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勤務總隊 目 次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總說明 ........................................................................................................................ 01-07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0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0-1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3-1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17-22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23-24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26-2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28-29 (六)人事費彙計表 ..............................................................................................................30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32-3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34-35 (九)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36 (十)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38-39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 40-4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 43-47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48-53 (十四)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54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 情形報告表 ........................................................................................................ 55-88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空中勤務總隊依行政院 93 年 2 月 25 日第 2879 次院會決議通過「內 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整併內政部警政 署空中警察隊、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航空隊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等機關,於同年 3 月 10 日成立 籌備處,統籌調度執行陸上及海上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 運輸等五大任務。94 年 6 月 22 日總統公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 法」 ,並經行政院發布自 94 年 11 月 9 日施行,空中勤務總隊正式成立, 為內政部之所屬機關。 (二) 內部分層業務 空中勤務總隊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及處 務規程之規定設置,其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 空中勤務總隊置總隊長 1 人,職務比照簡任第 13 職等或列簡任第 13 職等,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置副總隊長 2 人,職務 列簡任第 12 職等,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置主任秘書 1 人,職務列 簡任第 11 職等,擔任空中勤務總隊幕僚長。 2. 空中勤務總隊設下列組、室、大隊: (1)航勤組-掌理航務與空中勤務指揮作業、機隊駐地、飛機配置、 飛航作業計畫、空中支援案件之受理派遣、指揮管制及協調聯 繫、與飛航管制機關聯繫及協議、緊急救難起降場之調查協調、 緊急應變小組、前進指揮所開設、飛航勤務人員服勤、演習與 訓練、飛行員資格檢定與鑑測、隨機飛行查核督導及追蹤考核、 1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與勤務相互支援機關間協議之訂定、執行、共同勤務人員訓練 指導、陸空通訊系統、資訊作業管理維護,及其他有關勤務指 揮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2)機務組-掌理飛機修護、飛機性能提升與更新計畫、維護裝備、 工具、航油補給、航材採購、庫儲與帳籍管理、預防保養計畫、 機務訓練、機務相關證照管理,及其他有關機務事項之規劃、 督導與執行。 (3)飛安組-掌理飛航安全監理機制與飛航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 行、飛地安全事件預防規劃及執行、飛地安全事件調查稽查規 劃及執行、飛地安全教育訓練、飛地安全相關會議之召開,及 其他有關飛地安全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4)秘書室-掌理會報、議事之處理與計畫列管、文書、檔案、印 信、出納、財務、營繕、採購等事務管理、國會聯絡與媒體公 關事務、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與諮詢、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及不屬其他各組、室、大隊事項。 (5)人事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人事事項。 (6)主計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7)政風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政風事項。 (8)勤務第一、二、三大隊-掌理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 巡與運輸之支援、所屬各隊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其 他有關勤務、業務事項。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2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1. 空中勤務總隊組織系統架構圖如下所示: 總隊長 副總隊長 主任秘書 航 機 飛 秘 人 主 政 勤 勤 勤 勤 務 安 書 事 計 風 務 務 務 組 組 組 室 室 室 室 第 第 第 一 二 三 大 大 大 隊 隊 隊 2. 預算員額說明表如下: 業務計畫 年度及類別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上年度編列 183 8 4 1 56 13 265 一般行政 本年度增減 0 -1 0 0 0 0 -1 合 計 183 7 4 1 56 13 264 二、空中勤務總隊 113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配合內政部年度施政,以建設一個廉能、務實、公義與永續的社會, 營造一個優質、便捷、安全與安心的家園,致力成為主動真心關懷民眾的 團隊為使命,並以臺灣優先、對人民有利,營造政治清廉、關懷弱勢、智 慧節能、便捷服務、城鄉均衡與永續發展的公義社會,為民眾打造安全幸 福的新家園為願景,秉持延續、修正、創新之基本理念規劃及推動各項重 要施政。 空中勤務總隊依據行政院 113 年度施政方針及內政部施政計畫,配合 3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 要,編定 113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提升空中救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巡效能,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策進之作為: (1)精實飛行訓練成效。 (2)強化機隊管理效能。 (3)提升飛機裝備性能。 (4)優化機隊駐地配置。 2. 調整機隊部署與精實訓練,強化空中救災能量: 臺東駐地棚廠於 112 年 6 月 19 日落成啓用,提升東部與東南海域救 援能量,進駐的黑鷹直升機由原本的 2 架增為 3 架,大幅提升 50% 救援能量,並持續辦理機組員精進訓練,以提升整體救災效能。 3. 建立黑鷹直升機航材籌補多元管道,提升航材籌補時效及飛機妥善 率: 由國防部陸軍納入與美方陸軍簽署為期 5 年黑鷹直升機維護航材採 購案,並有效運用策略,庫存航材資源與軍方共享,縮短航材籌補 時程,節省國家公帑,提升飛機修復妥善效率,以利各項空中救援 任務之派遣。 4. 建構完整空中救災基地,優化駐地備勤環境: 空中勤務總隊五大駐地,分別於 103 年、109 年及 111 年完成臺中、 4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高雄與臺東駐地興建工程,機組人員進駐使用,並持續推動臺北松 山駐地興建,預計於 117 年啟用,朝建構完整之空中救災基地,優 化備勤環境,提供良好勤務運作設施,以確保各項任務飛行安全, 圓滿達成任務。 (二)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工作計畫名稱 重要計畫項目 實施內容 空中勤務業務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 依工程施工計畫執行地質改良及結構 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 體工程施作,並執行施工品質管理、期 拆代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 程稽核、控管及履約管理作業。 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 工程中程計畫 5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三、空中勤務總隊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 前(111)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東駐地 本工程於 109 年 7 月開工,施工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廠商依採購契約、三大計畫及相 畫: 關分項計畫,依序實施土建與機 ( 一 )111 年 度 主 要 辦 理 室 內 裝 電等工項施作,雖面臨嚴重特殊 修、機電工程安裝運轉測試 傳染性肺炎疫情及缺工等因素 及環境綠美化等作業,施工 影響,仍全力趲趕工進,於 111 過程中辦理各階段工程查核 年 9 月 22 日完工。另公共藝術作 與督導工作,著重施工品質 品順利於 111 年 12 月前完成驗收 及工地安全,以如期如質完 等相關作業。 成該工程。 (二)公共藝術設置部分,主要辦 理公共藝術作業廠製、現場 安裝及完成驗收等作業。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松山 本案於 111 年 5 月辦理第 1 次發 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空 包公告,面臨國際營造物價波動 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 等因素,歷經 4 次招標公告均無 棚廠等興建工程中程計畫: 法順利完成發包,復經 111 年 9、 111 年度主要辦理施工廠商發 12 月兩度召開流標檢討會議,適 包前置作業等。 度調整預算書圖及招標文件內 容,經第 6 次公告,已於 112 年 3 月完成發包作業。 6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11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東駐地 本項工程依管制期程,持續推動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各工項施作,已順利於 112 年陸 畫: 續辦理正式驗收及複驗。本工程 本(112)年度主要執行工程竣工 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 驗收及點交作業,並同時辦理 22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建築工程 相關建築標章申請事宜。 類佳作,並獲得黃金級綠建築及 智慧建築標章審核認可。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松山 依規劃期程,112 年 3 月順利完 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 成施工廠商遴選招標作業,並於 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 112 年 5 月契約開工,進入施工 飛機棚廠等興建工程中程計 階段,與代辦機關積極實施履約 畫: 管理與督導,以確保工程品質與 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依委 職安,符合預定進度。 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及工程 合約執行履約督導管理,112 年上半年實施施工廠商遴選 招標作業及工程開工等相關 事宜。 四、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無 五、其他事項:無 7 本 頁 空 白 8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與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5,017 5,027 134,844 -1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000 4,000 4,953 0 0408650000 69 空中勤務總隊 4,000 4,000 4,953 0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4,000 4,000 4,953 0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000 4,000 4,953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724 734 782 -10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724 734 782 -10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698 708 710 -10 0708650101 1 利息收入 - - 10 - 前年度決算數係專戶存款之利息 收入。 0708650103 2 租金收入 698 708 700 -10 本年度預算數係大坪林聯合開發 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 信基地台場地租金收入。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26 71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設備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3 293 129,110 0 1208650000 83 空中勤務總隊 293 293 129,110 0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293 293 129,110 0 12086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3,482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飛行員攬才 留才獎助金及採購案減價款繳庫 數。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93 293 125,628 0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費收入。 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805,198 2,536,623 1,682,151 -731,425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1,805,198 2,536,623 1,682,151 -731,425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490,372 492,176 439,750 -1,804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496,470 千元,配合科目調整,移出4,294 千元列入「空中勤務業務」科目, 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490,372千元,包括 人事費454,584千元、業務費34,35 4千元、設備及投資360千元、獎補 助費1,074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454,584千元,與上 年度同。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5,788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勤務第三大 隊第二隊土地租金等1,804千元 。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1,313,826 2,042,697 1,242,401 -728,871 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038,40 3千元,配合科目調整,由「一般 行政」科目移入4,294千元,共計 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2.本年度預算數1,313,826千元,包 括業務費1,142,026千元、設備及 投資171,800千元。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航務、機務及飛安經費1,128,6 3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77,026 千元,包括: <1>辦理飛行人員學科訓練及空 勤機組人員團體保險等經費5 9,09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直 升機模擬機訓練等經費861千 元。 <2>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 護保養暨棚廠安全相關後勤 維持等經費1,069,538千元, 1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較上年度增列76,165千元。 (2)勤務指揮工作經費11,690千元 ,較上年度減列汰購勤務專用 無線電系統及儲存設備等經費1 ,043千元。 (3)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經 費173,000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804,325千元,包括: <1>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 代拆代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 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工 程計畫總經費3,499,261千元 ,分9年辦理,109至112年度 已編列1,342,682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5年經費100,00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837,325千 元。 <2>新增臺中駐地棚廠橫移式抗 颱大門建置工程經費70,000 千元。 <3>新增高雄舊駐地廳舍及棚廠 拆除工程經費3,000千元。 <4>上年度臺東駐地直升機棚廠 興建工程計畫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40,000千元如數減列 。 (4)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經費50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汰購救災救 護相關裝備等經費529千元。 370865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750 - -750 370865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750 - -750 上年度汰購小貨車1輛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750千元如數減列。 3708659800 4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1 本 頁 空 白 12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8650300 -0408650301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000 0408650000 69 空中勤務總隊 4,000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4,000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000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13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100 -070865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698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收入。 收入。 號函辦理。 收入。 號函辦理。 收入。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號函辦理。 收入。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698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698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698 0708650103 2 租金收入 698 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信基地台 場地租金收入。 14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冊」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26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出售報廢設備等收入。 15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8650200 -120865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9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二、法令依據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號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 辦理。 辦理。 辦理。 辦理。 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3 1208650000 83 空中勤務總隊 293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293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93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收入。 16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0,37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達成各項採購計畫,確保後勤支援效能目標。 為推行本總隊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達成各項採購計畫,確保後勤支援效能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54,584 人事室 本計畫係職員183人、聘用人員56人、約僱人 1000 人事費 454,584 員13人、技工4人、駕駛1人、工友7人,共計2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760 64人,所需人員待遇、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5,702 金及退休離職儲金、年終慰問金、休假補助、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2,303 空勤人員飛航鐘點費、飛航人員攬才留才獎助 金、加班費、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現職人員)、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438 公保、勞保保險費、全民健保保險費政府應負 1030 獎金 49,026 擔部分。 1035 其他給與 82,711 1040 加班費 34,12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858 1055 保險 24,66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5,788 秘書室 本計畫係總隊辦理文書、事務、歲計、會計統 2000 業務費 34,354 計、人事、政風及各勤務隊執行任務之一般行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政所需經費如下: 2006 水電費 1,200 1.總隊及各勤務隊同仁教育訓練等費用20千元 2009 通訊費 2,240 。 2.配合替代役實施計畫,辦理替代役男相關作 2012 土地租金 18,090 業等所需經費8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3.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水電費等1,2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 0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43 4.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電話及網路通 2027 保險費 554 訊費等2,24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5.勤務第一大隊第一隊及勤務第三大隊第一隊 2051 物品 1,400 等土地租金18,0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6,040 6.薪資及財產管理等各項資訊系統操作維修服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 務費200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46 7.總隊及各勤務隊影印機等租金費用40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0 。 2072 國內旅費 800 8.依規定繳交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 2081 運費 120 343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3 9.公務車輛及廳舍相關保險費554千元。 2093 特別費 218 10.為處理公務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委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請專業顧問服務費等220千元。 11.公務車油料、碳粉、影印紙、文具用品及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各項零星物品等購置費用1,4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074 12.處理公務所需各項表報手冊印刷、資料蒐 4085 獎勵及慰問 126 集、辦公環境佈置、清潔、公務駕駛外包 17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90,372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948 及各項雜支等費用2,652千元,辦公大樓管 理費2,05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792 千元,員工協助方案30千元及健康檢查費2 00千元,共計5,724千元。 13.空中救災救難任務執勤成效文宣品製作等2 36千元。 14.辦公廳舍及其附屬設備等房屋建築養護費8 00千元。 15.公務車輛養護費786千元。 16.辦公器具養護費260千元。 17.停機坪、洗機坪等公共設施保養維護費650 千元。 18.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等出差旅費800千 元。 19.公務相關資料等運送費120千元。 20.總隊及各隊處理公務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3 千元。 21.首長特別費218千元。 22.汰換辦公室應勤設備360千元。 23.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6千元。 24.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金938千元。 25.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退休人員及因 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10千元。 18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3,826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達成飛機妥善率65%。 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 1.達成飛機妥善率65%。 2.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完成飛航人員年度飛航能力鑑測率 。 2.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完成飛航人員年度飛航能力鑑測率 100%。 100%。 3.建置空勤資訊備份及異地備援機制。 3.建置空勤資訊備份及異地備援機制。 4.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問題,並建構空中救災 4.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問題,並建構空中救災 基地。 基地。 5.達成飛航安全及確保救援能力目標。 5.達成飛航安全及確保救援能力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航務、機務及飛安 1,128,636 航勤組、機務組 本計畫係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 2000 業務費 1,128,636 、飛安組、秘書 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添購各項應勤裝備,持 2003 教育訓練費 25,831 室 續辦理飛行與修護訓練,策定飛行安全及地面 2006 水電費 9,000 安全預防計畫等所需經費說明如下: 2009 通訊費 1,505 1.實施教育訓練費25,831千元,包括: (1)辦理飛行人員復飛、救難飛行、學科訓 2024 稅捐及規費 106 練及相關飛地安教育等經費1,150千元。 2027 保險費 18,982 (2)辦理機務相關訓練等經費20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3)辦理飛地安相關訓練等經費36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5 (4)赴美國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 2051 物品 64,842 擬機訓練經費1,790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7,212 (5)赴馬來西亞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98,043 經費22,655千元。 2072 國內旅費 2,500 2.直升機無線電台執照費用6千元及架設勤務 2078 國外旅費 380 專用通訊系統許可證書費、審驗、頻率使用 及衛星通話費等費用1,605千元,共計1,611 千元。 3.辦理直升機第三責任險保險經費9,200千元 ,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 經費9,782千元,共計18,982千元。 4.推動空中勤務業務相關專題演講、授課鐘點 費、出席費及撰稿等費用60千元。 5.外聘飛安監理委員出席費120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臺灣飛行安全基金會及中華搜 救協會會費55千元。 7.購置空中勤務錄影、錄音、電腦軟體、空勤 機組員(含修護人員)個人裝具及訓練器材等 2,725千元。 8.空勤人員體檢及購置航空相關書籍、雜誌、 技令、製編空勤相關業務簡介等1,150千元 ,各勤務隊環境清潔及駐地保全警衛等經費 3,334千元,執行救災(護)勤務所需誤餐費 用等各項雜支600千元,共計5,084千元。 1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3,8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9.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棚廠安 全相關後勤維持等經費1,069,538千元,本 年度辦理工作如下: (1)直升機維修棚廠及航材庫房24小時恆溫 恆濕所需水電費9,000千元。 (2)直升機勤務及維護保養所需油料費62,11 7千元。 (3)直升機棚廠所需安全防護經費2,128千元 及飛航跑道周邊設施維護經費400千元, 共計2,528千元。 (4)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993,943千元 及棚廠滑升門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 經費1,950千元,共計995,893千元。 10.飛機棚廠廠門相關設施及備勤廳舍水電、 消防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經費1,750千 元。 11.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 演訓、赴各勤務隊辦理直升機階檢及支援 勤務等出差旅費2,500千元。 12.配合陸軍至美國實施軍事售予專案管理會 議380千元。 02 勤務指揮工作 11,690 航勤組 本計畫係建置總隊及各勤務隊資、通訊網路系 2000 業務費 10,390 統及直升機之指揮調度等事宜所需經費如下: 2018 資訊服務費 9,920 1.總隊勤務資、通訊服務費9,920千元,包括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70 : 3000 設備及投資 1,300 (1)總隊部資訊安全監控中心(SOC)系統年度 保養維護2,910千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400 (2)空勤資訊設備及異地備援保養維護2,8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00 千元。 (3)勤務專用通訊系統年度保養維護1,350千 元。 (4)總隊及各勤務隊電話交換系統及視訊會 議系統保養維護280千元。 (5)公文線上簽核暨內部資訊網系統年度維 護2,440千元。 (6)總隊勤務用電視牆及勤務隊專用資訊多 媒體等保養維護90千元。 2.勤務專用通訊系統案高山站及呼氣酒精測試 器租金470千元。 3.勤務專用無線電系統設備擴充及汰換等經費 2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313,826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400千元。 4.汰購個人電腦主機及螢幕30套等硬體設備經 費900千元。 03 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 173,000 秘書室 1.辦理高雄舊駐地廳舍及棚廠拆除工程經費3, 2000 業務費 3,000 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87千元,係依中央政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000 :【2,913千元*3%】=87千元,並配合工程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70,000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辦理「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 空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 工程中程計畫」,係為解決黑鷹直升機進駐 臺北松山駐地現有棚廠及備勤空間不足等問 題,以提升北部地區空中救災能量。本計畫 奉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忠字第109002003 0號函核定,嗣因物價上揚致計畫經費不足 ,奉行政院112年7月19日院臺忠字第112102 9162號函核定修正,所需總經費3,499,261 千元(含工程管理費7,949千元,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 :【(1,971,070千元*0.5%)+1,500千元】*0 .7=7,949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分9年辦理,執行期間 自109至117年度,109至112年度已編列1,34 2,682千元(其中109年度所需先期設計規劃 作業經費300千元,經行政院核定由年度預 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 費100,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100千元),未 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056,579千元。。 3.辦理臺中駐地棚廠橫移式抗颱大門建置工程 經費70,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814千元,係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計算如下:【(61,387千元*1%)+200千元】= 814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04 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 500 機務組 汰購直升機所需救災救護相關裝備等經費5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00 千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500 21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適時解決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並依實際需要申請動支。 適時解決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空中勤務總隊 本計畫係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於年度進 6000 預備金 1,000 行中,供本總隊依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 22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490,372 1,313,826 1,000 1,805,198 1000 人事費 454,584 - - 454,584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760 - - 1,76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5,702 - - 175,70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2,303 - - 62,30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438 - - 5,438 1030 獎金 49,026 - - 49,026 1035 其他給與 82,711 - - 82,711 1040 加班費 34,126 - - 34,12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858 - - 18,858 1055 保險 24,660 - - 24,660 2000 業務費 34,354 1,142,026 - 1,176,380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25,831 - 25,851 2006 水電費 1,200 9,000 - 10,200 2009 通訊費 2,240 1,505 - 3,745 2012 土地租金 18,090 - - 18,09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9,920 - 10,12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 470 - 870 2024 稅捐及規費 343 106 - 449 2027 保險費 554 18,982 - 19,53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180 - 4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55 - 55 2051 物品 1,400 64,842 - 66,242 2054 一般事務費 6,040 10,212 - 16,25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 - - 8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46 - - 1,04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0 998,043 - 998,693 2072 國內旅費 800 2,500 - 3,300 2078 國外旅費 - 380 - 380 2081 運費 120 - - 120 2084 短程車資 13 - - 13 2093 特別費 218 - - 218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171,800 - 172,160 23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合 計 第一、二級用途別 科目名稱及編號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70,000 - 17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 900 - 9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900 - 9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 - 360 4000 獎補助費 1,074 - - 1,074 4085 獎勵及慰問 126 - - 126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948 - - 948 6000 預備金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1,000 1,000 24 本 頁 空 白 25 空中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7 內政部主管 9 空中勤務總隊 454,584 1,176,380 1,074 - 民政支出 454,584 1,176,380 1,074 - 1 一般行政 454,584 34,354 1,074 - 2 空中勤務業務 - 1,142,026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26 務總隊 別科目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 1,633,038 - 172,160 - - 172,160 1,805,198 1,000 1,633,038 - 172,160 - - 172,160 1,805,198 - 490,012 - 360 - - 360 490,372 - 1,142,026 - 171,800 - - 171,800 1,313,826 1,000 1,000 - - - - - 1,000 27 空中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 170,000 - 900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 170,000 - 900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 170,000 - 900 28 務總隊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900 360 - - - 172,160 - 900 360 - - - 172,160 - - 360 - - - 360 - 900 - - - - 171,800 29 空中勤務總隊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760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5,702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62,303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5,438 六、獎金 49,026 七、其他給與 82,711 八、加班費 34,126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18,858 十一、保險 24,66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54,584 30 本 頁 空 白 31 空中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83 183 - - - - - - 7 8 4 4 1 1 3708650100 明 1 一般行政 183 183 - - - - - - 7 8 4 4 1 1 預 安 元 預 32 務總隊 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8000000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56 56 13 13 - - 264 265 420,458 430,458 -10,000 空中勤務總隊 3708650100 56 56 13 13 - - 264 265 420,458 430,458 一般行政 -10,000 113年度以業務費編列勞務承攬經費明 細如下: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 計人數2人,經費1,180千元。 2.「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 」預計人數116人,經費83,676千元 。 3.「空中勤務業務-勤務指揮工作」預 計人數2人,經費1,120千元。 33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8 1,798 672 30.60 21 36 19 2593-T2。 1 小貨車 3 112.08 2,378 672 30.60 21 6 14 BTT-2937。 1 機車 1 100.05 101 126 30.60 4 1 3 533-HYJ。 2 機車 1 104.05 149 252 30.60 8 3 5 MAH-7369、MA H-7372。 4 機車 1 105.03 124 504 30.60 15 6 9 MGC-2110、MG C-2113、MGC- 2115、MGC-21 16。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72 30.60 21 36 13 8851-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72 30.60 21 36 13 8852-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72 30.60 21 36 13 8853-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72 30.60 21 36 13 8861-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72 30.60 21 36 13 4179-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72 30.60 21 36 13 4180-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72 30.60 21 36 13 4181-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72 30.60 21 36 13 4182-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72 30.60 21 36 24 ALA-655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72 30.60 21 36 24 ALA-655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72 30.60 21 36 24 ALA-6561。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72 30.60 21 36 24 ALA-656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72 30.60 21 36 24 ALA-656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1。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5。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6。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72 30.60 21 36 24 ASE-2107。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4 107.08 2,400 672 30.60 21 25 24 AXL-705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4 107.08 2,400 672 30.60 21 25 24 AXL-7053。 勤務車 34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合 計 16,338 500 786 466 35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乘客人 航空油料費 購置年 發動機型號 航空器數 航 空 器 種 類 數不含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月 (數量)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飛行員 現有航空器: 1 BE-200 6 68.07 PT6A-41(2) 90,900 21.41 1,947 24,189 NA-3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2 1 AS-365N2 12 82.07 ARRIEL 1C2(2) NA-103飛航事故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4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5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6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8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09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60,000 21.41 1,285 56,000 NA-110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1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2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3 1 UH-60M 12 106.08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4 1 UH-60M 12 105.07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5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7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8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65,000 21.41 3,533 37,268 NA-709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21.41 3,640 37,268 NA-710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21.41 3,640 37,268 NA-711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21.41 3,640 37,268 NA-712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21.41 3,640 37,268 NA-713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70,000 21.41 3,640 37,268 NA-714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60,000 21.41 3,426 37,270 NA-715 合 計 2,900,900 62,117 993,943 0 36 本 頁 空 白 37 預算員額: 職員 183 人 技工 4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人 空中勤 法警 0 人 聘用 56 人 合計: 264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13 人 工友 7 人 駐外雇員 0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11 41,217.88 1,552,809 769 2 3,354.43 31 二、機關宿舍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三、其他 - - - - - 合 計 41,217.88 1,552,809 769 3,354.43 31 38 務總隊 舍明細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公房屋 - - - - 44,572.31 - - 800 關宿舍 - - - - - - - - - 長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 - 他 - - - - - - - - - - - - - 44,572.31 - - 800 39 空中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 獎勵及慰問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85獎勵及慰問 01 113-113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02 113-113 因公傷殘殉職人 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 - 員之子女 金。 [2]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03 113-113 退休人員及因公 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 死亡人員遺眷家 (退休人員及因公死亡人員 戶代表 遺眷家戶代表)。 40 務總隊 分析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074 - - 1,074 - 1,074 - - 1,074 - 126 - - 126 - 126 - - 126 - 126 - - 126 - 948 - - 948 - 948 - - 948 - 938 - - 938 - 10 - - 10 41 本 頁 空 白 42 空中勤務總隊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284 24,825 3 349 23,029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18 380 1 20 32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2 266 24,445 2 329 22,709 43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 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配合陸軍至美國實施軍事 美國(暫 參加美國安援指揮部通 9 2 152 186 售予專案管理會議 - 25 訂舊金山 用直升機辦公室召開UH ,需配合 -60M型直升機及有關軍 美方擇定 事售予專案會議,研討 地區) 飛機主附件後送回修、 技術支援、消失性商源 料件、飛機構型修改及 料件採購等窒礙議題及 管制專案執行,以維飛 機妥善適航需要。 44 務總隊 -開會、談判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9 42 380 空中勤務業務 美國(伊利諾) 107.07 3 647 美國(休士頓) 108.08 3 541 美國(夏威夷) 111.08 2 395 45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 美國(暫訂 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擬機 113.04-113.10 14 3 模擬機訓練-25 達拉斯) 訓練。 02 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馬來西亞 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113.04-113.10 7 32 25 46 務總隊 -進修、研究、實習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350 316 1,124 1,790 空中勤務業務 8 964 648 21,043 22,655 空中勤務業務 61 47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54,984 1,158,890 - 18,090 01 一般公共事務 454,984 1,158,890 - 18,090 48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1,074 - - 1,633,038 - 1,074 - - 1,633,038 49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0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51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170,000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170,000 - - 52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 2,160 - 172,160 1,805,198 - 2,160 - 172,160 1,805,198 53 空中勤務總隊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3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1及以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臺北松山駐地直 109-117 34.99 4.05 9.37 1.00 20.57 本項計畫係奉行政院 升機棚廠暨代拆 109年8月3日院臺忠 代建空軍司令部 字第1090020030號函 松山基地指揮部 核定,並奉行政院11 飛機棚廠等興建 2年7月19日院臺忠字 工程中程計畫 第1121029162號函核 定修正,其中109年 度所需先期設計規劃 作業經費300千元, 經行政院核定由年度 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 應。 5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甲、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2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遵照辦理。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5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 護費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委會防檢局、衛福部疾管署及 1,000萬元以下機關)20%。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 資台電公司)6%。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 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 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經 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300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後, 約1.2%),另予補足。 二、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遵照辦理。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50%,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警 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 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調查局、標準 檢驗局及所屬、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 屬、原子能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 局及所屬、環境保護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 5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 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 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 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 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 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 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 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 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 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 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 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核能研究所、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 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漁 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 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數位發展部、 數位產業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 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 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 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 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營建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 5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務學院、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部、 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農業委 員會、林務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 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 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統刪 5%,其中主計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檔案管理局、大陸委 員會、考選部、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營建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 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 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 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 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 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 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 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 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 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 5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 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僑務委 員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 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 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 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 3%。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 總統府、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立法院、司法 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 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 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 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 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 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 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監察院、審計部、審 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 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所屬、 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 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 5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 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 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 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 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 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 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 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 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 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 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 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能源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原 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家畜衛生試驗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 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 署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新竹科學園區管 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 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 20%。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灣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 6%,其中大陸委員會、立法院、 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 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 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 5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 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 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 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 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警政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 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及所 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醫研究所、廉政署、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 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 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 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 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 方檢察署、經濟部、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勞動部、保險 局、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不刪外,其餘統刪 5%,其中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務部、 6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交通部、觀光局 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僑務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漁業署及所屬、環境保護署、文化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 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刪 外,其餘統刪 4%,其中警政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財政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1.財政部國庫署「國債付息」減列 1,200 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 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委辦費與一般事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務費中,應依立法院 110 年度主決議要求,加入「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項目。然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度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卻加 碼,允許「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共建設及設施 費」 、「對外之捐助」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助」預算項 目,也可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顯見行政院主計總 處為讓政府單位可濫編政策行銷費用,刻意迴避預算法監督。為此, 請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根據 110 年度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主決議要求, 列表編列所有媒體行銷相關費用。 四、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自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後,歷經數次修正, 遵照辦理。 然近來因政府施政過度依賴網路宣傳,甚至成為攻擊在野黨的政治工 具。最近一次於 110 年修正,特地將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四大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要求須明確標示並揭示相關內容。行政院主計 總處雖要求各機關於單位預算書中應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於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列明辦理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 6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然實際情形僅能從預算書粗略了解預計執行內容,經費彙計表也只是 重複內容,至於各項辦理方式分別預計是多少預算經費,無從得知。 爰此,為有利立法院能更清楚各行政部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經 費內容,要求自 113 年度預算書起,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彙計表」 中,應詳細敘述辦理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 五、 鑑於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於 110 年 6 月 9 日公布修正後,行政院主計總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處考量實務運作現況,已多次檢討修正相關執行原則,然而政府機關 各項作為,皆為落實政府政策,則任何型態之政策宣導方式,除透過 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外,尚有舉辦活動、 說明會、園遊會,或發放各式宣傳品等,宣導樣態眾多。為了讓立法 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能全面了解「政策宣導」預算經費編列 之全貌,爰請研議自 113 年度起之單位預算書中,應將非屬以四大媒 體方式,但性質同屬於「政策宣導」之預算經費,於「歲出計畫提要 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 六、 為使立法院監督政府編列各項預算更為明確,讓民眾得以清楚知悉政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府於各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全貌,爰要求自 113 年 度起,行政院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附表中,應新增「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機關別預算總表。 七、 數位發展部於 111 年 8 月底掛牌成立,其首年編制人員近 600 人中,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竟有一半採約聘僱制,居各部會之冠。數位發展部表示,因專業人才 尋得不易,為滿足多元化人才進用需求,必須輔以具彈性之聘用人員 機制,聘用具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背景專業人員。然此 可見,考試院並未針對數位發展部所需之多元化人才,設計相應之考 試科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未就政府人力需求進行盤點,導致數 位發展部有一半的員額必須採約聘僱才能獲取需要的專業人力。另數 位發展部的約聘僱人員,平均月薪高達 6 萬多元,數位發展部中經過 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平均月薪卻只有 7 萬多元,等同數位發展部讓 約聘僱人員薪資與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 任公務人員的薪資還要高,完全破壞文官體制。爰此,考試院、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考試類科、約聘僱人員進用制度及薪資水準進 行通盤檢討,以兼顧實務需求及公平性。 6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八、 民間團體於 111 年初就政府設置數位發展部專責機構之議題進行訪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查,訪問結果顯示超過半數受訪民眾對數位發展部「完全不了解」或 是「不太了解」 ,而民眾期望專責機關成立後,可望加強資安、數位隱 私保護與加速數位法規完備等工作,產業界則提出加速資料治理,輔 導產業數位轉型等需求。更明確指出「數位部專責機構」和「數位中 介服務法」如出一轍,民眾要的沒給不要的一籮筐。以數位中介服務 法而言,其主要精神是在於完善數位產業的中介和服務,以促進數位 產業發展和維護消費民眾權益。爰此,要求行政院責成數位發展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 3 個月內,就相關 平台蒐集之爭議事項及民眾反應意見,並由數位發展部針對媒體議價 法機制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九、 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務,應將機敏的資安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事件紀錄保存於機關內,進行事件分析、通報與應變。 1.現有機關辦理「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服務」委外服務時,普遍採 用廠商提供之資料收集器,不論收集的資安事件機敏程度,均回傳 至廠商的監控中心,在廠商的監控中心進行事件應變、事件分析及 追蹤。機關只能從遠端監看平台畫面,被動收到資安預警通報,無 法在第一時間進行聯防阻斷,造成時間上的落差,對於防護現代資 安威脅零信任架構下,恐成破口。 2.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於「政府資訊作業委外 資安參考指引」v6.3_1110830 之報告,報告中指出,廠商履約管理 常見的缺失包括:(1)發生資安事件時隱匿不報。(2)未能確實追蹤 管制缺失改善情形。由於機關只有資料收集器,不具備報表與分析 功能,因此容易發生以上 2 種缺失。 3.機關應將資料收集器提升為具備 SIEM 功能之資安平台,以符合政府 資安政策要求。 4.依據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之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 範,機關應完成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機制與惡意偵查或情蒐活動 相關情資,並持續維運及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 5.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不定時提供之惡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意特徵 情資及其他情資通報。各機關應於收到惡意中繼站清單、高危險惡 6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意特徵情資時,立即將情資自動轉為防禦策略,在防火牆、IPS 或 是其他資安設備上,立刻進行偵測與阻斷惡意連線,進行零信任架 構的安全防護。 6.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將於 112 年規劃開放情資分享,完成 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自動化效率精進。因此,機關辦理「資通安全 威脅偵測管理服務」時,機關內的資通安全威脅偵測管理系統必須 要具備情資分享能力,並能夠逐漸成為主動式防禦應用平台。 爰此,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督導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威脅偵測機 制,並將稽核成效提報立法院相關委員會。 十、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107 年完成建置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及連署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系統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編列預算辦理系統營運、維 護、資安檢測等,惟迄 4 年尚未能上線運作,顯示政府怠惰失能浪費 公帑。爰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徹查檢討已驗收案件,為何浪費民脂民 膏閒置荒廢上述連署系統而不作為,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 法院。 十一、 有鑑於政府部門每年均編列高額預算執行委託研究案。然,相關委託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研究案之繳交,政府相關部門卻未全數要求需進行原創性比對,致使 部分委託研究案以相似名稱或方法,僅變更不同地點不斷進行重複性 研究,恐造成國家預算之浪費。爰要求,自 112 會計年度起,凡以政 府預算執行之委託研究案,當報告繳交時,須由受託者提出原創性舉 證,作為行政機關驗收參據。 十二、 近年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計畫,多以特別預算方式提出,輔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以公務預算支應,如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等;而按預算法第 84 條 規定,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情形,因應緊急需要得於未經立法院審 議程序前先支付其中一部,然長此以往,將使政府預算多處於未審議 卻已分配執行之情況,無異使立法機關淪為政府預算之背書人。爰要 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就尚未經立法院審議之特別預算,研議「得先 行支付其一部」之比例,並將研議結果彙報立法院。 十三、 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或基金基於引進新技術、政策推動或扶持產業 遵照辦理。 發展目的等原因,持續轉投資各領域事業,或將原有國營事業經過幾 6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次釋股,使公股股權比率降至 50%以下而轉為民營企業;然因監督密 度不若國營事業,亦衍生相關監理問題。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政府資本未超過 50%,但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 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該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至立法院報告股東 大會通過之預算及營運狀況,並備詢。」是以,政府對於公私合營事 業可透過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等方式,參與公司相關營 運與監督管理。惟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公股比率已為最大股東,相關 主管機關未充分利用股權優勢,積極派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據 109 年之統計顯示,公股比率逾四成之加工出口區作業分基金轉投資之台 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45.24%)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 投資之越台糖業有限責任公司(公股 40.0%) ;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轉投資之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 司(公股 24.31%,若加計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投資之泛 公股比率 34.16%) ,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轉投資之欣彰 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公股 34.08%)與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公股 28.80%)等事業,公股均為最大股東,卻未派任公司董事長或 總經理,形成政府高額投資卻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之妥適性爭議;且 非官股派任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則無法依據前揭國營事業管理法規 定,要求渠等至國會報告事業營運狀況或重大決策,恐形成政府鉅額 投資卻乏相對應有之管理責任與監督機制。查立法院於年度總預算案 及單位預算審議過程中,各部會亦常須配合國會問政需要而提供主管 投資事業之書面報告等資料;另倘外界欲瞭解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概 況,亦須透過各機關官網逐一檢視,內容不僅分散龐雜,且公開資訊 內容不一,與所稱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尚有落差,目前中央政府 機關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資訊揭露方式容有再審酌空間。爰要求行政 院研擬訂定各部會官網應公開轉投資事業資訊之一致標準,及建置整 合資料庫之規劃,以相同密度監督管理,俾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 十四、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家 遵照辦理。 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位營 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之轉投 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於 3 個月內就投資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 6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五、 我國財政因 103 年起馬政府時期推動之「財政健全方案」 ,讓財政收支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結構開始逐年改善。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央政 府總決算自 106 年度轉為賸餘,107 至 109 年度歲入歲出賸餘均逾千 億元,110 年度更高達 2,978 億餘元,因「財政健全方案」之改革得 宜,使得該年度債務全數未舉借。然民進黨執政後,卻頻繁以特別預 算方式大肆舉債,將政府原本應以公務預算支出的政務,隱藏於特別 預算中,藉以製造總決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從行政院主計總處公 布之中央政府收支概況表(包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顯示,僅 107 及 108 年度為賸餘外,其餘 106、109 及 110 年度均為短絀,110 年度短 絀 1,422 億元,111 年度短絀更高達 4,387 億元。又據財政部國庫署 公布之中央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 111 年度起正式突破 6 兆元,112 年度更高達 6 兆 6,748 億元以上,我國債務餘額迅速增長 且屢創新高。公共債務不斷累增,國債鐘訊息至 111 年 8 月底已增加 為 25.1 萬元,已使國人財務負擔倍感沉重。另依財政紀律法第 13 條 規定,有關各級政府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 結構調整規劃,應於網站公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財 政收支推估情形表顯示,我國歲入歲出至 119 年度始有賸餘,亦即政 府財政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年度尚有 8 年,足證政府財政有長期潛藏 的巨大壓力。我國經濟情勢在面臨俄烏戰爭、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 策、國內外疫情持續延燒影響下,對於我國財政歲入執行恐蒙上許多 不確定性。爰此,要求各機關應嚴格遵守財政紀律法及公共債務法等 相關規定,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加強債務控管計畫,以加 速還清債務,縮短財政收支平衡年度。 十六、 近 10 年來,中央政府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多仰賴特別預算,包括前瞻基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預算、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等,以及近 2 年 因 COVID-19 疫情影響,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各項政策、計畫之預算總額逾 2 兆元;而前述各特別預算財 源多數均以舉債方式提出,舉債金額亦逾 2 兆元,無疑已為國家埋下 財政崩壞之隱憂。為確保國家財政體制健全,爰要求行政院研擬提高 債務還本比率,就各特別預算案舉債情形制定還款規劃,並向立法院 6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芬蘭、冰島、蘇格蘭、威爾斯和紐西蘭組成的幸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福經濟政府聯盟(Wellbeing Economy Governments)正努力擴大影響 力,希望 2040 年前促成全球各地經濟體轉型,放棄以國內生產總值 (GDP)的成長率當成衡量進步的指標,重新制定能提供優質生活的經 濟政策,讓人類與環境和諧相處。觀察我國現況,近年經濟成長持續 攀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亦預測台灣 GDP 將超越日韓,成為東 亞第一,然而也明確指出我國經濟高度成長集中於高科技產業。而近 年來,政府大肆宣揚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卻未納入貧富差距擴大及 高物價及高房價所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民眾生活日益艱困。蔡英文 總統亦於社群網站發布選後檢討文章,指出「執政的人,常常看的是 國家整體,尤其是在各項數字所表現出來的國家整體的表現及實力。 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虛實,與人民實際感受的落差,確實是我們應該去 檢討和檢視的。」綜上,爰要求行政院應重新檢討現行指標,參酌國 際社會相關指標,擬定相關精進措施,以符合貼近民眾實際感受,並 於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十八、 全球經濟活動因疫情不斷肆虐,造成新一波的金融風暴,讓失業率不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斷攀升,以至於準備踏入社會的和甫入職場的新鮮人,因尚缺乏工作 經驗,不但薪水被壓低,其失業率更高於平均值。然我國過去 2 年經 濟成長率因國人的努力呈現亮眼,雖值得肯定,但實際上原因是因地 緣政治和美、中兩國各種角力戰緣故,使我國在這段期間可以在出口 有高成長,但這些成長卻僅集中在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上,經濟成長 的果實,無法和多數勞工共享。我國勞工普遍感受薪資多年沒有調漲, 還間接被物價上漲給抵消。雖然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據 皆有調升,但更坐實經濟成長果實的分享僅侷限於上市上櫃公司及高 科技產業,尤其是社會新鮮人的年輕人,相對剝奪感更重。行政院雖 宣布自 112 年起,調整基本工資至每月 2 萬 6,400 元,但根據勞動部 於 109 年所做的「15-29 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 ,初次就業的平均 薪資 2 萬 7,687 元,已經與 112 年要調整的基本工資相差不遠。且調 查指出,超過半數的青年勞工於應徵時,並沒有提出薪資期望,顯示 大環境已經讓他們沒有更多的選擇。再加上疫情影響、物價飆漲,薪 6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水不漲的青年勞工,處境更是雪上加霜,也近一步導致消費不振、結 婚生子意願大減。為長遠的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改變人口結構,爰要求 行政院於下(第 7)會期至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時,應將「有感調漲 勞工薪資,促進婚生環境」列入報告。 十九、 全球各國目前首要之務就是如何對抗通膨,皆為如何穩定物價制定各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項策略。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11 年 9 月公布的最新薪資統計調 查指出,111 年前 7 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平均 3.17%,考量通 膨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 0.07%,顯示微薄的薪資已經被物價 上漲速度給吞噬。美國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攀升超出預期,我國 111 年 8 月 CPI 雖從 6 月 3.59%高峰降至 2.66%,然前一波上漲的物價卻已 降不回來,民眾對於薪資無法調漲、物價居高不下,形同雙重打擊。 爰此,行政院既然設置聯合物價稽查小組專案會議,除針對民生物資 物價哄抬進行嚴格監控,另應針對大宗物資降稅實施期間將近 1 年, 應全面稽查各民生物資是否有隨同物價指數及大宗物資降稅而有調整 銷售價格,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如此才能協助減少 民眾對於生活的壓力。 二十、 有鑑於近期我國農產品屢屢遭大陸以各種名義禁止輸入,造成我國農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民損失。但因政府開拓國際市場成效有限,最後甚至必須依賴國軍及 校園營養午餐系統進行農產品去化。然,營養午餐費用係由家長出錢, 實沒有配合政府去化農產品之義務。爰要求凡學生營養午餐配合政府 去化農產品政策,其所增加之額外費用,均需由政府編列預算足額補 貼,不得轉嫁學校或家長支付。 二十一、 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產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 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說明: 1.財政部於 111 年 8 月初公布數據,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進出口總 額約為 5,474 億美元。其中出口為 2,899.7 億美元,貿易順差為 327.2 億美元,而對大陸和香港的輸出則達 1,131 億美元,占比高達 39%, 而 111 年前 7 個月,我國對大陸和香港的貿易順差為 602.78 億美 元,這意味著如果不是大陸和香港為台灣帶來的貿易順差,台灣 111 年前 7 個月將出現近 285 億美元的貿易赤字。 6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2.其實如果從相關數據的檢視便可以發現,近 10 年我國連年保持貿易 順差,其貢獻主要來自大陸和香港。如果沒有大陸和香港的順差支 撐,我國自 101 年起都將保持逆差狀態,且規模巨大。以 110 年為 例,我國全年貿易順差為 648.85 億美元,而大陸和香港貢獻的順差 為 1,046.98 億美元。如扣除這項數據,全年貿易逆差高達 398 億美 元。 3.另依據經濟部過往數據,對外出口在我國 GDP 中的比重逐年上升, 且一直是 GDP 增長的重要拉動力,對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在 其中起著重要作用。以 111 年第 1 季度數據為例,我國 GDP 增長了 3.91%,而其中 3.88%來自商品及勞務出口。在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疫情爆發的 109 年,出口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高達 88%,若 非大陸和香港的巨額貿易順差,我國經濟在 109 年極可能出現下滑。 4.我國經濟對大陸有大幅順差,111 年 8 月 9 日彭博社引用花旗集團 某經濟學家的觀點指出,鑑於地緣政治局勢變幻莫測,除農漁牧產 品被暫停輸入外,我國目前其他仍享受零關稅的輸往大陸商品也將 面臨風險。對此,政府應加以正視,速謀對策。 二十二、 有鑑於國內部分產業勞動力供給不足及人口結構日趨老化等問題,自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78 年起陸續引進產業及社福移工,以紓解部分產業基層勞力需求與減 輕國人家庭照護負擔,惟近來台海局勢緊張若持續升級,在台移工約 近 70 萬人可能要求返回母國。爰要求勞動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針對外籍移工若因兩岸戰事要返國,分 別研究分析評估是否衍生影響所轄產業、事業、家庭看護移工不足問 題及勞力缺口因應措施,於 3 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三、 有鑑於台海兩岸地緣政治緊張持續惡化,111 年 8 月大陸對我周邊海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域實施軍事演習,導彈穿越侵犯我國土領空,顯示政治軍事走向對峙, 為免擦槍走火破壞人民安居樂業生活。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針對國內電 信通信及網路線路安全,提出防範及因應替代方案,於 3 個月內提書 面報告送立法院。 二十四、 憲法賦予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 遵照辦理。 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各黨團與行政部門 代表經過充分溝通後,對於 112 年度各機關所編列之預算案達成共 6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識,並完成三讀程序後隨即送請總統公布。然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卻發生衛生福利部要求審計部,將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審計部預算決 議案要求列為密件。此舉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及片面更改立法院合議 通過之決議。爰要求各行政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之非列為機密預算決 議,其需函送之相關文件,若認為有改列為密件之必要,應依國家機 密保護法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法規辦理。 二十五、 查行政院與各部會之單位預算案附屬表中列有「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 遵照辦理。 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說明 各單位辦理立法院作成之相關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之結 果。惟各單位對於預算凍結解凍案報告之表述方式不一。以 111 年度 經濟部單位預算為例,僅說明「本案業經立法院○年○月○日台立院 議字第○○○號函復准予動支在案」 ,未提供該報告送立法院之相關資 訊,使外界難以更一步查找與瞭解其報告內容、後續辦理結果及審議 之過程。為便利立法院工作同仁及民眾查詢相關報告內容,爰要求行 政院與各部會於 112 年起向立法院所提出之預算案,應於前述決議辦 理情形報告表中明載以下事項:1.函請立法院安排報告議程之公文發 文日期與發文字號。2.經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過,決議准予動支 之日期。3.經立法院函復在案之公文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 二十六、 綜觀各行政機關預算書所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 遵照辦理。 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針對立法委員或黨團 所提預算提案,行政機關(構)擬具書面報告說明時,常僅於辦理情 形載明「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業於○年○月○日以(發文字號)函送 立法院在案」 。再從立法院議案系統查詢,相關書面報告之受文者,往 往僅有立法院及業務單位,而未包括原提案之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 室,使相關內容不易查找或追蹤。立法院議事處雖負責彙整各行政機 關函復之書面報告,並上傳至議案系統,惟承辦人力顯無法即時處理 為數眾多之書面報告。爰要求各行政機關自 112 年度起,針對審議通 過之預算提案、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等議案所擬具之書面報告,均應一 併函復原提案立法委員或黨團辦公室,不得僅送達立法院議事處及其 他業務單位,以落實預算監督機制。 二十七、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機關除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7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預算及決算書;行政院 101 年 2 月 7 日院授主 預字第 1010100162A 號函規定,各機關除機密預算外,應將所有預算 及決算書完整資料公布於網站上,以便民眾查閱。中央政府各主管機 關均有公開單位預算、決算及主管決算,惟各主管機關主管預算,多 數主管機關未公開,致民眾難以知悉主管機關主管預算相關財務資訊 情形,爰此,應請行政院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應自 113 年度起主動公 開主管預算。 二十八、 各級政府機關(構)基於公益目的辦理勸募活動,無論係主動發起或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被動接受捐贈,均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及依同 條例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依指 定用途使用及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企業獲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之會計處理及揭露係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 第 21 條規定辦理;有鑑於各機關以貨幣性資產補捐助民間團體或企業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處 理,惟政府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 會計處理及揭露並無相關規定,以資依循辦理;為使政府各機關以非 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輔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更臻妥 適,以達成充分揭露之目的,俾利國人能明白政府各機關輔助企業屬 於非貨幣性資產性質等服務的真貌,要求行政院應於 3 個月內研議訂 定各機關以非貨幣性資產補助民間團體或企業之會計業務處理相關規 定之可行性。 二十九、 有鑑於公播系統的代理商常以市場價格因素,任意中止 49 至 58 台新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聞頻道的代理,造成機場、醫院、營區等場所看不到完整的所有新聞 頻道,影響其視聽權利。爰要求政府各單位(如國防部、交通部、教 育部等)對公播系統代理業者提出招標規格時,需要求其必需有 49 至 58 台新聞台之代理,如不能滿足得由其他代理商補足。 三十、 鑑於虛擬貨幣衍生眾多問題,造成許多詐騙案件,政府不應漠視,爰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請行政院儘速研議虛擬貨幣之定性,並指定主管機關與納管機制,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7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乙、 新增決議部分: 一、 根據監察院 111 年 3 月公告之糾正案文指出,空勤總隊編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號 NA-109 直升機在 108 年 6 月間發生「重落地」情事, 年 2 月 23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經查是副駕駛操作經驗不足,未能防範過大下降率及過 1127031089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低空速,導致操作模擬單引擎失效程序,因下降率保持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欠當,致落地偏重。另外,監察院指出,空勤總隊編號 本總隊分析飛安事件之成因、環境窒 NA-103 直升機在 109 年 4 月間發生墜機事故,經查是因主 礙、組織文化及作業成本後,即進行改 駕駛對尾旋翼失效的特性及完整操作程序認知不足,未 善,改進作為如下: 遵守操作程序所致。其中有許多違反飛行紀律情事,例 一、檢討精進訓練作為,降低訓練風 如任務提示未針對飛行計劃與操作項目說明、不得使用 險: 實體機執行尾旋翼失效處置到地操作等違失事項,顯見 修訂航務手冊及訓練手冊等規 空勤總隊疏失。為此,請內政部確實檢討改善,避免國 定,強化飛行組員飛行能力,並限 家資源浪費、違反飛行專業紀律事件再次發生。 高風險之緊急課目僅於模擬機實 施練習。 二、任務與訓練相互結合,減少風險架 次: 執行各項緊急、共勤訓練、演習等 勤、任務,性質內容屬相同時,應 列入個人訓練飛行記錄合併計 算,且於每日進行任務管制視訊會 議,逐隊逐項討論飛訓架次及機務 維保工作,以強化任務管制。 三、明確訓練規定,提升安全裕度: 本總隊於 109 年 7 月 20 日頒布修 訂訓練計畫,明訂派遣勤務、時間 更改應報備同意後實施、訓練科目 確依教範及規定執行、非派遣科目 不得實施訓練並提高安全高度、訓 練地點依計畫實施不得任意更 改、共勤人員除特種科目外應註明 支援或搭機原因才能執行訓練、增 7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列飛行員術科操作課目區分表等。 四、落實飛行評核、嚴實操作技能: 飛行前應完成飛行計畫,並留副本 供查閱核對,飛行後須填製成績 單,做為追踨考核依據。 五、 落實模擬機訓練,代替實體機高風 險科目: (一)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 與國防部洽借模擬機,提供 每人每年 3-4 架次訓練能 量,共 6-8 小時之訓能。 (二) AS-365N 型海豚直升機及 Beechcraft King Air 型定翼 機: 按規劃分批赴馬來西亞及美 國等訓練中心實施模擬機訓 練,受訓組員均獲得合格證 書,完成每人每年 8 小時之訓 練能量。 丙、 內政委員會決議部分: 空中勤務總隊 一、 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編列 21 億 5,025 萬 5 千元,凍結 200 萬元,俟空中勤務 年 2 月 21 日 以 台 內 空 勤 字 第 總隊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1127035181 號函將書面報告函送 始得動支。 立法院在案,並於 112 年 5 月 3 日 1.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 立法院第 10 屆第 7 會期第 14 次全 業務」編列 21 億 5,025 萬 5 千元,辦理執行及支援空 體委員會議提出報告,經立法院於 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其中, 112 年 6 月 9 日台立院議字第 112 年度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 9 億 4,519 1120702409 號函復本總隊准予動 萬 4 千元,較 111 年度預算 8 億 9,433 萬 7 千元增加 支,茲摘述內容如下: 5,085 萬 7 千元。經查,內政部空中勤務編制有自維 1. 7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機隊 42 人執行自維機隊管理、維護工作,但就相關直 (1)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 升機維護保養經費的執行來看,委外維護經費決算數 政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 介於 4 億 3,194 萬 3 千元至 5 億 6,289 萬 7 千元之間, 略執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 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 71.03%至 89.36%,顯見空中勤 行維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 務總隊相關直升機的維護保護絕大部分都是委外辦 持飛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 理,不利本身對於直升機維保能力的提升。爰此,凍 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 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研議直升機維保能力提 與偵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 升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 年依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 動支。 相關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 2.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 益機隊維運所需。 業務」編列 21 億 5,025 萬 5 千元,其中,直升機維護 (2)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等費用編列 9 億 4,519 萬 4 千元。空中勤務總隊之機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務組主要掌理飛機修護、維護裝備、預防保養等計畫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之督導與執行。惟查,107 至 110 年,空中勤務總隊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自行維護經費與委外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最高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各為 28.97%與 89.36%,顯示空中勤務總隊內部自行維 26.00%、28.20%%及 31.49%, 護機隊之能量尚有不足。空中勤務總隊職司我國救 已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 災、救難、救護、運輸及觀測偵巡等重要飛航工作, 量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 允宜研議如何積極強化內部訓練、自我提升維護飛機 黑 鷹 機 執 行 重 大 階 檢 之量能,以提升機隊之安全及效能。爰此,凍結該項 (PMI)960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 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策進 能滿足飛機妥善之基本修護 作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需求。未來將賡續提高自維經 3.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 費之占比,並積極培養自維機 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 隊之維護能量,提升維保能 所需維護費 9 億 4,519 萬 4 千元,較 111 年度增加 5,085 力,確保飛機修護品質,以滿 萬 7 千元。經查,空中勤務總隊於 107 至 110 年度, 足國家各項空中任務之遂行。 委外維修費用占總維護經費 7 至 8 成,而自行維護經 2. 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 10.64%至 28.97%之間,皆不 (1)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政 及 3 成,自維機隊維護量能較低,建請空中勤務總隊 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略執 提升自維機隊之維護量能。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 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行維 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 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持飛 7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始得動支。 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災、 4.為達成飛航安全之目標,111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 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 案中編列空中勤務教育訓練費 2,561 萬 9 千元、112 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年依 年度編列 2,411 萬 6 千元,供飛行人員運用於 BE-200 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相關 及 AS-365 型直升機模擬機訓練,以增進人員飛行安全 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益機 與技能,降低實體機訓練成本及風險,由於模擬機訓 隊維運所需。 能有效提高訓練成效,並撙節飛行訓練成本,且能有 (2)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效延長飛機裝備壽命及減少環保問題,為實體機飛行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前最佳訓練方式。經查,由於近年受疫情影響國際間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之活動進行,使需前往美國的 BE-200 與馬來西亞的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AS-365N 型直升機之模擬機演練執行情況不佳,去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111)年「Beechcraft King Air 型機模擬機訓練- 26.00%、28.20%%及 31.49%, 25」擬派人數 5 人、 「AS-365N 型機模擬訓練-25」擬 已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 派人數 37 人,實際前往實習人數為 4 人、24 人,執 量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 行率僅六成六,鑒於我國各項疫情管控措施鬆綁及邊 黑鷹機執行重大階檢(PMI)960 境開放,為維護飛行員安全,應加強訓練有效提升執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能滿足飛 行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於 3 個月內, 機妥善之基本修護需求。未來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將賡續提高自維經費之占比, 5.空中勤務總隊自 93 年成立至今,共有 5 大任務:救災、 並積極培養自維機隊之維護能 救難、救護、空中偵巡與觀測,以及運輸,而前 3 項 量,提升維保能力,確保飛機 救災、救難、救護已為空中勤務總隊大多數的任務。 修護品質,以滿足國家各項空 根據空中勤務總隊統計資料,自 93 年 1 月 1 日至 111 中任務之遂行。 年 11 月 30 日救援人數共 7,784 人,一旦有海難、山 3. 難發生,無論在環境艱困或天候惡劣,空中勤務總隊 (1)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政 的直升機都會在評估後,儘速前往現場執行任務,盡 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略執 力救出受困的每一個人。由於空中勤務總隊為我國高 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行維 風險的空中勤務業務規劃、協調及執行部門,該險種 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持飛 風險發生率難以預估,且恐損失金額龐大,除保險公 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災、 司外,應積極尋求國際再保公司,作為保險風險控管 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 機制。經查空中勤務總隊團體保險費執行結果,111 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年依 年預算數 1,737 萬 5 千元,決算數 629 萬 6 千元,保 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相關 7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險費之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頗大,空中勤務總隊團體 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益機 保險合約雖為年度保險,卻需持續與國際再保公司續 隊維運所需。 約,不應有任何間斷,若有保險公司再保條件不一, (2)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或有其餘再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提高保險費用,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都應於預算編列前擬定合約覈實編列預算。為撙節政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府預算,避免預算浮編或無法發揮編列預算之效益,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於 3 個月內,向立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26.00%、28.20%%及 31.49%, 6.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 已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 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 10 億 9,649 萬 3 千元, 量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 其中「航務、機務及飛安」之「辦理空勤機組人員執 黑 鷹 機 執 行 重 大 階 檢 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經費」編列 1,128 萬元。有 (PMI)960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 鑑於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屬高危險工作,辦 能滿足飛機妥善之基本修護 理團體保險,以供值勤機組人員,有所保障。經查, 需求。未來將賡續提高自維經 自 108 年至 111 年辦理團體預算額逐年增加,但與決 費之占比,並積極培養自維機 算數相距甚大,且未修正,且日益增加(如表一) ,應 隊之維護能量,提升維保能 依實際情事編列預算,避免浮濫編列。爰此,凍結該 力,確保飛機修護品質,以滿 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 足國家各項空中任務之遂行。 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本總隊已於 111 年起,規劃並完 表一: 單位:新臺幣元:% 成 AS-365N 及 Beechcraft King 差異數 執行率 Air 型兩機種模擬機全員出國訓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A-B) (B/A) 練,更將國外訓練時數提高至 8 108 6,486,000 5,189,000 1,297,000 80.00 小時;另國內模擬機訓練部分, 109 14,523,000 7,886,000 6,637,000 54.30 於 111 年底與國防部協調擴充訓 110 14,523,000 6,267,000 8,256,000 43.15 練時段,已由原每周四下午 111 17,375,000 6,296,000 11,079,000 36.24 13-17 時,爭取延長至夜間 22 112 11,280,000 - - - 時,每周增加近 5 小時,每月近 註:111年數據為決標數。 20 小時,預期可達到每人每年 7.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 3-4 架次,6-8 小時之訓能,並將 -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辦理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 持續推動模擬機訓練工作,112 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經費 1,128 萬元。惟空勤機組人 年仍維持國外模擬機每員每年進 7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費預算數自 108 年度之 訓 1 次之目標,國內部分積極向 648 萬 6 千元,增加至 111 年度之 1,737 萬 5 千元之 國防部爭取模擬機訓練時間並獲 間,決算數介於 518 萬 9 千元至 788 萬 6 千元之間, 同意,藉以達成「全員參訓」及 差異數介於 129 萬 7 千元至 1,107 萬 9 千元之間,執 「訓量提高」兩項指標,保障飛 行率由 80.00%降至 36.24%,與預算數差異頗大。爰凍 行員飛航安全。 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5. 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空勤總隊 107.2.5 之 NA-706 8.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編列「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 空難事 件,共計賠付保險金 團體保險」預算金額 1,128 萬元,係為維護機組人員 4,000 萬元,導致 107 年度空 執行空勤任務倘發生意外時之保險補償。惟查,空中 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決算數暴 勤務總隊近年編列是項預算之執行情形(如附表)與 增至 685 萬 3 千元(預算數僅 預算金額差異頗大,未符預算覈實編列原則。 345 萬 3 千元),107.12.5 之 空中勤務總隊團體保險預決算數明細表 單位:千元 NA-106 飛航事故又賠付保險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金 1,000 萬元;108 年為免預 108 6,489 5,189 80% 算數再次不足,僅以 107 年各 109 14,523 7,886 54.3% 機種每個架次最高機組員搭載 110 14,523 6,267 43.15% 人數投保,決算數 518 萬 9 千 111 17,375 6,296 36.24% 元;又 109.4.7 之 NA-103 落地 112 11,280 - - 時飛機翻覆事故、109.4.21 媒 立法院預算中心彙整資料 體報導 NA-109 於 108.6.28 發 本項經費近五年編列都有偏高情況,經詢空中勤 生落地偏重事件,致 109 年保 務總隊表示係空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之評比屬高風險 險費續漲,決算數 788 萬 6 千 保單,恐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不高,故以較高之預 元。 算數編列,因此發生最終決標價與預算數差異頗大情 (2)本保險屬高風險保單且保額 形。建議空中勤務總隊與保險公司應建立保險費協談 佔國際再保業務之比重極 機制,提供保險費核增或核減條件,做為來年保費預 低,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低 算編列依據;或者考慮以此預算金額提高機組人員保 落致國內各保險公司原始報 障內容之方案,甚或增加被救援者搭載時的保險範 價極高:109 年、110 年兆豐 圍,提高更多保障等,方不負國家匡列預算資源執行 產險報價 2,200 萬元及 3,500 公務意旨,爰凍結該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 萬元,遠高於此 2 年預算數 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452 萬 3 千元;111 年兆豐 7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9.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 產險及新光產險分別報價 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 4,000 萬元及 1,190 萬 7 千 費」編列 9 億 4,519 萬 4 千元。有鑑於空中勤務總隊 元,加權平均數亦高於預算數 直升機機務人力計 95 人,其中自維隊 42 人,係執行 1,737 萬 5 千元。 自維機隊管理、維護工作。經查,空中勤務總隊 107 (3)受限近年疫情及是否出險等 至 110 年度辦理各型機委外維護、航材採購案總維護 不確定因素,經費預估難以如 決算數,自行維護經費占比約 1 成至 3 成;委外維護 數掌握,僅能以較高之預算數 經費決算數約 7 至 9 成,差距極大。空中勤務總隊設 編列,然各保險公司受疫情影 有自維隊,應檢討並提升我國空中勤務總隊自行維護 響營運提高投標意願,在競標 量能。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檢 情況下,致決算數與預算數差 討報告及提升自維率改善計畫,於 1 個月內,向立法 異頗大。 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4)已針對該項預算逐年檢討,參 採往年報價、決算數、蒐集並 分析保險市場情資及廠商承 攬意願等,112 年編列 1,128 萬元,已較 111 年下修 609 萬 5 千元,預算比下降 35.08%。 6. (1)空勤總隊 107.2.5 之 NA-706 空難事件,共計賠付保險金 4,000 萬元,導致 107 年度空 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決算數 暴增至 685 萬 3 千元(預算數 僅 345 萬 3 千元),107.12.5 之 NA-106 飛航事故又賠付保 險金 1,000 萬元;108 年為免 預算數再次不足,僅以 107 年 各機種每個架次最高機組員 搭載人數投保,決算數 518 萬 9 千元;又 109.4.7 之 NA-103 落地時飛機翻覆事故、 7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109.4.21 媒體報導 NA-109 於 108.6.28 發 生 落 地 偏 重 事 件,致 109 年保險費續漲,決 算數 788 萬 6 千元。 (2)本保險屬高風險保單且保額 佔國際再保業務之比重極 低,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低 落致國內各保險公司原始報 價極高:109 年、110 年兆豐 產險報價 2,200 萬元及 3,500 萬元,遠高於此 2 年預算數 1,452 萬 3 千元;111 年兆豐 產險及新光產險分別報價 4,000 萬元及 1,190 萬 7 千 元,加權平均數亦高於預算數 1,737 萬 5 千元。 (3)受限近年疫情及是否出險等 不確定因素,經費預估難以如 數掌握,僅能以較高之預算數 編列,然各保險公司受疫情影 響營運提高投標意願,在競標 情況下,致決算數與預算數差 異頗大。 (4)為維持機組人員執行任務保 障不中斷,已針對該項預算逐 年檢討並覈實編列,112 年參 採往年報價、決算數、蒐集並 分析保險市場情資及廠商承 攬意願等編列 1,128 萬元,已 較 111 年下修 609 萬 5 千元, 預算比下降 35.08%。 7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7. (1)空勤總隊 107.2.5 之 NA-706 空難事件,共計賠付保險金 4,000 萬元,導致 107 年度空 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決算數 暴增至 685 萬 3 千元(預算數 僅 345 萬 3 千元),107.12.5 之 NA-106 飛航事故又賠付保 險金 1,000 萬元;108 年為免 預算數再次不足,僅以 107 年 各機種每個架次最高機組員 搭載人數投保,決算數 518 萬 9 千元;又 109.4.7 之 NA-103 落地時飛機翻覆事故、 109.4.21 媒體報導 NA-109 於 108.6.28 發 生 落 地 偏 重 事 件,致 109 年保險費續漲,決 算數 788 萬 6 千元。 (2)本保險屬高風險保單且保額 佔國際再保業務之比重極 低,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低 落致國內各保險公司原始報 價極高:109 年、110 年兆豐 產險報價 2,200 萬元及 3,500 萬元,遠高於此 2 年預算數 1,452 萬 3 千元;111 年兆豐 產險及新光產險分別報價 4,000 萬元及 1,190 萬 7 千 元,加權平均數亦高於預算數 1,737 萬 5 千元。 (3)受限近年疫情及是否出險等 8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不確定因素,經費預估難以如 數掌握,僅能以較高之預算數 編列,然各保險公司受疫情影 響營運提高投標意願,在競標 情況下,致 110 年、111 年決 算數分別降至 626 萬 7 千元及 629 萬 6 千元,執行率僅分別 43.2%及 36.2%。 (4)針對該項預算逐年檢討並覈 實編列,112 年參採往年報 價、決算數、蒐集並分析保險 市場情資及廠商承攬意願等 編列 1,128 萬元,已較 111 年 下修 609 萬 5 千元,預算比下 降 35.08%。 8. (1)空勤總隊 107.2.5 之 NA-706 空難事件,共計賠付保險金 4,000 萬元,導致 107 年度空 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決算數 暴增至 685 萬 3 千元(預算數 僅 345 萬 3 千元),107.12.5 之 NA-106 飛航事故又賠付保 險金 1,000 萬元;108 年為免 預算數再次不足,僅以 107 年 各機種每個架次最高機組員 搭載人數投保,決算數 518 萬 9 千元;又 109.4.7 之 NA-103 落地時飛機翻覆事故、 109.4.21 媒體報導 NA-109 於 108.6.28 發 生 落 地 偏 重 事 8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件,致 109 年保險費續漲,決 算數 788 萬 6 千元。 (2)本保險屬高風險保單且保額 佔國際再保業務之比重極 低,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低 落致國內各保險公司原始報 價極高:109 年、110 年兆豐 產險報價 2,200 萬元及 3,500 萬元,遠高於此 2 年預算數 1,452 萬 3 千元;111 年兆豐 產險及新光產險分別報價 4,000 萬元及 1,190 萬 7 千 元,加權平均數亦高於預算數 1,737 萬 5 千元。 (3)受限近年疫情及是否出險等 不確定因素,經費預估難以如 數掌握,僅能以較高之預算數 編列,然各保險公司受疫情影 響營運提高投標意願,在競標 情況下,致決算數與預算數差 異頗大。 (4)已逐年檢討該項預算並覈實 編列,經參採往年報價、決算 數、蒐集並分析保險市場情資 及廠商承攬意願等,112 年編 列 1,128 萬元,已較 111 年下 修 609 萬 5 千元,預算比下降 35.08%。 9. (1)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 政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 8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略執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 行維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 持飛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 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 與偵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 年依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 相關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 益機隊維運所需。 (2)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26.00%、28.20%及 31.49%,已 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量 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黑 鷹 機 執行 重 大階 檢 (PMI)960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能滿足飛 機妥善之基本修護需求。未來 將賡續提高自維經費之占 比,並積極培養自維機隊之維 護能量,提升維保能力,確保 飛機修護品質,以滿足國家各 項空中任務之遂行。 二、 有鑑於空中勤務總隊 107 至 110 年度辦理各型機維護、航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材採購案之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 10.64% 年 2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至 28.97%之間,而委外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 1127035203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71.03%至 89.36%,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未達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三成,顯示自行維護能量有待提升。爰要求空中勤務總 一、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政 隊確實檢討,並落實機隊自行維護量能之提升,避免大 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略執 量委外維護,以達到撙節預算之目的。 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行維 8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持飛 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災、 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 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年依 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相關 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益機 隊維運所需。 二、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26.00%、28.20%及 31.49%,已 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量 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黑 鷹 機 執 行 重 大 階 檢 (PMI)960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能滿足飛 機妥善之基本修護需求。未來 將賡續提高自維經費之占比, 並積極培養自維機隊之維護能 量,提升維保能力,確保飛機 修護品質,以滿足國家各項空 中任務之遂行。 三、 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航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務、機務及飛安」編列實施教育訓練費 2,411 萬 6 千元, 年 2 月 23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經查:空中勤務總隊 110 年度受疫情影響,模擬機訓練 1127031093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次數為 116 次,較 109 年度之 241 次,減少 125 次,減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幅高達 51.87%。為維護飛航安全,空中勤務總隊於 112 本總隊已於 111 年起,規劃並完成 年度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 AS-365N 及 Beechcraft King Air 型兩 實施教育訓練費 2,411 萬 6 千元,鑒於各項疫情管控措 機種模擬機全員出國訓練,更將國外訓 施鬆綁及邊境開放,爰要求空中勤務總隊加強訓練密 練時數提高至 8 小時;另國內模擬機訓 8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度,確實維護飛行安全及救災任務。 練部分,於 111 年底與國防部協調擴充 訓練時段,已由原每周四下午 13-17 時,爭取延長至夜間 22 時,每周增加 近 5 小時,每月近 20 小時,預期可達 到每人每年 3-4 架次,6-8 小時之訓 能,未來將持續推動模擬機訓練工作, 112年仍維持國外模擬機每員每年進訓 1 次之目標,國內部分積極向國防部爭 取模擬機訓練時間並獲同意,藉以達成 「全員參訓」及「訓量提高」兩項指標, 保障飛行員飛航安全。 四、 112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航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 9 年 2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億 4,519 萬 4 千元,較前一年度(111 年) ,共增加 5,085 1127035212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萬 7 千元。空中勤務總隊 107 至 110 年度辦理各型機委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外維護、航材採購案總維護經費決算數介於 5 億 3,482 一、本總隊飛機維保係依行政院政 萬 1 千元至 7 億 8,400 萬 6 千元之間,自行維護經費占 策推動全機隊綜合維護策略執 總維護經費比率皆低於 30%;委外維護經費決算數卻金額 行,即機隊委商維護與自行維 龐大,長期占總維護經費比率 70%以上,顯示空中勤務總 護雙軌並行;另為有效維持飛 隊自維機隊維護能量有待提升。 機妥善率,以安全執行救災、 空中勤務總隊歷年「直升機」自維比率明細 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 單位:千元;% 巡等五大任務,本總隊每年依 委外維護 委外比率 各型機隊修護需求,編列相關 年度 總維護費 自維經費 自維比率 經費 (%) 預算及爭取養護經費,俾益機 106 608,117 176,174 431,943 28.97 71.03 隊維運所需。 107 543,290 57,786 485,504 10.64 89.36 二、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108 534,821 86,296 448,525 16.14 83.86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109 598,470 155,588 442,882 26.00 74.00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108 110 784,006 221,109 562,897 28.20 71.80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維護費 另外,空中勤務總隊近年直升機妥善率高低攸關救災 比率分別為 16.14%、26.00%、 效率及安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妥善率 106 至 110 年 28.20%及 31.49%,已逐年增加 8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度目標值均訂為 65%,實際值卻由 106 年度之 77.23%, 至三成;另維修能量建置,經 降至 110 年度之 66.84%,年年降低,110 年度直升機妥 多年努力,已具有黑鷹機執行 善率為近 5 年最低。 重大階檢(PMI)960 小時之修護 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106 至 110 年度「妥善率」情形表 能量,已能滿足飛機妥善之基 單位:% 本修護需求。另機隊妥善率部 年度 目標值 實際值 分,經積極努力,111 年妥善率 106 65.00 77.23 達 72.04%,超越年度計畫預定 107 65.00 73.17 之目標值 65%以上,各型飛機妥 108 65.00 70.30 善率均能滿足勤務之需求。 109 65.00 68.79 三、本總隊未來將賡續提高自維經 110 65.00 66.84 費之占比,並積極培養自維機 隊之維護能量,提升維保能 因年年維護經費龐大,爰請空中勤務總隊研議,是否 力,確保飛機修護品質,以滿 能加強自行維護、降低委外維修比率,並提高飛機妥善 足國家各項空中任務之遂行。 率,於 2 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 經查,空中勤務總隊 112 年度預算案第 2 目「空中勤務業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務」編列 21 億 5,025 萬 5 千元,辦理執行及支援空中救 年 2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災、救難、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空中勤務總隊成立自 1127035217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2005 年,規劃 5 大任務,即是救災、救難、救護、空中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偵巡與觀測,以及運輸,相較後 2 項,前面「3 救」占空 一、本總隊辦理各型飛機維護,並依 中勤務總隊絕大多數的任務,從成立至 2022 年 5 月底已 各型機隊之執行任務、飛機機 救援 7,660 人,據統計,2021 年空中勤務總隊飛機出動 數、飛機機況及勤務需求與委商 架次,包括空中救災 254 架次,救難 465 架次,救護 106 預算經費等因素,訂定各型機隊 架次,合計共 825 架次,顯示其「慈航天使」的名號是 目標妥善率,據以充份支援各地 實至名歸。惟空中勤務總隊的每一趟任務,都是環境都 區各種空中救災、救難、救護、 惡劣,是相當考驗飛行員的技術,以及空中勤務總隊的 觀測偵巡及運輸等任務。 飛機保養狀況,空中勤務總隊長井延淵曾說過每位飛行 二、本總隊近年來為提升飛行勤務安 員上飛機時候拎著的頭盔袋,也是拎著自己的腦袋,而 全,積極維護各型機妥善狀況, 且每一個機組人員的背後代表著是一個家庭。因此,救 其中,107 至 110 年度總體飛機 援飛機的妥善率尤為重要。故建請空中勤務總隊提升飛 派 遣 妥 善 率 分 別 為 73.17% 、 機妥善率,以預定達成 65%為目標值,提升履行督導能 70.30%、68.79%及 66.84%,另 8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力,確保飛機適航妥善,讓飛行員以及機組人員,可以 111 年經積極努力,妥善率達 在執行任務時無後顧之憂。 72.04%,前揭各年度總體機隊平 均派遣妥善率均超越年度計畫 預定之目標值 65%以上,各型飛 機妥善率均能滿足勤務之需求。 三、未來持續加強機隊委商維護及履 約督導管理,並提升自我修護機 隊基礎自維技術能量,以及提升 機隊妥善率達成年度整體機隊 派遣妥善率 65%以上為積極努 力之目標,俾確保國家各項空中 任務之遂行及保護人民生命財 產之安全。 六、 空中勤務總隊的主要任務即是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年 難、救護等任務,為協助支援地方消防單位救援行動。 2 月 23 日以內授空勤字第 1127031090 近年來,登山活動蓬勃發展,又行政院積極推動「向山 號函陳送立法院在案,茲摘述內容如 致敬」 ,鼓勵國人親近山林,導致救難工作增加。有鑑於 下: 我 國 救 難 直 升 機 救 援 , 以 黑 鷹 直 升 機 、 海 豚 直 升 機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24 條規定:「司 (AS-365 機型)為主要機種,黑鷹直升機出勤成本每小 法機關、考試機關及各級政府之行政機 時約 20 萬元,海豚直升機出勤成本每小時約 18 萬元, 關徵收規費,應依法律之所定,未經法 所費不貲。然基於人道救援考量,且空中勤務總隊位於 律規定者,非分別先經立法機關或民意 支援救難的角色,不主動向民眾收取相關費用,而是由 機關之決議,不得徵收之。」爰為妥適 地方政府依照自治條例,由地方政府判斷是否違反相關 周延研議空中救難任務使用航空器或 自治條例,向空中勤務總隊詢問支援救難任務成本,再 國家救災資源收費作業之需要,已於 由地方政府向民眾收取費用,但是,並非每個縣市皆有 111 年委託中國文化大學辦理研析其他 訂定自治條例,且是否違反自治條例判斷職權亦在地方 國家航空器收費實務,與本總隊任務特 政府,造成空中勤務總隊執行救難任務,收費與否皆由 性之「航空器收費實務與法制委託研 地方決定,也導致社會對少數山友有濫用搜救資源的疑 究」 ,將藉此研析我國法制作業現況, 慮。爰此,建請空中勤務總隊,針對執行支援救難任務 針對未來朝向有條件收費前提下,以法 應研擬收費標準及方式,並且與消防署完善溝通,提出 制作業與收費辦法草案建議之研究報 具體方案,於 1 個月內書面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 告,作為後續辦理研議航空器收費與方 8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2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式法制作業之參考。 七、 空中勤務總隊 107 至 110 年度辦理各型機委外維護、航材 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2 採購案等總決算數介於 5 億 3,482 萬至 7 億 8,400 萬餘 年 2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元之間,而自有維護經費決算數介於 5,778 萬餘元至 2 1127035218 號 函 陳 送 立 法 院 在 億 2,110 萬元,自行維護經費占維護費比率介於 10.64% 案,茲摘述內容如下: 至 28.97%,委外比率偏高,委外經費龐鉅,顯示自行維 一、本總隊各型機隊以委商綜合維 護機隊量能有待提升,更不利我培育相關機組維護採購 護方式辦理,其中 UH-60M 型、 人才。空中勤務總隊機務人力預算員額有 95 人,堪比一 AS-365N 型及 Beech 型機隊均 家中型公司,而飛機養護之任務關係飛航安全,為提升 於接續完成新接承商維護案發 我飛機養護人才育成量能,創造就業機會,建請空中勤 包作業,自維機隊全數為本國 務總隊於 3 個月內,研擬「提升自維機隊維護量能」,向 籍維保人才,委商除海豚機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部分外籍人士外,幾乎都是本 國人才,達創造就業機會及培 養我國人才之功能,空勤總隊 為維持飛機妥善滿足勤務需 求,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 航材需求等採購案,近 4 年 (108 至 111 年)自維經費占總 維護費比率分別為 16.14%、 26.00%、28.20%及 31.49%,已 逐年增加至三成;另維修能量 建置,經多年努力,已具有黑 鷹 機 執 行 重 大 階 檢 (PMI)960 小時之修護能量,已能滿足飛 機妥善之基本修護需求。 二、未來將賡續提高自維經費之占 比,並積極培養自維機隊之維 護能量,提升維保能力,確保 飛機修護品質,以滿足國家各 項空中任務之遂行。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