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目次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第 1-24 頁 二、主要表明 ………………………………………a……………………………… ……………………… (一)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明 ..----------------------------------------- 第 25-26 頁 ---------------------------------------------------- (二)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第 27-32 頁 三、附屬表 (一)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第 33-40 頁 (二)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1.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第 41 頁 2.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第 42-43 頁 3.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第 44 頁 4.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第 45-50 頁 5.一般行政.......................... 第 51-55 頁 6.榮民醫療照護........................ 第 56-59 頁 7.林區永續經營........................ 第 60 頁 8.榮民安養及養護....................... 第 61-63 頁 9.一般建築及設備 (1)營建工程 ......................... 第 64-65 頁 (2)交通及運輸設備 ...................... 第 66 頁 10.第一預備金......................... 第 67 頁 11.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第 68-71 頁 12.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第 72 頁 (三) 各項費用彙計表....................... 第 73-78 頁 (四) 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第 80-81 頁 (五) 資本支出分析表....................... 第 82-83 頁 (六) 人事費彙計表........................ 第 84-86 頁 (七) 預算員額明細表....................... 第 88-89 頁 (八) 公務車輛明細表....................... 第 90-103 頁 (九) 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第 104-105 頁 (十) 補助經費分析表....................... 第 106-109 頁 (十一) 捐助經費分析表...................... 第 110-115 頁 (十二)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第 117 頁 (十三)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開會、談判............ 第 118-119 頁 (十四) 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第 120-121 頁 (十五) 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第 122-123 頁 (十六)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第 125 頁 (十七) 委辦經費分析表...................... 第 126-127 頁 (十八)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 第 128-180 頁 辦理情形報告表...................... 四、附表: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第 181-182 頁 總 說 明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 1. 退除役官兵輔導之綜合規劃。 2. 退除役官兵之服務、照顧及救助。 3. 退除役官兵之就養、養護及權益。 4. 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 5. 退除役官兵之就醫、保健及長期照護。 6. 退除役官兵之退除給付發放。 7. 所屬服務、安養、職業訓練、醫療、事業、勞務及農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 動。 8. 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輔導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 1. 主 任 委 員:綜理會務。 2. 副主任委員:襄理會務。 3. 主 任 秘 書:文稿綜核及代判、機密及重要文件處理、各單位協調及權責問題核 議、重要會議督辦。 4. 綜合規劃處:掌理施政計畫編審、立法院及監察院業務報告、研究發展、管制考 核、業務性採購案件及所屬機構工程綜辦與督導等事項。 5. 服務照顧處:掌理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遺產管理,以及所屬各榮民服務處業務 策劃督導考核等事項。 6. 就養養護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養服務政策擬訂,以及所屬安養機構業務策劃督 導考核等事項。 7. 就學就業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政策擬訂,以及所屬職訓中 心及各榮民服務處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業務策劃督導考核等事 項。 8. 就醫保健處:掌理退除役官兵就醫服務、健康照護,以及所屬醫療機構醫務與營 運管理等事項。 9. 事業管理處:掌理所屬工業、工程、農業、觀光遊憩等機構業務計畫審議督導管 理考核,以及投資事業經營方針審議執行督導考核等事項。 10.退除給付處:掌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資料審理與發放等事項。 11.行政管理處:掌理事務、出納、國有公用財產綜合規劃、公共關係及文書印信 等事項。 12.人 事 處:辦理人事管理等事務。 13.政 風 處:辦理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與查處等事務。 14.會 計 處:辦理歲計、會計及內部審核等事務。 15.統計資訊處:辦理統計分析、資訊處理與資料管理等事務。 16.法 規 會:辦理法規、訴願、國家賠償案件審議、法律案件協助、研處與諮 商等事務。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1. 組織系統圖 主 任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3) 主 任 秘 書 安置基金管理會 法規會 醫療基金管理會 統 會 政 人 行 退 事 就 就 就 服 綜 計 政 除 業 醫 學 養 務 合 資 計 風 事 管 給 管 保 就 養 照 規 訊 處 處 處 理 付 理 健 業 護 顧 劃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處 醫 勞 工 工 農 訓 安 服 療 務 業 程 林 練 養 務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機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構 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 預算員額說明表 單位:人 機關 職員 駐警 工友 技工 聘用 約僱 合計 會本部 375 51 11 13 7 7 464 服務機構 565 0 76 41 0 39 721 安養機構 690 0 298 69 0 0 1,057 職訓中心 30 0 4 3 0 0 37 森保處 25 0 0 32 0 0 57 總 計 1,685 51 389 158 7 46 2,336 二、本(108)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會以輔導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顧等工作為使命,藉 由主動關懷、感動服務等作法,輔導退除役官兵達到「學有所用、壯有所業、病有 所醫、老有所養、孤獨廢疾困苦者可獲得適當服務照顧」之目標,並成為安定社會 與繁榮經濟的助力。 本會策定「傳承榮民精神、追求卓越服務、永續組織發展」之組織願景,持續 推動重要施政工作計有:鼓勵就學進修,提供多元訓練管道;加強產訓合作,多元 輔導就業;強化醫療資源整合,提升優質健康照護;積極推動長照服務,規劃榮家 人力培訓及設施整建,提升安養養護服務品質;深化退除役官兵關懷作為,型塑優 質服務模式;結合地方社福資源,提高服務品質。108 年度將賡續推動各項核心工 作,讓優質的退輔制度,傳承創新、永續發展。 本會依據行政院 108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 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08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點 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1. 落實服務量能,提升訪視關懷作為,建立完善安全網絡 (1)精進訪視作為:依不同服務對象律定不同訪視頻率與關懷模式,針對青壯退除役 官兵,運用各項網路社群工具,主動提供即時服務資訊;對於年長、獨居及弱勢 退除役官兵、遺眷,則藉由綿密訪視作為、深入關懷,積極協助解決問題。 (2)綿密社團聯繫溝通:秉持「輔導溝通凝聚共識、聯繫服務強化公益」原則,聯繫 拜會各退伍軍人社團,運用社群通訊軟體,建立即時溝通管道,以維繫情誼、傳 達政府政策。賡續加強各社團聯繫服務,並周延社團公益活動補助審查,以提升 輔導效能,促其發揮自主管理力量,協助政策溝通,支持政府施政。 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3)感動服務周全照顧:持續強化聯結地方政府、志願服務機構、公益團體、慈善組 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社福資源,結合榮欣志工力量,建構綿密服務網絡,提 供退除役官兵(眷屬)在地樂齡生活之多元、完善服務照顧。各榮民服務處積極 連結服務區內各項長照資源,協助輕度失能退除役官兵(眷屬)接受妥善的長照服 務。針對有就學就業需求之屆退官兵,主動聯繫服務,提供協助,滿足退除役官 兵各項需求。 2.賡續實施榮家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符合長照設施標 準,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 (1)改善榮家生活設施,符合長照設施標準,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環境,提升照顧服務 品質。配合長照政策盤點榮家照護資源,規劃設立日照中心、強化關懷據點功 能。因應失智人口逐年增加,評估擴大失智床位量能,提供弱勢家庭及社區民眾 運用。 (2)協助地方政府轉介安置低、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等弱勢民眾;與地方 政府簽訂緊急支援協定收容安置受災鄉親。積極推動民眾自費入住榮家,提供優 質多樣化安養護選擇。 3.提升退除役官兵人力素質,強化職技專業訓練,促進多元就業機會 (1)鼓勵就學進修,提升就業知能:基於為國培育人才宗旨,鼓勵有志向學之退除役 官兵繼續升學進修。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及國外研究所之具正式學籍者,可向本會 申請補助及獎勵。就學期間具有低、中低收入戶者,得申請就學生活津貼。參加 國內各大專校院進修、國家考試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補習進修,得申請 進修補助。 (2)強化職技專長,打造職場競爭力:考量退除役官兵特質、年齡及未來產業發展趨 勢,規劃合適之職業訓練課程,輔導取得就業技能;並透過訓後輔導就業獎勵方 式,提升訓後就業成效,期達「為用而訓、訓用合一」目標。另開放本會公告 公、民營訓練機關(構)辦理職業訓練課程,以補助訓練費用方式鼓勵參訓,提供 多元化訓練管道,強化其競爭力。 (3)多元就業輔導,適性穩定就業:主動進入營區協助官兵了解退後權益,辦理職業 適性評量、職涯諮詢及發展講座,協助順利完成轉銜與適性就業。掌握就業需 求,個管開案協助,提供即時有效之資源。運用獎勵企業團體進用志願役退除役 軍人措施,激勵企業進用意願。結合勞動部及地方政府就業服務資源,共同辦理 就業媒合,提供多元就業管道,並發給促進穩定就業津貼,以達即退即用順利穩 定就業目標。辦理系列性創業輔導課程,協助有創業意願或需求者具備創業知 能,對已獲得各級政府創業貸款者,提供貸款利息補貼,以減輕經濟負擔,協助 創業成功。 4.推動全方位長照服務,擴大安置對象 (1)強化醫養結合的長照服務,透過出院友善準備服務,無縫銜接居家、社區及機構 住宿式長照服務。 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2)提升長照服務品質,完善長照人員訓練及再教育,留任長照專業人員,以提供優 質長照服務。督導推動所屬機構符合長照機構設立標準及評鑑基準,配合主管機 關辦理社區及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機構評鑑,並參與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 務體系計畫」。 (3)提供全方位長照服務,強化預防保健及延緩失能,推展急性後期照護,出院準備 無縫接軌長照服務,推動優質失智症照護模式,創新輔具服務,推廣安寧照護。 (4)榮家資源共享,提供醫養合一照顧:1.開放床位資源共享。2.強化社區照顧關懷 據點。3.逐步開放失智床位。 (5)榮民服務處結合在地資源,提供關懷服務照顧:以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為整合平 臺,連結地方公、私社福及長照資源辦理居家關懷訪視,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完 整之服務照顧。 5.整合榮民醫療資源,提升經營績效,完善健康照護體系 (1)榮民總醫院、榮總分院與榮家保健組建構三級整合醫療照護體系,提供健康促 進、預防保健、急(慢)性醫療、高齡整合性醫療、急性後期照護、長期照顧及 安寧療護等全程照護服務及教學研究,致力促進、保護及恢復退除役官兵及民眾 的健康。 (2)以高齡醫學照護之成效為基礎,推動高齡友善醫院,提供整合性健康照護,促進 健康老化。 (3)落實榮民醫療機構整合政策,強化醫療資源整合,各榮總支援榮總分院所需醫療 人力、技術,集中採購藥衛材與儀器設備,達資源共享、降低成本及永續經營的 目標,以提升榮民醫療體系能量,厚植競爭優勢。 (4)各榮總興建新醫療大樓,各級榮院賡續推動 5 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計 畫,更新醫療設備投資,提升服務照顧水準,提供更優質、友善、安全的就醫環 境。 6.強化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推展農場優質觀光 (1)以目標管理方式,於董事會中檢討公司經營狀況,合理審訂營運目標,以提升公 司營運成效;積極協調民股擇優安置退除役官兵,以提升安置率,增加退除役官 兵就業機會。 (2)農場進行遊憩設施設備改善與友善旅遊環境,提供多語版網頁與摺頁供國際遊客 使用並造訪,以增加營收,俾利提升農場機構投資報酬率。 (3)賡續配合新南向政策至東南亞地區主要客源市場與港澳大陸參展,並與泰國皇家 基金會進行農技交流與人員互訪,落實備忘錄合作事項。 7.覈實編列退除預算,便捷給付作業 (1)因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規劃本會「退除給與發放管理系統」 擴充,修正退除給與發放相關規定、業務手冊及調整人員作業流程等事項,以期 順遂軍職人員退休金(俸)發放工作。 (2)加強法案修正內容之說明與宣導,妥適處理陳情案件,以減少法案修正施行後之 衝擊。 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一 、 醫 學 臨 床 一 各榮總及其分 補助 3 所榮總及其分院辦理精準醫學、人工智慧、慢性 教學研究 院臨床教學與 病管理、高齡醫學及長期照顧、遺傳基因醫學、癌症醫 研究 學、心血管代謝疾病、過敏免疫學及神經肌肉骨骼等範 疇之研究計畫,以精進榮民醫療體系尖端醫學研究量 能。 二 、 退 除 役 官 一 退除役官兵就 一、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技術校院二年制、四年制 兵就學、 學獎助 技術系及學士班,協洽教育部並委託大學校院組成 職訓 招生委員會,辦理大學及技術校院二年制、四年制 技術系甄試,就讀有利產業發展科系。 二、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校院二年制技術系,洽請 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提供二年制就學名額,培育 產業發展人才。 三、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二年制專科校院,洽請專科進 修學校提供就學名額。 三 、 榮 民 及 榮 一 榮民健康保險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第 6 款規定,補助 6 類 1 目 眷健康保 被保險人全額健保費(每人每月健保費 1,249 元)。 險 二 榮眷健康保險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第 6 款規定,補助 6 類 1 目 被保險人眷屬健保費 70%(每人每月健保費 874 元)。 三 榮民健保醫療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47 條暨其施行細則第 部分負擔 63 條第 2 項規定編列健保部分負擔。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 辦法編列補助榮民就醫部分負擔費用。 四 、 退 除 役 官 一 清寒榮民子女 辦理經濟弱勢榮民子女、遺孤及戰訓或因公殞命軍人遺 兵服務救 就學補助 族就學補助 4 千餘人次、補助清寒榮民國中(小)就學子 助與照顧 女午餐補助 1,875 人次,鼓勵向學。 二 志工服務照顧 預計招募社區志願服務組長 397 人及榮欣志工 3,500 榮民作業 人,提供 33 萬人次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各項照 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對年長獨居榮民 及遺眷提供就醫協助、各項居家生活照顧、關懷訪視服 務等,並服務社區老人,培養凝聚社區意識。 三 榮民榮眷遺眷 辦理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戰訓或因公殞命軍人 急難救助及慰 遺族三節慰問約 5 萬餘人次;辦理退除役官兵、遺眷 問 (孤)及遺族急難救助、服役 10 年以上未就養、未支領退 休俸並具低、中低收入戶身分之榮民遺眷喪葬慰問、亡 故榮民就養遺眷重點救助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 助約 2 萬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 全,落實社福及防災應變。 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四 八二三參戰義 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及六一九砲 務役官兵年節 戰)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全年 慰問 預計辦理 3 萬 8,400 人次,六一九砲戰全年預計辦理 3,276 人次,合計 4 萬 1,676 人次,春節每人致送慰問金 3,000 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致送慰問金 2,000 元,慰 勉渠等服役期間參加戰役之貢獻。 五 榮民及榮眷生 一、舉辦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 19 場次,服務區座談 活輔導宣慰及 會 397 場次,宣導本會服務照顧措施,聽取榮民代 座談 表問題與建議,精進施政作為。 二、舉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19 場 次,邀集榮民(眷)參加,促進文化融合,並配合實 施在臺居留及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 制。 六 單身亡故榮民 一、維護單身往生榮民尊嚴,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 善後喪葬及遺 務、遺產清查與管理,及「榮民墓園」、「紀念 產管理作業 碑」春秋季祭祀,以慰祭忠靈。 二、辦理解繳無人繼承及繼承賸餘榮民遺款 6.9 億元及 赴大陸地區辦理高額遺產繼承案件 5 件。 七 海內外退伍軍 一、辦理旅居海外榮民(眷)之聯繫服務,以榮光雙周刊 人聯繫作業 等文宣或網路多媒體,宣導榮民權益,協助解決問 題。 二、推動國際事務交流,出席各國退伍軍人組織年度會 議 6 場次。 三、接待政府各部會推薦及其他退伍軍人組織約 5 場 次。 四、補助內政部或地方政府登記立案之退伍軍人社團辦 理參訪、國際交流、執行關懷榮民(眷)社會服務與 增進退伍軍人福祉之社會公益活動。 五、一般行政 一 榮民節慶祝系 一、舉辦系列慶祝活動,並於慶祝大會表揚榮民楷模及 列活動 協助退除役官兵就(創)業優良機構。 二、辦理榮民楷模及海外榮光會代表安排晉見總統等活 動。 三、以榮民袍澤保國衛民、參與國家建設、貢獻社會為 主題,製作相關文宣資料,運用各種文宣媒介,以 彰顯榮民的勳績與生命故事。 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六 、 榮 民 醫 療 一 對榮民及特定 一、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及開設榮民養護 照護 醫療體系之補 公務預算床養護作業費。 助 二、90 年度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所屬醫療 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退休撫 卹金。 三、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遺)眷 精神病患所需伙食經費;補助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 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相關費用。 二 長期照顧與身 一、推動辦理長期照護業務,購置需長期照顧失能、精 心障礙醫療復 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藥品、衛材、紙尿布(褲)、 健服務 病房防護設施、被服等設備物品,補助聘用照顧服 務員,以提供有長期療養需求之失能、失智榮民生 活照顧。 二、補助身心障礙及生理機能障礙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 具、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贋復等項目,恢復 其獨立自主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 三 各級榮民醫院 督導及考核各級榮民醫院加強醫院營運管理,強化醫療 營運督導管理 服務品質,提升醫院服務水準。 四 社區醫療服務 各級榮院進行退除役官兵及社區民眾的健康管理、提供 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疾病篩檢及管理、發展社區化連 續性健康照護、提供社區巡迴醫療及榮民居家訪視與衛 教等服務。 五 醫事人力培訓 辦理醫事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 與專業教育訓 系及護理系公費生,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 練 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培育、訓練醫師及護理師,以 充實醫護人力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六 高齡醫學發展 因應人口老化,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提供高齡 與照護 醫學整合照護,建構榮家失智住民「非藥物治療」的整 合照護及社區全方位長照服務模式,強化高齡醫學教育 訓練及國際合作,以提升高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七 安寧緩和醫療 推展本會安寧緩和醫療,補助各級榮院推動安寧共同照 照護與推廣 護、安寧居家照護、安寧病房等服務,辦理榮民預立醫 療自主計畫宣導、安寧療護專業人員培訓、個案討論 會、標竿學習及宣導媒材製作、進行悲傷輔導及高危險 悲傷遺族早期介入、推動社區居家緩和照護支持站與善 終友善養護機構認證、發展創新雲端緩和居家照護遠距 服務平臺。 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七 、 林 區 永 續 一 林區經營管理 補助森保處執行林區經營管理、造林撫育、林木培育、 經營 林道維護、生態保育計畫等。 八 、 榮 民 安 養 一 就養榮民生活 一、預計安置全部供給制(公費)就養榮民 3 萬 5,653 及養護 給與等經費 人,每人每月按 1 萬 4,150 元發給。 二、春節加發 1.5 個月零用金按 1 萬 3,500 元發給及年 節加菜金(三節)360 元。 三、榮民(眷)補助費及亡故榮民給予喪葬補助費。 二 就養榮民養護 各安養機構就養榮民所需之醫療用品、器材、被服及照 材料 顧失能榮民所需紙尿褲等。 三 就養榮民文康 一、辦理就養榮民自強活動、節慶表演、小型康樂及文 活動及住院年 宣藝能競賽活動。 節慰問 二、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民三節慰問。 四 廢水廢棄物及 一、辦理各安養機構一般廢棄物處理、水質檢驗、環境 環境保護作業 衛生整治等。 二、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廠及油水分離設施維修、保 養、耗材零附件更換等。 三、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廠、油水分離設施、淨水設備 及維護環境等所需設備。 九、營建工程 一 職訓中心排水 辦理第一校區三聖段土地圍牆、整地及排水系統整建工 系統整建工程 程。 二 安養機構房舍 一、岡山榮家育善堂生活設施整建工程。 及生活設施整 二、八德榮家行政大樓榮民活動空間整修工程。 建工程 三、臺北榮家失智專區 4、5 棟生活設施整建工程。 三 臺南及雲林榮 辦理臺南榮家遷建工程、那菝林營區庫房新建工程、臺 家家區設施環 南榮家現址機 35 都市計畫作業等。 境總體營造中 程計畫 十 、 退 除 役 官 一 官兵一次退除 一、軍官支領退伍金 1,614 人,士官支領退伍金 6,227 兵退休給 役 人。 付 二、軍官退休俸改支退伍金 603 人,士官退休俸改支退 伍金 1,063 人。 三、軍官勳獎章、榮譽獎金及加發退伍金等 6,228 人。 四、士官(兵)勳獎章、榮譽獎金及加發退伍金等 1 萬 1,387 人。 二 大陸已退來台 辦理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23 人。 軍官半俸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三 退休及贍養官 一、辦理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 20 萬 1,376 人,支領 兵薪給 贍養金官兵薪給 1,712 人,合計 20 萬 3,088 人。 二、本會分 10 年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缺口,108 年度 編列 100 億元。 四 退休及贍養官 辦理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不含半俸)人員 兵主副食實物 主副食實物代金 11 萬 6,990 人。 代金 五 退休及贍養官 一、辦理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 9 萬 5,350 人,眷屬 兵眷屬各項補 生活補助費 9 萬 3,200 人。 助 二、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 4 萬 7,575 人。 三、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 四、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用 電優待 14 萬 6,695 戶。 五、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用 水優待 13 萬 4,953 戶。 六 軍職人員退伍 辦理各將級、校級及士官長級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 金其他現金給 給與補償金 688 人。 與補償金 1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三、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前(106)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醫學臨床教 持續督導各級榮院結合多元研究能 一、研究成果上傳 GRB 系統 1,006 學與研究 量、設備及人才,進行跨科際、整 件 , 發 表 於 SCI/SSCI 期 刊 合性重大醫學研究,以精進醫療學 1,507 篇 。 申 請 專 利 件 數 35 術研究水準、創新醫療技術及培訓 件。技術移轉 3 件。 優良醫事人員,提供優質醫療保健 二、辦理醫事人員教育訓練 5,473 場 服務。 次、計 15 萬 1 千餘人次參與。 三、進修國內外碩士 386 人、博士 207 人。 二、退除役官兵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一、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專校院 就學、職訓 一、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學士 進修部二技,報名 35 人,錄取 班及技術校院二年制、四年制 35 人;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四 技術系。 年制技術系、進修學士班,報 二、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校院 名 56 人,錄取 54 人。 二年制技術系。 二、推薦具專科學資退除役官兵就 三、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二年制專 讀進修學院二年制學系,報名 科校院。 25 人、錄取 24 人。 四、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學金 三、推薦具高中(職)學資退除役官兵 1,233 人次,提供就學生活津貼 就 讀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 報 名 14 24 人次。 人、錄取 14 人。 五、辦理就學輔導滿意度調查,以 四、核發退除役官兵就學獎(補)助 瞭解退除役官兵對本會就學服 1,759 人次。提供就學生活津貼 務滿意程度。 19 人次。 五、隨機抽樣 1,100 人,辦理就學輔 導滿意度調查,統計結果顯 示,認為很滿意及滿意者達 9 成以上。 三、榮民及榮眷 一、補助 6 類 1 目被保險人及眷屬 一、健保 6 類 1 目被保險人平均每 健康保險 健保費(被保險人每人每月 1,249 月投保人數 35 萬 3 千餘人、眷 元;眷屬每人每月 874 元)。 屬平均每月投保人數 15 萬 4 千 二、補助健保 6 類 1 目被保險人應 餘 人 , 補 助 健 保 費 計 69 億 自行部分負擔之費用。 4,623 萬 4 千餘元。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 二、補助健保 6 類 1 目被保險人部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補助 分負擔費用計 26 億 7,044 萬 6 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驗項目 千餘元,1,099 萬 8 千餘人次。 等部分負擔費用。 三、補助至本會體系醫療機構就醫 之無職榮民使用醫療必須而健 保不給付醫療項目等費用計 4 億 3,740 萬 7 千餘元、169 萬餘 人次。 1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退除役官兵 一、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一、辦理 106 年(105 學年度第 2 學 服務救助與 (一)提供高中職以下清寒榮民子女 期、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榮民 照顧 就學補助,設有排富條款,子 子女就學補助,計發放 238 萬 女就讀高中者補助 3,000 元, 餘元。 就 讀 國 中 、 國 小 者 補 助 500 二、106 年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寒暑假 元。 及例假日午餐補助,計 636 萬 (二)清寒榮民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 餘元。 午餐補助:榮民或榮民遺眷有 就 讀 國 民 中學 、 國 民小 學 子 女,且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 午餐費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情 形者,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二、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招募 一、106 年榮欣志工總計出勤 19 萬 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及榮欣志 餘人次,提供服務時數 41 萬餘 工,提供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 小時,服務榮民(眷)83 萬餘人 役官兵各項照顧服務,建立 次。 「社區安全」服務網絡,對年 二、招募社區志願服務人員 397 人 長獨居榮民及遺眷提供就醫協 及榮欣志工 3 千餘人,達成訪 助、送餐服務、日常生活照 視榮民(眷)計 130 萬人次。 顧、居家訪視服務等。 三 、 榮 民 榮 眷 遺 眷 急 難 救 助 及 慰 辦理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遺眷、 問 : 辦 理 經 濟 弱 勢 退 除 役 官 遺孤三節慰問約 4 萬餘人次;辦理 兵、遺眷、遺孤三節慰問;辦 退除役官兵及遺眷急難救助、喪葬 理 退 除 役 官 兵 及 遺 眷 急 難 救 慰問、重點救助慰問,及提供受災 助;辦理亡故未就養榮民之遺 害榮民(眷)救助約 2 萬人次。 眷喪葬慰問、亡故就養榮民之 配偶或直系血親重點救助慰 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 助。 四、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 106 全年辦 問:春節每人致送慰問金 3,000 理 4 萬餘人次,六一九砲戰全年辦 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致送 理 3 千餘人次。 慰問金 2,000 元。 1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五、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 一、舉辦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計 談: 19 場次,服務區座談會計 397 (一)舉辦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及 場次。 服 務 區 座 談會 , 精 進施 政 作 二、106 年各榮民服務處辦理 19 場 為。 次,計邀請榮民及新住民配偶 (二)舉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幸 1,948 人參加。 福家庭表揚活動,邀請榮民與 新住民配偶參加,促進文化融 合,並配合實施在台居留及社 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 能機制。 六、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 一、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 管理作業: 遺產清查,計 1,208 件。 (一)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 二、辦理春秋祭祀典禮共 8 場次, 遺產清查與管理,及「榮民墓 另辦理 24 場次「榮民墓園」、 園 」 、 「 紀念 碑 」 春秋 季 祭 「紀念碑」祭祀,以慰祭榮 祀,以慰祭忠靈。 靈。 (二)年度辦理解繳無人繼承及繼承 三、無人繼承暨繼承賸餘遺產解繳 賸餘榮民遺款及赴大陸地區辦 國庫金額計 7 億 9,680 萬餘元。 理高額遺產繼承案件。 四、赴大陸地區辦理高額繼承審查 計 5 案,有效防止冒領繼承金 額 200 萬元。 七、海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一、接待政府各部會推薦及退伍軍 (一)賡續維繫與各友我國家退伍軍 人組織來訪外賓 10 批。 人事務組織情誼。 二、安排本會長官出席 6 次退伍軍 (二)積極參與非政府組織世界退伍 人國際會議。 軍人聯合會各項活動。 三、海外退除役官兵聯繫 1,463 次。 (三)加強海外退伍官兵聯繫與宣慰 四、宣慰海外榮光會 6 次。 事宜。 五、一般行政 榮民節慶祝系列活動: 一、各區參與活動人數約 1,000 至 一、區分北、中、南、東分區辦理 2,000 人,有效增加參與人數, 嘉年華會方式實施,結合榮民 擴大感動能量。 文物陳展、就業媒合、才藝競 二 、 各 地 區 活 動 除 邀 請 榮 民 參 加 賽、美食、保健諮詢、農特產 外,並開放一般民眾自由參 品促銷等元素,活動內容豐 加,改變民眾對榮家的神秘印 富。 象,也取得了信任與支持,有 二、配合辦理各項巡迴醫療、所屬 助於政府推展退輔政策。 農場、休憩場所優待等活動。 1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榮民醫療照 一、公共衛生計畫:推動以健康促 各級榮院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健 護 進為導向的政策,辦理健康促 康促進醫院國際網絡會員」。高雄 進機構認證、傳染病防治、非 榮總榮獲 2017 無菸醫院國際金獎; 傳染病共同危險因子防治、心 臺北榮總、新竹分院、蘇澳分院、 理健康及自殺防治、營造健康 員山分院、嘉義分院、屏東分院通 社區等服務。 過 106 年新制健康醫院認證。 二、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一、將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 服務: 型成為護理之家,提升照護環 (一)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照顧貧困無 境與品質。已有 1 家完成轉 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養護 型,另有 10 家進行設施設備改 作業、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 善中。 務人力。 二、補助各榮總分院需長期照護榮 (二)配合長照 2.0 政策,建構社區 民所需衛材及照顧服務員等經 式長照資源,提供居家式、社 費,計聘用照服員 2 萬 2 千餘 區式及機構住宿式等全方位長 人次。 照服務。 三、提供居家照護等服務計 5 萬 3 (三)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 千餘人次,獲准設置 15 家日照 之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 中心,其中 4 家已營運。 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 四、提供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 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等孱弱榮民裝配輔具,計補助 裝配 3 萬 3 千餘人次。 三、社區醫療服務計畫:執行政府 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 「 照 顧 弱 勢 」 之 醫 療 社 福 政 理健康講座 19 萬 3 千餘人次、預防 策,辦理社區健康講座、巡迴 保健 23 萬 6 千餘人次、社區居家訪 醫療、義診、預防保健與疾病 視 3 萬 1 千餘人次、社區巡迴醫療 篩檢、居家訪視等服務。 及義診服務 7 萬 5 千餘人次。 四、公費生培育計畫:委託國防醫 106 年度培育醫學系公費生計 123 學院代訓醫學系及護理系公費 人、護理系公費生 11 人;完成 107 生、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 年度分發分院及榮家服務作業,計 點 科 別 培 育 公 費 醫 師 制 度 計 分發公費醫師 48 人。 畫」,以充實醫護人力。 五、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建 各級榮院開設「高齡醫學整合性門 立本會高齡醫學特色,補助各 診」,服務 6 萬 1 千餘人次;設置 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提供以 預防延緩失能社區據點,提供 3,095 病人為中心之高齡整合及失智 人次預防及延緩失能介入服務;開 照護。 設失智症整合門診,服務 3 萬 3 千 餘人次。 1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計畫:建構 各級榮院提供安寧共同照護、安寧 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 居家、安寧門診及安寧病房服務計 2 護網絡、推動預立醫療自主計 萬 8 千餘人次,增加安寧緩和照護 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 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提 長者有尊嚴的善終服務。 升末期病人生命品質。 七、林區永續經 辦理林區經營管理、造林撫育、林 防火林帶及火災跡地造林地刈草 30 營 木培育、林道維護、生態保育計畫 公 頃 及巡 視 鴛鴦 湖 自然 保 留區 75 等業務。預定年度工作目標防火林 次。 帶及火災跡地造林地刈草 20 公頃及 巡視鴛鴦湖自然保留區 48 次。 八、榮民安養及 一、就養榮民生活給與等經費: 一、106 年度實際發放就養金人數達 養護 (一)安置全部供給制(公費)就養榮 4 萬 1,216 人(含大陸長居、海外 民 3 萬 9,627 人,每人每月按 長居)。 1 萬 4,150 元發給。 二、就養榮民眷補費、春節加發零 (二) 春節加發 1.5 個月零用金,按 用金及三節加菜金均按規定支 1 萬 3,500 元發給及年節加菜 用。 金(三節)360 元。 三、內外住就養榮民亡故提出申請 (三)榮民(眷)補助費及亡故榮民給 喪葬補助費計 3,824 人,每人 予喪葬補助費。 最高補助 4 萬元。 二、就養榮民養護材料:各安養機 分配 16 所安養機構,就實際需求購 構就養榮民所需之醫療用品、 置各類輔具及復健器材,輔助失能 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榮民所 就養榮民經由輔具器材活動失能部 需紙尿褲等。 分,俾達復健效果,及照顧內住榮 民所需紙尿褲、器材、被服等養護 材料。 三、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 一、106 年度各榮家辦理「各安養機 慰問: 構榮民才藝競賽活動,年度內 (一)辦理就養榮民自強活動、節慶 計有榮民及民眾 1 萬 4,247 人次 表演、小型康樂及文宣藝能競 參與,對機構融入社區,助益 賽活動。 甚大。 (二)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 二、辦理文康活動:依年度施政計 民三節慰問。 畫,各機構於三節及不定期辦 理各項文康活動,共計 18 萬 5,267 人次參加;辦理榮民自強 活 動 57 埸 次 , 2,682 人 次 參 與。 三、辦理三節住院榮民慰問共 2,315 人次。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四、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 一、加強各安養機構污染監控,公 辦理一般廢棄物處理、水質檢 害事件應變,環境衛生消毒。 驗、環境衛生整治及油水分離 二、完成各安養機構 16 座污水處理 設施維修、保養、耗材零附件 廠及 37 座油水分離設施維修、 更換等。污水處理廠、油水分 零附件補充。 離設施、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 三、完成各安養機構廢水、廢棄物 等所需設備。 清除處理工作。 四、完成各安養機構辦公室環保、 垃圾減量與分類,菸害防治, 採購及使用綠色產品,確保環 境衛生。 九、營建工程 一、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106 年度耐震補強計有 7 所榮家 36 工程: 棟建物:僅餘白河榮家 4 棟、彰化 (一)桃園、板橋、臺北、彰化、白 榮家 18 棟建築物尚未完成。 河、屏東、馬蘭榮家家區耐震 補強工程。 (二)岡山榮家育愛堂生活設施整建 暨補照工程。 二、辦理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家區 一、配合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發展 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及本會醫養合一政策於 106 年 2 月 21 日核定修正計畫期程為 103 年至 110 年,臺南榮家由局 部拆除重建規劃為整體遷建, 建 置 安 養 150 床 、 養 護 400 床、失智 50 床。 二、雲林榮家興建工程已於 106 年 8 月 31 日竣工,107 年 2 月起辦 理入住。 十、退除役官兵 一、官兵一次退除役: 一、已完成核發新退軍士官支領退 退休給付 ( 一 ) 軍 官 士 官 支 領 退 伍 金 9,348 伍金8,799人、新退軍官士官曾 人、軍官士官勳獎章、榮譽 服士兵役年資補助、勳獎章、 獎金及加發退伍金等 2 萬 300 榮譽獎金及加發退伍金1萬7,113 人。 人。 (二)軍官士官退休俸改支退伍金 二、已完成核發支領月退俸官兵改 1,347 人。 支退伍金2,536人。 二、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預計 完成核發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40 辦理 57 人。 人。 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三、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預計辦 完 成 核 發 支 領 退 休 俸 、 生 活 補 助 理 20 萬 8,118 人。 費、及支領贍養金官兵薪給計 20 萬 7,313 人。 四、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 完成核發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 金(不含半俸),預計辦理 12 萬 活補助費之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 11 6,326 人。 萬 6,990 人。 五 、 退 休 及 贍 養 官 兵 眷 屬 各 項 補 完成核發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 9 助,預計辦理退除役官兵眷屬 萬 7,594 人,眷屬生活補助費 9 萬 實物代金 9 萬 8,883 人、眷屬 8,612 人、子女教育補助費 5 萬 72 生活補助費 9 萬 9,455 人、子 人、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 女教育補助費 5 萬 9,727 人、 補助、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 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 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用電優待 14 萬 補助、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 6,695 戶、用水優待 13 萬 4,953 戶。 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用電 優待 14 萬 2,063 戶、用水優待 13 萬 713 戶。 六、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 完成核發新退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 補償金,預計辦理 1,191 人。 現金給與補償金 1,659 人。 1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10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一、醫學臨床教 提供精準醫學、人工智慧、慢性病 107 年執行研究計畫共 1,555 案。截 學與研究 管理、高齡醫學及長期照顧、遺傳 至 6 月底止(每季彙整),發表於國際 基因醫學、癌症醫學、心血管代謝 期刊 657 篇,研究成果申請專利 14 疾病、過敏免疫學及神經肌肉骨骼 件、技術移轉 1 件。 等範疇,進行分子、細胞、動物及 人體等基礎及臨床試驗研究,以精 進榮民醫療體系尖端醫學研究量 能。 二、退除役官兵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一、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專校院進 就學、職訓 一、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技術 修部二技,計報名 26 人,錄取 校院二年制、四年制技術系及 26 人,錄取率 100%。 學士班。 二、甄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四年制技術 二、辦理大學及技術校院二年制、 系 、 進 修 學 士 班 , 計 報 名 84 四年制技術系甄試。 人,錄取 84 人,錄取率 100%。 三、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校院 三、推薦具專科學資退除役官兵就讀 二年制技術系。 進修學院二年制學系,計報名 四、推薦退除役官兵就讀二年制專 34 人 、 錄 取 30 人 , 錄 取 率 科校院。 88.24%。 四、推薦具高中(職)學資退除役官兵 就讀專科進修學校,計報名 10 人、錄取 10 人,錄取率 100%。 三、榮民及榮眷 一、補助 6 類 1 目被保險人及眷屬 一、107 年 1 至 6 月健保 6 類 1 目: 健康保險 健保費(被保險人每人每月 1,249 (一)被保險人平均每月投保人數 35 元;眷屬每人每月 874 元)。 萬餘人、眷屬平均每月投保人 二、補助健保 6 類 1 目被保險人應 數 15 萬餘人,預估補助健保費 自行部分負擔之費用。 計 34 億 969 萬 2 千餘元。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 (二)另預估補助部分負擔費用計 12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補助 億 6,473 萬餘元。 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驗項目 二、107 年度截至 4 月底,補助至本 等部分負擔費用。 會體系醫療機構就醫之無職榮民 使用醫療必須而健保不給付醫療 項目等費用計 1 億 4,092 萬 3 千 餘元、51 萬 5 千餘人次。 四、退除役官兵 一、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一、辦理 107 年 1 至 6 月(106 學年度 服務救助與 (一)提供高中職以下清寒榮民子女 第 2 學期)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照顧 就學補助,設有排富條款,子 計發放 105 萬餘元。 女就讀高中者補助 3,000 元, 二、107 年上半年度清寒榮民就學子 就 讀 國 中 、 國 小 者 補 助 500 女寒暑假及例假日午餐補助,計 元。 298 萬餘元。 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清寒榮民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 午餐補助:榮民或榮民遺眷有 就 讀 國 民 中 學 、 國 民小 學 子 女,且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 午餐費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者之 情形,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二、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招募 一、107 年上半年度榮欣志工計出勤 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及榮欣志 10 萬餘人次,提供服務時數 19 工,提供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 萬餘小時,服務榮民(眷)40 萬餘 役官兵各項照顧服務,建立 人次。 「社區安全」服務網絡,對年 二、招募社區志願服務人員 397 人及 長獨居榮民及遺眷提供就醫協 榮欣志工 3 千餘人,達成訪視榮 助、送餐服務、日常生活照 民(眷)計 60 萬人次。 顧、居家訪視服務等。 三 、 榮 民 榮 眷 遺 眷 急 難 救 助 及 慰 辦理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遺眷、遺 問 : 辦 理 經 濟 弱 勢 退 除 役 官 孤三節慰問約 3 萬餘人次;辦理退除 兵、遺眷、遺孤三節慰問;辦 役官兵及遺眷急難救助、喪葬慰問、 理 退 除 役 官 兵 及 遺 眷 急 難 救 重點救助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 助;辦理亡故未就養榮民之遺 (眷)救助約 1 萬人次。 眷喪葬慰問、亡故就養榮民之 配偶或直系血親重點救助慰 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 助。 四、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 107 年度春、 問:春節每人致送慰問金 3,000 端兩節辦理 2 萬餘人次,六一九砲戰 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致送 107 年度春、端兩節辦理 2 千餘人 慰問金 2,000 元。 次。 五、榮民與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 一、舉辦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計 談: 10 場次,服務區座談會計 98 場 (一)舉辦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及 次。 服 務 區 座 談 會 , 精 進施 政 作 二、107 年上半年度已辦理 4 場次, 為。 邀請榮民及新住民配偶 237 人參 (二)舉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幸 加。 福家庭表揚活動,邀請榮民與 新住民配偶參加,促進文化融 合,並配合實施在臺居留及社 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 能機制。 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 一、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 管理作業: 遺產清查,計 490 件。 (一)維護單身往生榮民尊嚴,辦理 二、辦理春季祭祀典禮 4 場次,另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遺產 辦理所屬列管「榮民墓園」、 清查與管理,及「榮民墓 「紀念碑」祭祀 12 場次,以慰 園 」 、 「 紀 念 碑 」 春秋 季 祭 祭榮靈。 祀,以慰祭忠靈。 三、無人繼承暨繼承賸餘遺款解繳 (二)辦理解繳無人繼承及繼承賸餘 國庫計 2 億 7,634 萬餘元。 榮民遺款 6.9 億元及赴大陸地 區 辦 理 高 額 遺 產 繼 承案 件 5 件。 七、海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一、接待政府各部會推薦及退伍軍人 (一)賡續維繫與各友我國家退伍軍 組織來訪外賓 4 批。 人事務組織情誼。 二、安排本會長官出席 2 次退伍軍人 (二)積極參與非政府組織世界退伍 國際會議。 軍人聯合會各項活動。 三、海外退除役官兵聯繫 1,097 次。 (三)加強海外退伍官兵聯繫與宣慰 四、宣慰海外榮光會 2 次。 事宜。 五、一般行政 規劃辦理榮民節慶祝系列活動: 一、實施計畫已核定令頒。 一、舉辦系列慶祝活動,並於慶祝 二、刻依計畫辦理榮民楷模、協助退 大會表揚榮民楷模及協助退除 除役官 兵就 (創 )業 優 良機構 甄 役官兵就(創)業優良機構。 選,及接待作業採購招標等相關 二、以榮民袍澤保國衛民、參與國 先期作業。 家建設、貢獻社會為主題,製 作相關文宣資料,運用各種文 宣媒介,以彰顯榮民的勳績與 生命故事。 三、配合辦理各項巡迴醫療、所屬 農場、休憩場所優待等活動。 六、榮民醫療照 一、公共衛生計畫:推動以健康促 各級榮院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健康 護 進為導向的政策,辦理健康促 促進醫院國際網絡會員」,且通過 進機構認證、傳染病防治、非 「健康促進醫院」認證。另 3 所榮總 傳染病共同危險因子防治、心 及桃園、新竹、蘇澳、員山、玉里、 理健康及自殺防治、營造健康 鳳林、嘉義、灣橋、埔里分院等 12 社區等服務。 所通過「健康促進職場」認證。 2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二、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一、將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型 服務: 成為護理之家,提升照護環境與 (一)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照顧貧困無 品質。已有 2 家完成轉型,另有 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養護 9 家進行設施設備改善中。 作業、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 二、補助各榮總分院需長期照護榮民 務人力。 所需衛材及照顧服務員等經費, (二)配合長照 2.0 政策,建構社區 計聘用照服員 1 萬餘人次。 式長照資源,提供居家式、社 三、提供居家照護等服務計 2 萬 8 千 區式及機構住宿式等全方位長 餘人次,獲准設置 15 家日照中 照服務。 心,其中 11 家已營運。 (三)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 四、提供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等 之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 孱弱榮民裝配輔具,計補助裝配 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 1 萬 6 千餘人次。 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三、社區醫療服務計畫:執行政府 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 「 照 顧 弱 勢 」 之 醫 療 社 福 政 健康講座 9 萬 9 千餘人次、預防保健 策,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8 萬 2 千餘人次、社區居家訪視 1 萬 辦 理 社 區 健 康 講 座 、 巡 迴 醫 8 千餘人次、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 療、義診、預防保健與疾病篩 務 5 萬 7 千餘人次。 檢、居家訪視等服務。 四、公費生培育計畫:委託國防醫 107 年度 1 至 6 月培育醫學系公費生 學院代訓醫學系及護理系公費 計 123 人、護理系公費生 11 人;分 生,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 發分院及榮家服務公費醫師 48 人。 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 畫」,藉以充實醫護人力。 五、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計畫:建 各級榮院開設「高齡醫學整合性門 立本會高齡醫學特色,補助各 診」,服務 3 萬餘人次;設置預防延 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提供以 緩失能社區據點,提供 2,321 人次預 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及失智 防及延緩失能介入服務;開設失智症 照護。 整合門診,服務 1 萬 4 千餘人次。 六、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計畫:建構 各級榮院提供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 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 家、安寧門診及安寧病房服務計 1 萬 護網絡、推動預立醫療自主計 6 千餘人次,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 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 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提升末期 長者有尊嚴的善終服務。 病人生命品質。 七、林區永續經 辦理林區經營管理、造林撫育、林 防 火 林 帶 及 火 災 跡 地 造 林 地 刈 草 營 木培育、林道維護、生態保育計畫 13.93 公頃及巡視鴛鴦湖自然保留區 等業務。預定年度工作目標防火林 37 次。 帶及火災跡地造林地刈草 20 公頃及 巡視鴛鴦湖自然保留區 48 次。 2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八、榮民安養及 一、就養榮民生活給與等經費: 一、107 年度 1 至 6 月平均發放就養 養護 (一)安置全部供給制(公費)就養榮 金人數為 3 萬 8,929 人(含大陸長 民 4 萬 268 人,每人每月按 1 居、海外長居)。 萬 4,150 元發給。 二、就養榮民眷補費、春節加發零用 (二)春節加發 1.5 個月零用金,按 金及三節加菜金均按規定支用。 1 萬 3,500 元發給及年節加菜 三、內外住就養榮民亡故給予喪葬補 金(三節)360 元。 助費,每人最高補助 4 萬元。 (三)榮民(眷)補助費及亡故榮民給 予喪葬補助費。 二、就養榮民養護材料:各安養機 分配 16 所安養機構,就養榮民所需 構就養榮民所需之醫療用品、 之醫療用品、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 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榮民所 榮民所需紙尿褲等。 需紙尿褲等。 三、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 一、107 年度上半年各榮家辦理各類 慰問: 型榮民自強活動 18 場次計 774 (一)辦理就養榮民自強活動、文宣 人次參與。 藝能競賽活動。 二、107 年節慶及不定期辦理各項藝 (二)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榮 能競賽、文康活動、影視活動 民三節慰問。 等,各機構於上半年已辦理 2,250 場次,共計 12 萬 4,505 人 次參加。 三、截至上半年已辦理春節住院榮民 慰問 761 人及端節住院榮民慰問 共 696 人。 四、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 一、加強各安養機構污染監控,公害 辦理廢棄物處理、檢驗、整 事件應變,環境衛生消毒。 治、污水處理廠維修、保養、 二、賡續辦理 16 所榮家污水處理廠 耗材零附件更換等及所需設 及油水分離設施維修、零附件補 備。 充。 三、賡續辦理各安養機構廢水、廢棄 物清除處理工作。 四、賡續辦理各安養機構辦公室環 保、垃圾減量與分類,菸害防 治,採購及使用綠色產品,確保 環境衛生。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九、營建工程 一、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一、彰化榮家莊敬堂工程執行率已達 工程: 90%,預計 107 年 9 月 5 日竣 (一)彰化榮家「莊敬堂等房舍耐震 工。 補強工程」。 二、彰化榮家安養大樓整建失智專區 (二)彰化榮家「安養大樓整建失智 工程刻正由彰化縣政府辦理使用 專區工程」。 執照變更及室內裝修審查。 (三)白河榮家「松柏樓長照環境設 三、白河榮家松柏樓長照環境設施改 施改善工程」。 善工程,業於 107 年 6 月 22 日 決標。 二、臺南榮家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 一、國防部那菝林工程細部設計已完 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成。 二、臺南榮家 R7 及網寮北營區興建 工程動支基本設計經費 106 千 元。 十、退除役官兵 一、官兵一次退除役: 一、已完成核發新退軍士官支領退伍 退休給付 (一)軍官士官支領退伍金 1 萬 641 金4,265人、新退軍官士官曾服 人、軍官士官(兵)勳獎章、榮 士兵役年資補助、勳獎章、榮譽 譽獎金及加發退伍金等 2 萬 獎金及加發退伍金4,524人。 2,485 人。 二、已完成核發支領月退俸官兵改支 (二)軍官士官退休俸改支退伍金 退伍金85人。 1,948 人。 二、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預計 完成核發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23 辦理 50 人。 人。 三、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預計辦 完成核發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 理 20 萬 5,457 人。 支領贍養金官兵薪給合計 20 萬 3,732 人。 四、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 完成核發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 金(不含半俸),預計辦理 12 萬 補助費之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 11 萬 4,947 人。 4,989 人。 五 、 退 休 及 贍 養 官 兵 眷 屬 各 項 補 完成核發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 9 助,預計辦理退除役官兵眷屬 萬 4,378 人,眷屬生活補助費 9 萬 實物代金 9 萬 7,296 人、眷屬 4,378 人、子女教育補助費 2 萬 2,675 生活補助費 9 萬 5,080 人、子 人、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 女教育補助費預估 4 萬 8,546 助、補助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 人、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 補助費人員眷屬用電優待 14 萬 6,261 利息補助、補助支領退休俸、 戶、用水優待 13 萬 3,450 戶。 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 用電優待 14 萬 6,071 戶、用水 優待 13 萬 4,771 戶。 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預算總說明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六、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 完成核發新退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 補償金,預計辦理 991 人。 金給與補償金 284 人。 四、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 未來 30 年需由中央政府負擔之舊制退伍軍人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等未來 或有給付責任,依據本會 107 年 2 月精算報告,以 105 年 12 月 31 日為基準日,軍職 退伍人員平均死亡年齡 87 歲(配偶 89 歲),支領一次退伍金與月退休俸之比率分別 為 1%及 99%,俸額調增率每 6 年調增 3%,折現率 1.84%等假設條件,精算未來 30 年(106 年至 135 年)中央政府應負擔之支出為 1 兆 4,671 億元,扣除 106 年至 107 年 6 月底已支付數 1,347 億元後,未來應負擔約 1 兆 3,324 億元。茲因本會係於每年 10 月始辦理精算,並於次年 2 月提出精算報告,爰有關舊制退伍軍人退休金及優惠存款 差額利息等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仍以修正前之基礎精算。 24 主 要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1,131,776 1,131,776 1,025,556 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5,524 9,000 7,571 -3,476 0469010000 20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5,524 9,000 7,571 -3,476 委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1,024 2,000 1,024 -976 0469010201 1 沒入金 1,024 2,000 1,024 -976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反政府採 購法規定,沒入押標金等收入。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4,500 7,000 6,547 -2,50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500 7,000 6,547 -2,50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及公費培訓醫師違約提前離職 等賠償收入。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76,000 169,280 160,303 6,720 0569010000 1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76,000 169,280 160,303 6,720 委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76,000 169,280 160,303 6,720 0569010312 1 場地設施使用費 - - 5 - 前年度決算數係會議室場地租借 收入。 0569010313 2 服務費 176,000 169,280 160,299 6,720 本年度預算數係自費安養、養護 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180 8,528 6,645 -2,348 0769010000 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6,180 8,528 6,645 -2,348 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5,180 6,776 5,962 -1,596 0769010101 1 利息收入 - - 14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106 321 1,937 785 本年度預算數係安養機構委外經 營及架設太陽能板等權利金收入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4,074 6,455 4,011 -2,381 本年度預算數係員工消費合作社 及停車位等租金收入。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00 1,752 683 -752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廢舊物品等 收入。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44,072 944,968 851,037 -896 1169010000 2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944,072 944,968 851,037 -896 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944,072 944,968 851,037 -896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396 18,396 47,437 0 本年度預算數係收回不符請領資 格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榮民 給與溢領等繳庫數。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925,676 926,572 803,600 -896 本年度預算數係不須支用代管款 項及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 遺款繳庫等收入。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0069000000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23,077,926 116,002,061 7,075,865 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123,077,926 116,002,061 7,075,865 委員會 5169010000 教育支出 1,038,914 1,039,785 -871 5169010500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025,034 1,025,034 0 本年度預算數1,025,034千元,係各榮民總 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研究經費,與上年度 同。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 13,880 14,751 -871 1.本年度預算數13,880千元,均為業務費。 訓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1,500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 委員會出席費等6千元。 (2)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12,38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水電費等865千元。 6669010000 社會保險支出 9,577,854 9,983,009 -405,155 6669010400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9,577,854 9,983,009 -405,155 1.本年度預算數9,577,854千元,均為獎補 助費。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5,147,078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154,058千元。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1,566,000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191,788千元。 (3)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2,864,776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59,309千元。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614,073 601,445 12,628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 614,073 601,445 12,628 1.本年度預算數614,073千元,包括業務費7 與照顧 3,921千元、設備及投資3,329千元及獎補 助費536,82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46,562千元,較 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上年度減列通訊費及一般事務費等5,4 07千元。 (2)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經費11,195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補助清寒榮民(眷) 就讀國中小學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 餐經費2,111千元。 (3)志工服務照護榮民作業經費128,251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服務組長相關出勤 費等19,495千元。 (4)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經費303 ,088千元,與上年度同。 (5)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問經費9 7,24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903千元。 (6)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4,466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辦理座談等經費7 88千元。 (7)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 業2,07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 費等367千元。 (8)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11,69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 議及訪視海外榮光聯誼會等經費164千 元。 (9)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9,50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1,677 千元。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15,684,396 15,044,749 639,647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4,975,642 3,608,957 1,366,685 1.本年度預算數4,975,642千元,包括人事 費2,556,390千元、業務費118,744千元、 設備及投資42,911千元、獎補助費2,257, 597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人員維持費2,858,536千元,較上年度 減列轉任安置及醫療基金之退休人員 於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 款利息差額補助等120,548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88,267千元,較 上年度減列通訊費、設備及投資等9,8 51千元。 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3)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經費3,769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退除役特考錄取 人員基礎訓練等經費1,001千元。 (4)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經費69,619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資訊服務費及軟 硬體設備費等5,231千元。 (5)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955,451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補助榮民工程公 司虧損填補經費1,501,314千元。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2,306,021 2,370,272 -64,251 1.本年度預算數2,306,021千元,包括業務 費268,699千元、獎補助費2,037,322千元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1,550,0 6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補助樂生療養 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各榮總分 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遺)眷 精神病患伙食費等1,003千元。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341 ,68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照顧服務員 所需經費等3,530千元。 (3)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5,072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 健康保險追扣作業事務費2,000千元。 (4)社區醫療服務152,389千元,與上年度 同。 (5)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36,966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配合衛生福利部 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 及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等經費5,122 千元。 (6)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150,667千元,與 上年度同。 (7)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69,179千元 ,與上年度同。 (8)上年度補助各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 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73,900千元如數減列。 6869010600 7 林區永續經營 4,553 5,356 -803 本年度預算數4,553千元,係林區經營管理 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經費,較上年度減列803千元。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8,104,946 8,801,820 -696,874 1.本年度預算數8,104,946千元,包括業務 費1,211,944千元、設備及投資29,009千 元、獎補助費6,863,99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164,68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照顧服務員所需經費等1 62,953千元。 (2)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6,908,916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855,850千元。 (3)就養榮民養護材料14,195千元,較上 年度減列醫療用品、器材及照護耗材 等經費951千元。 (4)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8,5 4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就養榮民文康 活動等經費1,508千元。 (5)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8,604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一般事務費等1,518千 元。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274,234 239,344 34,890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263,324 234,924 28,400 1.本年度預算數263,324千元,均屬設備及 投資。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44, 78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2,534千元。 (2)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 造中程計畫總經費1,988,630千元,分 8年辦理,103至107年已編列688,935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204,80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46,050千元。 (3)職務宿舍整建工程5,215千元,較上年 度增列1,785千元。 (4)新增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排水系 統整建工程8,525千元。 (5)上年度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電力 系統整建工程、服務機構辦公房舍整 建工程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30,494 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千元如數減列。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10,910 4,420 6,490 本年度預算數10,910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 。 1.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汰換八德榮譽國民之家公務轎車1輛經 費635千元。 (2)汰換桃園榮譽國民之家小貨車1輛經費 950千元。 (3)汰換屏東榮譽國民之家大客車1輛經費 2,760千元。 (4)汰換雲林、花蓮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2 輛經費1,800千元。 (5)汰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公務電動機車2 輛經費140千元。 (6)新增購置臺北市及新竹榮民服務處公 務電動汽車2輛及相關設施等經費2,16 0千元。 (7)新增購置雲林縣、嘉義及澎湖縣榮民 服務處公務轎車3輛經費1,905千元。 (8)新增購置新北市榮民服務處公務電動 機車8輛經費560千元。 (9)上年度汰換新竹榮民服務處公務轎車1 輛、新北市及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小客 貨兩用車2輛、高雄榮譽國民之家小貨 車1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 車1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1輛 等預算業已編竣,所列4,420千元如數 減列。 6869019800 10 第一預備金 19,000 19,000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7569010000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96,156,245 89,325,521 6,830,724 7569019600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96,156,245 89,325,521 6,830,724 1.本年度預算數96,156,245千元,包括人事 費75,852,436千元、獎補助費20,303,809 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1)官兵一次退除役給付8,100,386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一次退伍金等2,539,400 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千元。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給付半俸4,868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5,402千元。 (3)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75,086,378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退休俸及挹注公務人 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缺口等經費15,00 8,608千元。 (4)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1,305 ,608千元,較上年度減列88,800千元 。 (5)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11,615, 18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優惠存款利息 差額補助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等10,557, 171千元。 (6)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金4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100千元。 (7)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4 3,42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65,811千元 。 7669010000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6,444 7,552 -1,108 7669019700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6,444 7,552 -1,108 本年度預算數6,444千元,係辦理退除業務 作業經費,較上年度減列通訊費及一般事務 費等1,108千元。 32 附 屬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69010200 -0469010201 綜合規劃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24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沒入及沒收財物 -沒入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契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契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及投標須知、契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投標違規沒入押 標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標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標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標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約規範辦理。 約規範辦理。 約規範辦理。 標金或違約沒入履保金等。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024 0469010000 20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024 導委員會 0469010200 1 沒入及沒收財物 1,024 0469010201 1 沒入金 1,024 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沒收廠商違規押標金等收入,參 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 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69010300 -0469010301 就醫保健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5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辦理財物及工程等採購案,廠商違約罰款。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3條規定辦理。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國防醫學院或公私立大學公費代訓醫師,未依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2.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制衛生福利部)公費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期間受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與本會委託國防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領之公費。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領之公費。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醫學院代訓公費生保證書規定及合約規範辦理 。 。 。 。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500 0469010000 20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4,500 導委員會 0469010300 2 賠償收入 4,500 046901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500 公費培訓醫師未依規定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賠償在學 期間受領公費及廠商違約罰款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 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569010300 -0569010313 就養養護處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76,0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使用規費收入 -服務費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規費法第8條及國 自費安養、養護榮民及一般民眾繳交服務費收入 。。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 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500000000 3 規費收入 176,000 0569010000 1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76,000 導委員會 0569010300 1 使用規費收入 176,000 0569010313 2 服務費 176,000 自費安養以每月服務費6,000元計算,預估約75,168千元 ;自費養護(含失智)榮民以每月服務費6,800元計算,預 估約73,440千元;日間(臨托)照顧預估約149千元;預估 一般民眾自費入住安養床133人,每月服務費7,950元計算 ,估約12,688千元,一般民眾自費入住養護床52人,每月 服務費17,950元計算,估約11,201千元,一般民眾自費入 住失智床10人,每月服務費27,950元計算,估約3,354千 元,合共176,000千元。 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100 -0769010105 就養養護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10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權利金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及配合太陽能光電 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及配合太陽能光電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及配合太陽能光電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及配合太陽能光電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收取權利金及配合太陽能光電 計畫標租屋頂等權利金收入。 計畫標租屋頂等權利金收入。 理。 計畫標租屋頂等權利金收入。 理。 計畫標租屋頂等權利金收入。 理。 理。 理。 計畫標租屋頂等權利金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106 0769010000 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106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1,106 0769010105 2 權利金 1,106 1.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委外經營權利金收入,依合約規定並 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估列321千元。 2.辦理太陽能光電計畫標租屋頂權利金收入,依合約規定 計算,估列785千元。 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100 -0769010106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74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7條及國有財產法規定辦 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員工消費合作社等租金 收入。 收入。 理。 收入。 理。 收入。 理。 理。 理。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074 0769010000 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4,074 導委員會 0769010100 1 財產孳息 4,074 0769010106 3 租金收入 4,074 1.員工消費合作社等場地租賃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 及107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3,474千元。 2.本會暨所屬機構停車位租賃收入,估列600千元。 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69010600 行政管理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1,0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 1.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8條規定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2.依據本會及所屬機構變賣物料作業要點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1,000 0769010000 2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000 導委員會 0769010600 2 廢舊物資售價 1,000 變賣廢舊物品等收入,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 過期間實收數,估如列數。 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69010900 -1169010901 退除給付處、就養養 來源子目及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歲 預算金額 18,396 承辦單位 護處 出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溢領繳回等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兵就養安置辦法規定辦理。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18,396 1169010000 2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8,396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18,396 11690109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18,396 收回不符請領資格之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就養榮民給與 溢領等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 實收數,估如列數。 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169010900 -1169010909 服務照顧處等單位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925,67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不需支用代管款及無人繼承、繼承賸餘榮民遺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1.依據國庫法第21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款等繳庫收入。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辦理。 款等繳庫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2.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2.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2.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2.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本會經管國有不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3.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動產提供使用處理原則辦理。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3.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3.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3.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3.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4.辦理出售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 3.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24條辦理。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收入。 4.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5.依據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5.依據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5.依據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5.依據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5.依據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100000000 7 其他收入 925,676 1169010000 21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925,676 導委員會 1169010900 1 雜項收入 925,676 1169010909 2 其他雜項收入 925,676 1.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榮民遺款及不須支用代管款等繳 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 ,估列921,696千元。 2.出售採購案標單工本費、營繕工程招標圖說費等收入, 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數,估列6 7千元。 3.安養機構提供場地設施使用收入及員工借用宿舍自薪資 扣回繳庫數,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及107年度已過期間 實收數,估列1,513千元。 4.餘其他收入估列2,400千元。 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500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預算金額 1,025,03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共計1,330案,包括臺北榮總及 1.執行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事項。 1.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共計1,330案,包括臺北榮總及 2.培育優秀醫療專業人才,提升研發能量,持續加強醫事 其分院663案、臺中榮總及其分院358案、高雄榮總及其 其分院663案、臺中榮總及其分院358案、高雄榮總及其 分院309案。 人員教學訓練。 分院309案。 2.提升臨床照護品質,致力醫學研究成果之運用,推展以 3.強化臨床醫學研究,就精準醫學、人工智慧、慢性病管 2.提升臨床照護品質,致力醫學研究成果之運用,推展以 實證知識為基礎的醫護教育訓練及優質醫療照護。 理、高齡醫學及長期照顧、遺傳基因醫學、癌症醫學、 實證知識為基礎的醫護教育訓練及優質醫療照護。 3.3所榮民總醫院完成出國臨床訓練計709位、師資培育計 心血管代謝疾病、過敏免疫學及神經肌肉骨骼等範疇, 3.3所榮民總醫院完成出國臨床訓練計709位、師資培育計 畫計984位、臨床技能訓練計709場次及國際研討會計40 進行研究計畫。 畫計984位、臨床技能訓練計709場次及國際研討會計40 場次。 場次。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 1,025,034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國家政策及本會 究 醫學研究核心範疇,補助3所榮總及其分院從 0400 獎補助費 1,025,034 事重大醫學研究計畫經費,內容如下:精準醫 學、人工智慧、慢性病管理、高齡醫學及長期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25,034 照顧、遺傳基因醫學、癌症醫學、心血管代謝 疾病、過敏免疫學及神經肌肉骨骼等相關計畫 ,計1,025,034千元。 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13,88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預期透過推甄、考選方式輔導退除役官兵入學。 1.加強與教育部協調聯繫,協洽相關大專校院提供就學員 1.預期透過推甄、考選方式輔導退除役官兵入學。 2.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協助達成訓練目標。 額,辦理推甄、考選作業,以開拓就學管道,加強專業 2.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協助達成訓練目標。 教育,增進就業競爭力。 2.訓練機構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3條暨其組織規 程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所需相關行政支援工作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 1,500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50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等各項 0203 通訊費 67 就學輔導之郵資、電話等費用67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5 (2)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委員會議出 0271 物品 36 席費130千元及審查等試務作業費125千 0279 一般事務費 992 元,合共255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50 (3)辦理輔導就學作業所需文具紙張等物品3 6千元。 (4)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8 條、「國軍退除役官兵甄選推薦就讀大 專校院作業要點」,委託大專校院辦理 二專、二技、四技及大學推甄考選招生 及學用合一等作業費937千元,就學業務 宣導費35千元,就學服務滿意度調查20 千元,合共992千元。 (5)辦理退除役官兵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 等各項就學業務所需差旅費150千元。 02 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 12,380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2,380 1.職訓中心現職員工在職訓練補貼5千元。 2.職訓中心水費248千元,電費1,772千元,其 0201 教育訓練費 5 他動力費298千元,合共2,318千元。 0202 水電費 2,318 3.總機、輔導就業互動式查詢電話費及寄發各 0203 通訊費 205 班次學員入學測驗、錄取、報到通知等郵費 0215 資訊服務費 135 205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 4.網頁資料庫維護54千元,個人電腦網路安全 維護費81千元,合共135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48 5.行政業務、公文處理租用影印機租金60千元 0231 保險費 151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8 6.公務車牌照稅22千元,燃料費12千元,車輛 0271 物品 226 檢驗、地籍、戶政等規費14千元,合共48千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7,478 7.公務車保險費5千元,公共意外責任險60千 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169010700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預算金額 13,880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7 元,辦公房舍及財產火險保費86千元,合共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16 151千元。 8.法律顧問費24千元,採購案件外聘評選委員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43 出席費8千元,消防講習、員工在職訓練等 0291 國內旅費 32 講座鐘點費16千元,合共48千元。 0294 運費 22 9.文具紙張、報章雜誌、清潔用品、資訊用耗 0295 短程車資 14 材費等80千元,電腦周邊、辦公事務等用品 0299 特別費 72 費115千元,公務車油料費31千元,合共226 千元。 10.職訓中心常駐警衛委外服務費4,305千元, 環境清潔外包費1,172千元,學員伙食廚工 委外服務費1,525千元,員工文康活動費74 千元(2,000元*37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19千元,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 全檢查申報17千元,行政事務所需各項庶 務費366千元,合共7,478千元。 11.職訓中心辦公房舍養護費1,007千元。 12.公務車養護費102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4 千元(467元*30人),合共計116千元。 13.電梯維護保養費30千元、消防設備維護保 養費72千元、水電設施安檢維護費90千元 、熱水鍋爐保養維護費42千元、飲水機保 養維護費54千元;緊急發電機年度保養維 護費13千元;空調、給水、監控系統、電 氣設備等養護費142千元,合共443千元。 14.職訓中心員工出差旅費32千元。 15.職技訓練機具之接運及裝卸等費用22千元 。 16.洽公等短程車資14千元。 17.職訓中心首長特別費6千元*12月,全年72 千元。 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669010400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預算金額 9,577,85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約49萬2,727人保費 辦理榮民、榮眷健康保險及榮民就醫部分負擔等經費補助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約49萬2,727人保費 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服務照顧 ,落實照顧榮民(眷),促進其健康發展。 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服務照顧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榮民健康保險 5,147,078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0400 獎補助費 5,147,078 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全額健 保費,每人月1,249元,依107年3月預估投保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5,147,078 人數343,413人,估計全年需5,147,078千元。 02 榮眷健康保險 1,566,000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0400 獎補助費 1,566,000 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眷屬健 保費70%,每人月874元,依107年3月預估投保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1,566,000 人數149,314人,估計全年需1,566,000千元。 03 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2,864,77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2,864,776 1.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47條暨其施行細 則第63條第2項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2,864,776 健保部分負擔2,434,776千元,包括: (1)門診:343,413人*依106年健保核付平均 門診次數26.1次*每人每次費用163元=1, 460,982千元。 (2)住院:343,413人*依106年健保核付平均 住院次數0.37次*每人每次費用7,663.88 元=973,794千元。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 兵就醫辦法編列補助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 驗項目等部分負擔費用430,000千元。 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訪視、照顧、救助,體貼照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落實社會救助目 顧弱勢榮民眷。 ,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落實社會救助目 2.建構服務平台,輸送社福資源,落實在地服務理念及推 標。 標。 2.訪視榮民(眷)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就養、就 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協助服務照顧年長獨 2.訪視榮民(眷)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就養、就 學等問題,落實社區照顧服務。 居榮民及遺眷。 學等問題,落實社區照顧服務。 3.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4,390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3.對清寒榮民子女提供就學補助,保障受教權益及促進社 3.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4,390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民(遺眷)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 會參與以提升社會地位,落實照顧弱勢之目標。 民(遺眷)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 4.對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榮民遺孤因特殊貧病、意外、生 鼓勵向學,脫離貧窮。 鼓勵向學,脫離貧窮。 4.辦理清寒榮民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21,943人次;清寒遺 活急困者,適予慰問與救助。 4.辦理清寒榮民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21,943人次;清寒遺 5.推動本會榮民(眷)志願服務工作,結合社會資源對獨 眷三節慰問30,930戶次;清寒榮民、榮民遺眷急難救助 眷三節慰問30,930戶次;清寒榮民、榮民遺眷急難救助 、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助25,713人 居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提供各項適時適當之輔助性服務 、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助25,713人 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落實社福 照顧。 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落實社福 6.辦理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及防災應變。 及防災應變。 5.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500人,提供333,000人次榮民 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 5.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500人,提供333,000人次榮民 7.依據本會「服務照顧」之核心工作,並參照「聯絡協調 眷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眷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6.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服務作業要點」辦理榮民(眷)及民間社福團體(機構 6.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未就養榮民13,892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 )聯絡協調業務。 未就養榮民13,892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 8.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活動。 役之貢獻。 役之貢獻。 7.聯絡協助退除役官兵疏解疑難、祝賀、弔唁、慰問等嘉 9.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單身亡故 7.聯絡協助退除役官兵疏解疑難、祝賀、弔唁、慰問等嘉 惠榮民眷,提升服務效能。 榮民殯葬事務、遺產管理、大陸繼承案與遺贈案審查核 惠榮民眷,提升服務效能。 8.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發、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等作業、網路祭祀及早期亡故 8.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臺居留 榮民墓園之修護等事宜。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臺居留 10.聯繫海外退伍軍人社團組織,辦理年度重要慶典及紀 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9.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維護亡 念活動,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協會會議及參加國外退 9.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維護亡 故榮民權益、彰顯榮民功勳、慰祭榮民忠靈。 伍軍人重要慶典,接待來訪退伍軍人團體,促進國際 故榮民權益、彰顯榮民功勳、慰祭榮民忠靈。 10.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 交流,關懷照顧海外退伍軍人,凝聚向心。 10.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 11.辦理「精進國內退伍軍人社團聯繫飛躍方案」,補助 人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際 人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際 能見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 立案退伍軍人團體辦理各項參訪、國際交流、重要慶 能見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 海外退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 典或紀念日活動、執行關懷榮民(眷)社會服務計畫及 海外退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 民之情感,強化退輔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 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等,凝聚向心,促進退伍軍人社 民之情感,強化退輔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 家之向心。 會參與,提升退伍軍人尊嚴及社會地位。 家之向心。 11.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立案退伍軍人 12.辦理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及單身宿舍管理人員酬 11.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立案退伍軍人 團體辦理各項參訪、國際交流、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 金。 團體辦理各項參訪、國際交流、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 動、執行關懷榮民(眷)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 動、執行關懷榮民(眷)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 關活動等,增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服務,凝聚對國家 關活動等,增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服務,凝聚對國家 向心、協助政策宣導及聯繫情感,以活化社團能量, 向心、協助政策宣導及聯繫情感,以活化社團能量, 提升退伍軍人社會地位,有利未來募兵制推動。 提升退伍軍人社會地位,有利未來募兵制推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6,562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43,233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現職員工在職訓練交通費等補貼4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400 。 0202 水電費 5,179 (2)各榮服處辦公房舍水費357千元、電費3, 0203 通訊費 3,460 900千元、公務電動汽車電費22千元、其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254 他動力費用900千元,合共5,179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588 (3)各榮服處郵資及電話費3,460千元。 (4)各榮服處公務用車、榮民就醫專車等車 0231 保險費 528 輛租金4,781千元及辦公事務機具租賃費 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 209千元,緊急護送榮民就醫車輛租金5 0271 物品 4,488 千元,公務電動汽、機車電池租賃費259 千元,合共5,25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3,362 (5)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31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181 燃料費357千元,合共588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63 (6)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保險375千元、辦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0 公房舍保險153千元,合共52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1,980 (7)辦理業務研習講座鐘點費152千元。 (8)辦公用品、電腦及事務機器耗材、水電 0295 短程車資 160 設施零件等2,332千元,辦理榮民各項聯 0299 特別費 1,498 絡協調物品5千元,公務車油料2,151千 0300 設備及投資 3,329 元,合共4,488千元。 0304 機械設備費 450 (9)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會屬機構首長聯 繫、榮服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 0319 雜項設備費 2,879 員工文康活動(2,000元*721人)、外訪 榮民作業7,407千元、辦理榮民法律輔導 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榮民眷喜慶祝賀 、弔唁慰問、百歲慶生及各項聯絡協調 作業服務等5,400千元,各榮服處建築物 公共安全檢查555千元,合共13,362千元 。 (10)各榮服處辦公房舍養護整修等4,181千 元。 (11)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528千 元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5千元(389元*6 04人),合共1,763千元。 (12)各榮服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40千 元。 (13)各榮服處員工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980 千元。 (14)各榮服處員工洽公短程車資160千元。 (15)甲種榮服處處長6人,每人月特別費7.8 千元,甲種以外榮服處處長13人,每人 月特別費6千元,計需1,498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 (1)各榮服處汰購所需電信、廣播及通訊等 設備費450千元。 (2)各榮服處汰購所需事務、防護及辦公等 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設備費2,879千元。 02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11,195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1,195 1.依據本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 作業要點,辦理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按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1,195 就讀國中小學預計辦理4,390人次,每人次5 00元,計需2,195千元。 2.依據本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 作業要點,補助清寒榮民(遺眷)就讀國中小 學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預計補助1,87 5人次,每人80日,每日60元,約需9,000千 元。 03 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128,251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162 1.業務費部分,係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會榮欣志 願服務實施要點辦理,包括: 0203 通訊費 39 (1)榮欣志工電話問安、推展業務所需郵資 0231 保險費 1,125 及電話費39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1 (2)榮欣志工3,500人團體意外、醫療保險1, 0271 物品 21 030千元;志工教育訓練及觀摩旅行平安 0279 一般事務費 5,397 保險費95千元,合共1,125千元。 (3)辦理榮欣志工各項教育訓練暨研習所需 0291 國內旅費 69 專家出席費6千元、講師鐘點費440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21,089 、志工活動暨獎勵表揚典禮節目表演費6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21,089 5千元,合共511千元。 (4)志工服務作業文具用品等耗材21千元。 (5)志工交通誤餐費、訓練資料印刷、行政 表報、獎牌(座)製作、居家服務清潔 及其他等5,397千元。 (6)志工講習督導及視察等差旅費69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地區志工訪查交通、誤餐 補助費,按服務組長397人,每人日約840元 ,每月平均以29日計算,另夜間緊急出勤補 助費,每人月約1,000元;服務員6人,每人 月約3,800元,計需121,089千元。 04 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 303,088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係依據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 0200 業務費 30 業要點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辦理,內 容如下: 0279 一般事務費 30 1.業務費部分,係各項災害救助或急難慰問等 0400 獎補助費 303,058 物資及作業經費30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303,058 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榮民急 難救助,預計辦理17,697人次,每人次3 千元,計需53,091千元。 (2)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預計辦理5 ,996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17,988千 元。 (3)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6,961 人,每人每節3千元,計需62,649千元。 (4)清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060 人次,每人次10千元,計需10,600千元 。 (5)就養遺眷重點救助,預計辦理2,000人次 ,每人次30千元,計需60,000千元。 (6)清寒遺眷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10,31 0戶,每戶每節3千元,計需92,790千元 。 (7)辦理散居榮民遠距照顧服務5,740千元。 (8)辦理服役10年以上未就養、未支領退休 俸並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之榮民遺 眷喪葬慰問,預計辦理20人次,每人次1 0千元,計需200千元。 05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97,244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榮民榮眷遺眷急難 問 救助及慰問作業要點規定,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97,244 1.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 )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2,800人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97,244 ,春節每人3千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各2 千元,計需89,600千元。 2.辦理六一九砲戰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 衛隊)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09 2人,春節每人3千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 各2千元,計需7,644千元。 06 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 4,466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談 1.辦理現職員工講習所需教材、膳宿、交通費 0200 業務費 4,466 等補貼7千元。 2.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郵 0201 教育訓練費 7 資及電話費10千元。 0203 通訊費 10 3.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車輛租金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9 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31 保險費 69 20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之車輛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3 金9千元,合共29千元。 4.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座談之保 0271 物品 319 險費19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之 0279 一般事務費 3,673 保險費50千元,合共69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316 5.辦理現職員工講習,與榮民及新住民生活適 應輔導所需講座鐘點費43千元。 6.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消耗品19 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服務網座談 會之消耗品300千元,合共319千元。 7.退除役官兵代表懇談會、訪慰榮民(眷)、 服務網座談會2,653千元;榮民與新住民生 活適應輔導及其他等1,020千元,合共3,673 千元。 8.督訪榮民與新住民系列活動及社工輔導差旅 費90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之差 旅費226千元,合共316千元。 07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 2,077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管理作業 1.辦理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遺產管 0200 業務費 2,077 理事務座談及訓練講習教材等補貼23千元。 2.善後遺產管理作業等郵電費86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23 3.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各項規費57千元。 0203 通訊費 86 4.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遺產管理事 0221 稅捐及規費 57 務座談及訓練講師等鐘點費計1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5.各遺產管理機構善後喪葬招標作業、遺產管 0271 物品 79 理案卷資料建檔文具等耗材79千元。 6.辦理年度講習、業務督考、採購印製法規資 0279 一般事務費 1,390 料、遺產案件法律訴訟、春秋祭祀早期亡故 0291 國內旅費 229 榮民祭典、亡故榮民骨灰起掘火化與遺骸遷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1 厝及墓園管理等作業費1,390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72 7.辦理年度督考、績效評鑑及遺產管理機構辦 理善後喪葬、遺產管理等差旅費229千元。 8.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 131千元。 9.辦理亡故榮民死亡除戶、遺屋不動產清查履 勘等善後遺產管理所需短程車資72千元。 08 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11,69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810 1.業務費部分,包括: 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769010900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預算金額 614,073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03 通訊費 230 (1)辦理國內外聯繫之郵資費23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60 (2)辦理外賓接待及其他活動租車費用60千 元。 0231 保險費 10 (3)辦理國際退伍軍人聯繫活動旅行平安險1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70 0千元。 0271 物品 5 (4)參加世界退伍軍人協會組織會費7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139 。 0291 國內旅費 9 (5)印製海報、請柬用文具紙張及其他耗材 等5千元。 0293 國外旅費 3,282 (6)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 0295 短程車資 5 際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及其他活動 0400 獎補助費 3,880 經費2,672千元;接待外賓及其他活動經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80 費1,462千元;刊物、名牌及其他等印製 作業費5千元,合共4,139千元。 (7)陪同外賓參訪及其他差旅費9千元。 (8)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訪視海外榮光 聯誼會及其他國外旅費3,282千元。 (9)辦理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補助內政部與縣市政府登 記立案之退伍軍人社團辦理增進退伍軍人福 祉之活動,以鼓勵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服 務,包括補助退伍軍人團體辦理參訪、國際 交流、執行關懷榮民(眷)社會服務計畫與退 伍軍人相關活動及其他等經費3,880千元。 09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9,500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9,143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單身宿舍聯繫通訊費3千元。 0203 通訊費 3 (2)核發自治會長39人、清潔工39人工作補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902 助費,計需7,146千元;連絡人42人聯繫 0271 物品 311 服務工作補助費,平均每人月1,500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927 計需756千元,合共7,902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357 (3)單身宿舍辦公用品、水電設施零件等311 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357 (4)辦理單身宿舍管理等作業費927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國軍單身宿舍入住退員70 0人三節加菜金,每人節170元,計357千元 。 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75,64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督導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照顧工作,使其生 1.依法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安置工作,在主任委員、 1.督導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安置、照顧工作,使其生 活步入正軌,進而安定社會秩序。 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之下設置12處,處理退除役官兵 活步入正軌,進而安定社會秩序。 2.宣揚本會政風工作成果與廉政資訊,提供所屬各機構運 就業、就養、就醫、就學等行政工作。 2.宣揚本會政風工作成果與廉政資訊,提供所屬各機構運 2.編印政風宣導專刊、舉辦政風責任區分區座談會、辦理 用,彰顯本會廉潔形象;加強「反浪費」、「反腐敗」 用,彰顯本會廉潔形象;加強「反浪費」、「反腐敗」 、「反貪污」意識;蒐集興革意見,強化政風肅貪防弊 年終政風工作檢討會、座談會、廉政楷模選拔表揚。 、「反貪污」意識;蒐集興革意見,強化政風肅貪防弊 3.發行「榮光雙周刊」,闡揚政府政策,宣導本會施政作 功能;檢討年度政風工作執行情形,增進政風人員工作 功能;檢討年度政風工作執行情形,增進政風人員工作 方法與知能;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員工座談,研提興 為,及作為聯繫榮民情感之雙向溝通管道。 方法與知能;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員工座談,研提興 4.為有效運用資訊資源,賡續規劃建立資訊集中式、共用 革改進意見,防杜弊端發生;激發員工清廉自持,崇法 革改進意見,防杜弊端發生;激發員工清廉自持,崇法 務實。 式資訊服務系統,並協助本會各單位及所屬服務安養機 務實。 3.配合資訊共享服務之推動,以「簡單化」、「標準化」 構推動辦公室自動化作業;另精進統計分析與強化資料 3.配合資訊共享服務之推動,以「簡單化」、「標準化」 、「模組化」為原則,對外整合本會及所屬機構之全球 管制相關業務。 、「模組化」為原則,對外整合本會及所屬機構之全球 5.為強化本會資訊安全措施,賡續辦理資產管理系統、防 資訊服務網,以達成電子化政府,提供「與民眾互動」 資訊服務網,以達成電子化政府,提供「與民眾互動」 、「線上服務」與「即時資訊」的目標;對內整合本會 毒軟體及資訊安全系統提升與維護,並導入會本部及服 、「線上服務」與「即時資訊」的目標;對內整合本會 及所屬員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以提供「安全」、「效率 務安養機構資訊安全監控中心。 及所屬員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以提供「安全」、「效率 」與「正確」的資訊服務為目標;並運用統計及資料庫 」與「正確」的資訊服務為目標;並運用統計及資料庫 提升決策與服務效能。 提升決策與服務效能。 4.完成各項資訊安全系統之維護更新及導入,以強化本會 4.完成各項資訊安全系統之維護更新及導入,以強化本會 資訊安全,確保業務執行效率。 資訊安全,確保業務執行效率。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2,858,536 人事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2,556,390 1.人事費部分,包括: (1)政務官3人待遇6,502千元(含主委1人、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502 副主委2人)。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56,333 (2)職員1,682人(含森保處25人,職訓中心3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9,255 0人)及駐警51人,合計1,733人待遇1,25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2,868 6,333千元。 0111 獎金 400,486 (3)聘用7人、約僱46人、國防部移撥之軍聘 20人及軍雇65人,合計138人待遇69,255 0121 其他給與 38,736 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98,598 (4)技工158人(含森保處32人)及工友389人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4,226 ,合計547人待遇242,868千元。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1,683 (5)員工考績獎金196,145千元,年終獎金20 2,251千元(含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 0151 保險 157,703 問金5,381千元及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 0400 獎補助費 302,146 員5,554千元),特殊功勳獎賞1,490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80,173 ,其他業務獎金600千元,合計400,486 0454 差額補貼 21,007 千元。 0475 獎勵及慰問 966 (6)員工休假補助38,736千元(含國防部移撥 之軍聘雇人員1,360千元)。 (7)員工超時加班費16,582千元(含國防部移 撥之軍聘雇人員435千元),不休假加班 費65,248千元,值班費16,768千元,合 計98,598千元。 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75,64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8)退休人員(含森保處、職訓中心及本會已 關廠單位等)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所 支領之退撫給付等144,226千元。 (9)政府依法提撥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 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等退休或離職儲金 等141,683千元(含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4,292千元)。 (10)政府應負擔員工健保、公保及勞保費等 157,703千元(含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 員健保2,488千元、勞保3,318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 則修正,對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工及 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 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息差額等補助經 費280,173千元。 (2)配合89年4月26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 則修正,對森保處、職訓中心退休人員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 息差額補助,分別為15,553千元及5,454 千元,合共21,007千元。 (3)本會暨所屬機構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 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預計 辦理161人,每人年6千元,計需966千元 (含森保處84千元)。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88,267 綜合規劃處等單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5,127 位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公大樓水費400千元,電費8,640千元 0202 水電費 9,093 ,緊急發電機動力費53千元,合共9,093 0203 通訊費 14,993 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474 (2)公務用電話費、郵資等14,993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65 (3)公務車輛等租金1,474千元。 0231 保險費 641 (4)公務車輛牌照稅80千元,燃料費47千元 ,國有土地鑑界、分割測量、申請地籍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26 資料規費及車輛檢驗等38千元,合共165 0271 物品 2,460 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5,545 (5)公務車輛保險費22千元,工程查核委員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39 保險費5千元,辦公房(宿)舍及財產保險 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75,64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5 費614千元,合共641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04 (6)聘請法律顧問、律師及會計師處理爭訟 案件顧問費100千元,採購稽核與工程查 0291 國內旅費 1,756 核外聘委員出席費650千元、推動性別主 0295 短程車資 77 流化外聘委員出席費24千元、外聘訴願 0299 特別費 1,179 委員、法規委員及國賠委員等出席費90 0300 設備及投資 13,140 千元、廉政會報及政風業務研習等出席 0304 機械設備費 12,660 費30千元、辦理最有利標評審出席費7千 元、榮民節慶祝活動招標案評審委員出 0319 雜項設備費 480 席費4千元,行政透明教育訓練及財產申 報說明會等講師鐘點費99千元,研考協 調會報講師鐘點費12千元及榮民工程公 司清理業務外聘委員出席費4千元、審查 費6千元,合共1,026千元。 (7)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衛生及水電耗材 費等1,824千元,辦公事務等用品379千 元,公務車油料257千元,合共2,460千 元。 (8)駐警隊服裝費、辦公大樓清潔維護、防 護防颱作業、國會聯絡作業、會計、法 規、財產管理業務等7,436千元,電子交 換總機外包人力681千元,文化資產清查 、會史館資料更新、研考協調會報資料 印製、政策規劃研究及工程查核外聘委 員作業費等362千元,分攤行政院消保處 辦理消費者保護系列活動經費150千元, 員工文康活動費1,042千元(每人2,000元 *521人,含森保處57人),模範公務人員 表揚作業費、員工健康檢查費等人事業 務2,806千元,廉政工作宣導360千元、 政風工作業務149千元,辦理榮光雙周刊 作業、印製及專書編印等經費19,020千 元,辦理本會成立65週年暨榮民節活動 經費2,549千元、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 繫作業990千元,合共35,545千元。 (9)本會辦公房屋、宿舍養護費639千元。 (10)本會公務車輛養護費213千元及辦公器 具養護費462千元(994元*465人),合共 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75,64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675千元。 (11)辦公大樓及各房舍水電、電梯、消防動 力、機械等設備養護費5,404千元。 (12)所屬機構政風、人事、會計、工程查核 、財產管理、績效評比等業務實地督導 差旅費1,756千元。 (13)本會員工洽公短程車資77千元。 (14)主任委員1人,每月特別費39.7千元, 計需477千元;副主任委員3人,每人月 特別費19.5千元,計需702千元,合共1 ,179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汰購本會榮光大樓之電梯設備費12,660 千元。 (2)汰購本會電信、通訊及辦公事務等設備 費480千元。 03 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 3,769 人事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769 1.現職員工進修學分費、雜費補貼468千元、 幹部在職訓練所需交通、雜費與教材補貼等 0201 教育訓練費 2,146 420千元、替代役專訓結訓交通費等258千元 0203 通訊費 10 及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1,000千元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93 ,合共2,14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53 2.寄送替代役役籍資料袋通訊費10千元。 0271 物品 49 3.替代役訓練租用車輛等租金193千元。 4.幹部在職訓練、替代役專業訓練及性別主流 0279 一般事務費 226 化、員工關懷等講座鐘點費1,05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86 5.替代役專業訓練所需消耗品38千元及辦公事 0295 短程車資 6 務非消耗用品11千元,合共49千元。 6.幹部、替代役訓練等一般事務費226千元。 7.幹部在職及替代役訓練等差旅費86千元。 8.短程車資6千元。 04 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 69,619 統計資訊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39,848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本會及所屬機構員工資訊教育訓練雜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260 與教材補貼等260千元。 0203 通訊費 8,680 (2)租用政府服務網通訊費8,680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26,269 (3)應用資訊系統維護9,422千元,本會主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7 房、異地備援機房等主機及伺服器維護 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75,64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71 物品 2,165 與本會個人電腦暨其周邊設備維護費11, 0279 一般事務費 2,193 142千元,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電腦 及周邊設備維護費2,400千元,異地備援 0291 國內旅費 194 機房租金3,305千元,合共26,26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9,771 (4)資訊教育訓練講座鐘點費及委外系統開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9,771 發採購評審委員出席費87千元。 (5)本會及所屬機構電腦周邊設備耗材2,165 千元。 (6)榮民資料校補、電腦資料蒐集交換及資 料檔作業費1,600千元,統計報表製作、 書刊編印、統計調查、資料印製等費用5 93千元,合共2,193千元。 (7)統計調查講習與所屬機構資訊業務督導 差旅費194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汰換本會所屬機構雷射印表機35部875千 元。 (2)汰換本會及所屬機構點陣式印表機40部5 60千元。 (3)汰換本會及所屬機構條碼標籤列印機56 部941千元。 (4)防毒軟體與資訊資產管理等更新維護費 用2,170千元。 (5)賡續辦理本會及所屬機構資訊安全監控 中心(SOC)1,600千元。 (6)進階持續性滲透攻擊(APT)防護費用1,73 0千元。 (7)行政業務服務網維護及功能提升3,800千 元。 (8)11項應用資訊系統功能擴充及提升18,09 5千元。 05 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 1,955,451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 0400 獎補助費 1,955,451 程公司清理計畫,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 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32,348千元及補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955,451 助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923,103千元 ,合共1,955,451千元。 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06,021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醫療社福政策,強化榮民醫療 1.結合社區資源,強化醫療服務,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5,000人次 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賡續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社區居家訪視25,000人次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 、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100,000人次。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配合長照政策, 保健與疾病篩檢、居家訪視等,落實照顧榮民(眷)身心 2.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配合長照政策, 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提供合乎法 健康。 各榮總分院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提供合乎法 2.充實各級榮民醫院照顧貧困無依需長期照護之就養榮民 規、安全、舒適的照護環境與品質。補助各榮總分院照 規、安全、舒適的照護環境與品質。補助各榮總分院照 護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養護作業 之養護作業、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人力,加強榮民 護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養護作業 、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費,使榮民能獲得完善 醫療照顧,提高醫療照顧品質。 、相關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費,使榮民能獲得完善 3.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 生活照顧,頤養天年。 生活照顧,頤養天年。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義齒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3.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3萬餘人次。 ,提升生活品質。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3萬餘人次。 4.培育醫學系公費生173人(2學期共321人次)、護理系公 4.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4.培育醫學系公費生173人(2學期共321人次)、護理系公 費生20人(2學期共40人次)。 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生、公費護理生及衛福部辦理重點 費生20人(2學期共40人次)。 5.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科別培育公費醫師。 5.建立本會高齡醫學之特色,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服務 5.配合政府長照2.0政策,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日間照護、 、高齡醫學住院服務、急性後期照護服務、日間照護、 失智照護、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 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照護、發展失智症優質整 失智照護、高齡醫學教育訓練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 。 合照護、強化高齡醫學研究與教學及國際合作、完善全 。 6.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方位長照服務網絡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以提升高 6.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顧,提供一般 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顧,提供一般 6.建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推動預立醫 病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提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 病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提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 療自主計畫、培育安寧專業人才,提供長者有尊嚴的善 終服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1,550,06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0400 獎補助費 1,550,062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37, 780千元,補助各榮總分院開設榮民養護公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46,487 務長期照護床養護作業經費591,591千元;9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575 0年度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所 屬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 職年資退休撫卹金715,007千元;補助樂生 療養院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2,109千元, 合共1,546,487千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2,933千元; 補助回台未滿6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 、清寒榮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就醫醫療補助28 8千元,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 查)354千元,合共3,575千元 。 02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341,68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服務 1.業務費部分,包括: 0200 業務費 261,091 (1)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出席費2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 (2)各榮總分院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及 0279 一般事務費 261,061 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 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06,0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291 國內旅費 10 務預算補助身份入住護理之家及轉急性 0400 獎補助費 80,595 住院,以及榮總分院因醫療能量不足須 緊急後送鄰近大型醫院者,所需照顧服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80,595 務員621人,計260,938千元;辦理助聽 器等長照醫療輔具滿意度調查,提升服 務品質,計123千元,合共261,061千元 。 (3)專家學者出席長照醫療輔具、助聽器等 採購審查會議差旅費1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 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病房防 護設施、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經費5,88 5千元;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 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 眼鏡、義齒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 、巡迴服務、配送指導等74,710千元,合共 80,595千元。 03 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 5,07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5,072 1.督導及考核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及營運績效,聘請講師鐘點費75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50 2.參加中華捐血運動協會組織會費2千元。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2 3.各級榮民醫院辦理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計畫, 0271 物品 120 購置所需消耗品12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3,680 4.辦理醫師節及護師節表揚活動等作業費1,45 0291 國內旅費 520 0千元、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相 關計畫等作業費140千元、營運督導等作業 費90千元及請健保署代辦健保追扣作業事務 費2,000千元,合計3,680千元。 5.督導各級榮民醫院營運、長照業務、醫療保 健服務品質訪查及考核評鑑所需國內差旅費 520千元。 04 社區醫療服務 152,389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 0400 獎補助費 152,389 區醫療服務,提供社區特需榮民(眷)及民眾持 續性健康管理、整合性預防保健及疾病篩檢、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2,389 社區資源連結及社區醫療、成立社區醫療服務 中心提供多元介入方案、高就診榮民(眷)關懷 訪視、社區醫療創新服務等,計需152,389千 元。 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06,0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5 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36,966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2,536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教 0201 教育訓練費 170 材、交通費及雜費等170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 (2)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 0251 委辦費 1,910 講座鐘點費40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46 (3)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購置 0291 國內旅費 10 所需教學用設備1,910千元。 (4)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 0400 獎補助費 34,430 作業費46千元。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00 (5)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450 外聘講座交通費10千元。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32,480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 費醫師制度計畫」,補助醫學院公費生 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其中公立學校1 ,500千元,私立學校450千元,合共1,95 0千元。 (2)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107學 年度下學期93人、108學年度上學期98人 ,每人學期培育經費65千元,計需12,41 5千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護理生 107學年度下學期20人、108學年度上學 期20人,每人學期培育經費58千元,計 需2,320千元;另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 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補 助公私立醫學院公費生107學年度下學期 55人、108學年度上學期75人,每人每學 期培育經費136.5千元,計需17,745千元 ,合共32,480千元。 06 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150,667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參酌97年行政院核定 0400 獎補助費 150,667 「人口政策白皮書」及105年衛生福利部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2.0等政策辦理。補助各級榮院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50,667 發展高齡醫學,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 照護、發展失智症優質整合照護、強化高齡醫 學研究與教學及國際合作、完善全方位長照服 務網絡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以提升高齡 者健康照護品質,所需經費150,667千元。 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306,021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7 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 69,179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政府推展安寧緩 0400 獎補助費 69,179 和醫療,重視疾病末期病人的症狀控制,關心 臨終病人心理、家庭等問題之解決,降低無效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9,179 醫療行為,提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補助各 級榮院辦理安寧緩和醫療之教育訓練與臨床服 務、全程照護網絡、推動安寧共同照護、榮民 預立醫療照護計畫、全人照護品質深耕、悲傷 輔導及高危險悲傷遺族早期介入、社區居家緩 和照護支持站及榮總分院公務床轉介安寧友善 服務、雲端緩和居家照護遠距服務等,所需經 費69,179千元。 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600 林區永續經營 預算金額 4,55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並對促 辦理造林、育苗、撫育刈草、中後期撫育修枝除伐切蔓、 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並對促 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 林政護管、自然保留區管理、林道維護、自然生態保育等 進國土保安有正面效益。 作業,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及災害防治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林區經營管理 4,553 事業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森林保育處林區 0400 獎補助費 4,553 維護、育林、撫育、補植作業及水土保持、防 洪治水、生態保育、林政維護管理等經費4,55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553 3千元。 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104,94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精進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年老體衰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及康樂活動等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托,並提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並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社區互動,貼近社區生 托,並提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3.充實社區預防保健功能,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照顧社區文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年老 3.充實社區預防保健功能,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照顧社區文 化,鼓勵長輩參與樂齡活動,豐富生活舒緩情緒壓力。 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活,受到 化,鼓勵長輩參與樂齡活動,豐富生活舒緩情緒壓力。 妥善照顧。 3.各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及資源辦理關懷據點服務,依民眾 需求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 、「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項目,並透過開放家區門診 及復健資源、定期邀請講師辦理健康講座、學習課程, 以及社工關懷等服務,發揮初級預防照顧功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164,68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1,136,503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現職員工在職訓練所需交通 0201 教育訓練費 1,293 、膳雜費及教材等補貼1,293千元。 0202 水電費 45,437 (2)各安養機構所需水費7,243千元,電費38 0203 通訊費 3,750 ,194千元,合共45,437千元。 0211 土地租金 412 (3)各安養機構處理公務及對全部供給制就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61 養榮民實施驗證所需郵資、電話費、匯 費等3,750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1,360 (4)各安養機構土地租金412千元。 0231 保險費 2,196 (5)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4 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4,441千 0271 物品 10,899 元,公務電動機車電池租賃費20千元, 合共4,461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1,050,070 (6)各安養機構公務車輛牌照稅864千元,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41 料費496千元,合共1,360千元。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65 (7)各安養機構辦理公務車輛保險69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945 公共意外責任險16千元,辦公房舍及財 0291 國內旅費 1,440 產保險1,484千元,合共2,196千元。 (8)各安養機構聘請法律顧問322千元,學者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718 專家評鑑出席費182千元,講座鐘點費18 0295 短程車資 170 7千元,稿費3千元,合共694千元。 0299 特別費 1,152 (9)各安養機構文具紙張等耗材6,389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28,183 辦公事務用品等3,214千元,公務車油料 0304 機械設備費 15,924 1,296千元,合共10,899千元。 (10)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廚工 0319 雜項設備費 12,259 、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等11 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104,9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568千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928 ,740千元,各安養機構所需行政業務、 員工團體慰勞、榮民團體加菜金、文康 活動(2,000元*1,057人)等10,413千元 、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349千 元,合共1,050,070千元。 (11)各安養機構各類房舍養護費4,641千元 。 (12)各安養機構車輛養護費1,686千元,辦 公器具養護費179千元(260元*690人), 合共1,865千元。 (13)各安養機構鍋爐、洗衣房、餐廳、電梯 、廚房等各項機電設備保養維護費4,94 5千元。 (14)各安養機構員工差旅費1,440千元。 (15)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 等所需大陸地區旅費1,718千元。 (16)各安養機構洽公短程車資170千元。 (17)安養機構主任16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 元,計需1,1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 健器械設備等購置費15,924千元。 (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12, 259千元。 02 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6,908,916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0,924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電費41,43 0202 水電費 60,168 3千元,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18,735千 0271 物品 756 元,合共60,168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6,847,992 (2)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所需用品及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6,847,992 耗材756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 與按35,653人計算,每人月14,150元及春節 加發1.5個月零用金發給,連同三節加菜金 每節120元,計需6,548,030千元;就養榮民 眷屬補助費126,134千元;就養榮民亡故喪 葬補助費173,828千元,合共6,847,992千元 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榮民安養及養護 預算金額 8,104,94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 03 就養榮民養護材料 14,195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各安養機構就養榮民 0400 獎補助費 14,195 所需之醫療用品、器材、被服及照顧失能榮民 紙尿褲等14,195千元。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4,195 04 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 8,545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慰問 1.業務費部分,係就養榮民自強活動4,309千 0200 業務費 6,739 元,節慶表演898千元及小型康樂活動816千 元,文宣藝能競賽活動經費716千元,合共6 0279 一般事務費 6,739 ,739千元。 0400 獎補助費 1,806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806 院榮民三節慰問金1,806千元。 05 廢水廢棄物及環境保護作業 8,604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7,778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本會及安養機構環保廢棄物處理所需消 0271 物品 1,106 耗品553千元及非消耗品553千元,合共1 0279 一般事務費 4,232 ,106千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40 (2)本會及安養機構醫療廢棄物及一般廢棄 0300 設備及投資 826 物處理、水質檢驗、環境衛生整治、病 0304 機械設備費 62 蟲媒管制等4,232千元。 (3)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及油水分離設施 0319 雜項設備費 764 維修、保養、耗材零件更換等2,440千元 。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機械設備費62 千元。 (2)各安養機構污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 、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雜項設備費764 千元。 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263,32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維護職訓中心第一校區完整性,有效管理土地及房舍安 1.辦理職訓中心第一校區三聖段圍牆整地及排水系統整建 1.維護職訓中心第一校區完整性,有效管理土地及房舍安 全。 工程。 全。 2.安養機構生活設施改善及會本部松德宿舍建築物耐震補 2.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生活設施整建及其他與本 2.安養機構生活設施改善及會本部松德宿舍建築物耐震補 強工程,提高建物(耐震)安全度,以維人員、設施設備 計畫相關需求工程。 強工程,提高建物(耐震)安全度,以維人員、設施設備 3.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10年 安全及提升服務品質。 安全及提升服務品質。 3.安養機構房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計畫。 3.安養機構房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4.辦理會本部宿舍耐震補強工程。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排水 8,525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職訓中心第一 系統整建工程 校區三聖段土地圍牆整地及排水系統整建工程 0300 設備及投資 8,525 8,525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525 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 部分1.5%估算,計188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2 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44,784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各安養機構房 工程 舍及生活設施整建等相關工程44,784千元,內 0300 設備及投資 44,784 容如下: 1.臺北榮家失智專區4、5棟生活設施整建工程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4,784 26,000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 萬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 萬元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億元 部分1%估算,計41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岡山榮家育善堂生活設施整建暨換照工程, 總工程經費18,053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 度編列7,324千元,109年度編列10,729千元 ,(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 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下 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 1.5%估算,計17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 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八德榮家行政大樓榮民活動空間整修工程11 ,460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 元以下部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 元部分1.5%估算,計200千元,並配合工程 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263,324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3 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 204,800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行政院106年2月21日 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院臺榮字第1060005362號函核定修正「臺南及 0300 設備及投資 204,800 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1 0年)計畫」,總經費1,988,630千元,期程1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04,800 3至110年度(103年度編列24,350千元,104年 度編列75,000千元,105年度編列200,735千元 ,106年度編列230,100千元,107年度編列158 ,750千元,109年度以後經費需求1,094,895千 元),本年度編列經費204,800千元,係辦理臺 南榮家遷建工程(R7與網寮北新建工程)、那菝 林營區庫房新建工程、臺南榮家現址機35都市 計畫作業等(R7與網寮北及那菝林工程管理費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工程委託專案管理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管 理費之70%提列,計1,084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4 會本部宿舍整建工程 5,215 行政管理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會本部松德宿 0300 設備及投資 5,215 舍耐震補強整建工程5,215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215 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預算金額 10,91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電動汽車、公務轎車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公務電動汽車2輛、公務轎車3輛及公 1.增購各榮民服務處外訪榮民用公務電動汽車、公務轎車 及公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務電動機車8輛。 及公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服務照顧品質。 2.汰換安養機構公務轎車、小貨車、大客車、救護車及公 2.汰換各安養機構已達使用年限公務轎車1輛、小貨車1輛 2.汰換安養機構公務轎車、小貨車、大客車、救護車及公 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榮民服務品質。 、大客車1輛、救護車2輛及公務電動機車2輛。 務電動機車,以提升榮民服務品質。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服務機構車輛汰購 4,625 服務照顧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4,625 1.增設臺北市及新竹榮服處電動汽車充電樁2 充,每充90千元,計需180千元。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80 2.增購臺北市及新竹榮服處公務電動汽車2輛 0305 運輸設備費 4,445 ,每輛990千元,計需1,980千元。 3.增購雲林縣、嘉義及澎湖縣榮服處,公務轎 車3輛,每輛635千元,計需1,905千元。 4.增購新北市榮服處公務電動機車8輛,每輛7 0千元,計需560千元。 02 安養機構車輛汰購 6,285 就養養護處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 0300 設備及投資 6,285 1.汰換八德榮家公務轎車1輛,計需635千元。 2.汰換桃園榮家小貨車1輛,計需950千元。 0305 運輸設備費 6,285 3.汰換屏東榮家大客車1輛,計需2,760千元。 4.汰換雲林、花蓮榮家救護車2輛,每輛900千 元,計需1,800千元。 5.汰換新竹榮家公務電動機車2輛,每輛70千 元,計需140千元。 6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9,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設定預備金,俾能因應臨時施政需要。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 設定預備金,俾能因應臨時施政需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0 第一預備金 19,000 會計處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0900 預備金 19,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19,000 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56,245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為安定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退伍後生活,依其志願及體 1.核給官兵一次退除役: (1)軍官支領退伍金1,614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6,22 能狀況,分別核給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 (1)軍官支領退伍金1,614人,士官(兵)支領退伍金6,22 2.辦理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7人。 7人。 3.發放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2)軍官退休俸改領退伍金603人,士官退休俸改領退伍 (2)軍官退休俸改領退伍金603人,士官退休俸改領退伍 金1,063人。 金1,063人。 (3)軍官勳獎章獎金2,746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3,73 (3)軍官勳獎章獎金2,746人,士官(兵)勳獎章獎金3,73 4人。 4人。 (4)軍官加發退伍金3,482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7,65 (4)軍官加發退伍金3,482人,士官(兵)加發退伍金7,65 3人。 3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23人。 2.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大陸來台軍官繼續辦理23人。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俸:預計辦理203,088 3.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贍養金薪俸:預計辦理203,088 人。 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預計116,990人。 4.退休及贍養金官兵主副食實物代金:預計116,990人。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5.退休及贍養金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包括眷屬實物代金、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子女教育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水電補助費、優惠存款 差息補助等。 差息補助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官兵一次退除役 8,100,386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係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 0100 人事費 8,100,386 金管理委員會及本會近3年軍職人員一次退休 金平均給付金額,並參照國防部預估108年退 0111 獎金 230,691 伍人數估算,內容如下: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7,869,695 1.軍官一次退除役3,528,895千元,包括: (1)退役支領退伍金1,202,220千元:預計辦 理1,614人,平均按少校7級每基數35,47 0元,服役14年21個基數,計需如列數。 (2)退休俸改支退伍金458,979千元:預計辦 理603人,平均按少校6級每基數35,370 元(薪俸34,440元,主副食實物代金930 元),服役20年41個基數半數發給,計 需437,226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伍金30 人計需21,753千元,合共如列數。 (3)勳獎章獎金138,604千元:預計核發2,74 6人,平均每員50.475千元列計,計需如 列數。 (4)加發退伍金1,729,092千元:預計辦理3, 482人,平均按少校7級每基數35,470元 加1倍,服新制14年7個基數,計需如列 數。 2.士官(兵)一次退除役4,571,491千元,包括 : (1)士官退役支領退伍金1,682,586千元:預 計辦理3,271人,平均按三等士官長7級 6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56,2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每基數24,495元,服役14年21個基數, 計需如列數。 (2)士兵退役支領退伍金344,655千元:預計 辦理2,956人,平均按志願上兵4級每基 數12,955元 服役6年9個基數,計需如列 數。 (3)退休俸改支退伍金599,982千元:預計辦 理1,063人,平均按三等士官長6級每基 數24,740元(薪俸23,810元,主副食實物 代金930元),服役20年41個基數半數發 給,計需539,122千元;大陸遺族改支退 伍金120人計需60,860千元,合共如列數 。 (4)勳獎章獎金92,087千元:預計辦理3,734 人(士官3,227人、士兵507人),士官平 均以每人28.210千元,士兵平均以每人2 .077千元列計,計需如列數。 (5)加發退伍金1,852,181千元:預計辦理7, 653人(士官4,741人、士兵2,912人),士 官平均按三等士官長7級服新制年資14年 7個基數,每基數24,495元加一倍列計; 士兵平均按上兵4級服新制年資6年3個基 數,每基數12,955元加一倍列計,計需 如列數。 02 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 4,86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23人,平均按少 0100 人事費 4,868 校3級每基數31,355元半數列計,發給13.5個 月(含年終加發1.5個月慰問金),計需4,868 0111 獎金 541 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327 03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 75,086,37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65,086,378 1.人事費部分,預計辦理支領退休俸、生活補 助費201,376人及支領贍養金官兵薪餉1,712 0111 獎金 2,380,002 人,合共203,088人,計需65,086,378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62,706,376 。(計算說明詳第181-182頁) 0400 獎補助費 10,000,000 2.獎補助費部分,由本會分10年編列預算挹注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 10,000,00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缺口,本年度編 補助 列10,000,000千元。 04 退休及贍養官兵主副食實物代 1,305,608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116,990人,支 6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56,2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金 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主副食實 0100 人事費 1,305,608 物代金,每人月930元,計需1,305,608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305,608 05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11,615,18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0100 人事費 1,311,771 1.人事費部分,係退除役官兵眷屬實物代金95 ,350口,每口月566元,計需647,617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311,771 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放47,575 0400 獎補助費 10,303,409 人次,計需619,418千元;發給86年1月1日 0454 差額補貼 10,303,409 前核定有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 費人員眷屬生活補助費計93,200口,每口月 40元,計需44,736千元,合共1,311,771千 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按1 06年12月底止存款數134,623,543千元為 計算基礎,以年成長率-1.27845%推算, 預估107年底存款總數為132,902,448千 元,按平均年貼補差息率14.7353%半年 計算,計需9,791,796千元。 (2)依本會與經濟部104年11月25日輔給字第 1040095680號、經營字第1040460555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 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 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06年度 實際用電戶數及預算執行數,108年以14 6,695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212.94 5元,計需374,856千元。 (3)依本會與經濟部104年11月25日輔給字第 1040095680號、經營字第10404605550號 令訂定發布施行「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 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 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參考106度實 際用水戶數及預算執行數,108年以134, 953戶估算,平均每戶每月補助84.447元 ,計需136,757千元。 06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 400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 員慰問 俘歸來人員慰問金,預計辦理1人,每人年400 千元,計需400千元。 7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預算金額 96,156,245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400 獎補助費 400 0475 獎勵及慰問 400 07 軍職人員退伍金其他現金給與 43,425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人事費,預計辦理688人,平均按 補償金 各校級及士官長級,以15%基數內涵乘以補償 0100 人事費 43,425 金基數計算,計需43,425千元。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43,425 7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7669019700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預算金額 6,444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給與之審核、發放,以安定其退 1.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與之審核、發放等作業。 適時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給與之審核、發放,以安定其退 後生活。 2.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校正及扣繳所得稅等作業。 後生活。 3.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分清查及退除勤務作業。 4.辦理軍職人員退休補償(助)金作業。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退除業務作業 6,444 退除給付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0200 業務費 6,444 1.辦理退除業務派訓人員訓練費用110千元。 2.辦理寄發退除俸金、各項補助費通知單及業 0201 教育訓練費 110 務協調等郵資及電話費2,910千元。 0203 通訊費 2,910 3.辦理退除作業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補充、電 0271 物品 486 腦及周邊設備等消耗品401千元、碎紙機等 0279 一般事務費 2,475 非消耗品85千元,合共486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458 4.辦理核定退除作業表冊印製、獎牌、查證費 等2,475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5 5.辦理發放各項退除俸給、教補費及派赴各地 督訪等差旅費458千元。 6.辦理退除給與發放洽公短程車資5千元。 7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永續經營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975,642 2,306,021 9,577,854 1,025,034 4,553 13,880 0100 人事費 2,556,390 - - - -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6,502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56,333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69,255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42,868 - - - - - 0111 獎金 400,486 - - - - - 0121 其他給與 38,736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98,598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144,226 - - - -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41,683 - - - - - 0151 保險 157,703 - - - - - 0200 業務費 118,744 268,699 - - - 13,880 0201 教育訓練費 2,406 170 - - - 5 0202 水電費 9,093 - - - - 2,318 0203 通訊費 23,683 - - - - 272 0211 土地租金 - -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26,269 - - - - 135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67 - - - - 60 0221 稅捐及規費 165 - - - - 48 0231 保險費 641 - - - - 151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66 1,170 - - - 303 0251 委辦費 - 1,910 - -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 -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2 - - - - 0271 物品 4,674 120 - - - 262 0279 一般事務費 37,964 264,787 - - - 8,47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39 - - - - 1,007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75 - - - - 116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404 - - - - 443 7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100 6869010300 6669010400 5169010500 6869010600 5169010700 一般行政 榮民醫療照護 榮民及榮眷健 醫學臨床教學 林區永續經營 退除役官兵就 第一、二級用途別 康保險 研究 學、職訓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2,036 540 - - - 182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 - - - - 0293 國外旅費 - - - - - - 0294 運費 - - - - - 22 0295 短程車資 83 - - - - 14 0299 特別費 1,179 - - - - 72 0300 設備及投資 42,911 - - -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 - - - 0304 機械設備費 12,660 -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9,771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480 - - - - - 0400 獎補助費 2,257,597 2,037,322 9,577,854 1,025,034 4,553 -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235,624 1,920,222 - 1,025,034 4,553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 - - - -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450 - - -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32,480 - - -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9,577,854 - - -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 - - - - - - 額補助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84,170 - - - - 0454 差額補貼 21,007 - - - - - 0475 獎勵及慰問 966 - - - -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7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8,104,946 614,073 263,324 10,910 96,156,245 6,444 0100 人事費 - - - - 75,852,436 -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 - - - -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 - - - -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 - - - -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 - - - - 0111 獎金 - - - - 2,611,234 - 0121 其他給與 - - - - - - 0131 加班值班費 - - - - - -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 - - 73,241,202 -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 - - - - 0151 保險 - - - - - - 0200 業務費 1,211,944 73,921 - - - 6,444 0201 教育訓練費 1,293 430 - - - 110 0202 水電費 105,605 5,179 - - - - 0203 通訊費 3,750 3,828 - - - 2,910 0211 土地租金 412 - - - - - 0215 資訊服務費 - - - - - -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61 5,343 - - - - 0221 稅捐及規費 1,360 645 - - - - 0231 保險費 2,196 1,732 - - - -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7,902 - - - -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4 716 - - - - 0251 委辦費 - - - - - -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70 - - - -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 - - - - 0271 物品 12,761 5,223 - - - 486 0279 一般事務費 1,061,041 28,918 - - - 2,47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41 4,181 - - - -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65 1,763 - - - -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385 240 - - - - 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0800 6769010900 6869019002 6869019011 7569019600 7669019700 榮民安養及養 退除役官兵服 營建工程 交通及運輸設 退除役官兵退 退除役官兵退 第一、二級用途別 護 務救助與照顧 備 休給付 休業務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1,440 2,603 - - - 458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718 131 - - - - 0293 國外旅費 - 3,282 - - - - 0294 運費 - - - - - - 0295 短程車資 170 237 - - - 5 0299 特別費 1,152 1,498 - - - - 0300 設備及投資 29,009 3,329 263,324 10,910 - -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 263,324 180 - - 0304 機械設備費 15,986 450 - - - - 0305 運輸設備費 - - - 10,730 - -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 - - - - 0319 雜項設備費 13,023 2,879 - - - - 0400 獎補助費 6,863,993 536,823 - - 20,303,809 -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 - - -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880 - - - -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 - - -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 - - -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 - - - -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 - - - - 10,000,000 - 額補助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6,862,187 - - - - - 0454 差額補貼 - - - - 10,303,409 - 0475 獎勵及慰問 - 357 - - 400 -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806 532,586 - - - - 0900 預備金 - - - - - - 0901 第一預備金 - - - - - - 7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19,000 123,077,926 0100 人事費 - 78,408,826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6,502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256,333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69,255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42,868 0111 獎金 - 3,011,720 0121 其他給與 - 38,736 0131 加班值班費 - 98,598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 73,385,428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41,683 0151 保險 - 157,703 0200 業務費 - 1,693,632 0201 教育訓練費 - 4,414 0202 水電費 - 122,195 0203 通訊費 - 34,443 0211 土地租金 - 412 0215 資訊服務費 - 26,404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11,531 0221 稅捐及規費 - 2,218 0231 保險費 - 4,72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7,902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49 0251 委辦費 - 1,910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 70 0262 國內組織會費 - 2 0271 物品 - 23,526 0279 一般事務費 - 1,403,65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0,468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4,419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3,472 7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各項費用彙計表(續)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869019800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0291 國內旅費 - 7,259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 1,849 0293 國外旅費 - 3,282 0294 運費 - 22 0295 短程車資 - 509 0299 特別費 - 3,901 0300 設備及投資 - 349,48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263,504 0304 機械設備費 - 29,096 0305 運輸設備費 - 10,73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9,771 0319 雜項設備費 - 16,382 0400 獎補助費 - 42,606,985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185,433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88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45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32,480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9,577,854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 - 10,000,000 額補助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6,946,357 0454 差額補貼 - 10,324,416 0475 獎勵及慰問 - 1,723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34,392 0900 預備金 19,000 19,000 0901 第一預備金 19,000 19,000 78 本頁空白 79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78,408,826 1,691,722 42,605,035 -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78,408,826 1,691,722 42,605,035 - 教育支出 - 13,880 1,025,034 - 1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 - 1,025,034 - 2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 13,880 - - 社會保險支出 - - 9,577,854 - 3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 - 9,577,854 - 社會救助支出 - 73,921 536,823 -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73,921 536,823 - 福利服務支出 2,556,390 1,597,477 11,161,515 - 5 一般行政 2,556,390 118,744 2,257,597 - 6 榮民醫療照護 - 266,789 2,035,372 - 7 林區永續經營 - - 4,553 -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1,211,944 6,863,993 -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 - 1 營建工程 - - - -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 - 10 第一預備金 - - - -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 75,852,436 - 20,303,809 - 11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75,852,436 - 20,303,809 - 退休撫卹業務支出 - 6,444 - - 12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 - 6,444 - - 80 兵輔導委員會 別科目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輔導委員會主管19,000 122,724,583 1,910 349,483 1,950 - 353,343 123,077,926 輔導委員會 19,000 122,724,583 1,910 349,483 1,950 - 353,343 123,077,926 - 1,038,914 - - - - - 1,038,914 究 - 1,025,034 - - - - - 1,025,034 、職訓 - 13,880 - - - - - 13,880 - 9,577,854 - - - - - 9,577,854 保險 - 9,577,854 - - - - - 9,577,854 - 610,744 - 3,329 - - 3,329 614,073 救助與照顧 - 610,744 - 3,329 - - 3,329 614,073 19,000 15,334,382 1,910 346,154 1,950 - 350,014 15,684,396 - 4,932,731 - 42,911 - - 42,911 4,975,642 - 2,302,161 1,910 - 1,950 - 3,860 2,306,021 - 4,553 - - - - - 4,553 - 8,075,937 - 29,009 - - 29,009 8,104,946 - - - 274,234 - - 274,234 274,234 - - - 263,324 - - 263,324 263,324 - - - 10,910 - - 10,910 10,910 19,000 19,000 - - - - - 19,000 出 - 96,156,245 - - - - - 96,156,245 給付 - 96,156,245 - - - - - 96,156,245 出 - 6,444 - - - - - 6,444 業務 - 6,444 - - - - - 6,444 81 國軍退除役官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69000000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 - 263,504 - 29,096 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263,504 - 29,096 6769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 - - 450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 - - 450 6869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 263,504 - 28,646 6869010100 5 一般行政 - - - 12,660 6869010300 6 榮民醫療照護 - - - - 6869010800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 - - 15,986 6869019000 9 一般建築及設備 - 263,504 - - 6869019002 1 營建工程 - 263,324 - - 6869019011 2 交通及運輸設備 - 180 - - 82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委員會主 10,730 29,771 16,382 - - 3,860 353,343 委員會 10,730 29,771 16,382 - - 3,860 353,343 - - 2,879 - - - 3,329 與照顧 - - 2,879 - - - 3,329 10,730 29,771 13,503 - - 3,860 350,014 - 29,771 480 - - - 42,911 - - - - - 3,860 3,860 - - 13,023 - - - 29,009 10,730 - - - - - 274,234 - - - - - - 263,324 10,730 - - - - - 10,910 8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6,502 本會特任3人全年度待遇6,502千元。(公務 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256,333 會本部職員372人全年度待遇270,965千元; 森保處職員25人全年度待遇17,550千元;服 務機構職員565人全年度待遇411,546千元; 安養機構職員690人全年度待遇502,596千元 ;職訓中心職員30人全年度待遇21,852千元 ;駐警51人全年待遇31,824千元,合共1,25 6,333千元。(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 給給與辦法)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9,255 本會約聘人員7人、約僱7人、國防部移撥之 軍聘人員5人及軍雇人員28人,全年度待遇2 5,584千元;服務機構約僱人員39人及國防 部移撥之軍聘人員15人、軍雇人員37人,全 年度待遇43,671千元,合共69,255千元。(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承受國防部退除給付 預算編列及發放業務移撥人員管理要點)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242,868 會本部技工工友24人全年度待遇10,656千元 ;森保處技工工友32人全年度待遇14,208千 元;服務機構技工工友117人全年度待遇51, 948千元;安養機構技工工友367人全年度待 遇162,948千元;職訓中心技工工友7人全年 度待遇3,108千元,合共242,868千元。(工 友管理要點) 六、獎金 3,011,720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考績獎金、特殊功勳獎賞及年終工作 獎金86,330千元、醫師不開業獎金600千元 ;森保處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 殊功勳獎賞8,858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 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員)年終工作獎金、考 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125,096千元;安養 機構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 勳獎賞172,334千元;職訓中心員工年終工 作獎金、考績獎金及特殊功勳獎賞6,498千 元;模範公務員獎金650千元;技工工友獎 勵金120千元;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及 8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贍養金退除役官兵年終工作獎金2,611,234 千元,合共3,011,720千元。(公務人員考績 法、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 獎勵金實施要點、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 績效激勵辦法、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 慰問金發給辦法、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 發給注意事項、衛生醫療機關醫師不開業獎 金支給表、工友工作士氣激勵措施) 七、其他給與 38,736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休假補助7,952千元;森保處員工休假 補助912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防部移撥 之軍聘雇人員)休假補助12,368千元;安養 機構員工休假補助16,912千元;職訓中心員 工休假補助592千元,合共38,736千元。(行 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 改進措施) 八、加班值班費 98,598 會本部員工(含駐警、國防部移撥之軍聘雇 人員)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30,380千 元;森保處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 2,019千元;服務機構員工(含國防部移撥之 軍聘雇人員)加班值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24, 694千元;安養機構員工加班值班費及不休 假加班費40,219千元;職訓中心員工加班值 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1,286千元,合共98,59 8千元。(含超時加班費16,582千元)。(行政 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 進措施、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九、退休退職給付 73,385,428 會本部退休退職給付94,334千元;森保處退 休退職給付24,833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退職 給付1,684千元;安養機構退休退職給付14, 984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退職給付8,391千元 ;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73,241,202千元 ,合共73,385,428千元。(公務人員退休法 、公務人員撫卹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 條例) 十、退休離職儲金 141,683 會本部退休離職儲金30,631千元;森保處退 休離職儲金2,936千元;服務機構退休離職 儲金45,324千元;安養機構退休離職儲金60 ,544千元;職訓中心退休離職儲金2,248千 元,合共141,683千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 8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法、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動基準法) 十一、保險 157,703 會本部編制內職員(含駐警人員、國防部移 撥之軍聘雇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人員 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提部分33,219千 元;森保處編制內職員、技工參加公保、勞 保、健保之公提部分3,515千元;服務機構 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及約僱人員(含國 防部移撥之軍聘雇人員)參加公保、勞保、 健保之公提部分50,534千元;安養機構編制 內職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勞保、健保 之公提部分68,011千元;職訓中心編制內職 員、技工、工友參加公保、勞保、健保之公 提部分2,424千元,合共157,703千元。(勞 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公教人員保 險法)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78,408,826 86 本頁空白 87 國軍退除役官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9000000 2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685 1,685 - - - - 51 68 389 460 158 175 - - 導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1,685 1,685 - - - - 51 68 389 460 158 175 - - 導委員會 5169010700 2 退除役官兵就學、 30 30 - - - - - - 4 4 3 4 - - 職訓 6769010900 4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565 565 - - - - - - 76 88 41 43 - - 助與照顧 6869010100 不 5 一般行政 375 375 - - - - 51 68 11 13 13 13 - - : 聘 5 6869010600 。 7 林區永續經營 25 25 - - - - - - - - 32 38 - - 6869010800 。 8 榮民安養及養護 690 690 - - - - - - 298 355 69 77 - - 勞 畫 元 人 : 畫1 千 人 26 88 兵輔導委員會 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69000000 7 7 46 42 - - 2,336 2,437 2,457,792 2,458,771 -97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主管 0069010000 7 7 46 42 - - 2,336 2,437 2,457,792 2,458,771 -97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 5169010700 - - - - - - 37 38 45,113 43,948 1,165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退除役官兵就學、 職訓 6769010900 - - 39 37 - - 721 733 742,171 727,714 14,457 人事費編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助與照顧 6869010100 7 7 7 5 - - 464 481 599,367 592,720 一般行政 6,647 本會人事費,計編列2,457,792千元(不 包含加班值班費98,598千元),包括: 1.職訓中心人事費45,113千元。 2.服務機構人事費742,171千元(含軍聘 15人軍雇37人,37,789千元)。 3.會本部人事費599,367千元(含軍聘5 人軍雇28人,24,088千元)。 4.森保處人事費72,812千元。 5.安養機構人事費998,329千元。 6869010600 - - - - - - 57 63 72,812 73,453 -641 人事費編列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 林區永續經營 6869010800 - - - - - - 1,057 1,122 998,329 1,020,936 -22,607 人事費編列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榮民安養及養護 本年度預計以業務費支付臨時人員及勞 務承攬支出,分述如下: 1.「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計畫 預計進用臨時人員120人,7,902千元 。 2.預計進用勞力外包公司之勞務承攬人 力3,054人,1,316,896千元,包括: (1)「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計畫1 6人,7,002千元。 (2)「一般行政」計畫20人,9,648千 元。 (3)「榮民安養及養護」計畫2,397人 ,1,039,308千元。 (4)「榮民醫療照護」計畫621人,26 0,938千元。 8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95.07 2,349 1,330 30.40 40 51 23 8321-J7。 930 18.30 17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798 1,330 30.40 40 51 17 2706-QH。 927 18.30 17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0.04 1,798 1,330 30.40 40 51 15 2707-QH。 930 18.30 17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副首長專用車 4 106.11 1,998 1,330 30.40 40 9 23 ATL-3661。 930 18.30 17 油氣雙燃料車 (行政管理處) 1 轎式小客車 4 87.04 1,998 8 30.40 0 0 13 DI-8846。 預計108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4.04 1,998 455 30.40 14 20 17 ZS-3725。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9 0711-NM。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21-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5 19 4623-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4 18 4625-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27-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30-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31-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32-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25 30.40 13 20 18 4635-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3 1,998 400 30.40 12 25 20 4637-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20-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455 30.40 14 20 19 4628-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455 30.40 14 20 18 4629-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455 30.40 14 23 18 4633-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04 1,998 400 30.40 12 20 19 4636-ET。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10 1,998 455 30.40 14 20 19 6565-PM。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12 1,998 514 30.40 16 51 19 0115-EY。 (就學就業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5.12 2,980 900 30.40 27 51 25 1889-QC。 (行政管理處) 9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1 轎式小客車 4 98.03 1,798 455 30.40 14 21 15 4675-TP。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05-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06-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07-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08-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2-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3-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5-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6-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7-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99.12 1,797 852 30.40 26 51 14 4519-ZR。 972 18.30 18 油氣雙燃料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05 1,598 455 30.40 14 7 15 AAV-3656。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0。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1。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2。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3。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5。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14 AFG-2026。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2.12 1,798 1,668 30.40 51 34 7 AFG-2027。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4.06 1,798 1,668 30.40 51 26 7 AAK-0932。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4.06 1,798 1,668 30.40 51 26 14 AKQ-5753。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5.04 1,998 455 30.40 14 7 18 ARF-2902。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5.05 1,798 1,668 30.40 51 26 14 ANU-9571。 9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5.08 1,798 455 30.40 14 9 15 APM-1830。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6.04 1,798 1,668 30.40 51 9 7 AKH-2570。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6.05 1,798 1,668 30.40 51 9 14 ATJ-5651。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6.07 1,798 80 30.40 2 7 15 ATK-1630。 (就養養護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7.04 1,800 1,668 30.40 51 9 14 AXB-9861。 (服務照顧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12 4,104 455 27.00 12 10 31 BC-531。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88.12 4,104 455 27.00 12 10 49 BC-532。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88.12 4,104 8 27.00 0 0 21 BC-533。 預計108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0.04 4,104 400 27.00 11 25 38 XV-180。 (就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96.07 4,009 280 27.00 8 30 49 558-WD。 福壽山農場移 撥(就養養護 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0 97.05 4,009 455 27.00 12 20 31 017-WE。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21人座大客車 21 105.04 2,998 455 30.40 14 7 29 KJA-7301。 (就養養護處) 1 11人座大客車 9 99.09 4,009 455 27.00 12 20 31 083-WE。 (就養養護處) 1 15人座大客車 17 96.10 4,899 455 27.00 12 20 33 620-WD。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0.05 4,200 0 30.40 0 0 22 3S-210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1.05 2,461 0 30.40 0 0 15 8U-479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2.08 2,350 0 30.40 0 0 15 4190-GC。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07 2,350 455 30.40 14 21 18 D4-6488。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09 1,968 455 30.40 14 20 18 1152-JN。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3.12 2,694 455 30.40 14 23 21 9070-EA。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01 2,350 455 30.40 14 20 18 ZS-2493。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5 2,350 455 30.40 14 20 18 9082-GY。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4.07 2,350 455 30.40 14 20 18 3250-MA。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94.07 2,350 455 30.40 14 20 13 3920-MJ。 9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4 94.10 2,461 455 30.40 14 25 18 0163-MQ。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30.40 51 51 20 4861-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30.40 51 51 20 4862-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30.40 51 51 20 4865-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5 1,998 1,668 30.40 51 51 20 4867-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06 1,998 1,668 30.40 51 51 20 4863-EY。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95.10 2,497 455 27.00 12 20 13 5865-PY。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5.12 2,350 455 30.40 14 20 18 5957-MD。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96.12 2,350 455 30.40 14 20 18 7221-UF。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2.02 1,968 455 27.00 12 20 18 AAZ-262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4 1,968 455 27.00 12 10 18 ACF-5810。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1,299 400 30.40 12 10 16 ADB-7903。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198 455 30.40 14 20 18 AAB-965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8 2,198 514 30.40 16 51 20 AAG-8073。 (就學就業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2.09 2,351 455 30.40 14 7 18 7825-S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3.06 2,198 455 30.40 14 20 18 AGK-2702。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4.06 2,198 455 30.40 14 7 18 ANE-106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105.02 2,000 240 30.40 7 9 19 APT-030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4 105.07 2,378 160 30.40 5 9 19 ANY-8763。 民眾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6 106.06 2,198 80 30.40 2 7 18 ATD-7030。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7.04 2,000 1,668 30.40 51 9 20 ATQ-7921。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7 107.04 2,198 1,668 30.40 51 9 20 ATQ-7923。 (服務照顧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7.07 2,500 20 30.40 1 0 15 C3-8290。 9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就養養護處) 1 小客貨兩用車 8 105.09 2,000 455 27.00 12 6 17 ARW-2331。 (7-8人座)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中型貨車 2 85.04 3,636 10 27.00 0 0 27 Q6-062。 預計108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中型貨車 17 103.01 4,009 455 27.00 12 7 31 413-WB。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1 86.01 1,997 455 30.40 14 10 17 J5-4961。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87.03 2,835 455 27.00 12 10 19 R4-1625。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87.09 2,835 0 30.40 0 0 12 DJ-5027。 (行政管理處) 1 小貨車 2 89.11 3,059 455 27.00 12 10 19 Y7-9947。 (就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3 103.01 2,497 455 27.00 12 7 19 AFJ-6291。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小貨車 2 107.07 1,997 0 30.40 0 8 16 ZH-4499。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7.06 2,835 455 27.00 12 10 19 L3-979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2 88.03 1,998 455 30.40 14 10 7 C5-3149。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08 1,998 455 30.40 14 20 9 6713-UP。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10 1,998 10 30.40 0 0 9 2503-TP。 預計108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7.10 1,998 455 30.40 14 20 9 4963-TG。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3 4,009 455 27.00 12 20 29 292-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3 4,009 455 27.00 12 20 27 296-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5 1,998 455 30.40 14 20 9 5371-TP。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8.06 1,896 400 27.00 11 20 24 3301-WU。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6 1,998 455 30.40 14 20 8 0473-XZ。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6 4,009 455 27.00 12 25 24 293-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8.06 4,009 455 27.00 12 31 28 295-WB。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98.07 2,351 455 30.40 14 20 23 3401-YU。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8.08 1,998 10 30.40 0 0 7 1983-XU。 9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預計108年汰 換(就養養護 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98.11 2,351 455 30.40 14 20 24 2682-WV。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5 2,351 400 30.40 12 20 9 4105-ZN。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5 2,351 400 30.40 12 20 12 6823-ZC。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7 2,351 455 30.40 14 20 9 9503-YZ。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7 4,009 455 27.00 12 25 30 070-WD。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99.08 2,351 455 30.40 14 25 10 6295-UH。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8 4,009 455 27.00 12 20 28 535-WD。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9 99.09 4,009 455 27.00 12 25 25 775-WD。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07 2,351 455 30.40 14 7 9 6479-M5。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0.08 2,351 455 30.40 14 20 9 2032-G7。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0.10 2,351 455 30.40 14 25 25 7469-K8。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1.08 1,968 455 27.00 12 10 7 4623-R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1.09 2,351 455 30.40 14 25 25 9383-K5。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455 30.40 14 20 9 4052-M2。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455 30.40 14 21 9 4227-R6。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1.11 2,351 455 30.40 14 7 9 6457-S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2.07 2,351 455 30.40 14 21 24 AAH-5990。 世界華人工商 婦女企管協會 總會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2.12 2,351 455 27.00 12 20 25 AGD-1803。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3.07 2,351 455 30.40 14 7 9 AFY-192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105.05 2,351 455 30.40 14 7 9 ANP-917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5.05 2,351 455 30.40 14 9 9 ARR-7021。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08 2,198 455 30.40 14 0 25 APG-557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5.09 2,351 160 30.40 5 6 26 APG-9873。 9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 105.10 2,350 455 30.40 14 6 9 AKC-2320。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6.01 2,350 80 30.40 2 9 7 APL-0503。 民眾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4 106.01 2,351 80 30.40 2 6 9 ARX-3017。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39 106.01 2,998 80 30.40 2 0 22 PAC-250。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7 106.06 2,351 80 30.40 2 9 7 AUF-5361。 榮民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6.07 2,351 24 30.40 1 25 10 AVL-6073。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5 106.07 2,497 80 30.40 2 9 7 APT-5713。 民眾捐贈(就 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6.09 2,351 10 30.40 0 7 9 ATV-3095。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6.12 2,350 8 30.40 0 0 9 AKC-5382。 (就養養護處) 1 其他特殊用途車輛 6 107.07 1,998 10 30.40 0 7 7 3570-VW。 (就養養護處) 17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88.12 2,125 2,576 30.40 78 29 47 BCC-872、BCC -873、BCC-87 5、BCC-877、 BCC-859、BCC -863、BCC-85 2、BCC-869、 BCC-861、BCC -871、BCC-80 0、BCC-862、 BCC-865、BCC -853、BCC-85 7、BCC-858、 BCC-860。其 中2台預計108 年4月汰換電 動機車(就養 養護處) 7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1.06 875 305 30.40 9 6 8 BJH-422、BJH -426、BJH-51 1、BJH-516、 BJH-518、BJH -525、BJH-60 6。(服務照顧 處) 1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4 90 170 30.40 5 2 2 NUE-330(就養 養護處) 14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5.05 1,750 611 30.40 19 12 16 CYJ-037、CYJ -053、CYJ-06 9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7、CYJ-080、 CYJ-085、CYJ -101、CYJ-10 8、CYJ-125、 CYJ-132、CYJ -137、CYJ-17 1、CYJ-235、 CYJ-277、CYJ -278。(服務 照顧處) 3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09 333 504 30.40 15 5 5 553-HNS、178 -HNV、095-HN S(就養養護處 ) 114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99.11 14,250 4,971 30.40 151 98 132 903-JBJ、905 -JBJ、910-JB J、911-JBJ、 292-JBS、293 -JBS、295-JB S、296-JBS、 297-JBS、013 -GSV、020-GS V、021-GSV、 022-GSV、023 -GSV、003-SG C、832-JXE、 833-JXE、835 -JXE、836-JX E、837-JXE、 838-JXE、839 -JXE、850-JX E、851-JXE、 852-JXE、729 -GMU、730-GM U、731-GMU、 732-GMU、733 -GMU、735-GM U、970-JDN、 971-JDN、972 -JDN、973-JD N、975-JDN、 976-JDN、977 -JDN、979-JD N、980-JDN、 981-JDN、982 -JDN、983-JD N、987-JDN、 990-JDN、991 -JDN、992-JD N、993-JDN、 807-JBC、808 -JBC、013-HE Z、015-HEZ、 016-HEZ、002 -SGP、378-GJ 9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Q、379-GJQ、 380-GJQ、002 -SFQ、501-HP B、502-HPB、 503-HPB、505 -HPB、001-SG H、371-JJB、 372-JJB、373 -JJB、375-JJ B、376-JJB、 689-ESJ、690 -ESJ、691-ES J、692-ESJ、 693-ESJ、695 -ESJ、696-ES J、698-ESJ、 699-ESJ、700 -ESJ、701-ES J、702-ESJ、 703-ESJ、705 -ESJ、995-GB X、996-GBX、 997-GBX、001 -HZA、002-HZ A、003-HZA、 005-HZA、006 -HZA、007-HZ A、010-HZA、 011-HZA、012 -HZA、013-HZ A、015-HZA、 016-HZA、981 -JVF、982-JV F、983-JVF、 985-JVF、986 -JVF、987-JV F、988-JVF、 989-JVF、592 -HNL、663-HP A、666-HPA、 667-HPA、730 -JWS、731-JW S、732-JWS、 113-KTM、CYJ -198。(服務 照顧處) 70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1.07 8,750 3,053 30.40 93 60 81 628-KTL、629 -KTL、630-KT L、631-KTL、 632-KTL、633 -KTL、635-KT L、636-KTL、 637-KTL、638 -KTL、639-KT L、908-KTL、 9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909-KTL、910 -KTL、911-KT L、912-KTL、 913-KTL、915 -KTL、112-KT P、113-KTP、 115-KTP、182 -KTP、183-KT P、185-KTP、 186-KTP、187 -KTP、188-KT P、189-KTP、 190-KTP、191 -KTP、103-KT M、105-KTM、 106-KTM、107 -KTM、108-KT M、109-KTM、 110-KTM、112 -KTM、115-KT M、116-KTM、 117-KTM、118 -KTM、091-KT N、092-KTN、 093-KTN、095 -KTN、096-KT N、097-KTN、 098-KTN、099 -KTN、100-KT N、101-KTN、 102-KTN、103 -KTN、105-KT N、106-KTN、 107-KTN、108 -KTN、109-KT N、110-KTN、 112-KTN、630 -QKC、631-QK C、651-QKC、 652-QKC、653 -QKC、738-QK C、739-QKC、 765-QKC、766 -QKC。(服務 照顧處) 109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4.12 13,625 4,753 30.40 144 94 126 MBL-0381、MB L-0382、MBL- 0383、MBL-03 85、MBL-0387 、MBL-0388、 MBL-0601、MB L-0602、MBL- 0603、MBL-06 05、MBL-0631 、MBL-0632、 9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MBL-0633、MB L-0635、MBL- 0636、MBL-06 37、MBL-0638 、MBL-0639、 MBL-0650、MB L-0651、MBL- 0652、MBL-06 53、MBL-0655 、MBL-0656、 MBL-0657、MB L-0659、MBL- 0660、MBL-06 61、MBL-0662 、MBL-0663、 MBL-0665、MB L-0668、MBL- 0669、MBL-06 70、MBL-0671 、MBL-0672、 MBL-0673、MB L-0675、MBL- 0676、MBL-06 77、MBL-0678 、MBL-0679、 MBL-0680、MB L-0681、MBL- 0682、MBL-06 83、MBL-0685 、MBL-0686、 MBL-0687、MB L-0688、MBL- 0690、MBL-06 91、MBL-0692 、MBL-0693、 MBL-0695、MB L-0696、MBL- 0697、MBL-06 98、MBL-0700 、MBL-0701、 MBL-0702、MB L-0703、MBL- 0705、MBL-07 06、MBL-0707 、MBL-0708、 MBL-0709、MB L-0710、MBL- 0711、MBL-07 12、MBL-0713 、MBL-0715、 MBL-0716、MB L-0717、MBL- 0718、MBL-07 19、MBL-0720 、MBL-0721、 10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MBL-0722、MB L-0723、MBL- 0725、MBL-07 26、MBL-0727 、MBL-0728、 MBL-0729、MB L-0730、MBL- 0731、MBL-07 32、MBL-0733 、MBL-0735、 MBL-0736、MB L-0737、MBL- 0738、MBL-07 39、MBL-0750 、MBL-0751、 MBL-0752、MB L-0753、MBL- 0755、MBL-07 56、MBL-0757 、MBL-0758、 MBL-0759、MB L-0760、MBL- 0761、MBL-07 62、MBL-0763 、MBL-0765、 MBL-0766。( 服務照顧處) 69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5.06 8,625 3,009 30.40 91 59 80 MGD-2580、MG D-2581、MGD- 2582、MGD-25 83、MGD-2585 、MGD-2586、 MGD-2587、MG D-2588、MGD- 2589、MGD-25 90、MGD-2591 、MGD-2592、 MGD-2593、ME U-0066、MDZ- 1783、MFG-76 71、MGT-7513 、MGT-7523、 MGT-7530、MG T-7531、MGT- 7532、MGT-75 33、MGT-7555 、MGT-7560、 MGT-7561、MG T-7562、MGT- 7563、MGT-75 65、MGT-7569 、MCC-6383、 MCC-6386、MC C-6387、MCC- 6388、MCC-63 10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89、MCC-6390 、MCC-6391、 MCC-6392、MC C-6393、MCC- 6395、MCC-63 96、MCC-6397 、MCC-6398、 MCC-6500、MC C-6501、MCC- 6502、MCC-65 03、MCC-6505 、MCC-6506、 MCC-6507、MB L-0573、MCL- 9085、MDH-32 70、MDH-3271 、MDH-3273、 MDH-3277、MD N-6767、MDN- 6769、MHG-27 82、MHG-2783 、MHG-2785、 MHG-2786、MH G-2787、MHG- 2788、MFW-29 76、MFW-2977 、MFW-2978、 MFW-2979、MF W-2981、MFW- 2982。(服務 照顧處) 30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6.05 3,750 1,308 30.40 40 26 34 MKG-9682、MK G-9683、MKG- 9685、MKG-96 86、MKG-9687 、MCK-6110、 MCK-6112、MC K-6113、MCK- 6115、MCK-61 16、MCK-6117 、MCK-6118、 MCK-6119、ML T-2101、MKB- 0121、MFX-93 09、MKR-5739 、MLE-3838、 MMY-5963、MM Y-5965、MMY- 5966、MHU-93 59、MLZ-2360 、MLZ-2361、 MLZ-2362、ML J-6873、MLJ- 6875、MLJ-68 76、MLJ-6877 10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MLJ-6887。 (服務照顧處) 本年度新增車輛: 1 轎式小客車 4 108.04 1,798 0 30.40 0 5 103 新增01。 預計108年4月 購置電動汽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8.04 1,798 0 30.40 0 5 103 新增02。 預計108年4月 購置電動汽車 (服務照顧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8.04 1,798 1,668 30.40 51 9 14 新增03。 預計108年4月 購置轎式小客 車(服務照顧 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8.04 1,798 1,668 30.40 51 9 14 新增04。 預計108年4月 購置轎式小客 車(服務照顧 處) 1 轎式小客車 4 108.04 1,798 1,668 30.40 51 9 7 新增05。 預計108年4月 購置轎式小客 車(服務照顧 處) 8 一般公務用機車 1 108.04 750 0 30.40 0 10 85 預計108年4月 購置電動機車 (服務照顧處) 合 計 129,517 3,735 3,529 3,474 103 預算員額: 職員 1,685 人 技工 158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0人 國軍退除役官 法警 0 人 聘用 7人 合計: 2,336 人 駐警 51 人 約僱 46 人 工友 389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318 255,076.76 2,760,656 8,549 - - - 二、機關宿舍 229 439,609.86 3,849,174 1,222 2 197.78 20 1 首長宿舍 1 629.17 2,098 20 2 197.78 20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182 419,902.79 3,685,444 1,049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46 19,077.90 161,632 153 - - - 三、其他 480 484,281.08 1,076,008 677 - - - 合 計 1,178,967.70 7,685,838 10,448 197.78 20 104 兵輔導委員會 舍明細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 255,076.76 - - 8,549 關宿舍 - - - - - 439,807.64 - - 1,242 長宿舍 - - - - - 826.95 - - 40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419,902.79 - - 1,049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19,077.90 - - 153 他 - - - - - 484,281.08 - - 677 - - - - 1,179,165.48 - - 10,468 105 國軍退除役官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合計 995,180 2,265,650 1.6869010100 280,173 32,348 一般行政 (1)特種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01 280,173 -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108 280,173 - 工及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2)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02 - 32,348 計畫 [1]補助特種基金 108-108 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108 - 32,348 清理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虧損填補所需經費。 2.6869010300 715,007 1,203,715 榮民醫療照護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01 715,007 831,480 之補助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108 715,007 831,480 生政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長期照護床及90年度起自銓 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 之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 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退休 撫卹及樂生療養院進住榮民 醫療照護費用。 (2)社區醫療服務 02 - 152,389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108 - 152,389 方案,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護理、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 (3)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03 - - 育訓練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108 - - 公費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4)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04 - 150,667 106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1,923,103 - - 1,500 合計 5,185,433 100 1,923,103 - - - 1.6869010100 2,235,624 一般行政 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 - - - (1)特種基金退休人員補助 280,173 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本會安置基金已關廠員 [1]補助特種基金 280,173 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工及醫療基金單位退休人員 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之 存款利息差額。 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1,923,103 - - - (2)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 1,955,451 計畫 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助特種基金 1,923,103 - - - 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 [1]補助特種基金 1,955,451 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清理計畫,補助安置基金代 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 填補所需經費。 虧損填補所需經費。 300 - - - 1,500 2.6869010300 1,920,222 照護 榮民醫療照護 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 - - - (1)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 1,546,487 助 之補助 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 [1]補助特種基金 1,546,487 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生政策、開設榮民養護公務 照護床及90年度起自銓 長期照護床及90年度起自銓 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 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 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 之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 制實施前任職年資退休 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退休 及樂生療養院進住榮民 撫卹及樂生療養院進住榮民 照護費用。 醫療照護費用。 醫療服務 - - - - (2)社區醫療服務 152,389 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照顧 [1]補助特種基金 152,389 ,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方案,支援社區醫療、居家 、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護理、預防保健、衛教宣導 。 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 - - 1,500 (3)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1,500 練 育訓練 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助特種基金 - - - 1,500 補助公立醫學院承辦醫學系 [1]補助特種基金 1,500 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公費生之教學用設備費。 醫學發展與照護 - - - - (4)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150,667 107 國軍退除役官 補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補 助 接受補助 補 助 計 畫 起 訖 補 助 內 容 機關列入 經 常 年 度 預算年度 人 事 費 業 務 費 [1]補助特種基金 108-108 補助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108 - 150,667 與照護經費。 (5)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 05 - 69,179 廣 [1]補助特種基金 108-108 補助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108 - 69,179 照護與推廣經費。 3.5169010500 - 1,025,034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1)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01 - 1,025,034 學與研究經費 [1]補助特種基金 108-108 補助各榮總醫學臨床教學與 108 - 1,025,034 研究經費。 4.6869010600 - 4,553 林區永續經營 (1)林區經營管理 01 - 4,553 [1]補助特種基金 經常性 補助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108 - 4,553 費。 108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它 土 地 營 建 工 程 其 它 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高齡醫學發展 [1]補助特種基金 150,667 護經費。 與照護經費。 緩和醫療照護與推 - - - - (5)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69,179 廣 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級榮院安寧緩和醫療 [1]補助特種基金 69,179 與推廣經費。 照護與推廣經費。 500 - - - - 3.5169010500 1,025,034 教學研究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 - - - (1)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 1,025,034 研究經費 學與研究經費 各榮總醫學臨床教學與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各榮總醫學臨床教學與 [1]補助特種基金 1,025,034 經費。 研究經費。 600 - - - - 4.6869010600 4,553 經營 林區永續經營 經營管理 - - - - (1)林區經營管理 4,553 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助特種基金 - - - - 補助森保處林區經營管理經 [1]補助特種基金 4,553 費。 109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團體之捐助 -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對國內退伍軍人團體之補 01 經常性 合法登記之國內 補助退伍軍人團體辦理研習 - 助 退伍軍人團體 、國際交流、執行社會服務 計畫及與退伍軍人相關活動 等經費。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01 經常性 承辦醫事人力培 補助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 - 訓練 訓與專業教育訓 練之私立醫學院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補 - 助 (1)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 01 108-108 公務人員退休撫 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 卹基金 財務缺口。 2.對個人之捐助 -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 01 經常性 委託國防醫學院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學生所 - 訓練 代訓生及各公私 需學雜費及補助各公私立醫 立醫學院公費生 學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 。 0443 社會保險負擔 - (1)6669010400 -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 01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 - 家戶代表 [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 02 經常性 榮民、榮民遺眷 補助應付全民健康保險費百 - 家戶代表之眷屬 分之七十。 [3]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 03 經常性 榮民眷 補助榮民全民健康保險部分 - 費 負擔醫療經費。 0451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110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3,880 37,417,222 - 450 37,421,552 3,880 10,000,000 - 450 10,004,330 3,880 - - - 3,880 3,880 - - - 3,880 3,880 - - - 3,880 - - - 450 450 - - - 450 450 - - - 450 450 - 10,000,000 - - 10,000,000 - 10,000,000 - - 10,000,000 - 10,000,000 - - 10,000,000 - 27,417,222 - - 27,417,222 - 32,480 - - 32,480 - 32,480 - - 32,480 - 32,480 - - 32,480 - 9,577,854 - - 9,577,854 - 9,577,854 - - 9,577,854 - 5,147,078 - - 5,147,078 - 1,566,000 - - 1,566,000 - 2,864,776 - - 2,864,776 - 6,946,357 - - 6,946,357 111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1)6869010300 - 榮民醫療照護 [1]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01 經常性 一般民眾、榮民 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 - 遺)眷精神病患等醫療補助 及榮眷 一般民眾及榮民、眷精神病 患伙食費及公費就養榮民入 住榮家防疫檢驗費等經費。 [2]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 02 經常性 身心障礙榮民 辦理失能、失智榮民醫療補 - 復健服務 助、長期照護與身心障礙復 健服務作業及榮民身心評估 與治療等經費。 (2)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給與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給與。 - [2]就養榮民養護材料費 02 經常性 就養榮民 就養榮民所需養護材料等經 - 費。 0454 差額補貼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森保處及職訓中心差額補 01 經常性 森保處及職訓中 對森保處及職訓中心退休人 - 貼 心已退休人員 員89年4月26日退撫新制實 施前任職年資之優惠存款利 息差額補助。 (2)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 02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 退休及贍養官兵優惠存款利 - 補助 息差額補助。 (3)7569019600 -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 01 經常性 退除役官兵眷屬 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水電費 - 補助 等價差補助。 0475 獎勵及慰問 - (1)6869010100 - 一般行政 [1]退休人員年節慰問金 01 經常性 退休人員 本會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年 - 節慰問金。 (2)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 01 經常性 國軍單身退員 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 - 管理 (3)7569019600 - 112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84,170 - - 84,170 - 3,575 - - 3,575 - 80,595 - - 80,595 - 6,862,187 - - 6,862,187 - 6,847,992 - - 6,847,992 - 14,195 - - 14,195 - 10,324,416 - - 10,324,416 - 21,007 - - 21,007 - 21,007 - - 21,007 - 9,791,796 - - 9,791,796 - 9,791,796 - - 9,791,796 - 511,613 - - 511,613 - 511,613 - - 511,613 - 1,723 - - 1,723 - 966 - - 966 - 966 - - 966 - 357 - - 357 - 357 - - 357 - 400 - - 400 113 國軍退除役官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1]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 02 經常性 國軍在台期間作 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 - 來人員慰問 戰被俘歸來人員 人員慰問。 慰問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6869010800 - 榮民安養及養護 [1]就養榮民住院年節慰問 01 經常性 就養榮民住院者 就養榮民兼服務幹部及住院 - 榮民年節慰問。 (2)6769010900 -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01 經常性 清寒榮民子女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2]志工服務照護榮民作業 02 經常性 志願服務組長、 補助訪查作業交通、誤餐及 - 服務員 夜間緊急出勤費用。 [3]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 03 經常性 生活艱困榮民、 辦理榮民生活艱困、傷害、 - 慰問 遺眷及遺孤 重病及亡故急難救助慰問, 清寒散居榮民及遺眷個案救 助、清寒榮民三節慰問、清 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就養 遺眷救助、清寒榮民遺眷三 節慰問、遺眷喪葬慰問及散 居就養榮民遠距照顧服務。 [4]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 04 經常性 參加八二三及六 對曾參加八二三及六一九戰 - 節慰問 一九戰役之義務 役之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 役官兵 衛隊)未就養榮民之三節慰 問。 114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400 - - 400 - 534,392 - - 534,392 - 1,806 - - 1,806 - 1,806 - - 1,806 - 532,586 - - 532,586 - 11,195 - - 11,195 - 121,089 - - 121,089 - 303,058 - - 303,058 - 97,244 - - 97,244 115 本頁空白 1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6 172 3,282 7 144 3,118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6 172 3,282 7 144 3,118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 - - - - - 117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團協會 7 2 182 94 阿拉斯加區會年會。 02 出席國際會議 - 80 泰國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伍 7 2 38 59 軍人協會太平洋區會年 會。 03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伍 12 3 391 256 軍人協會年會及訪視榮 光會。 04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人協會 12 3 391 256 年會及訪視榮光會。 05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退伍軍團協會 12 3 393 209 年會及訪視榮光會。 06 出席國際會議 - 80 美國 出席美國傷殘退伍軍人 12 3 391 256 協會年會及訪視榮光會 。 118 兵輔導委員會 -開會、談判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7 26 30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2.04 2 168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3.04 2 221 美國 105.04 1 114 7 20 117 退除役官兵服務 菲律賓 101.06 2 85 救助與照顧 泰國 103.06 2 95 泰國 105.06 1 41 12 80 727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4.07 3 692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5.06 2 449 美國 106.07 3 634 12 80 727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4.08 2 461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5.08 2 596 美國 106.07 3 570 12 80 682 退除役官兵服務 美國 103.08 3 459 救助與照顧 美國 105.08 2 494 美國 106.09 3 469 12 80 727 退除役官兵服務 - - 救助與照顧 - - - - 119 國軍退除役官 派員赴大陸計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地區擬拜會單位 工 作 內 容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01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產繼 108.08 - 108.08 8 2 承人。 02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上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 108.04 - 108.06 12 10 居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 助因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 民辦理長期居住及訪查長 居大陸地區之就養榮民。 03 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80 大陸 下半年赴大陸地區辦理定 108.09 - 108.11 12 10 居大陸榮民指紋驗證、協 助因病滯留大陸之就養榮 民辦理長期居住及訪查長 居大陸地區之就養榮民。 120 兵輔導委員會 畫預算類別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前三年內有無赴同一單位拜會 歸屬預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 計 有/無 如有,說明其拜會內容 37 83 11 131 退除役官兵服務 無 救助與照顧 140 668 51 859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140 668 51 859 榮民安養及養護 無 121 國軍退除役官 歲出按職能及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支 出 職能 分類 別分類 消費支出 債務利息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總 計 90,119,478 - 5,183,933 27,421,172 122,724,583 01 一般公共事務 2,694,134 - 2,235,624 21,973 4,951,731 04 教育 13,880 - - - 13,880 05 保健 266,789 - 2,943,756 116,650 3,327,195 06 社會安全與福利 87,144,675 - - 27,282,549 114,427,224 07 住宅及社區服務 - - - - - 10 農、林、漁、牧 - - 4,553 - 4,553 12 運輸及通信 - - - - - 122 兵輔導委員會 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 本 支 出 總計 資本形成 土地購入 增資 補助地方 移轉民間 小計 351,393 - - 1,500 450 353,343 123,077,926 一般公共事務 42,911 - - - - 42,911 4,994,642 教育 - - - - - - 13,880 保健 1,910 - - 1,500 450 3,860 3,331,055 社會安全與福利 32,338 - - - - 32,338 114,459,562 住宅及社區服務 263,324 - - - - 263,324 263,324 農、林、漁、牧 - - - - - - 4,553 運輸及通信 10,910 - - - - 10,910 10,910 123 本頁空白 1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06及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臺南及雲林榮家 103-110 19.89 5.30 1.59 2.05 10.95 1.行政院106年2月21 家區設施環境總 日院臺榮字第1060 體營造中程計畫 005362號函核定修 正計畫。 2.本計畫108年度預 算編列於「營建工 程」計畫項下「臺 南及雲林榮家家區 設施環境總體營造 中程計畫」2.05億 元。 125 國軍退除役官 委辦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委 辦 委 辦 計 畫 起 訖 委 辦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業 務 費 用 1,910 合計 - - 1,910 1.6869010300 - - 榮民醫療照護 1,910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108-108 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購 - - 育訓練 置所需教學用設備1,910千元。 126 兵輔導委員會 分析表 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其 他 設 備 購 置 其 他 - 1,910 - 合計 1,910 - 1,910 - 1.6869010300 1,910 榮民醫療照護 費生購 - 1,910 - (1)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 1,910 。 育訓練 12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一、通案決議部分 一 107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 業遵照決議辦理。 目決議如下: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2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賦 稅署、南區國稅局及所屬、觀光局及所屬、中央健 康保險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法律義務支出及接 機接艦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檔案管理局、審計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 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財政部、國庫署、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央地質調 查所、民用航空局、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 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 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 場、種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臺灣省諮議會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法律義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 中內政部、國庫署、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水電費:統刪1%,其中監察院、審計部、中央警察 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賦稅署、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 中央氣象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政策宣導費:統刪3%。 6.設備及投資:除資產作價投資不刪外,其餘統刪 9.2%,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 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 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 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 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 12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 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 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 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 江地方法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 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 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 所屬、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 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臺灣高 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 財產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臺 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橋頭 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 署、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 1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中央氣象局、觀 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 委員會、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檢查 局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法律義 務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 司法院、警政署及所屬、國防部所屬、觀光局及所 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文化部改以其他項 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8.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法律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 款不刪外,其餘統刪2%,其中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 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4億6,500萬元,科目 自行調整。 二 現行特別費之支用範圍包括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匾額, 及對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與慰 問等支出。另特別費之支用,均需檢據核銷,又列支 對象不論本職及兼職僅得擇一列支。鑒於行政院前次 通盤檢討使用範圍及報支手續係於95年間辦理,為持 續檢討精進,建請行政院適時檢討「各級政府機關特 別費支用規定」相關事宜。 三 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年終慰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問金發給對象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臺 幣2萬元以下之退休(伍)人員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 獻的軍公教人員及其遺族,以「照顧弱勢」及「對國 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為原則,行政院並於102年9月5 日令發布「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 法」,作為發給之依據。106年參酌國民所得、消費者 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核定基準數 額為2萬5,000元;同年6月13日又修正該辦法,將兼領 月退休金還原為以全額月退休金計算,年終慰問金發 13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給人數已大幅下降。為對經濟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 牲貢獻者做適當的照顧,並期資源合理之運用,年終 慰問金之發放,仍請依前揭原則及規定辦理。 四 行政院於105年9月8日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號函修正發給對象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5千元 以下(兼領月退休金者以原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 「因公失能」之退休公教人員,以及退休時未具工作 能力之退休公教人員,得由各機關酌贈三節慰問金。 鑑於退休公教人員給與隨時空環境已有所改善,早年 因公教人員退休所得較低所採取的權宜措施,應隨之 調整;現雖已較為限縮發放對象及金額,行政院仍應 就財政、資源分配或退休人員所得等因素,適時檢討, 以期資源合理運用,並落實照顧弱勢。 五 為維護公務人員權益,避免加班補休因業務繁忙無法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於期限內休畢,建請公務人員一般加班補休期限比照 專案加班補休辦理方式,均放寬於一年內補休完畢。 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預算計編列1兆9,917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億7,307萬1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1兆9,739億 9,594萬7千元增加177億7,712萬4千元(增幅0.90%)。 行政院於近年度皆編列近2兆元之歲出預算,規模居高 不下,在資源有限下,當應就國家發展各項政事所需, 審慎分配各主管部會執行,惟如從各主管部會近年獲 賦預算之消長情形觀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中 於少數部會及對其他部會產生資源分配上之排擠效 果,值行政院正視。經我國中央政府歲出預算相對集 中於少數主管部會,且部分主管部會如衛福部、勞動 部、教育部之分配預算近年增長頗速,恐加深資源分 配之排擠效果,不利國家總體經濟之均衡發展,要求 行政院應正視此現象並妥謀因應改善之道。 13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七 中央政府總預算支應施政所需之經費,檢視施政結果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對於總體經濟均衡之影響亦有其必要。鑑於近年來國 內超額儲蓄情形未能有效改善,顯示行政部門過去所 為相關措施恐未能對症下藥,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 影響投資意願等之相關政策措施,以改善國內投資環 境,提高民間投資意願,導正總體經濟失衡現象。 八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18億元、歲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入歲出短絀944億元,加上該年度辦理之中央政府前瞻 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106-107年度)特別預算及中央 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107-108年度) 歲出規模已逾2兆元、收支短絀則擴大為1,958億元, 觀察10餘年來中央政府歲出規模(含總預算及特別預 算)大致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且多為赤字預算,恐 不符健全財政原則。中央政府之歲出規模(含總預算 及特別預算)於逐年增加之趨勢下,107年度之規模已 逾2兆元,且近10餘年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持續短絀,不 符健全財政原則,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財政紀律, 以有效縮小財政收支差短缺口,以符世界各國重視財 政紀律之潮流,並提昇國家競爭力。 九 鑒於預算法第27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預算外增加債務……。」同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 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 立法院報告。」歷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除於「因擔保、 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列有 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乙項外,亦從100年度 起揭露軍公教人員新、舊制退撫基金、勞工保險、公 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等未來需由政 府負擔支出事項,惟仍有部分承諾事項未來需由政府 編列預算支應而未揭露者,允有詳實揭露之必要。截 至106年7月底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 3,615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860億元,總計上述 13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長、短期借款及發行公債合計數為5兆4,475億元,而 未揭露之鉅額潛藏負債保守估計約在17兆6,051億元 以上,未來勢將成為政府財政嚴重負擔。而有關潛藏 負債之表達,審計部雖於105年度決算審定書內作部分 揭露,行政院主計總處亦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揭露相關資訊,惟因部分實際舉借債務金額及法定 給付義務排除於公共債務法債務未償餘額之額度,致 財政主管機關所計算之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 率,遠低於歐美各國或亞洲鄰近國家(如日本)債務 比率,恐造成外界誤解國家財政結構良好之假象;公 共債務法雖已修法將債務比率之計算,由公共債務未 償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改為占前 三年度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並增加政府債務預警機 制,惟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及潛藏負債之管控仍有未盡 之處,為促使政府正視鉅額潛藏負債及重視財政紀 律,並利政府債務之控管及表達,建請行政院應賡續 檢討改善。 十 鑒於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將此原則體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上,即須將舉債換取 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益之公共建設或 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進而提高國民所得。 然而,近20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迅速累積、人均負債 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額之提昇卻有限,舉債用於 施政之效益性備受考驗。近20餘年,GDP僅上升2.76 倍,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逾20倍,因此政府 舉債用於施政能量之同時,應審慎評估帶動經濟成長 之效果,並持續檢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十一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常收支賸餘1,903億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元,惟歲入歲出相抵(經資門併計)仍有差短944億元。 建請行政院應研謀稅制改革方案,俾有效改善稅課收 入無法充分支應各項施政所需之現狀,且全面檢討取 1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消不合理及不合時代潮流之租稅減免措施。另具體落 實零基預算之精神於預算編列過程,以妥善配置政府 資源;增加經常收入之穩定性,設法增裕經常收支賸 餘,俾臻整體財政之穩健,提昇政府施政效能及國家 競爭力。 十二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18億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元,其中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高達1兆4,115 億元,占歲出預算總額之 70.86%,高於106年度之 69.33%。107年度可自由規劃運用預算額度為5,803億 元,較106年度之6,053億元減少250億元,顯示107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 達7成,仍居高不下,歲出結構持續僵化。107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 70.86%,歲出預算結構持續僵化,可自由規劃運用預 算額度僅5,803億元(占29.14%),恐排擠公共建設及 其他重要施政計畫之資源配置,連帶影響經濟成長。 要求行政院應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期能提 高政府歲出預算編列之靈活度,並增加可自由規劃運 用預算之額度。 十三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依法律義務必須編列之支出占歲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出額度成數仍高,以致財政資源因應新增政務需要彈 性配置之空間有限;惟關於依法律義務必須之支出, 不僅行政院未定義其範圍,其內容項目亦未彙核列表 揭露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導致外界難以檢視行政院 每年度依法律所必須編列之固定支出細項,對於其內 容是否確屬法律義務,尚有待行政院公開揭露支出之 內容項目與金額以釐清之。行政院所稱依法律義務之 支出,既對歲出結構有重大影響,應明確界定歸屬該 項支出之定義範疇,並於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 詳實彙核列表揭露其項目、金額與依據,以利審議。 13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十四 鑒於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宿舍包括首長宿舍、單房間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職務宿舍、多房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等4類,截至106 年第2季,各機關經管宿舍計有4萬2,341戶。為建立合 理宿舍制度,提高國家資產運用效能,行政院前於92 年及96年分別訂頒「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 案」、「國有職務宿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促請各 宿舍管理機關應積極檢討國有宿舍使用效能,並加強 處理無需保留公用之房地。惟近年部分機關宿舍仍存 有長期閒置、低度利用或被占用之情事,亟待檢討強 化運用效能。國有財產法第61條及第62條分別規定, 主管機關對於各管理機關有關公用財產保管、使用、 收益及處分情形,應為定期與不定期之檢查。財政部 對於各主管機關管理公用財產情形,應隨時查詢。惟 中央各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截至106年第2季仍有近2 成閒置,又部分機關被占用宿舍戶數逐年增加,且被 占用期間逾3年之比率偏高,均顯國有宿舍經管及使用 效能仍有待加強。信義首長宿舍由獲配機關自行經 管,然近年閒置比率已近5成,請財政部加強督促各機 關清理閒置或被占用宿舍,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 國有財產署接管。 十五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三)、2點規 本會已依行政院104年7月3日「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 定:「…居住公有房舍之現職軍公教員工,應由服務 管理費收費基準」調高會本部職務宿舍管理費,並 機 關 學 校 按 月 將 所 併 入 之 房 租 津 貼 數 額 扣 繳 公 於104年10月1日起公布實施。爾後將配合行政院定 庫。…。」又依行政院訂頒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管理 期檢討調整。 費收費基準第1點規定:「各機關提供職務宿舍予借用 人住用,應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表按月計收職 務宿舍管理費。」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其他 收入─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內,即據此編列 各機關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 收入合計2億2千萬餘元。行政院雖已訂定職務宿舍管 理費最低收費基準,然僅規定各機關「得」依宿舍座 落區位、使用設備及必要之維修費用等因素調高職務 宿舍管理費,惟實務上,各機關多僅依最低標準收取 13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管理費,又因行政院所訂收費基準偏低,致近年各機 關管理費收入均不足支應宿舍相關維護成本,仍需國 庫額外進行補貼,顯非妥當。要求行政院依中央各機 關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基準第4點規定定期檢討。 十六 據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年底 本會所屬機構國有房舍,均依公務計畫作為辦公廳 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4.4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項目 舍使用,惟少部分所屬機構因醫療門診及照護業務 中 扣 除 作 業 使 用 及 撥 交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後 之 總 值 為 特殊需要,或因土地坐落相鄰關係及地形界址限制 3,834億餘元,其中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計有1萬7,121 或農業引水設施等,確有承租私有房地之必要。本 棟,面積約2,869萬餘平方公尺;政府資產規模龐大, 會與各所屬機構仍將持續滾進檢討其租用需求,並 房地閒置亦屢有所聞,而近年各機關辦公廳舍租金預 優先運用國有房舍。 算雖已呈遞減狀態,107年度預算案仍逾20億元,有賡 續檢討必要。中央政府財產數額龐大,國有房地閒置 時有所聞,惟每年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顯示國家 資源運用效率有待提升,要求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 現址房舍之必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現有國有房 舍,俾國家資源有效運用。 十七 鑒於近年來政府推動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常因規劃欠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周、執行進度落後、跨區整合不足或機關間缺乏連結 機制等缺失,影響施政計畫執行成效,故要求行政院 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於重大施政計畫前置作業階段,應 審慎規劃並落實管考工作,如涉及各級政府或跨部會 共同辦理事項,應加強橫向與縱向聯繫,以利計畫順 利推動。 十八 鑒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規模為3,749億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元,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1,617億元、特別預算878億 元、營業基金923億元及非營業基金331億元,各次類 別分配情形分別為交通及建設1,226億元(公路599億 元、軌道運輸348億元、航空109億元、港埠129億元及 觀光41億元)、環境資源702億元(環境保護34億元、 水利建設500億元、下水道148億元及國家公園20億 元)、經濟及能源895億元(工商設施249億元及油電 13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646億元)、都市開發138億元、文化設施121億元、教 育設施153億元(教育108億元及體育45億元)、農業 建設464億元及衛生福利50億元。政府公共建設為推動 經濟成長之重要動能,囿於政府近年來財政困難,公 務預算編列之公共建設未能擴增,要求行政院應研謀 財源籌措方法,又公共建設預算長年主要編列於交通 及建設部門別(尤以公路及軌道運輸次類別),允宜 依優先順序合理配置資源於各次類別計畫,以使有限 之公共建設資源投入能發揮更大成效。 十九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編列資本支出合計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 3,011億6,745萬4千元,其中「公共建設及設施」編列 作業辦法」第 4 條規定,本會工程施工查核小 509億6,818萬7千元,金額龐鉅,且多數計畫係配合國 組 106 年度法定最低查核標案計 39 件,本會實 家經濟建設發展需要編列,故公共工程能否如期如質 際查核 52 件,查核總件數比率達法定最低查核 完成,攸關政府施政效能。依政府採購法第70條第3 件數 133.3%。另經統計本會 106 年度施工中之 項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工程 工程計 130 件(可查核案件),工程受查比率 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 達 40%。 進度等事宜。」另依同條第4項規定,應訂定工程施工 二、本會除妥善運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 查核作業辦法以資遵循。公共工程採購案件執行上屢 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及「政府電子採購網」篩 傳爭議,惟近年工程採購案件施工查核比率不高,另 選工程執行案件或異常關聯案件進行工程施工 部分主管機關查核小組查核件數亦未達規定比率,復 查核外,工程施工查核與採購稽核採橫向協同 未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 作業,採購稽核過程發現工程施工品質及進度 案件,皆應檢討改善,為有效監督施工品質及執行進 異常者,由採購稽核小組橫向聯繫工程施工查 度,要求行政院及其所相關機關應再加強查核件數, 核小組優先列為工程施工查核對象;工程施工 及妥善運用「政府採購資訊查詢系統」篩選異常關聯 查核過程發現採購程序異常者,橫向聯繫採購 案件,以杜採購案件爭議之發生,俾使工程如期如質 稽核小組優先列為採購稽核對象,以杜採購案 完成。 件爭議之發生,俾使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二十 依據審計部監督106年度行政院工程會列管1億元以上 一、本會 106 年度行政院工程會列管 1 億元以上公 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6年度列管之公共建設 共建設計畫計 6 件,於 106 年 6 月底執行率未 計畫共有208件,截至6月底執行率(累計執行數/累計 達 80%之計畫(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 分配數)未達80%之計畫計有42件(占列管總件數 興建計畫」及「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 20.19%),其中21件執行率甚至未達50%(占列管總 工程」2 件計畫) ,主因皆為工程招標歷經多次 件數10.10%)。又上述42件執行率未達80%公共建設 流標造成計畫執行落後,經本會及所屬機構積 13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計畫以交通部16件最多,倘以占該部會列管計畫件數 極解決困難及趲趕工進,於 106 年 12 月底預算 比,以退輔會33.33%(2件)為最高,內政部26.67% 執行率達 94.71%,且個案計畫皆無執行率未達 (5件)次之,文化部25.00%(3件)再次之,另執行 80%之情形。 率未達50%公共建設計畫占比最高之部會仍為退輔會 二、本會訂定「採購案件先期作業期程管制作法」、 33.33%(2件),文化部16.67%(2件)次之,經濟部 「列管新興營繕工程作業原則」及「列管新興 12.20%(5件)再次之。部分公共建設計畫仍有執行情 營繕工程里程碑管制作法」等工程執行相關管 形不佳,或無法達成其原訂目標效益等,主要係計畫 制作法,持續檢討滾動更新,強化公共建設計 相關前置作業未盡完善或監督管理機制仍有不足等所 畫之前期規劃作業及監督管理,俾達成計畫原 致,為使政府投入公共建設之資源得以達成預期效 訂目標效益。 益,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強化公共建設計畫之前期規劃 作業及監督管理機制。 二十一 107年度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經費977億元,加 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之醫學臨床與研究計畫,配合政 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07年度編列數174億 府政策辦理。 元、國防科技經費81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 列之研發支出228億元,合共1,460億元,較106年度相 同基礎預算數增加121億元,約增9.1%,顯示政府對科 技研發之重視。然全球智慧財產權爭議如火如荼展 開,我國廠商之產品輸出美國市場,屢遭受國際專利 訴訟威脅及美國關稅法337條款之控告,惟國內研究機 構提起之反制訴訟或控告案件僅10餘件,反制訴訟能 量恐不足。為有效降低國內廠商專利費用與智財權糾 紛之風險,應盤點現行產業鏈技術缺口,布局研發關 鍵性專利,並善加利用現有之專利,以形成完整、嚴 密之專利保護網,俾面對激烈國際智財權競爭情勢。 二十二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977億 同通案決議第二十一項辦理情形。 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174億元、國防 科技經費81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28億元,總 計1,46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21億元,增幅9.04%)。 其中977億元為中央研究院115億元、科技部394億元、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跨部會署計畫16億元及 其餘機關452億元(包括生命科技115億元、環境科技 30億元、資通電子102億元、工程科技101億元、人社 13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科服65億元及科技政策39億元)。中央政府逐年增編 科技發展支出,且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 已逾3%,惟政府鉅額科學技術研究支出卻未能發揮領 頭羊效益並契合產業關鍵技術需求,致我國技術貿易 逆差持續加劇,產業發展備受箝制,要求行政院應務 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術貿易逆差問題。 二十三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學支出1,057億元, 本會所屬醫療機構採購貴重醫療儀器係由榮民醫療 較106年度預算數1,134億元減少77億元,減幅6.79%; 作業基金編列預算,用於醫療用途。本會已將「醫 其中資本支出自500億元降為409億元,遽減91億元, 療儀器採購後預期效益達成率」納入年度工作績效 減幅18.20%,又資本支出除用於土地建築,主要為購 評核指標,各院皆已落實貴重醫療儀器採購前效益 置儀器設備。按金額500萬元(含)以上之貴重儀器為 分析及採購後使用效益評估,有效管控使用時數及 國家耗費鉅額公帑購買,應積極研謀提升使用效能, 使用收入,避免發生時數及收入偏低之情形。 方屬妥適。惟經檢視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提供資料顯 示,部分貴重儀器之使用時數及使用收入偏低。部分 機關貴重儀器近年使用時數偏低,且大部分儀器設備 未能創造租金與其他使用收入,顯示使用效能未臻理 想。貴重儀器乃為公共資源,若其對政府部門或研究 機構未能產生合理回饋,形成政府研發資金運用之良 性循環,恐招致外界非議,長期以往亦不利創新研發 之推動,要求檢討改善。 二十四 為推動資源共享理念及貴重儀器設備之有效管理運 一、本會所屬醫療機構採購貴重醫療儀器係由榮民 用,103年5月行政院科技會報決議,請科技會報辦公 醫療作業基金編列預算(非政府補助經費購 室協調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建置貴重儀器開 買),用於醫療診斷用途,依科技部申購單價 放共同管理平台,將政府補助經費購買之貴重儀器資 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科學儀器注意事項規定, 訊,以雲端管理系統開放提供國內各研究機關或學術 醫療診斷用儀器得免登錄。 單位查詢運用。惟執行結果,中央各機關500萬元(含)二、各醫療機構因無需使用或用途廢止仍屬堪用 以上貴重儀器置於開放共同管理平台之比率偏低,且 者,皆依本會財產管理作業規定辦理移撥、價 供他用時數亦少。全球主要國家均相當重視科技資源 讓、贈與予本會各機構或其他機關,增進其使 共享,並透過完善法制以促進科技資源之共享。我國 用效益。 雖已建置貴重儀器開放共同管理平台,惟未建立促進 開放之激勵引導機制、或未建立相應之開放、運行、 維護、使用管理制度,致各機關配合意願不高,從而 13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無法發揮資源共享之效益。又各機關貴重儀器提供予 業界、其他法人研究機構及學界等之使用時數亦偏 低,共享機制之效果並未顯著,執行推廣績效難謂有 成,要求各部會應參酌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 計畫之運作及管理模式,完善現行機制,強化貴重儀 器共同開放之廣度,以營造優質產學研發資源共享環 境。 二十五 軌道建設之特性為投資與維運成本甚鉅且回收期較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長,惟因其具有公共財屬性,票價之訂定常無法充分 反映建設及營運成本,故除需有穩定而足夠之運量支 撐票箱收入外,尚須藉由多元開發軌道周邊附屬設施 及多角化業務經營等挹注財務收入。然目前國內軌道 建設車站及周邊土地整合開發績效欠佳,且軌道營運 機構之附屬事業發展不足,相關財源挹注有限,允待 研謀改善。 二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交通及建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設─軌道運輸」合共編列176億元,占我國整體公共建 設預算(1,617億元)之10.88%,僅次於公路(401億 元)及農業建設(427億元)經費,高居我國公共建設 經費第3位。鑑於軌道建設投資成本甚鉅,各國在建設 前首重當地公共運輸使用量之提升,大多於達相當規 模後始進一步評估興建軌道運輸之可行性。惟近年我 國公共運輸市占率仍待強化提升,又以高鐵完工營運 後,因運量未達預期引發財務問題等前車之鑑;有關 各地軌道建設之投資效益、各類交通運具間能否有效 整合及如何提升民眾對於軌道運輸之使用等,要求行 政院應全面審視並研謀良策增進,以達我國軌道建設 之健全良性發展。 二十七 政府自91年度起,每年投入鉅額經費辦理各項水患治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理及治山防洪計畫;91年度至106年度,中央政府所投 入之各項防洪經費已高達5,298.36億元,107年度續編 1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列相關計畫所需預算381.86億元,治理水患所需經費 龐鉅,要求應有完整財務計畫,以長期整體規劃配置 預算資源,亦應務實檢討中央與地方間有關治水經費 負擔比例之合理性,以加速完成流域綜合治理。 二十八 為追求環境永續發展,107年度總預算編列水環境建設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計畫經費240.68億元,加計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與前瞻 基礎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數276.55億元,以及營業與非 營業特種基金所編計畫型水環境建設經費165.28億 元,合共682.51億元,較106年度相同基礎增加2.27億 元,增幅0.33%;經統計91至107年度中央政府投入之 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已高達1兆0,428.80億元。水資源 開發方案規劃過程長達數10年,如未能就整體計畫興 建方式妥慎考量,除造成抗爭事件層出不窮,亦徒增 政府不經濟支出;故各項水環境建設計畫除允應配合 當前政府施政重點,檢討其急迫性與優先順序,將資 源作妥適配置及整合運用,亦應有長期財務規劃配 合,以利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財政健全發展。 二十九 依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為推動以人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為本的『新南向政策』,將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在經貿 投資、教育訓練、農漁業合作、勞務諮商、資通訊能 力建構等各領域的雙向交流互動,洽簽各項協定」、 「提升臺灣在區域的重要性」,107年度新南向政策經 費計編列71.9億元,較106年度增加27.4億元,約增 61.6%,主要為經濟部28.8億元、教育部17億元、科技 部5.6億元、僑務委員會4.5億元、外交部3.2億元、交 通部3.2億元及衛生福利部2.9億元等。政府推動之新南 向政策,係由各主政及協辦機關共同推動執行,為成 功重新定位臺灣在亞洲發展之角色,各部會應善用並 整合資源,俾發揮最大效益。新南向政策係政府現階 段施政重點之一,惟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少數機關逾 半,允宜加強控管進度;另為展現更具體之政策績效, 未來將聚焦於五大旗鑑計畫及三大潛力領域,並由各 1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主、協辦機關分別編列預算辦理,惟因政策推動涵蓋 之內容及計畫甚多,且分散於各部會,爰要求行政院 應加強跨部會之連繫與協調,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 並發揮綜效。 三十 我國產業用地迄今仍存有區域供需失衡及閒置現象;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農、工用地競合不利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發展;且隨著 國土計畫法公布施行,產業用地之開發與擴充,未符 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指導之開發行為者,將不得 開發利用,產業用地總量管制隱然成型。是以,產業 用地整體規劃開發及協調機制應及早建置,以解決產 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失衡現象。 三十一 近年隨貿易自由化,我國中小企業因規模小、經營不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易,擴展海外市場能力漸衰,國內貧富差距拉大,中 低收入戶生活日益困難,中南部部分產業外移,及製 造業研發經費投入不足,致營利事業營收及家戶所得 與北部有相當差距,要求行政院應重視該等問題之嚴 重性,研擬合宜解決方案,以降低對人民造成之負面 影響。 三十二 我國乃文化多元、民主開放之社會,深具發展文化創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意產業之潛力,然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占全國 GDP之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外銷收入亦有衰退趨勢, 且外銷表現遜於鄰近國家及全球整體文化產品出口表 現,產業面臨激烈之國際競爭,要求行政院應協助(輔 導)業者強化產品之文化內涵豐富度與多元性,以增 進產品之市場競爭力,並妥善整合利用駐外單位資 源,協助產業蒐集並掌握海外市場資訊及國際發展趨 勢,以輔助國內相關產業拓展國際市場與增進海外行 銷層面。 三十三 鑒於臺南市與高雄市就轄區內國立高中職之得否移撥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改隸,關鍵概取決於經費補助、員額需求及不動產產 14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權移轉事項能否與中央取得共識,惟事涉中央財政能 否勻應及相關人事法規之適用問題,要求行政院應客 觀考量接管直轄市之財政狀況並以維持現有高中職校 完善教育品質為本,協調有關機關協同教育部積極與 臺南市與高雄市政府協商早日完成移撥改隸,避免體 制混亂及影響學生權益。 三十四 鑒於國際駭客手法詭譎多變,部分機關資安專責人力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配置未盡妥適,資安防護工作尚難落實,要求行政院 應研謀對策深植資安防護能量,建構合理之資安專業 技術組織規模與用人彈性,延攬專業資安人員,提高 國家資安技術專業量能,並整合資安防護資源,以強 化區域聯防能力。 三十五 鑑於近4年全國資安防護經費投入情形來看,中央政府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資安防護經費占該機關資通訊經費比率較低前5名主 管機關分別為法務部、主計總處等五個單位,地方政 府較低前5名機關則為台北市、連江縣政府等五個單 位,其中不乏機敏性較高主管機關及重要直轄市,資 安防護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恐不利達成國家整體 資安防護目標。政府應儘速推動資安專法以管理各級 機關資安,俾確立國家資安政策推動及管理方向,期 深植資安能量於各部會,甚至推及民間關鍵基礎設施 廠商;另資安防護經費雖逐年成長,惟無法窺悉全貌, 且部分機關經費配置情形未盡妥適,應改善以利達成 資安防護目標。 三十六 行政院自94年度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規範中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並自103 年起研議修正性別預算之試辦,惟面對我國預計自107 年將邁入高齡社會及女性高齡人口比率逐年擴增之趨 勢,要求行政院應全面審視近年推動性別影響評估之 成效,以及性別預算試辦多年仍未能正式實施之原 因,並審酌我國人口及社會變遷之需要研謀有效策進 14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措施,以提高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執行成效。 三十七 為落實性別平權,政府漸將聯合國性別主流化之各項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作為,實踐於政府體制中,惟經檢視我國近10年來婦 女部分之預算編列、勞動情形、所得水準、財產繼承、 人身安全及公共設施等之變動趨勢,結果呈現女性勞 動參與率雖有成長,惟成長態勢趨緩、女性所得水準 與男性之差距漸有改善,惟老年女性貧窮化問題亟待 解決、財產繼承權之性別差異趨向雖已漸有改善,惟 不均態勢仍然存在,且性別差異弭平不易、性侵害案 件未進入司法體系之比率逐年上升,性別友善之司法 偵審及支持系統似未落實、女男用大便器數比仍不足 2:1,女性如廁環境尚待加強,顯見政府在預算資源、 促進婦女就業、托育服務、老年女性貧窮化、性別友 善之司法偵審、公共設施等相關政策及措施容有改進 空間,要求行政院應積極落實,以使女性在經濟、就 業、司法、家庭及人身安全等面向之權益獲得保障及 發展。 三十八 我國全國各地觀光遊憩據點可區分為國家風景區、國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家公園、公營遊憩區、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 定區、森林遊樂區、海水浴場等8大項,近年來各級政 府致力於觀光遊憩據點新增及修繕以提高服務品質, 主要觀光遊憩據點自88年度203個,至106年6月底,已 增加至307個,以交通部觀光局為例,107年度重要觀 光景點建設計畫預算編列40.99億元辦理相關業務。各 級政府近年積極興建觀光相關設施,挹注龐鉅資源提 升軟硬體設施,惟部分觀光遊憩據點參觀人次卻不增 反減,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 並加強宣導;另為避免環境過度開發與破壞,熱門據 點宜進行流量管制,強化友善環境建置及特色;有鑑 於各級政府建置及維護休閒遊憩據點負擔不輕,應研 謀提高據點之自籌財源可行性,或鼓勵民間企業捐助 認養,俾利相關場所環境品質提升及有效推廣,以期 14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發揮綜效。 三十九 鑑於部分國稅局運用營業稅資料庫辦理營利事業所得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稅作業專案查核之補徵稅額呈逐年減少之趨勢,且減 少金額及比率甚高,其選案查核之策略及技術尚有精 進空間,允宜精進電腦選案模式,及加強稽查人員人 工選案查核經驗與專業能力;另我國為減輕稅捐稽徵 成本並鼓勵營利事業採用會計師簽證申報,給予採用 會計師簽證申報者較高之交際費限額比率、10年內之 虧損得適用盈虧互抵等租稅優惠規定。惟104及105年 度會計師簽證案件選查結果,選查對象連續3年度均有 短(漏)報所得者之金額及比率甚高,且有增加之趨 勢,顯示甚多企業並未因委託會計師簽證而減少其租 稅逃漏,會計師簽證申報功能仍有待落實,以確實減 少營利事業低報所得或租稅逃漏行為。此外,上述專 案查核發現部分企業短(漏)報所得情形嚴重,惟101 年度以後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違失移送懲戒之案件 僅3件,且處分結果尚屬輕微,有欠妥適,要求行政院 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查明會計師辦理稅務查 核簽證因未盡專業應有之注意,致企業短(漏)報鉅 額所得之疏失責任,俾利誠實申報納稅,並促進租稅 公平。 四十 中央各部會依其業務職掌透過各種計畫型補助款項, 本會僅針對退伍軍人社團辦理退伍軍人福祉相關活 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相關業務,理應對地方政府所提申 動給予補助,未有對地方政府補助事項。本會訂定 請補助計畫之可行性及執行能力嚴加審核,並對補助 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對社團 案竣工後之使用情形妥為追蹤管控,俾使預算資源得 所提申請補助計畫加以嚴審,以確實符合支用標 以有效運用,然極少數部會仍時有預、決算差異甚大 準,並強化檢核機制,防範非法核銷,以增進社會 及設施低度使用情況,要求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強 公益。 化事前計畫審核、執行過程及竣工後使用狀況之督考 機制,以提升各補助案件執行成效。 四十一 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原則係於相關法律明文規範主管機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關、應(得)委託之保險人及行政經費負擔情形,惟 1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目前行政經費之規範情形分歧,且編列方式及內容未 盡周妥。目前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委託保險人辦理之行 政經費,雖均由政府負擔,惟囿於法令規範或預算編 列形式不同等,致經費負擔機關、預算編列方式與補 助標準等迥異,允宜研謀改進;此外,社會保險應建 立獨立自主、兼具公平性、效率性與減少經濟負面效 果之財務責任制度,政府如於負擔保險費及補助虧損 之外,尚須全額負擔保險之行政經費,其合理性及是 否具有效撙節之誘因等問題,殊值檢討。 四十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資訊業務委外經費107年度預算案 一、查本會 106 年及 107 年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 數合計73.9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67.7億元約增加6.2 分別編列 8,037 萬 1 千元及 6,116 萬 4 千元,顯 億元(增幅9.2%),占資訊設備相關經費130.1億元比 示本會已逐年降低相關經費。 率56.8%。檢視我國中央行政機關資訊業務委外辦理近 二、本 會 已 於 102 年 起 使 用 人 事 總 處 開 發 之 年之發展情形,其居高不下之委外經費比率,恐將面 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通用系統,並 臨潛在之資安風險。我國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受限於資 於 105 年起使用主計總處開發之薪資發放系 訊人力、經費資源,近年來推動資訊業務委外政策, 統;另關於公文系統,本會及所屬機構亦採用 其整體委外經費比率居高不下,又因欠缺妥適規範, 檔管局推動之通用版電子公文交換。 加以資訊人力吃緊,爰面臨資訊業務主控性逐漸喪失 三、為配合政府資安政策宣導,本會已將各類資訊 及資安管理風險,要求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應積極檢討 委外採購契約加註資安相關規範,每年持續推 現行資訊業務委外政策,除應強化機關對委外建置之 動資安防護教育訓練及辦理所屬機構資訊業務 系統及軟硬體設施之主控性外,另應提供誘因鼓勵機 督訪,以加強本會資安自理及主導本會資訊業 關使用已開發之通用系統(如人事、薪資、公文等), 務自主性。 減少系統重複建置,以節省公帑。此外,更應配合電 四、目前本會已配合電子化政府推動,如辦理無紙 子化政府計畫之推動,適時調整既有公務流程,促進 化會議及線上申請服務,適時調整公務行政流 整體人力資源運用效益,以達成提升政府資訊業務效 程,以提升政府資訊業務效率。 率之預期目標。 四十三 近年來我國持續透過推動各項電子化政府計畫提供線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上便民服務,其中,強調以民眾生活為核心,整合相 關公共服務資訊,提供便利且安全之個人化服務之「數 位服務個人化計畫」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即編 列3.3億元。檢視近年來電子化政府服務推動情形,部 分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檢討改善。我國政府多年來雖致 1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力推動各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在建置資通訊基礎建 設及發展各項線上公共服務雖有初步成果,惟城鄉間 仍存在數位落差,且線上公共服務使用率不高。要求 行政部門除持續針對偏鄉地區強化資通訊基礎建設, 並積極宣導線上公共服務之便利性外,允宜積極檢討 既有相關服務之功能,未來規劃時,允宜先瞭解民意 需求,以使用者角度規劃單一窗口之流程整合服務, 提供讓民眾真正有感之服務,以利提升民眾對公共線 上服務之利用率。 四十四 鑑於現行行政院所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所附之公務人員專業加給,曾於90年1月1日將原55種 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化為29種;94年1月1日再依工作 屬性相近、所需專業程度相當及整體衡平等原則再簡 併為25種,後於100年7月1日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時, 惟因適逢行政院組織調整期間,人員及各機關編制及 安置尚未底定,故該表自94年迄今未再予簡併。經查 該表對於專業加給之分類核有未盡合理之處,仍有加 強簡化之必要。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 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按行政院組織架構業 於99年2月3日依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調整為29個機關, 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標,宜藉由行政院 組織再造之契機予以簡化,建請行政院積極研議。 四十五 為解決長年來,澎湖地區之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地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域加給)與金門與連江縣相較不公平之現象。行政院 人事總處與國防部,應於四個月內,落實改善澎湖地 區軍公教人員離島加給之具體方案。有關澎湖地區軍 方聘僱人員(包含評價聘僱人員)之離島加給改善數 額,並應與軍公教人員相同。 四十六 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汰換、新購之公務車輛,優先 配合行政院政策辦理。 採購「電動車輛」,以達到節能減碳、減少空污。 14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四十七 鑑於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僅公務預 本會出國報告書均依規定登錄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 算部分,不包括機密預算部分、赴大陸計畫預算數、 網,且無歸屬限閱情形。 非營業基金及營業基金等)預算案數11億3,169萬1千 元,國外旅費金額龐鉅。107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 出國計畫經費頗鉅,惟部分出國報告書未依規定登錄 於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且部分機關出國報告歸屬限 閱比例偏高,似有規避監督之嫌,要求行政院督促所 屬機關檢討改進。 四十八 排富門檻之設定,係在政府資源有限之前提下,優先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運用於經濟弱勢之群體。然而當前分屬不同部會主管 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安置之資格, 於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家戶人口規定不一, 不啻為政府施政邏輯之混亂,也迭生民怨。 經查,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與公費 安置之資格,於不動產價值方面,訂有不同金額與計 算範圍之排富門檻。例如,國民年金法、老年農民福 利津貼暫行條例,係以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 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以及,身心障礙 者生活補助費發放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 法,與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其不動產價值門檻 訂為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但計算方式卻有家庭總收 入應計算人口、申請人及配偶、幼兒與其父母或監護 人等不同範圍之處理。 爰要求行政院於107年6月底前,整體檢討所屬各機關 主管之法規,對於社會救助、福利津貼及公費安置資 格所訂定之不動產價值金額,及納入計算之對象範 圍;往後並應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之調整情形,定期檢 討所訂金額門檻之合理性。 四十九 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無障礙的工作環境,是政府及民 業遵照決議辦理。 間共同努力的目標,而對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的保 障,更是一個國家民主進步、社會發展的表徵。國家 發展委員會於「105年身心障礙者於公務機關資訊應用 1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概況調查報告」指出,任職公務機關的身心障礙者, 有高達96.6%的比率需要使用電腦處理公務,而其使用 公務系統之比率,依序為公文系統78.8%、線上學習系 統71.0%、差勤系統67.2%等。 然而各機關公務系統在規劃設計時,多數並未考量身 心障礙同仁之使用需求。國發會之調查報告亦指出, 公務機關中有70%以上的身心障礙者,需要透過同事 協助才能使用公務系統完成工作。例如,視覺障礙者 使用政府公文系統時,面臨圖片及按鈕沒有替代文 字、需要使用滑鼠無法單以鍵盤操作等問題。顯示我 國政府機關作業的高度e化,反而造成身心障礙者於職 場面臨更多資訊系統障礙的考驗。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106年10月發布「政府機關公務系 統無障礙指引」提供各機關參考,以逐步調整改善公 務系統,提升整體工作環境之效率。然而該指引之發 布並未同時訂定推動期程,恐將影響推動成效。爰此, 要求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 政院、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省市政府、各縣市 政府,與國營事業、行政法人等機關單位,於107年底 前依據「政府機關公務系統無障礙指引」,改進公務 系統之設計,以期完善我國無障礙公務環境之建置, 並帶動公私部門保障及落實身障同仁工作權益。 五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於103年12月3日國內法化,根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10條之規定,列於優 先檢視清單內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如有不符合公約規 定之處,應於106年12月3日完成法規之修訂。經查, 截至106年底止,列於優先檢視清單內共674條的法規 與行政措施,尚有463條未修正完成,顯已逾法定修正 期限。 我國於106年11月3日完成初次國家報告之審查,國際 審查委員於結論性意見中表示,國家應加速檢討法 規、政策、實務用語及方法,以確認身心障礙者擁有 一切人權及基本自由,顯見國際審查委員對我國修法 14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進度感到憂慮。且近期行政院院會通過之法案,如獸 醫師法修正草案、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中,仍出現違 反公約條文之歧視性規定,顯示政府部門欠缺對公約 內涵應有的敏感度。 爰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於 107年6月底前,將列於優先檢視清單之法規與行政措 施,全數修正完成。未來各院將法規函送立法院審查 或備查前,應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以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權益。 五十一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相關規定,考績等第除直接影 本項非本會主管業務。 響考績獎金之金額,更影響公務人員之升遷機會。長 期以來,由於銓敘部與人事行政總處對各機關「考績 甲等人員比例以50%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75%。」 之行政指導,導致機關內部輪流拿乙等、低階公務員 優先分配乙等的亂象叢生,考績制度也失去獎優汰劣 的意義。 依銓敘部提報考試院第122屆第1次會議業務報告資料 陳述,自85年度舉辦首屆身心障礙特考至103年為止, 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之比率平均為58.59%,最 低之年度為98年50.84%。前述統計數據與全國公務人 員考績甲等人數比率,平均為75%相較,存在極為明 顯之差距。政府機關內部是否存在身心障礙公務員考 績優先分配乙等的潛規則,也迭受外界詬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明定,身心障礙者之人 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 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 歧視之對待。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亦強 調,身心障礙者享有與其他人平等之工作權利,締約 國應禁止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爰要求考試院會同行 政院提出近10年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等第分析及檢討 報告,列出改善措施與逐年預期目標,於107年6月底 前函送立法院;爾後逐年9月底前送交檢討與具體改善 報告,使本院委員得依該報告審酌各院、部會等相關 15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預算。 二、行政院主管決議部分 七 為因應業務需要,提高經營效率,各主管機關針對各 一、本會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董事 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核)派之董事長、執行長、總 長,係依該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 8 條由董事互 經理、院長或秘書長,其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任期 選產生,任期為三年,並非由政府遴(核)派。 屆滿前年滿65歲者,應於3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 二、本會李副主任委員目前兼任基金會董事長任期 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之財團法人負責人 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任期屆滿前尚未滿 65 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依權責報經行政院 歲。 或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本人二親等內、在對 岸涉及經濟利益者,不得出任。 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新增通過決議部分 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凍結 字第 1070014887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一般行政」編列36億1,191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 字第 1070014888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 後,始得動支。 三 有鑒於國人高齡化現象日益增長,老年榮民之人數亦 一、為加速公務床轉型護理之家進度,本會邀集各 不斷上升,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高齡 榮總分院定期召開「公務床轉型護理之家進度 化現象,補助各榮總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 報告」會議, 核定各榮總分院「公務床轉型護 為護理之家,於107年度編列預算7,890萬元。惟查本 理之家進度管制表」,並納入醫院工作績效考 計畫於104年度執行至今,原預計於107年度完成2,275 核指標,落實督導轉型進度。 床之轉型,但至106年10月止卻僅完成52床之轉型,完 二、目 前 公 務 床 已 轉 型 護 理 之 家 床 數 計 298 床 成率未達3%進度明顯落後,故於退輔會提出進度表及 (13.7%),預計至 107 年底完成 1,553 床,完成 改善之專案報告。 率可達 58%以上。 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院整併已逾五年,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3 日以輔醫 原期待藉由三大榮總整合帶領其餘12家分院,共享醫 字第 1070024012 號函送大院。 15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療資源,提升各分院醫療品質水準,減少醫療城鄉差 距,也因應政府補助恐逐年降低,提高醫院自給自足 之政策目標,聯合採購達到經濟規模,將榮總的採購 優勢擴及分院,然迄今之採購效益未有顯現,且目前 採購折讓僅5%,採購量達300萬以上再另由院方與藥 商商談折讓,此商談方式未具強制力亦有不透明之 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強化督導盡速推動 將藥品採購改採聯合採購方式辦理,並將採購折讓明 確化,杜絕人為舞弊之可能。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應於下會期向本院提供書面報告,並將藥品採 購折讓明確化、透明化方案提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 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立所屬醫院施政目標為 本會已於「108-109 年衛材集中採購案」新增 752 項 整合榮民醫療資源、提升經營績效、完善健康照護體 衛材列入標單,並將 108 年度衛材集中採購率目標 系。其中該會訂立關鍵績效指標中,提高榮民醫療體 值提高至 80%。 系衛材集中採購率年度目標值為66%,然106年度上半 年平均值已達74.2%,又榮民醫院整併為三大總醫院, 十二家分院已多年,目標值僅訂66%,實在過低。這 樣的低標準對於推動聯合採購以達經濟效益之目的毫 無助益,整併之綜合效益未能顯現,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應於二年內將榮民醫療體系衛材集中採購 率達到八成以上。 六 台東農場前身為「台東大同合作農場」,原隸屬國防 一、查「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部,其土地本為當地原住民所有,然因日治時期遭日 已於 106 年 2 月 18 日發布,依該辦法第 6 條規 本人強佔,致使土地盡收為日本人所有。1945年8月, 定,本會各農林機構屬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屆 日本戰敗投降,國民政府隨即接收台灣,日本統治時 時倘「劃設小組」有進入或通過相關土地勘查、 期所稱的「官有林野」,在國民政府接收後變成「國 繪製作業之需求,將依執行機構(鄉鎮市區公所) 有林地」。臺灣省政府於1947年頒布「臺灣省土地權 之書面通知配合辦理;另依同法第 10 條第 3 項 利清理辦法」,其中第八條規定:「經前臺灣總督府 及第 4 項,土地管理機關應派代表組成「劃設 依據土地調查及林野調查清理之結果歸公有之土地概 商議小組」 ,各農林機構未來亦將依規定辦理, 不發還。」1969年《國有財產法》制定公布,該法第 以協助處理劃設作業產生之爭議問題。 二條第二項規定:「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 二、本會所屬各農林機構經管國有土地辦理土地委 1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視為國有財產。」自此,原 託經營時,均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住民族之傳統領域土地均變成國有土地。台東農場於 所屬農場辦理委託經營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43年11月1日改隸於行政院退輔會,52年6月接受東部 前揭規定第 10 條明訂「未達採購法公告金額委 土地開發處之大南墾區後,分設知本、大南兩個輔導 營案之決標原則…..,位於原住民地區者,應參 區,53年8月1日輔導區制廢止,以大南墾區改設知本 照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 11 條規定辦理」 。 分場,58年11月1日場銜改稱今名「台東農場」。61 三、本會將賡續督促所屬各農林機構依「原住民族 年東河分場成立,72年長良分場成立,85年配合政府 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及其他相關規 產業東移觀光投資案,成立休閒農業區。89年7月配合 定配合辦理劃設作業,釐清經管公有土地與原 農場組織精簡裁併鹿野、東河、長良3個分場,保留知 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重疊之確切部分,以達維 本分場。農場轄管土地面積計2764餘公頃,範圍分佈 護原住民族權益、落實轉型正義之當前國家重 臺東縣、市及花蓮縣9個鄉鎮,所管土地均位於原住民 大政策目標。 傳統領域範圍內,且日治時期均屬原住民所有。蔡總 統的選舉政見說:政府應依法成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 及處理委員會完成調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海域,並 盡速立法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又蔡總統在105 年8月1日向原住民道歉時說道,105年的11月1日,我 們會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為呼應 蔡英文總統政見,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原住民族基 本法》第二十一條,於106年2月18日發布《原住民族 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既然承接日產,是以應負起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相關工 作。是以,為保障原住民族傳統土地權益及領域之完 整,爰要求退輔會,應積極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規範之相 關傳統領域劃設工作,並於依法劃設完畢後,依規定 劃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內之輔導會經營土地,輔 導會應優先與原住民辦理委託經營。 四、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常年補助固定金額予各榮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作為臨床教學與研究之用,然比較 字第 1070014841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106及107年預算之預期成果,所預計完成各項重大醫 學研究案件數,由980案減少為850案,又107年說明部 分並未如106年分列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所欲研究 1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之主要內容。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手冊針對「獎補 助費」中「對特種基金之補助」,應按個別基金實際 需要核實計列,該筆預算編列應予檢討。爰針對第1 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 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中,凍結1,00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預 字第 1070014842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算編列150萬7千元,凍結15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 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 費」有關「辦理退除役官兵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 等各項就學業務所需差旅費」預算編列15萬2千元。 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年度編列8萬5千元, 106年度編列8萬5千元,107年度編列15萬2千元,然 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 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 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 費」有關「辦理輔導就學作業所需文具紙張等物品」 預算編列4萬2千元。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 年度編列1萬2千元,106年度編列2萬元,107年度編 列4萬2千元,然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 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 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 費」有關「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等各項 1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就學輔導之郵資、電話等費用」預算編列6萬7千元。 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年度編列4萬4千元, 106年度編列5萬元,107年度編列6萬7千元,然國家 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 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現行大專院校在少子化衝擊下,報考難度已不如以 往,且大多數退役官兵已無須經由輔導協助即可就 讀,然預算編列中編有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 委員會出席費及審查費,編此預算是否仍有需要。 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 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預算編列3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鼓勵退除役官兵投身 企業,並研議相關措施以協助退除役官兵藉此習得 一技之長,然預算項目未見詳細規劃,多為委託及 宣導項目。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之「一 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 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 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險」預算編列99億8,300萬9千元,其中「榮民健康保 字第 1070014843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險」編列53億0,113萬6千元、「榮眷健康保險」編列 17億5,778 萬8千元,「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編列 29億2,408萬5千元。然查過去榮民與榮眷健康保險投 保人數皆低於預算書所列之概估人數,而榮民健保醫 療部分負擔則連年超支,此項預算之編列是否覈實編 列,應予檢討。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四 經查就養榮民安置各榮譽國民之家人數,近年來內住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就養榮民外住人數偏 字第 1070014844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高,顯然各地榮民服務處並未積極加強宣導並瞭解榮 民之需求,以提升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誘因,落實服務 照顧榮民暨有效運用榮譽國民之家資源。爰針對第4 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 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805萬3千元中,凍 結100萬元,予以檢討改進,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五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 字第 1070014845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之「水電費」預算編列573萬元,較106年度編列493 萬5千元增加79萬5千元,其中水費、電費皆有調整, 然106年水電費並未調漲,是否覈實編列不無疑義。由 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40萬 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六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72萬9千元,較106 動支。 年度增列130萬9千元,說明和106年度相同,皆是各榮 民服務處所需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無從探究預 算增列之緣由。爰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七 榮欣志工之獎補助費,106年度編列9,556萬元,107年 本會已於 107 年 5 月 17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度編列1億0,033萬元,增加477萬元。預算增加之原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6 月 15 日函復准予 因,乃服務組長(397人)之補助,由106年每月約2 動支。 萬0,008元,增加至每月約2萬1,009元,換言之,每人 每月約增加1千元。經查「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中, 15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榮欣志工參與服務工作得補助交通、誤餐費,交通費 補助20元、誤餐費補助60元。但此要點自103年至今並 未修正,若交通及誤餐之獎補助費每人每月需增加1 千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先從管理面 檢討,而非逕自編列預算支應。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 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0,033萬元中,凍結50萬 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預算編列525萬4千元。惟查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推動 動支。 各項年金改革,然卻少於溝通,不願意獲取社會共識, 導致抗議四起、風波不斷,各項團體上街頭抗議時有 所聞。而在軍人年金改革部分,對於相關修法進度卻 始終無法對外說明清楚,尤其是退役軍人與其眷屬。 爰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計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有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及訪查長居大陸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就養榮民和辦理指紋驗證2項,其中單日生活費預算頗 動支。 有差距,其編列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同樣是赴大陸出 差,生活費預算編列卻有差異。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 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 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 預算編列13萬1千元中,凍結5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 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編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15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列1,181萬元,較106年度增列176萬元。其中「出席退 動支。 伍軍人國際會議及訪視海外榮光聯誼會及其他國外旅 費328萬2千元」 ,相較106年派員出國計畫增加赴美「出 席世界退伍軍人聯合會大會及訪視榮光會」、赴美「出 席固邦專案會議及訪視榮光會」,參與各項會議之實 質效益為何,固邦應為外交部業務,何以由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承擔,應予說明。爰凍結100萬元, 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一 鑑於時代變遷,國軍逐步邁向軍隊國家化;與此同時,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退伍軍人社團亦應朝此方向轉型,以達政治中立化,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成為客觀反映退伍軍人意見之社會團體,屏除成為特 動支。 定政黨、意識形態進行動員之工具,尤其是領受政府 補助之登記立案退伍軍人社團。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之「退伍軍人社團活動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明定,嚴格禁止退伍軍人社團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 如經發現,除依法追繳全數補助款外,並按其情節輕 重,停止補助1至3年。然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補助狀況,擎天協會於105年舉辦擎天之愛演唱會、 新春團拜研討會、十年回顧專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共核定57萬元;106年5月補助擎天協會會刊 印刷2萬4千元。而擎天協會前任理事長陳興國退役中 將,曾於105年11月11日參加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 之紀念孫中山150周年誕辰大會,且接受訪問時更直言 此舉「何罪之有」;而現任理事長蕭士材退役少將於 106年1月在中國漳州參加第5屆海峽兩岸將軍連緣文 化節開幕活動,同年9月與前理事長陳興國等團員以成 都交流參訪團之名,拜會四川省政協常委曹風平,會 中蕭士材以「身在臺灣,心在大陸」自況,皆披露於 媒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退伍軍人主管 機關,對於獎補助之審認,宜應謹慎。爰針對第4目「退 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 繫作業」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400萬元中,凍結100 15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編列辦理「本 字第 1070014852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會主機房及異地備援機房等主機及伺服器維護」、「本 會個人電腦暨其週邊設備維護費」及「本會所屬服務、 安養機構電腦及週邊設備維護費」等項目預算編列 1,315萬元。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書中未 能詳盡說明細節內容或維護品項規格、價位,恐有浮 編預算之嫌,實需檢討改進。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 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 編列4,125萬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辦理「汰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換本會所屬機構已逾年限、效能不佳防火牆」預算編 動支。 列680萬元(40部低階防火牆、1套中央控管系統), 成本估算為何,未予說明,不利國會監督。爰凍結5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6年度預算審查時保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證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進度將會在106年度全 字第 1070014854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部完成,107年度將不會再另編預算。經查榮民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清理工作至今仍然尚未完成,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遂於107年度編列4億5,513萬7千元, 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榮民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清理工作進度掌握有待加強。爰針對第5目「一 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 列4億5,513萬7千元中,凍結6,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 15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五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8條規定,領有榮民 本會已於 107 年 4 月 2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證、義士證並符合第3條與第4條規定人員,所需不在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5 月 16 日函復准予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非具積極治療性裝具之費 動支。 用,及住入榮院護理(康復)之家或榮譽國民之家之 醫療費用,由輔導會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經查101至106 年度榮民總醫院分院公務預算病床平均占床率未達八 成,未符合預算應核實編列,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 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中「獎 補助費」預算編列15億5,106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 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六 護理人員是各醫療場所中提供醫療服務之重要專業人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力。惟查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中仍有大量持有護理師證書之護理人員因預算員額等 動支。 問題,以「高資低用」的方式,規避原應以師級資格 任用而改以士級任用。此等作為,不僅是技術性降低 大多數護理師應領之薪俸,更是對護理師專業能力的 詆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全臺榮民總醫院 體系之主管機關,卻對所屬護理人員之困境未有積極 作為,坐等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以己力向銓敘部陳 情後,至今5年仍未完成解決,如此怠惰行為令人不 齒。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所屬醫療機 構聘用之護理師全數恢復師級聘用」在3個月內完成規 劃,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 院營運督導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07萬2千元 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十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較106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16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年度增加近5千萬元。惟相關預算說明並未有增列原 動支。 因,且並無細目得以掌握該項計畫實際作為,爰凍結 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相關計 畫細目與績效指標、預期績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八 經查榮民人數自100至105年平均每年自然凋零1萬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2,141人,且65歲以上榮民每年平均減少1萬1,314人,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但107年度預算卻較106年度預算增加1億1,915萬1千 動支。 元,並未說明增列預算之用途。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 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中「獎補助費」 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應行政院102年11月26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日核定之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自104年度起逐年編列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預算,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 動支。 轉型為護理之家。經查,截至106年10月,僅臺中榮民 總醫院嘉義分院完成52床轉型且對外營運,其餘2,223 床仍處於主管機關審查階段或施工階段,達成率僅 2.29%。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榮民養 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預算編列7,890萬元 中,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 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 得動支。 二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補助榮民森林保育事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業管理處進行林區管理等費用,計畫內容與過去績效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說明未臻明確,且未說明如何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 動支。 相關機關橫向合作事宜。爰針對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 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編列535萬6千元中,凍結 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6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二十一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轄逾半數榮譽國民之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家配置之護理人力有不足現象,主要係多數榮譽國民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之家地處偏僻,交通不甚便利,加以平均薪資較一般 動支。 老人福利機構低,較難募足護理人力。為減輕既有護 理人力之工作負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積極改善。爰針 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億7,400萬5千元中,凍結50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列2,818萬3千元,包括: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 動支。 通訊及復健器械設備等購置費533萬8千元;2.各安養 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2,284萬5千元。較106年 度增編501萬7千元,然連年編列此預算,採購之品項、 內容為何,未清楚說明,若設備係為基本行政工作維 持,辦公機器設備應為常態性及多年使用,預算編列 浮動劇烈之原因應予說明;又若有老舊汰換需求,亦 應予敘明,避免國家資源濫用,或浮編以利流用他處。 爰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 二十三 長居中國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歷年來均高於全體就養榮 本會已於 107 年 5 月 17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民,106年度兩者差距增至9.5歲,長居中國就養榮民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6 月 15 日函復准予 之年齡90歲以上者至106年度8月底計有404人,逾總體 動支。 之半數,達百歲者更達24人,長居中國榮民之年齡遠 高於臺灣,甚是奇怪。關於長居中國榮民就養金之發 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係採每年度1月與7月 指紋寄回驗證,並派人赴中國實地訪查,訪查率106 年度上半年只占總體16.41%,無法完全查驗是否有中 國人士冒領就養資源。各年度實地訪視亦發現已死亡 16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者之比率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反映現行指紋驗 證機制存在侷限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檢 討現行制度,修正驗證作業方式,以杜絕外國人冒領 之風險。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 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77億0,370 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 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四 查103與106年衛生福利部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本會已於 107 年 4 月 2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評鑑資料顯示,獲得優等之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5 月 16 日函復准予 榮譽國民之家數量由7家下滑至4家,遭評乙等之榮譽 動支。 國民之家數量由1家暴增為4家。另根據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內部評鑑優點、改進建議彙整表觀之, 許多榮譽國民之家在疏散避難逃生系統設置、衛浴設 施安全設備、消防與建管等機關查核資料有所缺失; 復又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者多為長者,行動多所不便, 若發生緊急事件,可能造成難以挽回之悲劇,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等閒視之。爰針對第9目「一 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 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4,225萬元中,凍結 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五 鑑於「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 本會已於 107 年 4 月 2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畫」係為因應我國人口老化,長期照顧需求增加,身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5 月 16 日函復准予 障服務機構資源不足,建構優質長期照顧環境,並與 動支。 民共享,發揮機構服務最大效能,以期整合中部地區 「中、彰、投、雲」及「嘉義、臺南」安、養護資源, 成為中、南部「安、養護專區」,營造符合老人及身 心障礙者居住之空間與環境。經查截至106年9月之執 行進度,雲林榮譽國民之家業經申報竣工,取得綠建 築標章及使用執照。然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僅完成整體 16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遷建計畫修正,委託代建代拆,專案管理招標先期規 劃,建置期程有落後狀況。為避免編列預算無法如期 執行,應宜檢討改進。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 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 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編列1億9,412萬元中,凍 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六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編列442萬元。查本項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工作計畫中,有關「安養機構車輛汰購」106年度編列 動支。 791萬5千元,汰換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公務轎車1輛、汰 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汰換中彰榮譽 國民之家中型復康巴士1輛、汰換新竹及岡山榮譽國民 之家救護車2輛、增購板橋及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 2輛。而107年度再編列214萬5千元用以汰換高雄榮譽 國民之家小貨車1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 1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1 輛。其中「白河榮譽 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 1輛」連2年重複編列,原因為何應予說明。又查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公務車輛明細表,未明確標 示使用之安養機構,致無法明確知悉汰舊之車輛是否 卻為該榮譽國民之家之財產,且同型車輛中使用年份 更久者為數不少,汰舊之標準為何,亦應說明。爰針 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 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二十七 退除役官兵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 本會已於 107 年 5 月 17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已轉(再)任公職者,106年度截至8月底有946人,補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6 月 15 日函復准予 貼金額1億0,116萬6千元。公教人員皆已制定相關法 動支。 令,明定退休人員如有再任公職等,應停止或喪失領 受退休俸之權利,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官 16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兵已轉(再)任公職者,由於現行法令並未明文規範 其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與公平原則尚有未符。又退 伍除役官兵如有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3 及34條之情況而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者,依現行規 定仍可續領優惠存款,主管機關應就上述兩種情況儘 速修正現行規定。爰針對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 付」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中「獎補 助費」預算編列208億3,381萬8千元中,凍結7,000萬 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八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係屬國防部之管理權責,國軍退除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117萬7千 字第 1070014873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元,作為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費用。依「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機構加強輔導及服 務照顧國防部國軍退員宿舍退員作業規定」,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負有指定業務承辦人員查詢退舍 狀況、退員勸住榮譽國民之家及輔導其外籍配偶職業 訓練、就業等之責。目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有相當多 未符合相關規定及資格之遺眷及來臺依親人士繼續居 住宿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前開作業規 定,業務承辦人員應查詢及記錄目前退舍使用情形, 亦應向遺眷說明宿舍入住規定,針對年紀較年長者, 視其需求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亦於106年2月實施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 業務試行計畫,提供65歲以上榮眷、遺眷及民眾自費 入住榮譽國民之家。惟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之遺眷及來 臺依親人士未符合規定繼續居住宿舍之情形卻未見改 善,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處理態度過於 消極。爰針對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國 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 1,076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 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6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二十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輔計 給付」項下「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 字第 1070014877 號函送大院辦理解凍事宜。 中「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預算編列50萬元, 惟查106年度國防部尚無相關人員核定案件,爰凍結50 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作業所需文具用 本會已於 107 年 7 月 3 日向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品項下,編列書籍及錄音筆預算作用為何,未見預算 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大院 107 年 7 月 12 日函復准予 說明,爰針對第12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項下「退 動支。 除業務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4萬2 千元中,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 支。 三十一 鑑於軍人年金改革方案未來通過後,退伍軍人員原有 本會為保障官兵退伍後生活,激勵官兵長期穩定工 終身俸及18%優惠利息等措施,將逐年調降俸額或取 作,已訂定「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 ,奉行 消優惠,導致退伍後所得減低,生活無法獲得足夠保 政院核定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試辦一年。本方案針 障,亦影響社會青年從軍意願,造成國軍人才招募不 對待業退除役官兵,提供二種津貼: 易。爰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規劃退 一、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 伍軍人穩定就業具體配套方案,例如參考韓國報勳部 兵(榮民)訓後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前 6 個月發 補助退伍軍人再就業之作法,提供退伍軍人就業津 給津貼每月 1 萬 2 千元,後 6 個月每月 8 千元; 貼,以保障期退伍後生活,並藉此提升募兵制招募誘 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役四年以上未滿十年者) 因及留營成效。 前 6 個月每月 6 千元,後 6 個月每月 4 千元。 二、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未參加訓練,但經由本會 推介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者,第一類退除役官 兵發給津貼每月 8 千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 月 4 千元。 三十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鼓勵退除役官兵投身企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6 日以輔業 業,並研議相關措施以協助退除役官兵藉此習得一技 字第 1070011482 號函送大院。 之長。然預算項目未見詳細規劃,多為業務費,其中 員工訓練講座鐘點費1萬6千元,如何安排運用,是一 次講座?還是多次講座?是邀請何種等級師資?是否由 16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人員擔任鐘點師資? 亦未見詳細說明。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應研議預算編列說明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三十三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國軍官兵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26 日以輔業 輔導就業業務,除統計輔導就業人數及達成就業數據 字第 1070015829 號函送大院。 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追蹤受輔導之榮 民,其工作持續之狀況,並依據輔導就業時間中,分 別以(1)1年內再度失業。(2)持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2 年。(3)持續工作2年以上,未滿3年。(4)持續工作3年 以上。分別統計,並將統計結果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 防委員會。 三十四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區志願服務組長係屬 本會考量社區服務組長工作辛勞,檢討調整渠等交 志工性質任用,為各榮民服務處第一線服務人員,協 通費由 500 元調高至 600 元,另增加夜間緊急出勤 助推動照顧年長、弱勢之退除役官兵服務事項,其中 費,且突破國內基本工資限制,並自 107 年 3 月 1 包含了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照顧等作業, 日起實施。 其工作至為繁重。惟相對所支用補助渠等費用,因受 「志願服務」之名,渠等所領取之交通誤餐補助費不 得超過國內基本工資,與其服務退除役官兵之辛勞不 成正比。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社區 志願服務組長服務時數、補助金額及應有之福利、提 高保障措施、或另增加社區志願服務組長員額以舒緩 工作負荷等,進行研討,俾激勵渠等服務意願,提升 服務照顧水準。 三十五 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經濟弱勢榮民所提 一、本會以榮民服務處為服務平台,整合各地區所 供之協助主要採發放補助費方式,107年度於「退除役 屬機構資源,每年召開「地區資源整合聯繫會 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 報」,每季召開「地區協調聯繫會議」,建立資 問」項下,針對經濟弱勢榮民之照顧編列急難救助金 源整合機制。 5,309萬1千元(17,697人次*3千元)及三節慰問金6,264 二、對於經濟弱勢之退除役官兵及眷屬,除提供急 萬9千元(6,961人*3節*3千元/每節),合計1億1,574 難救助金、三節慰問金等經濟慰助,並主動協 萬元。而近年社會救助措施已由傳統單純提供生活補 助轉介地方政府、民間社福團體等資源,以改 16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助費,加入更多積極性、多元性之措施,諸如教育投 善生活。106 年度協助轉介榮民及眷屬申辦地 資、就業自立、資產累積、社區產業、社會參與等更 方政府低(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多積極性、多元性之作法。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及轉介長照服務及民間社福資源等,計有 1 萬 導委員會除既有之急難救助金發放及轉介地方社福機 3 千餘人次受惠。107 年度至 6 月底止計有 6 千 構外,另可參考前揭作法及精神,通盤檢討現有輔導 餘人次受惠。 資源之配置情形,提升經濟弱勢榮民之就業競爭力, 三、為幫助退除役官兵取得就業技能,擴大辦理職 使相關輔導資源獲得更有效率之運用。 訓中長時數班/隊,並調高每人訓費補助額 度。另就學學雜費、大專校院進修補助及就業 考試進修補助均予以調高,以協助退除役官兵 提升學識專長。 四、另為協助退除役官兵獲得長期穩定工作,本會 積極拜會國內優質企業,並結合國防部、勞動 部、農委會、交通部等就業資源,開拓多元職 缺。另訂定「促進穩定就業方案」 ,提供穩定就 業津貼,以激勵退除役官兵積極重返職場。 三十六 由於特殊之歷史背景,有許多榮眷為新住民之身分, 107 年度本會於預算額度內,辦理新住民輔導事務 其陪伴年事已高之榮民,並擔負生活照護,貢獻甚大。 工作研習班暨 19 場次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幸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亦編列生活輔導相關 家庭表揚活動。活動將邀請內政部移民署各事務大 費用,以使其能適應臺灣之生活環境。然查107年度國 隊或專勤隊、各地方政府(外配輔導、家庭服務、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編列之預算,較106年度有 家暴防治、警政) 、家庭扶助中心等單位,實施相關 所減少,雖政府預算拮据,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法令諮詢及各項生活輔導措施宣導,經由活動研 員會仍應於其範圍內盡可能增進新住民榮眷之生活輔 習,使新住民榮眷瞭解自身權益與福利,同時讓彼 導相關課程、活動之辦理,以促進其權益。 此相互認識、關懷,藉以協助渠等縮短文化差異, 增進生活適應,展現政府關懷與社會接納新住民族 群,並適時表揚和諧新住民家庭,建立族群融合多 元文化臺灣社會。 三十七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計畫累計虧損仍逾150億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12 日以輔事 元,潛藏債務規模頗鉅,惟未於預算書中充分揭露。 字第 1070011930 號函送大院。 依預算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 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 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惟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度預算書僅以補助 16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舉借款利息3,749 萬4千元及補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填補經費4 億1,764萬3千元等簡略說明,有關舉借本金,積欠利 息及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待填補之累計虧損金額等 資訊均未揭露,除與前揭預算法規定有間外,亦不利 本院審議。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詳述 處理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 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三十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預算補助退除役官兵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12 日以輔事 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舉借利息3,749萬4 字第 1070011941 號函送大院。 千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虧損填補經費1億 1,919萬6千元,及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擔經濟部 工業區土地市價化政策虧損32億8,900萬元,自107年 度起編列2億9,844萬7千元,合計4億5,513萬7千元。依 行政院104年1月19日核定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 第2次修正計畫,清理工作即將屆期,尚有諸多業務亟 待清理,後續作為及期程,尚未陳報行政院核復,107 年度卻已先行編列公務預算填補。為加強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作業之 督導管制,爰建請提送辦理情形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 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十九 查107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獎補助費」項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4 月 2 日以輔醫 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中針對各級榮民總醫院醫療 字第 1070026811 號函送大院。 基金之挹注高達29億4,506萬7千元,內容含括執行、 社區醫療服務、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高齡 醫學照護與推廣以及臨床教學與研究經費等,而預算 說明中卻不見預計成效與目標,且缺乏業務之全貌, 不利立法院監督,同時編列基準亦不易掌握。爰要求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醫療基金之挹注金額 與項目進行檢討,並就此疑義提出改進措施,向立法 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6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四十 為因應近年來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床占床數比率呈逐年 一、各榮家正職護理人員職缺如遇出缺,公費護理 下滑、養護床呈攀升趨勢,又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即將 生服務期滿有至榮家服務意願者,於原醫療單 邁入高齡社會,加以榮譽國民之家配合推動資源共享 位服務期間建立評核推薦機制,本會及各榮家 計畫,更加凸顯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之重要性。國 可依評核結果依人事作業規定擇優錄用,以提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積極改 升榮家護理工作品質。 善,除改善護理人員之勞動條件外,另針對符合條件 二、倘公費護理生服務期滿無擔任公職意願,則提 之榮眷亦提供就學獎補助,允宜研議對曾獲公費補助 供相關資訊薦選,由榮家推介媒合委外廠商優 且具備護理專業者提供誘因機制,鼓勵渠等回流赴榮 先任用。 譽國民之家任職(已退休者可選擇擔任護理志工), 三、曾獲公費補助已退休之護理人員,如有至榮家 減輕既有護理人力之工作負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 擔任護理志工之意願者,本會各榮家均表歡 迎,並可協助依志工人員相關規定予以協助志 工資格取得,並納入志工服務行列,增進服務 效能。 四十一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 依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本會自 107 年度起將榮民 員會歲出部分第26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醫院收支情形併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算書。 決議第二十七項: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 極提升榮民醫療體系整合後之成效,並於每年8月定期 將榮民醫院之收支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委員參酌。惟每年8月份函送之收支報告僅列出半年度 收支情形,難窺整體榮民醫療體系營運全貌,爰請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7年度起,將榮民醫院之 收支報告併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算書,以供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 四十二 因應行政院102年11月26日核定之長期照護服務網計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0 日以輔醫 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4年度起逐年編列 字第 1070020526 號函送大院。 預算,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 轉型為護理之家。截至106年8月底相關公務預算累計 執行數已達1.96億元,預定107年度完成2,275床轉型為 護理之家。惟查,截至106年10月初,僅臺中榮民總醫 院嘉義分院完成52床轉型且對外營運,其餘2,223床仍 處於主管機關審查階段或施工階段,達成率未及3%( 2.29%)。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 17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當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改以合適方式編列預算。 四十三 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各榮民總醫 一、本 會 前 以 106 年 12 月 29 日 輔 醫 字 第 院、分院屢有完成醫療行為後霸佔床位、病房拒不出 1060105643 號函復大院:經清查結果本會所屬 院之情事。榮民總醫院均未即時提出有效迅速之解決 榮民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等機構,除臺北榮 辦法,放任霸佔病房問題持續,若無媒體揭露,院方 總張老太太一案外,均無占用床位資源之情事。 恐將繼續消極放任,讓國家資源形同個人資產,不僅 二、臺北榮總持續與張老太太及其家屬協調勸導, 積欠巨額費用無法獲得繳清,更嚴重影響後續有實際 並採取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等作為,嗣經 病床需求的病人無法得到適當醫療照顧。再者,此舉 本會與臺北榮總適當處置後,張老太太已於 107 若衍生他人仿傚,恐導致我國醫療資源負面衝擊。爰 年 2 月 11 日出院轉長期照護機構。爰目前本會 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6年12月31日前 所屬榮民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等機構已無占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各委員提供目前所屬榮民 用床位資源之情事。 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等機構遭霸佔國家資源之清 單、情事敘述與各項個案處理辦法,並於立法院第九 屆第五會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報告以 前,全數處理完畢。 四十四 鑑於近年來多數榮民總醫院分院所設置之榮民養護公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0 日以輔醫 務病床平均占床率均未達8成,空間運用效率尚待提 字第 1070020297 號函送大院。 升。又截至106年10月初,實際已轉型護理之家並對外 營運之病床數占所訂目標比率未及3%,恐不利於107 年轉型目標之達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 持續輔導各榮民總醫院分院,並加強與有關主管機關 溝通,儘速完成相關作業程序,俾確保轉型計畫如期 如質完成。 四十五 為表彰退除役官兵為國犧牲奉獻精神,彰顯尊崇感受 一、榮民證及第二類官兵權益卡結合電子票證改版 與政府之照顧與重視,並增進社會對退除役官兵之認 製發,原用以彰顯退除役官兵身分及實用性, 同與尊重,以鼓勵國人志願服役、擴大募兵成效,國 使持卡退除役官兵感受尊崇,感受政府照顧德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參考國外作法,並參照 意,提升社會對退除役軍人為國貢獻之認同, 各級學校學生證結合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方 增進政府部門服務功能及業務推動。 式,檢討現行榮民證與第二類官兵權益卡,提供符合 二、惟更新證卡預估需近 5,000 萬元預算之籌措, 現代科技與便利使用之服務,編列預算,迅速換發, 綜合考量本會配合當前長照政策推動等重點工 17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俾達施政有感及落實照顧退除役官兵。 作,基於整體財政效益與擴大服務一般民眾, 本案已陳報行政院暫緩辦理,尚未換發前本會 仍將積極推動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就養、就 學就業、就醫等各項服務輔導工作。 四十六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於「榮民安養及養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21 日以輔養 護─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預算編列「各安養機構 字第 1070013926 號函送大院。 勞務外包經費」8億8,194萬8千元,其中委外護理人力 經費1億282萬8千元(209人*41,000元/月*12個月)。 有關當前各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配置情形,截至106 年8月底,尚有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配置之護理人力有 不足現象。主要係多數榮譽國民之家地處偏僻,交通 不甚便利,加以平均薪資較一般老人福利機構低,較 難募足護理人力。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出書面報告,改以合適方式編列預算。 四十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與榮譽國 本會 107 年照服員每月價金編列 3 萬 2,000 元, 108 民之家,為我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 年爭取提高價金為 3 萬 5,000 元,並就現行契約及 凋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有規劃,在滿足 作業規範進行修正,改善委外照服員實質所得,提 照顧退除役官兵之前提下,適量釋出床位資源予一般 升人力招募與留任誘因。 民眾可自費利用,因此未來照護人員之需求孔急。然 在此一轉型階段,為避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所屬機構照服員因薪資較低而面臨招不到、留不住的 問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檢視其照服 員聘用之政策,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以維持並提升 所屬機構照護之品質。 四十八 近年來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床占床數比率呈逐年下滑趨 同委員會審查決議第四十項辦理情形。 勢,養護床則呈攀升情形,又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即將 邁入高齡社會,加以榮譽國民之家配合推動資源共享 計畫,更加凸顯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之重要性。榮 譽國民之家之設置法源不同於一般老人安養機構,其 所需護理等專業人力配置,目前卻仍參照老人福利機 17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構設立標準,截至106年8月底,尚有逾半數榮譽國民 之家之護理人力有不足現象,主要係與既有榮譽國民 之家地處偏僻及勞動條件不如其他社會福利機構有 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 積極改善,除改善護理人員之勞動條件外,另針對符 合條件之榮眷亦提供就學獎補助,允宜研議對曾獲公 費補助且具備護理專業者提供誘因機制,鼓勵渠等回 流赴榮譽國民之家任職,減輕既有護理人力之工作負 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 四十九 「落實服務量能,提升訪視關懷作為,建立完善安全 一、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 日以 網絡」之關鍵績效指標之一為「各榮服處年度各級服 輔服字第 1070017107 號函送大院。 務人員解決退除役官兵及眷屬問題比率」,其衡量標 二、因本項所列年度實際值係採原指標「各榮民服 準係「(本年度訪查解決問題件數/本年度訪查發掘問 務處年度各級服務人員提供服務人次」計算, 題總件數)*100%」,年度目標值則設定為94.5%。查 現指標已調整為「各榮民服務處年度各級服務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104及105年度亦有內 人員解決退除役官兵及眷屬問題比率」 ,係屬新 容大同小異之衡量指標,同期間各年度衡量指標實際 增項目,無過去績效可供參考比較,爰參考過 值分別為96.76%、96.37%及95.69%,3年度平均值為 去年度目標值之平均值作為 107 年度目標值。 96.27%,107年度目標值卻訂為94.5%,低於前揭平均 值。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措 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允 宜參考先前執行績效,妥適調整目標值,俾符合績效 管理精神。 五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為我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30 日以輔養 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凋零,許多榮 字第 1070026713 號函送大院。 譽國民之家之設備也漸漸老舊、空置。以新北市三峽 區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為例,過去最多曾有1,600名榮民 入住,而迄今僅剩700多名長者居住於此,其廣大面積 園區未能妥善利用,甚為可惜。因此,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是否能同相關部會合作,共同建立 新式長照園區,以使園區土地利用發揮最大之效益, 進行相關研擬,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 面報告。 17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五十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為我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30 日以輔養 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凋零,許多榮 字第 1070026705 號函送大院。 譽國民之家之設備也漸漸老舊、空置。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每年亦編列相關費用以進行老舊建築之 耐震補強與整建;然若能檢討相關預算運用,改整建 以重建,增加更新式設備與床位數,使一般民眾亦能 享受此一資源,將使預算使用更具效益。爰要求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進行相關研擬,並就優勢劣勢 進行盤點,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 告。 五十二 依據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1 日以輔養 第10條及該條文授權訂定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字第 1070021955 號函送大院。 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點, 各榮譽國民之家於每年1月份及7月份各實施手指紋驗 證1次,倘有未寄回驗證紙或寄回指紋模不清、無法辨 識之情形時,即暫停核發就養給付,並於每上、下半 年派訪時列入訪視對象,以查證榮民是否仍健在。各 年度實地訪視發現已死亡者之比率(介於2.08%與 9.21%之間),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多數均不及 1%),反映現行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一旦有人 謀不臧,恐難以杜絕就養資源遭不當侵占之情事。爰 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方式,並 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 編列原則。 五十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因公派員赴大陸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4 月 11 日以輔養 計劃,計有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及訪 字第 1070022484 號函送大院。 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和辦理指紋驗證2項,然其中單日 生活費預算頗有差距,其編列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同 樣是赴大陸出差,生活費預算編列卻有差異。爰要求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說 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 符預算編列原則。 17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五十四 近年給付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就養金隨人數減少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6 日以輔養 而逐年下滑,惟其規模仍逾億元。鑑於長居中國大陸 字第 1070021982 號函送大院。 就養榮民平均年齡呈增長趨勢,且較全體就養榮民平 均年齡高出9.5歲,當前指紋驗證作業尚且須搭配實地 訪視,始能剔除部分無資格就養者。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應配合科技發展,審慎評估採取準確度更 高之查核機制之可行性,除強化相關作業人員之專業 能力外,亦可輔以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影像作為 佐證,以利就養資源獲得妥適運用。 五十五 近年安置於榮譽國民之家之榮民人數逐年遞減,平均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13 日以輔養 使用率呈下滑趨勢,雖又推動資源共享計畫,惟整體 字第 1070010291 號函送大院。 釋出資源之利用率未及3成,允宜積極了解安置對象之 需求,改善榮譽國民之家安養設施,並廣為宣導,俾 利提升榮譽國民之家安養資源之運用效益。另配合長 期照顧服務法施行,該會雖已採取因應作為,惟在設 施建置上多涉及中程計畫,允應嚴格掌握工程進度, 始能發揮預期成效。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 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五十六 鑑於退除役軍、士官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已於 107 年 7 月 1 稱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規定,已停止或喪失領 日通過施行,其中第 40、41、46 條已針對停止或 受退休俸權利仍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者,經立 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情形者,予以明確規範。 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共計3,207人,補貼金額共 2,833萬6千元;106年截至8月底共計2,131人,補貼金 額共1,877萬4千元。然查服役條例第33條係規定軍 官、士官領受退除給與期間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貪 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徒刑執行中或褫奪公權尚未復 權,而停止領受退除給與之情形;第34條係規定軍官、 士官領受退除給與期間,喪失國籍、違反國籍法、犯 內亂、外患罪或因現役期間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 處死刑、無期徒刑,而喪失領受退除給與之情形。衡 諸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及新 17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制定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 休資遣撫卹條例皆有明定退休之公務人員或教職員, 如有應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情事者,應停止優 惠存款。然目前退除役之軍官、士官則未有法規明文 規範,導致違反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情事者,仍 得繼續享有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既不合理,亦對 奉公守法之退除役軍人顯失公平,更是社會大眾所無 法接受。爰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偕同 國防部就此情事於2個月內提出法律修正,使退除役之 軍士官與公、教一致。 五十七 鑑於退除役軍官、士官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已於 107 年 7 月 1 第32條轉(再)任公職,仍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 日通過施行,其中第 33、34、46 條已針對退除役 貼者,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共計825人, 之軍官、士官轉(再)任公職者,予以明確規範。 補貼金額共1億4,263萬7千元;106年截至8月底共計 946人,補貼金額共計1億118萬6千元。然公務人員退 休法第32條第6項、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8 條第2項、新制定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0條第 3項、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0條第3項 等規定,均明定退休公務人員或教職人員於再任公職 時,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之軍官、士官轉 (再)任公職者,由於現行並無明文規範其應停止辦 理優惠存款,故其仍得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 除有失公平外,亦徒增國家財政負擔。爰建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國防部就此情事,儘速提出 法律修正,使退除役之軍士官與公、教一致。 五十八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106年8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 本會配合行政院政策及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員月退金額2萬5千元以上者,不得申領子女教育補助 106 年 7 月 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502952 號函辦理。 費,而退伍軍人不問所得高低或福利,一律發給子女 教育補助,有失公允,且救助性質不明,以目前國家 財政困難,可能擠壓到其他福利支出,同時造成社會 觀感不佳。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 17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之準則,以維社會公平正義及符合國家資源分配正當 性。 五十九 鑑於國防人力目前嚴重缺額,軍人工作性質特殊、工 同委員會審查決議五十八項辦理情形。 作尚負有服役年限之限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應做好安置退除役官兵之責任。行政院規定自106 年8月1日開始,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軍人 限制上校以上不得領取。理由為「中校以下軍人退伍 時往往只有40幾歲,小孩可能還在讀高中、大學,比 較需要照顧;上校以上軍官退伍年齡較晚,就沒有這 樣的狀況,因此決定維持原案。」經查上校退休年齡 與中校差異不大,行政院之理由顯不合理,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於106年10月17日行政 院施政總質詢也贊同此種說法。為保證退役軍官之應 有福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盡一切可能, 向行政院爭取恢復上校官階退伍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六十 退除役官兵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 同委員會審查決議五十七項辦理情形。 已轉(再)任公職,105年度仍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 貼者計825人,補貼金額1億4,263萬7千元;106年度截 至8月底則有946人,補貼金額1億118萬6千元。另依陸 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規定已停止 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者,105年度仍辦理優存補貼 者,計3,207人,補貼金額2,833萬6千元;106年度截至 8月底則有2,131人,補貼金額1,877萬4千元。按公務人 員及教職員皆已制(訂)定相關法令明定退休人員如 有再任公職等應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情事者, 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官兵已轉(再)任公 職者,由於現行法令並未明文規範其應辦理停止優惠 存款,與公平原則不符。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協同國防部研議修正法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17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六十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關於國軍單身退 一、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3 月 2 日以 員宿舍服務與管理總經費共1,235萬9千元,107年度編 輔服字第 1070017084 號函送大院。 列1,117萬7千元,經費縮減近10%。國軍單身退員宿舍 二、本會現配合國防部五階段實施期程(前置、清 服務屬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惟基於管 校、借住、安置及依法執行),辦理相關作業中。 理方便,多年來委託國防部實際執行,目前全臺灣共 計40處國軍單身退員宿舍、分布於陸軍、海軍、空軍 等國防部所屬單位。然進一步了解,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每年編列之費用與實際需求均嚴重不足, 作業費支用項目限制過多,基本之水電費更是毫無編 列,所有款項之撥款也未依照固定時程,時有拖延撥 款情事發生。國防部站在實際面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 管理的角度上,不得不先依照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 作業規定第四大項「營舍管理(制)與維護」中第四 點「退舍電費基本用度由各單位年度預算付費…」, 並挪用國防部相關預算墊付。基於服務退員並非國防 部業務,而屬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此舉形同編列一筆嚴重不足之預 算,便把業務全數推託出手。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於立法院第9 屆第5會期業務報告前,完成與國防部交接國軍單身退 員宿舍服務業務之時程與計畫並列載於業務報告中。 再者,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12月31 日前,完成自國防部交接回所有有關業務。另國軍單 身退員宿舍目前有1,143位老兵入住,但卻有1,175位 「眷屬」,比退員還多,與規定是否相符?是否係歷史 遺留原因?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 在兼顧人道與符合規定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方案,並向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六十二 鑑於行政院辦理年金改革意見調查表及民意調查結果 業遵照決議辦理。 與民間退伍軍人團體及協會結果相差甚大,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官方辦理之意見調查表及民意 調查結果之詳細資料公布於眾,以昭公信。 17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六十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年金改革說明會,應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6 年 12 月 8 日以輔給 將退除役官兵意見反應至行政院。惟行政院年金改革 字第 1060098662 號函送大院。 小組所釋出之年金改革版本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之意見大相逕庭,顯見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未採 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年金改革意見。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送出之意見,對比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採用狀況, 製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六十四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公司股權變化 本會已完成書面報告,並於 107 年 2 月 12 日以輔事 及董事長、總經理安置相關問題,欣彰、欣南、欣雄 字第 1070011795 號函送大院。 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 股比例約佔整體股份1/4,但董事長、總經理卻皆由朱 家人把持,形成家族企業的怪異現象。這3家天然氣公 司榮民安置率過低,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存 在的目的背離,且皆由朱家把持;從外觀上看來,民 眾直觀上會認為這是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支 持之家族企業,希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 善。另外,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從 40%下降至28.8%,且榮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也為國軍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有,持股超過5%的股東沒有 高育仁,高育仁卻能擔任董事長。一樣,欣高石油氣 股份有限公司也無持股超過5%的股東,董事長、總經 理卻由陳家把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 公司持股比例都有20%,安置率卻很低,董事長、總 經理皆為家族把持,且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稅 後 盈 餘 從 103 年 開 始 逐 年 銳 減 , 105 年 甚 至 銳 減 42.27%,可見公司經營不佳。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能在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加強公司治 理,並透過國會加以監督,讓資訊更公開透明。 六十五 鑑於軍職退伍考試合格轉任公職人員,其職等及俸級 公務人員採計公務年資提敘俸級,本會現行仍依「公 悉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公務人 務人員俸給法」第 17 條辦理。 員俸給法」等規定,於轉任比(提)敘後,因所轉任 17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7 年度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次 內容 職缺職等之不同,形成比(提)敘俸級之懸殊差異, 且無法與軍職期間之俸級相銜接,致薪資待遇無法合 理反映軍職年資。國家政策及推動募兵之際,國軍退 伍就業輔導需求及退伍軍人能有適當的轉任待遇與尊 嚴,並繼續發揮專才為國效力,實有效增加募兵誘因、 留營實效、考轉任意願,應有檢討現行制度及作法之 必需。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銓敘 部、國防部共同檢討修正「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 敘條例,將軍職全年資納入提敘年資及修正「陸海空 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將公職退職服務年資併入軍 職年資計算軍職或公職退休俸(金)。 180 附 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年 終 慰 問 金 區分階 級人 數本 俸俸 率俸 金月 需 數 舊 制 俸 說 明 人 數本 俸 率 小 計 退 預定現役上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將(當年) 2 98,160 90% 123,682 247,363 0 98,160 90%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將六級(當年) 8 56,930 90% 71,732 573,854 0 56,930 90%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少將支領退休俸(含脫 少將十級(當年) 52 53,990 85% 64,248 3,340,901 0 53,990 90%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上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休 上校十級(當年) 562 49,875 75% 52,369 29,431,238 0 49,875 83%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中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中校十一級(當年) 749 43,700 67% 40,991 30,701,959 0 43,700 81%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少校支領退休俸(含脫 少校十一級(當年) 499 39,585 59% 32,697 16,315,908 0 39,585 80% 0 離就業、提前退伍)。 預定現役一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一等士官長十二級(當年) 765 33,410 67% 31,339 23,974,014 0 33,410 83% 0 俸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二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二等士官長十一級(當年) 256 29,295 67% 27,479 7,034,550 0 29,295 83% 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三等長支領退休俸(含 三等士官長十一級(當年) 256 27,240 67% 25,551 6,541,087 0 27,240 83% 0 脫離就業)。 預定現役上士支領退休俸(含脫 上士十級(當年) 196 25,180 63% 22,209 4,352,917 0 25,180 82% 0 離就業)。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繼續支領 上將(85.12.31以前) 13 98,160 90% 176,688 2,296,944 0 98,160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繼續支領 上將(86.1.1以後) 51 98,160 90% 123,682 6,307,762 0 98,160 90%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將遺眷繼續 上將(以前) 13 98,160 50% 49,080 638,040 0 98,160 50% 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生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繼續支領 中將六級(85.12.31以前) 211 56,930 90% 102,474 21,622,014 0 56,930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繼續支領 中將六級(86.1.1以後) 311 56,930 90% 71,732 22,308,590 0 56,930 90%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遺眷繼續 中將六級(以前) 250 56,930 50% 28,465 7,116,250 0 56,930 50% 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將遺眷繼續 補 中將三級(以前) 2 50,560 50% 25,280 50,560 2 50,560 50% 75,84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繼續支領 少將十級(85.12.31以前) 855 53,990 85% 91,783 78,474,465 0 53,990 95%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繼續支領 少將十級(86.1.1以後) 1,146 53,990 85% 64,248 73,628,323 0 53,990 90% 0 退休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遺眷繼續 少將十級(以前) 765 53,990 50% 26,995 20,651,175 0 53,990 50% 0 費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將遺眷繼續 少將七級(以前) 120 49,875 50% 24,938 2,992,500 120 49,875 50% 4,488,750 支領退休俸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繼續支領 上校七級(85.12.31以前) 8,561 45,760 80% 37,704 322,783,944 0 45,76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繼續支領 上校七級(86.1.1以後) 11,207 45,760 67% 42,923 481,036,716 0 47,13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校遺眷繼續 上校七級(以前) 8,137 45,760 50% 22,880 186,174,560 5,280 45,760 50% 181,209,600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繼續支領 中校八級(85.12.31以前) 10,026 40,615 80% 32,492 325,764,792 0 40,615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繼續支領 中校八級(86.1.1以後) 21,794 40,615 63% 35,822 780,714,039 0 40,615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校遺眷繼續 中校八級(以前) 14,353 40,615 50% 20,308 291,473,548 12,743 40,615 50% 388,167,709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繼續支領 少校八級(85.12.31以前) 8,340 36,500 80% 29,200 243,528,000 0 36,50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繼續支領 少校九級(86.1.1以後) 10,645 37,530 55% 28,898 307,620,275 0 37,53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校遺眷繼續 少校八級(以前) 16,774 36,500 50% 18,250 306,125,500 15,736 36,500 50% 430,773,000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繼續支領 上尉九級(85.12.31以前) 4,326 34,100 80% 27,280 118,013,280 0 34,100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繼續支領 上尉十級(86.1.1.以後) 300 35,125 55% 27,046 8,113,875 0 35,125 80% 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尉遺眷繼續 上尉八級(以前) 5,527 33,070 50% 16,535 91,388,945 5,527 33,070 50% 137,083,418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18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計算說明 中華民國108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年 終 慰 問 金 區分階 級人 數本 俸俸 率俸 金月 需 數 舊 制 俸 說 明 人 數本 俸 率 小 計 退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繼續支領 中尉十級(85.12.31以前) 978 28,610 80% 22,888 22,384,464 978 28,610 80% 33,576,696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繼續支領 中尉十級(86.1.1以後) 20 28,610 55% 22,030 440,594 20 28,610 80% 686,64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尉遺眷繼續 休 中尉九級(以前) 82 27,925 50% 13,963 1,144,925 82 27,925 50% 1,717,388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繼續支領 少尉八級(85.12.31以前) 551 25,180 80% 20,144 11,099,344 541 25,180 80% 16,346,856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繼續支領 少尉九級(86.1.1以後) 4 25,180 55% 19,389 77,554 4 25,180 80% 120,864 俸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少尉遺眷繼續 少尉八級(以前) 698 25,180 50% 12,590 8,787,820 698 25,180 50% 13,181,730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繼續支 一等士官長九級(85.12.31以前) 6,416 31,355 80% 25,084 160,938,944 0 31,355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繼續支 一等士官長十級(86.1.1以後) 11,698 32,040 63% 28,259 330,577,057 0 32,04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一等長遺眷繼 一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1,007 31,355 50% 15,678 172,562,243 11,007 31,355 50% 258,843,364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生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繼續支 二等士官長十級(85.12.31以前) 1,089 28,610 80% 22,888 24,925,032 1,054 28,610 80% 36,185,928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繼續支 二等士官長十級(86.1.1以後) 1,302 28,610 63% 25,234 32,854,694 0 28,610 80% 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二等長遺眷繼 補 二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726 27,925 50% 13,963 24,099,275 1,725 27,925 50% 36,127,969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繼續支 三等士官長十級(85.12.31以前) 723 26,550 80% 21,240 15,356,520 468 26,550 80% 14,910,480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繼續支 三等士官長十一級(86.1.1以後) 703 27,240 63% 24,026 16,890,053 723 27,240 80% 23,633,424 費 領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三等長遺眷繼 三等士官長九級(以前) 1,272 25,865 50% 12,933 16,450,140 1,272 25,865 50% 24,675,210 續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繼續支領 上士十級(85.12.31以前) 8,817 25,180 80% 20,144 177,609,648 7,473 25,180 80% 225,804,168 退休俸、生補費。 ︶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繼續支領 上士十一級(86.1.1以後) 2,079 25,180 59% 20,799 43,240,456 2,129 25,180 80% 64,329,864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上士遺眷繼續 上士十級(以前) 20,443 25,180 50% 12,590 257,377,370 18,899 25,180 50% 356,907,615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繼續支領 中士十級(85.12.31以前) 405 21,750 80% 17,400 7,047,000 389 21,750 80% 10,152,90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繼續支領 中士十一級(86.1.1以後) 115 22,435 57% 17,903 2,058,860 131 22,435 80% 3,526,782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中士遺眷繼續 中士十級(以前) 2,575 21,750 50% 10,875 28,003,125 2,575 21,750 50% 42,004,688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繼續支領 下士十級(85.12.31以前) 593 16,950 80% 13,560 8,041,080 586 16,950 80% 11,919,240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繼續支領 下士十一級(86.1.1以後) 80 17,635 55% 13,579 1,086,316 87 17,635 80% 1,841,094 退休俸、生補費。 維持以往年度核退下士遺眷繼續 下士十級(以前) 928 16,950 50% 8,475 7,859,491 928 16,950 50% 11,788,200 支領退休俸、生補費半數。 小計 201,376 5,192,249,893 91,177 2,330,079,417 全年合計 201,376 62,306,998,716 贍 中尉八級(當年) 60 27,240 80% 21,792 1,307,520 60 27,240 80% 1,961,280 少校五級(以前) 330 33,410 80% 26,728 8,820,240 330 33,410 80% 13,230,360 依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 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上士十級(當年) 55 25,180 80% 20,144 1,107,920 55 25,180 80% 1,661,880 第二目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 養 上士五級(以前) 1,267 21,750 80% 17,400 22,045,800 1,267 21,750 80% 33,068,700 公成殘支領贍養金人員繼續支領 年終慰問金,支領贍養金低於就 小 計 1,712 33,281,480 養金者,免予折扣 1,712 49,922,220 金 全 年 合 計 1,712 399,377,760 全年總計 203,088 62,706,376,476 92,889 2,380,001,637 月退俸、生補費、贍養金及 203,088 65,086,378,113 年終慰問金總計 註: 1.(當年)、(86年1月1日以後)退役之官兵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本俸*2*起支俸率55%*(服役滿20年後,每增加1年照基數內涵2%給與)】*70%計算。 2.(85年12月31日以前)退役之官兵之薪給,係以退除給與薪餉【本俸*2*起支俸率55%*(服役滿20年後,每增加1年照基數內涵2%給與)】計算。 3.85年12月31日以前退役人員,退休俸全數為舊制,仍維持由本會編列預算。 4.86年1月1日以後退役人員,退休俸無論新舊制年資,均由本會及退撫基金按一定比例(7:3)支出。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