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17分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2時14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邱臣遠 謝衣鳯 孔文吉 陳明文 翁重鈞 

     賴瑞隆 邱議瑩 蘇治芬 楊瓊瓔 邱志偉 蘇震清 

     陳超明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岱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陳玉珍 陳椒華 吳斯懷 洪孟楷 蘇巧慧 

     劉世芳 鍾佳濱 李貴敏 邱顯智 周春米 莊競程 

     廖婉汝 葉毓蘭 蔡易餘 林思銘 傅崐萁 劉建國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張其祿 何欣純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人員: 109年4月22日(星期三)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甫暨相關人員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昭義暨相關人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嘉瑞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主  席:廖召集委員國棟(4月22日)

     邱召集委員議瑩(4月23日)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科  員 余俊緯        

     109年4月22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6,467億8,362萬5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6,452億9,693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1,400萬元(含「旅運費」1,00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00萬元)、「銷售成本-核能發電費用」1,500萬元(含「核能發電費用」1,0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500萬元)、「輸電費用」3,000萬元、「配電費用」3,000萬元、「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利息費用」5億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億8,9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447億0,793萬6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4億8,668萬9千元,增列5億8,900萬元,改列為20億7,568萬9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733億4,230萬3千元,減列「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4億6,500萬元、「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4億5,000萬元、「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500萬元、「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500萬元、「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87億元、「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2億元、「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計畫」300萬元、「萬里水力發電計畫」2億8,400萬元、「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3億8,966萬6千元、「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2,000萬元、「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2億元、「太陽光電第二期計畫」2億元、「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1,000萬元、「第七輸變電計畫」8億6,000萬元、「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1億3,850萬元、「變電所整所改建一期專案計畫」5,250萬元、「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16億元、「台中發電廠1~10號機供煤系統改善計畫」3億3,800萬元、「台中發電廠第5~10號機空污改善工程計畫」25億5,000萬元、「宜蘭仁澤-土場地熱發電第一期計畫」533萬4千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仁澤地熱發電生產井鑽井工程」7,000萬元,共計減列165億4,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67億9,630萬3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717萬9千元,照列。

(八)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並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3週內提出應減煤數量及燃煤相關數據,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台中、興達、大林4座燃煤電廠107年用煤量合計2,548萬3,055公噸,108年為2,464萬7,601公噸,遠低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預算中的發電用煤量2,907萬8,600公噸近2成。由於政府當前發電政策為減煤增氣,且應落實每年需減少1%火力發電量之公投結果,因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該筆預算以超出108年實際用煤量18%計算非常不合理,建請刪減該筆預算18%(138億3,984萬1千元),以落實減煤政策和公投結果。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蘇治芬 賴瑞隆  

         陳椒華 

(九)通過決議52項:                    

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長期債務舉借」項下,編列2,271億7,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針對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資產總額」2兆1,742億8,813萬9千元,「預計負債總額」1兆9,141億6,894萬元,負債比率竟高達88%,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重要財務分析顯示,該公司財務結構惡化嚴重,電源開發等重大資本支出計畫所需資金幾乎仰賴舉債支應,公司償債能力更是愈趨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基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亟需正視公司財務嚴重惡化之問題,積極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於3個月內研謀改善對策,並將相關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3.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至108年度發、輸、配電系統停電次數統計顯示,近年來該公司之停電次數雖有減少趨勢,惟停電次數仍均超過1萬次以上,其中配電系統停電原因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約占4成,仍容有精進及改善空間。其中又因無預警停電事故衍生賠償案件每年超過百件,不僅影響供電品質,甚而因此造成用戶相關設備毀損;為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檢討相關管控及改善供電品質,並於3個月內將檢討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4.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近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開發計畫,惟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訊有關109年2月14日最新69KV及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資料顯示,69KV之桃園觀音、苗栗及銅中、雲林北港、水林及橋村、嘉義新塭、澎湖、馬公、湖西等10個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其中全國也已有多個變電所可倂容量在10MW以下。另有關161KV(超高壓)之龍潭南全區、峨嵋(含新竹及苗栗地區)、后里全區、彰濱(彰化)全區、龍崎北(台南)全區亦無剩餘可併網容量。爰此,為避免因轄區併網容量不足影響未來新增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辦理電力網工程,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外,並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及研謀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餘元,然查該公司近10年之物料存貨情形發現,從98年底物料存貨近50億元,竟逐年遞增至迄今已超過200億元,如此龐鉅之物料存貨金額,不但恐造成公司資金流動問題,更徒增營運管理之負擔以及物料因儲存年限造成之品質劣化問題,實有未妥。爰此,為增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管理效益,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以逐年減少材料庫存作為經營改善目標,並立即重新檢討改善該公司物料庫存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以及研謀庫存物料再轉化利用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另對於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亦應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及國會監督。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6.有鑑於近年來國際燃煤和天然氣常受國際供需、季節性、政治性或突發性等因素影響,造成大幅波動;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度預算案有關「發電用燃料費用」共計編列約2,688億餘元,雖已較108年度減少編列,惟仍較目前國際燃煤之市場行情有高估情形,為此,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國際趨勢,覈實檢討109年度發電燃料需求及成本數,以符合實際。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7.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尚有製成核燃料庫存,且無法轉供其他核電廠使用;基此,隨著核一廠核能機組停止運轉之法定期限將屆至,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妥善審酌核燃料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運轉時限及核原料庫存實況,妥慎評估核燃料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數量,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之預算需求,以避免浪費並增管理效益。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8.針對部分轄區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不足,由於網容量不足將限制新增電源開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69KV及161KV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可併網容量,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恐影響該區域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之推動,應配合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改善。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電力網工程等計畫,早日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以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9.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甚巨,應儘速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0.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資產總額2兆1,742億8,813萬9千元,雖較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底決算數分別增加4.78%及7.21%,然109年底預計負債總額1兆9,141億6,894萬元,較108年底預計數增加977億8,906萬2千元(增幅5.38%),亦較107年底決算數增加1,746億5,575萬4千元(增幅10.04%),顯示負債成長幅度大於資產,且預計負債總額再創新高。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5至102年度間連續虧損,公司財務狀況極度惡化,電源開發等重大資本支出計畫所需資金幾乎仰賴舉債支應,以致102年底負債比率高達90.47%,嗣因實施電價2階段調整方案、新版電價公式等電價合理化措施,又逢國際燃料價格反轉向下,該公司103年度開始轉虧為盈,隨著營運狀況轉佳,公司負債比率亦開始下降,由103年底89.9%逐年下降至105年底85.32%。惟108年底及109年底預計負債比率分別為88.31%及88.04%,負債比率似有轉升跡象,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注意並積極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然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幅達近3.5倍,嚴重積壓資金,對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徒增營運負擔;且部分具特殊性之工程材料及零配件,轉化用途困難或轉化運用的可能性偏低;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是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快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亦應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以利立法院監督。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供電量2,372億2,164萬1千度,編列「銷售收入-電費收入」6,124億1,103萬6千元,較108年度「銷售收入-電費收入」預算案數增加134億1,619萬4千元,增幅2.24%。然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紓緩尖峰供電壓力,避免缺(限)電危機,近年推行需量競價措施之對象及實施期間逐步擴大,於此一措施下,減少用電者可獲得電費扣減,雖可降低尖峰用電,卻也同時減少公司營業收入;又部分日期備轉容量率超過15%,顯示需量競價措施實施時機及回購數量與電力負載未配合妥當,甚有回購電力過量之情形。是此,為確保需量競價措施執行慎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配合供電裕度設定執行標準,避免過量回購造成備轉容量率過高,及發生鉅額電費扣減而減少營收之情形,於供電穩定與公司營收兩端取得最適平衡。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購入電力」編列1,661億1,400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1,417億4,338萬1千元增加243億7,062萬5千元,增幅17.19%,也較107年度決算數1,349億7,471萬7千元增加311億3,928萬9千元,增幅23.07%。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5至109年度平均購電價格逐年上升,109年度預算案預計購入電力數量為538億2,190萬9千度,乃自105年度以來最大購電量;又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故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是此,有鑑於購電供電成本遠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兼顧穩定供電原則下,評估規劃自發電與民營購電的最適比例,以利達成供電成本最小化目標,減緩電價上漲壓力。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分別於「火力發電費用」及「核能發電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編列「發電用燃料」2,588億6,629萬8千元及100億1,801萬2千元,共計2,688億8,431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案2,692億5,430萬2千元減少3億6,999萬2千元,減幅0.14%。考量燃料價格變動,天然氣與燃煤價格漲跌互見,又與國際燃料市場觀測機構之預測資料相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發電燃料費用較目前市場行情誠有高估之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預期走勢,確實檢討109年度發電燃料成本數。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5.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收入雖較108年度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惟109年度預算案營業利益卻較108年度減少21億1,123萬元,該2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分別為3.09%及2.68%,顯示公司本業預計經營績效呈下降。經調查營業收入自105年度5,692億9,047萬6千元成長至109年度6,340億4,842萬2千元,成長幅度11.38%,惟同期間營業利益卻由522億8,545萬2千元降至169億7,693萬2千元,營業利益率亦由9.18%下滑至2.68%。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揭示,該公司105年度平均資產總額為1兆9,809億0,664萬2千元,預計109年度平均資產總額將達2兆1,246億5,026萬4千元,顯示公司總資產規模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惟該期間總資產報酬率卻由2.15%下滑至0.07%,按總資產報酬率乃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之總體獲利能力指標。比率越高,表示公司整體資產之報酬運用效率越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總資產報酬率尚不及千分之1,實屬偏低。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及總資產報酬率卻呈現反向下滑趨勢,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提升,故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6.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6,340億4,842萬2千元,較108年度之6,167億5,663萬4千元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亦較107年度決算數5,873億2,733萬6千元增加467億2,108萬6千元(增幅7.95%)。惟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反呈衰退趨勢。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資產運用效率,以提升營運績效。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7.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之目標。惟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為避免徒增營運成本,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逾200億元,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且部分工程材料及零配件具特殊性,轉化用途困難且轉化運用之可能性偏低,以龍門發電廠為例,其電廠設計與核一、二、三廠之設計皆有差異,故其91億元工程材料轉化為其它計畫用途恐有相當困難,而相關材料更多有儲存年限,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將不易轉化其它計畫使用之特殊性材料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9.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巨,且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未通過,或因地方抗爭而撤銷、暫停或修正徵收計畫,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考「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20.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因台灣本島上岸併網設施之口湖鄉併聯點,因鄉公所尚不同意核發文明路市區段路證故無法施工,致已完成裝設之3部發電機組無法正式併網發電;另風力發電第5期計畫因配合地方綠能併網需求變更招標策略,及嘉義布袋港場址需重啟環評作業等因素,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業陳報主管機關展延計畫期程2年,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加速證照核發作業,並加強控管進度、積極辦理配合計畫期程調整分年經費,俾利後續執行。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2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物料存貨」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算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惟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達349.1%,雖曾擬定101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物料存貨仍是逐年遞增、未見改善;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底負債高達1兆9,141億6,894萬元,負債占資產比率近九成(88.04%),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且易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情事,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檢討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並於2個月內提出減少材料庫存與去化改善目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有效落實物料盤點清查與追蹤控管機制,改善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惟查該公司取得土地資產雖係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然而部分土地長期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且相關用地取得成本高達88億6,065萬3千元,顯未能妥善規劃運用土地資產以增進公司經營績效,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研議土地資產活化利用方案,確實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發電用燃料」編列2,688億8,431萬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略減3億6,999萬2千元,減幅約0.14%,惟查因燃料市場價格變動,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08年11月重估推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發電燃料費用已較當時市場行情高估約16.94億餘元,而109年度受武漢肺炎疫情之衝擊影響,全球對石油需求大降,已造成國際油價崩盤重挫,甚至創下近20年來最大降幅,故為合理撙節發電成本,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預期走勢,覈實檢討重估109年度發電燃料成本數,以積極落實成本控管、改善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6,340億4,842萬2千元,較108年度之6,167億5,663萬4千元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亦較107年度決算數5,873億2,733萬6千元增加467億2,108萬6千元(增幅7.95%)。近年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卻反向下滑,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改善提升。按營業利益乃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與營業費用之淨額,其內涵除須減除產品之銷售成本外,亦扣減取得收入過程所耗用之銷售及管理成本;此外,營業利益率則代表公司每創造1元營業收入所能得到之獲利,係衡量公司本業獲利能力及管理階層經營能力之重要指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雖較108年度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0%),惟109年度預算案營業利益卻較108年度減少21億1,123萬元,該2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分別為3.09%及2.68%,顯示公司本業預計經營績效呈下降。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投資報酬分析顯示,該公司105至109年度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由105年度5,692億9,047萬6千元成長至109年度6,340億4,842萬2千元,成長幅度11.38%,惟同期間營業利益卻由522億8,545萬2千元降至169億7,693萬2千元,營業利益率亦由9.18%下滑至2.6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允宜探究營業收入逐年創新高,營業利益卻反向衰退之原因,並研謀有效之改善對策。又109年度平均總資產報酬率不及千分之1,資產運用效率容有改善空間。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揭示,該公司105年度平均資產總額為1兆9,809億0,664萬2千元,預計109年度平均資產總額將達2兆1,246億5,026萬4千元,顯示公司總資產規模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惟該期間總資產報酬率卻由2.15%下滑至0.07%。按總資產報酬率乃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之總體獲利能力指標。比率越高,表示公司整體資產之報酬運用效率越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總資產報酬率尚不及千分之1,實屬偏低,顯示總資產運用效率容有提升及改善空間,允宜檢討改善並檢視資產購置與公司營運需求是否妥適配合。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及總資產報酬率卻反向下滑,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5.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推廣目標總量為114年達2,700萬瓩以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近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開發計畫,截至108年6月底止已設置風力機組裝置容量29.4萬瓩、太陽光電系統1.9萬瓩,未來將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第二期至第五期、澎湖低碳島風力、離岸風力一、二期、綠島地熱發電機組試驗、小型再生能源…湖山水庫小水力發電計畫及全台小水力第一、二期發電計畫等,以提高再生能源占比。部分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亟須研謀改善。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告資訊之69KV及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顯示69KV澎湖轄區之澎湖、馬公、湖西等3個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另161KV(超高壓)之龍潭南、后里及彰濱等3個轄區亦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又部分轄區雖整體尚餘可併網容量,惟轄區中部分變電所已無剩餘之可併網容量,例如69KV之新營轄區新塭變電所、161KV之龍潭北轄區之中壢變電所、高港轄區南工甲及林園變電所,亟需研謀改善,以免影響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允宜積極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辦理電力網工程,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針對部分轄區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說明原因及因應對策略以:「顯示無可併網容量係容量已使用完畢,澎湖地區檢討結果係台澎海纜未完成前,該地區再生能源電源併網與負載量之比例已達系統安全運轉上限,故於前述工程完成之前暫無可併網容量;另造成超高壓變電所整體轄區可併網容量為0現象發生於特定區位,分析皆為離岸風力發電及大型傳統火力機組混合所在地區之超高壓變電所轄區,該轄區現階段電網運用程度已造成超高壓變電所可逆送電力容量達上限,代表該地區電源供給大於負載需求甚多,造成轄區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包含傳統及再生能源機組)。如為再增加併網容量則需另擴充輸變電系統方可增加容量,已針對併網熱點容量較不足地區,陸續啟動加強電力網工程因應。」,以上顯示轄區併網容量不足將限制新增電源開發,允宜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電力網工程等計畫,俾早日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6.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電業及設置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應每年按其不含再生能源發電部分之總發電量,繳交一定金額充作基金,作為再生能源發展之用。」爰此,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分別於「火力發電及核能發電費用」科目依前開規定編列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66億6,713萬8千元及13億1,991萬元,共計79億8,704萬8千元。依再生能源政策目標,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之比例達20%。政府為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政策,於93年7月17日訂定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配比之目標,再生能源占比由當時之5.8%提升為99年之10%,其中風力發電215.9萬瓩,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須完成51.9萬瓩。且為加強推動再生能源之開發利用,於98年7月8日公布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獎勵總裝置容量為650至1,000萬瓩。而現行再生能源政策目標為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之比例達20%。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再生能源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目標,反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展再生能源發電之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又查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預計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79億8,704萬8千元,較108年度之60億5,397萬5千元增加19億3,307萬3千元,增幅高達31.93%,實屬龐鉅。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至109年度非再生能源發電量僅增加225.88億度,增幅14.5%,然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金額卻由100年度之5億1,791萬6千元,遽增為109年度預算案數79億8,704萬8千元,成長幅度高達1,442.15%,反映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費率上漲頗鉅,致近年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規費金額急遽成長,增加供電成本,允宜研謀改善。綜上,推展低碳再生能源發電乃政府既定政策,亦為各先進國家趨勢,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因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為避免徒增營運成本,允宜於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7.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輸電費用」363億9,392萬7千元、「配電費用」459億0,626萬7千元,共計823億0,019萬4千元,其中輸電費用較108年度預算案增加6億9,101萬4千元(增幅1.94%),配電費用較108年度預算案減少1億2,069萬9千元(減幅0.26%)。經查近年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占比約4成,每年衍生賠償案件逾百件,顯示供電品質容有改善空間,允宜檢討改善。近年停電次數雖有減少趨勢,惟配電系統可歸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約占4成。按該公司統計,10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配電系統停電之次數依序為1萬6,357次、1萬4,397次、1萬4,991次、1萬2,932次及9,544次,經進一步分析停電原因發現,其中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介於37.7至41.08%之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表示,配電系統業管高壓饋線共有1萬多條,總長度約37萬公里,開關設備147萬具,設備量龐大,因此事故停電件數較其他系統繁多複雜。但每年停電次數超過1萬多次,其中可歸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占比約4成,亦屬偏高。復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資料顯示,106年度至108年8月底發電及輸電系統停電次數合計高達221次,其中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計70次(占31.67%),且106至108年度發電系統停電事故呈增加趨勢,管控成效容待提升,允宜檢討改善。近年因無預警停電事故衍生賠償案件每年逾百件,允宜研謀改善。按無預警停電事故不僅影響供電品質,亦可能造成用戶相關設備毀損,因而衍生求償案件。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104至107年度因供電中燒損用戶器具衍生賠償案件數分別為108件、133件、130件及119件,賠償金額達數百萬元,另108年1至8月底止累計賠償案件則為27件、計158萬4千元。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至107年度發、輸、配電系統停電次數均超過1萬次,其中配電系統停電原因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約占4成,因而衍生賠償案件數超過百餘件;另發電系統停電次數呈增加趨勢,顯示相關管控及供電品質容有檢討空間,允宜研謀改善。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據該公司表示,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該公司物料存貨金額頗巨,恐積壓資金而徒增營運負擔,允宜研謀改善。查部分物料存貨龐巨,嚴重積壓資金,增加營運負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另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允宜檢討物料存量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物料存貨222.98億元,其中17.57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66.41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1億8,708萬7千元。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允宜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9.依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經查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屬輸變電計畫預定用地因修正計畫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回復原編定後變賣,以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30.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應儘速檢討改善,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31.因應中美經貿大戰及COVID-19疫情,台商回流預期加速。為滿足電力需求,應提出多元創能增加供給及靈活調度智慧儲能等對策因應。經查台商回流電力需求,預估114年用電量將較107年成長14.56%。(參考107至114年度我國總用電量統計及預估表)雖經濟部預估台商回流新增產業用電仍在供電範圍,惟未來是否影響南電北送,或北部供電缺口能否填補,宜未雨綢繆。108至114年度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之分布區域,以南部最多、中部次之、第三為北部。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過去5年北部地區平均供電缺口達134億度,需透過南電北送因應。回流台商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較多區域雖係南部及中部,惟未來倘工業用電增加,是否可能降低北送電力,甚至造成北部供電缺口等,希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為因應,積極協調產業需求,強化各區域電力調度及穩定。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32.有鑑於核三廠規劃於2049年除役,假使除役之目標未變,則後續30年應將重點放置於除役之工作規劃與執行。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除役之工作不僅在核電廠內之技術層面,連同與社會之溝通關係亦須重視。建議在對外宣傳廣告及與民眾溝通方面、除役後相關從業人員之就業輔導、原核電廠之後續場地利用,皆應多加注意,並尊重當地居民之意願。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擬定相關計畫確定是否除役,經確定則應立即規劃並執行除役相關工作,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3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2019年5月18日預告將修正現行空氣品質標準,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標準將參考WHO建議第二階段過渡目標,修正為24小時值10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50微克/立方公尺。如以此標準檢視現行各電廠周邊之空氣品質PM10數值,位於中南部之發電廠恐多超過標準,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將南部各電廠之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3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大會第353次會議上承諾,大林電廠第六號燃氣機組於2019年6月改善工程完工後,可達到氮氧化物(NOx)平均年排放濃度30ppm水準,惟查該機組2019年氮氧化物(NOx)年平均排放濃度達35.9ppm,且台灣其他燃氣電廠排放濃度皆低於20ppm以下,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將大林電廠燃氣機組之空污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俾利公眾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35.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購入電力數量為538億2,190萬9千度,為自105年度以來最大購電量。惟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造成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例如105至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平均每度自發電成本分別為:1.8657元、1.9元、2.0218元、1.9989元及1.9841元,同期間購入電力價格依序為:2.2525元、2.3615元、2.6856元、2.9285元及3.0864元,以上顯示民營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成本,且逐年上升,對於購電供電成本遠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兼顧穩定供電之原則下,評估自發電與民營購電之最適配比,以達成供電成本達最小化。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6.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訊顯示,108年5至8月供電充裕(備轉容量率>10%)之天數分別為15天、29天、30天及31天,惟該期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需量競價次數分別為13次、19次、23次及22次。顯示該公司執行需量競價措施之時機與電力負載未盡妥適配合,或有超量回購電力,致備轉容量率較高之情形,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動需量競價之目的,係為紓緩國內尖峰時段供電吃緊之壓力,避免缺(限)電危機,惟需量競價回購電力將扣減電費收入,爰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需量競價措施,允宜妥設標準並與備轉容量率妥適配合,審慎執行,避免過量回購造成備轉容量率過高,及發生鉅額電費扣減而減少營收之情形,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7.依據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並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但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反而增幅高達85.05%,而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顯示未符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再生能源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目標,反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展再生能源發電之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推展低碳再生能源發電乃政府既定政策,亦為各先進國家趨勢,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因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0.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一般土地之部分,應儘速與地方溝通協調;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之部分,依總統府轉型正義委員會之裁示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模式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經營機制,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編列1億0,246萬元,係延續辦理專案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係規劃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轄管之8座水庫水域,設置水面型浮動式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約11.55千瓩,預定期程為107至109年度,投資總額6億1,269萬8千元,截至108年度已編列5億1,023萬8千元。截至108年9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8,141萬6千元,執行率15.96%,顯屬嚴重落後。惟因部分場址遭地方反對而取消或調整施作,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須儘速完成計畫修正作業,以利後續執行外,並依計畫修正案覈實檢討109年度所需經費,且注意遵守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之適用。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新增舉借長期債務2,271億7,000萬元,包括支應購建固定資產新增舉借債務1,485億8,400萬元及支應長期借款還本新增舉借785億8,600萬元。而最近5年(105至109年度)重要財務分析顯示,該公司近5年速動比率雖有提升,惟108及109年度預計流動比率連續下降,105至109年度利息保障倍數則由3.06倍降至1.07倍,現金流量比率由36.08%降至23.38%,現金允當比率由112.07%降為102.04%,現金再投資比率則由5.40%降為2.99%,反映公司償債能力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正視財務惡化之問題,並積極研謀改善對策及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編列1億1,800萬8千元,係延續辦理之專案計畫。經查本計畫規劃於離島設置風機與太陽光電系統等小型發電設施,預估總裝置容量約4.83千瓩,預定109年6月完工,投資總額2億0,898萬7千元,截至108年度累計已編列9,097萬9千元。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2,961萬3千元,執行率僅達32.55%。因離島電力系統脆弱,難以承受不穩定再生能源加入,加上土地取得不易、居民反對設置風機,以及電業法修法後之限制,導致本計畫整體進度落後。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本計畫覈實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楊瓊瓔 廖婉汝

4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編列5億0,176萬元,係延續辦理之電源開發專案計畫。另查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經核定投資總額25億2,700萬元,預定辦理期程為106至109年度,總裝置容量36千瓩,截至108年度已編列數13億3,768萬4千元。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8億2,302萬5千元,執行率61.53%,實際工程進度49.07%,較預定進度80.95%嚴重落後31.88個百分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已陳報主管機關展延計畫期程2年,惟預算執行及工程進度均大幅落後。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本計畫須加強控管進度並積極辦理外,允宜配合計畫期程調整分年經費,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楊瓊瓔 廖婉汝

4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位於高雄茄萣興達港港口處,自民國71年啟用以來已運轉近40年,該電廠發電量全國排名第三,每日汲、排水量超過千萬噸,對鄰近茄萣、永安、彌陀海域生態及海洋資源產生巨大衝擊,漁民生計受損情形逐年加劇。然興達發電廠營運多年至今,並未針對溫排水衍生之地方漁業衝擊提出回饋方案,且礙於現行「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地方回饋金亦未能實際嘉惠漁民。是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於2個月內針對興達發電廠對周遭海域海洋資源從以往至今之影響進行審慎詳實評估,積極與當地漁民團體溝通,並依據評估與溝通結果,減緩在地漁業衝擊,達成與地方共生共榮及穩定全國供電的雙贏目標。

提案人:邱志偉 陳明文 賴瑞隆

46.花東地區擁有絕佳的自然景觀,例如池上的伯朗大道、關山夕照、知本溫泉、卑南史前遺址、鹿野高台熱氣球、三仙台、東河水往上流與都蘭灣、多良車站、秀姑巒溪泛舟、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等等,說起花東的好山好水,一般人總是如數家珍,但這些美景總是被人為的建築物所影響,尤其是隨處可見的電纜及電桿,完全破壞了花東地區的自然景觀,為了維護花東地區景觀,爰要求經濟部於2個月內偕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擬評估「花東風景區內電纜地下化評估計畫」,讓電纜、電桿這類人造物不再破壞花東地區的自然美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47.為保障原住民權益,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執行全國原住民地區電纜地下化工程及新設線路工程,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落實地區居民權益維護。

提案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4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上建置環境資訊專區,公開空氣污染源資訊,並以圖表方式公布各年度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然而上開資訊之呈現方式卻明顯阻礙民眾獲取資訊,首先,就圖表內容其各發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濃度數值、排放標準值皆未明確標明;其次,就監測結果之公開,供民眾下載之各電廠監測結果,只提供數值不明之年度平均圖表,功能僅在判斷「超標與否」,顯不利一般大眾獲取有關資訊。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改善環境監測資訊公開方式,除應明確標註相關數據外,並按月公開監測數值以落實公眾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落實改善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4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負責推動低壓智慧電表建置計畫,該計畫定自2017年開始20萬戶建置;2020年完成100萬戶;2024年完成300萬戶。智慧電表乃推行民眾自主節約能源、促進電價調整機制、擴大實施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形成智慧電網之關鍵樞紐。然而遺憾的是,政府機關長年「重北輕南」之決策亦出現在智慧電表建置上,經查為達成2020年全國100萬戶建置目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80萬戶低壓智慧型電表建置」採購案,採購金額達22億3,000萬元,然而,據其內容指出,除金門作為台電智慧電網示範區,將於2020年7月完成全島3萬7,179戶全數安裝智慧電表外,在台灣的智慧電表布建數量則呈現區域化差異。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智慧電表發展布建之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50.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編列39億8,119萬2千元,其中計畫內容包含老舊的第1到第5號機組拆除、新建「2部超超臨界燃煤汽力機組」,並增建「室內燃煤儲倉」,以及「排煙脫硫、脫硝與除塵等環保設備」作為減低空污用,並預計於2022年12月完工。惟查因新建第2號燃煤機組工期多次延宕,恐未能如期完工商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原訂計畫,讓1974年即已商轉之燃氣第5號機組延役至2022年底,並於2019年4月通過環評。然而延役的舊型燃氣第5號機組排放氮氧化物(NOx)標準量為全國最高,甚至超過國內其他燃氣機組一倍,且新建第2部燃煤機組已於2019年10月商轉,新型燃煤機組之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尚且低於燃氣第5號機組標準之一半,考量民眾對於空污影響健康意識日益高漲,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將燃氣第5號機組作為環保應變用之備援機組,非必要時不得運轉。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5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據該公司表示,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該公司物料存貨金額頗鉅,恐積壓資金而徒增營運負擔,允宜研謀改善。查部分物料存貨龐巨,嚴重積壓資金,增加營運負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另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允宜檢討物料存量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物料存貨222.98億元,其中17.57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66.41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1億8,708萬7千元。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允宜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爰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52.依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經查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屬輸變電計畫預定用地因修正計畫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回復原編定後變賣,以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爰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二、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313億5,910萬4千元,增列「其他營業收入-代理收入」861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3億6,772萬1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16億4,373萬7千元,減列「服務費用」 583萬元(含「郵電費」450萬元、「旅運費-國外旅費」33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及「銷售成本」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783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6億3,590萬7千元。

3.稅前淨損:原列2億8,463萬3千元,減列1,644萬7千元,改列為2億6,818萬6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87億7,698萬1千元,減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7億4,698萬1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1億2,098萬4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36項:                   

1. 「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係推動高雄坪頂淨水場改善、嶺口場至鳳山厝送水管工程及新建大泉淨水廠,以增加南部區域供水潛能與調度能力,並列入經濟部「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預定108年度完成之短期開源目標,因所辦「大泉淨水廠暨下游輸水工程」之基地內遇有文資保存事項,及部分下游送水管線與高雄捷運路線重疊,路權申請不易等致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延展期程至110年6月(工期延長1.5年)。「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之完成有助穩定提升南部民生及產業用水需求,屬「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推動項目,自100年度開始辦理,本次為第3次計畫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自來水工程執行進度之控管及工地安全之維護允宜檢討加強,以利該項工程早日完工,俾以提升南部供水效率。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蘇治芬 賴瑞隆

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推動「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與「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等2項工程均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所規劃推動之水資源開發工程,106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惟該2項計畫甫進行之初,即因當地民眾反對、現地調查不適宜開發及用地取得問題等而修正減作部分工程,甫執行1年餘即分別於107年12月及108年2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可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先期規劃作業及公民參與機制,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強化,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蘇治芬 賴瑞隆

3. 根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度(103至107年度)售水量統計發現,106及107年度工業用水分別達6.55及6.52億立方公尺,較103至105年度平均每年6.18億立方公尺增高,顯示產業用水需求明顯擴增;復據經濟部107年5月「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說明中也指出,未來產業用水仍將持續成長,如未儘速採取妥善因應作為,預估120年全國供水缺口可能會達到每日116萬立方公尺。準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強化自有水源之保育開發,並依我國水利建設情形及各區產業發展情形,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調度之效率,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4. 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且108及109年度預算利息費用均高達7億餘元,109年度債務餘額更攀升逾795億元,顯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之情形,未見有效改善措施;基此,為維該公司營運及財務結構之健全發展,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正視公司營運及財務健全性等問題,重新審酌營運狀況,滾動檢討所需對外舉債規模之妥適性,並於3個月內研謀有效減債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5. 針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度賡續編列「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3年度經費7億元與「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最後1年度經費9.4億元,經查該2項計畫於106年7月核定,於計畫甫執行之初,即因當地民眾反對、現地調查不適宜開發及用地取得等問題,分別於107年12月及108年2月修正計畫縮減部分工程施作範圍;為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強化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先期規劃作業之完備性,讓計畫更周延詳實,並落實公民參與機制,俾利政府重大自來水建設工程之推動。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6. 為利各地自來水業務之推動及執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全國分設12個區管理處,109年度重要經營政策之一即為賡續精進責任中心制,並健全落實內控機制,以提升公司經營績效。惟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之營業利益率發現,109年度為近5年度最低,準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重新檢討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研謀有效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俾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7. 為響應環保與提供便利性服務,近來許多業者推出電子帳單的服務,希望在為消費者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也能節省紙張成本,達到環保效益。惟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之電子帳單使用率卻相對偏低,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迄108年8月底電子帳單申辦率為8.12%,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之申辦率僅6.9%,顯示電子帳單推動成效亟待檢討提升。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用戶數目前已逾700萬戶,水費帳單郵寄成本負擔甚重,為撙節郵費、印刷裝訂費等支出及加速落實政府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檢討瞭解民眾申辦電子帳單比率過低之原因,加強宣導強化電子帳單推廣作業外,並於3個月內研謀有效之推廣措施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8. 使用乾淨、衛生的自來水,是居住安全的基本標準,也是每位國民應享有的權利。我國自來水接管率平均為93%,高雄市平均96.2%以上,市中心各行政區均有99%接管率,然原高雄縣部分地區仍有接管率不到九成之情形,例如茄萣區89.3%、永安79.97%,離全市平均值仍有極大差距。為提升偏遠地區生活水準,平衡城鄉落差,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北高雄地區接管率達全市平均值」之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9.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營運資金缺口逐年擴大,109年度已達390.66億元,且負債總額占股東權益比例為68.16%。近年來債務餘額快速攀升,導致利息費用居高不下,影響財務健全,109年度編列「營業外費用-利息費用」7億2,946萬2千元,包括債務利息6億3,832萬8千元及其他利息9,113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7億0,414萬6千元,增加2,531萬6千元,增幅3.6%,長遠恐影響公司經營發展。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改善營運資金缺口、財務體質及營運績效」之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0.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預算15億3,000萬元,惟查該計畫執行期間為106至110年度,然前3年度(106至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六成,執行量能有待提升;且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雖逐年改善提升至93.34%,然各縣市無自來水戶數及分布範圍差距甚大,其中屏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僅55.04%,更係全國供水普及率最低之縣市,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自來水接管率相對落後地區因地制宜加強檢討改善,並強化民眾宣導以及相關溝通協調作業,俾利妥善解決推動瓶頸、加速改善作業,保障國人用水權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1.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經查該公司109年度營業成本及費用已占營業收入之97.28%,為近4年來最高,且查自來水每度售水成本呈現逐年攀升,109年度預計每度售水平均成本約11.45元,更係近5年度新高,導致109年度預計每度售水虧損0.48元,相較於105及106年度每度售水尚呈盈餘0.01元及0.22元,顯見其成本控管機制亟待檢討改善,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以往年度使用實況及節能原則,賡續改善生產流程或簡化行政作業,核實評估所需經費並積極執行開源節流措施,合理撙節非必要支出,以逐步降低自來水售水成本,提高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2.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187億7,698萬1千元,包括14項跨年期「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惟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專案計畫執行率欠佳,104至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0.69%至87.38%,107年9月起至108年8月底更有高達7項執行中計畫辦理修正,其中尚有3項原規劃於107或108年度完工之計畫係近屆期始修正展延期程,顯示該公司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恐未配合實際執行能力,衡酌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相關經費,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強檢討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之先期規劃能力與後續工程進度控管作業,俾利確實提升預算執行成效、發揮自來水建設投資應有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3.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編列15.3億元,經查全國平均供水普及率93.1%,目前仍有5個縣市普及率未達全國平均水準,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優先協助供水普及率未達9成之縣市,以改善民眾生活環境。

提案人: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14. 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8年度決算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均為正值,然109年度預算因預計虧損2.85億元,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呈現營運實績衰退狀況,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力求有盈無虧,以增加國庫收入,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具體虧損改善目標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5.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預算數7,889萬5千元,「郵電費」預算數4億1,746萬元,且有逐年增加的現象,允宜研謀撙節。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申辦率未達7%,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及無紙化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推動電子服務,除提高民眾使用電子帳單誘因外,研議推動代繳收據、催繳通知單及發票中獎通知單等紙類單據使用電子平台發送,關於上述具體落實政策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達政府節能減碳目標,並逐步降低政府預算負擔。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6.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委託調查研究費」僅說明「委外研究或委託學術機構辦理各項研究計畫」,未就預計委託研究或辦理之研究內容、計畫明細、預期成效、各專案計畫所需經費等資料作適當說明。為掌握計畫進度與成效,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7.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收入」309億6,100萬4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301億1,932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營業利益8億4,168萬1千元,營業利益率2.72%,係近5年來最低者。查近年因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及降低漏水率計畫之推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及售水率逐年改善提升,107年底全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與售水率分別達93.04%及76.87%,惟第三區處、第七區處、第九區處及第十區處等4個區處之供水普及率低於9成;第一區處及第十區處之售水率尚未達7成,均待檢討提升。允宜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配合政府節水政策之推動,未來自來水售水量之成長趨勢恐將趨緩,供水效率及成本控制之提升,允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努力之方向;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6年(109-114)經營計畫」(108年4月)所列,該公司將賡續汰換管線,建置分區計量管網,並戮力控管合理水壓及供水調配,預計114年度售水率提高至79.65%,另「開源節流,改善財務結構」之策略中亦強調各區處責任中心之落實及管考。爰此,允宜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有效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綜上,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利益」8億4,168萬1千元,營業利益率2.72%,係近5年來最低者,允宜賡續檢討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確切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俾提高競爭力。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18.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較106及107年度決算盈餘分別為3億5,203萬6千元及3億9,491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案虧損8,508萬6千元,營運呈衰退情形。查近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彙整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執行及重要經營效能比率概況:(1)106及107年度預算分別編列虧損4.02及3.43億元,實際執行結果為淨利3.52及3.95億元,盈餘增加數均逾7億元,差異甚大;依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決算書之說明,主要為給水收入及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收入等較預算增加,加以用人費、動力費及原料費減少或節約等,致該2年度收支相抵後轉虧為盈,預算籌編難謂周延詳實,允宜檢討強化。(2)109年度預計營業收入309.61億元雖較以前年度增加,惟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97.28%,較106年度決算92.9%、97年度決算96.58%及108年度預算案96.29%增加,致營業利益8.42億元為近4年度最低者,成本控管作業亟待研謀加強。(3)另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之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109年度營業利益率2.72%係近4年來最低者,108及109年度因預計虧損,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較以前年度營運實績呈衰退之趨勢。審酌過去營運實績,核實評估109年度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力求有盈無虧,以增加國庫收入;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亦規範,營業基金應積極開源節流,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衡酌過去經營實績、未來市場趨勢與擴充設備能量及提高生產力等因素,妥訂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運計畫內容與往年相當,有關虧損增加之原因僅簡單說明,主要係因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原物料及折舊等費用增加所致,允宜審酌過去營運實績,並依撙節原則核實評估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非屬營運所需之經常支出允宜研謀抑減,以維該公司營運績效。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19.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水電費-動力費」24億7,455萬3千元,用以支應原水、淨水及供水部門等各項設備用電費,較108年度預算24億5,341萬7千元及107年度決算23億6,485萬9千元,分別增加2,113萬6千元及1億0,969萬4千元。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所訂未來6年(109至114年)經營計畫中「降低營運成本計畫」即將降低動力費列入推動措施,該公司除訂定「節約動力費作業要點」,並將組成節約供水場站動力費專案小組,前往所屬各區處查核,並規劃運用適當電動機與抽水機、調整供水操作模式及經常契約容量等策略,俾以落實節能減碳原則,進而節省動力費。爰此,有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動力費占給水收入比率暨與年度供水量之比較等,均較105至107年度決算為高,恐待商榷,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0.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鳥嘴潭人工湖下游自來水供水工程」編列19億8,469萬元,惟截至109年3月底止,僅執行3.16億元,達成率僅15.89%,且預定地取得尚有疑慮,109年度預算宜就實際辦理進度核實編列,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1. 因應COVID-19疫情,民間清潔用水量增加,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強相關供水穩定、安全,建請加強所屬站場車輛及人員出入管理,並應暫停受理外部人員申請參觀各項自來水設施。即將開放之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原預定配合新南向政策,協助東南亞及各友邦國家自來水從業人員之相關參訪、訓練等計畫,也應審慎評估進行,以維護場站安全,以保障民眾用水安全。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2. 有鑑於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費用-利息費用」編列7億2,946萬2千元,包括債務利息6億3,832萬8千元及其他利息9,113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7億0,414萬6千元,增加2,531萬6千元,增幅3.6%。近年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餘額不斷攀升,導致利息費用居高不下,影響財務健全甚鉅。為避免利息負擔影響盈餘,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擬定相關清償計畫,以確保資金調度無虞,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3.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案編列187億7,698萬1千元,其中自有資金92億4,416萬7千元僅占預算額度49.23%,外借資金95億3,181萬4千元,占全預算50.77%,顯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計畫仍仰賴舉債方式籌措,不利於整體財務結構。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顧及整體資源架構,就其固定資產投資之財務規劃及成本效益分析,避免耗置預算資源,影響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健全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24. 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度(105至107)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5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度決算約108億3,208萬8千元,占當年度可用預算數均未逾8成,而109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遠逾該公司105至107年度平均決算數108億3,208萬8千元,且續編預算之14項專案計畫截至108年度8月底仍有待執行預算57億8,201萬3千元,相較於105至107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平均決算數約108億3,208萬8千元為高,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能量,避免過多預算保留或賸餘,影響該公司經營績效及資源之合理有效配置,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5. 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惟107年9月起至108年8月底高達7項執行中計畫辦理修正,而其中「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及「水上淨水場擴建工程計畫」等3項工程有助穩定南部供水,原訂107或108年度完工,因火災或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工期展延至109年底或110年6月,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加強計畫進度之控管,並按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執行情形。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6.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109年度預計利息費用高達7億2,946萬2千元,占營業收入2.36%,為近5年度最高者,應審酌公司營運狀況,滾動檢討所需對外舉債規模,並積極研謀有效減債措施,應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持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財務結構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7. 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年統計年報,該公司民國107年底管線總長度為6萬2,369公里,較106年底增加911公里,增幅1.48%,係因本年度賡續辦理自來水擴建、下游管線及延管等工程所致。而在各管種中,以塑膠管價廉質輕,運裝便利,為一般小口徑之導送配水管及絕大部分用戶接水管所廣泛使用,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7年底塑膠管長度計3萬258公里,占48.51%為最多,惟因較易破管,雖近年由延性鑄鐵管或耐衝擊硬質塑膠管取代,但仍有泰半係塑膠管線,而塑膠管線易破損,更間接推高漏水率的問題,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加速汰換塑膠管擬具工作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邱臣遠

28. 為配合政府照顧偏遠地區居民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持續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及原住民地區飲用水,以提高偏遠地區居民生活品質。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編列15億3,000萬元,由地方政府協助用戶名冊及用地或分擔部分經費,再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依計畫規定辦理勘估後,彙整提送評比表,續由經濟部水利署召開評比會議審核,依評比結果排序核定後,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施作,以提升偏遠民眾之用水安全與生活品質。然依據水利署統計,全台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87.36%,其中南投縣80.62%、苗栗縣83.32%、台東縣82.68%及屏東縣55.04%均低於全台平均,不利維護前述縣市人民用水安全,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協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這些縣市進行完整的用水評估,並就亟須改善部分積極協助,使當地民眾可以擁有安全無虞的飲用水。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29. 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統計年報,107年度售水量各用水種類別結構比:家庭用戶占63.2%;工業用戶占26.39%,其餘商業、機關、市政、船舶、優惠及其他售水共占10.41%,顯見台灣用水量最大宗仍是民生用水。惟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產業,經濟部推工業用水電費減免優惠,僅針對連續2個月營收較108年減少15%的企業,提供水電費打折,其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九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7,000元、低壓用戶電費減免上限1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的企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七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2萬元、電費30萬元。然我國自來水用量最大宗係民生用水,而經濟部給予的折扣僅針對企業,對於因疫情失業或是放無薪假的民眾毫無助益,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前述民眾研擬相關水費補助措施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30.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較106及107年度決算盈餘分別為3億5,203萬6千元及3億9,491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案虧損8,508萬6千元,營運呈衰退情形。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之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109年度營業利益率2.72%係近4年來最低者,108及109年度因預計虧損,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較以前年度營運實績呈衰退之趨勢。是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97.28%,係近4年來最高者,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正視財務惡化之問題,並積極研謀改善對策及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31. 根據經濟部的調查,全台有49.6萬戶無接引自來水,其中彰化縣無自來水之用戶有2.42萬戶,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106及107年度決算數占可用預算數僅各為20.17%及51.44%,而到108年8月的執行率僅23.76%,顯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執行效率低落,而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續編「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15億3,000萬元,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預算執行改善計畫,以減少彰化縣無自來水之用戶數,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廖國棟 孔文吉

3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所訂未來6年(109至114年)經營計畫,對於未來各區水資源供需情勢分析,107年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系統供水能力約為43.06億立方公尺,平均配水率74.67%,其中北區77.92%、中區70.26%、南區80.03%、宜蘭51.4%、花蓮51.13%、台東61.04%,顯示南區潛在缺水危機最高。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宜審酌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強化自有水源之保育開發,並依我國水利建設情形及各區產業發展情形,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調度之效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廖婉汝

33.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底全公司實際平均供水普及率與售水率分別為93.04%及76.87%。惟第三區處(新竹縣市及苗栗縣)、第七區處(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第九區處(花蓮縣)及第十區處(臺東縣)等4個區處之供水普及率低於9成;第一區處(新北市北部及基隆市)及第十區處(臺東縣)之售水率亦未達7成。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推動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及降低漏水率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提升專案改善報告,以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與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廖婉汝

34. 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開辦之水費電子帳單收費方式,目前申辦率(執行率)僅8%,使用率偏低,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民眾申辦電子帳單之比率應達12%以上,加速落實帳單無紙化政策。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邱議瑩 蘇震清 賴瑞隆

35. 屏東地區供水普及率尚未達60%,目前內埔、麟洛地區居民用水孔急,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即推動該地區供水規劃與建設。

提案人:蘇震清 邱議瑩 賴瑞隆

36. 為保障原住民地區居民用水權益,針對原民地區供水普及率未達九成,且均屬偏鄉地區,每戶成本偏高,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經濟部水利署研議匡列增加原民地區無自來水供水改善經費,並放寬每戶供水成本門檻,以加速提升原民地區供水普及率。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蘇震清 

翁重鈞 陳超明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1) 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 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337億9,058萬9千元,增列「銷售收入」1,000萬元、「營業外收入」項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500萬元、「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環保業務收入」300萬元;減列「營業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出租土地」3億元,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億8,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5億0,858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利益):原列315億5,886萬8千元,

減列「服務費用-旅運費」200萬元、「營業成本」項下「銷

售成本-銷貨成本」300萬元(含「再生能源發電費用」100

萬元,其餘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營業費用-管理費

用」100萬元,共計減列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5

億5,286萬8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22億3,172萬1千元,減列2億7,600萬元,改列為19億5,572萬1千元。

(3) 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4) 轉投資計畫:收回投資9,423萬元,照列。

(5) 重大之建設事業:68億7,784萬4千元,照列。

(6) 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7) 通過決議33項:                  

1. 有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農糧產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引起許多爭議,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扁政府以降,所推動的「平地造林」計畫行之有年,而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計畫卻將部分林地選出優良農地砍伐並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排除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域和環保林,選擇林相較差之地區,但有部分民眾認為,人造林目前已有相當的生態與觀光效益,反對砍樹。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持續與民眾溝通外,應妥善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並於2週內提供相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邱議瑩 楊瓊瓔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事業原為砂糖,由於近年砂糖開放自由進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運用多角化策略進入各項產業領域,目前除土地開發收益為主要獲利來源外,其餘營業收入皆多未因多角化經營事業而提升獲利能力,導致整體經營績效未盡理想。基此,為增加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及多角化事業之獲利空間,避免該公司因出售土地收益不如預期而弱化經營績效,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將「加強本業並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地養豬場採傳統豬舍養豬,數10年來有著嚴重的豬糞味空氣污染問題,讓當地居民不堪其擾。當地居民對家的記憶,只剩下臭氣,這讓居民情何以堪?連最基本呼吸的權利都被漠視。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速改善「台糖養豬2.0」,比照屏東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並研擬對當地回饋辦法。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項事業部,其中量販部分已於108年退場,而其他部分事業仍屬於逐年虧損情形,主要獲利來源仍以土地開發為主力,此並非常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各事業部經營績效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推動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全新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109年度續編列經費51億8,301萬2千元辦理。經查該計畫108年編列10億2,880萬元,僅執行3,680萬元,預算執行率實屬偏低,又該計畫110年度續編列45億2,097萬8千元,為能有效監督,爰要求針對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每3個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收益」24億3,342萬元,主要係出售土地之收入,惟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依賴土地處分收入改善經營績效,而土地使用效益卻顯有檢討改善空間,例如該公司自9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被徵收後發還土地面積274.53公頃,其中153.03公頃(55.75%)為閒置未使用土地,另查該公司自88年起陸續收回高鐵車站區段徵收抵價地逾85萬餘平方公尺,然截至108年度8月底止,仍有63萬7,270.49平方公尺(74.82%)尚待開發利用,且每年尚須支付8,596萬2千元地價稅及管理費,顯示該公司相關土地規劃及利用成效不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改進,具體提出各年度土地資產控管規劃,確實提升土地使用效益與營運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符合環保與動物福利需求,規劃將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期程自107年10月至110年6月底,並於109年度預算案繼續編列「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51億8,301萬2千元,惟查該計畫截至108年8月底預算累計執行率僅33.33%,顯有檢討改進空間,且鑑於我國歷經22年努力,終可望於109年5月正式取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證為口蹄疫不施打疫苗非疫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上開豬場改建計畫對於該公司開拓外銷與我國養豬產業轉型升級皆有重大效益,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確實檢討該計畫推動瓶頸,務求農業循環豬場改建計畫能如期如質於110年完成,俾利提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拓展外銷商機。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 鑑於107年度我國砂糖市場需求量約57萬公噸,而國內砂糖主要生產來源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及善化2座糖廠,每年砂糖產量合計僅約5萬公噸,遠不敷國內砂糖需求量,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於105及106年期進行自營農場3年增產方案,目標為自營農場每公頃產量於3年內達75公噸,惟查2糖廠執行成果皆未達標,且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農場每公頃種蔗量約63至74公噸,尚低於約耕農場種蔗量之85至99公噸,顯有待檢討改進,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增產方案執行缺失,並積極調整自營農場之耕作與營運模式,合理運用自營農場土地面積完整、運距短、適宜機械化管理等優勢,持續提高自營農場產蔗能量,俾利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國內砂糖自給率。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新興計畫雖編列0.13億元,惟其餘16.58億元皆於110及111年度支應,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預算執行率僅52.52%,例如:其中「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開發投資計畫」107年度可用預算數1億7,834萬元,預算執行率僅47.27%,可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執行率常常未如官方預期,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邱臣遠 楊瓊瓔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轄畜殖場為符合環保與動物福利需求,已規劃將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全新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期程自107年10月至110年6月底,總經費107億4,079萬元(109年度編列51億8,301萬2千元),預計於110年6月底完工,但截至108年8月底預算累計執行率僅33.33%,顯示執行率未如預期,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檢討報告並改善執行率。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楊瓊瓔 孔文吉

1. 截至107年12月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外轉投資案計19項,總投資金額62億4,018萬元,其中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者計有 台灣證券交易所、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台灣高速鐵路、亞洲航空、義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等8項投資案,投資金額計達31億4,378萬元,占當年度投資總額之50.38%,投資淨收益2億2,863萬元,換算投資報酬率為7.27%,但再檢視其中投資收益或或損失情形,其中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皆為虧損或無獲利;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亦無收益;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則於103至107年度均未產生投資收益。由於上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項目績效欠佳,恐造成資金積壓而影響資金運用效益,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檢討報告並改善投資效益。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楊瓊瓔 孔文吉

1. 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業於106至109年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次協調會,就花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傳統領域土地,爭取117公頃土地供當地原住民優先使用權。是以,目前恐因疫情因素或宣導傳播管道有限,導致部分原住民鄉親仍未知悉目前有117公頃土地可供當地族人優先使用之情形。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前次說明會辦理情形及後續作法,依前開117公頃土地相牽連之核定部落,並展延上開土地原住民族土地之優先使用權申請期限至109年年底,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1. 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就傳統領域土地經營管理應與原住民族採取夥伴關係共同合作。惟近日屏東大武山下平地造林有成之200公頃土地將改成「光電園區」,導致民眾反彈,其是否為傳統領域土地仍有疑義。基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之理由,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與內政部地政司合作,將管有之土地放置國土測繪中心之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系統,供民眾套疊查閱,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謝衣鳯

1. 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就傳統領域土地經營管理應與原住民族採取夥伴關係共同合作。是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土地涉及傳統領域土地,目前應予以公開其土地使用或租賃狀況,進而達到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之目的。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6個月內提供近3年所管理傳統領域土地之土地使用情形及未來5年內租約未到期之傳統領域土地租賃使用情形,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逐年上升,且營業利益率逐年下降,109年度預算為近5年新低,亟待檢討改善。(1)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逐年遞增,109年度為106年度以來最高,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303億2,739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編列數317億9,461萬9千元減少,爰109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成本」250億7,138萬2千元,雖較108年度減列5億3,178萬5千元,惟109年度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82.67%,已高於108年度預估之80.53%,亦為106年度以來最高,顯示該公司營業成本管控能力遜於以往。(2)109年度營業利益率為105年度以來最低,預算書所載最近5年度營業利益率資料,109年度「營業收入」編列303億2,739萬2千元,「營業利益」6億1,352萬元,預估營業利益率僅2.02%,不僅低於107年度之5.61%及108年度預估之2.71%,亦為105年度以來最低。爰此,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營業利益率呈逐年下降情形,且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不斷提高,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改善,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俾增經營績效。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蘇震清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事業單位之營業收入不足支應營業成本與營業費用,且多角化經營未提升整體獲利,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惟尚難藉由多角化經營而提升獲利能力,截至108年8月底止,生物科技、砂糖及精緻農業等分別虧損0.28億元、1.58億元及0.5億元,顯示部分事業單位之營業收入不足支應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致產生營業損失,足證多角化經營之具體成效仍未彰顯。爰此,各多角化業務經年發生虧損,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需仰賴土地相關收益以彌補虧損,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檢討改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俾增經營績效。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蘇震清

1. 鑑於「循環經濟」透過重新定義廢棄物、重新設計產品與製程,讓資源、原材料與廢棄物回到產業鏈內不斷循環,大幅減少能源與資源的消耗和廢棄物的產生,促使高污染傳統產業降低污染並將污染變成綠金,以提升產業競爭力並減輕產業污染對環境的負擔。如何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養豬場沼氣發電」,且兼顧環保、生產、社會期待與經濟效益。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農業循環豬場,並於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營運後,進一步於全國最大養豬縣市—雲林縣之虎尾畜殖場推行循環經濟,並逐步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各養豬場實施辦理,並每季以書面報告提報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 鑑於經濟部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計畫中,從安慶圳整治,至糖廠鄰近虎尾鐵橋、堤防景觀,帶狀串聯同心公園、台糖宿舍區,並透過水岸縫合打造水岸生活空間及開放糖廠;而台糖廠區內縣定古蹟2座酒精槽槽體以及糖廠內約12公頃綠帶及糖業文化資產,將以文化梳理低度開發。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盤整並推動落實:(1)廠內開放區及糖廠營運區規劃分區,(2)同心公園與台糖宿舍群、虎尾糖廠廠內文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3)再造虎尾糖廠糖文化及鐵道文化復興,(4)配合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計畫整體規劃。並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提報推動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 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巖糖廠為日治時期別具意義之糖廠,當年廠區內車站、學校、球場、電影院等設施應有盡有,為糖業文化歷史中具歷史意義的一筆,結合雲林褒忠鄉臥龍山與鄧麗君故居等觀光景點,具有活絡地方、在地創生的意義與價值。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於不影響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農務之下,評估先行開發部分廠區,整修頹圮多年車站及綠美化,以及推動龍巖支線小火車整建復駛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規劃進度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 鑑於循環經濟是推動與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最重要的一項策略,也是結構性改變既有線性經濟模式的代表作法,「循環經濟」及「綠能科技」的領域如何深化合作有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落實。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農業循環經濟,與工業研究院合作辦理推動循環經濟計畫,建構台灣循環經濟生態鏈,在農業首都雲林縣推動除畜糞生質能源外,例如牡蠣殼提煉碳酸鈣技術、酵素量產製程建置、生醫豬園區、蔬果冷鏈物流中心等「循環經濟示範點」以提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整體研發能量與地方發展,並每3個月以書面報告提報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成本明細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科目預算編列1,377萬6千元,該科目於106年度決算數297萬7千元,107年度決算數為336萬6千元;108年度預算數為688萬8千元,109年度預算數為1,377萬6千元,其後說明:依照107年度實際發生與109年度實際需要編列預算,為避免超編之情形,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該科目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革新項下「人力培訓」預算編列4,855萬6千元,辦理人員培訓,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惟在人力培訓項目之第2點109年度預算員額較108年度減少62人,其培訓費用卻反增不減。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提出人員培訓相關報告,說明人員培訓計畫,108年度人員培訓財務報表與109年度人員培訓預算報表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說明。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1.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俗稱武漢病毒)疫情影響,新型冠狀病毒使民眾人心惶惶,酒精有消毒殺菌之作用。酒精遂為人民抗疫之必需品,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亦有生產、進口並銷售酒精,故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就防疫酒精產銷概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1. 檢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103至107年度投資收益或損失情形,其中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皆為虧損或無獲利;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亦無收益;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則於103至107年度均未產生投資收益。由於上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項目績效欠佳,恐造成資金積壓而影響資金運用效益,宜全面研酌有無繼續投資之必要,以避免積壓資金,並影響轉投資效益。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之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自90年12月開始營業,虧損多年。至於崁頂廠虧損原因,詢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該廠與屏東縣政府簽訂契約所定操作維護費之物價調整公式、售電所得漲價分配等,皆不合理,且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無權自行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別於102至104年間與屏東縣政府進行履約爭議調解,並交付仲裁,依仲裁結果,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4年起每年約可獲屏東縣政府1,638萬餘元之補償金,惟該筆補償金仍無助於緩解該廠之虧損。例如該廠104年度虧損7,332萬4千元,惟105至107年度期間,虧損金額已攀升至1億4,733萬8千元至5億7,139萬1千元間,迄108年8月底虧損金額接近9,000萬元,皆遠高於104年度虧損金額。依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屏東縣政府簽訂之契約,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相關法令,須負相關處分之責。查崁頂廠於106年至108年8月底止,因未妥適操作、管理崁頂廠相關設施,運轉過程屢傳故障事件,遭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或契約等規定分別處罰5次及6次,罰鍰計達215萬元。此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同一違失樣態亦有數次遭環保機關裁罰情形,例如106年3月及6月分別發生1號爐及2號爐戴奧辛超標情形。雖崁頂廠預計使用年限至110年底,惟在該廠營運期間,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仍應針對多項操作細節,檢討改善。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謝衣鳯 

孔文吉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其中興建循環住宅投資等4項新興計畫109年度雖僅編列1,350萬3千元,惟後續2年將有龐鉅支出,考量該公司107年度因過多經費保留而影響經營績效,顯示該公司對於預算編列、工程招標等容有改善空間;況109年度是否仍有營建物價上漲、招標案量充足而降低廠商投標意願等情形亦難預料,且審計部曾於107年審核通知事項敘明該公司楠梓學苑(鄰近高雄科技大學)107年度套房出租率74.82%較106年度衰退,顯示學苑出租業務有轉劣現象。為避免重蹈10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僅5成餘,允宜通盤考量未來年度預算執行能量及工程進度是否能如期如質完成等問題,覈實評估所編經費規模及期程之妥適性,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預算案編列「營業利益」6,601萬3千元,該部門逾9成收入源自於岡山、崁頂垃圾焚化廠,該2焚化廠分別提供高雄市11個行政區及屏東縣33個鄉鎮市家戶及縣、市政府所交付之可處理廢棄物焚化作業,其中高雄市岡山垃圾焚化廠及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分別自90年11月及12月開始營業,該2焚化廠各設有3座及2座混燒式機械焚化爐,營運迄今岡山廠盈虧交錯,崁頂廠則虧損多年。焚化廠操作營運業務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之主要營收來源,惟崁頂廠未能妥適操作,屢遭主管機關裁罰處分。爰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高雄市岡山垃圾焚化廠及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謝衣鳯

連署人:廖國棟 陳超明 廖婉汝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2項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其中興建循環住宅投資等4項新興計畫,循環經濟正夯,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配合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政策,打造智慧綠能循環住宅,預計2020年底完工,採「以租代售」型態來經營,預估可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帶來每年至少6,000萬元的租金收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循環住宅配合沙崙綠能科學城政策,運用創新思維及友善環境態度興建,並導入循環經濟理念,「以租代售」型態來經營,不僅滿足科學城進駐人員居住需求,將成為國際首創劃時代的標竿建築。依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共提供351戶安居住宅,創新翻轉營建業現行線性規劃設計模式,改以3R思維將循環經濟導入建築環境,開展出「BIM應用於建材銀行」、「建材護照」、「預鑄化模組化」等創新模式,未來高雄橋頭科學園區將吸引上百家廠商進駐,南科管理局表示,南科和路竹科,目前已有7.7萬就業人口,橋頭科學園區啟動後,從台南到高雄,將打造一條科技廊道,預計橋頭科學園區年產值可達1,800億元、創造1萬1千個就業機會。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底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北高雄橋頭地區興建循環住宅投資案評估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

1. 108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收入」預算258億4,752萬元,109年度預算243億8,087萬7千元,呈現下降趨勢,顯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該公司之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缺乏信心;其次,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稅前淨利高達68億9,403萬5千元,故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多角化經營策略布局迭有成效;再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項優質強勢產品,如豬肉、蜆精、保健食品及美容保養品等,應積極拓展海外內銷,創造更大收入來源,且適逢國內口蹄疫拔針,國際間非洲豬瘟肆虐等影響,更應積極布局國際。為鼓勵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勇於拓展本業業務,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增加營業收入外,更應強化電子商務部分之經營,並以109年度電子商務部分之營業收入倍增為目標。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邱議瑩

1. 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營業外收入」決算數為66億1,317萬8千元,其中「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決算數為54億5,086萬9千元,內容為變賣土地資產,109年度預計變賣47項土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管理最多國有土地之國營事業,經查發現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活化效率低落,多筆土地皆以圍籬隔離,未善加管理,然每年卻有多筆土地拿出來變賣,墊高公司獲利。基此,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109年度預計變賣土地之合理性(因被徵收、因業務無需保留等)、面積以及價格估算等提出書面報告」,以及「其他尚未開發且位於市區土地應進行綠美化,並對民眾開放回饋地方,發揮國營企業帶動地方發展功能提出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1. 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超時工作報酬」決算數為1億8,324萬1千元,108年度預算數為2億6,480萬9千元,109年度預算數則編列2億5,868萬3千元,108、109年度預算數分別比107年度決算數高出8,156萬8千元、7,544萬2千元,顯示預算與決算數尚有實際落差,顯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浮編「超時工作報酬」(加班費)情形嚴重,基此,為撙節支出,避免浮報「超時工作報酬」,有效管控加班費以及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精進「超時工作報酬」預算編列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1. 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預算數為15億0,086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4億0,935萬5千元,增加9,150萬7千元,增幅6.49%,109年度「投資性不動產費用」均較108年度預算數及107年度決算數增加,應提出本費用明細表以利監督;其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不動產投資部分,與高雄有關包括繼續計畫1項:「高雄市前鎮區光華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108年至110年度,共計1億9,885萬元)、新興計畫1項:「高雄學府循環住宅投資計畫」(109至111年度,共計4億4,572萬1千元),其投資之必要性與合理性亦應一併說明;再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高雄市翠亨南路兩側土地出租,承租人違反分區使用,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基此,為撙節費用支出,監督本計畫之執行,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全台灣近6萬公頃土地,土地使用固然需要,但閒置土地未活化利用亦有違職責,目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高雄前鎮兩塊面積較大的土地,包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物流園區二期和金銀島商場均屬閒置土地,允應積極招商開發或先綠美化;其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屢遭承租人未依租約使用之情事,屢見不鮮,不僅未善盡土地所有人與管理人責任,亦造成地方民意反彈。有鑑於此,為撙節支出,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提出「承租土地查經未依契約使用檢討改進方案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 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 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8,949億1,797萬7千元,減列「營業收入-銷貨收入」2,443億9,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增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1,000萬元,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443億8,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505億3,797萬7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8,808億6,496萬2千元,減列「營業成本-銷貨成本」2,443億9,000萬元、「服務費用」600萬元(含「水電費」500萬元、「旅運費」100萬元)、「營業費用-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5,0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444億4,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364億1,896萬2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40億5,301萬5千元,增列6,600萬元,改列為141億1,901萬5千元。

(3) 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4) 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5) 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346億0,525萬元,減列「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3億1,000萬元、「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4億9,000萬元,共計減列8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8億0,525萬元。

(6) 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增加資金轉投資8,964萬5千元,減少資金轉投資3億9,950萬元,資產變賣1,195萬2千元,均照列。

(八)通過決議29項:                  

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外包多元,致引發勞資爭議案件頻傳。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輸油分配作業皆由油罐汽車駕駛員執行,其採勞務承攬外包是否適當,應予評估調整。爰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就近3年油罐汽車駕駛員業務外包採購廠商勞資爭議案件進行統計、分析,並評估是否改採直接聘僱駕駛員,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賴香伶

2.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LNG)計畫攸關2025年非核家園能否落實,目前計畫辦理進度卻出現延滯,若該計畫無法如期推動,恐將危及2025非核家園政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逐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執行進度報告,務求落實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

提案人:陳明文 蘇治芬 蘇震清

3.2017年國際油價暴漲,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沒有透過國際原油期貨合約進行避險,造成購油成本暴增;2020年國際油價暴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然沒有透過國際原油期貨合約進行避險,「認列庫存損失」或「在途原油跌價損失」暴增,造成公司收益減少,為避免國際原油價格暴漲暴跌影響該公司收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研議布局國際原油期貨避險,避免國際油價大漲大跌影響該公司經營。

提案人:陳明文 蘇治芬 蘇震清

4.近年度因環保潮流意識抬頭,政府正極力推廣再生能源政策及發展國內電動機車產業,致電動機車掛牌數日增,因此,恐導致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既有之加油站營運模式勢必將面臨挑戰;基此,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為我國國營之能源事業,在面對非燃油車(例如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需求日益增加及新能源運用在交通載具已是世界產業趨勢之際,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規劃加油站等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掌握機先,提前布局,以因應低碳減排與非燃油車之未來發展趨勢,避免沉沒在國際能源潮流脈動中。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惟鑑於我國液化天然氣有98%以上依賴進口,因此,建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液化天然氣貨源穩定供應基礎下,參考國際市場趨勢,逐步調整長、短期合約及現貨市場之配比與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液化天然氣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6.依監察院108年11月7日公告之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項下興建臺中液化天然氣廠至烏溪隔離站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原預計105年12月底完成,截至108年底止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累計進度未如預期,主要係該計畫項下臺中至烏溪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現場乾燥進度未如預期,無法達成原訂108年12月31日氮封目標,致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又據監察院指出:臺中至烏溪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因可行性研究與設計階段未翔實調查與溝通協調,未能適時發現與其他機關管線重疊問題,及地方政府與其他部會已有拓寬或整治等相關規劃,已較原預定完成時程延後3年。允宜確實檢討,並加速推動辦理,俾利整體計畫得以順利推展。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7.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弱勢及農漁民權益,善盡社會企業責任,推動庇護工場的永續發展,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轄之場、站、辦公地點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弱勢及農漁民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另加油集點兌換商品部分亦應優先引進身心障礙、弱勢及農漁民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以上之數量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8.針對工業安全部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共編列超過60億元以達成「工安百分百、工安零災害」目標,經查近5年內,各縣市勞動局針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089項次缺失,實有改進之必要,爰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工安之具體計畫。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9.鑑於電動機車占機車比例漸增,目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為使電動機車補充能源更為便捷,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更應加速思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的規劃,爰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計畫。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10.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預算共計88億1,215萬6千元,107及108年度所編列之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經費更累計逾175億元,惟查該公司近5年度仍每年發生多起工安及環境污染事故,不僅歷年度於勞動檢查被提出缺失項次均達百件以上、遭環保機關裁罰30件次以上,且108年度該公司因環保裁罰66件,裁罰金額就高達1,406萬1千元,更陸續被查獲利用雨天排放廢氣、隱匿油槽漏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等重大事件,已嚴重傷害國營事業形象,顯見亟待檢討強化內部管理機制,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確實列管稽查所屬各單位工安查核、強化承攬商管理與環境保護標準作業程序,定期檢討懲處失職人員並獎勵績優單位,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智慧電動車能源補充設施普及計畫」負責「推動建置能源補充設施」,原計畫需於107至109年度應分別建置160站、390站及450站能源補充設施;惟查國內電動機車年度掛牌數已由104年度之1萬1,048輛成長至108年度之16萬8,537輛,呈現逐年遞增趨勢,然該公司因工業局補助經費調整而隨同調整設置站數,108年度僅建置216站,109及110年度亦僅預計各建置216站,恐不符電動機車成長需求,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本於配合政府推廣綠能暨節能減碳政策,積極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策略,以強化電動機車產業基礎設施、加速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鑑於政府政策刻正推廣再生能源等綠能暨節能減碳,且近年度電動機車掛牌數年年成長,對能源補充設施之需求也將日益殷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能源事業,應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提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技能,並促進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1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循環經濟政策方向,計畫將原高雄煉油廠之土地轉型為多功能產業循環園區,規劃引進綠能、節能、生技醫療及其他高附加價值之相關產業,吸引中高階就業人口進駐以提升產值,於園區內成立之「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設立「材料國際學院」及「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中心」經費(含前期基盤工程7.7億元)60億餘元,相關硬體建設預計114年完工。園區土地利用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及文化資產審議程序,尚待與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高雄煉油廠土地原為經營石化事業之特種工業區,關廠後土地需踐履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方可重新規劃利用;又原高雄煉油廠廠區及宿舍群內具有文化與歷史價值潛力之文物、設備、建築及舊鐵道等〔如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丁種宿舍(中油宏南舊丁種雙併宿舍)、中油宏南宏毅宿舍群〕,涉及文化資產審議作業,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後保存與維護規劃。是以,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使用土地之都市計畫變更草案,須視相關文化資產審議結果而調整,致相關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進展緩慢,允宜依文資審議結果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及相關人士(當地居民、民意代表、鄰近產業代表)溝通共識,儘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推進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設立進度。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以集結產、官、學、研對於高階材料之現有研發量能,研發產業所需之關鍵技術及高階材料,對提升我國產業自主能力有其重要性。惟相關硬體建設均須俟園區土地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方得進行,為如期完成研發專區之設立,允宜積極協調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及文化資產審議之歧異,溝通共識,以推進專區設立進度。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4.按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石油為我國主要能源,亦為我國合纖、塑膠、橡膠及其他化學品等中下游石化產業基本原料來源。惟我國自有能源甚少,97%以上之能源均仰賴進口,凸顯我國能源供給及石化產業供應鏈之脆弱。近年雖有新獲油氣資源量,惟海域探勘未見成效。詢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油氣探勘之新獲資源,除105年間陸上探勘於鐵砧山C1井新獲資源量1.06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及108年間仁澤3、4號地熱井鑽2.2百萬瓦電力外,國外油氣探勘108年間於美國Guardfish礦區亦發現新增蘊藏量與產量。惟該公司海域探勘過去年度(94至108年度)累計虧損逾28億元,顯示海域探勘之成效未臻理想。自有油源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仍偏低。為強化能源安全,政府積極推動能源多元化政策,然探勘工程耗費龐鉅,風險甚高,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油氣探勘所獲仍有限,自有油源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甚低,108年度該公司自有油田所獲原油26.5萬公秉(較107年度之自有油源減少3千公秉)占當年度煉產量2,376萬3千公秉之比率僅1.12%;在天然氣方面,108年度自有油田所獲天然氣5.2億立方公尺(較107年度之自有油田所獲天然氣增加2.8億立方公尺),占當年度煉產量223.41億立方公尺之2.33%;在液化石油氣方面,自有油田所獲液化石油氣3.93千公噸,占當年度煉產量347.62千公噸之1.1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幾年度自有油源或天然氣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仍未及5%,凸顯自有油氣比重均偏低。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負國家油氣能源供應之責,且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源,提升自主能源比率為該公司主要經營策略目標之ㄧ,惟數10年來成效有限,允宜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並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5.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宜逐步調整目前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我國98%以上天然氣依賴進口,依該公司提供資料顯示,108年度約進口天然氣1,658萬噸,其中自卡達(28.17%)、澳洲(26.48%)、馬來西亞(14.96%)、澳洲(15.23%)、俄羅斯(8.93%)與巴布亞紐幾內亞(8.75%)等5個國家進口數量最多,且以中長期合約居多(占比89.63%)。另如以108年度進口單價觀之,自卡達進口中長期合約平均347.67美元/噸,現貨平均616.67美元/噸,較自其他國家中長期合約進口單價平均374.19至535.86美元/噸為低。故該公司宜於貨源穩定供應基礎下,參考國際市場趨勢,逐步調整長、短期合約及現貨市場之配比與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天然氣事業存量天數偏低,宜儘早妥為因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LNG)進口後尚需仰賴後端設備完備方能順利運作。是以,天然氣儲運基礎設備之良窳及能否足敷中長期使用,攸關我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安全,並影響下游產業健全發展。鑑於LNG之運輸、儲存需鉅額投資,且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目前國內液化天然氣營運週轉天數,較煤炭(30天)及石油(60天)安全存量天數相對低。然為預防短期不確定因素發生,如夏季颱風侵襲、冬季東北季風、海域封鎖、船隻故障、政治因素、戰爭等導致供氣中斷問題,維持一定儲氣量以確保天然氣供應安全仍有其必要。依據天然氣事業法及能源局公告「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規定,天然氣生產及進口事業迄111年底應至少自備15天之儲槽容量,俟後年度逐漸遞增至24天之儲槽容量;惟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顯示,最近5年度(104年度起)該公司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均低於8天,107年度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僅為5.8天,108年度上升至7.1天,允宜審慎因應。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允宜賡續研酌調整採購策略,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另近年來天然氣事業最低存量天數偏低,宜妥為因應,以確保供氣穩定。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6.我國98%以上天然氣依賴進口,鑑於LNG之運輸、儲存需鉅額投資,且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目前國內液化天然氣營運週轉天數,較煤炭(30天)及石油(60天)安全存量天數相對低。近期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全球國際局勢驟變,為預防短期不確定因素發生,如海域封鎖、船隻故障、政治因素、戰爭等導致供氣中斷問題,維持一定儲氣量以確保天然氣供應安全仍有其必要。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顯示,最近5年度(104年度起)該公司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均低於8天,107年度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僅為5.8天,108年度上升至7.1天。此攸關我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安全與電力供應,並影響下游產業之健全發展,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妥為因應,以確保供氣穩定。

提案人:邱議瑩 邱臣遠 賴瑞隆

17.按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石油為我國主要能源,也是我國合纖、塑膠、橡膠及其他化學品等中下游石化產業基本原料來源。然而,我國自有能源甚少,97%以上之能源均仰賴進口,凸顯我國能源供給及石化產業供應鏈之脆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負國家油氣能源供應之責,且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源,提升自主能源比率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策略目標之ㄧ,然數10年來成效有限,宜應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18.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比50%),以及充分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是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應繼續研酌調整採購策略,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液化天然氣(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同時改善近年天然氣事業最低存量天數偏低現象,確保供氣穩定。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19.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營運成本率為97.78%,較106至108年度決算比率94.35%、95.72%及95.64%分別高出3.43個百分點、2.06個百分點及2.14個百分點,誠屬偏高,且103至107年度營運成本率均大於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成本率,宜應適度調整煉製結構,以有效控制營運成本。另油氣採購占總成本比率甚高,實應持續洽尋供應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油氣新貨源,並檢討採購策略,參酌市場價格變化將現貨與中長期合約為適度搭配並慎選避險工具,強化採購人員議價談判能力暨充分掌握市場供需等資訊,以提升油氣採購績效及降低原料成本。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0.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支應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等,預計舉借長期債務330億元,包括向金融機構舉借150億元及發行公司債或1年以上循環票券180億元;並由營運資金償還債務228億元,包括償還金融機構19億元及公司債209億元,考量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推動多項投資計畫,資金需求殷切,致109年度長、短期債務餘額居高不下,利息負擔沉重,宜應於確保資金調度無虞情況下,採取降低資金籌措成本措施,降低公司財務負擔。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普及計畫,以建置能源補充設施。經查108年度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建置目標390站,截至108年底最終僅完成216站,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辦理以達成建置目標,促進產業發展以利政府推廣電動機車政策推行。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此提出對應方案,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2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能源國營事業,有責任引領我國能源產業朝綠能轉向,且石化能源有枯竭之憂慮,加上環保潮流意識抬頭,既有加油站營運模式未來勢必面臨挑戰。該公司已於2處加油站建置「智慧綠能加油站」,其中嘉義信義路站以成為快速換電或夢想15分鐘快充上路、油料以外電能新型態能源供應者為試運行目標之一;台南前鋒路站則以產儲用能社區微電網進行規劃,部分規劃太陽能發電系統搭配穩定供電之燃料電池系統產能,並轉型為電動機車快速充換電站。又配合該公司之智慧綠能研發〔如儲能材料、電池關鍵材料開發、鈦酸鋰(LTO)電池負極材料〕成果,若能成功商業化,將有助轉變既有加油站之營運模式,由石化能源轉型至再生能源等電能,更可為政府推動電動機車產業厚植基礎設施,加速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鑑於政府政策刻正推廣再生能源等綠能暨節能減碳,且近年度電動機車掛牌數年年成長,對能源補充設施之需求也將日益殷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能源事業,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允宜審慎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逐步促進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陳超明 翁重鈞 孔文吉 

謝衣鳯

23.截至108年底中油VIP會員卡、中油捷利卡及中油聯名卡累計發行卡數分別為875萬0,767卡、190萬9,605卡及158萬2,098卡,有效卡數393萬0,246卡、103萬0,426卡及98萬2,199卡,有效卡數比率為44.91%、53.96%及62.08%,與107年度各卡種有效卡數比率48.21%、47.98%及64.39%相較,分別減少3.3個百分點、增加5.98個百分點及減少2.31個百分點,僅中油捷利卡因中油Pay開辦回饋較優,致有效卡數比率增加,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108年度之有效卡數增加數均低於年度發卡數;又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資料,108年度會員卡有效卡之年度平均消費金額以中油VIP會員卡最高達2萬3,486元,中油捷利卡次之為1萬3,081元,中油聯名卡最低為8,945元,顯示仍待提升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以增加行銷效益。詢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資料,其維持中油VIP會員卡主要方式為舉辦VIP會員相關行銷贈點活動,並透過活卡率檢視行銷效益。該公司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行銷費用自編決算數計1,114萬9千元,較107年度決算數224萬1千元增加890萬8千元(增幅397.5%),活卡率由66.26%上升至67.02%,增加0.76個百分點,惟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反較107年度減少3萬6,122卡,其行銷效益有待審酌。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油會員卡行銷措施以增加油品銷售,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行銷費用為107年度之5倍,惟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未能有效提昇,允宜研擬對策以強化行銷效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翁重鈞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24.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對經濟的衝擊,全國油價近3個月來下滑59.1%。全國經濟受到空前的衝擊,國際原油價格,以布蘭特牌價為例,由2020年1月20日的64.74美元/桶,降到2月20日的59.27美元/桶,再降到4月22日的16.12美元/桶,降幅約75%。惟國內天然氣售價自2020年1至3月售價都是21.95元新臺幣/公斤,紋風不動;而國內工業用燃料油(重油)售價自2020年1至3月售價反而漲價10.22%,顯與市場現況不符。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擴散超過百國,我國緊急編列2,100億元,並採取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免稅),惟獨最重要的天然氣及重油供應價格竟紋風不動,著實可議,令人著急。爰請相關部會研議調降國內天然氣及重油供應價,並依國際原油調降比例調降之可行性。

提案人:廖國棟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謝衣鳯 翁重鈞

25.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預算共計88億1,215萬6千元,107及108年度投入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經費累計逾175億元。惟每年度仍發生多起重大工安及環境污染事故,更屢因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而遭處罰,亟待積極檢討強化內部管理,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爰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謝衣鳯

連署人:廖國棟 陳超明 楊瓊瓔 廖婉汝

26.有關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大潭電廠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及外海離岸風電基地,疑似破壞永安漁港外漁場一事,因當地漁民恐漁場遭到嚴重破壞,影響當地漁民生存權益,導致當地漁民被迫發動漁民出海捍衛漁權。有鑑於此,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儘速與實際受害之漁民研議補償事宜,俾利維護當地漁民之權益,亦請於3個月內提出補償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陳超明

連署人:謝衣鳯

2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桃園市觀音區觀塘工業區興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然該項工程施工過程及相關海域營建設施,已使沿海漁獲量大為減少,損害漁民生計,更嚴重影響竹圍漁港漁民撈捕作業安全。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區漁會進行補償協商,並於3個月內提出維護漁民權益之相關補償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8.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桃園煉油廠廠區廣闊,前遭有心人闖入,引起安全疑慮。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曾編列預算擬設置電子圍籬,惟建置之東門電子圍籬迄今因品質關係尚未驗收,嚴重影響煉油廠安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邱議瑩

29.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面對國際油價極度挑戰,請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公司營業經營相關政策、重大建設計畫、自有油源、探勘計畫等,於1個月內提出整體評估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邱志偉 陳超明 廖國棟

三、本會負責審查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議瑩出席說明。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55

1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經濟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間:

109

4

22

(星期

)上午

9

1

12

17

109

4

23

(星期

)上午

9

時至

12

14

點:紅樓

101

會議室

出席委員:

陳亭妃

邱臣遠

謝衣

?

孔文吉

陳明文

翁重鈞

賴瑞隆

邱議瑩

蘇治芬

楊瓊瓔

邱志偉

蘇震清

陳超明

廖國棟

Sufin

Siluko

林岱樺

委員出席

15

列席委員:

李德維

陳玉珍

陳椒華

吳斯懷

洪孟楷

蘇巧慧

劉世芳

鍾佳濱

李貴敏

邱顯智

周春米

莊競程

廖婉汝

葉毓蘭

蔡易餘

林思銘

?

劉建國

陳秀

?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張其祿

何欣純

委員列席

22

列席人員:

109

4

22

(星期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

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甫暨相關人員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

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1

09

4

23

(星期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

暨相關人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昭義暨相關人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嘉瑞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席:

廖召集委員國棟

(4

22

日)

邱召集委員議瑩

(4

23

日)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1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17分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2時14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邱臣遠 謝衣? 孔文吉 陳明文 翁重鈞

賴瑞隆 邱議瑩 蘇治芬 楊瓊瓔 邱志偉 蘇震清

陳超明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岱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陳玉珍 陳椒華 吳斯懷 洪孟楷 蘇巧慧

劉世芳 鍾佳濱 李貴敏 邱顯智 周春米 莊競程

廖婉汝 葉毓蘭 蔡易餘 林思銘 傅?萁 劉建國

陳秀?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張其祿 何欣純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人員:109年4月22日(星期三)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甫暨相關人員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昭義暨相關人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嘉瑞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主 席:廖召集委員國棟(4月22日)

邱召集委員議瑩(4月23日)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