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13分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2時31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歐珀 趙正宇 邱顯智 林俊憲 魯明哲
李昆澤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淑華 許智傑 傅崐萁
陳雪生 劉櫂豪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鍾佳濱 賴惠員 楊瓊瓔 馬文君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廖國棟Sufin‧Siluko 呂玉玲 林德福 葉毓蘭 吳斯懷 劉世芳 陳玉珍 邱志偉 陳明文 孔文吉 鄭麗文 廖婉汝 莊競程張育美 周春米 林思銘 張其祿 陳亭妃 蔡易餘 羅明才 郭國文 謝衣鳯 周春米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官員: 3月23日(星期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代理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溫俊瑜 |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處長 |
陳崇樹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王德威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黃金益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代理處長 |
牛信仁 |
綜合規劃處 |
副處長 |
紀效正 |
法律事務處 |
副處長 |
謝佩穎 |
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主計室 |
主任 |
陳勁欣 |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
董事長 |
吳宗成 |
執行長 |
范俊逸 |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董事長 |
黃勝雄 |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林秀燕 |
3月25日(星期三)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王國材 |
|
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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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監室 |
技監 |
夏明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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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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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葉協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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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司 |
司長 |
黃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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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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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副處長 |
黃湘紋 |
|
觀光局 |
副局長 |
張錫聰 |
|
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 |
董事長 |
周瑞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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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 |
董事長 |
林昭陽 |
|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
董事長 |
王國材 |
(兼任) |
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
董事長 |
林育生 |
|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
執行長 |
陳茂南 |
|
國際電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林昭陽 |
(兼任) |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謝世謙 |
|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李順敏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科長 |
林秀春 |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3月23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趙正宇、邱顯智、林俊憲、魯明哲、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許淑華、傅崐萁、陳雪生、許智傑、鍾佳濱、蔡易餘及劉櫂豪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董事長吳宗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董事長黃勝雄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財團法人預算委員提案,於本次會議結束當天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鑑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中,其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購置可定位管理之專用手機,建置防疫服務平台,監控定位資料庫與移動軌跡追蹤等系統,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等作業,共編列2億1,905萬6千元。該系統雖為防疫需求建置,但對民眾隱私權有無造成侵害之疑慮?尤其系統建置後,由哪一個單位來管理及使用,對鎖定的號碼進行追蹤是否需要事先申請許可?由哪一個單位許可?未來疫情結束後該系統如何處置?目前相關資訊未能完整揭露,立法院無從監督,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連署人:許淑華 陳雪生
3月25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會計處處長張信一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趙正宇、陳歐珀、邱顯智、林俊憲、魯明哲、李昆澤、陳雪生、何欣純、陳素月、許淑華、傅崐萁、鍾佳濱、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及許智傑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1、 委員許智傑及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財團法人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為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1的立法意旨,也就是減少土地共有狀態,解決共有土地無法自行運用的問題。建請交通部同意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兩會之共有土地,可在不違反「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自即日起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不得進行資產變賣,已進行中之標售案應立即中止」之決議的前提下,可針對兩會共有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陳雪生
二、有鑑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傳統通訊業務減少而營收衰退,財測達成率也是電信業中最低的,這其中包含固網語音營收持續下降、行動服務營收持續受市場競爭與免費通訊軟體影響而減少、資通訊專標案營收亦減等原因造成。然經查中華電信近十年四個固網業務標案,存有不合理現象與疑點,未來SVG與IMS尚有數年一百多億元預算要執行,為免再重蹈覆轍,爰要求交通部加強督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並暫緩貿然依樣畫葫蘆逕行議價一條龍作業,浪費預算甚或不法與圖利嫌疑之舉措,另要求重新檢討技術規範與廣邀合格廠商引進最先進技術、設備,並降低成本創造利潤,俟提出具體可行改善方案,再行發包。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洪孟楷 陳雪生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三、有關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9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預算編列3,063萬元,相關預算用於台北圓山大飯店牌樓整修、金龍客房整修機電工程、正樓及麒麟廳屋瓦修繕工程、女生宿舍防水工程等,未針對高雄圓山大飯店進行相關改善預算之編列,考量民眾屢屢反映,高雄圓山大飯店仍有外觀彩繪斑駁剝落、浴室設備老舊等問題,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應於1個月內就高雄圓山大飯店之房屋設備進行盤整,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期程。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許智傑
四、有鑑於高雄市路竹區路竹火車站及湖內區大湖火車站之站體老舊,周圍交通凌亂、汽機車停放無章,每當列車靠站旅客眾多時,接送車輛往往壅塞鄰近交通,請交通部針對路竹及大湖車站內外進行整體環境改善,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路竹及大湖火車站整體環境改善計畫」。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邱志偉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