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5月11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44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洪申翰 吳斯懷 莊競程 廖婉汝 蔣萬安 王婉諭 徐志榮 張育美 黃秀芳 邱泰源 林淑芬 劉建國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吳玉琴 陳椒華 伍麗華 洪孟楷 范 雲 謝衣鳯 李貴敏 陳柏惟 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賴香伶 呂玉玲 高嘉瑜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奕華 張其祿 楊瓊瓔 蔡易餘 羅明才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政務次長 |
何啓功 |
中醫藥司 |
司長 |
黃怡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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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副司長 |
廖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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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司長 |
諶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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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任技正 |
陳少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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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副司長 |
蘇昭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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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執行長 |
王必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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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署長 |
蔡淑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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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組長 |
曾淑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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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所長 |
蘇奕彰 |
主 席:邱召集委員泰源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就1.「在COVID-19疫情期間分級醫療的持續推展策略」、2.「我國社區醫療體系如何就此次COVID-19防疫之經驗用以建立未來持久的社區防疫應變系統」、3.「中醫藥發展法立法通過後迄今對中醫藥發展之影響與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報告後,委員蘇巧慧、洪申翰、吳斯懷、莊競程、廖婉汝、蔣萬安、王婉諭、徐志榮、黃秀芳、邱泰源、張育美、吳玉琴、楊曜、伍麗華、陳椒華、洪孟楷、楊瓊瓔、范雲、高嘉瑜、賴香伶、林奕華、陳柏惟、林淑芬、陳瑩及劉建國等25人提出質詢,均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何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2項:
1、 有鑑於現行健保制度下,精神醫療相關費用給付,面臨以下諸多困境,亟思解決之道:
(一)近十年,精神醫療健保費用總體占率低、總額增幅小,無法因應精神疾病盛行率的增加,易導致排擠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完整醫療服務。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刪單價高、但對病人副作用小且在國外已普遍使用的藥品,影響病人服藥權益、服藥意願。為提升病人服藥意願,達到有效治療之目的,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之核刪準則除了成本管控考量,宜應同時考量病人權益。
(三)居家治療健保支付點數低,難以反應其實際執行成本、機會成本、時間成本及風險,造成醫院承辦意願低、服務無法普及。為落實居家治療服務,應考慮提升健保支付點數、額外獎勵的方式,以普及居家治療服務的開展。
為此,爰促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共商具體策進作為及落實期程,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婉諭 邱泰源 黃秀芳
2、 本次C0VID-19(武漢肺炎)疫情,臺灣在蔡總統卓越領導、政府正確策略、醫護人員投入及全國人民配合下疫情控制成效良好。臺灣自SARS後即致力推廣社區醫療體系,並推廣社區醫療群,整合全國社區醫院及診所提供整合性醫療防疫工作,更致力推動醫學全人醫療教育,因此大幅提升社區醫療品質奠定分級醫療的基石,形成此次防疫工作的灘頭堡。社區醫療院所應包括全國地區醫院及所有診所,因此本次C0VID-19防疫工作,這些醫療院所亦功不可沒,甚至有許多被肯定的「護國診所」。為了累積社區醫療院所的防疫經驗,作為未來社區防疫體系進一步改善的基礎,因此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助整理臺灣所有C0VID-19確診病人(去標籤化)確診前是否曾在地區醫院及診所就診及確診後轉診狀況。並請儘速提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共同儘速研擬更好的社區醫療防疫體系。
提案人:邱泰源
連署人:黃秀芳 楊 曜
散會