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勤務總隊 目 次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一、預算總說明 ................................................................................................................ 01-07 二、主要表: (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09 (二)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 10-11 三、附屬表: (一)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 13-16 (二)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17-22 (三)各項費用彙計表 .................................................................................................... 23-24 (四)歲出一級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26-27 (五)資本支出分析表 .................................................................................................... 28-29 (六)人事費彙計表 ..............................................................................................................30 (七)預算員額明細表 .................................................................................................... 32-33 (八)公務車輛明細表 .................................................................................................... 34-35 (九)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36 (十)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38-39 (十一)捐助經費分析表 ................................................................................................ 40-41 (十二)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及類別表 .................................................................... 43-47 (十三)歲出按職能及經濟性綜合分類表 .................................................................... 48-53 (十四)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54 (十五)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 報告表 ................................................................................................................ 55-75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空中勤務總隊依行政院 93 年 2 月 25 日第 2879 次院會決議通過「內 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整併內政部警政 署空中警察隊、內政部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航空隊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等機關,於同年 3 月 10 日成立 籌備處,統籌調度執行陸上及海上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 運輸等五大任務。94 年 6 月 22 日總統公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 法」 ,並經行政院發布自 94 年 11 月 9 日施行,空中勤務總隊正式成立, 為內政部之所屬機關。 (二) 內部分層業務 空中勤務總隊內部單位及員額編制係依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及處 務規程之規定設置,其內部單位業務職掌劃分如下: 1. 空中勤務總隊置總隊長 1 人,職務比照簡任第 13 職等或列簡任第 13 職等,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置副總隊長 2 人,職務 列簡任第 12 職等,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置主任秘書 1 人,職務列 簡任第 11 職等,擔任空中勤務總隊幕僚長。 2. 空中勤務總隊設下列組、室、大隊: (1)航勤組-掌理航務與空中勤務指揮作業、機隊駐地、飛機配置、 飛航作業計畫、空中支援案件之受理派遣、指揮管制及協調聯 繫、與飛航管制機關聯繫及協議、緊急救難起降場之調查協調、 緊急應變小組、前進指揮所開設、飛航勤務人員服勤、演習與 訓練、飛行員資格檢定與鑑測、隨機飛行查核督導及追蹤考核、 1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與勤務相互支援機關間協議之訂定、執行、共同勤務人員訓練 指導、陸空通訊系統、資訊作業管理維護,及其他有關勤務指 揮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2)機務組-掌理飛機修護、飛機性能提升與更新計畫、維護裝備、 工具、航油補給、航材採購、庫儲與帳籍管理、預防保養計畫、 機務訓練、機務相關證照管理,及其他有關機務事項之規劃、 督導與執行。 (3)飛安組-掌理飛航安全監理機制與飛航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 行、飛地安全事件預防規劃及執行、飛地安全事件調查稽查規 劃及執行、飛地安全教育訓練、飛地安全相關會議之召開,及 其他有關飛地安全事項之規劃、督導與執行。 (4)秘書室-掌理會報、議事之處理與計畫列管、文書、檔案、印 信、出納、財務、營繕、採購等事務管理、國會聯絡與媒體公 關事務、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與諮詢、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及不屬其他各組、室、大隊事項。 (5)人事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人事事項。 (6)主計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7)政風室-掌理空中勤務總隊政風事項。 (8)勤務第一、二、三大隊-掌理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 巡與運輸之支援、所屬各隊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其 他有關勤務、業務事項。 (三) 組織系統圖及預算員額說明表 2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1. 空中勤務總隊組織系統架構圖如下所示: 總隊長 副總隊長 主任秘書 航 機 飛 秘 人 主 政 勤 勤 勤 勤 務 安 書 事 計 風 務 務 務 組 組 組 室 室 室 室 第 第 第 一 二 三 大 大 大 隊 隊 隊 2. 預算員額說明表如下: 業務計畫 年度及類別 職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合計 上年度編列 183 7 4 1 56 13 264 一般行政 本年度增減 0 -1 0 0 0 0 -1 合 計 183 6 4 1 56 13 263 二、空中勤務總隊 114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配合內政部年度施政,以建設一個廉能、務實、公義與永續的社會, 營造一個優質、便捷、安全與安心的家園,致力成為主動真心關懷民眾的 團隊為使命,並以臺灣優先、對人民有利,營造政治清廉、關懷弱勢、智 慧節能、便捷服務、城鄉均衡與永續發展的公義社會,為民眾打造安全幸 福的新家園為願景,秉持延續、修正、創新之基本理念規劃及推動各項重 要施政。 空中勤務總隊依據行政院 114 年度施政方針及內政部施政計畫,配合 3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 要,編定 114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 年度施政目標 1. 精進空中救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及偵巡等工作,提升空中 救援效能,策進之作為: (1)強化飛安考核作為。 (2)精進飛行本職學能。 (3) 優化飛機裝備性能。 (4)完備機隊駐地配置。 2. 精實機隊訓練與飛安管理: 為精實飛行訓練,空勤總隊訂頒飛行員年度訓練計畫,以提升飛行 人員素養與精熟操作程序;為提升飛地安全,強化飛安管理機制, 持續管制及研討當日飛行任務派遣,嚴格要求飛行紀律,確實掌握 任務狀況、飛機維保及飛機時間管制,以有效落實各項任務、訓練 及飛機維修管制,確保飛地安全。 3. 提升飛機裝備性能,完備機隊管理機制: 辦理 AS-365N 海豚型機隊升級案,以解決機齡漸高所面臨之消失性 商源問題,並將現有資源優化提升效能,於執勤時發揮最大功效, 使各項空中救援任務順遂。 4. 持續加速興建空中救災基地,完備機隊駐地配置: 空中勤務總隊五大駐地,分別於 103 年、109 年及 111 年完成臺中、 4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高雄與臺東駐地興建工程,機組人員進駐使用,並加速推動臺北松 山駐地興建,預計於 117 年啟用,朝建構完整之空中救災基地,優 化備勤環境,提供良好勤務運作設施,以確保各項任務飛行安全, 圓滿達成任務。 (二)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 重要計畫項目 工作計畫名稱 實施內容 空中勤務業務 一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 依工程施工計畫進行結構體工程施 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 作,並執行施工品質管理、期程稽核、 拆代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 控管及履約管理作業。 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 工程中程計畫 二 AS-365N 海豚型機隊升級 辦理海豚型機隊委商升級案規格草案 中程計畫 訂定及後續採購作業,於發包後與承 商辦理首架海豚機移交進廠,進行構 型升級階段,含初始設計、技術通報、 認證等作業事宜。 5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三、空中勤務總隊以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一) 前(112)年度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東駐地 本項工程依管制期程於工程竣 直升機棚廠興建工程中程計 工後,陸續辦理正式驗收及後續 畫: 複驗作業,並榮獲行政院公共工 112 年度主要辦理工程驗收作 程委員會「第 22 屆公共工程金質 業,以及申請綠建築與智慧建 獎」建築工程類佳作、黃金級綠 築標章證書。 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證書。 二、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松山 依招標期程,於 112 年 3 月完成 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空 遴選施工廠商作業,同年 5 月契 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 約開工後,與代辦機關(內政部國 棚廠等興建工程中程計畫: 土管理署)積極實施履約管理與 辦理施工廠商遴選後進入工程 督導,按規劃期程先行辦理三大 開工程序,審核施工廠商所提 (施工、品質及職業安全衛生) 計 三大 (施工、品質及職業安全 畫書之審核,並推動假設工程及 衛生) 計畫書,推動假設工程 地質改良工程等工項。又為利工 施作及地質改良工程等工項, 程進度展開,施工地點原屬軍事 並研議執行自主管制計畫,積 管制區域,經積極辦理自主管制 極參與工程相關會議。 計畫及自主保安設施建置,於同 年 10 月完成獨立工區大門開 設,使施工人員及工程車輛進出 得免經軍方管制作業。同時,積 極參與代辦機關與監造廠商所 召開工程進度與品質管制會 議,或相關專案會議,協助跨機 關整合與協調工作,增進橫向溝 通效能,以利工程進度全面推 展。 6 空中勤務總隊 預 算 總 說 明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二) 上年度已過期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計畫實施成果概述 工作計畫 實施概況 實施成果 空中勤務業務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臺北松山駐 與代辦機關賡續實施履約督導 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空軍司 管理,其中三大(施工、品質及職 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 業安全衛生)計畫書及依不同作 興建工程中程計畫: 業期程所提報之分項計畫,業經 代辦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 監 造 廠 商 審 核 及 代 辦 機 關 核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及工程契 定,同時請施工廠商按契約規範 約規定,賡續執行履約督導管理,實施材料、設備廠製與現場施 並續審分階段提出之三大(施工、 作。為加速推動工程,經盤點能 品質及職業安全衛生)計畫書、分 量並於確保工程品質及職業安 項計畫書與材料、設備,同時實施 全之前提下,提前準備後續工項 三級品管作業,以確保工程品質與 整備作業,以利工項綿密銜接, 職業安全。 工程進度截至 113 年 6 月底,預 定 進 度 6.76% , 實 際 進 度 11.71%,進度超前 4.95%,持續 朝提前完工目標邁進。 四、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說明:無 五、其他事項:無 7 本 頁 空 白 8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合 計 4,777 5,017 8,069 -240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000 4,000 5,131 - 0408650000 74 空中勤務總隊 4,000 4,000 5,131 -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4,000 4,000 5,131 -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000 4,000 5,131 - 本年度預算數係廠商違約逾期交 貨之賠償收入。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84 724 807 -240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484 724 807 -240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458 698 699 -240 0708650103 1 租金收入 458 698 699 -240 本年度預算數係大坪林聯合開發 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 信基地台場地租金收入。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26 108 - 本年度預算數係出售報廢設備等 收入。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3 293 2,131 - 1208650000 83 空中勤務總隊 293 293 2,131 -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293 293 2,131 - 1208650201 1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 - 1,788 - 前年度決算數係收回支援中油公 司飛行成本及採購案減價款繳庫 數。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93 293 343 - 本年度預算數係停車費收入。 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2,171,695 1,746,900 2,487,669 424,795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2,171,695 1,746,900 2,487,669 424,795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504,952 490,372 453,816 14,580 1.本年度預算數504,952千元,包括 人事費467,087千元、業務費35,87 2千元、設備及投資360千元、獎補 助費1,633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467,087千元,較上 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1 2,503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7,865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土地租金及 電費等2,077千元。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1,665,743 1,255,528 2,033,197 410,215 1.本年度預算數1,665,743千元,包 括業務費1,237,493千元、設備及 投資428,250千元。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 較如下: (1)航務、機務及飛安經費1,226,1 0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49,223 千元,包括: <1>辦理飛行人員學科訓練及空 勤機組人員團體保險等經費5 7,516千元,較上年度減列空 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團 體保險等經費1,582千元。 <2>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 護保養暨棚廠安全相關後勤 維持等經費1,168,587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150,805千元。 (2)勤務指揮工作經費15,190千元 ,較上年度增列汰購監視系統 及儲存設備等經費3,500千元。 (3)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經 費424,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 257,542千元,包括: <1>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 1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 114 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前年度 本年度與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稱及編號 預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上年度比較 代拆代建空軍司令部松山基 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工 程計畫總經費3,499,261千元 ,分9年辦理,109至113年度 已編列1,436,140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6年經費400,000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306,542千 元。 <2>新增臺中駐地勤務棟遮陽板 鋼骨結構補強除銹上漆工程 經費24,000千元。 <3>上年度臺中駐地棚廠橫移式 抗颱大門建置工程預算業已 編竣,所列70,000千元如數 減列。 <4>上年度高雄舊駐地廳舍及棚 廠拆除工程預算業已編竣, 所列3,000千元如數減列。 (4)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經費450千 元,較上年度減列汰購救災救 護相關裝備等經費50千元。 3708659000 3 一般建築及設備 - - 656 - 3708659011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 656 - 前年度決算數係汰購小貨車1輛經費 。 3708659800 4 第一預備金 1,000 1,000 - -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11 本 頁 空 白 12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408650300 -0408650301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000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賠償收入 -一般賠償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依據契約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400000000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4,000 0408650000 74 空中勤務總隊 4,000 0408650300 1 賠償收入 4,000 0408650301 1 一般賠償收入 4,000 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收入。 13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100 -0708650103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458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財產孳息 -租金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大坪林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行動電話基地台租金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號 收入。 函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458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458 0708650100 1 財產孳息 458 0708650103 1 租金收入 458 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及勤務第二大隊勤務廳舍電信基地台 場地租金收入。 14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070865050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6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廢舊物資售價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出售報廢財產等收入。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 」相關規定辦理。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0700000000 4 財產收入 26 0708650000 84 空中勤務總隊 26 0708650500 2 廢舊物資售價 26 出售報廢設備等收入。 15 空中勤務總隊 歲入項目說明提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1208650200 -1208650210 秘書室 來源子目及 預算金額 293 承辦單位 細目與編號 雜項收入 -其他雜項收入 歲 入 項 目 說 明 一、項目內容 二、法令依據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 依據財政部97年1月2日台財庫字第09603518320號 函、97年5月13日台財庫字第09703038150號函辦理 。 金 額 及 說 明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金 額 說 明 1200000000 7 其他收入 293 1208650000 83 空中勤務總隊 293 1208650200 1 雜項收入 293 1208650210 2 其他雜項收入 293 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停車費收入。 16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4,952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為推行本總隊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達成各項採購計畫,確保後勤支援效能目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人員維持 467,087 人事室 本計畫係職員183人、聘用人員56人、約僱人員1 1000 人事費 467,087 3人、技工4人、駕駛1人、工友6人,共計263人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831 ,所需人員待遇、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退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7,823 休離職儲金、年終慰問金、休假補助、空勤人員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8,482 飛航鐘點費、飛航人員攬才留才獎助金、加班費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955 、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現職人員)、公保、勞保保 1030 獎金 49,636 險費、全民健保保險費政府應負擔部分。 1035 其他給與 84,433 1040 加班費 34,27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0,104 1055 保險 25,55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7,865 秘書室 本計畫係總隊辦理文書、事務、歲計、會計統計 2000 業務費 35,872 、人事、政風及各勤務隊執行任務之一般行政所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需經費如下: 2006 水電費 1,880 1.總隊及各勤務隊同仁教育訓練等費用20千元。 2009 通訊費 2,240 2.配合替代役實施計畫,辦理替代役男相關作業 2012 土地租金 18,814 等所需經費80千元。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3.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水電費等1,88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 千元。 2024 稅捐及規費 343 4.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所需電話及網路通訊 2027 保險費 563 費等2,24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5.勤務第一大隊第一隊及勤務第三大隊第一隊等 2051 物品 1,400 土地租金18,814千元。 2054 一般事務費 6,141 6.薪資及財產管理等各項資訊系統操作維修服務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 費200千元。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50 7.總隊及各勤務隊影印機等租金費用400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50 8.依規定繳交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34 2072 國內旅費 800 3千元。 2081 運費 120 9.公務車輛及廳舍相關保險費563千元。 2084 短程車資 13 10.為處理公務所需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委請 2093 特別費 218 專業顧問服務費等22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11.公務車油料、碳粉、影印紙、文具用品及各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項零星物品等購置費用1,4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633 12.處理公務所需各項表報手冊印刷、資料蒐集 4085 獎勵及慰問 132 、辦公環境佈置、清潔、公務駕駛外包及各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501 項雜支等費用2,656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 15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789千元,員 工協助方案30千元及健康檢查費200千元,共 計5,825千元。 17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504,952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3.空中救災救難任務執勤成效文宣品製作等236 千元。 14.辦公廳舍及其附屬設備等房屋建築養護費800 千元。 15.公務車輛養護費786千元。 16.辦公器具養護費264千元。 17.停機坪、洗機坪等公共設施保養維護費650千 元。 18.總隊及各勤務隊處理公務等出差旅費800千元 。 19.公務相關資料等運送費120千元。 20.總隊及各隊處理公務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3千 元。 21.首長特別費218千元。 22.汰換辦公室應勤設備360千元。 23.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32千元。 24.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金1,466千元。 25.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退休人員及因公 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35千元。 18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665,743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 1.達成飛機妥善率65%。 。 2.強化飛行專業訓練,完成飛航人員年度飛航能力鑑測率 100%。 3.建置空勤資訊備份及異地備援機制。 4.解決黑鷹直升機及未來機隊進駐問題,並建構空中救災 基地。 5.達成飛航安全及確保救援能力目標。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航務、機務及飛安 1,226,103 航勤組、機務組、 本計畫係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 2000 業務費 1,226,103 飛安組、秘書室 測偵巡及運輸任務,添購各項應勤裝備,持續辦 2003 教育訓練費 25,772 理飛行與修護訓練,策定飛行安全及地面安全預 2006 水電費 12,353 防計畫等所需經費說明如下: 2009 通訊費 1,505 1.實施教育訓練費25,772千元,包括: 2024 稅捐及規費 111 (1)辦理飛行人員復飛、救難飛行、學科訓練 2027 保險費 17,084 及相關飛地安教育等經費1,150千元。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 (2)辦理機務相關訓練等經費214千元。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5 (3)辦理飛地安相關訓練等經費36千元。 2051 物品 52,456 (4)赴美國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擬 2054 一般事務費 7,663 機訓練經費2,389千元。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105,971 (5)赴馬來西亞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經 2072 國內旅費 2,500 費21,983千元。 2078 國外旅費 453 2.直升機無線電台執照費用11千元及架設勤務專 用通訊系統許可證書費、審驗、頻率使用及衛 星通話費等費用1,605千元,共計1,616千元。 3.辦理直升機第三責任險保險經費8,280千元, 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經費 8,804千元,共計17,084千元。 4.推動空中勤務業務相關專題演講、授課鐘點費 、出席費及撰稿等費用60千元。 5.外聘飛安監理委員出席費120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臺灣飛行安全基金會及中華搜救 協會會費55千元。 7.購置空中勤務錄影、錄音、電腦軟體、空勤機 組員(含修護人員)個人裝具及訓練器材等2,72 5千元。 8.空勤人員體檢及購置航空相關書籍、雜誌、技 令、製編空勤相關業務簡介等1,150千元,各 勤務隊環境清潔及駐地保全警衛等經費3,631 千元,執行救災(護)勤務所需誤餐費用等各項 雜支600千元,共計5,381千元。 9.飛機及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棚廠安全 相關後勤維持等經費1,168,587千元,本年度 辦理工作如下: 19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665,74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1)直升機維修棚廠及航材庫房24小時恆溫恆 濕所需水電費12,353千元。 (2)直升機勤務及維護保養所需油料費49,731 千元。 (3)直升機棚廠所需安全防護經費2,282千元及 飛航跑道周邊設施維護經費300千元,共計 2,582千元。 (4)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1,102,371千元 及棚廠橫移門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經 費1,550千元,共計1,103,921千元。 10.飛機棚廠廠門相關設施及備勤廳舍水電、消 防設施等定期檢測保養維護經費1,750千元。 11.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 訓、赴各勤務隊辦理直升機階檢及支援勤務 等出差旅費2,500千元。 12.配合陸軍至美國實施軍事售予專案管理會議4 53千元。 02 勤務指揮工作 15,190 航勤組 本計畫係建置總隊及各勤務隊資、通訊網路系統 2000 業務費 11,390 及直升機之指揮調度等事宜所需經費如下: 2018 資訊服務費 9,920 1.總隊勤務資、通訊服務費9,920千元,包括: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70 (1)總隊部資訊安全監控中心(SOC)系統年度保 2051 物品 1,000 養維護2,91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3,800 (2)空勤資訊設備及異地備援保養維護2,850千 3020 機械設備費 1,400 元。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400 (3)勤務專用通訊系統年度保養維護1,350千元 。 (4)總隊及各勤務隊電話交換系統及視訊會議 系統保養維護280千元。 (5)公文線上簽核暨內部資訊網系統年度維護2 ,440千元。 (6)總隊勤務用電視牆及勤務隊專用資訊多媒 體等保養維護90千元。 2.勤務專用通訊系統案高山站及呼氣酒精測試器 租金470千元。 3.更新臺中駐地監視系統相關器材等經費1,000 千元。 4.勤務專用無線電系統、臺中駐地監視系統設備 擴充及汰換等經費1,400千元。 5.汰購個人電腦主機、螢幕23套及儲存設備3台 等硬體設備經費2,400千元。 03 勤務棚廠廳舍興建整修工程 424,000 秘書室 1.辦理「臺北松山駐地直升機棚廠暨代拆代建空 3000 設備及投資 424,000 軍司令部松山基地指揮部飛機棚廠等興建工程 20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1000 空中勤務業務 預算金額 1,665,743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24,000 中程計畫」,係為解決黑鷹直升機進駐臺北松 山駐地現有棚廠及備勤空間不足等問題,以提 升北部地區空中救災能量。本計畫奉行政院10 9年8月3日院臺忠字第1090020030號函核定, 嗣因物價上揚致計畫經費不足,奉行政院112 年7月19日院臺忠字第1121029162號函核定修 正,所需總經費3,499,261千元(含工程管理費 7,949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1,971,070千元*0 .5%)+1,500千元】*0.7=7,949千元,並配合工 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分9年 辦理,執行期間自109至117年度,109至113年 度已編列1,436,140千元(其中109年度所需先 期設計規劃作業經費300千元,經行政院核定 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本年度續編 第6年經費400,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800千元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1,663,121千元。 2.辦理臺中駐地勤務棟遮陽板鋼骨結構補強除銹 上漆工程經費24,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390千 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計算如下:【(21,000千元*1.5%)+75千元 】=39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04 充實直升機周邊設備 450 機務組 汰購直升機所需救災救護相關裝備等經費450千 3000 設備及投資 450 元。 3020 機械設備費 450 21 空中勤務總隊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1,000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設定之,並依實際需要申請動支。 適時解決業務需要,促進行政效能。 分 支 計 畫 及 用 途 別 科 目 金 額 承 辦 單 位 說 明 01 第一預備金 1,000 空中勤務總隊 本計畫係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於年度進行 6000 預備金 1,000 中,供本總隊依預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 22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合 計 504,952 1,665,743 1,000 2,171,695 1000 人事費 467,087 - - 467,087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1,831 - - 1,83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7,823 - - 187,823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8,482 - - 58,48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955 - - 4,955 1030 獎金 49,636 - - 49,636 1035 其他給與 84,433 - - 84,433 1040 加班費 34,273 - - 34,27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0,104 - - 20,104 1055 保險 25,550 - - 25,550 2000 業務費 35,872 1,237,493 - 1,273,365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25,772 - 25,792 2006 水電費 1,880 12,353 - 14,233 2009 通訊費 2,240 1,505 - 3,745 2012 土地租金 18,814 - - 18,814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 9,920 - 10,12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 470 - 870 2024 稅捐及規費 343 111 - 454 2027 保險費 563 17,084 - 17,6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20 180 - 4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55 - 55 2051 物品 1,400 53,456 - 54,856 2054 一般事務費 6,141 7,663 - 13,80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 - - 8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1,050 - - 1,050 費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650 1,105,971 - 1,106,621 費 2072 國內旅費 800 2,500 - 3,300 2078 國外旅費 - 453 - 453 2081 運費 120 - - 120 23 空中勤務總隊 各項費用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708650100 3708651000 3708659800 一般行政 空中勤務業務 第一預備金 第一、二級用途別 合 計 科目名稱及編號 2084 短程車資 13 - - 13 2093 特別費 218 - - 218 3000 設備及投資 360 428,250 - 428,61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424,000 - 424,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 1,850 - 1,8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400 - 2,4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60 - - 360 4000 獎補助費 1,633 - - 1,633 4085 獎勵及慰問 132 - - 13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501 - - 1,501 6000 預備金 - - 1,000 1,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 - 1,000 1,000 24 本 頁 空 白 25 空中勤 歲出一級用途 中華民國 科 目 經 常 支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人事費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債務費 7 內政部主管 9 空中勤務總隊 467,087 1,273,365 1,633 - 民政支出 467,087 1,273,365 1,633 - 1 一般行政 467,087 35,872 1,633 - 2 空中勤務業務 - 1,237,493 - - 4 第一預備金 - - - - 26 務總隊 別科目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 資 本 支 出 合 計 預備金 小計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預備金 小計 1,000 1,743,085 - 428,610 - - 428,610 2,171,695 1,000 1,743,085 - 428,610 - - 428,610 2,171,695 - 504,592 - 360 - - 360 504,952 - 1,237,493 - 428,250 - - 428,250 1,665,743 1,000 1,000 - - - - - 1,000 27 空中勤 資本支出 中華民國 科 目 設 備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土地 房屋建築及設備 公共建設及設施 機械設備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 424,000 - 1,850 3708650000 民政支出 - 424,000 - 1,850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 - - - 3708651000 2 空中勤務業務 - 424,000 - 1,850 28 務總隊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及 投 資 其他資本支出 合 計 運輸設備 資訊軟硬體設備 雜項設備 權 利 投 資 - 2,400 360 - - - 428,610 - 2,400 360 - - - 428,610 - - 360 - - - 360 - 2,400 - - - - 428,250 29 空中勤務總隊 人事費彙計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事 費 別 金 額 說 明 一、民意代表待遇 - 二、政務人員待遇 1,831 三、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87,823 四、約聘僱人員待遇 58,482 五、技工及工友待遇 4,955 六、獎金 49,636 七、其他給與 84,433 八、加班費 34,273 九、退休退職給付 - 十、退休離職儲金 20,104 十一、保險 25,550 十二、調待準備 - 合 計 467,087 30 本 頁 空 白 31 空中勤 預算員額 中華民國 科 目 員 額 ( 單位: 職 員 警 察 法 警 駐 警 工 友 技 工 駕 駛 款 項 目 節 名 稱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0008000000 7 內政部主管 0008650000 9 空中勤務總隊 183 183 - - - - - - 6 7 4 4 1 1 3708650100 1 一般行政 183 183 - - - - - - 6 7 4 4 1 1 32 務總隊 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人 ) 年 需 經 費 聘 用 約 僱 駐外雇員 合 計 說 明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比 較 本年度 上年度本年度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56 56 13 13 - - 263 264 432,814 420,458 12,356 56 56 13 13 - - 263 264 432,814 420,458 12,356 114年度以業務費編列勞務承攬經費明 細如下: 1.「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 計人數2人,經費1,265千元。 2.「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 」預計人數116人,經費83,982千元 。 3.「空中勤務業務-勤務指揮工作」預 計人數2人,經費1,120千元。 33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現有車輛: 1 首長專用車 4 101.08 1,798 664 31.00 21 35 19 2593-T2。 1 小貨車 2 112.08 2,378 664 31.00 21 6 16 BTT-2937。 1 機車 1 100.05 101 124 31.00 4 1 1 533-HYJ。 2 機車 1 104.05 149 248 31.00 8 2 2 MAH-7369、MA H-7372。 4 機車 1 105.03 124 496 31.00 15 5 4 MGC-2110、MG C-2113、MGC- 2115、MGC-21 16。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64 31.00 21 36 14 8851-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64 31.00 21 36 14 8852-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64 31.00 21 35 13 8853-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6.09 2,967 664 31.00 21 35 13 8861-RH。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64 31.00 21 35 13 4179-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64 31.00 21 35 13 4180-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64 31.00 21 35 13 4181-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4 97.08 2,967 664 31.00 21 35 13 4182-UW。 指揮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64 31.00 21 35 25 ALA-655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64 31.00 21 35 25 ALA-655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64 31.00 21 35 25 ALA-6561。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64 31.00 21 35 25 ALA-656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8 104.11 2,351 664 31.00 21 35 25 ALA-656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1。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3。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5。 34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車輛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乘客人數 購置 汽缸總 油料費 車輛數 車 輛 種 類 排氣量 養護費 其 他 備 註 不含司機 年月 (立方公分)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6。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7 105.12 2,378 664 31.00 21 35 25 ASE-2107。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4 107.08 2,400 664 31.00 21 35 25 AXL-7052。 勤務車 1 特種車–其他 4 107.08 2,400 664 31.00 21 35 25 AXL-7053。 勤務車 合 計 16,140 500 786 473 35 空中勤務總隊 公務航空器明細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乘客人 航空油料費 購置 發動機型號 航空器數 航 空 器 種 類 數不含 養護費 其他 備註 年月 (數量) 數量(公升) 單價(元) 金額 飛行員 現有航空器: 1 BE-200 6 68.07 PT6A-41(2) 66,525 24.54 1,633 25,709 NA-3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50,000 24.54 1,227 68,447 NA-101 1 AS-365N1 12 80.06 ARRIEL 1C1(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2 1 AS-365N2 12 82.07 ARRIEL 1C2(2) NA-103飛航事故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4 1 AS-365N2 12 82.08 ARRIEL 1C2(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5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6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8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09 1 AS-365N3 10 88.12 ARRIEL 2C(2) 50,000 24.54 1,227 68,448 NA-110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6 37,791 NA-701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6 37,791 NA-702 1 UH-60M 12 104.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6 37,791 NA-703 1 UH-60M 12 106.08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6 37,791 NA-704 1 UH-60M 12 105.07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7 37,791 NA-705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7 37,791 NA-707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7 37,791 NA-708 1 UH-60M 12 106.12 T700-GE-701D 105,000 24.54 2,577 37,791 NA-709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1 NA-710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2 NA-711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2 NA-712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2 NA-713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2 NA-714 1 UH-60M 12 109.10 T700-GE-701D 120,000 24.54 2,945 37,792 NA-715 合 計 2,026,525 49,731 1,102,371 0 36 本 頁 空 白 37 預算員額: 職員 183 人 技工 4 人 警察 0 人 駕駛 1 人 空中勤 法警 0 人 聘用 56 人 合計: 263 人 駐警 0 人 約僱 13 人 工友 6 人 駐外雇員 0 人 現有辦公房 中華民國 自有 無償借用 區 分 單位數 面積 取得成本 年需養護費 單位數 面積 年需養護費 一、辦公房屋 9 41,215.88 1,521,725 768 1 3,354.43 32 二、機關宿舍 - - - - - - - 1 首長宿舍 - - - - - - - 2 單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3 多房間職務宿舍 - - - - - - - 三、其他 - - - - - - - 合 計 41,215.88 1,521,725 768 3,354.43 32 38 務總隊 舍明細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平方公尺 有償租用或借用 合計 單位數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面積 押金 租金 年需養護費 - - - - - 44,570.31 - - 8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570.31 - - 800 39 空中勤 捐助經費 中華民國 計 畫 捐 助 捐 助 計 畫 起 訖 捐 助 對 象 捐 助 內 容 經 常 年 度 人 事 費 合計 - 1.對個人之捐助 - 4085獎勵及慰問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85獎勵及慰問 01 114-114 退休職人員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4090其他補助及捐助 - (1)3708650100 - 一般行政 [1]4090其他補助及 02 114-114 因公傷殘殉職人 因公傷殘殉職人員子女教養 - 捐助 員之子女 金。 [2]4090其他補助及 03 114-114 退休人員及因公 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 捐助 死亡人員遺眷家 (退休人員及因公死亡人員 戶代表 遺眷家戶代表)。 40 務總隊 分析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經 費 之 用 途 分 析 門 資 本 門 合 計 業 務 費 其 他 營 建 工 程 其 他 - 1,633 - - 1,633 - 1,633 - - 1,633 - 132 - - 132 - 132 - - 132 - 132 - - 132 - 1,501 - - 1,501 - 1,501 - - 1,501 - 1,466 - - 1,466 - 35 - - 35 41 本 頁 空 白 42 空中勤務總隊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預 計 本 年 度 上 年 度 上 年 度 核 定 上 年 度 類 別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計畫項數 人 天 預 算 數 合 計 3 298 24,825 3 284 24,825 考 察 - - - - - - 視 察 - - - - - - 訪 問 - - - - - - 開 會 1 18 453 1 18 380 談 判 - - - - - - 進 修 - - - - - - 研 究 - - - - - - 實 習 2 280 24,372 2 266 24,445 43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擬前往國 主 要 會 議 議 題 旅 費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家或地區 談 判 重 點 等 交通費 生活費 一、定期會議 01 配合陸軍至美國實施軍事 美國(暫 參加美國安援指揮部召 9 2 217 194 售予專案管理相關會議-25 訂舊金山 開UH-60M型直升機有關 ,需配合 軍事售予專案會議,管 美方擇定 制專案執行進度、飛機 地區) 主附件後送回修、技術 支援、消失性商源料件 處置、飛機構型修改及 料件採購等窒礙議題, 以維飛機妥善與適航, 配合參加會議確有需要 。 44 務總隊 -開會、談判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 算 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 歸屬預算科目 辦公費 合 計 出 國 地 點 出國期間 出國人數 國 外 旅 費 42 453 空中勤務業務 美國(伊利諾) 107.07 3 647 美國(休士頓) 108.08 3 541 美國(夏威夷) 111.08 2 395 45 空中勤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中華民國 計畫名稱及領域代碼 擬前往國家 主 要 研 習 課 程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天數擬派人數 三、實習 01 Beechcraft King Air型 美國(暫訂 參加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擬機 114.04-114.10 14 4 機模擬機訓練-25 達拉斯) 訓練。 02 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馬來西亞 參加AS-365N型機模擬機訓練。 114.04-114.10 7 32 25 46 務總隊 -進修、研究、實習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旅 費 預 算 歸屬預算科目 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 生 活 費 機票與出國手續費 書籍學雜等費 合 計 487 423 1,479 2,389 空中勤務業務 9 915 653 20,415 21,983 空中勤務業務 84 47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經 常 分類 職能 受僱人員報酬 商品及勞務購買支出 債務利息 土地租金支出 別分類 總 計 467,487 1,255,151 - 18,814 01 一般公共事務 467,487 1,255,151 - 18,814 48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經 常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經常支出合計 對企業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1,633 - - 1,743,085 - 1,633 - - 1,743,085 49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投 資 及 增 資 資 職能 別分類 對營業基金 對非營業特種基金 對民間企業 對企業 總 計 - -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 - - 50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本 移 轉 對家庭及民間 土地購入 無形資產購入 對政府 對國外 非營利機構 - - - - - - - - - - 51 空中勤 歲出按職能及經 中華民國 經濟性 資 本 分類 固 定 資 本 職能 別分類 住宅 非住宅房屋 營建工程 運輸工具 總 計 - 424,000 - - 01 一般公共事務 - 424,000 - - 52 務總隊 濟性綜合分類表 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支 出 形 成 總 計 資本支出合計 資訊軟體 機器及其他設備 土地改良 - 4,610 - 428,610 2,171,695 - 4,610 - 428,610 2,171,695 53 空中勤務總隊 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中華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臺幣億元 分年經費需求 中央公務預算 112及以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及以後 計畫名稱 執行期間 備 註 經費需求總額 前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預估 預算數 需求數 臺北松山駐地直 109-117 34.99 13.43 0.93 4.00 16.63 本項計畫係奉行政院 升機棚廠暨代拆 109年8月3日院臺忠 代建空軍司令部 字第1090020030號函 松山基地指揮部 核定,並奉行政院11 飛機棚廠等興建 2年7月19日院臺忠字 工程中程計畫 第1121029162號函核 定修正,其中109年 度所需先期設計規劃 作業經費300千元, 經行政院核定由年度 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 應。 AS-365N海豚型機 114-118 34.80 - - - 34.80 本項計畫係奉行政院 隊升級中程計畫 113年2月15日院臺忠 字第1131002201號函 核定。 5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甲、 通案決議部分: 一、 113 年度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決議如下: 遵照辦理。 1.減列大陸地區旅費 30%。 2.減列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 5%。 3.減列委辦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5%。 4.減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 養護費 5%。 5.減列軍事裝備及設施 3%。 6.減列一般事務費(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3%。 7.減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不含農業部防檢署、衛福部疾管署 及 1,000 萬元以下機關)25%。 8.減列設備及投資(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 增資台電公司)3.8%。 9.減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 規定支出)5%。 10.減列對地方政府之補助(不含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 助款)4%。 11.前述一至六項允許在業務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2.前述九至十項允許在獎補助費科目範圍內調整。 13.若有特殊困難無法依上開原則調整者,可提出其他可刪減項目, 經主計總處審核同意後予以代替補足。 14.如總刪減數未達 299 億元(扣除增資台電公司及撥補勞保基金 後,約 1.12%),另予補足。 二、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各機關及所屬統刪項目如下: 遵照辦理。 1.大陸地區旅費:統刪30%,其中中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國 家發展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內政部、 警政署及所屬、移民署、財政部、賦稅署、關務署及所屬、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 法務部、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 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 5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心、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 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糧署及所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環境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 整。 2.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 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委 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核能安全委 員會及所屬、公平交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考試院、考選部、 銓敘部、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移民署、建 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國防 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 務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 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家教育 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 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 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局及所屬、 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勞動基金運用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 保育署及所屬、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業試驗所及所 屬、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 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種 苗改良繁殖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 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 融署、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5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 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數位產業署、僑務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 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 學園區管理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海洋委員會、海 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 代,科目自行調整。 3.委辦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 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 員會、檔案管理局、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立法 院、司法院、考試院、銓敘部、審計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 庫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廉政署、矯正署 及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業 發展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 航港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種 苗改良繁殖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動植物 防疫檢疫署及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 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4.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統刪5%,其中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國立故宮博物院、檔案管理局、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大陸委 員會、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 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5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 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 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 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建築研 究所、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稅局、高 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 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 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 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 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 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能源 署、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 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農 業試驗所及所屬、畜產試驗所及所屬、獸醫研究所、生物多樣性 研究所、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 5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農業金融署、 農糧署及所屬、農田水利署、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疾病管制 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僑務 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 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 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5.軍事裝備及設施:統刪3%,其中國防部所屬、海巡署及所屬改以 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6.一般事務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3%,其 中總統府、主計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 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 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 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 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 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 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 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 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 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內 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 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5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臺中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高雄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 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 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 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 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 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 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 管理局及所屬、能源署、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署、觀 光署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業部、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獸醫研究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 農業金融署、農糧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環 境部、資源循環署、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檢查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 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 目自行調整。 7.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衛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1,000萬元以下機關不刪外,其餘統刪25%。 8.設備及投資: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資產作價投資及增資台 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刪外,其餘統刪3.8%,其中中央選舉委員 會及所屬、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 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懲戒法院、 法官學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 6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南 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 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 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消防署及所屬、 國防部、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財政資 訊中心、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 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 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 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 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 署、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 檢察署、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 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 署、調查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商業發 展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交通部、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 業部、疾病管制署、海洋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 行調整。 9.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及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 出不刪外,其餘統刪5%,其中總統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所 屬、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財政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6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新竹 地方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 南投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 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臺灣臺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臺灣基隆 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 連江地方檢察署、智慧財產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觀光署 及所屬、公路局及所屬、航港局、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屬、疾病管制署、環境部、僑務委員會、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海洋委員會、海洋 保育署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10.對地方政府之補助: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及一般性補助款不 刪外,其餘統刪 4%,其中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消防署及所屬、 移民署、財政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 署、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臺灣屏東地方 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所 屬、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改 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三、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 2 兆 8,818 億元,較 112 年度大增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1,927 億元,成長幅度約達 7.2%。截至 112 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 償餘額實際數為 5 兆 8,488 億元,較蔡政府上台時的 5 兆 3,988 億 元,增加 4,550 億元,且近 2 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超徵金額,一年 大約 3,000 餘億元。常態性超徵稅收表示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 落伍;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 效率;如有虛增的稅賦,則表示整體稅制失修、恐使整體稅制的正 當性受質疑。一味忽略常態性超徵的情形,是因循苟且、便宜行事。 顯見常態性超徵稅收不僅使政府無法正確預估、掌握財源,導致施 政進度落後、行政效率不彰;也有讓政府的實際舉債數遠低於預算 6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數,有美化財報之嫌;超徵稅收的金額也成為政府的小金庫,只要 是符合法規就可以運用,缺乏被監督的功能。政府預算編列原則應 量入為出,鉅額超徵為量入之失敗、政府之數字管理失靈。據立法 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106 年度稅課收入 1.52 兆元,107 至 109 年 度均逾 1.6 兆元,110 年度攀升到逾 2 兆元,除 109 年度稍有下降 外,其餘各年度皆增加,且屢創新高;年度預算達成率介於 95.58% 至 119.38%間,5 年平均預算達成率為 105.03%,合計超過預算數 4,053 億元。為解決政府常態性超徵稅收之情形、精進稅收預測的 模式與調整技術官僚的心態,按部就班、有系統性地檢修整體稅制, 爰於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優先 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至歲計賸餘及適當支持勞工保險基金。 四、 數位發展部提出 4 年期(113 至 116 年)「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 ,共匡列 13 億 4,000 萬元,用以推動政府 資料加密分持及跨境備援,其性質屬新興計畫。跨境備份涉及主權 及傳輸安全問題,理應透過政府間談判,以愛沙尼亞為例,其 2018 年於駐盧森堡大使館內開設數據大使館,兩國經過談判確立該伺服 器視為愛沙尼亞領土,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完全獨立。請數位發展 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列各計畫之名稱、各年度期程及經費 等細項說明之專案報告。 五、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 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 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財政部表示截至 112 年度 10 月為止,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 所得稅、證券交易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牌照稅、娛樂稅、 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 10 稅目,都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目 標。其中,證券交易稅前 10 月累計稅收達 1,598 億元,年增 8.4%, 比預算數超出約 47 億元;綜合所得稅截至 10 月已超過全年預算數 逾 1,082 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累計稅收已超過全年預算 111 億元 以上;遺產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75 億元;贈與稅已超過全年預算 57 億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目前達成率已逾 162%。近幾年中央政府稅 6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課收入決算數多遠超原編列預算數,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 預估稅收過於保守,執行結果與預測存在極大差距,稅課收入估計 編列作業之精準性不足,爰要求財政部邀集其他相關單位召開會議 檢討,並成立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縮短稅收估測時間落差,及進一 步瞭解消費與營業稅稅基之關聯性,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稅 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 六、 近幾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常遠遠超過原編列之預算數,除了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111 年度超徵 5,237 億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布 之數據,112 年度前 10 個月稅課收入已達 3 兆 0,223 億元,續創歷 年同期新高,年增 6.9%,全年稅收預估將超過預算數 3,000 至 3,700 億元。儘管稅課收入超乎期待使得國庫進帳數大幅增加,卻不見政 府機關因此將超徵之稅收中更高的比例用在債務還本和付息上;然 而近幾年總預算編列之還本預算數均低於千億元,相對於當年度到 期債務總額明顯不足,其中 111 年度總預算編列債務還本預算 960 億元,雖然確實有如數執行並於預算外增加還本 540 億元,合計實 際還本數達 1,500 億元,但是相較於 111 年度到期債務高達 7,500 億元卻僅占 20%,其不足數仍須透過債務基金舉新以還舊、舉債為 還債的方式調度財源來攤還。政府每年依據公共債務法之法定最低 比例來編列債務還本付息數,但在近年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且 未來 5 年間乃至 10 年間將面臨沉重的待償付債務壓力下,為免債留 子孫、債留下一任政府,爰要求行政院召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 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就未來若在前年度稅收大幅超徵數千億元之情 況下將額外提撥法定 5%至 6%之外的多少比例來用於債務還本及付 息提出具體方案,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七、 財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發布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112 年 10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月實徵淨額達 2,318 億元,較 111 年同月增加 318 億元(+15.9%) ; 112 年累計至 10 月份,實徵淨額 3 兆 0,223 億元,較 111 年同期增 加 1,963 億元,約占累計分配預算數 112.0%、占全年預算數 98.4%。 據財政部推估,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面對外界詢問 113 年是否還會有普發現金,財政部則表示,若歲入執行優良,首先還 是要減少舉債,或用來增加國家財政韌性。為進一步了解政府對於 6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112 年稅收超徵大約 3,700 億元之具體規劃,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 處及財政部說明將如何運用超徵之 3,700 億元減少舉債數額或增加 還債數額,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八、 113 年適逢總統大選,1 月 13 日選舉結果出爐後,新任總統及行政 遵照辦理。 團隊將在 5 月 20 日宣誓就職,其中將有長達近 4 個多月的看守內閣 時期。爰此,為避免各行政機關有提前濫行消耗預算之情事發生, 使新政府上任後恐面臨經費不敷使用,施政捉襟見肘之虞。於 113 年度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各行政機關應依循下列注意事項執行預 算:1.各機關應確實依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嚴格執行。2.有關人事 費用部分,應力求精簡,避免有不足之情事發生。3.各機關應先行 檢討年度相關預算支應空間仍有困難後,始得申請動支總預算第二 預備金。4.各機關(基金)之媒體政策及宣導經費,除應詳述辦理 方式及所需預算經費,並應依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及其執行原則等相 關規範,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審核及執行,並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 相關預算事件若有違法或違反相關規定,應依預算法第 95 條規定, 由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起訴相關機關或 附屬單位,以維護國家財政紀律。 九、 預算法第 64 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 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意即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為第一預備金動支條件,經向行政院 主計總處備案後,不需再經立法院同意,即可支用。蔡政府執政近 8 年,通過「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府海空戰 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2 個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的軍購案,且該 特別預算案從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朝野各黨團均全力支持,至多歷 時一個半月即於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國防部 113 年度第一預備金 增加 20 億元,並針對新增建案不及納編年度預算,研議修訂行政規 則予以動支第一預備金,若未經立法院審查恐不符預算法精神。行 政規則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侵犯立法權。軍事投資計畫往 往涉及經費龐大且多以分年度編列,如果計畫未及核定即以第一預 備金支應首年的經費,立法院將無法善盡監督之責進行事前完整的 65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審議。爰此,要求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照預算法規定嚴格核定 各項預算經費,避免行政部門利用巧門編列預算;國防部未及列入 113 年度總預算的新增投資建案,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時,應審慎嚴 謹,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十、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年均編列鉅額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預算,持續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有助增進國家整體發展及人民 生活品質。惟相關設施興建完工後,常未能達到預計使用目標,易 致公帑支出效益偏低,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有行政院活化閒 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及 10 類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準以為管理依循 等。然,各部會補助地方建設完成案之利用率、運用率等曾低於前 開活化標準而須予管控案件來源並非每年例行全面清查結果,而主 要係依審計部審核或監察院調查結果、民眾舉報、媒體報導等案件 辦理,且只要達到活化標準並經地方政府報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 核及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通過後即予解除列管(尚非達長期體 質改善) ,另尚有各部會列管欠周妥情形或列為特別預算案件而未提 等。又查,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計畫經費執 行率雖達 95%以上,惟均有於年度內辦理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 及調整年度經費情形,顯示現行著重於預算執行之控管方式,無法 覈實反映計畫實際執行進度與原計畫之差異。爰要求行政院強化相 關管控機制,評估將計畫經費與期程變動情形納為計畫管考會議參 據,以提升執行成效,並確立公共建設計畫營運評估作業之揭露機 制,將有關案件管理結果公開上網,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十一、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協助,係透過一般性補助款予以挹 遵照辦理。 注,以達成保障地方財源之目標,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程度,建構 完善財政調整制度。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 核要點規定,中央對市縣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 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暨市縣政府財政績效與年 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之考核,分別由中央相關主管機關主辦,並 由各主辦考核機關依考核作業期程,將考核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 彙整陳報行政院,據以增加或減少其當年度或以後年度所獲之一般 性補助款。近年中央各部會補助各市縣數額龐鉅,各部會辦理之補 66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助地方業務,原則上須符合具效益及整體性、重大示範性及跨越市 縣之建設,或屬因應重大政策或建設者方予編列及補助。惟各市縣 多有受補助業務僅屬宣導推廣、行銷管理或單項特定活動者,顯示 目前中央各部會補助範圍恐過於廣泛;又其中多有僅具短期效益 者,並常因規劃、執行及管理欠妥致未達預期目標、使用成效呈不 足或下降等。為提升中央政府運用補助引導區域合作治理之辦理成 效、加強相關規劃、執行、管理之督導,爰要求各部會依規定加強 辦理跨區域計畫型補助業務,並落實蒐集前置資料妥予規劃補助計 畫,且須辦理公平審核機制,切實依成本效益分析結果核給經費, 及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15 條規定等切實管考 督導,俾利相關公帑支出效益。 十二、 依據預算法第 34 條、第 37 條、第 39 條、第 43 條及第 49 條等規定, 遵照辦理。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 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 編列概算及預算案。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 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 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惟目 前預算書編製及表達不夠詳實,或多以文字抽象描述,未具體表達 績效衡量指標及預期成果,且預算書中金額重大之項目,其說明亦 太過簡略。由於相關預算編製不夠詳實,使立法委員不易清楚了解 預算編列之內容,難以針對預算之合理性與效益性進行有效的審 查,致影響預算審議之效率。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行政部門所 投入參與的人力,數以萬人計,且相關預算資訊均掌握於行政部門, 致形成行政、立法部門資訊不對稱,使立法院在蒐集預算資訊不易, 且需耗費大量成本及時間。國會要在 3 個月內,以十分有限的人力, 對專業性高而龐雜的預算案進行全盤審查,有賴預算相關資訊的透 明化及公開化,才能事半功倍。爰要求自 114 年度起,中央政府各 機關(構)依預算法第 34 條規定函送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 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予立法 院時,一併將相關計畫書核定本上網公布,以提升立法院審查效率, 避免因審查預算時間不足而有前緊後鬆或虎頭蛇尾之現象,以建立 67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立法院預算審查之專業性及權威性。 十三、 行政院宣布軍公教人員 113 年調薪 4%,地方政府人事費用因而增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加。對此行政院表示,涉及中央部分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至於地 方政府人事費用,依據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地方 政府人事費用為地方自治事項,應先以自有財源優先支應,惟為平 衡全國經濟發展,中央政府已將地方政府之正式人員人事費用納入 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之中,若有差短之處則予以補助,但考 量地方財政情形,雖部分縣市未有差短情況,行政院仍予以半數補 助。為不使中央政府讓軍公教人員加薪的美意反倒造成地方政府財 政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依據各地方政府之財政狀況綜合考量後分別 給予不同程度或比例的補助款,以促成各地方政府財政之健全穩定 以及均衡發展,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四、 有鑑於詐騙已成為跨國界的產業,隨著詐騙日趨科技化、智慧化與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跨境化,已成為各國的治安挑戰,由於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政府無 力解決,尤其電子化程度愈高的國家,詐騙案件的成長更為顯著。 爰要求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 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者合作,探討研究詐騙常使用的工 具,積極盤點資源,加重法制刑責,並檢討分析如何監控防堵通訊 網路、訊息廣告及人頭帳戶等浮濫管理問題,以有效全力打擊詐騙, 保護人民財產安全,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五、 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推估,全台灣一年浪費 220 萬公噸的食物,換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算下來廚餘桶可以堆出 5 萬座台北 101;同時衛生福利部至 111 年 第 4 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共有 14.6 萬戶,換言之,國人一年浪 費的食物可以援助弱勢十餘年。進一步來說,當今台灣社會最缺乏 的不是食物,而是缺少途徑傳遞資源給有困難、有需要的人們手中, 且有效利用剩食之目的,除解決貧窮的目標之外,應加上環境永續 的新意涵。惟迄今剩食再利用方式未臻完善,尚無實際具體的成效, 國內仍存在食物浪費和供給不均的矛盾,亦發生過期品流入黑市再 出售給消費者之情事。因此,為有效推廣愛惜食物、落實零飢餓的 目標,爰要求行政院研擬跨部會意見,結合過剩食物數及求援人數 之登錄資料,建置跨部會剩食再利用方案,同時評估商家主動捐贈 68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食物可抵扣加值稅之可能性,以達食物互助體系在地化,擴大社會 安全照護之願景。 十六、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12 年 2 月編製之國民所得統計摘要,110 年度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GDP 達 21 兆 1,605 億元,經濟成長率 6.53%,創下自 100 年以來新 高。另依據經濟部 111 年 5 月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由於全球 景氣穩定成長、終端需求增溫,上市上櫃公司 110 年度之主要營運 指標皆創下 106 至 110 年度以來的新高。然而儘管經濟、產業表現 可圈可點,上市上櫃公司員工似乎並未因此而提升薪資待遇,110 年度上市上櫃公司用人費用為 1 兆 5,963 億元,約占營收的 6.59%, 甚至較 109 年度下降 0.06%。為使企業在獲利豐碩之餘能提升員工 薪資水準,爰要求行政院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修法來增加上市上櫃公 司員工於公司有盈利時的薪資待遇之可行性,並要求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確實督導各上市上櫃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規定,揭 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董監事之酬金等相關資 訊,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2 年 9 月底公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 ,十大原則內容包括:1.加強虛擬資 產發行面管理;2.業者必須要訂定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並納 入內控制度;3.強化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4.強化交易公 平及透明度;5.強化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6.建立營運 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管理機制;7.資訊公告揭露;8.強化內 部控制及機構查核機制;9.明定對個人幣商洗錢防制監理等同法人 組織;10.嚴禁境外幣商非法招攬業務。對於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 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由於穩定幣由中央銀行 負責辦理,並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因此,這項指導原則 僅針對非穩定幣的發行,並未針對穩定幣進行規範。為促進虛擬資 產交易市場之健全,避免灰色地帶出現,爰要求行政院邀集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針對是否禁止業者販賣穩定幣進行磋商和 研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金融業資安防護能力,於 109 年 8 月發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又於 111 年 12 月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而 69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研訂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2.0 版,要求一定規模之銀行、保險、證券 業設置資安長,並推動金融機構聘任具資安背景之董事或設置資安 諮詢小組。但部分金融機構之資安長人事異動頻繁,其中公股行庫 部分,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度 1 年內 3 度更換資安 長;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 111 年 1 月聘任之資安長就任未及 4 個月即辭職,其職務更懸缺超過 3 個月才又新聘;臺灣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股行庫的資安長更被指 出其僅有財金背景,但沒有資安相關背景和專業。為強化各金融機 構之資安治理效能,爰要求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 部督導各金融機構確實依相關規定設置資安長,並避免其因公司內 部職務調整而造成短期內之頻繁人事異動;另公股行庫在金融業資 安防護層面應做好表率,各公股行庫資安長宜具備資安專業始得擔 任,若逢人事異動之情況,各公股行庫應同時研提內部資安專長訓 練課程,以因應人員調任。上述問題請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十九、 為避免政府於選舉前以大筆國家資源遂行各項人事酬庸甚至移轉國 遵照辦理。 家財產之虞,爰要求行政院通令各機關及其所屬與所主管的附屬單 位營業及非營業基金、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暨泛公股持股逾 20% 之轉投資事業及其再轉投資事業,即刻暫緩籌設新設公司作業,並 於 2 個月內就相關籌設計畫、效益評估等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 書面報告後,始得執行。 二十、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法第 10 條規定: 「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 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 一定之行使」;次依同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 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 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約聘人員是 行政機關依法進用之人員,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亦 應嚴守行政中立。爰此,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上開事件進行檢討, 並於 3 個月內針對文化健康站業務執行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 出書面報告。 70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二十一、 近期接獲不少基層民眾反映,於各部會之官方臉書宣傳中,可見許 遵照辦理。 多部會粉專帳號發布與其業務毫無相關之宣揚政績文案,例如:環 境部分享「0~22 歲國家一起栽培」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 「軍公教 調薪 3 次」 、「基本工資連八年調漲」 ;又或是同一篇「落實居住正義」 之貼文,竟有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部、交通部航港局、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業部等多個部會協助大肆宣傳。在總統及立 委選舉期間將民進黨過去執政 8 年之豐功偉業,透過官方臉書等社 群媒體宣導政策。各部會之社群平台經營,應著重於其業務相關之 宣傳,或協助行政院宣傳具緊急且重大之政策,而非作為執政黨公 器私用大外宣之平台,爰要求各部會應恪守本業,遵循行政中立原 則,依法行政,避免政府機關官方帳號於選舉期間淪為特定政黨競 選之工具,公私不分。 二十二、 法律案之制定、修正或廢止之權責,若法案涉及跨院際,送請立法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院審議前應完成會銜之作業。但實務運作上,例如司法、行政兩院 會銜所送立法院審議之法案,常見兩院意見分歧,甚至正反意見併 陳,以致法案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難以取得共識而無法議決。爰 此,要求司法院及行政院,未來若有需兩院會銜之法案送立法院審 議前,宜充分進行溝通,協調出兩院意見一致之版本後,再行函請 立法院審議,俾利法案審查順利進行。 二十三、 查 112 年引爆進口蛋驗出禁用抗生素、蛋液農藥超標等風波,讓消 非本總隊主管業務。 費者「食」在不安心。再者,甚至有液蛋業者混用進口蛋涉標示不 實,賣給下游餐廳、烘焙坊,引起社會譁然;凸顯政府在蛋液管理 未臻完善。然而,由於蛋品都有沙門氏菌、李斯特菌等風險,且冷 藏液蛋未經殺菌程序,更應不得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有鑑於此, 為求全民食品安全健康嚴加把關,爰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由 於部分西式糕餅類產品之製程不一定會經過充分加熱程序,為避免 誤用(未經充分加熱之產品)及交叉汙染,應要求蛋液製造業者應 標示(未殺菌液蛋) ,強制供售為生食用途使用者皆需要採購殺菌液 蛋,以確保消費者食用之安全。 71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乙、 內政委員會決議部分: 空中勤務總隊 一、 113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 遵照辦理。 編列 13 億 1,382 萬 6 千元,辦理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 救難、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空中勤務總隊成立自 94 年, 規劃 5 大任務,即救災、救難、救護、空中偵巡與觀測以 及運輸,相較後 2 項,前面「3 救」占空中勤務總隊絕大 多數的任務,據統計,自 93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止,總共出動 108,376 架次,已救援 8,051 人,顯示其 「慈航天使」的名號是實至名歸。惟空中勤務總隊的每一 趟任務,都是環境惡劣,是相當考驗飛行員的技術,爰請 空中勤務總隊出任務時,須注意機組人員安全,並加強監 督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情形,及第一線人員裝備每年都要有 一定比例更新。 二、 空中勤務總隊依立法院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 遵照辦理。 決議,管制每 6 個月定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 AS-365N、UH-60M 機艦組合演練及相關作業情形書面報 告;經查空勤總隊 AS-365N 型直升機已陸續完成 1,000 噸、2,000 噸、3,000 噸及 4,000 噸共 4 型艦艇具飛行甲 板巡防艦之落艦組合訓練,飛行員已建立落艦組合訓練 技能。至 112 年 6 月止計實施落艦 171 架次,執行狀況 良好,能滿足海巡任務需求,而 UH-60M 型直升機配合海 巡署新造 4,000 噸巡防艦落艦案,亦已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及 25 日由黑鷹直升機至台北港配合海巡署 4,000 噸級 新竹艦執行港內落艦驗證,計執行 4 架次、37 次落艦, 驗證狀況良好。已達建立黑鷹機隊落艦師資及確認海巡 署 4,000 噸級巡防艦飛行甲板規格結構與落艦相關導引 輔助設施均符合標準等 2 項目標,經評估空勤總隊直升 機隊已建立與海巡署巡防艦海上搜救作業能量,能安全 有效發揮立體救災、救難、救護及觀測偵巡效益,本案 自本會期起,解除列管。 三、 113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3 72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編列 13 億 1,382 萬 6 千元,查近年預算資料顯示,公務 年 1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航空器單架養護費用呈增加趨勢,且空中勤務總隊直升 1137035092 號函陳送立法院在案,茲 機妥善率 106 至 111 年度妥善率目標值均訂為 65%,惟 摘述內容如下: 實際值由 106 年度之 77.23%,降至 110 年度 8 月底之 本總隊為有效提升派遣妥善率改進方 案如下: 67.86%,113 年度預算書之妥善率目標值仍為 65%,空勤 一、飛機進廠執行大檢及航材待料等 總隊允應持續加強管理,以提升維修品質及效率。爰請 因素,影響妥善率情形,已積極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針對提升派遣妥善率之策進作為, 檢討辦理相關航材採購作業,提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供修護妥善需求,未來將賡續逐 年檢討航材耗用狀況,按累積經 驗值,於年度航材採購選項購置 高故障率及影響妥善率航材,俾 利提高飛機可飛狀況。 二、目前各型飛機,依修護計畫進度 修復,已逐步提升妥善率,另將 積極辦理提升自維機隊之維護能 量及相關執行成效,俾滿足飛機 修護需求暨提升飛機妥善率。 三、 積極檢討辦理飛機維修與航材需 求等採購案,近4年(109至112 年),飛機養護預算執行結果,達 成率均達9成以上,另飛機派遣妥 善率經積極辦理,已由110年之 66.84%提升至112年之77.33%,已 充分滿足飛機修護之需求及達成 高度預算執行率之績效。 四、 113 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 2 目「空中勤務業務」本案相關書面報告,本總隊業於 113 編列 13 億 1,382 萬 6 千元,其中「航務、機務及飛安」 年 1 月 24 日 以 內 授 空 勤 字 第 編列 11 億 2,863 萬 6 千元,係辦理飛行與修護訓練、飛 1137031037 號函陳送立法院在案,茲 機急救在救護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暨棚廠安全相關後勤維 摘述內容如下: 持等。112 年 5 月,海巡署 4,000 噸級的新竹鑑與空勤 一、 本總隊於 112 年 5 月完成 UH-60M 總隊 UH-60M 黑鷹直升機完成首次落艦,是為海巡與空勤 型黑鷹直升機與海巡署 4,000 噸 總隊在海上救生救難領域能有效合作,更為海空聯合搜 級新竹艦首次落艦訓練,兩單位 73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救機制創造歷史新頁。經查,空勤總隊現有 9 架 AS-365N 已完成編訂 AS-365N 及 UH-60M 型海豚直升機、14 架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及 1 架定翼 兩型直升機落艦程序、海巡艦甲 機,海豚機可降落於海巡署 1,000 噸至 4,000 噸的巡防 板設計規範及人員作業程序,完 艦、黑鷹直升機則可降落於 4,000 噸的巡防艦,演習訓 成直升機降落於海巡巡防艦之 練中,空勤總隊與海巡署皆有共同演練海豚、黑鷹直升 訓練與甲板驗證。 機落海巡艦的課目,惟查海豚直升機在港內及港外都有 二、 有關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執行 執行過落艦訓練,但現行黑鷹直升機並未在港外執行落 落艦任務之合適性評估與分析 艦訓練任務。另,有關於此項之業務與各機型之性能, 如下: 空勤總隊各單位也需釐清。為了因應更多元的海上任務 (一)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為陸基型 與挑戰、逐步厚植海上搜救量能,及確保海上作業者之 直升機,艙門為開放式,落艦 安全,增加空中搜救之能力,爰此,請空勤總隊進行檢 時旋翼氣流捲起,海水鹽霧侵 討及規劃港外進行黑鷹直升機落艦訓練之可行性,向立 入 將鹽蝕氧 化各項儀 器與 系 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統,直接影響裝備妥善;結構 面其旋翼片及尾桁無電動摺疊 與勾接設備,起落架結構較海 基型飛機結構為弱,遇海象較 差降落與甲板碰撞下,可能造 成尾輪直接折斷,滑落海上造 成重大飛安事故。 (二) 參考國防部於 112 年 3 月份提 交之「國軍各型直升機起降玉 山艦可行性評估報告」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在結構設計及裝 備 掛載方面 並不符合 落艦 條 件。 (三) UH-60M 型黑鷹直升機為數位化 座艙,各項裝備敏感易損,部 分航材受國外管制影響籌補不 易,又尚須維持高山救援任務 之量能,為平衡機隊管理與妥 善率維持,落艦宜由 AS-365N 74 空中勤務總隊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 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13 年度 決 議 、 附 帶 決 議 及 注 意 事 項 辦理情形 項次 內容 型海豚直升機執行為宜。 三、 綜上,考量飛機設計限制、機件 腐蝕、裝備妥善與飛航安全因 素,UH-60M 型黑鷹直升機不適合 執行落艦訓練,以 AS-365N 型海 豚直升機執行較為合適。 75 本 頁 空 白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