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109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3時19分

     109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下午13時3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吳秉叡 曾銘宗 賴士葆 林德福 蔡壁如 林楚茵 

     郭國文 陳椒華 莊瑞雄 羅明才 高嘉瑜 費鴻泰 

     余 天 江永昌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葉毓蘭 李德維 鍾佳濱 洪孟楷 吳斯懷 楊瓊瓔 

     謝衣 鄭天財 Sra Kacaw 邱志偉 李貴敏 鄭麗文 

     莊競程 廖婉汝 蔡易餘 何欣純 張育美 張其祿 

     劉建國 李昆澤 傅崐萁 廖國棟 劉世芳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官員  109年3月30日(星期一)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業務局            局長   陳一端

      發行局            局長   施遵驊

      外匯局            局長   顏輝煌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國良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綜合規劃司          司長   陳進雄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李慶華

      關務署            署長   謝鈴媛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顧立雄

      綜合規劃處          副處長  胡則華

      銀行局            局長   邱淑貞

      證券期貨局          局長   王詠心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中小企業處          副處長  蘇文玲

      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鄭貞茂

      經濟發展處          處長   吳明蕙

      109年4月1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政務次長 吳自心

      人事處            處長   李秉洲

      會計處            處長   張玉燕

      法制處            處長   胡坤明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李慶華

      關務署            署長   謝鈴媛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代理主任 謝棟梁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魏江霖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邱月琴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玉枝

                     總經理  周園藝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謝秀賢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林水永

                     總經理  劉佩真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黃秀容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行政執行署           行政執行官黃瑛足

主  席 賴召集委員士葆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黃姵瑜 科 員 謝禎鴻 科 員 高珮玲 

109年3月30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 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財政部蘇部長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經濟部次長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世界各國為因應新冠肺炎之衝擊,採取對策(例如:採行的QE與減稅政策等)對我國財政、金融、經濟整體環境所造成之影響與政府因應之道」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鄭貞茂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賴士葆、林德福、蔡壁如、林楚茵、郭國文、陳椒華、羅明才、高嘉瑜、莊瑞雄、費鴻泰、江永昌、鍾佳濱、楊瓊瓔、張其祿、何欣純、邱志偉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鄭貞茂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

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決議:

(一)照草案內容通過,提報院會討論。

(二)有關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俟該等委員會送達本委員會後,請議事人員彙總整理並逕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財政部應於國家財政許可的前提下,推出擴張性財政政策,冀刺激經濟動能。鑑此,建請財政部協同經濟部研議調降或免徵汽機車之關稅及貨物稅。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疫情,至今對我國經濟造成相當衝擊,為因應內需市場遭受衝擊、國內經濟動能不足等問題,財政部應在財政空間許可的條件下,積極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藉由適當調降汽機車的關稅、貨物稅,有效帶動國內消費之動能,並達到檢討不合時宜稅制之效果。鑑此,建請財政部協同經濟部研議調降或免徵汽機車之關稅及貨物稅。

          提案人:高嘉瑜 郭國文 余天

二、有鑑於中央銀行於109年3月20日降息,各公股行庫並已實施調降自用住宅貸款及消費性貸款利率,並採行主動調降,民眾無需申請的積極行動嘉惠國人,惟部份民營銀行仍採行需民眾提出申請,方考慮降息之方式,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再次洽詢民營銀行,並於109年4月10日前於網站上公布其作法,以利民眾知悉及辦理。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曾銘宗 林德福

              蔡壁如 羅明才

109年4月1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一、 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委員賴士葆說明提案要旨,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林德福、蔡壁如、賴士葆、郭國文、陳椒華、林楚茵、莊瑞雄、高嘉瑜、江永昌、費鴻泰、羅明才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政務次長吳自心、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桔誠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 審查結果:

照委員賴士葆等25人提案修正通過條文如下:

「第十一條之一 本法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下列擔保品:

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上市 或上櫃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

二、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三、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四、易於變 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之 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

五、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

前項第一款、第四款與第五款擔保品之計值、相當於擔保稅款之認定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有關說明欄之修正文字,併同調整。

(2)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賴召集委員士葆補充說明。

二、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審查結果

甲、財政部主管

一、中國輸出入銀行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31億2,654萬8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4億4,196萬3千元,減列「營業成本」項下「金融保險成本」之「各項提存」1,050萬元、「營業費用」150萬元(含「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5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50萬元、「專業服務費」50萬元),共計減列1,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億2,996萬3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6億8,458萬5千元,增列1,200萬元,改列為6億9,658萬5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398萬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增加資金之轉投資454萬1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4項:

1.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營業基金盈餘之編列,應衡酌事業本身最近年度之投資報酬率及經營成果比率,妥訂適當盈餘目標,並以盈餘逐年成長為目標,可知事業過去之經營實績乃訂定盈餘目標之重要參據。

經查109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盈餘目標為6億2,199萬5千元,雖較107年度決算數及108年度預算數之5億9,379萬9千元、6億0,250萬1千元,分別增加2,819萬6千元、1,949萬4千元,卻低於106年度決算數,且參據該行103至107年度決算審定盈餘,均高於預算盈餘介於4,299萬至1億7,500萬餘元間,顯見中國輸出入銀行歷年預算所訂盈餘目標仍嫌保守,允宜參酌過去經營實績,妥訂盈餘目標。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羅明才 陳椒華

2.109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用人費用」項下「獎金」科目計編列6,313萬9千元,其中「績效獎金」編列2,363萬2千元,係依預算員額236人之1.2個月薪給總額計算,與108年度相同。經查該行近年度績效獎金均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依預算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該法條旨在賦予營業基金為因應業務經營需要隨同調整收支,以增加預算執行彈性,惟不宜擴張解釋為營業基金得低編預算數,藉以規避預算審議。

中國輸出入銀行近年度短編或未編績效獎金預算,而於實際發放時再以超支併決算辦理,致決算數遠高於原編預算,允宜參酌實際情形編列,以發揮預算管控功能。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3.依105至109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書所附「主要營運項目」,營運項目計有放款業務、保證業務及輸出保險業務等3項,其中放款業務109年度預計營運量目標為1,150億元,較108年度1,080億元增加70億元,惟該行108年8月底實績已達1,155億元。

此外,保證業務及輸出保險業務109年度預計營運量目標分別為230億元及1,315億元,較108年度220億元及1,220億元,分別增加10億元及95億元,惟該行107年底決算結果分別達230億元及1,314億元,與109年度預計目標相近,顯示109年度營運值目標設定偏屬保守,缺乏挑戰性,難以彰顯施政成效。

綜上,109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所訂放款業務、保證業務及輸出保險業務營運量目標,分別於107年底及108年8月底達成實績,實難謂具有合理性或挑戰性,績效指標之設定有欠允適,亟待檢討改善。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羅明才 陳椒華

4.109年度中國輸入出銀行預算案編列「本期淨利」6億2,199萬5千元,較108年度6億0,250萬1千元增加1,949萬4千元,增幅3.24%。

中國輸入出銀行近年業務大幅成長,營業收入由104年度20.49億元成長至109年度31.25億元,本期淨利亦由104年度4.49億元成長至109年度6.22億元,惟該行109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及淨利率僅分別為24.42%及19.91%,其中營業利益率較107年度決算數及108年度預算數分別減少0.59%、4.72%,淨利率則分別減少1.06%、4.07%,且為104年度以來最低,顯示該行經營成效有待加強。

109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預計承作輸出保險業務1,315億元,較108年度預算營運量1,220億元,成長7.79%,係因該行配合經貿政策,積極拓展輸出保險業務,加強客製化「全球通帳款保險」之推展;按近年該行輸出保險業務與商業銀行合作,營運量雖快速成長,惟仍持續虧損,保險賠款數額則再度攀升。

中國輸出入銀行輸出保險業務營運量近年雖快速成長,惟輸出保險業務多呈虧損,107年度整體業務損失率雖較105年度為低,惟部分保險損失金額及淨損失率呈上升趨勢,鑑於全球經濟前景不明,中國輸出入銀行雖肩負協助出口之政策任務,仍應審慎辦理核保作業並強化風險管控機制,俾利永續發展。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346億3,263萬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金融保險收入」1億1,00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手續費收入」500萬元、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費收入」1億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手續費收入」30萬元及「證券經紀及承銷收入」47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47億4,263萬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271億5,533萬1千元,增列「營業成本」項下「金融保險成本」8,100萬元(含減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費用」1,500萬元、增列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存責任準備」9,600萬元)、減列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50萬元,以上增減互抵後,計增列8,0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272億3,583萬1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4億7,729萬9千元,增列2,950萬元,改列為75億0,679萬9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2億1,739萬4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增加資金之轉投資8億4,320萬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12項:

1.109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加強與客戶往來關係,以爭取業務之需要,「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編列5,718萬8千元。考量政府預算以防疫為優先,是類經費支出應可刪減,爰凍結「公共關係費」十分之一,俟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蔡壁如 

2.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因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完結而認列淨利101億餘元,惟迄今所取得龐大土地目前仍處於閒置中,109年度並為其編列地價稅及相關維護費4,270萬元。

經查土地閒置之緣由,乃因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本預計利用內政部營建署所補助之「亞洲新灣區土地公辦都更招商計畫案」,辦理該商業區土地都市更新先期規劃及招商專業技術委託作業,臺灣銀行也亦將共同參與研商開發構想及招商模式,以利達到活化利用高雄硫酸錏公司土地之目的。

經查,亞洲新灣區聯盟首件開發案高雄市政府已於107與108年皆有啟動招商程序之業務,然計畫案進度仍顯不佳, 109年2月甚而無人投遞投資計畫書,形同流標,7天之內亞洲新灣三大招商案流標,原預計可為高雄創造4,000個就業機會,至今推展進程陷入冰凍期局面。

為達突破當地商業發展與滿足都市發展所需,109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投資性不動產費用」編列4,270萬元,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儘速會商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妥善規劃調整開發策略及重新評估招商條件之建議,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蔡壁如 

3.109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合併損益預計表編列「本期淨利」63億4,842萬6千元,主要係依權益法認列3家子公司盈餘,包括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淨利73億5,848萬9千元、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虧損5億6,973萬2千元及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淨利1億3,226萬7千元及歸屬母公司收支相抵後之虧損5億7,259萬8千元。

近年臺灣金控集團「子公司間資源整合行銷平台」整合行銷收益統計資料觀之,收益數自105年度之15億0,898萬7千元,減至106年度之8億4,780萬7千元,劇減6億6,118萬元(減幅43.82%);洽據該行說明表示:「因106年度主管機關為適當反應市場利率走勢及兼顧壽險業責任準備金提存之穩健性,調降壽險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及傳統壽險保單保費大幅提高等,致壽險手續費收入及整合行銷收益因而下滑。」107年度收益略回升至9億4,103萬4千元,較106年度增加9,322萬7千元(增幅11%),108年截至6月底整合行銷收益則僅3億9,616萬6千元。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集團整合行銷收益概呈衰退趨勢,允宜善藉所建置之「子公司間資源整合行銷平台」,協助各子公司掌握跨售商機,俾運用金控資源滿足客戶需求並提升經營綜效。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4.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資產規模自97年度居同業之首,至106年度起迄107年底降為同業第四。主要原因係金控同業藉由不斷併購壯大資產規模,而臺灣金控自97年度成立後,僅由國庫注資,致其資產成長速度未及其他同業,因此退出前三名。

有鑑於金融機構之資產規模越大,承擔業務風險及支應業務發展之能力越強。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97年度成立以來,合併資產規模由原先居同業之冠,排名逐年衰退至107年底已退居第四名,恐不利公股金控之市場競爭力,允宜研謀改善。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羅明才 陳椒華

5.檢視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6年至108年6月底之各年度逾期放款比率,相較同期間全體本國銀行平均逾期放款率及臺灣銀行各年度實際發生呆帳金額,顯示該行逾期放款尚未有重大異常現象。

雖如上述,該行逾期放款尚未有重大異常現象,卻大幅增提呆帳數額,致該行備抵呆帳覆蓋率自106年度之497.80%,遽增至107年度之715.21%、108年6月底之733.19%,相對各年度逾期放款比率及實際發生呆帳金額。有關呆帳之提列請建立客觀評估機制,並請該行精進授信資產管理品質與備抵呆帳提列政策。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羅明才 陳椒華

6.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8年度「各項提存」預算數分別為15億9,543萬8千元、16億6,663萬元及15億8,870萬8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6億8,500萬5千元、73億3,485萬1千元及42億8,137萬4千元(108年度為截至第2季自結數);各年度之呆帳提存數均大幅超逾預算數,金額各為8,956萬7千元、56億6,822萬1千元及26億9,266萬6千元。囿於「各項提存」係成本科目,其提列數將導致各該年度淨利亦等額減少。

近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放款比率尚未有重大異常現象,惟該行提列備抵呆帳金額遽增,致淨利亦隨之下滑。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建立客觀合理之呆帳提列評估機制,包括總行及各分行之科學化數據分析等,俾精進該行之授信資產管理品質與備抵呆帳提列政策。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7.106年至108年6月底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各年度逾期放款比率分別為0.29%、0.21%及0.21%;同期間全體本國銀行平均逾期放款率分別為0.28%、0.24%及0.23%。而臺灣銀行各年度實際發生呆帳金額為24億9,200萬元、21億1,600萬元及23億9,900萬元,顯示逾期放款尚未有重大異常現象。

然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備抵呆帳覆蓋率106年度為497.80%、107年度為715.21%、108年6月底為733.19%,有大幅度之提升,應說明原因,方有利立法院監督。

提案人:林楚茵 莊瑞雄 郭國文

8.109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資產負債預計表之「投資性不動產」項下「土地」編列152億3,820萬7千元,係105年度因清算取得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之非自用不動產,惟現仍閒置中。

臺灣銀行於105年度因高雄硫酸錏公司清算完結而認列淨利101億餘元,惟迄今所取得龐鉅土地仍閒置中,109年度並為其編列地價稅及相關維護費4千餘萬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儘速妥為規劃採共同開發或招商等運用模式,俾挹注未來年度收益。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9.109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損益預計表編列子公司「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15億8,808萬元、營業成本及費用14億1,664萬9千元、營業外損失93萬2千元及所得稅費用3,410萬元,預計稅後純益1億3,639萬9千元。

經查臺銀保經公司自102年度成立以來,各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後純益之決算營運結果均超逾預算目標,且部分年度超逾金額及幅度頗高。109年度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編列之營業收入及稅後純益預算數尚低於108年度預算數及前5年度決算數,容有斟酌調增空間,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執行實績估編,以達預算之財務管理精神。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10.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重衝擊服務業、製造業等各產業及廣大員工,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泛公股銀行落實執行紓困方案,並按季將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函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查,俾協助受到衝擊的產業及員工度過難關。

提案人:曾銘宗 賴士葆 費鴻泰 

11.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中央信託局人壽保險處,為我國最早成立的壽險公司之一,且係唯一國營之人壽保險公司,為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之壽險子公司。為改善經營體質,該公司於106年度起啟動第2次經營轉型,業務面朝向美元保單、房貸壽險及健康險等利基型商品之推展,以加速調整負債結構、縮減利差損為目標;財務面則以穩定投資績效表現為目標。107年度臺銀人壽公司決算淨損9億7,889萬4千元,109年度估計淨損5億6,973萬2千元(減幅41.8%)。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度起發生虧損,且虧損逐年擴大,至107年度略有改善,惟109年度預估稅前淨損7億3,908萬6千元,仍為虧損,連續虧損將長達8年,允宜依循第2次經營轉型規劃,加強美元保單、房貸壽險及健康險等利基型商品之業務推展,以增進經營成效,達成降低利差損之目標。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研謀策略加強行銷,以增裕金融保險收入,以利永續發展。

提案人:莊瑞雄 郭國文 江永昌

12.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勞務承攬,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216萬7千元,較108年度預算239萬6千元,減少22萬9千元,減幅9.56%,係勞務承攬所需外包經費。

該公司105及106年度勞務承攬外包費用預算數約300萬元,決算數分別為241萬7千元及223萬1千元,執行率分別為80.33%及74.37%,107年度預算減為205萬2千元,惟決算數231萬5千元未能減少致超支26萬3千元,超支比率112.82%。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105至108年度預計勞務承攬人數介於12至14人之間,實際人數由105年度之12人,降至108年度之10人。據該公司說明,105至107年度保全人員預算規劃原採24小時勤務編列,實際執行採12小時辦理採購;105及106年度皆編列司機勞務承攬人力1人,惟該員於105年4月終止勞務承攬;107年度實際勞務承攬人數11人,較預計人數減少1人。顯示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勞務承攬外包費預算與實際情形未符,允宜檢討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莊瑞雄 江永昌 郭國文

貳、本委員會負責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暨信託基金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併入「審查總報告」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賴召集委員士葆出席說明。

、109年4月15日之前有關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高層人事須出爐,否則上述通過之兩營業預算案將重新檢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