1,537 0299特別費 - 3,771 0300設備及投資 - 233,604 030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30,768 0304機械設備費 - 7,782 0305運輸設備費 - 1,720 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7,476 0319雜項設備費 - 45,858 0400獎補助費 - 46,784,209 043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475,036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318 0438對私校之獎助 - 20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80,928 0443社會保險負擔 - 10,479,932 0451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0,259,476 0454差額補貼 - 21,884,584 0475獎勵及慰問 - 14,974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586,941 0900預備金 25,000 25,000 0901第一預備金 25,000 25,000 76 本 頁 空 白 77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76,995,865 1,264,265 46,782,969 -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76,995,865 1,264,265 46,782,969 - 教育支出 - 15,416 1,098,034 -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 - 1,026,034 -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 15,416 72,000 - 社會保險支出 - - 10,479,932 -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 - 10,479,932 - 社會救助支出 - 97,580 585,799 -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97,580 585,799 - 福利服務支出 2,744,341 1,123,329 12,759,702 - 5 一般行政 2,744,341 134,638 628,948 - 6 榮民醫療照護 - 253,022 1,977,432 -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 - 8,721 -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735,669 10,144,601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74,232,386 13,832 21,859,502 -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74,232,386 13,832 21,859,502 -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19,138 14,108 - -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19,138 14,108 - - 78 兵輔導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25,000 125,068,099 - 233,604 1,240 - 234,844 125,302,943 25,000 125,068,099 - 233,604 1,240 - 234,844 125,302,943 - 1,113,450 - - - - - 1,113,450 - 1,026,034 - - - - - 1,026,034 - 87,416 - - - - - 87,416 - 10,479,932 - - - - - 10,479,932 - 10,479,932 - - - - - 10,479,932 - 683,379 - 5,800 - - 5,800 689,179 - 683,379 - 5,800 - - 5,800 689,179 25,000 16,652,372 - 227,804 1,240 - 229,044 16,881,416 - 3,507,927 - 49,776 - - 49,776 3,557,703 - 2,230,454 - 1,900 1,240 - 3,140 2,233,594 - 8,721 - - - - - 8,721 - 10,880,270 - 43,640 - - 43,640 10,923,910 - - - 132,488 - - 132,488 132,488 - - - 130,768 - - 130,768 130,768 - - - 1,720 - - 1,720 1,720 25,000 25,000 - - - - - 25,000 - 96,105,720 - - - - - 96,105,720 - 96,105,720 - - - - - 96,105,720 - 33,246 - - - - - 33,246 - 33,246 - - - - - 33,246 79 國軍退除役官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 130,768 -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130,768 -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 - -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 -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130,768 -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 - -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 - -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 -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130,768 -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 130,768 -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80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7,782 1,720 47,476 45,858 - 1,240 234,844 7,782 1,720 47,476 45,858 - 1,240 234,844 220 - - 5,580 - - 5,800 220 - - 5,580 - - 5,800 7,562 1,720 47,476 40,278 - 1,240 229,044 1,900 - 46,876 1,000 - - 49,776 900 - 600 400 - 1,240 3,140 4,762 - - 38,878 - - 43,640 - 1,720 - - - - 132,488 - - - - - - 130,768 - 1,720 - - - - 1,720 8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270 本會特任3人全年度待遇6,270千元。(公務人員俸給法、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64,223 會本部職員365人全年度待遇264,718千元;森保處職員25 人全年度待遇16,220千元;服務機構職員565人全年度待 遇409,772千元;安養機構職員697人全年度待遇505,507 千元;職訓中心職員30人全年度待遇21,758千元;駐衛警 82人全年待遇46,248千元,合共1,264,223千元。(公務人 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28,160 本會約聘人員7人全年度待遇5,295千元;服務機構約僱人 員22人全年度待遇9,245千元;辦理退除業務約聘僱人員3 0人全年度待遇13,620千元,合共28,160千元。(行政院暨 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 人員僱用辦法、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19,640 會本部技工工友34人全年度待遇13,260千元;森保處技工 工友52人全年度待遇20,280千元;服務機構技工工友198 人全年度待遇77,220千元;安養機構技工工友780人全年 度待遇304,200千元;職訓中心技工工友12人全年度待遇4 ,680千元,合共419,640千元。(工友管理要點) 六、獎金 2,292,227 會本部員工(含駐衛警人員)考績獎金、特殊功勳獎賞及年 終工作獎金96,450千元、醫師不開業獎金1,200千元;森 保處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9,369 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勳 獎賞120,458千元、莫拉克風災派駐人員工作獎金40千元 ;安養機構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 203,002千元;職訓中心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 特殊功勳獎賞6,835千元;模範公務員獎金750千元;技工 工友獎勵金240千元;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 退除役官兵及辦理退除業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1,853,883 千元,合共2,292,227千元。(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 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公務人員 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 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衛生醫療機關醫師不開業獎金支 給表、工友工作士氣激勵措施、行政院98年9月18日院授 人力字第0980064514號函頒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之 全職工作人員相關權益事項) 七、其他給與 46,432 會本部員工(含駐衛警人員)休假補助7,856千元;森保處 員工休假補助1,232千元;服務機構員工休假補助12,560 合 計 76,995,865 8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千元;安養機構員工休假補助23,632千元;職訓中心員工 休假補助672千元;辦理退除給付業務人員休假補助480千 元,合共46,432千元。(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 假改進措施) 八、加班值班費 93,019 會本部員工(含駐衛警人員)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2 ,168千元;森保處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330 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2,260千 元;安養機構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44,288千元 ;職訓中心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1,231千元; 辦理退除業務、支領憑證暨身分校正及補償金作業等所需 加班值班費742千元,合共93,019千元(含超時加班費9,67 1千元,未逾該科目90年度實支數8成計13,266千元)。(行 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各機關加班費 支給要點) 九、退休退職給付 72,512,920 會本部退休退職給付88,366千元;森保處退休退職給付24 ,666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退職給付1,225千元;安養機構 退休退職給付12,100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退職給付6,250 千元;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業務72,380,313千元, 合共72,512,920千元。(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 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十、退休離職儲金 152,698 會本部退休離職儲金29,686千元;森保處退休離職儲金3, 704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離職儲金43,845千元;安養機構 退休離職儲金72,261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離職儲金2,351 千元;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離職儲金851千元,合共1 52,698千元。(公務人員退休法) 十一、保險 180,276 會本部編制內職員(含駐衛警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人 員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32,041千元;森保處 編制內職員、技工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4,39 9千元;服務機構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及約僱人員參 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50,644千元;安養機構編 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 88,699千元;職訓中心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 、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2,858千元;辦理退除役官兵退 休業務人員所需保險費1,635千元,合共180,276千元。( 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法)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6,995,865 83 國軍退除役官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685 1,650 - - - - 82 87 790 856 286 308 - - 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685 1,650 - - - - 82 87 790 856 286 308 - - 委員會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 30 30 - - - - - - 5 5 7 7 - - 訓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 565 550 - - - - - - 144 143 54 54 - - 與照顧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368 344 - - - - 82 87 15 15 19 20 - - 6869010600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25 25 - - - - - - - - 52 57 - -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697 701 - - - - - - 626 693 154 170 - - 84 兵輔導委員會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7 7 22 22 - - 2,872 2,930 2,652,064 2,661,224 -9,160 7 7 22 22 - - 2,872 2,930 2,652,064 2,661,224 -9,160 - - - - - - 42 42 45,404 43,685 1,719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 下。 - - 22 22 - - 785 769 725,009 695,800 29,209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 下。 7 7 - - - - 491 473 592,380 594,582 -2,202 本會人事費扣除退除役官兵退休 給付及業務部分,計編列2,652, 064千元(不含加班值班費92,277 千元),包括: 1.職訓中心人事費45,404千元。 2.服務機構人事費725,009千元 。 3.會本部、駐衛警等人事費592, 380千元。 4.森保處人事費79,870千元。 5.安養機構人事費1,209,401千 元。 - - - - - - 77 82 79,870 82,801 -2,931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 下。 - - - - - - 1,477 1,564 1,209,401 1,244,356 -34,955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 下。 本年度預計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 員及勞務承攬支出,分述如下: 1.預計進用臨時人員209人,36, 593千元,包括: (1)「榮民醫療照護」計畫47人 ,25,289千元。 (2)「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計 畫162人,11,304千元。 2.預計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勞務 承攬人力2,130人,769,958千 元,包括: (1)「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計畫16人,6,773千元。 (2)「一般行政」計畫67人,34 85 國軍退除役官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86 兵輔導委員會 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510千元。 (3)「榮民安養及養護」計畫1, 456人,528,875千元。 (4)「榮民醫療照護」計畫591 人,199,800千元。 8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 .12 2,980 1,668 34.80 58 51 28 1889-QC。(行政管 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5 .07 2,349 852 34.80 30 51 23 7138-QB。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行政管理 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5 .07 2,349 852 34.80 30 51 23 8321-J7。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行政管理 處) 1 公務轎車 4 88 .03 1,998 0 34.80 0 0 26 DN-9263。(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998 852 34.80 30 9 17 DZ-4947。預計102 972 23.30 23 年9月汰換。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998 1,668 34.80 58 51 12 6F-0678。(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998 852 34.80 30 9 17 DZ-4939。預計102 972 23.30 23 年9月汰換。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1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DZ-4937。(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2 1,998 852 34.80 30 9 17 DZ-4946。預計102 972 23.30 23 年9月汰換。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2 1,998 1,668 34.80 58 51 10 DZ-4948。(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3 1,998 852 34.80 30 9 17 DZ-4943。預計102 972 23.30 23 年9月汰換。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89 .03 1,998 852 34.80 30 9 17 DZ-4930。預計102 972 23.30 23 年9月汰換。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94 .04 1,998 1,066 34.80 37 51 26 ZS-3725。(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 4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8-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0711-NM。(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7-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5-ET。(就養養 護處) 8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3-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1-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2-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1-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5-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0-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2-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3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7-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4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9-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4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20-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4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6-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4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4633-ET。(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0115-EY。(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5 1,998 852 34.80 30 51 23 0121-EY。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公務轎車 4 95 .06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0112-EY。(服務照 顧處) 1 公務轎車 4 95 .10 1,998 1,066 34.80 37 51 43 6565-PM。(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6 . 4 2,378 765 34.80 27 43 23 0839-RY。油氣雙 803 23.30 19 燃料車(就學就業 處) 1 公務轎車 4 98 .03 1,798 1,066 34.80 37 26 39 4675-TP。(就養養 護處) 1 公務轎車 4 100.04 1,798 852 34.80 30 26 17 2706-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行政管理 處) 1 公務轎車 4 100.04 1,798 852 34.80 30 25 17 2707-QH。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行政管理 處) 2 公務轎車 4 102.09 3,600 1,704 34.80 59 17 28 新增02。預計102 1,944 23.30 45 年9月購置。油氣 雙燃料車(服務照 8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顧處) 1 45人座大客車 39 86 .04 13,267 840 34.80 29 51 45 317-WB。(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87 .05 4,104 0 32.20 0 51 25 WA-623。榮民捐贈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17 87 .06 4,214 1,066 34.80 37 34 56 WS-590。(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87 .11 3,907 840 34.80 29 51 30 WT-371。(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 .12 4,104 0 32.20 0 8 56 BC-531。(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88 .12 4,104 0 32.20 0 9 55 BC-532。(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 .12 4,104 259 32.20 8 51 30 BC-533。(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0 .04 4,104 1,285 32.20 41 51 30 XV-180。(就養養 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 .05 4,009 1,285 32.20 41 34 30 017-WE。榮民捐贈 (就養養護處) 1 15人座大客車 17 96 .10 4,899 1,285 32.20 41 34 33 620-WD。榮民捐贈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86 .03 1,988 1,066 34.80 37 9 39 S3-6420。預計103 年8月汰換(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7 .08 1,997 1,485 34.80 52 9 22 V7-9117。預計102 年8月汰換(就學就 業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7 .09 2,461 1,066 34.80 37 0 23 N2-4426。預計102 年8月汰換(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8 .11 2,461 0 34.80 0 0 27 Z5-8935。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9 .03 2,461 1,066 34.80 37 51 27 6K-0422。(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0 .05 4,200 1,066 34.80 37 51 39 3S-2100。(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1 .07 2,461 1,066 34.80 37 51 27 6T-3970。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2 . 8 2,350 1,066 34.80 37 34 23 4190-GC。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 .09 1,968 1,066 34.80 37 51 23 1152-JN。(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 .12 2,694 1,066 34.80 37 51 27 9070-EA。(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 .01 2,350 1,066 34.80 37 51 23 ZS-2493。(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7-EY。(服務照 9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5-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1-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9-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5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2-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6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6-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06 1,998 1,668 34.80 58 51 23 4863-EY。(服務照 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95 .10 2,497 1,066 32.20 34 51 25 5865-PY。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 .12 2,350 1,066 34.80 37 51 23 5957-MD。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 .12 2,350 0 34.80 0 34 23 7221-UF。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8 .11 2,351 1,066 34.80 37 34 23 2682-WV。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1.09 2,351 1,066 34.80 37 8 23 9383-K5。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2.02 1,968 1,066 32.20 34 9 39 AAZ-2627。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4 1,968 1,066 32.20 34 8 9 ACF-5810。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1,997 1,066 34.80 37 9 23 新增03。預計102 年8月購置(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351 1,066 34.80 37 9 27 新增04。預計102 年8月購置(就養養 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694 640 34.80 22 9 23 新增05。預計102 730 23.30 17 年8月購置。油氣 雙燃料車(就養養 護處) 1 大貨車 2 86 .04 3,661 0 32.20 0 51 17 TX-981。(就養養 護處) 1 中型貨車 2 87 .09 2,835 1,668 32.20 54 51 16 DJ-5027。(行政管 理處) 1 小貨車 1 86 .01 1,997 0 34.80 0 0 23 J5-4961。(就養養 護處) 1 小貨車 2 87 .03 2,835 0 32.20 0 0 14 R4-1625。(就養養 護處) 1 小貨車 2 89 .11 3,059 0 32.20 0 51 16 Y7-9947。(就養養 護處) 9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 小貨車 2 90 .01 1,997 1,066 34.80 37 51 15 ZH-4499。(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7 .06 2,835 0 32.20 0 9 23 L3-9791。(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8 .03 1,998 0 34.80 0 51 14 C5-3149。(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89 .06 2,350 841 34.80 29 51 8 Q4-0563。(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89 .06 2,350 1,066 34.80 37 51 8 E7-4080。預計103 年8月汰換(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1 .01 2,350 1,066 34.80 37 51 28 3U-5415。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1 .05 2,461 1,066 34.80 37 51 32 8U-4792。(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93 .06 1,968 1,066 34.80 37 51 8 8522-GP。(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5 2,350 1,066 34.80 37 51 8 0119-LX。(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5 2,350 1,066 34.80 37 51 16 9082-GY。(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6 2,350 1,066 34.80 37 51 8 8121-JN。(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7 2,350 1,066 34.80 37 51 8 3920-MJ。(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7 2,350 1,066 34.80 37 51 26 3250-MA。(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4 .07 2,694 1,066 34.80 37 51 8 6219-LZ。(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4 .08 2,350 1,066 34.80 37 51 8 D4-6346。(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4 .10 2,461 1,066 34.80 37 51 8 0163-MQ。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5 . 7 2,350 1,066 34.80 37 51 8 2880-MD。(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5 .03 2,694 1,066 34.80 37 51 8 4410-MY。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5 .05 2,350 1,066 34.80 37 51 8 8023-NF。(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6 .09 2,350 1,066 34.80 37 51 8 1486-TH。(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6 .11 2,350 1,066 34.80 37 51 8 6231-TH。(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 .08 1,998 1,066 34.80 37 34 8 6713-UP。(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 .10 1,998 1,066 34.80 37 34 8 2503-TP。(就養養 護處) 9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 .10 1,998 1,066 34.80 37 34 8 4963-TG。(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 .12 1,998 1,066 34.80 37 34 8 3570-VW。(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98 .01 2,497 1,066 34.80 37 26 8 4022-VM。(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 .03 4,009 1,285 32.20 41 26 25 296-WB。(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 .03 4,009 1,285 32.20 41 26 25 292-WB。(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 .05 1,998 1,066 34.80 37 26 8 5371-TP。(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8 .06 1,896 1,066 32.20 34 25 26 3301-WU。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 .06 1,998 1,066 34.80 37 34 8 0473-XZ。(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 .06 4,009 1,285 32.20 41 34 25 295-WB。(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 .06 4,009 1,285 32.20 41 34 25 293-WB。(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 .07 2,351 1,066 34.80 37 34 28 3401-YU。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 .08 1,998 1,066 34.80 37 34 8 1983-XU。(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8 .08 2,351 1,066 34.80 37 34 8 4312-WR。(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 .05 2,351 1,066 34.80 37 26 8 4105-ZN。(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 .05 2,351 1,066 34.80 37 26 22 6823-ZC。(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 .07 2,351 1,066 34.80 37 26 8 9503-YZ。(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 .07 4,009 1,285 32.20 41 25 25 070-WD。(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 .08 2,351 1,066 34.80 37 26 8 6295-UH。(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 .08 4,009 1,285 32.20 41 26 25 535-WD。(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 .09 4,009 1,285 32.20 41 26 25 083-WE。(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 .09 4,009 1,285 32.20 41 25 24 775-WD。(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2-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3-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9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9-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7-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08-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5-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06-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07-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05-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 .12 1,797 852 34.80 30 26 17 4516-ZR。油氣雙 972 23.30 23 燃料車(服務照顧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07 2,351 1,066 34.80 37 26 8 6479-M5。(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8 2,351 1,066 34.80 37 8 8 2032-G7。(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10 2,351 1,066 34.80 37 9 28 7469-K8。(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1.08 1,968 1,066 32.20 34 9 8 4623-R7。榮民捐 贈(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1,066 34.80 37 9 9 4052-M2。(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1,066 34.80 37 8 8 6457-S3。(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1,066 34.80 37 9 8 4227-R6。(就養養 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2.07 2,351 0 34.80 0 0 39 AAH-5990。世界華 人工商婦女企管協 會總會捐贈(就養 養護處) 17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 .12 2,125 3,570 34.80 124 26 41 BCC-872、BCC-873 、BCC-875、BCC-8 77、BCC-859、BCC -863、BCC-852、B 9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CC-869、BCC-861 、BCC-871、BCC-8 00、BCC-862、BCC -865、BCC-853、B CC-857、BCC-858 、BCC-860(就養養 護處) 15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 .06 1,875 1,080 34.80 38 26 14 BJH-563、BJH-525 、BJH-439、BJH-5 68、BJH-531、BJH -453、BJH-429、B JH-562、BJH-467 、BJH-519、BJH-4 70、BJH-478、BJH -416、BJH-606、B JH-469。(服務照 顧處)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 .04 90 210 34.80 7 2 3 NUE-330(就養養護 處) 20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 .04 25,375 14,616 34.80 509 345 187 CYJ-003、CYJ-005 、CYJ-006、CYJ-0 08、CYJ-009、CYJ -011、CYJ-012、C YJ-013、CYJ-015 、CYJ-016、CYJ-0 18、CYJ-019、CYJ -020、CYJ-021、C YJ-023、CYJ-025 、CYJ-026、CYJ-0 27、CYJ-028、CYJ -029、CYJ-030、C YJ-031、CYJ-033 、CYJ-035、CYJ-0 36、CYJ-037、CYJ -038、CYJ-039、C YJ-051、CYJ-052 、CYJ-053、CYJ-0 55、CYJ-056、CYJ -057、CYJ-058、C YJ-059、CYJ-060 、CYJ-061、CYJ-0 62、CYJ-065、CYJ -066、CYJ-067、C YJ-068、CYJ-069 、CYJ-070、CYJ-0 71、CYJ-072、CYJ -073、CYJ-075、C 9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YJ-076、CYJ-077 、CYJ-079、CYJ-0 80、CYJ-081、CYJ -082、CYJ-083、C YJ-085、CYJ-087 、CYJ-089、CYJ-0 90、CYJ-091、CYJ -092、CYJ-093、C YJ-095、CYJ-096 、CYJ-097、CYJ-0 98、CYJ-099、CYJ -100、CYJ-101、C YJ-102、CYJ-106 、CYJ-107、CYJ-1 08、CYJ-110、CYJ -112、CYJ-113、C YJ-115、CYJ-116 、CYJ-117、CYJ-1 18、CYJ-119、CYJ -120、CYJ-121、C YJ-125、CYJ-126 、CYJ-127、CYJ-1 28、CYJ-129、CYJ -130、CYJ-131、C YJ-132、CYJ-133 、CYJ-135、CYJ-1 36、CYJ-137、CYJ -138、CYJ-139、C YJ-151、CYJ-152 、CYJ-153、CYJ-1 55、CYJ-156、CYJ -157、CYJ-158、C YJ-159、CYJ-161 、CYJ-162、CYJ-1 63、CYJ-167、CYJ -169、CYJ-170、C YJ-171、CYJ-172 、CYJ-173、CYJ-1 76、CYJ-177、CYJ -178、CYJ-179、C YJ-180、CYJ-181 、CYJ-182、CYJ-1 83、CYJ-185、CYJ -186、CYJ-187、C YJ-188、CYJ-189 、CYJ-190、CYJ-1 92、CYJ-193、CYJ 9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195、CYJ-196、C YJ-191、CYJ-197 、CYJ-200、CYJ-2 01、CYJ-203、CYJ -202、CYJ-205、C YJ-206、CYJ-207 、CYJ-208、CYJ-2 09、CYJ-210、CYJ -211、CYJ-213、C YJ-215、CYJ-216 、CYJ-217、CYJ-2 18、CYJ-220、CYJ -221、CYJ-222、C YJ-223、CYJ-225 、CYJ-226、CYJ-2 27、CYJ-228、CYJ -229、CYJ-230、C YJ-231、CYJ-232 、CYJ-233、CYJ-2 35、CYJ-236、CYJ -237、CYJ-239、C YJ-250、CYJ-251 、CYJ-252、CYJ-2 53、CYJ-255、CYJ -256、CYJ-257、C YJ-259、CYJ-260 、CYJ-261、CYJ-2 62、CYJ-263、CYJ -265、CYJ-266、C YJ-267、CYJ-268 、CYJ-269、CYJ-2 70、CYJ-271、CYJ -272、CYJ-273、C YJ-275、CYJ-276 、CYJ-277、CYJ-2 78、CYJ-279、CYJ -280、CYJ-281、C YJ-282、CYJ-283 、CYJ-285、CYJ-2 86、CYJ-287、CYJ -198、989-HUC(服 務照顧處)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 .09 333 630 34.80 22 5 5 553-HNS、178-HNV 、095-HNS(就養養 護處) 12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 .11 15,125 8,712 34.80 303 206 111 903-JBJ、905-JBJ 、910-JBJ、911-J 9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BJ、001-SFH、292 -JBS、293-JBS、2 95-JBS、296-JBS 、297-JBS、001-S FJ、013-GSV、020 -GSV、021-GSV、0 22-GSV、023-GSV 、003-SGC、832-J XE、833-JXE、835 -JXE、836-JXE、8 37-JXE、838-JXE 、839-JXE、850-J XE、851-JXE、852 -JXE、729-GMU、7 30-GMU、731-GMU 、732-GMU、733-G MU、735-GMU、970 -JDN、971-JDN、9 72-JDN、973-JDN 、975-JDN、976-J DN、977-JDN、979 -JDN、980-JDN、9 81-JDN、982-JDN 、983-JDN、987-J DN、990-JDN、991 -JDN、992-JDN、9 93-JDN、807-JBC 、808-JBC、013-H EZ、015-HEZ、016 -HEZ、002-SGP、3 78-GJQ、379-JGQ 、380-JGQ、002-S FQ、501-HPB、502 -HPB、503-HPB、5 05-HPB、001-SGH 、371-JJB、372-J JB、373-JJB、375 -JJB、376-JJB、3 81-GVQ、382-GVQ 、387-GVQ、580-Q FY、689-ESJ、690 -ESJ、691-ESJ、6 92-ESJ、693-ESJ 、695-ESJ、696-E SJ、698-ESJ、699 -ESJ、700-ESJ、7 01-ESJ、702-ESJ 9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703-ESJ、705-E SJ、995-GBX、996 -GBX、997-GBX、0 01-HZA、002-HZA 、003-HZA、005-H ZA、006-HZA、007 -HZA、011-HZA、0 12-HZA、013-HZA 、015-HZA、016-H ZA、010-HZA、966 -JVF、981-JVF、9 82-JVF、983-JVF 、985-JVF、987-J VF、988-JVF、989 -JVF、592-HNL、5 93-HNL、663-HPA 、665-HPA、666-H PA、667-HPA、730 -JWS、731-JWS、7 32-JWS、001-SGS( 服務照顧處) 7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7 8,875 5,112 34.80 178 121 65 765-QKC、098-KTN 、116-KTM、637-K TL、112-KTP、117 -KTM、118-KTM、1 13-KTP、638-KTL 、911-KTL、912-K TL、908-KTL、182 -KTP、909-KTL、1 07-KTM、183-KTP 、185-KTP、186-K TP、910-KTL、103 -KTM、105-KTM、1 06-KTM、187-KTP 、629-KTL、630-Q KC、115-KTP、103 -KTN、109-KTM、1 10-KTM、107-KTN 、099-KTN、091-K TN、635-KTL、636 -KTL、913-KTL、1 08-KTM、108-KTN 、109-KTN、633-K TL、101-KTN、092 -KTN、652-QKC、1 00-KTN、653-QKC 、112-KTM、188-K 9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排氣量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TP、639-KTL、093 -KTN、738-QKC、1 02-KTN、630-KTL 、915-KTL、189-K TP、110-KTN、631 -KTL、632-KTL、6 31-QKC、112-KTN 、095-KTN、096-K TN、105-KTN、113 -KTM、115-KTM、0 97-KTN、739-QKC 、106-KTN、190-K TP、191-KTP、628 -KTL、651-QKC、7 66-QKC(服務照顧 處) 合 計 200,830 6,670 5,780 3,698 100 本 頁 空 白 101 預算員額: 職 員 1,685 人 技 工 286 人 國軍退除役官 警 察 0 人 駕 駛 0 人 法 警 0 人 聘 用 7 人 合計: 2,872 人 現有辦公房 駐 警 82 人 約 僱 22 人 工 友 790 人 駐外雇員 0 人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帳面價值 年需修繕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修繕費 一、辦公房屋 604 683,653.66 6,230,846 13,267 - - 二、機關宿舍 1439 86,991.98 903,212 1,486 2 197.78 - 1 首長宿舍 1 629.17 2,098 40 2 197.78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925 38,292.83 394,944 1,191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513 48,069.98 506,170 255 - - 三、其他 1124 1,096,176.06 7,345,976 1,281 - - 合 計 1,866,821.70 14,480,034 16,034 197.78 - 102 兵輔導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3年度 單位 : 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修繕費 - - - - 683,653.66 - - 13,267 - - - - 87,189.76 - - 1,486 - - - - 826.95 - - 40 - - - - 38,292.83 - - 1,191 - - - - 48,069.98 - - 255 - - - - 1,096,176.06 - - 1,281 - - - - 1,867,019.48 - - 16,034 103 國軍退除役官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接受補助 補 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 計 1,448,473 1,906,147 1.6869010100 396,179 73,517 一般行政 (1)特種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01 396,179 -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工及醫 103 396,179 - 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2)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 02 - 73,517 [1]補助特種基金 103-103 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 103 - 73,517 畫,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 舉借款利息及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 補所需經費。 2.6869010300 1,052,294 797,875 榮民醫療照護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01 1,052,294 688,857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 103 1,052,294 688,857 、開設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及90 年度起自銓敘部、勞委會移由本會 編列預算辦理之醫療機構公勞保補 助、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 年資退休撫卹及樂生療養院進住榮 民醫療照護費用。 (2)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業 02 - 109,018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方案, 103 - 109,018 支援社區醫療、居家護理、預防保 健、衛教宣導。 (3)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03 - -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公立醫學校院承辦醫學系公費 103 - - 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3.5169010500 - 1,026,034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各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經費 01 - 1,026,034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榮總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經 103 - 1,026,034 費。 4.6869010600 - 8,721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1)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 01 - 8,721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費。 103 - 8,721 104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其 他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合 計 119,196 - - 1,220 3,475,036 119,196 - - - 588,892 - - - - 396,179 - - - - 396,179 119,196 - - - 192,713 119,196 - - - 192,713 - - - 1,220 1,851,389 - - - - 1,741,151 - - - - 1,741,151 - - - - 109,018 - - - - 109,018 - - - 1,220 1,220 - - - 1,220 1,220 - - - - 1,026,034 - - - - 1,026,034 - - - - 1,026,034 - - - - 8,721 - - - - 8,721 - - - - 8,721 105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對國內退伍軍人團體之補助 01 經常性 合法登記之國內退伍軍人團體 社團活動經費等補助。 - 0438對私校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01 經常性 承辦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補助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費。 - 訓練之私立醫學院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01 經常性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生及各公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學生所需學雜費 - 私立醫學院公費生 及補助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公費生 培育經費。 (2)5169010700 -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 0443社會保險負擔 - (1)6669010400 -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 01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 -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 02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之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百分之七十 - 屬 。 [3]榮民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 03 經常性 榮民眷 補助榮民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醫療 - 經費。 0451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眷精神 01 經常性 一般民眾、榮民及榮眷 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 - 病患等醫療補助 及榮民、眷精神病患伙食費及公費就 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費等經費。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02 經常性 身心障礙榮民 辦理失能、失智榮民醫療補助、長期 - 服務 照護與身心障礙復健服務作業及榮民 身心評估與治療等經費。 (2)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06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2,318 43,306,835 - 20 43,309,173 2,318 - - 20 2,338 2,318 - - - 2,318 2,318 - - - 2,318 2,318 - - - 2,318 - - - 20 20 - - - 20 20 - - - 20 20 - 43,306,835 - - 43,306,835 - 80,928 - - 80,928 - 8,928 - - 8,928 - 8,928 - - 8,928 - 72,000 - - 72,000 - 72,000 - - 72,000 - 10,479,932 - - 10,479,932 - 10,479,932 - - 10,479,932 - 5,453,010 - - 5,453,010 - 1,870,399 - - 1,870,399 - 3,156,523 - - 3,156,523 - 10,259,476 - - 10,259,476 - 118,335 - - 118,335 - 4,174 - - 4,174 - 114,161 - - 114,161 - 10,141,141 - - 10,141,141 107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就養榮民給與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給與。 - [2]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 02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所需養護材料等經費。 - 0454差額補貼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差額補貼 01 經常性 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已退休人員 對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員89年4 - 月26日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 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眷屬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水電費等價差補 - 助。 (3)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02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休及贍養官兵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 助。 0475獎勵及慰問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退休人員 本會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 。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01 經常性 國軍單身退員 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 - [2]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02 經常性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 員慰問 員慰問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住院年節慰問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住院者 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民年節 - 慰問。 (2)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01 經常性 清寒榮民子女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2]志工服務照護榮民作業 02 經常性 志願服務組長、服務員 補助訪查作業交通及誤餐費。 - [3]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殘 03 經常性 生活艱困榮民、遺眷、遺孤及 辦理榮民生活艱困、傷害、重病及亡 - 障遺孤照護 殘障子女 故急難救助慰問,清寒散居榮民及遺 眷個案救助、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清 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就養遺眷救助 、清寒榮民遺眷三節慰問、遺眷喪葬 108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124,475 - - 10,124,475 - 16,666 - - 16,666 - 21,884,584 - - 21,884,584 - 27,000 - - 27,000 - 27,000 - - 27,000 - 655,584 - - 655,584 - 655,584 - - 655,584 - 21,202,000 - - 21,202,000 - 21,202,000 - - 21,202,000 - 14,974 - - 14,974 - 13,056 - - 13,056 - 13,056 - - 13,056 - 1,918 - - 1,918 - 918 - - 918 - 1,000 - - 1,000 - 586,941 - - 586,941 - 3,460 - - 3,460 - 3,460 - - 3,460 - 583,481 - - 583,481 - 19,426 - - 19,426 - 93,036 - - 93,036 - 365,508 - - 365,508 109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慰問及散居就養榮民遠距照顧服務。 [4]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04 經常性 參加八二三戰役之義務役官兵 對曾參加八二三戰役之義務役官兵( - 問 含金馬自衛隊)未就養榮民之三節慰 問。 合 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對國內退伍軍人團體之補助 01 經常性 合法登記之國內退伍軍人團體 社團活動經費等補助。 - 0438對私校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01 經常性 承辦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補助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費。 - 訓練之私立醫學院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對學生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01 經常性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生及各公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學生所需學雜費 - 私立醫學院公費生 及補助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公費生 培育經費。 (2)5169010700 -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 0443社會保險負擔 - (1)6669010400 -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 01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 -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 02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之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百分之七十 - 屬 。 [3]榮民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 03 經常性 榮民眷 補助榮民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醫療 - 經費。 0451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眷精神 01 經常性 一般民眾、榮民及榮眷 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 - 病患等醫療補助 及榮民、眷精神病患伙食費及公費就 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費等經費。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02 經常性 身心障礙榮民 辦理失能、失智榮民醫療補助、長期 - 110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5,511 - - 105,511 2,318 43,306,835 - 20 43,309,173 2,318 - - 20 2,338 2,318 - - - 2,318 2,318 - - - 2,318 2,318 - - - 2,318 - - - 20 20 - - - 20 20 - - - 20 20 - 43,306,835 - - 43,306,835 - 80,928 - - 80,928 - 8,928 - - 8,928 - 8,928 - - 8,928 - 72,000 - - 72,000 - 72,000 - - 72,000 - 10,479,932 - - 10,479,932 - 10,479,932 - - 10,479,932 - 5,453,010 - - 5,453,010 - 1,870,399 - - 1,870,399 - 3,156,523 - - 3,156,523 - 10,259,476 - - 10,259,476 - 118,335 - - 118,335 - 4,174 - - 4,174 - 114,161 - - 114,161 111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服務 照護與身心障礙復健服務作業及榮民 身心評估與治療等經費。 (2)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給與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給與。 - [2]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 02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所需養護材料等經費。 - 0454差額補貼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差額補貼 01 經常性 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已退休人員 對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員89年4 - 月26日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 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眷屬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水電費等價差補 - 助。 (3)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02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休及贍養官兵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 助。 0475獎勵及慰問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退休人員 本會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 。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01 經常性 國軍單身退員 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 - [2]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02 經常性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 員慰問 員慰問 。 0476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住院年節慰問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住院者 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民年節 - 慰問。 (2)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01 經常性 清寒榮民子女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2]志工服務照護榮民作業 02 經常性 志願服務組長、服務員 補助訪查作業交通及誤餐費。 - [3]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殘 03 經常性 生活艱困榮民、遺眷、遺孤及 辦理榮民生活艱困、傷害、重病及亡 - 112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141,141 - - 10,141,141 - 10,124,475 - - 10,124,475 - 16,666 - - 16,666 - 21,884,584 - - 21,884,584 - 27,000 - - 27,000 - 27,000 - - 27,000 - 655,584 - - 655,584 - 655,584 - - 655,584 - 21,202,000 - - 21,202,000 - 21,202,000 - - 21,202,000 - 14,974 - - 14,974 - 13,056 - - 13,056 - 13,056 - - 13,056 - 1,918 - - 1,918 - 918 - - 918 - 1,000 - - 1,000 - 586,941 - - 586,941 - 3,460 - - 3,460 - 3,460 - - 3,460 - 583,481 - - 583,481 - 19,426 - - 19,426 - 93,036 - - 93,036 - 365,508 - - 365,508 113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障遺孤照護 殘障子女 故急難救助慰問,清寒散居榮民及遺 眷個案救助、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清 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就養遺眷救助 、清寒榮民遺眷三節慰問、遺眷喪葬 慰問及散居就養榮民遠距照顧服務。 [4]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04 經常性 參加八二三戰役之義務役官兵 對曾參加八二三戰役之義務役官兵( - 問 含金馬自衛隊)未就養榮民之三節慰 問。 114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5,511 - - 105,511 115 本 頁 空 白 11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人 天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4 88 1,646 4 76 1,646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4 88 1,646 4 76 1,646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13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 前 往 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家 或 地 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一.定期會議 01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協阿拉斯加區會年 5 2 200 65 會。 02出席國際會議 - 80 菲律賓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協太平洋 5 2 40 54 區會年會。 03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伍軍人協 7 2 300 78 會年會。 04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人協會年會及 18 3 454 315 美國韓越戰退伍軍人協會年會 。 114 兵輔導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辦 公 費 合 計 歸屬預算科目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 國 人 數 國 外 旅 費 20 285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96.04 2 277 救助與照顧 美國 98.04 1 215 美國 100.04 1 170 30 124 退除役官兵服務 菲律賓 99.06 3 224 救助與照顧 泰國 100.06 3 194 菲律賓 101.06 2 85 30 408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99.08 3 385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0.08 3 396 美國 101.07 3 479 60 829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99.08 3 592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0.08 3 667 美國 101.08 3 798 115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 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01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上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居 103.04-103.06 12 11 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助因 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民辦理 長期居住及訪查長居大陸地 區之就養榮民。 02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下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居 103.09-103.11 12 11 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助因 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民辦理 長期居住及訪查長居大陸地 區之就養榮民。 03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上半年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 103.05-103.06 9 2 產繼承人。 04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下半年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 103.10-103.11 9 2 產繼承人。 116 官 兵輔導委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辦 公 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153 707 107 967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154 707 108 969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29 97 6 13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無 救助與照顧 29 97 6 13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無 救助與照顧 117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78,284,980 - 3,473,816 43,309,303 125,068,099 01一般公共事務 2,903,979 - 588,892 40,056 3,532,927 04教育 15,416 - - 72,000 87,416 05保健 253,022 - 2,876,203 127,263 3,256,488 06社會安全與福利 75,112,563 - - 43,069,984 118,182,547 07住宅及社區服務 - - - - - 10農、林、漁、牧 - - 8,721 - 8,721 12運輸及通信 - - - - - 118 兵輔導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233,604 - - 1,220 20 234,844 125,302,943 49,776 - - - - 49,776 3,582,703 - - - - - - 87,416 1,900 - - 1,220 20 3,140 3,259,628 49,440 - - - - 49,440 118,231,987 130,768 - - - - 130,768 130,768 - - - - - - 8,721 1,720 - - - - 1,720 1,720 1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立法院朝野對年終慰問金議題達成以下共識:原102 行政院業依決議於 102 年 1 月 24 日訂定「一百零一 年度中央政府(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所 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及「一 編列之134億7,852萬7,000元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 以「支領月退休金(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 項」,本會依規定發放完畢。 或遺眷;及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 (伍)人員或遺族」為發放對象,所需年終慰問金額 為18 億0,668 萬2,000 元,故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含公務預算與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共應刪除116億 7,184萬5,000元。 另地方政府之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原則,亦 應比照行政院制定之注意事項辦理。據此,行政院制 定年度年終慰問金發放注意事項時,需納入上述原則。 二 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標準,核 業遵照決議辦理。 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102 年度共計編列 12 億8,163 萬8,000 元。惟該上下班交通補助費非屬 員工待遇,亦未有法源依據,且只要上班地點距離住 處超過1 公里,即可支領,形同由全民納稅錢變相為 公教人員加薪,對於同樣奔波通勤的勞工情何以堪。 在政府財政極度拮据之情況下,此等不符合時宜且未 具法源之人事福利,實不應再沿襲,且新北市、台南 市亦均因經費不足,不再編列。為符社會公平正義, 並撙節開支,102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 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103 年度起,不得再編列。 三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政策宣導經費 一、本會均按月將辦理政策宣導廣告之預算支用情 統刪10%;各機關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 形公布於網站,並自 101 年度起,按季函送大 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均應按月於機 院備查。 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以供國人檢視, 二、本會業遵照決議,將政策宣導經費編列情形於 並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103 年度起, 預算書表內妥適表達。 各機關(含所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 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 1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眾監督。 四 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於預算科目下之業務費、委辦 業遵照決議辦理。 費、獎補助費中,編列高額委外研究費,造成公務機 關成為研究發包中心,卻不思索研究成果如何應用於 公務推動,顯有浪費。故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102 年 度「委託研究費」統刪5%,剩餘部分由各機關自行調 整、運用,以撙節國家財政支出。 五 針對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水電費67 億7,151 業遵照決議辦理。 萬1,000 元,較101 年度58 億3,390 萬4,000 元,預算 金額漲幅16.07%(未計算電價上漲因素)。考量101 年 6 月10 日電價上漲因素之後,102 年度估算用電量為 17 億2,303萬0,788 度(3.93 元/度)仍較101 年度用電 度數為15 億6,404 萬9,330 度(3.73 元/度)增加1 億 5,898 萬1,458 度,增幅為10.16%。按行政院核定「四 省專案」計畫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節約用電目標, 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執行單位每 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即使不強求中央 政府各機關達成較前一年度節電1%目標,僅要求用電 零成長,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折扣獎勵措 施,水電費亦有5%之折扣,可以撙節政府預算。因此, 中央政府102 年度總預算編列水電費統刪3%。 六 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文康活動費102 年度標準調降為 業遵照決議辦理。 每人2,500 元。 七 中央機關出國計畫金額龐大,102 年度編列10 億5,129 業遵照決議辦理。 萬6,000 元(尚不包含部分機關編列於所屬非營業基金 之國外旅費),惟實際執行時計畫項數變更或新增甚 多,甚至選派人員過多或與業務無關人員,致常遭外 界詬病「假考察真觀光」。以100 年度決算為例,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出國計畫3,194 項,決算增為 3,245 項,其中計畫變更及新增部分計有786 項,且多 數內容及目的均與原計畫不一致。此外,教育部100 年 12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7 月中選派7 人赴馬來西亞「辦理招生說明及宣導」, 其中與招生業務無關之會計處處長一同前往;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100 年9 月初選派11 人至日本辦理 「投資臺灣、全球招商說明會」,首長室秘書2 人亦 隨行;交通部觀光局100 年8 月底選派3人前往韓國辦 理「臺韓觀光合作會議」,其中與推展觀光業務無關 之政風室主任也隨同。而 100 年度教育部主管出國計 畫預算40 項、521 萬2,000 元,實際執行卻增為50項、 915 萬9,000 元;文化部及所屬出國計畫預算數888萬 元,決算數亦增為984 萬5,000 元。此等預算執行與所 編計畫經費差異過大、選派與業務無關人員出國之情 形,不僅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 案件編審要點」所定出國計畫人數應精簡且選派熟悉 業務與具備專長人員之原則,並有逃避立法院監督之 嫌。爰此,102 年度「國外旅費」除統刪10%外(委 員會審查刪減數超過10%者,照委員會審查結果), 自102 年度起各機關出國決算數並不得超出預算數, 俾免浪費公帑。 八 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費」共編列1 億4,581 萬 業遵照決議辦理。 2,000 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 定」,「特別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 賞、招待、餽(捐)贈、慰勞(問)、餐敘…等支出, 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相關贈禮、餽贈、餐敘…等 消費性支出應儘量減少,故102 年度中央各機關特別 費統刪25%(各委員會審查之「特別費」刪減數超過 25%者,改列為刪減25%),以為撙節。 九 中央政府部分機關編有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依公 業遵照決議辦理。 務人員協會法第27 條規定,協會經費來源應以會員的 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主,不應仰賴納稅人繳稅支應之 公務預算補助;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於總統大選期 間,除成立「馬吳競選全國公教暨退休人員後援總會」 外,並在該會網站上置放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之 1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致詞內容,明顯違反行政中立。爰此,中央各機關(包 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部、監察院、法務部、行政院 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臺灣省政府…)補助公 務人員協會經費,應予刪減30%。 十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公務車輛汰換年 業遵照決議辦理。 限均延長2 年,使用里程數不得低於12 萬5,000 公 里,經按上開原則通案檢討,合共減列1 億2,302萬 6,000 元,扣除各委員會審查減列1,402 萬5,000 元, 恢復免予減列293 萬5,000 元,尚須再減列1 億1,193 萬6,000 元。 十一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業遵照決議辦理。 目如下: 1.水電費: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不刪外, 其餘統刪3%。 2.委託研究:除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主管、法務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 3.國外旅費:除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警政署及所 屬、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不刪 外,其餘統刪10%。 4.員工上下班交通費:全數刪減。 5.政策宣導費:除警政署及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10%。 6.特別費:統刪25%。 7.補助公務人員協會經費:統刪30%。 8.文康活動費:編列標準由每人每年3,840 元調降為 2,500 元。 9.公務車輛汰購經費:除駐外機構用車滿8 年或10 萬 公里、救護車使用年限滿10 年、教育部首長專用車 不刪外,其餘統刪大型交通車未滿12 年、偵緝車與 警用巡邏車未滿7 年、首長與副首長專用車及其他 公務車輛使用年限未滿10 年,或達以上汰換年限, 未滿15 年且里程數未超過12萬5,000 公里所編列之 1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汰購經費。 10.委託辦理:除立法院主管、外交部主管、智慧財產 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辦理屠宰衛生檢查、 畜禽藥物殘留檢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勞工委員會 辦理危險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衛生署委託辦理 長照整合照顧管理制度計畫不刪外,其餘統刪10%, 其中主計總處、大陸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防部主管、國庫署、賦稅 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衛生署、 國民健康局、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 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中央研 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地 方行政研習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 主管、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 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 國家安全會議、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營建署及 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入出國及移 民署、國防部主管、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 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原 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 1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業改良場、疾病管制局、中醫藥委員會、食品藥物 管理局、海洋巡防總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大陸地區旅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及臺灣 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大陸委員會、立法院主管、 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12%,其中中央警察大學、役政署、財政部、 關務署及所屬、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 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林務 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3.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法務部主管不刪外, 其餘統刪10%,其中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 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審計部、消防署及所 屬、外交部、國防部主管、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 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 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 殖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 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4.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科技發 展計畫、公共建設計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 畫、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 研習中心、經濟建設委員會撥充花東地區永續發展 基金、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國家 文官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 1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外交部主管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法務部主管、國際 貿易局及所屬興建高雄世貿展會中心計畫、國家科 學委員會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動植物防疫 檢疫局及所屬辦理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機 關(構)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海岸巡防總局及 所屬不刪外,其餘統刪8%,其中經濟建設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 員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 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 及所屬、役政署、領事事務局、國防部主管、財政 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 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中央 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海洋巡防總 局、證券期貨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 調整。 15.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中央研究院科技發展計畫、立法院主管、 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警政署及 所屬、兒童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 育補助、外交部主管、法務部主管、經濟部捐助財 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科技專案計畫、中小企業處 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國家科學委 員會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 究中心之捐助、衛生署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 院發展計畫、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職業工會與農漁 會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客家委 員會及所屬、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國防部主管、 財政部、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衛生署、疾病管 制局、環境保護署、臺灣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 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16.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 款、內政部辦理推動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兒童 局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與發展遲 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補助、中央健康保險局 補助鄉鎮市公所辦理健保業務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財政部、交通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7.獎勵金:除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主管、智慧財產 局不刪外,其餘統刪10%,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國 防部所屬、國庫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 公路總局及所屬、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 環境保護署、福建省政府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 科目自行調整。 18.配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檢討,減列「補助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17 億4,265 萬3,000 元與教育部「對 特種基金之補助」3 億6,429 萬元及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 億4,878 萬1,000 元。 十二 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項與本會較無關聯。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四家公司100 年度經營績效獎金不得超過1.2 個月。 2.自101 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 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十三 依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0 年度中央政府各 本會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辦理,目前未有排除 機關含附屬單位共辦理近1,439 萬7,719 則、實支金額 適用情況。 11 億9,585 萬元(不含製作成本),惟其中未依預算 法第62 條之1 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 贊助機關者,高達1 萬7,577 則、金額4 億0,452 萬 元。審核報告並指出,行政院主計總處101 年6 月雖 配合訂定「預算法第62 條之1 執行原則」,但內容卻 自行規定若標示廣告後有損及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 內容有攸關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 1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管同意後,排除適用等「豁免條款」;然預算法第62 條 之1 並無排除適用之相關規定,該執行原則明顯牴觸 預算法第62條之1,自應無效。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 應確實依預算法第62 條之1 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排除 適用;並請審計部持續查核各機關辦理情形,若有不 符預算法規定者,應予檢討改進。 十四 目前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之編列,於預算書中僅表達 一、本會暨各所屬機構辦理工程,均依「中央政府 工程經費總額,相關工程管理費皆隱藏於資本支出預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提列與支用 算項下,編列透明度明顯不足;而依「中央政府各機 工程管理費。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所訂之工程管理費支用項目 二、本會另於 100 年 5 月 25 日函要求各所屬機構, 範圍甚廣,如:規劃設計費、加班費、人事費、租金、 爾後若有「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設備費、訴訟費、證照費、慰勞費、工程獎金、因公 點」第三點第十款至第十二款各款規定支用事 派員出國費用等,均係機關得自行運用且不受國會監 由時,須報本會同意後始可支用,102 年度尚無 督之經費,恐有淪為各機關私房錢之虞。為使政府工 所屬機構報會案件。 程施作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並利國會監督,爰要求 三、103 年度預算書業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3 自103 年度起,各機關應於預算書中完整揭露相關工 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將工程管理 程管理費提列標準、金額及計算方式;請審計部加強 費之具體經費明確表達。 查核中央各機關相關工程管理費支用情形,並將查核 情形併予103 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揭露。 十五 行政院雖針對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訂定實施 行政院 102 年 2 月 6 日函規定,各機關辦理員工文 要點,第四點但書規定「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 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 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學習時數,本會已於 102 年 2 月 8 日函轉所屬機構 然而公教人員已可以國家預算辦理文康活動,如再允 遵辦。 以公假參加,則為雙重優遇,為此要求中央及以下各 級機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 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以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 佳。 十六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列有「生育補助(2 本項與本會較無關聯。 個月俸額)」、「眷屬死亡之喪葬補助(最高5 個月 俸額)」等未具法源之生活津貼,而公教人員保險法 中另訂有眷屬之「喪葬津貼(最高3 個月俸給)」; 1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惟查「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法規,「生 育給付」係為保險給付項目,另查「勞工保險」亦將 眷屬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列入保險給付項目。為求社 會保險之一致性,並令相關給付有所依據,爰要求行 政院應會同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單位,於半年內提出 將軍公教人員「生育給付」、眷屬死亡之「喪葬給付」 改列為軍公教人員保險給付項目之修法草案,送立法 院審議,以調整目前由政府各機關編列預算補助之制 度紊亂情形。 十七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配合政府政策所成立, 遵照決議辦理。 且為公益性團體,自應兼顧其公益本質。惟目前政府 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 大多逕行援引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未視其營運 結果,不論營運盈虧均如數發放;或執行政府賦予之 公權力事項,非自行拓展業務者,卻比照國營事業機 構領取最高4.6 個月之獎金,實有未當。爰要求自102 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 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 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 十八 有鑑於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公股民營事 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歷年及 103 年 業、轉投資公司或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理事長)、副 度均未編列公關費及特別費。 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常編列過高 之「公關費」或「特別費」給予董事長(理事長)、 副董事長(副理事長)及總經理(秘書長)使用,易 造成上述兩項費用淪為私用,為此,要求自102 年度 起,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所編列 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 關首長之「公關費」或「特別費」編列。 十九 依審計部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管 一、本會主管政府捐助監督之財團法人「財團法人 機關捐助之財團法人共計157 家、基金總額2,242 億 榮民榮眷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係依「臺 2,200 餘萬元。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雖有其特殊任務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8 條第 4 1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或目的,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部分任務已達成、設 項規定設置,據以辦理如下之四項主要業務: 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卻未建立退場 (一)大陸地區繼承人申請遺產核發事項。 (二) 機制,或對於性質相同、業務相近者,亦未予以整併, 榮民重大災害救助事項。(三)清寒榮民子女 致使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繼續存在之正當性與效益性, 教育獎學金及就學補助事項。(四)其他有關 備受外界質疑。爰此,要求各該主管機關於6 個月內 榮民、榮眷福利及服務補助事項。 針對所捐助財團法人之設置目的、工作計畫、經費運 二、基金會自 86 年成立以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用、財務狀況、營運績效等,以及任務已達成、設立 所規範之法定工作內容,適時對清寒榮民、榮 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等之財團法人,應向 眷、遺眷提供生活扶持之福利與服務,迄 101 立法院提出相關評估報告及退場計畫。 年 12 月 31 日止總計服務 61 萬 7,358 人次、金 額 9 億 9,129 萬餘元,有效改善與扶持清寒榮 民、榮眷之生活條件。本會每年並依規定將對 基金會之行政監督報告送大院及行政院研考會 等核備。 二十 補充保費健保新制開辦在即,執政當局蠻橫堅持錯誤 遵照決議辦理。 政策,令國人備感痛心。為求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永 續健全發展,呼籲政府體察民意,勿將社福團體與非 營利組織辛苦募集的社會資源強徵補充保費。現行法 令制度對於身為扣費義務人的民間團體將造成可預見 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提出兩點強烈訴求:1.行政院 應要求各部會及各級政府將社福團體所大幅提升的補 充保費費用納入經費需求考量。2.全民健康保險會組 成應考量至少有一名具社會福利背景代表,以保障社 福界之發聲與權益。 二十一 針對旺旺中時集團參與壹傳媒購併案,要求公平交易 本項與本會較無關聯。 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法務部等必須嚴格把關,以 杜媒體超級怪獸嚴重壟斷、損害言論自由。 二十二 有鑑於中央政府依賴以債養債方式,藉由舉借債務支 本項與本會較無關聯。 應債務還本之財源,造成到期債務以舉新還舊方式遞 延,無法實質有效減少債務,亟待建立有效償債制度, 俾確實降低債務負擔,避免債務付息持續龐大,排擠 1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其他政務支出。行政院應於102 年6 月前向立法院相 關委員會報告「中央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並研 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建立有效償債制度,以積極處理 公共債務並強化財政管理效能。 二十三 有鑑於中央政府財政資源拮据,財源嚴重不足,無法 本項與本會較無關聯。 釋出足夠財政資源挹注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差短,為解 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債務付息支出日漸排擠政 務支出,特別是新升格直轄市因承受原升格前縣(市) 政府龐大債務,而嚴重影響財政調度。建請中央政府 評估是否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由基金概括承 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並搭配每年由中央及地 方政府共同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 本,使基金確實俱有自償性的財政紀律措施規範,來 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問題,並重建社會大 眾及國際機構對我國政府財政管理信心。 二十四 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 一、本會 100 年 5 月 25 日函要求各所屬機構,爾後 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 若有「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第三點第十款至第十二款各款規定支用事由 時,須報本會同意後始可支用。若支用項目為 第十一款發放「工程獎金」,請依行政院 99 年 9 月 7 日函修正之「中央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 程獎金支給原則」規定辦理,並先擬定支用計 畫,檢附發放清冊及佐證資料,報會核定後始 可支用,102 年度尚無所屬機構報請同意發放工 程獎金情形。 二、本會遵照決議管制機構首長及副首長排除於工 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 二十五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不休假加班費, 遵照決議辦理。 鑑於公務人員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以即時 因應處理相關業務,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 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免予刪減。 1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六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休假補助,鑑於 遵照決議辦理。 公務人員因公未能休假原得全數發給「不休假加班 費」,後為撙節支出及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始改為強 制休假並將休假旅遊補助結合國旅卡方式發給,現行 制度對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甚有助益,免予刪減。 二十七 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員子女教 遵照決議辦理。 育補助費,鑑於政府對於退休人員生活之照顧,且在 少子化趨勢及國人生育年齡逐漸遞延之情形下,本項 助學措施亦屬政府鼓勵生育之一環,免予刪減。 二十八 退休軍公教人員奉獻一生最精華之時光給國家,任勞 遵照決議辦理。 任怨,卻因年終慰問金議題被質疑,導致退休人員背 負污名,對所有軍公教人員著實不公。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主要係政府考量 早期基層教師、公務人員及士官兵之月退休金(俸) 確屬微薄,實有給予關懷照顧之必要。然而,在近年 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漸有改善,而政府面對財經情勢 較為險峻之際,對年終慰問金進行必要調整,也是不 得不做的抉擇。 為了使社會資源合理分配,調整年終慰問金亦不致影 響生活困苦及為國犧牲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應得之 適當照顧,要求行政院101 年年終慰問金應以「照顧 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關懷忠良 」)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 金(俸)2 萬元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以 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 族;因公傷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員」。另因公 死亡之公教人員遺族及因公傷殘之公教人員亦涵蓋在 內。 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 成負面的影響,102 年以後應以101 年注意事項所訂 的內容為底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布後送立 13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法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二、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歲入部分 一 針對 102 年度退輔會預算歲入部分第3 款第163 項 一、本會暨所屬機構經管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標 第1 目第2 節「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場地設施 準,已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訂定並收 使用費」編列145 萬元,係單位首長、員工借用機關 取繳庫,另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職務宿舍自其薪津扣回繳庫數。經查:退輔會機關宿 規定按月自薪津歸扣房租津貼,全數解繳國 舍1 坪實際僅收120 元左右,然其宿舍使用費之收取 庫;水電、瓦斯等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 標準每月為400 至800 元,相較國立大學學生宿舍租 由宿舍借用人全額負擔。 金每月5,000 至1 萬2,000 元,根本是「黃金屋價,垃 二、本會業於 102 年 3 月中旬將檢討結果送提案委 圾租金」,幾乎等同免費提供住屋。故建議退輔會針 員。 對本案於2 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二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於歲入部分預 本會業以公股立場擬具提案,請各轉投資天然氣公 算編列安置基金繳庫數高達10 億元,而安置基金近年 司會薦首長或會派董事,針對各公司營業區內低收 來之主要收入來源係來自於該會轉投資事業之16家天 入、中低收入戶用戶減免基本費或其他優惠措施於 然氣公司超額利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屢次做 董事會中提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俾於本(102)年 成天然氣價格調降、天然氣事業營運檢討等多項決 度實施。 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戮力遵行,並建請 指定盈餘部分之用途於降低民眾天然氣收費,以減輕 民眾生活負擔。 二、歲出部分 第 17 款通過決議 5 項: 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設置 14 個榮民之家及4 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個自費安養中心,因老年榮民入住人數逐年減少,已 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從90 年底1 萬4,039 人至101 年7 月底減為8,250人, 空床率漸增,設施與人力閒置情形日益嚴重,且照護 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力配置仍有未足或失衡之 情事,尚待改善。復以,內政部亦轄有北區、中區、 南區、東區及澎湖老人之家、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等6 個 1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安養機構,顯見相關設施及主管機關疊床架屋,造成 資源散置,亟待整合。茲為劃一事權,爰依「行政院 組織法」設置「衛生福利部」之意旨,建請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內政部針對各管安養機構研擬整 合方案,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報告,以達資源 整合之效。 二 針對 102 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 本會研擬增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修正草案, 1,311 億0,347 萬2,000 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將單身亡故榮民無人繼承及繼承賸餘之遺產,逕行 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捐助榮民榮眷基金會,據以辦理各項榮民與榮(遺) 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將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 眷之福利服務事項。並按法制作業程序將相關條文 之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納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 草案函行政院陸委會及財政部、內政部等機關提供 會」,專門用於改善就養及清寒榮民、榮眷之生活水 意見,惟相關部會以避免其他團體(勞工、農、漁 準。 民等)比照援引,造成法制混亂,就無人繼承之榮 民遺款,不繳國庫移交基金會之修法持保留態度, 但本會仍積極協調各部會協助配合,在修法前本會 仍將秉持服務照顧榮民(眷)之宗旨,積極建構全 方位照顧,整合社會資源,提供榮民優質服務,以 達本會之使命與願景。 三 報載傳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 一、榮民遺眷支領退役人員半俸修法事宜,係屬國 榮民,以近乎「謀殺」方式使榮民早日往生,藉以詐 防部權責;至大陸人士繼承榮民遺產修法乙 取半俸並繼承遺產,形同「職業收屍隊」。經查「公 節,因事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權責主管機關 務人員退休法」已完成相關修法工作,其中第18 條第 為陸委會,本會無職權辦理。 4 項規定:「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 二、惟本會為善盡服務之責,特訂定「榮民娶大陸 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 配偶輔導照顧實施要點」,如加強年長單身榮 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 民之訪視及道德規勸、大陸配偶申請初次入境 藉以防堵相關亂象一再重演,故要求國防部、國軍退 先期面訪、對婚姻異常者特殊案例加強輔導等。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比照檢討修改相關軍人退撫法 規及發放俸給作業程序,以保護榮民權利。 四 民國 94 年「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通過後,第22 條 本會一向支持政府原住民政策,歷年來已配合提供 條文明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 1,303公頃土地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目前僅有少數 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 土地與原住民傳統領域有關,因該等土地尚在經營 1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 使用,為免爭議,擬俟原住民傳統領域相關法律訂 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其辦法,由中央目的事 定後研究配合辦理。 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也就 是說,當地原住民的意見取得法律授權,當地開發與 否的意見,應優先尊重當地原住民的看法,重視當地 原住民對於自己的土地永續經營與發展的意見。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掌握許多國有非公用土地,其 中有許多土地位在花蓮縣及臺東縣,這兩個地區是原 住民的傳統居住地,其中有許多土地不是被占用就是 閒置荒廢一旁,為了有效利用並使之活化,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收回被占用之土地,與原住 民族有關之土地,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 條規 定,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近年來因經濟不 景氣,許多原住民因此重回部落;也有些年輕人為了 照顧部落長者,復興部落,重回偏鄉進行服務。部落 缺乏工作機會,但是有許多土地閒置,他們有意願活 化土地,既有人有意願活化閒置之土地,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釋出土地提供種植,這樣就能同時 解決土地閒置、年輕人失業及糧食自給率不足。更何 況那些土地就原住民的觀點來看,都是他們的傳統領 域。爰此,針對臺東都蘭林場土地,建請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 建立共同管理機制,讓都蘭林場能被充分利用,以利 地方發展與繁榮。 五 針對第 13 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編列「支領退 一、國防部已依行政院訂定之「一百零一年退休軍 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官兵年終慰問金」80 億 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4,710 萬3,000 元,建請行政院應於最短時間內完成該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甫於102年7月9日召開研訂 項給付之法制化。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草案會 議,本會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完成法制化作業。 本項通過決議 98 項: 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服務處處長、訓練 一、行政院歷年係衡酌機關(構)層級、業務狀況、員 中心主任及安養機構主任之特別費合計393 萬6,000 工人數及首長職等因素訂定首長、副首長特別費 1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 列支標準表,列支對象包括三、四級機關及機構 織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確定其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 之首長、副首長。本會組改前各榮民服務處、安 基準法所定之三級機關後,始得動支。 養機構及訓練中心係準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 準法」並依本會組織法規定設置之三級機構,102 年度依上開規定編列特別費預算。 二、本會刻正與大院協調解凍事宜。 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退除役官兵進行職業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訓練,然該項業務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各 出「本會所屬訓練中心推展榮民職業技術訓練之執 區就業服務中心均有辦理各項進修技術訓練課程,有 行現況及精進措施」專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 重複浪費政府資源之虞,爰針對「榮民職業技術訓練」17日函復准予動支。 編列1,495 萬元,凍結50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三 針對第 3 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醫療部分負擔」經費32 億3,983 萬9,000 元,經查「全 出「補助榮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醫療經費」專案報 民健康保險法」並無法條明定,政府須補助無職榮民、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予動支。 榮眷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 無據」,且不排富,於理不合;且政府長期編列預算 全額補貼,造成部分榮民恣意浪費醫療資源,榮民平 均年看診次數為27 次,一般國人15 次,為一般國人 之1.8 倍。顯見過度福利造成健保醫療資源浪費情況 從未改善,此舉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 加深軍退人員與其餘退休之公教人員、農、漁民、一 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減列該筆預算5,000 萬元, 並凍結2 億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榮 民及榮眷健康保險改採定額補助」,提出有效控制榮 民、榮眷長期醫療資源浪費之對應方案,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 針對第 4 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中「志工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項下,「獎補助費」預算1 億0,054 出「志工服務照顧榮民執行現況與精進措施」專案 萬7,000 元,其中部分編列「地區志工訪查作業補助 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除400萬元繼續凍 1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費」,按服務組長403 人,每人月2 萬0,600 元;服務 結外,其餘2,600萬元准予動支。 員23 人,每人月3,350 元。惟志工服務乃民眾出於自 由意志,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付出心力貢獻社會之 服務性工作。經查目前「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 及志願服務法第16 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 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 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而該會之服務組長人數比服 務員遠超過近20 倍,所支給金額亦高。另查內政部居 家服務員之車馬費預算,每人每月約僅500 元,該會 編列明顯過高且浮濫,爰凍結「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 業」項下「獎補助費」3,00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針對相關預算支用與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五 針對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多所榮民之家、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榮民服務處等榮民單位人員收受殯葬業者賄賂,草 出「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執行情形與 率、簡化辦理榮民喪事,侵吞身故榮民的遺產案件層 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予 出不窮,並遭監察院糾正,爰針對「退除役官兵輔導 動支。 業務」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 經費中512 萬1,000 元,凍結10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杜絕 惡風之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六 針對第 7 目「榮民醫療照護」中「各級榮民醫院營運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督導管理」項下,編列預算507 萬3,000 元。惟日前曾 出「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執行現況與精進措 發生花蓮玉里榮院護理人員隨救護車移送病患時,超 施」專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予動 額照顧多名病患,以致體力無法負荷,顯見國軍退除 支。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各地榮院之督導管理有所缺 失,爰將該筆預算凍結二分之一,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將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改善計畫,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七 第 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中,「就養榮民給與等經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費」項下「獎補助費」之「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共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1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編列112 億4,956 萬8,000 元,係用於就養榮民、義153 與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 士、榮胞給與……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軍退 予動支。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 就養給付發給辦法」之相關規定,就養榮民經核准赴 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 區護照者,停止發給其就養給付。經查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101 年上半年之訪問報告中,訪視2位長 期居住中國的榮民,結果2 位都已取得中國身分證, 可以想見赴中國居住之榮民在中國設籍的比例,應該 相當高。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從未對榮民進 行全面調查,恐已有眾多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 護照之榮民,卻仍領取就養給付的情況。爰凍結該預 算1 億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調查榮 民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情況,以及清查 就養給付匯款至中國之相關資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八 有鑑於內政部消防署就全臺醫院、護理之家硬體設施 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進行消防安檢,全臺醫院合格率只有25.4%,令人擔 處於102年5月9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安養機構,旨在 第10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安置、照顧榮民生活並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但臺南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榮家及雲林榮家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安全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之改善,對榮民在安養機構中之生命安全造成風險。 爰凍結第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中,「一般事務費」 項下「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耐震評估」1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 始得動支。 九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 3 條針對老人福利機構 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設立之規定,包含建築物之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土 處於102年5月9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地使用管制、飲用水供應、環境整潔與衛生等,須遵 第10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守相關的法令規定。第4 條針對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機構設施之規定,包含寢室、衛浴設備、照顧區、廚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房等,須遵守相關的法令規定。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 1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安全之改善,對老榮 民在安養機構中之生命安全造成風險。爰凍結第9 目 「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200 萬 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獲同意後,始 得動支。 十 針對第 11 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 節「營建工程」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之「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項下,編列「訓練中心 處於102年5月23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廚房新建工程」1,086 萬2,000 元,其訓練中心廚房之 第12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新建計畫未明,亦未於預算書中予以呈現具體內容,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令外界質疑興建廚房花費之金額甚高,恐有虛擲公帑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之嫌;再者,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經費較上年度增 列442 萬2,000 元,廚房新建工程內容包含公共藝術設 置費,預算編列浮濫,實有檢討空間。此外,「安養 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經費亦較101年度增列 2,125 萬1,000 元,為反映政府財政困窘,應予適度節 約,爰針對第11目第1 節「營建工程」凍結3,000 萬元, 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一 報載傳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 本會賡續要求各榮服處掌握及加強訪視輔導工作, 榮民,以近乎「謀殺」方式使榮民早日往生,藉以詐 並與當地社政、戶政、移民、警政等單位建立橫向 取半俸並繼承遺產,形同「職業收屍隊」。故建請國 連絡管道,以預防及杜絕兩岸婚姻不法案件。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各地區榮服處,應與 各縣市政府民政、警政或社政機關充分合作,建立通 報機制,凡年滿65 歲登記結婚者,均應通知直系血親 到場,若登記人堅持不通知,亦協請戶政機關在事後 通知;並應針對年滿65 歲登記結婚、且其配偶再婚兩 次以上者,主動協請警政或社政機關進行家戶拜訪了 解,以杜絕相關情事一再發生。 十二 有鑑於日前遭媒體披露疑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 一、有關人民婚姻登記事宜,係屬內政部權責。 俸或有遺產之老榮民,等榮民往生後,續領半俸並繼 二、本會賡續要求各榮服處掌握及加強訪視輔導工 承其遺產。茲因此種類似事件已層出不窮,而國軍退 作,並與當地社政、戶政、移民、警政等單位 1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僅對其施以柔性之勸阻。故建議 建立橫向連絡管道,以預防及杜絕兩岸婚姻不 該會應謹慎因應,並評估採凡年滿65 歲登記結婚之榮 法案件。 民者,一律通知其直系血親到場,若登記人無意願通 知直系血親,戶政機關應於事後通知之,以保護榮民 之權益。 十三 針對有中國籍女子專「嫁」領有終身俸或有遺產老榮 一、榮民遺眷支領退役人員半俸修法事宜,係屬國 民,等榮民往生,續領半俸並繼承遺產,根據國軍退 防部權責;至於大陸人士繼承榮民遺產修法乙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全國每年再婚的老榮民約 節,因事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權責主管機關 500 到700 人,其中八成以上都與中國女子結婚,每 為陸委會,本會無職權辦理。 年被再婚配偶繼承及領取半俸之金額高達10 億元以 二、惟本會為善盡服務之責,特訂定「榮民娶大陸 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檢討修正相關 配偶輔導照顧實施要點」,如加強年長單身榮 領取機制。 民之訪視及道德規勸、大陸配偶申請初次入境 先期面訪、對婚姻異常者特殊案例加強輔導等。 十四 針對第 1 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編列10 億2,603 萬 本會已於101年12月14日將各榮民總醫院之研究成果 4,000 元。經查101 年度高雄榮民總醫院臨床教學研究 清單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辦理「發炎相關基因與川崎症整合性研究」,而102 年 度臺中榮民總醫院編列醫學臨床教學研究執行「川崎 症引起全身性血管炎的轉機探討」。臨床教學研究為 醫學研究重要作為,但該兩項研究均屬川崎症相關研 究,卻分年由兩家榮民總醫院辦理,顯見榮民總醫院 體系醫院之臨床教學研究欠缺橫向聯繫與協調,未能 針對相同疾病,將人力、物力、設備、資訊予以整合。 此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針對各榮民總 醫院均編列上億元經費進行醫學、新藥研究以及獎補 助,然至今仍未見各項重大研究成果,故為瞭解各榮 民總醫院之研究方向與成效,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將各榮民總醫院之研究成果清單送交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高齡醫學發展業務, 本會已於102 年2 月5 日以輔陸字第1020008809B號 舉辦相關研討會議,然僅以短短不到3 行文字即編列 函,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報告」送大院外 上千萬元經費,恐有預算浮編之嫌。爰請國軍退除役 交及國防委員會。 1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官兵輔導委員會將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報告送交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六 鑑於審計部 99 及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指 本會已於101年12月12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安養機構成效不 出「臺南、白河及佳里榮家整併檢討」專案報告。 彰,然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 年度預算大 幅增列委外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經費1 億8,251 萬元,實 有檢討必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重新檢討 安養機構之服務品質、設施及人力配置,並將評估檢 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七 行政院 97 年8 月6 日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 本會已於102年3月6日以輔捌字第120015567號函,將 能減碳措施」,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 「101年度用電情形檢討報告」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 機構100 年EUI 高於基準值計12 個單位(各榮民服務 員會。 處、安養中心、醫院等),均較99 年度成長。且用電 指標呈年年增加趨勢,為落實節能措施,請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確實檢討並將該會及所屬各機構全 年用電成長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十八 目前領取月退俸之軍眷自 57 年起享有用電半價優 國 防 部 業 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 以 國 政 眷 服 字 第 惠,審計部早在92 年就發現軍眷用電半價「實施準則」1010018541號函修正「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金人員 缺乏法源依據,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近10 家屬用電半價實施準則」 ,並致函台電公司自102年1 年遲未處理,監察院已針對此提出糾正案,並直指退 月1日起用電優待上限度數由300度調降為260度。 除役軍眷優惠電價「缺乏正當性」,要求取消該優惠, 爰針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退休及贍養官 兵眷屬各項補助」之「用電優待」,自102 年1 月1 日 起將用電優待度數由300 度調降為260 度,預算並予 隨同調整。 十九 針對第 2 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中「退除役官 本會對於申請就學補助之榮民,除對其有立即性就 兵就學獎助」項下,編列「獎補助費」預算7,206 萬6,000 業需求者提供即時就業輔導外,每年亦就申請人分 元。根據青壯榮民就讀大專院校就學率績效顯示,其 區造冊分別轉請各地區榮民服務處建立人力資料 100 年度達成度雖已超過原訂目標值2.02%,為3.2%,庫,俾適時與企業提供之職缺媒合,推介就業。 惟依目前國內公私立學校林立,其考取學校而進入就 讀並非難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需為之工 1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作,乃係給予就學補助後,後續追蹤退除役官兵就讀 情形是否符合其自身工作需求、產業發展及畢業後求 職情形,而非僅以給予獎補助之方式,變相給予無意 義之金額挹注。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 訂定相關就學補助就業之追蹤計畫,以為預算使用之 合理。 二十 針對第 2 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中「退除役官 本會自103年1月1日起,停止核發榮眷進修補助,移 兵就學獎助」項下,編列「獎補助費」預算7,206 萬6,000 由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 元。其就學補助對象原則上僅限於國軍退除役官兵本 人,並未及於其眷屬。惟該會訂頒之進修補助作業規 定中明定,其進修補助對象,含括校級以下退除役官 兵眷屬(退除役官兵之配偶及退除役官兵18 歲以上、 40 歲以下之未婚子女),每人每年得申請2 次,每次 最高補助金額為4,000 元,是項補助費用亦由「國軍退 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予以支應。經統計自民國97 至100 年度,退除役官兵眷屬申請補助之金額與人數逐年上 升;其中屬退除役官兵已成年子女之進修補助費用(20 歲以上)者約占二成以上,且上述人員不論有無職業 或固定收入,均予以補助。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應依法行政,不應任意以其作業規定移撥預 算之使用,紊亂法律規定,以維預算使用之正當性。 二十一 據審計部 100 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 本會自103年1月1日起,停止核發榮眷進修補助,移 兵輔導委員會就學進修補助對象依法應僅限於國軍退 由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 除役官兵本人,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實際補 助對象卻擴及退除役官兵之眷屬,包括校級以下退除 役官兵眷屬(退除役官兵之配偶及退除役官兵18 歲以 上、40 歲以下之未婚子女),每人每年得申請2 次, 每次最高補助金額為4,000 元,經統計自民國97 至100 年度,退除役官兵眷屬申請補助之金額與人數均逐年 上升;其中屬退除役官兵已成年子女之進修補助費用 (20 歲以上)者約占二成以上。且不論上述人員有無 職業或固定收入,均予以補助。基於政府財政困窘, 1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故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停止發放欠缺法源 依據之「退除役官兵眷屬」就學進修補助經費。 二十二 針對第 3 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醫療部分負擔」編列32 億3,983 萬9,000 元。惟政府 出「補助榮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醫療經費」專案報 長期編列預算全額補貼無職榮民、榮眷健保費,部分 告。 負擔醫療經費,以致榮民恣意浪費醫療資源。榮民平 均年看診次數為27.1 次,一般國人15 次,為一般國人 之1.80 倍,致近兩年來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部分預算 雖稍有控制,其相關福利卻仍高於一般民眾甚多。爰 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儘速制定「榮民及 榮眷健康保險改採定額補助之方案」,以有效控制、 降低榮民榮眷長期醫療資源浪費之窘況。 二十三 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清寒榮 本會安置基金係辦理與就業有關事項, 「清寒榮民子 民子女就學補助」中編列2,274 萬5,000 元之預算,就 女就學補助」非屬基金支用範疇。 讀高中者每人補助3,000 元、就讀國中小學者每人補助 500 元。經查就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政 策,茲有領取就養金之榮民子女始可無條件領取就學 補助;而未領取就養金之榮民子女則需在家庭總年收 入114 萬元以下、成績總平均達70 分以上始可領取。 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本於照顧榮民之立場本 無可厚非,但其就學補助之預算建議從其轉投資事業 之獲利予以支應,不應再從其公務預算編列之,以符 社會之公平。 二十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志工服務照 本會101年度服務組長、地區志工訪查、服務員等訪 顧榮民作業」中編列1億1,243 萬7,000 元之預算。但 查成果,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針對其服務組長、地區志工訪查、服務員等訪查作業 提出「志願服務人員訪查工作執行」專案報告處理, 皆未將訪查紀錄、成果報告及執行成效送交立法院外 爾後年度定期將訪查報告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交及國防委員會供委員了解,以致眾多委員對其訪查 備查。 業務毫無所悉,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 每年定期將全國及海外(中國)訪查成果書面報告送 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1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十五 「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之「人員維持」編列「技工 本會已於102年3月1日以輔人字第1020013647號函將 及工友待遇」4 億5,435 萬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本會超額工友處置措施案」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 導委員會現有技工308 人、工友856 人,合計1,164 員會。 人,員額超編極為嚴重。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之職員為1,649 人,依「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事務勞 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所定「工友員額設置基準」, 職員在161 人以上者,每30 人得配置工友1 人,技工 則按實際需要從嚴核定,最多不超過普通工友二分之 一。依此基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工友員 額應為54 人,技工員額應為27 人,現有員額竟遠逾 標準達15 倍及11 倍之譜,不僅違背政府精減員額之 政策,更徒增國庫之沉重負擔。茲考量嚴重超額雖有 安置榮民之歷史背景,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係政府之一環,自應恪遵政策妥訂疏退方案,爰請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落實「工友員額凍結不補」、 「鼓勵工友退離」等措施,並就超額工友移撥需用機 關或輔導轉業等措施研擬具體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六 針對第 6 目「退除役官兵輔導業務」中,其中業務內 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容含括辦理單身亡故榮民遺產殯葬事務施作……等業 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務,有鑑於邇來不斷爆發不肖殯葬業者與榮服處輔導 員、榮民之家幹部相互勾結,自民國95 年起至今,借 牌在全臺各地圍標「單身亡故榮民殯葬事務採購案」, 不僅以低於底標50%至80%得標,更違背道德良心替亡 故單身榮民草率處理後事,行徑之惡劣,天理不容, 更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其所屬職員督導 教育不周,且未盡審核得標廠商之職責;爰此,故要 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定「內部審核招標廠 商之相關篩選與作業規定」,以確保品質與信用良好 之合作業者,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二十七 針對第 7 目「榮民醫療照護」中「高齡醫學發展與照 本會各榮民總醫院提報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1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護」項下,舉辦各項高齡醫學國內外研討會、教育訓 計畫,持續將「榮家住民介入性服務」等計畫納入 練課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與親善醫療所需……等計 重點計畫推動。另各榮(分)院於「社區醫療服務及居 畫中,較101 年度計畫減少「規劃推動各級榮院與榮 家護理作業」計畫已將醫養合一與高齡親善醫療等 家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推動醫養合一與高齡親善醫 工作項目列入賡續推動業務。 療環境」之計畫。惟舉花蓮縣例而言,其人口高齡化 之程度較西部縣市高出許多,各地榮院及榮家高齡醫 學服務對該縣而言實有莫大之助益與水準之提升,故 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將「各級榮院 與榮家之優質高齡醫學服務、推動醫養合一與高齡親 善醫療」計畫納入執行計畫中,以因應東部居民之需 求。 二十八 針對第 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編列「基本行政工作 本會已於102年4月16日以輔貳字1020026234B號函, 維持費」7 億4,485 萬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將本會「強化安養機構社工專業人力報告」送大院 員會應針對「如何補強所屬各安養機構社工人力,以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並副知提案委員。 提升照護品質」,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二十九 針對第 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編列「大陸地區旅費」本案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220 萬元,但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1 年10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月3 日之業務報告指出,現今長居中國地區之就養榮 與成效」專案報告處理。 民共2,098 人。榮民固然勞苦功高,但為了2,098 人, 必須花費220 萬元之旅費,且該項費用只是出差費, 尚未計算其他相關費用,如加班費。此項措施失當已 久,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歷任委員多有質疑,惟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至今遲未改善,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該項業務調整執行方式,研 究改進,以杜資源浪費,撙節公帑。 三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薦派各轉投資事業單位之 本會對轉投資事業實施目標管理,除每季定期檢討 首長除應爭取營業績效,以獲利向股東負責外,更是 各公司經營績效外,並於每年年終依「本會投資事 公股代表人,有責任代表政府推動照顧榮民政策。目 業機構年終績效考評實施要點」針對各公司年度營 前各轉投資事業單位雖經民營化 ,持股均已 低於 收、盈餘目標達成率及安置本會榮民(眷)政策之 50%,但以天然氣公司為例,全國25 家,國軍退除役 執行狀況、公司內部管理情形等,實施考評。會薦 1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其中16 家,占64%,其中持股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職期,視績效評核每年檢討。 占30%以上就有7 家,占44%,理應成為泛公股龍頭。 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公司治理」為由, 對薦派各公司之公股代表毫無約束,等於放任各公司 各行其是,允非妥適,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效法大型企業體對各子企業之管理方式,汰除無 法貫徹政策之公股代表,鞏固對各事業體之經營權, 建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體系事業單位共同願 景,設定階段目標,擬定具體計畫,以落實照顧退伍 軍人之核心價值,並強化橫向互動及體系內之資源分 享以提高企業競爭力。 三十一 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轉投資事業單位共 一、截至102年度6月底25家主要轉投資公司共計安 27 家,員工計3,190人,雇用榮民493 人,僅占15.45%, 置榮民(眷)1,095人,平均安置率36.65%,遠高 嚴重偏低。各轉投資單位以「營利」為首要目的,而 於大院審查97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決議,安置率 忽略對榮民之照顧,實已偏離照顧退伍軍人之核心價 不得低於持股率70%之要求(目前平均持股率 值,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責管理單位未 33.03%),顯見本會確已落實照顧榮民之政策。 能採取積極措施,因循成習,容有改進必要,爰建請 二、本會參與投資民營企業之收益,悉為安置基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 收入,主用以本會所屬生產事業及各項安置就 場,落實各事業單位之整合與控管,要求營運目標回 業計畫有關經費,尚無偏離照顧榮民之核心價 歸照顧榮民核心價值。 值情事。 三十二 國軍實施「精粹案」大量裁縮人員及單位,必須釋出 一、本會為協助榮民(眷)順利創新事業,除連結 相當多如營區環境清潔、保全、食勤、裝備保修等勤 政府與社會相關創業輔導資源,同時辦理相關 務,如不對商源作嚴格篩選限制,逕付外包及商維, 專業知能課程、觀摩體驗活動,以及成功創業 不但平時影響部隊安全及戰備整備所需,戰時更難掌 榮民經驗分享等輔導措施。 握人員及服務品質。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而 二、國防部所釋出委外項目概以技術性勤務為主, 言,如能縝密規劃,不但能預作籌措掌握商機,承攬 多年來已採勞務委外,由民間專業機構承攬, 相關工作,有利於輔導安置退伍軍人,進而擴及「募 執行狀況良好,為保障退伍軍人工作權益,且 兵制」成效,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其 在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範之下,本會主動協洽 主管退伍軍人事務之優勢,主動與國防部建立互動平 國防部及在本會勞務委外契約當中,將「優先 台,綿密磋商,確實掌握彼此供需,體現與國防部之 僱用志願役退除役官兵」納入履約條件,以利 「上下游關係」。 輔導安置退伍軍人,另由本會持續評估各地區 優良的勞務承攬人力派遣公司,建立良好互動 1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關係,凡退伍之志願役官兵願意從事相關勞務 工作者,透過各榮服處積極推介就業,進一步 達到多元就業(不僅是勞務工作)的服務照顧。 三十三 目前國防部尚有 3,000 餘單身退員,由總政戰局列管 本會賡續辦理「國防部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之單身 照顧,集中居住在全省45 個「單身退員宿舍」,絕大 退員勸住安養機構作業,並連結相關社福、長照資 部分居住退員年事多以屆高齡,即便彼此相互守望, 源予以妥適照顧。 亦有困難,晚景堪憐。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安養機構之生活機能及安養照顧品質,多年來已有 長足進步,優於「單身退員宿舍」不知凡幾,經檢討 目前空床率偏高,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動改善就養環境,專案處理,並與國防部洽商,說 服他們,允以不打破原有聚落,集體遷入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安養機構,使其不脫朋友同儕聯 繫,在完整醫療長照體系下安養天年。 三十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訓中心辦理榮民職業訓 一、依行政院102年6月20日院臺防字第1020138048 練,輔導訓員考取技士證照,目前辦理日間班隊26 號函核定本會配合推動募兵制退輔措施方案, 個,夜間班隊6 個,對協助榮民回歸社會,提升進入 104年1月1日以後退伍之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均 職場競爭力,有其存在價值,惟社會變遷迅速,職場 納入本會服務對象。 需求變化亦快,且因「募兵制」實施後,甚多服役未 二、本會已依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協助 滿10 年退伍人員,適值青壯,急需給予職訓,轉型創 國防部辦理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含服役未滿10年 業,卻因不符服志願役10 年以上之榮民資格而無法接 之志願役官兵),訓後並輔導參加證照考試及就 受職訓,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提「分類分 業,97至101年度合計訓練屆退官兵1,078人。 級」之新退輔方式,仍遙遙無期,爰建請以「分類分 級」精神率先降低職訓門檻,提高募兵誘因,並為業 界提供年齡層低之精壯人力。 三十五 職訓僅為退伍軍人回歸社會,轉換職場的開始,轉介 一、本會自98年至101年間依行政院促進就業方案推 工作,各安其職,適才適用,才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動「建立策略聯盟,促進榮民就業」專案計畫, 導委員會輔導就業的最終目標,因此職訓與就業應採 除對進用榮民眷不遺餘力的企業,提供獎勵補 「一條鞭」方式處理,故應落實與企業界之結盟,具 助,並主動拜訪國內3,486家優質民營企業,與 體滿足彼此高素質人力之供需關係,爰建請1.擴大與 其中180家指標性企業共同簽署「促進就業合作 大型企業之策略聯盟,2.與結盟企業密切互動,依其 備忘錄」 ,要求企業結盟優先錄用榮民,計開拓 1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需求適切更新職訓班隊及訓練內容,3.要求結盟企業 12,683個工作職缺,提供榮民就業。 釋出職缺,優先錄用合格訓員,4.適時更新教學機具 二、本會近年均於安置基金編列經費更新職訓中心 及授課方式,提高考照成功率。 教學設備,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員考照率,101 年度職訓中心日間養成訓練學員參加技能檢定 合格率達94.49%。 三十六 老榮民就養金緣起於感念 1949 年隨先 總統蔣公來 一、榮民就養安置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 臺,為保衛大臺灣,歷經沙場鏖戰倖存的老戰士,以 項,與其他社會福利分立併行,就養標準已較 「恩給制」精神設立,有別於其他社會福利。鑑於接 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寬鬆;另因法源、對象等均 受就養金人數現有5 萬8,000 餘人,且平均每年以 不同,尚無法援引比照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5,000 餘人的速度凋零而不再支領,故不宜以「家戶平 二、本會已參酌近貧線(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 均所得」高於社會貧窮線的高門檻作為給付的「排富」 臺南市、高雄市及臺灣省中低收入資格審核標 標準,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合理修改相 準平均數)修正就養安置辦法草案送行政院審 關辦法,以個人所得作為「排富」標準,且比照老農 核。 津貼,採「排新不排舊」原則進行稽核。 三十七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行就養安置辦法規 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11條規定, 定,申請人全家人口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 本會對於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 超過當年就養給付額度(目前為17 萬6,460元),不予 應每年定期辦理驗證就養資格之清查作業。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惟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二、同法第6條第4款對榮民與配偶總收入之就養條 會提供之「將級榮民公費就養名冊」所附資料顯示, 件已有規範。 就養退役將官中竟有全家年度總所得達479 萬餘元, 平均每人年所得達47 萬餘元,顯與上開就養規定不符 之情事。其次,兩位就養將官與其配偶年度利息所得 分別達19 萬7,000餘元及 14 萬3,000 餘元,推算其存 款金額均應超過1,000 萬元。綜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應為下列處置:1.責成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就 轄區內接受全部供給制之就養榮民,其全家每人平均 分配年所得有無超過就養給付額度,每年進行一定比 例之清查。2.研議增訂就養榮民與配偶可支配存款如 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即不予提供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 之規定,俾符國家福利資源最大運用及社會公平正義 原則。 1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十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公務預算中 本會已研妥安置基金代舉借辦理情形、榮民公司清 編列「獎補助費」1 億9,619 萬6,000 元,用以補助安 理作業及檢討投資事業經營績效之專案報告,刻正 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7,700 萬元及補助 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協調安排專案報告時間。 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 億1,919 萬6,000 元,顯 然無視立法院98 至100 年度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作成督促事業單位改善之決議,殊為不妥;尤有甚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五處負責投資事業機構 經營管理之督導及協調,然非僅未盡監督之責,反而 坐視國營事業虧損,並將債務移至其他作業基金承 接,轉由全民負擔鉅額債務,尤屬失當。爰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面檢討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 針對經營不善或虧損者,應就健全財務結構及改善經 營績效妥擬對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三十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多年來未依「臺灣地區與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落實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養榮民之驗證作業,致榮民於大陸地區設籍或領取中 與成效」專案報告處理。 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之人數不詳,嚴重影響法律之嚴肅 性及退伍軍人對國家之忠誠度。按「就養榮民赴大陸 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13 條明定,就養 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在大陸地區設籍 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發給其就養給付。惟觀 諸統計資料,迄民國100 年底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 養之榮民2,345 人,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之榮民則有 89 人,政府每年支給就養給付約4 億2,900 餘萬元, 卻無任何設籍或取得護照之資料,顯與常理有違。復 按,前揭辦法僅規定赴大陸地區就養榮民須每年定期 辦理指紋驗證作業,但「有無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 大陸地區護照」則遲至民國100 年下半年始列入問卷 調查,從而迄無任何資料可資查證。凡此足徵,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長期懈怠查證義務,顯有疏 失,爰應儘速完成查察作業,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落實法律規定。 1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四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家安養床位,近 一、本會已請各榮家分函地方政府協商當地安養護 3 年每年占床率偏低者有馬蘭榮家未達69%、白河榮 需求,採合約委託或開放特定區域由地方政府 家未達79%及佳里榮家未達80%,自費安養佳里榮家未 規劃經營方式辦理。 達77%。該等安養機構連年占床率偏低,應積極與各 二、本會業於102年度預算增編照服人力經費,照服 縣市政府社政機關合作,釋出床位滿足一般老人及身 員均依規定取得證照始能上線服務。 心障礙者照護所需;並應積極改善照護人力比例及加 強培訓效能。 四十一 鑑於榮電公司已於民國 101 年8 月董事會通過向法 一、為利後續榮電公司相關事務之處理,本會基於 院聲請破產,卻未能積極處理員工資遣及退休相關事 股東立場,已協助向法院聲請儘速選派公司清 宜,實有未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榮電公 算人,以利後續債權債務之處理。 司最大股東,應負起連帶責任,並將榮電董事長與總 二、有關公司員工資遣費及退休金,本會業依大院 經理送監察院彈劾。另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之決議,政策性決定由安置基金編列103年度預 會應協助該公司辦理清算工作,會同榮電公司檢討員 算以為支應,並循預算程序辦理中。 工權益所需之相關支出,並動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 三、另本會已於102年5月間對該公司前董事長提起委任 置基金」予以支應,以維護榮電員工之權益。 關係不履行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刻正由法院 審理中;至該公司前總經理則係由台電文化工作基 金會推薦,懲處與否應由該基金會審酌。 四十二 鑑於榮電公司已於民國 101 年8 月董事會通過向法 本會為維護榮電公司離職員工工作權益,已由所屬 院聲請破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調榮電 各榮服處,以專案方式,積極協助轉介及輔導就業。 員工轉介至其他相關轉投資公司任職,以保障榮電員 榮電公司離職員工如欲於本會轉投資事業等相關機 工之工作權。 構服務,將依相關規定程序擇優進用。 四十三 鑑於民國 101 年8 月龍崎火藥工廠廠址所在地之8 行政院101年10月18日核復原則同意榮民工程公司 里里民大會已決議反對改設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 進入清理階段,不再參與本案,榮民工程公司業於 中心,且行政院院長早於民國100 年5 月即提示未取 102年5月7日去函工業局申請退出本開發案,相關權 得地方民意共識前應暫緩推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利義務將移轉由歐欣公司承接。 委員會應停止此一方案,不得於該地設置南區事業廢 棄物綜合處理中心。 四十四 為落實天然氣價格合理化,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一、本會轉投資之天然氣公司,係依公司法、天然 委員會應要求各轉投資天然氣事業取消收取滯納金, 氣事業法設立之民營公司,各公司均依天然氣 將溢收之天然氣基本費額度,以折抵瓦斯費之方式回 事業法等相關法令營運。有關各天然氣公司滯 1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歸於使用民眾,以維護民眾之權益,並將每季財報與 納金收取制度報地方政府及主管機關核定,俾 會議紀錄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此外, 據以供氣收費,爰請各公司配合主管機關辦理。 鑑於國際天然氣價格下跌而在臺灣則未跌反漲,天然 二、國內天然氣公司業務係依經濟部訂定之「天然 氣為公用事業,為顧及全民利益,經營天然氣公司應 氣事業法」及相關法規辦理,本會雖為股東之 由具有專業背景人士出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一,惟尚無權責要求各公司將內部經營資訊公 會派任官股代表擔任天然氣公司監察人時,需派任具 開。 有專業會計身分之公正第三人,以達確實監督之效。 三、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法第26-3條第2 項董監分流規定,本會已無法同時派任董事及監 察人,本會現行轉投資公司之法人代表規劃為全 數擔任董事,依公司法規定不得再派任監察人。 四十五 鑑於物價飛漲,人民生活嚴峻,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一、本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係依公司法設立之民營 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眾多且有獲利盈餘,建請 公司,本會僅為股東之一,天然氣公司售氣價 該會應立即要求官派董監事,與其他民間董監事溝通 格依主管機關訂定之「天然氣事業法」及「公 天然氣售價降價事宜,並於近期核請主管機關降價。 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 此外,並建請該會要求各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針對中 則」辦理。 低收入戶調降瓦斯天然氣價格,以照顧弱勢。 二、本會已於101年12月27日向大院第8屆第2會期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本會公股代表 另於董事會中促請轉投資事業就低收入、中低 收入戶等用戶辦理相關優惠措施。 四十六 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 一、國內天然氣公司均由中油公司供氣,依現行「天 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建請該會應要求轉投資之天然 然氣事業法」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 氣事業比照北部地區售價並予以調降,避免南北差異 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規定,售氣價格依法經報地 以保障民生。 方政府及主管機關核定。 二、本會已於101年12月27日向大院第8屆第2會期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本會並非天然氣 費主管機關,將促請轉投資天然氣公司配合主管 機關政策辦理。 四十七 為保障民眾權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要求 本會已於101年12月27日向大院第8屆第2會期外交及 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每半年公布基本費收入金額,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天然氣公司係民營公司 各計費項目支出明細,俾利使用民眾掌握資訊。 依經濟部能源局天然氣事業法營運,各公司內部資 訊公佈依主管機關政策規定辦理。 1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四十八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榮民職業技術訓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練,其功能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有重疊之 出「本會所屬訓練中心推展榮民職業技術訓練之成 處,依據業務性質,理應由勞工委員會統一籌辦俾利 效檢討」專案報告,說明本會所屬訓練中心及勞委 資源整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榮民職 會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在招訓對象、課程特色、特殊 業技術訓練業務,研議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整併,並 功能性與價值等有所不同,為因應募兵制推動需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要,本會訓練中心將朝「訓練優質化」、「課程多元 化」及「職訓多樣化」等方向辦理。 四十九 鑑於我國交通發展已相當便利,且榮民居住有其地域 本會 已於102 年4 月 15 日 以輔壹字第 1020026086 號 性,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設22 個榮民服務 函,將配合組織改造榮服處由22所整併為19所之規 處之效益實有檢討空間,該會應針對下設榮民服務處 劃報告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並副知提案委員。 之數量與地點,配合組織改造予以整併規劃,並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2 年度預算書揭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示,該會針對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及服務員編列高額獎 出「志工服務照顧榮民執行現況與精進措施」專案 補助費,計1 億0,054 萬7,000 元,其中服務組長每人 報告處理。 每月可領2 萬0,600 元補助,已高於我國勞工最低基本 工資,實有檢討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 檢討榮欣志工之人數、工作內容與時數,以及補助額 度之合理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一 「榮光雙週刊」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策宣 「榮光雙周刊」係本會與榮民眷維繫雙向、互動之 導刊物,基於政府財政困窘,建請該會將「榮光雙週 重要溝通管道,自民國55年至92年止,以「周刊」 刊」改為月刊,俾利撙節相關經費支出。 型態發行,93年1月起,為撙節經費,改以「雙周刊」 發行,期間迭有榮民眷反映,希恢復原「周刊」型 態,俾獲取即時資訊,倘再予精簡為「月刊」發行, 將有損榮民眷獲取即時資訊等權益,亦有礙本會維 繫與榮民眷間雙向互動溝通之功能。 五十二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各級榮民醫院之營 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運有督導管理之責,該會並於101 與102 年度皆針對 會安排報告時間。 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業編列獎補助費1 億0,901 萬8,000 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相關補 1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助費用之分配及政策成效予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五十三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臺北、花蓮榮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民之家與新北市、桃園、花蓮榮民服務處13 名人員, 出「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執行情形與 民國100 年發生收受特定殯葬業者賄賂,草率、簡化 成效」專案報告處理。 辦理榮民喪事一事,監察院亦於民國101 年4 月19 日 提出糾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嚴格檢討內 部疏失,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五十四 鑑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7 條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規定,領有就養金並且在中國長期居住之榮民,若已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在中國設籍或領有中國護照,須停止領取就養金,然 與成效」專案報告處理。 而審計部100 年度決算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並未對在中國長期居住榮民是否在中國設籍 或領有護照一事做積極的查驗,相關做法「核有欠 妥」,該會應嚴格檢討如何落實查驗工作,並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 五十五 針對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員多次出國 一、本會所轄國家農場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 參加國際旅遊展,連續出席2012 年馬來西亞春季國際 例」設置。清境、武陵與福壽山等農場自70年 旅展、2012 年新加坡春季國際旅展、2011年中國國際 代開始,從一級產業(農業生產)轉型為三級 旅遊交易會、2011 年香港旅展……等活動。惟觀諸與 產業(觀光遊憩及休閒農場發展)。 此些活動業務相關之單位大多為交通部觀光局、經濟 二、92年4月21日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第4次 部或外交部……等行政單位,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議,決議本會「協同觀光局參加香港、 委員會之主要業務明顯無涉,出國參與此些活動,恐 星馬地區推廣活動,宣傳台灣農場風光及農特 令外界質疑有「假考察、真旅遊」之嫌。故建議國軍 產品」,本會所轄農場戮力配合國家觀光政策。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虛擲公帑出席與其業務無 三、本會參加國際旅展對參展處與經費均審慎評 關之國際活動,以免引人非議。 估,旅費占營收比例極低。近5年來遊客自97年 150萬人次逐年提升至101年的190萬人次;收入 從97年的5.9億元逐年提升至101年7.5億元,其中 國際旅客部分,100與101年推估到訪三個高山 農場約11萬人次,港星馬等各約佔1/3,對提升 淡季住宿率、觀光外匯與營收、增裕國庫稅收 1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及帶動農場鄰近地區之經濟發展與提供當地就 業機會甚有助益。 五十六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官員兼任其轉投資事 本會轉投資公司為民營事業機構,本會持股比例均 業機構之董監事有 140餘席,均由該會內現職簡任職 未過半數,若委由不諳本會政策人員擔任董事監察 務以上之國家公務人員57 位擔任,除高階簡任官外,人職務,恐有不易執行公股政策之疑慮;為兼顧公 連科長亦可以兼任。經查其轉投資事業不計虧損與 司經營績效,避免淪為民股恣意操控,如由本會提 否,均支領董監事車馬費最高額度每月8,000 元,使該 供監督制衡,當有利投資事業之經營管理與安置榮 會主委、副主委、秘書長、副秘書長、各處處長等一 民(眷)政策的推動。 級主管全都兼任2 席董監事,每月均領取1 萬6,000 元,形同變相加薪。而101 年「天然氣事業法」修正 通過「從量費折抵基本費」決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亦於101 年屢作成調降天然氣售價決議,至今 未見任何改進措施,顯見相關人員未善盡公股代表之 責,藐視國會決議,未替消費者把關,明顯與「有效 監督轉投資事業」之目的不符,故建請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全面檢討撤換公股代表,停止會內人員 兼任公股董監事。 五十七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預算 本會業於102年2月25日以輔人字第1020011640B號函 員額明細表中,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並以「勞務承 將「本會勞務承攬檢討報告」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 攬」方式,進用約2,081 人,編列7 億7,168萬4,000 元。員會。 惟觀諸10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第7 點之規定:「各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在勞動派遣 相關規定完成立法前,應予以適度控管,原則不得超 過本院核定,並已於本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布之99 年1 月31 日各機關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而迄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尚未公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可實際運用之派遣勞工人數,該會卻已編列2,081 名之派遣人力,明顯違反行政院之規定。經查立法院 於審查99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主決議,要求 政府各部會嚴格管控「勞力派遣」人數,不得擴大運 用,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該年度亦未核准運 用勞力派遣。然該會102 年度預算書員額明細表卻揭 1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露,該會以「勞務承攬」方式(業務委外),進用約 2,081 人,廣泛運用於「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一 般行政」、「榮民安養及養護」、「榮民醫療照護」 等法定執掌業務,形同政府組織精簡,人員進用卻越 多之亂象,明顯規避立法院決議,且相關勞務承攬人 員之薪資亦未揭露,基於政府不應帶頭規避勞基法規 定,淪為打壓勞工薪資22K 之幫兇,故禁止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擴大使用「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人 力,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五十八 針對署立醫院於 100 年3 月爆發採購弊案後,廉政署 一、本會已於101年11月28日以輔陸字第1010095829 全面清查全國公立醫療體系近5 年之採購標案,竟發 號函,請各級榮民醫院檢視醫療儀器採購標案 現有不同廠商投標時,投標所附之保證金支票竟出現 單據及相關資料,尚未發現投標廠商支票有連 連號或標單筆跡屬同一人等可疑情形,進而過濾出約 號或標單筆跡屬同一人等可疑情形。 500 筆、總金額百億元之問題標案。惟國軍退除役官 二、本會已於96年訂頒「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兵輔導委員會所轄管業務中亦有榮民總醫院及地方榮 導委員會醫療設備集中採購作業要點」,刻正 院之業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此弊端 針對近年來相關採購缺失檢討修訂,俾利各榮 深自警惕,並應全面檢討該會所屬醫療體系之採購標 總及分院遵循;本會採購稽核小組亦不定期進 案單據及相關資料,以杜絕相關弊案之發生。 行採購稽核,以杜絕弊案發生。 五十九 有鑑於日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屏東縣政府 本會所屬安養機構自101年10月起,計有佳里、岡 合作共同簽署「照顧中低收入戶獨身失智長者合作備 山、屏東等榮家設立「忘我園區」單元式失智照顧 忘錄」,協調屏東榮民之家撥出6 至12 個床位,照顧 專區,與地方政府協議,提供6至12床(依占床情形 一般中低收入戶之失智老人。由於臺灣未來將面臨超 調整之),協助安置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證明,且 高齡社會情況,一般或特殊性之安養照護為往後高齡 具行動能力之低(中低)收入戶失智老人,以紓解未來 社會所亟需,若能整合一般社福體系與國軍退除役官 老齡化社會所產生照護不足之問題。 兵輔導委員會安置體系,互相配合、相輔相成,將造 福更多民眾。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 極與各縣市政府協調、配合,進一步與各縣市簽署「照 顧中低收入戶獨身失智長者合作備忘錄」,以紓解未 來老齡化社會所產生照護不足之窘況。 六十 有鑑於媒體披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星計畫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中任務編組之志工每月可支領高達2 萬元之車馬費與 出「志願服務人員訪查工作執行」專案報告處理。 1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誤餐費,此舉遭外界質疑為「五星級志工」。該會應 澈底檢討各項計畫中志工之給付金額及任務內容,不 應淪為外界口中為特定政黨服務或五星級志工之輿論 撻伐,以維該會業務實行之正當性及適法性。 六十一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單位 本會除與地方政府簽訂緊急支援協定,保留部分床 預算總說明年度施政目標中闡述,「建構完善長照服 位(2%至5%)收容安置重大天然災害受災鄉親。另 務網絡,提供弱勢退役官兵適切服務,實現社會公平 將與各地方縣市政府簽訂協議,以專區型式提供地 正義理念」,推動地區資源共享,營造友善健康環境, 方政府委外經營,以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達成 與地方政府簽訂緊急支援協定,保留部分床位(2%至 資源共享之目標。 5%)收容安置重大天然災害(颱風、水災、地震)受 災鄉親。惟現今臺灣社會人口高齡化情況愈趨嚴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僅是於長照網絡上與 地方縣市政府資源共享,更應全面整合榮民之家及自 費安養中心之體系,與地方縣市政府具體實際結合, 紓解未來為數眾多之榮民及一般老年民眾之安置,以 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達成區域資源共享之目標。 六十二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赴大陸地區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及旅居海外之退除役官兵,訂有「就養榮民赴大陸地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及「旅居海外長期居 與成效」專案報告處理。 住退除役官兵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作業要點」。惟截 至民國100年底止,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2,345 人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89 人,每年需支給就 養給付經費約4 億2,900 餘萬元。惟經查該會並未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確切 落實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之驗證作業,亦即 該會迄今9 年餘皆並未對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 之就養榮民,於大陸地區有無設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 照情形進行查驗;此外,亦有給付遭盜領情事。故建 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重新檢討長居大陸地 區及旅居海外之就養榮民相關驗證予以確切執行,並 積極檢討防盜機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報告。 1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六十三 針對審計部於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 本會102年度預算業以各安養機構實際內住人數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之重要審核意見: 照內政部 1.38人力比標準計算,增列照服員及護理 「(一)各安養機構服務照顧品質,較以往提升,惟照 人員經費1億8,251萬元,人力不足情況已有改善。 護服務員及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力配置,仍有未適足或 失衡情事。」102 年度「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 下編列照護服務員(簡稱照服員)及護理人員勞力外 包經費4 億3,454 萬4,000 元,雖已較101 年度預算2 億2,569 萬6,000 元大增92.54%,惟101 年9 月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採內政部1.38 人 力比標準計算照服員及護理人員需求,概估護理人力 扣除現有委外護理人員尚不足137 人,照服人力扣除 現有委外705人,尚不足309 人。若以各安養機構現有 床位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計算整體照服員及護理 人員配置,更顯不足;安養、養護、失智3 類榮民之 日、夜間整體照服員人力,除日間養護型照顧較100 年 底增加8 人外,其餘日夜間類型配置人力並無增加。 為求各安養機構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各項規 範,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安養機構 護理人員隨時保持至少有1 人值班,並立即予以改善。 六十四 部分安養機構床位數大幅減少,如佳里榮家總床位數 本會已研妥「榮譽國民之家未來規劃配置作法」專 274 床(含緊急支援床40 床),較99 年底372 床減 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安排報告時 少98 床,花蓮自費安養中心總床位數100床(含緊急 間。 支援床10 床),較100 年底198 床減少98 床。經查, 安養機構似為避免外界質疑資源閒置,從而減少床 位,調降空床率;復查,近3年每年占床率未達80%之 安養機構,公費安養部分計有3 家,分為馬蘭榮家(未 達69%)、白河榮家(未達79%)及佳里榮家(未達 80%),自費安養僅佳里榮家(未達77%)。顯見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配合政府之社會福利政策, 開放榮家資源收置地方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民眾, 惟18 所安養機構近3 年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之收置 率明顯偏低(僅於19.25%至42.55%之間),社會卻有 1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不少老人缺乏安養照護,顯見供需之間容有改善空 間,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研議,就落 實開放榮家資源之政策,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六十五 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政府整體福利 本會安養機構全面運用部分資源開辦日間照顧及臨 政策,開放榮家資源收置地方中低收入戶老人及身心 托服務,惟地區民眾使用未如預期;為使資源更有 障礙民眾,期能有效運用安養資源,協助解決社會問 效運用及協助解決社會問題,本會102年1月7日研擬 題,爰訂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資 修正計畫陳報行政院,並經行政院交議內政部研商 源共享實施計畫」,並經行政院核定自民國96 年起推 與審議竣事,行政院於102年2月25日以院臺榮字第 行。該計畫秉持「擴大宣導、全面實施」原則,18 所 1020007695號函核定,修正本會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 安養機構全面運用部分資源開辦日間照顧及臨托服 範圍,依地方政府或鄰近榮家社區需求,並視機構 務,日間照顧服務自96 年8 月開辦,臨托服務則於同 安置容量與服務能力,以都會或鄰近都會地區榮家 年10 月開辦。惟經審計部99 及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 為主,務實推動。 決算審核報告分別指出:日間照顧執行情形,不僅未 達成收置目標,且逐年下滑;臨托服務執行情形亦然。 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謀求改善之 道,俾使資源更有效運用及協助解決社會問題。 六十六 榮民安養機構係為安置傷殘與衰老之退除役官兵,為 一、本會針對占床率未達80%之安養機構,建立單 能更有效運用安養資源,96 年起行政院已核定開辦日 身、獨居或夫婦無依榮民(眷)名冊,透過社 間照顧及臨托服務,但辦理成效不彰,未達預期目標, 區、居家訪視關懷服務,加強勸導進住榮家安 且部分安養機構占床率未達80%,造成資源浪費。建 置,並安排參觀、試住;申請改調外住之榮民, 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目前執行之方案, 由機構首長及各級主管委婉勸導挽留,瞭解成 研擬提高床位使用之機制,以善盡運用安養資源。 因檢討改進。 二、為落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七條第二 項規定,102年度已修正就養安置辦法草案,將 併同安置對象擴及退除役官兵父母,以自費方 式安置,俟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執行。 六十七 有鑑於各安養機構收置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成效不 本會安養機構全面運用部分資源開辦日間照顧及臨 彰,現已遭到審計部檢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托服務,惟地區民眾使用未如預期;為使資源更有 會應積極檢討原因或研擬可行之替代方案,並儘速實 效運用及協助解決社會問題,本會102年1月7日研擬 施。 修正計畫陳報行政院,並經行政院交議內政部研商 1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與審議竣事,行政院於102年2月25日以院臺榮字第 1020007695號函核定,修正本會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 範圍,依地方政府或鄰近榮家社區需求,並視機構 安置容量與服務能力,以都會或鄰近都會地區榮家 為主,務實推動。 六十八 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安置傷殘與衰老之 一、本會針對占床率未達80%之安養機構,建立單 退除役官兵就養,設置榮譽國民之家(簡稱榮家); 身、獨居或夫婦無依榮民(眷)名冊,透過社 為妥善照顧老年無依退除役官兵,採部分供給制設置 區、居家訪視關懷服務,加強勸導進住榮家安 榮民自費安養中心。惟(1)部分安養機構總床位數大幅 置,並安排參觀、試住;申請改調外住之榮民, 減少,該會有調降空床率之嫌;(2)近3 年安養機構之 由機構首長及各級主管委婉勸導挽留,瞭解成 占床率亦未達80%。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因檢討改進。 會應對此情形提出改善方案,如與地方縣市政府合 二、為落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七條第二 作,採收費方式安置一般老年人口,並應積極尋求轉 項規定,102年度已修正就養安置辦法草案,將 型、委外經營等改善之道,避免資源閒置。 併同安置對象擴及退除役官兵父母,以自費方 式安置,俟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執行。 六十九 有鑑於行政院 97 年8 月6 日核定並於98 年12 月16 一、本會及所屬機構100年度整體用電較99年減少 日修訂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其 647萬餘度,負成長2.1%;101年度整體用電再 中個別執行單位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之用電指 較100年減少347萬餘度,負成長1.02%。 標(以下簡稱EUI)高於同類型機關學校EUI 基準值 二、本會持續要求所屬機構檢討優先編列老舊設備 (以下簡稱基準值)者,另應積極採行各項可行措施, 汰換更新預算,營建工程採用節能設計等,以 最遲於104 年前將EUI 降至基準值。」惟國軍退除役 落實推動四省專案計畫。 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100 年度EUI 高於基準值 計有12 個機構,較99 年7 個機構大幅成長。為落實 節能減碳行動,達到104 年前將各機構EUI 降至基準 值目標,故建議該會應積極採取改善措施,以達成節 約用電目標。 七十 針對102 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分別於公務 本會各所屬機構建築物耐震初評案件均已完成,截 預算編列安養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經費 至102年7月5日止,耐震詳評列管249件,已完成99 452 萬8,000 元;安置基金編列農林機構建築物補強經 件,本會將持續督促儘速完成詳評作業。 費993 萬元;醫療基金編列建築物詳細評估、補強及 拆除經費4,458 萬3,000 元。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置之 1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公 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1 年9 月19 日現 況,與該會所提供截至101 年8 月底資料核對,顯示 部分自有建築物迄今仍未作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且詳 細評估完成比率亦未達42%。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 力之初、詳評估作業,以維護公共之安全。 七十一 有鑑於自 91 年起行政院核定實施機關綠色採購推動 一、本會於各所屬機構工作會報檢討各單位綠色採 方案,要求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綠色採購,購買符合 購執行成效,定期請落後目標之單位提報落後 「低污染、省資源、可回收」之環保標章,截至目前 原因及改善措施。 有8,030 件產品獲頒第1 類環保標章。國軍退除役官兵 二、辦理各所屬機構教育訓練,並配合行政院環保 輔導委員會100 年整體採購目標值比率90.78%,較99 署轉知相關教育訓練課程訊息,以提高業務相 年93.41%為低,雖較核定目標值比率88%為高,但仍有 關同仁對綠色採購及申報系統之認識。 未達目標值之所屬機構,如蘇澳、永康榮民醫院、福 三、100年綠色採購比率未達目標之16個所屬機構, 壽、清境、彰化農場、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臺北、 除福壽山農場外,101年執行率均有顯著提升, 彰化、雲林、馬蘭、太平榮譽國民之家及基隆市、桃 總達成率為95.02﹪,超過環保署所訂年度目標 園縣、新竹、嘉義、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等16 個所屬機 (90%)。 構。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渠等積 極改善,以提高綠色採購比率,達到節能減碳及永續 發展目標。 七十二 有鑑於長期遭社會各界譴責公務機關節慶贈送禮品之 遵照決議辦理。 鋪張、浪費甚至遭質疑有虛擲公帑之嫌。惟三大節慶 贈送禮品之傳統習俗為臺灣社會聯絡感情、聊表心意 之方式,並非不合時宜,但若能將節慶贈送禮品之素 材以全國各縣市之地方農特產、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 庇護工廠所生產之物品為優先選擇,不僅能提升臺灣 各縣市及弱勢族群市場競爭力,更能有利打造臺灣形 象品牌,且內政部亦於2008 年通過「優先採購身心障 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足以證明政府推廣臺灣本土產品之決心。故建議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單位暨各地榮院、榮家應 儘量以臺灣本土產品為贈禮之選擇,以提升我國產品 1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於世界之能見度,進而行銷臺灣之好。 七十三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募兵制」 一、行政院 102 年 6 月 20 日核定本會「募兵制退輔 之施行,研擬「分類分級」方案,將服役4 年以上、 措施方案」。 未達10 年之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並自民國 二、就本會年度預算分配比率而言,就醫占 45%、 103 年度起,將辦理渠等之各項就學、就業、就醫、 就養占 40%,就學、就業僅占 0.5%,明顯偏低。 就養、服務照顧等各項業務之新增經費,分年度編列 考量募兵制將於 104 年起全面實施,本會針對 預算支應。經查該會相關財務規劃,新增就學就業、 志願役退除役官兵青壯化趨勢,規劃置重點於 就醫、就養、服務照顧等各項業務經費,分占全部預 就學、就業方面,將同步適時調整組織、預算 估新增經費之78.42%、1.4%、0%、20.18%,顯見該會 及人力結構,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轉職與生涯 對「募兵制」退除役官兵之輔導照顧,以就學就業為 規劃,穩定其退伍後的基本生活需求。 主。惟依該會100 年度決算資料分析,前述各項業務 三、依本會「募兵制退輔措施方案」新增經費需求, 經 費 之 比 重 依 序 分 別 為 0.77% 、13.97% 、80.59%、 104年至123年推估約需205億餘元經費(每年約 4.67%,顯見現行榮民之輔導服務係以就養、就醫為 10.2億餘元),俟104年1月1日正式全面啟動募 主。而未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其財務規劃 兵制後,每年依實際退伍人數及政府財政狀況 上,僅估列辦理募兵制退除役官兵各項輔導服務業務 滾動修正,並循年度預算編列程序辦理。 新增經費,並未考量隨著老邁榮民漸次凋零,就養、 就醫需求當逐年遞增。故建議該會應積極就現行預算 資源配置,妥為統籌檢討,以因應「募兵制」施行後 退除役官兵實際需求。 七十四 針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內容中,依歷 本會賡續辦理「國防部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之單身 年資料顯示,提供國軍單身退舍實際人數資料,由95 退員勸住安養機構作業,並連結相關社福、長照資 年底4,310 人逐年減少至99 年7 月2,998人,但99 年底 源予以妥適照顧。 增至4,423 人,增加1,225 人,101 年度為2,176 人, 102 年度又減至2,000 人,其人數乃逐年遞減。基於各 安養機構空床率偏高,暨安養機構之生活機能與安養 照護品質優於單身退舍,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宜積極勸進符合進住安養機構之單身退員,以 照顧安養晚年。 七十五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長久以來為提供弱 本會各安養機構均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辦 勢退除役官兵及榮民適切服務與照護,達成區域資源 理,並於相關會議及各項公職選舉期間加強宣導, 共享目標,於各縣市廣泛設置榮民之家及安 養中 以確保依法行政,營造友善老人健康環境。 1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心……等相關單位。惟每逢選舉前夕往往傳出特定政 黨利用各地黨部之勢力以口耳相傳、座談會或印製配 票單之方式,左右榮民投票意向,並在投票日當天以 群體移動之方式載送榮民前往投票所進行投票。此舉 實有違反民主選舉之意涵,更具有買票之嫌疑,故建 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於各地榮民之家 及安養中心……等相關單位進行「公平投票」之宣導, 以杜絕特定政黨入侵榮民所居之友善健康環境。 七十六 有鑑於長久以來有為數眾多之退役將領赴中國參加各 本會責由各榮民服務處,利用訪視或集會時機,向 項交流活動,甚有將領出言表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 退役將領委婉說明,冀期發揮同僚間之影響力及自 軍」,時在國內引起極大爭議,馬英九總統亦出面指 律精神。 責其發言實有不妥。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 雖訂有「退役將領前往大陸地區言行注意事項」,對 於類似事件不斷爆發,顯見此規定形同虛設、毫無效 益,甚而危害我國家之利益。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應提出相關得以規勸退役將領碰觸敏感界 限之規範,並進一步勸導,以維國軍之形象與政府之 堅定主權立場。 七十七 有鑑於花蓮地區長期以來醫療資源匱乏、醫療及護理 本會已於102年3月6日以輔陸字第1020014987B號函 人員皆不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花蓮地區 將「妥善照顧、平衡城鄉醫療差距、永續經營」書 設置鳳林榮院、玉里榮院等分院,實有緩解此項醫療 面資料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並副知提案委員。 資源不足之缺失。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 上該分院之運作係由榮民醫院醫療作業基金提供相關 支應,並採自負盈虧之方式營運。經查100 年度決算 顯示,決算短絀1,676 萬1,000 元,較預算賸餘3,515 萬 6,000 元 , 減 少 5,191 萬 7,000 元 , 短 絀 率 高 達 147.68%,可知兩榮院實難以負荷逐年增加之短絀數。 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偏鄉地區之榮 院機構應秉持「妥善照顧、平衡城鄉醫療差距、永續 經營」之理念,本於服務偏鄉民眾之初衷,提升醫療 品質,建構病人安全醫療環境,以增進偏鄉地區之醫 療照護服務。 1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七十八 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轉投資公司之人 一、國防部非屬本會各投資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 事指派事宜,多由國軍退役將領擔任董事長、總經理 關,並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旋轉門 等……要職,實有令外界質疑有酬庸成分存在,爰建 條款之規定。 議該會對於退役將領相關轉職情況應予檢討並訂定旋 二、本會各投資事業係依公司法設立之營利事業機 轉門條款,明令於其離職後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 構,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屬經濟部商業司、 職前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 能源局、內政部營建署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等 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以杜絕外界所生 機關,爰國防部退伍將領轉任本會投資事業 之疑慮。 前,均無任何監督或管理之權責,亦無致生利 益衝突或利益輸送等情形。 三、本會派任各公司負責人、經理人時,尚非以將 領身分為惟一考量,仍依當事人行政管理能 力、經營專業學能、人格特質、協調能力及品 德操守等面向,進行綜合研析及遴選後,依規 定報奉行政院核定。 七十九 有鑑於日前臺南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發生火災,並造成 本會為加強各單位對消防安全之概念與應變能力, 12 人喪生,行政院院長立即指示衛生署全面檢討醫事 特於102年1月18日假臺中榮總辦理緊急災害應變示 機構安全設施,防止火災不幸事件再次發生。而國軍 範觀摩演習。另為加強防火管理人員對於防災意識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有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 及救災訓練之認識,於102年2月25至26日辦理「防 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以及各地區榮 民醫 火管理人訓練班」,各級榮民醫院共計20人參與。 院……等醫事機構,爰建議該會亦應會同建管、消 防……等單位全面檢討各醫事機構之安全設施,並加 強緊急災害應變計畫及災防演練,以維民眾之安全。 八十 有鑑於目前全國將近有 4 萬7,000 位獨居老人,而榮 本會所屬安養機構自101年10月起,已分別函詢地方 民之家目前占床率僅有85%,尚餘有1,300 多個空床,政府需求,將以專區型式提供地方政府委外經營, 使用率並未達飽和。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以照顧社會弱勢民眾,落實老人照護之政策。 會應開放榮民之家予以安置一般弱勢老人,並建立與 縣市政府之合作機制,以落實老人照護之政策。 八十一 有鑑於衛生署於 100 年推動「健康一百,臺灣動起來」各級榮院已於「社區醫療服務及居家護理作業」計 活動,達成1 年內累計72 萬人成功減重1,100 噸之成 畫將「榮民健康促進計畫」等列入賡續推動業務。 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照顧所有榮民之 重責大任,應充分為榮民朋友之健康進行合理之照護 1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與把關。且該會亦為各地榮民總醫院及榮院之上級主 管機關,更應營造健康友善之生活環境。爰建議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定期追蹤各地榮家、安養中 心榮民之健康狀況,並責成各地榮民總醫院及榮院訂 定「榮民健康促進之計畫」,結合各級政府單位及民 間資源,以打造友善、溫馨、和樂之安養護環境。 八十二 面臨中央政府組織改造之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本會各安養機構均依本會「火災防制注意事項」之 員會為整合各地自費安養中心與榮民之家之安置,大 規定,全面檢查電力、油氣供輸管線,適時汰換老 多鼓勵整合兩處機構之公自費榮民進行共住。有鑑於 舊線路及開關,以保持消防設備正常狀態;完成消 目前各地火災事故頻傳,消防安全設備及老年榮民所 防編組,每半年協請地方消防單位共同實施消防演 需之硬體設施需求甚高,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練,並以失能(智)專區為重點,鼓勵榮民參與防 委員會應謹慎並積極規劃相關設備之建立,以維護老 災及逃生演練;另於年度輔訪時將消防安全演練及 年榮民之福利並杜絕不幸事故再度發生。 消防設備檢查列為重點督導項目。 八十三 有鑑於近 10 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皆未將 配合未來募兵制擴大服務對象及代榮民公司舉借債 轉投資事業股息現金之獲利繳庫,以致歲入部分中營 務須代為墊付償還,本會安置基金已無餘裕現金繳 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之繳庫預算皆掛零許久。經查該會 庫。 安置基金亦未每年積極向轉投資事業單位索取股息現 金繳回基金。而近4 年來,我國舉債已屆新高,各政 府單位應共體時艱,戮力將獲利資金回流國庫,充盈 國庫,撙節公帑支出,以維國家之正常運作。 八十四 有鑑於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 25 家轉 本會自101年7月1日起,規定新任副總經理以上人員 投資事業中,該會持股比例大多超過30%。惟該會所 於到職日起1年內,應修習財務、會計、企業管理等 指派之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員大多未具有相關企業管 相關課程至少36小時,以加強經營管理能力。 理之背景,亦未修習過相關經營管理之學分與課程, 令外界質疑其有酬庸之成分存在。爰建議該會於指派 轉投資事業高階管理人前,應以是否具有企業管理背 景及修習過相關經營管理之學分及課程者為優先對 象,以符轉投資事業營運之目的。 八十五 有鑑於花蓮南區 5 鄉鎮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玉里慈濟 本會已於102年3月6日以輔陸字第1020014987B號函 醫院、玉里榮民醫院及署立醫院玉里醫院等3 家大醫 將「應負起提升地方醫療資源責任,紓解花蓮地區 院一般內科、內兒科、一般外科、婦產科及急診科別 醫師荒」書面資料送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並副 1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頻傳缺乏專業醫師。日前亦傳出其中1 名玉里榮民醫 知提案委員。 院醫師,因連續看診22 天,而導致工作過勞,無法繼 續看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花蓮地區設有 玉里榮院、鳳林榮院兩大醫院,應共同負起提升地方 醫療資源之責任,儘速提出永續解決方案及配套措 施,紓解花蓮地區醫師荒之危機。 八十六 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和服務員為志工服務工作,國軍退 本項已併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可補助其作業費用,但不應以 出「志工服務照顧榮民執行現況與精進措施」專案 每月固定金額支領方式進行補貼,易招來非議。建請 報告處理。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修訂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 點,將榮欣志工服務組長和服務員之地區志工訪查作 業補助費研究改採實報實銷制,以符合其志工名義。 八十七 3 所榮民總醫院為國家級醫學中心,肩負醫學教育、 遵照決議辦理。 醫學研究、醫療服務3大任務;其中,醫學研究可精進 醫學教育訓練及醫學研究,增強醫療服務品質,提升 醫師素質與診療能力。然而,近幾年的醫學臨床研究 經費卻大幅減少,影響甚大。建請醫學臨床研究經費 不得逐年減少,並須維持一定額度預算,以提昇醫療 技術、精進人力素質與醫療品質,以確保榮民、榮眷 與國人身體健康。 八十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 100 年用電 本會102年3月8日函請101年用電指標(EUI)高於基準 指標高於基準值,且有多個單位連續兩年高於標準 值之10個所屬機構,於4月10日前擬定降低EUI值工 值,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能正視節能減 作計畫。因行政院於102年4月核定修正「四省專案 碳政策之重要性。建請該會應重視政府機關學校四省 計畫」,已將本會醫療機構改以事業機構列管並未 專案,加強、改善綠能政策,積極拓展綠色新政。 訂定EUI基準值,故扣除6個醫療機構不計後,餘臺 北市榮服處等3個機構均可於104年度降低EUI至基 準值,僅有新北市榮服處至104年僅能降低至61.23, 無法降低至基準值55,經邀請產基會及專業技師現 勘輔導,已要求該處依據產基會節約能源服務報告 書研擬改善措施,於104年度降至基準值。 八十九 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進行各項房舍整修、 本會已確依決議及建築技術規則第321條規定,將節 1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營建工程時,應遵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在符合相關 能減碳設計及綠建材比例,列為工程預算書圖審查 建築法規下,採用各項節能設計、綠能建材。 重點。 九十 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無法於法定期限完成硬體設施及 本會臺南及雲林榮家已納入103~106年中程計畫,針 安全之改善,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盡有 對不符「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範項目辦理改 效控管、監督之責任,怠忽職守。為保障榮民之安全, 善。 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不符合標準之項目 做檢討,並儘速改善,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 之標準。 九十一 依內政部 1.38 人力比標準計算安養機構照服員及護 本會102年度預算業以各安養機構實際內住人數比 理人員之需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18 家 照內政部 1.38人力比標準計算,增列照服員及護理 安養機構,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皆明顯不足,對榮民之 人員經費1億8,251萬元,人力不足情況已有改善。 照護極為欠缺,生命安全亦產生風險。建請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人力不足之原因,針對擴大招 募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研擬解決辦法,以保障榮民接受 應有之照護。 九十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創設持股 49%之欣欣大 欣欣大眾公司尚無釋出土地之相關計畫,該公司為 眾公司,營運績效不振,惟座落臺北市精華地段千餘 一上市之民營公司,相關資產評價均依公司法、證 坪土地為財團所覬覦,而自民國61 年迄今未曾重新評 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爰建議該公司確實依法或 價,帳面價值僅2 億8,500 萬元,要求該會應督促該公 經董事會討論辦理資產重估事宜,以維公股權益。 司儘速完成資產評價重估,且勿輕易釋出相關土地, 避免市場炒作,影響公股權益。 九十三 針對 102 年度退輔會預算歲出第2 目「退除役官兵就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編列「補助 出「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執行現況及精進措施」專 榮民就學之學雜費、獎學金、論文經費」6,306 萬6,000 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予動支。 元(3,153 人次,每人每次平均2 萬元)。經查:依「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9 條明定:「退除役官兵 就學所需學雜費,除依規定免繳者外,由輔導會補助 之,成績優異者,得予獎勵」。退輔會亦依前揭條例 訂頒「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區分 補助項目為:學雜費補助、論文補助、成績優異獎勵。 惟該辦法既已明定須依成績等級,每學年核給2 次 16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4,000 至5,000 元之獎勵,卻又不分優劣一律核發博士 8,000 元、碩士5,000 元之論文補助費,況論文補助係 增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獎補助所無項目, 徒增納稅人之負擔,顯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此,除刪 除306 萬6,000 元外,另凍結五分之一,俟退輔會針對 本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十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 102 年度公務預算中 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編列「獎補助費」1 億9,619 萬6,000 元,用以補助安 處於102年5月23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7,700 萬元及補助 第12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 億1,919 萬6,000 元,顯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然無視立法院98 至100 年度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作成督促事業單位改善之決議,殊為不妥;更有甚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五處負責投資事業機構 經營管理之督導及協調,然非僅未盡監督之責,反而 坐視國營事業虧損,並將債務移至其他作業基金承 接,轉由全民負擔巨額債務,尤屬失當。爰凍結該項 預算1 億9,619 萬6,000 元之五分之一,並責成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面檢討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 針對經營不善或虧損者,應就健全財務結構及改善經 營績效妥擬對策,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後,始得動支。 九十五 針對 102 年度退輔會預算歲出第8 目「林區及農場永 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續經營」之「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項下「獎補助費」 處於102年5月23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編列1,026 萬元。鑑於退輔會所屬清境農場等,於100 第12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年度參與中國(昆明)旅遊交易會暨觀光推廣活動,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將宣傳摺頁上的「行政院」字樣塗蓋,且退輔會的報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告竟明文要求宣傳DM不得出現官方頭銜「行政院」, 此舉為自我矮化出賣主權,令國人難以接受,爰凍結 該項預算之五分之一,俟退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報告「退輔會所屬林區及農場,推展觀光文宣 策略之成效檢討」後,始得動支。 1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九十六 針對 102 年度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 一、本會102年3月7日函請大院排入議程,大院議事 位預算,歲出第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 處於102年5月23日函復本會,經提第8屆第3會期 行政工作維持」編列「大陸地區旅費」預算220 萬元, 第12次會議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係「為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等所需 二、本會已研妥專案報告,刻正向大院外交及國防 大陸地區旅費」;惟依據退輔會 101 年上半年之訪問 委員會協調安排報告時間。 報告指出,赴中國僅訪查6 件繼承案、驗證長期居住 大陸之就養榮民2 位,且該2 位皆已取得中國身分 證,顯示派員赴中國訪查之效益不彰,完全無法落實 指紋驗證作業,更無法確認就養榮民入籍中國之事 實,基此,凍結該項預算之五分之一,俟退輔會針對 本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十七 針對 102 年度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 本會已於102年5月15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位預算,歲出第9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 出「長居大陸地區就養榮民發給就養給付執行情形 榮民給與等經費」編列「獎補助費」112 億4,956 萬 與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大院102年6月17日函復准 8,000 元,有鑑於退輔會對長期居住大陸之榮民查證不 予動支。 彰,且針對就養榮民入籍中國,拿中國身分證竟還繼 續領取就養金之情事,未能有效處理及解決,完全無 法落實指紋驗證作業,更無法確認就養榮民入籍中國 之事實,實有怠忽職守,加以該項獎補助費亦擴及眷 屬,實有違社會公平正義;爰凍結該項補助預算之五 分之一,俟退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 何確實於年度內完成指紋驗證及如何針對就養榮民入 籍中國身分落實查核機制之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十八 有鑑於國防部所訂頒之「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金人 一、為完成「備(除)役軍人眷屬水電優待法制化」 員家屬用電半價實施準則」自民國58 年修訂迄今未曾 作業,本會研擬各項可行性法案,惟經協調各 再修正,迄今更從未送立法院審查;另國防部、行政 相關部會,均有其立法困難,國防部及本會未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政部及經濟部等會 來將在「軍人福利條例草案」及「國軍退除役 銜發布之「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或生活補助費 官兵輔導條例」修正案等各項法律案,持續立 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自民國81 年9 月9 日 法加強合作。 發布施行迄今,未曾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早逾越 二、基於法律安定性原則及保障人民既有權益,目 行政程序法規定民國92 年1 月1 日之最後期限;顯示 前執行用水、用電給付行政之職權命令(行政 16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前述準則及辦法既皆無法源依據,亦不符依法行政原 規則),在未有新法修正之前,宜維持現狀。 則,為一無效之行政命令,自應予以廢止。加以每年 耗費國庫數億元經費,本應無適用之餘地,然相關部 會卻長期據以執行,嚴重破壞法制尊嚴。因此,基於 目前政府財政惡化之際,長期對特定對象進行電價及 水價補助,實有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革命軍人更 應共體時艱,爰要求退輔會應會同國防部共同立即重 新檢討「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金人員家屬用電半價 實施準則」及「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或生活補 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以符合法律體 制及社會公平正義。 16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公 分年經費需求 執行 務預算 104 及以 計畫名稱 101 及以 備 註 期間 經費需 102 年度 103 年度 後年度 前年度 求總額 預算數 預算數 預估需 預算數 求數 臺南及雲林 103-106 年 11.05 0 0 0.26 10.79 1. 本計畫 102 年 7 月 17 日以 榮家家區設 輔貳字第 1020048548B 號 施環境總體 函陳報行政院。 營造中程計 2. 本計畫 103 年度預算編列 畫 於「營建工程」計畫項下 「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 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 計畫」0.26 億元。 17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年 終 慰 問 金 退除給與 退 除 區 分階 級人 數 折扣後薪給 月 需 數 退 除 說 明 薪 餉 折扣率 本 俸 小 計 折扣率 退 預定現役上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將(當年) 2 190,500 125,730 251,460 95,250 95%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將六級(當年) 13 82,655 46,564 605,332 53,075 95%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少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少將十級(當年) 47 74,620 38,981 1,832,116 52,410 95%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上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校十級(當年) 301 48,415 35% 16,945 5,100,520 48,415 84%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校十一級(當年) 502 42,420 25% 10,605 5,323,710 42,420 82%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少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少校十二級(當年) 607 39,425 15% 5,914 3,589,646 39,425 80%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一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一等士官長十級(當年) 564 31,100 20% 6,220 3,508,080 31,100 81% 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二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二等士官長十四級(當年) 148 30,430 20% 6,086 900,728 30,430 81% 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三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三等士官長十八級(當年) 114 31,100 25% 7,775 886,350 31,100 82% 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上士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士十二級(當年) 1,171 25,770 45% 11,597 13,579,502 25,770 86% 0 離就業)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繼續支 上將(以前) 53 190,500 129,540 6,865,620 95,250 95% 0 領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遺眷繼 上將(以前) 16 95,250 50% 47,625 762,000 95,250 50% 0 續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繼續支 中將六級(以前) 571 82,655 48,687 27,800,277 53,075 95% 0 領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遺眷繼 中將六級(以前) 184 53,075 50% 26,538 4,882,900 53,075 50% 0 續支領退休俸半數 休 少將十級(以前)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繼續支 2,268 74,620 41,078 93,163,997 52,410 95% 0 領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遺眷繼 少將十級(以前) 752 52,410 50% 26,205 19,706,160 52,410 50% 0 續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繼續支 上校九級(以前) 17,302 47,080 80% 37,664 651,662,528 47,08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遺眷繼 上校九級(以前) 6,850 47,080 50% 23,540 161,249,000 47,080 50% 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繼續支 中校九級(以前) 33,303 40,420 80% 32,336 1,076,885,808 40,42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遺眷繼 中校九級(以前) 11,944 40,420 50% 20,210 241,388,240 40,420 50% 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繼續支 少校十一級(以前) 20,004 38,425 80% 30,740 614,922,960 38,425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遺眷繼 少校十一級(以前) 16,256 38,425 50% 19,213 312,318,400 38,425 50% 234,238,80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繼續支 上尉十一級(以前) 7,424 35,095 80% 28,076 208,436,224 35,095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遺眷繼 上尉十一級(以前) 9,588 35,095 50% 17,548 168,245,430 35,095 50% 126,184,073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繼續支 中尉九級(以前) 1,332 27,100 80% 21,680 28,877,760 27,10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遺眷繼 中尉九級(以前) 1,559 27,100 50% 13,550 21,124,450 27,100 50% 31,686,675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繼續支 少尉十級(以前) 387 25,770 80% 20,616 7,978,392 25,770 80% 5,983,794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繼續支 少尉十級(以前) 135 25,770 50% 12,885 1,739,475 25,770 50% 2,609,213 俸 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17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3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年 終 慰 問 金 區 退除給與 退 除 階 級人 數 折扣後薪給 月 需 數 退 除 說 明 分 薪 餉折 扣 率 本 俸 小 計 折扣率 退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 一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7,926 30,430 80% 24,344 436,390,544 30,430 80% 0 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 一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3,534 30,430 50% 15,215 205,919,810 30,430 50% 308,879,715 遺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 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 二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3,724 27,100 80% 21,680 80,736,320 27,100 80% 0 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 二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2,256 27,100 50% 13,550 30,568,800 27,100 50% 45,853,200 遺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 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 三等士官長十級(以前) 2,482 25,770 80% 20,616 51,168,912 25,770 80% 38,376,684 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 三等士官長十級(以前) 1,250 25,770 50% 12,885 16,106,250 25,770 50% 24,159,375 遺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 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繼 上士十二級(以前) 21,147 25,770 80% 20,616 435,966,552 25,770 80% 267,217,310 休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遺 上士十二級(以前) 20,279 25,770 50% 12,885 261,294,915 25,770 50% 391,942,373 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 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繼 中士十級(以前) 2,032 21,110 80% 16,888 34,316,416 21,110 80% 51,474,624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遺 中士十級(以前) 2,493 21,110 50% 10,555 26,313,615 21,110 50% 39,470,423 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 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繼 下士九級(以前) 626 15,780 80% 12,624 7,902,624 15,780 80% 11,853,936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遺 下士九級(以前) 585 15,780 50% 7,890 4,615,650 15,780 50% 6,923,475 眷繼續支領退休俸、生補 費半數 小 計 221,731 5,274,887,473 1,586,853,670 俸 全 年 合 計 221,731 63,298,649,676 贍 預定現役支領贍養金,分 中尉十級(當年) 10 27,770 80% 22,216 222,160 27,770 80% 333,240 月發布平均計列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繼續支 少校十二級(以前) 237 39,425 80% 31,540 7,474,980 39,425 80% 0 領贍養金 預定現役支領贍養金,分 上士十二級(當年) 10 25,770 80% 20,616 206,160 25,770 80% 309,240 養 月發布平均計列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繼續支 上士十一級(以前) 1,094 25,105 80% 20,084 21,971,896 25,105 80% 32,957,844 領贍養金 小 計 1,351 29,875,196 33,600,324 金 全 年 合 計 1,351 358,502,352 全年總計 223,082 63,657,152,028 1,620,453,994 月退俸、贍養金及年終慰問 223,082 65,277,606,022 金總計 註: 1.上將(當年)、中將六級(當年)、少將十級(當年)折扣後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固定薪)扣除新制給與【本俸*2*34%(每任職1年照基數內 涵2%給與*17年)】計算。 2.上將(以前)、中將六級(以前)、少將十級(以前)折扣後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固定薪)扣除新制給與【本俸*2*32%(每任職1年照基數內 涵2%給與*16年)】計算。 172 主辦會計人員 : 林 順 裕 機 關 長 官 :董 翔 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