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單位預算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目次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第 1-25 頁 二、主要表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第 27-28 頁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29-34 頁 三、附屬表 (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35-42 頁 (二)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第 43 頁 2.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第 44-46 頁 3.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第 47 頁 4.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第 48-53 頁 5.一般行政.......................... 第 54-59 頁 6.榮民醫療照護........................ 第 60-63 頁 7.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第 64 頁 8.榮民安養及養護....................... 第 65-67 頁 9.一般建築及設備 (1)營建工程 ......................... 第 68-70 頁 (2)交通及運輸設備 ...................... 第 71 頁 10.第一預備金......................... 第 72 頁 11.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第 73-76 頁 12.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第 77 頁 (三) 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78-83 頁 (四)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84-85 頁 (五) 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86-87 頁 (六) 人事費分析表........................ 第 88-90 頁 (七) 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92-93 頁 (八) 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94-106 頁 (九)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08-109 頁 (十) 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10-113 頁 (十一) 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14-119 頁 (十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21 頁 (十三)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第 122-123 頁 (十四)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24-125 頁 (十五)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第 126-127 頁 (十六)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28-129 頁 (十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31 頁 (十八) 委辦經費分析表...................... 第 132-133 頁 (十九)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第 134-165 頁 辦理情形報告表...................... 四、附表: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第 167-168 頁 總 說 明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退除役官兵輔導之綜合規劃。 2. 退除役官兵之服務、照顧及救助。 3. 退除役官兵之就養、養護及權益。 4. 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 5. 退除役官兵之就醫、保健及長期照護。 6. 退除役官兵之退除給付發放。 7.所屬服務、安養、職業訓練、醫療、事業、勞務及農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 動。 8. 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輔導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主 任 委 員:綜理會務。 2. 副主任委員:襄理會務。 3. 主 任 秘 書:文稿綜核及代判、機密及重要文件處理、各單位協調及權責問題核 議、重要會議督辦。 4. 綜合規劃處:掌理施政計畫編審、立法院及監察院業務報告、研究發展、管制考 核、業務性採購案件及所屬機構工程綜辦與督導等事項。 5. 服務照顧處:掌理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遺產管理,以及所屬各榮民服務處業務 策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6. 就養養護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養服務政策擬訂,以及所屬安養機構業務策劃督 導考核等事項。 7. 就學就業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政策擬訂,以及所屬職訓中 心及各榮民服務處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業務策劃督導考核等事 項。 8. 就醫保健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醫服務、健康照護,以及所屬醫療機構醫務與營 運管理等事項。 9. 事業管理處:掌理所屬工業、工程、農業、觀光遊憩等機構業務計畫審議督導管 理考核,以及投資事業經營方針審議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10.退除給付處:掌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作業費預算編列與發放業務執行等事 項。 11.行政管理處:掌理事務、出納、國有公用財產綜合規劃、公共關係及文書印信等 事項。 12.人 事 處:辦理人事管理等事務。 13.政 風 處:辦理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與查處等事務。 14.會 計 處:辦理歲計、會計及內部審核等事務。 15.統計資訊處:辦理統計分析、資訊處理與資料管理等事務。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16. 法 規 會:辦理法規、訴願、國家賠償案件審議、法律案件協助、研處與諮 商等事務。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主 任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3) 主 任 秘 書 安置基金管理會 法規會 醫療基金管理會 統 會 政 人 行 退 事 就 就 就 服 綜 計 政 除 業 醫 學 養 務 合 資 計 風 事 管 給 管 保 就 養 照 規 訊 處 處 處 理 付 理 健 業 護 顧 劃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醫 勞 工 工 農 訓 安 服 療 務 業 程 場 練 養 務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聘用 約僱 合計 會本部 375 74 14 14 7 2 486 服務機構 565 0 105 46 0 32 748 安養機構 690 0 427 105 0 0 1,222 職訓中心 30 0 4 4 0 0 38 森保處 25 0 0 41 0 0 66 總 計 1,685 74 550 210 7 34 2,560 二、本(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以輔導榮民(眷)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工作為使命,藉 由主動關懷、感動服務等作法,輔導退除役官兵達到「學有所用、壯有所業、病有 所醫、老有所養、孤獨廢疾困苦者可獲得適當服務照顧」之目標,並成為安定社會 與繁榮經濟的助力。 本會策定「傳承榮民精神、追求卓越服務、永續組織發展」之組織願景,持續 推動重要施政工作計有:精進退輔措施,擴增募兵制招募誘因;輔導就學進修,薦 選職訓課程;加強產訓合作,多元輔導就業,研擬退除役官兵優先承攬國防部勞務 委外業務等措施;強化醫療資源整合,提升優質健康照護;積極推動榮民長照服 務,規劃榮家人力培訓及設施整建,提升榮民安養養護服務品質;深化榮民榮眷關 懷作為,形塑優質服務模式;結合地方社福資源,提高服務品質。106 年度將賡續推 動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 5 項核心工作,讓優質的退輔 制度,傳承創新、永續發展。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6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本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落實服務量能,提升訪視關懷作為,建立完善安全網絡 (1)落實服務量能:鼓勵退除役官兵及眷屬發揮愛心、善心,參與「志願服務工 作」,並連結外部社福團體,積極整合地區社福資源,協助榮民服務照顧。目前 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各榮服處結合服務體系,成立 113 個榮欣志工隊,招募志工 3,300 餘人,結合既 有之服務體系各級服務人員,共同訪視服務與認養照顧獨居年長退除役官兵(榮 民遺眷),提供居家訪視、電話問安、送餐服務、環境清潔、防範詐騙、協助護 送就醫等服務。 (2)提升訪視關懷作為:各榮服處以責任區為主,運用服務人力(社區服務組長、榮 欣志工),結合地方政府社政、衛政、長照中心等,提供綿密的關懷訪視與服務 照顧。並本著「退除役官兵為先」理念,主動訪視,藉傾聽與懇談,瞭解需求, 協助解決實質問題,型塑團結和諧的榮民大家庭。 (3)建立完善安全網絡:以各縣市榮服處為平臺,連結社福資源,建構區域合作機 制,積極與地方政府建立良性互動與夥伴關係,並配合「社會救助法」擴大照顧 弱勢族群,協助經濟弱勢與身心障礙之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與遺眷,申請地方政 府各項社會褔利,以落實黃金十年國家願景「公義社會」之政策理念-公平正 義、均富安康,維護與爭取退除役官兵合理權益及尊嚴。 2.賡續實施榮家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符合長照設施標準 ,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 (1)改善榮家生活設施,符合長照設施標準,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提升照顧服務 品質。 (2)協助地方政府轉介安置低、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等弱勢民眾;與地方 政府簽訂緊急支援協定收容安置受災鄉親。 3.提升退除役官兵人力素質,強化職技專業訓練,促進多元就業機會 (1)鼓勵就學進修,提升就業知能:基於為國培育人才宗旨,鼓勵有志向學之退除役 官兵繼續升學進修。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及國外研究所之具正式學籍者,可向本會 申請就學獎助學金。具有中低/低收入戶者,得申請就學生活津貼。參加國內各 大專校院進修、國家考試補習進修,得申請進修補助。 (2)強化職技專長,打造職場競爭力:考量退除役官兵特質、年齡及未來產業發展趨 勢,規劃合適之職業訓練課程,輔導取得第二專長;並透過訓後輔導就業獎勵方 式,提升訓後就業成效,期達「為用而訓、訓用合一」目標。開放成本高、機具 設備投資不易,訓後就業率高之班隊,鼓勵自行參訓;另以補助訓練費用方式, 提供多元化訓練管道,強化其競爭力。開放成本高、機具設備投資不易,訓後就 業率高之班隊,鼓勵自行參訓;另以補助訓練費用方式,提供多元化訓練管道, 強化其競爭力。 (3)多元就業輔導,適性穩定就業:辦理職業適性評量、職涯諮詢及發展講座,協助 順利完成轉銜與適性就業。掌握就業需求,個管開案協助,提供即時有效之資 源。運用獎勵企業團體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措施,激勵企業進用意願。結合勞 動部及地方政府就業服務資源,共同辦理就業媒合,提供多元就業管道,以達即 退即用順利就業目標。辦理系列性創業輔導課程,協助有創業意願或需求者具備 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創業知能,對已獲得各級政府創業貸款者,提供貸款利息補貼,以減輕經濟負 擔,協助創業成功。 4.推動全方位長照服務,擴大安置對象 (1)協助國家執行各項偏鄉計畫及公衛任務,強化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民眾社區預防 保健與醫療保健服務,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建構「優質」、「完善」及「以健康 促進為導向」之照護體系,落實政府完善弱勢照顧政策。 (2)建置長照服務網絡,整合服務、安養及醫療機構資源,針對有長照需求之退除役 官兵及眷屬與遺眷,協助轉介至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依其需求提供 居家照護服務,或安置各榮總分院護理之家、日間照護機構、榮家長照機構。 (3)落實長期照顧政策,各榮總分院完成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培訓長照服務 人力;配合「開創全民均等健康照護計畫」,推展安寧居家、共同照護及安寧病 房服務,於生命末期接受緩和療護,維護尊嚴善終。 (4)改善榮家設施,提升照顧服務品質,接軌長照服務。結合社區長照需求,擴大安 置對象,充分發揮榮家資源最大效益。 5.整合榮民醫療資源,提升經營績效,完善健康照護體系 (1)榮民總醫院、榮總分院與榮家保健組建構三級整合醫療照護體系,提供預防保 健、急慢性醫療、復健及長照等服務。由榮總「高齡醫學中心」主導,推動高齡 友善醫院,提供高齡醫學整合性門診與住院服務,以維護退除役官兵及一般民眾 就醫權益,促進健康老化。 (2)落實榮民醫療機構整合政策,強化醫療資源整合,各榮總支援分院所需醫療人 力、技術,集中採購藥衛材與儀器設備,達資源共享、降低成本及永續經營的目 標,以提升榮總分院醫療能量,厚植榮民醫療體系競爭優勢。 (3)各榮總興建新醫療大樓,各級榮院賡續推動 5 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計 畫,更新醫療設備投資,提升服務照顧水準,提供更友善、安全的就醫環境。 6.強化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推展農場優質觀光 (1)以目標管理方式,於董事會中檢討公司經營狀況,合理審訂營運目標,以提升公 司營運成效;積極協調民股擇優安置退除役官兵,以提升安置率,增加退除役官 兵就業機會。 (2)為建構「安全、安靜、乾淨」旅遊環境,督導農場編列經費逐年改善如更新住 宿、公廁、步道、新建福壽山農場賓館等,以提高接待國內、外旅客的服務品質 與能量,並增加營收,俾利提升農場機構投資報酬率。 (3)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國際觀光推廣計畫,除參加國內旅展外並至東亞地區等主要客 源市場(新、馬、日、印、泰與港澳大陸等地)參展,並印製中文與外語文宣品 廣為宣傳,加強國內外行銷作為。 7.覈實編列退除預算,便捷給付作業 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為使退除役官兵各項退除給與能覈實發放,有效運用系統工具,適切編列退除預算 並簡化發放作業流程;落實法務部等 6 機關之領俸人資格查核比對工作,精確辦理 退除給與發放,以提升作業效能。 8.妥適配置預算資源,提升預算執行效率 配合中央政府財政規劃,縝密檢討本會年度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強化計畫與預算 之配合度,以精進中程概、預算編製作業,並嚴格執行預算管控措施,俾促進資源 有效運用與管理。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 方 制 式 一 落 實 服 務 量 能 , 提 一 各榮服處年度志 1 統 各 榮 服 處 年 度 各 級 服 152.6 升訪視關懷作為, 願服務人員提供 計 務 人 員 , 對 年 長 獨 居 萬人次 建立完善安全網絡 服務人次 數 榮民、遺眷及一般榮 據 民與第二類退除役官 兵提供就學、就業、 就養及就醫協助、送 餐服務、日常生活照 顧、居家訪視服務等 服務人 次 ※1 0 2 、 1 0 3、104 年各級服務人 員,對年長獨居榮 民、遺眷及一般榮民 提供就學、就業、就 養及就醫協助、送餐 服務、日常生活照 顧、居家訪視服務等 服務人次平均約 150 萬 人次。 二 各榮服處年度訪 1 問 各 服 務 機 構 藉 由 訪 90 分 視及辦理相關活 卷 視、辦理各項活動、 動、座談顧客滿 調 座談會等時機,隨機 意度 查 抽訪榮民,進行問卷 調查顧客滿意度。 二 賡 續 實 施 榮 家 功 能 一 改善生活設施, 1 問 配合定期業務訪查, 90.6 分 調整及資源共享設 提供專業服務, 卷 隨機抽訪 320 位內住榮 施環境總體營造中 提升服務照顧滿 調 民,完成服務照顧問 程計畫,符合長照 意度 查 卷以滿意度 5 分法計 設施標準,營造高 分。 齡友善健康環境 二 雲林榮家及臺南 1 統 雲林榮家中程計畫預 50.3% 榮家家區設施環 計 計 106 年底,完成興建 境總體營造完成 數 符合長照設施標準養 率 據 護床位 400 床。臺南榮 家中程計畫預計 110 年 完成養護 400 床及安養 床與行政大樓、榮民 服務處等設施興建。10 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 方 制 式 6 年後預計完成雲林榮 家中程計畫(50%), 另累計臺南榮家預定 工程執行進度(分年 預算/總預算/2×100%; 106 年:8,000 千元/1,24 0,110 千元/2×100%=0.3 %、107 年:397,705 千 元/1,240,110 千元/2×100 %=16%、108 年:549,4 28 千元/1,240,110 千元/ 2×100%=22%、109 年:228,077 千元/1,240, 110 千元/2×100%=9.1 %) 三 提 升 退 除 役 官 兵 人 一 推甄暨考選退除 1 統 (當年錄取人數/當年 96.8% 力素質,強化職技 役官兵就讀大專 計 報名人數)×100%(以 專業訓練,促進多 校院錄取率 數 102 年錄取率 95.19%、 元就業機會 據 103 年錄取率 99.0%及 104 年錄取率 95.8%之 平均錄取率 96.7%酌增 0.1%為基準) 二 退除役官兵及眷 1 統 【輔導就業人數/(當 67.5% 屬參加職業技術 計 年度職訓人數-因就 訓練後就業成效 數 學、兵役等無法就業 據 人數)】×100% (以 1 02 年訓後就業率 61.85 %、103 年訓後就業率 67.4%及 104 年訓後就 業率 63.8%之平均就業 率 64.35%酌增 3.15%為 基準) 四 推 動 全 方 位 長 照 服 一 各級榮院成立社 1 統 ( 成 立 社 區 式 一 般 日 13% 務,擴大安置對象 區式一般日間照 計 間照護家數/15 所各級 護率 數 榮院)×100% 據 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 方 制 式 二 提升榮家自費安 1 統 (自費安養護人數/榮 29.5% 養護比率 計 家內住就養總人數)× 數 100%(以 102 年自費 據 安養比例 27.51%、103 年 自 費 安 養 比 例 28.38%、104 年自費安 養 比 例 29.01% 及 105 年 4 月自費安養比例 29.17%之平均自費安養 比例 28.5%酌增 1.0%為 基準) 五 整 合 榮 民 醫 療 資 一 榮民醫療體系醫 1 統 【 ( 本 年 度 醫 療 收 入 4.4% 源,提升經營績 療收入成長率 計 -上年度醫療收入)/ 效,完善健康照護 數 上年度醫療收入×100 據 體系 %】(以 100 年醫療收 入成長率 4.58%、101 年醫療收入成長率 3.87 %、102 年醫療收入成 長率 3.94%、103 年醫 療收入成長率 3.58%及 104 年醫療收入成長率 5.84%之平均醫療收入 成長率 4.4%為基準) 二 提高榮民醫療體 1 統 (衛材集中採購金額/ 75% 系衛材集中採購 計 衛材採購總金額)× 率,以降低營運 數 100%(以 102 年榮民 成本,提升醫療 據 醫療體系衛材集中採 能量 購率 15%、103 年榮民 醫療體系衛材集中採 購率 20%、104 年榮民 醫療體系衛材集中採 購率 42.38%及 105 年 榮民醫療體系衛材集 中採購率 38.83%之平 均榮民醫療體系衛材 集中採購率 29.05%酌 增 45.95%為基準) 六 強 化 投 資 事 業 經 營 一 投資事業之稅後 1 統 (當年度稅後盈餘/當 11.31% 績效,推展農場優 投資報酬率 計 年底資本總額)×100%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績效指標 評 評 關鍵策略目標 估 估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年度目標值 體 方 制 式 質觀光 數 (以 102 年稅後投報率 據 12%、103 年稅後投報 率 12.05%及 104 年稅 後投報率 11.69%之平 均稅後投報率之 95%為 基準。 二 農場機構投資報 1 統 (農場本年度總盈餘/ 15.77% 酬率 計 安置基金投資農場機 數 構總額)×100% (以 9 據 9 年投報率 8.74%、100 年投報率 11.28%、101 年投報率 12.01%、102 年投報率 13.98%、103 年投報率 20.57%及 104 年投報率 22.01%之平 均投報率 14.77%酌增 1 %為基準) 七 覈 實 編 列 退 除 預 一 機關年度退除給 1 統 ( 本 年 度 退 除 給 付 實 95.3% 算,便捷給付作業 與發放預算執行 計 支數/本年度退除給付 率 數 預算數)×100% 據 二 退除業務整體服 1 問 (問卷滿意份數/回收 90% 務滿意度 卷 有效份數)×100% 調 查 八 妥 適 配 置 預 算 資 一 機關年度資本門 1 統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 90% 源,提升預算執行 預算執行率 計 數+資本門應付未付 效率 數 數+資本門賸餘數)/ 據 資本門預算數×100% (以上各數均含本年 度原預算、追加預算 及以前年度保留數) 二 機關於中程歲出 1 統 【 ( 本 年 度 歲 出 概 算 1.1% 概算額度內編報 計 編報數-本年度中程 情形 數 歲出概算額度核列 據 數)/本年度中程歲出 概算額度核列數】× 100% 1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 (一)前(104)年度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分析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一、提升退除役官兵 退 除 役 官 兵 92.7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2.70%,實際達成值 人力素質,強化 推 甄 考 選 錄 95.83%(錄取 69 人/參加推甄考選 72 人),達 職技專業訓練, 取率 成度 103.38%。 促進多元就業機 2.具體作法與成果: 會 (1)考選榮民就讀大學校院二年制及四年制技 術系,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招 生委員會,辦理大學暨技術校院二年制及 四年制暨大學進修學士班甄試,就讀有利 產 業 發 展 科 系 。 二 年 制 年 度 計 報 名 19 人、到考 19 人、錄取 18 人,錄取率 94.74%;四年制班暨大學進修學士班年度 計報名 13 人、到考 13 人、錄取 13 人, 錄取率 100%。 (2)推薦榮民就讀大學校院二年制在職班,洽 請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提供二年制就學 名 額 , 培 育 產 業 發 展 人 才 , 計 報 名 20 人、錄取 18 人,錄取率 90%。 (3)推薦榮民就讀專科校院二年制在職班,洽 請專科進修學校提供就學名額。辦理推薦 具高中(職)學資榮民就讀專科進修學校, 年度計報名 20 人、錄取 20 人,錄取率 100%。 退 除 役 官 兵 61.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61.00%,實際達成值 及眷屬參加 68.02%【輔導就業人數(750+1,143=1,893)/當 職業技術訓 年度職訓人數(1055+7-111+1,832=2,783)】, 練後就業成 達成度 111.51%。 效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辦理日間養成訓練 37 個班次,實訓 1055 人。 就業追蹤輔導期為 6 個月。 全年共結訓 1055 人,其中 111 人因兵 役、就學、參加進階職訓等因素無法就 業,餘結訓學員 944 人,另 7 人提早就 業,計已就業 750 人。 (2)辦理(委外)短期專案訓 54 個班次,實訓 1,832 人。 就業追蹤輔導期為 3 個月。 全年共結訓 1,832 人,其中 0 人因故無法 就 業 , 餘 結 訓 學 員 1,832 人 , 已 就 業 1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143 人。 二、建構完善長照服 各 榮 民 醫 院 84.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4.00%,實際達成值 務網絡,提供弱 開 放 自 費 護 92.86%【各榮總分院附設護理之家佔床率平 勢退除役官兵適 理 之 家 收 住 均值(16,928/18,228)】,達成度 110.54%。 切服務,實現社 社 區 民 眾 占 2.具體作法與成果: 會公平正義理念 床率 (1)配合國家老人照護政策,本會所屬臺北榮 總桃園分院等 11 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 1,513 床,提供老人醫療、照護及社會服 務。 (2)強化急性醫療與長期照護系統結合,落實 出院準備服務,提供整合且持續性之長期 照護服務。 (3)配合長期照顧政策,推展居家式、社區式 及機構住宿式等長期照顧服務,並檢討現 有長照資源適時釋放,有效協助轉介社區 失能、失智民眾喘息照顧。 提 升 長 期 照 86.9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6.90%,實際達成值 護與身心障 90.10%【各榮總分院長期照護與身心障礙復 礙復健滿意 健滿意度調查平均值(89.25×120+91×80+88.1 度 ×104+86.35×105+86.65×183+90.67×48+90.9×96+ 90.3×120+87.1×142+92×262+95.3×220+89.4×12 0)/1,600=90.10】,達成度 103.68%。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本項問卷調查,內容區分為出院準備的介 紹、對於疾病之衛教、用藥方式及注意事 項、醫師治療方式、護理人員護理指導等 不同面向,以五分位法評量,分別於年度 6 月及 12 月,針對各院公務預算床意識清 楚之病人分別進行滿意度調查,各病房收 齊問卷後轉交責任個管師進行資料統計分 析。 (2)調查結果均於醫院相關會議中提報,對於 滿意度較低的項目由相關科室檢討及提出 改善方案,並持續追蹤成效。 (3)辦理退除役官兵之傷殘輔具、義眼、助聽 器、老花眼鏡、義齒等之裝配及復健訓 練,以提升渠等生活品質。 三、賡續更新安養機 榮 家 社 工 人 84.5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4.50%,實際達成值 構設施,營造高 員 具 社 會 工 87.50%【所屬榮家社工人員具社會工作師專 齡 友 善 健 康 環作 師 專 業 證 業證照比例達 25%家數共 14 家/所屬榮家 16 境,達成區域資 照達成率 家】,達成度 103.55%。 源共享目標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統計資料,本會所屬 16 所榮家計有 51 位社會工作師,除桃園 榮家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比率未達 25% 外,餘 15 所榮家皆符合要求。 (2)本會亦積極宣導及鼓勵社會工作人員,進 修社會工作學分班,取得應試資格,報考 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藉由取得證照提升 其專業。 (3)業已要求各榮家應管制進用足夠之社會工 作專業人員。 改 善 生 活 設 90.20 分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20 分,實際達成值 施、運用專 90.25 分【探訪內住榮民完成服務照顧滿意 業人力提供 度問卷調查,以滿意度 5 分法計算,各榮家 專 業 化 服 平均滿意度:(84+90+92+96+96+90+85+95+8 務,以提升 8+95+85+92+90+85+90+91)/16=90.25 分】, 服務照顧滿 達成度 100.10%。 意度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配合本會平時輔訪由各榮家每季 1 次,進 行不記名問卷,全年度平均滿意度為 90.25 分,較 103 年度進步 0.05 分。 (2)問卷內容涵蓋照服員服務態度、委外人力 服務態度、榮家復健器材、活動安排、書 報雜誌、住宿環境,首長副首長重視服務 情形、輔導室、保健組、秘書室主管服務 情形及家區設施改善情形作一綜合問卷。 (3)針對滿意度較低之項目(如委外人力服務態 度、復健器材及設施等),本會將指導各 榮家賡續加強委外人員教育訓練,以提升 其服務品質,並積極爭取預算新添設備及 更換老舊設備,以符合住民因高齡化趨勢 所產生之復建需求,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臺 南 及 雲 林 90.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00%,實際達成值 榮家家區設 98.51%【本年度預算實計達成數 73,881,359 施環境總體 元/本年度預算分配數 75,000,000 元】,達成 營造中程計 度 109.46%。 畫年度預算 2.具體作法與成果: 達成率 (1)臺南榮家修正計畫 104 年 11 月 23 日陳報 行政院。 (2)雲林榮家統包工程 104 年 6 月 16 日決 標,9 月 25 日取得建造執照,核定 11 月 2 日開工。 1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3)雲林榮家 104 年 12 月 11 日依約辦理預付 款 72,000,000 元。 四、結合地方社褔資 訪 查 退 除 役 91.12%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1.12%,實際達成值 源,爭取退除役 官 兵 及 眷 屬 96.37%(榮民問題解決 10,269 件/榮民實際問 官兵合理權益, 解 決 問 題 比 題 10,656 件),達成度 105.76%。 深化庶民服務理 率 2.具體作法與成果: 念 (1)本會列管榮民 39 萬餘人,遺眷 17 萬餘 人,因渠等年齡逐年老化,服務照顧需求 日趨繁重,以本會現有之人力已無法全方 位照顧服務,故將榮民及遺眷區分為「特 需照顧」、「較需照顧」及「一般照顧」 等三種類型,律定不同之訪視服務時隔。 (2) 各 榮 服 處 運 用 服 體 系 人 員 對 外 住 榮 民 (眷)實施關懷訪視,協助榮民解決就 學、就業、就醫、就養及各項服務照顧等 問題。104 年度計訪視服務榮民(眷)113 萬 3,692 人次,協助解決問題 10,269 件。 榮 欣 志 工 服 91.25 分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1.25 分,實際達成值 務退除役官 91.81 分 【 問 卷 滿 意 份 數 (2,597 份 × 100 分 兵及眷屬滿 +1,645 份×80 分+58 份×60 分)/回收有效份數 意度 4,300=91.81】,達成度 100.61%。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19 個服務機構於 4 月至 10 月辦理服務榮 民眷滿意度調查,每單位每月隨機訪問 25 至 40 份,共訪問 4,300 份,其中非常滿意 2,597 份(以 100 分計)、滿意 1,645 份 (以 80 分計)、普通 58 份(以 60 分 計)、不滿意 0 份(以 40 分計)、非常 不滿意 0 份,經統計滿意度評分 91.81 分,與原訂目標值 91.25 分比較,達成度 為 100.61%。 (2)結合社會人力資源,19 個榮服處(運用單 位)召募 志工 3,367 人,協助本會提供照顧 年長榮民(眷)輔助性服務。 五、精實退除給付, 退 休 俸 金 全 80.00% 1. 達 成 度 : 原 訂 目 標 值 80% , 實 際 達 成 值 增進服務效能 面直撥入帳 97.50%【滿意問卷份數 4,060 份/完成回收有 滿意度 效調查問卷 4,164 份】,達成度 121.88%。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訂定「本會 104 年度俸金發放服務滿意度 問卷調查實施計畫」,於 104 年 7 月 1 日 函發各榮服處,請各榮服處運用一線服務 人員責任區輔導員、社區服務組長,採以 1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不記名隨機抽樣方式,拜訪領俸榮民或遺 眷,實施俸金發放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 (2)問卷調查期程 104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8 月 31 日止,完成回收有效調查問卷 4,164 份,滿意問卷份數 4,060 份,滿意程 度達 97.50%。 六、整合榮民醫療資 榮 民 醫 療 體 3.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3.00%,實際達成值 源,提升區域醫 系 醫 療 收 入 5.83%【104 年度醫療收入-103 年度醫療收入 護品質,完善健 成長率 (45,908,298,166-43,377,016,959)/ 103 年度醫療 康照護體系 收入(43,377,016,959)】,達成度 193.33%。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陸續增設高齡醫學相關門診服務。 (2)充分利用門診現有空間,提高利用率。 (3)設立公床、調整簽床措施,提升收住院比 率及改善急診壅塞情形。 (4)發展尖端醫療科技及特色醫療技術,積極 拓展自費醫療服務。 (5)加強行銷,增加初診病人,於門診及掛號 網頁增加主治醫師的專長介紹。 (6)多管道清楚揭露門診看診進度資訊:院內 電視牆、網路、語音、手機網路及 APP。 (7)加強與社區民眾的互動,辦理社區醫療及 講座服務,並就老人健檢、體檢、癌症篩 檢等主動追蹤個案,並協助掛號。 (8)增加門診化學治療、洗腎服務、門診手術 服務。 高 齡 整 合 性 13.2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13.20%,實際達成值 門診成長率 21.70%【104 年度整合性門診人次-103 年度整 合性門診人次(30,272-24,875)/ 103 年度整合性 門診人次(24,875)】,達成度 164.39%。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為精進三所榮總高齡醫學門診的績效及品 質,各榮總已訂定關鍵性績效指標,提升 服務量。 (2)三所榮總高齡整合門診較 103 年度增加 234 診次,以提升服務量。 (3)104 年門診服務人次達 30,272 人次,較 103 年度服務增加 5,397 人次。 (4)三所榮總均參加健保署「醫院以病人為中 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 (5)建構優質高齡友善就醫環境,三所榮總均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已通過衛福部高齡友善機構認證,103 年 度臺北榮總榮獲高齡友善機構認證典範 獎,104 年度臺中榮總獲得優良獎之殊 榮。 臺 北 、 臺 中 90.00% 壹、臺北榮民總醫院 榮民總醫院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00%,實際達成值 新門診大樓 100.00% 【 104 年 度 預 算 實 計 達 成 數 興建計畫年 400,000,000 元 /104 年 度 預 算 分 配 數 度預算達成 400,000,000 元】,達成度 111.11%。 率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具體作法:  每週定期召開工務協調會議、每月定期 召開工程督導會議,協調整合各專業分 包商配合加速工進。 定期於擴大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提報計畫 執行情形,並依據列管之重要里程碑執 行期程管制。 (2)成果: 工程如期進行,超前 1.74%。104 年度預 算達成率 100%。 9FL 版混凝土原訂 105 年 1 月 14 日澆 置,業提前至 104 年 12 月 27 日執行。 地下層結構體原訂 104 年 8 月 17 日完 成,提前至 6 月 28 日完成。 地上層結構體原訂 105 年 5 月 15 日完 成,迄 104 年底已完成 9FL 樓版,餘 R1、2FL 結構體可望提前至 105 年 2 月 底前完成。 連續兩年度(103、104 年)預算達成率 達 100%。 貳、臺中榮民總醫院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90.00%,實際達成值 100.00% 【 104 年 度 預 算 實 計 達 成 數 295,000,000 元 /104 年 度 預 算 分 配 數 295,000,000 元】,達成度 111.11%。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具體作法:  每週定期召開工務協調會議、每月定期 召開工程督導會議,監督及協調土建及 水電各專業分包商配合加速工進。 因應結構體施作易受天候影響對策︰原 預定施工天數為 26 天/層,調整為 22 天/ 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層,增加出工人數及增加每日 1 小時工 時。 每月定期辦理工程估驗計價,確保預算 順利執行。 定期於擴大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提報計畫 執行情形,並依據列管之重要里程碑執 行期程管制。 (2)成果: 工程如期 :主體結構工程已於 104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完成,預計於 105 年 8 月 26 日完成外牆裝修工程,預計於 105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室內裝修、機電、空調工程 等,105 年底工程如期報竣。  施工品質 :年度施工查核成績均保持甲 等。 預算執行 :預算執行情形正常,年度達成 率超過 100%。 七、強化事業管理, 農 林 機 構 盈 1.94 億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1.94 億元,實際達成值 提升營運績效 餘 目 標 達 成 元 3.47 億元【本年度實際收入 10.70 億元-實際 值 支出 7.23 億元】,達成度 178.87%。 2.具體作法與成果: (一)農業經營: (1)因 103 年底農場生產之茶葉、蘋果等農產 品產量佳, 104 年初仍熱銷,使得銷貨 收入增加。104 年雖因 4、5 月間霜害及 7、8 月間颱風造成部分農業損失,但因 農場處理得宜,使損失大幅降低。 (2)104 年度委託經營屆期土地招標資訊,同 步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及農地銀行網 站,以提供有意從農者獲取資訊之多元 管道。 (3) 各農場辦理經管土地清查面積計 11,905.7 公頃,後續檢討可與民間委託經營利用 之土地,則積極辦理公開招標,有效提 高土地利用,增加農場營收。 (二) 觀光旅遊: (1)本會指導所屬農場於 103 年開始分別每半 年輪流於第一航廈入境廳刊登公益廣告 燈箱。於國門大廳對國、內外觀光客宣 傳農場觀光意象與旅遊服務資訊,以吸 引遊客至農場旅遊。104 年蒞場旅遊人數 達 239 萬 3,474 人次,較 103 年(231 萬 1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863 人次)增加 3.57%。 (2)為落實國家觀光政策,提升高山農場旅 遊及住宿環境與品質,指導清境農場陸 續更新住宿設備以及加強服務品質,以 利其交通部觀光局辦理之星級旅館評 鑑。清境國民賓館分別於 102 年與 104 年 通過評鑑並取得三顆星。 投 資 事 業 依 8.3735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3735 億元,實際達成 持 股 比 率 之 億元 值 9.2953 億元【104 年度稅後盈餘 27.0215 億 投資收益 元×平均持股率 34.4%】,達成度 110.01%。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對會薦高階經理人每年進行考核,考核項 目分為「經營績效」、「權益維護」及 「事業管理」等 3 個面向,考評結果未達 標準者即予解任或不予續任。 (2)每年辦理中高階主管企業管理暨董監事講 習班,參照金管會規定之董監事進修要 點,增加涵蓋公司治理等相關課程,俾提 升會薦高階經理人員及董事之公司管理知 能。 (3)為精進天然氣安全管理,委託瓦斯協會開 辦天然氣營運管理專班,俾強化天然氣產 業專業知能。另為強化會派董事管理學 能,與東吳大學推廣部共同合作辦理財務 報表分析學分班案。 八、配合組織發展, 配 合 組 織 發 2.5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2.50%,實際達成值 合理配置員額, 展 , 辦 理 職 2.61%【(104 年度公務預算職務遷調人數 44 強化組織學習 務 遷 調 , 以 人/公務預算職員總數 1,685 人)】,達成度 增進行政歷 104.40%。 練提升組織 2.具體作法與成果: 學習效果 (1)為暢通本會及所屬機構各級職務橫向交 流,促進組織整合並增進職務歷練,依公 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本會及所屬機構職員遷調規定。 (2)又鑑於本會許多職員因考試分發外縣市機 關,造成生活不便及家庭照顧等問題,為 協助同仁就近於眷籍地服務,爰建置「職 員遷調意願資訊系統」,供會屬同仁登錄 個人遷調意願並作為遷調媒介。除減少內 陞外補程序耗費人力及時間成本,出缺機 構得以迅速遞補人員,更使同仁能兼顧家 庭安心工作。 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賡 續 推 動 組 72.00%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72.00%,實際達成值 織學習,提 73.07% 【 Σ ( 有 效 問 卷 數 × 平 均 滿 意 度 )(9 × 升滿意度 72.8+116×73.1)/回收有效份數(9+116)】, 達成度 101.49%。 2.具體作法與成果: (1)具體作法與成果: 依本會新進人員【含外補甄試錄用、職缺 提列考試及上校以上軍官轉任本會人員等 考試錄取人員】相關研習課程學員滿意度 調查數據統計為準。 (2)上校以上軍官轉任本會人員研習:參加研 習人員,計 9 人,回收有效問卷 9 份,滿 意度為 72.8;新進人員研習:參與研習計 137 人,回收有效問卷 116 份,滿意度為 73.1 ; 總 計 125 份 , 平 均 滿 意 度 為 (9×72.8+116×73.1)/(9+116)=73.07。 辦 理 財 務 管 81.15 分 1.達成度:原訂目標值 81.15 分,實際達成值 理 訓 練 課 86.23 分【(課程滿意度平均分數 83.58 分× 程,加強業 0.5+教學品質平均分數 88.88 分×0.5)】,達成 務人員財務 度 106.26%。 審核能力, 2.具體作法與成果: 受訓人員對 (1)本會財務管理訓練課程,於 104 年 6 月 30 課程內容有 日辦理 1 個班次,課程內容包含「政府審 效提升財務 計法規與實務」、「提升財務效能」等, 審核能力之 結訓 130 人。 滿意度 (2)受訓人員課程滿意度共回收有效問卷 130 份,以滿意度 5 分法計分,平均滿意度為 86.23 分。 九、跨域加值公共建 公 共 建 設 計 2 件 1. 達 成 度 : 原 訂 目 標值 2 件 , 實 際 達 成 值 設及科技發展財 畫 納 入 跨 域 2 件,達成度 100.00%。 務 規 劃 方 案 ( 跨加 值 財 務 規 2.具體作法與成果: 機關目標) 劃之件數 (1) 「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新 門 診 大 樓 興 建 計 畫」,104 年經費 4 億元由該院醫療作業 基金支應。105 年度需求經費 5 億 8,500 萬元,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 104 年 3 月 17 日工程技字第 10400073760 號函建 議如數核列,由該院醫療作業基金支應。 (2) 「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新 門 診 大 樓 興 建 計 畫」,104 年經費 2 億 9,500 萬元由該院 醫療作業基金支應。105 年度需求經費 6 億 8,196 萬元,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以 104 年 4 月 2 日 工 程 技 字 第 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原定 年度績效目標 衡量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目標值 10400097200 號函建議如數核列,由該院 醫療作業基金支應。 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二)上(105)年度已過期間施政績效及達成情形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一、提升退除役官兵人力 退 除 役 官 兵 推 甄 1.核辦榮民申請就學獎補助 1,241 人次,核發 素質,強化職技專業 考選錄取率 中低(低)收入戶退除役官兵就學生活津貼 5 訓練,促進多元就業 人,榮民進修學分費補助 478 人次。 機會 2.洽請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提供二年制就 學名額,辦理推甄就讀科技大學進修學院 二年制技術系,計錄取 21 人。 3.洽請專科進修學校提供就學名額,辦理推 薦具高中(職)學資榮民就讀專科進修學 校,計錄取 21 人。 4.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招生委員 會,辦理大學暨技術校院二年制班甄試, 計錄取 34 人。 5.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招生委員 會,辦理大學暨科技校院四年制班甄試, 計錄取 48 人。 退 除 役 官 兵 及 眷 1.職訓中心日間養成訓練:辦理 16 個班次錄 屬 參 加 職 業 技 術 訓 491 人,退訓 13 人,實訓 478 人,就業 訓練後就業成效 251 人,就業率 52.51%。 2.職訓中心短期專案訓練(委外訓練):辦理 23 個班次,錄訓 734 人,就業 473 人,就 業率 64.44%。 3.職訓中心產訓合作: (1)與國光、欣欣、指南、大南客運等公司 辦理產訓合作 2 個班次,錄訓 35 人。 (2)與家福公司(家樂福)合作辦理生鮮食品 生產技術專員培訓班 1 個班次錄訓 8 人。 (3)前述各班次均仍在訓中,訓後由合作企 業直接僱用。 4.職訓中心夜間進修訓練:辦理 4 個班次, 錄訓 83 人、短期訓練辦理 7 個班次,錄訓 180 人,因屬在職人員進修,不列入就業 追蹤輔導成效。 二、建構完善長照服務網 公 務 病 床 轉 型 護 1.105 年度榮總分院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 絡,提供弱勢退除役 理之家成效 總床位數 357 床(臺北榮總桃園分院 41 官兵適切服務,實現 床、新竹分院 60 床、蘇澳分院 72 床、玉 社會公平正義理念 里 分 院 132 床 及 臺 中 榮 總 嘉 義 分 院 52 床)。各榮總分院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 均已報所在地衛生局申請擴床。 2.其中臺北榮總蘇澳分院申請 72 床、臺中榮 總嘉義分院 52 床護理之家擴床案,業經衛 2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福部審議,並依審查意見補充修正計畫內 容送衛福部提會複審中。 3.針對臺北榮總蘇澳分院、臺中榮總嘉義分 院附設護理之家擴充衛福部審查意見案, 本會業於 105 年 6 月 6 日邀集衛福部及相 關審查委員,召開「本會所屬榮總分院附 設護理之家申請擴充床數審查會」,並請 各榮總分院依委員所提意見修正計畫,報 衛生局審查。 提 升 長 期 照 護 與 1.本項指標係分別於年度 6 月及 12 月,針對 身 心 障 礙 復 健 滿 榮總分院公務病床意識清楚之病人進行滿 意度 意度問卷調查,內容區分為出院準備的介 紹、對於疾病之衛教、用藥方式及注意事 項、醫師治療方式、護理人員護理指導等 不同面向。 2.經統計 105 年 6 月各榮總分院長期照護與 身心障礙復健滿意度調查,平均值為 88.7%。 三、賡續更新安養機構設 榮 家 人 員 在 職 專 1.依 105 年度「榮家服務幹部在職訓練計 施,營造高齡友善健 業訓練辦理情形 畫」,於 4 月份舉辦二梯次,每梯次 3 天 康環境,提升服務品 之 長 期 照 顧 共 同 課 程 (LEVEL- Ⅰ ) 教 育 訓 質 練,召訓各榮家首長、副首長、社工及醫 事人員計 124 人參與研習,授課重點為 「長照政策與法規」、「跨專業角色概 念」、「長期照護發展、理念與倫理」、 「長期照護需求及情境介紹」、「照護管 理」、「長期照護資源介紹與應用」等, 並透過課程講授、狀況模擬討論,達到教 學相長及經驗分享,以提升榮家之照護品 質,並提升工作人員知能及照護能力。 2.訓練的內容包括:專業服務、服務對象安 全、服務對象權益、急救、意外傷害、性 別議題、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感染管制 及危機管理、緊急事件處理等議題,依服 務對象及工作人員需求安排相關課程。截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榮家共辦理 159 場次 教育訓練,期提升榮家人員專業知能。 更 新 生 活 設 施 、 1.配合本會平時輔訪由各榮家,進行不記名 運 用 專 業 人 力 提 問卷滿意度調查,上半年滿意度 90.2 分。 供 專 業 化 服 務 , 【(90.3+85.5+95.2+98.5+90.3+88.3+89.8+85.7+ 以 提 升 服 務 照 顧 88.1+83.2+97.6+87+86.1+84.9+99.9+93)/16】 滿意度 2.問卷內容涵蓋照服員服務態度、委外人力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服務態度、榮家復健器材、活動安排、書 報雜誌、住宿環境,首長副首長重視服務 情形、輔導室、保健組、秘書室主管服務 情形及家區設施改善情形作一綜合問卷。 3.依「本會各榮家營造溫馨祥和有尊嚴的頤 養環境指導原則」,引進社會資源(含 志、義工團體),視榮民需要 ,舉辦自 強、宗教、文康及適合老人之藝能活動, 同時鼓勵榮民社會參與,協助年長榮民建 立社會支持網絡,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 共計辦理宗教、藝能及文康活動 6,280 場 次,計榮民 14 萬 1,377 人次參與,使榮民 精神生活豐富化、多元化。 4.本會將指導各榮家賡續加強委外人員教育 訓練,以提升其服務品質,並積極爭取預 算新添設備及更換老舊設備,以符合住民 因高齡化趨勢所產生之復建需求,提升服 務照顧品質。 5.已有 7 所榮家取得國民健康署之「高齡友 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提供長者更適 切、友善的頤養環境。 四、運用各界社褔資源, 訪 查 退 除 役 官 兵 1.本會各榮服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建立完善安全網絡 , 及 眷 屬 解 決 問 題 員會外住榮民及遺眷訪視服務作業要點」 解決榮民眷問題 ,提 比率 辦理榮民及遺眷訪視服務,將榮民(眷) 升服務照顧效能 區分為「一般照顧-有眷人員」、「較需 照顧-單身獨居」及「特需照顧-單身獨 居高危險因子人員」等三種類型,並訂有 不同訪視時隔。 2.利用訪視時機,了解榮民/眷需求,協助榮 民解決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各項服 務照顧等問題。並依榮民問題屬性適時結 合地方及民間等社會資源,期全力協助解 決渠等之問題,提供服務照顧。 3.各榮服處運用服務體系人員協助外住榮民 (眷)解決問題,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 訪視榮民眷計 62 萬 1,756 人,於訪視時提 出問題計 5,328 件,協助榮民(眷)解決 問題 5,134 件,解決問題比例 96.36%。 榮 欣 志 工 服 務 退 1.各服務機構於每年 4 月至 10 月,每月辦理 除 役 官 兵 及 眷 屬 服務榮民(眷)滿意度調查,每單位隨機 滿意度 訪問榮民(眷),完成問卷調查。 2.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志工服務已達 46 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萬 3,996 人次,6 月份滿意度為 91.82 分(滿 意度調查採滿意度 5 分法:非常滿意、滿 意、普通、不滿意、非常不滿意,分別以 分數 100、80、60、40、20 計算)。 五、精實退除給付,增進 各 項 退 除 業 務 整 本(105)年預訂於 7 至 8 月份,實施關鍵績效 服務效能 體服務滿意情形 指標服務滿意度調查。 六、整合榮民醫療資源, 榮 民 醫 療 體 系 醫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各級榮民醫院醫療 提升經營績效與醫護 療收入成長率 收入為 234 億 5,926 萬 4,317 元,較去年同期 品質,完善健康照護 221 億 9,666 萬 7,443 元,成長 12 億 6,259 萬 體系 6,874 元,成長率為 5.69%。 各 榮 總 分 院 護 理 1.本會所屬榮總分院附設護理之家共有 10 之 家 高 齡 友 善 機 所。 構認證成效 2.各榮總分院附設護理之家計有臺北榮總員 山分院、蘇澳分院及新竹分院、臺中榮總 嘉義分院、高雄榮總臺南分院等 5 所分院 附設護理之家通過高齡友善醫院認證,達 成率 50%。 各 所 屬 醫 療 機 構 105 年度計有臺北榮總、臺北榮總桃園分 本 年 度 參 加 醫 院 院、新竹分院、鳳林分院、臺中榮總埔里分 評鑑合格比率 院及嘉義分院等 6 所醫療機構參加醫院評 鑑。評鑑日期自 105 年 5 月 25 日至 10 月 7 日,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預 訂 105 年 12 月公布評鑑結果。 七、強化事業管理,提升 農 場 機 構 投 資 報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農場機構投資報酬 營運績效 酬率 率為 8.53%(總盈餘 1 億 4,618 萬 2,708 元÷安 置基金投資農場機構總額 17 億 1,208 萬 6,771 元 × 100%) 。 年 度 總 投 資 報 酬 率 應 達 13.83%。 投 資 事 業 之 稅 後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主要投資事業之稅 投資報酬率 後盈餘為 14 億 7,298 萬元,各轉投資事業之 資本額為 229 億 6,329 萬元,投資報酬率為 6.41%,達到年度目標值(12%)之 53.42%。 八、配合組織發展,強化 提 升 相 關 組 織 學 1.本會新進人員研習:參加研習人員計 57 組織學習 習課程之滿意度 人 ,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43 份 , 滿 意 度 為 84.8%。 2.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 研習:參加研習人員計 3 人,回收有效問 卷 3 份,滿意度為 88.15%。 3. 總 計 46 份 , 平 均 滿 意 度 為 (43 × 84.8+3 × 88.15)/(43+3)=85.02%。 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九、跨域加值公共建設及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納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辦理情形如下: 科技發展財務規劃方 入 跨 域 加 值 財 務 1.臺北榮總新門診大樓興建計畫 105 年度預 案 規劃之件數 算 5 億 8,500 萬元,前由本會以 104 年 3 月 10 日輔醫字第 1040016460B 號函請工程會 審議,經工程會以 104 年 3 月 17 日工程技 字第 10400073760 號函建請主計總處如數 核列,由該院醫療作業基金支應。 2.臺中榮總新門診大樓興建計畫 105 年度預 算 6 億 8,196 萬元,前由本會以 104 年 3 月 27 日輔醫字第 1040020385B 號函請工程會 審議,經工程會以 104 年 4 月 27 日工程技 字第 10400097200 號函建請主計總處如數 核列,由該院醫療作業基金支應。 3.臺中榮總第一醫療大樓耐震補強及外牆美 化興建計畫 105 年度預算 1 億 6 千萬元, 前由本會以 104 年 10 月 22 日輔綜字第 1040082255B 號函請工程會審議,經工程會 以 104 年 11 月 4 日 工 程 技 字 第 10400344720 號函,建請主計總處如數核 列,由該院醫療作業基金支應。 四、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 未來 30 年需由中央政府負擔之舊制退伍軍人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等未來或有 給付責任,依據本會 105 年 2 月精算報告,以 103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軍職退伍人員 平均死亡年齡 87 歲(配偶 89 歲),並以當期退伍軍人支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之比率 分別為 1%、99%及俸額調增率每 6 年調增 3%,折現率 1.84%等為基礎,精算未來 30 年 (104 年至 133 年)中央政府應負擔之支出為 1 兆 5,545 億餘元,扣除 104 年至 105 年 6 月 底止已支付數 1,736 億餘元後,未來應負擔支出約 1 兆 3,809 億餘元。 25 本 頁 空 白 26 主 要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006,047 1,004,442 1,353,066 1,605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9,000 9,000 4,916 0 0469010000 20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9,000 9,000 4,916 0 委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2,000 2,000 2,675 0 0469010201 1 沒入金 2,000 2,000 2,675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沒入廠 商押標金等收入。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7,000 7,000 2,241 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000 7,000 2,24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及公費培訓醫師違約提前離職 等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52,338 138,146 136,350 14,192 0569010000 1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52,338 138,146 136,350 14,192 委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52,338 138,146 136,350 14,192 0569010313 1 服務費 152,338 138,146 136,350 14,192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費安養及養護 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5,790 4,998 7,794 792 0769010000 2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5,790 4,998 7,794 792 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3,854 3,818 4,674 36 0769010101 1 利息收入 - - 36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912 1,882 1,911 30 本年度預算數係安養機構委外經 營之權利金收入。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1,942 1,936 2,726 6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消費合作社 及停車位等租金收入。 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936 1,180 3,121 756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38,919 852,298 1,204,006 -13,379 1169010000 2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838,919 852,298 1,204,006 -13,379 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838,919 852,298 1,204,006 -13,379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396 16,000 52,768 2,396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不符請領資 格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榮民 給與溢領等繳庫數。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20,523 836,298 1,151,238 -15,775 本年度預算數係不須支用代管款 項及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 遺款繳庫等收入。 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17,484,527 124,649,747 -7,165,220 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17,484,527 124,649,747 -7,165,220 委員會 5169010000 教育支出 1,079,275 1,070,275 9,000 5169010500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025,034 1,025,034 0 本年度預算數1,025,034千元,係各榮民總 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研究經費,與上年度 同。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 54,241 45,241 9,000 1.本年度預算數54,241千元,包括業務費15 訓 ,041千元、獎補助費39,2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40,601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對學生之獎助等8,066千元 。 (2)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13,64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934千元 。 6669010000 社會保險支出 10,434,503 10,476,932 -42,429 6669010400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0,434,503 10,476,932 -42,429 1.本年度預算數10,434,503千元,均為獎補 助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5,395,455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48,486千元。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1,747,112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92,924千元。 (3)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3,291,936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98,981千元。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604,032 618,154 -14,122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 604,032 618,154 -14,122 1.本年度預算數604,032千元,包括業務費7 與照顧 2,650千元、設備及投資2,899千元及獎補 助費528,48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49,825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及其他業務租 金等5,609千元。 (2)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經費12,24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1,003千元。 (3)志工服務照護榮民經費105,473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1,161千元。 (4)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經費314 ,129千元,與上年度同。 (5)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問經費1 03,40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500千元 。 (6)榮民與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5,710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座談等經費4 19千元。 (7)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 業2,91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 費等20千元。 (8)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10,341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2,410千元。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14,676,447 15,522,885 -846,438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3,368,298 3,636,545 -268,247 1.本年度預算數3,368,298千元,包括人事 費2,591,765千元、業務費118,198千元、 設備及投資58,891千元、獎補助費599,44 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3,025,330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等 經費271,250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6,919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通訊費、國內旅費、設備 及投資等經費3,211千元。 (3)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經費4,077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13千元。 (4)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經費96,093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設備及投資等13, 456千元。 (5)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65,879千 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元,較上年度減列補助國軍退除役官 兵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 息7,455千元。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2,348,921 2,295,212 53,709 1.本年度預算數2,348,921千元,包括業務 費246,584千元、設備及投資85,200千元 、獎補助費2,017,13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1,662,7 1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助各榮民總 醫院及其分院之退休撫卹金、樂生療 養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等80,645 千元。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334 ,49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購置藥品及 傷殘醫療補助等經費2,463千元。 (3)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3,29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辦理醫學活動等經費2 65千元。 (4)社區醫療服務109,018千元,與上年度 同。 (5)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24,132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醫事人力訓練、 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及配合衛生福 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 計畫等經費7,355千元。 (6)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119,151千元,較 上年度增列提供衰弱、失能風險老人 慢性疾病管理及健康服務等經費77,00 0千元。 (7)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10,91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安寧療護專業人員培 訓等經費2,697千元。 (8)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8 5,2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榮民病床設 施設備改善經費49,500千元。 6869010600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5,356 6,301 -945 本年度預算數5,356千元,係林區及農場經 營管理經費,較上年度減列945千元。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8,456,201 9,255,803 -799,602 1.本年度預算數8,456,201千元,包括業務 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費825,068千元、設備及投資24,309千元 、獎補助費7,606,824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780,00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 等經費30,536千元,增列照服員及護 理人員經費11,005千元,計淨減19,53 1千元。 (2)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7,642,617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778,317千元。 (3)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15,146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795千元。 (4)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10, 50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就養榮民文康 活動等經費440千元。 (5)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7,929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雜項設備費等1,399千 元。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478,671 310,024 168,647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466,906 297,182 169,724 1.本年度預算數466,906千元,均屬設備及 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236 ,80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74,051千元 。 (2)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 造中程計畫總經費1,105,177千元,分 年辦理,103至105年度已編列300,085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230,1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9,365千元。 (3)上年度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 整建工程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5,356 千元如數減列。 (4)上年度服務機構辦公房舍整建工程預 算業已編竣,所列18,336千元如數減 列。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1,765 12,842 -1,077 1.本年度預算數11,765千元,均屬設備及投 3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汰換臺南市及金門縣榮民服務處公務 轎車2輛經費1,270千元。 (2)汰換各榮民服務處公務機車30輛經費1 ,890千元。 (3)汰換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公務轎車1輛經 費635千元。 (4)汰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車兩用 車1輛經費820千元。 (5)汰換中彰榮譽國民之家中型復康巴士1 輛經費2,860千元。 (6)汰換新竹及岡山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2 輛經費1,800千元。 (7)汰換會本部副首長專用公務轎車1輛經 費690千元。 (8)新增購置板橋及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救 護車2輛經費1,800千元。 (9)上年度汰換雲林縣榮民服務處公務轎 車1輛、各榮民服務處公務機車70輛、 臺北及佳里榮譽國民之家公務轎車2輛 、臺南榮譽國民之家21人座大客車1輛 、屏東榮譽國民之家小型復康巴士1輛 及佳里、彰化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2輛 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2,842千元如數 減列。 6869019800 10 第一預備金 19,000 19,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756901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90,682,049 96,951,829 -6,269,780 7569019600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90,682,049 96,951,829 -6,269,780 1.本年度預算數90,682,049千元,包括人事 費69,640,702千元、業務費11,747千元、 獎補助費21,029,60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官兵一次退除役給付5,696,21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一次退伍金等87,339千 元。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給付半俸11,708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2,671千元。 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6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60,858,272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退休俸950,476千元。 (4)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1,409 ,79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0,779千元 。 (5)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22,548, 259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利息 差額及用電優待補助等經費5,168,607 千元。 (6)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12,359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臨時人員酬金等3 81千元。 (7)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金500千元,與上年度同。 (8)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1 44,943千元,較上年度減列29,527千 元。 7669010000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8,221 9,672 -1,451 7669019700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8,221 9,672 -1,451 本年度預算數8,221千元,係辦理退除業務 作業經費,較上年度減列1,451千元。 34 附 屬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69010200 -0469010201 沒入及沒收財物 -沒入金 預算金額 2,000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合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標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約規範辦理。 約規範辦理。 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2,000 0469010000 20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2,000 導委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2,000 0469010201 1 沒入金 2,000 辦理財物及工程採購,沒收廠商違規押標金等收入,參酌 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469010300 -0469010301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預算金額 7,000 承辦單位 就醫保健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領之公費。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 。 。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7,000 0469010000 20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7,000 導委員會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7,00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7,000 公費培訓醫師未依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 期間受領公費及廠商違約罰款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 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569010300 -0569010313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預算金額 152,338 承辦單位 就養養護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52,338 0569010000 1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52,338 導委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52,338 0569010313 1 服務費 152,338 自費安養以104年度平均繳費榮民1,178人,每月服務費6, 000元計算,估約84,816千元;自費養護(含失智)榮民以1 04年度平均繳費榮民825人,每月服務費6,800元計算,估 約67,320千元;日間(臨托)照顧參酌104年度決算數估約2 02千元,合共152,338千元。 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9010100 -0769010105 財產孳息 -權利金 預算金額 1,912 承辦單位 就養養護處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理。 理。 理。 理。 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12 0769010000 2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912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1,912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912 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權利金收入,依合約規定計算 並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估如列數。 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9010100 -0769010106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預算金額 1,942 承辦單位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收入。 收入。 理。 收入。 理。 收入。 理。 理。 理。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42 0769010000 2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942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1,942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1,942 1.員工消費合作社等場地租賃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 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1,316千元。 2.本會暨所屬機構停車位租賃收入,估列626千元。 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0769010600 廢舊物資售價 預算金額 1,936 承辦單位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936 0769010000 2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936 導委員會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936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 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69010900 -1169010901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18,396 承辦單位 退除給付處、就養養 出 護處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396 1169010000 2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8,396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18,396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396 收回不符請領資格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 溢領等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 實收數,估如列數。 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子目及 1169010900 -1169010909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預算金額 820,523 承辦單位 服務照顧處等單位 細目與編號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款等繳庫收入。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3.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投標須知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等規定辦理。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等規定辦理。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等規定辦理。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收入。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4.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820,523 1169010000 2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820,523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820,523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820,523 1.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遺款及不須支用代管款等繳 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 ,估列816,416千元。 2.出售採購案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收入, 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1 40千元。 3.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及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 扣回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5年度已過期間 實收數,估列1,513千元。 4.家副貸款收回等其他收入,估列2,454千元。 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500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預算金額 1,025,03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共計980案。 1.執行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事項。 1.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共計980案。 2.增進醫療服務品質,提升醫事人員之專才、素質與診療 2.賡續辦理醫事人員之教學訓練,提升醫學教學與研究水 2.增進醫療服務品質,提升醫事人員之專才、素質與診療 水準。 準,並結合臨床醫療照護,進行醫學研究發展與創新。 水準。 3.將醫學研究成果應用於臨床照護,以提升整體醫療照護 3.強化臨床醫學研究,推動長期照顧、急診醫學、失智專 3.將醫學研究成果應用於臨床照護,以提升整體醫療照護 水準。 區、輔具科技開發、高齡醫學、遺傳基因醫學、癌症醫 水準。 4.完成出國臨床訓練計567位、師資培育計畫計941位、臨 學、心血管代謝疾病、過敏免疫學、神經肌肉骨骼等核 4.完成出國臨床訓練計567位、師資培育計畫計941位、臨 床技能訓練計621場次及國際研討會計26場次。 心醫學範疇。 床技能訓練計621場次及國際研討會計26場次。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 1,025,034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3所榮總及其分 究 院從事重大醫學研究,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025,034 1.臺北榮總及其分院:微創手術研發、感染免 疫醫學、再生醫學、長期照顧、基因精準醫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25,034 學、退化/老化性疾病、輔具科技開發、心 血管疾病、神經醫學、腫瘤醫學、微生物、 慢性疾病等教學研究計畫經費539,455千元 。 2.臺中榮總及其分院:過敏免疫學、心血管代 謝疾病、癌症醫學、神經肌肉骨骼、遺傳基 因醫學、高齡醫學等教學研究計畫經費280, 229千元。 3.高雄榮總及其分院:牙科新技術臨床應用評 估、膽胰道醫療技術、失智專區、醫學工程 、重症醫學、新興傳染病、遺傳醫學、癌症 醫學等教學研究計畫經費205,350千元。 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54,24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獎補助1,250人次,協助於大專校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條之1、第19條及推動募 1.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獎補助1,250人次,協助於大專校 院安心向學,順利畢業。 兵制暫行條例第11條,提供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及出國留 院安心向學,順利畢業。 2.預期透過推甄、考選方式輔導退除役官兵入學大專校院 學退除役官兵學雜費補助、成績優異獎勵金及生活津貼 2.預期透過推甄、考選方式輔導退除役官兵入學大專校院 100人。 ,協助安心向學。 100人。 3.由訓練機構之輔助單位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協助業務單 2.加強與教育部協調聯繫,協洽相關大專校院提供就學員 3.由訓練機構之輔助單位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協助業務單 位達成訓練目標。 額,辦理推甄、考選作業,以開拓就學管道,加強專業 位達成訓練目標。 教育,增進就業競爭力。 3.訓練機構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3條暨其組織規 程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所需相關行政支援工作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40,601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401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等各項 0203 通訊費 50 就學輔導郵資、電話等費用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2)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委員會議出 0271 物品 20 席費150千元及審查等試務作業費150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946 元,合共30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5 (3)辦理輔導就學作業所需文具紙張等物品2 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9,200 (4)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8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39,200 條、「國軍退除役官兵甄選推薦就讀大 專校院作業要點」,委託大專校院辦理 二專、二技、四技及大學推甄考選招生 及學用合一等作業費890千元,就學業務 宣導費36千元,就學服務滿意度調查20 千元,合共946千元。 (5)辦理退除役官兵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 等各項就學業務所需差旅費8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條之1、 第19條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 勵辦法,補助退除役官兵就學之學雜費 及獎學金等1,250人次,每人次平均約30 千元,計需37,500千元。 (2)依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1條及志願役 退除役軍人就學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補 助中低(低)收入戶之退除役官兵就學 生活津貼24人,每人平均約70.8千元, 計需1,700千元。 02 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 13,640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54,24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0 業務費 13,640 1.職訓中心現職員工在職訓練補貼5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 2.職訓中心水費92千元、電費413千元、瓦斯 費40千元,合共545千元。 0202 水電費 545 3.總機、輔導就業互動式查詢電話費167千元 0203 通訊費 167 。 0215 資訊服務費 135 4.網頁資料庫維護54千元,個人電腦網路安全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 維護費81千元,合共13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50 5.行政業務、公文處理租用影印機租金60千元 。 0231 保險費 157 6.公務車牌照稅22千元、燃料費12千元、車輛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 檢驗、地籍、戶政、司法(占用眷舍訴訟案 0271 物品 392 )等規費16千元,合共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1,053 7.公務車保險費11千元、公共意外責任險60千 元、辦公房舍及財產火險保費86千元,合計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3 共157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6 8.法律顧問費24千元、採購案件外聘評選委員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59 出席費8千元、全民國防、消防講習、勞工 0291 國內旅費 32 安全衛生、員工在職訓練等講座鐘點費16千 0294 運費 22 元,合計共48千元。 9.文具紙張、報章雜誌、清潔用品、資訊用耗 0295 短程車資 14 材費等132千元,電腦周邊、辦公事務等用 0299 特別費 72 品費193千元,公務車油料費67千元,合計 共392千元。 10.職訓中心常駐警衛委外服務費4,174千元, 桃園八德職業訓練場警衛委外服務費1,392 千元,環境清潔外包費1,200千元,桃園八 德職業訓練場清潔維護費120千元,學員伙 食廚工委外服務費1,536千元,防盜電子保 全委外服務費420千元,員工文康活動費76 千元(2,000元*38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23千元,行政事務所需各項庶務費353千 元,職訓中心第2校區空屋拆除及整地1,75 9千元,合計共11,053千元。 11.職訓中心辦公房舍養護費313千元。 12.公務車養護費85千元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1 千元(1,048元*30人),合共116千元。 13.職訓中心空調、鍋爐、機電及消防設備等 養護費459千元。 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54,24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4.職訓中心員工出差旅費32千元。 15.職技訓練機具之接運及裝卸等費用22千元 。 16.洽公短程車資14千元。 17.職訓中心主任1人,每月特別費6千元,全 年72千元。 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669010400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預算金額 10,434,50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約52萬6,567人保費 辦理榮民、榮眷健康保險及榮民就醫部分負擔經費補助,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約52萬6,567人保費 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服務照顧 落實照顧榮民眷,促進其健康發展。 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服務照顧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榮民健康保險 5,395,455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0400 獎補助費 5,395,455 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全額健 保費,每人月1,249元,依105年3月投保人數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5,395,455 預估359,985人,估計全年需5,395,455千元。 02 榮眷健康保險 1,747,11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0400 獎補助費 1,747,112 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眷屬健 保費70%,每人月874元,按105年3月投保人數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747,112 預估166,582人,計需1,747,112千元。 03 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3,291,93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3,291,936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47條暨其施行細 則第63條第2項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3,291,936 健保部分負擔2,881,936千元,包括: (1)門診:359,985人*依104年健保核付平均 門診次數27.0次*每人每次費用187.6元= 1,823,396千元。 (2)住院:359,985人*依104年健保核付平均 住院次數0.37次*每人每次費用7,947.33 元=1,058,540千元。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兵就醫辦法編列補助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 驗項目部分負擔費用410,000千元。 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訪視、照顧、救助,體貼照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落實社會救助目 顧弱勢榮民眷。 ,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落實社會救助目 2.建構服務平台,輸送社福資源,落實在地服務理念及推 標。 標。 2.訪視榮民(眷)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就養、就 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協助服務照顧年長獨 2.訪視榮民(眷)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就養、就 學等問題,落實社區照顧服務。 居榮民及遺眷。 學等問題,落實社區照顧服務。 3.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6,080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3.對清寒榮民子女提供就學補助,保障受教權益及促進社 3.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6,080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民(眷)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鼓 會參與以提升社會地位,落實照顧弱勢之目標。 民(眷)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鼓 4.對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榮民遺孤因特殊貧病、意外、生 勵向學,脫離貧窮。 勵向學,脫離貧窮。 4.辦理清寒榮民及遺孤三節慰問22,965人次;清寒遺眷三 活急困者,適予慰問與救助。 4.辦理清寒榮民及遺孤三節慰問22,965人次;清寒遺眷三 5.推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結合社會資源對獨 節慰問31,500戶次;清寒退除役官兵、榮民遺眷急難救 節慰問31,500戶次;清寒退除役官兵、榮民遺眷急難救 助、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助25,937 居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提供各項適時適當之輔助性服務 助、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助25,937 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落實社 照顧。 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落實社 6.辦理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福及防災應變。 福及防災應變。 5.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500人,提供333,000人次榮民 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 5.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500人,提供333,000人次榮民 7.依據本會「服務照顧」之核心工作,並參照「聯絡協調 眷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眷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6.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服務作業要點」辦理榮民(眷)及民間社福團體(機構 6.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未就養榮民14,772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 )聯絡協調業務。 未就養榮民14,772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 8.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活動。 役之貢獻。 役之貢獻。 7.聯絡協助退除役官兵疏解疑難、祝賀、弔唁、慰問等, 9.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單身亡故 7.聯絡協助退除役官兵疏解疑難、祝賀、弔唁、慰問等, 嘉惠榮民眷,提升服務效能。 榮民遺產殯葬事務、遺產管理、大陸繼承案與遺贈案審 嘉惠榮民眷,提升服務效能。 8.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查核發、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等作業、網路祭祀及早期 8.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台居留 亡故榮民墓園之修護、遺骸起掘、火化、移厝事宜。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台居留 10.宣揚國家政經成就,聯繫海外退伍軍人社團組織,辦 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9.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維護亡 理年度重要慶典及紀念活動,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協 9.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維護亡 故榮民權益、彰顯榮民功勳、慰祭榮民忠靈。 會會議,參加國外退伍軍人重要慶典,接待來訪退伍 故榮民權益、彰顯榮民功勳、慰祭榮民忠靈。 10.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 軍人團體,促進國際交流,關懷照顧海外退伍軍人, 10.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 人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加 凝聚向心。 人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加 11.辦理「精進國內退伍軍人社團聯繫飛躍方案」,補助 能見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 能見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 海外退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 立案退伍軍人團體辦理各項研習、國際交流、重要慶 海外退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 民之情感,強化退撫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 典或紀念日活動、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 民之情感,強化退撫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 家之向心。 關活動等,凝聚向心,促進退伍軍人社會參與,提升 家之向心。 11.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立案退伍軍人 退伍軍人尊嚴及社會地位。 11.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立案退伍軍人 團體辦理各項研習、國際交流、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 團體辦理各項研習、國際交流、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 動、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等,增 動、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等,增 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服務,凝聚對國家向心、協助政 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服務,凝聚對國家向心、協助政 策宣導及聯繫情感,以活化社團能量,提升退伍軍人 策宣導及聯繫情感,以活化社團能量,提升退伍軍人 社會地位,有利未來募兵制推動。 社會地位,有利未來募兵制推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9,825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6,926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現職員工在職訓練交通費等補貼4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00 。 0202 水電費 4,935 (2)各榮服處辦公房舍水費335千元、電費3, 0203 通訊費 5,460 800千元、其他動力費用800千元,合共4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738 ,93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579 (3)各榮服處數據通訊費5千元,郵資及電話 費5,455千元、合共5,460千元。 0231 保險費 516 (4)各榮服處公務用車、榮民就醫專車及辦 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 公事務機具租賃費等5,738千元。 0271 物品 4,742 (5)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40千元、 燃料費339千元,合共57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4,316 (6)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保險363千元、辦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50 公房舍保險153千元,合共516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40 (7)辦理業務研習講座鐘點費152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0 (8)辦公用品、電腦及事務機器耗材、水電 0291 國內旅費 1,800 設施零件等3,000千元,辦理榮民各項聯 絡協調物品50千元,公務車油料1,692千 0295 短程車資 160 元,合共4,742千元。 0299 特別費 1,498 (9)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所屬機構首長聯 0300 設備及投資 2,899 繫、榮服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 0304 機械設備費 159 員工文康活動(2,000元*748人)、外訪 榮民作業10,751千元、辦理榮民法律輔 0319 雜項設備費 2,740 導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榮民眷喜慶祝 賀、弔唁慰問、百歲慶生及各項聯絡協 調作業服務等3,555千元,各榮服處建築 物公共安全檢查10千元,合共14,316千 元。 (10)各榮服處辦公房舍養護整修等4,650千 元。 (11)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501千 元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9千元(400元*5 97人),合共1,740千元。 (12)各榮服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0千 元。 (13)各榮服處員工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800 千元。 (14)各榮服處員工洽公短程車資160千元。 (15)臺北市等6所甲種榮服處處長6人,每人 月特別費7.8千元,甲種以外榮服處處 長13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元,計需1,4 98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 (1)各榮服處所需電信、廣播及通訊等設備 費159千元。 (2)各榮服處所需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2 ,740千元。 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12,24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2,240 1.依據本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 作業要點,辦理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按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2,240 就讀國中小學預計辦理6,080人次,每人次5 00元,計需3,040千元。 2.依據本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 作業要點,補助清寒榮民(眷)就讀國中小學 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預計補助1,270 人,每人145日,每日50元,約需9,200千元 。 03 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105,473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9,913 1.業務費部分,係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會榮欣志 願服務實施要點辦理,包括: 0203 通訊費 200 (1)榮欣志工電話問安及推展業務所需郵資 0231 保險費 1,325 及電話費2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50 (2)榮欣志工3,500人團體意外及醫療保險, 0271 物品 25 每人每年350元,計需1,225千元;志工 0279 一般事務費 7,293 教育訓練及觀摩旅行平安保險費100千元 ,合共1,32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20 (3)辦理榮欣志工各項教育訓練暨研習所需 0400 獎補助費 95,560 專家出席費6千元、講師鐘點費864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95,560 、志工活動暨獎勵表揚典禮節目表演費8 0千元,合共950千元。 (4)志工服務作業文具用品等耗材25千元。 (5)志工交通誤餐費、訓練資料印刷、行政 表報、獎牌(座)製作、居家服務清潔 及其他等7,293千元。 (6)志工講習督導及視察等差旅費12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地區志工訪查交通、誤餐 補助費,按服務組長397人,每人月約20,00 8元;服務員6人,每人月約3,350元,計需9 5,560千元。 04 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 314,129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係依據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 0200 業務費 50 業要點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辦理,內 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50 1.業務費部分,係各項災害救助或急難慰問等 0400 獎補助費 314,079 物資及作業經費50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14,079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榮民急 難救助,預計辦理17,697人次,每人次3 千元,計需53,091千元。 (2)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預計辦理6 ,000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18,000千 元。 (3)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7,300 人,每人每節3千元,計需65,700千元。 (4)清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065 人次,每人次10千元,計需10,650千元 。 (5)就養遺眷救助,預計辦理2,200人次,每 人次30千元,計需66,000千元。 (6)清寒遺眷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10,50 0戶,每戶每節3千元,計需94,500千元 。 (7)辦理散居榮民遠距照護服務5,738千元。 (8)辦理服役10年以上未就養、未支領退休 俸並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之榮民遺 眷喪葬慰問,預計辦理40人次,每人次1 0千元,計需400千元。 05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103,404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榮民榮眷遺眷急難 問 救助及慰問作業要點規定,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03,404 1.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4,272人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3,404 ,春節每人3千元,端午、中秋節每人各2千 元,計需99,904千元。 2.辦理六一九砲戰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 衛隊)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500 人,春節每人3千元,端午、中秋節每人各2 千元,計需3,500千元。 06 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 5,71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談 1.辦理現職員工講習所需教材、交通費等補貼 0200 業務費 5,710 150千元。 2.辦理榮民代表懇座談會等之郵資及電話費19 0201 教育訓練費 150 千元。 0203 通訊費 19 3.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車輛租金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9 20千元、榮民代表懇座談會之車輛租金9千 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179 元,合共29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8 4.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座談之保 險費19千元,榮民代表懇座談會等之保險費 0271 物品 436 160千元,合共179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399 5.辦理現職員工講習,及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 0291 國內旅費 430 應輔導所需講座鐘點費68千元。 6.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消耗品19 千元,辦理榮民代表懇談會、服務網座談會 之消耗品417千元,合共436千元。 7.榮民代表懇談會、訪慰榮民(眷)、服務網 座談會3,222千元,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 適應輔導及其他等1,177千元,合共4,399千 元。 8.督訪榮民與新住民系列活動及社工輔導差旅 費130千元,辦理榮民代表懇座談會等之差 旅費300千,合共 430千元。 07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 2,91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管理作業 1.辦理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管 0200 業務費 2,910 理事務座談及訓練講習教材等補貼50千元。 2.善後遺產管理作業等郵電費6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50 3.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各項規費80千元。 0203 通訊費 60 4.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管理事 0221 稅捐及規費 80 務座談及訓練講師鐘點費總計3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5.各遺產管理機構善後喪葬招標作業、遺產管 0271 物品 110 理案卷資料建檔文具等耗材110千元。 6.辦理年度講習、業務督考、採購印製法規資 0279 一般事務費 2,094 料、遺產案件法律訴訟、春秋祭祀早期亡故 0291 國內旅費 270 榮民祭典及亡故榮民骨灰罐移厝等作業費2,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1 094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85 7.辦理年度督考、績效評鑑及遺產管理機構辦 理善後喪葬、遺產管理等差旅費270千元。 8.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 131千元。 9.辦理亡故榮民死亡除戶、遺屋不動產清查履 勘等善後遺產管理所需短程車資85千元。 08 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10,341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係辦理「凝聚海外退伍軍人組織向心力 0200 業務費 7,141 計畫」暨「精進國內退伍軍人社團組織活動計 畫」,內容如下: 0203 通訊費 230 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04,03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1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30 (1)辦理榮光雙周刊寄贈及其他海外郵資費 等230千元。 0271 物品 5 (2)辦理國際退伍軍人聯繫活動旅行平安險1 0279 一般事務費 4,139 0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9 (3)參加世界退伍軍人協會組織會費130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2,613 。 0295 短程車資 5 (4)印製海報、請柬用文具紙張及其他耗材 等5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200 (5)榮光雙周刊寄贈海外榮民信封、地址及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00 名條作業費5千元;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 軍人團體聯誼、國際交流、重要慶典、 紀念日及榮民節活動等經費2,672千元, 接待外賓經費1,462千元,合共4,139千 元。 (6)陪同外賓參訪及其他差旅費9千元。 (7)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及訪視海外榮光 聯誼會及其他國外旅費2,613千元。 (8)辦理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補助內政部與縣市政府登 記立案之退伍軍人社團辦理增進退伍軍人福 祉之活動,以鼓勵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服 務,內容包括補助退伍軍人團體辦理研習、 國際交流、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 相關活動及其他等經費3,200千元。 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督導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照顧工作,使其生 1.依法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安置工作,在主任委員、 1.督導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照顧工作,使其生 活步入正軌,進而安定社會秩序。 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之下設置12處,處理退除役官兵 活步入正軌,進而安定社會秩序。 2.宣揚本會政風工作成果與廉政資訊,提供所屬各機構運 就業、就養、就醫、就學等行政工作。 2.宣揚本會政風工作成果與廉政資訊,提供所屬各機構運 2.編印政風宣導專刊、舉辦政風責任區分區座談會、辦理 用,彰顯本會廉潔形象;加強「反浪費」、「反腐敗」 用,彰顯本會廉潔形象;加強「反浪費」、「反腐敗」 、「反貪污」意識;蒐集興革意見,強化政風肅貪防弊 年終政風工作檢討會、座談會、廉政楷模選拔表揚。 、「反貪污」意識;蒐集興革意見,強化政風肅貪防弊 3.發行「榮光雙周刊」,闡揚政府政策,宣導本會施政作 功能;檢討年度政風工作執行情形,增進政風人員工作 功能;檢討年度政風工作執行情形,增進政風人員工作 方法與知能;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員工座談,研提興 為,及作為聯繫榮民情感之雙向溝通管道。 方法與知能;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員工座談,研提興 4.為有效運用資訊資源,賡續規劃建立資訊集中式、共用 革改進意見,防杜弊端發生;激發員工清廉自持,崇法 革改進意見,防杜弊端發生;激發員工清廉自持,崇法 務實。 式資訊服務系統,並協助本會各單位及所屬服務安養機 務實。 3.配合資訊共享服務之推動,以「簡單化」、「標準化」 構推動辦公室自動化作業;另精進統計分析與強化資料 3.配合資訊共享服務之推動,以「簡單化」、「標準化」 、「模組化」為原則,對外整合及改版本會及所屬機構 管制相關業務。 、「模組化」為原則,對外整合及改版本會及所屬機構 5.為強化本會資訊安全措施,賡續辦理資產管理系統、防 之全球資訊服務網,以達成電子化政府,提供「與民眾 之全球資訊服務網,以達成電子化政府,提供「與民眾 互動」、「線上服務」與「即時資訊」的目標;對內整 毒軟體及資訊安全系統提升與維護,並導入會本部及服 互動」、「線上服務」與「即時資訊」的目標;對內整 合本會及所屬員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以提供「安全」、 務安養機構資訊安全監控中心。 合本會及所屬員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以提供「安全」、 「效率」與「正確」的資訊服務為目標;並運用統計及 「效率」與「正確」的資訊服務為目標;並運用統計及 資料庫提升決策與服務效能。 資料庫提升決策與服務效能。 4.完成各項資訊安全系統之維護更新及導入,以強化本會 4.完成各項資訊安全系統之維護更新及導入,以強化本會 資訊安全,確保業務執行效率。 資訊安全,確保業務執行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3,025,330 人事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2,591,765 1.人事費部分,包括: (1)政務官3人待遇6,270千元(含主委1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270 副主委2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12,324 (2)職員1,682人(含森保處25人,職訓中心3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6,480 0人)及駐警74人,合計1,756人待遇1,21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12,876 2,324千元。 0111 獎金 417,226 (3)聘用7人、約僱34人、國防部移撥之軍聘 23人及軍雇70人,合計134人待遇66,480 0121 其他給與 43,392 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85,467 (4)技工210人(含森保處41人)及工友550人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32,607 ,合計760人待遇312,876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7,436 (5)員工考績獎金204,898千元,年終獎金21 0,238千元(含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 0151 保險 167,687 問金5,381千元及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 0400 獎補助費 433,565 員5,604千元),特殊功勳獎賞1,490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96,179 ,其他業務獎金600千元,合計417,226 0454 差額補貼 27,000 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10,386 (6)員工休假補助43,392千元(含國防部移撥 之軍聘雇人員1,488千元)。 (7)員工超時加班費9,619千元(含國防部移 撥之軍聘雇人員558千元),不休假加班 費65,726千元,值班費10,122千元,合 計85,467千元。 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 施前任職年資所支領之退撫給付等132,6 07千元。 (9)政府依法提撥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 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等退休或離職儲金 等147,436千元(含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4,239千元)。 (10)政府應負擔員工健保、公保及勞保費等 167,687千元(含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 員健保2,515千元、勞保3,348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 則修正,對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工及 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 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等補助經 費396,179千元。 (2)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 則修正,對森保處、職訓中心退休人員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 息差額補助,分別為18,941千元及8,059 千元,合共27,000千元。 (3)本會暨所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 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預計 辦理1,731人,每人年6千元,計需10,38 6千元(含森保處468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6,919 綜合規劃處等單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5,924 位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公大樓水費258千元,電費9,092千元 0202 水電費 9,403 ,緊急發電機動力費53千元,合共9,403 0203 通訊費 13,865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26 (2)公務用電話費、郵資等13,86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86 (3)公務車輛等租金1,426千元。 0231 保險費 716 (4)公務車輛牌照稅90千元,燃料費54千元 ,國有土地鑑界、分割測量、申請地籍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1 資料規費42千元,合共186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4 (5)公務車輛保險費96千元,工程查核委員 0271 物品 2,176 保險費6千元,辦公房(宿)舍及財產保險 0279 一般事務費 36,291 費614千元,合共716千元。 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65 (6)聘請法律顧問、律師及會計師處理爭訟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2 案件顧問費100千元,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業務外聘委員出席費4千元、工程查核外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275 聘委員出席費256千元、推動性別主流化 0291 國內旅費 2,158 外聘委員出席費24千元、外聘訴願委員 0295 短程車資 77 、法規委員及國賠委員等出席費90千元 0299 特別費 1,179 、廉政會報及政風業務研習等出席費36 0300 設備及投資 995 千元、辦理最有利標評審出席費7千元暨 榮民節慶祝活動招標案評審委員出席費4 0319 雜項設備費 995 千元,行政透明教育訓練及財產申報說 明會等講師鐘點費92千元,研考協調會 報講師鐘點費12千元及榮工公司清理稿 費6千元,合共631千元。 (7)參加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團體會員會費4 千元。 (8)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衛生及水電耗材 費等1,515千元,辦公事務等用品443千 元,公務車油料218千元,合共2,176千 元。 (9)駐警隊服裝費、辦公大樓清潔維護、防 護防颱作業、國會聯絡作業、會計、法 規、財產管理業務等7,385千元,電子交 換總機外包人力715千元,文化資產清查 、會史館資料更新、研考協調會報資料 印製、政策規劃研究及工程委託專業服 務作業費等387千元,分攤行政院消保處 辦理消保系列活動經費150千元,員工文 康活動費1,104千元(每人2,000元*552人 ,含森保處66人),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作 業費、員工健康檢查費等人事業務3,097 千元,廉政工作宣導360千元、政風工作 業務149千元,辦理榮光雙周刊作業、印 製及專書編印等經費19,875千元,辦理 本會成立62週年暨榮民節活動經費2,069 千元及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繫作業1,0 00千元,合共36,291千元。 (10)本會辦公房屋、宿舍養護費865千元。 (11)本會公務車輛養護費231千元及辦公器 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具養護費441千元(913元*483人),合共 672千元。 (12)辦公大樓及各房舍水電、電梯、消防動 力、機械等設備機具養護費6,275千元 。 (13)所屬機構政風、人事、會計、工程查核 、財產管理、績效評比及配合行政、立 法、監察院等業務執行督訪差旅費2,15 8千元。 (14)本會員工洽公短程車資77千元。 (15)主任委員1人,每月特別費39.7千元, 計需477千元;副主任委員3人,每人月 特別費19.5千元,計需702千元,合共1 ,179千元。 2.設備及投資,係汰購本會電信、廣播及通訊 等設備費995千元。 03 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 4,077 人事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077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費、雜費補貼466千元、 幹部在職訓練所需交通、雜費與教材補貼等 0201 教育訓練費 2,165 390千元及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1,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3 09千元,合共2,165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60 2.替代役訓練租用車輛等租金193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219 3.幹部在職訓練、替代役專業訓練及性別主流 0291 國內旅費 729 化、員工關懷等講座鐘點費760千元。 4.幹部、替代役訓練及英語檢定報名費補助等 0295 短程車資 11 一般事務費219千元。 5.幹部在職及替代役訓練等差旅費729千元。 6.短程車資11千元。 04 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 96,093 統計資訊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8,197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本會及所屬機構員工資訊教育訓練雜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346 與教材補貼等346千元。 0203 通訊費 8,681 (2)租用政府服務網通訊費8,681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5,543 (3)應用資訊系統維護8,368千元、本會主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 房及異地備援機房主機及伺服器維護、 0271 物品 1,279 本會個人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維護費10,75 0千元、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電腦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4 周邊設備維護費3,120千元、異地備援機 0291 國內旅費 194 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300 設備及投資 57,896 房租金3,305千元,合共25,543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7,896 (4)資訊教育訓練講座鐘點費150千元。 (5)本會及所屬服務、安養機構電腦周邊設 備耗材1,279千元。 (6)榮民資料校補、電腦資料蒐集交換及資 料檔作業費1,411千元,統計報表製作、 書刊編印、統計調查、資料印製等費用5 93千元,合共2,004千元。 (7)統計調查講習與資訊業務督導差旅費194 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汰換本會刀鋒伺服器5,100千元。 (2)汰換本會郵件伺服器3,684千元。 (3)汰換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伺服器4,1 80千元。 (4)汰換本會及所屬服務、安養機構雷射印 表機3,237千元。 (5)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擴充備援3,200千元 。 (6)汰換內部網路防火牆4,600千元。 (7)汰換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個人電腦5 ,700千元。 (8)購置就學、就業、職訓外展服務工作所 需平板電腦734千元。 (9)輔導就業應用系統伺服器590千元。 (10)防毒軟體與資訊資產管理等更新維護費 用2,190千元。 (11)賡續辦理本會及所屬服務、安養機構資 訊安全監控中心(104-106年)第3年款1, 416千元。 (12)資料庫加密系統5,330千元。 (13)行政業務服務網維護及功能提升經費(1 06-107年)第1年款3,800千元。 (14)資訊應用系統功能擴充及提升5,135千 元。 (15)安養養護管理系統軟硬體建置經費(105 -107年)第2年款9,000千元。 05 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 165,879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 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368,298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165,879 程公司清理計畫,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65,879 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46,683千元及補 助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19,196千元, 合共165,879千元。 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48,9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醫療社福政策,強化榮民醫療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9,000人次 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賡續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9,000人次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居家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各榮總分院設置 訪視等,落實照顧榮民(眷)身心健康。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各榮總分院設置 2.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相關衛材設備,加強榮民醫療照顧, 公務預算病床,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品質及舒適照護環 公務預算病床,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品質及舒適照護環 境,使其頤養天年。另照護失能、失智榮民,使能獲得 提高醫療效果。 境,使其頤養天年。另照護失能、失智榮民,使能獲得 3.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 完善生活照顧。 完善生活照顧。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義齒膺復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 能力,提升生活品質。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 4.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4.因應人口老化,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提供高齡 4.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失智住民非 醫學整合照護,建構榮家失智住民「非藥物治療」的整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失智住民非 藥物治療、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國際研討會及建構全方 合照護模式及社區全方位長照服務模式,強化高齡醫學 藥物治療、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國際研討會及建構全方 位長照服務模式。 教育訓練及國際合作,以提升高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位長照服務模式。 5.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5.建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推動榮民預 5.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整體照顧,提升末期病人的生 立醫療自主計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長者有尊嚴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整體照顧,提升末期病人的生 命品質。 的善終服務。 命品質。 6.各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符合 6.配合政府推動長照政策及長照服務網建置,本會各榮總 6.各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符合 長照機構設置標準,提供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 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 長照機構設置標準,提供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 民,優質舒適的醫療照護環境。 民,優質舒適的醫療照護環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1,662,71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662,716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116, 504千元,補助各榮總分院開設榮民養護公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659,476 務預算病床養護作業經費591,591千元,90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240 年度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所屬 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 年資退休撫卹金948,606千元,補助樂生療 養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2,775千元,合 共1,659,476千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2,505千元, 補助回台未滿6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 、清寒榮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就醫醫療補助39 8千元,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 查)337千元,合共3,240千元 。 02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334,490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服務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240,711 (1)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出席費3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 (2)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以每5床 0279 一般事務費 240,681 應有1名照顧服務員之比例計算(含需隔 0400 獎補助費 93,779 離之疾病或榮總分院因醫療能量不足須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93,779 緊急後送鄰近大型醫院單獨計算者), 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48,9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及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配置每月照顧 服務員626人,計需240,531千元;辦理 助聽器等長照醫療輔具滿意度調查,提 升服務品質,計需150千元,合共240,68 1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 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病房防 護設施、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5,885千 元;補助身心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項長照 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膺復 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裝箱及運費等 87,894千元,合共93,779千元。 03 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 3,29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296 1.督導及考核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及營運績效,聘請講師鐘點費90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 2.參加中華捐血運動協會組織會費2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 3.各級榮民醫院辦理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計畫, 0271 物品 250 購置所需消耗品25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624 4.辦理醫師節及護師節表揚活動等作業費1,30 0291 國內旅費 520 0千元、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相 關計畫等作業費250千元及營運督導等作業 費74千元,合共1,624千元。 5.督導各級榮民醫院營運、長照業務訪查及考 核評鑑所需國內差旅費520千元。 04 社區醫療服務 109,018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各級榮民醫院進 0400 獎補助費 109,018 行榮家住民的健康管理、提供長照整合性預防 保健服務、疾病篩檢及管理、發展社區化連續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9,018 性健康照護、提供社區巡迴醫療及榮民居家訪 視與衛教等服務,計需109,018千元。 05 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24,13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577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教 0201 教育訓練費 187 材、交通費及雜費等補貼187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0 (2)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 0251 委辦費 1,710 講座鐘點費6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60 (3)委託國防部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 0400 獎補助費 21,555 生購置所需教學用設備1,710千元。 (4)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0 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48,9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200 作業費60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20,655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 費醫師制度計畫」,補助醫學院公費生 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其中公立學校7 00千元,私立學校200千元,合共900千 元。 (2)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105學 年度下學期83員、106學年度上學期88員 ,每人學期培育經費65千元,計需11,11 5千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護理生 105學年度下學期12員、106學年度上學 期18員,每人學期培育經費58千元,計 需1,740千元;另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 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補 助公私立醫學院公費生105學年度下學期 20員、106學年度上學期40員,每人學期 培育經費130千元,計需7,800千元,合 共20,655千元。 06 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119,151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因應人口老化,補助 0400 獎補助費 119,151 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提供高齡醫學整合照 護,建構榮家失智住民「非藥物治療」的整合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19,151 照護模式及社區全方位長照服務模式,強化高 齡醫學教育訓練及國際合作,以提升高齡者健 康照護品質,所需經費119,151千元。 07 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 10,918 就醫保健處 配合政府推展安寧緩和醫療,重視疾病末期病 0400 獎補助費 10,918 人的症狀控制,並關心臨終病人心理、家庭等 問題之解決,降低無效醫療行為,提升末期病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918 人的生命品質。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 各級榮院推動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家照護、 安寧病房等服務,辦理榮民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宣導、安寧療護專業人員培訓、個案討論會、 標竿學習及宣導媒材製作等10,918千元。 08 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 85,200 就醫保健處 依行政院102年11月26日院臺衛字第102006019 理之家 2號函核定「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補助各 0300 設備及投資 85,200 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 ,106年轉型床數852床,每床補助經費100千 0304 機械設備費 37,700 元,計需85,200千元,內容如下: 0319 雜項設備費 47,500 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48,9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1.購置醫療器械及檢定儀器等設備經費,共37 ,700千元。 2.購置事務及防護等設備經費,共47,500千元 。 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600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預算金額 5,35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並對促 辦理造林、育苗、撫育刈草、中後期撫育修枝除伐切蔓、 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並對促 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 林政護管、自然保留區管理、林道維護、自然生態保育等 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 作業,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及災害防治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 5,356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森林保育處林區 0400 獎補助費 5,356 維護、育林、撫育、補植作業及水土保持、防 洪治水、生態保育、林政維護管理等經費5,35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356 6千元。 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456,20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精進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年老體衰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及康樂活動等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托,並提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並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社區互動,貼近社區生 托,並提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年老 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活,受到 妥善照顧。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80,00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56,84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現職員工在職訓練所需交通 0201 教育訓練費 663 、膳雜費及教材等補貼663千元。 0202 水電費 44,962 (2)各安養機構所需水費6,016千元,電費38 0203 通訊費 5,191 ,946千元,合共44,962千元。 0211 土地租金 412 (3)各機構處理公務及對全部供給制就養榮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41 民實施驗證所需郵資、電話費、匯費等5 ,191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828 (4)各安養機構土地租金412千元。 0231 保險費 2,307 (5)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6 車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4,441千 0271 物品 11,009 元。 (6)各安養機構公務車輛牌照稅463千元,燃 0279 一般事務費 664,294 料費365千元,合共828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23 (7)各安養機構辦理公務車輛保險1,10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80 ,公共意外責任險295千元,辦公房舍及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92 財產保險912千元,合共2,30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694 (8)各安養機構聘請法律顧問200千元,學者 專家評鑑出席費252千元,講座鐘點費22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193 0千元,稿費54千元,合共72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373 (9)各安養機構文具紙張等耗材6,404千元, 0299 特別費 1,152 辦公事務用品等3,063千元,公務車油料 0300 設備及投資 23,166 1,542千元,合共11,009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2,638 (10)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廚工 、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及駕駛等10 0319 雜項設備費 20,528 2,330千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547 ,356千元,各安養機構所需行政業務、 員工團體慰勞、榮民團體加菜金、文康 活動(2,000元*1,222人)等11,292千元 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456,2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馬蘭榮家等補照罰鍰2,906千元,安 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410千元, 合共664,294千元。 (11)各安養機構各類房舍養護費6,423千元 。 (12)各安養機構車輛養護費2,333千元,辦 公器具養護費247千元(358元*690人), 合共2,580千元。 (13)各安養機構鍋爐、洗衣房、餐廳、電梯 、廚房等各項機電設備保養維護費7,59 2千元。 (14)各安養機構員工差旅費1,694千元。 (15)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 等所需大陸地區旅費2,193千元。 (16)各安養機構洽公短程車資373千元。 (17)安養機構主任16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 元,計需1,1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 健器械設備等購置費2,638千元。 (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20, 528千元。 02 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7,642,617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3,064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電費39,73 0202 水電費 52,589 3千元,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12,856千 0271 物品 475 元,合共52,589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7,589,553 (2)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所需用品及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7,589,553 耗材47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 與按39,627人計算,每人月14,150元及春節 加發1.5個月零用金發給,連同三節加菜金 每節120元,計需約7,277,940千元;就養榮 民眷屬補助費131,097千元;就養榮民亡故 喪葬補助費180,516千元,合共7,589,553千 元。 03 就養榮民養護材料 15,14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各安養機構就養榮民 0400 獎補助費 15,146 所需之醫療用品、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榮民 6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456,20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5,146 紙尿褲等15,146千元。 04 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 10,503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慰問 1.業務費部分,係就養榮民自強活動5,280千 0200 業務費 8,378 元,節慶表演1,088千元及小型康樂活動1,0 56千元,文宣藝能競賽活動經費95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8,378 合共8,378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2,125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125 院榮民三節慰問金2,125千元。 05 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 7,929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786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本會及安養機構環保廢棄物處理所需消 0271 物品 1,149 耗品575千元及非消耗品574千元,合共1 0279 一般事務費 2,102 ,149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35 (2)本會及安養機構醫療廢棄物及一般廢棄 0300 設備及投資 1,143 物處理、水質檢驗、環境衛生整治、病 0304 機械設備費 86 蟲媒管制等2,102千元。 (3)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及油水分離設施 0319 雜項設備費 1,057 維修、保養、耗材零件更換等3,535千元 。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機械設備費86 千元。 (2)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雜項設備費1,0 57千元。 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466,90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安養機構榮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1.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及生活設施整修、耐震補強 1.安養機構榮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等相關工程。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2.臺南及雲林榮家家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06年)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計畫。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2.安養機構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提高建物(耐震)安全度 2.安養機構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提高建物(耐震)安全度 ,以維人員、設施及設備安全。 ,以維人員、設施及設備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236,80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各安養機構房 工程 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建築物耐震補強等相關工 0300 設備及投資 236,806 程236,806千元(含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40,618 千元、耐震補強196,188千元),內容如下: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36,806 1.桃園榮家忘我園區榮舍結構補強暨壽字餐廳 整建養護專區工程,總工程經費36,720千元 ,分2年辦理,105年度編列30,903千元,本 年度編列5,817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五 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 百萬元部分1.5%計算,計162千元,係依中 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 執行)。 2.板橋榮家行政中心及員工宿舍耐震補強工程 12,540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 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 部分1.5%計算,計188千元,係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 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3.台北榮家行政大樓及中正堂耐震補強暨養護 2、3棟長照專區整建工程28,755千元(工程 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 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 千五百萬元至一億元部分1%計算,計488千 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4.桃園榮家仁愛堂等房舍耐震補強暨生活設施 整建工程27,647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 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 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 6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466,9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億元部分1%計算,計464千元,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5.彰化榮家莊敬堂等房舍耐震補強工程83,738 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 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 5%、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億元部分1%計算 ,計1,037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6.白河榮家榮民眷屬接待室、榮民綜合活動中 心暨文康福利中心耐震補強工程4,539千元( 公共藝術設置費38千元,工程管理費按施工 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計算,計130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 數額內執行)。 7.岡山榮家育愛堂生活設施整建暨補照工程6, 124千元(公共藝術設置費56千元,工程管理 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 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計算,計167 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8.屏東榮家八德堂等房舍耐震補強工程43,806 千元(公共藝術設置費206千元,工程管理費 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 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 萬元至一億元部分1%計算,計526千元,係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9.馬蘭榮家行政大樓等房舍耐震補強工程23,8 40千元(公共藝術設置費92千元,工程管理 費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 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 百萬元至一億元部分1%計算,計433千元, 6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466,90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 數額內執行)。 02 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 230,100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行政院103年3月26日 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院臺榮字第1030014828號函核定「臺南及雲林 0300 設備及投資 230,100 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06年 )計畫」,總經費1,105,177千元,期程103至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30,100 106年度(103年度編列24,350千元,104年度編 列75,000千元,105年度編列200,735千元,10 7年度以後經費需求574,992千元,修正計畫刻 正辦理中)。本年度編列經費230,100千元,其 中辦理雲林榮家新整建安養、養護榮舍、保健 中心、聯合服務中心工程220,100千元,臺南 榮家遷建先期規劃10,000千元(工程管理費按 施工費五億元以下部分各級距及依據「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之第六點規定 ,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其工程管理費應照第四 點所定工程管理費之百分之七十計算,計845 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7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1,76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汰換並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轎(機)車, 1.汰換各榮民服務處已達使用年限公務轎車2輛及公務機 1.汰換並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轎(機)車, 以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車30輛。 以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2.汰換安養機構公務轎車及救護車等車輛,以提升榮民服 2.汰換各安養機構已達使用年限公務轎車1輛、小客貨兩 2.汰換安養機構公務轎車及救護車等車輛,以提升榮民服 務品質。 用車1輛、中型復康巴士1輛及救護車2輛。 務品質。 3.汰換會本部公務轎車,以確保行車安全及提升行政效率 3.增購安養機構救護車2輛。 3.汰換會本部公務轎車,以確保行車安全及提升行政效率 4.汰換會本部已達使用年限副首長專用公務轎車1輛。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服務機構車輛汰購 3,16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3,160 1.汰換臺南市及金門縣榮服處公務轎車2輛, 每輛635千元,計需1,270千元。 0305 運輸設備費 3,160 2.汰換各榮民服務處公務機車30輛,每輛63千 元,計需1,890仟元。 02 安養機構車輛汰購 7,915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7,915 1.汰換臺南榮家公務轎車1輛,計需635千元。 2.汰換白河榮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計需820千 0305 運輸設備費 7,915 元。 3.汰換中彰榮家中型復康巴士1輛,計需2,860 千元。 4.汰換新竹及岡山榮家救護車2輛,每輛900千 元,計需1,800千元。 5.增購板橋及臺南榮家救護車2輛,每輛900千 元,計需1,800千元。 03 會本部車輛汰購 690 行政管理處 本計畫屬設備及投資,汰換會本部副首長專用 0300 設備及投資 690 公務轎車1輛,計需690千元。 0305 運輸設備費 690 7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9,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預備金,俾能因應臨時施政需要。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俾能因應臨時施政需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19,000 會計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19,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19,000 7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0,682,049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為安定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退伍後生活,依其志願及體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軍官支領退伍金1,232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8,11 能狀況,分別核給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 (1)軍官支領退伍金1,232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8,11 2.辦理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及單身宿舍管理人員酬金 6人。 6人。 (2)軍官退休俸改領退伍金473人,士官退休俸改領退伍 。 (2)軍官退休俸改領退伍金473人,士官退休俸改領退伍 3.辦理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金819人。 金819人。 4.發放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3)軍官勳獎章獎金2,836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4,71 (3)軍官勳獎章獎金2,836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4,71 3人。 3人。 (4)軍官加發退伍金3,329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9,42 (4)軍官加發退伍金3,329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9,42 2人。 2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57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57人。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俸:預計辦理208,118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俸:預計辦理208,118 人。 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代金:預計126,326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代金:預計126,326人。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差息補助等。 差息補助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官兵一次退除役 5,696,21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5,696,210 1.軍官一次退除役2,594,283千元,包括: (1)退役支領退伍金465,647千元:預計辦理 0111 獎金 248,791 1,232人,平均按少校6級每基數34,36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5,447,419 元(含薪俸33,43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 0元),服役6年11個基數計算,計需如列 數。 (2)退休俸改支退伍金427,450千元:預計辦 理473人,平均按中校7級每基數39,355 元(含薪俸38,425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 0元),服役20年41個基數半數發給,計 需381,606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伍金55 人計需45,844千元,合共如列數。 (3)勳獎章獎金143,147千元:預計核發2,83 6人,平均每員50.475千元,計需如列數 。 (4)加發退伍金1,558,039千元:預計辦理3, 329人,平均按少校6級每基數34,430元 加1倍,服新制14年7個基數,計需如列 數。 2.士官(兵)一次退除役3,101,927千元,包括 : (1)士官:退役支領退伍金780,745千元:預 計辦理3,936人,平均按上士5級每基數2 2,040元(含薪俸21,110元,主副食實物 7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0,682,0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代金930元),服役5年9個基數,計需如 列數。 (2)士兵:退役支領退伍金326,918千元:預 計辦理4,180人,平均按志願上兵3級每 基數13,035元(含薪俸12,105元,主副 食實物代金930元),服役3年6個基數, 計需如列數。 (3)退休俸改支退伍金567,791千元:預計辦 理819人,平均按二等長5級每基數25,37 0元(含薪俸24,44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 930元),服役20年支41個基數半數發給 ,計需425,950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伍 金205人計需141,841千元,合共如列數 。 (4)勳獎章獎金105,644千元:預計辦理4,71 3人(士官3,668人、士兵1,045人),士官 平均以每人28.210千元,士兵平均以每 人2.077千元列計,計需如列數。 (5)加發退伍金1,320,829千元:預計辦理9, 422人(士官5,242人、士兵4,180人),士 官平均按中士5級服新制年資12年6個基 數,每基數17,780元加1倍列計;士兵平 均按上兵3級服新制年資4年2個基數,每 基數12,105元加1倍列計,計需如列數。 02 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11,70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57人,按少校3 0100 人事費 11,708 級每基數30,430元半數計列,發給13.5個月( 含年終加發1.5個月慰問金),計需11,708千元 0111 獎金 1,301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0,407 03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 60,858,272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支領退休俸、生 0100 人事費 60,858,272 活補助費206,903人,支領贍養金官兵薪餉1,2 15人,合共208,118人,計需60,858,272千元 0111 獎金 2,429,339 。(計算說明詳第167-168頁)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58,428,933 04 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 1,409,79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126,326人,支 金 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主副食實 0100 人事費 1,409,798 物代金,每人月930元,計需1,409,798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09,798 7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0,682,0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5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22,548,259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1,519,771 1.人事費部分,係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98 ,883口,每口月566元,計需671,613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519,771 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放59,727 0400 獎補助費 21,028,488 人次,計需800,420千元;發給86年1月1日 0454 差額補貼 21,028,488 前核定有案之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 助費人員眷屬生活補助費99,455口,每口月 40元,計需47,738千元,合共1,519,771千 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按1 04年12月底止存款數135,781,734千元為 計算基礎,以年成長率1.76841%推算, 預估105年底存款總數為138,182,912千 元,以現行年貼補差息率14.8095%計算 ,計需20,464,198千元。 (2)依本會與經濟部104年11月25日輔給字第 1040095680號、經營字第1040460555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 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 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04年度 實際用電戶數及預算執行數,106年以14 2,063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253.23 3元,計需431,700千元。 (3)依本會與經濟部104年11月25日輔給字第 1040095680號、經營字第1040460555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 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 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04年度 實際用水戶數及預算執行數,106年以13 0,713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84.53 元,計需132,590千元。 06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12,359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1,747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核發自治會長40人、幹事4人、清潔工4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9,042 人工作補助費,計需8,232千元;連絡人 0279 一般事務費 2,705 45人聯繫服務工作補助費,平均每人月1 0400 獎補助費 612 ,500元,計需810千元,合共9,042千元 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0,682,049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75 獎勵及慰問 612 。 (2)辦理單身宿舍管理等作業費2,70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國軍單身宿舍入住退員1, 200人三節加菜金,每人節170元,計612千 元。 07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50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 員慰問 俘歸來人員慰問金,預計辦理1人,每人年500 0400 獎補助費 500 千元,計需500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500 08 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 144,943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1,191人,平均 補償金 按各校級及士官長級,以15%基數內涵乘以補 0100 人事費 144,943 償金基數計算,計需144,943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4,943 7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69019700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預算金額 8,2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給與之審核、發放,以安定其退 1.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與之審核、發放等作業。 適時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給與之審核、發放,以安定其退 後生活。 2.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校正及扣繳所得稅等作業。 後生活。 3.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清查及退除勤務作業。 4.辦理各項退除業務整體服務滿意情形問卷調查作業。 5.辦理軍職人員退休補償(助)金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預算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業務作業 8,221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8,221 1.辦理退除業務派訓人員訓練費用152千元。 2.辦理寄發退除俸金、各項補助費通知單及業 0201 教育訓練費 152 務協調等郵資及電話費3,490千元。 0203 通訊費 3,490 3.辦理退除作業及問卷調查所需文具用品、紙 0271 物品 356 張補充、電腦及周邊設備、書籍等消耗品26 0279 一般事務費 3,581 7千元、碎紙機及錄音筆等非消耗品8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642 ,合共356千元。 4.辦理核定退除作業表冊印製、獎牌、查證費 及問卷調查等3,581千元。 5.辦理發放各項退除俸給、教補費及派赴各地 督訪、問卷調查等差旅費642千元。 7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及農場永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續經營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3,368,298 2,348,921 10,434,503 1,025,034 5,356 54,241 0100 人事費 2,591,765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270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12,324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6,480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12,876 - - - - - 0111 獎金 417,226 - - - - - 0121 其他給與 43,392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85,467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32,607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7,436 - - - - - 0151 保險 167,687 - - - - - 0200 業務費 118,198 246,584 - - - 15,041 0201 教育訓練費 2,511 187 - - - 5 0202 水電費 9,403 - - - - 545 0203 通訊費 22,546 - - - - 217 0211 土地租金 - -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25,543 - - - - 135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19 - - - - 60 0221 稅捐及規費 186 - - - - 50 0231 保險費 716 - - - - 157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41 1,550 - - - 348 0251 委辦費 - 1,710 - -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4 2 - - - - 0271 物品 3,455 250 - - - 412 0279 一般事務費 38,514 242,365 - - - 11,99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865 - - - - 313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2 - - - - 116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275 - - - - 459 7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及農場永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續經營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3,081 520 - - - 117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 國外旅費 - - - - - - 0294 運費 - - - - - 22 0295 短程車資 88 - - - - 14 0299 特別費 1,179 - - - - 72 0300 設備及投資 58,891 85,200 -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 37,700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7,896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995 47,500 - - - - 0400 獎補助費 599,444 2,017,137 10,434,503 1,025,034 5,356 39,2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62,058 1,899,263 - 1,025,034 5,356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200 - - -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20,655 - - - 39,200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10,434,503 - - -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97,019 - - - - 0454 差額補貼 27,000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10,386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7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456,201 604,032 466,906 11,765 90,682,049 8,221 0100 人事費 - - - - 69,640,702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 獎金 - - - - 2,679,431 - 0121 其他給與 -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 66,961,271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 保險 - - - - - - 0200 業務費 825,068 72,650 - - 11,747 8,221 0201 教育訓練費 663 600 - - - 152 0202 水電費 97,551 4,935 - - - - 0203 通訊費 5,191 5,969 - - - 3,490 0211 土地租金 412 -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41 5,767 -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828 659 - - - - 0231 保險費 2,307 2,030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 9,042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6 1,200 - - - - 0251 委辦費 - - - -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130 -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 物品 12,633 5,318 - - - 356 0279 一般事務費 674,774 32,291 - - 2,705 3,58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23 4,650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80 1,740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127 240 - - - - 8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1,694 2,629 - - - 642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193 131 - - - - 0293 國外旅費 - 2,613 - - - - 0294 運費 - - - - - - 0295 短程車資 373 250 - - - - 0299 特別費 1,152 1,498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24,309 2,899 466,906 11,765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466,906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2,724 159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11,765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21,585 2,740 - - - - 0400 獎補助費 7,606,824 528,483 - - 21,029,600 -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200 - - - -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 - - -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 - - -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7,604,699 - - - - - 0454 差額補貼 - - - - 21,028,488 - 0475 獎勵及慰問 - - - - 1,112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2,125 525,283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8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9,000 117,484,527 0100 人事費 - 72,232,467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6,27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212,324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66,48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312,876 0111 獎金 - 3,096,657 0121 其他給與 - 43,392 0131 加班值班費 - 85,467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67,093,878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47,436 0151 保險 - 167,687 0200 業務費 - 1,297,509 0201 教育訓練費 - 4,118 0202 水電費 - 112,434 0203 通訊費 - 37,413 0211 土地租金 - 412 0215 資訊服務費 - 25,678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11,887 0221 稅捐及規費 - 1,723 0231 保險費 - 5,21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9,04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365 0251 委辦費 - 1,710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13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6 0271 物品 - 22,424 0279 一般事務費 - 1,006,229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2,251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108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8,101 8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 8,683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2,324 0293 國外旅費 - 2,613 0294 運費 - 22 0295 短程車資 - 725 0299 特別費 - 3,901 0300 設備及投資 - 649,97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466,906 0304 機械設備費 - 40,583 0305 運輸設備費 - 11,765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7,896 0319 雜項設備費 - 72,820 0400 獎補助費 - 43,285,581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491,711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2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2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59,855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10,434,503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7,701,718 0454 差額補貼 - 21,055,488 0475 獎勵及慰問 - 11,498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27,408 0900 預備金 19,000 19,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19,000 19,000 83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72,232,467 1,295,799 43,284,681 -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72,232,467 1,295,799 43,284,681 - 教育支出 - 15,041 1,064,234 -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 - 1,025,034 -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 15,041 39,200 - 社會保險支出 - - 10,434,503 -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 - 10,434,503 - 社會救助支出 - 72,650 528,483 -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72,650 528,483 - 福利服務支出 2,591,765 1,188,140 10,227,861 - 5 一般行政 2,591,765 118,198 599,444 - 6 榮民醫療照護 - 244,874 2,016,237 -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 - 5,356 -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825,068 7,606,824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69,640,702 11,747 21,029,600 -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69,640,702 11,747 21,029,600 -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8,221 - -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 8,221 - - 84 兵輔導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輔導委員會主管19,000 116,831,947 1,710 649,970 900 - 652,580 117,484,527 輔導委員會 19,000 116,831,947 1,710 649,970 900 - 652,580 117,484,527 - 1,079,275 - - - - - 1,079,275 究 - 1,025,034 - - - - - 1,025,034 、職訓 - 54,241 - - - - - 54,241 - 10,434,503 - - - - - 10,434,503 保險 - 10,434,503 - - - - - 10,434,503 - 601,133 - 2,899 - - 2,899 604,032 救助與照顧 - 601,133 - 2,899 - - 2,899 604,032 19,000 14,026,766 1,710 647,071 900 - 649,681 14,676,447 - 3,309,407 - 58,891 - - 58,891 3,368,298 - 2,261,111 1,710 85,200 900 - 87,810 2,348,921 經營 - 5,356 - - - - - 5,356 - 8,431,892 - 24,309 - - 24,309 8,456,201 - - - 478,671 - - 478,671 478,671 - - - 466,906 - - 466,906 466,906 - - - 11,765 - - 11,765 11,765 19,000 19,000 - - - - - 19,000 出 - 90,682,049 - - - - - 90,682,049 給付 - 90,682,049 - - - - - 90,682,049 出 - 8,221 - - - - - 8,221 業務 - 8,221 - - - - - 8,221 85 國軍退除役官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土地 房屋建築 公共建設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 466,906 -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466,906 -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 - -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 -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466,906 -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 - -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 - -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 -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466,906 -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 466,906 -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86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械設備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資及其他 合 計 委員會主管 40,583 11,765 57,896 72,820 - 2,610 652,580 委員會 40,583 11,765 57,896 72,820 - 2,610 652,580 159 - - 2,740 - - 2,899 與照顧 159 - - 2,740 - - 2,899 40,424 11,765 57,896 70,080 - 2,610 649,681 - - 57,896 995 - - 58,891 37,700 - - 47,500 - 2,610 87,810 2,724 - - 21,585 - - 24,309 - 11,765 - - - - 478,671 - - - - - - 466,906 - 11,765 - - - - 11,765 8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270 本會特任3人全年度待遇6,270千元。(公務 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12,324 會本部職員372人全年度待遇253,253千元; 森保處職員25人全年度待遇16,413千元;服 務機構職員565人全年度待遇395,174千元; 安養機構職員690人全年度待遇482,602千元 ;職訓中心職員30人全年度待遇20,983千元 ;駐警74人全年待遇43,899千元,合共1,21 2,324千元。(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 給給與辦法)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6,480 本會約聘人員7人、約僱2人、國防部移撥之 軍聘人員6人及軍雇人員28人,全年度待遇2 2,585千元;服務機構約僱人員32人及國防 部移撥之軍聘人員17人、軍雇人員42人,全 年度待遇43,895千元,合共66,480千元。(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承受國防部退除給付 預算編列及發放業務移撥人員管理要點)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312,876 會本部技工工友28人全年度待遇11,060千元 ;森保處技工工友41人全年度待遇16,519千 元;服務機構技工工友151人全年度待遇63, 030千元;安養機構技工工友532人全年度待 遇218,886千元;職訓中心技工工友8人全年 度待遇3,381千元,合共312,876千元。(工 友管理要點) 六、獎金 3,096,657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考績獎金、特殊功勳獎賞及年終工作 獎金87,435千元、醫師不開業獎金600千元 ;森保處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 殊功勳獎賞9,787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 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員)年終工作獎金、考 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125,010千元;安養 機構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 勳獎賞187,172千元;職訓中心員工年終工 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6,452千 元;模範公務員獎金650千元;技工工友獎 勵金120千元;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 8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贍養金退除役官兵年終工作獎金2,679,431 千元,合共3,096,657千元。(公務人員考績 法、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 獎勵金實施要點、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 績效激勵辦法、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 慰問金發給辦法、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 發給注意事項、衛生醫療機關醫師不開業獎 金支給表、工友工作士氣激勵措施) 七、其他給與 43,392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休假補助8,416千元;森保處員工休假 補助1,120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防部移 撥之軍聘雇人員)休假補助13,072千元;安 養機構員工休假補助20,160千元;職訓中心 員工休假補助624千元,合共43,392千元。(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 假改進措施) 八、加班值班費 85,467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4,417千 元;森保處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 2,074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防部移撥之 軍聘雇人員)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2, 067千元;安養機構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 假加班費35,661千元;職訓中心員工加班值 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1,248千元,合共85,46 7千元(含超時加班費9,619千元,未逾該科 目90年度實支數8成計13,266千元)。(行政 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 進措施、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九、退休退職給付 67,093,878 會本部退休退職給付88,225千元;森保處退 休退職給付24,110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退職 給付1,225千元;安養機構退休退職給付10, 900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退職給付8,147千元 ;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業務66,961,2 71千元,合共67,093,878千元。(公務人員 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 十、退休離職儲金 147,436 會本部退休離職儲金31,570千元;森保處退 休離職儲金3,342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離職 儲金44,935千元;安養機構退休離職儲金65 ,377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離職儲金2,212千 8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分析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元,合共147,436千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 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法、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動基準法) 十一、保險 167,687 會本部編制內職員(含駐警人員、國防部移 撥之軍聘雇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人員 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33,598千 元;森保處編制內職員、技工參加公保、勞 保、健保之公提部分4,095千元;服務機構 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及約僱人員(含國 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員)參加公保、勞保、 健保之公提部分51,041千元;安養機構編制 內職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勞保、健保 之公提部分76,517千元;職訓中心編制內職 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 提部分2,436千元,合共167,687千元。(勞 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公教人員保 險法)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2,232,467 90 本 頁 空 白 91 國軍退除役官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9000000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685 1,685 - - - - 74 78 550 602 210 232 - - 導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685 1,685 - - - - 74 78 550 602 210 232 - - 導委員會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 30 30 - - - - - - 4 4 4 5 - - 職訓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565 565 - - - - - - 105 117 46 48 - - 助與照顧 6869010100 不 5 一般行政 375 375 - - - - 74 78 14 14 14 16 - - : 聘 6 6869010600 。 7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 25 25 - - - - - - - - 41 45 - - 營 6869010800 。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690 690 - - - - - - 427 467 105 118 - - 勞 進 人 畫1 千 人 24 92 兵輔導委員會 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9000000 7 7 34 24 - - 2,560 2,628 2,506,298 2,775,680 -269,38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7 7 34 24 - - 2,560 2,628 2,506,298 2,775,680 -269,38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 5169010700 - - - - - - 38 39 44,235 48,058 -3,823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退除役官兵就學、 職訓 6769010900 - - 32 23 - - 748 753 737,382 760,739 -23,357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助與照顧 6869010100 7 7 2 1 - - 486 491 587,681 597,020 一般行政 -9,339 本會人事費,計編列2,506,298千元(不 包含加班值班費85,467千元),包括: 1.職訓中心人事費44,235千元。 2.服務機構人事費737,382千元(含軍聘 17人軍雇42人,39,525千元)。 3.會本部人事費587,681千元(含軍聘6 人軍雇28人,22,498千元)。 4.森保處人事費75,386千元。 5.安養機構人事費1,061,614千元。 6869010600 - - - - - - 66 70 75,386 102,203 -26,817 人事費編列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 營 6869010800 - - - - - 榮民安養及養護 - 1,222 1,275 1,061,614 1,267,660 -206,046 人事費編列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本年度預計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及勞 務承攬支出,分述如下: 1.「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計畫預計進 用臨時人員129人,9,042千元。 2.預計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勞務承攬人 力2,358人,908,140千元,包括: (1)「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計畫1 9人,8,422千元。 (2)「一般行政」計畫20人,9,501千 元。 (3)「榮民安養及養護」計畫1,693人 ,649,686千元。 (4)「榮民醫療照護」計畫626人,24 0,531千元。 9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07 2,349 1,100 23.40 26 43 27 8321-J7。 1,010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95.07 2,349 1,100 23.40 26 43 27 7138-QB。 1,010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預計106年汰 換(行政管理 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798 1,100 23.40 26 34 21 2706-QH。 1,010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798 1,100 23.40 26 34 21 2707-QH。 1,010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公務轎車 4 87.04 1,998 0 0.00 0 0 17 DI-8846。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87.08 1,998 50 23.40 1 0 9 DI-8748。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89.01 1,998 1,668 23.40 39 9 12 6F-0678。 預計106年汰 換(服務照顧 處) 1 公務轎車 4 94.04 1,998 720 23.40 17 24 21 ZS-3725。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720 23.40 17 20 33 0711-NM。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720 23.40 17 25 36 4621-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100 23.40 2 7 8 4622-ET。 預計106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5 33 4623-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0 36 4625-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720 23.40 17 20 36 4627-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5 36 4630-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0 36 4631-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0 34 4632-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0 31 4635-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3 1,998 600 23.40 14 20 16 4637-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720 23.40 17 20 36 4620-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700 23.40 16 20 36 4628-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720 23.40 17 25 36 4629-ET。 (就養養護處) 9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720 23.40 17 20 33 4633-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4 1,998 600 23.40 14 40 15 4636-ET。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05 1,998 852 23.40 20 9 21 0121-EY。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預計106年汰 換(服務照顧 處) 1 公務轎車 4 95.06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0112-EY。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95.10 1,998 700 23.40 16 20 32 6565-PM。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95.12 2,980 1,880 23.40 44 43 32 1889-QC。 (行政管理處) 1 公務轎車 4 96.04 2,378 810 23.40 19 51 23 0839-RY。 729 14.30 10 油氣雙燃料車 (就學就業處) 1 公務轎車 4 98.03 1,798 720 23.40 17 21 18 4675-TP。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102.05 1,598 600 23.40 14 7 16 AAV-3656。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7 AFG-2020。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7 AFG-2021。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8 AFG-2022。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8 AFG-2023。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7 AFG-2025。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7 AFG-2026。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2.12 1,798 1,668 23.40 39 26 10 AFG-2027。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4.06 1,798 1,668 23.40 39 26 16 AAK-0932。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4.06 1,798 1,668 23.40 39 26 22 AKQ-5753。 (服務照顧處) 1 公務轎車 4 105.04 1,998 50 23.40 1 0 8 ARF-2902。 (就養養護處) 1 公務轎車 4 105.05 1,998 1,668 23.40 39 9 22 ANU-9571。 (服務照顧處) 1 45人座大客車 39 86.04 13,267 200 23.40 5 8 11 317-WB。 預計106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12 4,104 750 19.30 14 10 32 BC-531。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88.12 4,104 750 19.30 14 10 29 BC-532。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12 4,104 750 19.30 14 20 37 BC-533。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0.04 4,104 600 19.30 12 42 26 XV-180。 9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05 4,009 600 19.30 12 20 42 017-WE。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105.04 2,998 50 23.40 1 0 10 KJA-7301。 (就養養護處) 1 11人座大客車 9 99.09 4,009 600 19.30 12 34 21 083-WE。 (就養養護處) 1 15人座大客車 17 96.10 4,899 750 19.30 14 20 25 620-WD。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86.03 2,000 0 0.00 0 0 14 R3-9017。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87.11 2,500 0 0.00 0 0 21 C3-829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0.05 4,200 720 23.40 17 20 28 3S-210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1.05 2,461 600 23.40 14 20 19 8U-479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1.07 2,461 600 23.40 14 20 16 6T-3970。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2.08 2,350 600 23.40 14 42 16 4190-GC。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07 2,350 720 23.40 17 21 18 D4-6488。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09 1,968 600 23.40 14 20 19 1152-JN。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12 2,694 600 23.40 14 23 16 9070-EA。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01 2,350 720 23.40 17 24 17 ZS-2493。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5 2,350 600 23.40 14 20 24 9082-GY。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07 2,350 700 23.40 16 20 15 3250-MA。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7 2,350 700 23.40 16 24 16 3920-MJ。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8 2,350 100 23.40 2 7 9 D4-6346。 預計106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4 94.10 2,461 600 23.40 14 24 16 0163-MQ。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1-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2-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5-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7-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9-EY。 9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6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3-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6 1,998 1,668 23.40 39 51 22 4866-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95.10 2,497 700 19.30 14 21 14 5865-PY。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12 2,350 710 23.40 17 20 19 5957-MD。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12 2,350 720 23.40 17 20 20 7221-UF。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2.02 1,968 600 19.30 12 7 16 AAZ-262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4 1,968 720 19.30 14 7 25 ACF-5810。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1,299 600 23.40 14 10 15 ADB-7903。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198 600 23.40 14 7 15 AAB-965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198 1,608 23.40 38 34 23 AAG-8073。 (就學就業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9 2,351 600 23.40 14 7 15 7825-S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3.06 2,198 720 23.40 17 25 24 AGK-270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4.06 2,198 600 23.40 14 7 15 ANE-106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中型貨車 2 85.04 3,636 700 19.30 14 10 7 Q6-062。 (就養養護處) 1 中型貨車 2 87.09 2,835 680 19.30 13 34 26 DJ-5027。 (行政管理處) 1 中型貨車 17 103.01 4,009 750 19.30 14 7 19 413-WB。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1 86.01 1,997 720 23.40 17 10 18 J5-4961。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87.03 2,835 420 19.30 8 10 12 R4-1625。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89.11 3,059 200 19.30 4 10 13 Y7-9947。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90.01 1,997 600 23.40 14 42 11 ZH-4499。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3 103.01 2,497 600 19.30 12 7 12 AFJ-6291。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7.06 2,835 600 19.30 12 10 0 L3-979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8.03 1,998 720 23.40 17 10 10 C5-3149。 (就養養護處) 9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5.03 2,694 720 23.40 17 25 7 4410-MY。 榮民捐贈預計 106年汰換(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5.07 2,350 720 23.40 17 25 7 2880-MD。 預計106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6.09 2,350 720 23.40 17 44 7 1486-TH。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6.11 2,350 720 23.40 17 43 7 6231-TH。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08 1,998 600 23.40 14 43 8 6713-UP。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10 1,998 600 23.40 14 42 7 2503-TP。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10 1,998 720 23.40 17 44 7 4963-TG。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12 1,998 720 23.40 17 44 7 3570-VW。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98.01 2,497 720 23.40 17 44 7 4022-VM。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3 4,009 720 19.30 14 44 21 292-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3 4,009 600 19.30 12 42 19 296-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5 1,998 600 23.40 14 42 7 5371-TP。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8.06 1,896 600 19.30 12 42 20 3301-WU。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6 1,998 720 23.40 17 20 6 0473-XZ。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6 4,009 720 19.30 14 25 19 293-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6 4,009 720 19.30 14 44 19 295-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7 2,351 720 23.40 17 44 22 3401-YU。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8 1,998 720 23.40 17 44 7 1983-XU。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98.08 2,351 720 23.40 17 44 7 4312-WR。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8.11 2,351 600 23.40 14 43 19 2682-WV。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5 2,351 600 23.40 14 40 10 4105-ZN。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5 2,351 720 23.40 17 42 7 6823-ZC。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7 2,351 630 23.40 15 42 7 9503-YZ。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7 4,009 600 19.30 12 25 19 070-WD。 (就養養護處) 9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8 2,351 720 23.40 17 25 7 6295-UH。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8 4,009 720 19.30 14 20 20 535-WD。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9 4,009 720 19.30 14 25 21 775-WD。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05-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06-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07-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08-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2-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3-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5-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6-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7-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9.12 1,797 852 23.40 20 51 17 4519-ZR。 972 14.30 14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07 2,351 720 23.40 17 7 7 6479-M5。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8 2,351 600 23.40 14 25 7 2032-G7。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10 2,351 720 23.40 17 25 24 7469-K8。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1.08 1,968 720 19.30 14 7 7 4623-R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1.09 2,351 720 23.40 17 20 20 9383-K5。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600 23.40 14 7 8 4052-M2。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720 23.40 17 21 7 4227-R6。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720 23.40 17 7 7 6457-S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2.07 2,351 720 23.40 17 21 34 AAH-5990。 9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世界華人工商 婦女企管協會 總會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2.12 2,351 720 19.30 14 25 24 AGD-1803。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3.07 2,351 600 23.40 14 7 7 AFY-192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105.05 2,351 50 23.40 1 0 4 AMP-917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5.05 2,351 50 23.40 1 0 0 ARR-702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08 2,198 72 23.40 2 0 12 APG-5573。 (就養養護處) 17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12 2,125 3,883 23.40 91 20 28 BCC-872、BCC -873、BCC-87 5、BCC-877、 BCC-859、BCC -863、BCC-85 2、BCC-869、 BCC-861、BCC -871、BCC-80 0、BCC-862、 BCC-865、BCC -853、BCC-85 7、BCC-858、 BCC-860(就養 養護處)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4 90 229 23.40 5 1 1 NUE-330(就養 養護處) 20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4 25,375 11,897 23.40 278 159 193 CYJ-003、CYJ -005、CYJ-00 6、CYJ-008、 CYJ-009、CYJ -011、CYJ-01 2、CYJ-013、 CYJ-015、CYJ -016、CYJ-01 8、CYJ-019、 CYJ-020、CYJ -021、CYJ-02 3、CYJ-025、 CYJ-026、CYJ -027、CYJ-02 8、CYJ-029、 CYJ-030、CYJ -031、CYJ-03 3、CYJ-035、 CYJ-036、CYJ -037、CYJ-03 8、CYJ-039、 CYJ-051、CYJ -052、CYJ-05 3、CYJ-055、 1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CYJ-056、CYJ -057、CYJ-05 8、CYJ-059、 CYJ-060、CYJ -061、CYJ-06 2、CYJ-065、 CYJ-066、CYJ -067、CYJ-06 8、CYJ-069、 CYJ-070、CYJ -071、CYJ-07 2、CYJ-073、 CYJ-075、CYJ -076、CYJ-07 7、CYJ-079、 CYJ-080、CYJ -081、CYJ-08 2、CYJ-083、 CYJ-085、CYJ -087、CYJ-08 9、CYJ-090、 CYJ-091、CYJ -092、CYJ-09 3、CYJ-095、 CYJ-096、CYJ -097、CYJ-09 8、CYJ-099、 CYJ-100、CYJ -101、CYJ-10 2、CYJ-106、 CYJ-107、CYJ -108、CYJ-11 0、CYJ-112、 CYJ-113、CYJ -115、CYJ-11 6、CYJ-117、 CYJ-118、CYJ -119、CYJ-12 0、CYJ-121、 CYJ-125、CYJ -126、CYJ-12 7、CYJ-128、 CYJ-129、CYJ -130、CYJ-13 1、CYJ-132、 CYJ-133、CYJ -135、CYJ-13 6、CYJ-137、 CYJ-138、CYJ -139、CYJ-15 1、CYJ-152、 CYJ-153、CYJ -155、CYJ-15 6、CYJ-157、 CYJ-158、CYJ 10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59、CYJ-16 1、CYJ-162、 CYJ-163、CYJ -167、CYJ-16 9、CYJ-170、 CYJ-171、CYJ -172、CYJ-17 3、CYJ-176、 CYJ-177、CYJ -178、CYJ-17 9、CYJ-180、 CYJ-181、CYJ -182、CYJ-18 3、CYJ-185、 CYJ-186、CYJ -187、CYJ-18 8、CYJ-189、 CYJ-190、CYJ -192、CYJ-19 3、CYJ-195、 CYJ-196、CYJ -191、CYJ-19 7、CYJ-200、 CYJ-201、CYJ -203、CYJ-20 2、CYJ-205、 CYJ-206、CYJ -207、CYJ-20 8、CYJ-209、 CYJ-210、CYJ -211、CYJ-21 3、CYJ-215、 CYJ-216、CYJ -217、CYJ-21 8、CYJ-220、 CYJ-221、CYJ -222、CYJ-22 3、CYJ-225、 CYJ-226、CYJ -227、CYJ-22 8、CYJ-229、 CYJ-230、CYJ -231、CYJ-23 2、CYJ-233、 CYJ-235、CYJ -236、CYJ-23 7、CYJ-239、 CYJ-250、CYJ -251、CYJ-25 2、CYJ-253、 CYJ-255、CYJ -256、CYJ-25 7、CYJ-259、 CYJ-260、CYJ -261、CYJ-26 10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2、CYJ-263、 CYJ-265、CYJ -266、CYJ-26 7、CYJ-268、 CYJ-269、CYJ -270、CYJ-27 1、CYJ-272、 CYJ-273、CYJ -275、CYJ-27 6、CYJ-277、 CYJ-278、CYJ -279、CYJ-28 0、CYJ-281、 CYJ-282、CYJ -283、CYJ-28 5、CYJ-286、 CYJ-287、CYJ -198、989-HU C。其中30台 預計106年6月 汰換(服務照 顧處)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09 333 688 23.40 16 4 5 553-HNS、178 -HNV、095-HN S(就養養護處 ) 12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11 15,125 7,491 23.40 175 95 116 903-JBJ、905 -JBJ、910-JB J、911-JBJ、 001-SFH、292 -JBS、293-JB S、295-JBS、 296-JBS、297 -JBS、001-SF J、013-GSV、 020-GSV、021 -GSV、022-GS V、023-GSV、 003-SGC、832 -JXE、833-JX E、835-JXE、 836-JXE、837 -JXE、838-JX E、839-JXE、 850-JXE、851 -JXE、852-JX E、729-GMU、 730-GMU、731 -GMU、732-GM U、733-GMU、 735-GMU、970 -JDN、971-JD N、972-JDN、 973-JDN、975 -JDN、976-JD 10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N、977-JDN、 979-JDN、980 -JDN、981-JD N、982-JDN、 983-JDN、987 -JDN、990-JD N、991-JDN、 992-JDN、993 -JDN、807-JB C、808-JBC、 013-HEZ、015 -HEZ、016-HE Z、002-SGP、 378-GJQ、379 -JGQ、380-JG Q、002-SFQ、 501-HPB、502 -HPB、503-HP B、505-HPB、 001-SGH、371 -JJB、372-JJ B、373-JJB、 375-JJB、376 -JJB、381-GV Q、382-GVQ、 387-GVQ、580 -QFY、689-ES J、690-ESJ、 691-ESJ、692 -ESJ、693-ES J、695-ESJ、 696-ESJ、698 -ESJ、699-ES J、700-ESJ、 701-ESJ、702 -ESJ、703-ES J、705-ESJ、 995-GBX、996 -GBX、997-GB X、001-HZA、 002-HZA、003 -HZA、005-HZ A、006-HZA、 007-HZA、011 -HZA、012-HZ A、013-HZA、 015-HZA、016 -HZA、010-HZ A、966-JVF、 981-JVF、982 -JVF、983-JV F、985-JVF、 987-JVF、988 -JVF、989-JV F、592-HNL、 10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593-HNL、663 -HPA、665-HP A、666-HPA、 667-HPA、730 -JWS、731-JW S、732-JWS、 001-SGS(服務 照顧處) 7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7 8,875 4,394 23.40 103 56 67 765-QKC、098 -KTN、116-KT M、637-KTL、 112-KTP、117 -KTM、118-KT M、113-KTP、 638-KTL、911 -KTL、912-KT L、908-KTL、 182-KTP、909 -KTL、107-KT M、183-KTP、 185-KTP、186 -KTP、910-KT L、103-KTM、 105-KTM、106 -KTM、187-KT P、629-KTL、 630-QKC、115 -KTP、103-KT N、109-KTM、 110-KTM、107 -KTN、099-KT N、091-KTN、 635-KTL、636 -KTL、913-KT L、108-KTM、 108-KTN、109 -KTN、633-KT L、101-KTN、 092-KTN、652 -QKC、100-KT N、653-QKC、 112-KTM、188 -KTP、639-KT L、093-KTN、 738-QKC、102 -KTN、630-KT L、915-KTL、 189-KTP、110 -KTN、631-KT L、632-KTL、 631-QKC、112 -KTN、095-KT N、096-KTN、 105-KTN、113 -KTM、115-KT 10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M、097-KTN、 739-QKC、106 -KTN、190-KT P、191-KTP、 628-KTL、651 -QKC、766-QK C(服務照顧處 ) 15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06 1,875 928 23.40 22 12 15 BJH-563、BJH -525、BJH-43 9、BJH-568、 BJH-531、BJH -453、BJH-42 9、BJH-562、 BJH-467、BJH -519、BJH-47 0、BJH-478、 BJH-416、BJH -606、BJH-46 9。(服務照顧 處)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106.06 2,400 200 23.40 5 7 7 新增01。 預計106年6月 購置其他特殊 用途車輛(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106.09 1,965 200 23.40 5 7 7 新增02。 預計106年9月 購置其他特殊 用途車輛(就 養養護處) 合 計 159,485 3,519 4,150 3,068 106 本 頁 空 白 107 預算員額: 職員 1,685 人 技工 210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0人 國軍退除役官 法警 0 人 聘用 7人 合計: 2,560 人 駐警 74 人 約僱 34 人 工友 550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642 782,367.17 5,974,715 10,008 - - - 二、機關宿舍 341 485,714.02 2,908,687 1,251 2 197.78 25 1 首長宿舍 1 629.17 2,098 25 2 197.78 25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231 376,581.32 2,157,097 1,018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109 108,503.53 749,492 208 - - - 三、其他 1878 541,542.65 779,863 967 - - - 合 計 1,809,623.84 9,663,265 12,226 197.78 25 108 兵輔導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782,367.17 - - 10,008 關宿舍 - - - - - 485,911.80 - - 1,276 長宿舍 - - - - - 826.95 - - 5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76,581.32 - - 1,018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108,503.53 - - 208 他 - - - - - 541,542.65 - - 967 - - - - 1,809,821.62 - - 12,251 109 國軍退除役官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1,344,785 2,027,030 1.6869010100 396,179 46,683 一般行政 (1)特種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01 396,179 -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106 396,179 - 工及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2)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02 - 46,683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06-106 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106 - 46,683 清理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虧損填補所需經費。 2.6869010300 948,606 949,957 榮民醫療照護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01 948,606 710,870 之補助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106 948,606 710,870 生政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預算病床及90年度起自銓敘 部、勞委會移由本會編列預 算辦理之醫療機構公勞保補 助、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前任職年資退休撫卹及樂生 療養院進住榮民醫療照護費 用。 (2)社區醫療服務 02 - 109,018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106 - 109,018 方案,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護理、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 (3)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訓 03 - - 練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106 - - 公費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110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19,196 - - 700 合計 3,491,711 100 119,196 - - - 1.6869010100 562,058 一般行政 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 - - - (1)特種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396,179 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1]補助特種基金 396,179 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工及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存款利息差額。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119,196 - - - (2)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165,879 計畫 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助特種基金 119,196 - - - 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1]補助特種基金 165,879 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清理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填補所需經費。 虧損填補所需經費。 300 - - - 700 2.6869010300 1,899,263 照護 榮民醫療照護 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 - - -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1,659,476 助 之補助 助特種基金 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 - - - [1]補助特種基金 1,659,476 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生政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病床及90年度起自銓敘 預算病床及90年度起自銓敘 勞委會移由本會編列預 部、勞委會移由本會編列預 理之醫療機構公勞保補 算辦理之醫療機構公勞保補 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助、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職年資退休撫卹及樂生 前任職年資退休撫卹及樂生 院進住榮民醫療照護費 療養院進住榮民醫療照護費 用。 醫療服務 - - - - (2)社區醫療服務 109,018 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1]補助特種基金 109,018 ,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方案,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護理、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 人力培訓與專業訓 - - - 700 (3)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訓 700 練 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助特種基金 - - - 700 補助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1]補助特種基金 700 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公費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111 國軍退除役官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4)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04 - 119,151 [1]補助特種基金 106-106 補助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106 - 119,151 與照護經費。 (5)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 05 - 10,918 廣 [1]補助特種基金 106-106 補助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106 - 10,918 照護與推廣經費。 3.5169010500 - 1,025,034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01 - 1,025,034 學與研究經費 [1]補助特種基金 106-106 補助各榮總及其分院醫學臨 106 - 1,025,034 床教學與研究經費。 4.6869010600 - 5,356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1)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 01 - 5,356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106 - 5,356 費。 112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醫學發展與照護 - - - - (4)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119,151 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1]補助特種基金 119,151 護經費。 與照護經費。 緩和醫療照護與推 - - - - (5)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10,918 廣 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1]補助特種基金 10,918 與推廣經費。 照護與推廣經費。 500 - - - - 3.5169010500 1,025,034 教學研究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 - - - (1)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1,025,034 研究經費 學與研究經費 各榮總及其分院醫學臨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榮總及其分院醫學臨 [1]補助特種基金 1,025,034 學與研究經費。 床教學與研究經費。 600 - - - - 4.6869010600 5,356 場永續經營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及農場經營管理 - - - - (1)林區及農場經營管理 5,356 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1]補助特種基金 5,356 費。 113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對國內退伍軍人團體之補 01 經常性 合法登記之國內 補助退伍軍人團體辦理研習 - 助 退伍軍人團體 、國際交流、執行社會服務 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 等經費。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01 經常性 承辦醫事人力培 補助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 - 訓練 訓與專業教育訓 練之私立醫學院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01 經常性 委託國防醫學院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學生所 - 訓練 代訓生及各公私 需學雜費及補助各公私立醫 立醫學院公費生 學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 。 (2)5169010700 -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1)6669010400 -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 01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 - 家戶代表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 02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百 - 家戶代表之眷屬 分之七十。 [3]榮民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 03 經常性 榮民眷 補助榮民全民健康保險部分 - 費 負擔醫療經費。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眷 01 經常性 一般民眾、榮民 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 - 114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200 39,790,470 - 200 39,793,870 3,200 - - 200 3,400 3,200 - - - 3,200 3,200 - - - 3,200 3,200 - - - 3,200 - - - 200 200 - - - 200 200 - - - 200 200 - 39,790,470 - - 39,790,470 - 59,855 - - 59,855 - 20,655 - - 20,655 - 20,655 - - 20,655 - 39,200 - - 39,200 - 39,200 - - 39,200 - 10,434,503 - - 10,434,503 - 10,434,503 - - 10,434,503 - 5,395,455 - - 5,395,455 - 1,747,112 - - 1,747,112 - 3,291,936 - - 3,291,936 - 7,701,718 - - 7,701,718 - 97,019 - - 97,019 - 3,240 - - 3,240 115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精神病患等醫療補助 及榮眷 一般民眾及榮民、眷精神病 患伙食費及公費就養榮民入 住榮家防疫檢驗費等經費。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 02 經常性 身心障礙榮民 辦理失能、失智榮民醫療補 - 復健服務 助、長期照護與身心障礙復 健服務作業及榮民身心評估 與治療等經費。 (2)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給與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給與。 - [2]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 02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所需養護材料等經 - 費。 0454 差額補貼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差額補 01 經常性 森保處及職訓中 對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 - 貼 心已退休人員 員89年4月26日退撫新制實 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 息差額補助。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 02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休及贍養官兵優惠存款利 - 補助 息差額補助。 (3)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眷屬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水電費 - 補助 等價差補助。 0475 獎勵及慰問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退休人員 本會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年 - 節慰問金。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 01 經常性 國軍單身退員 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 - 管理 [2]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 02 經常性 國軍在台期間作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 - 來人員慰問 戰被俘歸來人員 人員慰問。 慰問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16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93,779 - - 93,779 - 7,604,699 - - 7,604,699 - 7,589,553 - - 7,589,553 - 15,146 - - 15,146 - 21,055,488 - - 21,055,488 - 27,000 - - 27,000 - 27,000 - - 27,000 - 20,464,198 - - 20,464,198 - 20,464,198 - - 20,464,198 - 564,290 - - 564,290 - 564,290 - - 564,290 - 11,498 - - 11,498 - 10,386 - - 10,386 - 10,386 - - 10,386 - 1,112 - - 1,112 - 612 - - 612 - 500 - - 500 - 527,408 - - 527,408 117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住院年節慰問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住院者 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 - 榮民年節慰問。 (2)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01 經常性 清寒榮民子女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2]志工服務照護榮民作業 02 經常性 志願服務組長、 補助訪查作業交通及誤餐費 - 服務員 。 [3]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 03 經常性 生活艱困榮民、 辦理榮民生活艱困、傷害、 - 慰問 遺眷、遺孤及殘 重病及亡故急難救助慰問, 障子女 清寒散居榮民及遺眷個案救 助、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清 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就養 遺眷救助、清寒榮民遺眷三 節慰問、遺眷喪葬慰問及散 居就養榮民遠距照顧服務。 [4]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 04 經常性 參加八二三及六 對曾參加八二三及六一九戰 - 節慰問 一九戰役之義務 役之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 役官兵 衛隊)未就養榮民之三節慰 問。 118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2,125 - - 2,125 - 2,125 - - 2,125 - 525,283 - - 525,283 - 12,240 - - 12,240 - 95,560 - - 95,560 - 314,079 - - 314,079 - 103,404 - - 103,404 119 本 頁 空 白 1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14 2,613 8 111 2,613 考 察 1 20 580 1 20 359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5 94 2,033 7 91 2,254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21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出國計畫預 中華民國 擬拜會或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拜 會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視察機構 一.考察 官兵服務 無 01 考察80 歐洲地區 訪視歐洲地區榮光聯誼會 106.05-106.05 10 2 照顧 與相關國家退伍軍人(協 會)事務部交流 122 兵輔導委員會 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機構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歐洲地區 洲地區榮光聯誼會 280 200 100 580 退除役官兵服務 無 國家退伍軍人(協 救助與照顧 務部交流 123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協阿拉斯加 5 2 151 71 區會年會。 02 出席國際會議 - 80 菲律賓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協 5 2 50 39 太平洋區會年會。 03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伍 10 2 251 162 軍人協會年會。 04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人協會 12 2 251 181 年會。 05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團協會 10 3 312 185 年會。 124 兵輔導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5 40 26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0.04 1 170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2.04 2 168 美國 103.04 2 221 5 40 129 退除役官兵服務 泰國 100.06 3 194 救助與照顧 菲律賓 101.06 2 85 泰國 103.06 2 95 10 100 513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1.04 3 479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2.07 3 316 美國 104.07 3 692 12 100 53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2.07 3 315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3.08 3 459 美國 104.08 2 461 10 100 597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1.08 2 319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2.08 3 331 美國 103.08 3 459 125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產繼 106.09 - 106.09 8 2 承人。 02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上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 106.04 - 106.06 12 12 居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 助因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 民辦理長期居住及訪查長 居大陸地區之就養榮民。 03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下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 106.09 - 106.11 12 12 居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 助因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 民辦理長期居住及訪查長 居大陸地區之就養榮民。 126 兵輔導委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30 88 13 131 退除役官兵服務 無 救助與照顧 162 846 89 1,097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162 845 89 1,096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127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73,547,136 - 3,491,011 39,793,800 116,831,947 01 一般公共事務 2,728,963 - 562,058 37,386 3,328,407 04 教育 15,041 - - 39,200 54,241 05 保健 244,874 - 2,923,597 117,674 3,286,145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70,558,258 - - 39,599,540 110,157,798 07 住宅及社區服務 - - - - - 10 農、林、漁、牧 - - 5,356 - 5,356 12 運輸及通信 - - - - - 128 兵輔導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651,680 - - 700 200 652,580 117,484,527 一般公共事務 58,891 - - - - 58,891 3,387,298 教育 - - - - - - 54,241 保健 86,910 - - 700 200 87,810 3,373,955 社會安全與福利 27,208 - - - - 27,208 110,185,006 住宅及社區服務 466,906 - - - - 466,906 466,906 農、林、漁、牧 - - - - - - 5,356 運輸及通信 11,765 - - - - 11,765 11,765 129 本 頁 空 白 1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4及以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臺南及雲林榮家 103-106 11.05 0.99 2.01 2.30 5.75 1.行政院103年3月26 家區設施環境總 日院臺榮字第1030 體營造中程計畫 014828號函核定。 2.本計畫106年度預 算編列於「營建工 程」計畫項下「臺 南及雲林榮家家區 設施環境總體營造 中程計畫」2.30億 元。 131 國軍退除役官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710 合計 - - 1,710 1.6869010300 - - 榮民醫療照護 1,710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106-106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購 - - 育訓練 置所需教學用設備1,710千元。 132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1,710 - 合計 1,710 - 1,710 - 1.6869010300 1,710 榮民醫療照護 費生購 - 1,710 -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1,710 。 育訓練 1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380 億元不予保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留。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收入 288 億元如下 表,倘財政狀況良好,原則不予出售;釋股對象以政 府四大基金為限,釋股費用併同調整。 預算編列 釋股標的 釋股收入 單位 財政部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 47億元 交通部 中華電信公司 126億元 行政院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115億元 合 計 288億元 二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 業遵照決議辦理。 目如下: 1.健保保險補助: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補助第四類 被保險人保險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5%;另隨同減列 內政部補助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7 億 8,821 萬 5,000 元、教育部與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第一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8,645 萬元、勞動 部補助第一類至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24 億 5,425 萬 5,000 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補 助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保險費 3 億 3,614 萬 6,000 元,以及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 差額 27 億元。 2.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3%。 3.委辦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中 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會、外交部主管、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職業 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動植物 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禽藥物殘留檢 1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測及檢疫偵測犬業務、衛生福利部推動性別暴力防 治、社會救助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保護 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醫事人力培育與訓 練、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計 畫、推動身心障礙醫療復建網絡、推動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 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社會及家庭署辦理 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主管不刪;工業 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標準檢驗局及所屬辦理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及民生化學計量標 準計畫、智慧財產局統刪 1%外,其餘統刪 3%,其 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客 家委員會及所屬、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觀光 15 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農業委員會、農業試 驗所、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社會及家庭署、環境保護署、環境檢 驗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中部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4.軍事裝備設施、房屋建築、車輛及辦公器具、設施 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除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中央 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監察院、警政 署及所屬、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法務部主管、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業務、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海洋巡防總局艦艇歲修 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費不刪外,其餘統刪 3%,其中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 展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1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會、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營建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 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 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原子能 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 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桃園 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國家中醫 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5.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中央研究院、人事 行政總處及所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南部院區籌 建計畫、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主管、司 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智慧財產法院司法機關 擴遷建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司 法機關擴遷建計畫、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營建工程預 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 所屬、監察院、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外 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購置駐外機構館舍計畫與 汰換駐外機構公務車預算、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列增資相關經 費、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 1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緊急醫療照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 作、食品業務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海岸 巡防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臺北港 海巡基地、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海洋巡防 總局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強化海巡編裝發 展方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病床轉型 護理之家相關預算不刪;科技部增撥國家科學技術 發展基金統刪 1%;教育部主管、文化部主管統刪 3% 外,其餘統刪 5%,其中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 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 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 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 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 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 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 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 營建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勤務 總隊、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 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 1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工業局、中小企業處、民 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 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 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 署主管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中央研究院、警政署及所屬、外交部、教 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中小企業處、漁業署捐助 各級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運輔導、 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社 會救助業務、保護服務業務、健全醫療衛生體系、 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之捐助、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 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及藥 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服務 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化部 主管、科技部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財團法人 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捐助不 刪;經濟部科技預算、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計 畫、智慧財產局統刪 1%外,其餘統刪 3%,其中行 政院、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核能研 究所、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糧署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環境保護署、新竹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7.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 款、教育部主管、法務部主管、衛生福利部長照服 務量能提升計畫、社會救助業務、健全緊急醫療照 護網絡、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發展工作、食品業務 及藥粧業務、中央健康保險署、社會及家庭署長照 服務量能提升計畫、推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文 化部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內政部、營建 1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公路總局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改以其 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空中勤務總隊「飛機維護 5 年中程計畫」經費減列 7,12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9.賦稅署「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列 8 億 8,122 萬 7,000 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各機關委辦費共編列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342 億 7,130 萬 9,000 元,較 104 年度法定預算數 289 億餘元及 103 年度決算數 269 億餘元,分別增加 18.37%及 27.27%,更較 5 年前 100 年度決算數 222 億 餘元增加逾 54%,部分機關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甚至 超過 50%,且有高達近 98%者,儼然成為「發包中心」。 行政院組織改造基礎法案陸續於 99 年 1 月及 100 年 4 月間完成立法,並於 101 年度起啟動組改;惟 105 年度各公務機關預算員額達 13 萬 3,594 人,較 99 年 度增加 1,117 人,政府公務人力並未隨委辦預算之成 長而有所降低,人員運用效率明顯不彰。查中央政府 機關總員額法及管理辦法中訂有「各機關應定期評鑑 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員額總數之合理性」等, 爰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所屬相關機關確實落實定期評 鑑工作外,並應全面檢討各機關員額與委外業務等人 力資源運用、配置之妥適性,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提 出詳盡之改善報告。 四 行政院所屬公營事業轉投資之公司,其泛公股之股份 本會所屬榮民公司派任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人員, 占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公股代表董、監事及經 均未支領轉投資事業薪資,僅領取兼職費或出席 理人之薪資,不得逾越原公營事業同等職位之薪資。 費,爰無此項決議情事。 然因羅致不易或具有專長特殊者,應報股權管理機關 核備者為例外。 五 近來屢傳有政府轉投資事業以業務需要為由另籌設新 配合募兵制原擬由本會投資事業投資成立保全公司 公司之情形,然距 2016 總統大選僅剩 1 個多月,於此 案,依大院決議,將不再執行,並無設立保全公司 1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之時,政府任何大動作、大改變皆屬不宜,否則,若 之規劃。 決策有誤,社會將付出更大成本。而以國家資源投注 新設事業係重大政策決定,實應審慎衡酌其必要性, 以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爰要求行政院責令 各機關及所屬與附屬單位、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 人,除已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者,俟審議結果決定 外,其餘均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就 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 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六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除訂有契約者依 業遵照決議辦理。 契約所定進度、時程給付外,原則上均應按月依比例 分配辦理。 七 近期政府為改善經濟體質並擴大出口,以行政院國家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發展委員會為幕僚單位,研擬多項出口提振措施,交 由相關部會執行。惟就強化輸出入銀行業務方面,雖 核定由政府預算撥款進行增資、擴大對單一客戶無擔 保授信金額並強化「雙印市場」,但前述增資僅係就 資本額進行小幅改善,而未能對輸出入銀行所面臨人 事規模及薪給等問題,一併檢討改善。矧從近年國際 經濟發展趨勢而言,特別就從事高附加價值產業之已 開發國家,輸出入金融機制的發達至關重要,政府有 必要整合相關資源、運用輸出入銀行收益穩定等特 性,研究此機制如何成長完備,至少必須能符合臺灣 當前國際貿易需求。爰要求行政院責成國家發展委員 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和人事行政 總處等有關單位就未來中國輸出入銀行發展進行通盤 檢討,並於六個月內就初步檢討情形,向立法院相關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查民國83 年起,花蓮縣政府為順應民意及配合政策需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要,減徵花蓮機場及空軍佳山基地航道噪音干擾區域 之房屋稅,以及禁、限建地區之地價稅。自實施以來, 1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吉安鄉、秀林鄉、壽豐鄉 等)地方公所已短收地價及房屋稅迄今累計達20 億 元,造成地方施政困難。綜上,地方長期承受因設置 國防軍事設施而連帶影響地方發展侷限甚巨,如今更 要承擔隨之衍生財源短缺之苦果。然地方政府及民意 代表多次反應,惟中央主管機關處理進度緩慢,恐導 致花蓮縣相關鄉鎮市公所發不出雇員薪資、幼稚園被 迫關門。爰此,要求主計總處協同國防部針對國防管 制區做全國性調查,同時與財政部研議一般性地方補 助款公式之基準概算,將國防影響區域納入評分標準 之規定,並於一周內提出實質補助及改善方案之書面 報告至立法院。 九 中國大陸於今年提出「中國製造2025」中將半導體產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業列為中國從製造大國發展為製造強國的戰略性計畫 之關鍵性項目,並進行全球半導體業策略性收購;是 以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安全,避免敏感技術轉移到中 國,業於104 年7月否決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收購美國美 光科技公司案。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係由中國官方色彩濃厚的清華控 股擁有51%的股權,為單一最大股東,實屬完全是由 中國官方主導的戰略性主權基金。紫光集團要求我方 必需開放陸資投資IC 設計,否則將不讓我方IC 設計 進入大陸市場,此已非單純業界競爭而涉國家安全層 次問題。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又宣布擬取得我國的力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各25%之股 權;而這三家半導體封測廠商其全球全排名及市占 率,分別為矽品、力成與南茂分別為全球排名第三、 市占率9.6%,全球排名第五、市占率5%與全球排名第 九、市占率2.8%,合計達17.4%,對於我國及全球的半 導體封測產業影響甚鉅。 1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半導體封裝測試三大 廠商,顯然是中國全球戰略性收購之一環。對於中國 大陸資金可能藉由台灣開放社會的特性,化身為民間 公司進行不當人才挖腳、商業機密竊取、技術移轉等 行為,更是政府應積極防範,以維繫台灣經濟安全; 面對中國大陸戰略性之出擊,我國政府更不容輕率以 對,爰要求: 1. 攸關我國敏感技術、產業存續之半導體設計產業, 政府在現階段不得開放陸資投資。 2. 就整體IC 產業所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產業佈 局及影響評估等,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予嚴審,在 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前,經濟部投審會不得許可 陸資來台相關投資或併購案。 3.針對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擬收購我國力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茂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三家半導體封裝測試公司股權一案,經 濟部等相關單位應予嚴審,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 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 二、行政院主管決議部分 十二 行政院核定之「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本會農場經管之國有土地,係由政府透過行政程序 僅明定二種情形不得增編為保留地(即:屬《土地法》撥交本會管理,除承接台糖、林務局等單位土地外, 第14 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水利法》第83 條規 亦有部分土地係由本會安置基金購得。為配合申辦 定公告屬於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之土地,不得增編為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作業,於接獲鄉(鎮、市、區) 保留地)。因此,倘符合「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 公所通知後,均依規定配合會勘並提供意見。 地處理原則」增編要件者,其土地屬現況未實際為公 一、依 79 年 4 月 19 日發布「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 務、公共或事業使用之公有土地,無論其取得或登記 保留地要點」第 3 點,自 78 年截至 96 年底, 原因為何,各公產管理機關均應配合辦理,始符合政 同意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約 1,303 公頃。 府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之政策目的。原住民族委員 二、原民會於 96 年 1 月 31 日公布實施「公有土地 會應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 ,依該規範 1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局、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國軍 第 4 點規定,自 96 年迄今已同意增劃編原保地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公產管理機關,確實依增劃 之土地計 18 筆,面積計 52.3 公頃。 編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規定配合辦理,不得以其他與前 揭增編原則無關之理由,作為不同意提供增編原住民 保留地,以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十四 96 年雖業由內政部、交通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一、本會農場係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從事農業產銷, 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會銜 推展與農業相關之休閒、觀光事業而設立,與 發布「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以下稱共 因保存、維護、管理該地區自然資源而設立之 管辦法),依據共管辦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本法》 資源治理機關不同,尚無適用該資源共同管理 施行前已經設置之資源治理機關,得依第七條規定與 辦法問題。 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因法律不溯及既往 二、惟查本會所屬森保處轄管之大甲溪及棲蘭山兩 之限制,致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共管辦法對於該法令公 處林業區、棲蘭及明池兩處遊憩區,因符合原 (發)布施行前,即已劃設之資源治理區域並無法律 住民族基本法第 22 條所列舉林業區及遊憩區之 上之實質拘束力,復以各部會對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 資源治理機關範圍,爰本會於 96 年 12 月 18 日 源之權屬及共管方式仍存有適法性等諸多疑慮,目前 與原民會、內政部、交通部、農委會等會銜發 多難以積極配合辦理,或有成立相關共管機制,均多 布「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 。上開林 為諮詢性質,無法落實回歸由當地原住民族實質共 業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 管,致使近年來產生諸多爭議案件,影響族人土地及 員會,未來組織調整後,該處改隸為環境資源 自然資源權益甚鉅。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邀集內政部、 部,將由其轄下之森林及保育署依中央目的事 交通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 業主管機關訂定之共管機制辦理。 員會及教育部等相關機關檢討修正共管辦法,以落實 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機制。 二十 《原住民族基本法》自民國 94 年通過至今已逾10 併行政院主管決議(十四)回復。 年,行政院所屬各級單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皆無實質落 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 條所規範之共管機制。自 106 年度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內政部營建署所屬國家公 園實質編列預算科目以落實共管機制。 1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各組審查決議部分 一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地區榮民服務處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之職訓課程均已委外,訓練課程目的為輔導退除役官 字第 1050002025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兵榮民與榮眷學習專業技能並獲得專業證照,桃園訓 練中心課程為烘焙、室內設計、挖土機、堆高機、汽 車修護、水電、消防;其他為園藝、大客車駕駛、聯 結車駕駛,導遊等等;南部訓練中心目前委託中山大 學研究規劃,然而中山大學屬於「研究型」的大專院 校,其建校目的是培育「研發」人才,與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在北部訓練中心與各地區榮民服務處 委外課程與訓練目的屬性截然不同,顯示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政策推動規劃仍需加強,爰針對第2 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編列4,564 萬9,000 元, 凍結1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規劃之榮民照護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與服務,是以各地區榮民服務處為平台,結合欣榮志 字第 1050002040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工、各地區服務組長與服務員來進行榮民的社區服務 與服務照顧,然此部分應該是由具社工背景人員來執 行,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以志工及服務組 長及服務員來規避;該會雖編列許多經費要培育國軍 退役官兵獲得專業學歷、專業證照與技能,但在實際 業務執行時,卻仍以一般服務人員執行業務,顯見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執行業務之散漫,爰針對第4 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編列6 億1,998 萬 9,000 元,凍結400 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根據行政院 96 年10 月核定之資源共享計畫,國軍退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家照顧對象由榮民擴大至因 字第 1050002076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公傷殘替代役或警察,及低(中低)收入戶失能或身 心障礙民眾。然而,據審計部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 1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算審核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資 源共享計畫,遲未研訂服務項目相關規範,又未徵詢 地方政府可負擔及接受之床位收費標準,復未掌握地 方政府需求床位類型,致計畫執行歷7 年實際僅安置1 名低收入戶老人,執行成效不彰。而根據該會提出的 說明,目前有7 處榮家與各地方政府簽訂資源共享公 費安置委託計113床,但目前被安置的長者也僅2 位, 為何資源整合使用上會出現落差,容有檢討之必要, 爰針對第8 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編列 8 億0,198 萬6,000 元,凍結5,000 萬 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始得動支。 四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皆編列上億元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經費補助 3 所榮民總醫院從事臨床教學研究及重大 字第 1050002358 號函送大院。 醫學研究,惟卻未對於每年研究計畫及執行成果提出 說明與檢討。本年度編列「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目 之預算金額又與前兩年度完全相同,具說明之必要。 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第1 目「醫學臨床 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的「獎補 助費」詳細資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 五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依據「推動募兵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制暫行條例」,配合國防部研訂國軍勞務採購相關辦 字第 1050002439 號函送大院。 法,推動投資事業採多角化經營,擴大營業項目,以 擴增安置效能之政策,於「就學就業處」新增「就業 資源規劃科」,用以研析退除役官兵就業市場,然於 105 年預算編列卻無法顯現政策推行決心,預算不增 反減;卻於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增列設備及投 資等經費達8,488 萬3,000 元,顯示其業務執行不用 心,便宜行事,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上 述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六 榮民工程公司以切割營造業務與民間投資人亞翔工程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之方式民營化,留存業務依行政 字第 1050002428 號函送大院。 院99 年5 月24 日核定之「榮民工程公司民營化未隨 同移轉業務清理計畫」,預計清理至100 年底。但榮 民工程公司清理進度落後,復以其清理計畫潛藏債務 龐大且未充分揭露,隨著清理期程延宕,清理費用及 利息費用之增加將使累積虧損更形惡化,最終恐致名 下土地資產縱使全數拍賣,仍無法清償積欠之債務,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應研擬妥處方案,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七 全國「醫、養」專業人力培訓均顯短絀不均,軍醫體 一、本會前於 104 年 6 月 15 日函請衛生福利部增加 系之醫事、醫護人員,在軍中亦遭「制度─階級停年、 本會公費生分發員額至 50 員,經該部函復:業 服務年限」限制,渠等具備充實臨床歷練,且位居部、 已錄案,並將俟未來檢討培育員額時併為考 科主任之位階,醫護人力資源宜加善用;國軍退除役 量。衛生福利部於本(105)年 6 月「辦理重點科 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委請國防醫學院培育醫學公費生 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修正草案,考量未 13 員,105 年增為公費生20 員、代訓生18員(尚欠 來人力需求、招收留任情形評估、各校培育容 12 員,原預劃50 員),104 年起護理公費生6 員, 量,106 至 109 年度增加每年培育公費生至 200 因待遇的關係(每月無生活津貼1 萬5,060 元),僅招 名,分發至本會系統服務僅維持 20 名,不足以 到3 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函請衛生福利 因應所需醫師人力。本會又於 105 年 7 月 6 日 部及國防部增加公費生(醫學系70 員、護理系20 函請該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 員),並務請於106年達成;至於護理公費生不足額, 畫」增加分發本會醫療體系公費生員額至 50 影響招考成效,宜請依規定調整勻支。 名,業經衛福部 105 年 7 月 21 日函復歉難同意, 將持續與該部溝通協調爭取公費生員額。 二、另委請國防醫學院培育護理公費生 6 員,105 年度實際招到 6 員;本會賡續於每季召開國軍 與榮民醫療體系支援策略合作成效會議,向國 防部與軍醫局爭取增加公費生招收訓額。 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 12 所榮總分院照服 一、本會所屬榮總分院公務病床照服員,均依「護 員,應聘665 員(實聘589員,尚有76 員缺額),有 理機構設置標準」每人照顧 5 名失能失智榮民 關照護服務員均採委外勞務採購,實際招聘人數不 比例(1:5)配置,並以休假係數 1.45 倍估算所需 足,不符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每5 床1 位照服員)及 委外照服人力費用,迄今無違反相關規定之問 1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勞基法勞工工時規範,影響照護服務水準;榮總分院 題發生。為避免此類人員血汗,本會已飭請各 地處偏遠,入住榮民多係高齡、失能、多重疾病及經 榮總分院確依勞動基準法監督及配置妥適人 濟弱勢者,招聘不足原因是「薪資」問題;國軍退除 力,以維護照服員工作權益,提升照護品質。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給與薪資均低於衛生福利部與民營 二、另有關照服員每月薪資,係參考衛生福利部北、 醫療機構水準,導致招聘不足、素質偏低,請依「區 中、南、東地區老人之家照服員契約價金,並 域市場價金」合理調增薪資。 考量地區勞務市場價金、每月基本工資調增及 雇主增加之其他法定支出(如勞保、就業保險 及健保保費與勞退金提繳) ,以及部分偏遠地區 照服員勞務委外廠商招募困難等因素逐年調 增。 九 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 一、本會所屬人員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均依行政 多,且標準紊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 院核定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類 構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之醫師及研究人員(適 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辦理,並配合行政院歷次 用專業加給表24-1),與所屬機構不適用「醫事人員 修正函文將各專業加給表及時公告於本會全球 人事條例」之其他醫務技術人員(適用專業加給表 資訊網站。 26),九職等專業加給差距僅在100 元內,差異不大, 二、查本會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之醫師及 卻劃分不同職類,徒增行政作業程序,應宜予簡化。 研究人員(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之醫 又各類專業加給表多未於網站公開,於法未合,應予 師及研究人員,係指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 改善。 正、副主任及醫學研究部正、副研究員)依「公 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四之一) 」支給;本會 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之醫務技術人員 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六) 」支給。茲 因上開二類人員職務之專業程度、繁簡難易、 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不同,爰渠 等依適用表別,分別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 三、至於本會所適用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 四之一)及(二十六)是否應予簡化,係屬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責,如經該總處審認有簡 併之必要,本會將配合辦理。 十 有鑑於行政院組織改造迄今,透過員額評鑑等方式檢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討所屬業務萎縮或超出可設置員額規定之節餘人力列 字第 1050002454 號函送大院。 管出缺不補,並提出及研議各項控管措施,要求各機 1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關覈實檢討節餘人力之有效運用,以精簡超額預算員 額。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關超額人力 占比仍偏高,均在七成以上,另運用非典型人力亦不 低,且有遞增趨勢,顯示此類超額人力之檢討與轉化 運用未臻落實,公務人力恐有閒置之虞。故要求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人力精簡檢討改善方案, 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高就診次榮民(眷)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正確就醫、避免重複用藥及加強健康管理,96 年即訂 字第 1050002368 號函送大院。 頒「榮民(眷)高就診次輔導專案計畫」,分階段由 各榮服處及榮家人員、各級榮院居家護理師、各級榮 院醫師協同個案管理師及地區榮服處人員等進行訪視 及協助就醫。高就診次榮民(眷)由99 年度4,565 人 減為102 年度2,519 人,惟103 年度又增為3,449 人, 其中連續2 年皆為高就診次計有1,726 人;根據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調查統計,102 年度高就診次之 2,519 人中,確有醫療必要者僅870 人,無醫療必要者 100 人,而不確定是否有就醫需求者則有1,549 人,顯 示國人對於醫療資源之利用觀念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對高就診次榮民(眷)之輔導工作仍有待檢 討及加強。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 個 月內提出檢討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二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醫養合一」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政策,組成榮民醫療體系3 級照顧網,實施責任分區 字第 1050002375 號函送大院。 及逐級轉診機制,然就榮民門診人次統計,僅不到8% 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可見該政策之逐級轉診機制 未能發揮,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 個 月內針對如何提升該醫療照護網整合,減少醫療資源 浪費,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三 為提供榮民完善醫療服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1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會推動「醫養合一」政策,惟逐級轉診機制功效並未 字第 1050002375 號函及第 1050002382 號函送大院。 發揮,成效有待改善。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資料統計,99 至103 年度門診人次約200 萬人次上 下,104 年1 至7月則有106 萬餘人次,惟超過61%榮 民前往榮總總院就醫,約31%至榮總分院,僅不到8% 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3 級照護網之責任分區轉診機制未發揮功效。105 年度編列門診補助費用之金額為17 億5,544 萬2,000 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落實3 級照護 網,以改善年度編列龐大健保門診補助費。 十四 103 年度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安養及醫療等機構組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成榮民3 級醫照護網未落實,分級醫療及逐級轉診未 字第 1050002382 號函送大院。 發揮功效,榮民至榮總門診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醫療體系總就醫人次達六成之多,亟待檢討。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十五 榮民醫療體系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就醫服務量、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中期照護服務病床占床率偏低,且未能妥適提供安寧 字第 1050002392 號函送大院。 緩和病患轉介,亟待改進。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於3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 計畫書面報告。 十六 有鑑於榮民結構變化,榮家內住人數逐年遞減,以致 一、因資深榮民快速凋零,安置率逐年降低,且進 資源共享計畫成效不彰,現因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在 住榮家多為失能榮民,一般安養榮民較不願進 即,榮家除了應妥善規劃各榮家未來發展,更應考慮 入機構生活,故榮家安養床位空床較多,迄 105 開放讓其他非具榮民身分、有需要入住的老人家入住 年 1 月份榮家總占床率為 85.7%。為有效運用資 使用。 源,提升占床率,本會已配合修法,以自費方 式安置退除役官兵之眷屬及遺眷。另為推動資 源共享實施計畫,開放收置一般民眾,一併納 入修法。 二、本會逐年改建榮家生活設施,提升優質居住頤 養環境,並加強針對單身、獨居或夫婦無依榮 1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民/眷,透過訪視關懷服務,勸導進住榮家。 三、本案已擬具國軍退除役輔導條例第 17 條修正草 案,修正重點內容: 「輔導會得視就養機構設備 容量,以自費方式,安置退除役官兵之眷屬、 遺屬及民眾。」 ,並於 104 年 12 月 9 日輔綜字 第 1040103610 號函,陳報行政院審議,嗣因政 府交接期間,行政院對於增加政府支出或造成 人民負擔之政策,暫不做政策之決定,目前正 循法制作業程序另案陳報行政院審議。 四、另本會研提「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業務 試行計畫」陳報行政院審查,就榮家餘裕床位 開放一般民眾自費入住。案經行政院 105 年 7 月 7 日第 2 次函復請本會提供研處意見,本會 將研議後函復。 十七 隨著大陸來臺榮民逐漸年老及亡故,公費就養榮民由 一、藉由參訪、試住及製作榮家簡介影片等方式, 94 年之9 萬3 千餘人,逐年遞減至103 年之5 萬5 百 使外住榮民瞭解榮家的設施及服務狀況,積極 餘人,其中外住就養者,由8 萬餘人逐年遞減為4 萬3 勸進入住榮家,以符合渠等服務照顧需求,有 千餘人,內住榮家則由8 千9 百餘人減為5 千2 百餘 效運用榮家資源。 人,顯示公費就養榮民乃以外住居多。因榮民結構改 二、賡續提升榮家設施設備及照顧品質,並結合榮 變,內住榮家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單身就 服處榮民服務懇談會等機會,加強宣導榮家設 養榮民外住人數偏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 施設備及服務照顧作為。 瞭解其需求、提升入住各榮家誘因,並妥善規劃各榮 家未來發展。 十八 臺中榮民總醫院就診人數眾多,地方民意反應希望能 一、本案國防部軍醫局業於 104 年 10 月 5 日由該局 將國防部臺中國軍醫院中清院區併入國軍退除役官兵 陳副局長率國軍臺中總醫院院長前往拜會蔡錦 輔導委員會榮民醫院分院之一。經由國軍退除役官兵 隆委員,親向委員說明本案窒礙難行之處: 輔導委員會主導協調多次未果,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 (一) 中清分院地處要衝且平戰時已肩負極為重要之 輔導委員會再積極辦理協調,以完成整併作業。 醫療任務,不宜併入臺中榮總。 (二) 軍榮雙方現已建立良好醫療合作模式,臺中榮 總支援中清分院 9 科門診、11 名專科醫師,並 建立轉(代)檢平台及疏轉急診病人,以紓解臺中 榮總急診壅塞情形。 1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蔡委員表示已瞭解現況,惟仍請國防部軍醫局 再評估中清分院併入中榮醫療體系可行性。 三、本會業於 104 年 10 月 8 日「國軍醫院體系與榮 民醫療體系 104 年度第 3 季支援策略合作成效 檢討會議」與國防部軍醫局達成共識,會後請 臺中榮總持續與國軍臺中總醫院溝通協調,必 要時共同向委員說明。 四、嗣後蔡委員並未請軍醫局或本會再向其說明本 案。 十九 軍職人員退撫基金「開源、節流」措施正考驗政府誠 依各規劃重點說明如下: 信之「信賴保護原則」,「開源」部分誠屬不易,有 一、本會已依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 11 條條 待修法解決;「節流」部分宜就「延展工作權之年限、 文訂定「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學生活津貼發給 延後支領退休俸」方向規劃。建請參酌以下規畫重點: 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 1.依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完備退除役軍人服 辦法」、「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除役軍人 務照顧及提供實質安置就業機會的法源依據。2.跨部 就業獎勵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 會設立「募兵制退輔聯繫平台」,定期研商輔導安置 利息補貼辦法」及「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 事項;給予民營企業與轉投資事業獎補助措施,擇優 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獎勵辦法」等五種 進用榮民眷。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 辦法,均已公告施行,以完備退除役官兵就學 研採「多角化」經營方式,擴展營業項目,承接國防 就業權益與保障之法源依據。 部與公務機關之後勤、勞務、人力委外事務。4.職業 二、本會已與國防部、海巡署、勞動部、農委會成 訓練中心訓量與訓能全面提升。5.轉任公職管道須暢 立「募兵輔導整合服務圈」 ,定期召開工作圈會 通,報考資格、條件與分發單位等,勿再作限縮,宜 議,研商促進退除役官兵就業事宜。 適切放寬,提升軍人尊嚴及出路,增益招募之利基與 三、本會投資事業經營主要以天然氣、公車業為主, 誘因。 將以相關業務如天然氣爐具、熱水器具等設備 之推廣及檢修業務、微電腦表之推廣、車輛檢 修等業務,逐步增加營業項目。未來國防部委 外項目如有適合本會投資事業參與者,將視各 公司狀況並依「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法人或團體 優先承包國防部特殊軍事安全或技術勞務採購 處理辦法」辦理。 四、本會職訓中心受限於人力、場地設施,目前年 訓量約 3,200 至 4,800 人次;榮服處委外訓練年 1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訓量約 4,000 至 6,000 人次,合計本會年訓量約 7,200 至 10,800 人次。因應推動募兵制將服役 4-9 年志願役退除役官兵納為服務對象,本會除加 強與國內大型企業合作,辦理「專案徵才」及 「產訓合作專班」落實即訓即用,並開放補助 退除役官兵參加會外職訓課程(以專業度高、就 業率高之課程為主)以彌補本會職訓能量不足。 五、依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04 年 1 月 5 日審 議國防部送行政院「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附 帶決議,本會對「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 務人員考試」考試規則第三條應考資格、第四 條考試類科應試科目、第五條考試方式(筆、口 試)、第六條增額錄取及筆口試成績分配等修正 草案,業經考選部 104 年 11 月 25 日依法制程序 公告並函陳考試院,考試院於 105 年 2 月 18 日 召開小組審查會,請本會、國防部、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列席,後續將持續與考試院、考選部 保持密切連繫修法進度。另考選部依立法院 104 年 9 月 15 日通過「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之附 帶決議,於 104 年 11 月 2 日函請本會、國防部 提供「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第 5 條之 1 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4 條修法具體 建議,並於 11 月 30 日邀集國防部、本會、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等機關研商該條例 附帶決議相關事宜會議,同意本會及國防部將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比照一般 特種考試將限制轉調年限放寬為六年,以及對 分發任用機關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認定之機 關(構)任用」之建議。對退除特考分發機關, 放寬同上校轉任考試增列分發國家安全會議、 國家安全局、中央及地方政府役政、軍訓單位。 六、本會業於 105 年 4 月 27 日依考試院修正發布之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 1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則」第三條及第四條附表二「三等考試應試科 目表」、附表三「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函轉 本會各處會、各所屬機構在案,並摘要如下: (一) 放寬應試資格,增訂屆退之現役軍人,持有權 責機關出具本項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 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得報考本考試。 (二) 另因應用人機關未來辦理退除役軍人輔導就業 之需求,於三等、四等考試增設勞工行政類科, 並訂定應試科目。 二十 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應仿效美 一、本會每年榮民節對於進用榮民績優廠商均有辦 國,每年公布「企業雇主對軍人友善度排名」,並結 理類似頒獎表揚,依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 11 合企業辦理職業訓練。 條,本會已訂定發布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 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獎勵辦法,以增加 企業進用意願與友善度。 二、本會持續拜訪國內五百大企業,洽談合作辦理 專案媒合,104 年與指標性企業 55 家簽署合作 意向書,提供職缺 1,538 個,以爭取企業增加僱 用意願。 二十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事業因多數為具壟 部分公司或因單一家族民股持股超過 50%以上甚或 斷性之天然氣或客運等公用事業,安置榮民(眷)之 達三分之二以上,公司由民股主導,本會無法參與 比率已低於該基金持股比率,部分公司不符規定之情 公司經營、用人及政策擬訂等;或因工作性質需專 事甚至已持續多年。為使募兵制的順利進行,國軍退 門技術技能,以致造成安置率偏低。本會提升安置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改善安置狀況,以提升募 率之策進作法說明如次: 兵制誘因。 一、透過本會職業訓練中心合約廠商、大客車駕駛 訓練班、雙北市榮民服務處及國軍運輸部隊等 實施招訓,以增加與支持轉介合格及優秀之訓 員至公司服務。 二、持續辦理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之職業訓 練,並請轉投資天然氣公司於招募員工時,清 楚解說公司之各項工作內容及所需技術證照條 件,俾新進人員能充分瞭解工作性質,長久穩 定任職。 1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請各轉投資事業擇優進用退除役官兵 (服役 4 至 9 年者,尚無月退休俸),除年輕學習力較佳 外,多屬青壯年世代,須負擔家計且無停支月 退俸之問題,穩定性較高,亦較符合公司培養 之訓練成本。 四、請公司指定專人負責與本會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建立聯繫窗口,俾推介榮民(眷)至公司就業。 五、若有相關職缺訊息,請各公司於本會就業服務 網填報徵才資訊,俾利有需求的榮民(眷)能充分 獲取訊息。 二十二 有鑑於募兵制實施需要財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本會係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 員會轉投資事業因多數為具壟斷性之天然氣或客運等 理要點」第 11 點規定,對無法達成原始投資目的, 公用事業,每年為安置基金挹注可觀之獲利,故不得 或連續三年虧損且無法改善者,予以評估檢討。故 因安置成效不如預期即規劃出清持股,短期間雖可收 安置率高低非本會是否退出投資事業之唯一考量因 回投資成本,然在無更適當投資標的情況下,將喪失 素,嗣後相關撤資作業,將更審慎評估。 相對穩定之收益來源,且恐影響募兵制推動下該會辦 理榮民(眷)就業服務所需財源,因此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不應隨意出清手上持股。 二十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藉由安置基金轉投資公私 本會係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 合營事業之目的係為安置榮民就業,依國軍退除役官 理要點」第 11 點規定,對無法達成原始投資目的, 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人事業務實施程序第4 點 或連續三年虧損且無法改善者,予以評估檢討。故 規定,榮民(眷)、遺族占該會合營機構之職員安置 除安置情形外,本會尚考量各投資事業獲利情形, 率不得低於該會持股比例。然而至103 年底有多家轉 及是否能將收益挹注安置基金,以檢討是否撤資。 投資事業安置率不如持股比例,致使國軍退除役官兵 嗣後相關撤資作業,將更審慎評估。 輔導委員會以此為由而計劃出清部分事業持股。然因 該等轉投資事業多為具壟斷性之公用事業,收益可 觀,且不宜改為純民營方式經營。爰建請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轉投資相關辦法與投資目的,暫 不以安置率高低作為退出轉投資事業與否之唯一考 量。 二十四 針對長年以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安置退除 一、獲利及安置為本會投資民營事業之目的,惟需 1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役官兵就業而轉投資眾多公私立事業,近來安置成效 公司穩定獲利,方能永續經營,如此才能配合 已日漸式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就轉投資 本會之安置政策並提供員工就業機會。此外, 事業獲利性與安置政策間之輕重允以重新檢討,避免 各投資事業之盈餘分配,亦可挹注安置基金, 損及安置基金未來資金來源。 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等相關 經費。因此,在獲利性與安置政策兩者之間, 仍以獲利性為先,獲利穩定之公司,不僅可提 供就業機會,亦能有資金回饋安置基金,提供 長期安置就業所需之經費來源,間接達到本會 安置政策。 二、為能照顧退除役官兵就業、職業訓練長期所需, 對安置基金之各投資事業,本會將更審慎考量 其獲利情形及安置狀況。不以安置狀況為單一 考量因素,而決定撤資釋股,而係以營運獲利、 影響安置原因及各項公股事業政策配合度等綜 合考量,避免喪失穩定之收益來源,致影響本 會辦理榮民(眷)就業服務所需財源。 二十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 102 年11 月1 日承接 本會與國防部持續依軍職人員舊制年資撥付及管理 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負責掌理各項退除給付申請 作業要點,執行溢領催繳作業,雙方作業協調良好, 案件之受理、文件轉核及給與發放。然先前年度依法 且互動綿密。 應停支退休給付或不符年慰金發放資格仍發給等情 事,遭溢領金額約326 萬餘元,截至104 年7 月仍未 繳回。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 休給付案件,因業務由國防部移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未辦收繳而成為懸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應儘速與國防部協商訂立是項發放業務移交前 溢領案件之處理原則,並積極催繳。 二十六 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停止支領退休給付 一、國防部為辦理俸金溢領案件核處作業,均不定 仍支領者及其金額,截至104 年7 月底前仍有25 人, 期函文本會配合辦理,尤以 105 年 5 月 25 日函 共計231 萬1,000 元未繳回。惟據該會表示103 年度以 文為例,特請本會協查 103 年度以前溢領俸金 前仍屬國防部權責,因國防部迄今尚無核定表列應繳 繳還情形,以利該部辦理追繳或行政執行事 回人之繳回處分函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宜。基此,本會與國防部雙方作業協調聯繫良 會儘速與國防部協調後續款項追繳作業。 好。 1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二、本會持續依國防部核定之退休俸金溢領繳回處 分函文,配合辦理催(收)繳作業。 二十七 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休給付 一、本會持續依國防部軍職人員舊制年資撥付及管 案件成為懸帳,應速與國防部協商訂定承接業務前溢 理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收(催)繳。 領案件之處理原則。且此一疏失是由於國防部及國軍 二、相關催收款項依決議不收取任何遲繳利息。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疏漏,故在追討過程中,不 應向民眾收取利息,以免造成民眾困擾。 二十八 為避免資深榮民遭到詐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桃園榮家已依審核缺失於 104 年修正「保管榮民重 會提供榮民財務保管之協助,依「保管榮民重要財物 要財物作業規定」,有關存(單)褶及印章(密碼)等分 作業原則」第7 點「保管方式」(二)規定略以,各機構 開保管,並由主計及政風人員實施定期、不定期稽 保管之存單(摺)、印鑑、密碼應分開妥為保管。惟 核,稽核成果簽送首長核閱。 按審計部103 年度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 屬之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發現桃園榮家仁愛堂、友 愛堂、自費堂共保管19 位榮民之金融卡,均由同一人 保管存摺、金融卡及密碼,並辦理提款收付、登載零 用金收支紀錄表等,未依上述規定分開保管,有待檢 討妥處。 二十九 截至 104 年上半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 本會訂有「保管榮民重要財物作業原則」 ,針對部分 屬榮民之家及榮民服務處共代管1,374 位榮民重要財 榮家未能確實執行便宜行事部分,除配合每季督訪 物,包含860 張定存單,金額計5,137 萬8,000 元;871 加強管理外,並於政風會報提報檢討,後續對未依 本存摺,計存款4 億4,990 萬7,000 元;現金新臺幣342 作業原則辦理榮家,將直接檢討人員責任,貫徹財 萬2,000 元、美金3,200 元及提款卡49 張。新竹榮家 託制度。 保管之60 張定期存單、金額76 萬4,000 元,未依規定 登載會計帳簿,且各榮民之家保管之708 位榮民臨時 支用金部分,有 257 位(占36.3%)其保管金額超過 保管作業規定3,000 元。為免生財物管理風險,建請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保管財物制度。 三十 有鑑於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高達 88.6 歲,遠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高於男性國人平均餘命75.96 歲,且呈增長趨勢。隨著 字第 1050002340 號函送大院。 科技日新月異,復以大陸地區山寨文化盛行,為避免 道德危機,允宜強化查核機制,以保障榮民權益。 1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三十一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訪視長居大陸地區榮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民,落實生存驗證工作,每年都派員赴大陸地區訪視, 字第 1050002340 號函送大院。 然而,根據統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年度 實地查訪死亡比率多高於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 率,指紋驗證機制是否存有盲點,容有檢討之必要。 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 個月內完成檢 討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 三十二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長居大陸就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養榮民平均年齡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且呈增 字第 1050002340 號函送大院。 長趨勢。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由99年度之85.7 歲逐年增加,至104 年7 月底平均年齡已高達88.6 歲,其中90歲以上計有468 人,百歲以上有30 人。又 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第10 條規定,現行查核機制係由各榮家每年上、下半 年實施手指紋驗證。然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各年度派員實地查訪列入訪視對象之死亡比率(除 103 年上半年外,皆高於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 比率(大都小於1%),顯示指紋驗證機制有其限制性。 為落實資源分配正義及避免道德危機,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應強化查核機制。 三十三 截至 104 年上半年度,長居大陸就養榮民統計人數共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有1,209 人,依照「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 字第 1050002340 號函送大院。 給付發給辦法」第10 條,由各榮家每年上、下半年實 施手指紋驗證,如有未寄回或指紋不清、無法辨識等 情形,即暫停發給就養給付,並於每上、下半年派訪 時列入訪視對象,以查證是否生存。有鑑於年度查訪 人數僅約驗證總人數之10%,其中每年查訪人數中皆 有6%發現已死亡者,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以被動、小數量查訪,恐引發道德危機。建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強化查核機制,並針對高齡95 歲 1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以上之榮民列為年度專案訪查對象。 三十四 截至 104 年7 月底就養榮民長居大陸人數為1,209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人,每人每年獎補助金額計19 萬1,385 元,然現行查 字第 1050002340 號函送大院。 核機制是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 發給辦法」,由各榮家實施手指紋驗證,如有未寄回 驗證紙或寄回指紋模不清,無法辨識之情形時,即暫 停發給就養給付,並列入訪視對象,以查證是否生存。 據統計,各年度實地訪查人數比率僅一成左右,且各 年度實地查訪死亡比率(除103 年上半年外,皆高於 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大都小於1%),顯 示指紋驗證機制有其限制性。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強化查核機制,以落實照顧榮民之目的。 三十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5 年度分別於公務預 一、本會辦理建築物初評 462 件,進入詳評 205 件, 算及醫療作業基金下,編列「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 均全數完成,依詳評結果須補強 95 件,截至 105 能力補強工程經費」共計4 億7,922 萬8,000元,然根 年 7 月 26 日止,累積已辦理 38 件。 據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國軍退除役官 二、105 年度編列 4 億 7 千餘萬元,辦理 22 件補強 兵輔導委員會待補強者仍有76 件,其中以安養機構最 (服務機構 3 件、安養機構 4 件、職訓中心 2 高。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儘速清查並落實 件、醫療機構 13 件) ,已陸續招標及施工(其 完成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中醫療機構已補強完成 1 件) ,累積將可完成 59 件補強工程。 三、餘 36 件安養機構建築物須補強案,由就養處爭 取並獲得預算後於 106 年度前補強完成。 三十六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 一、本會辦理建築物初評 462 件,進入詳評 205 件, 資訊管理系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需補 均全數完成,依詳評結果須補強 95 件,截至 105 強97 件中,已完成21 件補強工程,但尚有76 件仍待 年 7 月 26 日止,累積已辦理 38 件。 補強,其中安養機構有41 件、醫療基金28 件、訓練 二、105 年度編列 4 億 7 千餘萬元,辦理 22 件補強 機構4 件、服務機構3 件。由於臺灣地質破碎脆弱, (服務機構 3 件、安養機構 4 件、職訓中心 2 隨時有地震風險,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 件、醫療機構 13 件) ,已陸續招標及施工(其 機構、醫療基金等所照顧民眾多為年長或行動不便 中醫療機構已補強完成 1 件) ,累積將可完成 59 者,若遭地震災害衝擊則後果不堪設想。爰建請加速 件補強工程。 進行所屬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以保障民眾安全。 三、餘 36 件安養機構建築物須補強案,由就養處爭 1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取並獲得預算後於 106 年度前補強完成。 三十七 台灣發生一名 54 歲中國女子,嫁予老榮民之後,領 本會已於 105 年 7 月 14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取老榮民死後就養金,並再改嫁其他榮民,3 年內嫁 提出書面報告,決議准予動支。 予3 位榮民,得到500 萬元的就養金,主任委員董翔 龍竟毫不知情,失職且不知檢討,並以囂張跋扈態度 於國會備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要業務為 輔導外籍配偶適應台灣生活,該會並沒有實際了解中 國配偶與榮民相處之情況。爰針對第4 目「退除役官 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 及座談」預算662 萬9,000 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八 據審計部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仍有3 本會已於 105 年 7 月 14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點事項有待檢討改進:1.各榮民總醫院高齡醫學整合 提出書面報告,決議准予動支。 門診就醫服務量,及運用周全性老年評估比率偏低; 2.已提供中期照護服務,惟病床占床率及個案轉介率 偏低;3.各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辦理安寧緩和醫療 業務已略具成效,惟部分病患未能即時轉介。爰針對 第6 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 系之補助」編列17 億4,336 萬1,000 元,凍結五分之 一,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九 據審計部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國軍退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工作計 字第 1050002401 號函送大院。 畫尚有以下幾點需改進事項:1.高山農場遊客人次持 續增加,多以搭乘私人機動運具為主,公共運輸並不 普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強化景點區 域間之策略聯盟,協調整合公共運輸工具,促進環境 永續;2.高山農場頗負盛名之農產品,面對氣候變化 衝擊,產量減少且影響品質,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強化災害預防措施及復育技術,以維永續經 1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營;3.農場推廣遊憩業務尚具成效,惟旅遊行銷資訊 及訂房系統,有訊息混淆、資訊透明度不足及熱門時 段網路壅塞等情事,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 極研謀改善;4.彰化及臺東農場所屬遊憩區設有住宿 遊憩等設施,經其檢討分析有缺乏自然景觀、設施陳 舊及腹地有限無法開發特色景點等問題,又其據以訂 定經營管理規範之法源已刪除,後續營運定位請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妥為因應處理;5.農場辦理委 託經營案件,有助土地活化利用,惟財產管理系統建 置、履約保證金、權利金及遲延利息收取等間有未臻 周妥情事。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檢討改 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5 年度於公務預算及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醫療作業基金編列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 字第 1050002112 號函送大院。 程經費共計4 億7,922 萬8,000 元。根據內政部營建署 建置之「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 統」,所公布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列管資 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列管詳評案件206 件 皆已完成詳評。其中需補強97 件中,僅完成21 件, 顯見執行管控能力不足,迄今待補強案仍有76 件未完 成。臺灣地處地震頻繁地帶,依該會提供之資料,上 述待補強個案中,以安養機構41 件最高、其次為醫療 基金28 件、訓練機構4 件及服務機構3 件。為保障人 民生命財產安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所屬 應儘速加強補強作業,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就檢討改進方案及詳細說明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5 年度於「營建工程」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工作計畫項下之4 項分支計畫計編列3 億1,282 萬 字第 1050002261 號函送大院。 3,000 元。其中為辦理「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工程」經費6,605 萬8,000 元,安養機構功能調整及資 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規劃及執行未盡周 妥,計畫修正多次且執行期程延宕,無法達成整建榮 1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家設施之計畫目標,其中以板橋榮家家區總體營造工 程進度嚴重落後,迄104 年7 月底仍有503 位榮民遷 住各地榮家或自行外住,返家無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為改善榮家生活設施與環境,辦理「安養 機構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98 至102 年度)計畫」,立意良善,惟規劃及執行未盡 周妥,期程一再延宕,實施期間多次修正計畫並停止 多處工程施作,亟待檢討改善,並請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 四十二 「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經費以跨年期預算編列方式辦理,惟國軍退除役官兵 字第 1050002304 號函送大院。 輔導委員會105 年度將2 個榮家工程合併以1 筆預算 表達,有欠妥適,應予分別編列表達,俾利了解個別 榮家工程經費需求及執行之控管。此外,臺南榮家中 程計畫因配合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遷址興建,刻正辦 理計畫修正;雲林榮家中程計畫執行進度則有大幅落 後情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加強個案進度 之管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三 據審計部 103 年度決算審核通知修正事項,國軍退除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及103 年度於第11 目「退除役 字第 1050002445 號函送大院。 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列支退除役官兵年終慰問金, 有支領月退休金逾2 萬元,非因公傷殘之人員仍發給 情事,有違「101 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 注意事項」第2 點及「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 問金發給辦法」(102 年9 月5 日訂定),該2 年度 分別有10 人及8 人,支給金額51 萬6,104 元及43 萬 7,534 元。惟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表示,102 及103 年度慰問金之發放作業仍屬國防部權責,因國 防部迄今尚無核定表列10 人之繳回處分函文,截至 104 年7 月底皆無法辦理收繳。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 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休給付案件,因業務由國防 1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部移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辦收繳而成為懸 帳,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 個月內,儘速 與國防部協商訂立是項發放業務移交前溢領案件之處 理原則,積極催繳,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四十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 12 年對就養榮民眷屬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補助及退除役官兵優退利息補助預算已編列逾2,300 字第 1050002447 號函送大院。 億元,然該2 項補助皆未有法源,逕列為依法律義務 支出,有待商榷。此外,截至103 年底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積欠臺灣銀行之優存利息補貼差額債務 已近74 億元,為避免排擠其他施政計畫及影響推動募 兵制所需財源,允宜全面檢討未具法源獎補助經費之 妥適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五 據統計資料,目前領取就養金卻定居中國的榮民已達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1,216 人,這些敵我不分的榮民,已犯了軍人效忠國家 字第 1050002326 號函送大院。 之大忌,享領我國之就養金卻定居敵國,已失去軍人 該有之軍魂,更遑論為「榮民」,取消其榮民資格為 理所當然,不僅應取消已取得中國籍之榮民就養金, 凡定居中國之榮民皆應一併停發就養金,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同時研擬申請復領退休金之辦法, 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六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藉由安置基金轉投資公私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合營事業之目的係為安置榮民就業,依國軍退除役官 字第 1050002408 號函送大院。 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人事業務實施程序第4 點 規定:「凡由本會與民(僑、外)資或其他政府機關 合營之機構,安置榮民(眷)及國軍遺族人數佔全部 員工人數之比率,除特殊情形者外,其職員(工)安 置率不得低於本會持股比例為原則。」截至103 年底 安置基金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計有27 家,其中遠榮氣 體等8 家公司,安置榮民(眷)之比率已低於該基金 持股比率,部分公司不符規定之情事甚至已持續多 1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年。然該等轉投資事業因多數為具壟斷性之天然氣或 客運等公用事業,每年為安置基金挹注可觀之獲利, 如僅因安置成效不如預期即規劃出清持股,短期間雖 可收回投資成本,然在無更適當投資標的情況下,將 喪失相對穩定之收益來源,且恐影響募兵制推動下該 會辦理榮民(眷)就業服務所需財源,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就轉投資事業獲利性與安置政策間 之輕重權衡重新檢討,避免損及安置基金未來資金來 源。綜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公私合 營事業之目的係為安置榮民就業,然近來安置成效已 日漸式微,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 個月內 就轉投資事業獲利性與安置政策間之輕重權衡重新檢 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5 年度於公務預算及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以輔計 醫療作業基金編列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 字第 1050002189 號函送大院。 程經費共計4 億7,922 萬8,000 元。根據內政部營建署 建置之「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 統」,所公布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列管資 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列管詳評案件206 件 皆已完成詳評。惟需補強97 件中,僅完成21 件,仍 待補強案尚有76 件。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 供資料,以安養機構41 件最高、其次為醫療基金28 件、訓練機構4 件及服務機構3 件。臺灣地處地震頻 繁地帶,該會暨所屬應儘速加強補強作業,以保障人 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及所屬於3 個月內儘速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 物耐震能力之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並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四十八 有鑑於榮民工程公司清理進度落後,清理期程持續延 一、榮民公司 98 年民營化後,公司重要實質資產並 宕,復以清理計畫潛藏債務龐大且未充分揭露,依預 未隨同負債移轉,刻依清理修正計畫處分資 算法第9 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 產、辦理各項清理業務,逐步清償負債,清理 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 期程報奉行政院同意,至 106 年底完成。 1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然國軍 二、本會將督導榮民公司未來就各項資產之處分,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5年度預算書僅說明係補 以國家利益最大化為考量,妥為爭取較佳交易 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5,513 萬8,000 價格及處分利益,俾使清理後未償債務餘額達 元及補助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 億1,919 萬 於最低,清理期間預算之揭露範圍,悉依相關 6,000 元。有關舉借本金,積欠利息及榮民工程公司待 規定辦理。 填補之累計虧損金額皆未揭露,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於以後年度預算書中充分揭露累計虧損金 額,以利預算審議。 四十九 基於公司治理乃為全球企業管理之趨勢,為大力推動 一、本會投資事業之持股並無政府資本超過50%之 公司治理所重之透明化管理與善盡社會責任之精神, 情形,均為民營公司而非國營事業,爰本會尚 無論上市櫃公司、國公營事業莫不規劃增設員(勞) 無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及35條第2項規定須設 工董事之位,透過員(勞)工參與來自社會大眾與政 置勞工董事之適用,先為敘明。 府資金投資為主之企業經營與監理,以落實透明化管 二、另查財政部所屬八大銀行原屬國營事業,後因 理和克盡社會責任。勞工董事設立之法源實施已有14 釋股轉型民營化,為維公會權益,故仍保留勞 年,依據民國89 年7 月19 日修正公告,並於90年5 月 工董事席次,係有其歷史背景。 1 日起實施之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 條第2 項規定,國 三、考量本會各投資事業原已設有定期內部稽核等 營事業之董事或理事,其代表政府股份者,應至少有 業務監督機制,且重要議案係依照公司法或相 五分之一席次,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聘請工會推派之 關法規規定召開董事會討論或經股東會決議; 代表擔任之。該法條修正實施迄今已有14 年。同時, 另公司組織設計業依規定設置監察人或獨立董 民國89 年審議時亦通過附帶決議,規範國營事業轉投 事監督營運,以落實公司治理。惟為維護勞工 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之事業,政府資本合計超過20% 權益,已於本會投資事業工作會報會議,請各 以上時,代表政府股份之董事或理事,應至少有一名 會薦高階經理人與民股溝通,研擬評估於董事 該事業工會所推派之代表擔任。顯見各主管機關所屬 會設置勞工董事之可行性。 之公營事業或政府投資事業應積極設立勞工董事,以 落實公司治理,並符法制。目前國營事業管理法之主 管機關雖隸屬於經濟部,但其他部會所屬之各事業單 位亦須遵循。目前財政部所屬之八大銀行分別自90 至 96 年皆相繼設立勞工董事,經濟部所屬事業亦是如 此,惟尚有少數部會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 尚未遵循與積極辦理,已引爭議。有鑑於此,爰提案 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比照國營事業管理 法第35 條之勞工董事設立規範予以辦理,研議規範其 1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5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 容 所屬投資事業設立勞工董事之席次,以真正落實政府 投資事業之公司治理,並符法制。 五十 花蓮縣政府為改善光華工業區外東側土地的雜草廢土 一、本案臺東農場與花蓮縣政府及台開公司委託經 景觀及違建占用戶問題,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營契約,期間自 99 年 7 月 15 日至 105 年 7 月 會花蓮農場(現屬台東農場管理)承租土地,進行農 14 日止計 6 年,委營期間台開公司未徵得農場 場景觀改善,並依法向經濟部水利署申請施設休閒遊 書面同意,於委營土地開挖生態池改變地形及 憩設施。經數年經營,農場周邊已設置自行車道、阿 地貌等,違反契約第 5 條及第 7 條規定。因函 美族海祭場、東昌護岸景觀美化計畫等重要設施,完 請限期改善未果,農場已於 104 年 8 月 10 日東 成遷移數十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都無法處 農產字第 1040003836 號函依契約規定終止契 理的違建占用戶,還提供國際石雕藝術作品設置供民 約。 眾觀賞,有機農作物收成亦定期提供弱勢團體,全天 二、台開公司後續向吉安鄉公所申請調解,公所於 無收費開放民眾及遊客參觀,並配合舉辦特色活動或 104 年 9 月 17 日召開第 1 次調解會,未達成共 公益性活動,該區域已是花蓮當地民眾及國內外觀光 識雙方協議再補充資料,於 105 年 5 月 11 日召 客經常前往的重要遊憩觀光景點。鑑於計畫執行成果 開第 2 次協調會仍未有共識,原訂於 105 年 7 對花蓮縣深具意義,更是重要觀光遊憩景點,爰請國 月 5 日再召開第 3 次調解會,因故改至 105 年 7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東農場)應繼續支持該 月 13 日召開調解會,台開仍不願交還土地,農 休閒農場開發計畫,俾利花蓮縣觀光遊憩持續發展。 場已委任律師辦理訴訟。 165 本 頁 空 白 166 附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退 除 年 終 慰 問 金 退除給 折 扣 後 區 分階 級人 數 折 扣 月 需 數 退 除 說 明 與薪餉 薪 給 人 數本 俸折 扣 率小 計 率 退 預定現役上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將(當年) 2 190,500 114,300 228,600 0 95,250 95%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將六級(當年) 7 82,655 40,195 281,365 0 53,075 95%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少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少將十級(當年) 50 74,620 32,692 1,634,600 0 52,410 95% 0 休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上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校十級(當年) 983 48,415 20% 9,683 9,518,389 0 48,415 84%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校九級(當年) 1,055 40,420 10% 4,042 4,264,310 0 40,420 82%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一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俸 一等士官長八級(當年) 674 29,765 20% 5,953 4,012,322 674 29,765 82% 24,675,78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二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二等士官長十三級(當年) 226 29,765 20% 5,953 1,345,378 226 29,765 82% 8,274,075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三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三等士官長十三級(當年) 235 27,770 20% 5,554 1,305,190 235 27,770 82% 8,026,919 脫離就業) ︵ 預定現役上士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士十級(當年) 172 24,440 15% 3,666 630,552 172 24,440 81% 5,107,471 離就業)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繼續支領 上將(以前) 57 190,500 118,110 6,732,270 0 95,250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遺眷繼續 上將(以前) 11 95,250 50% 47,625 523,875 0 95,250 50% 0 生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繼續支領 中將六級(以前) 520 82,655 42,318 22,005,360 0 53,075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遺眷繼續 中將六級(以前) 175 53,075 50% 26,538 4,644,063 0 53,075 50% 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遺眷繼續 補 中將三級(以前) 2 49,080 50% 24,540 49,080 2 49,080 50% 73,62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繼續支領 少將十級(以前) 2,060 74,620 34,788 71,664,104 0 52,410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遺眷繼續 少將十級(以前) 640 52,410 50% 26,205 16,771,200 0 52,410 50% 0 支領退休俸半數 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遺眷繼續 少將八級(以前) 127 49,745 50% 24,873 3,158,808 127 49,745 50% 4,738,211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繼續支領 上校十二級(以前) 9,430 51,080 80% 40,864 385,347,520 0 51,08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遺眷繼續 上校十一級(以前) 6,528 49,475 50% 24,738 161,486,400 2,682 49,475 50% 99,518,963 ︶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繼續支領 中校十一級(以前) 31,107 42,420 80% 33,936 1,055,647,152 0 42,42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遺眷繼續 中校十一級(以前) 10,618 42,420 50% 21,210 225,207,780 10,591 42,420 50% 336,952,665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繼續支領 少校九級(以前) 18,475 36,425 80% 29,140 538,361,500 0 36,425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繼續支領 少校二級(以前) 140 29,435 80% 23,548 3,296,720 140 29,435 80% 4,945,08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遺眷繼續 少校十級(以前) 13,198 37,425 50% 18,713 246,967,575 12,797 37,425 50% 359,195,794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繼續支領 上尉九級(以前) 15,998 33,095 80% 26,476 423,563,048 0 33,095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繼續支領 上尉五級(以前) 1,015 29,100 80% 23,280 23,629,200 1,015 29,100 80% 35,443,80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遺眷繼續 上尉十級(以前) 9,101 34,095 50% 17,048 155,149,298 7,941 34,095 50% 203,061,296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1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退 除 年 終 慰 問 金 退除給 折 扣 後 區 分階 級人 數 折 扣 月 需 數 退 除 說 明 與薪餉 薪 給 人 數本 俸折 扣 率小 計 率 退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繼續支領 中尉九級(以前) 2,795 27,100 80% 21,680 60,595,600 1,326 27,100 80% 43,121,52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遺眷繼續 中尉五級(以前) 1,886 24,440 50% 12,220 23,046,920 1,886 24,440 50% 34,570,380 休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繼續支領 少尉四級(以前) 745 21,775 80% 17,420 12,977,900 735 21,775 80% 19,205,55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遺眷繼續 俸 少尉六級(以前) 1,084 23,105 50% 11,553 12,522,910 1,084 23,105 50% 18,784,365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繼續支 一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7,879 30,430 80% 24,344 435,246,376 0 30,43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繼續支 一等士官長七級(以前) 23 29,100 80% 23,280 535,440 23 29,100 80% 803,16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遺眷繼 一等士官長十六級(以前) 11,598 35,095 50% 17,548 203,515,905 10,592 35,095 50% 278,794,68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生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繼續支 二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2,348 27,100 80% 21,680 50,904,640 169 27,100 80% 5,495,88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遺眷繼 補 二等士官長十三級(以前) 1,750 29,765 50% 14,883 26,044,375 1,703 29,765 50% 38,017,346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繼續支 三等士官長十級(以前) 1,297 25,770 80% 20,616 26,738,952 306 25,770 80% 9,462,744 領退休俸、生補費 費 三等士官長十三級(以前)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遺眷繼 1,276 27,770 50% 13,885 17,717,260 1,276 27,770 50% 26,575,89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繼續支領 上士十一級(以前) 15,460 25,105 80% 20,084 310,498,640 14,055 25,105 80% 423,420,930 退休俸、生補費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遺眷繼續 上士八級(以前) 21,756 23,105 50% 11,553 251,336,190 20,756 23,105 50% 359,675,535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繼續支領 中士十二級(以前) 705 22,440 80% 17,952 12,656,160 735 22,440 80% 19,792,08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遺眷繼續 中士十級(以前) 2,635 21,110 50% 10,555 27,812,425 1,656 21,110 50% 26,218,620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繼續支領 下士三級(以前) 177 12,570 80% 10,056 1,779,912 23 12,570 80% 346,932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遺眷繼續 下士三級(以前) 883 12,570 50% 6,285 5,544,346 189 12,570 50% 1,772,798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小計 206,903 4,846,899,609 93,116 2,396,072,083 全年合計 206,903 58,162,795,302 贍 中尉十級(當年) 10 27,770 80% 22,216 222,160 10 27,770 80% 333,240 少校四級(以前) 190 31,430 80% 25,144 4,777,360 190 31,430 80% 7,166,040 依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 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上士十二級(當年) 10 25,770 80% 20,616 206,160 10 25,770 80% 309,240 第二目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 養 公成殘支領贍養金人員繼續支領 上士五級(以前) 1,005 21,110 80% 16,888 16,972,440 1,005 21,110 80% 25,458,660 年終慰問金,支領贍養金低於就 養金者,免予折扣 小 計 1,215 22,178,120 1,215 33,267,180 全 年 合 計 1,215 266,137,440 金 全年總計 208,118 58,428,932,742 94,331 2,429,339,263 月退俸、生補費、贍養金 208,118 60,858,272,005 及年終慰問金總計 註: 1.上將(當年)、中將六級(當年)、少將十級(當年)折扣後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固定薪)扣除新制給與【本俸*2*40%(每任職1年照基數內 涵2%給與*20年)】計算。 2.上將(以前)、中將六級(以前)、少將十級(以前)折扣後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固定薪)扣除新制給與【本俸*2*38%(每任職1年照基數內 涵2%給與*19年)】計算。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