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09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1時40分

下午1時30分至2時51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沈發惠 葉毓蘭 林思銘 張宏陸 湯蕙禎

鄭天財Sra Kacaw 羅美玲 黃世杰 張其祿 管碧玲

陳玉珍 林文瑞 王美惠 吳琪銘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魯明哲 李貴敏 傅崐萁 趙正宇 劉世芳 吳斯懷 曾銘宗 洪孟楷 高嘉瑜 鍾佳濱 陳歐珀

林俊憲 陳椒華 廖國棟 孔文吉 邱志偉 呂玉玲

何欣純 羅明才 周春米 蘇震清 廖婉汝 蔡易餘

林德福 張育美 劉櫂豪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常務次長 邱昌嶽

民政司司長 林清淇

移民署署長 邱豐光

警政署署長 陳家欽

消防署署長 陳文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陳國恩

副署長 許績陵

主任秘書 滕永俊

巡防組組長 王正信

後勤組參議 李寶卿

人事室主任 程旺順

主計室專門委員 蔡如婷

艦隊分署副分署長 吳金河

偵防分署分署長 張忠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組長 劉慧蓉

主 席: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內政部部長、移民署署長、警政署署長、消防署署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及衛生福利部針對「落實旅客入境資料查核,檢討居家訪視機制並加強警消及邊境等勤務人員防疫安全精進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陳國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組長劉慧蓉報告;委員賴惠員、沈發惠、葉毓蘭、林思銘、張宏陸、湯蕙禎、鄭天財Sra Kacaw、羅美玲、黃世杰、張其祿、管碧玲、林文瑞、陳玉珍、鍾佳濱、王美惠、呂玉玲、邱志偉、陳椒華、吳琪銘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陳國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組長劉慧蓉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廖婉汝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臨時提案

一、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若未能做好防護,則可能癱瘓行政機關,因此行政院日前指出若疫情發展到一定階段,未來不排除異地開會、部會首長異地辦公。由於警消人員在這波防疫工作中,不但要負責機場防疫安檢工作,亦必須全力動員執行居家檢疫及隔離者取締的工作,是屬於高風險工作者。有鑑於警察人員肩負全國治安,消防則維護公共安全,其工作執行不容有任何空窗期。為防患於未然,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等相關主管機關,應在兩週內針對警政署、消防署與各地方警察局、消防局人員異地辦公,所需要的辦公房舍的盤點,並擬定異地辦公計畫,以為因應。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沈發惠 黃世杰 湯蕙禎

王美惠 張其祿

決議:照案通過。

二、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警政署與消防署肩負防疫第一線,依據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的「緊急醫療救護人員載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配置防疫物資及裝備,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為N95口罩、手套、隔離衣及護目裝備,但消防署與警政署提供資料,其目前提供予第一線警消人員的防疫物資仍停留在口罩的發放,或是防疫手套、紅外線額溫槍與酒精消毒噴劑等品項,對於必須配合緊急醫療救護的配備N95口罩、手套、隔離衣及護目裝備並未列為第一線警消人員的必要配備。要求警政署與消防署應儘速盤點所需設備,必須給予配合載送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的警消人員與緊急醫療救護人員相同的裝備。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沈發惠 黃世杰 湯蕙禎

王美惠 張其祿

決議:除將倒數第二行「所需設備」修正為「所需裝備」外,餘照案通過。

三、有鑑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惡化,且南韓因新天地教會舉辦千人禮拜活動,僅因一位超級傳播者,即致使南韓淪為全球第二大疫區。顯見避免大型群眾聚集活動是為防疫當務之急;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有權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同條第三項亦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爰此建請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於三日內制定室內、外大型集會活動停辦、延期指引,以利各級團體、事業、人員據以遵循。

提案人:林文瑞 葉毓蘭 林思銘 陳玉珍

決議:照案通過。

四、鑒於近來有關新冠肺炎疫情之假訊息流竄,來自中國境外網軍發起對台之大規模假訊息戰,試圖從境外影響我國防疫工作,意圖削減民眾對政府之信心,為加強防制境外假訊息,並提升民眾對假訊息之識別能力,爰建請內政部警政署主動加強網路巡邏,積極查處假訊息案件。另請內政部與法務部調查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單位合作,建立「疫情假訊息處理及查證平台」,針對境外疫情假訊息提高因應層級,持續密切監控並深入追查各類假訊息來源,加強假訊息防制宣導,並請內政部於兩周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惠員 沈發惠 王美惠

管碧玲 張其祿

決議:除將第五行「另請……」以下文字,修正為「另請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單位持續透過行政院『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向民眾宣導假訊息之辨識及真偽,並積極查辦各類假訊息來源,請內政部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外,餘照案通過。

五、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國際間不斷升溫,台灣在防疫工作上採取最高規格之防範措施,不論是公部門、民間,全民皆投入防疫工作,為全力防堵疫情再度擴散,需要每個人堅守自己的崗位,為防疫貢獻一己之力。

身為全國居家檢疫工作的第一線人員,里長需協助居家檢疫者之追蹤管理,連續14天進行電話關懷,確保每位居家檢疫者健康狀況,必要時亦須辦理實地訪視,對於防疫有非常大助益,爰要求內政部針對防疫第一線之里長研議發配發口罩等基礎防疫物資,讓里長進行實地訪視時亦能享有基礎之健康保障。另請內政部盤點「辦理居家檢疫者健康關懷追蹤作業」所須支出項目,並研議提供相關補助,並請內政部於兩周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惠員 沈發惠 王美惠

管碧玲 張其祿

決議:除將第二段「爰要求……」以下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促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防疫第一線之里長配發足夠口罩等基礎防疫物資,讓里長進行實地訪視時亦能享有基礎之健康保障。」外,餘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