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2時20分

中華民國109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29分

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16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邱顯智 林俊憲 魯明哲

洪孟楷 傅崐萁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陳雪生

許淑華 劉櫂豪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馬文君 周春米 鄭天財Sra Kacaw 萬美玲 邱臣遠 李貴敏 呂玉玲 林奕華 孔文吉 鍾佳濱廖國棟Sufin‧Siluko 廖婉汝 陳椒華 陳玉珍 林楚茵 楊瓊瓔 吳斯懷 張其祿 蔡易餘 劉世芳何志偉 邱志偉 陳明文 莊競程 賴瑞隆 鄭運鵬高嘉瑜 陳亭妃 張育美 賴香伶 高虹安 鄭麗文 謝衣鳯 王美惠 葉毓蘭 曾銘宗 張宏陸 林思銘

委員列席39 人

列席官員: 3月9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林佳龍

12:30以前

政務次長

王國材

12:30以後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葉協隆

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

公路總局

局長

陳彥伯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航港局

局長

郭添貴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林祥生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劭良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世謙

資深副總經理

張 揚

3月11日(星期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澤成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主任秘書

蘇明通

企劃處

處長

陳尤佳

技術處

處長

林 傑

工程管理處

處長

何育興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吳明峰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連振賢

法規會

執行秘書

張明珠

秘書處

代理處長

張文富

人事室

主任

李靜宜

主計室

主任

林佳欣

3月12日(星期四)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宏智

副主任委員

許悅玲

專任委員

李 綱

專任委員

郭振華

執行長

官文霖

主任秘書

凃靜妮

航空調查組

組長

張文環

水路調查組

組長

李延年

鐵道調查組

組長

林沛達

公路調查組

組長

曾仁松

運輸安全組

組長

鄭永安

運輸工程組

組長

莊禮彰

人事室

主任

黃素蘭

政風室

主任

江明峰

主計室

主任

杜靜宜

秘書室

主任

李有智

交通部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簡任技正

楊博文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局長

杜 微

民用航空局

組長

林俊良

科 長

張自立

副組長

曾瓊慧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3月9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下觀光產業現況及未來復甦、振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觀光局局長周永暉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歐珀、李昆澤、趙正宇、邱顯智、林俊憲、魯明哲、洪孟楷、傅崐萁、何欣純、陳素月、許智傑、萬美玲、林德福、何志偉、鄭天財、許淑華、邱臣遠、陳雪生、廖婉汝、林奕華、劉櫂豪、孔文吉、陳椒華、高嘉瑜、林楚茵及蔡易餘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8項:

一、為促進勞資和諧,解決紛爭,尊重工會自主,自2006年起,中華航空(股)公司之兩位勞工董事人選,向來均由中華航空(股)公司企業工會經會員代表大會推選,然而2017年9月迄今所召開之董事會,工會所推派之勞工董事,僅1位能參與董事會,勞資溝通管道受阻,勞資糾紛不斷,包括機師罷工案件、年終獎金及調薪爭議、工會幹部違法調職等案件,為促進勞資互動,建議由工會推派一定人數人選,並由航發會依序勾選兩位勞工董事為原則,航發會尊重工會優先人選,以絕紛爭。

提案人:邱顯智

連署人:李昆澤 陳歐珀

二、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109年度規劃於新北市三芝區辦理季節性觀光活動,爰建請待疫情復甦後,需在今(109)年度維持原音樂會、步道為主題的樂活海灣系列活動辦理,且更應擴大規模舉辦,並規劃凸顯北海岸在地特色、優先選聘在地演出人才為活動規劃。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三、有鑑於新北市林口區聯外交通壅塞情形,亟需藉國道1號南北向「林口-五股」的路肩行駛開放予以舒緩,查交通部109年2月於部務會議中,曾提到今(109)年預計完成國道1號五股-林口南向開放路肩,然而在期程上卻未明確,實在不符在地民眾的期盼。爰建請交通部限期於45天內完成「國道1號五股-林口南向開放路肩」以及「研議國道1號林口-五股北向開放路肩」。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在107年10月25日已針對「三芝北投公路」的可行性評估完成定約。然而後續108年6月12日在通過期初審查階段後,卻逾半年才召開期中工作小組審查會,另有關期中審查報告、評估結果等進度,外界多仍不清楚,深怕有所延宕。

顧及北海岸地區活絡發展之必要,以及進出台北市聯外交通亟待改善。爰要求「三芝北投公路可行性評估」說明會最遲需在3個月內完成,方可讓相關推動的經費,能夠來得及編列在交通部明(110)年度的預算當中。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五、有鑑於目前旅行社與航空公司之間有多起退費爭議,超過七成是為扣除「必要費用」之問題,其中最大宗為機票退費。經查未配合相關解約退費原則之航空公司,多數為外籍航空公司,引起諸多消費爭議;此外,目前國籍廉價航空公司不適用「參團旅客依疫情等級解約退費原則」,導致旅行社及消費者權益受損,又無法符合紓困標準,實有違政府制定紓困方案之初衷。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儘速檢討解約退費原則,以維護旅行業者與消費者權益,並符合紓困方案之目的。

提案人:傅崐萁

連署人:陳雪生 許淑華

六、有鑑於交通部目前於觀光旅遊紓困方案中,就業者營運損失救濟之補助,皆為協助旅行業者「因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或因其他國家地區防疫措施,或因政府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本國港口致暫停辦理組團,或因接待經許可來臺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觀光團體,因政府防疫政策禁止入境,造成旅客解約退費或暫停接待之行政作業支出」,以及「因國際旅客對全球疫情不確定性及長途飛行產生疑慮,而多有行程取消或延期之情形並配合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2月6日公告禁止國際郵輪靠港停泊,致透過郵輪來臺之旅客亦無法入境」,提供補助。然隨著國際疫情日益嚴峻,估計許多國人將轉向國旅,但疫情變化快速,難保有突發狀況發生,況且許多民眾害怕出入群聚之公共場所,國旅勢必也會受到衝擊。防疫視同作戰、相關紓困方案更應超前部屬,爰建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儘速訂定辦理國內旅遊業者之營運損失紓困方案,以因應未來國內旅遊可能造成之衝擊影響。

提案人:傅崐萁

連署人:陳雪生 許淑華

七、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台灣,及第二波疫情隨之來襲,導致國內海運、空運及陸上交通觀光產業均直接面臨衝擊。為協助相關業者度過難關,建請交通部督促所屬苦民所苦,能依照以下原則辦理之:

(1) 緩收各公營場域如港區、航空站及運輸轉運場站等租用土地或設施之各項租金、使用費及權利金等,直至疫情結束,以減輕與公營機關簽約業者之資金營運壓力。

(2) 針對各交通運輸、觀光相關產業之貸款業者,疫情期間只繳利息,暫不還本金。

(3) 針對上述受疫情影響之正常還款業者,依其原貸款之已還款額度,再返還信貸予業者,讓業者用於未來振興業務。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傅崐萁 陳雪生 林俊憲 許智傑

八、因應此次武漢肺炎疫情,交通部對觀光產業提出相關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其中針對「促進旅行業(含導遊領隊)、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發展-人才培訓」方案,編列5億元經費。另外交通部擬定「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說明補助細節,其中該要點第3點為觀光局補助對象共計6種,分別為:

(1) 依法登記有案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2) 依法登記有案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及民宿協會。

(3) 觀光遊樂業依法組織之法人團體。

(4) 依法登記有案,並曾於最近3年內接受本部觀光局委託辦理導遊或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全國性導遊或領隊法人組織。

(5) 經本部觀光局認可,足以推動觀光產業復甦之觀光公益法人。

(6) 登記有案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

長久以來國旅產業發展遠不及出國旅遊,國人喜愛出國,根據交通部統計網顯示,2017年出國人數共1,664萬人次、2018年為1,710萬人次。國人出國每年花費8千億元,遠高於來台消費4千億元。有鑑於此,提升國旅為觀光局重要工作項目之一,上述人才培訓方案補助對象大都為各產業公會,以導遊領隊來說:公會大都以學習新南向語文、網路行銷經營部落格等方式。建議:交通部觀光局研議提倡國內深度旅遊且國旅導遊人數較少,大多數導遊為個體戶,希望觀光局能納入:地方團體(非公會)邀請一定數量導遊、領隊(例如:10人以上),舉辦具有地方特色與人文深度低碳旅遊之導遊進修課程,納入補助範圍,另針對身障與銀髮旅遊團導遊領隊也納入,藉此提升國內旅遊質量與挖掘更多不為人知的台灣美麗景點。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邱顯智許智傑

3月11日(星期三)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邱顯智、許智傑、趙正宇、林俊憲、劉櫂豪、傅崐萁、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許淑華、魯明哲、陳雪生、孔文吉、邱志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技師法第23條針對技師查核業務訂有明文規定,然條文中對專業機構、團體所指何性質,是否含一般公司行號外界頗有疑慮,基於公平、公正及客觀原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明文規定委託執行技師查核業務之專業機構、團體應由公正第三單位執行,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週內通知各類技師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釐清條文疑慮。

提案人:陳歐珀 邱顯智 洪孟楷 許智傑

二、有鑑於近期公共工程爭議與糾紛不斷,部分公共工程廠商倒閉,後續衍生問題責任難以歸屬,其次工程進度與資金使用的資料未公開透明,導致業主與包商處於資訊缺乏的情況下,突然面對營造商倒閉的風險。區塊鏈本身具有「去中心化」、「公開」、「透明」三大特徵目標,近期已有透過區塊鏈應用在工程管理上的案例,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公共工程管理,培養區塊鏈技術人才,後續研議需成立相關部門或是與民間區塊鏈合作,請於3個月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3月12日(星期四)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報告後,計有委員魯明哲、洪孟楷、陳歐珀、李昆澤、趙正宇、林俊憲、傅崐萁、許智傑、何欣純、陳素月、許淑華、陳雪生及邱顯智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及相關單位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飛安事故原因多種,但我國飛安事故多肇因於機師訓練不足等人為因素,加以如民航機、黑鷹直升機、空勤總隊救援直升機隸屬不同單位主管,往往在調查上各說各話,甚至事故後是否針對原因落實檢討,避免飛安事故一再發生,都是一大問題。為建立橫向機關間的完整權責劃分,爰要求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針對飛安問題疑義確實檢討改進,避免同種原因的飛安事故一再發生,也確保國人的搭機安全,有必要時再請本會召集委員安排專題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洪孟楷 陳雪生

二、2018年10月21日發生普悠瑪列車翻車嚴重事故,監察院並於2020年3月10日彈劾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前局長鹿潔身、前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並移送公懲會,可知此事故之發生,肇因於臺灣鐵路管理局長久以來管理上的嚴重問題。此意外導致18死200餘人輕重傷,臺灣鐵路管理局應責無旁貸負起賠償責任,並針對重傷致半身不遂被害者,其後續生活所需之必要衛材費用、符合被害者生存尊嚴之輪椅費用、改善空間活動之爬梯機等之補償,應採從優、從寬之賠償標準。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陳雪生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