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6日(星期一)9時4分至15時14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吳斯懷 洪申翰 邱泰源 莊競程 廖婉汝 徐志榮 王婉諭 張育美 林淑芬 陳 瑩 蔣萬安 劉建國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李德維 李貴敏 洪孟楷 邱顯智 林德福 陳椒華 鍾佳濱 葉毓蘭 萬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孔文吉 鄭麗文 吳玉琴 劉世芳 謝衣鳯 蔡壁如 林奕華 高嘉瑜 何志偉 張其祿 賴香伶 邱志偉 江永昌 羅明才 廖國棟Sufin‧Siluko 曾銘宗 魯明哲(委員列席29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政務次長 |
何啟功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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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司長 |
楊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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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長 |
石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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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署長 |
蔡淑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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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副署長 |
莊人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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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常務次長 |
祁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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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副司長 |
韓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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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簡任技正 |
王基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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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處長 |
李俊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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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組長 |
林俊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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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
副組長 |
黃鈴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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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組長 |
湯文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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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民政司 |
司長 |
林清淇 |
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就「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者之相關生活協助措施、家庭關懷與醫療服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報告後,委員蘇巧慧、吳斯懷、洪申翰、邱泰源、莊競程、廖婉汝、徐志榮、王婉諭、張育美、陳瑩、楊曜、林德福、蔣萬安、邱顯智、陳椒華、葉毓蘭、黃秀芳、高嘉瑜、鄭天財Sra Kacaw、吳玉琴、江永昌、謝衣鳯、蔡壁如、何志偉、張其祿、劉建國、林淑芬及賴香伶等28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及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陳柏惟、魯明哲、楊瓊瓔及廖國棟Sufin‧Siluko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鑑於更有效率地推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流行整備工作,以因應疫情大流行發生時,有大量社區民眾需居家隔離、檢疫,政府將難以全面地照顧民眾所有需求。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內政部依「社區防疫人力工作指引」應優先督導地方政府盤點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人力,成立社區防疫團隊,以協助執行社區防疫作為,並提供「公務防疫需求」之防護物資(口罩、消毒酒精等)。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劉建國 徐志榮
二、截至109年4月2日,有41,420位正在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而國內也發生數起居家檢疫期間家人遭感染的案例。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可以住在自家,但有些住家窄小,無法區隔與家人的活動區域,容易增加疫情擴大的風險,單獨隔離,才是對公眾最安全的做法。惟目前面臨集中檢疫所,以及防疫旅館數量與價格偏高等問題。爰此,為因應疫情,除應擴增集中檢疫所之外,並研議擴大補助需居家檢疫入住防疫旅館之措施。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洪申翰 黃秀芳 莊競程 徐志榮
三、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續,計程車、租賃小客車業者經常與乘客近距離接觸,近期業者反應經常買不到酒精、口罩做防疫工作。為防疫情擴大,保護業者也保護乘客,請交通部針對業者之需求協助提供足夠之酒精、口罩,以確保業者防疫物資充足。
提案人:劉建國 徐志榮 王婉諭
連署人:莊競程
四、隨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在防疫期間,民眾會產生不安、焦慮反應,尤其失智患者因記憶力、注意力、理解力、判斷力等認知功能退化,因而較難了解防疫措施,導致難以配合或常忘記防疫事項。為求防疫,針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而未配戴口罩者,若勸導不聽,將處以最高罰鍰1萬5千元的政策,對失智症患者及其家屬而言,是相當沉重的負擔。爰此,請交通部會同衛生福利部針對心智障礙者違反防疫措施的懲處一案進行研擬,並於2週內提出因應措施及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建國 莊競程 徐志榮
連署人:洪申翰 黃秀芳
五、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續,持有慢性處方箋之國人,於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期間無法回診,衛生福利部應於1週內研擬慢性處方箋延長方案。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莊競程 陳 瑩
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國內已採邊境防堵措施,凡入境者,皆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然而,由中國大陸返國者,卻另採較為嚴格的集中隔離檢疫,顯有違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平等權精神。另從防疫角度而言,截至109年4月5日,美國確診人數高達335,524人、義大利為128,948人、西班牙則為131,646人,皆超過中國大陸的81,670人,顯示歐美公衛及醫療體系已瀕臨崩潰,且由美國及英國等歐美國家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已遠超過中國大陸,若未對由歐美返國之人員採取集中隔離檢疫,恐形成新的防疫破口。鑑此,建議主管機關及時檢討,針對所有入境人員,研議全面採取集中隔離檢疫,以兼顧防疫及人權保障。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徐志榮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