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09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5分

下午2時30分至3時43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黃世杰 葉毓蘭 沈發惠 陳玉珍 羅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張宏陸 王美惠 林思銘 張其祿 管碧玲 林文瑞 湯蕙禎 吳琪銘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郭國文 洪申翰 羅致政 范 雲 林奕華 陳柏惟 洪孟楷 陳椒華 劉櫂豪 邱顯智 吳斯懷 林俊憲 劉世芳 高虹安 江啟臣 趙天麟 孔文吉 呂玉玲 高嘉瑜 陳雪生 何欣純 廖婉汝 陳歐珀 鄭運鵬 陳以信 江永昌 林為洲 賴香伶 柯建銘 林楚茵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官員: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通

綜合規劃處處長

胡愛玲

法政處處長

蔡志儒

港澳蒙藏處處長

杜嘉芬

聯絡處處長

羅木坤

秘書室主任

魏淑娟

資訊室主任

陳銀哲

主計室主任

王雅玲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邱豐光

入出國事務組組長

林澤謙

移民事務組組長

黃齡玉

國際及執法事務組組長

張文秀

移民資訊組組長

黃耀樑

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

陳建成

秘書室主任

吳嘉弘

法務部常務次長

張斗輝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

蔡秋明

副司長

汪南均

檢察官

劉怡君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副執行秘書

楊淑玲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

蔡孟君

主任秘書兼綜合處處長

彭顯鈞

會計室兼人事室主任

楊秀蓮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簡信惠

主 席: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薦任科員 黃昱瑞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大陸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規畫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政業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港澳蒙藏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改善收入財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以上5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移民署署長、法務部次長就「1.我國政府『撐香港』之具體作為;2.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之修法意見及因應措施;3.蔡總統宣稱將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因應香港情勢變化之政策具體闡述及政府後續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凍結50萬元及「大陸地區旅費」與「海外旅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會議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內政部移民署署長邱豐光、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報告;委員賴惠員、黃世杰、葉毓蘭、沈發惠、陳玉珍、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王美惠、林思銘、張其祿、管碧玲、郭國文、洪申翰、范雲、林奕華、洪孟楷、吳琪銘、劉世芳、江啟臣、陳柏惟、陳椒華、高虹安、林文瑞、湯蕙禎、孔文吉、江永昌、賴香伶等28人提出質詢,均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內政部移民署署長邱豐光及所屬、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楚茵、趙天麟、林文瑞、林為洲等4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綜合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1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臨時提案

  針對蔡英文總統宣稱與蘇貞昌行政院長討論並達成共識,由行政院組專案,針對香港提出人道救援的行動方案。後續將由大陸委員會負責規劃、跨部門協調、執行專案以及盤整相關資源,對於港人居留、安置、照顧,進行完整規劃,包括預算的框定以及協助機制的明確化等。然港人居留安置照顧等措施,原係由民間人權團體及救援組織進行,為使原有機制與政府設置機制同步並行,使救援庇護機制更加完善與迅速,爰此,建請相關機制納入民間人權團體及救援組織進行行政審查及專案執行、盤整資源等措施,並請大陸委員會每個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規劃狀況、執行進度與精進作為。

提案人:張其祿 葉毓蘭 陳玉珍

連署人:王美惠 賴香伶

決議:除末段「建請相關機制……、執行進度與精進作為。」修正為「建請相關機制將民間人權團體納入諮詢,協助專案執行、盤整資源等措施,並請大陸委員會每季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執行情形。」外,餘照案通過。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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